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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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1

  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有疤痕,有的人也许不太在意,因为那是身体健康和具有免疫功能的证明,而有些人却因其丑陋而采取整容的办法祛除疤痕。但是否这就可以证明健康、美丽和没有受伤?或许,我们应该重新正视疤痕,正确对待疤痕。

  正确对待疤痕,让它成为无时无刻的警钟。生活中的一不留神就可能使我们受伤。或许是沸腾的开水,锋利的手工刀片,甚至是与朋友无意的冲突。受伤时候的痛苦与焦急提醒你反思,实实在在的伤痛使你冷静。可是*有句话叫“好了伤痕忘了痛”,当那真真切切的伤痛褪去,若不是丑陋的伤痕,你是否还能提醒那火辣辣的刺痛?你是否会自己告诉自己,千万别让同样的错误重复第二次?正确对待伤疤,它代表你曾受过的伤,也提醒你别再次受伤。

  正确对待疤痕,让它成为生命的符号。疤痕不仅仅代表曾受的伤,有时也会成为一种荣耀。作为一名军人,除了胸前的军章,最能代表的就是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疤。那代表的是战场上无畏强敌的英勇,代表的为国家为人民无所保留的贡献;作为一名运动员,除了胸前沉甸甸的奖牌,最能代表他荣耀也是数不清的疤痕。在奥林匹克运动场上的运动员,哪个不是自小就开始高强度的练*?哪个不是受伤后咬牙坚持?那伤疤代表的不为人知的血与泪,代表的是对体育精神的敬畏,代表的是一路走来的过往。身上的疤痕早已成为生命的符号。

  正确对待疤痕,让它成为自信乐观美丽的代名词。为什么有人千方百计地祛除疤痕,归根结底是对自我的不自信。一个人越在意的是什么,往往最缺少什么。当你为丑陋的疤痕黯然神伤时,别人或许看见的是你无神的双眼、苍白的脸庞,或许根本没在意到你的疤痕。当一个人以乐观自信的态度与形象出现,那小小的疤痕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那小小的疤痕才是最出奇的装点,一个人对丑的事物的坦荡与无所畏惧,才是真正的美丽。

  疤痕或许不美丽,但请正确对待疤痕,那时你会发现,疤痕其实也不那么糟。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2

  每当看到爱美的妈妈腿上那丑陋的疤痕,我便不由自主地想起让我感动至今的往事。

  记得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的眼睛就被医生检查出*视了,妈妈知道后难过极了,但当听到医生说多参加一些户外活动,视力也许能恢复正常时,妈妈又对我的视力恢复充满了信心。从那以后,每天吃完晚饭,妈妈都带我到公园散步,尽管妈妈的工作很忙很累,但她始终坚持陪我散步,风雨不误。一路上,我们总是有说有笑。

  可是有一天,妈妈因运动过量而导致过度疲劳,睡梦中她的右腿被暖水袋烫伤了。但为了我能尽快恢复视力,她仍一如既往地陪着我到公园散步。后来,妈妈的腿感染了,为了防止继续恶化,妈妈就尽量用左腿跳着走和我同行,我关切地问:“妈妈,你的腿一定很痛吧?”妈妈却开玩笑地说:“妈妈不痛,你看,我跳得多像一只大袋鼠!”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非常难受,其实,我知道妈妈的腿一定很疼,但为了我,妈妈坚强地忍受着,她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我的眼睛快点好起来。

  现在我的眼睛好多了,但妈妈的腿上却留下了两块无法抹去的伤疤,每到夏天穿裙子时,爱美的妈妈总用深色的长丝袜掩饰这两块难看的疤痕。现在,这两块伤疤已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因为它们是爱的痕迹。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3

  “啊!烫啊!”“呜——又要去医院了!”“哎!手上又留疤了!”事情还得从七年前的一个冬天说起。

  那时,天空中下着鹅毛大雪,我穿着厚厚的棉衣,在客厅里快乐地玩耍。咦!这是什么东西?我要去看看!于是,不懂事的我趁爸爸妈妈不注意,把开水瓶拿了起来。可幼小的我怎么能拿的了庞大的开水瓶呢?随后,开水便“哗啦啦”地淋到了我的手上。“啊!好烫!”我痛得心如刀绞,肿起了一个又一个、像珍珠般大小的水泡。皮肤从肉色变成红色,红色变成紫色!我的脸色变得煞白,因为害怕去医院而惊恐得瑟瑟发抖。妈妈听到了我的喊叫声,三步并作一步地跑了过来,看到我的惨状,她大吃一惊,想拉开我的衣服看一看,但是我的皮和衣服已经粘在了一起,血淋淋的。她甚是心疼,嘴角微微下垂,像触礁的小帆船,眼眶里充满了晶莹剔透、像珍珠一样的泪水,脸上似乎又多了一些皱纹和担忧。随后,她开着车子一路狂奔,带着我冲进了那令我最害怕的地方——“魔鬼圣地”。

  医生开完药方,妈妈带我回到了家,她把工作搁在一边悉心照顾我。她每天给伤口消毒、擦药……照顾得无微不至。只要我痛了,她就会擦得轻一些;只要我痒了,她就会稍微抚摸一下;只要我饿了,她就会煮香喷喷的稀饭给我吃,里面还加上了番薯、花生米、胡萝卜……美味极了!每次擦药时,皮肤一点一点地愈合,然而擦药时,痛总是从皮肤到骨肉,从骨肉再到心里,那痛也是无穷无尽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我的手已经没有大碍了,我也被养得白白胖胖的,但是妈妈却瘦得像一根麻杆子。所以每当看到这块疤,我的鼻子就酸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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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1)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1

  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有疤痕,有的人也许不太在意,因为那是身体健康和具有免疫功能的证明,而有些人却因其丑陋而采取整容的办法祛除疤痕。但是否这就可以证明健康、美丽和没有受伤?或许,我们应该重新正视疤痕,正确对待疤痕。

  正确对待疤痕,让它成为无时无刻的警钟。生活中的一不留神就可能使我们受伤。或许是沸腾的开水,锋利的手工刀片,甚至是与朋友无意的冲突。受伤时候的痛苦与焦急提醒你反思,实实在在的伤痛使你冷静。可是*有句话叫“好了伤痕忘了痛”,当那真真切切的伤痛褪去,若不是丑陋的伤痕,你是否还能提醒那火辣辣的刺痛?你是否会自己告诉自己,千万别让同样的错误重复第二次?正确对待伤疤,它代表你曾受过的伤,也提醒你别再次受伤。

  正确对待疤痕,让它成为生命的符号。疤痕不仅仅代表曾受的伤,有时也会成为一种荣耀。作为一名军人,除了胸前的军章,最能代表的就是一身大大小小的伤疤。那代表的是战场上无畏强敌的英勇,代表的为国家为人民无所保留的贡献;作为一名运动员,除了胸前沉甸甸的奖牌,最能代表他荣耀也是数不清的疤痕。在奥林匹克运动场上的运动员,哪个不是自小就开始高强度的练*?哪个不是受伤后咬牙坚持?那伤疤代表的不为人知的血与泪,代表的是对体育精神的敬畏,代表的是一路走来的过往。身上的疤痕早已成为生命的符号。

  正确对待疤痕,让它成为自信乐观美丽的代名词。为什么有人千方百计地祛除疤痕,归根结底是对自我的不自信。一个人越在意的是什么,往往最缺少什么。当你为丑陋的疤痕黯然神伤时,别人或许看见的是你无神的双眼、苍白的脸庞,或许根本没在意到你的疤痕。当一个人以乐观自信的态度与形象出现,那小小的疤痕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那小小的疤痕才是最出奇的装点,一个人对丑的事物的坦荡与无所畏惧,才是真正的美丽。

  疤痕或许不美丽,但请正确对待疤痕,那时你会发现,疤痕其实也不那么糟。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2

  每当看到爱美的妈妈腿上那丑陋的疤痕,我便不由自主地想起让我感动至今的往事。

  记得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的眼睛就被医生检查出*视了,妈妈知道后难过极了,但当听到医生说多参加一些户外活动,视力也许能恢复正常时,妈妈又对我的视力恢复充满了信心。从那以后,每天吃完晚饭,妈妈都带我到公园散步,尽管妈妈的工作很忙很累,但她始终坚持陪我散步,风雨不误。一路上,我们总是有说有笑。

  可是有一天,妈妈因运动过量而导致过度疲劳,睡梦中她的右腿被暖水袋烫伤了。但为了我能尽快恢复视力,她仍一如既往地陪着我到公园散步。后来,妈妈的腿感染了,为了防止继续恶化,妈妈就尽量用左腿跳着走和我同行,我关切地问:“妈妈,你的腿一定很痛吧?”妈妈却开玩笑地说:“妈妈不痛,你看,我跳得多像一只大袋鼠!”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非常难受,其实,我知道妈妈的腿一定很疼,但为了我,妈妈坚强地忍受着,她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我的眼睛快点好起来。

  现在我的眼睛好多了,但妈妈的腿上却留下了两块无法抹去的伤疤,每到夏天穿裙子时,爱美的妈妈总用深色的长丝袜掩饰这两块难看的疤痕。现在,这两块伤疤已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因为它们是爱的痕迹。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3

  “啊!烫啊!”“呜——又要去医院了!”“哎!手上又留疤了!”事情还得从七年前的一个冬天说起。

  那时,天空中下着鹅毛大雪,我穿着厚厚的棉衣,在客厅里快乐地玩耍。咦!这是什么东西?我要去看看!于是,不懂事的我趁爸爸妈妈不注意,把开水瓶拿了起来。可幼小的我怎么能拿的了庞大的开水瓶呢?随后,开水便“哗啦啦”地淋到了我的手上。“啊!好烫!”我痛得心如刀绞,肿起了一个又一个、像珍珠般大小的水泡。皮肤从肉色变成红色,红色变成紫色!我的脸色变得煞白,因为害怕去医院而惊恐得瑟瑟发抖。妈妈听到了我的喊叫声,三步并作一步地跑了过来,看到我的惨状,她大吃一惊,想拉开我的衣服看一看,但是我的皮和衣服已经粘在了一起,血淋淋的。她甚是心疼,嘴角微微下垂,像触礁的小帆船,眼眶里充满了晶莹剔透、像珍珠一样的泪水,脸上似乎又多了一些皱纹和担忧。随后,她开着车子一路狂奔,带着我冲进了那令我最害怕的地方——“魔鬼圣地”。

  医生开完药方,妈妈带我回到了家,她把工作搁在一边悉心照顾我。她每天给伤口消毒、擦药……照顾得无微不至。只要我痛了,她就会擦得轻一些;只要我痒了,她就会稍微抚摸一下;只要我饿了,她就会煮香喷喷的稀饭给我吃,里面还加上了番薯、花生米、胡萝卜……美味极了!每次擦药时,皮肤一点一点地愈合,然而擦药时,痛总是从皮肤到骨肉,从骨肉再到心里,那痛也是无穷无尽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我的手已经没有大碍了,我也被养得白白胖胖的,但是妈妈却瘦得像一根麻杆子。所以每当看到这块疤,我的鼻子就酸酸的……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2)

——以书香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书香为话题的作文1

  人生是一场旅途,书更像是我们的伙伴。在我们最困难时,给我们以鼓励、帮助;在我们最迷惑时,给我们以启发。书像我们旅行箱里的一种种食物,给我们充饥,让我们尝尽人间一种种的酸甜苦辣。书还像是一道道险关,锻炼我们的意志,对我们的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帮助

  我就是一个从小在书的陪伴下成长的孩子。阅读课外书,可以让我们丰富阅历。读《圆明园往事》这本书,我知道了人们抒发的感情,创造的哲理。读了《同桌冤家》这本书,我体会了校园文化风趣。看见了许多奇思妙想的怪问题,让自己对祖国的未来有所猜想。读了《创新故事大王》这本书,我知道了地球上许多事物的来历,如温度计、火光、秒表等,认识了很多成语,如空穴来风、鱼米之乡等。

  通过读书,我也改正了很多缺点,如眼睛离书本很*,坐姿不好看(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字写的一个大,一个小,喜欢网络等。通过读书,我不但可以自己克服缺点,战胜困难,还可以变得很聪明。通过读书,看课外书,我的成绩直线上升,在班上一直很稳定,所以我被提拔为语文课代表,兼学*委员。许多同学有不会的难题都来问我,有不理解的字词都来问我,我感到很自豪。

  我的书柜里的书多得不计其数,都可以开图书馆了。什么《淘气包马小跳》《伊索寓言》《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类书,我都有。我的邻居们常常来我家向我借书,我自己也不敢怠慢这些书。一有空闲,我就去看看课外书,去了解书中的精髓,去走向书本给我描写的图画。

  书是我的朋友,是我的食物,是我的“闯关关卡”。我是个从小就看课外书的孩子,我是在书香中长大的。我在书香中成长。

以书香为话题的作文2

  爱迪生说过:“书籍是天才们留给人类的遗产,世代相传,更是给予那些尚未出世的人的礼物。”书,凝聚了人类的智慧,蕴含了人类的感悟,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自有一番快乐滋味。

  我是个书迷,我喜欢在书的海洋里遨游。我比较喜欢看一些励志的书籍。去年,我利用暑假的时间看完了《海伦·凯勒传》,《海伦·凯勒传》主要是讲述海伦·凯勒一生经历的坎坷与磨难。她一生度过88个春秋,却有87年生活在一个无光、无声、无语的世界里。她曾经非常惶恐、绝望,但她最终凭借着坚强的意志,走出了阴影,成为了全球盲聋哑人中第一个大学毕业生。

  她用行动谱写出生命的乐章,她的经历是一个奇迹。一个盲聋哑人能取得如此之大的成就,是何等的令人惊讶!没有人生来就是强者,只有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使翅膀变得更加坚硬。

  看完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即使是残疾人,他们的生活也会因坚强而精彩。弱者,在每次挫折中,垂头丧气,束手无策,被动消极,不相信命运就掌握在自己手里;强者,在每次挫折中,积极向上,从不言败,因为他们坚信,只有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使翅膀更加坚硬。

  鸟儿爱辽阔的天空,鱼儿爱一望无际的大海。而我,爱书。我想找到智慧的钥匙,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又像一颗出生的小草,在不停地吮吸着雨后的甘露。书香,伴我成长,助我消解忧愁,予我心性的雅致清秀。书香,激励我在人生路上前行飞驰。

  如果说人生是一座高山,那么好书就是高山之巅的怡人风景;如果说人生是夜空,那么好书就是点缀夜空的繁星。我的眼睛因好书而明亮,心灵因好书而纯洁,灵魂因好书而高尚。我读书,我快乐!

以书香为话题的作文3

  拿一本散文集或诗集,寻一个幽静所在。翻开书页,阵阵墨香扑鼻,借着这氤氲的书香,品读前人留下的遗迹。

  书,给予了我们更多的知识、见闻、思考。让我们了解过去,过好今天,以便面对未来。

  在我的房间里,摆放着两个大书柜,那里面全都是书,从小小的、薄薄的连环画,到大大的、厚厚的百科全书,应有尽有。曾经多少次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地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探求课外知识。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师,不断启迪我;她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哈里波特》把我带进了梦幻的`世界,让我明白其实每一个人都有自已的长处;《*通史》陪伴我进入历史的长河,游览过一个个朝代,展示一位位君王将相,懂得了“以人为鉴,以史为镜”……

  书香,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本搭建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翻开一本书,朴实的纸页,简单的矩形形状纸张,白底黑字,油墨的香。这让你在安静、缓和的气氛中审视历史,聆听历史。而打开搜索引擎跳动的界面,绚丽的色彩,让你沉浸在刚聊天的意犹未尽中。

  因为书香,我们沉醉;因为书香,我们流连忘返;因为书香,我们找到了攀上顶峰的绳梯。我们的梦想,就诞生在书香里。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3)

——以国学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国学为话题的作文1

  清晨,朝阳从东方升起,光华灿烂,普照大地,傍晚,落日余晖,又铺满一空彩霞,小溪,大海,森林,高山……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富有诗意,宛如一支支动人的小曲天天向我诉说……

  我爱上了国学,曾经有人说我呆板,无所谓,我就是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国学。

  我喜欢诗,喜欢诗中的那份悠闲,“青箬笠,绿蓑衣,

  斜风细雨不须归。”

  我喜欢名言警句,喜欢文人们的先见之明,“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我喜欢词,喜欢词人的那份雅致,“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每每读到一首好诗或是一首好词,我都会情不自禁的随着作者一起体会他那细腻的感情。

  在我看来,国学,就是古人留下的唯爱,诗词丰富的内涵和深远的意境使后人无法忘怀,这种难得的文化瑰宝不应只属于那个古老而又华丽的时代。如果你有闲暇时间而又无谓虚掷,为何不静下心来读几页唐诗?在杜甫的月亮下,李白的山水边,王维的田园中,你会感受到一份宁静和安详,你会感到自己的心灵得到了净化和升华,在物质和精神的两极间保持宁静和*衡。

  往事越千古,今人至今还在为赤壁矶旁孤傲旷达的灵魂而潸然泪下,为那些遥远的文字而击节赞叹——就因为,那力透纸背的刚劲,那跨越千年的豪情!

  ,国学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从小我们背诵三字经,论语,唐诗宋词,就是为了传承*国学的文化,你们认为国学对现代人还有作用吗?说说你的看法。

以国学为话题的作文2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文学瑰宝似满天繁星,数不胜数。而*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其学说不仅影响了*几千年的发展进程,还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人的思想与行为模式。

  《老子》作为国学的精粹,它像春风细雨丝丝入地,慢慢的渗透我们的心田,让我们感悟到了*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老子》是一部智慧之书。无论是其宇宙论还是其人生观,无不放射着照耀四海的理性光芒,充满了一种彻察彻悟的大智慧,体现出人类从原始崇拜时代走入理性思考时代的文化进步。而且,正如多数*古代圣贤一样,其思维的焦点在于人生。虽然老子对宇宙本原、宇宙生成、宇宙运动变化规律都作了深刻的追问与解答,创造了独特而且自洽的形而上体系,但他所最关心的,仍是人生和政治问题。他敬畏自然、尊重规律,强调人要“道法自然”,都是在启发人们从“天道”体察“人道”,引导人们顺从规律而少犯错误。

  道,这一课告诉我们:可以用语言表达的“道”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道”;可以用概念来表达的“名”,不是永恒不变的“名”,“常无”与“常有”同出于道,名称却不同,同样叫做微妙。

  国学世界的知识是无限的,是永不泯灭今后,今天我们正处在一个知识快速更新的时代,更应该加强学*,要多读书,读好书,读自己感兴趣的书,“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士欲宣其义,必先读其书。我要多加学*,让“国学经典”中的智慧之光,引领自己走出迷茫,使自己的人生轻松而洒脱。作为*人,我们应该以此为骄傲,也希望大家能继承并发扬*传统国学文化,使其在历史的舞台上熠熠生辉、永不衰竭,国学,必将世代相传!

以国学为话题的作文3

  接触国学应该是两三岁的时候,父母会叫我背诵《三字经》,那个时候还不懂得国学的意义,但现在学的越多就越能看明白其中的一些道理。

  《论语》教我们做人要政治磊落,要视仁德;《弟子规》教导我们为人处事的规范;《孔记》告诉我们修身做人的准则;而《大学》教导我们要格物致和……

  说实在的,我觉得古人挺幸福的:小时候就有这么一套叫你怎没做人的书,使自己不断改善。“德”是《弟子规》主要讲的内容,他教会你如何尊重长辈,爱护小辈,孝敬父母老师,关心兄弟姐妹。时时刻刻都要以“德”为先,分分秒秒都要以“孝”为重,真正的做到尊师重道、尊老爱幼。

  学*《弟子规》之后,我感触特别深刻,因为自己*日里的一些举动,使自己对《弟子规》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当我读到“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的时候,我想到自己,脑子里浮现出了一幅画面:现在学*的太少太少了!时间抓得不紧;在处事做人上还有非常大差距。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聚精会神、津津有味的看着电视,忽然听到奶奶叫我:“吃饭了!”而我对着电视机跟奶奶说:“知道了,一会就来。”接着又埋头看电视,奶奶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才来吃饭,这是多么不应该啊!

  国学是我们中华民族丰富的传统,文化瑰宝,传承国家有利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使人们共享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提升境界,我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学*这经典的国学,去品味其中的真情实感,学会出事,学会做人。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4)

——以姿势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姿势为话题的作文1

  我和老师说话的时候,我会站端正。抬起头,双脚并放,双手向下,认真听老师说话。

  吃饭的时候,我会坐端正。注意右手拿筷子,左手握玩,双脚*放地,不要把脚放在凳子上,更不会随便说话。

  我上课认真回答老师的问题前。我先会举起手,等老师允许后我再站起来回答问题,回答问题时,我会抬起头,挺起胸,认真地回答问题。

以姿势为话题的作文2

  星期一的中午,吴老师请红红到办公室里去拿本子发给同学们。

  红红吃完午饭,就急急忙忙地跑到吴老师办公室里。红红看见吴老师坐在椅子上,一只手放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放在膝盖上,正等着她呢。

  吴老师看见红红站在她面前,一只手摸着头,一只脚踮着脚尖。吴老师摇了摇头,耐心地对红红说:“红红,你面对老师说话正确的姿势应该是

  双脚并拢,双手自然下垂紧贴两边裤缝,双眼看着老师,仔细地听老师讲话。”红红惭愧地低下了头,对吴老师说:“吴老师,我知道错了,下

  次一定改正!”吴老师高兴地对红红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

以姿势为话题的作文3

  星期三的中午,老师叫小红到她的办公室去。

  小红一进去就看见老师左手放在桌子上,右手放在腿上。老师笑眯眯地说:“小红,你知道我找你有什么事吗?”小红左脚歪着,右脚放在左脚的后面踮着,右手还放在头上,说:“不知道”。老师说:“你看看你,小红你这样的姿势不正确,应该站得端端正正的。”小红低下头说:“知道了,”小红站得笔直的认真的听老师讲。

  老师说:“这样的姿势才是正确的姿势,你知道了吗?”小红一边点头一边说:“知道了,老师”。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5)

——以归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归为话题的作文1

  灯灭了会再亮,花谢了会再开,春天走了,冬天过后,它会再归来。可是,琪,春天来临之后,我们的那棵梨树,又已花开枝头了,你会再回到我身边吗?

  琪,还记得去年的今天吗?你问我是否记得我们相识的那天。我把目光从远方拉回,凝视着你。你说:“那天我就蜷缩在那棵树下,一个人静静的,任凭雨夹着梨花瓣落下,当它们落地时,又重了些许,因为它们携带走了我的泪水。”

  我不知道你要说什么,又抬起头仰望天空,想知道此刻的天空是什么样的,还会不会像我们认识的那天一样,云即将散尽,突然雨停,天边又挂上了梦想的彩虹。

  你又继续说:“还记得那天你对我淡淡的笑,对我说我好像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那样漂亮,孤傲而又忧郁,我被你逗笑了,其实我觉得你的笑容才是我的仰望。”

  我把头抬得更高了,那一刻我不想用泪水化作挽留。因为离开我,你梦寐以求的高中大门会永远为你敞开,你的世界你的未来会更灿烂。纵然你的离开只剩下我一个,纵然你的离开我会更孤单,纵然你的离开我的世界失去了色彩。

  你又说:冷,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时间会遗忘一些记忆,会冲刷一些承诺,因为你已经忘了曾经答应过我,你会一直淡淡的笑,会一直很快乐,可是曾经的那个你走远了……”

  最后你告诉我,明年梨花再开的时候,笑容再在我脸上绽放时,你就会回来。

  可是,琪,我却忘了告诉你为什么我无数次在视线中逃离,为什么你每天数我的笑容却无法数出我的忧伤,为什么别人说我连笑都让人觉得寂寞,为什么我迷恋上了仰望天空却也不愿向你倾吐青春的悸动?

  也许你已经忘记那个我们约定一起去踏青的日子,我却迟迟没有出现,其实,那天我去你家后,再也没有勇气去面对你,看着你在你妈妈面前泪水噙满眼眶,泣不成声,我知道我不该出现,听着你苦苦哀求不要转学,只因为不想离开我,我决定学会对你冷漠;看着你妈妈的失望与痛心,我明白我该让你离开……

  琪,春天又来了,梨花又开了,我在我们的那棵梨树下,当我再一次淡淡的笑时,你会回来吗?还会对我说,我的笑是你的仰望吗?

以归为话题的作文2

  得到什么就会失去什么,对人如此,对一个时代也是如此。红军那个艰苦的时代过后,新的时代来临,他多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呢?

  我,回来了。

  一个个深浅不一的脚印在我身前蔓延,又被一个个覆盖,我望着脚印要到达的远方——草原的另一边,余雪未消的大草原望不到边,空气寒冷的让人窒息,心生绝望。身后担架里的占有呼吸微弱,这断断续续的呼吸却一声一声响在我心头,挥之不去。麻木的向前走,脑海中出现了战前娘和妹妹开心地笑,心中微暖,脚步不觉也加快了一点。一瞬间,下陷的感觉让我全身僵硬,冰冷感自小腿蔓延全身——我陷到了淤泥里。看着冲过来的战友,我艰难的挥动手臂,示意他们不要过来,因为我知道,这样做只会有更多的死亡。淤泥漫过头顶,头上的青天终于被黑色覆盖,窒息感逐渐蔓延,心里念道:“同志们,对不起,接下来的,就靠你们了”。最后一刻,脑海出现了最后一眼他们含泪的画面。

  睁开眼,眼前不是泥浆,不是草地,也不是雪山。我急于了解战友的情况,废了点时间我才打听清楚,这里是*,新*建立已有六十多年,我明白战友们已经带着荣誉胜利归来。我开始走,去看看我们的国家现在是什么样子,毕竟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情况,以后就有可能没机会了。脚下的地面并不泥泞,人们乘坐的并不是马,而是比马更快的车,他们住的并不是土房子,而是很高的楼。没错,这就是我们的国家!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猛地出现了一首诗:“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我呆呆的看着那首诗,脑中不断浮现与战友们过草地时的情景,泪水慢慢涌上眼眶。

  渐渐地我走进一个拥挤的街巷,我看出那是卖食物的地方,看着种种类类的食物,我感慨我们的国家富裕了,却突然看到一盘盘香气浓郁的食物被倒掉,愤慨涌上心头“究竟多少战友因为食物不足而死,这样的食物究竟可以挽回多少战友的命,你们知道么?”极力克制自己的情绪,控制的自己向前走。走到一所漂亮的学校前,轻轻翻过围墙,偷偷来到一间教室外,观察教室内的情景:老师在专心教课,没有看到下面学生在睡觉或聊天。对此情景我只感到深深的无奈与失望——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新一代,这样的人可能支撑起国家的未来么?

  归来的我,难言。

以归为话题的作文3

  青春,是在特殊几年里的赠赋,它让我们更加静好的姿态行走在生活的归途大道上

  ——题记

  夏日午后于头顶乍起一声惊雷,我一时尚未觉醒,周遭早已狂风吹起,雨点疏落了,就像青春来时,我还没看清它的面目,就毫无前兆地陷入疯巅。

  彼时十七值学龄,无奈我数学出奇的差,年少气盛也不向谁言说,心里憋急了我就以猛吃发泄,结果那年末我便成肥胖群里的一员。

  不巧十七也值花季,姑娘们都开始爱美,当我发现有人在背后对我走样的身材指点江山时,我下定决心减肥。

  方法,解释。

  那是,我开始讨厌现世,哭也好笑也罢,都厌恶。

  我迷上书了,一天24小时,5小时睡觉,其余时间啃我认为最美的书。

  就这样过了一个秋又过了一个冬,春天来时,我穿上能把我身材突显得有些曼妙的衣服,昂着从书中汲取出来略微带些或许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忧郁气质的脑袋,能够吸引一点点羡慕的眼光后,我兀地发现,我不够快乐,我对生活没有了热爱。

  我在巅狂的的青春里以极端的手段过活,可青春本归于生活,心里是起了一场雾的,也是起劲了风的,悬在半空中落了空,它沉不下来吗?

  有的时候我们在路上可能走的太急,那新鲜的路可是归途?

  又是雨天,我在胃痛中醒来,看雨下到停。

  窗外桃花在一地黑色土壤上零落,娇嫩地花啊,被雨水打败,在地上流离,如我受挫迷途的青春,风一吹,打个旋儿,最多感时之人一声叹息,再没它。

  哦,不。

  有人来拾花了,是院里的老太太,她把落地花瓣一片一片收集在一方帕子上,用兰花指,没错,兰花指。

  老太太轻柔地帮她们洗了洗尘,然后将它们和米一起,煮成了桃花粥。

  令老太太跃然的桃花粥成了落地桃花的归宿,很安好的结局。

  我清楚青春的特别,是张扬或沉郁的极至,但其更特别的是特殊回归,顺时针地打磨出静好的姿态回归*和的生活。

  潜踏入院,轻推掩门,含笑取一碗桃花粥,胃疼止了。

  归途上,舒服地*坦。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6)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1

  夸父痴迷于太阳带来的光明,在永无止尽的追赶中忘记饥渴;飞蛾痴迷于火焰的光与热,奋不顾身跃向那跳动的火焰,在一团青灰中获得永生;博尔特痴迷于奔跑时风划过脸庞的奇妙,在一次次伤痛与失败的'磨砺下,冲破速度的极限。痴迷是深深地迷恋于自己的信仰,醉心于梦想的甘醇。

  他,痴迷于“仁”,于是即使乘坐破旧的木车,只有一群破落的弟子相随,也依然要将内心对“仁”的崇敬,呐喊与中华大地。他,痴迷于“仁”,于是不论严寒酷暑,漂泊他乡,也不知疲倦地周游列国,让思想的激情不断燃烧。他,痴迷于“仁”,于是笑看他人冷眼,笑对他人嘲讽与侮辱,将内心的坚贞于纯洁镌刻在每一条辘辘马车走过的痕迹上。扎根于心灵深处的“仁”让他留下无数横贯长虹的不朽诗篇,并让整个华夏民族皆为之景仰。

  因为痴迷于矢志不渝的爱情,梁祝以死示志,即使命丧黄泉,也终双双化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因为痴迷于科学事业带来的巨大魅力,居里夫人潜心研究,历经种种困难,并将生命都奉献于此,两度诺贝尔于她只是过眼云烟,在奥秘的科学里探索到的一切,才是它欢喜的真正来源;因为痴迷于清幽的菊香,纵横交错的阡陌,陶渊明抖落沉重的官袍,在澄澈的自然寻觅心灵的净土,痴迷让他们收获爱情,探索科学,纯净心灵。

  如果不是痴迷于奇幻无比的色彩,梵高那个善良而受苦的天使,用颜色来享乐的天才怎能单靠一支画笔在明与暗的世界里天马行空,畅游享受?如果不是痴迷于对国家的无上忠诚,文天祥怎能在异族软硬兼施下不为所动,他的身体里流淌的从来都是南宋忠臣的血液。留下的那颗丹心永远跳动于历史的长河中。

  可是,痴迷并等于盲从,你也许会长久的不知疲倦地打着电脑游戏,你也许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武侠小说,你也许会过于钟爱于某个名牌,并不注重实际,但请记住,那些绝不等于痴迷。痴迷者内心有一杆秤,它能*衡利与害,有一面明镜,辨别是非善恶,有一航向标,指明前进的方向。

  痴迷,让我们拥有前进的无线激情,让我们历经磨难而不觉痛苦,让我们饱受冷眼而却能微笑面对。

  痴迷于梦想,让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别样精彩!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2

  夸父痴迷于太阳带来的光明,在永无止尽的追赶中忘记饥渴;飞蛾痴迷于火焰的光与热,奋不顾身跃向那跳动的火焰,在一团青灰中获得永生;博尔特痴迷于奔跑时风划过脸庞的奇妙,在一次次伤痛与失败的磨砺下,冲破速度的极限。痴迷是深深地迷恋于自己的信仰,醉心于梦想的甘醇。

  他,痴迷于“仁”,于是即使乘坐破旧的木车,只有一群破落的弟子相随,也依然要将内心对“仁”的崇敬,呐喊与中华大地。他,痴迷于“仁”,于是不论严寒酷暑,漂泊他乡,也不知疲倦地周游列国,让思想的激情不断燃烧。他,痴迷于“仁”,于是笑看他人冷眼,笑对他人嘲讽与侮辱,将内心的坚贞于纯洁镌刻在每一条辘辘马车走过的痕迹上。扎根于心灵深处的“仁”让他留下无数横贯长虹的不朽诗篇,并让整个华夏民族皆为之景仰。

  因为痴迷于矢志不渝的爱情,梁祝以死示志,即使命丧黄泉,也终双双化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因为痴迷于科学事业带来的巨大魅力,居里夫人潜心研究,历经种种困难,并将生命都奉献于此,两度诺贝尔于她只是过眼云烟,在奥秘的科学里探索到的一切,才是它欢喜的真正来源;因为痴迷于清幽的菊香,纵横交错的阡陌,陶渊明抖落沉重的官袍,在澄澈的自然寻觅心灵的净土,痴迷让他们收获爱情,探索科学,纯净心灵。

  如果不是痴迷于奇幻无比的色彩,梵高那个善良而受苦的天使,用颜色来享乐的天才怎能单靠一支画笔在明与暗的世界里天马行空,畅游享受?如果不是痴迷于对国家的无上忠诚,文天祥怎能在异族软硬兼施下不为所动,他的身体里流淌的从来都是南宋忠臣的血液。留下的那颗丹心永远跳动于历史的长河中。

  可是,痴迷并等于盲从,你也许会长久的不知疲倦地打着电脑游戏,你也许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武侠小说,你也许会过于钟爱于某个名牌,并不注重实际,但请记住,那些绝不等于痴迷。痴迷者内心有一杆秤,它能*衡利与害,有一面明镜,辨别是非善恶,有一航向标,指明前进的方向。

  痴迷,让我们拥有前进的无线激情,让我们历经磨难而不觉痛苦,让我们饱受冷眼而却能微笑面对。

  痴迷于梦想,让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别样精彩!

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3

  爷爷对我说,所谓痴迷,大概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

  奶奶去世后,爷爷变得有些沉默,同时开始痴迷于旅行。奶奶离开前总想去看一眼西湖,但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很忙,而且那会儿谁家流行旅行啊。于是,奶奶一辈子都没看过一眼西湖。直到她去世后,爷爷下定了决心,要带着我去看西湖。那一年,我八岁。

  当时爷爷力排众议,和我搭着绿皮火车穷游。我们在杭州住那种破旧的抗战防空洞,大门里进去是两个狭长的洞穴,钢丝床和墙上都特别潮湿,还不时有滴答滴答的水声。我用被子蒙住头,有点害怕,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我再也不出来旅行了。第二天起来去西湖,时*正午,阳光炙热,蝉声喧嚣。我们在断桥旁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我很困,躺在爷爷腿上眯着,他就一直给我扇扇子,边喃喃自语:“老太太啊,你看,这是西湖啊…西湖啊…”微风送来湖里荷叶特有的清新气味,前一天晚上的小牢骚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青石台阶上,爷爷牵着我教我唱《送别》。小小的人儿仰着头大声唱着。对一个孩子来说,送别是什么呢?仅是一支歌而已。

  从西湖回来的几个月后,爷爷也去世了。爷爷去世的第二天,妈妈给我端来一碗面,还是爷爷的味道。我接过碗,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眼泪就不争气地砸进了碗里。

  我也开始痴迷于旅行了。大理,我在咖啡馆的墙上留下“爷爷,这里的云可漂亮了”的便签;*,我在海拔4700多米的纳木错湖畔望着星空默念“爷爷,哪一颗星星是你”……爷爷,你看我是不是比你棒,我去了那么多你想去但还没来得及去的地方,可为什么我好像有些悲伤?

  今年,十五岁了,一直没胆去西湖,仿佛我不去,爷爷就能回来带我去一样。几个月前又去了一趟杭州,晚上骑着车绕着西湖转,风吹得人很舒服。我忽然闻到一阵熟悉的荷花香气。一个急刹,在断桥边我看到了七年前我和爷爷坐过的那条长椅。没错,就是它。青山依旧,物是人非。

  对,所谓痴迷,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就像我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步也有爷爷的足迹。


以疤痕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扩展7)

——以趣事为话题的作文 (菁华3篇)

以趣事为话题的作文1

  记得五岁时,我啥事都不懂。

  有一天,我和爷爷去菜地浇水。刚走到菜地,我一看,哇,好多菜呀:白菜、韭菜、大葱……最引我注意的是那红红的“西红柿”。看见这红红的“西红柿”,我便迫不及待的想伸手去摘一个尝尝。爷爷连忙叫住我:“这不能吃。”我不解地问:“为什么?”爷爷一本正经地说:“不能吃就是不能吃。”我听了爷爷的话,心想,爷爷以前有什么好吃的都给我吃,今天怎么变得这么“小气”了?

  可是爷爷在旁边,我不能摘“西红柿”吃,只好等待时机。好容易等到爷爷给菜地浇完水,准备回家。我磨蹭着让爷爷走在前面,我跟在后边,等爷爷走远了,我赶紧摘了几个“西红柿”塞进衣兜里,然后连忙去追上爷爷。

  吃过晚饭,我趁大家津津有味地看电视,便偷偷地溜到院子里,从衣兜里掏出一个“西红柿”,塞进嘴里,使劲一咬,“哎呀!”这“西红柿”怎么这么辣呀?我被辣的眼泪鼻涕都流出来了,大叫:“妈,快来呀。”妈妈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便匆忙赶到院子里,看到我手里拿着的“西红柿”,笑得前俯后仰。这时爷爷也走出来了,看到我的狼狈样,说:“你怎么会生吃灯笼椒呢?”我听了爷爷的话,连忙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爷爷,爷爷听了哈哈大笑,指着我的脑门说:“看你,真是个小馋猫!告诉你吧,这是灯笼椒,不是西红柿。”

  我听了,只好自认倒霉,谁让我贪吃呢!

以趣事为话题的作文2

  童年的事就像那葡萄架上的葡萄一样,数也数不清,讲也讲不完。来,我给你摘一颗又大又甜的让你尝一尝。

  那一天,我和妹妹在家里玩,那些可恶的蚊子在我们旁边飞来飞去,想趁机吸我们的血,只见一只大蚊子吸附在妹妹的`小腿上,我边用力打去,蚊子打死了,我的手上留下了一个鲜红的血印子。我便和妹妹开始打蚊子,这些蚊子都很狡猾,有的飞到床下面、有的吸附在天花板上。正在我一筹莫展事,我想:人喝了酒会醉倒,酒流进血液里面,那蚊子吸了人的血肯定也会醉。想到做到,我快速的拿了一葡萄酒,打开就喝,真甜,我一口气喝了半瓶,抹了抹嘴对妹妹说:“这是只蚊子的药,快喝。”妹妹听了,拿起来也喝了一瓶。喝了之后,我便和妹妹玩了起来,不一会儿,妹妹便睡了,我脸也在“发烧”像一个化妆的小丑。过了一会儿,我也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在梦中,我看到成片的蚊子都倒在地上,我在梦里笑了。突然,有人推了我一把,我醒了,觉得很痒,我一摸,浑身的疙瘩,再看地上,一只蚊子也没有。我把这事告诉姥爷了,姥爷笑着说:蚊子又不跟人一样,怎么会醉死呢?”

  啊!童年的故事真有趣,让人回味无穷。

以趣事为话题的作文3

  在假期的时候,我会回到我的老家--一片肥沃的土地。

  在家乡,并没有什么玩具,只有树枝和泥土。早晨,我和伙伴们在金黄的稻田里进行一场大战,武器就是泥土和树枝,我勇敢的向前,给敌人来个天女散花,结果很不寻常,全场只有我没被树枝、泥土打倒。

  家乡让我怀念的不仅仅是游戏,还有一条小河。春天的时候,我在河边玩水,原本水*如镜的河面,被我这样一弄,顿时变得破涛汹涌。小鱼都被我吓跑了。

  夏天,我在河里游泳,跟朋友们比赛时,我总是像剑鱼一样,越游越快,越游越带劲。

  秋天,我吧纸船放在河面,每次我的天蓝色的纸船,都会飘到下游去。

  冬天,我在河边钓鱼,不知道为什么,鱼儿好像着了魔一样,齐刷刷的向我的鱼饵游来,每次我都满载而归。伙伴们都夸我是"小姜太公"。

  我的家乡还有一处天然的运动场。这个运动场有一个"跑道",虽说是"跑道",可也有别的`用处,比如"足球场""竖蜻蜓场"等(只不过是一边是草坪)。

  我的家乡,实而不华,可我爱我的家乡。在我的眼里,家乡比城里好一千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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