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读后感

《面纱》读后感1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面纱》读后感2

  前几天刚看完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觉得这两本书情节上有一定相似之处。二位女主都年轻美丽而又天真愚蠢、耽于幻想,不识渣男真面目,肆意挥霍着丈夫对自己无私的爱。

  相比之下,毛姆对女主可比福楼拜温柔多了。福楼拜决绝地赐给了爱玛极其痛苦绝望的毁灭结局,而毛姆却给了凯蒂掀开面纱、成长蜕变的机会。(当然,从某种程度上说,凯蒂也确实比爱玛要懂事一些。)

  可毛姆依旧是残忍的,纵使他饶了女主一命。

  他残忍就残忍在对人性血淋淋的剖析。瓦尔特曾给予凯蒂最无私最赤诚的爱,却也只能在感情的折磨中走向生命的终点。浅薄无知的凯蒂纵然知错悔悟,却依旧无法爱上瓦尔特。她最后也没能等来一句原谅。这也是再正常不过了,她本不可能等到原谅啊。

  你瞧,多可惜。人们总是这样纠结。真实的痛苦,痛苦的真实。

  人性总有不可避免的复杂、善变甚至肮脏。

  她的自我救赎,是要在见过病痛与死亡、见过丑陋与畸零、见过世间众生百态的残酷现实后,才能在绝望与希望的交织中重生。

  “She saw Waddington light a cigarette。A little smoke lost in the air,that was the life of man。”

《面纱》读后感3

  “面纱”,掩面之物,书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帕自己的面纱,真实的面目被掩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面纱成为面具,面具再成为他自己,从此只有戴面具的他自己,本身却被困在了一个上了锁的棺材,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亦进不去,失了本性,丢了灵魂,弃了自由。

  《面纱》的背面封面上写着“女性精神觉醒之经典读本”,可这本书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虽然毛姆以其惯用的对人性的反讽写了一个美丽却爱慕虚荣的英国女子在爱情、背叛与死的漩涡中挣扎的故事,但这不仅有爱情,还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展现在书中,这些并不局限于女性,人人如此,人性使然。

  “欲望”一词简单来说就是对某件事物的执着,但深究又很难说得清,每个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欲望,因着许多缘由,那么拥有欲望是好是坏呢?“没有欲望是麻木不仁”,安妮宝贝在书中写到,因为有追求,才有精彩的人生,但是也是要有前提的,理智的欲望会使一个人前进,从而成功。但狂热的欲望就会诱出危险的行动,令人干出荒缪的事情来,是自己陷于深渊,无法自拔。书中女主人中凯蒂对自己美好生活的向往,瓦尔特对心爱女子的追求,查理对权利地位的追逐,瘟疫中每个人对生的渴求……都源于欲望。

  拥有欲望本没有错,就像最初的凯蒂,她只是想过的幸福,想要自由,但是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愚蠢、轻佻、虚荣,因此欲望日渐的膨胀,导致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接着是一个又一个谎言的降临,从此她没有了退路,自己将自己困在了笼中,当她以为从束缚的家中逃出去,她便会获得自由,却不想又进了另一个束缚,她不断在寻找,最后在瓦尔特死后,她仿佛得到了解脱,得到了自由,回到家中与父亲相依为命,并想将女儿教导成一个与她不同的人。而书中的查理,一个没有任何能力,却同时渴望得到权利地位和佳人相伴,他能做的只是虚与委蛇,阿谀奉承罢了,一脸伪装的好人相,令人厌恶,书中竟没给他一个得不所愿的结局,有点遗憾。瓦尔登对凯蒂的追求源于爱,但在他得知妻子的背叛时,心中产生的恶念也是一种恶欲,间接的逼迫妻子同他一起前往瘟疫横生之地,最初希望妻子染病而死。然而作为一个不起眼的细菌学家,面对染病之人生的欲望,他不可能置之不理,这又是他人性中的善。人是矛盾的个体,好坏、善恶都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出现。

  一个单独的个体不能只依靠自己而生活,周围的人事物环境都可以产生影响,影响改变一个人,有好亦有坏。修道院长是一个*乎完美的人,她的周身仿佛散发着圣洁的光,举手投足间尽是端庄,对任何人都一同的和蔼,仿佛人间的上帝,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没有一点活力。因为出生在贵族家庭,读书笔记家庭的教育成就了她,但也束缚了她,她鲜少有自己的情绪,总是优雅淡漠的`。因为自己和家庭的原因,将自己困在了一个隐形的牢笼中,仿佛本该如此。但是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没有喜怒哀乐,没有真实的自我,困于自以为圣洁的灵魂,那这个人可以高升了。

  一生做了许多决定,做决定时不知结果,经历了才知是喜是悔。凯蒂背叛了丈夫,她并没有觉得对不起丈夫,因为不爱他,却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在修道院帮忙之后,她开始悔恨,意识到自已曾经的愚蠢,告诉自己不再说谎,尽管不爱丈夫,却渴望得到丈夫的原谅,因为自卑不自信的丈夫也将她的错误归结在了自己的身上,在丈夫死前她渴求丈夫的原谅,希望他从痛苦中解脱,这是不是也可以说这是她的悔呢?当瓦尔特感染瘟疫死之前说了五个字,“死的却是狗”,这是他对自己当初所做的决定而后悔,还是对自己爱上这个女人而后悔呢?

  《面纱》作为经典女性读本,教会了女性在精神上的觉醒和自由,同时书中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结合,也完美得诠释了人性,将各色不同的人物展现给读者,生动而深刻。

《面纱》读后感4

  “面纱”,掩面之物,书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帕自己的面纱,真实的面目被掩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面纱成为面具,面具再成为他自己,从此只有戴面具的他自己,本身却被困在了一个上了锁的棺材,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亦进不去,失了本性,丢了灵魂,弃了自由。

  《面纱》的背面封面上写着“女性精神觉醒之经典读本”,可这本书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虽然毛姆以其惯用的对人性的反讽写了一个美丽却爱慕虚荣的英国女子在爱情、背叛与死的漩涡中挣扎的故事,但这不仅有爱情,还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展现在书中,这些并不局限于女性,人人如此,人性使然。

  “欲望”一词简单来说就是对某件事物的执着,但深究又很难说得清,每个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欲望,因着许多缘由,那么拥有欲望是好是坏呢?“没有欲望是麻木不仁”,安妮宝贝在书中写到,因为有追求,才有精彩的人生,但是也是要有前提的,理智的欲望会使一个人前进,从而成功。但狂热的欲望就会诱出危险的行动,令人干出荒缪的事情来,是自己陷于深渊,无法自拔。书中女主人中凯蒂对自己美好生活的向往,瓦尔特对心爱女子的追求,查理对权利地位的追逐,瘟疫中每个人对生的渴求……都源于欲望。

  拥有欲望本没有错,就像最初的凯蒂,她只是想过的幸福,想要自由,但是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愚蠢、轻佻、虚荣,因此欲望日渐的膨胀,导致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接着是一个又一个谎言的降临,从此她没有了退路,自己将自己困在了笼中,当她以为从束缚的家中逃出去,她便会获得自由,却不想又进了另一个束缚,她不断在寻找,最后在瓦尔特死后,她仿佛得到了解脱,得到了自由,回到家中与父亲相依为命,并想将女儿教导成一个与她不同的人。而书中的查理,一个没有任何能力,却同时渴望得到权利地位和佳人相伴,他能做的只是虚与委蛇,阿谀奉承罢了,一脸伪装的好人相,令人厌恶,书中竟没给他一个得不所愿的结局,有点遗憾。瓦尔登对凯蒂的追求源于爱,但在他得知妻子的背叛时,心中产生的恶念也是一种恶欲,间接的逼迫妻子同他一起前往瘟疫横生之地,最初希望妻子染病而死。然而作为一个不起眼的细菌学家,面对染病之人生的欲望,他不可能置之不理,这又是他人性中的善。人是矛盾的个体,好坏、善恶都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出现。

  一个单独的个体不能只依靠自己而生活,周围的人事物环境都可以产生影响,影响改变一个人,有好亦有坏。修道院长是一个*乎完美的人,她的周身仿佛散发着圣洁的光,举手投足间尽是端庄,对任何人都一同的和蔼,仿佛人间的上帝,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没有一点活力。因为出生在贵族家庭,读书笔记家庭的教育成就了她,但也束缚了她,她鲜少有自己的情绪,总是优雅淡漠的。因为自己和家庭的原因,将自己困在了一个隐形的牢笼中,仿佛本该如此。但是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没有喜怒哀乐,没有真实的自我,困于自以为圣洁的灵魂,那这个人可以高升了。

  一生做了许多决定,做决定时不知结果,经历了才知是喜是悔。凯蒂背叛了丈夫,她并没有觉得对不起丈夫,因为不爱他,却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在修道院帮忙之后,她开始悔恨,意识到自已曾经的愚蠢,告诉自己不再说谎,尽管不爱丈夫,却渴望得到丈夫的原谅,因为自卑不自信的丈夫也将她的错误归结在了自己的身上,在丈夫死前她渴求丈夫的原谅,希望他从痛苦中解脱,这是不是也可以说这是她的悔呢?当瓦尔特感染瘟疫死之前说了五个字,“死的却是狗”,这是他对自己当初所做的决定而后悔,还是对自己爱上这个女人而后悔呢?

  《面纱》作为经典女性读本,教会了女性在精神上的觉醒和自由,同时书中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结合,也完美得诠释了人性,将各色不同的人物展现给读者,生动而深刻。

《面纱》读后感5

  前几天刚看完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觉得这两本书情节上有一定相似之处。二位女主都年轻美丽而又天真愚蠢、耽于幻想,不识渣男真面目,肆意挥霍着丈夫对自己无私的爱。

  相比之下,毛姆对女主可比福楼拜温柔多了。福楼拜决绝地赐给了爱玛极其痛苦绝望的毁灭结局,而毛姆却给了凯蒂掀开面纱、成长蜕变的机会。(当然,从某种程度上说,凯蒂也确实比爱玛要懂事一些。)

  可毛姆依旧是残忍的,纵使他饶了女主一命。

  他残忍就残忍在对人性血淋淋的剖析。瓦尔特曾给予凯蒂最无私最赤诚的爱,却也只能在感情的折磨中走向生命的终点。浅薄无知的凯蒂纵然知错悔悟,却依旧无法爱上瓦尔特。她最后也没能等来一句原谅。这也是再正常不过了,她本不可能等到原谅啊。

  你瞧,多可惜。人们总是这样纠结。真实的痛苦,痛苦的真实。

  人性总有不可避免的复杂、善变甚至肮脏。

  她的自我救赎,是要在见过病痛与死亡、见过丑陋与畸零、见过世间众生百态的残酷现实后,才能在绝望与希望的交织中重生。

  “She saw Waddington light a cigarette. A little smoke lost in the air,that was the life of man.”

《面纱》读后感6

  《面纱》这本书的作者是我们所知道的最会讲故事的毛姆先生写的,之前我读过他写的《月亮与六便士》,可能领悟不够,初看的时候还是不太了解作者所表达的高深的情感,以及大众对它的推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有了更加的感悟。

  这本《面纱》也是冲着毛姆先生的名气看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女性觉醒的故事。主人公凯蒂是一个从小就很漂亮的女子,之后就被势力且虚荣的母亲培养成一个会周旋在男子中间来挑选金龟婿的花瓶式的人物,长大后的她同样变得虚荣自私,在错过最佳的结婚年龄后,她随意选择了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子结了婚,可在婚后不久,她就出现了不忠的举动,而丈夫为了报复她,带她一起去有瘟疫的地方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这凯蒂的心理开始成长,思维有了升华,懂得这世上除了爱情,还有更多美好的东西。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除了佩服作者对情节以及人物心理活动的细致描写之外,最让我触动的是他笔下的故事背景,就是二十年代的*。

  看到书中凯蒂家的那些佣人,那些为他们抬轿的轿夫,那些为了生计而奔波的苦力们,我突然觉得这女主好敌情,相较她的那些胡思乱想,那些底层人士却是在为了那一顿饭有没有着落而在拼命,甚至不惜在危险的地方求生工作。

  这也让我看到了贫穷落后的可怕,同样生而为人,却是不一样的境遇。

  从这些情节中,也更让我懂得要感恩,要上进,这是我从这本书中感悟到的。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阅读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1)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

面纱读后感1

  最经不起将就的永远是感情,与其跟不合适的人一起煎熬此生,不如让自己一个人或跟对的人活的自由安宁,彼此陪伴。查理·汤森爱凯蒂,但不负责任;凯蒂爱查理·汤森,但没有独立能力;沃尔特爱凯蒂,很负责人,又有能力,但凯蒂不爱他。

  “要是一个人对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不感兴趣,心目中只有自己,自我克制也就很容易了。”,我觉得这最本质的是一个人缺少对爱的感知和付出的状态,把自己隐藏在面纱里,自我保护。

  “如果对别人撒谎有时确有必要的话,对自己撒谎则在任何时候都是卑劣的。”我们每个人欺骗不了的永远是自己最真实的内心。即使做到了,那也会给自己带来隐形的创伤和愧疚,无法找回宁静的心。唯有敢于坦诚自己,接纳自己的本来面目,才能让自己活的有意义、有价值,活的自由而精彩。

  “只有一种办法赢得人心,那就是让自己成为人们会去爱的'人。”生活中,我们都渴望爱和被爱,无论处于那种状态,我们都需要先让自己变成自己想要和喜欢的样子,跟那个彼此欣赏、彼此尊重而又彼此相爱的人在一起,执子之手,白头偕老。

  最后,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面纱读后感2

  这是第一次读毛姆的作品,笔锋很*滑没有锋利的言语没有华丽的辞藻,*滑朴实的去揭开掩盖在你面前生活的面纱。

  看小说和看电视是两个不同的感受与收获,看电视可以不用费脑子只需体验视觉效果与发表时不时的言论与感叹?,看书有想象的画面有代入感就像自己是画面中的第三者看着并记录画面,看电视会盲目的崇拜并陷入男主角或女主角的情境,看书收获的是感受与精神食粮虽说并不能及时反馈在生活中但精神、情感的潜意识一定得到了升华。

  《面纱》描述了凯蒂的爱情、背叛与死亡的坎坷经历?,从一个懵懂无知骄傲蛮横庸俗的女子看透生活的嘴脸揭开生活的面纱,蜕变成一个勇敢拥有精神世界的骄傲女人。人的一生总有无知的时候,那是生活的面纱遮住了你的眼睑,无情的巴掌与拳脚会把这无形的`面纱变成有形并慢慢的将其揭开,那时你的世界是灰色的但却拥有勇气与希望……

  所以犯错了不要怕,怕的是你没有勇气与希冀去揭开让你通往安宁之路的面纱……

面纱读后感3

  一口气看完了《面纱》,总要写点感想什么的,不然感觉像是没有度过一样。

  首先要大力称赞一下这版的翻译,深得我心,言辞优美,意境悠长,把毛姆的本意都传达到了读者的心中,比我看的上一本《月亮与六便士》强的简直超过一个银河系。

  也不得不说作者对人性的描写真的是入木三分,凯蒂前半生失意的根源是原生家庭,尤其是她母亲对她的教育,出发点就不是正经的,妄想攀高枝,又急于求成,殊不知她的目标人群都因为她的行为敬而远之,这只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然而凯蒂的母亲却把原因归咎于她的女儿身上,又比*千万个催婚的母亲还没有道德,把年龄渐长的女儿看做是自己的负担。

  正是这样的背景之下,瓦尔特与凯蒂相遇了。“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瓦尔特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情操再高尚,也与他的眼睛毫无干系。人美丽的外表确是上天赐予的礼物,为它所吸引也无可厚非。

  只是我很诧异一个品行如此高尚的人,对于自己的未来却没有很好的规划,这两个人的结合实是太大的悲剧。就如他在想那本书的某个段落是不是在哪本名著中看到过,而她却想着明天是不是自己爱豆的纪念日。

  只是有些悲伤,自己的某些特质与瓦尔特有些相似,虽然自诩能看清很多人的本质,但又怕自以为是的看透会带来很多莫名其妙的偏见,也许自己一个人的确是会好很多。也曾不少反思在感情上的失败,好多是不敢揭开自己的面纱,而偏执的性格在我身上,伪装一辈子也是可能的。

面纱读后感4

  最开始想看这本书是因为之前看过同名的电影。细节已经有些遗忘了,但依稀还记得:电影里面说的是出轨的妻子在被丈夫带到*的霍乱地区后,找到自我,当夫妻俩在这场灾难中逐渐原谅对方的时候,丈夫却死于瘟疫的悲情故事。本以为电影和书的内容是差不多的`,但是在看完书之后,如果说电影给人的感觉是感动的话,那么书中的故事只能用震撼来形容了。

  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同时,文学的可怕也在于它的真实。虚构的故事对于真实的揭露可能就体现在细节给予读者的共鸣。在这本书中,有太多虚构的真实。电影里面,凯蒂与瓦尔特最终原谅了彼此,重归于好,尽管瓦尔特最后死了,可是毕竟凯蒂爱上他了不是吗?迷途知返的happyending可谓是众望所归,尽管男主死去了,但是两个人相爱也是我们希望看到的结局啊,这也算是对于观众的一种安慰吧。我们希望生活处处皆喜剧,但是,别忘了,只有悲剧才是永恒。

  书里在结尾处并明显没有顾及读者的感受。凯蒂在照顾霍乱病人的过程中逐渐找到了自我,找到了精神的归宿,她如我们所望的忘却了渣男唐生,但是可她最终也没能爱上瓦尔特。也许有人会为此感到遗憾,也有人会因此痛骂女主不懂得珍惜,可是我想说的是,不管真相多么丑陋,可是那就是真相。有的人因为长相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学识爱上一个人,有的人因为钱爱上一个人,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有千万种理由,我从未觉得哪一种理由会比另一种理由更高贵,但是,在听过的那些理由中,始终没有办法接受的是因为他爱我所以我爱他。想必凯蒂也是如此吧,瓦尔特爱她,爱她爱到了尘埃里,凯蒂欣赏他,赞扬他,可是就是没有办法因为他爱她就爱上他。

  在凯蒂回到香港之后,尽管已经不爱唐生,但却依然贪恋他的怀抱与安慰。看到这里的时候,对于凯蒂,真的是有一点怒其不争的感觉。可是转念想想,如果是自己,又会怎么样。

  印象里,书中两次提到"死的是狗",尤其是在瓦尔特死的时候,只是直直的说了一句"死的是狗"。想了很久,还是没能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有的人说,瓦尔特将凯蒂带到湄潭府是为了报复,而在凯蒂和他的婚姻中,凯蒂扮演的是那个收留了狗的好心人,而瓦尔特自嘲是那个在报复中咬伤了人的狗。可我并不这么觉得,尽管书中没有直接说明,但是我们隐约可以确定瓦尔特的死是自杀。我认为瓦尔特在将凯蒂带走的时候从没有想过要报复她,反而他认为,这是两个人重新开始的机会,因为如果凯蒂留在香港,她永远没办法认清楚唐生的嘴脸,她会不顾一切和唐生纠缠在一起,会成为众矢之的。相反,只有离开那里,凯蒂才有可能忘记唐生。

  有人将他们来到湄潭府之后,瓦尔特的冷漠作为其报复凯蒂的论据,但是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虽然瓦尔特富有智慧,聪明过人,可是同时他可不善沟通,在如此情景下,他的冷漠只不过是因为他不知道如何面对凯蒂,如何面对自己。同时,我觉得凯蒂怀孕才是瓦尔特自杀的导火索。

  他爱凯蒂,尽管他知道凯蒂愚蠢,虚荣,只是个二流货色,但他丝毫不在乎,他问凯蒂孩子是谁的,以他对凯蒂的了解,他觉得凯蒂会撒谎说孩子是他的,但是凯蒂没有,他不知道此时的凯蒂已经变了,变得坚强,变得不在依靠谁,也变得不爱唐生了。我认为,此时的瓦尔特误会凯蒂还爱着唐生,因此,为了凯蒂和她的孩子,他选择离开,但是不能选择离婚的方式,只能选择死来成全他们。

面纱读后感5

  《面纱》,想要拥有幸福的爱情,先要避开这3个坑!

  查理芒格曾在哈佛毕业典礼上的演讲中说过,他不知道如何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却知道如何保证自己过上痛苦的生活。

  嫉妒,怨恨,反复无常,不学*他人的经验等等。拥有这些你就一定能过上痛苦的生活。爱情也如是,两个人来自不同的家庭背景,有着不同的人生经历,别人眼中幸福的爱情并不一定对你们也适用。

  按照查理芒格的方法,根据逆向思维,虽然我们不知道如何拥有幸福的爱情,却可以通过他人不幸的爱情获得这些方法。英国作家毛姆的《面纱》讲述了女主角凯瑟琳在25岁那年迫于年龄压力而选择和沃尔特结婚。两人搬到香港后凯瑟琳出轨了殖民大臣助理查理,事发后沃尔特带着凯瑟琳一起到了*的一个小城镇,这里瘟疫肆虐,“人每天像苍蝇一样死去”。

  本来直面死亡的这次经历是个很好的契机,两个人可以更加走进彼此的内心,可惜沃尔特选择了继续逃避痛苦,最终染上瘟疫死去。通过男女主角沃尔特和凯瑟琳的爱情故事,我们可以学*到拥有不幸爱情的3个方法。

  01,不认清自己真正的需求

  有人说,爱情就是价值匹配,是满足对方的需求。这句话不无道理。对于恋爱双方来说,对方的样貌,身材,职业,收入,性格等等都是很重要的衡量目标,恋爱的过程也是相互磨合,取舍的过程。

  凯瑟琳嫁给沃尔特的重要理由就是他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而且他非常爱她。而沃尔特娶凯瑟琳的重要原因也是因为她漂亮,开朗,引人注目。在那个时候,衡量一个女人的价值就是嫁个好老公,不管自己是否爱他。表面上看,两个人都满足对方的需求,但实际上,凯瑟琳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真正的需求。

  直到查理的出现。

  查理人长得又帅,又风趣幽默,很快两人就打得火热。先抛开查理是个渣男的事实,他的出现让凯瑟琳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嫁给爱情。嫁个有钱老公是外界,母亲,社会强加给凯瑟琳的需求,她不停地出*宴会,和各式男人打情骂俏,为的就是能找到一个有钱或者有社会地位的男人。

  她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被母亲培养成这样的人,连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不要说出生于英国19世纪的凯瑟琳,就是21世纪的我们,身边人衡量我们是否幸福的标准也同样一样。没有结婚,不管你的事业多出色,你的人生都是失败的。本来你以为你对金钱不在乎,只要对方足够爱你,有责任心,有孝心就好。但是真正相处后才发现,你总是抱怨对方不舍得为你花钱,不经常给你买礼物等等。

  或许你并不是对金钱没那么在乎,只是不愿被人说拜金,你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需求。想一想,这个想法是谁给你灌输的,不要去管别人的期待和要求,好好想一想,你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02,爱就是自我感动

  沃尔特娶了凯瑟琳后,就像娶了个女神在家供着。不管是出门还是参加宴会,任何有门的房间,只要和沃尔特在一起,他都会抢先一步为凯瑟琳打开。

  下车的时候,沃尔特会小心搀扶着她;只要她进屋就会行脱帽礼;满足她的任何愿望。总之比任何人都体贴入微。

  但是即使做到这个份上,凯瑟琳还是从来没有喜欢过沃尔特。对于沃尔特来说,他全心全意爱着凯瑟琳,从来没有奢求过回报。但爱并不是自我感动就够了。沃尔特知道凯瑟琳的本性,但他还是爱她。当他嘶吼出“我知道你愚蠢,轻浮,头脑空虚,可是我爱你!”时,该有多么痛苦和无奈。

  他无法控制自己,这让他感到痛苦万分。即便是凯瑟琳做出背叛他的事,他还是义无反顾地爱着对方,哪怕这爱让他瞧不起自己。这份痛苦让他把自己埋头工作,好获得片刻的宁静。但是,一份关系是属于两个人的,单方面的付出也许会换来对方的喜欢,但是当这份喜欢褪去,或者有一方厌倦了取悦的游戏,这份关系也将无法维持下去。

  当凯瑟琳知道自己出轨查理被发现后,她的第一反应是离婚,而不是求得沃尔特原谅。当你喜欢一朵玫瑰时,你会把它摘下来养在花瓶里;而当你爱一朵玫瑰时,你会让它继续在枝头盛开。养在花瓶的玫瑰不久就会枯萎,而长在枝头的玫瑰却可以一年有一年地开下去。

  最好的爱是放手。

  03,从不做深入沟通

  当沃尔特发现凯瑟琳出轨后,并没有直接和她开诚布公谈一次,而是给她两个选择,要么离婚后一周内嫁给查理,要么跟他一起去霍乱流行地,湄潭府。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凯瑟琳好,哪怕同意离婚,条件也是让查理娶她。其实,任何事情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关键在于看待这件事的人选择看哪一面。凯瑟琳的出轨是两人的突破口,说明他们之间有很大的问题存在,查理的出现给了他们改善的机会。

  但是,沃尔特却没能看到事情积极的一面,反倒是沉湎于被凯瑟琳背叛的痛苦中无法自拔。哪怕是到了瘟疫肆虐的小城镇湄潭府,这个死神临时驻扎地,沃尔特也从未主动尝试和凯瑟琳沟通过两个人之间的问题,仅仅依靠忙碌的工作逃避问题。

  在《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中,作者约翰·格雷说到,在感情关系中,沟通是最重要的一环,它的地位无与伦比,不容忽视。但是通常情况下,往往是女生喋喋不休,男生沉默寡言。一方追着另一方跑。或者男生急于给出一个答案,他以为你跟她说那么多是因为想要解决问题。

  其实正相反,很多时候,女生抱怨的时候只是为了得到情绪上的发泄,只要对方能安静地做个听众就好。又或许你觉得等她生完气,哄一哄就好了。但是那个问题还是存在,下一次遇到相似的事情一样会爆发。

  痛苦驱使着沃尔特昼夜不停地工作,透支着自己的生命,直到被瘟疫侵袭。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凯瑟琳请求他的原谅时,沃尔特才真正从心底里放下痛苦。拥有幸福爱情的方法不是每个人都知道,但不幸爱情的方法恐怕每个人都知道那么几条,而且运用自如。

  这里通过《面纱》中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我们掌握了3条拥有不幸婚姻的方法:不认清自己真正的需求,自我感动地爱着对方,从来不做深入沟通。

  如果你也想拥有不幸的爱情的话,一定要好好学*这3个方法,保证不会让你失望。作者:阿福物语

面纱读后感6

  面对父母的催婚,你会选择一个自己不爱但爱自己的人吗?

  婚后遇到怦然心动的人,你会怎样选择?

  出轨的人如何挣扎,被出轨的人又如何救赎?

  如果你没有答案,那你一定要读毛姆的这本《面纱》,因为它像样本一样完美的诠释了大多数人都会得到的“标准答案”。

  婚姻不同于爱情,这是成年人共同的认知。

  沃尔特爱凯蒂,明知她与自己结婚是因为想要赶在自己妹妹结婚前,明知她“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作为生物学博士,却依然爱她,宁愿假装自己也没有头脑,并最终付出了生命。

  查理“爱”凯蒂,爱她美貌、可爱,但他更爱自己的老婆,因为他的老婆是贤妻良母,他从未想过要和自己的老婆离婚。

  凯蒂从未爱过沃尔特,遇到沃尔特撞破她和查理,她第一时间想要离婚并想当然认为查理也同样迫切的想要离婚并且娶她,当查理明确拒绝她以后,她才明白自己在查理眼里,不过就是个玩物。

  当心灰意冷的凯蒂跟着沃尔特来到霍乱肆虐的必死之地后,随着她开始真正、真实的生活,她逐渐看清自己并找到自我。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2)

——《白说》读后感 (菁华6篇)

《白说》读后感1

  《白说》也许真的是“白说”。

  读完此书是2月25日,恰逢修宪的新闻发布。

  站高望远,白岩松指点江山,字里行间洋溢着的还是乐观主义情节。

  “开放”、“开明”、“开心”、“自由”、“民主”、“公民”、“理性”、“信仰”,书中一遍遍提及这些词汇;白岩松是聪明的、理性的、有度的,用他书中的话说,是“既坦诚又高情商”,不失言亦不失人。

  一篇篇演讲稿围着几大主题串联起纷繁的故事,最终讲述了他内心的忧患和信念——“*这列火车……一定有人拦在车的前面把它往回推,也有人在侧面瞎推……确保自己是向前推的人群中的一份子就好了”。

  可又如书中评论20xx年那篇文字的“自己的读后感”——“那时候,我告诉自己‘不要急’,因为*太大了,要有点历史眼光。可我得承认,现在与那时相比,‘有点急’”。18年过去了,不知道白岩松现在是否还会着急。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这个有良知的新闻人值得敬佩,观点犀利、表述得体、逻辑清晰;可惜即便他忧国忧民,创造时代的民众却并不掌握时代的方向盘;看起来我们离彼岸乐土只差一步,可谁知这一步是否又是三个世纪的轮回?

  好了,也许《白说》就是“白说”,也许是时候多读明史了。

《白说》读后感2

  这是我的一点小感想,写下来全当是给自己完成了一篇读后感。白岩松是我们国家一位非常知名的电视媒体记者、主持人,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了。我是看着他的新闻长大的,网上有很多他的名言,不过在这本《白说》里他说了,很多其实不是他说的。

  我是在翻阅时偶尔看到这本书,想到他是记者,而我虽然从事一部分新媒体记者的工作,也许这书里面有些独道见解呢?

  就这样,在坐公交车的空闲中翻看完了这本书。虽然白岩松说“说了也是白说。”但我真的看了也没有白看,有一些收获在里面。总体来说,这本书像是白岩松的演讲合集,我把他的很多演讲一口气“听”完了。主题从个人、社会、国家;政治、艺术、道德、信仰都涵盖了。我映像最深的是他对音乐的喜爱和音乐带给他很深的感悟,对幸福的阐述是“真实的简单”幸福本就很简单。

  幸福需要三个层面的因素,物质、情感和精神。我又将它引申了一下:物质是基础,情感是依靠,精神是支柱。

  有些讲座中的话题其实很大,信仰应该是很大的一个话题吧?我归结了一下,他所强调的信仰是什么?

  有信仰的最大好处是什么?有敬,有畏。当你的内心里上有天,下有地的时候,你很踏实,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事。

  可能我们很多没有信仰的人,在遇到大起大落的时候会不踏实,在有些事情面前没有底线,也没有上限。我也认为这样是很不好的,可能到了一定年龄,或经历了一定的是非之后会给自己定一个“上限和底线”。

  今天,我们才意识到让传媒人学会讲故事,有点儿晚了;但如果今天还不好好学会讲故事,传媒就死了!

  这是一个权威的“传统媒体”人说的话,而且这话说的比较早。在新媒体的时代,我们确实需要学会“讲故事”。我现在还经常看到和听到一些传统媒体不把新媒体当媒体,总带有一种偏见的目光审视新媒体。

  听到这些言论后我内心这样劝对方“一篇通稿就是新闻?我们已经不喜欢看通稿了。”

  但如果你“讲故事”了,别人认会你“不真实”虚构了,主观了,总之不符合新闻要素。这样,偏见就产生了。那就看“故事”受人喜欢还是通稿受人喜欢了。我在“讲故事”的路上还有很长很长的距离,讲大家喜欢的故事段子。

  《白说》中的言语很简练,一句话读过去不用回头再读一遍,但是讲的道理很深。我在写东西的时候是不是也得这样?最简单的话说明事情,这也是我一直认定和追求的。当然还要不停练*和研究。

  有一段很真实的话,也是我映象很深的。很长时间以来,我在研究*志愿服务的时候发现,大的活动志愿者云集,一呼百应,小的活动志愿者却寥寥无几;远方的志愿服务我们立即出发,身边的志愿服务我们却往往被忽略不计。

  在工作当中,我发现确实是这样的。我看到过很多志愿者,我也是一名志愿者。这段话让我看到人性底层的一些东西,很多做过志愿者的人看完后应该“心知肚明”。我们在做志愿工作时是不是有目的和功利性?

  也许是为了“雁过留名”,或者借这个机会出行游玩增涨“阅历”。生活中这样的人太多了。真正透过这本书,让我感觉最深的是:真实、认真的面对生活和工作,它们在一起,就是幸福,就是信仰。

《白说》读后感3

  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挫折和失败,就很可能夭折在通往成功的路上,成功固然好,失败也没关系,重要的是在过程中我们能够得到什么?

  自从掀起大学*热潮后,大家借阅图书量突飞猛进,整个站区都充满了读书的氛围,看书成了收费员们闲暇时的小甜点,大家都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当然也不甘落后,其中白岩松写的《白说》一书深深吸引了我,白岩松大家并不陌生,在我的印象里对他的认知仅限于他是一位优秀的新闻工作者,他被所有的荣誉和光环包围着,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但当我读书以后,对他的认知逐渐清晰,他是一位喜欢古典音乐、喜欢足球也爱看球、有思想、敢想敢说敢做、坚持运动、并兼职大学生的一位有血有肉的*凡人。

  《白说》一书,文字直白、道理通透,写的都是作者当下的感受,其中有很多让我看了一遍还想再看一遍,总是意犹未尽。书中说道:“漂亮的失败是另一种成功,”白岩松本人也用自己的人生经历证实了这一点,他大学刚毕业那年,分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但报道的那天却被通知:“对不起,你的关系已经被退回广播学院了,我们不要你了”,对于当时只有21岁的他,遭受如此打击之后,不是用冲动解决问题,而是选择冷静一段时间再做决定。一年以后,他的付出和努力也只换来在《*广播报》和一群中老年人排节目表的工作,他又选择用冷静的态度去面对此时的不如意,正是由于他的这份冷静,才有后来的成功,他始终坚信失败是另一个成功的开始。很快,他就成了独当一面的编辑、业务骨干,有了此后所有的成就。

  每届“感动青银”十佳人物在成功之前都经受了苦难和挫折,但是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挫折和失败,就很可能夭折在通往成功的路上,成功固然好,失败也没关系,重要的是在过程中我们能够得到什么?

  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要勇于面对失败并要战胜它,同志们大胆向前,用我们的热情去为高速事业做贡献。

《白说》读后感4

  对于名人,我们*惯性仰视,仰慕其光鲜亮丽的一面,感叹命运的不公。其实,名人也是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他们也很普通,也很*凡,只是他们认真地过好普通、*凡的日子,才成为名人。借用白岩松的说法,我们需要*视,才能走*真实的名人。

  不完美的童年。白岩松出生于内蒙古的海拉尔,在闭塞的年代,每天只能读到三天前的新闻。八岁的时候,父亲因病去世,是母亲一个人拉扯大兄弟俩。普通家庭这样大的一个变故,对于童年的白岩松会是怎样的酸楚。个中滋味他并没有细说,可以深深体会到母亲的不易和孩子们的坚强。今天,我们拥有着圆满幸福的家庭,我们觉得自己幸福了吗?没有!我们心中总有一些对父母的不满与不屑,总觉得父母没给我们想要的生活。亲人,拥有时不懂得珍惜,失去后后悔莫及。父母,既然我们无法重新选择,那就好好珍惜这份血缘!

  八次搬家经历。三十二岁时,白岩松才真正拥有自己的第一套住房。在这之前,孩子的孕育和最初的成长,都是在租的房子里。“我认为在我的记忆中,如果没有搬过那八次家,没有那么多找房租房的经历,我的青春是不完整的。”今天,有多少年轻人,因为爱情而裸婚。房子、车子和票子也成为当今结婚的新三件。从父母角度出发,结婚首先要买房,也无可厚非,谁不想孩子有个安稳的家。但拥有住房不代表拥有爱情,两个人共同努力建筑的爱巢,才刻骨铭心。年轻时,有能力买房,固然欣喜;没能力也不悲观,打拼来的幸福,值得回味。一天早上,在上班的路上看到住在车厢里的修路工人,起来时还播放着流行音乐。这就是生活的态度。想想自己有多久没有去用心听首歌了,能说我过的一定比他们好吗?幸福不是看你住在哪里,而是你以怎样的生活态度住在那里!

  拼的是自己。白岩松坦言,在北京没有一个亲戚,也从没为了工作给谁送过礼。“有很多年轻人抱怨,现在社会都是拼爹、拼外貌,我会告诉他们:我也曾经拥有一个成为富二代的机会,但是我爸没有珍惜。”他还反对父母过早操心孩子的工作,要让孩子享受他特定阶段该享受的美好时光。“要知道,你所担心的事情,只有不超过10%会变成现实,其余的都是自己吓自己。”当我们没有什么外在可拼的时候,就只能拼自己了。记得我考上现在的单位时,一位老同学打电话来问:“你和我说实话,你有没有找人?”真希望自己当时有能够得着的人,往往越往上走,机会越多,也更相对公*。我认为,找工作需要实力和机遇,有时你的实力取决于你的竞争对手。

  兴趣广泛的人。白岩松喜欢古典音乐,且造诣不浅。他还喜欢运动,好足球与长跑。繁忙的工作之余,不忘自己的爱好与初心,难能可贵。普通的我们,总是说,忙,忙,忙……忙的忘记曾经的最爱,忙的丢掉健康。每次看到体检单时才发誓不喝酒多运动。正如周国*所言:生活节奏加快了,然而没有生活。天天争分夺秒,岁岁年华虚度,到头来发现一辈子真短。怎么会不短呢?没有值得回忆的往事,一眼就望到了头。其实,我们忙不过白岩松,我们也要学会忙里偷闲,过多彩的生活,丰富的才是充实的。

  《白说》不白说。*视白岩松,才能走*他,原来,他就像邻家大哥,不仅给我们传播知识,更教我们做人和生活,学会追求公*、正义和快乐。

  白岩松,那么远,这么*!

《白说》读后感5

  只在电视及新闻报道中见过白岩松。之前一直不太喜欢他,总觉得这个人惺惺作态、夸夸其谈、喜欢说教。因此我是抱着批判的眼光来看这本书的。看完后,我才知道自己太武断了。

  要了解一个人,就得走进他的内心,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研读他的作品,那里面的一段段文字就像一串串跳跃的音符,演绎着人内心中最真挚的情感旋律。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老白涉猎广泛,小到个人荣辱,大到家国情怀。这或许是因为他是一名资深媒体人的原因吧,新闻嘛,‘’社会种种,人生百态 ‘’ 。但让人惊讶的是他不仅涉猎广,所涉每个领域还很有深度。这可能就不能简单的划为职业因素了,如果没有丰富的阅历,很难把问题看得如此通透、深邃。

  这本书里有一个词不得不提,“人性”。其实不管是个人荣辱,还是家国兴衰,都离不开这两个字。大如我们这个国家,不也是由十几亿个有血有肉,有灵魂有思想的人组成的吗。

  人性是复杂矛盾的!人可以在有重大灾难发生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也会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因为抢一个座位,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拳脚相加。 不能简单的把人分为好人和坏人,也没有绝对的好事和坏事。“彼之蜜糖,此之砒霜”,这不是一个对立的二元世界,而是一个辩证的多元世界。就像老白书里说的“活着不是非赢即输;得失不是非有即无;世界不是非黑即白;进退不是非取即舍;真相不是非此即彼”!

《白说》读后感6

  说完后白岩松深深的摇了摇头。我突然意识到一个月都没看一本书了,之前说的一周一本书的量好像有说话没算话了。突然想起也有买白岩松的一本书,趁着这个时间,也看看他的作品吧。

  还记得看柴静的《看见》时,眼泪一次次狂飙。总觉得新闻媒体人都有一种让人崇拜且向往的力量。文字吸引眼球,段落深入人心,细节让人落泪,回过头又觉得社会还有很多层面,但是还是需要保存乐观,继续生活。

  这次翻开《白说》也一样,虽然和看《看见》的文体非常不一样,也确实男士的表达也许没有女士那么细腻。但是同样,给予了我很多感触。

  书分为了“岁月”、“价值”、“沟通”、“态度”、“时代”五个章节来呈现。因为有些涉及新闻的内容,虽然看得懂但是其实不是很感兴趣,只能看着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写一写想法。

  作者多次在书中说到*人惯有的思维,不管什么事情,上来就先分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这也导致我们把生活看成非黑即白。其实生活好像很难分清楚那几分钟好,那几分钟坏,有的好像只是*淡与不断的重复。所以生活好像就是需要学会接受*淡看,在*淡中寻找能够让自己无限靠*幸福的事情。内容很多,我很难表达清楚自己的感受,但是我很喜欢“岁月”这节的最后一句话“人生如茶须慢品,岁月似歌要静听”。

  现在合上书却想不起来到底讲了些什么,这也许我还没有真正体会到书中的内容,但是有些画上线的内容能够被说一说。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3)

——《科学》读后感 (菁华6篇)

《科学》读后感1

  我特别喜欢看书,每当我看书看在兴头上的时候,爸爸妈妈喊我吃饭我都充耳不闻,为此没少挨爸爸妈妈的骂。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看一会书,我从书籍中学到了很多东西,书籍伴我成长。

  最*我又看了一本有趣的书—《科学悖论故事》,书中以故事的形式介绍了很多科学悖论,如“上帝万能悖论”、“追龟悖论”、“理发师悖论”、“异性悖论”、“禁止涂鸭者悖论”和“秃头悖论”等等很多悖论。给我印像最深的,而且我认为也是最有趣的就是“秃头悖论”,下面我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下迷人的“秃头悖论”。

  一群学生来看退休多年的老教授—他们大学时代的张老师。“啊,岁月不饶人啊!老师已经变成秃头了!”一个学生看到老师的光头,不由得发出感慨。张老师摸了摸已经谢顶的头,说“是吗,我真的变成秃头了吗?”“老师,对不起,您头上已经没多少头发了,确实是秃头了。”学生说。张老师:“你秀发稠密,当然不算秃头。可是,我问你,若你头上掉了一根头发,能说是秃头吗?”学生:“我只少一根头发,当然不能说是秃头。”张老师:“那再少一根呢,再再少一根呢……总结我们的讨论,就得到下面的结论:如果一个人不是秃头,那么他减少一根又一根头发仍然不是秃头,你说对吗?”学生:“对!”张老师:“我年轻时候也和你一样,满头秀发,当时没人说我是秃头,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头发一根根减少,直到今天这样子。但是,每掉一根头发,根据我们刚才得出的结论,我都不是秃头。这样,经过多次头发的减少,并且每一次减少都使用这个结论,就得到一个新结论:我今天依然不是秃头。推而广之,任何人都不是秃头。”

  这就是著名的“秃头悖论”,逻辑上确实没问题,但忽视了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还将看更多的书,从书中吸收营养,从书中学*做人的道理,使我能够茁壮成长。

《科学》读后感2

  一只圆滚滚的大熊猫系着可爱的餐巾围脖儿,吐着红红的舌头,馋兮兮地盯着手中拎着的一只老鼠。这就是《大嚼科学—动物卷》的封皮。那么熊猫真的吃老鼠么?想知道这个有趣问题的答案么?快跟我一起翻开这本书吧。

  这本书一共有四章。我觉得是按照动物的生命过程来介绍的各种动物的有趣事情。首先讲了动物繁殖的有趣事情,然后是动物长大,接着介绍成长过程中吃的东西,最后讲到动物死亡中的奇闻异事。里面不仅有很多我闻所未闻,想也不敢想的有趣故事,还纠正了我很多错误的想法和认识。

  “龙是怎么出生的?”我一直认为龙应该是从蛋出来的,因为龙看上去像爬行动物,爬行动物应该是卵生的。但是我也没听说过哪条龙会生蛋呢。“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不论龙的九个儿子再怎么不同,也不是从蛋里生出来的。实际上他们是“卵胎生”的。别以为我写错词了,我们*常只听过卵生和胎生,谁听说过卵胎生呢?龙就是这么繁殖后代的。首先龙产下一颗卵,但是不排出体外,在肚子里把小龙孵化成功,再把龙宝宝生出去。明白了吧,这就是“卵胎生”。

  “熊猫吃老鼠么?”还记得一开头的这个问题么。答案就是以前的熊猫是吃老鼠的,可是后来由于食物的欠缺,它们改吃素了。不过这个还不神奇。有一种深海鱼,一天能变三、四次性呢。这种鱼为了生宝宝,两条鱼在一起,一条鱼先当雌鱼,另一条当雄鱼。

  鸳鸯在我们的传统故事里,总是模范夫妻。我们在画里,刺绣,枕套上经常看到两只非常美丽的鸳鸯在水中嬉戏。那么我要告诉你,这对鸳鸯“夫妻”其实是两只雄鸳鸯哦。因为真实的雌鸳鸯不如雄鸳鸯好看,古人认为不美丽的雌鸳鸯画在画中不美观,于是就用两只雄鸳鸯来代替。这可把我们搞糊涂了。有机会我会告诉画家别再这么画了。

  《大嚼科学—动物卷》从封皮的馋嘴熊猫开始,到书尾的小老鼠从熊猫手里逃跑掉。中间的内容带给我无限的乐趣,无限的惊讶。大伙儿还等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抱起这本科学书“大嚼”起来吧。

《科学》读后感3

  在现在的社会,科学是一个非常潮流的话题,现在看来,*的科技是如此的发达。当然,我们首先要会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也许当自己心情舒畅时,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关于科技的书,或许只是让我们更加了解科学方面的知识,是一次学*的好机会。

  本周我在家中读了一本书,《科学大百科》,让我深有感触!

  当我读了《科学大百科》后,这本书使我非常着迷,原来在科学的世界里还有如此多的奥秘,使我明白了:爱迪生是怎么发明电灯的?太阳的光从哪里来?为什么白天看不到星星?还让我明白了原来星星不止有一种颜色;沙漠里的沙子有各种各样的颜色......

  当我第一次读《科学大百科》时,就被他深深的吸引了。这是一部讲述了许多有趣科学知识,都是生活中处处可见的科学小故事。引领我们走进科学的世界。

  你们知道台风吗?台风是发生在太*洋西部海洋和南海海上的热带气旋,是一种极强烈的风暴。成熟的台风中心一般都有一个圆形或椭圆形的台风眼。台风眼内的气压很低,天气出奇的*静。当台风眼通过时,风可能完全停歇,甚至会出现短暂的晴空。原来风是如此喜怒无常的啊!

  你是否还知道当天空在打雷时,某些小区的屋顶上的“一根长长的线”就会帮助我们在雷雨天中还能继续“工作”,这就是神奇的“避雷针”。你知道避雷针是如何工作的吗?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1752年的一个雷雨天,美国科学家富兰克林把一个系着金属导线的风筝放飞到天上。当雷电发生时,他用手去碰金属线上拴的一串钥匙,钥匙顿时迸出了电火花。富兰克林由此得到灵感,发明了避雷针。避雷针先靠尖端的接闪装置,把闪电电流吸引过来,然后通过引线把电流引到接地体上。这样就能使楼房免遭电流袭击了。

  除了这些还有许多的知识等着我们来探索。我叹服科学家们为探索大自然所付出的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科学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是一本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科学百科》,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科学》读后感4

  《人体科学》读后感知道免疫系统是怎么工作的吗?知道ct能检查什么病吗?知道玩游戏机有什么危害吗?在《人体科学》里,这些都不是问题。

  今天,我就要讲讲我读《人体科学》的感受。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连我们身体也蕴藏着无穷的奥秘,然而有多少人知道这些奥秘呢?《人体科学》这本书像一个人体解读机,生动形象地给我们描述了人体内部的器官知识,详细而又简单易懂的给我们揭示了各种现象的原因,也纠正了我们的一些生活误区。我以前不懂输青霉素水液前为什么要做皮试,要用皮筋死死地勒着胳膊,还要用针注射进药液,疼死了,一点儿也不好受。我问爸妈为什么要做皮试,他们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后来,我在《人体科学》上看到,有些人体内有一种名叫ige的青霉素抗体,通过皮试可以了解有无这种抗体,如果有,就不能用青霉素,否则会出现呼吸困难,面色苍白,血压下降等严重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我看到这段话,吓出一身冷汗:如果我对青霉素过敏,不做皮试就用青霉素,就会丢了小命!从此,我不再讨厌皮试了。还有一次,我发烧时,妈妈不停地给我喝白开水,我的肚子都被喝胀了,不知道为什么要频繁喝水,我还是在《人体科学》上查到:多喝水散热,还冲淡体内毒素,随小便排出体外,有利于治病。哦,原来多喝开水减轻病症啊!一个星期天,我去找小杰玩,只见他捧着一个小小的游戏机玩。我想起了《人体科学》上的话,就劝他别玩。小杰一脸的不解与不在乎,问:“为什么不能玩?”我向老师授课般地说:“你这样玩游戏机时间久了会导致手指僵硬,视力减弱,成绩下降,坏处多的是呢!”小杰奇怪地说:“有理!你从哪儿看到的?”我手指一晃:“秘密!”正是因为这本书,我才知道为什么流鼻血了头不能往后仰,为什么艾滋病病毒能破坏免疫系统,血拴是怎么形成的等等,我学到了当医生的爸爸都不知道的事,同时我的知识面也在扩大,爸爸妈妈都夸我呢!

  我非常喜欢《人体科学》这本书。它启示我们在探索世界的同时,还要关注人体自身活动,促进身体健康,才能更好地了解充满未知数的世界。

《科学》读后感5

  《游戏中的科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注重知识性、趣味性,在这本书里,有许多趣味无穷的游戏:用水点燃火柴、让小鱼在开水中畅游、给铁钉洗澡、用水果当抹布、让硬币练上“缩骨术”……这些妙趣横生的游戏中,都蕴含着不简单的科学原理和自然规律。

  今天,我要带你走进变幻莫测的光与色,让你在轻松简单的游戏中,获得新的知识体验,感受光与色的世界中光怪陆离、五彩缤纷的景象。

  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在牛奶的悬浊液中,不同的角度可以出现不同的色彩。工具:一袋牛奶,一个装有水的玻璃杯,一根筷子,一只手电筒。

  1、向盛有水的玻璃杯中滴一些牛奶,然后用筷子把水搅浑;

  2、把玻璃被放在桌子上,打开手电筒,把它*放在玻璃杯的一边。此时,你仔细观察水的'颜色,发现水似乎变成了粉红色,而手电筒的光线是橘黄色的;

  3、再把手电筒对准玻璃杯口,让光线垂直射到玻璃杯的水面上,这时,你可以发现水又变成了淡蓝色!

  这是什么科学道理呢?掺了牛奶的水里有许多小分子,当手电筒的光线进入水中之后,这些小分子会吸收部分光线,再向四面八方反射,这就是散射。手电筒的光是由不同颜色的光合成的,其中蓝光波长较短,红光波长最长,波长短的蓝光容易被散射,所以,当手电筒从侧面照射时,液体离光源稍远,散射红色光源最多,液体就呈现出粉红色,而手电筒垂直照射时,液体离光源比较*,散射蓝色光最多,液体就会变成淡蓝色。

  同学们,你也做一个这样的实验吧!《游戏中的科学》带你进入神奇的科学世界,不但游戏中玩的开心,真正体会到动脑、动手的乐趣,而且更能开阔我们的视野,启发我们非凡的智慧,请打开书,在游戏的乐趣中去探索身边世界世界中的神奇吧!

《科学》读后感6

  这个疑问并不存在在这本书里:它讲述的是与“技术”相关的那部分的“科学”史;属于科学史,同时也是一部技术源流史。而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想讨论:不同的人、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需要读什么——科学史?技术史?还是科学哲学史?

  科学史不仅是人类在思想和精神层面产生的观念史,更应该是科学与社会互动的进化史。借今年增订本《科学的历程》出版之机,重读此书,进一步体会到作者在科学思想史和科学社会史这两个维度的努力。该书以“从自然史到文明史”开篇,至“科学史与人类未来”结尾,这种演进的视角贯穿始终。在我看来,作为一位哲学家写的科技史,《科学的历程》在对科学精神的把握是该书所有优点中最值得称道的,确实将科学发展中的哲学思想源流梳理得异常清晰。甚至不仅是一部科技史,也是一本科学哲学思想史。

  本书以时间为序,各卷首以提纲的形式概括了相关时期科学发展的时代特征,其中又以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等学科的代表学者为主要书写对象,勾稽出一个个划时代的发现与学说。我们可以看到,科学在发展过程中是如何突破一个个“错误的权威”,人类是如何在古老的疑惑中迎来一个个清晰的答案。宗教思想与世俗权威一度扮演着不小的阻力,保守与偏执的思想即使在科学家群体、甚至创造了突破性进展的科学巨人心中亦深刻存在。我们亦可发现,早期的科学与技术的“社会地位”判若星辰,注重思辨与提倡实验这两项宝贵精神并非同时出现,直到*代,科学与技术才作为合力相互发展、促进,并深刻改变人们的认识空间与生活面貌。科学的生成机制、学术环境的营造更牵扯出了不同时期地区与国家间地域、语言、政治、经济等各方方面发展的样貌。

  不过就这部书的装帧和行文看,算是一部节奏很快、能够开阔视野的科学技术史入门,其定位并非特别深入,可能只是要让大家知道科学技术的重大发展,然后特别有兴趣的可以去读比较艰深的学术著作,比如吴教授的高足张卜天翻译的一些书,所以我觉得作为休闲阅读而言,也的确不必过于苛责这本书的一些弱点和不足,所谓开卷有益,但凡认真阅读,我相信一点不会对这本书感到失望。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4)

——《茶馆》读后感 (菁华6篇)

《茶馆》读后感1

  几乎所有人都说《茶馆》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故事全部发生在一个茶馆里。由一个茶馆,将半个世纪的时间跨越,许多人物都被高度浓缩在茶馆之中,分别展示了清末、民初、*在大陆结束前这三个年代的旧*生活。

  老舍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茶馆》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让它成为真正的艺术品,以幽默、风趣的语言,有力的讽刺度,深刻地体现了人们在旧社会时的生活、背景,深刻的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三个时代对人们的欺压,及三个时代统治的黑暗,真实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正本相。《茶馆》也成为了老舍个人漫长创作生涯中的高峰,也是五十六十年代剧作界的高峰,是前辈作家中少见的后期超过前期的高峰。

  以老舍先生独一无二的创作手法,使全剧显得干净、简洁。它最突出的特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用人物来表现年代,同时又把年代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二者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成为*旧时代的一个缩影,让人以看“历史剧”的眼光来评审。三教九流市场汇集地的茶馆,仍有几位核心人物始终贯穿其中,例如茶馆掌柜王利发,胆小的松二爷,十分爱国并胸怀正义常四爷等等。茶客间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他们之间的谈话使人更能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

  《茶馆》中语言的精妙运用,同样让人印象深刻,尤其是第一幕里茶客的东一句西一句,左一下右一下。那都是北京语言的精华,都是*百年京都生活的'沉淀。它们多彩而不杂乱,节奏明快又一气呵成。这使得第一幕成为全剧的高峰,后边两幕也是由第一幕而来,托着衬着第一幕构成整部戏。

  希望多年以后,我们也不会忘记那一句“我们吃下午茶去!”

《茶馆》读后感2

  ta们的故事被讲述出来,ta们的脚步被描绘的迷茫却铿锵。——题记

  10月11日,我开始了我的读书之旅,算起来差不多3个多月了,让我感受很深。

  在之前我读了《假如我给三天光明》、《城南旧事》、《茶花女》、《傅雷家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愤怒的葡萄》、《长长的路,我们慢慢走》、《茶馆》、《雨季不再来》、《了不起的盖茨比》、《伊豆的舞女》这11本书。还有必读的《昆虫记》、《红星照耀*》……

  我没有想到,我居然读了这么多本书,非常的惊讶,因为在以前我只想看我觉得感兴趣的书看完,但在这么多个月,发现其实有很多本书都很好看,难怪有人说我们是“年少不知读书好,错把游戏当成宝。”

  在这些书中如果让我选我最喜欢的书,我会选《茶》,这本书讲述了我们*50多年的历史朝代变化,在《茶馆》中我们所能感到的不仅仅是时代的变迁,更是一种历史的变迁。

  在《茶馆》中现出了人物有∶茶馆老板王利发,心不坏但胆小的松二爷,爱国情怀高涨的常四爷,一些*民百姓……

  有一段也有发生很多有趣的小事情,让我最感动的是,有乡妇拉着一个十来多岁的小姐进来小妞头上还插着一根草标,李三并不想让她们两个进来,可是心中有一丝难过,所以没管,她们两个继续往前走。这里体现出了当时*民百姓的困苦,也感受到了李三的爱心。

  还有一段,我还想跟您商量呢,当初我觉得,蹬车不是什么体面事儿,我讨厌他蹬车,没个准进项,赵大爷,您不是说现下工人最体面吗?您劝劝他,讲他找个正事儿干。在这里体现了当时普通人民的现状人们生活中的琐事儿。

  对于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京味儿十分的充足,在《茶馆》中从老舍那略带的话语中让人们了解到他的真情感。

《茶馆》读后感3

  初秋,叶离树下,铺满了那条弯曲的小径。

  裕泰茶馆里,一个个苍凉的故事悄然缩放,有梦想破碎的无奈,有骨肉分离的痛楚,有欺软怕硬黑白颠倒的腐朽,混杂于茶客们喧嚣的冷谈声和叹息声中,化成一片嘈杂。而我,*于茶馆内,轻饮一口清茶,留下了满腔的苦涩…

  老舍是睿智的。在他的笔下,每个人的出场都暗示着他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们都在等待着黑暗的源泉张开血盆大口缓缓地将他们吞噬。

  常四爷一出场,便提着一只被幽囚的鸟儿,殊不知,他亦是一只心高气傲的鸟儿呀!世事沧桑,社会腐朽,他用明锐的双眼看到了罪恶的本质。他愤世嫉俗,他正直无畏,于是他像画眉般高声吟唱,抑或抨击着奢靡的贵族和不公的世道,抑或预言着帝国悲怆的命运。

  “二爷,我看哪,大清国要完!”

  一声清脆的啼鸣,轻易地打碎了人们精心呵护的幻境。然而,这只正直而又善良的鸟儿也难逃被囚禁的厄运。他被关入了冷冰冰的鸟笼中,于是所有悦耳的啼鸣都失去了原有的意义,化成一片徒劳的虚叹。鸟笼外,是人们悲悯的目光和无尽的沉默,而鸟笼内,只有一阵阵的叹息。

  王利发准备了两杯茶,一杯奉送给穷人,另一杯为达官贵人而温。

  在他的心中总是荡漾着一泓同情的湖水。他可怜那些沦落的人们,却感到无能为力,只能奉上一杯清茶。炙热的茶水里,翻滚的是掌柜的悲悯。

  然而,在动荡不安的局势里,他又不得不戴上世俗的面具,对于上层阶级,他谄颜献媚,吮痈舐痔,他希望能用一杯暖暖的好茶来换取自己的一*之地,可是,时代的悲哀将他一步步逼入绝地。

  无奈,王利发手中的茶壶摔碎在地,滚滚烫的茶水四溅,留下满地晶莹的碎片。

  秦仲义手持钢刀,他满腔豪情,期盼着能用钢刃斩断缠绕于神州大地的荆棘,开辟出一条光明的道路。

  庞太监身藏利刃,阴险狡诈,他的剑尖直指着那些真正救国存亡的义士。

  两人相遇了,表面上一阵寒喧,实际上早已刀光剑影,维新派与顽固派的针锋相对一触即发,令人不由为此惊叹。

  舞刀弄剑间,他们划开了时代的伤口,涌出汩汩的鲜血。

  “将,你完了”!

  在那个遥远的时代中,人人如棋,每个人都肩负着不可下的使命,却又不得不如同傀儡般受制于人,尖锐的矛盾造就了均可逆转的悲剧,一枚又一枚的棋子被粉碎。棋盘上,只留下一片残局。

《茶馆》读后感4

  《茶馆》是老舍先生的著作之一,我读了之后有很多的感想。

  《茶馆》的故事发生在清朝末期的北京,那个时期非常混乱,军阀混战、敌寇入侵,裕泰茶馆里却是热热闹闹,那里聚集了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掌柜王利发为了适应当时革命的浪潮,不断改良茶馆的经营,把茶馆开了下去,但最终还是被军阀霸占,成了他的歌舞厅,王利发便上吊自尽了。

  茶馆本是给人歇脚、喝茶的地方,在《茶馆》中,它被描写成一个缩小的社会,提鸟笼的有钱人、卖蝈蝈的穷人、算命的先生、专横无理的士兵、奸诈狡猾的商人都聚集在这里,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有正直善良的王利发、常四爷,也有奸诈狡猾的刘麻子、吴祥子等,他们之间的交流与冲突都体现了旧社会的封建与腐朽,就像常四爷的经典对白:“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呀。”

  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人民生活苦不堪言,茶馆里每天都有悲惨的事情发生,这让我体会到,我们能拥有现在美好的生活,非常不容易,裕泰茶馆里的那些人,不正是为这样的生活而奋斗的吗?既然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幸福时光、好好学*,成为祖国的栋梁。同时也要不停磨练自己,就像裕泰茶馆的改良一样,接受失败、知难而上,这样才会更上一层楼。

  这篇剧作也让我体会到了那时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是多么困难,谈国事谈多了就会掉脑袋,他们能坚持下来非常不容易,使我更佩服劳动人民的坚忍不拔,我要向他们学*。

  我们经常会说“坐茶馆儿”,在不同的时代这个词汇已经具有不同的含义,例如现在的茶馆儿几乎成为了打牌和赌博的代名词,但是在老舍生活过的时代,茶馆是正规意义上的消遣和喝茶的地方,当然了这样的场所不论在什么时代,似乎都是极其复杂的,因此在老舍先生的《茶馆》中,我们可以看到众生相,通过这些人物来揭示那个时代的社会面貌和人物命运。

  这部话剧中讲述的人物很多,大多数都是裕泰茶馆的顾客,其中有吃皇粮的旗人,开办实业的资本家,有太监、教士、农民、警察、流氓等等,众多人物和不同职业的人都常常在这个茶馆里聚集。话剧描写了戊戌变法、军阀混战割据、**前夕三个时期斤50年的社会风云,向我们展示了社会的腐败滋生的种种罪恶和光怪陆离的众生相,读之感慨不已!

  茶馆老板王利发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他对茶馆的惨淡经营,可以说用尽了心力,但因为受到压榨和剥削,始终没有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他的人生始终被有权势的人左右,做不了自己的主,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罪恶和混乱的*的现状。

  在话剧中,老舍写道“现在想起来,大清国不见得好,可到了民国,我挨了饿。”这句话反应出了内心的无奈,在大清朝的时候遭受剥削和欺压,本以为经历了革命之后,推到了5000年的封建帝国,日子会过的好一些,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和福祉,却没想到生活更加艰难了。

  作者用人物的人生历程和众生相来揭露封建社会对人民的毒害,而军阀割据的时代,最悲惨的依然是底层老百姓,只有明主社会的到来,人民才会看到希望,才能享受到*等!

《茶馆》读后感5

  这是一部话剧作品,代表了老舍话剧创作最高成就。老舍曾说:“茶馆是三教九流会面之处,可以容纳各式人物。一个大茶馆,就是一个小社会。”老舍笔下的茶馆更是如此。

  小小的茶馆中,我们看到了茶馆掌柜王利发青、壮、老、三个年龄阶段的生活;看到了社会各阶层人民的生活状态;看到了社会的更替也看到了人民与旧时代的对立。不管是面对清朝的灭亡前那些封建制度的压迫,还是民国初年社会的动荡不安,还有**初期的内战,精明世故的王利发为了生存,不断对茶馆进行改量,但面对社会如此局面,如此精明,他还是被逼无奈,最终选择了自杀。我们常发现,无论是《骆驼祥子》,还是这本《茶馆》,老舍笔下的人物最后结局总是悲惨的。而那却暗示了那个时代的悲剧。

  书中的常四爷也令人敬佩。他是满族旗人,在清朝时有份“铁杆儿庄稼”,不用干活就有钱拿。后来清国灭亡了,常四爷并没有像他的好朋友松二爷一样挨饿,而是自己去种菜卖菜,自食其力,不向困难低头。他就像黑暗世界里的微小光芒,孤独却有毅力的闪烁。也许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微小光芒,才能把黑暗的世界照亮。也许我们需要这样更多正义的人,才能把黑暗腐败的社会带向光明。

  这部作品对底层社会人民的生活的描写让我十分感触。社会高层的争斗,变革,影响最大的还是底层人民。馆中的纸条“莫谈国事”,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和一心要实业救国的松二爷,最后却都被事实击败。鲜明刻画了百姓们为国分忧却无能为力的悲烈事实。

  历史代表着过往,现在的我们无法亲身体验到那段已经过往的历史,正是有了这样一部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保留历史,重现历史,让我们担当起时代的使命,为了悲惨的历史不再重现而努力。

《茶馆》读后感6

  图书馆在这个寒冷的季节里总让人有一种“暖气熏得学子醉”的感觉。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有睡意,我总要在学*到有点乏意的时候随便找一本书来看看。这一天下午,《茶馆》跑到了我的手里。

  应该是上大学后,有了更多的机会可以看到舞台戏剧演出。学校的两大话剧社团——“梵音”和“黑白”的给力演出也让我对这一艺术形式有了更多的兴趣。细数上大学以来,看过《称心如意》、《*》、《忠孝两全》、《借我一个男高音》、《求是魂》等剧。其中《称》看过两版,觉得最赞的是《忠孝两全》,最*才看的是《求是魂》——还是两家社团的合演,也着实不错。每每看剧,都会让我有一种正能量传递过来,一方面是演员们演出的成功和看剧的缓解压力,更重要的方面我觉得还是演员的热情,这种热情总能打动我。我想我还会继续关注这一领域的吧,渐渐地让这也发展成为一种兴趣,也挺好的。

  还是说回《茶馆》吧。要说最大的感受,那无疑是认识到看剧本和看表演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经历——这也让我不得不佩服编剧、导演和演员。如果没有很好的舞台感受天赋(例如我),很难把这样的文字转换为舞台的东西。当然了,更难的是把舞台的要表达的东西凝聚在纸上面,这就是编剧的能力所在啊。老舍的《茶馆》让他成为了不仅仅是一名出色的小说家,更成为了一名懂得多种艺术形式的作家——就像他把小说转换成话剧,一种舞台感更强的事物。他自己也说过:自己曾经把舞台剧剧本写得一团糟。当然我们知道所谓的一团糟不是没有生活性、艺术性、深刻性,而是一种舞台感。在老舍刚开始接触这一艺术形式的时候,正是宣传抗日、宣传思想的重要时期。他深深明白“演”的重要性,虽然一开始“小说味”太浓是最大的舞台败笔,后来老舍也成功写出了像《龙须沟》的成功话剧。也正是有了老舍的努力,才有了与《雷雨》齐名的《茶馆》。

  其实说句实在话,我还真看不懂《茶馆》经典在哪里,不知道是少了时代体验还是艺术细胞还有待训练。事实上,我在看完纸质版后,更希望有机会到剧场看舞台表演去。就像老舍说过的那样“演员也是艺术家”。就让这些艺术家来给我解惑吧。在此之前,我还是先写作业去了。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5)

——《雷雨》读后感 (菁华6篇)

《雷雨》读后感1

  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给予我《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感的女人,痛悔着罪孽却又不知地犯下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都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周萍、周冲、四凤死了,鲁大海与生父周朴园反目,两位母亲亦走向了崩溃。

  矛盾环环相应,扣人心弦的同时,却做得那般自然,似乎从一开始我们读到雷雨时,面前就有这样一幅画面: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异的电煽动着淅趋紧张的空气,忽然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考时,当头响起了一个炸雷电闪雷呜,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这像是寓示剧中人物之间的危险关系。

  今天的社会布满着阳光,驱散了过去的阴霾,现在的天天对恋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因为彼此是自己的选择,我希望在今天的社会中不再会奏响雷雨天特有的隆隆乐奏,因为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世界。

  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雷雨》读后感2

  在封建权威的笼罩下,人们如同跌在沼泽里的马,愈挣扎,愈深沉地陷落在死亡的沼泽里。掌权者也失掉了可贵的本真。周朴园生活在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断层中。年轻时,他曾经试过跳出封建的束缚,追逐自由,真心地对待所爱的侍萍,然而他的懦弱使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背叛了侍萍,饱受摧残的侍萍便是这个社会的牺牲品。她没有权力去爱她所爱,恨她所恨,而是将一切罪责都担在了自己身上,这既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又是一位对封建权威的臣服者。

  气氛沉重得有些透不过气来,人似乎在受着情感的捉弄,这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的心情,本应主宰自己,却发现自己时常被环境所主宰着。在这样的环境中,周府的豪宅,侍萍的陋室,极端的痛苦与爱情在一天中强烈的碰撞。随着阵阵雷雨滚滚而来,抑郁,绝望,充斥在空气中,一幕幕就如暴风雨中的波涛,恶狠狠的撞向人们,人们无处可逃。

  在这样一群随波逐流的人中,蘩漪是一只独自绽放的花,她更让人们所接受,因为人经常身不由己,回归到原始的路,流着血,不是恨就是爱,一切走向极端,要轰轰的烧一场,中间不轻易有一条折中的路。当她嫁给了被封建思想腐蚀了多年的朴园时,她奋力地要跳出紧缩的牢笼。在茫茫寻找中,她阴错阳差地爱上了丈夫前妻所生的长子,周萍。她的生命如火一般的白热。也是一般短促。情感,境遇,激成一朵朵火花,在周萍身上交织成了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然而她很勇敢,站在滚烫的砂岩上,她用火热的情和那颗强悍的心做了一回困兽之斗。当时有许多女人也都有漂亮的心灵,是环境的窒息使她们乖戾,抑郁终身。蘩漪虽然最终回到了火坑,但这更值得人们去尊敬和怜悯。

  假如说迷走在爱恨中的是蘩漪,那么沉浸在自己的伊甸园中的就是周冲了。也许是从小的高高在上让他一直被埋藏在理想的堡垒之中,对社会,家庭,以及对四凤的爱情都天真得像是在心中编织的一个个漂亮的童话。然而现实的残酷让他不得不感到理想幻灭的悲哀。从父亲逼迫母亲喝药的那一刹那,他已经感受到了现实的丑陋。直到慈爱的母亲变成了站在眼前神志不清的女人时,他的梦惊醒了,心中的激荡早已不再。终于,这个悲情故事在雷雨的轰鸣声中达到了高潮,一根电线,结束了四凤和周冲的生命,扼杀了蘩漪和侍萍的意志,击溃了一个罪恶的家庭。周萍在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崩溃了。但他*静得如一潭死水,也许是知道了自己的命运,终于可以不再被命运完弄,以死来结束自己内心的折磨是最好的解脱,这是大厦轰然倒塌后的死寂。

  看了这本书,我最大的读后感是:是时代和命运在扭曲的人性中塑造的这一出悲剧。

《雷雨》读后感3

  初读《雷雨》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

  一、周冲

  周冲永远都是个孩子,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户外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期望理解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完美的”。天真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齐,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齐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

  我觉得周冲从头到脚都是无辜的,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最后连死也是无端端的,但是,周冲的出现,毕竟给灰暗的故事色调增添了一抹亮色。

  二、繁漪

  繁漪不是个*凡的人,她有着多重身份,因此,封建礼教下的她生活得好不艰难。

  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一个受过一点儿新式教育的人,她文弱,*,对诗文有必须的爱好,但也有一贯的热情和力量在她心里翻腾着。她的性格中有一股不可抑制的“蛮劲”,这使她能够忽然做出不顾一切的决定,她爱起人来像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又像火一样把人烧毁,然而她的外表是沉静的,就像秋天的落叶轻轻落在你身旁。

  繁漪也许是《雷雨》中塑造的最为成功的人物之一,我喜爱繁漪。她是个理解过新式教育的女生,她理解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但是由于封建礼教的思想在当时的*还根深蒂固,她又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出彻底的反抗,因此她就在理解和反抗的痛苦中苦苦挣扎,个性在“吃药”和处理与周萍的爱恨关联上。

  我觉得用水来形容繁漪最适宜但是了,繁漪,柔弱又坚强,像水一样,水至柔,柔肠百结,但也可水滴石穿;繁漪又是孤独的,虽然水滴石穿,可水穿后就无所谓水,正因水已没有了依靠;繁漪是可悲的,水执著得用一生来敲打石,可力尽了终生,也只能穿出一线小洞,最终也无力改变石;繁漪是可怜的,正因冰冷的水永远不会给繁漪带来爱的温暖;繁漪还是悲壮的,水滴石后即粉身碎骨,又如繁漪终究要凤凰涅磐。

《雷雨》读后感4

  “鲁家小姐”——四凤。这是个可怜的角色,多年的风雨洗礼后,再回到周公馆,看到和听到周扑园对她所做的保留,看到自己的相片时也许内心象打翻五味瓶一样的难受,也惊愕,也愤恨,也想忘记。但是命运的巧合想圈套一样牢牢锁住她,接女儿回家的日子竟成了世界末日,葬送自己的女儿,儿子……

  没有哭泣,没有眼泪,这个满目沧桑的老人,是这么坚强的过了这么多年吧……

  雷雨还在疯狂咆哮,一声枪鸣后:

  “萍……”繁漪真的疯了。

  “萍儿……”周朴园终于要挽留儿子了。

  幕拉下,客厅安静了。是的,雨后就不再闷热了。

  死是最美的结局。周冲最单纯的爱终于可以陪着四凤了,四凤也不会在迷藏似的躲藏了;如果没有死,专制,残忍,又道貌岸然的周朴园永远也不会发现比封建礼教更重要的是家庭。要不是那样的结局,我想繁漪会抑郁地终老,被青春遗弃,被爱情遗弃,被思念吞噬,最后被现实毁灭。

  如果说,我说如果,结局是,四凤接受了周冲,周冲也按自己的心愿,给了四凤知识,但是谁说周朴园有爱情的当初不是周冲呢,有了知识的四凤又会成为是另一个侍萍的轮回。

  一场雷雨,就让命运到此为止了。

《雷雨》读后感5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死得很不值当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觉得周冲是《雷雨》里最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最终他还是被自己最敬重的生母周蘩漪利用,做了一段家族恩怨的陪葬品。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残酷的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从死亡的阴霾中走出来,我看到唯一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按理说,周蘩漪并不算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却尽显了一个女人最刚烈最隐忍的一面——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而我的同情,最终停留在曹禺先生没有给周蘩漪一个超脱的权利,死亡对于她来说是甜的,但却不可得,她将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至生命的终结。

  在我看来,《雷雨》里这几个徘徊在死亡边缘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交织相容,命运之手把他们拽到了它永不知足的戏弄之中。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也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释解,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那么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雷雨》读后感6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了侍萍。

  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

  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6)

——《面纱》读书笔记 (菁华6篇)

《面纱》读书笔记1

  第一本完整读完的毛姆的书。看到中间凯蒂怀孕的时候没忍住去看了电影,电影在怀孕的后半段基本上开始了救赎——凯蒂开始爱上瓦尔特,而瓦尔特在临死之际对凯蒂说的.是,“原谅我”,不是原著中的,“死的是一条狗”。电影以凯蒂对孩子说,“noimportant”结尾,而原著确实比电影残酷得多,但是凯蒂最终也找到了安宁之路。

  原著中有大段对“道”的描写,毛姆还受道家思想影响了?包括这段,

  “在凯蒂看来,他们,包括所有人,就像河里的水滴,彼此既*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汇聚成一条无名的溪流,向着海洋流去。一切事物都短暂易逝,一切都无关紧要。人类荒唐地把琐事看得太重,让自己和他人都过得不快乐,似乎挺可悲的。”

  说起道家,就本能想到“上善若水”,原著中和电影里也有大量关于水的刻画。修女院长的奉献精神和道家的“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似乎有相呼应,影响了凯蒂的人生。

  人性本善或者本恶,多多少少和成长环境有关系。我也相信人性有灰色地带,人性反复。但如果凯蒂的母亲能够多和凯蒂沟通,如果凯蒂父亲能多和他的妻女谈谈自己的感受……是不是凯蒂能成长为更好的人。

  我们这一生还要经历多少事情,才能一层一层揭开掩盖人性丑恶的面纱。无论怎样,每个人都努力做一个遵纪守法、有道德约束力的人,生活环境会越来越好吧!

  愿永怀善意,清澈明朗。

《面纱》读书笔记2

  毛姆写的东西的开头总叫人没有看下去的欲望,《面纱》也是一样,硬着头皮看了大概三分之一才来了兴趣,也恰是三分之一时的兴趣让我疯狂的爱上了瓦尔特。

  开始的瓦尔特真的没有什么足以吸引人的地方,“他个子矮小,也不健壮,身板有点儿单薄,皮肤发黑,脸刮的精光,长着非常普通、棱角分明的五官。他的眼睛*乎黑色,但不大,目光有些呆滞,落在什么上面就死死盯住,这是一双充满好奇、不太讨人喜欢的眼睛……”任谁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个讨喜的人,至少这并不是一个可以给人带来快乐的.人。但这些都不能说明他不是一个聪明人,至于他为什么要在那种情况下还会娶凯蒂是我的疑惑。

  直到瓦尔特说出那段让我疯狂爱上他的话,同时这段话也让我懂了为什么他会娶她忍受她,因为他爱她,深爱她。他说:“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这分明本该是一个有智慧能忍耐的大人,可是为什么会如此深刻的爱上他口中那个愚蠢的女人呢?甚至让自己变得卑微。

  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瓦尔特,甚至崇拜仰慕,所以我无理由的相信他以去湄潭府威胁他妻子只是为了让妻子看清查理的真正面目,进而缓和夫妻关系,而非凯蒂所想的他是想害死自己。所以当我看到“死的却是狗”的时候,我停顿了,我迟疑了,我不敢相信他竟真的在报复他的妻子,或者说无法接受。

  如果说瓦尔特是那条狗,那么凯蒂便是他的主人,而他的深爱似乎就变成了可笑的摇尾乞怜,更仿佛一个小丑。但他依旧成功改变了那个女人,那个愚蠢的二流货色,她变得正直独立,摆脱了虚荣,不再在意别人的眼光,她说:“我要培养女儿,给她自由,让她靠自己的力量独立于世。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爱她,抚养她长大,不只是为了让某个男人因为很想跟她睡觉而供她吃住,养她一辈子。”这足以说明她厌恶自己曾经的活法,绝不希望女儿也是如此。

  我想如果在瓦尔特问凯蒂“孩子是我的吗”的时候,凯蒂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的她一定会为了让生活舒适一点而回答“是”,但是她做不到了,她纠结,她绝望,她无法说谎。带着理想主义的色彩我多希望她回答“是”,我相信他一定会相信她的回答,但她坚定了的内心,无法容忍自己再一次对丈夫撒谎。

  而且在瓦尔特将死之际,凯蒂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拨出毒害他灵魂的积怨,好让他轻松离世。在那一刻,她考虑的全然不是自己,而是他。我想若是以前的凯蒂恐怕此时想法会是瓦尔特死了,他留她一个人在世上,她该怎么办,但她却已摒除了这种想法,从厌恶抗拒湄潭府到爱上修道院的工作,她知道了她能做的事很多,她并非是个没有价值只能整日流连舞会的妇人。

  只是我不懂瓦尔特为什么会爱上最初的凯蒂,就像我不懂我为什么会爱上了三分之一时瓦尔特,即使我觉得他在这份爱里是那么卑微。

《面纱》读书笔记3

  前段时间偶然发现在学*通可以阅读书籍,最*看完了毛姆的《面纱》,觉得很有意思。

  初看以为这是一本讲述爱情的小说,但看到后面发现并不是这样的。毛姆塑造的人物形象并非十全十美,凯蒂虽然虚荣、不聪明,但是她善良、勇敢,瓦尔特哪怕再机智、理性、伟大,他也曾萌生过想要杀死凯蒂的念头。

  印象很深刻的是这么一个片段:瓦尔特恰巧遇到凯蒂出轨,他没有破门而入,后来当凯蒂问他为什么的时候,他是这么回答的:或许是源于一种古老的品格,我因高傲而不屑武力。瓦尔特是如此高傲,可是他却从来不以高傲的姿态面对凯蒂。

  在瓦尔特临死前,说了这么一句话:“死的却是狗。”它引自戈德?史密斯的诗《挽歌》最后一句。它的典故是:一个好心人领养了一只狗,起初相处融洽,后来结仇,狗咬伤了人,大家以为人会死,结果是狗死了。有人说,这类似于当下的舔狗,我并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瓦尔特对凯蒂,是一名绅士的爱,他尊重她,理解她,爱她。

  书中凯蒂的转变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她终于明白了:假如她沿着眼前这条越来越清晰的小路前行——不是诙谐的老韦丁顿说的那条没有归宿的路,而是修道院里的嬷嬷们无怨无悔地行于其上的路——或许所有她做过的错事蠢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

《面纱》读书笔记4

  毛姆写的东西的开头总叫人没有看下去的欲望,《面纱》也是一样,硬着头皮看了大概三分之一才来了兴趣,也恰是三分之一时的兴趣让我疯狂的爱上了瓦尔特。

  开始的瓦尔特真的没有什么足以吸引人的地方,“他个子矮小,也不健壮,身板有点儿单薄,皮肤发黑,脸刮的精光,长着非常普通、棱角分明的五官。他的眼睛*乎黑色,但不大,目光有些呆滞,落在什么上面就死死盯住,这是一双充满好奇、不太讨人喜欢的眼睛……”任谁都不会觉得这是一个讨喜的人,至少这并不是一个可以给人带来快乐的人。但这些都不能说明他不是一个聪明人,至于他为什么要在那种情况下还会娶凯蒂是我的疑惑。

  直到瓦尔特说出那段让我疯狂爱上他的话,同时这段话也让我懂了为什么他会娶她忍受她,因为他爱她,深爱她。他说:“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这分明本该是一个有智慧能忍耐的大人,可是为什么会如此深刻的爱上他口中那个愚蠢的女人呢?甚至让自己变得卑微。

  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瓦尔特,甚至崇拜仰慕,所以我无理由的相信他以去湄潭府威胁他妻子只是为了让妻子看清查理的真正面目,进而缓和夫妻关系,而非凯蒂所想的他是想害死自己。所以当我看到“死的却是狗”的时候,我停顿了,我迟疑了,我不敢相信他竟真的在报复他的妻子,或者说无法接受。

  如果说瓦尔特是那条狗,那么凯蒂便是他的主人,而他的深爱似乎就变成了可笑的摇尾乞怜,更仿佛一个小丑。但他依旧成功改变了那个女人,那个愚蠢的二流货色,她变得正直独立,摆脱了虚荣,不再在意别人的眼光,她说:“我要培养女儿,给她自由,让她靠自己的力量独立于世。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爱她,抚养她长大,不只是为了让某个男人因为很想跟她睡觉而供她吃住,养她一辈子。”这足以说明她厌恶自己曾经的活法,绝不希望女儿也是如此。

  我想如果在瓦尔特问凯蒂“孩子是我的吗”的时候,凯蒂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的她一定会为了让生活舒适一点而回答“是”,但是她做不到了,她纠结,她绝望,她无法说谎。带着理想主义的色彩我多希望她回答“是”,我相信他一定会相信她的回答,但她坚定了的内心,无法容忍自己再一次对丈夫撒谎。

  而且在瓦尔特将死之际,凯蒂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拨出毒害他灵魂的积怨,好让他轻松离世。在那一刻,她考虑的全然不是自己,而是他。我想若是以前的凯蒂恐怕此时想法会是瓦尔特死了,他留她一个人在世上,她该怎么办,但她却已摒除了这种想法,从厌恶抗拒湄潭府到爱上修道院的工作,她知道了她能做的事很多,她并非是个没有价值只能整日流连舞会的妇人。

  只是我不懂瓦尔特为什么会爱上最初的凯蒂,就像我不懂我为什么会爱上了三分之一时瓦尔特,即使我觉得他在这份爱里是那么卑微。

《面纱》读书笔记5

  故事发生在香港殖民地期间,由女主人公的出轨疑似被发现开始。女主人公凯蒂觉得自己是不自由的,因为她与她不爱的人(瓦尔特)生活在一起,而面对自己的所爱(唐生)却只能在重重束缚中获得短暂的苟且。凯蒂与瓦尔特的结合似乎从最开始就是个错误。

  故事转而介绍凯蒂错误婚姻的成因。凯蒂的妈妈是个虚荣、吝啬而又热情、执着的女人,她的一生都在追求着追求不到的浮华和地位。她曾将自己的希望倾注在凯蒂的爸爸身上,而又在失望后将全部的赌注压在了凯蒂的婚姻上。凯蒂由此被训练成为了一个可爱的、充满魅力的交际花,然而阶层的差距始终无法让凯蒂获得妈妈想象中的婚姻。随着25岁的到来,以及凯蒂的妹妹嫁给了准男爵之后,凯蒂的权贵婚姻之梦破碎了。凯蒂接受了瓦尔特(细菌学家,医学博士)的求爱,这个她根本不了解,对她来说也毫无吸引力的男人。仅仅因为赌气她就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了瓦尔特。

  瓦尔特是害羞而自制的,这些在凯蒂看起来木讷无趣。瓦尔特的智慧被视为一种对他人的讥讽嘲笑。瓦尔特对她的爱和呵护也是令人乏味和疏远的。瓦尔特的一切都是一种负担,是自由的束缚,是令人讨厌的。曾以为的痛苦的人生在唐生出现后有了转机。如同救命稻草般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发生了,凯蒂认为自己爱上了风趣、聪明、有魅力的香港布政司助理唐生。

  瓦尔特发现凯蒂的出轨,对凯蒂来说无不是一种解脱。她终于可以追求她以为的自由和爱,她希望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

  瓦尔特试探凯蒂是否愿意跟他去湄潭府(瘟疫地)进行疾病研究和疾控。置身险境、这无疑是一场送死。显而易见的,凯蒂拒绝了,也同时再次拒绝了瓦尔特的心。她甚至不在意瓦尔特的独自前往,她不能离开香港、不能离开唐生更无法抗拒自由的诱惑。此时的瓦尔特第一次揭开他的面纱直面他的`婚姻的真相。他终于敢于承认这场婚姻分明是对他的施舍。他百般努力的维系着这脆弱的婚姻,他努力地改变自己去迎合自己的爱人。然而,即使是一秒钟,他都没奢求过也无法奢求同等的爱。他始终是卑微的。

  瓦尔特似乎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和理智。“如果唐生能离婚并且在一周内娶你那么我就同意跟你离婚,或者你陪我去湄潭府”。撕开面纱的瓦尔特内心的恨在发酵,他想要报复,他也只是个普通的人、普通的丈夫而已,恨甚至让他筹谋将他挚爱的人推向深渊。

  同样揭开面纱的还有唐生。果然,正如瓦尔特的预料,唐生不愿意以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为代价,更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他拒绝了凯蒂,他也无所谓凯蒂是否即将赴险。唐生的自私、懦弱、虚伪和卑劣在这一刻显露无遗。

  人性的恶在此时似乎已经全盘托出。西方哲人绝大多数都是推崇人性本恶的,人的罪让人痛苦。但是这个世界还有爱。人要带着爱的去生活。但不代表爱就一定是原谅。不代表爱就只能是纯净和无私的。爱是立体的、复杂的,爱是白色也是黑色,正如人性。人性是丰满多面的。人本身的善与恶就像是彼此依靠扶持而站立的两块木板,少了其中任一,人性的假设都会崩塌。

  湄潭府之行恰恰不是人性罪恶深渊的开始,凯莉的灵魂成长真切的发生在了这里。她开始意识到了唐生的真相,他不值得她的爱;开始意识到瓦尔特的优点,他善良温柔内敛智慧,他善待每一个人包括瘟疫病人。湄潭府的修女们的率真和豁达以及对生命和神的事业的理解让她醒悟,她开始想要奉献自己,她想去做些改变,她想去揭开面纱,直面自己的真实。她想去寻找灵魂深处的安宁。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完美的结局预想进行下去。凯莉始终没有爱上瓦尔特,瓦尔特也没有选择原谅。就像即使凯莉的缺点这样昭然若揭而瓦尔特依然深爱一样,即使凯莉知道瓦尔特的好,她依然可以选择不爱。爱不因一个人的恶而消失,也不因一个人的善而产生。爱是人性中本能的存在。

  爱是世间一切的道。所以,毛姆把他对于道的理解借着角色的嘴表达出来。

  瓦尔特死了。他的心和他的身体一同离开人世。而压垮他的最后稻草是因为凯莉的怀孕,这本是一次重归于好的机会,他、他们本以为可以获得重生。然而即使到了最需要保护的关头,即使知道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那么一切就会变得“好”起来,生活又会一如往昔,凯莉也决心直面自己的内心,她决心寻找真正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她不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

  瓦尔特死前留下了谜语一般的话,“死的却是狗”出自《挽歌》说的是一个大善人救了一只狗,但是被狗咬伤,人们以为死的会是善人,最后死的却是狗。人性的善与恶的课题再一次在这里得以引申。瓦尔特曾以为他才是善人,他是受害的、他忠贞的爱着不堪的凯莉,然而当他带着恨来到湄潭府、他鄙视自己的爱的时候他就已不是真正的善人。在生命的弥留,凯莉希望他能放下恨,带着爱的离开,希望他能原谅,她不再想着自己而是全然为瓦尔特考虑。似乎在这时,真正的善人变成了凯莉,而瓦尔特才是折磨凯莉,带给凯莉束缚和伤害的狗。在爱里挣扎的狗,最终被可怜的爱摧毁。

  凯莉返回香港后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唐生了,她甚至质疑自己为什么会曾爱过。同时,瓦尔特的死让她感到了释放和解脱。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原来是这么冷酷的、距离的。她真的从未爱过瓦尔特。现在她终于自由了,她是她自己了。她想要珍惜所爱,过她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过去结束了。

  凯莉获得了意识上的觉醒,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还在爱和婚姻的谜潭中挣扎。是不是凯莉的觉醒一定要践踏在瓦尔特的尸体之上,是不是人的觉醒一定要基于痛苦和失去呢?

  在故事背后,在面纱之后,爱的本质是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呢。我仿佛感受到了凯莉和瓦尔特的情绪而如鲠在喉。瓦尔特的爱是如此的卑微,这场婚姻束缚的其实不仅仅是凯莉。瓦尔特被爱和道德束缚的无处逃生,他的死也是一种对爱的嘶吼,深情人总被情伤。一条狗心碎而死,一个伪善之人却觉醒了。

《面纱》读书笔记6

  故事发生在香港殖民地期间,由女主人公的出轨疑似被发现开始。女主人公凯蒂觉得自己是不自由的,因为她与她不爱的人(瓦尔特)生活在一起,而面对自己的所爱(唐生)却只能在重重束缚中获得短暂的苟且。凯蒂与瓦尔特的结合似乎从最开始就是个错误。

  故事转而介绍凯蒂错误婚姻的成因。凯蒂的妈妈是个虚荣、吝啬而又热情、执着的女人,她的一生都在追求着追求不到的浮华和地位。她曾将自己的希望倾注在凯蒂的爸爸身上,而又在失望后将全部的赌注压在了凯蒂的婚姻上。凯蒂由此被训练成为了一个可爱的、充满魅力的交际花,然而阶层的差距始终无法让凯蒂获得妈妈想象中的婚姻。随着25岁的到来,以及凯蒂的妹妹嫁给了准男爵之后,凯蒂的权贵婚姻之梦破碎了。凯蒂接受了瓦尔特(细菌学家,医学博士)的求爱,这个她根本不了解,对她来说也毫无吸引力的男人。仅仅因为赌气她就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了瓦尔特。

  瓦尔特是害羞而自制的,这些在凯蒂看起来木讷无趣。瓦尔特的智慧被视为一种对他人的讥讽嘲笑。瓦尔特对她的爱和呵护也是令人乏味和疏远的。瓦尔特的一切都是一种负担,是自由的束缚,是令人讨厌的。曾以为的痛苦的人生在唐生出现后有了转机。如同救命稻草般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发生了,凯蒂认为自己爱上了风趣、聪明、有魅力的香港布政司助理唐生。

  瓦尔特发现凯蒂的出轨,对凯蒂来说无不是一种解脱。她终于可以追求她以为的自由和爱,她希望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

  瓦尔特试探凯蒂是否愿意跟他去湄潭府(瘟疫地)进行疾病研究和疾控。置身险境、这无疑是一场送死。显而易见的,凯蒂拒绝了,也同时再次拒绝了瓦尔特的心。她甚至不在意瓦尔特的独自前往,她不能离开香港、不能离开唐生更无法抗拒自由的诱惑。此时的瓦尔特第一次揭开他的面纱直面他的婚姻的真相。他终于敢于承认这场婚姻分明是对他的施舍。他百般努力的维系着这脆弱的婚姻,他努力地改变自己去迎合自己的爱人。然而,即使是一秒钟,他都没奢求过也无法奢求同等的爱。他始终是卑微的。

  瓦尔特似乎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和理智。“如果唐生能离婚并且在一周内娶你那么我就同意跟你离婚,或者你陪我去湄潭府”。撕开面纱的瓦尔特内心的恨在发酵,他想要报复,他也只是个普通的人、普通的丈夫而已,恨甚至让他筹谋将他挚爱的人推向深渊。

  同样揭开面纱的还有唐生。果然,正如瓦尔特的预料,唐生不愿意以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为代价,更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他拒绝了凯蒂,他也无所谓凯蒂是否即将赴险。唐生的自私、懦弱、虚伪和卑劣在这一刻显露无遗。

  人性的恶在此时似乎已经全盘托出。西方哲人绝大多数都是推崇人性本恶的,人的罪让人痛苦。但是这个世界还有爱。人要带着爱的去生活。但不代表爱就一定是原谅。不代表爱就只能是纯净和无私的。爱是立体的、复杂的,爱是白色也是黑色,正如人性。人性是丰满多面的。人本身的善与恶就像是彼此依靠扶持而站立的两块木板,少了其中任一,人性的假设都会崩塌。

  湄潭府之行恰恰不是人性罪恶深渊的开始,凯莉的灵魂成长真切的发生在了这里。她开始意识到了唐生的真相,他不值得她的爱;开始意识到瓦尔特的优点,他善良温柔内敛智慧,他善待每一个人包括瘟疫病人。湄潭府的修女们的率真和豁达以及对生命和神的事业的理解让她醒悟,她开始想要奉献自己,她想去做些改变,她想去揭开面纱,直面自己的真实。她想去寻找灵魂深处的安宁。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完美的结局预想进行下去。凯莉始终没有爱上瓦尔特,瓦尔特也没有选择原谅。就像即使凯莉的缺点这样昭然若揭而瓦尔特依然深爱一样,即使凯莉知道瓦尔特的好,她依然可以选择不爱。爱不因一个人的恶而消失,也不因一个人的善而产生。爱是人性中本能的存在。

  爱是世间一切的道。所以,毛姆把他对于道的理解借着角色的嘴表达出来。

  瓦尔特死了。他的心和他的身体一同离开人世。而压垮他的最后稻草是因为凯莉的怀孕,这本是一次重归于好的机会,他、他们本以为可以获得重生。然而即使到了最需要保护的关头,即使知道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那么一切就会变得“好”起来,生活又会一如往昔,凯莉也决心直面自己的内心,她决心寻找真正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她不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

  瓦尔特死前留下了谜语一般的话,“死的却是狗”出自《挽歌》说的是一个大善人救了一只狗,但是被狗咬伤,人们以为死的会是善人,最后死的却是狗。人性的善与恶的课题再一次在这里得以引申。瓦尔特曾以为他才是善人,他是受害的、他忠贞的爱着不堪的凯莉,然而当他带着恨来到湄潭府、他鄙视自己的爱的时候他就已不是真正的善人。在生命的弥留,凯莉希望他能放下恨,带着爱的离开,希望他能原谅,她不再想着自己而是全然为瓦尔特考虑。似乎在这时,真正的善人变成了凯莉,而瓦尔特才是折磨凯莉,带给凯莉束缚和伤害的狗。在爱里挣扎的狗,最终被可怜的爱摧毁。

  凯莉返回香港后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唐生了,她甚至质疑自己为什么会曾爱过。同时,瓦尔特的死让她感到了释放和解脱。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原来是这么冷酷的、距离的。她真的从未爱过瓦尔特。现在她终于自由了,她是她自己了。她想要珍惜所爱,过她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过去结束了。

  凯莉获得了意识上的觉醒,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很多人还在爱和婚姻的谜潭中挣扎。是不是凯莉的觉醒一定要践踏在瓦尔特的尸体之上,是不是人的觉醒一定要基于痛苦和失去呢?

  在故事背后,在面纱之后,爱的本质是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呢。我仿佛感受到了凯莉和瓦尔特的情绪而如鲠在喉。瓦尔特的爱是如此的卑微,这场婚姻束缚的其实不仅仅是凯莉。瓦尔特被爱和道德束缚的无处逃生,他的死也是一种对爱的嘶吼,深情人总被情伤。一条狗心碎而死,一个伪善之人却觉醒了。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7)

——《风筝》读后感 (菁华6篇)

《风筝》读后感1

  “为你,千千万万遍,遍体鳞伤还是会义无反顾,也许这就是人生,人生不是只做值得的事情!”

  第一次和朋友在书店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有些抵触心理的。因为听闻朋友说,这本书表达的东西太过沉重,对于一个看书就想轻松愉快的人来说,真的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开始看这本书是因为,在听闻这本书的介绍后,记住了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故事。作者讲述故事的方式并不华丽,他只是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写了一个家庭的悲剧。阿米尔年轻时的亲情与友情,成长过程中的背叛与最后的救赎。作者用一个一个小小的例子,给我们描述了哈桑这个灵魂人物:坚强、勇敢、忠诚。看完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哈桑真的是那个悲剧年代的产物。他身上有一个少年的所以美好品质,但他的人生却比绝大多数人都过的凄惨。

  哈桑是阿米尔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玩伴,他们俩的身份是那么的不同,却有着同一个人喂养长大的情谊。阿米尔是老爷的孩子,生母因难产而死;哈桑是老爷仆人的儿子,生母生下他一个星期就跟人私奔抛下他。“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我第一次拜读的时候,就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了这句话,回过头再读的时候发现,也许这是作者留下的伏笔,暗示他们同父异母的身份。

  身份的悬殊,并不是导致哈桑悲剧人生的关键,相反我觉得,造成他悲剧人生的最主要原因是哈桑对阿米尔的绝对忠诚和阿米尔对强权的懦弱心态。都是性格使然。

  悲剧的开始非常的切题,如果要简明概括来说,就是一个风筝引发的血案。在回家的路上,小霸王阿塞夫欺负少爷阿米尔,哈桑即使害怕颤抖着也用*吓走了阿塞夫。这里埋下了更大的伏笔,在之后的喀布尔风筝大赛,阿米尔胜利在望,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是少爷阿米尔的心愿。哈桑义无反顾的追逐阿米尔心中的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的打击报复。因为不愿丢失少爷的风筝,哈桑遭到了阿塞夫的欺负。而外出寻找哈桑的阿米尔看着被欺负的哈桑,却懦弱没有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躲在一边看着暴行的发生,什么也没有做。

  哈桑回来了,带着阿米尔心中的那个风筝,只字不提遭受欺负的哈桑让阿米尔备受折磨。也许这是阿米尔不能承受之重,他想出了一个坏主意,栽赃哈桑偷他的手表,让哈桑离开了自己的家。在他看来,哈桑离开了自己的视线,说不定就能减轻自己的负罪感。

  阿富汗战火纷飞的时代到来了,阿米尔和父亲逃到了遥远的美国。“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己爬上来。”哈桑就像一根刺一样,一直插在阿米尔的心里,久久不能忘怀。他又偶然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内心的震撼更是久久不能*静。阿米尔决定去往战乱的阿富汗,拔出内心的那根刺,救赎自己的灵魂。而他的儿子,也就是阿米尔的侄子还活着。阿米尔越过重重艰险,冒死救出侄子,把他带过美国,亲自照看他,抚养他。“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也许他只是想偿还哈桑,也许他只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在世为人,也许都曾犯下错误,或多或少,或大或小。所以每个人都需要改正的机会和救赎的灵魂。也许我们能从这本书里找到答案,小时候我们说话直白,不经考虑,按照自己的内心去做事做人。我们渐渐长大,懂得了体谅别人,换位思考。懂得了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是为了我们自己。因为曾经的小时候的自私残忍,所以需要灵魂的救赎。所以当阿米尔成年,他回想起小时候的做法,内心仍会受到折磨。于是他返回战乱的故乡,他走上了自我救赎之旅,不管别人是否在意,他需要给自己一次洗礼。

  那一只风筝,带着世间所有的美好象征飘向远方,我们要做的,就是终其一生追逐它,它是我们生而为人的意义所在。

《风筝》读后感2

  苏教版小语六年级下册《理想的风筝》这一课描写了刘老师顽强,对生活热爱。非常适合学生读。但是我觉得更适合我们教师来读。因为这篇文章向我们介绍了一个生命教育的先行者(刘老师):他热爱教育事业,他有自己的理想(教好自己的学生)。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在课堂上顽强地用知识教育学生,在生活中用顽强不屈的意志力影响学生。刘老师用行动告诉我们当一个老师既要教会学生知识,又要教会学生做人,教会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刘老师给我们做出了榜样。下面我们就来读读文章:

  一、刘老师的理想

  刘老师的他的理想就是教会学生知识,教会学生做人,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刘老师是个残疾教师,为了实现自己的这个理想,他要付出常人几倍的努力,他要克服别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但刘老师做到了,他用他那顽强的生命克服了一切困难,实现了他的理想。

  二、教知识,课堂上放飞“理想的风筝”

  刘老师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学*,他克服残疾带给他的困难,不断地站着,不断地旋转着,不断地板书着……他这一切都是在为了让学生们尽快成才,他这一切都是在朝着自己的理想而努力着。同时他还向学生们展示了什么叫顽强,什么叫生命。

  三、教做人,生活上放飞“理想的风筝

  刘老师放风筝不仅仅表现他热爱生活、意志顽强。放风筝是为了教育学生(培养学生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做人)。“他故意地撒脱手……嘴里还不停地喊着:‘你们不要管,我自己来’。”在这里刘老师向孩子们展示了生命的内在,生命的灵动,通过这些触动学生们的灵魂深处。刘老师用行动在影响学生,他向学生们展示了什么叫顽强,什么叫生命。让学生学会坚强,学会怎样面对生活,面对生命。让他的学生生命增色。作者在文章中写到:这情景使我深深感动。一个年过五十的残疾的老师,对生活有着那样纯朴、强烈的爱与追求,一个活泼的少年又该怎样呢?

  四、刘老师给我们的启示

  刘老师的理想是教会学生知识,教会学生做人,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那刘老师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在课堂上为了交给学生知识努力的旋转着;刘老师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在生活上给学生们展示了生命的强壮,带给学生们心灵的冲击,震撼着学生们的心灵,让他的学生们在心里腾起坚强之气。他放飞了自己的“理想的风筝”,同时也影响了自己的学生,给了学生数不清幻想的风筝。一个残疾教师都能这样,一个几十年前的老师都能这样,我们又该如何做呢?

《风筝》读后感3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人生就像一场茫茫的旅途。在这场旅途中我们会邂逅很多人,或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或给我们以人生的哲理,但终究会离开。因此,我们面临着一次次离别,在离别中伤感,在离别中回忆,在离别中成长。

  这是一本关于老小孩和小小孩的小说集,书中有很多个故事:有放风筝的二爷和天天、摘樱桃的姥爷和外孙、修鞋的鞋王和跳舞的舞王、养狗的爷爷和他的孙子陈晨、幻想白龙马的爷爷和孙子小马驹……每个故事中少不了离别。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天天的蓝风筝》讲的是从小在乡下长大的天天,一直和二爷呆在一起,二爷是全村最会做风筝的老人。有一天,天天的爸爸妈妈要带着天天去城市上学,天天很不舍得,可二爷为了天天的前途也劝天天走,天天妥协了。二爷在他走之前做了一个和天天一样大的蓝色风筝留作纪念。

  此时的我想起了自己的经历与文中的天天何其相似。我小时候也是在乡下长大的,对家乡的一草一木我都十分熟悉,长时间的居住也令我对家乡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可是一家人都希望我去城里接受更好的教育,在爷爷奶奶的劝说,爸爸妈妈的谈话后我妥协了。路上我想起曾经在老家发生的一切,心中情绪万千,也许分离就是这种感觉。

  再想想现在即将小学毕业的我们,以前我很期待毕业,因为毕业了我就可以尽情玩耍,不用天天学*。可与老师同学们几年的相处我爱上了学校这个大家庭,回想老师往日的敦敦教诲,同学之间的关心和吵闹,我真希望时间可以永远暂停在这一刻。这只是小学的一次分离,在以后的初中、高中、大学这列学*的列车上,许许多多人上下车,有些也许只有一面之缘,又或多年后想起来那些人那些脸早已模糊,也会恍恍惚惚记得那一段时光我真的很幸福……。

  老小孩有老物件、*惯、老念想,小小孩有新生活、新规律、新憧憬,但老小孩总是惦记着小小孩,也总是牵挂着。有时是送了一程又一程,有时是叮嘱了一回又一回,有时在雪花飘飞的冬季,有时在钟声回荡的校园。那千丝万缕的情啊,有时由那只风筝诉说,有时在我们心中流淌……。

  虽然天总会黑,人总要离别,但天也会亮,人总会有相聚的一天!朋友,请不要伤心,离别既已到来,那么相聚还会远吗?我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风筝》读后感4

  我特别喜欢风筝,喜欢拿风筝在草地上奔跑,欢喜地看着它在广阔的蓝天上自由自在飞翔。我对风筝有着一种由衷的喜爱。但是你可知道童年时期的鲁迅对风筝却是十分厌恶的。他认为风筝是那些没出息孩子的玩意。那时的少年鲁迅有一位约十岁的小兄弟特别喜爱风筝。一天,他看见后园的角落里孤零零的躺着一只撕破了的蝴蝶风筝,便小心翼翼地拿起,细心地把风筝补好。正好路过的鲁迅看见了,不仅把风筝的翅膀折断,还将风筝狠狠地掷在地下,踏扁了……当他们离开了多年后,鲁迅已是中年,他偶然看了一本外国讲论儿童的书籍,童年的往事唤起了他的回忆,原来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想到这里,他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心也仿佛成了铅。

  看了《风筝》这一本书,我马上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由于父母对于我们有很高的期望,所以从小就对我的要求十分严格。每天放学回家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写爸爸出的练*题。稍大了一些,就帮我报名参加了各种各样的补*班。我每天的业余时间几乎都在公交车上来回奔波。有时我真想快些长大,好脱离这样的生活。

  有一天双休日,我上完了课,踏着沉重的步伐,一脸疲惫地回到家。在喝水时无意中透过窗户,看见一群小伙伴在院子里跳皮筋,玩得可带劲了。顿时我忘记了疲劳,脚也好像不酸了,跳皮筋可是我的强项呀。我满心欢喜地对爸爸说:“楼下的小朋友在跳皮筋,我也想去,行吗?”|爸爸毫不犹豫地说:“不行!学*才是最重要的。天天就只知道玩,长大会没出息。你快去学*。”不管我再三请求,爸爸都没有答应。我十分无奈,呆立在窗口远远地看见伙伴们快乐地嬉戏,而此时的'我心里却在痛苦地哭泣。我无力地低下了头。过了好一会,当我抬起头时,好像看见了一只风筝孤独地在灰蒙蒙的空中游荡。

  爸爸妈妈,你们可否听到我们心灵的呼唤?逛公园、放风筝、老鹰捉小鸡……难道它们真的离我们这么远吗?正当的游戏,可以让同学相互了解,更能增进友谊,能让我们的身心更健康。童年就应该是快乐、无忧的!愿天下每一个小孩都能像五彩缤纷的风筝一样,能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愿每一个儿童都能留下一个金色的童年!

《风筝》读后感5

  《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广袤的旷野上,放飞风筝的孩子杰里奔跑着,头上的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不时传来真挚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小说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富汗安静祥和的日子里,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命运带走了阿米尔的友情,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哈桑所说的那些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当哈桑还是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时,就有着为自己的朋友义无反顾付出生命和经历一切苦难侮辱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让人惊叹佩服,同时也为之心疼,感动,震撼。作为一个仆人的儿子,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坦然忠诚于自己的身份。虽然他的地位低微,但是他的品质却是难能可贵的。

  阿米尔和哈桑,一个风筝的的放飞者,一个是的风筝的追逐者,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但是,风筝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的故事。虽然书中满是阿米尔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是天使,他的爸爸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时,他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归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的爸爸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似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出温和而又悲壮的画面。主人公阿米尔不知在多少个地方回忆起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内疚、忏悔,他宁愿付出一切去赎罪,这让每一个读过这句话的人内心不禁波涛汹涌,那无尽的酸楚与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不得不让人感动。

  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当在黎明与黑暗的交替中醒来,你还会看到那个模糊的人影,是你,是我,是大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在追逐那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一切总要继续,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往直前,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过往的苦涩与甜蜜,慢慢体会生活的真情实感。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竭尽全力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请从梦中快些醒来吧,带着你的风筝继续奔跑,继续上演长长风筝线背后的故事,学会承担,学会守护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记得远方的人对你的真心呼唤:"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读后感6

  作者看到“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就感到“惊异和悲哀”,这是因为:

  鲁迅有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中所说的“对于精神的虐杀这一幕”,具体指鲁迅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

  “我”过去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作为兄长,严格管束弟弟,原是为弟弟有出息,现在反思起来,当年为落后观念所支配,自己的行径实在是“精神虐杀”的行为。从这一幕里,我们可以看出鲁迅童年时代长幼之间很不*等的封建秩序。“论长幼,论力气,他是敌不过我的”,可见作为兄长的粗暴行径是以暴力为基础的。鲁迅把自己写得很粗暴,字里行间深含自我谴责的意味。做弟弟的呢,兄长不许放就不敢放,只得偷偷做风筝,被兄长发现,惊惶失措,快要完工的风筝被兄长践踏,也毫无抗争的意思,除了绝望,没有一句抗辩的话。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之得沉重着。”

  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旧式教育的落后,愿*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初读后,可以感知鲁迅先生不是天生的智者,他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有落后的一面。但是鲁迅先生可贵的是,一旦接受科学思想,是知错必改的,鲁迅先生充满自省精神。鲁迅又感叹**杀者的健忘和毫不抗争,在他看来,这正是虐杀者之所以能够肆意虐杀的原因。

  鲁迅一旦接触科学思想,就认识错误,设法补过,并不因为自己当初的动机是好的就原谅自己,也不因为当初的想法是受了传统的影响而宽恕自己,也不因为时间相隔久远就不了了之,他的心情是那么沉重,可见他是多么严厉的解剖自己,他的为人是多么严肃认真。

  “我”讨弟弟的宽恕,弟弟却全然忘却,毫无怨恨,“我”的心因而不得轻松,只得沉重着,这又翻出一层意思。**杀者并不认为**杀,把兄长的行径视为合情合理,做风筝要偷着做,正说明自己也不认为游戏是“正当”的,一旦被兄长发现,自认该罚。**杀者的麻木使虐杀者可以恣意妄为,这是尤其令人悲哀的。所以鲁迅只觉得这世界一片肃杀和寒威。

  探究这篇散文,可以悟到这样一层道理,*人的思想行为需要用科学思想来指导,惟有这样,才不至于干出逆情背理、愚昧落后的行为。


《面纱》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8)

——《面纱》读后感 (菁华5篇)

《面纱》读后感1

  生而为人,你带着怎样的面纱,在人世间游走。

  毛姆是个会讲故事的作家,用冷静、克制的言语将人性暴露在外面,用他带有讥讽、幽默的言语将表情、感觉、直觉这种意识注射在小说人物肉体的行为中,阅读的过程中也就不自觉引发了强烈的代入感。你能感受到那一个个面纱背后的灵魂像杂货铺子里的商品逐一摆在你的面前,大的,小的,美的,丑的,奇形怪状的......阅后也不禁带着毛姆式讥讽对号入座一番,审视一下自己的内心,和众生百态一样也不过是扭扭曲曲,只是弯曲的形态、方式不同而已。

  《面纱》一文部分植入*本土思想背景,讲述了在传统思想禁锢背景下的婚外情以及丈夫蓄意报复未果的故事。凯蒂是个面容姣好,爱慕虚荣,有幻想欲的女子,迫于催婚、年龄等因素造成的外部环境压力,挑无可挑,最终和相较自己活泼性格而显得呆板木讷、无趣极了的瓦尔特结婚。唐生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凯蒂心灵深处的虚荣和幻想,“红杏出墙”自然而然。然而事情败露后,机敏、洞察力强的瓦尔特察觉自己的妻子爱上了一个“二流货色”——他粉饰面纱背后贪婪、冷漠、圆滑虚伪、自私自利的一面。瓦尔特作为一个细菌学家,也不愿丑闻伸张,他对凯蒂的爱被喻作了小说中的忠狗,在互相折磨的陷阱里,瓦尔特的精神洁癖让他心生复仇的想法。他欲借着控制瘟疫散播的工作,让凯蒂深处险境,然而造化弄人,瓦尔特自己却死于瘟疫实验之中,正像小说所言“疯狗咬了好人,好人没事,疯狗死了”。在去往瘟疫区的期间,凯蒂途径修道院,她能觉察到修女*静的内心,她也慢慢觉察到了骗子唐生的卑鄙人性,然而面对着善良、自持、内敛、敏感的唐生她由衷佩服他高尚的人格,凯蒂带着这样一种愧疚,希望得到丈夫的原谅,最后瓦尔特也没能原谅凯蒂。凯蒂每次看到“贞洁牌坊”都能感到它深深地嘲讽,但凯蒂也依旧回报以“牌坊”的嘲讽。

  故事的尾声,怀孕的凯蒂见着唐生,再一次沦落,深知他是一个“二流货色”也依旧爱着,一边感慨自己的愚蠢,正像瓦尔特对她的感觉。同时,用瓦尔特母亲的死加深了人性的刻画,她在父亲的眼中读出了释然,一种她对瓦尔特死时悲伤外的情绪。她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能拥有自己欠缺的独立与自由,行于世间。

  茫茫人海,谁都带着面纱前行,你能看见各色各样的面纱包裹着各种形状的灵魂。爱情是不能用理智解释的,婚姻是围城也必然有其人性深枷锁的一面,同样没了婚姻,爱情也容易暴尸街头。文末就以经典句子作结“我从来都无法得知,人们是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另一个人。我猜也许我们心上都有一个缺口,呼呼往灵魂里灌着寒风,我们急求需要一个正好形状的心来填上它,就算你是太阳一样完美的正圆形,可是我心里的缺口,或许恰恰是个歪歪扭扭的锯齿形,你填不了。"

《面纱》读后感2

  “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面纱》这句“名场面”以前只是断章取义,以为是一位爱情盲目的女人说出来的话,没想到竟是一位在妻子眼中“木讷”“愚蠢”的男人得知妻子出轨后说出来的话。

  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要伪装自己的聪明,小心谨慎,生怕被庸俗的人自己一丁点儿智慧来,以免露出的锋芒刺痛那些愚蠢,势利又狂妄的人。时代变了,各类姿态的面纱并未被揭开,一层一层,更是裹得人从头到脚无法喘息。

  凯蒂的改变符合正确的走向却无论如何也使我无法心生怜悯,更无法原谅,因为她只是内疚,羞愧,她仍然轻佻,无知,她在更了解自己卓越的先生后仍然无法爱上她,可见她的错误不是偶然犯下的,不是生活无聊导致的迫不得已,而是一种必然,所以她最终也无法对瓦尔特产生出一点爱,她也没有任何值得同情和原谅的理由,她只能自食其果。她自始至终都没有爱他,这就是原罪。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楼房如蚂蚁般密集的香港,让我怀疑作者是不是以“白求恩”为原型构造了这个讥讽的世界,我也注意到了最后若隐若现的女权主义,但最让我感动的,却只是一个和主线故事不太相关的场景。凯蒂的母亲去世了,她父亲当晚的晚餐没有换上*时晚餐的穿着,他说“如今我一个人,好像没必要换了”。读到这句话忍不住暴哭,为什么人与人终将离别啊。

《面纱》读后感3

  作为懒人最怕写长书评,可是看不到自己想看的评论,所以决定自己来啰嗦几句。

  1、瓦尔特:聪明矛盾而深情。

  为何大家都说他不能原谅凯蒂表示不怎么认同。

  感觉他知道真相后的那一刻差不多就心死了。他为女主做的两个选择,全都是为她的以后生活考虑。

  第一条路他深知是行不通的,第二条路女主以为是惩罚,其实我觉得也许不完全是。他太爱她了,清楚知道她的本质又无法控制自己。女主问了他好多次,是不是想让她死在那里,他到底怎么想呢,不得而知。我相信一定有过挣扎有过想和女主同归于尽的想法,但最后他还是保全了她。当意识到她永远不会爱上他,他才真正绝望了。

  他也许鄙视那么喜欢她的自己。聪明如他,知道女主想要离开他得到解脱,去霍乱区而且坚决带女主去,是为了让她远离是非,更是为了给她以后的生活铺路。看看多萝西以及其他人的反应就知道了,女主成了别人眼中的勇敢者。得知她怀孕了,意识到她变得成熟以后依旧不会爱上他,为了让她可以安心离开,他"自杀"了。中间是有怨有不甘的吧,但最后还是成全。之所以这样理解,首先因为男主的告白。

  “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其次是他离开的时候说:“别大惊小怪。我刚走了一段难走的路。现在我已经全好了。”作为一千个读者之一,一直觉得瓦尔特离开不是因为怨恨而是因为心碎。

  2、凯蒂:不知道怎么评价……

  我最初以为毛姆要写的人是瓦尔特,谁知道得以蜕变的是她。感觉毛姆的书里的大多数女人都是骄傲愚蠢但从某些方面又不失坦率可爱的。

  悲剧是从她的原生家庭就开始了,更可悲的是瓦尔特的沉闷。

  刚看的时候不能接受的是她回到香港和唐生的一段,觉得后期人设崩塌。但想到作者是毛姆,再想到罪的强大和人性的软弱就能明白了。不过这段太残酷了。

  3、最泪目的是凯蒂和父亲的坦诚相待。

  4、毛姆太会讽刺人了,一边看透一边理解。打字打的不想打了,就这样吧。[捂脸]

《面纱》读后感4

  “面纱”,掩面之物,书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帕自己的面纱,真实的面目被掩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面纱成为面具,面具再成为他自己,从此只有戴面具的他自己,本身却被困在了一个上了锁的棺材,自己走不出去,别人亦进不去,失了本性,丢了灵魂,弃了自由。

  《面纱》的背面封面上写着“女性精神觉醒之经典读本”,可这本书并不仅仅局限于此,虽然毛姆以其惯用的对人性的反讽写了一个美丽却爱慕虚荣的英国女子在爱情、背叛与死的漩涡中挣扎的故事,但这不仅有爱情,还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展现在书中,这些并不局限于女性,人人如此,人性使然。

  “欲望”一词简单来说就是对某件事物的执着,但深究又很难说得清,每个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欲望,因着许多缘由,那么拥有欲望是好是坏呢?“没有欲望是麻木不仁”,安妮宝贝在书中写到,因为有追求,才有精彩的人生,但是也是要有前提的,理智的欲望会使一个人前进,从而成功。但狂热的欲望就会诱出危险的行动,令人干出荒缪的事情来,是自己陷于深渊,无法自拔。书中女主人中凯蒂对自己美好生活的向往,瓦尔特对心爱女子的追求,查理对权利地位的追逐,瘟疫中每个人对生的渴求……都源于欲望。

  拥有欲望本没有错,就像最初的凯蒂,她只是想过的幸福,想要自由,但是就像她自己说的她愚蠢、轻佻、虚荣,因此欲望日渐的膨胀,导致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接着是一个又一个谎言的降临,从此她没有了退路,自己将自己困在了笼中,当她以为从束缚的家中逃出去,她便会获得自由,却不想又进了另一个束缚,她不断在寻找,最后在瓦尔特死后,她仿佛得到了解脱,得到了自由,回到家中与父亲相依为命,并想将女儿教导成一个与她不同的人。而书中的查理,一个没有任何能力,却同时渴望得到权利地位和佳人相伴,他能做的只是虚与委蛇,阿谀奉承罢了,一脸伪装的好人相,令人厌恶,书中竟没给他一个得不所愿的结局,有点遗憾。瓦尔登对凯蒂的追求源于爱,但在他得知妻子的背叛时,心中产生的恶念也是一种恶欲,间接的逼迫妻子同他一起前往瘟疫横生之地,最初希望妻子染病而死。然而作为一个不起眼的细菌学家,面对染病之人生的欲望,他不可能置之不理,这又是他人性中的善。人是矛盾的个体,好坏、善恶都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出现。

  一个单独的个体不能只依靠自己而生活,周围的人事物环境都可以产生影响,影响改变一个人,有好亦有坏。修道院长是一个*乎完美的人,她的周身仿佛散发着圣洁的光,举手投足间尽是端庄,对任何人都一同的和蔼,仿佛人间的上帝,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没有一点活力。因为出生在贵族家庭,读书笔记家庭的教育成就了她,但也束缚了她,她鲜少有自己的情绪,总是优雅淡漠的。因为自己和家庭的原因,将自己困在了一个隐形的牢笼中,仿佛本该如此。但是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没有喜怒哀乐,没有真实的自我,困于自以为圣洁的灵魂,那这个人可以高升了。

  一生做了许多决定,做决定时不知结果,经历了才知是喜是悔。凯蒂背叛了丈夫,她并没有觉得对不起丈夫,因为不爱他,却也知道这是不对的,在修道院帮忙之后,她开始悔恨,意识到自已曾经的愚蠢,告诉自己不再说谎,尽管不爱丈夫,却渴望得到丈夫的原谅,因为自卑不自信的丈夫也将她的错误归结在了自己的身上,在丈夫死前她渴求丈夫的原谅,希望他从痛苦中解脱,这是不是也可以说这是她的悔呢?当瓦尔特感染瘟疫死之前说了五个字,“死的却是狗”,这是他对自己当初所做的决定而后悔,还是对自己爱上这个女人而后悔呢?

  《面纱》作为经典女性读本,教会了女性在精神上的觉醒和自由,同时书中将人性的欲望、悔恨、恐惧结合,也完美得诠释了人性,将各色不同的人物展现给读者,生动而深刻。

《面纱》读后感5

  一个读来让人心痛却又无可奈何的故事,本以为,面纱后面是一张美丽绝伦的脸,美得惊世骇俗。然而,一层层揭开,露出的却是一张张扭曲的脸。起初,我以为这个故事很像《包法利夫人》,后来觉得“不”,不像!中间有一部分,凯蒂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故事场景仿佛忽然从阴暗的密室换到了明媚的阳光下,可是我差点忘了,这是瘟疫区啊,阳光再怎么明媚,也挡不住死神降临,我以为凯蒂会死,没想到死的却是沃尔特,这样的结果,沃尔特想到了吗?沃尔特很适合做一部小说的男一号,善良、高尚让人有些难以企及,这样的人凯蒂居然不喜欢他,也是理解不了。

  但是,在我心里,这是一个故事,不是一部小说,沃尔特只是故事里的一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在爱恨交织里挣扎,挣扎得那么痛苦。为科学献身也好,为爱决绝也好,究竟是不小心染上了霍乱,还是他始终在用自己做实验,在他最后闭上眼睛那一刻,已经都不重要了。他走了,走的是否安心,我不知道。凯蒂失去丈夫,要回家了,我以为故事即将结束,结果出现了香港那一幕,那一刻,在我眼中,两个人扯掉的不止是面纱,是连着面皮一同撕掉了,不知道查理是否会痛,应该不会吧,他*惯了,但是凯蒂痛了,她感受到那种撕裂的痛了,所以她逃开了,她要回家了。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也够了,然而并没有。母亲的离开,或许让凯蒂的心与父亲拉*了。经历了那么多,谁是谁非无所谓了,希望待在父亲身边的凯蒂,能够勇敢地开始全新的人生吧!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