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场之书》读后感(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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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坟场之书》读后感 1

  阅读优秀的书籍会带给心灵以多样的`情感,领略到丰富的人生体验,有些事勿需亲身经历,将思绪融入优秀的书籍里,自然会与书籍的创作者产生思维上的碰撞和交流。

  《坟场之书》以其流畅的笔触向读者展示了自我的蜕变历程,经历过人生绝境,直面过死亡场景的读者会深深叹服于英国作者尼尔·盖曼独特的文笔叙述特色。在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里,读者可以将文字转化成仿佛亲身经历的场景,无论是悲惨或幸福,伤心或快乐,《坟场之书》会让读者体会到生命个体的弥足珍贵。

  用文字来抚慰受务的情感和痛苦的灵魂,《坟场之书》的故事恰恰是带给读者光明、希望、坚韧和信心的引导力,在冷漠人人自危的社会环境下,众生百态,不受黑暗与伤痛的影响,还处于婴儿时期全无自保能力的婴孩是如何在父母姐姐都被残忍杀害的世间成长起来。尼尔·盖曼用各种场景的变换吸引着读者的阅读欲望,故事的深层意境如抽丝剥茧般显露。活着不如逝去者更有善意与温情。

  幽灵欧文斯太太与幼小婴孩的奇妙缘份,对阅读者的心灵震憾,度已及人的沉痛反思,世间善良的回报,邪恶的惩罚。作者尼尔·盖曼用《坟场之书》这部充满想象力的故事来唤醒与警示着愿意为更美好生活打拼着的不屈灵魂。

  书里的插图与文字配合相契,从插图的创作展现出内心深层的呼喊。《坟场之书》值得阅读和用心体会的佳作。

  婴儿诺伯蒂之名的象征着没有人能独自置身事外。

  《坟场之书》读后感 2

  最*看了本书名为《坟场之书》,作者是尼尔・盖曼。

  这是本奇幻类别的小说。刚开始看到书的名字的时候有点小慌张,毕竟坟场总是让人想起不好的事,还有冰冷、孤寂和阴森,但书中的坟场却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情的洋溢。

  一个婴儿在失去父母后,逃离神秘杀手来到墓园,并由那里的幽灵抚养。经由幽灵们的同意,婴儿得以学*法术――隐身术、梦游术之类的,也可以看见幽灵。

  一名在死者和生者的世界之间生活的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主人公名为诺伯蒂(Nobody)・欧文斯,成长到5岁左右时,遇到了第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女孩,女孩陪着他玩耍、探索有着守护者的坟墓,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而小孩子有点幻想很正常,诺伯蒂又会隐身术躲避他人的关注,女孩的父母以及一般人都认为诺伯蒂是虚构的。在女孩搬家去其他地方后,女孩也认为这段经历是假的。

  对女孩来说,这段经历可能就此深藏并套上想象的外衣,对诺伯蒂而言却是段不可磨灭的记忆。这种突然的闯入生活,女孩就像太阳般温暖且浑身散发光芒。

  在一个温情的地方成长总是会让人善良的。经历过差点被“食尸鬼”吃掉,也没有带着有色眼镜去接触巫女,还为她买来墓碑,在途中也经历了被欺骗。

  这里有一个八年一度的骷髅舞,是一次活人与死者一同舞蹈的时候,这个时候,活人与死者可以接触,但结束之后活人会忘却这段经历。

  后来,诺伯蒂进入学校学*,但却是不被人关注到的,去或是不去都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想起。在同学被欺负时,也冒着暴露自身的风险去帮助同学,也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幽灵的帮助脱离危险。

  之后,重新遇见儿时女孩,感情升温。男孩在了解杀手为何要杀害他和他的家人,并解决杀手。这段共同经历之后,女孩感觉男生有些地方欺骗着他,比如:为何他能看到一些她看不到的东西。于是,女孩离去,男孩对这个女孩的恋情正式结束。

  书的最后,男孩长大,不再能像以往那样能和幽灵共同生活,不再和幽灵一样能适应黑暗,能穿过墙体。舒适的墓地终将离去,诺伯蒂要和幽灵朋友们告别,独自踏往远方。

  墓地的温情,还有人间的冷漠无情。告别过去,才能驶向未来。人们总是会被表面所蒙蔽,颠倒的设定不经意地让人想起“美丑对照”,也让人想起佛教的颠倒梦想。

  我说的不好,但诚挚推荐一观此书。

  《坟场之书》读后感 3

  最*看了本书名为《坟场之书》,作者是尼尔·盖曼。

  这是本奇幻类别的小说。刚开始看到书的名字的时候有点小慌张,毕竟坟场总是让人想起不好的事,还有冰冷、孤寂和阴森,但书中的坟场却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情的洋溢。

  一个婴儿在失去父母后,逃离神秘杀手来到墓园,并由那里的幽灵抚养。经由幽灵们的同意,婴儿得以学*法术——隐身术、梦游术之类的,也可以看见幽灵。

  一名在死者和生者的世界之间生活的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主人公名为诺伯蒂(Nobody)·欧文斯,成长到5岁左右时,遇到了第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女孩,女孩陪着他玩耍、探索有着守护者的坟墓,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而小孩子有点幻想很正常,诺伯蒂又会隐身术躲避他人的关注,女孩的父母以及一般人都认为诺伯蒂是虚构的。在女孩搬家去其他地方后,女孩也认为这段经历是假的。

  对女孩来说,这段经历可能就此深藏并套上想象的'外衣,对诺伯蒂而言却是段不可磨灭的记忆。这种突然的闯入生活,女孩就像太阳般温暖且浑身散发光芒。

  在一个温情的地方成长总是会让人善良的。经历过差点被“食尸鬼”吃掉,也没有带着有色眼镜去接触巫女,还为她买来墓碑,在途中也经历了被欺骗。

  这里有一个八年一度的骷髅舞,是一次活人与死者一同舞蹈的时候,这个时候,活人与死者可以接触,但结束之后活人会忘却这段经历。

  后来,诺伯蒂进入学校学*,但却是不被人关注到的,去或是不去都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想起。在同学被欺负时,也冒着暴露自身的风险去帮助同学,也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幽灵的帮助脱离危险。

  之后,重新遇见儿时女孩,感情升温。男孩在了解杀手为何要杀害他和他的家人,并解决杀手。这段共同经历之后,女孩感觉男生有些地方欺骗着他,比如:为何他能看到一些她看不到的东西。于是,女孩离去,男孩对这个女孩的恋情正式结束。

  书的最后,男孩长大,不再能像以往那样能和幽灵共同生活,不再和幽灵一样能适应黑暗,能穿过墙体。舒适的墓地终将离去,诺伯蒂要和幽灵朋友们告别,独自踏往远方。

  墓地的温情,还有人间的冷漠无情。告别过去,才能驶向未来。人们总是会被表面所蒙蔽,颠倒的设定不经意地让人想起“美丑对照”,也让人想起佛教的颠倒梦想。

  我说的不好,但诚挚推荐一观此书。

  《坟场之书》读后感 4

  希望当有一天去到“那里”的`时候,已经走遍万水千山。

  春节憋在家那会一口气读完了《好兆头》,全程在“哈哈哈哈哈神经病啊”和“呜呜呜呜怎么回事居然有点感动”之间来回切换,很喜欢两个作者的胡说八道配上不煽情的温情;然后前两天看到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想说再随便看他七讲八讲消遣下好了——没料到最后差点看到落泪。

  小男孩在坟场长大,这个特地安排在阴森生死之界的设定,按套路来说应该会收获某种反差萌的治愈系能量。但这是个始终萦绕着淡淡忧愁的故事;譬如鬼魂们和小镇居民跳了一夜的亡灵之舞,但他们终究互不相属,活人将不会记得;长大后和人生的第一个朋友重逢,有关爱有欢乐,但也有突然爆发的来自不同世界的观念冲突。懵懂的初恋才刚冒芽,就和回忆一齐消失在了远方。故事的结尾,也是伯蒂新人生的开始,某种不可预知、危机四伏、所有后果都必须独自承受的一个人的人生。明明可以永远留在熟稔温暖的坟场,但所有人都在推着伯蒂选择告别和离开。

  话说回来,这当然仍是一个温暖到让人想哭的故事。譬如和天下父母一样唠叨忧心,却毅然送伯蒂去外面的世界的鬼魂养父母;譬如从不多话的塞拉斯,是保护者更是智慧与心灵的引导者;在冷言间悄悄释放着温柔的小女巫,最后的吻可爱又感伤;以及所有游荡在坟场上的鬼魂们,虽然(死亡)年代不同、性格各异,但通通用自己的方式,向这个蓦然闯入的活人男孩倾注了最大的爱。死亡是虚无的,但爱始终是鲜活的、炙热的,充满力量。

  塞拉斯对伯蒂说,“对你们人类来说,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一处;而只有历经人生百态,看一切都云淡风轻后,你才能到那里去”;欧文斯太太为伯蒂唱道,“面对生活,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走遍万水千山”。好的,那就大步走吧。要允许自己受伤、崩溃、哭泣,这些黑**绪也是行走世界时不可逃离的部分。等到总有一天去“那里”的时候,希望遗憾少一点,坦然多一些;什么都感受过,也不错啊。

  再涛几个被戳中的点:

  1、关于反派杰克们的组织&伯蒂出生预言的设定,十分哈利波特。

  2、斯卡莉特对伯蒂说“就算你是我想象中的又如何呢”,也一下子让我想起了哈7末哈利假死时和邓布利多在脑海中的对话。塞拉斯本人也有点冷面邓布利多的感觉。

  3、鬼魂们发言时自带鲜明的时代特征,让我联想起英剧《鬼屋欢乐送》。

  《坟场之书》读后感 5

  最*看了本书名为《坟场之书》,作者是尼尔·盖曼。

  这是本奇幻类别的小说。刚开始看到书的名字的时候有点小慌张,毕竟坟场总是让人想起不好的事,还有冰冷、孤寂和阴森,但书中的坟场却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情的洋溢。

  一个婴儿在失去父母后,逃离神秘杀手来到墓园,并由那里的幽灵抚养。经由幽灵们的同意,婴儿得以学*法术——隐身术、梦游术之类的,也可以看见幽灵。

  一名在死者和生者的世界之间生活的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主人公名为诺伯蒂(Nobody)·欧文斯,成长到5岁左右时,遇到了第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女孩,女孩陪着他玩耍、探索有着守护者的坟墓,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而小孩子有点幻想很正常,诺伯蒂又会隐身术躲避他人的关注,女孩的父母以及一般人都认为诺伯蒂是虚构的。在女孩搬家去其他地方后,女孩也认为这段经历是假的。

  对女孩来说,这段经历可能就此深藏并套上想象的外衣,对诺伯蒂而言却是段不可磨灭的记忆。这种突然的闯入生活,女孩就像太阳般温暖且浑身散发光芒。

  在一个温情的地方成长总是会让人善良的。经历过差点被“食尸鬼”吃掉,也没有带着有色眼镜去接触巫女,还为她买来墓碑,在途中也经历了被欺骗。

  这里有一个八年一度的骷髅舞,是一次活人与死者一同舞蹈的时候,这个时候,活人与死者可以接触,但结束之后活人会忘却这段经历。

  后来,诺伯蒂进入学校学*,但却是不被人关注到的,去或是不去都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想起。在同学被欺负时,也冒着暴露自身的风险去帮助同学,也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幽灵的帮助脱离危险。

  之后,重新遇见儿时女孩,感情升温。男孩在了解杀手为何要杀害他和他的家人,并解决杀手。这段共同经历之后,女孩感觉男生有些地方欺骗着他,比如:为何他能看到一些她看不到的东西。于是,女孩离去,男孩对这个女孩的恋情正式结束。

  书的最后,男孩长大,不再能像以往那样能和幽灵共同生活,不再和幽灵一样能适应黑暗,能穿过墙体。舒适的墓地终将离去,诺伯蒂要和幽灵朋友们告别,独自踏往远方。

  墓地的温情,还有人间的冷漠无情。告别过去,才能驶向未来。人们总是会被表面所蒙蔽,颠倒的设定不经意地让人想起“美丑对照”,也让人想起佛教的颠倒梦想。

  我说的不好,但诚挚推荐一观此书。


《坟场之书》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阅读


《坟场之书》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1)

——《坟场之书》读后感 (菁华3篇)

《坟场之书》读后感1

  最*看了本书名为《坟场之书》,作者是尼尔·盖曼。

  这是本奇幻类别的小说。刚开始看到书的名字的时候有点小慌张,毕竟坟场总是让人想起不好的事,还有冰冷、孤寂和阴森,但书中的坟场却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情的洋溢。

  一个婴儿在失去父母后,逃离神秘杀手来到墓园,并由那里的幽灵抚养。经由幽灵们的同意,婴儿得以学*法术——隐身术、梦游术之类的,也可以看见幽灵。

  一名在死者和生者的世界之间生活的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主人公名为诺伯蒂(Nobody)·欧文斯,成长到5岁左右时,遇到了第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女孩,女孩陪着他玩耍、探索有着守护者的坟墓,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而小孩子有点幻想很正常,诺伯蒂又会隐身术躲避他人的关注,女孩的父母以及一般人都认为诺伯蒂是虚构的。在女孩搬家去其他地方后,女孩也认为这段经历是假的。

  对女孩来说,这段经历可能就此深藏并套上想象的外衣,对诺伯蒂而言却是段不可磨灭的记忆。这种突然的闯入生活,女孩就像太阳般温暖且浑身散发光芒。

  在一个温情的地方成长总是会让人善良的。经历过差点被“食尸鬼”吃掉,也没有带着有色眼镜去接触巫女,还为她买来墓碑,在途中也经历了被欺骗。

  这里有一个八年一度的骷髅舞,是一次活人与死者一同舞蹈的时候,这个时候,活人与死者可以接触,但结束之后活人会忘却这段经历。

  后来,诺伯蒂进入学校学*,但却是不被人关注到的,去或是不去都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想起。在同学被欺负时,也冒着暴露自身的风险去帮助同学,也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幽灵的帮助脱离危险。

  之后,重新遇见儿时女孩,感情升温。男孩在了解杀手为何要杀害他和他的家人,并解决杀手。这段共同经历之后,女孩感觉男生有些地方欺骗着他,比如:为何他能看到一些她看不到的东西。于是,女孩离去,男孩对这个女孩的恋情正式结束。

  书的最后,男孩长大,不再能像以往那样能和幽灵共同生活,不再和幽灵一样能适应黑暗,能穿过墙体。舒适的墓地终将离去,诺伯蒂要和幽灵朋友们告别,独自踏往远方。

  墓地的温情,还有人间的冷漠无情。告别过去,才能驶向未来。人们总是会被表面所蒙蔽,颠倒的设定不经意地让人想起“美丑对照”,也让人想起佛教的颠倒梦想。

  我说的不好,但诚挚推荐一观此书。

《坟场之书》读后感2

  最*几天,我读完了《坟场之书》。

  故事里讲述了一个一岁男孩的家人被杀,自己逃到了坟场,被鬼魂收养并取名为诺伯蒂。小男孩慢慢成长,学会了隐身术、梦游术和恐惧大法,最后打败了那个杀死他亲人的人。

  我非常佩服诺伯蒂的聪明勇敢,他十二岁半时帮助一个学生摆脱两个坏蛋的欺凌时就证明了这一点:

  “告诉他们你觉得比起一个孩子被逼着去偷CD,**和校方会更在意有两个孩子胁迫年纪更小的孩子为他们偷东西,还逼迫他们交出零花钱。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再碰你,你就报警。”

  主人公诺伯蒂拥有一颗勇敢的心,一个聪明的头脑,和强健的四肢。造就他的地方是一个充满爱的坟场。

  诺伯蒂除了在坟场的养父母(欧文斯夫妇)以外,还有一个监护人。我们只知道世界上有活人和死人,可还有一种人,生活在活人与死人的交界处。

  诺伯蒂的监护人叫赛拉斯,他就是那种人:不是活人也不是死人。

  赛拉斯穿着黑天鹅绒斗篷,在白天睡觉,夜晚出来活动,到哪儿都提着一个大皮箱,而且还会飞。虽然书中没有提到他到底是谁,但我早就猜到了他的身份——吸血鬼!

  赛拉斯不是那种干坏事、吸人血的吸血鬼。他表面上看起来象是一个冰冷、毫无感情、毫无生气的机器人,但在他那黑色的厚重斗篷之下,有着那些坏吸血鬼没有的东西——爱。虽然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那股强烈的感情。

  是的,赛拉斯把内心所有的爱都给了诺伯蒂。为了他,故意被车撞上,为了他,冒着消失的危险向杰克组织发起进攻……作为诺伯蒂的监护人,没人能够比赛拉斯做得更好。

  卢佩斯库小姐是诺伯蒂的老师。她并不漂亮,脸苍白清瘦,看上去闷闷不乐,灰色的头发和年轻的脸庞有些违和,前牙不太整齐,系着一条男士领带。这种装束,我想着就觉得奇怪,一位小姐能把自己“打扮”成那样子,这位小姐一定不同寻常。果然,当这一章要结束时,我才知道了卢佩斯库小姐原来是一个狼人!

  卢佩斯库小姐刚遇到诺伯蒂时,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起床和睡觉时需要汇报,每天背清单上的所有知识,背错了指关节会被打,吃健康食品(如泡在灰不溜秋、令人食欲尽失的液体里的煮过了头的鸡蛋),等等等等。

  在和一个真正的孩子生活了一段时间以后,卢佩斯库小姐教育小孩的方式就有了大大的提升,改为:偶尔带垃圾食品给诺伯蒂,温和地授课,有时还会笑。看到这里,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坟场里的死人,都拥有爱,甚至连陶工之地的小女巫都拥有爱。在作者尼尔·盖曼的笔下,坟场比外界还要安全,还要舒适。读了这本书,你不会再害怕死亡,只会害怕死得一文不值。死人的一生已经走完,做过的事已经了结。死人不会改变。而活人呢?他们的一生没有走完,他们的使命没有完成,改变历史的,是他们。

《坟场之书》读后感3

  最*看了本书名为《坟场之书》,作者是尼尔·盖曼。

  这是本奇幻类别的小说。刚开始看到书的名字的时候有点小慌张,毕竟坟场总是让人想起不好的事,还有冰冷、孤寂和阴森,但书中的坟场却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情的洋溢。

  一个婴儿在失去父母后,逃离神秘杀手来到墓园,并由那里的幽灵抚养。经由幽灵们的同意,婴儿得以学*法术——隐身术、梦游术之类的,也可以看见幽灵。

  一名在死者和生者的世界之间生活的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主人公名为诺伯蒂(Nobody)·欧文斯,成长到5岁左右时,遇到了第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女孩,女孩陪着他玩耍、探索有着守护者的坟墓,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而小孩子有点幻想很正常,诺伯蒂又会隐身术躲避他人的关注,女孩的父母以及一般人都认为诺伯蒂是虚构的。在女孩搬家去其他地方后,女孩也认为这段经历是假的。

  对女孩来说,这段经历可能就此深藏并套上想象的外衣,对诺伯蒂而言却是段不可磨灭的记忆。这种突然的闯入生活,女孩就像太阳般温暖且浑身散发光芒。

  在一个温情的地方成长总是会让人善良的。经历过差点被“食尸鬼”吃掉,也没有带着有色眼镜去接触巫女,还为她买来墓碑,在途中也经历了被欺骗。

  这里有一个八年一度的骷髅舞,是一次活人与死者一同舞蹈的时候,这个时候,活人与死者可以接触,但结束之后活人会忘却这段经历。

  后来,诺伯蒂进入学校学*,但却是不被人关注到的,去或是不去都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想起。在同学被欺负时,也冒着暴露自身的风险去帮助同学,也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幽灵的帮助脱离危险。

  之后,重新遇见儿时女孩,感情升温。男孩在了解杀手为何要杀害他和他的家人,并解决杀手。这段共同经历之后,女孩感觉男生有些地方欺骗着他,比如:为何他能看到一些她看不到的东西。于是,女孩离去,男孩对这个女孩的恋情正式结束。

  书的最后,男孩长大,不再能像以往那样能和幽灵共同生活,不再和幽灵一样能适应黑暗,能穿过墙体。舒适的墓地终将离去,诺伯蒂要和幽灵朋友们告别,独自踏往远方。

  墓地的温情,还有人间的冷漠无情。告别过去,才能驶向未来。人们总是会被表面所蒙蔽,颠倒的设定不经意地让人想起“美丑对照”,也让人想起佛教的颠倒梦想。

  我说的不好,但诚挚推荐一观此书。


《坟场之书》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2)

——《坟场之书》读后感 (菁华3篇)

《坟场之书》读后感1

  阅读优秀的书籍会带给心灵以多样的情感,领略到丰富的人生体验,有些事勿需亲身经历,将思绪融入优秀的书籍里,自然会与书籍的创作者产生思维上的碰撞和交流。

  《坟场之书》以其流畅的笔触向读者展示了自我的蜕变历程,经历过人生绝境,直面过死亡场景的读者会深深叹服于英国作者尼尔·盖曼独特的文笔叙述特色。在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里,读者可以将文字转化成仿佛亲身经历的场景,无论是悲惨或幸福,伤心或快乐,《坟场之书》会让读者体会到生命个体的弥足珍贵。

  用文字来抚慰受务的情感和痛苦的灵魂,《坟场之书》的故事恰恰是带给读者光明、希望、坚韧和信心的引导力,在冷漠人人自危的社会环境下,众生百态,不受黑暗与伤痛的影响,还处于婴儿时期全无自保能力的婴孩是如何在父母姐姐都被残忍杀害的世间成长起来。尼尔·盖曼用各种场景的变换吸引着读者的阅读欲望,故事的深层意境如抽丝剥茧般显露。活着不如逝去者更有善意与温情。

  幽灵欧文斯太太与幼小婴孩的奇妙缘份,对阅读者的心灵震憾,度已及人的沉痛反思,世间善良的回报,邪恶的惩罚。作者尼尔·盖曼用《坟场之书》这部充满想象力的故事来唤醒与警示着愿意为更美好生活打拼着的不屈灵魂。

  书里的插图与文字配合相契,从插图的创作展现出内心深层的呼喊。《坟场之书》值得阅读和用心体会的佳作。

  婴儿诺伯蒂之名的象征着没有人能独自置身事外。

《坟场之书》读后感2

  最*几天,我读完了《坟场之书》。

  故事里讲述了一个一岁男孩的家人被杀,自己逃到了坟场,被鬼魂收养并取名为诺伯蒂。小男孩慢慢成长,学会了隐身术、梦游术和恐惧大法,最后打败了那个杀死他亲人的人。

  我非常佩服诺伯蒂的聪明勇敢,他十二岁半时帮助一个学生摆脱两个坏蛋的欺凌时就证明了这一点:

  “告诉他们你觉得比起一个孩子被逼着去偷CD,**和校方会更在意有两个孩子胁迫年纪更小的孩子为他们偷东西,还逼迫他们交出零花钱。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再碰你,你就报警。”

  主人公诺伯蒂拥有一颗勇敢的心,一个聪明的头脑,和强健的四肢。造就他的地方是一个充满爱的坟场。

  诺伯蒂除了在坟场的养父母(欧文斯夫妇)以外,还有一个监护人。我们只知道世界上有活人和死人,可还有一种人,生活在活人与死人的交界处。

  诺伯蒂的监护人叫赛拉斯,他就是那种人:不是活人也不是死人。

  赛拉斯穿着黑天鹅绒斗篷,在白天睡觉,夜晚出来活动,到哪儿都提着一个大皮箱,而且还会飞。虽然书中没有提到他到底是谁,但我早就猜到了他的身份——吸血鬼!

  赛拉斯不是那种干坏事、吸人血的吸血鬼。他表面上看起来象是一个冰冷、毫无感情、毫无生气的机器人,但在他那黑色的厚重斗篷之下,有着那些坏吸血鬼没有的东西——爱。虽然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那股强烈的感情。

  是的,赛拉斯把内心所有的爱都给了诺伯蒂。为了他,故意被车撞上,为了他,冒着消失的危险向杰克组织发起进攻……作为诺伯蒂的监护人,没人能够比赛拉斯做得更好。

  卢佩斯库小姐是诺伯蒂的老师。她并不漂亮,脸苍白清瘦,看上去闷闷不乐,灰色的头发和年轻的脸庞有些违和,前牙不太整齐,系着一条男士领带。这种装束,我想着就觉得奇怪,一位小姐能把自己“打扮”成那样子,这位小姐一定不同寻常。果然,当这一章要结束时,我才知道了卢佩斯库小姐原来是一个狼人!

  卢佩斯库小姐刚遇到诺伯蒂时,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起床和睡觉时需要汇报,每天背清单上的所有知识,背错了指关节会被打,吃健康食品(如泡在灰不溜秋、令人食欲尽失的液体里的煮过了头的鸡蛋),等等等等。

  在和一个真正的孩子生活了一段时间以后,卢佩斯库小姐教育小孩的方式就有了大大的提升,改为:偶尔带垃圾食品给诺伯蒂,温和地授课,有时还会笑。看到这里,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坟场里的死人,都拥有爱,甚至连陶工之地的小女巫都拥有爱。在作者尼尔·盖曼的笔下,坟场比外界还要安全,还要舒适。读了这本书,你不会再害怕死亡,只会害怕死得一文不值。死人的一生已经走完,做过的事已经了结。死人不会改变。而活人呢?他们的一生没有走完,他们的使命没有完成,改变历史的,是他们。

《坟场之书》读后感3

  希望当有一天去到“那里”的时候,已经走遍万水千山。

  春节憋在家那会一口气读完了《好兆头》,全程在“哈哈哈哈哈神经病啊”和“呜呜呜呜怎么回事居然有点感动”之间来回切换,很喜欢两个作者的胡说八道配上不煽情的'温情;然后前两天看到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想说再随便看他七讲八讲消遣下好了——没料到最后差点看到落泪。

  小男孩在坟场长大,这个特地安排在阴森生死之界的设定,按套路来说应该会收获某种反差萌的治愈系能量。但这是个始终萦绕着淡淡忧愁的故事;譬如鬼魂们和小镇居民跳了一夜的亡灵之舞,但他们终究互不相属,活人将不会记得;长大后和人生的第一个朋友重逢,有关爱有欢乐,但也有突然爆发的来自不同世界的观念冲突。懵懂的初恋才刚冒芽,就和回忆一齐消失在了远方。故事的结尾,也是伯蒂新人生的开始,某种不可预知、危机四伏、所有后果都必须独自承受的一个人的人生。明明可以永远留在熟稔温暖的坟场,但所有人都在推着伯蒂选择告别和离开。

  话说回来,这当然仍是一个温暖到让人想哭的故事。譬如和天下父母一样唠叨忧心,却毅然送伯蒂去外面的世界的鬼魂养父母;譬如从不多话的塞拉斯,是保护者更是智慧与心灵的引导者;在冷言间悄悄释放着温柔的小女巫,最后的吻可爱又感伤;以及所有游荡在坟场上的鬼魂们,虽然(死亡)年代不同、性格各异,但通通用自己的方式,向这个蓦然闯入的活人男孩倾注了最大的爱。死亡是虚无的,但爱始终是鲜活的、炙热的,充满力量。

  塞拉斯对伯蒂说,“对你们人类来说,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一处;而只有历经人生百态,看一切都云淡风轻后,你才能到那里去”;欧文斯太太为伯蒂唱道,“面对生活,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走遍万水千山”。好的,那就大步走吧。要允许自己受伤、崩溃、哭泣,这些黑**绪也是行走世界时不可逃离的部分。等到总有一天去“那里”的时候,希望遗憾少一点,坦然多一些;什么都感受过,也不错啊。

  再涛几个被戳中的点:

  1、关于反派杰克们的组织伯蒂出生预言的设定,十分哈利波特。

  2、斯卡莉特对伯蒂说“就算你是我想象中的又如何呢”,也一下子让我想起了哈7末哈利假死时和邓布利多在脑海中的对话。塞拉斯本人也有点冷面邓布利多的感觉。

  3、鬼魂们发言时自带鲜明的时代特征,让我联想起英剧《鬼屋欢乐送》。


《坟场之书》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3)

——丛林之书读后感 (菁华5篇)

丛林之书读后感1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之书读后感2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3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丛林之书读后感4

  阳光用她那温柔的双手抚摸着大地,微风拂过青青的'杨柳婆娑倩影,只有一只猫垂头沉思…………这时我又翻开了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丛林之书》。

  这本书讲了“狼孩”莫格里在婴儿时便误入丛林,被狼爸狼妈收养,成为狼族的一员,动物们的好朋友。他聪明勇敢正义。长大之后帮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蛮横霸道的老虎谢尔可汗处处相逼,莫格里用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为动物们出了一口恶气,让大家刮目相看。他还打退了入侵丛林的野狗群…………神秘丛林中万物奇妙又危机四伏,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一个聪慧勇猛的少年,一个叱诧山野的丛林之子。

  但最终,她还是含泪离开这美好的丛林,依依不舍的向收养他的狼爸狼妈,教育他的黑豹老熊告别,回到了人类社会。书中英勇机智的莫格里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是一个遵从丛林法则的自由民。令我感触最大的还是狼爸狼妈,老熊和黑豹对莫格里无微不至的爱,黑豹曾用生命的代价猎杀一只大水牛,帮助莫格里加入狼群,老熊也是九死一生才把他从疯猴子手里救出…………莫格里明明是他们中的异类可他们还是拼了命的在保护他,这种爱是可以跨越种族的大爱,那便是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情义。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爱的伟大,即使莫格里与老熊他们不是一个种族的,但他们的心贴得很紧密,不是吗?这是我继《重返狼群》后第二次感受到的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是没有任何隔膜的。

丛林之书读后感5

  寒假,我读完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友谊。

  文中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位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一个婴儿时,在森林中受到了老虎谢尔汗的追逐,父母逃散,而莫格里,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下,成为狼族的一员。眼看莫格里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个勇猛而聪明的少年。在森林中,他有许多好朋友,慈祥的狼爸爸、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以及狼群首领阿克拉。在老熊巴卢那里,莫格里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和每个动物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了,一群猴子趁巴卢和巴希拉熟睡之际,把莫格里抢走了,两位老师都非常自责。终于,在老鹰朗恩的帮助下,找到了莫格里,与猴群展开了殊死搏斗,把猴群打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被莫格里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所感动,所以,我们要顾惜与朋友之间的友谊。


《坟场之书》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4)

——“三全其美”之书——《查理九世》读后感实用5份

  “三全其美”之书——《查理九世》读后感 1

  又到了和大家分享读书心得的时候了,真是每个星期都盼望这个时间快点到来呀!

  这个星期我读了《查理九世》之《不死国的生命树》。这本书主要讲了:DODO冒险队在唐晓翼的带领下去寻找秘境珍宝,在这期间,冒险队知道了唐晓翼病情的秘密。这使他们更加尊敬唐晓翼了。在查理的带领下,DODO冒险队揭开了一个个惊天的大秘密……

  在寻找秘境珍宝的一段旅程里,处处都值得我去感动,比如说DODO冒险队的领导能力、他们的团结精神、他们对真相的渴望、他们很聪明的大脑,等等等。但是,令我最感动的是最后的那一章节。等墨多多解开谜题,可以顺利逃出去的时候,他并没有一个人走,儿是带领队员的同学一起走。是等大家都安全地逃出去他才走的,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去学*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事事为别人著想,只有这样才能令大家所喜爱嘛!希望大家都做这样的一个人,一起努力吧。

  愉快的假期就要过去了,希望快点儿见到大家!

  “三全其美”之书——《查理九世》读后感 2

  每当我看书时,妈妈总会说:别老捧着书要注意保护视力。但是我总是以一句名言回应她,这句话让妈妈无话可说,也让爸爸连连夸赞,我还把这句名言写在了笔记本上,这句名言就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寒假里,我这个“小书迷”又看完了一套书。大家猜猜这是套什么书呢?那就是现在同学们都在流行看的《查理九世》。这本书刚看时感觉很可怕,真的有点不敢翻看下去,但一点点看下去,最终会让同学们懂得一个道理:其实无论多么弱小的人,无论长得多么丑陋的人,只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拥有一腔正义,拥有勇往直前的魄力,他都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和喜爱。

  我希望同学们都喜欢书,爱上看书,从书中掌握更多知识,让自己受益匪浅。

  “三全其美”之书——《查理九世》读后感 3

  寒假里,妈妈给我购买了查理九世系列故事书,我非常喜欢。特别是第11部分“冥府之船”。

  “冥府之船”写了多多与虎鲨、扶幽、婷婷四个小伙伴还有一条狗的冒险故事。

  多多的爸爸因值班而空余四张旅游船票,这条船非常大,有三个足球场那么大,名字叫做“海神之子号”巨轮。船上有各种各样的娱乐设施,有溜冰场,有游泳池,有攀岩壁,还有豪华电影院,图书馆等等,所有好玩的东西一应俱全。

  四个小伙伴上了这条船,却发现了一些奇怪的事情,多多在水族馆里发现了和他梦境中完全一样的情景。在船上他们遇见了船王亚瑟,并了解到了船王亚瑟和赛门教授之间的恩怨故事,在亚瑟的帮助下,他们战胜了赛门教授,拿到了黄金地图,并成功返回了驻地。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是很开心,很有冒险感。还有学到了一些生字,还学到了要勇敢,还要克服困难,就算失败也不能认输。就算失败也不能放弃。只要坚持不放弃就可以胜利。

  “三全其美”之书——《查理九世》读后感 4

  今天,我看了一本叫《查理九世》的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四人一狗:墨多多、尧婷婷、扶幽、虎鲨及查理这只会说话的小狗的冒险故事。一开始,我不明白查理为什么会说话,可是经过一定的阅读后,我知道了是墨多多爷爷发明了一个叫变声领结的东西使查理能说人话,我还知道了查理是墨多多的爷爷送给他的10岁生日礼物,我也知道他们创造了一个冒险队,叫DODO冒险队。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我的梦想是成为大侦探啊!

  墨多多,加油!

  “三全其美”之书——《查理九世》读后感 5

  《查理九世——稻草人之乡》讲的是破谜者——DODO冒险队,成员有问题多多、墨多多、班长大人尧婷婷、疯狗太郎查理、小霸王虎鲨、小发明家扶幽。其中墨多多的问题超出大家脑容量。

  在偏僻的山坳中,隐藏着一个不被阳光眷顾的地方——山阴镇。小镇上,栩栩如生的稻草人遍布山野,姿态诡异。DODO冒险队在那儿偶遇三个月前转学走的同学姜小蝶,发现她竟如名字般化蛹成蝶,突然蜕变的美丽耀眼,判若两人。怕热的镇民,遮住视线的玻璃,古怪的小镇透露着令人毛骨悚然的神秘。午夜,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稻草人复活了,并警告多多他们离开,婷婷三人的脸上长出了胡须般的根茎,绿色的魔草像蜘蛛网一样将DODO冒险队困住了。寒冷的腹地深处,红发少年与DODO冒险队一起将层层谜底揭开。兴奋、紧张、恐惧、绝望,各种情绪交错中,迎接大家的是难以预料的真相。

  他们的冒险故事令我惊讶不已,我要学会在面对困难的巨人仍像他们一样充满自信。


《坟场之书》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5)

——长江读后感(精选五篇)

  长江读后感 1

  我很喜欢听歌唱家殷秀梅老师演唱的《长江之歌》,从小我就耳濡目染,每次听到这首歌,我都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当我在课本中看到这篇课文时,很兴奋。认真的品读完这篇文章,使我对长江有更深一步的了解。

  《长江之歌》讴歌了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既点明它的发源和流向,有关注它的历史和未来,表达了中华儿女对长江的热爱之情。当我读到我们赞美长江,你是无穷的源泉;我们依恋长江,你有母亲的情怀。是,我不太理解这两句话的意思,我有多读了几遍,并查阅了资料,终于明白了无穷的源泉指长江的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资源丰富,母亲的情怀指宽广的胸怀。突然间我茅塞顿开,这不正是我们小学生需要的学*目标吗?我们要向长江学*,学*她那心胸宽广、宽容大度的精神;学*她那甘于奉献、不图回报的优秀品格。作为新时期的少先队员,我们不断感受到祖国的日益强大、繁荣富强,更让我们从现在起好好学*,树立远大的志向,用知识武装自己,长大后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建设我们伟大的祖国!

  多么壮美的长江啊!你是力量的源泉,浩浩荡荡、奔腾不息;你有母亲的情怀,哺育着中华亿万儿女。你不仅仅是一条河流,流淌的也不仅仅是江水,而是民族精神的象征!长江的这种精神将不断激励华夏儿女发奋图强,勇往直前。为祖国的明天谱写新的篇章!

  长江读后感 2

  我们学*了长江之歌这篇课文,其中那华丽的词句,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掩卷沉思!

  长江,是世界第三大长河,全长6300多千米,流经我国十余个省市,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对人类有着不可估计的巨大作用,它拥有水力发电厂,它用甘甜的乳汁哺育着各族儿女。长江源远流长,景色迷人,气势雄伟,风景秀丽,**遍布名胜古迹,长江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而且还对中国的旅游业有着很大的发展。

  长江是无私的,它把自己所有的水都贡献给了人类,可我伤心地看到一些人为了赚钱,把污水、废弃物全部排入长江,排入了我们的母亲河。试问这些人,如果长江全是污水,你们还能喝水?洗衣?做饭吗?长江是美丽的,如果你们再这样下去,不仅害了长江,也害了自己呀。如果长江没水了,中国人民喝水是多么困难呀!我们13亿人口就没有家园生存了!醒醒吧,人类!醒醒吧,人类!

  长江,我赞美你,你是无穷的源泉!长江,我赞美你,你孕育着新的生命!长江,我赞美你,你有母亲的胸怀!

  长江读后感 3

  今天,我学*了一篇关于赞美长江的课文《长江之歌》,本文赞美了长江的精神,也十分突出地介绍了长江的源头、时代长久等知识。

  长江是亚洲第一长河!每每提起它都让每一个炎黄子孙引以为傲!因为这是我们中国的古老文化!,长江位于中国境内,全长6380公里,发源于中国青海省唐古拉山各**东雪山的姜根迪如冰川中,是中国、亚洲第一和世界第三大河流,也是世界上最长的完全在一国境内的河流。其长度仅次于尼罗河及亚马逊河,超过地球半径。是世界第三大流量河流,仅次于亚马逊河及刚果河。从源头青海各**东到湖北宜昌是为长江的上游流域;从宜昌到江西湖口则是长江的中游流域;湖口到上海的长江入海口,是为长江之下游流域。整个长江水系的流域面积达180万*方公里,**国陆地面积的18。8%,和黄河一起并称为母亲河。

  学了这篇课文之后,我不仅更深入地了解到了长江的知识,还更崇拜黄河了呢!不愧是我们中国的母亲河呀!真是为我们的亚洲第一长河长江感到骄傲呀!

  长江读后感 4

  读了长江之歌,我仿佛看到了长江那漫长的历史,丰富的内涵,看到了发生在那历史长河中的兴衰屈荣……

  长江,有多少神奇的自然景观!那是因为“长江用健美的臂膀挽起高山大海。”中国旅游胜地长江三峡第一峡的瞿塘峡,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白帝城,刘备托孤的永安宫,诸葛亮的八阵图,瞿塘峡内的摩崖石刻、悬棺群等,哪一处不让世人心驰神往啊!

  “长江用甘甜的乳汁哺育各族儿女。”站在赤壁之战遗址之上遥想: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羽扇纶巾,指挥若定;少壮实力派周瑜意气风发,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真乃天造之才呀,出奇招儿“火烧连环船”使得曹氏基业毁于一旦,令一代枭雄曹操掩面叹息“慨当以慷,忧思难忘”;更有无数为葛洲坝这一世纪宏伟工程出谋献策,流血流汗的专家、工程师和普通劳动人民,是他们让我们领略到人间奇迹!长江,不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精魂!

  长江有许多人造工程;有防洪、抗旱抗灾,利用水力发电的绿色工程葛洲坝工程;有给我们出行带来巨大便利的的长江大桥……“长江,你用磅礴的力量推动了一个新的时代”是啊,你推动的是一个新的时代,一个知识的潮流,一个民族的兴盛,一个国家的富强!越来越先进的轮船在江面行驶,越来越高楼盘在江边矗立,越来越多的桥梁在江上飞架……

  滔滔长江,恒古长江,长江之歌这最美的诗篇是对长江母亲的不朽赞歌!让我们千万遍地唱响“你是无穷的源泉……你有母亲的情怀……你从远古走来,你向未来奔去……”歌声回荡在天外!

  啊!长江,我醉了!

  长江读后感 5

  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看完了《长江七号》。可能由于这是星爷演的戏,大家在没看前都以为这是一部具有极多搞笑成分的戏吧?看后,大家便都知晓,《长江七号》虽不及《大话西游》搞笑,但这部戏中演绎出的亲情和友情却都能震撼得人潸然泪下。

  这部戏中,星爷扮演的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工人周铁。而周铁的儿子周小狄的扮演者则是一个极具表演天赋的可爱小女孩徐娇。周铁从外面拾来一个绿色的玩具给周小狄,它就是牵动着整个剧情发展的外星狗长江七号。一开始,或许七仔与周小狄的友情并不使观众们震撼:小狄以为七仔具有超能力,可每次七仔在对小狄的求助后却无能为力,小狄为了报复七仔不由情分地将它按到马桶里,甚至还扔进垃圾箱。七仔的这些遭遇可能让观众们觉得可怜,因为友情并不是这样的!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小狄后悔极了,抱着沮丧的心情回到家后,他奇迹般地再一次与七仔相遇。从那以后,小狄和七仔真正成为了好朋友。剧情总是会有曲折的,周铁的意外让小狄很痛苦,他多么想爸爸在他身边啊!七仔为了使小狄的父亲起死回生,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救活了周铁。终于,周铁被救活了,而七仔却因此而变成了一个再也不能动的布娃娃。故事的结尾,想必看过这部戏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七仔不但回到了小狄身边,还从外星上带来了一大群好朋友!这样,这部戏就在人们的欣慰中画下了完整的句号。

  我们虽然穷,但是我们不说谎话,不吹牛,不打架,好好学*,将来长大**,做一个社会的栋梁之才!这是周铁在戏中反复对周小狄说的台词。正是周铁在生活中这样的反复,才使周小狄在面对老师的问题时可以勇敢地说出我长大还要当穷人这样震撼人心的话。这两句话,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以前我的一位小学同学小丫。小丫是六年级的时候转来我们班的,那时候我的同桌刚好转走,所以老师安排到我和小丫一起坐。可是,小丫的样貌实在难看,说出来的话也有一股浓厚的乡下味儿,而且一眼看上去脑袋里反应出来的就是:小丫是个农村人。我嫌弃她,不愿意和她聊天,玩耍。

  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是在一次期中考时使我明白的。那次小丫考了个全班第一,远远超过了我。我惊讶极了,再往小丫看去,突然觉得她好伟大,她真棒!我鼓起勇气去问她:你怎么做到的?她笑笑说:努力学*呗。呵呵,你也加油,你一定能超过我。我当时涨红了脸,憋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内心里一直埋怨自己:我怎么就那么好高骛远啊!我怎么可以瞧不起她!我真该死这部戏的含义深刻,告诉了我们人世间最宝贵的两种情感亲情和友情。它们都很重要,我们应该掌握好这两种情感,因为这些,都是爱的体现!


《坟场之书》读后感(精选五篇)(扩展6)

——《史记》 读后感(精选五篇)

  《史记》 读后感 1

  中国历史上每个有责任感有成就的史学家,都会以他们的心血凝聚起来的思想,留给全人许多有益的启示。对此,我首先想到的自然是太史公司马迁。

  司马迁出生在黄河岸边的龙门,他父亲司马谈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临死前嘱托司马迁帮他继续完成史书,然而,司马迁因替一位将军辩护而遭受酷刑,他风次想血贱墙头,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最后,一部鸿篇巨著《史记》诞生了。

  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展示了一部辉煌的中国通史的画卷,两千多年来,赞叹它,研究它的人不绝于时,证明它有巨大的挽力和不朽的地位。

  这是一部说不尽的“史家之绝唱”。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真实的意境中,轻松幽黑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事件的背景特色,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有《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图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记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副食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对于这样一部宏伟的历史著作所展示的历史长卷来说,在历史运动中的每个人,都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这些角色和他们所活动的历史舞台及背景,对今天的人们有些怎么样的重要启示呢?

  司马迁在忍辱负重的情况下写完了《史记》,他想:“人总是要死的,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他尽力克制自己,把个人的耻辱,痛苦全都理在心底,重在摊开光洁*滑的竹简,在上面写下了一行行工整的隶字。就这样,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3年时间,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丰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业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

  正是他有强烈的责任感,他才能继续坚持下去,没有了责任感,任何事情都无法很好完成。

  试想想如果校长没有责任感,我们学校会是什么样子?如果老师没有责任感,我们的班级又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即使做一个小小的班干部也要有责任心,尽职尽力帮助老师分担工作,帮助同学,如果连这一点点责任感都没有,将来怎么可能成为栋梁之才?

  读史记使人明智,以史记为镜,可以知兴蓑。为了自己民、为了社会,让我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的责任心吧?

  《史记》 读后感 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得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才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翻阅沉甸甸的历史,蓦然看见,那一抹鲜艳,带着成熟稳重,披荆斩棘,正向我走来。

  在这一册的人物故事里,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伍子胥所承担的责任。伍子胥的父亲和哥哥都被迫害致死。伍子胥流亡在外,一度当过乞丐。他忍受了所有的屈辱,为的就是要报仇。吴国后来攻克楚国的国都。伍子胥把当年杀他父兄但已过世的楚*王从坟墓里挖出来,加以鞭尸,那种强烈的恨意表达得真是淋漓尽致。

  在伍子胥的帮助下,吴国日益壮大起来。吴王却完全不理会这个忠臣的劝谏,还赐他自尽。伍子胥恨不得要门客在他死后把他的眼睛挖出来,挂在东门上,好看着吴国被越国消灭。伍子胥是个悲剧人物,他承担的是作为一个家人和一个臣子的责任,不过那责任后来演变成过重的负担,压得伍子胥喘不过气来。

  对人生来说,学会承担什么以及学会怎么承担,的确很重要。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自我价值的创造,而这个自我价值有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它对别人产生了什么影响。这种担当,具有它自身的意义和时代性。

  没有担当的人往往是没有作为的人,自我价值也轻薄得很。有担当是好事,但可别像伍子胥那样,让肩膀上的担当变成过重的负担!

  《史记》之韵味,非桂花树凋零的悲哀,也非纳兰性词的凄凉,它的韵味,是甜香赛芝兰之悠长,踏雪寻梅的不变的情怀。

  读《史记》之韵,读出司马迁的韵味,那是任何一个时代都光芒绽放的灵魂,带着一丝不羁,带着万般男儿忍辱负重的尊严,书写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春秋,反复咀嚼,齿留余香。

  对《史记》的感动,不仅仅在于它灵动的文字与丰富的情节故事,更重要的是他所蕴含的人格魅力与精神的升华。正是因为这种力量对《史记》的认识,也进入了一个精神的境界。

  《史记》 读后感 3

  寒假中,我读了几部著作。《史记》最令我爱不释手,也给了我很多启发。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是西汉著名史学家、思想家和文学家司马迁(公元前145年至公元前90年)编写的。这本**载了上自中国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公元前122年汉武帝共3000多年的历史,其文采历来为我国文学界所称颂,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

  在《史记》这座人物长廊里,我不仅认识了历史上有作为的才人,也了解了妙计藏身的土人食客,百家争鸣的先秦诸子……屈原投江自尽的故事我早有所闻,可一直不知原因为何,看完《史记》,我才恍然大悟。

  屈原原是楚国的三闾大夫。一次,秦昭王为进一步吞并楚国,以结亲之名邀请楚怀王去秦国会晤,屈原觉得其中有诈,不同意。可是楚怀王的小儿子子兰劝楚怀王前往:“秦国这么友好,不可拒绝,一定要去!”,最终,楚怀王死在了秦国。

  屈原为此写了文章来表达自己对楚国的眷恋,还有对奸臣和小人的愤慨。子兰看后大为恼怒,便在其哥哥顷襄王面前屈原,因此,屈原便被放逐到了很远的地方。放逐期间,屈原有次在江边慢步低吟,有位渔夫询问其被放逐的原因,屈原回答渔夫的一句话流传至今,更是令我钦佩不已:“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放”。

  是啊,我们也要学*屈原那刚直不阿的品格,在社会上做一个清白正直的人,不能委曲求全,做低下的世俗小人。

  《史记》不仅记载了许多给人以启迪的故事,还描绘了很多历史人物,每个故事和人物描写都非常精彩生动,真是一本知识丰富的好宝典!

  《史记》 读后感 4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史记》的书。这本书笔触细腻,能引人入胜,是一本史学价值和文学价值极高的鸿篇巨制。 《史记》主要向我们介绍了上至皇帝下至汉武帝三千多年的历史,这本书依照本纪、表、书、世家、列传的 体例想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最令我深有感触的是《高祖本纪》。高汉祖刘邦为人仁厚爱人,喜欢施与,意志豁达,胸襟开阔,常表现得大度,他几次看相,人家都说他有贵人之相。

  后来称帝后,善用良臣,巧用计谋,打败项羽,终于建立了汉王朝。这件历史事件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一意孤行,要多听别人的意见,才会成功,俗话说得好“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 《管鲍之交》的故事令我大有感悟。主要讲了管仲年轻时与鲍叔牙有交往,两人曾一起做生意。后来鲍叔牙跟随公子小白,管仲跟随公子纠,小白继位后,鲍叔牙推荐管仲来代替自己,管仲当了相国,鲍叔牙的职位一直在管仲之下。我觉得鲍叔牙是一个真正爱国的人,他本为相国,权利至高无上,可他不贪图名利,觉得管仲有能力便推荐。 《史记》这本书人物立体,情节生动,便于我们深刻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文明,使我们逐步增强爱国意识。

  《史记》 读后感 5

  《史记》是一部记录着我国伟大历史的著作,他的作者是司马迁,这本书个馆地记录了中国朝代的兴替,恰当地评价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在线了当时波澜壮阔的历史社会画面,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了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些一心为国家,为百姓着想,服务的以国之君,和只顾贪图享乐,把国家大事放在一边,欺压百姓的暴君,**。他们的性格,心里的想法是截然不同的,所以,他们统治出来的国家也是有着天壤之别。

  正直的国君统治的国家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把国家也治理得井井有条,而**的国家人民不能安居,被巨大的税额所击垮,民不聊生,文武百官也不得安宁。

  一个好领导可以治理好一个国家,也可以带坏一个国家;一个领导可以创建一个国家,也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个领导可以给他的百姓幸福,也可以给他的百姓痛苦。可见一个好的领导是多麽的重要。

  很久以前,有一个叫虞舜的人就用自己谦恭有礼和蔼可亲的风范,和对事的公正管理好了一个国家。

  也有一个叫太康的**,糊涂昏聩,只知道吃喝玩乐,把国家大事放在一边,结果,这个国家没多久就毁灭了。

  所以,有一个好领导非常重要。还是那一句话――好的统领成就好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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