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之书》读后感优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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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河之书》读后感 1

  余秋雨先生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用他深邃的目光,透过这些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这些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

  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精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性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寻找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独特的视角去看待中国的山水风古迹,更加人道主义,更加深刻、透彻。《都江堰》中,作者认为,都江堰比长城要伟大得多,长城是雄伟的,但更多的是排场,背后是让人惊悸的.残暴。而都江堰是质朴的,它造福千年,永久地滋润和灌溉了中华民族。“长城的文明是一种僵硬的雕塑,而都江堰的文明是一种灵动的生活。”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掩盖历史的创痛和丑恶,指出了长城背后的残暴,而肯定了都江堰的实用与贡献。

  从文章的题目中便可见一斑。譬如“《莫高窟》、《都江堰》、《三峡》”等,众所周知,这些著名景点作为一种人文构建,既可以使人从视觉的角度来感受其宏伟、高大之美,也可以使人从文化的角度来感受到洪厚、庄严之美。这些人文景观以其特殊的文化地位和实用性为世人所瞩目,它们是独具特色的景观,同时也是民族精神的凝聚,是一种豪放的雄伟、是一种奔腾的力量。他们可因其“大”而振奋人心,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激发民族的自豪感。

  余秋雨的散文是情与景的交融,灵与肉的碰撞,而使得艺术审美者在体味了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化的同时,也会明显的受到他思想的浸润与牵制,你会一起和他感同身受到好与恶、荣与辱,血与泪的情感宣泄,这是一种共鸣现象,这期间除了倾听到作者的痛苦,激荡、欣喜的心声之外,也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震荡感。而这些情感的波动也正源于对崇高的体验。这是美的升华。

  在《道士塔》中,我们一方面为道士王圆篆因愚昧和贪婪而使莫高窟中的经文、锦帛流失海外而对其切齿。一方面又因清朝官吏只注重贪图个人享受而对莫高窟不管不顾、听之任知,而对其痛恨有加。直面历史百感交集,然而在痛定思痛后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被空前强化了,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袭上心头,以至于使艺术的审美者脸红心跳、热血沸腾,这时在其意识形态当中个人的得失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升腾了民族大义、民族气节。

  《山河之书》读后感 2

  余秋雨先生曾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苍茫天地间,人显得如此渺小,于是,他踏上了旅途,一条山河之旅,文化之行。如今,我亦在那本《山河之书》中读到了历史。

  从古至今,古今中外,唯有中华文化绵延五千年不绝。史书,记载层出不穷,又有几分是最真实的,最客观的呢?也许很少。当他的足迹踏入贵州那一片美好,西江苗寨姑娘们的美丽便展现于眼前,那嫣然一笑过后,淡淡一句“我们是蚩尤的后代”,震撼心灵!

  蚩尤与美丽一词似乎从未有牵连,甚至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或许书中说的就是对的“胜利者在拥有绝对话语权之后,总是尽力把失败了的对手妖魔化。”在诸多史料中,蚩尤便是妖魔第一人。

  在西江苗寨的石阶上,印下了千年前蚩尤与黄帝的那一场战争;在姑娘们的笑声中,拾起了遗落的历史,那成功者与失败者的一小半历史,经过千年蒸馏,不再有愤恨,消去了火气,隐没了抱怨。

  再往北去,他带领我们去到两千多年前的'世界,那时已有几座不错的城市,但是,这些城市都一一相继沦为废墟,而中国,有一座城市两千多年至今仍繁华。那,便是苏州。

  温婉的言语,姣好的面容,精致的园林,幽深的街道,苏州便以这样的形象处处给人以宁静之感。古人的题叹随处可见,文人大多以苏州来休憩,苏州便成为中国文化静谧的后院。

  跟随他的脚步,漫步于苏州小巷里,一排排鹅卵石,一级级石阶,一座座门庭,仿佛浮现于眼前,让你忍不住去想它背后之蕴。那两千多年的小巷,写满了故事。

  再往北去,便到了黄州。赭红色的陡坡直逼浩荡大江,那便是东坡赤壁,苏东坡一生坎坷,辗转许多地方,而黄州,定让他最为印象深刻。

  他从监狱中走出,带着极小的官职,没有家眷,别无选择,朝着这一片荒凉走来。乌台诗案消耗了他太多精力,消磨了他太多锐气,他甚至一度想自杀。而历史事件的背后,却往往是小人作祟。小人牵着大师,大师牵着历史。

  而在黄州,他想通了。他不再骄纵,不在有锐气,回归清纯与空灵。苏东坡也与其他大家一样,成熟于灾难,成就于灾难。千古杰作前奏已奏响,神秘的天光已射向黄州。

  他的脚步从未停下,书中之旅也未曾停止。中国,外国,大大小小文化古迹,他都会去一一探寻。而我就在这本《山河之书》中,读到了海南岛的高洁,莫高窟的雄伟,以及渤海国的那份隐秘。

  书与路融为一体,文化与山河亦相互交织。在书中我行走于山河之间,体会文化之旅。

  《山河之书》读后感 3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用他深邃的目光,透过这些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这些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

  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精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性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寻找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独特的视角去看待中国的山水风古迹,更加人道主义,更加深刻、透彻。《都江堰》中,作者认为,都江堰比长城要伟大得多,长城是雄伟的,但更多的'是排场,背后是让人惊悸的残暴。而都江堰是质朴的,它造福千年,永久地滋润和灌溉了中华民族。“长城的文明是一种僵硬的雕塑,而都江堰的文明是一种灵动的生活。”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掩盖历史的创痛和丑恶,指出了长城背后的残暴,而肯定了都江堰的实用与贡献。

  从文章的题目中便可见一斑。譬如“《莫高窟》、《都江堰》、《三峡》”等,众所周知,这些著名景点作为一种人文构建,既可以使人从视觉的角度来感受其宏伟、高大之美,也可以使人从文化的角度来感受到洪厚、庄严之美。这些人文景观以其特殊的文化地位和实用性为世人所瞩目,它们是独具特色的景观,同时也是民族精神的凝聚,是一种豪放的雄伟、是一种奔腾的力量。他们可因其“大”而振奋人心,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激发民族的自豪感。

  余秋雨的散文是情与景的交融,灵与肉的碰撞,而使得艺术审美者在体味了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化的同时,也会明显的受到他思想的浸润与牵制,你会一起和他感同身受到好与恶、荣与辱,血与泪的情感宣泄,这是一种共鸣现象,这期间除了倾听到作者的痛苦,激荡、欣喜的心声之外,也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震荡感。而这些情感的波动也正源于对崇高的体验。这是美的升华。

  在《道士塔》中,我们一方面为道士王圆篆因愚昧和贪婪而使莫高窟中的经文、锦帛流失海外而对其切齿。一方面又因清朝官吏只注重贪图个人享受而对莫高窟不管不顾、听之任知,而对其痛恨有加。直面历史百感交集,然而在痛定思痛后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被空前强化了,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袭上心头,以至于使艺术的审美者脸红心跳、热血沸腾,这时在其意识形态当中个人的得失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升腾了民族大义、民族气节。

  《山河之书》读后感 4

  读史使人睿智,余秋雨的山河之书,是一本文学书,也是一本历史书。余秋雨是我所知道的为数不多能把所学用于实践的作家,他带着书上的理论去亲自游历和感受祖国的大好河山。在他笔下,祖国的山河都有了灵性,他所看到的风景,所触摸的建筑,都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单一的存在,而是几千年历史文化所积累下来的一部恢宏的电影,他能读懂山河的思想。他将古人的生活与今人的生活重叠对比,让它们清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然后出其不意的发出让人心服首肯的感叹。那些感叹看似在意料之外,细品却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中豁然开朗。

  书中描述的一个山庄的背影,让我为一个朝代的'兴盛衰败所感叹,为一代文学巨匠王国维对生死的选择所敬佩,我伫立在都江堰的岸边,看江水滚滚,惊叹李冰父子治水能力的精湛,我来到杭州,看苏轼不是在吟诗作赋而是在修湖造田,甚至带我到史上并不存在的宁古塔,去聆听被贬流放在这里的朝廷重臣们的心声,体会他们的心路历程。

  对于历史我一直认为它距我们现代生活很遥远,可看了山河之书我才恍然发觉,原来历史就蕴含在眼前的山河之中,千百年来经历风吹雨打,它依旧在那,不曾褪色。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你的心胸变得更加宽阔,头脑更加睿智。

  《山河之书》读后感 5

  读史使人睿智,余秋雨的山河之书,是一本文学书,也是一本历史书。余秋雨是我所知道的为数不多能把所学用于实践的作家,他带着书上的理论去亲自游历和感受祖国的大好河山。在他笔下,祖国的山河都有了灵性,他所看到的风景,所触摸的建筑,都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单一的存在,而是几千年历史文化所积累下来的一部恢宏的电影,他能读懂山河的思想。他将古人的生活与今人的生活重叠对比,让它们清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然后出其不意的发出让人心服首肯的感叹。那些感叹看似在意料之外,细品却又在情理之中,让人心中豁然开朗。

  书中描述的一个山庄的背影,让我为一个朝代的兴盛衰败所感叹,为一代文学巨匠王国维对生死的选择所敬佩,我伫立在都江堰的岸边,看江水滚滚,惊叹李冰父子治水能力的精湛,我来到杭州,看苏轼不是在吟诗作赋而是在修湖造田,甚至带我到史上并不存在的宁古塔,去聆听被贬流放在这里的朝廷重臣们的心声,体会他们的心路历程。

  对于历史我一直认为它距我们现代生活很遥远,可看了山河之书我才恍然发觉,原来历史就蕴含在眼前的山河之中,千百年来经历风吹雨打,它依旧在那,不曾褪色。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你的心胸变得更加宽阔,头脑更加睿智。


《山河之书》读后感优选【5】篇扩展阅读


《山河之书》读后感优选【5】篇(扩展1)

——丛林之书读后感 (菁华5篇)

丛林之书读后感1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之书读后感2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3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丛林之书读后感4

  阳光用她那温柔的双手抚摸着大地,微风拂过青青的'杨柳婆娑倩影,只有一只猫垂头沉思…………这时我又翻开了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丛林之书》。

  这本书讲了“狼孩”莫格里在婴儿时便误入丛林,被狼爸狼妈收养,成为狼族的一员,动物们的好朋友。他聪明勇敢正义。长大之后帮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蛮横霸道的老虎谢尔可汗处处相逼,莫格里用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为动物们出了一口恶气,让大家刮目相看。他还打退了入侵丛林的野狗群…………神秘丛林中万物奇妙又危机四伏,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一个聪慧勇猛的少年,一个叱诧山野的丛林之子。

  但最终,她还是含泪离开这美好的丛林,依依不舍的向收养他的狼爸狼妈,教育他的黑豹老熊告别,回到了人类社会。书中英勇机智的莫格里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是一个遵从丛林法则的自由民。令我感触最大的还是狼爸狼妈,老熊和黑豹对莫格里无微不至的爱,黑豹曾用生命的代价猎杀一只大水牛,帮助莫格里加入狼群,老熊也是九死一生才把他从疯猴子手里救出…………莫格里明明是他们中的异类可他们还是拼了命的在保护他,这种爱是可以跨越种族的大爱,那便是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情义。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爱的伟大,即使莫格里与老熊他们不是一个种族的,但他们的心贴得很紧密,不是吗?这是我继《重返狼群》后第二次感受到的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是没有任何隔膜的。

丛林之书读后感5

  寒假,我读完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友谊。

  文中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位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一个婴儿时,在森林中受到了老虎谢尔汗的追逐,父母逃散,而莫格里,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下,成为狼族的一员。眼看莫格里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个勇猛而聪明的少年。在森林中,他有许多好朋友,慈祥的狼爸爸、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以及狼群首领阿克拉。在老熊巴卢那里,莫格里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和每个动物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了,一群猴子趁巴卢和巴希拉熟睡之际,把莫格里抢走了,两位老师都非常自责。终于,在老鹰朗恩的帮助下,找到了莫格里,与猴群展开了殊死搏斗,把猴群打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被莫格里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所感动,所以,我们要顾惜与朋友之间的友谊。


《山河之书》读后感优选【5】篇(扩展2)

——沙之书读后感合集5篇

  沙之书读后感 1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读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性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性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沙之书读后感 2

  “沙之书”是某种神秘之物,小说主人公“我”对待它的态度先是好奇,然后是钻研,然后发现对它了解得越多,则不了解的部分也越多,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迷失于无法自拔的敬畏,再然后是恐惧,最后是逃避。这个过程前面的几个步骤和人类科学探索的步骤是一样的,只是最后一步:是逃避还是坚持显示了博尔赫斯与崇信科学的人的分歧——对于笃信科学万能的人来说,他们会用进取的心态坚持;而对于相信神秘主义的博尔赫斯来说,在令人敬畏之物面前,他会选择停步。不管怎样,《沙之书》提供了一个人遭遇“无限之物”的心理感受过程,这经验是新鲜的、独到的,因而是迷人的。

  作为一个“玄想型”作家,虚构在博尔赫斯的写作中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在《沙之书》里,作者虚构了一本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沙之书”。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为了让这本书显得合情合理,作者设置了小说的其他附属情节:一个去过孟买的《圣经》推销员,交易的详细过程。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之所以把“沙之书”的'来源地确定为印度的孟买,源于博尔赫斯对于东方的神秘想像,他的许多小说都是以东方异国情调为背景的。这之间有一个神来之笔:“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充满幽默和睿智的想像,同样有助于使叙述显得煞有介事。在这些情节中,除了这本“沙之书”是非现实的之外,其他的都是现实生活场景。这些现实场景让“沙之书”也显得像一个现实之物一样合情合理。这里涉及到博尔赫斯对待虚构和幻想的态度:他想努力抹去幻想和现实的界线,让虚构嵌入现实之中,与现实浑然一体。似乎对他来说,幻想即是现实,现实也是幻想,生活之中处处有神迹。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说:不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而是生活模仿了艺术。对于博尔赫斯来说,同样可以说:不是小说应该遵循现实的逻辑,而是现实应该向小说靠拢。

  《沙之书》开头一段博尔赫斯即表明了他对待虚构的态度:“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儿不假。”这里,“人们”可以理解为是那些主张写作忠于现实的人,他们的小说强调尽可能地贴*现实,但在博尔赫斯看来,反而可能是“虚构”的;而他的故事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可能反倒是“一点儿不假”。这和博尔赫斯对“虚构”一向的看法有关。在《论惠特曼》一文中,他说:“一件虚假的事可能本质上是实在的。”对博尔赫斯而言,虚构是艺术创造的根本点,是抵达更高实在的方式;通过虚构,写作这门活动往往可以最大限度地接*心灵的复杂活动。

  以《沙之书》为例,尽管我们在现实中谁也没有看见这样一本书,但我们都曾经被无限的星空所震撼,被无穷尽的人类历史卷入沉思。《沙之书》所表达的正是人类面对无限之物时心灵的真实深度。这样,“沙之书”便类似于一种透镜,它来源于人类的智慧,可以穿越现实的障碍。《沙之书》也证实了“虚构”作为一种写作方式的有效性。

  沙之书读后感 3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读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性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性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

  《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沙之书读后感 4

  刚刚读完《沙之书》,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明明是白纸黑字,读起来却像是一片灰,污浊而混沌。

  此时,突然想到结尾主人公藏书的地下室,一个阴暗的搁架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搁架的一端有一团黑影,模模糊糊的,像是一本书……我的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恐惧,手开始颤动,变得剧烈,甚至不能控制,我在害怕什么?不,我在渴望,一种热烈的足以使人手舞足蹈的渴望——《沙之书》是我的了。

  我紧紧地把它攥在胸前许久,竟有些呼吸困难。我把它捧在手中,轻轻地吹去上面所覆盖的一层厚重的灰尘,隐约可以看到封面上所写的“圣书”二字。我从最中间打开了书,因为我知道,《沙之书》是无穷无尽的。我开始抚摸书页,的确印得很粗糙,好像摸在沙粒上。这时,旁边的书架“咯吱”响了一声,我吓了一跳,立即把书藏在了大衣下面。

  我慌张地跑回家,生怕被别人看见。不知走开了多久,反正是到家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是急切地打开《沙之书》,一阵乱翻。我感到自己的手开始向下陷,如同伸进了稠涩的沙中。我越翻越快,清楚地触及到每一个人翻过这本书的人的挣扎。我想停下来,但突然感觉四周变得好滑,一切都开始不停地向下陷,连同我的自私和欲望。

  我仍然在幻想,“世界上没有无底洞”,只是流沙并没有因为我的幻想而停下来,反而变得更加的稠密、干涩……

  终于,我感到窒息了,就在这一刹那,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要解脱了吗?此时的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无所求,安稳得像个熟睡的婴儿,渐渐地,眼前出现了一本书,不,准确地说,是一本书的封皮,仅仅如此,一张书页都没有,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合上了那书皮,上面印着熟悉的两个字——“圣书”……

  大风突然把窗帘吹开了,遮住了我桌上的书,我回过神来,吓了一跳,意以为那薄纱窗帘的是“沙之书”,揭起一看,原来是《妞妞》。

  我时常想,或许“沙之书”就是人性自私、欲望的实体形式,无穷无尽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有时,我还会想,或许世间的孽是以沙的`形式存在的,一旦陷进去了,就不能自拔,直至被湮没。

  再读《沙之书》

  说实在的,我真的没有把《沙之书》读得很懂,即使是读后感,也只是我在读过之后内心的一种空灵的触动,而仅仅是触动而已,单纯得和理论上沾不上边。但或许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就好比人们在欣赏断臂的维纳斯,每一个人在心中所幻想的她的臂膀,都是不同的,却又都是完美的。

  我一直坚信,只有感受作者之感,才能读出书中真正的寓意。而我的脑袋所能承载的瞬时的最大容量并不足以存储那些单薄文字下所蕴含的厚重的深意。于是,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我把自己置身于书中的小世界里,与主人公一起经历那些令人着迷的传奇。渐渐地,我恋上了这种单纯的想像,在这之中,一切隽永的言论都不再深沉,变为一股股涓涓细流,缓缓地流过我的指尖,那种清晰的触碰感大概就是共鸣了吧。

  读《沙之书》时,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自己不断膨胀的自私和欲望,吓了一跳。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圣人,但也不曾料到在我的内心竟埋藏着如此之深的贪婪,竟有些无穷无尽的意味。

  在这一次与《沙之书》实实在在的心灵触碰之后,我发觉人类的贪婪真的可怕极了。它的狡猾,在外面裹着因占有而产生的短暂的幸福感的甜蜜外衣,而里面却像是黑洞一般,拼命地吸噬一切纯洁而光亮的东西,留下无穷无尽的黑暗。当某一天,你终于被它吸干时,照了照镜子,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而它早已将自己藏匿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肆虐地嘲笑着你的愚钝和无知。

  似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藏着《沙之书》的图书馆。人们在里面走着,逛着。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遇到那个阴暗的搁架,但大多数的人在好奇心的诱引下,都找到了它,拿起了它,只是智者懂得如何放下,而愚者却永远地陷入了这痛苦的沙之渊,混沌一生,不能自拔。

  沙之书读后感 5

刚刚读完《沙之书》,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明明是白纸黑字,读起来却像是一片灰,污浊而混沌。

此时,突然想到结尾主人公藏书的地下室,一个阴暗的搁架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搁架的一端有一团黑影,模模糊糊的,像是一本书……我的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恐惧,手开始颤动,变得剧烈,甚至不能控制,我在害怕什么?不,我在渴望,一种热烈的足以使人手舞足蹈的渴望――《沙之书》是我的了。

我紧紧地把它攥在胸前许久,竟有些呼吸困难。我把它捧在手中,轻轻地吹去上面所覆盖的一层厚重的灰尘,隐约可以看到封面上所写的“圣书”二字。我从最中间打开了书,因为我知道,《沙之书》是无穷无尽的。我开始抚摸书页,的确印得很粗糙,好像摸在沙粒上。这时,旁边的书架“咯吱”响了一声,我吓了一跳,立即把书藏在了大衣下面。

我慌张地跑回家,生怕被别人看见。不知走开了多久,反正是到家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是急切地打开《沙之书》,一阵乱翻。我感到自己的手开始向下陷,如同伸进了稠涩的沙中。我越翻越快,清楚地触及到每一个人翻过这本书的人的挣扎。我想停下来,但突然感觉四周变得好滑,一切都开始不停地向下陷,连同我的自私和欲望。

我仍然在幻想,“世界上没有无底洞”,只是流沙并没有因为我的幻想而停下来,反而变得更加的稠密、干涩……

终于,我感到窒息了,就在这一刹那,竟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我要解脱了吗?此时的我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无所求,安稳得像个熟睡的婴儿,渐渐地,眼前出现了一本书,不,准确地说,是一本书的封皮,仅仅如此,一张书页都没有,我用尽最后的力气合上了那书皮,上面印着熟悉的两个字――“圣书”……

大风突然把窗帘吹开了,遮住了我桌上的书,我回过神来,吓了一跳,意以为那薄纱窗帘的'是“沙之书”,揭起一看,原来是《妞妞》。

我时常想,或许“沙之书”就是人性自私、欲望的实体形式,无穷无尽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有时,我还会想,或许世间的孽是以沙的形式存在的,一旦陷进去了,就不能自拔,直至被湮没。

再读《沙之书》

说实在的,我真的没有把《沙之书》读得很懂,即使是读后感,也只是我在读过之后内心的一种空灵的触动,而仅仅是触动而已,单纯得和理论上沾不上边。但或许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就好比人们在欣赏断臂的维纳斯,每一个人在心中所幻想的她的臂膀,都是不同的,却又都是完美的。

我一直坚信,只有感受作者之感,才能读出书中真正的寓意。而我的脑袋所能承载的瞬时的最大容量并不足以存储那些单薄文字下所蕴含的厚重的深意。于是,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我把自己置身于书中的小世界里,与主人公一起经历那些令人着迷的传奇。渐渐地,我恋上了这种单纯的想像,在这之中,一切隽永的言论都不再深沉,变为一股股涓涓细流,缓缓地流过我的指尖,那种清晰的触碰感大概就是共鸣了吧。

读《沙之书》时,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自己不断膨胀的自私和欲望,吓了一跳。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圣人,但也不曾料到在我的内心竟埋藏着如此之深的贪婪,竟有些无穷无尽的意味。

在这一次与《沙之书》实实在在的心灵触碰之后,我发觉人类的贪婪真的可怕极了。它的狡猾,在外面裹着因占有而产生的短暂的幸福感的甜蜜外衣,而里面却像是黑洞一般,拼命地吸噬一切纯洁而光亮的东西,留下无穷无尽的黑暗。当某一天,你终于被它吸干时,照了照镜子,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而它早已将自己藏匿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肆虐地嘲笑着你的愚钝和无知。

似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藏着《沙之书》的图书馆。人们在里面走着,逛着。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遇到那个阴暗的搁架,但大多数的人在好奇心的诱引下,都找到了它,拿起了它,只是智者懂得如何放下,而愚者却永远地陷入了这痛苦的沙之渊,混沌一生,不能自拔。


《山河之书》读后感优选【5】篇(扩展3)

——《坟场之书》读后感 (菁华3篇)

《坟场之书》读后感1

  最*看了本书名为《坟场之书》,作者是尼尔·盖曼。

  这是本奇幻类别的小说。刚开始看到书的名字的时候有点小慌张,毕竟坟场总是让人想起不好的事,还有冰冷、孤寂和阴森,但书中的坟场却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情的洋溢。

  一个婴儿在失去父母后,逃离神秘杀手来到墓园,并由那里的幽灵抚养。经由幽灵们的同意,婴儿得以学*法术——隐身术、梦游术之类的,也可以看见幽灵。

  一名在死者和生者的世界之间生活的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主人公名为诺伯蒂(Nobody)·欧文斯,成长到5岁左右时,遇到了第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女孩,女孩陪着他玩耍、探索有着守护者的坟墓,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而小孩子有点幻想很正常,诺伯蒂又会隐身术躲避他人的关注,女孩的父母以及一般人都认为诺伯蒂是虚构的。在女孩搬家去其他地方后,女孩也认为这段经历是假的。

  对女孩来说,这段经历可能就此深藏并套上想象的外衣,对诺伯蒂而言却是段不可磨灭的记忆。这种突然的闯入生活,女孩就像太阳般温暖且浑身散发光芒。

  在一个温情的地方成长总是会让人善良的。经历过差点被“食尸鬼”吃掉,也没有带着有色眼镜去接触巫女,还为她买来墓碑,在途中也经历了被欺骗。

  这里有一个八年一度的骷髅舞,是一次活人与死者一同舞蹈的时候,这个时候,活人与死者可以接触,但结束之后活人会忘却这段经历。

  后来,诺伯蒂进入学校学*,但却是不被人关注到的,去或是不去都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想起。在同学被欺负时,也冒着暴露自身的风险去帮助同学,也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幽灵的帮助脱离危险。

  之后,重新遇见儿时女孩,感情升温。男孩在了解杀手为何要杀害他和他的家人,并解决杀手。这段共同经历之后,女孩感觉男生有些地方欺骗着他,比如:为何他能看到一些她看不到的东西。于是,女孩离去,男孩对这个女孩的恋情正式结束。

  书的最后,男孩长大,不再能像以往那样能和幽灵共同生活,不再和幽灵一样能适应黑暗,能穿过墙体。舒适的墓地终将离去,诺伯蒂要和幽灵朋友们告别,独自踏往远方。

  墓地的温情,还有人间的冷漠无情。告别过去,才能驶向未来。人们总是会被表面所蒙蔽,颠倒的设定不经意地让人想起“美丑对照”,也让人想起佛教的颠倒梦想。

  我说的不好,但诚挚推荐一观此书。

《坟场之书》读后感2

  最*几天,我读完了《坟场之书》。

  故事里讲述了一个一岁男孩的家人被杀,自己逃到了坟场,被鬼魂收养并取名为诺伯蒂。小男孩慢慢成长,学会了隐身术、梦游术和恐惧大法,最后打败了那个杀死他亲人的人。

  我非常佩服诺伯蒂的聪明勇敢,他十二岁半时帮助一个学生摆脱两个坏蛋的欺凌时就证明了这一点:

  “告诉他们你觉得比起一个孩子被逼着去偷CD,**和校方会更在意有两个孩子胁迫年纪更小的孩子为他们偷东西,还逼迫他们交出零花钱。告诉他们,如果他们再碰你,你就报警。”

  主人公诺伯蒂拥有一颗勇敢的心,一个聪明的头脑,和强健的四肢。造就他的地方是一个充满爱的坟场。

  诺伯蒂除了在坟场的养父母(欧文斯夫妇)以外,还有一个监护人。我们只知道世界上有活人和死人,可还有一种人,生活在活人与死人的交界处。

  诺伯蒂的监护人叫赛拉斯,他就是那种人:不是活人也不是死人。

  赛拉斯穿着黑天鹅绒斗篷,在白天睡觉,夜晚出来活动,到哪儿都提着一个大皮箱,而且还会飞。虽然书中没有提到他到底是谁,但我早就猜到了他的身份——吸血鬼!

  赛拉斯不是那种干坏事、吸人血的吸血鬼。他表面上看起来象是一个冰冷、毫无感情、毫无生气的机器人,但在他那黑色的厚重斗篷之下,有着那些坏吸血鬼没有的东西——爱。虽然看不见,但我能感觉到那股强烈的感情。

  是的,赛拉斯把内心所有的爱都给了诺伯蒂。为了他,故意被车撞上,为了他,冒着消失的危险向杰克组织发起进攻……作为诺伯蒂的监护人,没人能够比赛拉斯做得更好。

  卢佩斯库小姐是诺伯蒂的老师。她并不漂亮,脸苍白清瘦,看上去闷闷不乐,灰色的头发和年轻的脸庞有些违和,前牙不太整齐,系着一条男士领带。这种装束,我想着就觉得奇怪,一位小姐能把自己“打扮”成那样子,这位小姐一定不同寻常。果然,当这一章要结束时,我才知道了卢佩斯库小姐原来是一个狼人!

  卢佩斯库小姐刚遇到诺伯蒂时,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起床和睡觉时需要汇报,每天背清单上的所有知识,背错了指关节会被打,吃健康食品(如泡在灰不溜秋、令人食欲尽失的液体里的煮过了头的鸡蛋),等等等等。

  在和一个真正的孩子生活了一段时间以后,卢佩斯库小姐教育小孩的方式就有了大大的提升,改为:偶尔带垃圾食品给诺伯蒂,温和地授课,有时还会笑。看到这里,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坟场里的死人,都拥有爱,甚至连陶工之地的小女巫都拥有爱。在作者尼尔·盖曼的笔下,坟场比外界还要安全,还要舒适。读了这本书,你不会再害怕死亡,只会害怕死得一文不值。死人的一生已经走完,做过的事已经了结。死人不会改变。而活人呢?他们的一生没有走完,他们的使命没有完成,改变历史的,是他们。

《坟场之书》读后感3

  最*看了本书名为《坟场之书》,作者是尼尔·盖曼。

  这是本奇幻类别的小说。刚开始看到书的名字的时候有点小慌张,毕竟坟场总是让人想起不好的事,还有冰冷、孤寂和阴森,但书中的坟场却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情的洋溢。

  一个婴儿在失去父母后,逃离神秘杀手来到墓园,并由那里的幽灵抚养。经由幽灵们的同意,婴儿得以学*法术——隐身术、梦游术之类的,也可以看见幽灵。

  一名在死者和生者的世界之间生活的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主人公名为诺伯蒂(Nobody)·欧文斯,成长到5岁左右时,遇到了第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女孩,女孩陪着他玩耍、探索有着守护者的坟墓,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而小孩子有点幻想很正常,诺伯蒂又会隐身术躲避他人的关注,女孩的父母以及一般人都认为诺伯蒂是虚构的。在女孩搬家去其他地方后,女孩也认为这段经历是假的。

  对女孩来说,这段经历可能就此深藏并套上想象的外衣,对诺伯蒂而言却是段不可磨灭的记忆。这种突然的闯入生活,女孩就像太阳般温暖且浑身散发光芒。

  在一个温情的地方成长总是会让人善良的。经历过差点被“食尸鬼”吃掉,也没有带着有色眼镜去接触巫女,还为她买来墓碑,在途中也经历了被欺骗。

  这里有一个八年一度的骷髅舞,是一次活人与死者一同舞蹈的时候,这个时候,活人与死者可以接触,但结束之后活人会忘却这段经历。

  后来,诺伯蒂进入学校学*,但却是不被人关注到的,去或是不去都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想起。在同学被欺负时,也冒着暴露自身的风险去帮助同学,也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幽灵的帮助脱离危险。

  之后,重新遇见儿时女孩,感情升温。男孩在了解杀手为何要杀害他和他的家人,并解决杀手。这段共同经历之后,女孩感觉男生有些地方欺骗着他,比如:为何他能看到一些她看不到的东西。于是,女孩离去,男孩对这个女孩的恋情正式结束。

  书的最后,男孩长大,不再能像以往那样能和幽灵共同生活,不再和幽灵一样能适应黑暗,能穿过墙体。舒适的墓地终将离去,诺伯蒂要和幽灵朋友们告别,独自踏往远方。

  墓地的温情,还有人间的冷漠无情。告别过去,才能驶向未来。人们总是会被表面所蒙蔽,颠倒的设定不经意地让人想起“美丑对照”,也让人想起佛教的颠倒梦想。

  我说的不好,但诚挚推荐一观此书。


《山河之书》读后感优选【5】篇(扩展4)

——丛林之书读后感 (菁华6篇)

丛林之书读后感1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普兰。

  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2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之书读后感3

  提起吉卜林所著的《丛林之书》,可能很多人都没什么印象。但说到迪士尼公司翻拍的电影《奇幻森林》,“狼孩莫格里”“棕熊巴鲁”“老虎希尔汗”“蟒蛇卡奥”等形象便会一一浮现在多数人的脑海里。

  虽然电影更火,但是从角色塑造上来看,小说的手法要比电影高明不少。

  先说电影。电影主要展现了一场正邪较量,莫格里、狼群、棕熊巴鲁、黑豹巴希拉等遵守丛林法则的角色为正方,反方则以老虎希尔汗为首漠视丛林法则。迪士尼在特效和选材方面可谓是顶级,茂密的丛林、奔流的河水甚至动物毛发这种细节都展现得很好,而且故事中穿插着让人或感动、或搞笑、或紧张、或激动的情节。不过,电影中的人物角色并没有特别立体。比如,可能是过于注重正邪大战,莫格里的成长线在电影中埋藏得比较深,但这正是原作所表达的一条重要主线,并且在原作中体现得比较清晰。

  再看小说。《丛林之书》本身以莫格里的成长,借写丛林来描写人类社会。黑豹巴希拉是莫格里的人生导师,蟒蛇卡奥是莫格里身边的救命同伴,这两个重要角色在电影里表现**甚至是没怎么露脸,尤其没有体现出巴希拉的智慧和卡奥的魅力。还有莫格里回到村庄又被人类赶回丛林这样重要的情节,可惜没有被安排在电影中。

  正因为电影中情节跳脱、角色**,所以尽管电影特效做得很棒,一些原著党还是对翻拍的电影有些失望,这也是这部电影中很可惜的一点。如果想体验莫格里在冒险中成长的故事线和更加丰满的角色形象,还是看小说会更好。

丛林之书读后感4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5

  阳光用她那温柔的双手抚摸着大地,微风拂过青青的'杨柳婆娑倩影,只有一只猫垂头沉思…………这时我又翻开了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丛林之书》。

  这本书讲了“狼孩”莫格里在婴儿时便误入丛林,被狼爸狼妈收养,成为狼族的一员,动物们的好朋友。他聪明勇敢正义。长大之后帮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蛮横霸道的老虎谢尔可汗处处相逼,莫格里用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为动物们出了一口恶气,让大家刮目相看。他还打退了入侵丛林的野狗群…………神秘丛林中万物奇妙又危机四伏,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一个聪慧勇猛的少年,一个叱诧山野的丛林之子。

  但最终,她还是含泪离开这美好的丛林,依依不舍的向收养他的狼爸狼妈,教育他的黑豹老熊告别,回到了人类社会。书中英勇机智的莫格里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是一个遵从丛林法则的自由民。令我感触最大的还是狼爸狼妈,老熊和黑豹对莫格里无微不至的爱,黑豹曾用生命的代价猎杀一只大水牛,帮助莫格里加入狼群,老熊也是九死一生才把他从疯猴子手里救出…………莫格里明明是他们中的异类可他们还是拼了命的在保护他,这种爱是可以跨越种族的大爱,那便是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情义。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爱的伟大,即使莫格里与老熊他们不是一个种族的,但他们的心贴得很紧密,不是吗?这是我继《重返狼群》后第二次感受到的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是没有任何隔膜的。

丛林之书读后感6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山河之书》读后感优选【5】篇(扩展5)

——《丛林之书》读后感实用10篇

  《丛林之书》读后感 1

  寒假,我读完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友谊。

  文中的主人公莫格里是一位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一个婴儿时,在森林中受到了老虎谢尔汗的追逐,父母逃散,而莫格里,被好心的狼夫妇救下,成为狼族的一员。眼看莫格里一天天长大,成了一个勇猛而聪明的'少年。在森林中,他有许多好朋友,慈祥的狼爸爸、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憨厚的老熊巴卢,以及狼群首领阿克拉。在老熊巴卢那里,莫格里学会了谋生的本领和每个动物都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了,一群猴子趁巴卢和巴希拉熟睡之际,把莫格里抢走了,两位老师都非常自责。终于,在老鹰朗恩的帮助下,找到了莫格里,与猴群展开了殊死搏斗,把猴群打得落荒而逃。

  读完这本书,我被莫格里与动物之间的友谊所感动,所以,我们要顾惜与朋友之间的友谊。

  《丛林之书》读后感 2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 3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著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读后感 4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正篇和续篇,共有15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深。故事讲述了普兰,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的故事。达斯辞去了官职,放弃了一切,来到一个宁静的山村寺庙,成为了一个苦行僧。普兰在寺庙里。日夜与周围的动物相处。后来,小山村遭遇了一场山崩,幸运的是普兰。在山崩到来之前,达斯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逃脱了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这次山崩中,达斯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感觉到山崩前的`灾难,是因为他通常与动物有很深的接触,让他知道动物的不安,这是危险即将到来的信号。这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在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可能与生活有关。很多时候,只要你愿意接受,接*动物和大自然,你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我们以前听说过太普兰。与达斯相反,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终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探险家不了解自然,不断挑战自然,埋葬在自然中;生活在自然中的人,无辜的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与达斯的故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放在一边。达斯被归结为奇迹,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普兰。达斯自然接受了他,因为他接*大自然,接受了大自然,并指出了一条融入大自然的道路,这样他就可以与他人不同,提前感受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是讲故事,不如说是讲人与动物与自然的关系,值得我们深思。

  《丛林之书》读后感 5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 6

  《丛林故事》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我已经读好几遍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类的婴儿——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被狼群收养,并在棕熊巴鲁、黑豹巴格西拉、巨蟒卡的帮助下长大**,最后回到人类社会的故事。

  这本书共分8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毛格利的朋友和敌人,也是我最喜爱的故事。讲的是婴儿毛格利和父母走散了,他被老虎希尔汗当成猎物追到了狼洞,被狼夫妇搭救,赶走了老虎。黑豹巴格西拉用一头牛的代价得到狼群的认可,狼夫妇收养了毛格利,毛格利就是小青蛙的意思,是狼妈妈给她起的名字,从此他就在丛林里过着自由快乐的狼孩生活。十几年以后他长大了,可狼首领阿凯拉老了,不能保护毛格利了,这时候老虎希尔汗又要来吃毛格利,毛格利用人类的火种救了狼首领和自己。

  后面的几个故事讲了毛格利勇敢斗争的事,他和朋友一起最终除掉了老虎,回到了人类社会。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他出生在印度孟买,5岁时和妹妹被送回英国,住在儿童寄养所里,经常被打骂,成名以后他认为,人和木材一样,木材上的每一个疤,每一条裂缝都代表着它成长中所受的伤害。因为他特殊的经历,加上他新奇的创造力和大胆的想象力,他的作品深受世界各国儿童的喜爱,20xx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一般狼在人们的印象中很凶残,但这本书中狼是善良的,他用拟人的手法写动物的感情,动物的喜怒哀乐,远远超出一般的动物小说。

  我喜欢这本书,喜欢狼孩毛格利,喜欢这群狼!

  《丛林之书》读后感 7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著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读后感 8

  这本书来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打开页面,就像进入一片真实而不真实的热带丛林,漫步其中,见证奇怪而令人兴奋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狼的一员。他在抚养和照顾下逐渐长大,经历了危险和灾难。面对财宝,他毫不感动,有许多辉煌的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山林之子。

  虽然这本书没有深刻的想法,但它带来了一种美好的感觉。一旦你进入这本书,你就会感到轻松和快乐,无法停止。

  最让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气和机智。他用愤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区”,那里的大部分野蜂伤害了它们;动物,*坦邪恶的村庄,淹没丛林……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发号施令,勇敢地引诱敌人。这是这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用作童话故事,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记忆。但在简单的语言和新颖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意义。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的兽民。莫格里到来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悉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慧勇敢,在危险中救援;狼兄弟,关心他的安慰,帮助他……森林就像一个大家庭,一直关心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敢而聪明的青少年。

  相比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是另一个场景。人们互相猜疑,嫉妒富有的米苏阿,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胡说八道,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无知,肆无忌惮,让莫格里很反感。

  与此同时,文明的村庄与原始丛林形成了如此大的对比。动物团结互助,但人们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无论如何,丛林是美丽的,动物也是美丽的,这是这本书给人们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 9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 10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p睡觉�p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p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山河之书》读后感优选【5】篇(扩展6)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优选【5】份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 1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人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人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人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人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人们发队帽,他怕人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人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人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人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人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他们!让人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人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加油!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 2

  知道李开复,是源于他和微软之间那场闻名世界的官司。李开复曾在微软、谷歌中国这样全球瞩目的公司担任副总裁,可见其不是泛泛之辈。李开复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坚持着一个价值观:“做最好的自己”,所以他成功了,无论是在微软还是谷歌,他都创造了奇迹。世界,确实因他而不同。

  其实,李开复的道路并不*坦,可以说是跌宕坎坷的,可是,他又能自信地面对一次又一次挑战,成功地攀上一个又一个高峰。所以在我初读《世界因你不同》时,我有种轻视它的感觉,因为自传在我眼中一向是“自夸”、“吹嘘”的代名词。可是当我沉下心来读下去的时候,我不是被他的峥嵘岁月深深地吸引,而是被他的自信抉择所触动:大学里的转系;离开苹果到SGI;几次离职又几次上任......到20xx年辞职创办创新工场任董事长兼首*执行官。也许在我们看来,如果他没有加盟谷歌,并使它更出名,那他会是一个傻到透顶的人,因为他放弃了那么多于我们而言的“肥差”。可是,反过来想一想,他的成功也正在于他对他的抉择很有信心,并且认真的走下去,才成就了他今天的名声和事业。

  古往今来,还有很多与他一样历经坎坷取得成功的人。他们的成功就在于:也许常常失望,但却从不绝望。他们相信自己并且不停地与命运搏斗,胜利了,将命运踩在脚下,失败了,从头再来。海伦·凯勒相信“信心是命运的主宰”,将命运的绊脚石远远抛开;居里夫人深谙“我们应该有恒心,尤其要有自信心”,克服重重困难发现了镭;卓别林坚信“人必须有自信,这是成功的秘密”,于是缔造了他在电影界的不朽地位;莎士比亚也说过:“对自己都不信任,还会信任什么真理?”历史上的一个个英雄因为自信,他们的世界也变得精彩绝伦、与众不同。荆轲,勇敢地刺秦王;刘翔,跨越了多少障碍......

  我很赞同李开复对成功的理解:不要小看自己,做最好的自己,世界会因你不同。我们崇拜的每个偶像不是天生就是别人的偶像,他们都是由于自信才获得机会直达成功的。哪怕是天才如周杰伦,若他没有足够的自信承诺10天写50首曲子,今天也不会出现周董的名号了!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 3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我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十分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一样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我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之后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可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能够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能够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 4

  读完了鲁迅学生的小说《兔和猫》,我的心境久久不能*静。“造物主既然造出了生物,却又为何将它们造得太滥,毁得太滥?动物的生命如此一文不值?”听到了吗,这是鲁迅学生在呐喊,在唤起人们对生命的注重,常言道:“雁过留声”。既然雁飞过也会留下声音,那为何一个小生命的离去没能留下一点痕迹呢?兴许是长班们打扫得太干净,太彻底了吧?

  这儿干净得像连什么事都没发生过。阔佬们的马车照旧在路上行得飞快,谁又会为刚才的一条小生命浪费本人的宝贵时间呢?难道人们真的到了漠视别人生命的地步吗?请细心听听学生这沉重的叹气:“谁知道曾有一个生命葬送在这里呢?”小兔、小狗、鸽子————一个个鲜活的小生命,它们那可爱的容貌不时在眼前闪现,一堆毛、一滩血——一幕幕血淋淋的镜头交替出如今我的面前,久久不能抹去。在学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只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苦楚都和人们息息相干。学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所有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显露学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安徒生爷爷说,每一条生命走到止境后,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

  是啊,每一条生命都有本人最终的归宿,每一条生命都将会是一颗闪亮的明星。造物主赋予大天然的所有生物,都有他自身存在的价值。你看,花儿的展颜,皱缩了人们忧郁的心;动物的陪伴,慰藉了多少颗孤寂的心……爱惜每一个生命,包括咱们身边的一草一木和一切的小动物。恃强凌弱不是小人所为,不要以为生命存在着天生的贫贱,造物主对于每一份生命给予的都是异样的关心,而每一个生命之间都应惺惺相惜,这才是一条真正鲜活闪亮的生命!珍视生命吧,让谐和的歌声在咱们头上响起,让咱们和大天然的所有生物谐和相处,像鲁迅学生那样珍视小动物们,让咱们对每一条生命问候:你们,好吗?

  《呐喊》读后感_读后感 5

  想带孩子们读经典,上次读了《城南旧事》,学生阅读兴趣浓厚,感悟很深,这次带他们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呐喊》。

  《朝花夕拾·呐喊》分为两部分,《朝花夕拾》是鲁迅创作的以回忆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生活为主的散文集。它是关于鲁迅生*史实的第一手资料,我们可能从中看到早年鲁迅的完整形象。《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的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青年时的鲁迅充满壮志,希望中国能摆脱旧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但遭受的挫折却令他逐渐感到绝望和寂寞。

  《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文中塑造了愚昧、无知、欺弱怕强的阿Q和赵太爷,正是封建统治下国民的缩影。作者把阿Q的得意症结归究于"中国精神文明冠于全球",从而滋生了一批愚昧、无知、妄自尊大的国民。当时的国民,被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所奴役,一旦得势,便恃强凌弱;一旦挨打,便用"精神胜利法"来疗伤。鲁迅先生不愧为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其以笔为刃,一生都在思考国民性问题,解剖中国人的灵魂,对民话精神的消极方面给予彻底地揭露和批判。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冷峻"外表下的鲁迅,却又散发着人性的灵光,如《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女佣人阿长,让人感到浓浓的暖意。文中先抑后扬,首先交待阿长长得过于肥胖,睡态不佳,并谋害我了隐鼠导致我对她的厌恶。但大字不识的她为给我买《山海经》却费尽了周折。由此而使我对她充满了敬意。阿长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妇女。善良、苦命、愚昧,但对鲁迅却给予了深深的爱。文中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惦念以及对年幼无知的时光的深切怀念。

  《呐喊》交待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缘故及作者创作的心路历程,即通过文字来唤醒麻木的人们,挽救沉睡的祖国,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的孤寂、彷徨、觉醒、奋起。


《山河之书》读后感优选【5】篇(扩展7)

——开学读后感优选【5】篇

  开学读后感 1

  又是一年桃李飘香,又是一年金秋送爽。在这丰收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新的学期,同时也迎来了《开学第一课》。

  20:15分,我准时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开学第一课》。今年的主题是“创造、未来、奋斗、探索”。第一堂课是梦想。成龙满身伤痛化为一枚枚勋章,解海龙用照片改变了农村的孩子。让我们知道“梦想启发创造,青少年要敢于有梦”。珠心算世界冠军王桐晶,十二年训练生涯中算过的卷子,可以*铺一百间小学教室。俞敏洪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和挫折,终于考上了北京大学。这些让我们明白,努力奋斗可以战胜困难和挫折。

  邹礼学、聂飞、刘立苏他们所从事的国家航天事业,时时刻刻都有着生命危险。吴光辉从小热爱无线电,他是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最终成为“国产大飞机C919”的总设计师。这些让我明白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克服重重困难,创造奇迹。

  看完《开学第一课》,我意犹未尽。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机器帮我们做了许多事情。有人会猜想在未来机器会不会取代人类。我可以告诉你:“如果人类什么都让机器做,那人类就没有新的发明产生。机器始终是机器,是人类发明创造出来的。它没有灵魂、没有思维,但人类有。所以我们不该止步不前。”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我们要好好学*,天天向上,未祖国添彩。

  开学读后感 2

  九月二日晚上八点整,我收看了开学第一课,主题很特别——美在你身边!

  这是个晚会形式的第一课啊,开始时候的歌唱和舞蹈都很好看,我觉得那些小朋友们表演的真的很棒!他们歌唱出了身边的美好生活。还有很多节目也很精彩:《春》、《大自然动物》、《口技——农家的早晨》、《探索美》等等。航天员刘洋老师、奥运冠军焦刘洋、叶诗文来到了课堂上,讲述了努力拼搏的人生经历,我好敬佩他们。

  这是非常生动又特别的第一课,我从头认真看到结束,感想很多,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你做什么事情,只要你认真努力,刻苦拼搏,你就能体味到生活的美好和成功的喜悦。我开始三年级的学*了,生活是美好的,未来也是美好的,认真学*,热爱生活,发现身边的美,感受生活的无限精彩!未来我也想成为宇航员、奥运冠军或者光荣的教师,为了梦想,现在起就加油努力吧!

  开学读后感 3

  今天,我和妈妈观看了开学第一课,有最美的老师、最美的战士、最美的司机……他们用他们的善良、勇敢、正义、无私筑起了一道最美的风景。

  首先,中国第一位飞上太空的女宇航员刘洋走到镜头前,给我们上了生动的第一课。讲述了她在太空里奇妙而严酷的感受。太空是美妙的,令人向往的,但刘洋老师更喜欢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喝一口清凉的泉水,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最美家园,我们要珍爱地球,保护环境。让蓝天更蓝,大地更绿,江河更清。

  奥运冠军叶诗文和焦刘洋也来到现场。焦刘洋给我们上了第二课。她5岁的时候就开始学游泳,经过她的不断努力和坚持不懈,获得了游泳金牌,我真为她高兴!我明白要坚持、努力、不放弃,才会成功!

  陈一冰是一名体操运动员,他和他的团队为我们奉上了精美的第三课。他的队员们从来不放弃,即使开始没有做好某一个动作,队员们也不会相互责备,而是相互鼓励,这就是和谐美。“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只有团队和谐,共同努力,成功就在眼前。

  美丽的乡村女教师邓丽一个人改变了一座学校。她用她的爱心、责任心为我们上了令人感动的一课。我长大了,也想成为一名像邓丽那样老师。为我的孩子们奉献我所有的爱。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只要你善于观察,你就会发现,美就在你身边。”所以大家要去发现美,创造美,还要传递美。

  开学读后感 4

  今天我们开学了,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开学第一天”这个节目让放学后回家观看。

  这一期节目主题是:“幸福”开头先是一段音乐是“幸福在哪里”随着轻快的旋律,节目开始了。

  节目一开始上来了董卿、撒叔叔、林妙可、豆豆还有陆子艺。她们上台后讲了一个又一个的感人肺腑的故事。其中我最受感动的是:孟佩杰的故事,说的是在孟佩杰小的时候就被托付给了养母刘芳英,1999年养母因为椎管狭窄瘫痪在床,不久养父也去世了,十几岁的小佩杰就和养母相依为命,养母的几百元病退工资除了生活,还要买药,这让母女俩的日常生活捉襟见肘,为了减少生活开支,小佩杰每天都要去菜市场买最便宜的菜,还要照顾养母的生活每天都要到很晚,才能有时间写作业。在这样的环境中,她依然刻苦学*,每次考试都能取得好的成绩,虽然她每天很累,但是每天和养母却过得十分快乐,幸福。

  看着小佩杰瘦小的身子每天穿梭在菜市场、学校、回家。我看的眼泪不由得流了下来。我们和小佩杰年龄相当,和她比起来,我们真的是生活在蜜罐中。我们不仅有好的生活环境、学*环境,每天过得衣食无忧,在父母的关怀下幸福的成长着。和小佩杰的生活一比就不难发现我们现在真的是十分幸运,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长大后好好报答父母,为祖国的建设多一份力量。

  开学读后感 5

  我们的飞机穿过了云层,飞到了白去上面?难道妈妈小时侯上过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像哈利一样会变魔法。《开学第一课》读后感作文”校长的一上午4个小时的时间就这样“浪费”了,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校长先生不但“一次呵欠没打,也没有露出一次不耐烦的样子,而且像小豆豆那样,把身子向前探出来,专注地听着小豆豆的话”。

  讲“和谐美”的老师们是陈一冰,邹凯,冯喆,张成龙,郭伟阳。陈一冰讲的那个故事,令我深为感动:在预赛时,陈一冰的团队连连失误,甚至只排到了第六名的!看到这里,我的心使劲颤抖了一下,才第六名。如果在下次比赛时,又是失误,那科怎麽办,这可是顶着我们全中国的希望,这压力……要是我,我的心情一定到达低谷。而他们没有,他们团结一心,再每个人比完赛的时候用拥抱与话语鼓励,不管完成的好与坏,信心与士气一丝也没有低下,把团结传递到每个人身边。最后以完美收场。他们成功了!靠的是团结,靠的是团结一心。中国人民为这份“和谐”骄傲,为这可贵的“团结”而自豪!

  “没有完美的人,却有完美的团队,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融入班级,融入集体学会团结合作,才能克服自我的不足,创造集体的和谐美。”这就是“和谐美”。

  这句话我会深深记住。我知道了,在集体中,我们每一个人都相当于一个手指,只有组合成一双双手才能做事。一个人不可以做到的事,大家团结在一起,就一定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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