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看完金锁记后,心里真的好压抑好难过,除了以前看***的葬礼和三毛的黑奴让我情绪很沉重以外,这是第3篇文章。
感染读者的作品很多,为什么我唯独对这篇文章感触颇深呢原因自己或许是清楚的吧。对于曹七巧这个性格复杂的人物,现实生活中是真真切切的存在吧。对于她自己的悲惨命运和她儿女悲惨命运的延续,是该抱着憎恨还是同情的心态呢。曹七巧的杯具也是时代和社会造成的,她本身也是个十足的受害者。原本的她也单纯可爱,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可人生的晚年确实那么的不可理喻,让人无法忍受,直至敬而远之。
本以为杯具能够完结,但谁都明白,因果是循环的'。因为曹七巧杯具的原因最终也就导致了长安长白的不幸。长白我就不去做什么评论喽。至于长安,我真的好同情她。同情她的症结所在呢除了她这个人物本身值得同情以外,还掺杂着别的情愫吧……
如果换做是我,我或许同她的选取一样吧,或许她还比我坚强,即使在那样黑暗的时代背景之下。她的无奈,她的泪水,她的妥协,她的任命……总觉得自己能够感同身受,只因为自己痛彻心扉的经历过呵呵,或许是自己太过于小提大作,或许是因为自己的性格太过于懦弱。但情形和感情或许能够称得上是雷同的吧。
为什么每个时代每个国度每个地点都会上演这么多让人心寒而又无奈的故事!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 “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
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厚的作品,刻画了一个阴鸷毒辣的母亲形象—曹七巧,把金钱异化人性的力量叙述的惊心动魄。
文章中,“家”——门第森严的姜公馆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不满陷阱的丛林,她由被迫陷入其中的无辜者变成陷阱的主动设置者。由于各种身心方面的空缺,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潜滋暗长,发展为对金钱的变态追逐。这是一个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滋生的女人,也是一个把自己所在黄金枷锁中的女人,性格暴躁,心里变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步丧失了人性。作者从人性的视角透视曹七巧的一生,发现黄金欲可以把一个本属悲剧性的人物演化为一个邪恶的人。著名翻译家傅雷称赞“《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小说中,曹七巧与姜二爷的'婚姻并非“良缘”,而是以青春、健康——人,与地位、金钱——物,作为交换中介,造成了婚姻构架的倾斜,人与物价值的互换倒置。曹七巧婚前是位麻油店老板的女儿,贪婪的兄嫂把她当作摇钱树卖给了高门大户的姜家,只能当二奶奶,受尽奚落。她的丈夫是个没有一点“人气”的骨痨病患者,坐着只有三岁的孩子那么高。曹七巧刚到姜家时,并不以自身门第的低下而颓丧,市井社会的生辣气使她在这个家庭里能够待下去。然而,作为妻子的她却算计着丈夫死后如何把分到的一大笔钱 去盖自己的黄金屋。张爱玲没有按照传统路叙述故事,而是让七巧很快被高抬为正头奶奶,还为姜家剩下一男一女,变成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母亲。曹七巧本是个漂亮泼辣的女子,守着无情无欲的丈夫,情感世界一片空白,大胆热烈的追求小叔子,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对小叔子的幻想,仍是她荒芜的情感世界中的一块绿洲。十年后,当季泽满面春风地立在她眼前时,七巧心生摇荡,死去的梦复活了。然而又是在一瞬间,七巧的五彩梦醒了,熏染在金钱社会中的二奶奶已不是纯情少女,当她终于明白季泽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金钱的贪欲时,残存的情感世界彻底坍毁了。她暴怒起来,把手中的扇子向他“掷去”,轰走了她等待多年的男人。在“寂寂的一刹那”,她后悔了,提着裙子,跌跌绊绊地跑上楼去,为的是要在窗户里再看他一眼。可怜的七巧受着强烈的情欲与物欲的的双重煎熬,从此失去与现实的联系,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地狱里。
《金锁记》写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态,颠覆母爱,解构母亲深化。由于曹七巧在畸形的夫妻关系禁锢下从未享受过生命的真正快乐,长期的压抑刺激了她的心理,满腹怨气变成尖刻的歹毒,不择对象。七巧在潜意识中是把儿子当做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待的,既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得到。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陈腐。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自己染上吸食的恶*竟然也让儿子吸食,同意儿子拈花惹草,而逼死媳妇,又阻碍女儿的婚姻,在那个年代,女人叁十岁还不结婚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而七巧却由不段地替她找寻对象到阻碍女儿的婚姻,且也让她吸食,我想这大概是得不到幸福的七巧对于别人能得到幸福都特别的忌妒不能忍受吧。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厚的作品,刻画了一个阴鸷毒辣的母亲形象—曹七巧,把金钱异化人性的力量叙述的惊心动魄。
文章中,“家”——门第森严的姜公馆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不满陷阱的丛林,她由被迫陷入其中的无辜者变成陷阱的主动设置者。由于各种身心方面的空缺,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潜滋暗长,发展为对金钱的变态追逐。这是一个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滋生的女人,也是一个把自己所在黄金枷锁中的女人,性格暴躁,心里变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步丧失了人性。作者从人性的视角透视曹七巧的一生,发现黄金欲可以把一个本属悲剧性的人物演化为一个邪恶的人。著名翻译家傅雷称赞“《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小说中,曹七巧与姜二爷的婚姻并非“良缘”,而是以青春、健康——人,与地位、金钱——物,作为交换中介,造成了婚姻构架的倾斜,人与物价值的.互换倒置。曹七巧婚前是位麻油店老板的女儿,贪婪的兄嫂把她当作摇钱树卖给了高门大户的姜家,只能当二奶奶,受尽奚落。她的丈夫是个没有一点“人气”的骨痨病患者,坐着只有三岁的孩子那么高。曹七巧刚到姜家时,并不以自身门第的低下而颓丧,市井社会的生辣气使她在这个家庭里能够待下去。然而,作为妻子的她却算计着丈夫死后如何把分到的一大笔钱 去盖自己的黄金屋。张爱玲没有按照传统路叙述故事,而是让七巧很快被高抬为正头奶奶,还为姜家剩下一男一女,变成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母亲。曹七巧本是个漂亮泼辣的女子,守着无情无欲的丈夫,情感世界一片空白,大胆热烈的追求小叔子,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对小叔子的幻想,仍是她荒芜的情感世界中的一块绿洲。十年后,当季泽满面春风地立在她眼前时,七巧心生摇荡,死去的梦复活了。然而又是在一瞬间,七巧的五彩梦醒了,熏染在金钱社会中的二奶奶已不是纯情少女,当她终于明白季泽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金钱的贪欲时,残存的情感世界彻底坍毁了。她暴怒起来,把手中的扇子向他“掷去”,轰走了她等待多年的男人。在“寂寂的一刹那”,她后悔了,提着裙子,跌跌绊绊地跑上楼去,为的是要在窗户里再看他一眼。可怜的七巧受着强烈的情欲与物欲的的双重煎熬,从此失去与现实的联系,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地狱里。
《金锁记》写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态,颠覆母爱,解构母亲深化。由于曹七巧在畸形的夫妻关系禁锢下从未享受过生命的真正快乐,长期的压抑刺激了她的心理,满腹怨气变成尖刻的歹毒,不择对象。七巧在潜意识中是把儿子当做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待的,既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得到。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三十年前,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凄凉的月,悲惨的人,注定是一场伤感的结局。每次读七巧,总不免想起《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个尴尬人,嫌隙人。一朝嫁入豪门,外人眼羡,只道安享荣华,实则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婆婆、妯娌皆出身名门,再怎么*等对她,总不免有大家闺秀盛气凌人的做派,而她始终无法融入她们。在偌大的家族中,她没有朋友,没有知己,守着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只能在鸦片中放逐自己。更绝望的是,在那个以夫为天的社会,残疾的丈夫就像垮塌的天,只能她用自己瘦弱的手臂苦苦支撑。决绝而激烈的人往往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她不得不竖起全身的刺去攻击身边有任何潜在威胁的人。
尽管七巧像一只乱蹿的刺猬,似乎所有人都是仇敌。可哥嫂上门求助的时候,她并没有拒之门外。对于钱财,她就像保护自己领地的母狮,凶狠而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一次,她却淡然了。虽然她的哥哥就是她婚事的撺掇者,她一切不幸的缔造者,终究还是抵不过血浓于水的亲情,证实其天性未泯。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己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只有她自己知道。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己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己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理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爱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直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只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悲剧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己干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 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陈腐。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有些人说,亦舒是一个热血传奇,她写尽了上海滩的生离死别,所有喜怒哀乐。最开始是那一道白色玫瑰与红色玫瑰的始终没有答案的单选题。再之后,就是硝烟弥漫中丝带和柳原的倾城之恋,清香却厚重的第一炉沉香屑,及其苦却难以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一个小故事都令我有感而发。而最喜欢的就是那读过千万遍的《金锁记》。
“年青的人惦记着三十年前的月儿应是铜币大的一个修神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老旧而糊涂。老人追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儿是欢爱的,比眼下的月儿大、圆、白;殊不知隔着三十年的艰辛路望回放,再好的月光也免不了带点苍凉”。
她是一个被罪孽蒙骗的美少女,被一个封建社会的旧家中和一个残疾的男生可怜的夺走了一个女人最珍贵的的青春年少,可她仍无法得到乃至是一个婢女的认清。因此,开朗动人的天性在失落中室息成一种乖戾,转变成一种粗暴与蛮横。她在一个浮华背后奢侈浪费绮丽的旧家中,也是一个旧时代中的缝隙中艰辛存活,恼怒到乏力。分户是她最终的一点点期待,可运势仍不作罢。
摆脱大家族,她总算还有机会去追求完美自身的幸福快乐,可针对她早就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惶恐不安的担忧着他的用意。内心的恶在她心里奠定了深深地的印记,她自己也是被运势的金子网丝缠的难以摆脱。她强大的骂跑了季泽,心里却确是那样苦闷无奈;因此,她愈发癫狂了起來,可又谁知道,她仅仅在掩盖心里最乏力的敏感。“她捏着自身的脚,想到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嗤笑了起來…”
她自将沉沦,却把运势的可怕噩梦又带来了她的闺女;她原是一个善解人意而又怯懦的女性,可在宏伟的宗法观念伦理道德架构中存储着恶,实*着恶,只等時间一到便朝着更年轻一代的`女生喷撒。她的闺女就是不幸的持续。应对深爱的世舫,北京长安是期盼幸福快乐的,可她却乏力掌握幸福快乐,亦不敢去承担这一份幸福快乐;她向妈妈妥协了,向这一丑恶的社会发展妥协了,仅仅将自身的友情与爱情青春年少,又交给了曹七巧式的运势。在她的假想中,或许七巧会由于她的献身精神这一“漂亮沧桑的手式”而感觉打动、开心,因此她便在这里苦闷的幻想中得到了一种凄切的清甜味。
人的内心就好像一面镜子,歪曲的内心总是映衬出一个歪曲的全球。
七巧的内心便是一面被错乱的社会发展歪曲的浴室镜子,映衬出那时候中国时新的物品却也是旧时代最腐烂凝滞的残渣。钱财所带来她的抽象性的、虚报的考虑从没让她真实开心,反倒更刻骨铭心地让她觉得到恐怖的苦闷。这时候钱财唯一能临时地减轻她心里痛楚的功效,就是变成她奴隶摧残他人也是自身的专用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三十年来她戴着金子的枷。她用那厚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未死的也送了小命。”
人的本性的旅途中,总会有一份“恶”在心里悄悄地出芽,运势不公*的灌溉,人的本性便逐渐滋润成一种邪惡。每一个人都感觉他人走入了幸福快乐的门,自身却进不了,处心积虑后的失落刚开始转变成妒忌,抵触,毁坏,影响。但是总有人忘了,错过,随后就始终失去,没了。像七巧。可伶得人没有人可伶。而亦舒,更是用那样细致精美的笔风,揣测收藏了一颗在痛苦中歪曲的生命,妩媚动人凶狠了人的本性一种不一样的精彩迷人却可怖的凄凉,
“三十年前的月儿早就沉下来,三十年前的人也去世了,殊不知三十年前的小故事还不停——完不上。”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喑早就被时代瞬息万变的的浪潮埋藏,可也是时期造就了这一切。时期在发展趋势,殊不知人的本性这部善也是恶的书还未念完——完不上。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 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 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 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陈腐。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接触到她的作品,便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与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最深的便是那《金锁记》。
七巧带着沉重的黄金枷锁,一点一点地慢慢将自己杀死,而在她害死自己的同时,又用这枷锁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儿子。这个美丽而又悲哀的女子,就像一只美丽炫目的'蝴蝶忽然被制成了标本,定在了门上,鲜艳而凄凉!她有爱,那个眼眸如水仙盆里清水养着的黑石子般明亮的黑眼男子,曾使她心里荡起了多少的涟漪,只有她自己知道吧!她也有恨,恨哥哥嫂嫂的爱财如命,不论死活便硬将她塞给一个半死不活的骨痨病人,让她还在梦幻之际就被推下了悬崖,甚至来不及呼救一声。她更有愧,是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她亲手扼杀了他们如花的生命!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当初那个错误的婚姻一开始就造就了两代人的灾难。对于七巧,也只有在弥留之际才能卸下压迫她一生的黄金枷锁。
生命的过程是开花的过程,七巧的花过早地谢了吧,未待烈艳却已凋零。她也许并不欣赏她的花,所以她没有好好照料,而当她终于意识到这花也曾经美丽过时,一切都晚了,过了花期,只能凋零了,她的一切觉悟,都像下半夜的昙花,太迟了。
每个人都是一朵花。请自我欣赏,自我珍爱,让生命之花用开不败。
最初对张爱玲的了解是看了一个关于张爱玲和前夫胡兰成的纪录片,觉得这是一个有才华却很悲情的女子,因为从小缺乏家庭的关爱,胡兰成就问了一句她的收入情况如何,她就觉得胡兰成是在关心她了,付出了所有却还是难逃被抛弃的下场,可能是她原生家庭的原因,她让人觉得很阴郁,她写的这本《金锁记》也是个很悲情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七巧的女子,她是一个小商贩家的女儿,在当时门第观念深刻的时候原是不可能嫁到官宦人家当太太的,但是因为姜家二公子天生是个病秧子,其他门当户对人家的小姐不可能嫁给她,老太太为了让人死心塌地的跟着二儿子,就取了七巧。
故事一开场就是两个丫鬟在讨论七巧的身份,足见七巧在家里地位是很低的,可能七巧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被瞧不起,所以把自己保护在硬硬的壳里,在待人处事方面无比尖酸刻薄,处处使坏,实在不是一个让人喜欢的角色。
七巧有个哥哥,应该也是个不争气的,他总想从七巧身上捞点好处。七巧嘴里骂着哥哥,但心里却希望哥哥能够关心和支持他,一边骂一边给哥哥钱物,她在娘家其实也是没有任何依仗的。
丈夫和老太太相继去世,分家产的时候到了,起初对家产的分配七巧是万分不满的,但是发现撒泼没用后,也只得接受现实,带着儿子女儿租房度日,但因有田地在,日子应是过得不差的。
倘使分家后七巧好好培养一对儿女,在离开了那个压抑的大家庭后,她的日子应该也是很好过的,但她继续挑事,不好好管教儿子导致儿子出去鬼混,怕儿子鬼混又急急忙忙给儿子娶妻,儿子娶妻回来她又经常从儿子口中打听他们夫妻的私事然后到处宣扬,儿媳气病之后儿子又出去鬼混,她就挑选身边的丫鬟塞给儿子当姨太太,为了不让儿子出去还带着儿子抽鸦片,简直不能更坏了。
如果说对儿子的教育失败,那么对女儿的教育就更加失败,在不需要裹脚的年代,她硬是逼着女儿裹脚,女儿出去读书本来可以脱离她的魔掌了,她又硬生生把女儿关在家里让女儿一起抽鸦片,致使女儿快三十岁还未结婚,三太太给女儿介绍了一个对象,本来两人相处得很好,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女儿也坚定的戒掉了鸦片准备重新开始了,七巧又从中作梗让女儿的婚姻告吹,女儿又开始堕落抽鸦片。
最后七巧病死了,女儿和儿子都搬走了,结尾说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应该预示着持续在儿子女儿身上的悲剧还将继续。七巧是可恨的,为人尖酸刻薄还拉着儿子女儿陪她一起堕落,同时,她也是可悲的,在临死前她觉得自己三十年来一直带着黄金的`枷锁,倘若当初没有为了钱嫁进姜家,而是嫁给了隔壁肉铺里的小哥或者她哥哥的拜把子兄弟,生活也许清贫,但应该还是安稳的。
关于婚姻
老话一直说婚嫁要“门当户对”,这里的“门当户对”不一定是指的家里的官阶财产相当,更重要的是两家人的三观要合,在那个年代,门第观念是非常强烈的,七巧只是一个小商户人家的女儿,根本是不可能进入大户人家的,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在姜家的悲剧。
七巧的个性应该是很要强的,为了不被别人欺负和看不起,她层层武装自己,让自己尖酸刻薄,但是这样也没有逃离她被瞧不起的事实,随便一个下人都可以在背后议论她,她的强势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分家产时不公*,在抗争无果之后就接受了现实,明明知道哥哥很不靠谱,她还是在心里期望哥哥能够关心她。
关于教育
曾今百家讲坛里有一段很火的话,你恨谁就把自己的女儿培养得很坏,然后把女儿嫁给他,然后他们家起码三代不得太*。虽是稍显夸张的玩笑话,但是却也不无道理。
在大多数中国的家庭,母亲对子女教育上的影响远远比父亲大得多,其实在搬出姜家的时候,七巧完全可以重新开始,好好教育子女,乐享天伦,然而她却一步步把子女推向深渊,自己也因为抽太多的鸦片病死了。
无论是前阵子看陈果《最好的孤独》还是弗兰克尔的《活出生命的精彩》都讲了心灵的富足的重要性,逃避现实或者伪装坚强都不能让自己真正的强大,要让外界都伤害不了你,自己正真强大才是正解。
多数人活着,其实也都无外乎追求某种自我的满足,而普遍的一种认知更多集中体现在对于欲望的一种满足,物欲和情欲就首当其冲。
但是,就因为人在不断追求着这种欲望的满足,某种程度上也造就了一个又一个的畸形人生。事实上,人的内心都是不健全的,尽管我们也没有那种比较统一并且被广泛认可的标准来判定。
不过,按照我们的种群个性,不合群的家伙,多半都是不健全的。由此,在《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其实就不是一个健全的人。
正因为曹七巧具备着这种不健全的性格,在文章开始的时候小丫头才敢议论自己的这位二奶奶,并且还是用一种极其轻蔑并夹杂着不屑的口吻,殊不知,她们也都从属于女性这个大的阵营之中。
曹七巧的人物形象其实是由多方面的因素来表现的,主要分为两个时期,即分家前后的地位变化。
造成这种人性扭曲悲剧的原因无外乎也就是三种
首先是物欲。曹七巧嫁到姜家来,在他哥哥的心中和自己的心中,其实都是一种物化的女**易。
也正是因为存在着这种物化的交易,使得姜家的人和娘家的人对于这位看似不合规矩的角色存在着一种比较大距离感,曹七巧在自己的夫家和娘家其实都没有得到应有的温暖,物欲其实就是一种很强大的隔栏。
姜家对于曹七巧这种女性物欲,以及曹家哥哥对于自己的妹妹换取的金钱物欲,交织在一起构成了曹七巧的第一重人物悲剧。
除去曹七巧个人命运这一点,再有的就是在姜长安和姜长白身上停留着的一种物欲束缚,这样直接间接地导致了两个人的新的悲剧。
其次是情欲。如果是按照时间的叙述过程,曹七巧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得到过很多的人的'爱,按照文中的话来说的话,曹七巧的手腕也曾洁白。
但是,伴随着黄金枷锁的出现,曹七巧的这种未曾被开发的情欲转变成为了一种畸形的恋爱观念,更加确切地说,是一种畸形的情欲观念。
这种欲望体现在对于姜季泽的撩拨之中,张爱玲对于这其中的分寸把控是很好的,曹七巧撩拨姜季泽的每一句话都是一个动作,每一个动作也都是一句话。她抖动着自己的身体来换取一种对于情欲的渴望。
其实,还有的就是对于自己儿子的那种情欲。在姜长白结婚之后,曹七巧对于自己儿子的夫妻生活也是有一种窥探的,这不仅仅是一种把控欲,其实也还是一种畸形的情欲观。
这种畸形的情欲观念,也间接造成了长安的恋爱悲剧。
最后,就是老生常谈的女权意识。中国的女权意识其实是在压抑了数千年之后的一种苏醒之后的强烈反弹,这个反弹的节点就集中表现在两个时代之间的跌宕交替时期。
曹七巧面对的更多的是一种十分残酷的封建压迫,同时在这其中蕴含着的那种反抗也就好似石沉大海一般,失去了原有的那种光泽。
曹七巧受到的这种黄金枷锁束缚也被她原原本本放到了自己的孩子身上。
按照张爱玲的结尾处所说,三十年之前之如三十年之后,这样的故事也一直是在上演。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读后感菁选
金锁记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金锁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接触到她的作品,便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与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最深的便是那《金锁记》。
七巧带着沉重的黄金枷锁,一点一点地慢慢将自己杀死,而在她害死自己的同时,又用这枷锁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儿子。这个美丽而又悲哀的女子,就像一只美丽炫目的蝴蝶忽然被制成了标本,定在了门上,鲜艳而凄凉!她有爱,那个眼眸如水仙盆里清水养着的黑石子般明亮的黑眼男子,曾使她心里荡起了多少的涟漪,只有她自己知道吧!她也有恨,恨哥哥嫂嫂的爱财如命,不论死活便硬将她塞给一个半死不活的骨痨病人,让她还在梦幻之际就被推下了悬崖,甚至来不及呼救一声。她更有愧,是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她亲手扼杀了他们如花的生命!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当初那个错误的婚姻一开始就造就了两代人的灾难。对于七巧,也只有在弥留之际才能卸下压迫她一生的黄金枷锁。
生命的过程是开花的过程,七巧的花过早地谢了吧,未待烈艳却已凋零。她也许并不欣赏她的花,所以她没有好好照料,而当她终于意识到这花也曾经美丽过时,一切都晚了,过了花期,只能凋零了,她的一切觉悟,都像下半夜的昙花,太迟了。
每个人都是一朵花。请自我欣赏,自我珍爱,让生命之花用开不败。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 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陈腐。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金锁记》读后感菁选
《金锁记》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金锁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陈腐。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
作者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接触到她的作品,便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与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最深的便是那《金锁记》。
七巧带着沉重的'黄金枷锁,一点一点地慢慢将自己杀死,而在她害死自己的同时,又用这枷锁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儿子。这个美丽而又悲哀的女子,就像一只美丽炫目的蝴蝶忽然被制成了标本,定在了门上,鲜艳而凄凉!她有爱,那个眼眸如水仙盆里清水养着的黑石子般明亮的黑眼男子,曾使她心里荡起了多少的涟漪,只有她自己知道吧!她也有恨,恨哥哥嫂嫂的爱财如命,不论死活便硬将她塞给一个半死不活的骨痨病人,让她还在梦幻之际就被推下了悬崖,甚至来不及呼救一声。她更有愧,是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她亲手扼杀了他们如花的生命!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当初那个错误的婚姻一开始就造就了两代人的灾难。对于七巧,也只有在弥留之际才能卸下压迫她一生的黄金枷锁。
生命的过程是开花的过程,七巧的花过早地谢了吧,未待烈艳却已凋零。她也许并不欣赏她的花,所以她没有好好照料,而当她终于意识到这花也曾经美丽过时,一切都晚了,过了花期,只能凋零了,她的一切觉悟,都像下半夜的昙花,太迟了。
每个人都是一朵花。请自我欣赏,自我珍爱,让生命之花用开不败。
——《金锁记》读后感通用二十篇
读《金锁记》,读到的是一片苍凉。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子写出这么凄幽的故事,曾经的怨或喜,和月亮一起,沉了下去……
七巧
“她到了窗前,揭开了那边上缀有小绒球的墨绿洋式窗帘。季泽正在弄堂里往外走,长衬衫搭在肩上,晴天的风像一群白鸽子钻进他的纺绸褂里去,哪儿都钻到了,飘飘拍着翅子。”
高中时,在同学的摘抄本上看到这段话,以为是张爱玲在描写她自己的爱情,场景迅速在脑海里构建:她那时是一个正值芳华的女子,住在上海的一座老房子里,站在阳台上目送心爱的人,心里亦有小小的期盼,他,是否会有些留恋,是否会有一刹那的停步回望。我想象中的季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有些才情,有潇洒的姿态。
然而,那只不过是有些花痴的幻想。现实的作用就是毫不留情的打碎它。事实上,“她”指的是七巧,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嫁到姜公馆,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嫁入姜家后,受到各种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得尊重。在这样得环境下,她的心理畸形,愈加口无遮拦,疯疯癫癫,招人讨厌。就连寻花问柳的'小叔子季泽,也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七巧,却觉得自己是爱季泽的。至少她恍惚的认为——“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
如果换一种场景,也许会是一个浪漫的想法。
在我看来,季泽并无甚过人之处,游手好闲,沾花惹草。小说中的他,“是个结实小伙子,偏于胖的一方面,脑后拖一根**油松大辫,生的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着一点,有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着三分不耐烦。"这样一个俗人,为什么七巧会喜欢他?话说回来,七巧又何尝不是一个俗人,这俗世中的事,谁又能说清楚呢。
七巧是制度的受害者,从未得到一个女人应得得幸福。而同时,她也用利刃,伤害了很多人,比如,长安。
长安
“有时在公园里遇着了雨,长安撑起了伞,世舫为她擎着。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
幸福都是相似的,它们的背景温馨浪漫。而长安这个名字,总会让我想到汉代的长街,长长的,*和中有些神秘。
长安却是不幸的。她有那样一个尖酸刻薄的母亲。因为七巧变态的心理,她被痛苦的缠了小脚。争取到上学机会,却被一再羞辱,退学后,便不再想着上进了,言谈举止越来越像母亲。因一场痢疾,在七巧的诱引下吸下了鸦片,一个鲜活的少女就这样被误导……
直至三十岁,这个忧郁的瘦弱女子才开始与世舫恋爱,快要接*幸福时,又被母亲有意的残忍破坏。真的很不解,母亲,原本是为儿女考虑的人,怎么可以这么狠毒?
长安的记忆里,永远保留着与世舫相遇的这一页罢。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
谣言说长安后来和一个男子在街上一同走,我却希望不是谣言,我希望那个男子是世舫,或者是,可以给她家的温暖的人。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生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因此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正因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钟爱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正因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生(不仅仅是女生),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性命中有三个男生: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性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样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但是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钟爱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因此把他撵走了。能够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正因猜疑,她放下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性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
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性命中唯一的男生,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性命中的三个男生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生,她的生命是可悲的生命。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我没有读过《小团圆》,没有看过《倾城之恋》,但是我读过《金锁记》,那部被傅雷先生评为“文坛最美的收获”,让夏志清教授青眼有加的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金锁记》创作于张爱玲写作生涯的顶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张爱玲是孤傲的,她的文字美丽而苍凉。正如雪小禅说,文字是她的军队,她指挥的如同跳舞一般,却又隆重的让人不舍。
曹七巧本是一名普通女子,被贪附权贵的父亲逼迫嫁入名门望族姜府。给残疾的姜家少爷作妾。受尽了叔伯妯娌以及佣人的鄙夷、蔑视。而她面对到处沾花惹草的丈夫无能为力,因为种种原因,她的心灵开始扭曲,用了十年的青春,熬死了丈夫,熬死了婆婆。然后,分家,独立门户。她开始挥霍家产,让儿子娶亲,又教儿子吸鸦片,以便留住自己身边唯一一个可以亲*的男人,最终折磨儿媳至死。而她30岁的女儿为了恋爱戒掉了鸦片,可她却有意在自己女儿的男友面前说自己的女儿从未戒掉毒瘾。就这样,她不动声色地结束了女儿最后一次结婚的良机。
最后,终于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留在自己的视线内,完全丧失了母性、人性。
她的一生蕴含太多的历史内容,以至可以说是厚重的。对于金钱的欲望让她从**到自虐,最终演变成了虐待他人。她虐待自己的孩子映衬出了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下女人,母亲的历史和男权社会中的女人。
整个故事跨度三十年,人事变迁,最后更是表现了三十年的压抑、苍凉于无奈。
张爱玲在文中说“三十年来她戴着那黄金的枷。她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曹七巧,用黄金的枷锁反射社会的光,反抗命运的不公,这就是一个生活在男子社会中女人的悲剧——她永远活在黄金的枷锁里。
她曾被张爱玲称为小说中唯一的“英雄”,她拥有“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伤害她的社会,她用最反常的方式,“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的肆虐。
曹七巧,刻毒的婆母,黄金的奴隶,扑灭人间美好的肆虐狂。
月圆月缺,人物命运的象征。
全文以月亮为始,又以月亮为终。
冰心的月亮是良好美丽的愿望,琼瑶的月亮是武术家人纯真爱恋的象征。只有她的,有着别人所无法想象的地方。
张爱玲笔下的月亮不是千篇一律,而是蜻蜓点水的一笔带过或浓墨重彩精雕细琢。大大小小,美艳绝伦,悲凉哀怨的月亮一点点地透着她的彻悟,悲哀。
她本身便是个传奇,至少在我眼中是。
整篇文章透露出一种深深的孤独,形成说不尽的苍凉。
“曹七巧最后死了,这位所有人都恨得牙痒痒的人死了,凶手是整个社会。”
“一个时代就有一个社会,社会跟着时代走,顺者生,逆者亡,自古以来就是这样了。”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地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张爱玲如是说。
三十年前的月光下,上演现在的故事。
前几天到网上找书单的时候看到推荐这本张爱玲的《金锁记》,想着从没看过张爱玲的小说于是准备翻翻看。
最初对张爱玲的了解是看了一个关于张爱玲和前夫胡兰成的纪录片,觉得这是一个有才华却很悲情的女子,因为从小缺乏家庭的关爱,胡兰成就问了一句她的收入情况如何,她就觉得胡兰成是在关心她了,付出了所有却还是难逃被抛弃的下场,可能是她原生家庭的原因,她让人觉得很阴郁,她写的这本《金锁记》也是个很悲情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叫七巧的女子,她是一个小商贩家的女儿,在当时门第观念深刻的时候原是不可能嫁到官宦人家当太太的,但是因为姜家二公子天生是个病秧子,其他门当户对人家的小姐不可能嫁给她,老太太为了让人死心塌地的跟着二儿子,就取了七巧。
故事一开场就是两个丫鬟在讨论七巧的身份,足见七巧在家里地位是很低的,可能七巧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被瞧不起,所以把自己保护在硬硬的壳里,在待人处事方面无比尖酸刻薄,处处使坏,实在不是一个让人喜欢的角色。
七巧有个哥哥,应该也是个不争气的,他总想从七巧身上捞点好处。七巧嘴里骂着哥哥,但心里却希望哥哥能够关心和支持他,一边骂一边给哥哥钱物,她在娘家其实也是没有任何依仗的。
丈夫和老太太相继去世,分家产的时候到了,起初对家产的分配七巧是万分不满的,但是发现撒泼没用后,也只得接受现实,带着儿子女儿租房度日,但因有田地在,日子应是过得不差的。
倘使分家后七巧好好培养一对儿女,在离开了那个压抑的大家庭后,她的日子应该也是很好过的,但她继续挑事,不好好管教儿子导致儿子出去鬼混,怕儿子鬼混又急急忙忙给儿子娶妻,儿子娶妻回来她又经常从儿子口中打听他们夫妻的私事然后到处宣扬,儿媳气病之后儿子又出去鬼混,她就挑选身边的丫鬟塞给儿子当姨太太,为了不让儿子出去还带着儿子抽鸦片,简直不能更坏了。
如果说对儿子的教育失败,那么对女儿的教育就更加失败,在不需要裹脚的年代,她硬是逼着女儿裹脚,女儿出去读书本来可以脱离她的魔掌了,她又硬生生把女儿关在家里让女儿一起抽鸦片,致使女儿快三十岁还未结婚,三太太给女儿介绍了一个对象,本来两人相处得很好,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女儿也坚定的戒掉了鸦片准备重新开始了,七巧又从中作梗让女儿的婚姻告吹,女儿又开始堕落抽鸦片。
最后七巧病死了,女儿和儿子都搬走了,结尾说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应该预示着持续在儿子女儿身上的悲剧还将继续。七巧是可恨的,为人尖酸刻薄还拉着儿子女儿陪她一起堕落,同时,她也是可悲的,在临死前她觉得自己三十年来一直带着黄金的枷锁,倘若当初没有为了钱嫁进姜家,而是嫁给了隔壁肉铺里的小哥或者她哥哥的拜把子兄弟,生活也许清贫,但应该还是安稳的。
关于婚姻
老话一直说婚嫁要“门当户对”,这里的“门当户对”不一定是指的家里的官阶财产相当,更重要的是两家人的三观要合,在那个年代,门第观念是非常强烈的,七巧只是一个小商户人家的女儿,根本是不可能进入大户人家的,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她在姜家的悲剧。
七巧的个性应该是很要强的,为了不被别人欺负和看不起,她层层武装自己,让自己尖酸刻薄,但是这样也没有逃离她被瞧不起的事实,随便一个下人都可以在背后议论她,她的强势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分家产时不公*,在抗争无果之后就接受了现实,明明知道哥哥很不靠谱,她还是在心里期望哥哥能够关心她。
关于教育
曾今百家讲坛里有一段很火的话,你恨谁就把自己的女儿培养得很坏,然后把女儿嫁给他,然后他们家起码三代不得太*。虽是稍显夸张的玩笑话,但是却也不无道理。
在大多数中国的家庭,母亲对子女教育上的影响远远比父亲大得多,其实在搬出姜家的时候,七巧完全可以重新开始,好好教育子女,乐享天伦,然而她却一步步把子女推向深渊,自己也因为抽太多的鸦片病死了。
无论是前阵子看陈果《最好的孤独》还是弗兰克尔的《活出生命的精彩》都讲了心灵的富足的重要性,逃避现实或者伪装坚强都不能让自己真正的强大,要让外界都伤害不了你,自己正真强大才是正解。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陈腐。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她,曹七巧,原本是一个小小麻油店的女儿。却因为家人利益熏心。被迫嫁给了身有残疾的有钱少爷。被所有人认为的高攀。她一个女人又有什么办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呢。就这样一个身份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家族中,便注定了她悲剧的命运。
是钱,将她推入深渊的。
在那个没落的封建家庭中,她处处受人白眼与排挤。甚至连家中的下人也瞧不起她。但她任然为自己的权益不断反抗斗争着,这使她在别人眼中更加臭名昭著。
10年后,丈夫与婆婆都死了。苦难熬出头了。她挣到了属于她的家产。搬出姜家自立门户。然而,在腐朽封建家族的大染缸中浸泡了这么久的七巧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十七八岁活泼开朗的姑娘,不会再高高挽起大滚打滚的蓝夏布衫绣,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她曾经渴望正常的爱,然而如今戴上了这黄金枷锁的`她,早已经迷失本我。
首先,她是因为钱才被迫嫁入姜家的,具金钱情节。所以她认为人都是靠不住的,眼里只剩下钱。为了钱,她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枷锁奴隶。深入骨髓的黄金枷锁将她压的透不过气来。只有不断地发泄,报复。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她变得越发自私,残忍,恶毒。
她曾经爱着的姜家三少爷,在分家后找她,也被她疑心他是为了钱而将过去十年的爱恋推开。
对于自己的一双儿女,她的手段更是令人不寒而栗。她让长安变成了她的复制品,这辈子也得不到想要到的幸福。在长安30岁好不容易得到幸福之际,却将女儿吸XX有烟瘾暗示于想要娶她的他,使女儿最卑微的愿望落了空。
对于儿子的占有欲也惊人。害怕儿子去了媳妇忘了自己。竟然让新进门的儿媳独守空房,还要千方百计探听闺中密事,并以此为乐羞辱折磨儿媳将她逼死。
金钱,扼杀了人的情欲,甚至可以斩断血缘亲情。
悲剧呵悲剧。
曾有人说过,张爱玲笔下的女子都带了些许戾气,但又苍凉而无奈。黄金枷锁,困住女子一生,七巧又有什么错呢她只是一个被命运玩弄的女子,奋力挣扎而不得的女子。
三十年前,一个有月亮的晚上,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凄凉的月,悲惨的人,注定是一场伤感的结局。每次读七巧,总不免想起《红楼梦》中的邢夫人,一个尴尬人,嫌隙人。一朝嫁入豪门,外人眼羡,只道安享荣华,实则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婆婆、妯娌皆出身名门,再怎样*等对她,总不免有大家闺秀盛气凌人的做派,而她始终无法融入她们。在偌大的家族中,她没有朋友,没有知己,守着一份没有期望的感情,只能在鸦片中放逐自我。更绝望的是,在那个以夫为天的'社会,残疾的丈夫就像垮塌的天,只能她用自我瘦弱的手臂苦苦支撑。决绝而激烈的人往往都是缺乏安全感的人,她不得不竖起全身的刺去攻击身边有任何潜在威胁的人。
尽管七巧像一只乱蹿的刺猬,似乎所有人都是仇敌。可哥嫂上门求助的时候,她并没有拒之门外。对于钱财,她就像保护自我领地的母狮,凶狠而霸道,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一次,她却淡然了。虽然她的哥哥就是她婚事的撺掇者,她一切不幸的缔造者,终究还是抵可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证实其天性未泯。
张爱玲永远都喜欢给笔下的女子割开一道伤,只流血不结痂,汩汩鲜血,是对他人的报复,也是对自我的残忍。明知季泽不是个好人,明知没有结果,依然义无反顾,投身其中,吃了多少苦,仅有她自我明白。可是长久的压抑与枷锁换来的荣华不允许自我装糊涂。斥退了季泽,也破碎了自我多年编织的梦。苦了太久,鲜血渐渐凝固,最想拥抱的还是有形的物质,而非虚妄的梦想,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那些只懂梦幻感情不知贫贱事哀的,只是现今狗血的偶像剧。
一向在想,要是七巧真嫁给了一个普通人,肉店的朝禄或是沈裁缝的儿子,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为小小的生计烦恼,没有猜忌,没有压抑,说不定会更幸福。哪像如今,葬送了自我的幸福,又亲手摧毁了儿女的未来。她没有人性她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天下被命运捉弄的仅有她一人,只能如此来换取心底的*衡。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当长安成为另一个七巧,这杯具是否又会重新上演
三十年前的人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被命运捉弄的又何止七巧一个无论是十里洋场,纸醉金迷的摩登女郎,还是偏僻乡村逆来顺受的劳作着的妇女,那个时代的女子总是被任意支配与戏弄。当女子的青春渐渐蒸发,美人迟暮,似落花,散落天涯。
眼角的一滴泪,懒怠去揩拭,渐渐也就自**了。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
我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心情去看这本书的,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当我读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却是那么清晰……
作品主人公曹七巧,怎么说呢,确实很复杂,复杂到变态,对,应该说他就是一个变态的老女人。开始的她确实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怜。可是后来的她又让我觉得是那么的可耻,可怜,可悲…… 对曹七巧而言,内在的情欲满足和感性的寄托才是最为真实的感受。在七巧的一生中地位关键的男人有三个,第一是她残废的丈夫,姜家二少爷,第二是她所喜欢的三少爷姜季泽,最后是她的儿子姜长白。这三个人在 小说 中都是面孔模糊,因为他们同是地主家族的没落子弟,社会的寄生虫;他们每天的生活就是在家吸YP,出门逛窑子。他们和出身市井的 “ 朝禄 ” 、 “ 丁玉根 ” 、 “ 张少泉 ” 等本来是两个不同群体的男人。这一点便已预示了七巧不可能由他们身上获得实实在在的情爱。与此同时七巧也不可能通过放弃自我来满足情欲:三人之中丈夫有软骨病,娶她只是一个婚姻摆设;长白是她儿子,而季泽,起初便向七巧表明了他 “ 并不是一味胡来的人 ” 。他的所谓 “ 不胡来 ” ,自然是指绝不肯做危及到他利益、破坏他寄生虫生活的事情。
她在精神上一无所有,只有金钱。但是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的工具。她的女儿长安恰成了满足她虐待心理的对象。长安有两次摆脱母亲走向幸福生活的机会:其一是去学校读书深造,其二是与留学生童世舫的恋爱。但是因为母亲的反对,她最终都主动放弃了。这便体现出**狂的心态,也就是通过放弃自 己作为一个人最有价值的事物,而将这价值转嫁到虐待者身上。长安是渴望幸福的,然而她却没有勇气承受这幸福,于是她向母亲屈服了。在她的臆想中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 “ 美丽苍凉的手势 ” 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包括对待自己儿子的那种爱——一种变态的爱,总让我感觉非常的可耻。
可他毕竟是一个女人,他的一生有让我觉得他是那么的不幸。是的,一个女人都想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总有软的地方。而在所有的欺骗中有改变了这一切,又是如此的可悲!所以,他对待自己孩子的方式,又是我所能理解的,那个社会的女人是无法改变自己命运的。
所以当我读完的时候,心情是沉痛的,为他感到可悲,而尤为他的孩子感到可惜……
这个夏天卧榻两周。为了打发时间,找来书看,其中有张爱玲的《金锁记》。这应该是中篇小说吧,我是一口气读完的。中间没有停顿的惊骇充满了整个阅读过程,当读到曹七巧为了守护用青春和一生幸福换来的家产,骂走心上人,而后泪涟涟地透过窗户目送渐走渐远的人,我还是理解她的,在生存面前,面包和爱情是不等值的。尤其是像出身于社会底层的曹七巧,她被无情的哥哥卖到深宅豪门当一个瘫痪少爷的少奶奶。在深宅大院里,她依然受尽嘲讽和奚落。像她这样的命运,唯有地契、房产和银子才是尊严和活下去的保证。随着寡居日子的推进,她逐渐扭曲,走进心理的深穴,把一切美好的事物有意无意地毁灭,以此来祭奠或者陪衬她自身心底的荒芜。她把一对儿女也带进深穴,一步一步把他们推进绝望人生,那种撕破美好的悲凉和痛直抵我的心,不觉吸了一口又一口的凉气。
惊骇不止在阅读过程,掩卷之后,曹七巧式的女性形象,竟然让我在现实生活中依稀看到她的影子,这同样让我惊骇。
我不由地想起我周围的两个女人。这两个女人五十开外,都是善良的好女人。这几年,一个由温婉大方走向歇斯底里,另一个由歇斯底里走向偏执、病态的静默。她们有相同点:心理上都受到过婚姻的摧残;极强的控制欲。之前我也常常想起这两个女人的生存状态,当时我对她们的变化是不解的,而她们的状态也让我对我的下一段岁月噤若寒蝉,我常常担心我会不会在更年期过后,也逐渐走向偏执和病态?现在看了《金锁记》之后我便放心了。
第一个女人,认识她的时候我大概八九岁的样子,而她正是豆蔻年华。那时的她真是面如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目若秋波。我喊她姐姐,经常颠颠地跟在她身后,我喜欢跟温柔的她在一起。不久之后,她在家族和宗教势力的安排下结婚了。听说,她婚后并不幸福。她是公职人员,而她嫁的人是手工业者,错层的婚姻让她在同事面前抬不起头,而手工业者也没有让她享有更富裕的生活,这也让她耿耿于怀。但她在朋友面前依然温婉大气,周围的人都喜欢她敬重她。三十多年的婚姻生活到底让她经历了什么,我不清楚,因为我后来上学了就很少与她见面,偶尔见面,她大方得体,淡淡的微笑,体贴地说话,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一直到了她女儿大学毕业,一切都发生了变化。我料想她是要把自己错失的生活让爱女来实现。她给爱女规划的人生路线是:坐办公室,看看文件喝喝茶读读报纸,生活没有一丝压力。在应该结婚的年龄嫁给一个有家底的同阶层男孩。但遗憾的是爱女的工作和择偶与她的设想不一致,而她又左右不了,这让她焦躁。她要参与要控制爱女的生活,要为爱女排除一切不稳定的因素和潜在的问题,可是女儿有自己的想法,不听从她,于是纤细温婉的她变得歇斯底里,在家里开始闹,遇到人便哭诉,祥林嫂般地诉说;遇到前同事会远远地避开;天天失眠,于是天天喝中草药,浑身上下散发着中草药的味道。
让她歇斯底里的都是些什么呢?是女儿单位没有晚餐,女儿经常到外边小吃店吃晚餐;是单位的午餐不够丰富,有时是凉的;是单位周边空气质量差;是女儿办公室楼上有变电压,不利于健康;是女儿要接触市场,需要业绩和创收,而不是坐着办公室里喝喝茶看看报;是女儿脸上的痘痘和斑点,她说是被工作累着了。工作条件、场所和工作性质她左右不了,她开始郁结于心,开始埋怨当初介绍工作的人,自责是自己毁了女儿的一生。她说女儿的工作一天不变,她自己就没法活下去。
而女儿的择偶也同样让她狂躁,找对象必须是公职人员,私人公司上班、做生意的坚决不行。她为女儿物色好家底丰厚的名牌大学毕业生,只要女儿中途愿意跟男孩约会就行。为了稳住男孩的耐心,她一次次与男孩聊,给他打气。为此母女发生冲突,为此家庭鸡犬不宁。
于是100斤的苗条身材变成70多斤的瘦骨如柴。她经常挂在嘴里的是:家破了,家破了。我与她见面就想逃,因为她身上的绝望之气让人想跳楼,想马上结束自己的性命。跟她聊几句就让你怀疑人生,觉得人活着是一件很悲怆的抉择。
第二个女人,拥有传说中的旺夫相:鼻子大,鼻翼肥厚;圆脸有肉,下巴丰满。传说成了现实,她丈夫确实事业发达。也许是因为她的旺夫相,丈夫并没有与她离婚,虽然他们形同陌路,多年分居。女人经历了二十多年打打闹闹,孩子夭折的惨烈婚姻,现在终于不再期盼夫妻感情了,把所有的心思和精力花在女儿身上。15岁的大姑娘了,她当5岁娃娃来带,早上起床,衣服都是她来穿。今年刚开始和女儿分床睡,有一日发现女儿梦中在哭,从此她便躺在女儿房门外的沙发上睡,一旦女儿睡梦中有哭泣,她好起来抚慰,让她安睡。24小时没有自我只是一个母亲的身份守候在女儿身边,一般的母亲真的难以做到。
但她毕竟带着好胜心。感情没有了,事业没有了,她唯一有的是对女儿的养育,她一定要有成效。所以女儿从小学开始便没有周末与节假日,到了初中更是变本加厉,晚上要学到一点钟,早上六点起床。每个月的课外辅导费达到一两万。这导致女儿小小年纪身上毛病不断,冷风稍微一吹就感冒。有时向学校请假去一趟医院看病,都成了女儿特别开心的事。她*日脑海里只装两件事:做什么有营养的饭给女儿吃,哪家辅导班怎么样。逢人也是必谈这两件事。丈夫心疼孩子,觉得这样是在毁孩子,托多人去相劝。但她只有一个执念:这是最正确的养孩子方式,我甘心为孩子付出一切。
看着身边我熟悉的人,我既为她们难受也同情她们。她们都是《金锁记》里“曹七巧”式的女人,受婚姻的影响,在无爱或者不如意的婚姻里颤栗、痛苦而蜕变,到五十多岁的时候突然性情大变,或者歇斯底里,或者病态地偏执。
这不是“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的问题了,婚姻里没有绝对的蚊子血和饭黏子,如果有的话,那都是可以一笑置之的,可婚姻里这种摧残心性的一面要是释放出来,对于女人那是太可怕了。好的婚姻推进人,而不好的婚姻让女人异化,带着缺憾和伤痛的烙印生活,对自己和周围的人也都会变成一种伤害和无端的折磨。
《金锁记》描写了小商人家庭出身的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大户人家要求门当户对,小户人家和贫穷人家攀附权贵。
曹七巧出身*凡,嫁入公侯人家,他的大哥是开心的,但可怜的七巧在公侯人家里面挺不起脊梁,小心翼翼。即使这样,姜家人大大小小还是不喜欢她。在家族宗法礼教和人伦纲常无形的枷锁下,七巧不敢跨越一步,无形的枷锁不仅限制了她的自由,还压抑了她的情欲自由,这为她病态的人性和悲惨的命运埋下了深深的伏笔。
时运不济的十年后,丈夫和姜老太太相继去世,十年的青春终于换来了一些物质上的补偿,却没有**被压抑的情欲。小叔子设计爱情阴谋,骗取了她的物质财产,当她醒悟过来后,心如刀割。“谁都是不可靠的,可靠的只有钱”,所以,她狂热地崇拜金钱,为了得到钱不惜让自己成为一个带着枷锁的奴隶。
然后,七巧“吃,吃,吃人”的命运恶性循环,在原始欲望的折磨,她不仅成为欲望的囚徒,疯狂的转型为欲望的刽子手,他没有得到幸福,异常破坏一双孩子的幸福作为最后的葬礼。
30年后,她戴着黄金枷锁。用枷角杀死了几个人,即使没死,也丢了半条命。唉,家是心灵的`港湾,而母亲是家庭氛围的重要制造者,但七巧在家总是在抱怨,家里充满了她的不满和无穷无尽的欲望,让亲人窒息,让家庭是支离破碎。
30年前的月亮已经沉下去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没有悲壮,只有荒凉。然而,30年前的故事并没有结束,太过悲壮是一种圆满,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面对时间的变化,命运的变化,向上就有希望,向下则是深渊,向上向下注定了幸福和悲伤。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生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因此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正因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钟爱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正因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生(不仅仅是女生),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性命中有三个男生: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性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样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但是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钟爱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因此把他撵走了。能够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正因猜疑,她放下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性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
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性命中唯一的男生,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性命中的三个男生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生,她的生命是可悲的生命。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一本好书,会让你打动,会让你有空灵飘逸感,会让你百看不厌,会让你捧腹大笑阅读作为人类最好的学*方式之一,自有书籍文字伊始,人类就在阅读中传承着文化,开启心智。而一些经典名著的阅读,更是人类思想文化的精髓,值得后人去研讨,发现。却常常有戏谑和随意的氛围。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显露一丝冷苍来。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载了一个发作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位置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非常泼辣、苛刻,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对抗,这样她在他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远扬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逝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但是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非常悲痛: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花招,断送了本人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分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葬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以为最胜利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端,作者并没有正面引见姜公馆的状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状况都交代分明。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类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阐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位置。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终究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描写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示了七巧的言语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淡无奇着实令人信服。我以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暮年的时分,作者并没有破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经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体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标题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以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他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本人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允……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桎梏,她用那繁重的枷角害的本人没得到幸福,也害的本人的孩子前程被葬送。当然这金锁也能够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张爱玲说过:“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爬满虱子。”或许这话可以用来诠释曹七巧这个人物。于是她出场时,身上穿着的“银红衫子,葱白线镶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袴子”已然少见着阳光了。《金锁记》里,张爱玲说曹七巧“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她可怜,卖掉一生换来几个钱,守着不容易,还怕人惦记;她渴望男人,得不到季泽,便抓紧了儿子;自己的爱情无果,也有意无意的摧残得女儿的爱情花落而这些,也恰恰表现出她的可恶。她由一个仅仅是要强些,嘴头上琐碎些的少女,变成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直觉感到那是个疯子般的恶毒老太婆,或是量变导致质变吧,源头无从说起,待发现时已然成型。
我想,《金锁记》写的不只是曹七巧,是曹七巧所代表的一类女性的缩影,这些可怜的人,可恶地赔了自己又搭上别人的.一生,努力塑造另一类不幸的人,所以,有芝寿,有长安。而七巧的悲剧始于她嫁入姜家,二奶奶的头衔多好听,看似地位高,实际上禁锢得更牢。而恰是那样的位置,那般的处境,使她奢求更多,欲望膨胀。她的转变是一种无形的报复,抑或控诉?姜家人不待见她,她也恨姜家人,可悲的是,她爱她的儿女,但最后她的儿女也恨她,因为那是一种变态般的爱。她的一生或是一部《半生怨》,前半生怨人,后半生被人怨。
幸福的人不应责怪七巧,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她的屈辱与不*,天真的说教苍白无力。不幸的人更不应责怪她,同是沉沦苦海,更应理解她的不易。很多人总喜欢对别人苛刻挑剔,从道德上挖苦讽刺,不如去感知七巧的痛苦,设身处地为她想想。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这是一个可怜而又可恨的女人。“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枷锁,她用沉重的枷锁劈杀了几个人,没死也送了半条命。”带着情欲与财欲的双重包袱,她的人性在逐渐泯灭。昔日麻油店里那个青春活泼的少女已变了,变得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她得不到,她也让别人得不到。得不到小叔姜季泽的眷爱,那么他的儿子,女儿也别想得到情爱,得到幸福。让新婚的儿子夜夜陪他叙话戏说儿媳琐事。儿媳最终被这“婆婆不像婆婆,丈夫不像丈夫”的家庭折磨至死。阻碍女儿的幸福,最终使女儿成为了老姑娘。她的所作所为是因为自己寂寞吗?是因为自己嫉妒吗?
作为那个封建时代的女性,她的哥哥贪图钱财,把她嫁给了得软骨病的姜公馆二公子。她是可怜的,作为利益的牺牲者,她在姜公馆这座金丝笼中卑微的活着,丫鬟耻笑她,妯娌不待见她。这时的她只是性格要强些,嘴碎些。她爱慕小叔姜季泽,姜季泽虽在外寻花问柳,但顾忌礼教对曹七巧也仅限于开开玩笑。她苦,她痛,她的情欲得不到满足,悲哀的形容自己的丈夫是“没有生命的肉体”。她说的一句话“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是从哪里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这句话深深的反映出自己被这场利益交换的婚姻害惨了。是的,没有一个正常家庭,她如何能幸福?情欲得不到满足,那么金钱将是她最大的安慰,在分家时,她在众人面前大哭大闹,只是想多得份家产。最终她得到了一份优厚的'家产,尽管分的家产还是对她有些不公*。
分家后,她把精力投在看护家产上,对季泽的感情也慢慢淡了,本以为生活就会这样*淡如水的过下去,可季泽的到来对她的生活掀起了一场惊涛骇浪。季泽来看她,她却认为季泽是为了她的钱财,把季泽给轰走后,她却又是不舍的,跌跌撞撞往楼上跑去,只是为了再看一眼季泽远去的背影。独倚窗前,她眼前仿佛挂了冰冷的珍珠帘,风吹着帘子紧贴她脸上,她只是流着泪。心里苦楚逐渐蔓延开来:她知道她的爱不仅给自己,也给季泽带来无穷的困苦,她也知道她把季泽赶出家门是不对的。可是人生究竟又是怎样的过法呢?
张爱玲说:“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那么,曹七巧此时的衣袍已爬满了虱子,自从与季泽闹翻后,她已与现实失去了接触,总是有些疯疯癫癫的。在金钱的奴使下,一切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爱情、亲情,这些应该是过眼云烟,荡如浮萍。她怒讽自己的亲侄子,把金钱看得是那么重要,仿佛每个人都没安好心,一切都是冲着她的钱而来。她的人性已扭曲,已丑陋。儿媳被迫气的生病甚至命上黄泉,女儿被迫拒绝追求幸福。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曹七巧疯了,魔怔了。以至于文章最后追求长安的童世舫觉得“那是个疯子——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也许七巧的种种行为让人觉得难以理解,变态,甚至是厌恶,但更多是感到一种透彻新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这那种时代下,这样原本一个鲜活的女子被压迫的堕落成魔,疯狂成癫。是时代的的悲哀,还是作为当时女性的悲哀?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能够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生,尤喜描述各色“坏女生”,《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但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杯具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之后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最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但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我性命中唯一一点的感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但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最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生最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生命。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能够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述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透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联和大致的状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正因她是*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最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正因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透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联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述,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联、人物形象交代得十分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但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向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一样的人不一样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一样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证明,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这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杯具命运是透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透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透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愉悦,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我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愉悦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我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生命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正因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我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正因她没有得过愉悦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正因她对男生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正因她就是被自我所爱的男生欺骗,这几*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此刻,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愉悦;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之后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感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咱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金锁记》用了倒叙手法,由现在的月亮联想到三十年前的月亮,很自然地写到三十年前的事。文章先从风萧和小双大谈论着手,她们谈论下人的衣着基本上拣上头人穿剩下的衣服,就如小双说得“奶奶小姐们尚且做不得主,何况丫头?给什么,穿什么——一个个打扮得庄稼人似的!”她们还谈及兰仙的婚礼,排场很凄惨,有钱人家的小姐的婚礼竟比不上开麻油店家的女儿的婚礼。这可以看出姜家表面是一个大户人家,但也显露出姜家走向衰败的痕迹。文章下面还多处含蓄地表现出来。
很多人都评价张爱玲是一个古井,我倒认为《金琐记》里的七巧更是一个古井,一个幽深而衰败的古井,就似她的人生。当看到文章开头前两段我还以为兰仙是文章的主人公,那时我是期待着情节朝兰仙的方向发展。再看到下一段才知道主人公是七巧。七巧是个开麻油店的女儿,在这样的环境下造就了七巧的谈吐一点都不忌讳。就如:七巧跟玳珍、兰仙聊天时说:“真的,连我都不知道这孩子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还有文章后面七巧趁芝寿、亲家母在场,在麻将桌上一五一十将儿子招供的她媳妇的秘密宣布出来,还略加渲染,逼得亲家母脸皮紫涨,放下牌就走了。因为出身低在姜家的人瞧不起她,就连下人也在背后指指点点。哥哥大年把妹妹嫁给瘫痪的二少爷是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而七巧是为了季泽进入姜家的。
现在谈谈七巧与季泽的感情问题。我们很明显可以看出七巧是爱季泽的,文章多处表达七巧的心声。“当初嫁到姜家来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要和季泽相爱。”但是季泽是个游手好闲、到处沾花拈草的.纨绔子弟。他说在家一刻也呆不住是为了躲七巧,不能*白的坑害了她……开始看到时,就有点疑惑——季泽到底有没有喜欢七巧?但看到后面就知道了。一个沾花拈草的人怎么会对七巧一直存有爱意呢?他只是为了哄骗七巧卖田,间接得到她的钱。文章说他对七巧的盘问回答得有条不紊,显然他是筹之已熟。
七巧是一个健康的正常女性。她嫁给一个只有躯体没有生命的残疾人。在得不到情欲的满足,一方面,她把精神寄托到了金钱上。她熬到分家那一刻,分得一大笔遗产。她认为她周围的人都想霸占她的家产,季泽、童世舫、亲哥哥等等。最可笑的一幕是:长安、长白和侄子春熹在一起玩,长安踩了椅子爬上柜顶拿糖莲子。长安猛地后仰,春熹扶住并将她抱下来。七巧见了就汹汹奔过来,将长安向自己身后一推。她骂春熹道:“我把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别以为你教坏了我女儿,我就不能不捏着鼻子把她许配给你,你好霸占我们家的家产!我看……”还数落长安:“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的当心,谁不想你的钱?”另一方面,七巧锁住爱欲,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影响了长安长白,折磨了一家人。媳妇芝寿、娟姑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长白索性就断了结婚的念头。长安虽然和童世舫有过一小段的幸福,但也失败了。七巧百般阻挠他们,在大伙儿面前把长安说得不**,在童的面前说长安吸鸦片。这是天下少有的母亲!
七巧是一个尖酸刻薄的人,用张爱玲的话形容是“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但还是值得同情的人。她毕竟也是当时制度的受害者!
我庆幸在看这本书之间读了张爱铃的另一部作品《小团圆》,了解了她的身世,这让我轻松地理解了她笔下的众多悲伤的人物。张爱玲出生在富庶的大家庭,但家庭关系非常的不美满,这导致她自己的婚姻及一辈子的生活都不美满。她看到了更多的人生丑态,并用她灵动的心灵和充满智慧的笔触记录下来了。
我个人非常喜欢《传奇》这本书,因为张爱玲的文笔太生动,太犀利。她仿佛是一位雕刻大师,用灵动的语言刻画出一个又一个立体而丰满的人物,另人难忘。
《金锁记》里的七巧,为了钱嫁入豪门。她心里爱的是自己的小叔子,可是自己却每天与瘫在床上的活死尸丈夫厮守。她心里充满了怨恨,为了金钱她赔进了自己的青春和爱情。心巧的心里由爱生怨,由怨生恨,并且将这种恨转嫁到自己女儿的身上。“我没有了幸福,其他人也不能有。”这个其他人也包括自己的女儿。她变得尖酸怪谑,不可理喻。她贬低嘲笑女儿的爱情,并挑拔他们之间的关系。这个在旧时代婚姻关系里被压迫的女人成为一个牺牲品,凄凉悲哀的活着。
《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他们之间的爱情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地老天荒,书里的故事其实很现实,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没有人能享受爱情,那是一件奢侈品。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珍惜你我,过真实的日子。
《苿莉香片》里的传庆,陷在自己母亲的爱情故事里,在生父和继母的责难下无所适从,不知道什么是爱,如何去爱。他过着百无聊赖的生活,因为没有人爱他。《第一炉香》中的薇龙,那么卑微地爱着一个不值得自己爱的人,并在梁太太的安排下周旋于各种交际场合,挣钱养着自己的男人。这种变态的爱情是那个变态的社会的产物。
《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娶了“纯情”的大家闺秀愫西,她却在新婚之夜从家里跑了出来,告罗杰欺负侮辱她。这样一场戏反复了几遍,一个正常的男人罗杰却要被纯情少女愫西逼疯了。早知当初,罗杰还不如找一个坏女人。在那个缺乏正常性教育的家庭和年代,罗杰成为了又一个牺牲品。
《心经》里的小姑娘小寒,一直爱着自己的父亲,她与母亲争宠,还与父亲的情人争高下。她用尽各种手段想独占自己的父亲,自己的爱人,但是她失败了。这种变态的爱情在那个变态的年代应该也算正常吧!
张爱玲能写出这样的文字与她的成长经历和环境有关,她是唯一的,没有人再能和她媲美。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金锁记》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原型的。小说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
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是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
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作为正常的女人却因为金钱原因嫁给了一个废人。
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张爱玲语)。在张爱玲看来,什么是“人生味”呢?她在散文《道路以目》中写道:“有挣扎、有焦愁、有慌乱、有冒险,所以‘人的成份’特别的浓厚。我喜欢它,便是因为‘此中有人,呼之欲出’”,我想这便是她对于“人生味”的解释吧,就是人生的本来状态,人和社会的复杂性,“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朴素”(张爱玲语,出自《自已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反过来理解。比
如对七巧拒绝姜季泽求爱时描写,就是真伪并存,虚实共有,使人物更加可信、鲜活。 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人物对话上颇有《红楼梦》的风格。注重制造典型场景
和人物心理刻画,借鉴了电影的一些表现手法。小说不足的地方我认为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对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象《红楼梦》那样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这也许是现代小说的特点,但仍然给人有些突兀的感觉。
《金锁记》是张爱玲小说中文化内蕴最为丰厚的作品,刻画了一个阴鸷毒辣的母亲形象—曹七巧,把金钱异化人性的力量叙述的惊心动魄。
文章中,“家”——门第森严的姜公馆对曹七巧来说是一座不满陷阱的丛林,她由被迫陷入其中的无辜者变成陷阱的主动设置者。由于各种身心方面的空缺,人性中的负面因素潜滋暗长,发展为对金钱的变态追逐。这是一个在特殊的文化环境中滋生的女人,也是一个把自己所在黄金枷锁中的女人,性格暴躁,心里变态,有着强烈的占有欲和疯狂的报复欲,由金钱的牺牲品沦为金钱的奴隶,一步步丧失了人性。作者从人性的视角透视曹七巧的一生,发现黄金欲可以把一个本属悲剧性的人物演化为一个邪恶的人。著名翻译家傅雷称赞“《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小说中,曹七巧与姜二爷的婚姻并非“良缘”,而是以青春、健康——人,与地位、金钱——物,作为交换中介,造成了婚姻构架的倾斜,人与物价值的互换倒置。曹七巧婚前是位麻油店老板的女儿,贪婪的兄嫂把她当作摇钱树卖给了高门大户的姜家,只能当二奶奶,受尽奚落。她的丈夫是个没有一点“人气”的骨痨病患者,坐着只有三岁的孩子那么高。曹七巧刚到姜家时,并不以自身门第的低下而颓丧,市井社会的生辣气使她在这个家庭里能够待下去。然而,作为妻子的她却算计着丈夫死后如何把分到的一大笔钱 去盖自己的黄金屋。张爱玲没有按照传统路叙述故事,而是让七巧很快被高抬为正头奶奶,还为姜家剩下一男一女,变成一个名正言顺的妻子和母亲。曹七巧本是个漂亮泼辣的女子,守着无情无欲的丈夫,情感世界一片空白,大胆热烈的追求小叔子,虽然没有得到回报,但对小叔子的幻想,仍是她荒芜的情感世界中的.一块绿洲。十年后,当季泽满面春风地立在她眼前时,七巧心生摇荡,死去的梦复活了。然而又是在一瞬间,七巧的五彩梦醒了,熏染在金钱社会中的二奶奶已不是纯情少女,当她终于明白季泽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出于对金钱的贪欲时,残存的情感世界彻底坍毁了。她暴怒起来,把手中的扇子向他“掷去”,轰走了她等待多年的男人。在“寂寂的一刹那”,她后悔了,提着裙子,跌跌绊绊地跑上楼去,为的是要在窗户里再看他一眼。可怜的七巧受着强烈的情欲与物欲的的双重煎熬,从此失去与现实的联系,成了一个幽灵禁锢在精神的地狱里。
《金锁记》写出了人性的扭曲与变态,颠覆母爱,解构母亲深化。由于曹七巧在畸形的夫妻关系禁锢下从未享受过生命的真正快乐,长期的压抑刺激了她的心理,满腹怨气变成尖刻的歹毒,不择对象。七巧在潜意识中是把儿子当做一个真正的男人看待的,既然自己得不到,也不能让别得到。
——金锁记读后感 (菁华6篇)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
作者将现代*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一个人要经过多少次折磨,才会对所有人都怀有恶意;一个人要经历过多少次失望,才会对世界充满绝望;一个人要经过多少人欺辱,才会变成一个欺辱别人的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七巧便是这样一个人,一个从人变成恶魔的人,可怜、可叹又可恨,正如张爱玲在《倾城之恋》中所写“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故事——不问也罢!”
七巧是小商人家庭出身,嫁给了姜家的残疾少爷,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和情欲的压迫下,她的心灵终于变得扭曲,行为变得乖戾。她为了钱财可以拒绝季泽,将渴望了几十年的爱情推开;她用轻描淡写的一句“她再抽一两筒就下来了。”便毁了女儿长安的爱情;她设计留住儿子长白,在外人面前高声谈笑儿子与儿媳之间的床第之事,终致儿子婚姻破裂。初读这篇文章,看到这位七巧,便令人不禁感慨这世界的残酷。我觉得正是这世界的残酷,才导致这世人的残酷,但若心如磐石,即使外界诸多干扰,也不会转移。七巧若是在分家后好好教导一双儿女,在晚年也未必不会享天伦之乐。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颠簸不破的名言,是对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一句劝告。七巧遭遇了不公待遇,她厌恶这个世界,对周围的人恶语相向。因此,她不满别人过得比她好,尤其是她的儿女,她更要将他们牢牢掌握在手中。这世界千变万幻,形形色色的人,半真半假的话,我们一生喜怒哀乐,在死后,这些情绪也都随风而逝,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因此勿将自己不愿做的事加诸到别人身上,待人真诚,等死后,也还有这份真诚的心意。不要像七巧一样,最后死时只有一个冷冰冰的的金镯子戴在手上,周围人都厌恶。生命易逝,真情难变。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 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陈腐。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在本书中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的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却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温情脉脉的面纱。主人公曾被作者称为她小说世界中惟一的"英雄",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审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
作者将现代*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变态的心理,那利刃一般毒辣的话语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金锁记》在叙述体貌上还借鉴了民族旧小说的经验,明显反映了类似《红楼梦》之类的小说手法已被作者用来表现她所要表现的华洋杂处的现代都市生活。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是一个残忍的故事,每一个字眼都洋溢着糜烂腐败如同死尸一般的气息以及血腥厚重的压迫感。而整篇文章从头读到尾无不感觉到压抑,就宛如一条巨蟒扼住你的咽喉扼住你的脾脏扼住你的神经潜入你情感中的可怕压抑感。
在我看来,《金锁记》锁住的是那个在封建社会悲凄可怜的女人曹七巧以及同在那个时代下饱**神摧残与社会无形虐待下的广大女性。
曹七巧开始也是温润的也是同每个姑娘一样初生美好的。她也会高高的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她也对爱情充满了憧憬与向往。她也只是想找一个喜欢她的人生儿育女**凡凡的生活下去。我想当时七巧也一定不会料到他会被哥嫂嫁到上海的富商姜家做了一个正牌的二少奶奶。更何况这是一个身患痨病生命萎缩的新姑爷。欲爱不能爱。从一开始这就是一段错误与畸形的婚姻。
在一个深浅冷暖的大家族生存下来是很不容易的。没有娘家的仗势没有夫婿的疼爱没有金钱的倚仗七巧怎么存活?她只好像个丑旦到处讨好可她不是从小生活在城府里的,他话不得体行不得人心处处碰壁。她的泼辣要强搬弄是非更是令人看不起他。七巧只好在内心封闭自己变态自己折磨自己。她像个行尸走肉一样在姜家过了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金钱物质占据了他的内心。对他而言金钱是最重要的是他的依赖是他生活的满足他虚荣他专横的守着他的金钱。终于分了家。他拿着用自己的青春与婚姻换来的家产她担心他害怕他以为会被人夺走掠走。三爷季泽的为了钱财接*他灌尽蜜语的时候他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切的甜言蜜语全盘接受可他一想起卖了自己一生的钱财分给别人他又顿然醒悟处处戒备。
嫉妒是一条通往哀默的桥。她乖戾的忍受情欲的煎熬对男女之爱充满嫉妒。他泯灭母性破坏长白长安婚姻折磨儿媳致死败坏长安名声即便。他甚至带着儿女双双沾上毒瘾只为有人陪她堕落陪她陪葬。最后七巧死了。这个带着沉重的手铐脚镣的却人在肆意行走肆意折磨别人折磨自己的人死了。
曹七巧死了生活还在继续。在这个社会生存的人还是只能哀默无奈的接受者社会给予的病态与畸形。那三十年前的月亮早落下来了,三十年前的人早死了可那故事的结局还没有完,那你看到了嘛,那故事结局下的那一群群被那个社会带着枷锁手铐脚镣苟且存活着的人们。
——青铜葵花读后感范文二十份
《青铜葵花》的作者是作家曹文轩,这是一篇长篇小说。当我只看了几页的时候,就已经被这本书常常地吸引了。
故事中小女孩葵花的爸爸不幸被水淹死了,于是她就被青铜家收养了。青铜是个男孩,可惜他不会说话。后来,他俩成了好朋友。葵花很懂事,有一次青铜奶奶生病了,葵花为了让家里省出钱给奶奶看病,就故意把卷子考了个不及格,想不上学省出学费钱。后来,她又去采银杏卖钱给奶奶治病。可是,奶奶还是去世了,青铜和葵花很伤心。
葵花和青铜一家虽然日子过得很清苦,但是他们相亲相爱,生活得很快乐。突然有一天,葵花要被接回城里了,青铜和葵花都不愿意分开,但葵花还是被接走了。青铜坐在干草上天天等她回来,终于葵花回来了,青铜竟然高兴地开口喊出了“葵花”。当看到这里时,我被感动了,他们的亲情竟然让青铜开口说话了!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亲情最可贵。
童年里有美好,也有坎坷。我的童年是美好快乐的,可当我走进青铜葵花的童年中去,却体会到了另一番滋味,这是一个充满憧憬并且坎坷的童年。当四处流浪的小女孩葵花遇到了哑巴男孩青铜时,他们便开启了一段非同寻常之旅。
不动笔墨不读书,每天读书后我便在阅读记录卡上记下当天所看的章节、主要内容以及自己的收获,随着阅读记录卡一天天增多,我很快便将这本书读完了,受益匪浅。老师推荐我们共读《青铜葵花》时曾告诉我们,这本书里有苦也有乐,有悲也有爱。书中人快乐,我便觉得快乐;书中人烦恼,我便会情绪低落;书中人悲伤,我便会伤心欲绝。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能让我和他们一同感受到快乐和烦恼。书里的人物的美德也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尤其是青铜一家人的热情无私。一晃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快乐总是短暂的,等待青铜和葵花的却是永远的分离。童年里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快乐美好的',不可置否,苦难和挫折也依然存在着,快乐不一定要完美,在苦难中逆境而上,同样也是一种乐趣。
我不由自主地想到我的童年,快乐的童年里也曾有过受挫的经历,让我记忆尤深。我家屋子旁有一条潺潺的小溪,我常常去那玩。那是一年冬天,我深蹲在小溪旁,将一旁的石子掷进水中,出现了一圈圈荡漾的涟漪。突然,我灵光一现,觉得那涟漪好似在变魔术;那声音仿佛像是在开演唱会。我感到很有趣,就连连拍手赞道:“好!好!”接着将一块大石头,刚举起一会儿,身体开始往前倾。因为心有余而力不足,石头还没被我举起来,就“扑通”一声掉到了水里,我见情况不妙,双手使劲往后划,以防掉进水里,但不起效果。水花四溅,刚刚站的那个土垛已经被溅起的水冲个稀巴烂。我一骨碌儿跳起来,浸入衣服中的水从上往下冲了遍,让我冷的直打啰嗦,我的脸顿时羞红了,尴尬中充斥趣味。现在想起这件事来,我都忍不住会咧嘴大笑。
读完这本《青铜葵花》后,我明白了如果没有风浪,就显不出风帆的威力,我们在追求完美与快乐的同时,会遇到苦难、挫折,我们要学会接受它,把它当作人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灿烂。
最*我正在网上享用一分美餐,曹文轩的《青铜葵花》,美味又可口。这是一篇很朴实的文章,几乎没有半点的色彩渲染,但它足以让我泪流满面……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第一次读到这样的儿童文学作品,文字纯净得似一滴露珠,晶莹而剔透。然而就在这种晶莹中又分明折射出一种凄凄的忧伤。那种于纯美中透出的痛苦紧紧抓住人心,而那份于痛苦中流露的美则显得更加深厚,读着这样的文字,不知不觉中便恍然走进了青铜葵花的世界。
城市女孩葵花跟随爸爸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生活,孤单寂寞的她认识了一个同样沉默寡言而且不会说话的乡村男孩青铜。爸爸的意外死亡使葵花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贫穷但善良的青铜家认领了她,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在粗茶淡饭的生活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了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的上学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寒冷的冬天把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时不去别人家“借灯光”,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
在生活富足的今天的我们,也许已经失去了于痛苦中感受美的机会,《青铜葵花》无疑是给我们城市孩子展示了另外一个世界,发出了另外一种声音。它让我们知道,生活中处处有苦难,而苦难中也含着更动人的美。虽然青铜一家过得很清贫,有时连饭都吃不饱,他们的生活跟我们比起来,真是差太远了。不像我们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但我们有些人还在嫌这嫌那,吃饭要挑,穿衣要挑,整天觉得父母欠他们似的,自已苦得不得了。与青铜葵花比比,我们不觉得惭愧吗?
青铜为了葵花登台演出精心制作了一串冰项链,并亲手挂在葵花的脖子上,让所有的人感动不已。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青铜到油麻镇去卖芦花鞋,为了多卖点钱以减轻家庭的负担,他竟然把自己脚上穿的芦花鞋也卖了,赤脚踏着积雪走回了家,而今天的我们棉鞋就有几双,哪能忍受如此的痛苦,想想自己真是太幸福了。这样的痛苦经历我们生活在糖水里的孩子是无法用心体会的。身边的同学常为作业多而叫苦连天……难道这比得上青铜葵花他们所遭遇的苦吗?
青铜的奶奶生病,葵花为了给出奶奶攒钱看病,小小年纪的她就外出打工————去江南采摘银杏,虽然只挣到非常微薄的收入,根本不够给奶奶治病,但他的孝心非常让人感动。而我*时一元两元地花钱一点不心疼,要知道这钱可都是父母辛苦劳动的报酬,乱花钱就是对他们的劳动的不尊重。在我家父母为我付出了很多,而我很少给出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只知道享受,却不知回报!
在茫茫人生岁月中往往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当这些困难来临时,你会怎么做?是觉得自己不可能做到,就放弃;还是咬咬牙,继续坚持下去,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看似十分简单的问题,很容易回答。但真正做到的,又曾有几个?这本《青铜葵花》就是最好的诠释……
书中的青铜和葵花因为一个特别的机缘,成为了一对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青铜家虽然生活十分艰苦,但他们面对困难,并没有放弃,而是选择正视困难,不向困难低头:在村里闹蝗灾时,村里的粮食被洗劫而空,大家都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但青铜和葵花仍坚持着,他们挖芦根,捉水鸭,为的就是能填饱肚子;冬天气候恶劣,为了一家人能照张相,就拼命做芦花鞋,让青铜忍着严寒,到油麻地镇上去卖芦花鞋;奶奶得了重病,为了让奶奶能有钱看病,葵花就背井离乡到离大麦地很远的江南去捡银杏……青铜一家面对困难,他们会勇敢地挑战困难,永不言弃!
那么,如果把我们换作青铜和葵花,我们还能像青铜和葵花那样勇敢地面对困难吗?这时,以往的一幕幕景象浮现在我眼前:那天我已经跑了800米了,累得气喘吁吁,双腿也变得沉甸甸的,犹如注了铅块似的,但爸爸要我还要继续坚持下去时,我心想:反正我今天已经跑了800米了,又那么累,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何况明天还要跑,明天补也行啊。于是我便放弃了,称自己已经吃不消了,再也跑不动了。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有些惭愧啊!比起青铜、葵花他们遭遇到的困难,我这点小困难还算什么呢?他们遭受的痛苦是我的一千倍、一万倍!
还记得有一次,家庭作业上的一道题难住了我。尽管我绞尽了脑汁,可我还是做不出来。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我的内心倍受煎熬,就在我想放弃时,我想到了《青铜葵花》这本书,我想到了青铜和葵花在面对困难,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控制住自己那焦躁的情绪,沉下心来,仔仔细细地再把题目审了一遍,查看自己前面所做的方法和步骤,想着、看着……突然一种解题方法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的思路豁然开朗,问题迎刃而解。在我欢呼雀跃时,在享受到成功的喜悦时,我也收获到了面对困难,永不言败传递给我的那正能量。是的,如果我这次在面对困难时,选择了放弃,或许我就无法掌握到解题思路。坚持下去,风雨之后总会有彩虹。
是啊,人生有太多的艰难和波折,我们要学会去适应生活,让自身融入到环境中,但是要保持积极健康的心态,去迎接困难打来的一个个浪头,在拼搏的过程中,体悟人性的温暖和感动。在遇到困难和波折时,不能轻易放弃,要进全力去克服困难,不能半途而废,更不能向困难低头,勇敢地去面对它,做生活的强者,做学*的强者!当困难来临时,你会怎么做?如果你问到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我要像葵花一样昂着头,朝向天上那一轮金光四射的太阳!”
“苦”这个字眼在大家眼里一定毫不陌生吧!它代表的是苦难、痛苦,我一直都坚信,没有多少人是喜欢“苦”的。
《青铜葵花》在享乐主义泛滥成“灾”的今天,在21世纪,它无疑不是另一种声音!它进行的是一种逆向思考,它鼓励着人们正确地面对苦难、尊重苦难!它难道不是对苦难的肯定与诠释吗?
这本书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的深刻强悍;这本书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之巅;这本书写爱――至爱!将爱写的充满生机,熠熠生辉……
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聪明机智,女孩活泼可爱;男孩有一个疼爱妹妹的心,成为大麦地最好的“哑巴哥哥”,女孩拥有倾国倾城之外貌,大麦地人疼爱有加……这个男孩叫做青铜,这个女孩叫做葵花。
一个特别巧的机缘,使城市女孩葵花与乡村男孩青铜结缘,并成为了以兄妹相称的、难舍难分的、脉脉相通的一家人。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
正当兄妹俩沉醉在童年的天真快乐、无忧无虑时,一场突如其来的“飞来横祸”降临在他们的头上,降临在大麦地所有人的头上,命运要召回葵花回到她的城市!从此,男孩青铜经常含情脉脉的望着芦苇荡的尽头,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现在的一些人,已经陷入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轻薄享乐主义社会中,懒惰成为了*惯。我想提醒那些不能正确面对苦难的人:“朋友们,请从懒惰的世界中脱离出来吧!向那些不屈不挠的人学*,笑对命运,百折不挠!这样才能看见未来幸福的曙光!才能拥有幸福的未来、幸福的生活!”
古人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自苦寒香来”,是谁造就了战火英雄?是苦难!是苦难激发他们的斗志,释放出他们内心的力量,张扬出他们的爱国主义之精神!这真可谓是“乱世出英雄”啊!
当然,书中的主角青铜与葵花也遭遇过非常人能接受的苦难:葵花爸爸的意外去世、大麦地闹的蝗灾、暴风雨使屋子倒塌……这些无疑不对这两个幼小的`心灵带来了沉重的打击!
然而,他们没有屈服,而是正确地面对苦难,快乐地生活。兄妹俩以比常人多几倍的毅力面对苦难,满载着希望的小船,一次又一次地在苦难面前起死回生!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灯笼》这一章。这一章主要写了葵花为了帮重病的奶奶挣医药费,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便和大人们出去捡银杏。她的手已伤痕累累,但却依然抱着“为奶奶治病”的念头,不幸的是,和蔼可亲的奶奶还是永远离开了他们……在生活的磨练下,兄妹俩在生活的“战场”上变得更成熟!领略到生活的多变!
《青铜葵花》将青铜与葵花面对的苦难淋漓尽致的展现在大麦地这个神奇的地方,它教会了我们怎么尊重苦难,面对困难。同学们,课余时间读一读《青铜葵花》这本能让我们深有感触的书吧,相信你会有不少收获的!
最*新得到一本曹文轩先生的《青铜葵花》,读完全书后,深受感动。朴实无华的语言透露着淡淡的忧伤却又展露着人间的的美好与人性的善良。每一字每一句都抓能抓住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令人久久不能忘怀。
城**大的的葵花在七岁那年跟随爸爸一同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子里生活,来到这里,葵花仿佛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一切都是陌生和未知的。不久,葵花结识了在这个村子里的第一个朋友————青铜,一个不会说话的男孩。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正当以为一切在慢慢变好的时候,葵花的爸爸因为意外而去世了,葵花一下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后来葵花被青铜一家领养,从此,他们便成为了以兄妹相称的好朋友。
在文中,青铜一家人对葵花特别的照顾和关心,实在令人感动。在非常贫穷的生活状态下,一家人为了能更好的抚养葵花费尽了心思。青铜这个哥哥更是对花葵花百般的照顾,青铜甘愿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机会,就为了能让葵花进入梦想的校园;为了让葵花照上一张相片,在寒冬里将脚上唯一一双芦花鞋卖给了别人;为了让葵花晚上不再借别人家灯光写作业,特意去捉了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灯;为了葵花的演出,青铜做的冰项链也是独一无二的……
想想我们和青铜、葵花的生活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然而我们有没有对给我们创造了这些的父母心存感激,有没有对父母的辛苦付出给予回报。在面对苦难时,我们是否也有青铜、葵花一家的心态和勇气,像他们那般爱着身边的人,珍惜自己拥有的亲情和友情。减少对生活的抱怨,选择互相安慰理解的方式和家人相处。享受着亲人带来的美好,努力的让自己变成那个可以给别人温暖的人。
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感悟是,它让我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情感,我们称之为“爱”,它让我感受到人性中最重要的品质,它就是“善良”。只要我们本性善良,心中充满爱,并用这份爱温暖我们身边的人,用这份善良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那无论我们深处于什么样的环境里,我们都将能创造出一个美好的人生,一个充满爱的人生,一个我们引以为傲的人生。
在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早晨,阳光射进我的书房,房间变得明亮又温暖。我打开书柜,拿出《青铜葵花》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是大名鼎鼎的作家曹文轩写的.,他是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中国作家协会**团委员,他还获得了“国际安徒生奖”。
《青铜葵花》主要写的是青铜和葵花的故事。青铜是一个为妹妹着想的人,为了让妹妹在舞台上更耀眼,亲手给妹妹做了冰项链;宁可自己不上学,也要让妹妹上。那年家里没粮食,自己挖芦根、抓野鸡给妹妹解馋。青铜对葵花的爱,深深打动了我,这是一本充满温情的书。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青铜,因为他是一个热爱生活、积极向上、不求回报的人,我也要向他学*。
我读这本书,最喜欢的一个片段就是芦花鞋。因为家里贫穷,所以青铜冬天要出去卖芦花鞋,所有的鞋子都卖完了,可还有一个人想买鞋,他就把自己脚上的那双也卖了,自己光着脚回去。等回到家时,他的脚都冻肿了,家人们十分心疼,可他却说没事。
读到这里,我被青铜敢于奉献的精神所打动了,我流下了泪水。难以想象,在这冰天雪地里,他是怎么赤着脚走回家的。
我合上这本书,青铜的身影仍旧在我的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
岁月如流,时光悠悠,漫长的暑假快要过去了,往事如烟,有个读书的故事倒是始终萦绕在脑海里。
暑假里的一天,我正在书房看书。这本书名叫做《青铜葵花》,我一开始觉得这个题目一点儿味道都没有,不就是用青铜做的葵花嘛,没什么趣味。可是当我读了差不多五十多页的时候,知道了青铜是一个小男孩,葵花是一个小女孩……越读越有意思,读到一百多页特别精彩的故事时,一阵话语传到了我的耳朵中,“宝贝,快帮我拿一点烧菜的糖过来,今天是烧你最喜欢吃的`红烧肉”。我很不情愿放下书,可妈妈的交代的事也要做到。于是,我拿起书本,一边走一边看,实在是太精彩了。我打开柜子,从中拿了一包“糖”,递给了妈妈。我送完“糖”,就又回到我的书房里,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宝贝,饭烧好了,快下来吃饭!”我放下书,去吃饭了。一看到我最爱吃的红烧肉,就准备开始狼吞虎咽地开怀大吃起来。当我咬了一大块的时候,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怪怪的味道,对,是咸味!哦,我心猿意马,把盐错当成了糖给了妈妈。哎,难怪这么难吃。
书里的故事很精彩,生活中的故事更精彩!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青铜葵花》的书,讲的是一个叫《青铜葵花》的哑巴男生女生的故事。对于城市女孩向日葵和乡村男孩青铜来说,这是一个与他们的兄弟姐妹成为朋友的特殊机会。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但是12岁的时候,命运把女孩向日葵召回了她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经常看芦苇末和向日葵所在的地方。
青铜家族虽然穷,但是过得很好。在微薄的生活中,青铜家族致力于养向日葵,而青铜则默默无闻地照顾向日葵。铜牌放弃了为了向日葵上学的梦想。为了给向日葵拍照,青铜在寒冷的冬天买了芦苇鞋穿在脚上;为了让向日葵晚上做作业,青铜抓萤火虫,做南瓜灯…
青铜和向日葵为家庭做了很多:向日葵不是为了给贫困家庭省钱而组织学校拍照;天天跟哥哥去多摘芦苇,想给家里增加一笔收入;向日葵一个人去江南摘银杏,为了见奶奶。
这种深深的真爱,竟然发生在两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身上。喜欢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就是互相帮助,互相为对方解决问题。但是青铜和向日葵不仅有深厚的真爱,而且在危难的时候还会互相救助,尤其是青铜。有一次他们去看马戏,因为人太多,看不到,就推了一个石磨站在上面看,但是被一群大孩子占了,于是青铜也打了一架,让向日葵坐在他肩膀上看。
没有人能复制这份深深的真爱。一个来自城市的女孩被农村最贫穷的家庭收养了。她带着爱和关怀,过着比其他家庭好得多的生活,仿佛自己是这个家庭的.一员。冷的时候让她盖家里最暖和的被子;天热的时候,慈爱的奶奶送她一把扇子……;在这个贫穷的家里,朴素的家庭给了她一张床……向日葵无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如果我们家收养了这么一个孤儿,肯定不如青铜家族。我深受感动。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静,这份真爱留给我无尽的回味。字里行间有一种力量和真爱,滋润着每一个读者的眼睛,震撼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寒假里,我阅读了曹文轩先生的《青铜葵花》。让我认识了聪慧勇敢的小姑娘葵花和倔强男孩青铜。青铜是一个生长在农村、有语言障碍的孩子,而葵花却是一个在城市里长大,聪明伶俐的孩子。在一个巧合下,让他们成为了兄妹。
葵花是一个非常讨人喜欢的七岁女孩,她的母亲不知得了什么病两年前去世了。葵花和爸爸相依为命,他们来到了大麦地。可是爸爸在葵花田里写生时也不幸去世了,留下了葵花孤零零的一个人,葵花很伤心!当村长问谁家愿意领养这个孩子时,大家只看了看却没做出决定。不是大家不想领养,而是养不起,怕这孩子受委屈。就在这个时候,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青铜家领养了葵花。葵花和青铜一开始就是好朋友,所以葵花也非常愿意去他家,因为家里还有一个和蔼可亲的奶奶,看到葵花就非常喜爱。这样,一个个感人的故事就发生了。
在冬闲时,青铜一家赶编芦花鞋,寒冬腊月里青铜冒着风雪卖鞋,是为了给葵花凑学费;年迈的奶奶去东海妹妹那里摘棉花,为了给青铜葵花做棉衣棉裤,想让他们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葵花瞒着大家登上一条大船,和村里的大人一起去江南捡银杏,为了给奶奶挣医药费。他们一家人这样的相亲相爱真让人感动。
故事的最后,葵花被**强行接进城,青铜非常伤心,不吃饭不睡觉。有一次,他好像看见了葵花,十多年没能说出话的哑巴,奇迹般地喊出了“葵花”,他的眼泪像两行小河顺流而下。村民们听到青铜喊“葵花”时高呼“青铜会说话了!”多么感人的兄妹情感,青铜和葵花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却胜似亲人!看到这里,我眼睛湿润了!
我喜欢曹文轩先生的这篇小说。
《青铜葵花》故事讲的是大麦地的男孩青铜与城市干校的女孩葵花,一次特别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虽然青铜家里很穷,但还是收养了可怜的孤儿葵花。青铜和葵花都非常懂事,他们都知道为别人着想,一旦有了好机会,都会去给别人,葵花很爱学*,而且多才多艺。就这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直到葵花12岁那年葵花回了属于她的城市。
我们再来看看<<青铜葵花>>的作者吧!曹文轩1954年1月生于江苏盐城。曹文轩是我国当代著名作家,任北京作家协会副**,北京大学教授、现当代文学博士生导师、当代文学教研室主任,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客座教授,是中国少年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主要作品有《红葫芦》,《草房子》等:《根鸟》《细米》《感动》《野风车》《红瓦黑瓦》《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草房子》。20xx年出版的曹文轩文集,都被翻译为英,法,�缘榷喙�文字。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感受到青铜和葵花的兄妹二人的感情,他们二人手足情深,形影不离,在这个充满美好的地方生活――大麦地。葵花的父亲去世了,这让青铜和葵花成为了一家人,自从葵花第一部踏进青铜家的家门时,葵花就是青铜家的女儿。在那个穷困潦倒的年代,大麦地是附*几个村中最穷的一个村,而青铜一家又是大麦地中最穷的一家人,在那个穷困潦倒的年代,青铜一家人不怕困难,不怕钱财上的缺陷,和族人的不理解,毅然决然的收养了葵花,那是多么可贵的精神啊!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这种可贵的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本书有深刻的时代烙印,反映中国当代农村和城市的变化,反映唯美的纯洁的少年感情。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天赐机缘,使农村男孩青铜与城市女孩葵花成了同一屋檐下的兄弟姐妹,他们一起成长、生活。
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篇小说反映了乡村孩子童年的苦难生活,字里行间无不充盈着感人肺腑、震撼人心的人间真情。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聪明的青铜捉来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
我不禁感慨万千:爱在*淡中也能显现,爱不需要多么伟大,也许爱只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也许爱只是一个动人的微笑;也许爱只是一个不禁意的举动……不管是多么渺小的爱,它总能温暖你的心灵,激发你的真情。
我读完这本书,恍如身临其境,那荡气回肠的文字,那催人泪下的情节,那动人心弦的故事……让我流连忘返。
《青铜葵花》读后感300字4
城里人始终得回到城里,从大麦地的人知道这个消息,他们总是小心翼翼的,每次在谈论这个话题的时候,总要回头看看,看有没有青铜家的人在场,若正在说这个话题,见青铜家的人来了,就会散去,或者换了一个话题,他们不想让青铜家的人听到这个坏消息。但是青铜家的人从大麦地人的眼中,似乎感觉到了他们在议论着关于他们家的事。
全大麦地的人对葵花格外的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好。
但是葵花还是听到了这个消息,青铜也无意中听到这个消息,从知道这个消息后,青铜一家的心总是煎熬着。
最后,葵花还是被接走了,青铜没有哭,也没有闹,只是成天的发呆,他开始喜欢一个人钻到一个什么角落里,到后来,大麦地的人发现,一早开始,他就做到河边的一个草垛的顶上。他可以看到大河最远的地方,那天白轮船是从那里消失的。无论刮风下雨,他都坐在那,有一天,青铜看见葵花回来了,但她没有声音――一个无声确实流动的世界,在水帘下往大草垛跑动,他忘记自己是在高高的草垛顶上,迈开双腿向葵花跑去,他躺在地上,用尽生*的力气,大喊了一声葵花。
故事的结局,有些凄凉,青铜和葵花,虽然分开了,但是他们会永远的思念着对方。
我们不得不从来说起这个故事,如果没有劳动,就不会有我们这个故事了。现在,有了劳动,故事来了,一起听听吧。
故事中的爸爸是一名知青,被下放到了农村,进行“劳动改造”。爸爸和死去的妈妈都是孤儿,所以,小女孩葵花只能跟着唯一的亲人来到了干校。
干校是一座白墙红瓦的土房子,建立在一条河边上。白天,爸爸在干校干活,葵花就在河边的一片葵花地里玩。一次不慎落水,葵花被住在附*的哑巴男孩青铜救了上来。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热爱葵花的爸爸去葵花田里画葵花,结果溺水而亡。葵花就被好心的青铜一家人收养了。同村的嘎于对青铜和葵花一直怀恨在心,整天想着要欺负葵花,青铜时刻保护着葵花。一次嘎于放鸭子时故意让鸭子吃光了青铜家种的茨菰,青铜也故意报复,惊吓了鸭子,使鸭子一连几天都不下蛋,嘎于爸爸知道这件事痛打了嘎于,因为他不能欺负孤苦无依的葵花。孩子们最爱的奶奶去世了,葵花也被接到了城里,危难也结束了。在葵花离开时,青铜竟然喊出了葵花的名字。这就是永远的友情和亲情。
这本书名有两层含义:
一、青铜葵花是两个人的名字,开门见山的表达出了本书主要内容,青铜和葵花的故事。
二、青铜葵花是爸爸最拿手的艺术品,也是这座城市的象征。这些青铜葵花小到三寸,大到五米;有的一枝独秀,有的则是两朵竞相开放……而他们的作者――爸爸也因此而出名。
最值得赞赏的是男孩青铜。他是一个古怪的孩子,经常因为不为什么而突然兴奋。有一次在冬天,他竟然脱光衣服在外面狂奔,仅仅是找到了一窝鸟蛋。有时也突然伤心,一次,他竟然爬到了桥柱上不吃不喝,三天后才下来,原因仅仅是一棵老树死了。但他却是一个善良的孩子,这么做是因为他是个哑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他的快乐,悲伤。可最终,在葵花离开时,他却喊出了葵花的名字。因为他心中有爱,用亲情浇灌的爱,爱没有贵贱之分,只要你是真心的,相信爱,奇迹就会出现!
读完这本书,我被青铜葵花的善良的纯洁所感动,大爱,大苦难,大善良,这就是他们纯洁的友谊,有的感情轰轰烈烈荡气回肠,但这种亲情却**淡淡清婉如茶,有的感情沉默寡言深远如海,但这种亲情却弯弯延延如溪悠扬……
有一位作家曾经有这样的感慨:“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这位作家就是曹文轩,他也是青铜葵花,这对感人的兄妹的缔造者。
在如今这个社会中,孩子是家长的心肝宝贝。所谓:“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不就是这么个意思吗?家长的这种心态我并不赞成。如果孩子在小时候就生活在一个娇生惯养的环境中,那他将来长大后必成不了大器。苦难是人生的必修课,如果人生的旅途上没有坑坑洼洼、没有绊脚石的话,这将是一个残缺的、不完整的人生。
《青铜葵花》写的就是一个关于苦难关于爱的故事。
作者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者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者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当你真正与作者的思想感情融为一体时,你会发现: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这不是一次简单的阅读。这是一次心灵的洗礼,这是一次感情的升华;这是一个让你潸然泪下的至爱,这是一个让你切实般体会苦难与爱的感悟。
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如此深刻的感受大爱、大难、大美,没有第二个人可以用如此朴实的笔尖触动所有人的心弦。
六年级学*生活结束了,我也把《青铜葵花》这本书读完了。
这本书讲的是:
一个来自乡下农村名叫青铜的男孩与一个来自城市名叫葵花的女孩。他们两个人在一个特别的机遇下,成为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一起欢乐。
但,在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城市女孩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乡村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城市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在结尾时,这个有着语言障碍的乡村男孩,终于用尽自己*生的力气喊出了:“葵――花”二字。
青铜为葵花做了很多事。如: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上学的梦想;为了让葵花照相,在冰天雪地里卖掉了全部的芦花鞋;为了让葵花好好 写作业,青铜捉了许多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戏,青铜顶着葵花站了一晚上;为了让葵花回家时不害怕,青铜天天提着灯笼等着葵花;为了让葵花在台上报幕时,更加美丽动人,他把两边的腮子都吹麻了,为葵花做了一串冰项链。
葵花是个文弱的女孩子。她为了给贫困的家里省钱,没有参加学校组织的拍照;为了可以多编一些只有穷人才穿的芦花鞋,她一放学就去采芦苇花;为了给病重的奶奶治病,独自一人去江南采银杏卖钱;为了不让贫困的家为她的学费操心,便把自己能考好的题考得一塌糊涂;为了让哑巴哥哥能被人看得起,葵花想方设法的教青铜识字……
青铜是一个有责任心、坚强的男孩,她用心保护着娇小的葵花。在青铜呆头呆脑的外表下有着一颗细腻的心,他心灵手巧,做过冰项链、南瓜花灯。如果有人欺负葵花,他宁愿挨打,也会挺身而出。
我们可以像青铜和葵花一样,善待他人,以乐观的心态去付出,感动自己,感动所有人。
这篇小说主要写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农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芦苇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这个故事深深感动着我,看到青铜和葵花在芦苇荡里无忧无虑地嬉闹、玩耍,我的心情也会跟着他们快乐起来,看到开心处能高兴得笑出声。青铜和葵花如果能永远这样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那该多好啊!当看到懂事的青铜为了妹妹能念书,而亲手破灭了自己的上学愿望,我的心里也酸酸的。如果青铜和葵花的生活条件再好一点,爸爸、妈妈能让他们同时进学校念书,那该多幸福啊!青铜和葵花在遭遇了水灾、蝗灾之后蜕变得更加坚强、乐观。可一起长大的两个孩子,想要愉快的分离却是那么不容易,这痛苦让青铜变得有些痴呆,甚至让哑巴青铜用尽*生力气,吐字不清地大喊出了:“葵——花!”这是青铜的“心声”!这样的痛苦经历我们生活在糖水里的孩子是无法用心体会的。
曹文轩写苦难,将苦难写得深刻,动人,我的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写美,将美写到极致,让我不禁赞叹大麦地、芦苇荡,葵花田的美,还有“青铜葵花”那独有的美;写爱,写出了青铜和葵花间深厚的兄妹之情……
当我怀着复杂的心情读完了《青铜葵花》,一份份真情让我回味无穷。父女情、母子情、兄妹情、祖孙情……从头至尾,每一章、每一节、每一句甚至每一个字都激起了我心底的情潮。
最*,我读了曹文轩的一本杰作,那就是《青铜葵花》。
没有读过青铜葵花的人都以为《青铜葵花》里面的青铜、葵花,是植物。其实这是里面的两个主人公的名字。这是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的故事,小女孩是葵花,小男孩是青铜,这好像是一个缘分,让城市的小女孩葵花,和乡村的小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快乐的生活着。可是,厄运已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跟他们亲切友好的老牛病死了。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带回了他的城市,青铜天天不管风吹雨打的望着芦苇的尽头,等待着葵花的归来。我觉得里面的故事含着激动、高兴、伤心、感动。蝗虫吃了他们的庄稼,他们还欠着一屁股债,如果我们在场是多么想帮帮他们啊!他们这的是太可怜了。里面有一个故事感动了我。冬天,为了挣钱,他们用编制的芦花鞋卖钱,当芦花鞋买没了的时候,突然有一个客人说:“还有芦花鞋了没有。”青铜用手势告诉他:“没有了。”那个客人遗憾的走了。可是青铜为了多卖一点钱,他竟然将自己的那双芦花鞋脱下来卖给了那个人,自己赤裸裸的回家了,看到这里,就像有一根刺扎到了我的心里一样,因为我自己光着脚在自己家里的瓷砖上走走就觉得很冷了,就别说在雪里光着脚走路了。就是这样青铜的坚强的意志深深的感动了我。青铜不光有温柔的一面,他也有暴力的一面。有一次嘎鱼故意放鸭吃青铜他们的庄稼,青铜气急败坏,夜里他骑着牛把鸭子们冲散了,因为鸭子受到了强烈的惊吓,它们把蛋也下到了草丛中,当嘎鱼的爸爸得到了这个消息,在家里向嘎鱼大发雷霆,将他臭骂了一顿。原来做坏事真的没有好下场。其实葵花也挺听话的,她没空的时候就教青铜写字念字。青铜也对葵花挺好的,有一次看马戏,因为前面人太多,当着他们的视线,青铜坚持着将葵花背到他的肩膀上看马戏,自己却在下面吃力的背着她。
从里面我终于看出来兄妹的友谊和感情,我希望他们能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我在读后感里祝福他们。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青铜葵花》,这本书将爱写的充满了生机与情意,我的心灵收到了深深的震撼。
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缘分让城市的女孩葵花和乡村的男孩青铜成为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互相帮助,一起生活,一起长大。在女孩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带回了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青铜以及家人对葵花无微不至的关爱深深地打动了我:青铜一家人为了培养葵花,放弃了自己亲生儿子青铜上学的梦想,把上学的唯一机会让给了葵花;为了让葵花不再受苦,青铜想多挣点钱,在寒风刺骨的雪地里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费尽心思捉来最大萤火虫精心的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安安心心的看一场好戏,青铜默默地顶着葵花站立了一个晚上;为了等葵花回来,青铜天天提着纸灯笼去码头,就为了晚上怕黑的葵花不再害怕;为了葵花演出报幕时的动人美丽,青铜呕心沥血终于鼓着腮帮子做了一串世界上独一无二,绚丽多彩的'美丽的冰项链。同样葵花也是懂事的,为了给家人减轻负担,不再为她而担心,次次都考全班第一······
苦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一定要正确的克服困难,一家人历尽坎坷,但是,他们很快乐。我认为坚强是一个人成功的必备品质,失去了坚强,就是失去了奋斗的意志,自然会失败,如果你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成功的道路就不远了。
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主人公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女孩儿葵花是个城市女孩,她跟着爸爸去大麦地那里劳动,一个机缘巧合,让葵花与乡村男孩青铜成了一对好兄妹,好朋友。他们在一起经历了许多事情:水灾,虫灾,为家做了许多。为了治好奶奶的病,她自己一个人去江南采银杏,为了不再因上学花家里人的钱,她故意把分数考砸。同样的,哥哥也为她做了许多。为了让妹妹在上台时风风光光,他自己做了一个冰项链给她。为了不让妹妹因家中没有灯而去别人家,他费劲心思,做十盏南瓜花灯。在葵花的十二岁时,命运又让她回到了城市.......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心里仍然久久不能忘怀。青铜做为哥哥,为了妹妹葵花能够做出那么伟大的事情,而我身为姐姐却总是跟自己的弟弟争风吃醋。有一次,我看见弟弟在妈妈怀里咯咯笑,妈妈也跟着他笑了起来。还在那里怜爱的勾勾的看着他的小鼻子,一个劲儿的手:“哎呦,我的小宝贝,别笑了!”本来我心情不错,看到他们两个亲昵地举动,让我心里有些不是滋味儿。自从妈妈生了弟弟之后,我便与妈妈亲密的动作少了许多。连拥抱跟轻吻的动作也取消了。于是,我便生气了。
现在想起来,我这个当姐姐的,心里便内疚了起来。我以后再也不耍小脾气跟欺负弟弟了。
在生活中,有许多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人、事、物。而我却偏偏是一本书。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青铜和葵花两个孩子。青铜是一个哑巴孩子,而葵花则是一位雕塑家的女儿。两人在村子里经历过各种人情世故,在生活中有苦有甜。最后却不得不分开,在异地中等待重逢,而不是忘掉对方。
再想想如今的世界。在诚信这个小问题上,表面上口口声声地答应了,可一出门就忘了。有些人甚至在别的诱惑下伤害对方。这真是一个背信弃义的世界啊!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上次发生的事。在一个周六的上午,我与哥哥正在父母的店里等待赴约同学的到来。9点,10点半,11点,他还是没有来。我们只好决定周一再向他讨个说法可那天得到的回答却是:"我妈说她去找你了。"
这个问题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沉浸在眼前利益的人们啊,快先反省一下自己吧!
——堂吉诃德读后感范文二十份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这部书我是在放松的状态下读完的,有时它真的会给我带来轻松感。起初,它给我的感觉,有一点热血,有一点中二,有一点痴迷,有一点让我心疼。热血、痴迷、中二在他对骑士的热爱。唯一让我心疼的是他明明那么热爱,结果经历了那么多苦难最后才看清了事实,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初看这本书,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堂吉诃德神神叨叨的样子表现得十分突出。但他的神经质,却是一种令人感动,敬佩的正义。堂吉诃德也让我想起了许许多多的追梦人。他们总是不顾一切的寻找和追求自己想要的,想做的。也许,结果就是梦想落空。堂吉诃德在实现骑士梦的过程中,他的善良与正直,正是一种纯真,这也是人类一种高尚的精神。
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骑士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所剩无几了,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老师还在上面讲,讲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梦想,梦想的对错。
堂吉诃德的梦想,是否芒唐?是否可笑?是错了的梦想还是现实并没有具备必须的社会条件?巴黎人民的起义,人民公社的`创举,最后是失败了,可谁又不是在赞扬的呢?历史重墨淡装,梦想长流,另一角度,成败不同罢了,韩信当年钻裤裆又丑事,后来位高汉朝开国大将时,不就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梦想是对是错,评论太多。成便是王败便是寇?谁有资格评论对错?可笑的人儿,梦想并没有对与错,梦的方向茫茫,如现实的路并没有标准路径,梦想的天涯也各不相同,坚持总不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生总得有个方向,尽管梦想有些荒唐可笑。也许梦想不可能实现,但心中的信念未曾也不能调谢,大路前开,努力总不会后悔,谁又晓得哪条天涯是胡同,方向没有错,同指同一片天空,梦想就在那里。
堂吉诃德的人生,是荒唐但精彩,因为他有一个不曾调谢的梦想,谈不上对错。再荒唐的人生总要有一个纯真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它便在某处天涯,未曾也不应抛弃。
我应该是早几年前就想拜读这本世界名著的了,但是因为一直执着于杨绛先生的译本,而又恰巧没遇到,所以一直搁置了。但是,在我读完这本杨绛先生所译的《堂吉诃德》后,我觉得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其实,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这部著作中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堂吉诃德和桑丘了,我们的“哭丧着脸”骑士和“最逗乐”的侍从。堂吉诃德本身是位高明的乡绅,但因受“骑士小说”的`影响常常会做出常人觉得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比如会把风车当成巨人去挑战、会冲入羊群战斗。我们会觉得这很荒唐、很傻气,甚至很可笑,但又可以感受到他是多么严肃和认真地去做这些事,又会很心疼,很敬爱他。常常会看着看着就放声大笑,笑过后又会悲伤地流泪,好像我自己也是一个“疯子”。我知道当小男孩被雇主绑在树上打时,他出手相助是出于好意,但却又好像是办了“坏事”。似乎他的被创造就是为了“取悦”别人,看看那些公爵或客店的人怎么将他当成“傻子”似的捉弄,只为看他的笑话。可是把别人当傻子、疯子捉弄、整蛊的人,不恰恰是疯子、傻子吗!有些人的疯傻是没有意识的,有些却是故意为之呢!
在这部著作里,要说我最喜欢的情节,觉得最有趣、最有意思的地方,那就非堂吉诃德和桑丘的对话莫属了。这些对话读着觉得轻松、有趣,沉下来思考,原来又都暗藏哲理呀!像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渐渐明白很多道理,我真是极为满足,极为欣喜的。无比感叹塞万提斯先生的才,这样的“双主人公”设置成就了堂吉诃德和桑丘不可撼动的“历史地位”。没有桑丘的话,堂吉诃德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堂吉诃德;没有堂吉诃德,桑丘也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逗趣的桑丘了。
塞万提斯先生写这本书的最初用意据说是为了讽刺当时极为风行的“骑士小说”,但时间似乎赋予了这部著作更多的意义。那对您来说它的意义是什么呢?还得您“亲身跟着堂吉诃德去冒险一番”也能知晓呢!
最*两天翻阅了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小说家塞万提斯写的代表作《堂吉诃德》,感受深刻。
作者以犀利的讽刺笔锋对西班牙的上层统治阶级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和嘲讽,对人民的苦难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小说揭露了西班牙统治阶级外强中干的本质和彬彬有礼的外表下掩盖着的阴险、凶残的本性。小说中写到官僚们贪污纳贿,买卖黑权,卖官鬻爵的社会现象,好大喜功的国王疯狂的军事侵略,几千名无辜士兵,尽成炮灰。在面临重重危机的情况下,统治阶级以挑起宗教冲突或民-族-矛-盾来摆脱困境,劳动人民被-逼迫生活不下去了,只好铤而走险起来反抗。作者真实的反映了***的真情。
在当时黑暗腐朽、贫富悬殊的社会里,作者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不畏**,不恤丧身”、立志扫尽人间不*的堂吉诃德。小说中的主人翁生活在资本主义兴起时期,充满着崇高的理想主义精神,总幻想扫除一切社会不*,这就与客观现实造成了冲突,这一冲突既具有喜剧性又具有悲剧性。这个犯了时代错误的堂吉诃德却要在现实生活中恢复过了时的'骑士精神,因而使得他成了一个夸张的、滑稽的、喜剧性的角色。但是作者在种种场合中,反复突出他醉心铲除人间罪恶的这一特点,从而展示出他性格中的高贵品质,即为了追求正义、理想而置身危险于不顾,愿为社会而不惜牺牲自已的生命。因此与单纯公务员之家的喜剧性角色不同,他又是一个带有悲剧因素的人物,一个有着崇高精神境界的“疯子”。
只要不提骑士道,堂吉诃德的谈吐应答都十分高明,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学者,他的见解高于周围的人,他对社会的批评,对战争、法律、道德、文学艺术的看法具有远见卓识,闪耀着人文主义的思想光辉。他追求的理想社会是“不懂得什么叫做‘我的’、‘你的’”的“黄金国士”。他心目中的游侠骑士是一个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全才,还要具有勇敢、胆大等各种美德。这样的人正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作家心目中的理想人物。堂吉诃德同情受侮辱受压迫的妇女,热情地支持追求个性**的青年男女。
堂吉诃德清醒时是一个学识渊博的智者,糊涂时又是一个乱冲乱杀的疯子。他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这些极端矛盾的现象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就构成了他的复杂、丰富、多方面的性格。作者虽然嘲笑骑士制度,却又赞美理想化的骑士精神;痛斥种种罪恶现象,但又把许多社会问题归结到抽象的道德上去。这正是作者塞万提斯的人文主义理想与西班牙社会现实的矛盾的反映,也是人文主义弱点的反映。
《堂吉诃德》问世三百多年以来,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堂吉诃德的名字在不同的历史年代,在不同的国家都流传着。堂吉诃德的名字已经变成了脱离实际、醉于幻想、主观主义的同义语。
昨日,我怀着崇敬的情绪读了《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自小就喜欢骑士小说,他梦想着过上古代骑士的生活,于是,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把他看上的乡村姑娘当作心中的`女神,还带上一个叫桑丘的侍从,然后骑上一匹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强壮的马驽马难得,便开始出发了,由于那些骑士小说,他误把风车当成巨人,展开了惊天搏斗,把羊群当作敌人,又一次展开了拼杀,把受害的苦役当作落难的骑士,为了解救他们而不惜姓名就这样,他不分好坏乱打一气,只为了成就他的骑士精神,而他身边的小侍从桑丘,总是惊呼着告诉主人真相,而主人则以魔法师的杰作蒙蔽桑丘,桑丘则又悔恨自我不该为了小利益(骑士曾许诺给他一个小岛)来和堂吉诃德瞎混,于是,堂吉诃德的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明白了这件事,他为了医治堂吉诃德的精神病,便假装成骑士来打败堂吉诃德,但是反被英勇的堂吉诃德打败了,但是他并没有放下,他又一次向堂吉诃德挑战,最后打败了伟大的骑士,因为事先的条件,堂吉诃德回到家中,在临终时才明白一切的虚幻,并嘱咐外甥女不能嫁给看过骑士小说的人。就这样,这位伟大的骑士走了,一切故事都以完结了。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最杰出的作品。俄国批评家别林斯基说:“在欧洲所有一切文学作品中,把严肃和滑稽,悲剧性和喜剧性,生活中的琐屑和庸俗与伟大和美丽如此水**融……这样的范例仅见于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
这是一部长篇反骑士小说。故事的主角名叫堂吉诃德,他有一个爱好是读骑士小说,入迷得几乎走火入魔。有一天,他骑上瘦马罗西南多,踏上了“征程”。在他第二次出走时,带走了一个老实的农民桑乔作为他的侍从。倒霉的堂吉诃德总是把风车认成巨人,把羊群认成军队,导致他受了很多伤,吃了很多苦,桑乔劝堂吉诃德不要再当游侠骑士,但堂吉诃德坚持他的“骑士梦”,发誓要惩恶扬善,帮助弱女,最终把桑乔说服,让他也参加进来。
这本书最让我深思的是堂吉诃德的奋斗精神。堂吉诃德的梦想是成为一名骑士,彰善瘅恶。人们认为他骑士小说读多了,神经不正常,还嘲笑堂吉诃德。但是堂吉诃德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更加坚定地认为世界上不能没有骑士。我认为堂吉诃德具有的就是人们所缺少的奋斗精神和坚持精神,他为了自己的梦想,不怕困难,接受质疑。他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即使为了保护公主必须同强壮的巨人战斗,他也毫不退缩。相反,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乔就是一个不能坚定自己,容易被别人带偏的侍从,他没有坚定的信念,不具有自己的主见。
从古至今,奋斗精神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战国时期楚国诗人、政治家屈原先生,他小时候不顾长辈反对,不论刮风下雨、天寒地冻,都坚持阅读《诗经》。经过整整三年,他熟读了《诗经》三百多篇,从这些民歌民谣中吸取了丰富的营养,终于成为一位伟大的诗人。在中国的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中,也有很多坚持奋斗的人。比如,阿里巴巴集团主要创始人——马云先生。他年轻的时候,做过秘书、搬运工人,并且在创业的'道路上屡受挫折,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最终通过坚持不懈的奋斗,取得了骄人的成就。未来的中国,还会有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人才,为祖国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作出贡献!
奋斗,使一个人迈向成功,让一个民族生生不息,使一个国家不断发展。有时我会思考,人为什么要奋斗?也许是为了金钱,也许是为了权力,更多的是为了自己——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伟大的作家巴尔扎克先生说过:“拼着一切代价,奔你的前程。”作为一名八中的学子,未来的三年里,我也要勤奋学*,不惧困难,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在合肥第八中学这个大家庭里,我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班级争光,为学校争光!
即使被所有的人嘲笑,被所有的人孤立,我们活着,只活这一次,当然是为心活,为我们理想的那个世界活。为什么要和大多数人一样,染上这种通病?堂吉诃德的不被人理解使我想到那个在荒原上绝望呐喊的梵高,被认为患有精神病,没人理解他的想法,悲苦地绝望挣扎,用画撕扯表达所有的强烈。如今,他的画作成为珍藏巨作。梵高为心爱的女人割下自己的`左耳,这样的极端与偏执,是属于他自己顺从内心的作为,为什么要被别人评头论足,恶语中伤呢?没有任何人有资格。
行进途中多少次,堂吉诃德感到害怕畏缩,他不断鼓励自己勇敢,提醒自己是一个骑士,这才能够促使他不断迈向自己的理想。人的心,即是万物的主宰。你笑,这世界便与你一起笑了;你哭,世界都一片昏暗。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鲁迅如是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拥有理想主义的冒险家。初读《堂吉诃德》时,每每看到他那种疯狂的举动我都会觉得不可理喻,但后来深入阅读下去,我渐渐开始敬佩堂吉诃德。人总是要在现实和理想主义中作出选择,堂吉诃德选择了后者,去实现他伟大的骑士梦,去实现他那个被别人嘲笑的梦想,坚定不移。这需要多天真的心情与足够的勇气。也许用世俗的标准判断,堂吉诃德的理想没有实现,失败了。但是用自己的心去衡量,堂吉诃德绝对是人生的真正的骑士,为自己的梦去闯荡这么一回,人生足够完美。
作为《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本人具有相当坎坷的人生经历。我个人认为书中的佩莱斯上尉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便是他自己的写照。常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塞万提斯见识了太多发生在贫苦百姓身上的故事,也见识了新旧文化的种种交融和冲突。
在《堂吉诃德》这部书中,虽然堂吉诃德自认为游侠骑士,自认所见到的全是城堡宫殿和贵妇公主,这部**录的又恰恰全是市井小民的喜怒哀乐。再来谈本书的主角一骑士堂吉诃德,初看堂吉诃德,认为他只是一个小丑状的疯子骑士,用其好笑的行径逗乐读者。然而看久了,便渐渐感到了这个人物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堂吉诃德并不是一个傻子,相反,他博览经书,对事有独到的见解,在不谈“骑士道”时思路清晰而敏捷———这在本书中多处都有提到,甚至是特别地强调。
我不认为塞万提斯如此强调只是为突显堂吉诃德受骑士小说的影响之深,我认为这更是为了烘托堂吉诃德这个人物的丰富内在。我更愿意把堂吉诃德视为一个对信仰热烈的追求者。他所追求的信仰便是他认为的游侠骑士的骑士道,因此他会攻击任何不相信骑士道的人,他会与想像中的巨人决斗,他会为了瞳想中的心上人拼上性命,他会根据约定而好好回到家中。这一切只因那是他的信仰的正义。而堂吉诃德的悲剧正在于,他所信仰的骑士道是封建腐朽的`产物,而他又身处于新旧思想交替的时代。他深感世道对*民百姓的不公,有着变革的强烈想法,同时他又深信腐朽的骑士道。在这种深刻的矛盾下所诞生的堂吉诃德,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人物。
有人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初读这本书,我会认为堂吉诃德很可笑,可读到后面却又会感到他的可悲。最令我记忆犹新的一个情节是,堂吉诃德救一个被老板鞭打的小伙计安德列斯,然而因此安德列斯不但没得到报酬还被痛打了一顿。当他再次见到堂吉诃德时,竟说:“下次您如果见到了我,哪怕我被切成碎块,也请您别来救我,帮我。”情节令我心寒,一心想帮人的堂吉诃德,却得到被帮者如此评价,实在是让人笑不出来。在小说结尾,堂吉诃德的结局无疑是令人深思的,他在临死之际意识到自己的疯狂,恢复了理智,痛斥了骑士小说。“狼狈相骑士”变回了“善心人。”堂吉诃德不“疯”了,这似乎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局,然而这个结局却令人悄然若失,因为这意味着堂吉诃德最后的妥协,他放弃了分的信仰,于是实际上,在他死前,那个“狼狈相骑士”就已灰飞烟灭,这何尝不是最大的悲哀?
这便是我眼中的《堂吉诃德》,一个看似荒诞,却又令你笑,令你哭,令你思考的故事。
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我把自己公众号里写的一篇《如何阅读一本书》的读书笔记又看了一遍,知道了阅读一本书时,你需要问自己四个问题:1、这本书的主旨是什么?2、这本书的结构是怎样的?3、这本书有哪些东西是作者还未解答的?4、这本书与你何干?这是非常有必要问的四个问题,否则你读这本书是为了什么呢?
来说说堂吉诃德里面的两个最重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处事原则和思想。一个就是堂吉诃德自身,一个是他的侍从桑乔。
堂吉诃德是一个勇敢、正直、善良、有同情心、慈悲心的人。对于世界他有自己的一番理解,在他眼里,世界就是他看到的样子,但是他同时又有点自欺欺人,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但是他的精神世界别人很难打破,他自踽踽独行,不理会世人的眼光。堂吉诃德又是一个学识渊博的人,他对婚姻、对爱情、对教育、对文人武士都有自己坚定又很有道理的看法,论述起这些来头头是道。作者似乎是要借主人公之口来表达自己对这些话题的看法。
堂吉诃德是一个行动派,是一个说走就走,说干就干的`人,他敢自己一个人上路,踏上骑士冒险征程,是非常有勇气的,他的骑士之旅是丰富多彩的,因为见识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从旁观者看来应该是对他羡慕不已的,尽管他总是被弄得狼狈不堪,带来很多笑料,但是相信很多人其实还是羡慕的,因为这样的经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的。
桑乔,是一个有欲望的人,但是是希望通过别人去实现自己的欲望,是一个把成功寄托在别人身上的人,不会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他其实是一个得过且过的人,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普通大众,是一个再现实不过的人。也是一个乐观的人,一个活在当下的人。
堂吉诃德到了后期开始变得悲观,变得没有那么威风凛凛,尤其是在被白月骑士打败之后,这是一个关键的转折,而他在公爵和公爵夫人的城堡里待了很多天的那段时间里,他其实已经开始比之前少了意志,因为在那个城堡里他几乎什么都不用干。
堂吉诃德始终守着对杜尔西内亚的忠贞,这一点真的是让人非常佩服,一点都不为阿尔蒂西亚所动。
堂吉诃德是理想主义者,而他所代表的骑士精神其实都是伟大而值得推崇的,但是作者偏偏要以一种让堂吉诃德难堪,让人觉得滑稽而讽刺的手法去表达他所想要传达的这样一种精神来讽刺骑士精神传承的不易。不是骑士精神有问题,也不是堂吉诃德有问题,而是这个社会有问题,社会被封建所腐化,被世俗化,所以才容不下堂吉诃德的正义、勇敢、善良、公*。
我总算是看明白了作者想要表达什么。
老师还在上面讲,讲堂吉诃德,堂吉诃德的梦想,梦想的对错。
堂吉诃德的梦想,是否芒唐?是否可笑?是错了的梦想还是现实并没有具备必须的社会条件?巴黎人民的起义,人民公社的创举,最后是失败了,可谁又不是在赞扬的呢?历史重墨淡装,梦想长流,另一角度,成败不同罢了,韩信当年钻裤裆又丑事,后来位高汉朝开国大将时,不就成了大丈夫,能屈能伸!
梦想是对是错,评论太多。成便是王败便是寇?谁有资格评论对错?可笑的人儿,梦想并没有对与错,梦的方向茫茫,如现实的路并没有标准路径,梦想的天涯也各不相同,坚持总不一定能实现,但是人生总得有个方向,尽管梦想有些荒唐可笑。也许梦想不可能实现,但心中的信念未曾也不能调谢,大路前开,努力总不会后悔,谁又晓得哪条天涯是胡同,方向没有错,同指同一片天空,梦想就在那里。
堂吉诃德的人生,是荒唐但精彩,因为他有一个不曾调谢的梦想,谈不上对错。再荒唐的人生总要有一个纯真的梦想,梦想没有对错,它便在某处天涯,未曾也不应抛弃。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 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 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 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 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可能会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 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 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同时,他为了追求理想而不顾一切做出*乎荒唐的举动的胆量也让人有一些感动,毕竟,世上能有如此勇气执著追寻心中圣地的人并不多。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 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现代人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 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 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 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 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或许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米盖尔太塞万提斯笔下的一个“荒唐”的小人物,原名阿伦索吉哈达,知道他的人都认为他很可笑。我可不是这样认为的。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穷乡绅士堂吉诃德读骑士类的书籍入了迷,一心想要复兴骑士制度,于是他背井离乡,离家出走,想锄强扶弱,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以垂名史册,堂吉诃德的辛苦奔波最终智能惹成一系列的笑话,他狼狈的回到故乡,在悔恨中死去。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就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些道理。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那位高粱杆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连篇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善良、正直的本性,那是人类崇高的精神,只是因为他太单纯了所以才闹出许多笑话。
曾记得小时候看这部动画片,只看到一个疯疯癫癫的骑士,做出一些蠢事,把我逗得咯咯发笑,那时只觉得他是个疯子,可是现在读起来却有新的体会。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切不说他是真疯还装疯单他对认准的那个目标锲而不舍追求的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堂吉诃德有不言败的.精神也令我敬佩,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但他仍然像骑士那样要求自己。不畏,坚持正义!当再次回味这本书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忠贞不渝的精神,也的确是蕴含在他的心中。他勇敢、坚毅地追求自己心中的梦想,他有执着公正的品质,他嫉恶如仇,总是向他的“敌人”发出不屈不挠的冲锋。就是这样一种充满世界的勇气和英雄的品质,才使他的仆人桑丘一直不离不弃的跟在他的身边。
堂吉诃德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善良到单纯的程度,因此,他的理想和报复都功亏一篑。但他的仆人桑丘却发现了堂吉诃德的英雄品质,并给予了他理解和支持。是的,他正直,他执着,他永不放弃,虽然,堂吉诃德所做出的行为滑稽可笑,但是,我们再回过头来想一想,他拥有的品质我们有吗?正直,很多人都有,执着,少部分人拥有,永不放弃,极少部分人拥有,如果把这三点加在一起,我们便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们想想看,堂吉诃德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可以向敌人进行不屈不挠的进攻;为了自己的梦想,落得一身悔恨,可他放弃了吗?没有,他依然执着,依然勇猛,依然正直,虽然这都已经成了历史,但他永不言败的精神确实这的我们后人学*。骑士的灵魂必将永垂不朽!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最后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细细品味,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理想与现实总归是有差异的,就像《堂吉诃德》这本书的主人公——堂吉诃德,正因为他分不清理想与现实,从而引发了一大堆囧事。
本书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迷上了骑士小说,整天幻想着自己是诱地一位除暴安良,受人尊敬的大骑士。有一天,他找来了自己祖父曾经穿过的一副已经烂得不能再烂的铠甲,又找来了几块已经生锈的铁块披在自己的一匹马驹身上,认为这是陪同他一起征战沙场的战马,他还威逼利诱地找了一位仆人,还将隔壁村当一位姑娘当做自己的意中人,开始了一场糊里糊涂的大冒险,在这些年里,他还几次险些丢掉性命,最后,她被一位同乡找来的书生扮演的白月骑士所打败,返乡回家。刚没多久,就生了一场大病,梦见了自己的经历,回头一想,实在是十分荒唐可笑。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明白了如何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差异。在我们有了一个伟大的理想时,我们要先看一下我们有没有实现这个理想的`能力,如果有,我们还要看一下周围的环境容不容得下自己实现理想;如果没有,我们要通过努力来让自己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如果你的理想是不好的,我还是劝你不要为此努力。同时,如果你的理想是对个人有利对社会有利对国家有利的,那么你一定要努力,不然这一切都只是空话,毫无意义。另外,在现实中,如果你在那边瞎做事,你就会像堂吉诃德一样。
《堂吉诃德》这本书,既幽默又有哲理,真是一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好书,很值得一看。
昨日,我怀着崇敬的情绪读了《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自小就喜欢骑士小说,他梦想着过上古代骑士的生活,于是,他拼凑了一副破烂的铠甲,把他看上的乡村姑娘当作心中的女神,还带上一个叫桑丘的'侍从,然后骑上一匹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强壮的马驽马难得,便开始出发了,由于那些骑士小说,他误把风车当成巨人,展开了惊天搏斗,把羊群当作敌人,又一次展开了拼杀,把受害的苦役当作落难的骑士,为了解救他们而不惜姓名就这样,他不分好坏乱打一气,只为了成就他的骑士精神,而他身边的小侍从桑丘,总是惊呼着告诉主人真相,而主人则以魔法师的杰作蒙蔽桑丘,桑丘则又悔恨自我不该为了小利益(骑士曾许诺给他一个小岛)来和堂吉诃德瞎混,于是,堂吉诃德的邻居参孙;加尔拉斯果学士明白了这件事,他为了医治堂吉诃德的精神病,便假装成骑士来打败堂吉诃德,但是反被英勇的堂吉诃德打败了,但是他并没有放下,他又一次向堂吉诃德挑战,最后打败了伟大的骑士,因为事先的条件,堂吉诃德回到家中,在临终时才明白一切的虚幻,并嘱咐外甥女不能嫁给看过骑士小说的人。就这样,这位伟大的骑士走了,一切故事都以完结了。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茖乡坤,祂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
祂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茖**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尙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祂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祂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祂最后一次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來。祂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祂。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祂正直、善良的本性,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茖短篇故事,后來写着写着,祂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來越丰富,人物形象越來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來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侑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茖时代,每茖民族,都具侑现实感。相隔四茖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茖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700茖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塞万提斯是西班牙文学黄金时代的代表作家,他创作的《堂吉诃德》更是开创了欧洲现代长篇小说的先河。由于一生的坎坷磨难,让他对生活、对世人更多了一份睿智的见解,自《堂吉诃德》问世以来,人们对它的理解和认识不尽相同,或许人们仅仅只为了主人公堂吉诃德的种种不切实际的空想和疯子行为发笑,却不知这里面暗藏着作者多少心血、多少哲理。塞万提斯具有深厚的文学底蕴,他把对社会各阶层的描写同对社会现实的描写结合起来,逼真的再现出贵族绅士的专横跋扈和普通老百姓的辛酸苦辣。
在作品一开始,作者就让人跌入堂吉诃德真正姓名的迷雾,接着开始描绘疯疯癫癫的堂吉诃德的可怜遭遇,他告诉人们,阅读骑士小说会给人带来多可怕的影响。比如堂吉诃德在幻想自己作为骑士的意中人杜尔西内亚的时候,将她想象成一位公主、一位至高无上的女王:她的头发是金丝,眉毛是天上的霓虹,眼睛是太阳等等,并且在每次杀敌前总是喃喃自语让她给他力量。
还有最搞笑的是他把风车当做三头六臂的巨人,便骑着瘦马舍命冲去,结果被掀倒在地不能动弹,他的侍从桑丘告诉他那不是巨人是风车的时候,他仍然辩解说是魔法师把巨人变成风车。看到这些,你会认为那就是一个疯子。然而,在作者笔下的`堂吉诃德还有另外美好的一面,那就是锄强扶弱、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以及对人类美好未来所持有的坚定不移的信念。
还有一方面让我赞叹不已的就是作品中有很多诗,特别是十四行诗,虽然是翻译过来的,仍然很优美、很押韵,很多都是爱情诗,抒发对情人的思念与祝福以及内心的孤独苦闷等。十四行诗是文艺复兴时期很具特色的新诗,以上这些都可以看出“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以及勇于抒发个人思想情感的复兴精神。
《堂吉诃德》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绅,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取名叫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识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小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伤的骑士,把酒囊当作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公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读,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本质就是为自己的目标而不顾一切地去追求。在现实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的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当时西班牙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俗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质,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意义。相隔四个世纪,仍感动着每一位读者。
《堂吉诃德》中出现*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地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走向衰亡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不论是哪个年代,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其实都需要堂吉诃德这样的人。虽然人们多说他可笑,病态,但是你知道只要有人存在的地方,尤其是人性的不断演化与社会制度的所谓进步与完善,那就是人的光明与黑暗,善良与邪恶并存的半黑半百,半梦半醒的世界,
病,精神病。这似乎是书中人物对堂吉诃德一致的判定,那些人一起指着堂吉诃德捧腹发笑,堂吉诃德愣了,傻了,理想被狠狠摔碎,世界一片灰暗,他倒下了。是谁有病?是这个人类社会。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状态吧。多少人,把时间浪费在对自己的责骂和对别人无意义的观望中,而忘记了最重要的事情——理想。
400多年前,当《堂吉诃德》首次出版时,幻想的西班牙骑士正式开始,在所有读者的幻想世界中驰骋。骑士挥舞着他的长矛,在文学界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浪潮,这股浪潮还没有消退,但已经变得越来越强烈。
小说的别林斯基说:“在欧洲文学的一切,非常和谐的严肃和滑稽,悲剧和喜剧,琐碎和庸俗的生活......这太美了例子只是发现堵塞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事实上,“堂吉诃德”,而不是简单的悲剧和喜剧的,它更像是史诗严肃。这是远远超过引起我们欢笑和泪水,也引发思考是深刻的艰巨:关于信念。
塞万提斯在这部电影作品中,将堂吉诃德塑造成我们这个问题世界也是唯一的一位信仰者,也正因如此,堂吉诃德无法通过融入,甚至导致无法忍受可以这样对于一个企业没有文化信仰的社会,于是他用想象为自己发展创造了一个网络世界,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他在自己的世界里恣意驰骋,信马由缰。
最初,它会被看作是一个漫画人物堂吉诃德,以为他疯了,真是太赶到捍卫信仰。但他们不知道,在堂吉诃德的眼中,他们应该只是嘲笑的对象,他是那么的差,甚至在所有的信心。堂吉诃德桑丘告诉服务员。潘沙说:“征文桑丘,让他们叫我疯了,我疯了还是不够的,所以他们不能得到批准。”也许,堂吉诃德是世界上最后一个信徒,尽管他只活在文学的世界里,这是骑士最深切的悲哀。
随着尼采的一声高呼:“上帝已死”,信仰被正式押上绞刑架。如今,依然发展有着不同宗教,有着信徒,可已经基本没有了信仰。如今的宗教,只是因为人们可以用来进行寻求一种精神上的慰藉与庇护的工具罢了。人们生活开始我们知道自己索取,计较得失。为了社会信仰需要付出一切?或许,真的是疯了……
我们可以或许他们永远都是无法真正体会到那令堂吉诃德奋不顾身的力量,可这社会并不重要影响也是我们对他的尊敬。我们会永远不会记得,他为了自己心中的骑士道被斫掉了就是一只耳朵,也曾在中国交战中摔断过双腿,还有他一次次忍痛提起长枪继续进行冲锋,一次次夜晚忍着饥饿默默擦拭铠甲。
最终,在一个不属于他的世界里,唐吉诃德失败了。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花的压的泪水,夜莺已经不知道下落。我们的骑士倒在地上,头盔还戴在脸上,对他的对手,银色月亮骑士喊道”拔出你的刺刀”
天气渐渐淡去,日落降低,最终骑士消失,信仰朦胧的最后痕迹。
四百多年时间过去了,我们可以有幸,还能从中国文字中领会那令人感到震撼的信仰之美。
——《盗墓笔记》读后感范文二十份
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
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安。
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
吴邪,你知道吗?
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
吴邪,你知道吗?
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
吴邪,你知道吗?
我总会想着你站在西湖边上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三叔说的你是人间绝色。我有多喜欢你,描述不出来,我要喜欢你很久很久,三十八岁的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
吴邪,你知道吗?
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
吴邪,你知道吗?
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
有人曾对我说 对别人善良 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
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快乐呐,小三爷!
这几天我把盗墓笔记重温了一遍,我很羡慕“铁三角”的友情,就像南派三叔在后记里写的那样,说他们是朋友,可是情义超出了朋友,说他们是亲人,可他们之间也有间隔,他们的情义可比所谓的闺蜜要多的多,可以说缺了一角,就毁了一个人的生活。
吴邪是一个最不能承担重任的一个人,因为他很珍惜友情,他怕朋友会受到伤害,他受不了生离死别,潘子死在张家古楼的时候,他多想背上他一起逃出去,可是他不能,想救可是救不了的感受,他最受不了了。又或者是小哥晕在张家古楼时,吴邪以为他死了,他以为铁三角缺了。你说吴邪懦弱,不是的,为了朋友他可以付 出自己的一切。
张起灵是一个无所畏惧的人,他的过去对他来说无所谓,未来他也不在意,他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为别人考虑,但是他为吴邪想过,他第一次感受到了有朋友的感受,第一次感受到了有人关心他的感受,第一次体会到关心别人的感受。
王胖子看上去是一个憨憨地幽默的普通小胖子,重情重义,每次到他的章节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喜感,南派三叔称他为化可以解痛苦的人,把所有痛苦一一化解,使自己快乐,可以称之为佛了。他称吴邪“天真无邪”,他看懂了吴邪,一个天真普通的人,和他一样是重朋友的人,所以最担心的就是小天真,而吴邪最依靠的也是胖子和闷油瓶。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回到青铜门,与吴邪约定十年后让吴邪去找自己,留下了很多谜团,现在也有不少人把他们拍成电影和电视剧脑补接下来的内容。有人问为什么叫铁三角?因为铁三角他们共事次数最多,因此被人称“铁三角”,铁三角对他们仨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称号,也是对他们友情的一种诠释。
记得在儿时,我最早的一个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考古学家,穿上一身户外装备,拿起一把枪,和队友们探寻深山古墓里的历史真相;还要和古墓里的机关陷阱与可恶的盗墓贼们斗智斗勇,生活的孤独、刺激、血性和傲然。究其原因,似乎是因为看了一部有关电影,现在已经连电影的名字和基本情节都回忆不起来了,只是记忆碎片里有可怕的古墓和沧桑的爱情。谁知道,二十年后,一部天下霸唱大神关于盗墓探险的神作《鬼吹灯》让在下读的欲罢不能,瑰丽悬疑、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又重新勾起了儿时那第一个梦想。《鬼吹灯》的确是盗墓类小说的开山之作,具有里程碑般的划时代意义,对此,在下肯定要在另一篇日志里进行品评。而号称和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南北齐名、并称一时瑜亮的南派三叔的另一盗墓神作《盗墓笔记》在下则刚刚在每天的骑行中听完了有声小说,趁热打铁,就将这一部连载了5年时间,合计380万字的几次要中途放弃阅读的盗墓小说的一些感触记录下来,以免时间冲淡曾经的激情和火花。
一开始看《盗墓笔记》,就被它诡异的情节所吸引,比起天下霸唱京津味儿的娓娓道来,南方人精明善于算计的特点在笔风上显露无疑,三叔给读者设置的悬念、挖的坑更是匪夷所思,而且气氛渲染的接*于恐怖。可是读着读着,我就读不下去了,因为三叔的叙述明显有太多的破绽,故事仿佛深夜里一盏孤灯,让读者能看到或者看清的只是小小一角,还有巨大的真相和阴谋被隐藏在未知的黑暗里。鉴于这种极度不爽的感觉,我甚至想过放弃,后来勉强靠着看网络上的一些解密来强行支撑自己看下去。
可是越看越深入,随着故事的.逐渐展开,人物的命运开始有了起伏,很多原本很可爱的鲜活生命和一起出生入死的感情,都随着巨大的阴谋和痴狂的梦想而葬送了。渐渐的,这本小说使我越来越有一种“江湖子弟青山老,百年风雨洞庭湖”的沧桑和慨叹;而情节上,也开始一步步的逐渐去揭开那个巨大阴谋的真相。随着老九门各个盗墓大家族逐渐浮出水面,谢雨辰、二月红、张大佛爷等经典人物的纷纷登场,矛盾逐渐积蓄和总爆发,整个故事终于渡过了漫长的青涩成长期,开始迎来了甜蜜诱人的成熟期。尤其是故事最后结尾的部分,潘子的死,哑姐的嫁人,小哥的离去,胖子的断魂,几乎每一次生离死别都让我泪眼婆娑。再精彩的小说永远也只是小说,虚构的是情节,真实的是感情,或者说人间真情!
如果说《鬼吹灯》靠磅礴大气的构思、幽默顺畅的叙事而貌似金庸的武侠,那《盗墓笔记》就是诡谲连环、精悍个性的古龙武侠,它已经不单单是盗墓探险小说了,更接*于推理小说的范畴,可是在严密理性的推理解密和冷酷狠辣的黑道家族斗争中,却偏偏夹杂了人间的真情挚爱与无奈伤别。而《盗墓笔记》行文布局虽然类似古龙,立意却相当高远,*于黄易探寻和超脱生死之终极秘密,妄图破碎虚空的最高哲学命题,这又极大的拔高了小说的思想深度,超过了古龙的局限和小气。就是那个试图探寻得到所谓人类“长生”之谜的那个背后最大的反派势力——“它”,布下了几乎无解的巨大阴谋,杀害牺牲了无数的鲜活生命,机关算尽却偏偏没有算到人类还有真情和善良,而最终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满盘皆输。为一己私欲,妄图长生不死之人终将淹没于历史尘埃之中,是以不朽万古者,唯有“情”、“义”二字也!正所谓:
天下风云去又来,江湖恩怨空余哀。
忍把浮名换浊酒,人间只有情永在!
掩卷之后,我唏嘘良久,不得不写下这篇文学评论,聊以自娱,也与诸君共同交流。
这就是我的盗墓笔记读后感。
小说中男人的死总会打动人,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在两排刺刀和战友的护送下,盖着**回到祖国的最胆小却第一个牺牲的冯启泰;付出了一辈子的感情养大了一个小叫花子,最终得不到感激反被对方用迫击炮轰的连灰都不剩的葛啸东……以及,一生对一个人绝对忠诚,无数次拼命去换别人的命,用最后的力气护送他的小三爷走出了险境,却临死连根烟都没抽上的,潘子。
潘子的一生活得很传奇。他是越南战场上下来的兵,他是吴三省上最忠最凶的狗,他扛着枪是罗刹,叼着烟是混混,身上枪刀棍棒伤无数,走过南闯过北,上过天入过地,鬼门关里闯了几回。他的最后一碗面条还没吃完,就去赴死了。
从盗墓的第一本里,潘子就一直在救人。他为了让吴邪先逃,自己跳进尸蹩堆里去当肉饵,险些被咬死在斗里。西王母国的遗址里,他又是为了救人,被那条怪兽一样的蟒蛇叼着甩,差点废了,可是一场高烧过后,他还是那个敢拼命的潘子。
他觉得自己该死。战场上那么多人都死了,怎么就他自己没死?他这么想着,于是很轻贱自己的命,他大概是有数过,他的这一条命换来过多少人的生——就算他知道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所谓吧,读后感《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
潘子本来可以离开这个圈子,远离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他本来已经谈好了媳妇儿,他有名声了,还有存款。他本来可以**安安的过他的日子去——潘子拼了一辈子命了,他有这个资格去享福了。可是他那最后一顿饭都没吃完,就急急忙忙的踏上死路。
潘子,一辈子都为别人活了,一辈子都在出自己的力气,救别人的命。他最后拿着一把破枪,一个个的打碎了那些可怕的铃铛。铃铛碎了,小三爷的眼泪也流了下来。一个男人用他生命里最后的劲头,给别人铺了一条坦荡的路。他为自己唱了最豪迈的送行歌,一声枪响就结束了一切。
或许很长时间内,我听到那首歌时都会有别样的感情。
一个人死了,但他救过的人,都还活着。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K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友谊是什么?友谊是受伤后一句关心的问候;友谊是什么?友谊是遇到难题时一次耐心的指导;友谊是什么?友谊是跌倒时搀扶的一只手......
最*,我读了一套小说:《盗墓笔记》,有的人认为这只是闲书,读了没什么用。这毕竟只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世人皆知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我认为,作者南派三叔写的不只是盗墓,还有人生的哲理,领我最感动的是“铁三角”的友谊。
故事要追溯到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作为土夫子,从古墓里带回了一片战国帛书。五十年后,吴邪的三叔成功破译了帛书上古墓的地点,于是吴邪就跟着三叔进入到一个古墓当中。真是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吴邪被卷入到一场阴谋中。线索如支离破碎的拼图摆在他面前,拼还是不拼,吴邪迷茫着,困惑着。
一个个谜团如缠在一起的线一样,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线虽然缠住了吴邪的思维,但却没有缠住兄弟们向他伸出援助之手。抛开一切,光是其中的兄弟情义,便让我潸然泪下。
“你快走,不要管我们,我们不可能出去了!“如果不是张起灵在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对吴邪说出这句话,他给我的印象根本不会如此深刻,他在用生命说出这句话,但吴邪仍然没有抛弃张起灵和王胖子。他们这三个兄弟一起出生入死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但他们从来没有互相抛弃,所以成了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
吴邪和伙伴们闯过七星鲁王宫,潜过西沙海底墓,登过秦岭神树,攀过长白山云顶天宫,赴过蛇沼鬼城......
让人心惊胆战。南派三叔笔下的古墓危险重重,十分诡异,但他仍然把“铁三角”描写的始终不离不弃,虽然吵过架,斗过嘴,可他们还是心连心。面对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呢?
今年是小学最后一年,让我们珍惜与伙伴的友谊,不要总是一言不合就绝交。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和学*当中,能交到六年相处的朋友实在不容易,让我们珍惜这一年的时光和友谊吧!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感动于兄弟间的.友谊,还让我惊叹于古人智慧的高超;悲哀与人心的冷暖以及世态的炎凉......在我看来《盗墓笔记》可谓是巨著!或许许多年以后,我们须发皆白,还能自豪的对后辈说:“我年轻的时候,看过这样一部小说......”
《盗墓笔记》,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童年时光!谢谢你让我明白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自从看完《盗墓之王》后,这是我第二次如此挚着地,接*疯狂地,不知肉味地看一本书了。
《盗墓笔记》一部长篇小说,本来我现在已经很少看小说了,特别是长篇的,很浪费时间。另外我现在觉得长篇小说已经不具备时尚可读性,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长篇小说都是以特定时间段的真实事情做蓝本而润饰成的作品。当作者花一年半载的写完的时候,那本书的可读性就过时了。大打折扣了。而那种纯粹的胡思乱想的,内容粗制滥造的就更加是不知所谓了,用余秋雨的话说就是在浪费生命啊。
我看这本书也是纯属偶然,曾经表弟给我推荐过,但是一想是长篇,就没去欣赏。后面一饱览万卷书籍的同学给我又强力推荐了这本书,于是兴趣大起,乐呵呵的跑到该同学家借了回来,于是如饥似渴……
我这个人,对于新奇的东西,玄疑的.东西,历史方面的东西是很感兴趣的。人有了求知欲才能进步,有了创造欲才能够发展。而那本书的确是能够把人带入到这两个境界里去。且不说这本书的时尚可读性,就其拥有的畅销书的特性就可以引来大批的读者。
那么这本书究竟是怎么个样子呢?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就让我们在这无限的知识世界里过把瘾吧!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写阅读感受,我想趁我刚看完这个故事心中还有些澎湃时记录下来,读后感《盗墓我很喜欢的一段以及读后感》。在过年之前看到结局或者是看完结局让我很开心,也想感谢三叔的努力,作为业余写手真的很不容易的。
不得不说我不喜欢恐怖的东西,因为都是血肉横飞,惊吓漫天的.玩意儿。但是南派三叔的小说很多是源自人类自身的恐惧。因为人类幻象的恐惧是最深沉的,三叔把握的很好,甚至第一次看第一章的情形以及那种让人兴奋的颤栗也恍如昨日之感。
评价以及中间过程的感受我实在写不出来,我只想说说看完结局时的一些体验。我三叔的两部作品《盗墓笔记》和《大漠苍狼》在我心中都是很完美的故事。一个是巨大的阴谋与无形之物笼罩着我,一个是无限的时间错综与可怕的时间循环(说到这,我个人觉得我上次写的“十字路口的占卜”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灵感是来自三叔的“大漠苍狼”与伊藤润二的“十字路口占卜”,当然抄袭成分还是蛮多的),每次都是无限的寒意从毛孔逼*心脏。而这么恐怖的令人心生无限寒意的终结后总会是很*静令人怀念过完经历以及故人的结尾。
三叔的结尾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结尾而结尾。他的结尾是主角命运的尽头但是却好像是他另一个命运的开端。结尾可以看到许多的故人登场,过往惊险的经历也在几句轻描淡写的寒暄中浮现,很温馨的场面。但是每次大难之后的*静总会让主角,作者以及读者措手不及。因为激情的生活总是远比*淡的生活更令人向往,它勾起的是人类探索的求知欲,远古流传的野性。三叔并不会让主角就此失去生活的意义。小哥和天真的十年制约以及《大漠》中袁喜乐和“吴用”相见,即使那样的场景甚至包括作者也不可能看见,但那确实已经刻在我们的心里。就像这两个故事在我的生命里狠狠得刻下了一笔一样。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时间太快了 《盗墓笔记》我是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追完的 距今也有一年三月零五日 回想起刚阅完的那个傍晚的失声痛哭竟也仍依依在目。
一生热爱回头太难 也许真的是小说的缘故人真是变了很多 感兴趣的事物也不再相同 感觉就是世界观颠覆。
当日你们说我走火入魔了 说张起灵和吴邪没有十年了 说我一点也不文青啊 说祝我和张起灵百年好合乱七八糟的 我其实全部记得清清楚楚。
这些年来恍恍惚惚闭眼又似回那年 我状态还真是不好。
你们也许找到了新的肩膀与可以倾诉的人 我也是 他们很好。
我只想说如果可以 再陪我走一段路吧 还是那条街 那条巷 那些人。
如果可以我还想再听你说一句
我就不上楼了 在你家楼下等你 快收拾出门。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有一本书的广告这样说;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购买。胆大的观看,胆小的练胆。这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广告上说的如此逼真,我便有了好奇心,开始读了起来。果然名不虚传。
《盗墓笔记》系列一共有七册,我读的是第一册。书中写了两个战国时期的墓穴。虽然只有两个墓,但是叙述的都十分的细腻,把他们盗墓的过程写得十分详细,就连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写了出来。这些部分写的详细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写鬼的地方写得细腻就让人害怕了,每个墓都会有独特的鬼,每一个鬼都有独特的`恐怖之处,把它们写得详细就不正常了。
不过既然是小说里的东西,有鬼很正常,墓里面有很多的死人,怎么会没有鬼,像“禁婆”啊!海猴子啊!狐尸啊!等等都在小说中出现了。所以广告中写着胆大的才毫不犹豫的翻开,如果是胆子小的估计看完以后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睡觉一定做噩梦!我也是这样,尽管我的胆子大,但是想象力丰富,读书的时候浮想联翩,感觉自己就和他们一起在盗墓。看到了许多的鬼在我身边飘。所以读书时,我的寒毛会竖起来,吓得我出一身冷汗。
盗墓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是非常的困难,而且盗墓也不会有“工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去盗墓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盗的都是一些著名人的墓。自然也会有很多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些宝贝可以让他们一夜暴富。只要拿出一个墓的东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去的墓是一个小人物就另当别论了。如果盗墓者到了有好东西的墓室却什么也没有找到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大失所望,自己努力了那么久却一无所获那么来这个墓还有什么意义呢?不过好在书中的人们在两个墓里面都拿到了宝贝。
既然有了宝贝他们一定非常开心,书中找到很多的宝贝,例如:金缕玉甲、鬼玺……当他们找到好东西时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一边向我摆手,一边看尸体上的盔甲,惊讶的嘴都合不拢。”
男生们,快拿起钱到书店抢购吧!我可是大力推荐哦!这就对是一本好书!作文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记得在儿时,我最早的一个理想就是成为一名考古学家,穿上一身户外装备,拿起一把枪,和队友们探寻深山古墓里的历史真相;还要和古墓里的机关陷阱与可恶的盗墓贼们斗智斗勇,生活的孤独、刺激、血性和傲然。究其原因,似乎是因为看了一部有关电影,现在已经连电影的名字和基本情节都回忆不起来了,只是记忆碎片里有可怕的古墓和沧桑的爱情。谁知道,二十年后,一部天下霸唱大神关于盗墓探险的神作《鬼吹灯》让在下读的欲罢不能,瑰丽悬疑、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又重新勾起了儿时那第一个梦想。《鬼吹灯》的确是盗墓类小说的开山之作,具有里程碑般的划时代意义,对此,在下肯定要在另一篇日志里进行品评。而号称和天下霸唱的《鬼吹灯》南北齐名、并称一时瑜亮的南派三叔的另一盗墓神作《盗墓笔记》在下则刚刚在每天的骑行中听完了有声小说,趁热打铁,就将这一部连载了5年时间,合计380万字的几次要中途放弃阅读的盗墓小说的一些感触记录下来,以免时间冲淡曾经的激情和火花。
一开始看《盗墓笔记》,就被它诡异的情节所吸引,比起天下霸唱京津味儿的娓娓道来,南方人精明善于算计的特点在笔风上显露无疑,三叔给读者设置的悬念、挖的坑更是匪夷所思,而且气氛渲染的接*于恐怖。可是读着读着,我就读不下去了,因为三叔的叙述明显有太多的破绽,故事仿佛深夜里一盏孤灯,让读者能看到或者看清的只是小小一角,还有巨大的真相和阴谋被隐藏在未知的黑暗里。鉴于这种极度不爽的感觉,我甚至想过放弃,后来勉强靠着看网络上的一些解密来强行支撑自己看下去。
可是越看越深入,随着故事的逐渐展开,人物的命运开始有了起伏,很多原本很可爱的鲜活生命和一起出生入死的感情,都随着巨大的阴谋和痴狂的梦想而葬送了。渐渐的,这本小说使我越来越有一种“江湖子弟青山老,百年风雨洞庭湖”的沧桑和慨叹;而情节上,也开始一步步的逐渐去揭开那个巨大阴谋的真相。随着老九门各个盗墓大家族逐渐浮出水面,谢雨辰、二月红、张大佛爷等经典人物的纷纷登场,矛盾逐渐积蓄和总爆发,整个故事终于渡过了漫长的青涩成长期,开始迎来了甜蜜诱人的成熟期。尤其是故事最后结尾的部分,潘子的死,哑姐的嫁人,小哥的离去,胖子的断魂,几乎每一次生离死别都让我泪眼婆娑。再精彩的小说永远也只是小说,虚构的是情节,真实的是感情,或者说人间真情!
如果说《鬼吹灯》靠磅礴大气的构思、幽默顺畅的叙事而貌似金庸的武侠,那《盗墓笔记》就是诡谲连环、精悍个性的古龙武侠,它已经不单单是盗墓探险小说了,更接*于推理小说的范畴,可是在严密理性的推理解密和冷酷狠辣的黑道家族斗争中,却偏偏夹杂了人间的真情挚爱与无奈伤别。而《盗墓笔记》行文布局虽然类似古龙,立意却相当高远,*于黄易探寻和超脱生死之终极秘密,妄图破碎虚空的最高哲学命题,这又极大的拔高了小说的思想深度,超过了古龙的局限和小气。就是那个试图探寻得到所谓人类“长生”之谜的那个背后最大的反派势力——“它”,布下了几乎无解的巨大阴谋,杀害牺牲了无数的鲜活生命,机关算尽却偏偏没有算到人类还有真情和善良,而最终为山九仞、功亏一篑、满盘皆输。为一己私欲,妄图长生不死之人终将淹没于历史尘埃之中,是以不朽万古者,唯有“情”、“义”二字也!正所谓:
天下风云去又来,江湖恩怨空余哀。
忍把浮名换浊酒,人间只有情永在!
掩卷之后,我唏嘘良久,不得不写下这篇文学评论,聊以自娱,也与诸君共同交流。
最*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今天是八月十七号,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对于稻米来说是很特殊的一个日子。这一天很多稻米都去长白山接小哥,我虽然也是个稻米,但因为种种原因却去不了。虽然如此,但我仍虔诚的待在四川这个城市等他回家,期待他和吴邪一起回家,盼望他出青铜门时对吴邪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一切也和很多稻米希望的一样,南派三叔给了他们俩一个很*和的结局,他们可能会去一个福建的村子,那个村子的风水很奇怪,坐落在一个谷边,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淋在村子里,好像下雨一样。村里还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吃了可以长记性,传说可以恢复人前世的记忆。这个地方很适合小哥,因为他终于可以找到他之前的记忆了,虽然希望并不是很大,但至少有了希望......
我追《盗墓笔记》两年,虽然时间不长,但却对它融入了不深的感情。我不想说它是一本书,因为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存在,一点一点告诉着我什么。它陪伴着我的青春,对我意义非凡。很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遇到它,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很多。我喜欢他的所有,我喜欢它里面的人物:吴邪、张起灵、解雨臣、齐黑瞎、王胖子、潘子、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霍玲、霍秀秀......等等许多角色,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些人没有什么,但对于真正看过这本书的人来说,这些人物就是《盗墓笔记》的全部,尽管里面有恶势力,有很多任务都成为不为人知的谜团,一个又一个的大坑,但我还是爱他们。因为两年的接触,已经让觉得他们存在与这个世上,他们绝不是只存在于二次元,绝不是虚假的人物,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在世界哪个角落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