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

首页 / 读后感 / | 2023-03-06 00:00:00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阅读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1)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菁华5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最*,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缓缓送来。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读后感《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乎*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2)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3)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这几年我一直沉迷于余华的作品无法自拔,眼前不断浮现出的各种悲伤画面总使我泪流不止,完全使我身处一片死寂之潭。但最*被突然翻到的一本书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个我从未领略过的世界。

  这本书是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书中的村民都是一样的劳动、一样的穷、一样的作息,村中整年都没有特别厉害的人,也没有特别重大的事。作者也时常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累了就坐下来休息。晚上困了就自己盖一间屋子睡下。用一下午的时间去观察蚂蚁搬家,花几天时间去打探一个自己突然想起的名字,这些都是作者常干的事。

  这本书中是一片真正*等的世界,作者没有因为自己是人而看低别的生物,就像“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有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同时也有很多与其他动物的换位思考,从它们的角度去陈述“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对于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这本书中所讲述的事,没有祥子那样的坎坷,没有保尔·柯察金的坚毅,没有简·爱的反抗,更没有严监生的吝啬与宋钢的悲哀。那些在很多人眼里无聊透顶事,在这里又一次呈现。它呈现的好像是一张上了淡色的白纸,没有别人笔下的.井井有条或色彩分明对比明显,但它很充实也不凌乱,没有放过一个角落的为你展现出一幅淡淡的画。用这种淡淡的画向你讲述作者感受中的村庄。画中的纹理是一种新的舞动和排列,表达的就是一种新的事情、新的观点。确实,又有多少人会去想“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或者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摩人。对于我,我喜欢这种想法,也喜欢这种思维方式。同为这世界上的生物为什么要分什么三类九等,高级动物、低级动物呢?为什么一定要主观上去理解、去判定那些生物呢?它们再小也有自己的大脑,它们的大脑里又会有脑细胞,你有怎样清楚它想的就一定简单你想的就一定复杂?我为这种新的思维而着迷。

  《一个人的村庄》里,作者也经常谈起他的房子、邻居们、村民们、牲口们,他津津乐道着那一堵墙,村里最“闲”的人,一棵老树,一片麦子,一缕炊烟,偶然间碰到的人,一只黑鸡,一头驴甚至是一阵风。再*常再无聊的事,他都会以一种*淡又引人入胜的词句,将我留在他的文章里,听着他讲一个又一个*淡的故事。我喜欢那种感觉,是一种宁静、缓慢的感觉让你不急于去做什么,不用为满天的工作而烦躁,内心很*静,让你身处焦躁的城市之外,在堆满线条和色彩的画卷中找到一片空白得以喘息。它不像余华写的故事里那样的跌宕起伏,相反它的故事是很*淡没有波澜的。

  没有波澜,是另外一片天地,是我从未见过的,同时它也令我着迷,好像突然在天空中发现一颗发着微光光的星星,既迷人又黯然。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凡,朴素到不*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乎*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

  看这本书断断续续看了要一个月,昨夜熬夜将它看完。它适合任何时候读,闲暇的大段时光仔细品读,或者只是很短的时间拿来看两页,时间或长或短,都能给人以触动。

  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商业利益,没有那些浮躁与虚无,只是描写生我养我村庄中的事,*实朴素,让人感觉就像踏在泥土上,接着地气儿心里有着落不发慌。不矫揉造作,不装模作样,只是一个土里来土里去的庄稼人絮叨着,同你拉嗑唠家常。那些淡如白水的语言却时常让人深思:哦,原来生活是这样的。最浅显的话却总让人深思,这就是思想和阅历的魅力。

  很难写出一个整体的读后感。书中的每个章节每个段落时常给人不同的感触,关于生活的各个方面。看似无关痛痒的*静叙述,总让人兀自生发出许多联想,觉得那些普通的话也不普通了。说刘亮程是个作家,是个农民,都不假。写的就是地里的事儿。院里墙根下生锈的锄头,**的牛马,晚霞下屋顶袅袅升起的炊烟,男女在夜幕中的嬉骂,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到掉穗的麦子,一朵没人注意的野花一棵坚强生长的草,一阵冷彻的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看似草芥不值一提的人和事原来均可入诗作画,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一个人的村庄,像是陶潜的桃花源,像是老子向往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

  在众人忙于生计为利益奔走时,你却不知道在地球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生活在那个宁静的村庄里,看山坡上一滩草,数地上的蚂蚁,看日头从这边移到那边。正如同他自己写道:“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

  我们不知道这些,不知道别人的生活是怎样,同样难以揣摩其他的生灵。

  我们不是草,未曾将自己腿脚埋入到土中生长起来,所以不明白一株草是怎样想的。

  我们不是蚂蚁或者甲虫,自以为它们翻过土包是为了找寻食物,自作聪明为它们减少路程,却见它们又自己爬了回来。

  我们不是墙根下的`那条老狗,不知在日头下睡着的它梦见了什么。

  我们能做的只是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安息,犁好自己的一块地,只管用锄头除掉自己田埂上的荒草,种自己的一季庄稼,过自己的日子。

  一个人若是能做好这些已经算是完满。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与众不同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

  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4)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菁华9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哈罗德·弗莱的旅程,最初的困难只是:从未经历过的野外自然环境、糟糕的身体状况、难以承受的经济条件,伴随而来是不断涌入脑海的悲惨回忆。他的亲人、家庭给他一生带来的痛苦创伤:离家出走的母亲、不闻不问的父亲、聪明但抑郁自杀的儿子、关系破裂的妻子,身体在行走中,他的思绪却在翻腾。他在回忆、在反省、在自责、在渐悟,然后思想在改变,生活最终也将改变。

  他在行走中,完成了逃离、迷茫、思索、探寻、醒悟这样一个心灵朝圣的过程。

  看完书,掩卷长叹,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在*淡中经历不*凡,原来*凡人也可以尝试不*凡的事,也可以完成不*凡的历程。正如文中所说,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我们会经历一些痛苦的事件,当它来临时,我们会难以置信,会不断挣扎,然后会被现实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但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可以去相信、去接受一些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的一些事情。

  我感动于哈罗德·弗莱的勇气,撕开那些尘封多年的往事,就好象揭开已经结疤但底下仍发炎化脓的伤口,鲜血淋淋,痛苦万分。然而唯有这样才能改变,凤凰浴火,涅槃而生。这正是给我的最大启示和思考,生命无常,人生苦短,每个人的人生、每个家庭,或多或少会遇到困难,困难在我们没有防备时撞击而来,我们甚至会被它撞击的痛苦摔倒,可是我们终将要学会爬起来。

  掩卷之余,我陷入沉思,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什么,我想要的是什么,我希望家人得到什么,我曾经做错什么,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刚看完这本书不久,看了前面的回答,觉得都挺文艺,所以想写写自己看这本书的一点收获。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合上书,闭上眼,忘掉所有或琐碎或简洁的语言,忘掉所有书中的明线暗线和情绪中的细枝末节,留在我的脑海中的只余下一个画面:一位在自己人生中所有角色都一败涂地的懦弱男子,在一条望不到边的路上艰难前进。

  无数次想过放弃,又因为或是觉醒或是被鼓励而最终坚持到了最后。我们可以看到的是这个老人的普通,他不像很多小说中的主人公,他既不巍巍然如山川湖海也没有卑劣无耻没有下限,他就是你身边的他他和他,就是与你擦肩而过的某某某,就是你和我。这本书让我明白,让一个人坚持下来的动力,往往不仅仅是意志贯穿始终,更多的是挣扎、犹豫、疼痛和痛苦后的自省。当然还有不可避免的外界环境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提供给如我们这样普通的人也可以拾级而上的一个故事,一份期冀,一个朝圣成圣的救赎之路。

  一棵草可斩星,一粒尘可填海,没有去尝试,便不能说不可能。多年以后,我忘记了哈罗德,忘记了莫林和奎妮,但是乔伊斯带给我的那种信仰会一直存留。这本书给人的,是勇气。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知道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

  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知道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情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知道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爱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必须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这的确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而且这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65岁的酒厂退休老人。本来他以为人生就那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失散多年的好友奎妮突然而至的那封病危告知信。在出门给奎妮寄回信的过程中,他在经历了艰难的思想斗争后,最终在加油站女孩“只要你一直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一句话的鼓励下,在没有携带手机、钱包,没有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他只穿着一双家常的帆船鞋就踏上了漫漫“朝圣之旅”。

  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部小说的开头,我误以为这是一场为了友谊、为了挽救老友的生命而进行了一场奋不顾身的感天动地的“朝圣之旅”。然而。随着旅程的不断推进,跟随着主人公哈罗德对自己曾经的工作、家庭生活的片片回忆,以及通过他在旅途中疯狂对抗、挑战自己身心疲劳、身体病痛极限的描述,我才猛然发现,这是一场真正意义上的心灵救赎之旅,是主人公哈罗德30多年来身陷遗憾、愧疚、绝望的生命孤岛中的一次奋不顾身的心灵“突围”,最终他让自己的心灵成功上岸。

  为了表达对老友奎妮的多年深厚友谊的敬重,哈罗德怀着“只要一直你在走,她就会一直活着”的信念,选择以步行的方式从自己的家出发,跨越大半个英格兰,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探望老友奎妮。但当他千辛成苦到达了疗养院门口——他本次旅行的终点,在即将按下门铃的那一刻,他却犹豫了,因为他想到当他走进疗养院,将礼物交给奎妮后,他又要回到那个他几乎遗忘的生活里去,回到那个常常让他彻夜无眠的主卧里去,而妻子莫琳早已与他分房睡了。

  “人生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一个人孤独终老,而是跟那个让你孤独的人终老。”哈罗德和妻子莫琳因为儿子的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分别成了让对方孤独的人。原来哈罗德的儿子戴维曾经是剑桥的学生,也曾经令他们非常骄傲,但不幸的是,年轻的戴维因为酗酒吸毒最终因抑郁症而自杀。妻子莫琳将儿子的死因全部归咎到哈罗德作为父亲的懦弱和缺位,哈罗德也因此始终抱着过去的遗憾和后悔不肯放手,30多年来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妻子莫琳也患上了臆想症,常常觉得儿子还在身边,与儿子对话,半夜去儿子房间给他盖被子,失子之痛是他们不能言说又不能忘却的暗伤,他们夫妻也因此而无法再亲密。一次哈罗德因失子之痛喝醉酒打碎了酒厂老板母亲留下的珍贵遗物,事后却因性格懦弱不敢承认,是奎妮替他承担了责任而被解雇,且从此失去联系。

  30多年后,奎妮以一封临终告别信的形式重新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是这封信让一生懦弱的哈罗德勇敢地开启了一场改变他人生命运的旅行,也是这封信让他通过这一场朝圣之旅寻找到了人生的出口,挽回了他冰冻多年爱情,重新获得了家庭的温馨。

  在旅途中,哈德罗经历了新奇、犹豫、坚定、痛苦,受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们的帮助,让*惯回避别人的他,感受到给予与馈赠的温暖,也因此他发出“给予和馈赠都需要一定的勇气”的感慨。当然途遇的一些人也曾对他的行为产生了质疑,但是值得庆幸的是哈罗德并没有理会那些质疑。在旅行的过程中,他发现,“在行走中自己愈加贴*生活的本质,日子可以如此简单,只是不断地将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

  在哈罗德的行程中,还“遭遇”了一个逐渐“成长”起来的、陪他行走的庞大“朝圣团”。因一个过客的电视报道,致使哈罗德有了很多的追随者,但那些陪同他朝圣的人们最终均以各种理由一一弃他而去,最后连那只活泼泼的小狗也离开了他,跟着一个年轻女孩上了一辆公交车,剩下他一个人继续前行。所有的这些描述,也是一个浓缩了的.世间百态,但是哈罗德在此过程中表现出的温和、宽厚,也充分展现了哈罗德高尚的人格。

  旅行中,哈罗德回忆起了“日常生活里他会想起,却意识不到自己想起,觉得不必想起的点点滴滴”。父母对他的爱的缺失,促就了哈罗德的孤僻内向,胆小懦弱,不与人亲昵的性格,至使他在拥有了儿子后,看见摇篮中的儿子却变得不知所措;在儿子成长中,他不知道该如何与他交流;儿子溺水,他也踌躇不定,不相信自己有能力将其救出;儿子长大,他在儿子面前更加惊惶无助。在他的生命中,他没有结实地抱过、更没有亲过自己的儿子。许许多多本来应该和儿子一起做的事,他都没有做,尽管他无比渴望与儿子在一起。这一性格也呈现在他的工作中,特别是看着好友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被公司辞去了工作,他心里难过,却不知道如何去解决,甚至都不敢见奎妮一面。与妻子莫琳的关系也是如此,虽然彼此都爱着对方,但是由于哈罗德的木讷与封闭,导致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僵,越来越疏离,直至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

  经历了这场朝圣之旅,他开始不再逃避,不再躲闪,通过反思自己,忏悔自己,洗礼了自己的身心,最终“成了他早该成为的那个男人”。旅行的最后,我们从他妻子莫琳的眼里看到了经历这场朝圣之旅后的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而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句经典的话是这样说的:“人生至少要有两次冲动,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读这本书,我首先为主人公哈罗德感到庆幸,他的一生就经历了人生的这两次冲动。从妻子莫琳的回忆中,我们看到年轻时的哈罗德,尽管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当在舞会上看到美丽大方的莫琳后,奋不顾身勇敢地穿过整个舞厅走向莫琳,以一句幽默风趣的话吸引了莫琳,赢得了莫琳的爱情,而且让她成为了自己的妻子。30多年后,他用87天627英里的一段长长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再次走回到了莫琳的心里。

  哈罗德的经历,还让我想起了一则哲理对话:一个老禅师问小和尚,如果你进一步则死,退一步则亡,你应该怎么办?小和尚思索半晌不能回答。老禅师微笑道,你可以往旁边去啊!其实,生活就是这样,当我们深陷命运的泥潭进退两难时,不妨向旁边跨上一步,去寻找生命的出口。哈罗德就这样“向旁边跨了一步”,试想,如果哈罗德忽略了那个“徒步去看奎妮”闪念,而只是简单地将给奎妮的回信投入邮筒中,也许就不会有他与妻子莫琳破镜重圆的美好结局。

  在旅途的终点,在疗养院,哈罗德见到了为了等待他的到来而坚强地活着的老友奎妮,将礼物交给了她,在并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送走了安详离世的奎妮。是的,哈罗德的朝圣之旅并没有挽回老友的生命,但是他确挽回了自己的爱情。

  小说的结尾,非常唯美:“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一封信,一个老人,627里,步行87天,一个人的朝圣。

  老人的名字叫哈罗德。弗莱,在干了40多年的酒厂里刚退休不久。四月中旬再*凡不过的一个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信是从贝里克一家疗养院寄来的。内容是打印出来的,因为写信人已到了癌症晚期。她叫奎妮。轩尼斯,是哈罗德二十年前的朋友也是曾经的同事。她写信向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很吃惊这个不幸的消息。他一直都不是善于表达的人,也没什么亲人和朋友。但当他看完信后,内心却无法*静。

  哈罗德一直都不明白奎妮在二十年前为什么没有告别就突然失踪了。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消息。他觉得在回信中无论写什么都难以表达他的心情和遗憾。因为他一直都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

  回信还是写好了。第二天早上他告诉妻子莫琳去一趟邮局,他答应妻子早些回来。

  很奇怪,经过第一个邮筒他把信投进邮箱的手犹豫了,于是他继续往向走。他做了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决定,他要步行去贝里克。他打电话给疗养院,让护士转告奎妮他的这个决定,并且让奎妮一定要等他。他要救她。他要以这种方式救她。他相信她一定会等他。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从此开始了……

  一个老人,他坚持不搭乘任何交通工具,而且没有任何徒步旅行的装备和经验。但是他有自己的信念,他认为这样就可以救奎妮。

  想像不到的过程与结果,又是完全让人暖心的结局。从病痛,纠结,怀疑到支持,赞同,帮助,再到回忆过去,思考生活,解除误会。在这87天里,改变了一个人,也改变了一些人对事情的看法。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他解开了与妻子之间的误会,也得知了奎妮失踪的真正原因。

  对于故事我今天只想写这些,不知道以后的自己是否还会记得里面的内容。那如果你还有兴趣,就亲自在读一下吧,那个时候你也老了,你又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呢?你已经有了什么样的人生体验呢?总之再看一遍是绝不让你后悔的。

  读着这本小说有时候真的会让你走进里面的生活。生活只有一次,我们会选择怎样过呢?你会想过,以前的`一些事,如果你选择另一个做法也许结局就不一样了呢?但是你又事先看不到结局,又怎么会有那么多理性去面对所有的选择呢?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注定会有一场不一样的人生。跟着心走吧。让心去选择。但是,你一定要学会承受。如果你发现错了的时候请不要抱怨,一定要去想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就是人生,一个可以选择,却没办法后悔的人生;一个可以回忆,却不能只徘徊在曾经里的人生;一个可以展望未来,却不可以改变过去的人生;一个现在活生生的你,过着实实在在生活的人生。我们所有人的两头都一样,生与死,没有人能够改变,但是中间却是我们自己用无数个选择组成的过程。你说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一个人的朝圣,可能某一天你会因为某件事情,没有原因,也明白不太可能,但是就是想去做,不管是周围的人还是自己的理智都告诉自己,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是自己就是想去做,更经常见到的就是年轻人的冲动。在《恋恋日记本》中的男主角在明白女主角已经喜欢上其他人的状况下,还是去修那个房子,那是一个梦想,有那么一个执着的念头,其实自己想想明白修房子和女主角能不能够回来没有任何的关系,但是就是想去做,在这本书中,把整个路途中所有的心理路程也写下来了,虽然最后的结局是没有拯救得癌症的朋友的生命,但是让她安详的死去,最重要的就是整个过程,男主找到了自我,了解了自我,在不断的徒步过程中,不断的反思,不断的去想自己的事情,还有他的妻子也在整个过程中,了解到两人之间的真爱,将因为儿子去世而留下的裂痕去掉了。两个人又重新找回了那份丢失的感情。

  人活着,有些事情务必去疯狂的去做一下,让我们自己的人生没有白活。人就这一次,不管是好还是坏都需要我们去看,去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书信激起了波澜,想要回信却始终觉得语言太过贫瘠,在寄信的路上,总以为一封信的分量太轻,还应该做得更多一点。犹豫间就这样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某一个瞬间下定决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这种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方式为老友祈福。

  刚开始除了脚上的水泡一切都还顺利,随着越走越远,一桩桩往事浮现,哈罗德的状态波澜起伏,有时受困于母亲的抛弃,有时受路人的鼓舞,有时苦于与莫琳关系的恶化、儿子的疏离,有时又被大自然所震撼,当朝圣的故事被报道引来一群追随者,他从最开始的感恩到后来的无所适从,最终离开了朝圣者们独自行走,他的朝圣之路也是一个内心的旅程,不断回忆不断忏悔不断释怀。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罗德曾经想象的那样,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许多路,是他整个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时刻,这让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当谜底揭晓时不禁为作者的奇思赞叹,原来当他原谅了母亲的抛弃、谅解了莫琳的疏离、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维的死却让他深深自责无法自拔,他意识到自己这样走路根本于事无补濒临绝望而选择了放弃。最终是莫琳的理解与支持,让他坚持走到了终点,虽然奎尼并未因他的行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罗德、莫琳与奎尼都得到了救赎,死者安息,生者释怀。

  看书过程中有个很大感触,作者的语言总让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颗接一颗在夜空中刺出亮点,渐浓的夜幕开始战栗”、“路旁的樱桃树站在厚厚的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一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地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的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等等,描绘细腻丰富,伴着哈罗德的情绪一起跌宕起伏。

  “哈罗德途经两位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士,一个脚踩踏板车头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个遛狗的男人,一个徒步旅行者”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个小时35分钟走了12.5公里,当时在空间里还留下了记录“有清风无朗月,路遇小狗三两只,纳凉人家七八处,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对,酒*摆了三摊,脚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觉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点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没有特别的理由,兴致到了说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时候,隔离了手机、隔离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灯和我,偶尔微风拂面,不去想身后的繁琐明天的未知,只有当下,只想着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不失为一个放空与暂停的好方法。

  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5)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 (菁华3篇)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1

  从前,我只看过九把刀的《那些年》,没有看过《等一个人咖啡》,直到我在同学的书架上看到他的作品时才知道九把刀的第一部爱情小说,从简介中了解到书中丰富的内容,于是我便沉下心来仔细的品味了一番,顺便写点读书心得。

  我不怎么喜欢看爱情小说,觉得太矫揉造作,但当我看到这部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心动了。等一个人,感觉挺有味的。

  等一个人咖啡里的女主角「思萤」,在咖啡店遇到他人生中不同的奇遇。煮咖啡到出神入化也是位笑匠的冷酷拉子(gay的意思)阿不思、顽强也有着悲伤回忆的老板娘、帅气却又没信心的泽于,以及属于他生命中的主角,阿拓。每个人的生命中其实有许多事情是注定好的,其实不是偶然,而是缘分让我们相遇,以等待的方式等带着缘分的到来,就像火车一样,一站表示一个缘分,无法提早体会,只能踏实等待。

  咖啡店的老板娘,从他的浪漫又悲伤的过去,这个过去变成她开这家店的动力,在这家「等一个人咖啡」店,等待着一位不论刮风、下雨,都想喝到他的「老板娘特调」咖啡的人。泽于,一位对于思萤就像耀眼夺目的钻石,从他不停更换着女友的过程中,总是配合着他们点着相同的东西,不敢勇于表现自己的心情,或许他是缺乏自信心吧!所以他才在咖啡店等带着一位可以与他一同品尝肯亚咖啡的女孩。

  冷面才子阿不思,以他的才智面对一些乱点咖啡的客人的能力令我大开眼界!还有一些咖啡名也让我惊讶,像是「黯然消魂之华山论剑咖啡」,真是太有创意了。阿拓,一位个性如同白开水的人,让人很容易让人看穿、也很容易与他相处。因为他的`性格却让他挫败,但是他还是坚持他的风格,在等一个人咖啡店里等待一位看清他、接受他的人。白开水容易让人看透,却让人很难捉模。老实的性格的他,结交到有趣的朋友,成为朋友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物。

  不论是咖啡店里的每一个人、或者是故事中其它的角色,他们其实都在等一个人,用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感觉。或许我也一样,等待着属于我的未来。如果我能和书中的阿拓相遇,或许我能有和思萤一样的奇遇、认识会喷火的人体师小才、砍人王爆哥、篮球机之神仓仔,以及媲美五星级饭店煮厨实力的金刀婶。等一个人咖啡故事虽然结束了,但是不是结局,却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等待不会终止,而是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永远。

  咖啡,分很多种。有苦涩的、有甘醇的,有浓郁的,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在等着一杯适合自己的咖啡。一杯属于自己的咖啡。

  为了找出自己的那一杯咖啡,有些人勇敢地尝试着各式各样的咖啡,然后希望总有一天,他/她能寻找到。也有些人相信等待,默默地、耐心地等待着他/她那一杯咖啡的出现。也有些人坚信自己所选择的那一杯咖啡是对的,始终不换口味。

  泡咖啡的人,喝咖啡的人,所有的人都一样。非常喜欢九把刀这篇以咖啡谈情说爱的小说。

  《等一个人咖啡》这篇小说最独特的地方就是它脱离了典型言情小说的框架,是一篇拥有着自己独特风味的爱情小说。稍反常理的故事情节,但一点也不感到“肥皂”。人物各各性格鲜明,影响深刻。尤其是男主角,阿拓。仿佛天生具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总能与奇人奇事成为好朋友。完全没有任何的虚假,纯粹地以真诚待人。是在现实生活中似乎不可能存在的人。

  女主角直到最后才终于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直在追寻的咖啡原来只是一个美梦,一份执着。真正适合自己口味的咖啡,心里其实早已知道答案了。她立即狂追,一再错失,然后终于领悟。再等最好了,那杯属于自己的咖啡一定会再次出现的。小说最后的一幕,那杯咖啡,让人会心一笑。

  你的咖啡出现了吗?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2

  这是九把刀第一本纯爱小说,在后记中作者坦白:爱情小说最难写——所以也最有可能写得很难看。按照把刀的综述:“市面上很多爱情小说都长得很像,男女偶然相遇的情节、携手克服种种难关、彼此相恨与相恋的桥段、乃至起承转合悲欢离合都很相似,即使一个故事写得很感人,也充满了很多在其他爱情故事里已经出现过的雷同剧情。说是各家用同一盘隔夜菜,自行热一热,拼凑出大同小异的菜色也不为过。”在此,很多读者要发问了,有本事你写啊!九把刀的确交出了一份不错的首部爱情小说《等一个人咖啡》,而《那些年》则是在这之后大红。

  爱情最容易迷惑人之处就是当事人会有各种幻想,然而这和其他主题里面的幻想差不多,只不过爱情故事里面夹杂了更多的性、荷尔蒙、费洛蒙而已,其他故事能激起少量多巴胺甚至肾上腺素就不错了。因此,言情小说是世界上最赚钱的文学体裁——此处陈述没有半点贬义的意思,这就是人的天性。然而和现实中爱情的稀有一样,好的爱情小说作品也会是极少的。几乎所有好的文学作品,最重要的因素都得有直指人心的笔触。而最能打动人的,莫过于基于现实的适度幻想+合理推导,人物得鲜活,情节得有趣——这部《等一个人咖啡》算是做到了一点点吧。

  第一个亮点:一个直男作家(据综艺节目访谈推断)要从一个高三女生的角度来写爱情,但看完发现主角不止一个,每个角色都是很有灵魂的——有缺陷的完美,人生必须有各种波折才会有血有肉。 而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梦想的,而最厉害的就是男主角——一个奇葩的人生加吸引了一大堆白日梦怪咖朋友。抛开九把刀略显夸张的文风,他对人性的把握还是有模有样。按照后记中的描述——他实在太爱书中的每个人物,“每个角色都充满了有趣的生命力,都让我写完之后意犹未尽、割舍不下,很想让他们的故事更有延展性。”

  第二个亮点:书中每个人都会为了爱情和梦想用许多年的生命去赌。此处疑问:这不是言情小说一定会有的么?是的,言情小说里面最多的莫过于长长久久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轰轰烈烈的爱情,而这部《等一个人咖啡》里面最优先的其实是个人的梦想,每个人先用几十年来做自己,然后再随缘爱情。这样看来,书里的那个世界距离我们可能有点遥远——我们谈不起爱情,只不过是我们失去了梦想。在这个焦灼的世界中,每个人最怕面对的,其实可能都是自己,一个失去了梦想随波逐流的自己。那么爱情作为梦想最后的验金石之一,乃是两个有梦之人的交叉而已。而找寻最适合自己的爱情,不如说回归最真实的自己:

  “泽于就像耀眼夺目的钻石,看起来像是每个人追求的梦想,然而这样的钻石之所以璀璨,可都是多位鉴赏者的目光雕琢而成。阿拓虽然质朴无华,但并非沉在河底等待发掘的玉石,而是参天巨木,低头寻找宝物的一辈子也看不见他,除非好好将头抬起来。”女主角从对爱情的幻想走入到对人生的梦想,为了男主角等上两年理所当然——不过,爱情是一场用整个人生或者当下每一刻去博弈的游戏,我们是否做好掌握荷尔蒙、肾上腺素以及理性、直觉之间的*衡了呢?生活真是有趣。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3

  “我都说,我认识一个很有正义感,很有勇气的女生,她叫做思萤,思念的思,萤火虫的萤,她不但救了我,还教我骑野狼,还常常请我喝咖啡、跟我看电影、还猜对了金刀婶的菜名,今年夏天刚学会游泳就救了溺水的阿珠好几次…… ”

  ——选自九把刀《等一个人咖啡》

  爱情小说就是爱情小说。单曲循环地听着一首歌,带着少女们“怀春”样的心情满怀期待地捧起它,而又是心里暖暖地合上它,同时又在遗憾现实为什么和童话完全不同。或许这样的书籍,适合帮人疗伤,但是似乎又不对吧,看这样的书籍会很让人刺激与受挫的。这样的书时时刻刻地提醒着你,无论女主角多么丑或是性格多么地恶劣,总能如愿以偿地和另一半幸福生活。

  阿拓的眼睛跟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是一杯清澈的白开水,也将所有人看成透明,他的世界很简单,也所以很有趣。或者说,能够被阿拓当成白开水的人个个都朝气十足、别具特色,在阿拓的形容里,他们都是好人、都被祝福。像阿拓那样的纯真形象,绝对是符合大部分女生的胃口。“玩过拼图的人都知道,复杂的图形反而容易掌握,因为每一块都那么特异,很快就能知晓它应放置的坐标。但越是简单的图形,例如蔚蓝的天空、茵茵绿地,却往往是最难拼成的。因为每一片都太朴直,太单纯,许久都不会明白上一块跟下一块之间的关系。”这句话说的就是阿拓。九把刀亲笔刻画的这一人物,也一定凭借着他自己多年做男人的经验吧!那个带着傻、笑的很呆而且永远不会发脾气的阿拓,那个充满传奇色彩、永远掩饰不了内心波澜的阿拓,一个会让大家都很想念的人。我也会永远希望故事里的阿拓和思萤,一直保持着像朋友那样的纯真,谈着朋友一样的恋爱,不紧张、不拘束。

  每个人生命中,或许都会出现像杨泽于一样的男人,简而言之,永远贴着“高富帅”的标签。这样的人,被大多数的女生甚至是男生仰慕,而能够真正接*的人,却总是屈指可数的。这屈指可数的人儿,或许就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文艺点说就是升级为女主人公,可以在童话故事翩翩起舞,装进每个八卦人的眼球。泽于就像耀眼夺目的钻石,看起来是每个人追求的梦想,然而这样的钻石之所以璀璨,可都是多位鉴赏者目光雕琢而成。阿拓虽然质朴无华,但并非沈在河底等待发掘的玉石,而是参天巨木,低头寻找宝物的一辈子也看不见他,除非好好将头抬起来。

  一部成功或是失败的爱情小说总还是翻越不了条条框框或是人类创新的极点,总是必备这样的情节:高富帅终于打破常规地像相貌**的女主角表白,女主角却毫不怜惜他面子而且相当霸气地让他空手而归。(这可能是很多女孩的愿望,当然这些女孩中不包括我,我承认我不是女孩,叫我汉纸吧~)事实上,很多的现实故事都可以有气无力的,没有你想象中的活生生和罗曼蒂克。如果这样的机会摆在你的面前,是否会在没有feel的状态下还鼓励自己去试一试?

  整个故事,最能带动我情绪的应该是最后一章的情节吧!就是那些很俗的情节,比如那些生离死别啊,擦肩而过啊。请原谅我的品位。这些情节发生在故事中给人肥而不腻的感觉,但是如果是现实的话那就太……还是不说了

  九把刀的爱情故事,是不是总会被拍成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样的电影?说句实话,还是喜欢书吧。最*出的那一大堆的肥皂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小时代》《天台》,说着的,无感,无聊。个人感觉吧,这些影片让人一开始就猜到结局,一点都没神秘感,给不了幻想空间的说。

  谁跟谁坐在一起,其实早就在问题形成之前就已经注定好了不是吗?什么事情都是这样,所有的答案都在问题形成前,就已经清楚刻在每个人的脑海里。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6)

——一个人的冬天读后感 (菁华3篇)

一个人的冬天读后感1

  我很喜欢读书,有空时总不忘记拿起一本书看看,读书使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好书,例如:《手斧男孩》、《鲁滨逊漂流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些书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就是美国作家盖瑞〃伯森写的《手斧男孩》啦!

  这本书主要讲了:13岁男孩布莱恩〃罗伯逊乘飞机去加拿大油田看爸爸,途中单引擎飞机的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去世,他操纵飞机迫降时,幸好栽进了原始森林的湖里。就这样,他从一个热闹的城市一下子被丢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布莱恩没有带任何食物,只有一把手斧做武器。他住石洞,吃“呛樱桃”、覆盆子,用自制的鱼叉捕捉大大小小的鱼,用自制的弓箭捕捉一种超级大的“笨鸟”,自己生火,自己烧烤食物……直到坠机54天后一架搜救飞机才拯救了他。

  这本书里有一句话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那就是:自怜自艾毫无用处,唯有同命运相斗争,才有生的希望。自怜自艾,不但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也于事无补。

  读了这本书,我要学*布莱恩〃罗伯逊勇敢、善良、心地纯洁、敢于想象、敢于动手、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气馁的高尚品质;懂得了遇事不能依赖别人,要勤于动手、细心观察、冷静思考、认真完成,这样才能成功。

  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手斧男孩》这本书!

一个人的冬天读后感2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书就像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当然,也有一本书让我记忆深刻,回味无穷,好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了一样,永不抹去。这本书就是手斧男孩第三部之《一个人的冬天》,作者是盖瑞·伯森。主人公是布莱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布莱恩来到了北方过着寒风刺骨的冬天。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保暖的房屋……大雪封门,湖面结冰,动物冬眠,鱼儿被冻在结实的冰下……再也不能像夏季的日子里那样打鱼了,手斧男孩——布莱椠将何以为生呢?

  身上还是夏季那套短打,透气的网球鞋破了,牛仔裤惨不忍睹了,那件T恤支离破碎了。至于风衣,更是被扯成了一片片的细条另作他途了……几乎是衣不蔽体,这又该如何是好?

  那个在夏天用树枝搭建起来的小木屋,又如何抵御凛冽的寒风、呼啸的白雪呢?

  在这一集里,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三个片段:

  一是,布莱恩饥饿无比,在这白雪皑皑的冬天里他找不到任何食物,就在这时,一声狼的吼声,打破了周边的宁静,布莱恩随着叫声找到了狼群,因为饥饿难耐,他凭着自己的求生经验,不得不去与狼分食。

  二是,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洒在布莱恩的身上。就在这时,一声清脆的鸣叫惊醒了睡意朦胧的布莱恩,他立马拿起刚刚制作好的长矛,冲出营地一看,原来是一只驼鹿在旷地上奔跑,布莱恩立马追了上去,将手中的长矛用力扔了出去,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最终落在了驼鹿的身上。驼鹿应声倒地成了布莱恩的猎物

  三是,正当布莱恩想去捕猎一头大灰熊时,另一头更强壮的大熊从后方袭击了布莱恩,将他扑倒在地,布莱恩不得动弹,这时,布莱恩收养的小宠物挺身而出大吼一声,用锋利的爪子不断地去抓那头强壮的灰熊,最终灰熊被抓的鼻青脸肿,跑掉了。

  这本书能教会我们如何在寒风呼啸、冰天雪地的冬天生存下来。它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力量和无限的智慧。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一本书!也是印象最深、最精彩的一本书!

一个人的冬天读后感3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一个人的冬天》,它是获得美国纽伯瑞文学奖、被评为美国100年来最优秀的50部青少年图书之一的《手斧男孩》系列中的一本。讲述了主人公布莱恩在原始森林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保暖的房子,但他像原始人一样自己制造各种工具好衣服,最终战胜了重重困难的故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获得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和技巧,还增强了战胜困难的信心。

  布莱恩虽然只有13岁,但他非常能干,仅仅依靠一把手斧,就造出了弓、长矛等打猎的武器,又用兔皮、驼鹿皮缝制成连指手套、兔皮背心、驼鹿皮外套、鹿皮靴子、雪地鞋等防寒衣物,真是了不起。

  冬天里,布莱恩的食物主要靠打猎。有一次,布莱恩遇到了一头雄鹿,他先躲在树丛中,然后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的慢慢向雄鹿靠*,他抓住最佳时机,抬起他的大弓,用力拉开,瞄准、放箭!箭像闪电般射向雄鹿,深深的刺进雄鹿的身体里。这是雄鹿像布莱恩奔来,想要攻击他,布莱恩又投出了一杆长矛,给了它致命的一击,结束了它的生命。整个过程真是惊险极了。这次打猎,布莱恩获取了许多鹿肉,够他吃好长时间的了,布莱恩还用它的皮做了件“皮大衣”,暖和极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候,首先要克服自己的恐惧,冷静的思考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还有在森林里要学会和动物们交朋友,在关键时候它们也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从布捞恩身上,我学会了如何在不利的环境中努力地去寻找有利的条件,在危险中学会自救,学会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这非常有用。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7)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菁华12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淡的退休生活被一封书信激起了波澜,想要回信却始终觉得语言太过贫瘠,在寄信的路上,总以为一封信的分量太轻,还应该做得更多一点。犹豫间就这样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在某一个瞬间下定决心要走路去看望老友,用这种带着某种宗教意味的方式为老友祈福。

  刚开始除了脚上的水泡一切都还顺利,随着越走越远,一桩桩往事浮现,哈罗德的状态波澜起伏,有时受困于母亲的抛弃,有时受路人的鼓舞,有时苦于与莫琳关系的恶化、儿子的疏离,有时又被大自然所震撼,当朝圣的故事被报道引来一群追随者,他从最开始的感恩到后来的无所适从,最终离开了朝圣者们独自行走,他的朝圣之路也是一个内心的旅程,不断回忆不断忏悔不断释怀。故事的高潮是在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这段路程完全不像哈罗德曾经想象的那样,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他完全迷失了自己,也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许多路,是他整个旅途中最痛苦黑暗的时刻,这让我很困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当谜底揭晓时不禁为作者的奇思赞叹,原来当他原谅了母亲的`抛弃、谅解了莫琳的疏离、知道了奎尼的等待,戴维的死却让他深深自责无法自拔,他意识到自己这样走路根本于事无补濒临绝望而选择了放弃。最终是莫琳的理解与支持,让他坚持走到了终点,虽然奎尼并未因他的行为而得到救治,但是哈罗德、莫琳与奎尼都得到了救赎,死者安息,生者释怀。

  看书过程中有个很大感触,作者的语言总让人感同身受,“星星一颗接一颗在夜空中刺出亮点,渐浓的夜幕开始战栗”、“路旁的樱桃树站在厚厚的一裙花云里,一阵风吹过,便散下一地五彩的糖果纸”、“一层厚厚的乌云灰压压地盖住天地,一场又一场的豪雨几乎要将所有东西的颜色轮廓都打掉”等等,描绘细腻丰富,伴着哈罗德的情绪一起跌宕起伏。

  “哈罗德途经两位推着婴儿车的年轻女士,一个脚踩踏板车头戴花哨棒球帽的小男孩,三个遛狗的男人,一个徒步旅行者”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2次深夜的徒步,一次是13年的夏天花了2个小时35分钟走了12.5公里,当时在空间里还留下了记录“有清风无朗月,路遇小狗三两只,纳凉人家七八处,吃哈密瓜的父女一对,酒*摆了三摊,脚崴了四次”,竟有如此相似的描述暗觉有趣。另一次是19年五月半夜11点多暴走7公里,好像都没有特别的理由,兴致到了说走就走。但是走路的时候,隔离了手机、隔离了世界,只有天空、道路、路灯和我,偶尔微风拂面,不去想身后的繁琐明天的未知,只有当下,只想着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不失为一个放空与暂停的好方法。

  就像书里写的那样,当一个人与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过客,陌生的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今年由公司人事部推荐,我阅读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书中讲述了一个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罗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在旅途中,哈罗德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帮助,也正是在这些人的帮助下,哈罗德开始了他真正的旅途。目标从一个不知道能否到达的目的地变成了一个一定要到达的目的地。在遇到被男朋友抛弃的女医生之后,开始认真对待自己的伤口,他知道只有自己的身体承受得住,他才能安然到达贝里克。也正是遇到那个没了孩子的可怜女人之后,他才懂得给予和接收都是一份馈赠,都需要勇气。那变得不那么畏首畏尾,不那么担惊受怕。正如我们在自己的旅途中,决心的下达和抛弃身外之物和心里的杂念,轻装上阵,在进入这个状态之前,我们也深陷混沌中,是与他人的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领悟,让自己变得成熟,明白一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然后才能勇敢地走下去。

  在行走的过程中,遇到各种不一样的人,都有各种不一样的人生和自己的故事。有人相信他,有人质疑他,有人嘲笑他,有些人,只是那么短暂的一面之缘匆匆而过,还有些人会进入他的生活,能够陪伴他走过那么或长或短的一程。有些人,是真心的想陪着他往下走,也陪着他度过了一段很艰难的时光,可最后还是因为种种原因而离开,比如小狗和凯特,我在看的过程中特别希望那只小狗能够陪着哈罗德一直到最后。

  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长的,哈罗德的旅途也是一样。应对庞大的朝圣者队伍已经耗散了他很多的精力,他迷路,他想放弃,他打电话给莫林,告诉莫林他想回家,他开始后悔了。莫林只是告诉他他不日便可以到达贝里克,并且给他预定了旅馆,让他好好休养。莫林知道他太累了,但是如果这个时候顺了哈罗德的意,让他放弃,那么哈罗德会后悔一辈子。在最为难过的时候,理解并支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是那么的重要,那种支持并不是简单的顺从,而认真倾听,告诉你应该怎么做。两个人重新拼凑好那个美好的家庭,相互支持和理解,朝圣的道路上我想哈罗德最大的收获莫过于此。

  最终哈罗德到了贝里克,也见到了奎尼,没有夹道欢迎的掌声,也没有五彩斑斓的鲜花,更没有鼓吹齐声的乐队,有的只是一个听不清他名字的修女,不能说话的奎尼和她见到哈罗德时留下的一滴眼泪。哈罗德在经历骄阳,脚底水泡,,破洞帆布鞋,孤独黑夜……之后做到了;奎尼坚守着最后一丝气息,无法进食,临窗而卧,任凭肿瘤生长遮住半张脸庞,就这样过了87天,他等到了哈罗德。他们都是成功的,哈罗德的不懈,奎尼的坚持,彼此之间的信任,为这一伟大的朝圣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如弗朗西斯所说的:没有什么比信念更能支撑我们度过艰难时光。或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少点理性,多点信念,听起来是很浪漫飘渺的事,但伟大的事业往往是强大的信念支撑起来的。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越努力越幸运!”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头,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水*实在有限,但还是没忍住水了一段。

  18暑假,家中无聊,因徐大乐的一首同名歌曲《一个人的朝圣》开始翻看。前几天出校与两同学闲逛,也刚好看到了“要么庸俗,要么孤独”的网易热评。这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巧合吧。至此,全书读完,也不过几个小时,虽未搁下,但这过程我却使其持续了半年多。虽有走心但并不太多,这也许是假读书吧。书中诸多细节,记忆已然模糊,有时甚至成为催眠之佳品,细细想来,并非书中不足,实属个人问题。此问题缘由,也刚好与我目前对看书的想法相对立:多读书,多修心。

  关于想法:原生家庭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不容易被自己注意的,是潜移默化的,更不是随便就能改变的。但不管何时,这是值得自己哪怕用一生时间去跳出来的的。?应有一天,你心中虽仍有疑惑,但已充满勇气,“不计得失”的走向那“一个人的朝圣”。

  以上便是此刻的我,与《一个人的朝圣》的全部交集了。也许以后还会有,也许没有。不管怎样,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我想起我已经不知道多少次遗忘或者放弃自己的远行计划了,我又什么时候才能做一次内心想做的事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最后奎尼虽然还是走了,但却走的很安详,没有任何遗憾,而哈罗德和莫琳也因为这场旅程化解了彼此间的隔阂,重新找回了初恋时的那种快乐,一切都变好了,不是吗?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很久了,没有完整地读过一本书,直到这次,读《一个人的朝圣》,然后竟然想写点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一辈子小心冀冀地为人,在妻子的眼里,他既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更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然后这一切抱怨积累到他们唯一的儿子自杀时到达顶点,然后,他们分居了,夫妻疏离,形同陌路。直到有一天,哈里德收到了那封远方的来信,他唯一曾经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告别。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一个人的朝圣就从这里开始了。

  如果没有奎妮的那封告别信,也许哈里德的一生就这样在和妻子感情的日渐疏远中过去了,但不幸的是奎妮竟然身患癌症,震惊悲痛之余的哈里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要徒步去看望奎妮,他要让奎妮相信: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从此之后,1个人,87天,627英里,哈里德就这样走了下去,没有好的装备好的鞋子,没有手机,甚至没有银行卡,但他终于完成了这伟大的一个人的朝圣,他终于做到了成为一名优秀的父亲,虽然儿子已经不在人世,但在他的心目中,儿子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他们;终于他再次让妻子相信自己是一名最出色的丈夫,他们的爱情回归了。

  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是啊,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以为常,没有觉得两个人在一起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甚至会挑剔对方的诸多缺点,但一旦那个人,如果你身边的那个人突然就走了的话你才会发现原来你们彼此是多么的不舍,原来你们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如此的相爱!

  一个人的朝圣,哈里德带给我们的不止是徒步627英里沿途收获的感动,不止是对儿子对妻子那深深的爱,还有对友情的执着,对信念的执着,所以,无论任何时候请相信自己相信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期初并不知道“朝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老妈推荐我读这本书的原因也是书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经历与书本身的精彩。朝圣原本一个宗教的重要之事,现在用在一个人身上,我想表达的就是所谓的信仰与精神吧!毕竟西方人对于宗教与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于自己的生命。他们的信仰就如同我们东方国家的佛教那样根深蒂固。

  主人公过了几十年**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变,亲友没有往来。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来的信开始了小说的序幕,奎妮身患绝症写信告别。写下回信寄出后,他开始了风雨征途,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箱,最后横跨整个英格兰,心中一直怀着只要他未曾放弃的走下去,奎妮就还可以活下去。

  关于爱与信念以及万物之类,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却表达出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过程中想要的,正让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过程”,虽然有时候结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许有时候,在我看来,这更像一场以伪装自我救赎的寻觅,寻觅几十年前没有抱歉与自责,不时传来哈罗德与莫琳阵阵笑声的夜晚。

  关于离别和重逢,我们能看到的朋友与自己IDE交集,过客还是熟人,也许是匆匆的告别,也许是一路走下去,我们除了亲人外称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给我们一句鼓励,人生的路,总归要自己走,孤单可以承受,离别时也请还好告别,不是不愿面对地退缩,而是面对挚友挥手告别的勇气。即将结束的岁月里的一群人,就是需要去告别,就像高考这个截点。小说里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圣,治疗他的挚友,以治疗他风尘仆仆的心与千疮百孔的家。

  最后的最后,在奎妮的葬礼上两人找回了以前儿子还在世的感觉,回忆曾经美好的释怀。信念可以坚持很多事,不应该去嘲笑看似不实际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我知道我现在的角色,也不敢再去奢求什么,所以我保持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徘徊是一种折磨,不如一笑而过,如果一个人哭了,两个人都会快乐,我宁愿换来三个人解脱,相信在你的世界,我只是个过客,从来没有占据太多,也愿换来三个人好过。何流的单曲《也很值得》。

  这首歌对奎妮的形容太贴切,她对哈罗德的爱不像张爱玲一样卑微到尘埃里,没有大张旗鼓的*宣誓,没有非他不可非他不嫁的张扬。始终用第三人称的笔调,来拥抱一段爱而不得的感情和一个爱而不能的人。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却从来不介入。自始至终为他做很多事儿,在他面前只字未提,默默的看着她难过,虽然喜怒哀乐都不为“我”。

  奎妮是自责的,其实戴维的自杀与她无关。一个任性自私的人随意对个人生杀权的行驶,让那些为之牵连的人足以难过自责一辈子。奎妮的离开,他们不再联系。事物不总是以消失的方式结束,也不是总以突然出现的方式开始。你以为会有一个时间说再见,但人们往往在你回过神来已经消失。时间的残酷在于只要你稍一犹豫,分分钟帮你决定结局。奎妮对哈罗德的爱,莫过于离开后,把一切活成哈罗德的样子。

  我跟奎妮一样却又不一样,我跟有对象的男生关系都比较好。我个人原因吧!觉得跟有女朋友的男生比较容易相处,这样即可以验证有纯洁的友谊,又不会有来自外界各种流言蜚语。我能处理好跟有对象的异性的关系,和跟他对象的`关系。大哥的女朋友从贵阳来,我跟大哥一起去找的房子,一起吃饭,走之前还去送。家门姐姐,跟他各种打闹,开玩笑。虽然我没见过他对象,但是应该不影响。家门姐姐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照顾,帮助。我们之间是可以不用谢谢这个词的。方队,他女朋友我认识只是不太熟,跟他却有很多接触,去山东看他,帮他募捐等等。我状态不好,遇到坎儿了他拉我一把。不是患难之交,这些年打下的革命友谊却点点可数。

  室友说三角关系中,不分先来后到,不被爱的那个人才是小三。我肯定也赞同但不会这么做,开始的初衷并非如此,本意也与之相去甚远。哪些关系我能妥善处理,不会因为一些无关痛痒的原因,放弃一段本可持续一生的友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哈罗德,六十岁,有一天收到了二十年未见面的老朋友的一封信。老友得了癌症,写信告别。哈罗德寄了短短的回信,决定走路去看她。他信仰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她就能活下来。87天,627英里,从西南到东北,纵穿英格兰。

  遇见加油站女孩,女孩说,一定要有信念,有了它什么事都能做成。年老的哈罗德仿佛被赋予了满身的力量,他感受到自己从未有过的坚毅和笃定,他感激女孩提醒他关于信仰的意义,即使他还不确定信仰的所指,虽然女孩所说的信仰根本就无所指。

  遇见远足的男人,他诟病哈罗德的鞋子,哈罗德的袜子,惊讶于这个没有指南针,没有帽子,没有手套,没有头灯,没有电池的人要走路去远方。他说,没做好准备就上路的死亡率可比其他事情都高。

  遇见所谓的伙伴,他们也要做朝圣者,可是他们争执,他们努力劝说他人,他们看重曝光度。哈罗德想离开,却选择了迁就。他们终究抛弃了朝圣者,去做“朝圣者”。哈罗德找回了原有的轻松,到底是谁抛弃了谁?

  这一路的丈量,是对信念的坚守,亦是一生的重新来过。

  我们何曾没有遇到过“加油站女孩”。当初准备研究生考试时,四处搜找信息,过来人的一句鼓励便兴奋激动,那是亟需鼓舞的时刻啊!后来对别人不过随口的鼓励却换来感激,才理解当初自己对人的千恩万谢于对方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就是那么一句鼓励给予泥泞中的人怎样的力量啊!

  谁不曾受过指指点点:“你的搭配很别扭”,“你这本书没什么价值”,“你考的这个证书没什么含金量”,“你没必要花钱去那样的景点”……我们时常会因为没有准备好恰当的“鞋子”或者名牌的“袜子”而感到的尴尬。可是少有人问我们选择的原因,关注我们选择的意义。即使没有带来“效益”,谁知道我们在做这样的选择之时经历过怎么样的斟酌,即便这样的选择有很高的“死亡率”,可是我们曾经摸索过。

  人生是很长的路,有人擦肩,有人陪伴。可是终点的意义只有自己知道,不要责怪伙伴们的吵闹和离去,他们有选择陪伴谁的权利,有人相伴是福。就像喜欢一个人的晨跑,随时停下,随时加速,可以看风景,可以想心事。周国*说,在一次长途旅行中,最好是有一位称心的旅伴,其次好是没有旅伴,最坏是有一个不称心的旅伴。有称心的旅伴最好,没有,那就一个人好了。

  哈罗德边走边回想过往的生命,对父爱母爱的渴望,对儿子的遗憾,……哈罗德的离开也给了莫琳时间和空间。她找回了对最爱的人的爱。我们何尝不需要时间和空间反思。时常将最真实的情绪发泄给最爱的人,我们总以为爱是盔甲可以阻挡所有伤害的侵袭,可是忽略了来自爱的人的伤害也有害。温柔的爱我们最亲*的人,就像对陌生人一样善良。因为在最难继续下去的时候,是最爱的“莫琳”给了哈罗德坚持的力量和勇气。

  今天很巧合听了韩寒处女作电影《后会无期》的主题曲《*凡之路》:“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你被夺走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就算会错过什么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朝圣,向前走,就这么走……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8)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菁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1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2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3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

  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4

  很少有人从一开始就能下定决心目标明确地去做什么,甚至大多数人都是迷茫着迷茫着就顺着时间的年轮走了下去,也可以赋予一个大众词汇——顺其自然。就像主人公哈罗德,他一开始只是想去寄明信片,走着犹豫着迷茫着内心凌乱着,加油站女孩的随意一段话,坚定了哈罗德的想法,他要救奎妮!他不是医生,不是上帝,但是他的信念要救她!人啊,面对要离开的人,总想着挽留,有时候对方留下来可能会很痛苦。

  还好,最后,他们见到了,奎妮一直在等他,为了等他,顽强地与病魔作斗争!而哈罗德一路徒步走来,不选择任何交通工具,在我看来,可能一方面是延续奎妮的时间,一方面是在忏悔,在自我救赎。年纪大了,经历也就多了,心结也就在所难免,有时候自己原谅自己才能让自己心安理得。

  对不起,读到病床上的'奎妮,我不禁想到了我外婆,她去年冬月过世,走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很安详,气若游丝,慢慢的……离开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是第一场雪。

  都说满地白雪,是天地为逝者戴孝。生前的大半年,外婆也是受了折磨,因为舍不得放手,所以挽留。

  家里人会在她痛苦难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喊医生,然后给她输一包血,外婆要难受好一阵子,才能适应新的外来的血,就这样,快要支撑不下去了,输血,随着输血带来的不适,忍受,然后又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此输了三次血。最后外婆也没有权利说什么,几乎是把生死交给了家人,“家人”是不是听起来像是很庞大的家族,外婆一生有六个孩子,重孙子都即将考大学了,然而“挽留”外婆的,或者说决定挽留或者不挽留的,是外公。我有好长一段时间觉得外婆还在。我没有见到外婆的最后一面,又好像没有那么责怪自己,甚至觉得我没有错,但是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位置,是外婆的,很想她,经常想。对外婆,我没有心结。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5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菁选(扩展9)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范文五份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1

  这个小村庄就这样被摧毁了。幸运的是,十几个人活了下来。其中一个人说:“我们都应该知道原因,因为我们滥砍滥伐,造成了洪水。我们应该一起努力,一起种树。”家家户户都买树苗种。过了几年,树苗长大了,但人们并没有砍伐,而是越种越多。

  终于,小村庄变成了从前的那个,森林依旧郁郁葱葱,河水清澈见底,天空湛蓝深远,空气变得甜美。

  村庄回来了,美丽的村庄回来了,人们快乐地跳舞。

  在山谷里,曾经有一个美丽的小村庄,那里的森林郁郁葱葱,村前的河流清澈见底,天空蔚蓝而深远,空气清新而甜美。因为人们随意砍伐,山坡上的树木在减少,裸露的土地在扩大.八月,大雨滂沱,小村庄被咆哮的洪水冲走了。

  有的人侥幸活了下来,觉得很后悔。王叔叔说:“那天我的羊累了,破了一个洞,所以我上山砍了一些树来弥补羊的累。”陈阿姨说:“我想给孩子做点好吃的,就拿起斧头去山上,砍了几棵小树苗,带着他们去做饭。”他们说:“我们都错了。我们应该种更多的树。”

  是的,就这么做。他用剩下的钱买了一些树苗。他们先把树苗埋在土壤里。他们决定早上松土给树苗施肥,中午拔草浇水,下午抓虫。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一代又一代。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

  后来,山坡上的树增加了,裸露的土地减少了。这个小村庄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我们应该把这个美丽的村庄代代相传,这样我们的后代就可以生活在一个新鲜的空气环境中。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2

  你去过海底村庄吗?海底有十八个村庄。其中一个村庄叫做美丽村庄。一听这个名字就感到轻柔、美丽…

  首先,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五星级商场,也是海底最好的商场。里面的东西多种多样:有洋娃娃、衣服、还有洗手液。真是应有尽有呀!还有商场的服务级是三级的,也是最高的一级。连上洗手间,都不用看指路牌了,真是太方便了!

  然后,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海底学校,海底学校的大门是水草做的,教室是用珊瑚做的,门窗是用地面上很少的黄金做的…海底学校的课程是多种多样的,除了我们学校的语文、数学、科学等等以外,还有防鲨鱼课、环保知识课…学校的花五颜六色、树木绿油油的、水蓝蓝的、阳光五光十色,美丽极了!

  最后,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海底居民区,他们的房子是用金、银、珠宝做的,门窗是用水晶做的,珠光闪闪,漂亮极了!

  呜呜…我们的潜艇就要回家了,我只好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离开了这美丽的海底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3

  继续写《一个小村庄的故事》

  山东省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三年级赵琳萍邮编:273500

  后来有人在这个小村子里找到幸存者,先安顿好,从各方面给他们无微不至的照顾;在他们情绪稳定的时候,他们粗暴地对他们说:“看,你们砍树破坏环境,当时你们的生活还是‘好’的,但是为了眼前的利益,你们不顾后果,现在洪水毁了你们的家,夺走了你们亲人的生命。这是大自然无情的惩罚!今后要吸取教训,保护好环境,不要乱砍滥伐;如果真的需要木头,就砍一棵树种两棵树,有计划的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得到大自然的回报。那时,我们将吃绿色食品,呼吸新鲜空气。每个人都健康快乐,永远过着真正幸福的生活。那该多好啊!”

  幸存的人听到这话,羞愧地低下头,握紧拳头说:“好!你说得对,我们必须纠正以前的错误。再也不砍树了,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做环保模范,请大家帮忙监督!”

  过几天,我看到这些人用工具种树。看,他们在挖,刨,浇水,填,填。他们做得多好啊!日子一天天过去,山上种满了小树,小树在每个人的房子前后都落了下来。后来大家自发成立护林队,请林业专家指导浇水,定期修剪。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照料每一棵小树.

  这几年,山坡上已经没有光秃秃的土地,小树也渐渐长大,成了森林海,成了鸟的天堂。茂密的绿树和五颜六色的花朵让人赏心悦目;人们听腻了鸟儿悠扬的歌声。人们陶醉了,过着舒适幸福的生活.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4

  傍晚,我来到了碧绿的田野中,在草坪中驻足。

  草坪上蚂蚁正在忙碌地工作着,一只身着绿衣,头上顶着两根须的蚂蚱在草坪上左顾右盼,摆动着它那两根细长的须。只听得“嗖”的一声,它便没了踪影,待我细细寻找,才发现它已经跳到了一颗树上,我想它应该是要回家了。

  七星瓢虫顶着它那一身圆点盘旋在低空,捕捉着害虫,更像是警察在追捕坏人。我追随着它们的身影来到了河边,河水像一面明镜,倒影出我的影子。猛然间我发现空中成群结队地飞来飞去不知名的虫子,好似一场昆虫音乐会即将上演,它们嗡嗡的低吟声演奏出一首美妙的歌曲,我回转头却看到“警察”(青蛙)正在追赶着“坏人”(蚊子),好不热闹。这田野间还真是有趣,一边在举行盛大的音乐会,一边却是战事连连。

  几个小光点飞过我的眼前,呵,原来是萤火虫。鸟儿们已结束了一天愉快的劳作,而此时,青蛙也停止了捕食。

  渐渐地天暗了下来,我同虫子度过了一个快乐的下午,也该回家了。回到家,蚊子的出动和青蛙的叫声告诉我们夜晚已经来到。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5

  我奶奶住在农村,那是一个安静的山村。三面环山,空气清新,是个有山有水的地方。今年,我们在奶奶家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春节。

  一大早,就在黎明前,雄鸡的大声啼叫把我从梦中惊醒。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开始了快乐的一天。

  几年前,下雨的时候,通往奶奶家的坑坑洼洼的路变得泥泞不堪。走完这条路,看看你的鞋子。我不知道它们变成了什么颜色。如今,一条崭新的路通向远方。道路似乎被雨水冲刷过,一尘不染。两边都种上了绿竹,给小路增添了一些迷人的色彩。

  小路旁边是一条清澈的河。这时是冬天,河上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扔下一块小石头,河却纹丝不动,石头却滑走了,在冰上留下一个小白点。

  橘树、桃树、柚树……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小树,种在每栋房子的前后。桃树成为“一军”,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热切地期待着春天女孩的到来。然而,柚子树仍然是绿色的,直立的,显示出巨大的生命力。

  这里就像进入快乐的摩尔庄园,跑来跑去,玩得很开心。爬上山,鸟瞰整个村庄。小村庄的美景尽收眼底,真的有一种“天底下别的山都显得矮了”的感觉。这时,已*黄昏。在许多屋顶上,炊烟袅袅升起,夕阳反射着炊烟。那些缕缕青烟点缀着天空,更显朦胧清高.

  夜幕缓缓落下,小村庄变得格外安静和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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