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个人》读后感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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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2

  一路读下来,觉得整个故事干净、明朗,又充满着淡淡的清冷和小小的寂寞。

  想要一个人生活的知寿独自一人来到了东京,搬到了舅姥姥吟子的家里暂时住下。知寿是寂寞空虚的,二十岁的年纪,还没有什么生活的目标,这个时候难免会迷茫。值得庆幸的是,知寿就是在这样一个混沌的时期和经历过不幸认为年轻的时候要多遭受一些苦难少享受一些欢乐,这样年老后能够少遭受苦难多享受到欢乐的一个可爱的心态年轻的小老太太——吟子生活在一起。

  吟子是个可爱的小老太太,我这么认为,虽然年老,却不服老,整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偷偷用知寿的化妆水,虽然知寿说“那是年轻人用的,对老奶奶没有什么效果。”而知寿对吟子的故意嘲讽以及不失时机的打击,应该说是出于嫉妒心理。

  知寿的生活单调乏味,白天就在车站旁边的亭子里卖东西,晚上去酒吧卖酒,生活圈子小,接触的人也少,生活没有目标,因为也就显得没有什么意义,甚至觉得想要去死。而吟子,每天不是看着电视织围巾,陪着猫玩,就是和别人一起出去吃吃饭,跳跳舞,生活得丰富多彩。吟子,早已经适应了一个人的好天气和好生活。虽然有点嫉妒吟子,但是后来知寿是羡慕吟子的吧,所以才会说:“我以后也能像她那样吗?到了七十岁还爱打扮,住在属于自己的小房子里,情人节去买巧克力。我能过上这样的生活吗?”

  知寿其实是希望有人可以一起生活的,想要和别人保持某种联系,但是总是做不到,“我好像做不到将其他人和自己紧紧地连结在一起。我也想尝试一个人生活。我希望能有一回,不是别人离开我,而是我离开别人。”知寿是很害怕失去的,越是害怕,就越会失去。她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其实是对与人交往、保持联系的一种渴望,她的内心渴望与别人产生联系,希望能得到别人的关爱,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处理和别人的关系。阿丝对她的关心只会让她觉得不安,觉得阿丝和藤田之间有某种关系。

  知寿和吟子站在门口向芳介挥手告别的时候,两个人都觉得有股暖流从脚底升腾起来,说明两个人虽然都喜欢也都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但是内心还是希望有个温暖的家的,有个人可以相伴的。人是需要温暖的动物,需要别人的关怀。但是正如吟子说的“趁着年轻,要离开家自己过。要在年轻的时候吃些苦头啊。”

  一个人的时候要学会享受一个人的好天气,不刻意去强求,一切顺其自然,享受一个人的美好,等到哪一天遇到一个能够相伴一生的人了,就过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如吟子那样,充分享受生活,做个可爱的小老太太。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3

  今天,有幸读到著名散文家周国*的经典散文《只有一个人生》,虽然仅仅读了十几页,但是感悟真切!他的经典散文包括四卷,《只有一个人生》属于生命感悟卷。本文情理并茂、哲理和诗情交融著称,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读者细细品读。

  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人生!因此,每个人的基调不同,有些人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的有滋有味,非常充实;有些人却在浑浑噩噩混日子,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如何充分地享受人生、创造人生,活得踏实而优雅,活得精彩而有品位,活出真实的自我,活出自己的真性情呢?这就是本文所要揭示的主题。

  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中的是他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我们**的可悲之处,就在于失去了孩子时期曾经拥有的这样的真性情!有真性情的人,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在世人匆忙逐利而又为利所逐的时代,他待人接物有一种闲适之情。

  “不以成败论英雄!”读了文中《成功的真谛》之后,我对成功的概念理解更加透彻。成功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比成功更加重要的是,一个人要拥有内在的丰富,有自己的真性情和真兴趣,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这样,你才会在任何情况下都感到充实和踏实。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有自己爱好的事情,这爱好完全出于他的真性情,而不是为了某种如金钱、名声之类的外在的利益。把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做好,尽量做得完美,让自己满意,这才是成功的真谛。如此感到的喜悦才是不掺杂功利考虑的纯粹的成功之喜悦!我们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是有真性情的,希望成年的我们,不要丢掉它,不要丢掉自己真正的爱好!

  《读者》20xx年第18期中,《身边的优雅》一文值得我们仔细品味。文中,作者一天一连见到了三个人:已到暮年的剪纸老人,在江堤上练*水墨字的已患癌症的老耿、以边卖水果为生,边练*写诗的老人。他们都是有着真性情的人,他们的人生是优雅的人生!他们虽然都是极其普通的*凡人,也有着常人的苦恼、窘迫与无奈,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站在精神的高度上,把世俗的日子过得更加有品位!这种精神的确令人惊叹!

  愿我们追随他们的脚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做真性情的人,过有品位、更加优雅的人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4

  春天,唱着春天自己的歌。原来,又是一年春天了。又是一个,姹紫嫣红的春天啊。感觉心情*淡了很多,第二学期的色彩很浓烈,晃花了双眼。生活本是不搭调的画卷,淡与浓,清与朦,简单与复杂。从油画到素描,从勾画到上色,从规整到凌乱。这一年,翻天覆地的变化,让画卷颜色陡然加深。

  两年前的今天,我正在积极地备战高考,和大家在一起,背历史,背政治,解数学题,讲英语语法,疯狂考试,偶尔苦中作乐。雨天的时候,整座城市陷入灰色;晴天的时候,又是一片亮蓝。生活就是一种淡淡的青色。

  知道么,我从未猜想到,原来我们可以那么坚强,挥手告别的时候,不流一滴眼泪,都那么笑容灿烂。毕业晚会那天,我们回忆了一起走过的日子,玩得很疯。然后,我们就这样各分东西了。只是,说好的毕业旅行,就那么不了了之了。我们兴奋地想象青藏高原,期待喜马拉雅山的壮观,描绘烟雨朦胧的江南水乡。却恍然发现,许多念头在仍未付诸行动之际,已被东升西落的太阳收藏,成为回忆,仅仅回忆而已……这,便是画卷转为灰色调的转折点。

  最单纯的信念,在这个地方显得那么无力。我第一次知道,我们始终是需要依靠自己的。信念,一次一次破灭,又一次一次重铸,但是被揉成团的纸张永远不可能被抚*。

  寒假,我们散步到了武江桥,在那里,能看到的色彩是无法描述的。是小城市别有风味的繁华与温馨。果然,还是家的颜色,才让我感到舒适。是飘渺的七彩,内心却不会有不安定。

  现在的我,还是重视着和身边每一个人的感情;还是牵绊着过去的美好记忆;还是知道自己的明确目标;还是清楚怎样的胡思乱想需要被抛弃;还是能感受到被温暖的时候;还是知道谁是值得信任的谁是不可以再信任的;还是有着对一些人和事的喜欢……但是,我真的开始改变,但不是完美的蜕变。

  喜欢一个人去书店。《一个人的好天气》,是某天上午啃完的书。很淡的文字,像是宁静的好天气,但是仅属于作者一个人。文中的主人公和老太婆吟子的同住生活,主人公最终懂得,这是仅属于她一个人的好天气。

  是啊,我也是。一个人的好天气,仅属于我内心的小小世界的幸福感和一些仅存的信仰,还有那些,仅属于我的美好记忆。即使生活改变了轨迹,不像某人正在学*各种技术知识,不像某人幸幸福福地和好朋友在别处旅游,不像某人每天睡得日上三竿时间颠倒,不像某人已经落下了包袱,悠闲地搭乘着火车,也不像回忆中的我们,正火热地准备着考试。但是我也有,我一个人的好天气。仅属于自己的,一个人的好心情。不论窗外是阳光明媚,还是暴雨狂作,仍给自己留一份能生成幸福的能力。

  调色盘里的形形色色,挥洒在画卷上,不知会落成如何的色彩。作过一副樱花的油彩,用刷子随意洒下的点,作为樱花的瓣,各种的大小和形状,隐藏着一个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惊喜。

  一个人的春,夏,秋,冬,蜕变,谁也不知道会蜕变成什么样子。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5

  *凡人见证奇迹,英雄缔造奇迹。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正如那个《阿甘正传》里的阿甘,成功是因为简单。

  终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后,哈罗德都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面对他人的无助,于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伤,别过脸去逃避现实,也由此在继“没人要的儿子”之后成为“失败的丈夫”和“缺位的父亲”。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在荒凉的晚景中最不经意的回望,也能瞥见灰暗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

  于是,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正如著名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罗德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出发,却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寻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终于在花甲之年收获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作者以明暗交织的写法将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相结合,交替表现,而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映射。当那个愈加自信、笃定、坚强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许,你依然要说,《一个人的朝圣》只是虚构的故事,627英里终究不是现实。可是,请记住,“虚构的故事也有其意义”,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说的“如果我们都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一下,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来吧,接受“不可能”,一杯执着加几滴疯狂,生活会更加充实而快乐。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阅读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1)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 (菁华3篇)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1

  夜风轻轻的吹过,心慢慢的在放松,可对你的牵挂却依然无法放下。一个人不寂寞,想一个人才寂寞。心情随着风儿在空中轻轻的飘荡,不再去想那么多的事情,于是,只好放纵自己的大脑,任夜风带着我的思绪随处飘飞。

  不知道这会的你在干什么?是否和我一样在满怀的思绪中飘荡。看着你离去的背影,心里猛的有一种刺痛,霎时间内心变的空荡荡的,感觉人生真是了无意义。其实,自己也很明白你的想法、你的处境,只是太牵挂一个人的时候,也会成为你的一种负担。

  突然之间感觉自己无所依靠,虽然明知道必须依靠自己,但是,这一刻却多么的希望自己的心能有一个港湾。当自己疲惫的时候,可以停靠休息一下。但是,自己也明白,世事难料,喜欢一个人可以为他付出一切,倾其所有。虽然很明白,付出可能没有收获,许多故事也都是没有结局的。但是,我依然甘心为之付出我的努力。看过一篇文章说:如果你真的爱了,那么不要轻言放弃!即使他让你伤心了。试着去牵挂他,倾听他,让他明白你依然关爱他。如果你真的爱了,那么不要轻言放弃!即使他让你失望了。试着去包容他,,让他知道你依然在乎他。

  爱情真的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具有无穷的魔力,让人为之着迷。当你走*他时,才发现真的是让人爱恨交加。但是,我坚信爱一个人,我就会爱他的所有,不会因为一些世俗的东西而改变。

  当听着你冷冷的声音告诉自己,以后不要再管你的事了时,我知道你的心情很不好,我能做的只是默默的去关心你,理解你。有的时候也真的恨自己太无能了,总想让你整天没有忧愁和烦恼,但是,却往往做不到。我能做的就是当你高兴的时候,分享你的快乐;当你有烦恼的时候,去做一个倾听者、有的时候朋友在问:“你这么做,值得吗?尽管爱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这个结果你能承受吗?”朋友的质问,让我只能报以苦笑。我说,可能很多的人都不会赞同我的,但是我还是顺着自己的感情去做了,因为人生难得放纵自己一次。这次就让我放纵一下自己的感情吧,不要问结果,当爱过之后,我会淡然的去面对人生的很多挫折。

  当爱一个人,却无法拥有他时,自己面对着一个选择:放弃还是继续。包括你在内的很多人都说:放弃吧,不要再浪费青春。但是,自己却明白,自己真的放不下。如果能放下,早都已经放下了,根本不会到现在的地步。所以,当黑夜来临的时候,我只能孤独的思念一个人,默默的在想:你这会在干什么?你这会在想什么?当我拨起思念的琴弦,你是否能感受到一个声音在对你说:我爱你!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2

  我喜欢叫它,那座城。

  听起来,分外的有凉意。染指了千年万年的光阴,披着一身薄如蝉翼的岁月,不声不响地,就那样矗立在苍苍杳杳的群山之中,守着长流的绿水,守着亘古的歌谣,是一个痴情至极的女子,历尽岁月的沧桑却依然鲜活而灵动地,爱着,深爱着。

  那时节,初次见到它,只是觉得如此地,单薄。瘦削的肌骨到处流淌着贫穷的血液。三三两两的人,匆匆穿行于窄狭逼仄的街巷,为了生计,为了活着,奔跑着,计算着。

  夜落尽,踟蹰在寂寂的青石板街道,行道树上缠绕的霓虹灯,乐此不疲地闪烁着。这样的夜晚,也只有它们才是真正的主人,兀自开放,在黑色浓郁的时分,固执而热情地,流动着璀璨的光芒,好让这寡淡凉薄的夜,不会滴出忧伤的水珠来。

  饿了,想找个地方吃饭。走了三四条街,却始终未能找到。我终于绝望地垂下眼睑,盘算着如何挨过这漫漫长夜。街边昏黄的路灯下,斑驳的店铺里尚还有未休息的老妇人,斜倚在黑灰色的`门框上,打量着我,目光里满是探寻。远远看着,迷离而又久远,似乎隔着几千年时空。我知道她的心思。这个时候,我是不应该出现在寂寥的大街上的,我应该如同这里万千的女人一样,围着自家的灶台,挥舞着勺子,为自己的男人孩子烹制可口的晚餐。或者,应该被某个人手牵着,匆匆赶往回家的路上。无论如何,我是不能一个人,出现在这夜幕深沉的街上。

  起风了。不渗骨,但很有凉意。抱起双臂,保存仅有的温热。一直走到她的跟前,她慌忙站直了身体,盯着我看。我说,有烟么?她睁大眼睛一脸茫然。我知道自己犯了怎样的错。她这样年纪的人,是名副其实的土著,不大能听懂普通话。我径直走进她那间狭小的商店里,或者叫小卖铺可能更贴切些。目光搜寻了一圈,终于在一个上了锁的玻璃柜台的底层找到了。我指给她看,她依然那般茫然。我掏出钱来,递到她手中,然后再指指烟。她疑惑地从裤兜里翻出钥匙,哆哆嗦嗦地打开一把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的铁锁,伸手从里面取出我要的东西。本来我是想点着一根的,太冷了,我需要哪怕一星点温热。可是,我终究是忍住了,我怕我再一次骇着她。她从贴身的衣服里取出一个手帕,千层万层地打开,里面裹着一些小面额的钞票。她继续用枯瘦如柴且长满了老年斑的手,哆哆嗦嗦地数着应找给我的钱。昏暗的灯光下,她瘦削的身体显得更加的单薄,满头灰白夹杂的头发。看着她一丝不苟谨慎地数钱的样子,我忽然很心酸。这样的时候,她难道不应该是坐在自家温暖的床上,跟自己的老伴儿或者子孙们拉着家常吗?我轻轻地离开了,没等她数完。身后传来她的呼唤声,虽然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但是我知道她是在叫我。我回过头,看着远处的她,挥挥手,送给她一个温暖的微笑,然后转身走了。

  拐角处,终于看到了一家尚还开张的小饭店。我推开破旧的门进去。里面只有三张桌子,也是那般破旧。一个睡意朦胧的姑娘,一下子被我惊得站起来。我抱歉地冲她笑了笑。她也笑了,很好看。要吃饭?她问我,虽然不是标准的普通话,但是我却能听得懂了。嗯。我点点头。她告诉我,现在只能做一些简单的饭菜。我说没关系,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她又是好看地一笑,然后转进后厨去了。我呷着她倒给我的不知冲泡了多少回的茶水,打量着这个简陋的地方。什么都是旧的,一股子岁月的烟尘味。不多时,从里间走出来一个中年妇人,眼神空洞而迷离,打量了我一眼,看到我在看着她,无措地慌忙低下头,拿起笤帚扫地。我一字一顿地问,洗手间在哪?她显然被这突兀的声音给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着我,一脸茫然。洗—手—间?我把节奏放得更慢了,希望她可以听清楚。她脸上的表情让我明白我说的过于文明了。哦,就是卫生间。我更正了一下。哪里料到,她还是那么茫然。厕所。我再一次更正,用更通俗的名词。她恍然大悟的样子,用笤帚指着右手边说,那里。

  等我再次坐下时,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已经放在了桌子中央,上面还卧着一枚光滑白嫩的鸡蛋。我拿起筷子,夹起鸡蛋,一口还没咬下去,两颗滚圆的泪珠儿便扑通一声砸进了热气弥漫的碗中。我不敢抬头找纸,我不想被别人知道。

  一边吃,一边看着眼泪肆无忌惮地滴到面条里。

  你知不知道,今夜,我来到了这座城市?我走了一条又一条街道,转了一个又一个拐角,看了一棵又一棵古树,听着一波又一波的流水声。我摸着江面上风蚀得斑驳的石桥,感受着你曾经留在这里的指尖的温暖。我希图如你般在逼仄的拐角处,也逢着一个眼神清澈的女子,素淡得不食人间烟火。或者,在拥挤的闹市,也看到蹲在墙角算命的老古董,穿着黑色长袍,留着一绺灰白的胡须,在清幽的月光下,裸露着苍黄的脸庞,一副超然世外的模样。可是,我却什么也没有逢着,我很努力很努力仔细辨认你的足迹,但是这光滑的青石板已经被岁月的风雨刷洗得一片斑驳,哪里是你脚尖的印记?在哪里?

  你说,来吧,我带你去看江水。站在它的面前,你整个儿身体,每一寸肌肤,你的灵魂都会超然出物外。

  我笑你矫情,文人本色。你骂我笨女人,不解风情。

  被烟呛着了,咳嗽不止。旁边那两个母女样的女人相视而笑。

  这些年来,已经*惯了用烟来麻痹自己。有时候会抽到头疼欲裂,总好过于心痛如斯。

  他们都骂我,劝我。他们用尽了方法来帮我戒除烟瘾,可是,于事无补。

  只有你,从不劝我。和我一起抽。你只是告诉我,要抽好的,把对身体的伤害减到最低。你这么一说,我泣不成声。这个世界,懂我者,有几人如你?

  那个夜晚,也如同今夜般凉月如水。我们坐在高高的堤岸,看着脚下奔腾不息的河水,像看着彼此未知的,前途。

  我们絮絮叨叨地说个不停,不停地说。仿佛要把这辈子的话一股脑儿全部兜售。你的左手拿着黄檀木的佛珠,快节奏地转动,晃得我头晕。你说你心里压抑了太多,不能对别人提及,精神游走在崩溃的边缘。你说你不知从何时起变得暴戾,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你说你常常做噩梦,惊醒时满脸汗水。你说你的梦里总是出现大片大片火红的花海,像火般,炽热燃烧。

  你像个迷路的孩子,张皇无措地看着身边纵横交错的道路,找不到回家的方向。我抓着你的手,一片冰凉。我想牵着你的手,指给你回家的路,但是一抬头才猛然发现,我其实也把自己给丢了……

  我寻到了这座城,循着你曾经的气息。刹那间就喜欢上了它,喜欢它的寡淡,喜欢它远离尘世的烟火,甚至喜欢它那一身的泥土味道。你曾经在这里做过翱翔的梦,我希望可以继续替你飞翔。你说湖中如豆的火光,就像儿时你捧在手心的萤火虫,我也想掬一捧那些年的天真。只不过,我们相隔了太多的时空,却总还做着同样年少不羁的梦。如果有一天,我们被时空滑进了不同的隧道,找不到彼此,那么,你会不会,哭泣,难过地蹲在那里?

  我们把彼此放进了这座城。

  我们把自己的一辈子也放进了这座城,只因为,那里有着曾经熟悉的味道。

  我不怕这城池跨越千年的时空,茫远辽阔。我只怕,寻觅了千年,却哪里知道,我们,一个在城里,一个在城外……

  一座城。

  一个人。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3

  妻子从省城归来小住一周,接到儿子的电话,刚出生的小孙子需要人照顾,复又急匆匆离去。

  送妻子到长途车站,目睹班车消失在马路尽头,早已过了容易激动年龄有泪不轻弹的我,心间忽然冒出柳永的诗句:“自古伤情多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泪花止不住模糊了双眼,由衷感觉到,一个人漫长寂寞的日子又要开始了。

  与妻子结婚30多年来,我们两口子几乎没有分开过。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是急性子人,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说不了三句话就瞪眼,吵闹成为家常便饭。情绪激动中,真想一个人开溜,隐居深山或者乡下清净些时日,眼不见心不烦。但过后仔细思量,正应了戏剧《朝阳沟》里边那句唱词:“狗皮袜子没反正,谁家舌头不磨牙。”一个人张嘴吃饭,稍不留神,也会有牙齿磕碰舌头的时候。于是心中释然,两口子“相视一笑泯恩仇”,照常过日子,接着吵闹。

  妻子在家的时候,我们两口子如影随形,磕磕绊绊,吵得面红耳赤。如今妻子远离家门,吵闹中突然缺少了对手,一只巴掌拍不响,生活节奏完全被打乱了,让人思想起她的诸多好处。一日三餐,妻子做好饭菜,尽管盐味儿重口难调,却是热汤热水,端到跟前让我吃,吃完饭嘴一抹走人,连碗筷都不收,这样的待遇日久成*。衣服脏了更不用说,脱下来随手撂在一边,都是妻子义务劳动。多年的共同生活,妻子知道我对辣味儿过敏,虽然上衣兜里揣着快餐店的月卡,*时极少在外边吃饭,吃一口带辣味儿的东西立马汗出如浆。妻子放心不下,临走蒸一锅馍,又包了饺子搁冰箱里速冻,才依依不舍地登上赴省城的班车。

  要说我们家人并不少,聚齐了整10口,四世同堂。大儿子一家三口定居深圳,寻常难得回来一次。二儿子两口远在郑州,刚生下孩子急需妻子照看。家里剩下最小的女儿也出嫁了,整天忙着自己的服装生意,顾不上回家看看。就这样,儿女双全,子孙满堂,却让我成了“孤家寡人”。有心想跟妻子一块走,怎奈家有85岁的父亲和88岁的母亲,白发高堂在,孝子不远游。妻子走后,我将父母接进县城家中居住,好在当过兵的人在部队帮厨学会了摆弄吃的,每天瘸着两条腿为老人做饭,虽然劳累,饭桌上能看到父母的笑脸,也心甘情愿。父母不忍心拖累我这白发残疾儿,勉强住了一周,执意要走,轮流到我几个姐姐家“打游击”。于是,短暂热闹的家庭成为空巢。尤其到了夜晚,一个占地三分多的深宅大院,三层楼14间房屋,黑灯瞎火,少有人气。顾影自怜中,我站在院内仰望灰蒙蒙的夜空,观天象,数星星,触景伤情,独自吟起白居易的诗句:

  梁上有双燕,翩翩雄与雌。

  衔泥两椽间,一巢生四子。

  ……

  一旦羽翼成,引上庭树枝。

  举翅不回顾,随风四散飞。

  雌雄空中鸣,声尽呼不归。

  却入空巢里,啾啾终夜悲……

  默吟至此,受情绪感染,两行浊泪早已滴落腮边。

  妻子走后,赶上农历十月一,豫东乡俗称之为“鬼节”。传说到了冬天,乡村场光地净,庄稼人不起早贪黑下地干活了,阎王爷要开“鬼门关”,让阴曹地府的魂魄出来活动一下,因此就有“十月一放鬼,清明节收鬼”之说。这一天,子孙们要祭祖,到逝去的祖辈坟前烧纸送零花钱。父母不在家,我独自骑着电动三轮车,从县城赶奔到25公里的乡下,给逝去的爷爷奶奶上坟送纸钱。那天早起,雾霾弥漫,寒风凄凄,我一路赶回老家,满脸冻得木麻,那双受过伤的残腿下车一度走不成路。我拄杖艰难步入坑坑洼洼的坟地,举目环顾左右,看到别人家的坟前烟火缭绕,纸灰飞溅,唯独自家的坟头被萋萋衰草覆盖,冷冷清清,心头禁不住一阵发酸。我不能蹲,也不能下跪为爷爷奶奶磕头,蹲下去我一个人站立不起来。我扶着坟前的墓碑勉强点燃烧纸,还未放手,野外一阵狂风刮起,燃烧的火势劈头盖脸袭来,差点将上衣烧着。那一刻,我想是爷爷奶奶生气了,抱怨这个家从此无人承继香火。我泪水涟涟哭着说:“爷呀,奶啊,趁着孙子还能走得动,给您送纸钱啦。二老地下魂灵有知,就跟孙子走吧……”我实在说不下去了,大老爷们哭得悲悲戚戚。

  返回县城,悲戚中我将自己关进院子,木然坐着,半天不说一句话,其实说话也无人倾听。终于,我思想清楚了,人生这一辈子,不可能天天有人陪伴身旁,夫妻亦如此,到老终归有一个人先走的。一个人的时候,要学会独处,善待自己。

  于是,我拄杖走出家门,到老干部活动中心去转悠,发现下棋、搓麻将的都是熟面孔,就坐下来跟昔日的老领导、老同事闲聊一通,搓几圈麻将,不知不觉就把时间给打发了。更重要的是,这里天天就有“新闻发布会”,从国家大事到家庭生活,无所不谈。可别小瞧那些眼花耳聋的老头们,想当年他们大多主政一方,是官场上响当当说一不二的人物。即便是退下来多年,读报纸看新闻早已养成*惯,嗅觉照样灵敏,发布的信息源准确度相当高。忽一日,有人说,今天早起,家人发现某某死在了床上。其中就有人小声嘟囔道:奶奶地,这小子年轻时沾花惹草,跟老婆闹离婚生分半辈子,临了却不遭一点罪,不知道那世修来的福。又一天,传说某主任脑出血偏瘫,住院病没看好,却又查出恶性肿瘤。大伙议论纷纷,细说主任为官时的诸多长处,慨叹苍天无眼,为何让好人不长寿。置身老干部活动中心,不仅寻找到乐趣,还让我开阔了视野,为自己的业余创作注入新的源泉。

  从此后,我逐渐养成*惯,每天上午上网浏览一遍国际国内新闻,尔后静下心来打理自己的博客,有感而发写文章,为报刊杂志投稿。下午则雷打不动挤进老干部活动中心,玩个痛快,把时间安排得忙而有序,自得其乐。

  一个人的日子,不再孤独,尽现晚霞风采。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2)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汇总5篇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 1

  夜风轻轻的吹过,心慢慢的在放松,可对你的牵挂却依然无法放下。一个人不寂寞,想一个人才寂寞。心情随着风儿在空中轻轻的飘荡,不再去想那么多的事情,于是,只好放纵自己的大脑,任夜风带着我的思绪随处飘飞。

  不知道这会的你在干什么?是否和我一样在满怀的思绪中飘荡。看着你离去的背影,心里猛的有一种刺痛,霎时间内心变的空荡荡的,感觉人生真是了无意义。其实,自己也很明白你的想法、你的处境,只是太牵挂一个人的时候,爱也会成为你的一种负担。

  突然之间感觉自己无所依靠,虽然明知道必须依靠自己,但是,这一刻却多么的希望自己的心能有一个港湾。当自己疲惫的时候,可以停靠休息一下。但是,自己也明白,世事难料,喜欢一个人可以为他付出一切,倾其所有。虽然很明白,付出可能没有收获,许多故事也都是没有结局的。但是,我依然甘心为之付出我的努力。看过一篇文章说:如果你真的爱了,那么不要轻言放弃!即使他让你伤心了。试着去牵挂他,倾听他,让他明白你依然关爱他。如果你真的爱了,那么不要轻言放弃!即使他让你失望了。试着去包容他,,让他知道你依然在乎他。

  爱情真的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具有无穷的魔力,让人为之着迷。当你走*他时,才发现真的是让人爱恨交加。但是,我坚信爱一个人,我就会爱他的所有,不会因为一些世俗的东西而改变。

  当听着你冷冷的声音告诉自己,以后不要再管你的事了时,我知道你的心情很不好,我能做的只是默默的去关心你,理解你。有的时候也真的恨自己太无能了,总想让你整天没有忧愁和烦恼,但是,却往往做不到。我能做的就是当你高兴的时候,分享你的快乐;当你有烦恼的时候,去做一个倾听者、有的时候朋友在问:“你这么做,值得吗?尽管爱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这个结果你能承受吗?”朋友的质问,让我只能报以苦笑。我说,可能很多的.人都不会赞同我的,但是我还是顺着自己的感情去做了,因为人生难得放纵自己一次。这次就让我放纵一下自己的感情吧,不要问结果,当爱过之后,我会淡然的去面对人生的很多挫折。

  当爱一个人,却无法拥有他时,自己面对着一个选择:放弃还是继续。包括你在内的很多人都说:放弃吧,不要再浪费青春。但是,自己却明白,自己真的放不下。如果能放下,早都已经放下了,根本不会到现在的地步。所以,当黑夜来临的时候,我只能孤独的思念一个人,默默的在想:你这会在干什么?你这会在想什么?当我拨起思念的琴弦,你是否能感受到一个声音在对你说:我爱你!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 2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孤独,喜欢一个人在路上行走。

  常常喜欢傍晚时分,在夕阳笼罩的小路上静静地走。一个人在无人打搅的时候,可以沉淀生活中烦杂的情绪,可以让思想长上翅膀自由的飞。

  我喜欢一个人走在无人的小径上,用一种自然的心态,看农家屋檐上炊烟袅袅升起时的温馨,听不知名的小鸟在我周围飞来飞去时欢快的歌声。

  我喜欢一个人行走时那种超然的意境,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会觉得自己远离了尘世,我才会觉得现在的自己才是我自己。我可以用一种*和的心态和自己的心灵对话,我可以把自己内心里所有的委屈和无奈,象垃圾一样丢在路上。

  一个人走在路上,路没有尽头,思绪也没有尽头。在路上的时候,我时常会想,路有多长,一个人的生命又有多长?我们可以把握生命中的很多东西,可又有谁能把握自己生命的长短?人生是否就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

  一个人孤独的走在路上,寂寞的看路边的风景也是一种别样的情怀.有时,我也会坐在路边看夕阳落山,晚霞总是美丽而多情的,那一轮圆圆的红日在落山时的那种壮美,那种依依不舍象极了 人生谢幕时的情景,悲壮而无奈。

  每每此时我都会想,人的一生是否就是一个日出日落的过程?当黎明的红日冲破地*线喷薄而出的时候,那绚丽的光芒就象是一个婴孩从母体呱呱坠地时那嘹亮的啼哭。

  每个人都要经历从降生到死亡的全部过程,日月有阴晴,人的生命也一样,不都是精彩和阳光灿烂的;日月有轮回,那人的生命是否也有轮回呢?我的前身是谁?谁又是我的来世?

  一个人走在路上也常常会想,世界上是不是有一个和我一样的人,也喜欢一个人在路上行走?两个不相干的灵魂就象是两条*行的铁轨,永远无法相遇的让两个人都孤独的走在自己的路上。

  有一种思绪喜欢一个人在路上无序的放飞;有一种感动喜欢一个人在路上静静地体味,有一种牵挂喜欢一个人在路上淡淡的思念。

  一个人在路上行走,我的心就是一只飞翔的鸟,一个人在路上行走,我的思绪就是一阵穿过旷野的风。

  我喜欢一个人走在自己的路上…….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 3

  一个人上班

  一个人下班

  一个人煮饭

  一个人吃饭

  一个人收拾碗筷

  一个人看电影

  一个人发呆

  一个人逛街

  一个人站在马路边而整条街,人来人往,车来车往

  城市的灯光暗淡

  太多感触,已不同了

  是我变了,还是世界变了

  太久太久过了太久

  忘了忘了现实无奈

  痛了痛了来的太迟

  来了来了寂寞就好

  穿过心灵失去回忆不知不觉我把寂寞招来

  全世界最高的回忆扰乱了我的寂寞

  我的家乡不知现在变得什么样,是否也物是人非

  安静安静就好

  寂寞寂寞就好

  *惯*惯就好

  黑夜城市静如一潭死水,熟练地点根烟

  我学会了一个人静静地回忆

  学会了对着天花板发呆。

  学会了跟寂寞融合。

  会了用苦味的烟味来冲洗我的思念。

  窗外风卷的呼呼声如刀

  我的心经不起思念家乡的味道

  夜太漫长

  梦太奢侈

  曾经的曾经已离我远去

  童年的童年已不再拥有

  其实我真的累了

  夜深了反而没睡意

  家乡这两个字

  深深的划过我脑海里

  除了思念还是思念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 4

  妻子从省城归来小住一周,接到儿子的电话,刚出生的小孙子需要人照顾,复又急匆匆离去。

  送妻子到长途车站,目睹班车消失在马路尽头,早已过了容易激动年龄有泪不轻弹的我,心间忽然冒出柳永的诗句:“自古伤情多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泪花止不住模糊了双眼,由衷感觉到,一个人漫长寂寞的日子又要开始了。

  与妻子结婚30多年来,我们两口子几乎没有分开过。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是急性子人,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说不了三句话就瞪眼,吵闹成为家常便饭。情绪激动中,真想一个人开溜,隐居深山或者乡下清净些时日,眼不见心不烦。但过后仔细思量,正应了戏剧《朝阳沟》里边那句唱词:“狗皮袜子没反正,谁家舌头不磨牙。”一个人张嘴吃饭,稍不留神,也会有牙齿磕碰舌头的时候。于是心中释然,两口子“相视一笑泯恩仇”,照常过日子,接着吵闹。

  妻子在家的时候,我们两口子如影随形,磕磕绊绊,吵得面红耳赤。如今妻子远离家门,吵闹中突然缺少了对手,一只巴掌拍不响,生活节奏完全被打乱了,让人思想起她的诸多好处。一日三餐,妻子做好饭菜,尽管盐味儿重口难调,却是热汤热水,端到跟前让我吃,吃完饭嘴一抹走人,连碗筷都不收,这样的待遇日久成*。衣服脏了更不用说,脱下来随手撂在一边,都是妻子义务劳动。多年的共同生活,妻子知道我对辣味儿过敏,虽然上衣兜里揣着快餐店的月卡,*时极少在外边吃饭,吃一口带辣味儿的东西立马汗出如浆。妻子放心不下,临走蒸一锅馍,又包了饺子搁冰箱里速冻,才依依不舍地登上赴省城的班车。

  要说我们家人并不少,聚齐了整10口,四世同堂。大儿子一家三口定居深圳,寻常难得回来一次。二儿子两口远在郑州,刚生下孩子急需妻子照看。家里剩下最小的女儿也出嫁了,整天忙着自己的服装生意,顾不上回家看看。就这样,儿女双全,子孙满堂,却让我成了“孤家寡人”。有心想跟妻子一块走,怎奈家有85岁的父亲和88岁的母亲,白发高堂在,孝子不远游。妻子走后,我将父母接进县城家中居住,好在当过兵的人在部队帮厨学会了摆弄吃的,每天瘸着两条腿为老人做饭,虽然劳累,饭桌上能看到父母的笑脸,也心甘情愿。父母不忍心拖累我这白发残疾儿,勉强住了一周,执意要走,轮流到我几个姐姐家“打游击”。于是,短暂热闹的家庭成为空巢。尤其到了夜晚,一个占地三分多的深宅大院,三层楼14间房屋,黑灯瞎火,少有人气。顾影自怜中,我站在院内仰望灰蒙蒙的夜空,观天象,数星星,触景伤情,独自吟起白居易的诗句:

  梁上有双燕,翩翩雄与雌。

  衔泥两椽间,一巢生四子。

  ……

  一旦羽翼成,引上庭树枝。

  举翅不回顾,随风四散飞。

  雌雄空中鸣,声尽呼不归。

  却入空巢里,啾啾终夜悲……

  默吟至此,受情绪感染,两行浊泪早已滴落腮边。

  妻子走后,赶上农历十月一,豫东乡俗称之为“鬼节”。传说到了冬天,乡村场光地净,庄稼人不起早贪黑下地干活了,阎王爷要开“鬼门关”,让阴曹地府的魂魄出来活动一下,因此就有“十月一放鬼,清明节收鬼”之说。这一天,子孙们要祭祖,到逝去的祖辈坟前烧纸送零花钱。父母不在家,我独自骑着电动三轮车,从县城赶奔到25公里的乡下,给逝去的爷爷奶奶上坟送纸钱。那天早起,雾霾弥漫,寒风凄凄,我一路赶回老家,满脸冻得木麻,那双受过伤的残腿下车一度走不成路。我拄杖艰难步入坑坑洼洼的坟地,举目环顾左右,看到别人家的坟前烟火缭绕,纸灰飞溅,唯独自家的坟头被萋萋衰草覆盖,冷冷清清,心头禁不住一阵发酸。我不能蹲,也不能下跪为爷爷奶奶磕头,蹲下去我一个人站立不起来。我扶着坟前的墓碑勉强点燃烧纸,还未放手,野外一阵狂风刮起,燃烧的火势劈头盖脸袭来,差点将上衣烧着。那一刻,我想是爷爷奶奶生气了,抱怨这个家从此无人承继香火。我泪水涟涟哭着说:“爷呀,奶啊,趁着孙子还能走得动,给您送纸钱啦。二老地下魂灵有知,就跟孙子走吧……”我实在说不下去了,大老爷们哭得悲悲戚戚。

  返回县城,悲戚中我将自己关进院子,木然坐着,半天不说一句话,其实说话也无人倾听。终于,我思想清楚了,人生这一辈子,不可能天天有人陪伴身旁,夫妻亦如此,到老终归有一个人先走的。一个人的时候,要学会独处,善待自己。

  于是,我拄杖走出家门,到老干部活动中心去转悠,发现下棋、搓麻将的都是熟面孔,就坐下来跟昔日的老领导、老同事闲聊一通,搓几圈麻将,不知不觉就把时间给打发了。更重要的是,这里天天就有“新闻发布会”,从国家大事到家庭生活,无所不谈。可别小瞧那些眼花耳聋的老头们,想当年他们大多主政一方,是官场上响当当说一不二的人物。即便是退下来多年,读报纸看新闻早已养成*惯,嗅觉照样灵敏,发布的信息源准确度相当高。忽一日,有人说,今天早起,家人发现某某死在了床上。其中就有人小声嘟囔道:奶奶地,这小子年轻时沾花惹草,跟老婆闹离婚生分半辈子,临了却不遭一点罪,不知道那世修来的福。又一天,传说某主任脑出血偏瘫,住院病没看好,却又查出恶性肿瘤。大伙议论纷纷,细说主任为官时的诸多长处,慨叹苍天无眼,为何让好人不长寿。置身老干部活动中心,不仅寻找到乐趣,还让我开阔了视野,为自己的业余创作注入新的源泉。

  从此后,我逐渐养成*惯,每天上午上网浏览一遍国际国内新闻,尔后静下心来打理自己的博客,有感而发写文章,为报刊杂志投稿。下午则雷打不动挤进老干部活动中心,玩个痛快,把时间安排得忙而有序,自得其乐。

  一个人的日子,不再孤独,尽现晚霞风采。

  一个一个人随笔散文 5

  一瞬而起的情绪,其实最美丽。

  想你,就是你。有所实指,就是具体的你。心里住着一个人,好过空心,你的情绪因一个人而动,为他开心为她难过为她不安为她心甘情愿,最幸运的是你心里住着一个人,无论何时想起来,她都是美得独一无二的那个人。

  走在深夜的雪地,走在下雨的风里,走在艳阳的晴空,走在川流的不息,走在高楼迭起,我可以想你。想你最迷人之初就是洞悉了想你这种情绪的本质之后还是义无反顾地想你。

  有一件事情想要告诉你。

  喜欢你。当阳光撒进我的桌上混杂着雨后的春日气息,只想跟你说这句,连同昨天的喜欢一起,连同明天的喜欢一起。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3)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菁华12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我想,在我们已知的宇宙里,没有任何事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不同事物间唯一的区别是,这段距离我们该用什么样的计量单位去度量?一纳米或是一光年?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

  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生命体现它本质所需要的一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其实有彼此相望的身影;那些被拉开的梦想,其实有彼此相惜的眷恋;那些被撕扯的`回忆,其实有彼此重逢的期待。万有引力不是告诉我们,这主观或客观上,看似分离彼此的一段段距离,不正牵着深深的吸引吗?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这个夏天*西南的雨水特别的多。我刚刚结束了在贵州安顺一个星期较为凉爽的假期,此刻正坐在前往河南开封的火车上,去看我的老婆和儿子。

  行李箱里静静躺着其他六本书,一页都还没翻看过。我却把你写的书看完了。你是不是会有一丝身为作者的傲娇呢?

  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途的前几天,我就一下子被你抓住了。就像很多读者感谢你写了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就是*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一样的受挫于工作,受挫于儿子、丈夫、父亲的各种角色。

  可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是有疗愈作用的。它的前半部分做了一次情景再现,在让我情绪宣泄的同时。顺便帮我做了一次梳理。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努力尝试去沟通和改变现状,和我前段时间做的事情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并没有对幸福的实质是什么做更多的思考。

  为了幸福,我们其实一直都在路上。

  时而放纵,时而狂野。

  时而胃烧灼着,时而若有所思。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想谈谈原生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问题。

  小说吸引我的地方是男主人公哈罗德的性格,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这导致了作为父亲的哈罗德,是不合格的。这吸引着我去探究哈罗德人生悲剧发生的原因,我认为哈罗德并不讨人喜欢的性格是由他的原生家庭影响而形成的。

  对于怀里的婴儿,哈罗德的母亲琼完全不知所措,视他为负担;父亲自战后归来就日益消沉,称他是“肮脏的小乞丐”。母亲念叨着周游世界,自由自在;父亲沉迷于醉生梦死,酒不离手。这就是哈罗德的父母亲。父母对于哈罗德的到来抱有怨恨,在哈罗德的童年没有给予其足够的关怀。也因此,哈罗德“小小年纪,保持低调,做一个隐形人”。哈罗德的沉默寡言、恐惧自卑、笨拙木讷、懦弱胆怯的性格就在彻底地缺失了父爱母爱后形成了。

  哈罗德后来遇上了他美丽富有才华的妻子莫琳,迎来了幸福,生下了儿子戴维。却没有料到幸福后面还藏着悲难,原生家庭的恐惧笼罩着哈罗德。哈罗德不愿意抱儿子,儿子要溺死了却蹲下来解鞋带,圣诞节与儿子发生冲突,以及发现儿子吸食*却保持沉默。虽然哈罗德深深地爱着儿子,但是原生家庭的.恐惧阻止了他表现出来,最终酿成了儿子自杀的家庭悲剧,可悲可叹。

  心理学研究早已证明,一个人的童年经历,特别是原生家庭,对个人性格、行为、心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并且会产生长期、深远的影响,甚至会决定一生的命运。因此,我觉得哈罗德在儿子成长的关键阶段里,他既没能做到正确的指引,也没给予温暖和庇护。他是一位不合格的父亲。

  孩子是父母的镜子。董卿说,“你希望孩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你就去做一个什么样的人。”斯宾塞说,“野蛮产生野蛮,仁爱产生仁爱。”莫言说,“孩子的优秀,渗透着父母的上千汗水。”原生家庭对孩子的影响非常巨大,每一位家长都应该对自己的孩子负责。教会他待人处事、独立自主、拥有健全的人格。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当你收到一封陌生来信,说你多年不见的老友身患绝症,你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创造奇迹?

  一个人,一双帆布鞋,87天,627英里,你会找到什么样的自己?——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由英国作家瑞秋·乔伊斯创作的小说。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在酿酒厂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会和他的妻子莫琳过着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说,他二十多年不见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为了救她,他用他从不相信的信仰,从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是一个关于走路的故事,也是关于家庭、友谊、孤独、信仰、灵魂、成长和自我发现的故事。哈罗德,这个传统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规蹈矩,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的一生如此*静,甚至似乎没有悲喜。但他的心还是有年轻人的热情的,不然也无法解释为什么接到奎妮的信,会受到那么大的震撼,为什么一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就能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义无反顾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着自己某个阶段,就是那个青年阶段,那个青涩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让他意识到时间的可怕,死亡*在眼前,这也唤醒了哈罗德丢失的一部分自我,那个年轻无畏的自我。

  于是,哈罗德上路了。这627英里,既是为了奎妮,也是为了找回自己。一个人走这么漫长的路,听上去就让人感到孤独,但说来奇怪,这个木讷古板的男人居然会陶醉于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软的空气,高而澄澈的蓝天,被阳光烤得橙黄的荆棘,在风中流光溢彩的醋栗……当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生活,是需要去体验的。如书中所说,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地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当孤独袭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汹涌的回忆。那些回忆,关于他的童年,关于父母的争吵,关于莫琳,关于奎妮,关于戴维……那些本以为被他遗忘的事,此刻又历历在目。他是那个幼小无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温情。父亲是个军人,战争使他精神紧张。哈罗德曾经站在他身旁,想尝尝被一个大人双臂环绕的感觉,父亲却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他也曾努力练*吃东西不发出声音,因为父亲会捂上耳朵闭上眼,仿佛他是眼中钉。青少年时他最爱的母亲不告而别,此后他只得与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岁,父亲把他扔出大门,丢给他一件大衣。他从来没有被爱,当然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别人的爱。他既不善言辞,又不会表达感情。儿子戴维的出生只会让他感到恐惧,甚至从来没抱过他;戴维溺水时,救生员已经跳下水,而他却还在解自己的鞋带;他甚至不知道戴维的抑郁症,直到戴维自杀……而莫琳则因为他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运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原生家庭的悲哀,我们在童年时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过压抑,也曾经历过被伤害的痛苦。这些伤痛隐藏在波澜不惊的海面以下,却在暗地里波涛汹涌。曾经的遗憾会影响人们的一生,以某种方式伤害着我们身边亲*的人,又再次影响他们的一生。每个人都有过去,都曾经被人伤害,也曾伤害过别人,但不是谁都有哈罗德这样的勇气,能够直面自己的内心,进行自我放逐。“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但即使这些东西都这么困难,哈罗德也不是没有爱过别人,这个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罗德在舞池跳舞的时候,莫琳正看着他,他还记得那一刻疯狂挥舞四肢的感觉,也记得她笑起来,秀发拂过脸庞的样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开始还有一些冷战和争吵,后期便只剩下当初的美好。也是此时,他终于找回了丢失的自我,找回了爱一个人的能力。他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冰冷,爱是解冻冰冷内心的唯一良药。最后,他见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边回忆往事,像当年那样恣意狂笑,毫不畏惧周围人的眼光。一切照旧又一切向前,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读这本书,好像我也陪哈罗德进行了一场自我放逐。整个过程中,犹豫、遗憾、伤痛都被摆在眼前,却又化作继续前行的力量。最终,我们也找到了遗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经忽略的那么多东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过去的一点慷慨。一旦我们能够放松地宽容地看待过去的一切,就会找到对抗孤独的方法,以及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故事很*淡,吸引人的是字里行间的*静和细腻。很多人的一生也是很*淡的,没有惊奇,没有刺激和冒险,安安稳稳的过完生命的历程。哈罗德在在旅途中所经历的一切,也在时光隧道里面泛起了从前生活的浪花。

  哈罗德﹒福莱是一个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工作的时候默默无闻,独善其身,没有朋友,也无敌人;退休的时候都没有欢送仪式,只有销售部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退休之后的生活寡而无味,和他的妻子莫琳关系也不太好,一封来自贝里克郡的信打开了尘封已久的记忆,一个遥远的身影慢慢变的清晰。奎尼﹒轩尼斯算是哈罗德为数不多的朋友,因为他的帮助两人熟悉,也是为了帮助哈罗德,奎尼离开了酿酒厂从此杳无音信。

  哈罗德在收到了奎尼的信之后,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过程中,途径一个加油站,他遇到了一个女孩儿,他给那个女孩儿讲述了他和奎妮的故事。女孩儿告诉他:她的一个亲戚就是靠信念治好了癌症。“信念”让哈罗德决定徒步去奎妮所在的城市贝里克郡。给妻子打了电话,也给奎妮所在疗养院打了电话,让护士转告她,“我现在马上出发,只要我一天还在走,她一天就要活着,请告诉她这位次我不会让她失望。”

  哈罗德穿着他的帆布鞋,一本书,计划没有其他的行李和装备,在旅途中通过告知别人自己的事情来坚定“信念”,很多陌生的人给予了他祝福,希望他一切顺利。*时疏于锻炼的他,起初的行程是艰辛而又充满磨难的。脚上满是水泡,整个小腿都走的发紫,有些时间甚至无法正常走路。依靠身上带的钱和沿途好心人的帮忙,他慢慢适应了这样的艰苦跋涉。有人为他提供了指南针,自己找到了垃圾车边上还可以使用的睡袋,他就不再投宿旅社或别人家,选择了在野外过夜。中途,他给奎妮所在的疗养院打了电话,护士说奎妮听到他要来看她的消息,病情已经好转,这更加增加了他的信心。

  在考文垂以南的巴金顿,一个随和的年轻人米克听了哈罗德的事情,称他为21世界的朝圣者,并请他吃了东西,拍了照片,不知不觉中哈罗德发现认识他的人越来越多很多陌生的人主动给予他帮助,哈罗德的行为上了新闻,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各路记者守候在他的家中或沿途的路上等待着报道。同时也有其他的“朝圣者”加入了他的队伍,一些商业性的机构也利用他的朝圣来谋取商业利益。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自己认定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

  哈罗德的家庭并不是和睦的,童年的记忆也充满惶恐,父亲参军之前是一个和善的人,退役之后脾气变得暴躁而且也开始酗酒,即使哈罗德想亲*他或者抱抱他都成为了一种奢望,直接影响了哈罗德成年之后有了儿子戴维,也对儿子没有多么的疼爱,成为了他父亲那样的人。母亲厌倦了这样的家庭生活,离家而去。哈罗德的妻子莫琳,起初很愤恨他不告而别去看奎尼,事实上自从儿子戴维的死亡后,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两个人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分房而睡。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转而支持他勇敢地走下去,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学会了理解和如何更好地去爱。

  在跋涉的路途中,时光穿梭在现在和过去,将曾经的一幕幕拉回到哈罗德的脑海,他在回忆、思考少年时的经历,对儿子的悔恨,还有与妻子这二十年的隔阂。莫琳在哈罗德离开日子里翻看旧时的照片,回忆他们相遇时的美好,对他的那份怨恨也慢慢化解。文中的最后他们再次相遇时,两只手再次牵起时,他们又回到了初恋时的美好时刻,他们狂笑不止,然而笑料仅仅是一件没什么可笑的事。

  终于,他到达了贝里克,见到了奎妮。此时的奎妮已经被癌症折磨的不成样子,瘦小的身躯跟小孩儿差不多,脸上的肿瘤已经导致她无法说话。此刻,他也明白了为什么电话中她始终没有跟他说话的原因。奎妮见到了她,从迷失的记忆中慢慢搜寻到他,然后她静静的走了。

  哈罗德获得了别人的食物和支持,也把自己的信念和携带的《野生植物百科全书》和《大不列颠旅游指南》送给了需要的人,把一些小礼物送给了帮助他的人们。在接受的过程中,他也学到了新的东西,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这一路,哈罗德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经历风雨,经历磨难,经历病痛,获得荣耀,又被人抛弃……他走出了原来生活的圈子,获得了一生不曾经有过的经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挽回了遗失很久的爱情。他是勇敢的,他也是*凡的,他只不过是用他那穿着帆船鞋的双脚一步一步的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有的书,读了一遍两遍,时间长了可能还是会忘。但是偶尔翻看自己写的读后感,当时看书时的感受便再一次涌现。

  1、一个人的原生家庭,父母对我们的态度,我们当时的想法对我们长大之后有深远影响,以及还有对下一代的影响。

  小时候,哈罗德感觉父母都不要他,不爱他。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生日离开了他,父亲给了一件大衣他让他离开家。他从未感受到被爱,更不知道怎么去爱他人。这些父母没有教他,也没有给予他。他觉得没有人在乎他,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默默的,不想引起任何一个人的注意。

  因为小时候的影响,后身为人父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他的儿子戴维,我同情哈罗德的童年以及他与儿子戴维的记忆。记忆永久存在,只是我们铭记与否。痛苦的记忆若不被疗愈,将带来更大的痛苦。因为这一点,我也在想,如何勇敢的从小时候的思维模式中解套出来?这真是当下值得去做的事。

  2、感受自然。

  在繁忙嘈杂的城市里,为经济发展,太多地方建房修路,想要随时找到一个自然且寂静的地方并不容易。哈罗德上路之后,渐渐远离城市,边走边欣赏沿途风景,日出日落、高山流水、树木花草、虫鸣鸟叫,这些自然的事物让他的身心备感放松。

  我们须根据自己的身心情况,不定时的从工作中、铁公交上、人来人往间疏离出来,找到一个可以接*自然的地方。我一直记得有一天,我独自坐在公园的椅子上,耳边传来孩子们奔跑嬉戏的声音,不断地奔跑足够让他们快乐很久,笑声不断。那时听到一句歌词“只是趁现在,忘了未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歌名,却在当时让我欢乐不已。

  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我望向旁边的那棵大树,看到各种大小不同、颜色不一的树叶从树上慢慢飘落下来,记不清是第十几片叶子飘落时,我听到风与叶的对白。我不知道孩子的嬉笑声和奔跑的脚步声去哪儿了,还有那首不知名的歌是不是在耳边唱着,只是用心感受风叶细语。

  这让我想起《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人唯有用心灵才能看得真,重要的事情是用眼睛看不见的”。

  那一刻没有时间,没有过去也无未来,只是感受着当下,感觉其他全部都不重要了。我想那就是芭芭拉安吉丽思在《活在当下》中提到的“真实刹那”,多感受自然,多拥有一些【真实刹那】。

  3、不在人群中寻找自己,不遗失自己

  书中哈罗德的行走被很多人知道,越来越多的朝圣者们纷纷跟随哈罗德一起走路,却也因此问题变得越来越多。他们在走的路线、住的地方、吃的食物和宗教信仰上出现很多分歧,而原先每天能走七八英里路的他,那段时间一天两三英里都没走到。他困惑迷茫,不知该不该独自离开。

  最后当人群离开,他也把“丢掉的自己”找了回来。人最容易在人群中迷失自己。如何做到不在人群中迷失自己,我想还是勿忘初心,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去行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作文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4)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 (菁华3篇)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1

  从前,我只看过九把刀的《那些年》,没有看过《等一个人咖啡》,直到我在同学的书架上看到他的作品时才知道九把刀的第一部爱情小说,从简介中了解到书中丰富的内容,于是我便沉下心来仔细的品味了一番,顺便写点读书心得。

  我不怎么喜欢看爱情小说,觉得太矫揉造作,但当我看到这部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心动了。等一个人,感觉挺有味的。

  等一个人咖啡里的女主角「思萤」,在咖啡店遇到他人生中不同的奇遇。煮咖啡到出神入化也是位笑匠的冷酷拉子(gay的意思)阿不思、顽强也有着悲伤回忆的老板娘、帅气却又没信心的泽于,以及属于他生命中的主角,阿拓。每个人的生命中其实有许多事情是注定好的,其实不是偶然,而是缘分让我们相遇,以等待的方式等带着缘分的到来,就像火车一样,一站表示一个缘分,无法提早体会,只能踏实等待。

  咖啡店的老板娘,从他的浪漫又悲伤的过去,这个过去变成她开这家店的动力,在这家「等一个人咖啡」店,等待着一位不论刮风、下雨,都想喝到他的「老板娘特调」咖啡的人。泽于,一位对于思萤就像耀眼夺目的钻石,从他不停更换着女友的过程中,总是配合着他们点着相同的东西,不敢勇于表现自己的心情,或许他是缺乏自信心吧!所以他才在咖啡店等带着一位可以与他一同品尝肯亚咖啡的女孩。

  冷面才子阿不思,以他的才智面对一些乱点咖啡的客人的能力令我大开眼界!还有一些咖啡名也让我惊讶,像是「黯然消魂之华山论剑咖啡」,真是太有创意了。阿拓,一位个性如同白开水的人,让人很容易让人看穿、也很容易与他相处。因为他的`性格却让他挫败,但是他还是坚持他的风格,在等一个人咖啡店里等待一位看清他、接受他的人。白开水容易让人看透,却让人很难捉模。老实的性格的他,结交到有趣的朋友,成为朋友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物。

  不论是咖啡店里的每一个人、或者是故事中其它的角色,他们其实都在等一个人,用不同的方式,不同的感觉。或许我也一样,等待着属于我的未来。如果我能和书中的阿拓相遇,或许我能有和思萤一样的奇遇、认识会喷火的人体师小才、砍人王爆哥、篮球机之神仓仔,以及媲美五星级饭店煮厨实力的金刀婶。等一个人咖啡故事虽然结束了,但是不是结局,却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等待不会终止,而是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永远。

  咖啡,分很多种。有苦涩的、有甘醇的,有浓郁的,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在等着一杯适合自己的咖啡。一杯属于自己的咖啡。

  为了找出自己的那一杯咖啡,有些人勇敢地尝试着各式各样的咖啡,然后希望总有一天,他/她能寻找到。也有些人相信等待,默默地、耐心地等待着他/她那一杯咖啡的出现。也有些人坚信自己所选择的那一杯咖啡是对的,始终不换口味。

  泡咖啡的人,喝咖啡的人,所有的人都一样。非常喜欢九把刀这篇以咖啡谈情说爱的小说。

  《等一个人咖啡》这篇小说最独特的地方就是它脱离了典型言情小说的框架,是一篇拥有着自己独特风味的爱情小说。稍反常理的故事情节,但一点也不感到“肥皂”。人物各各性格鲜明,影响深刻。尤其是男主角,阿拓。仿佛天生具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总能与奇人奇事成为好朋友。完全没有任何的虚假,纯粹地以真诚待人。是在现实生活中似乎不可能存在的人。

  女主角直到最后才终于清楚地知道自己一直在追寻的咖啡原来只是一个美梦,一份执着。真正适合自己口味的咖啡,心里其实早已知道答案了。她立即狂追,一再错失,然后终于领悟。再等最好了,那杯属于自己的咖啡一定会再次出现的。小说最后的一幕,那杯咖啡,让人会心一笑。

  你的咖啡出现了吗?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2

  这是九把刀第一本纯爱小说,在后记中作者坦白:爱情小说最难写——所以也最有可能写得很难看。按照把刀的综述:“市面上很多爱情小说都长得很像,男女偶然相遇的情节、携手克服种种难关、彼此相恨与相恋的桥段、乃至起承转合悲欢离合都很相似,即使一个故事写得很感人,也充满了很多在其他爱情故事里已经出现过的雷同剧情。说是各家用同一盘隔夜菜,自行热一热,拼凑出大同小异的菜色也不为过。”在此,很多读者要发问了,有本事你写啊!九把刀的确交出了一份不错的首部爱情小说《等一个人咖啡》,而《那些年》则是在这之后大红。

  爱情最容易迷惑人之处就是当事人会有各种幻想,然而这和其他主题里面的幻想差不多,只不过爱情故事里面夹杂了更多的性、荷尔蒙、费洛蒙而已,其他故事能激起少量多巴胺甚至肾上腺素就不错了。因此,言情小说是世界上最赚钱的文学体裁——此处陈述没有半点贬义的意思,这就是人的天性。然而和现实中爱情的稀有一样,好的爱情小说作品也会是极少的。几乎所有好的文学作品,最重要的因素都得有直指人心的笔触。而最能打动人的,莫过于基于现实的适度幻想+合理推导,人物得鲜活,情节得有趣——这部《等一个人咖啡》算是做到了一点点吧。

  第一个亮点:一个直男作家(据综艺节目访谈推断)要从一个高三女生的角度来写爱情,但看完发现主角不止一个,每个角色都是很有灵魂的——有缺陷的完美,人生必须有各种波折才会有血有肉。 而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有梦想的,而最厉害的就是男主角——一个奇葩的人生加吸引了一大堆白日梦怪咖朋友。抛开九把刀略显夸张的文风,他对人性的把握还是有模有样。按照后记中的描述——他实在太爱书中的每个人物,“每个角色都充满了有趣的生命力,都让我写完之后意犹未尽、割舍不下,很想让他们的故事更有延展性。”

  第二个亮点:书中每个人都会为了爱情和梦想用许多年的生命去赌。此处疑问:这不是言情小说一定会有的么?是的,言情小说里面最多的莫过于长长久久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轰轰烈烈的爱情,而这部《等一个人咖啡》里面最优先的其实是个人的梦想,每个人先用几十年来做自己,然后再随缘爱情。这样看来,书里的那个世界距离我们可能有点遥远——我们谈不起爱情,只不过是我们失去了梦想。在这个焦灼的世界中,每个人最怕面对的,其实可能都是自己,一个失去了梦想随波逐流的自己。那么爱情作为梦想最后的验金石之一,乃是两个有梦之人的交叉而已。而找寻最适合自己的爱情,不如说回归最真实的自己:

  “泽于就像耀眼夺目的钻石,看起来像是每个人追求的梦想,然而这样的钻石之所以璀璨,可都是多位鉴赏者的目光雕琢而成。阿拓虽然质朴无华,但并非沉在河底等待发掘的玉石,而是参天巨木,低头寻找宝物的一辈子也看不见他,除非好好将头抬起来。”女主角从对爱情的幻想走入到对人生的梦想,为了男主角等上两年理所当然——不过,爱情是一场用整个人生或者当下每一刻去博弈的游戏,我们是否做好掌握荷尔蒙、肾上腺素以及理性、直觉之间的*衡了呢?生活真是有趣。

  

《等一个人咖啡》读后感3

  “我都说,我认识一个很有正义感,很有勇气的女生,她叫做思萤,思念的思,萤火虫的萤,她不但救了我,还教我骑野狼,还常常请我喝咖啡、跟我看电影、还猜对了金刀婶的菜名,今年夏天刚学会游泳就救了溺水的阿珠好几次…… ”

  ——选自九把刀《等一个人咖啡》

  爱情小说就是爱情小说。单曲循环地听着一首歌,带着少女们“怀春”样的心情满怀期待地捧起它,而又是心里暖暖地合上它,同时又在遗憾现实为什么和童话完全不同。或许这样的书籍,适合帮人疗伤,但是似乎又不对吧,看这样的书籍会很让人刺激与受挫的。这样的书时时刻刻地提醒着你,无论女主角多么丑或是性格多么地恶劣,总能如愿以偿地和另一半幸福生活。

  阿拓的眼睛跟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是一杯清澈的白开水,也将所有人看成透明,他的世界很简单,也所以很有趣。或者说,能够被阿拓当成白开水的人个个都朝气十足、别具特色,在阿拓的形容里,他们都是好人、都被祝福。像阿拓那样的纯真形象,绝对是符合大部分女生的胃口。“玩过拼图的人都知道,复杂的图形反而容易掌握,因为每一块都那么特异,很快就能知晓它应放置的坐标。但越是简单的图形,例如蔚蓝的天空、茵茵绿地,却往往是最难拼成的。因为每一片都太朴直,太单纯,许久都不会明白上一块跟下一块之间的关系。”这句话说的就是阿拓。九把刀亲笔刻画的这一人物,也一定凭借着他自己多年做男人的经验吧!那个带着傻、笑的很呆而且永远不会发脾气的阿拓,那个充满传奇色彩、永远掩饰不了内心波澜的阿拓,一个会让大家都很想念的人。我也会永远希望故事里的阿拓和思萤,一直保持着像朋友那样的纯真,谈着朋友一样的恋爱,不紧张、不拘束。

  每个人生命中,或许都会出现像杨泽于一样的男人,简而言之,永远贴着“高富帅”的标签。这样的人,被大多数的女生甚至是男生仰慕,而能够真正接*的人,却总是屈指可数的。这屈指可数的人儿,或许就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文艺点说就是升级为女主人公,可以在童话故事翩翩起舞,装进每个八卦人的眼球。泽于就像耀眼夺目的钻石,看起来是每个人追求的梦想,然而这样的钻石之所以璀璨,可都是多位鉴赏者目光雕琢而成。阿拓虽然质朴无华,但并非沈在河底等待发掘的玉石,而是参天巨木,低头寻找宝物的一辈子也看不见他,除非好好将头抬起来。

  一部成功或是失败的爱情小说总还是翻越不了条条框框或是人类创新的极点,总是必备这样的情节:高富帅终于打破常规地像相貌**的女主角表白,女主角却毫不怜惜他面子而且相当霸气地让他空手而归。(这可能是很多女孩的愿望,当然这些女孩中不包括我,我承认我不是女孩,叫我汉纸吧~)事实上,很多的现实故事都可以有气无力的,没有你想象中的活生生和罗曼蒂克。如果这样的机会摆在你的面前,是否会在没有feel的状态下还鼓励自己去试一试?

  整个故事,最能带动我情绪的应该是最后一章的情节吧!就是那些很俗的情节,比如那些生离死别啊,擦肩而过啊。请原谅我的品位。这些情节发生在故事中给人肥而不腻的感觉,但是如果是现实的话那就太……还是不说了

  九把刀的爱情故事,是不是总会被拍成像《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样的电影?说句实话,还是喜欢书吧。最*出的那一大堆的肥皂电影《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小时代》《天台》,说着的,无感,无聊。个人感觉吧,这些影片让人一开始就猜到结局,一点都没神秘感,给不了幻想空间的说。

  谁跟谁坐在一起,其实早就在问题形成之前就已经注定好了不是吗?什么事情都是这样,所有的答案都在问题形成前,就已经清楚刻在每个人的脑海里。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5)

——一个人的冬天读后感 (菁华3篇)

一个人的冬天读后感1

  我很喜欢读书,有空时总不忘记拿起一本书看看,读书使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这个寒假,我读了许多好书,例如:《手斧男孩》、《鲁滨逊漂流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些书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就是美国作家盖瑞〃伯森写的《手斧男孩》啦!

  这本书主要讲了:13岁男孩布莱恩〃罗伯逊乘飞机去加拿大油田看爸爸,途中单引擎飞机的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去世,他操纵飞机迫降时,幸好栽进了原始森林的湖里。就这样,他从一个热闹的城市一下子被丢到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界里。布莱恩没有带任何食物,只有一把手斧做武器。他住石洞,吃“呛樱桃”、覆盆子,用自制的鱼叉捕捉大大小小的鱼,用自制的弓箭捕捉一种超级大的“笨鸟”,自己生火,自己烧烤食物……直到坠机54天后一架搜救飞机才拯救了他。

  这本书里有一句话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那就是:自怜自艾毫无用处,唯有同命运相斗争,才有生的希望。自怜自艾,不但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也于事无补。

  读了这本书,我要学*布莱恩〃罗伯逊勇敢、善良、心地纯洁、敢于想象、敢于动手、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气馁的高尚品质;懂得了遇事不能依赖别人,要勤于动手、细心观察、冷静思考、认真完成,这样才能成功。

  我喜欢读书,更喜欢读《手斧男孩》这本书!

一个人的冬天读后感2

  《一个人的冬天》这本书是《手斧少年》的续集,它讲述了少年布莱恩没有回到美国的妈妈家,而是自己在原始丛林里渡过了整整一个冬天。

  在这个冬天里,他学会了制作弓箭,他学会了用弓箭打猎不让自己挨饿。还学会了制作各种可以让自己保暖的衣物。他用捕到的驯鹿皮缝制大衣,用兔子皮制作背心,还有驼鹿皮的雪地靴。一个冬天都用打到的驼鹿肉做主要的食物。

  在这个冬天里,布莱恩还遇到了许多危险和意外,比如他遭遇到一只大黑熊的攻击,还有一个臭鼬的可爱邻居。他就像一个真正的猎人一样独自生活在原始丛林。

  这本书跟《手斧少年》一样精彩,引人入胜。布莱恩变得更加勇敢坚强,他用充满智慧的大脑和坚强的意志克服了所有可怕的困难,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面对困难不能退缩,要坚强面对,用智慧和意志去战胜它

一个人的冬天读后感3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一个人的冬天》,它是获得美国纽伯瑞文学奖、被评为美国100年来最优秀的50部青少年图书之一的《手斧男孩》系列中的一本。讲述了主人公布莱恩在原始森林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保暖的房子,但他像原始人一样自己制造各种工具好衣服,最终战胜了重重困难的故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获得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和技巧,还增强了战胜困难的信心。

  布莱恩虽然只有13岁,但他非常能干,仅仅依靠一把手斧,就造出了弓、长矛等打猎的武器,又用兔皮、驼鹿皮缝制成连指手套、兔皮背心、驼鹿皮外套、鹿皮靴子、雪地鞋等防寒衣物,真是了不起。

  冬天里,布莱恩的食物主要靠打猎。有一次,布莱恩遇到了一头雄鹿,他先躲在树丛中,然后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的慢慢向雄鹿靠*,他抓住最佳时机,抬起他的大弓,用力拉开,瞄准、放箭!箭像闪电般射向雄鹿,深深的刺进雄鹿的身体里。这是雄鹿像布莱恩奔来,想要攻击他,布莱恩又投出了一杆长矛,给了它致命的一击,结束了它的生命。整个过程真是惊险极了。这次打猎,布莱恩获取了许多鹿肉,够他吃好长时间的了,布莱恩还用它的皮做了件“皮大衣”,暖和极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候,首先要克服自己的恐惧,冷静的思考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还有在森林里要学会和动物们交朋友,在关键时候它们也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从布捞恩身上,我学会了如何在不利的环境中努力地去寻找有利的条件,在危险中学会自救,学会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这非常有用。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6)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菁华6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事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

  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我要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看完被感动到,总想写点什么,这一路仿佛跟着哈罗德一起走,他起初的孤独和无助让我感到压迫,但又为着他懦弱沉默、未尽父亲的责任而有埋怨,随着哈罗德的回忆,真相才逐渐明朗起来。一个人的成长成才与其原生家庭是分不开的,什么样的家庭造就什么脾性的人,哈罗德16岁被父母抛弃,独自面对生活,年过半百又重新启程不断直面自己的内心和痛苦往事,他是勇敢的。

  我相信他与奎妮间纯粹的友谊与爱情无关,甚至在哈罗德结束87天的行走按下疗养院的门铃时紧张起来,期盼他与奎妮热切的寒暄,期待老友久别重逢的热泪盈眶。并没有,奎妮只是睁眼看了看他,说不出一句话,这多少令我失望,我也在这时明白,好多时候结果没那么重要了,享受过程,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力求不再次重蹈覆辙才是真正的救赎与悔悟。爱与被爱都是一种能力,我们每个人可能都需要这样一次回头看过往人生的经历,然后与自己和解,与身边的人和解,奋力前行,热爱生命。

  当然,这本书带给我的感悟还有更多,感谢哈罗德,感谢朝圣途中的每一个人,感谢作者,谨以此为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一个人的朝圣》,基调是沉闷的,直到读到主人公哈罗德坚持不下去,想要放弃时,给妻子莫琳打电话,莫琳义不容辞挺身而出支持丈夫,含泪鼓励他不要放弃,为他订好宾馆,指明方向,再到后来,即便哈罗德偏离目的地贝里克,莫琳认为哈罗德早晚都会达到目的地的,只是默默关注他的动向,不打扰,到最后,她也知道这趟旅行对他的意义,比看起来要重要得多。要知道,此时的莫琳无时无刻不想丈夫早点回家。而比起自己的私心,她选择成全哈罗德。这些细微细节和心里活动的变化,让我读来很是感动,这种感动和温情来自于夫妻之间的深情、义气、成全。而原本这是一对隔膜了二十年的夫妻。

  这本书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条是哈罗德为了救朋友奎妮,或者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二十年前消失在彼此的世界里,二十年后因为奎妮身患癌症给哈罗德写的诀别信,又让她和他连接起来,才有了哈罗德独自上路,从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桥路徒步到贝里克郡圣伯纳丁疗养院,历时87天,途经627英里,完成了一个人的孤独之旅;另一条是哈罗德与妻子莫琳之间的情感纠葛,抑或说哈罗德与他家庭之间的故事,通过他在这趟旅途中的所思所想娓娓道来。这两条线索相互交融使得《一个人的朝圣》饱满立体,既富有故事性,亦展现了人性的多面性;既有浪漫和纯真,亦有人性的复杂和现实。或多或少还有自我救赎的意味在其中,哈罗德在一成不变而沉闷的生活中感觉迷失了自己,在第1节“哈罗德与信”的结尾处哈罗德发出了“我是谁?”的疑问,他需要作出改变重新认识自己;另一方面,哈罗德交信时途经加油站,加油站女孩告诉哈罗德信念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哈罗德就想到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会活着,他要救她,就如当初她救他一样坚决,就这样在没有手机没带钱包,什么也没准备的情况下,靠着脚上的帆船鞋,凭借信念和毅力,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简单重复机械的动作完成了他的独自旅行,而他此时已是六十五岁的老人。

  在旅途中,哈罗德满满回忆的都是他的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儿子戴维的死是夫妻二人隔膜的原因,虽然同住一个屋檐下,但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许分离更容易看清彼此的真心,因为哈罗德的出走,莫琳也发现她对他的爱未减少一分,而他自始至终都是深爱莫琳的,只是彼此的误会太深,均以为各自都不再需要彼此。我一直觉得相处那么难都不愿离开的,必定是因为爱。而他们就这样错过了二十年的大好时光,都在误解和冷漠中度过,庆幸地是彼此都未曾离开,终因这次孤独之旅,两人终算冰释前嫌破镜重圆。哈哈,我倔强地认为这无疑是作者更想表达的温情,夫妻感情的重塑和回归,更像*常夫妻的真实写照,而无论误会和矛盾如何,患难与共最是*常。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实用5篇(扩展7)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菁华5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也许你会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匆,却从未思考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究竟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味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忙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闲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永远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愿意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可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约给出了回答。“许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变化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也许是时间吧,时光流失让不少人忘记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抵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观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好的清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

  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的城,走在属于他的路上,不急不忙,不慌不乱,经过这村也好,那村也罢,没有目的地,心却总是记挂着那归属的村庄。他说,对于黄沙梁,我或许看不深也看不透彻,我的一生局限了我,久居乡野的孤陋生活又局限了我的一生。又道,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过年时,发现街道能悄悄告诉我日子。晚上六、七点有着*日凌晨也见不到的安静,潮湿的地面没有忙碌的`车轮匆匆溅起的水花,昏黄的路灯投下的光少了人影缓缓驻足的遮盖。街边的店铺停下了喧闹的嘴,用整齐划一的面貌面对匆匆经过却不会再停留的一心回家的归人,除下了笑脸逢迎,铁拉门关住了一切喧嚣。街道在轻声说着:嘘,快回家吧。除夕了。随着耳边毕毕剥剥声此起彼伏,脚下鞭炮绚烂后的红色残骸愈来愈多,街道悄声说:年的脚步远了。但我却想念起除夕的宁静,即使有走在路上的人,也是归心似箭,从没有哪个时刻人们身上有如此深刻的家的标记。我想,这家的标记却如此轻而易举的铭刻在刘亮程的小小村庄里每个小小人物身上,冯四韩三,每个名字都有村庄的痕迹,每个故事都带着村庄的纯朴味道。

  他给我呈现了一种不同的活法,一种不敢想的活法。没有阅读完全本,但仅仅是第一部分,所呈现的生活状态都足以让人羡慕。没有纷争,没有漂泊,只有脚下踏踏实实的路,抬头坦坦荡荡的光,固执爱着村庄的他。行走在他的文字中,他如一个导游,向你娓娓道来这村庄的每一点每一滴,他不暇思索就能道出这个村庄的每一样事物背后故事,他用他的一生深入这个村庄,与这个村庄融为一体。或者说,他不只是一个了解这个村庄的人,而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可是后来之人又会记得谁,记得有你来过,这一样事物曾有你的参与才到了如今这模样,就如他说:你们走了。现在没一个人认得你们,他们没动任何干戈便占有了一切。他们是后人,哭喊着送走你们,把所有悲痛送给你们带走。留下财富和欢乐,他们享用。/这已是别人的村庄。

  我开始发现,我阅读所划的字句,都太过总结,读而有味,思而无趣,思考若只是复制他人的思绪,就少了真正的感动,它流动于他文字间的麦香、虫鸣、风呼,流动于他走过的路。我想,读罢他的文章,会想起好好背起行囊,踏上他曾经过的路,可能他的脚步已如他所说:“我的脚印不会比一头牛的蹄印更深更长久地留在大地上,很快我将从我走过的路上彻底失踪。一旦我走出去几十里地,谁也别想找到我。”但行在路上,走在体悟的道上,呼吸着像他那样自由空气,随手记下此时生活和感受,哪怕不能如他那样从此扎根在这村庄,也能一感自然的幸福。若人生能有此幸,也已无憾。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最*,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叫《一个人的村庄》。它是一本具有80篇美文的散文集。作者刘亮程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那么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一个人的村庄》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靠*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啊,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一个人的村庄》没有华丽的彩衣,没有绚烂的外表,只有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却打动了我的心灵。双手捧着这本书,心情享受它。仿佛有一抹麦香,由远而*缓缓送来。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对于故土,那村庄里的生活,刘亮程满怀感恩的深情。

  在人畜共生的村庄里。

  每一个动物的呼吸都是人的呼吸;每一株草的枯萎都是人的悲凉;每一天的深夜都是酣睡农人的梦。手握铁锹,*田埂,仰望星空,听众狗吠吠,观明月莽原。他自称是一个扛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那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从老屋到田间地头。他用草绳拉直一棵歪斜的胡杨,他用铁锹挖过许多大坑,又堆了几座土堆。他知晓一条活到老不易的狗,他通晓一头通人性的驴,他与虫共眠,追逐逃跑的马。在村庄里,他恣意地生活。他没骑马奔跑过,保持着自己的速度,怀揣感恩之心活着。

  在远远的荒芜中。

  荒芜的家园是被人村庄的寂寥;那是间不曾打扫过的老屋,那块没有安心种好的土地;是黄沙梁落日的余辉。面对那十年后重修的门楼孤立在荒原中,空旷而孤独。内心不免多了些惆怅与不舍,此时荒草已从墙陀涌了进来。那血浓于水的情谊被有情风携带穿过那荒野中的门,那黄沙梁的太阳再一次照向手中的铁具,折射出他对故土无限的眷念。满腔热血倾注在这荒芜的家园,那声他养他的地方。他的生命中不曾有过天堂,唯有故土。

  在城市的日子里。

  虽说是一个农民,他对城市没什么感情,但仍怀有感恩的心生活在城市中。人家把马路扫得一尘不染,还建了高楼和公园。谨慎地走在马路上,享受着这突来的美景。扛着铁锹进城,像开垦荒地般地"经营"城市。不过,他又是城市的一个匆匆的过客,用他的话来说,是踏破铁鞋觅吃处。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饭馆就算是吃下了,在陌生的城市他没有一把属于自己的钥匙。于是,他学会恭恭敬敬的敲门,规规矩矩的守门,怅然无惜的找门。因为怀揣感恩之心,无拘于城市的林总,他依然扛着铁锹过街。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感恩每一株花草,每一片土地,这样的乡土哲学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将感恩之心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细节。

  无论生活在那里,人都应该是感恩的生活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读后感《七年级读后感:《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乎*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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