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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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奖惩制度1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学生会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人数,将根据每学期具体情况而定,届时由办公室事先公布评奖方法及细则)。同时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学生会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成员必须认真学*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对于思想不过硬、道德水*低下,甚至出现政治错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2、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3、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无故缺*两次者给予除名。(具体见附表三)

  4、学生会成员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对成绩**、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者,予以劝退。

  5、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专业知识,不得因抓工作而耽误学*。对学期末考试多门不及格或成绩太差者,予以劝退。

  6、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7、对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8、学生会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9、学生会财物受所有成员监督,对违反财物制度、贪污或私自挪用者,给予除名处分。

  10、两次警告折合一次记过,两次记过将予以除名。一经除名,学期末校团委、学生会不予以资格认定,并不出具相关证明。

  11、学生会成员给予开除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对于干事,由所在部的部长、副部长提出,经主管副*同意后,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任一部长提出,经*团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团成员,由*团任一成员提出,经常代会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12、本制度作为每学期期末综合评定时的一个重要指标。

  13、部长评优制度包括部长答辩(占30%)、第一学期表现(占30%)、第二学期表现(占40%)。其中第一、二学期的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评分和部长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总分=答辩×30%+〔第一学期出勤×30%+(第一学期*团评分×50%+第一学期部长评分×50%)×70%〕×30%+〔第二学期出勤×30%+(第二学期*团评分×50%+第二学期部长评分×50%)×70%〕×4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4、干事评优制度包括干事答辩(占30%)、本学期表现(占70%);本学期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部长评分和干事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答辩×30%+〔出勤率×30%+(第二学期*团部长*分×50%+干事评分×50%)×70%〕×7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5、本制度解释权由*团授予办公室。

  16、本奖惩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会奖惩制度2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

  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会奖惩制度3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会奖惩制度4

  第一节:学生会*团例会制度

  1、学生会*团例会,每单周举行一次,由团委负责人及学生会常务委员,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主持。

  2、学生会会议每两周举行一次。

  3、学生会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部长主持,秘书处记录。

  4、会议讨论本周的日常工作,并决定下周的工资计划和安排

  5、与本部成员汇报本阶段工作情况。

  6、不能到会者应向*和部长请假,并在下次例会向*或部长说明原因。

  7、无故缺*、迟到、早退者实行扣分制度,具体扣分情况参照《学生会内部考核条例》。

  8、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或部长记录,经查明后,上报学院团委后予以撤职。

  9、会场内程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记录。

  10、例会出*情况将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学生会部长例会制度

  1、学生会部长例会(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也可由学生会*临时组织召开部长例会。

  2、学生会部长例会(会)参加人员为学生会*、秘书长和各部部长(因工作需要,也可允许部分学生会干事参加)。会议由学生会*负责主持。秘书处秘书长做记录。

  3、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两周的各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4、学生会*安排后两周的各项工作,强调工作重点及特别要注意的问题。

  5、秘书处秘书长汇报对各部进行考核的情况,并检查各部部长对本部成员的考核纪录和工作笔记。

  6、学生会*总结工作,提出要求。

  7、按部长考核条例对各部部长出*例会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各部部长的例会出*情况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8、开会时要求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第三节:学生会各部例会制度

  1、学生会各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各部部长主持,本部成员做好记录。

  2、会议主要讨论*期的日常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制定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3、部长认真听取与会成员汇报*期的工作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4、学生会各部要不定期召开分管工作负责人会议,向各系部长传达院学生会的工作精神、布置工作。

  5、部长对本部成员参加例会情况依据《学生会各部内部考核条例》进行严格考勤,按要求扣分。并将本部成员出*例会的情况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不能到会者应向部长请假,并在下次例会向部长阐明原因。

  6、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部长记录,经查明后,报学生会*后予以处分。

  7、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8、无故不按时召开本部例会者,每缺一次扣2分。

  9、本部召开例会出*情况将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学生会奖惩制度5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团成员;会场由*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团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

学生会奖惩制度1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

  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会奖惩制度2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团成员;会场由*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团

学生会奖惩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1、在“公*、公正、公开”及“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的原则。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监督、评议相结合。

  三、奖惩分工:*团和*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扬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处分意见。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件四部分,适用于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励

  一、奖励方式

  1、学生会干部基础分加分:

  *团 3分 部 长 2分 干 事 1分

  2、每学期组织星级部门评选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奖励。由*团按照各部门的实际工作表现、活动情况以及*记录在案的部门上交的计划、总结,考勤记录进行评定。

  3、每学期学生会*团成员按照星级考核的各项结果,并适当给予加分奖励。每学期在学生会各部中按照 30%的比例,评选“优秀干事”由部长共同参与评选过程;以80%的比例评选部长 “先进个人” ,由*团和*参与考评,最后评选出的优秀者在年终给予相应奖励。

  二、星级干事、部长、部门奖励具体方案:

  1、推优入党方面:考核结果中是三星级部门、四星级部长、两星级干事及其以上者优先考虑;

  2、学*奖学金方面:五星级部门、部长、干事可参与考虑;

  3、困难补助与助学贷款:表现优异个人者给予考虑。

  第三章 处罚

  (该项处罚条例与星级考核互不相牵)

  一、处罚等级:

  个人处罚:口头教育、严重警告、除名(星级考核中不及格者) 集体处罚:口头教育、严重警告

  二、处罚措施:

  1、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2、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星级部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三、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1、成员日常行为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做口头教育,严重者停职教育。

  2、成员出*院内各项活动,成员有申请加分的权利,奖励其个人考核分3分/次。

  3、无故不参加例会、活动者,扣除个人考核分(3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次,请假者1分/次,并视其情节轻重,提出批评或做出内部警告处分。每学期出现两次无故不参加例会,三次迟到或四次请假者,视为自动退出。

  4、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无故推卸责任,态度不端正者,扣除其个人分5分,并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口头警告或者免职处理。对本组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相关活动资料。不能按时上交者,扣3分/次。

  5、成员中如有纪律不严,工作不利,有徇私舞弊现象,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做出警告处分,严重者免职处理。

  此条例基础分为0分,包括加分,扣分,通过星级考核表进行量化考核。凡本学期末低于-5分做出口头警告;低于-10分者给予书面检查处分,若连续两次公布其考核分数低于-15分者给予除名处分。

  四、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口头教育

  1、2次不准时上交材料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4、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5、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手机的

  6、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7、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严重警告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三章 附则

  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从决定者,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

学生会奖惩制度4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2、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成员考核监督,考核内容为*时例会出*情况和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

  3、各成员应准时出*学生会会议,无故迟到2次或缺*1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3次或缺*2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严重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7、年终,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XXX的荣誉称号。

  8、年终,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评估依据《xx学院优秀部门考核办法》。

  xx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xx年11月12日

学生会奖惩制度5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2、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成员考核监督,考核内容为*时例会出*情况和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

  3、各成员应准时出*学生会会议,无故迟到2次或缺*1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3次或缺*2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严重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7、年终,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XXX的荣誉称号。

  8、年终,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评估依据《xx学院优秀部门考核办法》。

  xx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xx年11月12日

学生会奖惩制度6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团成员;会场由*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团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工作奖惩制度 (菁华5篇)

工作奖惩制度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

  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作奖惩制度2

  为提高班主任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班主任工作,鼓励班主任更好地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努力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班级形成团结努力、积极向上的良好集体,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努力做好班主任职责范围内工作以外,有特殊贡献、较大成绩获得者,在发放班主任津贴基础上,另外嘉奖。有下列表现者可受嘉奖:

  1、主动挑重担,如接“乱班”,并在一定时期迅速扭转班级状况,使之跨入正常或校先进行列者;

  2、积极主动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校、市各类教育活动。如体育运动会(节)艺术节、科技节、

  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及其他重大活动,获得优异成绩及获得荣誉称号者;

  3、主动承担校园义务劳动者;

  4、主动承担校、市主题班会并在展示活动中成绩良好或获得荣誉称号;

  5、在教育后进生转化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

  6、教师个人在教育领域的科研论文经验总结在校、市级刊物中予以登载或获得优秀称号者;

  7、在班主任考核(常规)中荣获优秀的;

  8、班主任被评为校、市先进称号者;

  9、班主任工作在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二、班主任在任职期间不能正常完成班主任常规工作,并有如下失职或有严重错误的在班级津贴中酌情扣除。

  1、在班主任常规考核中,如某一个项目未完成或不达标或经常不到位或做的较差者;

  2、午(晨)会课,早自修班主任经常不到位者;

  3、校班会课不经学校同意经常不到位者或挪作他用的;

  4、升旗仪式、广播操及其他学生*校内外重大活动,班主任经常不到位,并且严重不负责。

  5、外出活动,如春秋游,参观访问,观看影视等无故不出*者、不负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6、其他市、区、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拒绝接受任务,不负责任者;

  7、有违规收费、乱收费者,且同时取消评先资格。

  8、严重违反师德,违反市教育局、学校有关的法规制度、纪律,并造成严惩严重后果者。

工作奖惩制度3

  为进一步抓好我校教育宣传工作,切实为教育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制度。依照《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在《细则》奖励的基础上,学校追加奖励。

  (一)、奖励范围

  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反映本校教育发展的消息通讯图片和报告文学等正面宣传报道的新闻作品。

  (二)、奖励对象

  我校的教职工。

  (三)、兑奖标准

  县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追加5元。

  州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2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10元。

  省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4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20元。

  国家级:在《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8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40元。

  (四)、奖励

  凡符合《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中奖励条件的,除享受《细则》中所列奖励外,学校奖励1000元。

  (五)、说明

  1、凡发表(播放)的.作品,当年12月31日前,凭刊用稿件原件、音像作品到办公室登记。没有按时登记的不予兑奖。

  2、多人共同采写的作品,与校外人员合作的,对本校第一作者进行奖励;同属本校人员合作采写的作品,仅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工作奖惩制度4

  为促进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初步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优秀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竞赛类

  教师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秀课评比活动并获等级奖,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在校内评优课中被评为优秀课的教师加5分,并奖励30元。

  2、出承担全镇教研课的教师发证书,并奖励30元。

  3、县级以上优秀课和基本功竞赛获奖的教师奖励30元并有相应的加分。

  二、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类

  1、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直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等级奖,给予一定加分奖励。

  三、课题研究类

  承担县级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如期结题,且获得各级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等级奖,对课题组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自主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5分,课题组奖励200元。

  2、子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3分,奖励课题组100元。

  四、论文获奖、发表类

  1、论文(含案例、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学科单项性竞赛)获奖类(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

  2、论文发表类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国家级、省、州、县级报刊上发表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3、未发表的论文但在各种教研活动中获奖的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每学期末由教师个人凭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向学校申报,学校负责登记审核后由学校负责按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工作奖惩制度5

  为促进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初步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优秀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竞赛类

  教师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秀课评比活动并获等级奖,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在校内评优课中被评为优秀课的教师加5分,并奖励30元。

  2、出承担全镇教研课的教师发证书,并奖励30元。

  3、县级以上优秀课和基本功竞赛获奖的教师奖励30元并有相应的加分。

  二、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类

  1、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直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等级奖,给予一定加分奖励。

  三、课题研究类

  承担县级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如期结题,且获得各级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等级奖,对课题组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自主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5分,课题组奖励200元。

  2、子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3分,奖励课题组100元。

  四、论文获奖、发表类

  1、论文(含案例、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学科单项性竞赛)获奖类(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

  2、论文发表类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国家级、省、州、县级报刊上发表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3、未发表的论文但在各种教研活动中获奖的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每学期末由教师个人凭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向学校申报,学校负责登记审核后由学校负责按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师德师风考核奖惩制度 (菁华5篇)

师德师风考核奖惩制度1

  为了全面提高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质量和水*,激励督促教师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德师风考核

  (一)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六盘水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二)师德师风考核由教师工作处牵头,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受学院师德建设委员会的指导。

  (三)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该教师该学期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

  1.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8.组织或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及邪教等活动;

  9.违反《六盘水师范学院教师礼仪规范》的规定,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拒绝接受学院、系、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1.因工作不负责任,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

  12.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奖励

  1.学院设置“师德标兵”奖,每学年从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教师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的“师德标兵”。

  2.将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评先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师风评价为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推荐中优先考虑。

  (二)考核惩戒

  对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教师,给予以下惩戒:

  1.2年内不能参加各种评先评优。

  2.职称申报或职称晋升往后延迟2年。

  3.下一个学年不能承担教学任务,自费离岗学*或调整工作岗位。

  三、本办法由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师德师风考核奖惩制度2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成绩和作用,激励督促教职工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和确保行风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为其年终考核奖惩、职称晋级、聘任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的对象:全体教职工。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条、考核内容:

  依法执教、政治立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等内容。

  第三条、此项工作归于校长和师德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衡和审定。

  第四条、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时与定期相结合,自评与互评相结合。

  第五条、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者,考核为不合格:

  1、有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工作懒散,不负责任,拒绝接受学校安排的教育工作任务,对学生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一推了之。

  3、歧视、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4、举止粗俗,出言不逊,搬弄是非,闹不团结,在师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5、行为失检,教育教学活动中存在有损师德要求的行为,如:

  (1)让学生或通过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2)以捞取钱财为目的,私自或相互介绍迫使学生接受家教。

  (3)侮辱猥亵学生。

  (4)违反规定,私定复*资料。

  (5)参与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5、在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教师基本要求

  1、教师结合课内外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培养。

  2、所教班级的学生能遵守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态度、方法和学**惯,严谨而亲切的教风受到学生的称赞。

  3、经常与班主任、学生家长联系,主动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班主任、家长的评价好。

  4、关心爱护后进生,重点帮教的学生进步明显,效果好,并有记载。

  5、随时随地制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并能及时向学校、班主任放映情况,协助处理。

  第七条、考核结果处理

  1、学校在教师评比先进、职务评聘、年度考核、晋级提薪、培训学*时,要充分利用师德考核结果。

  2、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该年度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在评优、晋升时优先。

  3、对师德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提名“师德标兵”候选人;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学校要对其进行及时劝诫,经劝诫不改正的,解除聘用合同。

  4、如严重违犯师德师风者,按上级有关文件严肃处理,直至待岗、解聘。

师德师风考核奖惩制度3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德艺双馨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增强其操作性、有效性,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洛阳市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公开、民主的原则。

  2、坚持全员考核和全面考核的原则。考核分为*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以*时考核为基础。切实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完成任务等方面的*时考核工作;

  3、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生、家长评议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等六个方面。

  具体内容和评分细则附后:《五龙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步骤

  1、建立组织。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2、组织考核。

  师德师风考核每学期一次,每年十二月和六月进行,考核对象为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考核实行百分制,学生和家长评议占10%,教师互评占10%,考核小组考核占10%,*时考核占70%。学校要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和家长通报师德考核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的力度。

  考核分学生或家长评议、(包括个人自查和报告)、考核小组考核、*时考核四部分。个人自查和报告:

  ①学生或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

  ②教师互评,以校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自查和报告,每位教师要报告本人该学期遵守师德规范、职业道德的情况。

  ③考核小组考核:考核小组依据教师*时的师德表现、学校相关记录,结合学生或家长评议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

  ④*时考核,严格依据*时考核的成绩。

  3、公布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过适当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四、考核等级的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90分-100分为优秀,70分-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分别奖励2-4分(但师德考核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1、与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等做坚决斗争且成绩突出者;

  2、获得师德标兵、爱岗敬业标兵、学*标兵等荣誉者;

  3、做学困生工作成绩突出者;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者。依据期末镇组织的考试和《20XX——20XX学年度上学期教学奖惩制度》计算出教师的奖励分,但奖励分最高不超过8分

  5、其他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有重大贡献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管得分多少,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有关禁止性规定并未改正的;

  3、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规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严重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

  5、违反洛阳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6、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的;

  7、不遵守规章制度,影响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8、有其他严重问题的。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1、将《师德师风考核表》(附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和师德师风档案中,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聘任以及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2、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度考核优秀者必须在师德师风考核优秀人员中产生;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师德师风考核在教育局及镇中心校的指导下进行,学校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学校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的目的和意义;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师风考核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教师在工作中,要严格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自觉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会体学生,尽职尽责,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原则,以《五龙小学师德师风考核制度》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做学生的表率,教师的楷模。

  *时考核,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工作。工作头绪多,涉及的面广,奖罚分的尺度难以把握,因此,考核小组领导,在*时考核时,一定要抱着对工作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以公*、公正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的评分、记录、统计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

  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尤其是确定考核等级时,一定要坚持原则和标准。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制定整改计划,并上交学校存档。

师德师风考核奖惩制度4

  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教师(XX)1号]精神,根据我市《关于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的'实施制度》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郑志超

  副组长:丁叶志、潘红萍、方士更

  组员:张云定、罗锦云、颜慧萍、李福才、金宇翔、颜晓敏

  (二)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一、依法执教(10分)

  1、坚持政治学*、集体学*,做到不缺*,不迟到早退,缺*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坚持写心得笔记,一学年政治学*笔记一万字以上,心得体会10篇以上,每篇不足1000字扣1分,心得体会缺1篇扣1分。

  3、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否则扣1—3分。

  二、爱岗敬业(22分)

  1、坚持出满勤,旷工1天扣5分,事假1天扣1分,非住院病假累计5天扣1分。

  2、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备课欠1节扣1分。按时上课,不无故缺课,无故缺上1节课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积压学生作业,若发现积压1次扣1分。作业批改应准确,否则扣1—3分。

  3、积极转化差生,认真辅导学生,每学期各位教师都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

  4、努力提高学生的学*成绩,在中心学校或县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名列倒数第一的扣2分。

  三、热爱学生(16分)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5分。

  2、不得偏爱学生,不得歧视差生,更不得随意赶走和开除学生,发生一人次或举报查实一人次扣10分。

  3、不得侮辱学生和猥亵女生,否则除扣除此项全部分数外,情节严查者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

  门处理。

  四、严谨治学(8分)

  1、每位教师必须订有一门以上的业务学*报刊杂志,否则扣除3分。

  2、坚持继续教育学*,每位教师都应参与市、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学*,无故缺*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扣3—5分,拒绝参加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积极参加新课改,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每学年每位教师要分别上交一篇质量较高的教学论文与教育叙事、教学案例,否则一篇扣2分。

  五、团结协作(8分)

  1、同志之间应相互学*,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是非,在校内吵架一次扣3—5分。

  2、应服从学校安排,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声誉,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情,否则扣除3—5分。

  3、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包括一些中心工作,否则扣除3—5分。

  六、尊重家长(8分)

  1、每位同志都应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正确处理与社会及家长的关系。属主观原因与家长争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2、应经常及时地与社会及家长联系,并有记载无记载的扣3分。

  七、廉洁从教(8分)

  1、每位同志应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否则扣5分。

  2、不能强制学生推销学*资料,发现一例扣3分。

  3、不得有偿补课,家长举报经查属实的扣8分。

  八、为人师表(20分)

  1、遵守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2分。

  2、仪表端庄,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穿着得体,装饰应符合老师特点,应在学生面前起示范作用。

  3、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在*时工作中,应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不搞阴谋诡计,对同志、对领导有建议或意见应通过正确的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荡,建立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

  (以上两条如有不良行为发生,按情节轻重扣除5—10分)

  4、无“六害”行为,远离“黄”、“赌”、“毒”。特别是教师不仅不能进茶馆打牌,更不能参与赌博,发现有涉“黄”、涉“毒”和参与赌博者,扣除本项20分。若被*机关查处,年终直接定为不合格岗。

  (三)考核原则

  实行日检查、周汇总、月考评制度,将*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统一,自由学*成绩与集中学*成绩统一,问卷调查结果与师生个人反馈统一,力求做到考核公*、严格、有序,勤总结通报,奖惩分明,激励及时。

  (四)考核方法

  根据教导处《教师常规管理考核制度》实行月考核百分制,对于一月内教师师德方面出现的各种不良因素,登记、扣分,记入月考核,年终汇总,纳入教师年终考核。

  (五)师德考核等级确定

  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

  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师德考核比例指标(按各校教工总数确定)

  优秀:20%;良好:30%;合格:45%至50%;不合格:0至5%。

  (七)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考评小组进行)(按《考评细则》考评,百分制)占40%;

  2、学生民意调查(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3、家长民意测验(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4、教职工互评占20%;

  5、驻段领导、科室主要领导评分,占20%

  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师德师风考核奖惩制度5

  一、学校成立考评组

  (1)教师考核组,教职工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占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2)家长考评组,由所任班级的3—5名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随机抽签产生。

  (3)学校考核组,教师代表与学校班子成员组成。

  二、考评分的计算

  教师的考评分,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计出,综合分为100分,教师考核分按30%计,家长代表考评分按30%计,学校考核分按40%计。

  三、师德考核结果

  具体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四、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凡教职工出现以下八种不良行为之一,一经查实,其该学期的师德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1)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活动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擅自停课、空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造成学生辍学的;

  (3)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的;

  (4)搞有偿家教或自行组织举办收费性培训班、辅导班的;

  (5)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学期内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5天以上的;

  (7)教学极不负责任,家长反映强烈的;

  (8)在值班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五、建立师德建设奖惩、监督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培育典型,树立榜样,严格惩治师德不良行为,强化队伍管理,提高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满意度和赞誉度,学校每学期教师绩效考核时,将认真开展一次师德考评活动。凡师德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幼儿园奖惩制度 (菁华5篇)

幼儿园奖惩制度1

  一、全园职工

  一学期无旷工、无迟到、无早退、无不安全事故的,园内授予出勤安全奖200元。

  二、考勤部分

  1、早晨非接车教师7:10到校,7:20以前做完所有私人事情,准备接待学生,下午等学生全接完教师离园。

  2、每天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则,按旷工论处。

  3、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扣5元;早退一次,扣5元,矿工1小时(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扣10元。

  4、因事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病请假一天扣当天的工资。因旷工或未办理请假的人员扣发三日工资。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每一位教师每一月必须讲一次公开课。

  三、教师上课

  必须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先备课,教师备课一月一检查,没有备课或没有达到进度的,一次扣20元。每周五下午17点之前上交下周教案,认真制订周计划、日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保证教学质量,未上交一次扣5元。

  四、上班期间

  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不安全事故者,相关人员要承担事故责任,并在全园通报批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于在班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药费老师承担80%,开饭期间发生不安全事故(如烫伤),老师承担80%

  五、幼儿安全、护理部分

  1、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被抓伤、咬伤摔伤的,视其严重程度,一次扣5——20元。

  2、幼儿上厕所因没有教师指导而摔伤的,不给学生以适当照顾,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3、因教师照顾力度不够,导致幼儿出勤率严重下降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5——20元的处罚。

  4、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10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扣5元,家长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10元。

  六、班级卫生不干净,留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幼儿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未消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每人5元

  七、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10元

  八、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50元。

  九、接送学生期间,幼儿不得在园内乱跑,发现乱跑者,发现一次扣看班老师5元,两次扣20元,三次扣基本工资40% 放学后,各班必须要把教室和清洁区打扫干净,厕所卫生一次不打扫扣10元(写好值日记录),桌椅要摆放整齐,扫帚、垃圾篓、撮箕要摆放好,门窗要关好,文具柜要收拾整洁,每天放学后检查,发现教室或清洁区不干净,不整洁的,门窗没有关好的,一次扣5元。

  十、各班教师下课后,必须在离岗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不执行者每次扣5元,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损失情况酌情处理。 班务工作、财产管理部分:

  1、各班每学期初到园长处领取保教必需品,由园长或保教员登记造册,一学期结束后清点财产,遗失、损坏的照价赔偿;非人为破损的,到园长或保教员处报损后,由园长或保教员备注后更换。

  班务制度【50元】

  1、各班教室门前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不能出现乱摆乱放的现象。(出现教室地面脏、墙壁乱涂乱画、东西乱摆乱放、教室有异味)任何一项2次以上扣5元。

  2、各班分管的全部卫生区域,严格按卫生制度执行,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乱摆乱放,不存放垃圾,不乱倒垃圾,清洁工作保质保量,要爱护墙壁、桌椅,清洁不彻底一处一次扣5元。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5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通知家长的或师不知让家长反映来的,一次扣10元【幼儿发烧等老师没有发现者】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20元。

  4、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上课前,要教导幼儿衣着整洁,、手脸干净、不托鼻涕、梳好头发,若家长投诉老师对幼儿照顾不周,一次扣5元。

  5、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上课期间,不准关门,不准串岗,不准闲聊、不准接打与幼儿无关的电话、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照顾好幼儿,各班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教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6.离园前,离园的小朋友要做到衣着整洁、手脸干净、不托鼻涕,发现衣着不整洁者、满头大汗、小黑脸者按一人两元扣除工资。

  职业道德;【50元】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扣5---10元

  2、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50元。

  3、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来宾,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情绪影响园里声誉。5—10元

  4、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教师之间不能挑拨离间说三到四。扣50-100元

  5衣表不整不当扣5元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工资。若因此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辞退。

  考勤制度;【30元】

  1、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

  2、请事病假:1天扣考勤奖,扣工资25元;2天扣考勤奖,每天扣工资50元,请代教一天不扣,两天每天扣25元。

  3、无故旷工:1天扣本月全勤奖扣工资50元,2天扣基本工资一半,旷工满5天应予辞退。

  4、值周老师必须早到25分在大门口接园(值周老师交接班时必须有记录)无扣5元。

  5、早操、开会、学*,教师都要到场,集体活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处。(扣25—50元)

  6、每个星期都要必须完成自己教案计划,完成后交给校方及检查。如有错字;不整洁;不详;。(扣5---10元)

  安全制度:【50元】

  1、.工作中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抓伤、咬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扣5---10元,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本月工资。

  2、幼儿在外玩玩具时老师必须到场。(下课教室里不能留幼儿)一次扣2元。

  3、做好幼儿安全工作,不让陌生人接孩子,防止走失幼儿。扣5元

  4、教师因安全问题遭到家长投诉,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扣10元。

  5、发生事故不得隐瞒,及时处理、上报并负责到人,不得推诿,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予以辞退。

幼儿园奖惩制度2

  工资结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奖金+工龄工资

  一、岗位工资:xxx元

  二、效益工资:xxx元

  1、每周五下午xx点之前交下周教案,认真制定周计划、月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一位幼儿都能掌握必须的知识和潜力,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教师要熟悉教学资料及目标。合理科学安排教育活动。不得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位幼儿。

  3、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行为*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4、带班教师要负责每一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得擅自脱岗,每一天早上,教师带幼儿随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作用物品。

  5、每月填好每一位幼儿的成长记录和家长联系手册。语言建明扼要,并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与幼儿出勤率统一。

  6、幼儿进、离园时,当班教师务必轮流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状况。幼儿在上学和放学时,老师应当和幼儿用礼貌用语。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及时主动的沟通。

  7、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惯,礼貌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反穿鞋,不流鼻涕,不留指甲,梳好头发。

  8、照顾好每一位幼儿,准时为病儿喂药。不发生漏吃或吃错药的状况。

  9值午班的教师不锁门、不闲聊,持续清醒,不断巡视,照顾好幼儿。为幼儿盖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点准时起床。

  10、坚持正面教育幼儿,确保幼儿心里健康发展。

  注:以上条例为扣分式工资,每出现一次错误扣xx分,总分为xx分。

  三、奖金:xxx元

  A、职业道德奖xxx元(1、2、3、4)

  1、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2、对家长要有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影响园里声誉。

  3、杜绝侵占幼儿的食品和物品。

  4、敬岗爱业,有用心的进去精神,团结协作。

  注:违反上述规定,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给予处分。扣xx---xx元。

  5、每月按月安全奖励xx元,全勤奖励xx元。

  6、班级幼儿按园里规定的人数,(大班30人,中班25人),每期每班多一人发给班主任奖金xx元。

  7、每月务必要在月底前评出优秀班主任,优秀班主任(包括课间活动,活动组织,上课期间卫生清洁)组织奖,每学期奖给每人xx元。

  8、工作一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服从领导,听从分配,一心为幼儿着想。模范遵守我园规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并为我园争得荣誉。奖xxx元。

  9、热爱幼儿,关心幼儿,用心为幼儿和家长服务,做出必须成绩和贡献,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长表扬的可奖100元。

  10、幼儿大小便的脏衣服要及时清洗干净交给家长。组织工作好幼儿吃饭让幼儿安静愉快的就餐。教育幼儿不挑食、不掉饭粒。可奖xxx元。

  11、按时陪伴校车接送是每一位老师务必要做的,每月奖xxx元。

  12、每月月底教师务必家访每一位幼儿家长的,奖xxx元。

  注:以上奖金条例为每一位幼儿老师所必备的,按岗取酬,能者多得。

  四、工龄工资

  凡是在本幼儿园工作一年以上者,每月加工资xxx元。

  五、惩罚

  1、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串班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xxx元。

  2、教师在学校是务必将普通话,违者一次扣工资xx元。

  3、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劝告无理取闹进行谩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xx元-----xxx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一次的扣xx元。

  4、在园内挑拨离间,说三道四,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xx元。

  5、在社会上说三道四影响幼儿园的荣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出一次扣工资xxx元。并写检查向全园教职工进行自我检讨。

  6、教师务必依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按质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xxx元。

  7、厨房人员及采购人员出现食物异常现象造成幼儿中毒事故等。一次扣每人工资xxx元。造成违法现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班级卫生不干净,有死角,一次一处扣班级教师xx元。

  9、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口工资xx元。

  10、事假一天扣xx元。

  11、病假每一天扣工资xx元,有医院证明和医保中心报账材料的,每一天口工资xx元。请假长的按以上制度进行扣除。

  12、旷工一次扣xxx元。

  13、在校的老师,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干对幼儿园没有好处的事情,如干私活等发现一次扣xx元。

  注:以上条例是我园的规章制度,目的为了维持我园的正常工作运营,也是对每一位家长信任负责。

  以上条例是我金阳光幼儿园对每一位职工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让我园能够长期健康的发展,让每一位幼儿家长能够更放心的将宝宝送到我园。受到早期的教育,能够快乐的在本园成长,请每一位家长监督我园的工作,并及时反馈您的.意见和推荐。

幼儿园奖惩制度3

  一、奖励

  1、每周日下午教案。认真制定周计划。月计划。扎实教学。让每位幼儿都能学到一定的知识和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2、严格执行上课时间。根据课程表上课。上课时教学教具要准备充分。教师要熟悉教学内容及目标目标。合理科学安排教育活动。不得擅自换课。掉课。户外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照顾好每一位幼儿。

  3、注意幼儿常规培养。让幼儿养成各种良好的*惯。要做到随机教育。

  4、带班教师要负责每天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活动。不得擅自脱岗。每天早上。教师带幼儿随时出操。准备好器械和作用物品。

  5、幼儿进。离园时。当班教师必须轮流站在门口迎接并负责询问或交接孩子的情况。幼儿在上学或放学时。老师应当和幼儿礼貌用语。当天发生的事情当天解决。及时主动沟通。

  6、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保证幼儿衣着整洁。及时更换。不反穿鞋。不流鼻涕。不留指甲。书号头发。

  7、照顾好每一位幼儿。准时为病儿喂药。不发生漏吃或吃错药的情况。

  8、值午班的教师不锁门。不闲聊。保持清醒。不断巡视。照顾好幼儿。为幼儿盖被子。班级午休3点准时起床。

  9、坚持正面教育幼儿。确保幼儿心理健康发展。

  二、惩罚

  1、教师带班时。私自换班。船板聊天。接打电话。接待外客。一次扣工资20元。

  2、教师在学校是必须讲普通话。违者一次扣工资10元。

  3、在园闹纠纷。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劝告无理取闹进行谩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扣工资30元——100元。严重者不聘。和家长争吵一次的扣50元。

  4、值周拖脱岗。提法几万手机一次10元。

  5、教师必须依据园教学工作要求开展各项教学任务。如按时备课。准备教具。教学计划。教学笔记等。不按质量完成者第一次批评教育。从第二次开始一次扣工资20元。

  6、班级卫生不干净。有死角。一次扣扳机教师10元。水房卫生乱倒剩饭一次10元。

  7、不服领导安排者。一次扣工资50元

  8、在校的老师。不得在工作期间内干对幼儿园没有意义的事情。如干私活等发现一次扣50元。

  9、浪费水点开长明灯。长流水一次10元。

  10、每月卫生两周一评。连续两周优秀奖卫生将50元。交叉的两个班级扣除本月卫生将50元。

幼儿园奖惩制度4

  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教职工必须真实填写考核表格,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奖励

  1、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玉砫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中做出成绩重奖。

  (二)惩罚:

  1、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幼儿园奖惩制度5

  一、指导思想:

  在教育局正确领导下,在乡中学一如既往的关怀下,高举*的旗帜,依法治园,不断优化师资队伍、深化课程改革、精化办园条件,不断探索创新。认真贯彻实施幼儿园新《纲要》;以幼儿园两个法规为准绳,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探索办园特色,提高办学效益,全面提高保教质量,争取在20xx年挤身于桃源县农村示范幼儿园行列。

  二、具体目标:

  第一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幼儿园刚刚成立,社会认可程度较差,而且办园规模只有3个班,同时教职员工都换了环境,因此,第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规范幼儿园各项工作,艰苦创业,站稳脚跟,为第二年的创建乡镇示范幼儿园和成为常规管理先进单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1、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建立建全规章制度和考核标准,并基本形成“敬业、勤奋、务实、创新”的园风。

  2、正常幼儿园的一日活动,着重对照“一日活动常规细则”,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园幼儿的一日活动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学**惯和生活卫生*惯,严格规范教师行为,强化教师职责,使幼儿园的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3、不断改善园所环境,优化设施,做好园内美化绿化工作,使幼儿园整体布局更加合理,环境更加安全、美观。

  4、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第二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能够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改善办园条件,加强科研力度,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档次,努力创建乡镇同类示范幼儿园。

  1、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园领导进一步加强学*,提高自身素质,更新观念,树立现代化意识、竞争意识、育人意识。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使幼儿园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2、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添置相应的教学设备和教玩具,提高幼儿园现代化程度。

  3、加大力度培训师资。首先加强专业理论的学*,文化水*的提高,树立现代化的教育观和儿童观,增强创新意识和科研意识。其次,带教师出去参观、学*、开眼界。第三,鼓励教师勤于总结、思考,写好工作总结,做好反思。

  4、初步形成自己的特色,为创建做好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奋发努力,开拓创新,办出幼儿园的特色,使其真正成为农村示范幼儿园。

  1、培养更多的品德优、*惯好、能合作、会交往、爱探索、会生活、会学*、健康自信、聪明活泼、诚实勇敢的好孩子。

  2、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逐步形成办园特色,营造良好的社会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与名园、名师结对,借助他们的力量提高办园质量。

  3、建立一支观念新、文化层次较高、动手能力强、掌握现代教学手段的教师队伍。

  4、建立以激励机制为核心的层级管理框架,强化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各环节,逐步实现管理手段的现代化。

  5、努力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调整幼儿园的整体布局,充分利用空间,为幼儿创设良好的学*、游戏环境。

  6、实现扩班目标,使幼儿园规模不断扩大。

  第四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在第三阶段的基础上,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运用发展的眼光,挖掘自身潜力,形成自己独特的办园特色,强化内涵建设,在课程改革、创特色教育、树自身品牌上下工夫。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帮助教师确立专业发展目标,与每位教师签定目标任务书,年底将对照任务书进行考核,真正做到奖罚有依据,奖惩分明。

  2、加大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的研究,力求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使幼儿达到体能健康、心理健康和智能健康的金三角结构。

  3、适应现代教育多元化发展的需要,充分开发优质资源并合理利用,如社区资源、家长资源、总校资源等,为幼儿全面发展提供更广阔全面的视野和空间。

  4、投入资金美化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教育文化氛围。

  第五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环境、一流的服务创品牌,树特色,将幼儿园建设成为一流的优质园,努力实现县级示范园的`办园目标。

  1、加强学*,利用多种途径帮助教师树立新型的现代教育观念,实现新时期教师角色的转换,成为终身的学*者、生命的关怀者、*等的交往者、宽容的教育者,并引领教师逐步从传统的教授型向科研型、学者型发展。

  2、切实做好师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及文化素养加强园本课程培训,继续搞好幼儿园健康特色教育,使教师不仅具有运用课程的能力,更具备选择课程和生成课程的能力,使园本课程更系统化。

  3、提供机会创造条件帮助教师掌握现代教学技术,能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学会课件制作并在园内开展评比活动。

  4、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做好幼儿园的扩建工作。

  5、做好幼儿个人档案,并设计成光盘,录下幼儿三年成长的轨迹。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5)

——奖惩制度 (菁华5篇)

奖惩制度1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枪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奖励

  (1)、对积极学*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

  (注:本制度自XX年4月10日修订,,XX年4月11日起执行!)

奖惩制度2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枪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奖励

  (1)对积极学*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总经理。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能出色的完成各项任务。

  (10)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11)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奖惩制度3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增强办学活力,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工作,促进学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构建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奖励制度:

  一、开课奖

  注:(1)同一论文多级评选获奖,按最高级别计算。

  (2)教师论文交流均按级别三等奖计算。

  (3)教师论文发表,按稿费的5倍奖励,无稿费的按同级别三等奖的80%计算。

  (4)教师文学作品有等第的,按同级论文级别奖励;文学作品发表有稿费的,按稿费的5倍奖励。

  二、新闻、消息奖

  (1)达到达标奖节数,每超过1节奖5元,该项封顶奖80元。

  (2)未达标者每少一节倒扣2元。

  三、指导奖

  1、团体优秀奖、鼓励奖按同级三等奖80%奖励。

  2、团体、个人奖只取一次,一个学期内取最高奖。

  3、学生作品等第同个人级别奖励,学生作品发表视为三等奖50%奖励。

  三、教师先进奖

  (1)教师先进指: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等。

  (2)学区以上先进由上级奖励。

  (3)多级先进奖按最高级奖计算,上级没有奖金学校按低一级加200元奖励。

  (4)线上集体先进,奖线上负责人,具体奖励方法同教师先进奖。

  四、教师荣誉称号奖

  (1)教师能力指:教坛新秀、教坛新苗等。

  (2)多级荣誉按最高级奖计算。

  五、教育科研奖

  课题立项、结题奖

  注:(1)教师个人立项奖个人。

  (2)小组立项奖小组,小组少于等于4人按上述奖,多于5人按人均*均数递增。

  (3)以课题结题以局文件为准。

  六、教育成果奖

  (一)体育类

  1、学生田径运动会(团体)

  2、学生篮球、乒乓球(男女团体)

  (二)艺术类

  3、文艺辅导奖(团体)

  (三)教学类

  另见教导处奖励办法。

  七、文明卫生办公室奖

  以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抽查,以实际在办公室办公的教师为基数,每人20元。抽查对象包括全校各个科室、办公室、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等等

  八、常规奖励:

  月全勤奖:200元,包括坐班、教研活动。每月可以自主调课2节,不影响月勤奖。

  会议录检查每次30元,由校长室组织不定期检查。

  教育随笔每篇20元,以校长室查阅登记为准。

  教学反思每篇20元,教学月查每次分等次以教导处检查记录为主。

  处罚制度:

  一、重大责任事故、严重失职,罚款200元,涉及公共财物损失,另照价赔偿,并作校级责任事故或失职情况书面检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二、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行政处罚;伤害学生身体,除负责支付医药费外,还要写上书面检讨,批评教育,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三、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擅自向学生收费者,罚款200元,并向学生退还收费款,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四、出现该项规定以外的其他重大情况,由校委会或全体教师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奖惩制度4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德育大纲》,坚持德育为首,建设优良校风,培养“合格+特长”的学生,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一、奖励

  对学生的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办法。奖励的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或奖学金等。

  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校级“三好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区、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同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可推选为校级“优干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在其中产生区、市、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

  3、学*标兵:学*态度好、方法好、*惯好且期末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学*标兵”,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4、进步生:凡思想品质、学*成绩进步显著的学生,可推选为“进步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5、儒雅之星:行为*惯良好,礼仪规范,举止文明,可推选为“儒雅之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6、特长生:在音乐、美术、体育、写作、科技发明等方面有一技之长,品行较好、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推选为“特长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7、军训优秀学员:军训期间,按照部队和学校的统一要求,出色地完成了各项训练任务,吃苦精神、团队意识、内务整理三项指标均达到优秀等级的学生可评选为“军训优秀学员”,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8、优秀*和团干部:团委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员及优秀团干部,具体条件参照团委有关评优要求,由团委授予荣誉证书及奖品。

  9、学校鼓励学生参加各级运动竞技、书法、美术、声乐等艺术比赛,获奖者学校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0、凡为学校赢得其他荣誉的学生个人或团体,学校视情况予以特殊表彰。

  二、处罚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五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

  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将在全校通报,处分材料装入个人档案,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为A等。受处分三个月后,确已悔改的,被处分人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政教处经考核确认该生确已悔改后,可在全校宣布撤销处分,毕业综合素质评价不受影响。

  三、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的处分。

  (1)多次乱扔纸屑、果皮及杂物,影响校容和环境卫生者;

  (2)乱写乱画乱刻,损坏公物者;

  (3)传(抄)阅淫秽书画者;

  (4)经常违反课堂纪律者;

  (5)考试作弊者;

  (6)辱骂同学、老师,不尊敬长辈者;

  (7)旷课累计达三节以上,10节以下者;

  (8)为他人从事严重违纪事件提供场所、工具或知情不报者;

  (9)在楼道打跳、喧哗造成不良后果或消极影响者;

  (10)其他适合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的行为。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旷课10节以上者;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者;

  (3)殴打他人或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者;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音像制品者;

  (5)多次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者;

  (6)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者;

  (7)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社会治安和校园秩序者;

  (8)参与赌博,屡教不改者;

  (9)谈情说爱、影响极坏者;

  (10)其它严重危害师生安全或校园秩序的行为者。

  3、凡触犯刑法的学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条例从20xx年xx月起执行

奖惩制度5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2.1.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2.1.2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2.1.3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2.1.4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2.1.5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2.2.2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2.2.3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2.2.4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2.2.5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2.2.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7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2.2.8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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