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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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奖惩制度1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

  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会奖惩制度2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团成员;会场由*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团

学生会奖惩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一、制定目的: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则:

  1、在“公*、公正、公开”及“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的原则。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监督、评议相结合。

  三、奖惩分工:*团和*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扬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处分意见。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件四部分,适用于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励

  一、奖励方式

  1、学生会干部基础分加分:

  *团 3分 部 长 2分 干 事 1分

  2、每学期组织星级部门评选活动,并给予相应的奖励。由*团按照各部门的实际工作表现、活动情况以及*记录在案的部门上交的计划、总结,考勤记录进行评定。

  3、每学期学生会*团成员按照星级考核的各项结果,并适当给予加分奖励。每学期在学生会各部中按照 30%的比例,评选“优秀干事”由部长共同参与评选过程;以80%的比例评选部长 “先进个人” ,由*团和*参与考评,最后评选出的优秀者在年终给予相应奖励。

  二、星级干事、部长、部门奖励具体方案:

  1、推优入党方面:考核结果中是三星级部门、四星级部长、两星级干事及其以上者优先考虑;

  2、学*奖学金方面:五星级部门、部长、干事可参与考虑;

  3、困难补助与助学贷款:表现优异个人者给予考虑。

  第三章 处罚

  (该项处罚条例与星级考核互不相牵)

  一、处罚等级:

  个人处罚:口头教育、严重警告、除名(星级考核中不及格者) 集体处罚:口头教育、严重警告

  二、处罚措施:

  1、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2、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严重警告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星级部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三、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1、成员日常行为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做口头教育,严重者停职教育。

  2、成员出*院内各项活动,成员有申请加分的权利,奖励其个人考核分3分/次。

  3、无故不参加例会、活动者,扣除个人考核分(3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次,请假者1分/次,并视其情节轻重,提出批评或做出内部警告处分。每学期出现两次无故不参加例会,三次迟到或四次请假者,视为自动退出。

  4、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无故推卸责任,态度不端正者,扣除其个人分5分,并视其情节轻重做出口头警告或者免职处理。对本组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相关活动资料。不能按时上交者,扣3分/次。

  5、成员中如有纪律不严,工作不利,有徇私舞弊现象,在同学中造成不良影响者,视其情节轻重做出警告处分,严重者免职处理。

  此条例基础分为0分,包括加分,扣分,通过星级考核表进行量化考核。凡本学期末低于-5分做出口头警告;低于-10分者给予书面检查处分,若连续两次公布其考核分数低于-15分者给予除名处分。

  四、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口头教育

  1、2次不准时上交材料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4、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5、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手机的

  6、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7、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严重警告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第三章 附则

  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从决定者,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

学生会奖惩制度4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2、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成员考核监督,考核内容为*时例会出*情况和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

  3、各成员应准时出*学生会会议,无故迟到2次或缺*1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3次或缺*2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严重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7、年终,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XXX的荣誉称号。

  8、年终,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评估依据《xx学院优秀部门考核办法》。

  xx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xx年11月12日

学生会奖惩制度5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分为学生会通知嘉奖,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惩处分为全院学生通报批评,严重警告,记过。

  2、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成员考核监督,考核内容为*时例会出*情况和各项活动的参加情况。

  3、各成员应准时出*学生会会议,无故迟到2次或缺*1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3次或缺*2次者,给予记过处分,严重者将开除出学生会。

  4、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经*团评定,工作有重大失误者,记过一次。

  6、受两次警告处分者,记过一次。记过一次者,若再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开除出学生会。

  7、年终,将对整个学期中工作表现突出、认真负责、有重大贡献者授予XXX的荣誉称号。

  8、年终,对于工作突出的部门,将评出1个优秀部门,两个良好部门。评估依据《xx学院优秀部门考核办法》。

  xx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xx年11月12日

学生会奖惩制度6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团成员;会场由*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团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扩展阅读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扩展1)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5篇)

学生会奖惩制度1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使学生会工作能够有序、有效地开展;对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有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奖励办法、人数,将根据每学期具体情况而定,届时由办公室事先公布评奖方法及细则)。同时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树立学生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学生会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成员必须认真学*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有一定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对于思想不过硬、道德水*低下,甚至出现政治错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2、学生会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违法违纪者,视情节轻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除名处分。

  3、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参加各次例会,无故迟到一次者予以警告,迟到两次折合一次缺*,无故缺*两次者给予除名。(具体见附表三)

  4、学生会成员对待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对成绩**、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者,予以劝退。

  5、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专业知识,不得因抓工作而耽误学*。对学期末考试多门不及格或成绩太差者,予以劝退。

  6、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予以警告一次,对因个人原因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重大工作事故者予以撤职处分。

  7、对私自挪用学生会财物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8、学生会任何成员个人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处理个人或其他组织事物,违反者一次予以记过,两次予以除名处分。

  9、学生会财物受所有成员监督,对违反财物制度、贪污或私自挪用者,给予除名处分。

  10、两次警告折合一次记过,两次记过将予以除名。一经除名,学期末校团委、学生会不予以资格认定,并不出具相关证明。

  11、学生会成员给予开除处分须按以下程序执行:对于干事,由所在部的部长、副部长提出,经主管副*同意后,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任一部长提出,经*团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对于*团成员,由*团任一成员提出,经常代会三分之二通过即开除出学生会,并予以公布。

  12、本制度作为每学期期末综合评定时的一个重要指标。

  13、部长评优制度包括部长答辩(占30%)、第一学期表现(占30%)、第二学期表现(占40%)。其中第一、二学期的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评分和部长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总分=答辩×30%+〔第一学期出勤×30%+(第一学期*团评分×50%+第一学期部长评分×50%)×70%〕×30%+〔第二学期出勤×30%+(第二学期*团评分×50%+第二学期部长评分×50%)×70%〕×4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4、干事评优制度包括干事答辩(占30%)、本学期表现(占70%);本学期表现包括出勤率和评分,各占30%、70%;评分又包括*团部长评分和干事评分,各占50%、50%。满分100分,具体算法为:答辩×30%+〔出勤率×30%+(第二学期*团部长*分×50%+干事评分×50%)×70%〕×70%;其中答辩、第一学期出勤等各项满分为100。

  15、本制度解释权由*团授予办公室。

  16、本奖惩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生会奖惩制度2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

  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会奖惩制度3

  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全体成员的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健全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原则

  (—)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适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不称职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执行分工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的日常纪检和考勤并负责对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用于校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奖励

  第五条奖励方式

  (一)大会上提出表扬,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学*,并由秘书处进行备案

  (二)物质奖励

  (三)个人奖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与每月之星等。

  (四)集体奖:扬州职业大学校学生会优秀部门。

  第六条评选时间

  (一)每个月评出每月之星两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三)校院级优秀团干部、校院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支部,院级学生干部,院级先进个人评选在每学年团员*进行。

  第七条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团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先进个人,校级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依照校团委分配名额确定;

  (二)优秀干部的评选不得超过部长总数的15%,先进不超过学生会总人数的30%;

  (三)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八条先进的评定

  (一)优秀学生会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并对其部员进行了解,以上为评定标准。对学生会有重大贡献或有好的建议的成员,结合日常纪检和考勤情况以及校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一定比例的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奖。

  (二)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第九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处罚

  第十条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一条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学生会的活动、会议、值班等迟到3次者、无故缺*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2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时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者。

  (二)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4次者、无故缺*3次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3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4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2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工作失误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4次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5次不打扫卫生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内没有任何建设性意见或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者;

  5.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工作拖延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3次者;

  6.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3次者;

  11.工作态度极不端正,影响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学生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破坏学生会声誉者.

  以上处罚结果由秘书处进行记录,并进行备案,由组织部进行整理和总结

  第十三条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提案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仍未及时改正的;

  5.不按照要求完成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敷衍了事的;

  6.活动完成后一周之内活动物品未及时收回,活动材料未及时收集的;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不按要求申请、执行或不及时汇报工作的;

  8.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工作失误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

  (二)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记过处分

  凡是得到警告后,不予以及时改正并再次得到警告的部门,给予记过处分,

  并追究该部门负责人责任。

  附则

  第十四条奖惩复核方法

  对于依照本制度所做出的奖励和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决定者,可在决定公布一周内向*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团于复核申请提交一周内给予答复。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团报请系部领导评议后决定。

学生会奖惩制度4

  第一节:学生会*团例会制度

  1、学生会*团例会,每单周举行一次,由团委负责人及学生会常务委员,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主持。

  2、学生会会议每两周举行一次。

  3、学生会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部长主持,秘书处记录。

  4、会议讨论本周的日常工作,并决定下周的工资计划和安排

  5、与本部成员汇报本阶段工作情况。

  6、不能到会者应向*和部长请假,并在下次例会向*或部长说明原因。

  7、无故缺*、迟到、早退者实行扣分制度,具体扣分情况参照《学生会内部考核条例》。

  8、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或部长记录,经查明后,上报学院团委后予以撤职。

  9、会场内程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记录。

  10、例会出*情况将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学生会部长例会制度

  1、学生会部长例会(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大型活动或特殊情况,也可由学生会*临时组织召开部长例会。

  2、学生会部长例会(会)参加人员为学生会*、秘书长和各部部长(因工作需要,也可允许部分学生会干事参加)。会议由学生会*负责主持。秘书处秘书长做记录。

  3、会议主要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两周的各项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4、学生会*安排后两周的各项工作,强调工作重点及特别要注意的问题。

  5、秘书处秘书长汇报对各部进行考核的情况,并检查各部部长对本部成员的考核纪录和工作笔记。

  6、学生会*总结工作,提出要求。

  7、按部长考核条例对各部部长出*例会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各部部长的例会出*情况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8、开会时要求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第三节:学生会各部例会制度

  1、学生会各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在学生会办公室召开,由各部部长主持,本部成员做好记录。

  2、会议主要讨论*期的日常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并制定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3、部长认真听取与会成员汇报*期的工作情况,提出希望和要求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4、学生会各部要不定期召开分管工作负责人会议,向各系部长传达院学生会的工作精神、布置工作。

  5、部长对本部成员参加例会情况依据《学生会各部内部考核条例》进行严格考勤,按要求扣分。并将本部成员出*例会的情况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不能到会者应向部长请假,并在下次例会向部长阐明原因。

  6、例会成员无故旷会三次以上,部长记录,经查明后,报学生会*后予以处分。

  7、会场内秩序井然,保持安静,与会人员衣着整齐,仪表端正,集中精神并作好会议记录。

  8、无故不按时召开本部例会者,每缺一次扣2分。

  9、本部召开例会出*情况将作为学期末评奖的重要依据。

学生会奖惩制度5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备注:不参加会议者须向马老师请假,由马老师通知*团成员;会场由*团及各部轮流打扫)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备注:各部例会中所汇报的工作内容与*团所了解到的内容

  进行比较,确定真实性)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此制度即日起执行

  学生会*团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扩展2)

——工作奖惩制度 (菁华5篇)

工作奖惩制度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

  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作奖惩制度2

  为提高班主任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班主任工作,鼓励班主任更好地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要求,努力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班级形成团结努力、积极向上的良好集体,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努力做好班主任职责范围内工作以外,有特殊贡献、较大成绩获得者,在发放班主任津贴基础上,另外嘉奖。有下列表现者可受嘉奖:

  1、主动挑重担,如接“乱班”,并在一定时期迅速扭转班级状况,使之跨入正常或校先进行列者;

  2、积极主动组织、指导学生参加校、市各类教育活动。如体育运动会(节)艺术节、科技节、

  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及其他重大活动,获得优异成绩及获得荣誉称号者;

  3、主动承担校园义务劳动者;

  4、主动承担校、市主题班会并在展示活动中成绩良好或获得荣誉称号;

  5、在教育后进生转化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

  6、教师个人在教育领域的科研论文经验总结在校、市级刊物中予以登载或获得优秀称号者;

  7、在班主任考核(常规)中荣获优秀的;

  8、班主任被评为校、市先进称号者;

  9、班主任工作在其他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二、班主任在任职期间不能正常完成班主任常规工作,并有如下失职或有严重错误的在班级津贴中酌情扣除。

  1、在班主任常规考核中,如某一个项目未完成或不达标或经常不到位或做的较差者;

  2、午(晨)会课,早自修班主任经常不到位者;

  3、校班会课不经学校同意经常不到位者或挪作他用的;

  4、升旗仪式、广播操及其他学生*校内外重大活动,班主任经常不到位,并且严重不负责。

  5、外出活动,如春秋游,参观访问,观看影视等无故不出*者、不负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6、其他市、区、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拒绝接受任务,不负责任者;

  7、有违规收费、乱收费者,且同时取消评先资格。

  8、严重违反师德,违反市教育局、学校有关的法规制度、纪律,并造成严惩严重后果者。

工作奖惩制度3

  为进一步抓好我校教育宣传工作,切实为教育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制度。依照《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在《细则》奖励的基础上,学校追加奖励。

  (一)、奖励范围

  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反映本校教育发展的消息通讯图片和报告文学等正面宣传报道的新闻作品。

  (二)、奖励对象

  我校的教职工。

  (三)、兑奖标准

  县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追加5元。

  州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2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10元。

  省级:在《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4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20元。

  国家级:在《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兑奖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分别追加奖励。报刊类每篇(条)奖励80元;网站类每篇(条)奖励40元。

  (四)、奖励

  凡符合《教育新闻宣传奖励细则》中奖励条件的,除享受《细则》中所列奖励外,学校奖励1000元。

  (五)、说明

  1、凡发表(播放)的.作品,当年12月31日前,凭刊用稿件原件、音像作品到办公室登记。没有按时登记的不予兑奖。

  2、多人共同采写的作品,与校外人员合作的,对本校第一作者进行奖励;同属本校人员合作采写的作品,仅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工作奖惩制度4

  为促进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初步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优秀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竞赛类

  教师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秀课评比活动并获等级奖,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在校内评优课中被评为优秀课的教师加5分,并奖励30元。

  2、出承担全镇教研课的教师发证书,并奖励30元。

  3、县级以上优秀课和基本功竞赛获奖的教师奖励30元并有相应的加分。

  二、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类

  1、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直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等级奖,给予一定加分奖励。

  三、课题研究类

  承担县级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如期结题,且获得各级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等级奖,对课题组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自主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5分,课题组奖励200元。

  2、子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3分,奖励课题组100元。

  四、论文获奖、发表类

  1、论文(含案例、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学科单项性竞赛)获奖类(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

  2、论文发表类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国家级、省、州、县级报刊上发表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3、未发表的论文但在各种教研活动中获奖的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每学期末由教师个人凭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向学校申报,学校负责登记审核后由学校负责按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工作奖惩制度5

  为促进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积极性。根据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现状及取得的初步经验,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优秀课评比和教学基本功竞赛类

  教师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的教学基本功竞赛和优秀课评比活动并获等级奖,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在校内评优课中被评为优秀课的教师加5分,并奖励30元。

  2、出承担全镇教研课的教师发证书,并奖励30元。

  3、县级以上优秀课和基本功竞赛获奖的教师奖励30元并有相应的加分。

  二、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获奖类

  1、教师有计划、有组织地直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获等级奖,给予一定加分奖励。

  三、课题研究类

  承担县级以上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如期结题,且获得各级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等级奖,对课题组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自主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5分,课题组奖励200元。

  2、子课题的研究教师每人加3分,奖励课题组100元。

  四、论文获奖、发表类

  1、论文(含案例、课件制作、教具制作等学科单项性竞赛)获奖类(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部门等正规机构组织)

  2、论文发表类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发行的国家级、省、州、县级报刊上发表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3、未发表的论文但在各种教研活动中获奖的奖励20元,多写一篇追加10元。

  每学期末由教师个人凭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向学校申报,学校负责登记审核后由学校负责按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扩展3)

——公司奖惩制度 (菁华6篇)

公司奖惩制度1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公司奖惩制度2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公司奖惩制度3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做到奖惩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省公司《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闽电安[2000]0912号)等文件制定。

  1.3公司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予批评和相应处罚。

  1.4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1.5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按安全责任、安全风险、贡献大小确定,并向安全责任及安全风险大的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理部倾斜。

  1.6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项目监理部。

  1.7发生本公司责任的非重大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对有关事故责任人的内部处罚执行公司有关交通管理方面制度,如《关于印发<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机械事故及行车违章处罚暂行规定>的通知、《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试行)》文件等,制度修编后,执行最新的制度。

  2.目标

  2.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2.1.1杜绝工程施工的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以内;

  2.1.2不发生人为责任的火灾事故;

  2.1.3不发生本单位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主;

  2.1.4不发生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2.1.5不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造成的电网事故。

  2.2安全生产管理重点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预防预控*惯性违章行为的发生;防止高空坠落和高空坠物、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爆炸、坍塌和倒塔等恶性事故发生。

  3.奖励

  3.1安全奖励种类分为以下几种:

  3.1.1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1.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

  3.1.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即对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各项目监理部的奖励。

  3.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

  3.2.1奖励对象:

  (1)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使险情得以控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2)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在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方面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并被采纳的;

  (4)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5)在处理和调查分析事故中,有重大突破,做出特殊贡献的;

  (6)在安全施工和安全监督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安监及有关人员。

  3.2.2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由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推荐或由所在单位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确认,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即监理公司经理批准给予表彰奖励。

  3.2.3成绩特别突出的,除公司表彰奖励外,由公司推荐至省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3.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

  公司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职工予以奖励。具体奖励细则详见附件2。

  3.4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比和奖励。

  4.处罚

  4.1凡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间,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人身死亡事故、人为责任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等,取消安全奖励。对在考核期间因发生安全事故而没有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取消所在部门全体人员的安全奖。

  4.2发生本公司责任范围内的重大及以上人身、设备、电网、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除受到省电力公司行政处罚外,公司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工作。具体经济处罚如下:

  (1)事故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人罚款1500元,次要责任人罚款800元;

  (2)事故所在部门负责人罚款1500元;

  (3)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200元;

  (4)公司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

  (5)公司其他领导、中层干部、安监人员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处罚,比照公司上一年度公司安全奖励金的发放方案,按同奖同罚的原则进行处罚。

  4.3发生人身重伤及恶性误操作事故的处罚

  4.3.1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报告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即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

  (2)对负直接责任者或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1000元;

  (3)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罚款500元,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或不进行行政处罚;

  (4)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3.2工程分包单位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除扣罚单项工程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必须立即限期整改。

  4.3.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并没做旁站记录的处罚本专业监理工程师500-1000元。

  4.4轻伤事故的处罚: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300元,有关责任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5对“三违”行为及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处罚:

  在本年度公司安监人员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如下各种情况之一累计3次以内的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视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15%~20%;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该单位全体人员的安全奖励金。

  (1)公司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包括无安全帽)等安全违章行为。

  (2)未按规定对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组织学*和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的;

  (3)有关安全报表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或报送不符合要求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或安全培训及安全规程考试不合格的。

  4.6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处罚:

  凡发生任何性质的事故都应及时准确上报,发现有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补报外,还要撤销奖励,加重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的行政处分。

  4.7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5.安全奖励金的来源和使用

  5.1公司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违规或事故罚金一并作为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5.2公司从每年工资总额中列支50%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其中40%上交公司财经部,另外10%由公司财务部设立公司基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并建帐,由质安部统一掌握使用。

  5.3省公司或集团等上级下拨的安全奖励金。

  5.4安全奖励金暂定“以支定收”的原则,以上正常渠道得到的安全奖励金不足部分由公司另外划拨。

  6.附 则

  6.1本制度未提到的有关事项,可参照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有抵触的,按国家法规或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海南办事处。

  6.3本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公司奖惩制度4

  1、奖励制度

  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公司将对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奖励,以资鼓励。具体事项如下:

  1.2奖励条件

  1.2.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克服困难、为业主提供高质量服务并受到业主书面表扬者。

  1.2.2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良好,言谈举止得体,为物管公司赢得荣誉者。

  1.2.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助人为乐,被评为"杰出员工"称号者。

  1.2.4保护公司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或采取措施,防止或制止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

  1.2.5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管理、技术,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着效益者。

  1.2.6见义勇为,做出突出事迹者。

  1.2.7在处理重大事件中,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和声誉者。

  1.3奖励形式

  通过表扬或一次性嘉奖(视情况给予假期、旅游、一次性奖金等形式的奖励),并将事迹记录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评估加分参考。

  1.4奖励程序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均按以下程序办理:

  1.4.1事后由当事人口述或书面形式,然后由部门直属主管草拟事迹报告。

  1.4.2部门主管完成报告后呈所属管理处主任审核。

  1.4.3管理处主任审核后再呈人事行政部审批及执行。

  2、纪律处分

  2.1口头警告: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填写口头警告书,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当值时未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礼节、礼貌不符合规范;

  2)迟到或早退,每月达三次或三次以上;

  3)因员工忘记打卡每月达三次以上;

  4)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利用电话、上网聊天;

  5)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上班后不到位工作或聚堆聊天;上班时间私自外出购食品、吃早点;

  6)随便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杂物;不保持办公区、园区环境的整洁;

  7)不爱惜小区公物,浪费物品,损坏公物;

  8)不经批准私自接待外人参观;

  9)被业主/住户有效投诉,尚未造成重大影响;

  10)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

  11)在小区公共区域聚众喝酒、打牌等;

  1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者;

  13)不履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汇报;

  14)对属下不管理、不批评,发现违纪行为不制止,不按章处罚;

  15)月度考评得分低于80分者。

  2.2书面警告:

  违反下列规定者填写书面警告书,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1)一个月内受到二次口头警告;

  2)索取业主/住户的小费或物品;

  3)违反管理处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隐患;

  4)由于责任心不强损坏或丢失工具价值在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按价赔偿。

  5)工作时间内在管理处或小区睡觉、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等;

  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小区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会所的各种设施等;

  7)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报告等;

  8)遗失公司钥匙、单据等;

  9)工作时高声喧哗或做骚扰住户的活动;

  10)由于个人的责任而延误客户的活动;

公司奖惩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的良好运行及保障,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一)公开、公*、公正原则。

  (二)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罚的原则。

  (三)赏罚有度原则。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四)奖惩及时的原则。

  (五)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执行与监督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监督实施情况。原则上应由员工直接上级负责其所属员工的奖惩管理,根据制度规定奖罚,报人事部门备案与财务部门执行,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章奖惩分类

  (一)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嘉奖、记功、晋升。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过、降级、解除劳动合同。

  (二)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三)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专项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伯乐奖、金点子奖、特别贡献奖等。

  (四)奖惩累计:

  惩罚:3次通报批评为1次记过,3次记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3次通报表扬为1次记功,3次记功公司一性奖励300元。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

公司奖惩制度6

  一、奖罚目的: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进行、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积极性,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范围:

  凡本司所属员工。

  三、执行权限:

  当事员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级、公司保安部。

  四、奖罚流程:

  具体奖罚事情发生后4小时内,由岗位直接上司、部门主管、行政人员或保安部依据情节轻重及实施权限填写员工动态表,交当事人签名确认,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生效,并记入员工档案。

  五、奖罚标准:

  所有奖罚均用分数体现,每员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辞工),以此为标准,每被扣除1分,将从扣分当月薪金扣除20元,当底分为0或者低于0时,将被辞退出厂,如符合奖励条件而受奖分者,奖分将在现有底分的基础上累积,奖罚分数相互抵消,年终奖励将按照超出标准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给予奖励。

  六、奖励依据(根据实绩给予1-6分奖励):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采纳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创新,主动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实效者;

  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举发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经查属实;

  6、连续3个月表现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七、惩罚依据:

  1、对以下行为一次扣1分(重犯扣两分):

  A、上班时间不带厂牌或不按规定佩带,穿拖鞋者;

  B、上班时间吃零食、玩手机、听随身听或看与工作无关之报纸、杂志;

  C、工作时间内打瞌睡、嬉戏、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离工作岗位(未办理有关请假、离岗手续);

  D、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纪录;

  F、对上级安排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过规定最晚时间回厂,关灯);

  I、高空抛物、洒水者;

  J、不遵守饭堂用餐规定;

  K、上班时间酗酒者。

  2、对以下行为一次扣2分:

  A、不服从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态度恶劣;

  B、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C、虚报生产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数据;

  D、擅自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

  E、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F、在厂区内赌博者;

  G、有不珍惜劳动成果的行为。

  3、对以下行为视情节轻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B、办事不力,未尽职责或积压工作延误时效;

  C、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准则;

  D、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者(严重者并移交司法机关);

  E、仿冒他人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众闹事,拉帮结派者;

  G、员工损坏、遗失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扣分并按比例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

  八、员工申诉途径:

  若员工对所处理结果不服,有异议者,请于事发当日对奖罚实施人提出申诉,若申诉结果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向上一级或行政人事部申诉。在规定时间(处理后半天内)未提出申诉又拒不签名的,奖罚通知单强制生效。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扩展4)

——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菁华6篇)

师德师风奖惩制度1

  1、诚实守信。

  诚实守信表现在教学上,就是认真备课,讲究教学艺术,追求教学效果,把知识完整地教给学生;就是弘扬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不弄虚作假,严守学术道德;表现在同志关系上,就是真诚待人,和睦相处,相互尊重,发扬团队精神;表现在育人上,就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2、勇担责任。

  勇于承担责任是为事之德的核心,师德的根本要求就是对学生负责任,传道、授业、解惑,就是要对工作负责,倾心俯首,用真情回报党和国家、家长和社会。

  3、乐于奉献。

  教师劳动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奉献,新时期的奉献精神,要求教师既要照亮别人,也要发展自己,既要让每个学生走向成功,也要让教师的专业不断成长。

  4、热爱学生。

  教师对学生的爱,是师德的核心,即师魂。热爱学生,首先是尊重、理解学生,*等待人;视学生为朋友,对学生友善、宽容、耐心,决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努力为学生服务,永远把学生的需求发在第一位;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对学生的爱,就是要对学生的一生发展负责,而不是仅仅对学生考上高一级学校这一“瞬间”负责。

  5、为人师表。

  教师的人格魅力,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有着长久的影响。教师的人格力量包含教师的正义、公*、正直、仁慈,富有同情心、牺牲精神、学识渊博、善解人意等品格,教师要注重言传身教,模范履行师德规范,以身作则,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品德去教育、影响学生。

  6、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7、创新品格。

  新的时代需要创新,教育就必须培养创新人才。教师的创新品格,不仅仅是一种能力,从育人的角度来看,而应视为一种道德品格。具有创新品格的教师,喜欢尝试困难和复杂的工作;追求高远目标,不怕挫折;善于接受新事物,不墨守成规,不迷信权威,敢于标新立异;富于想象,自信心强,具有竞争意识。

师德师风奖惩制度2

  教师素质,师德最重要。师德建设决定教师队伍建设的成败,也就决定整个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成败。今天,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要求,我们更应该大力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师德保障。为此,特制定朱山小学师德考核奖惩制度如下:

  一、热爱教育是师德的灵魂。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的职业。”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应遵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诸如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者,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教师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言行,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活动,不得将学生带入自己住室内进行作业辅导、补课、谈话、开会,以及娱乐活动等。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教师不得敷衍塞责,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停课;不得让学生家长批改家庭作业或学生代改作业。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比例实行师德量化扣分。

  5、学校通过师德量化记分,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二、热爱学生是师德的基本要求。

  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能教育好学生,才能使教育发挥最大限度的作用。可以说,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

  (一)关心、爱护、教育好每一位学生。

  1、以父母、兄弟、朋友之情,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

  2、不管学生的家庭、社会背景、经济条件,以及学生本人的品行、学业、智力、身体、性格如何,对每一位学生都应倾注爱心,一视同仁。

  3、关心每一位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心理、智力、能力、身体的全面发展,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基本素质。

  4、坚持正面教育,不偏爱学生,不歧视学生,不简单粗暴对待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侮辱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罚跪、罚自己打自己、罚抄写作业、拉出教室外等)。

  5、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建立民主、*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主动关爱学生、矫正不良行为。

  1、任何活动与节假日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防止发生火灾、水灾,以及触电、溺水等灾害事故,不得组织学生在第一线抗灾救险,要采取紧急措施,保护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

  3、及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4、学生处在险情或者急重病之中,以及处于可能发生严重后果的事故时,现场教师应主动迅速采取措施,救护学生,排除险情,制止事故的发生,实行首视责任制。

  5、发现学生违反《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应主动教育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学校有关处(室)。

  三、热爱学校是每一位教师的义务。

  (一)关心学校,提出学校改进工作的建议。

  1、自觉宣传、维护学校的形象,对外不散布有损于学校声誉的言论,不做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事,努力为学校增添荣誉。

  2、关心学校,向学校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推进学校向前发展。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按时上班,工作到位。

  1、按工作作息时间表和有关要求上班。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主动负责,讲求实效,提高工作质量,完成学校和年级组、教研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3、工作时间不在办公室或走廊上高声谈笑,非工作原因不随意离开办公室串门或做私事。上班时间不带小孩,也不带小孩在工作场所和教学区校园内自由玩耍。严禁在办公室打扑克、麻将、下棋以及网络游戏。

  4、值日、值周教师应按时到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学生安全。

  5、每周一举行的升旗仪式,以及学校召开的开学、毕业典礼和重要节日的庆祝、纪念性*,所有教师都必须认真参加,遵守会议纪律。

  四、为人师表是师德的核心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人师表"是教师最崇高的荣誉,也是教师的神圣天职。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1、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

  2、维护教师形象。衣着整洁端庄,与教师职业相称;上班期间,在校园内不穿拖鞋,在非体育运动状态下不得穿背心;女教师可化淡妆,非礼仪需要不佩戴耳环,不染彩发、不染指甲;男教师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不戴戒指。

  3、校园内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和教职工宿舍外均为禁烟区。学生面前不得抽烟,校内大会议室禁止抽烟。

  4、同事之间有意见,不吵不骂,不背后议论,不搬弄是非,通过正常途径交谈解决。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5、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家长索取钱财物品。

  五、教好书是师德的关键

  教师要把自己的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就必须把书教好。这就要求教师要具备渊博知识。常言道:"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就是这个道理。教师还应具备多方面的爱好和才能。因为正在成长中的初中生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他们对任何事物都感兴趣,上至宇宙太空,下至海洋生物,从远古时代到未来世界他们什么都知道,并认为教师什么都知道。这种好奇心加求知欲是发展智力的动力,教师应珍惜它,而不能扼杀。这就要求教师要多才多艺,和学生打成一片,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所以,教师要终身不断学*,不断开拓,更新自己的知识。正如加里宁所概括出的辩证过程:教师一方面要奉献出自己的东西,另一方面又要像海洋一样,从人民中、生活中吸收一切优良的东西,然后把这些优良的东西贡献给学生。

  六、育好人是师德的归宿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工程师是通过教学活动,在学生心灵上精心施工而产生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世界观和道德觉悟。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德育为首,五育并举,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总之,良好的师德,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因素,是教书育人的一种动力。它是教师从事教育劳动时必须遵循的各种道德规范的总和。所以,每个教师都要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良好师德的人,才能完成"传道授业解惑"这一光荣而伟大的任务,托起明天的太阳!

师德师风奖惩制度3

  一、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教师师德考核,师德考核由德育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师德分由教师自评、小组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三部分组成,其中教师自评占20%,小组评占50%,学校领导评占30%。

  三、教师自评:根据《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细则》逐项对照打分。

  四、小组评:任课教师以所在办公室为小组,由组长组织本室全体教师打分,行政领导和未任课的行政后勤人员由全校教师打分。

  五、学校领导评:由学校全体行政领导,对全校教师进行打分。

  六、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为四等: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七、教师师德考核得分:教师自评、小组评、学校领导评三项得分,按各项所占比例计算出实得分,然后把各项实得分合计为考核最后得分。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校内造成影响,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

  2、教师由工作失职,出现问题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受到县通报批评的。

  3、由于失职造成学生较大不安全事故者。

  八、师德考核得分作为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师德师风奖惩制度4

  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处理决定经由行政会讨论,校长办公会作出。具体规定如下:

  (1)、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一经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当事人于教师大会上作检讨,艰以告诫,造成学生身体受伤害的,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事实真-相被反映到报刊或有关部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属实者,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对朴关当事人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并视其影响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2)将学生赶出教室,停学生的课,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者,一经学生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触犯,造成恶劣影响,责令当事人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予以告诫。如因此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者,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了奖金。

  (3)未经校长批准,应学生邀请参加学生本人或其家人生日等喜庆宴会者,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4)违反规定者,经举报,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予以点名批评,告诫,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其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学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师德师风奖惩制度5

  一、奖励:

  1、毕业学年,依据规定,按升学成绩给予奖励。

  2、学生参加区级和区级以上的各类竞赛,按规定进入授奖名次者,学校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教师在市级和市级以上的专业报刊发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经验的文章,学校给予奖励,并复印存档。

  4、每月检查教案、校本培训、听课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按完成情况给予奖励,以奖金形式发放。

  二、处罚:

  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除奖金:

  (1)不服从分配,行动消极,任务完不成者。所带学科成绩低下者。

  (2)随意缺课,按节累计。工作造成失误或者损失严重者。

  (3)学校大会、集体备课、公开课、校本培训,无故不到者。

  (4)体罚学生,造成事件者。

  (5)备课和批改作业存在问题,按条例要求给予处罚。

  (6)搞不团结,行为不文明影响全校工作者。

师德师风奖惩制度6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早自*前20分钟,下午上课前20分钟,下班签到时间为放学铃声响后。(时间以学校打铃器为准)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应事先向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迟到或早退。

  4、教职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向值班领导打招呼,班子成员、打字员、会计有事外出,须直接向校长打招呼,但不能影响正常上课。上班时间内,如发现不在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计作旷工半天。

  二、奖励

  1、学校设立考勤奖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误餐费),全校教师,如全月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可全额获得此项奖金。

  2、全学期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者,学校另加奖50元,并在各类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3、教导处因故安排教职工代课,每上一节,奖励3元。

  三、处罚

  1、教职工迟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误课者,一并处罚,每误一节课罚20元。

  2、教职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正常的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须县级医院证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须先口头请假,回校后及时履行补假手续,否则计作旷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一天罚100元,代签者每人各罚20元,值班领导询私舞弊者,罚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继续执行,直到扣足为止)

  4、每学期病假累计达二周以上或事假累计达一周以上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旷工一天以上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5、教职工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一般不得私自调课(公开课、听课或处理公务需调课者除外)。否则每人各罚20元。

  6、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须县级医院证明),确需本人护理者,给予3天护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四、批准权限

  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向分管教学校长或当日值班领导请假。超过一天的向校长请假。在征得同意后,本人告知教导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职工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2、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3、全体教职工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公正。

  4、本制度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制度与《谢区教育局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暂行规定》一并实行,如有抵触,以教育局有关规定为准。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扩展5)

——奖惩制度 40句菁华

1、做值日扯皮的,挑三拣四的,一人一次扣1分;

2、计划本周的各项事宜,并按计划做好本周的班级工作;

3、评出各项目:优秀板报组,优秀小徒弟,不积极参与学*的同学等;

4、统计文明评比分数,并公布上墙,评出优胜组,发给红星或月亮;

5、周末做好本周总结,要求简洁、明了、有新意。

6、不生产不良产品,做好本道工序产品。

7、未按规定对产品进行首检、自检和巡检的处罚20元/次,如未送检等原因造成的批量质量不良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8、首检确认合格,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未进行自检而造成批量性报废的,报废损失则由责任人承担;每只报废产品按1元进行赔偿。

9、调试员、检验员和操作人员对已调试好的设备或工装并开始加工生产,由第三方人员检查出错的且造成产品返工、返修或报废的,对各责任人处罚50元/次,每只报废产品按2元进行赔偿。

10、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导致客户对公司索赔的,由品质部负责根据客户反馈的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落实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1、考核涉及奖励和处罚的金额于当月工资中体现。

12、德: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尊师爱幼、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13、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进修情况。

14、勤:出勤率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15、日常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月、学期、学年)相结合。

16、团体、个人奖只取一次,一个学期内取最高奖。

17、学生篮球、乒乓球(男女团体)

18、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居班级前列者,可推选为校级“三好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区、市、省、国家级“三好学生”,在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产生。

19、优秀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主动,热心服务同学,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者,可推选为校级“优干生”,学校发给奖状和奖品,并在其中产生区、市、省、国家级“优秀学生干部”。

20、儒雅之星:行为*惯良好,礼仪规范,举止文明,可推选为“儒雅之星”,期末由学校发给奖状及奖品。

2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可酌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2、凡触犯刑法的学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24、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5、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2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27、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28、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29、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30、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31、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32、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33、参加各类教学竞赛获最佳成绩者及撰写论文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予以大会表扬,并作为评优选先时优先的参考依据。

34、学校设纪律、卫生红旗,中队获纪律、卫生红旗一面,奖励一元;连续获双红旗4次者,另奖励10元,连续4次未获一面红旗者,扣教育管理费5元。

35、教工出勤半年内达精勤者,发给奖金60元;满勤者,发给奖金4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三天奖金无。

36、全年精勤者发给奖金80元,满勤奖60元(病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病事假一天少发5元,事假超过六天奖金无。迟到一次扣10元,早退及擅离岗位者每次扣发20元,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奖金无。

37、教工奖惩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评估小组,按期进行评估(党、政、领导、教师代表、少先队、后勤)。

38、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39、1.3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40、2.6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扩展6)

——学生班级奖惩制度 40句菁华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动脑筋,大胆发言,声音响亮的加一颗星。

2、劳动积极肯干,按时做好值日生工作的加一颗星。

3、班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认真负责的加一颗星。

4、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一颗星。

5、被教师表扬者,拾金不昧者,做好人好事的,每次加2颗星。

6、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积极向班主任汇报班级情况者,每次加2颗星。

7、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学生会检查时被扣分的,相关责任人扣1颗星。

8、带零食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扣1颗星;

9、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好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每次扣1颗星。

10、值日卫生做得彻底,受到老师或学校表扬的,一人一次1奖分;

11、寝室得“文明寝室”称号的,所有寝室成员各奖1分,值日生和寝室长奖2分;9、随季节变化及时进行疾病预防的,一人一次奖1分。

12、不及时进行疾病预防的,一人一次扣1分。

13、评出各项目:优秀板报组,优秀小徒弟,不积极参与学*的同学等;

14、课堂守纪:课堂上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影响他人学*,善于倾听他人的发言得一颗五角星。反之,扣星

15、课前准备:每节课课前按课程表,摆放好学*用品;每天晚上准备学*用品,比如:卷好铅笔,收拾好书包,检查好作业得一颗五角星。反之,扣星

16、课前表现:铃声响,马上进课堂坐好,认真齐背古诗(或唱歌)等老师,得一颗五角星。反之,扣星。

17、到校情况:按时上学,不迟到;有事生病要请假。上学迟到的,未请假的同学要扣星。(由班长做好登记)

18、进步:在学*、生活中有明显的进步获得小蜜蜂。

19、看书:每天累计看书20分钟以上,不定时抽查,基本做到者奖励“你真棒”。(以家长签字为证,签在登记表上)一个月统计一次,评选出能每天坚持认真看书的为阅读之星。得到的奖励是一张卡。

20、累计10张喜报,兑换一张学*卡。

21、七彩阳光栏目上的红花多少,可以来侧面了解学生各方面的表现。阳光卡总数前十二名的同学才可以进入期末全面发展、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

22、单元考试成绩90分以上5q。

23、单元考试成绩进步的5q。

24、一周每天按时到校者加2分,每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1分。

25、上课表扬两次加1分,表现不好,被点名两次扣1分。

26、无故不做课间操、眼保健操者一次扣2分,不认真做者一次扣1分。

27、没有完成一项作业的.扣1分,以此类推。

28、每次最后一个背完书的扣一分。

29、和同学打架的扣五分。

30、乱扔垃圾和推让垃圾的扣2分,并且做当天的清洁。

31、希望负责记录的同学能够公*、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同学,如果发现有包庇或者乱扣分的情况将严惩。

32、每次每科考试80分以上的同学加二分,70——79分加一分,满分加四分;(期中和期末翻倍)

33、能听从老师安排,尊敬老师,见到老师能主动打招呼的同学加一分;

34、不迟到、不早退并且没有请假的同学加一分。

35、不能按时完成老师交给的背默任务,并且完成情况太差,扣二分。

36、每节课不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并得到老师的点名批评的扣二分;

37、不能积极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并经常破坏班级团结的同学,视其情节轻重扣二——五分;

38、干部不能坚持带头完成任务,不能协助好班主任和班长完成班级日常管理的扣二分,特别差的扣三分。班干部起内哄的视其情节轻重扣二——十分;(此项由班长和班主任协商评出)

39、不能关心帮助同学,和同学相处不融洽,骂人,打架斗殴,讲脏痞话,偷东西的同学二——十分;

40、校徽没有佩戴好的同学,每人每次扣一分。


学生会奖惩制度 (菁华6篇)(扩展7)

——考核奖惩制度 40句菁华

1、能: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各项能力和业务水*。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组织管理能力,学*能力及教学创新能力等。

2、获得班、组、室和单项奖的文明集体和个人。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6、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7、职工入场必须经三级教育,填写安全教育记录方可上岗,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未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处以50-100元罚款。

9、文明安全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班组长责任,处以50—100元罚款。

10、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11、认真贯彻执行*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1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13、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14、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15、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厨师长)、前厅经理(见*前厅经理)

16、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17、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18、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19、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20、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21、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22、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23、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4、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5、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26、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27、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8、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29、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30、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31、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32、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33、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34、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35、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37、副总每月29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38、Ⅱ类员工与Ⅲ类人员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补贴

39、加强对班主任的过程管理,引导班主任做好常规工作,提高班级管理工作的质量。实施班主任过程管理制度,每月对班主任各项常规管理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依据学校考核细则规定按时发放班主任各项津贴。

40、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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