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制度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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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1

  为增强员工的职责感,规范员工行为,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所有员工。

  1.2、坚持“奖罚分明、奖优罚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调动员工的进取性,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为集团公司实现战略目标供给根本保障。

  第二章:奖励

  2.1奖励形式

  2.1、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加薪晋级,以及授予“标兵、能手、模范”称号等,并视不一样情景给予1000元以上或带薪旅游、外出培训提升等奖励。

  2.2、奖励范围

  2.2.1、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如: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避免企业遭受损失等)。

  2.2.2、在技术革新、改造、发明上取得显著效果的。

  2.2.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降本增效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2.4、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业务创新、项目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2.5、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及改革发展等方面提出重要的合理化意见提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

  2.2.6、为公司赢得信誉,消除不良影响,事迹突出的。

  2.2.7、遇到事故或灾难等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在保护公司公共财产、舍己救人、防止或抢救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2.2.8、检举违法违规、失职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的。

  2.2.9、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社会治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2.2.10、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

  2.3、奖励程序

  2.3.1、领导异常嘉奖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直接对员工进行嘉奖,也可由下属单位提名,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2、推荐集团公司奖励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经本单位加注意见,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后,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3、各子、分公司的奖励由基层队组以上部门推荐提名,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本单位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4、奖励办法

  2.4.1、奖励的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所需奖金分别从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奖金中列支。

  2.4.2、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也可根据情景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2.4.3、员工受奖励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对异常突出的事迹和先进经验,党群*门要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三章:惩处

  3.1、惩处形式一般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罚款数额一般为100—5000元(造成重大损失赔偿除外),情节严重的应加重处罚。

  3.1.1、情节异常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犯罪的,连续旷工超过3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0天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3.1.2、属性质严重,影响极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同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2、惩处范围

  3.2.1、迟到、早退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2、旷工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无故不考勤,按旷工处理。

  3.2.3、考空勤一次,处罚当事人500元。

  3.2.4、顶替他人考勤,处罚顶替者500元。

  3.2.5、因事外出,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部门及以上负责人请假或公出未告知办公室,处罚当事人100元。

  3.2.6、上班期间未着员工服或正装,处罚当事人100元。

  3.2.7、上班期间带小孩或用餐,处罚当事人100元。

  3.2.8、上班期间闲聊、玩游戏、干私活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9、员工睡岗、串岗、脱岗,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10、开会迟到、早退或手机铃响,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1、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等,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2、工作时间非接待应酬饮酒,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3、领导接待日未当值,值班领导脱岗,处罚当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

  3.2.14、无正当理由,任职人员失去联系者,处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2.15、办公场所发现常明灯、常流水现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6、在集团内部公共场所吸烟,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7、下班后未关门窗、水电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8、未按期报送报表、资料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9、未按要求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工作安排等,视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

  3.2.20、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视具体情景,追究其它职责。

  3.2.21、擅自外借公司档案、资料等,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

  3.2.22、浪费或损害公共财物,情节轻微者,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浪费或损害款额由职责人承担。

  3.2.23、超标招待,情节轻微者,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超标费用由职责人承担。

  3.2.24、私自占用外单位馈赠的礼品,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责令退还礼品或折价退款。

  3.2.25、接听电话不礼貌、不礼貌,处罚当事人1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6、违规派遣公务车辆,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费用由职责人承担;造成事故的,视具体情景,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8、工作安排不合理、故意刁难下级,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9、工作懒散,虚于应付,经提醒仍未改善,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0、工作推拖、扯皮、失误,影响工作正常进行,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1、工作浮夸、弄虚作假,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2、利用公款吃请、聚餐,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所涉费用由职责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3、违反婚丧宴请有关规定,处罚当事人500-2000元(任职人员1000-5000元)。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4、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完不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500元以上,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5、考勤员考勤失职或违规作弊,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2.3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7、在工作中发现他人违规违章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及时制止,不向公司报告或有意隐瞒、处理不及时,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8、违反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使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遭受侵害(含本人违章作业造成自我伤害的),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9、职责心不强、工作不深入、盲目听从违章指挥,使本单位或部门发生严重违规操作、违法乱纪和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0、发生突发事故,未能坚守岗位、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1、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收受、索取财物,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2、生活作风不正或参与社会违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3、工作不负职责或工作质量差,生产劣次产品,造成较大潜在经营风险或经济损失,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4、管理不善、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5、扰乱企业正常秩序,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6、以侮辱、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7、滥用职权或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顾私怠公,造成不良影响或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8、失泄公司或客户机密,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留用察看半年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果严重者,追究有关法律职责。

  3.2.49、偷盗企业财物,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价值较大的,并追究刑事职责。

  3.2.50、违反财务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降级、降职及其以上处分。

  3.2.51、其它违反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应抑制及惩戒的行为,视情景给予相应的处罚。

  3.3、惩处程序

  发生应处罚行为时,由相关职能部门查清事实,提来源罚提议;或由检举人直接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或所在单位办公室举报,由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总裁或下属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安排相关部门查证核实,提来源理意见,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如确非主观原因、属特殊情景导致的违章违纪行为,经研究同意后,可视具体情景酌情处罚。

  3.4、惩处办法

  3.4.1、对因受处分而降低岗位级别的,按岗变薪变原则,重新确定工资薪级。

  3.4.2、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为3-12个月,察看期内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3.4.3、解除劳动合同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解除理由,履行惩处程序,经工会同意后,由集团公司总裁或各子公司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4.4、员工违章违纪所涉罚款一律交至公司财务部门;如惩处标准与《XXX制度》规定有不一致的,以《XXX制度》规定为准。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员工奖惩制度2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员工奖惩制度3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员工奖惩制度4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员工奖惩制度5

  一、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台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台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总经理特别奖、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5)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6)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100元的经济奖励、12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行政人事部门作出)

  (1)全勤奖 凡正式员工(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

  (以上均由考勤卡计,按公司标准上班时间为准,补休不计缺勤),当月工资奖励50元。

  (2)绩效考核优异奖

  凡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被评为A级,第三个月当月工资可奖励100元。

  (3)工龄工资奖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经公司领导与行政部考核,可享受工龄工资,底薪加100元。

  (4)带薪年休假

  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年休假。

  3、其他奖励:

  (1)销售冠军奖

  针对所有营销的员工,销售冠军奖分为:周销售冠军奖和月销售冠军奖!

  周冠军奖每周评选一名(销售系数第一名),获得周冠军奖的员工,公司直接奖励现金100元;月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三名(月销售系数前三名),第一名现金奖励500元;第二名现金奖励300元,第三名现金奖励200元。(只有当月完成公司规定任务的销售员工,才有机会评选月销售冠军奖)

  销售系数公式如下:

  销售系数=销售金额/公司规定各门市销售额


员工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员工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1)

——员工奖惩制度 (菁华6篇)

员工奖惩制度1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员工奖惩制度2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 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七) 创作奖励:

  1. 评选标准:

  ①积极创作,用文字、图片或书法美术作品表达对公司的热爱和感恩之心;

  ②所创作作品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并在公司网站或内刊上发表;

  ③所创作作品必须为员工本人原创作品。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员工每月28日以前将所创作作品交行政综合部,由公司组织专家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由行政综合部在公司网站

员工奖惩制度3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 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 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6条 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9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 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 *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 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 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 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员工奖惩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版权所有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员工奖惩制度5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员工奖惩制度6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权。

  六、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员工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2)

——员工奖惩制度 50句菁华

1、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2、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3、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7、降级;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9、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10、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2、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3、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14、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5、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1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17、1奖励分为五大类:

18、1.1嘉奖

19、1.5晋升

20、4.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21、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22、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版权所有

2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24、从会馆的利益出发,为会馆的发展,尽心尽力。

2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会馆参观。

26、下班后无故在会馆逗留。

27、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28、食堂员工要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每次罚2-10元。

29、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30、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厨房员工奖罚制度,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不能穿拖鞋、高跟鞋、不涂脂抹粉,男工不留长发;应穿整洁制服、胶鞋或其他*底鞋、戴好口罩、手套。违者每项每次扣罚5—30分。

31、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2、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3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34、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5、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36、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37、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38、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39、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0、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41、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42、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发生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

44、对于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视情节给警告、记过、记大过惩处,

45、经理、总监按外聘工资执行。

46、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4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48、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方案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9、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50、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员工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3)

——员工考核奖惩制度 40句菁华

1、2、培训地点为公司的培训教室;

2、2、员工在培训期间的表现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扣5分,迟到、早退在10-30分钟扣10分,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按旷课半天处理;旷课半天扣30分,旷课一天取消培训资格。

3、5、对培训考核综合成绩为A的学员,将予以公司内通报表扬,并将其放于员工档案内。

4、6、学员如在培训中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视为培训不合格,不予录用。

5、6.1、请事假1天以上(含1天);

6、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2——5分。

7、不管任何原因给家长做工作劝幼儿退学者,发现一次扣5分。

8、每周听课一节,听一次加2分,无记录、评议不加分,少听一节扣2分。

9、每月两篇教学随笔或教育笔记、一篇钢笔字、一幅简笔画、一篇毛(粉)笔字,月底交送,按时交送按质量分别加3——5分,否则,扣3——5分。

10、按时完成各项计划总结,每项加2分,缺一项扣2分。

11、上班时间洗衣服一次扣3分。

12、班级每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各加5分,如发生安全事故,属教师责任时,根据情况酌情扣1-10分。

13、每天下午主班带领幼儿进行户外游戏活动,不组织游戏者扣2分;活动组织生动、有趣,幼儿积极性高,效果较好者加2分。

14、自学考试(持通知准假)、公事外出不扣钱。

15、哺乳时间为40分钟,由门卫计时,超时按2执行。

16、由园长批准加班一日加20分。

17、每天早上教室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流通,及时打扫整理教室和午休起床后寝室卫生、被褥整理,不及时者扣2分。(保育员)

18、在二楼走廊、园内玩具上晒衣物、鞋子一次扣2分。(水裙除外)

19、排演节目奖励大型活动根据质量评出优、良、中、差,根据情况进行奖励。

20、接车每天补贴教师10元。

21、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任劳任怨者酌情奖励5-10分。本细则自宣布之日起试实行。

22、实*业务员:新聘从事公司业务工作的新进人员,熟悉公司经营内容与工作流程,掌握与客户沟通的基本技巧和方式,了解公司主营项目的基本知识,能就具体项目与客户进行顺利沟通,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伍万元者。

23、及时、全面、公正的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提升。

24、全年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包括请假与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

25、不断提高公司员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6、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27、评分标准采取3:7的办法:本人评价占30%,上级评价70%。

28、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29、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0、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31、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32、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33、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3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36、其它具体情况;

37、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38、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39、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40、月绩效考核员汇总


员工奖惩制度 (菁华5篇)(扩展4)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60句菁华

1、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2、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3、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4、上班时间吃零食;

5、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6、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7、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8、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9、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10、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1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14、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15、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16、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17、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8、重量级奖励

19、一般性奖励:

20、入职时间满一个月以上的主管级以下员工;

21、对公司经营管理作出重大贡献或受到兄弟部门的肯定;

22、获得旁听月度主管级例会的机会;

23、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4、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25、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6、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27、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8、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29、3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0、1.1嘉奖

31、2.6开除

32、4.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33、4.4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34、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35、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审核,总经理批准。

36、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3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38、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39、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等,一视同仁。

40、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41、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42、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4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44、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45、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46、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47、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48、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49、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50、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51、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52、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53、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5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55、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56、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57、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58、其他奖励:

59、重量级处罚:

60、轻微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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