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制度 / | 制度,报销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2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处理程序,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按照《会计法》规定确立以人民币为本公司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三、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会计部门岗位设立如下:

  a)财务经理

  工作职责:

  (1)在董事会授权及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主导本公司财务部

  门管理工作。

  (2)聘任合格会计人员,并对其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等,划分职责范围;设立出纳岗位.应收,应付帐款岗位.成本核算,利润分析岗位.总帐会计岗位等。

  (3)制订财务作业程序,相关人员工作职责,权限,内部管理制度等。

  (4)同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

  (5)向总经理汇报工作,作财务分析,资金预算,经营管理决策建议。

  b)出纳岗位

  工作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及日记帐登记,核算,保管工作。

  (2)每日现金,银行存款余额帐实核对,发现异常及时向财务经理汇报。

  (3)负责公司支票簿,发票的购领,保管,开立工作,但不得兼顾保管公司大小印章。

  (4)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c)应收,应付帐款岗位

  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应收帐款,应付帐款月结明细单,汇总表的制作,并登记入总帐系统。

  (2)与客户,供应商对帐,结帐,确认应收,应付帐款。

  (3)到期应收帐款催收,消帐工作。

  (4)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d)成本核算,利润分析岗位

  工作职责:

  (1)负责本公司成品成本核算,确定核算方法和程序,核算结果定期呈报财务经理审核,并知会业务部门作报价参考。

  (2)计算生产的成品利润,作出相关数据及比率分析表,供公司

  领导层参考。

  (3)财务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事项。

  e)总帐会计岗位

  工作职责:

  (1)负责凭证汇总,分类整理登记明细分类帐及总分类帐.做财务报表益对象,一次或分期摊入工程成本和管理费用。、第三十条、由仓库管理者负责存货的质量及数量的保管。

  第三十一条、对存货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分不同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章、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以上,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不符合上述规定,根据实际使用金额按规定列入费用。

  第三十三条、固定资产根据按原值单独核算,折旧采用直线法。估计残值为原值的10%。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为20年,机械设备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电子设备和运输工具以及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等为5年。

  第三十四条、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如发生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根据有关规定,报主管税务局机关审核批准后处理。

  第八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摊销应从开始受益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均摊入管理费用。

  第三十六条、开办费和筹建期间汇兑损失,自企业投入生产经营起按5年*均摊销,若需缩短摊销期限,应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方可摊销。

  第三十七条、企业发生的其他递延支出,按预计的收益期*均摊销。受益期无法确定的,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均摊销。

  第九章、成本和费用的核算与管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工程施工、提供劳务、作业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计入成本、费用。工程成本按所承包的工程归集、结转成本。施工企业工程成本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间接成本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理工程施工的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十九条、企业发生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从成本费用中列支: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14%职工福利费;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18%住房公积金;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19%职工退休养老金;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2%工会经费;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2%待业保险金。

  第四十一条、交际费在开办期间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支付,正式投产后的交际费支出额按有关规定支付。

  第四十二条、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

  2、对外投资的支出;

  3、没收的财产、支付的滞纳金、罚款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支出;

  5、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十章、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四十三条、工程结算收入是核算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的结算收入。企业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各种索赔款也包括在内。企业的工程价款收入应于其实现时及时入帐,当月实现的工程结算收入全部贷记当月账目中,并同时结转工程结算成本及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包括:工程结算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及营业外收支净额。

  第四十五条、利润总额减去按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其余额在提取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三项基金后,即是可供分配利润。

  第四十六条、三项基金的提取比率由董事会按国家规定确认。公司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也可转作

  投资人增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非经营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集体福利。

  第十一章清算业务

  第四十七条、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委员会,根据《两则》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清算,清算终了的会计报表在企业注销工商登记前报送。

  第十二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在执行上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有抵触的,应按国家有关新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3

  第一章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期报送当地财税机关、主管部门。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

  综合性的保险企业,必须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企业经营的社会保险业务,亦应单独进行核算。

  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分别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

  二、非人身险业务核算

  1.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即每一会计年度新发生的保险业务,其前两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支余额,以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并于次年转回的方式滚存到第三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结算利润。

  2.返还性两全保险业务,以保户储金的运用获得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保户储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每期按保户储金及预定利率计算出返还性两全保险的保费收入后,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帐户中转入保费收入帐户。

  三、人身险业务核算

  1.人身险保费收入按实际收到的保费入帐。人身险保单在实际收到保费后确认生效。趸交保费在交费时一次性记入保费收入帐户。

  2.年终决算,应计算三差益损,并进行分析说明。

  四、准备金的核算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会计核算期末,按规定从本期尚未到期责任的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采用提存本期、转回上年同期的办法。通常提存期为十二个月。提取及转回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2.未决赔款准备金,为结算损益年度的年终决算时,根据已报来未决赔款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采用按已报来未决赔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支出,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3.长期责任准备金,为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4.人身险责任准备金,为年终会计决算按人身险保单全部责任精算数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人身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为再保险业务按合约规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通常根据帐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至次年同期归还。

  五、备抵性准备的核算

  1.备抵性准备包括:坏帐准备、贷款呆帐准备、投资风险准备。

  坏帐准备,指按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和应收分保帐款帐户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

  贷款呆帐准备,指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帐准备。

  投资风险准备,指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2.各种备抵性准备应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种备抵性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坏帐、贷款呆帐、投资损失,应分别冲销坏帐准备、呆帐准备、风险准备。已冲销的各种备抵性准备,以后又收回的,应冲回相应的备抵性准备。

  3.各种备抵性准备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单独反映。

  坏帐准备在“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应收分保帐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贷款呆帐准备在“贷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投资风险准备在“长期投资”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六、外汇业务核算

  有外汇业务的企业,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帐制的核算方法。

  采用外汇分账制的企业,应设置“外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帐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外币兑换”科目的帐簿格式应采用多栏式帐簿,同时记录外币金额、汇率和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采用外汇统帐制核算的企业,发生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的人民币金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时,可采用变动汇率,即按业务发生时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采用固定汇率,即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牌价作为折合率。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章程和总公司财经管理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三、财务部门要依法合理筹措资金,并有效使用资金。既要做到广泛筹集资金和组织资金来源,满足工程施工和日常行政办公需要,又要降低筹资成本,有效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财务管理部门应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分明、实行岗位责任制。

  五、按照科学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内部审批权限,强化内部控制。企业所有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均应实行执行与监督行为相结合。执行与监督人员相分离的原则,有牵制、有稽核。对企业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形成由总经理与财务总监实行联合签署方为有效的制度(简称联签制度,下同)凡涉及到重大资金调度、财务运作和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活动必须报请董事会批准。

  六、凡不符合制度要求,违反财经纪律的各项开支,财会人员

  必须坚持原则,有权抵制并向总经理与财务总监汇报。

  七、正确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并接受财税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八、财务部门应按照要求认真编制企业各项财务预算,为加快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打下基础。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要体现“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先进性”原则,根据年度预算的目标,分解指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加强检查和考核,以确保财务预算的有效实施。

  九、认真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 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经济业务都应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确保原始记录的及时、准确、真实。

  (二) 健全计量验收交接制度,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要经过严格的计量验收,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三) 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处理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十、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十一、收益和成本费用的计算应当互相配比。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和成本费用,应在同一个时期内登记入账,不应脱节,提前或延后。

  十二、各项资产应按实际成本计价。

  十三、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不得任

  意改变,如有改变,应经总经理室、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报主管财税机关审批或备案。

  十四、财务经理以外的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员监交,财务经理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派人员监交,在移交过程中必须办好交接手续,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十五、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未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同意,其他部门人员和外来人员不准借阅会计档案。

  第二章会计核算

  一、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的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月)。

  三、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事项,均应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有关人员审核签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记录准确、内容完整、手续完备、方法正确、符合时限。

  五、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公司的一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应当用中文书写。

  七、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对发生的经济业务所收付的货币,如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除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外,还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

  八、账簿分类为日记账、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三种主要账簿及各种必要的辅助账簿。

  九、记账原则为权责发生制。凡是本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都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十、收入和费用的计算应当相互配合。同一会计期间所取得的收入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

  十一、公司的财产应当按实际成本核算,除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十二、应当划分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的界限。

  十三、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造变。如有改变应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当地税务机关备查,自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变更,同时变更会计年度的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十四、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收和预付款项以及存货等。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应当分别核算,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分别核算;预付款项,应当按预付货款(预付定金)和待摊费用等分别核算;存货应按原材料、产品、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分别核算。

  十五、现金和银行存款应分别设置日记账,并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逐日与实际库存核对相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十六、有价证券包括准备在一年以内变现的股票和债券,应当按实际支付的款项登记入账。实际支付的款项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股利或利息金额作为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十七、应收和预付款项应当按不同货币分别设账登记,并及时催收、清偿,定期与对方核对清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确定无法收回的,经严格审查,报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冲抵坏账准备。

  十八、存货,是指库存的、在用的和在途的各种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等。

  公司的存货应按实际成本记账,外购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等。公司的各项存货的收发领退,应根据实际数量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有数量、金额的明细账逐项逐笔登记。对于各种在途材料、物品应进行明细核算,并隨时检查到货情况。

  存货应定期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清理完毕。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的盘亏或盘盈及毁损,除应由过失人赔偿外,应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存货盘点方式,采用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

  十九、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包括2000元)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可作为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的依据,并报当地税务局备查。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参照国家邮电施工企业的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特点分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通讯设备、运输工具五大类。

  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以投资时合资各方议定的价格作为原价;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原价还应包括安装费用;进口的固定资产原价,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和工商统一税;自制自建 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均计算,并根据电力企业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分类折旧年限和估计残值率、分类折旧率。财务部根据月初在用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和月折旧率,按月计算折旧。当月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次月起计算折旧,当月内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也自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提足后,仍可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并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变动的固定资产于次月将变动说明书报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由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严格审查,按董事会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并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二十、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指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开始生产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公司筹建前期准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支出),按合同规定和合资章程有关规定,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在开始生产后,按国家财税规定进行分摊或一次性入生产成本。

  二十一、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预付货款和预提费用等。

  应付款项应当按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等分别核算。有多种货币的流动负债,还应按不同的货币分别设账登记。

  职工奖励基金及福利基金视同流动负债进行核算。

  二十二、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应分别核算。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人按合同约定实际缴入的出资额。合资各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合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公司则应按根据实际投入的资本进行核算,并于收到后及时办理记账手续。

  现金投资,按照实际收到或存入合资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和日期,作为资金的记账依据。

  建筑物、机器设备、材料物资等实物投资,应按合同规定和合资各方协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中所列金额和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账的依据。

  各方的投资,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批准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二十三、健全原始记录,实行定额管理,严格计量检验和物资收发退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和核算。

  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都应计入成本、费用。凡应由本期负担而尚未支出的费用,应作为预提费用计入成本、费用;凡已支出的费用,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费用,应作为待摊费用,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用的各项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量和账面单价计算,列入成本、费用。

  应付工资的核算应根据核定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奖励津贴以及公司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等有关记录,计算员工工资,计入成本、费用;按规定支付中方员工的各项公积金和国家对员工的各项津贴,也应列入成本和费用。

  应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分别汇集,项目建设期间应汇集在建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工程建设费用、生产运行期间应汇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包括房产税、车辆使用税、印花税等)、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坏账损失、职工培训费、研究发展费和其他费用。

  分清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不得任意预提和摊销费用;分清公司内部各部门成本和费用的界限、分期产品之间的费用界限。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工程成本核算采用工号法。

  加强对成本、费用的控制,建立责任成本制度,编制成本、费用计划,财务部严格按计划进行资金预算,并定期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成本、费用上升和降低原因,并采取必要措施,努力降低成本、费用。

  二十四、当月实现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记入本月账内,并应相应结转销售成本和费用。销售收入、成本和费用入口径必须一致,不能只记收入,不记成本,也不能只记成本,不记销售收入。

  当月收到以前年度的销售收入时,应相应结转以前年度的成本和费用,并在当月财务分析中予以说明。

  二十五、净利润为营业利润加营业外收支净额减所得税。 营业利润为主营业务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毛利,再减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其他业务支出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为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的净额。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罚款支出、损赠支出和非常损失等。

  公司的利润按月计算,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账结法。

  储备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弥补亏损和增加资本,企业发展基金经批准可用于增加资本,否则账面金额不得减少。职工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应当用于公司员工的非经常性奖励或各项福利。

  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后的利润,为可分给投资人的利润。

  年度终了,按照合同、章程有关规定,并根据当年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编制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后据以记账;列入当年决算。

  二十六、公司的外币业务,是指对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以及计价等业务。

  公司的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如应收账款)和债务(如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

  公司对外发生外币业务时,无论增加或减少,均应采用当日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记账。月终,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应当按照月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即人民币金额。因汇率不同而出现的差额,作为汇单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十八、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2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小企业会计制度》,本公司下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上述准则拟定的。

  一、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帐本位币和货币折算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三、记帐方法、核算原则和计价基础

  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会计核算原则为权责发生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计价基础为实际成本法。

  四、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五、坏帐准备核算方法

  (一)坏帐的确认标准: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2、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确认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3、因债务人、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超过三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二)坏帐的核算:

  1、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2、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帐龄分析法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提取比例为:帐龄、计提率

  1年以内、0%

  1~2年、10%

  2~3年、20%

  3年以上、50%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帐款。

  关联企业的经济业务不计提坏帐准备。

  六、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船用燃料、库存物料。

  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均法计算。低值易耗品按一次摊销法摊销。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并按单个存货项目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低值易耗品是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不含200元)至XXXX年元以下(含XXXX年元)并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七、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一)短期投资计价方法: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入帐。

  (二)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短期投资的帐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或利息除外。处置短期投资时,按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帐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八、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核算方法

  (一)、固定资产标准:

  单位价值在XXXX年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二年的均应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并予记帐(若有评估、清产核资等情形影响实际成本计价的另予说明)。

  (三)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均法,并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价的、5%)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估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9.5%

  电子及其他设备、19%

  办公用具、19%

  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建工程包括为建造或修理固定资产而进行的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

  (一)用借款进行的工程发生的借款利息,属于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计入在建固定资产的成本,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竣工验收)时,按工程的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三)期末在建工程按帐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核算方法

  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按形成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情况如下:

  (一)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的年限内分期*均摊销,计入损益。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推销年限不应超过十年;

  (二)、经营场地的装修费用按受益期五年摊销;

  (三)、筹建期内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应计入有关财产物资

  价值者外,应当作为开办费入帐,其开办费用应当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起一次性计入当月的损益;

  十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为专门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短期借款或不是用于专门购建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其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收入确认原则

  一、小企业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进入当期损益。

  (一)本公司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产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收款证据,并且与销售产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二)本公司在劳务总收入与总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的前提下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三)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按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工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二、小企业因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等收入确认:

  利息收入按使用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发生的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现金能够可靠的计量。

  十三、税项

  按税法正确计算并按时、足额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本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为“应付税款法”。

  十四、利润分配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或减上年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具体分配方案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按照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3

  第一章 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保险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企业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

  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期报送当地财税机关、主管部门。

  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

  综合性的保险企业,必须将非人身险业务与人身险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即分别建帐、分别核算损益。企业经营的社会保险业务,亦应单独进行核算。

  非人身险业务可分为: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农村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险业务分为: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企业经营的再保险业务,可分别分入业务与分出业务进行核算,也可将分出业务并入直接业务核算。

  二、非人身险业务核算

  1.信用险业务可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核算办法,即每一会计年度新发生的保险业务,其前两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支余额,以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并于次年转回的方式滚存到第三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结算利润。

  2.返还性两全保险业务,以保户储金的运用获得的收益作为保费收入。保户储金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每期按保户储金及预定利率计算出返还性两全保险的保费收入后,从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帐户中转入保费收入帐户。

  三、人身险业务核算

  1.人身险保费收入按实际收到的保费入帐。人身险保单在实际收到保费后确认生效。趸交保费在交费时一次性记入保费收入帐户。

  2.年终决算,应计算三差益损,并进行分析说明。

  四、准备金的核算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会计核算期末,按规定从本期尚未到期责任的保费收入中提取的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采用提存本期、转回上年同期的办法。通常提存期为十二个月。提取及转回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2.未决赔款准备金,为结算损益年度的年终决算时,根据已报来未决赔款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采用按已报来未决赔款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支出,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3.长期责任准备金,为实行三年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余额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4.人身险责任准备金,为年终会计决算按人身险保单全部责任精算数提取的准备金。提取的人身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次年转回作收入处理。

  5.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为再保险业务按合约规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通常根据帐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限一般为十二个月,至次年同期归还。

  五、备抵性准备的核算

  1.备抵性准备包括:坏帐准备、贷款呆帐准备、投资风险准备。

  坏帐准备,指按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和应收分保帐款帐户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

  贷款呆帐准备,指按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呆帐准备。

  投资风险准备,指按长期投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风险准备。

  2.各种备抵性准备应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提取的各种备抵性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发生坏帐、贷款呆帐、投资损失,应分别冲销坏帐准备、呆帐准备、风险准备。已冲销的各种备抵性准备,以后又收回的,应冲回相应的备抵性准备。

  3.各种备抵性准备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单独反映。

  坏帐准备在“应收保费”、“应收利息”、“应收分保帐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贷款呆帐准备在“贷款”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投资风险准备在“长期投资”项目下作备抵项目反映。

  六、外汇业务核算

  有外汇业务的企业,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帐制的核算方法。

  采用外汇分账制的企业,应设置“外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帐务间的联系均通过“外币兑换”科目。“外币兑换”科目的帐簿格式应采用多栏式帐簿,同时记录外币金额、汇率和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采用外汇统帐制核算的企业,发生外币业务,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所有外币帐户的增加减少,一律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外币帐户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的人民币金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时,可采用变动汇率,即按业务发生时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上采用中间价,下同)作为折合率;也可采用固定汇率,即按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国家牌价作为折合率。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菁华3篇)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1

  第十八条 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

  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短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

  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

  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

  第二十四条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

  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

  应缴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各种款项,包括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款项、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长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指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租赁款。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3

  第三十二条 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

  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公司销售报销制度 (菁华3篇)

公司销售报销制度1

  1.总则

  1.1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及报销流程

  2.1本公司按照资金实际支出的方法计算成本。

  2.2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公司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公司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3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

  2.3.1 现金借款签批流程:

  借款人填写《借支单》→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副/总经理审批签字→到出纳处办理借款手续领取现金。

  2.3.2 审批权责规定:

  2.3.2.1 借款人根据事项填写《借支单》,经各级审批后提交出纳支取现金或以打卡方式支付;所有借款,需由所属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同意后,报请副/总经理审核签字,然后到出纳处办理借款手续。

  2.3.2.2借款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借款应是因工作需要的工作经费,而非个人私事。一切个人私事均不可作为借款的理由。特殊紧急事情需经总经理批准。

  2.4 费用报销

  费用是指各职能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公务交通费等日常费用支出。其中差旅费、餐费等临时性的借款,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借支单,写明时间、地点、申请金额、用途,按程序审批后借款。借款人员完成公务后须及时办理报销清帐,在10天内不报销者,财务部有权从借款人员的税后工资中扣回。

  2.4.1 日常费用签批流程:

  按公司规定发生日常费用支出,取得合规的正式发票→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将发票及其他应备资料粘贴于后→验证人签字→部门主管签字→出纳审核签字→副/总经理批准→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领款→领款人签字。当月发生的费用应在当月报销,超期10日逾期报销的按报销总金额的30%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罚款。

  2.4.2 出差费用签批流程

  出差人员依据实际出差情况如实填写《出差费用报销单》将发票及其他应备收据贴于其后→部门主管审核签字→交财务部出纳审核签字→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领款人签字。(住宿、餐饮、路桥费、车票等均应为正式发票。一般收据或手写凭据一律不予报销)。

  2.5 私车公用费用补贴签批流程

  私车车主凭办公室等部门汇总的当月《私车公用里程表》,依据补贴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填写《私车公用里程表》公里数→副/总经理签字→出纳处办理领款手续→领款人签字

  2.6 审批权责规定:

  2.6.1报销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发票、费用说明资料等,并由同行知情人签字验证。 2.6.2 部门主管负责审批,审核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6.3 财务人员审核数量、单价、金额及日期,出差费用需审核出差标准,补贴等费用发生

  需有验证手续。后交出纳负责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出纳仔细审核单据填写规范性、合法性及金额的准确性。并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

  2.6.4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出纳负责办理后续付款手续,并按财务要求进行备案。 2.6.5 付款原则:谁领款谁签字。 附:图 (财务费用报销流程图)

公司销售报销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制度: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制度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销售报销制度3

  为加强本公司分析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保证必须,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职责

  1、各业务负责人对各项业务的合理性、可行性、部门费用控制负责。

  2、财务部对各项费用票据的合法性以及费用的预算控制管理负责。

  二、借款及报销原则

  1、借款依据及还款时间要求

  借款类型 借款依据 还款时间

  投标保证金 招投标邀请函 招投标结束一个月内

  履约保证金 合同复印件 合同规定期限

  租房押金 合同复印件 合同规定期限

  差旅费借款 出差借款单 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

  其他借款 合同复印件、单笔专项业务费用审批单及预算明细表等 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

  2、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作它用。原则上部门经理以上一律不准预借差旅费。

  3、其他借款支出,实行单笔总经理审批。

  借款审批权限

  序列 业务审批人 业务终审人 财务终审人

  销售(含销管) 销售副总 总经理 财务经理

  服务(含售前、实施、服务) 服务副总

  运营(含财务、人力行政、市场) 总经理

  各业务部 业务部负责人

  4、前款不清,后款不借。除未到期的保证金、押金外,如有未清帐借款,不得再进行下一笔借款,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5、财务部定期对业务借款进行清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还款的,对借款人按借款金额10%罚款。

  6、报销时限

  (1)差旅费报销时限为出差返回后两周内,不得逾期。如逾期报销,则按逾期10元/天扣减出差费用。

  (2)交通及移动通讯费按季度报销,次季度的首月,必须将该季度的费用报销完毕,逾期不予报销。如:6月报销4—6月交通费及3—5月通讯费。

  (3)招待费及会议费等报销时限为此项业务结束后两周内,不得逾期。并且报销时需相关业务负责总经理签字。

  (4)所有报销单据,超过3个月期限,将不再予以报销,请务必及时报销。

  三、 差旅费报销标准

  1、 往返交通费

  人员类别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总经理 经济舱 实报 经济舱 实报

  其他人员 特批 二等座、硬座、硬卧 特批 实报

  (1) 一般员工可乘坐火车硬卧及硬座、长途汽车、轮船三等舱。出差人员白天乘车超过12小时或晚上乘坐火车的,可购买同*硬卧车票,乘坐火车超过13过小时可乘坐飞机,但特殊情况下如需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仅限于经济舱),须事先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2) 公司已经统一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因此不再承担个人购买的意外保险费用。

  (3) 同一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往来,只能乘坐长途汽车或火车,严禁乘坐出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4) 外地交通费20元/天,不到20元,据实报销;超标,按20元/天报销,天数计算同补助天数。

  2、住宿费

  (1)住宿费用为标准间费用,同时出差的同性人员需同住一个标间,报销时应注明,如住宿费由一人报销,则需要另一人签字证明。但如果客户提供住宿,则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2)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济南、青岛、烟台住宿标准150元/天;省内其他城市住宿标准100元/天;省外(如:北京、上海等)住宿标准200元/天。若住宿超标,则超标金额自行承担。

  (3)住宿发票必须真实并且带有当地税务或财政监制章(没有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住宿发票或收据无效)。无住宿费发票或发票与住宿地不符者,住宿费用自理,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伙食补助

  (1)出差伙食补助标准60元/天(试用期补助标准减半,30元/天),其中50元/天(试用期20元/天)的补助需自行找票。(此处补助标准60元/天,仅为举例用,各地出差补助标准,单独邮件发送)

  票据要求:会议费、资料费、过路过桥费、汽油费、修理费、汽车、火车票、船票、机票(只限本公司员工)、图书费、印刷费、服务费(只限于IT服务业)、小额邮费,打车费、月票费、电话费(只限本公司员工)及定额电话费票据等,长条交通票每次报销补贴时只限用一张,此类票据不准连号(发票连号包括同一本上的发票),不得使用招待及礼品发票。并且发票必须是当年发票。

  (2)参加会议、培训以及陪同客户参观出差不享受出差补助。

  4、票据规范要求

  原始票据必须是符合税务规定的正规发票,票据完整,内容填写清晰有序,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名称要填写“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机打发票单位名称手写无效,除非发票票面标示“除单位名称外手写无效”。

  (2)金额的大小写要相符,字迹要清楚。

  (3)日期填写完整,发票日期要与实际业务日期一致。

  (4)开票方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必须是全章)。

  (5)发票项目必须与业务相符,内容填写清晰有效;

  (6)财务部有查验票据真伪的义务及权利,有权拒绝假伪票的报销。

  (7)因个人原因丢失报销票据,不可用其他票据抵报,费用自行承担。

  (8)外包付款取得发票为地税发票,如:实施、开发、服务。营业税改增值税地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报销单据填写规范

  (1)报销单据选择:参照网上报销系统(网址:xx),交通、通讯记入日常费用,其他费用全部记入项目费用中。(除交通、通讯暂缓报销外,其余费用暂采用手工报销)

  (2)报销粘贴顺序:自上而下,自右而左,按票据类别,实际票据与出差补助票据分别粘贴。报销清单列示在最后一页。

  (3)大写数字提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4)报销单据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并且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填写一致、合计、部门、姓名、出差事由、日期、领款人均需填写、部门主管签字审核、补助填在其他格。

  (5)如有替代发票情况,支出凭单上按自找发票填写报销内容,原始票据与替代票据分别粘贴,并在《礼品、车费报销清单》上列*实业务情况。补贴请自行找票,所找发票不可是一本上票据或连号票据,否则将从报销单据上直接扣除此金额。

  (6)出差补助每天按10元累计填写到“出差补助金额”中,其余填到“其他”列中。若无补助,则“天数”列不准填写。

  (7)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等,应单独粘贴报销。

  6、其他相关规定

  (1)出差天数计算:自开始出差之工作日起到回公司工作之日,连续计算天数后减一。

  (2)出差过程中涉及礼品、交际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发生此项费用,必须事先向尹总审批,并单独粘贴支出凭单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出差中途除因病、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公司不予报支差旅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语、扣发工资、直至辞退等处理。

  (5)各部门经理和财务部有权对虚报嫌疑的报销申请提出质疑并查验原始单据,经查属实,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本次发生的所有出差费用;如果多次出现同类问题,财务部有权直接扣除相关报销款,并报公司总经理,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直至辞退等处理。

  (6)票据超过三个月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报销,公司不再给予报销。

  (7)集团培训:先确认费用承担方。此费用如济南公司承担,则首先需xx审批然后登陆如下网址:xx填写申请(具体操作,请参照“机构(xx)消费卡充值申请说明”文档),并经财务审批后,直接打印审批单自行去集团卡务中心办理入住或退卡手续即可。(卡务中心周六、周日不办公,消费卡用完后请自行到卡务中心退掉。)

  (8)支持费用:报销时一并提供被支持方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的《支持费用确认单》,并执行济南公司标准。(由于传真件无法长期保存,请自行复印)

  集团支持本公司项目时,则首先需总经理审批,然后报财务经理审批即可,否则不予报销。

  (9)新入职员工第一次报销时,务必提供报销卡号及具体开户行名称。

  本制度自公布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务部。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公司销售报销制度 (菁华3篇)

公司销售报销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制度: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制度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销售报销制度2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分管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汽车、动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餐费及住宿费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自己开车凭公里数0。9元/公里。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差旅报销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公司销售报销制度3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报销标准

  1、出差工资

  按正常出勤工资计算,出差日期不计算在出勤日期中,出差无假日加班双倍工资。

  2、出差住宿费

  (1)住宿费凭住宿发票,按实际自理住宿天数,按25元/天计算报销,超标准的,超出部分自理。客户单位提供住宿的,无住宿补助。

  3、交通费:

  (1)乘坐火车,按硬卧(含硬卧)以下标准报销。

  (2)出租车不能报销,各种保险费、茶座候车费不能保销,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市内公交、长途汽车、轮船三等仓以下及其他合理交通费用,写明行程及行程目的,可据实报销。

  (4)乘飞机需事前申请,得到总经理许可方可报销。

  4、生活补助

  客户单位提供生活的,无生活补助。客户单位不提供生活,按15元/天补助。

  5、电话补助:领队按10元每天补助,普通施工人员按5元/天补助,当月有话费补助的,需提供话费发票。

  6、出差补贴:领队按40元/天补助,普通队员按25元/天补助。

  7、陪同宾客出差的人员,如果在食住行方面已享受公费者,均不再享受食宿补助。

  8、行政、采购、办公人员出差:

  按领队标准报销差旅费。

  9、总经理出差:交通、住宿、生活、招待费实报实销,出差按100元/天补助。

  三、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四、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五、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员工出差报销制度 (菁华3篇)

员工出差报销制度1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 出差申请单 ,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 出差申请单 ,填写 用款申请单 ,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 出差申请单 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 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出差报销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地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150 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120 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100 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欢迎您访问 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五、本规定自8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员工出差报销制度3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

  分管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汽车、动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餐费及住宿费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自己开车凭公里数0。9元/公里。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差旅报销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会计准则报销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研究论文实用5篇

  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研究论文 1

  【摘要】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应用推广,融资租赁已经成为当前各个企业实现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但是经济业务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在这过程中开展会计核算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本文围绕着新会计准则,就融资租赁的性质进行分析,并以此为基础就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工作中的承租人会计处理措施以及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措施两方面展开探讨。以期为广大企业提供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措施参考,保证其在新会计准则下实现融资租赁水*的优化。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新会计准则当中,其已明确的就企业的融资租赁处理工作进行了规定。融资租赁主要是指当企业开展租赁活动时,当其本身就企业中和资产所有权存在关联的风险与报酬租赁进行了转移。在融资租赁活动开展过程中,会计处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其对于保证融资租赁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有着重要意义。但是在当前的会计处理工作当中依旧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处理人员应当积极从多方面制定会计处理措施,切实提高会计处理工作的科学有效性。

  一、融资处理的基本性质分析

  融资租赁活动的开展需要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承担,在探讨融资租赁的性质时,应当分别从承租人与出租人两种角度进行性质思考。首先,从承租人角度分析,融资租赁其实是另一种类型的债券型融资活动,在该活动进行中所形成的是相关企业的负债,并不是企业的权益,与传统的长期性债权融资活动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且其主要表现在融资租赁活动的本金与利息主要是按照租金的方式进行支付。在新的会计准则要求下,企业有必要按照法定义务,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相关的企业投资人支付相应的利息与本金,且该义务的执行期为租赁的整个期间。所以,在讨论融资租赁时,可忽略支付利息及本金的方式,其主要是指在融资租赁的时间段中,企业占用了一定需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偿还的负债额。由出租人角度来进行融资租赁性质思考,其主要是作为债权性的投资活动开展的,而相应的本金和利息的收取形式和传统的债券购买以及贷款发放形式存在着差异,而且都是以租金的形式进行定期收取的。但是其与其他债券投资方式一致的地方在于当合同限定的租赁时间到期时,出租人能够按照合同的具体规定来收取全部的租金和相关收益。并且在合同完成之后,相关的出租人就失去了对相关融资企业的资产要求权。

  二、融资处理中的会计处理工作探讨

  (一)承租人方面的会计处理工作

  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活动的过程中,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相应的会计处理工作。首先,在融资租赁活动开展时,就应当就相应的资产与负债情况进行确认,其主要是指承租人收到租赁资产时,就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进行计算,并以较低的资产额记作融资租赁活动中的入账价值,而这里的入账价值表示为企业融资额。同时,承租人明确资产增加的同时还应当明确相应的负债,并以最低租赁付款额展开相应的计量,计量结果即为还本付息的总价值额。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表现为,固定资产等于融资额与初始直接费用的总和。而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则表现为还款总额减去融资额的结果。另外,在计算长期应付额时应当将其与还款总额划等。其次,在会计处理工作中还应当将租赁期内的融资费用进行*摊。其主要是指在会计处理工作的最末阶段,会计人员应当将整体的融资费用在融资租赁的各个阶段中展开*摊,并且在进行费用*摊计算时,会计人员应充分利用实际利率法来进行计算。但是在应用该方式进行计算时,还应当就当前货币的时间价值条件进行考虑。另外,会计人员在就融资租赁各个阶段中应当分摊的实际融资费用进行计算时,其计算方式为整体的融资金额和实际利率的乘积。而整体的融资金额的计算方式则应当采取租赁资产净值减去初始费用的形式。而租赁还款的方式主要是以租金支付的方式来进行,所以,还应当严格按照复利计算的方式进行计算,要保证融资租赁时间到达时,所有的费用分摊完成。此外,会计人员还应当在租赁期满时注重对相关费用的确认。当融资租赁的付款额仅含有租金时,就不会产生相应的付款账户余额。但是当最*租赁付款额除了租金以外,还包含租赁资产选择权购买实际价款时,而相应的付款账户余额即购买价款。另外,当最*租赁付款额中涵盖担保余额,并且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低于实际的担保余额。那么将会产生相应的担保费用,且担保费用仅是融资额偿还金额,不属于实际的融资费用。

  (二)出租人方面的会计处理工作

  根据新会计准则中的明确规定,出租人应当在融资租赁活动开展当日以最低租赁收款额和初始直接费用相加来作为相应的入账价值,并就相应的担保余值进行计算。同时,会计人员还应当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与未担保余值相加,之后将其和现值大小进行对比,而两者之差即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其次,在租赁时期内,出租人还应当就投资收益进行,并将未实现的投资收益*均分摊到融资租赁的各个阶段当中,而出租人在进行实际的融资收入计算时应选择实际利率法作为计算方式。而融资租赁从根本上来说是出租人的投资项目,所以实际利率主要为融资租赁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出租人应当采用投资额等于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这一公式进行融资收益计算,而所计算的内含报酬率应当是融资租赁过程中的折现率。另外,出租人在进行分配收益计算时,应当采用投资金额与实际利率相乘的公式进行计算。在投资额偿还阶段,出租人的投资金额会随着偿还开展的过程出现逐渐降低的情况,其所应当分得的收益也会逐渐降低。此外,融资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当最低租赁收款额仅为租金时,出租人在租赁期满阶段所得到的收回额仅为在公允价值担保下的旧资产,但这却不是具体的收益。而当其中涵盖担保余值时,当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低于担保余值时,则将会产生相应的担保费用,而此担保费用也不能被看作融资收益。另外,当其中含有相应的租赁资产选择权的购买价款,出租人在进行租赁内的含利率计算时可将相应的购买价款当作现金流入量,应在计算后将其合理地分配到融资租赁的各个阶段当中。但是在租赁期满之后,出租人仅能收回投资成本,在该阶段难以确定整个项目中的收益大小。

  三、结束语

  会计处理工作是企业融资租赁开展中的重点环节,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加强会计处理工作优化是企业会计人员当前开展会计工作的重点研究方向。首先,会计人员应当加强对新会计准则中的融资租赁内容的研究,明确融资租赁工作的根本性质。并以此为基础,积极从承租人与出租人两个角度展开具体的会计处理措施的研究与制定。此外,会计人员还应当在实际的会计处理工作中加强工作经验的总结,不断实现融资租赁中的会计处理水*优化。

  参考文献

  [1]邵翠丽.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新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2,06:28-29.

  [2]陈明坤.新准则下承租人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诠释与思考[J].企业经济,2013,11:159-161.

  [3]岳玉书.浅谈新会计准则下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J].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2013,04:49-51.

  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研究论文 2

  同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体现在6 个方面:

  1、计量基础有了比较大的变化

  在会计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计量这两个方面,新基本准则出现了较大变化。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而不再作为一般原则,将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作为会计计量属性而不再作为一般原则,同时取消了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据悉,***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的原则体系,是对原来基本准则中有关基本原则的变更、补充和完善,从而进一步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2、取消了发出存货成本计算的后进先出法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即新准则将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方法仅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三种方法,取消了移动*均法和后进先出法这两种方法。根据调查,发出存货实际成本后进先出法不具有普遍性,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情况,不能提供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相一致的会计信息。存货先进先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这一核算办法的变动,将使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费用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3、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发生变革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企业应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如果高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应按差额补提损失准备;如果低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应按差额冲回已提的损失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减值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调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至于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则完全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这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提供了可能。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利用大幅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xx 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20xx 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从上市公司实际计提的减值准备来看,一些公司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这些公司若在20xx年报中转回部分减值准备,其利润将大受影响。

  4、债务重组方法发生变革

  《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强调了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的前提条件,并突出了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实质条件,提高了该准则适用的精确性。在会计处理上,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会因此获得较高的收益水*,值得投资者关注。

  5、 所得税处理方法发生变革

  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准则没有按照原《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那样,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是直接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 所得税》的相关精神,引入了计税基础的概念,实行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所得税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心,资产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成为财务会计研究的核心内容,资产负债表的逻辑合理性受到重视,不允许不符合资产、负债定义的任何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根据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算,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6、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发生变革

  (1)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利润操纵。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实质上并非是双方都认可的价值,尽管公允价值是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因素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因此,相当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合并重组一夜暴富,甩掉了亏损帽子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利润的可信度。

  (2)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使上市公司利用母公司或子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 立足中国的实际, 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副部长王军表示:新准则实施后,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和审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财务报告决策地位和会计审计水*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化意义重大。我们要应用好新会计准则,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敢于面对。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和领会新会计标准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以此来提高自身的职业判断水*。使我国的企业通过执行新会计准则在优胜劣汰的变革中随机应变,最终成为适应国际大环境的赢家。

  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研究论文 3

  会计准则执行机制通过协调会计准则参与各方利责关系来保证会计准则执行效率。借鉴高璐(2002年)对英国会计准则执行机制的研究,对于我国的会计准则执行机制,本文从以下几个层次进行探讨。

  1、会计准则制定环节

  作为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的有力保障,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会计准则的执行。首先,会计准则应当基于国家现实的经济情况,符合经济发展规律而制定。其次,会计准则的具体性也会影响会计准则执行的效果。会计准则的具体性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减小会计准则对象操纵会计利润的空间。准则在制定过程中所选择的范围越大,准则选择权越有可能被滥用、导致偏离执行准则实质精神的几率越高(高利芳,2009 年)。另外,会计准则一经制定后的稳定性会影响会计准则的威慑力从而影响执行效果。

  2、会计报告编制环节

  会计报告的编制环节是会计准则执行的首要环节,会计准则执行的程度直接取决于会计报告的编制。具体来说,公司的管理层态度、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业绩等会影响会计准则执行。首先管理层对会计准则的接受程度就会影响会计报告的编制。若管理层对会计准则认可并支持,便会推动会计准则的执行。若管理层对会计准则是抵触的,那往往会对会计准则执行产生消极影响。另外管理层作为经济人,同时受利益与伦理的约束。当违规成本远大于收益时,管理层自然执行准则。但当违规成本小于违规收益时,管理层可能会倾向于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以误导投资者来获得收益。同时若管理层在很大程度上受伦理观念支配自身行为,便会仍选择遵守准则而不会冒险违规。股权高度集中时,当股东的控制权愈大,在产生侵占少数股东权益的动机时,便能操控会计信息及会计政策从而影响会计报告编制。

  对于部分由于国家股股东缺位而造成的制造虚假会计事项的公司,而所有者监管方面又监督不足,导致真正具备会计决策权资质的的管理部门及公司,会出于自身利益操纵会计政策的导向,对会计报告编制产生不利影响。另外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否设置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的特征会影响董事会的监督效率,进而影响公司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职能的发挥都对会计准则执行具有监督促进的作用。公司业绩也会对会计准则执行产生影响。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退市,因此由于业绩持续不佳而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往往无暇顾及会计准则的执行效率,而将大部分精力都用于短时间内提升业绩上面。业绩好的公司对业绩的关注度相对较低,其执行准则的意愿度会更高,准则的执行情况可能会更好(高利芳、曲晓辉,2010 年)。

  3、会计报告的审计环节

  注册会计师往往整合考虑会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而审计报告的结果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从而能影响公司的会计行为。会计报告审计对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即对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有着直接的积极作用。而内部控制审计则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了解程度,扩大内部控制测试范围以及程度有利于增强查错防弊能力,从而可以提高审计质量。

  4、会计报告的监管环节

  我国会计报告的监管部门包括***、证监会、银监会等。与会计报告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公司治理不同,监管部门的监管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以明确的法律条文确定了违反会计准则所带来的法律后果。通过监督检查和处罚措施增加公司不遵从会计准则的违规成本,从而约束企业的会计行为。

  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研究论文 4

  摘要:企业成本会计核算是公司运作和发展的重要方面,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企业的成本会计工作也带来了一定影响。本文将针对新会计准则下,如何灵活开展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工作进行一些系统的思考。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成本核算

  一、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特点

  互联网经济形势下,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影响着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工作的方式。受益于网络技术,目前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呈现出信息化和统一化的特点。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大批互联网企业不断涌现,这些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一方面它在生产材料、企业运作上,依托于互联网,另一方面作为互联网企业,对待信息传递及时、灵活是它的特色,所以在成本会计核算工作上,信息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成为企业成本会计核算的特点之一。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影响,现代企业的发展受地域限制的因素越来越小,很多企业都形成了跨地区的集团经营模式。针对这类企业,会计在核算企业成本时,也朝着统一化的方向发展,在集团内部分级核算,最后汇总于集团成本会计核算工作中。

  二、新会计准则实行后企业成本核算的改变

  (一)生产成本核算的改变

  新会计准则实行前,在生产成本核算工作方面,一直实行的是吸收成本法,计入生产成本核算部分的主要包括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新会计准则实行后,企业的生产成本费用核算方面进行了相关调整,比如对工业企业进行的成本核算,原本计入产品成本的支出,现在归于当期损益,而原来归于当期损益的费用则归属为产品成本。

  (二)直接材料成本核算的改变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在直接材料成本的核算上,也有了一些调整。比如当生产原材料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不足成本时,应当做好计提存货跌价的准备,计算好资产损益情况,并入到当期损益中。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材料存货,同时还需要做好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另外,直接材料的成本核算上,还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像存贷款等资本费用的利息核算方面的调整。

  (三)直接人工成本核算的改变

  新会计计算中,人工成本的核算工作改变较大。在对企业人工成本进行核算时,按照新会计准则,只要是企业为公司职员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薪酬和福利,都属于职员的薪酬范围,并把其纳入到服务带来的经济利益中来。即职工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劳动报酬,除了解除劳动关系所获得的补偿外,其他都要计入到公司的相关会计工作中,改变了之前的劳动支出费用太过随意的会计核算行为。

  三、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开展会计成本工作的途径

  (一)加强会计人员学*,提高综合素质

  实行新会计准则,是为适应我国企业会计核算的发展现状,而作出的改革和完善。但同时在具体的实践中,它也给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了挑战。新会计准则,相对之前的会计准则,有了新的变化和调整,这也给企业成本会计人员带来不小的难题,为了适应新会计准则,提高会计成本核算的效率,需要强化企业会计人员对新会计准则的学*,通过学*明确新旧会计准则的不同,能够按照新的会计准则进行企业成本核算工作,增强自己的职业能力,与时俱进,提高工作效率。

  (二)增强企业成本效益观念,发挥成本会计核算职能

  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更重视企业的成本效益的核算工作,所以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也必须树立起企业成本效益意识,注重发挥企业成本会计职能。在新会计准则实行之前,我国长期实行的对成本的评价标准都是以企业成本工作绩效为依据,由于成本效益的复杂性,不能仅考虑某一段时间内劳动所带来的损耗成本,综合考虑企业生产各个环节所产生的成本效益,可以从产品本身成长指标出发,反映出其中的成本效益。比如,为了加强企业工作成本效益的考核,要重视评价投入和产出的关系,企业会计人员在核算公司成本时,要明确产品投入越少越好,产出投入越多越有利,产品的投入实际增长最好要低于产出的实际增长,要不断提高产出,降低投入。

  (三)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掌握

  新会计准则的实行,不仅有利于优化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工作,也让我国的企业成本会计工作制度更加接*国际普遍实行的会计准则,为企业之间的国际经济贸易合作所产生的会计核算工作带来便利。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以及中小企业、创新性企业不断涌现的形势,加强各企业会计人员对新会计规则的掌握,更能促进企业成本核算工作的开展。比如对于生产型企业来讲,新会计准则包含的一些变化,对生产型企业有不小的影响,所以在运用新会计准则时,企业需要更加重视相关的培训工作,例如组织内部会计工作人员外地培训学*或者请专业培训人员展开培训等方式。另外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因为关系到广大股民的利益,所以要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的学*掌握,完善企业的成本会计核算工作,控制好企业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四)借助财务软件工具

  现在信息技术的发展,给企业的工作也带来了诸多便利,在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方面,借助专业的财务软件来进行公司财务核算,大大增加了财务工作的便利性,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而且也增加了工作的准确度,减少了人为错误。在新会计准则中,很多的细节都可以通过使用财务软件来体现,这给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带来了帮助,所以企业要提高对专业财务专业的使用,借助其提供的明确的数据信息来帮助企业合理控制成本。

  (五)增加会计工作的控制机制

  会计工作,是对企业财务运作的整体进行核算,不仅仅是数据的统计,也有利于企业成产、经营体系的完善。成本控制是企业增加盈利的重要方式,利用企业的会计核算控制职能,很多企业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明确了企业成本控制的方向,新会计准则下,对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新的调整和安排,企业根据这些新的会计准则,有利于更好地控制成本,给企业的整体运作提供了财务保障,有利于企业增加盈利。

  四、总结

  做好企业成本控制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职能之一。在新会计准则下,做好企业的成本会计计算工作,需要在了解新制度的基础之上,从多个方面展开思考和探索,像借助财务软件、建立企业成本控制体系等。结合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好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工作,不仅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成长,也有助于我国会计核算理论体系的完善。

  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研究论文 5

  摘要:根据我国的会计准则要求可知,企业所得税核算应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方法。本文将从资产和负债不同的角度分析企业开展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工作的具体方法,并阐述所得税会计相关原理。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所得税;账务处理;递延所得税;方式分析

  一、递延所得税内容分析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企业开展经济活动获得经营成果后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缴纳所得税,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递延所得税分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当企业在会计上认定的所得税缴纳金额与税务机关认定的所得税缴纳金额不一致时,并且这种不一致将会在后期获得税务机关认同,那么这种暂时性的情况就是递延所得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可知,企业在核算企业所得税时应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方法,同时应该从资产负债表出发对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比较和分析。企业需要了解会计准则的基本要求明确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并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理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确掌握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降低应交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简要而言,递延所得税就是会计认定的应缴纳税额与税务当局认定的应缴纳税额之间的不一致,其中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就是递延所得税金额。

  二、当前会计准则下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方式

  (一)当前会计准则要求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根据当前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结算,而不能再使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来处理所得税。应付税款法就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在当期确认为当期所得费用,在当期企业的所得税费用与本期应交所得税相等,会计期间的不同将只影响企业的所得税金额。而纳税影响会计方法与应付税款方法不同,纳税影响会计法被称为是利润表债务法,比较重视实践差异,强调收入和费用的重要性,根据收入和费用项目在会计利税法的时间差异来确认递延所得税债务和资产。而当下会计准则要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把由于时间性差异导致的纳税金额影响保留到相反期间注销,同时企业需要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企业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进行确认,从而明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二)所得税科目设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文件内容可知,企业需要在资产项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一科目,同时,在负债科目中设置“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在一级科目“所得税”下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以便处理所得税暂时性的差异,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三)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操作

  在实务操作中,企业应根据谨慎性原则确认递延所得税,只有当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企业开展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工作,首要的工作就是要确定企业的计税基础。企业确定计税基础是开展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操作的重要前提和条件,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缴纳税额时和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从应税经济效益中抵扣的金额部分。相应的,负债的计税基础就是企业根据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从负债的账面价值中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予以抵扣的金额。其次,企业要根据实际要求明确暂时性差异,充分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根据暂时性差异的性质将其归为时间性的差异性和非时间性的差异。在一些交易过程中,由于该类经济活动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不能直接从资产负债表中体现,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类经济业务满足其要求,并且能够确定计税基础,这样就构成了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举个例子,企业在开展产品宣传或者营销过程中产生了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支出,按照一般的会计准则要求可知,该类费用如果不超过当期销售收入的15%部分,将准予扣除,如果超过销售收入的15%的部分将在后期的纳税年度中进行扣除,而且这类费用将被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资产项目中。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企业应该确定其计税基础,两者的差异将被视为暂时性差异,同样可以在后期中予以抵扣,可以结转成为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及税款抵减,这类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但是其并不是由于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同而形成的。再者,如果企业开展的经济活动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并不会影响企业的会计利润,对企业的应缴纳所得税额不产生影响时,该项经济交易活动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初始确认金额和计税基础是不同的,此时将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此时将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某些情况下,企业的资产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的计税基础不同,这将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是由于其他规定并处于多方面的考虑,将不会将其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比如合并产生的商誉。

  参考文献:

  [1]杨荣军.关于新所得税准则对企业所得税核算影响的研究[J].会计之友(下旬刊),2007(11).

  [2]马德芳.所得税会计的新旧会计准则比较分析[J].市场论坛,2007(10).

  [3]王宗江,张宝清.财务会计[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7.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