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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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1000字1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的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1000字2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1000字3

  看完《知否》一书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种田文,于是又找来几本同类型的书籍,看完了意千重的《世婚》,这本《国色芳华》目前差不多看完一半。书看到一半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配角的故事,潘蓉与白夫人的爱情故事,到底是配角,作者没有多加刻画,人设也不是特别讨人喜欢,如果不是因为白夫人的设定是主角的好朋友,估计潘蓉可能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路人,但我觉得他比主角要出彩,因此我决定好好来分析潘蓉这个角色。

  潘蓉的设定是一个玩世不恭,流连于风花雪月的世子,他出场时的角色是第一号反派刘畅的.基友,所以我以为他也应该是一个比较让人讨厌的角色,后来作者又把他写成是主角蒋长杨的基友,通常夹在主角与反派中间还能够相处的游刃有余的人,不是两面三刀,就是内心阴暗的小人。当主角蒋长杨说潘蓉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时,他的角色设定就开始让人有点迷糊了。

  客观的说,同一个圈子的人,即使看不惯其中一个人的做派,也不至于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潘蓉和刘畅还是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的基友,所以你很难说潘蓉和刘畅完全是两种人。但为什么即使这样主角也还是把他当基友呢?所以他是怎么变成这样一个让人有点讨厌的角色的?我感觉这背后有很多的故事可以挖掘。

  潘蓉有一个哥哥叫潘芮,潘蓉,潘芮,白夫人是发小,其中白夫人和潘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而且潘家与白家本身就有联姻的打算,所以白夫人和潘芮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潘芮有才,白夫人有貌,潘蓉懂斗鸡。然后悲剧发生了,有一天潘蓉去斗鸡和别人发生了纠纷(被人做了局),纠纷升级成斗殴,潘芮为了保护潘蓉被别人打死了。当然潘蓉也没好到哪去,只是运气比较好活了下来。

  其实活下来的人需要承担的压力也不小,至少余生都是活在自责中。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在于他和白夫人结婚了。但凡可以选择,白夫人愿意嫁给一个间接害死自己恋人的人吗?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不求上进只懂风花雪月的人。

  但凡可以选择,潘蓉愿意娶白夫人吗?估计是愿意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见过更配她的人,自己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望而却步的想法。但是他们还是结婚了,然后过的不幸福。潘蓉的悲剧在哪里呢?在白夫人的若无其事。

  都说若无其事是最好的报复。既然无法改变,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重要了,所以白夫人没有怪他害死了他哥,也没有阻止他去找别的女人,她就好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感觉一切都和自己无关,但她不开心却又是那么真实。

  潘蓉希望白夫人过得开心,但在白夫人面前,潘蓉永远觉得自己的是愧疚的,他也想逗她开心,引起她的注意,奈何才华有限,白夫人见过更优秀的,对于资质**的人始终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当有一天潘蓉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也就放弃了挣扎,他比不上自己的哥哥,何况活人是怎么也争不过死人的。

  愧疚感加自卑感,白夫人就像是一根刺一样,横亘在潘蓉的心中,拔不出,拿不掉。同时白夫人毫不关己的态度也让他们之间失去了好好交流的机会。话说,当一个人如果无法改变结果,内心是比较容易走上极端的,白夫人如此,潘蓉也是这样,既然你觉得我始终是个二世祖,那我表现出来给你看,坐实了你的想法,你的内心会不会好受一点?

  于是他开始流连于风月场所,开始不求上进。如此表现之后,白夫人的内心有好过一点吗?答案是内心毫无波澜。潘蓉希望有一天白夫人能够注意到他,哪怕是生他的气也好,可是白夫人不曾说过什么,在潘蓉眼里觉得是自己表现的还不够糟糕,于是越发的不求上进,然后两个人开始渐行渐远。

  潘蓉和白夫人的问题根源在哪里?如果可以改变潘芮的结局,那么这一切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只能退而求次,看白夫人的内心想法了,如果想好好生活,那么就应该试着忘掉过去,给活人一个机会。当然对于潘蓉来说,别再表现出那种玩世不恭,不求上进的行为了,这种作践自己引起别人关注的策略真的很烂。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阅读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1)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芳华》读后感1000字1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的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1000字2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淡的语气,*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读后感1000字3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2)

——《人生》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 (菁华3篇)

《人生》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1

  人生如果选择错误,发展就会出现歧路。每一段人生都有自己该演绎的东西。

  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高加林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加林走后门被揭发。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但一切都悔之晚矣

  没有农村生活体验的人,很难理解农村人的世界。即使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他们。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绝对恶意的猜测,而是用爱和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巧珍和高加林他们都做了一个梦,都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梦,也都是黄粱一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俩是一样的。所以人们更多去思考的不是始乱终弃,而是这其中的矛盾与挣扎。高加林的奋斗经历在*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意义。高加林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农村青年,企图以自己的智慧和奋斗,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从表面上看,高加林所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实质上作品揭示的是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高加林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个人奋斗与社会境遇的不协调、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

  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如果加林没有和巧珍分手那么他也许会在小城里长久地工作下去,但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能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生活一辈子吗?如果加林选择的不是亚萍而是另外的一个城市女孩,那么他又会是哪样地生活呢?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理想中的美满,它总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们的现实与理想相背,一个人的性格与追求往往决定了他生活的大致轨迹。爱是什么?它有多大的力量?生活又会给你这次选择一个什么答案?谁都不知道,所以只有周密而郑重地做好人生的每一次决择,做到不后悔。

  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人生的路途坎坷,不必贪多,要的是过程。就算人生“对不起”我们,我们也不要做出“对不起”人生的选择,那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我极力推荐《人生》,并非它出色到不行,而是真的可以学到该学到的东西。

《人生》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2

  梦想对我们这一代人而言似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的被消磨掉了,当有人问我的时候,你的梦想是什么?有什么理想?我肯定回答不出来,不是没有想过,是在思考过后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才算自己的梦想?理想?儿时天真的我们也许还会有这样那样的想法,告诉家长想当老师,当科学家,当发明家……我不知道还有几个人任然在坚持自己儿时的梦想,并且还在一步一步的实现它,即使过程困难,时间缓慢还是在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它。

  像丁玲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也都能适应。”我想说真的是这样嘛?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慢慢的就不再坚持自己的理想了,总是得过且过,今天的事今天做明天的事明天说,这是不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呢?

  其实有时候我们常常也会觉得,自己其实只不过是一艘船舶,而生活则好比是一片汪洋大海,当我们行驶在茫茫的大海上时,眼前就一片迷茫,不知所措。仿佛徘徊在海中央,找不到前行的方向了……

  我们人的这一辈子,就只是那么一条路,一条坎坷曲折漫长无尽的人生路,而每当我们茫然地处在十字路口时,就不知该向哪走,只是因为我们的心中缺少了那份不可抛弃的理想!没有了理想,便没有了希望,没有了目标,也就没有了前进的方向,只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碌碌终生。

  也许理想就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因为岁月的积累,我们有更好的能量更好的能力去实现它。因为一个有理想的人,是不会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也不会有时间用来荒废,总是怀揣心中的梦想努力争取时间空间来实现它,纵使现在的时机不对,他也会怀抱心中的理想而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纵观古今中外,凡是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抱有远大理想的人,努力奋斗:

  马克思有理想,才会为人类的幸福而献身,贝多芬有理想,才会扼住命运的咽喉,创造出伟大的音乐;牛顿有理想,才会站到巨人的肩膀上;鲁迅有理想,才使锐利的思想穿透历史的天空,化作永恒;*有理想,才会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这些伟人都是因怀抱理想而在实践奋斗中来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也许我们会在经历过一些事情后,才会有自己真正的理想目标,即使那样我们还是可以来实现它,如果已经确定了自己的理想,我们就应该把自己的信念与精神汇集在一起朝这个目标努力前进。那么才会成功,让我的路走得更长更远!

  人的一生就是为理想而奋斗,为理想而存活,当理想已在你的心中不复存在的时候,那么,你的生命也将失去其本身的意义与价值,把握住现在所拥有的理想,就是把握住了现在的生命!

《人生》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3

  人生就是这样,如此的变幻莫测,人好像总处在一个怪圈中,一个希望诞生、尔后希望破灭这不断循环的怪圈。一种希望的产生使人生霎时一片光明,似乎前路不再渺茫与难走;一种希望的破灭又使人生突然间一片漆黑,似乎找不到前进的方向与动力。可我们也许还不能弄清楚什么才是我们的希望,我们其实仍困惑于希望的真实含义,我们不懂根据自己的情况去追求属于我们的希望,所以在人生路上我们走的并不*坦。

  高加林就是处在这个怪圈中的一分子,命运不断地戏弄着他抑或是因为他失去了人生的原则因此注定要被命运打倒。巧珍的朴实、可爱、百依百顺没能最终留住高加林,高加林离开了巧珍而投入亚萍的怀抱,高加林与亚萍的结合与其说是两个人之间旧情复炽更确切的说是高加林为他的前程而作的铺垫。高加林与亚萍的爱情远不如与巧珍的那般纯洁,他注入了地位、家庭背景、学历在婚姻中所以使得这段婚姻变得不纯粹因而禁不起考验。高加林在面对两个女人而作出抉择时,实际上是在为他的前程与人生作抉择,这种加入功利性的婚姻令人厌恶与唾弃。因为他追求着他的希望,一个飞黄腾达的希望、一个他自以为是的希望。于是他抛弃了爱他胜过爱自己的巧珍,那个时时刻刻为他前途着想的女子、那个有着杨柳般摇曳身段和粉嫩脸庞的女人;于是他走向那个城市中的女子、那个有着高学历的女子、那个有着很好家庭背景的女人。是的,他的那个希望实现了可他并不幸福,这也注定了这个不合适的希望终究会破灭的。一个有高学历的女子是否就是妻子的最佳选择?一个没受过教育但心地善良、一生无怨无悔的女子是否更佳呢?时间车轮留下的车辙向我们证实了亚萍与加林感情的脆弱和巧珍金子般的心。高加林遗弃生他养他的土地去追求城市里带来的希望,最后又在那光怪陆离的城市中绝望以致不得不重新回到原点。可桃花依旧人面全非,巧珍---这个原本是他人生的一个希望的女人早已为他人之妻了。高加林人生道路的曲折蜿蜒、他挣扎在幸与不幸的边缘,这两个女子让他欢喜让他忧让他拥有希望让他希望破灭。他诠释了一种典型的人生模式,他身上其实有着我们每个人的影子。

  人生可能就是这样,有很多机遇和挫折,这就要看我们以怎样的方式去迎接它们?人生道路上有很多的诱惑,我们又该以何种方式去抗拒呢?这些就是路遥向我们提出的问题,而高加林并非结局的结果似乎让我们看到了答案。有些人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可能是最适合的,他或她可能就是你希望的源头。农村的土地不一定不好只要积极向上加上党的政策,在农村这块地方也能开垦出自己的人生也能诞生出新的希望。我们拼命去追求那些泡沫般的希望却漠视身边那些垂手可得的希望,于是我们不断期盼、绝望、希望直到我们身心疲惫、悔不当初。我们都无法挣脱这个怪圈,我们束缚着自己。

  或许这就是人生…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3)

——人生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人生读后感1000字1

  静静地看完路遥的《人生》, 让我的心无法*静,一直深思领悟着那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人生是什么?有人说人生如五彩泡沫,所有的追求最后都会是一场幻灭;有人说人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都要去品尝;而我想人生是一盘棋,每个人只能下一盘,但是谁都不能保证全盘运筹帷幄,步步为赢,但是我们依然是人生的主宰者,我们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地等待五彩幻想的破灭,更不要被动地品尝命运强加的各种滋味。

  《人生》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这样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择的悲剧.一直以来,我都比较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作品。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戏曲的奇妙在于其故事情节的曲折、起落,人生的奇妙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些什么,主人公高加林是陕北农村高中毕业的文化青年,他聪明、博学、怀着一腔大展宏图的热血,本来他的理想就是在村上当个民办教师,在农村人看来那是份高尚的职业。但是他的教室资格竟被村支书的儿子挤下去了,他只能成为一个跟他父母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为此他郁闷憋屈,甚至连到集市上卖个面馍都难于启齿吆喝。就在他人生的低谷时期,他遇上了一直暗恋他的刘巧珍,她美丽善良温柔,虽是个文盲,但热烈地爱着这个“文化人”。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在巧珍的陪伴和支持下,他度过了人生的阴霾时期,准备踏踏实实做一个农民,跟巧珍过幸福的日子。

  但是好运来了,加林常年在外地当兵的叔父回家乡了,并且当上了县劳动局的局长,于是逢迎拍马的下属赶紧走后门,为加林安排了县委通讯员的职位,加林终于能够走出黄土地走进他梦寐以求的县城工作了!他的勤奋、聪慧、上进让他迅速成为县城了人人称赞的人才,在他事业*步直上的时候也遇到了感情的纠葛。他的高中同学黄亚萍,一个典型的新时代的女青年,她活泼开朗,博学健谈、家境富实、跟加林像高中一样一起探讨人生、讨论国际大事。有着很多的共同话题。黄亚萍也爱上了高家林,不顾家人的反对和世人的眼光,毅然与现在的男友

  克南分手了,加林在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狠下心与深爱他的巧珍分手。他的心也很痛,但是为了未来的前程,巧珍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村姑娘在与黄亚萍对比中,不*衡显而易见。就这样加林和亚*开始了罗曼蒂克的爱恋,亚*的爱是大胆炙热的,她对加林有着很强的占有欲,这点跟温顺可人的巧珍根本不一样,为此他们也时常有矛盾,虽然现在的日子让他有点飘飘然,也是他梦想中追求的,但时常会想起巧珍那可爱亲切的脸,让他内疚后悔。于此同时,伤心欲绝的巧珍答应了别人的求婚,急匆匆地嫁给了一样没文化的农村人,但她的内心还是深深爱着加林哥,她永远也不会忘记他。

  正当加林事业爱情春风得意的时候,一场灾难似的打击向他袭来。。克南的母亲出于报复,揭发了加林工作走后门的事,加林被县委撤去职务,变成社员,他又要回去当农民了。这对正满怀热情、想闯出一番事业的他是天大的打击,他无法面对生他养他的黄土地的乡亲,无法再和亚*恋爱,也失去了巧珍,最终还是无法摆脱农民的命运,这到底是生活跟他开了个玩笑还是他跟生活开了个玩笑?

  但是乡亲们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多他冷嘲热讽,而是同情热心地伸出了一双双粗实的大手,鼓励他安慰他,正如德顺爷爷说的“一个男子汉,不怕跌跤,就怕跌倒了不往起爬,那就变成个死狗了。”最终加林深受感动“一双失去光彩的眼睛重新飘荡起亮点火星”扑到在这片土地上。

  其实同样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我能理解加林的追求和抱负,作为贫穷落后农村中少有的读书人他想摆脱农民的命运、走出大山、闯出一番天地这本无可厚非:对于他对爱情的选择,选择了对他发展有利的有共同语言的`亚*,抛弃了深爱他的单纯善良的有着金子般心的巧珍,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情有可原的,最终他也发现了自己真正爱的还是那个可爱美丽的姑娘巧珍,只可惜为时已晚。高家林人生的跌宕起伏并不是个别现象,这个人物的原型是处于一个时代的广大的青年人,他们血气方刚,靠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但生活总不是一番风顺的,有很多的岔道口要去抉择,无论选择的结果怎样,都要自己去承受,痛苦、辉煌、爱情都是人生道路上必须承受的必修课。《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正如路遥引用柳青的话所说的“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事业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能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在这个繁杂、浮躁的社会中,我们须与电视剧《士兵突击》中的吴哲一样,时时怀着一颗*常之心。这样我们才不会在人生的道路上浮躁、消沉,迷失自己前进的方向。

人生读后感1000字2

  这是我读路遥的《人生》以后的感觉,但以下内容并不只针对这本书。《人生》是我在图书批发市场跟着其它几本书一起买回去的,在我十九岁时候我最爱看的书就是如同这本书名的一类。看完《人生》以后我没有立马思考什么,我知道思考是一件费脑的事,并且需要时间;然而我下午有课,马上又要去吃午饭,于是决定下午时候再思考,而我一般是边思考边写,因为这样一来我才会觉得是真正思考过。我和小张一起去吃饭,边走边讲话,这是当然的事,内容随意和*常;比如今天天气,比如看见蜻蜓而各讲小时候关于蜻蜓的一些事,或者问起对方的男友。什么都聊,却又似什么都没聊。谈话让我们认识朋友而让我们的人生得以继续,谈话也同样以一种特殊的方式串联起我们的人生,难道不是这样吗?谈话包括了回忆,八卦,感叹,疑问和解答等等。到了教室以后,在手机上百度了《人生》看了关于此书的一篇读后感,我摘抄了里面一句话:如何在作出选择后承担起所选择的责任,则是我们需要学*的。这也是我读后的感觉!也许是我不懂如何读书,或者是我思之肤浅,看了《人生》以后,并不想去说主人公加林哪里对,哪里错。我的脑袋一片混乱,于是我得对自己讲一些话:书本是能写出时代、社会的缩影,典型的人物和故事;但是它毕竟不是真实的生活。谁也不是书里的谁,只能说相似而已。里面的人物让人喜爱,里面的故事让人向往,但那是经过加工的,不复自然。于是书里书外,不能较真的去对比,去相信。我们只能看,可别入了书里去,而我以前可是栽了进去。书里加林的那半截人生,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产物;他只能代表一种人生而不是所有。

  书里的他们形象明显清楚,故事脉络清晰,对话少而重要。书外的我们却正好相反,而且更为琐碎。为新衣服破了口子而郁闷,得了感冒而精神不振…

  《人生》一书,里面加林的曲折坎坷,都是没有对错的,不该以简单的对或不对来加以评价。发展至今,没有谁拿刀逼他。只是不得已,比如教师职位被下;只是自己跟着内心走,比如放弃巧珍。这是选择,选择必定有失有得,是否得不偿失,是否后悔,或者会庆幸,谁又会事先知道呢?就像你要送一件衣服给你不认识的人,你选择的结果是否会得到别人的满意而让你满意,谁又知道呢。一切都不是偶然,加林的得意与失意,难道不正是我们正在体会着的酸甜苦辣吗?

  加林就像我们的朋友,我们站在他的生活之外俯视他,也许是能清楚的做着局外人而对着他指手划脚,尽管他听不见,我们还是会为他违背了我们的意愿而批评他,说他活该!其实一个人怎样做是不需要别人来指挥的,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的想法,那么,他最后的结果,我们同样也只能默然。看完《人生》心生怅然或者欣慰,因为我们总是会在看书的同时把自己想成是里面的人。真的,好像他是另一个自己,活了一种我们无法活的生活,然后我们从中可以总结出经验,知道怎样做会更好,会不觉太遗憾。也思考了人生可能面临的各种可能,当在我们真实的生活中遇到时,便能从容,甚至对生活感到更有信心和把握。加林所面对选择时的内心的矛盾,同样时是大多人的难题,如果是我,我也会选择和巧珍分手和亚萍在一起,不是我忘恩负义贪幕虚荣,而是当时我以为那样会更好,是为了实现梦想。我无法知道最后的结果,但是有机会谁又会甘心放弃。加林和巧珍越来越无话可谈,面对她的知识匮乏不足和她温柔的性格美丽的脸庞时的挣扎;面对亚萍的滔滔不绝和自己的共同之处;再把两个人一对比,加上对未知的渴望,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做出和他一样的选择。他没有错,为什么要说他抛弃了现实?难道仅仅是时代的关系他就显得不切实际吗?不是的,他是勇敢的,他的人生还没完,他的才能,他的向往,他的抱负都在促使他走出大山,只是他没有学会一样东西,所以才让这一切看起来就是时代的错!

  那就是,他没有学会勇敢的承担起选择后的结果,他虽然没有逃避,但是他没有仔细问过自己的内心,他只是在接受着社会给他的不公,不幸。而他的爱情,绝对不是用理性可以分析的,谁的爱情都不可以。他的结局不是结局,因为他才二十几岁。小说最后的他一无所有,但这时却正是他开始得到的时候。他在故事结尾为何是这样呢?是他的个性,价值观,所遭所遇和时代背景下的结果,没有为什么,就像此时为什么你在看我的文章而还不是在吃西瓜是一样的道理。

  看似有解,其实无解,这种为什么是没有必要问的.。他的选择并非是抛弃现实。如果他不和亚萍在一起,就代表他不是一个渴望实现梦想的人,而他是一个勤奋,多才多艺,渴望城市,不甘做土地的奴隶的人,那么他的选择就是必然的。

  最后是他放弃亚萍的,其实他可以走的,不管幸福不幸福,他可以跟着亚萍走,因为当时的亚萍也是真心希望他走的,可是他没有,不代表他留下来就是正确的,他爱着的珍巧已经嫁人,他也许能继续当老师,但是他不一定就心甘情愿,如果还有机会也许这一切又会重演,谁又知道呢?可是最后他听了顺德大叔的话,好似顿悟到了什么,于是像下定决心要留在这山里,但他内心,从此大概是有了遗憾的吧。这个结局,就是因为他没有仔细想过怎样去承担选择后的责任。也因为这是作者的安排,也许当时的社会确实是那样,让人觉得不知是自己开了生活一个玩笑,还是生活开了自己的玩笑。只是,我认为他不会放弃梦想,他会调整好梦想和现实的距离,他会让自己幸福,我也是这样希望的。那么在我以后遇到这样的问题,我就知道我会怎样做了。你怎样希望他的?你也就知道如果你和他有同样的难题时该怎么做了。人生就是这样,从不会断,接受着上帝给你的安排。这就是我看后的感想,也许很混乱,也许没有意义,但是我的感想,用不着谁管。可以在更高一点的看这个故事,其实很多时候,都用不着去抱怨,而应该学会从容处之,跟着自己的心走,所得所事都是必然,都是一个缘分!

人生读后感1000字3

  不同的选择,就此有了别样的人生。

  我们各自的人生中,无一例外,要时时做出人生选择,太多的抉择。而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会伴随着舍与得,失去与得到。重要的是我们在给出这道选择题的答案时,是不是没有丢掉自己的本心、自己最初的梦想,使身随心动。

  读完《人生》,走*高加林,我不想从人物形象的表层系统上探讨才子高加林的悲剧性,也无意对他的人格心理作出怎样的深刻剖析。不要说当时社会因素的纷杂,使他失去本我,没了自我。失去本心,纵然空降再多再大的机遇,也无法实现超我的境界。自始至终,高加林是不清楚自己的本心的,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因此错过了太多,空留太多悔恨而终。由此,他的人生得以与茶具为伴,不乏“悲剧”。

  “现实不是伊甸乐园,不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现实条件的残酷,左右了他的本心。在他的人生中,不论是事业还是爱情有充满着悲剧。现实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个人应该有理想,甚至可以有幻想,但是却不能抛开现实,以求得到现实条件下还不能得到的东西。我们需要摆好自己的定位,尤其是对于一个刚踏入生活道路的年轻人来说。一个人来自本我的欲望适度,会给我们以激励。而过分泛滥,则会吞噬我们的内心,失去本心,我们则是最大的输家。

  贯穿《人生》,我们可以看到高加林无论是事业上还是感情上都伴随着悲剧,伴随最终撕心裂肺的失去。我自身感触颇多,跟随本心,我最大的感触则为他爱情道路的.不坚守。

  高加林与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的感情纠葛是这部书的主线之一。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才子,有才有貌,才貌双全,且文武兼备。他有理想有追求,他辛勤朴实、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注重实干。对于高加林的才能我是欣赏的,对于他事业上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他的理想和追求我是支持且有共通的。而对于

  他的爱情道路的选择,我却是太多话要说,但又仿佛说不出什么。

  初恋是美好美丽的,巧珍美丽善良,是一个地道的农村姑娘,没有文化,却真真切切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以她充满激情且实际的方式爱着高加林,纯真无暇。被大马河川最美的姑娘深爱着,高加林感觉到了这份幸福。伴随事业上的“腾达”,他离开那片黄土地,来到城市,重逢了黄亚萍。与巧珍相比,她作为现代女性,热情开放,开朗活泼与高加林有着共同的知识背景,共同的交谈话题。

  高加林婉言拒绝旧爱巧珍,接受黄亚萍的感情。巧珍含泪答应,坚强着,豁达着,继续着对高加林不变的关心关怀。我不去想高加林于两人间面临怎样的艰难抉择,怎样的内心挣扎,我只想说他的这次抉择预示着上帝绝不会再继续偏爱他,最后爱情道路的一无所有就已

  经尽不在意料之外。他抛弃了曾经的誓言、约定,曾经的纯真,曾经一切的美好,丢了责任,丢了彼时的本心。

  起初,我与同上帝一般、众多读者一样偏爱着高加林,这位有理想有追求的青年才子。而我却在读完此书之后要说,才子固然讨人喜欢,讨我喜欢,而道德品性是不是更为重要,更为致命呢?而名利地位权利金钱面前,是不是能把握住爱他的人,把握住自己的本心呢?这些问题显得又格外重要。

  请守护我们的内心,守护本真,做真自我,才不会惧怕“步步惊心”,不惧怕做出过的选择、在做的选择、将做的选择。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4)

——《人生》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人生》读后感1000字1

  在小年夜的晚上,闲来无聊逛了书店 ,我选中了《新人生》这本书,原因有两点,一点是它的封面中央有着一粒标着“新人生”的大白兔奶糖,很别致;另一点是因为书封面的`这段话“某天,我读了一本书,我的一生从此改变。即使才展开第一页,它的强烈冲击仍深深打动我。书页中冲出一道强光,照亮了我的脸庞。那炙热的白光,迷惑了我的思维,却也令我的心智豁然开朗。我惊惧地发现,周遭的世界正经历着彻头彻尾的转变。一种从来不曾体会过的孤寂突然降临……”这段话很吸引我,因为我们都曾经历过为了某一本书日夜颠倒为之着迷的时候,一本好书会带我们去一个全新的世界,给我们新的启发,会令我们充满智慧……所以…….带着这份共鸣,我和书的作者奥尔罕.帕慕克(from土耳其)一起踏上了这段名为“新人生”的旅程。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对书的作者产生了好奇,奥尔罕.帕慕克是XX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他被授予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 帕慕克被认为是当代欧洲最核心的三位文学家之一,是享誉国际的土耳其文坛巨擘。出生于伊斯坦堡,在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主修建筑。1979年第一部作品《塞夫得特州长和他的儿子们》得到《土耳其日报》小说首奖,并在1982年出版;1983年再度赢得奥尔罕-凯马尔小说奖;1983年出版第二本小说《寂静的房子》,并于1991年获得得到欧洲发现奖,同年出版法文版1985年出版第一本历史小说《白色城堡》,这本小说让他享誉全球,*书评称他:“一位新星正在东方诞生——土耳其作家奥罕-帕慕克。”这本书荣获1990年美国外国小说独立奖。1990年出版《黑书》是一个里程碑,这本小说让他在土耳其文学圈备受争议的同时也广受一般读者喜爱。法文版获得了法兰西文化奖。1992年他以这本小说为蓝本,完成《隐蔽的脸》的电影剧本。1997年《新人生》一书的出版在土耳其造成轰动,成为土耳其历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书籍。书的作者是位很有成就的作家,他的在作品充满着魔幻色彩,因此这本书可以称之为魔幻现实主义巨作。

  好了,言归正传,我想谈谈这本小说的内容。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位名为奥斯曼的学生读了一本很神奇的书,然后他的世界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断然告别了过去的熟悉生活,随后,他恋爱了,爱上了很有个性的漂亮姑娘嘉娜,然而嘉娜是有男朋友的,一次意外,他目睹了嘉娜的男友遭人刺杀,奥斯曼是个很有想法的男孩,他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抛弃了原有的身份,随着那本神奇的书的内容,踏上了寻找新人生的旅程。

《人生》读后感1000字2

  最*读了一本书,很是能激起我的兴趣,像是喧嚣中偶有的宁静,带我穿越回了大唐,但那感觉似有似无,我只知道它是我手中一丝永存不熄的余温。

  那本书的名字叫做《于丹字解人生》,从字面上就可以知道,书的主要内容就是用汉字来解释人生。也许你会好奇,汉字怎么可以解释人生呢?哎,你别说,单个汉字就蕴藏着深刻的含义,这本书会为你一一解答。

  书共分为七章节——《家和万事兴》、《认识自己》、《找回这颗心》等。而人这一辈子,最难的事情莫过于认识自己,别人的评价与自己的评价总是有出入,我们往往不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答案,这时候我们需要“吾日三省吾身”来了解自己。从中提取一个“省”字则是这句话的中心,它有两个读音,一是“xing”,二是“sheng”,组词来就是“反省”和“省心”,那怎么样才能有效的反省自己从而让父母省心呢?那就要好好解剖这个字了。

  “省”这个字上面是少年的“少”字,而下面是“目”代表眼睛,意思是说一个人得在少年这个成长的时期用眼睛来观察自己,从眼睛来洞察自己的心灵,看看自己有没有什么变化,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慢慢地改变自己,完善自己,长大后才会让父母省心。

  你看,一个字就可以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然,*汉字也可以很有趣。八十八岁用文字来说叫做“米寿”,大米的“米”拆开,就是八十八,是不是很好玩呢?

  其实,我从小时候对汉字就有一定的兴趣,这得得益于我的小学老师,她教我们汉字一般会先说它的组成,譬如有月字旁的就和肉有关,女字旁和女性有关,但一般都是贬义词,因为古代重男轻女,我们可以从汉字了解到*历史。有人说中文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我不太认同,不妨你试着了解了解汉字的由来,你会发现有很多韵味。

  汉字是*文化的根基,每一个字都有一定的意思,秦始皇的统一文字,从甲骨文到金文,再到小篆,最后到楷书,这是汉字的演变,也是时代的进展,无论是象形字的甲骨文还是规规矩矩的小楷字,我们都不由得感叹汉字见证着中华民族的成长,见证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老祖先流传下来的诗书、礼仪、文字都在旧时光里静静流淌着,时间不会冲洗它们,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需要我们代代相传。

  在这互联网时代,提笔就忘字的现象越来越常见,方方正正的汉字教会了我们要端端正正的做人,我们需要静下心来,感受汉字带给人们所感知不到的柔和,向它致敬。不管我们怎样面对着网络空间而遗忘它时,它总像个孩子一样默默地等待我们去给它怀抱,因为它有着中华民族的母亲情怀。

  爱汉字,爱*。

《人生》读后感1000字3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柳青

  在《人生》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句话,也正是这句话,概括了主人公高加林的命运,让我铭记在心。作为民办教师的高加林活得很艰难,在三年任教期内,他仅凭着对文学的向往和自己的努力,在地区报上发表了两三篇小诗和散文,且每每回家时总要为父母带上城里特有的蛋糕和面包。

  像这样有追求有志气又孝顺的年轻人,按常理来想,自然将来是会有出息的。然而,命运的敲门砖没有敲开门,反而砸到了高加林,砸得他头破血流。大队支书高明德走了后门,将自己的蠢儿子安插成民办教师,顶替了高加林。高加林心灰意冷地回到农村,愤怒地想要打官司,却被父母拦住。

  作为胆小怕事的农民,同时又是饱经世态炎凉的老人,他们害怕儿子告状受到打击报复,竟然装作浑然不知儿子被替代的缘由,反倒比以往更巴结高明德,这无疑让高加林倍感屈辱。

  在无业时,高加林因为读书人的面子不敢在集市上叫喊着卖馍,最后竟让自己“仇人”亲家的二女儿——巧珍帮了他,帮他卖了一整天的馍,也因此,加林收获了一份爱情。

  随着时间推移,加林的心也沉淀下来,一面顶着村里的流言蜚语与巧珍恋爱,一面拼命地干农活,甚至到城里拉粪。没有了体面的工作,他便成了乡巴佬,在同学及其父母面前无形的自卑,受到了羞辱,却终不敢去打,只是顶回去,也不敢骂......

  像是为了保持自己曾经作为读书人的体面、曾经作为教师的尊严,或是他不愿就此堕落。但不可或缺地,高加林在这期间见识了世间人情,心性也得到了成长,少了几分年轻气盛的冲动,多了几分饱经沧桑的沉稳。

  加林命运的转折,是因为转业的二叔在本地任职,高明德和劳动局副局长便为了讨好他二叔,把他安排到县城当通讯干事,也就是记者。加林也因此尝到了走后门的滋味,这可比前门好走得多。作为记者,又勤劳踏实,文采四溢,加林很快便出了名,渐渐地,他与农村恋人巧珍的差距越来越大。再随着高中同学,大家千金黄亚萍的插足,加林与巧珍的关系彻底断裂。

  可命运是公*的。加林将别人的生活搞成一团糟,自己的灾难也接踵而至——被举报、被撤职,又主动与城里恋人提出分手,想挽回巧珍,却发现对方早已结婚......接连的打击与挫败感,让这青年想自行了断,但终究还是担忧父母而挺了下来。而在后半生中,他也就一直待在了农村,孤身一人(老马:这是小说结局吗?咱不知道也不敢问)

  从冲动到沉稳,由刚硬到顺从,在不服命运到接受命运的转变,或是正确,或是错误,都无可厚非,都是自己的选择。人生的机会有许多,道路也有千万条,可决定命运的选择只有那么几次,一念天堂,一念地狱,最后无论如何,也要一任风雨,活在当下,这就是我对《人生》的感悟,对人生的认识(老马:读了两遍有这样的认识,尚可)。

  有时候,你争取得到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因为你得到了不一定守得住,反而会失去更多。就像加林赢得了黄亚萍,却失去了城里的工作,这是来自黄亚萍前男友及其家族的报复,也是命运之神对他喜新厌旧的惩罚。

  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导致的种种后果是无法避免的,不管它是好是坏。因此,作为一个人,也应合理处理自己的人际关系,和与外界的交流,对于自己的生活来说,这有利无害(有道理,老马小马共勉之)。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5)

——《诗经》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诗经》读后感1000字1

  这是一篇痛彻心扉的悼亡诗。在距今二千多年前的遥远的一天,一个男子,一位丈夫,双手颤抖地捧着妻子留下的绿色衣物,失声痛哭,夫妻相处时的生活细节,随着哭声,伴着泪水在眼前重现,蔓延开来。一切都是那么清晰,似乎触手可及,可是一切又是那么遥远,马上消失在茫茫人海里。妻子精心缝制的衣物还在,可是缝制之人却已香消玉殒,天人永隔。那一声声“绿兮衣兮”的长叹,湿润了古往今来多少多少双眼睛啊!

  “生同衾,死同穴”是古代从一而终观念束缚下绝大多数夫妻的生活理想,即使生不能同生,死也要同眠。而今,丈夫虽在,妻子却长眠于地下。曾经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如何兑现呢?知心话儿与谁言?唯有睹物思人罢了。

  所以,这里的“绿衣”,不只是妻子缝制的衣物,也是妻子的象征。它承载夫妻二人相亲相爱的岁月,承载着这对柴米夫妻的庸常而又甜蜜的生活瞬间。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兮,曷维其已!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兮,曷维其亡!”

  “绿兮衣兮”一咏三叹,回肠荡气,似是深情的丈夫在呼唤自己心爱的妻子,思念着自己的妻子。绿衣裳啊绿衣裳,绿色的面子黄色的里子,心忧伤啊心忧伤,什么时候才能止住我不忧伤!绿衣裳啊绿衣裳,绿色的上衣黄色的下衣,愁肠百转心千结,何时才能忘掉这忧伤?望着这精心缝制的绿衣,上面的每一丝、每一缕,都满载夫妻间的浓情蜜意,上面的每一针、每一线都记录着夫妻间深深爱恋。我怎能不思念我那贤良的妻子呢?

  手把故妻所作的衣物翻里翻面地看,那丝丝缕缕,针针线线都满含深意——每一针都饱含着妻子对他的深切的关心和爱。由此,他想到妻子*时对他在一些事情上的规劝,使他避免了不少过失。

  “绿兮丝兮,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兮。”所谓的家有贤妻,夫不遭横祸,大抵如此吧。我怎能不思念我那贤良的妻子呢?

  而今在瑟瑟秋风中,我只能看着妻子缝制的衣物,睹物思人。“絺兮绤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回想以前,我的衣食住行,都有妻子精心安排,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何等的惬意,安然。现在,在萧瑟秋风的侵袭下,我冻得瑟瑟发抖,这才想起来该换上厚衣服了,于是,翻箱倒柜,来寻找合适的衣物。看到故妻生前所缝制的衣物,不由得悲从中来,嚎啕大哭。如果贤妻尚在,我的生活怎会这样,叫我如何不思念体贴入微的她呢?

  故去的爱人永远居住在我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伴随着“绿兮衣兮”的长叹,我合上了书,但是那深深的思念,满满的眷恋却久久挥之不去。

《诗经》读后感1000字2

  它很旧了。

  无意中注意到它,目光便被它锁住了。人与书的邂逅,大抵总是这样,凉爽的天气,泡一杯清茶,伴随一个书香浓郁的下午。有人说,诗词存在于苦难,诗词承载着困苦难,但我想,诗词是充满聚散离合各种悲欢。但是最终我们感受到的依然是爱和希望。

  很多人对于《诗经》的印象可能就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或“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但《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在内容上分为《风》、《雅》、《颂》三个部分。《风》是周代各地的歌谣;《雅》是周人的正声雅乐,又分《小雅》和《大雅》;《颂》是周王庭和贵族宗庙祭祀的乐歌。

  “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诗经·七月》是《国风》里最长的一篇。该篇描写周代早期的农业生产情况,。以史般的气势记述农家的劳作、艰辛,以时间为线索将在家生活的方方面面展现出来。农民们的日子正是在这种忙碌、*凡、单调、周而复始的劳作之中默默地度过。其实,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再简单不过了:活着,活下去,吃饱穿暖就行。他们的子子孙孙一代又一代地怀着这样的愿望和要求活着,劳作,繁衍生息。

  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不稼穑不知道农民苦。科技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接触农事,甚至鄙夷,厌恶“农村人”。却不曾试想我们所吃的,所穿的,所用的,都源于他们。耕种,是源头,是起点啊。

  “知我者为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知与不知,理解与不理解,此时,又如何重要,知己难求,《黍离》是对家国兴亡的感慨,文章只改六字,而一往情深,低回无限。可如今又有谁会感慨如此家国兴亡,谁会感叹“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忙着工作忙着赚钱,甚至忘了留时间来陪伴我们的亲人或许直到出事后才会懊恼“哦,我为什么没有多陪陪他们”

  只是,如今,很少再有人愿意花时间再去回味这些经典了罢。因为对于现在这些都是一些“浪费时间”的东西,因为这仅仅是一种情怀罢了,却不能带来实际利益。但现在真的是利益至上吗?

  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前行得太快,以至于那些生活中的美好渐行渐远,只能用来缅怀。《古典之殇》里说“古典场景的缺*,不尽仅意味着风舞之夭折,更意味着众多美学信息和精神资源的流逝。”诗歌竟成了挽歌,成了永诀和追悼。

  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

  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

  有人说:诗经如彼岸花,即使无法摘取,也一直存活于心。

《诗经》读后感1000字3

  《诗经》是以抒情诗为主流的。除了《大雅》中的史诗和《小雅》、《国风》中的个别篇章外,《诗经》中几乎完全是抒情诗。而且,从诗歌艺术的成熟程度来看,抒情诗所达到的水准,也明显高于叙事诗。而与《诗经》大体属于同时代的古希腊的荷马史诗,却完全是叙事诗。正如荷马史诗奠定了西方文学以叙事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诗经》也奠定了*文学以抒情传统为主的发展方向。以后的*诗歌,大都是抒情诗;而且,以抒情诗为主的诗歌,又成为*文学的主要样式。

  《诗经》里大量运用了赋、比、兴的表现手法,加强了作品的形象性,获得了良好的艺术效果。所谓“赋”,用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这包括一般陈述和铺排陈述两种情况。大体在《国风》中,除《七月》等个别例子,用铺排陈述的较少;大、小《雅》中,尤其是史诗,铺陈的场面较多。汉代辞赋的基本特征就是大量铺陈。虽然从《诗经》到汉赋还间隔许多环节,但说其原始的因素源于《诗经》,也未尝不可。“比”,用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赋”和“比”都是一切诗歌中最基本的表现手法,而“兴”则是《诗经》乃至*诗歌中比较独特的手法。“兴”字的本义是“起”。《诗经》中的“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诗经》表现出的关注现实的热情、强烈的政治和道德意识、真诚积极的人生态度,被后人概括为“风雅”精神,直接影响了后世诗人的创作。

  总之,《诗经》的语言形式形象生动,丰富多彩,往往能“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文心雕龙·物色》)。但雅、颂与国风在语言风格上有所不同。雅、颂多数篇章运用严整的四言句,极少杂言,国风中杂言比较多。小雅和国风中,重章叠句运用得比较多,在大雅和颂中则比较少见。国风中用了很多语气词,如“兮”、“之”、“止”、“思”、“乎”、“而”、“矣”、“也”等,这些语气词在雅、颂中也出现过,但不如国风中数量众多,富于变化。国风中对语气词的驱遣妙用,增强了诗歌的形象性和生动性,达到了传神的境地。雅、颂与国风在语言上这种不同的特点,反映了时代社会的变化,也反映出创作主体身份的差异。雅、颂多为西周时期的`作品,出自贵族之手,体现了“雅乐”的威仪典重,国风多为春秋时期的作品,有许多采自民间,更多地体现了新声的自由奔放,比较接*当时的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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