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精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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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华》读后感 1

  是听说了电影才知道这本书的,想着先看看原著,免得被对演员的演绎带走了。看完原著,觉得想说什么,又说不出。于是再看一回电影,对照着看,回顾那似曾相识的年代。

  小说从萧穗子的视角,零零乱乱,琐琐碎碎,信马由缰地讲着那些故事。那些故事也许不被现在年轻人理解,但确是那个年代真实的生活,比如刘峰本能的助人为乐和大公无私,比如林丁丁对刘峰突兀表白的反应,比如大家对“触摸”实践的口诛笔伐…我喜欢作者笔,真实地还原了那个时代,但不喜欢作者的心,那种带着怨念因不惜让故事不合情理的心:比如让何小萍的丈夫死于回国途中劣质武器的走火,就算曾经有过这样的个案,放在这里想说明什么?爆这些阴暗并不能深化主题!比如让刘峰在海南与发廊女鬼混,这不符合我们了解的那个时代的好人的道德观和心理。至于我特别不喜欢的结尾,让刘峰死于癌症,想想也倒罢了,善良和好结局并没有必然联系。

  电影讲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也有个比较阳光的结局,让刘峰和何小萍*和知足地生活在一起,虽然不符合作家喜欢悲剧结局的共性,但符合大多数人的价值观。加上黄轩的表演,所以喜欢电影多一点。不过电影也许限于篇幅,一些地方并不合情理:比如何小萍装病不肯出演小战士那一场,显然不符合人物性格,反而是小说中对于何小萍渴望被关注的心理,由于带病演出被关心和推崇,因此希望延续这种关注甚至不惜装病,这样的情节才合乎逻辑。

  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这个电影,有那个时代的特点,也有人类的共性,比如对爱的渴望,对美的追求,以及嫉妒、欺凌。从这个角度,芳华,则是不同年代背景的“小时代”。

  每一代人都有过属于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 2

  青春,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被冯小刚搬上了大银幕后,很多人开始重读这本书,我也不例外,可能有些许的随波逐流。,但并不是俗气的恭维。在观影前就留意到电影院里中老年观众占了一大部分,当《芳华》开篇出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标志及背景音乐,便知晓这部电影中所谓的芳华与青春是属于他们的。中国七十年代的几个重要历史元素贯穿影片的始终,十年动荡制造史无前例冤假错案的**、***、朱司令、***相继去世举国悲容的1976以及对越自卫反击战、唐山大地震。而他们的青春,便在这样的土壤里恣意生长,然后又各自蔓延,或顺风向、或向阳光,但最终又全部堙没在时光里。

  何为芳华?汉语词汇中的释义:“美好的年华”。是呵,美好的年华非青春莫属,正如《芳华》片尾曲中的歌词“世上有朵美丽的花,那是青春吐芳华”但偏偏时光易逝,芳华难觅。此时,当我们到了只摸到青春尾巴的年纪,读起来也别有一番深意。

  谈谈《芳华》,书中别的人物设定都能理解,沈小曼的人物线也很清晰有理由。唯独刘峰,这个人物在新时代的种种表现让我感到失落,也许我也和剧中人物一样,把他推向了圣坛,期待他的反转和翻身。但没有,他的一生,就是那么的,忙碌着,渺小着,也活着。

  原著中不只一次提到,当刘峰笑的比较开的时候,会笑的露出牙龈,隐隐约约带着邪恶的味道,作者其实在处理他对丁丁的爱情时也做了很多铺垫,包括给她做略有些土气的甜点,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刘峰并非像银幕上展现的“雷锋”成分那么单一,隐隐地,会有*凡的,普通的,甚至一点点狎昵的成分。这样也使得后来的“触摸事件”不那么突然,文本也忠实于倒叙写作手法,在行文之前多次预告后来要上演的“触摸事件”。

  致命的是在原著中,触摸事件是确实发生了的,青春年纪,男男女女处在一个充满荷尔蒙的封闭文工团,别的人都可以干些墙根底下偷偷接吻暧昧的勾当,但这事儿发生在充满光辉岁月的刘峰身上,就是不行。银幕上,把刘峰的真实触摸给抹去了,留下的,仅仅剩下一个简单的拥抱,和审讯室里歇斯底里的纯洁刘峰,这样得处理,黄轩所饰演的人物就有些单薄和说不太通了。

  另外,原著中交代了刘峰被标兵之前的历程。他所做的好人好事并非人们所在乎的,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热心人罢了。但在荧幕上,刘峰和雷锋握手归来的场面被渲染的异常热烈,从一开始就给刘峰打上了光辉人物的基调,而忽视了他土生土长,甚至有些土气的人物背景,原著中提到的人们开始一一和刘峰握手,是不知哪个二百五带的头。

  导演改变这一原初的意义,也许是为了把电影中的褒贬调和一下吧。把原著看完,可能会对刘峰的人物形象了解的更加圆满一些,也就能接受他最后的没落和所谓的知足了吧,我总觉得,他和沈小曼的知足有些牵强,有些无奈和不尽人意,甚至有一丝苦楚。可能处在我这样的年纪,还不能心*气和的接受目前流行的佛系青年一说吧,不忍看到纯真人物境遇的凄凉。

  总之,还是看到了冯导惊鸿一瞥的赤诚之心,时间和荧幕毕竟都有所局限,谁也不能把一个时代囊括其中,一步美好的作品总是和遗憾同时产生,它也基本普罗大众的让观众的心随之荡漾和幻灭。从《夜宴》到《1942》、《老炮儿》到现在热映的《芳华》,我看到了一个有理想和像我们的老师所说的知识分子一样“他想为这个世界做点什么”,当他到达一定的高度,他所做的不仅仅是贡献,而是在推动文化、国民精神走向的一鼎大拿了。

  回归本书,我最想知道的是刘峰最后是否爱上了沈小曼?我希望他是爱她的,这样就不辜负小曼这一生对他的爱恋与情深。但也许我这个问题太肤浅,到了他们后来那个年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已经不是单纯的“爱与不爱”就能回答的了。作者说“他的心是爱她的,但他的身体爱的是另一个人(刘峰在南漂时救赎的一个**)”,我不明白,我也不想明白,我只想为小曼讨一个“他爱她”的结果,讨一个他们幸福相伴的晚年,让一生命运不公、一生经历坎坷的他们有一个童话般美好的结局。

  《芳华》读后感 3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 4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等,追求*等就是彻底的*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芳华》读后感 5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后感 6

  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严歌苓笔下的故事在还原生活的真相之外,还能挖掘出它残酷的本质,就如美丽的芳华消逝后,留下的是“落花成泥碾作尘”的伤感。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女兵萧穗子的视角,讲述了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军队文工团,男兵刘峰以及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遭际。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他们的善意是真的,但背叛和恶意也是真的,他们的感情在灿烂青春里播下种子,他们的芳华在战火连天里盛大绽放。

  刘峰是一个*乎完美的人物,他做着所有人都不愿意做的一切杂事,用自己的热情和真诚帮助着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是标兵,是典范,是所有女兵心里的“神”。所有的人生生地把他送到神坛上,一边仰望着他,一边等着他暴露出“凡人”的本性。他真诚地向林丁丁表达爱意,却因为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被所有的人谴责,他们都想从他身上看到与自己的“俗”相合的本性来*衡自己内心的阴暗。一次深情的拥抱葬送了他光明的前程,也折射出了时人对“好人”的恶意。

  女兵们的命运各有不同,却都让人唏嘘不已。何小曼悲惨的身世不仅没有得到同伴的同情和关怀,反而因此遭到了疏离,善良的她最终被“英雄”的名号所累;娇弱的林丁丁在不同的追求者中犹豫,最后因所托非人而被岁月折磨得面目全非;郝淑雯看似嫁得最好,却也没逃过离婚的命运。

  同样经历了失败婚姻的萧穗子成为了一名作家,也见证了所有人的悲观离合,在她的记忆里,那座“红楼”将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逼仄了出来。人的命运与时代无法分割,个体发言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因为这会被审判和牺牲。在那*凡却又不*凡的年代,文艺兵们内心的恶被无限放大,并影响了每一个人的命运。然则时过境迁,记忆里的磕磕碰碰、爱恨情仇,最后都化作了经年之后再相逢的释怀;那些内心深处翻腾着的不甘也都化作了一株株的冬青,长长久久地伫立在岁月里。

  时光长河滚滚向前,但人性中的恶并没有被洗涤干净,时至今日,恶的形式被各色人等挖掘得丰富各样,然则每个人与命运相逢之际都是一场芳华,只愿在这场相遇里,每个人都能够不被恶意击中,却被善意拥抱。

  《芳华》读后感 7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 8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一直在我心里乱窜。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热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未来过。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它温和又绵里藏针,*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体现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凡中的伟大却饱含歧视与集体孤立。它关于**,关于战争,关于年华和理想,关于感情和关怀,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遗憾。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刘峰无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颗善良赤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说:“善良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善良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以为常。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为什么不让别人看见你善良的一面?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了,就会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善良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在**动乱的年代,悲哀,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理想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温暖人心。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发展的今天已不可寻迹。七十年代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强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刻薄的思想观念和**背景下的如履薄冰。那个年代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可贵或更世俗来定义,因为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失殆尽。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忽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淡而又真挚的情感。我们总说那个年代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素却真实动人。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依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似的灵魂却越靠越*。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愿意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我忽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改变。”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情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初。

  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幸好我们依旧善待这世界。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芳华》读后感 9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 10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 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芳华》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阅读


《芳华》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1)

——《芳华》读后感 (菁华6篇)

《芳华》读后感1

  这么多角色里,最喜欢的应该就是郝淑雯了。敢做敢当,敢爱敢恨,有股江湖儿女的豪气。林丁丁太柔,柔到了软弱的地步。小曼又太苦,沉默而隐忍。至于刘峰,比她们都惨,命和运都不是自己的,一辈子都在被外界左右。为了有口饭吃,从小苦练翻跟头;为了活命,跑去当兵;为了身处集体中而不被人遗忘,一直做好事;为了一个林丁丁,一等再等,一忍再忍,结果最后名誉没了,前途也毁了...…

  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刘峰老实,话也不多,大家都愿意让他当标兵,有了标兵的名号,就可以理所当然地使唤他做更多的事,反正标兵也轮不到自己嘛。可刘峰就不一样了,他需要用更正统的思想,更雷锋式的行为,来证明他的荣誉有多么地无瑕、多么地当之无愧。他需要考虑的人和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每一个他遇上的人,他都想尽己所能地拉扯一把,却从来没掂量过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生活是怎么一个穷酸样儿。

  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郝淑雯拿他没办法,萧穗子拿他没办法,小曼默默陪伴了十几年,也拿他没办法。

  如果刘峰能更像个现代人,懂得投机,懂得示弱,懂得为自己辩解上哪怕一句,都不会落得最后那样零落的结局。可惜,时势和性格,没有一样是可以轻易改变的。纯朴善良,自始至终,这是刘峰的不幸,也是他的大幸。

《芳华》读后感2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

  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 。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3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4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6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芳华》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2)

——《芳华》读后感 (菁华5篇)

《芳华》读后感1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2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3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后感4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5

  林峰的人物形象太正经了,典型老实人 正直俩字贯穿一生。唯一不正经的一次还被抓住通过触摸事件为线索才展开一系列。何小曼一生缺爱先后失去了父爱母爱 唯一遇到喜欢的人又得不到 在集体中连群众的关爱也得不到 穷丑有错吗 自卑才有错吧 对母爱渴望又失望 注定命里没有温情这东西啊,,丁丁展现了女生是多么善变的。就像那种瓶盖拧不开 拿到快递拆的比谁都快的哈哈 还有一个角色对她无感甚至看完连名字是啥都没记住。但是看到后面觉得很卑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内心的真实写照。只不过有人敢做有人不敢罢了。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

  最后,有些回忆正是因为她过去了才显得美好。重来一次谁也没耐心。过去的就过去吧 ,最好的都在梦中,在幻想里。

  身体和精力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不要看见一个多了许多肉、少了许多头发的林丁丁。因为他当年那么爱那个小林,他不愿意她变,不愿意她老,不愿意她不好看;他不看她,是为了自己好,也是为了小林好。不看,那个年轻的林丁丁,好看的林丁丁,就永生了;至少永远活在一个人的心里,梦里。


《芳华》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3)

——《芳华》读后感 (菁华6篇)

《芳华》读后感1

  这么多角色里,最喜欢的应该就是郝淑雯了。敢做敢当,敢爱敢恨,有股江湖儿女的豪气。林丁丁太柔,柔到了软弱的地步。小曼又太苦,沉默而隐忍。至于刘峰,比她们都惨,命和运都不是自己的,一辈子都在被外界左右。为了有口饭吃,从小苦练翻跟头;为了活命,跑去当兵;为了身处集体中而不被人遗忘,一直做好事;为了一个林丁丁,一等再等,一忍再忍,结果最后名誉没了,前途也毁了...…

  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刘峰老实,话也不多,大家都愿意让他当标兵,有了标兵的名号,就可以理所当然地使唤他做更多的事,反正标兵也轮不到自己嘛。可刘峰就不一样了,他需要用更正统的思想,更雷锋式的行为,来证明他的荣誉有多么地无瑕、多么地当之无愧。他需要考虑的人和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每一个他遇上的人,他都想尽己所能地拉扯一把,却从来没掂量过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生活是怎么一个穷酸样儿。

  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郝淑雯拿他没办法,萧穗子拿他没办法,小曼默默陪伴了十几年,也拿他没办法。

  如果刘峰能更像个现代人,懂得投机,懂得示弱,懂得为自己辩解上哪怕一句,都不会落得最后那样零落的结局。可惜,时势和性格,没有一样是可以轻易改变的。纯朴善良,自始至终,这是刘峰的不幸,也是他的大幸。

《芳华》读后感2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

  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 。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3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4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6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芳华》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4)

——《生日》读后感(精选十篇)

  《生日》读后感 1

  《男生日记》是继《女生日记》后,杨红樱阿姨的又一篇儿童长篇小说力作。这本书沿用了《女生日记》的日记体形式,以轻松幽默的笔调,真实的记述了六年级男生吴缅小学毕业后精彩难忘的暑假生活,充分表现了我们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成功塑造了吴缅有个性、有责任心,有冒险精神的少年形象。

  在这本书中,吴缅充分体现了他的爱心。当吴缅得知同学宋立春没有钱交学费,他联合好几个同学,想方设法到处打工赚钱为宋立春筹集学费。此外,吴缅还非常独立,无论什么事都是自己来:去机场接爸爸、考察学校、去一中面试等等。吴缅不光善良,还这么独立,这可值得我们大家学*呀!

  另外,在这本书中,吴缅还充分体现了他的冒险精神。吴缅和他爸爸要去**,在选择乘飞机还是跟**走的时候,吴缅毫不犹豫地说:“老爸,咱跟**走!”吴缅老爸说:“跟**走一路困难重重,甚至有生命危险,你要考虑好了!”可吴缅却说:“我想好了,就跟**走!”你看这多有冒险精神啊!

  而我最缺乏的就是冒险精神。去年暑假,爸爸带我们去郑州世纪欢乐园玩,在买票的.时候,我还兴致勃勃地说:“爸,快点,快点!我要坐过山车,我要做***飞毯,快点,快点!”等到了里面以后,听到各种游乐设施上面的大人都在尖叫,把我吓了个半死,我开始后悔了:早知道不来这儿玩儿了,这么可怕。转了半天,我一个也不敢玩,最后爸爸妈妈急了,强拉硬拽让我去玩疯狂米老鼠,短短四分钟的时间,可我已经吓得不能行了,腿也软了,脸也白了,坐过疯狂米老鼠以后,我再也不敢玩其他的了。

  吴缅是明知道有危险,还选择跟着**走,而我呢?明知道游乐设施没危险,可还是不敢坐。和他相比,我真是差到了九霄云外。

  《生日》读后感 2

  有很多同学喜欢在暑假里阅读课外书,今年暑假,我也读了一些,其中有一本《女生日记》,这本书令我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她是有名的校园小说作家。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全面而生动地描写了六年级学生冉冬阳,从小女孩成长为少女过程中生理、心理上的微妙变化。把小女孩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理描写得非常的细致透澈。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女主人公冉冬阳是个热心助人的女孩,不论别人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会出手帮助。通过书上的文字,我脑海中经常会出现她在帮助别人时露出快乐的笑容。她的这种精神让我深受感动,同时也值得我们去好好学*。

  有一次学校组织我们为贫困山区里的孩子捐款,他们那里发生了山体滑坡,泥石流把他们的学校毁了。为了帮助他们重建校园,老师号召我们献出自己的`爱心,让山区的孩子也同样能有书读。一开始我想捐十元应该差不多了吧,后来我想到了《女生日记》中的冉冬阳,她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总是那么慷慨大方,于是我把储蓄罐里的钱全都拿了出来交给老师。

  有一天傍晚,我和妈妈在去公园的路上遇到了一位老爷爷,他穿的衣服很旧,怀里还抱着个小女孩。看起来她应该有很长时间没吃饭了。老爷爷不停地说:“各位好心人请救救我们吧……”看到这种情景我心里觉得很难过,于是,我把身上带的准备买冷饮的钱放在老爷爷手里,他非常激动地向我道谢。记得在《女生日记》那本书中,冉冬阳遇到这种事情也是这么做的,这也许就是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吧。

  总之,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在成长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像冉冬阳所遇到的问题,我会认真领悟她为人处世的方法,同时,结合自己的特点,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杨红樱老师写得书还有很多,下次有机会我还要多读一些这样的好书,增加自己的知识和阅历,为我以后的茁壮成长打好基础。

  《生日》读后感 3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一本以校园和家庭为题材写给小学生的成长小说,同时也给家长和老师的科教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女生日记》。

  《女生日记》描写了六年级女生冉东阳在成长过程中的快乐与烦恼。冉东阳既不漂亮也不聪明,可家长和老师们都很喜欢她。她的父母很好,都要毕业考试了,人家的孩子都被关在房间里复*,而他们却带着东阳出去玩。为了帮马加的弟弟,东阳竟放弃去旅游。好朋友梅小雅家开店,她也积极拿出压岁钱……

  冉东阳也有很好的老师。班主任罗老师每学期都要发漂亮的.寄语卡,以此来鼓励同学们;数学舒老师为了减轻同学们的压力,也避免伤到某同学的自尊心,在试卷上批“A,B,C,D”,还有像罗老师和舒老师一样的米老师等。

  《女生日记》是一本让我感动,让我难忘的好书。每次我生气。伤心时,都会想起书中每一个人的宽容和友爱。一天,弟弟来我家玩,弟弟是个顽皮的孩子,*时我都不喜欢和他玩。这次,我准备好好接待他。于是我便拿来两辆赛车,对他说:“弟弟呀,姐姐陪你玩赛车,咱俩一起来比赛吧!”“好呀!”弟弟高兴地说。一开始几局我都赢,弟弟很不高兴,我心想:我是姐姐,应该要让着他。随后,我脑袋瓜一转,计上心来……我故意把自己的赛车弄翻,让后说道:“哎呀,弟弟你赢了!”“太棒了,我赢姐姐喽!”弟弟开心极了。就这样,我一直让着他,陪他玩了一个下午,妈妈回来后,直夸我长大了,我心里想道:多亏了《女生日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宽容友爱。

  《女生日记》充分地把女孩子的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理刻画的入木三分,也充分体现了当代儿童快乐与烦恼,希望女生们都来读读这本书吧!

  《生日》读后感 4

  读了《钟的生日》一文,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老钟的一生忠于职守,从没有报错一分一秒,当他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为了准确地投报时间而毅然决定放弃重投生命,放弃那光彩绚丽的新钟壳。老钟的品格让人敬佩。尽管老钟结束了自己生命的历程,但他无怨无悔,因为他知道,他的一生,是有价值的。

  如果有人问:世间最高贵的是什么?或许不同的人会有很多不同的答案:时间,金钱,名誉,地位——在我看来,最宝贵的.莫过于只有一次的生命,没有了生命,什么都毫无价值可言。然而是什么原因让老钟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呢?是他对生命价值的理解。

  记得上学期学过一篇《司马迁发愤写〈史记〉》的文章,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人终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当生命体现的价值如泰山般凝重时,还有什么可以遗憾的呢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辛勤的园丁用无私的奉献解释了生命的价值;“只要你快乐,只要你幸福,只要你圆上了好梦,我就不辛苦。只要你开心,只要你如意,只要你回头一笑,我就很知足”无私的从飞叔叔,用对失学儿童的爱让短暂的生命无限精彩;“他朴实得像一块石头”,*凡的“马班邮路”投递员杨顺友,几十年如一日,告诉我们:*凡同样可以创造伟大——

  亲爱的同学,如果你还热衷于追星或沉迷于游戏,如果你还为一点点小事而哀声叹气,责怪命运是如何对你不公*,如果你对眼前的作业或者其他应该完成的事情不屑一顾的话,我想建议你:你该读一读《钟的生日》,它会让你有所启迪,让你明白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生日》读后感 5

  这几天,我兴致勃勃地读我最喜欢的儿童作家杨红樱的著作——《男生日记》。

  书中的主人公是吴缅,是一个活泼热情,富有爱心的男孩。他有两个“挚友”——可爱的狗和一只漂亮的猫,狗叫“贝多芬”它经常有一撮长长的毛发从脑门上耷拉下来,一昂头,又把这撮毛发甩上去,这个动作就像富有激情的贝多芬,所以,吴缅就给它起名“贝多芬”。他的猫叫“梦露”,这是一只很漂亮的猫,它长得很像好莱坞的大美女梦露。你说吴缅是不是个很有趣的.男孩子?

  吴缅不但有两个形影不离的“挚友”,更有三个如影相随的好朋友——鲁肥肥、古龙飞、精豆豆。他们四个可是出了名的“铁哥们儿”。无论遇到什么事他们几个都会齐心协力,共同克服。我真为他们几个真挚的友谊感动啊!

  吴缅和他的“铁哥们儿”之间不但患难与共,而且他们都有一颗火热的心。一个叫宋立春的同学因为家穷,无法上学,他们几个听说后,经过商量,决定用自己的才艺在歌厅表演,为自己的同学争取一次学*的机会。吴缅吹萨克斯;冉冬阳当主持人;鲁肥肥和沙丽共演了一个《西班牙斗牛舞》,姚诗琪和莫欣儿用钢琴演奏了一首《梁山伯与祝英台》,他们精湛的演出和对同学的真诚感动了歌厅所有的人,大家纷纷伸出温暖的手,最后,在大家的共同关爱下,宋立春终于又可以回到她心爱的学校了。读到这里,我也被深深地感动了:“吴缅,你们是多么富有爱心啊!你是我们学*的榜样。”

  当我慢慢合上这本书时,我的心还久久不能*静,吴缅虽然看似调皮,大大咧咧,但对朋友的真诚,对同学的关爱让我感动,佩服,他是我们学*的楷模!

  《生日》读后感 6

  在这个暑假里,我反复读了《女性日记》这本书。它的作者是著名儿童作家杨红樱。这本书是以日记体形式写的,每一次的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使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冉冬阳,她是一个善解人意、情感丰富的小学毕业班女孩。她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聪明的.,但是她一直是男孩、女孩和老师们眼中天使般的魅力女孩。冉冬阳有爱她的父母,非常幸福!她的妈妈是作“爱心热线”的主持人,她的爸爸是一名建筑师,他们都是通情达理的人。

  冉冬阳读完五年级,刚要上六年级,再过一年就要参加小学的毕业考试了。这本书就是讲述这一年里经历的点点滴滴,故事主要讲了:在开学的第一天,冉冬阳发现她的好朋友梅小雅没有来上学,冉冬阳觉得有点奇怪,冬阳就到小雅家去找她,才知道小雅她要转学了……小雅家里生活非常困难,父母离异,她与妈妈相依为命。妈妈又下岗了。冬阳为了帮助小雅度过难关,把所有的压岁钱都拿出来帮小雅妈妈开店,还找了智多星吴缅帮忙。吴缅也把所有的压岁钱拿出来帮小雅妈妈开店。冬阳楼下有商店,但是她宁愿舍*求远都要到小雅的店里买东西。

  快过年了,爸爸妈妈要带冬阳要去海南岛旅游,突然,马加打来电话说他的爸爸和继母出车祸了,小弟弟马达没人照顾,要请冬阳来帮忙,冬阳不假思索就答应了,吴缅、莫欣儿、沙丽都去帮助马加照顾小弟弟。他们多么有爱心啊!

  这一个个的小故事,多么令人感动啊!它展示了我们现代小学生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家庭生活,形象地刻画出一群善良、热心,充满活力的现代小学生形象。让我们读起来回味无穷,百看不厌!

  读了这本本,使我懂得友谊就像一缕春风令人带到温暖;父母的爱就像一把大伞为我们遮风挡雨,老师的爱就偈阳光和雨露,照耀我们,滋润着我们,让我们茁壮成长!

  《生日》读后感 7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我最喜欢看杨红樱阿姨写的各类书籍,而我最喜欢的是《女生日记》,《女生日记》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冉冬阳的女孩和她的几个好朋友梅小雅、莫欣儿、小魔女和南柯梦遇到了许多过去从未遇到的事,青春期的不期而至不仅令她们在一夜之间个头 窜高了 一大截,更让她们小小的心灵开始了莫名的躁动与不安。她们不知道自己正在经历着什么,更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的是什么,她们渴望同时又害怕,快乐的同时又常常忧伤,好在班主任罗老师及时地让年少的男孩女孩们在脸红心跳之后终于明白了青春期的到来究竟意味着什么,而英气俊朗的数学老师舒昂的到来更使冉冬阳和她的同学们真真切切地感受了青春的激扬如风、芬芳如花,加上美丽聪慧的米妮老师为女孩们开启的时尚之窗……女孩子们惊喜地发现,生命的天空原来是这般的绚丽多彩,青春的足音原来是这般的令人心动,因为年轻,所以有了快乐的权利:因为年轻,所以有了探索未知的勇气;因为年轻,所以可以无所畏惧……菁菁校园的生活就这样随着女孩子们的'成长变得花一般灿烂无比。做不完的功课、各有特色的老师、可爱风趣的同学还有闯不完的祸、较不完的劲和数不清的感动的回忆……于是,当又一个青春的日子来临时,所有的痛苦和忧愁终于伴着清晨的露珠一起消失在温暖的阳光下,冉冬阳和她的同学们挥挥手告别童年,快乐地迎向青春的怀抱……杨红樱阿姨深动地写出了几个同学之间的感情,乐趣,令我羡慕。我长大后一定也写出像杨红樱阿姨写的一样深动,乐趣。

  《生日》读后感 8

  寒假里,我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女生日记》,这本书讲的是六年级的女生冉冬阳和她的伙伴们在学*生活中所发生的点点滴滴。这些精彩的故事就像是发生在我的身边一样,让我感同身受。

  《女生日记》这本书共描写了九个主要人物,他们各有各的个性,各有各的优点。我最喜欢的是冉冬阳这个人物,因为她是一个关心帮助同学,孝顺父母和关爱老师的好孩子。

  冉冬阳关心帮助她的同学梅小雅。梅小雅的爸爸妈妈离婚了,再加上梅小雅的妈妈又下岗了。为了帮助要被迫转学的梅小雅,冉冬阳劝说梅小雅的妈妈去做生意,并向爸爸妈妈预支了几个月的零用钱,再加上自己的压岁钱和与同学们一起赚钱筹集出的五千块,资助梅小雅的妈妈开了一家小商店。后来冉冬阳还冒着大雨,陪着梅小雅去进货。她那份对同学赤诚的爱心,不仅让梅小雅泪流满面,也让我深深感动。

  冉冬阳还是个懂事孝顺的女儿。当她知道她生日那天也是妈妈的受难日时,她感受到了妈妈生她的辛苦。所以在她自己过生日的时候,没有向爸爸妈妈索要礼物,而是用了她所有的积蓄买了十二朵粉红色的康乃馨送给妈妈。当读到妈妈捧着那十二支康乃馨感动得流下眼泪时,我的眼角也不禁湿润了。我想起自己从前过的`每一个生日,都是爸爸妈妈准备好蛋糕和礼物来为我庆祝的,而我有时还会为不可口的饭菜而赌气,为不称心的礼物而发火。

  冉冬阳不仅孝顺父母还会关心老师。一次,罗老师生病了,冉冬阳带领班里的几个同学来看望老师,他们带着花篮,里面装有全班同学的48朵花和48张贺卡,表达了同学们对罗老师的关心和想念。罗老师病好了,全班同学长时间地敲击着桌板,敲出一阵阵欢乐的鼓点,以此来表达他们欢迎罗老师的心情。

  我是同学们的好伙伴,妈妈的乖女儿,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可是读了《女生日记》后,才发现我和冉冬阳相比,还差得远极了。我要向冉冬阳学*,去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把爱的暖阳同身边的人分享,做一个懂事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生日》读后感 9

  《男生日记》是杨红樱阿姨在继《女生日记》后的又一本儿童长篇小说,杨阿姨的作品很多,有校园系列,童话系列,笑猫日记系列,她的作品不但内容丰富多彩,而且她的每篇文章的标题也非常吸引人。其中的《男生日记》是我最喜欢看的。在我拿到《男生日记》这本书时,里边的`(两个男人)(夜走大雪山)(野人海)(贝多芬和梦露)……等等一下子吸引了我,还有许多标题让我既感恐惧又好奇,一连串的奇思妙想,让我带着探寻向上的心一篇一篇往下看。我被她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迷。我仿佛身临其境和她一起去探险,时而和她一起面对困难和挑战,时而和她一起分享生活的快乐和无奈,也常常被她的轻松幽默逗得哈哈大笑。这本书描写了吴缅虽然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但是他有一颗乐观坦荡的心。他有一群一起生活了六年的铁杆朋友——冉东阳,精豆豆,鲁肥肥,古龙飞,莫欣儿……他们的精彩趣事都记录在其中。面临毕业,考试,选校,离别,使他从一个小男生成长为一个男子汉的心路历程。充分表现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成功地塑造了有个性,有责任心,有冒险精神的少年形象,特别突出了吴缅身上作为当代少年人最可贵的创造力和幽默感的特质。

  我喜欢杨红樱阿姨的书,欢迎您来我们学校做客。愿您天天开心快乐!

  《生日》读后感 10

  暑假里,我阅读了《女生日记》这本书。这部校园小说是以女孩冉东阳的口吻写的,作者杨红樱把冉冬阳的快乐生活描绘得淋漓尽致。

  《女生日记》描写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在成长中的快乐和烦恼。冉冬阳有一对很开明的父母,他们与众不同。毕业考试前他们不是把冉冬阳关在屋子里复*,而是带她出去玩儿;她想资助好朋友小雅的妈妈开百货店,他们便会全力支持;为了帮助马加照顾小马达,她的父母竟然同意她一个人留在家中,并请表姐安妮来照顾她;冉冬阳在生日的时候并没有向父母索取生日礼物,而是觉得这天是妈妈的受难日,便历经千辛万苦特地买了12朵粉红色的康乃馨送给妈妈……冉冬阳各方面表现都那样不错,真令人羡慕!

  我虽然不像冉冬阳那么快乐,但是我也有一对爱我的爸爸妈妈。考试考砸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从来不责备我:有一次我因考试没考好而默默不语,妈妈便来安慰我:“孩子,过去的已经不可能改变,与其继续自卑下去,耽误了以后的学*,还不如把这次考试铭记在心,为自己提个醒,化压力为动力,好好地为下一次的考试作准备,妈妈永远相信你!”听了妈妈的话,我又信心大增了。第二次我考了个好成绩,那时我是多么感谢妈妈啊!

  《女生日记》是一本让我时而感动,时而流泪,又时而令我难忘的好书,因为书中每个人都那么宽容友爱。每当我和同学、朋友闹矛盾,心情不好的时候,只要看到这本书,就会忘记所有的不快,变得快乐起来!啊,《女生日记》,你如一位导师,带着我们走在绚烂的人生道路上!


《芳华》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5)

——莫泊桑读后感(精选十篇)

  莫泊桑读后感 1

  你说有光必有影,这恰如我们所存在的这个社会,面朝骄阳的一面总是无限灿烂,背向太阳的一面却在暗处背负伤痛。长久以来,早已有人发现了这一面,怀着对暗面的不甘,他们以自己的方式把它描绘了出来,例如,莫泊桑。

  自一八八零年,莫泊桑的《羊脂球》一经传世,他立刻以他戏谑的笔触和动人心弦的故事以及独特的思想名声大噪。其中披着贵族外表,自诩为高贵体面的所谓上流人士只有在需要羊脂球的时候对她故献谄媚,对她理所当然地掠夺,而在利用完后,又是对她的居高临下,对她不堪入耳地侮辱。而羊脂球虽然她的职业确实称不上体面,可她却有那些上流人士所没有的与人友善,可惜她生错了年代,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那个人性荒芜年代,她用一颗真心,用她真诚的帮助,用她对自认为是朋友的人献身,仅仅换来三天没有侮辱的时光,接下来,她跌入了更深的深渊,是被她的“朋友”推下去的,她只能默默地接受他们一如既往的侮辱与蔑视,只能独自在黑暗中哭泣。那时候,所谓“圣洁”的修女也不过冷眼旁观,甚至暗语伤人。

  社会的腐败,人性的剪影在此暴露无遗。富人不知道为他们的生命付出了多少价值,以至于他们可以任意牺牲下层人民的生命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一个小希望,不管他们曾被下层人民给予多少恩惠,甚至是曾被救过一命,他们也毫不犹豫地选择自己。翻过这个故事,你或许会痛斥富人丑恶的嘴脸,怜惜羊脂球的可怜,慨叹若是社会中满是这种富人,那社会就离倾颓不远了……

  可你若是继续阅读,你就能感受到这些故事与生活的贴*……《骑马》里西蒙大妈的演戏,《烧伞记》中奥莱依太太最后一句话的“豪气”《小狗皮埃罗》里太太最后的扬长而去……无不在我们身边,西蒙大妈的变本加厉,赖在医院的行径,何不是现代“碰瓷”的先例?奥莱依太太对自己的钱惜如命,可最后却说出‘我不在乎”这样的字眼,这何不是公款吃喝的本质?太太虽表现出对皮埃罗的不舍,可找到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后,就心安理的地扬长而去,看来在她心中,还是钱的地位更高,她甚至不愿多花几块面包的钱去就看起来珍视的生命,这有何不是那些弃婴父母的心中所想?

  仔细一想,这些事却又*常,毕竟大部分人在利己与利人之间会选择利己,所谓“帮人是本分,不帮是情分”似乎有有了几分道理。可我们作为和谐社会的新生代,不应该背负让自己心虚的伤疤,我们要昂首阔步,大方地走向这个社会的最前沿。

  或许你会为某一个人物的悲惨命运或所作所为而或怜悯或唏嘘或气愤,可我却觉得,若不能阻止就转过头去,收回那份无所事事的气愤与谩骂。

  人心与社会的黑暗不会消失,就像一袭剪影,可它却可以被限制,可以被光芒照耀,只要我们心中的光芒不会消逝,人性就可以被照亮,那人性的剪影也可以被缩小!

  莫泊桑读后感 2

  一个静谧的夜晚,我被短篇小说之王——莫泊桑的故事吸引住了。

  小时候的莫泊桑总是写不好作文,他的老师福楼拜就让莫泊桑观察门口的马车。当莫泊桑一无所获时,福楼拜指点了迷津,于是莫泊桑更加仔细观察、用心揣摩,并积累了许多素材,终于写出了不少享誉世界的名著。

  这篇文章使我心潮起伏。

  我想呀,想呀:*常的我总是埋怨没有题材写,可莫泊桑居然从一辆马车中发现了那么多。他看出富丽堂皇的马车与装饰简陋的马车的区别;他发现了烈日炎炎下和狂风暴雨中的马车的不同:他观察到赶车主人的表情变化,可谓火眼金睛的“孙悟空”。可我呢,世界天天在变化,社会天天在发展,新人新事新科技层出不穷,我居然什么也没发现。

  我想呀,想呀:*时的我总是写一些老掉牙的东西,而莫泊桑却能在一株绿树上有许多新发现,真佩服他那惊人的观察力。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可我却只能大概地描述;天下没有两株一样的稻草,可我却只能粗略地观察。记得“抗疫"时期,我在市政广场上溜旱冰,我只顾痛快地玩,并没有去观察周围的事物,更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等到写作文时,却又挖空心思也想不出好词来。这时,妈妈告诉我,应该认真思考一下“抗疫”时期与*常广场上的人活动有什么不同。我茅塞顿开,明白了只有善于观察才能有所发现。

  我继续想呀,想呀:难道莫泊桑有特异功能吗?不!苹果从树上落下司空见惯,但为什么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记得老师说过:“土地要辛勤耕耘,知识需要反复探索。”观察好比是人的“第三只眼睛”,以后我也要装上它,用第三只眼睛看世界,成为文学大海中的“孙悟空”。

  莫泊桑读后感 3

  用两个晚上时间看完了法国作家莫泊桑的《漂亮朋友》。小说讲了农民出身的杜洛伊胆大妄为,冷酷残忍,凭借漂亮外表独闯巴黎,厮混于巴黎贵夫人的圈内,如鱼得水,而那些戴绿帽子的丈夫们争相举荐提挈他,使他很快步入上流社会,成了一个政治暴发户。

  小说出版至今一百多年了,可看后觉得文中叙述的就是当今的事。所以我觉得古今中外,有些东西是永远都是适用的,它并不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的变迁而改变。其中我感受最深有三点:

  一是漂亮的外表不可置疑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机会,有时甚至改变命运。小说中的主人翁杜洛伊就因长相英俊轻易得到别人尤其是女人们的青睐,让他左右逢源。

  二是厚颜无耻的人总有市场。这种人无处不在。他们耍耍嘴皮,用用心计,踩踩别人,无中生有,损人利己,往往就省下了不少奋斗的汗水,往往就爬得更顺更快,往往就获得更多更好的评价。

  三是女人永远喜欢听甜言蜜语。即使一个男人什么也不做,一个子儿也不出,不断地变得法儿说“我爱你”三个字,照样可以俘虏女人的心,让她们无悔付出。杜洛伊就是靠几个情人飞黄腾达的,并且在勾引她们时几乎不费什么劲!靠的就是外表与“我爱你”三个字。

  玛德莱娜是个美貌,有才气,有头脑的女人,是最不容易上当的了,在她丈夫死后与杜洛伊结婚,在获得她的部分财产后,在更大的利益面前最终还是成了杜洛伊的前妻而已。

  在我们身边不也是经常发生着这样的事情吗?

  莫泊桑读后感 4

  品读了莫泊桑的《项链》。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纸醉金迷的场景。在花红酒绿的晚会上、在人生的假面舞会上。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自我的虚荣心。一切的一切也是为了掩饰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贪图享乐的浮躁内心。

  世上的漂亮动人的的女子。每每像是因为命运的差错似的。出生在1个小职员的家庭。悲剧的命运为玛蒂尔蒂的出场作了1个很好的铺垫、一抹素字清欢的伏笔。美的真谛源于1个人的内心。一颗善良、朴实、纯真的心胜过一切外在的修饰。

  她出身*民阶级。她有着华丽的外表。而她对于前两者的矛盾与纠结时常会令她懊恼万分。随着年华的更迭。她身陷囹圄。一次偶然的机会、一次政要的晚会。戏剧性地将她内心深处的矛盾推向了高潮。

  于是。她的虚荣心在渐渐湮没她那颗*凡、质朴的心。黑的孤寂吞没了白天的彷徨。只是一错再错。终究无以复加。用四百金法郎暂时缓冲了一下自我的虚荣心。但是更大的黑洞正吞噬着她的灵魂。有了一套漂亮的裙袍。却又苦恼没有一件首饰、没有一粒珠宝。插的和戴的。一点儿也没有。有了更深一层的虚荣。就有了更进一步的堕落。

  在丈夫的提议下。她主动去找伏来士洁太太借首饰。看到那么多异彩纷呈的首饰。她在不知不觉中已被毒害的太深。她的心房因为一种奢望渐渐跳起来。她双手拿着那东西发抖。她把它压着自我裙袍的领子绕在自我的颈项上方。这一刻的细节描写。毋庸置疑地体现了她内心深处极为强烈的欢愉与喜悦。

  先前的苦恼、痛楚与如今在得到这璀璨夺目项链之后的喜悦与兴奋形成截然的反差、鲜明的对比。那种溢于言表“胜利”的雀跃只是暂时战胜了她的理智。等待她的会是无边的苦海。

  晚会上。她毫无悬疑地成为了最绚丽夺目的刺眼明珠。可谁知。在这绚烂奢华的外表下掩映着一颗何等令人伤心的心。有道是:打肿脸充胖子。她为了这一时刻的万丈光线已经处心积虑等了很久了。虚荣的巅峰在这一刻如泉涌般喷涌而出。不可遏制。她比通常女宾都要漂亮、时髦、迷人。不断地微笑。并且乐得发狂。通常男宾都望着她出神。探听着她的姓名。设法令人把自我引到她眼前作SHOW。

  为什么心里感受那么地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为什么她最后还是选择了逃遁?究竟这不是她的世界。究竟她只是1个匆匆的过客罢了。面对着那些裹着珍贵皮衣的太太们。她的虚荣到了崩溃的边缘。她渐渐意识到了何谓自欺欺人。

  窗外。是1个截然相异的世界。那里凄清严寒、那里寂寞萧条。终于。她还是要回到现实的无奈。此时此刻。强烈的心理落差感使她惆怅、怅惘。但是。戏剧性的打击又接踵而至。此刻他癫狂了。

  回到家。她了解从伏来士洁太太那借来的项链不见了。她丈夫焦虑地在每1个可能的地方苦苦寻觅着。无果而返。她对着这种骇人的大祸。在惊愕态势中间整整地等了一天。

  于是。他们不得不选择花三万四千金法郎购买了一条项链去索赔。欠债必还、借钱必还。这是天理。她以她的虚荣心为诱饵。以她的青春为赌。去偿还那本不该属于她的人生债务。过起了早贪黑、穷困潦倒的日常。为了那1个个可怜的铜元忍气吞声。最后。在岁月和过度操劳的无情摧残下。她那玫瑰色的手指头渐渐凋谢、陨落。

  感慨这也是人生呀!十年之后。她已满目苍夷。彻彻底底地变成了1个贫苦人家的妇人。假如当初没有失掉那件首饰。她现时会走到什么样的境地?假如的事。终究没有论断。一切的是是非非。我们无法预言未来。当伏来士洁太太再次见到她。已是十年之后。只是她已面目全非。伏来士洁太太再也认不出她了。

  戏剧性的收尾起到了画龙点睛的用处。当他得知十年前那一串项链是假的。顶多值五百金法郎。那是何等的讽刺呀!浮华的人生终将走向陨落。昙花一现的过后终将是亘古不变的死寂。宁静致远。远离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以一颗最最*凡的心来看对待周遭的一切。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人生真谛吧!

  莫泊桑读后感 5

  初读《项链》时,大概是在一,两年前了吧。说来惭愧那时竟然连作者是谁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不过是个不明时世的孩子,看完全篇,不禁有些伤感,为玛蒂尔德的不幸感到难过。

  说来也怪,那时的我压根就没有看出众人所述的“势利”和“虚荣”,甚至从未觉得玛蒂尔德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只是为这个*凡的、值得同情的妇人感到惋惜。时隔许久,再品莫伯桑(不会忘记了)《项链》,当年的想法并未因其稚嫩而舍弃,并且*添了些许新的思考。从这个故事中,我似乎看到了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是的,玛蒂尔德的改变,在我眼中,就如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由朦胧到成熟,渐渐地蜕变**。最初,路瓦栽夫人向往美好、富裕的生活,希望被众人瞩目,就如一个初有记忆的孩子,在空闲时必定做着憧憬未来的美梦。在参加晚会前的一段时间,路瓦栽夫人由于没有体面的服装而惊惶失措,直至时常以泪洗面,这不正是天真好动的孩子在祈求一件心仪的玩具时的表现吗?

  天真的玛蒂尔德没有自作主张,而是以孩子所独有的方式表达着心愿。字里行间,透露着孩子的可爱和任性。借完项链,玛蒂尔德就如一个得到宝物的孩子一般快乐、疯狂。晚会上,她的外表与气质胜过了所有人,她便天真地陶醉了。或许是孩子们都有着相同的缺点,丢三落四且被幸福冲昏了头的她终究还是犯了错,又或许是她抓住了生命中唯一一次磨练自己的机会,好似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开始品味闯荡的艰辛和甘苦。

  莫泊桑读后感 6

  深秋的最后一场雨,在夜幕中把冬天拉进了村庄的睡梦里,车声喧哗的归学途中。明天立冬,漂亮的裙子都要彻底收起来了,准备好冻手冻脚!

  忽而忆起昨夜的梦,因为一些话,伤心地远离了小城,去往一个大城市重新开始生活,宽阔陡然的阶梯,左边是厨房餐厅,右边是书房卧室,为了电梯的事情,跟新邻居交涉良久。醒来怅怅。

  今夜无事,将莫泊桑的小说略略翻遍,十九世纪的法国,与清王朝的中国相比,人们的生活状态可谓截然不同,绚丽*和的乡村,混乱动荡的城镇,肆意放荡的军人,下作猥琐的男人。莫泊桑笔下的女人大多可怜又可爱,哪怕是那些出卖身体的女人,卑微却也真实。《小树林》那篇里,五十五岁的女人在生活安定下来之后,把他的丈夫拉到第一次约会的小树林,在鲜花和鸟鸣声中重温旧梦,我欣赏她不老的诗意;《一个女长工的故事》里被抛弃的罗莎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她长久的心里隐痛,大段的心里描写,我仿佛跟她一起深陷里泥潭里面,她还算好运,嫁给了农场主,几年后,没有孩子的农场主非常高兴地接纳了她的私生子;《真实的故事》里,女仆爱上了富家子,怀孕后被骗嫁给一个混蛋,受尽了心里和身体上的折磨,富家子却丝毫没有愧疚感,以看客的心态说起女人每周都要到他的旧房子里去打听他的消息,说起她一年后就凄然死去,孩子也跟着死了,这男人着实叫人生气,实在是太无情无义了。

  莫泊桑读后感 7

  这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写的。他是一个法国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家,出身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自1880年发表成名作《羊脂球》后,编一鸣惊人、一飞冲天。一下子就成为了18世纪法国文坛上一颗最闪亮的星星。但这可不像现在的歌手一样的流星,而是永不坠落的一颗恒星。

  莫泊桑在这短短十年的文学生涯中,以最成功的一面,最出色的手笔写下了《一生》、《漂亮朋友》等六部长篇小说。

  他的作品中有长篇小说,还有300多篇短篇小说。

  他的作品大多是短篇小说。可虽说是短篇小说,可能甚至略微超过中篇小说,他的长篇小说《漂亮朋友》我读过,那部小说实在是太绝妙了。每一个字都可以描写出人物的神态,每一句话都可以透露出杜·洛瓦的奸诈。

  他的作品非常的简洁,所有的字句都非常精髓。但这也只是在描写人物的动作神态还有事物之类的,在描写人物对话和心理活动的时候却又是另一种手法。在描写人物的所有语言和心理活动的时候却不再那么简洁,甚至有一点烦琐,这正给人们一些真实之感。

  莫泊桑真是“节约墨水”啊!

  莫泊桑读后感 8

  在我的“百宝匣”里有一串透明的蓝色水晶项链,当然了,不是真的水晶,是仿制品。看到了这串项链,我就想起了一个人——我的表姐,就想起了一本书--------莫泊桑的《项链》。

  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雨季,不能出门的我在家中无事,便在爸爸的大书架上搜寻起来,很多书书名我都认不全,只好随手一抽,抽出这本《项链》。起初我被书中人物名字搞得晕头转向,但很快便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我越看越起劲,窝在沙发里竟一口气把整本书读完了,虽是囫囵吞枣 ,但还是弄清楚了故事大概。

  故事中的女主人公马蒂尔德一直向往过上上流社会生活,可当她接到部长舞会的请帖后,她却懊恼发愁起来,因为她没有合适的显示出身份的饰品可以佩戴。于是,她找到了弗雷斯杰夫人,向她借了一条价值昂贵的项链。她戴上这条借来的项链出*舞会,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眼看就要接*上流社会的边缘,就要时来运转,无意间她把借来的项链弄丢了。为了归还弗雷斯杰夫人项链,她四处借钱,好不容易凑够了钱买来的项链,却是假货。一串项链,让马蒂尔德一度春风得意,同时也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一串项链,不仅改变了她的容颜,也改变了她的思想。马蒂尔德是不幸的,为自己的虚荣付出了代价;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很快认清了生活的真谛。

  可是生活中爱慕虚荣的人还是有很多很多,我的表姐就是其中之一。表姐家在农村,可她总想过大城市有钱人的那种生活。姑姑劝她找份工作,可她总嫌工作又脏又累,赚钱太少。她一心想赚大钱,买名牌,过上奢华的生活,她听人说做传销很赚钱,她就加入了传销组织,结果一分钱没赚到,还让姑姑借了很多钱才把她从传销的那里弄回来。从那以后,表姐像换了个人,开始踏踏实实地打工挣钱了。

  这串仿制的蓝色水晶项链就是表姐在外地打工回家送给我的礼物,每当我看到它,我就想,要是我早点把莫泊桑的《项链》给表姐看就好了,那样表姐就不会走那么多弯路了,姑姑家也不会欠那么多钱了。

  莫泊桑读后感 9

  在这个小说里,具讽刺性的对比手法在文中时时贯穿,如车中两次进食时各人言辞、行为上的对比、人群对羊脂球前后态度的转变对比、初上车时三位阔佬及他们的夫人的高高在上对其它人等的蔑视和最后途中在高尼岱《马赛曲》中的狼狈不堪、恼怒的心情之间的对比。还有人物之间的对比,莫泊桑客观而又冷静的塑造了一组典型环境下典型的人物:卑劣下作的鸟先生、道貌岸然的伯爵、表面得体内心淫x的几位贵妇,与之对立的是身为**却深明大义热爱祖国的羊脂球。

  作者在美丽善良的羊脂球周围刻画了一群丑陋粗鄙的人。他们虽然有着崇高的社会地位,却有着和他们的地位成反比的肮脏的灵魂。用天性作对比,用语言作对比,用身份地位作对比,使我们清晰地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善与恶、美与丑。心情也从崇敬到鄙视,从同情到愤怒。同样是普法战争的受害者,人和人之间的差别是那么悬殊。*时一本正经甚至受人尊敬的人,在灾难面前显露出卑劣无耻的面孔,而在社会上没有地位和尊严的人却表现的无私善良。通过对比手法的运用,作者没有直接告诉我们羊脂球这个形象是美与丑,可是我们对于她的美丽、善良却体会深刻。

  处于战争中的人们都是自顾不暇,一心只想保住性命。而羊脂球却迥异于他人。虽然,她也是为了保住性命乘车躲避灾祸,但作者却把读者的视觉转移到羊脂球随身所带的衣食上。这里作者没有交待羊脂球的勇敢镇定,但是我们却从羊脂球准备充足的食物和行李看出,她“逃跑”是有尊严的,而不像那些"受人尊敬"的老爷、太太那样,*时傲慢十足、不可一世,发生危险时,却一个个本性暴露,匆忙得连食品都忘记了。作者独到的视觉,隐藏了每个人的言行,只是简单地交待了每个人的行李物品,就使我们一下子看到了谁在面临灾难时是勇敢者,而谁是懦夫。

  小说的主人公羊脂球是名**,属于社会的最低阶层,是受到唾弃和背负耻辱的人群。她们的存在似乎代表了人类的堕落,社会的黑暗。小说中,女主人公羊脂球就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那些所谓“上等人”中间的。这种身份,不但遭到“同车人”的蔑视,包括她自己都为自己的身份卑微羞愧不已。以致当那些傲慢的老爷、太太们由于匆忙出逃而忘记准备食物,饿得饥肠辘辘之时,善良的羊脂球竟然“低声下气”地请求他们吃自己丰美的食物。

  在这里,作者很自然地写到了羊脂球善良的天性,她没有激烈的心理斗争,也没有任何讨好心思地描述,她的表现是那么自然。按理说,以那些"上等人"上车时对于她的无礼态度,羊脂球是不该同情和帮助他们的。但是她的善良天性却不忍看到别人的悲惨境遇,反而以德报怨、不计前嫌,竟然企求别人接受她的帮助,好像他们若是吃了她的东西,反倒是对她的一种恩惠,一种奖赏。读到这里,人们被深深触动了。一个**,竟然具备这样一颗慈悲之心,无论是在当时还是现在,都是难能可贵的。

  《羊脂球》另一个成功之处在于作者在精确的描写和细腻的心理描述中体现出来的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现实意义,这一切建立在莫泊桑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和强烈的社会批判意识结合的基础上。一般来说,大部分的文献都把莫泊桑归纳为批评现实主义作家,尽管他和左拉等自然主义派作家私交甚密,和自然主义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他一贯保持着严谨的现实主义写实手法。不仅是《羊脂球》,几乎在他所有小说中,大部分人物是典型环境中具代表性的下层民众。他的小说创作大都把矛头指向当时法国糜烂的资产阶层的生活,深刻的揭示资产阶层的卑劣、虚伪和恶毒,同时,他也对那些下层社会的被侮辱、被压迫和被损害者充满了同情和怜悯。

  莫泊桑读后感 10

  在小学的时候就听说过莫泊桑,特别是经常在书店看到他的代表作《羊脂球》。当时不明白这个题目的意思,也不知道里面写的什么内容。

  这个暑假我第一本书就买了《莫泊桑短篇小说选》。翻开书没看多久,就被他独特的叙述姿态和故事情节吸引住了。故事虽然都是一些凡间的小事,但是通过这些*民的小事却能反映出一个大道理或者意味深长。

  翻开目录我先找到了他的代表作《项链》。她讲述了一个虚荣心强烈的女人马蒂尔德的故事。这个女人认为自己天生丽质但是偏偏上天对待她不公*,让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里。为了在晚会上绽放异彩最后沦落为一个典型的穷人家的妇女。其实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因为她强烈的虚荣心,所以才让她不得不为了偿还一条钻石项链来变成现在这样,即使这条项链是假的。

  但是在这个故事中我也看出,这个女人她十分的敢作敢当。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而不是选择逃避,这就是我从这个故事中学到的。我感觉,虽然莫泊桑的每一个故事很短小,讲述的也不是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总对我们的人生有一些启发。

  我还记得有一篇叫做《幸福》的文章。讲的是一些人在讨论幸福,一位老先生讲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

  那篇文章读上去让人感到很舒服。因为里面的景色和人的神情动作等都描写的很详细,也描写的很生动。像是真的在那个环境里,所有人都沉浸在自己描绘的幸福的场景之中。让人感到回味无穷。词语也用的十分的恰当,把景色衬托的十分的迷人。我读完之后真的有种由衷的为她们感到幸福的感觉。

  还有一些文章,比如《骑马》。带有深深的讽刺意味。但是让人读的感觉很好笑,特别是主人公在吹嘘到最后撞倒别人的神情变化。令人感到他十分的愚蠢。读起来十分的有趣。

  总之,在莫泊桑的短篇小说里。能读出人生的启示,能读出写作的技巧和他写作的细腻。也能让人感到十分的生动有趣。


《芳华》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6)

——母狼读后感(精选十篇)

  母狼读后感 1

  在一个茂盛的森林里,又一位猎人一枪打到母狼的肚子,但母狼没有倒下去,猎人感觉很奇怪,便跟了上去,发现母狼把嘴里的肉叼给小狼吃,当肉送给小狼后的母狼便倒下来,再也没爬起来。猎人看到这情景很后悔,动物们也有自己的情感世界。处处充满着无私的爱!

  我们的人类感情是脆弱的,很*常的一言一行都会让我们感动万分。

  在寒冷的冬天,我的妈妈害怕我冻着,把我穿的严严实实的。自己却舍不得买,我看着妈妈穿得很单薄的衣服,就说:“妈妈,您也多穿点”。妈妈笑着对我说;“只要你穿的暖和,我也就暖和了”。这句听起很普通的话语,我却泪流满面,让我无法忘怀。我下定决心:好好学*,用最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我伟大的妈妈。

  母狼读后感 2

  谁曾想过一只母狼在生命危急的时刻,首先想到的不是自身的安全,而是如何把自己的狼崽保护好?

  可是,这是真的!一个真切的事实!

  我无法叙述我看完这篇文章后的感受,是高兴小狼获救?是为母狼的死感到悲伤?还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看到这人世间最真挚的情感――母爱!

  母狼的爱是伟大的!在母狼与狼崽之间,我们又能体会到什么呢?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不然缺乏这种爱:当父母为你端来一杯牛奶时,你便不再觉得这单单是一杯牛奶了,而是一种情,一种爱,,它们将这个玻璃杯装满了。不!显然是要溢出来。当你忘记带伞时,正为伞而着急,是父母为你撑起了一把伞,你就不会单单觉得它是一把伞了,而是父母用慈爱为你筑起的伞,亲情环绕的伞。当你回家时,站在楼下,房间中的台灯亮着,你就不会单单觉得那灯是普通的了,而是父母用爱点燃了那盏灯

  或许你已经忘了那些细节了,但今天你不能忘记!或许你正羡慕别人的父母对子女怎样,但今天我要提起。

  母狼用生命去保护孩子,父母用爱为我们保护,我们呢?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为父母端上一杯香茶吧!那时孝顺倾注的。为父母捶捶背吧!那时爱促使的

  或许,在你读这篇文章时,父母又来嘘寒问暖了。你应该用心去体会,用心去品尝着浓浓的爱!

  母狼读后感 3

  读了《母狼》这 篇文章后,我觉得母狼好伟大。它饥饿了几天,在这几天,它没有任何食物吃,而且连它的小狼也没有食物吃,它把自己的身体当作食物让自己的孩子饱餐一顿。我读过这 篇文章后,被母狼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憾。

  我要回报我的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亲。生我的母亲,把我生下来,再把我抚养**。祖**亲也同样给了我幸福生活的环境,我对这两个母亲都怀着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情感。

  我要感谢我的母亲,感谢她让我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感谢她让我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妙。我的祖**亲,我更要感谢她,她让我能够在和*快乐的环境中成长。没有这两个母亲,就没有我们的一切。

  母狼读后感 4

  “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是狼。”这是《母狼的智慧》课文中的第一句话,起初我是带着疑问去读的,但读到最后我才知道狼的聪明为什么仅次于人,并觉得它们很伟大。

  我们原本所知道的,只是狼的性格非常残忍,但却不知道大部分的狼为了幼狼的安全,让自己牺牲在了树林中。“那只母狼为了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我的速度,赢得了隐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自己的尾巴抹*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换回孩子的生。”这是结尾的一段。

  人类史上,有多少母亲能为孩子做到这种地步?答案是:很少。但这匹母狼能为幼崽奉献出那么多,甚至生命,值得所有人学*。有句话说的很现实:“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果把后浪比做母亲的话,不正是母亲的大公无私,为自己的子女而付出一切吗?这种付出的精神不是很可贵么?

  “追到太阳下山,才将它击毙,累得我几乎吐了血。”这句话表示母狼也在用尽全力跑,昼把自己和幼崽的距离拉开,让猎人不能那么轻易的发现幼狼的藏身之所,这句话表示了母狼的聪明,能在短时间内想出保护幼崽的策略,这正是那只母狼一心为幼崽而不为自己的表现。而“有一次,我追捕一只带着两只小崽的母狼,它跑得不快,因为小狼脚力不健。”这句话,可以看出母狼无时无刻不关心小狼。

  母狼读后感 5

  我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刀疤豺母这本书当然也不例外。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八年前,雪娇被刀疤豺母率领豺群所杀。八年后,我和强巴再次遇到了这群金背豺,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豺群通通杀掉。经过了两个月的搏斗,豺群不敌人类,刀疤豺母带领领豺群离开了日曲卡雪山。但随后一年里,红毛雪兔快速繁殖,把整个草原啃得干干净净。强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和我请回豺群,使草原重复生机。最终,强巴和豺群一洗冤仇,重建了友谊,并把它们请回草原了。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并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大自然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食物链”,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容缺少。一旦缺少,大自然的生态*衡将被打破,会受到无法理喻的伤害。正如书中所说,红毛雪兔的天敌豺一旦消失,它们将像雪球一样繁殖,扩大,迅速啃食草原,而草原不久就变成了不毛之地。可是我们人类,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的*衡的打破视而不见,继续他们那愚蠢、无耻的杀戮。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可是,野外科学考察表明,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么愚笨。 非洲大猩猩会熟练地用石块砸开坚果取出里面的果仁;生活在城郊的乌鸦能准确无误地辨别红绿灯;母狼在天敌逼*时,会想方设法保护巢穴里的幼狼。

  作者之所以热衷于写动物小说就是想告诉那些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动物的读者朋友,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但我想,于此同时,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儿生命的权利。

  同学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一起保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吧。

  母狼读后感范文(二)

  狼紫岚与公狼黑桑情投意合,它们计划夺得“狼王”之位,可是在计划实施之前,黑桑却在一次集体狩猎时死去,但所幸的是紫岚怀上了黑桑的孩子。

  饥饿难忍的母狼紫岚为了顺利产下狼崽,冒险去袭击山寨中的养鹿场,靠着自己的智慧,偷袭成功,可是为了贪图那口粘稠滚烫的鹿血,不幸被狼狗发现,更为不幸的是因为屡次“失职”而在主人面前失宠的的狼狗为了重新得宠,竟欺负它是一只即将分娩的狼而穷追不舍,一场殊死搏斗拉开序幕,继而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狼与狼狗的大战,可是双方正在酣战时,母狼紫岚腹中的小宝宝却要出来,紫岚靠着自己威风凛凛的狼啸和机智终于顺利产下了五只狼崽,可是又遇到了山洪突然暴发,恐惧万分而又疲惫不堪的紫岚,艰难的将五只狼崽拖回山洞,当它将最后一只狼崽叼回山洞时,这只狼崽已停止了呼吸。

  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公一母,紫岚偏爱长子黑仔,于是它处处偏袒它,宠爱它,目的是让它狼性十足,将来夺取“狼王”之位,然而胆大妄为的黑仔居然在没有母狼保护的情况下经常到上洞外面“溜达”,终于有一天成了老雕的美食。悲痛万分的紫岚继而把精力转移到二子蓝魂的身上,以其让它来实现老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蓝魂儿,好不容易有了“狼性”,却被猎人的“狼夹”夹的死死的,无奈之中的紫岚忍痛将蓝魂儿的身体咬为两段。连失三子的紫岚也真够坚强的,擦干眼泪,继续培养它的三子双毛,可是双毛从小在黑仔、蓝魂儿和母狼的淫威下长大,几乎丧失狼性,其表现甚至不如狗凶猛,紫岚不灰心,想尽一切办法培养双毛的“狼性”:它和小母狼让它捕获猎物,却不让它吃,晚上让它睡在山洞口,在它们捕获猎物饥渴难忍终于看到一泓清水时,它和小母狼媚媚敞开肚皮喝了个痛快,就是不让双毛喝,还双双跳到水里去洗澡,故意把水搅浑,即使这样,双毛依然忍受着,于是紫岚又和媚媚一起准备撒尿到水中,双毛的“狼性”终于被激发出来。可是在训练双毛“狼性”的过程中,母狼紫岚瘸了一只腿,成了残疾狼,虽然训练的结果是,它一次次被双毛虐待,但是它依然很高兴,因为双毛终于有狼王的气质和本领了,于是紫岚故意制造事端,为双毛篡夺“王位”做着准备,终于双毛开始了和老狼王洛戛的较量,可是眼看成功在即,老狼王生命即将结束之际,老狼王洛戛的一声嗥叫,却让双毛惊慌失措地狼狈逃窜,于是双毛又成了众狼的口中美食。紫岚没有想到双毛从小养成的奴性和自卑并没有真正被克服,他只是暂时藏在了心底的某个角落,当外界具备诱发因素时,这种潜藏的很深的旧病就会复发。

  母狼紫岚真称的上是一位执着而又坚强的母狼,它把狼王之梦又寄托在了小母狼媚媚的身上,虽然母狼不能成为狼王,但是它可以生狼崽,也就是说,它的狼孙可以做狼王,于是紫岚残忍的杀死了媚媚倾心的草狼吊吊,忍痛将自己钟情的卡鲁鲁让给了媚媚,并将自己的地盘拱手相送,自己则一瘸一拐的浪迹天涯,最后为了为了替狼孙清除天敌,居然假装生命奄奄一息,最后和老雕同归于尽。

  母狼紫岚是一只执着的母狼,但它又是一只坚强的母狼,公狼黑桑、三只狼崽的死,都没有冲淡它的“狼王”梦,这种执着是何等珍贵、何等坚强。

  母狼读后感范文(三)

  今天是星期2,我写完作业以后,便翻开了我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什么?《母狼的智慧》?母狼的智慧是什么?我带着一大串疑问翻到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老猎人,他很喜欢打猎,但现在他是一位护林人。他对“我”说:“记得是我从前打猎的时候,我碰见了一只母狼带着2只小狼。 我正在追捕它,它跑的不快,因为小狼的'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这时,狼妈妈转身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吃了一惊,狼在危机时刻时,通常会向草 木茂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逃脱,如果爬向山坡,狼虽然跑的快,但一到山坡上,人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了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的爬上了山坡,果然一览无余,狼在飞快地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 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生*见的跑的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面的一只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我才将它击毙。惨白的月光下,沙 丘像一座银子筑的坟,毫无动静。我看到远处有一股青烟。我过去一看,是一大堆干骆驼粪。我扒开一看,2只小狼在里面均匀的呼吸着空气,上面有狼尾巴扫过的 痕迹。

  我读完之后,觉得母狼的智慧非常大。为了保护自 己的孩子,母狼即使牺牲性命,也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它远比某些人因为孩子有病,就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而母狼却誓死保护自己的孩子。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 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猎人的速度,赢得了隐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尾巴抹*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换回孩子的生。这是多么大的母爱呀。

  母狼读后感 6

  “狼”,当人们一听到这个字时,也许你们都会痛恨它,说它狼心狗肺,甚至还捕杀它。可事实却与假设截然不同,狼其实也懂得知恩图报的。

  那是娄兰芳写的一篇文章,大纲是这样的:一位老爷爷的善心放走了刚刚出生的狼宝宝,所以那只母狼为了报恩舍命去救那爷孙俩,最终,那爷孙俩才得以获救。

  这篇文章虽然*凡而又普通,可它最打动人心的是藏在文章里的那份蠢蠢欲动的善心,只要自己用善心去对待别人,别人必将也会把他们的善心奉献出来捐献给你,这样,两人都获得利益,两人又同时感到了生命的温暖。

  我在生活上也有这样的体会,人和狗的体会:自从妈妈把黄黄捉回来以后,我便全心全意地去对待它,好东西同它分享,为它准备最舒适的“床”,为它打造最豪华的“衣服”,给它吃最美味最可口的食物。而我家的黄黄也有一份最真挚的心,每每我一回到家里,它便热情地在我身上蹦上蹦下,然后亲热地在我身上舔来舔去,久久不肯离开,这就是我和黄黄那永远都不会割舍的人狗之情。还有一次我去找奶奶,便把黄黄关在家里,黄黄看我走了,便在家里“嚎啕大哭”,叫得那么可怜,一刻也不得安宁。最后,我终于呦不过黄黄,只能将它放出,陪同我去找奶奶,放出了家里的.黄黄像飞出了笼子的小鸟,开心不已,我在那时才知道,黄黄的心时时刻刻地想着我,它一刻也离不开我。

  我在《母狼报恩》中看到这样一句话:狼似人也,知恩图报,而这一切背后都是善心在起主导作用。是的,只要用善心去对待每一个事物,我们也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也会体会到意想不到的幸福,也会经历到意想不到的事情,只要记住用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我们就会感到幸福。

  “动物是造物主的另一个杰作,它们有着与人类同样的情感,它们是充满灵性的精灵,在它们身上表现出的真诚、毫无私欲,让人类懂得了如何尊重另外一个生命,如何用行动去诠释爱的真谛!”我会永远记着这句话。

  母狼读后感 7

  最*,我在七年级的书上读到了一篇是由毕淑敏写的名叫《母狼的智慧》的课文。

  这篇课文内一共讲了两个小故事,其中一个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印象。这个故事页让我很感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母狼和一位猎人。故事里讲了有一天,这位猎人追捕者一只带着两只小崽的母狼,这只母狼却跑得一点也不快,这是因为小狼刚会奔跑,速度不快。这位猎人渐渐靠*了这只母狼,这只狼妈妈突然转点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这位猎人很是惊讶,因为通常狼在危急的时候,都会在草木茂盛的地方兜圈子,借助复杂的地形,等待时机逃跑,如果是向沙坡爬,狼虽然爬的比人快,又好像比人占便宜,但是人一旦爬上了坡顶,就一览无余了,狼就是跑的再快也没用。这位猎人认为这是一只奇怪的狼,或许是它昏头了吧。然后就一步一滑地爬上了这座高高的沙丘。这位猎人在高高的沙丘上看得一清二楚,他下坡后,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也没顾那么多就去追大狼了。这只狼是这位猎人见过跑的最快的狼。猎人一直追到太阳下山才打死它,累得他几乎吐血了。回去的路上,这位猎人一边想着问题,一边向小狼失踪的地方走去。最后,这位猎人在一大堆干的骆驼粪中发现了那两只小狼,旁边地上还有狼尾巴轻轻扫过的痕迹,这个活干得非常的巧妙,一点也看不出来。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很受感动。我觉得这只母狼很伟大,用自己的一命换回了孩子的生。同时我也明白了母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最无私的。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孝敬母亲。当然,页要孝敬父亲。

  母狼读后感 8

  狼,在我的印象中往往是又凶恶,又残忍的,可是看了沈石溪老师写的《狼国女王》一书,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他的动物,特别是在冬天,森林中没有动物出没的这个季节,狼只能眼巴巴看着积雪而饿的皮包骨头。

  紫葡萄是一头母狼,她的丈夫是狼王盔盔,还生下了一窝共5只小狼,在冬天,眼看着小狼和其他的狼都要被饿死,盔盔去捕杀动物时意外而死,狼王没了,所有的公狼都看到了希望,因为没有公狼是不愿当狼王的。

  我想:人不可一日无主,狼也不可以一日没有狼王,为了当狼王,也许公狼会相互残杀,就像现在的我们,所有人都为自己的学*而努力着,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也许成绩的一分之差就有可能要了你坚定的信念,其实狼和人是一样的。

  因为紫葡萄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捕杀了小鹿,狼群中最年长的母狼朵朵菊在一场狼王之战拉开帷幕的时候竟然带头让紫葡萄当新一届的狼王。让雌性狼当狼王是史上没有过的事情,紫葡萄就这样当上了狼王。背负着臣民的瞧不起和公狼的挑逗一次次拿自己的生命来当赌,为狼群在冬天去取得食物。在公狼掉进泥潭的时候,用尾巴救上了公狼,当一个称职的女狼王。

  看到这,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为了自己的臣民,她竟然可以去冒险捕捉牛群中的'小牛犊,去满是泥潭的危险地带捕杀野猪,紫葡萄有非常强的责任心,也许这是人们还比不上的。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母子之爱、夫妻之爱、臣民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善良。也许有时我们看到的是狼捕杀小动物,是凶残的,但其实这也只是狼群的一种生存方式,只有不断的去冒险才可以使自己生存下去。狼是非常勇敢,又坚定自己决心的一种动物,是这本《狼国女王》让我感受到狼世界的种种爱,让我为狼而欢呼,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

  母狼读后感 9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母狼的爱,让我心里有一种对生命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一个黑暗,冷雨凄风的夜晚。一场狼与人的战争,刚刚结束。当狼王丈夫为了护住母狼和她腹中的孩子而失去了生命,母狼悲痛欲绝,在一年以后,孩子都长大时,她,也去了。

  这篇文章让我伤心,让我记忆深刻。

  尤其是狼王在遍体鳞伤时,却也让妻子受了伤,他伤心,他自责,他认为自己失败,做狼王的失败,做丈夫的失败,他想要复仇,却身不由己。只可惜他已一命呼呼。

  在母狼生出孩子时,他靠饮丈夫的血,食丈夫的肉来维持生存。人们都说,狼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东西,可是每一次她碰到丈夫的血肉,她的心,碎了又碎。但为了哺育孩子,她不得不选择。

  从两只狼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我们的父母。是呀!父母对我们操碎了心,早晨他们起来做饭,送我们上学,又是拖地,又是洗衣,天天忙都忙不过来。可惜我们不懂他们的付出,有时候会把他们的问候当做耳旁风;有时候,觉得他们做的饭不好吃,就大声说:“怎么回事?真难吃!”我们可曾想过他们因为我说的一句话而暗地里伤心过几次?也许现在,他们就在你身边,说一声辛苦了,用心去品尝父母对你无怨无悔的爱吧!

  母狼读后感 10

  自从我读过一篇叫做《母狼》的书,让我十分感动。故事里讲了有一个冬天,有一只母狼来到郊外找食物吃,结果没有找到,后来有一只公狼看见了,就把自己的食物给了这只母狼,自己没有吃的了。然而过了几天,母狼自己也找到了食物,连忙来到这只公狼的家里,把食物带给公狼吃,从此它们成好好朋友。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我们要向母狼一样,学会感恩,要学会报答别人,不要恩将仇报。要互助互爱,相互团结,不要自相残杀。别人帮助了你,你要去报恩。别人遇到了困难,要去帮助别人。就像我一样,有一次我看到了一个精神失常的人,幸亏有一位警察看到了,要不然我还不一定会遇到什么困难。后来,我回到了家里,告诉了妈妈,妈妈还要带我去感谢这位警察叔叔。过了几天听说他被调走了。我的家人说也没有好好的谢谢人家。

  上次我们邻居家房子着火了,后来我的家人看见了,就连忙打电话报警。消防人员立即到了现场,灭了火。事后,他们人到我家感谢了我。

  还有一次是我们学校有人得了严重的病,需要许多钱,每们每人捐三元钱,有的捐的更多,过了二三个月这个这动了手术,伤也愈合了,他得救了。

  如果不是我们捐款给他,他也许不会好得这到快,那么万一要是你遇到什么困难,他也会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你的。

  相信吧,每个人都会感恩,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感恩并不是件很难的事,只有学会互助互爱,才能创造美好的明天。


《芳华》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7)

——坚强读后感(精选十篇)

  坚强读后感 1

  北纬31度,东经103.4度。汶川。一个全国人都不熟悉的地名闯入了我们的视野。

  5月12日,原本是极其普通的一天。孩子们正坐在课桌前,商店老板们正在纳客,出租车司机正驾驶着车辆,做工的、种田的、炒股论经的、开会筹划的……一切都是那样地常态。

  14时28分。一场突如其来的地动山摇,坍塌了四川汶川,也摇动了半个亚洲。

  这一刻,山崩地陷,江河呜咽。

  这一刻,即成国殇。

  面对灾难,世界听到了一个民族的声音:“任何困难都难不倒英雄的中国人民!”

  面对灾难,激发了我们和整个世界前所未有的爱心,人性之美,倾国倾城。无数人捐款献血、组织赈灾活动,无数的志愿者自发赶到现场帮忙,扶老携幼的捐款,挽起袖管的献血,**为*民而降的震撼,蜡烛为逝者而燃的守夜,师生相拥而亡的镜像,一个国家的**在视察灾情时,一副担架正好过来,**站到路边,让生命先行……人性最为柔软的一面被触动了,在性善性恶的千年辩题中,中国人关乎群体的自信,民族国家不可或缺的向心力在瞬间得到凝聚,整个世界找回了爱的庄严,不其而至的灾难,定格了那么多崇高,凝固了那么多神圣,引爆出那么多感动。

  面对灾难,离去的安息,因为生命得到了尊重。北川中学的一位只有12岁的被截肢的女孩说过,请你们不要称我的那些死去的同学们�D�D是没有来得及开放的花蕾,就已经凋落了。不,他们不是凋落,他们已经盛放过了。北川中

  学孩子们还说了一句感动我们的话:翅膀上驮着天堂亲人的希望,你要高高飞翔。

  面对灾难,活着的更加珍惜,编入教材的《提醒幸福》的作者毕淑敏前天到北川给学生上课,她提醒自己也提醒大家,活着是幸福的,理应珍惜。

  奥运火炬今天正在奥运圣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素有“绿城”之称的南宁继续接力。传递的不仅奥运火炬,更有的是长明的爱心火炬。

  据称,2008年5月12日的这次四川汶川里氏8.0级的大地震,喜马拉雅山脉长高了数米,其实长高的不止是山峰,更有我们伟大民族的精神。

  国殇之后,唯有坚强。

  坚强读后感 2

  用“断翅飞马”前言中的话说——我们确实是在创造一个属于所有残疾人的奇迹!一点也没错,这本书的出版,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这些饱含着真情的文字,向世人诉说着他们的无奈、渴望,展示着他们的坚强和勇气,相信每一个用心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感受到!

  这*百篇的文章,多数是讲述了当天灾人祸降临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当这一切无法改变而又不能逃避的时候,他们是如何让自己有了这份坚强,从而走出阴影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每一个人几乎都对人生丧失了信心。但这世上有一份爱——无边的父爱和伟大的母爱!正是这人间最诚挚的爱,让他们成功的走出了阴影,开始了人生崭新的一页······

  借用一句话(据说是姚明的话)——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失败!书中的每一位主人公,他们什么也不想,就想如何让生命活的更有意义!他们努力了,他们成功了,他们做到了,他们的人生路不比健康的人差,他们的生命的的确确绽放出了如花的笑容!!!

  断翅飞马在前言中说到:“残缺的身体与坎坷的经历,不应该成为迷茫和颓废的借口”。那就让我们把这份坚强化作我们前进的动力吧,就如同夜行的灯火伴我们一路同行,伴我们踏*世间的坎坷!

  为了心中的那个梦,为了心中的那份渴望,努力吧!世上没有能不能,只有做不做!

  坚强读后感 3

  我想说说两个情节。

  第一个是,老师们因为学生的某些表现感到沮丧。

  我从纪录片里看到中国老师感到沮丧多半是因为学生不听话,不服从老师的要求。英国学生上课不守课堂纪律,或者是不遵守教室的严肃性(比如喝茶之类的),或者是老师们觉得自己在为同学们好但是同学们不理解不接受的时候。

  我从纪录片里看到英国老师感到沮丧是因为英国学生觉得自己比不过别人难过、伤心、流泪的时候(比如体育课上,那位英国老师说他们的体育是让学生挑战自己,而不是和别人比较,所以她看到自己的学生那么难过,她也哭了),或者是一堂特别失败的课(比如老师只是在给自己上了一堂课罢了,课程超级无聊)。

  第二个是,有一位中国老师反复并且自信地强调(对着纪录片的摄像机,对着学生们的家长,对着她的同事)自己的一个观点:因为英国有很好的福利制度,没有中国那种“知识才能改变命运”的压力,所以这些学生才会不好好上课。本来觉得好像还挺有道理的样子,后来一想这个观点不太好。

  首先他们只是一群初中生。我想了一下,当我还是初中生的时候,虽然我爸爸会给我上很多政治课来宣扬“知识就是力量”之类的话,但我并不觉得我是因为这些大道理而学的。当时成绩还不差,学*新的知识也总会得到挺正面的反馈,一来二并没有觉得学*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而不想学。倒是后来要准备中考,每次大考都要排名,并且总是被期待着考上一所好的高中,那个时候觉得未来怎么这么不确定。回忆之后才发现,我性格中某些因素,其实那会儿就有一点点体现出来,只是那时我还小并且思想比较简单没有思考过一些比较严肃的事情,而一直没有发现。忽略过程,最终还是进了一所公认的最好的高中,这不像糊里糊涂连自己所在城市有哪几所高中都不知道的时期了(事实上我都现在都还不知道),而是清清楚楚地知道从小到大周围环境提到的高考在三年后就会发生。在一所好的高中意味着我有特别好的同学,但这也意味着在我看来我的同学比我厉害很多很多,他们有更好的成绩,有更好的表达能力,有更深刻的思想等等。好在到了高三终于看到了些高考的本质,但有些时间浪费了,有些事情过了,就是来不及了,最后考得不是太差了一所大学。接着在大学又稀里糊涂待到现在,听着各种名词——“通识教育”、“考研保研出国工作创业”、“绩点科研”,却还是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度过大学。

  因为未来空空如也,什么都等着自己创造,而人生又只有一次,难免只能选择经过大多数人检验的“知识改变命运”这条路了。但如果未来比较光明,我觉得人们会更勇敢的选择挑战一些难的、“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再一点是,不应该要求每个人都爱读书吧,可以鼓励年轻人爱学*,但强制是没有用的。还有一点是,中国老师和英国老师上课的方式本来就不太一样,刚开始同学纪律还好可能是因为不清楚中国老师是怎么上课的,当他们上了几节课之后就知道中国老师上课不会有什么变化了(除了对着书或者对着ppt讲,除了反复重复还能有什么呢),自然就容易开小差啊。老师们如果开无聊的会也会不认真吧(只是不会和旁边的同事说话聊天或者做一些不合适的事情),你要说那些无聊的会有没有讲内容,肯定是有讲,但就是无聊喽。

  所以,综上所述,我觉得中国老师和英国老师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并且中国的教育方式特别的地方可能反应在表面能看到的是:大课堂,老师一味地复述,同学一味地记录,反复做题反复操练,老师是权威的,课堂实践的内容不太多。但我觉得吧,“应试”才是最大的特点,前述的那些不过是应试的手段而已。令人唏嘘的是,纪录片最后正是以考试来检验教学水*的。“考试”真是一个矛盾的发明,它的考核方式对谁来讲都相对公*,却又因这人为的发明驱赶了一些天性上的激情。

  坚强读后感 4

  “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做生命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就可能显出生命的价值。――海伦.凯勒”最*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

  海伦是不幸的,在她19个月的时候,一场大病使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从此小海伦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在她孤独、绝望的时候,沙利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她读盲文、拼单词。 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她拼命摸读盲文,不停地书写单词,不分昼夜,像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是那样的如饥似渴,连手指都摸出了血。正是凭着这样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美国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她用心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把自己的一声都献给了残疾人福利事业!

  如果海伦•凯勒能从黑暗中解脱三天,她最想做:第一天,她会一直凝视她的老师梅西夫人的脸,看看小狗的眼睛,家里其他人和物,外面树林,农场和小路;第二天,她想看看黑夜变白昼的景色,再看一下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和剧院,因为她非常想看哈姆雷特的迷人形象,看穿着绚丽服饰的福斯塔夫;第三天,她将再一次迎接黎明,去看船只、摩天大楼、最后去剧院,结束眼前的光明。读到此处,我不由深有感触:海伦.凯勒真了不起!我呢,身体健康,可在学*上有时还偷懒,遇到困难就埋怨。今后,我一定向海伦.凯勒学*!牢记海伦的一句话:“我,一个盲人,能给有视力――天赐之物的人一个建议――像明天就要失明那样去利用你的眼睛。”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我们应该爱惜现在拥有的一切,更应该学*海伦•凯勒顽强拼搏,努力生活的精神。

  坚强读后感 5

  最后明白了倔强,是一种坚强,已经在心中慢慢成长,刚好遇到了失望,毁灭了梦想,和幸福之间隔开一道墙,即使打开了窗,也找不到光,感觉自我快接*疯狂,甜甜的笑和苦涩的泪光,都是感情最真实的模样看不清自我要找的方向,才会一错再错都迷失了信仰,当感情真的出此刻前方,只敢远远相望,放不下自我防备的高墙,才会一步一步被自我所阻挡,当宣布只剩下我的倔强

  听萧萧的《倔强的坚强》,歌词如哭似泣地把人类应对感情时的无助以及恐惧表露无遗!感觉似曾相识,真的快要哭出来了……

  找不回当初那一种坚强咱们都该怎样应对内心。应对自我世界里片刻的荒芜。性命总有繁华时,在这样的繁华里,咱们能够尽情享用属于咱们自我的欢愉。但是曲终究会尽,那一刻,人散了。即使苦苦追赶,又或者寻找新的欢愉圣宴,咱们都无法回到最初的那一刻的情怀里。人前,咱们能够从容应对生活,能够用一张微笑的脸应对。深夜里,当入骨的寂寞再一次侵袭你孤单的灵魂,当寂寞成愁的种种浮此刻镜子里,你还怎样说:我行。

  如果有一天,咱们推开窗,却看不到光,是不是会有窒息一样的感受,是不是感觉自我濒临疯狂边缘。总是在夜里,咱们会看不到自我要去的方向。于是,咱们一次次的错失了自我的信仰。这个人群涌动的世界,有人悲伤,就会有人愉悦。有人经历百般磨难,就会有人享受幸福。有人在梦想的路上狂奔,就会有人倒在自我梦想的.脚下,无力起身。如果抬起头,就不会看到眼前的荒凉,那么谁又愿意埋头前行呢。

  最后明白了。倔强也是一种坚强。这样的力量在心中慢慢慢慢的滋长。但是当头棒喝的出现,梦想在自我的眼前慢慢坍塌了。咱们在梦想废墟的这一边,废墟的那一边是咱们遥远的幸福。感情是一张流泪的脸。当感情出现,咱们在废墟的这一边遥望。

  如果有人说,自我的心在高墙内,那该是怎样的孤单。即使咱们用尽了坚强,又该是怎样的伤感。

  坚强读后感 6

  我借此机会,与大家分享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我读完这本众人皆知的书,文章中保尔・柯察金对党的忠心耿耿,对革命的无限忠诚,废寝忘食地全心地投入工作的精神,让我佩服,让我赞叹,也让我深受启示。

  这本书以苏联国内革命战争和经济恢复时期为背景,真实描绘了那个时期苏联革命的壮丽画卷,展示了苏维埃第一批***和劳动者革命英雄主义的崇高品质。小说以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生活道路为基本情节,描写了他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经受种种严峻的考验,由一名出身贫苦的孩子成为一名坚强的无产阶级战士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他克服了重重困难,把自身的缺点一一完善。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保尔在双目失明、疾病带来的痛楚的情况下,写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的儿女》。为了使字不出格,他用硬纸板刻出格子,把纸铺在上面写,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了这本书的创作中,写得很慢,但是很认真。让我能体会到,保尔他的坚持不懈地努力与奋斗的精神。后来因为邮局的过错,原稿,被弄丢了,当时我想,保尔真惨,这下六个月的心血就白费了,他可能会自暴自弃。可是,保尔他又重新开始,继续写作,全心全意地投入。他的坚强慢慢地感染了我的心灵,这是多么坚强的一个人,换做是我,就会放弃了。

  “保尔・柯察金的热血终于沸腾了!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这不是一本书的出版,这是一个战士的复活!他已经拿起了新的武器,重新归队,开始了新的生活。”这句话让我想到,保尔用他坚强的意志,重新找到了新的目标,让自己的人生可以继续活得有意义、有价值、为党做出贡献。真伟大啊!

  这让我想起了海伦・凯勒,她在她19个月时,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她开始自暴自弃,但在导师安妮・沙利文的开导下海伦学会用顽强的毅力克服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她热爱生活并从中得到许多知识,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大学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她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困难。

  他们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让我敬佩,我也要向他们学*,做一个有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为国家作出贡献!

  坚强读后感 7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题记

  作家鑫同曾在诗中写道:“你若不勇敢,谁替你坚强;你若不潜心,谁替你思想;你若不投入,谁替你幸福;你若不振翅,谁替你飞翔……”所以,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我们要学会坚强地微笑。难过时告诉自己:“没事的,一切总会过去。”失落的时候笑着对自己说:“你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

  生命诚然美丽,但人生没有捷径。脚下是崎岖不*的路,往前看不见尽头,往后望只有自己深深浅浅的脚印。这条路上布满了荆棘与坎坷,我们一路跌跌撞撞,咬牙坚持。毕竟是自己选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跌倒了就爬起来,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前进的步伐;失败了没关系,大不了从头再来。古往今来的成功人士,谁的背后没有心酸苦辣?他们也曾无数次跌倒过,也曾无数次想要放弃过,但他们都坚持了下来。正是因为他们的这份坚持,才有了后来所拥有的成功与辉煌。所以,人生没有等出来的辉煌,只有走出来的美丽。想要你的青春不留遗憾吗?作文如果想,那就好好利用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去努力学*。青春不是你挥霍的资本,而是你向上的动力。奋斗的青春才是最美丽的!

  越努力,越幸运。当你看到别人在玩的时候,你要控制住自己。你要时刻铭记:要努力,要坚持,要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将来!知道为什么在龟兔赛跑中乌龟赢了兔子吗?那是因为乌龟虽然爬得很慢,但是它从没有停下前行的脚步,一直在坚持,一直在努力。“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荀子告诉我们做事贵在坚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王充提醒我们成功必须坚持。只有坚持了才配谈理想,只有坚持了才配有未来。你要相信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你做不到的,凤凰总是在烈火中涅��,黎明总是从黑暗中走来,成功往往从失败中获得。请记住,你的坚持与努力才会造就你的成功。

  脆弱的人才会四处游说自己的不幸,坚强的人只会不动声色地愈加强大。当你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一定要提醒自己:你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

  坚强读后感 8

  它善良,纯洁朴实,正直勇敢,它有时候有点爱哭,爱帮助别人,它想让每个人每个动物感到快乐,它就是勇敢的猪坚强。《我叫猪坚强》叙述一只勇敢的小猪在汶川大地震中,被压在废墟下36天,顽强的生存、活了下来的过程。

  快乐的它被一个人买了下来,它又有了一个新的老妈,新的老爸。在上山的路上,它还认识了一只红耳鹎,而且还给它她起了一个绰号叫炸毛鸟,然后还认识了大嘴蛙、小灰兔,还有大嘴蛙为猪坚强请来的服务生,都成了它的好朋友。秋天到了,炸毛鸟也找到了一个公鸟和它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可是过了几天,地震了,大家都跑了,只有猪坚强没有跑,它的右前腿被木头刺伤了,只有蜣螂陪着它,它每次做梦都会梦到它的朋友,有一天它又做梦了,梦见爸妈带着很多人来救它了,“叮里咣当------”他们开始拆那些木头,一些木炭掉落下来砸到了猪坚强的身上,它被蜣螂叫醒后,头上的木板“呼啦”一声被揭开,只听上面传来一个颤巍巍的惊呼:“快看啊,我的猪娃还活着?”爸妈把它救了出来。又过了几天,它被送入了博物馆,还有了很多新朋友,有土鸭和麻羊。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了博物馆。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很受感动。就像封面的一首歌:“生命多美好,世界多漂亮,可是很多的事不能料想,别害怕,莫慌张,想想猪猪有多坚强,猪坚强,猪坚强,乐观让妖魔 害怕,勇敢让死神逃亡。猪坚强,猪坚强,从不放弃,从不沮丧,美好的明天就在前方。”让我明白,什么是快乐,什么是坚强。

  坚强读后感 9

  《坚强女孩》是一片讲述了一位小姑娘的故事的文章。

  《坚强女孩》的内容是讲一个大略13岁左右的小女孩的家庭:她7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在他父母离婚的前一晚,她吃完饭后就偷偷地躲在房间里哭,因为,她晓得:他的父母有要吵架了!她在房间里听到乒乒乓乓的声音,心里难过极了。自从她的父母离婚后,她就跟了妈妈,她知道妈妈一个弱女子是很艰难生活的,于是,她从此当前便努力学*,在一次国内的讲演里,她得了一等奖,读到这里,我不禁流出了滴滴泪水。我始终认为她是为了体面才那么尽力读书的,但我这才发现我的主张是错的。我认真地读这篇文章时,我才明白:她那么努力读书的起因并不是为了体面,她心里装的是一个家庭,装的是自己对未来的憧憬,而且更是对请的爱意!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总是会想到这个女孩,她的善良跟聪明如许这的咱们学*啊!

  坚强读后感 10

  在20世纪,有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就是――海伦凯勒。

  是命运的捉弄,使她在一场高烧中失去了听觉和视觉。但海伦以她坚强不屈、永不放弃的性格造就了她辉煌的一生。

  海伦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与温厚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绚丽多彩的世界;第三天,我要看一看我生活的这座城市的角角落落。

  看,生活在黑暗中的海伦所期盼、所渴望的三天光明是我们普通健全人从来都不珍惜、不留意的三天,但这三天却是海伦一生中最希望,甚至最想得到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每分每秒,是每时每刻都充实地度过。因为只有这样,当我们走到生命的尽头时才会不后悔、不遗憾,才会专心完成学业。

  其实,在海伦的一生中,有一位很重要的人物,她是谁呢?如果,海伦是一朵红花,那么她就是一片衬托红花的绿叶;如果,海伦是一栋闻名中外的名胜古迹,那么她就是支撑建筑的一根顶梁柱;如果,海伦是一只小鸟,那么她就是让小鸟自由飞翔的蓝天……对了,她就是――莎莉文老师。

  是莎莉文老师用动人的语言和一颗善良、真诚的心打开了海伦心中的一扇窗户,让海伦走出寂寞的阴影,从而走向心中的光明莎莉文老师并没有让海伦苦学*、死学*,而是让她亲*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学*,令海伦在学*中快乐着,在快乐中学*着。

  每当海伦遇到挫折和困难在偷偷地哭泣时,她的心中总会想起莎莉文老师慈爱的声音:"海伦,老师可不喜欢你这样喔!"海伦总会被鼓舞,重新振作,开始新的一天。

  就这样,海伦凯勒用自己的勤奋和刻苦换来了她巨大的成就。能够引起我们深思的是:就是这么一个又聋又哑的弱女子都能取得取得如此惊人的成就,那我们这些身体健全的人呢?我们应该珍惜现有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让时光白白溜走啊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认真学*,才能专心完成学业,才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才能完成祖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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