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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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1000字1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的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1000字2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淡的语气,*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芳华》读后感1000字3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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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1)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芳华》读后感1000字1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的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1000字2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1000字3

  看完《知否》一书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种田文,于是又找来几本同类型的书籍,看完了意千重的《世婚》,这本《国色芳华》目前差不多看完一半。书看到一半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配角的故事,潘蓉与白夫人的爱情故事,到底是配角,作者没有多加刻画,人设也不是特别讨人喜欢,如果不是因为白夫人的设定是主角的好朋友,估计潘蓉可能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路人,但我觉得他比主角要出彩,因此我决定好好来分析潘蓉这个角色。

  潘蓉的设定是一个玩世不恭,流连于风花雪月的世子,他出场时的角色是第一号反派刘畅的.基友,所以我以为他也应该是一个比较让人讨厌的角色,后来作者又把他写成是主角蒋长杨的基友,通常夹在主角与反派中间还能够相处的游刃有余的人,不是两面三刀,就是内心阴暗的小人。当主角蒋长杨说潘蓉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时,他的角色设定就开始让人有点迷糊了。

  客观的说,同一个圈子的人,即使看不惯其中一个人的做派,也不至于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潘蓉和刘畅还是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的基友,所以你很难说潘蓉和刘畅完全是两种人。但为什么即使这样主角也还是把他当基友呢?所以他是怎么变成这样一个让人有点讨厌的角色的?我感觉这背后有很多的故事可以挖掘。

  潘蓉有一个哥哥叫潘芮,潘蓉,潘芮,白夫人是发小,其中白夫人和潘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而且潘家与白家本身就有联姻的打算,所以白夫人和潘芮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潘芮有才,白夫人有貌,潘蓉懂斗鸡。然后悲剧发生了,有一天潘蓉去斗鸡和别人发生了纠纷(被人做了局),纠纷升级成斗殴,潘芮为了保护潘蓉被别人打死了。当然潘蓉也没好到哪去,只是运气比较好活了下来。

  其实活下来的人需要承担的压力也不小,至少余生都是活在自责中。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在于他和白夫人结婚了。但凡可以选择,白夫人愿意嫁给一个间接害死自己恋人的人吗?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不求上进只懂风花雪月的人。

  但凡可以选择,潘蓉愿意娶白夫人吗?估计是愿意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见过更配她的人,自己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望而却步的想法。但是他们还是结婚了,然后过的不幸福。潘蓉的悲剧在哪里呢?在白夫人的若无其事。

  都说若无其事是最好的报复。既然无法改变,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重要了,所以白夫人没有怪他害死了他哥,也没有阻止他去找别的女人,她就好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感觉一切都和自己无关,但她不开心却又是那么真实。

  潘蓉希望白夫人过得开心,但在白夫人面前,潘蓉永远觉得自己的是愧疚的,他也想逗她开心,引起她的注意,奈何才华有限,白夫人见过更优秀的,对于资质**的人始终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当有一天潘蓉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也就放弃了挣扎,他比不上自己的哥哥,何况活人是怎么也争不过死人的。

  愧疚感加自卑感,白夫人就像是一根刺一样,横亘在潘蓉的心中,拔不出,拿不掉。同时白夫人毫不关己的态度也让他们之间失去了好好交流的机会。话说,当一个人如果无法改变结果,内心是比较容易走上极端的,白夫人如此,潘蓉也是这样,既然你觉得我始终是个二世祖,那我表现出来给你看,坐实了你的想法,你的内心会不会好受一点?

  于是他开始流连于风月场所,开始不求上进。如此表现之后,白夫人的内心有好过一点吗?答案是内心毫无波澜。潘蓉希望有一天白夫人能够注意到他,哪怕是生他的气也好,可是白夫人不曾说过什么,在潘蓉眼里觉得是自己表现的还不够糟糕,于是越发的不求上进,然后两个人开始渐行渐远。

  潘蓉和白夫人的问题根源在哪里?如果可以改变潘芮的结局,那么这一切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只能退而求次,看白夫人的内心想法了,如果想好好生活,那么就应该试着忘掉过去,给活人一个机会。当然对于潘蓉来说,别再表现出那种玩世不恭,不求上进的行为了,这种作践自己引起别人关注的策略真的很烂。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2)

——《人生》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人生》读后感1000字1

  在小年夜的晚上,闲来无聊逛了书店 ,我选中了《新人生》这本书,原因有两点,一点是它的封面中央有着一粒标着“新人生”的大白兔奶糖,很别致;另一点是因为书封面的`这段话“某天,我读了一本书,我的一生从此改变。即使才展开第一页,它的强烈冲击仍深深打动我。书页中冲出一道强光,照亮了我的脸庞。那炙热的白光,迷惑了我的思维,却也令我的心智豁然开朗。我惊惧地发现,周遭的世界正经历着彻头彻尾的转变。一种从来不曾体会过的孤寂突然降临……”这段话很吸引我,因为我们都曾经历过为了某一本书日夜颠倒为之着迷的时候,一本好书会带我们去一个全新的世界,给我们新的启发,会令我们充满智慧……所以…….带着这份共鸣,我和书的作者奥尔罕.帕慕克(from土耳其)一起踏上了这段名为“新人生”的旅程。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对书的作者产生了好奇,奥尔罕.帕慕克是XX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他被授予贝尔文学奖的理由是“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 帕慕克被认为是当代欧洲最核心的三位文学家之一,是享誉国际的土耳其文坛巨擘。出生于伊斯坦堡,在伊斯坦布尔科技大学主修建筑。1979年第一部作品《塞夫得特州长和他的儿子们》得到《土耳其日报》小说首奖,并在1982年出版;1983年再度赢得奥尔罕-凯马尔小说奖;1983年出版第二本小说《寂静的房子》,并于1991年获得得到欧洲发现奖,同年出版法文版1985年出版第一本历史小说《白色城堡》,这本小说让他享誉全球,*书评称他:“一位新星正在东方诞生——土耳其作家奥罕-帕慕克。”这本书荣获1990年美国外国小说独立奖。1990年出版《黑书》是一个里程碑,这本小说让他在土耳其文学圈备受争议的同时也广受一般读者喜爱。法文版获得了法兰西文化奖。1992年他以这本小说为蓝本,完成《隐蔽的脸》的电影剧本。1997年《新人生》一书的出版在土耳其造成轰动,成为土耳其历史上销售速度最快的书籍。书的作者是位很有成就的作家,他的在作品充满着魔幻色彩,因此这本书可以称之为魔幻现实主义巨作。

  好了,言归正传,我想谈谈这本小说的内容。这本小说讲的是一位名为奥斯曼的学生读了一本很神奇的书,然后他的世界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断然告别了过去的熟悉生活,随后,他恋爱了,爱上了很有个性的漂亮姑娘嘉娜,然而嘉娜是有男朋友的,一次意外,他目睹了嘉娜的男友遭人刺杀,奥斯曼是个很有想法的男孩,他坚定了自己的想法,抛弃了原有的身份,随着那本神奇的书的内容,踏上了寻找新人生的旅程。

《人生》读后感1000字2

  最*读了一本书,很是能激起我的兴趣,像是喧嚣中偶有的宁静,带我穿越回了大唐,但那感觉似有似无,我只知道它是我手中一丝永存不熄的余温。

  那本书的名字叫做《于丹字解人生》,从字面上就可以知道,书的主要内容就是用汉字来解释人生。也许你会好奇,汉字怎么可以解释人生呢?哎,你别说,单个汉字就蕴藏着深刻的含义,这本书会为你一一解答。

  书共分为七章节——《家和万事兴》、《认识自己》、《找回这颗心》等。而人这一辈子,最难的事情莫过于认识自己,别人的评价与自己的评价总是有出入,我们往往不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答案,这时候我们需要“吾日三省吾身”来了解自己。从中提取一个“省”字则是这句话的中心,它有两个读音,一是“xing”,二是“sheng”,组词来就是“反省”和“省心”,那怎么样才能有效的反省自己从而让父母省心呢?那就要好好解剖这个字了。

  “省”这个字上面是少年的“少”字,而下面是“目”代表眼睛,意思是说一个人得在少年这个成长的时期用眼睛来观察自己,从眼睛来洞察自己的心灵,看看自己有没有什么变化,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慢慢地改变自己,完善自己,长大后才会让父母省心。

  你看,一个字就可以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当然,*汉字也可以很有趣。八十八岁用文字来说叫做“米寿”,大米的“米”拆开,就是八十八,是不是很好玩呢?

  其实,我从小时候对汉字就有一定的兴趣,这得得益于我的小学老师,她教我们汉字一般会先说它的组成,譬如有月字旁的就和肉有关,女字旁和女性有关,但一般都是贬义词,因为古代重男轻女,我们可以从汉字了解到*历史。有人说中文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我不太认同,不妨你试着了解了解汉字的由来,你会发现有很多韵味。

  汉字是*文化的根基,每一个字都有一定的意思,秦始皇的统一文字,从甲骨文到金文,再到小篆,最后到楷书,这是汉字的演变,也是时代的进展,无论是象形字的甲骨文还是规规矩矩的小楷字,我们都不由得感叹汉字见证着中华民族的成长,见证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老祖先流传下来的诗书、礼仪、文字都在旧时光里静静流淌着,时间不会冲洗它们,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需要我们代代相传。

  在这互联网时代,提笔就忘字的现象越来越常见,方方正正的汉字教会了我们要端端正正的做人,我们需要静下心来,感受汉字带给人们所感知不到的柔和,向它致敬。不管我们怎样面对着网络空间而遗忘它时,它总像个孩子一样默默地等待我们去给它怀抱,因为它有着中华民族的母亲情怀。

  爱汉字,爱*。

《人生》读后感1000字3

  说到梦想一词,相信同学们都不会陌生,每个人都有自我的梦想,比如:教师、记者、科学家……然而,你是否为自我的梦想而努力了呢?要明白,光有梦想是远远不够的,要用自我的实际行动来实现自我的梦想。

  在《梦想点亮人生》这本书中,每一个故事里的人物,都是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我的梦想是否能实现的。这些人物都是经过勤劳刻苦,经过自我的努力,才获得了今日的成就。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不向病魔低头、应对生活积极向上的张海迪。在海迪姐姐五岁时,胸部以下就完全失去了知觉,生活不能自理,可是她并没有向病魔低头,而是不断地告诫自我:“人活着只要是认准了目标,都能够到达成功的彼岸。”海迪姐姐很喜欢看书,她的父母想尽办法给她借书、买书。一年又一年,时光流逝,海迪姐姐经过很多地阅读和自学,不仅仅掌握了各科知识,还精通外语,并且能做到许多*常人不会的事情,如:翻译英文作品、写书等。我觉得,张海迪的一生就是一本厚而精彩有“书”,在这本书里的故事总是让我感动和敬佩。我要学*海迪姐姐坚强和乐观的品质。

  经过读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位又一位成功者用自我的行动来证明“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是的,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完美的,我们首先要从小树立远大的志向,然后应当为梦想而努力。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为实现梦想而奋斗吧!

  理想点亮人生读后感4

  最*,我读了《梦想点亮人生》这本书,深有感触。它为我们介绍了数十个主人公胸怀大志、发愤图强,为实现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小故事。使我感受到梦想的重要性,行动的必要性和正确性。梦想是人生的目标。没有梦想,就等于失去了方向,没有方向,人生就没有动力,那一生就会在懵懵懂懂中渡过。所以,要想人生活得精彩,那么务必要有崇高而远大的梦想。当然,光有梦想是不行的。如果不付诸行动,那梦想就是空想。大家都明白穷和尚与富和尚的故事吧,四川有两个和尚,一穷一富。一天穷和尚对富和尚说自我要去南海。富和尚问他怎样去穷和尚说带个瓶子和饭钵就够了。富和尚嘲笑他说,自我几年来准备买船去南海,还觉得不可能到,你凭什么能到呢第二年,穷和尚从南海回来,告诉富和尚。富和尚觉得十分惭愧。

  这个故事充分的说明了行动必要性,我们坚决不能做那光说不练的假把式。有了梦想和行动,并不代表能够成功。看看周围,许多人都有崇高而远大的梦想,但他们的行动却和梦想背道而驰。有人想当科学家,却天天沉溺在电脑游戏中,成了“游戏家”。有人想当运动员,却天天不炼身体炼肠胃,成了“大胖子”。有人想当大英雄,却遇到困难就畏缩不前,成了“放下王”。所以,正确地、有计划和坚持不懈地行动是实现梦想的条件。而扎实的基本功是实现梦想的基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想,我们就应刻苦学*,大胆实践,掌握过硬的本领们,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打下坚实的学*和潜力基础。怀着各自的梦想,迈着坚实的脚步,沿着正确的道路,努力前进吧!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3)

——《人生》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 (菁华3篇)

《人生》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1

  人生如果选择错误,发展就会出现歧路。每一段人生都有自己该演绎的东西。

  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高加林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加林走后门被揭发。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但一切都悔之晚矣

  没有农村生活体验的人,很难理解农村人的世界。即使是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如果没有那份真挚燃烧的爱也无法理解他们。在路遥的文字世界里没有极度的坏人,就在于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绝对恶意的猜测,而是用爱和温暖回报那个给予他生命体验的世界,巧珍和高加林他们都做了一个梦,都是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梦,也都是黄粱一梦。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们俩是一样的。所以人们更多去思考的不是始乱终弃,而是这其中的矛盾与挣扎。高加林的奋斗经历在*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意义。高加林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农村青年,企图以自己的智慧和奋斗,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从表面上看,高加林所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实质上作品揭示的是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高加林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个人奋斗与社会境遇的不协调、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

  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如果加林没有和巧珍分手那么他也许会在小城里长久地工作下去,但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能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生活一辈子吗?如果加林选择的不是亚萍而是另外的一个城市女孩,那么他又会是哪样地生活呢?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理想中的美满,它总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们的现实与理想相背,一个人的性格与追求往往决定了他生活的大致轨迹。爱是什么?它有多大的力量?生活又会给你这次选择一个什么答案?谁都不知道,所以只有周密而郑重地做好人生的每一次决择,做到不后悔。

  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人生的路途坎坷,不必贪多,要的是过程。就算人生“对不起”我们,我们也不要做出“对不起”人生的选择,那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我极力推荐《人生》,并非它出色到不行,而是真的可以学到该学到的东西。

《人生》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2

  梦想对我们这一代人而言似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的被消磨掉了,当有人问我的时候,你的梦想是什么?有什么理想?我肯定回答不出来,不是没有想过,是在思考过后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才算自己的梦想?理想?儿时天真的我们也许还会有这样那样的想法,告诉家长想当老师,当科学家,当发明家……我不知道还有几个人任然在坚持自己儿时的梦想,并且还在一步一步的实现它,即使过程困难,时间缓慢还是在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它。

  像丁玲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也都能适应。”我想说真的是这样嘛?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慢慢的就不再坚持自己的理想了,总是得过且过,今天的事今天做明天的事明天说,这是不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悲哀呢?

  其实有时候我们常常也会觉得,自己其实只不过是一艘船舶,而生活则好比是一片汪洋大海,当我们行驶在茫茫的大海上时,眼前就一片迷茫,不知所措。仿佛徘徊在海中央,找不到前行的方向了……

  我们人的这一辈子,就只是那么一条路,一条坎坷曲折漫长无尽的人生路,而每当我们茫然地处在十字路口时,就不知该向哪走,只是因为我们的心中缺少了那份不可抛弃的理想!没有了理想,便没有了希望,没有了目标,也就没有了前进的方向,只能站在原地,不知所措,碌碌终生。

  也许理想就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消失,反而因为岁月的积累,我们有更好的能量更好的能力去实现它。因为一个有理想的人,是不会因为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也不会有时间用来荒废,总是怀揣心中的梦想努力争取时间空间来实现它,纵使现在的时机不对,他也会怀抱心中的理想而奋斗在自己的岗位上,纵观古今中外,凡是有成就的人,哪个不是抱有远大理想的人,努力奋斗:

  马克思有理想,才会为人类的幸福而献身,贝多芬有理想,才会扼住命运的咽喉,创造出伟大的音乐;牛顿有理想,才会站到巨人的肩膀上;鲁迅有理想,才使锐利的思想穿透历史的天空,化作永恒;*有理想,才会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这些伟人都是因怀抱理想而在实践奋斗中来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也许我们会在经历过一些事情后,才会有自己真正的理想目标,即使那样我们还是可以来实现它,如果已经确定了自己的理想,我们就应该把自己的信念与精神汇集在一起朝这个目标努力前进。那么才会成功,让我的路走得更长更远!

  人的一生就是为理想而奋斗,为理想而存活,当理想已在你的心中不复存在的时候,那么,你的生命也将失去其本身的意义与价值,把握住现在所拥有的理想,就是把握住了现在的生命!

《人生》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3

  人生就是这样,如此的变幻莫测,人好像总处在一个怪圈中,一个希望诞生、尔后希望破灭这不断循环的怪圈。一种希望的产生使人生霎时一片光明,似乎前路不再渺茫与难走;一种希望的破灭又使人生突然间一片漆黑,似乎找不到前进的方向与动力。可我们也许还不能弄清楚什么才是我们的希望,我们其实仍困惑于希望的真实含义,我们不懂根据自己的情况去追求属于我们的希望,所以在人生路上我们走的并不*坦。

  高加林就是处在这个怪圈中的一分子,命运不断地戏弄着他抑或是因为他失去了人生的原则因此注定要被命运打倒。巧珍的朴实、可爱、百依百顺没能最终留住高加林,高加林离开了巧珍而投入亚萍的怀抱,高加林与亚萍的结合与其说是两个人之间旧情复炽更确切的说是高加林为他的前程而作的铺垫。高加林与亚萍的爱情远不如与巧珍的那般纯洁,他注入了地位、家庭背景、学历在婚姻中所以使得这段婚姻变得不纯粹因而禁不起考验。高加林在面对两个女人而作出抉择时,实际上是在为他的前程与人生作抉择,这种加入功利性的婚姻令人厌恶与唾弃。因为他追求着他的希望,一个飞黄腾达的希望、一个他自以为是的希望。于是他抛弃了爱他胜过爱自己的巧珍,那个时时刻刻为他前途着想的女子、那个有着杨柳般摇曳身段和粉嫩脸庞的女人;于是他走向那个城市中的女子、那个有着高学历的女子、那个有着很好家庭背景的女人。是的,他的那个希望实现了可他并不幸福,这也注定了这个不合适的希望终究会破灭的。一个有高学历的女子是否就是妻子的最佳选择?一个没受过教育但心地善良、一生无怨无悔的女子是否更佳呢?时间车轮留下的车辙向我们证实了亚萍与加林感情的脆弱和巧珍金子般的心。高加林遗弃生他养他的土地去追求城市里带来的希望,最后又在那光怪陆离的城市中绝望以致不得不重新回到原点。可桃花依旧人面全非,巧珍---这个原本是他人生的一个希望的女人早已为他人之妻了。高加林人生道路的曲折蜿蜒、他挣扎在幸与不幸的边缘,这两个女子让他欢喜让他忧让他拥有希望让他希望破灭。他诠释了一种典型的人生模式,他身上其实有着我们每个人的影子。

  人生可能就是这样,有很多机遇和挫折,这就要看我们以怎样的方式去迎接它们?人生道路上有很多的诱惑,我们又该以何种方式去抗拒呢?这些就是路遥向我们提出的问题,而高加林并非结局的结果似乎让我们看到了答案。有些人不一定是最好的但可能是最适合的,他或她可能就是你希望的源头。农村的土地不一定不好只要积极向上加上党的政策,在农村这块地方也能开垦出自己的人生也能诞生出新的希望。我们拼命去追求那些泡沫般的希望却漠视身边那些垂手可得的希望,于是我们不断期盼、绝望、希望直到我们身心疲惫、悔不当初。我们都无法挣脱这个怪圈,我们束缚着自己。

  或许这就是人生…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4)

——《皮囊》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皮囊》读后感1000字1

  飞机总是延误,在机场一进书店就相中了它。之前一直听说过这本书,就是没有真正把它加入书单。幸好有这本书在,让我对飞机的恐惧减少了很多。书的内容很容易读懂,就是作者对自己生活的描写,对自己所遇的人,所遇事情的感想和记录。原本以为是那种很难体会的80后的写作文字,但是却发现,直击内心,甚至看完让我在卫生间哭了许久。

  也许是因为爷爷刚过世的原因,当每看到写家人去世的文字时候总是想要详细地再看些,想要真正去看看自己的内心到底在想什么,想表达什么,或者自己到底应该怎么表达。黑狗达写了自己的阿太、父亲、母亲、姐姐、各个好友,以及大学同学等等,然后最喜欢的部分竟然是关于书写自己的那部分。

  在写黑狗达父亲时候,看到的是那种得了病异常的乐观,为了生活不得不与疾病做最大的斗争,还有那种努力过却没有改变的绝望,最后被现实深深打败,开始对世界充满绝失望,然后合上眼睛,与时间告别。我想曾经和病魔奋战的爷爷何曾不是这样。充满希望,却又被现实遗弃。也许看到遗体的那个时候,觉得爷爷也努力过了,也是解脱了。还记得我离开家的那天爷爷和我说:“别因为他而相信别人,去找什么治不好病的药。要好好读书。”当时,我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只是又不能当面流下来。听出来爷爷是临终前交代我些什么,但是安慰的话就是说不出来,因为觉得是那么的无力和苍白,即使说出来,也不会为爷爷与病魔战斗的幸酸减少分毫。只是低头说:“好的,您好好的,有什么需要记得打电话给我爸”。《皮囊》中,黑狗达父亲在于病魔对抗时也许也是这样的心情吧。

  还有就是书中的理想与现实。有时候觉得和黑狗达一样,自己也是从小地方出生,却向往城市生活的人。只不过北京更大,杭州小一些。

  “在一段时间里,我觉得这个城市里的很多人都长得像蚂蚁:巨大的脑袋装着一个个庞大的梦想,用和这个梦想不匹配的瘦小身体扛着,到处奔走在一个个尝试里。而我也在不自觉中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书中的描写,我也好怕自己会和厚朴一样,充满着梦想,却还是无法找到与现实、梦想的相处方式。最后只能接受现实,然后变得不像自己,被自己限制在自己的梦想中。

  我自己也完全不清楚孤身一人,把自己放在梦想里,是否真的值得。

《皮囊》读后感1000字2

  用了两天时间看完了蔡崇达的《皮囊》,胸口郁积着一股气,怎么也出不来,说不出的难受。

  这本书前半部写得有点消沉,又很真实,让人觉得生活不该如此,又似乎就是如此。我们想改变生活,追寻梦想,结果一次次被生活所践踏。所谓的梦想如幻境一般,一旦打破,在现实的世界里更加无助。

  "我不愿意和许多关心我的朋友联系,不愿意开口说话,或许也在于我不知道如何回答自己,如何和自己相处,更不知道要如何和朋友相处了。"

  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自己。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最*,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不参加任何集体活动,不是不想参加,是没有了热情。我害怕人多的时候,害怕在大家欢声笑语的时候我一个人独自发呆,我害怕自己的格格不入;我又害怕在一阵狂欢之后,回来更加落寞。不如不去,干脆不去好了。我找到了另外打发时间的方式,看书。以前不喜欢读书,现在反而读的多了一些。不求黄金屋,不求颜如玉,只求得一份安宁。

  我看书慢,这也是之前不爱看书的原因,太耗时间了。然而这现在成了一个好处,那就是看书可以打发更多的时间。看完一章,往往能用一两个小时。尤其晚上,看完一章基本就到睡觉的点了。

  "你根本还不知道怎么生活,也始终没有勇气回答这个问题。"这是李大人在作者因迷惘辞职道别时跟他说的。怎么生活?我似乎想过这个问题,似乎又一直也没想明白过,到现在也不知道答案。"我,或许许多人,都在不知道如何生活的情况下,往往采用最容易掩饰或者最常用的借口——理想或者责任。"是的,原以为是为父母的期望放弃了一些东西,选择了一些东西。曾有过宏大的理想,到头来却不在现实面前低头,不得不过普通人的生活。我们把之解释为对父母的顺从以及儿女的责任。实际上呢,这或许只是一种借口,一种掩饰自己懦弱无能的托词。

  我忽然不知道自己追求什么。小时候我从农村搬到县城,之后去省会南京上学工作,再之后去了扬州工作,现在又辗转到了苏州。每一个地方都是好地方,无不是风景秀美,人文荟萃之地。处处都是车水马龙高楼林立,无不熟悉的街道和建筑。我知道这是什么景点那是什么中心,但是这些都与我无关。朋友说等你买了房子就有了归属感。是么,房子于我只是安放皮囊的所在,这也是为什么我在家里也有这种感觉。

  王小波说: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身无能的愤怒。

  或许是闲的大发了,想法太多。也许,下一刻我会去大上海,曾经觉得无比拥堵嘈杂的魔都,或许那里的忙碌紧张能稍微填补我的胡思乱想。

  看到阿小看到文展,看到他们的童年,我努力回想自己的童年,竟没有什么印象。看到厚朴的大学和青春,我努力回忆自己的大学,竟也没有什么印象。我有些发慌,我存在的痕迹都没有了么。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我一向以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为傲,鄙视思想浅薄,鄙视随波逐流,鄙视世俗市侩,鄙视目光短浅,鄙视素质低下。甚至为此而觉得在精神上高人一等,因此并不觉得有钱多了不起,当官就能怎么样。虽然,暂时做着不好不坏的工作,过着不好不坏的生活。但是,我一直相信一定会有成功发达的一天。孰不知我的'自傲就如文展一样,只是自卑的另一种表现。

  生活就像一场戏,我在等待一个结果,一个想要又不想要的结果。累的时候,很想妥协。哪样的生活不是生活,也许就赌赢了呢。转念看到什么鸡汤,又觉得不甘。

  想那些有的没的耗费了自己太多的精力,不如读点书。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们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们更加珍惜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的意义在于增长见识,拓展视野;在于明辨是非,独立思考;在于可以体验不一样的生活,获得心里的认同,最终获得片刻心灵的欢愉。

《皮囊》读后感1000字3

  韩寒作序说:“好的文字往往给人两种阅读感受,一口气读完或者舍不得读完。”至于《皮囊》,我很害怕读完这一个个故事,我怕,我害怕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都存档在崇达的皮囊里,我害怕分泌的液体在眼里逗留太久,我更害怕冗长的回想,想起我人生列车里的那些过客一个个匆匆下车,来不及道别,来不及想念,便成为远处的风景……

  书中一个个小故事,都是崇达身边的亲人、同学、朋友和生活场景筑建而成。*凡、真挚、没有做作,没有虚伪,只有失落、遗憾、温暖,还有亲情、友情。脱掉这副皮囊,摘掉虚伪笑脸面具,直面痛苦和难过,思考着:到底我是谁,我要去哪里……或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看懂自己,或许这一串串疑虑甚至要用一生来回答。

  崇达写了母亲的倔强和坚强、阿太的乐观和寄语、父亲的残疾和不屈……

  《皮囊》里面有这么一段;“淡淡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我才发觉父亲的床头贴着一张我好几年前的大头贴,翻起身来看,那大头贴,在我脸部的位置发白得很奇怪。再一细看,才察觉,那是父亲用手每天摸白。”

  我们年轻人努力拼搏,不图别的,不少人也是为了挣多点钱,孝顺他们,害怕“还没成功,父母便老去”,所以我们年轻人,仍然无法忍受不成功,仍然花很多时间奔跑在寻找成功的路上,仍然用各种心灵鸡汤不断麻醉自己。但崇达尝试用文字——这面镜子,警醒我们:家里的灯,永远为你亮着;家里的床,永远一尘不染;家里的角落,依然有你的味道。

  崇达笔下的小镇美女张美丽,因为人言可畏自尽,不得不感叹百千的善行都抵不过有色眼睛的斜视;大学同窗厚朴,因为精神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落差也自尽,或许如崇达所说“有些人确实一门心思突破一切想抵达所谓的新世界,但转头一看,却发觉他们只知道用老的规则衡量自己,才发觉,其实他们彻头彻尾地活在旧体系里”;小学的玩伴,两个阿小,走上不同的人生道路,就像两条相交线,只在瞬间交织在一起,最终越走越远,直到回不到过去那份共处的时光。

  这几篇文章,活脱脱的现实,仿似身边的例子。人性的丑恶、善美,展现得淋漓尽致。其实,我也常常感触,再好的朋友,有因为距离而跟你渐行渐远的,有因为价值而放弃并肩作战的,有因为步调而无法继续陪的奔跑的。

  无论怎样,即使多年后再见,却找不到熟悉的话题,面面相觑。越长大,越孤单。微信好友越来越多,朋友圈繁荣似锦,可是通讯录一路滑屏下来,却找不到几个可以愿意被打扰的人。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5)

——《背影》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背影》读后感1000字1

  烈日炎炎的酷暑,暑假也如期而至了,离开了学校紧张的生活,回到*静的家中,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望着家里一贫如洗,悄然无声,思念之情涌上心头。父母半年前,为家庭的生计就远赴广州打工,可父母对我感人肺腑的教导,对我至深至真的爱却久。

  在那儿,我带去了暑假作业,严厉的父亲虽然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上班,可是出门时总是不忘叮嘱我认真完成作业。但生性贪玩的我,每次都把父亲的话当作耳边风。最终,迎来的父亲暴风雨般的斥责。每次看到父亲火冒三丈的样子,心理总有种愧疚感。这种感觉一直延续到现在。

  听到这句话,我的心瑟瑟发抖了,妈妈的这种语气和腔调是如此的陌生,让我有些害怕,一种难以启齿的悲伤涌上心头,我到底怎么了,一个声音在我的心底呼唤。只看见满脸愁容的父亲无奈地发话了:“如果你现在回去的话,一切家中用的东西都得去买,不如过年陪我一起回去,可以吗?”央求的声音如此无力,无法抗拒母亲的满腔怒火。

  我望着父亲,他没有吭声,总是默默地沉思着。无声的寂静,望着父亲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想到,妈妈若回家了,家里所有的开支都落在了父亲身上,这怎么可以,我凑上前去,哀求着爸爸让他劝劝妈妈,可是一向倔强的父亲坚定地说:“什么也别说了,你妈在这也有五、六年了,是该回家休息了,也好照顾你们,你们正是关键时期,耽误不得,爸只希望你们好好珍惜时间,给咱争口气。”说完,就端起碗筷吃起来,双眉紧皱着。

  一直满心歉疚的我,紧跟着父亲,直到他上床睡觉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的腿上已经贴满了止痛膏药,此时的我,一种钻心的疼痛传遍全身。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父亲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却笑着说:“这算什么,没事,咱是男人。”看到父亲那一脸的镇定自若,毫无怨言,我心虚,我又为这个家做了什么,连最简单的学*还偷懒,马虎,逃避。我又算什么男子汉。

  开学的前一个星期,父亲陪我们到了火车站,进站时,父亲给我们留下的依然是一抹淡淡的微笑。直到今天看到《背影》这一刻,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涌上心头。在广州,我们的第二个家被我们的不懂事给抹杀了,父亲却依然面容暗淡,坚定地摆手和我们说再见,可谁知道,他转身的那一刻是否眼睛含着不屈的泪水。离别了,意味着他往后没有母亲的分担忧愁和精神安慰,陪伴他的或许更多的是相思、寂寞之苦。悔恨自己当初的天真和不负责任。

  我的父亲给我留下不管是蹒跚的背影还是坚定的微笑,我都将铭记于心,永生难忘,用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承诺!

《背影》读后感1000字2

  在我看来,秋雨先生的散文一贯带有着他对人性、对社会、对历史的深沉思考。这篇《一个王朝的背影》,是他踏入承德避暑山庄游览时的一些联想。他从清朝初入中原汉族读书人的反抗开始谈起,着重谈了一下他对康熙皇帝卓越的一生的看法。

  我想这篇文章核心想强调的一个关键词是“文化认同”。清兵刚刚入主中原时,中原的*抱着极大的抵触情绪,把入关的满族人看作“外国的侵略军”,而对灭亡了的明朝抱以同情,对朱姓子弟建立的腐朽不堪的“南明”小朝廷充满了幻想,希望他们能够励精图治,把清兵赶出关外,恢复*的*。总结起来就是孙中山先生200多年以后提出了的反帝提纲“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显然,这种情况的发生都是由于满汉两个民族缺乏文化认同。满族历史上一直生活在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崇尚武功而文明程度不高,与在中原大地上沿袭农耕文明,崇尚四书五经的汉族人相比,生活方式、风俗*惯等方方面面存在着不小的差异。汉族人担心清朝统治者会沿用自己民族的价值观进行统治,给汉民族的文化带来灭绝性的打击。于是,对清廷恐惧和愤怒在中原大地上蔓延,各种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起义此起彼伏。清朝的统治陷入了危机。

  而改变这种情况的是康熙皇帝。康熙皇帝的学识的渊博和人格的健全足以让我们现代人敬佩地五体投地。他竟然比历届明朝皇帝更加精通汉族的文化,“大凡经、史、子、集、诗、书、音律,他都下过一番功夫,其中对朱熹哲学钻研最深。”“亲自与理学家进行水*不低的学术讨论。”他在位的时候,主持编纂了《古今图书集成》和《康熙字典》,对中华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至今都在发挥着作用。

  他对西学的重视也让人对他刮目相看。西方的数学、物理、化学、医学、天文等学科,他都兴致勃勃地在传教士的帮助下刻苦钻研。他还下令翻译西方的许多自然科学着作,对动了他们在*的传播。

  ……

  在康熙年间,汉族知识分子的内心逐渐软化。看到康熙帝的文治武功,他们对清廷的态度由坚决抵抗逐渐转变为接受、合作。满汉的文化认同逐渐在加强,民族趋向融合。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清朝灭亡。

  即使在今天,当我们用客观的眼光打量康熙帝时,大多数都是正面的评价。我想,究其原因是,康熙皇帝极大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大融合,主要是文化上的认同。作为国君,他认真吸收汉族文化,至少作出了一种很高的姿态,表明他尊重汉族文化。同时,他也赢得了汉族人的尊重和认可。这种互相之间的尊重、包容为紧接而来的盛世奠定了一个重要的基础。

  在处理今天的民族的问题时,我们也应当多借鉴康熙帝的做法,避免“增进民族团结”成为一句空话,把它变成实实际际的行动。改善民族关系,互相尊重和学*是必不可少的。

《背影》读后感1000字3

  《背影》主要讲的是作者回徐州给祖母办完丧事,准备回北京继续念书,父亲送他去火车站的情景。

  文章从各个角度描写了父亲,对父亲买橘子那一段写的细致入微,有三次提到父亲的背影。在印象中,作者认为父亲以往对待他的种种事情,是荒缪,可笑的,当时作者并没有感到父亲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自己,然而,在父亲爬上月台那一幕,触及了作者内心深处,令作者深深的感受到,父亲的爱是无声的,父亲的背影亦是伟大的。

  “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步履蹒跚走到铁道边,慢慢探下身去,尚不大难。可是他要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示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流了下来。”读到这儿我被朱自清对父亲那种情感感动了,情不自禁眼角湿润。

  父爱,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传达着对我们深至的爱。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的爸爸对我何尝不是这样呢?从咿咿呀呀学话,蹒跚学步到走进校园······我成长的点点滴滴,每一次的挫折、眼泪、欢笑,每一点进步都有爸爸的鼓励。爸爸是严厉的,有时候觉得他不善言辞去表达自己。有时候他又特幽默。用心去回忆,用心去体会。每一段里都有爸爸对我深深的爱。

  父爱,是伟大的;父爱是无声的,父爱是那危难中的一声呐喊,父爱是哪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父爱是那迷失时候的指南针。《背影》让我感悟了那如山的背影,和父爱无声的力量。

  《背影》主要讲的是作者回徐州给祖母办完丧事,准备回北京继续念书,父亲送他去火车站的情景。

  文章从各个角度描写了父亲,对父亲买橘子那一段写的细致入微,有三次提到父亲的背影。在印象中,作者认为父亲以往对待他的种种事情,是荒缪,可笑的,当时作者并没有感到父亲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自己,然而,在父亲爬上月台那一幕,触及了作者内心深处,令作者深深的感受到,父亲的爱是无声的,父亲的背影亦是伟大的。

  “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步履蹒跚走到铁道边,慢慢探下身去,尚不大难。可是他要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示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流了下来。”读到这儿我被朱自清对父亲那种情感感动了,情不自禁眼角湿润。

  父爱,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传达着对我们深至的爱。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的爸爸对我何尝不是这样呢?从咿咿呀呀学话,蹒跚学步到走进校园······我成长的点点滴滴,每一次的挫折、眼泪、欢笑,每一点进步都有爸爸的鼓励。爸爸是严厉的,有时候觉得他不善言辞去表达自己。有时候他又特幽默。用心去回忆,用心去体会。每一段里都有爸爸对我深深的爱。

  父爱,是伟大的;父爱是无声的,父爱是那危难中的一声呐喊,父爱是哪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父爱是那迷失时候的指南针。《背影》让我感悟了那如山的背影,和父爱无声的力量。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扩展6)

——《芳华》读后感1000字通用5篇

  《芳华》读后感1000字 1

  “有些逝去的日子,不需要想起,也永远不会忘记。”合上这本书,这句话便一直在我心里乱窜。读严歌苓的这本小说,灵魂仿佛也随着那萦绕在耳的句子飞回了上世纪七十年代。

  《芳华》用深情讲诉一个时代,它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诉说着曾经的热烈存在,而如今销声匿迹好像从未来过。看那场芳华散尽,有一点怅然若失,还有一点余温在怀。

  《芳华》是一部无法被轻易定义的作品。它温和又绵里藏针,*淡却令人心酸;它有关青春又太过冰冷沉重,它有关善意却无法回报善意;它歌颂旧时代的纯真又体现保守与如履薄冰,它歌颂*凡中的伟大却饱含歧视与集体孤立。它关于**,关于战争,关于年华和理想,关于感情和关怀,关于太短太短的时光和太多太多的遗憾。把它拍为电影的冯小刚说它是暖的,但它本质上还是一场悲剧。

  芳华那年,是无私而又无奈的善意。刘峰无疑是善良的,他以一颗善良赤诚的心面对世人,他包容这个世界的冷漠和自私。他说:“善良从来都不是为了什么回报,善良是发自内心的选择。”主动吃破饺子,熬夜给兄弟做沙发,为别人放弃求学机会,这些如今或许称得上“傻”的行为,他做起来却是那么自然流畅。但他的善意也是无奈的,它们并未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珍惜,甚至被轻视、被践踏、被*以为常。社会总是对好人过分要求,正如《吸血鬼日记》所言:“为什么不让别人看见你善良的一面?因为如果他们看见了,就会期望我一直是善良的。”这并不是说要舍弃善良,而是要把握好一个度,过度泛滥的善良只会适得其反,为他人的私心牺牲自己的人生,不该且不值。

  芳华那年,是深情而又凉薄的时代。在**动乱的年代,悲哀,是人们对世界爱不起、恨不动的常态心情。说它深情,是说由时代牵引的理想主义和残酷历史下的温暖人心。无休止的革命与斗争无疑是荒谬的,但那种无边的憧憬与淳朴的心境在光速发展的今天已不可寻迹。七十年代的人对物质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追求,但却有着极其强烈的光荣感和使命感。说它凉薄,是说旧时代刻薄的思想观念和**背景下的如履薄冰。那个年代的价值尺度是“品质”,当今社会的价值尺度是“货币”,其实我们很难用更可贵或更世俗来定义,因为它们背后的折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冰冷残酷。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刘峰对林丁丁一个情不自禁的拥抱,会被折算成“耍流氓”而罪不可赦,一时间千夫所指,他被批驳,被下放,他所有的光环与赞誉在那一刻消失殆尽。他在一夜之间声名狼藉,忽然从一个活雷锋变成了人人唾弃的笑柄,走的那天除了何小萍竟无人相送。“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严歌苓如是写道。

  芳华那年,是*淡而又真挚的情感。我们总说那个年代的人单纯,就是说他们的感情不掺杂质。无关名利,无关车房,没有奢华的戏码,没有糖衣炮弹的套路,过去的爱情朴素却真实动人。就像刘峰和何小萍之间,洗尽铅华的他们依旧没有故事,但那俩颗相似的灵魂却越靠越*。一个人情话说得再动听,若是不愿意陪你走过这漫漫人生路,那他只是过客,而不是归人。哪怕没有轰轰烈烈,没有铭心刻骨,但有个人时刻在你身边相依为命,那种长相厮守才最令人羡慕。我也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数年光阴逝去,消逝的不仅仅是一代年华。萧穗子的话令人唏嘘:“我忽然意识到,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改变。”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刘峰和何小萍是幸福的,尽管世界对他们不公,尽管他们都贫困潦倒,热情不再,但他们善待世界,一如当初。

  幸好我们都曾是少年。幸好我们都不再是少年。幸好我们曾善待这世界。幸好我们依旧善待这世界。幸好,无悔走过,芳华那年。

  《芳华》读后感1000字 2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1000字 3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后感1000字 4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后感1000字 5

  偶然的机会,先在朋友圈看到有人晒书单,书店结账时放在收银台处,于是顺手拿来。

  开会开了一天,看完的。

  文兵团的爱情故事。可能写不出什么深刻的东西,刘峰就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很多时候,我们期望美好的人就应该有美好的结局,因为他善良,他未来就会很好,因为他付出了,他就会过的很好。

  可是生活不是这样,生活不会因为你付出就一定给你回报,因为你善良就给你好生活。生活就是生活。

  突然有点感觉得是深深理解小曼的那种体会,好像在我觉得最艰难的时候,我老妈也给我说过,你要坚强,你要长眼色,我也没办法,但是为了你我嫁给他了,我要养活咱们两。

  可是再难也就过去了。如果让我回忆初中,我一点也不想回忆,好像那个房子就承载我全部的初中回忆,老妈住的房子里,也就有我三年的青春。从六年级搬过去,到初中毕业毅然决然的填报志愿去姥姥家那边的重点高中。有时候都很佩服自己,总是在突然就醒悟,做了让自己后来都很佩服的决策。

  好在我逃离了那个初中,逃离了那个房子,我的一切都好起来,我的一切都变得独立,我已经不恨任何人,我一个人也可以活的很好。我不会像小曼一样,非要渴求别人的关怀,母亲的关怀。自我记事起,我的母亲就没有和我有任何亲昵的动作,我想这可能和我姥姥爷爷的教师家庭有关系,他们也不是特别亲昵。

  但是我妈有另一种表达爱的方式,就是任何我认为对的事情,都会无条件的支持我。记得有张照片,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胸前挂了一大把钥匙,我那时候就能一个人回家开门了。

  从学前班开始,我妈就没送过我,因为小学放学是5点半,老妈下班是6点,于是我都是自己回家开门,那时候住在单身楼,门很高,我得爬上门口旁边的煤气灶。说实话那时候很羡慕有爸爸接送的`小孩,爸爸把书包放在高高的肩膀上,小孩在前面无忧无虑的跑,真的很羡慕,现在都记得那种羡慕的感觉。可是我从来没有过。

  写完这一段,我突然发现从大学毕业我就选择不回去,到现在是多么明智的感觉,我觉得我永远不可能回去了。

  当然小曼极端了,我不会,我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有能力把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

  第二点感悟是看到丁丁如愿嫁到干部家庭,然后被鄙视,赶出家门,什么也没得到时,豁然开朗。其实从那时候开始,男人的认知就不是女人只要漂亮就好了这么简单。

  我们不仅要漂亮,我们还得能干。有用。这就是所谓的门当户对,如果有一方是高攀的,那么婚姻关系必然不*等。好的感情应该是互相牵制互相*衡,而不是高高在上。

  突然想起郭晶晶嫁入豪门,为什么还能得到豪门的尊敬?因为人家自己有本事啊~她要是退役之后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干,还会得到尊敬么?容貌与荣誉,都终将是过去。我们所有人都活在现在。

  所以女人真的不要指望什么家庭最重要,可以为了家庭牺牲自我。扯淡。家庭和事业一样重要。

  事业的提升带来视野的提升,视野的提升带来交际圈的提升,交际圈的提升带来优质的感情,优质的感情永远都是对等的交换,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对等了,不是被甩就是甩别人。

  女人要追求*等,追求*等就是彻底的*等,因为女人的特殊,就注定她要承担过多的东西,可是这些都是你想要的呀,你既想要好的生活,想给孩子好的教育,想给自己有保障的生活,你就得好好地付出。为自己的付出。而不是无谓的牺牲。

  家庭主妇是最累的而且是无偿的工作,为什么要做这么不划算的买卖?

  豁然开朗。

  经济独立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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