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剑读后感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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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剑读后感 1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读后感 2

  看完鲁迅先生的《铸剑》,我的第一反应是想起中学时期学过的《干将莫邪》,铸剑师干将三年为楚王打造两把名剑,剑成时预料到自己将被楚王以血祭剑的后果,在回王命时留下雌剑并交代妻子告诉未出世的孩子将来长大后为父报仇,孩子出生长大后踏上了为父报仇的路,并在一个陌生人出现后以自杀的代价换来陌生人助其报仇的事情。《故事新编》的《铸剑》中也可看出一些《干将莫邪》的影子,但鲁迅先生笔下的《铸剑》以怪异另类、大胆夸张的情节描写以及不合常人逻辑的情节安排,加强了故事中的悲剧色彩与复仇的力量。在故事情节叙述的背后让我们得以体会其中作者的深意及其想要表达的思想及当时的社会现状。

  《铸剑》的主要人物有眉间尺、眉间尺的母亲、黑色人宴之敖、楚王以及一大堆“看客”。在文章的最开始,描写了眉间尺深夜斗老鼠的场景,他不堪老鼠的烦扰想要亲手解决掉老鼠,但他在水瓮中看到老鼠挣扎地场景时又心生不忍,下决心踩死老鼠时又觉得自己作了大恶似的,从这个场景中可以看出。将满十六岁的少年眉间尺的优柔寡断与内心的矛盾挣扎。在其灭鼠过程中吵醒了睡梦中的老母亲,其母哀叹其性子不冷不热,并交代了眉间尺的身世及楚王杀其父的仇。复仇的力量是强大的,这种力量赋予了他勇气与斗志,于是眉间尺在第二天背上当年其父所铸的雌剑踏上了复仇之路。

  在找楚王报仇的路上遇到楚王,还未行动就遭国王追捉,这时黑色人宴之敖出现了。宴之敖承诺会帮助其报仇,前提是要眉间尺的头与剑,眉间尺同意了。于是,宴之敖带上眉间尺的人头与剑进宫为国王“表演”,他将眉间尺的头放到金鼎里煮并唱起了歌,不久,人头在金鼎里翻筋斗,当楚王凑*时宴之敖斩下楚王的头。当两头相争眉间尺的头被楚王控制时,黑衣人也斩下自己的头加入争斗。最终,三颗人头皆“宣告死亡”,纷纷沉入鼎底,最后鼎中只剩下三只头骨,难以分辨,只能合葬一处。

  在复仇之后,作者还着墨写了楚王死后,宫中众人的反应,无法认清的头骨以及一团混乱的情景。最后众人决定将为三个人头一个人举行大出丧,但到后来举行大出丧的时候俨然演变成了一出“大热闹”,至此,整个故事结尾。

  《铸剑》完成与1926年10月,中国军阀混战,以段祺瑞为首的北洋军阀屠杀**学生,制造一系列血的惨案。当时的鲁迅在看到这些社会惨状后激发了他反抗复仇的怒火,《铸剑》就是在这种心情下写下的。细细品读,我们可看出,文中的楚王就是封建统治的代表,而眉间尺及黑衣人宴之敖则代表了敢于冲破封建传统的勇士,他们的复仇行为实则是向封建传统发起的攻击。直指楚王的行为也表达出作者想直接快速地推翻封建统治而不愿牵扯太多,黑衣人的仗义与对承诺,宁死也要帮助眉间尺报仇的行为在很多读者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文章描写虽然夸张,但我想作者这样写想表达的意图是作者本人对推翻封建传统的勇气与决心。

  再看文中所写到的众多“看客”。一直深表认同:鲁迅先生除开笔下描写的一些代表当时中国普通民众的形象及反映当时的社会现实外,还塑造了一大堆形象生动的看客。如《孔乙己》中酒店里戏弄嘲笑孔乙己的群众,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祝福》里乡里人们对祥林嫂的冷漠与嘲讽,不同情祥林嫂悲苦的身世反而从中取笑;《药》里英雄夏瑜的英勇就义沦为茶馆里茶客们的谈资,鲁迅笔下不乏伸长脖子在人堆里张望的看客,也不乏絮絮叨叨,一群置身事外的看客,就像《铸剑》里,国王死后的大出丧最后会演变成一出大热闹,王公大臣,*民百姓都在人堆里装出哀戚的颜色,却无几人感到真正的悲痛,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从中人性的冷酷显而易见。结局中复仇者与被复仇者同归于尽,只留尸骨在人间,大出丧时尸骨享受着百姓的祭拜,而这出复仇的事实却被世人遗忘、丢弃。愚昧的、以复数存在的看客却成了“胜利者”得以置身事外。

  回归到当时的中国社会现状,只懂得伸长脖子、张大嘴巴充当看客的群众充分体现出当时国民的劣根性。鲁迅的弃医从文只为唤醒沉睡麻木的看客们却终究无法,一如《铸剑》中勇士的'英勇报仇与仗义相助换来的还是城中百姓的麻木,其中的荒谬与讽刺可见一斑。

  铸剑读后感 3

  《铸剑》是一个复仇故事。

  故事上写了主人公眉间尺与闹夜的老鼠折腾了一番。然后他的母亲跟他讲述了父亲当年帮助国王用神铁铸造了两把举世无双的神剑,一把是雄剑,另一把则是雌剑,他(父亲)怕国王会将自己置于死地,所以把雄剑放在家里,自己把雌剑献给国王。眉间尺听了之后愤怒极了,立刻叫母亲找出雄剑,发誓明天一早就去替父报仇。

  眉间尺在复仇的路上遇到了“黑衣人”,“黑衣人”说帮他报仇,只要眉间尺头颅和雄剑就可以了。眉间尺很干脆的把这两把两样“宝物”给了“黑衣人”。

  国王在王宫里无聊,就把官员叫来,叫他们找一个会变戏法的人来,给他(国王)解解闷。然后,官员们就把黑衣人叫来。然后将国王的头砍入水中,仇人相对,本来就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由于王头特别狡猾,让眉间尺的头受伤多处,黑衣人有些焦急,便把自己的头也给砍入水中……最后王头大败,二人报酬成功。

  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深刻感受到:邪恶是永远不可能战胜正义的!

  铸剑读后感 4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 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

  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读后感 5

  初读起只是语言晦涩颇有些古怪的神话,眉间尺与楚王还有“黑的人”的头之战,以及那些咿咿呀呀奇奇怪怪的歌,*添了许多奇异的幻彩。为父复仇而死的传说在中国是不少见的,被冠以忠孝的名义后终沉溺于历史的洪流中,不复听说。而《铸剑》似乎倾注了鲁迅先生极大的心血,最终也不辜期望成为先生探寻人类灵魂、反思人性、守望孤独的代表之作,其极具先锋的艺术内涵仍恩泽此后的众多作家。

  简单的子为父复仇的故事随着“黑的人”的出现逐步步入复杂的旋涡中。鲁迅花大笔墨写了眉间尺的优柔寡断,这就决定了复仇于他是一件不可完成的任务,在现实世界的这种两难境地与复仇命运的必然性里,就决定了宴之敖出场的顺理成章,他的种种神秘性,把人引入另一种复仇的境地,即指向全人类生命个体的灵魂深处的自我复仇。再来看看楚王,残忍、无道的代表,但他也曾摆脱现实的两难,铸莫邪剑,为的是消除戾气,增加的却是新一轮的杀戮有复仇。这种荒诞性的叙述,是通过细腻的笔法表现的,莫邪剑的诞生、充满血腥的头与头式的复仇,神秘而古怪的楚歌,都另人不得不把目光投向这个奇怪个黑衣人,他的言谈、举止都带有对于世俗的生死、个人肉体摈弃与冷酷的决绝,鲁迅在他身上贯注了他“理想的人性”,“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万物在他身上都能找到痕迹,然而终也抓不住。他的冷酷与神秘在作品的荒诞叙述中只能置于理念的范畴,这实质上是顿入虚无的表现,对于人性的关注与探讨一直是鲁迅思想的重点,也使之成为他最具先锋性价值的内涵。

  人类个体的灵魂自我必定如《铸剑》里的眉间尺与楚王,存在着两个极端,爱与恨、善良与邪恶、光明与黑暗,然而这极端也终是无法调和的,复仇的必然性带有古希腊神话的命运悲剧性,而人物性格又使之具有莎士比亚戏剧式的性格悲剧,双重式的复仇使人的关注更深沉的投入自我的体验中,灵魂的两极,存在于同一生命个体,也必然会有斗争,人类就是在这种自我复仇中不断成长与继续生活着的。鲁迅把关注投入到整个人类灵魂的最深处,通过一种荒诞性的叙事纬语,展示了人存在的理念世界,是极具现代性与先锋意义的。同时这种对自我的复仇、对存在理念世界的把握,又是通过绝对的神化将其置入一种虚无的境界来把握的,这就更深入了鲁迅自我的一种虚无主义精神。

  宴之敖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们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复仇”,《铸剑》在这里提出的超目的性的现实主义,正如康德所说:“在此岸的社会中,任何行善的目的,都不是纯粹,而纯粹的动机是来自彼岸的承诺”,他认为有限的生命个体不可能认识无限的世界,对“复仇”崇高赶的认同是来自此岸与彼岸间不可能建立的桥梁,这样就给复仇打上了虚无主义的旗帜,自我的复仇来自虚无的认识,而虚无主义也正是源自对自我灵魂拷问,这种非凡的自我否定精神和殉道意识,是鲁迅比之同代人对自我在社会形态与文化形态的地位的更深刻的认识,他所阐述的这种虚无与孤独的荒原感不是一个阶级一个时代的,而是整个人类从古自今的悲哀。

  从铸剑中我学到了邪不压正,好人终有好报!


铸剑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阅读


铸剑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1)

——《亮剑》读后感 (菁华5篇)

《亮剑》读后感1

  《亮剑》以我军将领李云龙的个人命运为主线,以历史为背景,讲述了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时受到迫害自杀,到1980年予以*为止的人生传奇故事。

  “逢敌必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是小说主人公李云龙最喜欢的格言。“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就是小说中定义的“亮剑精神”。

  什么是“亮剑精神”呢?古代剑客们在与对手狭路相逢时,无论对手有多么强大,就算对手是天下第一的剑客,明知不敌,也要亮出自己的宝剑。即使是倒在对手的剑下,也虽败犹荣。也就是在与对手交锋时,在面对挫折时,能勇敢地面对,无论艰难险阻,都有敢于亮剑的勇气和自信。

  虽然我们现在处于和*年代,但是“亮剑”精神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中永远也不会过时。在学*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不少困难需要我们去面对。这些困难有的像面目狰狞的怪兽,比我们的力量强大许多。这时,我总觉得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推着我向前走,让我勇敢地去面对困难,这种要退缩的想法马上就一扫而空了。就像《亮剑》中叱咤风云的李云龙将军一样,“逢敌必亮剑”,迎着困难走上去。

  终于,我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而且还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我们在遇到困难时,一定不能退缩,要勇敢地站出来面对,因为这怪兽,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只要你有足够的勇气和坚定的决心,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也能做成!

  “逢敌必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

《亮剑》读后感2

  亮剑可以说是我挚爱了,从小和老爸一起看,到后来自己看小说,知道了不能过申的后半段,李云龙和赵刚悲凉的结局。天生的军事家在战乱时期名震一方,但和*时期却难顺应时代。想一想出现在不同时刻的几段对话:

  如果有一天,自由和尊严受到伤害,受到挑战,而你又无力改变现状,那时你会面临着一种选择,你将选择什么呢?反抗或死亡,有时,死亡也是一种反抗。

  老李,你不懂,死亡也是一种抗争,一个有尊严的生命才有存在的价值,失去了尊严,生命难道还有意义吗?

  明知是个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没这个勇气你就别当剑客。倒在对手剑下算不上丢脸,那叫虽败犹荣,要是不敢亮剑你以后就别在江湖上混啦。咱独立团不当孬种,鬼子来一个小队咱亮剑,来一个大队也照样亮剑。

  所以这本书不光写了战争与战友情,更是讨论了一个理想主义者,一个剑客,在面对危机到自身尊严与性命的挑战的时候,该拿出来的勇气和抉择。到底是放弃理想,放弃自由委曲求全,还是选择抗争到底,这个是关于自身命运,甚至是民族命运亘古不变的命题。

《亮剑》读后感3

  一部电视剧《亮剑》让我认识了一位英雄——李云龙,翻开小说《亮剑》,让我领略了“亮剑”的精神。

  这是一种榜样的力量。在李云龙的带领下,军官们舍生忘死,身先士卒。每次大战前,李云龙都会亲自视察前线,让战士们知道他们的团长永远在他们身边。我觉得这种无声的榜样作用,胜过千万豪言壮语。

  我想到了我的老师。我很庆幸,在我的小学生活中遇到了好老师。记得刚上一年级时,一切对于我们都是陌生的,我们不知所措。老师说:“看老师怎么做,你也怎么做就可以了。”每次集体活动,有我们的地方就有我们的老师,不管是烈日下,还是细雨中;不管是大扫除,还是运动会……于是,我们学会了升**时要肃立,学会了*时要静听,学会了读写姿势要正确……等我们一年年长大,我们又学会了礼让小同学,学会了宽容待人。

  这是一种坚忍不拔、斗志昂扬的荣誉感。“一个没有荣誉感的团体是没有希望,没有战斗力的团体。”当李云龙的部队面对强大的敌军时,他们没有惧怕,没有退缩,全团上下,甚至连马夫也举到上阵杀敌。有着这样斗志的部队,怎能不胜?

  就像我们的班级。老师告诉我们,一个人要爱祖国,爱人民,首先要爱自己的集体,爱他的家乡,爱他的同学,爱他的父母亲人。经过五年的学*,我们班的同学团结一心。在学校举行的多次集体活动中获得年级段第一名。甚至是我们的弱项——运动会,也由最后一名逐年上升,去年以逼*第一名的分数获得第二名。我们的班级也被评为“先进班级”。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我们知道,我们都是集体的一员,我们,爱我们的集体。

  “逢敌必亮剑”,在和*年代,我觉得这个“敌”就是挡在我们面前的各种困难。我想,只要我们有“亮剑”的信念,我们一定可以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坚持不懈地勇往直前!

《亮剑》读后感4

  大概一两个月把电视剧从头到尾又刷了一遍,之前都是断断续续看,没什么头绪,这次看了之后,发现真正说战争中的事情并不多,大概只有整个电视剧的1/3,甚至更少,现在看完原著,印证了这点,战争后李云龙的故事才是真正的“亮剑”。

  读第一章的时候就有强烈的感觉,画面感太强了,电视剧简直就是直接搬的原著的词,赞叹原著写的好的同时还是要说下李幼斌演得也是超级棒。

  也查过李云龙的原型,但我想没必要和小说里去做对比,小说人物设定本身就是各种人物的合理或者不合理的结合,不必要字斟句酌,那样太费力了。

  还是和很有优秀的小说一样,画面的呈现很难达到文字的高度,大概是文字给人想象的空间更大一些,而画面的的呈现是众口难调,我想没有人会否认这是一部很棒的小说,文字接地气,还有颇多笑点。

  关于“亮剑”精神,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理解,我的理解,就是真实的做人做事,不违心,不刻意,对得起天地良心。可能这样不会活得光鲜亮丽高人一等,但问心无愧,是做人的根本。

  小说的亮点精彩之处是战争结束后的部分,尤其关于*的部分,但是电视剧几乎没有体现任何,也能理解,但是我想拍出来也不会怎么样,谁还没犯过错呢?如果有重拍《亮剑》,希望可以尽量真实的表现原著。

  满分好评,推荐,比电视剧精彩太多。

《亮剑》读后感5

  这天,我最后把亮剑看完了,有两个人令我个性敬佩,就是李云龙和魏大勇。

  李云龙是一个百战沙场的职业军人,是一个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魏大勇是一个武林高手双手使枪百发百中。他以前在少林寺*武多年功夫了得。所以他的外号就是和尚。

  有一次,李云龙带着和尚与友军晋绥军358团团长楚云飞及他的警卫连连长孙铭参加日本宪兵队队长*田一郎的生日宴会。宴会上,正在*田一郎大吹大擂的时候,李云龙与和尚便风卷云残地大口吃菜大口喝酒。他们这样的吃喝动作被*田一郎发现了,于是恶狠狠地骂道:“*!”虽然和尚听不懂日语,但和小鬼子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也明白是骂人的话。除了李云龙,几乎没人敢骂和尚,他一听便火了,一掌击向*田一郎的胸部,把他的肋骨击地粉碎,口中的鲜血喷地一尺多高。敌人顿时大乱。就在此时,李云龙四人闪电般地拔出驳壳枪,八只枪喷出怒火,像一把铁扫帚把鬼子扫倒一片。这次日本鬼子吃了大亏,守备队、宪兵队、皇协军队、便衣队等军官全部击毙,无一幸免……

  从书中我进一步明白,我们此刻的大好时光是无数的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要加倍地珍惜,去爱护时间。


铸剑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2)

——亮剑读后感 (菁华5篇)

亮剑读后感1

  一直以来,我对战争题材的电视剧不怎么感冒,亮剑的出现,使我改变了这种观念,原来战争片也有这么好看的。20xx月底,亮剑的出现。掀起了一股战争片的热潮,好多年轻人原本不喜欢战争片的,因为亮剑。大家有了共同话题。

  李幼斌,一个血性男人,一个*演员,他用最纯朴的演技,把故事中的主角李云龙演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我们己经忘了他的真实身份,

  仿佛他就是李云龙,把我们带到了当年那硝烟弥漫,你死我活的战场。看到他和敌人斗智斗勇。有时我们都替他捏了一把汉,但他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我们不由自主的大喝一声“李云龙,好样的。*的军人就应该是这样的。”狭路相逢能者胜“这是一个*军人应该具备的气质。

亮剑读后感2

  正在观看电视连续剧《新亮剑》随着剧情的发展,我已泣不成声。不由感慨发博。革命时期,前辈们抱成一团、浴血奋战,赢来了新*的成立。

  而今天的我们,所有的*同胞,更是要团结一心,保卫祖国,一致对外,抗击敌人。保护好我们唯一的家,我们唯一的母亲——*。在此千恩万谢革命前辈赐予我们的幸福生活!

亮剑读后感3

  这几天再一次被《亮剑》所吸引。粗略想来,在这七八年的时间里,留在我脑海中较深印象的电视连续剧并不多。一是反映东北某地日军遗留化学武器泄漏引起的恐怖电视连续剧,名字已经忘却了。二是前两年的《长征》。再就是眼下地方电视台重播的《亮剑》。究其喜欢的原因,主要是原本就喜欢战争片,更重要的是喜欢《亮剑》中的男人极有男人味,是一群真正的男子汉。

  在反扫荡的残酷战斗中,独立团的骑兵连面对数十倍的日寇骑兵联队,宁死不屈,决战到底。在骑兵连长“骑兵连,进攻!”的呐喊声中,十几个战士——几个战士——对敌人发起一次又一次的冲锋,直到仅剩下断了左臂的骑兵连长一人。

亮剑读后感4

  初次读《亮剑》是去年的时候了,深深吸引我的,不是战争年代的飘飘的硝烟,染红天地的血流成河,而是那个男人----主人翁李云龙:大大咧咧,从不按程序出棋却又深得其妙的成果,一闻到战争味就兴奋的上窜下跳男人,侠骨柔情,在困境面前从不退却,只会毅然亮剑冷然面对的那个时代的职业军人。那个高大的形象深深的烙在了我的内心深处。

  我很崇拜他,读了《亮剑》,我都会拿着“李云龙”式的标准去衡量我身边的每个熟悉的人,朋友,同事,甚至是我的亲人,我的室友说“我为李云龙鬼迷心窍了”,我坦然一笑,也不否认。正因为这样,经常的用“那个标准”来衡量日常每天的工作,是否按照自己的思维去服务每个来访的客户,每单生意的洽谈结束后,我都会把整个过程重新的回想一次,有哪里存在着欠缺,有哪里可以谈得更好,为甚麽客户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会一时的哑口无言呢?是我的业务知识不全面,还是我的应答技巧不够熟练。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在现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生意场里,不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要想做到一个长胜的销售员,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也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以前不很注意办事的细节,经常的为自己的疏乎买单,商场如战场,在读了《亮剑》后,我的内心里,总把每个来访的客户定格为一个“困难”,急需解决的“困难”,难题都解决了,那成果是无容置疑。所以,在与客户谈到一定的程度,我不是希望要把我手中的商品马上的销售出去,而是想办法要怎样解决客户刚才提出的疑问,我想,客户买商品回去,使用后的期间,才是我的销售的真正的开端,在那期间,客户遇到的每个疑问,我都如愿的替他解决掉了,只有那样,我认为,才算是真正的把商品卖给了客户,我才真正的留住了客户。

  《亮剑》里,李云龙和*的那个师长到后来晋升为军长的“哥们”的“纠纷”贯穿了整个故事的头尾,一边是两军交战的敌人,另一边又是朋友,在处理这个矛盾的时候,李云龙做得很“滑头”,不伤朋友的情面,又拉开了二者间做为敌人的立场上的距离。我从这些情节上,同样的学到生活中为人处世的很多道理。同样的,把它拿到工作上来,也完全可以套用。例如售后服务的环节。消费者从一个陌生人变成了我的客户甚至是朋友,他是相信我才会买走了我的商品,我必须的用“诚心”去做好每次的服务,用诚心去打消客户的每次疑虑,那也是作为朋友的一个角度去考虑和衡量的,但另外一方面,我作为公司的一员,我也必须的考虑到公司的利益,不仅要想到为公司产生利益,也必须的要为公司留住利益,增长利益。这也是我面对消费者时的双重性格。

  我从《亮剑》里知道,这样做不算是对不住朋友,反而,可以让那位朋友对我的记忆更深。在《亮剑》里,同样的学到如何通过学*提高自己。李云龙从一个“泥腿子”学会了丛林二栖作战的知识,学到了现代战争的知识,充实了自己,做了一个真正的现代的军人。从那本书以后,我也知道了,经常要看书,掌握产品知识,丰富业务常识,更自如的面对每个不同的客户。这些,都是我以前从未意识要去做的事,很感谢《亮剑》,很感谢作者,他让我从李云龙身上,挖掘到了我自身没发现的暗点和亮点。通过看《亮剑》,我想以后,我的人生性格,处世方式肯定会重新定格的。这些文字,就算是我的一些随笔吧,家里的小狗“嘟嘟”老在身边吵个不停,暂且就写这些吧。

亮剑读后感5

  亮剑中所说的亮剑一精一神是:古时候剑客碰到武艺高于自己的剑客,明知不敌,却毫不犹豫的拔一出自己的剑,虽败犹荣,这就是军人的亮剑一精一神。

  曾经看到一个清朝人评论愚人、智者、圣人的说法:做事情之前不分析,不知道能不能成功,就糟糟塌塌的去做,这是愚人;做事情之前先分析,知道不能成功就不去做,这是智者;做事情之前先分析,明知道没有绝对把握成功但还是去做,这是圣人。现代有一句话和这个有异曲同工之妙:愚人的眼里只有红灯,总是看到做不成事情的理由;智者的眼里只有绿灯,总是看到做成事情的理由;圣人的眼里没有红绿灯,想要做成事情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不可阻挡。

  上面所述,三个层次:不知其可不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当然,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是一种硬汉式的盲干,而是一种在行动中寻找机会的不放弃,面对复杂的情形,如果我们只是看到困难就不再付诸行动,永远没有成功的机会,反之,面对困难,我们付诸行动,在行动中寻找机会,我们就有可能获得成功。如果你不承认失败,你就拥有成功的可能!这就是我们的亮剑一精一神的灵魂所在!


铸剑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3)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 (菁华6篇)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1

  我现在想你们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校园三剑客》。它虽然是一本科幻书籍,但是他写出了三位剑客的英勇,下面是杨鹏写的《校园三剑客》之《魔幻头骨》的主要内容:大英博物馆的“水晶头骨”在先进的防盗系统下不翼而飞,让**感到很尴尬。“校园三剑客”再一次被“神秘人”派去解密。

  在古雅马文化遗址,他们遇到了一位博古通今的拜仑丁教授,还有疑惑可以的偷盗者;在“死亡之岛”,“校园三剑客”与S国特种兵狭路相逢;在“智慧圣殿”,他们与“头骨之血”组织成员展开了殊死的'搏斗和智慧的较量……“校园三剑客”能否找到十三颗“水晶头骨”,并揭开“水晶头骨”之谜?这个能透视远古文明的“水晶头骨”到底带给我们什么启示呢?

  这里面的杨歌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他有超能力,而且他的血型是独一无二的,是x型的。在这里有英勇无敌的杨歌、精通电脑,只要有密码都能解的张小开和临危不惧的白雪。最后他们总能把犯罪查清,找出事实。

  我们也要像他们一样,学*英勇无敌、临危不惧,不懂就问。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2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名言的意思是:读书读得多,下笔之时就像有神灵指点似的。我读过的书虽没有万卷之多,但也有几十本吧,这些书我最喜欢的还是《校园三剑客之魔棋大战》。

  这本书里有许多人物如:"拥有超能力的杨歌,生物天才白雪,电脑天才张小开,人工智能机器人独孤求败,棋王柳云龙……"

  柳云龙和独孤求败下棋的时候,一不小心下错了一枚棋子,使独孤求败赢了这场世界瞩目的比赛,因此棋王柳云龙退出江湖。这让我想到一句话"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人生也如下象棋,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所以我们要一步一个脚窝的走好每一步。

  棋王柳云龙来到绿市中学,当了校园三剑客的老师,与此同时,世界发生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各地网络被黑客恶意攻击,造成多起火车相撞事件。

  最终各种相撞事件的幕后黑手,浮出水面,他就是多年前打败棋王柳云龙的独孤求败。我想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有的人老奸巨猾,总在幕后操纵着别人干坏事,自己却逍遥法外,比如电视上说的毒品贩子最高头领,伪装的十分隐蔽,但是最后还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绳之以法。

  后来棋王柳云龙又和独求败下了一局,因为独孤求败是人工智能,被人间真情给打败了,独孤求败去世后,人间恢复了往常的美好。这让我想到许多。真情最能感动人,我们的老师在处理学生打架斗殴事时,就比长道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我们心服口服。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明白了,是你做的事终究会浮出水面,还有不管你怎样高智能,但永远胜不过人间真情。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3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4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校园三剑客》。里面的主角有杨歌、张小开、白雪,里面的.大体内容是:

  有一天张小开在查资料的时候有一些信号传来,让他们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荒无人烟,就在这时候他们系到一个虫穴里,里面机关重重,但是他们靠自己的力量找到了出口,杨歌有超能力听见有人叫救命,他们顺着声音来到了那里,很快就找到了,一看是一只金刚,他们把金刚救了出去。又来了个金刚说:“我们回去了,有一个黑衣人来了很厉害,”杨哥说:“带上我们吧,也许我们能帮上忙,”金刚答应了。

  最后他们找到了黑衣人,把它消灭了。

  我觉的杨歌、白雪、张小开都很坚强我要向他们学*。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校园三剑客》。我最爱的一本书!

   这校园三剑客当然有三个人啦,这三个人分别是拥有超能力的杨歌、具有生物学方面的白雪和电脑天才张小开。他们三个从小就形影不离,分别破解了百慕大三角之谜、金字塔之谜等谜团。

   这回,他们要破解的是吃人电视机的谜团。电视机怎么会吃人呢?除非在电视机上施法术,要不然是不会吃人。

   是这样的。杨歌他们班上新转来一名女同学,叫李超。具有超能力的杨歌也发现它有许多奇怪的本领。不久,班上同学一个接一个地离奇失踪。更让人困惑的是,除了杨歌之外,所有人头脑中都已经没有失踪同学的印象。杨歌通过自己的推理推算出下一个失踪的人不是自己就是张小开。他决定跟着张小开回家,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开被电视机吃掉!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李超将大家变到魔幻星来,目的是让大家拯救魔幻星球。

   校园三剑客使我明白了只要齐心协力,就可以化解重重困难!

校园三剑客读后感6

  由于我所有的书都看腻了,所以我又打算买点其它的书。

  到了新华书店后,我的眼光立刻被一套书吸引了,那就是《校园三剑客》。

  我便拿起第一级《吃人电视机》看,我立刻被情节内容吸引了,尤其是杨歌(故事中头号人物)他学*不仅好,而且由于同学们的冤枉,准备自杀掉进了神秘空间,拥有了超能力,而且拥有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X血型,他与白雪,张小开合成校园三剑客,他们破了无数案件,如:金子塔里的木乃伊,尼斯湖水怪......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阻挠,拥有友情,互相遇难是互相帮助,不无情无义遇到危险也不怕。


铸剑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4)

——三剑客读后感 (菁华5篇)

三剑客读后感1

  今天,我阅读完了大仲马的《三剑客》深有感触。

  故事讲述了英国的红衣主教,暗地里同英国皇后展开了一场权力争夺。他发现皇后跟法国的公爵白金汉有来往时,便派女囚米莱迪去刺杀公爵白金汉。白金汉为了皇后,不惜跟英国交战。这时英国的一位名叫达德尼昂的年轻人去投靠特雷维尔,特雷维尔是宫廷里的第三号人物。在他帮助下,达德尼昂结交了三剑客,无意中探听到了这个机密。他和朋友三剑客决定实行一个大胆的计划,去偷渡法国阻止米莱迪。后来米莱迪被抓住了,但她买通了一位官员,刺杀了白金汉。四个年轻人愤怒至极,杀了米莱迪。

  我最欣赏里面的主人公达德尼昂,他正直勇敢,为了国家,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偷渡英国的时候,有一位船长发现了达德尼昂的真实身份,他只好跳水潜入船底。船长知道后便在水里投了一枚炸弹,这时达德尼昂又机智地从水里悄悄钻出来,跳到船上,躲在一个小角落里隐蔽起来。炸弹在水里爆炸了,但他依然安然无恙。

  他也从不鲁莽行事,任何事情都是有计划进行。他和三剑客力挽狂澜,最终阻止了一场战争。

  这本书让我很入迷,它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终将战胜邪恶……

三剑客读后感2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遍的《校园三剑客》。正是这次读书,让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人究竟是一种什么动物,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为人之道呢??

  大仲马,这个混学的天才作家,一生写的各类文学作品达三百卷之多。虽然我不曾领略过他所有的作品,但我觉得,《校园三剑客》使我感触最为深刻。

  大仲马用他优美的文笔,在书中多次描绘到四个剑客达太安、亚多士、亚勒弥士和波尔多士之间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击剑为盟:人生在世,难得知己。今后必定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同生死,共患难。历次实验,诚信为本。这几句话使得友谊变得更加伟大。当朋友在生活上遇到困难,他们总会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帮助朋友,哪怕只是进了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在朋友有危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绝对没有一点迟疑!这些无不体现了他们之间以诚信为本的深厚的友谊。

  当长枪将要穿透亚多士的心脏时,是达太安身子一挡,挡下敌人致命的一击!亚勒弥士被陷害关入大牢,波尔多士在敌人埋伏的危机重重的道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只为心爱的朋友讨回公道,这,难道还不能充分体现他们之间说话算数,以诚信为本的高尚品质吗?

  那么,是什么使他们的友谊像钢铁一般坚硬呢?是什么使他们能为朋友两肋插刀呢?

  不错,正是他们的击剑为盟,正是他们之间定下的那一种无形的约定!简单地说,是诚信,是诚信才让这一切发生。

  如果他们素不相识,达太安会为亚勒弥士挡下那一枪吗?或许会,但那充其量只不过是见义勇为罢了。

三剑客读后感3

  昨天终于把放在宿舍长达两个月之久的《三剑客》看完了,说实话,感觉并不像人们说的那么好看,可能因为译林出版社翻译的原因,也可能是大仲马那个时代的局限性。总之,一言以蔽之,感觉有些无厘头。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达达里昂以及他的三个火**朋友们,其实作者在描写米拉迪的时候也花了太多笔墨。

  从达达里昂初到巴黎,参加一些重大活动,再到参与围困行动,最后荣升为火枪队副队长,故事的主线并不是很长,但我却常常感到困惑不解,逻辑实在混乱,我甚至在读了这本书以后除了米拉迪给我的一个魔鬼形象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知道了。 或许如果不谈谈米拉迪这个人,这篇读后感就无法再写下去了。按照达达里昂他们的理解是,这个女人是一个魔鬼,她的长相很美,但是内心极为险恶,这或许才是真正的魔鬼化身。至于现实之中,我觉得存在这样一个人的概率还是很低的,如果真的遇到这样一个女人,真的比中大奖都难,但愿自己不要这样走运。按照宿舍郭同学的理解是,如果找一个漂亮但不爱自己的女人和找一个不漂亮但深爱自己的女人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我们往往就在这两者直接徘徊。我从小说中看不出米拉迪爱谁,她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阴谋而善变,如果要说她真正爱过一个人的话,那就是瓦公爵了,可惜达达里昂看穿了她的心思,通过报复反而让她变得更加凶残,结果引发了一系列无厘头的后半段故事。 忽然想到如果这本书中少了法国王后安娜,那根本不会有这个故事存在了,白金汉公爵和红衣主教居然为了得到王后的一个眼神而斗智斗勇,这实在让人感到悲哀,也更突出了故事的无厘头,两个国家为了一个眼神而开战,这样的事情应该不多,虽然历史上我们经常听说为了某个女人引发了战争,可细细考究起来一个君主绝不会为了一个这么单纯的目的而置自己于不利之地的。所以,没有安娜,没有米拉迪,这个故事基本就是一个空壳子,轻轻一推敲就散了架。 实在不知道再说些什么了,还是在此搁笔为妙。

三剑客读后感4

  最*读了《三剑客》这本书,感慨万千!

  《三剑客》(又名《三个火枪shou》)是以17世纪初期法国国王路易十三和手握重兵、权倾朝野的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的矛盾为背景,穿插群臣派系的明争暗斗,围绕宫廷里的秘史轶闻,展开了极饶趣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少年勇士达达尼昂,怀揣其父留给他的十五个埃居,骑一匹长毛瘦马,告别及亲,远赴巴黎,希望在同乡父执的特雷维尔为队长的国王火枪队里当一名火枪shou。在队长府上,他遇上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三个火枪shou,通过欧洲骑士风行的决斗,四人结成生死与共的知己并与邪—恶势力作斗争。

  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感触颇深:达达尼昂望了望窗外那两个嘲笑他的马的男人,气不打一处来,气冲冲地向外走去——两个男人唠的正欢,突然发现一个年轻人向自己走来:“先生们,谈论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呢?”达达尼昂尽量压制住自己的愤怒。“嘿,小子,要不你是脑子进水了,要不你就是存心找不痛快!”达达尼昂再也无法忍受,二话不说,拔剑就向对方刺去,而那人却似乎早有准备,也拔出剑来,并躲过了这一击,仅仅几个回合,达达尼昂便有些招架不住了,这时,周围的人蜂拥而上,把达达尼昂围了起来,在混乱中,达达尼昂被人打了一棒,剑也断了,昏了过去。读完这里,我心想,达达尼昂实在是太鲁莽了,但是,人在那种时刻,很难保持理智,唉,我可要吸取教训!

  读了《三剑客》这部作品,大仲马刻画的人物细致生动,真是让人惊叹!达达尼昂的勇敢仗义,阿托斯的办事老练,波尔多斯的办事急躁,阿拉密斯的举止文雅,全部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一定要学*他们不畏艰难的精神,充满正义感。

三剑客读后感5

  《三剑客》讲述了达达尼昂和波托斯,阿拉米斯,阿托斯一行人与红衣主教勇敢斗争的故事。

  他们都是法国巴黎禁卫长枪队的队员。达达尼昂曾经还被提拔为禁卫长枪队副队长。但他拒绝了,把机会送给了三剑客。虽然书名是三剑客,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达达尼昂。我最喜欢达达尼昂,他的勇气、自信、正值,深受我的喜爱。红衣主教是故事的主要反面派人物。但他最后成为了正人君子。想把达达尼昂提升为副队长的人就是他。三剑客是我*来看的最后一本西方名著,也是看的唯一一部长篇西方名著,创作它的前辈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三剑客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大仲马先生文学生涯的转折点.三剑客应该算是一部历史小说,正如大仲马先生的名言:"什么是历史?就是给我挂小说的钉子."所以,三剑客可以说是半部移花接木的历史.全文长达60万字,登场人物繁多,事件丰富,场面非常宏大;正如书名:三剑客,由贯穿全文的主人公达德尼昂及三个火*: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传奇经历为故事主线,描写了十七世纪法兰西亲旧教派水火不容的争斗和宫廷权贵风起云涌的更迭的历史背景,从四个主角各具特色的性格体现当时法兰西王国剑客的效忠以及权力的争斗.

  阿托斯的高贵雍容,波尔多斯的粗放豪爽,阿拉密斯的风流倜傥,达德尼昂的勇敢机智等都让人难忘,作者发挥丰富的想象力把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爱情写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最终当白金汉公爵在遇刺走到生命的尽头时,仍对王后一往情深,至死不渝,读起来不由得让人感概真爱不死。三剑客中的男主角达德尼昂大仲马先生把他描写成一个机智勇敢,敢爱敢恨,珍惜友谊的骑士,他不但剑术高超,而且珍惜爱情,当爱人康斯坦斯被害弥留之际时的真情留露无不让人动容.


铸剑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5)

——《米小圈》读后感-读后感合集5篇

  《米小圈》读后感-读后感 1

  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书,如《阿衰》、《星太奇》、《三毛》、但最好笑的是《米小圈》了。《米小圈》有很多小故事,但最好看有趣的是《新球鞋》。一次,米小圈爸爸给他买了一双新的白球鞋,上体育课时,米小圈穿着新球鞋给同学们看,姜小牙带头说:"踩新鞋交好运",于是,全班同学都来踩米小圈的新鞋。上课了,体育老师说:"米小圈,你的灰球鞋真好看".":呜呜呜……这鞋本来是白色的呀!"

  这个故事虽然搞笑,但同学们这样做是不对的,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

  还有一次,铁头让米小圈和他比武,铁头可练了一年的少林拳呢!米小圈只能跟"摔跤大王"二爷爷学*,每天都练到很晚才回家。到了比武的日子,他们来到了公园,二爷爷说:"开始",他们你来我往打了起来,铁头一拳差点打到米小圈,米小圈一闪躲了过去,接着米小圈紧紧抱住铁头,乘机把他摔倒,"yes,我们胜利了".这个故事太精彩了,让我身临其境。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坚持不懈,才能成功的道理。

  《米小圈》读后感-读后感 2

  今天,我读了一本《米小圈上学记》,我明白了写作文其实很简单,爆笑作文、最新作文还可以这样写:里面写了很多让人笑破肚皮的>故事,特别是米小圈、姜小牙、李黎……几个主人公特别表现出了作者在写作文的时候只是按照自己的想象和搞笑语句来编制成的这本书。

  在《米小圈上学记》中,米小圈刚开始还想上幼儿园,因为幼儿园可以玩玩具,还不用写作业,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位美丽的老师,他上一年级的时候,又遇上了一个美丽的老师,这让他喜欢上了一年级,在一年级中又认识了好多同学,有姜小牙、李黎……发生了搞笑的场面,突出描写了米小圈他那玩皮淘气的性格。有时跟着姜小牙也会吃苦,因为姜小牙有时还骗米小圈,姜小牙有一个爸爸叫姜大牙,因为他爸爸的牙特别特别大,可以说是超级大,所以他爸爸才叫姜大牙。你肯定想知道米小圈为什么会起这样一个名字呢?因为他刚出生的时候还没起名字,他就爬到桌子上拿起笔在纸上画了一个小圈,所以就叫米小圈。

  这本书中,我知道了,作文也是这样,只有写出了令人感兴趣的事才能引起别人的好感。

  《米小圈》读后感-读后感 3

  寒假里我读了《米小圈上学记》这本书,主人翁米小圈从小爱画圈圈,所以爸爸给他取名“米小圈”。

  《米小圈上学记》中有几个重要人物,他们分别是:米小圈、小圈爸、小圈妈、魏老师,还有李明。魏老师是教语文的,在米小圈心目中他是个“奥特曼”,因为他的头发太像奥特曼了。《米小圈上学记》上学记这部书很好看,也特搞笑。书中讲述了米小圈一天天是怎样度过的。他的同桌的李明,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小女孩。米小圈上课只要一看漫画书,就会被李明发现并没收,因此他很苦恼。

  不过李明在米小圈心目中也有好的地方。有一次,大家都在安静地写作业,沙——沙——沙,突然米小圈写错了字,可是他忘了带橡皮,急得他像热锅的蚂蚁,一时满头大汗。这时,李明急忙主动地把自己的橡皮递给了米小圈,米小圈接过橡皮,感动的差点流下了眼泪。从此他们成为好朋友。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互相谦让,不要斤斤计较,这样才能建立朋友之间长久的友谊。

  《米小圈》读后感-读后感 4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最喜欢的是《米小圈上学记·来自未来的我》,这本书是爸爸送给我的米小圈系列图书中的一本。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三条预言》这个故事,这时候的米小圈已经上四年级了。在前面的故事里,米小圈收到了来自未来的自己——米大圈写的信,但是米小圈不相信这是真的。米大圈就又写了一封信给米小圈,说了三个预言,米小圈的爸爸明天会把重要的图纸忘在家里、米小圈去学校的时候会受到老师的表扬、米小圈的妈妈会做他最喜欢吃的鸡翅。

  米小圈不相信米大圈的预言信,他计划第二天要想办法不实现这些预言,结果第二天他忘了提醒爸爸拿图纸,在班里打扫卫生被老师表扬、爸爸给她买了鸡翅。米小圈开始相信米大圈了,他想等到考试的时候找米大圈要答案。

  看了后面的故事才知道,原来米大圈是米小圈的爸爸伪装的。因为他爸爸想让米小圈学*画画,长大了成为特别著名的画家。

  虽然米小圈没有遇到未来的自己,我真的很想遇到未来的自己,看看长大的自己什么样子,是不是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爸爸是不是已经很老了!

  《米小圈》读后感-读后感 5

  暑假这段时间,我看了《米小圈上学记》这套书。我觉得主人公米小圈,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这个人看似很调皮,坏点子也很多。但是呢,他在好朋友遇到危险、遇到困难的时候,他都会勇敢的伸出双手去帮助他们。比如他的好朋友铁头上学的时候没有吃早饭,米小圈就会把自己仅有的零食给他吃。他的同桌徐豆豆是一个学*懒散,记性差,又很矫情的女孩子。她每次说话都不算数,把错误都赖在米小圈的头上,还告老师……可是没小圈呢,从来不跟女孩子一般见识,他都会让着他的同桌,表现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很有意思的是,米小圈如果考试不好的时候,他也会耍小聪明对他的爸爸妈妈斗智斗勇,想着法儿的让他爸爸妈妈在考卷上签字。可最后还是逃不掉爸爸妈妈的火眼金睛,少不了又是一顿打。这一点可真是跟我有许多相像呢!看来天下的父母还大多都是一样的,我以后再也不抱怨只有我一个人这么惨了。

  我觉得米小圈在学*上他还是很认真的,成绩好的时候他也很高兴。如果成绩不好了,他也会难过,然后对自己加油,鼓劲儿。

  我也要像米小圈一样,遇到困难的时候呢,就要勇敢的去面对。对待自己的好朋友,就要真诚相待。


铸剑读后感合集5篇(扩展6)

——目送 读后感合集5篇

  目送 读后感 1

  一直决心好好读书,却都因为忙于工作中的琐碎不能坚持。20xx年伊始,决心借助外力监督,让自己不好意思找理由。1月7日,收到西城团区委快递来的《目送》,打开看见外包装,就有一丝欣喜,淡绿油画封面设计,套上半透明的硫酸纸书封,忽然就那么走进自己心里了。

  目录中看到三部分73篇散文,加上自序《你来看此花时》,共74篇。翻开正文,每篇中都配有相应主题的照片,感觉一下子拉*了自己和作者的距离,更难得可贵的是,很多张照片都是作者自己拍摄的作品,不由更加佩服作者对生活的热爱和行动力,想想自己在很多时候,空有想法,总不能落实,时间久了,具体的事情淡忘了,留给自己的却是越来越多的惆怅和落寞,是对自己的不争之恼,时间长了,直接影响到自我效能感的提高。如此,在这个年关前,在述职测评慰问考核等常规工作忙不开身加上民主生活会更忙死人的情况下,决心有个不一样的开始。

  全书名为《目送》,开篇也是《目送》。读完,觉得这篇所述是全书灵魂,像一根线串起了全书,奠定了全书的调子。虽然,目前我还只读完了第一部分,但已经找到很多共鸣,有些是感情上的共通,如《目送》中作者与孩子一起手牵手第一次上学,那种母子之间的依恋我相信是大家共有的。而此后,孩子大了,仅剩下母亲自己的守候。也是很多家长在孩子长大些后落寞的共感。

  作者最后从这些回忆起自己和父亲之间的过往及现在。进而告诉我们她的所悟,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如此,短短的一千余字,把为人父母与孩子从小到大互动的心路勾勒清晰,也把为人子女从小时与父母强烈的依恋到青少年时对父母的不屑,到自己成为父母后养儿方知父母恩的感悟写得很到位。但是,作者最让我钦佩的是,她不仅写到位了,而且悟得很透,所以她不偏执,她告诉我们,面对父母子女渐行渐远的背影,不必追。

  目送 读后感 2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是我第一眼看到的文字,当场就挪不开脚步,眼泪哗哗地流下来。

  还能追什么呢?还能追回爸爸妈妈吗?甚至连他们的背影也不曾记得是什么模样。其实,很多时候不是我们去看父母的背影,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承受爱我们的人追逐的目光,承受他们不舍的,他们不放心的,满眼的目送。但我们从小到大只管着一心离开,从未回头张望过。

  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然而就算我已经七老八十,就算我已经儿孙满堂,我也依旧是个孤单的孩子,在心灵的一隅,等待着目送的眼光,这样的我,才不会惧怕回头,这样的我,才敢一直往前。

  我认为小鸟飞不过沧海,是因为没有飞过去的勇气,我现在发现,不是它没有勇气,而是沧海那一头早已没有了等待。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目送 读后感 3

  《目送》是作家龙应台写的,这本书的内容是关于父亲的去世,母亲的衰老,儿子的成长和离开,以及朋友的深切关怀和兄弟之间的患难与共。她描写了生活中的失败和挫折,堕落和失误,生与死和离别,深刻,沧桑,堕落,失落……

  曾经她看着儿子上小学,看着儿子逐渐长大,她舍不得啊!她看着父亲的老去和他的离去,她还是那么舍不得。但有些路只适合一个人走,亲人不可能永远陪伴我们一辈子,他们将不得不离开老去。

  莎士比亚说:“不管多好的东西总有一天会失去,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再爱的人,总有一天会离开。即使是最美丽的梦,总有一天也会醒来,应该放弃的永远不要挽留。”这意味着,不管你有多好、多珍贵的东西,总有一天我们会失去它们,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这一切。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总是不珍惜我所拥有的,因为我认为只要我足够快乐。但我错了,如果我们等到失去了才后悔,那么我们就永远不会学会珍惜身边的一切,更不用说宝贵的生命了。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叫做《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告诉我们同样的道理:珍惜现在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后悔没有珍惜。在天蓝色的彼岸,主人公因为和姐姐吵架而失去了生命,但是当他死的时候,他发现妹妹非常爱他。

  世界上有太多的美丽和不满,但那有什么用处呢?同学们,这本书给了我们太多的人生启迪,我们要珍惜家庭、生命和身边的一切。让我们静下心来,做一个懂得爱、懂得生活的人。

  有些路,真的只有一个人走……

  目送 读后感 4

  这个暑假,我读了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感情细腻丰富的人阅读的好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暑假,我花了大量时间,终于读完了所有的七十三篇,书未读完时已被深深感动。

  同名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目送 读后感 5

  世上最令人觉得悲哀的事,若要排个名次,那么送别肯定能位居前三名。无论是送亲人还是送朋友;送得远还是送得*;暂时送走还是永远再见,多少都是令人悲哀、叹息甚至掉泪的。我们送走一个人后,回来的可能是希望、可能是失望;可能是成功、也可能是失败;可能是任何东西,也可能什么都没回来。

  我也经历过送别。送别我的爷爷、太爷爷(他们再也没有回来),送别我的幼儿园、小学(我还可以进去,但再也不能回去了)。我也被送别过:上学、出门(几乎天天都在进行)。反正,不论是送别还是被送,滋味都不好受。

  记得我第一天来到这儿时,背着书包、提着大包小包迈进校门的那一刻,心中突然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有害怕、有向往、有不舍。但我没有回头,也强忍住没去想像站在门口的妈妈此刻是什么心情,我不敢。在长一百多米的大道上,我独自一个人匆匆走着,沉重的包裹使我停下好几次,但我一直没回头,是的,我至今也不敢。夜,静悄悄的,只听见我的脚步声,*坦的砖路上只见由两侧昏黄的路灯照出的投影,随着我的步伐慢慢地移动、拉长、消失……

  每周,这样的一幕都会上演,我还是忍不住想到:为什么以往妈妈天天送我去上学、上课,我也常常送她上班、出差,从来没有这么强烈的不舍和难过的感觉呢?她想必也很不舍吧,看着那个以前天天被自己牵着、护着的人儿的背景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后消失在拐弯处,心里怎么踏实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想,只要是经历过目送或被目送的人,心里都有底――现在我们能感知到这种情绪。送别会令我们难过,但这是成熟的路上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儿――放下。

  其实,目送别人渐行渐远,就是一种放下。他会用默默的背影告诉你“不必追”。无论是谁都会有不舍的时候,但是放下一个人,让他走,自己只是目送他离去,也必须学会。只要我们领悟了目送的真谛,就会发现:送别,真的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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