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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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戒读后感 1

  你认识查理九世吗?查理九世这个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古代的一个国王,但是在这本书上,他是一只拥有着超强智慧与矫健身手的狗。这个暑假我看了《查理九世》系列的很多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所罗门王的魔戒》。

  《所罗门王的魔戒》讲的是DoDo冒险队为了救博士而前往一片原始森林冒险,先是原始部落的为难,紧接着有遭遇各种怪物的'袭击,然后险些落入博士助手欧柏的陷阱……然而,在这样的重重困难之下,查理九世这只小狗带领着DoDo冒险队的四位成员,沉着应对,奋勇抗争,最后识破了欧柏的诡计,成功解救了博士,化险为夷。

  说起这个故事,我也有一个相似的经历。尽管没有《所罗门王的魔戒》讲的如此惊心动魄,但是却教会了我在面对困难危险时应该怎样做。爸爸在一次假期里带着我们全家去一座大山里进行野营,我们全家都高兴极了。在吃完午餐之后,我和爸爸妈妈决定四处走走。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有一条蛇正在不远处迅速向我们这边蠕动。我慌了,不知所措地大声喊叫,这时爸爸从树旁捡起了一根木棒,重重地砸在了蛇的头上,把蛇砸晕了。事后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遇到危险,不可以那么慌乱,要沉着地开动脑筋,化险为夷。”

  通过《所罗门王的魔戒》里的DoDo冒险队和自己的经历,我明白了在危险时不能慌,要沉着应对,才能化险为夷。

  魔戒读后感 2

  写在前面: 所以不论做什么事,遇到什么困难, 都要想办法克服,只要你肯努力,功夫用到了,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一定能成功。因为功到自然成。

  我看完了《魔戒》,深受感触。

  里面讲,弗罗多的叔叔偶然得到了一个魔戒。魔戒一共有九个,合在一起能统治世界,其他八个在半兽人首领索伦手中。为了阻止半兽人统治世界,必需摧毁魔戒。于是,弗罗多与他的`朋友山姆去半兽人的巢穴魔多,去将魔戒丢在岩浆里摧毁,两人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摧毁了魔戒,使半兽人死亡。

  这虽然是个科幻故事,但却表明了一个的道理:有志者事竟成。

  弗罗多为了达成目的,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难道我们不能像弗罗多一样,做事不半途而废,将绊脚石变成垫脚石吗?

  影片里,巫师甘道夫曾说过:“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报怨命不好、命运捉弄人,而是现在该做什么、怎么做。”

  是的,我们在遇到某些困难的时候,不能怨天忧人,殊不知在怨天忧人时,不想办法解决事情或困难,错过了时间,使事物变得更复杂。

  所以不论做什么事,遇到什么困难, 都要想办法克服,只要你肯努力,功夫用到了,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一定能成功。因为功到自然成。

  魔戒读后感 3

  《魔戒》是一部奇幻小说,但是结局并没有统御世界;《魔戒》是一部史诗,但主角不是长大变强,而是保持本心。这个设定之妙出类拔萃。

  托尔金博古通今,又亲身经历过一战,似乎是甘道夫,然而或许他内在其实是比尔博吧。主角是霍比特人,比矮人还小的半身人,生活在阳光灿烂,水草丰茂的夏尔。夏尔的设定也很有意思,不似希腊诗人歌颂的阿卡狄亚,也异于中国文人喜欢弹琴长啸的山水和竹林。后两者似幽谷仙气飘飘,夏尔却是人间烟火。与魔兽世界为代表的小身材的种族相比,霍比特人不像侏儒那样智力出众和擅长工艺,也不像地精那么富有,更不像矮人勇猛善战。然而,挺身而出的持戒人是霍比特人,9名魔戒同盟队员里霍比特人占了4位。这个柔和的种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颇有点“上善若水”的感觉。并且,魔戒同盟并不是桃园三结义或者三个火枪手式的兄弟同心,而是一个想走就走的松散联盟。事实上中途就分开了,只有弗罗多和山姆去了魔多,甘道夫失踪,波洛米尔阵亡,武力最强的三人走了洛汗-刚铎的线路。每个人都在随着形势自然而然地前行。人四散,缘分连。谈不到“意志”、“梦想”之类,这些大词属于波洛米尔,属于萨茹曼,属于德内梭尔。然而持戒的弗罗多和山姆只是一直前行。让我想到《西游记》里唐僧也没什么武力,他的优点就在于一直向西天前行,内心单纯。这份单纯可不容易,具象的魔戒也好,家国责任也好,个人野心也好,亲人的期待也好,都给人巨大压力,负重时怎能走钢丝呢。我知道只有亚瑟王能拔出石中剑,我知道只有须佐之男命能拔出草薙剑,我并不希望作家“来写个小人物逆天改命成为大英雄的故事吧”,而希望“请让英雄别那么大压力,顺从内心,自由前行吧”,谢谢托尔金先生!

  弗罗多线很有新意,阿拉贡线很有古风。孤身一人出场,获得了各个王国,各个种族的敬爱和支持,最终君临天下,河清海晏。除了冒险的经历,我非常喜欢他的优雅气质。冒险之旅也是诗歌之旅。我们知道老比尔博爱做诗,他曾经让人猜哪几句是阿拉贡做的,说明阿拉贡的文才不在他以下。他唱着精灵的诗歌、人类的诗歌、霍比特人的诗歌,打动了书里书外的人。毫无炫耀,只是唱出心声。这让人想到奥德修斯听到关于他的歌曲而流泪,英雄也是充满感情的。让大家陪同矮人吉姆利过精灵边境的做法也很有风度。值得一提的是他对洛汗公主伊奥温的尊重和爱护。尊敬强大的精灵女王很容易,爱惜恋人精灵公主也很容易,但阿拉贡对伊奥温的*等对待才是了不起。阿拉贡是一位温柔的国王,像月亮一样温柔,处处都是他的光辉。

  我非常喜欢伊奥温公主!史诗里强力的女性有,比如喀耳刻;深情的女性有,比如卡吕普索。伊奥温作为人类女性,在男性为主的人类社会生存不易。如果说本书里霍比特人是“保持”,国王阿拉贡是“回归”,伊奥温则是“成长”。值得一提的是女扮男装从军的情节,书里一直是假扮男性,谁也没发现。但是在电影里肯定观众都能看出,干脆就在带梅里骑马的时候明明白白说了话,让梅里发现她。但戏剧性一点都没减弱,她来了,未来会怎么样?会如她所愿,和男子一样建功立业,还是马革裹尸?事实上,她胜过了男子。感谢托尔金让她在年轻时遇到了阿拉贡,作为人生的引导者。

  本书各个角色,各个种族的结局也叙述得很圆满。每一章的结尾,比如阿拉贡的婚礼、弗罗多的离开,大多简洁明快;整个大结局一唱三叹,照顾了读者依依不舍的心情。马上准备看《霍比特人》啦。《魔戒》啊,我还会重读的。

  魔戒读后感 4

  《魔戒》(《指环王》)是新西兰鬼才导演彼得杰克森结合最新电影特效的魔幻新作,根据托尔金畅销全球的经典小说《指环王》三部曲改编,以护戒使者、双塔奇兵、王者归来三部曲的方式拍摄,并分别获得4、2、11项奥斯克大奖,其技术投入和影片质量可见一斑。

  让我先来介绍故事梗概。

  在传说的中土世界里,第二纪时,诺尔多精灵中的杰出工匠凯莱布林波在黑暗魔王索伦的协助下铸造了三大精灵戒指、七大矮人戒指和九大人类戒指。此外,索伦又在暗地里铸造了一枚权力无上的至尊魔戒,这枚魔戒能够控制余下的十九枚戒指并且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正是它帮助索伦将整个中土世界笼罩在黑暗之中。中土世界的人民不堪重压,奋起反抗。人类国王伊伦迪尔被索伦杀死,伊伦迪尔的儿子伊西尔德捡起父王那把破损的纳西尔圣剑砍下了索伦戴着魔戒的手指,魔君力量消散,战争结束。之后的数千年间魔戒经历数人之手,从伊西尔德到咕噜,再到霍比特人比尔博手中,最后被甘道夫发现并认出魔戒,他让弗罗多暂时护送魔戒到跃马客栈,他去找白袍魔法师萨鲁曼商议办法,没想到萨鲁曼早已投靠索伦,成为黑暗势力的一员。经过重重戒灵追杀的凶险磨难他们最终到达精灵国,精灵国王埃尔隆召集各种族领袖议事,决定将魔戒送到末日火山销毁,弗罗多挺身而出,他的三个伙伴也都出来请战。各国代表深受感动,人类王国的博罗米尔、孤山的吉穆利、精灵国的莱古拉斯,还有亚拉刚等都纷纷站出来要为弗罗多保驾,甘道夫也提出要护送弗罗多。于是,九名护戒使者开始了前往末日山脉销毁至尊魔戒的艰险历程。历经磨难后,最终在咕噜的帮助下,弗罗多和山姆终于带着魔戒之王登上了末日山脉。

  本片的故事并不新奇,正义与邪恶的对抗,而从情节安排和特技视效上来说,三部片子都获奥斯卡最佳视觉效果奖,可谓上上之品。

  第一部影片开场的背景介绍就是第三纪中前期的大事记,用的是盖拉德利尔夫人的旁白,原因绝不是凯特布兰切特的声音听、英音纯正什么的,而是,盖拉德利尔是唯一亲身经历了这一切,从魔戒的铸造到第三纪结束的生物,由她来讲最合适。开场的这五分钟相当的成功,基本脉络是原著扉页上的一首短诗,囊括了精灵语的初现,第三纪中土局势概况,魔戒的由来和几番辗转以及当前的下落,其中不乏吸引眼球的战争场面,而且仅用了短短的五分钟。于是完美的开篇就成了这部电影的第一个亮点。

  之后由开篇引出的比尔博接过铺开背景的任务,从比尔博自己写的书的开始,整个夏尔慢慢铺展开来,祥和宁静到无以附加。甘道夫带着烟火出场,从这里就开始铺垫甘道夫拥有三大精灵戒指中的火之戒,可从而以任意支配火焰。这期间——直到比尔博在演讲中戴上戒指消失——其实魔戒一直没有真正的出现,但一直就在我们的视线当中:从开头比尔博发疯似的找的什么东西,到老朋友叙旧的时候比尔博的手不安地伸向口袋,于是我们知道,魔戒就在那里。

  从第一部影片情节安排中我们就看出本片强大的伏笔和细致入微的细节。伏笔可以抛开原著之后依然强大,细节可以细致到原著任何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不经意的一个单词词组,甚至字里行间。这之前和之后的,每个人物的初现,他的发型服饰配饰,说话的口音,每个新场景的出现,每个初现的事物的外形,名字,甚至是名字的读音,都是伏笔,都是背景交待。再看个简单例子,就是整个三部曲最后的那个场景,与第三纪的戒指相关的所有人都上船离开中土的时候,甘道夫、盖拉德利尔和埃尔隆德的手上分别带着三枚戒指,就是第三纪初锻造的送给精灵三王的戒指。

  由此可见整个三部曲,尤其第一部前半部分——因为人物及场景的集中初现——所包含的信息量之巨大,其情节安排的细致入微是我们难以想像的。

  如果说片子的情节安排让人难以想象,那它的特技视效就让人叹为观止了。

  整部电影约有1500个惊炫特效镜头,而在*十年后的《2014》中特效才500多个,这在千年之初是不可想象的。由纽西兰最顶尖的特效布景公司weta负责本片的视效工作,他们共征召120名技术人员,分为六个部门:奇幻生物;特效;特殊化装;盔甲及武器;微缩模型;模型特效。除了一般的电影工作人员外,片中还用到铁匠,皮匠,雕刻师以及中古世纪的战甲专家,更有五十名裁缝,刺绣工,鞋匠和珠宝匠,为每一个人物缝制兼具美观和功能性的戏服。每一种化*均就有150套戏服。

  为完成片中的高科技作业,一个名叫“大举”(massive)的人工智能程序负责生成由兽人,精灵和人类组成的大规模集团军,这些数码战士能够独立“思考”并投入战斗,甄别敌我。拜“独立视野”所赐,导演杰克逊的制作小组可以从多达20140人的混战场面中单独点击其中一个,并通过“他”的视角观察战场。这个程序甚至能做到每一种族都有独一无二的战斗风格。

  影片的特效除了在展示巨大的`作战场面以外,还表现在一些特定的人物创造上。例如影片中的人物——咕噜(斯米格)。这个人物是完全由电脑创造的。让我们再一次为电脑的特技所惊叹。在影片中,这个咕噜是为了更进一步的表现他丰富的表情,夸张的形体而特地使用电脑技术合成的。其表演最为精湛之处就在《王者归来》的开头对于水中倒影的自问自答,他的表情完全让人感到真实。这一方面是由于莱坞特技的动作捕捉技术的进步,同时也由于全新的电脑三维制作技术带来的成果。

  影片还在不少细节上展示出全新的特效技术。例如精灵射手莱古拉斯的不少动作。第一集中,莱古拉斯跳到食人怪兽的身上,第二集中也有个很酷的飞身上马,第三集中跳到巨大的猛犸巨象身上与它搏斗。其实在那些镜头中只有脸和上身是奥兰多的,腿和猛犸巨象则是电脑做出来的,而在拍摄时莱古拉斯跳上的实际上是一大堆麻袋。这种实景拍摄与电脑特技相结合的镜头,在我们的眼中看来是如此的真实,看不出丝毫的破绽,又一次让我们感受到了全新的电脑特技的力量。

  影片中的特技还远远不止这些。影片中的巨型蜘蛛也是拜全新的电脑特技所赐。记得以前有一部恐怖片《巨型蜘蛛》,虽然该片也有一只巨型的蜘蛛,但是那却是采用了模型制作的手法,多少有让人觉得不真实的成分。而《王者归来》却采用电脑特技制作了这只巨大的蜘蛛,当佛罗多和山姆在与蜘蛛搏斗的时候,我们如同真正的感受到了这只蜘蛛的存在。事实上在拍摄中,山姆的演员其实是在蓝屏前对着空气在比划。

  电脑特技的运用,使得现代电影的制作出现了全新的趋势,这部影片的真正意义在于标志了莱坞电影特技的又一个颠峰,没有一个观众会对其出神入化的特技效果不惊叹的。

  不得不说《魔戒》系列实乃电影史上一大奇迹。其神奇之处并不仅仅在于电影画面多么美仑美奂,还在于三部曲的质量。整个系列观看下来,《魔戒》堪称无可挑剔的完美之作。这并不是说《魔戒》系列绝对没有任何毗漏,而是说从整体质量来看,电影三部曲在综合效果方面达到了电影的巅峰。很少有电影能拍得如此具有广泛的吸引力,更为难得的是三集的质量都能保持在顶尖的状态,完全满足并超越影迷事先的期待。可以说即使在现在,这三部影片仍是上上之品,值得一看。

  魔戒读后感 5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 6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 7

  曾经,我对《哈利波特》情有独钟,而这个暑假我却被《魔戒》给深深地吸引了。这部书主要讲述了中土世界第三纪元末年魔戒**时期,各种族人民为追求自由而联合起来,反抗黑暗魔君索伦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整个暑假几乎是形影不离!

  它的作者是英国文豪托尔金。据说,他很小就开始构思这部小说了,用他的想象力创作了另一个精彩的魔戒的世界,太让我佩服了!

  《魔戒》的世界里,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弗罗多了,因为他的意志力是最强大的。首先是他是主动站出来背负魔戒的,一个过惯安逸生活的小小霍比特人,他完全可以丢下魔戒给其他人处理,但是他选择了承担责任。中途,魔戒远征队被拆散,弗罗多还决心独自踏上危险旅途也想把魔戒送到末日火山,可见他的正能量是多么强大!

  相反,这书中另外一个人物--咕噜,缺与他相反。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欲,为了得到魔戒,不择手段,做尽坏事,终于恶人有恶报,跟着魔戒掉入了火山当中,被岩浆烧死了。

  回到现实生活,想象一下,如果人人都像弗罗多充满积极的正能量,如果人人都能和*相处,那我们的地球将会变得多么温暖美丽呀!

  魔戒读后感 8

  三月,我通读了几本长篇小说,从莫言的《红高梁家族》到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从老舍的《骆驼祥子》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再到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一本本小说的主人公带我走进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世界,并有一个个深刻且不同的感受。其中精读了《红高梁家族》、《魔戒三部曲》。

  我从余占鳌身上体会出他的正义,在福格先生身上体会了他的`严谨,从祥子身上体会出他的吃苦肯干,在桑提亚哥身上体会出他的坚强。但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两种人,他们可以称作甘道夫和咕噜。

  甘道夫是一个术士,极富正义感,只要他认为对,他就坚定的去做。在与佛罗多一同消灭魔戒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却总是化险为夷。虽然他总是做出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事,甚至还掉下深渊,但却总是在关键时刻出现,令人长吁了一口气。

  而咕噜是一个受魔戒蛊惑的哈夫林,自从魔戒被毕。巴偷走之后,一直寻找着,一心要找回自己的“宝贝”。最后在末日火山,还奋不顾身的抢夺他的“宝贝”。最后,和魔戒永远的消失在了末日火山的熔岩中,这不就是对现实社会的贪婪小人的真实写照吗?一心要取得生活中的“魔戒”,使得自己失去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魔戒三部曲》使我悟懂了“世界上没有不可能办成的事,主要在于你做与不做。”的真理,令我充满信心,一路勇往直前!也让我看到了贪婪的后果。

  魔戒读后感 9

  不管是劳斯罗潋或者裂谷,他们自成一个世界。世界中充满林地、溪水,一踏进他们的国土,就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彷佛越过一座时间之桥,进入古老时代的一个角落,有著对古老时代的记忆。

  尽管精灵世界中,每一个自然景物产生的颜色,都是大家早已看过早已知道的,但在精灵世界中观看,却是如此的全新,可以为每一种颜色取上全新的名字。在精灵世界,冬天没有人会为逝去的春天和夏天而悲伤,任何东西都完美无缺,没有病态或畸形。在精灵的土地上,没有缺陷。大家彷佛置身於一首歌中。

  但是,精灵国是不是《魔戒》故事中的.拯救者呢?作者托尔金在另一段如此描述精灵国:

  精灵世界不信任外界,也不跟外界来往。在精灵的土地上,没有危险。但是,他们可以感受到外边世界的危险。从精灵世界高处向外望,还可以看见邪—恶势力索隆的隐蔽住处,感受到一股对立的力量。

  是的,精灵世界的中心,已感受到一股危险。尽管精灵世界没有邪—恶,但是不能保证不会有人把邪—恶带进来。他们没有办法摧毁邪—恶,他们需要有人为他们催毁邪—恶。

  精灵国尽管充满逍遥的美感,却不是拯救之路。恰好相反,它需要非精灵国、非净土的世界拯救,才能继续拥有逍遥的美感。

  另一处地方谈到逍遥之美无法施拯救之处,就是有关“汤姆”的段落。

  汤姆(Tom)出现时,正是弗罗多与友人被柳树困住之时。汤姆一出场,就是彻底与大自然界融合、充满童稚之心的形象。

  他唱的歌是:“快活的汤姆呦!”他冲过草丛的那股劲,就像头牛冲到河边饮水一样,蹬蹬的脚步声和稀哩哗啦的草叶声合成一气。红红的面孔像一只熟了的苹果,但满脸笑容又使他皱纹满面。他双手托著一大张树叶,叶子上是一小堆雪白的睡莲。

  柳树与哈比人为敌时,老汤姆拯救的方法,是把嘴凑到树缝边,轻声细语地唱歌,然後折下柳枝抽打柳树:“放他出来,柳老汉,真不该让你醒著。吃你的泥土、喝你的水去!把根札得深些,吃喝完了就睡觉!”

  老汤姆是山水草木之王,而他的妻子金莓,是河仙的女儿。她跟汤姆一样,是人未出现歌先登常哈比人见到了金莓,内心感受到从未感受过的欢愉幸福,美妙无比,亲切异常。她的脚步声就像是一道下坡的清泉,在凉凉的石块上轻轻流向远方。

  哈比人问:“如果汤姆是山水草木之王,这一大—片怪地方就都是他的罗?”

  金莓却回答:“如果是,那可就是累赘了。这一带的花草树木没有隶属于谁。他是王,只是因为他不管在林中在河中,不管白天黑夜,都是蹦蹦跳跳的,没有任何东西敢侵犯他一下,他无所畏惧。”

  这与大自然融合、充满童稚之心的汤姆,之能成为山水草木之王,凭藉的不是征服与权力,而是顺其自然的、完全不存在隶属的关系。他无惧自然,自然也不招惹他。

  对华人文化而言,汤姆的童稚与逍遥,是当受到非常大的礼敬的,甚至可说是生命之最崇高的意境。

  不能自救的美感

  但是对魔戒使命团而言,汤姆有其软弱之处。这点对比,可以看出,西方至高无上的拯救文化,与华人至高无上的逍遥文化之间的对比。

  汤姆跟其他人一样遇到魔戒。他遇到魔戒时,彷佛是遇到另一个好玩的游戏。“把那枚魔戒给我瞧瞧!”他拿到戒指後,把戒指往小指尖上一套,瞬间,汤姆消失了。弗罗多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过去。但还没跨出两步,汤姆又出现了,哈哈一笑,两只手指把戒指一捻让它旋转飞起,变个把戏让戒指不见了。等弗罗多尖叫,汤姆又微笑著把戒指交还给他。

  这童稚人生的汤姆,就连对待性命攸关的魔戒,都如此不当一回事。

  魔戒读后感 10

  温暖的阳光无私的照耀大地,娇艳的花朵灿烂了整个花季,自在的白云点缀了单调的蓝天,而精采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童年。风靡全球、轰动文坛的科幻小说—《魔戒三部曲》,在我灵魂深处,那块童真却又乏味的内心,绘上了动人的色彩。

  书中主角佛罗多,从小就被赋予艰困的使命,当他成为魔戒持有者,恐惧、仿惶、不安如阵阵浪潮,贪婪的啃噬着他,终究逃不过踏上血腥、暴力、邪恶交织的旅程,成为史无前例的“魔戒远征队”队员,他和忠实仆人肩负着使命,成了黯夜中的一盏明灯。一路上,越接*万恶的中心,魔戒的力量也渐渐失去了控制,佛罗多的灵魂被魔戒一点一滴的'吞噬,他开始彼此猜忌,历经千辛万苦,拖着饱受寒霜的身躯到达了最终目的地—火山口。故事高潮迭起、精采万分,不但魅力无穷,自其中我领悟到许多人生道理。

  保持着内心的澄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在任何环境压力之下,心中的澄净总能让我们静下来思考,临危不乱,做出更有决策性的判断;友谊,有如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朋友的鼓励,是最坚强的成功支柱;当我们自信的踏上征途,多大的阻碍都将化为乌有,成功定在不远处;以毅力不断迈进的精神,意志力将战胜一切,勇往直前,无畏无惧,世界因我而改变,我将用勇气创造出奇迹,留住生命中那份永恒的光洁。

  看完了精彩绝伦的故事后,我竟能体悟身边竟处处都是幸福的甜蜜:一句温暖的话语是感动,一个肯定的微笑是感动,一首完美的诗是感动,一本书的洗礼是感动。尤其这套魔戒,让我自生活中得到更多的省思,反观自己的生活,因此阅读的时光不但是种深层的感动,更是幸福的滋味。

  幸福在哪里?在那充满芬芳的空气里;幸福在哪里?在那湖畔徐徐轻送的微风里;幸福在哪里?在那万里无云的晴空里;幸福在哪里?它就在你我的心里、在我手中捧着的书里,只要细心体会,时时品味,刻刻都能品尝到幸福的滋味。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阅读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1)

——《魔戒》读后感 (菁华3篇)

《魔戒》读后感1

  《魔戒》里有非常多的人物都可以说是很出色的,其中“魔戒队”的人物是必不可少的,有刚多尔夫、阿拉贡、吉穆利、金霍、梅利、皮*、山姆和最重要的弗拉多。

  他们有着不同的长相,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品质,正因为有了他们才能获得胜利。

  刚多尔夫是“魔戒队”的核心,他带领着队伍穿过莫利亚,在过断桥时,牺牲自己让其他队员接着向前,最后回到队里说服冈多国王和索隆决一死战。

  他真正的身份是一名术士而且还是我最崇拜的人。

  刚多尔夫最大的特点是用他的智慧把他身边的能人集合起来,不让他们争吵,合理的用起来。

  他组成的“魔戒队”就是团结一心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把魔戒销毁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吉穆利和金霍,如果没有他们俩的比赛和有趣的对话,那整个故事就是死板的。

  我最喜欢吉穆利的冷静和忠诚,还有对朋友们的友情。

  我觉得他和金霍不仅是兄弟,还是出生入死的伙伴。

  他俩为了比赛,杀了许多奥斯克,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让故事充满了幽默。

  “魔戒队”里真正改变了整个战局的人是弗拉多和山姆,弗拉多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也是魔戒的携带者。

  魔戒一天一天的诱惑着他,但他还是把魔戒携带到了毁灭魔戒的那一刻,从这点看出弗拉多是一个内心非常强大,而且还是一个不受诱惑的霍比特人。

  在弗拉多背后有一个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也是他携带魔戒完成任务的精神支柱,那就是山姆,他同时也充当了弗拉多的保镖。

  不论有很多个艰难,山姆与弗拉多一起坚持走过去。

  山姆真是一个很棒的伙伴。

  山姆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他一路都照顾着弗拉多和保护着他,山姆为什么要拼了命保护弗拉多。

  也许他心中充满了正义和友谊吧。

  魔戒害了很多人,就是魔戒邪恶害才让人们真正的团结起来去反抗他。

  无论是刚多尔夫还是其他人物都不一定能打败索隆,真正打败索隆的是人们的团结和信念。

《魔戒》读后感2

  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所着的《魔戒三部曲》问世以来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至今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魔戒三部曲》成了英美读者的床头书,并“培训”了一大群忠诚的《魔戒》迷,我也为它疯狂了好一阵。托尔金说:“成年人实际上比孩童更需要”奇幻“的东西。许多成年人想要寻找离开这个繁忙、吵杂与烦恼不断的真实世界。”这种说法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读完这本书不禁惊叹于书中栩栩如生的史前文明背景和整个离奇古怪的魔幻故事。其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且严整紧凑,不由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沉湎于《西游记》的诸多往事,但是那时的我毕竟知道《西游记》是虚幻世界的产物,而《魔》看过之后使我真有些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的,尽管现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早已经在我的大脑里根深蒂固,可我依然无比欣喜于《魔》给我心灵带来的真实撞击,我开始担心主人公的生与死,甚至渗透到了现实生活中也具有同样的期盼和牵挂。

  对于我来说,书中涉及的西方中土世纪的文化背景总是让我一头雾水,中土的过去、巴金斯的家谱、霍比特人的迁移史都令我难堪并且摸不着头绪。而精灵的奇怪发音,从字母表、发音规则、语法一应俱全的精灵语言体系又让我不禁想问:神奇的作者托尔金究竟是语言学教授还是上帝的仆人?

  合上《魔》书,想一想它给予了我什么呢?《魔》可以引领我回归自然,《魔》可以教诲我思考人性,《魔》甚至责成我去善待生灵,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评价。书中霍比特人、精灵、侏儒、黑骑士与魔法交相辉映;欢笑与、疼痛与快乐、忍耐和磨难此起彼伏。巫师甘道夫是一个智者,有着坦荡的胸怀、顽强的毅力,因而领袖群雄,可是魔魇却将他从众人眼前夺走,人和魔的斗争顿显悲壮起来,所有正义的人在为他默默流泪,失去了甘道夫的弗罗多却独自站在河边,泪水滑下脸庞,无助与孤独吞噬着他每一条神经,是前行还是放弃?背叛还是坚守?面对强大的魔戒,弗罗多选择了用自己的一生去挑战,尽管“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莫都大地黑影重重。”

  电影版《指环王》里,同样拥有原着鲜明而厚重的人文底蕴,比如凶残的索荣、选择背叛正义的沙拉曼、贪恋魔戒变成亡灵的9个国王,丑陋使得中世纪壮美的天空不再纯净无瑕,但“根德之子”的叛而后勇,与魔怪殊死搏斗却让所有善良的人为之泣下,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一样赢得了英雄的地位和人们的尊敬,用付出的勇气鉴证了做卑鄙的神不如做“善良的人”。

  或许正是象现在这样*淡地活着,是这个世界能够给予我的最大恩赐。

《魔戒》读后感3

  今天下午终于战完了魔戒的原著,看过了电影再来看书的感觉还是有所不同,同样一个故事,两次体验,这里也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其实说起来整个寒假都是活在魔戒情怀里的,对魔戒的喜爱埋藏了一年多,在霍3上映的时候被引爆,然后就疯了一样的刷了三次货币,两次魔戒(想想也是蛮有勇气的)。之后几乎是手抖着下了魔戒的书单,拿到了书之后也是激动又高兴,不知道绚丽的影像变成了*实的文字之后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买的是一套*装版的书,封面我很喜欢,第一本是莫瑞亚矿坑,第二本是欧散克塔,第三本是米纳斯提力斯,都是充满了记忆的地方。

  我很喜欢把书和电影拿来作比较,《魔戒》系列可以说做到了相得益彰。书中有很多可爱而有趣的细节,也出现了电影中没有提及的人物,电影由于艺术上的要求,删去了一些支线,但是却提供了无比绚丽的影像记忆,书中所描写的宏伟战争以及美丽的景色,如果没有电影这一载体,我都不知道该从何想象。

  这里不得不再次膜拜PJ,他真的拍出了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希望看到的,而那些字里行间里的人物,也全部幻化成熟悉的、亲切的面容,真是一次十分宝贵的体验。伊利亚伍德就是弗罗多,V叔就是人皇,开花就是精灵,伊恩麦克莱恩就是甘道夫,他们似乎就是为魔戒而生,也在魔戒剧组度过了他们最美丽的年华。同样的,魔戒只会是我生命之书中的几页,但无疑会是最美的华章。

  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体验着同一个故事,我愿意再走一次他们的旅程。想想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格局宏大,热血的,纯粹关乎勇气与梦想的故事。弗罗多与比尔博,两代魔戒持有者,一个带回了它,一个毁灭了它,两段旅程都历尽艰辛,却又无比巧合的因果照应,就连咕噜,一个让人咬牙切齿的小生物最后也以邪恶的方式成就了一段善果。

  电影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众人的告别,书中同样也如此。梅里说了一段话,“好啦,我们就像是一开始一样,又只剩四个人了,我们把大家一个一个都留在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场逐渐缓慢淡出的梦境啊!”

  确实如同一场梦,从在跃马旅店第一次遇见神行客,到伊力萨王加冕;莱格拉斯从第一次参加林谷会 议,到率领密林精灵搬迁伊西力安,再到扬帆远航;还有那四个小哈比人的人生传奇,他们的护戒之旅终于也被变成歌谣,永世流传。

  当他们回到跃马旅店,奶油伯出来迎接他们,又想起当年神行客带着四个人奔跑,身后跟着一群暗影。我总算可以说,故事终于结束了。

  尽管后面有些小插曲让我留恋,我还是不得不向这些可爱的人告别了。

  人皇去世之后,梅里和皮聘的遗体就放在他的旁边,莱格拉斯和金雳扬帆自大河安都因而下,灰船离开之后,魔戒远征队的所有成员自此全部离开了中土。

  谢谢托尔金和PJ,这是一个很美的梦,我希望它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2)

——魔戒读后感

魔戒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魔戒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魔戒读后感1

  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所着的《魔戒三部曲》问世以来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至今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魔戒三部曲》成了英美读者的床头书,并“培训”了一大群忠诚的《魔戒》迷,我也为它疯狂了好一阵。托尔金说:“成年人实际上比孩童更需要”奇幻“的东西。许多成年人想要寻找离开这个繁忙、吵杂与烦恼不断的真实世界。”这种说法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读完这本书不禁惊叹于书中栩栩如生的史前文明背景和整个离奇古怪的魔幻故事。其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且严整紧凑,不由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沉湎于《西游记》的诸多往事,但是那时的我毕竟知道《西游记》是虚幻世界的产物,而《魔》看过之后使我真有些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的,尽管现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早已经在我的大脑里根深蒂固,可我依然无比欣喜于《魔》给我心灵带来的真实撞击,我开始担心主人公的生与死,甚至渗透到了现实生活中也具有同样的期盼和牵挂。

  对于我来说,书中涉及的西方中土世纪的文化背景总是让我一头雾水,中土的过去、巴金斯的家谱、霍比特人的迁移史都令我难堪并且摸不着头绪。而精灵的奇怪发音,从字母表、发音规则、语法一应俱全的精灵语言体系又让我不禁想问:神奇的作者托尔金究竟是语言学教授还是上帝的仆人?

  合上《魔》书,想一想它给予了我什么呢?《魔》可以引领我回归自然,《魔》可以教诲我思考人性,《魔》甚至责成我去善待生灵,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评价。书中霍比特人、精灵、侏儒、黑骑士与魔法交相辉映;欢笑与、疼痛与快乐、忍耐和磨难此起彼伏。巫师甘道夫是一个智者,有着坦荡的胸怀、顽强的毅力,因而领袖群雄,可是魔魇却将他从众人眼前夺走,人和魔的斗争顿显悲壮起来,所有正义的人在为他默默流泪,失去了甘道夫的弗罗多却独自站在河边,泪水滑下脸庞,无助与孤独吞噬着他每一条神经,是前行还是放弃?背叛还是坚守?面对强大的魔戒,弗罗多选择了用自己的一生去挑战,尽管“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莫都大地黑影重重。”

  电影版《指环王》里,同样拥有原着鲜明而厚重的人文底蕴,比如凶残的索荣、选择背叛正义的沙拉曼、贪恋魔戒变成亡灵的9个国王,丑陋使得中世纪壮美的.天空不再纯净无瑕,但“根德之子”的叛而后勇,与魔怪殊死搏斗却让所有善良的人为之泣下,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一样赢得了英雄的地位和人们的尊敬,用付出的勇气鉴证了做卑鄙的神不如做“善良的人”。

  或许正是象现在这样*淡地活着,是这个世界能够给予我的最大恩赐。

魔戒读后感2

  《魔戒》,又名《指环王》,这是由《魔戒:魔戒同盟》、《魔戒:双塔奇兵》和《魔戒:王者归来》三部奇幻小说组成的三部曲。三部合起来共有1317千字,是一套极长的奇幻史诗。而这套书却令人百看不厌,无半点枯燥,这对作者是极大的考验,但他做到了,同时,书中又不乏宏大的想像,这套书因此当选“二十世纪之书”。这套书的作家就叫J.R.R.Tolkien,中文译为托尔金。

  这三本书讲述的是在比尔博与十二名矮人和甘道夫前往孤山历险之后六十年,比尔博突然在生日宴会上消失,前往瑞文戴尔养老,并将至尊魔戒留给弗罗多。又过了十七年,弗罗多收到来自甘道夫的警告,决定将魔戒带去幽谷(即瑞文戴尔)再商议如何销毁魔戒。等他们到了幽谷,与埃尔隆德商议后,决定让九人组成魔戒远征军。可后来,只有弗罗多·巴金斯和山姆怀斯·甘姆吉成功销毁魔戒,剩下七个人中,来自白城的波洛米尔战死了,而梅里阿道克·白兰地鹿,佩里格林·图克,阿拉贡,甘道夫,精灵莱戈拉斯与矮人吉姆利六人则参加了白城守卫战和进攻巴拉督尔一役。

  在弗罗多参加冒险之前,他只是“袋底洞的巴金斯先生”,而甘道夫也只是他的一位特殊朋友,而且甘道夫脾气出奇的坏。

  一天,甘道夫来到袋底洞门口,弗罗多久久不来开门。当甘道夫扬言“再不来开门我就把你这袋底洞的破门炸飞,让它飞跃整个袋下路并贯穿你家土丘”,弗罗多才知道这是甘道夫,而不是那个令人讨厌的亲戚洛比莉亚。当甘道夫与弗罗多谈话谈到一半时,园丁山姆怀斯·甘姆吉突然偷听,脾气火爆的巫师甘道夫一把将躲在窗户底下的山姆从窗户揪了进来,弗罗多对山姆说要叫甘道夫把他变成一只蟾蜍。再让花园满是草蛇。这着实吓到了山姆,山姆便慌张地为自己辩解。就在这时,甘道夫决定让他与弗罗多同行,这样,他就不会透露这次冒险的相关信息,又能达到惩罚他的目的,还能了结山姆去见世面的愿望。

  我们可以从以上事例中看出,甘道夫的脾气真的极其火爆,于事稍有不顺,便发作起来,再加上他是个巫师,一旦发作起来,谁都不知道他会用什么巫术。但巫师甘道夫是光明一方的一股强大力量,人们不得不接触他,所以人们面对甘道夫时都会小心,不过,甘道夫还是很容易打交道的。

  虽然甘道夫脾气火爆,但他自始至终都在为光明一方效力。反观投向黑暗的巫师萨鲁曼,萨鲁曼就显得卑鄙,丑恶,不堪入目了。但是,这个萨鲁曼可能也是最可怜的一个。因为这个巫师在观看铂蓝提尔时,就被索隆的意识所污染了,在那之后,他一直在做魔多的事,尽管他认为是他自己在做他想做的事,可他已经被索隆的意志所操控,到死了以后才能解脱。所以,他是最可怜的那一个。

  《魔戒》这个故事写的就是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人类世界里的一切,有善恶,有美丑。这就是为什么《魔戒》能当选“二十世纪之书”了。

魔戒读后感3

  今天下午终于战完了魔戒的原著,看过了电影再来看书的感觉还是有所不同,同样一个故事,两次体验,这里也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其实说起来整个寒假都是活在魔戒情怀里的,对魔戒的喜爱埋藏了一年多,在霍3上映的时候被引爆,然后就疯了一样的刷了三次货币,两次魔戒(想想也是蛮有勇气的)。之后几乎是手抖着下了魔戒的书单,拿到了书之后也是激动又高兴,不知道绚丽的影像变成了*实的文字之后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买的是一套*装版的书,封面我很喜欢,第一本是莫瑞亚矿坑,第二本是欧散克塔,第三本是米纳斯提力斯,都是充满了记忆的地方。

  我很喜欢把书和电影拿来作比较,《魔戒》系列可以说做到了相得益彰。书中有很多可爱而有趣的细节,也出现了电影中没有提及的人物,电影由于艺术上的要求,删去了一些支线,但是却提供了无比绚丽的影像记忆,书中所描写的宏伟战争以及美丽的景色,如果没有电影这一载体,我都不知道该从何想象。

  这里不得不再次膜拜PJ,他真的拍出了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希望看到的,而那些字里行间里的人物,也全部幻化成熟悉的、亲切的面容,真是一次十分宝贵的体验。伊利亚伍德就是弗罗多,V叔就是人皇,开花就是精灵,伊恩麦克莱恩就是甘道夫,他们似乎就是为魔戒而生,也在魔戒剧组度过了他们最美丽的年华。同样的,魔戒只会是我生命之书中的几页,但无疑会是最美的华章。

  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体验着同一个故事,我愿意再走一次他们的旅程。想想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格局宏大,热血的,纯粹关乎勇气与梦想的故事。弗罗多与比尔博,两代魔戒持有者,一个带回了它,一个毁灭了它,两段旅程都历尽艰辛,却又无比巧合的因果照应,就连咕噜,一个让人咬牙切齿的小生物最后也以邪恶的方式成就了一段善果。

  电影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众人的告别,书中同样也如此。梅里说了一段话,“好啦,我们就像是一开始一样,又只剩四个人了,我们把大家一个一个都留在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场逐渐缓慢淡出的梦境啊!”

  确实如同一场梦,从在跃马旅店第一次遇见神行客,到伊力萨王加冕;莱格拉斯从第一次参加林谷会 议,到率领密林精灵搬迁伊西力安,再到扬帆远航;还有那四个小哈比人的人生传奇,他们的护戒之旅终于也被变成歌谣,永世流传。

  当他们回到跃马旅店,奶油伯出来迎接他们,又想起当年神行客带着四个人奔跑,身后跟着一群暗影。我总算可以说,故事终于结束了。

  尽管后面有些小插曲让我留恋,我还是不得不向这些可爱的人告别了。

  人皇去世之后,梅里和皮聘的遗体就放在他的旁边,莱格拉斯和金雳扬帆自大河安都因而下,灰船离开之后,魔戒远征队的所有成员自此全部离开了中土。

  谢谢托尔金和PJ,这是一个很美的梦,我希望它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3)

——《魔戒》读后感合集十篇

  《魔戒》读后感 1

  在《魔戒》中,有这样一颗星,它*凡而不起眼,但在黑暗中,却燃成了一团银色的光焰,伴随着弗罗多的希望冉冉升起。人们说,那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是众光熄灭时的星光;我说,那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希望,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在潘多拉魔盒打开时,所有的疾病、痛苦都降落到了人间,但是人们并没有灭亡,因为与此同时,潘多拉魔盒里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多么*凡而又灿烂的一个字眼!丹柯燃烧的心里燃烧的是希望;《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救赎的是希望;而刚刚破土而出的嫩芽也是希望。

  小时候,每当晚上自己一个人回家时,看见黑夜中的路灯,会感到一种力量可以战胜恐惧。那是一种希望吧,想一颗掉落凡间的`星,可以照亮尘世间的黑夜。

  后来,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总是会蹲下来抱抱自己,会感觉自己的前方还是有光明的。我想,那种希望,可以照亮远方的迷途。

  现在,不论何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能行;在我走过的路上,我为身后的人留一盏希望的灯。因为我想让希望——这颗掉落凡间的星的光芒照亮每一个灵魂。

  那就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那就是希望。它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水晶瓶,那是上帝总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礼物。它*凡,他不起眼,但它存在,尽管它曾被我们忽视。总有那些时候,我们失落,我们沮丧,我们难过,我们以为我们在最黑暗的大地上,看不见日月星辰的光芒。但往往这时, 就会有一束光,希望之光,把我们照亮。就宛如一颗掉落凡间的星——那就是希望本身的力量,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魔戒》读后感 2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魔戒》读后感 3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

  《魔戒》读后感 4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最*,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 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魔戒》读后感 5

  在那遥远的中土世界,生活着一群机智勇敢的霍比特人,他们虽然都其貌不扬,身材短小,但却都拥有着一颗善良而强大的内心,对于任何需要帮助的生物,都会义伸援手,不会去斤斤计较那些琐碎杂事,虽然有时候他们也会做出一些鲁莽的事情,但还是隐隐透露出一丝调皮的可爱。我总是在畅想夏尔那如世外桃源一般的风光,神游于袋底洞的无限乐趣,陶醉在夜晚坐于树下用烟斗喷出无数奇异形状烟雾的景象。

  文章讲了天真无邪的`主人公弗罗多,意外继承了义父比尔博的一枚戒指,却又发现这竟是黑暗魔君索伦所制造的至尊戒,具有销毁一切善的力量,可以让全世界为之所奴役。于是,弗罗多在巫师甘道夫的指引下以及其余魔戒远征队成员的帮助下,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使之消失,却在途中遭遇重重阻截的故事。这是一场善与恶的斗争,更是一场信念与欲望的斗争,掌控整个世界的诱惑,是啊,有谁会不想要呢?在这场旅途中,弗罗多自己都不止一次在内心中挣扎、煎熬,不止一次想去利用这份能量。但他学会了磨练自己的意志,去坚定自己的信仰。他最终成功了,成功地将戒指丢进了末日火山口,他释然了,其实,权力、财富、名位,又何尝不是虚幻?简简单单、**淡淡才是真,回到夏尔,做一个无拘无束、普普通通的农民,又何乐而不为呢?

  其实,本书中的魔戒间接意喻了现今社会当中一些贪婪的人的极强的控制欲与贪念,究其根本,实质上是一个人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扭曲,这些人或许原本不坏,但由于他们的信仰不坚定,从而激发了他们内心的黑暗面,导致他们有可能终其一生都在强烈地渴望这些东西,物质上的急切需求反映了他们精神上的空虚。纵然如此不停地追求,又有何用?人在这世上,只图“快活”两字,这么累,又何必呢?退一步海阔天空,你会发现,这个世界竟是如此美好。置一切于脑后,逍遥于山水之间,你会更加轻松并加倍爱上这个世界,感叹大自然的神奇。

  如果这个世界遁去了一切繁冗杂尘,那么,所有人都会倍感欣慰。

  懂得畏惧,才会学会抵抗。文/金宇昊

  《魔戒》读后感 6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

  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读后感 7

  《魔戒三部曲》中主角佛罗多,从小就被赋予艰困的使命,当他成为魔戒持有者,恐惧、仿惶、不安如阵阵浪潮,贪婪的啃噬着他,终究逃不过踏上血腥、暴力、邪恶交织的旅程,成为史无前例的“魔戒远征队”队员,他和忠实仆人肩负着使命,成了黯夜中的一盏明灯。一路上,越接*万恶的中心,魔戒的力量也渐渐失去了控制,佛罗多的灵魂被魔戒一点一滴的吞噬,他开始彼此猜忌,历经千辛万苦,拖着饱受寒霜的身躯到达了最终目的地—火山口。故事高潮迭起、精采万分,不但魅力无穷,自其中我领悟到许多人生道理。

  保持着内心的澄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在任何环境压力之下,心中的澄净总能让我们静下来思考,临危不乱,做出更有决策性的判断;友谊,有如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朋友的鼓励,是最坚强的成功支柱;当我们自信的踏上征途,多大的阻碍都将化为乌有,成功定在不远处;以毅力不断迈进的精神,意志力将战胜一切,勇往直前,无畏无惧,世界因我而改变,我将用勇气创造出奇迹,留住生命中那份永恒的光洁。

  看完了精彩绝伦的故事后,我竟能体悟身边竟处处都是幸福的甜蜜:一句温暖的话语是感动,一个肯定的微笑是感动,一首完美的诗是感动,一本书的洗礼是感动。尤其这套魔戒,让我自生活中得到更多的省思,反观自己的生活,因此阅读的时光不但是种深层的感动,更是幸福的滋味。

  幸福在哪里?在那充满芬芳的空气里;幸福在哪里?在那湖畔徐徐轻送的微风里;幸福在哪里?在那万里无云的晴空里;幸福在哪里?它就在你我的心里、在我手中捧着的书里,只要细心体会,时时品味,刻刻都能品尝到幸福的滋味。

  《魔戒》读后感 8

  小人物也能改变历史

  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却突然间掌握了他人甚至众人的命运,你会怎么做?如果你过着*凡的生活,却突然面临着全新未知的冒险,你会怎么做?

  托尔金的著名小说《魔戒》讲述的是一个霍比特人和他的同伴们精力旅途去摧毁大敌的一枚魔戒的故事。那么,什么是霍比特人呢?他们只是小说里中土世界的一支普通的种族,身材矮小,热爱和*。他们没有精灵的'智慧,也没有矮人的工艺。当东方陷入战乱,一波一波的魔兵来了又去,一代一代的君王换了又换,他们仍居住在自己的安乐窝——一个名叫夏尔的地方,与战争远远相隔。

  可以看出,其实霍比特人就是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都是住在普通的地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总有人会胸怀大志,创造新的生活,就如同书中的主人公弗罗多一样,他早就想过离开夏尔去冒险——而魔戒的出现从某些方面为他提供了方向。

  因此可以看出,机会总是有的。只要发现并抓住它。至尊魔戒虽危险,但若没有巫师甘道夫的讲解,弗罗多可能永远不清楚那个小小的金色戒指的力量。

  当然,成功的路上困难重重。虽然在摧毁魔戒的路上,精灵、巫师、还有人类相继伸出援手,但狼和魔兵也是三番五次的阻挠。一路上,有伤痛,又死亡,有悲伤,有绝望,但绝对没有放弃——一旦松手,魔戒落入敌手,就满盘皆输;咬牙坚持,还有一线希望。

  故事的结尾,魔戒摧毁,中土世界重新获得和*,生活的重归*静,恐怖的魔影已经消失,光明重新到了。只要努力,不放弃,总会有成功的一天。

  《魔戒》的故事曲折动人,引人入胜,同时也告诉我们,普通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奇迹。

  如果机会来临,也许你会觉得困难重重,但就如书中所说:“一旦命运降临到你的头上,就没有退缩的机会了,只能去接受它,并尽力做到最好。”人一旦选择了自己的道路,就要不断向前,克服荆棘和坎坷,从*凡走向成功。

  《魔戒》读后感 9

  在《魔戒》中,有这样一颗星,它*凡而不起眼,但在黑暗中,却燃成了一团银色的光焰,伴随着弗罗多的希望冉冉升起。人们说,那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是众光熄灭时的星光;我说,那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希望,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在潘多拉魔盒打开时,所有的疾病、痛苦都降落到了人间,但是人们并没有灭亡,因为与此同时,潘多拉魔盒里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多么*凡而又灿烂的一个字眼!丹柯燃烧的心里燃烧的是希望;《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救赎的是希望;而刚刚破土而出的嫩芽也是希望。

  小时候,每当晚上自己一个人回家时,看见黑夜中的路灯,会感到一种力量可以战胜恐惧。那是一种希望吧,想一颗掉落凡间的星,可以照亮尘世间的黑夜。

  后来,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总是会蹲下来抱抱自己,会感觉自己的前方还是有光明的。我想,那种希望,可以照亮远方的迷途。

  现在,不论何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能行;在我走过的路上,我为身后的人留一盏希望的灯。因为我想让希望——这颗掉落凡间的星的光芒照亮每一个灵魂。

  那就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那就是希望。它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水晶瓶,那是上帝总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礼物。它*凡,他不起眼,但它存在,尽管它曾被我们忽视。总有那些时候,我们失落,我们沮丧,我们难过,我们以为我们在最黑暗的大地上,看不见日月星辰的光芒。但往往这时, 就会有一束光,希望之光,把我们照亮。就宛如一颗掉落凡间的星——那就是希望本身的力量,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魔戒》读后感 10

  《魔戒》,介绍了一段奇妙的路程,让我捧起这本书便再也不愿放下,这是怎么回事儿,大家请先看一下《魔戒3》的简介吧:

  这是为了完成摧毁魔戒的使命,佛罗多、山姆、咕噜依旧继续前往末日火山,他们想考验自己的忠诚度和测试人性的和软弱;同时,甘道夫、亚拉冈、勒 苟 拉斯、金雳也正积极、勇敢对抗 索伦魔君 的攻击,一起扞卫中土世界;刚铎国首都米那斯提力斯已经危在旦夕,亚拉冈拾起王者之剑,并在帕兰诺*原展开一场战役;尽管旅程中不断面临重重危机与挑战,但远征队还是奋力勇敢迎向他们这一生中最光荣的魔戒**……

  光是读了简介,我便觉得心潮澎湃,这是一场艰难但光荣的战争,这些战士永远为光荣 而战,但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甚至不惜一切手段……

  埃西铎他是冈多的国王,亲手杀死了邪恶力量的领袖,索伦,这到是除了一大害,但他的.同时也得到了魔戒,原本魔戒要被销毁,可他的私心驱使他把魔戒占为己有,最终埃西铎还是死在一场战争中。在我来看,这种人不过是小人,也就像社会上的一些商人,为了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置自己的对手于死地,但最终还是得不到好下场。咕噜姆也是这样,为与同伴争抢魔戒,杀死了自己的同伴,得到了魔戒,但他的身心不断被魔戒侵蚀,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魔戒后来被弗罗多抢去,()咕噜姆从而想利用希洛布抢回魔戒,但希洛布最终被山姆杀死。看不是自己的终究不是自己的,强抢也没用。

  其实,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自己所在的社会是多么险恶,但正义永远是能战胜邪恶的,无论一个谎言编的再天衣无缝,但事实证明这终究是错的。人心是最邪恶的,为了权势、地位或金钱可以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也不惜闹出人命。这同时也告诉我们青少年,要保持健康的心灵,这才会有一个健康而且快乐的生活。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4)

——星空读后感(精选十篇)

  星空读后感 1

  在妈妈给我买的书中,它是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之所以喜欢白马可心的星空,是因为白马可心是一个勇敢,有天赋,而且喜欢做一些无厘头的`事情的女孩。

  说她勇敢,是因为她敢表达自己的意见,当老师在办公室大声说笑,吵得白马可心无心学*时,她勇敢地去办公室让老师小声说话;白马可心也不怕被人取笑,她没有爸爸,但她仍然勇敢的面对世界,看见别人跟自己抢爸爸,她没有哭,也没有放弃,而是勇敢的面对所有困难,想办法解决困难,她的勇气值得我学*。

  说她有天赋,是因为她喜欢写诗,每当去某个地方时,她总是会有无穷无尽的灵感,写出一首首美轮美奂的诗歌,那些诗被她带到出版社,得到了叔叔阿姨的认可和赞赏。

  说她喜欢做一些无厘头的事,是因为她居然想把自己的名字改掉,她觉得白马可心这个名字很长,很复杂,还被同伴们叫做“小白马”,因此,白马可心给自己起名叫白乙乙,又简单又不浪费时间。可是妈妈不同意,白马可心不甘心,居然把自己家户口本偷出来,让老师给她把名字改了。可想而知……最终白马可心还是叫白马可心。

  《白马可心的星空》读起来的确很有趣,在我们成长的路上,每个人都可以是白马可心,愿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有一个如星空般绚烂美好的童年!

  星空读后感 2

  看了《星空》以后我才发现,和命运一样,生活也有几分注定。因为这几分注定,所以有的人能够得到另外一个人,而有的人再努力,即使交出自己的全部,得到的那一位,也未必是心中那一位。

  有的人天生在寂寞中美丽,有的人一旦陷入寂寞,故作姿态也难挽颓势。有的人在生命的尽头才看到人间仙境,有的人一早就绚烂盛开,此后却在风*浪静的.码头永作停泊。

  生活是每个人都会历经的河流。河谷的高低曲折不尽相同,不必强求……我们复制别人的生活,常常忘了享受自己的生活。我们以为热闹的人永远不寂寞,却忘了寂寞的人可以望一望星空。

  故事还是那样的恬静。

  那只在任何书本里都会出现的“大兔子”,还是惯例出现了。

  那只在很多海洋画面里都出现的鲸鱼,也大唱了主角,还在男孩和女孩划船的时候,深蓝深蓝地占据了4/5的巨大画面。

  那些隐藏在故事情节里的情节都在图画里的那些壁画,那些窗外透露给我了。

  孤单时,仍要守护心中的思念

  我也渴望那又灿烂又寂寞的星空

  期待未来的某个日子

  会与你一同

  静静分享……

  星空读后感 3

我喜欢星空,虽然在深圳看不到满天繁星的样子,但幸运的是每年放寒暑假我都有机会去姥姥家,姥姥家在内蒙古,那里几天每个夜晚都能看到满天繁星,星星闪闪发光像宝石,数量多的数不过来,躺在院子里,仰望天空,好像自己被星星包围着。对我来说,星空一直就是一个谜,比如说星星为什么会发光?流星是怎么形成的?金星、木星、土星等有什么特点?除了太阳系之外,还会有其它的星系存在吗?是否还可以找到“另一个地球”?这些问题都是我一直想要了解的,今天,我在南山书城里,用查书系统搜到《星空探索家》,并在书城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找到了这本书,认真读起来。

书中不但向介绍了星空知识、奥秘以及来历。它还告诉了我们以前的人们是怎么看星空知道时间的,后来又是怎么一步步改进的。金星最像我们现在赖以生存的地球,不但大小相*,而且成分相似,但它是缺水的荒漠,温度高达482度,生命在金星上面根本无法存活。木星在轨道上离地球最*,而且从太阳的位置看,木星在地球的对面,还有四颗卫星在围着它转。太阳的威力来自于她的质量,她的核心受到挤压而使原子聚到一起发生核聚变反应,所以太阳才会为我们人类提供光和热。

我太喜欢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能像神九飞船里的叔叔阿姨一样,登上太空,探索星空更多奥秘。

  星空读后感 4

  我喜欢星空,虽然在深圳看不到满天繁星的样子,但幸运的是每年放寒暑假我都有机会去姥姥家,姥姥家在内蒙古,那里几天每个夜晚都能看到满天繁星,星星闪闪发光像宝石,数量多的数不过来,躺在院子里,仰望天空,好像自己被星星包围着。对我来说,星空一直就是一个谜,比如说星星为什么会发光?流星是怎么形成的?金星、木星、土星等有什么特点?除了太阳系之外,还会有其它的星系存在吗?是否还可以找到“另一个地球”?这些问题都是我一直想要了解的,今天,我在南山书城里,用查书系统搜到《星空探索家》,并在书城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找到了这本书,认真读起来。

  书中不但向介绍了星空知识、奥秘以及来历。它还告诉了我们以前的人们是怎么看星空知道时间的,后来又是怎么一步步改进的。金星最像我们现在赖以生存的地球,不但大小相*,而且成分相似,但它是缺水的荒漠,温度高达482度,生命在金星上面根本无法存活。木星在轨道上离地球最*,而且从太阳的位置看,木星在地球的对面,还有四颗卫星在围着它转。太阳的威力来自于她的质量,她的核心受到挤压而使原子聚到一起发生核聚变反应,所以太阳才会为我们人类提供光和热。

  我太喜欢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能像神九飞船里的叔叔阿姨一样,登上太空,探索星空更多奥秘。

  星空读后感 5

  寂星.寂心

  ——读《星空》有感

  天空中的繁星,闪闪烁烁,时而明亮,时而灰暗,人们都说,星星是在追逐玩耍,他们很快乐。

  可我认为星星是寂寞的。他们有点骄傲,有一点哀愁,你们看,每一颗星看起来很*,实则很遥远。

  在几米的《星空》中,有那么一个小女孩。她就像一颗孤寂的星星,外表上有点装酷,也有一些朋友。但是内心极其脆弱。有时她会觉得世界好大好大,自己很小很小。在这个没有星光的城市中,没有任何安全感,被世界抛弃,她是个没有办法和世界沟通的孩子。

  在这满是钢筋水泥的大都市里,这个不爱说话的少女遇见了同样不爱说话的少年。那两颗同样孤寂,同样不快乐的星星,就因为同样的寂寞,走在一起,建立了单纯的小小的友谊。

  男孩喜欢大自然,他喜欢被雨水敲打的感觉。那是一种被天使拥抱的感觉,让人觉得迎接自然的又挣脱捆绑。然而城市中多是的霓虹,而少的是点点星光,当城市再也看不见星星时,他们离开了,——不,应该是逃离了这个城市,翻山越岭的,来到了少女爷爷的山中小屋。那里曾经有着少女对童年最深远最美好的回忆。在那里,在小湖畔,他们见到了梦寐的星空。星空与湖水交相辉映,湖水中的星星不再遥远,变得唾手可得。

  啊!这种没有喧嚣,没有霓虹,只有静谧的星星的夏夜,比城市中的烟花更璀璨、更炫丽。

  其实孩子们,有时只是需要一点点的星光,不要太亮,淡淡的温暖就好,可以从这颗星一直驶向另一颗星。

  那个夏夜,那片星空,是灿烂的,也是寂寞的。如今的我们青春萌动,原本与父母的“代沟”只是小缝隙,如今变得豁然开阔起来,没有了“宝贝抱抱”的亲昵,我们似乎不懂沟通了。看着因为学业唠叨的亲情渐疏渐远,用着QQ,上着开心网,快速的拇指运动,我们仿佛不再会用语言表达我们的爱。面对着冰冷的电脑屏,面对着厚厚的教辅书,我们是寂寞的,我们期盼着那属于我们的星空。

  每个人的生活是不同的,但又是相同的。当你轻轻掀开面纱,每个人都有一颗自由荡漾的灵魂

  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孩子,如同我们,也如同他们都是一样寂寞吧。如果少一点学业的压力,多一点亲*自然的自由,我们会如同那条“鲸鱼”回归大海,我们每个孩子都是魔术师。还给我们一些创造力,想象力吧。

  星空读后感 6

  美国科普作家蒂莫西·费里斯(Timothy Ferris)所作《望向星空深处》一书,是献给世界各地观星者的科普读物,但它不仅仅是一本通俗的观星科普作品,作者实地走访了很多天文台,讲了一批热爱观星的人,引用了很多先哲的语言,提到了神话与科学、自然与社会、星空与人生,从这本文笔生动的书中,你能看到一个多彩的世界,仿佛银河一般灿烂的星空。

  拿到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手触感超赞,柔和温暖的画面设计,屋顶上或者是笔者自己架着望远镜,遥望绚烂的星夜宇宙,如身临其境处在茫茫星空中,恰如诗仙所说的手可摘星辰。拿开外封,里面的封面也很有感觉,就好像我们的地球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地球才是我们唯一的家园。译林出版社的又一精品。读这本书时,我真的太喜欢这书的封面,有丝绸般的亲和感,封面就由远及*的'星空安排,让我相信这是一本惊喜不断的书,如封面上的文字,是写给科学与星空的情书。

  “我们都是看星星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我们本来就是由恒星物质创造的,它存在于我们的基因中,所以也可以说我们天生对星星好奇。它们代表了一种终极的力量,一种我们在物理上无法掌握的东西。当人们问‘上帝啊,为什么?’的时候,他们并不会向下看土地,而是向上看天空。”

  星空读后感 7

  最*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星空》。它讲述了各个天区的星座和每个月份可以看见的星座,以及一些星空的知识。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恒星类型的这一部分。

  恒星类型介绍了恒星光谱、恒星的颜色和亮度等七方面的知识。同时运用多张图片形象地解释了O至M型恒星的颜色区别,以及各种恒星之间的大小比例。

  再来看看天区部分的内容。这本书假想在地球外面有着一个天球,并将肉眼可见的星星印在上面,把它分成6个区域来分别介绍,这6个区域分别是北极天区、南极天区和4个赤道天区。其中介绍每个天区的时候,左边是一张肉眼可以看到的图片,右边则是一张清楚的星座图。星座图中把星星的亮度分为-1至6等7个等级,数值越小就代表星星越亮,并用各种符号标出了各种天体的位置。

  接下来讲一讲每月星空指南。(.)星空指南的每个月都分为北半球和南半球来介绍,每部分都附有一张带方向标识的星座图,同时旁边还附有其中几个星座的介绍。如果你想知道今天晚上自己可以看见哪些星座,看这部分就对了。

  然后,我们来看一看星空知识。星空知识一共有恒星的一生、恒星类型、恒星测量、太空星云等十二部分。星空知识中安插了许许多多的图片,靠图片来解释各种复杂的知识。同时,每一部分还介绍了一个对天文学有伟大贡献的天文学家。

  星空是斑斓多姿的,相信你看过这本书后,也会更加喜欢天上那些美丽的星星!

  星空读后感 8

  暑假期间,我在中央六台看了一部影片,她的名字叫《星空》。这部影片很适合我们中学生看,她用梵高的星空图来体现本影片的主题,以一副残缺的拼图寄予以人生的缺失,很有意思,值得一看。

  《星空》,描述的是一个关于长大的故事:有个不爱说话的少女,认识了一个不爱说话的少年,他们都不是最快乐的孩子。有一天,他们逃离城市,翻山越岭,来到少女的爷爷曾经住过的山中小屋。在山里的夜晚,他们看到了最美丽的星空。后来,少女病了,而少年不知去向……他们究竟经历了什么,怎样才能走出心理的阴影呢?《星空》以一种年龄的视角,描绘了一类无法和世界沟通的孩子,从对社会的恐慌、逃避到逐步认识自我的过程。

  《星空》这部电影,是科幻片,它告诉我们,亲情重要,我们要学会沟通,不管面对什么事情,我们都不能逃避,要勇敢地去面对。

  影片的最后,如果结尾法国小巷子的那间拼图店,只有那副《星空》的地图是缺了一块,或许会更完美,更有想象空间。缺少一块的拼图,我觉得也是让人发思的东西。拼图照例来说,应该拼满了才能算一幅真正的拼图作品,可是影片的男女主人公小杰和小美却独喜欢独缺一块的拼图作品,我觉得这也暗示了人生的不如意吧!其实,遗憾也成了当今社会亮丽的风景线,就像独缺一块的拼图作品一样,也是一幅艺术品。现实中也许时常上演遗失的美好,就像影片中小美没有得到小杰对她说的那句再见,给人一个遐想的空间。最后陪伴我们的,也只有回忆中的星空而已。

  在这部电影里,有几处泪点触动人心。一个是小美偷跑到医院,拿着爷爷做的公仔对他说,“爷爷,你病好了之后要把大象的腿修好哦。”不知道为什么,观众听到这句话都会产生共鸣,眼泪不禁掉下来。还有,看到小美半夜在野外等看星空时发烧了,小杰背着她跑回小房子,多愁善感的女观众难免有想起小时候的感触。不过回顾整部影片,所有的感动和眼泪,都是因为电影里传递出的纯真的美好。因为纯真,所以孤独;因为纯真,所以感触。

  星空读后感 9

  我喜欢星空,虽然在深圳看不到满天繁星的样子,但幸运的是每年放寒暑假我都有机会去姥姥家,姥姥家在内蒙古,那里几天每个夜晚都能看到满天繁星,星星闪闪发光像宝石,数量多的数不过来,躺在院子里,仰望天空,好像自己被星星包围着。对我来说,星空一直就是一个谜,比如说星星为什么会发光?流星是怎么形成的?金星、木星、土星等有什么特点?除了太阳系之外,还会有其它的星系存在吗?是否还可以找到“另一个地球”?这些问题都是我一直想要了解的,今天,我在南山书城里,用查书系统搜到《星空探索家》,并在书城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找到了这本书,认真读起来。

  书中不但向介绍了星空知识、奥秘以及来历。它还告诉了我们以前的人们是怎么看星空知道时间的,后来又是怎么一步步改进的。金星最像我们现在赖以生存的地球,不但大小相*,而且成分相似,但它是缺水的荒漠,温度高达482度,生命在金星上面根本无法存活。木星在轨道上离地球最*,而且从太阳的位置看,木星在地球的`对面,还有四颗卫星在围着它转。太阳的威力来自于她的质量,她的核心受到挤压而使原子聚到一起发生核聚变反应,所以太阳才会为我们人类提供光和热。

  我太喜欢这本书,我希望以后能学到更多的知识,能像神九飞船里的叔叔阿姨一样,登上太空,探索星空更多奥秘。

  星空读后感 10

  毕淑敏的《星空下的灵魂》能给人一种身心放松的机会,为在孤独的道路上寻找梦想与自我的人提供温暖的火种。

  书的内容共为十一个主题,分别是:“自由、美、放下、爱、快感、大我、潜意识、入世、苦难、坚守、开悟”,这每一个主题对于个人和整个人类来说都是重要的,我们每个人都有必要在人生旅途上觅得属于自己的答案。书里只是表达了毕老师个人的观点,做为一个一路走来,又已走了很远,走的很认真的人生旅者来说,她的每一个脚步都是踏实有力的,当然也会有跌倒的时候,但跌倒的痛苦若会转化为思痛的力量,也是一种前进。这就是人生道路的特点,它不会像身体受到脚和腿的物理限制,心灵的伤只要自己敢正视,敢接纳,敢忘记,就没有人可以阻挡灵魂的稳健向前,这也是为什么现实中“身残志可坚”的原因,苦难的大小以及是否可以跨越,全是自己做主的。有些人会说:真的很痛,真的无法忘记,真的无法不恨,如果你敢往根上寻觅原因,就会发现这大多是自怜的结果,我们太多于心疼自己,有太多的`放不下与舍不得。

  生命的常态,其实就是*稳和深邃,还有暗流。在最深刻的层面,我们不单与别人是分离的,而且与世界也是分离的,兀自踟蹰前行。每个人的生命中必定下雨,就像坏天气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某些日子势必黑暗又荒凉,就像你不可能总是吃细粮,那样你就会得大肠癌,你一定要吃粗纤维。坏天气、悲剧、死亡、生病,都是生命中的粗纤维,我们只有安然接纳。心中没有希望,到哪里都不是理想的抛锚地。而只要生命还在,希望就能萌生。

  生命的每一步都带着人们向死亡之境跌落。不要存在幻想,这才让你比较持久稳定,安然地居住在孤独之中。

  读毕淑敏的书,如《沙漠游戏》、《我很重要》我们的心灵总能找到一种宁静,一种安详,又好像找到了一种归宿。她的语言,她的思想深度,她的每一句话都富含哲理,在让人享受优美文字的同时又获得了心灵养料。每次心不静的时候读读毕淑敏都能让我的心归于宁静,她不仅是身体上的医生,更是心灵的医者。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5)

——《目送》 读后感(精选十篇)

  《目送》 读后感 1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寒假,我虽然只读了其中二十六篇,却已经深深感动。

  同名主打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目送》 读后感 2

  龙应台生活在一个我看不到的地方。对现在的我来说,我永远无法理解她。

  对我来说,她和我分别在两座孤岛上。我的叫:天真。她的叫:沧桑。这两座岛间有一座断桥。她曾在我的位置怀着和我一样的对长大的憧憬和期盼造桥,终于造好后,她迫不及待地冲了过去;但当她兴奋地冲过去后,桥就断了。

  她回不来,她被隔绝了,她只能用笔在空中画出一道道虚拟的桥,画成星星闪烁在空中,让所有人都能看到。她孤独地站在岛上,看着我——和千千万万无忧无虑地在天真的孤岛上玩耍的孩子,懵懂着、嬉笑着造桥。

  桥的名字叫时间。龙应台看见自己稚嫩的影子走过这道桥,在孤岛上的自己就显得愈发苍老。她看见自己的孩子在桥的另一端呆呆地望着她,无奈地望着她,然后悄悄转身。

  她目送他们向其他孤岛造桥。他们背对着她,听不见她的呼喊、看不见她的目光,他们被流水般的光阴向前推搡,没有回头望。

  她默默地转身,吞下留恋,望着自己即将去到的孤岛。

  那座孤岛,就是衰老。

  她的父母都在上面。她的母亲目光呆滞地望着地面,望着混乱的记忆和再也找不回的童年。她的父亲,只留下一座断桥。

  父亲已经抵达终点,只留下一座断桥。

  龙应台提起笔,把孤独与心酸画成星星书写在天空,把沿途看见的风景书写在天空,把心底的留恋书写在天空,使所有人抬头都能看到。然后她向母亲挥手,低下头,慢慢地苦涩地造桥。

  在她身后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天堂般的孤岛。我——一个孩子,站在小岛上,懵懂地嬉笑着造桥。

  《目送》 读后感 3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作者的母亲已经老去,神志也开始不那么清楚,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儿女的爱。就好像她宁愿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要记住儿女的面孔和名字。即使再心碌,也不要忘记回家看看。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孤独的身影,正痴痴地等着你回家和他们说说话。老人只要儿女能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目送》 读后感 4

  经典词句:我慢慢地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精彩段落: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巨大而沉重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那么*,距离炉门也不过五公尺。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评语:《目送》是全书的首篇,目送父亲的远去,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作者内心的悲伤。

  读后感:构成《目送》的部分,我认为是写自己父母的那些篇章,首先体现的是一个“爱”。父母,是长辈,但是所有人都明白老人老了,就变成了孩子的道理,过了一定年龄的父母,就是像孩子,就是晚辈,就是需要儿女们照顾,在怀里浓浓的“爱”的承受者。无论是《雨儿》所说的每天跟妈妈通一次电话、一遍遍给妈妈解释自己就是她的雨(女)儿、到潮州看望妈妈就陪她睡陪她聊、女佣把妈妈带上阳明山就带妈妈去泡温泉不消停、给妈妈拍照;是《明白》里,为了让母亲放心,做了一个可笑的本子,还盖上了个章;还是《散步》里面写到的彻夜不眠之后帮妈妈穿上最暖和的衣服、围上围巾后牵着妈妈的手在犬吠声相伴的凌晨散步,这一切,都是对自己父母的浓浓的“爱”。

  《目送》 读后感 5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初次读龙应台的文章,是被朋友推荐着,而且那些书目里,也不见这本薄薄的《目送》。只是,临到书店的时候,看到推荐的架子上,密密麻麻全是这本书,一旁的海报里,印着这样的一句感人的话。再看到那个手推着车子,仿佛正渐行渐远的青年母亲,没有犹豫,收进了购物的口袋。

  在《目送》这篇短文中,龙应台细细描述了她与儿子之间的细碎深情,也作力刻画了她的父亲与她之间绵密的厚爱。文章仅仅只是选取了几个短暂而*易的场景,但是文辞温婉,含着不尽的深情,将一场父女母子之间的.亲情,描绘得那样的温婉动人,又是那样的催人感伤。

  似乎,在那些流淌着魔力的文字里,不仅仅因为深藏着的今生厚爱而枯目望穿,更因这份绵密的守望,而成永恒的,家的情感。

  《目送》 读后感 6

  人都有温情的一面,即便是燃烧着野火的龙应台。散淡的文章里,把浓浓的亲情深埋在字里行间;随意而写的闲适中,把台北的风土人情传递了出来;即便写的只是家里的日子,还是在不经意间把一个大家的深刻隐约的.显露。

  貌似不着边际的表述里,安置了上下三代人的默默温情。没有浓墨重彩的去扬厉爱深爱切的感受,只是随手把捡起日子里的点滴,然后,你会在无意之间被貌不惊人的文字打动,会报以会心一笑,会默然神伤,会被柔软的孝顺所温暖。

  写亲情一般都回难以自持在浓的化不开的情感里。但是,《目送》不会让你如此,即便笔者的母亲脑萎缩不认识自己的儿女,但是你也会在作者那智慧而又充满爱意的孝顺中,看到灿烂的人性,把你温暖的留下含笑的热泪。书的最后写到作者的父亲埋葬故里,族人把这个从台北回来的孩子按照当地风俗荣光下葬。你会为乡里人们那打不断的骨肉相连而浩然落泪,那是自豪的泪,交织着民族大义的泪。一句,族人们就像迎接自家里十几岁走丢的孩子一样的,在几十年后接来了从台北回来的骨灰。你不能不为之动容!

  《目送》 读后感 7

  相对于《野火集》坚硬如匕首般的文字,龙应台只侧了侧头,优雅地转了个身,我便感受了她深藏于心的仁厚与深情。

  那个曾经在我的记忆里掷地有声、尖锐与冷峻,四处刮起“龙卷风”的女人,如同披挂煞星铠甲手持日灸的嗜战者,脸色绝少柔美与温情,她的威猛与激烈,恰似野火般灼灼烈烈,所过之处,体制种种弊病仿若阴森森的白骨堆积成的高塔……那个时候,龙应台就是个战士。

  而在某一天,天命之后的某一天,她被无声无息流淌的岁月带到了一个路口。就在她停顿片刻的时候,她目送了父亲的离去、母亲的衰老、孩子的长大……这次,她的震动来源于时间。

  在时间的镜子里。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用手使劲地搓捏着脸上的皮肤,好让右眼下那道越发霸道扩张的眼纹*展下去。十岁的女儿娇嫩的声音深刻地提醒;妈妈,你现在已经是狗尾巴草了。只有狗尾巴草才能衬托出她这个祖国的花骨朵的美丽来……

  我去上班,女儿上学的时候,迟暮之年的父母便做在沙发上开着电视打瞌睡……

  是什么贴着我最为敏感的神经?

  在灰蒙阴冷的季节里,一滴来自任何方向的雨滴,都会引发一场莫名其妙的忧伤,龙应台在《什么》里说,“是因为我自己开始求索生死大问……看见了这一生从未见过的最深邃的裂缝、最神秘的破碎、最难解的灭绝。”

  卸下铠甲的龙应台,竟然是个碎碎叨叨的母亲、是个不会煲粥的女人、是个牵着失智母亲的手散步的女儿……而此刻的她,竟然这般的柔美,仁厚和深情。

  《目送》 读后感 8

  匆匆流去的时光,总会让人忍不住怀念。

  ——题记

  人一生中,总会有痴呆的时候,没有几个天才会聪明到生命的最后一段路。

  一片短文,洋洋洒洒几千字,分为两部分,前半段为回忆,后半段为现实。在龙应台小的时候,父母很年轻,再高的火车,他们也爬得上去,“就是只有一只脚沾着踏板,一只手抓住铁杆,半个身子吊在火车外面像风筝就要短线,还能闻到那风里有香茅草的清酸甜美,还能看见大江大地绵延不尽,令人想迎风高唱山川壮丽”。青春是轰烈的,是美好的,是所有记忆中最美丽的.一部分,更是永远回不去的一段旧时光,一幕一幕的画面像时光机一样,一张一张在脑海中呈现。原来的那些记忆,最后只剩下一段语言,一次遐想,简简单单,很快就过去了。

  可是,人们永远逃避不了岁月的流逝。作者的母亲在面对作者时,竟然一点都不认识,那相处了几十年的感情,因为时光的流逝而变得无踪影,亲情又是那么的宝贵,龙应台一遍一遍地向母亲表达着自己是谁,一次又一次相帮母亲捡回记忆,只是,在岁月面前,谁都无能为力。

  五百里,很长又很短,长到一段几个小时的路程,短到一段回忆。成长了十余年,房子从瓦房到楼房,从没有楼梯到有楼梯再到现在的电梯,科学在进步,我们在成长,父母在衰老,破碎的童年记忆已经逐渐在我的脑海中拼凑、删除、拼凑、删除。

  时光,还是不会停留,记忆,是长的,是短的?一条河里的水,是新的是旧的?每一片繁华似锦,轮回过几次?

  《目送》 读后感 9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到中年,当你读到这段话的'时候,你的心会不会剧烈的颤动一下?

  《目送》中扉页上的话,说得既令人心酸又无奈,步入中年,拥有年轻时所向往、所追求的一切,名利、地位、资本,但是*静下来才发现父亲已经远去、母亲也在慢慢的老去、儿子们挣脱自己的保护要远行、朋友们在曲终之际渐渐散去、兄弟姐妹各自经营着自己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拥有一切的“我”却无力将他们一一挽留,环顾四周,惟有任凭他们渐行渐远,默默“目送”。这里的“我”是多少个我们的写照?

  这本书与其说是龙应台对自己生活的回顾与反省,倒不如说是照出了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照出了我们生活中所忽略的最珍贵的事物。书以第一篇文章《目送》命名,文中描写作者目送儿子踏入各种不同的门,儿子的背影,愈来愈高大,但却从来都没有犹豫,没有回头,这种落寞感,使她回忆起当年父亲用廉价的小货车载着她去大学报到,父亲因觉得女儿会嫌弃小货车太穷酸,便在校门口放下她和行李转头就走,留下一团黑烟和背影。多年后慈爱的父亲过世,作者又在细雨中,目送着父亲的灵柩慢慢滑入火葬的炉门,消失在火焰中。

  《目送》 读后感 10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特别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写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爱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特别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远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子,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远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谢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己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6)

——团圆读后感(精选十篇)

  团圆读后感 1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读后感 2

  今天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 3

  《团圆》是一本绘本,它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爸爸在外地打工,他每年只回家一次,那就是顾念了。今天妈妈和毛毛都起得很早,因为爸爸回来了。爸爸给妈妈买了棉袄,给毛毛买了一顶漂亮帽子。吃完午饭爸爸去剪了个头,又回家包汤圆。爸爸说:"谁吃到包有硬币的汤圆,谁就交好运。"在夜里,爆竹一直响,毛毛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早晨,妈妈端上汤圆,爸爸就喂毛毛吃,突然,毛毛大叫:"吃到硬币了!"初一吃完早饭后,就去拜年啦。路上毛毛遇见了大春。大年初二,爸爸一大早起来加固房子。在屋顶,毛毛看见了大春家的`屋顶,还看见了舞龙大队。大年初三,下雪了,大春和毛毛打雪仗,堆雪人。大年初四,爸爸走了。

  我印象很深的一幅画是毛毛吃到幸运硬币的情景,她拿起硬币给爸爸妈妈看,爸爸更是骄傲,连忙说:"快收好,小心弄掉了!"我很喜欢这种三人团聚的日子。

  团圆读后感 4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

  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 5

  今天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纯真美好。我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 6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读后感 7

  这是一本很好的绘本,孩子自己读了一遍,我和儿子一起又读了一遍,读完总感觉眼眶湿湿得,好想流泪的感觉!生活总有悲欢离合!为了让妻子女儿的生活更美好!爸爸不得不远离妻儿,一年中只能春节才相聚,由于爸爸的`长年不在,女儿甚至记不清楚爸爸的模样,感觉是那样的陌生!看着好心酸!

  书中的爸爸带着女儿上到屋顶看女儿从未看到的世界,让孩子感觉到有爸爸的保护,女儿才能登高俯瞰世界,白鸽群飞,人龙共舞,让女儿看到的新年的最热闹的一幕。这在女儿心里父亲的角色是多么重要!爸爸在家女儿心中是多么温暖和幸福!

  当爸爸要走了,看着书中的画面,爸爸在穿鞋子,妈妈背过身去擦拭眼泪,而小女孩这时倚在门口吮吸着棒棒粮,仿佛在静静地舐食着一份即将消失的甜蜜。当女儿把幸运硬币交给爸爸,什么玩具都不要,只要爸爸下次回来把这枚幸运币再包到饺子里,这里有小女孩的祝福,祝福爸爸下次*安归来。

  母女二人目送了爸爸的远去,离他们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感人的一本书,感人的亲情故事

  团圆读后感 8

  书里讲的大概内容是:毛毛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爸爸一年只会回来一次,那就是“春节”。早上,爸爸教毛毛怎样包饺子、包汤圆,爸爸把一枚硬币放在汤圆里。中午,妈妈端上一锅热气腾腾的香喷喷的汤圆毛毛开心的吃起来。突然,毛毛的牙齿被什么东西嗑了一下,拿出来的原来是好运硬币,毛毛很开心。但是爸爸比毛毛更开心,爸爸说:“毛毛真棒!毛毛快把好运硬币收到包包里去吧!”毛毛赶紧把好运硬币收到包包里。晚上,毛毛睡在爸爸妈妈中间,所以毛毛听见他们说了很多很多的话。过了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毛毛听见妈妈为爸爸收拾行李的声音,毛毛知道,爸爸又要走了。毛毛把那枚搓了很久的好运硬币送给爸爸,毛毛心想:“我明年还要把好运硬币包到饺子里。”

  看了这本很温馨的书之后,我觉得:毛毛是一个很爱自己爸爸的`乖孩子。她也想让爸爸多些时间回家陪陪自己和妈妈,所以她把幸运硬币给了爸爸,希望爸爸在外地工作能**安安、快快乐乐的。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所有的小朋友都很爱自己的爸爸、妈妈,也很想有很多的时间跟爸爸、妈妈在一起,一家人团团圆圆、开开心心、说说笑笑的多快乐啊!

  团圆读后感 9

  《团圆》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面工作,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他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饺子, 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说是谁吃着了,就代表这一年会给他带来好运哦!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幸运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哦!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来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噢。”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看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之前每年春节时,爸爸、妈妈和我一家三口都要赶回盐城老家看望爷爷奶奶,大年初一早上奶奶都会包饺子给我们吃,饺子里可都是深深的祝福啊!

  书中描述着短短的团圆之后,却是长长的离别,团圆的日子显得特别珍贵。我从《团圆》这个故事里感到了一个家庭在春节期间的甜蜜融融,父母子女之间的亲情是如此的纯真美好!我希望在外奔波劳碌的父亲母亲都能早点回家,缺少父爱母爱的孩子可以不再孤独。每个家庭都能团团圆圆。

  团圆读后感 10

  今天我读了《团圆》这本书。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叫毛毛,她的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只有过年才能回一趟家,只有过年才是一家人最幸福的时刻。她和爸爸一起包汤圆,包水饺,爸爸把一枚硬币包在汤圆里,谁要是吃着了,就能在新的一年里给她带来好运。小女孩吃到了。她幸福的把硬币装在身上,对她来说:"这比大春的大红包还要珍贵。"当爸爸要走了,要离开时,毛毛把那一枚幸运硬币送给爸爸,让它给爸爸带来好运。还对爸爸说:"下次回来,我们还把它包在汤圆里奥。"毛毛和妈妈目送了爸爸远去。

  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妈妈在铁路工作,每当春节人们团圆的日子,也是妈妈最忙的时候。从我记事起,妈妈已经三个除夕没在家过年了,我很想她,每次妈妈打电话都说:"乖女儿,妈妈在忙工作,不能和你过除夕了,听爷爷奶奶和爸爸的话,妈妈好想你".

  我觉得妈妈好伟大,她放弃了春节和我们团圆,坚守在工作岗位,把旅客*安送回家团圆。我好爱我的妈妈,现在我要好好学*,听老师和家长的话,在新的一年里学*进步,长大后我也像妈妈一样努力工作,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7)

——《早》读后感(精选十篇)

  《早》读后感 1

  读完《早》这篇课文,使我有很多感触,同时也给我很多启发。

  《早》这篇课文讲的是鲁迅有一次上课迟到,被老师批评,于是在桌子上刻了一个小小的“早”字后,就再也没有迟到过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早是我们必须要做到的,而且要时时早、事事早,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因为时间不等人,一但过去,就再也回不来了,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

  这让我想起以前我做的一件傻事。

  那是个周日下午,按计划我应该完成五道奥数题。我一看时间还早,就先玩了起来。当我玩得忘乎所以时,只听见妈妈不停地催促声:“别玩了!快写作业了!”我才心不甘、情不愿地回到座位上写作业,心里还嘀咕着:“不就五道题嘛!”前面两道题我迎刃而解,很快就做出来了,可后面的三道题却把我给难住了。我苦思冥想了好久也做不出来,看着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只好请爸爸教我。我在学第一题和第二题时,听得都很认真,后一看钟:“呀!四点半了,去学校要迟到了!”我心急如焚。于是我听得也有点心不在焉了。当爸爸问我是不是这样做时,我就“嗯”一声,问一下,我就“嗯”一声……我只期望早点结束。就这样,爸爸讲完了,我也就好像懂了似的,长长地“噢”了一声。妈妈见我好像听懂了,就让我讲一遍。可我只讲了一点,就张口结舌,讲不出来了。这时,我的脸上火辣辣的。妈妈和爸爸严厉地批评了我一顿,然后又给我讲了一遍。我这才认真起来,终于听懂了。当我匆匆忙忙赶到学校时,已经迟到了……再想到文中的鲁迅时时早、事事早,真让我感到无地自容!正如培根所说:“合理安排时间,就等于节约时间。”而我所做的却是不合理安排时间,先玩后做;不认真听,白白地浪费了时间。我要以鲁迅为榜样,惜时如金,合理安排时间,也做到时时早,事事早!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让我们都珍惜时间,珍惜分分秒秒;让我们用时间点亮生活的彩灯,扬起理想的风帆!

  《早》读后感 2

  今天,我们早已经学完了《早》这篇课文,我也早有了感受了,下面就听我来讲述。

  这篇课文讲了三味书屋有许多桌椅,正中是寿镜吾老先生用过的,桌上有笔墨纸砚和一把戒尺,其余是学生桌,东北角上是鲁迅先生用过的,并且知道了书屋后面有许多的腊梅花,想到了鲁迅刻“早”字的来历。因为鲁迅有腊梅花的品德,所以才能使他成才。

  读完了《早》,我在鲁迅的身上,发现了许多知识。寿镜吾老先生对他批评了以后,他并不像有些同学对老师的态度,顶嘴、说明理由、不满足……,而鲁迅先生只是默默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虽然他在桌子上轻轻的刻了一个”早”字,但他却把这个早字牢牢地刻在了心里,所以以后就在也没有迟到过。有些诗人给他写诗,就是因为鲁迅先生的品质高尚,才会有他现在写的正传。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要我们珍惜清晨,珍惜春天,奋斗一生。

  《早》读后感 3

  三天时间用时3.1个小时看完这本书。潇洒姐是明白人,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前面几篇无感,可能是这些道理以前都明白而且我自己有些没有经历过,所以看看就行。而后面,从“你的心有多大”开始,我又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工作两年多了,已经知道这个行业是怎么运作了。稳定、空闲、日复一日、消磨时间。想要在这行业取得多大的成绩可能性为0,因为:1、我是女的,当官必会遭遇闲言闲语。还压根比不上男人。2、性格决定,根本原因。我是内向性格,不善于外交,不善于与自己观念不同的人打交道。3、无后台,直接原因。4、这个行业很难往上爬,十几年才升一级,工资低长速慢。

  然后我的心确实很大,而我现在出来工作了两年才知道原来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是拥有一个敲门砖。大学4年学的科目又不是我自己喜欢的,所以我连资本都没有。我想继续上学。通过考研换专业换行业。有目标就要去执行。

  最喜欢潇洒姐提到的“雪球原理”:你是个小雪球儿,林海原上有一个起点,你拿不准自己应该朝哪儿滚。但是你不妨先滚起来,反正到处都有雪,滚到哪儿都能让自己变厚。你也许绕远了,或者后来发现方向错了,但是你终究强大了,最后变成了个大雪球。变大了以后,再往你想去的地方滚,总会快一些。

  “旅行与读书总有一个在路上”。感谢我的工作,小时候就讨厌读书,导致话都说不明白。工作后又爱上读书,现在有充足的时间读书。书带给我喜悦,思考。旅行让我明白,家人健康幸福是最大的快乐。人生苦短,我要活在当下,放远未来。

  《早》读后感 4

  一说到鲁迅爷爷,大概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吧!鲁迅爷爷的事迹,更是被人们世代留传,可是有谁知道,鲁迅爷爷从小到大那些鲜为人知的事呢?

  在1881年农历八月初三,一声哭喊声打破了人们的*静,伟大的鲁迅爷爷出生了。鲁迅爷爷七岁启蒙,先在族叔周玉田的私塾里读书,后来又到族叔周子京处读书。但是到了鲁迅爷爷十二岁那年,父亲把他送到了绍兴城里以严厉著称的.三味书屋读书,从而开始了鲁迅爷爷在三味书屋的学*生涯。鲁迅爷爷小时候的生活非常苦。因为鲁迅爷爷十三岁那年,家里发生了一场很大的变故,祖父周福清因科场舞弊下狱,父亲周伯宜又得重病。鲁迅爷爷的家庭从此从小康坠入困顿。为了给父亲治病,鲁迅爷爷几乎每天都在匆忙中度过。因为忙碌,有一次上课,鲁迅爷爷迟到了,受到了寿先生的责备,他暗暗地下决心,以后再也不能迟到,并在自己的书桌上刻下了一个“早”字,以勉励自己早点来上学。据说,从此鲁迅爷爷再也没有迟到过。他的这种精神,使我不禁深深自责了一顿。*时上课那么多次迟到,却屡次不改正,依然我行我素,我真佩服鲁迅爷爷,也感激鲁迅爷爷,因为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我们,他只活到了五十六岁,但他留给世人的宝贵精神财富却有着无限的生命力与价值。

  鲁迅爷爷,我们爱您!

  《早》读后感 5

  《早》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三味书屋的陈设、书屋后面的腊梅和“早”字的来历。读完全文,我完全被鲁迅先生严于律己的精神感动了。

  “那年,鲁迅的父亲生病了,躺在床上。鲁迅一面要上书塾,一面要帮家务天天奔走于当铺之间。有一天,鲁迅上学迟到了,素以品行方正、教书认真著称的寿镜吾老先生严厉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以后要早到!’鲁迅听了没有说什么,默默地回到座位上,他在书桌上轻轻地刻了一个小小的字:‘早’。”鲁迅真是严于律己呀!他明明没有错,只是迫于无奈才迟到的,理由就摆在他的面前,他却不与老师解释一句,不愿推卸任何责任,而是心甘情愿地接受批评,这是一个多么严格要求自己的人啊!如果换做一般人的'话,那是一定要与老师解释一番的,甚至面对老师的批评,还要和老师顶上几句。这和严于律己的少年鲁迅相比,真是天壤之别。

  想想自己,我还真是羞愧。前天,老师刚上完课离开,班级里一片嘈杂。我就控制不住自己了,也在班级里高声喧哗。不巧,老师又来了,便叫我站起来。我随即就不服气地争辩道:“别人也讲的……”事后想想,我真是不应该。明明知道不能在教室内大声喧哗,可我就故意要犯,还找出不成立的理由与老师辩解,我真是个对自己要求松松垮垮的人。

  从今往后,我一定向鲁迅先生学*,时时事事都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少先队员!

  《早》读后感 6

  今天,我读了《鲁迅刻“早”字》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鲁迅十三岁时,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常常要去当铺卖掉值钱的东西,又去药店买药。有一天早上,他从当铺和药店回来后去上学迟到了,老师很生气,责骂了他。他没有辨解,默默地回到座位上,在桌子上刻了个“早”字,提醒自己一定要早起,不能迟到了。后来鲁迅遵守了自己的诺言,再也没迟到过。

  看完这个故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像鲁迅,家里很穷,口袋里一个子儿也没有。我的生活条件很好,爸爸妈妈很爱我。可我很懒,动作很慢,上学老是要人催。特别是冬天,总是要在妈妈的千呼万唤中才恋恋不舍地爬出温暖的被窝,慢条斯理地刷牙、洗脸、吃早餐,然后在妈妈一声高过一声的催促声跨出发。踏着早读铃声跑进教室。和鲁迅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

  鲁迅用刻在桌子上的“早”字来提醒自己事事早做,不要迟到。我决定用闹钟急促而有力的'“滴答”声来提醒自己做事要快,珍惜时间。我将在卧室里放一个小闹钟,每天让清脆的铃声把我唤醒,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洗刷完毕。在餐桌的对面墙上挂上一个时钟,用它来提醒我吃饭要提高速度,改掉光说话不吃饭的缺点……

  我要时时用鲁迅的"早"字来激励自己,事事要早做。

  《早》读后感 7

  鲁迅的父亲生病了,鲁迅奔波于药铺和书塾之间,一天他上学迟到了,受到老师的批评。他在书桌上刻了一个“早”

  字,以后再也没有迟到过。而且时时早,事事早,奋斗了一生。

  读了这篇课文,我很佩服鲁迅,鲁迅一生的.品行就像梅花一样。梅花被誉为“东风第一枝”,因为它开得早,鲁迅从小严格要求自己,每干一件事,时时早,事事早;梅花敢于迎风傲雪,鲁迅敢于同**派作斗争;梅花是春的使者,鲁迅为祖国的**事业做出了贡献,是光明的使者。

  学了这篇课文,我应该学*鲁迅“时时早、事事早”的精神,做个走在时间前面的人。

  我以前写作业很不爱赶早。老师布置的周末作业,我总是推到最后一天做完。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今后,我要提前把作业做完,做完作业,提前预*新课。

  “一天之计在于晨”。早晨是读书的大好时光,我要早早起来,发愤读书。

  学鲁迅,少年早立起志。学梅花,东风第一枝。

  《早》读后感 8

  这篇文章,我思绪万千,心潮澎湃。故事在我的脑海徘徊着:鲁迅有一天迟到了,被寿镜吾老先生严厉地批评后,在书桌上刻了个“早”字,提醒自己不要迟到过,而且要坚持时时早,事事早!他说到了,也做到了,并为此践行了一生。

  当我的视线落到了鲁迅的.父亲害了病,鲁迅一面上私塾,一面帮母亲做家务。我不禁感慨到鲁迅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呀!懂得体谅妈妈了!

  想想我,就像个小公主,处处需要爸爸妈妈的照顾。就算妈妈为了我再累,再苦,我也觉的她是应该的,从不懂得体谅。妈妈爸爸花这么多心血供我上学,上兴趣班,而他们上班回来还要督促我学*,多么不容易啊!

  我的视线慢慢往下移,读到鲁迅上学再没有迟到过,而且时时早,事事早,毫不松弛的奋斗了一生。我越发感慨鲁迅可真个有毅力的好孩子,他能把那个坚定的信念牢牢记在心里,并付诸行动,怪不得,成了大文豪!想想我自己,和鲁迅相比,可是相隔万里,惭愧啊!(.)

  记得我经常答应妈妈这件事要做,答应老师那件事也要做,而最后,每件事都做不到。总是临时抱佛脚,当然做不好,被老师拉出去谈话,只不过滴几滴眼泪而已,我可曾知错就改?可曾放在心坎?没有!下一次依然如故。

  是啊!从今往后,我必须改,必须改!

  《早》读后感 9

  我读过许多描写鲁迅的和鲁迅自己写的文章,其中《“早”字的故事》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早”字的.故事》主要讲了鲁迅因为给生病的爸爸买药,上课迟到了,被寿镜吾老先生严厉地批评后,下定决心改正,便在课桌上刻了一个“早”字,从此养成了时时早事事早的好*惯的故事。

  看到鲁迅这改正错误的勇气和最后成功地改正了错误,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无论做什么事都像蜗牛,慢吞吞的。别人考试时作文都写一半了,我还在用笔敲着头构思着怎么写,别人作业做到八点完成,我呢,做到九点多还没做完。就为了这事,老师不只一次找我谈话,妈妈不只一次催我动作快些,而我呢,虽然表面这个答应那个点头,可到那时依然“我行我素”,不知不觉又开始慢下来。看来我和鲁迅的差别真是遥远呀!他只要老师一句严厉的话语,可我,屡教不改。

  影响我的不只是鲁迅知错就改的品格,更是他“时时早事事早”的良好*惯。一个小小的错误竟能成为影响鲁迅一生的行为作风。设想,如果他把寿镜吾老先生的话当作耳边风,他能成为一个如此伟大的人吗?他能让如此多的人去爱戴他、敬佩他、学*他吗?面对鲁迅,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渺小。老师教给的任务总等到期限的最后一天才匆匆忙忙地“赶工”。每次星期三要交的小纸条,我总拖到星期二的晚上才写,所以我每天都非常忙。如果我象鲁迅一样“时时早事事早”,那么我每天不都会过得很轻松吗?

  我们一定要学*鲁迅知错就改,“时时早事事早”的良好品格!

  《早》读后感 10

  这篇文章,我思绪万千,心潮澎湃。故事在我的脑海徘徊着:鲁迅有一天迟到了,被寿镜吾老先生严厉地批评后,在书桌上刻了个“早”字,提醒自己不要迟到过,而且要坚持时时早,事事早!他说到了,也做到了,并为此践行了一生。

  当我的视线落到了鲁迅的父亲害了病,鲁迅一面上私塾,一面帮母亲做家务。我不禁感慨到鲁迅真是一个懂事的.孩子呀!懂得体谅妈妈了!

  想想我,就像个小公主,处处需要爸爸妈妈的照顾。就算妈妈为了我再累,再苦,我也觉的她是应该的,从不懂得体谅。妈妈爸爸花这么多心血供我上学,上兴趣班,而他们上班回来还要督促我学*,多么不容易啊!

  我的视线慢慢往下移,读到鲁迅上学再没有迟到过,而且时时早,事事早,毫不松弛的奋斗了一生。我越发感慨鲁迅可真个有毅力的好孩子,他能把那个坚定的信念牢牢记在心里,并付诸行动,怪不得,成了大文豪!想想我自己,和鲁迅相比,可是相隔万里,惭愧啊!(.)

  记得我经常答应妈妈这件事要做,答应老师那件事也要做,而最后,每件事都做不到。总是临时抱佛脚,当然做不好,被老师拉出去谈话,只不过滴几滴眼泪而已,我可曾知错就改?可曾放在心坎?没有!下一次依然如故。

  是啊!从今往后,我必须改,必须改!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8)

——母狼读后感(精选十篇)

  母狼读后感 1

  在一个茂盛的森林里,又一位猎人一枪打到母狼的肚子,但母狼没有倒下去,猎人感觉很奇怪,便跟了上去,发现母狼把嘴里的肉叼给小狼吃,当肉送给小狼后的母狼便倒下来,再也没爬起来。猎人看到这情景很后悔,动物们也有自己的情感世界。处处充满着无私的爱!

  我们的人类感情是脆弱的,很*常的一言一行都会让我们感动万分。

  在寒冷的冬天,我的妈妈害怕我冻着,把我穿的严严实实的。自己却舍不得买,我看着妈妈穿得很单薄的衣服,就说:“妈妈,您也多穿点”。妈妈笑着对我说;“只要你穿的暖和,我也就暖和了”。这句听起很普通的话语,我却泪流满面,让我无法忘怀。我下定决心:好好学*,用最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我伟大的妈妈。

  母狼读后感 2

  谁曾想过一只母狼在生命危急的时刻,首先想到的不是自身的安全,而是如何把自己的狼崽保护好?

  可是,这是真的!一个真切的事实!

  我无法叙述我看完这篇文章后的感受,是高兴小狼获救?是为母狼的死感到悲伤?还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看到这人世间最真挚的情感――母爱!

  母狼的爱是伟大的!在母狼与狼崽之间,我们又能体会到什么呢?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不然缺乏这种爱:当父母为你端来一杯牛奶时,你便不再觉得这单单是一杯牛奶了,而是一种情,一种爱,,它们将这个玻璃杯装满了。不!显然是要溢出来。当你忘记带伞时,正为伞而着急,是父母为你撑起了一把伞,你就不会单单觉得它是一把伞了,而是父母用慈爱为你筑起的伞,亲情环绕的伞。当你回家时,站在楼下,房间中的台灯亮着,你就不会单单觉得那灯是普通的了,而是父母用爱点燃了那盏灯

  或许你已经忘了那些细节了,但今天你不能忘记!或许你正羡慕别人的父母对子女怎样,但今天我要提起。

  母狼用生命去保护孩子,父母用爱为我们保护,我们呢?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

  为父母端上一杯香茶吧!那时孝顺倾注的。为父母捶捶背吧!那时爱促使的

  或许,在你读这篇文章时,父母又来嘘寒问暖了。你应该用心去体会,用心去品尝着浓浓的爱!

  母狼读后感 3

  读了《母狼》这 篇文章后,我觉得母狼好伟大。它饥饿了几天,在这几天,它没有任何食物吃,而且连它的小狼也没有食物吃,它把自己的身体当作食物让自己的孩子饱餐一顿。我读过这 篇文章后,被母狼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感动了,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憾。

  我要回报我的母亲,一个是生我的母亲,一个是我的祖**亲。生我的母亲,把我生下来,再把我抚养**。祖**亲也同样给了我幸福生活的环境,我对这两个母亲都怀着崇高的敬意和真挚的情感。

  我要感谢我的母亲,感谢她让我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感谢她让我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妙。我的祖**亲,我更要感谢她,她让我能够在和*快乐的环境中成长。没有这两个母亲,就没有我们的一切。

  母狼读后感 4

  “仅次于人聪明的动物是狼。”这是《母狼的智慧》课文中的第一句话,起初我是带着疑问去读的,但读到最后我才知道狼的聪明为什么仅次于人,并觉得它们很伟大。

  我们原本所知道的,只是狼的性格非常残忍,但却不知道大部分的狼为了幼狼的安全,让自己牺牲在了树林中。“那只母狼为了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我的速度,赢得了隐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自己的尾巴抹*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换回孩子的生。”这是结尾的一段。

  人类史上,有多少母亲能为孩子做到这种地步?答案是:很少。但这匹母狼能为幼崽奉献出那么多,甚至生命,值得所有人学*。有句话说的很现实:“长江后浪推前浪”,如果把后浪比做母亲的话,不正是母亲的大公无私,为自己的子女而付出一切吗?这种付出的精神不是很可贵么?

  “追到太阳下山,才将它击毙,累得我几乎吐了血。”这句话表示母狼也在用尽全力跑,昼把自己和幼崽的距离拉开,让猎人不能那么轻易的发现幼狼的藏身之所,这句话表示了母狼的聪明,能在短时间内想出保护幼崽的策略,这正是那只母狼一心为幼崽而不为自己的表现。而“有一次,我追捕一只带着两只小崽的母狼,它跑得不快,因为小狼脚力不健。”这句话,可以看出母狼无时无刻不关心小狼。

  母狼读后感 5

  我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刀疤豺母这本书当然也不例外。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八年前,雪娇被刀疤豺母率领豺群所杀。八年后,我和强巴再次遇到了这群金背豺,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豺群通通杀掉。经过了两个月的搏斗,豺群不敌人类,刀疤豺母带领领豺群离开了日曲卡雪山。但随后一年里,红毛雪兔快速繁殖,把整个草原啃得干干净净。强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和我请回豺群,使草原重复生机。最终,强巴和豺群一洗冤仇,重建了友谊,并把它们请回草原了。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并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大自然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食物链”,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容缺少。一旦缺少,大自然的生态*衡将被打破,会受到无法理喻的伤害。正如书中所说,红毛雪兔的天敌豺一旦消失,它们将像雪球一样繁殖,扩大,迅速啃食草原,而草原不久就变成了不毛之地。可是我们人类,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的*衡的打破视而不见,继续他们那愚蠢、无耻的杀戮。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可是,野外科学考察表明,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么愚笨。 非洲大猩猩会熟练地用石块砸开坚果取出里面的果仁;生活在城郊的乌鸦能准确无误地辨别红绿灯;母狼在天敌逼*时,会想方设法保护巢穴里的幼狼。

  作者之所以热衷于写动物小说就是想告诉那些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动物的读者朋友,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但我想,于此同时,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儿生命的权利。

  同学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一起保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吧。

  母狼读后感范文(二)

  狼紫岚与公狼黑桑情投意合,它们计划夺得“狼王”之位,可是在计划实施之前,黑桑却在一次集体狩猎时死去,但所幸的是紫岚怀上了黑桑的孩子。

  饥饿难忍的母狼紫岚为了顺利产下狼崽,冒险去袭击山寨中的养鹿场,靠着自己的智慧,偷袭成功,可是为了贪图那口粘稠滚烫的鹿血,不幸被狼狗发现,更为不幸的是因为屡次“失职”而在主人面前失宠的的狼狗为了重新得宠,竟欺负它是一只即将分娩的狼而穷追不舍,一场殊死搏斗拉开序幕,继而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狼与狼狗的大战,可是双方正在酣战时,母狼紫岚腹中的小宝宝却要出来,紫岚靠着自己威风凛凛的狼啸和机智终于顺利产下了五只狼崽,可是又遇到了山洪突然暴发,恐惧万分而又疲惫不堪的紫岚,艰难的将五只狼崽拖回山洞,当它将最后一只狼崽叼回山洞时,这只狼崽已停止了呼吸。

  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公一母,紫岚偏爱长子黑仔,于是它处处偏袒它,宠爱它,目的是让它狼性十足,将来夺取“狼王”之位,然而胆大妄为的黑仔居然在没有母狼保护的情况下经常到上洞外面“溜达”,终于有一天成了老雕的美食。悲痛万分的紫岚继而把精力转移到二子蓝魂的身上,以其让它来实现老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蓝魂儿,好不容易有了“狼性”,却被猎人的“狼夹”夹的死死的,无奈之中的紫岚忍痛将蓝魂儿的身体咬为两段。连失三子的紫岚也真够坚强的,擦干眼泪,继续培养它的三子双毛,可是双毛从小在黑仔、蓝魂儿和母狼的淫威下长大,几乎丧失狼性,其表现甚至不如狗凶猛,紫岚不灰心,想尽一切办法培养双毛的“狼性”:它和小母狼让它捕获猎物,却不让它吃,晚上让它睡在山洞口,在它们捕获猎物饥渴难忍终于看到一泓清水时,它和小母狼媚媚敞开肚皮喝了个痛快,就是不让双毛喝,还双双跳到水里去洗澡,故意把水搅浑,即使这样,双毛依然忍受着,于是紫岚又和媚媚一起准备撒尿到水中,双毛的“狼性”终于被激发出来。可是在训练双毛“狼性”的过程中,母狼紫岚瘸了一只腿,成了残疾狼,虽然训练的结果是,它一次次被双毛虐待,但是它依然很高兴,因为双毛终于有狼王的气质和本领了,于是紫岚故意制造事端,为双毛篡夺“王位”做着准备,终于双毛开始了和老狼王洛戛的较量,可是眼看成功在即,老狼王生命即将结束之际,老狼王洛戛的一声嗥叫,却让双毛惊慌失措地狼狈逃窜,于是双毛又成了众狼的口中美食。紫岚没有想到双毛从小养成的奴性和自卑并没有真正被克服,他只是暂时藏在了心底的某个角落,当外界具备诱发因素时,这种潜藏的很深的旧病就会复发。

  母狼紫岚真称的上是一位执着而又坚强的母狼,它把狼王之梦又寄托在了小母狼媚媚的身上,虽然母狼不能成为狼王,但是它可以生狼崽,也就是说,它的狼孙可以做狼王,于是紫岚残忍的杀死了媚媚倾心的草狼吊吊,忍痛将自己钟情的卡鲁鲁让给了媚媚,并将自己的地盘拱手相送,自己则一瘸一拐的浪迹天涯,最后为了为了替狼孙清除天敌,居然假装生命奄奄一息,最后和老雕同归于尽。

  母狼紫岚是一只执着的母狼,但它又是一只坚强的母狼,公狼黑桑、三只狼崽的死,都没有冲淡它的“狼王”梦,这种执着是何等珍贵、何等坚强。

  母狼读后感范文(三)

  今天是星期2,我写完作业以后,便翻开了我那本厚厚的作文书。什么?《母狼的智慧》?母狼的智慧是什么?我带着一大串疑问翻到了这篇文章。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老猎人,他很喜欢打猎,但现在他是一位护林人。他对“我”说:“记得是我从前打猎的时候,我碰见了一只母狼带着2只小狼。 我正在追捕它,它跑的不快,因为小狼的'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这时,狼妈妈转身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吃了一惊,狼在危机时刻时,通常会向草 木茂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逃脱,如果爬向山坡,狼虽然跑的快,但一到山坡上,人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了了。

  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的爬上了山坡,果然一览无余,狼在飞快地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 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生*见的跑的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面的一只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我才将它击毙。惨白的月光下,沙 丘像一座银子筑的坟,毫无动静。我看到远处有一股青烟。我过去一看,是一大堆干骆驼粪。我扒开一看,2只小狼在里面均匀的呼吸着空气,上面有狼尾巴扫过的 痕迹。

  我读完之后,觉得母狼的智慧非常大。为了保护自 己的孩子,母狼即使牺牲性命,也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它远比某些人因为孩子有病,就抛弃了自己的孩子。而母狼却誓死保护自己的孩子。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 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猎人的速度,赢得了隐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尾巴抹*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换回孩子的生。这是多么大的母爱呀。

  母狼读后感 6

  “狼”,当人们一听到这个字时,也许你们都会痛恨它,说它狼心狗肺,甚至还捕杀它。可事实却与假设截然不同,狼其实也懂得知恩图报的。

  那是娄兰芳写的一篇文章,大纲是这样的:一位老爷爷的善心放走了刚刚出生的狼宝宝,所以那只母狼为了报恩舍命去救那爷孙俩,最终,那爷孙俩才得以获救。

  这篇文章虽然*凡而又普通,可它最打动人心的是藏在文章里的那份蠢蠢欲动的善心,只要自己用善心去对待别人,别人必将也会把他们的善心奉献出来捐献给你,这样,两人都获得利益,两人又同时感到了生命的温暖。

  我在生活上也有这样的体会,人和狗的体会:自从妈妈把黄黄捉回来以后,我便全心全意地去对待它,好东西同它分享,为它准备最舒适的“床”,为它打造最豪华的“衣服”,给它吃最美味最可口的食物。而我家的黄黄也有一份最真挚的心,每每我一回到家里,它便热情地在我身上蹦上蹦下,然后亲热地在我身上舔来舔去,久久不肯离开,这就是我和黄黄那永远都不会割舍的人狗之情。还有一次我去找奶奶,便把黄黄关在家里,黄黄看我走了,便在家里“嚎啕大哭”,叫得那么可怜,一刻也不得安宁。最后,我终于呦不过黄黄,只能将它放出,陪同我去找奶奶,放出了家里的.黄黄像飞出了笼子的小鸟,开心不已,我在那时才知道,黄黄的心时时刻刻地想着我,它一刻也离不开我。

  我在《母狼报恩》中看到这样一句话:狼似人也,知恩图报,而这一切背后都是善心在起主导作用。是的,只要用善心去对待每一个事物,我们也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也会体会到意想不到的幸福,也会经历到意想不到的事情,只要记住用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我们就会感到幸福。

  “动物是造物主的另一个杰作,它们有着与人类同样的情感,它们是充满灵性的精灵,在它们身上表现出的真诚、毫无私欲,让人类懂得了如何尊重另外一个生命,如何用行动去诠释爱的真谛!”我会永远记着这句话。

  母狼读后感 7

  最*,我在七年级的书上读到了一篇是由毕淑敏写的名叫《母狼的智慧》的课文。

  这篇课文内一共讲了两个小故事,其中一个故事给了我很深的印象。这个故事页让我很感动。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母狼和一位猎人。故事里讲了有一天,这位猎人追捕者一只带着两只小崽的母狼,这只母狼却跑得一点也不快,这是因为小狼刚会奔跑,速度不快。这位猎人渐渐靠*了这只母狼,这只狼妈妈突然转点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这位猎人很是惊讶,因为通常狼在危急的时候,都会在草木茂盛的地方兜圈子,借助复杂的地形,等待时机逃跑,如果是向沙坡爬,狼虽然爬的比人快,又好像比人占便宜,但是人一旦爬上了坡顶,就一览无余了,狼就是跑的再快也没用。这位猎人认为这是一只奇怪的狼,或许是它昏头了吧。然后就一步一滑地爬上了这座高高的沙丘。这位猎人在高高的沙丘上看得一清二楚,他下坡后,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也没顾那么多就去追大狼了。这只狼是这位猎人见过跑的最快的狼。猎人一直追到太阳下山才打死它,累得他几乎吐血了。回去的路上,这位猎人一边想着问题,一边向小狼失踪的地方走去。最后,这位猎人在一大堆干的骆驼粪中发现了那两只小狼,旁边地上还有狼尾巴轻轻扫过的痕迹,这个活干得非常的巧妙,一点也看不出来。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很受感动。我觉得这只母狼很伟大,用自己的一命换回了孩子的生。同时我也明白了母爱是最伟大的,也是最无私的。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孝敬母亲。当然,页要孝敬父亲。

  母狼读后感 8

  狼,在我的印象中往往是又凶恶,又残忍的,可是看了沈石溪老师写的《狼国女王》一书,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他的动物,特别是在冬天,森林中没有动物出没的这个季节,狼只能眼巴巴看着积雪而饿的皮包骨头。

  紫葡萄是一头母狼,她的丈夫是狼王盔盔,还生下了一窝共5只小狼,在冬天,眼看着小狼和其他的狼都要被饿死,盔盔去捕杀动物时意外而死,狼王没了,所有的公狼都看到了希望,因为没有公狼是不愿当狼王的。

  我想:人不可一日无主,狼也不可以一日没有狼王,为了当狼王,也许公狼会相互残杀,就像现在的我们,所有人都为自己的学*而努力着,但是现实是残酷的,也许成绩的一分之差就有可能要了你坚定的信念,其实狼和人是一样的。

  因为紫葡萄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捕杀了小鹿,狼群中最年长的母狼朵朵菊在一场狼王之战拉开帷幕的时候竟然带头让紫葡萄当新一届的狼王。让雌性狼当狼王是史上没有过的事情,紫葡萄就这样当上了狼王。背负着臣民的瞧不起和公狼的挑逗一次次拿自己的生命来当赌,为狼群在冬天去取得食物。在公狼掉进泥潭的时候,用尾巴救上了公狼,当一个称职的女狼王。

  看到这,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为了自己的臣民,她竟然可以去冒险捕捉牛群中的'小牛犊,去满是泥潭的危险地带捕杀野猪,紫葡萄有非常强的责任心,也许这是人们还比不上的。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母子之爱、夫妻之爱、臣民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善良。也许有时我们看到的是狼捕杀小动物,是凶残的,但其实这也只是狼群的一种生存方式,只有不断的去冒险才可以使自己生存下去。狼是非常勇敢,又坚定自己决心的一种动物,是这本《狼国女王》让我感受到狼世界的种种爱,让我为狼而欢呼,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

  母狼读后感 9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母狼的爱,让我心里有一种对生命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一个黑暗,冷雨凄风的夜晚。一场狼与人的战争,刚刚结束。当狼王丈夫为了护住母狼和她腹中的孩子而失去了生命,母狼悲痛欲绝,在一年以后,孩子都长大时,她,也去了。

  这篇文章让我伤心,让我记忆深刻。

  尤其是狼王在遍体鳞伤时,却也让妻子受了伤,他伤心,他自责,他认为自己失败,做狼王的失败,做丈夫的失败,他想要复仇,却身不由己。只可惜他已一命呼呼。

  在母狼生出孩子时,他靠饮丈夫的血,食丈夫的肉来维持生存。人们都说,狼是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东西,可是每一次她碰到丈夫的血肉,她的心,碎了又碎。但为了哺育孩子,她不得不选择。

  从两只狼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我们的父母。是呀!父母对我们操碎了心,早晨他们起来做饭,送我们上学,又是拖地,又是洗衣,天天忙都忙不过来。可惜我们不懂他们的付出,有时候会把他们的问候当做耳旁风;有时候,觉得他们做的饭不好吃,就大声说:“怎么回事?真难吃!”我们可曾想过他们因为我说的一句话而暗地里伤心过几次?也许现在,他们就在你身边,说一声辛苦了,用心去品尝父母对你无怨无悔的爱吧!

  母狼读后感 10

  自从我读过一篇叫做《母狼》的书,让我十分感动。故事里讲了有一个冬天,有一只母狼来到郊外找食物吃,结果没有找到,后来有一只公狼看见了,就把自己的食物给了这只母狼,自己没有吃的了。然而过了几天,母狼自己也找到了食物,连忙来到这只公狼的家里,把食物带给公狼吃,从此它们成好好朋友。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我们要向母狼一样,学会感恩,要学会报答别人,不要恩将仇报。要互助互爱,相互团结,不要自相残杀。别人帮助了你,你要去报恩。别人遇到了困难,要去帮助别人。就像我一样,有一次我看到了一个精神失常的人,幸亏有一位警察看到了,要不然我还不一定会遇到什么困难。后来,我回到了家里,告诉了妈妈,妈妈还要带我去感谢这位警察叔叔。过了几天听说他被调走了。我的家人说也没有好好的谢谢人家。

  上次我们邻居家房子着火了,后来我的家人看见了,就连忙打电话报警。消防人员立即到了现场,灭了火。事后,他们人到我家感谢了我。

  还有一次是我们学校有人得了严重的病,需要许多钱,每们每人捐三元钱,有的捐的更多,过了二三个月这个这动了手术,伤也愈合了,他得救了。

  如果不是我们捐款给他,他也许不会好得这到快,那么万一要是你遇到什么困难,他也会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你的。

  相信吧,每个人都会感恩,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感恩并不是件很难的事,只有学会互助互爱,才能创造美好的明天。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9)

——《魔镜》读后感(精选十篇)

  《魔镜》读后感 1

  妈妈给我买的《甜蜜园星剧场》这套书里,我最喜欢《魔镜俏女生》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反复的看着这本书。

  书中说到,在一次节日的晚会中,她们需要演《白雪公主》的童话剧,叶俏俏想演白雪公主。那几天,她一直排练,希望能拿到白雪公主这个主角。为此,她还用牛奶洗脸,希望大家能看到她雪白的皮肤。

  那一天,竞选开始了,叶俏俏对自己能竞选上白雪公主非常有信心,同时她也有些紧张。这时,她看到同学乐卡卡被选为了小矮人,剧中她需要和小矮人对话。一会儿,大队长路威子被选为了王子,她开始激动了,对自己能选上白雪公主更有信心了。最后,她还看到她最好的朋友唐宝心被选为了恶毒王后,她更开心和激动了。她开始在心里呐喊:我一定能选上白雪公主的。结果,轮到她上台表演时,由于过度的自信,她的表演很失败,最终没有当选上白雪公主这个主角。知道这个结果后,叶俏俏哭了,非常的.伤心。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对一件事情抱着越大的希望,如果失败了,失望就会越大。我更加知道,如果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时,不能对自己怀有过份的自信。

  《魔镜》读后感 2

  妈妈给我买的《甜蜜园星剧场》这套书里,我最喜欢《魔镜俏女生》这本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反复的看着这本书。

  书中说到,在一次节日的晚会中,她们需要演《白雪公主》的童话剧,叶俏俏想演白雪公主。那几天,她一直排练,希望能拿到白雪公主这个主角。为此,她还用牛奶洗脸,希望大家能看到她雪白的皮肤。

  那一天,竞选开始了,叶俏俏对自己能竞选上白雪公主非常有信心,同时她也有些紧张。这时,她看到同学乐卡卡被选为了小矮人,剧中她需要和小矮人对话。一会儿,大队长路威子被选为了王子,她开始激动了,对自己能选上白雪公主更有信心了。最后,她还看到她最好的朋友唐宝心被选为了恶毒王后,她更开心和激动了。她开始在心里呐喊:我一定能选上白雪公主的。结果,轮到她上台表演时,由于过度的自信,她的表演很失败,最终没有当选上白雪公主这个主角。知道这个结果后,叶俏俏哭了,非常的伤心。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一个道理,对一件事情抱着越大的希望,如果失败了,失望就会越大。我更加知道,如果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时,不能对自己怀有过份的自信。

  《魔镜》读后感 3

  说到魔镜,大家一定会马上想起《白雪公主》中的那面坏皇后拥有的、能说出天下谁最美丽的魔镜。而这次我看的《魔镜》这本书呢,讲的是一面能预知未来的镜子。

  主人公哈维尔从一位神奇的老爷爷手中买下了这面神奇的镜子,这镜子给哈维尔带来了好处(比如能测出球队的`输赢、老师第二天课上问的问题),但也给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灾难。哈维尔开始依赖魔镜,将控制未来的权力交给了魔镜,放弃了让自己去创造未来、改变未来。最终他领悟到了这一点,抛开镜子,找回了真实的自己。

  这本书的套路有些老套,和我看过的《宝葫芦的秘密》、《浩哲的魔力眼镜》有些相似,都是讲一个小孩得到神奇的宝贝后,发现到底还是要靠自己去努力,不然最终不会有好结果。

  书中有许多奇思妙想。最令我难忘的就是那买魔镜的老爷爷的眼睛,他的眼睛会变换颜色,一会儿红色,一会儿蓝色,一会儿黑色,好了不起,看得我和书中的哈维尔一样目瞪口呆。

  现实生活中到底还是没有那样神奇的镜子。不过这样也好,如果人人都有了,世界就会一团糟。命运永远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世上没有什么神奇的力量能让人不劳而获。

  《魔镜》读后感 4

  命运永远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世上没有什么神奇的力量能让人不劳而获。——题记

  这是一部带有魔幻色彩的小说——或许是出于好奇,或许是充填闲暇时光,又或许是心中的念想,使我翻开了这本不屑于眼的“国际大奖小说”——《魔镜》:

  《魔镜》讲述了主人公哈维尔在学校里经历了不顺的一天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神秘的白胡子老爷爷。老爷爷卖给他一面能预知未来的魔镜。镜子可以告诉他很多事,但由于哈维尔太过依赖魔镜,在经历的两次挫折后,他终于懂得了老爷爷卖给他魔镜的真正用意了。

  抚摸着作者法布拉淡薄的文字里流出的人生真谛,我不经有些彷徨。当你手中抓住一件东西不放时,你只能拥有这件东西,如果你肯放手,你就有机会选择别的。人的心若死执自己的观念,不肯放下,那么他的`智慧也只能达到某种程度而已。人生中的每一次选择,都是令人无法抉择的关键球。我们不能逃避,只能直视。不管各自的方式如何,总该做出选择。

  命运的残酷教会我们舍得,欲望和知足是天*的两端,快乐有三法:舍得、放下、忘记。幸福有四要素:可以改变的去改变,不可改变的去改善,不能改善的去承担,不能承担的就放下。*淡没那并不可怕,可怕的就是带着面具,就活在虚荣的梦幻里。活得真实点,去活得简单些。

  用自己的心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东西,总比虚弥来的踏实。

  《魔镜》读后感 5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带有魔幻色彩的小说《魔镜》,是西班牙作家霍尔迪·塞拉利昂·依·法布拉著。

  一个叫哈维尔的男孩在学校门口经历了倒霉的一天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神秘的白胡子老爷爷,老爷爷卖给他一面能预知未来的魔镜,哈维尔太依赖魔镜了,以至于疏于用功,学*一塌糊涂,有一次,他在魔镜里看到了明天考试他会考的很好,他就不复*了,第二天考了零分。还有一次,他在魔镜里看到自己考了零分,他复*到十六题就不复*了,他想,反正都是零分,学*还有什么用,就去看电视了。结果第二天果然得了零分。经历了两次失败后,哈维尔明白了老爷爷的用意了,命运永远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读了《魔镜》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邓亚萍,她非常喜欢打乒乓球,但是天生的不足没有让她一路顺风,但她坚持不懈努力,终于取得了世界冠军,连奥运会**也非常欣赏她。

  新东方的创始人俞敏洪曾两次落榜,第三次终于考上北京大学,自己又办了一个英语班,后来慢慢的变成一个著名的外语学校。

  命运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世界上没有什么神奇的力量能让人不劳而获。

  《魔镜》读后感 6

  我在《儿童文学》里看到了这篇《不变魔镜》,我觉得这篇文章很有哲理,这篇文章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天,这个王国的魔法师要闭关做做后一次的修行,他劝年轻的国王勤于朝政,不要贪图享乐,并把一个魔镜交个了国王,他告诉国王,这个镜子知道任何事情,不能乱用,到关键时候才能用,国王牢记着魔法师的话,所以国家很强盛,但是有一天国王破戒了,使用了魔镜干不正当的事,有一次破戒就会有第二次,国王一次又一次的用,国家荒废了,有一天,魔镜被打碎了,国王很害怕,因为里魔法师出关没几天了,国王赶紧又做了一个一模一样的普通镜子,魔法师出关后发现此事时在他眼前这个国家十分荒废,遍地都是因为打仗而死的死尸,魔法师很心碎,于是他就去看魔镜,问新国王是谁,镜子是普通的,显示的是他自己,魔法师真的当上了国王,有一次叛乱,老魔法师问20年后谁是国王,镜子里又是老魔法师。

  我觉得当魔镜变成了普通的`镜子,它所反映出的就只是站在镜前人的欲望。当照镜者的欲望是为了百姓为正义时,就会给人民带来幸福;当欲望是为了一己之私,就只能带来痛苦。所以,重要的不是魔镜,而是我们自己的心。只要我们的心是纯净的,生活就一定是快乐的!

  《魔镜》读后感 7

  有一个小男孩,名字叫做哈维尔。一天,哈维尔在学校经历了各种倒霉的事后,垂头丧气的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在一条小巷子里遇到了一个神秘的老爷爷。老爷爷卖给了他一面能预知未来的镜子。从此,哈维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哈维尔太依赖魔镜了,以至于疏于功课,学*成绩一塌糊涂。在经历了几次预先看魔镜显示能考满分,然后不复*功课,最后却以不及格告终,哈维尔终于懂得了老爷爷二次卖给他魔镜的真正意义——命运永远都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看到《魔镜》中这些片段,不由让我想起了以前在报纸中看到的一篇报道:一个小男孩一出生,一个看相的人就对小男孩的父母说,这男孩天生就是一副福相,聪明伶俐,长大了一定是可造之才。于是他的父母小心翼翼的呵护他,即使他犯了错都不忍责备他,等到小男孩长成了大男孩,为了钱拿刀抢劫被判刑的时候,他的父母才追悔莫及……

  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哪怕你很聪明,你与生俱来就有与众不同的光辉,但是,你害怕失败,恐惧受挫,轻易退出,那么,你的命运就会改变,成功就会与你背道相驰。一个人,慢慢长路走来,不可能是一路鲜花,一路阳光,又有谁敢铿锵有力的说自己永远不会受到挫折。

  通向成功的路上总是铺满荆棘,但是只要我们永不言败,踏踏实实的一步一个脚印,不要像《魔镜》中的哈维尔一样,相信这世上有神秘的力量能让人不劳而获,那么,在艰难前行的途中,就会充满希望,充满阳光!

  《魔镜》读后感 8

  这周我读了辫子姐姐主题公园14号《魔镜魔镜告诉你》,这本书的主题是白日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银耳镇有个古老的*俗,十二岁前男生脑后都要留长寿辫。银耳镇小学的'三个辫子男孩藤条哥、长生果、百岁弟是好哥们,他们都最怕藤条哥的奶奶剪刀手婆婆,因为每回上学放学经过她的理发铺子,都会被强拽到镜子前整理辫子发型。而辫子男生们每回和女生战斗,最后都因被揪住辫子而大败,悲催的辫子男生只有对着理发铺子的镜子做白日梦,想象各种男孩帅发型流口水。有天来了个帅气的转学生阿嫱,腹黑又时髦,刷新了小镇孩子们的眼界,女生们为了臭美干出各种奇葩事。在“辫子男孩校友”出*的隆重校庆大会上,齐刷刷剪掉辫子,大喊“我的头发我做主”。没想到,千辛万苦剪成短头发的男孩们又做起马尾辫帅哥的梦!

  白日梦仅限于幻想,是心中对美好愿意的追求,很难实现。现实生活中我们还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一份努力一分收获!学*中更要脚踏实地,这样才会有更好的成绩。

  《魔镜》读后感 9

  期末考试过后,廖老师给我们每人奖励了一本书,我拿到的书是《魔镜》。书的作者是西班牙的霍尔迪。塞拉利昂。依。法布拉。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很吸引人,而且还告诉了我一个大道理。

  书的'大概内容是:小男孩哈维尔遇见了一位神秘的老爷爷,哈维尔从这位从头到脚都是谜的老爷爷手里买了一面魔镜。从那以后,哈维尔很依赖魔镜。因为魔镜可以让他预知未来。直到有一次,哈维尔从魔镜里得知第二天的考试自己考得很好,就没有复*。可第二天他发现自己考的差极了,甚至得了0分,一气之下,他把魔镜摔得粉碎。后来,老爷爷又千方百计地要哈维尔买魔镜,他经不住诱惑,又买了两次魔镜。哈维尔买了三次魔镜后终于知道了,魔镜不能给予他任何帮助,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于是,在老爷爷第四次要哈维尔买魔镜时,他拒绝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们不劳而获,我们的命运永远掌控在自己手中。老爷爷之所以卖魔镜给哈维尔,就是想让他明白这个道理。不要想依靠什么东西,要靠自己努力,才能取得成绩。

  这本书让我得到了一个终身受益的秘密。我一定要继续看对我有益的书,懂得更多的道理。

  《魔镜》读后感 10

  魔镜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哈维尔的男孩在学校里经过了倒霉的一天后,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一位长着白胡子的爷爷。白胡子老爷爷给他推荐了一个神奇的东西——魔镜。哈维尔对魔镜很有好感,他首先看了看魔镜里面,里面画着哈维尔拿着镜子飞奔在小巷里。看到这个情形,哈维尔对魔镜更有好感了。于是,他说:“老爷爷,这个魔镜我买了。”老爷爷说:“可你还没有给我钱啊!”老爷爷接着问:“你有多少钱啊?”哈维尔算来算去,最终给了老爷爷一百八十五比塞塔买下了魔镜,而这笔钱是哈维尔回家骗妈妈才得到的。一天上午,数学老师突然通知第二天要有考试,要大家回家复*。

  下课后,哈维尔带着魔镜去了洗手间。他掏出镜子想看看会发生什么,结果,看到了自己在24小时之后从数学老师那里得了个良好。当天下午放学回家,哈维尔第一件事就是学*和复*第二天的考试重点,但是,他又想起来在魔镜中看到的画面。他对自己说:“既然我会在考试中得个良好,为什么我还要学*呢?”最终,哈维尔没有继续复*。结果,第二天他考了个零分。这天晚上,哈维尔回到房间,想这是谁的错,他想呀想呀,最终确定了是魔镜的错。哈维尔气的把魔镜摔了个粉碎。这次之后,他不走以前那个小巷子了。

  因为他讨厌魔镜,所以,他也不想再见到老爷爷。可是,有一天,哈维尔考了100分,他想:“如果我不走小巷子的话,那就得绕一大圈才能回到家。”他最终还是走了那条小巷子,他又遇到了那个白胡子老爷爷。白胡子老爷爷问哈维尔要不要最后一面魔镜,哈维尔看着魔镜里面画着老爷爷一个人,手中还拿着魔镜。哈维尔这才意识到不应该看魔镜,他把头扭开,说:“我已经不需要这一面魔镜了。”老爷爷问:“你真的想错过这次机会吗?”哈维尔说:“是的。”然后他就飞快地朝家里跑去。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哈维尔考零分的原因是因为老是依靠魔镜。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自己学*,不能依靠别人,这样才会成为人见人爱的好孩子。


魔戒读后感(精选十篇)(扩展10)

——坚强读后感(精选十篇)

  坚强读后感 1

  北纬31度,东经103.4度。汶川。一个全国人都不熟悉的地名闯入了我们的视野。

  5月12日,原本是极其普通的一天。孩子们正坐在课桌前,商店老板们正在纳客,出租车司机正驾驶着车辆,做工的、种田的、炒股论经的、开会筹划的……一切都是那样地常态。

  14时28分。一场突如其来的地动山摇,坍塌了四川汶川,也摇动了半个亚洲。

  这一刻,山崩地陷,江河呜咽。

  这一刻,即成国殇。

  面对灾难,世界听到了一个民族的声音:“任何困难都难不倒英雄的中国人民!”

  面对灾难,激发了我们和整个世界前所未有的爱心,人性之美,倾国倾城。无数人捐款献血、组织赈灾活动,无数的志愿者自发赶到现场帮忙,扶老携幼的捐款,挽起袖管的献血,**为*民而降的震撼,蜡烛为逝者而燃的守夜,师生相拥而亡的镜像,一个国家的**在视察灾情时,一副担架正好过来,**站到路边,让生命先行……人性最为柔软的一面被触动了,在性善性恶的千年辩题中,中国人关乎群体的自信,民族国家不可或缺的向心力在瞬间得到凝聚,整个世界找回了爱的庄严,不其而至的灾难,定格了那么多崇高,凝固了那么多神圣,引爆出那么多感动。

  面对灾难,离去的安息,因为生命得到了尊重。北川中学的一位只有12岁的被截肢的女孩说过,请你们不要称我的那些死去的同学们�D�D是没有来得及开放的花蕾,就已经凋落了。不,他们不是凋落,他们已经盛放过了。北川中

  学孩子们还说了一句感动我们的话:翅膀上驮着天堂亲人的希望,你要高高飞翔。

  面对灾难,活着的更加珍惜,编入教材的《提醒幸福》的作者毕淑敏前天到北川给学生上课,她提醒自己也提醒大家,活着是幸福的,理应珍惜。

  奥运火炬今天正在奥运圣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素有“绿城”之称的南宁继续接力。传递的不仅奥运火炬,更有的是长明的爱心火炬。

  据称,2008年5月12日的这次四川汶川里氏8.0级的大地震,喜马拉雅山脉长高了数米,其实长高的不止是山峰,更有我们伟大民族的精神。

  国殇之后,唯有坚强。

  坚强读后感 2

  用“断翅飞马”前言中的话说——我们确实是在创造一个属于所有残疾人的奇迹!一点也没错,这本书的出版,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这些饱含着真情的文字,向世人诉说着他们的无奈、渴望,展示着他们的坚强和勇气,相信每一个用心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感受到!

  这*百篇的文章,多数是讲述了当天灾人祸降临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当这一切无法改变而又不能逃避的时候,他们是如何让自己有了这份坚强,从而走出阴影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每一个人几乎都对人生丧失了信心。但这世上有一份爱——无边的父爱和伟大的母爱!正是这人间最诚挚的爱,让他们成功的走出了阴影,开始了人生崭新的一页······

  借用一句话(据说是姚明的话)——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失败!书中的每一位主人公,他们什么也不想,就想如何让生命活的更有意义!他们努力了,他们成功了,他们做到了,他们的人生路不比健康的人差,他们的生命的的确确绽放出了如花的笑容!!!

  断翅飞马在前言中说到:“残缺的身体与坎坷的经历,不应该成为迷茫和颓废的借口”。那就让我们把这份坚强化作我们前进的动力吧,就如同夜行的灯火伴我们一路同行,伴我们踏*世间的坎坷!

  为了心中的那个梦,为了心中的那份渴望,努力吧!世上没有能不能,只有做不做!

  坚强读后感 3

  我想说说两个情节。

  第一个是,老师们因为学生的某些表现感到沮丧。

  我从纪录片里看到中国老师感到沮丧多半是因为学生不听话,不服从老师的要求。英国学生上课不守课堂纪律,或者是不遵守教室的严肃性(比如喝茶之类的),或者是老师们觉得自己在为同学们好但是同学们不理解不接受的时候。

  我从纪录片里看到英国老师感到沮丧是因为英国学生觉得自己比不过别人难过、伤心、流泪的时候(比如体育课上,那位英国老师说他们的体育是让学生挑战自己,而不是和别人比较,所以她看到自己的学生那么难过,她也哭了),或者是一堂特别失败的课(比如老师只是在给自己上了一堂课罢了,课程超级无聊)。

  第二个是,有一位中国老师反复并且自信地强调(对着纪录片的摄像机,对着学生们的家长,对着她的同事)自己的一个观点:因为英国有很好的福利制度,没有中国那种“知识才能改变命运”的压力,所以这些学生才会不好好上课。本来觉得好像还挺有道理的样子,后来一想这个观点不太好。

  首先他们只是一群初中生。我想了一下,当我还是初中生的时候,虽然我爸爸会给我上很多政治课来宣扬“知识就是力量”之类的话,但我并不觉得我是因为这些大道理而学的。当时成绩还不差,学*新的知识也总会得到挺正面的反馈,一来二并没有觉得学*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而不想学。倒是后来要准备中考,每次大考都要排名,并且总是被期待着考上一所好的高中,那个时候觉得未来怎么这么不确定。回忆之后才发现,我性格中某些因素,其实那会儿就有一点点体现出来,只是那时我还小并且思想比较简单没有思考过一些比较严肃的事情,而一直没有发现。忽略过程,最终还是进了一所公认的最好的高中,这不像糊里糊涂连自己所在城市有哪几所高中都不知道的时期了(事实上我都现在都还不知道),而是清清楚楚地知道从小到大周围环境提到的高考在三年后就会发生。在一所好的高中意味着我有特别好的同学,但这也意味着在我看来我的同学比我厉害很多很多,他们有更好的成绩,有更好的表达能力,有更深刻的思想等等。好在到了高三终于看到了些高考的本质,但有些时间浪费了,有些事情过了,就是来不及了,最后考得不是太差了一所大学。接着在大学又稀里糊涂待到现在,听着各种名词——“通识教育”、“考研保研出国工作创业”、“绩点科研”,却还是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度过大学。

  因为未来空空如也,什么都等着自己创造,而人生又只有一次,难免只能选择经过大多数人检验的“知识改变命运”这条路了。但如果未来比较光明,我觉得人们会更勇敢的选择挑战一些难的、“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再一点是,不应该要求每个人都爱读书吧,可以鼓励年轻人爱学*,但强制是没有用的。还有一点是,中国老师和英国老师上课的方式本来就不太一样,刚开始同学纪律还好可能是因为不清楚中国老师是怎么上课的,当他们上了几节课之后就知道中国老师上课不会有什么变化了(除了对着书或者对着ppt讲,除了反复重复还能有什么呢),自然就容易开小差啊。老师们如果开无聊的会也会不认真吧(只是不会和旁边的同事说话聊天或者做一些不合适的事情),你要说那些无聊的会有没有讲内容,肯定是有讲,但就是无聊喽。

  所以,综上所述,我觉得中国老师和英国老师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并且中国的教育方式特别的地方可能反应在表面能看到的是:大课堂,老师一味地复述,同学一味地记录,反复做题反复操练,老师是权威的,课堂实践的内容不太多。但我觉得吧,“应试”才是最大的特点,前述的那些不过是应试的手段而已。令人唏嘘的是,纪录片最后正是以考试来检验教学水*的。“考试”真是一个矛盾的发明,它的考核方式对谁来讲都相对公*,却又因这人为的发明驱赶了一些天性上的激情。

  坚强读后感 4

  “有时我想,要是人们把活着的每一天都看做生命的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这就可能显出生命的价值。――海伦.凯勒”最*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

  海伦是不幸的,在她19个月的时候,一场大病使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从此小海伦与有声有色的世界隔绝了。在她孤独、绝望的时候,沙利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她读盲文、拼单词。 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她拼命摸读盲文,不停地书写单词,不分昼夜,像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是那样的如饥似渴,连手指都摸出了血。正是凭着这样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美国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她用心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把自己的一声都献给了残疾人福利事业!

  如果海伦•凯勒能从黑暗中解脱三天,她最想做:第一天,她会一直凝视她的老师梅西夫人的脸,看看小狗的眼睛,家里其他人和物,外面树林,农场和小路;第二天,她想看看黑夜变白昼的景色,再看一下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和剧院,因为她非常想看哈姆雷特的迷人形象,看穿着绚丽服饰的福斯塔夫;第三天,她将再一次迎接黎明,去看船只、摩天大楼、最后去剧院,结束眼前的光明。读到此处,我不由深有感触:海伦.凯勒真了不起!我呢,身体健康,可在学*上有时还偷懒,遇到困难就埋怨。今后,我一定向海伦.凯勒学*!牢记海伦的一句话:“我,一个盲人,能给有视力――天赐之物的人一个建议――像明天就要失明那样去利用你的眼睛。”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我们应该爱惜现在拥有的一切,更应该学*海伦•凯勒顽强拼搏,努力生活的精神。

  坚强读后感 5

  最后明白了倔强,是一种坚强,已经在心中慢慢成长,刚好遇到了失望,毁灭了梦想,和幸福之间隔开一道墙,即使打开了窗,也找不到光,感觉自我快接*疯狂,甜甜的笑和苦涩的泪光,都是感情最真实的模样看不清自我要找的方向,才会一错再错都迷失了信仰,当感情真的出此刻前方,只敢远远相望,放不下自我防备的高墙,才会一步一步被自我所阻挡,当宣布只剩下我的倔强

  听萧萧的《倔强的坚强》,歌词如哭似泣地把人类应对感情时的无助以及恐惧表露无遗!感觉似曾相识,真的快要哭出来了……

  找不回当初那一种坚强咱们都该怎样应对内心。应对自我世界里片刻的荒芜。性命总有繁华时,在这样的繁华里,咱们能够尽情享用属于咱们自我的欢愉。但是曲终究会尽,那一刻,人散了。即使苦苦追赶,又或者寻找新的欢愉圣宴,咱们都无法回到最初的那一刻的情怀里。人前,咱们能够从容应对生活,能够用一张微笑的脸应对。深夜里,当入骨的寂寞再一次侵袭你孤单的灵魂,当寂寞成愁的种种浮此刻镜子里,你还怎样说:我行。

  如果有一天,咱们推开窗,却看不到光,是不是会有窒息一样的感受,是不是感觉自我濒临疯狂边缘。总是在夜里,咱们会看不到自我要去的方向。于是,咱们一次次的错失了自我的信仰。这个人群涌动的世界,有人悲伤,就会有人愉悦。有人经历百般磨难,就会有人享受幸福。有人在梦想的路上狂奔,就会有人倒在自我梦想的.脚下,无力起身。如果抬起头,就不会看到眼前的荒凉,那么谁又愿意埋头前行呢。

  最后明白了。倔强也是一种坚强。这样的力量在心中慢慢慢慢的滋长。但是当头棒喝的出现,梦想在自我的眼前慢慢坍塌了。咱们在梦想废墟的这一边,废墟的那一边是咱们遥远的幸福。感情是一张流泪的脸。当感情出现,咱们在废墟的这一边遥望。

  如果有人说,自我的心在高墙内,那该是怎样的孤单。即使咱们用尽了坚强,又该是怎样的伤感。

  坚强读后感 6

  我借此机会,与大家分享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当我读完这本众人皆知的书,文章中保尔・柯察金对党的忠心耿耿,对革命的无限忠诚,废寝忘食地全心地投入工作的精神,让我佩服,让我赞叹,也让我深受启示。

  这本书以苏联国内革命战争和经济恢复时期为背景,真实描绘了那个时期苏联革命的壮丽画卷,展示了苏维埃第一批***和劳动者革命英雄主义的崇高品质。小说以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生活道路为基本情节,描写了他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经受种种严峻的考验,由一名出身贫苦的孩子成为一名坚强的无产阶级战士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他克服了重重困难,把自身的缺点一一完善。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保尔在双目失明、疾病带来的痛楚的情况下,写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的儿女》。为了使字不出格,他用硬纸板刻出格子,把纸铺在上面写,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了这本书的创作中,写得很慢,但是很认真。让我能体会到,保尔他的坚持不懈地努力与奋斗的精神。后来因为邮局的过错,原稿,被弄丢了,当时我想,保尔真惨,这下六个月的心血就白费了,他可能会自暴自弃。可是,保尔他又重新开始,继续写作,全心全意地投入。他的坚强慢慢地感染了我的心灵,这是多么坚强的一个人,换做是我,就会放弃了。

  “保尔・柯察金的热血终于沸腾了!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这不是一本书的出版,这是一个战士的复活!他已经拿起了新的武器,重新归队,开始了新的生活。”这句话让我想到,保尔用他坚强的意志,重新找到了新的目标,让自己的人生可以继续活得有意义、有价值、为党做出贡献。真伟大啊!

  这让我想起了海伦・凯勒,她在她19个月时,失去了听力和视力,她开始自暴自弃,但在导师安妮・沙利文的开导下海伦学会用顽强的毅力克服生理缺陷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她热爱生活并从中得到许多知识,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大学德克利夫女子学院。她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困难。

  他们的毅力和坚强的意志让我敬佩,我也要向他们学*,做一个有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为国家作出贡献!

  坚强读后感 7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题记

  作家鑫同曾在诗中写道:“你若不勇敢,谁替你坚强;你若不潜心,谁替你思想;你若不投入,谁替你幸福;你若不振翅,谁替你飞翔……”所以,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我们要学会坚强地微笑。难过时告诉自己:“没事的,一切总会过去。”失落的时候笑着对自己说:“你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

  生命诚然美丽,但人生没有捷径。脚下是崎岖不*的路,往前看不见尽头,往后望只有自己深深浅浅的脚印。这条路上布满了荆棘与坎坷,我们一路跌跌撞撞,咬牙坚持。毕竟是自己选的路,就算跪着也要走完。跌倒了就爬起来,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我前进的步伐;失败了没关系,大不了从头再来。古往今来的成功人士,谁的背后没有心酸苦辣?他们也曾无数次跌倒过,也曾无数次想要放弃过,但他们都坚持了下来。正是因为他们的这份坚持,才有了后来所拥有的成功与辉煌。所以,人生没有等出来的辉煌,只有走出来的美丽。想要你的青春不留遗憾吗?作文如果想,那就好好利用现在的每一分每一秒,去努力学*。青春不是你挥霍的资本,而是你向上的动力。奋斗的青春才是最美丽的!

  越努力,越幸运。当你看到别人在玩的时候,你要控制住自己。你要时刻铭记:要努力,要坚持,要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将来!知道为什么在龟兔赛跑中乌龟赢了兔子吗?那是因为乌龟虽然爬得很慢,但是它从没有停下前行的脚步,一直在坚持,一直在努力。“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荀子告诉我们做事贵在坚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石穿非一日之功。”王充提醒我们成功必须坚持。只有坚持了才配谈理想,只有坚持了才配有未来。你要相信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你做不到的,凤凰总是在烈火中涅��,黎明总是从黑暗中走来,成功往往从失败中获得。请记住,你的坚持与努力才会造就你的成功。

  脆弱的人才会四处游说自己的不幸,坚强的人只会不动声色地愈加强大。当你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一定要提醒自己:你不勇敢,没人替你坚强。

  坚强读后感 8

  它善良,纯洁朴实,正直勇敢,它有时候有点爱哭,爱帮助别人,它想让每个人每个动物感到快乐,它就是勇敢的猪坚强。《我叫猪坚强》叙述一只勇敢的小猪在汶川大地震中,被压在废墟下36天,顽强的生存、活了下来的过程。

  快乐的它被一个人买了下来,它又有了一个新的老妈,新的老爸。在上山的路上,它还认识了一只红耳鹎,而且还给它她起了一个绰号叫炸毛鸟,然后还认识了大嘴蛙、小灰兔,还有大嘴蛙为猪坚强请来的服务生,都成了它的好朋友。秋天到了,炸毛鸟也找到了一个公鸟和它和和睦睦地生活在一起。可是过了几天,地震了,大家都跑了,只有猪坚强没有跑,它的右前腿被木头刺伤了,只有蜣螂陪着它,它每次做梦都会梦到它的朋友,有一天它又做梦了,梦见爸妈带着很多人来救它了,“叮里咣当------”他们开始拆那些木头,一些木炭掉落下来砸到了猪坚强的身上,它被蜣螂叫醒后,头上的木板“呼啦”一声被揭开,只听上面传来一个颤巍巍的惊呼:“快看啊,我的猪娃还活着?”爸妈把它救了出来。又过了几天,它被送入了博物馆,还有了很多新朋友,有土鸭和麻羊。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了博物馆。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很受感动。就像封面的一首歌:“生命多美好,世界多漂亮,可是很多的事不能料想,别害怕,莫慌张,想想猪猪有多坚强,猪坚强,猪坚强,乐观让妖魔 害怕,勇敢让死神逃亡。猪坚强,猪坚强,从不放弃,从不沮丧,美好的明天就在前方。”让我明白,什么是快乐,什么是坚强。

  坚强读后感 9

  《坚强女孩》是一片讲述了一位小姑娘的故事的文章。

  《坚强女孩》的内容是讲一个大略13岁左右的小女孩的家庭:她7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在他父母离婚的前一晚,她吃完饭后就偷偷地躲在房间里哭,因为,她晓得:他的父母有要吵架了!她在房间里听到乒乒乓乓的声音,心里难过极了。自从她的父母离婚后,她就跟了妈妈,她知道妈妈一个弱女子是很艰难生活的,于是,她从此当前便努力学*,在一次国内的讲演里,她得了一等奖,读到这里,我不禁流出了滴滴泪水。我始终认为她是为了体面才那么尽力读书的,但我这才发现我的主张是错的。我认真地读这篇文章时,我才明白:她那么努力读书的起因并不是为了体面,她心里装的是一个家庭,装的是自己对未来的憧憬,而且更是对请的爱意!

  每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总是会想到这个女孩,她的善良跟聪明如许这的咱们学*啊!

  坚强读后感 10

  在20世纪,有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就是――海伦凯勒。

  是命运的捉弄,使她在一场高烧中失去了听觉和视觉。但海伦以她坚强不屈、永不放弃的性格造就了她辉煌的一生。

  海伦在《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写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的善良与温厚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绚丽多彩的世界;第三天,我要看一看我生活的这座城市的角角落落。

  看,生活在黑暗中的海伦所期盼、所渴望的三天光明是我们普通健全人从来都不珍惜、不留意的三天,但这三天却是海伦一生中最希望,甚至最想得到的,所以,我们要珍惜每分每秒,是每时每刻都充实地度过。因为只有这样,当我们走到生命的尽头时才会不后悔、不遗憾,才会专心完成学业。

  其实,在海伦的一生中,有一位很重要的人物,她是谁呢?如果,海伦是一朵红花,那么她就是一片衬托红花的绿叶;如果,海伦是一栋闻名中外的名胜古迹,那么她就是支撑建筑的一根顶梁柱;如果,海伦是一只小鸟,那么她就是让小鸟自由飞翔的蓝天……对了,她就是――莎莉文老师。

  是莎莉文老师用动人的语言和一颗善良、真诚的心打开了海伦心中的一扇窗户,让海伦走出寂寞的阴影,从而走向心中的光明莎莉文老师并没有让海伦苦学*、死学*,而是让她亲*大自然,在大自然中学*,令海伦在学*中快乐着,在快乐中学*着。

  每当海伦遇到挫折和困难在偷偷地哭泣时,她的心中总会想起莎莉文老师慈爱的声音:"海伦,老师可不喜欢你这样喔!"海伦总会被鼓舞,重新振作,开始新的一天。

  就这样,海伦凯勒用自己的勤奋和刻苦换来了她巨大的成就。能够引起我们深思的是:就是这么一个又聋又哑的弱女子都能取得取得如此惊人的成就,那我们这些身体健全的人呢?我们应该珍惜现有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让时光白白溜走啊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认真学*,才能专心完成学业,才能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才能完成祖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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