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爆品储存
2、、易爆品仓库为单层建筑并装设避雷针。库房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库房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
3、、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
4、、做到“五双制”,即双把锁、双人取、双人用、双本账、双人管,并按期核对账目。
5、从事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6、进出货物时,技术说明书、检测报告,要随货同行,否则拒绝出入库。
7、液氯钢瓶应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8、液氯仓库内应留有保证吊装的空间和过道。
9、油桶搬运码垛时,要轻取轻送,严禁从垛上铲运和拖拉,不准抛置油桶。立桶卧倒时要加垫或采取其他措施。
10、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11、不同构造的库房,夏季温差较大,贵重油料,轻质油料和高温下易变质油料应存入洞库或湿度较低的库房内。
12、及时收发后立即更改数量,摘要栏要写明发给何单位,卡、物必须一致。
13、各个栏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乱划乱改。
14、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15、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1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17、根据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实际需要和药品的现有情况以及经费情况制订添置补充计划。
18、管理人员必须建立化学药品详细账册,包括总账、明细账、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等,对化学用品的购买、领用及出入库必须进行精确计量和记载。
19、化学药品的管理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保证安全的原则,并加强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安全教育。
20、防分解。对见光受热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阴凉或黑暗处。如:AgNO3、浓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氢氨。
21、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质应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时加盐酸。
22、互相发生化学使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23、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24、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25、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26、储存仓库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报警装置,有灭火器、应急灯等安全器材和设施,并定期检测。
27、建立健全被盗(抢)、丢失、误用等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废弃化学药品及包装物的安全处置制度。
28、购置剧毒化学药品的包装物和容器时,重复使用的剧毒化学药品包装物时和处置废弃化学药品时,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使用、存有剧毒化学药品的中小学校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29、氯、氟等桶罐装液体、压缩气体类剧毒化药学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库区)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大型储存场所应当划定专用储存场地,设置隔离、防破坏设施,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
3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31、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
32、检查堆垛是否稳固;
33、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输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了解其化学和物理性质,掌握应急处理措施,操作时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4、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件;
35、出车时各种证件(驾驶证、准运证、行驶证及培训合格证等)应携带齐全;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消防器材等工具必须齐全、良好,车厢内应清扫干净、干燥,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残留物;同时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36、运输过程中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7、车辆涉水时,应停车查看水深、流速及水下路面等情况,通过后应轻踏刹车慢行一段路,以保证车辆制动系统良好;
38、正常行驶途中,车辆不准脱档、熄火滑行,非紧急情况下不准紧急制动或急转弯;
39、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严禁明火照明作业;
40、车厢内携带备用燃料时,严禁使用塑料桶盛装,且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无抵触,并进行有效隔离;
——危化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菁华5篇)
(1)运输
①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②佩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碰、滚。
③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④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同车运输。
⑤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⑥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应避免白天在繁华市区运输。
⑦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⑧运输气瓶的车、船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停靠,车、船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⑨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2)储存
①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②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经常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③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④空瓶与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放置,并在附*设置防火用具或灭火器材。
⑤放置整齐,佩戴好瓶帽。
(3)使用
①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②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确认盛装的气体。
③放置地点不得靠*火源,应离明火10m以外。
④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⑤夏季应防止曝晒。
⑥严禁敲击、碰撞。
⑦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⑧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⑩在可能造成回流的场合,设备上应配防止倒灌的装置。
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修理。
⑩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剩余残液。
(4)改装
①根据气瓶制造铅印标记和安全状况,确定改装后充装气体和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
②对气瓶进行彻底清理、冲洗、干燥,换装相应的瓶阀和其他附件。
③按规定打检验钢印和涂检验色标,并按改装后盛装的气体更改气瓶的颜色、字样和色环。
④将气瓶改装情况通知其产权单位,记入气瓶档案。
(1)桶装油料储存安全基本要求
1.保管人员按库房、垛位和品种相对固定,职责明确。
2.品种、规格、批号标志、标牌及卡片清楚且明显,不得错搬错放,错收错发。
3.有严格的明火管理制度,并张挂墙上。
4.经常开启门窗通风,并防止雨、雷及尘土进入。
5.库内不准存放其他易燃物品。
6.油桶搬运码垛时,要轻取轻送,严禁从垛上铲运和拖拉,不准抛置油桶。立桶卧倒时要加垫或采取其他措施。
7.寒冷地区储存桶装油品的库房,要防止低温析蜡。
8.为延长油料的储存期,延缓油料质量变化,桶装油料要尽可能存放在洞库、库房、棚库内。
9.贵重及易变质的油料,应优先入库,桶装油料的入库顺序是添加剂、低温启动汽油、润滑脂、特种液、稠化机油、航空润滑油、普通润滑油、航空汽油与喷气燃料、车用汽油、柴油、用过的润滑油或洗涤剂等。
10.闪点低于45℃的轻质油料一律不准露天存放。
11.桶装油料应根据具体情况,按油料的品种、牌号分库分别堆放,并设置堆垛卡片。
(2)洞库、库房、棚库内桶装油料储存的管理
1.入库储存桶装油料应擦净桶身,无油污,桶面标记要醒目清晰,按规定的人库顺序储存。
2.桶装油料入库应区分品种、牌号、批次号,分类立式摆放,底部垫木方,每两个桶并拢成一行,行的方向要和窗口光线*行,大桶盖向外。多层堆垛时,底层桶大口要留在上层两桶之间,不得妨碍采样、检查,并设置堆垛卡片。
3.严格收放手续,及时记录账本,做到账、物、卡相符,不准私自动用储存的油料。
4.保存有毒油料,要采取防毒措施。
5.保持搬运机械、器材和电气设施技术性能完好,保持库内整洁,做到无油气、无油迹。
6.库内主要通道净宽应大于1.8m,垛与垛之间净距离不得小于1m,垛与堵及柱的距离为0.25~0.5m,以便检查、搬运和疏散。
7.闪点低于28℃的油料最多码2层,闪点在28~45℃之间的油料最多码3层,闪点大于45℃的油料最多码4层。
8.洞库和潮湿库房,应适时通风,保持适宜温度、湿度(相对湿度要保持在40%~70%之间)。
9.洞库存放桶装油料,桶与棚檐垂直距离不小于1.5m,以防日晒雨淋。
10.不同构造的库房,夏季温差较大,贵重油料,轻质油料和高温下易变质油料应存入洞库或湿度较低的库房内。
11.大风或雷雨天气时,应及时检查库房、棚库是否损坏、漏雨等。
12.库房内应悬挂堆垛示意图,以便于管理。
(3)露天存放桶装油料的安全检查
1.露天油桶堆放场地不应设在铁路、公路干线附*,但应有专用的道路;也不宜设在陡壁的山脚下。场地应坚实干整,高出周围地面0.2m,有不小于5‰的排水坡度。
2.存放场地四周有排水和水封隔油设施。桶堆应用土堤或围墙保护,其高度应在0.5m左右,或为了避免阳光照射,可在堆放场地周围种植油性的阔叶树。
3.润滑脂油桶卧放时,应双行并列,桶底相对,桶口朝外朝上,最多不超过3层,层与层之间加垫木。
4.轻质油品应斜放,桶身倾斜与地面约成75°,成鱼鳞式相靠,下加垫木,以防地面水锈蚀油桶。
5.油桶存放场地的垛长不能超过25m,宽度不超过15m,垛与垛之间的净距不小于3m,每个围堤内最多4垛,垛与围堤的净距不小于5m,以便扑救火灾和疏散。
6.垛内油桶要排列整齐,二行一排,排与排之间留1m通道,便于检查处理。
7.闪点低于45℃的易燃油品,不宜露天存放,可存放在简易敞篷内。
8.在下雨、雪后,应及时清扫桶顶的积雪、积水,检查垛位四周排水是否畅通。
9.应保持场内无油迹、无油气,清除距垛位5m以内的杂草和易燃物。
(4)桶装储存油料数量的安全检查
1.及时收发后立即更改数量,摘要栏要写明发给何单位,卡、物必须一致。
2.各个栏目填写清楚,字迹工整,不乱划乱改。
3.同牌号但不同批次的油料要分别设卡,不要混填。
4.一张卡片用完后,应将表头各项结转于新卡片上,老卡片要妥善保存。
5.卡片的设置方法,应根据油料的存放条件而定,其放置位置应在明显处。
(5)桶装储存油料安全检查
1.储存桶装油料品种、牌号、数量、批次与账、卡是否相符,桶面标记是否清晰。
2.各种油料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垫木及油桶垛位是否*稳、牢固。
3.库房内、场地和油桶是否清洁,周围有无易燃物及其他杂物,发现后立即清除。
4.油桶有无渗漏现象,发现渗漏,应立即倒桶或补漏。
5.检查桶盖、桶箍有无松动现象。
6.搬运机械、在用工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齐全。
一、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要按照旅顺口区制定的学校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化学药品由化学实验员专管。
四、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办法。化学药品有的有毒,有的有腐蚀性,有的易变质,因此应妥善保存,保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潮解。对吸水性、吸湿性强的或与CO2反应的物质尽量少与空气接触。如:强碱、P2O5、浓H2SO4、MgCl2、CaCl2、Na2O2、NaAlO2、碱石灰、水玻璃、漂白等。
2、防风化。对常温下易失水的物质应密封放在阴凉处。如:碳酸钠晶体等。
3、防分解。对见光受热易分解的要用棕色瓶保存于阴凉或黑暗处。如:AgNO3、浓HNO3、AgI、H2O2等。或加塑料袋密封保存,如:碳酸氢氨。
4、防氧化。强还原性物质应密封防止与空气接触。如:Na2SO3、Na2S、KI等;或加入还原剂防止其氧化如二价铁盐溶液保存时可加入少量铁屑;也可以用液封的方法隔绝空气,如钠、钾保存在煤油里。
5、防粘连。防止玻璃与强碱性物质反应而粘连。如:NaOH、Na2SiO3等。
6、防腐蚀。防止橡胶被强氧化性物质腐蚀。如:HNO3、KMnO4等。
7、防挥发。对挥发性强的应密封放在阴暗处。如:浓HNO3、浓盐酸、浓氨水、溴水、苯、醛、汽油等液态有机物。
8、防水解。配制易水解的物质应防水解。如:FeCl3溶液配制时加盐酸。
9、防污染。对有毒性的物质应采取防污染措施。如:液溴、二甲苯、苯酚等。
10、防意外。要防止撒溢、爆炸等事故发生。实验时要常备沙土湿布等。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使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要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7、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8、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500g,溴100g,浓硝酸和浓硫酸1000g,工业乙醇5Kg。
六、学校应成立专门安全检查小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核对化学药品账物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特别是对危险化学药品要逐一清点,对剧毒化学药品要定期称重。
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内,在存放专用橱的储藏室;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专人管理制度。
3、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红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危险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 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标签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难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各类账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化学药品安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对化学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培训内容,并于每学期第一周周三对全体化学教师、实验室管理员进行培训。
一、建立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1.学期初明确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要落实专职管理人员(至少2人),明确职责和分工,并填写《实验用化学药品管理员登记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存放化学药品仓库的安全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有检查记录,对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
二、化学药品安全管理防范达标基本标准
3.必须将化学药品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4.储存仓库必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盗报警装置,有灭火器、应急灯等安全器材和设施,并定期检测。
5.物品单独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和储存卡。
6.化学药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药品要定期检查;认真记录出入库人员情况,严格交接制度;严格执行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1年。
7.建立健全“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帐” 五双制度,严禁学生取领、返还化学药品。
8.建立健全被盗(抢)、丢失、误用等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废弃化学药品及包装物的安全处置制度。
9.管理员要熟记与当地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10.存储、使用化学药品的学校必须将其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三、剧毒化学药品的管理
11.购置剧毒化学药品的包装物和容器时,重复使用的剧毒化学药品包装物时和处置废弃化学药品时,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使用、存有剧毒化学药品的中小学校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2.氰化物、砷化物、重金属盐等固体类剧毒化学药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防盗设施;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13.氯、氟等桶罐装液体、压缩气体类剧毒化药学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库区)内;储存仓库实行封闭管理,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大型储存场所应当划定专用储存场地,设置隔离、防破坏设施,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
14.试剂小包装类剧毒化学药品要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当不低于防盗保险柜国家标准(GB10409-89)中A类防盗保险柜标准,重量小于340公斤的要将其固定在混凝土地面或墙壁上;储存仓库或专用保险柜存放场所应当安装与值班室相通的防盗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宜与110报警服务台或当地派出所联网。
15.槽罐类剧毒化学药品必需设置槽罐区,应当为相对封闭的隔离区域,用砖墙或铁栅栏围拦,有条件的宜安装监控设备;槽罐阀门及进出口应当加装防盗、防破坏装置。
——学校危化品管理制度(十)份
1、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
2、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
3、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4、对已无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应上交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进行处置,不得由学校私自处理。
5、对化学药品、毒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经常检查。对氧化剂、自燃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谨慎使用。要绝对避免因混放(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而引发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发生。严禁室内明火,禁止在化学药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
6、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无标签药品,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以报废处理。有毒废物(液)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不得随意倾倒。
7、购买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药品要根据有关规定,到**部门备案,按量到指定部门购买,要根据药品性质,按有关规定运输,确保运输安全。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保护环境。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物品指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物品、麻醉、放射性物品等酸性腐蚀物品等。
第三条对管理、储存和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品的安全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第四条储存危险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品应当储存于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中,并且分类、分项存放,相互间保持相互的安全距离。
2、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具有防火、防爆、防控、防静电、避雷,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相应的安全电器照明设施。
3、化学物品的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存放。
4、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
5、危险品的领取,要经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
第五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做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脱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六条各使用部门在处理废弃危险品时,应委托具有合法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危险品。
第七条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品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本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安全的实验环境,减少实验过程中发生灾害的风险,确保师生员工正常有序地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在实验室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应了解自己所用化学品的MSDS(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做好风险评估,遵守操作规程,熟悉应急预案。
二、所有新进实验室人员均须先期进入学院《化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的“顺序练*”模块参加安全知识学*,并参加考试。考试通过取得《实验室安全教育及考试合格证》后,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未经学院批准,实验室不得擅自安排外来人员做实验。
三、实验课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导师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实验前的安全教育和指导,并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各实验室必须针对本实验室的特点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将其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措施一并张贴在实验室内,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
四、实验室人员应熟悉室内的水、电、煤气的总开关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遇有事故或遇停水、停电、停气时,或用完水、电、气时,使用者必须及时关好相应的开关。电闸箱、水阀及气阀严禁遮挡。
五、实验人员实验前必须在导师指导下事先制定缜密的操作步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特别是具有危险性的新实验),应熟悉所用试剂及应产物的性质和潜在的危险,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应有足够的`防备措施(如防爆、防火、防溅等),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
六、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离开时必须有人代管。试剂用过后一定要将瓶盖盖好并将试剂瓶复位,以免不慎打翻发生危险。
七、筏作需要不得在实验室过夜。因工作需要进行过夜实验时,需按照《化学化工学院关于过夜实验的规定》要求进行。
八、进行危险性实验(如剧毒、易燃、易爆的实验)时,房间内不应少于2人,必须佩戴防护器具(防护镜、口罩、手套等);危害性很的实验(如高压实验、放试验以及能产生危险气体而危及本人或周围人员人身安全的实验)不可在化学楼内进行。
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买、领取、存放和保管各类化学药品,实验室试剂存放量应符合《化学化工学院关于控制实验室试剂存储量的有关规定》。应定期根据实验室化学药品目录(应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存储量、危险性等信息)对实验室存储的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整理,检查内容至少要包括: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清晰、是否已过期。这样可以降低存储化学气来的安全风险。
十、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液要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回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为保证下水管通畅,严禁将废弃物品、杂物等丢入下水道。
十一、有明确规定不能放在室内的气体钢瓶种类必须放在室外;易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气瓶不得放在一室;盛装易聚合成应或分解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放在室内的钢瓶数原则上不超过3个并须进行固定。气体钢瓶周围不得有热源,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使用钢瓶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钢瓶是否漏气。
十二、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擅自改接电源线或使用老化、露的电线,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源和器件(配电箱、插座、插销板、电源线等)。
十三、检查电器设备性能,充分考虑使用设备的局限性,不得使用运行状态不正常仪器设备,以免造成短路等事故。
十四、实验室应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吸烟、饮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产生有害气体、严重异味的实验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十五、进行实验人员需穿全棉工作服,着装尽量少露皮肤,长发束起,不准穿拖鞋、凉鞋,禁止佩戴隐形眼镜。
十六、本科生论文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出差、出国,必须托其他教师管理学生和实验室安全,并提前将写好的托书交学院办公室。
十七、不宜将儿童带进化学楼,尤其不可带进实验室。若因儿童不慎而引起事故,其监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八、各房间安全员(或交代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有义务有责任检查水、电、气阀门,关闭门、窗、水、电、气后方可离开。
十九、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疏散方法,清楚安全设施(如灭火器、灭火毯、石棉布、消防沙、洗眼器、急救箱等)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灭火器使用后,不可放回原处,使用者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更换。
二十、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院办公室,并尽快写出事故报告。学院视事故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处罚;违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证人员及学校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以及由国家相关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其它危险化学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潘南小学学校内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教学、科研及其安全管理活动。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和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并进行明细登记,全面记载领取、使用、结存情况;
(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必须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四)实验室主任或负责人对本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负责,并负责落实保管责任制,要责任到人。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应严格落实“五双”制度,即以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六)购买剧毒化学品,必须提请实验室与学校办公会批准,使用**部门出具的购买凭证或准购证到指定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单位购买。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院(系)应建立集中的危险化学品存放室,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二)危险化学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三)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四)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五)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第六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按《潘南小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分级、分类收集化学固、液废弃物,定点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并及时转运到学校实验室固体废弃物暂存库,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化学固、液废弃物。
第七条从事危险化学品实验的人员应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配备安全员,安全员应熟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知识。
第八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应当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毒、防潮、防静电、降温、避雷、隔离等设施。
第九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部门,要经常性地对危险化学品进行账账、账物核对,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
第十条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将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导处和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负责管理。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双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性、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环境。
7.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钡、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9.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硫酸和浓硝酸各1000g,工业乙醇10kg。
10.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12.学校应主动争取当地**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与监督。
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部及经贸办《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晶,
第二条: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各专用场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
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存炸药不得与易爆物品同存一处;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三)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贮存。
(四)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应安装可靠的避雷设施,并定期进行避雷效果检测,确保不发生因雷击而引发火灾和爆炸。
第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后凭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认真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贮存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的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出详细记录;
(四)为防止发生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保卫部门应定期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一)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贮存与使用要严格分开,严禁在贮存场所直接使用化学危险物品;
(三)科研、生产中使用保管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学生不得单独进行。
(四)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审批人、发料人、使用人。
第八条:严禁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如果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将化学危险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后,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用火证明,才能使用明火。
第九条:工作人员离开化学危险物品场所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化学危险物品贮存的库房内禁止有人居住。
第十条: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应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主管单位可申报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给子处罚。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负责管理。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双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性、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环境。
7.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钡、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9.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硫酸和浓硝酸各1000g,工业乙醇10kg。
10.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12.学校应主动争取当地**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与监督。
一、危险品的范围:危险物品系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带有危险性的物品。
二、学校因需购买危险物品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本制度严格管理。学校因需要购进的危险物品须由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并将购置日期和数量登记在案,以备检查。
三、使用危险品时必须熟悉使用物品的性能特点,要按规范操作使用,杜绝违章操作,同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学生实验使用危险品则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
四、实验室所存危险品只供教学使用,一切无关人员禁止取用,且每次取用危险品都必须把取用人、用途、数量、日期记录在案,即取即用,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慎防散失。
五、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危险品、毒品库(柜)是否完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安全。
六、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万一出现事故,应及时报告学校责任人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尽可能采取措施抢救受害者、保护学校财产,防止遭受更大的损失。
七、危险品管理的.未尽事宜按市***关于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1、采购、使用和管理化学危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化学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耐火,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化学危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量的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存放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和正在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铁掌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化学危险品。
6、对怕潮、怕晒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搬运和操作化学危险品应轻装、轻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8、运输化学危险品达一定数量时,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9、剧毒物品应专库存放必须有两人两锁共同保管,一起领用,一起退回。领用危险品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锌等剧毒物品应有教务处人员监督使用,随领随用,剩余退回。
——消防标识标准化管理制度实用五份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制定本规定。
一、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
二、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
三、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
四、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架,货架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1.2米。
五、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六、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七、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八、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现场监护,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十二、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十三、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闷顶架线。
十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十五、库房管理人员在离开库房时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必须切断电源。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状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状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状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状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状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状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状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状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状况;
(十)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状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资料。
一、为贯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针对员工宿舍的环境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各车间课长,负责本部门消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组织开展 消防安全教育。
三、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四、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
五、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临时需要,需报安全生产小组批准,由机电课办理。 用后及时拆除。
六、使用各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七、各机械设备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八、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九、车间内禁止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填写《动火申请》,征得安全生产小组同意,在采 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十、公司安管员按时对各生产车间内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壁挂整改。
十一、车间内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并填写点检表,保证完 好不效,随时可用。
十二、当日工作结束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误后方 可离开。
十三、发现火灾险情按《消防应急预案》操作,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由义务消防队及时、有效的扑救,并立即报警同时向公司报告。
1、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要严格分开,在生产区、储存区内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特殊情况时需经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护送加以严格管理方可入内。
2、生产区、储存区严禁小孩入内、严禁吸烟,严格控制火源。
3、进行电焊机等明火作业时,需经主管经理批准,由专职消防员作好防火准备,方可使用。
4、严格门卫登记制度,对进出货物要坚持查看、登记。
5、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火星滤清器,或其它防火罩具。
6、生产区、储存区进行隐患自查,发现隐患作好隐患登记,并拟出整改方案及时处理。
7、禁止点无罩灯和蜡烛,油类灯照明,储存区严禁安装固定电线或存放其它货物。
8、经常组织职工学*消防知识、加强消防演*,提高认识和灭火作战技能。
9、对无视防火规定,造成事故损失的,除追究损失外,还要进行行政处罚,后果严重的交执法部门处理。
为了规范联合站的设备管理,健全设备管理制度,针对设备停用,特制定联合站设备操作票制度。
一、适用范围:联合站重要设备(各类压力容器、原油储罐)的启、停用,必须填报联合站设备启、停用操作票;
二、操作票报批:设备启、停用操作票由设备管理员填报,详细填写设备/装置区域、设备计划停用时间、设备名称、设备停用原因,在操作任务栏中,明确停用设备具体的操作顺序及操作步骤,由运行办公室签字认可,站领导签章;
三、班组负责记录设备停用前的运行状态、运行参数,启用后运行状态、运行参数等,并在运行记录、生产日志中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设备启、停用操作严格按照操作票规定执行,由岗位人员操作,技术员逐项落实签字;如果生产中遇到特殊情况,值班班长立即向设备管理办公室汇报,由技术员下达生产指令或现场解决;
五、设备启、停用操作票为两联单,存根联由设备物资办公室统一存档,操作票联下达到班组,由班组自行保存。
——标准化安全管理制度范本5份
一、目的
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夯实基层工段班组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杜绝违章违纪行为发生。
二、适用范围
池州海螺制造一分厂
三、职责履行
各级人员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考核意见,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卫生情况及时汇报,拿出解决处理方案;杜绝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隐患整治不彻底或出现反复。
四、考核基准
1、安全基础管理
①分厂定于每周四上午8:30分组织安全环保综合检查,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参加(计划检修例外),特殊原因必须经分厂主要领导同意,无故不参加者考核工段长40分/次,迟到者30分/次,参加检查中未认真履行职责20分/次;请假每次30分/次。
②各工段每季度均要自行组织对所属员工进行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验证考试,考试试卷留存。各工段对公司及其他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材料组织各班组学*,查摆自身安全管理上的不足加以改进,借鉴好的安全管理经验,提升个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技能。缺少一期或学*材料未组织班组研讨的,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40分/次。
③工段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时间,工艺运行班组8天/期,长白班及维修班组7天/期内开展,夜班不允许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分厂检查到班组安全活动开展超期,按20分/天考核班组长,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天;中控操作员必须参加当班班组安全活动,如代换班或请假休息,必须在正常上班后,工段分管班组或当班组长通知补学。
④各类安全文件传阅会签及分厂要求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学*讨论的,在下发之日四天内未签名或未组织学*者,考核班组长20分/次,分管班组技术员或工段长连带考核10分/次。
⑤各工段要对所属员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不伤害”防护卡等内容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熟悉的纳入当月考核,确保员工做到“三会”。工段每周抽查不少于4人,建立专项记录簿,被抽查员工本人要进行签名确认;如分厂或公司检查发现未按照通知要求执行,考核工段第一责任人当月考核分20分/次。
⑥工段每月对安全基础管理开展情况,不少于两期自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好整改,并按照基础管理检查标准纳入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
⑦工段开展班组安全会必须通知相关专业主管参会发言签名,主管每月参加分管工段班组安全会不少于两期,每少一期考核相关专业主管月度考核分20分;同时工段开展班组安全会要通知分厂分管领导参会,分厂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期参加班组安全会并发言,未做到或未通知,考核分厂分管领导或工段长月度考核分20分/次。
⑧工段每天的早晚交接班会,工段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名,结合当班作业任务,布置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参会人员对各类记录本必须规范签名,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⑨工段安全例会必须在次月1号前召开,通知分厂分管
2 领导参加(分管领导不在,可请其他厂长参加),并形成纪要下发班组并上交一份至分厂;工段长安全管理写实卡必须如实填写,在次月1日前上交分厂,发现写实做假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20分/次。
2、员工行为管理
①各级管理人员关注好员工的思想动态及当班作业精神状况,不定时深入现场检查员工的作业行为及精神状态;加大高偏远区域岗位的走动,重在提醒指导作业;如发生事故经调查工段管理人员未按照分厂要求到现场检查及危险作业监控,除事故责任通报考核后,再按本制度追加考核60分。
②加大*惯性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三违”行为实行连带责任考核,工段每月对员工当班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期自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严格按照公司考核标准执行,工段每月每少一期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20分/期。
③工段每天安排迟到早退情况的检查,早上上班必须在7:55分到达值班室,每迟到或提前早退一分钟考核当月考核分20分,特殊情况例外(公司班车晚点及雨雪恶劣天气)。
④员工现场着装必须正确穿戴公司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各级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规范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发现劳动保护用品未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严格按照公司“三违”考核基准执行。
⑤工段每月不定期检查内部员工当班劳动纪律情况,每月必须有一期夜间劳动纪律自查,发现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公司考核标准执行,做不到或无夜间自查及分厂值班检查到工段员工违纪现象,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连带责任40分/次,当班值班长40分/次;
⑥由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安排值班长组织值班技术员利
3用夜班时间,每人每月查处两起劳动纪律、工作质量情况检查,下发通报;每少一期考核相关值班长当月考核分40分。
3、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管理
①分厂及公司各类安全检查通报整改项,必须按照排定的时间内完成,届时验证一项未完成、整改不彻底或借故延迟整改的按20分/项进行考核,再次验证时未完成加倍考核。
②工段每月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自下而上进行梳理,不少于两期自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好整改,分厂对各工段的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验证,发现弄虚作假或验证未完成在通报验证栏填写已完成的,考核工段检查验证人20分/次。
③安全隐患检查整改要彻底,出现反复现象考核整改及验证责任人当月考核分40分/项。
④重大安全隐患*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列入计划检修项目,现场要有醒目标识并在班组值班室将安全注意事项张贴上墙,让每位员工知晓如何防范,未做到考核工段长当月考核分40分。
⑤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及公司“三违”检查考核标准中内容要求,必须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工段管理人员必须进入现场做好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40分。
4、安全事故管理
①各工段要严格事故信息通报制度,严禁事故隐瞒不报,各工段只要发生轻微伤及以上事故均要立即汇报分厂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由分厂将情况汇报上级部门并拿出处理意见。
②工段内部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工段主要负责人牵头(配合)进行分析,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80分。
5、安全培训管理
①分厂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排定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课程,培训结束后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验证考试,不合格(初次60分、二次70分、三次80分)达不上定岗要求,继续留在分厂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做不到考核分厂安全员月度考核分40分。
②工段对新进人员成立安全教育专项培训计划表,培训内容上交一份至分厂,工段对新进人员安全知识掌握熟悉情况进行测试,不合格不予定岗;分厂将不定期检查新进员工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发现弄虚作假或培训流于形式,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40分。
③工段要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每月必须(至少)有一期安全知识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考试,不及格要纳入个人月度考核,未做到考核工段主要负责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及分厂开展的各项安全知识培训或其他安全活动,工段管理人员及时通知传达下去,鼓励员工积极踊跃参加,未通知或未传达,考核工段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⑤工段第一负责人及分厂安全管理员必须按照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培训档案,专项存档备查;如发现安全培训档案建立不全或未建立,考核工段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分厂安全员月度60分。
6、特种作业安全管理
①机修、电气、煤磨工段对已从事特种作业但尚未取得操作资格证人员,现场作业要重点做好管控;人员名单工段梳理上报分厂汇总报生产安全处,由生产处负责与安全培训机构联系,对申报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②吊车、叉车、装载机驾驶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
5教育,经省、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严格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③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各种起重作业指挥手势,旗语及联系信号,熟练掌握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④电气维修必须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教育,经省、市特种作业培训中心严格考核合格发证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⑤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资格证后,不允许随意调动岗位,如确实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动,提前打报告至分厂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生产安全处,特种作业取证费用将从工段月度工资总额或个人月度工资中扣除。
7、安全设施管理
①工段每月对现场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自查,检查通报每月28日前上交分厂,其中包括消防沙必须保证在80%以上,消防桶及消防锹配备齐全,损坏或丢失,实行责任追究;灭火器压力必须在绿线范围内,定期清理积灰,保持干净整洁;以上要求任意一项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
②因维修或其他原因作业需要,对割除的栏杆及*台孔洞,在作业结束的同时,恢复安全设施;计划检修时其他参检作业组因作业需要,破坏的安全设施,在检修结束时,相关业主工段做好督促,并做好提醒,如当时未完成整改恢复,做好记录现场并有醒目的标识,检修结束后,及时联系恢复,未做到考核相关工段长月度考核分40分。
③现场各区域安全警示牌,必须指定责任人定期做好保洁维护,发现蓄意破坏或长期不予管理,造成警示标志使用期限短或损坏的,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20分/点。
8、检修安全管理
①停窑计划检修,各参检工段及班组提前三天召开检修安全动员会,落实检修作业中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每6个检修项目,布置具体的安全注意事项,形成书面的检修安全协议书让每个参检作业人员签名承诺,未做到以上要求,考核工段长月度考核分40分。
②重大、危险区域及高空大件吊装检修作业,工段管理人员必须现场进行作业指导和安全监控,作业前必须严格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未做到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考核标准执行。
③日常预检预修,工段认真召集参检人员开好班前会,结合当天的工作任务布置和落实好安全防范工作,未做到考核相关项目负责人40分。
④生产过程中出现紧急突发事件,分厂值班领导及值班长进入现场,排查故障处理时存在人身伤害因素,确认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组织并现场指导作业,待维修人员撤离后,管理人员才能离去,未做到考核相关责任人月度考核分60分。
五、激励基准
①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采用报分厂嘉奖后,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再给予额外嘉奖60分。
②现场作业各级人员相互做好监督提醒,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分厂将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对违章违纪人员下发处理通报,并给与检举揭发人员同等分值奖励。
③积极参加公司、分厂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拿到名次的人员,分厂将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另给予获得名次人员加月度考核分30分,参加活动人员加月度考核分20分。
④公司安全知识考试(新进人员除外)前三名,分厂将按照本制度本条款另给予加月度考核分50分、30分、20分。
⑤公司及分厂对违章违纪行为通报考核的,视其后期的三个月工作表现,给予适当返还考核分。
⑥工段全年无轻伤以上事故,除分厂按照协议书条款兑现奖励后,工段加当月考核分20分,工段长加月度考核分100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池州海螺公司制造一分厂职能室研讨制定,请各工段遵照执行,前期分厂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自本制度下发即日起废除;
2、本制度实施由制造一分厂起草并归口管理,解释权归一分厂;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
一、评审小组组成以职责
1、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组由公司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及采区、选厂负责人和内审员组成。
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管理评审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二、评审的主要内容
1、标准化同覆盖范围的充分性;
2、实施标准化系统的资源(人、物、财、技术)的保障情况;
3、现场人员职责的合理性;
4、员工和相关方抱怨;
5、以前评审的'跟踪结果;
6、事故统计分析;
7、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实施的有效性;
8、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
9、影响标准化系统的变化;
10、评审监测与检测记录。
三、评审的频率
管理评审按《安全标准化系统评审计划》进行,一般一年一次。
四、评审的结果
根据评审结果,拟定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具备的主要内容有:
1、标准化系统的效力;
2、管理过程的改善。需要持续改进的方面,如:方针、目标和指标、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数据分析、监测、风险降低;
3、资源需求(人、财、物、技术);
4、预防损失和对识别风险的缓减计划等。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
为了尽快规范我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矿井验收的`顺利通过,机电管理部特制定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全矿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机电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项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工作分为动态和定期两种,动态检查的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出现,不予考核,并按期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要做为考核依据,并将没有按期处理的问题予以通报,机电管理部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检查。定期检查每半个月一次,具体时间由机电管理部调度会上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要由相关人员参加,定期检查的问题要按照标准进行考核,并出机电通报。
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数分为上半月考核分、下半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上半月考核分占40%,下半月考核分占40%,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分占5%,机电事故率考核分占5%,日常动态检查考核分占10%。
五、各考核分按百分制计算,指令性任务每有一次(一项)未完成者,扣10分,扣完为止;机电事故率每超0.1%,扣10分,扣完为止;日常动态检查每有一项未按时处理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六、全月考核分不得低于85分,每少0.5分扣50元,低于75分,扣1000元,株连机电负责人200元,单位正职100元,连续两个月以上低于75分,加倍考核。
七、定期检查被检查单位不派相关人员参加扣单位100元/次,迟到扣参加者50元,中途私自离开,扣参加者50元。
八、“三定表”上无故不签字,扣单位200元/次,无理取闹,胡搅蛮缠者扣单位1000元。如遇争议,以机电管理部裁决为准。
九、考核标准按机电管理部下发的相关标准和制度执行,没有明确的按比照执行。
1. 适用范围
1.1.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3. 公司鼓励从事技术、质量、工程、材设、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施工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科学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安全生产标准化
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料、法、环、测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的建设。
2.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重大财产损失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3. 隐患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4. 工作环境
施工作业场所内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3 工作主体职责
3.1 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2 项目部根据承建工程的规模,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员,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3.3 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第一领导责任人,应保障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限期完成上级安全部门或监理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
3.4 项目施工员是现场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负有直接责任,编制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方案,落实安全员提出的不合格整改要求或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并限期完成,同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项目部。
3.5 项目安全员负有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落实安全文明管理措施;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临建设施、材料设备库场、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状况,及时排查安全事故隐患;负责监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并反馈到项目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建议。
3.6 劳务作业队长是劳务作业队的施工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劳务作业队必须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劳务作业队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施工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负责人,施工班组必须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工作。
3.7 项目施工时,安全员和施工员发生意见不同时,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先执行安全员决定,再请项目部领导仲裁。
4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4.1 一般要求
4.1.1 安全标准化工作原则
1. 项目部开展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除应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
2.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提高安全施工管理水*,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4.1.2 建立和保持
项目部安全施工标准化工作,应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施工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4.1.3 评定
1.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2. 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评分细则,对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向有资格的外部评审机构申请复评认证。
4.2 通用要求
4.2.1 安全报监
工程开工前根据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到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报监手续,并提供如下基本资料:
1.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工程中标通知书》;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安全生产费用预收凭证和费用计划;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 拟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7. 施工现场*面布置图;
8. 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9. 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4.2.2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2. 施工期间,项目部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检查评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定结果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3.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
4. 项目部应配备有关施工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项目部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悬挂在施工现场操作岗位前。
4.3 核心要求
4.3.1 安全目标
1. 项目部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总体及年度或阶段安全目标。
2. 安全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目标。
3. 安全目标应分解到项目部各管理层及相关岗位,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目标分解到每项工作并量化,并制定安全管理指标和考核办法。
4.3.2 组织机构和职责
4.3.2.1 组织机构
1. 项目部应根据承建工程规模,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 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⑴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方米以下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少于1人;
⑵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方米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
⑶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方米以上或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并设安全主管。
⑷ 项目部同时承担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土建、安装工程,按照土建专业、安装专业配备各不少于1人。
3. 项目部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具体要求执行《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4.3.2.2 职责
1. 项目部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2.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管理层和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4.3.3 安全生产投入
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4.3.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⑴ 项目部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人员、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⑵ 项目部各岗位人员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岗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人员汇总。
⑶ 项目部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
⑷ 项目部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将相关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及时转化为本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 规章制度
⑴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和施工作业行为。
⑵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应符合公司、分公司相关要求。
3. 操作规程:项目部可根据工程施工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 评估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工期,应每年至少一次或在施工周期不足一年的工程项目施工完毕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合规性评价。
5. 修订
项目部应根据法律法规、合规性评价及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4.3.5 文件和档案管理
1. 项目部应执行公司的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2. 项目部应建立主要安全施工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3. 安全检查采用仪器监测的技术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或施工员负责填写、收集、整理;安全检查采用巡视检查方法的检查、监测记录,由检查人负责填写,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
4.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或行业的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是指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评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实施水*和安全安全绩效。
第二章自评组织
第六条企业成立两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即厂级和车间(分厂)级。
第七条各车间(分厂)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副组长:分管副主任
成员:安全员、工艺员、机械员、工段(班组)长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汇报;
3、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厂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第八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厂领导
副组长:技安处处长
成员:财务处处长、厂安全标准化内审员、生技处、环保处
(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办公室设在技安处)
其职责为:
1、负责编制、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厂长批准后实施;
3、负责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第三章自评办法
第九条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制定具体针对性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
第十条各单位按厂级检查和评价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自评检查。
第十一条每月各单位进行自评检查,并做好记录;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基础工作或专门要素,进行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风险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二条安全标准化运行年度自评:
1、每年底,先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可与年度风险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或安全工作总结合并一起编定),并报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2、各单位自评结束后,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对全厂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价,编制自评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报厂长批准后实施;
3、自评的结果,纳入安全风险奖励考核中一并考核,并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输入;
4、对某些较紧迫的项目以整改通知书(含情况简报)形式下达到责任单位,限期完成。技安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第十三条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检查和评价细则,每年与安全风险奖励考核方法同步制定和实施。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67号文《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同时作废。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合集5篇
1、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和修养,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4、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环节。对教师在各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在备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认真学*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排体系及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和基本训练要求,掌握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了解学生的学*现状和学生在本学段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具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制订学年和学期的教学计划。
②以教学内容为中心,参阅教学参考书,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充分挖掘教材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认真拟订教学目标,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正确使用教具,科学地设计教案。
③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的目标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教学步骤,教法与教具,师生双边活动的安排,课内练*与课外作业,板书设计等。教案应系统、明朗、新颖、实用。
④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参加集体备课。各科各教师教学要有备课本,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⑤备课要认真、规范。要备复*课、练*课、评讲课、新授课,并且还要有课后小结,以便根据学生掌握程度的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或弥补。
(2)在授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必须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堂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恰当,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
②要严格按教学程序进行操作,按各学科独自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管教又管导。注意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融为一体。
③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讲解生动,板书工整。
④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挪用、随意调换课时和拖堂,不在课堂上抽烟,不随时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在作业环节上的要求应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适小(各学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年级定),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要求要严格,批改要及时。
(4)在辅导环节上的要求
①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除加强课堂辅导外,科任教师应与班主任联系,订出下班辅导时间,对学生作有针对性的辅导。
②辅导应区分情况,体现层次,抓好“两头”。
③要善于发现并培养学生中的优秀生,着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发展特长。
④对学*成绩差的学生则应抓好“双基生”。
⑤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5)在成绩考核环节上的要求落实,严禁歧视“差生”。
①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时学*情况的了解,不得频繁地进行考试或举行猜题、押题、模拟等考试活动。
②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考试要严肃考纪考风。考试结束后要认真阅卷评分,并进行试卷分析和讲评。各科考试同等对待。
5、教师要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通过参加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训等途径,力争达标。学历合格的教师要不断更新知识。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
6、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坐班办公。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先向教导处申诉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并且在每学期结束前写出一篇教学工作总结交学校。*时还要通过相互听课、评课、反思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水*。
8、在职教师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未经允许,不得到外校(单位)兼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或弃课。
(一)实行考勤登记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早8:00到指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签到,节假日不签到。
1、必须由本人签到,代签视为旷工一天。
2、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迟到一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请假制度。治安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上岗者,必须向指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递交请假条。请假一至两天者由社区管理的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或街道公益性岗位负责人批准,并于当日9:00前上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须填写正规请假条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领导批准;七天以上者须报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批准。
(三)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如遇临时任务或工作调整,必须服从街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电话号码及居住地点若有变动要及时向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汇报。
(六)公益性岗位工作禁止找人代替。
1、负责组织搞好厂级安全培训工作。
2、负责贯彻和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学*。
3、组织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要求。
4、组织各部门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
5、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6、做好各种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的管理工作,并按时联系复培工作。
7、组织各部门做好其他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转岗、干部顶岗、复岗人员)
8、组织协调好各部门培训时间的合理安排,并做好各级培训台帐。
9、按照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经常抽查和验证培训效果。
10、建立健全各种事故台账档案及保存整理好事故处理的原始记录
11、做好集团公司的工伤上报和赔付工作并做好工伤管理规定的完善工作
一、严格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医师做好各种诊疗工作,维持诊疗秩序。
二、协助医师进行快速指末血糖测量并做好废弃物处理工作。
三、每日对血糖仪进行质控检测,保证仪器清洁﹑完好,处于备用状态并登记在册。
四、为糖尿病患者提供义务健康咨询,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胰岛素笔或血糖仪等工具。
五、为新诊断的糖尿病患者建立档案,了解病人心理、病情和饮食情况,真实、客观地完成档案各项内容,并给予患者正确的饮食运动健康指导。
六、做好糖尿病门诊病例档案管理,定期查阅患者的血糖变化情况,主动电话回访并登记在册。
七、协助门诊医师联系床位,全面指导及妥善安排患者收入院。
八、积极参加门诊业务学*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科护理水*。
九、积极参加科室统一安排的各项糖尿病患者教育活动。
十、按科室要求配合完成各项临床药物数据收集,统计或者等工作。
一、治安联防大队各门岗实行早、中、夜三班制。早班:7: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7:00。当班警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大队点名,检查警容风纪,参加班前会,迟到一次罚款5元。
未经请假批准,缺一次罚10元。
二、当班时要认真检查各种机动车辆出入门岗情况,无车辆通行证或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的,坚决不让其进入生活小区,违者罚款20元;
三、值班警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站岗,站岗时必须检查警容风纪,统一跨立姿势,见到公司高管、车辆和部里领导必须敬礼,违者罚款20元;
四、值班警员巡逻时,由当班班长带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统一着制式服装,戴大沿帽、白手套,持橡皮警棍,纵队排列,做到重点时间段巡逻与*时相结合,每班巡逻不得少于四次,注意在巡逻中发现问题,抓获现行,并认真填写好当班的巡逻记录,每项不规范罚款5元;
五、警员在门岗值班时,必须精神饱满,接打电话要语言文明,简明扼要,口齿清楚,不得用电话闲谈。用值班电话办私事,或闲谈超过2分钟的,罚款10元;
六、门岗值班人员不准打瞌睡、躺卧、打闹、聊天,违者罚款10元;出现脱岗、漏岗、睡岗的和视而不见岗出现问题的,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30%;
七、保持门岗区域内(10米以内)室内外卫生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杂物,违者罚款10元;
八、夜间值班时,必须保持室内照明正常,否则按睡岗处理。晚11点必须关闭大门,留小门,违者罚款20元;
九、早班、中班值班人员必须在门口能观察到周围情况,否则,在值班室内值班的,罚款20元;
十、大客车非特殊情况下,严禁进入生活小区,否则罚款20元。
注:以上各项制度,除处罚当班责任人外,追究带班人员连带责任,处罚额度同当班责任人相同。
——餐饮标准化流程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一、就餐时间规定:
早餐:07:50-8:25
中餐:12:00-13:00
晚餐:18:00-18:30
二、伙食标准:
1、rmb13.5元/天/人,其中早餐1.5元/人、中餐和晚餐5元/人、夜宵2元/人。
2、中、晚餐提供2荤1素一汤。早餐供应的.品种有包子、馒头、油条、面包、豆浆、米粉、面条、小菜等交换供应。
三、就餐方式:
佩戴工作证排队打卡就餐
四、就餐地点:
1、普通职员统一在一食堂用餐
2、办公室职员统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饭卡管理
1、饭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和发放。
2、饭卡必须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员填写后加盖“行政人事部专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体职员在每个月月底最后一天下午18:30前将当月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并领取次月饭卡。
4、开餐时职工必须出示工作证和饭卡,并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登记后方能领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职工未出示证件或证件不齐,行政人事部可拒绝该职工就餐。
5、任何职员饭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6、饭卡遗失需及时到行政人事部补办饭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张收取补卡费用(按成本价附加处罚金方式收取)。
7、无论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补款或退款。
六、就餐流程
1、到就餐时间公司职员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在食堂门口单列排队。
2、佩戴工作证并将饭卡放置手中,以备行政人事部人员打卡。
3、将饭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登记。
4、登记后返还饭卡,进入相对应的食堂用餐。
七、食堂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提前就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公司任何职员必须严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3、不自觉排队或扰乱就餐秩序者,处以50元/次罚款。
4、服从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维持餐厅秩序,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5、保持就餐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食堂追赶吵闹,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6、未经许可,不得在员工食堂喝酒,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就餐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餐厅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垃圾,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8、用餐应在三十分钟内完成,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
9、自觉爱护餐厅财产,严禁损坏餐厅设施,违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10、汤、米饭等食品由员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1、餐后请将残渣剩菜分类倒入泔水桶内并将餐具清洗干净后分类放入消毒柜,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2、食物制作间闲人不准进入,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13、餐厅座位上,严禁站人,违者处以20元/次罚款。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权给予相应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将从当月职工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1、采购员凭餐厅开出的经部门经理批准的采购单进行采购。
2、采购员采购物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凭采购单上注明的需要数量、规格购买。
3、采购员采购用品,持采购单发票交验收员,验收员验看物品与采购单、发票上数量、质量、规格。验货后,开出验收单,验收单要求小类开列,不可混合,验收单一式三份,财务、库存存底和会计入帐。
4、采购员凭发票、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表,经会计审核、部门经理签字,到财务部审核同意报销,报总经理批准。
5、每月验收员将验收单与会计对帐,要求数目清楚,如有错帐、漏帐由验收员负责。
6、每月、每季度会同财务部与采购员核定执行新价,要求货比三家,做到价廉物美。
7、发现验收,采购员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一经查实,从严惩处。财务部、部门经理要经常检查验收采购和库管工作。
餐饮部与其他部门沟通管理制度
1、当餐饮部为客人举行婚宴、寿宴时,需要兄弟部门协助时,餐饮部写出协助申请。
2、将协助申请报经总经理室批准,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当即宣布。
3、按酒店有关规定和部门协议履行有关义务。
菜单、饮料单定价、制作设计管理制度
1、请专家行家帮助设计、编稿和印刷。
2、由经理根据酒店档次和经营思路制定毛利率。
3、由出品部主管开具一份清单,和经理筛选后制定一份简单的菜谱。
4、折算成本定价然后决定排列顺序。
5、设计样版,经审核符合要求后,付印刷房印刷。
6、将菜单发放使用相关部门。
菜单一定要反应餐厅经营特点,经营范围,价格或地方风味
仪容仪表管理制度
1、工作前要洗手,清理指甲,制服干净,要求清洁笔挺,不能有油渍污物。
2、头发整齐,不得零乱,女服务员发型不能披肩,男服务员不得过耳,发脚不能过衣领。
3、女服务员化淡妆。
4、员工上班时间不能佩戴饰物。
楼面服务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
2、上班时必须穿着规定制服,制服不可携出作私人服装。
3、下班后立即离去,勿在酒店内逗留。
4、不可在店内喝酒,亦不可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5、员工禁止用客用电梯。
6、在工作时间内不可接会私人访客或电话以及拨打外线电话。
7、工作人员不能在餐饮营业场所用餐或观看节目及参加舞会。
8、除经批准或上级规定,不得在店内住宿过夜。
9、除因公务,不可在非本身工作场所徘徊逗留。
10、公物财产不可擅自赠予,更不可私自外携。
11、男女同事间不应有公事以外的交往约会。
12、不要接受客人赠予,更不应有私相约会。
13、同事间应互相敬重,不要背后批评、造谣生事。
14、公款私款要绝对分明,不可混淆不清。
1、在餐厅中不准提高噪音,不准用手触摸头脸,或置于口袋内。
2、不准斜靠墙或服务台,在服务中不准背对客人,不准跑步或行动迟缓,不准突然转身或停顿。
3、要预先了解客人的需要,除非客人有需求,避免聆听客人的闲聊,在不影响服务的状况下才能与客人聊天,联络感情,争取客源。
4、确定服务处所的清洁,避免在客人面前做清洁工作,勿将制服当抹布,经常保持制服的整洁,勿置任何东西在干净的桌布上,以免造成污损;溢泼出来的食物,饮料应马上清理;上热餐用热盘,上冷餐用冷盘;不可用手接触任何食物;餐厅中有餐具,需要用托盘盛装拿走,托盘要洁净。
5、不准堆积过多的盘碟在服务台上,不准空手离开餐厅到厨房,注意不准拿超负荷的盘碟。
6、当客人进入餐厅时,以亲切的微笑迎接客人,根据年龄及阶层先服务女士,但主人或女主人留在最后才服务,在服务时避免靠在客人身上。
7、在服务时尽量避免与客人谈话,如果不得不如此,则将脸转移,避免正对食物,除非是不可避免,否则不可碰触客人。
8、在最后一位客人用完餐后,不要马上清理杯盘,除非是他要求才处理,不可让客人有种印象,你对别的客人的服务比他的好,客人走后可清理服务台或桌子。
9、所有掉在地上的餐桌均需更换,但需先送上清洁的餐具,然后再拿走弄脏的餐具。
10、客人要入座时,一定要上前协助拉开椅子,用过的烟缸一定要换掉,在餐厅中避免与同事说笑打闹。
11、在上菜服务时,先将菜式呈现给客人过目,然后询问客人要何种配菜;确定每道菜需要用的调味酱及佐料没有弄错,需要用手拿的食物,洗手盅必须马上送上。
12、保持良好的仪容及机敏,有礼貌地接待客人,如果可能的话直呼客人的姓氏,尽量记住常客的*惯与喜好的菜式。
13、仔细研究并熟悉菜单,口袋中随时携带开罐器、打火机及原子笔,清除所有不必要的餐具,但如有需要则需补齐,确定所有的玻璃器皿没有缺口。
14、将配菜的调味料备妥倒满酒杯(红酒半满、白酒8分满)询问客人是否满意。
15、不可在工作区域内抽烟,不得吃东西,不得照镜子,或梳头发,或化妆。
16、在工作场所不得有不雅举动,不得双手交叉抱胸,不得在客人面前打呵欠,忍不住打喷嚏时要使用手帕或面纸,并事后马上洗手,不得在客人面前算小费或看手表。
17、客人有时想从你那学*餐饮知识,但并不希望被你纠正;不得与客人争吵,或批评客人,或强迫推销;对待儿童必须有耐心,不得抱怨或不理睬
迎接服务操作管理制度
1、提高服务质量,称呼客人尊姓。
2、迎宾员:
(1)客人进入餐厅,主动上前,热情询问客人:“先生/小姐,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几位?”
(2)客人回答后问:“请问先生/小姐您贵姓,但不可强求客人把姓名告知你。
(3)带客人到坐位后,拉椅让坐,双手把菜谱递给客人:“某先生,这是我们的菜牌”。
3、告知上前服务的服务员以及该区领班客人的尊姓。
4、餐厅服务员:
(1)站岗:开餐前半小时,在分管的岗位上等候开餐前迎接客人。
(2)站岗时注意姿势,两手自然下垂或向前,挺胸而立,不叉腰,不倚墙或工作台。
(1)入座:服务员应协助迎宾员安排客人座位,先将女士要坐的座位拉出,在她坐下时,将椅子靠*餐桌。
(2)向迎宾员了解客人尊姓,并把姓氏记在菜价单上。
5、善于观察、分清楚谁是主人。
6、服务员在整个服务过程中,有关称呼客人的,应以其尊姓为前提。
餐前准备操作管理制度
1、把所有的备用物品摆放到指定位置,分类、陈列整齐。
2、每个员工要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备好自己的工作用具如:打火机,笔。以及参加班前会。
3、服务员要保持微笑,精神状态要保证良好,个人私事不能带入工作当中。
4、清理楼面和餐桌,按标准摆台,摆位。
5、备好客用开水及芥酱。
开市前检查制度
1、每日上班前准备好餐厅检查一览表。
2、按照餐厅检查一览表逐条检查:
(1)台面摆设:餐具整齐、摆放统一、干净、无缺口,餐巾无油、无洞、无污渍。
(2)台椅摆设:椅子干净无尘,坐垫无污渍,台椅横竖对齐或显示图案形。
(3)工作台:餐柜摆设,托盘要求摆放整齐划一,餐具布置整齐无歪。
(4)地毯卫生:要做到无脏物纸碎。
(5)环境:灯光、空调设备完好正常。
(6)空调开放:提前半小时开放,(一般上午11点,下午5点)
如发现问题及时更正,解决不了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仓库标准化的管理制度实用5篇
我公司主要从事农资经营,经营品种以肥料为主,农药为辅,肥料占用仓库容积较大,但是农药品种较多,为保证农资仓库的人员及财物安全,特制订以下农资仓库管理制度:
一、库房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二、明确人员责任:
1、仓管员负责仓库管理,具体工作内容:物收发,仓库整理,定期培训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2、全体员工有责任配合仓管员完成仓管工作;
3、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仓管员的,可参与年终考评;
4、仓库内违章操作造**身财务损失的,操作员承担90%,仓管员承担10%;
三、仓库设施管理:
库房内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消防设施,使之保持有效状态。
四、仓库操作规章:
1.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不得随意乱接电源线,禁止使用其它电器设备,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线不准超过安全检查负荷,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杂物,物资存放距照明灯不得低于0.5米。
2.非库房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进入库房运送物品车辆上的随车人员不准在吸烟,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各种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物品,车辆不准在库房内停放和修理。
1、学校仓库实行专人专管制,负责教育教学、办公、卫生等物品的保管。
2、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做好外购物资入库验收工作。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型号、数量是否与发票一致,对不能入库的大型物品,要到现场察看验收,方可办入库手续。入库要及时登帐,手续检验不合要求的不准入库。
3、合理安排物品在仓库内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分区堆放整齐,分类清楚,保持仓库整洁。仓库管理员应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4、对仓库所有物品应加强防潮、防蛀、防压、通风等保管措施,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管,避免发生意外。如因保管不善等失职行为造成的损失,视情节轻重赔偿。
5、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物资领发时,要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并及时登记入帐。
6、临时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台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7、仓库人员要定期盘点,每月一小盘,每学期一大盘,做到日结月清,帐物相符。对因现代教育的需求,确需淘汰或报废的物品,需先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核查后报校领导同意,方可消帐。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及仓库物资的安全完整,确保物资的(台)账、(登记)卡、(实)物一致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应范围
本公司所有仓库,包括供应部材料仓库、五金仓库、辅助材料及工装模具仓库;生产部外协件仓库、半成品仓库、销售部成品仓库。
二、要求
在保证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三、具体操作方法:
1、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批准的《请购单》及供应部门填开的《入库单》验收入库,为保证产品质量,在材料验收入库前,必须通过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验收。
2、材料物资经检验部门验收后,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认真审核供应商名称、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资料,清点数量并在“实收数”栏目上标明实收数。《入库单》应收数与实收数相符的,仅有仓库保管员签字即可,若应收数与实收数不相符的,除仓库保管员签字外,必须有供应部门经办人、供应商代表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单》一式四联,分别由仓库、供应部门、供应商和财务部留存。仓库保管员应及时登记材料物资的卡片和同时登记材料物资台账,并把经相关部门主管审核后的《入库单》交给供应商。对于物料混装分辩不清、标识不清,仓库不予以办理入库手续。
3、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良品应在仓库另行存放,待供应商下次来或结账时退还客户,其结账金额在其中扣除应付款项。
4、生产车间班组员工计划内领料时,仓库需根据生产计划单发料,由生产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仓库方可发料。《领料单》一式三联,分别为仓库留存、财务记账留存、领料单位留存。计划外特殊情况领料需提供相关书面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料,否则仓库不予以办理出库。
5、技术部门试制研发阶段在仓库领料时,需持技术主管签字的技术通知单到仓库领料。
6、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边角余料及废品应退还仓库并办理退料手续,仓库保管员不得拒收,并由仓库保管员另行保管并登记库存台帐。
7、对于仓库的日常管理,仓库保管员应保证整齐、清洁,还应注意防火、防锈、防霉等防范措施。
8、所有材料物资进、出仓库时都必须同时有双方(如领料人,交货人、退料人、仓库保管员等)当事人的签字。
9、仓库保管员应该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在日常清理中发现材料物资账实不符时,必须上报其直接上级及公司有关领导,不得隐瞒事实,否则一经查出,仓库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具体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10、对于仓库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果其直接上级主管或领导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同样必须负有连带责任。具体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并通报全公司。
11、仓库保管员工作异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以保证账实相符。
四、其他补充规定
关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由公司办公室统一按员工各岗位的工作需要制定发放标准,编制发放花名册,并提交总经理批准后,由劳保仓库发放。领用一般常用的工具,如钳子、扳手等时,领料单上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签批,方可发料;领用专用工具、贵重工具、劳保服装除部门领导签批外,还需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领(发)料。
五、附则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即日生效执行。
一、总则
1、制定目的为提高仓库整体管理水*,规范仓管日常管理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有关仓库的各项日常管理管理,均按本规定处理。
3、权责单位
(1)公司生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的管理。
(2)**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的批准。
二、物料入库管理规定:
1、外协外购件入库:供应商送交物资时,由对应库管员依据采购计划单、委外加工单及有效送货单的相关内容进行物资核对,经确认无误,物料暂收与《申验单》移交检验员进行检验,合格品给予入库。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2、自制品的入库:依对应车间的生产计划单及检验合格单对物料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物料接收。
3:成品入库: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开具《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三、物料领用管理规定:
1、计划内:车间、外协厂依据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物料领用,仓管员依生产计划、领料单逐一核对,按先进先出的原则给予发放物料。
2、计划外:对于由其它原因造成物料超领,须由相关权责人员审核、批准后给予发放。
四、物料退库管理规定:
1、外协外购件的退库:暂收物料经检验,不合格品须由仓管员按批次填制《产品退货单》移交采购部核对签字。
2、车间退货:车间、部门因其它原因需将物料退库,须按相关文件规定程序办理物料退库手续。
六、物料盘点管理规定:
1、做好盘点前的准备管理,如计量器具校对、盘点清单等。
2、定期盘点:停止一切活动对实货进行清点,主要是年终盘点。
3、循环盘点:为不影响生产活动而对所库存货进行盘点。
4、缺料盘点:因物料库存量小,有利于盘点管理的开展。
七、定置、帐物卡管理规定:
1、定置:定容、定量、定位,并方便物料的进出库,依据物资的不同性质及a、b、c类物资的区分摆放。
2、帐务卡:严守于物料的进出库的同时,及时将物料的出入库状况、内容填入帐卡,为保证库存物资与帐卡相一致,实行定期、不定期的仓储物资的循环盘点或缺料盘点。
八、退货品管理规定:
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销售部将退货清单及退货产品一致移交质保部,依质保部评审内容仓管员隔离、分开保管。可以返修的由质保部开返工单给制造部。
九、成品管理规定:
1、成品入库:根据生产计划单号、合格检验单、客户名称等相关内容进行成品验收,并要求物料人员按定置及先进先出的要求摆放。
2、出库:仓管人员依据销售部的《出货通知单》上的内容与存货进行核对,并组织装御人员送至运输车辆,交与送货人员点收交接。
十、物料的储存、搬运:
1、物料的储存:入库产品应按照不同的规格、型号、包装等分别摆放,堆放须整齐、方便物料的出入库,并且堆高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货架不得超过层高、地面堆放不得超过2米﹚保持仓库的清洁、明亮。
2、物料搬运:仓管人员在搬运物料时,应采用合适的运输工具,轻装、轻放防止物料损伤。
十一、物料的安全保管:
物资储存时不得影响设备操作、通道出入、消防器具的紧急使用;遵守物料的摆放要领,防止磨擦、倒塌,制定合理的储存计划。
十二、先进先出的规定
1、在成品库与半成品库均采用三种颜色标示卡,其中绿色代表当前批次,即要发出的批次;黄色代表第二批次;即待用的批次;兰色代表,第三批次,即备用的那一批次。
2、对在库存的成品、半成品进行统一标示,区分批次,统一用绿色标示卡,在下次入库的成品、半成品作为第二批次,用黄色来表示,依此类推第三批次用兰色来表示。
3、仓库员在出库的时候,坚持先把当前的批次发完再发第二批次,当确认第一批次发完时,用当前批次标示牌代替第二批次牌,第二批次牌代替第三批次牌。
一、物资器材库是存放各类物资器材的重要场所,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二、所有物资器材必须严格使用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动用,确需动用,需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擦拭、保养并及时入库。
三、认真搞好各种物资器材的登记、统计,严格出入库手续,做到账物相符。
四、经常保持室内的卫生整洁,做好仓库的防火、防潮、防蛀和通风工作。
五、物资器材库实行专库(柜)存放,专人保管。
六、严格执行管理、保养规定,做到无损坏、无丢失、无锈蚀、无霉烂变质和被盗。
——设备安装标准化管理制度实用5篇
为进一步规范厂(以下简称工厂)生产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管理工作,提高工厂技术装备和管理现代化水*,明确责任,提高设备更新改造速度,使设备尽早发挥效能。依据公司和工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安装
(一) 设备到货后,由工程管理科设备管理员会同设备厂家人员、档案室资料员及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开箱验货。验货准确无误后,将技术资料交资料员保管、存档,随机专用工具交使用部门保管使用,随机备件由工程管理科清点后交物资储运科按备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 新进设备或原有设备的安装、搬迁均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各车间(部门)配合。
(三) 安装、搬迁设备需要领取材料及相关物资,由使用部门配合人员负责领取,工程管理科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核,费用列入项目费。
二、设备调试
(一) 设备调试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由供应商负责调试,相关部门配合。
(二) 调试期间的材料及物资领用由使用部门配合人员负责领取,工程管理科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工程管理科科长审核,费用列入项目费。
(三) 设备调试试生产期间,使用部门应做好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参数记录;技术科做好产品工艺参数记录。
(四) 试生产产生的成品或半成品经技术科检测合格后转序,不合格的按工厂相关管理办法处置。
三、设备验收
(一) 设备调试试生产正常后,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公司组织验收,工厂配合;由工厂组织实施的项目,由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生产科、技术科、财务科、安保科、厂部办公室、设备供应商以及使用部门等共同验收。
(二) 工程管理科负责设备运行效率、设备运行参数资料的搜集整理;技术科负责产品工艺参数资料的搜集整理;使用部门负责设备使用情况的资料整理。
(三) 设备验收内容:
1. 按合同(协议)约定的技术要求和制造厂家设备技术参数标准以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烟草专用机械设备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并满足合同约定条款。
2. 设备的空运转、负荷运转、操作、传动灵活性。
3. 安全防护装置。
4. 设备的外观。
5. 资料齐全。
6. 培训情况
(四) 设备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管理科填写《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验收单》、《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投运通知单》、《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设备转固单》,同时通知财务科进行转固、入账。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技防设施,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针对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级调拨的基础上自行购置,安装和配备必要的技防设备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备的技防设备: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在学校大门、教学楼等出入口安装录像监控设备。
2、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二条对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进行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防范作用。
(一)已经建成安装的技防系统,应当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二)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资料及其他相关记录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
(三)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产品、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四)不得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五)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六)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不得利用技防产品或技防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使用技防系统,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专人管理制度,机柜应上锁或密码,钥匙密码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让无关人员接触、使用、改装该设备和图像信息;
(二)建立图像信息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录制时间、录制人员、用途和去向等事项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
(三)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四)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五)图像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期限留存备查;
(六)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及时向**机关报告。
(七)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该自觉做好保密工作,技术防范设施的相关数据和图像资料,未经上级部门和**部门批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加强对技防系统的维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一)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操作培训;
(二)加强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单位给予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确保图像信息画面质量清晰;
(四)建立应急处理制度。
(五)做好日常的清洁保养工作,定期除尘除灰,避免设备受潮、受撞击、受雷击等影响。
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防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二、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三、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区域内爆炸性物质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来选用。
四、爆炸危险场内的电气设备,应同时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
五、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六、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应经过防爆电气设备知识的培训。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二、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三、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四、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五、防爆型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一、龙门吊机一般安全控制措施。
1、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入场前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
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安全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
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工器具,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固定位置应安全可靠,并尽量高挂低用。
8、爬梯、*台、通道等必须牢固可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网。
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
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使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安全性符合要求。
12、大件吊装必须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配合。
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
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须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
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楚统一,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16、安装部位应设置安全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安全标识牌。
18、安全人员应坚持现场巡视,发现违规必须及时制止和处理。
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
二、具体控制指施。
1、技术交底。
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为伤害。
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一、凡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如有可燃、有毒气体意外泄漏可能的,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毒性气体检测报警仪
二、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配置、选型应严格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 3063—1999)的规定。报警仪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类型;根据使用场所被检测的可燃性气体的类别、级别、组别,选择检测器的防爆等级、组别。
2、当使用场所存在能使检测元件中毒的硫、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择抗毒性检测器。
3、多点式指示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三、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1、根据可燃、毒性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确定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
2、检测器宜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的场所
3、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的安装安置,应考虑便于操作和监测的原则。报警器应有其对应检测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标牌或检测器的分布图。
四、可燃、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
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2、每日巡回检查时,应按动试验按钮,检查指示、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经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显示正常,防止检测元件失效影响其工作性能,造成误报。
3、报警器每年至少应进行“三校一检定”,即每3个月应校验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检定,填写《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记录》,校验工作可根据各单位的情况自己做,校验和检定人员须持证上岗,气体报警器标定时应采用经计量行政部门批准、颁布并具有相应标准物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的标准气体。
五、可燃气体报警器每年应全面检修一次,维护和检修按《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SHS 07005—2004)要求进行。
六、气体报警器的停运、拆除应报安全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