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读后感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1-24 00:00:00 [db:标签-标题]

魔戒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魔戒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魔戒读后感1

  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所着的《魔戒三部曲》问世以来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至今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魔戒三部曲》成了英美读者的床头书,并“培训”了一大群忠诚的《魔戒》迷,我也为它疯狂了好一阵。托尔金说:“成年人实际上比孩童更需要”奇幻“的东西。许多成年人想要寻找离开这个繁忙、吵杂与烦恼不断的真实世界。”这种说法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读完这本书不禁惊叹于书中栩栩如生的史前文明背景和整个离奇古怪的魔幻故事。其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且严整紧凑,不由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沉湎于《西游记》的诸多往事,但是那时的我毕竟知道《西游记》是虚幻世界的产物,而《魔》看过之后使我真有些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的,尽管现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早已经在我的大脑里根深蒂固,可我依然无比欣喜于《魔》给我心灵带来的真实撞击,我开始担心主人公的生与死,甚至渗透到了现实生活中也具有同样的期盼和牵挂。

  对于我来说,书中涉及的西方中土世纪的文化背景总是让我一头雾水,中土的过去、巴金斯的家谱、霍比特人的迁移史都令我难堪并且摸不着头绪。而精灵的奇怪发音,从字母表、发音规则、语法一应俱全的精灵语言体系又让我不禁想问:神奇的作者托尔金究竟是语言学教授还是上帝的仆人?

  合上《魔》书,想一想它给予了我什么呢?《魔》可以引领我回归自然,《魔》可以教诲我思考人性,《魔》甚至责成我去善待生灵,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评价。书中霍比特人、精灵、侏儒、黑骑士与魔法交相辉映;欢笑与、疼痛与快乐、忍耐和磨难此起彼伏。巫师甘道夫是一个智者,有着坦荡的胸怀、顽强的毅力,因而领袖群雄,可是魔魇却将他从众人眼前夺走,人和魔的斗争顿显悲壮起来,所有正义的人在为他默默流泪,失去了甘道夫的弗罗多却独自站在河边,泪水滑下脸庞,无助与孤独吞噬着他每一条神经,是前行还是放弃?背叛还是坚守?面对强大的魔戒,弗罗多选择了用自己的一生去挑战,尽管“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莫都大地黑影重重。”

  电影版《指环王》里,同样拥有原着鲜明而厚重的人文底蕴,比如凶残的索荣、选择背叛正义的沙拉曼、贪恋魔戒变成亡灵的9个国王,丑陋使得中世纪壮美的.天空不再纯净无瑕,但“根德之子”的叛而后勇,与魔怪殊死搏斗却让所有善良的人为之泣下,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一样赢得了英雄的地位和人们的尊敬,用付出的勇气鉴证了做卑鄙的神不如做“善良的人”。

  或许正是象现在这样*淡地活着,是这个世界能够给予我的最大恩赐。

魔戒读后感2

  《魔戒》,又名《指环王》,这是由《魔戒:魔戒同盟》、《魔戒:双塔奇兵》和《魔戒:王者归来》三部奇幻小说组成的三部曲。三部合起来共有1317千字,是一套极长的奇幻史诗。而这套书却令人百看不厌,无半点枯燥,这对作者是极大的考验,但他做到了,同时,书中又不乏宏大的想像,这套书因此当选“二十世纪之书”。这套书的作家就叫J.R.R.Tolkien,中文译为托尔金。

  这三本书讲述的是在比尔博与十二名矮人和甘道夫前往孤山历险之后六十年,比尔博突然在生日宴会上消失,前往瑞文戴尔养老,并将至尊魔戒留给弗罗多。又过了十七年,弗罗多收到来自甘道夫的警告,决定将魔戒带去幽谷(即瑞文戴尔)再商议如何销毁魔戒。等他们到了幽谷,与埃尔隆德商议后,决定让九人组成魔戒远征军。可后来,只有弗罗多·巴金斯和山姆怀斯·甘姆吉成功销毁魔戒,剩下七个人中,来自白城的波洛米尔战死了,而梅里阿道克·白兰地鹿,佩里格林·图克,阿拉贡,甘道夫,精灵莱戈拉斯与矮人吉姆利六人则参加了白城守卫战和进攻巴拉督尔一役。

  在弗罗多参加冒险之前,他只是“袋底洞的巴金斯先生”,而甘道夫也只是他的一位特殊朋友,而且甘道夫脾气出奇的坏。

  一天,甘道夫来到袋底洞门口,弗罗多久久不来开门。当甘道夫扬言“再不来开门我就把你这袋底洞的破门炸飞,让它飞跃整个袋下路并贯穿你家土丘”,弗罗多才知道这是甘道夫,而不是那个令人讨厌的亲戚洛比莉亚。当甘道夫与弗罗多谈话谈到一半时,园丁山姆怀斯·甘姆吉突然偷听,脾气火爆的巫师甘道夫一把将躲在窗户底下的山姆从窗户揪了进来,弗罗多对山姆说要叫甘道夫把他变成一只蟾蜍。再让花园满是草蛇。这着实吓到了山姆,山姆便慌张地为自己辩解。就在这时,甘道夫决定让他与弗罗多同行,这样,他就不会透露这次冒险的相关信息,又能达到惩罚他的目的,还能了结山姆去见世面的愿望。

  我们可以从以上事例中看出,甘道夫的脾气真的极其火爆,于事稍有不顺,便发作起来,再加上他是个巫师,一旦发作起来,谁都不知道他会用什么巫术。但巫师甘道夫是光明一方的一股强大力量,人们不得不接触他,所以人们面对甘道夫时都会小心,不过,甘道夫还是很容易打交道的。

  虽然甘道夫脾气火爆,但他自始至终都在为光明一方效力。反观投向黑暗的巫师萨鲁曼,萨鲁曼就显得卑鄙,丑恶,不堪入目了。但是,这个萨鲁曼可能也是最可怜的一个。因为这个巫师在观看铂蓝提尔时,就被索隆的意识所污染了,在那之后,他一直在做魔多的事,尽管他认为是他自己在做他想做的事,可他已经被索隆的意志所操控,到死了以后才能解脱。所以,他是最可怜的那一个。

  《魔戒》这个故事写的就是一个新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人类世界里的一切,有善恶,有美丑。这就是为什么《魔戒》能当选“二十世纪之书”了。

魔戒读后感3

  今天下午终于战完了魔戒的原著,看过了电影再来看书的感觉还是有所不同,同样一个故事,两次体验,这里也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其实说起来整个寒假都是活在魔戒情怀里的,对魔戒的喜爱埋藏了一年多,在霍3上映的时候被引爆,然后就疯了一样的刷了三次货币,两次魔戒(想想也是蛮有勇气的)。之后几乎是手抖着下了魔戒的书单,拿到了书之后也是激动又高兴,不知道绚丽的影像变成了*实的文字之后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买的是一套*装版的书,封面我很喜欢,第一本是莫瑞亚矿坑,第二本是欧散克塔,第三本是米纳斯提力斯,都是充满了记忆的地方。

  我很喜欢把书和电影拿来作比较,《魔戒》系列可以说做到了相得益彰。书中有很多可爱而有趣的细节,也出现了电影中没有提及的人物,电影由于艺术上的要求,删去了一些支线,但是却提供了无比绚丽的影像记忆,书中所描写的宏伟战争以及美丽的景色,如果没有电影这一载体,我都不知道该从何想象。

  这里不得不再次膜拜PJ,他真的拍出了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希望看到的,而那些字里行间里的人物,也全部幻化成熟悉的、亲切的面容,真是一次十分宝贵的体验。伊利亚伍德就是弗罗多,V叔就是人皇,开花就是精灵,伊恩麦克莱恩就是甘道夫,他们似乎就是为魔戒而生,也在魔戒剧组度过了他们最美丽的年华。同样的,魔戒只会是我生命之书中的几页,但无疑会是最美的华章。

  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体验着同一个故事,我愿意再走一次他们的旅程。想想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格局宏大,热血的,纯粹关乎勇气与梦想的故事。弗罗多与比尔博,两代魔戒持有者,一个带回了它,一个毁灭了它,两段旅程都历尽艰辛,却又无比巧合的因果照应,就连咕噜,一个让人咬牙切齿的小生物最后也以邪恶的方式成就了一段善果。

  电影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众人的告别,书中同样也如此。梅里说了一段话,“好啦,我们就像是一开始一样,又只剩四个人了,我们把大家一个一个都留在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场逐渐缓慢淡出的梦境啊!”

  确实如同一场梦,从在跃马旅店第一次遇见神行客,到伊力萨王加冕;莱格拉斯从第一次参加林谷会 议,到率领密林精灵搬迁伊西力安,再到扬帆远航;还有那四个小哈比人的人生传奇,他们的护戒之旅终于也被变成歌谣,永世流传。

  当他们回到跃马旅店,奶油伯出来迎接他们,又想起当年神行客带着四个人奔跑,身后跟着一群暗影。我总算可以说,故事终于结束了。

  尽管后面有些小插曲让我留恋,我还是不得不向这些可爱的人告别了。

  人皇去世之后,梅里和皮聘的遗体就放在他的旁边,莱格拉斯和金雳扬帆自大河安都因而下,灰船离开之后,魔戒远征队的所有成员自此全部离开了中土。

  谢谢托尔金和PJ,这是一个很美的梦,我希望它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魔戒读后感扩展阅读


魔戒读后感(扩展1)

——《魔戒》读后感 (菁华3篇)

《魔戒》读后感1

  《魔戒》里有非常多的人物都可以说是很出色的,其中“魔戒队”的人物是必不可少的,有刚多尔夫、阿拉贡、吉穆利、金霍、梅利、皮*、山姆和最重要的弗拉多。

  他们有着不同的长相,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品质,正因为有了他们才能获得胜利。

  刚多尔夫是“魔戒队”的核心,他带领着队伍穿过莫利亚,在过断桥时,牺牲自己让其他队员接着向前,最后回到队里说服冈多国王和索隆决一死战。

  他真正的身份是一名术士而且还是我最崇拜的人。

  刚多尔夫最大的特点是用他的智慧把他身边的能人集合起来,不让他们争吵,合理的用起来。

  他组成的“魔戒队”就是团结一心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把魔戒销毁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吉穆利和金霍,如果没有他们俩的比赛和有趣的对话,那整个故事就是死板的。

  我最喜欢吉穆利的冷静和忠诚,还有对朋友们的友情。

  我觉得他和金霍不仅是兄弟,还是出生入死的伙伴。

  他俩为了比赛,杀了许多奥斯克,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让故事充满了幽默。

  “魔戒队”里真正改变了整个战局的人是弗拉多和山姆,弗拉多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也是魔戒的携带者。

  魔戒一天一天的诱惑着他,但他还是把魔戒携带到了毁灭魔戒的那一刻,从这点看出弗拉多是一个内心非常强大,而且还是一个不受诱惑的霍比特人。

  在弗拉多背后有一个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也是他携带魔戒完成任务的精神支柱,那就是山姆,他同时也充当了弗拉多的保镖。

  不论有很多个艰难,山姆与弗拉多一起坚持走过去。

  山姆真是一个很棒的伙伴。

  山姆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他一路都照顾着弗拉多和保护着他,山姆为什么要拼了命保护弗拉多。

  也许他心中充满了正义和友谊吧。

  魔戒害了很多人,就是魔戒邪恶害才让人们真正的团结起来去反抗他。

  无论是刚多尔夫还是其他人物都不一定能打败索隆,真正打败索隆的是人们的团结和信念。

《魔戒》读后感2

  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所着的《魔戒三部曲》问世以来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至今已被译成40多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9000万册以上。《魔戒三部曲》成了英美读者的床头书,并“培训”了一大群忠诚的《魔戒》迷,我也为它疯狂了好一阵。托尔金说:“成年人实际上比孩童更需要”奇幻“的东西。许多成年人想要寻找离开这个繁忙、吵杂与烦恼不断的真实世界。”这种说法真是让人难以忘怀。

  读完这本书不禁惊叹于书中栩栩如生的史前文明背景和整个离奇古怪的魔幻故事。其故事情节环环相扣而且严整紧凑,不由让我想起了童年时沉湎于《西游记》的诸多往事,但是那时的我毕竟知道《西游记》是虚幻世界的产物,而《魔》看过之后使我真有些相信这个故事是真实存在的,尽管现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早已经在我的大脑里根深蒂固,可我依然无比欣喜于《魔》给我心灵带来的真实撞击,我开始担心主人公的生与死,甚至渗透到了现实生活中也具有同样的期盼和牵挂。

  对于我来说,书中涉及的西方中土世纪的文化背景总是让我一头雾水,中土的过去、巴金斯的家谱、霍比特人的迁移史都令我难堪并且摸不着头绪。而精灵的奇怪发音,从字母表、发音规则、语法一应俱全的精灵语言体系又让我不禁想问:神奇的作者托尔金究竟是语言学教授还是上帝的仆人?

  合上《魔》书,想一想它给予了我什么呢?《魔》可以引领我回归自然,《魔》可以教诲我思考人性,《魔》甚至责成我去善待生灵,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评价。书中霍比特人、精灵、侏儒、黑骑士与魔法交相辉映;欢笑与、疼痛与快乐、忍耐和磨难此起彼伏。巫师甘道夫是一个智者,有着坦荡的胸怀、顽强的毅力,因而领袖群雄,可是魔魇却将他从众人眼前夺走,人和魔的斗争顿显悲壮起来,所有正义的人在为他默默流泪,失去了甘道夫的弗罗多却独自站在河边,泪水滑下脸庞,无助与孤独吞噬着他每一条神经,是前行还是放弃?背叛还是坚守?面对强大的魔戒,弗罗多选择了用自己的一生去挑战,尽管“一枚戒指统领众戒,尽归罗网;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莫都大地黑影重重。”

  电影版《指环王》里,同样拥有原着鲜明而厚重的人文底蕴,比如凶残的索荣、选择背叛正义的沙拉曼、贪恋魔戒变成亡灵的9个国王,丑陋使得中世纪壮美的天空不再纯净无瑕,但“根德之子”的叛而后勇,与魔怪殊死搏斗却让所有善良的人为之泣下,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他一样赢得了英雄的地位和人们的尊敬,用付出的勇气鉴证了做卑鄙的神不如做“善良的人”。

  或许正是象现在这样*淡地活着,是这个世界能够给予我的最大恩赐。

《魔戒》读后感3

  今天下午终于战完了魔戒的原著,看过了电影再来看书的感觉还是有所不同,同样一个故事,两次体验,这里也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其实说起来整个寒假都是活在魔戒情怀里的,对魔戒的喜爱埋藏了一年多,在霍3上映的时候被引爆,然后就疯了一样的刷了三次货币,两次魔戒(想想也是蛮有勇气的)。之后几乎是手抖着下了魔戒的书单,拿到了书之后也是激动又高兴,不知道绚丽的影像变成了*实的文字之后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买的是一套*装版的书,封面我很喜欢,第一本是莫瑞亚矿坑,第二本是欧散克塔,第三本是米纳斯提力斯,都是充满了记忆的地方。

  我很喜欢把书和电影拿来作比较,《魔戒》系列可以说做到了相得益彰。书中有很多可爱而有趣的细节,也出现了电影中没有提及的人物,电影由于艺术上的要求,删去了一些支线,但是却提供了无比绚丽的影像记忆,书中所描写的宏伟战争以及美丽的景色,如果没有电影这一载体,我都不知道该从何想象。

  这里不得不再次膜拜PJ,他真的拍出了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希望看到的,而那些字里行间里的人物,也全部幻化成熟悉的、亲切的面容,真是一次十分宝贵的体验。伊利亚伍德就是弗罗多,V叔就是人皇,开花就是精灵,伊恩麦克莱恩就是甘道夫,他们似乎就是为魔戒而生,也在魔戒剧组度过了他们最美丽的年华。同样的,魔戒只会是我生命之书中的几页,但无疑会是最美的华章。

  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体验着同一个故事,我愿意再走一次他们的旅程。想想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格局宏大,热血的,纯粹关乎勇气与梦想的故事。弗罗多与比尔博,两代魔戒持有者,一个带回了它,一个毁灭了它,两段旅程都历尽艰辛,却又无比巧合的因果照应,就连咕噜,一个让人咬牙切齿的小生物最后也以邪恶的方式成就了一段善果。

  电影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众人的告别,书中同样也如此。梅里说了一段话,“好啦,我们就像是一开始一样,又只剩四个人了,我们把大家一个一个都留在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场逐渐缓慢淡出的梦境啊!”

  确实如同一场梦,从在跃马旅店第一次遇见神行客,到伊力萨王加冕;莱格拉斯从第一次参加林谷会 议,到率领密林精灵搬迁伊西力安,再到扬帆远航;还有那四个小哈比人的人生传奇,他们的护戒之旅终于也被变成歌谣,永世流传。

  当他们回到跃马旅店,奶油伯出来迎接他们,又想起当年神行客带着四个人奔跑,身后跟着一群暗影。我总算可以说,故事终于结束了。

  尽管后面有些小插曲让我留恋,我还是不得不向这些可爱的人告别了。

  人皇去世之后,梅里和皮聘的遗体就放在他的旁边,莱格拉斯和金雳扬帆自大河安都因而下,灰船离开之后,魔戒远征队的所有成员自此全部离开了中土。

  谢谢托尔金和PJ,这是一个很美的梦,我希望它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魔戒读后感(扩展2)

——《魔戒》读后感 (菁华3篇)

《魔戒》读后感1

  《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

  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

  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

  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

  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

  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

  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书中的中土世界就是中世纪,而*年火热的电影霍比特人就是来源于此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

  《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

  《魔戒》告诉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地向它迈进,成功是必然的结果。

  在这过程中少不了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也少不了对自己的信心。

  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2

  今年的新年礼物,是爸爸送给我的一套三本的小说《魔戒》,听说它在全世界售出了2.5亿册呢,是西方魔幻小说的开山鼻祖和巅峰之作。整个寒假我都沉浸在这个激动人心的故事里,卷不离手,甭提我有多喜爱了。小说里有个人物形象深深打动了我,他是那么忠诚无私,对兄弟肝胆相照,他叫山姆。

  山姆和佛罗多是生活在夏尔的霍比特人,他们是很要好的朋友。山姆知道佛罗多要把魔戒带进魔王的总部——末日火山,虽然明知道困难重重,但山姆拒绝离开,立誓保护佛罗多,成为魔戒远征队的'一员。当佛罗多偷偷离开魔戒远征队之时,山姆毫不犹豫紧紧跟随,并肩负起携带大部分物资的重任,他分配紧急物资、晚间看守、提醒佛罗多注意危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佛罗多从兽人营中抢救出来。最后的紧急关头,当佛罗多难以抵抗魔戒的诱惑,山姆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帮助佛罗多,激励他要坚定地继续前进,还克服重重困难,背着佛罗多走上末日火山,最终成功地将魔戒投入末日火山的熔岩中毁掉。

  爸爸妈妈说我是个像佛罗多一样勇敢的孩子,但有时会贪玩意志不够坚定,练*乐器会偷懒,生活中遇到难题也容易逃避。我也希望有一个像山姆这样的朋友:意志坚定、互帮互助、不离不弃。我们可以一起学*,一起玩耍,一起进步。山姆朋友能在我向目标前进时,比如期末考试我要考进班上前三为我加油鼓劲;在我心生懈怠时,比如我不想学*贪玩的时候对我提醒激励;在我遇到困难时,比如我参加比赛压力大给我鼓励安慰。这个时候,如果有这样的朋友那就太好了!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佛罗多那样勇敢的男子汉,也能结交像山姆一样的好朋友,向山姆学*,也主动帮助朋友,我也收获到朋友真诚的帮助。

  高尔基说过:好的朋友是那种不喜欢多说,能与你默默相对而又息息相通的人。每个人都想拥有山姆这样的朋友,你也是一样吧?

《魔戒》读后感3

  《魔戒》,介绍了一段奇妙的路程,让我捧起这本书便再也不愿放下,这是怎么回事儿,大家请先看一下《魔戒3》的简介吧:

  这是为了完成摧毁魔戒的使命,佛罗多、山姆、咕噜依旧继续前往末日火山,他们想考验自己的忠诚度和测试人性的和软弱;同时,甘道夫、亚拉冈、勒 苟 拉斯、金雳也正积极、勇敢对抗 索伦魔君 的攻击,一起扞卫中土世界;刚铎国首都米那斯提力斯已经危在旦夕,亚拉冈拾起王者之剑,并在帕兰诺*原展开一场战役;尽管旅程中不断面临重重危机与挑战,但远征队还是奋力勇敢迎向他们这一生中最光荣的魔戒*。

  光是读了简介,我便觉得心潮澎湃,这是一场艰难但光荣的战争,这些战士永远为光荣 而战,但有些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甚至不惜一切手段。

  埃西铎他是冈多的国王,亲手杀死了邪恶力量的领袖,索伦,这到是除了一大害,但他的同时也得到了魔戒,原本魔戒要被销毁,可他的私心驱使他把魔戒占为己有,最终埃西铎还是死在一场战争中。在我来看,这种人不过是小人,也就像社会上的一些商人,为了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置自己的对手于死地,但最终还是得不到好下场。咕噜姆也是这样,为与同伴争抢魔戒,杀死了自己的同伴,得到了魔戒,但他的身心不断被魔戒侵蚀,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魔戒后来被弗罗多抢去,()咕噜姆从而想利用希洛布抢回魔戒,但希洛布最终被山姆杀死。看不是自己的终究不是自己的,强抢也没用。

  其实,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自己所在的社会是多么险恶,但正义永远是能战胜邪恶的,无论一个谎言编的再天衣无缝,但事实证明这终究是错的.。人心是最邪恶的,为了权势、地位或金钱可以想尽一切办法去争取,也不惜闹出人命。这同时也告诉我们青少年,要保持健康的心灵,这才会有一个健康而且快乐的生活。


魔戒读后感(扩展3)

——魔戒的读后感(10)份

  魔戒的读后感 1

  曾经,我对《哈利波特》情有独钟,而这个暑假我却被《魔戒》给深深地吸引了。这部书主要讲述了中土世界第三纪元末年魔戒**时期,各种族人民为追求自由而联合起来,反抗黑暗魔君索伦的故事。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整个暑假几乎是形影不离!

  它的作者是英国文豪托尔金。据说,他很小就开始构思这部小说了,用他的想象力创作了另一个精彩的魔戒的世界,太让我佩服了!

  《魔戒》的世界里,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弗罗多了,因为他的意志力是最强大的。首先是他是主动站出来背负魔戒的,一个过惯安逸生活的小小霍比特人,他完全可以丢下魔戒给其他人处理,但是他选择了承担责任。中途,魔戒远征队被拆散,弗罗多还决心独自踏上危险旅途也想把魔戒送到末日火山,可见他的正能量是多么强大!

  相反,这书中另外一个人物--咕噜,缺与他相反。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控制欲,为了得到魔戒,不择手段,做尽坏事,终于恶人有恶报,跟着魔戒掉入了火山当中,被岩浆烧死了。

  回到现实生活,想象一下,如果人人都像弗罗多充满积极的正能量,如果人人都能和*相处,那我们的地球将会变得多么温暖美丽呀!

  魔戒的读后感 2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最*,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 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

  魔戒的读后感 3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小说。这本书的所有系列我都非常喜欢看,甚至已经到了着迷的地步,这是最新的一册,名字叫《查理九世 所罗门王的魔戒》是雷欧幻象的作品。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启发!

  故事开头主要讲了:所罗门王曾将七十二大恶魔封印在七十二个石柱上,谁能召唤七十二个恶魔,谁就能统治世界......我一看到这本书的`简介,就不由自主的迷上了,我赶紧翻开了书,开始了这一本书寻"宝"之旅!书里的一句话对我启发很大:“和恶魔的外表比起来,恶魔般的心灵才是最可怕的”在这个社会上,有人想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去伤害别人,就算这个人的外表再好看,那也是丑陋的,因为他的心灵已经毁灭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带给我们小读者的想法和带给我们的感受有很多,看完一本书你会感到它能给人带来奇迹般的力量,这难道不是一本好书吗? 其实,雷欧幻象的作品都是这样的:前半部分总能给人带来恐怖的感觉,可到了后半部分它就会给人深刻的感受。

  魔戒的读后感 4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小说。这本书的所有系列我都非常喜欢看,甚至已经到了着迷的地步,这是最新的一册,名字叫《查理九世 所罗门王的魔戒》是雷欧幻象的作品。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启发!

  故事开头主要讲了:所罗门王曾将七十二大恶魔封印在七十二个石柱上,谁能召唤七十二个恶魔,谁就能统治世界。 我一看到这本书的简介,就不由自主的迷上了,我赶紧翻开了书,开始了这一本书寻"宝"之旅!书里的一句话对我启发很大:“和恶魔的外表比起来,恶魔般的心灵才是最可怕的”在这个社会上,有人想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而去伤害别人,就算这个人的外表再好看,那也是丑陋的,因为他的心灵已经毁灭了。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带给我们小读者的想法和带给我们的感受有很多,看完一本书你会感到它能给人带来奇迹般的`力量,这难道不是一本好书吗? 其实,雷欧幻象的作品都是这样的:前半部分总能给人带来恐怖的感觉,可到了后半部分它就会给人深刻的感受。

  魔戒的读后感 5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魔戒的读后感 6

  伴随着我“呯”的一声我合上书,我花了长达二个月的时间阅读完了《魔戒》3部曲,这册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整册书的主人公——佛罗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哈比人,身高甚至连常人的一半都不到,可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凡的哈比人,肩负起许多伟大都无法完成的艰难旅程——摧毁素伦铸造的黑暗魔戒。远征队的9名队员(至少一开始是9名队员)踏上了一条异常艰险的路,值得庆幸的是良善取得了他们最终胜利了。

  我从中领悟到即使我只是一个非常渺小的人,但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就如佛罗多,它属于霍比特民族一个被世人所遗忘的民族,但是他却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勇气,面对旁人的质疑。他不抛弃、不放弃;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他心一横,勇往直前面对凶狠险恶兽人,他鼓起勇气,高举刺针,勇敢杀敌。佛罗多在这场无比艰险战斗中的出色表现,使得他名垂千古。

  当然,这场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的大战,能够几次决出逢生,化险为夷,直至到最终的`胜利,这大多在于远征队员相互信任与接纳,友谊是催破一切阻碍的力量,实现各种梦想的辅力。这也让我懂得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才不枉费我们的短暂人生。

  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只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路途,拥有了勇敢的心,加上真挚的友谊,我们便能创造属于自己美好的未来!

  魔戒的读后感 7

  《神奇的魔戒》这本书是由25个魔法的组成的。里面有《太阳妹妹》,它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年轻人,就要有智慧,有勇气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魔镜》,它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只想着好的一面,却没有看到自己坏的一面,为了一些好处,都投向坏人,以后总会有恶报,《石船里的女巫》,它告诉我们人算不如天算,地底下暗算别人,只是成功一时,不会成功一世,总会被人解开,而自己却会受到报应……但在《神奇的魔戒》这本书里,最令我受益匪浅的'是《神奇的魔戒》这个小。

  《神奇的魔戒》这个主要写了一位仙女给罗蒙一个魔戒,令他变成了一位王子,但在国王面却说出了真相,并去解救了真正的王子,最后又将魔戒还给了仙女。

  罗蒙在里把魔戒还给了仙女,而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精神是实践道德。说到实践道德,我不禁为我自己以及一些人感到羞愧。

  为一些人感到羞愧是因为我曾亲眼看到一个人捡到一个手机,自己放进了衣兜里,却没有录找失主,把手机还给失主。

  为我自己感到羞愧是因为有一次老师把我分数多改了1分,而我却不愿意,没有勇气让老师改回来。之所以没有改回来,是因为如果我改回来,就没有100分了,只有99分。

  自从读了《神奇的魔戒》这个之后,我决定一定要给自己勇气,去实践道德。

  魔戒的读后感 8

  你认识查理九世吗?查理九世这个名字乍一听还以为是古代的一个国王,但是在这本书上,他是一只拥有着超强智慧与矫健身手的狗。这个暑假我看了《查理九世》系列的很多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所罗门王的魔戒》。

  《所罗门王的魔戒》讲的是DoDo冒险队为了救博士而前往一片原始森林冒险,先是原始部落的为难,紧接着有遭遇各种怪物的袭击,然后险些落入博士助手欧柏的陷阱……然而,在这样的重重困难之下,查理九世这只小狗带领着DoDo冒险队的四位成员,沉着应对,奋勇抗争,最后识破了欧柏的诡计,成功解救了博士,化险为夷。

  说起这个故事,我也有一个相似的经历。尽管没有《所罗门王的魔戒》讲的如此惊心动魄,但是却教会了我在面对困难危险时应该怎样做。爸爸在一次假期里带着我们全家去一座大山里进行野营,我们全家都高兴极了。在吃完午餐之后,我和爸爸妈妈决定四处走走。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有一条蛇正在不远处迅速向我们这边蠕动。我慌了,不知所措地大声喊叫,这时爸爸从树旁捡起了一根木棒,重重地砸在了蛇的.头上,把蛇砸晕了。事后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以后遇到危险,不可以那么慌乱,要沉着地开动脑筋,化险为夷。”

  通过《所罗门王的魔戒》里的DoDo冒险队和自己的经历,我明白了在危险时不能慌,要沉着应对,才能化险为夷。

  魔戒的读后感 9

  三月,我通读了几本长篇小说,从莫言的《红高梁家族》到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从老舍的《骆驼祥子》到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再到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一本本小说的主人公带我走进了一个个精彩纷呈的世界,并有一个个深刻且不同的感受。其中精读了《红高梁家族》、《魔戒三部曲》。

  我从余占鳌身上体会出他的正义,在福格先生身上体会了他的`严谨,从祥子身上体会出他的吃苦肯干,在桑提亚哥身上体会出他的坚强。但使我印象最深的是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两种人,他们可以称作甘道夫和咕噜。

  甘道夫是一个术士,极富正义感,只要他认为对,他就坚定的去做。在与佛罗多一同消灭魔戒的路上,历经了千难万险,却总是化险为夷。虽然他总是做出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事,甚至还掉下深渊,但却总是在关键时刻出现,令人长吁了一口气。

  而咕噜是一个受魔戒蛊惑的哈夫林,自从魔戒被毕。巴偷走之后,一直寻找着,一心要找回自己的“宝贝”。最后在末日火山,还奋不顾身的抢夺他的“宝贝”。最后,和魔戒永远的消失在了末日火山的熔岩中,这不就是对现实社会的贪婪小人的真实写照吗?一心要取得生活中的“魔戒”,使得自己失去了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魔戒三部曲》使我悟懂了“世界上没有不可能办成的事,主要在于你做与不做。”的真理,令我充满信心,一路勇往直前!也让我看到了贪婪的后果。

  魔戒的读后感 10

  在《魔戒》中,有这样一颗星,它*凡而不起眼,但在黑暗中,却燃成了一团银色的光焰,伴随着弗罗多的希望冉冉升起。人们说,那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是众光熄灭时的星光;我说,那是我们每一个人心中的希望,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很久很久以前,似乎在潘多拉魔盒打开时,所有的疾病、痛苦都降落到了人间,但是人们并没有灭亡,因为与此同时,潘多拉魔盒里也放出了希望。

  希望,多么*凡而又灿烂的一个字眼!丹柯燃烧的心里燃烧的.是希望;《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救赎的是希望;而刚刚破土而出的嫩芽也是希望。

  小时候,每当晚上自己一个人回家时,看见黑夜中的路灯,会感到一种力量可以战胜恐惧。那是一种希望吧,想一颗掉落凡间的星,可以照亮尘世间的黑夜。

  后来,每当我难过的时候,我总是会蹲下来抱抱自己,会感觉自己的前方还是有光明的。我想,那种希望,可以照亮远方的迷途。

  现在,不论何时,我总是告诉自己:我能行;在我走过的路上,我为身后的人留一盏希望的灯。因为我想让希望——这颗掉落凡间的星的光芒照亮每一个灵魂。

  那就是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那就是希望。它不是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它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水晶瓶,那是上帝总给我们每一个人的礼物。它*凡,他不起眼,但它存在,尽管它曾被我们忽视。总有那些时候,我们失落,我们沮丧,我们难过,我们以为我们在最黑暗的大地上,看不见日月星辰的光芒。但往往这时, 就会有一束光,希望之光,把我们照亮。就宛如一颗掉落凡间的星——那就是希望本身的力量,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加拉德瑞尔的水晶瓶,一颗掉落凡间的星。


魔戒读后感(扩展4)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 (菁华3篇)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1

  在童话故事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的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并且有着魔法的老太婆。可在《女巫》这本书里,英国的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却把女巫想象成和*常女人一样,有着*凡的相貌,*常的工作,*常的房屋。

  可不同的是,他们有七种和*常女人不同的东西。第一,她们的手没有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所以她们总是戴着手套。不管春夏秋冬还是严寒酷暑,她们一直戴着手套,知道上床睡觉。第二,女巫都是秃子,但是她们戴上假发,就和*常女人没什么两样。第三,女巫的鼻孔比常人的大,用来问小孩子的气味。第四,女巫的眼睛中的小黑点一直在变色,是冰与火在跳动。第五,女巫没有脚趾,她们的脚方方的,却硬要挤进尖头高跟鞋里去,真是苦不堪言。第六,女巫的口水都是蓝颜色的,想蓝墨水一样蓝。第七,他们无时无刻不想消灭这些孩子。一个女巫一星期消灭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

  只人工小男孩在偶然间的得知她们要消灭全英国孩子们的计划后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后他和姥姥一起并肩作战,一起消灭了女巫们。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的反思了一会儿。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虽然变成了老鼠,但他的信念并没有消失,而是更加坚定了。而我呢,做作业时遇到一点难的题目就放弃了,而不是用另一种想法去想这道题可不可以用自己学过的方法去做,做完以后也可以想一想这道题有没有其他的式子、其他的方法去做答案也一样。这样才叫坚持不懈。

  人生中难免会遇到失败、矛盾和不理解,但我们不能总是以来做决定,我们可以尝试着用持之以恒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这样一定会成功的!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罗尔德·达尔的书《女巫》,这是一本有趣的小说,故事内容非常耐人寻味。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布鲁斯的.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因为车祸去世了,于是就和他的姥姥一起生活。有一天,他们在华丽旅馆住下了,布鲁斯在一个房间的后院里训练小白鼠,结果被一群可恶的女巫也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他并没有自卑,并没有放弃,而是和他的姥姥共同制定了一个计划,齐心协力,打败了全国的女巫。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勇敢面对,战胜困难的道理。记得去年在练*钢琴考级曲目的时候,有一个难度非常大的段落总是练不好,一遍两遍三遍。我无奈又焦急,就对妈妈说:“妈妈,这个地方我弹不好,先不弹了。”“为什么呀?”我弓着背,叹了口气说:“这里太难了,我就是弹不好,断断续续的。”妈妈说:“越难的地方,就要更要多多练*了。”我不想弹,有些不耐烦了,就随便练了练,在妈妈这里勉强过了关。

  到了晚上,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回想着白天练琴的情景,心里的一个小人很严肃的对我说:“朱欣语,你随便练琴是害了你自己,这样是过不了关的,你不能向困难低头呀!”我心想,对呀,布鲁斯变成了老鼠都没有向困难低头,而是勇敢的战胜了困难,我应该要向他学*。第二天早上,我又打起十分精神,坐在钢琴前认真地练*。三天后,我终于攻克了这个难题,整首曲子弹的都非常流畅,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当我们遇到困难时要去勇敢面对,要用勇气和智慧战胜它,不要向任何困难低头。困难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女巫》读后感_读后感3

  《香**巫》是一本很有趣的书,是一个瑞士人写的。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香草的小女巫的故事。她特别爱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所以鼻子总是闪着绿光。小女巫在家里的一次魔法试验中不小心变出了一条头连着尾巴、没有身体的蝌蚪龙,帮她拿到了梦寐以求

  《香**巫》是一本很有趣的书,是一个瑞士人写的。书中讲述了一个叫香草的小女巫的故事。她特别爱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所以鼻子总是闪着绿光。小女巫在家里的一次魔法试验中不小心变出了一条头连着尾巴、没有身体的蝌蚪龙,帮她拿到了梦寐以求的飞天红扫帚。小女巫还在空闲的时候来到人间的学校,利用魔法教育了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

  这本书是一篇长诗,句句分行,还挺押韵,很适合朗诵。翻译这本书的人真不容易。

  我很喜欢书里的插图。插图夸张,细节生动,我觉得书中的人物就应该是这样的。

  书中的语言夸张、幽默。比如女巫的咒语很有意思,我说两个给大家听听。

  变出恶龙的咒语是——

  蜗牛的涎,女巫的瘤,

  这就变成龙的头。

  蚊子化作龙的背,

  龙尾重要不能丢。

  洋葱皮,蛤蟆油,

  外加一只白老鼠,

  霍库斯,伯库斯,

  一条猛龙变成功!

  把自己变苍蝇的咒语是——

  施罗底,多罗米,

  山羊蹄子,苍蝇屎,

  外加三叶草,阿嚏!

  苍蝇苍蝇快飞起!

  大家也来试试吧,说不定真的会灵验呢!


魔戒读后感(扩展5)

——《简爱》读后感-读后感 (菁华3篇)

《简爱》读后感-读后感1

  两年前我就读过这本书,然而时光流逝,太多的情节已经模糊不清。如今又静静的翻阅,像是故人重见,无限的怀念。但这本书又给了我太多的新鲜感,每次品读都有不一样的感受。

  简,这个倔强的姑娘用她娇弱的身躯直撞我的心间,用她坚强的性格震撼我的心灵。两年前的一次阅读就让我记住了她的自尊自爱和叛逆反抗,艰苦的生活和寄人篱下的环境并没有使她向命运低头,反而让她更加顽强并敢于反抗。而这次阅读,又让我更深刻的见证了舅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及殴打和势利佣人们的为虎作张。她在洛伍德的八年生活也让我记忆犹新。

  这次阅读又让我回忆起她是那么的渴望*等与自由,她的感情是那样炽热,在当时社会等级如此森严的情况下,她敢于发出“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感情吗?”她敢于说“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讲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彼此*等-因为我们本来就是*等的。”也正是因为她敢于发出这样的呐喊,她最终获得了真正意义上完整的爱情。而得到叔叔的遗产后,她又迫不及待的把她所得到的一切与随之而来的亲人共享。她对亲情的渴望和对家庭的奉献又一次洗涤我的心灵,提醒着我珍惜身边的亲人。

  关于罗切特先生,我记忆中他是一个温柔而又高冷,是一个肯在大火中救疯妻,是一个肯在仆人安全离开才想到自己的绅士。要不是这次阅读我几乎忘了他年轻时因无知而陷于世俗社会的泥潭,不惜毁坏自己作为惩罚,他曾放纵堕落,他还有着难以置信的高傲、冰冷和不可一世。这些我都几乎忘记了,我认为同样的它也不是作者想强调的地方,重点是简的到来改变了他,他的心灵像凤凰涅槃般烧尽污浊,获得重生。

  《简爱》的作者亦是一个经历过苦难的姑娘,她的经历大都能在《简爱》中找到相应的叙述,她能在当时的社会写下这样的文笔,以全新的视角鼓舞了广大女性,这也是这本书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书是一个时代文化的载体,一本好书,让人受益终生,而阅读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学*途径,别吝啬时间,别吝啬精力,让我们一起在书海泛舟。

《简爱》读后感-读后感2

  月亮爬过了山峦,一心要到达那广阔无边的黑夜,闪烁的繁星紧随其后,教堂的钟声已过。

  重读《简·爱》,我们似乎又回到了十九世纪初的英国,回到了那个偏远的乡村,被笼罩在这个时代女性最伟大的光辉形象中。

  她从小失去双亲,寄人篱下,饱受欺凌。或许她那时候并没有察觉出人性的丑恶,但在懵懵懂懂的印象中,人已经有了两副面孔,一种是面对她人时虚伪的善良,一种是独处时撕去面具的恶毒。从小的不*等,却在她的性格中慢慢埋下抗争与逆反的种子。精神的摧残,肉体的折磨,死亡*在咫尺,她不得不面对这些问题。她选择了逃离。如果这里只会带来悲伤,那就离开它,去更远的远方。

  简爱是一名家庭教师,罗切斯特是庄园的主人,地位的悬殊和个性的差异使他们之间产生激烈的碰撞,但这并没有阻止她对爱情的追求。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却被他的坦诚深深吸引。而对于罗切斯特来说,简爱就如一缕清新的风,洗濯着这污浊的世界。她不是以社会生活和*俗的准则去爱,而是她的心灵与另一颗心灵讲话。只是法律阻止了他们的结合。她只想做简爱,不是罗切斯特夫人,更不是谁的仆人。

  “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等的,就如同你我走过坟墓,*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她听到心底的呼唤为爱而回头时,她已能够*衡爱与尊严的关系。在坠落的深渊中纠缠不清,为世俗落得满身泥泞,物质充斥着人们的生活,精神是救济的汤药。我们站在幸福的彼端,高喊自由。

  这里是十九世纪的英国,英国妇女仍处于从属、依附的地位,女子的生存目标就是要嫁入豪门,获得财富和地位。但她有独立的性格,爱或者不爱,恨或者不恨,都果敢干脆。因此,她不会沦为失魂落魄的乞讨者。

  愿我们站在彼此的尽头,仰望星河。

《简爱》读后感-读后感3

  我不在乎前路的坎坷,也不在乎人世的烦扰,我只当一切都是一场意外或华丽的相逢,而我选择的只是敞开心扉,用最简单的方式去爱。

  ——题记

  她,很坚强。即使她自小无父无母,即使她被舅母虐待,被所谓的表哥嘲讽,欺凌。她也没有沉沦在所带来的种种不幸,而是从不放弃,哭过之后,便擦干眼泪,笑着面对一切苦难。

  这是一种爱,一种不屈的爱。

  她,很执著。即使在学校里受尽侮辱,承受着肉体的疼痛以及心灵的摧残。她也没有放弃,而是将羞辱与悲愤转化为一股无形的力量,最终取得了所有人的理解与尊重。

  这是一种爱,一种不懈的爱。

  她,很自爱。即使在罗切斯特面前,她只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家庭教师,她也没有感到自卑。她始终认为所有人在精神方面都是*等的,从来没有高低之分。

  这是一种爱,一种自信的爱

  她,很自重。即使她深深地爱上了罗切斯特,即使她与自己所爱之人即将会永远在一起。她也在得知了罗切斯特有一位未逝的妻子时,执拗的转过身去,忍着心中无比剧烈的疼痛,最终,选择了放手。

  这是一种爱,一种自尊的爱。

  她,很善良,在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时,即使罗切斯特先生已不复往日辉煌,她也没有忘记罗切斯特先生的好,以及他曾经对她深切的爱,于是她带着自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怀抱,用行动诠释着爱的真谛。

  这也是一种爱,一种无私的爱。

  简爱,简单的爱,在我看来她拥有一个再美好不过的名字。当然,她也拥有着一颗最纯净的心,因为,在她的心底深处有着一份正直,善良,无私,自尊所凝结起来的最无瑕的爱,而这份爱,有着世间最简单,纯粹的东西。

  人生之路漫漫无边,我们曾洒下泪水,也曾笑着面对,我们向往光明,却始终活在黑暗之中,我们望向宽阔*坦的大路,却被荆棘一次次的灼伤。这条路,太漫长,一点一点消磨着我们的青春,让我们一次一次濒临绝望。可是,只要我们满怀希望,始终坚持不懈,自尊自爱,我们一定会在人生之路上大放光彩.

  简爱,一个原本幼稚的女孩,随着岁月的消逝,慢慢的长大,有了很多的变化,她变得成熟了,变得坚强了,可是唯一不变的是她对爱的执着以及她心中的那份最简单的爱。

  而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犹如彗星般闪亮和美丽,她的爱,犹如钻石般璀璨和无瑕。


魔戒读后感(扩展6)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 (菁华3篇)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1

  《论语》是*古代的四书之一,一直以来作为中华民族的子孙,我们都没有很好的去领会其中深刻的文化内涵和人生哲理,今天有幸读了于丹教授的《论语》心得,不由豁然开朗。通过于丹教授对《论语》的诠释,在那简短的文字、朴素的语言里让我们得到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一种精神的升华,穿越两千五百年的历史沧桑,感受到远古圣贤们那种温暖,*和而不失庄严的人格魅力。

  子贡问曰:“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论语》的思想精髓之一“忠恕”。他告诉我们无论身处怎样激烈的时代都应该调整好心态,做最好的自己,不强人所难,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学会包容和理解。拿于丹教授的话说,就是你宽容别人,其实是给自己留下来一片海阔天空。所谓,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因为宽广的胸怀足以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看得更高、走得更远。

  “爱人”,“知人”是《论语》里孔子的另一个思想精髓所在。关爱别人就是仁慈,了解别人就是智慧。我们只有具备了一种仁爱之心,才能达到孔子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取其譬,可谓人之方也已。”的理想境界。当我们在做好自己有所建树的同时,还应该身怀仁爱之心,帮助他人,助人为乐,使我们的内心有一种“予人玫瑰,手留余香”的幸福满足感。

  细读《论语》,仔细体会一番,它所带给我们的那种*和、淡定的精神之光时时触动着我们躁动游移的心灵。它告诉我们如何用*和的心态来对待生活中的缺憾和苦难。当我们贫穷时学学颜回吧,“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无论生活多么的清苦,颜回都不改变乐观的生活态度,不被物资生活所累,始终保持一份恬淡安宁的心境。《论语》告诉我们不仅要做一个善良高尚的人,还教给我们君子之道,孔子谦虚的说:“君子道者三,我无能焉: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一个内心无比仁厚,宽和的人,不会计较得失,可以真正做到内心的安静、坦然。而强大的内心足以化解生命中很多很多的遗憾。“君子不忧不惧,不怨天,不尤人,上学而下达。”纵然我们离君子的距离还远,我们也应该不断学*,做最好的的自己,从今天做起,让自己成为内心完善的人,只有内心有了一种从容淡定,我们才不会被人生的起伏得失所左右。愿我们的生命在这些智慧光芒的照耀下不断得以提升,使我们的生命充满价值,充满意义。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2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您能告诉我一字,使我可以终身实践,并且永久受益吗?如果有这么个字,那就是恕字吧。就是你自个儿不想干的事,你就不要强迫别人干。人一辈子做到这点就够了。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因为别人欺骗了你,你也就用同样的方法去骗取别人,这种处世方法实在是不可取的。我曾经与财务经理说过,不能因为有客户不讲信誉,不按合同支付车款,一拖再拖,心中产生怨气,就对我们的供应商也采取同样的付款方法,也不讲信誉,将来公司如何生存呢?无论何时,都要诚信为本,这样企业才能做得长久啊!

  所谓恕字,拓展一点说,恕字是讲你不要强人所难,不要给别人造成伤害。言外之意是假如他人给你造成伤害,你也应尽量宽容。现实生活中的我,到目前为止,我的人生中曾被两个所谓的小人伤害过,尽管他们两个人目前的处境不是太好,只是不知他们是否还象以前一样天天算计别人,曾经我在内心暗暗发誓,将来有一天我要报复,但随着锐意进取的学*和工作,心境不断地调整,时至今日,心境变迁,以往那种过激的想法已淡忘,甚至想不起来,但内心深处当时的痛楚还隐约记忆。

  现如今拥有一份宽容,奉献一份真诚,执着一份情节,,把持一份矜持,回头再想想过去的思潮是十分的不成熟,但当时的处境所崩发出来的想法却是成长过程的真实写照。所以现在想想,**的讲话是很有哲理的:人是在不断总结经验基础上日渐成长成熟起来的,如果一个人不善于总结得失而一意孤行,必将走回头路,弄不好还会犯同样的错误的!

  子贡曾经问老师: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假如一个人很贫贱,但他从不向富人谄媚;一个人很富贵,但他不傲气凌人。这怎么样?

  老师说,这很不错。但还不够。还有一个更高的境界,叫做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

  更高的境界是,一个人不仅安于贫贱,不仅不谄媚求人,而且他的内心有一种清亮的欢乐。这种欢乐,不会被贫困的生活所剥夺,他也不会因为富贵而骄奢,他依然是内心快乐、富足、彬彬有礼的君子。

  现如今,生活中仍有许多的人在进行进取,在激烈的竞争中,努力发展着自己的事业,忘我的工作,不要健康,不要家人,忘记了朋友。收入多少,职位高低,似乎成了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志?

  对照起来,我是否也有相同之处呢,心灵相照的快乐的生活似乎离我不是遥遥无期了

《论语》读后感_读后感3

  《论语》是一部语录体散文,全书总共20篇,计有《学而》、《为政》、《八佾》、《里仁》、《公冶长》、《雍也》、《述而》、《泰伯》、《子罕》、《乡党》、《先进》、《颜渊》、《子路》、《宪问》、《卫灵公》、《季氏》、《阳货》、《微子》、《子张》、《尧曰》。

  《论语》是孔子死后,弟子们把他*日的言行记录收集起来,整理编成的。其中有孔子的言论,也有弟子们的自相问答,它是儒家思想所依据的经典。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年),名丘,字仲尼。他父亲孔纥,又名叔梁纥,曾做过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宰,本身属于贵族阶级下层的“士”。他的母亲姓颜,名叫征在。孔子3岁时,父亲就死了,17岁时母亲也死了。孔子青年时,曾做过管理仓库(委吏)和管理牛羊(乘田)的小吏。后来孔子精通“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孔子的政治主张是“礼”和“仁”的学说。他生活于春秋大变革时代,他反对以政、刑来强迫人民服从。他所说的“礼”,是一种政治秩序,他所说的“仁”,是最高的道德规范,当然,这种仁和礼是有上下、尊卑、贵贱、等级之分的。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为了争霸,是讲究实力,着眼于利的,所以未能采纳孔子“仁”的政治主张,孔子也没有被重用。孔子师徒颠沛流离14年周游列国,于公元前484年(鲁哀公十一年)返回鲁国,这时孔子已是白发苍苍的68岁的老人了。但孔子用他晚年的精力,集中整理古籍——“六经”。

  公元前479年,孔子去世,享年72岁。他的弟子和再传弟子辑录其言论,编成《论语》一书,共20篇,计492节,合计12700字。《论语》记到孔子晚年的学生曾参的死为止,其中保留着孔子生*、思想学说的重要材料,尤其是教育思想和教学活动的重要材料。它是我国一份十分重要的文化遗产,也可以说,它可作为*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教育书。

  孔子从他的政治、哲学和心理学观点出发,认为德育的主要内容是仁和礼。所以他主张“为政以德”,这反映了当时人的价值的提高和奴隶要求**的时代特征。因此,孔子的道德观是适应时代潮流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孔子所谓“礼”,其核心是“正名”。在孔子看来,周礼最重要的原则是尊尊与亲亲。为了贯彻亲亲和尊尊的原则,孔子提出“正名”的主张,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所以,孔子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作为“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说,为君者要使自己符合于君道,为臣者要符合于臣道,为父者要符合于父道,为子者要符合于子道。在等级森严的奴隶制社会里,上下尊卑的关系是靠“礼”来维持的。因此,孔子对于不按自己名分行事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如他批评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论语·八佾》)鲁国的三桓在祭祖时,唱起天子祭祀“相维辟公,天子穆穆”的《雍》诗,也受到孔子的指责。

  孔子道德思想的范畴,主要是“仁”。孔子主张“仁”,在《论语》中有多重涵义。一是“仁者爱人”;二是“克己复礼为仁”;三是“仁者人也”。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孔子主张“仁”,孟子重视“义”,所以,孔子的“杀身成仁”(《论语·卫灵公》)与他的继承人孟子的“舍生取义”(《孟子·告子上》),对后世志士仁人的影响极为深远。

  孔子是我国第一个主张“因材施教”的教育家。他对子路、冉有的不同教育就可以说明: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子路和冉有向孔子请教的是同一个问题:听到一个很好的主张,是不是应该马上去先向他们请教再说,哪能马上去做呢?而对冉有却是加以肯定:应当马上就去做。站在一做呢?孔子却对不同的人作出不同的回答。他对子路说:家里父兄在,你应该旁的公西华想不通,便问孔子这是为什么呢?孔子开导说:冉有遇事畏缩,所以要鼓励他;子路遇事轻率,所以加以抑制。

  孔子因材施教的教学思想,在*教育史上有较大的影响。他认为一个教师,必须掌握学生在学*上常犯的四种心理表现,即广泛而不精、知识面过窄、把学*看得太容易和有畏难情绪。只有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才能给予帮助、补救。就是说,学生心理的差异性,决定了因材施教的必然性。

  在教学上,孔子还提倡师生之间相互切磋,共同讨论,互相启发,以收到教学相长的良好效果。一部《论语》,实际上就是记载他们师生间互相问对、讨论的情况。如子路、颜回,子贡和子夏就是这样做的。

  性率直而鲁莽的子路,出于对孔子的爱护,常常向孔子提出批评性的意见,孔子也很关心、爱护子路,对他的批评也能接受,当有的学生对子路不太尊重时,孔子对他们说:子路的学问是不错的,只是还不够精深罢了。颜回是孔子最得意的学生,但由于颜回从未对孔子提出过疑问和批评,孔子曾不满意地说过:颜回不是对我有所帮助的人,他对我的话没有不喜欢的。子贡是孔子言语科的高材生,他经常向孔子请教《诗》。有一次,子贡引《诗经·卫风·淇奥》篇上的话说:“《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论语·学而》)意思是,《诗经》上说:要像对待骨、角、象牙、玉石一样,切磋它,琢磨它,精益求精。孔子听了高兴地说:赐呀,现在可以同你讨论《诗经》了。子夏是孔门晚辈中的高足,长于文学。有一次,子夏引《诗经·卫风》上的诗句,向孔子请教:“‘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论语·八佾》意思是,《诗经》上说:有酒涡的脸笑得真美呀,黑白分明的眼睛流转得真叫人喜爱呀,洁白的底子上画着花卉呀。这几句诗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说:先有白色底子,然后画花。子夏接着进一步阐明说:那么,是不是礼乐的产生在仁义之后呢?孔子高兴地说:卜商呀,你真是能启发我的人。现在可以同你进一步讨论《诗》了。孔子敢于承认比他小44岁的子夏在学问上对自己有启发,说明孔子能向被教育者学*的勇气,其精神可敬佩!

  儒家学说,后来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正统学说,《论语》就成为儒家学说的主要经典。到南宋时,理学家朱熹把《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为四书。到了明清两朝,规定科举考试中,八股文的题目,必须从四书中选取,而且要“代圣人立言”。这一来,当时的读书人都要把《论语》奉为“圣典”,背得滚瓜烂熟。


魔戒读后感(扩展7)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 (菁华5篇)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1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2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3

  很多人在看完《刀锋》这本书以后,内心都有一个疑问,我们的人生是应该像男主人拉里一样不为世俗,不求名利,努力为理想而活;还是应该像女主伊莎贝尔说的那样,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尽可能的使自己富有,努力过上那种享乐生活。作者毛姆在这本书里写的很中立,并没有正面的回答这一问题。但在我看来,他却在更高的层面上向我们传递着一种思想,给了我们答案,那就是活着,要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尽可能的按照理想而活。

  这是一部人人如愿以偿的小说,小说里的每个人在最后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产作后盾在活跃的有文化的阶层中获得了巩固的地位;格雷谋道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事务所,每天九点到下午六点去上班;苏珊生活得到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里得到了快乐。

  理想固然有高低之分,但生活没有,毛姆鼓励我们在生活中追寻精神的满足,遵从内心,去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同时要去热爱生活,活得纯碎和真实。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4

  毛姆先生发现自己在无意间竟写出如此一个出色的故事。他十分开心也很满意,毕竟,所有他关注的人都得偿所愿:艾略特拥有了显赫的社会地位;伊莎贝尔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居住在活跃而有教养的社会里;格雷有了稳定的工作,收入颇丰,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苏珊娜·鲁维埃得到了安稳的生活;苏菲告别了人世;拉里得到了满足。

  对于这些最终都能够找寻到各自生命归途的人物,我想毛姆先生是欣慰的,通过对于拉里这一主人物系列故事的描写,在作者的讲述下,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拉里多彩的世间经历,我们不仅能感受到拉里的生命历程,更能察觉到拉里逐渐解开了自己的心灵困惑,并拥有了自己的生命追求,在这条孤寂的道路上,即便不被所有认可但拉里依旧带着这腔孤勇不断往前,这是种巨大的自我推动力,更是种对自由不懈向往,也更是拉里对自己生命最好的诠释。我想很多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都情不自禁会对拉里产生一种莫名的崇敬与羡慕之情,在他随性,*和的性格里蕴藏了太多敢于活出自我的力量,不是人人都可以像拉里一样抛弃世俗与金钱而单纯的去追求精神享受,我们做不到更缺乏如此空灵的心境,但我想其实作者是想让我们在感受这一价值信念的过程中,能够在生活里多一份*和,自由,随性与简单的自我,如此便能收获更多的快乐与幸福~

  我想这也正是作者想向我们传递的价值信念。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5

  第一次读毛姆的书,本来想读成名作《月亮与六便士》,没借到,所以拿了这本。

  读的很慢,断断续续,后半段才深入其中,毛姆的作品确实有独到之处,*淡叙述之中总有能牵动你的东西,总有你意料之外的环节,让你精神一震,牵着你读下去。

  拉里,参加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战争中亲眼目睹了死亡,对人生心存迷茫,战争结束后,他渴望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选择了一条不被身边所有人理解的一条道路:游遍全世界。或者用他的话说:“闲逛”。他放弃了在别人看来有着光明前景的仕途之路,开始自己探求人生意义的历程;在矿区当过旷工,在农场打过工,最后在印度宗教中顿悟,返回美国,散尽为数不多的财产,登上一条货轮做水手。在自我完善的精神追求之中得到了真正的幸福与自由。结尾一句深入我心:抱无我无求之态度,走尽善尽美之路。

  拉里是自我救赎成功的为数不到的人,现实生活中,拉里的迷茫可以说人人都有,可他寻求渴望找到答案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毕竟要一个人几乎完全放弃物质上的追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拉里不光是作者的理想梦,也是我们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由此可见,毛姆的作品大多数应该都是追求人生意义这一主题。这是个永恒的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只要自己满意那就是你的最佳答案。不必统一。


魔戒读后感(扩展8)

——《童年》读后感

【推荐】《童年》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童年》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童年》读后感1

  童年的作者是高尔基,而这本书写的就是这位鼎鼎大名的作者的童年。童年是美好的,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总是让人感到淡淡的哀愁。

  我很喜欢《童年》里的万尼亚舅舅,他在逆境下的开朗活泼,实在让人钦佩,我真的应该向他好好取取经了。万尼亚舅舅对小主人公阿廖沙的影响是巨大的,万尼亚舅舅跟大人小孩都合得来,而且特别机灵,真的很让人妒忌啊!要不是阿廖沙的其他两个舅舅,万尼亚也就不会死了,那么善良可爱的一个人啊,在那两个舅舅的“欺压”下离开了人间,为这件事,我还愤愤不*了很久。

  讲到这里,我真的应该为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做一个“批判大会”。为什么他们要害死万尼亚,那么好的人儿啊,都是因为钱,米哈伊尔和雅科夫最终还是没好果子吃的,这倒让我心里带来一丝慰藉。可是,可怜的阿廖沙啊,不再有人对他嘻嘻哈哈了,不再有人为他挡鞭子了。

  阿廖沙的外公,一个脾气古怪的怪老头,真是让人琢磨不透他,他有时还会打阿廖沙呢,阿廖沙,这个可怜的孩子。不过幸好,阿廖沙还有他那慈祥的外祖母,生活不会太惨。

  如果,我遇到这样悲惨的童年,我会怎么办呢?或许,我会逃避,而有人说,我会像阿廖沙那样勇敢的面对,但是,如果真的发生在我们身上,能不能真的像阿廖沙那样呢?我们这一代的孩子从小已经*

  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了,从小锦衣玉食的我们,不太可能会那样坚强吧。逆境在眼前,我可能会硬着头皮上,但更多可能是以眼泪来解决。我真的不敢相信有人会这样坚强,高尔基能轻松过去的坎,我们或许费再大力气也过不去吧,凡事,还讲一个毅力。这,应该是我们读书最大的收获了吧!

《童年》读后感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小到大,我和书就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它陪伴我成长,陪伴我进入梦乡。

  漆黑的夜晚,繁星不停地眨巴着眼睛,此时此刻,我正在认真地阅读着曹文轩大作家著的《童年》这篇散文。

  文篇散文主要写了:一个叫蓝蓝的小女孩,她非常爱她的奶奶,可是奶奶想离开蓝蓝的家,回自己的农村小屋去。可是蓝蓝非常舍不得奶奶回去,所以,蓝蓝跟奶奶说:“如果您回去,我也和您一起回去。”蓝蓝和奶奶以前都生活在小村庄里,现在,妈妈在城市买了一套房子,把蓝蓝和奶奶都接到了城市里来过日子。就是因为蓝蓝和奶奶以前在小村庄里生活,所以现在在城市里生活不太适应。蓝蓝在城市里生活的这些日子里,她非常想念以前在村庄里陪她一起玩的稻虎哥。现在稻虎哥终于有机会来城市里过一段日子了,蓝蓝可高兴了,她又可以和稻虎哥一起玩了。

  虽然现在蓝蓝和奶奶还有稻虎哥都在城市里幸福的生活着,但是却没有以前在村庄里生活的的那种自由,那种童年的味道了。想想蓝蓝以前在村庄里的生活,以前没有学上,以前只能,在田野里玩耍,渴了就到小溪边去喝水。可是以前毕竟是以前,现在蓝蓝在城市里过日子,可以上学,渴了就买饮料喝,大不了花几块钱买一瓶喝。

  由此,我想到我自己,以前我家穷得揭不开锅,买米的时候都两斤两斤的买。但是如今,我们现在拥有了一个美好的家庭,不用再愁没钱。

  书是我良师益友。读书使我进步,读书使我快乐,读书伴我成长。

《童年》读后感3

  童年,是彩虹,七色的绚烂组成的幸福;童年,是阳光,一缕金色的温暖照亮冰冷的心间;童年,是白云,每次都纯净而自然。童年就是最幸福的季节,永远停留在三月怀抱中……

  有人说,童年中,最多的是欢笑与幸福。

  是的。儿时的名字是幸福,儿时,就好比自在的雏鹰!

  我们就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是含在嘴里怕化,捧在手里怕摔的心肝宝贝。但是,他却不一样。他生活在一个黑暗又残忍的世界里,生活没有一点光明。他,叫阿廖沙。

  阿廖沙从小失去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变得残暴、贪婪,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两个舅舅也是自私、粗野的,整日为了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经常虐待自己的妻子。在这样一个弥漫这暴力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黑暗与丑恶,在他的心中烙下了深深的印记。

  尽管生活的黑暗,让幼小的他感到恐惧。但是他却体会到了人间的温暖与光明。外祖母给予他的爱,让他重见光明。外祖母如一盏明灯,照亮了他孤独的心灵。虽然,生活的残忍,压得让他喘不过气,但是他对美好的渴望并没有被因此而退缩。他坚信黑暗总能熬过,未来的幸福在向他招手。就是在这样黑暗又沉重的社会里,阿廖沙过早的成熟,过早的自立,让他成为勇敢,富有爱心的人。

  我们都是生活在阳光、温暖的世界里。我们的童年是金色的秋天,是用彩线编织成的世界。童年,是最美好的回忆,是最值得留念的花季。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匆匆离去。他在寻找自己的爱,发现自己的痛。在黑暗的世界里品味光明……

  在这时,我才体会到什么叫做幸福的童年……

《童年》读后感4

  我的童年像一本充满阳光的书籍,翻动书页,迎面是草长莺飞、欢声笑语。而在高尔基的《童年》中,主人翁阿廖沙的经历没有一般孩童应有的快乐与幸福,取而代之的是生活的沉重与辛酸。

  阿廖沙5岁那年父亲就去世了,他提前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了在外祖父家寄居的生活。在那里,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有慈祥善良的外祖母、古板贪婪的外祖父、随和实的格里戈利师傅、活泼乐观的小茨冈等等。同时,他还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打架,外祖父和舅舅们为各自利益针锋相对,以及舅舅们对老师傅的恶意捉弄和他们对妻子的暴行。除了忍受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恶行,他还要忍受外祖父时常的鞭打,以及表兄们恶意的陷害和街上孩子们经常的嘲讽。在这恶劣的环境里,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提前感受到了生活的不幸与现实的残酷,那些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是阿廖沙的童年并不只有苦难,还有外祖母等人像阳光一样照耀着阴影下的他,使他不至于在阴霾中沉沦。外祖母的热情给了阿廖沙坚持的希望,小茨冈的乐观给了他积极的态度。在这些人的影响下,阿廖沙才能在“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生活中保持纯洁的灵魂。

  阿廖沙的苦难童年没有结束就进入社会开始谋生。在他11岁时,他的母亲去世,外祖父破产,他结束了寄人篱下的生活,开始了一个人在人间的旅程。

  合上《童年》,它给我带来的震惊和心酸却久久不曾消去。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就是天堂,拥有足够的阳光和快乐,所以我们要学会感恩,珍惜现在的生活。

《童年》读后感5

  在我们的记忆中,童年是美丽、幸福、纯真的。而当我在假期中读完《童年》后,我了解到了一种童年,那是阿廖沙一波三折的曲折童年。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他三岁时父亲便去世了,他便随着母亲与外祖母一同去外祖父家开始了一段全新生活。但在这个家庭里到处是争吵和打架。因为这个家庭里充满自私、贪婪与粗野。阿廖沙也仅能从外祖母这个和蔼亲切的女人那儿得到一些温暖。他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财产所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的善恶爱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全书以外祖父叫阿廖沙去要饭结尾。同时也揭露了前苏联人民悲惨的生活。

  我一直以为童年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而高尔基的童年却又如此悲惨。我们生活在和*、美好的二十一世纪,我们是多么幸运啊!父母从小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当我们有困难时,父母也会帮助我们解决,和小伙伴们玩游戏,都是我们感到无比幸福,和阿廖沙的生活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我们要什么就有什么,而阿廖沙只能奢望,只能幻想。

  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光阴,在这优质的学*环境中努力学*,还不应浪费光阴。说道这里,我就想起以前的一个周末,父母有事不能回家,于是我就高兴极了,心想:反正没有人管,先痛快地玩上一玩。结果一天的光阴被我白白浪费掉饿了。当爸爸妈妈晚上回来时,我的作业还一字未动,每想起这件事情,我就特别后悔。因为,时间就是金钱。丢失、浪费时间是最愚蠢的行为,我们应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

  那么,从新的一年开始我们不再浪费,珍惜生命中的一切!

《童年》读后感6

  我的童年是快乐的,我的童年是甜蜜的,我的童年无疑也是丰富多彩的······可是当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故事,心中不由地涌现出一丝怜悯和由衷的崇敬。

  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又把他托给了祖母。他只上过三年学,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搬运工、面包师······饱览了生活的艰辛的他酷爱学*,在艰苦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和阅读。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静,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悲惨和艰辛啊!虽然如此,他还是挤出时间来认真学*。他十一岁就开始自食其力地生活了,这不就是我们现在的年龄吗?别说自食其力了,我们有的同学可能连袜子都没有洗过。毫不夸张地说,吃饭时爸爸妈妈有时还会往嘴里喂上几口呢。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有像高尔基一样认真学*吗?

  记得一次,爸爸妈妈在给我耐心讲题。我的思绪却怎么也集中不了。不知怎么着就飘到了晚餐的美食上了。晚上吃什么呢?牛排?我不爱吃。烧烤?不行,不卫生,······“好了,你应该理解了,开始做题吧!”妈妈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完成了一项重任。我却仍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还有一次,我半躺在沙发上看书,越看越觉得乏味,不知不觉就睡着了。等妈妈回来喊我时,她已经做好了美味的晚餐,而我还有点责怪她打搅了我的美梦。

  逆境中的高尔基还能保持这种勤奋、努力和认真学*的精神。今天的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学*呢?我敬佩高尔基这种自强不息,努力学*的'精神!

《童年》读后感7

  合上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童年》,我陷入了沉思中。

  主人公阿廖沙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暴戾的外祖父家,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贪得无厌的舅舅和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以及朴实的“小茨冈”。后来,阿廖沙和外祖父、外祖母搬进了新房子,认识了另一些人,他从他们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18世纪俄罗斯小市民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了争夺财产常常因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同时也有坚强、勤劳、善良在其中隐藏着——阿廖沙的外祖母总是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像丑恶现象屈膝、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人。

  我想,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五彩斑斓的,更是阳光的。我们没有真正见过家人之间的殴斗,也没有亲身体验过被鞭子抽打的感觉,更不会看到有人被活生生地折磨死。我们沐浴在亲人、朋友、老师赋予我们的爱之下,却不懂得发现和回报爱,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本来就应该有。

  看到好吃的零食,我们本能地向父母伸手要钱买,如果父母不允许,告诉我们吃太多零食对身体百害而无一益,有些孩子非但不听,还哭闹着说父母不爱自己。做错事了,朋友诚心帮助我们改正错误,有的人不仅不虚心改正,反而觉得朋友啰嗦。考试失败了,我们沮丧地叹气,老师加班加点为我们补课不求一丝回报,有些同学不但不认真听讲,反倒认为老师有意给我们增加负担。

  我们实在太不懂得“理解”二字的含义了!我们是如此任性地认为自己总是对的,以自我为中心,从未替别人着想,一刻不停地抱怨生活的枯燥无味。请珍惜吧!我们不能永恒拥有这些,所以,就趁着我们还拥有的时候好好体味、好好珍惜吧!

  学会知足,学会珍惜,学会体谅,《童年》与我前行。

《童年》读后感8

  感谢老师布置了这篇读后感,我才有机会翻看高尔基的《童年》。

  书中的主人公是阿历克谢,小名阿廖沙。故事讲述他童年的生活,直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挣钱糊口结束,以高尔基的童年为原型,表现出了当时的贫穷与生活的困苦。书中母亲被逼无奈,搬到外祖父家,而“我”因为闯祸被外祖父拿木条抽打。母亲待不下去,便扔下“我”走了。在这里,“我”学会了打架、打拳、偷东西,还结交了几个坏小孩,一起上附*一个岛上偷木材,偷完后再去卖。后来他母亲带着继父来看他,但继父喜爱赌博,而且还把房子输了,所以才来到外祖父家。之后,母亲死了,和他的一个舅舅一起死了。外祖父决定和外祖母分家,分家后,又合成了一家。外祖父让阿廖沙出去挣钱糊口,然后就是《在人间》的部分了。

  从这篇小说或是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高尔基的家庭十分贫穷,生活很艰难。我们也可以看出高尔基的诚实,因为这是以他为原型所写出的。和他们那时比,我们和高尔基的生活简直是天堂与地狱,天壤之别。所以我们更应该好好学*,天天向上。我们现在的生活是何等富庶?既然父母为我们打好了基础,我们就要更努力,给父母回报。

  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独一无二的。高尔基的童年是贫苦和悲惨的,也许正是因为这些经历,他才能变得坚强。

  我童年时,爸爸经常讲故事给我听,其中《小白兔和小黑兔》的故事最精彩,最有趣。这是书上的故事吗?不是。这是电视上的故事吗?不是。这是收音机上的评书吗?不是,都不是,是我爸爸自编的故事。当初他为了哄我睡觉而构想出这些故事,没想到我被深深吸引了。每当他吊我胃口,说:“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我就缠着他叫他继续讲继续讲,直到爸爸实在讲累了讲困了,我才善罢甘休。于是,我享受了爸爸推出的超级版、现代版、科技版等等的《小白兔和小黑兔》的一系列故事,带着美丽的童话入梦……

《童年》读后感9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廖沙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廖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尔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了后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爱,给予了阿廖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廖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吗?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童年》读后感10

  默默合上书,闭着眼睛深呼吸,这本叫《童年》的书,目光凝聚在黑色宋体字上阅读时,我的情绪也随着这本书潮起潮落。

  故事一开始便充满了灰色格调:阿廖沙的父亲躺在一间狭窄的房间里,他已经失去了生命。当时只有4岁的阿廖沙,亲眼见到了父亲的死亡,他的心情是如何的?我想,那一定是一种无法想象的悲痛。不仅如此,阿廖沙还每天都会遭受外祖父的毒打,尽管有外祖母的关爱,但这也只算重重黑暗中的一个光点。还有讨厌他的舅舅们,歧视他的同学们,哪个不在他的童年中留下阴影?而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形就是高尔基本人,他借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已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时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与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相比他,我们的童年无疑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我们现在的家长从不会无缘无故打孩子,而有的孩子的家长从来不打孩子,更别说会明白高尔基这种苦了。我们天天生活在蜜罐中,与高尔基的童年完全是天差地别,高尔基的童年是没有安宁的日子的,受尽伤害、欺负,高尔基那时是11岁,他生活在令人窒息的黑暗的天地里,可是,悲惨黯淡的童年并没有让他就此沉沦,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让他在成长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最终成为了一个优秀的人。

  《童年》这本小说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知,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正因此背景故事,高尔基这种坚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因为童年的艰苦生活,他获得了坚强的力量,最终成为了一名伟人。他的这种坚强不屈,敢于面对困难并勇于克服困难的精神是我应该好好学*的。

《童年》读后感11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有些幸福美满,阳光快乐;可有些却弥漫着悲惨可怜,暴力与无助,高尔基的童年正是如此。《童年》这本书中高尔基以自己为原型,描绘了他阴暗的童年,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沙俄下层人民的生活状态,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织,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童年》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外祖父贪婪残暴,常毒打孩子们。外祖父家还有两个舅舅,他们自私贪得无厌,不惜一切想得到家产,甚至将外祖母手臂打断,把家里砸的乱七八槽。一次,阿廖沙把白布放入染缸闯了祸,遭到外祖父的一顿毒打,随后大病了一场。在养伤的日子里,结识了家中善良朴实的小茨冈,成为他第一个朋友。他常为阿廖沙挡鞭子,但后来,两个舅舅让小茨冈去抬巨大的十字架,小冈不幸摔倒,被压死了。这让阿廖莎不幸的童年再次增添了一道阴霾。

  在黑暗的童年,外祖母永远是阿廖沙心中的光。外祖母为人和善,勇敢乐观,常给孩子们讲故事。祖父家着火时外祖母冲进火海拿出矾油,多么勇敢!外祖母给阿廖沙的疼爱,让他在“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中度过童年。

  阿廖沙的童年尝尽世间痛苦与丑恶,经历一幕幕黑暗而又血淋淋的生活。然而,就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中也不缺温暖光明:慈祥善良外祖母,乐观纯粹小茨冈,献身科学的思想青年“好事情”,都使阿廖沙在这样丑恶的环境中仍保持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应珍惜美满生活,像阿廖沙一样,即便逆风生长,也要向阳而生。

《童年》读后感12

  我读的书名叫做《童年》,这本书主要写得就是阿廖沙幼年父亲去世,母亲和姥姥带阿廖沙去姥爷那。阿廖沙当时去的时候,两个舅舅刚好在以分家这个事大打出手,两个舅舅怕阿廖沙的母亲要回本属于自己的嫁妆,就强烈要求归他们所有。因为姥爷家开个染坊,阿廖沙聪明好学很快懂得了染色方法。

  有一次他用白桌布拿来染色,结果被学徒茨冈发现,姥姥来了之后让茨冈不要告诉别人。可后来还是被姥爷知道了结果阿廖沙遭受了一顿毒打,最后阿廖沙承受不住晕了过去。雅可夫舅舅以前发过誓要在当天妻子的忌日亲自把十字架背到坟上,因为天气原因所以让茨冈把十字架背到妻子坟上。

  过了一段时间,舅舅们把茨冈抬回来了,听舅舅说,因为茨冈体力不支,被十字架砸伤了,舅舅们怕砸到自己,就扔掉了十字架,回来后茨冈因失血过多所以死了。一天晚上,家里厨房突然烧着了,到处都是火,姥姥喊周围邻居都来帮忙,过了一会儿,才把火灭了。姥爷把房子卖了,又买了一个宅子。一天,雅可夫舅舅来说:“米哈伊尔舅舅疯了,他喝醉了,说要杀了您。”(您指的是姥爷)姥爷说:“你们不得到嫁妆就不甘心,是不是?”米哈伊尔找来一群人,最后米哈伊尔被制服了。

  姥姥以为她的上帝对人间的一切都是一样的慈祥,一样的亲切。姥爷讲到的上帝的无限力量时,总是强调这种力量的残酷。他认为,人如果犯了罪就会被淹死,再犯罪就烧死,而且他们的城市要被毁灭。上帝用饥饿和瘟疫惩罚人类,用宝剑和皮鞭统治世界,与上帝作对必然灭亡。

  之后母亲回来了,姥爷让母亲结婚,最后,母亲结婚了。可是到最后,母亲死了,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从这本书中,我认识到了聪明善良的阿廖沙。虽然他的童年有很坏的影响,但是阿廖沙还是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我从书中两个舅舅的行为中得出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能贪得无厌,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要去拿。

《童年》读后感13

  这个周末,我终于读完了高尔基的三部自传体的第一部——《童年》。

  《童年》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阿廖沙在三岁到十一岁的童年生活。阿廖沙是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一个贫穷家庭的孩子。他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生活,那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作坊。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因为他总感觉外祖父对他有敌意。一天,他在好奇心驱使和表哥怂恿下,把一块白色的布扔进染缸里变成蓝色,结果被他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生了一场大病,那是一个让人奔溃的环境。但同时阿廖沙也遇到了另外一种人:乐观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会弹吉他的雅科夫,同时他也得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与呵护,外祖母非常的善良,知道许许多多优美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教他学会分辨善与恶,美与丑。

  十一岁时,外祖父破产了,雪上加霜的是,最疼爱他的外祖母也去世了。他不得不开始走向社会,独立谋生。他当过鞋店的伙计,轮船上的洗碗工人,也在有任绘图员的亲戚家里和圣象作坊里当过名曰“学徒”的用人。无论在哪,他都要不得不担负一个孩童难以承受的劳役。在不停的为谋生而奔波中,他一方面意识到劳动人民是最淳朴、最善良、最吃苦耐劳的,一方面也通过不停的读书而发现了一个奇妙的新世界。这一段经历对他影响很大,他开始渴望新生活,渴望着改变现状。

  高尔基通过这本书揭示了那个年代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前苏联劳动人民的艰苦生活,同时也热情的赞美了在黑暗岁月里那些教会他成长和成熟的人们。掩卷沉沉思,与阿廖沙相比,我们拥有一个无比幸福的童年。有党和**的呵护,爸爸妈妈的关爱,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我们可以无忧无虑,健康快乐的

  成长。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高尔基在那么黑暗的环境中依然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依然能够努力的学*。我们也应该奋发图强,早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童年》读后感14

  人们总说我们这一代的人很幸福,是温室里的一朵小花,吃穿不愁,有优越的学*条件,只要要求合理爸爸妈妈就会尽量满足,但扪心自问:“我们幸福吗?”我心里就如翻滚的浪潮久久不能*静,我陷入了沉思……

  文中的作者怀念童年时的两种游戏——拍洋画、打弹子,可是作者遗憾地发现这种游戏已销声匿迹。虽然这些游戏简单,却给作者的童年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看了这篇文章我很羡慕作者。那些洋画、弹子虽然很廉价,玩起来却那么带劲,让人意想不到。此刻的玩具虽然很贵,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上千元,遥控赛车、悠悠球、芭比娃娃、变形金刚、高达瓶装玩具……买回来玩几天新鲜劲一过,就把它弃之一边,这样是多么浪费。传统的游戏如陀螺、铁环都是自我制作的,动手又动脑。而此刻的玩具眼花缭乱、花样繁多,对开发智力帮忙并不大。异常是电子游戏,危害视力,并且容易上瘾,一旦沉迷其中,就无法自拔。不仅仅是作者小时候玩的玩具让我们羡慕,更让我羡慕的是作者小时候有那么多玩的时间。文中写道:“放学后,放下书包,从午时时分一向到傍晚,才在大人的呼唤声,不舍的结束游戏”。虽然玩得土头土脑,但令我十分向往。能有这么多的时间用于玩耍,这对于我们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瞧瞧我们先自爱这些学生整日埋头于作业之中,做完课堂作业,还有家庭作业。做完了家庭作业,还有爸爸妈妈布置的作业。好不容易盼来了双休日或是假期,像大腕明星走穴赶场似的,奔波于各种培训班之间,忙得连喘气的时间都没有了。学*!学*!除了学*还是学*。有点时候真期望我是机器人,能够不知疲倦,我们哪能够喝小伙伴一齐玩?即使有一点时间也都呆在家里独自地玩耍,缺少了很多很多的小伙伴合作与沟通的机会。

  童年对于一个人很宝贵,一身仅有一次,并且是转瞬即逝的,作者十分怀念童年。简单童真的游戏给作者带来了七彩绚烂的童年,相比之下我们的童年是缺失色彩的。对即将远去的童年我感到留恋,更多的是遗憾……

《童年》读后感15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刻在我脑子里一样,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这本书中一个个突出的人物形象,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个不能忽视的东西。但是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更值得去想!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

  《童年》让我难忘,受到感触,也我从中受益无穷。我们应该像高尔基一样,把自己的童年刻画得更精彩,描绘得更有价值,这本书我感觉没有白读,我的童年也一定会很精彩的。

  有的人的童年很无聊,那是他自己从来不会争取,我们自己的童年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所以我们应该让自己的童年过得好一点,我们应该好好学*,争取更多的机会去参加任何活动,让自己的童年过得精彩一些,也让自己的一生更有色彩一点,让我们为自己的童年一起努力吧!


魔戒读后感(扩展9)

——《边城》读后感

《边城》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边城》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说实话,我在这《边城》中找不到任何亮点,却又挑不出任何瑕疵。沈老先生只是用了相当朴素的文字,写出了一个相当普通的故事,但我却总是莫名的为这些笔下的人物感到愉快或悲伤。当然,就是这朴素的文字才会给人更多的想象空间,这种*凡,这种自由,就好像自己也身在这边城之中,心灵也被净化了似得。

  《边城》讲述的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悲剧,它的结局或许很不好,但我们却能感受到整篇小说体现的人性***,尤其是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保留这么一份质朴与宁静谈何容易!翠翠是这篇小说的主要人物,很多本不相干的人因为她而产生羁绊,纠缠在一起,而作为中心的连接点,翠翠的的亲情、爱情、友情,时刻都在表现这一种质朴与和*。

  沈老先生从军5年,却向往一种充满宁静祥和的田园生活,他的故居于凤凰古城,这古城给了他创作的热情以及后续的灵感,也难怪沈老先生可以将这种质朴、和*如此真切的表达出来。

  清末的动荡,并没有影响这边城小镇的安宁,在这小城中,船家少女翠翠与天保、傩送两兄弟展开了一段美丽但不完整的爱情故事,作者通过这一段凄美的边城爱情,绘出了带有浓厚湘西风情的农村画卷。这种和*,这种朴素,真的值得去细细品味。

  《边城》中主人公翠翠代表的是善良和美丽,它的魅力贯穿着整部小说;渡船人“爷爷”对翠翠的关爱与担忧体现出了老人的淳朴和善良,其行为经常令我默然发笑,固执却理智,粗中有细;顺顺则是一名诚信仗义的绅士,他的两个儿子都受到他的影响,成为一方才俊,兄弟俩也都同时对翠翠产生了爱慕之情,老大天保受到船夫爷爷的次次刁难也决不放弃,老二傩送放弃了碾坊而去追求翠翠,最后一起在夜晚中的悬崖之上为翠翠送出表达爱意的歌声。

  这篇小说并没有明确的对任何角色表示出贬义讽刺,但在部分内容却表示出作者的某些不满,其结局给了读者们无尽的悲痛,甚至可以说没有结局,只是留给人们一个悲伤的想象空间。翠翠对感情的含蓄导致的后悔与悲伤,老大天保溺水生死未卜,老二傩送的'犹豫不决致使他逃离了生活长大的地方,老船夫在一场雷雨之后撒手人寰,给翠翠的心灵又一次的创伤,仿佛边城的一切都随着白塔的倒下而消逝,只留下翠翠的痛哭与绝望。

  《边城》是一个爱情悲剧,在结局我的心仿佛被揪起了一般,甚至不敢接着作者留下的“也许”往下想,只怕会真切的哭出来。作者用单纯、质朴的文字带来的却是拥有比华丽辞藻更具有代入感的效果,我只能对沈老先生感到敬佩和惋惜,我想这种作品值得我再去阅读,细细品味其中那淳厚质朴的语言。雨的纷纷,景的清浅,人的深情,岁月的流淌,你不得不佩服作者驾驭语言和营造氛围的能力。而这样的文风恰恰和沈从文的《边城》里蕴含的清亮而惆怅的美相吻合。是呀,天地之大,人生苦短,能坚守一份真爱已属红尘中的稀事,你珍惜了吗?


魔戒读后感(扩展10)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哈姆雷特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哈姆雷特读后感1

  世界名著《哈姆雷特》中有这样一段话,至今令我难以忘怀。

  “要是他能够践登王位,一定会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的”。

  文中的哈姆雷特身处王子,父亲被叔父谋杀,于是他立志要为父亲复仇,他于是与现任国王也就是他的叔父斗智斗勇,最终他用利剑惩除了叔父而自己也不幸死去。

  在我看来,这句话在哈姆雷特身上是十分合适的,他敢于和强大的敌人作斗争,证明他有勇气,他誓死为自己父亲报仇,说明他有孝心、有决心,面对敌人的计谋,他灵活地作出判断,体现他的机智;在爱情与理想之间,他果断地做出了决策,展现了他果敢的决策能力。他的素质能助他当一名优秀的国王,可命运使他遭受额外的打击,断送了***王之路。

  相比之下,现在的许多人的命运并非颠沛流离,而仅仅因为他们的意志不足够坚定、顽强,导致理想终究无法变成现实。有一类人,他们说他们自己有过人才华只是命运对自己有所不公,但是,真正能成功的人,哪一个又不是凭借自己才华和能力度过难关最终取得成功的呢?与哈姆雷特相比,他们少了实际应对挫折的能力,故无法成为真正成功的人。还有一类人,他们拥有素质、能力,但缺少了敢于拼博的精神,所以也无法步向成功。

  从《哈姆雷特》的这一段话中我认识到,生活中,只有灵活运用自己的能力,才能走向成功。

  正因如此,我也应尝试做一个有这样素质、有拼搏精神,并将个人能力充分发挥在大大小小事情中的人,也只有这样,自己才能获得充分锻炼,成功才会不再遥远。

  做一名有勇有谋的人,即是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

哈姆雷特读后感2

  假期里,我怀着寻找英雄的心情去读了戏剧大师莎士比亚的著作,同时是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正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他,不是个英雄。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认为,哈姆雷特是个无勇无谋的懦夫,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身为丹麦王子的他,从父亲亡魂口中得知是叔叔卑鄙地杀死了父亲——那个正直的丹麦王;又阴险地诱惑他的母亲——那位外表十分贞淑的王后;再使用诡计,骗过了所有的丹麦国民,占有了本不属于他的一切。得知真相后,哈姆雷特实在要负起复仇的责任,但是他除了嚷嚷着一定要报仇外,却没有干过一件对复仇有帮助的事。

  他那“精明”的复仇计划中,除了装疯卖傻就毫无有效的措施,而且他装疯卖傻的用意让人难以理解。如果说他装疯卖傻是为了接*那个奸人,掩人耳目,倒也可以理解,甚至要为他的聪明才智拍手叫绝。然而,他这样做除了证实这个奸人所做的坏事,让他确信这是个谋杀兄长、篡夺王位的小人外,我实在看不出如何有助于复仇。他一点谋略也没有。

  如果这是他绞尽脑汁想出来的“高明”的计策的话,我便无话可说。但他尽可运用他那出众的剑术,三下五除二了结了这个奸人,可是他却没有勇气去做,还要给自己的怯弱戴上“谨慎”的桂冠。他没有一点点气魄。

  虽然最后奸王是死在了他的剑下。但是,从当时的情形来看,他是趁着情况混乱,看到母亲已经中毒身亡,而自己也身中剧毒,无药可救,被形势所逼,才举起手中那迟迟疑疑、犹犹豫豫,几次想举起又从未举起的复仇之剑。如果当时没有外部因素的刺激,哈姆雷特就还不能下定决心去复仇。

  我始终不觉得他是个英雄。

哈姆雷特读后感3

  当头顶的光芒无法照亮身后的黑暗,当彻夜的丧钟无法安息冤死的亡魂,当正义的锋芒无法刺穿恶魔的铠甲,复仇的业火从地狱燃起,灼尽一切的灵魂。耄耋或是及笄,纯洁或是邪恶,在这王国末日的烈焰中挣扎。生存还是毁灭,由谁抉择?

  沾染敌人鲜血的宝剑如今刺向谁的胸膛,一个人的冤仇要有多少人的头颅来抵偿!荒芜的土地沸腾起血红色的泥浆,阴险狡诈的谋杀与光明正大的屠戮,究竟哪一个企盼后人来称扬。天使披上仇恨的外衣就可以折断娇嫩的花茎,用鲜血为明月梳妆?

  尽管父亲死于恶魔的诅咒,尽管母亲下嫁于残忍的刽子手,复仇也绝不是一个人应有的宿命。即使血肉之躯无法承受苦难划下的创口,也不该在前行的路上用他人的鲜血作河,身躯作舟。太过偏激的行动,使他在丧失父亲之后,错过了丘比特的箭,迎上了阿瑞斯的矛。

  谁能否认这一场宫廷的斗争不比任何一场次战役来的惨烈、悲壮。若能预料这来自地狱的衷诉会冻结皇室最后的血脉,会动摇整个丹麦的基梁,老国王的鬼魂是否还会徘徊在凄冷的露台,在月光下望断愁肠。

  母亲是违背誓言的坏女人,叔父是蛇蝎心肠的小人,大臣们全是谄媚的蛀虫。在他看来,王宫是一座爬满了毒虫的牢狱,青铜的锁链禁锢着嘶叫的邪灵。疯狂也许是他唯一的出路,戏剧才是上演真实的舞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密谋筹划,偶尔的真言也只是让人同情他的遭遇。但是,自他刺死波罗涅斯起,便开启了这一扇悲剧之门,在雷欧提斯眼中,杀死他无辜父亲的哈姆莱特并不会比哈姆莱特心中的叔父更为善良。一个人无法在犯罪之后逃脱应有的报偿。至此,正义的天*重归*衡,哈姆莱特无法期望上帝会再为他洒下一两点幸运的光芒。

哈姆雷特读后感4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读后感言:哈姆雷特的读后感900字。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小时候的我懦弱不够勇敢,望着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

  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读后感《读后感言:哈姆雷特的读后感900字》。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

  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虽然选中一个必须放弃另一个,但是这必须需要我们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我想应该是面对。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哈姆雷特读后感5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他是一位空前绝后的伟大戏剧诗人,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伟大的文豪。

  《哈姆雷特》这部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长的一部。书中描绘了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哈姆雷特王子从他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他叔父的恶行:谋害兄长,篡夺王位,欺骗嫂后。王子于是不动声色,暗中调查一切属实后,便不计自身荣辱安危,身入险境,在其叔父安排的一场比剑阴谋中,揭发其罪行。但在这过程中目的虽然成功,却阴差阳错,在比剑中中毒身亡,母后却也误饮毒酒,酿成悲剧。剧中人物有的怯懦、狡诈;有的果决、机智,善与恶对立分明,然而却遭命运之神无情摆弄!

  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他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并且向往这种生活。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在这本书中,我清晰的感觉到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在《哈姆雷特》中王子有段台词颇为闻名,是这样说的:须知演戏的目的,当初和现在都一样,是要仿佛端着镜子照见人性的真实,使美德显示它自己的本相,叫丑恶暴露它自己的原形,要时代和世人看到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虽然,以我的年龄看这本书有些深奥,也有些枯燥,但是他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和假恶丑。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虚伪,狡诈;有的人胆小,懦弱;有的正义,勇敢。我应该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哈姆雷特读后感6

  聪明且勇敢的哈姆雷特,温柔且懦弱的王后,狠辣且恶毒的王国,一批势力掐媚的小人,一个智慧衷诚的霍拉旭,一个美丽动人的奥菲利亚,一个愚忠愚孝的绅士雷欧提斯。组成一部精彩绝伦的悲剧。

  故事是老一套的宫廷剧,为权势和荣誉之争,杀兄夺妻篡位,跟我们现在的宫廷剧不相上下,但这部却是几个世纪前就有的,说明只要有关皇宫权利的纷争永远不会少不会缺,在利益和权力面前,什么手足情,夫妻情,母子情,一切的情感都是浮云。本来神不知鬼不觉顺利享乐的国王,被作者弄个鬼魂打破美梦。主角哈姆雷特为父报仇之路的心里挣扎和犹豫被作者描写的生动形象。情节跌宕起伏,心惊胆战。表明莎翁经典的戏剧为什么能流传至今的缘故,被世人更为流传的一句话就是,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以前只是听说这部戏剧,没有去看它,如今大开眼界,叹为观止,没想到莎翁几个世纪前就把我们中华宫廷剧演绎的如此令人瞩目,挖掘了人性种种弱点,看透生死离别。

  里面一句经典是我喜欢的,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是啊,人的装腔作势是那么的高明,假仁假义是那么的深藏,被人欺骗或蒙蔽却不自知,反倒跟人勾肩搭背,深情拥抱,却不知那是毒酒,让人在醉梦中死去。

  戏剧夸张而绵长,言语丰富且寓意深远。看书一定比看戏有意思,没有看过的建议去尝尝莎翁的风格。

哈姆雷特读后感7

  《哈姆雷特》是一部悲剧,写的是哈姆雷特为父复仇的一个故事。

  父亲的猝死,叔父的篡位,母亲的改嫁,直至,自己与奸王同归于尽,母亲喝毒酒身亡,都一直充斥着一种悲剧的色彩,让人不忍卒睹。不愧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哈姆雷特》本身是一部戏剧,情节性非常强,戏剧色彩很浓厚。

  哈姆雷特是一个有着崇高社会理想的年轻人,是一个充满人文精神的青年,他出身于皇室,却只接受人文主义教育,同当时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对"人"充满了热情的赞誉:"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而,在他的心目中,他的父亲,老哈母莱特正是这样一个人的典范。他对朋友坦承,对爱情忠贞,

  在哈姆雷特的情人菲奥莉娅的眼里,他是一个受人民喜爱的、优雅的王子,自然的得到大家的拥戴。开始的一切,是那么的幸福。

  直至,一切的打击,一切的不幸落到他的身上,才感悟到了这个社会的不幸和不合理!对于哈姆雷特而言,复仇,已经不是一件单纯的为父报仇的事了,而是关系到拯救国家,拯救民族的责任。就这本书来说,哈姆雷特,把他个人的遭遇同整个人类社会和国家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或许就是哈姆雷特经久不衰的原因了吧精神可贵!

  在戏剧上,《哈姆雷特》是代表了莎士比亚戏剧的最高成就。他成功的塑造了,不同性格的人,即使是同样是反面人物也会有不一样的表现方式。人应该为美好的理想而生存,为社会的正义去献身。

哈姆雷特读后感8

  著名悲剧《哈姆雷特》出自于戏剧大师莎士比亚之手,读《哈姆雷特》有感作文。这部巨作和《奥赛罗》、《李尔王》以及《麦克白》,被称为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今天,我怀着郁闷的心情又把它读了一遍。

  故事主要是讲,哈姆雷特本是一个快乐的丹麦王子,他正直的父王被叔叔毒死了,叔叔篡夺了王位,并霸占了他的母亲。在国外留学的哈姆雷特赶回国,他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的被害经过,要儿子报仇。哈姆雷特为了报仇雪恨,装疯卖傻。哈姆雷特却因为自己的一次失误把自己情人的父亲杀了,自己的情人也因父亲而死去。叔叔唆使哈姆雷特情人的哥哥与哈姆雷特决斗,结果两人都中了叔叔的诡计,同归于尽。临死前,哈姆雷特奋力刺死叔叔,为父亲报了仇。

  读完了这篇悲怆的故事,我觉得,哈姆雷特虽然报了仇,但他没有完成重整“颠倒混乱时代”的大业。在这出悲剧中,哈姆雷特代表的是那些具有先进思想的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他热爱生活,反抗邪恶但却思想多于行动,过于优柔寡断;叔叔代表的是封建**势力,他荒淫无耻,奸险毒辣,诡计多端。哈姆雷特的复仇行动,表达了文艺复兴时期,先进的人物主义者要求冲破封建势力束缚的强烈愿望。

  这部悲剧,也使我的心灵受到极大的震撼,久久不能*静,在丹麦国王被害之后,哈姆雷特千辛万苦寻求报仇的机会,但一直未能成功。最后,在自己死前才杀死叔叔。这个故事也说明,坏人终究不会有好报,但可悲的是,哈姆雷特与自己情人的哥哥雷欧提斯却都被局面所迷惑,没能识破敌人的诡计,也告诉我遇事要冷静思考,善于分析。

  我就这样想着想着,心中的悲伤始终没有抹灭。

哈姆雷特读后感9

  《哈姆雷特》这本书应该有很多人看过。它是一部戏剧,是由英国的著名作家莎士比亚所著,我想,大家对莎士比亚都很了解,他是在戏剧艺术和人文思想达到最成熟时,才写下《哈姆雷特》这本书的。

  《哈姆雷特》讲述地是一段:王子为了帮死去的父亲报仇与自己的叔叔作斗争的故事。而且书中所提及的一个名字叫哈姆雷特不仅是主人公的名字,现时生活中也存在这个人,因为这个女子的淹死,给莎士比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他才会把书中那位曾赢得王子的心的女子的死因也写成跳河自尽。读这本书的时候,你会感觉一丝丝的悲凉,毕竟这本书是亲人为牟利而引起的当今的社会有谁愿意兄弟之间反目成仇,更有谁愿意两兄弟之间反目的原因却是因为地位和女人呢?这本书形象的反映了当时英国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也反印当时英国社会的矛盾冲突和社会环境。

  "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句话形象地反映出书中的人生形象。这本书同时也提醒着我们要注意防范,别在被伤害后才知道后悔。就象文中的丹麦王子竟然在自己兄长处于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将其谋害。这突显出人性的丑恶,也反映当时社会那种人与人之间裸露的关系。

  如今,我认为人与人之间只有友好相处,不为地位利益而伤害他人,你才会得到他人肯定,处心积虑想害他人的人过的不会无忧无虑的,为何不敞开心扉,用你的真心去待他人呢。

哈姆雷特读后感10

  《哈姆雷特(Hamlet)》是由英国剧作家威廉·莎士比亚创作于1599年至1602年间的一部悲剧作品。戏剧讲述了叔叔克劳狄斯谋害了哈姆雷特的父亲,篡取了王位,并娶了国王的遗孀乔特鲁德;哈姆雷特王子因此为父王向叔叔复仇。

  在这一出充满悲情色彩的戏剧之中,主人公哈姆雷特在面对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挣扎时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到底是应该默默地忍受苦难和生活的不公正苟且地活下去还是选择挺身而出反抗人世间无边的痛苦,通过斗争的方式将一切清扫,这哪一种是更加高贵的呢?这句话也值得一代又一代的人思考。

  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之中,我们总会遇见一些不顺心的事情和一些痛苦的选择。在面对这些可以被称为挫折的事物的时候,当我们选择“生存”时我们只需默默地忍受这一切,渐渐地*惯这一切,不停地向后退缩,我们将得到一个所谓安稳的生活环境但是这也意味这我们的人生将一辈子碌碌无为,当面对挫折时的退缩成为了一种*惯我们将失去奋勇拼搏的能力和勇气。或者我们可以选择“毁灭”: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放弃你的生命。

  它只需要你放弃你现有的安逸,付出迈向抗争的勇气,再付出面对失败和他人嘲讽时永不言败的耐心和自信。当付出这一些作为代价后,我们将得到的是人生旅途中的一片我们从未开垦和涉足过的新天地。也许选择“毁灭”后我们的人生仍旧*凡,但至少我们在面对自己和他人时可以自豪地说至少我曾经努力奋斗过,我的人生虽然*凡但绝不*庸。

  在面对困境时,生存还是毁灭?获得哪一种人生,舍弃哪一些东西,选择权在于每个人自己。

哈姆雷特读后感11

  一千个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流传非常广泛。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它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在《哈姆雷特》中,复仇的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愁。

  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在德国威登堡大学就读时突然接到父亲的死讯,回国奔丧时接连遇到了叔父克劳迪斯即位和叔父与母亲乔特鲁德在父亲葬礼后一个月匆忙结婚的一连串变故,这使哈姆雷特充满了疑惑和不满。紧接着,在霍拉旭和勃那多站岗时出现了父亲老哈姆雷特的鬼魂,说明自己是被克劳迪斯毒死并要求哈姆雷特为自己复仇。

  随后,哈姆雷特利用装疯掩护自己并通过"戏中戏"证实了自己的叔父的确是杀父仇人。但是由于错误地杀死了心爱的奥菲莉亚的父亲波罗涅斯,克劳迪斯试图借英王手除掉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趁机逃回丹麦,却得知奥菲莉亚自杀并不得不接受了与其兄雷欧提斯的决斗。决斗中哈姆雷特的母亲乔特鲁德因误喝克劳迪斯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酒而中毒死去,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也双双中了毒剑,得知中毒原委的哈姆雷特在临死前杀死了克劳迪斯并嘱托朋友霍拉旭将自己的故事告诉后来人。

  读完了《哈姆雷特》,感慨颇深,虽然这部作品有许多争议,这是一部关于复仇的故事,主角哈姆雷特被迫复仇,而最后却失败了,作者对哈姆雷特的刻画,让人不得不有很多想法。哈姆雷特的仇不得不报,尽管最后失败。但是命运无法改变哈姆雷特只能选择复仇的道路。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品,与我们看到的很多作品不一样,主角失败了,这也是为什么这部作品是一个悲剧。读完哈姆雷特,感觉莎翁的文学魅力非凡。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

哈姆雷特读后感12

  娇嫩的紫罗兰岂能在风雪中盛开,圣洁的雪莲何曾感受过火的惨烈?锋利的宝剑破坏不了水的潋滟,沾染的鲜血却将倒映的梦境撕扯的四分五裂!

  前一秒,她是骄傲的公主,沉醉在用蜜织成的罗网之中。父亲的疼惜,王子的爱慕,百灵的歌声为她建起春天的花圃。这梦太真,太美,任何人都会流连忘返,沉迷其中。只是这风来得太早,太猛,夹杂着肆虐的冰雪,将一切都毫不留情的冰封。是花蜜太过轻薄,还是爱情过于炽烈,融化的罗网无法承载过重的心灵。这一秒,她坠落深渊。

  王子的.剑刺穿父亲的胸膛,越是美好的誓言,就越是残忍的罪与罚。沉重的枷锁代替轻盈的脚链,尸体的腐臭驱走花朵的芬芳;乌鸦用翅膀遮挡她的双眼,死亡与悲哀在脑海中流淌蔓延。

  记忆的迷迭香,相思的三色堇,毛茛、荨麻、雏菊编成的花环无法送抵上帝的眼前。她宽大的衣裙在水中飘起,口中的歌谣与波纹相契,凋零的花瓣装点水中的葬礼,无法在天堂歌唱,就在坟墓里舞蹈吧!

  死,是绝美的风景。

  丹麦王朝之悲

  死神的邪恶圈定了命运的玩偶,丹麦的臣民从此要向挪威的王子俯首;末日的火山嘶吼着他的威严,着尊贵的血液将要为他作祭奠。不要生命之光为王冠加冕,就到坟墓里去谈情说爱,唇枪舌剑。

  说不完的悲,道不尽的哀。

哈姆雷特读后感13

  莎士比亚曾经说:“一千个读者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在我的眼里,哈姆雷特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他是位王子,他勇敢、善良,受到别人的爱戴,但他性格里又有着心软,在复仇时,他没有盲目的,不择手段地复仇,而是还保持着那份良善,最终他跟那诡计多端的叔叔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主要讲了他的父亲被叔叔毒害,叔叔趁机登上王位,而他的母亲也迅速改嫁,此时国家中内忧外患,国外敌军压境,国内人民愤怒,而宫中却仍过着安乐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父亲的鬼魂出现,揭露了叔叔面具后那丑恶的嘴脸,使得哈姆雷特胸中燃起了复仇的火焰。为了报仇,他放弃了爱情和物质享受,在复仇过程中,他的感情过程是很丰富的。对爱人的死,他悲痛欲绝;对母亲的改嫁,他冷言以对;在面对叔叔时,又迟迟下不了手,在这段感情挣扎中,我看到了他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他一方面不愿意面对父亲死亡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他又设了一部戏来验证鬼魂的话,在不断的内心交战中,最终刺出了那复仇一剑,但也死在了对方的手下。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他具有治理国家的能力,但是在面对情感的选择时,他又很犹疑不决,他是个巨人型的悲剧者,这可能也是莎士比亚想要让我们了解的是性格造成的悲剧。

  在书中有很多令人印象深刻的句子:“他认为人间只不过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在这一场复仇中,我们可以体会到他内心的痛苦,这样的一个经历,给这位年轻的王子心灵投下了巨大的阴影。鲁迅说过:“悲剧就是把人生最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么这本书的意义和启示是无限的,也带给我们深深的思索。

哈姆雷特读后感14

  父爱如一盏明灯照亮人们的前程,又如一座灯塔给迷途的船儿指引航向。父子情如太阳与植物,太阳用自己的光辉给植物送去能量,父亲用父爱的阳光哺育孩子的成长。《哈姆雷特》给了我这样的思想感染。

  前几天,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哈姆雷特》。莎士比亚是法国的著名戏剧家,主要作品有《奥赛罗》、《李尔王》。在着部小说中,讲述了一个很感动人的故事:王子哈姆雷特突然接到了母亲的一封书信。信中写道他的父亲已经去世,让他回国来奔丧。哈姆雷特回到本国后,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最终发现是叔叔害死了自己的父王。然后,他谋杀了他的叔叔,并且自己也被杀害了。

  通过这篇小说,看出了父亲与儿子感情有多深,这真是令人佩服。而现在社会中的一些人,父亲与儿子的感情就如一盆清水,淡淡的,几乎一点浓烈的色彩都没有。

  父子情深。现在的孩子与父亲不是争吵就是打闹,当孩子的何曾想过父亲生你养你,领着你走上人生之路,陪着你走过风风雨雨,其中有多少为你付出的酸甜苦辣。应该说,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感情是深深的,太值得我们现在的孩子想一想了(当然,为父报仇也不能**啊,而且把自己的生命也搭了进去)。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美德之邦。但社会上,“父子之交淡如水”也不是没有。一个民族的优秀美德和素质,更多地体现在家庭中,就好像哈姆雷特和他的父亲一样,为了对父亲的深深感情,不惜自己的一切。

  想到这儿我不禁要哭了,小心地打开这本书,在扉页上写上五个字:父亲,我爱你!我的心里霎时溢满了欢乐。

  抬起头,望向明亮的窗外,太阳的光线那么温暖,鸟儿在蓝天的怀抱里飞翔。

哈姆雷特读后感15

  以前我经常听哥哥姐姐们说,哈姆雷特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作品。在上周日的时候,父亲带我去图书馆,我终于有幸读了这本著名的作品,读完之后有着很多的感受。一开始的时候哈姆雷特是欧洲的一位贵族王子,但是他不像其他的贵族那样骄傲自大,非常善良,对待下人是很友好的。但是不幸降临在他的身上,自己的父亲突然暴死,母亲改嫁。

  这一切让他的生活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之前他还是一个天真单纯的人,但是自从这一切发生之后他就变得忧郁起来,并且似乎对生活没有什么目标。尤其是在城堡中的时候遇到了一个鬼魂,鬼魂将自己父亲死亡的真相告诉了他。他在得知之后非常的愤怒,尤其是经过一系列的侦查并且验证了鬼魂所说的事实。这个时候的哈姆雷特对自己开始产生怀疑,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担负的起这个重大的责任。因为他已经遇到了自己非常心爱的人,他完全可以忽略这件事情和自己心爱的人归隐。可是他最后还是做出了选择,他放弃了比较安逸的生活也放弃了自己的爱情。虽然说在最后的结尾,哈姆雷特和敌人一起同归于尽。但是哈姆雷特的灵魂却远远超出普通的人在灵魂上,他是一位伟大的英雄。

  但是英雄也是人类,他也有人类所具有的感情。所以他才能够在面对自己母亲做出那样的抉择时,发出自己内心深处的愤怒,面对自己心爱的人死亡时他是悲痛欲绝的。哈姆雷特虽然只是莎士比亚杜撰出来的一个人物,但是他的精神却永远的告诉我们要有勇敢的去面对世界给我们带来的黑暗,在一个个困难中不断的锻炼自己,如果遇到没有把握的事情,那么一定要深思熟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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