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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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1

  今天上午,我们上了一节绘本课一妈妈的红沙发。这描述的是一个单亲家庭的故事。我和妈妈在餐厅打工,家里还有外婆和猫。我把和妈妈赚的钱放进一个大瓶子里。我们要买一张沙发。是的,一张又大又暖又舒服的沙发。让妈妈休息,让我在上面睡觉,让外婆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书中的故事令我感动。妈妈非常勤劳,辛苦地打工。我很孝顺,能体谅妈妈。外婆非常节俭。虽然这个家庭并不富裕,但充满这温馨。每个人都很开朗,乐观,面对现实。她们对红沙发让她们可以好好休息,更是因为红沙发象征着幸福,充满着一家人暖暖的爱。红沙发是她们的骄傲,是她们用汗水的来的,对他们非常重要。书中的画,文字,虽然朴素,但非常打动人心。去看看这本书吧,会让你受用一生。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2

  终于读完了《妈妈的红沙发》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场大火把一个没有爸爸的小女孩家里的东西全烧光了,邻居们给她们搬来了桌子、椅子和床,爷爷和小姨给她们拿来了地毯、窗帘和锅碗瓢盆。可是家里没有沙发,妈妈下班回来脚很酸也没有一个舒服一点儿的沙发让她休息,外婆也只能坐在硬邦邦的椅子上干活。所以小女孩把打工挣的工钱、妈妈把赚的小费、外婆把买东西时讨价还价省下的零钱统统放进一个大瓶子里,准备存够了去买沙发,最后她们终于买到了梦想中的沙发……

  读完后我对妈妈说:“书中的小女孩真坚强,她没有爸爸,家里着了大火她都不哭,她还在妈妈上班的地方打工,减轻妈妈的负担,她真懂事!”

  “那她妈妈是怎么做的呢?”妈妈摸着我的头问。我说:“她妈妈工作很辛苦,她在餐馆里工作一天到晚都要站着,每天下班脚都很酸,有时小女孩还没数完妈妈带回的小费,妈妈已经累得睡着了。”

  “她们埋怨过吗?”妈妈又问我,“没有。”我果断地回答。“你怎么知道的?”妈妈继续问我,“因为妈妈每天回来有说有笑,外婆坐着边哼歌边削马铃薯,这些都说明她们很快乐。”我不假思索地说。

  “对,你说的很好。辛劳的妈妈带着孝顺的孩子快乐地生活着,这就是幸福,我们都要向书中的人物学*呀!”妈妈说。

  我点了点头,觉得妈妈说的有道理。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3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和她的妈妈、外婆原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却因为一场大火生活变得艰辛,邻居和亲人帮她们度过了难关,她们自己也通过努力拥有了心仪的沙发,最终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这本书会给孩子很多启示。

  故事中的小女孩勤劳、善良,体贴妈妈和外婆。大火毁了她们温暖的家,但她却在艰苦的生活中得到了成长,在这个过程中,她学到了爱和责任。回到我们的现实生活,孩子是家里的宝,几乎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围绕着他们。他们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圆中,把拥有的所有的这一切理解为理所当然,爱和责任在他们身上表现得苍白、无力。对他们来说,生活是一帆风顺的。可是,生活从来都不是没有波折的。就像小女孩的家庭一样,原本幸福的生活突遭了变故。尽管不是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会有这样的遭遇,但让孩子明白生活除了美好,还会有雪霜总是好的。

  我并不相信所谓的命运,但未来的生活,我们都没法做精确的预测。生活可能会在某个时候发生改变,很多事情我们可能无法去改变,但生活的主角是我们,唯有我们自己扼住命运的喉咙,处变不惊,才能很好地生活下去。面对突如其来的遭遇,小女孩的一家自始至终都没有抱怨过生活的不幸和艰苦,我们听到的是“幸好我们还年轻,可以从头开始”。这是出自故事中的外婆的.话。多么乐观的心态啊!一个老人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我们和那些如朝阳的孩子呢?

  小女孩一家为了梦想中的红沙发在艰苦的生活中努力着、坚持着,最终终于幸福地坐在了红沙发上。多么励志的故事啊,多么美好的结局啊!她们让我看到了只要心若在梦就在,看到了努力就会有希望,看到了团结的力量。

  人性的美好是绘本带给我的最大的感悟。面对大火,小女孩和妈妈首先想到的不是房子,也不是房子里的东西,而是生命。她们在危急时刻对生命的珍视让我心灵受到了触动。或许这并不能归结为人性的美好,但我总觉得在这个金钱和物质横欲的时代,能读到这样的故事,不得不说是心灵的满足。大火烧光了房子里的所有东西,但邻居们和亲人的关爱在,他们纷纷送来了很多东西,帮助小女孩一家度过难关。人性在这一刻表现得多么美好啊!

  其实故事不止告诉我们和孩子这些,它带给孩子的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些潜在的影响外,还可能有一些外在的影响。比如说会考虑到帮大人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家务,比如说存钱等等。但这本绘本讲的似乎是一个单亲家庭的故事,里面没有爸爸、没有外公,这让我对作者这样的构思不太明白。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1

  《妈妈的红沙发》这本书讲的是:小女孩的家里有一个大瓶子,她们家很节约用钱,不随便用钱买东西。因为她们家的旧沙发被一场大火烧掉了,所以她们家一直想买一张漂亮柔软又大又舒服的沙发,还要套着布满玫瑰花图案的绒布套。过了一年,大瓶子里装满了硬币,她们家里终于有了一张梦想中的沙发。

  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每一分钱都是要靠劳动换取而来的,所以我们要珍惜好每一分钱,不要一有钱就马上把钱花掉。我们可以把钱存起来,存钱要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然后去帮助有需要的人,如老人、残疾人和山区里的人……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因为小女孩她们家被大火烧掉了,“所以搬新家的那天,对面的邻居搬来一张桌子和三张椅子。隔壁的老先生给我们一张床,是他孩子小时候睡过的……”读了这段话我心里觉得给她们家送过东西来的人都是世界上最好心的人!所以我一定要向他们学*,谁有困难都一定要靠自己的能力去帮助有需要的人。让我们做一个孝顺的孩子吧!让我们伸出那热情的双手,去温暖有需要的人吧!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2

  今天,我把《妈妈的红沙发》读完了。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场大火把小女孩家里的东西全烧光了。于是,一家人努力挣钱,重建家园。他们省吃俭用,终于挣够了钱,买了一张漂亮、舒服的红沙发。

  小女孩是个很懂事的好孩子,我们应该学*她孝顺父母,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3

  今天和女儿一起读了绘本《妈妈的红沙发》。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单亲家庭——只有外婆、妈妈和小女孩的故事。一场意外的大火把小女孩家里的椅子、沙发、还有其他许多东西都烧光了。这使原本清贫的一家人只得借住在小女孩的姨妈家。乐观的外婆说,“幸好我们还年轻,可以重新开始。”于是妈妈在一家餐馆工作,小女孩放学后也到那里打工。她们把赚的小费都存在一个大瓶子里,经过三人的不懈努力,大瓶子的剩余空间逐渐变小;直到一天,小女孩被舅舅抱起,把一枚十元硬币放入瓶子,她发现大瓶子终于满了。小女孩和外婆妈妈一起去买沙发,她们挑选了三个红色的沙发,的确,生活又充满希望地重新开始了。

  故事所展现的三个女性面对困难的坚强与乐观,面对生活的自信与热情令人久久难以忘却;他们互相支持鼓励,彼此疼惜关心,亲情的力量使一切磨难与挫折在她们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有爱在,有亲人在,有真情在,还有什么越不过的山、趟不过的河呢?

  没有谁的人生是一帆风顺的,生活像一路,曲折蜿蜒,崎岖坎坷,但这条路,没有选择,你只能走下去。未涉世事的孩子当然不会懂得。从小让孩子读一些这样的书可以让她对生活更早的有她自己的理解和认识,而且这本书不失时机地给我们这样一个积极的暗示:有希望、有梦想、有勇气就会有奇迹!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红奶羊》读后感 (菁华9篇)

《红奶羊》读后感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是因为书,人类的生活才会丰富多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红奶羊》的书。她的一生十分坎坷。被狼捉、当狼的奶羊,被豺盯,前后两次痛失儿女。可也就是这样才把她磨练成了一只见到危险,不退缩的羊。

  还有一个主人公,叫黑球,他让我十分震惊。因为当露西尔获得重生后,有被豺盯上了。就当豺要吃露西尔时,他却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与豺做了殊死拼搏,救了露西尔一命,也打死了豺。他是狼,露西尔是羊,只因为露西尔用羊奶喂了他一段时间,他就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露西尔,我从心底里佩服他。还有,在故事最后一刻,不知道这只羊是露西尔的黑球夫妇,把露西尔赶进了山谷,就在这关键的一刻,一阵风吹了过来,把露西尔的气味吹进了黑球的`鼻子里,黑球就放弃了追捕。他这种知恩图报的动物,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还真少。

  《红奶羊》是一本很好的书,她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知恩图报。

《红奶羊》读后感2

  我看过许多关于动物的文章,都非常喜欢,当我看到《红奶羊》这个故事的时候,老觉得有什么东西吸引这我,所以不由自主的看了起来。

  《红奶羊》讲的是:一只大公狼在尕玛尔草原上成功捕获了一只名叫茜露儿的母羊,茜露儿本以为自己会死在大公狼的爪下,可是茜露儿想错了,大公狼把母羊茜露儿带回了狼洞,狼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名叫“黑球”,原来大公狼的妻子因生下孩子后流血不止而死去,现在狼崽没有奶喝,就让茜露儿来充当“奶妈”,这是一个多么妙的主意呀!茜露儿几次想从这个鬼地方走出去,可是大公狼看守的非常严,不让它走出狼洞半步,还逼迫它吃东西把自己的狼儿养强壮,一眨眼二十天过去了,小狼崽黑球也和母羊茜露儿产生了感情,只要黑球饿了,就会钻进茜露儿的怀里找奶吃,还会给茜露儿撒娇,照常理是:羊怕狼,狼吃羊的,怎么会变了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黑球断奶了,可以吃一些简单的肉食,茜露儿知道自己的生命马上就会完了,大公狼想方设法把茜露儿弄死,因为黑球对茜露儿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了,所以大公狼每次想伤害它的时候,黑球总会站出来保护茜露儿,大公狼又害怕伤着自己的.狼儿,迟迟不肯下手,茜露儿把黑球训练的像羊羔一样听话,可是狼毕竟是狼,黑球还是看到猎物会上去扑咬,喝血、吃肉,茜露儿想到了狼吃羊的悲惨情景,最后还是离开了黑球回到羊群……

  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很吃惊,我想动物界还有这等事?天呀!太不可思议了,不过我又一想,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呀!我还曾经看过一个报道,叫“狼孩”,有两个婴儿被狼叼走了,可是狼并没有吃她们,而是把她们抚养大,其实动物和人是一样的,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就会有感情,狼虽然残忍但是时间长了也还是会对羊或人产生感情的,这也是一种爱,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个故事中的母羊茜露儿命可真够大的。

《红奶羊》读后感3

  我读过很多有关狼的故事,如《狼来了》《狼和小羊》《狼狼》《一直好狼的故事》等等,故事中描写的狼有残忍的,有善良的,今天我又读了一篇有关狼的故事《红奶羊》,故事中的狼是一只让人敬佩的狼,是值得我学*的狼。

  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正是哺乳期的红奶羊茜露儿,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茜露儿看到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觉得有些心疼,茜露儿就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生活在一起。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

  最后,茜露儿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她和丈夫又生了孩子,从小就教育它的孩子学会勇敢,不要像羊那样软弱。渐渐地,茜露儿觉得自己培养的孩子很成功,很勇敢,它感到很骄傲。但在一次逃命中却打破了它希望,它的孩子为了逃命就撞到了它的母亲茜露儿,己逃跑了。茜露儿现在才知道让羊有狼的骨气和斗志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自己用了这么多的心血还是培养不出来,本以为自己会等死,没有想到的是救了自己性命的竟是自己养育过的黑球。

  茜露儿它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它再也不愿回喀纳斯红崖羊群中去了。它抬头眺望白雪皑皑的神羊峰,传说峰巅上住着一头英勇无比的大公羊,它既有温顺的羊心,又有猛兽的胆量,它能保护所有的羊群,茜露儿要去寻找它。

  白皑皑的雪山上,有一个醒目的小红点,像一团红色在燃烧,在跳跃,在蠕动。

  这个故事耐人寻味,我喜欢故事中的黑宝和黑球,黑宝在危险中舍身救子,黑球无论是在小时候还是长大,为了保卫奶妈不畏危险,挺身而出。故事里的狼虽然残忍,但是对自己的亲人很有爱心,很临危不惧,懂得报恩。羊虽然乖巧温顺,但在危急时刻,却抛下了自己的亲人。显得很懦弱。

  我想,沈石溪老师写这篇文章,可能是让我们大家都要有一份善心,要学会感恩,要学会感谢对自己有帮助的人,做一个应有爱心的人。我会学会感恩,我要感谢爱我,帮助我的.人!

《红奶羊》读后感4

  故事是这样的:涨的大大的母羊茜露儿被大公狼黑宝拖回洞中哺乳自己的孩子,茜露儿对小狼崽恨之入骨,却又不敢不从。终于有一天,黑宝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而丧了性命。

  在她逃走时,小狼崽黑球一直跟着她,并在途中与豹子搏斗救了她的性命。她不想伤害他,便趁他睡去后离开了。茜露儿回到了自己原来的羊群,面对头羊古莱尔不顾亲生女儿性命逃之夭夭却毫不羞愧。面对自己精心培养的儿子,撞翻自己头也不回的逃走。她不由得想起黑宝和黑球,把他们做比较,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震惊,人们常常把羊想像成善良的动物,把狼想像成的动物。可是这篇文章中:狼的舍身救子,羊的逃之夭夭。狼的斗豹救母,羊的夺路而逃。这反应的都是一个羊群所存在的致命的问题。难道就过着你吃一个,我生两个的生活吗?

《红奶羊》读后感5

  刚刚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内心非常震憾。我们都知道狼和羊是天敌,狼要吃羊。但是《红奶羊》这本书却讲述了一只奶羊和一只狼之间的温情故事。

  本文讲述了一只母狼难产死去,公狼(黑宝)为了孩子能下来,把一只红奶羊抓来哺育小狼(黑球)。后来,黑宝为了救黑球而被猎人杀死。这时,红奶羊(茜露儿)本来是可以离去的,可是它却留下下来哺育黑球,直到它断奶后她才离去。后来,茜露儿回到了自己的群落,并生了一只公羊。有一次,它们母子俩被两只狼追赶,它的儿子为了自己逃命,竞然把茜露儿推向了死亡的边缘。后来,茜露儿发现,这只追赶他们的公狼就是亲手哺育的黑球,而黑球为了保护它,还被妻子咬伤了。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着。从黑宝的身上我感受到它伟大的父爱和巨大的勇气,还有强烈的责任心。它为了子女可以不顾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我们一定要好好尊重和孝敬自己的父母,为他们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从红奶羊的小羊仔身上,我却体会到了懦弱、胆小、贪生怕死和毫无责任感。我们应当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逃避。

  从黑球的身上,我看到了感恩。面对一些曾经帮助过你的人,我们都应该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回报他们。

《红奶羊》读后感6

  我读过很多有关狼的故事,如《狼来了》《狼和小羊》《狼狼》《一直好狼的故事》等等,故事中描写的狼有残忍的,有善良的,今天我又读了一篇有关狼的故事《红奶羊》,故事中的狼是一只让人敬佩的狼,是值得我学*的狼。

  母狼蓓蓓难产死了,公狼黑宝捉到了一只正是哺乳期的红奶羊茜露儿,要求为它的`狼崽黑球做奶妈。有一天,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穴,公狼黑宝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子黑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冲出洞口,结果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公狼死了,茜露儿看到狼崽黑球一副无助、可怜的样子,觉得有些心疼,茜露儿就没有离开,决定在狼窝喂养黑球。就这样,红奶羊茜露儿与小狼崽黑球就好像一对母子一般生活在一起。一天晚上,一只凶残的豺盯上红奶羊茜露儿,幸亏黑球挺身而出,豺被吓跑了,黑球的身上却被豺咬了一口。

  最后,茜露儿悄悄地回到了羊群中。她和丈夫又生了孩子,从小就教育它的孩子学会勇敢,不要像羊那样软弱。渐渐地,茜露儿觉得自己培养的孩子很成功,很勇敢,它感到很骄傲。但在一次逃命中却打破了它希望,它的孩子为了逃命就撞到了它的母亲茜露儿,己逃跑了。茜露儿现在才知道让羊有狼的骨气和斗志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自己用了这么多的心血还是培养不出来,本以为自己会等死,没有想到的是救了自己性命的竟是自己养育过的黑球。

  茜露儿它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悲哀。它再也不愿回喀纳斯红崖羊群中去了。它抬头眺望白雪皑皑的神羊峰,传说峰巅上住着一头英勇无比的大公羊,它既有温顺的羊心,又有猛兽的胆量,它能保护所有的羊群,茜露儿要去寻找它。

  白皑皑的雪山上,有一个醒目的小红点,像一团红色在燃烧,在跳跃,在蠕动。

  这个故事耐人寻味,我喜欢故事中的黑宝和黑球,黑宝在危险中舍身救子,黑球无论是在小时候还是长大,为了保卫奶妈不畏危险,挺身而出。故事里的狼虽然残忍,但是对自己的亲人很有爱心,很临危不惧,懂得报恩。羊虽然乖巧温顺,但在危急时刻,却抛下了自己的亲人。显得很懦弱。

  我想,沈石溪老师写这篇文章,可能是让我们大家都要有一份善心,要学会感恩,要学会感谢对自己有帮助的人,做一个应有爱心的人。我会学会感恩,我要感谢爱我,帮助我的人!

《红奶羊》读后感7

  今天,我看了一篇文章,叫《红奶羊》,是沈石溪写的。

  《红奶羊》讲的是有一条狼,它的妻子生下幼狼后就死去了。公狼黑宝没有奶汁给幼狼喝,只好从红崖羊群里抓来一只母羊让它给幼狼喂奶。后来,黑宝被猎人给射死了,于是,母红崖羊就带着幼狼一起生活,等它成为少年狼的时候,母羊就悄悄地离开了。又过了几年,有两条饿狼袭击羊群,母羊一看,发现竟是当年自己养大的幼狼和它的妻子。幼狼也发现了自己的乳母,离开了。红崖羊们就这样躲过了一场危机。

  有名的明开国皇帝朱元璋,他还是个农民的时候父母饿死了,可是因为太穷,没有地,没办法把他的父母埋起来,去问地主地主又不同意提供地点。还是他的一个邻居看他蛮可怜的,给了他一小块地,让他父母入土为安。后来,朱元璋登基当了皇帝,回到家乡封赏这个邻居,与国同休。

  我*时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次同学没带钢笔,到处借。正好,我有两支,就借给了他一支。过了一个星期,我们上体育课,我忘了带跳绳,这个同学正好有事上不了,当时有很多人都忘了带跳绳,都跑去求他借用。面对那么多人的请求,他却果断地拒绝了别人,却给了我。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要与人为善,相信好人终究会有好报。

《红奶羊》读后感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正是因为书,人类的生活才会丰富多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红奶羊》的书。她的一生十分坎坷。被狼捉、当狼的奶羊,被豺盯,前后两次痛失儿女。可也就是这样才把她磨练成了一只见到危险,不退缩的羊。

  还有一个主人公,叫黑球,他让我十分震惊。因为当露西尔获得重生后,有被豺盯上了。就当豺要吃露西尔时,他却不顾一切的挺身而出,与豺做了殊死拼搏,救了露西尔一命,也打死了豺。他是狼,露西尔是羊,只因为露西尔用羊奶喂了他一段时间,他就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露西尔,我从心底里佩服他。

  还有,在故事最后一刻,不知道这只羊是露西尔的黑球夫妇,把露西尔赶进了山谷,就在这关键的一刻,一阵风吹了过来,把露西尔的气味吹进了黑球的鼻子里,黑球就放弃了追捕。他这种知恩图报的动物,在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还真少。

  《红奶羊》是一本很好的书,她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知恩图报。

《红奶羊》读后感9

  一只红奶羊静静的走着,突然,一只狼跳出来把它叼回了洞中。这只红羊以为命运将到此结束,可是让它吃惊的是那只公狼竟然叼出一只小狼,并让它给小狼喂奶。小狼取名黑球。

  有一天,猎人来到了洞门口,公狼为了留住小狼的命,自己引开猎人,小狼得救了。从此红奶羊带着小狼一起快乐的生活。红奶羊努力想改变黑球的生活*惯,想让黑球成为一只吃草的狼,可是无论怎么努力,最后还是失败了。它就回到了羊群中。

  几年后,它被两只狼追赶当一只狼把它扑倒在地上时,另一个狼却去救它。原来那只狼就是它当年喂养的黑球。

  读了《红奶羊》这篇故事,我明白了人要懂得知恩图报。一只生性残暴的狼却放走了一只美味可口的羊,因为这只狼懂得回报。爸爸妈妈辛辛苦苦的把我们养大,我们却不懂得回报爸爸妈妈的爱,一天只知道玩耍,爸爸妈妈给我们提意见我们还不虚心接受,跟家长顶嘴。

  我以后要好好学*,去回报爸爸妈妈的爱,虚心的接受意见!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红豺》读后感 (菁华9篇)

《红豺》读后感1

  《红豺》是沈石溪的全力打造的感悟生命书系,让我读了之后,红豺火烧云用生命延续母爱之梦的举动,让我颇为感动。

  书中的主角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它有两只健康、活泼的豺崽,可惜时日不长,一只母狼害得它家破“人”亡,两只宝贝死于非命。正好母狼误入猎人的捕兽夹,报仇因此而成功,但它还是含辛茹苦的抚养仇人的遗孤―狼崽甜点心,但它无法跨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百般温柔的舔犊深情,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凶多吉少,甚至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痛失前腿,用自己的的果敢和伟大的母爱创造了奇迹。用坚定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最后与敌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安宁的天!!!

  它常常为了“女儿”甜点心去铤而走险,没有犹豫,没有深思。

  作为一只母豺,为它仇敌的遗孤,甘愿上刀山,下油锅,甘愿丧失公豺、痛失前腿。

  作为一只母豺,为它仇敌的遗孤,宁愿自己饿肚子,宁愿自己受伤流血。

  见到它的那“高大”的身影,见到那双滴血的前腿,我们为何不给予敬佩。那种强大的母爱之火,谁能不承认,这是母爱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无形的力量?

  这种母爱,为何不能让我们感动呢?!

《红豺》读后感2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沈石溪写的书,书名叫《红豺》。沈石溪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在他的生动描写下,一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感觉就像在看一部电影一般,妙趣横生。读完后,我受益很多。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认为豺就是豺狼,始终是那个诡计多端、无恶不作的坏家伙。没想到豺也是有感情的,我对豺有了新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火烧云”的母豺,她的两只豺宝宝都被一只可恶的母狼咬死了。谁让它们天生就是敌人呢!在母狼落难之时,她趁机报仇。母狼眼睁睁地看着“火烧云”咬死了狼崽,心里悲痛欲绝,便死去了。“火烧云”的肚子也已经饱了,便把剩下的一只狼崽带回了自己的家——大肚佛窟。因为想要当做甜点心来食用,便起名叫“甜点心”。没想到日久生情,“火烧云”的母爱起了作用,竟把它养成了一只成年母狼。不仅如此,还为了它九死一生,与猛兽搏斗,断了前腿,差点连命都丢了。连自己精心挑选的伴侣都不顾,孤独徘徊。最后,她害怕“甜点心”因为她的病而抛弃她,为了体现自己的生存价值,为了给“甜点心”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它竟与猎人的狗同归于尽。母爱是多么伟大!!在“火烧云”痛失前腿之后,“甜点心”一直在照顾她,给她食物,丝毫没有要遗弃她的意思。从中看来,它已经拿“火烧云”当自己的亲生母亲了。“甜点心”的孝心也不得不使我震撼。

  这使我联想到了我们的现实生活。在生活中,有许多年轻人不愿意照顾自己的父母亲,认为父母就是自己生活的累赘。或是怕父母的病连累到自己,一刻不想就把他们送到养老院。父母需要的是家庭的温暖啊!我们只不过是把父母的爱再还给他们,希望天下做儿女的,都能像小时候父母对自己一样地对父母。

  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更是永恒的,无边界的。

《红豺》读后感3

  我非常喜爱动物,所以也非常喜欢沈石溪爷爷写的动物小说,其中我最喜爱《红豺》。

  我先给你们讲讲“红豺”吧!

  有一只母豺,名叫“火烧云”,它占领着一片土地。有一天,一只母狼为了占领这片土地,咬死了它的两只小豺,火烧云很伤心,但又打不过母狼,只好走。可是,一个捕兽夹夹住了母狼,趁这个机会,火烧云把母狼咬死了。火烧云把小狼“甜点心”带回了家,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有一次,它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只公豺,可是为了小狼,它放弃了与公豺的幸福生活。

  不久,小狼长成了一只高大的母狼,母狼生了几只小狼,母狼便为火烧云、小狼捉东西吃。有一回,母狼出去了,火烧云为了救小狼,把鹰赶走了,小狼们安全了。还有一回,母狼歧图偷只鸡或鸭,被猎人看见了,火烧云为了母狼小狼吃饱,为了让它们活下来,它和大耳朵花狗一起死了,母狼很伤心。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的豺和狼本应该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养育了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火烧云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它真可怜呀!它好伟大呀!

《红豺》读后感4

  豺,又叫红狼,它即叫狼又叫狗,因为豺的外形介于狼和狗之间,但是它比狼小。大家都以为它们是臭气相投的朋友,这就错了,因为它们的行为和*性相同关系就越紧张,争斗就越频繁。我要写的就是一篇关于一只红豺的故事。

  豺和狼本是天敌。但是一只叫“火烧云”的红豺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但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我被红豺的原始但真挚的故事所感动。越是脾气*和者心肠善良者,越是能活得潇洒。越是脾气暴躁者心肠歹毒者,越是活得艰辛。久而久之,心肠歹毒者便被淘汰出局,受到大家的唾弃。心肠善良者便会迅速占据主导地位,受到大家的爱戴。我希望人人都现出一点点的爱,世界就变成美好的人间。

《红豺》读后感5

  用生命撑起比较后一片安宁的天……

  动物是人类的好伙伴,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往往在它们身上我们能学到我们所缺失的东西。因此我特别喜爱看动物题材的小说,于是沈石溪成为了我比较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80年代初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所著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被誉为“*动物小说大王”。又鉴于他是浙江慈溪人,我对他的文章又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20xx年7月的一天,我在新华书店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新作《红豺》——《狼王梦》的姊妹篇。将它买回来后,我迫不及待地进入故事中畅游。

  《红豺》讲的是一只豺,它的身子犹如火一样红,所以叫火烧云。它有两个小宝宝,被狼给杀了。从此,它们就成为了死敌。可随后这只狼被捕兽笼捕了,火烧云当着狼的面咬死了一只狼崽,可却不忍心将可爱的狼崽甜点心杀害,于是带回去喂养,心想未来也许可以作为美食。可日久天长,火烧云却始终不忍心杀害甜点心,反而含辛茹苦地养育这只仇敌的遗孤。比较后为了甜点心的幸福,无私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中的红豺火烧云令我感触极深,作为狼的死敌,她的母爱之梦居然能够抵抗仇恨的缠绕,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比较后一片安宁的天……

  面对这母爱的伟大,我惊愕了,诧然了,联系我们自己,生活中,人们与别人结下仇恨后,始终想的是如何报仇雪恨,很少能有摒弃仇恨,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我想凶狠的豺和狼尚能如此,为何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就不行呢?我十分喜爱这本小说,在这两只动物身上,我学到了人类所缺失的互惠理解,学到了生活中我们所遗忘的比较初的善良和友爱。

  朋友们,让我们用理解来化解仇恨,用互惠来合共赢,用友爱来共创和谐!

《红豺》读后感6

  今年寒假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包括一本叫《红豺》的书,也叫《火烧云》。这是著名作家沈的作品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豺狼和狼的关系。通过他们之间的许多故事,我发现最终作者通过动物故事表达了母爱在世界上的伟大。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被它吸引,觉得它毫无意义。我不知道什么是“丛林法则”,直到我读了《红豺》的第一章“豺狼在家里的死亡”同时,我被书中红色豺狼的命运深深吸引。当狼看到豺狼时,它会上去杀死豺狼宝宝。即使他饿了,他也不会吃。取而代之的是,它会在咬后在豺宝宝的身体上排便,给豺一个威慑和警告,让它远离这个地方,不要抢走它的食物。

  这本书里还有一个故事让我感触很深。是“狼崽的痛苦营救”让我非常感动。这是一个关于红色豺狼为了拯救杀死他孩子的敌人的孩子的故事。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红豺牺牲尾巴来救狼的孩子。毕竟,这是杀死孩子的报复。他为什么要抚养敌人的孩子?直到我读完它,我才知道。这是伟大的母爱。

  这在我的生活中是一样的。我突然想到了自己。我妈妈工作很努力,*时也做家务。她不想让我做繁重的工作或者说脏话。她自己做了所有的选择。我是第一个想到任何美味的人。今年寒假期末考试,我的成绩不是很好。我妈妈给我上了一堂很难的课。我一直很生气。为什么要责备我?事实上,她完全是为了我好,她讨厌钢铁,而不是钢铁!这难道不是伟大的母爱吗?这个寒假,为了不让我退步,妈妈花时间帮我做作业,并鼓励我和老师一起努力学*。我也决定改过自新,不断提高自己,不再让妈妈为我担心。

  豺和狼是天生的敌人,但是红豺努力抚养敌人的幼崽,就像他是他的母亲一样,他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他的爱人。这种力量被称为母性。母性是最高的情感,这种情感可以在任何野蛮残忍的动物身上找到。这是一种高尚的、感人的、美丽的情感。

《红豺》读后感7

  《红豺》讲了一只名叫火烧云的豺,和一名叫大鼻孔的豺,生下了两只小豺崽。后来大鼻孔死了,两只小豺也被母狼咬死。

  一天,火烧云看见一只母狼被猎人的机关夹住,动不了,一会儿就死了。

  火烧云看见母狼的旁边有一个窝,里面有两只小狼崽。

  火烧云,咬死了一只,留下一只,当饿的时候来填饱肚子。所以取名叫甜点心。

  火烧云对小狼崽有了感情,几次三番没有杀它。而且为了甜点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还冒险去人类的地方偷鸡。慢慢的小狼崽长成了一只母狼。为了让母狼活下去,火烧云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还献出了一条腿。最后,火烧云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天。

  这个故事告诉我:母爱是伟大的。这个故事也令我感动。

《红豺》读后感8

  这天,我读了一本叫《红豺》的一本书,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我们以后就应该孝顺父母这个道理。

  书中主要讲了豺火烧云含辛茹苦的养育着仇敌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她犹豫过,悔恨过,但是他还是没有杀掉甜点心,还为她奉献了母爱,为了挽救甜点心,他她舍身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还为了她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在甜点心受难时不屑一顾,用自己漂亮的大尾巴作为代价,和大熊争斗时同时前腿,并且还帮助甜点心照顾他的小狼崽,最后用一丝母爱为她遮起了一片天。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母爱是一种巨大的火焰”火烧云的付出体现出了母爱是伟大的,但在生活中,我们的母亲又不何尝是这样的呢?有一次,我凌晨突然发起了高烧,呕吐症状接二连三,妈妈突然来了精神,急忙跳下床,妈妈神情严肃,焦黄的额头上似乎又多了几条皱纹,她迅速把我抱起来,送到医院后已是泪流满面,她气喘吁吁地,但是现在总算放下心了,经过医生的治疗,我的病有所好转,但妈妈总是问我:“儿子,还头晕吗?”并且妈妈天天都在医院溜达,好像我得了疾病似的,那时候我还小,不懂得妈妈对我的爱,但现在想想,母爱的确是伟大的!

  这本书告诉我们母爱是伟大的,当她老了,我们应该好好孝顺妈妈,不应该再让他担心了,并且我希望大家都能孝顺父母。

《红豺》读后感9

  我读了一本名叫《红豺》的书,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母豺火烧云那强大的母爱令人敬佩!

  有一次,一只母狼咬死了它的两只宝贝幼豺,母豺火烧云非常心痛母狼却被捕猎夹夹住,死了,其中一只狼崽被咬死,另一只狼崽被火烧云带回家打算什么时候饿了再吃。但是,火烧云并没有吃掉甜点心,而且还给它喂奶,它们俩相依为命。为了救甜点心,火烧云与大青蛇殊死搏斗,最后把大青蛇咬死了。它曾经想过豺和狼毕竟是仇敌,它为什么要哺育狼的后代呢?它也曾想过要吃掉狼崽,但是它这种想法却总被这种强大的母爱所控制令读者深深感动!

  这本书让我明白,母爱是珍贵、无私、伟大的,我们要孝敬父母,不让他们生气担心。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红气球》读后感 (菁华3篇)

《红气球》读后感1

  文章讲述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斑马生病了,不能和朋友们一起玩。医生还告诉它们小斑马的病是会传染的,小斑马和朋友们都很难过。后来朋友们想到了一个好注意,用一只红气球来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在了上面,让它飘在了小斑马的窗户上,小斑马开心的笑了。

  这篇文章表达的只有一个字“爱”,动物之间都有这么美好的爱,何况人呢。在班级里,也蕴藏了许多的爱,一个同学学*有困难,就会有老师、同学耐心的去讲解。让他掌握知识,解决困难,提高成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爱的一种表现。还有我的爸爸妈妈也给予我很多的爱,教我做人的`道理,给我提供学*的条件,妈妈每天送我到学校,不管刮风下雨,不管自已多么疲劳,只要我有一点点提高就会高兴得不得了。我只能以努力学*来报答大家的爱,让世界充满爱,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有一种智慧,它源于心灵深处的爱与关怀。而红气球的美正是在于传递了朋友间的友爱,是一种爱的升华。

《红气球》读后感2

  《红气球》讲述了一个孤独男孩在上学时捡到一只有魔法的红气球,他带它上学,放学……红气球像一个调皮又懂事的小魔法师陪伴着他。可这种快乐并没有坚持多久——小男孩的红气球被一群坏孩子盯上了,他们搞破坏,追赶,用*弹射,践踏红气球,使小男孩失去了最好的伙伴。过了一会儿,一群七彩气球从商店,房屋,甚至街上玩耍的小孩手中飞向褶皱的,扁了的红气球,带着小男孩飞向天空。

  影片通过小男孩和红气球之间的情谊,十分含蓄地表达了人们对快乐以及自由的向往。镜头中的小男孩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期盼,渴望,他期盼,渴望自由。

  在一群气球的簇拥下,小男孩飞上了天空,得到了一次奇妙的环球旅行。

  当我感到孤独时,就会玩电脑,看电视,其实,我并不想这样,人本来应该和人玩的,电视屏幕上的动物,即使叫人开心的唐老鸭,毕竟不给人以实物感。我多么希望拥有一个像小男孩一样的红气球。

《红气球》读后感3

  文章讲述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斑马生病了,不能和朋友们一起玩。医生还告诉它们小斑马的病是会传染的,小斑马和朋友们都很难过。后来朋友们想到了一个好注意,用一只红气球来把自己想说的话写在了上面,让它飘在了小斑马的窗户上,小斑马开心的笑了。

  这篇文章表达的只有一个字“爱”,动物之间都有这么美好的爱,何况人呢。在班级里,也蕴藏了许多的爱,一个同学学*有困难,就会有老师、同学耐心的去讲解。让他掌握知识,解决困难,提高成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爱的一种表现。还有我的爸爸妈妈也给予我很多的爱,教我做人的.道理,给我提供学*的条件,妈妈每天送我到学校,不管刮风下雨,不管自已多么疲劳,只要我有一点点提高就会高兴得不得了。我只能以努力学*来报答大家的爱,让世界充满爱,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有一种智慧,它源于心灵深处的爱与关怀。而红气球的美正是在于传递了朋友间的友爱,是一种爱的升华。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5)

——《红葫芦》读后感 (菁华3篇)

《红葫芦》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抽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精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爱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红葫芦》读后感2

  这天,我读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小河弯弯》这本书中《红葫芦》这个故事,有很多感触。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人们的“以貌取人”。

  待我转述这个有趣的故事吧!股市主人公妞妞喜欢看故事中的另一个主人公湾游泳,因为湾的父亲是一个大骗子,所以没有一个小朋友和湾玩,也没人理睬他。有一次,湾教妞妞游泳的时候,抽走了用来当救生圈的红葫芦,妞妞骂湾是骗子。当她偶然明白了那只是为了让她更快地学会游泳的时候,湾已经离开了他生活的那个地方。

  “貌”可以指多方面的内容,在“以貌取人”这个词中是指外貌;在故事之中是指完的父亲是个骗子。以貌取人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的以“貌”取人。在1861年,美国的第十六位总统林肯上任了。当他开发布会的时候,有一个议员向林肯提出了一个很棘手的难题:“您的父亲是一个鞋匠,是做低贱的工作的,用干低贱工作的人的儿子做美国总统,岂不是向外界其他国家表示我们国家无人了,要用鞋匠的儿子来做我们美国的总统吗?”林肯巧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往后几十年里,林肯把美国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个议员岂不是以“貌”取人吗?

  人们啊!以貌取人的做法是不对的,是坏的呀!虽然连万世师表的孔丘孔圣人亦有的时候以貌取人,但是孔圣人也是有错的时候的呀!我们不能学他错的地方。“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改之。”人们啊!把这个遗祸千年的坏*惯彻底的改掉吧!

《红葫芦》读后感3

  今天,我拜读了曹文轩的《红葫芦》,这篇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妞妞家门口有一条小河,河的对岸住着一个名叫湾的小孩,跟 他 爸爸 住在一起。每次妞妞出门都能看见他在河里游泳。妞妞只 知道湾的爸爸是一个大骗子,在坐牢。天气十分炎热,妞妞禁不 住游泳的诱惑,下河和湾一起游泳了。这里每个游泳的 孩子 都有 一个红葫芦,用来自救。妞妞其实已经会游了,但她很胆小,只 好抱着红葫芦,湾不用红葫芦,他俩一块游。有一次,湾突然抽 掉妞妞怀中的红葫芦,妞妞在水中挣扎,大喊救命。从此,妞妞 再也不去大河旁了。不久,妞妞回了爷爷家,在爷爷的'教导下 ,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

  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 。她想向小 男孩 道谢,跑到了湾家。而湾却去他外婆家了。

  这篇故事告诉我:有的人其实是为我们好,不要因为小事误会了别人。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6)

——《红葫芦》读后感400字 (菁华3篇)

《红葫芦》读后感400字1

  最*我读了一本叫《红葫芦》的文章让我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妞妞的小女孩,她喜欢看湾在大河里游泳。湾的父亲是一个骗子,所以没有人理湾。湾教妞妞游泳,有一次却抽走了帮助妞妞凫水的红葫芦。妞妞在水中大呼救命,还骂湾是一个骗子。但当妞妞偶然明白湾是为了让她更快学会游泳才抽走红葫芦的时候,湾已经离开了他生活的那个地方。

  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一件事,那是我小时候发生的一件事。

  一天,爸爸妈妈带着我来到游泳池,那是一个很大的游泳池。那时我连潜水都不会,就更不要说游泳了。当我在游泳池旁发呆时,爸爸一下子把我拉到水中,啊,这池水真凉快啊!尽管爸爸用手扶着我,但是我还是很害怕。爸爸托着我,慢慢地向深水区游去。突然,他把手一松,我一下子掉入水中。我不停的扑腾着,扑腾着,终于浮出了水面。

  从那时起,我不仅学会了潜水,更学会了放手。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总是依赖别人或是某样物品,我们要放开双手,靠自己的力量去克服困难。

《红葫芦》读后感400字2

  哭,代表了一个人的情感。哭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我这次哭就是为故事中主人公湾和妞妞之间的误会而哭。

  湾和妞妞之间的友谊是通过一条大河建立起来的,湾教妞妞游泳。而红葫芦相当于当地不会游泳孩子的救生圈。起先,湾与妞妞之间的友谊还是很深的,他们常常在河中央的小岛上玩,还用了芦苇在岛上造了一座草屋,他们将它称之为“家”。几天后妞妞的技术渐渐娴熟起来,学会了游泳。只不过是她比较胆小,不敢离开红葫芦罢了。而当妞妞在游泳时,湾偷偷的将系在扭扭腰间的红葫芦解开了。妞妞的红葫芦被抽去了,仿佛失去了支柱,一下子沉了下去,喝了好几口水。随着湾抽去了红葫芦,他们之间的友谊也随之被抽掉了。而当妞妞被湾救起时,狠狠地骂了湾,这件事她在心中留下了阴影,就不与湾一起玩了。湾很痛心,在几天后的一个黄昏,他将代表着他们之间友谊的“家”烧毁了。“家”被烧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化为了灰烬。看到这,我感到十分惋惜,泪水充满了眼眶。再细细的品后文,妞妞爷爷童时的故事也与此类似,其实都是为了自己好。妞妞这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错了,误会了湾。就赶紧回去去找湾。可是,为时已晚,湾已搬去了千里之外。妞妞痛心的哭了,我再也难以抑制,眼泪也应字落下。

  哭,体现了一个人的情感,连裤也不会的人,情感定是麻木的。而《红葫芦》让我幸福地哭了……

《红葫芦》读后感400字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红辣椒》,其中我对《红葫芦》这篇故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中有个女孩叫妞妞,她只要一出门就能看见河中有一个叫湾的男孩抱着一个用以救生用的红葫芦在水中游泳,妞妞对湾几乎一无所知,但是唯一一点知道的是湾的爸爸是方圆几百里有名的大骗子。随这天气越来越热,妞妞也想下河游泳,因此妞妞和湾成了好朋友。可有一天湾在妞妞游泳时突然把红葫芦从她的身下拿走了,妞妞以为湾想害她,所以再也不理湾了。妞妞在爷爷的教导下,终于明白湾的“恶意”原来是为了让自己能更快地学会游泳。当她想去和湾道声谢时,湾已经离开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了自己学滑板的事,那时我一直想玩滑板,可胆子小,怕跌倒,所以总是扶着妈妈不放手,有一次妈妈突然甩开了我的手,害得我差点摔倒,不过我也在没有任何帮助下滑了一点点距离,之后妈妈还是会扶着我,但时间越来越短,也经常突然松手,经过反反复复这样的练*,很快我就学会了滑板,现在我已经是玩滑板的高手了!

  读过这篇《红葫芦》我才明白,原来爸爸妈妈有时对我的“狠心、无情”,其实是为了能让我更快、更好地成长啊!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7)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9篇)

红高粱读后感1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读后感2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它是著名导演张艺谋的最爱,“英雄”里的一幕:一片满是金黄色的树林里,两个对峙的女子,飘逸的衣衫,颜色,是大红,飞雪的剑嗖地刺进了对方的身体,让她的血染红了曾经的一片金黄……,风吹过,旋飘起火红的树叶,那样的火红,让人心醉。很凑巧,这位导演也曾将《红高粱》搬上荧幕。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ai,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红高粱》的叙述者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

红高粱读后感3

  暑假,舅公向我推荐了这本《红高粱家族》,我一拿到手就有目不转睛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马上就入迷了,这就像看电视剧似的,有的时候让人大笑,有的时候催人泪下。

  《红高粱家族》是著名作家莫言的长篇作品,小说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

  “我”奶奶戴凤莲,别看她是个柔弱的女子,当初倔强又有主见的她为了婚姻和爹断绝关系;她还是抗日英雄,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时,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光荣牺牲在高梁地里。

  我爷爷余占鳌是一个非常爷们又非常粗旷的男子汉,他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独立人格非常强。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本人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建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去胶*公路伏击日本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本。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我发现书中的每个英雄人物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坚持不懈,屡败屡战。这可不是英雄特有的品质,战争才需的精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

  就说我学轮滑吧,妈妈给我报了一个轮滑班,我拥有了一双轮滑鞋,迫不及待地就把它穿上了,教练又给我“全副武装”:戴上护肘、护手、护膝和头盔。我扶着栏杆“一瘸一拐”地走到空阔的大广场。刚抬起左脚,没想到,身子一晃,摔倒在用水磨石铺成的地上,只听见“砰”的一声——我摔个“狗啃泥”,“好疼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轻轻地揉着疼痛的地方。当时,我真像一个不会走路的小孩,坐在地上等人搀扶。这时,教练走过来对我说:“没关系,慢慢练。”他先教我“站”,我两脚成“八”字形,两腿稍稍蹲下,两手前伸,保持*衡。他看我能站稳了,就教我“走”。教练说:“走的时候,保持站的姿势不变,然后,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再把另一只脚放到这只脚前面……”顺带给我示范了一遍。听了教练的话,我更加努力地练了起来。

  没走几步“哎哟!”我又摔了一跤。这次,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就不起来了,妈妈来拉我,我懊恼地说:“学轮滑总摔,反正学不会,还不如不学呢!”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万事开头难,人家不是滑地好好的吗?如果所有人都像你这样。那会怎么样呢?不要灰心啊!”我在练*的过程中,也不知摔了多少回,但我并不灰心,渐渐地我滑得越来越好,连教练都夸我了。我心里美滋滋的,一不小心,我又险些摔倒。我站稳后笑了起来,妈妈也在欣慰地笑了。

  现在我已经学会了。一回想起第一次摔倒的情景,就忍不住暗暗笑出声来,我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啊!胜利果然属于最坚忍的人。”

  是啊,如果大家不知道坚强勇敢地面对生活,那么便会一事无成,无法生存下去。难道吃饭噎着了,就再也不吃了吗?我要向抗战英雄们学*,胜利永远属于最坚忍的人!

红高粱读后感4

  20xx年是*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红高粱终成参天之树啦!

红高粱读后感5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红高粱读后感6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7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写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写。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文明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高粱读后感8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还有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红高粱读后感9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的混乱局势,*的奸诈和*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妈妈的红沙发》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8)

——《红舞鞋》读后感 (菁华6篇)

《红舞鞋》读后感1

  《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莎有着一位像星星一样闪烁的好朋友张茜。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何时何地的境况,坚强的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而又闪耀的白天鹅。

  把每一滴眼泪都藏在心里,时间会把它们孕育成珍珠,在我们的年华里闪闪发光。每个人都会在青春中成长,疼痛是成长不可避免的过程,那些曾经的往事,就像洁白的花朵,在我们彼此最美好的时光里,寂静的开放。

  每当翻看一遍这本书,给我的感受都会不一样,梦想就像萤火虫一样,在我们迷茫的日子里轻盈飞舞,照亮每一个黑暗的日子。

  当梦想照进现实,当奇迹发芽开花,还等什么。和你最炽热的梦想,一起努力,舞一曲梦想之歌!

  “做花朵一样的女孩,向葵花一样执着,像百合一样纯洁,向玫瑰一样热烈--热烈地拥抱生活,拥抱每一个梦想的日子”。

《红舞鞋》读后感2

  红舞鞋的主人公叫李莎莎,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

  *凡的李莎莎和千千万万的女孩一样,每天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她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知心朋友张西,张西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在班上数第一,初中,张西要到好的学校读书。李莎莎为了和张西在一起,她每天努力读书,最终和张西在一起。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李莎莎被选入舞蹈队,并获得参加国际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张西对李莎莎误解,背叛,伤害,期中还有大人的大人的纠结往事,虽然身处境况非常糟糕,但李莎莎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丑小鸭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看完这个感人的故事,李莎莎这个人物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心想,李莎莎的心太善良了,竟没有因为许多人的讥讽而生气,她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这种善良的心是别人没有的善心。让我知道了,不管别人怎么对你,都要善良的对待别人,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欢心。

《红舞鞋》读后感3

  寒假里,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被一本名叫《红舞鞋》的书深深吸引了。只见一个身穿白色裙子、脚穿红色舞鞋的女孩翩翩起舞,优美的身姿像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我迫不及待地买回家看了起来。

  《红舞鞋》以女孩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东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朋友的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面对每一天、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最后成功羸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又引人注目的白天鹅。

  俗话说:“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读了这本书,我又一次明白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此刻,我深深被主人公李莎莎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以前,我在学*上一遇到挫折,总是觉得自己不行,缺乏信心,每每遇到困难总是垂头丧气,想要放弃。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成功是要付出劳动和汗水的,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红舞鞋》读后感4

  这是一本我最喜爱的书——《红舞鞋》。这本书讲诉了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一个小女孩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进了学校的舞蹈团队,舞蹈成员们都不喜欢她,李莎莎最好的朋友张茜恰好是舞蹈队的,而且还是最有实力的。但是李莎莎的加入,张茜觉得也太便宜了她了,就为了这个,张茜不顾一切的去报复李莎莎。但是无论张茜怎么破坏她,莎莎还是依旧坚持着。虽然被别人误解、背叛、伤害,但是她都不会气馁,不会放弃,她始终都保持着一颗善良、纯洁、智慧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张茜彻底的失败了,决定还是和莎莎和好。好朋友又复合了,而且比以前更加亲密了。直到最后她努力的实现了自己伟大的梦想,她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对自己学跳舞的看法,每次我去学跳舞的时候,前半节的基训课总是会偷懒,腿不压直,脚不绷紧,整个人非常松懈。直到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深有感触。我才明白了,想要成为赛场上真正的冠军,是要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汗水,多得多的刻苦与努力,还要一颗坚定的心。要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意志。让我敬佩的是李莎莎知道自己是后来加进来的,比别人要学得慢很多,但还是很努力的让自己做到最好,尽管跳舞的其它成员都讨厌她,针对她。还经常天很晚了,别人都回家了,她自己却在舞蹈教室勤奋的练*,就是这样,一次老师看见了她的努力,就下定决心让她参加了比赛。我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地上舞蹈课,不管结果会怎样,过程才是最重要的嘛!

《红舞鞋》读后感5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里发现了《红舞鞋》这本书,我一下就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住了。于是我把它买回家开始用心品读起来,我一遍一遍地读着,仍然回味无穷。书里的内容精彩纷呈,扣人心弦,我情不自禁地随着书中的感情变化而此起彼伏,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

  《红舞鞋》是当代女作家吴洲星的作品,这本书以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李莎莎的梦想,磨砺和成长过程,构成了这部长篇小说的基本情节和故事线索。*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了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板,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面对这样的情况,李莎莎没有气馁,没有放弃,始终保持一颗善良、执着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所有人的尊重。

  读完这本书,我一下就想到我的经历和李莎莎有些地方其实挺类似的。我从小就开始学跳舞,从最基本的动作压腿,下腰到现在的后桥,控腿……这么多年都持续着这样的训练。很多人在刚学*舞蹈时都是兴致盎然的,可过一段时间,这种热情就被磨灭了。但是因为我从心里热爱舞蹈,所以当我一穿上舞蹈鞋就感觉我的身上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那一瞬间被点亮了,“哧”的一下,像有一团火花在我体内燃烧。在郑老师的鼓励声中,我更加勤奋的练*。其实我的心中有一个秘密,也是我的梦想,那就是有一天能成为像郑老师那样优秀的舞蹈者,跳出美轮美奂,令人心醉的舞蹈。我也因此一心一意地朝着这个梦想努力着。

  我要向李莎莎学*,她那种对梦想的追求和执着坚韧的精神将一直激励着我,让我在今后的学*生活中,无论是流汗,流泪还是受伤,我都会向着梦想勇往直前。

《红舞鞋》读后感6

  架起梦想的桥梁,可以让我们看到身旁美丽的风景,和不远处那道美丽的彩虹……

  《红舞鞋》这本书的主人公李莎莎是一个*凡的女孩,在一个偶然机会下参加了舞蹈队,变立志要成为舞者。最后,李莎莎通过自己的努力,从丑小鸭变成了天鹅,离自己的梦想更*了一步。

  李莎莎成绩不算特别好,因此,她总是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她的老师总是劝她放弃舞蹈,专心学*。但是,李莎莎又很喜欢跳舞,她不想放弃舞蹈。让老师同意李莎莎继续跳舞的方法只有一个:用成绩证明自己。于是,李莎莎总是复*到深夜。可尽管如此,李莎莎的成绩还是没有很大的起色,就算这样,李莎莎还是没有放弃自己,继续努力。

  后来,李莎莎在成绩和舞蹈上都有了明显进步,终于向老师证明,跳舞也一样可以不误学*。 “疼痛是成长不可避免的过程,就像牙疼,谁也躲避不了。”李莎莎在成长的过程中也有遇到朋友的误解、背叛、伤害。正但是有一个想成为舞者的梦想激励着她,让她没有放弃自己。 架起梦想的桥梁,需要努力。

  在学*笛子时,我常常会有一个很难跨越的“坎”。例如:一个很难吹的音、气息控制不好、姿势不好等。这些“坎”都需要一段时间后才能跨过。然而,在这一段时间里,并不是坐着干等便可以练好的,而是要一直练,直到跨过这个坎。姿势不好就一直对着镜子练,有一个音吹不上去就练那一个音……

  只有你努力了,才能在梦想的桥梁上越走越远。 梦想的桥梁就像玻璃栈道,越往前走,看到的美丽景色就越多,脚下的路也就越险峻。回头看看,便可以看到一路成长的风景。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心智也在慢慢走向成熟,也会看见另一个自己。

  架起梦想的桥梁,需要努力。就算努力的过程再艰难,也有机会离梦想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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