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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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陈胜作文1

  这是司马迁《史记》中《陈涉世家》的开头,报告的是陈胜由佣耕到动员叛逆并乐成叛逆的故事。刚开始,陈胜在与人佣耕时狂言所志,“燕雀安知青云之志哉”,而且许下“苟荣华,无相忘”的信誉,令我不得不服气他的精神。而他在“度已负约,负约当斩”的压制下,愤然动员历史上第一次农夫叛逆的勇气更是撼民气肺。“陈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的美满下场,其实让我为他的乐成叛逆而欢快不已。我以为陈胜就是其时秦二世时期的人民好汉!

  可是,我接着后头读,“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知道陈胜称王之后,就有些由由然,自高自信起来。昔时和陈胜一块做雇工耕地的伙伴都来投奔他,有一个伙伴惊叹道“伙颐!陈胜大王的宫殿真是高峻艰深啊!”楚地人把“多”叫做“伙”,以是“伙涉为王”全国传播传播开来。其后,这个伙伴越来越任意,竟向人们提及陈胜当雇工时的事,陈胜就将他杀死了。这个伙伴自然有差池的处所,但罪不至死,陈胜真就下得了杀他的心吗?曾经共魔难的朋友都要杀,谁还肯留在他身边?以后之后,陈王的故旧知交都纷纷自动拜别,没有再亲密陈王的人了。

  陈胜不听好言,只是一味的信托油腔滑语和自己的判定,并且不取名誉,自得忘形,不思进取。固然他有志向有勇气,可以或许乐成的率领叛逆,却是没有手段打点世界,导致最后成为秦二世一样*常的暴君。失人心者失全国,才导致仅六个月便失败了。或者陈胜其时也没有预推测自己会到云云田地,但这次叛逆固然诛杀了秦二世,叛逆后却又成为了和叛逆前一样的统治,以是,我以为这是是一次有时义的叛逆一场失败的叛逆!哪怕是叛逆军拿下了城池,但叛逆乐成后错误的统治,还是毁去了统统。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2

  这是司马迁《史记》中《陈涉世家》的开头,讲述的是陈涉由佣耕到发动起义并成功起义的故事,多为赞也,给读者塑造了一个完美的陈涉形象。他在与人佣耕时大言所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并许下"苟富贵,无相忘"的诺言,令大家无不拜服于他的精神。而他在"度已失期,失期当斩"的压迫下,愤然发动历史上第一次起义的勇气更是撼人心肺。"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的完美结局,着实让读者为他的成功起义而兴奋不已。

  现在回头来想,陈涉从与人佣耕时就立下远大抱负。后又为戍边军队的队长,且在大泽乡与吴广相遇,并且"会天大雨",而又有二位被民拥戴的名人不知去向,可供利用。实为天时地利人和之全面体现。而且,当时秦二世的残暴统治实为过之,发动起义确是迫不及待。而且作者也对他是持鲜明的肯定态度,所以,陈涉应是当时秦二世期间的人民英雄。

  但是,我们接着后面读,"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

  所以就知道了陈胜称王总共六个月的时间。当了王之后,以陈县为国都。从前一位曾经与他一起雇佣给人家耕田的伙计听说他做了王,来到了陈县,敲着宫门说:"我要见陈涉。"守宫门的长官要把他捆绑起来。经他反复解说,才放开他,但仍然不肯为他通报。等陈王出门时,他拦路呼喊陈涉的名字。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3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

  这是司马迁《史记》中《陈涉世家》的开头,讲述的是陈胜由佣耕到发动起义并成功起义的故事。刚开始,陈胜在与人佣耕时大言所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并且许下“苟富贵,无相忘”的诺言,令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精神。而他在“度已失期,失期当斩”的压迫下,愤然发动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勇气更是撼人心肺。“陈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的完美结局,着实让我为他的成功起义而兴奋不已。我认为陈胜就是当时秦二世期间的人民英雄!

  但是,我接着后面读,“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知道陈胜称王之后,就有些飘飘然,自高自大起来。当年和陈胜一块做雇工耕地的同伴都来投奔他,有一个同伴赞叹道“伙颐!陈胜大王的宫殿真是高大深邃啊!”楚地人把“多”叫做“伙”,所以 “伙涉为王” 天下流传流传开来。后来,这个同伴越来越随便,竟向人们说起陈胜当雇工时的事,陈胜就将他杀死了。这个同伴自然有不对的地方,但罪不至死,陈胜真就下得了杀他的心吗?曾经共患难的朋友都要杀,谁还肯留在他身边?从此之后,陈王的故旧知交都纷纷自动离去,没有再亲*陈王的人了。

  陈胜不听好言,只是一味的相信油腔滑语和自己的判断,而且不守信用,得意忘形,不思进取。虽然他有志向有勇气,能够成功的领导起义,却是没有能力管理国家,导致最后成为秦二世一般的暴君。失民心者失天下,才导致仅六个月便失败了。或许陈胜当时也没有预料到自己会到如此境地,但这次起义虽然诛杀了秦二世,起义后却又成为了和起义前一样的统治,所以,我认为这是是一次无意义的起义一场失败的起义!哪怕是起义军拿下了城池,但起义成功后错误的统治,还是毁去了一切。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4

  这是司马迁《史记》中《陈涉世家》的开头,报告的是陈胜由佣耕到动员叛逆并乐成叛逆的故事。刚开始,陈胜在与人佣耕时狂言所志,“燕雀安知青云之志哉”,而且许下“苟荣华,无相忘”的信誉,令我不得不服气他的精神。而他在“度已负约,负约当斩”的压制下,愤然动员历史上第一次农夫叛逆的勇气更是撼民气肺。“陈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的美满下场,其实让我为他的乐成叛逆而欢快不已。我以为陈胜就是其时秦二世时期的人民好汉!

  可是,我接着后头读,“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知道陈胜称王之后,就有些由由然,自高自信起来。昔时和陈胜一块做雇工耕地的伙伴都来投奔他,有一个伙伴惊叹道“伙颐!陈胜大王的宫殿真是高峻艰深啊!”楚地人把“多”叫做“伙”,以是 “伙涉为王” 全国传播传播开来。其后,这个伙伴越来越任意,竟向人们提及陈胜当雇工时的.事,陈胜就将他杀死了。这个伙伴自然有差池的处所,但罪不至死,陈胜真就下得了杀他的心吗?曾经共魔难的朋友都要杀,谁还肯留在他身边?以后之后,陈王的故旧知交都纷纷自动拜别,没有再亲密陈王的人了。

  陈胜不听好言,只是一味的信托油腔滑语和自己的判定,并且不取名誉,自得忘形,不思进取。固然他有志向有勇气,可以或许乐成的率领叛逆,却是没有手段打点世界,导致最后成为秦二世一样*常的暴君。失人心者失全国,才导致仅六个月便失败了。或者陈胜其时也没有预推测自己会到云云田地,但这次叛逆固然诛杀了秦二世,叛逆后却又成为了和叛逆前一样的统治,以是,我以为这是是一次有时义的叛逆一场失败的叛逆!哪怕是叛逆军拿下了城池,但叛逆乐成后错误的统治,还是毁去了统统。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5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声振臂高呼,揭开了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序幕。而他,陈胜,这位敢于反抗*的开创者,以他的有胆有识和大无畏的反抗精神,被司马迁在《史记》这部杰作中浓墨重彩地书写了一笔,从此青史留名;他的光辉形象和精神,也穿越千年历史,震撼着我这个后人的心。

  我是从《史记.陈涉世家》中读到他的。这篇文章以详实的史料记载了陈胜少年的志向和大泽乡起义的全过程。透过这一幕幕场景,我眼中的陈胜渐渐成形。他少有大志,立志干出一番事业,无奈周围庸俗的同伴无法理解他的鸿鹄之志,还对他冷嘲热讽。尽管如此,意志坚定者的决心是不会为小人物的评论所左右的,他在成年后很快便得到了展现才干的机会。

  九百人的队伍,是充足的兵源;糟糕的天气,是细长的导火索;苛刻的法令,是足量的炸药。现在,似乎苍天都为他做好了准备,只等一粒火星将这一切引爆。分析时事,他头头是道;策略计划,他周密布置——最后,他振臂一呼,那响彻千古的豪言壮语,让大泽乡起义一触即发。随着起义军势如破竹,他的远大志向也终于实现。

  陈胜的成功不仅是“时势造英雄”,而且还得益于他胸怀大志并意志坚定。当时秦的保证和天下贫苦人民积蓄已久的怨气为他准备了条件,特殊的时期也为他施展才华营造了舞台,单最重要的还是他能把自己的志向坚定地保留在心中,不顾他人评价,才能到最后有施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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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我眼中的我作文 (菁华5篇)

我眼中的我作文1

  在我的眼中,我就是像个“异类”,也是个“两面派......

  当我生气时,人就像个“快要爆炸的炸弹”一般,只要一燃烧,我的情绪就会失控。记得有一次生气的时候,我的'手一拳打到墙壁上,墙壁当然是硬邦邦的,我是“以卵击石”,手都变“废”了,之后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会出那么大的力气来自残,难道是谁在我背后施展什么魔法么?

  在我眼中,我还是个“两面派”,当别人吵架时,我像是“墙头草”,“两边倒”,刚刚还支持这一方,等一会儿就支持另一方了。

  在我眼中,我还是个“叛徒”,常常会背叛自己,背叛他人,我们班有个同学告诉我,他喜欢班里的几个女生,叫我不要告诉别人。可是我心里就一直想往外边传,憋不住,告诉别人了,才呼了口气,但又有点后悔。对于自己也一个样,自己的秘密也很难保住,常常要告诉别人,心里才会舒畅。

  就目前,我不可能是个完美的人,随着自己的成长不断改变吧,学会克制自己,管好嘴巴。

我眼中的我作文2

  夏天来了,太阳刚一出来,地上好似着了火。狗趴在地上吐出鲜红的舌头,小鸟不知躲到哪去了,只有知了不住地在枝头鸣叫,像替夏呐喊助威!

  我眼中的夏天是多彩的。哟,原来是一朵朵亭亭玉立的荷花。她们坐着绿色的茶叶船在池塘里轻轻地游荡,飘出一股淡淡的清香。她们静静地站在那儿,一阵阵微风吹过,荷花就翩翩起舞,好像在自豪地说:“我最美丽,我最漂亮!”

  我眼中的夏天是紫色的。瞧,一串串挂满枝头的葡萄。她晶莹透亮,像是一颗颗紫得发亮的宝石,在阳光照耀下更是耀眼,更是夺目。人们明知道她味之美,果之润,却有点儿舍不得入口,怕把她可惜了。

  晚上,勤快的萤火虫提着一个个小灯笼,飞来飞去,时而在草丛中低低的盘旋,时而在空中翩翩起舞,好似一盏盏明亮的小灯,照亮了漆黑的.夜晚。

  我眼中的夏天是多彩绚丽的,是热热闹闹的,虽然夏天很热,但我却十分喜欢她!

我眼中的我作文3

  嘿!说实话,我眼中的我还真有趣!

  我觉得自己相貌**,不怎么突出。就是觉得自己有一点高,才五年级就有1米52,用大家的语言来说就是:“全班‘海拔’第二高的‘山峰’。”呵呵!

  我是一个十足的自恋狂,每当骑着我那辆“酷”车,穿着一身“酷”装时,真是觉得自己酷毙了,如果有人问:“有必要这么自恋吗?”“有!”我会毫不犹豫的说。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上就写着:“自恋的人往往比其他人更成功一些。”所以,你也必须要学会自恋哦!

  我喜爱交友,甚至到了酷爱的程度。就拿上次“北京之旅”来说吧!我就结识了4个来自昆明的“哥们”呢!说得好听一点这就是叫“人缘关系搞得好”。不过,也正因为有了这些好朋友,才让我的成长道路上多了一份快乐,少了一份艰辛。所以,交友无疑个好选择哦!

  我可是是一个“重友轻色”的人!在班里,我动不动就跟男生搂搂抱抱,“哥们”“哥们”的叫个不停。而对女生可从不理会。因此,在全班,跟男生关系搞得最好的是我,跟女生关系搞得最不好的也是我。我如果要找女生办什么事,可比登天还难呢!唉――!

  看!我就是这样一个具有“自恋”,“爱交好友”,“重友轻色”三面派的`一个人。

我眼中的我作文4

  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学生,我的成绩很优秀,人缘很好,我眼中的我。但就是爱玩游戏,而且玩得比别人好。老师知道又要骂人了,呜……呜……我玩电脑游戏是有招的,但并不是玩得多。

  我这招用在学*上一定也不错!我爱玩“佣兵”,而且经常到“xx网站”上去查资料,获得一些“秘籍”,很好地运用了每一个职业的优点,过任务时便特别轻松,哪会像朋友那样死闯硬拼嘛!呵呵!周五放学回来,我在家里玩电脑,董哲和曾亚迪在边上看我玩。

  董哲见我硬是不用魔法,便问我:“你为什么不用魔法呢?”“你当我是什么?猪头吗?”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我才不会像白痴那样用魔法哩!”这时一直沉默的曾亚迪发话了:“呃……你是在说我吗……”“对!”董哲抢在我之前回答。我急了,忙说:“……这是……她说的……不是……我说的……”曾亚迪又问:“依庐为什么玩得那么好呢?”我不想让她们知道我的招儿,就没说话了。我可以把这一招用在学*上,那就是预*。

  在上新课之前,使用英才教程,把课后思考练*给弄懂,这样听课便比较省力;把一招用在考试上,就是复*。买套卷子做做,是最有效的。我眼中的我,就是一个既爱打电游,又持有好成绩的女生。

  “上课预*;下课复*;打游戏前也收集。这就是我有才能的原因!呵呵!“不得自傲!啪!”“痛啊……”

我眼中的我作文5

  如果我把我分成两个人,另一个我一定会好好审视原来的我。

  我很害怕一个人站在台上,台下人山人海的景象。每当这时,心脏永远都会突然加速跳动,有几个脑子都不够用,我害怕台下的人批判自己。有时我常告诉自己不要怕,但这好像是一股风,没人能阻止得了风。因此我很羡慕那些站在台上,一滴汗都不出的人,把他的勇气分点给我也好。

  我可以说我是双重性格,性格分裂。有时快乐和生气是同时存在的。当我生气极度时,会突然一笑,然后做一些连我自己也不明白的事。二年级的某天,爸爸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我也突然一笑,一拳砸到自己睡觉的那张床上,居然把床给砸坏了,事后我也一直不知道我哪来的力气。

  秘密在我身上藏不了多久。我渐渐也觉得自己是个话痨,骗我实在很容易。有时说着说着,自己就把秘密兜给人家了。比如妈妈告诉我不要把姐姐在美国读书的事情告诉太多人。瞧!现在众人皆知,就连我自己想要在美国留学这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

  唯一让我欣赏的就是我的同情心,路上看见一个乞丐,不给上几块钱,就觉得有愧于他似的。

  这个我只能说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当分成两个人的我又合成一个人的时候。我只能说:唉,下次努力;只能说:唉,慢慢改进吧。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合集5篇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1

  这是司马迁《史记》中《陈涉世家》的开头,讲述的是陈涉由佣耕到发动起义并成功起义的故事,多为赞也,给读者塑造了一个完美的陈涉形象。他在与人佣耕时大言所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并许下"苟富贵,无相忘"的诺言,令大家无不拜服于他的精神。而他在"度已失期,失期当斩"的压迫下,愤然发动历史上第一次起义的勇气更是撼人心肺。"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的完美结局,着实让读者为他的成功起义而兴奋不已。

  现在回头来想,陈涉从与人佣耕时就立下远大抱负。后又为戍边军队的队长,且在大泽乡与吴广相遇,并且"会天大雨",而又有二位被民拥戴的名人不知去向,可供利用。实为天时地利人和之全面体现。而且,当时秦二世的残暴统治实为过之,发动起义确是迫不及待。而且作者也对他是持鲜明的肯定态度,所以,陈涉应是当时秦二世期间的人民英雄。

  但是,我们接着后面读,"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

  所以就知道了陈胜称王总共六个月的时间。当了王之后,以陈县为国都。从前一位曾经与他一起雇佣给人家耕田的伙计听说他做了王,来到了陈县,敲着宫门说:"我要见陈涉。"守宫门的长官要把他捆绑起来。经他反复解说,才放开他,但仍然不肯为他通报。等陈王出门时,他拦路呼喊陈涉的名字。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2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

  这是司马迁《史记》中《陈涉世家》的开头,讲述的是陈胜由佣耕到发动起义并成功起义的故事。刚开始,陈胜在与人佣耕时大言所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并且许下“苟富贵,无相忘”的诺言,令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精神。而他在“度已失期,失期当斩”的压迫下,愤然发动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勇气更是撼人心肺。“陈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的完美结局,着实让我为他的成功起义而兴奋不已。我认为陈胜就是当时秦二世期间的人民英雄!

  但是,我接着后面读,“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知道陈胜称王之后,就有些飘飘然,自高自大起来。当年和陈胜一块做雇工耕地的同伴都来投奔他,有一个同伴赞叹道“伙颐!陈胜大王的宫殿真是高大深邃啊!”楚地人把“多”叫做“伙”,所以“伙涉为王”天下流传流传开来。后来,这个同伴越来越随便,竟向人们说起陈胜当雇工时的事,陈胜就将他杀死了。这个同伴自然有不对的地方,但罪不至死,陈胜真就下得了杀他的心吗?曾经共患难的朋友都要杀,谁还肯留在他身边?从此之后,陈王的故旧知交都纷纷自动离去,没有再亲*陈王的人了。

  陈胜不听好言,只是一味的相信油腔滑语和自己的判断,而且不守信用,得意忘形,不思进取。虽然他有志向有勇气,能够成功的领导起义,却是没有能力管理国家,导致最后成为秦二世一般的暴君。失民心者失天下,才导致仅六个月便失败了。或许陈胜当时也没有预料到自己会到如此境地,但这次起义虽然诛杀了秦二世,起义后却又成为了和起义前一样的统治,所以,我认为这是是一次无意义的起义一场失败的起义!哪怕是起义军拿下了城池,但起义成功后错误的统治,还是毁去了一切。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3

  陈胜者,一代枭雄也。乱世之中,非致绝境,不成枭雄;非有壮志,不成枭雄。

  大泽乡失期,法皆斩,召令徒属,明之以福祸,而杀两尉,置之于绝境。未知死,怎知生?众人在知自己难逃于死,生之本能,自当反抗,背水一战,或可求生。由是而先知死后知生,由是陈胜得以驱驰众人。

  秦**,法严苟,而未知“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得民心者得天下,世间愚者多,于是打着扶苏项燕的`幌子,虽然“诈”了点,却于第一时间获了民心。

  乱世之中唯枭雄能成就功名。所谓枭雄者,非良善者,非庸夫。非良善,则手段独绝,非庸夫则超脱于凡俗。举大计之意,人皆有之,然为其第一者总是最难,非有大勇,非勇猛精进,无以为其首,无以为枭雄也。

  若陈胜未欺骗众人,则是众人求生也,退守者亦可有之;若陈胜欺骗众人,则是众人追随,揭竿而起也。纵他日视万物为邹狗,人命如草芥,纵成王败寇已定,纵王侯将相终为土灰,陈胜亦为枭雄也。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4

  陈涉是一个具有领导才能,敢于和当时至高无上的皇权对抗,不畏强权的有志青年。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民众被秦二世不断压榨,但是为什么黑暗与不公的社会没有立刻被推翻?那些受剥削的人虽然嘴上喊着苦,心中怨气十足,但是为什么他们不反抗?因为他们缺乏勇气,缺乏斗志,他们害怕反抗,害怕被杀害,所以甘愿被剥削。而在这个时候,一名开拓者,一名先驱者,便是最重要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那个被赋予火种的人,就是陈涉,他拥有不屈服的灵魂,他敢于向不公*的人生发出挑战,向那个端庄华丽的秦王朝发起反叛,这种血性,弥足珍贵。

  陈涉信念坚定,胸怀大志,在那个田垄之中,庸人之间,陈涉并没有被他们的*庸所感染,依然坚定着自身远大的理想与抱负。

  陈涉还擅长组织、领导与取得人心,可见其智勇双全,面对手下900多号乡野村夫,陈涉灵巧地利用了他们的迷信,从而实现了最快地取得他们的信任与支持,可谓之鬼才。

  陈涉,他的勇气,信念与智谋,无一不是那个时代璀璨的光芒。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5

  民以食为天,柴米酱醋盐,一日三餐谁都不能离。这不,这天爸妈不在家,吃不着饭,可苦了我这饥肠辘辘的空肚子!我想了想,拿出一张纸,在上面画了一个圆,你猜我在做什么?没错!这就是古人的画饼充饥。我饿花了眼,还真把纸上的圆圈看成了一块又大又香的攻饼,我垂涎三尺:“啊!食物,烧饼,烧饼啊!”我一口就把“烧饼”吞了下去:“呸!我呸!这是什么东西啊?”

  刚巧朋友陈胜来找我玩,看见我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就问:“你怎么了?”我慢吞吞地说:“肚子**啊!”原来如此,陈胜说:“我就让你大饱口福吧!”我半信半疑地问:“能行吗?”陈胜坚定地说:“现在你除了信任父母和亲人,第三个信任的就只有朋友了!”我在一旁细心观察陈胜做菜的第一道步骤,临时抱佛脚,还来得及啊!

  第一道:镇江名菜东坡肉。第一步:陈胜拿下挂在房梁钩架上的死狗,用旋转刀法,刀落毛除。第二步:陈胜用片甲不留,将每一块肉都削得大小均匀。第三步:倒油,开大火,放入东坡肉。再放盐、味精、料酒、糊椒,煮到里外熟透即可,出锅!第四步:揉好面,捏成圆棒状,将内部陶空,入锅炸熟。再在再棒内部放入特制的芝士浆,将肉用芝士棒穿成肉串,一道美味的芝士东坡肉就做好了。

  第二道:家乡特色风味小**制的可可甜星小蛋糕。第一步:先将巧克力搅拌成浆,再将黑芝麻入锅小炒,到三成熟时出锅。第二步:将蛋糕穿几个小孔,再放入烤箱烤熟。第三步:在蛋糕上浇上巧克力浆,再用草莓、牛奶、芒果三种浆做出一个星形,洒点香精,最后撒上黑芝麻,这道可可甜星小蛋糕就做好了。

  陈胜把菜端上桌,我先尝了尝芝士东坡肉,连声称赞:“哇,这东坡肉做得滑腻、柔软、鲜中带咸,咸中带辣,吃了这肉,让我食性大开啊!而且芝士棒又香双脆,两者真是绝妙的搭配啊!”我接着又看了看可可甜星小蛋糕,忍不住尝了一口,赞不绝口:“哇噻!吃入嘴中,精神立刻大振,而且奶油滑而不腻,甜而不浓,看似颜色灰暗,实则加上巧克力浆,而且开胃助消化,妙啊!妙啊!”

  陈胜胸怀大志:“我长大后,要将我的厨艺练到炉火纯青的境界,登上厨师的最高峰!”我说:“好远大的志向,不愧为‘小神厨’!”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我眼中的什么作文 (菁华5篇)

我眼中的什么作文1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眼中的幸福。而我眼中的幸福是什么?让我来说一说吧!

  有句话说的好:“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我眼中的幸福就是——要多读书。

  读书有许多的益处,他可以开扩我们的知识面;可以提高我们的身心修养;可以放飞我们的想象力;可以……总之,读书对我们有很大的益处。

  我十分的喜欢读书,也从中受益匪浅。我读过许多书,有《西游记》、《夏洛的网》、《三国演义》……这些书让我长了不少见识,也让我懂得了不少为人处事的大道理。

  有一次,我已经放了暑假,正在做作业时,觉得有一些累,便想休息一下。突然书架上的一本书掉了下来。我想:肯定是我以前没放好。便去把它捡了起来。原来是一本《三国演义》。我便随便的翻看了起来。结果,我一看就着了迷,里面的情节一环扣着一环,令我爱不释手,我一连读了二十几个回合。后来,我才发现时候已经不早了,我只好恋恋不舍的放下了那本精彩的《三国演义》。开始做起了我的作业。那天就连吃饭、睡觉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都一直念念不忘的想着刚才那本书里的出现的场景、人物、发生的事情并猜测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第二天,我又津津有味的“啃”起了那本书。

  我觉得:读书是一件幸福、快乐的事情。它能够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比如:我从《三国演义》中体会到了英雄的气概和豪情仗义。我眼中的幸福就是读书。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让自己变得更加幸福、快乐!

我眼中的什么作文2

  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性格,书中的人物也是如此。今天我就来说一说《西游记》这部小说中如来佛的形象。

  首先,我认为他是仁慈、慈悲的。孙悟空那大胆妖猴闹龙宫,吓走虾兵蟹将,带走定海神针,被告上天庭。还闯入地府,勾掉名姓,再次被告上天庭。再加上偷仙桃,偷御酒,偷仙丹,打碎“天宫”牌位,吓得众神难以敌住。这些加起来,本该是死罪,可如来圣佛却手下留情,没有杀死它,只是让悟空五百年在五行山下挨压,让其悔过,自己反省。

  其次,我认为他是智慧的。孙悟空乃天地孕育而出,天生本性顽皮,有股不服输的气概。佛祖让孙悟空从他的手掌心中跳出去,孙悟空认为自己神通广大,一个手掌心算什么东西,他翻了许久之后到了5根柱子前,做了纪念:“到此一游”。可还是没有翻出去,他本来想带如来去一睹事实,却被如来一下子给镇在了五行山之下,佛祖的智慧就在于此。在如来的眼里,孙悟空是个好苗子,本领高强,值得培养,但是个性太耿直太张扬,需要磨练方成正果。所以没有灭掉他,而是用五行山镇压了五百年,让他经受磨炼。

  再次,我认为他是有长者风范的。孙悟空自己是不会悔过自新的,因为他性格顽劣。压了五百年后,放走,就有点太宽松了。杀死,就不仁慈了。所以如来让悟空保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在路上学*好的品质,抵制坏的品质,最终让悟空成为善者,终成正果。

  最后,总而言之,如来佛的形象是慈悲、智慧、有长者风范的一个人。

我眼中的什么作文3

  我们家有好多的花,有生命顽强的绿萝,有高大的*安树,还有浑身带刺的仙人掌,可我最喜欢的还是美丽的一帆风顺。

  一帆风顺又叫白鹤芋,它的叶子是绿色的,并且非常多,像兄弟姐妹一样紧紧挨在一起,但最为特殊的还是它的花,它的花是由一个很长的茎支撑,上面还有弯弯的叶子,里面是一个像狼牙棒的金黄色花蕊,用手一碰,手上便沾满花粉。

  一帆风顺象征着*安,你看,这花多像一个扬帆起航的帆船,这茂密的叶子就像那海洋,任凭帆船在它上面行驶,有时它的花儿像一个光滑、细长的手,风只要一吹过,“手”就会轻轻挥舞,期盼着主人高高兴兴的走,**安安的回。

  如果你问一帆风顺一次开几朵花,答案是:四朵。妈妈说大概是因为一帆风顺是四个字,所以便开了四朵花吧。对了,一帆风顺很骄贵哟,它最喜欢高温、潮湿的地方,如果你给它放到比较凉的地方,它就会叶子变黄,花朵变绿,但是如果你马上把它放到比较热的地方,并马上给它浇水,过了几天你再去看它,它就又变得神气十足,像一个高贵而美丽的小公主了。

  我喜欢一帆风顺,喜欢它的洁白,喜欢它的高贵,喜欢它只要浇水就能活的精神,这就是我眼中的一帆风顺。

我眼中的什么作文4

  小草能茁壮地生长,是因为有肥活的土壤;小鸟能自由地飞翔,是因为有辽阔的天空;鱼儿能幸福地畅游,是因为有宽阔的海洋;而我能快乐地成长,是因为有你——妈妈的付出。所以,我眼中的天使就是一个很懂得付出的人——妈妈。

  妈妈的爱是与众不同的疤痕。当我快要出生,接触这美丽的世界时,就与其他小孩不同,我那时很重,足足有八斤半,使妈妈不得不得不剖腹把我生出来。刀子在妈妈的肚子上割开了五指宽的口子,我才顺利的来到这个世界,从那以后,妈妈的肚皮上留下了一道与众不同的疤痕。妈妈为我付出了很大的痛苦,所以妈妈是我眼中的天使。

  妈妈的爱是从难以下咽到可口的菜。以前,妈妈做的菜非常难吃,每到吃饭时,妈妈看着我难以下咽的表情时,心里就十分内疚难过。于是,妈妈便买了很多菜谱,每天不停地练*,上班时,还要请教会做菜的同事。后来,我发现妈以做的菜越来越可口了,现在,妈妈每看到我吃饭时狼吞虎咽的样子时,心里就十分欣喜。妈妈为我付出了很多辛苦,所以妈妈是我眼中的天使。

  妈妈的爱是冬天早晨温暖的汽车。去年冬天,我家搬到了离学校很远的地方,妈妈每天只好开车送我上学。早晨,天气很冷,妈妈为了让我有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每天早早地就去发动汽车,连早饭都来不及吃,在车中等我下楼。妈妈为我付出了太多太多,妈妈是我眼中的天使。

  妈妈的爱是与众不同的疤痕,是从难以下咽到可口的饭菜,是冬天早晨汽车。

  世上有一些很懂得付出的人,她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妈妈,妈妈永远是我眼中的天使。

我眼中的什么作文5

  冬天没有春季那么春意盎然,没有夏季那么烈日炎炎,也没有秋季那么秋高气爽,但它却有着独特的趣味——雪。

  那天我推开家门,清晨的天空阴沉沉的,同学们猜测:“可能要下雪了。”果然不一会儿,雪花就纷纷扬扬的飘落下来。

  刚开始,天空中落下了一颗颗雪粒,仿佛下起了砂糖雨,不一会儿,便下起了一片片鹅毛般的大雪,它像撕碎了的棉花那么轻,像玉石那么白,也像蒲公英一般,在风姐姐的吹动下随风飘扬,像一只只蝴蝶在漫天飞舞,又像一位位美丽的仙女在天空中跳起了优美的华尔兹。有的落在了地上,有的落在了树上,还有的落在了房屋上。而有的雪花调皮的像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子似的。左转转,右看看,一会儿转个圈儿,一会儿打个旋儿,就是不愿意落下来。

  过了半个小时,雪停了。向远处望去,原本青翠的大山披上了一件厚厚的白棉袄,银妆素裹美丽极了。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钻石在闪烁,幻映出一道道五光十色的彩虹。

  抬起头来,原来那干枯的树栉上落满了亮晶晶的银条。那绿油油的松柏上挂满了沉甸甸、蓬松松的雪球,宛如小白兔那毛茸茸的尾巴,让人不禁想摸一摸。

  再看地上,更是白茫茫的一片,仿佛铺上了一条银白色的地毯,轻轻一踩,那“棉花”就被压扁了,而且还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在奏乐。

  看着大雪在飘飞,我和小伙伴们早就手痒痒了,情不自禁的跑到了操场上,我们跳着、蹦着、笑着,开心极了。

  雪不但给我们带来了美景和欢乐,还给我们带来了来年的丰收,正如“今冬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我眼中的大学作文 (菁华5篇)

我眼中的大学作文1

  转眼间,我在北大化学学院度过了半年时光。许多人一定会问我,北大给你的印象怎么样?北大究竟好在哪里?毕竟,我仅仅在燕园呆了半年,对一些深层次的东西还没有很深入了解.但是,仅就目前了解到的东西来说,我可以很坚定地说:北大是我一生无悔的选择!

  初入校园,大家的第一印象应该是校园的风景。北大现在在的燕园曾是皇家赐园,风景的确很美。未名湖畔的湖光塔影早已经深深印入每一位学子的心。校园内绿树成荫,不时地看见灰喜鹊在树枝间闪动。未名湖畔的古典气息和理科楼的现代气息在这里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一进校园,周围的喧嚣立刻不见踪影。如果不告诉你这是北大,你真的会误认为这是一个公园。

  北大有一批高素质的教师.他们在科研、教学上都有很大成果。就拿我们老师来说吧。带我们普通化学的李彦教授从事纳米方面的研究,承担着一些国家重点项目,每年都能申请到几十万的科研基金。这是我们老师的一个在研项目:纳电子运算器材料的表征与性能基础研究,科技部973课题,20xx.4-20xx.3,40万,骨干。更难能可贵的是,李老师对学生特别热情,丝毫不给我们摆架子。我们有了问题,不论是学*上的还是生活上的,李老师都会热心帮助我们。她还非常喜欢与学生聊天。因此,李老师的BBS上也经常会有同学们感激的话语。北大,还有无数这样好的老师。

  北大也有一批很“牛”的同学。就拿我们化学学院20xx级03班来说,全国化学竞赛第5、第6、第7都在我们班。一位天津同学的考试成绩基本没有下过90的,一位四川同学连续N年全国英语竞赛一等奖......有人会问,在这藏龙卧虎的地方,你是不是会有很大的压力?压力肯定会有的,但这压力会转化成无穷的动力,促使我自己也向这些“牛人”看齐。在这样的环境下,自己想堕落、想偷懒都不敢。相信这样一个好的学*氛围一定会有益于自己不断进步,取得更大的成功。

  北大的硬件条件真的是许多高校无法比拟的。就说说我们的宿舍吧。我们宿舍4个人,但有2部电话(有的学校8个人一间,但0部电话)。宽带网已经连到宿舍,学生只要一根网线就能用电脑在宿舍上网。校园许多地方还有无线网络。这么好的上网条件一个月只要5元!

  北大还有一个很好的文化氛围。不仅学校里有很多国际上很出名的大师,而且经常有国际名人来我们学校访问。就拿演讲报告和演出两个方面说吧。北大经常会请到一些名人来学校演讲或做报告。我印象中光华经常有一些大公司的总裁去报告,我们化学学院也不时地有诺贝尔奖获得者去报告。英杰交流中心也经常有国外一些政治家,经济家演讲。百年大讲堂可真是个好地方。不但有一些名人去报告(包括美国前总统*),还经常有一些高水*的演出。我注意到那些演出最低都是的,而且很多都是的。在北大仅呆了半年,我就在英杰交流中心听了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的演讲,在大讲堂听了一场个人音乐会(演奏家用的提琴价值1亿多美元,全世界仅有3部,而化学学院整个设备价值为1.2亿人民币),欣赏了俄罗斯芭蕾舞团的《天鹅湖》。这一切都是在其它学校难以享受到的。

  或许有的人认为,金子在哪里都可以发光,我可以随便进一所学校,我可以不要上面的一切,知识在哪里学不都一样?我认为,一所学校,在N年之后留给你的可能已经不是知识,而是思想,更进一步说,是人生观!一所大学不仅仅只是学*科学文化知识的'地方,更重要的,它对一个人的思想起着很大的作用。北大招生网上赫然写着:“在那独特的风格与气氛的熏陶下,我的思想渐渐有了雏形”,而不是“我的知识有了很大增长”。大家一定要努力进一所好的大学,因为这对于一个人的思想以至一生都有很大影响,且不可报着“胡考一个算了”的想法!虽然我现在还看不到北大对我思想的作用,但我相信若干年后,我的脑海里还会有这样一句话:“纵使时光飞逝,纵使人在天涯,我依然爱你爱得一塌糊涂!”

  我期待着有更多的人加入我们北大人的行列。

我眼中的大学作文2

  转眼间冬去春来,春姑娘悄悄的降临到了人间,给大地披上了绿装,撒下了蒙蒙的细雨,为大地拂去了一层尘埃。

  在这春暖花开的日子,家人们最爱带着我和妹妹来郑州大学里游玩。郑州大学的新校区是沿湖建立的人为景观,四季分明,景色各异。春天的'牡丹樱花,夏天的莲荷蛙鸣,秋天的梧桐落叶,冬天的木桥厚雪。

  观赏郑大校园,就以“太和柱”为起点慢慢欣赏。“太和柱”处于整个核心景观的中心位置,顶部的造型是一个巨大的蜡烛火苗,暗喻了华夏文明,龙的血脉生生不息,也喻含了教师们的奉献精神。

  “太和柱”的东面是“凤台荷香”,此景取清代郑州八景之一的“凤台荷香”,遗迹在郑州市凤凰台村。水中有荷花、芦苇、香蒲等水生植物。岸边一小屋歇息,荷香、书香、茶香弥漫期间,体现了自然与人文的和谐。

  “太和柱”的西面是“杏坛槐林”,此处是依山坡建的扇形草地广场,设讲坛,适合演讲、报告和聚会使用。

  “太和柱”的南面是“厚山潭水”,体现厚德载物,厚重中原,厚积薄发,笃信仁厚之意。水从山上高处“接星潭”中流出,像瀑布一样沿山石流入“映月潭”。潭水溢满又像瀑布一样流下,汇入“草溪”。

  “太和柱”的北面是“博雅湖”,如果站在高处来看这座湖,会发现它酷似两弯眉毛,所以同学们也*惯叫它“眉湖”。“博雅湖”皆在展现中原文化的博大精深与高雅文明,寄予众多学子博采众长,雅趣共享。

  郑州大学有很多的广场,我们可以在那里进行多种活动,还有一个让我们孩子最喜欢的就是,学校的食堂多,商业区也多,好吃的东西就在身边。郑州大学让人赞叹,流连忘返。来吧,欢迎大家都来欣赏美丽的郑大校园。

我眼中的大学作文3

  “尔来愈自励,日读易一过,勉终大学功,吾道要负荷。”大学是每个学生眼中的“埃菲尔铁塔”,我曾无数次的憧憬过大学的美丽优雅,无数次的幻想过大学生活的丰富多彩。大学,已成为我眼中闪耀着的圣地。

  清华大学是我最大的梦想。那是一个多美的乐园啊!看,荷花池,满是蜻蜓飞来飞去。一朵朵荷花在夏日里争先恐后的开放,与群花比美。秋天的枫树林,更是迷人。风也纷纷落下,落到了枯燥的地方,给地面上增添不少情趣,走在枫叶“地毯”上是多么的心旷神怡,多么浪漫,多么的宁静。一切烦恼、不愉快统统烟消云散。

  在校园中有一片小湖,湖水清澈见底,如一块碧玉镶嵌在校园里。湖中还有一个小亭子,同学们可以在亭中看书、赏景。亭顶的雕刻精美别致,复古的石凳更是美不可言。湖边种着两排咏柳,清风拂过,柳条在空中飞舞,舞走了冬天刺骨的寒风,舞走了夏日当空的炎热。

  在这美景簇拥下的教学楼,是学校的灵魂处所,他的周围种满了花草,黄黄的墙面带着一种复古气息于时尚相互合的气息。宿舍更是校园一道别有意义的风景。宿舍有许许多多的窗子,藤蔓从土地中慢慢延伸上来,把宿舍包裹起来,只露出窗子。像一颗颗绿色的宝石,绿叶上还带着星星点点的小紫花,显得格外温暖。不同系,教学楼的风格也不同。如美术系,到处都是同学们的作品,不同的画,不同的风格,就连墙上也躲不了被画的结果。

  校园中当然少不了丰富的活动:化妆舞会、零食晚会、游泳舞会等。同学们个个放下了学*,在活动中彼此认识,在活动中放松。不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只有有活力的校园才会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天地。

  我走在校园的“光明大道”上,眼中的激动难以形容,如同火山爆发一般。我拿着文科书缓缓走向教室,教室大的惊人,坐在中间,顿时发现自己很渺小。老师滔滔不绝的讲着精彩的课,同学们更畅游在书中。听完老师的精彩课堂,我捧着书与好朋友、好哥们一起去喝下午茶,在夏日时喝一杯冷饮,多么凉爽。下午茶过后,朋友们结伴去打篮球、逛街。晚上,学校十分多活动,每个晚上都有。同学们放开眼中的一切,不再想着烦恼与不安,在音乐中快乐玩耍,放飞自我。

  大学,是一个快乐的乐园;是一个崛起的地方,是一个未知的旅程。只有努力,只有勤学苦练,大学的校门才会为我们打开。多姿多彩的清华大学,等着我吧!

我眼中的大学作文4

  “大学”这两个字,在所有的学生心目中,是神圣而又神秘的。对我而言,也一样如此。从小到大,从幼稚园到小学,从小学到中学,从中学再到高中,最后,从高中再到大学。这漫长的学*生涯,无一不是为了考进理想的大学而在做准备。考进一所理想的大学是我梦寐以求的愿望。

  大学是放飞梦想,追逐理想的神圣殿堂。无数莘莘学子从大学这一殿堂中展开翅膀尽情翱翔,无数个梦想从这里向世界绽放。

  我心目中的大学应该是绿树成荫,花香扑鼻,时不时还能听到鸟叫声。多么惬意的校园生活啊!弯曲的校道上铺满了圆滑的石卵,夏季时光着脚踩上去,一股清凉的感觉从脚底传来,似一股清爽的微风拂过心田。冬季时踩上去,鞋底会有一股温热的清泉从脚底蔓延至全身。可真谓是冬暖夏凉!一棵棵绿树不规则地从地里拔地而出,看到这样的景象你可千万别感到惊奇,因为这是全校师生一起种进泥土里的。从远处看,不规则的树木配上弯曲的小道,也别有一番风味。

  我心目中的大学要有浓重的学*氛围,随处可见学生们在校园各处看书、参加活动、锻炼体能。时不时还能听见一阵歌声,歌声似乎在给这幅画面添上一笔浓重的色彩。忙碌而充实的学业,一点也不感到烦闷,更多的是快乐。有课的时候专心听讲,该做笔记的做笔记。没课的时候与舍友或是朋友,在这美丽的校园里到处走走,例如:在草坪上听会歌、在树底下乘凉、在一处幽静的地方里睡会儿午觉……多么惬意啊!哦,对了。在大学里啊,还可以参加各种社团,只要你想得到,就会“有求必应”。在社团里可以举行活动、比赛,可有趣啦!

  理想中大学的生活是美好的。大学可以被看成一个小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了积累各种各样的经验是最重要的。理想中的大学可以让我成长,可以让我在毕业的那一年感到骄傲,并且知道要往哪里继续走下去,让我四年后在回顾的时候可以骄傲的说,我学到了很多,我舍不得离开,要和大学里的朋友做一辈子的朋友。大学在每个人心目中都是完美的,它能让我们充分展现自己,它能培养我们的自立能力,为我们未来的事业和生活奠定基础。

  这就是我理想中的大学,我想我的大学生活这样度过,在以后追忆似水年华时才不会后悔。毕竟,青春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大学同样只有宝贵的一次。对于现在的我,未来的大学生活就像是一幅空白画卷,等着我用智慧和双手去努力描绘。加油吧,只有努力学*才能实现我的梦想!

我眼中的大学作文5

  我很期待,也很激动,这座要陪伴我四年的大学是怎样的?

  我眼中的大学洋溢着一种叫做自由的气息。自由是这样的……

  下课了,到处充满了自由,宁静的气息。灵秀的小鸟在树枝间雀跃、欢唱,有时它们“放肆”地飞落到草地上,用小眼睛瞅着你,似乎看穿你所有的心事。当你想伸手去抚摸它娇小玲珑的身躯时,它却一振翅,箭一般射入云霄,把每个人思绪带到了遥远的地方。同学们向往自由的心灵,像是碧蓝的天空,总是宽广无限。他们总是渴望着一个比宇宙还大的天空,渴望着能在这片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眼中的大学洋溢着一种叫做快乐的气息。快乐是这样的……拿到成绩单后,没有垂头丧气,没有伤心的抽泣,只有快乐的气息,每个人都抱着乐观的心态去接受现实,他们心中只有一句话:幸运好比一只蝴蝶,你若伸手去捉它,往往会落空;但如果你静静地坐下来,它反而会在你身上停留。

  我眼中的大学洋溢着花香,让人神清气爽……栽有百合,桂花,薰衣草,风信子,梅花,不为什么,只因为风信子的花语是:只要点燃生命之火,便可同享丰盛人生;只因为薰衣草开得更加热烈、坚定,勇敢,也是一种不变的等待。紫色的薰衣草像紫色的地毯,薰衣草的香是人生中的某种半梦半醒的状态,淡到了极处,又刻在心底。薰衣草的香气不像别的花,着急的想要散发出迷人的香味,它的香是淡淡的,等待人类的细细地“挖掘”,如若不是身上还有着淡淡的香味,你会认为你根本就没有闻过它的香味儿……

  我眼中的大学是一种神秘,神秘是这样的……无论你走到哪儿,总能闻到一种香。那种香很神秘,明明闻到了,在寻找来源时,却又闻不到了,会让你觉得这只是一种幻觉。可是,往往当你觉得是幻觉时,那股香又涌出来,像是在和你玩儿捉迷藏。那股香,那股神秘,总会陪伴你到毕业。这就是我心中的大学。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我眼中的妹妹作文 (菁华5篇)

我眼中的妹妹作文1

  我的表妹是家里的吃货,家里的吃的基本是他吃完的,在看电视时,在玩时,甚至在考试之前都会吃东西。

  我说她:“怎么这么爱吃?”他还理直气壮地回答:“可以解压的,第一是美食,第二是学*,生活的压力无处不在,还不解解压吗......”我无话可说了。

  妹妹虽然是一个吃货,但是十分令我羡慕的是,她怎么吃都吃不胖。她不瘦,但是很高,眼睛水灵灵,头发很多,晚上散开辫子,定是一个狮子头。,特别是她吃饭时的'速度那叫一个惊人。嘴巴张得可大了,好像一口就可以装下一碗饭,我一般吃一碗饭,她呀!吃三碗不止呢!

  最最值得我佩服的是她不仅会吃东西还会做东西吃,有时候大房子里只有我和妹妹的时候。零食三下两下就被**完了。但家里的人一出去就一天。上午走,下午肚子就开始“咕咕”叫了,妹妹听到我肚子“咕咕”叫。就笑了笑开心地说:“哈哈!是时候展现真正技术的时候到了,走,去厨房。”我愣了一下,妹妹拉着我进了厨房,拿了一些面粉,一些鸡蛋和一些牛奶。我不知道她要做什么,只看到妹妹打了两个鸡蛋让我帮她拌。我可是一个“拌蛋高手”把鸡蛋拌得很均匀,妹妹都竖起了大拇指。

  她把面粉放进了我打的蛋液中,我觉得和拌蛋一样轻松。妹妹把液体放入模型中,十分钟后,她拿出香味扑鼻的小蛋糕,很得意地看着我。

  我的妹妹既会吃东西也会做好吃的,有这个妹妹,是我上辈子修来的好福气呀!

我眼中的妹妹作文2

  我眼中的妹妹是一个活泼、可爱、机智的妹妹。她今年3岁,因为妹妹是猪年生的,所以我们叫她“猪仔”。

  猪仔一生出来就有一头又黑又亮的头发。馒头似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长着一张樱桃小嘴;一双白嫩白嫩的小手像白馍馍捏成似的,两条短而胖的小腿不时的`蹬一蹬的。因为猪仔长得可爱,所以我们喜欢她。

  猪仔她最喜欢看的动画片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一听到这部动画的主题曲,就跟着乱哼:“羊羊,羊羊,我最喜欢的羊羊……”动作特搞笑,惹得我们哈哈大笑。还有,当电话铃一响时,原本站在你跟前的小猪仔早已走去听电话了,一拿起电话就喊:“妈妈,妈妈。”之所以她一听电话就喊妈妈,是因为妈妈给予她生命,给予她幸福,给予她快乐。她一直想报答她的妈妈。

  叫妹妹“猪”一点儿也不过分,因为她很会吃,刚吃完饭不久,她就到处问:“有没有什么好吃呢?”因此,奶奶说她跟猪一样。虽然她向猪一样会吃,但性格却像猴子一样,机灵,急性子。每次看到奶奶在换衣服时,她赶紧找鞋子穿,听到奶奶在对妈妈说:“我们悄悄出门买东西,别带她去。”这时她马上阴云聚集,晴天转雷雨。

  这就是我眼中活泼、可爱、机智的妹妹,你觉得她怎么样呢?

我眼中的妹妹作文3

  我眼中的妹妹是一个活泼、可爱、机智的妹妹。她今年3岁,因为妹妹是猪年生的,所以我们叫她“猪仔”。

  猪仔一生出来就有一头又黑又亮的头发。馒头似的小脸蛋上,嵌着一双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长着一张樱桃小嘴;一双白嫩白嫩的小手像白馍馍捏成似的,两条短而胖的小腿不时的蹬一蹬的。因为猪仔长得可爱,所以我们喜欢她。

  猪仔她最喜欢看的动画片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一听到这部动画的主题曲,就跟着乱哼:“羊羊,羊羊,我最喜欢的羊羊……”动作特搞笑,惹得我们哈哈大笑。还有,当电话铃一响时,原本站在你跟前的小猪仔早已走去听电话了,一拿起电话就喊:“妈妈,妈妈。”之所以她一听电话就喊妈妈,是因为妈妈给予她生命,给予她幸福,给予她快乐。她一直想报答她的妈妈。

  叫妹妹“猪”一点儿也不过分,因为她很会吃,刚吃完饭不久,她就到处问:“有没有什么好吃呢?”因此,奶奶说她跟猪一样。虽然她向猪一样会吃,但性格却像猴子一样,机灵,急性子。每次看到奶奶在换衣服时,她赶紧找鞋子穿,听到奶奶在对妈妈说:“我们悄悄出门买东西,别带她去。”这时她马上阴云聚集,晴天转雷雨。

  这就是我眼中活泼、可爱、机智的妹妹,你觉得她怎么样呢?

我眼中的妹妹作文4

  我的妹妹比我小了三岁,妹妹出生那年,我天天跟在挺着大肚子的妈妈身后。因为我知道妈妈的肚子里可是一个妹妹,至于为什么,因为我一直都想要一个妹妹。

  后来妹妹出生了,这让我开心了好久,因为我真的有了一个妹妹。现在的妹妹也上学了,在我的眼里,我的妹妹可是无比可爱的。小小的身子,圆圆的脸蛋,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尤其是她笑起来的那一个小酒窝,这样子的妹妹简直能将太可爱了。

  一次圣诞节里,爸爸妈妈送给了我与妹妹一人一个大大的红苹果,但是妹妹总觉得一个苹果不够吃,于是眼巴巴的瞧着我手上的苹果。意思到妹妹的意图,我顿时就将自己的苹果抱在了怀里,说实话,我可是最喜欢吃苹果的。

  不过,最后我还是没有受住妹妹的死磨硬泡,在妹妹可怜兮兮的哀求下,居然就这么将自己的红苹果递到了妹妹的手上。当妹妹抱着两只苹果高兴的大喊大叫的时候,我简直无奈至极,我都不知道自己受了什么魔力居然就这样将自己最爱吃的苹果送出去了。就在我们后悔不已的时候,妹妹突然朝着我伸出了手。我抬头一瞧,妹妹的手上拿着那个属于她的苹果正递向我。

  “呐,你的苹果给了我,那我将我的苹果送给你。”妹妹的声音奶声奶气的,但是她真挚的眼神望着我一眨不眨的。这一瞬间,我的心瞬间被萌化了。我接过妹妹递过来的苹果后,不禁问了一句:“你要是一早说交换苹果不就好了,怎么还整出这一遭?”妹妹哈哈的笑着,又朝着我道:“你总说我可爱,看着你刚刚那个样子,姐姐你也可爱。”

  被妹妹说可爱,我心里像是吃了一颗糖般,甜甜的。我眼中的妹妹是独一无二的,也是最可爱的!

我眼中的妹妹作文5

  我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妹妹,圆圆的脸上,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晴总是一闪一闪的,透着无穷的智慧,还有那樱桃小嘴总是一张一翕的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好像有问不完的话题。别看妹妹小小的,她身上却蕴藏着无穷的力量,为什么这样说呢?下面就让我来说说她的小故事!

  记得有一天中午,我们全家来到闻名遐迩的笔架山森林公园,面对巍巍的峰顶,刚开始时,我还信心满满的向着顶峰发起了挑战,正不亦乐乎走在婉延的山间小道上。但慢慢的越往上爬,我觉得双腿越来越沉重像瀼满了铅似的,根本迈不开脚,面对遥不可及的峰顶和头顶上火辣辣的太阳,我像泄了气的皮球根本提不上劲儿。而妹妹依然不知疲倦地拾级而上,一副不到达顶峰永不放弃的样儿,于是在妹妹鼓励下,我和妹妹顺利攀上了峰顶。站在高高的峰顶,望着婉延的群山,我不由从心里由衷地佩服妹妹那种永不放弃的精神!

  正是因为有着一颗坚持不轻易放弃的心,所以在学*中妹妹也同样养成了良好的*惯。妹妹热爱学*,每天按时上学,无论刮风下雨,从不迟到早退。每天放学回到家里,总是第一时间,就开始认认真真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当她在聚精会神学*时,谁劝她都不听,一定要先完成作业,才开始放心吃晚饭,按妹妹的话说,她晚饭后要和爸爸一起散步锻炼身体呢!这就是我热爱学*、酷爱运动的妹妹。

  妹妹身上有许许多多的优点,例如尊敬长辈、待人有礼貌、经常帮妈妈分担家务……怎么也说不完。但同样也有一比较突出的缺点,就是非常小气,动不动就哭个不停,我想这大概是年纪小的缘故吧!希望妹妹能改掉这爱哭的毛病,那妹妹不更好吗?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菁华5篇)(扩展6)

——我眼中的柳树作文 (菁华5篇)

我眼中的柳树作文1

  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许多树都抽出了嫩绿的新芽,比如说:松树,兰花树,梧桐树,柳树......在这百树之中,我最喜欢的树要数柳树了。

  柳树的叶子是细长细长的,又绿又长的叶子上还有一条线呢!像人的血管一样!~当然,年迈老的树的树干就比较粗,小树的树干就比较细。我比较喜欢树干粗的柳树,因为树干粗的柳树比较坚强。这样吧!~我给你们讲个例子,你们就明白了。

  记得有一次,周五晚上我写完作业闲的没事干,想到窗外看看风景,突然,外面下起了雷阵特大暴雨。我心想:哎呀!糟糕了,我家门前的柳树一定会被浇枯的。想到这,妈妈突然来告诉我:”纬纬,该睡觉了,都已经9点半了。我连忙说:‘’好好。‘’接着我就躺上了床,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觉,因为我还为那棵柳树担心呢!到了第2天,我连忙跑出房间,穿好衣服。连忙跑到那棵柳树旁边。我一看,哇!那棵柳树竟然还安然无恙,而且,叶子比昨天还绿了那!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喜欢柳树了。这会你们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吧!,是不是有的同学都已经喜欢上柳树了呢?

  这就是我眼中的柳树,一颗不畏风吹雨打的柳树。

我眼中的柳树作文2

  大自然中的树木多种多样,千姿百态,形成了美妙的绿色世界。在众多树木之中,我特别喜欢柳树。

  我喜欢柳树艰苦朴素的坚强性格。您看:无论在山清水秀,土壤肥沃的江南,它的身影随处可见,钱塘江畔的柳树下,美丽的神话《柳毅传书》佳话留芳;还是在山东梁山泊里,一百零八位好汉中的鲁智深“倒拔杨柳”名扬天下;哪怕是在冰天雪地,飞沙走石,滴水贵如油的新疆大戈壁滩上,清末民族英雄左宗棠为维护国家统一,在抬棺入疆*叛的路上沿途中,也不忘种下柳树,被称为“左公柳”。这些杨柳尽管饱经沧桑,可还是顽强地生长着。

  我喜欢柳树朴实无华的高尚品格。它虽然没有松树般的伟岸挺拔,也不像白杨树那样正直不阿,更没有榕树华贵般的遮阴避日。但柳树在主干二、三米处就开始分枝,它的许许多多的须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伸向四面八方,紧紧地拥抱大地,既为主干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又保持了水土不会流失。

  我喜欢柳树娇柔精巧的美好气质。它那小巧玲珑的体态如同豆蔻年华的少女阿娜多姿;光滑柔软的枝条状若丝条,下垂在微风中翩翩起舞,尤如姑娘的满头青丝;其叶片狭长但宽窄相宜,形如少女细长的眉毛,十分美妙。女子的性格也类似与柳条儿,飘逸、多情、细腻、坚韧。

  女子与柳条儿最是相似,她们有着弯弯的柳叶眉,还有堪堪一握的杨柳细腰,走起路来犹如风吹杨柳,如果说春天最能展现柳条儿俏丽的话,那么,连绵的春雨更能衬托女子的多情与妩媚。朦朦细雨中,飘飞柳枝下,佳人持纸伞,古色古香。柳条儿虽然纤细、柔弱,却不易折断,这种韧性极为可贵。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湿润的气候依依俏柳,也只有小桥流水之畔,柳条儿才能彰显俏丽,绘就一幅山水长卷。

我眼中的柳树作文3

  在这座逐渐工业化的城市里,树木是越来越少了,多的只是盆栽的灌木,插在瓶里的鲜花,和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我渴望看到一些自由自在地生长在阳光下的树木,于是我常常想念家乡的柳树。

  在家乡,公园的角落里,小河边都可以看到成排的柳树。柳树并不高,但一棵一棵婀娜多姿。狭长的柳叶就是柳树的秀发,柔柔地披下来,直披到腰部,有一些长的,竟垂到河面上,远看就像是一位绿发少女在河边梳妆。“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不错,微风一吹,柳丝袅袅飘动,像是翩翩的舞蹈,显出万千柔美的姿态。我想,柳树该算是树中的温柔女子,“风情万种”一词,用在柳树的身上,再恰当不过了。

  柳树是春的信使,每当春回大地,万物还在沉睡之中,柳树就最先感知到春的讯息。你仔细观看,那暗绿色的柳条从僵直的尖端开始慢慢地变成青绿,慢慢地向上伸延,慢慢地可以摇摆出各种妩媚的姿态。这时候,河水明显地变暖,迎面的风中都有了潮湿的气息。再看那柳枝,不知什么时候,柳枝已不再是严冬时的枯瘠,微微泛出点青色的枝干上孕满了一个个的小苞,两三天的工夫,枝上就满是嫩绿的新叶,再过几天,那新长出的柳叶就能摇晃出春风的形状了。让人看着怀疑,这是几天前的那一棵树吗?

  是的,柳树的变化就是这样的让人感到惊异。这时候,小伙伴们都抢着把柳树的嫩叶折下来卷成哨子放在唇上吹,那声音有高有低,有粗有细,大街小巷到处都是柳哨的声音,告诉人们:春天来了。心灵手巧的小姑会摘一些嫩条,加上各种野花,编成花冠送给我。我就立即戴在头上,在伙伴们羡慕的目光中招摇过市,四处炫耀。

  春末,天气渐暖,柳絮就飘起来了,在风中袅袅舞动,一团一团的像棉花,更像小型的云朵。听大人们说,这就是柳树的种子,柳树的生命力很强,种子成熟后,随风飘走,飘到哪里就在哪里生根成长。我们可不管什么种子,只觉得这样轻飘飘的柳絮很可爱,便四处去追捉了来放在手掌中吹着玩,还比赛着谁吹得最高最远。

  到了夏天,柳条老了,很柔韧结实,就有人去爬柳树,把最长最韧的柳条摘下来放在手中舞动,舞出许多大圈小圈。公园里,小河边,到处都是我们欢乐的笑声,而我们的暑假就是在这样一阵一阵的笑声中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柳树是这样得使人快乐,然而现在是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少了。人们用钢筋水泥筑起了一座一座高楼大厦,拒绝大自然的绿色,把自己和世界隔绝。

  我多么想念家乡的柳树啊!我希望人们能爱护自己的生存环境,让树木有更多的生存空间。

我眼中的柳树作文4

  我最喜欢柳树了,因为它有着棕褐色的树干,绿色的枝条,像瓜子的树叶儿。一阵微风吹来。柳树随风飘荡,远远望去,就像一个美丽的姑娘在洗头。

  春天,柳树发芽了,长出了碧绿的新芽儿。随着时间的发展,枝叶一点点的多了起来,叶子千姿百态;有的才刚长出嫩芽,有的已经长得又细又长了,犹如一叶扁舟;看着看着,仿佛我也是一棵柳树,一阵微风吹来,我就翩翩起舞,不光是我一个人,还有小鸟来帮我伴奏呢!

  到了夏天,中午烈日当空,只有那柳树挺直了身板,在阳关的照耀下,好像涂了层蜡油一样,十分光滑。

  秋天,柳树的叶儿慢慢的变黄了,继而掉落,让人感到凄凉。

  冬天,柳树变得光秃秃的了。柳树姑娘依然笑傲寒风,无所惧为。即使自己变得焦悴了。也能让人产生爱恋。

  我爱柳树!

我眼中的柳树作文5

  我家院子里有一棵柳树。

  春天,它的叶子细细长长的,碧绿碧绿的,风一吹,柳条荡起来,如同小姑娘的长头发飘逸好看。

  夏天,它的叶子橄榄绿的,枝条也粗大起来,阳光下,有如一位身姿挺拔的*战士。

  秋天,它的叶子开始变成金黄色的的,远处看去,一阵刮过,叶子飘落下来,好像一位披着金发的公主在散花一般。

  冬天,它的叶子全都掉了,只有光秃秃的树干和枝条,大雪覆盖在上面,仿佛穿上了一身洁白的外套。

  我爱柳树,它身段挺拔,婀娜多姿,第个季节都能展现出它最美的面貌。虽然它在人们心目中不像其它树木那样高贵,甚至有人还忽视了它的存在,但是,在我心目中,只的有柳树最美的、最高贵的,永远!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菁华5篇)(扩展7)

——我眼中的校园作文 (菁华5篇)

我眼中的校园作文1

  我们的校园是植物的世界。

  一进校园,我就看见了一片碧蓝的天空,早上那大片大片的鱼鳞云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偶尔飘来几朵云。有的像大冬瓜那样傻傻地横着;有的像骏马一样飞快地奔驰,有可爱的小鸟,有温柔的绵羊它们在天空中一起开心地嬉戏。校门旁是几棵桂花树,树上的桂花已经掉落,只有几朵桂花还依偎在大树妈妈的怀抱里,不舍得离开。

  围绕教学楼的是一圈柏油小路,小路左边有一些枫树,因为已经初冬,枫叶已经红了。它们在树技上随风飘荡,迎接我们的到来。枫叶的红也红得不一样,有酒红、血红、深红另一边有一丛雏菊,雏菊小小的,金灿灿的,像一轮轮小太阳。

  铺满教学楼墙面的是一片爬山虎,因为天气冷了,爬山虎也红了。它们有的爬上了屋顶,有的从窗口探了出来,好象在看我们怎样上课呢?

  操场边的草坪是另一番景象。那枯黄的草坪可不像地毯一样,而是像刺一样扎人。另一边的草上面有一些蚂蚁,他们正在搬家呢!边上有几棵银杏,银杏绿中带黄,好看极了。

  在旁边的操场上,男生在上面跑步、打滚,女生在看蚂蚁,我和汪士渊在一旁拾一种黑色的果子和它的'叶子,它的叶子一碰就断,奇怪极了。

  啊!初冬的校园真美呀!

我眼中的校园作文2

  从今年的9月1日起,我正式成为三年级一班的学生,进入了新校园。

  新校园非常漂亮,校园里有一个很大的操场,操场上有五颜六色的跑道,两个很大的篮球架在操场中央,很高很高。以后的`体育课我们就要在新校园里上了,我们就能亲自在美丽的操场上课了。

  我们的大厅也很漂亮,有很多展览。

  我最喜欢的是二层的小活动物展览。比如鳄龟、长颈龟、还有鲇鱼。长颈龟的脖子长长的,总是把脖子歪歪的靠在龟壳上。放鳄龟的玻璃缸上面贴着一句话,说鳄龟像鳄鱼一样凶猛,观看时请勿用手摸。看完这个后,我就特别地看了一下小龟长什么样,我发现它嘴前面的钩子非常尖利,象鹰嘴一样,我想它肯定很凶猛。

  三层的动物标本角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柜子里有许多动物标本。水蜗牛的标本特别好看,海螺样的壳花花绿绿的,像一个小树苗。

  我们的教室非常漂亮,因为我们班人人都要参加劳动,我们劳动就是让教室一尘不染,清新怡人。

  我喜欢我们的教室和我们美丽的校园,我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让校园变得更美丽。

我眼中的校园作文3

  进入我们的校园,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个又宽又大*整的`操场,这操场主要是我们学校用来课间和体育运动的场所。在操场的甫面有跑道和一排翠绿的柳树,柳树和围墙之间是兵乓球台和运动器械,通常在教师的指导下,我们在这快乐的运动。操场的西面是座4层的教师办公楼,教师就在这备课和批改作业。北面也是4层的教学楼,我们就在这上课学*,每天早上的朗朗读书声就是从这发出来的,回荡在整个校园的上空。

  最*,我们学校要举行“啦啦操”比赛,每当课间操时,各班都排列着整齐的队伍在操场上做“啦啦操”,手拿五颜六色的“拉拉花”整齐地挥舞着,就像花的世界,效果非常壮观。

  我们的校园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也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热爱我们的校园。

我眼中的校园作文4

  20xx年9月2日是我跨入初中大门的第一天,来到了一个陌生的校园,一切都改变了:陌生的新老师、陌生的新同学、陌生的新环境,这使我异常兴奋。

  经过二天的适应,我对这陌生的地方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渐渐地觉得并不陌生了。

  我的新班主任是我们的科学老师——陆老师,她是一位很负责的老师,是20xx年闵行全区十位金奖班主任之一。所以,我很幸运,有幸分在了金奖班主任的班级里。每天,她会准时地来到文来中学家校互动论坛,不是发通知信息,就是公布学生一周来的学*生活情况,或者发布同学们军训、打扫卫生,或者老师家访的照片集锦。陆老师要求很严格,要求我们必须上论坛看帖,而且必须回帖,如果有些家长没看或者没回帖,她一定会打电话通知。但是,看看别班的论坛,通知啊、信息啊,少得可怜,老师和家长的互动极少。因此,我感觉自己很幸运。

  学校的各项实施也非常齐全,篮球架有很多,打篮球根本不需要和别人抢地盘,不像我们小学,篮球架只有4个,而且和足球场是一块的。教室里,每个同学都有独自的后备箱,可以把不用的课本放在里面,用不着每天把沉重的课本都背回家去了,我们的书包也不用那么重了。学校的小买部也有好几个,同学们如果感觉肚子饿可以到那儿买。学校的食堂也很完备,有三层餐厅,一楼是饭菜,二楼是面食,三楼是点心,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同学们可以随意挑选要吃的。不像小学,每天都是固定的饭菜,那么拘束。

  但是,初中的规矩总归比小学多,每天都要穿校服;忘带作业的机会,每学期只有一次;不准将吃的、喝的带到教学楼,在哪儿买的,就在哪儿吃完;不准吃游食等等。总之,规矩多得像星星,说也说不完。但是,这些规矩是难不倒我的,我也一定会战而胜之的。

  尽管这个校园还很陌生,但是,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拉*我和老师的距离,拉*我和同学们的距离,一定会适应新学校、新环境的。

我眼中的校园作文5

  郁郁葱葱的森林美,欣欣向荣的小草美,但我心中的绿色校园更美!我的思绪随着袅袅炊烟飘到了梦想世界……

  那儿一定是一个无烟校园。绿树高耸入云,爬山虎绕满墙面,地上没有一片垃圾,空气中弥漫着清香,教室里,一排排桌椅整整齐齐,地面上干干净净,黑板上一尘不染,后黑板上写着朗朗上口的好句。一进校园,你会不禁赞叹:“啊,太美了!”

  同学们团结友爱,到处都是文明的语句,“早!”“谢谢”时刻挂在嘴边。老师们互帮互助,到处都是谦虚的微笑。

  我们的教室就掩映在绿色丛林中,每个班级都是绿色环保班,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不时传来朗朗的读书声,老师的具体讲述声和同学们积极热情的发言声。课堂上,没有说小话,没有小动作。我们在绿色的环境中,老师的关爱下学*着,成长着,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一个金色的未来。下课了,有的在静静读书,有的在远眺窗外,有的在和同学说悄悄话,有的在趴在桌子上默默休息。还有的跳皮筋儿、砸沙包儿、踢毽子……在这里,没有校霸,没有脏话,没有喧哗。有的只是健康的行为。

  从此啊,再也没有你争我抢,没有打架斗殴,没有你推我搡。操场上随处可见热爱运动的人们矫健的身影,小卖部前同学们自觉排队。

  还有一些人在捡拾地上的树叶,随手丢到垃圾桶里,他们这举手投足间,竟让我看见了一丝绿在他们手间不断流淌!

  “汪!”随着小狗的一声鸣叫,我从美妙的幻想王国里依依不舍的回到了现实,啊!如果我们市一小也能变成充满吸引力的绿色校园,那该多好啊!


我眼中的陈胜作文 (菁华5篇)(扩展8)

——我眼中的英雄作文 (菁华5篇)

我眼中的英雄作文1

  廉颇,一位赵国永远年轻的将军。虽然他给人们的印象好像不太深厚。但是,他却是我眼中一位伟大的英雄。

  可能有人会说,他的嫉妒心很强。但是,他的功劳是自己真刀真枪,无数次在生死线上徘回得来的,而蔺相如却靠着一张嘴皮子 就爬到了自己头上,这很不公*。其次, 是蔺相如只是个宦官的门客,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档次的人。如果放到现在,恐怕大家也一个反应吧。

  当他明白,面对名誉和地位,蔺相如奉行国家利益至上,而自己只是为了争风吃醋。孔子说过:“知耻*乎勇,”于是,勇敢的他决定马上行动。

  当某一天早上,蔺相如在家门口看见光着膀子的廉颇时,蔺相如震撼了。当他还是宦官令缪贤的门客时,他就认识廉颇,在他的眼里,廉颇总是高高在上,威严尊贵。在赵国,廉颇这个名字就意味着胜利,尊严和光荣,他从来没有让人们失望过。当时蔺相如只有默默地仰视他,而他却从没有用正眼看过蔺相如。蔺相如曾经将他作为自己的偶像希望有一天能够与他站在一起。而在这次 渑池会后,他终于到达了与廉颇齐*甚至已经超过廉颇的位置。而然在今天,自己的偶像却为了求得自己的原谅而低调到了自虐的程度。在这一刻,蔺相如突然明白了:有些人是无法超越的`,而廉颇就正是这样的一种人!

  这就是廉颇,这就是我眼中的英雄!

我眼中的英雄作文2

  寒假里,我看了新版电视剧《水浒传》。我知道,《水浒传》是我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因为我的年纪还小,原著看不大懂,这次有电视剧播出,正是我了解它的好机会。

  看完新版《水浒传》,精彩的武打场面让我印象深刻。其中,我最喜欢武松的出场:从景阳岗打虎、怒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到舍臂擒方腊,每一次出场都精彩纷呈。

  《水浒传》里的人物个个鲜活生动。我记住了:武艺高强的豹子头林冲、日行千里的神行太保戴宗、百步穿杨的小李广花荣、倒拔垂杨柳的花和尚鲁智深、文武双全的浪子燕青、大砍大杀的黑旋风李逵……

  爸爸告诉我,《水浒传》描写的年代是“冷兵器时代”。我喜欢关胜的“青龙偃月刀”、呼延灼的“水磨八棱钢鞭”、林冲的“丈八蛇矛枪”、秦明的“狼牙棒”、李逵的“夹钢双板斧”、鲁智深的“水磨禅杖”和武松的“雪花镔铁戒刀”。这些冷兵器的名字很给力,让我对它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下子就记住了它们。

  《水浒传》里有些用词我觉得十分有趣。比如:鲁智深常称自己为“洒家”;吴用常称李逵为“黒厮”;武松常称喝酒为“吃酒”。李逵最有意思,他的那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让我有了食欲,每次吃饭我都大口吃肉。妈妈说,我吃肉都吃出双下颌了。

  我还学会了新版《水浒传》的主题歌《兄弟无数》。下面我来给大家唱几句:兄弟一二三四五/兄弟个十百千万/兄弟相逢三碗酒/兄弟论道两杯茶……

我眼中的英雄作文3

  纵观中华五千年的历史,令我们钦佩的人自然不在少数。无论是脾气暴躁却一统天下的秦始皇,还是把清王朝推向盛世的康熙,他们都一样,是胜利者。但在我看来,唯一称得上英雄却只有西楚霸王——项羽。

  羽之神勇,千古无二

  小时的项羽因为楚国灭亡,与弟弟项庄随叔父项梁流亡到吴县。那时的他虽然年少,但却早已流露出一股霸王的气概。一次秦始皇出巡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后来,他的确做到了。二十四岁的他便可以独自斩杀卫兵*百人,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而在秦朝灭亡后,为争夺天下,刘邦乘项羽攻打齐、赵,兵力不足之机,召集56万大军向他发动进攻。面对如此险恶的军事环境,项羽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自己亲自带领3万精兵偷袭刘邦后方。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彭城之战。由此可见,项羽的神勇与武艺是无人可代替的。

  叱咤风云,却也优柔寡断

  项羽是中华数千年历史上最为勇猛的将领,但最终却也摆脱不了命运的悲剧。而他的失败,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性格上的缺陷。

  项羽直率、热情、精力旺盛、情绪易于冲动、心境变换剧烈,有时还有点儿女情长。传说中的“性情中人”,莫过如此。而他的优柔寡断,也是众所周知的。

  有一次,项羽在鸿门宴请刘邦,*间,范增多次暗示项羽杀掉刘邦,可项羽念在昔日与刘邦的兄弟之情,并不理睬范增。等到刘邦知道对方的意图后,再想杀掉他早已为时已晚,刘邦为了保命,乘上厕所的机会逃回了自己的军营。从而获救。

  如果当时项羽采纳了范增的意见,杀掉了刘邦,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乌江自刎了。这也就验证了一句话:性格决定命运。

  霸王别姬,无可奈何

  楚汉战争末,项羽军中的士兵越来越少,粮食也吃没了,刘邦的汉军和韩信、彭越的军队又层层包围上来。项羽回想起以前的日子,有美丽的虞姬,常陪在身边,有宝马骓,常骑在胯下。可如今……于是项羽慷慨悲壮,自己作诗,一边对着他的虞姬唱,一边流泪。

  最终,项羽被刘邦逼上绝路,自刎在乌江边。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在*历史上,有无数的英雄人物。但如项羽这样铁血柔情的汉子却很少。万军包围,四面楚歌也打不倒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战场上纵横吟啸,面对伊人却柔情刻骨,像项羽这样的英雄,应当之无愧的受后人景仰。

我眼中的英雄作文4

  所谓“成王败寇”应该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产物。

  刘邦,无论出身如何低微,无论才能如何,千百年后的今天已无人去细细追究了,大多数人只记得他是汉高祖,缔造了一个大汉王朝,成了人人称赞的大英雄。

  俗话说:乱世出英雄,在秦末的乱世中,出现了无数逐鹿中原的野心家,这也许就是“英雄”。很幸运,刘邦成了其中的一员,而且是群雄中的最终胜利者,是笑着看别人哭的“英雄”。

  而我却想,人们把刘邦的形象弄错了,他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神,更不是一个魔。

  乱世确实出英雄,然而英雄是人类品质的一种升华,是一个*乎神的形象,他们只属于天堂,乱世中他们只会是昙花一现,继而就回到真正属于他们的地方了。

  乱世中更多的应该是奸雄,战乱风云中,时时腥风血雨,打打杀杀。如果没有狠毒的手段,很难想象怎样去和别人争斗,怎样在危机四伏的社会中存活。奸雄应该就是混世魔王吧,可以轻易的爬上颠峰,但毕竟人魔不两立,摔下来时也会摔得很惨吧!

  刘邦既不是英雄,也不是奸雄,因为他属于人,他是一代枭雄。这也注定了他可以征服他的同类。

  枭雄应是多面化的形象,他有奸雄一样问鼎天下的野心和能力,有英雄一样的气魄和仁爱天下的大度,尽管这些他无法做到完美,但这种结合却是完美的。刘邦属于这种完美的结合,他可以凭借自己的野心和能力建立自己的基业,也可以凭借自己的气魄和大度经营自己的基业。这就是所谓的“王者风范”。

  人中之王,谈何容易,我们总是把自己带入一个误区,我们过高的估量了自己,把自己当作了神,或是一味的放纵自己,让自己沦落成一个魔。也难怪,一个时期,人中之王是少之又少,而神、魔却降临到不属于他的世界,这也许就是一种历史走向。

  总之,刘邦在我心中是一个人,一个人中之王。

  古人云:“学诗使人聪慧,读史使人明智,逻辑推理使人庄重。”最*我读了司马迁的《鸿门宴》,受益匪浅,我对刘邦这个人物也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

  起初,我只知道刘邦是汉朝的开国皇帝。是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之一,后来打败了项羽而建立汉朝。

  他的成功一是因为他能拉拢人,当项伯来告诉张良,项羽要在第二天清早攻打沛公时,刘邦先是“以兄待之”,后又“约为婚姻”竭尽全力拉拢项伯,让他在项羽面前替自己说好话,说他不敢妄自称王,最终项伯答应了他的请求,为他赢得了先机。

  他的成功二是因为他的勇气,他第二天清早亲自带领一行人来鸿门赴宴,那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说明刘邦做事果断,不畏惧项羽,就在气势上压倒了项羽。

  他的成功三是因为他的能屈能伸,在鸿门宴上,他先是极力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所做的一切“籍吏民,封府库,遣将守关”都是为了项羽,是等待项羽来一起入关。

  他的成功四是因为他能用人,在鸿门宴前,他先是听计于张良,拉住项伯这根救命稻草。后又在鸿门宴上装孙子,让项羽放自己一马,又因为樊哙的出色表现,使他逃过一劫。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鸿门宴是楚汉项争的转折点,鸿门宴前,项羽兵力强大,拥兵四十万,刘邦只有区区十万,根本不是项羽的对手,可鸿门宴后,刘邦先是“立诛杀曹无伤”,清除了内奸,又紧紧依靠萧何,张良,韩信,上下齐心协力,通过四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终于在垓下彻底消灭了项羽主力军,完成了建国大业。事后,他曾说“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决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刘邦夺得江山的原因。他成为一代帝王一点也不偶然。

我眼中的英雄作文5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这是后人对诸葛亮的赞诗,诸葛亮以其不可测度的智慧、鞠躬尽瘁的精神,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意志,虽大志未酬,依然成就一个千古传颂的人物。

  的确,在*古代许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中,诸葛亮是最为声名煊赫的。他是一个超越了他生活的时代,历代不衰、千古传颂的人物。他是一个突破了阶级界限,从帝王 将相到市井*民,从文人雅士到白丁俗汉,众口界碑,妇孺皆知,受到普遍称赞、歌颂的人物;他是一个超越了地域限制,不仅在*,而且在世界范围内广为传颂 的人物。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整个三国的历史是与诸葛亮息息相关的,三国之局系因汉末之乱而来。

  东汉末年,群雄并起,诸侯割据。孙坚、孙策占据江东,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在赤壁之役,曹操挥军南下,用意在于消灭割据,一统天下。而曹操的这个企图,却被诸葛亮给瓦解了,曹操兵败,无力统一,江东仍然保有其割据版图,诸葛亮和刘备方能借势构成鼎足三分的格局。

  最值得回味的是这个格局早在诸葛亮高卧隆中,尚未出仕前已拟就。诸葛亮精熟时势,洞烛机先,其智不可测,而且这个大战略纯粹是要人在毫无凭借、毫无实力中, 创造一种形势来。也就是说,是现实条件最差的刘备,诸葛亮一方主导了整个格局的发展。这种大智慧岂是小说刻意妆点渲染的“借东风”之类的小机巧所能及

  更何况那种“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的修养所给予后人的不只是断理之精、料事之明,更呈现了一种人格典型,予人无限之向往与敬慕。

  综观诸葛亮的一生,亦不能不在向往之中,含有份惋之意,正如杜甫所说“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三国鼎立的历史 格局,是诸葛亮自己构画的。六出祁山,北伐中原,则系尽力完成他对刘备的责任,以致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个情景构成了一种悲壮的美感,是孔子所谓“知其 不可而为之”的类型。最终北伐未能成功,星殒五丈原。

  诸葛亮“死则死矣”,然而,他的忠贞、济世、敬业、至公、廉洁、谦虚等品格,无不成 为后人学*的榜样。他对国家、对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以及“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等身处世格言,又不知影响了多少人。他的政治、军事才能,有 不知被多少政治家、军事家所学*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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