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飘有感优选【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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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飘有感 1

  《飘》,是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它有这一段离奇的感情经历,也有着一个耐人寻味的悲惨结局。它将男女之间为爱追求的痛苦与痴迷描绘的淋漓尽致。令人心痛,令人惋惜。

  文中的女主思嘉,是一个褒贬不一的人物。有人讨厌她,讨厌她的虚荣、偏执、自私、孤傲,讨厌她为了金钱伤害了无数人的感情;有人佩服她,佩服她的倔强、勇敢、坚持、担当,佩服她在塔拉被北方佬摧残后坚强的为家园挺身而出。

  在我眼里,思嘉是一个并非十全十美但却颇具灵性真实的人物。当家乡被破坏时,她选择挺身而出坚守自己的家园;当所有人都在蔑视她时,她选择坚持开创自己的事业;面对困难,她选择欣然迎接;面对责任,她选择住动承担。在她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责任心强,聪慧机谨的形象,令我为之称赞敬佩。

  但当她面对爱情的抉择时,她却选择了逃避、蒙骗自己,总认为自己心中追求的是并不喜欢她的艾希礼,而忽略了其实早已在心里追求她而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他的白瑞德,当她终于认清现实,想要像白瑞德坦诚自己的爱情时,却为时已晚。“哦,白瑞德......其实我爱你已好多年了。”“我不打算拿我的心陪你做第三次冒险了。”短短两句话,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思嘉发自内心的忏悔与恳求,希望白瑞德能留下来陪她;还能感受到白瑞德在爱情的苦海中迷茫挣扎后的心碎与释然,白瑞德看似是一个疯疯癫癫、不学无术、幽默的船长,实则是一个心思细腻、对爱执着的绅士,他明知思嘉爱的人不是自己,但还是为了爱选择了义无反顾的奋力一搏,他已他独特的方式想表达自己最真挚的感情,而思嘉却在对艾希礼的痴迷追求与泼辣的性格里忽视了这一切。正如白瑞德临走前所说的:“你得到了整个世界,却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也正如简介里所说:她丢了一切,除了钱,她只剩世人的冷眼。可当这些悲惨的事发生后,她却又一次选择了乐观面对,她用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向我显露了她生而为人的倔强。

  除了思嘉,书中还有一个人物令我赞叹——媚兰。文中的她,看似比思嘉柔弱,但内心却无比刚强,在她身上,有一种思嘉没有的品质——善良。正是因为善良,在她知道了自己和思嘉是情敌后依然选择了为她辩护,甚至临终前也愿意把孩子托付给思嘉;因为善良,白瑞德在醉酒后才愿意向她倾诉,因为白瑞德知道她的'善解人意不会伤害自己;也正是因为善良,她比思嘉更敢于面对任何事,这使她在人们心目中树立了温柔贤惠的形象。她但人无完人,即使是天使也有着自己的软肋,没有思嘉的泼辣果断和决绝,所以她必然不可能会像思嘉一样在闯出一番天下。媚兰的善良温柔与思嘉的泼辣决绝形成了对比,让人觉得她俩不可能在一起,现实的反差大大出乎了我意料,在战争中,她俩相互扶持,在思嘉创业后,媚兰也依旧是思嘉最强大的后盾,这样的友情超越了仇恨,使人羡慕。

  《飘》一个带点迷惘和哀伤的名字,或许是因为这个名字,促使我读完了整部书,当我翻开最后一页时,心中不仅有对思嘉的惋惜,还有对人生的反思。虽不知,思嘉最后何去何从,但我还是会深深地祝福她,终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幸福!

  读飘有感 2

读飘有感

  "Tomorrow is another day"当面对挫折和困惑,当遭遇失意与迷茫,当你身心俱疲就要倒下的一刻,耳旁是否回响起思佳莉坚定的声音。

  如果说哪位小说中的形象令我印象深刻、念念不忘,那一定是斯嘉丽。如果说哪个小说会令我看了又看,心驰神往那必然是《gone with the wind》。

  在历史与社会变革的洪流中个人是渺小的,是微不足道的,每个人的命运如同随风起舞的羽毛,你会感到无力、彷徨,不知身在何处,情之所往。但斯嘉丽与白瑞德不是随波逐流的人。他们在任何时候,任何社会环境下都能顽强生存,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会全力以赴达成所愿。这其中伴随欺骗,伴随不齿与误解,伴随白眼与嘲笑,但社会当时普遍的道德标准与价值观在他们眼里并不重要。他们内心自有一套自己的是非观念和价值标准。他们是那么直接热情,坚毅狡黠,又是那么神秘迷人,惹人怜爱。当这样两个优点与缺点同样突出的,复杂又迷人的灵魂在那样一个大时代相撞必将上演一幕惊天动地的大戏。

  迷人、倔强的斯嘉丽

  "无论她散开的长裙显得多么老实,发髻梳在后面显得多么端庄,那双交叠在膝头上的小手显得多么文静,她的本来面目终归是藏不住的。那双绿色的眼睛生在一张甜美的脸上,却仍然是任性的,充满活力的,与她的装束仪表很不相同。她的举止是由她母亲和嬷嬷的严厉管教强加给她的,但她的眼睛属于她自己。"

  这双美丽清澈如绿色海水一样的眼睛是,是她优雅、智慧、善良、*和的法**亲给她的;同时那活力四射,迷样诱人的绿色波光般的执着眼神是她诚恳、勇敢、大方,无比热爱土地的'爱尔兰父亲赐予的。

  在遇到白瑞德之前,在战争爆发前,斯嘉丽是个过着众星捧月般无忧无虑生活的骄傲任性倔强的小公主。她遇到了自以为是自己的白马王子艾希礼,艾希礼客气又冷淡,斯嘉丽从来不明白他在想什么。他对打猎、赌博、议论政治等方面,都很精通;可这些愉快的活动对于他来说,都不是人生的目的。当他和她谈起欧洲,书本、音乐、诗歌以及那些她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来,他就那么兴奋得令人生厌可是又那么令她爱慕。

  "因为艾希礼天生属于那种类型,一有闲暇不是用来做事,而是用来思想,用来编织色彩斑斓而毫无现实内容的幻梦。他的秘密像一扇既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这是征服欲与好奇心和本能在作怪,她从没真正了解他,更没有真正爱上他。就像后来思佳自己说的如果她真正了解艾希礼,她绝不会爱上他,如果他早日了解瑞德绝不会错过他。可惜如果终归是如果。

  坚韧、深情的白瑞德

  在斯嘉丽表白被拒绝时,也就是在当时她认为人生最窘困之时,白瑞德出场了,并在以后她的人生中每次她最无助时出现在她身边,给她递上手绢,帮她擦干泪水。瑞德明白她的个性尽管有可怕的致命弱点,可是跟她所能采用的任何伪装相比,仍然更有吸引力。

  "他个子高高的,体格很强壮。腰圆膀阔、肌肉结实、几乎粗壮得有失体面的男人呢。当她的眼光和那人的眼光接解,他笑了,露出一口狰狞雪白的牙齿,在修剪短短的髭须底下闪闪发光。他的脸膛黑得像个海盗,一双又黑又狠的眼睛仿佛主张把一艘帆船凿沉或抢走一名处女似的。他的脸上表情冷漠而卤莽,连对她微笑时嘴角上也流露出嘲讽的意味,使思嘉紧张得出不来气。她想人家这样无礼地瞧着她简直是一种侮辱,可懊恼自己竟没有**的感觉。她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人,但他黑黑的脸膛无可否认地有着上等人家的血统。两片饱满的红嘴唇上那深长的鹰钩鼻子、高高的前额和宽阔的天庭,都说明了这一点。"

  当时的斯嘉丽不知道是这个坚实的臂膀在她失去家园时让她依靠,是这个宽厚的胸膛在她被噩梦惊醒时给她安全感,是这双又黑又狠的眼睛给了她宽容和力量,也就是拥有这双对她充满无限宠爱和柔情眼睛的男人将被她深深伤害。

  第二次见面是在斯嘉丽为了和艾希礼赌气而嫁的第一任丈夫的服丧期间的舞会上。瑞德不顾众人的眼光竞标请斯嘉丽跳舞,他了解这个非一般的寡妇不安寂寞的心。他抓着她的手告诉她只要你还没有丢掉自己的名誉,你就永远也不会明白名誉这个东西是个多大的负担,也不会明白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这话难听可又真实,他告诉她只要拥有足够的勇气或金钱你就用不着什么名誉了,但其实后来他会为了荣誉、为了良心而战。当时斯嘉丽认为金钱并不能买到一切,幸福或爱情是买不到的。但瑞德反驳说一般说来,爱情也能买到,万一不行时,金钱也可以买一种最出色的代用品。

  舞会上的他们也许都错了。斯嘉丽在后来忍饥挨饿为了保卫家园保护家人时会认为金钱就是一切,她也将毫无愧色的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当瑞德彻底爱上斯嘉丽却发现她心里一直住着别人时,再也不会有什么替代品能缓解他的痛苦了。

  爱与错过

  一次次相遇,一次次擦肩而过,使斯嘉丽意识到她有生以来头一次遇到了一个比她更强有力的人,一个她既不能给以威胁也不能压服的人,一个正在威胁她和吸引她的人。这个人带她穿越大火,却又在路上抛下她,投身曾经被他不齿的战争,在她到监狱借钱时嘲笑她、戳穿她,却又在她第二任丈夫的葬礼后真切热情的向她求婚。这个她没能完全理解的男人在参战前向他深情表白,他爱她比爱任何女人都多,他等她比等任何女人都久。

  瑞德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也许有人不懂怎么能接受自己爱的女人和别人结两次婚,也许瑞德在等思嘉长大,他尊重她的选择,给她自由,他没有在监狱中碰面时用钱来要挟她,他相信她的能力,也不希望思嘉仅因为钱嫁给他,哪怕因为想要自由与安全感也要好些。为什么他在护送思嘉回家的途中抛下她而毅然从军,因为已经护送到相对安全的地带,同时他了解这个坚强的女人会爆发她自己都难以想象的力量。当然瑞德是个真正的男人,他开始不参战不是因为怕死或南方必败,后来参战不是因为好胜心和羞愧,他为了自己的良心,为了男人的荣誉,为了他爱的人和这片热土而战,就算知道是即将失败的战役。

  后来斯嘉丽失去了父母,失去了孩子,又意识到一直对艾希礼的深爱不过是幻觉,可怜的她终于认识到在梦中所寻找的那个避难所,那个经常在冷雾中庇佑着她的温暖安全的地方是瑞德,瑞德有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有宽阔的胸膛给她疲倦的脑袋当枕头,有嘲讽的笑声使她用正确的视角来看待世界,鼓励欣赏的眼光让她战胜一个个困难。他全方位的理解她,因为他跟她一样,凡事讲求实际,不知道害怕,也不怕打破常规,不会被不切实际的观念和对人性的过分信任所蒙蔽,他们都能轻易看清他人的虚伪。而且他爱她。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穿越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和枪并护送她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惊醒的哭声给她以安慰。一个男人要不是对一个女人爱得发疯,他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来吗?

  可是爱需要时机,俗一点说就是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当他爱上她时,她讨厌他;当他深爱她时,她还想的是别人;当她意识到离不开他时,他已经开始心灰意冷;最后她终于觉醒明白了她一直爱的是他时,他已经心如死灰。但我们的斯嘉丽,为了保卫家园不惧开枪**,面对母亲故去父亲失常独立撑起家庭的斯嘉丽,为了承诺能冒着炮火护送情敌的斯嘉丽,我们坚强不屈、毫不妥协的,外表柔弱实则坚韧的美丽的斯嘉丽,我从心底里相信你不会被打败。

  反思

  "她曾经怀着惊恐和沮丧的心情回到塔拉去过,后来在它的庇护下恢复了,又坚强地武装起来,重新投入战斗。凡是她以前做过的,无论怎样----请上帝保佑,她能够再来一次!"

  "至于怎么做,她还不清楚。她现在不打算考虑这些。她唯一需要的是有个歇息的空间来熬受痛苦,有个宁静的地方来舔她的伤口,有个避难所来计划下一个战役。她一想到塔拉就似乎有一只温柔而冷静的手在悄悄抚摩她的心似的。"

  斯嘉丽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爱尔兰血液对她的影响, "土地是世界上唯一持久的东西,它是唯一值得你付出劳动,进行战斗牺牲性命的东西啊!"爸爸的话总是在她熬不下去时为她指明方向。这种对土地的依恋和崇敬可以理解为对家,对亲人,对自由,对爱,对一切美好的眷恋吧。不管南北战争谁对谁错,谁胜谁负,但战争改变了每个人。世界上所有的战争可以说是大部分苦难的原因,虽然战争结束时人们往往忘了为何而战。纯真任性的思嘉经过战争的残酷后变得坚韧、强大,但身心满是疤痕。自由不羁的瑞德经过战争开始思考人生,荣誉、自由与牺牲。

  我原以为南北战争原来以为是为了黑奴**的正义之战,但当看到北方军队对南方土地的践踏和掠夺时,投机白人或黑人用别人的痛苦大发战争财,当黑人嬷嬷如此爱思嘉一家人时,也许对每个个人来说战争无所谓正义与否,有的只是远离家园,亲人离散。

  斯嘉丽和白瑞德,他们聪颖、坚韧、勇敢的优点令人敬畏;他们倔强、大胆、反叛的缺点令人着迷。这是一对令人过目不忘的奇男女。作为普通人读完这本书也许我们不可能拥有他们的美貌和智慧,但作为女人我们可以学着像斯嘉丽一样坚强勇敢些,作为男人像瑞德那样宽容深情些。

  " 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

  午夜梦回,我常幻想瑞德再对思嘉说"你的眼睛像一只金鱼缸,它们满满地盛着最清澈的绿水,当金鱼就像现在这样游到水面上来时,你就美丽得要命了。"

  读飘有感 3

读飘有感1000字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

  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读飘有感 4

读飘有感范文

  文章摘要:作文青春是人生之花的蓓蕾,绚丽夺目?1000字作文望着夕阳,。在第34个世界地球日到来的时候,我国举起了“善待地球、保护资源”的大旗。不过用手掰是不行的,必须用刀把它切开,露出金黄的果肉;当然别忘了选择合适的文体,表象独体的见解,拟制夺目的标题。伦纳德夫人很胖,很美,温馨可爱。

  一直鼓励我成长,只要想到这句话,我便不再退缩。

  “一双雪白的牙齿,在修剪得短短的髭须下闪闪发光。他的脸膛黑黑的,颇像个海盗,一双又黑又狠的眼睛冷漠而鲁莽,连对她微笑也流露出朝奉的意味……”瑞德.巴特勒,他勇敢,执着,他能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可换来的总是冷冰冰的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思嘉那般疯狂劲儿消磨尽了,他的心,早已在邦妮死去的那一刻死去了,他从不是那样能耐心的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粘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东西和新的完全一样------东西碎了就是碎了。他是一个复杂的人,他有着良好的家世,但却与旧时代格格不入。即便这样,他依然热爱着自己的家乡。

  “她长着一头稠密乌黑的头发,鸡心型的的脸上,由于两个颧骨隔的.太远,下巴太尖,却娇怯可人,但仍十分*淡,无论她的相貌多么*淡,身材多么娇小,她的举止行为中仍包含一种沉静而动人的庄重美,这使她看起来远不止十七岁的大姑娘了……”媚兰.汉密尔顿,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坚强,爱国,在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在北方佬快要打进城而她即将临盆时,仍然镇定,如此坚强的一位女性,又如此温柔善良,善解人意,她为了思嘉,挡住邻居们所有的流言飞语,她是思嘉一生中除母亲外唯一的也是最亲*的朋友。无论多少困难,她都会始终陪伴思嘉,默默守护思嘉。可就是乱世中的完美女性,为了给艾希礼再生一个孩子,却因为难产而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飘》对我有着重大的意义,她教会了我要感谢周围的亲人,它教会了我感恩,教会了我成长。

  它是我成长之路上一个受益匪浅的朋友,它指引着我以一颗感恩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飘》会陪伴我走过每一天。

  读飘有感 5

读飘有感范文1200字

  这是由一场战争引发的故事,这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人传奇的一生,这是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探索……

  勇敢而美丽的思嘉莉,玩世不恭而细腻的瑞德,纤弱而坚强的玫兰妮,以及一直时候在过去中的卫希礼。但是有些东西不会真的随风而去,而是沉淀在记忆中,成为一种挚爱。

  思嘉莉拥有像玫瑰般美丽芬芳的十六岁。她每天有参加不完的舞会和野餐,她是一个庄园高贵的大小姐,穿着华美的礼服,迈着轻盈的舞步,在衣香丽影的舞会上与她的一群追求者们谈笑风生,她也会在人群中寻找那熟悉的身影,有着那时十六岁少女的如花如梦的想法。她无法自拔的喜欢着卫希礼,那是她心中最高的信仰。那时的她是幸福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可是一场战争的到来,一切都改变了,那个十六岁的郝思嘉在战争的.洗礼中随着那冲满血腥与硝烟的一缕风逝去了……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卫希礼。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莉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卫希礼。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我对思嘉莉既喜欢又气愤,喜欢思嘉莉,喜欢她的现实,喜欢她的勇气,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公然驾车于街上来往于木材厂,又雇佣犯人做事呢?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在守寡的时候急切的站起来接受跳舞的邀请呢?思嘉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思嘉莉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我对她的气愤,在我的眼中,她是大胆的,她的想法使她一直在追求卫希礼,她只为了卫希礼,为爱所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卫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卫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卫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但她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了一个乱世佳人!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思嘉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一切不会随风而去的。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阅读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1)

——读《飘》有感 (菁华9篇)

读《飘》有感1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个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到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

  值得欣慰的是,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是为之已晚的,当她彻底的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瑞德也已离她而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她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读《飘》有感2

  人性的弱点—读《飘》有感读后感寒假

  合上书页,脑海里还满是书中最后的场景,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飘》了,它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

  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

  同时,郝思嘉还告诉我们:对于你所爱的事物,要勇敢的去追求,哪怕结果是失败,也不能放弃对生活的希望,而要更加热爱生活。

  我一直在猜测米切尔为什么要把书名命名为《飘》,或许是这部小说中的人物的生活太过动乱,又或许是几段感情的虚无缥缈吧,总而言之,《飘》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小说作品。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现在的*。

  在新*成立以后,经济迅速发展,到现在我们这一代,有太多的富二代。父母亲过于宠爱,孩子从小泡在蜜罐里,缺乏独立意识和独立生活的能力,凡事依靠父母,都按照父母给铺好的路一步一步走向未来,很难想象,假如有一天那我们的父母都不见了,那我们,那这个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

  著名作家刘冬阳在他十四岁那年的暑假,不带分文,独自一人从江苏南京直奔湖南老家。因为此前他看过一篇报道,中外少年在一次夏令营的较量中,*孩子垮了。他说:“我想证明*孩子不全这样!”

  为什么美国是世界第一大国而*不是?这不仅仅归咎于两国的教育方式,,更归咎与人们心中的信念,和所具有的精神。

  美国精神有自强不信等,也许你会说,自强不息也是*精神啊,但是,*人民有百分之几做到了真正自强不息?美国落实到行动上,*只是说说而已。

  *不少想者,不少说客,只是做的还需坚强。

  这就是*人的弱点所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向郝思嘉那样,那*就不应该站在世界第二这个位置。

  *要与时俱进的不仅仅是科技,还有思想与精神。这才是*所缺乏的,所需要的。

  好了,写到这里再写下去也无意,你无意看,我无意写,想了很久的文题,最后决定用周国*那本书的书名——《人性的弱点》。

  就此搁笔。

读《飘》有感3

  《飘》是美国作家米切尔写的一本经典小说。整部小说以女主人公郝思嘉为线索,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郝思嘉和白瑞德那段壮美动人、几度悲欢离合的爱情。

  其实《飘》我早在小学读过,但当时读了点便读不下去了。最*重新翻开这本名著,一口气就读完了。合上书,思维还沉浸在故事情节里,不能自拔。然而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每个人物鲜明的性格。

  先说郝思嘉,有人说她是个好人,也有人说她是个坏人。但我认为,郝思嘉不能用单纯的好坏来评价,她不是单纯的好人,也不是绝对的坏蛋,在她身上,善恶是那样的模糊而混沌,又是那样的对立而统一,然而却是那样的真实!她坚强不屈,从亚特兰大逃回塔拉,面对荒芜的庄园,精神失常的父亲,生病的妹妹和已故的母亲,她是那么悲痛无助,但她并没有像父亲一样一蹶不起,而是理智地、有组织地安排黑奴工作,甚至亲自下田摘棉花,一双纤纤玉手因劳作而变得粗糙不堪,从娇小姐成长锤炼成为一个坚强到几乎残忍的女人,她经历了多少苦难啊!她有个性,敢作敢当,适应能力强,有人说“她的成功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是在那个战争刚结束的混乱年代,弱肉强食,适者生存。如果不学会残忍,就别想在那个残忍的年代生活下来。她是一个一旦决定了要做的事就义无返顾的女人,她不关心别人的想法,活的就是她自己!而且她是那样热切的爱着故乡的那片红土!她是有缺点,比如爱慕虚荣、争强好胜,但这使她更真实。她是如此漂亮又个性鲜明,如男人般聪明,思路清晰,完全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坚强和果断得几乎不像个女人。正是她这种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

  接着是媚兰,正如白瑞德的评价:“她是我所认识的唯一完美的好人,一个非常伟大的女性!”她与郝思嘉的母亲是如此相似,一样善良、温柔似水,仿佛是一个天使。刚开始我以为她是那种胆小、随叫随从、唯唯诺诺的小女人。但是我错了,她也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但与郝思嘉张扬的个性相比,她相对含蓄许多,郝思嘉是真实得虚幻,而她是虚幻得真实。

  再说白瑞德,如同他本人所说,他和郝思嘉是同一类人。他们的性格都是如此顽强,如同风中的小草,有一种韧性,百折不挠。他是一个时髦又非常真实、真性情的人,敢作敢为从不后悔,痛恨别人对他说谎话,对别人的不屑从不寄放于心,还有对爱的那份执着,一旦认定了就毫无顾忌。他最后的结局是我不愿看到的,但对他也许是一种很好的解脱吧!

  最后是阿希礼,阿希礼是一个只生活在过去、活在十二橡树旧的美好生活里的人,十二橡树的消失,使他不敢面对现实的残酷,没有追求新生活的勇气,甘心去被生活所淘汰,去找阴影和梦境,十足的一个懦夫!有人同情他,但我认为他不值得让人同情他,一个自愿躲在过去、不敢也不想面对现实的人,不值得让人同情。

  还有许多人物:嬷嬷、卡琳、查理……他们的形象、性格,如天上的星星,永远被铭记在每个读者的心中……

读《飘》有感4

  《飘》讲述了一个美丽而又坚强的女孩——郝思嘉,在经历了痛苦、战争和三次破裂的婚姻后,她终于明白了爱的真谛,但这时,她的亲人、爱人以及朋友已经离开了她,她决心一定要把爱人找回来……

  书中的女主角——思嘉是一位美丽、骄傲、坚强而又勇敢的女孩,她为了让情敌们眼红、嫉妒,便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接着她为了拯救自己从小居住的庄园,甘愿嫁给了一个有钱的丑老头。后来,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但却不懂得珍惜,直到这份爱离她远去,她才豁然省悟。思嘉本是个花钱如流水的任性小姑娘,但是她在经历了母亲的死、父亲的精神失常、躲避战争的痛苦生活和炎炎夏日辛苦的劳作等一系列无法言喻的灾难后,她成熟了,长大了,早已不再是那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了。她像母亲一样,可以把家事管理的井井有条。她爱自己所生活的这片红土地,她和土地一起饱受苦难,富有激情。在她身上到处都透漏出一种不服输,坚定不屈的精神,使得每个人都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

  瑞德是一位成熟、稳重的绅士,他一直在暗中悄悄保护着思嘉。为了思嘉,他在疯狂的战争中舍命偷走了一匹马儿;为了思嘉,他尽最大的努力让她感到快乐、幸福;为了思嘉,他总是想方设法的挣更多的金钱来满足她的愿望。但是,幸福在一次接一次的意外中,一点一点的流逝而去,直到女儿邦妮的死亡才让瑞德明白,自己对思嘉的爱在岁月中早已消磨殆尽,尽管他以前是那么的疯狂,但爱情却把他折磨的筋疲力尽,苦不堪言。

  《飘》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美丽、坚强的女人,她默默忍受着一切辛酸与痛楚。她是一个女人,却坚强到了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地步,而她的美丽也在坚强中体现得淋漓尽致。《飘》是一部令人倾倒的小说。我们远不知道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还隐藏着一个如此美妙的故事。翻翻看吧,也许我们会收获到不少宝贵的真情呢!

读《飘》有感5

  《飘》,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读了。这本被誉为“人生四书之首”的著作,我每次看了之后,心头总会涌起不同的感想。

  《飘》的历史背景正值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主人公郝思嘉出生于南方一富有家庭,家中有许多黑奴。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把她的性格描写得十分细腻——“她的教育很粗浅,至于跳舞,那是全区里没有哪一个女子能够像她那样风度翩跹的。”正是这么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姐,残酷的战争让她失去一切——黑人被**了,母亲害病死了,父亲神智糊涂了,财产消失殆尽,没有吃的,没有穿的。面对这残酷的现实,她没有自甘堕落,而是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这失去的一切,她坚信世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双手更强有力了!父亲爱尔兰人的血液在她身上沸腾。郝思嘉什么都干了!她亲自下农田干活,去学做生意,以前从未想过的一切,在她身上都出现了。

  最终,她闯出了一片天,成为了一个成功的女商人。我时常疑惑她是怎么做到的?年幼的时候想不通,现在明白了:生的欲望赛过了所有的东西!战乱,把郝思嘉身上深藏的潜力和毅力激发出来,迸发无穷的力量。我不禁深深感叹:人的内在力竟如此强大,足以战胜一切!这本书也让我知道:女性不比男性差,只要敢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就会活得精彩!

  认准目标,一步一个脚印地努力实现目标。不轻言放弃,目标会把你带到成功的身边!

读《飘》有感6

  大学时就读过美国著名女作家米切尔的《飘》,如今又重温一遍,由衷感觉觉到亲切。“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是一种面对困难永不放弃,对于一切都充满希望的境界。这是斯佳丽最后说的一句话,也是文章的最后一句结尾,斯佳丽是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写《飘》里面的女主角。她是一位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人。为了爱情,她可以突破传统的观念;为了亲情,她勇敢在逆境中重生;为了友情;她能够不惧任何困难。她的一生风光无限,却也有些悲伤的情节。

  她的爱情生活丰富多彩。她一生嫁了三次,却都没有完美的结局。艾西利是她一直认为的白马王子,可是在当时的环境下,艾西利是一个非常遵守传统的人,也很具有绅士风度。斯佳丽曾多次像他表白,可他始终没有爱上斯佳丽,也许,他认为斯佳丽太美丽,太骄傲,使他不能驾驭。却要与另一个女人(梅勒妮)结婚,梅勒妮倒是一个标准的妻子形象,至少在那个时代是这样认为的,她外表温柔娇小可人,让人总有一种冲动去保护她。这也是艾西利面对斯佳丽的美丽而一直没有背叛妻子的重要原因。同时,梅勒妮也是一位非常坚强、镇定、善良、善解人意的人,可亲可敬。面对北方军队的质问搜查,每一个人都不知所措,她却能够在危急的情况下,组织大家共同应对困难。在军官的大声吓唬声中,她表现得那样泰然自若。她的勇敢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不仅是她的勇敢,还有她对朋友的宽容。当她听到谣言说自己最好的朋友也就是斯佳丽和艾西利在外面玩暧昧时,她并没有责备他们,因为她相信丈夫的绅士风度,她也相信斯佳丽的为人。在梅勒妮的生日晚会上,每一个人都对斯佳丽投去鄙视憎恶的眼光,斯佳丽和艾西利面对她都很尴尬,她也没有借此大哭大闹,而是将两人拉在一起,打破了僵局。她知道,丈夫和他一样,把斯佳丽当作最好的朋友。也正是因为这种宽容,这种海纳百川的胸襟,让她守住了爱情,赢得了友情,获得了别人的尊敬。正如她死后,每一个人都那么伤心,巴特勒还甚至说梅勒妮是她这一生见过的真正勇敢地人,是他真正值得尊敬的人。那么在这部又名《乱世佳人》著作中,梅勒妮也算是其中一位佳人。

  再说斯佳丽听到艾西利和梅勒妮结婚时,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以为艾西利是爱着她的,却娶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作妻子。为了*衡她的心态,也可以说是她认为的一种报复艾西利,冲动之下她嫁给了梅勒妮的弟弟查尔斯,这样她也能更多的引得艾西利的注意,因为毕竟也算一家人,也可以时常见面。但是当时正值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查尔斯不得不去参军,却不幸染病死去。斯佳丽并没有因为丈夫的死而难过,却因为在守孝期间,穿着太素而生气,因为不能去参加舞会而伤心。随着故事的发展,南北战争也在激烈的进行中,斯佳丽当时正在亚特兰大照顾那些受伤的病人,在那里,她也体现出了一种对朋友不离不弃之情。战乱中,许多人都逃到另一个地方避难去了,可是,梅勒妮却在此时临产,身边在无其他人,斯佳丽本想随着大家一起逃离这烽火连天的城市。但是当她想到梅勒妮危险可怜的处境时,她留了下来,这其中也是由于她曾经答应艾西利照顾梅勒妮,为了实现承诺,她不得不这样做。对于她那样一个贵族小姐来讲,可以说是历尽千辛终于使梅勒妮*安生下了孩子。斯佳丽对于朋友这种大无畏精神,也体现了她佳人的气质,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这样做呢,在自己发达后不忘记故友的也许都少了,更何况在困境中,自保都难了,还会管别人的死活吗?

  当斯佳丽听到母亲病危的消息时,在巴特勒的帮助下,带着刚生完孩子的梅勒妮披荆斩棘终于回到了家,可生活在南方的斯佳丽的家桃瑞园,因为战争破坏而面目全非。母亲在照顾伤员时染病死去,父亲也变得神志不清,家中所有的钱财都被北方的军队搜走了,就只剩下一座空房子和两个仆人。斯佳丽在在悲痛过后,没有被困难打到,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带领着大家在逆境中重生。不管他们怎样节衣缩食,仍旧筹不到一大笔钱去支付高额的税收。为了撑起这个破碎的家,她又嫁给了自己妹妹苏安林的未婚夫弗兰克。可是好景不长,弗兰克在一次突击行动中死去。她又成了寡妇,还在还在服孝期间,她却答应嫁给巴特勒船长。她的这些举动,在那时人们的眼中都是不能接受的,但是,斯佳丽她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只要自己生活的开心就行。现在的我们,却很难做到这一点,虽然表面上说自己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实际上,在心里面把别人的评价当成了自己成功与否的标准。以至于在生活中,总是活得那么累,明明可以不用去改变的,可是,因为某某说不好,不得不改变;明明不需要加以修饰的,却因为某某说太朴素,不得不大修边幅。

  在这部著作中,最使我看好的也就是斯佳丽的第三次婚姻。她和巴特勒两人称得上叫作不是冤家不聚头,都有着骄傲的资本,斯佳丽因为美丽而骄傲,巴特勒则是因为自身的财产。虽然他也是一个风流的人,但是对于斯佳丽的爱,确是执着的。他苦苦的等待斯佳丽将艾西利忘记,在她经历了两次婚姻后,他以为斯佳丽已经把艾西利忘记了,而且他再也不能看到斯佳丽总是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于是他们在一起了,因为巴特勒相信自己的所作所为赢得了她的芳心。可是他错了,因为斯佳丽仍然想着艾西利,把幸福拒之于门外,却去追求得不到的幸福。当斯佳丽最后明白自己一直爱的是巴特勒时,为时已晚,因为巴特勒在一次又一次的打击之下,心灰意冷,最终他选择了离开,所以最看好的一次婚姻也失败了。

  引人深思的是,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一切,不应当失去以后,才后悔为什么当初没有好好把握。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一切都不会从头再来,因为时间的年轮只会一直向前。

读《飘》有感7

  当我郑重地合上《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时,我的心灵被深深震撼了。28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鲁滨逊正是凭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在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顽强的活了下来。

  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了可怕的风浪,轮船触礁,除了他之外无一人生还。鲁滨逊流落到了孤岛上,面对着这种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被救的希望,更没有人能陪自己聊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吞噬就是被活活饿死……但是正是在这种环境下,铸就了他坚强、独立的性格。他硬是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王国。

  鲁滨逊这种坚毅的性格让我深深敬佩。正因为有了这种坚强不屈的性格,他才能在这座荒岛上生存了28年。他开始在岛上开荒地,种植大麦和水稻、盖房子、养牲畜、做面包,并勇敢的救下了野人星期五……经过千辛万苦才回到祖国。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这样问自己:假如我是鲁滨逊,我会像他一样不自暴自弃,充分运用头脑和双手在荒岛上顽强的生存下来吗?这时我才反省起来。我常常意志不坚定,碰到一点点小挫折就放弃、就不知道该怎么办。如果我遇到船在暴风雨中失事时,我不可能像鲁滨逊那样接

  受种种困难与挫折,估计也只能对着大海哭泣吧。我们*惯了父母为我们创造的条件,像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历风雨,也没有经历过挫折,只会享受幸福富裕的生活,根本不懂得如何在困境中学会生存。我觉得我们应该学*鲁滨逊这种大无畏顽强进取的精神。学*他这种在逆境中坚毅的性格。

  鲁滨逊这种精神一直促使着我们向前,向前!

读《飘》有感8

  每秒钟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每个小时都是新的承诺,每个明天都是一个新的希望。

  美国米切尔曾写过一本著作《飘》,它揭示了许多生活的道理。故事的主人公叫斯嘉丽,谜一样的性格及身份,使她拥有了唾手可得的一切。然而,她却得不到阿希礼。听闻阿希礼将娶玫兰妮,斯嘉丽赌气嫁给了并不喜欢的人。随后,瑞特。巴特勒进入了她的生活,以“特有”的方式挖苦并关心她。之后,战争爆发,斯嘉丽揽下整个庄园的重任,独自面对一切危险,拼命努力保护自己的家园。只是,在瑞特离开之际,她才意识到,自己爱着的是瑞特,阿希礼不过是泡影。可惜,她醒悟得太晚了,瑞特早已决定离开。对此,斯嘉丽并不气馁,她始终坚信: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的确,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充满了未知的变数,带来了希望。也许,生活不会一帆风顺,也许,一个个困难正在前面等着你,但是,我们不可以,也绝不能放弃。有时候,仅仅是在你犹豫、退缩着的那几秒,一切就都变了。逃避是没有用的,我们要相信,只要坚持克服困难,美丽的明天照样会到来。世界是充满希望的,所有的努力都会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回报。

  明天的希望光芒一直在眼前,我们要相信自己能握住它。

读《飘》有感9

  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面对亲人的死亡,他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她就是郝斯嘉丽,那个富有农场主的女儿、社会圈子里倔强高傲的美女郝斯嘉丽。

  《飘》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斯嘉丽的三次婚姻为主线,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起初我读这本书时,我认为斯嘉丽是个敢于追求的女子,后来看到她贪婪虚荣、为了钱不择手段时,我对她的好感荡然无存。当感情与金钱利益冲突时,她毅然选择了金钱,为此甚至把终生幸福当儿戏。但读到她用双手挽回农场,用斤斤计较赚来的钱换来自己与朋友们的生存时,我眼眶湿了。或许她的不择手段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确实如此,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大家庭,也保不住祖辈留下来的基业。她为了自己和朋友在社会中生存,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不过正是因为她认为婚姻是一场交易,所以当真爱来临时,她没有珍惜,只顾追求那只会给她痛苦的卫希礼,只顾得利用白瑞德的爱作为自保和赚钱的工具。当她想要珍惜时,爱已不复存在。郝斯嘉丽用双手和婚姻换来了生存和财富,却丢失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倔强的斯嘉丽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这使我联想到了爱国两个字。《飘》中其实蕴含了美国那种自强不息、默默反抗的爱国精神。斯嘉丽的爱国精神是阴柔的,坚定不屈。而*的爱国精神则是阳刚的,体现的是像黄继光、董存瑞那样的勇于为国牺牲。若是我们既拥有*的爱国精神,又拥有美国的爱国精神,刚柔结合;在国家和谐的时候,做好自己的本分,不做社会的包袱;在国家困苦的时候,自强自爱,支持国家;在国家动乱时,试着帮助国家分忧,共同打击恶势力;在国家战乱时,全力打击敌人,做好国家的精神后盾那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昌盛繁荣、日渐强大!若是人人都如此爱国,那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来吧!让我们好好学*,长大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同斯嘉丽一类的爱国之人!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2)

——读《飘》有感 (菁华6篇)

读《飘》有感1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思嘉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

  思嘉,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思嘉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读《飘》有感2

  瑞德让我看到了人世间最伟大的爱。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思嘉生活在塔拉一个相对富足的家庭里。在战前,南方人享受着诗一般轻柔温和奢华梦幻的生活。他们使用黑人奴隶,瞧不起北方佬,举办聚会…。人群中思嘉总是焦点,男士们为她神魂颠倒。可她一心只有艾希礼。她不同于南方的其他女人,她不关心战争,她没有那么受教养道德的羁绊,她自我她热情四射。当她得知心爱的艾希礼要娶别人时,她简直不敢相信。她热烈地向他诉说着她的爱,她要他娶她。碰巧这一幕被瑞德看见了,从此,瑞德便陷入了这爱的漩涡。

  为了赌气,思嘉嫁给了一个即将奔赴战场的男人,不久后成为了寡妇。为了生存,思嘉再次嫁给了一个能帮她支付税金的男人———她妹妹的未婚夫,也再次成为了寡妇。她生命中失去了两个丈夫,两个孩子。可她总是能在悲伤饥饿*卷而来时,坚强勇敢地挺过去。她不会沉醉于过去,她总能快速地适应现实,放眼未来。她是一位精明的现实主义者。

  在她第二任丈夫死去的那个晚上,瑞德向她求婚了。他说:“我爱你,思嘉,因为我们俩都是叛逆者,是自私的卑鄙小人。只要我们安然无恙,舒服自在,就算整个世界都毁灭了,我们也一点不在乎。”他了解她,他们都不是南方人眼中的上等人。可瑞德还是不一样,他很清醒,他似乎站在整个世界的上空,能看出人性的优劣,内心是有良知的判断,只是他选择成为一个人们眼中的下等人。

  他知道思嘉不爱他,可还是娶了她。他用他的方式爱着她宠着她。他说:“我一直照料你,宠爱你,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想和你结婚,以保护你,让你处处自由,事事称心。因为你曾经经历过一番拼搏,思嘉,没有谁比我更清楚地知道你曾受过怎样的磨难,所以我希望你能停止战斗,让我替你战斗下去。我想让你好好的玩耍,像个孩子似的好好玩耍———因为你确实是个孩子,一个受过惊吓但仍然勇敢而倔强的孩子。”他是那么的了解她,可思嘉总是像刺猬一样刺伤着他的心。瑞德很清楚,他曾说过:思嘉,你总是对爱你的人很残忍。哪怕是这样的一个女人,他还是爱她,小心翼翼地爱着她。他说:“我爱你胜过我爱过的任何女人,且我等你比等任何女人都久得多,我并不介意你不爱我。”

  他视他们的女儿邦妮如珍宝。可在一次骑马跳栏中,她死了。他最后的告白中说道:“我喜欢把邦妮当做你,好像你又成了一个没有战争和贫困折磨的小姑娘。她真像你,那么任性,那么勇敢快乐,兴致勃勃,我可以宠爱她,娇惯她,就像我要宠爱你一样。可是她有一点跟你不一样——她爱我,于是我很欣慰能够把你所不要的爱拿来给他。…等到她一走,就把一切都带走了。”邦妮死了,媚兰———瑞德认为的最伟大的女性,也是真正爱着思嘉的女性,死了。瑞德对思嘉的爱也随之被消磨殆尽了。

  在思嘉明白过来:对于艾希礼的爱只是一种执念,她是爱瑞德的时候,可一切都变了。瑞德*静地告诉她:“你有没有想到过,我爱你已经达到了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的极限?你有没有想到过,在我得到你之前,我已经爱了你多年?战争期间,我曾多次想远走高飞,把你忘掉,可我总是忘不掉,每次都要再回来。战后,我冒着被捕的危险赶回来,也是为了要找到你,可你却那么匆忙地嫁给了弗兰克。我真是嫉妒死了。倘使那次弗兰克没死,我也会把他杀死的,我一直爱着你,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实在是太残酷了,思嘉。”“我从来都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读《飘》有感3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告诉了我——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位令我感到十分矛盾的女人,她争强好胜、贪婪冷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面对种种困难却又不屈不挠,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所改变的乐观、坚强。

  环环相扣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我的眼球,这里有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也有战争时期人们的生离死别。更重要的是一个女人所拥有的勇敢积极,以及在战争的压迫、恐惧下,人们的生活遭受摧残,过得艰难无比。

  我曾非常的厌恶郝思嘉,因为她对战争毫不关心,心里想的除了舞会、郊游,就是围绕她的追求者。况且她的爱情是现实的和功利的。为了达到目的,她甚至不惜使用为人不齿的狡诈伎俩。她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刺激追求者与艾希礼,就与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结婚。两个月后,他战死前方,而她却毫不悲伤,甚至庆幸,为此我深感悲愤。

  但当我读到过当北方佬要攻打思嘉所在的小镇上时,我对她的看法由衷地发生了改观。她冒着危险为媚兰接生,之后还要随着瑞德不顾形象地带着刚生产了的媚兰与黑妈妈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当时的社会混乱,没有钱。在我眼中原本娇生惯养、自私自利的思嘉,意外的坚强起来,承担了家里的重任,照顾媚兰、黑妈妈、痴呆的父亲等人,还要管他们的食物。况且,她最爱的母亲因为霍乱而死,精神和物质上的困难打击着她的心灵,这种接*能让人绝望的痛,慢慢地通过文字蔓延进我的身心,让我仿佛也深感悲伤。郝思嘉面对这样的打击却越挫越勇,坚强勇敢地面对,因为她说过:“即使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我再也不要挨饿了。”她不是一位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把所有的责任承担于自身。

  若当我身处这样的境遇中,面对这样的打击,我也许会对生活充满失望,也许会尝试着躲避,甚至心灵完全被摧毁,被生不如死的生活慢慢折磨,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绝望而不会像她一样,承担家里的重任,所以,我被她的个性与精神深深吸引,对她产生真实的敬佩。

  我曾思考过“飘”的含义,也许是因为许多人民的安宁生活被战争所打乱,所有的美好都破碎,虚无缥缈。从此,各自飘零,各自悲哀……

  郝思嘉,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飘》,我忍不住被你折服!

  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继续活着。

  ——后记

读《飘》有感4

  这是由一场战争引发的故事,这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人传奇的一生,这是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探索……

  勇敢而美丽的思嘉莉,玩世不恭而细腻的瑞德,纤弱而坚强的玫兰妮,以及一直时候在过去中的卫希礼。但是有些东西不会真的随风而去,而是沉淀在记忆中,成为一种挚爱。

  思嘉莉拥有像玫瑰般美丽芬芳的十六岁。她每天有参加不完的舞会和野餐,她是一个庄园高贵的大小姐,穿着华美的礼服,迈着轻盈的舞步,在衣香丽影的舞会上与她的一群追求者们谈笑风生,她也会在人群中寻找那熟悉的身影,有着那时十六岁少女的如花如梦的想法。她无法自拔的喜欢着卫希礼,那是她心中最高的信仰。那时的她是幸福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可是一场战争的到来,一切都改变了,那个十六岁的郝思嘉在战争的洗礼中随着那冲满血腥与硝烟的一缕风逝去了……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卫希礼。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莉的读后感范文大全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卫希礼。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我对思嘉莉既喜欢又气愤,喜欢思嘉莉,喜欢她的现实,喜欢她的勇气,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公然驾车于街上来往于木材厂,又雇佣犯人做事呢?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在守寡的时候急切的站起来接受跳舞的邀请呢?思嘉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思嘉莉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我对她的气愤,在我的眼中,她是大胆的,她的想法使她一直在追求卫希礼,她只为了卫希礼,为爱所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卫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卫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卫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但她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了一个乱世佳人!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思嘉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一切不会随风而去的……

  暂无...

读《飘》有感5

  也许只有塔拉的红土地静静凝视,那每一寸可爱的土地都是见证,见证着战争中的悲欢离合,还有一颗日渐坚强的心。

  ——题记

  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时期的南部小镇,战争前的塔拉农庄是思嘉的伊甸园。宁静、安逸,如明媚午后的一杯柠檬茶,洋溢着令人陶醉的气息。思嘉是个少不经事的姑娘,与其他上等人的姑娘一样,在欢笑中将青春虚掷。而战争爆发,一切都变了。南郡溃败,镇上的小伙子们大都战死。战争为南部带来的不是荣誉,而是遍地的硝烟与哀号。这第一次让思嘉认识到了战争的本质。正如思嘉所说:“往昔的欢乐已不再回来,随风飘逝了。”

  战争带走了她的整个世界,但是整个物质世界并没有打倒他,因为她有着狮子一样坚强的心,有一个信念在她的心中扎了根。那就是只要她活着,她就不会让自己和家人挨饿,她赶着牛,扶着犁,独自耕种,繁重的农活将她一双柔软纤细的手磨起了水泡,她的心也这样慢慢变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个娇弱的思嘉被一个独立支撑一个家的思嘉取代。

  让我想起另一个人和另一个故事。随着《哈里·波特》风靡全球,它的作者罗琳成了英国最富有的女人,她所拥有的财富甚至比英国女王的还要多。她曾有一段穷困落魄的历史,她的成功恰恰在于她坚持自己的信念。

  罗琳婚后丈夫的本来面目暴露无遗,他殴打她并将她赶出家门。她居无定所,身无分文,再加上嗷嗷待哺的女儿。但是,家庭和事业的失败并没有打消罗琳写作的积极性,每晚能把自己编的故事讲给女儿听,成天不停地写呀写,有时为了省钱省电,她甚至待在咖啡馆里写上一天。就这样,在女儿的哭叫声中,她的第一本《哈利·波特》诞生了,并创造了出版界奇迹,她的作品被翻译成35种语言在115个国家和地区发行,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

  罗琳从来没有远离过自己的信念,并用她的智慧与执著赢回了巨大的财富。即使她的生活艰难,她也坚信有一天,她必定会达到事业的顶峰。

  作品的闪光点就是人性美和对生活的思考。思嘉骨子里带着爱尔兰人的暴躁脾气和敢作敢当的豪爽,有着与周围人截然不同的性格。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不管是什么,只要想得到的,就要尽全力夺取它”。作品把她这种鲜明的特点写到了极处,由此引发的生活的波澜也无意讳饰,因为思嘉的强大的信念力量已经给我们众多的启发。

  读过作品,不禁有一丝忧伤之情,但又很快被希望取代。是的,希望,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读《飘》有感6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3)

——读《繁花》有感优选【五】份

  读《繁花》有感 1

  在《繁花》中,为人称道的`是语言,抛弃刻板叙事,文字先行,回归到传统的“话本体”的表达。这是一部以大量的人物对话与繁密的故事情节为主的长篇小说。“人生如花,书中大段关于花、树的叙事,七十多位女性人物,可说是“珠环翠绕”,光线、颜色、气味,在人世摇曳,加之盛开与枯萎的姿态,包括传统意义的繁华城市的细节,是花团锦簇的印象。”金宇澄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这样诠释书名“繁花”的寓意。

  这是一部有关上海的地域小说的典范之作。《繁花》里有三个核心人物,阿宝、沪生和小毛。阿宝爷爷曾是大资本家,阿宝爸爸少爷出身参加革命做地下党,不过那个年代资本家和地下党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沪生家是军队干部,文化革命中受冲击;小毛家是地地道道的工人,哪个年代都是踏踏实实的底层,没有大起大落。他们从小是好朋友,小说由这三个人引出其他男男女女,当然还有时代与社会。故事从这三个男人懵懂的童年一直写到中年老境,时间跨度有半个世纪,从五、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但不是连贯写下来,而是分成“过去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两条线索来讲。小说共三十一章,凡单数章节讲述“过去的故事”,凡双数章节讲述“现在的故事”,就这么均衡地交叉隔开。“现在”这部分没有太明显的时间跨度,似乎是一个静止的时空;而“过去”这部分有着清晰的时光流逝,看着这三个少年日渐长大,历经人生的酸甜苦辣,两条线索最后融到一起,是“过去”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现在”。

  大上海的阿宝、沪生、小毛穿梭在六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构成的巨大时空陷阱之间。他们在六十年代兴致勃勃地投身群众运动,一如九十年代忙着赚钱应酬。他们被时代的洪流所裹挟,卑微而热切地活着,身不由己,被种种欲望和挫折所牵引。时代在变化,而他们被桎梏的心性从未得到过自由。说到底,是一颗颗年轻且热切的心,被时间的虚妄所埋葬。

  书中男男女女在万丈红尘里,无法抗拒情欲的迷障,总是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于是,一步步走向宿命的轨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而生活总是不吝于展现最残酷的真相,所有的真心都是情感的虚妄。

  而面对这些虚妄,所有人物在作者笔下都选择了“不响”。在书的扉页上就写着:“上帝不响,像一切全由我定。“不响”似乎就成了这部看似没有主题的小说最好的引线,几十、几百个“不响”将两段时代中发生的一个又一个如珍珠般的故事串联起来。无论穿越如何热闹的生活,上海人的骨子里也是沉默的,这份内心的沉默同样维系着阿宝与沪生成年后的个人尊严。

  “繁花落尽尽是虚妄”,而沉默、“不响”,是作者笔下的上海。

  人,或可老,或可死,但未来路,未来人,未来事,却是求不得,看不到,定不了,除了我们终将如繁花归于尘土,谁知那花花世界,我们又是谁的过客,谁的煞星,谁的救赎。

  读《繁花》有感 2

  寒假里,我看了一套书,书名叫《盛世繁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和《一路风景》、《岁月留香》是配套的。主编是徐德霞。 打开这本《盛世繁花》,“花香”便扑鼻而来,如同采矿者找到了富矿,挖宝者找到了藏宝洞,那琳琅满目的精品力作,如同清洌的甘泉咕咕流入**渴的心底。作者用真诚的心奉献给我们一份精美的厚礼。本书用童话、小说、散文、诗歌这几种文学形式,生动真诚地描写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的生活状态,抒发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独特的情怀,塑造了无数个生动鲜活的少年形象,字里行间无不刻有各个时代的深深的印迹,也描写了大自然的美丽及人们的美好愿望。 其中,潘仲龄的诗作《春天好象一本诗集》,以有限的诗行描写出了生机盎然的春天。

  通过小草、绿叶、小溪、黄鹂、杜鹃、木耳、蘑菇、彩虹、花朵……写出春天是一首能唱、能飞、有景、有情、天真、浪漫的抒情诗集。“远来的春风在翻着它,翩飞的大雁在读着它”。作者用比喻、拟人的手法,把春天写活了。令人读罢无不神往自然、热爱自然。孙继忠的童话《一塌糊涂出版社》,写了“我”在一塌糊涂出版社里的所见所闻。有一些枯燥的旧书,每一页都是干巴巴的说教,像老和尚念的经文,连个插图也没有,经过一塌糊涂出版社的加工,变得一点也不枯燥了,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插图也漂亮着呢!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放在“压缩机”里压缩后,压挤出许多字,都是“废话”,剩下的就都是“精华”了。进入《凶杀者与美女》这本书里,只见漆黑一团,黑烟滚滚,云雾迷漫,到处是血,到处是凄厉的喊叫声。

  这类书,毒害了读者,一塌糊涂出版社便把它烧成了灰烬。这篇文章表现了作者对精优之作的向往,对枯燥、拖沓、凶杀及**等不健康书籍的批判。 《盛世繁花》中繁花似锦,还有很多字字珠玑的精品力作,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读《繁花》有感 3

  我读了<<盛世繁花>>里的一篇文章后哭笑不得,这篇文章的名字叫<<倔二叔养猪>>

  这篇文章里写了倔二叔是怎样养小猪的,其中,里面写了一个场面,是一个骂猪的场面:"因为那一天猪吃惯了以前吃得那些玉米糊糊,地瓜棒子面,再猪圈里大吵大闹得,倔二叔一看,急了,连忙一勺一勺地往猪食槽里放猪食,可猪就是不吃。一连几天倔二叔都这样去喂那几只小猪,可猪还是不吃,反倒吵得更厉害了,双脚趴得尘土飞扬,倔二叔骂了起来,说:你们也他娘的学会绝食闹待遇了。吃这等食还不成?没了心肝的东西!接着,他在食筒里捞出一把食料子,摊在手里和猪评理:我忙里忙外哪样对你们不住?瞧;这面渣子;瞧;这饼子都是十足的成色,哼!。"

  我喜欢这本书。

  读《繁花》有感 4

  在看林清玄的《气清景明,繁花盛开》,里面有篇文章《白雪少年》,讲述了作者回忆小时候吃白雪公主泡泡糖的情景。不知不觉中,我也想起了我的童年了,上小学那会儿,学校离家较远,妈妈给我四角钱中午买两个包子作为午餐,我只买一个吃,还剩两角钱可以去买一个大大泡泡糖,卖泡泡糖的摊子就在包子店外里,摊子上摆着花花绿绿的用糖纸皮包着的大大泡泡糖。每天中午,我吃一个包子,而后买一块大大泡泡糖,放在嘴里可以嚼上一天,那种自我满足感真的好强,边嚼边吹泡泡,仿佛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那个年代,家里很穷,记得学校组织打疫苗时,妈妈为了能让我打上疫苗,要去村子里头挨家挨户借钱。上初中后,家里经济更为拮据,爸爸不得已外出三峡打工去了,那时家里没有电话,我就想自己存钱买一部电话机,我开始在我为数不多的生活费中省钱,每周花两块钱买一瓶辣椒酱可以吃一个星期,每顿打二两米饭,用勺子舀一勺辣椒酱拌在饭里头吃下去,虽说饭里头只有辣椒酱的味道,但是我却吃出了甜美梦想的滋味。

  可是钱刚攒了不到一个月,就被妈妈发现了,妈妈清理了我书包中存下的钱,并“责骂”了我,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不想我为了钱而苛刻自己。自从妈妈发现我存钱的秘密后,就经常清理我的书包,我攒下的钱就这么一次又一次的被“无情”的收走了。后来,到了高中,妈妈也去三峡打工了,家里的经济稍有好转了,我的生活费了多了起来,存钱买电话机的愿望一直在我心里没有磨灭,不到一年,我就存够了六百元钱,买了家中的第一部电话机,我选了“4773911”号码,过上了电话“自由”的生活。

  正如林清玄在书中写道的那样,那些岁月虽在我们的流年中消逝,但借着非常微小的事物,然后发现了一整片大草原,红花可能凋落,而草原却成为一个大的背景,我们就在那背景里成长成来。儿时的经历对我后来的人生起着很大的影响,那种宁肯少吃一个包子,也要嚼一嚼的泡泡糖;那种宁肯不吃菜也要攒钱买下的电话机,就如同在成长中滋养着我的精神粮食,长大后,我不注重于吃好,但是我却很在意于是否能拥抱蓝天白云的美丽,是否能撑起自己内心的那份恬静。

  读《繁花》有感 5

  “阿宝十岁,邻居蓓蒂六岁。”我总记得,这是繁花初开的模样。

  大抵很久未再慢慢翻开这一本浅灰色的故事了,我以为,这可以读很久。心怀这样的想法,难免有时得了空闲,静下心来翻阅的,便不再是它。甚至终的要想起它了,也还要为自己当初的随意置弃而翻找上好一阵。然此时才会忽的想起,这等情景,竟莫名的会像《繁花》中时光与岁月的遗落。

  我是极欢喜童年阿宝和蓓蒂的。他们可以随意爬上屋顶,听黄浦江船鸣,或者一同听阿婆讲神乎其神的故事。反正任何孩童想做,该做的事,这两个小人都在作者的笔下一一完成了。尤其是“邮票”一节,阿宝与蓓蒂单就邮票上可以印什么,谈到花名,谈到梧桐的四时之景,再谈到外国票,初读时觉得枯燥,这番毫无目的的陈列,是否有伤了意境。但再读之时,发觉他们似乎便是从前的自己,甚至童年的每个人,会为了某件事大费周章,天真而烂漫。

  突如其来的感触大概便是《繁花》所动人之处。

  而若谈及阿宝与蓓蒂,还有一人是不得不说的――绍兴阿婆。阿婆是旧上海与新上海交替所产生的遗物,她死板腐朽,她迷信愚钝,她甚至宁愿以相克之说为其小囡之死予以借口,也没有在这繁华之世去寻得一医。有时常常想,阿婆与阿长简直像极了。

  我便试着像迅哥儿一样,去寻觅哪怕一丝一点的,阿婆细微的爱与情。但我终究没有办到,阿婆只会说:“乖囡啊,我已经派不上用场了,马上要死了。”也只会在担忧蓓蒂时,重复呼唤名字,苦苦地去寻。她太呆滞了,惟剩阿宝与蓓蒂与她相依,两小一老,却是看来,令人心颤。于是阿宝的童年就在绍兴阿婆的故事下,慢慢旋转成一个迷离的梦。

  再醒来时,蓓蒂在哪,阿婆又在哪儿?她们竟像在阿宝的岁月中消失了一般,成了他永恒的记忆。

  《繁花》中的时光可真快,快到令阿宝不觉在时光中遗失了何人何事,却不自知。作者宛如旧时的说书人,旁观此人此事,折扇一打――

  只叹问这繁花花开何处,而又败于何处。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4)

——读《丁香木马》有感优选【五】份

  读《丁香木马》有感 1

  暑假我读了《丁香木马·十一岁的雨季》这篇小短文,姑娘们对生命的体验,对美的感受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印象深刻。驼驼是田径队的队员,擅长400米和800米跑步,她的偶像是体操队的邵佳惠。她认为邵佳惠跳马的动作美不胜收,她的神情与她的形体动作浑然天成,展现出来的不可名状的风采真的太迷人了。因为体操的美感,邵佳惠成了驼驼的偶像,成了驼驼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诚心诚意地赞美驼驼的腿很长很直,跑起来的姿势很好看,步子拉得很开,像一种鸟儿,那是速度的美,是流畅而轻捷的美。邵佳惠的赞美使驼驼觉得自信倍增,她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鸟的样子,跑着跑着觉得身子轻快起来,飘逸起来。她们懂得追求美,懂得善意的欣赏别人,却忽略了自我欣赏、自我肯定。

  这种忽略很容易令人沮丧,而自信的光彩却会使一个人焕然一新。记得我的好朋友小A舞蹈跳的.很好,她的舞蹈轻盈而舒展,绽放的身体像鹿、似鹤、如兔、若鱼,给人以美的享受,令我非常佩服,使我想成为她那样的人。可有一次,她却对我说,她非常佩服我学*刻苦,成绩优秀,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原来,也有人欣赏我呀!我学*时更自信了,更加自觉、刻苦、努力了,自信的光彩使我焕然一新。

  《丁香木马·十一岁的雨季》告诉我们既要懂得追求美,懂得善意的欣赏别人,又不能忽略了自我欣赏、自我肯定。因为自信心是最重要的。

  读《丁香木马》有感 2

  所有的女孩都不肯轻易长大,可女孩长大的姿态是那么挣扎又那么美,女孩的心瓣上最细微的震颤犹如花开的声音,晶莹透亮,秘而不宣。——题记

  “每个孩子都驻守着一个精灵,在敛目或扬眉的一瞬间,那些心灵的低语,只有精灵才听得见。偶尔,它会飞出来,飞到这样或那样的一些文字里……”

  这本书的封面上就有这么一段文字,仔细想想,发现这就是感动,读完后,这份感动带来的,是无限的沉思。

  一天,妈妈带丁香去娟姨家玩。丁香看到了一个“小男孩--阿根”在忘我地骑着木马。丁香也很想骑,可是那阿根只是看了丁香一眼,便没再理丁香。“丁香从小被妈妈惯着,哪受过这样的气,一下子将阿根推了下去,还用刀子在木马上刻了自己的名字,手流了血。娟姨便误会了阿根。

  以后,丁香便经常做着一个梦—阿根骑着由丁香化身的木马,一刻不停,非常的累。后来便淡忘了。谁知道,丁香遇到了江敏之。那天看书时,书掉到了地上,沾了奶油,就把那页给撕了。当周同(“我”暗恋的男生,也是书的主人)进到班上时,丁香便不由分说地将罪名推给唯一的目击者江敏之。当丁香将罪名推给江敏之时,她竟然结结巴巴,什么话都讲不出来了。

  后来丁香发现江敏之就是当年骑木马的阿根。关系刚缓和不久,江敏之住的地方爆炸了。老师说她不在了,但“我”不相信,我相信江敏之骑着她的白马,逃出去了……

  丁香是个霸道、爱面子的女孩。六年前,丁香做了对不起江敏之的事,却始终不敢承认,让江敏之受到了伤害。而丁香做的梦,就是良心对丁香的谴责

  六年后,丁香把撕书的罪名推给了江敏之,让她再一次受到了伤害。丁香为什么不相信江敏之不在了呢?因为丁香刚刚才将她们之间的一些东西淡化掉,还没来得及做好朋友,江敏之就不在了。我想:换了我,我也不会相信它是事实的。

  故事结束了,丁香所剩下的只有那声对不起了,可是阿根却已经不在了,这声对不起只能送往天国,送往天国的阿根耳旁。如果阿根还在,那她们一定会成为最要好的.朋友!可这只是如果……

  六年间,发生了许许多多,丁香经历了许许多多,我庆幸她变了,不再像六年前那样无礼,那样强势,她已经改变了——变得诚实,可靠。回想起我的这些年,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又到初中,直到现在的初四,也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不如意,虽然没有向丁香那样经历过朋友死亡的痛苦,可大大小小加起来也算不少。我也在改变着。

  时间是改变自己的良药。从前的我无知,胆小,是父母眼里的坏小孩;现如今,知识给了我力量,让我从无知到有知,老师给了我鼓励,让我从胆小到自信,感恩的心让我不再是那个坏小孩。一切都在改变着,就像地球在不停的转动,而且这种改变将会一直持续!

  读《丁香木马》有感 3

  所有的女孩都不肯轻易长大,可女孩长大的姿态是那么挣扎又那么美,女孩的心瓣上最细微的震颤犹如花开的声音,晶莹透亮,秘而不宣。——题记

  “每个孩子都驻守着一个精灵,在敛目或扬眉的一瞬间,那些心灵的低语,只有精灵才听得见。偶尔,它会飞出来,飞到这样或那样的一些文字里……”

  这本书的封面上就有这么一段文字,仔细想想,发现这就是感动,读完后,这份感动带来的,是无限的沉思。

  一天,妈妈带丁香去娟姨家玩。丁香看到了一个“小男孩--阿根”在忘我地骑着木马。丁香也很想骑,可是那阿根只是看了丁香一眼,便没再理丁香。“丁香从小被妈妈惯着,哪受过这样的气,一下子将阿根推了下去,还用刀子在木马上刻了自己的名字,手流了血。娟姨便误会了阿根。

  以后,丁香便经常做着一个梦—阿根骑着由丁香化身的木马,一刻不停,非常的累。后来便淡忘了。谁知道,丁香遇到了江敏之。那天看书时,书掉到了地上,沾了奶油,就把那页给撕了。当周同(“我”暗恋的男生,也是书的主人)进到班上时,丁香便不由分说地将罪名推给唯一的目击者江敏之。当丁香将罪名推给江敏之时,她竟然结结巴巴,什么话都讲不出来了。

  后来丁香发现江敏之就是当年骑木马的阿根。关系刚缓和不久,江敏之住的地方爆炸了。老师说她不在了,但“我”不相信,我相信江敏之骑着她的白马,逃出去了……

  丁香是个霸道、爱面子的女孩。六年前,丁香做了对不起江敏之的事,却始终不敢承认,让江敏之受到了伤害。而丁香做的梦,就是良心对丁香的谴责

  六年后,丁香把撕书的罪名推给了江敏之,让她再一次受到了伤害。丁香为什么不相信江敏之不在了呢?因为丁香刚刚才将她们之间的一些东西淡化掉,还没来得及做好朋友,江敏之就不在了。我想:换了我,我也不会相信它是事实的。

  故事结束了,丁香所剩下的只有那声对不起了,可是阿根却已经不在了,这声对不起只能送往天国,送往天国的阿根耳旁。如果阿根还在,那她们一定会成为最要好的朋友!可这只是如果……

  六年间,发生了许许多多,丁香经历了许许多多,我庆幸她变了,不再像六年前那样无礼,那样强势,她已经改变了——变得诚实,可靠。回想起我的这些年,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小学又到初中,直到现在的初四,也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不如意,虽然没有向丁香那样经历过朋友死亡的痛苦,可大大小小加起来也算不少。我也在改变着。

  时间是改变自己的良药。从前的我无知,胆小,是父母眼里的坏小孩;现如今,知识给了我力量,让我从无知到有知,老师给了我鼓励,让我从胆小到自信,感恩的心让我不再是那个坏小孩。一切都在改变着,就像地球在不停的转动,而且这种改变将会一直持续!

  读《丁香木马》有感 4

  踏上青春的征程,我们依旧徘徊在成长的`旅途中,或许心酸,或许无奈,但生命起航,就要童年的回忆为珍藏,在成长的汪洋中,告别懵懂,活出崭新的自我。

  回首童年,夹杂着几许神秘,又怀揣着各自的“心机”,但更多留恋的是昔日的童真与安谧,没有压力,没有烦恼,畅快的在阳光下挥洒快乐篇章,青春是美好的,欣欣向荣,象征着初升的太阳,在经过时光的沉淀后,更多了一份*淡与宁静,恰同学少年!在每一个充满阳光的日子里书写着少年强则国强的壮志。可是成长却是痛苦的……是蛹儿破茧的垂死挣扎,是种子挣脱破壳的奋勇向上,但无数个静寂漫长的夜晚之后,终究会迎来黎明,成长是个艰难的过程,在真正的成长之后,一定会化茧成蝶,破壳绽放。

  追溯记忆,不同寻常的《玉镯儿》,是那个峥嵘岁月里奶奶对爱情的信仰。玉镯是有故事的,属于奶奶的故事。宁静却又曲折。奶奶为爷爷将自己一生的心血,感情,精力统统倾注。碾成粉,熬成汁。滋润着爷爷和爷爷的儿辈孙辈,又将自己一生的依恋与真爱浓缩成永恒的一环,化成了传奇的一镯。用自己的阴灵庇佑者阿娇。

  “一溜红光熠熠的油纸伞蜿蜒而至,如一条流光溢彩的红绸带在山间抖动。”这一伞便情定终生。爷爷做的不是伞,是心!赋予了浪漫气息的神秘的《油纸伞》被倾注了灵性,因为有了心,所以它以一种不可抗据的神秘力量帮助爷爷实现了保护奶奶的诺言,——在鬼子的虎口下逃生。又在汪洋中保护了我,我懂爷爷,也懂那把伞。因为,那把伞……不!是爷爷永永远远爱着奶奶。那把油纸伞红透了奶奶的生命,馨香弥漫至今……。

  儿时的梦里:乡间的小路上,遥望在夕阳辉映下,青砖汉瓦的老屋子,静默的矗立。蕴藉而又瑰丽,如诗如花如痴。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浮雕。青春里我们收获了《告别小妖》里的一份豁达:青春期的女孩子,自然纯真是最好的了。没有必要去刻意修饰什么。

  没有秘密,没有私欲,童年往事纯白的如一张不加任何修饰的纸。

  几抹张扬,几多惆怅,青春如油画般绚丽多姿。

  成长,痛并快乐着!

  我们一直奔波在成长的岁月道路上,或是年龄,或是心灵,或是简单的自我。成长责任,成长感悟……

  前路茫茫,回忆不能一直羁绊我们,但美好的过往又怎能摒弃?!

  我们只有将我们笑得最灿烂,哭得最痛彻心扉的那份过往化作我们人生中最绚丽的珍藏,印在脑海,刻在心上。装点着我们的成功,抚慰着我们的失败。

  青葱但又娇艳的烂漫光阴里,总会邂逅一段刻苦骨铭心的友情,然后铭记一生,童年的友情很纯净,犹如一块未经打磨的璞玉,很青涩的但很干净,童年的友谊无需金钱维持,不必权益相续,因为简单所以长久。简单的友谊却有不寻常的真情,不必惊天动地,却在一举一动的言行中显现。《今天要写的作业》是一个甜蜜的约定,我们之间的种种,就注定了这段友谊的不凡。

  甜蜜的过往,真实的现实,纯洁的童年,梦幻的青春,一切都在微妙地成长中,成长……

  那样的童年,那样的心境,那善良的友人,回味着,留恋着,思考着——永远的回忆。童年的梦,记忆的真。

  一直在路上!

  成长……

  读《丁香木马》有感 5

  暑假我读了《丁香木马·十一岁的雨季》这篇小短文,姑娘们对生命的体验,对美的感受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印象深刻。驼驼是田径队的队员,擅长400米和800米跑步,她的偶像是体操队的邵佳惠。她认为邵佳惠跳马的动作美不胜收,她的神情与她的形体动作浑然天成,展现出来的不可名状的风采真的太迷人了。因为体操的美感,邵佳惠成了驼驼的偶像,成了驼驼想要成为的那种人。 诚心诚意地赞美驼驼的腿很长很直,跑起来的姿势很好看,步子拉得很开,像一种鸟儿,那是速度的美,是流畅而轻捷的美。邵佳惠的赞美使驼驼觉得自信倍增,她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鸟的样子,跑着跑着觉得身子轻快起来,飘逸起来。她们懂得追求美,懂得善意的欣赏别人,却忽略了自我欣赏、自我肯定。

  这种忽略很容易令人沮丧,而自信的光彩却会使一个人焕然一新。记得我的好朋友小A舞蹈跳的很好,她的舞蹈轻盈而舒展,绽放的身体像鹿、似鹤、如兔、若鱼,给人以美的享受,令我非常佩服,使我想成为她那样的人。可有一次,她却对我说,她非常佩服我学*刻苦,成绩优秀,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原来,也有人欣赏我呀!我学*时更自信了,更加自觉、刻苦、努力了,自信的光彩使我焕然一新。

  《丁香木马·十一岁的雨季》告诉我们既要懂得追求美,懂得善意的欣赏别人,又不能忽略了自我欣赏、自我肯定。因为自信心是最重要的。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5)

——读复活有感优选【五】份

  读复活有感 1

  这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和一个赎罪男人的故事。

  马斯洛娃是备受侮辱与损害的俄国下层妇女的典型。从年轻时的天真浪漫到如何一步步地被社会逼上绝路,但她同时又在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的唤醒下,得到了精神上的复活,从而成为了新女性的代表,这也表明了俄国民众的觉醒。

  涅赫柳多夫是一个走在时代前缘的人物。虽然年轻时对马斯洛娃犯下了不可磨灭的错误,但在法庭上再次见到马斯洛娃时,他的心没有片刻安宁,他开始走上了为自己赎罪的道路。他的许多举措,在旁人看来都是那么地疯狂,他要同马斯洛娃结婚,他要把她从牢房中救出来。他到底是为了弥补过错,还是内心真实的情感?我想两者都有,所以他才如此矛盾。他认为马斯洛娃现在所遭受的痛苦都应该由他来承担,是的,那是一个改变马斯洛娃一生的夜晚。但每每回忆起青年时他们,涅赫柳多夫又会激起异样的情感。

  这一悲剧的造成,不仅是涅赫柳多夫一个人的过错,也是这个动荡社会的产物,而马斯洛娃正是这动荡社会下的牺牲者,读后感《《复活》的读后感800字范文》。

  马斯洛娃入狱后,涅赫柳多夫经常去看她,并同她讲:我要娶你,不管结果如何,哪怕你被流放到西伯利亚,我也会跟随着你。马斯洛娃对此态度很冷淡,她不太相信涅赫柳多夫会一直遵守他的诺言,因为涅赫柳多夫是伯爵,而她只是一个入狱的苦命女子,但她又不拒绝他对她的好,也许是在她生活的那个圈子呆久了。

  涅赫柳多夫不仅为马斯洛娃的案子奔走,依马斯洛娃的要求,也帮助了许多狱中其他的犯人。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很长时间,马斯洛娃对涅赫柳多夫的态度也逐渐有了好转,但马斯洛娃的案子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最终被发配到西伯利亚。涅赫柳多夫把自己的土地交给了农民,这在当时是一个先进的思想,他认为土地不该由个人所有,之后他就准备前往西伯利亚。

  马斯洛娃在去往西伯利亚的火车上认识了一个男子西蒙松,他也是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的囚犯,西蒙松爱上了马斯洛娃,虽然他知道她与涅赫柳多夫的关系,但他还是提出了要与马斯洛娃结婚,涅赫柳多夫知道后也很震惊,但他还是想要征求马斯洛娃的意见。与此同时,由于之前涅赫柳多夫的努力,马斯洛娃最终被释放了,但她还是同意和西蒙松结婚,虽然她真正爱的并不是他,可是她不能跟涅赫柳多夫结婚,因为她不想让他永远活在赎罪的阴影里,只有这样做才能让他们两个得到解脱。

  马斯洛娃结束了原来的**生涯和牢狱生活,在新的环境里重新唤起了她对生活的希望。

  马斯洛娃的“复活”就是对涅赫柳多夫的最大宽恕,也是他的“复活”。迎接他们的都将是新的生活。

  读复活有感 2

  一开始阅读此书,并不能十分准确地理解这两个字背后的深层含义。大部分人在潜意识里对这个词的理解是:它用在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的自然物又重新出现生命迹象的一个事件。但直至完整阅读书籍之后,书中也没有提及关于这方面的事实,由此断定我一开始对这个词下的定义是不正确的。

  《复活》写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与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的故事,小说的情节发展是这样的:聂赫留朵夫大学期间在大学期间是一个热诚、纯洁、朝气蓬勃、有美好追求的青年,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去拜访亲戚家遇见玛丝洛娃并在相处中爱上她。但在不久之后男主人公便进入军队和上流社会,从此以后他过上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在这期间xx了玛丝洛娃并将她抛弃,从而使她沦落到后来的悲惨生活。直到一次在法庭上,他遇到被告上法庭的玛丝洛娃,回想当年,良心发现,并渐渐从往日的堕落生活中走出来,摆脱陈旧的思想,使男女主人公在精神上的复活的这样一个事件,恢复了精神的人的主导与复活。

  聂赫留朵夫应该属于思想觉悟较高的一类人了,在面对玛丝洛娃的悲惨生活,他敢于面对并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愿意奔走于洗刷玛丝洛娃的罪名的同时,还乐于给予其他人帮助,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整个社会的社会制度、法律和宗教的严重不公*、不人道的本质。深刻理解到农民的悲惨命运是收到贵族阶级的压迫造成的,他的精神上的复活也是跟随着自己对现实社会的深刻认识而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一开始的把自己部分财产分给农民到后来把自己所有的土地归还农民,从自身做起,反抗社会的不公*与不人道的行为。

  《复活》一书在人物形象的描写上下了很大功夫,栩栩如生的描写,使人物形象趋于饱满,给读者很大的视觉冲击,让我们不得不回归历史、正视历史,并结合历史给我们的经验教训反馈现今社会,让我们正视社会的本质,找到正确的社会发展规律并遵循规律发展社会,不然将会使历史悲剧重演。同时也不断提醒着我们,社会现存的东西不一定是正确的,它有它存在的必要历史条件,当这个必要条件不复存在时,它的正确性、真理性也将不复存在。因此我们必须不断与时俱进,不能固守旧思想,真理的绝对性这个观点是相对的,我们只有不断在精神上有追求,追求在精神上的复活,才能克服社会现存的矛盾,循序渐进推动社会的进步。

  读复活有感 3

  《复活》是托尔斯泰创作的“最高的一峰”,也许,你会说它没有《战争与和*》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可是,这部作品却展现了一位伟人暮年时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小说开篇写道:“尽管出土的小草一概清除干净,尽管他们把石头扔进地里去,不让任何植物在地上长出来,尽管树木伐光,鸟兽赶尽,可是在这样的城市里,春天也是春天。”一片万物生机勃勃的情景一下子展现在我们面前。然而,第二句“唯独人,成年的大人,却无休止地欺骗自己而且欺骗别人,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却为马斯洛娃将受的苦难作了铺垫。

  本文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一开始是个是非分明的人,后来变成一个冷漠麻木的人,致使玛丝洛娃走上了一条她不应该走的路,后来被别人陷害。男主人公开始良心发现,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但是,“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自我精神的复活。“复活”是一个人的灵魂从污浊变清,良心从丢失到找回的过程,所以男主人公“复活”了,变回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即使他曾经在污浊的生活中被污染过,但因为他改过了,他仍是一个没有在世俗中失去自我的人。这是一个人灵魂心灵的复活,但那些仍在欺骗自己良心的人,他们也许已经被污染得面目全非,他们也许被污染的程度连血也变黑了,他们也许已经无法自拔了……而我从主人公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事来弥补过错,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现实生活中我们不也会面对这样的时候么?原本纯洁的心灵在喧哗与骚动的浮世中可能变得污浊黑暗,但有谁能像聂赫留朵夫一样复活呢?我们永远不能欺骗自己。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我想聂赫留朵夫已经去过新的生活,去让更多人复活,我们,也应该从迷惘中、从酣梦中复活,走向新的生活,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读复活有感 4

  读着《复活》,心灵一次又一次地受到震撼,不仅仅是为了男女主人公,个性是男主人公灵魂回归的可歌可泣,更是正因自己内心与之产生的共鸣。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一次彻彻底底的复活。

  在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身上时常活跃着两个人,一个是精神生命、真正的自我,他只追求既能成为自己,同时也能成为别人幸福的那种幸福;一个是健康、精力充沛、肉体的自我,它追求的仅仅是个人的幸福,而且为个人的幸福不惜牺牲全世界一切人的幸福。两者不断做着殊死的较量,谁赢就能支配他的一切行为。一次斗争,便是一次反省,一次醒悟的可能。但两者的竞争常常是不公*的。

  坚信自己,意味着处理各种问题都不能思考追求简单快乐的肉体的自我,而是几乎总是同他作对;坚信别人,意味着无需处理任何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解决问题的原则总是不思考精神的自我,而只思考肉体的自我。此外,坚信自己,他往往总会遭到别人的指责--坚信别人,他却博得周围人们的赞扬。'这样看来,坚信自己比坚信别人要难得多。精神的自我要战胜肉体的自我,往往要付出更多艰辛的发奋。

  在生活中,我也常常会遇到两难的选取:目睹无视红灯川流的人群,我在犹豫;看到窗外点点的垃圾,手握废纸的我在犹豫;应对路中央可能造成的意外,我在犹豫……然而,这些本无需犹豫的犹豫,却在刹那间被肉体的自我所操控。他说:'别人都这么干,何必太认真呢?'或是'其他人都不干,你又何必出这个风头,让人笑话呢。'他胜利了。不止一次的胜利了。让我过后时而会陷入深深的自责中。不能凭自己的想法做事,只是惧于他人的眼神,这眼神有时甚至是自己凭空想象的,可悲!或许*时表现得默默无闻,老实沉稳的我,在别人眼中能称得上好人。但作为我,可从来不敢这么想,我只敢说,我不是坏人而已,离好人远着呢!

  聂赫留朵夫精神的自我在为数不多的几次胜利后,他总要为自己定下一些行为准则,并决定要遵循到底;记日记,开始新生活,期望这种生活永远不会改变--他对自己说,这叫做翻开新的一页。然而,每一次他都被城市的诱惑所降伏,不知不觉地再次堕落,而且往往比以前显得更深。

  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总是在一段堕落的生活中突然有所觉悟,认为不该一向这样沉沦下去,必须要摒弃过去,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豪言壮语,信誓旦旦,何其壮观!可到头来,还是一如既往地堕落,不求上进。

  恶劣的行为是没有过,但是却有过比恶劣行为更恶劣的东西,有过能产生所有恶劣东西的思想。恶劣的行为能够不再重犯,能够进行忏悔,而恶劣的思想却只能不断滋生恶劣的行为,一种恶劣的行为但是是在为其他恶劣行为蹚路;恶劣的思想却有使人难以抑制的走上这条路。我有积极向上的思想,才能将一个人带上成功的一面。

  聂赫留朵夫是幸运的。他在一次庭审上遇到了那个他曾深爱的姑娘--喀秋莎。她的出现震撼着他的心灵。在一次次痛苦的斗争中,一个自由精神的人,一个真实的强大的永恒的精神的人,在聂赫留朵夫身上苏醒了,他不能不坚信他。无论他实际的样貌和期望的样貌之间的差距多大,对一个已经苏醒的精神的人来说,一切都有可能。

  聂赫留朵夫开始慢慢地复活了。以前他需要费尽心思,才能想出该做什么,而想出的事情总围绕着他一个人--他自己;但是尽管生活的全部兴趣当时都在他一个人身上,但所有的事情都是枯燥乏味的,但如今所有的这些事都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因此这些事情变得也具有吸引力,因此这些事情也就多得不可胜数,不仅仅如此,以前聂赫留朵夫班子及时的时候,往往总是感到烦恼和怨恨;此刻办别人的事,大多让他感到愉快。

  当然,为别人做事获得的乐趣远比之为自己要多得多,正因在这其中有密切的合作,真诚的鼓励,赞赏的目光,成功的喜悦,分享的快乐,你的价值也在帮忙他人时得到肯定,这是我们做一件事时获得最大的满足。

  聂赫留朵夫为喀秋莎用心奔走。在奔走的过程中,他接触到了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一些人:失去土地的劳苦农民、作威作福的狱吏,从低到高各级部门各色的人物,都让他对自己的国家,所处的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深刻的思索。

  他看到了人们永不休止地欺骗自己和相互欺骗,折磨自己和相互折磨,他们猥琐贪婪地玩弄着自己发明的那套一个人统治另一个人的把戏。他认清了这个社会,看到社会丑陋黑暗的一面。他将不再只以自己为中心,不再只为喀秋莎一人而奔走,他将为整个社会谋求一些未曾有的东西。

  这如小说最后说的:从这一夜起,对聂赫留朵夫来说,一种全新的生活开始了,不仅仅仅正因他进入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还正因从这时起,他所遇到的一切对他来说已经具有了与以前截然不一样的好处。

  聂赫留朵夫的复活源于一次意外相见对他内心造成的震撼,能使他不断反省自己,剖析自己,从而走上一条相反的人生之路。而我们的'复活'仅仅是缺少这样一次意外吗?不是,肯定不是,我们缺少的.最重要的是敢于复活的勇气和信念,没有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不可能驱使我们与自身的惰性作长期的斗争。要想有所作为,就务必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敢于突破自己,敢于让自己不断地复活。

  读复活有感 5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灵净化"过程,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是最全面、最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终结作品。这部史诗般的经典著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

  聂赫留道夫为什么会从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成为以后不思进取的人,其中也有他的姐姐和他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以前善良、讲义气的谢列宁最后都变成了惟利是图的、庸俗的、不思进取的人。这不能不承认他们所处的环境对他们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处在一个黑暗,麻木不仁的上层社会,在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渐渐的原来在他门身上的完美品质就退化了,消失了,而他们自己却全然不知!

  有句话说: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其实我并不认为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正因人是主观的,有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虽然有:*朱者赤,*墨者黑。但也有"出淤泥而不染"。我觉得一个人的自制力也是很重要的。但我们不得不重视环境在一个人的成长乃至成材中起的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在幼儿成长阶段,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一个人的性格表现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而千差万别。假如一个孩子所处家庭环境,父母经常发生争吵,常常充斥着紧张与对抗,这样他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封锁起来,慢慢变得不爱与人交流,对任何人都缺乏足够的信任,甚至孤立使他在个别时候遇到某些敏感问题时会采取对抗的心理,情感变化无常,不能自己,甚至有攻击倾向,这是幼时情感受到压抑的结果。听起来好像有点可怕,但那里我没有一点夸大其词的说法。这是有关专家研究的结果。

  由此看来,一个良好的环境对自己的成长十分重要。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处于一个和谐温暖的家庭中,大家之间互相关心,*等相待。这种待人处事的态度会很自然的影响到你在学校与同学的交往中,将来走向社会对待他人的态度中,这样的人更容易与周围的人产生良好的关联,有一个融洽的人际关联。久而久之会养成好的性格。

  人生常常是苦和乐同行,悲和喜携手,挫折和顺利与我们的相伴。环境锻炼人,环境塑造人。让我们以微笑应对生活中的苦难,以微笑应对挫折。严酷的自然环境锻炼人的意志,增强人的体质。艰苦的环境锻炼人,它使人发愤,使人振奋,使人不得不调动起全部精力为生存和发展而斗争。其实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千万别让安逸的环境宠坏!舒适良好的环境就应成为我们成长进步的基石,在这样的路上我们就应走的更快,而不是沉迷于路边的风景,忘记自己前进的路还很长很远。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6)

——读江海新童谣有感优选【五】份

  读江海新童谣有感 1

  读了《江海新童谣》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它总共有8大块,分别是:爱、祖国、童话、拍手歌……

  其中我觉得《太阳喝醉了》这篇文章的题目非常的新颖,非常的引人注目。使我一下子就从几十篇文章发现了这篇文章。你想想,太阳怎么会喝醉了呢?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太阳下山呀!再仔细一想,对呀!太阳下山了,红通通的,不就像一个喝醉了酒的.醉汉吗?这篇文章十分赋有童趣,有的联系生活再想一想,你便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发现你读的这篇文章十分有趣。

  这就是我读了《江海新童谣》以后的感受,小朋友,你不妨也读一读,你一定会有很大的收获的!

  读江海新童谣有感 2

  当合上了《江海新童谣》这本书时,我不禁敬佩起书中的小作者们。他们用美妙的语言描出缤纷的世界万物。

  当读到《节日歌》时,内容紧紧吸引着我:

  元旦节,一月一,

  新年就从这天起。

  妇女节,三月八,

  阿姨脸上乐开花。

  劳动节,五月一,

  工人叔叔了不起。

  青年节,五月四,

  好像太阳东方起。

  儿童节,六月一,

  快了童年做游戏。

  建军节,七月一,

  保卫祖国不受欺。

  建党节,八月一,

  党的.光辉照大地。

  国庆节,十月一,

  我给祖国过生日。

  当我们沉浸在节日欢乐的气氛中时,*时生活时,我们吃饱喝足时,你是否想过在世界的某一个地方,那里的人正饱受着战争带来的痛苦:孩子衣不裹体,过着野人般的生活,仅剩的干粮吃完了,边等待着死神的降临……

  回想起我们的生活:有衣换,有饭吃,坐在暖烘烘的教室里读书、写字,我们还要铺张浪费……

  瞧,一首简单的《节日歌》竟引起了我的想象力,真希望长大后我也能成为一个人人敬佩的诗人。

  读江海新童谣有感 3

  小学生,知荣耻,爱祖国,要铭记……”一首快乐的歌谣我脱口而出。对,它就是童趣盎然的童谣。

  最*,我们学校同学正利用课余时饶有兴致地阅读一本童谣作品《江海新童谣》。这本书里,150多首童谣个个都妙,展示了我们天真活泼的内心世界,字里行间反映了我们生活中的所见所思所想所悟。书**有八大类童谣,有热爱祖国、知荣明耻等。

  我也加入了阅读的行列,通过阅读,对它更是爱不释手。这本书真是不同于我以往看的书,它不仅文字通俗易懂,读起来琅琅上口,而且思想内涵丰富。通过阅读,让我悟出了许多道理,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做事和做学问,它成了我一面镜子,提醒我不断改进学*和生活上的不足之处。通过阅读,透过那些浅显易懂的文字,我还深深感觉到童谣作为一种文学形式的`无穷魅力,我甚至学着自己编起童谣来,告诉你吧,效果还真不错。记得有一次晚上放学,我独自走回家,刚出校门,看见一位高年级同学手里拿着一张纸,在空中晃晃悠悠,忽然他把那张纸揉成一团,随手就扔在了地上。我正想是喊住他好呢,还是干脆自己捡了算了呢。咦!我像是来了灵感似的,灵机一动,指着那团纸,假装叹息地说:“啊!纸团啊纸团,你淘气,你嬉戏,散落满校园。你轻舞,你飞扬,可你实在不漂亮。你哪像蝴蝶飞,你更像牛皮癣……”我还正想下面该怎么说呢,谁知那位同学连忙回过身,捡起纸团扔进垃圾桶,头也不回地走了。瞧!一首自编的童谣就有如此大的威力,难怪我们都喜欢。

  读江海新童谣有感 4

  小小童谣编得妙,读了起来呱呱叫。个个句子都是宝,真是叫人忘不了!瞧,我读了一本《江海新童谣》,自己也编童谣啦,还挺不错的呢!

  《江海新童谣》在我的学校里流行得很广,我们班也到处传阅着。它里面有150多首童谣,在这些充满童趣的童谣中却包涵着丰富的内涵,教我们学会怎么做个“真人”,同学们也受到很大的教育。

  这本书不仅文字通俗易懂,读来也琅琅上口,包涵着深刻的意义。这不,我还用它教育别人呢!一天放学的路上,一位七八岁的小女孩,一边走一边采摘着路边的`花儿,我灵光一闪,想了个办法教育一下她,于是嘴里念念有词:“小小一朵花,嫩嫩一棵草。别看它们小,如果没了它,世界不美好。不要采摘花,不能践踏草,让它遍布全世界,芬芳人间美一角!”那个小女孩听了,觉得很不好意思,脸也红了一大半,小心翼翼地将摘来的花朵放回原处,爱惜地对它们说:“对不起,我不摘你们,你们好好地睡吧!说完,朝我笑了一下,就一蹦一跳地走了。

  我的爷爷嗜酒如命,怎么劝他都不听,依然长期痛饮,都快把酒当饭吃了,这次我回家,特意编了个童谣讲给爷爷听,爷爷想了想,觉得挺有道理,渐渐地减少了饮酒量。

  《江海新童谣》是我的好朋友,只要读过它的人都会沉浸在充满童趣的世界里,并能从中获得良好的教育,受益匪浅,我真喜欢它。

  读江海新童谣有感 5

  “小学生,知荣耻,爱祖国,要铭记……”一首快乐的歌谣我脱口而出。对,它就是童趣盎然的童谣。

  最*,我们学校同学正利用课余时饶有兴致地阅读一本童谣作品《江海新童谣》。这本书里,150多首童谣个个都妙,展示了我们天真活泼的内心世界,字里行间反映了我们生活中的`所见所思所想所悟。书**有八大类童谣,有热爱祖国、知荣明耻等。

  我也加入了阅读的行列,通过阅读,对它更是爱不释手。这本书真是不同于我以往看的书,它不仅文字通俗易懂,读起来琅琅上口,而且思想内涵丰富。通过阅读,让我悟出了许多道理,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做事和做学问,它成了我一面镜子,提醒我不断改进学*和生活上的不足之处。通过阅读,透过那些浅显易懂的文字,我还深深感觉到童谣作为一种文学形式的无穷魅力,我甚至学着自己编起童谣来,告诉你吧,效果还真不错。记得有一次晚上放学,我独自走回家,刚出校门,看见一位高年级同学手里拿着一张纸,在空中晃晃悠悠,忽然他把那张纸揉成一团,随手就扔在了地上。我正想是喊住他好呢,还是干脆自己捡了算了呢。咦!我像是来了灵感似的,灵机一动,指着那团纸,假装叹息地说:“啊!纸团啊纸团,你淘气,你嬉戏,散落满校园。你轻舞,你飞扬,可你实在不漂亮。你哪像蝴蝶飞,你更像牛皮癣……”我还正想下面该怎么说呢,谁知那位同学连忙回过身,捡起纸团扔进垃圾桶,头也不回地走了。瞧!一首自编的童谣就有如此大的威力,难怪我们都喜欢。

  让我们大家都来读童谣,学童谣吧!你一定会成为一位合格的小公民。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7)

——小学生作文:读《飘》有感范文5份

  小学生作文:读《飘》有感 1

  有一个坚强的人,独自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有一个聪明的人,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岛上创造生活;有一个勇敢的人,独自与野人周旋搏斗;有一个自信的人,他创造了自己一生的传奇故事。他,就是鲁滨孙·克罗索。他十八岁开使航海,历经数不清的磨难,被命运抛到了这个荒岛上。他留下了毅志的火种,拾回希望的木柴,又燃起了熊熊生命之火,又看到了燎燎希望之光。

  二十八年的孤独,二十八年的无助,二十八年的自立,二十八年的苦痛,但正是这次经历,练就了他的勇气与毅力。少年时,他野心勃勃,勇闯四方,后来,他流落孤岛,雄志未退,用自己的毅力谱写了一生的传奇。我们尊重大地母亲,愿大地母亲长寿;我们珍爱生命,愿生命之树长青。但是大地母亲却只哺育一个孩子,但是命运之父却将一个人置之度外。但这个人没有消磨毅志,他认为天地让他死里逃生,他就应该活下来,是的,他是对的,大地母亲给予他丰硕的果实,生命之父是为了练就他的毅力,为世界创造一个有用的人。鲁滨孙付出了汗水,也收获了果实。

  《鲁滨孙飘流记》是部不朽的历史杰作,它塑造现代文明,影响人类历史。鲁滨孙在各种逆境中强烈的求生欲望,以致他将其化为战胜困难,顽强生活,富于进取的精神勇气。

  我们祝福他,我们赞美他,坚强、勇敢、聪明、机智、自信、顽强都汇集到了这位天之骄子身上。祝福这位英雄,佩服这位英雄,顽强的鲁滨孙,创作了一种人类精神财富,这种财富便是:坚强。

  小学生作文:读《飘》有感 2

  前几天,我读了《红飘带狮王》这本书,故事讲述的是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中的一头母狮。在一次捕猎中与掌门雄狮老杂毛发生了冲突。最终,一只流浪雄狮黄鬣和它的助手辫子雄狮打败了老杂毛,黄鬣统治了帕蒂鲁狮群,而上任后的黄鬣却杀害了所有的幼狮。万分心痛的蜂腰雌狮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在流浪的途中她遇上了穷困潦倒的雄狮红飘带。她救了红飘带并与他成家立业,找到了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又碰上了黄鬣。黄鬣与辫子雄狮打败了红飘带,并残忍地杀害他们的子女。失败之痛使红飘带变得胆小无比,蜂腰雄狮为了重振他的威风,收留了流浪雄狮无鬣公狮。在一次狩猎时,他们发现帕蒂鲁狮群被困在象群的包围圈之中,他们奋勇救了帕蒂鲁狮群,并结为了联盟。由于帕蒂鲁狮群内部发生了分歧,他们趁此机会统治了帕蒂鲁狮群,红飘带当上了首领。但是上位以后的红飘带踏上了黄鬣的老路,同样杀害了许多幼狮 。蜂腰狮无比失望,再度离开了帕蒂鲁狮群。

  我真为蜂腰雌狮感到难过,它一心一意地训化红飘带,可最后红飘带却将它的努力化为灰烬。后来我仔细一琢磨,举得这有可能是对的。红飘带像以前的狮王一样,登基时进行屠杀幼狮,或许这是出于一种对幼狮的怜爱。对于雄狮来说外面的世界太恐怖也太凶险了,或许这样结束幼狮的生命,能让它们“脱离危险”。我有时觉得狮子好可怜,尤其是雄狮。每一只雄狮都有一个共同的志向:有朝一日能成为一届狮王。可在竞争激烈的生存竞赛中能立足已经很难了。所以我认为它是对的。

  它虽然受尽苦难,还让蜂腰雌狮失望,但他还是一只坚强的雄狮。

  小学生作文:读《飘》有感 3

  很小的时候,我就接触到“大海”这个名词。但那时对大海还很陌生,只知道它在一个遥远的地方,是一个蔚蓝色的世界。随着阅历的加深,我渐渐对大海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

  地球的大部分都被大海覆盖,从遥远的天际看地球,地球是一个蔚蓝色的水球。海洋水在地球水体总水量中所占的百分比为96.53%,站在海边向大海望去,一望无垠,在水天相接的地方,偶尔出现一两艘货轮,是那么渺小,微不足道。想当年曹操东临碣石,看到沧海,感叹曰:“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博大。

  大海中隐藏着丰富的资源,石油,天然气,深海锰结核,各种鱼类,蟹类,为人类的社会发展源源不断地提供物质资源。人类利用这些资源创造了灿烂的文明,不断提高自己的生活水*,不断满足自己的物质文化需要。一座座海滨城市拔地而起,并迅速发展繁荣,这不正是大海的馈赠吗?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奉献。

  观察整个太阳系。地球正放射着灿烂的光芒。与其他几个行星的土灰色形成鲜明对比。深入海洋内部,我们会看到一个光彩夺目而又惊险刺激的世界,各式各样的鱼欢快地游动,各种水草 、珊瑚将海洋装扮得更加生动。突然,海洋“霸主”鲨鱼张开血喷大口横冲直撞而来,周围小鱼四散而逃。海洋里正演绎着一个个精彩的画面。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精彩。

  大海中蕴藏了无尽的秘密。那会跳跃的“飞鱼”,会放电的水母,给大海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而令人匪夷所思的“百慕大死三角”以及种种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更增添了大海的神秘气息。从大海中,我读懂了什么叫神秘。

  直到现在,我还未曾亲眼见过大海,更谈不上读懂大海。但我始终坚信,大海,不远了。

  小学生作文:读《飘》有感 4

  一本好书犹如一杯暖茶,滋润我们的心田;一本好书犹如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一本好书犹如一艘小船,带领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飘》就是这样一本难得的好书,读过之后,让人回味无穷。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她此生惟一的作品。这本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了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嘉丽的爱恨情仇,与之相伴的还有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旧日熟悉的一切都一去不返……它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小说主人公斯嘉丽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她是那么坚强,对生活总是充满希望,勇于面对一切困难。面对家园被毁、亲人离世的灾难,她从没有抱怨过,而是坚强地从变迁的阵痛中站起来,努力去面对新的生活,带领家人战胜饥饿,重建家园。她虽然有些冷酷自私,爱慕虚荣,但她身上那股永不放弃、顽强拼搏的精神依旧会永存于人们的脑海中。《飘》中的其他人物也都那么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看书的时候,有时甚至感觉能听见他们的心跳。温柔善良的玫兰妮,深沉执着的白瑞德……每一个人物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玛格丽特真是把这本书里的人物写活了!

  小学生作文:读《飘》有感 5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前几天,我刚刚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鲁滨孙飘流记》讲的是鲁滨孙从小就想在海上航行。稍长大些,他随好朋友一起出去航海,学会了些本领,但几次都十分失败,都是死里逃生才活过来的。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航海遇到巨大的海啸和风暴,全船的人除他一人外,全部被淹死,他游到一个无人的荒岛,利用在破船上找到的东西和在森林中采到的野果,还有捕捉到的野兽,在那个毫无人烟在的小岛上住了整整二十八年又一个月,才和一些外来的人经历了些战斗,回到了巴西。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很深,一个普通的人,怎能在岛上仅用几支枪、一些数得清的大米小麦,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而生存二十八年呢!这常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鲁滨孙办到了。他曾在无药而发高烧的情况下,利用简单的烟叶、水和少量的食品,做成了一种可以吃的东西。他一连几天四肢无力,但他坚持到底,坚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好的。他不因一些很难办的事情而绝望的精神鼓舞着我。

  虽然,我今年的考试成绩不理想,但是学*,同样如此。一次考好容易,难的在于要坚持每次考好。我想,只要自己勤奋、努力、持之以恒,我心中的成绩一定会达到。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8)

——读《雨》有感优选【五】份

  读《雨》有感 1

  “我——是你的女儿。”龙应台与她母亲的对话总是反复停留在这句话上。

  纵使那个曾经养大四个儿女的女人忘记了一切,甚至认不出就在面前的女儿,但她还是会用含糊的口音喊出一声“雨儿”,那个记忆中的“雨儿”是怎么也不会忘记的。

  岁月为母亲织了一层无情的网,遮盖住的不仅仅是她曾经似锦般的容颜,还有她小心翼翼地一直珍藏在心中的记忆。母亲像是一个走失的小孩,在迷雾重重的归途中忘了回家的路,无助地原地徘徊。龙应台则是穿过雾霭,伸出双手搀扶着母亲,不厌其烦地告诉母亲:“我——是你的女儿。”她并不介意母亲的唠叨、母亲的迟钝与无知。她与母亲一起睡觉,帮她热牛奶,和她一起涂指甲油、谈天说地,帮她找回记忆。这一切是多么的熟悉,怕是母亲曾经也为龙应台做过吧!

  龙应台与母亲的对话是全文最感动人的地方。母亲说:“你好像我的雨儿。”龙应台摸着母亲稀疏的灰白色的头发,极尽温柔地说:“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这样简单的话语重复了一遍又一遍,龙应台把这份对母亲的爱轻描淡写了,然而却字字是关切,句句是牵挂。

  似乎天下的母亲都是这样的。

  不知从何时起,我的母亲竟也以我成长的双倍速度老去。那些本该老人才有的皱纹,也毫无保留地爬上了她的眼角。本是乌黑亮丽的头发被岁月染上了苍白,就连曾经让她引以为傲的身材也变得*庸臃肿。从前的母亲就连出去买菜都会好好打扮一番,整整齐齐地出门,而现在的她可以将头发随意地扎成一坨,发丝滑落也全然不顾,然后趿拉着拖鞋出门,给我买需要的教科书。仍记得那次母亲独自在家做饭时突然想起还有一道我喜欢的菜没有买,没熄灭火就出门了,最后的事可想而知,整个屋子充斥着呛鼻的烧焦味。父亲为此很是责怪母亲,母亲则像个犯了错的孩子一声不吭。那些没放盐的饭菜,那些混在一起清洗而互相染色的衣服以及越来越缓慢的动作,都在宣告着那个我极不愿意接受的事实——母亲老了。

  想起了丁立梅的那句:以前我总以为青山青,绿水长,我的母亲,永远是母亲,永远有着饱满的爱,供我们吮吸。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母亲犹如一棵老了的树,在不知不觉中,它掉叶了,它光秃秃了,连轻如羽毛的阳光,它也扛不住了。我的母亲终于爱到无力。

  我——是你的女儿,我会牵起你的手,漫步在小道的前方,以后的路还很长。

  读《雨》有感 2

  先得讲讲曹禹。其人原名万家宝,出身于一旧军官家庭,其父极专制,大概也是《雷雨》中周朴园的灵感之源吧?曹禹写此剧时时值1933年,中国文化受外来文化冲击影响较大,不少“洋物”出现在剧中,多少决定了剧情发展。有人说这是一篇悲剧,这我到是赞同的,确实故事结束三人死去,两人发疯,而这一切都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同时地发生了。这样的结局多少有点令人震动。

  故事牵涉到的是两家人,其间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鲁家丈夫鲁贵,妻子鲁侍萍,侍萍婚前曾与周家老爷周朴园发生地下感情,当侍萍生下大海和周萍后被周朴园所抛弃,便与鲁贵结婚,生一女曰鲁四凤。周朴园与蘩漪结婚生下周冲。而后鲁贵、四凤为求生计,至周家作佣人。蘩漪勾引周萍,而周萍却衷情于四凤。其间人物关系到四幕结束终于真相大白。四凤受刺激跑出门不慎触电线,周冲捡电线,结果两人触电而亡。周萍随后自杀,留下两家做妻子的双双发疯。对于周朴园来说,在那个雷雨的晚上,这个可恨的男人被惊呆了。他一切的掩饰被撕得面目全非,经营了几十年的大厦瞬间坍塌,他只好呆呆地望着半疯半颠的侍萍、蘩漪,自杀的周萍,触电而死的`周冲、四凤,离家不再回来的大海。他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命运的惩罚在他身上显现,可以说,雷雨中他品尝的苦果,点燃的火苗摧毁的不仅是周公馆,还有他所代表的那个必然要灭亡的阶级。

  曹禹写这部戏剧,字里行间对悲剧的结局有所铺垫。文中两次提到花园中的电线落地,正为四凤与周冲之死张了本。由于这部四幕剧只发生在一天之中,必穿插了天气变化,从第二幕开幕,天气开始起风,一切都有要下雷阵雨的预兆,而全剧四分之三的情节在压抑的自然环境中进行,怎不令人心情压抑?

  这出悲剧在这两个不幸的家庭中出现,是早有预料的,作者借此无情地毁惨了旧社会的家庭与社会,无辜的人和有罪的人一同走向毁灭……

  正如曹禹所讲的:“《雷雨》所显示的的并不是因果关系,并不是报应,而是我所觉得的‘残忍’。这确实为一部‘残忍’又不得不发人深思的剧作。”

  读《雨》有感 3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张爱玲曾经写给胡兰成的话,虽时隔了半个世纪,我认为这依就是最理性的话之一。

  张爱玲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苍连、凉无望的,牵手过后便是放手,“死声契阔”却还要说永不分离。是啊,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个谎言的世界,当爱情之花温柔的凋谢时,才明白真爱只是美丽的童话。其实,所谓的爱情在冥冥之中,苍天早已有所注定。

  想起了繁漪,一个在《雷雨》中被爱情伤的体无完肤的女子。繁漪,她就像一个活死人,有着一颗被爱情遗忘的冰冷的心。但是爱情始终是女性永恒的期待,无论你身处在怎样的环境之中,你依然渴望一把像火一样的爱情点燃你内心冰冷的坟墓。正如繁漪一样,她十八年来陪着一个暴躁专横的丈夫,早已心如死水,而周萍,正好是点燃她内心之火的救命稻草。

  我认为在《雷雨》中,繁漪是个罪人,也是个受害者。她就像在黑暗之中铿然而泊的血莲,冷漠。诡异。妖艳。将生命之火点燃到像光电一样白热,但你却如同灯丝一般短促,将生命顿时化为乌有。“也许爱与恨正是《雷雨》所要表达的主题,周朴园。鲁侍萍哪一个不是恩怨情仇,只是繁漪将爱与恨诠释的更加淋漓尽致罢了。”

  喜欢繁漪,觉得她很可爱,也许这样的用词不是很恰当,但我认为她的可爱就在于她的不可爱,她用一种传统一种端庄,一种贤妻良母去野性的爱一个人。套用《士兵突击》许三多的说话方式,这比大胆还大胆。

  至于周萍,我不喜欢他。他根本没有爱过繁漪,他说“我尊敬父亲”,我敬佩父亲,多么虚伪,他见着四凤,觉着她有“青春”她有美貌,就因为这一点,他根本就配不上繁漪。

  周萍死了,在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爱与恨的嘶杀之中死了,当一切又回归*静时,我们应该明白,爱恨终究不能长久,繁漪只是做了那个年代的牺牲品。

  爱是什么?“只不过是你伤我,我伤他,痕已请,痛尚存”,为此而已。它就如同神与佛与轮回,与一切宗教信仰一样,一直信则有,不信则无的心证罢了。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读《雨》有感 4

  流动的绿,静默的绿,沉淀的绿……雨在窗上织出一副又一副淋漓的画卷,裹挟着三月桃花的清香,从天而降,洗涤着一整个冬天的疲惫和灰尘,也使这个城市分外地静谧起来。

  在这个下雨天,思念着那个在卢梭像下徘徊的巴金先生。跨过一个世纪,穿越沧桑百年,留在人们心中的,是那“摊了一地的阳光”,是巴金先生返璞归真的笑颜。

  不曾遇到“自在飞花轻似梦”的雨;不曾遇到“穿林打叶声”的雨;不曾遇到“东边日出西边雨”的雨,却爱极了雨声,好像似一点点琴音,渗入骨髓,使我的心,一点点沉静下来,不再烦躁。

  巴金先生应该也有过所谓的“愤青时代”吧?,他听着那雨声,让大雨把自己洗个湿透,会使他冷静,使他沉淀。也许,扑灭他心火的,是自己心里的一潭水,在雨中,一切都会变得美好而圣洁。

  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烦躁不安的时候,这时,放下手中的忙乱的工作,听听那雨声吧,那是“白雨跳珠乱入船”的雨,那是“多少楼台烟雨中”的雨,那是“巴山夜雨涨秋池"的雨。千古多少文人墨客,为雨着迷,为雨痴狂,为雨留下多少不朽的篇章!“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是一种情调;“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是一种潇洒;“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是一种雅致;“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是一种急迫。一滴雨,辗转了多少个世纪,流淌了多少个春秋,才足以越过浮世三千,于茫茫人海中相见?

  在你落寞时,听听那一帘桃花雨吧,那雨声如万千精灵依依絮语;在你失意时,听听那一帘桃花雨吧,那雨声如声声鼓点催人有奋进;在你烦躁时,听听那一帘桃花雨吧,那雨声如缕缕琴音抚慰心神;在你成功时,听那一帘桃花雨吧,那雨声如天使与你同吟赞歌!

  行走在凡尘中,请听听那一帘桃花雨吧,听听雨中蕴含的春意和阳光……

  读《雨》有感 5

  “轰隆隆”,一场雷雨从天洒下,给人震撼,不禁又使人想到那部惊世之作《雷雨》,想到那为我们留下宝贵精神财富的曹禺,想到以感恩的心来读它。

  四幕情节,高潮起伏,跌宕不已。

  第一幕,四凤与鲁贵的对话,周朴园与周繁漪的冲突尤为精彩。只贪幕钱财,轻个人感情的鲁贵只是为了那几十元钱与女儿闹,逼迫四凤,若不给钱就说与大少爷的事,可见他对金钱的追求的了何种地步。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东方葛朗台般鲜活的人物形象。

  周朴园与周繁漪,虽为夫妻但没有感情,繁漪吃了好多年的药,吃腻了,不愿意吃了,而周朴园却逼着她喝下去,但只是为了建立一个最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家庭。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的形象。

  第二幕,周朴园与鲁侍萍相遇。周朴园在家遇见鲁侍萍,他开始并不知道他是侍萍,只是打听一下关于侍萍的事情,后来经过对话知道了站在面前的就是鲁侍萍时,态度立刻转变,喝问:“你来干什么?”后来想用钱来打发她走,而侍萍却撕了支票。作者成功塑造了一个被抛弃人的悲惨形象。

  第三幕主要讲述在鲁贵家中,鲁贵与鲁大海的冲突。

  第四幕,最精彩的一幕。四凤与周萍想要一起走,侍萍知道真相,不同意,在他们的苦苦哀求下,侍萍双手合十,祈祷着上天若要惩罚这违背人伦道德的事,就来惩罚她自己,刚要放他们走。周繁漪却冲了出来,在于周萍的对话疯狂起来,叫来了周朴园,最终周朴园说出了真相,周萍呆在那,四凤冲了出去,周冲也跟着出去,伴随着两声惨叫,两人双双触电身亡,周萍也饮弹自尽。

  悲惨的结局,给人以震撼和无限的想象,本是美好的爱情却发展到最终的死亡,这只能怪这腐朽的旧制度。是这旧制度产生的人导致这一切,人们的心都被利益染黑了,心中只有钱,去不顾别人的死活,如文章中的鲁贵与周朴园。正是由于这,进而产生了悲剧的鲁侍萍与四凤,疯狂的周繁漪,以及无辜的周冲。

  作者曹禺这篇著作,揭示旧制度必将灭亡的历史命运,寄托了对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有人评价:作者追求的,是“大融合”的戏剧境界,他包含了人类戏剧的精华。是莎士比亚,易卜生,契诃夫,奥尼尔的融合,是东方文学与西方的融合。

  我们记住了《雷雨》,亦不能忘记他的伟大的作者,我们应怀着感恩的心去读书,且不止这,应该怀着感恩的心读千万本书,感恩这些伟大的作者们。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扩展9)

——读雪国有感优选【五】份

  读雪国有感 1

读雪国有感600字

  不知不觉间,便将雪国看完了。但却莫名感觉心哀。这种心哀,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些相似,却不如后者来的愤怒,故事的背景是在美丽的雪国。

  驹子,一个喜欢写日记的姑娘,为了帮助师傅的`儿子——行男治病,沦为艺伎。然而此男人虽是众人口中她的未婚夫,却只有她知道,他们的关系并没有发展到那一层。甚至,她这别人口中的未婚夫,在回乡等死的时候,还带回来一个女子——叶子,是那女子,终日照料行男。

  一切都是徒劳的,都是毫无意义的。写日记、练琴、照顾行男、爱上没有未来的男人,都是徒劳的。但用驹子的话来说,她只是想要活的有尊严,有追求。对于行男,她尽一份责任,对于岛村,她卑微到尘埃里。一年只到雪国来一次的岛村,和为了见一次岛村等待一年的驹子,这天差地别的爱,真是令人唏嘘!

  岛村根本不配得到驹子的等待!驹子好傻……男女对待感情,或者说,人与人对待感情的态度,差别真是太大了。在雪国邂逅新感情的岛村,只偶尔想起尚在家中的孩子,从未记得自己的妻子;若是在去雪国的路上就已然对叶子动心,又如何做到对驹子暧昧不清;明明与驹子陷入感情,又为何依然偷偷惦记叶子……

  故事的结局也令人心痛,叶子在火灾中死亡,驹子在火灾中发疯,岛村的日子却仍在继续。每个人都会有细腻的各种各样的感情,但如果不能对情感进行控制,真是害人害己。

  也许到第二遍读的时候,我才能欣赏到雪国的美吧!

  读雪国有感 2

  不知不觉间,便将雪国看完了。但却莫名感觉心哀。这种心哀,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些相似,却不如后者来的愤怒,故事的背景是在美丽的雪国。

  驹子,一个喜欢写日记的姑娘,为了帮助师傅的儿子——行男治病,沦为艺伎。然而此男人虽是众人口中她的未婚夫,却只有她知道,他们的关系并没有发展到那一层。甚至,她这别人口中的未婚夫,在回乡等死的时候,还带回来一个女子——叶子,是那女子,终日照料行男。

  一切都是徒劳的,都是毫无意义的。写日记、练琴、照顾行男、爱上没有未来的男人,都是徒劳的。但用驹子的话来说,她只是想要活的有尊严,有追求。对于行男,她尽一份责任,对于岛村,她卑微到尘埃里。一年只到雪国来一次的.岛村,和为了见一次岛村等待一年的驹子,这天差地别的爱,真是令人唏嘘!

  岛村根本不配得到驹子的等待!驹子好傻……男女对待感情,或者说,人与人对待感情的态度,差别真是太大了。在雪国邂逅新感情的岛村,只偶尔想起尚在家中的孩子,从未记得自己的妻子;若是在去雪国的路上就已然对叶子动心,又如何做到对驹子暧昧不清;明明与驹子陷入感情,又为何依然偷偷惦记叶子……

  故事的结局也令人心痛,叶子在火灾中死亡,驹子在火灾中发疯,岛村的日子却仍在继续。每个人都会有细腻的各种各样的感情,但如果不能对情感进行控制,真是害人害己。

  也许到第二遍读的时候,我才能欣赏到雪国的美吧!

  读雪国有感 3

  《雪国》这部书,是川端康成在1968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倚仗之一。有人说,这本书是历史上最唯美的获奖作品。

  作者这样的写作风格与他自身的经历密不可分。在幼年时,父母均因结核病死亡,其后姐姐和祖父母又陆续病故,他被称为“参加葬礼的名人”,他的一生四处旅行,性格感伤又孤独,这也许是书中主角岛村略颓废的性格形成的原因。

  雪国是一个很纯净的地方,终年积雪,看不到任何掩埋在雪下或别的地方的肮脏,即使这样的白净被谁踩了几下,添了几个脚印,也无关痛痒,左右不过一时的凌乱罢了,睡一晚的好觉,这些杂乱又会被落下的雪花重新掩埋,并且看不出任何一丝痕迹。

  主人公岛村是一位舞蹈研究者,全书也正是围绕着他与艺伎驹子、少女叶子的感情展开,这两个女孩儿是真真正正的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着想要生存,一切却只能如那些簌簌落下的雪花一样,消融在人们看不到的角落。

  驹子早年被卖到风尘之地陪酒,后来一位三弦琴师傅收留了她,令她脱离烟花之地,以卖艺为生。可后来三弦琴师傅的儿子得了重病,她不得已再次沦落风尘,以卖身来赚钱治病。尽管这样,她面对生活依然是热情的,学琴、记日记、收集烟,她几乎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极致,却依然摆脱不了艺妓的束缚。

  而叶子,她努力地学护理、认真地照顾一个病人,那个病人却依旧去了。她爱她的弟弟,竭尽全力却也未能找到经常与他见面的办法。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最后的下场却是葬身火海,“她的小腿抽搐,苍白的脸燃烧着……”这样的描写,读来便让人痛得窒息。

  而岛村,他继承了一笔丰厚的遗产,有妻室儿女,每天无所事事,偶尔通过照片和文字资料研究评论西洋舞蹈。他可以为了当年和驹子的一场邂逅,就三次跑到雪国,把雪国当成了一个逃离现实的地方。家境富裕的他,却对生活抱着这样彻底的悲观态度。

  我极少读这种诉说民间疾苦的书,读来略显*淡,也没有过多的惊天动地的故事情节,但川端康成的这一本书,读来看似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情节,但又能够给读者的内心留下一层淡淡的忧伤,经久不散。

  或许这就是他心中的雪国吧,白得无瑕、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寒冷彻骨。雪下埋藏的到底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读雪国有感 4

  《雪国》是我最喜欢的一部川端康成的作品,《雪国》是一部富有诗意的作品,风景如画的北国景色与主人公的内心融为一体,《雪国》整体给我的感觉是*缓而抒情的,但《雪国》里有一个地方给我的冲击力特别的强,也是我认为整部中篇小说的高潮,便是叶子在一场大火中逝去生命,驹子那悲痛欲绝的神情,那撕心裂肺的哭声,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力。叶子的死亡预示着一种幻想的美好人性的破灭,川端康成笔下的叶子是一位善良又洁身自好的女性,其实叶子和驹子在小说里面临着一场相同的生活处境,但叶子从始至终也没有沦为艺妓,显然作者把叶子和驹子进行了对比,驹子是“实”的,那么叶子便是“虚”的,面对那样恶劣的生活环境,叶子又怎能独善其身,洁身自好呢?这只不过是作者对比驹子产生的美丽幻想罢了,因此川端康成对叶子的描写其实并不多,用了一种淡化的处理方式,你可以感受到这个人物的存在,但又不能过多的了解,给人一种琢磨不透的虚无飘渺的感觉。

  驹子是《雪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驹子从一位社会底层的乡村女子,最终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完完全全的沦为了一名艺妓,驹子以其说是为未婚夫沦为艺妓,还不如说是生活的压力,把她一步步的逼上了这条路,如果像叶子那样生活,可能只能是提前的死亡。驹子渴望“正正经经”的生活,渴望美好而真正的爱情,希望找一个爱自己的丈夫。她对岛村是有一种期待的,而这种期待在驹子身上表现的越来越强烈,但驹子的这种愿望破灭时,最终便是驹子人性的毁灭,驹子的刻苦学*,勤奋练*三弦,读小说等等努力,都是徒劳无获的,不能让她的生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岛村虽然对驹子的遭遇有着同情心,但早有妻子的岛村无法实现驹子的愿望,虽然驹子热烈般的爱着岛村,但岛村最多把驹子当做是朋友罢了,只是他在旅途中无聊消遣的玩伴,在驹子身上展现了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望、渴求和对于生活的热爱,而岛村身上展现出一懒散、懈怠悲哀着生活在虚无中,岛村和驹子对于生活的态度是完全的不同的,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也从侧面烘托了驹子身上所具有的美好的人性。

  川端康成在《雪国》中运用了西方的现代主义和日本传统文学的多种艺术手法,创造出了一种悲中有美、美中有悲的独特意境。

  读雪国有感 5

  《雪国》这部书,是川端康成在1968年获得诺贝尔学奖的倚仗之一。有人说,这本书是历史上最唯美的获奖作品。

  作者这样的写作风格与他自身的经历密不可分。在幼年时,父母均因结核病死亡,其后姐姐和祖父母又陆续病故,他被称为“参加葬礼的名人”,他的一生四处旅行,性格感伤又孤独,这也许是书中主角岛村略颓废的性格形成的原因。

  雪国是一个很纯净的地方,终年积雪,看不到任何掩埋在雪下或别的地方的肮脏,即使这样的白净被谁踩了几下,添了几个脚印,也无关痛痒,左右不过一时的凌乱罢了,睡一晚的好觉,这些杂乱又会被落下的雪花重新掩埋,并且看不出任何一丝痕迹。

  主人公岛村是一位舞蹈研究者,全书也正是围绕着他与艺伎驹子、少女叶子的感情展开,这两个女孩儿是真真正正的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着想要生存,一切却只能如那些簌簌落下的雪花一样,消融在人们看不到的角落。

  驹子早年被卖到风尘之地陪酒,后一位三弦琴师傅收留了她,令她脱离烟花之地,以卖艺为生。可后三弦琴师傅的儿子得了重病,她不得已再次沦落风尘,以卖身赚钱治病。尽管这样,她面对生活依然是热情的,学琴、记日记、收集烟,她几乎做到了自己能做的极致,却依然摆脱不了艺妓的束缚。

  而叶子,她努力地学护理、认真地照顾一个病人,那个病人却依旧去了。她爱她的弟弟,竭尽全力却也未能找到经常与他见面的办法。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最后的下场却是葬身火海,“她的小腿抽搐,苍白的脸燃烧着……”这样的描写,读便让人痛得窒息。

  而岛村,他继承了一笔丰厚的遗产,有妻室儿女,每天无所事事,偶尔通过照片和字资料研究评论西洋舞蹈。他可以为了当年和驹子的一场邂逅,就三次跑到雪国,把雪国当成了一个逃离现实的地方。家境富裕的他,却对生活抱着这样彻底的悲观态度。

  我极少读这种诉说民间疾苦的书,读略显*淡,也没有过多的惊天动地的故事情节,但川端康成的这一本书,读看似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情节,但又能够给读者的内心留下一层淡淡的忧伤,经久不散。

  或许这就是他心中的雪国吧,白得无瑕、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寒冷彻骨。雪下埋藏的到底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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