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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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项羽》有感 1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项羽虽然失了天下,但却得到了后世人的肯定。而我们今人活在当下,有的人为了金钱忙忙碌碌,有的人为了名利尔虞我诈,有的人为了美色朝秦暮楚,有的人为了一时安逸玩物丧志。试问有多少人能够像项王一样活出自己最最真实的一面,即使历经沧海桑田,如今回首仍然让人感觉到如此的鲜活如此的呼之欲出。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放下书本,拾起心情,却又感觉是如此的感慨良多。每天都要把自己藏在面具与外衣之下,在很多人的价值观的压迫下生活。虽然能得到上级的肯定,得到朋友的羡慕,却在这日复一日的庸庸碌碌中失去了自我。到头来也许我们的墓志铭上会有华丽的语句来形容我们短暂的一生,但是这是否就是我们想要的呢?人人生而不同,但是很多人都走上了同样的路,重复了同样的事,人的个性在社会的砂轮不断的砥砺下变的暗淡。

  项羽的一生可能比我们很多人都短暂,但是他活的是如此的本色。虽然他会因为久攻不下而把别人的父亲妻子架在油锅上要挟;虽然他会因为一个官职,把已经刻好了的官印拿在手上反复把玩却不舍得给;虽然他会因为一句“沐猴而冠”而暴跳如雷;虽然他会为了一个歌姬而愁肠百转。但是谁又能说他不是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毫无顾忌的展现了出来呢,比起那些在乎“众口铄金”而畏首畏尾,首鼠两端,总把自己藏在迷彩下的人项羽的这些缺点反而更让他显得亲切与真实。

  往事越千年,在品读《项羽本纪》的时候或许才真正能体会李清照发出的“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的感慨。在大浪淘沙,泥沙俱下后,细心去捡拾,会发现原来项羽带给我们的率真与不羁是如此的珍贵,如同一颗夜明珠在冥迷的夜中照亮了前进的路。

  读《项羽》有感 2

  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和久必分。商汤讨伐夏桀,并入商;商纣暴虐无道,周武王伐之,并入周;周末七国纷争,并入秦;秦王子婴即位后,楚国崛起,为报被*之仇,伐秦也。伐者,楚汉也。楚王违背诺言,由此,楚汉之争开始。

  项羽,是楚国的帝王,因太过傲气,导致了楚国的灭亡。虽然他失败了,但却给后人留下无限的教训,使我们受用终生。

  项羽其实名籍,应叫项籍。他随项梁四处战斗,已是当时名将。杀了宋义后,更是威震中原,名闻诸侯。这时的他,没怎么注意刘邦的崛起。待项羽发觉后,又不把他放在眼里。等到刘邦的军队继续发展壮大,项羽才与之交锋。项羽也是名不虚传,将刘邦打的节节败退,重新霸**原。刘邦趁此时招兵买马,深得民心,收了韩信、萧何、张良、陈*后,大败项羽。紧接着又是雪上加霜,刘邦离间了项王和范增,项羽实力大减。最终被逼至乌江边上,同时又看到蚂蚁爬出的“项羽必败”四个大字,项羽认为是天意,便慨然自刎。后来证实,那是刘邦一军用糖浆写出的字,蚂蚁闻到味道,自然就爬上去了。

  细细地读,你会发现:每当项羽打仗,他总是亲自上阵,冲在最前面;国家中的大小事务,也是他披星戴月,亲自处理,楚国好不容易才被治理好。而刘邦每天悠然自得,没见他很忙过,大汉帝国却被治理得井然有序。这难道是项羽不够努力吗?那是他不会用人啊。刘邦手中握着4员大将,而项羽有一位范增却不懂得利用,还把他赶跑了。而且,项王喜好礼仪,所以那些文人大都归附他;汉王喜好武功,且敢于封官,所以那些武将和唯利是图的人喜欢跟他做事。同时也召集了一些文人。文人是治国的,武官是打天下的,两者缺一不可。项王虽有数十万大军,但却只有一些无谋之将,打天下的都不足,治天下的再多又有什么用呢?人与人的差别就在这里啊。这些因素,决定一个人的成败。当然,不止这两条。

  其次,项羽心态不好。项羽将失败归为天意,他大喊“天亡我!”落得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如果项羽这时能回到江东,养精蓄锐,也许还能东山再起。他局势好时便过分乐观,局势差时便过分悲观。腾讯开发过一款游戏,叫《王者荣耀》,非常考验心态。如果一个人心态不好,那他所在的队伍就很可能会输。而与此款游戏不同的是,楚汉之争要是哪队心态崩,那遭遇的就是灭顶之灾,而不仅仅是一个“defeat(失败)”的标志了。项羽也可以说是死在了自己手里。

  最后,项羽轻敌。民心都向刘邦那边倒了,项羽还仗着自己的几十万大军,打这打那。在他眼中,刘邦充其量也不过是个没有什么实力的小小的诸侯王,等到楚汉鼎立之时,才与之对决。结果最后倒败于刘邦。

  不会用人,傲气盖世,敌强我心崩。可怜项羽,死得悲壮,死得凄凉。

  读《项羽》有感 3

  这学期期选修了史记导读这门课,所以有机会认真的读一读这部史家经典著作。

  记得初次读《项羽本纪》,是在高中的时候吧!记得那个时候为了应付考试,不得不背古文,所以经常要被迫读一些十分生涩的古文,然而我却是从那时侯起,渐渐迷恋上了古典文学,对于别人的无奈来讲,那时候的我应该是欣喜的吧!

  人们都说他是悲美英雄,由于他的勇,他的悲,他的爱,他的儿女情长……

  再读本纪,全篇最使我震撼的一幕发生在垓下:当四面楚歌的项羽独带二十八骑,愤愤地道出了那句被后人紧紧握住作为证明其自负把柄的话:“是天亡我,非战之罪”之后,面对敌众我寡的局势,他坚定地对所剩不多的部下说:“今日固决死,原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接着,他的诺言都一一实现了……重聚战将后,那个悲美英雄悠悠问道:何如!就在此处,我忽地就被他的霸气所震慑,所感染了,我不由自主地钦佩上了他,即便,这个人物是我一直所不喜欢的:因为他的自负,他的优柔……末路的英雄总会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何况那个英雄是项羽,那个场景是在垓下。

  总观全篇,项羽的诸多缺点导致了他不能被大多数忍喜欢,他实在是过于嗜好杀戮:在发迹之前,诱杀无辜县令,而那人正是要资助他去暴的资助者;而后,他又杀卿子冠军宋义,而且他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认为宋义延误战机,只为保己,而这个人又是义帝亲封的上将军,谋略过人,亦曾经预言过项梁的失败;而后项羽屠咸阳,坑秦兵,尽失民心。这样一个双手沾满了无辜生命的鲜血的人,后人仅仅因为那段霸王别姬的逸事,乌江自刎的悲壮,便十分的怀念他,赞誉他为悲美英雄,所谓英雄,不单指勇力,智慧,我想更重要的应该是他的德行!

  他是当世无双的勇将,但却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因为这个人内心里并没有安天下的志向,亦可说是胸无大志。徒有谋臣范增却不能挺之用之,他的失败也就不足为怪了。所以,项羽这个悲美英雄也只好在历史上来充当这样一个让人又敬又恨而且又怜的矛盾角色了。

  读《项羽》有感 4

  之所以称之为粗读,主要是时间不足,又患于文言文功底的浅薄,几乎只是草草浏览,若要说读懂,则还是靠了译文。虽说如此,凭借这次的阅读和已往对项羽这个人的认识,还是产生了一些想法与见解,借此表述一下而已。

  他是狗熊,亦或是一代枭雄?读罢掩卷,这个问题却始终挥之不去。也许,项羽真就是两者的统一吧。若是客观的评价历史,单方面的不满,单方面的崇敬都是不可以的。虽说《史记》中掺杂了许多司马迁的观点,字里行间溢出的是他的感情,他的思想,但是,却仍旧有许多地方,他的情感与我的情感产生了共鸣。我不是历史学家,我不指望着什么还原历史真相,我更渴望从人性,从项羽的本质上来阅读《史记》,从中发掘我想要的。

  他是熊。在书的开头就草草地为项羽的失败埋下了伏笔。“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竞学”。少时的项羽,几乎可以说成是一事无成,他没有毅力,不用心钻研,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浮躁之气。由此联想,20余岁的他,血气方刚,头脑发热,又怎能敌过能屈能伸,老奸俱滑,沉着稳重的50余岁的刘邦呢?

  他是雄。他是贵族出身。“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在封建社会初期,贵族出身,加之秦王**,项羽不知凭此笼络了多少民心。又加之“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更是说明了项羽先天条件好,有着成为一代豪杰的各种条件,枭雄之相!

  他是熊。本已接*“天下无敌”的他,在鸿门宴上坦言“此沛公左司王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如此出卖了为他报信的曹无伤,可见做人之无心机;又“君王为人不忍”,不杀刘邦,错失良机,可见之优柔寡断;又“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显示其人目中无人,骄傲自大,不够低调。

  他是雄。汉二年春,“项王乃西从大萧,晨击汉军而来,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汉军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杀汉卒十余万人”。体现了他的作战才能,英勇善战,为人们所敬佩,感慨。

  他是熊,碍于面子与那层虚荣与羞耻之情,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亡我,我可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自刎而死。“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他失去了最为宝贵的东西——勇气与希望。过了江东,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有谁会知道呢?历史也许就在项羽的一念之间而被颠覆,为什么不勇于尝试呢?逃避的人是胆小的人,胆小的人绝不是勇士!

  他是雄。司马迁曰:“夫秦失政,陈涉难守,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王诸侯来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古以来未尝有也”。

  他是熊。司马迁又曰:“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为征经营下下,五年卒之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由引观之,项羽的确是“熊”与“雄”的统一。既然没有绝对,没有所谓的尽善尽美,那么我将尽力学*项羽的“雄”的一面,摒弃项羽“熊”的一面,“博古以为通今”,就让项羽的故事永远尘封在历史的卷轴之中,让我的故事在明天更加精彩!

  读《项羽》有感 5

  项羽的祖父是战国末年楚国名将项燕,项燕秦军交战时,兵败自杀。随后楚国灭亡,叔父项梁带着她隐姓埋名生活。项羽从小不愿读书但却颇有志向,想学兵法小小年纪就成了吴中子弟的领袖…

  项羽的祖父是战国末年楚国名将项燕,项燕秦军交战时,兵败自杀。随后楚国灭亡,叔父项梁带着她隐姓埋名生活。项羽从小不愿读书但却颇有志向,想学兵法小小年纪就成了吴中子弟的领袖。公元前二百零九年,秦末农民起义爆发,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义响应,自称楚军,成为反秦主力。公元前二百零六年十月,项羽推翻了秦朝,自立西楚霸王。但因分封不*长达四年的楚汉战争开始了,最后立定合约,中分天下。不久刘邦便背盟弃约出兵攻击项羽,项羽逃到了乌江边横剑自刎。

  项羽的悲剧可以说完全是他自己造成的,首先是他太过自负,不把刘邦放在眼里,不听谋臣范增的劝告,错失鸿门宴杀掉刘邦的大好时机,以致酿成乌江悲剧。其次是他目光短浅,头脑简单,生性多疑是非不明。他,杀死秦王子婴后有人建议他建都关中,但他却说:“富贵不回故乡,如锦衣夜行,谁会知道呢?”再次他在战争中烧杀抢掠,荼毒百姓不得民心,最终成了楚汉战争中的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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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1)

——读项羽本纪有感实用十份

  读项羽本纪有感 1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很喜欢李清照的这首诗,因为它道出了对一代西楚霸王乌江自刎的无奈与惋惜。也道出了对这位血性男儿兵败乌江,不肯苟活的敬佩之情!

  我一直对项羽很崇拜,记得他的破釜沉舟,使得百二秦关终属楚;进经咸阳,火烧阿房;天下之兵莫不屈膝仰视,天下之土莫不尽揽于怀。那份英勇无惧的霸气一直为我所向往,乱世出的英雄总渴慕建立霸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可惜一朝兵败垓下,自谢于江东父老。使我对他的敬仰之情锐减。

  记得高三时我第一次读到《史记——项羽本纪》也是想到了李清照的这首诗。那时*作上稍稍得意,所以在考评改的语文考试时,写了一篇名为《我若为王》的高分作文。全文措辞激昂,在惋惜他乌江自刎的同时,更多的是对他这种做法的一种批判,至今还清楚的记得那文我这样写着:“你肩负的乃是江东父老殷切的厚望,英勇赴死易,可拂了众多期盼的心。江东自古多才俊,卧薪尝胆,卷土重来未必不无可能。我若为你,定拿出多于自刎千倍万倍的勇气来正面失败。谋臣铁骑,良将勇士,再来寻觅,待他朝,重夺霸业!”到底那时年少气盛,总将事情想的很简单,以为一腔热血与志向一定能支起颓败的阵势,那么赢得天下何难?而今重读《史记》依旧是《项羽本纪》这里,我却驻目徘徊了,对那篇文章中偏颇的见解不肯释怀!

  脱离历史而解历史,本来就如无源之水,纵使激起一两朵水花,也是空有其势。那一年或许我看到的只是他乌江自刎的懦弱,却不曾看到他无扭转乾坤之力的无奈。我只是把他生硬的用历史道路中的兴起与颓落来解读,而并没有从人性的角度去看他。

  骄傲如斯的西楚霸王,不屑于一切小人小智,坦荡于怀,是不肯像刘邦那样攻略谋术,倘若当初“四面楚歌”的是刘邦,刘邦是断然不会刎颈自杀的,那么或许如今的历史越王勾践就不会是唯一一个以卧薪尝胆换回国家并传为佳话的王者。其实历史存在很多必然性,项羽垓下大败,历史使然。而他刎颈自杀,性格使然!较之刘邦,他缺的是一定得谋略和识人用人的能力,且性格暴躁,夺城**,早已失了民心,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那么失败是注定了。这位二十四岁领兵打仗,身经几十起大小战争,声名远播的西楚霸王,怎么会接受败寇命运!你我于今天纵览历史,兴衰评定各有己见,却不肯原谅这么个血性男儿保留尊严的方式。称其为楚汉之争意料之外的笑料,对项羽来说未免有失公允。

  乌江岸边,这个正气的汉子失去的何止是渴慕建立的霸业希望,还有那忠心不二的乌骓马,心爱的女人。倘若退而求其次,他可以保护心爱之人不受伤害,保护钟爱之物不受损毁,那么或许他能健全能屈能伸的王者之气。还赴江东再图霸业也不是没有可能。这个中辛酸与无奈,岂是我们说说作罢!

  重读《史记》依旧是这个被历史蒙上悲情色彩的人物,一次次给我震撼。让我不忍偏颇,不忍去用理性审度那看似有些轻率与鲁莽的行为,甘愿用感性的视角如此见地一般的为他说话,为我的那篇幼稚狂妄的《我若为王》深深道歉!

  读史可以明理,但有些历史不适合用理性解读。读项羽,我于这里还他一份敬意!

  读项羽本纪有感 2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很喜欢李清照的这首诗,因为它道出了对一代西楚霸王乌江自刎的无奈与惋惜。也道出了对这位血性男儿兵败乌江,不肯苟活的敬佩之情!

  我一直对项羽很崇拜,记得他的破釜沉舟,使得百二秦关终属楚;进经咸阳,火烧阿房;天下之兵莫不屈膝仰视,天下之土莫不尽揽于怀。那份英勇无惧的霸气一直为我所向往,乱世出的英雄总渴慕建立霸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可惜一朝兵败垓下,自谢于江东父老。使我对他的敬仰之情锐减。

  记得高三时我第一次读到《史记——项羽本纪》也是想到了李清照的这首诗。那时*作上稍稍得意,所以在考评改的语文考试时,写了一篇名为《我若为王》的高分作文。全文措辞激昂,在惋惜他乌江自刎的同时,更多的是对他这种做法的一种批判,至今还清楚的记得那文我这样写着:“你肩负的乃是江东父老殷切的厚望,英勇赴死易,可拂了众多期盼的心。江东自古多才俊,卧薪尝胆,卷土重来未必不无可能。我若为你,定拿出多于自刎千倍万倍的`勇气来正面失败。谋臣铁骑,良将勇士,再来寻觅,待他朝,重夺霸业!”到底那时年少气盛,总将事情想的很简单,以为一腔热血与志向一定能支起颓败的阵势,那么赢得天下何难?而今重读《史记》依旧是《项羽本纪》这里,我却驻目徘徊了,对那篇文章中偏颇的见解不肯释怀!

  脱离历史而解历史,本来就如无源之水,纵使激起一两朵水花,也是空有其势。那一年或许我看到的只是他乌江自刎的懦弱,却不曾看到他无扭转乾坤之力的无奈。我只是把他生硬的用历史道路中的兴起与颓落来解读,而并没有从人性的角度去看他。

  骄傲如斯的西楚霸王,不屑于一切小人小智,坦荡于怀,是不肯像刘邦那样攻略谋术,倘若当初“四面楚歌”的是刘邦,刘邦是断然不会刎颈自杀的,那么或许如今的历史越王勾践就不会是唯一一个以卧薪尝胆换回国家并传为佳话的王者。其实历史存在很多必然性,项羽垓下大败,历史使然。而他刎颈自杀,性格使然!较之刘邦,他缺的是一定得谋略和识人用人的能力,且性格暴躁,夺城**,早已失了民心,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那么失败是注定了。这位二十四岁领兵打仗,身经几十起大小战争,声名远播的西楚霸王,怎么会接受败寇命运!你我于今天纵览历史,兴衰评定各有己见,却不肯原谅这么个血性男儿保留尊严的方式。称其为楚汉之争意料之外的笑料,对项羽来说未免有失公允。

  乌江岸边,这个正气的汉子失去的何止是渴慕建立的霸业希望,还有那忠心不二的乌骓马,心爱的女人。倘若退而求其次,他可以保护心爱之人不受伤害,保护钟爱之物不受损毁,那么或许他能健全能屈能伸的王者之气。还赴江东再图霸业也不是没有可能。这个中辛酸与无奈,岂是我们说说作罢!

  重读《史记》依旧是这个被历史蒙上悲情色彩的人物,一次次给我震撼。让我不忍偏颇,不忍去用理性审度那看似有些轻率与鲁莽的行为,甘愿用感性的视角如此见地一般的为他说话,为我的那篇幼稚狂妄的《我若为王》深深道歉!

  读史可以明理,但有些历史不适合用理性解读。读项羽,我于这里还他一份敬意!

  读项羽本纪有感 3

  过了漫长的一天,今天总算把《史记》中的《项羽本纪》给读完了,之前我读《五帝本纪》《周本纪》和《秦始皇本纪》的时候都感觉没什么好写的我还在发愁今天看完啦《项羽本纪》终于有了灵感,我就轻松了许多。项羽是个英雄。

  项羽的血流入家乡的水,这水的一旁是他曾经守护的地方,而他也将在这萦绕千年,不禁为他叹息,不禁责问历史为何选择了刘邦,但我只是站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是一个过客,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乱世的光华似乎就在瞬间,乌江流水已滔滔而去,只是未曾惊醒了沉睡的霸王。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项羽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但他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化为江东子弟心中亘古的传说。

  一切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也许这是一种荣耀。长江边李清照是否为项羽叹息,“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项羽有太多的遗憾,或者说本该成为英雄的人却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但他在乱世中绽放了未有的光华,他的传奇让人觉得刘邦、韩信只能做乱世的配角。

  有人说项羽除了打仗其它都不行,于当时的百姓无益,这样的人出任首领注定就是个悲剧。

  他本可骑马追风。他的自负让人羡慕,但风中的低语却诉说着自负所带来的危难,项羽的死是历史的遗憾,他未能有完美的结局,毕竟这不是故事。

  读项羽本纪有感 4

  项羽,一代英雄豪杰,曾指挥千军万马,却与在刘邦的战斗中失利而未能取得天下,最终在乌江含泪自刎。项羽为贵族之后,依仗叔父的栽培发家,直到使得天下诸侯归顺,证明了他非凡的一面。那么,他取得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同样在后来的战斗中,又出于什么原因使得他众叛亲离,走向失败的呢?这真是一个很值得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首先,项羽作为楚国贵族的后代,具有先天性优势,在项羽本纪中范增对项梁说道:“当初楚怀王受骗入秦国,楚人无不同情楚怀王。秦灭了六国,只有楚国最为无辜,项君世代为楚将,所以大家都来投靠项君,以兴复楚国。”由此可以看到,项羽和项梁利用人们的心理而顺利起家,又因为项梁善于用人,年长有谋略而得到了众人的推崇与信服,项羽通过自己的家室和叔父,取得了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其次,项羽天生气度不凡。有人说他刚愎自用也好,暴虐也罢,但是它具有的勇敢与开创精神,是众人无法比拟的。巨鹿一战中,项羽能够杀掉上将军宋义,劝说众人和他一起破釜沉舟,就已经充分证明了他的胆识与谋略。宋义也非等闲之辈,在项梁和章邯对战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了项梁必败,并劝说使者高陵君做好了防范的准备,深得楚怀王的赏识,尽管在指挥战争的过程中失掉民心犯了错误,但如此轻易被推翻,也能看出项羽的才华。破釜沉舟,本是正常人不敢做之事,但确实符合孙子兵法“置之死地而后生,陷之绝地而后存”的说法,“破釜沉舟”使得兵士的士气高涨,取得了大捷。项羽本纪中提到过项羽年少时叔父教他学*,最初是写文章,项羽不学,使用兵器,项羽依然对此表示蔑视,他说:“我要学的是敌万人的学问。”但后来又没有认真学*兵法。但通过这一次对兵法的使用来看,项羽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与军事家。他的气度与开创精神也是的诸侯对他顶礼膜拜,成为了首领。

  项籍身长八尺有余,力大能举铁鼎,力气超过常人。有着显赫的家世和叔父的栽培,而刘邦只是一介草民,自身武功实际中没有相应提及,但据本人推测应该顶多是一般水*,反正肯定是远远不及项羽。从自身的各方面条件来看项羽显然占据了很大优势,但是在争夺天下的过程中,为什么刘邦会将项羽逼入绝境而取得最后的胜利呢?这也得从项羽自身分析。

  首先,项羽对于天下局面的`判断出现了问题,也就是说有些盲目自大,低估了刘邦的实力。而刘邦恰巧又是装孙子的能手。估计项羽开始真正注意重视是在楚怀王指令“先入关者先为王”,刘邦占了便宜去攻击秦军然**关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脾气暴躁的项羽哪能容得刘邦称王这种事发生,所以立誓除掉刘邦。而刘邦又是老奸巨猾之人,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又向项羽认错又说好话,最终使项羽放松了戒心,趁着项羽摇摆不定之时溜之大吉。多年的明争暗斗中,项羽始终是处于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但刘邦却低调的不断积蓄实力,赢得民心直到实力相当才与项羽叫板,一叫板便把项羽拍在了沙滩上。项羽对于对手实力的认识存在缺陷,使得他没有把威胁扼杀在摇篮之中,最终酿成了苦果。

  项羽自身性格的缺陷也是失利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其两面性,项羽霸气,勇猛,自信,敢作敢当,具有领导者的风范,但同时性格也存在着易意气用事,缺乏深度思考,残暴的弊病。历史用长达几千年的时间证明了一件事“得民心者得天下”,而项羽破襄城将守城军民活埋,擅自废掉义帝自立为王等事情也一步步使他失掉民心。当初周厉王时,用各种严苛刑法堵住国人的嘴,以为这样天下就得到了大治。但实际上就像进谏的臣子所说:“百姓就像那洪水,一味的堵塞只能使积怨更深;而只有疏通才能治理根本。”同样的道理,项羽的种种作为只能让诸侯畏惧,而并不能像刘邦那样通过宽厚仁义而使得诸侯从内心归顺。这也可以说是项羽的浅陋之处吧。看完项羽本纪又联想到秦始皇,因为这两者在性格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为什么两者的结果截然相反呢?从当时的时代背景来讲,秦始皇之前有穆公、孝公打下的坚实的基础,秦国**当时传到嬴政时已经非常强盛,统一的时机已经成熟,天下没有能与秦国相抗衡的,秦始皇虽然为人也暴**险,但是他能很好的认清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能隐忍,“我即使对这个人的某些做法很不满,对这件事情很反感,但只要有助于我取得天下的,就会去采纳。“这不得不说是秦始皇的高明之处了。至于项羽,天下有刘邦这个强劲的对手,又缺乏对于自身的修养与反省,最后只得发出类似“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无颜见江东父老了。

  褒也罢,贬也罢,一点毋庸置疑的是,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中,项羽必定是最澎湃的那一朵浪花。世人不会遗忘,那个曾经叱咤风云,指挥千军万马的英雄豪杰。

  读项羽本纪有感 5

  这学期期选修了史记导读这门课,所以有机会认真的读一读这部史家经典著作。

  记得初次读《项羽本纪》,是在高中的时候吧!记得那个时候为了应付考试,不得不背古文,所以经常要被迫读一些十分生涩的古文,然而我却是从那时侯起,渐渐迷恋上了古典文学,对于别人的无奈来讲,那时候的我应该是欣喜的吧!

  人们都说他是悲美英雄,由于他的勇,他的悲,他的爱,他的儿女情长……

  再读本纪,全篇最使我震撼的一幕发生在垓下:当四面楚歌的项羽独带二十八骑,愤愤地道出了那句被后人紧紧握住作为证明其自负把柄的话:“是天亡我,非战之罪”之后,面对敌众我寡的局势,他坚定地对所剩不多的部下说:“今日固决死,原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接着,他的诺言都一一实现了……重聚战将后,那个悲美英雄悠悠问道:何如!就在此处,我忽地就被他的霸气所震慑,所感染了,我不由自主地钦佩上了他,即便,这个人物是我一直所不喜欢的:因为他的自负,他的优柔……末路的英雄总会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何况那个英雄是项羽,那个场景是在垓下。

  总观全篇,项羽的诸多缺点导致了他不能被大多数忍喜欢,他实在是过于嗜好杀戮:在发迹之前,诱杀无辜县令,而那人正是要资助他去暴的资助者;而后,他又杀卿子冠军宋义,而且他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认为宋义延误战机,只为保己,而这个人又是义帝亲封的上将军,谋略过人,亦曾经预言过项梁的失败;而后项羽屠咸阳,坑秦兵,尽失民心。这样一个双手沾满了无辜生命的鲜血的人,后人仅仅因为那段霸王别姬的逸事,乌江自刎的.悲壮,便十分的怀念他,赞誉他为悲美英雄,所谓英雄,不单指勇力,智慧,我想更重要的应该是他的德行!

  他是当世无双的勇将,但却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因为这个人内心里并没有安天下的志向,亦可说是胸无大志。徒有谋臣范增却不能挺之用之,他的失败也就不足为怪了。所以,项羽这个悲美英雄也只好在历史上来充当这样一个让人又敬又恨而且又怜的矛盾角色了。

  读项羽本纪有感 6

  之所以称之为粗读,主要是时间不足,又患于文言文功底的浅薄,几乎只是草草浏览,若要说读懂,则还是靠了译文。虽说如此,凭借这次的阅读和已往对项羽这个人的认识,还是产生了一些想法与见解,借此表述一下而已。

  他是狗熊,亦或是一代枭雄?读罢掩卷,这个问题却始终挥之不去。也许,项羽真就是两者的统一吧。若是客观的评价历史,单方面的不满,单方面的崇敬都是不可以的。虽说《史记》中掺杂了许多司马迁的观点,字里行间溢出的是他的感情,他的思想,但是,却仍旧有许多地方,他的情感与我的情感产生了共鸣。我不是历史学家,我不指望着什么还原历史真相,我更渴望从人性,从项羽的本质上来阅读《史记》,从中发掘我想要的。

  他是熊。在书的开头就草草地为项羽的失败埋下了伏笔。“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竞学”。少时的项羽,几乎可以说成是一事无成,他没有毅力,不用心钻研,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浮躁之气。由此联想,20余岁的他,血气方刚,头脑发热,又怎能敌过能屈能伸,老奸俱滑,沉着稳重的50余岁的刘邦呢?

  他是雄。他是贵族出身。“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在封建社会初期,贵族出身,加之秦王**,项羽不知凭此笼络了多少民心。又加之“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更是说明了项羽先天条件好,有着成为一代豪杰的各种条件,枭雄之相!

  他是熊。本已接*“天下无敌”的他,在鸿门宴上坦言“此沛公左司王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如此出卖了为他报信的曹无伤,可见做人之无心机;又“君王为人不忍”,不杀刘邦,错失良机,可见之优柔寡断;又“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显示其人目中无人,骄傲自大,不够低调。

  他是雄。汉二年春,“项王乃西从大萧,晨击汉军而来,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汉军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杀汉卒十余万人”。体现了他的作战才能,英勇善战,为人们所敬佩,感慨。

  他是熊,碍于面子与那层虚荣与羞耻之情,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亡我,我可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自刎而死。“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他失去了最为宝贵的东西——勇气与希望。过了江东,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有谁会知道呢?历史也许就在项羽的一念之间而被颠覆,为什么不勇于尝试呢?逃避的人是胆小的人,胆小的人绝不是勇士!

  他是雄。司马迁曰:“夫秦失政,陈涉难守,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王诸侯来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古以来未尝有也”。

  他是熊。司马迁又曰:“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为征经营下下,五年卒之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由引观之,项羽的确是“熊”与“雄”的统一。既然没有绝对,没有所谓的尽善尽美,那么我将尽力学*项羽的“雄”的一面,摒弃项羽“熊”的一面,“博古以为通今”,就让项羽的故事永远尘封在历史的卷轴之中,让我的故事在明天更加精彩!

  读项羽本纪有感 7

  项羽,真的是让我又爱又恨。

  我爱他大杀四方的英勇,爱他威风凛凛的气魄;我爱他不知天高地厚的桀骜;我爱他扛鼎之力过人的才气;我爱他从一而终的少年模样。

  可是我又恨他,

  我恨他**如麻的残忍;我恨他目中无人的高傲;我恨他不分青红皂白的易怒;我恨他的不识良驹,错信小人。

  “提及少年一词,当与乎庸相斥”我是那样爱他的自负,又那样恨他的自负。

  可他若不自负,他不会放出“学万人敌”的豪言;不会在江边打了“彼可取而代之”的诳语;他不会在鸿门宴上错过击杀刘邦的绝好机会,更不会放走前来投奔的韩信。

  他若不自负,怎会留下巨鹿之战以一当百的传奇,怎么会有那一曲悲壮又磅礴的垓下之歌?他又怎会尽失人心,又怎会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是的,他可以走,他可以东山再起,他可以再争夺这天下直到得到的那天。可他若是真的选择踏上了那条船,他就不再是那个项羽了。他会卷土重来,会一雪前耻,听着那一声声陛下,接受着百官的朝拜,看着被端端正正摆在案前的和氏璧,说“你看,叔父,我做到了。”

  然后呢?

  他并不擅长笼络人心,也不怎么懂政事,可能一场蝗灾,一次干旱就会使他束手无策。他看到朝堂渐渐变得乌烟瘴气,听着各地的怨声载道,他却无能为力,然后再有人如他当年一般揭竿而起,推翻他的大楚。

  他并不是一个好的君主。

  我并不想看到这样的历史,这比想到他自刎更揪心。

  我宁愿他永远高傲,永远自负,哪怕最后这自负害得他功败垂成,只要他永远是少年的模样。

  至少会有后人称他“人杰鬼雄”,会有人尊他为“西楚霸王”。

  他是那个在烈日灼灼下扬言自己“学万人敌”的张狂少年。

  他是那个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大将军。

  他的死是壮烈而不是惨烈。

  我爱他的少年模样。

  读项羽本纪有感 8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或豪义满天,或威风凛凛,或礼贤下士,或仁义贤能……在这些人物中,我想,我最喜欢的,还是项羽。也许是受了李清照的影响,她的“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首诗让我像她一样,欣赏着项羽。从此便对项羽有了不可磨灭的崇拜之情。

  在他看到秦始皇游于会稽,渡浙江时,他那句“彼可取而代也”充满着豪气。虽然已经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可是我还是被他的霸气所折服,不禁想要为他拍手加油。

  钜鹿之战前,由于宋义的贪财好色,贪生怕死,让楚国军队按兵不动。项羽没有丝毫犹豫,“即其帐中斩宋义头”。那种知道把握时机的果断,让他终于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之后,他指挥军队,破釜沉舟,英勇奋战。好似让我看到了他的雄姿英发,不费吹灰之力就斩敌人于马下的场景。这时的他勃发,这时的他英勇,这时的他英明,这时的他让人崇拜。

  本以为,这样的他会成为一代君王。但,似乎他缺少了些什么。

  他下令让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于新安城南。二十万,一笔不小的数字,一个规模不小的军队。只是因为这些人担心跟随楚军,如果兵败,自己妻儿被掳而心有忐忑,他就下令将这些人全部坑杀。这样的项羽有些残忍,有些缺少仁义之心,没有体会到生命的可贵。这样的项羽还有些“傻”。缺少政治家的那种缜密的心思。我想,如果是刘邦,他绝对不会将这些人都杀掉,而是让他们为己所用。二十万人,能够大大的加强他的军队力量。他却下令直接杀掉。他的目光短浅这让人为他着急。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声望越来越大,战功也更加显赫。他的自信心也开始膨胀。鸿门宴上,再次因为他的目光短浅,给他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失败。因为他的目光短浅和自负,没有意识到刘邦对他的威胁,让他对杀刘邦没有太大的感触。最终因为他的摇摆不定和妇人之仁错失了杀刘邦的良机,最终让刘邦逃脱。刘邦让出咸阳城之后,项羽屠了咸阳,杀了子婴,烧了阿房宫,收其货宝、妇女而东。他把刘邦那个“下三滥”应该做的事情都做了。有人劝他留在关中称王,他却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他没有想到,如果自己称王,谁还不知到他呢。可以说没有远见是他没有成为一代君王的一个最大原因。

  垓下之战时,他不检讨自己,口中仍大喊“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我在想,这时的他为什么不去多多思考?为什么不镇定的想一些作战计划?他在矩鹿之战时的英明神武哪去了?

  从项羽的性格特征、行为做法上来看,其实,他不适合成为一个君主。他更适合成为一个将军。纵观历史,哪个皇帝没有一些缜密的心思,尤其是从乱世中开国的皇帝。他们都是有一定的政治手腕的人,否则,他们不可能从许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像刘邦,一个“下九流”的人,就是因为他能隐忍,会笼络人心,会算计让他成为了皇帝;隋文帝,他也是从后周的幼帝手中抢到的皇位;赵匡胤,一朝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成为了皇帝;朱元璋,和刘邦相似,一个乞丐摇身一变,也成为了皇帝;雍正,在九龙夺嫡也是挖空了心思,才能够坐上皇位。而项羽与他们相比完全像是一个武夫,没有算计人的心思,只是凭着自己的战功,让他最初的时候在楚汉相争的乱世中占据着领导地位。最后的落败,也证明了他不适合成为君王。

  虽然项羽没有成为一代帝王,虽然他的性格上有很多缺点,但是,我还是崇拜他。

  读项羽本纪有感 9

  项羽,一代英雄豪杰,曾指挥千军万马,却与在刘邦的战斗中失利而未能取得天下,最终在乌江含泪自刎。项羽为贵族之后,依仗叔父的栽培发家,直到使得天下诸侯归顺,证明了他非凡的一面。那么,他取得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同样在后来的战斗中,又出于什么原因使得他众叛亲离,走向失败的呢?这真是一个很值得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首先,项羽作为楚国贵族的后代,具有先天性优势,在项羽本纪中范增对项梁说道:“当初楚怀王受骗入秦国,楚人无不同情楚怀王。秦灭了六国,只有楚国最为无辜,项君世代为楚将,所以大家都来投靠项君,以兴复楚国。”由此可以看到,项羽和项梁利用人们的心理而顺利起家,又因为项梁善于用人,年长有谋略而得到了众人的推崇与信服,项羽通过自己的家室和叔父,取得了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其次,项羽天生气度不凡。有人说他刚愎自用也好,暴虐也罢,但是它具有的勇敢与开创精神,是众人无法比拟的。巨鹿一战中,项羽能够杀掉上将军宋义,劝说众人和他一起破釜沉舟,就已经充分证明了他的胆识与谋略。宋义也非等闲之辈,在项梁和章邯对战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了项梁必败,并劝说使者高陵君做好了防范的准备,深得楚怀王的赏识,尽管在指挥战争的过程中失掉民心犯了错误,但如此轻易被推翻,也能看出项羽的才华。破釜沉舟,本是正常人不敢做之事,但确实符合孙子兵法“置之死地而后生,陷之绝地而后存”的说法,“破釜沉舟”使得兵士的士气高涨,取得了大捷。项羽本纪中提到过项羽年少时叔父教他学*,最初是写文章,项羽不学,使用兵器,项羽依然对此表示蔑视,他说:“我要学的是敌万人的学问。”但后来又没有认真学*兵法。但通过这一次对兵法的使用来看,项羽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与军事家。他的气度与开创精神也是的诸侯对他顶礼膜拜,成为了首领。

  项籍身长八尺有余,力大能举铁鼎,力气超过常人。有着显赫的家世和叔父的栽培,而刘邦只是一介草民,自身武功实际中没有相应提及,但据本人推测应该顶多是一般水*,反正肯定是远远不及项羽。从自身的各方面条件来看项羽显然占据了很大优势,但是在争夺天下的过程中,为什么刘邦会将项羽逼入绝境而取得最后的胜利呢?这也得从项羽自身分析。

  首先,项羽对于天下局面的判断出现了问题,也就是说有些盲目自大,低估了刘邦的实力。而刘邦恰巧又是装孙子的能手。估计项羽开始真正注意重视是在楚怀王指令“先入关者先为王”,刘邦占了便宜去攻击秦军然**关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脾气暴躁的项羽哪能容得刘邦称王这种事发生,所以立誓除掉刘邦。而刘邦又是老奸巨猾之人,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又向项羽认错又说好话,最终使项羽放松了戒心,趁着项羽摇摆不定之时溜之大吉。多年的明争暗斗中,项羽始终是处于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但刘邦却低调的不断积蓄实力,赢得民心直到实力相当才与项羽叫板,一叫板便把项羽拍在了沙滩上。项羽对于对手实力的认识存在缺陷,使得他没有把威胁扼杀在摇篮之中,最终酿成了苦果。

  项羽自身性格的缺陷也是失利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其两面性,项羽霸气,勇猛,自信,敢作敢当,具有领导者的风范,但同时性格也存在着易意气用事,缺乏深度思考,残暴的弊病。历史用长达几千年的时间证明了一件事“得民心者得天下”,而项羽破襄城将守城军民活埋,擅自废掉义帝自立为王等事情也一步步使他失掉民心。当初周厉王时,用各种严苛刑法堵住国人的嘴,以为这样天下就得到了大治。但实际上就像进谏的臣子所说:“百姓就像那洪水,一味的堵塞只能使积怨更深;而只有疏通才能治理根本。”同样的道理,项羽的种种作为只能让诸侯畏惧,而并不能像刘邦那样通过宽厚仁义而使得诸侯从内心归顺。这也可以说是项羽的浅陋之处吧。看完项羽本纪又联想到秦始皇,因为这两者在性格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为什么两者的结果截然相反呢?从当时的时代背景来讲,秦始皇之前有穆公、孝公打下的坚实的基础,秦国**当时传到嬴政时已经非常强盛,统一的时机已经成熟,天下没有能与秦国相抗衡的,秦始皇虽然为人也暴**险,但是他能很好的认清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能隐忍,“我即使对这个人的某些做法很不满,对这件事情很反感,但只要有助于我取得天下的,就会去采纳。“这不得不说是秦始皇的高明之处了。至于项羽,天下有刘邦这个强劲的对手,又缺乏对于自身的修养与反省,最后只得发出类似“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无颜见江东父老了。

  褒也罢,贬也罢,一点毋庸置疑的是,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中,项羽必定是最澎湃的那一朵浪花。世人不会遗忘,那个曾经叱咤风云,指挥千军万马的英雄豪杰。

  读项羽本纪有感 10

  我多想一直的看着这美丽的夜色啊?作为华人您是第一百位获奖的,祝贺您。它燃烧二氧化碳,放出新鲜氧气。节假日里交道路口摩肩接踵的人们,如潮水般涌动的车流,就是交警叔叔的笔下书写的音符!爷爷、奶奶、爸爸都哈哈大笑起来,“笑什么笑,我一直都想这么做。放学一回来就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看书。

  项羽,名籍,字羽,是楚将项燕之后,他从小便胸怀今人难以想象的`宏图大志。秦始皇巡游时,他出言:“彼可取而代也”,深深地让古往今来之人感到其少年英雄,志存高远。可想而知,当时说这种话是要被满门抄斩的,小项羽能有如此之勇气,也深深地为他推翻秦王朝的**埋下了种子。

  巨鹿一战,主将宋义久不出战,局势危在旦夕,项羽毅然杀之,破釜沉舟,杀得秦军望风而靡。由此看来,项羽非有勇无谋之辈耳。就其军事统率能力来看,绝非等闲之辈。如果再算上其万夫不当之勇,豪爽而有志、果断行事、讲义气,他是一位将门虎子,天下的英雄。

  但是,英雄也有英雄病。项羽事实上和李自成、黄巢等人是半斤八两啊!他刚愎自用、易听信谗言、手段狠毒、极端自负。“鸿门宴”上,他完完全全地暴露了这些缺点,没有杀掉心腹大患刘邦,反而认为他忠心可靠,这导致他走下坡路,最后又从下坡路走向了失败。

  项羽在鸿门宴后血洗咸阳:杀秦降王、烧阿宫房、抢劫财物,自封“西楚霸王”,又大封诸侯,把农民起义军辛辛苦苦打来的天下分得乱七八糟。

  最终,项羽终被刘邦击败,在垓下四面楚歌,霸王别姬。突围至乌江时仅剩26骑,他将乌骓马托付给乌江亭长后与追兵一场血战,直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血流成河,尸积如山......项羽自刎而亡......。哀哉!这位叱咤风云、不可一世的“西楚霸王”在一片楚歌声中带着最后的自负踏上了不归路。

  项羽一生十分短暂,有如一颗流星,划破长空,闪烁光辉而又转瞬即逝。他的性格决定了他的一生,由于他勇敢、刚果、胸怀大志创造了一番宏图大业,又因为自负、残暴、独断专行葬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


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2)

——读《项羽本纪》有感实用十份

  读《项羽本纪》有感 1

  李清照曾写过一首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从古至今,人们对项羽都有着各种各样的看法。有的人觉得,他缺乏头脑和眼光,优柔寡断;也有人认为,他重情重义,坦率磊落。

  在我看来,项羽是一位英雄。在学《鸿门宴》这一课的时候,老师跟我们介绍了这个人物。而因为在这之前,我对项羽并不了解,所以我自己也再上网搜寻了一些关于他的历史故事。发现,他是一个英勇善战,凌云壮志的英雄,一生坦坦荡荡,也爱得轰轰烈烈。

  或许,看完《鸿门宴》,很多人都会觉得他刚愎自用,妇人之仁,错失了杀死刘邦的大好时机。但是,在当时来说,巨鹿之战后,天下初定,不稳定的因素还有很多。秦国刚灭,若项羽就马上杀掉昔日一起反秦的战友,这只会影响政局稳定,使得其他诸侯人人自危。谁能说,项羽没考虑到这点呢?而且当时刘邦的实力也并不强大,面对着项羽的大军,刘邦显得不堪一击。项羽鸿门宴放走刘邦,而后来也还有很多次机会可以杀死刘邦,所以,在鸿门宴上的决策,并不能说是错误的。相反,鸿门宴一事,不恰恰展现出项羽有“义”吗?当初,怀王与诸侯们约定,“先破秦入咸阳者王之”。尽管灭秦的真正功臣是项羽,但毕竟先入咸阳的是刘邦。攻打刘邦,这已是背离项羽自己的信义,现在刘邦亲自前来谢罪,俯首称臣,若再杀刘邦就是有违良心,这是项羽所不能接受的。谁说这不是一种君子之度呢?

  当然,人无完人,他确实也有他的缺点。他不知人善用,恃才傲物,使自己陷入孤立,导致了最后的失败。作为一个领导者,他缺乏一种领袖气质,缺乏力量与智慧的结合。他不是那种刻苦努力的人,也没有十足的的毅力去学*,这样的项羽,不是我所敬仰的。倘若,他生在此时,这个不需要*武,不需要练功的年代。不学*,没有进步,必定会被淘汰。不过,项羽很适合当一个很好的朋友,因为他闪射着善良、淳朴的本性,并重情重义。虽然,他的心存善念,并不适合在战场,但却正正是这个社会所需要的。

  读《项羽本纪》有感 2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或豪义满天,或威风凛凛,或礼贤下士,或仁义贤能……在这些人物中,我想,我最喜欢的,还是项羽。也许是受了李清照的影响,她的“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首诗让我像她一样,欣赏着项羽。从此便对项羽有了不可磨灭的崇拜之情。

  在他看到秦始皇游于会稽,渡浙江时,他那句“彼可取而代也”充满着豪气。虽然已经知道了故事的结局,可是我还是被他的霸气所折服,不禁想要为他拍手加油。

  钜鹿之战前,由于宋义的贪财好色,贪生怕死,让楚国军队按兵不动。项羽没有丝毫犹豫,“即其帐中斩宋义头”。那种知道把握时机的果断,让他终于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之后,他指挥军队,破釜沉舟,英勇奋战。好似让我看到了他的雄姿英发,不费吹灰之力就斩敌人于马下的场景。这时的他勃发,这时的他英勇,这时的他英明,这时的他让人崇拜。

  本以为,这样的他会成为一代君王。但,似乎他缺少了些什么。

  他下令让楚军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于新安城南。二十万,一笔不小的数字,一个规模不小的军队。只是因为这些人担心跟随楚军,如果兵败,自己妻儿被掳而心有忐忑,他就下令将这些人全部坑杀。这样的项羽有些残忍,有些缺少仁义之心,没有体会到生命的可贵。这样的项羽还有些“傻”。缺少政治家的那种缜密的心思。我想,如果是刘邦,他绝对不会将这些人都杀掉,而是让他们为己所用。二十万人,能够大大的加强他的军队力量。他却下令直接杀掉。他的目光短浅这让人为他着急。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声望越来越大,战功也更加显赫。他的自信心也开始膨胀。鸿门宴上,再次因为他的目光短浅,给他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失败。因为他的目光短浅和自负,没有意识到刘邦对他的威胁,让他对杀刘邦没有太大的感触。最终因为他的摇摆不定和妇人之仁错失了杀刘邦的良机,最终让刘邦逃脱。刘邦让出咸阳城之后,项羽屠了咸阳,杀了子婴,烧了阿房宫,收其货宝、妇女而东。他把刘邦那个“下三滥”应该做的事情都做了。有人劝他留在关中称王,他却说“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他没有想到,如果自己称王,谁还不知到他呢。可以说没有远见是他没有成为一代君王的一个最大原因。

  垓下之战时,他不检讨自己,口中仍大喊“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我在想,这时的他为什么不去多多思考?为什么不镇定的想一些作战计划?他在矩鹿之战时的英明神武哪去了?

  从项羽的性格特征、行为做法上来看,其实,他不适合成为一个君主。他更适合成为一个将军。纵观历史,哪个皇帝没有一些缜密的心思,尤其是从乱世中开国的皇帝。他们都是有一定的政治手腕的人,否则,他们不可能从许多的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像刘邦,一个“下九流”的人,就是因为他能隐忍,会笼络人心,会算计让他成为了皇帝;隋文帝,他也是从后周的幼帝手中抢到的皇位;赵匡胤,一朝陈桥兵变,黄袍加身,成为了皇帝;朱元璋,和刘邦相似,一个乞丐摇身一变,也成为了皇帝;雍正,在九龙夺嫡也是挖空了心思,才能够坐上皇位。而项羽与他们相比完全像是一个武夫,没有算计人的心思,只是凭着自己的战功,让他最初的时候在楚汉相争的乱世中占据着领导地位。最后的落败,也证明了他不适合成为君王。

  虽然项羽没有成为一代帝王,虽然他的性格上有很多缺点,但是,我还是崇拜他。

  读《项羽本纪》有感 3

  在历史的银河中,有一颗璀璨的星——那就是曾经出生入死于战鼓雷鸣的秦末汉初的项羽。

  仰望星空,这颗星穿越历史的长河,依然星光灿烂,星空指引着我去一点点、一点点地认识他:旷世英雄的千古传奇,一个盖世英雄的千古悲剧。

  他力拔山兮气盖世,可鸿门宴上天降良机,稍纵即逝。四面楚歌时,项羽没有怨过刘邦,没有悔过当初错失杀他的良机。他只是担心虞姬想念家乡。一代霸主,怨天,却不尤人,乌江的水啊,你太无情,你怎么将这样一个多情的英雄匆匆揽入怀中;乌江的水啊,你太绝情,你又怎知虞姬和骓马内心的酸楚;乌江的水啊,你知道人也有太多的牵挂,无一了断,虞姬能言而不做声,骓马不能言而无声,俱是默然伤神他给历史留下重重的叹息。他英雄气短,儿女情长,他壮志未酬,无颜见江东父老,心中无比悲伤,眼神充满了忧郁,他一步一步走向乌江的背影,让人无法忘却,骓马的眼泪,伴随着那份割舍不下的情怀,悲怆的力量,让历史的一幕变得无比动人。仰望星空,他虽败,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雄,他傲然屹立在历史的星空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但我们从历史的缝隙中窥视到他失败的答案:项羽小时候不愿读书识字,而且说读书只要能用来记姓名足够了。他的叔叔项梁见他不愿读书,就让他学击剑,项羽对读书功能的认识,却使他在来秦之后与刘邦争夺天下时犯下了一系列的错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先秦典籍中的历史著作、诸子著作充满了各种人生智慧,项羽没有在少年时间博览群书,为他日后的失败预埋了祸根,他抛弃了书,书也给了他一个千古遗憾。

  仰望星空,它给我们启示:书永远是人类的朋友,选择了书,选择了智慧的人生。

  读《项羽本纪》有感 4

  读羽纪,我们都会感叹太史公“不以成败论英雄”的历史观。但是在历史长河中,成(功)了也不见得英雄,(失)败了也不见得就是小丑、懦夫或败类。所以英雄不英雄,除了言辞之外,还要看品行,对历史的作用和存在的意义。不要忘记,《项羽本纪》的传主本姓项名籍,字羽,题目却定为“项羽本纪”。这已经看出太史公对于项羽本人历史功绩的褒扬了,要知道汉高祖早就下令不许称项羽,只准称“项籍”,违背之人都会受到惩罚(详情参看《史记·汲郑列传》)。所以,成败论英雄放在史学里就不够专业,放在文学里也说不通。我们还是来看看项羽都做了什么吧。

  刚才说,英雄不英雄,要看品行。太史公对于品行简直太看重了(详情参考要离不能入选《史记·刺客列传》的理由)。在羽纪里,太史公记录了两大事件,让本可以纵横天下,占据道德制高点的项王一下子崩塌了人设。我总结是巨鹿受降章邯忘亲,长江弑杀怀王背国,封建社会,顶上无父无君的罪名,什么样人也架不住这么轰啊。

  羽纪开篇并没有把项羽放到传主的位置,而是细致地记录了项梁的活动。项梁是项羽的叔叔,一手培养了项羽,本该写一写,但是羽纪那段似乎有些喧宾夺主了。其实不然,项梁的事实则都是为了表现项羽而服务的。写项梁,自然而然的就把项氏家族的背景和起事的背景都交代清楚了。也就相当于交代清楚了项羽所处的时代背景和成长环境吧。

  项梁因为获罪被囚禁在会稽监狱中,司马欣对项梁却照顾有加,曹咎和董翳也都是那个时候在监狱中照顾过项梁之人。到了后来,就因为这件事,项羽分封天下的时候,将司马欣封为“三秦”之一的塞王,曹咎和董翳也都封王了。可见,项羽这个人很懂得感恩和报答。可是“三秦”中还有一位雍王章邯呢。你说对司马欣等人是感恩,那么对章邯是不是就是忘亲呢?

  章邯何许人也?章邯的部将王离是灭楚的功臣,章邯更是在定陶大败项梁的秦军指挥官,而这定陶之败就逼得项梁自刎而死。章邯和项羽真乃“一天二地仇,三江四海恨”啊,巨鹿之战,就连章邯也真是被逼走投无路,才抱着必死的决心投奔项羽的,章邯看到项羽时“……终迟疑不决……虽降,犹见羽流涕,作乞怜状”可是项羽却轻松赦免了章邯。估计章邯的嘴都会笑歪掉。这件事,天下的元芳们,你们怎么看?

  因为章邯是关中人,受降章邯,无非是在示好秦人,想要用章邯为前锋,快点打进关中,在关中称王。贪天下的心思,一看即明了。

  巨鹿之战,项羽矫命杀了卿子冠军宋义。进了关中后,公然自封西楚霸王,置楚怀王于何处?楚南公曾言“楚虽三户能亡秦”,楚怀王毕竟还是有个名号的,当初楚人能随着项羽南征北战,也正是因为项氏是楚之旧臣。项梁用了楚怀王的名号号令天下的。现在暴秦灭亡,按照当初的约定就该各安职分,可是项羽非要政由己出,杀掉楚怀王,分封封得有失公允,弑君还是那样的肆无忌惮。楚地的元芳们,你们怎么看?

  项羽看到秦始皇都想取而代之,楚怀王更不会放在眼中,一朝权力在手,天下收归我有。贪天下的心思,一看即明了。

  当初读巨鹿之战,佩服项羽破釜沉舟的勇气,今日再读,感慨项羽的短视。当初读截江弑君,奇怪项羽凶相毕露的行动,今日再读,感慨项羽的短视。

  夜深至此,戛然而止,改天再续。

  读《项羽本纪》有感 5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很喜欢李清照的这首诗,因为它道出了对一代西楚霸王乌江自刎的无奈与惋惜。也道出了对这位血性男儿兵败乌江,不肯苟活的敬佩之情!

  我一直对项羽很崇拜,记得他的破釜沉舟,使得百二秦关终属楚;进经咸阳,火烧阿房;天下之兵莫不屈膝仰视,天下之土莫不尽揽于怀。那份英勇无惧的霸气一直为我所向往,乱世出的英雄总渴慕建立霸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可惜一朝兵败垓下,自谢于江东父老。使我对他的敬仰之情锐减。

  记得高三时我第一次读到《史记——项羽本纪》也是想到了李清照的这首诗。那时*作上稍稍得意,所以在考评改的语文考试时,写了一篇名为《我若为王》的高分作文。全文措辞激昂,在惋惜他乌江自刎的同时,更多的是对他这种做法的一种批判,至今还清楚的记得那文我这样写着:“你肩负的乃是江东父老殷切的厚望,英勇赴死易,可拂了众多期盼的心。江东自古多才俊,卧薪尝胆,卷土重来未必不无可能。我若为你,定拿出多于自刎千倍万倍的勇气来正面失败。谋臣铁骑,良将勇士,再来寻觅,待他朝,重夺霸业!”到底那时年少气盛,总将事情想的很简单,以为一腔热血与志向一定能支起颓败的阵势,那么赢得天下何难?而今重读《史记》依旧是《项羽本纪》这里,我却驻目徘徊了,对那篇文章中偏颇的见解不肯释怀!

  脱离历史而解历史,本来就如无源之水,纵使激起一两朵水花,也是空有其势。那一年或许我看到的只是他乌江自刎的懦弱,却不曾看到他无扭转乾坤之力的无奈。我只是把他生硬的用历史道路中的兴起与颓落来解读,而并没有从人性的角度去看他。

  骄傲如斯的西楚霸王,不屑于一切小人小智,坦荡于怀,是不肯像刘邦那样攻略谋术,倘若当初“四面楚歌”的是刘邦,刘邦是断然不会刎颈自杀的,那么或许如今的历史越王勾践就不会是唯一一个以卧薪尝胆换回国家并传为佳话的王者。其实历史存在很多必然性,项羽垓下大败,历史使然。而他刎颈自杀,性格使然!较之刘邦,他缺的是一定得谋略和识人用人的能力,且性格暴躁,夺城**,早已失了民心,天不时,地不利,人不和,那么失败是注定了。这位二十四岁领兵打仗,身经几十起大小战争,声名远播的西楚霸王,怎么会接受败寇命运!你我于今天纵览历史,兴衰评定各有己见,却不肯原谅这么个血性男儿保留尊严的方式。称其为楚汉之争意料之外的笑料,对项羽来说未免有失公允。

  乌江岸边,这个正气的汉子失去的何止是渴慕建立的霸业希望,还有那忠心不二的乌骓马,心爱的女人。倘若退而求其次,他可以保护心爱之人不受伤害,保护钟爱之物不受损毁,那么或许他能健全能屈能伸的王者之气。还赴江东再图霸业也不是没有可能。这个中辛酸与无奈,岂是我们说说作罢!

  重读《史记》依旧是这个被历史蒙上悲情色彩的人物,一次次给我震撼。让我不忍偏颇,不忍去用理性审度那看似有些轻率与鲁莽的行为,甘愿用感性的视角如此见地一般的为他说话,为我的那篇幼稚狂妄的《我若为王》深深道歉!

  读史可以明理,但有些历史不适合用理性解读。读项羽,我于这里还他一份敬意!

  读《项羽本纪》有感 6

  “西汉文章两司马,南阳经济一卧龙”和“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后世对于司马迁和《史记》的评价。而项羽又是史记十二本纪中唯一一个没有统一中国而被列入帝王行列的人物。

  项羽本纪从项羽二十四岁跟随叔父起兵到最后自刎乌江,历史跨度八年。期间不乏被广为流传的“破釜沉舟”、“鸿门宴”、“霸王别姬”的历史典故。

  刘邦和项羽争天下,最后楚汉相争并于汉。历史在这里没有用最通常的评价标准:“成王败寇”去评价项羽,而把他和刘邦都评为英雄。刘邦更偏向枭雄,而项羽则更是本色的英雄。从看见秦始皇巡游时的那一句“彼可取而代之”,项羽便展开了他敢爱敢恨的一生。

  因为不忍看到士卒忍饥受冻而主帅却置酒高会,他奋起杀帅夺印,带领楚军破釜沉舟九战破秦军于钜鹿城下;因为看不惯天下黎民饱受征战之苦,他竟然在两军阵前要求刘邦出来与自己单挑来决一雌雄;因为一个红颜知己他甚至犹豫不决,打算放弃突围的机会;因为自己没能把当年跟自己一起起兵的八千士卒带回去而只把跟随自己的乌骓马交给了亭长,自己却宁可自刎于滔滔乌江前。项羽的一生活的更像一个生活中的人,而不是历史书卷上的人。

  以古观今,虽然已历千年,但是人们谈起项羽却还是唏嘘感叹。为什么,因为虽然时间的变迁能改变我们生活的世界,但是却改变不了人性与人心。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在早已被淹没的历史中探寻真相的原因。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项羽虽然失了天下,但却得到了后世人的肯定。而我们今人活在当下,有的人为了金钱忙忙碌碌,有的人为了名利尔虞我诈,有的人为了美色朝秦暮楚,有的人为了一时安逸玩物丧志。试问有多少人能够像项王一样活出自己最最真实的一面,即使历经沧海桑田,如今回首仍然让人感觉到如此的鲜活如此的呼之欲出。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放下书本,拾起心情,却又感觉是如此的感慨良多。每天都要把自己藏在面具与外衣之下,在很多人的价值观的压迫下生活。虽然能得到上级的肯定,得到朋友的羡慕,却在这日复一日的庸庸碌碌中失去了自我。到头来也许我们的墓志铭上会有华丽的语句来形容我们短暂的一生,但是这是否就是我们想要的呢?人人生而不同,但是很多人都走上了同样的路,重复了同样的事,人的个性在社会的砂轮不断的砥砺下变的暗淡。

  项羽的一生可能比我们很多人都短暂,但是他活的是如此的本色。虽然他会因为久攻不下而把别人的父亲妻子架在油锅上要挟;虽然他会因为一个官职,把已经刻好了的官印拿在手上反复把玩却不舍得给;虽然他会因为一句“沐猴而冠”而暴跳如雷;虽然他会为了一个歌姬而愁肠百转。但是谁又能说他不是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毫无顾忌的展现了出来呢,比起那些在乎“众口铄金”而畏首畏尾,首鼠两端,总把自己藏在迷彩下的人项羽的这些缺点反而更让他显得亲切与真实。

  往事越千年,在品读《项羽本纪》的时候或许才真正能体会李清照发出的“生当为人杰,死亦为鬼雄”的感慨。在大浪淘沙,泥沙俱下后,细心去捡拾,会发现原来项羽带给我们的率真与不羁是如此的珍贵,如同一颗夜明珠在冥迷的夜中照亮了前进的路。

  读《项羽本纪》有感 7

  现在,我们常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思想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惯,*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不记得是谁说了这番话,但觉得这话特别正确,且特别适合拿来考量项羽。

  《项羽本纪》可算是《史记》里的一篇奇文:从史记的体例看,“本纪”是不该为一个失败的“草头王”作传的,它属于坐了江山君临天下的封建帝王。项羽没有坐江山自然也没有君临天下,却享受了“本纪”的待遇,不能不说这个“待遇”是司马迁给他的。然而正因司马迁给了项羽高级待遇,我们才看到了一个有着悲剧性格的失败的英雄形象,司马迁以其悲剧感极强的审美眼光给了我们一个血肉丰满的项羽,从项羽的身上,不同时代的人们都可以汲取一点精神营养,当然有的是从正面汲取,有的是从反面吸取。

  在中国从来都是成者王败者寇,成功的让后世景仰,世人称道,而失败者则会被万夫所指世人不屑,但项羽却是一个例外。项羽最后败在了刘邦的手下,自刎在乌江边上,虽然他败了,但项羽在人们心中从来都是一个不可一世的大将军,一个让人难以望其项背的大英雄,刘邦虽然胜了,但我们听到的更多的人们的贬低;项羽虽然败了,但我们给予他的却多是同情与奖掖。有人说是刘邦打败了项羽,有人说是韩信打败了项羽,但我认为是项羽自己打败了自己,在那个年代,除了他自己,没人可以打败他。

  项羽小时候学文但不感兴趣转而*武,他叔叔对他说武学*得再好不过是敌一人敌十人,要敌万人就得学*兵法,项羽听后很感兴趣,转而苦读兵书,同时也*文练武。那时候有一句话叫“楚人三户,亡秦必楚”。意思是说即便是楚人只有三户了,最后也一定会灭掉秦国的。项羽从小志向远大,他暗暗立志要推翻暴秦。曾有个故事,说是项羽年少的时候看到秦王带一帮人浩浩荡荡在江中游玩,秦王被众人护拥好不气派,项羽看到了就对身边的人说“彼可取而代也”,令旁人大惊失色,他叔叔在边上听到了,知道项羽非常人也,志存高远他日必成大器。

  项羽精通兵法,力能举鼎,文武双全,同时具有先天的领导力和不凡气度,他懂得带兵最重要的是要立军威,项羽一向言必行,行必果,他武力过人,有万夫不挡之勇,同时能征善战,足智多谋,带兵打仗所向无敌,仿佛出世就是与众不同的大人物大英雄。

  项羽除了上述特征外,最重要是他非常的自信、坚强、果敢、威猛,这样无比的自信,使他很少相信别人,他只相信自己。他个人能在万敌之中进退自如,百万雄兵指挥起来同样应对自如得心应手。但同时他也刚愎自用、性情暴戾,他的能力优秀,使他常常目中无人,口出狂言,一般人在他眼里都是凡夫俗子,极少有人能让他敬佩。

  项羽最大的错误不是鸿门宴上没杀掉刘邦,而是对于韩信的轻视。韩信本是在项羽手下当差的,韩信熟读兵书,有谋略有胆识,对军事之事了如指掌,能忍他人胯下之辱就是为了不负生*所学,为了有朝一日出人头地。他在项羽帐下时虽是小兵一个,但每每都能未卜先知,对项羽的作战思路了如指掌,后来在钟离昧推荐下到项羽帐下,让项羽授他一个好职位,可是项羽偏偏对自己过份自信,目中无人。他虽然知道韩信有谋有略对作战之事更是有独到之处,但他看不起这个曾经的“胯下小人”,他认为韩信这样的人如果也当了将军那将对他项羽的不敬,会给他项羽丢人,这使他没有重用韩信——他的最大对手。这是项羽最失败的地方,虽然英雄一世,但没能逃过世俗的偏见,以有色眼睛来对待一个天才。

  项羽是一员名将,他的致命伤是不懂政治,却在打了几场胜仗之后,忽然间自以为很懂政治。政治比军事复杂得多,绝不是一个*惯于发号施令、政治资质*凡的军事将领所能胜任。项羽不但自认为他能够胜任,而且还游刃有余,他就注定的要付出代价,并连累千万无辜的人,跟着付出代价。

  秦末是一个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刘邦、项羽、韩信、张良、陈*、萧何、樊哙,这些人都是英雄,但他们是不同的英雄,刘邦属于政治,张良、陈*、萧何属于谋士,韩信属于军事,而项羽,我认为他是本色英雄。他所表现的是没有遮掩顾忌、不计利害成败的英雄行为,因此在“成者王败者寇”这样一种历史传统中,项羽依然能得到人们的凭吊和同情。

  司马迁以他的雄健之笔,动摇了一个几乎不可动摇的俗见:成王败寇——最起码项羽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还是英雄。他的悲剧显然是性格悲剧,然而司马迁笔下项羽的不完美性格恰恰具有非常震撼人心的审美价值。

  读《项羽本纪》有感 8

  项羽,一代英雄豪杰,曾指挥千军万马,却与在刘邦的战斗中失利而未能取得天下,最终在乌江含泪自刎。项羽为贵族之后,依仗叔父的栽培发家,直到使得天下诸侯归顺,证明了他非凡的一面。那么,他取得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同样在后来的战斗中,又出于什么原因使得他众叛亲离,走向失败的呢?这真是一个很值得思考与探讨的问题。

  首先,项羽作为楚国贵族的后代,具有先天性优势,在项羽本纪中范增对项梁说道:“当初楚怀王受骗入秦国,楚人无不同情楚怀王。秦灭了六国,只有楚国最为无辜,项君世代为楚将,所以大家都来投靠项君,以兴复楚国。”由此可以看到,项羽和项梁利用人们的心理而顺利起家,又因为项梁善于用人,年长有谋略而得到了众人的推崇与信服,项羽通过自己的家室和叔父,取得了迈向成功的第一步。

  其次,项羽天生气度不凡。有人说他刚愎自用也好,暴虐也罢,但是它具有的勇敢与开创精神,是众人无法比拟的。巨鹿一战中,项羽能够杀掉上将军宋义,劝说众人和他一起破釜沉舟,就已经充分证明了他的胆识与谋略。宋义也非等闲之辈,在项梁和章邯对战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了项梁必败,并劝说使者高陵君做好了防范的准备,深得楚怀王的赏识,尽管在指挥战争的过程中失掉民心犯了错误,但如此轻易被推翻,也能看出项羽的才华。破釜沉舟,本是正常人不敢做之事,但确实符合孙子兵法“置之死地而后生,陷之绝地而后存”的说法,“破釜沉舟”使得兵士的士气高涨,取得了大捷。项羽本纪中提到过项羽年少时叔父教他学*,最初是写文章,项羽不学,使用兵器,项羽依然对此表示蔑视,他说:“我要学的是敌万人的学问。”但后来又没有认真学*兵法。但通过这一次对兵法的使用来看,项羽是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与军事家。他的气度与开创精神也是的诸侯对他顶礼膜拜,成为了首领。

  项籍身长八尺有余,力大能举铁鼎,力气超过常人。有着显赫的家世和叔父的栽培,而刘邦只是一介草民,自身武功实际中没有相应提及,但据本人推测应该顶多是一般水*,反正肯定是远远不及项羽。从自身的各方面条件来看项羽显然占据了很大优势,但是在争夺天下的过程中,为什么刘邦会将项羽逼入绝境而取得最后的胜利呢?这也得从项羽自身分析。

  首先,项羽对于天下局面的判断出现了问题,也就是说有些盲目自大,低估了刘邦的实力。而刘邦恰巧又是装孙子的能手。估计项羽开始真正注意重视是在楚怀王指令“先入关者先为王”,刘邦占了便宜去攻击秦军然**关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脾气暴躁的项羽哪能容得刘邦称王这种事发生,所以立誓除掉刘邦。而刘邦又是老奸巨猾之人,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又向项羽认错又说好话,最终使项羽放松了戒心,趁着项羽摇摆不定之时溜之大吉。多年的明争暗斗中,项羽始终是处于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但刘邦却低调的不断积蓄实力,赢得民心直到实力相当才与项羽叫板,一叫板便把项羽拍在了沙滩上。项羽对于对手实力的认识存在缺陷,使得他没有把威胁扼杀在摇篮之中,最终酿成了苦果。

  项羽自身性格的缺陷也是失利的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其两面性,项羽霸气,勇猛,自信,敢作敢当,具有领导者的风范,但同时性格也存在着易意气用事,缺乏深度思考,残暴的弊病。历史用长达几千年的时间证明了一件事“得民心者得天下”,而项羽破襄城将守城军民活埋,擅自废掉义帝自立为王等事情也一步步使他失掉民心。当初周厉王时,用各种严苛刑法堵住国人的嘴,以为这样天下就得到了大治。但实际上就像进谏的臣子所说:“百姓就像那洪水,一味的堵塞只能使积怨更深;而只有疏通才能治理根本。”同样的道理,项羽的种种作为只能让诸侯畏惧,而并不能像刘邦那样通过宽厚仁义而使得诸侯从内心归顺。这也可以说是项羽的浅陋之处吧。看完项羽本纪又联想到秦始皇,因为这两者在性格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为什么两者的结果截然相反呢?从当时的时代背景来讲,秦始皇之前有穆公、孝公打下的坚实的基础,秦国**当时传到嬴政时已经非常强盛,统一的时机已经成熟,天下没有能与秦国相抗衡的,秦始皇虽然为人也暴**险,但是他能很好的认清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能隐忍,“我即使对这个人的某些做法很不满,对这件事情很反感,但只要有助于我取得天下的,就会去采纳。“这不得不说是秦始皇的高明之处了。至于项羽,天下有刘邦这个强劲的对手,又缺乏对于自身的修养与反省,最后只得发出类似“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无颜见江东父老了。

  褒也罢,贬也罢,一点毋庸置疑的是,在茫茫的历史长河中,项羽必定是最澎湃的那一朵浪花。世人不会遗忘,那个曾经叱咤风云,指挥千军万马的英雄豪杰。

  读《项羽本纪》有感 9

  这学期期选修了史记导读这门课,所以有机会认真的读一读这部史家经典著作。

  记得初次读《项羽本纪》,是在高中的时候吧!记得那个时候为了应付考试,不得不背古文,所以经常要被迫读一些十分生涩的古文,然而我却是从那时侯起,渐渐迷恋上了古典文学,对于别人的无奈来讲,那时候的我应该是欣喜的吧!

  人们都说他是悲美英雄,由于他的勇,他的悲,他的爱,他的儿女情长……

  再读本纪,全篇最使我震撼的一幕发生在垓下:当四面楚歌的项羽独带二十八骑,愤愤地道出了那句被后人紧紧握住作为证明其自负把柄的话:“是天亡我,非战之罪”之后,面对敌众我寡的局势,他坚定地对所剩不多的部下说:“今日固决死,原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接着,他的诺言都一一实现了……重聚战将后,那个悲美英雄悠悠问道:何如!就在此处,我忽地就被他的霸气所震慑,所感染了,我不由自主地钦佩上了他,即便,这个人物是我一直所不喜欢的:因为他的自负,他的优柔……末路的英雄总会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何况那个英雄是项羽,那个场景是在垓下。

  总观全篇,项羽的诸多缺点导致了他不能被大多数忍喜欢,他实在是过于嗜好杀戮:在发迹之前,诱杀无辜县令,而那人正是要资助他去暴的资助者;而后,他又杀卿子冠军宋义,而且他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认为宋义延误战机,只为保己,而这个人又是义帝亲封的上将军,谋略过人,亦曾经预言过项梁的失败;而后项羽屠咸阳,坑秦兵,尽失民心。这样一个双手沾满了无辜生命的鲜血的人,后人仅仅因为那段霸王别姬的逸事,乌江自刎的悲壮,便十分的怀念他,赞誉他为悲美英雄,所谓英雄,不单指勇力,智慧,我想更重要的应该是他的德行!

  他是当世无双的勇将,但却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因为这个人内心里并没有安天下的志向,亦可说是胸无大志。徒有谋臣范增却不能挺之用之,他的失败也就不足为怪了。所以,项羽这个悲美英雄也只好在历史上来充当这样一个让人又敬又恨而且又怜的矛盾角色了。

  读《项羽本纪》有感 10

  在读完《项羽本纪》后,我对项羽有了一定的认识。他在历史上推翻秦王朝,火烧阿房宫,打过无数胜仗。李清照评价说“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他小时候看见秦王盛大的阵仗时,当下就说出要取代秦王的话。可见其雄心壮志。终归“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推进历史进程中,他是英雄。但在他个人的某些缺点上,就注定了他下场的悲剧。

  鸿门宴上,他优柔寡断,面对范增的暗示,犹豫不决,最后放走刘邦,落得个自刎乌江的下场。他不听善告,存有虚荣心。在项羽推翻秦王朝后,想要向人炫耀自己的功绩,但有一位文官说可以占领这个地方,但是项羽不听,被文官辱骂后,他把那个人扔进水中煮死。可见他的残酷。

  我从中得到一些道理。我明白了做人要善于听取良言忠告,还要恪守本分,并且克服自身性格上的缺点,这样才能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不再重蹈项羽的覆辙,成就一番大事业。


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3)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范本五份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1

  之所以称之为粗读,主要是时间不足,又患于文言文功底的浅薄,几乎只是草草浏览,若要说读懂,则还是靠了译文。虽说如此,凭借这次的阅读和已往对项羽这个人的认识,还是产生了一些想法与见解,借此表述一下而已。

  他是狗熊,亦或是一代枭雄?读罢掩卷,这个问题却始终挥之不去。也许,项羽真就是两者的统一吧。若是客观的评价历史,单方面的不满,单方面的崇敬都是不可以的。虽说《史记》中掺杂了许多司马迁的观点,字里行间溢出的是他的感情,他的思想,但是,却仍旧有许多地方,他的情感与我的情感产生了共鸣。我不是历史学家,我不指望着什么还原历史真相,我更渴望从人性,从项羽的本质上来阅读《史记》,从中发掘我想要的。

  他是熊。在书的开头就草草地为项羽的失败埋下了伏笔。“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竞学”。少时的项羽,几乎可以说成是一事无成,他没有毅力,不用心钻研,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浮躁之气。由此联想,20余岁的'他,血气方刚,头脑发热,又怎能敌过能屈能伸,老奸俱滑,沉着稳重的50余岁的刘邦呢?

  他是雄。他是贵族出身。“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在封建社会初期,贵族出身,加之秦王**,项羽不知凭此笼络了多少民心。又加之“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更是说明了项羽先天条件好,有着成为一代豪杰的各种条件,枭雄之相!

  他是熊。本已接*“天下无敌”的他,在鸿门宴上坦言“此沛公左司王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如此出卖了为他报信的曹无伤,可见做人之无心机;又“君王为人不忍”,不杀刘邦,错失良机,可见之优柔寡断;又“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显示其人目中无人,骄傲自大,不够低调。

  他是雄。汉二年春,“项王乃西从大萧,晨击汉军而来,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汉军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杀汉卒十余万人”。体现了他的作战才能,英勇善战,为人们所敬佩,感慨。

  他是熊,碍于面子与那层虚荣与羞耻之情,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亡我,我可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自刎而死。“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他失去了最为宝贵的东西——勇气与希望。过了江东,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有谁会知道呢?历史也许就在项羽的一念之间而被颠覆,为什么不勇于尝试呢?逃避的人是胆小的人,胆小的人绝不是勇士!

  他是雄。司马迁曰:“夫秦失政,陈涉难守,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王诸侯来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古以来未尝有也”。

  他是熊。司马迁又曰:“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为征经营下下,五年卒之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由引观之,项羽的确是“熊”与“雄”的统一。既然没有绝对,没有所谓的尽善尽美,那么我将尽力学*项羽的“雄”的一面,摒弃项羽“熊”的一面,“博古以为通今”,就让项羽的故事永远尘封在历史的卷轴之中,让我的故事在明天更加精彩!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2

  《史记》读至此,我就知道该停下来写点什么了,或许,不单单是为了我心目中英雄——他,还有他的她吧!他是项羽,他唤他的她为“虞姬”。

  于是我穿越这千年蹉跎岁月的层层阻挡,走进与司马迁一起尘封的那一册汗青,走进只属于他与她的那个夜晚,走*他与她于乱世之中的那段并不仓促的对白。

  我来的那个夜晚,垓下有一个出人意料的好月色。只是,无论是垓下还是天下,楚霸王的夜晚都来得太早了。

  月色初上,寂静了这一片狼藉的战场。项王的乌骓马静静地立在帐外,与旷野里的风一起陷入伸手可触的落寞之中。身经百战的项王转身进帐的那一刻,留给身后的明月一个过于落寞的背影,一如他的沉默无言。他累了,是的,他太累了,以至于可以暂时忘记这还是楚汉争雄的一片杀场。

  “王,你回来了!”

  虞姬迎了上去,却心疼的一眼看穿了他眼中一望无际的孤独。

  项王笑了笑,没有解下战甲,就径直上了床。帐里的灯越发亮了,是了,夜又深了。

  不久,项王就睡着了,不知梦中他又回到了他昔日的战场,独挡着千军万马,还是回又到了他与她的初见,碧月映西楼,总之他笑了,并且用一个充满孩子气的声音轻唤:“虞姬!虞姬!”

  坐在他身边的虞姬征了一下,一滴泪不经意落到了她的王的脸上,睡梦中的项王并没有被惊醒。虞姬充满爱怜地轻轻地为她的王拭去。

  “王,我在啊!王,我怎会离你而去?”

  帐外歌声骤起,楚韵独有的相思与缠绵似一味温柔的毒药,喂给每一个站在帐外的士兵。虞姬站起,于仓皇的夜色中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或许,这一仗真的不用再打了,胜负之数,任何一个人都已了然于胸,她又凭什么不知道。

  项王醒了,他明白这歌声意味着什么,他自己尚且无法抵御,又凭什么要求他的士兵。在那一片交织的楚歌声中项王为自己默默地置了酒。连眼神的交流都不需要了,虞姬则拔出项王的佩剑舞动起来,舞出这个英雄末路的旷世悲凉。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项王击案缓歌,把每一个字都敲进了虞姬的心里。

  虞姬啊!我该拿你怎么办啊?她的王落泪了,面对着千军万马这红尘的战场,他可以称王,面对着他最心爱的女人,他却落泪了。

  而虞姬,这个处于乱世的女子,此刻却出奇的清醒了,因为她可以允许她的王失败,却不允许她的王绝望。他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神,所以她不愿给他倒下的机会。

  这一支舞所拥有的决绝和悲壮已远远凌驾于她的西楚霸王之上,因为这是一支死亡之舞。舞的尽头,灯灭了,虞姬倒下来,带着对这个世界,对这个男人的最后的一丝牵挂。

  “虞姬!”他抱着她,泪如雨下。

  他忽然明白,原来这场战争一被开始就不再只属于他,也属于她。

  “王,你的剑。”她说,“突围吧!”

  他哽咽着,接过剑,不去看她的眼睛,却终究点了点头。

  突围?没有你,我的突围又在哪里?

  帐外,敌人的号角已然响起,他的对手是谁,再也不重要了。失去牵挂的项王变得无比强悍,又变得无比绝望。而他留给她的那个点头,是男人给女人的一个永远无法兑现的诺言。

  项王又跨上了他的乌骓马,一如他的第一次出征,战马还在嘶鸣,而手中的剑却早已折断了。他将走*了他历史的最后一个篇章,带着一个王者的所有未卜和必然。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多情的旁观者,我可以穿越千年的历史,却无力改变这个故事应有的结局。

  王的她死了,她的王也会死,纵然上天还会给他一次机会。

  好想看看乌江,看看乌江上那个如血的残阳,看看那个最后一刻仍然固执于“天之亡我,我何渡为”的男人的脸上的最后一份坚毅。

  他注定是英雄,却注定得不到天下,但他与她却曾经拥有唯一的彼此,这就够了。

  我叹了一口气,知道逃不出历史的黑字白纸,只好重重地合上了翻开的汗青。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3

  之所以称之为粗读,主要是时间不足,又患于文言文功底的浅薄,几乎只是草草浏览,若要说读懂,则还是靠了译文。虽说如此,凭借这次的阅读和已往对项羽这个人的认识,还是产生了一些想法与见解,借此表述一下而已。

  他是狗熊,亦或是一代枭雄?读罢掩卷,这个问题却始终挥之不去。也许,项羽真就是两者的统一吧。若是客观的评价历史,单方面的不满,单方面的崇敬都是不可以的。虽说《史记》中掺杂了许多司马迁的.观点,字里行间溢出的是他的感情,他的思想,但是,却仍旧有许多地方,他的情感与我的情感产生了共鸣。我不是历史学家,我不指望着什么还原历史真相,我更渴望从人性,从项羽的本质上来阅读《史记》,从中发掘我想要的。

  他是熊。在书的开头就草草地为项羽的失败埋下了伏笔。“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竞学”。少时的项羽,几乎可以说成是一事无成,他没有毅力,不用心钻研,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浮躁之气。由此联想,20余岁的他,血气方刚,头脑发热,又怎能敌过能屈能伸,老奸俱滑,沉着稳重的50余岁的刘邦呢?

  他是雄。他是贵族出身。“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在封建社会初期,贵族出身,加之秦王**,项羽不知凭此笼络了多少民心。又加之“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更是说明了项羽先天条件好,有着成为一代豪杰的各种条件,枭雄之相!

  他是熊。本已接*“天下无敌”的他,在鸿门宴上坦言“此沛公左司王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如此出卖了为他报信的曹无伤,可见做人之无心机;又“君王为人不忍”,不杀刘邦,错失良机,可见之优柔寡断;又“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显示其人目中无人,骄傲自大,不够低调。

  他是雄。汉二年春,“项王乃西从大萧,晨击汉军而来,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汉军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杀汉卒十余万人”。体现了他的作战才能,英勇善战,为人们所敬佩,感慨。

  他是熊,碍于面子与那层虚荣与羞耻之情,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亡我,我可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自刎而死。“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他失去了最为宝贵的东西——勇气与希望。过了江东,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有谁会知道呢?历史也许就在项羽的一念之间而被颠覆,为什么不勇于尝试呢?逃避的人是胆小的人,胆小的人绝不是勇士!

  他是雄。司马迁曰:“夫秦失政,陈涉难守,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王诸侯来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古以来未尝有也”。

  他是熊。司马迁又曰:“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为征经营下下,五年卒之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由引观之,项羽的确是“熊”与“雄”的统一。既然没有绝对,没有所谓的尽善尽美,那么我将尽力学*项羽的“雄”的一面,摒弃项羽“熊”的一面,“博古以为通今”,就让项羽的故事永远尘封在历史的卷轴之中,让我的故事在明天更加精彩!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4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6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你是你,破落的,莽撞的英雄,吴中子弟莫能及的勇士;几千年前的.战役,几千年后依旧传颂,因为你是你,西楚霸王——项羽。

  “项燕,楚国之将也,或以为死,或以为亡。”“秦王扫**,虎视何雄哉。”春秋战国,群雄割据,秦起一时,覆灭**。你那楚国也随之而亡了。然而即使身为前朝遗民,你那身上却有着楚国,名将后代的任谁也湮灭不了的王者气度。君临天下之霸气,是你。

  “书足以记名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口出狂言,那是你有实力。才谋远略,力能扛鼎,凡夫俗子望尘莫及。少年鸿鹄之大志,是你。

  “彼可取而代之以。”始皇游会稽,庄严肃穆,你却不服其威仪;浊世之下,酷吏之中,你却敢高言:取而代之。敢做敢言之担当,是你。

  “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营赵歇,诛宋义,仅留三日之口粮,却使“当是时,楚兵冠诸侯。”矩鹿之役,历九战,凭五万楚兵破章邯二十万大军。运筹帷幄之头脑,是你。

  “不然,籍何以至此?”鸿门宴客,意在沛公;机会,你却不齿;箭在弦上,你却犹豫放弃;跑了他,毁了你。唉!为人处世之大度,是你。

  “骓不逝兮奈何兮,虞兮虞兮奈若何?”垓下之兵四围,楚国之歌骤起,连你也没了主意。乌骓宝马,虞姬爱妻,十万大军,如何舍弃。儿女情长之侠骨,是你。

  “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乌江水畔,渡者生,留着死。而你却因“无颜”将“宝马赠亭长,头颅送故人。”这是糊涂还是明白?舍生取义之浩气,是你。

  我的将军,我的霸王,我的项羽,你有你的虞姬,你有你的乌骓,生陪你,死为你;人生短短数十载,得一红颜,有一知己,足矣。霸王,你的死不是悲剧,是个传奇。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5

  这学期期选修了史记导读这门课,所以有机会认真的读一读这部史家经典著作。

  记得初次读《项羽本纪》,是在高中的时候吧!记得那个时候为了应付考试,不得不背古文,所以经常要被迫读一些十分生涩的古文,然而我却是从那时侯起,渐渐迷恋上了古典文学,对于别人的无奈来讲,那时候的我应该是欣喜的吧!

  人们都说他是悲美英雄,由于他的勇,他的悲,他的爱,他的儿女情长……

  再读本纪,全篇最使我震撼的一幕发生在垓下:当四面楚歌的`项羽独带二十八骑,愤愤地道出了那句被后人紧紧握住作为证明其自负把柄的话:“是天亡我,非战之罪”之后,面对敌众我寡的局势,他坚定地对所剩不多的部下说:“今日固决死,原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接着,他的诺言都一一实现了……重聚战将后,那个悲美英雄悠悠问道:何如!就在此处,我忽地就被他的霸气所震慑,所感染了,我不由自主地钦佩上了他,即便,这个人物是我一直所不喜欢的:因为他的自负,他的优柔……末路的英雄总会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何况那个英雄是项羽,那个场景是在垓下。

  总观全篇,项羽的诸多缺点导致了他不能被大多数忍喜欢,他实在是过于嗜好杀戮:在发迹之前,诱杀无辜县令,而那人正是要资助他去暴的资助者;而后,他又杀卿子冠军宋义,而且他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认为宋义延误战机,只为保己,而这个人又是义帝亲封的上将军,谋略过人,亦曾经预言过项梁的失败;而后项羽屠咸阳,坑秦兵,尽失民心。这样一个双手沾满了无辜生命的鲜血的人,后人仅仅因为那段霸王别姬的逸事,乌江自刎的悲壮,便十分的怀念他,赞誉他为悲美英雄,所谓英雄,不单指勇力,智慧,我想更重要的应该是他的德行!

  他是当世无双的勇将,但却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因为这个人内心里并没有安天下的志向,亦可说是胸无大志。徒有谋臣范增却不能挺之用之,他的失败也就不足为怪了。所以,项羽这个悲美英雄也只好在历史上来充当这样一个让人又敬又恨而且又怜的矛盾角色了。


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4)

——读七天有感优选【五】份

  读七天有感 1

  不要对一切人都以不信任的眼光看待,但要谨慎而坚定。——题记

  最*,我迷上了来自马来西亚的许友彬叔叔写的悬念时空系列小说。其中一本名为《七天》的书的封面的几个字吸引了我的目光,这几个字是:累计107周位列《亚洲周刊》畅销书前十名。我用了七天看完了这本书,事实证明,《七天》名不虚传。

  《七天》讲述了一个有趣又十分生动的故事。故事讲的`是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载有四个学生——善白荷、健云、晓玲和君顺。四个孩子与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历险。大家同舟共济,分享着仅有的食物,同时寻找出口。在这七天里他们食用了许多古代的动植物:总鳍鱼,巨型蜻蜓,大莲蓬……健云和白荷了解了他们之间恩怨的关系,化解了家族仇怨,最后,健云和欧叔找到了出口,一番争论之后,白荷留下了却发现了君顺的自私,于是有了后面与老虎哞哞相互协助,相互信任出森林的情景。

  在这本书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却又绝对的信任,白荷对老虎的信任,对健云的信任,都让我感到真诚。

  人和动物都可以信赖对方,为什么人却不行呢?

  因为太多的议论,埋下了怀疑的种子,生根发芽,导致人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明明表面上关系十分好,背地里却在互相捅刀子。这把刀是因为怀疑而捅的,就这样,人们之间的距离表面上只有几毫米,内心却是十万八千里,越捅越远,不可挽回。一切都是因为怀疑,不信任。说起不信任,一件已经被埋藏在记忆里的小事涌现出来。

  那一天,下着倾盆大雨,我在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到家门口时,我才发现囊中羞涩,钱大部分都被我花掉了,于是我对司机叔叔说:

  “叔叔,我钱没带太多,能让我回家拿钱吗?”

  “什么?没钱坐什么车子,我让你进去了你肯定不会给我拿钱出来了,不行。”司机叔叔脸上的笑意一霎那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事冷漠和不相信。

  “真的,我拿了钱就出来给你。”我有些着急了。

  “你给你家人打个电话,让他们给你送过来。”司机叔叔的一脸防备,就像一根针刺痛了我的心。

  虽然后来妈妈过来付了钱,但是那一脸怀疑却让我历历在目。

  要是多给对方一点信任,估计就不会如此了吧,信任的种子不太好播种,但怀疑的种子播种的却是神速啊!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人与人之间要保持一定的信任,不要随意怀疑对方,也让我懂得了互相信任有多么难。

  读七天有感 2

  七天可以改变一切,七天可以创造一切,而七天又可以奉献一切!七天中所包含的不只是时间的概念,它所承载的而是世间最无私的爱和一颗颗感恩的心。情义、善良、友爱都在这七天中完全的绽放,毫无保留的绽放,使世间充满了爱的气息,使人人感受到了人间真爱!书中的主人公“淘气包”欧皮皮是一个机灵聪明而又十分顽皮的孩子。正是因为他的顽皮,所以时常惹父母生气。但自从他参加了爱心交换活动后,他像是忽然懂事了,不再惹父母生气了。它参加的活动是与新疆的一户贫困家庭交换生活环境。当他来到那里时,眼前的一切都与他心中所想的高山碧水截然不同,而他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时不时的还从远处刮来沙尘暴。虽然欧皮皮有些失望,但他还是在那里坚持了下来。同时,他发现了很多乐趣。在这七天中令他最难忘的就是他和关永川的故事了。关永川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所以恨那些上学的人,因此他没有朋友。欧皮皮知道后一心想帮助他,便将自己的.自动铅笔送给了他,还教他写名字。这样,欧皮皮和关永川成为了好朋友,从此改变了他。而在欧皮皮家的蛋蛋也通过自己卖报纸,来回报他的“父母”。在活动的最后欧皮皮收获了很多,知道了怎样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仿佛是面神奇的镜子,从中我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人间的真、善、美。最后欧皮皮的父母也愿意供养蛋蛋上大学。在现实生活中,同样有很多贫困的孩子,我们也应该像欧皮皮一家一样,献出我们的爱心,用每颗爱心创造奇迹。让爱撒向那需要光明的地方吧!未来将会更美丽,七天终将成为永恒的奇迹。

  读七天有感 3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同时表达了对各种**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正义。

  读七天有感 4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许友彬的书,他的书令我着迷,让我学到了很多。《七天》让我如痴如醉,感受到了坚持的力量。

  四位少年坐在校车中,司机欧叔因为下雨天滑,一不小心掉进河里。幸运的是,他们还活着,校车从河床的洞中掉进了一个原始森林。七天的时间里,几个同学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他们是靠什么坚持活下来的呢?靠大家互相帮助、关心。虽然有一点磕磕绊绊,但他们都坚持到了最后,都走出了森林。

  “我们一定能出去”!白荷这个坚强勇敢、充满爱心、纯洁善良的女孩。我最敬佩她,她的一句话,改变了大家失落的态度,重新鼓起勇气,坚持不懈地寻找回家之路。白荷总是为他人着想,舍己为人,有雷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白荷使我知道了做人的真谛:做一个人要学会关心他人,指引他人正确的方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健云,他机智勇敢、沉着冷静,是他百折不挠,坚持带领大家走出森林。他总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让危难之中的'四个朋友得以解救。这让我学*到:面临困难要临危不惧,勇往直前,坚贞不屈,不要被困难吓倒。

  晓玲和君顺,晓玲娇弱,君顺自私,但他们都一个意念:我要离开这片原始森林,回到家中!坚持的力量,使他们脱胎换骨,变得坚定,宽容……

  七天风雨同舟,七天同甘共苦,七天誓不分离,坚持的力量使四位少年度过了不同寻常的七天。我相信,任何困难事情,只要不低头,坚持不放弃,敢于面对,坚持的力量一定会让你成功的!

  大自然是能工巧匠,奇妙无比,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惊叹的神奇世界。瑶琳仙境是其中一个神奇世界,是大自然的传奇!

  读七天有感 5

  七天可以改变一切,七天可以创造一切,而七天又可以奉献一切!七天中所包含的不只是时间的概念,它所承载的而是世间最无私的爱和一颗颗感恩的心。情义、善良、友爱都在这七天中完全的绽放,毫无保留的绽放,使世间充满了爱的气息,使人人感受到了人间真爱!书中的主人公“淘气包”欧皮皮是一个机灵聪明而又十分顽皮的孩子。正是因为他的顽皮,所以时常惹父母生气。但自从他参加了爱心交换活动后,他像是忽然懂事了,不再惹父母生气了。它参加的活动是与新疆的一户贫困家庭交换生活环境。当他来到那里时,眼前的一切都与他心中所想的高山碧水截然不同,而他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时不时的还从远处刮来沙尘暴。虽然欧皮皮有些失望,但他还是在那里坚持了下来。同时,他发现了很多乐趣。在这七天中令他最难忘的就是他和关永川的故事了。关永川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所以恨那些上学的人,因此他没有朋友。欧皮皮知道后一心想帮助他,便将自己的自动铅笔送给了他,还教他写名字。这样,欧皮皮和关永川成为了好朋友,从此改变了他。而在欧皮皮家的蛋蛋也通过自己卖报纸,来回报他的`“父母”。在活动的最后欧皮皮收获了很多,知道了怎样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仿佛是面神奇的镜子,从中我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人间的真、善、美。最后欧皮皮的父母也愿意供养蛋蛋上大学。在现实生活中,同样有很多贫困的孩子,我们也应该像欧皮皮一家一样,献出我们的爱心,用每颗爱心创造奇迹。让爱撒向那需要光明的地方吧!未来将会更美丽,七天终将成为永恒的奇迹。


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5)

——读永远的老师有感优选【五】份

  读永远的老师有感 1

  今天,我读了一篇很感人的文章,名叫《永远的第十一位老师》。

  文章大意是:在一个偏远山区的学校里,因为条件差,一年内已经走了七八位教师,但最后却有一位教师留了下来,并且在这传播知识的种子,但那位老师却因积劳成疾而死去了,当别人再见到她时,已是她的骨灰。。。。。。那就是第十一位老师。

  从题目中的“永远”就可以看出这并不是一位普通的老师,在山村那个偏远,条件差的地方,换作是我,我肯定不会在那多待一天,而她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回地待了20年,20年你也许你不觉得太长,但在那么一个要肉无肉吃,要钱没钱花的地方坚持20年,这*常人可能是做不到的。而坚持那位老师的.是她对孩子们的爱,与孩子们对她的爱。

  第十一位老师在那传播知识,在那传播学*,使贫困的山区立即变得富有起来,富有的并不仅仅是条件,更富有的是精神,但假如那时那位老师走了?我想那个山区现在还是那样贫困,只能靠别人的施舍来过日子。

  第十一位老师用自己的一生换来了孩子们的前途,也换来了这个山区的幸福,富裕。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我们的语文老师了,他经常用铅笔、本子等东西来奖励我们,只要我们进步了,

  第十一位教师让我懂得了感恩,感恩身边所关心你的人并且珍惜身边每一分爱,不要等失去了再来珍惜。

  读永远的老师有感 2

  今天,我读了一篇很感人的文章,名叫《永远的第十一位老师》。

  文章大意是:在一个偏远山区的学校里,因为条件差,一年内已经走了七八位教师,但最后却有一位教师留了下来,并且在这传播知识的种子,但那位老师却因积劳成疾而死去了,当别人再见到她时,已是她的骨灰。那就是第十一位老师。

  从题目中的“永远”就可以看出这并不是一位普通的老师,在山村那个偏远,条件差的地方,换作是我,我肯定不会在那多待一天,而她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回地待了20年,20年你也许你不觉得太长,但在那么一个要肉无肉吃,要钱没钱花的地方坚持20年,这*常人可能是做不到的。而坚持那位老师的是她对孩子们的爱,与孩子们对她的爱。

  第十一位老师在那传播知识,在那传播学*,使贫困的山区立即变得富有起来,富有的'并不仅仅是条件,更富有的是精神,但假如那时那位老师走了?我想那个山区现在还是那样贫困,只能靠别人的施舍来过日子。

  第十一位老师用自己的一生换来了孩子们的前途,也换来了这个山区的幸福,富裕。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我们的语文老师了,他经常用铅笔、本子等东西来奖励我们,只要我们进步了,

  第十一位教师让我懂得了感恩,感恩身边所关心你的人并且珍惜身边每一分爱,不要等失去了再来珍惜。

  读永远的老师有感 3

  老师无私地教我们知识,叫我们怎么做人,老师是最光荣的职业。

  《永远记住你,老师》里面海伦·凯勒在安妮·沙利文老师的教导下学会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虽然海伦·凯勒一出生就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但是他没有退缩,在沙利文老师的教导下,海伦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当她在沙利文老师离开人世的时候之后,仍然照着老师的话顽强的走里下去。

  是沙利文老师给了海伦勇气。让她对生活重新有了信心。老师对我们的关心、爱护、责骂都是为我们好。老师无私的教会我们许许多多的知识,这不惊让我想起了我现在的语文老师——吴老师。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得不好,吴老师就叫我去她的办公室,我以为吴老师会“大发雷霆”可是当我来到他的面前时,没有看到一点生气的样子,她*静地对我说:“汪屹天,你这没考好不要紧,只要你基础不错,就能考好的。”吴老师的话让我吃惊,我知道吴老师不骂我不是对我没有信心,而是想让我更加的努力。

  老师对我们的责骂多是为我们好,我要说一声:“老师、谢谢!”

  读永远的老师有感 4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课文,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作者小时候生了一次病之后,就变成了一个又聋又瞎的女孩。

  因为聋,海伦没能学会说话,因为瞎,海伦没能看见大自然。值得庆幸的是,安妮来到海伦家了,她是一个天生的'聪明教师,她的梦想是把一个又聋又哑的孩子培养成一个有用的人。

  可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安妮每天都在海伦手上写单词,有一天,安妮带海伦去打水,她不停的在海伦的手上泼水,让海伦明白了这个词。

  安妮还叫海伦怎样玩耍。一天,安妮还叫海伦怎样笑,他把手放在海伦的脸上,海伦感觉到老师的脸的颤动,又在海伦手上写了一个笑字。然后,安妮又叫海伦翻滚、单脚跳等一系列动作,海伦不停地学*,感觉像一个发育健全的儿童。

  安妮还为海伦养了几只鸽子,目标是让海伦感觉鸟在飞行,鸽子在海伦肩上,还学会了给鸽子喂食。

  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无论别人是瞎子还是聋子,你都不能嘲笑他人。还告诉我们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必须努力,在哪儿失败的,就在哪里重新开始。坚强地面对生活的各种挑战。

  读永远的老师有感 5

  老师无私地教我们知识,叫我们怎么做人,老师是最光荣的职业。

  《永远记住你,老师》里面海伦·凯勒在安妮·沙利文老师的教导下学会了许许多多的知识,虽然海伦·凯勒一出生就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但是他没有退缩,在沙利文老师的教导下,海伦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当她在沙利文老师离开人世的时候之后,仍然照着老师的话顽强的走里下去。

  是沙利文老师给了海伦勇气。让她对生活重新有了信心。老师对我们的关心、爱护、责骂都是为我们好。老师无私的.教会我们许许多多的知识,这不惊让我想起了我现在的语文老师——吴老师。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得不好,吴老师就叫我去她的办公室,我以为吴老师会“大发雷霆”可是当我来到他的面前时,没有看到一点生气的样子,她*静地对我说:“汪屹天,你这没考好不要紧,只要你基础不错,就能考好的。”吴老师的话让我吃惊,我知道吴老师不骂我不是对我没有信心,而是想让我更加的努力。

  老师对我们的责骂多是为我们好,我要说一声:“老师、谢谢!”


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6)

——读飘有感优选【五】份

  读飘有感 1

  《飘》,是一部经典的爱情故事,它有这一段离奇的感情经历,也有着一个耐人寻味的悲惨结局。它将男女之间为爱追求的痛苦与痴迷描绘的淋漓尽致。令人心痛,令人惋惜。

  文中的女主思嘉,是一个褒贬不一的人物。有人讨厌她,讨厌她的虚荣、偏执、自私、孤傲,讨厌她为了金钱伤害了无数人的感情;有人佩服她,佩服她的倔强、勇敢、坚持、担当,佩服她在塔拉被北方佬摧残后坚强的为家园挺身而出。

  在我眼里,思嘉是一个并非十全十美但却颇具灵性真实的人物。当家乡被破坏时,她选择挺身而出坚守自己的家园;当所有人都在蔑视她时,她选择坚持开创自己的事业;面对困难,她选择欣然迎接;面对责任,她选择住动承担。在她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责任心强,聪慧机谨的形象,令我为之称赞敬佩。

  但当她面对爱情的抉择时,她却选择了逃避、蒙骗自己,总认为自己心中追求的是并不喜欢她的艾希礼,而忽略了其实早已在心里追求她而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他的白瑞德,当她终于认清现实,想要像白瑞德坦诚自己的爱情时,却为时已晚。“哦,白瑞德......其实我爱你已好多年了。”“我不打算拿我的心陪你做第三次冒险了。”短短两句话,不仅让我感受到了思嘉发自内心的忏悔与恳求,希望白瑞德能留下来陪她;还能感受到白瑞德在爱情的苦海中迷茫挣扎后的心碎与释然,白瑞德看似是一个疯疯癫癫、不学无术、幽默的船长,实则是一个心思细腻、对爱执着的绅士,他明知思嘉爱的人不是自己,但还是为了爱选择了义无反顾的奋力一搏,他已他独特的方式想表达自己最真挚的感情,而思嘉却在对艾希礼的痴迷追求与泼辣的性格里忽视了这一切。正如白瑞德临走前所说的:“你得到了整个世界,却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也正如简介里所说:她丢了一切,除了钱,她只剩世人的冷眼。可当这些悲惨的事发生后,她却又一次选择了乐观面对,她用一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向我显露了她生而为人的倔强。

  除了思嘉,书中还有一个人物令我赞叹——媚兰。文中的她,看似比思嘉柔弱,但内心却无比刚强,在她身上,有一种思嘉没有的品质——善良。正是因为善良,在她知道了自己和思嘉是情敌后依然选择了为她辩护,甚至临终前也愿意把孩子托付给思嘉;因为善良,白瑞德在醉酒后才愿意向她倾诉,因为白瑞德知道她的'善解人意不会伤害自己;也正是因为善良,她比思嘉更敢于面对任何事,这使她在人们心目中树立了温柔贤惠的形象。她但人无完人,即使是天使也有着自己的软肋,没有思嘉的泼辣果断和决绝,所以她必然不可能会像思嘉一样在闯出一番天下。媚兰的善良温柔与思嘉的泼辣决绝形成了对比,让人觉得她俩不可能在一起,现实的反差大大出乎了我意料,在战争中,她俩相互扶持,在思嘉创业后,媚兰也依旧是思嘉最强大的后盾,这样的友情超越了仇恨,使人羡慕。

  《飘》一个带点迷惘和哀伤的名字,或许是因为这个名字,促使我读完了整部书,当我翻开最后一页时,心中不仅有对思嘉的惋惜,还有对人生的反思。虽不知,思嘉最后何去何从,但我还是会深深地祝福她,终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一份幸福!

  读飘有感 2

读飘有感

  "Tomorrow is another day"当面对挫折和困惑,当遭遇失意与迷茫,当你身心俱疲就要倒下的一刻,耳旁是否回响起思佳莉坚定的声音。

  如果说哪位小说中的形象令我印象深刻、念念不忘,那一定是斯嘉丽。如果说哪个小说会令我看了又看,心驰神往那必然是《gone with the wind》。

  在历史与社会变革的洪流中个人是渺小的,是微不足道的,每个人的命运如同随风起舞的羽毛,你会感到无力、彷徨,不知身在何处,情之所往。但斯嘉丽与白瑞德不是随波逐流的人。他们在任何时候,任何社会环境下都能顽强生存,知道自己要什么,并会全力以赴达成所愿。这其中伴随欺骗,伴随不齿与误解,伴随白眼与嘲笑,但社会当时普遍的道德标准与价值观在他们眼里并不重要。他们内心自有一套自己的是非观念和价值标准。他们是那么直接热情,坚毅狡黠,又是那么神秘迷人,惹人怜爱。当这样两个优点与缺点同样突出的,复杂又迷人的灵魂在那样一个大时代相撞必将上演一幕惊天动地的大戏。

  迷人、倔强的斯嘉丽

  "无论她散开的长裙显得多么老实,发髻梳在后面显得多么端庄,那双交叠在膝头上的小手显得多么文静,她的本来面目终归是藏不住的。那双绿色的眼睛生在一张甜美的脸上,却仍然是任性的,充满活力的,与她的装束仪表很不相同。她的举止是由她母亲和嬷嬷的严厉管教强加给她的,但她的眼睛属于她自己。"

  这双美丽清澈如绿色海水一样的眼睛是,是她优雅、智慧、善良、*和的法**亲给她的;同时那活力四射,迷样诱人的绿色波光般的执着眼神是她诚恳、勇敢、大方,无比热爱土地的'爱尔兰父亲赐予的。

  在遇到白瑞德之前,在战争爆发前,斯嘉丽是个过着众星捧月般无忧无虑生活的骄傲任性倔强的小公主。她遇到了自以为是自己的白马王子艾希礼,艾希礼客气又冷淡,斯嘉丽从来不明白他在想什么。他对打猎、赌博、议论政治等方面,都很精通;可这些愉快的活动对于他来说,都不是人生的目的。当他和她谈起欧洲,书本、音乐、诗歌以及那些她根本不感兴趣的东西来,他就那么兴奋得令人生厌可是又那么令她爱慕。

  "因为艾希礼天生属于那种类型,一有闲暇不是用来做事,而是用来思想,用来编织色彩斑斓而毫无现实内容的幻梦。他的秘密像一扇既没有锁也没有钥匙的门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这是征服欲与好奇心和本能在作怪,她从没真正了解他,更没有真正爱上他。就像后来思佳自己说的如果她真正了解艾希礼,她绝不会爱上他,如果他早日了解瑞德绝不会错过他。可惜如果终归是如果。

  坚韧、深情的白瑞德

  在斯嘉丽表白被拒绝时,也就是在当时她认为人生最窘困之时,白瑞德出场了,并在以后她的人生中每次她最无助时出现在她身边,给她递上手绢,帮她擦干泪水。瑞德明白她的个性尽管有可怕的致命弱点,可是跟她所能采用的任何伪装相比,仍然更有吸引力。

  "他个子高高的,体格很强壮。腰圆膀阔、肌肉结实、几乎粗壮得有失体面的男人呢。当她的眼光和那人的眼光接解,他笑了,露出一口狰狞雪白的牙齿,在修剪短短的髭须底下闪闪发光。他的脸膛黑得像个海盗,一双又黑又狠的眼睛仿佛主张把一艘帆船凿沉或抢走一名处女似的。他的脸上表情冷漠而卤莽,连对她微笑时嘴角上也流露出嘲讽的意味,使思嘉紧张得出不来气。她想人家这样无礼地瞧着她简直是一种侮辱,可懊恼自己竟没有**的感觉。她不知道这究竟是个什么人,但他黑黑的脸膛无可否认地有着上等人家的血统。两片饱满的红嘴唇上那深长的鹰钩鼻子、高高的前额和宽阔的天庭,都说明了这一点。"

  当时的斯嘉丽不知道是这个坚实的臂膀在她失去家园时让她依靠,是这个宽厚的胸膛在她被噩梦惊醒时给她安全感,是这双又黑又狠的眼睛给了她宽容和力量,也就是拥有这双对她充满无限宠爱和柔情眼睛的男人将被她深深伤害。

  第二次见面是在斯嘉丽为了和艾希礼赌气而嫁的第一任丈夫的服丧期间的舞会上。瑞德不顾众人的眼光竞标请斯嘉丽跳舞,他了解这个非一般的寡妇不安寂寞的心。他抓着她的手告诉她只要你还没有丢掉自己的名誉,你就永远也不会明白名誉这个东西是个多大的负担,也不会明白自由究竟意味着什么。这话难听可又真实,他告诉她只要拥有足够的勇气或金钱你就用不着什么名誉了,但其实后来他会为了荣誉、为了良心而战。当时斯嘉丽认为金钱并不能买到一切,幸福或爱情是买不到的。但瑞德反驳说一般说来,爱情也能买到,万一不行时,金钱也可以买一种最出色的代用品。

  舞会上的他们也许都错了。斯嘉丽在后来忍饥挨饿为了保卫家园保护家人时会认为金钱就是一切,她也将毫无愧色的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当瑞德彻底爱上斯嘉丽却发现她心里一直住着别人时,再也不会有什么替代品能缓解他的痛苦了。

  爱与错过

  一次次相遇,一次次擦肩而过,使斯嘉丽意识到她有生以来头一次遇到了一个比她更强有力的人,一个她既不能给以威胁也不能压服的人,一个正在威胁她和吸引她的人。这个人带她穿越大火,却又在路上抛下她,投身曾经被他不齿的战争,在她到监狱借钱时嘲笑她、戳穿她,却又在她第二任丈夫的葬礼后真切热情的向她求婚。这个她没能完全理解的男人在参战前向他深情表白,他爱她比爱任何女人都多,他等她比等任何女人都久。

  瑞德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也许有人不懂怎么能接受自己爱的女人和别人结两次婚,也许瑞德在等思嘉长大,他尊重她的选择,给她自由,他没有在监狱中碰面时用钱来要挟她,他相信她的能力,也不希望思嘉仅因为钱嫁给他,哪怕因为想要自由与安全感也要好些。为什么他在护送思嘉回家的途中抛下她而毅然从军,因为已经护送到相对安全的地带,同时他了解这个坚强的女人会爆发她自己都难以想象的力量。当然瑞德是个真正的男人,他开始不参战不是因为怕死或南方必败,后来参战不是因为好胜心和羞愧,他为了自己的良心,为了男人的荣誉,为了他爱的人和这片热土而战,就算知道是即将失败的战役。

  后来斯嘉丽失去了父母,失去了孩子,又意识到一直对艾希礼的深爱不过是幻觉,可怜的她终于认识到在梦中所寻找的那个避难所,那个经常在冷雾中庇佑着她的温暖安全的地方是瑞德,瑞德有强壮的臂膀可以拥抱她,有宽阔的胸膛给她疲倦的脑袋当枕头,有嘲讽的笑声使她用正确的视角来看待世界,鼓励欣赏的眼光让她战胜一个个困难。他全方位的理解她,因为他跟她一样,凡事讲求实际,不知道害怕,也不怕打破常规,不会被不切实际的观念和对人性的过分信任所蒙蔽,他们都能轻易看清他人的虚伪。而且他爱她。瑞德帮助她摆脱了服丧的束缚,瑞德在亚特兰大陷落那天晚上护送她穿越炮火连天的困境,瑞德借给她钱和枪并护送她让她回家,瑞德听见她从那个恶梦中惊醒的哭声给她以安慰。一个男人要不是对一个女人爱得发疯,他能够做出这样的事来吗?

  可是爱需要时机,俗一点说就是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当他爱上她时,她讨厌他;当他深爱她时,她还想的是别人;当她意识到离不开他时,他已经开始心灰意冷;最后她终于觉醒明白了她一直爱的是他时,他已经心如死灰。但我们的斯嘉丽,为了保卫家园不惧开枪**,面对母亲故去父亲失常独立撑起家庭的斯嘉丽,为了承诺能冒着炮火护送情敌的斯嘉丽,我们坚强不屈、毫不妥协的,外表柔弱实则坚韧的美丽的斯嘉丽,我从心底里相信你不会被打败。

  反思

  "她曾经怀着惊恐和沮丧的心情回到塔拉去过,后来在它的庇护下恢复了,又坚强地武装起来,重新投入战斗。凡是她以前做过的,无论怎样----请上帝保佑,她能够再来一次!"

  "至于怎么做,她还不清楚。她现在不打算考虑这些。她唯一需要的是有个歇息的空间来熬受痛苦,有个宁静的地方来舔她的伤口,有个避难所来计划下一个战役。她一想到塔拉就似乎有一只温柔而冷静的手在悄悄抚摩她的心似的。"

  斯嘉丽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爱尔兰血液对她的影响, "土地是世界上唯一持久的东西,它是唯一值得你付出劳动,进行战斗牺牲性命的东西啊!"爸爸的话总是在她熬不下去时为她指明方向。这种对土地的依恋和崇敬可以理解为对家,对亲人,对自由,对爱,对一切美好的眷恋吧。不管南北战争谁对谁错,谁胜谁负,但战争改变了每个人。世界上所有的战争可以说是大部分苦难的原因,虽然战争结束时人们往往忘了为何而战。纯真任性的思嘉经过战争的残酷后变得坚韧、强大,但身心满是疤痕。自由不羁的瑞德经过战争开始思考人生,荣誉、自由与牺牲。

  我原以为南北战争原来以为是为了黑奴**的正义之战,但当看到北方军队对南方土地的践踏和掠夺时,投机白人或黑人用别人的痛苦大发战争财,当黑人嬷嬷如此爱思嘉一家人时,也许对每个个人来说战争无所谓正义与否,有的只是远离家园,亲人离散。

  斯嘉丽和白瑞德,他们聪颖、坚韧、勇敢的优点令人敬畏;他们倔强、大胆、反叛的缺点令人着迷。这是一对令人过目不忘的奇男女。作为普通人读完这本书也许我们不可能拥有他们的美貌和智慧,但作为女人我们可以学着像斯嘉丽一样坚强勇敢些,作为男人像瑞德那样宽容深情些。

  " 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

  午夜梦回,我常幻想瑞德再对思嘉说"你的眼睛像一只金鱼缸,它们满满地盛着最清澈的绿水,当金鱼就像现在这样游到水面上来时,你就美丽得要命了。"

  读飘有感 3

读飘有感1000字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

  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读飘有感 4

读飘有感范文

  文章摘要:作文青春是人生之花的蓓蕾,绚丽夺目?1000字作文望着夕阳,。在第34个世界地球日到来的时候,我国举起了“善待地球、保护资源”的大旗。不过用手掰是不行的,必须用刀把它切开,露出金黄的果肉;当然别忘了选择合适的文体,表象独体的见解,拟制夺目的标题。伦纳德夫人很胖,很美,温馨可爱。

  一直鼓励我成长,只要想到这句话,我便不再退缩。

  “一双雪白的牙齿,在修剪得短短的髭须下闪闪发光。他的脸膛黑黑的,颇像个海盗,一双又黑又狠的眼睛冷漠而鲁莽,连对她微笑也流露出朝奉的意味……”瑞德.巴特勒,他勇敢,执着,他能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可换来的总是冷冰冰的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艾希礼.威尔克斯和思嘉那般疯狂劲儿消磨尽了,他的心,早已在邦妮死去的那一刻死去了,他从不是那样能耐心的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粘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东西和新的完全一样------东西碎了就是碎了。他是一个复杂的人,他有着良好的家世,但却与旧时代格格不入。即便这样,他依然热爱着自己的家乡。

  “她长着一头稠密乌黑的头发,鸡心型的的脸上,由于两个颧骨隔的.太远,下巴太尖,却娇怯可人,但仍十分*淡,无论她的相貌多么*淡,身材多么娇小,她的举止行为中仍包含一种沉静而动人的庄重美,这使她看起来远不止十七岁的大姑娘了……”媚兰.汉密尔顿,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坚强,爱国,在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在北方佬快要打进城而她即将临盆时,仍然镇定,如此坚强的一位女性,又如此温柔善良,善解人意,她为了思嘉,挡住邻居们所有的流言飞语,她是思嘉一生中除母亲外唯一的也是最亲*的朋友。无论多少困难,她都会始终陪伴思嘉,默默守护思嘉。可就是乱世中的完美女性,为了给艾希礼再生一个孩子,却因为难产而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飘》对我有着重大的意义,她教会了我要感谢周围的亲人,它教会了我感恩,教会了我成长。

  它是我成长之路上一个受益匪浅的朋友,它指引着我以一颗感恩的心去承接生活中的一切。《飘》会陪伴我走过每一天。

  读飘有感 5

读飘有感范文1200字

  这是由一场战争引发的故事,这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人传奇的一生,这是关于亲情,友情,爱情的探索……

  勇敢而美丽的思嘉莉,玩世不恭而细腻的瑞德,纤弱而坚强的玫兰妮,以及一直时候在过去中的卫希礼。但是有些东西不会真的随风而去,而是沉淀在记忆中,成为一种挚爱。

  思嘉莉拥有像玫瑰般美丽芬芳的十六岁。她每天有参加不完的舞会和野餐,她是一个庄园高贵的大小姐,穿着华美的礼服,迈着轻盈的舞步,在衣香丽影的舞会上与她的一群追求者们谈笑风生,她也会在人群中寻找那熟悉的身影,有着那时十六岁少女的如花如梦的想法。她无法自拔的喜欢着卫希礼,那是她心中最高的信仰。那时的她是幸福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可是一场战争的到来,一切都改变了,那个十六岁的郝思嘉在战争的.洗礼中随着那冲满血腥与硝烟的一缕风逝去了……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德,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德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卫希礼。少女时代的思嘉莉,是一个*凡的女子,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凡的女子,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莉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爱上了好友玫兰妮的未婚夫——卫希礼。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我对思嘉莉既喜欢又气愤,喜欢思嘉莉,喜欢她的现实,喜欢她的勇气,喜欢她的执着,喜欢她的敢作敢当、敢爱敢恨……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公然驾车于街上来往于木材厂,又雇佣犯人做事呢?有谁敢象思嘉一样在守寡的时候急切的站起来接受跳舞的邀请呢?思嘉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思嘉莉对待玫兰妮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我对她的气愤,在我的眼中,她是大胆的,她的想法使她一直在追求卫希礼,她只为了卫希礼,为爱所迷惑。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卫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卫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卫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美。但她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了一个乱世佳人!抛开心灵上的创伤与悔恨,相信自己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

  思嘉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

  一切不会随风而去的。


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7)

——读昆虫迷有感优选【五】份

  读昆虫迷有感 1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与生物有关的书,叫《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一部关于昆虫的百科全书。在书中,作者把他一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融为一体,讲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的*性、做巢的方法、产卵的时间、地点、方法和捕食的过程等,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源泉,充满了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读了这本书后,我学到了好多有关昆虫的知识,也获得了很多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告诉我们,人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生活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世界和人类世界一样,也充满了盎然的情趣;昆虫世界和人类世界,在很多问题上有着相似之处。

  在昆虫世界里,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昆虫的生命是令人震撼的。比如萤火虫,很多诗文都赞叹萤火虫不灭的.光芒,但是只有法布尔发现了萤火虫短暂的一生,并为萤火虫短暂的成年而惋惜。萤火虫的一生——甚至是卵——都会发光。奇怪的是,萤火虫的幼虫期有2、3年之久,成年期却只有14天。这就意味着萤火虫在14天内破蛹、寻偶、结合、繁殖,然后终其一生,默默死去。萤火虫是勇敢的,因为它们没有在最后的14天中熄灭自己的光芒,而是依旧忙碌着、快乐着,尽力自己所能给别人留下光明和希望。又比如蜣螂,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屎壳郎,过去我一直因为这种昆虫天天与垃圾和污物打交道而对它感到厌恶。看了《昆虫记》后,才知道屎壳郎它无时无刻不在为人类消耗着那些无尽的废物。屎壳郎不仅工作辛苦,而且任劳任怨。它在田地里工作,会受到拖拉机、播种机、推土机等等的影响它,甚至一把普通的锄头横在它面前也会阻挡它的去路。但屎壳郎会绕过那些轰鸣作响的机器另辟新路,哪怕是千辛万苦堆积而成的成果被毁,它们也不会在那里发着无尽的牢骚,而是节省下那些发牢骚的时间来尽快开始新的工作。

  蝉是昆虫世界里最傻最笨的家伙。过去我光知道它在夏天的林子里无休无止地吟唱“知了知了”,读了《昆虫记》,才知道它是那么的愚蠢。在蝉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要小的小虫子,会在蝉卵上产下它自己的卵,而这种小虫子发育要比蝉快好几个月,这种小虫子的幼虫便拿蝉的卵作为食物。其实当时那些小虫子就在蝉的脚边,蝉也看到了,如果蝉会轻轻地一脚把那些小虫子踩扁,它的孩子也不会被这些小东西给吃掉了。

  还有,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场景,包括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繁殖、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乎所有的细节,让我仿佛走进了昆虫世界,透过放大镜,看到了昆虫的活动,在日月星辰下,闻到了泥土潮湿的气息,还有虫子气味。

  《昆虫记》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看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昆虫世界,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科学真理。我叹服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对大自然的细微观察和执着研究。他用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的昆虫来观察,法布尔每次出去,都要装两口袋昆虫回来,而且会加倍地保护们。法布尔这种对科学研究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佩服,值得我们学*。

  《昆虫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通向科学海洋的大门,是值得我一生阅读的好书。

  读昆虫迷有感 2

  暑假期间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作家——法布尔。这是一本描述昆虫生育、劳动与死亡的科普书。看到书名的时候,我还以为是一本无趣的说明 文,读着读着,才发现这是一本多么生动有趣的书啊。《昆虫记》介绍了一种又一种的昆虫,描绘了昆虫的外形、*性、捕猎,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你们探究死亡,而我却是探究生命。”

  法布尔的父母非常讨厌昆虫,而他对昆虫有着浓厚兴趣,常常把昆虫抓来观察,无论是水甲虫还是胡蜂,他都能把它们细小的部位看得一清二楚。他做过许多次试验,把土熊蜂捉进舞蛛的巢穴,愚蠢的土熊蜂自投罗网,钻进去不久便听见它的衰号,当法布尔用钳子把土熊蜂拖出来时他已被舞蛛的毒液杀死。还有一次实验,把强壮的木匠蜂捉到舞蛛洞口,一场恶战一瞬间结束了,舞蛛用毒牙咬住它的颈后根部,那正是木匠蜂的生命中心。这场战争最后的胜利者是舞蛛,足以证明舞蛛具有超强的毒素 昆虫学家法布尔观察得这么仔细,他认真地记录、实验、研究,相比之下,我们做事情却常常只有三分钟热度,也没有认真严谨的学*态度。我们总是不愿意主动地去发现问题,即使发现问题了,也不愿意去解决问题,更不愿意去进一步了解,深刻体会。比如,我们碰到一道难题,做不出,就上网查资料,把网上的答案抄下来,也不管是否正确,更不去考虑这题为什么这样做。可是法布尔却不是这样,他总是打破沙锅问到底,坚持观察昆虫几小时,看到忘我境界,忘了一切。要是换成我们,可能看了几分钟后就耐不住性子了,忙着玩耍去了。

  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了毕生的精力,他孜孜不倦、不把事情弄清楚就永不罢休的求真精神让人敬佩。这本浅显易懂的《昆虫记》结合了作者毕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他以人性研究虫性,又以虫性反观社会人生,让阅读者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观察,并从书中获得知识和思想。《昆虫记》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我们要保护自然界的生态*衡。《昆虫记》让我们开阔了眼界,学会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昆虫记》又让我感悟到一个道理: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应该有始有终地把它做好。

  《昆虫记》真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我想每个人只要认真仔细地阅读了,都会增长见识,读出感想。

  读昆虫迷有感 3

  最*我读了一本名叫《昆虫记》的书,读了之后。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些关于昆虫的知识,同时也让我了解更多昆虫,例如在草地上行走从来都不会迷路的蚂蚁、会做出祈祷样子的螳螂、会处理垃圾的蜣螂、在黎明脱壳的蝉。。。。。。这些奇妙而有趣的小昆虫让我们了解了大自然的奇妙.

  我之所以喜欢《昆虫记》,是因为法布尔用他那精美的语言把我们引领到一个多姿多彩的昆虫世界之中让我们了解了各种千奇百怪的昆虫。哪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让我们明白了昆虫世界中的各种奇妙的昆虫,无论是弱小的昆虫,还是那些身披铠甲、具有致命毒液、还有那双巨大的螯钳的强大昆虫,都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出现。是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们知道了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还让我们了解了昆虫们的各种各样的生存技能和他们拥有的独特本领,正是他们自身所进化出来的器官和能使他们不论在任何环境下也都能生存的.身体,让他们让他们得以生存在大自然之中,无论是多么恶劣和危险的环境下他们也都能生存。正是法布尔给我们了解昆虫世界的神奇,让我们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这就是我喜欢法布尔的《昆虫记》的原因。

  接下来我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还知道有些昆虫还是天生的工程师,例如蜘蛛织网即使没有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能编织出十分规范的蛛网,这些事情在我们人类中,是没有一个工程师能与此所 能与其相互媲美的,但是由于我们人类随意的污染环境导致这些美丽

  的昆虫们逐渐死亡,如果我们继续污染环境那么这些与我们一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昆虫们,他们将会消失在大自然中,随之其他生物也会消失最终灭绝的将会是我们人类。

  我崇拜法布尔,因为当我在阅读《昆虫记》的时候,我仿佛就能看到法布尔在不顾危险捕捉黄蜂,十分细致的观察毛毛虫我被他大胆的假设谨慎的实验反复琢磨实验的步骤,他不会因为一次实验的失败就会放弃调查,反而会更加仔细的重新收集数据,并且会总结上次实验失败的原因之后再次进行实验直到实验成功,正是因为法布尔他那坚持不懈、百折不饶、勇于探索真理的科学精神才使他经过曲折才能最终写出《昆虫记》这本书。

  读完《昆虫记》这本书,我仿佛开阔了眼界。我感叹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所付出的精神让我们了解了更多的昆虫,法布尔用细致的语言替我们勾勒出昆虫世界,那般魔幻般的景象替我们打开了通往昆虫世界的大门。

  读昆虫迷有感 4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与生物有关的书,叫《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写的一部关于昆虫的百科全书。在书中,作者把他一生的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融为一体,讲述了各种各样的昆虫的*性、做巢的方法、产卵的时间、地点、方法和捕食的过程等,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源泉,充满了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读了这本书后,我学到了好多有关昆虫的知识,也获得了很多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告诉我们,人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生活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世界和人类世界一样,也充满了盎然的情趣;昆虫世界和人类世界,在很多问题上有着相似之处。

  在昆虫世界里,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昆虫的生命是令人震撼的。比如萤火虫,很多诗文都赞叹萤火虫不灭的光芒,但是只有法布尔发现了萤火虫短暂的一生,并为萤火虫短暂的成年而惋惜。萤火虫的一生——甚至是卵——都会发光。奇怪的是,萤火虫的幼虫期有2、3年之久,成年期却只有14天。这就意味着萤火虫在14天内破蛹、寻偶、结合、繁殖,然后终其一生,默默死去。萤火虫是勇敢的,因为它们没有在最后的14天中熄灭自己的光芒,而是依旧忙碌着、快乐着,尽力自己所能给别人留下光明和希望。又比如蜣螂,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屎壳郎,过去我一直因为这种昆虫天天与垃圾和污物打交道而对它感到厌恶。看了《昆虫记》后,才知道屎壳郎它无时无刻不在为人类消耗着那些无尽的废物。屎壳郎不仅工作辛苦,而且任劳任怨。它在田地里工作,会受到拖拉机、播种机、推土机等等的影响它,甚至一把普通的锄头横在它面前也会阻挡它的去路。但屎壳郎会绕过那些轰鸣作响的机器另辟新路,哪怕是千辛万苦堆积而成的成果被毁,它们也不会在那里发着无尽的牢骚,而是节省下那些发牢骚的时间来尽快开始新的工作。

  蝉是昆虫世界里最傻最笨的家伙。过去我光知道它在夏天的林子里无休无止地吟唱“知了知了”,读了《昆虫记》,才知道它是那么的愚蠢。在蝉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要小的小虫子,会在蝉卵上产下它自己的卵,而这种小虫子发育要比蝉快好几个月,这种小虫子的幼虫便拿蝉的卵作为食物。其实当时那些小虫子就在蝉的脚边,蝉也看到了,如果蝉会轻轻地一脚把那些小虫子踩扁,它的孩子也不会被这些小东西给吃掉了。

  还有,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场景,包括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繁殖、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乎所有的细节,让我仿佛走进了昆虫世界,透过放大镜,看到了昆虫的活动,在日月星辰下,闻到了泥土潮湿的气息,还有虫子气味。

  《昆虫记》充满了惊奇,充满了情趣,看了这本书我了解了昆虫世界,发现了大自然中蕴含着的科学真理。我叹服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对大自然的细微观察和执着研究。他用毕生的精力研究了昆虫世界,不论是炎炎夏日,还是寒冷的冬天,他都要捉到活的昆虫来观察,法布尔每次出去,都要装两口袋昆虫回来,而且会加倍地保护们。法布尔这种对科学研究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佩服,值得我们学*。

  《昆虫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通向科学海洋的大门,是值得我一生阅读的好书。

  读昆虫迷有感 5

  前几天我们学了《昆虫迷》这篇课文,这篇课文是讲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故事。这篇文章有很多地方令我感动。

  第一是法布尔对事物痴迷的态度。现在的社会已经很难找到像法布尔一样的人了,我就是个做事不能持之以恒的人,如果问我对什么最痴迷,我还恐怕真回答不出来。

  其次是法布尔刻苦自学的精神。法布尔没上过大学,却成了大学教授,他*生只上过一节化学课,却能教化学,这难道不是靠法布尔的刻苦自学得来的吗?法布尔说过一句话令我受益匪浅,他说“学*有没有人教你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你自己有没有自觉”。对啊,一个人有没有自觉性是最重要的。如果你没有自觉性,那教你的老师再好,你也不会有任何收获。相反如果你有自觉性,那就算没有人教你,你的成绩一样会步步高升。

  第三是法布尔那敏锐深刻的观察力。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很多的“观察”都是随便瞟一眼就行了,可法布尔却观察得那么细致,其实如果我们观察事物能像法布尔一样,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生活中其实有很多有趣的地方。

  文章结尾是讲法布尔九十二岁逝世前说“我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一位即将去世的.老人都说自己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很多,而我们正处在少年时期,生活才刚刚开始,那我们要做的事还多者呢!所以我们要抓紧时间的绳索,不要让它在眼前溜走,把时间拿去做更多有益的事吧!


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8)

——《活着》读有感优选【五】份

  《活着》读有感 1

  一、“活着”的深意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丧失女的伤痛还未*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为了救**的女人,有庆可以说是被害死了。看到这里我流泪了,尽管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却始终感到沉重。因为当时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有庆送掉了年轻的生命。我一直无法释怀,眼前总是浮现出一个瘦小的男孩举着鞋,朝我跑来.他分明是笑着,我却看到了他眼底的悲哀。

  二、简单的幸福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两年前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我总是因为无法得到上天的特别眷顾而抱怨命运的不公。从儿时眼馋玩伴手中的洋娃娃,到现在羡慕女友的美丽出众,我一直扮演那个自卑的角色。母亲说我总是把目光停留在未知的远方,而忽略了身边唾手可得的小幸福。我不信,我不正是因为找不到所谓的幸福,才那么努力地追求吗?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曾经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morning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己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前些天,一个好友打电话来说她父亲车祸被送进了医院,好在并不是很严重,只要留院观察几天。我一边安慰她,一边想,此刻父亲可能也正开着车穿梭在这拥挤城市的某个角落吧,不禁有些担心。突然发觉,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希望一家人能**安安的,晚上可以吃到父亲的拿手好菜,听到母亲越来越亲切的唠叨??

  几天后,好友一脸喜悦地告诉我,她父亲出院了。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更坚定了:原来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幸福。

  《活着》读有感 2

  其实作者只是在静静地诉说着什么,却荡气回肠。在读《活着》这本书前,了解过写作背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通过《活着》作者想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是很悲惨的,但同时他又是坚强的,说实话,我非常佩服他。在饱受各种心理与身体上的折磨之后,还是活了下来。我不太喜欢看悲剧,结局总是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静,当《活着》却让我感到不同,仿佛是一老人在述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淡的诉说。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生活。超脱的看待着这世界。

  徐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年,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为一个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也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被人又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富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的一面。虽然此时富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定的日子,但这是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的身体也因病每况而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他的儿子有庆,因为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的时候福贵的内心是多么的深痛,这是一道不可磨灭的伤口,是他无法泅渡的桎梏,是时光无法抚*的伤痛。

  作者必定是残忍的,明明是生离死别,他却轻描淡写,无关痛痒,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悲痛不久而离世,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想到,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富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我原觉得福贵的一生是不值的。后来发现我错了,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他,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他,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福贵的`一生也给我们很多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声音放声喝着歌谣,他自始至终也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就是最好的,活着就有希望。

  现在的我们,遇到一点小困难小挫折就有轻生的念头,和福贵比起来,我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一时刻把自己的痛苦放大了,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有感 3

  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与痛苦总相伴我们一生。当你明白这,就没有必要再自怨自艾 。

  但是你可曾想过——自己的儿子被活活抽死,自己的女儿大出血而绝望的死去,女婿被水泥板活活夹死,父亲在上厕所的途中死去,母亲因为没有得到药治而病死,妻子因为生活的重担而病死,只留下自己一个人孤独的生活在人世间……没错,这就是《活着》主人公福贵悲惨的一生,余华先生用他那*乎冷酷的文笔,带我们走进了那个充满压抑的生活环境中。

  我追随着那个苍老的人的背影,走在了那条充满了苦难的石头路上,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

  余华先生写作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从来不会让生命的苦难一下子来临,他都是先给读者以光明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时,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当首先读到有庆的死时,我真的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再读下去——有庆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孩子,即使非常残酷的社会现实中,他仍然没有对困境大喊大叫,而是默默地承受着一切;有庆聪明善良,宁肯自己吃苦也要把羊喂好,然而面对现实,他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家的'羊死掉,也许有庆只能算是中国无数穷苦人家的一个典型,一出生的命运似乎已得到了定格。

  听说要献血,第一个跑到了医院,但没想到却被黑心的医生活生生的吸死在了那里!那时的福贵跑到医院,却发现早晨还活蹦乱跳的儿子却变成了一具已经动不了的尸体,早晨还是热的,晚上却变成了冷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余华塑造的这一家人,对于生活的苦难和挫折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逆来顺受:你给我什么,我便承担什么……他们像是一个巨大的怀抱,默默地承受生活给予他们的所有苦难。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余华说的这一句话,我到现在都未能够解开其中的谜语。其实,说实话,当我读完《活着》这一本书之后 我便不再想要翻开它读第二遍——《活着》带给读者的那种令人窒息的生命的痛,读了都会让人潸然泪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也许真的是——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活着,真是一件幸福的事。只有活着,才有机会斟酌悲喜;只有活着,才有资格评点成败;只有活着,才有心境品味荣辱;只有活着,才有精力参悟生死……

  “所以,可得好好活着,可得好好活着……”

  《活着》读有感 4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题记

  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里作者余华在前言里写的一句话,我揣摩了很久,它就像是一个词语,被我安放到不同的句子中,直到合我心意为止。我用我短浅的目光仰望这一部伟大的书,又或者说,“伟大”这个词在这本书面前也显得渺小了。

  《活着》这本书讲述了“我”去乡间玩耍时遇到一位叫福贵的老人和他的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然后又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这位叫福贵的老人的一生并不像他的名字一样一辈子荣华富贵,富贵老人小时候家中很有钱,后来因为他赌钱输光了家产,他的父亲活活气死了,曾经气派的大少爷跟他的母亲和他的妻子家珍还有他的儿子有庆,女儿凤霞过着艰苦的生活,一切都像一场很美丽的梦,但醒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只有残破的茅草屋。后来福贵的母亲病死了,有庆被人活活抽干了血,哑巴女儿凤霞生下苦根大出血也死了,他的妻子家珍得软骨病走了,他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死了,他原以为自己这辈子会和孙子苦根过下去,天意弄人,苦根吃豆子撑死了。福贵老人送走了他所有的亲人,他的一生的遭遇是如此离奇又令人心酸。

  文章最后写道:老人对老牛说:“今天有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能耕这么些田也是尽心尽力了。”老人的亲人都已经走了,老人仿佛感觉他们还没有走,一直陪着自己,老人既是在对老牛说,也是在告诉自己。老人的这番豁达令我肃然起敬,这样的命运下成长的一个人能拥有如此乐观又*淡的心去看待人生,去看待命运。

  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老人在残阳下牵着老牛在乡间的田野里,一人、一牛,相依为命。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被深深的感动了,第二遍看的时候眼泪就狂泻不止了。我的眼泪不是同情老人的一生,这是悲观者看待事物的角度,我更多的是在这沧桑的老人身上领悟到了乐观的人生态度和一颗淡定的心。“沧桑”两个字包含了太多太多,人们往往喜欢把它用在岁数大的人身上。的确,老人身上的东西,心里的东西,都是时间一点点沉淀下来的,生命老人对的残酷,命运对老人的不公,总保持一颗乐观的心。

  “伟大”的老人,“伟大”的书,“伟大”两个字用在他们面前,也太渺小了。

  我想作者告诉大家的是,勇敢地活着吧,乐观的活着吧,世界上难道还有什么比活着,还要更美好的'吗?

  那些活着的人受到一点挫折就认为自己活着没有什么意思,不要在乎别人的感受,你要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做自己,为自己精彩地活下去吧!凤霞不会说话,常遭别人的取笑,但她还是一样的善良,最后嫁给了疼爱她的二喜,为什么一不顺心就不想活了呢?活着多美好啊!不要活得太累,一个爱写作的人得了作文奖,对他来说是满足,一个饥饿潦倒的乞丐在垃圾堆里找到一块发霉的面包充饥是一种满足,遇的到不顺心的事,那就用乐观的角度去想想,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生命还是美好的。

  每个人生命的标签有千千万万个,总有一个词叫美好,总有一种态度叫乐观。为自己而活,坚持自己心中的方向,保持乐观的心态,以这样的姿态存在的生命,是最美好的。

  《活着》读有感 5

  最早接触《活着》这部作品是跟着外公外婆看由此改编的电视剧。那时的我,年龄尚小,却被这部剧吸引了,并且为它哭过很多次。后来看了一遍小说,与电视剧有些出入,但传达的主要内涵并无变化。

  *来,在健健那里又看到了《活着》这本书,便借来又重温了一遍。小说主人公富贵年轻时是地主儿子,用今天的话来讲算是一个"富二代".因赌博输掉了全部的家当,沦为一个贫穷的农民,在历经自己的儿子、女儿、女婿、妻子、孙子相继离世的悲痛后,富贵顽强地活了下来,感悟了一个人活着的意义。

  最令我为之感动的是富贵的女人家珍,在家境富裕的时候,富贵整天在县里吃喝嫖赌,对怀有身孕的家珍拳打脚踢。家道中落以后,家珍并未离开富贵,而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抱着刚满半个月儿子回到了富贵贫穷的茅屋里。富贵好几次说家珍是个好女人,娶到他是他这辈子的福气。他遗憾没有让她过过一天好日子,但我想家珍是幸福的,因为日子虽不如以前的富裕,但富贵的心却落到了她的身上。在家珍临终前,她对富贵说:"若有下辈子,我还嫁给你。"他们是不幸的,看似一无所有,实则拥有一切,幸福也许跟钱没有关系,只要一家人的心是在一起的,那么凭借自身的努力,在困苦中也能品味幸福的真谛。最重要的是人的心能不能相偎相依。若能,怎么样都是幸福的。

  富贵从富家公子沦落到中下贫民,又接二连三送走了自己身边的'亲人,先是儿子因给**夫人献血过多而身亡,接着女儿难产死亡、妻子也终于熬不过身体因病而逝去,最后女婿与刚满五岁的小孙子也跟着去了。这个过程便是富贵的一生,其中反映出当下时代农民的苦难生活。生活是苦的,但幸福好像没有缺*。所以余华先生在叙述这个故事时采用的是第一人称。既由富贵在暮年之时在田埂上向一位年轻人讲叙他的一生。余华说:如果采用第三人称则有可能使这样一种人生只有苦难而没有幸福了。在夕阳斜照的田埂上叙说他的苦难人生,如果你觉得只有苦难,那么你去看看他*和的叙述,你便可以想象他眼神的柔和,然后在他赶着牛儿离去的时候,感受到他*静的幸福。人性的光辉与温暖就在这里彰显。


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9)

——暑假读《草房子》有感优选【五】份

  暑假读《草房子》有感 1

  利用假期,我认真拜读了曹文轩的著作《草房子》,被文中的人物深深感动:故事的主人公叫桑桑,他顽皮、聪明;秃顶的陆鹤,别人都嘲笑他,叫他秃鹤;不幸却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每个人物充满生活气息,活灵活现,让人过目不忘。

  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顽皮的他拿着家里的蚊帐捕鱼,结果挨了妈妈一顿臭骂,而他却乐在其中。当杜小康生活困难,攒钱买生活用品时,义薄云天的桑桑把心爱的白鸽卖掉,把钱拿给杜小康,这真是患难见真情啊!

  生活中不需要高朋满座互相吹捧,有一两个能谈天说地的知己足矣,有桑桑这样侠肝义胆的朋友更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陆鹤,因为身体原因,没有头发,大家都叫他秃鹤。因此,他非常自卑,经常在小河边偷偷哭泣,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但总是被小伙伴们捉弄。苦恼的秃鹤在一次文艺表演中,认真扮演一个光头的角色,他用自己的独特体验,把光头的角色饰演得栩栩如生,令老师和同学们对他刮目相看。

  秃鹤,一个内心充满阳光的男孩,在命运不公面前,他没有一味气馁,而是积极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展示最灿烂的自我。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孩子,生长在富裕的家庭,一夜之间,他的家遭遇了变故一贫如洗,学*成绩优秀的.他不得不辍学帮父亲放鸭子。养尊处优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依然用瘦弱的肩膀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所有看到他的人为之动容。

  从杜小康身上我看到了责任和担当,当苦难来临时,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这本书充满着悲悯情怀,充满着人性最本真的善良,这本书令我爱不释手,故事里的情节令我难以忘怀……

  暑假读《草房子》有感 2

  前不久,我拜读了由曹文轩所作的《草房子》一书。书中讲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斗争时的坚强、身残志坚的男孩为尊严而执着坚守;垂幕老人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感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而又充满诗情话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故事格调高雅,曲折动人,又充满着欲哭无泪的悲情。

  羞涩优雅的纸月、文弱的温幼菊、思想古怪的桑桑、常与油麻地小学作对的秦大奶奶、以及荣誉感极强的桑乔。都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其中,我最喜欢纸月、幼菊、秦大奶奶等人物。

  在我的心目中,纸月是个心地善良的美丽女孩。她在桑桑生病时,给他送去各类补品,盼望他的身体能早点好起来。有一次,她给桑桑送去了一个结实、耐用的书包。就是这个书包给了桑桑无限的.力量:它能用好长时间呢,你不能让纸月失望啊。而在六年级的第二个学期,纸月突然失踪了。也许,她本来就是这样一个神秘女孩:突然出现,又神秘消失。

  而温幼菊是个文弱的女教师。她从小失去父母,是奶奶把她抚养大。十二岁那年,幼菊得了一种怪病,医生说最多只能活半年了。是奶奶的坚强鼓励她,让她有信心活下去。奶奶活了八十岁,临走时留下了两个字“别怕!”正是这两个字,给了幼菊无限的勇气和生命。在桑桑生病时,幼菊为他熬药、唱歌、讲故事,正是幼菊的悉心照料和鼓励,给了桑桑巨大的力量,给了桑桑第二次生命。

  此外,还有性格倔强的秦大奶奶、孝顺的细马。都是催人泪下的角色。

  当然,书中的角色我也不是全都喜欢,就比如朱一世、白雀和桑乔。至于为什么,我也不清楚,只觉得他们对不起某些人。没有朱一世,杜家就不会完蛋;没有白雀,蒋一轮就不会变成那副模样;没有桑乔,桑桑还会那么痛苦吗?不管他们的错误只是在无意间的还是存心的,但我仍然有些愤愤。

  曹文轩说过:“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我想这本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个意思。

  暑假读《草房子》有感 3

  今年暑假我有幸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曹文轩,这是一部长篇小说,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桑桑的小男孩。书中主要写了小男孩桑桑的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时光,这其中的酸甜苦辣,全都一字一句的记录在书里了。这本书感情丰富,内容波涛起伏,它究竟是怎样的一本书呢?就让我来告诉你吧。

  这本书不但内容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书中的人物尤其让我铭记在心,比如,秦大奶奶、桑桑、杜小康、陆鹤……

  秦大奶奶原来是学校里的“全民公敌”,但后来又成了学校里的“英雄人物”。就仅仅因为一只南瓜,她就奋不顾身的跳下水,救一只麻油地小学的南瓜,她却把它当成了宝贝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捞,最终不省人事,我钦佩秦大奶奶的这种精神!

  桑桑在六年的小学生后里,从一个天真、顽皮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他打童年不是只有快乐,他也有过痛苦和绝望,他得过一种怪病,脖子上长了一个大肿块,使他疼痛难忍。他和爸爸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与诊所,吃遍了无数苦药,最终战胜了邪恶的病毒。在这灰暗的几个月里,他变得懂事坚强,不那么看重名利与得失。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得负债累累。一个整天穿的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虑、有求必应的生活,优异的学*成绩,口袋里时常有各式各样的零食,即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等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上的失败,致使他的优越感完全丧失。假如是我都无法承受这一切,但杜小康勇敢的承受了这一切,并且在学校门口还摆起了小摊。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孩子们叫成秃鹤,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和尊重,他有着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当学校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承担了这个重要角色,并且演的一丝不苟、活灵活现。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觉非常有趣,故事幽默风趣,我觉得它很“接地气儿”,有时引人大笑,有时令人深思,有时给人启示,正因为这些,我经常看的津津有味,我喜欢这本书的作者,喜欢它的内容,喜欢他的人物,被桑桑、杜小康、陆鹤他们开朗、可爱、活泼而感动,被秦大奶奶的朴实善良而震撼!

  你有没有喜欢《草房子》这本书?我觉得它是一本值得我珍藏的好书!

  暑假读《草房子》有感 4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桑桑,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浓浓的父爱,此刻我就给你们举一个列子吧!

  记的有一次,桑桑得了大病,村上的医生都医不好。

  所以,桑桑的.爸爸就背着桑桑,到镇上去医,可镇上的医生也说医不好,于是桑桑的爸爸桑乔自己给桑桑医,桑乔用尽了民间相传所有的办法,都没能把桑桑的病医好,桑桑一家痛不欲生,桑乔更是满脸焦虑,可桑乔不是这么容易放弃的人,桑乔仍是每一天坚持去打听哪有治桑桑病的要方,最后,明白有一位老中医会,于是,桑乔便背着儿子桑桑到了那个地方,可没想的是,老中医尽然去世了。桑乔听到这个消息,对他来说,无疑雪上加霜,就在桑乔快走的时候,老中医的儿子叫住了桑乔,告诉他,“我明白还有谁会医。”

  听到了这句话,桑乔仿佛看到了期望,迅速的用笔和纸记下地址,然后,背这桑桑,立刻前往到那个医生家,到了那里,只望见一个年迈的老人在散步,桑乔把桑桑给老人看,老人二话没说,直接给他们父子俩开了一副中药,他们临走前,老人还嘱咐,这药务必用小火温着,如果不这样,那药就没效了,桑桑父子谢过了老人,便赶着回家了。回到家,他们按照老人说的方法给桑桑服药,果然没过几天,桑桑的病全好了,从此他们家又像以前那样幸福美满了。

  此刻我最后明白什么叫父爱如山了。

  暑假读《草房子》有感 5

  《草房子》这本书是作家曹文轩的纯美小说,写了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六年间经历了许多让人催泪而下的感人故事,让桑桑获得了最有意义的人生启蒙。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温幼菊老师,她是一名音乐老师兼语文老师,也是桑桑最喜欢的女老师。它不仅教会了桑桑拉胡琴,还教会了桑桑做人的道理。从中,我好像在故事里变成了桑桑,也学会了做人的道理。

  我也喜欢陆鹤,陆鹤一二年级时,别人摸摸他的光头,他也不以为然,可到了三年级,他渐渐自卑了。陆鹤想参加会操表演,可校长觉得只有他的`头是光的,其他人都是黑头发,于是大家都把他叫“秃鹤”。文艺汇演时,有一个秃子角色,没人来演,秃鹤想试一试,每天反复练*,就为学校争了光。从中我明白了在*常我们也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人身上有缺陷,他也是“迫不得已”。

  我最喜欢的一章就是《纸月》,里面主要讲了小姑娘纸月,从板仓小学转了过来。自从纸月来后,桑桑的生活*惯越来越好了。几个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纸月,桑桑让纸月到他那里去,桑桑被那些男生欺负了一番,这一切都是为了纸月,我觉得纸月善良纯洁,桑桑聪明勇敢,如果我是桑桑,我也永远忘不了纸月。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让我时而开心,时而忧伤。从中我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可以说《草房子》是我人生道路的指引。


读《项羽》有感优选【五】份(扩展10)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范文5份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1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项羽面对四面楚歌而发出的感慨。他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他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化为江东子弟心中亘古不变的传说。

  项羽自小就胸怀大志,“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在秦皇出巡时,项羽曰:“彼可取而代也!”,他英勇善战,最后兵败,在乌江自刎。项羽力能扛鼎,才气过人。羽之神勇,千古无二,他是中华数千年历史上最为勇猛的将领啊!他不懂反思自己过错,在乌江自刎时却说:“天亡我,非我用兵之罪也。”我承认他不是举贤用能的大人物,比不上刘邦也败给刘邦,但是我却对项羽非常喜欢的,我想说他是一位英雄。

  乌江自刎,项羽抛开了属于他的一切——天下、美人、骏马,战神一般的人便如此躺在乌江岸边,他的血流进乌江,让这江水有了灵魂,江水的咆哮、掀起的白涛,冲去了夕阳下的最后残戈……夕阳为了尊严,也许是生无可恋,死亦当鬼雄。他是这么的直率啊,他也是一个用心专一的好男人。他没有刘邦的阴险奸诈。他善良,给予多次刘邦逃生的机会,他骁勇善战,以3万人打赢了几十万大军(史称“巨鹿之战”)。

  我们虽无项羽“力拔山兮气盖势”的气势,但我们面对艰难险阻,必须有着一份自信与坚强。项羽在垓下之战以一敌百,他已经胜利了,因为他的勇敢已经在心底是一份莫大的胜利。我们面对着纸上谈兵,更应该给自己更充足的信心,怀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如同项羽,我们可以在孤身作战时不畏惧不退缩;如同项羽,我们可以在面对自己最爱的亲人朋友时认真对待不欺骗;如同项羽,我们可以在学*方面赛出另一种风采。

  项羽,我喜欢你。你是李清照眼里“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好汉,你是每个人心中渴望拥有“霸王别姬”的爱情故事的男主角,你是历史上最令人佩服的将士。虽以失败告终,项羽他却永远在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痕。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2

  之所以称之为粗读,主要是时间不足,又患于文言文功底的浅薄,几乎只是草草浏览,若要说读懂,则还是靠了译文。虽说如此,凭借这次的阅读和已往对项羽这个人的认识,还是产生了一些想法与见解,借此表述一下而已。

  他是狗熊,亦或是一代枭雄?读罢掩卷,这个问题却始终挥之不去。也许,项羽真就是两者的统一吧。若是客观的评价历史,单方面的不满,单方面的崇敬都是不可以的。虽说《史记》中掺杂了许多司马迁的观点,字里行间溢出的是他的感情,他的思想,但是,却仍旧有许多地方,他的情感与我的情感产生了共鸣。我不是历史学家,我不指望着什么还原历史真相,我更渴望从人性,从项羽的本质上来阅读《史记》,从中发掘我想要的。

  他是熊。在书的开头就草草地为项羽的失败埋下了伏笔。“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竞学”。少时的项羽,几乎可以说成是一事无成,他没有毅力,不用心钻研,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浮躁之气。由此联想,20余岁的他,血气方刚,头脑发热,又怎能敌过能屈能伸,老奸俱滑,沉着稳重的50余岁的刘邦呢?

  他是雄。他是贵族出身。“项氏世世将家,有名于楚。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在封建社会初期,贵族出身,加之秦王**,项羽不知凭此笼络了多少民心。又加之“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更是说明了项羽先天条件好,有着成为一代豪杰的各种条件,枭雄之相!

  他是熊。本已接*“天下无敌”的他,在鸿门宴上坦言“此沛公左司王曹无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如此出卖了为他报信的曹无伤,可见做人之无心机;又“君王为人不忍”,不杀刘邦,错失良机,可见之优柔寡断;又“项伯东向坐,亚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张良西向侍”显示其人目中无人,骄傲自大,不够低调。

  他是雄。汉二年春,“项王乃西从大萧,晨击汉军而来,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汉军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杀汉卒十余万人”。体现了他的作战才能,英勇善战,为人们所敬佩,感慨。

  他是熊,碍于面子与那层虚荣与羞耻之情,笑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亡我,我可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自刎而死。“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他失去了最为宝贵的东西——勇气与希望。过了江东,发生了什么事情,又有谁会知道呢?历史也许就在项羽的一念之间而被颠覆,为什么不勇于尝试呢?逃避的人是胆小的人,胆小的人绝不是勇士!

  他是雄。司马迁曰:“夫秦失政,陈涉难守,豪杰蜂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王诸侯来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古以来未尝有也”。

  他是熊。司马迁又曰:“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为征经营下下,五年卒之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悟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由引观之,项羽的确是“熊”与“雄”的统一。既然没有绝对,没有所谓的尽善尽美,那么我将尽力学*项羽的“雄”的一面,摒弃项羽“熊”的一面,“博古以为通今”,就让项羽的故事永远尘封在历史的卷轴之中,让我的故事在明天更加精彩!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3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中国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为楚霸王项羽留下了一首又一首悲壮诗篇。

  项羽,名籍,字羽。是与孙武,韩信等人齐名的顶级名将之一。古人评价到“羽之神勇,千古无二”,其性情锐志霸猛,勇武气概千古无匹。他的豪爽性情在历史的长河中散发着独特的光辉。

  但是也有人说项羽太过妇人之仁,兴趣行事过于天真。但我认为着正是项王性情的具体体现。他如此的有爱有恨,有仁有义,才有了他与虞姬凄美而又深切的爱情故事,才有乌江自刎的悲壮情节,经历战争无数,最终顿悟“楚汉相未决,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漕。”所以毅然放弃了征战。

  项羽的性格的深层蕴含着对人性伦理的深刻关怀。其中著名的典故鸿门宴就是项羽人性伦理的最好体现。从深处看鸿门宴,它其实就是一场荣誉,权利和人性伦理的激烈斗争。而最终项羽遵从了他内心人性的选择,虽然这导致了他最后在权利斗争中的失败,但在人性上看,项羽一直都是赢家。他的内心,一直都激励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炎黄子孙。可悲的是他这一代性情中人出生在了那个不太讲人性的战争时代。他的出生便注定了悲剧的发生,当然,缺乏政治远见,刚愎自用,迷信武力也是悲剧发生的原因。

  性格的缺陷,时代的境况。最终使其陨落。有了乌江自刎的悲剧,自刎的前一刻他曾到“此天亡我也,非战之罪也。”

  项王的悲剧不禁引发其我们对人性的深思。我们应不断的汲取他人性格的优点,避其缺点。才能在不断了历史进程中,渐成躯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在当下的时代里存活下来。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4

  这学期期选修了史记导读这门课,所以有机会认真的读一读这部史家经典著作。

  记得初次读《项羽本纪》,是在高中的时候吧!记得那个时候为了应付考试,不得不背古文,所以经常要被迫读一些十分生涩的古文,然而我却是从那时侯起,渐渐迷恋上了古典文学,对于别人的无奈来讲,那时候的我应该是欣喜的吧!

  人们都说他是悲美英雄,由于他的勇,他的悲,他的爱,他的儿女情长……

  再读本纪,全篇最使我震撼的一幕发生在垓下:当四面楚歌的项羽独带二十八骑,愤愤地道出了那句被后人紧紧握住作为证明其自负把柄的话:“是天亡我,非战之罪”之后,面对敌众我寡的局势,他坚定地对所剩不多的部下说:“今日固决死,原为诸君快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接着,他的诺言都一一实现了……重聚战将后,那个悲美英雄悠悠问道:何如!就在此处,我忽地就被他的霸气所震慑,所感染了,我不由自主地钦佩上了他,即便,这个人物是我一直所不喜欢的:因为他的自负,他的优柔……末路的英雄总会给人以心灵的震撼,何况那个英雄是项羽,那个场景是在垓下。

  总观全篇,项羽的诸多缺点导致了他不能被大多数忍喜欢,他实在是过于嗜好杀戮:在发迹之前,诱杀无辜县令,而那人正是要资助他去暴的资助者;而后,他又杀卿子冠军宋义,而且他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认为宋义延误战机,只为保己,而这个人又是义帝亲封的上将军,谋略过人,亦曾经预言过项梁的失败;而后项羽屠咸阳,坑秦兵,尽失民心。这样一个双手沾满了无辜生命的鲜血的人,后人仅仅因为那段霸王别姬的逸事,乌江自刎的悲壮,便十分的怀念他,赞誉他为悲美英雄,所谓英雄,不单指勇力,智慧,我想更重要的应该是他的德行!

  他是当世无双的勇将,但却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因为这个人内心里并没有安天下的志向,亦可说是胸无大志。徒有谋臣范增却不能挺之用之,他的失败也就不足为怪了。所以,项羽这个悲美英雄也只好在历史上来充当这样一个让人又敬又恨而且又怜的矛盾角色了。

  读《史记项羽本纪》有感 5

  项羽在历史上一直以残暴,霸气的一面为世人所认识,然而我认为,项羽的个性是中国历史上最特殊的。他刚愎自用,却又优柔寡断;他能容忍樊哙的顶撞,却不能容忍儒生言他沐猴而冠;他寡恩薄情,放逐范增,却能宽恕吕马童的背叛,宝马送长亭,割头送故人。

  项羽在年少时项梁曾经请人教他书法诗歌,他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于是项梁又请人教他舞剑,没多久又不学了,项梁很生气,项羽却说:“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教项羽学*兵法,一开始项羽学的很开心,可是没多久项羽又厌烦了。这一次又一次的放弃没耐心也为之后项羽的失败做下了铺垫。

  项羽的一生,是一个“人”的一生,他不靠显赫的家世,不凭异端祥兆,只凭着自己的雄才伟略,写下了一个大写的“人”字!项羽,他也从来不掩饰自己,他有着的征服欲和表现欲,他敢于在秦王朝最强大的时期宣称:“彼将取而代之”!这是何等的气魄!何等的风流!他有勇而少谋,他在政治上太幼稚,他只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青年。他有的是青年人的朝气,却缺乏一个成年人的圆滑,他生*战胜了无数英雄,最后却败了,实乃悲剧!

  鸿门宴,他败给了刘邦,他太"任“,太轻信!封汉王,他再败给了刘邦,他太低估了刘邦!至于四面楚歌,他已经一败涂地。

  别虞姬,自刎乌江,项羽完成了他一生最后的塑造。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惊天地,泣鬼神!

  项羽是一个失败了的英雄,他的一生,也是英雄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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