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1-29 00:00:00 条例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1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技术市场,促进技术交易,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保障技术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经纪等技术交易活动(以下统称技术交易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技术交易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技术权益。

  技术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鼓励和支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的技术交易活动,促进技术市场的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技术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财政、税务、审计、统计、物价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2

  第十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技术贸易机构进行技术交易活动。

  鼓励通过技术交易会、技术信息发布会、常设技术市场、网上技术市场等途径,采用技术承包、技术成果入股、技术产权交易、技术招标投标等形式开展技术交易活动。

  第十一条 鼓励通过技术产权交易机构,依法开展技术成果入股、转让、拍卖和科技型企业产权转让、增资扩股以及含有技术参与的并购业务,促进技术成果与资本的结合。

  第十二条 技术交易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涉及*和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从事技术交易活动,不得提供虚假技术信息,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第十四条 当事人从事技术交易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订立技术合同。

  第十五条 从事技术广告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以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可以协商作价或者评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评估作价的,依照其规定。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七条 各级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技术市场统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提供技术市场统计资料和情况,不得拒报、迟报、虚报和瞒报。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3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技术经纪资格从事技术经纪活动的,由相关行业组织责令停止技术经纪活动。

  违反本条例规定,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技术经纪资格的,由相关行业组织撤销其技术经纪资格。

  第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技术信息或者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由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撤销认定登记证明;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 在技术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税收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机关按照各自的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技术交易当事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从事技术市场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使行政职权的其他组织在实施技术市场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扩展1)

——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全文 (菁华3篇)

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全文1

  第五条 技术市场的交易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易活动。

  第六条 涉及*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其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下列技术不得进入技术市场:

  一、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

  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犯单位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第八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技术交易范围: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进行的一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翻译、测绘、标准化测试等项目;

  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

  三、与技术软件相配套,非自己研制的硬件加工、修理、装配与销售;

  四、其它不属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交易活动。

  第九条 技术商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图纸、资料(包括音像资料)、科技信息、技术管理方案、计算机软件、技术咨询报告、技术论证报告,以及为受让方掌握制造技术而提供的样品、样机、新品种等。

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全文2

  第十三条 成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经营方向和业务范围;

  二、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职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并能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

  四、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有具体章程。

  私营和个体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中的专职科技人员必须是已经离退休、离退职和辞职等非在职公民,其财产和经费必须是本人或个人合伙的。

  第十四条 建立独立的全民所有制事业性质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同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和编制管理部门联合审批。

  建立独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由创办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当地县以上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成立私营和个体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由创办人提出申请,报当地县以上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经批准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第十五条 设立非独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由主办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所在地县以上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审批,再由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第十六条 凡省外单位在吉林省境内建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须经机构所在地县以上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第十七条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的分立、合并、迁移、注销、破产及业务范围和所有制性质变更,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应从事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可以兼营与上述活动有关的生产活动和经销自产的产品。

  第十九条 技术市场交易活动统一使用由省税务部门监制的技术交易发货票。技术交易单位凭当地县以上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的证明,到同级税务部门申领。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将技术交易收入同生产所得及其它非技术经营所得分别记帐,并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吉林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全文3

  第三十四条 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以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可从技术交易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费用,用于奖励技术交易中的成果完成者。具体提取办法和比例按省统一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对于在技术交易中帮助受让方切实掌握转让技术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科学技术管理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未经批准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从事技术交易活动的,责令其停止技术交易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二)以虚假技术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进行交易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技术中介人提供虚假技术信息,隐瞒当事人真实情况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四)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构未按规定参加技术资格年度审查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已被删除)

  第三十七条 在技术交易活动中,当事人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收、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八条 在技术交易活动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管理技术市场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扩展2)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全文 (菁华3篇)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全文1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土地整治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

  第九条 土地整治规划报送批准前,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整治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

  第十条 土地整治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并与农业发展、林地保护利用、水利建设、产业布局、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土地整治规划应当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名胜古迹等历史文化遗产。

  第十一条 土地整治规划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整治区域现状分析;

  (二)土地整治目标和任务;

  (三)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和预防措施;

  (四)重点整治区域布局;

  (五)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

  (六)资金使用和效益分析;

  (七)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八)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土地整治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等部门,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整治年度计划,确定土地整治项目,明确资金来源和投资规模。

  第十三条 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计划依法确定后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因国家政策变动、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灾害等原因确需修改、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编制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湿地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内开发耕地。

  禁止以土地整治项目的名义开采矿产资源、毁坏森林、围湖造田、围垦河道。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全文2

  第十五条 土地整治按照项目实施管理,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公告等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竣工验收。

  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土地整治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附具项目区最新年度的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总体规划图等相关图件,专家论证意见,项目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和相关土地权利人意见,土地权属调整方案以及协议等资料。

  土地整治项目涉及村庄改造、搬迁,需要拆除合法建筑物的,应当征得建筑物所有权人的同意。

  第十七条 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设计与预算。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对土地整治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及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和相关土地权利人的意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编制项目设计与预算。

  第十八条 土地整治项目设计与预算由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门批准后实施,并不得擅自变更。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

  依照前款规定变更项目设计与预算的,不得降低项目设计预设的工程质量等级和耕地质量等级。

  第十九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投标方式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

  项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设计和施工合同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位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项目监理单位应当按照项目设计、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依法实施监督。

  第二十条 对投资规模小、技术要求低的地块*整、沟渠涵闸、防护林网等工程,可以由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组织项目所在地村民直接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设计需要剥离耕作层表土的,应当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耕地质量建设。

  第二十二条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后,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未经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或者经评定耕地质量等级未达到项目设计质量等级的,不得进行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竣工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编制工程结算书和财务决算书,按照规定报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门审查。*门应当及时组织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

  评审合格的,应当及时进行竣工验收;评审不合格的,应当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设区的市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等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专家,按照项目设计与预算标准进行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应当有项目所在地群众代表参加。

  验收合格的,应当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出具书面整改意见。

  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将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五条 对适宜整体开发的土地整治项目,经依法流转后,可以由社会组织投资经营。投资经营主体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社会资金投资土地整治项目的,应当由县级人民*与投资主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采取财政奖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引导、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投资建设直接受益的土地整治工程。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全文3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整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土地整治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复核,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组织管理与制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建设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新增耕地数量和质量情况;

  (五)土地权属调整和农民权益维护情况;

  (六)项目竣工验收和后期管护情况;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农业等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的耕地质量改善、工程管护、资金使用等情况和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计划编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大土地整治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并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土地整治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等。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的收取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确定。

  第三十六条 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实行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超出投资范围和标准列支土地整治资金。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骗取、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土地整治资金。

  县级以上人民*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 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面积纳入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可以用于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占补*衡。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占补*衡的,从其规定。

  土地整治形成的建设用地指标,应当优先用于项目所在地的农民生产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发展。

  利用社会资金进行土地整治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在土地整治过程中,不得片面追求补充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不得降低质量标准。

  第三十八条 土地整治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指标有偿调剂使用取得的收益应当专项用于土地整治。

  跨设区的市进行指标有偿调剂使用的,应当在省土地指标交易*台公开进行。

  指标有偿调剂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整治项目数据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和建设用地审批系统相衔接,纳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台,实现土地整治活动全程动态监管。

  第四十条 土地整治项目测绘、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招标投标代理、施工、监理、社会审计等从业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及合同约定,不得弄虚作假。

  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土地整治从业单位评价制度,对从业单位业务质量和信用进行评价。

  第四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土地整治名义擅自调整土地权属,侵犯农民合法权益。

  土地整治过程中确需调整土地权属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档案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并与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实行信息共享。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扩展3)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文 (菁华3篇)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文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属地监管为主,并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推进安全社区建设。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经验和科技成果,增强事故预防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

  第八条 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报告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研究和推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先进管理经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文2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按照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有关*和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监督管理权限,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方式、内容、措施和频次;对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 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中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不得索取或者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由二人以上共同进行。

  第三十三条 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可以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排除的,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的同时,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前款规定报告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信息库,并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共信用信息*台相衔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事项委托设区的市人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全文3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生产委员会的;

  (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四)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五)未按照规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的;

  (七)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的。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从事危险性劳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迁出,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利用学校、幼儿园场所从事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或者作为机动车停车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迁出,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章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二)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或者生产定员组织生产的;

  (三)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技术标准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作业的。

  生产经营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责令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规定程序开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等活动的;

  (二)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质或者资格的;

  (三)转让、转包承接的服务项目的;

  (四)出具严重失实的报告、证明等材料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未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 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五)阻挠、干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或者责任追究的;

  (六)索取、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委托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扩展4)

——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

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全文1

  第八条 技术交易当事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技术合同。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第九条 在技术交易活动中,卖方应当是所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其所提供技术的真实性;中介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技术信息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技术,支付费用。

  第十条 在技术交易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非法垄断技术和妨碍技术进步的;

  (二)侵犯他人专利权、技术秘密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的;

  (三)作虚假广告、宣传的;

  (四)串通投标的;

  (五)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技术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技术交易买卖双方可以直接交易,也可以通过中介方交易。

  技术交易可以采取招标、投标、拍卖等方式进行。*财政投入为主的科技计划项目适宜招标的,应当招标。

  技术交易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

  第十二条 技术交易会的举办者不得作虚假宣传,非法牟利。

  第十三条 经营、发布技术交易广告,经营者或者发布者应当查验广告内容是否与有关的技术文件、技术鉴定证书等证明材料一致,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内容不实、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

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全文2

  第二十一条 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当事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从境外引进技术所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凭外经贸部门出具的技术转让合同批准文件,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二条 技术合同生效后,技术交易的卖方、中介方可以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提供真实、完整的中文书面技术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认定登记。当事人对不予认定登记有异议的,可以向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申请复核。

  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出具纸介形式的合同文本。

  同一项技术合同不得重复登记。

  第二十三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和技术产权交易合同,可以根据合同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四条 以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其作价金额可以由交易双方协商约定。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技术交易当事人持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登记证明,向主管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其技术交易的收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六条 从事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中介服务的收入,经认定,可以视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对待,享受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七条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属于职务技术成果的,卖方应当从技术交易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直接参加技术研究、开发、咨询和服务的人员。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买方可以在实施该项技术的新增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为实施技术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奖励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列支,凭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登记证明和本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单位基本账户银行提取现金。

  第二十八条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中卖方、中介方是自然人的`,其个人所得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或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企业单位支付的技术价款、报酬、使用费或者佣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摊入成本。

  事业单位支付的技术价款、报酬、使用费或者佣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事业费中列支。

  第三十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和撤销,并予以公布。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涉及国家秘密及当事人商业秘密的技术合同,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有关统计数据。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并予以公开。

  对超范围、超标准的收费,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并可以向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举报。

  第三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定期进行技术市场的统计和分析,为*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三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技术交流、交易活动和技术市场的基础性建设,以及技术市场的宣传、培训、理论研究和法制建设,支持技术市场发展。

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全文3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 九条规定,提供虚假技术或者技术信息的,由市或者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技术经纪人提供虚假技术信息进行技术中介情节严重的,撤销从事技术经纪业务人员的专业资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 十二条规定,技术交易会的举办者通过虚假宣传非法牟利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 十七条规定,未取得技术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的机构,专门从事技术经纪活动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二十二条规定,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撤销登记证明,并可以对当事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享受优惠政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予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并公告:

  (一)不按照规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

  (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迟报、拒报或者提供不真实统计材料的;

  (五)泄漏当事人商业秘密的。

  第四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技术市场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技术交易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当事人依合同约定或者事后协议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扩展5)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最新版 (菁华3篇)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最新版1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按照*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将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和本地区教育专项规划,结合人口密度以及变动趋势、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范围等因素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并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儿童就*接受教育的需求。

  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校舍和闲置公共资源应当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应当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优先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并在财政投入、教师配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农村学前教育倾斜。

  县(市、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乡(镇)中心学前教育机构建设,保障其正常运转及发展,并可以在有条件的农村中小学按照园舍独立、经费独立、人员独立、教学独立的原则附设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二条 城镇新建居住区学前教育机构以*主导为主,并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委托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应当明确学前教育机构土地使用性质和经费来源渠道。

  城镇专项规划中涉及学前教育布局的,应当征求本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未按照城乡规划确定的学前教育布局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安排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的,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规划审批,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确权登记。

  第十三条 因城乡规划建设等原因需要征收学前教育机构土地、房屋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按照学前教育规划布局予以重建,或者依法予以补偿,补偿费应当用于学前教育机构建设。需要异地重建学前教育机构的,应当先建设后征用;需要原地重建学前教育机构的,应当做好学龄前儿童的安置工作。

  第十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划和省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前教育机构基本条件标准建设公办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扶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在税费减免、登记注册、分类定级、职称评审、教师培训、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享有同等地位和权利。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购买服务、奖励补助、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其提供普惠性服务。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应当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应当附设特殊学前教育机构。

  第十七条 依法实行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举办学前教育机构。

  县(市、区)人民*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

  中外合作举办学前教育机构,由省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县(市、区)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结果向社会公示,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报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八条 对登记注册的学前教育机构,由登记注册机关核发许可证。

  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第十九条 未经省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公办学前教育机构转制。学前教育机构的变更或者停办,应当经教育行政部门和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第二十条 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检验制度。县(市、区)人民*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检验工作,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合格后方可接收儿童入园,不合格并且限期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办园资格。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最新版2

  第三十三条 学前教育机构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在举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园务委员会,定期研究园内工作;建立教职工*制度,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引导家长参与学前教育机构的教育和管理,并对学前教育机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十四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园务、保育教育、财务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五条 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以及接受*资助的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划定服务范围,就*接受适龄幼儿入园。

  幼儿入园除进行体格检查外,严禁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查。

  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疾儿童随园就读。

  第三十六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学前教育的,可以就*向学前教育机构提出申请。流入地*和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创造条件,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需求。

  第三十七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以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按照规定控制规模和班额。

  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可以设立托班,但不得设立学前班。

  第三十八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防范设施和防护器材。有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并与*机关联网。

  学前教育机构园舍、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用品等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卫生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

  第三十九条 学前教育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卫生保健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措施,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十条 幼儿入园前应当由学前教育机构对幼儿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明进行查验,并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工作人员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四十一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重视幼儿良好行为*惯的养成。引导幼儿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确保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每天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幼儿每天不少于3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

  第四十二条 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膳食计划科学编制带量食谱。

  学前教育机构不得限制幼儿饮水和便溺次数、时间等。

  第四十三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有关规定科学组织教育活动,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的正面教育,教育内容、形式、方法应当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兴趣,满足幼儿的不同需求。

  学前教育机构不得从事违背幼儿教育规律和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教授小学内容,不得组织奥数培训、珠脑心算、外语、拼音、写字等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严禁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创设与幼儿发展相适宜的教育环境,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教育研究活动,建立科学的幼儿发展评估体系,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学前教育机构开展教育实验必须经县(市、区)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五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争取家长、社区的支持与合作,充分利用家庭、社区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四十六条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使用经省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教师指导用书。学前教育机构不得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不得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资料。

  第四十七条 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参照普通中小学安排寒假和暑假,并结合实际确定休假方式和时间。

  第四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学前教育机构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学前教育机构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学前教育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

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最新版3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理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以及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的行政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责令退还。

  (一)擅自变更公办学前教育机构的性质、用途的;

  (二)擅自统筹、截留、挤占和挪用学前教育经费的;

  (三)违反规定向学前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

  第五十一条 学前教育机构或者主办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的行政处理,并可以视情节依法给予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或者依法给予处分;违反规定收取的费用,责令退还。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举办或者停办学前教育机构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卫生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生命安全的;

  (三)违反规定聘用教职工的;

  (四)设立学前班或者对幼儿入园进行考试、测查的;

  (五)教学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

  (七)向家长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玩教具、图书等或者要求家长统一购买各种幼儿教材、读物和教辅资料的;

  (八)未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卫生保健和防病工作的。

  第五十二条 学前教育机构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虐待、歧视、恐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前教育机构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幼儿的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可以另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侵占和破坏学前教育机构园舍和设施的;

  (二)在学前教育机构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三)干扰学前教育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

  第五十四条 对县级以上人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扩展6)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精选10篇)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1

  本文是由上传的:山东曲阜导游词。

  各位佳宾:

  不知道您读没读过<<论语>>,那上面开篇有一句话叫“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那么我就以孔子的这句名言,热烈地欢迎您来孔子的故乡曲阜参观游览。下面,就由我陪同各位游览并进行导游服务,非常感谢您的合作,并衷心地希望您对我的工作多提出批评意见。

  在来曲阜之前,许多朋友可能已对曲阜和孔子有了不少的了解,但也有的朋友知道的并不十分详细,现在,我就在进入景点之前,先把曲阜和孔子的情况简要介绍一下。

  各位朋友,在中国,在东方这片有着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土地上,你也许读不懂青铜器上的铭文,也许不理解人头兽身表现什么,象征什么。但是,当你走进中国人民的生活,行走在中华民族繁衍生息、劳动创造的古老土地上,你就能感受到、接触到中国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流露出来的儒家文化的气息,你便能由此体验到中国人民与其他民族迥然不同的生活方式、风土人情和理想道德的差异。无论你从哪个角度,哪个层次去探究中华民族的个性与品格,都不难发现儒家文化的基因,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儒家文化几乎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代名词。而儒家文化的创始人,就是孔子。

  孔子,春秋时代鲁国人,也就是曲阜人,名丘,字仲尼,生于公元前551年,死于公元前479年,享年73岁。孔子3岁时,父亲叔梁纥去世,16岁时,母亲颜征在去世,少年孔子成了孤儿,开始了他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中独自谋生、学*和奋斗的一生。

  孔子少年发奋自学,勤而好问,青年时代便掌握了参与贵族政治必须熟悉的礼、乐、射、御、书、数六艺,进而掌握了<<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的内容,为创立儒家文化奠定了基础。

  孔子30岁设学授徒,开始了漫长的教育生涯,他首开中国私人讲学、面向民众,提倡“有教无类”之风,成为中国第一位,也是世界上第一位伟大的教育家。

  孔子51岁时,才做了中都县令,后来曾在鲁摄相事,然而时间不长,他便辞了官,离开鲁国开始了他长达14年的周游列国之行。

  孔子在68岁时回到鲁国,他把几乎全部精力放在了教学和文献整理上,一直到死。孔子的一生是颠沛流离,饱经忧患的一生,是艰苦卓绝、激励奋发的一生,是春风化雨,培育英才的一生,是著书立说,济时救世的一生。如今,他的躯体虽已灰飞烟灭,但他的思想,却潜入每个东方人的心灵,他熔铸了中华民族的个性和品格,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孔子还将引导着人类,跨向21世纪。

  曲阜的文物古迹和旅游景点很多,大部分与孔子和孔子文化有关。现在我们所在的位置是曲阜明故城的正南门外,城门的北面是被称为中国三大古建筑群之一的孔庙。城门的正上方有“万仞宫墙”4个大字。“仞”是古代的长度单位,一仞约等于8尺。据说,有人称赞孔子的弟子子贡很有学问,子贡听说以后,就说:“人的学问好比宫墙,我的学问只有墙头这么高,人们一看便会看见墙内的一切,而我的老师孔子的这道墙有数仞,不找到它的门是不能看到墙内宗庙之美丽、房舍的多种多样”。后人为表达对孔子的敬仰,明代胡缵宗就写了“万仞宫墙”4个字镶在城门上,清代乾隆皇帝为了显示自己对孔子的崇拜,又把胡碑取下,换上了自己写的“万仞宫墙”4个大字。这就是“万仞宫墙”的来历。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2

  各位游客朋友们,欢迎大家来到国家一级博物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观光游览。它位于成都西郊花溪公园旁。这里虽不是杜甫的诞生地,但是是中国唐代伟大现实主义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故居,杜甫却在这里创造诗歌240余首,成就了杜甫“诗史”的文坛地位。*代冯至先生在他所著《杜甫传》中这样说:“人们提到杜甫时,尽可以忽略他的生地和死地,却总忘不了成都杜甫草堂。”

  公元759年,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入蜀,几经辗转,最后到了成都,在严武等人的帮助下,在城西浣花溪畔,建成了一座草堂,世称“杜甫草堂”,也称“浣花草堂”。这一时期,诗人创作达到了高潮,不到两年,作诗四百三十多首,占现存作品百分之三十,其中有《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蜀相》《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登高》《登岳阳楼》等大量传世名作。他的许多著名诗句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云真士俱欢颜。”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更是千古绝唱。只可惜好景不长,大历五年冬,杜南在返乡途中的岳阳去世,时年五十九岁。

  各位游客朋友,今天我们看到的杜甫草堂,占地面积*20万*方米,仍然完整地只留着明弘治十三年和明嘉靖十六年修缮扩建时的建筑格局。它的造型古朴典雅,园林渚幽秀丽,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块圣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5年成立杜甫纪念馆,1985年更名为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博物馆按功能区分为:文物景点游览区(草堂旧址)、园林景点游览区(梅园)和服务区(草堂寺)。草堂旧址内,照壁、正门、大廨、诗史堂、柴门、工部祠排列在一条中轴线上,两旁配以对称的回廊与其他附属建筑,其间有流水萦回,小桥勾连,竹树掩映,显得既庄严肃穆、古朴典雅而又幽深静谧、秀丽清朗。工部祠东侧是“少陵草堂"碑亭,象征着杜甫的茅屋,已成为杜甫草堂的标志性景点和成都的著名景观。

  我们现在来到的是工部祠,它是五重主体建筑中最重要的一重,因为杜甫在成都时,曾被严武表荐为检校工部员外郎,所以后人尊称他为杜工部,将纪念他的祠称为工祠部,祠由此得名。祠堂一屋三楹,封山亮柱,高台石阶,花窗格门,肃穆庄重。祠内有明、清两代石刻杜甫像,其中明万历三十年(1602)石刻杜甫半身像是草堂遗存最早的石刻像。宋代诗人黄作上都推崇杜甫,以杜诗为宗,所以清代将黄庭坚、陆游配祀于杜甫像两侧,故又称三贤堂。堂中有“荒江结屋公千古,异代升堂宋两贤”的联语。壁间还嵌有清乾隆、嘉庆年间石刻“少陵草堂图”,刻工精细,**后即是据此图恢复草堂旧貌。

  现在我们来了解一下杜甫的生*与思想。杜甫(712年一770年),字子美,汉族,本襄阳人,后徙河南巩县。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杜甫在中国古典诗歌中的影响非常深远,被后人称为“诗圣”,他的诗被称为“诗史”。后世称其杜拾遗,杜工部,也称他杜少陵、杜草堂。杜甫创作了《春望》《北征》《三别》等名作。759年杜甫弃官人川,虽然躲避了战乱,生活相对安定,但仍然心系苍生,胸怀国事。

  杜甫的思想核心是儒家的仁政思想,他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杜甫虽然在世时名声并不显赫,但后来声名远播,对中国文学和日本文学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杜甫共有约1500首诗歌被保留了下来,大多集于《杜工部集》。

  杜甫就像孔庆翔说的一样是“中国唯一影响随着时间不断增长的诗人”。公元10世纪初,五代前蜀诗人韦庄找到了草堂遗址,重新修建茅屋,使之得以保存。这一个时期,中国刮起了“新乐府运动”的狂潮,杜甫作为这一次现实主义诗歌运动的启发者备受推崇。到了宋朝,杜甫的声名达到了顶峰,黄庭坚、陈师道等,专门探究杜诗奇峭的一面,形成了:“江西诗派”,之后的王安石、陆游、文天祥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杜甫的影响,文天祥在狱中作了200首集杜甫五言诗,自序里说:“凡吾意所欲言者,子美先为代言之。”

  请跟随我来到浣花祠,浣花祠又名冀国夫人祠。从草堂的诗史堂北往东行,在花径红墙的中部有一门楼,门内一厅两厢独院,粉墙青瓦,花木散布,古色古香,小巧雅净。是为纪念唐代成都的一位女杰冀国夫人而于清光绪十二年(1866)修建。正厅塑冀国夫人和两仕女像。据传,杜甫离成都后,冀国公崔宁将杜甫旧居的一部分辟为别墅让其妻冀国夫人(又称浣花夫人)居住,后冀国夫人舍宅为寺。冀国夫人死后,寺中立专祠并绘像纪念她。祠几经变化,到明末已不存。直到清光绪年间,才建造成现在所见的浣花祠。

  各位游客朋友,杜甫草堂景区的游览就到此结束了,诗人虽逝,但却给我们留下些气雄天下的诗歌,还有诗人忧国忧民的拳拳赤子之心,将永远激励着后人前进。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3

  大明湖是济南三大名胜之一,是泉城重要风景名胜和开放窗口。它位于市中心偏东北处、旧城区北部。现今湖面四十六公顷(690亩),公园面积八十六公顷(1290亩),湖面约占百分之五十三。

  明湖名闻遐迩,游客众多,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约二百万人次,在济南诸公园中最多。大明湖历史悠久,景色秀美,名胜古迹周匝其间。尤其它乃繁华都市之中的天然湖泊,实属难得。

  早在北魏年间,郦道元所著《水经注》中便有记载:"泺水北流为大明湖,西即大明寺,东、北两面则湖。"其位置在今五龙谭一带,而现今大明湖一带水域则名"历水陂"。它见诸文字已有一千四百多年。六朝时,因湖内多生莲荷,曾名"莲子湖";唐时它名莲子湖(见段成式《酉阳杂俎》)又名。"历水陂"。宋代时又有"西湖"之称。宋时著名文学家曾巩曾有诗道:"问吾何处进炎蒸,十顷西湖照眼明。"可知当时此处已是消暑游憩之地。北宋熙宁五年(公元1072),曾巩任齐州(即今济南)知州时,为防御水患,修建了北水门,引湖水入小清河,并在沿湖修建亭、台、堤、桥,使之渐成游览景观。至金代,诗人元好问在《济南行记》中,始称大明湖。明代重修城墙,大明湖遂初成今日形貌。

  大明湖水来源于城内珍珠泉、濯缨泉、王府池等诸泉,有"众泉汇流"乏说,水质清冽,天光云影,游鱼可见。大明湖水源充足,排水便利,故有"恒雨不涨,久旱不涸"的长处,经年水位恒定。水深*均两米左右,最深处约四米,沿湖岸边一米左右。 "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是大明湖风景的最好写照。

  沿湖八百余株垂柳环绕,柔枝垂绿,婀娜点水。湖中现有四十余亩荷池,碧叶田田,白荷红莲,交相辉映,争奇斗艳,荷香飘溢,沁人心脾。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时有鱼儿跳波,偶见鸢鸟掠水。碧波之上,画舫穿行,小舟荡波。各处游客云集,指点观赏,欢声笑语,一派繁华景胜,俨若北国江南。若于湖之北岸远眺,南山苍翠,环列似屏,倒映入湖,画图难足。漫游湖畔,处处花繁树茂,点点亭台楼阁掩映绿荫之间,历下亭、铁公祠、北极庙、汇波楼等二十多处名胜景点,令人应接不暇,可谓步移景换,游趣无穷。济南八景中的鹊华烟雨、汇波晚照、佛山倒影、明湖秋月均可在湖上观赏。大明湖以它的秀美风姿赢得古往今来众多人士的咏赞:"冬泛冰天,夏挹荷浪,秋容芦雪,春色杨烟,鼓枻其中,如游香国";"鸥鹭点乎清波,萧鼓助其远,固江北之独胜也。"大明湖自1958年正式辟建为公园,经过疏浚清淤、修缮扩建,砌筑了湖岸,美化了园容,恢复重建了名胜古迹,增添了茶社饭店、游船和游乐设施,使之旧貌变新颜,姿容胜往昔,成为济南著名风景游览区之一。大明湖不仅是休息游览的极好场所,湖内还盛产莲藕湖鱼。公园饭店擅长烹制以湖中鲜鱼、嫩藕、香莲为料的"全鱼宴、冰糖莲子、水晶藕、蒲菜水饺等具"历下风味"的名吃。公园内现还辟建有书画展览馆、碑刻展等文化层次较高的观赏点。整个公园已初步形成集游览观赏、购物娱乐、文化欣赏、饮食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旅游区。明湖风姿甲历下,欢颜笑迎八方宾。

  它是在1958建园,湖水是有城内的珍珠泉`王府池等泉水汇集而成,水源充足,有“众泉汇流之”说。湖水*均水深2米,最深处约4米,是繁华都市中一处难得的天然湖泊,也是济南的一个大空调,起着调节济南气温的作用。

  西南门位于大明湖公园西南隅,是大明湖公园四门中客流量最大的一个。初建于1963年,20xx年重建。新建西南门坐北朝南,由大门入口、票房、连廊、花架、曲桥、水榭、服务厅七部分组成,是一组功能齐全的园林仿古建筑。另有内外广场,*面布置构成开敞式外广场和半围合式的内庭院布局。建筑面积1600*方米,东西长60米,南北进深40米。混木结构,红柱绿瓦,彩绘西蕃莲、二龙戏珠等图案。新建大门之门楼为二层单檐,高12米,建筑形成为卷棚歇山顶,前有花岗石抱柱,四周以花式木花窗围合。二层檐下悬一横匾,上书“大明湖”三个贴金大字,为郭沫若书。门楼内侧匾额“湖光山色”,乃当代书法家武中奇先生书。二层楼西面,内侧悬“迎旭”匾额,东面则蜿蜓入湖内,由花架廊将舫式水榭引入水面。花架廊和水榭上分别悬有“涵清”和“藕香榭”匾额,给人端庄大气、优雅宜人的感觉。

  关于大明湖的来历,有一个传说。传说很久以前这里有一座寺庙,叫大明国寺,并没有这个湖泊。据说这个寺特别灵验,对香客有求必应,但寺里的和尚却不怎麽守规矩。寺的附*住着一家人,母亲和一双儿女,儿子在外当差,*时只有母亲与女儿在家。一次,母亲生病,病的很重,妹妹要到寺里烧香许愿,哥哥不同意,于是妹妹就向大明国寺的方向许愿,不久母亲的病好了。妹妹趁哥哥不在家偷偷的跑到寺里去还愿。因为妹妹长的很漂亮一下子就被和尚和看中了,可巧那天老和尚不在家小和尚不敢轻举妄动,就尾随妹妹找到了他的家,老和尚一回来就带人把妹妹抢到了寺里,哥哥回家听说妹妹被抢,怒火中烧,那上枪骑上马,就朝大明国寺的方向奔去。当哥哥就到大明国寺的时候,只听见天崩地裂的一声响大明国寺不见了,地上出现了这一湖碧水。这个故事表达了劳动人民对邪恶势力的憎恨,恶有恶报。

  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大明湖的西南们,大家眼前所看到的大明湖三字是郭沫若所题写的,现在请大家排好队有序进景点。各位朋友看一下我们的正前方,是*****写的《采桑子重阳》“人生易老天难老,岁岁重阳。今又重阳,战地黄花分外香。一年一度秋分劲,不似春光。胜似春光,寥廓江天万里霜”

  我们右手边看到大明湖碑上的三个字中有个错别字—“明”字是目字旁而不是日字旁,这里有个小故事。大明湖的水是由济南各个泉水汇集而成,这包括趵突泉的水也是流入到大明湖的,趵突泉的水喷涌的非常大以至于把突字的一点冲掉了,而这一点顺着泉水流入到大明湖,所以明字是目字旁不是日字旁。另一说法是因古时书法讲究大气协调统一,为使写的字的整体看起来更协调所以明字是目旁而不是日旁。

  大明湖历史上有不同名称。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中记载,城西南有泺水,北为大明湖。隋唐时,名历水陂。宋时,曾巩在《齐州二堂记》中称其为“西湖”。金代元好问时称其为大明湖。元朝时,因湖内多荷莲,曾名“莲子湖”。传说唐代时,这里是一片绿波粼粼的大湖,因为湖侧有座大明国寺,所以后来得名大明湖。实际上,由于大明湖的湖底是有不透水的火成岩组成,加上大明湖地势低洼,汇集来的'泉水不能下泄,聚集在此,形成了湖泊。湖中盛产鲜鱼`蒲菜`莲藕,是有名的历下风味。因为藕眼多,孔孔相连,而且大明湖的藕断丝不连,所以济南人请客,特别是求人办事的时候一道必不可少的菜就是藕,意思是吃了藕办事痛痛快快。

  “蛇不见,蛙不鸣;淫雨不涨,久旱不涸”是大明湖两大独特之处。大家知道,按照常理,有水的地方水蛇很多,青蛙都会叫,但大明湖为什么蛇不见,蛙不鸣呢?传说给乾隆皇帝有关系。相传,乾隆皇帝来到济南时,曾在湖畔休息,蛇游动,挖起鸣,吵的他难以入睡,于是下令:蛇都回动,挖不准鸣。你想,乾隆是皇帝,说出来的话可是金口玉言,它们哪敢不听。从此以后,大明湖的蛇不见了,青蛙不叫了。这都是传说,据最*的研究表明,大明湖的青蛙不叫得真正原因是因为大明湖的湖水是由泉水汇集而成,水温常年保持在18度。青蛙只有到**期才会叫,而青蛙**的水温要达到22度,所以出现了这一奇特现象。而“蛇不见”则是因为大明湖的湖底是由坚硬的不透水的火成岩构成,不利于水蛇打动藏身,加上湖内鱼鹰和其他水禽较多,而它们正是蛇的天敌。至于“淫雨不涨,久旱不涸”的原因,我们后面再告诉大家。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4

尊敬的各位来宾:

  你们好!我受旅游、接待部门的委托,对光临名城曲阜参观游览的各位佳宾表示热烈地欢迎。我有幸为大家导游陪同参观,非常高兴,这是咱们共同颀赏学*的好机会。看后请留下宝贵意见。

  首先,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曲阜的历史、文物概况。

  历史文化名城曲阜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献整理家、世之圣人孔子的家乡,亚圣孟子的故里,中华民族的始祖轩辕黄帝的诞生地,炎帝的首都,商殷故国,鲁国首都。三皇五帝有四位在这里生息劳作,有5000多年的历史。地下有丰富的宝藏,地上有众多的文物。现有文物112处,其中有联合国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3处,全国保护的4处,省级12处,其他为地市级保护的。

  重中之重有“三孔两庙一陵”、“三山二林一寺”。孔庙、孔府、孔林,俗称“三孔”,有祭祀中国元圣周公的庙宇,有祭祀孔子第一大弟子复圣颜回的庙,俗称“两庙”;“一陵”是黄帝诞生地--寿丘少昊陵;“三山”;孔子出生地尼山、汉墓群九龙山、小泰山--九仙山(又称九山)。二林是:世界教育孩子最好的母亲孟母林,孔子父母埋葬地梁公林;“一寺”是李白、杜甫作诗、答对、分手处,著名文人孔尚任隐居处国家园林“石门寺”。

  我们现在看孔庙。

  孔庙,又称至圣庙,是祭祀孔子及其夫人亓官氏和七十二贤人的地方。孔庙同北京的故宫、河北承德市避暑山庄并称中国的三大古建筑群。专家对孔庙讲了四名话:建筑时间最久远、最宏大、保存最完整、东方建筑特色最突出。从孔庙可看出两个问题:一是孔子对中国乃至东方文化的巨大贡献;二是中国在历史上就有能工巧匠。

  孔庙始建于公元前478年,孔子去世的第二年建庙。在孔子故居建庙堂三间,陈列孔子的衣、车、书等,“岁时奉祀”。历代皇帝对孔庙都有扩建,计大修15次,中修31次,小修数百次达到现在的规模。孔庙仿皇宫建筑之制,分三路布局,九过院落,共有房屋466间,门亭54座,东西相对贯穿在一条中轴线上,有碑碣*千块,占地327.5亩,长达两华里又150公尺。现在看到的孔庙是明弘治年间的规模。**后国家多次拨款维修保护。我国首批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4年12月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成为联合国保护的文物单位,孔庙建筑时间之久远,规模之宏大,保存之完整实属世之罕见。

  神道。“万仞宫墙”前古柏苍劲的这段路为“神道”。重要的庙宇前都有专开的尊敬灵通之道,称“神道”。

  万仞宫墙。这道门是曲阜明城正南门,也是孔庙的第一道门,上悬“万仞宫墙”四个大字,系清乾隆的御笔。它来源于孔子得意弟子子贡。鲁国大会诸侯时,有人提出子贡的学问博大精深,可与孔子相提并论,子贡在场,马上站起来说,我可不敢与俺老师孔子比,人的学问好比一堵墙,我这道墙只有一仞之高,俺老师的墙有数仞之多。就是说,我的学问等于一肩膀头子高,一目了然没什么深奥的;孔子的学问有我数倍之多,经过详细的研究,全面的探讨,才能了解他的全部,入了门以后,才能看到宗庙之美,在门外头你是看不到的。后人为了形容孔子的学问高深,从夫子之墙数仞,到“百仞”、“千仞”到明代皇帝封孔子为“天下文官主,历代帝王师”,封孔子学问有“万仞”,赞颂孔子学问有一万个八尺,往上看,看不到顶,亦说此墙深壁高垒非常坚固。这四个字原为明钦差所写,乾隆为表示他对孔子的重视,亲书“万仞宫墙”换上了他的御笔。

  “二柏担一孔”。过玉振坊这个单孔的石拱桥,东西各有一棵古柏,所以人称“二柏担一孔”。这桥名曰:“泮水桥”与行宫旁泮水池的水相通,因之演义为“盼水”。过去读孔孟之书,考上高等学府叫“入盼”,做官的盼高升,做买卖盼发财,过日子盼兴旺。

  下马碑。庙墙外东西各立一块石碑,公元1191年专立的下马碑,下轿碑。西边的碑早毁坏,东边这块碑上写“官员人等至此下马”。过去文武官员、庶民百姓从此路过下轿下马徒步而行,以示对孔子、孔庙的尊敬。

  棂星门。明代所建,公元1754年重修,由木制改铁石的。“棂星门”系乾隆御笔。相传天上星系“有二十八宿”,其中,有个掌管文化的星叫“棂星”,又名“文曲星”、“天振星”,把孔子与天上管文化的星联系起来,说文化方面他是最高的,如过去祭天,要先祭“文曲星”,有尊孔如尊天的说法。

  太和元气坊。这坊是明代公元1544年所建,极赞孔子的思想,主张如同“太空宇宙能哺育万物。天地之合,四方之合,阴阳之合”,称“太和”之气是最基本的东西,宇宙之太和,人间之元气。“太和元气”系山东巡抚曾铣手书。

  至圣庙坊。明代所建“至圣庙坊”,是汉白玉的,上饰火焰宝珠。

  德侔天地,道冠古今。这道院的东西对衬各建一处很奇特的牌坊,木制角棱环绕,千头万续,下有八个怪兽,叫“天龙神狮”,相传它威严灵感,可驱除邪恶,匡扶正义。东边牌坊上书:“德侔天地”,说孔子的思想主张给人类的好处如同天高地厚,功德能同天地相比。西边的牌坊上书“道冠古今”,赞孔子思想、办法古今都是盖世之冠。

  圣时门。三门并列,四道台皆同上,中央盘龙。此门命名来源于孟子,对古代四位圣人伯夷、伊尹、柳下惠、孔子,孟子把四圣人的圣迹归纳为四句话:伯夷圣之清者也,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圣时”极赞孔子思想主张经久不衰,是适合时代的圣人。皇帝来曲阜朝孔要行“三跪九叩大礼”,走圣时门;历代“衍圣公”出生时打开“圣时门”,除这两种情况外,此门不轻易开启。都走快覩门、仰高门。

  快覩门,取先睹为快之意。就是说孔子的学问“五经四书”,谁先学谁先有文化,谁先学谁先有知识,争相学*,以先见到先读为快乐。

  仰高门。根据颜回赞扬孔子的一段话命名的。颜回说,夫子之道,仰之弥高,钻之弥坚。赞孔子学问向上看不到顶,叫“弥高”,学起来文言文很难懂,叫“弥坚”,高不是高不可攀,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学到的。颜回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说我以礼。”俺老师循循善诱,教我以文化,施我以礼节。

  汉石人。仰高门里亭子里有两位历史价值很高的汉石人,一位是“亭长”,(汉代地方小官),一位府门之卒,都是鲁王墓前守卫的。石人被历代金石学家所重视,对研究汉代服装和文字有重要价值。

  金水桥,这道桥,同故宫前的桥同名,称金水桥,又叫碧水桥,三孔排列,绿水荡漾。

  大中门。大中门是宋代孔庙的大门,称“中和门”,意为用孔子的思想处理问题都可迎刃而解。明代扩建庙改称“大中门”,赞孔子的学问是集人类知识之大成,中,取“中庸”之意,“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中不偏,庸不易。离开中者,就不是正道,成了邪道、歪门。就是说不左不右,公*正道,向前为中庸。大中门东西两头有角楼两座是守卫孔庙用的。

  同文门,四大名牌,孔庙图。进入大中门里左右有四块大碑。西边的明弘治碑,讲的纲常伦理。弘治碑右侧有明代才子湖南长沙李东阳绘制的“孔庙图”价值很高。

  成化碑,是明代成化皇帝朱见深所立。有两个情况引起历代大家名人的注意。一是成化碑正楷字写的好、规范化、标准化,精湛引人,字体笔法有“著称于世”的评语;二是对孔子评价最高,历代皇帝对孔子都有评说,评价最高的是成化皇帝,他把孔子的思想、办法比作吃饭、穿衣、花钱,一天也离不开,有了孔子的道理和办法,就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地尽其力,不然就乱套啦。说有孔子之道则有天下,没孔子之道则无天下,反孔子之道则失天下。如碑文称:“朕唯孔子之道,天下一日不可无焉,有孔子之道则纲常正而伦理明,万物各得其所矣。孔子之道之在天下如布帛粟菽,民生日用不可暂缺,。..天生孔子纵之为圣,生之安行仁义中正,师道兴起,从游三千,往圣是继。”

  同文门。取“人同心”字同文之意。是说同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干好事业;文字要统一,有统一的文字才能记载历史传播经验,随意造字就会乱套。同文门是奎文阁前的重要屏障。

  奎文阁,原为藏书楼,是收藏御赐书籍的地方。建于宋天禧二年(公元1018年),金章宗重修时改为“奎文阁”。这座独特雄伟的建筑,完全是木质结构,在中国楼的建设上称孤例。经过几次地震,奎文阁没有震毁。清康熙5年地震“十间房子倒者有九,存者有一,奎文阁巍然不动”。明代吏部尚书李东阳专写了“奎文阁赋”,赞奎文阁的建筑研究价值。就是廊下东头这块碑。

  楼阁前这东西两院称:“斋宿”,是祭祀人员斋戒、沐浴的地方。东院是衍圣公斋宿所,清康熙、乾隆祭孔时都在东斋宿盥洗。西院是从祭人员的斋宿。孔子七十一代孙孔昭薰将庙内宋、元、明、清五朝代拜孔庙碑130多块集中镶嵌在院墙上,故西斋宿又称碑院。

  十三碑亭。这是孔庙的第六进院落,亭内立有55块碑,是唐、宋、金、元、明、清等朝代所立,其内容都是皇帝、钦差拜孔、对孔子的追谥、评价,历次修孔庙的记载,有汉、满、蒙、八思巴文等文字。南八北五,所以称十三碑亭,因为都是经皇帝批准立的碑,因此又叫御碑亭。东起前排第三、六两个亭子是金代所建,是我国现存不可多见的建筑。凡是用赑屭驮的碑都称“御碑”。“赑屭”是吉祥物,传说龙王有九子,它是第8子,它爱“文”,善于负重,石碑有文字而沉重适合其特点,形象应为龙头、龟身、鹰腿、蛇尾。

  东起北边这第三个亭子是康熙皇帝立的碑。北京西山采的石头经大运河,经济南又运到这里。专家计算这幢碑13万斤重,从济宁沿途泼水冻了,在冰上滑过来的,有时一天只走卧牛之地。曲阜本有好石头不用,要从北京运来,以示皇帝对孔子的重视。这院东南、西南各有一片碑碣都是王公大臣们修庙、拜孔的记载,书法价值很高。

  这个院东西对衬各有一门,东为“毓粹门”,西是“观德门”。俗称东华门、西华门。

  先师手植桧。大成门里左边这棵挺拔苍劲的桧树,是孔夫子手植的。据记载:孔子在这里裁过三棵桧树,金贞佑二年(公元1214年)毁于兵火,树枯而又发新枝,曾“三枯三荣”,有“桧树日茂孔氏日兴”的说法。明万历年间才子杨光训题写了“先师手植桧”五个大字。

  两庑长廊。这两侧的对等两排房子,共80间,称“东西庑”,是供奉七十二贤人的地方。孔子号称弟子三千,身通六艺文武全才的七十二人,供奉在东西庑。历代帝王都有封的配享先贤。如董仲舒、韩愈、王明阳、诸葛亮、寇准、岳飞等等。到民国年间已封到156名。最后一位先贤是梁启超先生。原有塑像,牌位,后一律改为木制牌位。东西庑现在陈列的是收集的宋代以前的.中贵石刻。周公训子、蝙蝠行医等,最为珍贵的国宝有汉魏朝碑刻22块,书法价值特高的“礼器碑”、“乙瑛碑”、“史晨碑”、张猛龙碑“、米芾碑”等都是罕见的珍品。西庑陈列了100多块“汉画石刻”,都是久负盛名的艺术珍品,是研究汉、魏等历史社会生活难得的珍贵资料。东庑北端陈列着584块石刻,是孔子六十九代孙孔继涑写的玉虹楼法贴。

  杏坛。这是为纪念孔子讲学建的。孔子当初是在土台上大杏树下给弟子们讲学。宋代公元1018年,孔子45代孔道辅监修孔庙时,将正殿后移扩建,在正殿旧址建亭,环植以杏,名曰“杏坛”。杏坛二字,是金代著名文人的党怀英篆书。亭内有乾隆御笔“杏坛赞”,这是他第一次来曲阜写的。乾隆题写的匾、对联、条幅等在曲阜有50多处。

  大成殿。这是孔庙的主殿,它和北京的故宫太和殿、泰安岱庙天贶殿并称东方三大建筑,又称东方三大殿。价值高历史长的是大成殿。殿高24.8米,阔45.7米,深24.89米。四周环有28根用整个石头雕成的龙柱,工艺精湛,造诣很深。尤其殿前廊10株深浮雕的滚龙柱实为世之罕见,10棵柱子20条龙,上下对翔,升腾盘绕戏一颗珠子,神态各异,无一雷同,越看越有动意,跃然石上栩栩如生。这是徽州工匠的杰作。皇帝来曲阜朝孔时,孔家都用黄绫把龙柱裹起来,不让皇帝直接看到龙柱,因为超过了金銮殿,怕皇帝不高兴,加以责怪。其余18根柱是八棱的浅浮雕龙柱,一个棱面刻九条龙,每根柱子八个棱,72条龙共计雕刻1296条龙。这是罕见的石刻艺术瑰宝。总览大成殿雄伟壮观。

  五圣十二先哲。大成殿内供奉着17尊像。

  五大圣人。至圣孔子,意为圣人中的圣人,至高无上。孔夫子在中央,头戴十二旒之冕,身穿十二章王服,手持震圭,威严肃穆,使人肃然起敬。两侧为四配:东边是复圣颜子,述圣子思;西边是宗圣曾子,亚圣孟子。东头六位,西头六位,称十二先哲,有子贡、子路、冉求等11位孔子的弟子,有一位是宋朝朱熹,著名理学家,五经四书解释的好,被封为先哲。“生民未有”的匾,是孟子赞孔子,说“生民未有盛于孔子也”。有人类以来,还没有全面超过孔子的人,所以叫“生民未有”。“万世师表”是康熙题写,封孔子为“万世皇帝之师,千古人类之表,皇帝的老师,做人的表率。”“斯文在兹”是光绪写的,意为天下的文化都在这里。

  寝殿。供奉孔子夫人亓官氏的专殿。是孔庙第三大建筑。亓官氏宋国人(河南商丘),19岁嫁孔子,后生子孔鲤,贤妻良母,早孔子7年去世,被封“至圣先师夫人”,同孔子一样享受祭祀。寝殿周围28根石柱上雕凤凰,每条柱子刻凤凰72只,同龙的数量一样,叫龙凤呈祥。

  孔庙西路是祭礼孔子父母的地方。其父叔梁纥,母颜征在,皇帝封为启圣王和启圣王夫人,建有启圣王殿、寝殿、金丝堂等建筑。

  孔庙的东路,前后两部分,前院是孔子故宅,有“孔宅故井”,孔子九代孙孔鲋藏书的地方名“鲁壁”,现在看到的经书,立头功的应为“鲁壁”。为纪念孔子教育其子读书建了“诗礼堂”,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字礼无以立”,意为不学诗不会讲话,不学礼不懂得如何立身事。诗礼堂内有著名雕刻家石可先生刻制的仿汉画石刻“圣迹图”。后院是崇圣祠、五代祠,祭祀孔子上五代祖先的祠堂。

  各位先生,孔庙似历史的、知识的学堂,因时间有限,咱们只看了主要的,我是厄要介绍的。孔子是圣人,也是伟大的旅游家,周游列国14年,宣传他修身、齐家、治国*天下的学问,收集了宝贵的资料。有关圣人的遗迹很多,很值得一看。我们相处时间虽短,可友谊长存,盼望各位有机会再来曲阜观光,我们一定很好地服务。

  孔庙就看到这里,谢谢大家的合作,欢迎您再来。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5

各位团友:

  大家好!欢迎大家到泉城济南来游玩。我非常高兴有机会陪同各位在一起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我是大家此次泉城之旅的导游--小李。我们今天要游览的地方是济南市的中心广场,也被热情好客的济南人誉为“城市大客厅”的泉城广场。各位朋友,泉城济南素以泉为特色,兼以山、湖风景,自古以来便有“潇洒似江南”的美誉,而泉城广场就是把泉、山、湖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一幅世大优美画卷。广场始建于1998年7月,历经15个月,于1999年9月竣工。泉城广场东傍黑虎泉、**阁;西依趵突泉;南望千佛山;北临大明湖,并与昔日古城的护城河(环城公园)相伴。东西长780米,南北宽23米,占地约17公顷(约250亩),其中建筑面积8万*方米,绿化面积6.3万*方米。泉城广场集文化娱乐、游览休憩、商品购物于一体,突出了以泉为主旋律,寓意“泉城风采,齐鲁文化,现代都市”相融合,塑造出济南形象工程。

  泉城广场从西向东,由趵突泉广场、济南名士林、泉标广场、颐年园与童乐园、下沉广场、四季花园、滨河广场、荷花音乐喷泉、文化长廊、科技文化中心、银座购物广场十一部分组成。

  现在我们在广场西侧下来,前面就是趵突泉广场。它与扩建后的趵突泉公园相衔接,由趵突泉公园东门向东延而形成。现在让我们步行穿过三座山水桥,进入趵突泉广场。首先映入我们眼帘的就是“泉城广场”这四个镶嵌在入口处的大字,它的背后刻有《泉城广场记》,详细记载了泉城广场的筹备修建过程,泉城广场的主题组成,泉城广场的周边环境及地理位置等内容。

  大家看,广场的北面就是〔广场鸽放养处〕。它既给广场带来了生气,也给休闲的人们带来了快乐,同时也象征着人们追求希望、渴望和*的意义。大家可以买一些鸽食来犒劳一下这些可爱的精灵们,说不准,还会有些鸽子跳到你的手上、肩上、头上,你可以真正体会到亲*自然,接*动物的真实感觉,大家不妨试一试。清晨或傍晚,许多市民都会从各地赶到此处锻炼身体。(跳交际舞、民族红绸舞、太极剑、太极拳)

  我们继续往前走,前面与广场鸽放养处相的是济南〔名士林〕。它的创意来源于唐代诗人杜甫。在唐天宝四年,杜甫重游大明湖,时任北海太守李邕设宴于大明湖历下亭,杜甫写下的《陪李北海宴历下亭》的千古绝句“海右此亭古,济南名士多”。海右是指济南,历下亭建于北魏古称古。而这片由银杏树和雪松组成的茂密的树林就是名士林。这些树木高大挺直,寓意像傲然屹立的名士,经久而不衰。大家知道,银杏和雪松适应性很强,病虫害少,到了秋季树木变黄,形成一片金黄色,给广场的秋天带来了别样的景观。地面铺装采用透孔耐火的地砖,沙垫层以啬地面的透水性,有利于树木生长。名士林树木布局以草衬树,绿树成荫,芳草如茵,生机盎然,漫步林间小道,清风拂面,凉爽舒适,诗情画意,别有情趣,大家看到两侧的名士亭,小筑林中,还有精巧别致的石椅、石凳都是游人憩息和避暑的好地方。

  再往前走,就到了〔泉标广场〕,它是整个广场的中心。主体雕塑是一座高38米的泉标,它是由大型钢制异型曲杆制成,重170吨,在广场主轴与榜棚街副轴线相交之处,再现了居济南八景――趵突腾空、鹊华烟雨、汇波晚照、明湖秋月、白云雪霁、锦屏春晓、佛山赏菊之冠的“趵突腾空”画面。作者是陕西雕塑院院长、著名雕塑家和书法 家王天任先生。该泉标采用纯净的天蓝色,取篆书“泉”字的意向造型,用现代艺术手法加以修改,以曲线为主,并与三股形似清泉的造型有机结合,上有三条曲标,塑造了三股清泉自城中拔地而起,辗转上升、直冲云霄、水天一色的城市景观。雕塑整体以曲线为主,兼容直线,方棱侧面。泉标中的钛金钢球象征着泉城广场如城市中的明珠,璀璨夺目,而其两个半球的造型,又与雕塑主题相辉映,不仅形成了动与静的鲜明对比,也寓意济南这座城池如玉盘一般,承载着万颗明珠,万点清泉。在泉标底部的地面上,还镶嵌着72名泉和四大泉群(趵突泉泉群、黑虎泉泉群、珍珠泉泉群、五龙潭泉群)的名称,并配置了72股涌泉,进一步烘托了“泉”自“城”出的奇观,形成一道“水天一色”的城市景观。

  再往东走就到了〔下沉广场〕。下沉广场在泉标广场的东邻,占地2.4万*方米,既作为地下建筑的出入口,又起到了丰富广场空间的作用。这里有两处景观非常引人注目,一处即是用花岗石铺筑的“山东版图”,刻画了齐鲁大地的幅员辽阔,显示了博大精深的自然,人文内涵;另一处是“泉城揽胜“浮雕,长约10余米,宽约1.5米,雕刻精细,入笔神化,画龙点晴,体现了”山、泉、湖、城、河“的`泉城特色,是济南旅游资源的缩影。自北向南,10个景点依次是:章丘百脉泉、济南大明湖、珍珠泉、五龙潭、趵突泉、**阁、黑虎泉、千佛山、历城的四门塔、长清区的灵岩寺。地下空间除了有停车场外,还设有大型购物超市(银座购物广场)、餐饮娱乐等设施,使游览者可随时购物,购物者也可同时游览,极大方便了市民的娱乐和休闲生活。

  〔颐年园和童乐园〕是老年人和獐蝗天地,内有国槐、垂柳、合欢、松柏等乔木,榆叶梅、百日红等灌木,花木丛中设环椅、花坛、小径及山石小路,显得幽静明快。

  再往东走我们就来到了荷花〔音乐喷泉广场〕。

  荷花是济南的市花,它出淤泥而不染,浊清莲而不妖,迎骄阳而不拒,深得市民喜爱。荷花音乐喷泉的中央是一朵直径8米的不锈钢荷花雕塑,环绕主体荷花有10个小的不锈钢荷花雕塑,周围还有一圈宽为6米的圆环状旱泉。整个造型构成是荷花与喷泉,静动相映的组合形成了“泉育荷”的主题,渲染了广场艺术空间气氛,体现了生活之源。荷花的主喷头直径5厘米,可以喷射出78米高的水柱,副主喷头可以喷射出28米高的水柱,1800多个水泵带动4000多只喷水喷头,随着音乐的起伏和节奏,彩色激光可以变换出40余种造型。每当音乐响起,泉水即从大小水也和荷花中喷涌而出,形成大小无数股喷泉,构成涌泉,大对抛、彩带、摇摆、编网、皇冠、追浪、旋转、拱桥等造型,众多喷泉伴随着音乐的旋律,或轰鸣雄壮,或清婉多姿,既成为众人心仪的奇观,又将泉城的特色表现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夜幕降临时,众多喷泉在彩色激光的照射下,更渲染出一片流光溢彩、玉宇琼楼的瑰丽景色。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齐鲁文化长廊〕,它是泉城广场东部重要的标志性建筑,集中突出了齐鲁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是一座记载着齐鲁文化历史和广博内涵的丰碑。它屹立在广场最东侧,以喷泉为中心形成半弧状,南北长150米,高15米,分三层,可登高鸟瞰广场全景。建筑布局采用了园林建筑手法中的间隔手法,在视觉上将广场内景与外景相隔,使广场总体上统一完整,高低错落有致,框架间距形成漏景,框景中*在咫尺的**阁,如在画中。南北方向共有19个开间,整个建筑体理均衡,主次分明,墙身嵌以中国传统柱式造型,又借助西洋手法,顶部柱头细部呈木结构建筑,出挑木檩头状。文化长廊的12根方柱下方,各配一浮雕,加上长廊南北两端门额上的浮雕,共有14幅浮雕组成《圣贤史迹图》,以生动的画面记述了从东夷至汉初齐鲁文化的形成、发展直至融入中华文明的过程,展示了齐鲁文化的渊源和风采。北端门额上的浮雕是东方曙光,南端门额上的浮雕是舜耕历山,12幅浮雕由北向南依次是:邹衍辩论、扁鹊行医、鲁班工艺、孟子游说、稷下争鸣、孙武兵法、子贡货殖、孔子讲学、晏婴谏君、管仲霸齐、太公封齐、伯禽治鲁。齐鲁文化长廊内设12尊山东历史名人雕像,雕像从南至北按年代排序是:大舜、管仲、孔丘、墨翟、孟轲、诸葛亮、王羲之、贾思勰、李清照、戚继光、蒲松龄。齐鲁文化长廊12座雕像和14幅浮雕无不展现出泉城广场利用有限空间浓缩了山东省历史文化的内涵。

  泉城广场的布局借鉴了中国传统建筑的对称式格局,又充分结合广场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周围建筑的特点,景观设计上采用了“一主两副”为主的框架。“一主”以贯通趵突泉和**阁的连线为主轴线;“两副”一是榜棚街与泉标广场相交汇为副轴线,一是泺文路与荷花音乐喷泉相交汇为副轴线。三条视觉轴线形成了泉城广场的骨架。整体泉城广场建筑风格,绿化设计,灯光设置,广场布局,加上周围的市容市貌,林立的高楼商厦,夜幕降临,呈现出现代都市不夜城的泉城风采。

  同时广场针残疾人以无障碍设计为原则,在各出入口设置了标志牌和室内外石坡道、盲道,从马路进入广场入口处设置音响交通装置,在主要景点设置了残疾人游览路线,以至包括地下卫生间、停车场、楼梯等,都设有残疾人设备。泉城广场的无障碍设计为残疾人提供了方便,最大程度满足了残疾人“畅行无阻”游览广场,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好评和赞许。

  好了,今天的泉城广场就到此游览结束了!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6

  泰山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列为世界文化、自然双重遗产。

  泰山古称岱山,又名岱宗,春秋时改称泰山。自然景观雄伟绝奇,有数千年精神文化的渗透渲染和人文景观的烘托,被誉为中华民族精神文化的缩影。

  泰山是一座天然的历史、艺术博物馆,仅在泰山的中轴线上就现存有各种石刻1800余处。泰山岱庙天殿同北京的太和殿、曲阜大成殿并称为中国三大宫殿。在灵岩寺还有40尊宋代的罗汉塑像,造型突出个性,充分显示了中国古代精湛的雕塑技艺和艺术表现力。

  泰山位于山东省中部,主峰玉皇顶在泰安市北,海拔1,545米。泰山风景名胜以泰山主峰为中心,呈放射状分布,由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合而成。泰山山体高大,形象雄伟。尤其是南坡,山势陡峻,主峰突兀,山峦叠起,气势非凡,蕴藏着奇、险、秀、幽、奥、旷等自然景观特点。人文景观,其布局重点从泰城西南祭地的社首山、蒿里山至告天的玉皇顶,形成“地府”、“人间”、“天堂”三重空间。岱庙是山下泰城中轴线上的主体建筑,前连通天街,后接盘道,形成山城一体。由此步步登高,渐入佳境,而由“人间”进入“天庭仙界”。

  泰山风景区内,有山峰156座,崖岭138座,名洞72处,奇石72块,溪谷130条,瀑潭64处,名泉72眼,古树名木万余株,寺庙58座,古遗址128处,碑碣1239块,摩崖刻石1277处。主要分布在岱阳、岱顶、岱阴及灵岩。

  “泰山最险处,首推十八盘”,从松山谷底至岱顶南天门的一段盘路,叫摩天云梯,俗称十八盘,全程1公里多,石阶1,594级,垂直高度400米。磴道全用泰山片麻岩修砌。如今,从中天门至岱顶望府山已架设了空中缆车。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7

  你好,我是利津县凤凰旅行社的导游张志勇。我在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四年级一班上学。我是你的导游。我相信你会玩得很开心的。

  今天,我将向大家介绍东营的动物园。进门先看到的这是两根棕色的.大柱子,有三米多长。看鹦鹉的表演。有的骑自行车,有的滚轮胎……

  还有豹子在里面跳出来,看它凶猛的外表很有趣!老虎睡在洞里,不管谁叫它,它都拒绝出来。棕熊突然跳上网,爬到两米多高,让我们惊叹不已。山羊非常强壮,一只羊的角落断了,血流不止。斑马上的图案就像路上的人行道。

  你看动物园里有各种各样的动物。你很喜欢吗?

  今天的旅行到此结束,有机会为大家服务。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8

  济南,这是一座以泉水闻名的城市,所谓的"家家泉水,户户垂柳。"便是说的美丽的泉城济南。

  济南素以泉水众多、风景秀丽而闻名天下,据统计有四大泉域,十大泉群,733个天然泉,在国内外城市中罕见,是举世无双的天然岩溶泉水博物馆,除“泉城”外济南也被常被称为“泉都”,因“家家泉水户户垂柳”有著名的'七十二泉,一派江南风光而得名。济南的'泉水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态各异,精彩纷呈,有的呈喷涌状,有的呈瀑布状,有的呈湖湾状,众多清冽甘美的泉水,从城市地下涌出,汇为河流、湖泊。盛水时节,在泉涌密集区,呈现出“家家泉水,户户垂杨”、“清泉石上流”的绮丽风光。早就在宋代,文学家曾巩就评价道:“齐多甘泉,冠于天下”,元代地理学家于钦亦称赞说:“济南山水甲齐鲁,泉甲天下。”清凉甘美的泉水是济南市的血脉,赋予这座城市灵秀的气质和旺盛的生命力。

  老舍爷爷也写了许多关于济南的文章,《济南的春天》《济南的秋天》《济南的冬天》《三个月来的济南》《趵突泉》、小说《大明湖》等。老舍爷爷的“第二故乡”便就是济南,他把一个山水秀丽的济南,活脱脱地写进他的散文里。

  济南的小吃也很多呢。像比较著名的便是泉城大包,草包包子 ,孟家扒蹄 ,名士多烤全羊,油旋等等,来济南的话,一定要尝一尝济南的风味小吃。

  济南还有好多个十分著名的风景区,比如有大明湖,趵突泉,五龙潭等等,还有七十二名泉。

  济南,一座古色古香的城市,一座美丽的泉城,这便是我的故乡,它的名字,叫做济南。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9

  各位朋友:

  你们好!热诚欢迎你们到泰山来,今天我将和大家一起从泰山中路登上山顶。

  这座高大、古老的泰山蕴含了丰富的自然与文化的积淀,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现在,我们仍要像古人那样问一句岱宗夫如何,然后,同我一起步入大山,去领略泰山的神韵。

  这里是岱庙。从岱庙开始,经岱宗坊、一天门、红门、中天门、升仙坊至南天门、是古代皇帝封禅泰山所走过的路,现在被知名人称为登天景区,也称中路,是如今泰山登山6条路中最古老的一条。我们将从这条路登上极顶。

  大家注意到了巍峨的岱庙前,还有一座较小的庙宇,这就是遥参亭,是当年皇帝封禅泰山的起始点。当年帝王来泰山举行封禅祭典时,都先要在这里举行简单的参拜仪式,因此明朝之前,称此为草参亭。明代加以扩建时,改名为遥参亭。虽是一字之易,基虔诚却尽含其中了。

  朋友们,中国的古代建筑在世界建筑史上是有着独特地位的,这座遥参亭的建筑构思既出于封禅大典将由此为前奏而步步进入高潮的需要,也是中国古代先抑后扬的美学思想的体现。

  正阳门内就是岱庙了,*是一个神奇的方。岱庙有着如此的魅力,决定于它自身的特征。首先,它的围墙便与一般庙宇不同,围墙周1300米,5层基石,上砌大青砖,呈梯形,下宽17。6米,上宽11米,高约10米,共有8座门:正中为正阳门,是岱庙的正门。由正阳门进得岱庙来,迎面是配天门,取孔子说的德配天地之意。配天门两侧,东为三灵侯殿,西为太尉,三殿之间以墙相连,构成岱庙中间第一进院落。

  天贶殿周围施以回廊,形成了一个大院落,在中国的建筑中,廊是起着使空间有联贯、敛气、紧密、严谨而又富于变化的作用,这是世界建筑史上都加以称道的。岱庙的回廊把一座重檐庑殿的大建筑物紧紧地环抱着,*直与崇高的对比更激起了人们对天贶殿的崇仰。我国古代建筑家深知世上没有绝对大绝对小,大小是从对比中产生的,除了四周低*的回廊外,天贶殿前*台上还修了两个精巧的御碑亭,既突出了天贶殿,又于雄伟中寓含着恬静闲适,因此天贶殿并不是雄伟两个字可以概括得了的。

  从天贶诬后门出,有砖石甬道与后寝宫相连。宋真宗封泰山时,因将泰山封为帝,帝则应当有后,于是便为之配了个夫人淑明后。从这一点看来,岱庙与其说是道教神府,还不如说更像皇家宫廷,这种布局进一步透露了封建统治者利用岱庙进行政治活动的功利目的。

  刚才,我们是沿着岱庙的主轴线游览,而主轴线两侧,原另有4个别院,东面前后两院,前为汉柏院,相传汉武帝所植的6株古柏就在此院内;后为东御座,是皇帝祭泰山下榻的地方。

  这里就是泰山有名的十八盘了。大约25亿年前,在一次被地质学家称作泰山运动的造山运动中,古泰山第一次从一片汪洋中崛起,以后几度沧桑,泰山升起又沉没,沉没又升起,终于在3000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山造山运动中,泰山最后形成了今天的模样。古老的造山运动造就了泰山南麓阶梯式上升的三个断裂带,最上一层从云步桥断裂带到极顶,海拔陡然上升400多米,使得这一层地带与四周群峰产生强烈对比,犹如宝塔之刹,形成了东天一柱的气势。

  这里是紧十八盘,也是整个登山盘路中最为艰难的地段了。大家看,石壁上古人的题刻:努力登高、首出万山、共攀青云梯那是在勉励我们。大家再看,那负荷百斤的挑山工,再想想当年无名无姓的凿石修路人大山无言,但它们能激励人们向上。朋友,登山犹如干任何事业,只有义无反顾地向上,才能战胜险阻,才能到达最高的境界!

  南天门到了,我们现在已置身天界了,虽然我们并没有成仙,但我们在这里领略到了登天山而小天下的豪迈。

  进了南天门,与之相对的是大殿取名为未了轩,未了轩两侧各一门可以北去。出门往西有一山峰叫月观峰,山上有亭,名月观亭。据说,天高气爽的深秋时节,在这里还可以一览黄河金带的奇异景观:在夕阳映照的天幕下,大地变暗了,惟有一曲黄河水,反射出了太阳的光辉,像一条闪光的金带,将天在地连在一起。入夜,在皎洁的月色下,由此北望可见济南的万家灯火,因此月观峰又称望府山。

  出南天门院落东折即为天街。天街,天上的街市,多富诗意的地方。沿天街东行,中北有一坊,匾额上题有望吴圣迹,这就是相传孔子与颜渊看到吴国阊门外一匹白马的地方。坊北有孔子庙。

  天街最东端就是碧霞祠了,我给大家讲讲碧霞元君的故事。碧霞元君的前身是泰山女神,在民间被称作天仙玉女碧霞元君是百姓心目中的泰山主神,并被称作泰山奶奶、泰山老母。民众对泰山老母的候信仰与喜爱,是一种历史积淀下来的埋藏在人们心灵深层的对母亲的爱。多少年来,碧霞元君赢得了百姓的爱戴,至今仍高踞泰山之巅,接受着善男信 女的香火,召唤着去乡离国的游子。

  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 10

  同学们,今天我带大家游览的是世界遗产九寨沟今天来到这里就让我们共同感受一下大自然的感觉

  九寨沟以原始的生态环境,一尘不染的清新空气和雪山、森林、湖泊组合成了一幅奇妙、幽美的自然风光,它的高峰、彩林、翠海、叠瀑和藏族风情被称为五绝,还被誉为人间仙境呢!

  九寨沟既是自然保护区,还是风景名胜区,它的美在水这里湖泊很多,当地人叫海子据说大大小小的海子共有108个,最小的面积不到半亩,最长的海子长7公里长海的景色最动人,清澈见底,*静无波,以绿为主调的色彩和周围宁静的环境,使人恍如踏入仙境这里的湖,水的透明度达30米,在别处这简直是不可思议因为这里森林多,地层是石灰岩,所以对水起到了净化作用透过清亮的水,湖底的澡类、沉积物和山峰树影一起映入眼帘,显得五光十色,所以称为五花海

  九寨沟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原始森林遍布,栖息着珍贵的野生动物九寨沟附*群山上生长着的箭竹林,是我国大熊猫的主要产地之一,被列为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里还生活着金丝猴、小熊猫等珍贵动物呢!

  游赏了一天,你一定会发出感叹,啊!九寨沟真美啊!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扩展7)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精选十篇)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1

  星期六,我和几个同学约好去郑州科技馆参观。

  同学们一走进科技馆大门就被里面五花八门的的科学实验吸引了,急忙奔向各个展厅寻找自己喜欢的内容。令人高兴的`是,这些实验我们都可以亲自体验:我们骑上脚踏车,灯就亮了,脚蹬的速度越快,灯也亮的更多;我们*距离观察静电带来的“怒发冲冠”;用尽全力将“火”扑灭;更让人难忘的是:我们体验地震带来的剧烈震动,跳着为垃圾分类;一阵阵愉悦的欢笑声在科技馆里回荡。

  在展厅的最里边有一个巨大的机器,我走*一看,原来它叫“地震模拟器”。我和同学上了“地震模拟器”。不一会儿,“地震”的强度逐渐增大,一直到6级。有几个人因为晃动太大发出了尖叫。我突然想起5月12日汶川8。0级大地震,如果这体验是真的,我们会怎么做呢?

  从地震体验台下来,我们看到几个大朋友在一个舞台一样的地方跳来跳去,就跟了上去,原来是虚拟垃圾分类,刚开始,我们都分不清类别,直到玩了几次后,终于才分清了什么是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看来我们身边的科学知识还真不少呢,我们真是需要多了解一些环保知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也突发奇想:许多人还不懂得垃圾分类,他们将垃圾随便扔进垃圾桶就走,如果路边的垃圾桶像机器人一样,能自动识别垃圾,及时将垃圾正确分类,那样不仅节约了能源,提高了效率,还给路边带来不少乐趣呢,说不定大家因为喜欢机器人就不乱丢垃圾了呢!

  快乐的时光过得真快,我们正在“模拟灭火器”前玩得热火朝天时,时间到了,我得先回去了。我只好给同学告别,恋恋不舍地离开。这次参观,让我大长见识,也让我对科学提高了兴趣,以后还会来这里遨游知识的海洋!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2

  星期天,我们一家三口去参观济南科技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这是我盼望已久的,真想马上飞到科技馆。

  一路上,我哼着小调,看着窗外的景色我感到非常的激动。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终于到了科技馆,顿时,我来了精神。一进入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地球仪,让我了解到了全世界的地理位置。

  进入一楼,我看到了好几个奇形怪状的镜子,它们是波面镜,凹柱面经,上凸下凹波面镜,凸柱面竟等。照的人奇形怪状真有意思。还有一个我最感兴趣的是"无源之水",看上去没有水管,但是水却源源不断的流出来怎么回事呢?经过我仔细的观察,我知道了原来这是由水泵水龙头有机玻璃组合起来的。

  二楼有一个“倾斜小屋”我很感兴趣。那小屋在外面看是*面的,但是进去人却摇摇晃晃的,为什么小屋在外面看是倾邪的呢?原来它是利用了人的错觉产生错觉。

  三楼主要是教小朋友水是怎样发电的。

  四楼是介绍的“水的来源”和“看得见的力量”和古代的“蒸汽火车”。

  在这次科技馆我学到了许多知识,也给我了一些启发使我受益匪浅。将来我一定要好好学*,让祖国变得更加科技化,更加繁荣富强!

  下午,我们踏上了返回的路程,坐在车里我还沉浸在知识的王国里。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3

  上周五,我们参观了科技馆。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四处观看。其中,一个名为“机器人挪罗盘”的展物,让我为之惊叹。

  只见两个简易机器人,用两只机械手,将一个正在飞速转动的罗盘拿起来,并放在了一个*地上。周围没有任何人的控制,使机器人根据电脑的指引,来做的。为什么机器人可以转动机械手或是“四肢”可以动呢?一方面是电脑的指引,另一方面则是机械传动。

  机械传动,就是机械运动的传递,分为:带传动、齿轮传动、链传动和螺旋传动。其中带传动和链传动比较常见。带传动主要是机器荡中常用的机械传动,一般是轧钢机、纺织机械等,用得十分普遍。而链传动就是多用于摩托车和自行车等机械传动中。机器人就是用带传动来让机械各个部分转动的。当某一的部件转动时,可带动绕在它上面的传动带转动,依靠传动带与带轮接触面之间的摩擦力将旋转运动传递到机器人中的其他部件,这样,就让机器人的“四肢”动起来,再加上电脑精密的计算加以控制,就是机器人能够搬运物品,甚至可以弹奏乐器。

  机械传动其实带给人很多便利。就比如说齿轮传动,是由主动齿轮、从动齿轮直接啮合传递运动和动力的一套装置。当一对齿轮相互啮合而工作是,主动轮的.轮齿逐个地推动从动轮的轮齿,使从动轮转动,从而将主动轮的动力和运动传递给了从动轮,致使整个齿轮结构转动。中标的专供就是依靠齿轮转动,还有保险箱的密码锁,也是由于齿轮传动,然后是两个齿轮啮合,让小钩子“到大”指定的地方去。

  科技馆原来隐藏着如此多的奥秘,尤其是物理。以后有时间要多去科技馆参观,以增长知识。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4

  今天,我和表哥宣萱来到黄石科技馆玩。我们一进门,就看到一个水池在玩海洋球。一些海球在漩流中喷出,一些海球被水枪打在钢丝上,绕着钢丝一圈又一圈。太有意思了!然后,我们上了二楼,看到了两个大鼓。我敲了几下,只听到碎片的声音。我看着前面,发现鼓对面的墙上有很多碎片。我想:应该是鼓震动了碎片。之后,我们来到了镜像世界。哇,这个地方太棒了!我们走到彼此对面的镜子前,看到了无数的我和无数的宣萱兄弟。我们又来到了陌生的镜像世界,看到我的身体不见了。原来这面镜子的名字是失落的身体。我们一路走来,看到了双面镜、水*镜、垂直镜和倾斜镜。我们都渴了,就去饮水机那里拿了个水杯。我看着这个水杯,觉得很奇怪。我问妈妈:“这个杯子为什么是椭圆形的?”“这是工作人员自己用纸做的。这种形状制作相对简单,造纸也很环保。”她回答,我想:是的,人可以用手做,这样环保多了。妈妈看了看表,说:“我们该走了。已经3:50了,4点关门!”但是我们还没玩够,我妈说:“明年暑假回来玩!”我们依依不舍的回家了,真的希望下次来的时候打烊时间稍微晚一点。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5

  天下着蒙蒙细雨,我随着队伍向科技馆走去。

  在路上,我看到小草容光焕发,高兴地仰着头,贪婪地喝着春雨洒下的甘露。再看那沿河的棵棵柳树,婀娜多姿,婷婷玉立,象女孩子的长发随微风向我们飘来,似乎在点头称赞我们的队伍走得整齐。路边的玉兰已绽开,举着的小酒杯灌满了甜酒,像是在欢迎我们。大家都没心境打伞,时不时回头望望消失在身后的小路,再看看将要走进的朦胧,低头嗅嗅泥土的味道,或闻闻花的芳香。啊,真美!我真想停下来,享受这春天的美景。

  进入科技馆后,我领着组员先去看了一楼展厅,再去二楼、三层楼。好多科技原理和实验我以前都没有听说过。我最感兴趣的有三样科技实验。

  无形的力的原理:交流电经过线圈后产生交变磁场,使套在软铁芯上的小金属环中产生涡流,涡流磁场的方向与线圈磁场的方向相反,相互排斥,于是小金属环便被看不见的力托了起来。太神奇了!

  涡流的旋转球的原理:线圈内经过电流时,产生了旋转磁场,线圈中心的金属球便感应出涡流同时产生相应的磁场。磁极之间的相互作用,使金属球迅速旋转起来。这就是异步电动机的工作原理。这时的金属球相当于电动机的转子,线圈相当于电动机的定子绕组。今日我才明白,工厂里机器中的马达,农村用的水泵,就连我的玩具“四驱狼”赛车中的马达,都是根据电磁原理。物理学真是伟大呀!

  磁悬浮原理:利用反馈电路控制磁场的强度,随着光电检测器接收到的光信号变化而使磁场增强与减弱,在整个系统中使小球坚持在适当的悬浮位上。上海的磁悬浮列车就是根据这个原理制造出来的。科学技术确实了不起!

  回来的路上,我忘记了欣赏花草,忘记了下雨。一向在想——知识的力量太伟大了。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6

  科技在我们的身边无处不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一些物体都是利用了科学的原理。比如飞机利用了,空气动力学;轮船利用了流线型。所以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科学的。这不,日照的科技馆流动到了五莲,到了我们的身边。

  科技在我们的身边无处不在,我们的生活中的`一些物体都是利用了科学的原理。比如飞机利用了,空气动力学;轮船利用了流线型。所以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科学的。这不,日照的科技馆流动到了五莲,到了我们的身边。

  早上,我们7点40左右站的队,六年级的一到七班这几个班级走出了校园,我们是一个班,所以我们第一个走出了校园,我们的几个班,大概走了半个小时,才过去。

  我们到了五莲县一中的校园区,一座座教学楼拔地而起,老师一再要求我们小声。可是,我们满心的期望,好奇让我们安静不下来。我们终于来到了流动科技馆,我们的好奇心叩响了人类的科技大门,一见到这么多的东西,我们一下一蹦四尺高。

  我先是看到了一个没有皮的鼓,用手拍几下就能发出真鼓的声音,这叫激光鼓。第二是一个很像琴的一个东西,和上一个一样,也是利用了激光的原理,在上面用手摆一下,就能发出美妙又好听的音乐。

  有一个很好玩,你把手放上去,另一个人也把手放上去,只要你和他的皮肤接触他一下,上面的彩灯就照了,如果长时间接触,它就会长时间亮,而且,手上也没感觉到被电,真是神奇啊!

  我又来到了电脑前,打开了关于科学原理的游戏,一个小孩在开矿,里面有一些宝物,里面也有,核矿石,4块核矿石就能做炸弹,可我做了核发电厂。

  我最感兴趣的还是哈哈镜,我在镜中的模样有的是“竹子”,有的是“鼓肚子”、“小短腿”,有的是“头朝下,脚朝上”,还有我把我和王超倒过来,真不愧是“哈哈镜”。我又观看了高压电放电的演示,看到了闪电般的电光,听到了噼啪噼啪的声响,我感到毛骨悚然,终于知道为什么电很危险,不能随便玩。

  这里,还有很多科技的作品,比如“虹吸现象”、“磁力连锁”、“静电乒乓球”、“尖端放电”、“磁圆盘”。这些,科技产品,这次参观,让我学到了课本上也从未学过的知识,亲眼看到了创新超前的科技作品真是琳琅满目,稀奇古怪,应有尽有,让人目不暇接。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7

  星期六,我和几个同学约好去郑州科技馆参观。

  同学们一走进科技馆大门就被里面五花八门的的科学实验吸引了,急忙奔向各个展厅寻找自己喜欢的内容。令人高兴的是,这些实验我们都可以亲自体验:我们骑上脚踏车,灯就亮了,脚蹬的速度越快,灯也亮的更多;我们*距离观察静电带来的“怒发冲冠”;用尽全力将“火”扑灭;更让人难忘的是:我们体验地震带来的剧烈震动,跳着为垃圾分类;一阵阵愉悦的欢笑声在科技馆里回荡。

  在展厅的最里边有一个巨大的机器,我走*一看,原来它叫“地震模拟器”。我和同学上了“地震模拟器”。不一会儿,“地震”的强度逐渐增大,一直到6级。有几个人因为晃动太大发出了尖叫。我突然想起5月12日汶川8.0级大地震,如果这体验是真的,我们会怎么做呢?

  从地震体验台下来,我们看到几个大朋友在一个舞台一样的地方跳来跳去,就跟了上去,原来是虚拟垃圾分类,刚开始,我们都分不清类别,直到玩了几次后,终于才分清了什么是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看来我们身边的科学知识还真不少呢,我们真是需要多了解一些环保知识,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也突发奇想:许多人还不懂得垃圾分类,他们将垃圾随便扔进垃圾桶就走,如果路边的垃圾桶像机器人一样,能自动识别垃圾,及时将垃圾正确分类,那样不仅节约了能源,提高了效率,还给路边带来不少乐趣呢,说不定大家因为喜欢机器人就不乱丢垃圾了呢!

  快乐的时光过得真快,我们正在“模拟灭火器”前玩得热火朝天时,时间到了,我得先回去了。我只好给同学告别,恋恋不舍地离开。这次参观,让我大长见识,也让我对科学提高了兴趣,以后还会来这里遨游知识的海洋!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8

  你知道什么是“上火”吗?你知道你运动的时候骨头是什么样子的吗?你知道为什么人们站在倾斜的小屋时会东倒西歪吗?不知道的请和我一起去科技馆找答案!

  科技馆里有很多精彩的东西。看,在“静电发生器”展台上,一位长发姐姐将手*放在展品的球壳上,头发慢慢竖起。“太美了,只是‘自由女神’生气了!”我惊呼道。父亲告诉我,是因为电压在她的头发上产生了同样的电荷,也是因为同性的排斥,一根头发和另一根头发分开了,看起来“怒不可遏”。

  “爸,快来看,我看到我的骨头了,我真的好害怕!”我赶紧把父亲拉到“运动中的人体骨骼”展品前,用力蹬着“自行车”,做着相应运动的人体骨骼很快出现在我旁边的窗口。“我知道是假的,不是我的真骨,是模型,因为我的脚放下车后,它的脚就不动了。”我指着人体骨骼模型一本正经地说。讲解员点点头,肯定地说:“对,就是通过模型向人们展示人体骨骼在运动中的运动。”

  科技馆里最好的东西是倾斜的小屋。从外观上看,房子的墙壁与地面垂直,没有“倾斜”的意思。进屋后,它不禁东倒西歪,“哇!”好像天翻了,脚失衡了。“要摔倒了!要掉了!”里面的女人开始尖叫。随着男人的笑声,整个小茅屋都快沸腾了。我扶着栏杆,一步一步挪着步子,最后好不容易才出来,很刺激!解说员说:“这个斜舱比普通舱倾斜35度。船舱里的墙壁虽然是垂直的,但是地面是倾斜的,让人产生一种视觉上的矛盾,人会头晕目眩,导致站立不稳。所以,走进去会头晕。”太神奇了!

  在这里,新鲜的橘子和黄瓜可以成为钉钉子的“锤子”,小金鱼冷冻后可以复活;在这里,你不仅可以通过电脑屏幕把自己的脸变成很多动物的脸,还可以体验到电话就是这样做出来的快乐。

  朋友们,为什么不来和我一起探索科学的奥秘,享受科学带给我们的无限乐趣!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9

  怀着激动的心情,26日早晨7点,我准时来到报社门口,和其他29名小记者,开始了为期一天的“济南激情游”。

  一路上,我们小朋友都兴奋的不得了,许多同行们都在车上吃起了美味的早餐。10点左右,我们来到了第一站:山东科技馆。

  首先来到了4d影院,4d电影就是超立体的电影,片长只有15分钟,怀着好奇的心情,我领了一副立体眼镜,走进了影院,找了一个位置坐下。电影开始了,只见有许多小泡泡朝着我们飘了过来,我们仿佛置身于泡泡的海洋,大家都忍不住伸手去抓,可怎么也抓不到,一只黄色的小鱼向我缓缓游过来,对我说:“欢迎来到我们的海螺湾······”忽然,一只头上打着小灯的鱼游了过来,哦!我知道了,这是小安康鱼。它怎么来这里呢?原来,小安康找不到自己的妈妈了,小黄鱼就和小安康一起找妈妈。海螺湾真是美极了!到处都是珊瑚、水草、礁石······可是这儿还有一只大个的坏大螃蟹洛克,他专门欺负小鱼小虾们,在他追赶安康鱼和小黄鱼的时候被路见不*拔刀相助的闪电双侠给击败了,,在见大家的帮助下,小安康鱼也找到了妈妈。在电影中,你会感到巨石突然朝你砸过来,这时前边的座椅还会喷出气,让你吓一跳;鲨鱼向你张开血盆大口;洛克向你发射无数只小螃蟹;闪电双侠向你发电······真是太刺激了!

  然后我们开始逐层参观,我最喜欢的是“看得见摸不着了”,当我站在仪器前边,对准方块形的观看区,这时一个可爱小巧的泥塑玩具呈现在我眼前,可是我用手一摸,就什么也摸不到了,我再去看时,它又回到我的视线中,真是奇怪!更令我惊讶的是“模拟奏乐”,我站在那个台子上,把面部对准屏幕上方的摄像头,屏幕上居然出现了乐器,我像一个看不见路的盲人拍打了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优美的声音,想不到我手舞足蹈也能演奏出音乐来啊,我可过足了一次演奏家的瘾!

  这次来科技我的收获可真大啊!

  参观山东省科技馆作文 10

  今天,5月18日是国际博物馆日。我决定和妈妈一起去参观科技馆。

  我们按照之前设计好的路线出发了。虽然天上下着毛毛雨,但丝毫没有影响人们参观博物馆的热情。当我来到科技馆6号门时,我看到售票处人山人海。

  从地下一层来到展厅的是官方展厅————动物世界。我们看到了来自非洲、澳大利亚和美国的各种动物标本。有凶猛的豹子,狮子,老虎;温和的羚羊和麋鹿;热带雨林里有各种美丽的蝴蝶。

  来到地球家园机器人世界信息时代二楼——展厅。首先,我在蜘蛛园里看到了各种各样的蜘蛛,如狼蛛、捕鸟蜘蛛、蜘蛛网等。……然后来到院士走廊,看到了国内各个领域专家的照片。然后是科学猕猴桃。生活中充满了科技,让人怀疑小事件中有大奥秘。

  最后,三楼展厅——是航天、人与健康、探索的光。其中,我最喜欢动画片《人与健康》中的夸父追逐太阳。通过这部短片,我们了解了的活动。二是探索之光,主要展示激光和各种激光游戏的功能和应用。

  今天的观光活动结束了,但我和妈妈还沉浸在梦幻般的情景中。我必须努力学*,长大后成为一个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全文 (菁华3篇)(扩展8)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通用五篇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1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未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或者未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由上级人民**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

  第六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实*期限和用人单位使用实*生数量超过限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按照每超过一人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每人每日二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九条 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至四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其他各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不超过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2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九)设区的市人民**规定的其他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制定。

  第四十三条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下列岗位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优先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使用的临时性、辅助性岗位;

  (二)**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

  (三)**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提供的岗位;

  (四)**及其部门开发的公共事务协管岗位;

  (五)**及其部门开发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第四十五条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六条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

  第四十七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完善和实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岗位援助制度,确保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3

  第三十一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二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接受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和设施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鼓励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开展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活动。

  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

  第三十五条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不少于十万元的开办资金;

  (三)有不少于四十*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服务场所;

  (四)有三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办理许可和登记。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职业中介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二)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三)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四)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五)依照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六)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七)经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三十七条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五)发布包含歧视性内容的就业信息;

  (六)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七)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八)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职业;

  (九)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

  (十)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登记证样式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失业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四十条 鼓励劳动者通过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依法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设区的市人民**应当确定并适时调整灵活就业职业目录,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管理以及公共就业服务等配套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办理新增参保人员手续、核发失业保险金时,应当查验就业、失业登记证情况。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4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素质,鼓励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确定促进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优先扶持科技、综合资源利用、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促进、社区服务、建筑劳务、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创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创业指导专家组织,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鼓励创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二十七条 创业人员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按照规定提供贷款担保,***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个人或者合伙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和就业期限的,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扶持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等自主创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基地的小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孵化服务、融资等扶持,并在场地使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三十条 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规定免缴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以及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全文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就业,推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就业以及与促进就业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统筹城乡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扩大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度,将促进就业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教育、帮助劳动者树立积极、正确的就业观念,加强劳动技能学*,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第六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等就业、自主择业和获得就业帮助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户籍等不同而受歧视。

  第七条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向劳动者提供公*的就业机会和就业条件,依法招用和裁减人员。

  第八条 省人民**应当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全省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组织对全省促进就业工作进行考核和监督检查。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统筹和协调。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促进就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本级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具体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县(市、区)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助人民**开展促进就业工作。

  第十条 各级人民**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就业支持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就业状况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指标,统筹协调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制定扶持政策,增加就业岗位。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并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促进就业专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激励和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扶持力度,鼓励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第十四条 **投资兴办的各类经营性市场的摊位和商铺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向就业困难人员出租、出售。

  **优惠扶持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将一定数量的摊位、商铺优先向就业困难人员出租。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健全失业保险制度,依法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国家规定逐步扩大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稳定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就业重点群体的就业调控制度,将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放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从当地的土地出让收益中一次性安排适当数额的资金,扶持被征地农民就业。因土地征用直接受益的企业,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被征地农民就业。具体办法和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制定。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制定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实现劳动者就业的统筹服务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制定的小城镇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应当将本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措施作为重要内容。

  劳动力输入地和劳动力输出地人民**应当建立劳务对接机制,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促进城乡劳动者*等就业。

  第十九条 省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高等教育政策,开展高等学校就业状况评估,指导高等学校根据市场就业需求确定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

  县级以上人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高等学校学生提供职业供求信息,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制定政策,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或者到城乡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和稳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聘用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参与研究,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就业状况动态监测和发布制度,完善社会就业状况评价指标体系,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对较大规模的失业及时调节和控制。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就业、失业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统计机构应当将人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纳入经济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普查或者抽样调查,依法向社会公布。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残疾人联合会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情况。

  第三章 创业扶持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素质,鼓励帮助劳动者自主创业。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确定促进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优先扶持科技、综合资源利用、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促进、社区服务、建筑劳务、信息服务等领域的创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创业指导专家组织,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咨询服务。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鼓励创业人员创办中小企业。创业人员创办的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订立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创造就业岗位数量,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岗位补贴。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按照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第二十七条 创业人员自筹资金不足的,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按照规定提供贷款担保,***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个人或者合伙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和就业期限的,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门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扶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扶持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等自主创业和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创业、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对入驻基地的小企业和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孵化服务、融资等扶持,并在场地使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三十条 登记失业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规定免缴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费用以及前置审批的各项费用。

  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三十一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十二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设立的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残疾人提供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接受本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就业信息网络和设施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鼓励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开展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活动。

  职业中介机构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

  第三十五条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不少于十万元的开办资金;

  (三)有不少于四十*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服务场所;

  (四)有三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职业中介机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办理许可和登记。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制定。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职业中介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二)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三)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四)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五)依照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六)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七)经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三十七条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五)发布包含歧视性内容的就业信息;

  (六)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七)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八)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职业;

  (九)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

  (十)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不得举办或者与他人联合举办经营性的职业中介机构。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登记证样式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失业人员可以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四十条 鼓励劳动者通过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依法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设区的市人民**应当确定并适时调整灵活就业职业目录,制定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管理以及公共就业服务等配套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办理新增参保人员手续、核发失业保险金时,应当查验就业、失业登记证情况。

  第五章 就业援助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应当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对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九)设区的市人民**规定的其他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制定。

  第四十三条 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与就业困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下列岗位按照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优先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使用的临时性、辅助性岗位;

  (二)**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岗位;

  (三)**及其部门组织社会公益活动提供的岗位;

  (四)**及其部门开发的公共事务协管岗位;

  (五)**及其部门开发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第四十五条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六条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可以延长至退休。

  第四十七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完善和实施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岗位援助制度,确保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第六章 职业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多渠道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培训。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大职业教育、培训投入,引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社会需求确定办学规模,突出教育、培训特色,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质量。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规划建设公益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实训服务。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三至十二个月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参加劳动预备制度培训的人员按照规定享受补贴。

  第五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提高职业技能水*。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全民创业能力,对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进行创业培训。

  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应当开设创业教育课程,组织创业实训,提升创业能力。

  第五十四条 残疾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就业需求,组织失业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参加培训者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第五十五条 设区的市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确定定点培训机构,鼓励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对培训成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应当依法招用取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招用未取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应当组织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五十七条 建立就业实*制度,鼓励尚未毕(结)业的在校学生参加就业实*,提高其就业能力。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尚未毕(结)业的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实*的,实*时间不得超过在校学*时间的百分之三十。

  用人单位使用实*生的,应当与实*生所在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签订实*协议。实*协议应当载明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实*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使用实*生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实*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实*生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第五十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职工技能和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经费不得低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制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监督。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就业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所属的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进行考核和监督。

  第六十条 审计机关和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涉及就业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就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日常巡视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制度,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十二条 省人民**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对设区的市、县(市、区)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指导、检查,定期对其完成各项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了法律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未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或者未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由上级人民**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通报。

  第六十五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学生实*期限和用人单位使用实*生数量超过限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按照每超过一人五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工作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每人每日二十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安排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六十九条 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至四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其他各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不超过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