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办人在原始发票背面签名并注明所购物资用品使用方向,经单位财务“一支笔”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2、乘座工具标准
3、私车公用车贴方案:每公里2元,事先申请;报销时,需注明私车公用理由,如:带货、有客户、紧急成行,等等;日期、起点、终点、公里数;
4、水文资料整编费:主要包括对已收集的各类水文原始数据资料,进行初审复审、整理汇编成册所发生的费用。
5、各中心校每月所发生的业务,要在每月的20号-21号到联校报账,过期不再办理。
1、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总裁办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集团总裁办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总裁办每月末应将办公领用清单交财务室进行核定监控。
2、要求财务出纳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并于每月月初汇总上月的报销清单,上报上级主管。
3、瑞德总经理所产生的费用由徐总签字报销。
4、出差津贴:每人每天30元。
5、报销的前提是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发票)。
1、出差审批权限:
2、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3、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4、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5、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1、当月发生的日常支出,材料款、修理费、燃料费、市内交通费、办公费、通讯费、招待费、餐费、劳务用品、礼品、差旅费等原则上应于当月报销。当月因各种原因不能报销的,上述费用的报销时间最多延长到下月25日,否则不予报销。
2、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完整填写《业务招待费审批表》。
3、各种票据是财务报销的凭据,下列票据财务处原则上不予报销:
4、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5、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实际发生额未达到住宿标准金额,不予补偿;超出住宿标准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1、发票内容写明详见清单的,须是由国税系统打印出来的清单,并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
2、预存和充值内容发票不能报销。
3、取得国外票据为外文的,必须将票据的关键内容翻译成中文并由外事管理部门审核签字,涉及汇率换算的,由外事管理部门换算并签字确认。
4、借款报销的审批权限
5、3员工出差回到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光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为了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原始单据(发票)的一般要求: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填写时一律用炭素笔,圆珠笔或铅笔填写无效。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即无效。
1、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
4、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5、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公司报销及借款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应包含哪些内容?
为加强本公司分析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及出差的使用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着“保证必须,勤俭节约”的指导思想,提高效率,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职责
1、各业务负责人对各项业务的合理性、可行性、部门费用控制负责。
2、财务部对各项费用票据的合法性以及费用的预算控制管理负责。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制度: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单位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保障教师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学*培训、外差等工作任务,现对教职工差旅费报销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差旅原则
1、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服从学校外差工作安排,学校安排后方为因公出差。
2、因公出差享受学校差旅费用报销。
3、凡因公务、学*、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报校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