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记读书笔记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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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1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代*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书笔记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够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够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够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书笔记3

  有些人说,亦舒是一个热血传奇,她写尽了上海滩的生离死别,所有喜怒哀乐。最开始是那一道白色玫瑰与红色玫瑰的始终没有答案的单选题。再之后,就是硝烟弥漫中丝带和柳原的倾城之恋,清香却厚重的第一炉沉香屑,及其苦却难以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一个小故事都令我有感而发。而最喜欢的就是那读过千万遍的《金锁记》。

  “年青的人惦记着三十年前的月儿应是铜币大的一个修神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老旧而糊涂。老人追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儿是欢爱的,比眼下的月儿大、圆、白;殊不知隔着三十年的艰辛路望回放,再好的月光也免不了带点苍凉”。

  她是一个被罪孽蒙骗的美少女,被一个封建社会的旧家中和一个残疾的男生可怜的夺走了一个女人最珍贵的的青春年少,可她仍无法得到乃至是一个婢女的认清。因此,开朗动人的天性在失落中室息成一种乖戾,转变成一种粗暴与蛮横。她在一个浮华背后奢侈浪费绮丽的旧家中,也是一个旧时代中的缝隙中艰辛存活,恼怒到乏力。分户是她最终的一点点期待,可运势仍不作罢。

  摆脱大家族,她总算还有机会去追求完美自身的幸福快乐,可针对她早就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惶恐不安的担忧着他的用意。内心的恶在她心里奠定了深深地的印记,她自己也是被运势的金子网丝缠的难以摆脱。她强大的骂跑了季泽,心里却确是那样苦闷无奈;因此,她愈发癫狂了起來,可又谁知道,她仅仅在掩盖心里最乏力的敏感。“她捏着自身的脚,想到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嗤笑了起來…”

  她自将沉沦,却把运势的可怕噩梦又带来了她的闺女;她原是一个善解人意而又怯懦的女性,可在宏伟的宗法观念伦理道德架构中存储着恶,实*着恶,只等時间一到便朝着更年轻一代的女生喷撒。她的闺女就是不幸的持续。应对深爱的世舫,北京长安是期盼幸福快乐的,可她却乏力掌握幸福快乐,亦不敢去承担这一份幸福快乐;她向妈妈妥协了,向这一丑恶的社会发展妥协了,仅仅将自身的友情与爱情青春年少,又交给了曹七巧式的运势。在她的假想中,或许七巧会由于她的献身精神这一“漂亮沧桑的手式”而感觉打动、开心,因此她便在这里苦闷的幻想中得到了一种凄切的清甜味。

  人的内心就好像一面镜子,歪曲的内心总是映衬出一个歪曲的全球。

  七巧的内心便是一面被错乱的社会发展歪曲的浴室镜子,映衬出那时候*时新的物品却也是旧时代最腐烂凝滞的残渣。钱财所带来她的抽象性的、虚报的考虑从没让她真实开心,反倒更刻骨铭心地让她觉得到恐怖的苦闷。这时候钱财唯一能临时地减轻她心里痛楚的功效,就是变成她奴隶摧残他人也是自身的专用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三十年来她戴着金子的枷。她用那厚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未死的也送了小命。”

  人的本性的旅途中,总会有一份“恶”在心里悄悄地出芽,运势不公*的灌溉,人的本性便逐渐滋润成一种邪惡。每一个人都感觉他人走入了幸福快乐的门,自身却进不了,处心积虑后的失落刚开始转变成妒忌,抵触,毁坏,影响。但是总有人忘了,错过,随后就始终失去,没了。像七巧。可伶得人没有人可伶。而亦舒,更是用那样细致精美的笔风,揣测收藏了一颗在痛苦中歪曲的生命,妩媚动人凶狠了人的本性一种不一样的精彩迷人却可怖的凄凉,

  “三十年前的月儿早就沉下来,三十年前的人也去世了,殊不知三十年前的小故事还不停——完不上。”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喑早就被时代瞬息万变的的浪潮埋藏,可也是时期造就了这一切。时期在发展趋势,殊不知人的本性这部善也是恶的书还未念完——完不上。

金锁记读书笔记4

  "30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一生挣扎于风尘,曹七巧像只凄冷蝴蝶,在残酷月光下缓缓凋零。

  市井女人曹七巧如愿嫁入姜公馆,三十年里,她守着一个患骨痨的残疾丈夫,在无爱中殉了阴沉沉的名分与礼数,欲望之火烧干了她温情的残骸,极度扭曲与乖戾的她最终拆散儿女的爱情,也搭上了自己的命。

  曹七巧,由一个碎嘴媳妇成为了守财寡奴,恶毒妇。这一步步的堕落被张爱玲一点点地撕裂开来,她着笔刻画恶现象背后的深层意识与传统沉积。在生存哲学胁迫生命本能的女性生存状态下,读者看到的是恶狠狠的人性本身。

  荀子曰:“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在最恶劣的原始斗争下,生命的本性往往最真实的展露。曹七巧的恶,展现在她无止境的欲望上。当三爷姜季泽向曹七巧倾诉情欲时,她暧昧不清;她与儿子季白的关系不明不白,甚至公然调侃儿子儿媳的床第之事;她把自己的金钱看得紧紧的,总疑心侄子被他爹娘设计图谋她的钱财。曹七巧是一个孤独的抗争者,她撕裂了伪善的外衣,认同了扼**性的生存逻辑。她遏制别人的欲望,却无法满足自己的欲望。她把自己消耗得“骨瘦如柴,一个镯子可以被推上手臂推到腋下。”她以一个欲望的受害者和害人者的双重身份,举起生命的屠刀。刀落血溅,杀了他人,也杀了自己。

  我心中油然而生的憎恨与怜悯交织,不由得关注那矛盾炽烈的社会环境。张爱玲通过曹七巧,将边缘化的封建女性群体带进中心舞台,在傅雷看来,那些女人都是“遗老家族里的一种牺牲品,是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不足道的渣滓”。她们渺小的生命,无法摆脱所依附阶级的衰亡命运,她们拽不住过眼云烟的繁华,却也不愿堕入红尘沦为市井。这种尴尬的社会地位,与男权意识强烈的封建社会的冲突是渺小而无力的。长久以来的意识形态形成了*女性根深蒂固的原罪意识——女人世世辈辈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的意识为男人所控制与支配。曹七巧的恶,也是自身原罪意识驱使下的必然结果,这种观念刺激她对男性社会的.大胆叛逆和极端的自我保护、自我压抑,最终成为了一个“清醒的疯子”。这是多么的可恨!又是多么的可悲!曹七巧作为封建制度的祭品,终是熬不过社会洪流。“她带着黄金的枷”,凄惨地离去。

  张爱玲在《自己的文章》中这样写道:“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张爱玲挣扎在现代和传统之间,那无奈、无可归依之感,深深地渗入她的骨子里。时代带给她幻想的破灭,人生的虚无,使她内心有一种对“人世苍凉”的焦灼,对游离于末日的恐惧。这种感觉直接投射到她所创作的女性身上,她营造出人间悲剧在废墟上上演,等到曲终人散,留下无尽遗憾与旷古悲凉。“人生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这蝴蝶般的一生的总结,也如同曹七巧的命运——历经洪流,折翅死去。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回到当下,女性的地位在*百年民主与公*的呼声下得以提升,男女*等成为了普遍认知中的价值观念。但生活中仍有女性作践自己,以自己的美貌与心计去赚足贪欲与享受。多少少女梦寐以求嫁进豪门,多少女人玩弄手段贪小便宜?她们像是这个时代的曹七巧,得到一时的欢愉与虚荣,背后是无尽的白眼与蔑视。她们的机关算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袭被人抛弃的“爬满虱子的华美的袍”。

  千年的月光下,有多少蝶散落的羽翼?

金锁记读书笔记5

  黄金的枷锁,埋葬了谁的青春?

  “人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钱”这是七巧在对现实不抱任何希望的时候所发出的感慨,因此,她也就把对现实的一切可靠归结到金钱上,为自己戴上了一副金色的但是沉重的枷锁,最终将自己的性命断送在这枷锁之下。

  七巧,麻油店出身的贫苦女子,她的哥哥为了攀附权贵、贪财重利不惜牺牲妹妹的幸福,把她嫁给了没落大族姜家的二少爷—自小卧病在床的废人。这场以金钱为纽带的婚姻就注定了七巧悲剧人生的开始。由于出身低下,在姜家她处处遭人非议、遭人冷落和蔑视,得不到最起码的尊重,再加上七巧自己本身就比较要强,说话口无遮拦,就更加让别人看不起。她喜欢姜家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却不敢在家里造次,对七巧也只不过是开开玩笑罢了。由于七巧受封建礼法的束缚,对季泽的感情也只是“发乎于情,止乎于礼”,这种压抑、痛苦的生活环境使她的感情无处发泄,自然欲求无法得到满足,这就为她以后的变态的心理埋下了伏笔。

  十年后,随着丈夫和婆婆的相继去世,她得到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家产,她和儿女搬出了姜家大宅自力更生。她用了十年的青春换来了物质上的补偿。这时季泽来找她了,在她发现季泽来找她只是为了她的钱的时候,她把季泽从家里赶了出去,虽然她很不舍的站在窗口望着季泽离开,但是,此时七巧对爱情的幻想已经彻底地被季泽打碎了。从此以后她对爱情不报任何的希望,只因为她喜欢的男人给了她最大的伤害。

  对于把她嫁到姜家的哥哥,七巧是恨的,但总是恨不起来,用“刀子嘴豆腐心”来形容再适合不过了。初见哥哥时难免会发一阵牢骚、说一些狠话,到最后还是免不了让哥哥把一些金银首饰、丝绸玉帛带回去。七巧的本性是善良的,是那个时代把她塑造成了一个被扭曲而又不自知的悲剧形象。

  *,对于七巧是最有用的疗伤方式,。不仅自己吸食来排解寂寞和苦闷,以满足空虚的心灵,而且让儿子长白和女儿长安也一起吸。毫无疑问,在七巧看来,*是一种万能药,什么病都可以治、什么症状都可以医。为了不让儿子游走于青楼 ,就让他吸*,女儿生痢疾,不替女儿看病,劝她吸*。不得不说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教育方式,但是也起到了相应的作用,达到了初衷。

  在对待子女方面她有着严重的“恋子妒女”情结。在财欲和情欲的双重压迫下,她的人性最终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自私、刻薄和残忍。在丈夫和季泽身上得不到爱,她产生了疯狂的报复心理,对儿女的婚事横加干事。让已婚的长白整夜的陪她聊天,致使儿媳被折磨致死。又破坏女儿长安的婚事,使她成为一个老姑娘。正是因为自己无法获得幸福的生活,她就把这种不幸强加到儿女身上。

  七巧和儿女做的这些斗争,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因为她在儿女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她嫉妒他们幸福的生活,因此变态的加以报复。七巧是一个受害者同时也是一个害人者。因为受封建礼法的制约,她的感情无法得到满足;另一方面,她无法容忍儿女拥有

  幸福的生活。她的自私断送了儿女幸福的婚姻生活。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悲哀的。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从封建宗教礼法和金钱关系的受害者变成了一个维护者。现实世界的打击和她自身的人格取向,最终导致了她无法挽回的悲剧命运?

金锁记读书笔记6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金锁记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阅读


金锁记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1)

——《金锁记》读书笔记 (菁华5篇)

《金锁记》读书笔记1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读书笔记2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

  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

  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

  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书笔记3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书笔记4

  她,曹七巧,原本是一个小小麻油店的女儿。却因为家人利益熏心。被迫嫁给了身有残疾的有钱少爷。被所有人认为的高攀。她一个女人又有什么办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呢。就这样一个身份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家族中,便注定了她悲剧的命运。

  是钱,将她推入深渊的。

  在那个没落的封建家庭中,她处处受人白眼与排挤。甚至连家中的下人也瞧不起她。但她任然为自己的权益不断反抗斗争着,这使她在别人眼中更加臭名昭著。

  10年后,丈夫与婆婆都死了。苦难熬出头了。她挣到了属于她的家产。搬出姜家自立门户。然而,在腐朽封建家族的大染缸中浸泡了这么久的七巧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十七八岁活泼开朗的姑娘,不会再高高挽起大滚打滚的蓝夏布衫绣,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她曾经渴望正常的爱,然而如今戴上了这黄金枷锁的她,早已经迷失本我。

  首先,她是因为钱才被迫嫁入姜家的。极具金钱情节。所以她认为人都是靠不住的,眼里只剩下钱。为了钱,她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枷锁奴隶。深入骨髓的黄金枷锁将她压的透不过气来。只有不断地发泄,报复。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她变得越发自私,残忍,恶毒。。

  她曾经爱着的姜家三少爷。在分家后找她,也在她疑心他是为了钱而将过去十年的爱恋推开。对于自己的一双儿女,她的手段更是令人不寒而栗。她让长安变成了她的复制品,这辈子也得不到想要到的幸福。在长安30岁好不容易得到幸福之际。却将女儿吸x片有烟瘾暗示于想要娶她的他。使女儿最卑微的愿望落了空。对于儿子的占有欲也惊人。害怕儿子去了媳妇忘了自己。竟然让新进门的儿媳独守空房,还要千方百计探听闺中密事,并以此为乐羞辱折磨儿媳将她逼死。金钱,扼杀了人的情欲,甚至可以斩断血缘亲情。悲剧呵悲剧。

《金锁记》读书笔记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对于子女的教育,七巧看似疼爱,其实是深深的伤害。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蒙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2)

——《家》读书笔记 (菁华6篇)

《家》读书笔记1

  《家庭会伤人》中写到“孩子需要从照顾他的**眼中见到全部的自己,如此,才会产生一种自我感且建立完整的内在人格。如果部分的自己被接纳(例如,孩子的微笑、学话),而另一部分不被接纳(例如,孩子的愤怒和哭闹),则不被接纳的部分会与自我分离。每一次我们接触到自己不被接纳的这部分时,都会感觉内在的父母用眼神及语言拒斥它们。而这些不被接纳的愤怒、攻击和情欲等只好转为地下活动。然而它们仍具有活力,在我们的意识范围之外生存活跃。”

  在案例中,月月情不自禁地哭泣的时候,她立刻止住哭泣然后自言自语的说:我错了。灵光一闪中我的心被震撼了一下,妈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错了,女孩子不能这样……”,真的是错了吗?情绪也有对错吗?其实有时候我们对待别人的管制和批评只不过是我们对父母抗拒的延迟反应。

  “如果你既不能快乐,又不能生气、悲伤和害怕,大概也快成为麻木无情的人了吧!”

  “当孩子为了满足父母而封闭自己的情绪时,他们对自己的情绪失去了信心,而依赖父母的思想和感觉生活。起先是有意识地暂同父母,继而无意识地附和,最后终将把此种依赖心态转向其他人和外在世界,成为易受影响而没有自我的人。”

  看别人的脸色说话,看别人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行动,怕打扰别人而压抑自己,以此来得到别人的好心情和若有若无微弱的爱护。这是小时候我们为了生存而*得的模式,现在都变成了盔甲,我们在其中而不自知。小象已经成为了大象,成为大象的我们依然被一个细细的绳子束缚着,不自知也是不敢面对内心的疼痛。

  艾瑞克森在《人与社会》一书中说:“羞愧感使人过度控制自己而发展出过分早熟的良知。他重复做一些事情,并非对事物进行试验与探索,而是自身受制于重复的行动不能自己,借着固执及琐碎的控制获得权利感……这种肤浅的胜利完全是婴儿模式强迫性行为的延续,也是日后只重事物表面而忽略精神内涵的原因。”

  控制自己也控制他人,控制得到的是对安全感的拥有,麻木的自己借助控制来获得小小的胜利感,而知道自己还活着,麻木地活着。无意识地开始新的行为,不敢冒险尝试。所以强迫性的控制,或发怒或压制或冠冕堂皇或泪水涟涟。

  当我生气时就会感到自己仿佛在犯罪一般,因而觉得自己很不好。同样的情形也会发生在感到害怕、悲伤及快乐的时候。

  这个情况不只在我身上有,在别人身上也存在,但我现在已经察觉了,情绪也是一种感觉的表现,是一种能量,虽然有时候会用攻击的形式表达,但情绪不但是无错的,还是一种推动我们改变的能源,所以我尊重并接受自己的情绪。

  送给自己一句话:亲爱的,你已经长大了,你有能力照顾自己,你无需牺牲自己来获得爱,想哭的时候就哭,想笑的时候就笑,想说的时候就说吧。做一个快乐的自己。为自己而精彩的活着吧。

《家》读书笔记2

  昨晚一夜终于把家的最后几章看完,很有想法,觉慧走了,在封建制度下,我佩服觉慧,他是迈向他的美好的未来,他自由了!

  在这个封建礼教的家庭中,各人物我大致留下了这些印象:

  觉慧:一个有着新时代思想以及敢于挑战权威心态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从不坐轿子,因为他信奉人道主义,他不分尊卑,因为他和仆人鸣凤恋爱,他参加*,他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办报,正是这样的青年才为封建和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过渡的桥,敢想,敢干!

  觉民:有着和觉慧一样的思想,却终日想着他的琴,他深爱着琴,甚至为了琴在觉慧的帮助下逃婚,幸好老太爷病重。

  觉新:三兄弟的老大,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就是这两个主义,害了两个风尘女子,梅和瑞珏,因为父亲高克文死了,所以他要照顾整个家庭,他的这个公馆,好似一个小贾府,关系很复杂,所以觉新就像林黛玉进贾府那样,步步留心,听从长辈的一切吩咐,他因为听从长辈的要求,娶了瑞珏,害了梅,他因为听从了陈姨太的要求,把怀孕的妻子送到了又冷又潮湿的产房,结果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总是默默哭泣,尽自己最大努力承担一切,到最后,他终于醒悟了,帮助弟弟觉慧走向了光明!

  琴: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女孩,却为母亲而牵绊,她热爱她的母亲,怕母亲被别人说闲话,所以连短发也不敢剪,她的家庭很不幸,只有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她和觉新相恋,是信任支持着这份荆棘丛中的爱。

  徐倩茹:剪短发,有一个词概括,洒脱

  鸣凤:命很苦,自幼沦为人奴,在高公馆伺候了七八年,最后还是被无情地抛弃,她因为秉持着觉慧的那份爱,所以几度抱有希望,但最后才明白,没希望了,她跳进河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老太爷:害人不浅,整个一封建老混蛋,为了面子,他害了多少人,整日做着四世同堂的美梦,年纪这么大了,还娶了个姨太,自己不够,还把鸣凤送给冯乐山这个王八蛋做姨太。陈姨太:年纪应该不大,却乐此不疲地伺候老太爷,做他的姨太,还整日胭脂水粉,把脸涂得红扑扑的,走过就飘过一股不自然的香气,还扭着腰,恶心死了,老太爷死的前后,她想透了脑筋,终于想出了请巫师驱鬼和把瑞珏移到过城门又过桥的鬼地方的办法,他大概整日跟着老太爷,思想也腐朽了。

  剑云:印象不深,他很自卑,喜欢琴却不敢说

  瑞珏:很贤惠的一个女人,身为人妻,她体贴丈夫,却不知丈夫心中已有别人,知道后,她也坦然面对,身为人母,她疼爱海儿,最终却只落得个死......

  黄妈:一个和蔼的女仆,深受觉民觉慧两兄弟喜爱

  整个故事应该是以觉慧为主线,诉说了一代人在封建制度下受到的压迫,他们有的崛起,有的却永远地倒下。

《家》读书笔记3

  到今天为止《昆虫记》之《夏日音乐家蝉》这本书我们已经精读交流完,整本书分为四部分一、我有400个兄弟姐妹。二、地下建筑师。三、蚂蚁的谎言。四、短暂的歌唱生涯。

  通过读书交流,我们收获颇丰,不但有科普性的知识:知道了蝉妈妈在树枝中产下大约400枚卵就死去了,大部分卵成为蚋的食物,很少生活下来。文中以小乐为主人公讲述了蝉的一生,小乐孵化后长成初龄若虫爬出洞穴,钻入地下,进行长达4年的地下生活。终于有一天小乐钻出地面,开始了几个月的短暂的地面生活,小乐结交了许多朋友,与自己的妻子结婚生子。当小乐唱完最后一只歌后,就疲倦的死去了。

  可怜的小乐最后自己的尸体也被可恶的蚂蚁吃掉了,最终在这个世界上消失。而且通过朗读交流,小小的蝉给了我们的心灵一次次震撼;如蝉妈妈把自己的全部奉献给了自己的孩子,在临死前不忘自己的孩子,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幸运的小乐躲过了蚋的幼虫,生活了下来。小乐孵化后慢慢长成了初龄若虫,他要钻出洞钻入地下,可以说他付出了艰辛与努力。感受到了他的勇敢与坚强;小乐在地下生活了4年之久,它忍受了孤独寂寞和危险,为了生存就不断地寻找新的住所,在这其中小乐学会了盖房子,而且盖的房子非常漂亮,号称“地下建筑师”;善良的小乐,不嫌其烦地吸出树汁给其它的昆虫喝,而且不求回报;小乐的家族在地面生活仅仅只有几个月,但它们从来不和别人吵架,在有限的时间内给大家带来了快乐,带来了歌声,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爱读书的同学们,相信你们读完此书后也有许多的感想,把它打写出来我们与深圳、甘肃的小朋友共同交流。

《家》读书笔记4

  《家》是巴金笔下的《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他的文笔朴素自然,带有一些方言色彩,笔调清新新,这部小说被誉为民国版的《红楼梦》。书中主要描绘了觉新,觉民和觉慧三兄弟的生活画面,他们是高家三兄弟,他们像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了封建统治虚伪残酷的面目。

  可以说,他们三兄弟分别代表着对待新文化与旧文化冲突的不同态度。首先觉新代表着心里上接受新文化并且向往着新文化,但是行动上却依旧维护着一些陈旧的思想和*俗,而对于一些封建思想的维护给他带来的却是让他自己终止了学业,转而取了个不喜欢的女人结婚生子,让他性情温和的妻子在生子只是因为旧的*俗而要住在郊外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顾而难产而死。虽然他最后偷偷帮助三弟去上海求学,但是他所葬送的确实他和他妻子和他爱的初恋三个人的一生。他并不是没能力改变,只是他缺乏的是勇气,这种懦弱的性格是不可取的。

  觉慧是三弟,他是最小的一个,也是最敢和封建家族反抗的一个,即使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却能拼尽自己的所能维护正义。他参加*并且独自去上海求学,去学*先进的思想来唤醒新一代的年轻人。一方面展现了他的与众不同,另一方面展现了他的正义感和创新意识。敢于接受新文化是好的,但是他过于激进。

  觉民是老二。对于新的文化他是一种理智的接受态度,不盲从,有自己的主见,比觉新更大胆,比觉慧更沉稳,对于他来说不仅收获了爱情也让自己做了自己想做的事,而不是像觉新一样在别人的轨道上浑浑噩噩的度过一生。

  所以我们对于外来文化,应当怎样来权衡新旧的冲突,相信心中已有答案。我们想他人学*的同时,虽说要守护自己民族的.优秀文化,但是也不要故步自封,默守陈规。

《家》读书笔记5

  初次读《家》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巴金《家》读书笔记。《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腐朽**,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读书笔记大全《巴金《家》读书笔记》。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家》读书笔记6

  怀着悲愤与怜悯,我读完了巴金的小说《家》。这是一个叙述封建社会的著作。故事围绕着封建家庭中三兄弟的不同人生走向展开。巴金以自身遭遇及时对封建制度的认知为框架,用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书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生动地展示了“五四”时期封建家庭的没落和新一代有志青年的觉醒。

  这部小说中,塑造最为成功的人之一,当属身为长房长孙的高觉新。在高家这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中,觉新接受了封建主义的所谓:正统思想“,并奉之为行为准则,但也对家中长辈们的勾心斗角,自私自利感到不满与无奈。他既苦于封建意识的压迫,又深深陷入自我痛苦的泥潭,却又无发声质疑的勇气,无力自拔。他只好老实地做个少爷,事事奉行”无抵抗主义“。这种”无抵抗“破灭了他与梅的美好恋情,这种”无抵抗“葬送了他与瑞钰的幸福爱情,那扇他始终无法推开的门,绝不是真的重如千钧。

  他推不开的其实并不是门,那是把锁,一把心灵上的锁。那把名为”维护家庭和谐”的锁啊,那把名为“责任”的锁啊,锁住了他热血的心,锁住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乃至前途。或许那种美好的生活,对他来说,只是梦中泡影罢了。鲁迅之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对他的性格也是极正确的写照。

  同样出身于封建家庭觉新的三弟觉慧,却有着与大哥截然不同的性格。他有着燃烧的心和永不衰竭的梦想。他以满腔热血,积极投身于反帝反封建运动;他大胆抨击封建制度的腐朽,奋力抵制长辈的迷信行为;他勇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与地位”低下“的侍女鸣凤相爱。这个可爱的年轻的生命,这个旧礼教幼稚而大胆的”叛徒“,给”快要闷死人“的家庭带来一点新鲜的空气,带来希望。他是*新一代有志青年的代表人物,他的出现,预示这陈腐的封建社会走向崩溃的必然结果。

  书中还提到诸多重要角色。如剑云,一个柔软,怯懦的彻头彻尾的封建主义受害者。他把对一个少女的爱看做他生活中的唯一明灯,却连自己这最宝贵的感情也不敢让她知道,把这新生的感情埋葬于心底。如觉民,一个有着热血因子,但理性的新青年,相对于觉新的”作揖主义“与”无抵抗主义“,以及觉慧冲动的,不顾一切的斗争,他选择只进行有意义的反抗。面对包办婚姻,他用逃避来实现另一种形式上无言的抗争。他是一位热血而又不失成熟的优秀青年。

  书中还描写了许多女性,其中有觉新之妻瑞钰,觉新曾经的恋人梅,觉慧的侍女与恋人鸣凤和觉民的爱人琴四人。她们代表着不同性格的四种女性,其中前三人都在万恶的封建礼教下做了牺牲品,被断送了青春。而琴,这个给旧家庭点燃了希望的火花的新女性,书中未曾提到她的结局,我只好在心里默默地祝福她能挣脱封建束缚,冲出传统的笼牢。

  在如此沉重,压抑的背景下,我仍然能体会到作者那激情无限的心,那有力的心跳,是对青春的赞美:纵使世界是黑暗的,只要青春的热血不熄,我们始终将打破黑暗,迎接曙光,走向光明!青春万岁!


金锁记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3)

——《背影》读书笔记 (菁华6篇)

《背影》读书笔记1

  在上大学以前,我一直以为朱自清的《背影》写的是作者父亲深深地爱,写的是伟大的父爱。但是,到了大学,重新学*这篇文章,却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以前,一读到描写他父亲的爬过月台时的背影,那个艰难的模样,总会感动,就总以为文章的'中心就在这里。就没有去看前面的一些叙述和描写,在这前面,作者其实太爱哭了,而他的父亲感觉好像就没哭过,可能就会想,是不是他父亲在他祖母死了,反而不伤心?是不是作者也太爱哭了点,在这篇短短的文中,就有三四处流泪的地方,也太像女生了点,文章写的太不正常了。其实,文中写儿子的流泪是写作技巧上的需要,文中写父亲不流泪,如果儿子再不流泪,那文章就显得太不*人情了,文章就失败了。

  写父亲没哭,其实也并不是他不伤心,而是他才是最痛苦的,父亲的痛苦其实是深入骨髓的,他其实是最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一个人。文中写他父亲做事无比的细腻,简直比母亲还母亲,这其实是父亲希望把儿子

  多留在身边一会儿的表现,其实是父亲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表现。

  父亲那笨拙、衰老的背影,其实表明父亲已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作者来关心了,在文章最后一段里,父亲信中所说的“我身体*安,为膀子疼痛烈害,举箸投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这其实表现了父亲老了,处于弱势了,作者才会被父亲弱势地位打动,从而有了这篇文章,这篇忏悔的文章。朱自清的这篇文章其实并不是单纯的父爱之作,而是一篇忏悔之作

《背影》读书笔记2

  朱自清的文章《背影》,一直是颇负盛名,今,终有幸拜读,读后便深有感……

  朱自清写背影那一年,是混乱而又群英毕出的时代,或许在历史上,军阀们光彩夺目,但是普通的老百姓,终是难以维持生计的流离失所。那一年冬天一定冷入骨髓,而此时,祖母又死去了……父亲失业了……

  我感觉受到他的悲哀与无奈,短短四个字之下,他哭过多少遍呢?

  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而后回北京去读书,在浦口车站,父亲为他买橘子去了。那一年,20岁的朱自清望着父亲那肥胖的背影,忽而流泪满面。

  不同于祖母,一个生命的溘然逝世固然残酷,却不曾带来望见父亲那颓唐肥胖不复往日意气风发的背影时,窜上心头那一抹悠长缠绵无法摆脱的无助与哀愁。

  而那个时候,父子俩之间的恩愁远没有之后那么激烈而锋利。“聪明过分”的朱自清,那时看得见却不明白;好久之后,13年冷战,期中,他或许明白了父亲迂回的爱,却看不见了。

  父亲肥胖的背影,爬上了月台。他带回了朱红色的橘子,是那样鲜艳。不管是否应该,他终要自己的孩子完全安稳妥帖。在他离去之后,少年的朱自清也会不舍害怕,与君一别终成永别,。

  龙应台曾写过一段话,摘来一小部分与君同赏: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就是你站在小路这一边,看她的身影消失在拐角之处,而他却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写这一段话的龙应台,也写了两件事情,其中一件就是父亲开卡车送她,向她道歉说,这样的车不适合送大学教授。之后,卡车开走了,龙应台在烟灰尘土里,怔然望了许久,那时她的心情是否与朱自清感受一致呢?

  后来,又过了好久。

  朱自清接到了父亲的来信,顽固、固执的父亲,终于放下了自己那“绝对”的家长权威了。

  朱自清又哭泣了,父亲啊,那一心关爱自己的父亲啊!两年不见,十年的冷战。他肥胖的身影却一直占据自己内心。不然,八年之后,怎么会记得一个外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冬?

  说了‘大去之期不远矣的父亲'啊!

  朱自清无助又悲哀,他悔恨,为什么——!

  何时能再见?天南水北各一方,何时再相逢?三年之后,父亲读到了这一篇文章,他与他之间终于结束了冷战。

  是啊,我们该要怎么好好对待父母。古人曾云:“子欲养而亲不待,”珍惜吧,这一点一滴,这一日一月——

  不要做朱自清,八年之后再将爱镌写;不要做龙应台,在烟灰尘土里怔然而望,落笔成文——

  爱是世间最美的风景,是人间最好的礼物。

《背影》读书笔记3

  多年后再读朱自清的《背影》,却是另一番感受,仿佛春风吹过宁静的湖面,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父爱如山般深沉,用尽千言万语也表达不够。

  “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看到这里时,我想到了自己的父亲。小时候父亲总是骑着自行车带我出去玩,或是把我扛在肩头满街溜达,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父亲的头发变得花白了,脸上的皱纹深成了沟壑。我长大了,父亲却老了。

  时光的洪流,卷来了我的青春,却也卷走了父亲的青春,他用坚实的肩膀为我托起了一片光明的前途。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清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曾经,作者对父亲做的种种事,都觉得是可笑的、荒谬又无用的。可,当他发现父亲费尽心力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他时,朱自清终于感动落泪。我的父亲亦是这样一个人,从不会对孩

  子多说什么,可人生中的每一刻都有父亲的身影。我生病,不管多远多晚他都会出去买药;我不开心,他找了很多蹩脚的话题与我闲聊;我成功,他却假装不在意的`在外人面前炫耀。在父亲的眼里,他的女儿是从相貌到智商都最优秀的女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能感受到这无声的父爱,并渐渐融化在深深的父爱中。

  父亲为我遮风挡雨,给了我温暖的童年;父亲为我指引方向,给我人生的启示;父亲不善言谈,却让我的人生旅途不再孤单。父爱,是伟大的,是无声的,是深沉的,是需要用心才能感受到的。

《背影》读书笔记4

  在上大学以前,我一直以为朱自清的《背影》写的是作者父亲深深地爱,写的是伟大的父爱。但是,到了大学,重新学*这篇文章,却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以前,一读到描写他父亲的爬过月台时的背影,那个艰难的模样,总会感动,就总以为文章的中心就在这里。就没有去看前面的一些叙述和描写,在这前面,作者其实太爱哭了,而他的父亲感觉好像就没哭过,可能就会想,是不是他父亲在他祖母死了,反而不伤心?是不是作者也太爱哭了点,在这篇短短的文中,就有三四处流泪的地方,也太像女生了点,文章写的.太不正常了。其实,文中写儿子的流泪是写作技巧上的需要,文中写父亲不流泪,如果儿子再不流泪,那文章就显得太不*人情了,文章就失败了。

  写父亲没哭,其实也并不是他不伤心,而是他才是最痛苦的,父亲的痛苦其实是深入骨髓的,他其实是最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一个人。文中写他父亲做事无比的细腻,简直比母亲还母亲,这其实是父亲希望把儿子

  多留在身边一会儿的表现,其实是父亲希望得到亲情慰藉的表现。

  父亲那笨拙、衰老的背影,其实表明父亲已处于弱势地位,需要作者来关心了,在文章最后一段里,父亲信中所说的“我身体*安,为膀子疼痛烈害,举箸投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这其实表现了父亲老了,处于弱势了,作者才会被父亲弱势地位打动,从而有了这篇文章,这篇忏悔的文章。朱自清的这篇文章其实并不是单纯的父爱之作,而是一篇忏悔之作

《背影》读书笔记5

  《背影》是朱自清誉满文坛的代表作,叙写的是一些朴实而生动的感情细节。《背影》也是篇首点明题旨:“我和父亲不相见已有两年,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

  在叙事中,融进了真挚的情感。在通常的情况下,要表现人物的感情,往往要写这个人的正面,写他的表情、眼神等,唯恐给人印象不直接。但在这篇作品里,作者却不写父亲正面的形象而写了父亲的背影,切合人物特定的关系和场合。孩子大了,尤其是男子,他虽然很爱自己的父亲,但这种爱比较含蓄,不那么外露。在离别的时候,明知父亲很哀伤,他不会特地从正面去细致观察父亲的表情,只会在父亲转过身去时,表面装着毫不经意,而实际上是很注意地从侧面或背后去看父亲,而且也只有这时才好意思看仔细。所以,作者以背影为中心来写,正是他抒情真实的地方。

  文章围绕“背影”对各种材料进行适当的剪裁布局。首先是由远及*,回叙父子奔丧时的相聚,细数父爱的种种表现,定下深情怀念的基调。接下来写父亲“终于不放心”,亲自“送我上车”的情景,初步揭示了父对子的`挚爱之情。这些简练的叙述,为即将推到面前的“背影”作了必要的铺垫和蓄势。再接着对父亲买橘子的“背影”集中描写渲染,一方面描写父亲行动的艰难,真切地表现父对子的深情关怀。另一方面突出“我”的动情,表现了父对子的感激思念。最后概述父亲老境的凄凉颓唐及始终惦念儿孙的厚爱。并通过读信时的心境描写,让“背影”第四次出现,首尾呼应,感情回荡。

  在第三次提到背影,是描写父亲离开车站时,说“父亲的背影混入来往的人里”,只虚带一句,文字很简单,但父亲那么眷恋儿子,至此也只是黯然分别悄然离去的悲酸惆怅,感情也就包蕴在其中了。文章的最后,又一次地让父亲的背影在“我”晶莹的泪光中映现——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由生离的悲伤发展到死别的预感,感情愈是深沉真挚。

  作者将自己的真挚情感与叙事结合起来,不是简单的凑合,而是“情”与“事”交融。通过一系列的典型生活细节,抒写自己的衷情,真切自然而不空泛。其生活细节自然而然地成为感人的“抒情细节”。

  朱自清偏重于叙事的散文感情委婉细腻、诚挚、真切,有别于周作人的恬淡,有别于俞*伯的缠绵,也有别于徐志摩的矫饰,“另有一种真挚清幽的神态”。正是因为他在抒情与叙事结合中追求着一种“真挚”的特色。

《背影》读书笔记6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

  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柔手动我的心弦,是我的心久久不能*静;又仿佛一双圣洁的翅膀飞过天空,在我的心中留下点点倩影。

  母爱如水,温柔圣洁,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让我们沉浸在爱中;而父爱如山般深厚,父亲用坚实的双肩支撑起整个家庭,父亲那深沉的爱要用多麼华丽的语言才能说出口?

  冬天的寒风,飒飒的刮着。在这孤立无助的季节,祖母又去世了朱自清望着满院的狼藉,簌簌的落泪,父亲自己虽然很难受,但却还安慰我:事以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但得到的钱却仅仅够还债,连祖母的丧事都要接钱办。在这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虽忙,却还亲自送我去车站,为我买橘子,“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老了。

  我不能忘记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麼高大。但是,就在那一天,在那飒飒的.秋风中,在哪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父亲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弯了许多,父亲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父亲那乌黑的头发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色,无惊讶的发现父亲老了。

  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

  我们都是求学路上孤独的孩子,但有了父爱,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


金锁记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4)

——《读者》读书笔记 (菁华6篇)

《读者》读书笔记1

  今年寒假,我读了《寄小读者》这本书。我深受感触。

  《寄小读者》之所以成为现代*最为畅销的儿童散文集,之所以能长久的.存留在我们的记忆之中,便在于那时年轻的冰心那未泯的童心,透明的真心,温暖的爱心,还有他那充满女性气质的清新佳丽的文笔。这一切使得《寄小读者》如一泓清澈的泉水,至今仍温婉的流淌在我们的心底。

  作为我国现代的著名作家、翻译者、学者和爱国民主人士的冰心,她呕心沥血,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给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他的作品和人品,成了*的象征,布偶的我由衷的爱戴和崇拜。

《读者》读书笔记2

  非常认同这本书中将阅读当饮食的比喻。第一次遇到把“阅读”这件事这么贴切、形象的比喻。让自己对阅读这事,一下子就了然于胸。书中提到了四种阅读。

  第一种主食阅读。又称“ 生存需求的阅读”。是为了寻求人生在职业、工作、生活、生理、心理等方面,一些现实问题的直接解决之道。很像是让我们有饱足感的主食。

  第二种美食阅读。又称“ 思想需求的阅读”这种阅读不针对人生的现实问题,没有提出直接的解决之道,然而,却可能帮助我们从一个看来间接,但是却非常根本的方向,思考这些问题或现象的本质是什么。这种阅读是在帮助我们体会人类生命深处的共鸣,思想深处的结晶,很像饮食分类里的“美食”

  第三种蔬果阅读。又称“工具需求阅读”是为了帮助我们查让阅读过程中不了解的字义、语义、典故与出处,而进行的阅读,很像是饮食里的蔬菜、水果。

  第四种甜食阅读。又称“休闲需求阅读”和前面三种的不同之处,在于没有一定的目的,不为了寻求现实问题的直接解决之道,不为了寻找思想的结晶,也不为了参考或查证,阅读就是为了娱乐、消遣,是一种休闲活动,很像是饮食里的甜食或零食,追求的就是口感。

  有很多读书者,喜欢读书但是不会读书,迷失在书的密林中,很多读书者发现身边有那么多的好书,饥渴地抓到什么都读,乱读一通,全然没有方向,越想读书,越觉得到排山倒海而来的需要眷顾光临的阅读内容太多,使大家手足无措,就如迷失在浓密的丛林里。

  这本书,给喜欢读书的人指引了方向。书中全然没有说教的词语,带给大家很好的教导。学*到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题阅读四种层次,以及阅读不同类别的书要用到的不同阅读方法。明确了自己的阅读方向,要做到好的阅读,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丛林之路,挖到属于自己的“第一桶金”。然后,再向前迈一步,增加阅读的精深;向旁迈一步,增加阅读的宽广。

  如何找到自己的专门阅读兴趣呢。

  1、选一个你感兴趣的阅读题目。 题目尽量不要大,譬如什么哲学、科学、心理学的,而要小,譬如 “飞机”、“咖啡”。不知道怎么选? 想想你印象中为什么事情感动过,怀疑过,好奇过,梦想过。

  2、针对你感兴趣的这个题目,设法从书店及网络上找出一种到三种你觉得必读的入门书。 你可以先找五十种书出来,然后交叉使用“不求甚解”、“观其大略”、“熟读精思”三个方法,从中过滤出这一到三种入门书籍。(等你有了经验,熟练了之后,想踏入任何一个陌生的知识领域,十几二十本书也就可以找到了。)

  3、把这个题目里一到三本入门书,利用“熟读精思”的方法仔细阅读。这些书,搭配着相关的网站,你自然会发现接下来应该继续阅读的书种。

  4、不论是从一开始,还是到这个阶段,还是在接下来的过程,都最好认识(至少)一位可以在这个题目上给你一点引路、印证的人。不时跟他请教一下。

  5、你要设定个时间表,逐步收集阅读四、五十种书。这些书最好要涵盖“主食”、“美食”、“蔬果”、“甜食”四个方面。 设定时间表的时候,不要忘了丰子恺所说的:“我们要获得一种知识,可以先定一个范围,立一个预算,每日学*若干,则若干日可以学毕,然后每日切实地实行,非大故不准间断,如同吃饭一样。”

  6、除了书籍之外,也尽可能地从网络上收集就这个题目有过的重要整理及讨论资料。收集的时候,尽量从古至今,从*到西方(及其他地区),包含你能使用的各种语文的。

  7、分别用“不求甚解”、“观其大略”、“熟读精思”、“八面作战”四个方法,把这些书籍与网页做个整理与吸收。可以先就各种书,再就这个主题领域的全貌整理出心得。

  8、然后,你到了要给自己验收的时候。 你应该找一家自己最信赖的书店(当地没有就去外地),来到他们的图书馆区,站到你集中精力阅读的这个题目的分类立柜之前,浏览一遍他们架子上的书种,说得出他们的立柜的缺失在哪里,少了哪些应该摆的书,以及为什么。 没有这样的书店,就找当初的引路人(或第三人)来印证一下。 接着,你要去找这个领域里,大家公认当代研究最顶端的几个人的最新文章或书籍,看看他们所说的是否你都已经明白,你所思考的,是否已经可以和他们交谈。(如果你有心再超越他们,当然更好,但那个主题和这篇讨论如何开第一条路的文章,还是有些不同。)

  读书,需要越界,人生也如此。永远不要用专业来限制自己的活动空间和想象空间。不要用太多的框框来让自己受到束缚,如此才能保持纯真之眼与赤字之心,自由才能自在。因为阅读*,你的人生也没有边界!

《读者》读书笔记3

  读完《寄小读者》,里面的很多章节让我十分感动。我深切地感受到爱就是生活中坚定的信念。同时也深刻的体会到了冰心的这一句名言:“心是冷的,泪是热的;心,凝固了世界;泪,温暖了世界。”

  在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需要爱,需要被爱。爱就是生活的必须。没有爱,生命是枯萎的。

  每当,我们看见那一只只珍贵的野生动物被捕、被杀害、被关进冷冰冰的笼子,我们会从心底发出愤愤不*的怒火;每当我们忽略了那些脚下的生灵,在它们兴奋的搬运食物的时候,将它们踩于脚下,心底所涌起的一丝波澜。

  我想,这就是一个人所拥有的爱。爱,可以让一个软弱的人变得坚强;爱,也可以让一个蛮横无理的人变得善良。当我看完了冰心的《寄小读者》,第二篇通讯始终让我难忘——

  那只小鼠的生命,就像一颗流星陨石落到地上一样,是那样的短暂。但是它却那样从容,仿佛就是目睹了自身死去的一个全过程。我想这应该是一次痛苦的经历,每天在我们脚下,有无数的小生命也在进行着l他们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

  但是它们太渺小了,以至于我们看不见。于是每天就有许多的小生命在我们脚边静静地躺了下来。让我不禁想去待在黑暗的房间,默默的流泪。

  生命是多么的脆弱呀!动物也有生命,不要去伤害身边的动物。用一颗真挚的心和动物交朋友。

  《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费璇

  今年寒假,姨父送了我一本冰心奶奶的《寄小读者》,这本书写的生动、真实、有趣,字字都能感受到冰心奶奶的一颗童心。

  其中通讯录中这样写道:冰心问妈妈:“您为什么爱我?”妈妈回答:“因为你是我的女儿。”就是这样质朴的一句话,让我心中深刻地感受到母亲对子女无私的爱。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又把我们养育大,给予我们爱,这种爱是永恒 不变的。但我们有时并不懂得珍惜。看了这篇通讯录,我懂得了要向冰心奶奶学*:珍惜母爱,回报母爱,赞美母爱!

  冰心奶奶还非常爱护小动物。在她的通讯录中这样写道:有一天,冰心奶奶正在海边上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忽然看见一只海鸟在海里,不飞向天空,她很疑惑,海鸟都在天空中自由自在地翱翔,为什么只有这只海鸟不飞呢?于是,就走了过去,原来鸟的`羽毛被一些东西刮伤了。她就找来了一些可以处理伤口的东西,细心料理这只海鸟,海鸟慢慢好了,又可以到天空中飞翔了,冰心奶奶由衷地笑了。冰心奶奶让我深刻的体会到她的一句名言:“心是冷的,泪是热的;心,凝固了世界,泪,温柔了世界。”

  我们要学*冰心奶奶,人人都要有爱心,有孝心,世界就会充满爱!

《读者》读书笔记4

  读者读了完,不禁写了一篇读后感。

  假如没有遇到你,那年我一定不会要求得到公司西南地区主管的位置,也就没了来成都*百次的奇迹经历…当然,公司也不可能再有人对成飞的项目那么执著,也就不会有在90年代*生产的战斗机上装载美国电子系统出口的历史…;

  假如没有遇到你,我可能不会坚持留在国内工作,也许都已放弃了我的*籍,变成为今天或许会感觉尴尬的”外国人”身份…那么,儿子也就不会留在国内读清华大学了…;

  假如没有遇到你,我肯定没那么大的兴趣会在放下二十后,再去约小时的朋友打球,还坚持了十年.甚至在五十岁时还敢在球场上做鱼跃…没你,排球对于我来说,早就是年轻时的回忆了…;

  假如没有遇到你,我也许不必承担很多家务,没有必要从保姆的工作中抢来每天买菜的任务…更不会天天走进菜场和超市.那其实并不是我的爱好…;

  假如没有遇到你,我也许还不会熟练地发手机短信,因为手机那些个多余的功能对我不会有什么大用途…甚至,我在手机或计算机上写中文的速度也一定没有今天这么熟练…;

  假如没有遇到你,我或许不需要了解医药这个行业,除非是真到了我自己一定要吃药的时候,恐怕也不至关心这离我太远的行当…;

  假如没有遇到你,我肯定不会像现在一样每天都会关注成都的天气预报,使这已经成了我多年的*惯了…;

  假如没有遇到你,也许上帝能赐另一个女人给我来惦记…她或许会是我的,女儿.倘若真是如此,她今天也有十多岁了…;

  假如没有遇到你,我可能还会四处飞来飞去地出差…结果呢?是否也会沉迷于大多出差在外的男人们的游戏中…以至可能败坏了名声,损失了金钱,危害了身体…;

  ……

  假如没有遇到你,我真的想象不出过去的十几年我又会是怎么走过的?

  亲爱的读者们,假如没有遇到你,生活又是怎样的光景呢?

《读者》读书笔记5

  在一个天空黯蓝,蝉欢叫的夜晚,我坐在书桌旁,拿起《读者》,细细地品味着文中的一字一词。

  当我看到一篇文章时,停顿了一下,眼泪禁不住夺眶而出。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位可怜的母亲和一位自私的儿子之间发生的真实故事——2007春节时,母亲给儿子打电话:"孩子,回家吧!我为你准备了你爱吃的东西。"儿子回:"妈,今年厂里加班,我不回去过年了。何况我又升职为组长,不好好表现怎行呢?我已把1500元钱汇到你的账头上去了,拜,明年见!"说完后,儿子把电话挂了。"……"然而在后几年里,母亲期盼已久的儿子依旧没回来,母亲日夜牵肠挂肚。而儿子却说他年年升职,年年寄回的钱多几千、几百。后来儿子升职当了总经理,出差时没空,居然叫秘书回复。你们说他自不自私呢?

  儿子未免太不好了,不知道一年不回去,母亲的思念和伤心会更深,何况母亲还特意准备了儿子爱吃的东西,就盼看他一眼;不知道金钱寄回去后,也不能减少母亲日夜的怀念,难道他不知道一句话"金钱能使鬼推磨"吗?这样他为了金钱去奋力劳动,不去看爹妈,反而成了"鬼"难道他不知道,母爱不能和金钱比吗?就算他有再好的工作,再多的金钱,而不会去看母亲。难道母亲愿意用几年的时间来换取你有金钱又高职位吗?她愿意吗?难道她儿子没听过唱遍的着名歌《常回家看看》吗?也许就算他知道,也不会对母亲好。如果是这样,那么他对母亲的热爱已转到更高的职位更多的金钱了,别人就更不要说了。

  这时,我忽然感到蝉叫变得伤心了,天空此时乌云密布,一阵倾盆大雨落了下来,连老天爷此时都在为那可怜的母亲哭泣……

《读者》读书笔记6

  “生活不是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生活不是没有感动,而是缺少能够感动的心灵。很多的感动,或许缘于瞬间的小事,而正是那么多的小事,让我们的心中充满感动。”是啊,如果说我们的生活是一片毫无波澜的湖水,那么《读者》便是这片湖水里泛起的点点涟漪,它用真挚的情感串起我们的心,亲情,友情,爱情,都在这一刻化成一叶叶小舟,驶向那片名叫“感动”的彼岸。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从未有过的读书经历。曾经,为那一篇篇美丽而真实的爱情童话深深震撼;曾经,为那一股股感动人心的亲情力量止不住地流泪;曾经,为那一段段感性哲学的小故事思考人生……

  情感的交织,智慧的碰撞,人性的对比,就像一个个满满的包裹,充实着我的人生。在《飓风中的两个瞬间》文章中,我看到了一位伟大而又*凡的人在面对飓风时,选择牺牲自己换取其他8个人的生命,正如小说人物福尔摩斯所说:“为了公众的利益,我会毫不犹豫的接受死亡。”而作者最后的点睛之笔更是全文的亮点,每场灾难都是对人类的严峻考验,就在这些考验中,我们往往会看到最光芒四射、最铿锵峻拔的魅力人性。

  在《一杯温开水》中,我感受到了,一杯白开水都会蕴含着一份感动,蕴含着一份爱,它启示了我,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细小的事物,也许它看上去普普通通,其貌不扬,但是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里,它会成为一份盛满感动的小礼盒,让打开它的你流下幸福的眼泪。在《爱情的出口》中,我以一个特殊的视角见证了一段*凡却感人至深的凄美爱情,还记得那句话“因为有爱情,这世上,就不会再有一个人的出口。”久久徘徊在我的耳畔,也许我没有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但我明白了爱情并不是想象中的`甜美可人,一段真正的感情需要悉心的呵护,更需要能够承担那份责任的决心。

  在这本书里,我读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个感人小故事,最大的收获便是懂得了许多待人处事的态度与情感,明白了感动是需要去寻找,需要自己去感触的,它一直都在你我的身边。去留心身边的那些人,那些事,也许我们就不会再抱怨命运的不公,取而待之的将会是会心而又灿烂的微笑,每当阴霾笼罩之时,不要低头埋怨,抬起头仔细寻找,也许你就能找到那缕照亮心灵的希望之光。

  也许,这本书并没有世界名著那么出名,那么深沉,那么伟大,但是它用朴实的文字和真挚的情感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微观的感动世界。如果说世界名著是正餐,每日必须,那么这本书就是甜点,它会在我们酒足饭饱之时再送上一份来自内心深处的甜。


金锁记读书笔记 (菁华6篇)(扩展5)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菁华6篇)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1

  莎翁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 “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之所以说哈姆雷特是“一个人”,是因为他的性格存在着许多的矛盾。他既勇敢,又懦弱。在面对雷欧提斯的挑战的时候;在面对他的父亲的灵魂出现的时候;在刺死波洛涅斯的时候,他是勇敢的。但同时他又是懦弱的,对于复仇的犹豫不决,对于他母亲的爱狠交织,面对他叔父即位,迎娶他母亲,哈姆雷特十分不满,心中诅咒,却无可奈何,任凭事情的发生。

  他,有时候显得很单纯。比如安排一场戏剧,让自己以前刻意的装疯的努力前功尽弃,比如他在国王祈祷的时候有复仇的机会,却因为迂腐而放弃了。“他现在在祈祷,我正好动手;我决定现在就干,让他上天堂去,我也算报了仇了。不,那还是要考虑一下:一个恶人杀死了我的父亲;我,他的独生子,却把这个恶人送上天堂。啊,这简直是以恩抱怨了。”

  他,有时候又显得很虚伪,比如对于奥菲丽亚的“爱情”。哈姆雷特对奥菲丽亚有没有爱呢?可以说有了一点,但还是忏悔多于痛苦。怜惜后悔多于爱。他其实是在看见奥菲丽亚这个昔日的无知少女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失去亲人、失去理智、失去生命后,情不自禁而产生的后悔,在这种心态下,他才跳进奥菲丽亚的墓中忏悔。

  他,同时又在许多时候显得很迷茫。“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刚刚发生在哈姆雷特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那时他只是个无忧无虑的王子。而现在,突如其来的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最后,毒酒和毒剑结束了一切,一场宫廷悲剧最终落幕。奸王虽死,但哈姆雷特也付出了失去自己、朋友、母后生命的代价。我们不能以一笔交易来看待这场复仇悲剧值或不值。但是,如果哈姆雷特没死,他一定会成为最得人心,最仁慈,最宽容的丹麦国王。

  历史烟云早以将一代代王朝覆灭,一个个王侯将相堙没,时间的鸿流之中,我们还记得一部《哈姆雷特》,它给予我们永远的关于人性,关于未来的思考。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2

  简要分幕剧情:

  第一幕:哈姆雷特之父化为鬼魂,哈姆雷特得知父死真相,克劳狄斯迎娶乔特鲁德,哈姆雷特假装疯癫决心复仇。

  第二幕:哈姆雷特假借因爱而疯,安排伶人“戏中戏”重现父死场景。

  第三幕:“戏中戏”惹恼克劳狄斯,哈姆雷特斥责其母乔特鲁德,误杀波洛涅斯。

  第四幕:克劳狄斯送哈姆雷特去英国欲将哈姆雷特处死,奥菲利亚因父死而发疯后溺死,雷欧提斯决定复仇,与国王密谋。

  第五幕:哈姆雷特施巧计逃回丹麦,与雷欧提斯比剑,乔特鲁德误服毒酒,欧雷提斯与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国王被刺,皆死。

  戏剧的.主角哈姆雷特,丹麦的王子,如剧中所描述,他拥有一颗高贵的心,是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辩舌,军人的利剑,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是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举世瞩目的中心,但在这场充满人伦的背叛与阴谋的横祸中如同流星陨落般早夭。但他的死亡并不是“必须的”,他在复仇的过程中曾经有过很多次的犹豫,即使是最后的成功刺杀也是在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之时,所以说他的决心是在非常被动的情况下所作出的。

  我在读《哈姆雷特》的时候十七岁,和哈姆雷特处于相仿的年纪,归根究底,哈姆雷特只是一个孩子而已。

  在还未正式证实了鬼魂的话语之前,哈姆雷特已经开始思考了“存在”还是“毁灭”的问题,他开始怀疑复仇的意义,默默忍受命运的毒箭和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到底哪一个更加勇敢?眼前的幸福曾经是真实的,而反抗必然带来的痛苦却是虚无而不可测的。虽然存在是痛苦的,但是哈姆雷特开始预测自己在毁灭克劳狄斯的同时,是否自己也会一同走向那未知的、不可测的虚无,陷入死亡后依旧痛苦的境地。“理智使得人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在确认了鬼魂的话语是真实的之后,哈姆雷特依旧犹豫了。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哈姆雷特正拥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刺死他,但是哈姆雷特认为手刃一个忏悔的人反而是在送他去天堂。种种迹象已经表露出哈姆雷特内心的犹豫,哈姆雷特的内心其实充满怯懦与对自我的怀疑的。但哈姆雷特的高尚之处在于,应该消弭的是罪恶本身而并非拥有罪恶的肉体。哈姆雷特选择假装疯癫作为掩护是不二的决策,哈姆雷特也赖此发泄情感。剧中出现的两个女性是王后乔特鲁德和奥菲利亚,她们都是哈姆雷特所爱的女人,但是这两个女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使哈姆雷特失望,甚至哈姆雷特将对于母亲不忠的仇恨迁移到了奥菲利亚身上。可以说在暴雨来临之际,哈姆雷特还没有做好迎接的准备,他是一个无端被卷入宫廷大权风云的无辜受害者,仍在思考着“存在与毁灭”,但复仇的任务重压在他的肩头。如拉康回答,哈姆雷特并不知道母亲究竟要的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的欲望所在。在母亲、投射着母亲的影子的奥菲利亚死后,悲剧的主人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哈姆雷特从疯狂的梦境中惊醒,完成复仇。

  我个人并不喜欢奥菲莉亚,尽管奥菲莉亚的溺亡给后世带来了无数美的来源。我认为奥菲莉亚本身是并不爱哈姆雷特的,她不能像朱丽叶一样勇敢、热爱、奉献。她爱的是父亲、兄长和茫然无措的自己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3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

  ……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称赞:“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陽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老国王的灵魂出现了,把他死去的真相告诉了哈姆雷特。这是王子从一个孩子向一个战士进化的重要契机。但是这时的哈姆雷特虽然穿上了战衣,准备为自己的父亲复仇,可是他的灵魂还是一个孩子,他的意志还不够坚强。道德,大局,宗教还是影响他的决定。知道自己父亲的惨死,母亲的失贞,叔叔的残暴,他开始了对于一切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当他的朋友想要帮忙时,他的回答“你们可以去照你们自己的意思**们自己的事情,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情。”他不相信友情;对于自己曾经心爱的女孩欧菲利亚,他也恶言相对“你去进尼姑庵吧”,这是哈姆雷特对欧菲利亚唯一的“要求”,不相信爱情;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不满,他对自己也是相当不满。

  他的装疯卖傻是一个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一个孩子不知所以下的答案?他的那些疯言疯语中,“可是我,一个糊涂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永在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却始终不支一声,我是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我的脑壳?……吓!我应该忍受这样的侮辱,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心肝,逆来顺受的怯汉……报仇……空言,软弱和忧郁。”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犹豫不决的,敢言不敢做的形象。他是一个被社会道德压迫下——为父亲报仇,想要找到解脱,却又怕报仇的后果,对于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对罪恶的世界却也不敢太多的挑战,另一方面,也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报仇。他孩子般的灵魂在内心争斗着。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是软弱的,不坚定的,那让他变得坚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他身处的外在环境。在哈姆雷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在无意识的帮助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朋友罗森克兰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的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的种种黑暗现象,这些都在影响哈姆雷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整个世界,这是他一部分的精神力量。像个孩子一样,轻易接受来自别人的苦难。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哈姆雷特自己的成长,自己的报仇的信念的增强。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因为戏剧演出,哈姆雷特被迫去了英国,在途中了解了国王的'-陰-谋,逃脱后他能不振作吗?挪威王子为父报仇的事情也在激励我们的王子。在墓地中,当看到掘墓者手中的骷髅,哈姆雷特终于看透了生死。一个人不管生前是怎样的有权有势,死后依旧是白骨一推。一切的东西都是命运早就安排好的。那么就让命运掌控他的生命。现实逼着他走向战场,穿上了战衣,灵魂终于成长。

  最后一幕中,当国王下毒,王后因误毒酒而死,哈姆雷特也因中剑毒将不久于世,终于哈姆雷特爆发了,他用尽最后的力量,把国王刺死,自己也同归于尽。

  这是他成长的结局,是他报仇的终点,是他斗争的成果。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4

  爱是人类最伟大的情感。《哈姆雷特》因为恨而导致了悲剧,因为恨而导致了湮灭,这是令人哀叹的。可这悲剧可以避免吗?杀父之仇,向来是不共戴天的,忍耐下去,不如自裁。

  唯一可以避免这场悲剧的方法,只有克劳狄斯当初抑制住自己内心的贪婪,不去对自己的兄长下毒手,但他与王后的感情能让他不那么做吗?王后的背叛令人不齿,但先王如若不是好大喜功、终日忙于征战的话,自己的爱人又会爱上一个不如自己千万分之一的男性吗?这些都是不可考证的。但智慧的莎翁还是给了一些提示,他安排了福丁布拉斯这个角色,与哈姆雷特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样是王子,前者本要忤逆王意、发动战争,但最终凯旋而归;后者则先后失去了自己父亲、爱人、母亲。

  剧本最后,福丁布拉斯说道:“把哈姆雷特像个军人似的抬到台上,因为他要能登上王位,一定会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这让笔者不由得浮想联翩:对于悲剧的主角哈姆雷特来说,是否存在另一条不同的道路呢?

  剧本里的“现实”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5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他是一位空前绝后的伟大戏剧诗人,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伟大的文豪。

  《哈姆雷特》这部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长的一部。书中描绘了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哈姆雷特王子从他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他叔父的恶行:谋害兄长,篡夺王位,欺骗嫂后。王子于是不动声色,暗中调查一切属实后,便不计自身荣辱安危,身入险境,在其叔父安排的一场比剑阴谋中,揭发其罪行。但在这过程中目的虽然成功,却阴差阳错,在比剑中中毒身亡,母后却也误饮毒酒,酿成悲剧。剧中人物有的怯懦、狡诈;有的果决、机智,善与恶对立分明,然而却遭命运之神无情摆弄!

  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他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并且向往这种生活。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在这本书中,我清晰的感觉到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在《哈姆雷特》中王子有段台词颇为闻名,是这样说的:须知演戏的目的,当初和现在都一样,是要仿佛端着镜子照见人性的真实,使美德显示它自己的本相,叫丑恶暴露它自己的原形,要时代和世人看到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虽然,以我的年龄看这本书有些深奥,也有些枯燥,但是他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和假恶丑。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虚伪,狡诈;有的人胆小,懦弱;有的正义,勇敢。我应该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6

  波洛涅斯一家的悲剧,就让笔者完完全全只剩下同情与惋惜。波洛涅斯不是奸臣,在笔者看来,他是那种老实巴交的朝臣,他忠于的也只是“国王”这个位置而非君主本人,新旧交替,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忠于新君。为王事竭忠尽智而已,但仍无法避免沦为哈姆雷特刀下鬼的结局。奥菲利娅始终遭到压抑,前文已叙,这里就不在多说。雷欧提斯则是一个年轻气盛的男子,他本可以在法国开拓自己的事业,但丧父和妹妹失心发狂的悲痛蒙蔽了双眼,呀沦为了国王歹毒计谋的牺牲品。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天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去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活着比死了要痛苦的多,一死即可了却一切,而活着还要承受生活的种种挫折与打击,在痛苦中一次又一次的倒下,又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这也正是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的伟大之处,老农生活的目的就是为了好好活着。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背负着杀父之痛和复仇的“使命”,是异常艰苦而令人惋惜的。人在死后,只会化为枯骨,回归尘土,不管生前的地位如何,《哈姆雷特》中墓园的情节想要表达的思考,大概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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