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读书笔记 (菁华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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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笔记1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内容介绍,知道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择《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非常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悲剧。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终于松口承认他们爱情。可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爱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爱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爱情”。

  第一段爱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可是后来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可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知道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可以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爱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己想象中的爱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爱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弃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爱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必须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己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在狱中的于连还是选择了德·雷纳尔夫人,我才觉得于连并不是一个没有人性的野心家,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当他在瓦勒诺家中吃饭的时候可以看出。可是光凭善良是无法在那个社会生存的,所以他学会了伪装,他在贝桑松的时候学会了这一切。他有野心,那是因为他有学识,他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他不甘屈尊人下,有人说过不愿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一个有能力的人就非得很*庸的过一辈子吗?他要追求幸福,当他在木材场的时候他的愿望就是看喜欢的书,当他踏入*家中的时候,他就开始被那个肮脏的社会给染色了,他那时才快满十九岁。他不知道什么叫幸福,只有他在征服德·雷纳尔夫人的时候,当他完成一个又一个计划的时候,当他看到马蒂尔德小姐在他面前屈服的时候,当他当上轻骑兵中尉的时候,他才感到幸福。可是随后又会自责。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责怪于连,我们要痛恨的是那个社会。

  当于连被德。雷纳尔的一封信给毁掉幸福,他要报复,他入狱了,入狱让他远离了社会,使他卸下了伪装,这时我们才看到真正的于连,他才会找到真正的幸福。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寻找象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那样心灵的爱情已经很难了。我从书中只学会了要珍惜爱情。我也没有那么伟大的报复去控诉这个社会,只是希望大家还能报有一些幻想。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2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书笔记3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充满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做出很多批评,是个小私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的牺牲品等等。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固然没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向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社会背景所造成的,而是来自他内心的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时间已经给了作者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批评,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待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引领我啃完这本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对一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

  *民出身,较高文化,人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是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锁上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的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于青年冲动下追求幸福“英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青年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感情,实际上时被毁于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是取决于他自我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大司令,或者当上年薪千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职责”;他要挤进上流社会,甚至真的以为是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

  其实,于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若放下尊严表示屈服。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红点黑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追求人生的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我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我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好处。我们不难发此刻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道路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就应在制定一个计划。

红与黑读书笔记4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吧!

红与黑读书笔记5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爱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积极进取、努力学*,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己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红与黑读书笔记6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合上书的时候,心情总觉得怪怪的,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脑海里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于连正在事业的最顶峰的时候,却会被社会无情的淘汰?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不仅仅靠的是知识,更多的是靠外界不光彩的手段,而这样的人,往往是社会选择的第一淘汰对象。

  在此看来,《红与黑》这本书中故事的结局也无疑是凄美的。于连死之前,曾要求德瑞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料玛蒂尔德的孩子,这说明于连也是一个有心人。于连死后,德瑞纳夫人也忠于她的诺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也抱吻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这也说明德瑞纳夫人是如此的爱于连。

  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呢?它,再次从反面告诉了人们这个社会,是一个花花绿绿、充满爱情与陷阱的社会。

红与黑读书笔记7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著名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于连借助个人努力与奋斗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的故事。

  出身无名又怎样?它不能说明你一生都默默无为;希望渺茫又怎样?它不能代表你离成功绝无可能;路途漫长又怎样?只有走过才晓得苦尽甘来。于连他不因地位低下而低头,敢于俯瞰权贵,他扼住了命运的喉咙。他自命不凡,不顾他人的歧视而奋起追求一段梦幻般的爱情,他一路逆流而上,与苦难作伴,与惊险为邻。“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他通过自己的奋斗,成功扭转了自己的命运。

  假如当初他放弃了这一场场激情四溢的冒险,他将一无所成;假如他放下这浪漫美好的爱情,他将永远冷漠;假如他没有足够的毅力与勇气去追逐梦想,他又何来的飞黄腾达?因为他坚信风雨之后必有彩虹,因为他明白梦想需要脚踏实地去争取,因此他攀上了史无前例,不留遗憾的高峰。

  于连的故事虽以悲剧告终,但他的奋斗史激励着千万读者。每当你准备演讲时,你是否会因不自信而神色慌张?每当你准备出门时,你是否会因天气恶劣而走“回头路”?每当你下水游泳时,你是否会因寒冷而选择退缩?其实,失败与成功只在一念之间,就在于你是否把握且坚持下去。人生的道路只走一次,也只有一次,没有回头路,也没有选择的机会,只有那些坚定执著,敢于坚持自己的看法,懂得逆流而上的人才能获得成功。

  读了《红与黑》,我也在不经意间想到了我们自己,在面对他人议论或权威影响之时,我们很难保持自己原有的思想,所以,我们应该从小锻炼自己的毅力,这样,才能在挫折面前迎难而上,越挫越勇。

  学会一门与众不同的语言,掌握一种不同他人的艺术技艺,尝试一次有趣的经历,这些多么可贵!有时,放弃真的是一种奢侈,人的一生禁得起几次放弃?

  勇于面对,逆流而上,这个“棋局”上既没有选择题,也不能悔棋,希望我们每个人,在明确自己的人生目标后,就坚强地走下去。

红与黑读书笔记8

  这本书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一直以来被译为多种文字流传同时也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等。

  当我快速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留给我最深的印象,便是遗憾!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的人物。他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和一些才华,当然他也有一副美好的面容。如果他是一个一心只想过安稳日子的人,那他会和同他的阶级一样的人过着*淡但安稳的日子。但他不是,他为自己的地位感到自卑,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于连天生有温柔易感动的心,他也善良,但是他把这些都隐藏起来了,装作冷酷的样子。为跻身与他地位完全不同的阶级里,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他得时刻注意他的言行,以便伪装自己,明明看不惯身边的人,还装作顺从,而且大部分时间他都失去了自我。时刻怕被上流社会的贵族们藐视。

  他对德·瑞那夫人的感情,开始是为了报复那些他厌恶的贵族老爷们,但后来却不知不觉爱上了她。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单纯温柔的贵族夫人,她有着天使般的脸庞,她即软弱有坚强,在与于连发生了关系后,她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无法拒绝于连,在深深的矛盾中,她因看到小儿子的病情严重而更加自责。她那因爱情与母爱两种感情折磨的心几乎要崩溃了,但当她在于连离开的几个月中无意遇上了他,她由于过渡的激动而晕过去。最后她因为于连而坐牢,他为了能见到他而四处奔波,为了于连她不顾一切。所有的羞却和担心害怕都不复存在了,她变得勇敢,她以前担心的名誉之类的念头烟消云散。当她知道于连被判死刑后,打算和他一起自杀但她疯狂爱着的于连阻止了她的这个可怕的念头。最后当她得知于连被处决,她可在第三天就离开了人世!由此可见他是一个温柔美丽的痴情的女人。我比较同情和佩服她。

  我同情于连小时侯的情况,他从来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经常受到父亲和两个哥哥的打骂,他周围人因此也轻视他,这对他以后的悲剧发生有一定的影响。我喜欢于连但是不同意他的观点,我喜欢他真实的一面,喜欢他具有的同情心和易感动的心。他能判断是非,但是他没有坚持他本来的意愿办情,我不喜欢玛帝尔德,他太骄傲而藐视比她地位低下的人,他还喜欢挖苦别人。对她这样任性自傲的女人,于连曾为了她痛苦伤心过,后来有耍些手段得到了玛帝尔德的爱情。但在他失去一切之后,他才大彻大悟,才勇敢面对一切,坦然地承认自己的虚伪与野心,悔恨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他因此更加珍惜他真正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最后于连这令我怜惜的人物在*静的心态下离开了人世,我不能理想于连这种狂妄的心,我喜欢没有野心的他,喜欢他在没有伪装下的俊俏动人的相貌。不喜欢他故作冷漠的表情。

  这本着作有两处使我感动:一处,当德·瑞那在教堂看见于连而晕倒。另一处是结局,太不幸了。

红与黑读书笔记9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要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到《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书笔记10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 (菁华10篇)扩展阅读


红与黑读书笔记 (菁华10篇)(扩展1)

——红与黑读书笔记 (菁华10篇)

红与黑读书笔记1

  我最*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家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不久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基督教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民呢?所谓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放弃了正真的幸福,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瓜,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红与黑读书笔记2

  司汤达的《红与黑》,第一层面表现为一部爱情小说,而其对爱情的高超描写,也足以让其成为一部“伟大的爱情小说”。

  书中写到了主人公于连的两次爱情,虽然有其相似处,却更多地表现为不同的性质。这当然同于连自身的性格特征是分不开的。于连具有进取心,自尊心强,不愿屈服于贵族之下,聪明能干,感情炽烈,大胆勇敢。而这些特征中最中心的便是他身上那种*民阶级的反抗性。这种反抗性自始至终都左右着他的爱情生活。

  在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中,是他采取主动的,但这种主动,却是源自他对贵族阶级的代表德·莱纳先生的反抗。也是他满足自己强烈自尊心的要求。爱情是他用来衡量自我价值的一种手段,他把爱情看作是一种“责任”,是对贵族阶级的征服,他是以挑战者、征服者的姿态来对待这场爱情的。他要握住德·莱纳夫人的手,不是出于情欲,而是出于一种“责任感”,当他握到那双手的时候,他所体会到的,不是爱情的甜蜜,而是胜利者喜悦。“于连的心被幸福的洪流淹没了,不是他爱德·莱纳夫人,而且一次可怕的折磨终于到头了。”

  显然,在这次爱情的开始阶段,于连只是个把一切看作“战斗”的战士,这时的他,还没有心思去顾及情欲或激情。

  司汤达在他的《论爱情》里把爱情分为激情之爱,情趣之爱,肉体之爱,虚荣之爱。他推崇的是激情之爱。而在谈到于连的爱情时,他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称为“心坎上的爱情”,并给予了毫无保留的赞美。但我们应该看到,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并非一开始就是激情之爱,或说并非一开始就是在“心坎上”的。

  与此相应的,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爱却是纯粹的。从第一次见于连,那个“羞得满脸通红站在门口不敢拉门铃的孩子般的少年”便在她心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在后来的相处中,她不断地发再在于连身上表现出来的*民阶级所特有的品质。而一直身在贵族阶层中的她,很快便被这些品质打动了。但此时,她对于连,还只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对一个孩子的同情和爱护,称不上爱情。而她自己也在否定着这种出格的情感。

  听到爱丽莎说于连拒绝了她,德·莱纳夫人“大喜过望,几乎丧失了理智”,以至于让她在心底暗想“我是不是对于连动了情”。从此时起,她才渐渐开始了对于连的“有意识”的爱。到了韦尔吉,她着意打扮自己,无非出于对于连的特殊感情。但她的贵族身份不容许她有这种不合道德的爱情,此时的她,也还没有勇气向贵族阶层的行为规范挑战。直到于连向她发动强势的进攻,她终于难以抵挡,彻底坠入爱情之网。

  而在这场战斗中取得“胜利”的于连,一旦放下心里的那种过分敏感的自尊和自卑意识,任感情自由流露,他对于德·莱纳夫人的感情也便一发而不可收拾,甚至于让他几乎忘记了自己的雄心大志。这次爱情也便逐渐转向了纯粹的“激情之爱”,或者说,这场爱情,从这里才正式开始。

  与玛蒂尔德的爱情,自始至终都像一场战争,处处带着心机谋略。于连在对待这次爱情时,自始至终都是理性在起支配作用,他的出人头地的社会目标,给他的这场爱情染上了浓厚的功利色彩。

  身在上层社会中,于连的自尊心表现为一种不卑不亢,而这恰恰给了受惯了奉承的玛蒂尔德一种难以忍受的挫败感,这种“不服气”的心理,或许便是玛蒂尔德一系列行为的最初出发点。但却不是这么简单。玛蒂尔德身上带有一种对祖先前辈“反叛”意识和“英雄主义”的追慕,而这种“传奇爱情”的情结,便构成了她在爱情中的虚荣性。

  于连在对待玛蒂尔德的追求时,带有着一种戒心,面对她的约会,于连不能不去,因为他不能让她笑看他的懦弱,但他又担心这会是一个阴谋,所以,他在做了一番精心的布置之后才去赴约。而这次约会中,两人也只是在各自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而不能敞开心扉面对。

  这次约会之后,玛蒂尔德开始后悔,又改变了对于连的态度。而于连却不会接受这样的转变,他已看到了自己飞黄腾达的未来,他要在征服这个女人的基础上站在贵族阶层上。所以,他使了个手段,向玛蒂尔德身边的一位夫人求爱。这一手果然见效,玛蒂尔德无法容忍这种侮辱,自然要把于连“抢”过来。她彻底地在于连面前屈服,“她对他说自己不好,坦白自己的种种不是。”她对于连说:“你是我的主人,我是你的奴隶,我要跪下来求你饶恕,因为我竟然想反抗。”而此时的于连,又一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这个不可一世的女人,终于跪在我的脚下了。”

  但这次爱情却同样不能持续,一封告密信断送了他的一切。

  我们可以看到,这两次爱情在这里开始交汇,而他在两次爱情中的不同心理出发点,也在这里发挥了作用。第一次爱情中的感性因素和第二次爱情中的理性成分在这里混杂,并最终导致了他的悲剧。

  首先是他第一次爱情中的感性因素,也就是“激情之爱”中付出的激情。他把与德·莱纳夫人的爱情视为真正的爱情,而在他看来,真正的爱情必须是建立在*等与真诚之上的。我们可以看到,在与德·莱纳夫人相处过程中,于连从来就不能忍受德·莱纳夫人的不*等的表现。正因为他太在乎这样的一场宝贵爱情,所以他不容许有什么人或什么举动来破坏。这也是他性格特征所决定的。得知德·莱纳夫人对他的告发后,他不能忍受这对爱情的背叛,而这种愤怒也正显示了他对第一次爱情的珍视。这种愤怒让他失去理智,枪杀了德·莱纳夫人。

  第二次爱情中,于连一直在幻想着一个辉煌的未来,他的注意点只在事业上,而这场爱情,只是他事业的代表,在他眼中,这场爱情就是他的事业,他要保护的是爱情背后的事业,而非爱情本身。那封告发信来了之后,于连在意的不是与玛蒂尔德的爱情的消亡,而是他前程的幻灭。这也便是他在这次爱情中的理性之所在,这种理性的追求一旦变成痴狂,也就会让他做出不理智的举动,这也是他枪杀德·莱纳夫人的推动力。

  于连这一举动中的复杂因素,也展现了他与这个与他的本性格格不入的社会吃力的搏斗后的最后心理。面对在上层社会的“事业”的失败,又得知了爱情中的背叛,他终于完成了自己人性在苦苦挣扎后的回归,而这种回归只能是一种结局——绝望!所以,他做好了一死的准备,向德·莱纳夫人开枪后,束手就擒。

  两次不同性质的爱情,也只有在此时,在真正面对的时候,才能见出其高下。在狱中,面对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同样真诚的表现,于连的反应却不同。只有在此时,他才能最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心里对爱情的真实态度。他别无他求,只愿与德·莱纳夫人在这狱中享受最后的哪怕是片刻的幸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玛蒂尔德,还在继续她的虚荣,她亲手将于连葬在那个于连喜爱的山洞里,完成了她“英雄主义”的模仿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司汤达把于连这两次爱情分别叫做“心坎上的爱情”和“头脑中的爱情”。但同时不能忽视,司汤达的这个评价也有太达绝对化之病,毕竟他是站在一个写作者的位置上来评价,难免会带有规划性,而作品中真正显示出来的情况,则不会也不必完全与他的规划相符。

  德·莱纳夫人与玛蒂尔德身上,同样表现出一种对贵族阶层行为规范的大胆反抗,而这种反抗,很难不把它归因于真实的激情之爱。这种反抗,在前者身上表现为其对没有爱情的婚姻关系的冲破,最终不顾丈夫儿女们的看法而全身心地爱于连,在后者身上则表现为其不遗余力地对于连的营救,虽则因为出身原因而带有一些矫情成分。同样的,对于连来说,也很难把两次爱情严格地放在“心坎上”或者“头脑中”来区分,与德·莱纳相爱中,他也必须有理性的考虑,而且也决不在少数,在与玛蒂尔德的爱情中,他也有发自心底的对玛蒂尔德和感情,同样也不在少数。

红与黑读书笔记3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红与黑读书笔记4

  司汤达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三十几岁才发表作品,并且英年早逝,然而他精准的人物心理分析和凝练的笔法却触动着每一个人。

  我重新阅读这本曾让我的心灵如此激动,其情节却几乎被我彻底遗忘的作品。三年前我在此书中最欣赏的人倒是行为颇为狂热的德·拉莫尔小姐玛蒂尔德。

  她居然能剪下一边的头发给自己非同一等级的情夫,农民的儿子于连·索雷尔。至今我还能清楚地记得读到玛蒂尔德高唱“我爱得太多,我要惩罚自己”时内心极度的激动。

  首先说说于连。我始终觉得他是个高洁的人,我不想在那些指责于连虚伪、不择手段的人面前为这个二十二岁就匆匆离世的孩子辩护在神学院,于连的聪明在于炫耀,而其他人的聪明才是深刻的,他们懂得利用自己或真或假的愚蠢并获得成功。换言之,知道社会有着阴阳两面并坦率地谈论这一现象的人并没有了解生活,只有那些对社会的阴面了然于胸且能与其他人心照不宣地对此避而不谈佯装不知的人才能游刃有余。

  三年过去了,我还在谈论虚伪和高洁,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只有了成功和失败。“虚伪而成功”或“高尚而卑贱”是他的两种选择,但是对另一些人来说只有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是像于连这样的说说而已。

  所以他们在生活中无需痛苦地与自己的天性作斗争,而是只需贯彻自己的本能。这与才智也没有关系,而只是取决于人的处世态度。

  于连的心里充满感情,这些感情总是跟他的计划格格不入。是谁在瓦勒诺先生的宴会上为穷人流泪;是谁将自己的虚荣之爱变成了真正的激情之爱;是谁逐渐对自己宣称不屑的*家的孩子们生出感情;是谁对失势的彼拉神甫不离不弃……这些作法跟他必须建立在完全的冷酷无情基础上的成功大计南辕北辙,因此,我认为,促使于连死亡的恰恰不是他的功利心,而是他功利心不足。

  在他决定投身这场功利之战之后,他就不应当再想名誉、人性或者女人的真正垂青,而应当去想什么手段最能够帮助自己实现目标。这样的他跟瓦勒诺和福利莱等“社会成功人士”多么不同啊。

  不是社会原因造成了于连的死亡,不是瓦勒诺等人因为嫉妒他而杀死了他,瓦勒诺的成功恰恰说明于连是有机会成功的。但是他做出了最坏的选择,于连从不会从利益出发考虑问题,他只知道真情、荣誉或者虚名。这样的人在任何社会都不能轻易发迹,因为就算在于连苦苦思念的拿破仑时代,善于克制的人也肯定比过于敏感、感情过剩的人更容易在事业上取得成功。

  将追求大众眼中的成功作为自己的目标是这个青年一生最大的悲剧。他既想保持自己内心的纯洁,又想获得社会的广泛承认用司汤达本人在书中对于连的评价就是“他永远也成不了一个好教士,成不了一个干练的行政官员。像这样容易激动的心灵顶多适于产生艺术家。”所以,从于连的失败来看,他的性格也已经注定他在跟多数人相处时会有问题,甚至受到旁人的误解和排斥,正所谓“过洁世同嫌”。

  一部小说是沿着大路来往的一面镜子。

  我对德·莱纳尔夫人的看法也跟初读时截然相反。我甚至想到,也许过于年轻的人没有能力欣赏质朴,而只能崇拜夸张的激情。那时我无力区别*和和*庸,高傲和高贵。德·莱纳尔夫人那种柔和的、充满了自我牺牲的爱情曾被我忽视。现在,我才知道这种真诚自然是多么可贵,知道于连为什么会将他源自虚荣的感情变成对她的真正爱情,因为她爱得这样纯真,爱得这样没有矫饰,被她爱上是一种光荣。

  死亡驱走了一切虚荣,演给别人看的戏应当落幕了,伟大也罢,卑微也罢,于连只能在*夫人那里获得完全属于他个人的关注和爱,因此也就只能将爱情回报给这个女人。对于玛蒂尔德来说,于连的死是光荣的,她报之以她梦寐以求的英雄主义的落葬仪式;而对于德·莱纳尔夫人来说,他的死意味着她的生命不再有意义,她不再顾及上帝与名誉,报之以自己的殉情。

红与黑读书笔记5

  一个偶遇,让我幸运的得到了这本书。早就听说了它的经典,所以,得到此书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我的“奇妙之旅”。

  在一字一句的阅览过后,男主人公惊奇的出现了,刚开始,他被赋予了一个奇特的形象。他受家人的打骂,每天父亲回家用结实有力的手臂打他并且不喜欢他看书;他狂热追逐偶像拿破仑,因为他从贫苦人民出身,却做到了一个备受世界瞩目的角色,这无疑带给他动力,让他奋勇向前追名逐利;他为自己以后的路做各种筹谋,竟然去背神父最喜爱的那些枯燥的拉丁文圣经,因为在这个社会,很多晋升关系都离不开这神圣的地方;他拥有超人的记忆力,为他以后的大踏步走向“上流社会”埋下了重重的伏笔;等等。而就是因*的虚荣心,才使他决定一定要请这位年轻人,也就是主人公-于连做他孩子的家庭教师,一切就是从这份特殊的角色-可直接接触到富人-开始的。

  在家教期间,他出奇的和*夫人展开了恋情,这份初开的情窦让他死去的最后一刻也难以忘怀。尽管,在离开她之后,他通过各种关系晋升,达到事业的顶峰,而且为了更高的权力和地位,自己又和首富之女马蒂尔德发生了惊险的爱恋,马蒂尔德还为他怀孕,为了他,马蒂尔德尽然疯狂的利用各种关系保护他,在他枪袭*夫人后,一连串的官司都是马蒂尔德为他做的,可是,就在袭击他最心爱的人-*夫人-之后,才让他唤起了心底里的那份爱,直到死前的最后一秒也没有忘记,他很爱她,而她也是,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三天之后,她也和她心爱的孩子一起安然的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曲折的情节,每个词语无不淋漓的表现出故事主人公的性格,而这些,也正好符合当时的西方观念,可见当时的教会、上流贵族等等对人们思想根深蒂固的影响。

  也许,在我认为,“红”就是流离于这篇小说中强烈的爱情,“黑”则是这个社会腐朽的观念、每个人心里的虚荣、钱和权的激烈追逐。“红与黑”,在这种复杂社会中交杂的爱情、痛苦、无奈、放纵、可笑等等。

红与黑读书笔记6

  这部小说是一部关于一个年轻人的激情、鲁莽、高傲、虚荣、社会的不公、命运的捉弄的小说。它几乎成为各国青年的案头必备书。每个年轻人几乎都能在这部现实主义小说的主人公于连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于连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上天给于连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他凭借着自己的手段爬上高处,正 要享受无数的荣耀和赞美,上天却将他从高处又拉了下来,年纪轻轻就上了断头台,断送了一生。

  这部小说实际上就是一部成长史,他书写了主人公于连的人生的四个阶段,分别是小城时期,神学院时期,巴黎时期和监狱时期。于连在这四个阶段一步步成长起来。在他成长的这几个阶段他不断地转化着角色和面临着不同的选择。

  于连每次的选择都会面临不同的人生。第一次他可以选择不去*家里当家教,那么他便不会与*夫人有任何交集,以后的事情便不会发生。在他当家教的时候,如果他选择和女仆艾丽莎结婚,他就会得到女仆继承的财产,从而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是于连拒绝了。在富凯提出可以和于连一起贩卖木头的时候,于连也拒绝了。这些选择无疑促使于连最终实现了他过上上流社会的生活。但于连其实是矛盾的,他在选择教会还是选择当一个骑士而纠结。在于连小的时候,看见几个骑兵很威风的回到维里埃,就决定长大也要当骑兵,但是长大后看到富丽堂皇的教堂内心又产生了动摇。他于是将自己的未来的命运寄托在谢朗老神甫身上,为了得到神甫的欢心,于连可以用拉丁语把整部《新约》全部背下来。并获得去神甫家上课的机会。但这并不代表着于连对于教会有多么的热爱。他在当家教的时候讲拿破仑的照片放在房间里。而当他知道谢朗老神甫离职获得的报酬时,又向往骑士。可见,于连的内心并不坚定,它一直在这聊着中摇摆不定,当哪一方对自己更有利时,他的内心便会偏向哪一方。

  于连自身的矛盾不仅体现在他的人生目标上,更体现他的性格上。他是一个自卑而高傲,鲁莽而冷静,虚伪而真实,满是虚伪却又充满激情,自视清高的人。他的性格很大一部分与他所出的环境有关。他生于一个家境相对不错的木匠家庭,家里有一个锯木场。但是他的父亲和哥哥们都不识字,所以经常抱着书读的于连在他们眼里就是一个另类,于连经常受到哥哥们的欺负,所以他是对于自己的出身一直是自卑的,在上流社会人的眼里,他就是一个贫穷的下等人。所以于连才迫切逃离那个家庭,成为一个上等社会的人。在所长夫妇带于连参观房子的时候,于连觉得那些仆人似乎都严阵以待,准备迎击蔑视,这里从于连对于仆人的反应也从侧面反应了于连的自卑。他的这种自卑源于自身身份的强大落差。在参观所长装饰漂亮的房子时,于连内心很不*衡,一方面感到深深的自卑,一方面又非常嫉妒。所以于连看到所长的房子时觉得这些东西有卑鄙的成分,认为这些钱来得不明不白。于连长期以来的自卑感使他变得极其敏感,他觉得在*家里虽然自己收到了彬彬有礼的接待,但他却从中看出轻蔑的微笑和高傲的优越感,并大大地收到了刺激。对于周围的人或事于连都小心翼翼地,尽管有时鲁莽无知,但他还是不断地戒备着。

红与黑读书笔记7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要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到《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书笔记8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红与黑读书笔记9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

  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红与黑读书笔记10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带着对司汤达的崇拜,我阅读了《红与黑》这本书。

  作为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喻为军装和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火红的理想与黯然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等等,真可谓挖空心思。但按照司汤达的意思,“红”意味着书中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的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仑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侯爵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侯爵的女儿玛娣儿。正准备和玛娣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侯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红与黑读书笔记 (菁华10篇)(扩展2)

——学生读书笔记 (菁华10篇)

学生读书笔记1

  今天教师叫我们写一篇读书笔记,我于是随手拿起了一本《读者》来看,无意中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那片故事叫做“84名乘客的生死表决”。这片故事,内容虽然不算多,但却是给了我很大的感触。

  这个故事的内容是1990年5月26日的一个早上,一辆飞机在空中飞了十三分钟后挡风玻璃猛地炸开了,挡风玻璃一碎,机长被强大的风流给卷了出去,要不是空姐抓住了他的脚,他才没有被风卷出去,还与空援中心失去了联系,飞机上乱成一团,飞机开始迅速下降,如果想要有生存下来的希望,就要丢下机长,堵住窗口,才能生存,在飞机上的规定,机长要牺牲一切来帮助乘客,那么机长的生命完全取决于乘客的一句话,当空姐问乘客,丢不丢下机长,大家都渐渐地举起了手,看此情形,空姐努力压抑自己的情绪,不哭出来,可后来奇迹发生了,大家都慢慢把手放下来,最后没有人举手,后来飞机成功地降落了,机长也得救了,这个举动不仅救了自己还救了别人。

  我的感受是我们不要轻易放弃别人的生命,有的时候,拯救别人也是拯救自己,所以我们要给别人一次机会,就是给自己一次机会。

学生读书笔记2

  今天终于花了一上午的时间将<一座城池>看完了,一直不太明白韩寒和郭敬明到底两个人的区别在哪里?读完此书,总算开始对他有了一点了解。

  他,外表很帅很酷的年轻小伙子,爱开赛车,有着年轻人的放荡不羁和这个年纪的叛逆,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男孩子,竟从他的笔下写出的文字,小说里的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他的手笔如此老练到位,在幽默了一把使读者发笑过后,留下的是讽刺二字。耐人寻味。可见他的思想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年龄。如果说高考是一部**的机器,那么这个说法我赞同。虽然不绝对,但至少将我们这样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压抑得快成神经病了。韩寒,曾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杀入决赛。决赛时迟到的他竟以<杯中窥人>获得了大赛的一等奖。我不能说他是个怪才,但至少是个奇才。

学生读书笔记3

  读完了金庸的《笑傲江湖》深有感触。

  本书先是从林*之因家藏有之高无上的剑谱——《辟邪剑谱》,而惹上了杀身之祸伊始。古人云“小人无罪,怀壁其罪”。家破人亡的林*之不得不投奔到华山派门下,从而引出“男一号”——令狐冲出场。令狐冲因犯了戒条到思过崖上反省,而有幸得到风清扬的独孤九剑真传。后来又因各种际遇,他受到多个高人的指点,因此获得了不同凡响的高超武功。之后令狐冲被逐出师门,帮助向问天,又救了任我行,杀了东方不败,装作一个将军,帮助恒山派,快要死的恒山派原掌门人托令狐冲做恒山派掌门。

  后来五派合一,“君子”剑岳不群打败了左冷禅,成了五岳派掌门。林*之总算报了家仇,还要除了后患——岳不群,结果却狠心杀了他的妻子岳灵删。而他最后遭人暗算双目失明,被砍了右臂,下场凄凉。

  在书中,围绕着江湖恩仇,又展开了几段爱情故事,最后任盈盈和令狐冲结为夫妻,令读者心愿得偿。

  整部书围绕一部曲子“笑傲江湖”和一本武林秘笈“葵花宝典”写的。曲子“笑傲江湖”是曲洋和刘正风所创下的,它是整部书的灵魂所在,曲风以及整部书给人的感受,都非常豪迈。展现了江湖豪情,正邪对立,恩怨纠缠,以及爱恨情仇,但最终“笑傲”才是超越的境界。

  而所谓“葵花宝典”这部武林秘籍,之所以引发江湖波澜,根本原由,是因为人性深处的贪婪所致。在各种争夺打斗背后,有的冠以正义之名,有的直接索取,但归根结底,曝露出人性的丑陋。

  整部书让我看到了人的心灵。所谓“君子剑”岳不群其实是个伪君子,他甚至连小人都不如,小人还光明正大做坏事,担得上一个磊落。而他表面上他装得想君子,可背地里做偷盗、**等一些伤天害理的事,他不惜为了得到一个五岳派掌门人的一个名气,而自宫*剑。真是道貌岸然,实则猪狗不如。

  金庸的《笑傲江湖》写出了人心的险恶,不同的人的不同的性格,有的外表似君子,但暗地里却是凶险无比,有的虽名气不好,但侠义肝胆;有的光明磊落的做坏事,但却比伪君子更能让人接受。总的来说,金庸把每个人写的活灵活现性格分明。

学生读书笔记4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中有很多个生动有趣的故事,比如:《豌豆公主》,《雪皇后》,《皇帝的新装》等》。

  其中,故事内容我最了解的是《皇帝的`新装》。它讲述的是一个皇帝只爱漂亮衣服不管国家。有一次他请了俩个骗子,结果让他十分惭愧。

  这个故事告诉我:做人要诚实守信,对朋友要坦白,不要自私自利,不顾别人。

学生读书笔记5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学生读书笔记6

  闭上双眼深深品味《简爱》的魅力所在,忽然间觉得罗切斯特和简爱的爱情是如此诗意般耐人寻味。

  是的,夏洛蒂·勃朗特和《呼啸山庄》的作者艾米莉是姐妹。虽然两个人生活在同一社会,家庭环境中,性格却大不相同。夏洛蒂·勃朗特显得更加温柔,更加的清纯,更加的喜欢追求一些美好的东西。尽管她家境贫穷,从小失去了母爱,父爱也很少,再加上她身材矮小,容貌不美,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很深的自卑,反映在她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作为她内心深处的自卑的补偿。

  那个年代优秀女性的标准是贤惠、温顺、禁欲——“家里的天使”,不能像男孩那样自由、放纵。正是在这种严格、禁欲、“囚居”的气氛中,夏洛特形成了对自由的渴望、对不*等的反抗、对“秩序”的颠覆和对“合法性”的追求。

  因为她的自尊,她更懂得什么是尊严,什么是真正的爱。她描写的简·爱也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的追求着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出身于牧师家庭,并在幼年就成为孤儿,寄养在舅舅家。不久舅舅里德先生病死,简爱受尽表兄和表姐妹的欺侮。里德家是个男性中心的家庭。舅舅死后,里德是一家的中心,他歧视母亲和姐妹,冷酷无情,专横残暴。一次他与简发生冲突,舅妈便把她锁进红屋子。红屋子是作者着力描述的居所,它是里德家庭的中心标志,是禁闭之所的象征。就在这里,出现了她的另一个幻影,当她看到那镜中之像时,她回忆自己的命运,周围任务的丑恶,并决心从难以忍受的压迫中逃走。后来,舅妈里德太太把她送进洛伍德慈善学校。校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上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但她受不了那里的寂寞、冷漠,于是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她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庄园主罗切斯特和他的养女阿黛尔·瓦朗。罗切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但他敢作敢为,深奥神秘,桑菲尔德庄园也和它的主人一样奇怪神秘。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切斯特并将火扑灭。罗切斯特告诉她三楼住着一个神经错乱的女仆,她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简对此事严守秘密。在罗切斯特举办的家庭聚会上,简意识到自己已爱上罗切斯特,不久她答应了罗切斯特的求婚。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结婚用的面纱,然后把面纱撕成两半。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切斯特年前娶了梅森先生的姐姐为妻。罗切斯特承认了。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庄园,饥饿劳累,最后晕倒在牧师恰巧也是自己表哥圣·约翰家门前并获救。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就在简要做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旷野中罗切斯特的呼喊。于是她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同时还带来了一笔从叔叔那里继承的遗产。当简回到桑菲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已被疯女人贝莎放火烧成一片废墟。罗切斯特为了救她,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农场,向他倾诉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两年后,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被治好,他们的第一个孩子也降临人世。

  不一样的环境,不一样的待遇,不一样的人生态度,造就了她这样一位有思想,敢于追求美好生活的人。她不屈于世俗的鄙夷,她不屑于自己的身份低微,在她心中完美的生活不只属于上流社会的人,同样属于追求完美的人。

  她的生活追求是从一个家庭教师开始的。她作为罗切斯特女儿的家庭教师,从此开始了她的爱情长路。在这条似乎不那么*坦的道路上,她始终是坚持不懈的,始终都是不懈追求的。她在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她始终相信上帝会眷顾一个有追求的人,她同样相信每一个有追求的人都会有一段唯美的童话爱情。

  在罗切斯特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花园里的每一次邂逅,映照在夕日余晖的斑驳光辉中,显得格外唯美,充满爱的点缀。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简·爱是个追求心灵自由和人格独立、具有反抗精神的知识妇女形象。她出身低微,长得也不漂亮。小说中的简一如作家本人:一方面诚恳、善良、独立、渴望自由;另一方面要强、刻薄、占有欲、反叛性、颠覆性等破坏性格隐藏其下。内心世界极其丰富复杂,自我意识异常强烈。

  在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了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爱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追求;她的义无反顾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抉择。

  谁说,除了罗切斯特,没人爱简·爱?

学生读书笔记7

  今天学了《晏子使楚》这篇文章我的感触很深。我很佩服晏子,因为她的智慧让我佩服的五体头地,他的一言一语都影响到齐国的荣誉,他是一个那么机灵的人,楚王虽然没有直率的说出讽刺齐国的话,但晏子的心理一清二楚,他是一个爱国的人,他所说的话都是在维护自己国家的尊严,让楚国的国王不能再那么放肆。

  今天虽然学的只是一篇课文,但我会一生受用不尽!

学生读书笔记8

  《无声告白》是我花一天时间读完的一本小说。看完之后,总觉得想写点儿什么。这本小说作者是居住在美国的华裔,不明白是不是华裔的骨子里面都有潜在的自卑感,因此个性渴望“成功”或者借由子女的“成功”来赢得别人眼中的赞许,从而肯定自身的价值。所以,这部小说在种族方面、男女*等方面、子女教育方面都充满了作者主观的感受,可能很多资料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小说中的母亲是美国人,但是其言谈和行为却十分*化,以致我读的时候总会有点儿“出戏”。我甚至我觉得,如果忽略书中的美国背景,把种族差异换成城乡差异,整个情节放到*,也十分适宜。举个例子,家长们是不是都很喜欢送书给孩子作为礼物。

  *人个性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很多家长都会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人生理想寄托到孩子身上。所以,这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很值得*家长记住: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盼,找到真正的自己。你是想让孩子重复一条你自己的道路呢,还是就应让他自我发现兴趣所在遗憾的是,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浮躁的社会环境都给不了孩子自我发现自身兴趣和特长的时间,家长们的群众焦虑直接导致孩子们脸上呈现日益凝重的表情。

  我以前坐在少年宫的大厅里观察过来来往往的孩子,年龄越小,脸上的笑容越多;年龄越大,表情越凝重。我很期望我的两个女儿脸上的笑容能够持久些。虽然在目前的环境下,快乐学*很难成为现实。但是,多陪陪孩子,多了解孩子真实的想法,就应还是能够做到的。从这天开始,少一点儿灌输,多一点儿沟通,给孩子们的成长多一点儿空间和时间。

学生读书笔记9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是因为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所以,“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因为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因为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所以失江山,刘邦,曹操之所以得江山,正是因为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因为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是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是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学生读书笔记10

  一位住在糖果镇的吉米哈特,闯进钟楼,偷走一颗蛋!竟然因此展开一场奇幻冒险竞逐”众神之神”的宝座,从银色飞龙蛋蹦出的飞龙,带着吉米哈特突破困境,而始终一路相伴的飞龙,甚至吐出生命之珠,力挺吉米哈特!顽强抵抗的吉米哈特,打败了邪恶的伊库尔,夺下了众神之神的宝位。

  读后感想:

  看完这本惊险又刺激的冒险故事,让我更想成为故事里的主角-吉米哈特,吉米哈特虽然顽皮,但是他坚信不移,永不放弃的信念令人敬佩,我们应该多多向他学*,身为高年级的我,应该不在胆小,要勇敢去面对自己所面临的难关,向吉米哈特一样越过重重关卡,突破困境,向一辆在轨道上行驶的火车,吉米哈特告诉我们:”要勇敢,不要放弃,要表现出勇敢的一面。”吉米哈特的一句话,惊醒了我。


红与黑读书笔记 (菁华10篇)(扩展3)

——《边城》读书笔记 (菁华10篇)

《边城》读书笔记1

  人向往的是什么?

  一片树林、一片大地、一个蓝天,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一座小屋、一个村庄、一个城镇一个步伐、一辆自行车、一辆轿车。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在进步还是在退化?人手所创造的不知道得否满足于他们的心意?人心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当你贫乏的时候,追求的是财富;当你动荡的时候,追求的是安定。而如今这个时代,繁华的城镇里高楼拔地而起、街道上车水马龙、行色匆匆的人们在忙碌中建设着社会的发展。这景象本应符合人类的追求,但经历过农村生活的城镇人们却开始向往农村的环境。这似乎有点矛盾,从落后的农村到发展的城镇,从发展的城镇又到落后的农村。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

  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

  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读书笔记2

  夜阑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细品沈从文先生的《边城》,思绪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起伏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边城》读书笔记3

  《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生活中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 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 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作者沈从文所流露的这些思想,无意之中跟道家的思想又有巧合之处。

  在这里,也让我想起两句话,作为结束:

  “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的怀中,便不会安宁。”——奥古斯丁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 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耶稣

《边城》读书笔记4

  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雅、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题记 (沈从文如是说) 湘西是一个美丽又多愁善感的奇妙之地,那里亦是大文豪沈从文之故乡。不错,作家笔下的《边城》也同样被赋予了淡淡的哀愁。可以说,所有的哀愁皆来自这片寂寞的山水,也来自那个令人心碎的翠翠。

  首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二,那时我的心被质朴而又纯洁的翠翠所填满,她让我对湘西充满了迷恋与向往。她是古典或流水的神圣的化身,她是诗歌或古老的梦境······总而言之,翠翠是美与爱的化身。她善良、热情、纯真,又从小常看着爷爷向那些疲惫的旅人赠饮一杯凉茶,甚至不收过渡者的赏钱,过着勤俭、静谧的生活。在豆蔻时节,翠翠渐渐情窦初开,因为在一次龙舟竞渡时邂逅了船总的儿子傩送,便暗暗地喜欢上了他。沈老人家在书中淋漓尽致地展现了翠翠的懵懂心理和少女的美妙情怀,表现了人类感情极美的一面。在最后,傩送出走,祖父与世长辞,年少的她是极其伤感的吧:一面怀着对祖父的怀念及对意中人浓浓的思念,一面又依旧守着渡船,虽然很孤独寂寞失落,但她心中仍然充满着对未来的憧憬。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翠翠她仍旧一如既往,*和地生活着、默默守望着。作者塑造翠翠这一人物形象,尤其是翠翠的爱情观,更是表现了人间淳朴美好的感情。

  其次是勤劳坚强的老船夫的身上洋溢着淳朴厚道的人性美。他是一个老船工地位卑微却坚守做人的原则,体现着*的传统美德。他管理渡船五十余年,无论白天黑夜,刮风下雨,他都忠实于自己的职责,把渡船当做自己分内之事,毫不懈怠。“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静静地忠实地在那里活下去。” 他是溪边渡口的摆渡人,“在职务上毫不儿戏”。他对孙女的爱可谓至深,在翠翠**之后,他就对孙女的婚事担忧操劳,他对大老二老兄弟的私下暗示,对老马兵和团总媒人的探问,他亲自上街打探消息,并启发翠翠去恋爱去响应傩送的爱慕。翠翠爱听二老的情歌,他就天天夜里等候;当二老在爱神面前犹豫时,他就焦急、盼望,甚至会为孙女连唱十首歌曲。他既爱孙女,希望她有一个好的归宿,又担忧她再走母亲的老路,却无法直接说出来。最后他对于翠翠的婚事无能为力,只能带着孤单和遗憾撒手而去。这些都体现出老船夫的宽厚仁爱、善良朴实。

  再者,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眼的形象——白塔。白塔是苗族传统价值观念的象征,如风俗淳朴、重义轻利等,也就是沈从文说的“正直素朴人情美”。在小说开头这样写道:“这官路将*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结尾提到:“碧溪岨的白塔,与茶峒风水有关系,塔圮坍了,不重新作一个自然成。”“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白塔,屹立不倒,像守护神一样守护着翠翠一家,眼看着翠翠一天天长大,看着老船夫一天天老去。翠翠心里那些不敢公开的想法都诉说给白塔听。但白塔永远保持沉默,如同翠翠面对自己喜欢的二佬,不敢明说,只是一味的沉默,甚至还有点冷漠。直到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白塔倒了,爷爷也在静寂中离去,就只剩下翠翠一人独自去摆渡。白塔起到了烘托气氛的效果,把小说连结得更紧密一些。

  《边城》主要讴歌了边城人民的人性美,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表现为诚与义。边城人民无不坦诚相待,都具有重义轻利的淳朴作风。小说的主要人物身上寄托着沈从文的人性道德理想。其二,表现为美与善。主人公翠翠善良美丽,温柔纯情,与二老傩送一见倾心,二老出走后,她静静地等待着他的归来,其对爱之执着于此可见一斑。另外,淳朴厚道的老船夫、大度豁达的大老、笃情专一的二老、质朴热诚的杨马兵、慷慨豪爽的顺顺,都体现了永久价值的人格美、德性美与灵魂美,这使边城人民的生命形式成为一种理想化的生命形式。其三,表现为人性与神性的内在统一。沈从文说:“美固无所不在,凡属造型,如用泛神情感去接*,即无不可见出其精巧处和完整处。生命之最高意义,即此种‘神在生命中’的认识。”边城人民不仅性格单纯,而且信仰也很单纯,但在单纯之中又显示出神性光辉。

  毫不夸张地说,看完《边城》,心灵得到了洗涤,情操得到了陶冶,灵魂得到了皈依。

《边城》读书笔记5

  早在高一的时候,就接触过沈从文先生的《边城》。那时的我只是觉得书中对环境的描写挺不错的,但还读不出其中的韵味,更没有对它产生什么自己的想法,仅仅是把它当成是一个发生在凤凰古城的故事。现在借这次读书活动,我又重拾这本书,把它再读了一遍。 《边城》写得真的很美,字里行间都流露着沈从文先生对湘西风情的钟爱,以及当地百姓的淳朴,还有这个故事中表现出来的淡淡的忧伤。

  这本书的故事是发生在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这个美丽的依山傍水的小山城中。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翠翠和她的祖父。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翠翠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淡而又快乐。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不知不觉翠翠到了要嫁人的年龄,*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傩送相助,从此翠翠*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谁知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翠翠。为了成全傩送与翠翠,天保外出闯滩,不幸遇难,傩送也因此离开翠翠驾舟出走。疼爱着翠翠并

  为她的未来担忧的外公终于经不住如此打击,在一个暴风雨之夜溘然长逝。翠翠守着渡船深情地等待着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来的年轻人,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翠翠也知道“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她也希冀,“也许明天回来!”,令人无限感慨。

  都说《边城》寄托着沈从文先生“美”与“爱”的美学理想,是他的作品中最能表现人性美的一部。小说中刻画的人物都有自己的人性美,都有淳良的心灵。翠翠的爷爷老船夫是个淳朴厚道但倔强的老人,首先他撑船从不收人钱,反而经常请人喝酒,买东西时互相推钱,可见他是个多么豪爽的老人呀!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然后,他很疼自己的孙女,一心想要她能找到一个好归宿,也许是性格因素以及对顺顺的愧疚,在天保溺水身亡这一令人心碎的时刻,他在吃了掌水码头顺顺“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唯一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书中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她则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在这个依山傍水的自然的氛围中,孕育出了优美健康自然的“翠翠”。她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女,可能由于从未有过母爱以及从小听父母之间的故事的缘故,心里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在此处,沈从文先生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纯情朦胧的心理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对于和傩送的一见钟情,翠翠她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忧郁等待,这是最后导致悲剧的一个原因吧。再说说书中其他的人物吧,比如说作为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两兄弟在对翠翠一见钟情后,都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地毅然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在他们的身上少了都市人的自私和狭隘,少了商人聚敛钱财的贪婪与世故,少了奸侫小人的阴险奸诈多了一副两里人的宽阔豪爽的胸怀,多了一颗仗义疏财的仁义之心,多了一种乡民的光明磊落和正道直行的品德。正是这种美德影响着乡邻,从而在这块不显山不露水的偏僻小地保留了一份大都市里想都不曾想到的民俗淳风,而且这种“重义轻利又能守信自约”的淳朴民情在这古老的大地上哺育着一代又一代。船总顺顺更是不计前嫌,收留祖父去世、渡船冲走的翠翠。还有热诚质朴的杨马兵等等,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茶峒的美德在这些茶峒人中无不体现的淋漓尽致,无不发扬的光大,无不令人神往。沈从文先生正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的风土人情,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沈先生笔下描绘的这一副诗情画意,又怎么会不孕育出一辈辈纯朴、诚实、勤劳的`茶峒人呢?翠翠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人。但是,沈从文先生却偏偏给这样一个无邪的女孩一个悲惨的结局:天保大老这样一只“水鸭子”竟就那样的淹死在了河里,白塔坍塌、田地冲毁、祖父去世;就连翠翠最心爱的傩送二老也离她而去。然而她无助,她不知所措,她只能等待等待“那人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会回来。”作者在这看似美好中设置了这样的悲剧,从另一方面看来,也是一种遗憾的美。翠翠如此纯真善良的孩子,却失去了自己所珍惜的东西,这不能不成为遗憾,但这遗憾丝毫没有损害她人性的完美,反而,失去的遗憾正好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余地。“维纳斯正是失去了她的双臂,才奏响了追求可能存在的无数双手的梦幻曲。”的确,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就如《边城》这个故事,因为有遗憾才显得丰富多彩,耐人寻味。*凡中往往因为遗憾才会唤醒珍惜;而人往往由于挫折的遗憾才会变得更理智成熟。正如一位伟人讲:遗憾不仅仅是一种缺陷,也是一种美!因为一份遗憾的存在,便多了份悬而未决的门,也许门开了的同时,遗憾的美就不存在了。因此对

  待生活,对待自己,我们也不要做急功*利的选择,面对眼前的迷,保留一份遗憾,就拥有着遗憾美,何尝不好呢?

  《边城》是一本短篇小说,像是在叙述一处被世界所遗忘的世外桃源,在那片与世隔绝的土地上很*凡的生活正在上演,亲情、爱情及乡民之间互相帮忙、互相关怀的情感,*凡到几乎快令人遗忘这就是生活。故事的细腻感动超出我们的想像。沈从文先生的作品向来氤氲著一种与世隔绝的氛围,像长长的诗篇,吸引人的不是华丽的外表,而是淳朴的灵魂。看多了现代都市小说,总是觉得少了些什么、遗忘了些什么,就在周遭很*很*的地方。在《边城》一书中,我看见了乡下人的质朴、勤奋、正直,还有他们的宽容,这使我倏然的心酸,这让我不禁思考著:在这个纷纷扰扰的社会里,人情变得淡薄如水。太多人戴着伪善的面具,太多人为了追求利益不惜出卖自己的真心。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还保留着多少真正纯净的人性呢?它太剔透,剔透到染不得一丝纤尘。可是,在大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碌的人却无力去呵护,只任由尘埃将它逐渐掩埋。太多的真性情被封锁在心灵的一角。社会的进步一定会伴随着人性的缺失吗?难道随着人们物质生活越来越富裕,会取代精神生活吗?我认为这是一个需要我们大家一起反思的问题。就像以前出现的老人摔倒扶不扶和小悦悦等等的问题,都是一些让人心寒的事。难道现在的社会都是世态炎凉,现在的人们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以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这个社会上发生的事吗?我不愿相信这是真的。我们拥有了追求的自由,却不再拥有那片盛放心灵的净土,我们也有一座城,却是把自己内心封闭起来的围城。打破坚冰拥抱阳光吧,为心灵寻一片净土,或许我们都可以活的更加轻松,触碰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其实我们每个人心灵深处都有一座“边城”,有一片净土。那座悲天悯人的城以随历史的洪流沉入那厚重的底色中,留给我们更多的是对人生和社会的思考。所以我还是愿意相信,即使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改变不了人内心最美好感情和最朴实的感动。

  再读《边城》,带给我的是感动和心灵的触动,让我产生对人生的思考,更让我放下物质世界的喧嚣,感受着人类精神世界的丰富。

  

《边城》读书笔记6

  《边城》给我印象的最直接画面就是在青山绿水间有一个淳朴的白发老船夫,一个着碎花布衣的天真活泼少女和一条忠心的黄狗,没有喧嚣,没有张扬,生活简单而宁静,在我们看来或许枯燥乏味,但对于一直在青山绿水间生活的他们仍然把这日子过得滋味十足。 我觉得写小说就是在说故事,而小说能否吸引人就是看作者说故事的能力如何了,在看故事的同时可以让读故事的人心悸动,读完后仍有回味,那一定会是一个好故事吧。《边城》在我心中就是这样一个好故事。

  小山城茶峒更象是一个宁静的世外桃源,当时在桃源外还有着纷繁的战事,而这里的人们更关注端阳节的划船比赛,他们无疑是那个时代比较幸福的人。在这个小山城生活的人们都展现出人性善的一面,相互帮助,不注重物质,心灵也和青山绿水一样安静、详和而纯净。渡船人和船夫常常会为钱而推来推去:渡船人要给,而船夫因为渡船为公家所有而不要。实在推不掉的,船夫便拿那些钱买来茶叶和烟草,供给过渡的人需要。和每一个地方一样,这里也有穷人与富人,但是好象看不出穷人和富人之间那条无形的鸿沟,有钱人船总顺顺和老船夫进行的是*等的对话。老船夫虽然穷,但是他并没有遭到什么歧视,相反好象得到不少尊重:买肉时人家因为他一年四季为大家摆渡而不收他的钱,铺子的商人总是送他这样那样的东西,船总顺顺也在端阳节请他在临河的吊脚楼上看划船比赛。即便是最后老船夫在那个风雨雷电交加的夜晚死后大家也义不容辞地来帮着翠翠料理后事,船总顺顺带了人与物来到渡口,跟翠翠说:“翠翠,爷爷死了我知道了,老年人是必需要死的,不要发愁,一切有我。”他和这一对爷孙又是什么样的关系?况且翠翠是间接致他大儿子死的那个姑娘。那是怎样的一个小山城呢?青山绿水滋养着人的性子,人心如此*和与宽广。我是疑心这个世上本没有这样一个边城,是沈从文杜撰出来的。他看惯了勾心斗角的人心与纷繁复杂的世界,在心灵上需要一方净土,而小山城茶峒就是他心灵中的净土,通过这一方净土而告知世人:人心并不总是向恶,人心原本也是如青山绿山一样纯净与美丽。

  这个故事中最美丽的一条线索就是翠翠的爱情。看惯了现代生活那种快节奏的感情,阅读这种欲说还休的感情是需要慢慢回味的,也正是这种欲说还休轻轻拨动了人心上那根细细的弦,在心灵上奏响最柔美的乐声;又似在心上轻轻地挠痒痒,痒得让我觉得舒服无比。翠翠在山水中成长,象一只轻盈的小兽,又象一只美丽的飞鸟,和自然融为一体。她的成长中虽然没有母亲的指导,但是人的一切情感不会因为没有母亲而停止,十五六岁的翠翠也在这样的年龄情窦初开,灵魂也开始在睡梦里因歌声而浮起。在那样的年龄,在那样的时代,翠翠无疑不是很明了自己的情感,也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只能靠爷爷对她的观察与猜测来体会她的心理活动,见到自己可心的人却如一头小惊兽,一下子消失在山林里,由此而来,彼此内心的信息得不到沟通与交流,造成的误会便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爱她的两兄弟中的哥哥心怀失恋的剧痛而落入激流淹死,弟弟在失去兄弟的同时也得不到爱的明确回应而离家远去。虽然两兄弟的父亲在老船夫去世后还是解开了心中失子的疙瘩,答应只要小儿子愿意就娶翠翠做儿媳。翠翠开始了漫长的等待,“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永远有多远?明天又有多远呢?

  读这个故事就象看一幅韵味悠长的国画,无论浓墨重彩还是轻轻刷过都足让人细细品茗。

  我喜欢这个故事。

  我喜欢这个故事的语言。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淡中继续。那刚刚萌发的爱情的念头,或许还要在曲折中前行。然而就是这场风雨带走了渡船,也带走了翠翠唯一的亲人 ——祖父。或许他就是为这里的渡船而存在吧,所以当渡船被冲走时,作者给予了他们俩相同的命运。生命就是这样,总会有消亡,也总会有继续。如老船夫的渡船被冲走,新渡船又会出现。也如继承了祖父遗志的小孙女一样,仍然在做着摆渡人的事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 ,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生活不是图画。生活需要流动。

  因为爱,祖父操劳一生,当生命结束时,心中充满了挂念;因为爱,少女重新对生活有了诠释,有了希望;因为爱,哥哥选择了离开,以成全弟弟那分真挚的感情;因为爱,弟弟去寻求那个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因为爱,她便从此守着渡船,守着心中那个日日夜夜盼望归来的男人…到了冬天,那个塔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茶峒。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唯一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天保和傩送也都是好男人,两人同时爱上了翠翠,却因为兄弟之情而相约采用了美丽浪漫的“走马路”的为爱人唱情歌“竞争”方式,做哥哥的走车路占了先,无论如何也不肯先开腔唱歌,一定得让弟弟先唱,明知不是弟弟的对手之后就主动离去,在心灰意冷葬身河水之中,也不知是为了心中美丽而死,还是因为心中的忧愁而死。傩送二老爱着翠翠,宁可不要碾坊,却因为一连串的误会,最终又因天保的意外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中,却又难以割舍,最终只能带着深深的自责,选择远行,把遥远的期望留给了翠翠。傩送几年前与翠翠的偶遇是美丽的,心中萌生的爱意也是美丽的,却因为彼此的误会交织着家庭的压力,而最终酿成了令人失望的悲剧。

  故事里的人和事都生活在一个美丽的背景之下,看似*淡,爱情纠葛也看似波澜不惊,最终却都在忧愁遗憾中收场。就连留给翠翠对美好生活的最后一丝期望:“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也是那么令人心生凄凉。守望幸福是美丽的,却也让人心痛。有人说,那是“善良者的不幸、不凑巧”,不如说,那是作者自己内心的一种无奈和感伤,边城诗情画意的恬淡生活是作者心中的向往,然而现实生活总是充满着忧愁,于是作者把这种体验写进了作品里,拿来与读者共享。

  读《边城》除了对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纯朴的风土人情留有回味之外,还留下一份感

  动,感动的是翠翠为所爱的人执着的无怨无悔的.等待,这种等待可能明天就能收获幸福,可能一辈子都毫无结果,惟其如此,才更是感人。我也为翠翠的执着而震撼,也许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很多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价值,既然有幸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不为所爱的人勇敢的等待一次呢?可是翠翠毕竟是生活在一个诗般世界中浪漫式的理想人物。现代社会太浮躁,有多少人还能有那么一种执着的浪漫的情愫呢?不说为了不可知的未来而等待,就算是为了已有的幸福而付出真诚的努力,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我们渴望得到真爱,却又总是担心害怕,总想一切确定无疑之后才付出感情,不然就马上抽身离去。不仅对爱情如此,对待别的事情都有这样可笑的想法,只有即时的眼前的双手抓得住的利益才能让现代人付出,任何遥远的美丽都被看作可笑的不现实的人才回去守候的东西,如果翠翠生活在现在,生活在我们身边,那她一定被看作是一个奇怪的人。也许不是身边已经不存在美丽,只是我们有意无意的在扼杀美。也许当我们还年轻,当我们还不知道生活的压力的时候,还会为翠翠而感动,还会为心中的美丽而守候。可是当生活给我们的压力越来越大,把我们变得越来越现实的时候,这种美丽的守候就变得脆弱而不堪一击,倒不是不再有感动之心了,只是感动了就感动吧,很少有人还去为一个单纯的梦想而守候。身边现实的人越来越多了,有多少人还能保留一颗执着之心呢?

  正因为如此,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塑造的一个理想式的翠翠才是难能可贵的,其实他自己也是一个孤单的人,他在谈自己的散文时,说自己的作品带着一分淡淡的孤独悲哀;朱光潜先生给他的评价是“喜欢朋友的热情人,可是在深心里,却是一个孤独者”。所以,孤独也许正是源于沈先生骨子里那一份追求至善至美之心,源于他对所爱所追求事物的执着之心吧。他写下翠翠这样一个为幸福而凝望而守候的人。我为翠翠而感动,也为沈先生而感动,为所有能为爱而守候的人而感动。也许幸福的彼岸还是可望而不可即,《边城》至少给了我们一份对于人性的思考,对于幸福的信仰,有这样一份希望在心底,便是收获便是力量了。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黄泥的墙,乌黑的瓦……” 。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然而最终美好的一切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以悲剧告终。

《边城》读书笔记7

  “他也许明天会回来,也许不回来”这句话来自于沈从文的《边城》一书,不知为何,每当听到人家说《边城》都不禁会让我想起这句话。这句话代表着等待,只要等待就会有希望。也代表着未知,等待着未知,也会让人深沉而压抑。

  《过城》一听这名字,似乎讲的是在边境里的一座城,无疑会让人觉得偏僻、荒静。也会汇想到许多关于边境的诗,比如王维的《使至塞上》: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但这本书里的《边城》会让人温暖而处处似家的感觉,翠翠这个人也像她的名字一样天真、善良。在我的回忆中,她总会帮爷爷在岸上系船。她是个爱笑、天真而烂漫,无忧无虑的女孩。

  《边城》里的人们热情好客,非常善良。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当翠翠去找爷爷时,天色已晚,但是还没找到爷爷,天保便邀请翠翠到家里做客,翠翠那时候很着急,天保也不断在一旁安慰她,还时不时逗一下翠翠,最后天保不放心翠翠,便一路护送回去。而如今,看看这个社会,还真是让人唏嘘不已。各种拐卖,上当受骗众出不穷,没有人会相信一个陌生人,也没有人会如此担心一个陌由人的安全。

  天保爱上了翠翠,但他却深知自己的弟弟也在深爱着翠翠,为了成全弟弟,便外出闯难,消解自己内心的悲苦,但不幸的是出了意外。弟弟傩送一边深爱翠翠,一边自己的亲哥哥又因为自己而死,便离家出走,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他们俩兄弟可畏是真情。翠翠的爷爷最后也去世了,结局令人发指。天保村子里的人却还不忘翠翠,把她接过来住,所以村子里的人们和翠翠一直都在等傩送回来。因此,本文的最后写了“他也许明天会回来,也许不回来。”

  傩送是个任性、酷爱自由,没有拜金主义色彩,苦心追求爱情的一个人,而翠翠最后在性格、心理上都发生了变化,多了些优思与羞涩,从小与老船夫即白己的爷爷生活在一起,没了爷爷,也意味着她要更加坚强、勇敢的活下去。

  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人们说,人情如水,也说世态淡凉。很多的人为了金钱,为了名利,不择手段,不惜伤害他人,我觉得最幸福的事情是来自于心底的淡然。如今的城市环境污染重,宣器与浮华很多人都向往边城那样的生话,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灯红酒绿,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美丽。

  从《边城》这本书中,学到的不仅是与人要善,而且要淡迫名利,不可为了自己的自私欲而对他人痛下杀手。保持纯洁与天真,充满希望,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边城》读书笔记8

  一直很遗憾,直到中学我才接触到大家沈从文先生的作品,他的《边城》是老师力荐的代表作。于是借书来读,这一读立刻被里边的情节吸引了去,仿佛我也置身于那个年代,那片如世外桃源般美丽的湘西。

  “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狗。”这是第一段的最后一句话,我开始寻思着,沈先生应该要写祖孙相依为命的故事。看下去后,的确如我所料,然而又出乎我的意料。因为从字里行间,我所感受到的不是祖孙两人对生活的抱怨与不满,而是面对生活勇敢与坦然的自在。

  爷爷是个忠实的摆渡人,他坚持为这份工作奉献了五十多年,心甘情愿,因为摆渡已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从弱冠之年到古稀之年,他的这份感情已无从割舍了。“他唯一的朋友的是一只渡船和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每次回味这一句,心里总泛上股淡淡的酸楚。自从女儿殉情后,他的心里应该空出了一块,每次去碰触,都会不自觉地哀伤吧。然而爷爷在大家的眼中依然是最乐观与自得的老头。

  小说中对翠翠的描写是这样的,“在风日里长养着,把皮肤变得黑黑的”“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为人天真活泼”“那么乖”“从不发愁,从不动气”,俨然是乡土气息孕育下的清纯化身。在美丽的外表下,我更佩服她的勤劳与坚强。与爷爷的生活,她似乎从来都不觉得少了什么,尽管失去父母,但她的心是完整的,不像爷爷,有一些哀伤的过去,她的心里宽敞明亮。热情大方的她,快乐地过着如*常少女般的生活。遇到新娘过渡,她会争着撑渡,到岸后,目送花轿离开,然后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因为她是一个不被世俗污染的女孩,所以她清澈如泉,明亮如水,一颗心被善良与天真填得满满的。如此美丽可人的姑娘自是男孩子们追逐的对象了。当中就有两位好少年,但好巧不巧的是,他们不但是情敌,更是好兄弟。两年前的彼时,翠翠十三岁,哥哥十六岁,弟弟十四岁。

  大佬天保和二老傩送是茶峒掌水码头的儿子,“两个年青人皆结实如小公牛,能驾船,能泅水,能走长”一个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一个眉清目秀,富于感情智慧。他们都学得做人的勇气与义气。看到弟弟对爱的执着与勇气,哥哥选择退出成全;弟弟则不要碾坊宁愿做个摆渡人,娶翠翠为妻。然而事情总非想象的那样简单,谁能想到水鸭子的天保意外在闯滩落水溺死?他的死,不是成全,而是无法挽回的裂痕祖孙两人仍然划船过日子,一切依旧,惟对于生活,却仿佛什么地方有了个看不见的缺口,始终无法填补起来。

  而此时年迈的爷爷因为翠翠的事连番打击已心力交瘁,他没想到,一心只想为翠翠谋个好姻缘却落得了这番局面。傩送既不愿娶不喜欢的人,又有愧于大哥的死,和父亲吵了一阵后,他选择了下桃源。

  翠翠的爱情,没有来得及自主便失去做主的权力了。她的幸福,原来已在不觉中悄悄流逝了大半。

  而一夜雷电交加的风雨过后,催醒翠翠的,不是万里无云的晴天,而是一夜暴雨所造成的白塔倒坍、缆绳不见了、渡船不见了的现实,更令翠翠难以接受的是唯一的亲人爷爷死去的噩耗。

  在料理完爷爷的丧失后,翠翠从老马兵口中明白了爷爷活时所不提到的许多事。二老的唱歌,顺顺大儿子的死,顺顺父子对于爷爷的冷淡,中寨人用碾坊作陪嫁妆奁诱惑傩送二老,二老既记忆着哥哥的死亡,且因得不到翠翠理会,又被家中逼着接受那座碾坊,意思还在渡船,因此赌气下行,爷爷的死因,又如何与翠翠有关……凡是翠翠不明白的事全明白了。她把事弄明白后,哭了一个夜晚。

  怀着对爷爷离世不久的哀悼之情与对二老深深的思恋之情,她默默等待着,想着: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许多人感叹这样一部极力赞扬美的小说以悲剧告终,桃源式的生活方式,落得个悲剧的结局,是不是沈老太过残酷了?他自己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命运的无奈与无常使得翠翠的生命中有许多的错过与哀愁。然而,她的未来却是不被控制的,它会随着自然的发展而继续她的故事。

  在看到爷爷死的时候,我很伤心,因为那时的翠翠还是个尚不成熟的女孩子,她一直以来都和爷爷相依为命,突然间要失去这样一位至亲,对她来说是何其巨大的一个打击呢?幸而她有善良的乡亲邻居,在他们的帮助下,爷爷才能入土为安。这就是沈老笔下的'湘西人,处在偏僻山地的他们用纯良的本性在演绎着湘西人简朴而纯净的生活。

  《边城》最大的吸引力便是“爱”与“美”。这两大主题也一直是沈老作品中流露最多的精神源泉。在《边城》中,翠翠与傩送的爱情,翠翠与爷爷的亲情及邻里乡亲的友爱,青山绿水的环绕,像极了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作者以那个时代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用翠翠这样的典型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处桃花源,在彷徨与无助时时常会去那里小憩片刻,寻求安慰。而边城,就像是沈老给我们在喧嚣烦扰的俗世之外,寻到的一片如青溪般澄澈与简朴的精神家园。而翠翠就是我们精神家园里那个最原始的自己。

《边城》读书笔记9

  读完沈从文的《边城》,我心情久久不能*静,被作家笔下的人物深深的感动着:

  一、我钦佩文中的两兄弟。

  船总顺顺的两个出色的儿子天保大佬和傩送二佬都悄悄看上了守渡船人的孙女翠翠。这两个年轻人“皆结实如小公牛,能驾船,能泅水,能走长路。凡从小城里出身的年青人所能够作的事,他们无一不作,作去无一不精。”兄弟两个“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倚势凌人”善良,热情,有勇气,具有良好的秉性。虽然因为翠翠的确产生了矛盾,但“兄弟两人在这方面是不至于动刀的,但也不作兴有‘情人奉让’如大都市懦怯男子爱与仇对面是作出的可笑行为。”

  兄弟两人对爱的执着决定了他们“遵照当地的*惯,很诚实与坦白去为一个‘初生之犊’的黄花女唱歌”。天保大佬自知决比不上山歌唱得极棒的弟弟,同时也为了成全弟弟,便主动退出,遗憾的是大佬终于不幸身亡。作为手足的二佬对哥哥的死抱憾终生,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哥哥,就带着这份沉重的愧疚之情,离开了家乡,离开了他所爱的翠翠。天保和傩送对爱的执着以及磊落的胸襟,都展现了美好淳厚的人性人情。他们的生活中没有过分的奢望,没有过多的要求,他们为了别人可以放弃自己的想望。这就是*人自古相传并引以为傲但现在却即将失去的“**之美”啊。

  二、我敬佩文中的主人公翠翠

  被兄弟两人所爱的翠翠对人生的责任勇敢承担,对爱情的理想执着追求,她的身上有一种温柔而又刚毅的美。她是一个“光人”,然而却赢得了茶峒两个最优秀的青年。虽然她的样貌很美,但通过天保大佬和老船夫的交谈可以看出,真正打动人的是翠翠内在的美,是耀眼的人性美,这就是翠翠的自然天成,是她的执着。初次见面,尽管翠翠并不十分明白那种情感,但她已经认定了二佬,她沉醉在那种浪漫的邂逅中,度过了一个“属于自己不管祖父的”“沉默”的夜晚。翠翠是很质朴很纯真的,对于爱情充满了憧憬与向往,一旦认定之后,就不会改变,矢志不渝。

  老船夫曾对翠翠进行四次婚姻问题的询问,翠翠总是“不作声”“心中只想哭,可是也无理由哭”。也许她自己并不明白,但不难想像她的真心是放在傩送身上的。在傩送的歌声中,她“摘了一大把虎耳草”。虎耳草的形状*似心形,这样就不难理解翠翠的真实情感。当二佬愧于哥哥的死,又被逼迫去接受碾坊,而意思还在渡船,因此赌气下行时,翠翠选择了等待,执着地等下去。正是由于人性中最原始最纯正的执着,翠翠的爱迸发出震撼人心的力量。这种执着成就了一段悲剧,但也正是这样,“在爱的波涛里,坚定地勇敢地向着幸福彼岸前进的青年男女总要赢得人们的赞誉和一椈同情之泪——正是这样的人性美。”

  其时,《边城》中对人性美的展现,又岂是仅在他们三人呢?说着“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皆不许哭。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方配活到这块土地上!”的老船夫,坚持着“凡帮助人远离患难,便是入火,人到八十岁,也还是成为这个人一种不可逃避的责任”的船总顺顺,又何尝不体现了人性中的勇气与义气呢?在湘西那片灵秀的土地上,有着善良美好的品质的人们,是多么令人向往。所有这些未被现代文明浸润扭曲的人生形式,就是沈从文所要表达,所不懈追求的人性美的极致啊!

《边城》读书笔记10

  沈老先生的一篇《边城》,一下子将我们拉到了他的家乡,那个有着吊脚楼、竹筏、小周的湘西水域。我似乎能呼吸到那充满水汽的空气,清新湿润,人被笼罩其中,仿佛净化了灵魂,脱离世俗,重获了新生。一阵和风吹来,夹杂着几分情窦初开的青涩与美妙,也带来了这个悲喜难定的故事。

  人性中最美好的东西——情感,在这个自然淳朴的边城里毫无修饰地展开了。那年端午,在河边遇见了他或她,稚趣的言语,意外的邂逅,于是,一种不可言状的情感便毫无防备地触到了彼此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在那里生了根发了芽,以致夜里的歌声也仿佛插上了翅膀,上了白塔,下了菜园,到了船上,又复飞窜过悬崖半腰,摘了一大把虎耳草。坐在那白日里为强烈阳光晒热的岩石上,我们和翠翠一起惆怅……

  我想,大概也只有沈从文才能写出如此宛若自然天成之作了吧。在外漂泊的生活,让他看透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更加激发了他对家乡题材创作的灵感,于是卸去世事,脱下尘俗,便有了翠翠,有了爷爷,有了天保,傩送,有了由内而外散发的纯善温润的人性之美。没有外界的浮华和喧嚣,边城仿若一个世外桃源,质朴自然,又似一曲清丽哀怨的田园牧歌,优美纯真。

  曾经读过一篇关于沈从文的趣闻,是回忆他第一次做教授时上第一堂课的窘态:一个堂堂的大学教授第一节课害羞地站在讲台上十几分钟没说话,又用十几分钟讲完了原准备两小时的课,更在黑板上写下“这是我第一次上课,胆小所以……”的句子惹得学生哄堂大笑。读了《边城》,我才明白这原来只是他如水城一般质朴的真性情流露罢了。而世人将“国学大师”之称赠予他,则又归功于他那文弱的书生气下隐藏着的刚毅。《边城》中的翠翠没有因为爷爷和傩送的离开而寻短见,她只是*静而坚强的等了下去;天保也没有因为催促已心属傩送而颓废或哭泣,因为他是一个男子汉,他选择了下险滩,即使最后面对的是死亡,他也没有退缩,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走的路。

  一部作品,其实也是作者某一面的真实写照,所以我坚信沈从文大师一定是位质朴、祥和、骨子里透着一股刚毅的文学巨匠。

  “这世界,或有在沙基或水面上建造崇楼杰阁的人,那可不是我,我只想造希腊小庙,选山地作基础,用坚硬石头堆起它,精致结实匀称,形体虽小而不纤巧是我的理想建筑,这庙里供奉的是‘人性’。”


红与黑读书笔记 (菁华10篇)(扩展4)

——呐喊读书笔记 (菁华10篇)

呐喊读书笔记1

  似曾记得这样一句话:伟大的作品初读时总是让人觉得厌烦。读了鲁迅的《呐喊》后,发自内心的赞成这句话。仍记得第一次读《呐喊》的时候,对於里面的小说,个人感觉索然无味,甚至有一种读不下去的心理,完完全全是逼著自己阅读每一篇小说,读后的效果非常差,几乎是看了下句忘了上句。对於我这样一个还比较喜欢看书的人来说,居然觉得看书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情,实在少见。或许鲁迅的时代和我们现在相去甚远,社会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鲁迅所写文章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乏味,完全不知所云。这与众人对鲁迅文章的极高评价简直是天渊之别。世人眼中,包括许多非常著名的文学家,都把鲁迅作为*文学史上的一个标杆,一个里程碑。*甚至说过鲁迅是**代文学史上的第一人,有作家更是直言不讳地称赞鲁迅自身就是一部文学史……

  而这样一个名垂千秋的巨人所写的文章,我个人初读的时的体会却是不明所以。我给自己的唯一解释只能是:自己的文学素养太低,感受不到《呐喊》里面的小说带来的思想冲击。毕竟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足以证明鲁迅的货真价实,绝非浪得虚名之辈。抱著这种态度,我强迫自己再次拿起《呐喊》,逐篇逐句逐字的“赏析“《呐喊》,每一篇都读得非常认真仔细。结果惊喜的发现鲁迅的文章真的是越读越有感觉,当读第二遍时,至少不会出现读不下去的冲动,也能不时感受到鲁迅所写的文章内那悲愤欲绝的情感,但这种极度愤懑的情感,却似乎总也叙说不出,总觉得还有所欠缺,还有更深沉的内涵可以去挖掘。也许是社会环境天差地别,亦或是文化涵养的差距,我绞尽脑汁,也总是感到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有一种亲*中的隔膜,甚至有时更不知道鲁迅究竟想表达什麼。不过,既然已经读了两遍,还是有必要写写看完之后的心得,努力总结一下阅读《呐喊》后的一些感受吧。

  不知道是作者有意安排,还是出版社的编辑无心插柳。《呐喊》里面的小说似乎能够不经任何修改地和“众”为一。开篇即为耳熟能详的《狂人日记》,*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作者用一个狂人的口吻愤怒地向封建社会的专制黑暗发出怒吼,但可悲的是,自己却无奈地被封锁在这样的牢笼里面,看不见光明,望不到未来,找不到出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间歇性地发出几声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响声。“吃人”二字,狂人内心真实的声音,彻底揭露了封建专制社会压抑自由、扼**性的根本特徵。*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用这两个字形容最合适不过了。仁义道德的背后,藏著的是一群嗜血的妖怪;大义凛然的背后,是对“吃人”的无尽欲望。一个没有追求,没有理想,没有价值的社会,是丑陋的,而对生存在这样一个社会的人来说,这是痛苦的。不幸的是,鲁迅身在了这样的一个社会。想像一下:当一群人出生来到这个世界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走向另一个世界,或者就是没有选择的被奴役,遭剥削,没有任何属於自己的自由,幸福是一件与自己无关,也不可能有关的事,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存在,纯动物的人,还能算是人吗?恍然记起巴金老先生著作里面的那一个个令人怜悯的小生命,还未开花,就已夭折;还未来得及向人生呐喊,便已走完了人生路。想到她们的生命从来没有一刻属於自己,我的心不禁颤抖不已,难以想像,鲁迅写《狂人日记》内心是多麼的焦躁和愤怒,或许,那个狂人本身就是鲁迅自己。

  《狂人日记》之后,是不同的小说内容,但个人感觉,这些小说的内容主题虽然不同,但是它们都反映了同样的一个主题:*封建社会的“吃人”。小说中的人采取的手段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吃人。

  《孔乙己》,《白光》讲述科举制度毒害了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为了改变社会地位,读书人唯一的出路就是考科举,梦想金榜题名,为此,他们寒窗苦读数十载,头悬梁锥刺股的死记道德文章,然而,毕竟僧多肉少,科举考试如同千万大军抢过独木桥,成功上岸自然活出地位,然而更多的却是跌落河中,更者连独木桥也望不到。最为可悲的是,他们一次次的失败,却不得不无奈的重复进行著软弱无力的抗争。古往今来,数不清的读书人,为了功名,一生苦读,但他们根本没有看清楚:字的背后藏得都是“吃人”。《儒林外史》正是对封建科举制最好的.讽刺。

  《药》、《明天》反映了封建迷信思想邪恶地谋杀了千千万万的年轻的生命,面对病痛,人们惊慌失措,毫无主见,只能寄托于甚至连自己都不清楚的东西。一个个刚发芽的生命,就在他们的糊糊涂涂中消逝,留下的只能是令人怜悯又可恨的泪水。同时,从医生的角度出发,鲁迅对这些发生在自己身边实实在在“吃人”的悲剧是一种我们理解不了的痛!

  《阿Q正传》、《头发的故事》直白锐利的批判了辛亥革命不联系群众,不依靠人民大众的错误行为,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艰苦生活和麻木愚昧的思想。特别是那早已家喻户晓的阿Q精神,让人看罢笑中带痛,为阿Q的精神胜利法捧腹大笑,嘲笑阿Q的无知,但认真反思,我们难道不会从阿Q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吗?阿Q身上那种“事后我最大的心理”不是*人最为典型的心理吗?放眼当今社会,有多少人,重复地做著阿Q当年曾经做过的事,很多时候,我们不知不觉,成为了现实中的阿Q……鲁迅,真的佩服他,如此简单就将*人的品性描绘得栩栩如生。

  《社戏》、《故乡》表达的出作者鲁迅对童年时代的向往,在鲁迅眼中,童年时候的天真浪漫、无忧无虑是一生最值得珍惜的片段,那时候的少年真的完全不知愁之味,他们的世界中一切都是美好光明的。可随著时间的流逝,这个世界完全变了,变得邪恶黑暗,变得压抑沉闷。思想的活跃也随风凝固了,变得木然迟钝了,阶级思想更是牢固的树立在心中,硬生生将原本的好朋友分割开来。闰土就是最好的代表,从小时候的活泼灵秀到中年时期麻木不仁,闰土的身上,鲜明的写著封建社会特有的两个大字:吃人!

  读鲁迅的文章,个人感觉真的非常的压抑。里面的氛围总是处在悲惨的黑夜和肃杀的秋风中,令人时时刻刻有股沁入心底的深深的恐惧感,仿佛一不小心,就会被人吃掉。从这些文字中,隐约看到了鲁迅内心的阴影和恐惧。或许,他们那一代是没希望了。但鲁迅没有放弃过呐喊:救救孩子!就是鲁迅内心最深处发出的最具震撼力的爆破音。至少我认为,虽然鲁迅心中充满彷徨,但是他还是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正如鲁迅在《故乡》中所写,地上本没有路,人走多了,就自然形成了路。*人民的康庄大道会靠自己的双脚坚实的走出来!

呐喊读书笔记2

  在今年十月份期间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反复阅读了《呐喊》一书,虽然还了解甚少,但愿意尝试着对其中的底层群众略加分析。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狂人日记》《孔乙己》《药》《明天》《一件小事》《头发的故事》《风波》《故乡》《阿Q正传》《端午节》《白光》《兔和猫》《鸭的喜剧》《社戏》这14篇白话小说。

  首先我要提到的是《狂人日记》中的狂人,他的外表看似癫狂但实质上却是一个反封建的战士形象,作者通过描写狂人癫狂的,看谁都仿佛要吃人的变态心理,实质上是为了反映当时看似充满仁义道德的封建礼教和家庭制度实质上就是“吃人”。

  本文中的狂人在我看来是一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封建战士形象,他具有很严重的疑惧心理,走在路上赵家的狗看他两眼,他便怕了起来,对于赵贵翁和七八个路人的眼色甚至是一伙小孩子,都认为是与他有仇,要害他,当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时狂人更是从顶上直冷到脚跟,内心还产生了“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的奇怪想法。

  不仅如此,当他吃鱼和医生来给他治病时他都疑心那时想要害他。,然而当我读到“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一段时,我才明白其实狂人在看似癫狂的外表下反应了一个问题:到底是谁将他变得如此疑神疑鬼?读完文章答案十分明了狂人所处的环境充满了压迫和剥削,在严格的封建背景下人们非但没有反抗的意识反而一个学一个相互压迫,这就是所谓的“吃人”,在狂人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其次我要说的是孔乙己的人物形象。孔乙己是一个知识分子,他孤高自傲不屑与短衣帮为伍,可他十分迂腐被封建礼教侵蚀了灵魂,只会死读书,因此读书虽是改变孔乙己命运的唯一途径,但他却不能考出地位。这就注定了他只能与短衣帮地位同等,孔乙己的迂腐着重表现在他不懂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读书的出路是不大的。当短衣帮揭开他考试不中的伤疤时,他只好“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

  此时孔乙己的痛苦难堪与众人快活相映衬,喻含了孔乙己悲凉的命运,他凄惨的经历非但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反而只能成为众人的笑柄。文中多次描写了孔乙己悲惨的境遇,如文章中写道“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这句话中提到了众人的嬉笑声表现出了世态炎凉,我读到这儿不禁心寒。文章对孔乙己的肖像也刻画的入木三分。他沧桑的面容暗示了孔乙己年岁已老,饱受生活折磨,常常遭到欺凌侮辱。在我的心目中孔乙己是一个既可怜又可恨的人,在他迂腐麻木的性格外表下实际上有着一丝善良。

  文章侧面描写短衣帮对孔乙己悲惨生活视而不见实质上是为揭露封建社会的黑暗和残酷,也批判了封建社会民众爱心和同情心的缺失。文章最后写了一句看似矛盾的话,既用了大约又用了的确,实质上暗示了孔乙己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必死无疑的悲惨下场。

  我第三个要分析的是阿Q,阿Q的人物形象看似简单,实质上是多重人格的拼凑,对于我来说最熟悉不过的便是阿Q精神了。在我个人看来阿Q精神就是一种自欺欺人,自轻自贱,欺弱怕强的精神胜利法。阿Q这个人物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以当众人眼中的小丑为骄傲,面对比自己弱小的人他表现出一副强者姿态,如阿Q面对小尼姑和王胡时。但是他一旦面对有钱有势的地主少爷时,他是当面不敢吭一声的,但是事情过后,他总会在背地里骂上两句,并欺负一下其他人或者找些东西撒气。这就是阿Q精神的具体体现了:当阿Q被赵家少爷打后,他暗自说到现在世界太不像话,儿子打老子了。一句话便完全转变了阿Q的心情,他居然得意起来了。

  其实阿Q心中很清楚他的社会地位是远远不及赵老太爷的,而且人们对赵老太爷的尊重远远大于对他的尊重。可就是这一个巧妙的心理暗示让他完完全全转变了心态。让他觉得自己仿佛高人一等。类似的例子还有阿Q与王胡战败后,调戏了小尼姑,赢得众人的喝彩,顿时所有的遭遇和不快全都抛至九霄云外。阿Q其实是《呐喊》中底层群众的典型代表:不学无术,到处惹事生非。只不过他的人物性格被夸张和加以突出。

  阿Q异于常人的`一点就是他善于把握时机,当革命热潮刚刚掀起,而大家都在犹豫时,阿Q已经毫不犹豫地加入了革命派,虽然他并不了解革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革命的目的很简单讨回之前所受的屈辱。阿Q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他永远都无法做一个有骨气的真正的人。面对比自己有权势有力量的人,包括他之前非常鄙视的王胡在内,他都会低声下气显出一副奴才相。

  我还需要做简要分析的是作品《药》中的人物。他们是农民阶级的典型代表。《这篇文章写了老栓的儿子之死,却也从另一个层面上分析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得到农民阶级的的支持,革命没能深入群众,发动群众,失败是必然的结果。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很令人寻味:革命者夏瑜和华小栓的死有什么关系?文中多次侧面刻画了华小栓的人物性格,在我眼中他是一个没有主见,缺乏活力的典型封建家庭孩子的形象。

  文中有以下一些描写:“小栓——你坐著,不要到这里来”;“小栓进来罢!华大妈叫小栓进了里面的屋子,中间放好一条凳,小栓坐了。”通过小栓母亲的几句命令就刻画出了这样一个无思想无主见的小栓形象。至于革命者夏瑜,他则和小栓完全相反,他充满了革命的热情,对推倒封建制度充满了希望,敢于奋斗,敢于献身。只可惜他没有认识到革命的观念并不能深入农民心中,最终落了个被人害死的悲惨下场。

  对于小栓的父亲,他是一个麻木,愚昧,不懂得革命的意义之所在的封建农民的形象。革命者为了他们的自由和幸福而献出了宝贵年轻的生命,而他却用馒头蘸着革命者的鲜血为自己的儿子治病,愚昧的群众不但不能理解支持革命者,反而认为革命者的牺牲是可以从用钱买来享用的!作者这样巧妙的安排情节从另一个侧面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如此不仁不义之人,断了子孙也是天经地义。

  《故乡》中的闰土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形象,他年少时活泼机灵,是个人见人爱的小英雄,可是当数十年之后当我再次见到他时,他己经不是之前所认识的那个闰土了,作者用了大量的语言和外貌描写,形象生动地描绘出了一个神情麻木、寡言少语的木头人。作者在表示悲哀的同时也表现出了对封建社会剥削压迫的愤恨和不满。在文章最后作者寄希望于下一代,并希望他们能不要重复自己的路

  至此我要详细分析的人物就告一段落了,当然《呐喊》中还涉及到了其他许多底层人物,如《一件小事》中的车夫,就是一个勤劳,朴实乐于帮助他人,敬岗敬业的人民公仆形象,其实这对当今的社会现状有很大讽刺作用。在现在这个世界中,碰瓷,讹钱等现象屡见不鲜,如果人人都有文中车夫所具备的那种光明磊落,敢做敢当,关心别人的精神,那么我想这种不良的社会现象很快就会被杜绝。

  除此之外《风波》一文章中的九斤老太,九斤嫂,赵七爷也是典型的底层农民形象。譬如赵七爷,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根本没有什么真才实学的人,可是大家伙却对他尊敬有加,对他所说的话深信不疑。七斤辫子的有无成了这篇文章的线索。作者在这篇文章中用了大量的对话描写来刻画人物性格。如九斤老太的口头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我是活够了。

  从前的——,是这样的么?从前的是……我活了七十九岁了——”作者在文中反复写到这句话,从而描绘出了封建社会农民保守性以及狭隘性。《社戏》一文中塑造了一些朴实热情好客的农民形象。如六一公公,阿发,双喜等,都十分大方愿意与他人分享自己拥有的好东西。这如果要是放在现代还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以上就是我对《呐喊》中底层人物的一些个人看法和简要分析,其中必定有不少谬误,还请老师多加指正。

呐喊读书笔记3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

  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读书笔记4

  老实说,《呐喊》这本书不太好理解,因此,读起来有点费劲,但读完后,我还是有了很多的感悟。

  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狂人日记》了。书里说在鲁迅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便开始有人吃人这样可怕的行为。还从鲁迅先生的描写“青面獠牙”、“满眼凶光”和周边的环境描写,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人是多么可恶、多么残暴。更可恶的是连自己的亲兄妹都吃,何况他妹妹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 ……

  看这些人多没有良知,竟然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去吃亲生妹妹呀!还偷偷让好人也吃人肉。唉!这些人真是些大恶人。他们还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数,其实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大家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以前生活的艰苦,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鲁迅先生对封建黑暗社会的憎恨。

呐喊读书笔记5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

  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

  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呐喊读书笔记6

  《呐喊》的作者鲁迅出生于破落士大夫家庭,鲁迅原名周樟寿,字豫才,后改名树人,浙江绍兴人,其祖父周福清在清同治年间考上进士,当上翰林,后在朝廷任内阁中书。在绍兴,周家是一门望族,然而鲁迅的父亲周伯夷在考上秀才之后屡试不中,周家想让在朝廷任官的周福清打通关系通融一下,周福清疏通官场后让周伯宜去作弊,不料被别人举报,正在上海的周福清听说儿子被抓就迅速回到绍兴自首。为疏通关节,鲁迅的母亲变卖资产,向官府层层送礼,几经波折,周福清才由死刑变为“监候斩”,虽然周福清可暂时保命,但每年行刑时他仍有被处崭的危险。于是家里人为保全他的性命,每年都用超多的钱财去送礼,贿赂官员。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六七年,周家也由小康转入了困顿。不一样的家庭背景当然使鲁迅有不一样的生活历程,鲁迅的家道衰落给他的成长带来很大影响,这类似于曹雪芹在家道衰落后作出《红楼梦》,同时也告诉人们作弊的好处:你的后代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鲁迅。

  鲁迅在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这也是*第一篇白话文小说,后发表了《孔乙己》、《药》、《阿Q正传》等著名小说,于1923年出版第一本小说集《呐喊》,这本小说集是*新文学的奠基作,其书资料在此不多叙述。鲁迅作《呐喊》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作者创作小说意在描述“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作者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深层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可从研究鲁迅的一生说起,鲁迅对*现代文学的开创及发展功不可没。就文学上看,他是少有的以批判旧社会而成名的作家,然而他又十分独特,比如说同时代的胡适,也是开创者之一,胡适以文学革命的实质为主,可看作是理性的,同时代大部分人都以文学实质为主却不关心*的实质现状,而鲁迅则以敏锐的洞察力关注社会,从而使*人发现自我,追求新的民主、自由,他开创了真正自我批判的先河,至今*的所谓“社会主义作家”都不敢自我批判,但许多有见识的年轻人已受到鲁迅影响——这是令人欣慰的。

  鲁迅的一生是成功的。他选取了许多正确的道路,在历史上留下了隽永的一笔。鲁迅的文学语言纯净、简洁、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至今无人超越。同时代的朱自清所作的《荷塘月色》,修饰严重,着意为文,假若夹杂在其全集中,观之情有可原,而教科书中单独此篇为一课,使*的中学生深受不良影响,高考作文少有佳作,多辞藻华丽空空无一物,实属不该,朱先生作此篇时年纪轻轻,有文无质尚且正常,然有的人推崇此文便引之以课本上,给朱先生留下恶名,这是他万万想不到的。故有人称“出名要趁早”是完全不贴合逻辑的,其结果就是无名也早,鲁迅就是中年成名的典范。鲁迅的文学艺术是自然,在《呐喊》自序中,鲁迅说他的小说和艺术的距离之远可想而知,但艺术是自然的流露,真正的艺术是不需修辞的,鲁迅做到了这一点。鲁迅的文章有十分独立的尊严,正如当年文学聚会时,徐志摩一来从不谈文学而只谈喝茶穿衣、打牌玩鸟一类的事,文学社顿时就热闹了,于是鲁迅骂徐志摩是流氓。鲁迅是从不吝啬用文字表达愤概的,因此有人形容他的文字如一道闪电,正能刺中人心怀。鲁迅的文学思想性深,他对当时*的社会现状进行了广泛地思考,他从溃败的封建社会中走出来,然而又朝他所经历过来的腐—败的社会进攻,致力于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这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鲁迅的号召力影响力强,在当世难以匹敌,他是毫无争议的可称为*文化革命的伟人,这已被世人共认,从当时到此刻,他的影响还在延续,这是参与新文化运动的文学家中少有的。鲁迅的渗透力强,在许多文学巨著上都能看到对鲁迅作品的精辟理解,均有独到开先河之风,鲁迅的文学几乎已渗透到各行各业,是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

呐喊读书笔记7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早日苏醒,

  *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呐喊读书笔记8

  “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

  那天看到孔令东先生解读这句话,倒抽了一口凉气。的确是的,倘若本无希望,大家在不知不觉中死亡其实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曾经听说,人睡死过去是最幸福的,一般如睡梦中突发脑溢血死亡,省却了病魔的折磨应该是多么好的一桩美事呀。大舅舅就是这样去世的,我发现他的神态很安详,爷爷也差不多如此。倘若如三舅舅一般,被癌细胞反复肆虐,一点点地吞噬着生命,眼睁睁的看着死亡一点点的来临,那又是何等的痛楚?三舅舅临终前我去看望过他几次,最后一次,家里人按照*俗,已经把“老衣”给他穿戴妥当了,在堂屋支一张床,我到了之后,看到这样的场景,便忍不住想哭。我是很少哭的,尤其不会当着人的面哭,于是,我选择了跑到外面,找一处无人的角落大哭一场,因为,我无法忍受这等死的场面。

  学校的教研也是如此。也许,许多人一辈子就是一个教书匠而已,这一点我承认。但这并不是不搞教研的理由,就是要做好一个教书匠,也是应当做好教研工作的。一个学校,如果没有正常的、踏踏实实的教研活动,是没有生命力的。如果说,教学质量是一个学校的生命的话,教研则是一个学校的根本,没有根本,就没有生命。然,一些看似简单的事情、看似很好的事情,在我们现实的铁屋子面前却总是碰壁,总是让人郁闷之至。做一些事情,妨碍了谁?应该没有,但好像什么都妨碍了。有一些很让人不服气的“道理”却让你不能不服气。“你做了,就妨碍别人了。”“做的不如说的,说的不如看的。”多么荒唐的谬论呀,然而,这些却都是“真理”。想换个环境吗?且不说着铁屋子你有没有本事跳出去,仅仅那一句“天下乌鸦一般黑”就足以让你明白,等着你的也许是更结实的铁屋子。于是,你就应该考虑考虑,是不不是该考虑闭嘴。

  突然间想到了一句歌词,“我是不是该安静的走开,还是该勇敢地留下来。”嗬嗬,走开,对于某些人来说,很容易。但,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比留下来更难。一个真的猛士,当他发现它周围并没有敌人,然而,却总是“同志”的暗箭纷纷而来的时候,他会死不瞑目的。也许,应该达成妥协。能够吗?鲁迅先生没有做到,我想,做到的人就没有了。于是,我想,要么彻彻底底的投降,要么战斗到底,哪怕粉骨碎身,也要争取“让你明白,我对你的爱。”

  因为有了希望,我们做着。然,倘若希望若有若无,倘若一次次的希望换来一次次的失望,那希望就会变成失望,最后变成绝望,最后,就会死亡了。心死也罢,团体灭亡也罢。死了,还怕什么?只是一种遥遥的感觉罢了。

  于是,有的时候就不该讲真话的。其实,真理每个人心中都有,只是不见得有人用于说出来罢了。真的猛士,也需要学会斗争。

  于是,又想起来那句话:“这里原来是一潭死水,大家相安无事,不闻其臭。然而,由于你这个石头,砸破了它的宁静,于是,便臭气四溢,你不该死,谁该死呢?”

  的确是有道理,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所以,我该死。

呐喊读书笔记9

  年幼时,一直认为鲁迅的作品十分深奥,不容易懂,犹如宇宙里一颗未知的黑洞,摸不着,猜不透。在这个令人怀念的寒假中,我倾听了这位巨人的心声,我不禁对他倾慕了,他是*的骄傲,民族的自豪,真不愧为“民族魂”。

  《朝花夕拾》为我展现了一代文豪忧国忧民的心理。他的语言是直来直往,是朴实的,让人读下去便一读到底,手不释卷。这篇文章,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毫无疑问是一本空前绝后的巨作。

  他是第一个在*被诺贝尔提名的大作家,也是*文学史上的开路先锋,在他的世界里没有虚假的话语,只有真挚的言谈。他的思想犹如当时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点亮了自己,照亮了他人。

  他曾经立志要当一名医生,医治*那些苦难的人民,便到留学日本学*医学。在日本的那些时光里,他有了许许多多的感触:他即使能医治*人民的身体,医治不了*人民的心灵,*人民仍然会荒废懦弱下去。于是,他下定决心,用自己的`武器——笔,医疗人民心,刺破旧社会,迎接新*。

  他内心有一个和*、美丽、安宁的世界,那里没有金钱、虚荣、地位、贵贱和纷争,那是一个和谐温暖的地方,人民心心相连,共同努力,共同进步,营造出自己的未来与梦想。不会再有迷信、古板、欺诈、缠足,不会再有封建社会的种种陋*,那样的世界,算不上十全十美,也称得上十全九美,是一个真正的世外桃源。

  在他取得那样的丰功伟绩之后,仍在生活中保持一种*静低调的心态,以和善的态度来对待他人,此举动令不少文人震惊与赞叹过。淡泊名利者,莫如鲁迅也。旧时代的呐喊,他喊出了第一声,而且是最响亮的一声,鲁迅是第一个让我如此倾慕的。

呐喊读书笔记10

  少年时,鲁迅更像一则笑话。“……同去的张静淑君想扶起她,中了四弹,其一是枪,立仆。” 同学们忍不住笑。“同去的杨德群君又想去扶起她,也被击,弹从左肩入,穿胸偏右出,也立仆……”大家几乎笑成一团。“立仆”——这就是我当年对鲁迅最深的印象。

  还算是个青年的时候,鲁迅忽然变得像个朋友。他绝不会高不可攀。他好像那个夜深人静,开始借着醉意与你攀谈的故交,你看着他,突然发现你之前 竟然没有意识到他是这样一个人。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他其实也不会跟你掏心挖肺,不然他要说的你早就懂了。他不会说:打倒封建礼教!但他也许会说:我想应该可能大抵还是如此吧。

  在他嘴边滑过的虚词无一不在诉说他的彷徨与矛盾。

  而我觉得他的“彷徨”是从《呐喊》就开始了,《彷徨》只是将已有的怀疑进一步展现出来。如果要在这两册文集之间硬作划分便无法解释为何《呐 喊》中的《故乡》会与《彷徨》中的《祝福》读来如此相似。真的呐喊者多少要有点义无反顾,向前走了一步便要走第二步。口号也要洪亮而明确,这才算是呐喊。 鲁迅却说:

  “在我自己,本以为现在是已经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了,但或者也还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罢,所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聊 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至于我的喊声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顾及的;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 (《呐喊》自序)

  这不是一个呐喊者的口吻。一句“本以为……但或者也还”道尽了内心的千肠白转。原来的“本以为”就带着一丝不确定,因为是自己以为,不知是否 真是如此。接下来的转折,转的似乎不干不脆,是带着犹疑和猜测的转折。由此引出“呐喊”的主题,丝毫没有斗志昂扬。下一句“有时候仍不免呐喊几声”对呐喊 这一举动做了诸多限定,不仅只是“有时候”和“几声”,而且这已然少而又少的呐喊还像是不情愿发出的(本来没有,却仍不免呐喊)。至于喊声如何,作者竟说 “无暇顾及”。他用的四个形容词:勇猛、悲哀、可憎、可笑,三个是贬义,强烈地突出了他的自嘲。“但既然……则当然……”一句延续了自嘲的口吻,含蓄地指 出:他已将自己的想法搁置一边,选择去迎合革命者的需要。

  短短几句话勾勒出的绝不是一个“奔驰的猛士”。鲁迅更像一个在路边踯躅的友人,内心充满同情,却时时处于矛盾之中。他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对 抗怀疑,而这种怀疑已经不停留于文字表面,而是渗透到文法之中,字里行间。所以他的每一句肯定,都会带着一些不确定(这不确定感就由那些堆叠的修饰词带 出),他的每一句否定,也未尝只是否定。

  他在《狂人日记》中设计了复杂的叙事结构,由用文言的“我” 摘录一个被认为有病的2号叙事者的日记。多层次的叙事,让人无从分辨作者自己的声音。《故乡》中的第一人称叙事表达了“我”对劳动人民闰土的同情,可是细 读起来,这份同情也是对叙事者自身优越感的掩饰。《孔乙己》中那句著名的结束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不仅写出了孔乙己这一角色*矛盾的存在,也集中体现了 鲁迅自己的矛盾叙事。此处的叙事者何尝不是矛盾的?鲁迅自己又何尝不是矛盾的?

  汪晖最*因为抄袭的事搞得有些难堪,可我十分赞同他关于鲁迅是“中间物”的说法。在鲁迅,彷徨没有终点。所以他才是极致的反抗者。他反抗的不只是长期以来大家都知道他在反抗的东西,他也在反抗革命,反抗文学,反抗思想。

  而我是愿认他做知己的。但我想他老人家在天之灵一定不肯从,所以还是算了吧!


红与黑读书笔记 (菁华10篇)(扩展5)

——目送读书笔记 (菁华10篇)

目送读书笔记1

  这个寒假,我读了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集《目送》。它,是一本适合三代人共读的人生之书。

  《目送》收录的七十三篇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整个寒假,我虽然只读了其中二十六篇,却已经深深感动。

  同名主打篇《目送》,给我的感受最深。这篇文章分成两个段落,第一段作为母亲,龙应台叙述了儿子华安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多年间的几个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的背影离去,一次次目送他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作为女儿,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中,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地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由此,我想到自己。当我第一次踏进小学的校门时,也曾一次次回头注视父母离去的背影;当爸爸或者妈妈出差离家时,我也曾趴在窗口,目送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小区的拐角。当我第一次离开父母远赴甘肃黄羊川,参加南京电视台的那次拍摄活动时;当我迈入南外大门,参加人生第一次入学考试时,我也都能感到背后目送我的那两双热切的眼神……

  对于13岁的我来说,人生才刚刚起步,还不能完全体会龙应台“目送”中饱含的深意;但是我想,那些路我一定会走,那些目送背影的瞬间我一定也都会经历。只是我希望以后,自己也能有龙应台的那颗感动的心,那支感恩的笔。

目送读书笔记2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句话是我看这本书的初衷。

  不喜欢离别,更不用说目送,无论是送与被送。总觉得亲友离别很难过,这个送别的形式更让人伤感。所以我远行是很少让人来送的,我害怕在我的一个转身会看到落泪的双眸;我也很少去送别人,我恐惧自己那种无奈的不舍。但龙应台让我对目送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

  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我是准备要一个人踏上征途吗?

  前边的孩子转身离开的时候眼中有不舍,有对前方未知事物的畏惧,但更多的是喜悦憧憬和睥睨一切的自信。他面带微笑迈出了第一步,留给母亲一个“不用追”’的背影。哪怕前方荆棘遍地,被扎得遍体鳞伤,也绝不回头。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写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书的封面是大块大块深深浅浅的绿,这是大自然的颜色。时间在流逝,物是人非,只有足下的这片土地没有变。这片绿浓得化不开,诚愿一切都好,一起解开这个世界的绑起的结。

目送读书笔记3

  最*,我阅读了著名女作家龙应台的散文随笔集《目送》,这是一本适合情感细腻的人阅读的一本好书。

  《目送》收录了七十三目送读书笔记散文,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老去,儿子的成长单飞,朋友亲人的离散牵挂,兄弟的重逢携手等等,在刚读完第一目送读书笔记的时候,我就不忍释手,深深为之吸引,为之感动。

  龙应台先生的文字,时而锋利,时而温婉,时而脆弱,时而感伤,时而朴实,时而华丽,却总是,如此的动人。读她的文字,如冬日晨曦中沾满露珠的青草,带着轻微的'潮气和清新,扑面而来。亦如黑暗海面上绽放微光的灯塔,散发温暖的光茫和明亮,照进心房。

  《目送》是《目送》的开目送读书笔记点题之作。阅读它,让我的内心无比的酸楚,眼泪差点决堤。文章分为两个段落,第一段龙应台从一个母亲的角度,叙述了儿子从第一天上小学起到中学、直至出国上大学十几年的感人片段,她一次次目送孩子背影的离去,一次次目送孩子的成长。第二段龙应台从一个女儿的角度,追忆自己成长的岁月,与父亲的一次次别离,总是目送父亲的背影渐行渐远,直到有一天,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的消逝。所以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柔软的时刻。当孩子一天天地长大,她的忧伤却与日俱增。昔日为了孩子,她辞去文化局长的官职,抛开博士*的美丽光环,毅然离开,重归学者作家的生活,仅仅是因为她突然之间的反思:“会不会你赢得了全世界,但你失去了你的孩子?”

  龙应台是一位优秀并且清醒的女人,明确地知道自己在人生的每个阶段有着怎样的责任,知道生命的意义,不仅仅是事业的成功和虚浮的掌声,所有的精彩,在繁华落尽时,也许留下的不过是永远无法弥补的一份遗憾。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这样清楚地获知生命的本象。

  阅读总是伴随着无数的感同身受,当阅读《雨儿》一文时,我不禁被作者所记录的一点一滴所感动,每天,作者都给妈妈打一通电话,电话那头,年迈的母亲已经糊涂的像一个可爱的孩子,思维不够清晰地说着“雨儿,我只有一个雨儿。”……当作者来到妈妈的身边,妈妈怀疑地说着“你好像我的雨儿!”,而作者像哄孩子一样地确定着:“妈,千真万确,我就是你的女儿”,“你的女儿要看见你笑。”。作者伴妈妈睡、陪妈妈聊天、带妈妈洗温泉、坐公交车,让妈妈享受着有女儿陪伴的分分秒秒,这应该是人世间最朴实的幸福吧。所以,为人父母以后,不管工作多么忙碌,都应该抽出时间带着孩子来到父母亲的家中,做一顿母亲爱吃的饭菜,听一听父母家长里短的唠叨,然后不住地点头应和。

  忽然联想到她写的另一目送读书笔记文章《寒色》,作者自认为是对“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早有体会的人,可是当别人问她“家,是什么?”的时候,她却突然支吾,不知所云。接着,作者又帮我们历数了一个个叫做“家”的地方: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和人做终身的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在作者清新细腻的文字里穿梭,我读懂了太多关于爱的信息。《散步》一文中,她们为母亲发明的“*”;《为谁》一文中安德烈让妈妈学做的“西餐”无不浸透着真挚浓郁的爱。在《寻找》、《忧郁》的文字里,我也读懂了作者伤春悲秋的情怀,就像秦观的《踏莎行》里的句子“雾失楼台、月迷津渡,桃源望断无寻处,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

  在《我村》、《火警》、《手镯》等文章里,我还读出了世间的人生百态。所以说,读散文,是需要有一定的人生阅历的,更需要有一种对散文情有独钟的心境。这样的文字,才会触动我们的心灵,震颤我们的神经。阅读,才能变成一次快乐的旅行,实现一种深刻的人生体味。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

  所以,这样的文字,才这样的令人心痛起来。放下书,闭上眼睛,在苦涩的眼泪中,更多的领悟到生与死那一瞬间的界限。无法忍受,却需要面对的是:到底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目送读书笔记4

  龙应台的《目送》是本难得的好书。在你看完前几篇,会产生一种感觉——不忍心读下去,读完了,就没得读了。

  龙应台在《目送》中写的是她个人的情感。写她与儿子一起逛街时,儿子不愿跟她牵手过街,儿子大了,有了疏离感;写她母亲得了老人痴呆症,反反复复的问她是谁,写她与母亲逛街,母亲的那个爱美样子;写她与父亲同样在过街时,要牵她的手,而她已经人在中年,写她父亲最后病重生活不能自理时,由于佣人的疏忽,眼屎黏住了眼。等等。

  龙应台的文笔优美而细腻,将这些生活中的点滴娓娓道来,那些情感也如流水般涌出笔端,跃然纸上。只是让人不禁为之唏嘘的是,父母老后的情形。我甚至觉得在美丽文字的背后,龙应台是不是也想到了她老时的情景?由此,你不得不想到自己。

  这个社会是需要关怀老年人的。虽都说老人像孩子,但孩子是生命力的象征,而老,那是英雄迟暮,美人易老时。那是一个成年人不能掌握自身命运的时刻,那是垂垂老去等待死亡的时刻。那时,多少预示了人生的悲怆。或者,说的白一点,人,要有个好死!

  我非常喜欢《相信》中所写的,假如我笼统的隐晦的表达的话,那就是理想主义堕落为现实主义,而转向实用主义的过程。是理想沿着这一路线演变而归于世俗的过程。龙应台在文末引用了李叔同的话。我想他是尊重这位弘一大师的。我猜测,她应该非常佩服佛家的圆寂。因为这是将死亡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从容面对。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似乎应对那些主动舍弃生命者抱有尊敬之情。正像苏格拉底所说,“踏上死亡之途”与“继续存活”,“孰优孰劣”,“只有神明知道”。

  当我们对生老病死充满疑惑时,李叔同在临终前“悲欣交集”四字绝笔及偈语或许告诉了我们他的人生体验。

  “君子之交,其淡如水,执象而求,咫尺千里。问余何适,廓尔忘言,华枝春满,天心月圆。”

目送读书笔记5

  这是一本关于亲情爱情友情的书籍。作者用女性特有的细腻温柔委婉的情感,从不同的角度书写了在父亲慢慢老去,母亲得了老年痴呆后遗失在旧时光里,以及孩子渐渐长大,远离父母掌控,兄弟们的渐行渐远,以及与朋友且行且珍惜的时候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和日常琐事。这些有关于感情的的文字,充满温情,充满温度,让人随着作者的思绪陷入那一段段缓慢的叙述中。

  作者有一颗温柔的心。

  在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面前,“我”一遍遍的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是你,我是你的女儿,你记得吗?”

  “我”带她去“邓师傅”做脚底按摩,带她去美容院洗头,带她去菜市场买菜,带她去田野上看鹭鸶鸟,带她到药房去买老人营养品,带她去买棉质内衣,带她去买鞋子买乳液买最大号的指甲刀,买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

  “我”给她的指甲上色,一片一片慢慢上,每一片指甲上二层。涂完手指甲就开始涂脚指甲,帮她搽口红,上腮红,画弯弯淡眉,我们无法交谈,但是,谁说交谈才是唯一的相处方式呢?她会对着镜子里美丽的自己对“我”说:女儿,你要化妆,女人,就是要漂亮。

  作者有一颗慈爱的心。

  在父亲面前,将买来的棉袜棉裤、贴身内衣,白衬衫,赭红色的羊毛背心,深蓝色的羊毛罩衫,宝蓝色的棉袄,灰色的棉帽,褐色的围巾,毛织手套一件一件,一层一层为他穿上,折腾半天,最后穿上棉鞋。

  虽然他身体向右边微微倾斜,口涎从右边的嘴角流出,必须由“我”两只手臂去拉,才能从沙发起身。

  然后“我”边念诗边来走路,“白-日-依-山-尽-”“欲-穷-千-里-目-”他专心盯着自己的脚,“我”引他向前而自己倒退着走,母亲在一旁兴奋的鼓起掌来,这一切,是多么的熟悉啊,宛如小时候父母牵着孩子肥肥嫩嫩的手臂也倒退着走。

  “我”推着他的轮椅散步,他的头低垂到胸口,有一次,发现排泄物淋满了他的裤腿,“我”蹲下来用自己的手帕帮他擦拭,裙子也沾上了粪便,但是“我”必须就这样赶回台北上班,我总是在蓝色沉沉中奔向机场。

  在爱人面前,作者有一颗童趣童真的心。

  “我”向往一个慢的境界,到了一个码头,没有一个办公室贴着时刻表,也没有一个人可以用权威的声音告诉你几点可以到达终点,你就上船,然后就找一条看起来很舒服的板凳坐下来,带着从此在此一生一世的心情。

  你发现你根本不去想何时抵达,连念头也没有。你看那流动的河,静默却显然又隐藏着巨大的爆发力,你看那沙滩上晒太阳的灰色的水牛,你看那孩子们从山坡上奔下来,你看阳光在芦苇白头上刷出一丝一丝的`金线,你看一个漩涡的条纹,一条一条的数……

  我想有一个家,家前有土,土上可种植丝瓜,丝瓜沿竿而爬,迎光开出巨朵黄花,花谢结果,累累棚上。我就坐在那黄泥土地上,看丝瓜身上一粒粒突起的青色疙瘩,慢看……

  在儿子面前,作者又有一颗敏感的心。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在幼儿园里,儿子小小的手圈在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但一个事情的毕业,永远是另一件事情的开启。

  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我”送他去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有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在忍受母亲的深情。他在长长的队列里,等候护照检验,我就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终于轮到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然后拿回护照,闪一扇门,倏忽不见。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也没有。

  二十一岁,他上的大学正好是我教课的大学,但即使是同路,他也不愿搭我的车,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有他一个人能听的音乐,是一扇紧闭的门。

  长大的孩子们成为了美食家。儿子带着我去国际超市买菜,很仔细的来来*挑选三个小时的东西。

  回来后,把顶级的澳洲牛排展开,把各种香料罐排开,把马铃薯洗干净。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红酒杯,矿泉水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沙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是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GGLE。

  此时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儿子睁大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的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在朋友面前,作者有一颗牵挂的心。

  要赶去机场,时间很紧,路上不知塞不塞车,但我还是给丽莎打了个电话:“十分钟后到你家,然后直奔机场,准备点吃的给我。”

  十分钟后,丽莎趿着拖鞋,穿着运动裤,素颜直发下楼来,我们坐在她阳光满满的客厅里。她开始谈正在读的菲力普。罗斯的小说,我猛喝一杯五百毫升的优酪乳加水果,囫囵吞一个刚做好的新鲜三明治,吃完喝完,还带一杯滚烫的咖啡,有盖,有吸管,匆匆上车。

  上车前,丽莎塞给我一本书,《二00七美国最佳散文选》,让“我”带上飞机看。

  一路飞奔到机场,临上机,再给她打个电话:“你让马莉去帮我打扫时,洗衣机里有洗过的衣服忘了拿出来晾,冰箱里过期的东西全部丢掉,都发霉了。”

  到了香港,一踏出机舱打开手机,里面一定有一则短讯,“在A出口等候”,大厅里,不管人群多么拥挤,C一定有办法让“我”看到她,她总是盈盈笑意迎面走来,她的一只手有一杯新鲜的果汁,递给你,另一只手伸过来帮你拖行李。

  她开车,一路上絮絮述说孩子,工作,香港政治,大陆新闻,好笑的人,愤怒的事,想不开的心情,我们经常没时间见面,就把接机送机就变成一个流动的咖啡馆,滑行中的聊天室,偶尔,车子也是流动的写作室。

  这些都是牵挂你的人慷慨赠予你的时光和情感,有时候,是你牵挂别人。

  生活是*淡的,但正如作者有一颗玲珑通透心,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因此,才能把普普通通,**淡淡的生活过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有诗意,有人情味,有快乐,有温馨。这种暖暖的文字传递给读者的信息就是一个有感染力有号召力的磁场,让你在若有若无的时光空隙中总能不经意就想起这些温情永远的生活,温情永远的龙应台。

目送读书笔记6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难以言尽的时候。——题记

  面对路途的疲惫,心神的劳累,坚强的她逐渐领悟到许一个人走的路。龙应台,台湾著名作家,也是一名普通的母亲。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也写下一部部人生的经典。《目送》便是其中的一道心灵鸡汤。

  华安从上学开始,龙应台便目送他的离开,望着孩子的逐渐长大,心中的欣喜也夹杂了丝丝的忧伤,那幽幽的悲来自孩子的叛逆。当华安将母亲递来的伞弃之不理,当淡淡且带有嫌弃的说“小孩”时,此时的她才意识到孩子已经长大。

  这时,我才真正了解到小路尽头的“不必追”的深深的落魄,了解到目送背影的离开也真的变成了对时间的无言,对时间的目送。飘渺间,似乎看到了我的母亲,她那早已白了的发,皱了的纹。虽没有渊博的才华,深明的`见地,却有同龙应台一样的一颗母亲的心。终究,就会明白朱自清笔下的父亲的苦。

  如今的我迈入中年,父母是隔开我与死亡的一道屏障,有一天父母会离开我,虽然我改变不了现实,但我能够做的,就是不留下遗憾。清晨的一句问候,劳累时的一杯茶,也许真的很小,但在父母的眼里,那就是全部。

  父母陪我们走过了无知的童年,叛逆的青春。但是你了解你的父母吗?所谓了解,就是知道对方心灵最深处的地方的痛处,痛在哪里。这样之后,你还能说了解他们吗?儿行千里母担忧。所谓父母的痛不过就是在孩子长大,欣喜之余留下的孤寂。他们是在用一生去等待目送之后的回望。真正能够抚*亲人心中的痛,不是进行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是与他们陪伴的每分每秒。父母的心,真的很容易满足。若每个人都能够参悟到这一点,也便不会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治理名言。

  时间无情,带走了青春,偷走了快乐,却永远带不走你对父母的真心。珍惜与父母陪伴的一分一秒,勿留“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目送读书笔记7

  《目送》中一共有散文七十二篇,主要是对亲情和作者周边人物的感悟,写孩子的成长,父母的老去,各种真实的情感。

  已是不惑之年,再来读《目送》,颇有共鸣感,经历的事情多了,感悟也多了。我最喜欢《目送》中的一句话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路的另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这让我想起孩子第一次上幼儿园时自己走向教室那小小的身影,上一年级时那大大的书包几乎能把孩子带到,到现在,孩子却不愿依赖你了,独立,她成了少年。想起自己的父母,他们是多少次这样目送孩子的离去。父母的日渐老去,我对父母的依恋依旧继续着。岁月的流逝匆匆,心里更加深深地体会着父母情,子女情,父母子女这世世代代的轮回,上苍早已安排好了一切,没有人能改变上苍的决定。而我们能做的,仅仅是陪着父母老去,陪着父母,一直走下去……

  我尚未为人父母,无法了解与孩子的深情。我在猜测,我的父母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触,看着我成长,且喜且忧,无法茁壮成长的小雏鹰总有一天会独自飞翔,却无力抗拒我的成长。

  小时候,父母是子女最亲密的人,晴天雨天都相伴,阳光下,星光里,然后都是一路同行。曾有时候,我以为一辈子大概都是这样了,以为父母子女是一生不变的缘分。

  每每谈及我的小学时代,我妈妈总会念叨,第一天送我去上学,在教室的窗外看我,看了整整一节课。爸爸最会烧面条,只要我说想吃面条了,爸爸就会一大早去买新鲜食材,等我起床,已经有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在等我了。一样的配料,一样的味道,天天吃都吃不腻。我家在镇上,不大不小,生活所需一应俱全。小时候常常会觉得,世界大概就这么大了吧。

目送读书笔记8

  当我读完《目送》这篇文章时,我的感受十分的复杂。

  是啊,我伟大的父母啊。是你们,让我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间。是你们,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可贵。是你们,让我感到喜悦与快乐。

  目送最后一段,给我的感受十分的深刻。是啊,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就是缘分从那目送的一刻远远的消失,分离。

  我们从依托着他们,到挣脱着我们。

  我们从亲*着我们,到躲避着他们。

  我伟大的父母!我能为你们做点什么!难道只有微不足道的关心吗?!

  生命如此的喜悦而奇妙。但是,这取决于亲情。

  唉,我伟大的父母,我不希望看着你们像书中写的一样,目送着我,缘分渐行渐远。

  我的背影告诉你们:不必追。我不希望这样。但是这却是必须要面对的。

  趁现在,我要好好的去孝敬我伟大的父母吧。他们太伟大了,他们太辛苦了。

  我伟大而无私慈祥的父母!你们辛苦了!

目送读书笔记9

  随着年龄渐长,我与父母之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不再仅仅是依赖,不再仅仅是听从,不再仅仅是长幼。我开始抑制不住对父母的各种各样的不耐烦,有时甚至是愤怒。

  有一天,我发现,我站在我的世界里,父母亲站在他们的世界里,我们各自怀揣着各自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却解释不了对方的世界。突然想到了作家龙应台,便来到书架,拿出《目送》,又翻上一翻。

  书中华安和儿子一起去散步,儿子表现出的“成熟”,和对母亲对东西的大惊小怪的“厌恶”的样子;十六岁的儿子,去美国做交换生,机场勉强和母亲的拥抱和离别时没有回头的样子;不愿与同路的母亲一起走,走在一起,只是把自己关在耳机里的样子,当儿子给龙应台做饭时,说,你学会了,以后要做给自己吃的样子……像极了自己。也许这就是新一代人与父母辈的人之间建立起的关系,不仅仅是依赖,和被依赖的关系。这之中,多少有了些伙伴的意味。

  从这个角度讲,被依赖的即是送别时渐行渐远的一方,而依赖着的则留在原地落寞观望的一方。也许这就是所有的母子,最后的结果,孩个子的独立就是渐行渐远的背影。曾经一次,龙应台在远远的地方,目送着父亲进到了医院的门,然后门被关上,父亲就消失在了拐角处。如今,最后一次目送父亲,父亲被送进五米处的火炉里,再也没有出来了。他开始明白。

  这一辈子,父女的关系,在那一个背影,结束了。不过那一份,情,他永远忘不了。这也是龙应台在每一次看到和父亲相似的人,都会想到父亲的原因。失忆的母亲,不记得,龙应台是他的女儿。只是把他当做好心的路人。只有一直觉得这个“路人”和他的女儿很像而已。他们还在乐此不彼的玩着化妆游戏,也不会觉得无聊。他们分开的.时候,也会不舍。因为终归他们还是母女。他们此生的缘分还没有以背影来散尽。

目送读书笔记10

  一直决心好好读书,却都因为忙于工作中的琐碎不能坚持。20xx年伊始,决心借助外力监督,让自己不好意思找理由。1月7日,收到西城团区委快递来的《目送》,打开看见外包装,就有一丝欣喜,淡绿油画封面设计,套上半透明的硫酸纸书封,忽然就那么走进自己心里了。目录中看到三部分73篇散文,加上自序《你来看此花时》,共74篇。翻开正文,每篇中都配有相应主题的照片,感觉一下子拉*了自己和作者的距离,更难得可贵的是,很多张照片都是作者自己拍摄的作品,不由更加佩服作者对生活的热爱和行动力,想想自己在很多时候,空有想法,总不能落实,时间久了,具体的事情淡忘了,留给自己的却是越来越多的惆怅和落寞,是对自己的“不争之恼”,时间长了,直接影响到“自我效能感”的提高。如此,在这个年关前,在述职测评慰问考核等常规工作忙不开身加上民主生活会更忙死人的情况下,决心有个不一样的开始。

  全书名为《目送》,开篇也是《目送》。读完,觉得这篇所述是全书灵魂,像一根线串起了全书,奠定了全书的`调子。虽然,目前我还只读完了第一部分,但已经找到很多共鸣,有些是感情上的共通,如《目送》中作者与孩子一起手牵手第一次上学,那种母子之间的依恋我相信是大家共有的。而此后,孩子大了,仅剩下母亲自己的守候。也是很多家长在孩子长大些后落寞的共感。作者最后从这些回忆起自己和父亲之间的过往及现在。进而告诉我们她的所悟,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如此,短短的一千余字,把为人父母与孩子从小到大互动的心路勾勒清晰,也把为人子女从小时与父母强烈的依恋到青少年时对父母的不屑,到自己成为父母后“养儿方知父母恩”的感悟写得很到位。但是,作者最让我钦佩的是,她不仅写到位了,而且悟得很透,所以她不偏执,她告诉我们,面对父母子女渐行渐远的背影,不必追。

  看完这篇,我强烈感觉到要活好当下,当父母子女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要在缘分中尽自身可以尽的职责和任务,当他们需要独立可以独立的时候,我们要能放下,明白不必追也追不上。这点,对现在孩子尚小的父母而言,尤其更为重要。生活中,总有很多父母爱替孩子包办很多,不舍得让孩子尝试很多第一次,觉得这样才能体现父母的爱,才能让孩子留在自己身边,其实,可能适得其反,在该做什么的年纪没有能够得到相应锻炼的孩子自我效能感会较低,与周围孩子比较会让他没有自信……如此下去,他们不仅不会感激父母对自己的“厚爱”,连与父母间正常的缘分关系恐怕也很难保持,新闻中常看到的母亲给儿子下跪,晚辈要杀长辈,虽然是极端,虽然可能有很多原因,但我想,和最初父母没有处理好与子女的关系应该是有关系的。如是,今后更要时时提醒自己,别假以“爱”的名义去包办孩子的事务,以避免自己的失落。

  以上是翻完目录,读完第一篇时强烈的感受令自己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之后的20来天,仔细阅读全书,期间无数次落泪,无数次心底有深深的触动,只是耽于提笔,渐渐的感觉也没了。8岁的陶陶见妈妈读书还落泪,也抢起书来读,一周下来竟也读了不少,还总拉着我讨论。于是,在29日晚我领她一起参加了读书沙龙,回来路上我们一起聊她幼儿园门口的别离,聊她刚入小学时的不舍,聊起她姥姥每一次回家我湿润的眼眶。今天,她和爸爸要去旅行,昨晚开始就有不舍,收拾行囊时总问我能否同行,得到否定答案后晚上搂着我聊到半夜。早饭和午饭都说没有胃口,还流出眼泪,直说不要离开妈妈,搞得我也潸然泪下。只是,我明白,父母对子女的爱需要以分离为目的。于是,我和陶聊了之前旅行中的趣事,鼓励她去看外面美丽的风景并画下来让妈妈也能欣赏。而且,妈妈的心和她在一起,会天天电话联系她。最终,在车站分别时,她笑了,并逗贫道,“妈妈,你要看着我背影渐行渐远,不必追也追不上哦!”那一刻,我鼻子一酸,不住地点头。

  目送陶和陶爸直到看不见,我方回头,回来路上,更加强烈的想起分享会上最后大家齐声诵读的那段:原来,这两本存折之间,是有斩钉截铁的反比关系的。你在那一本存折中所赚取的每一分“金钱”的累积,都是用这一本存折中的每一寸“时间”去换来的……一旦用出,你不能用那本存折里的“金钱”去回头来换取已经支付出去的“时间”。任何代价,任何数字,都无法兑换。……“金钱”可以给过路的陌生人,“时间”却只给温暖心爱的人。写到这里,我决定赶紧好好做晚饭,等老爸回来陪他吃完,再陪他去看场电影,要像对孩子一样陪他开心过好每一天。


红与黑读书笔记 (菁华10篇)(扩展6)

——红与黑读书笔记范本二十份

  红与黑读书笔记 1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

  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书笔记 2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书笔记 3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红与黑读书笔记 4

  在一篇读书笔记里,我曾经说,一部好的小说可以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离奇的巧合,却总应该有一些精彩的章节或段落,使人读来拍案叫绝。我执拗地以为这拍案叫绝,便是阅读之隐秘的乐趣所在。舍此,我实在无法想象读书,尤其是读一部小说还会有什么乐趣可言。

  在阅读过程中,发现一些小小的乐趣,小小的惊喜,这是幸运的。更多的时候是,读者和作者失之交臂或者形同陌路。我想,这种情形也是无法避免的,因为读者始终是那一个,而作者是如此众多,他们又有着各不相同的风格。

  难道仅仅因为他们的风格之不同,我就能说他们孰优孰劣?当然不是这样的,这情形就象我读司汤达的《红与黑》。

  《红与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的第一部成熟的作品。

  主人公于连野心勃勃,一心想跻身上流社会。他先在维里埃尔市**德·雷纳家当家庭教师,与德·雷纳夫人产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于连离开维里埃尔市。他通过神学院院长的介绍,去侯爵德·拉莫尔家做秘书,并与侯爵的女儿玛蒂德结婚。婚后,由于德·雷纳夫人的一封信妨碍了他飞黄腾达,于连向她开抢报复。入狱后,他才明白自己爱的人始终是德·雷纳夫人。为了自己能够进入上流社会,他竟然向自己深爱的人开枪,这样的罪行使他悔恨交加,即使被判了死刑,他也坚持不上诉。

  小说分为上下两个部分,各写主人公的一段爱情经历。在上部,作者更多的是客观地叙述;在下部,作者更侧重于心理描写。

  上半部,写于连和**夫人德·雷纳夫人的恋情,那样清新自然;下半部写于连和玛蒂德的爱情,几乎象一个征服和被征服的游戏。前后两段恋情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同时也为于连入狱后的悔恨和理想的幻灭埋下伏笔。

  作者客观叙述的时候是我所喜欢的,淡淡的笔触,适可而止,却也可以使人物活灵活现。他笔下的**德·雷纳无疑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别人反对他修剪树枝,他就回答人家树阴底下好歇凉;为了虚荣心,视钱如命的他居然化一百埃据请个家庭教师;他象市侩一样和于连的父亲为于连的工资问题讨价还价;他讨厌他自己家的一片核桃林,是因为那底下种不了麦子;当他怀疑他妻子红杏出墙,为找到证据,他把自己心爱的桃花心木写字台砸坏也在所不惜。当作者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以为这本书一定会越来越精彩,那料想,这神来之笔竟如昙花一现。

  作者侧重于心理描写的时候是我所不喜欢的。这时候淡淡的笔触,适可而止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段大段淋漓尽致的主人公的内心独白。大到思想感情的千变万化,小到某个人物做某事的动机,简直无所不包。我们且不论人物的内心世界的瞬息万变,非悉心研究,不能写得精确。单说这样的叙述,使读者失去了自由想象的空间这一点,也明显是个缺陷。当然,作者的写作风格总要受他那个时代风气的影响。

  歌德就曾经批评司汤达笔下女人有着很浓的浪漫主义色彩。至于主人公于连,也有着明显的浪漫主义特征:他曾经幻想象自己象拿破仑一样,立下赫赫战功而出人头地;精通拉丁文,学识渊博的他也曾经幻想,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当上主教,过上养尊处优的日子,只是后来的事件打断了他的幻梦,使他觉醒。

  他的幻灭和觉醒,其实也正是那个时代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幻灭和觉醒。

  一个人的幻灭和觉醒总是痛苦的。作者敢于正视并揭露这种痛苦,即使不是振聋发聩的高声呐喊,也不会是没有价值的。因此,司汤达不愧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而《红与黑》也不愧为文学史上的经典。

  红与黑读书笔记 5

  说起来《红与黑》这本书我好久之前就听过这个名字了,初中语文老师说《红与黑》是一部反映复辟时期社会现实的优秀作品。作品中的“红”代表了穿红色军服的士兵,“黑”代表了穿黑色衣服的教士,这是当时社会中的青年人出人头地的两条捷径,也代表了当时社会的社会特征。里面对人物的心理刻画,社会环境发热渲染和性格的描述等细节描写的非常细致,让我们在写作中多多学*。虽然知道,但是一直没有机会拜读,看到那么厚厚的一本书,内容冗杂,就令人失去了细读的兴趣。

  这次有机会拜读《红与黑》这本书,感觉这就是一个强迫自己读下去的机会。Scarlet and Black这部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内阁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主人公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诚实,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特征,使于连成为一种特殊的典型。但是,在死亡面前,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但是他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于连挺身慷慨赴死。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会对自己的信仰,对自己的理想有这样的大无畏精神吗?

  高尔基曾说过:“司汤达的《红与黑》中的于连是19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社会主义的英雄人物的"始祖"。”这本小说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其实我们要读的不仅仅是书中对人物,对社会环境细致的刻画,更应该看到的是,当年面对丑恶的时候,是否有敢于保持自己纯洁本性的勇气,对自己的理想是否有坚持不懈,不怕一切困难的胆量。

  红与黑读书笔记 6

  《红与黑》这部作品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法国社会的风俗画,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法国从小城到省城至京城的贵族教会、资产阶级和贫民的精神面貌和心理状态。作者司汤达赋予了主人公于连十分丰富的性格,他是一个自尊、自爱、勇敢、真诚而又自卑、怯懦、虚伪的矛盾统一体,他既充满激情而又冷静,既要确立自主,有时又表现出屈从和依附。

  他的性格,他所生活的时代,注定了他必将是一个悲剧。所谓悲剧,就是将美的事物打碎了给别人看。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那个时代一类人的代表,他善良、勇敢、真诚,他有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他奉拿破仑和卢梭为精神导师,以九死无悔的精神,不择手段地向法国上层社会迈进,希冀完成自己的宏伟志向。但这种超越是非历史的,势必被时存秩序扼杀,他的无可挽回的死也因而产生了深厚的审美意蕴。

  他是一个不朽的艺术形象―王权贵族压制之下的小资产阶级反抗者的典型。他凭借不屈的意志,采用各种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表现出令人叹服的超越现实的精神。于连并不满足于基本的生存权利,而是要突破社会对人的束缚和限制,追求个体思想的真正实现,显现出对现实时代的超前性。他的行为方式是不择手段的,结局是可悲的,然而把这一形象升华到超越伦理道德、社会政治之外的美学范畴,他就不是一个*常的奋斗者、野心家,而是一个具有充分审美价值的对象,因为他有超出一般人之上的特殊品格和顽强的精神生命,所以,于连的悲剧具有深刻的审美价值。

  红与黑读书笔记 7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凡。

  红与黑读书笔记 8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大多数人认为于连是一个野心家,是一个利欲熏心,为了攀高枝不择手段的人,起初只看小说内容大纲时我也把持相同观点,但当真正进一步阅读的时候,便觉得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最终却不得不成为统治阶级牺牲品的可怜之人更为确切些。

  如果只是为了活着,只是为了追求名利,那么在故事的最后,于连便不会拒绝上诉,便不会主动赴死,或许他逐梦的方式存在问题,但不可否认,于连是一个有气节的人,所以他宁愿忠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挺身赴死也绝不向他所仇视的社会卑膝求降,在我看来,他将他蜉蝣般的生命活出了星空般的灿烂。

  红与黑读书笔记 9

  说起来《红与黑》这本书我好久之前就听过这个名字了,初中语文老师说《红与黑》是一部反映复辟时期社会现实的优秀作品。作品中的“红”代表了穿红色军服的士兵,“黑”代表了穿黑色衣服的教士,这是当时社会中的青年人出人头地的两条捷径,也代表了当时社会的社会特征。里面对人物的心理刻画,社会环境发热渲染和性格的描述等细节描写的非常细致,让我们在写作中多多学*。虽然知道,但是一直没有机会拜读,看到那么厚厚的一本书,内容冗杂,就令人失去了细读的兴趣。

  这次有机会拜读《红与黑》这本书,感觉这就是一个强迫自己读下去的机会。Scarlet and Black这部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内阁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主人公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诚实,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特征,使于连成为一种特殊的典型。但是,在死亡面前,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但是他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于连挺身慷慨赴死。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会对自己的信仰,对自己的理想有这样的大无畏精神吗?

  高尔基曾说过:“司汤达的《红与黑》中的于连是19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系列反叛资本社会主义的英雄人物的"始祖"。”这本小说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诗”。

  其实我们要读的不仅仅是书中对人物,对社会环境细致的刻画,更应该看到的是,当年面对丑恶的时候,是否有敢于保持自己纯洁本性的勇气,对自己的理想是否有坚持不懈,不怕一切困难的胆量。

  红与黑读书笔记 10

  红与黑如同读盘上的红黑点,而这轮盘则象征了那称之为人生的一场游戏。

  于连有才华,自尊和美貌,而最根本,最纯粹的他只是一个野心家。于连所拥有的一切只是为成为一个野心家铺*前方道路的基石。

  19岁的于连,在一个唯利是图,崇尚暴力的家庭中成长。他疯狂崇拜着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但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身为*民而拥有野心的他只能追寻他心目中的幸福,于是在他短暂的人生中于连命令自己去扮演那些不同的角色,他学会伪装,学会虚伪。于是他可以混迹于上流社会,可以得到贵族的头衔,可以拥有金钱与他认为的爱情。只是,这样的他在前进的道路上,遗失的是生命力,迷失的是最初的`梦想。

  于连的爱情很奇怪,他为了自尊爱上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他。于连的爱情永远围绕这他的自尊,于连在征服爱情,而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他可以敏感的拒绝德·纳尔夫人的关心,却不能拒绝德·纳尔先生充满侮辱意味的100法郎。

  渴望飞翔的少年在失去曾今的美好的同时终究没有战胜命运,入狱的于连明白了自己此生追求的幸福多么虚无,面对死亡的来临终于卸下一切面具,那个最真实美好的于连对着初恋情人说:“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

  红----充满生命,激情的颜色。

  黑----人性中虚伪,一切阴暗的堕落。

  红与黑的碰撞,激起的是对人生的思考。

  红与黑读书笔记 11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侮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书笔记 12

西方有一部与东方相媲美的“红楼梦”:这就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百多年以来,关于这本书的评论众说纷纭。但我觉得主要都是从两方面来评价主人公于连的:一是追求爱情、荣誉、幸福、英勇(红),二是使用阴谋、野心、罪恶、伪善(黑)来实现自己的 理想。也许这些说法是对的,但也许也不全对。因为于连是个复杂的人。

于连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于连并不是像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个野心家,其实他只不过他不属于那个社会罢了。他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朝气蓬勃的青年的代表,他的行动只是*民青年反抗贵族的反映。他很像司汤达第一部中篇小说《阿尔芒斯》中的男主人公——奥克塔夫;很像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维特;很像缪塞笔下的沃达夫;很像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很像拜伦笔下的恰尔德·哈罗尔德;很像曹雪芹笔下的贾宝玉;很像张抗抗笔下的舒贝。但于连与他们又有许多鲜明的不同之处:于连虽然叛逆但是他不忧郁,相反却很热情,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而积极努力;于连虽然时常自我分析,但是他的心里并不迷惘,他有明确的目标——向上流社会攀登。虽然他在爱情上欺骗过,但他情感丰富,爱是真实的;虽然他最后可以说是在悄无声息中灭亡,但他却是在激流勇进中消失的。司汤达想借助《红与黑》来再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法国。我们可以 从书中体会到现实与浪漫,奇趣与幻想,从中我们能进一步认识法国大革命所造成的法国社会里人们行动的秘密动机和内心世界的特征。

司汤达精心雕刻的于连,不只是水彩画,而是雕塑,给人立体感。从于连的自卑引发的仇视,乃至到最后的不折手段,然后到最后的反省,回复到心灵的*静。司汤达在用于连的变化作为《红与黑》故事发展的线索的同时,还在用这些特点去完善一个人—一个完善的人, 而不是完美的人。尽可能少犯错误,这是人的准则;不犯错误,那是天使的梦想。于连性格上的丑与美,善与恶的矛盾的统一,也正是他被认可的原因之一。

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我们与作家的区别在于作家能把心里想的用笔来表达出来。想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既然是想作者之所想,自然是为作者之所为了。钱钟书称方鸿渐就是他本人,而福楼拜也自诩是包法利夫人。每个作者笔下的人物,除了当时社会的烙印,都该有作者本人影子。否则,它将不是一部好的著作。司汤达之所以能如此细致入微的描写于连的那种畸形的自尊,大概因为他是想于连之所想,至少,作者本人曾有过类似想法。作者写出自己内心的丑恶,非但不会对作者的形象有所影响,却恰恰从侧面反衬出他的坦然。谁能说这不是一种美丽呢?能把自己赤裸裸的放到手术台上一寸寸的解剖,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幸福。勇气,要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思想。幸福,也正是要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思想。短暂的是现实,永生的是理想。于连在他那扭曲的想法之下,开始了他短暂的仕途。于连又在一次次打击中重复着永生的自我,或者说是司汤达本人的自我。

很多时候,人往往因为一次人生的巨变,而彻头彻尾的蜕变,那就是顿悟。于是司汤达自然而然的通过上断头台,让于连有所顿悟,并顺手把他“引入正途”。于是,就有了于连在法庭上的演讲就成了荡气回肠的表现了。虽然这也是他的最后绝唱,可这是司汤达借着于连之口,畅快淋漓的表白了一下自己心声:潜伏在表象下的整个社会的腐朽和虚伪。所以也就在整篇小说的最后,出现了高潮。而在高潮中退却故事的情节,或许这也是司汤达成功之处。在典型环境中铸造典型人物的艺术特色,不仅开了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而且作出了光辉的范例。

  红与黑读书笔记 13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书笔记 14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就有一种莫名的冲动,“红与黑”?搭配后是什么颜色?渐渐地,我开始幻想……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红,是指一个人飞黄腾达的时候,而黑,则代表着死亡……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合上书的时候,心情总觉得怪怪的,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脑海里一直有一个疑问?为什么,于连正在事业的最顶峰的时候,却会被社会无情的淘汰?后来,我明白了,因为他不仅仅靠的是知识,更多的是靠外界不光彩的手段,而这样的人,往往是社会选择的第一淘汰对象。

  在此看来,《红与黑》这本书中故事的结局也无疑是凄美的。于连死之前,曾要求德·瑞纳夫人发誓活下去,好照料玛蒂尔德的孩子,这说明于连也是一个有心人。于连死后,德·瑞纳夫人也忠于她的诺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也抱吻着她的孩子离开了人世,这也说明德·瑞纳夫人是如此的爱于连。

  现在想想,这又何尝不是一个爱情悲剧呢?它,再次从反面告诉了人们——这个社会,是一个花花绿绿、充满爱情与陷阱的社会。

  红与黑读书笔记 15

  从最早的慕名看书,到坚持看书,再到被内容吸引而无法自拔的去看书,一本《红与黑》,让我对其产生了三种看书的感受。

  慕名看书是因为这是一本世界名著,法国作家司汤达所著。次数被本书译者称为现今中国五十岁上下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读的,甚至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西方的“红学”。很早就知道此书的我一直想找机会看,但是总是没有实行,所以一直拖到现在才看到此书,可以说我是慕名看书的。

  坚持看书。《红与黑》的名声早已远扬,不需要我在这里做更多的渲染,但是名声并不带表一切。当我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书中的描写十分细腻,对人物的心里、事件的描述,都写的及其详细,作者甚至将生活的一些琐碎的事情的写到了,慢慢的让我有种拖泥带水的感觉,不太想去这看这本书,但是这毕竟是一本名著,我是慕名看书的,所以我一定要坚持看完,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看这本书如此之慢的原因了。然而,当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在总揽全局后想,就会发现此前让我感到有些拖泥带水的感觉的描写正是这本书的吸引人的地方。

  被内容吸引看书是因为看到书的下半部后,我被主人公于连的结局所吸引,我极其想知道于连最后的结局,想要直接翻到最后看结果,但又害怕遗漏中间的一些精彩内容,所以就压制着好奇心,一页页的去看。

  谈到《红与黑》,就不可避免的要说到书中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维里埃(作者虚构的地方)一个木匠的三个儿子之一。书中描写了一个想要飞黄腾达,但却有着悲惨命运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有着两次的感情经历,通过这两次的感情经历,他找到了真正的爱情,而正是因为这两次的感情经历,让我们的主人公失去了飞黄腾达最好的机会,并且走向了死亡。当于连知道自己的飞黄腾达的机会被德・莱纳夫人破坏之后,他不顾一切的去杀死德・莱纳夫人,他第一位情人,然而当他后来在监狱得知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之后,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他的第二个情人,一位侯爵女儿,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与其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爱情,随后他被执行死刑。

  读完《红与黑》让我更加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拥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不仅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同时后左右着世俗的权力。同时也让我看到了欧洲贵族的奢华、虚伪、做作。书中让我感到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对人心里的描写,几乎细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尤其以描写于连与玛蒂尔德之间的感情更为细腻。

  《红与黑》让我看到了自己对欧洲历史的了解的欠缺,在我看书的时候有时就无法了解中所描写的一些史实,或者说影射的事件。时间、地点、事件内容,我绝大多数都不知道,可悲自己还是学历史的!

  红与黑读书笔记 16

  司汤达在小说《红与黑》中,用全能的上帝视角,为我们讲述1830年一个农民之子---于连---力图混入上流社会的悲情故事。小说的主题恰是以上所引述的主人公的独白,展现了拿破仑式的青年在大革命后的被压迫处境。通过阅读,我从社会背景,个人性格两个方面,分析了于连的命运结局的必然性。

  从社会的角度看,自拿破仑倒台以来,法国人的社会就丧失了伟大的形象。“骗子在圣会中寻求支持。伪善甚至在自由党的圈子里也得到长足的发展。烦闷变本加厉。除了读书种地之外,再没有别的消遣。”

  具体看来,在经济上,没落贵族已不比资产者享受更多的尊重和权力。而资产者热衷于剥削人们,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现身为社会的蠹虫。比如,在惟里埃小城这个缩影中,**德莱纳的思想上是狭隘的,才干仅止于让欠帐的人如期偿还。收容所所长瓦勒诺先生则是“一个自从管理穷人的福利之后显然把自己的财产增加了两、三倍的人,连专供弃儿使用的经费都要捞的人。”身为下层青年,于连处在这样的资产者之中,自然就培养了他愤世嫉俗,轻蔑上层的情绪。

  在政治上,当权者在当地施行着最讨厌的专制,小城市里的日子简直不堪忍受。才干已不是在政治上获取成功的主要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出身和交际。因而,对于于连来说,他的才能中,只在有利于交际的那一部分获得了发展。比如,背诵圣经。同时,他把爱情也献与了交际。

  在思想上,教会企图重新夺回中世纪的思想控制权。虽然正处于启蒙思想的时期,下层民众依然迷恋教士的优越生活。而教会就通过教士的培养与选拔,试图继续愚昧民众。正如书中所说,“自打有了伏尔泰,自打实行两院制**,法国教会好像懂得了书籍乃是它的真正敌人。在它看来,心灵的服从就是一切。”

  红与黑读书笔记 17

当今的小说中,爱情篇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我个人对爱情小说是反感的(如安娜.卡里尼娜,单看书的厚度就让人吃不消)。《红与黑》本质上是爱情小说,读《红与黑》的过程也很漫长,但它散发出来的文化蕴涵却不仅仅是爱情所能解释的。

《红与黑》更像是一部历史书,我们通过于连的目光更切实地感受到1830年法国人们的生活。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司汤达对这一刑事罪行加以想象,他的“灵魂辩证法”在这本书上发挥的淋漓尽致。

“*民出身,有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这便是于连一生的概述。自始至终,于连心中总是怀揣着一个伟大的梦想:像拿破仑一样,坐上统治世界的宝座。这是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因为当时的人们,尤其是贵族们犹对拿破仑怀恨在心,于连一直都没有机会,也不敢展现它。于连似乎很敏感,贵族们任何一句伤害他自尊的话都会刺激他。他的心里只容得下拿破仑,对于贵族们的自傲、富有,于连只有不屑。

我原以为于连是因为爱情而死,是爱情变成了他进取的障碍,使他一落千丈,在万念俱灰之时,于连选择了死亡。网上却众说纷纭,大部分人认为于连与这德·瑞那夫人和马特尔小姐关系的最初建立,并不是因为爱,而是为了骄傲、虚荣,为了荣誉他才

要去征服占有。多么可悲的初衷!但是德·瑞那夫人对他真正的尊重和爱纯净了于连,他那低俗而虚荣的占有式感情净化升华为真正的爱情。我只是在想,于连本是一个纯洁的少年,但在社会的利欲熏陶下把持不住自己,最终一样堕落了,单是他那征服德·瑞那夫人的心理就把他推向了深渊。于连,他追求功名、爱情、*等、权位、荣誉;他也很勇敢,也细心,但为何,不能像拿破仑一样创造自己的时代?我不能明白,或许这只是机遇罢了。死前于连的辩护和反思,都可振聋发聩,可谓经典。他多么孤独,那是多么清醒的孤独,多么有力的孤独,那是多么无助的孤独。

“给我五年的生命让我同德·瑞那夫人生活在一起吧??”今天读着这话,虽我这样对文学不大有知觉的人,也还觉出内心的感动。

再者说,于连或许并不非常聪明,他像一只无头苍蝇,带着勇气四处乱撞,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在作者眼里,这是英雄的行为。在中国,这却是一种欠缺考虑的行为,会被人说成是“白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会为于连揪心:他的鲁莽的动作让我惊心担忧,而他收获的丰硕成果让我愕然羡慕。读到于连被送上断头台时,我想:其实人生不过如此,“爱过、活过”就好了。

  红与黑读书笔记 18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书笔记 19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折断了翅膀。”带着对司汤达的崇拜,我阅读了《红与黑》这本书。

  作为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历来评论家绞尽脑汁,颇多发明,认为“红”与“黑”,喻为军装和道袍,剑与十字架,热血与孝服,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火红的理想与黯然的幻灭,英勇的时代与复辟的年代,等等,等等,真可谓挖空心思。但按照司汤达的意思,“红”意味着书中主人公于连会去当兵;但他生活的年代,只得披上“黑”的道袍,书名也有如此之意向。

  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仑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侯爵的秘书,同时勾搭上了侯爵的女儿玛娣儿。正准备和玛娣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侯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红与黑读书笔记 20

  于连纵观他极其短暂,却充满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做出很多批评,是个小私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的牺牲品等等。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的野心家固然没错,但不如说他是一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向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的社会背景所造成的,而是来自他内心的更深处的矛盾本质。时间已经给了作者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批评,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待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引领我啃完这本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提高到对一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

  *民出身,较高文化,人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是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锁上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的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于青年冲动下追求幸福“英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青年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时被毁于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是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大司令,或者当上年薪千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甚至真的以为是个大贵族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

  其实,于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若放弃尊严表示屈服。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红点黑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追求人生的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我们不难发现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的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道路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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