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读后感,喜欢

《我喜欢》读后感1

  一生一遇,全靠运气!

  这本《别偷看了,我也喜欢你》是橘子宸记录她与Z先生的十二年日常生活片段。这不是我第一次读这种纪实性恋爱小说了。前有乔一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后有大柠的《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好像比起虚构的爱情小说,这种讲述自己生活日常片段,更具有烟火气,来自生活,贴*生活,所以更能吸引我。

  年少时的爱情是美好的,没有狗血的剧情,也没有物质虚荣,更没有利益的诸多牵扯。我喜欢的仅仅是你这个人,如此而已。

  爱情有时候就是简简单单,**凡凡的。一起吃饭一起玩,一起开心一起笑。就像橘子宸在书中描写她和Z先生的相处。陷入爱情的两人,就连比赛吃饭这种很*常的事情也会觉得很甜蜜。买两杯西瓜汁也可以坐一起刷一下午题。我一直觉得最让人羡慕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钟的是脸;也不是日久生情,我总觉得友情变爱情的很奇怪,友情就是友情,而日久生情更多的是是因为*惯吧。那种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是我最羡慕的。从青丝到白发,陪在我身边的人是我爱的`他。

  不过羡慕归羡慕,这段感情一路走来也有些不容易,幸好橘子宸是开朗活泼的女孩,要换我,这段感情早就崩了。感情无论何时都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守护的。

  有人问我:“这么多年,和同一个人在一起,你不觉得青春白过了吗?青春都不疯狂一下,多没意思啊。以后会后悔哦!”

  我想说的是:“我青春里做过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和遇见的第一个人,从十三岁走到白头。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也是这件事!”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橘子宸一样幸运,可以从懵懂遇见一个人直至白头,豆蔻年华,一见倾心,不掺杂任何杂质。花信之年许下承诺,携手度过一生。五十年后,见你白发苍苍,依然觉得可爱……

《我喜欢》读后感2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读后感3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4

  一本来自FLUFFY HOUSE的绘本,清新可爱的封面,给人一种轻松快乐的感觉,很适合休闲时刻翻看,全彩的绘本也适合小孩子看。 FLUFFY 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他家是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们。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任何软妹们都不能拒绝这种萌萌哒。

  白云先生、彩虹妹妹、鸡仔、捣蛋兔、尿布熊……这些毛茸茸、软绵绵的可爱形象联合在一起出书取名为《我就是喜欢捉弄你》,做为备受喜爱的潮流玩具品牌Fluffy House亲绘超暖心漫画,千万娃友诚挚推荐,我们偶尔会相互捉弄,但更多时候相互温暖。幸运的是,还好有你在身边!

  绘本是全彩的,一开始就花了两页纸介绍了人物简介,当然我相信买这本书的小伙伴有一半都是认识里面的角色的,但是也要为新朋友们考虑,让新的小伙伴们可以更快地认识这些可爱的形象也是赞赞的啦~里面的故事有四格小漫画,也有花几页讲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他的意义。像第一个故事现代人的生活,很生动形象,现在的发展太快,生活节奏也是很紧促的,或许你手头上的活还没有干完就又有新的活下来了,其实我觉得作者是故意把这个故事放第一个的,是不是暗示我们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也会被很多事情打断?不管作者是不是有意为之,我们都需要知道要把自己的时间控制好,不要让事情牵着自己的鼻子走,要走在事情的前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做时间的主人。

  里面的故事都是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是不是让你也想到自己的小伙伴们?也许你们还经常聊天也或许你们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是你们曾经在一起嬉戏打闹,在一起互相捉弄,只可惜现在的你们已经长大各奔东西,不会再像从前一样天天一起约出去玩耍。

  人可能早已各自在天涯,可只要朋友们张开一句话,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亲密无间,相互捉弄。

《我喜欢》读后感5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6篇)

《我喜欢》读后感1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我喜欢你的陪伴》这本书。作品中的文字很神奇,带我走进奇特而美妙的文字世界。书里的许多故事都很有画面感,让我在读书的时候仿佛置身其中。

  当我读到书中的《优点单》这个小故事的时候,我的感受很深。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他本是一个很顽皮、学*成绩不好的学生。老师为了鼓励他,让他更加自信,就给每一位同学都列了一份“优点单”。当小男孩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单”后,忽然意识到原来自己身上还有这么多的优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于是他开始改正自己的缺点,学*成绩也突飞猛进。后来一直到他长大**后,他的公文包里依旧夹着那张“优点单”,鼓励自己一直努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傻瓜和笨蛋,只不过是暂时缺少关爱和鼓励罢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应该自暴自弃。

  这本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表达了不同的感情,告诉我们不同的道理。在《一片叶子落下来》这个故事中,有一片叫弗雷德的叶子,夏天,它和其他树叶一起让人们在大树下乘凉。秋天到了,其他树叶开始飘落,有一片叶子告诉它,这是叶子的“死亡”。弗雷德害怕死亡,但是它也落下来了。在掉落的过程中,它看到了整棵大树是那么强壮,它为自己曾经是强壮的大树的一部分而感到骄傲。最后,它舒适地躺在大树下的雪地中睡着了,用自己的身体让明年春天的大树更强壮。原来,树叶从树上落下来并不代表死亡,而是重新出发,再次成为一个小生命。

  《我喜欢你的陪伴》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大家一起读吧!

《我喜欢》读后感2

  看这本书的潜意识似乎是从抖音里某天在一个号里看到敏感而又喻呼年轻的文字,后来在微信读书的故事集里刚好看见这本温暖又刺激的书名,便毫不犹豫的加进书架里,写文字的灵感都是粗糙和直接的,我也从来不想加以修饰一些文字的真实情感,每次读一本书,我都感受着书本给我带来身心强大的欲望,有时候就是抑制不住的激动,有时候是敏感而又契合的感情,有时候又是及其认同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甚至有时候异常觉得作者带来的怜悯给我极大的同情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好悲哀但又感觉及其幸福,时常一个人走在路上,我意识到没有朋友陪伴觉得好孤独,面对若大的饭桌一个人夹菜盛饭突然觉得很需要你,你是在来的路上还是在准备来的门口,但是对你所有的期待都是真的,需要这份爱和陪伴都是真的。

  读书给我带的很多东西,而让我最感谢的是这个*惯给我带来的自信和从容,又如愿的读完了这本盼望久许的书,最大的感受是感谢吧,很多事情原来真的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淡去,只愿我们都能用力生活,不留遗憾。

  那时候用力的开始喜欢了你,后来我用力的爱上了你,再后来我们都没有了联络,再后来我只剩下余下的喜欢再把你偷偷的爱着,是不是很憋屈,还好一切都不再重蹈覆辙,后来时间也待我很好,慢慢学会了不再去想念你,不再对你挂念,后来真的要决定放下你了,时间是一个让人学会遗忘的东西,但是也一定会让人学会珍惜,对于很敏感的我来说,生活中本来就有了很多的不容易和遗憾,每天不缺的就是一丝丝的悲哀,所以我需要有什么东西能治疗我,处于异国的我,没能让我的兴趣和能力得到满足,能让自己感到满足和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做饭,我喜欢做菜放辣椒,没有什么寓意,只是会感觉吃到这样自己喜欢的口味会感觉很满足,所有的不幸和悲哀就会冲散,有的只是身体上的饱腹感和精神上的幸福感,我喜欢慢慢悠悠的开始准备食材,等做到最后一道菜,慌忙加进最后的佐料,然后匆匆忙忙坐下拾起筷子,品尝其中我最喜欢的其中一道,闭上眼睛洋溢着毫无忧虑的神情,突然觉得自己真幸福。生活有时候真的太难了,那就开始做一次饭,开始准备几道自己特别喜欢的菜,慢慢的取悦自己,有时候时光忘记了要照顾你,那就好好照顾自己吧,认真生活,努力爱自己。

  我喜欢你,真的是像风走了八千里

《我喜欢》读后感3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晓风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我喜欢》读后感4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5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6

  张晓风说自己喜欢晨雾中的冬日,风里的芦花,梦里的自在,还有朝气蓬勃的学生。她享受在自己的*淡里。她笔下朦朦的日光,我想见,“雾树芦花连江白”的美景,我想去。在她一字一句的描绘中,我忘了喧哗,仿佛自己已置身在山谷里的稻浪中,仿佛见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好似在一灯茕茕之下读词曲散文,又像见到寒冬巷子里,那位太太亲切的笑脸。

  当张晓风说∶“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时,心弦忽被拨动,我亦喜欢宁静淡远,亦想找没有喧哗的光。

  在茫茫人海里,在繁华的都市里,行色匆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嬉笑打闹的孩童在我身旁跑过,我听见路上车马声,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灯火璀璨,多少盏写字楼的灯还亮着,多少人为了留在这样的都市拼得头破血流。深夜地铁里的白领,我看到他们的倦容,听到他们的叹息。

  离去罢,回归*淡,这是张晓风想要的,这是我想要的。喧哗热闹里,有几人在唤你的名字,有几人在聆听你的喜悦悲伤。没有人唤你,没有人听你,在这份喧哗热闹里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它们都没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迷了方向。

  所以我喜欢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初秋的黄昏,坐在阳台上,天色刚好,恰能见到书中的字,书放于双膝间,指尖触着瓷石。秋风拂过,随手翻动着书页。其实,书里的内容是不大要紧的,有时我就望着橘黄的天空看出了神,连书本悄然合上了也不可察觉。当天色全然暗下时,我就将书本放于一旁,靠在墙边,只自己一人*,隐于角落。告别那些朋友的邀请,我与黄昏相约,有时它染上浅蓝和粉色的彩墨绘一幅淡雅的日暮图。我喜欢这样的黄昏,在不宁静的喧哗待得久了,我就到黄昏去,沉浸在黄昏中,躁动的心,在这里*静下来。

  我想,我找到了那抹没有喧哗的光。

  《我喜欢》让我领略到了张晓风文章的魅力,她不须用那华丽的词藻去堆砌一篇美得不切实际的文章,只是寥寥几笔,读者便能感受到那些景色的静美。她善用色彩给文章点缀。她写:“满山的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她写:“每次当窗而坐,总衬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软。”张晓风的文章又像是有一股魔力,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我想到了那闹心的喧哗,又想起了静谧的黄昏。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

我喜欢读后感1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王子》。

  内容大概是讲作者因为飞机失控在沙漠遇难,在他修理飞机时看到了一个名叫小王子的男孩也和他一样遇难了。小王子给作者讲了很多自己的故事,其 中主要讲他在地球上看到一朵玫瑰花和小王子驯化的一只狐狸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最大的观点是做人要互相信任。假如作者不信任小王子,他就不会把唯一的水给小王子喝。小王子假如也不信任作者,那他也不会讲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那一次,我和同学一起玩二人三足,这是一场比赛,胜利的队伍给获得丰富的奖品。我们的对手很强大,她们腿很长,占很大优势。当就快轮到我们时,我和同伴都很紧张,我说:“冷静,一定要冷静,我们先来练一练,跟好节奏。”练了好几次,我们得出了最胜的结论,我先出左脚,她出右脚,然后我再出右脚,她出左脚。裁判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我们一边喊一二、一二的口号快速前进,严格按照事先计划好的步伐走。比赛进行了一半,我们落后于对手,他们还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我对同伴说:“我们一定要羸!我们要彼此信任。”当两队都快到达终点时,我们还是落后于对手,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候,对方队伍中的一名选手因太骄傲了,一不留神摔倒了,他这一摔把全队都摔倒了。我们加速前进,在对手重新爬起的时候,我们已到达终点了。

  信任,如果我们不信任自己或队友,总是说我们输定的,那你就不会有动力去争取,那样你就只有输。

我喜欢读后感2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志向。" --汪国真

  反思过去

  昨天所有的辉煌都已成为记忆,昨天所有的努力都已成为经验。曾经的光彩夺目都已经褪去了华丽的颜色,裸露出朴实无华的本质。在与心灵的对话中,沉淀成深邃的思想。以思想的触角去探索生命,反思人生。对于袁隆*来说,所有的荣誉和金钱不过云烟而已,重要的是智慧。用智慧去为人民服务。与此相比,那些只为了功名利禄而机关算尽,血肉厮杀的人应当自惭形愧。

  憧憬未来

  我把理想打包,寄往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好奇会带领我领悟森林的机敏,孤独会令我认识大漠的沉着,拼搏会教导我大海的勇敢,坚持会给我诠释大山的深刻。太多太多的渴望灼烧着我的心灵,未来是灵魂寄托的地方。当想象的羽翼扇开时,灵感的火光刺激着我的神经。梦想已植根我的心灵。邰丽华因梦想而美丽。谁能不赞叹她那一个个为梦想而奋斗的身影呢?

  紧抓现在

  青山秀水的羁绊,敌不过不老心情。打破生活的*静,向着巍峨的大山出发,向着浩瀚的大海出发,向着广袤的大漠出发,向着神秘的森林出发。手握阳光之剑,敢于挑战昨天,心萌芬芳之花,加快酝酿明天。也许当驴羡慕马陪伴唐三藏而千里跋涉的勇气时,孰不知驴其实也千里跋涉,不同的是驴始终围着石磨团团转。畏惧苦难,就等于畏惧成功。没有耐力忍受孤独,就等于与成功失之交臂。不管成功与否,当心灵的果实成熟时,一切都因经历了风雨而显得难能可贵,芬芳无比。因为"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不虚此生。"

  反思过去,憧憬未来,现在我正用坚持不懈的意志向高远的目标出发了。

我喜欢读后感3

  读《我喜欢出发》有感 我喜欢出发》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不确切的说,这种追求实际上是在 追求着进步,给自己不断充电。人不可能生来就见大山的巍峨,大 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和森林的`神秘,但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 法,有了充实自我的想法,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了出发带给我们 的人生的完美。

  文中有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要问 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要问双手而是问意志。” 我们的人生就是要有志向,要有意志,这样的人生才完美。带着志 向和意志的出发是世界上最美好、最成功的出发。没有志向和意志 的你,也应该立即行动,去寻找他们,只有这样当你失败时,你才 有资格对自己说:“尽管我失败了,但我努力过了。”只有这样, 你才对的起自己的失败。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的 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这句话给 了我很多的触动。即使我们失败了,但是我们努力过,我们奋斗 过,我们的失败,对得起自己的心。而失败则会充实我们的人生, 没失败的人生不是人生。有了失败,我们才更加期待胜利!我们追 求的不应该是结果,而是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知道,即使再 坎坷的过程,再艰难的经历,也会因为我们的志向和意志而变得完 满。

  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一下子就牢牢地抓住了我的眼睛,不 是因为这篇文章语言短小,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而是这篇文章字 里行间透露出的志向的意志。从这篇文章中你会感受到一种探险, 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轻的心,体会到一种豪情,明白了比路更远 的只会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我不能失信读后感 (菁华5篇)

我不能失信读后感1

  最*我学了《我不能失信》这篇文章,让我深受启发和感动。文中的*很小的时候就非常诚实守信。她多么盼望去伯伯家,多么希望得到伯伯送她的鸽子,可是,他突然想起小珍和她约好了。于是,她就放弃了盼望已久的机会,并说“我如果忘记了这件事,明天可以道歉,可是,我并没有忘记这件事,我不能失信啊!”爸爸妈妈也深深的被她的话打动了。我想他们肯定为他们能有这样懂事的女儿而感到骄傲。

  是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诚实守信,我们的社会应该以诚实守信为荣。我们作为一名学生,如果不诚实守信,将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对于社会上的每一位公民,如果不诚实守信,我们的社会将会变成什么样的社会?

  一次,我和妈妈骑车回家,路上车胎爆了,妈妈不得不停下来,拖得路边的修车店,当时妈妈身上并没带钱,只好央求修车师傅先修理,说修好后回家马上送钱过来。妈妈到家后,又渴又累,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我好奇的问:“妈妈,您不是说给人送钱过去的吗?”妈妈满不在乎的说:“太累了,明天再送去吧。”我着急的说:“不可以,您一定要说到做到。”妈妈眼睛一亮,拍拍我的肩膀,站起来,向我微笑着点点头,拿起钱包匆匆地走了。看着妈妈的背影,我心里美滋滋的。

  如果我们都能像我们的*---- *那样,做到人人诚实守信,我相信我们的社会会 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我不能失信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我不能失信》这篇文章,文章主要讲了*小时候,有一次很想去伯伯家玩,但又想起约好了小珍来自己家,结果她因守信用,没跟父母去伯伯家,而是自己留在家里等朋友的.事。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我们做人要守信用,既然答应了别人,就要做到,就算忘记了,第二天也得跟朋友说清楚,并道歉。

  记得我也做过同样的事,有一次,我爸爸妈妈准备去西餐厅吃饭,我早就盼着去吃西餐厅了,那是个很幽雅的地方。可是刚走几步,我就想起前几天约好表哥来我家玩电脑,于是我停住了脚步,爸爸拉着我的手,说:“发什么呆呀,你不是很想去西餐厅吃饭的吗,还不快走?”我急着说:“不行啊,不能走,我约好表哥今天来我们家玩电脑的呀,一会他来了会扑空的!”妈妈说:“打个电话叫他明天才来。”我说:“不行,老师教育我们要诚实守信的,你们下次才带我去吃饭吧1”妈妈只好答应了我,并吩咐我:“那你在家等表哥,你们要注意安全氨我甜甜地笑了!

我不能失信读后感3

  这学期我学了一篇课文《我不能失信》,*的诚信使我敬佩,我要学*她。

  课文讲的是:一个星期天,孙耀如一家用过早餐去一位朋友家做客,*刚走到门口,忽然想到小珍今天上午来她家,她教小珍叠花篮。爸爸看到庆龄不走了,问道:“庆龄,你怎么不走了?”庆龄就把这件事如实地告诉爸爸,妈妈在一旁说:“你回来到小珍家道歉。”“不,妈妈,如果我忘记了这件事,明天见到她时可以道歉,可是我并没有忘记,我不能失信啊!”我读了之后,非常感动。

  这就告诉我们,想要别人守信,自己首先守信。我就想到了一个很守信用的人,那就是我。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我向我的表姐借了三元钱,我说:“明天我一定还你。”表姐说不用了,可是我硬坚持要还。

  到了第二天,我拿着三元钱给表姐,表姐说:“你真是个守信用的孩子。”我开心地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高兴地把我抱了起来。

  做一个受欢迎的人真好,我要一直守信用,这样一定会有更多的朋友,也会得到更多的帮助的。

我不能失信读后感4

  一天,我学了一篇课文,名叫《我不能失信》,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小时候诚实守信的故事。

  一个星期天,宋耀如一家准备到一位朋友家去,他家有鸽子,尖尖的嘴巴,红红的眼睛,还说准备送*一只呢!*刚走到门口,突然想到今天她要教小珍叠花篮,虽然爸爸妈妈都劝*改天再教,可是*最终还是坚持留了下来。这个故事使我感动,让我懂得了“一诺千金”的道理。

  我们全世界的人都要做一个守信的人,如果全世界的人都守信用,那么我们的生活会更加美好,更加快乐。

  记得有一次,我的同学借我两元钱,她说:“明天还给你。”第二天,我早早的来到了学校,坐到自己的座位上,望着门外。过了一会儿,我看她来到了座位上,我问她要我的两元钱,她说:“我忘记带了,明天再还你吧!”第三天,我来到座位上等她,看见她来了,我又问她要我的两元钱,她说:“我又忘记带了。”我气得火冒三丈,发誓再也不借给她东西了。

  诚信的品质对我们每个人都非常重要,我们都要守信用,做一个受欢迎的人。

我不能失信读后感5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有一次,小女孩和爸爸妈妈准备去伯伯家,小女孩很想去,因为她的伯伯还要送她只小鸽子,这很吸引她。可是走时,他又想起了自己和小朋友的约定:她的朋友要来教她做手工。她既想去伯伯家又不能失信,最终她选择留在家中等待朋友。她的妈劝她,先去伯伯家,明天去了学校向同学道歉,可小女孩坚持要留在家中。

  读了这篇文章,我认为这个小女孩做得对,因为当我们失去信用,别人就不会在信任你了。而这个小女孩不去伯伯家在家等候朋友,说明她是一个守信用的人。

  这篇文章也让我想到了一个故事 ,叫《狼来了》。有一个小孩,无聊时,便在山顶上一直向下喊:“狼来了,狼来了。”山下的人拿上东西上来帮他,可没有狼。第二次他又喊,人们又上来了,还是没有狼。终于有一次,狼真的来了,不管他怎么喊,没有一个人上来帮助他。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要诚实守信,因为他前几次骗人,最后真的有狼,可人们再也不相信他了。

  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我们班的一位同学,她也很守信用。上次,我与她说好要去她家。可那天她家长有事要带她出去,她硬是和她妈妈说不出去了,有人找她。从这件事看来,只有守信用才能得到别人的赞美,而不守信用,后果将不堪设想。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诚实守信,这样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而你不守信用,那你将会失去朋友,失去很多。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我的祖国读后感 (菁华5篇)

我的祖国读后感1

  *,一个响亮的的名字。然而在这响亮的名字后面,曾有一段阴影,这是一段屈辱的历史,已将血和刀光,深深地埋在了心中。但是,阴影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前方有灿烂的阳光!如今的*,迎着阳光,抬起头,迈开大步,给那些歧视我们的人看看,*多威武!

  还记得是书中的几句短话“成袋的水泥倒入泥浆却搅拌不开,王进喜当时有腿伤,还拄着拐杖,但他奋不顾身地跳进齐腰深的泥浆池,挥动双臂,咬牙走动,用身体当起了搅拌机……”这句话深深刺痛了我的心,当时是国的经济太落后了,以至压制井喷的重晶粉也没有,只有用水泥代替,还要用人做搅拌机。从这句话中,我悟出了一点辛酸,同时也悟出了一点铁人的坚强。

  王进喜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但是,当公车上顶着一个大煤气袋的时候,在*急需石油的时候,在*戴上“贫油国”的帽子的时候,他觉得,*需要他,*需要他们!这,是一次伟大的壮举,是一次普通工人的脱变。他是铁人,在齐腰的泥池挣扎着,为了一个信念:为祖国摘掉贫油国的帽子,他付出了太多太多,不顾自己的伤痛,一心向祖国!

  大庆油田度过了这次危机,*第一口油井打出来了,*不再是贫油国!这是一个令人惊叹的项目,十万米的深度,被我们龙的传人唤醒、制服。*,是一条沉睡的巨龙,一旦黑夜破晓,睡龙唤醒,心将威力无穷!

  视如今,长江黄河孕育的子子孙孙们,把祖国建设得更强大了,看!2008年奥运会场上的灯火辉煌,令全球60亿人关注;看!汶川地震上*的日夜救援,令全国感动;看!如今街道两旁的一座座矗立而起的摩天大楼,它正向世人展示我们的辉煌成就就吗?看!2010年的世博会;看!祖国60年大阅兵;看!前方的阳光!

  是的,祖国在进步,祖国正迈着巨大的步伐前进。而我们下一代,作为这个世纪末来的阳光,我们,将不辜负前辈们的心血,把祖国的事业建设得更好。现在,我们不能再当小皇帝、小公主,振奋起来,学*再学*。

  *,迎着阳光前进!

我的祖国读后感2

  最*我读了一本新书,名字叫《我的祖国》,书里面各种各样有趣的.内容吸引了我。有《*航天事业的发展》,介绍的是飞向蓝天俯视中华、遨游太空感受失重的奥妙,这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的梦想。2003年10月15日杨利伟叔叔乘坐神舟五号飞船进入太空,实现了这个梦想;《盛世*奥运梦》讲的是我们的民族是一个有5000年历史民族,体育运动自古就有。但*代体育发展较晚,在十九世纪末才传入*,但是*还是培养出许多优秀的运动员,他们在国际大赛上的优秀成绩更是数不胜数。

  令我深有感触的还是第十三课《民族凝聚力的锤炼》,2008年5月12日14:28分,那一天那一刻人们永远不会忘记,四川盆地发生8。0级地震,顿时房屋倒塌,天崩地裂,这是一场多么大的灾难啊!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成了中华民族的口号,虽然死伤人数众多,但是我们用行动告诉全世界:地震无情人有情!

  在灾难面前有这么一群人:在5月13日凌晨一点三十分,一批志愿者驱车前往都江堰用饮用水、面包等救灾物品时,出现了这样一个壮观场面:高速上从来没有像今晚这样“热闹”,数百辆出租车打着应急灯赶赴都江堰灾区。没有人给他们一分钱,也没有任何人命令要求他们,这些*时会为了一公里一块钱与你斤斤计较的人,如此无私地在这样一个本该在家陪着亲人的时刻,冒着生命危险前往灾区进行救援。5月13日23:50分搜救人员从德阳市东汽中学倒塌的教学楼里连续救出4个学生。在地震发生的一瞬间,这所中学的教导主任潭千秋张开双臂趴在课桌下,死死地护住4个学生,学生都获救了,潭老师却不幸遇难了。

  一个老年乞丐在捐出5元钱后,又在另一天到同一个募捐点捐出一张百元大钞。工作人员非常吃惊,问他干吗分两次捐款。他说他手里的钱又破又散,只能把它们换成整票再捐。

  在北京,献血的人排成了长龙。当一个排在队尾的男子听说下半夜都轮不到自己时,当场和工作人员激动地“争吵”起来。

  这一课,让我知道了*的力量是无人能比的!

我的祖国读后感3

  读了《我的祖国》这本书,真是感触多多。自从新*成立到现在,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1954年,我国科学家研究出了原子弹,1956年研制出*,是世界上研究原子弹后研制*中间间隔时间最少的国家,其中美国用了10年,前苏联用了3年,而我国仅仅用了2.5年的时间。

  大家一定还记得袁隆*爷爷吧!不错,他就是杂交水稻之父,他为世界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在这之前,世界上的粮食缺少,发生了大饥慌,*土地面积虽然广大,可种地面积只占世界的百分之二点五份土地。全世界不得不把目光投向了*。有人曾经发问":谁来养活*?谁来养活世界?"袁隆*爷爷看到他们村的村民,不是等着国家来救助,而是想着为国家增添上点粮食。袁隆*爷爷被感动了,因此下定决心给国家,给世界,解决粮食问题。袁隆*爷爷不怕脏、不怕累,和助手们经过风吹雨打,终于!他们研制出了杂交水稻,他们用全球的三分之一的土地,来养活了百分之二十的人口。

  让我最感性趣的是机器人——先行者的发明,它的诞生充分说明了我们祖国富强了,科技也有高度了,不过,研制出这个机器人一定花费了科学家的心思吧!

  2008年奥运会大家应该都记忆犹新吧!是啊,这次奥运会的成功举办,是我们每一个*人终生难忘的,因为这次奥运会在祖国北京举行,相信大家一定不会忘记那五十一枚闪闪发亮的金牌吧,它是我们的骄傲,是祖国妈妈的荣耀。

  慢慢的,这本书见底了,我在想,我们的祖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有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以后正在成长的我们会不会让祖国有更快、更巨大的变化呢?

我的祖国读后感4

  这个寒假,我兴致勃勃的读了《我的祖国》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十五课,其中,我最喜欢的一课是:高峡出*湖——三峡水利枢纽工程。

  这一课,主要讲的是:三峡工程全称三峡枢纽工程;它于一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开工,预计二00九年完工;完工后,它长六百千米,宽二千米,面积一万*方千米的水库;坝顶长三千零三十五米,高一百八十五米;它每年发电八百四十七亿千瓦时;它蓄水后,水面上升一百五十米,宽增两倍,万吨级轮船就可以通过;它还讲了三峡工程创造的十大世界之最。

  读完了这课,我就想到了大禹治水的故事。古时候中华大地洪水泛滥,洪水像猛兽一样冲毁房屋,淹没农田,老百姓没有了家园,明不聊生。大禹于是就带领着那些无家可归的老百姓治理洪水,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经过了十多年的治理,终于消除了水灾,老百姓才得以安居乐业。我又想到隋朝时期隋炀帝兴建了贯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不仅加强了南北地区的联系,更对当时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京杭大运河至今仍造福着中华人民。

  由此可见,水利工程是关系到国家发展、关系到人民生活的一件大事。

  但是我不明白,大坝和大桥有什么区别:大坝上也可以通车,大桥下加上阀门也可以变成大坝。如果是这样,那不就是一举两用吗?

  在这本书中,我还对第六课比较感兴趣。

  第六课主要讲的是南极简史、*南极科考硕果累累、惊人的数据,南极海鱼为什么不怕冻、美丽的南极光、企鹅爸爸孵卵。读完这篇文章,我认为:南极洲真是太神秘了!鱼居然不怕冻,企鹅爸爸还会孵蛋……我想,*科考队一定要加把劲儿,把南极洲的谜底揭露出来。

我的祖国读后感5

  读了《我爱我的祖国》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祖国在这建国60年中变化真大!从贫油国到开发油田,从五个人穿一条裤子到拥有核武器……祖国的变化真是不计其数、数不胜数!就拿我家来说吧:我一两岁时,家里还没有电脑,而现在则有了二台电脑;以前爸爸和妈妈都没有手机,而现在则两个人都有手机;家里的电视机也从原来一台黑白的12寸变成了大屏幕液晶彩电。就连小区里的设施也一年比一年好:小路更宽了,绿化更多了,就连空气中也飘着一股花香呢!

  听爸爸说,他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里。那时候爸爸每天放学回来都要到农田里去松土、捉虫、除草,直到天要黑时才回去做作业。那时候吃的也不像现在一样,顿顿都有肉,一般大概只能半个星期或是一个星期才能吃一回,鸡、鸭、鱼更是只有过年才见得着稀罕物了,有时候甚至连饭都吃不饱。学*用品上,爸爸要把一支铅笔用光为止,那时的橡皮也没有现在橡皮好,擦起来非常难擦,一不小心就擦破了本子。娱乐方面就理不用说了,只能玩玩弹珠、*等。妈妈小时候比爸爸好一点,饭可以吃饱,因为房子旁边有一个池塘,所以*时常可以吃到一些螺蛳或小鱼。学*用品上可以用到钢笔,但那时候的钢笔像毛笔一样,只能沾着水写。玩的也就是跳牛皮筋、踢毽子、丢沙包或是挑小棒等一些原始的游戏。

  再来看看我,我现在吃的每顿都有肉或鱼,吃完饭还有水果,*时还可以吃些饼干、巧克力之类的点心;学*上则有铅笔、橡皮、尺子、钢笔等等;娱乐方面有课外书、棋子、电视、电脑……真是数也数不清啊!

  通过比较,我发现我们祖国的发展是如此的快、如此的猛,就用了60年,一个甲子的时间就让我们祖国从低谷走向高潮!在这里,我要真诚地说一句话:“我爱我的祖国!”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6篇)

《我喜欢》读后感1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我喜欢你的陪伴》这本书。作品中的文字很神奇,带我走进奇特而美妙的文字世界。书里的许多故事都很有画面感,让我在读书的时候仿佛置身其中。

  当我读到书中的《优点单》这个小故事的时候,我的感受很深。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他本是一个很顽皮、学*成绩不好的学生。老师为了鼓励他,让他更加自信,就给每一位同学都列了一份“优点单”。当小男孩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单”后,忽然意识到原来自己身上还有这么多的优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于是他开始改正自己的缺点,学*成绩也突飞猛进。后来一直到他长大**后,他的公文包里依旧夹着那张“优点单”,鼓励自己一直努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傻瓜和笨蛋,只不过是暂时缺少关爱和鼓励罢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应该自暴自弃。

  这本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表达了不同的感情,告诉我们不同的道理。在《一片叶子落下来》这个故事中,有一片叫弗雷德的叶子,夏天,它和其他树叶一起让人们在大树下乘凉。秋天到了,其他树叶开始飘落,有一片叶子告诉它,这是叶子的“死亡”。弗雷德害怕死亡,但是它也落下来了。在掉落的过程中,它看到了整棵大树是那么强壮,它为自己曾经是强壮的大树的一部分而感到骄傲。最后,它舒适地躺在大树下的雪地中睡着了,用自己的身体让明年春天的大树更强壮。原来,树叶从树上落下来并不代表死亡,而是重新出发,再次成为一个小生命。

  《我喜欢你的陪伴》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大家一起读吧!

《我喜欢》读后感2

  看这本书的潜意识似乎是从抖音里某天在一个号里看到敏感而又喻呼年轻的文字,后来在微信读书的故事集里刚好看见这本温暖又刺激的书名,便毫不犹豫的加进书架里,写文字的灵感都是粗糙和直接的,我也从来不想加以修饰一些文字的真实情感,每次读一本书,我都感受着书本给我带来身心强大的欲望,有时候就是抑制不住的激动,有时候是敏感而又契合的感情,有时候又是及其认同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甚至有时候异常觉得作者带来的怜悯给我极大的同情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好悲哀但又感觉及其幸福,时常一个人走在路上,我意识到没有朋友陪伴觉得好孤独,面对若大的饭桌一个人夹菜盛饭突然觉得很需要你,你是在来的路上还是在准备来的门口,但是对你所有的期待都是真的,需要这份爱和陪伴都是真的。

  读书给我带的很多东西,而让我最感谢的是这个*惯给我带来的自信和从容,又如愿的读完了这本盼望久许的书,最大的感受是感谢吧,很多事情原来真的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淡去,只愿我们都能用力生活,不留遗憾。

  那时候用力的开始喜欢了你,后来我用力的爱上了你,再后来我们都没有了联络,再后来我只剩下余下的喜欢再把你偷偷的爱着,是不是很憋屈,还好一切都不再重蹈覆辙,后来时间也待我很好,慢慢学会了不再去想念你,不再对你挂念,后来真的要决定放下你了,时间是一个让人学会遗忘的东西,但是也一定会让人学会珍惜,对于很敏感的我来说,生活中本来就有了很多的不容易和遗憾,每天不缺的就是一丝丝的悲哀,所以我需要有什么东西能治疗我,处于异国的我,没能让我的兴趣和能力得到满足,能让自己感到满足和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做饭,我喜欢做菜放辣椒,没有什么寓意,只是会感觉吃到这样自己喜欢的口味会感觉很满足,所有的不幸和悲哀就会冲散,有的只是身体上的饱腹感和精神上的幸福感,我喜欢慢慢悠悠的开始准备食材,等做到最后一道菜,慌忙加进最后的佐料,然后匆匆忙忙坐下拾起筷子,品尝其中我最喜欢的其中一道,闭上眼睛洋溢着毫无忧虑的神情,突然觉得自己真幸福。生活有时候真的太难了,那就开始做一次饭,开始准备几道自己特别喜欢的菜,慢慢的取悦自己,有时候时光忘记了要照顾你,那就好好照顾自己吧,认真生活,努力爱自己。

  我喜欢你,真的是像风走了八千里

《我喜欢》读后感3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晓风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我喜欢》读后感4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5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6

  张晓风说自己喜欢晨雾中的冬日,风里的芦花,梦里的自在,还有朝气蓬勃的学生。她享受在自己的*淡里。她笔下朦朦的日光,我想见,“雾树芦花连江白”的美景,我想去。在她一字一句的描绘中,我忘了喧哗,仿佛自己已置身在山谷里的稻浪中,仿佛见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好似在一灯茕茕之下读词曲散文,又像见到寒冬巷子里,那位太太亲切的笑脸。

  当张晓风说∶“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时,心弦忽被拨动,我亦喜欢宁静淡远,亦想找没有喧哗的光。

  在茫茫人海里,在繁华的都市里,行色匆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嬉笑打闹的孩童在我身旁跑过,我听见路上车马声,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灯火璀璨,多少盏写字楼的灯还亮着,多少人为了留在这样的都市拼得头破血流。深夜地铁里的白领,我看到他们的倦容,听到他们的叹息。

  离去罢,回归*淡,这是张晓风想要的,这是我想要的。喧哗热闹里,有几人在唤你的名字,有几人在聆听你的喜悦悲伤。没有人唤你,没有人听你,在这份喧哗热闹里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它们都没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迷了方向。

  所以我喜欢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初秋的黄昏,坐在阳台上,天色刚好,恰能见到书中的字,书放于双膝间,指尖触着瓷石。秋风拂过,随手翻动着书页。其实,书里的内容是不大要紧的,有时我就望着橘黄的天空看出了神,连书本悄然合上了也不可察觉。当天色全然暗下时,我就将书本放于一旁,靠在墙边,只自己一人*,隐于角落。告别那些朋友的邀请,我与黄昏相约,有时它染上浅蓝和粉色的彩墨绘一幅淡雅的日暮图。我喜欢这样的黄昏,在不宁静的喧哗待得久了,我就到黄昏去,沉浸在黄昏中,躁动的心,在这里*静下来。

  我想,我找到了那抹没有喧哗的光。

  《我喜欢》让我领略到了张晓风文章的魅力,她不须用那华丽的词藻去堆砌一篇美得不切实际的文章,只是寥寥几笔,读者便能感受到那些景色的静美。她善用色彩给文章点缀。她写:“满山的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她写:“每次当窗而坐,总衬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软。”张晓风的文章又像是有一股魔力,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我想到了那闹心的喧哗,又想起了静谧的黄昏。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 (菁华5篇)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1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是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心理学教授威林厄姆的重要着作,是一本深受学生和教师欢迎的教育心理学着作。

  在*的许多家长看来,孩子是否喜欢上学,和孩子是否聪明有关。聪明的孩子学*不困难,自然不畏惧上学。而在作者看来,“有太多的因素作用于孩子的学*过程:营养、家庭环境、所生活的文化背景等”。当然,也包括智力。作者用认知心理学的原理,详细分析了学生学*的过程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注意的一些问题。书中每一章都运用了一个认知心理学的.基本原理。读这本书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学生不喜欢上学并不是*学生的问题,他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所以,这本书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书中列出了许多新颖的观点:

  在这本书的开篇,作者就提出一个让人很惊讶的论断:大脑不是用来思考的,它的真正作用在于使你避免思考。在作者看来,思考是缓慢的,它不如我们的眼睛扑捉信息来的快;其次,思考是费力的,因为思考是需要集中精神的;最后,思考是不可靠的,很有可能我们经过思考以后并不能得出正解。既然大脑的主要功能不是用来思考的,但是我们喜欢思考。

  按照作者的理论,学生是喜欢思考的,只是,要他们思考的必须是他们所感兴趣的。学生的思考是基于他们那一点脆弱的好奇心。如果学生对某个问题存在好奇,将会促使他进一步去探究问题背后的内容。但是学生的好奇心是非常脆弱的,需要我们好好保护。如何保护学生与生俱来的好奇心进而促使学生思考呢?作者指出,学生是否喜欢学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能否持续地让学生体验到解决问题的愉悦感。在学生的学*中,教师要能够给予学生积极正面的鼓励。同时,问题的难易程度也关系着学生的好奇心能否持续。从认知心理学看,解决太简单或太复杂的问题,都容易让学生厌学。保持学*兴趣的窍门是让学生解决难易适当的问题。因此,教师对学生所提出的问题要能够符合学生的认知水*,也就是说我们给学生的问题不能太简单,让他们没有兴趣思考,也不能太难,让他们丧失思考的信心。

  在书的第三章作者提到好教师要能够“使课堂变得有趣”,能使学生思考有意义。对于这一点我有一点点自己的体会。在工作中,为了能够吸引学生听我的课,在课堂上我会列举很多的案例、新鲜的故事,问题情境的创设是新课程提出的理念,所以,我几乎会在讲一个问题时就举一个例子或是创设情境,我以为通过这些有趣的例子一定可以让学生认真听课,但事实上是,学生更多的是关注我所列举的故事,而对问题却无动于衷。结果是学生记住了故事,却忘记了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或者这个故事给了他们什么启示。在这样的课堂上,我让学生处于活跃的状态,但是却没能让他们静下心来认真思考。没有让学生获得有意义思考的课堂是没有意义的,在书中,作者提出教师要“慎用强夺注意力”,要让学生感兴趣,就要能够促使学生想知道这些有趣事例背后的故事,也就是要能够让学生通过对各种有趣事例进行相应的思考。同时,教师在教课时要能够思路清晰且有条理,并能够使内容要点环环相扣,让学生能够理解,而不仅仅是机械记忆。

  题海战术始终背负着恶名,批评的人们常说,反复的训练扼杀了学生的内在学*动力。威林厄姆用大量的事例证明,反复练*能够获得能力和提高能力,即使在你已经掌握了某种能力,再怎么练也未必能显着提高的情况下,反复练*还能带来另外3个显而易见的好处:为学*新技能作准备,防止遗忘,改善迁移。所以,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训练是有积极意义的。当然,作业的难度要适合学生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

  威林厄姆认为,专家不只是懂行,他们还创新知识,向该领域增添新的知识。对于学生来说,一个更谨慎、更实际的目标是理解知识。学生可能不会提出自己的科学理论,但是他可以深入理解已有的理论。学生可能不会就史实给出全新的见解,但他可以看懂别人所写的评论。我们的目标应当是给学生提供一些其他人创新知识的方法,而不是让学生直接创新知识。

  通过对这本书的学*,让我对学生、对自己有了重新的思考和审视,对于重新认识学生、认识教师这项职业有积极的指导意义。以上是我对《孩子为什么不喜欢上学》这本书中几个观点的一点浅薄的认识,在理解上还有很多不当和不解之处,恳请各位老师不吝赐教。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2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一书,是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心理学教授威林厄姆的重要着作,是一本深受学生和教师欢迎的教育心理学着作。书中的许多观点新颖而深刻,最*,我读了这本书,感受颇多。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认为,教学和其他任何复杂的认知技能一样,必须通过练*得以提高。只有当这种练*掌握到能程序化时,我们的思考才有效率。这一点,好像很符合我们目前正在实施的教育观点,好像给题海战术提供了一个理论支持哦!这不像是来自美国的观点。

  但仅是好像而已啊!丹尼尔教授其实想告诉我们的是练*是很重要的,但要提高练*的效率,一是要反馈,只有及时反馈,才能提高练*的质量;二是要花些时间在非目标任务上,以提高完成目标任务的能力。比如,我们要想当一名优秀的教师,就不能只是完成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我们还要不断地学*,广博地阅读,经常观摩和被观摩课堂、与其他认研讨等等,提高自己的执教能力;三是练*得分段练*,时常温故知新,避免突击,让练*的内容成为长期记忆印刻在脑海里,而不是突击短暂储存。这也从另一角度说明了为什么突击大量做题可能考个好成绩,但考完就内容全还给老师的原因之一。

  不是每件事情都需要无限度地练*的。那么,如何通过有效途径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对此,我结合英语教学实践经验和我校“三主合一”“新三好”(少讲比多讲好,精讲更好;多练比少练好,精练更好;合作比单干好,同心更好)谈谈自己的看法。

  练什么

  一、精选精讲*题、自主学*。我们应在教学中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学生的阶段性学*需要,选择有代表性的*题。另外*时考试中学生得分率较低的题应多加练*。比如说英语作文部分,学生因为不会用英语思考,所以写出的文章汉语化,现在学生手里的模拟题很多,每篇作文都做也是不可能的,我在教学生时把各种体裁的范文给学生看,教给他们不同的体裁,该如何去写。学生的能力也就一天一天培养起来了。

  二、 教师应重视分析归纳,做精辟讲解,解答学生疑难问题,以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得以条分缕析。学生应重视做错的题目,弄清做错的原因,理解正确的答案,甚至读熟或背诵正确答案的依据,以使错误的思维得到有效地纠正,并培养正确的英语思维。

  三、根据现有的教学资源,设计丰富的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提高综合能力。例如,利用英语周报,我们就可以根据不同版面的丰富内容设计不同的训练项目。读报完成相关的阅读理解题对学生进行阅读训练;要求学生读报之后进行简单归纳或把短文改编成小品对学生进行口头表达的训练;要求学生写读后感对学生进行写作的训练。另外,作业的布置除必要的*题外也应该尽可能与实际生活相关联。

  怎么练

  没有必要把关于一个概念的所有练*集中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完成。事实上,分散练*是有道理的。分散练*后记忆会更持久,而且,学生有更多的时间思考如何将学到的东西加以应用。如果所有的练*都集中在一起,学生会猜想遇到的每一个问题都一定和要练*的主旨有关。如果给学生一道一星期、一个月甚至三个月前的题目,他们就要好好想想该如何解决,以及哪些已有的知识可能会有帮助了。

  一切智慧的根源都在于记忆。记忆的原理是随时间变化的,在学*后的几天内遗忘的速度非常的快。但过了一星期后遗忘速度便趋缓了。因此记忆的关键便在最容易遗忘的那几天里巩固复*。选择最佳的时间段进行记忆,由于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而无法作一个绝对的定论。但是掌握好时间安排是提高记忆能力永远不变的真理。为了同遗忘作斗争,正确安排复*时间便是选择最佳学*时间段了。

  一、及时复*。把识记过的材料再拿来识记,使之巩固。其生理基础是对暂时神经联系不断强化,使它的痕迹进一步巩固。由于遗忘是先快后慢的,因此复*必须及时,要在遗忘尚未大规模开始前进行。

  二、在时间和量上合理安排复*。实验证明:相对集中一段时间学*同一内容,记忆效果好。但也要适当分散,因为复*时间过于集中容易发生干扰;过于分散容易发生遗忘。

  三、交替地分配时间学*也可以提高记忆。科学实验证明:用相等频率的电脉冲刺激脑神经细胞,反应敏捷,可是一旦反复刺激时间过长,神经细胞的反应便消失了。休息一段时间后,反应得以恢复。人的记忆也是如此。法国科学家居里夫人就曾说过:“我同时读几种书,因为专研究一种东西会使我的宝贵的头脑疲倦。”因此我们必须“分配交替”地进行记忆。

  正如书中所写的那样,教育是将历代累积起来的智慧传递给孩子,我们充满热情地相信它的重要性,因为我们知道它可以让每个孩子拥有更好的生活,这也是我们所有人受益的一件事。教育使人聪明,聪明的人可以使教育更美好!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3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一书,是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心理学教授威林厄姆的重要著作,是一本深受学生和教师欢迎的教育心理学著作。他用认知心理学的原理,详细分析了学生学*的过程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注意的一些问题。书中每一章都运用了一个认知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如“事实性的知识先于技能”“记忆是思考的残留物”“我们在已知的环境中理解新的事物”“儿童在学*方面更多的是相似而不是不同”“教学技能可以通过练*而提高”等等。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是一本关于认知心理学的普及读物,也是一本教育心理学的入门书籍。书中的许多观点新颖而深刻。如开篇伊始关于大脑的作用的分析,作者认为,大脑不是用来思考的,它的真正作用在于使你避免思考。虽然人类生来就具有好奇心,但是我们不是天生的杰出思想者,除非认知环境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则我们会尽可能地避免思考。作者指出,学生是否喜欢学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能否持续地让学生体验到解决问题的愉悦感。面对这样的问题,教师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 学*就会有大量的作业,到底多少作业才能得到学生的欢迎?到底多大难度的作业才受到学生的欢迎。精选精讲*题、自主学*。教学中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学生的阶段性学*需要,选择有代表性的*题。另外*时考试中学生得分率较低的题应多加练*。

  反复练*是教学和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重点知识及内容的反复出现,为避免记忆的枯燥,我们所做的,可以是通过不同的形式来调动学生对于某些知识和技能的反复练*,在满足学生学*兴趣的同时,不断地激活学生的工作记忆。学生的能力也就一天一天培养起来了。

  其次,老师的教学态度对学生影响很大。教师应重视应该面向全体学生,特别是那些学*成绩较差的学生,耐心解答学生疑难问题,以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得以条分缕析。学生应重视做错的题目,弄清做错的原因,理解正确的答案,甚至读熟或背诵正确答案的依据,以使错误的思维得到有效地纠正,并培养正确的思维。

  第三,学生的一大特点是很难在课堂上保持注意力。如果内容不足以保持学生的注意力,好奇心在什么情况下会有长久的力量呢?威林厄姆的研究证实,答案在于问题的困难程度。“兴趣”是第一教师,人类的“认知规律”决定了在教学的过程中只有通过不断的设置合理的“问题”来激发学生的“兴趣”才能够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才能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会到“愉悦感”。学生能否喜欢上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要看学校教育能否持续的让学生体验到解决问题的愉悦感。

  第四,对于学生来说,过高的能力要求并不能够吸引学生学*热情,在教学过程中,适当的安排事实性知识和能力提升的配比关系,了解学生的背景知识的程度是很重要的,这也就是我我们*时经常说到的“备学生”的环节。区分每个学生的背景知识层次,并能够针对不同学生在课余时间提出提升学生背景知识的方法,让学生不仅仅在自己的课堂中提高,在课外的大部分时间也慢慢提升。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4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一书,是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心理学教授威林厄姆的重要著作,是一本深受学生和教师欢迎的教育心理学著作。他用认知心理学的原理,详细分析了学生学*的过程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注意的一些问题。书中每一章都运用了一个认知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如“事实性的知识先于技能”“记忆是思考的残留物”“我们在已知的环境中理解新的事物”“儿童在学*方面更多的是相似而不是不同”“教学技能可以通过练*而提高”等等。《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是一本关于认知心理学的普及读物,也是一本教育心理学的入门书籍。书中的许多观点新颖而深刻。如开篇伊始关于大脑的作用的分析,作者认为,大脑不是用来思考的,它的真正作用在于使你避免思考。虽然人类生来就具有好奇心,但是我们不是天生的杰出思想者,除非认知环境符合一定的要求,否则我们会尽可能地避免思考。作者指出,学生是否喜欢学校,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能否持续地让学生体验到解决问题的愉悦感。面对这样的问题,教师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学*就会有大量的作业,到底多少作业才能得到学生的欢迎?到底多大难度的作业才受到学生的欢迎。精选精讲*题、自主学*。教学中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学生的阶段性学*需要,选择有代表性的*题。另外*时考试中学生得分率较低的题应多加练*。反复练*是教学和学*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重点知识及内容的.反复出现,为避免记忆的枯燥,我们所做的,可以是通过不同的形式来调动学生对于某些知识和技能的反复练*,在满足学生学*兴趣的同时,不断地激活学生的工作记忆。学生的能力也就一天一天培养起来了。

  其次,老师的教学态度对学生影响很大。教师应重视应该面向全体学生,特别是那些学*成绩较差的学生,耐心解答学生疑难问题,以使学生的知识系统得以条分缕析。学生应重视做错的题目,弄清做错的原因,理解正确的答案,甚至读熟或背诵正确答案的依据,以使错误的思维得到有效地纠正,并培养正确的思维。

  第三,学生的一大特点是很难在课堂上保持注意力。如果内容不足以保持学生的注意力,好奇心在什么情况下会有长久的力量呢?威林厄姆的研究证实,答案在于问题的困难程度。“兴趣”是第一教师,人类的“认知规律”决定了在教学的过程中只有通过不断的设置合理的“问题”来激发学生的“兴趣”才能够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才能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体会到“愉悦感”。学生能否喜欢上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要看学校教育能否持续的让学生体验到解决问题的愉悦感。

  第四,对于学生来说,过高的能力要求并不能够吸引学生学*热情,在教学过程中,适当的安排事实性知识和能力提升的配比关系,了解学生的背景知识的程度是很重要的,这也就是我我们*时经常说到的“备学生”的环节。区分每个学生的背景知识层次,并能够针对不同学生在课余时间提出提升学生背景知识的方法,让学生不仅仅在自己的课堂中提高,在课外的大部分时间也慢慢提升。

《为什么学生不喜欢上学》读后感5

  本书作者Willingham现任弗吉尼亚大学的心理学教授,他长期研究大脑的学*和记忆机制,并特别关注这一学科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应用。本书是一部以中小学教师为目标读者的教学参考书,其目的是帮助教师了解人的思考机制并据此更好地制定教学方案。书中的结论有些和我们的经验或直觉相符,有些反之。但所有论点都是基于作者本人和其他认知科学家的科学研究得出,因此值得严肃对待。

  作者将全书分为9章,并在每一章阐述了一个明确的认知相关的结论。这些结论中,个人认为最重要的,应该是以下三个:

  一、人类不善于思考。

  别误会,如果横向比较,人类肯定是最善于思考的动物。这里所说的是,虽然人类拥有所有动物中最大的大脑,但其中大部分并不是用来思考的。在漫长的大脑进化史(上亿年)中,大脑进化出理性能力的历史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点(几十万年?)。比起进行逻辑的、理性的思维,人类更擅长处理感官信号的刺激。所以,这解释了为什么学生都不喜欢上学,因为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而学*和思考天生就是困难的、让人痛苦的事情。其实人们反倒应该奇怪,为什么人类会进化出思考的能力,而在很多情况下还愿意去思考。根据作者的断言,思考的驱动因素主要是好奇心,而思考解答问题所获得的成就感,也能够补偿我们在思考时感到的痛苦。

  推论:学*目标应该经过努力能够达到。莱布尼兹26岁时还是一名从事外交工作的法学家,他走上发明微积分之路起因于一位数学家朋友给他出了一道题,让他计算(1+1/3+1/6+1/10+1/15+1/21+1/28+......)。莱布尼兹以一个门外汉的直觉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如果这题太难或太容易了,恐怕都不会燃起他对数学的熊熊热情。

  二、想避免思考的痛苦,就必须进行更多的思考。

  痛苦毕竟非我所愿,如何才能尽量避免思考的痛苦、享受思考的成果呢?这得先从思考的机制说起。作者将与思考相关的要素区分为外部环境、工作记忆和长期记忆三部分。人们思考时主要使用工作记忆从外部环境和长期记忆中获取信息,再进行加工处理。一般人工作记忆的容量都非常有限,也很难扩容。比如,终其一生,多数人都会觉得心算2位数乘法(34*76什么的)是件很吃力的事情。与之不同的是,长期记忆可以大幅扩容。比如,刚开始学加法的孩子只能掰着手指头数,因为他的长期记忆里没有与此有关的信息。但绝大多数**都可以随口说出个位数加减法的答案,因为他们已经通过多次的练*把相关答案刻入长期记忆里了。多次进入工作记忆的思考过程会进入长期记忆、被当作一个整体而加以接纳。这样,以后出现类似的问题时,人脑将直接调取结果而不再重复思考过程。通过这种方式,人们可以节省有限的工作记忆空间。进入长期记忆的不但有知识点也有内在规律,在处理那些未曾记忆的新问题,长期记忆里存有相关经验的人可以很容易地透过一些表面现象发现内在规律,这也是思考能力提升的重要方面。一言以蔽之,从说话、算术、开车、打字这些普通技能,到写作、演奏、体操、科学研究等等精深的领域,提高水*的诀窍都是一个:熟能生巧。

  推论:大量反复的练*是学*必经之路,再无捷径。当然练*也有一些技巧。比如高强度的连续学*效果并不很好,如果将同样的学*时间分散到更长的时间段中,在初次学*以后,隔几天复*一下,记忆会更加深刻。

  三、聪明不仅是天生的,更是后天努力得来的。

  一般而言,大家都知道智力水*由先天(基因)和后天(教育、营养和环境)两方面的因素组成。稍早的时候,研究结果倾向于认为先天因素是主要的,后天因素是次要的。但*期的研究越发显示出后天因素的重要性。或许比较合适的说法是,基因会影响初始状态下的智力发展方向,但到底发展到何种程度,更多依赖于后天因素。书中列出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专业钢琴演奏家的*均练琴时间,比普通钢琴教师要多出50%;而一流和二流演奏家的练琴时间则相差无几。换言之,天才一定是勤奋的,而勤奋虽然不一定能造就天才,但至少也能造就人才。

  推论:夸人聪明只会让人变笨。这是因为,传统上我们*惯于把智商看成是先天决定的,因此认为聪明与否是固定不变的,被夸奖聪明的人会倾向于表现得聪明,因此往往害怕失败,回避挑战。而恰恰是可能失败的挑战才能让我们思考,也因而有可能让我们把更多的东西加入长期记忆。因此,作者建议把夸奖聪明改为夸奖努力。无论对原本做得好还是不好的人,夸他努力都会鼓励他做得更好。

  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遇到一些困惑,所以看了这本书。看完以后发现,对自己也很有帮助。是为记。

  补充:是因材施教,不是因才施教。

  人在认知方面的差异可以定义成成两种:认知能力的差异和认知风格的差异。认知能力差异决定了人的学*效率,认知风格的差异则说的是,人们可能偏好不同的认知或学*方式,比如有的人喜欢听,有的人喜欢看。能力和风格的区别是,能力有高下之分而风格没有。有大量科学家曾试图识别出人的认知风格,并根据这种风格施教,希望可以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但他们几乎一无所获。相反地,某些研究发现,如果是根据所教的内容而不是被教的学生来选择特定的认知手段,会有较好的效果。比如,学语言总要听,学绘画总要看,学几何总要推理,学诗歌总要感悟。所以,教不同学生虽然应该设定不同的目标,但却不需要采用不同的方式。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菁华5篇)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2

  每个人都很难适应婚后*凡的生活,总幻想着哪些美好情节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这些都是很少的,因为我们真的太忙,也迫于生计。这个世界真的很现实,它会逐一打破你的梦。有时候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和老公相处比较好。我们不断争执、恶言相向,有一次真的去民政局离婚了。可我还是舍不得放手,总感觉每吵架一次,我们的感情便淡一分。现在他都不怎么哄我了,真的好想哭。感觉他所有的一切行为都是我要求得来的,我知道他的压力很大,刚刚毕业没多久的他就面临着买房问题。

  应该是我还未长大,还停留在未婚之前的状态中。我性格孤僻,不怎么喜欢与别人相处。也不愿意去违和别人,他不一样,完全和我相反。我们的观念也不同,那种不理解对方的意思的感觉真的很是心累。很多人都希望我们分开,可是我是真的很爱他啊!总害怕他会弃我而去,只要是女生和他说话我都会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他不这么认为,总认为我无理取闹。我和别的男生说话,他的心就特别大。只有极少数吃醋的时候,一发作起来就特别严重。

  可我真的没别的意思,但在他眼里就是不一样,怎么解释都不听。我愿意为他少接触异性,他却做不到。真的特别无奈,每次都会问自己,我们之间还有爱吗?可是要分开,我真的舍不得。我不希望我们的爱情在婚后生活中消失不见,最后成为一种麻木疲倦不得不过的生活。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3

  昨天在1200bookshop的楼梯上,坐着看完了《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这本书。木质楼梯并不冰冷,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咖啡香。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脑海中随意切换书中的温暖场景,就这样度过惬意又幸福的下午。

  其实,光是书名就足够吸引了,对于我这种天真且充满幻想的女生来说。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如果你用理科生的思维,死扣逻辑,直直追问:“难道你不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吗?”那么,我将会给你一个白眼。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情话根本不需要逻辑,糖分含量才是评判标准。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这句巨甜的情话出自作者乔一的老公F君之口——一位冰冷的理科学霸。

  F君表面冰冷,但是只要跟乔一有关的事情,他几乎都参与其中。

  她数学不好,他一边嫌弃她连答案都不会抄,说蠢死算了,一边暗中相助。

  他放弃了自己的跳高比赛,站在约定的地方,给跑道上的她鼓励。

  私约给她写情书的男生,告诉他:“不要影响乔一学*。”

  从同桌到恋人,乔同学和F同学大大小小的矛盾和争吵不计其数。一个冷冰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睡觉喜欢开灯,一个喜欢关灯。刚开始都不适应两个人的生活。但他们都属于吵完就后悔,想着怎么给对方道歉的类型。因为爱对方,慢慢适应过来了。

  理性没有力量,情感才最迷人。如果只有F君的理性分析,A计划,B计划什么的,肯定很无聊。有了乔一的小勇敢和小冲动,爱意一下子就荡漾开来。是的,我想你这句话总要有人先说。

  乔一离开稳定安逸的工作环境,来北京找他。他骂她没有计划,她急了,脱口而出:“想你啊,不然来干嘛?”F君脸红了。

  F君抱怨乔一出长差,乔一说他没想过她的感受,他说:“你也没想过我的感受啊,我想你了。”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乔一了解F君的温柔。F君知道乔一坚强背后的脆弱,担心她会受委屈。

  F君有强迫症,各种不准各种嫌弃。但是和乔一在一起之后,变得可爱到不行:陪她吃路边摊,半夜陪她吃火锅,在床上吃早餐,趴在地上看书……

  爱可以让人变得热爱生活和有趣。F君说:只要想到余生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F君是个闷葫芦,*时跟人说话都不带多一个字的。在乔同学面前,各种段子,情话,体贴入微,经常把乔同学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得不相信爱情的魔力。

  乔一经常发神经,特爱演,他就配合她的表演。日常接她突如其来的台词。比如,餐厅里,她恶作剧地说:“姐夫,要是姐姐知道我们这样会不会不高兴啊?”面对服务员被雷劈的表情,只愣了几秒,他面不改色:“你姐在九泉之下会祝福我们的。”

  不需要特意改变,我们在一起,默契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在于,你为我变得有趣,我都知道,并且记录每一个爱的插曲。

  没有一见钟情,越了解越喜欢。这样的爱情不惊艳,但长久。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4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刚看到书名时,以为是肤浅的言情小说。看下去,才感觉写得很好,很喜欢乔一,她用她和F君的故事温暖了很多读者的心。我未经历过爱情,也从不愿意去经历,但看到乔一写得书,感觉很美好。当然不单纯只认为她们的爱情故事美,所以喜欢。因为他们的生活,F君的优秀,也给了我动力,让我明白,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好的,幸福的生活,不知出现在小说中,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这世上一定有人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虽然我追求的生活,不是和乔一和F君那样的生活。但我还是喜欢他们的故事,这本书,给了我新的人生思考,人一定要变得更优秀,。超级喜欢F君,想到他,我甚至都有了努力的信心与决心,只有好好学*不要懒惰,才是获得成功的途径。

  看了这本书后,我的座右铭都换了,就是好好学*,不要懒惰。这是F君送给乔一的话。当然F君也告诉了读者们,或者说告诉了所有人,应该做到,不要懒惰。

  他告诉了我们,他的优秀不是天生的,是靠他的努力才获得的。他告诉了我们做人应该努力,有原则,不能懒惰,谢谢乔一,谢谢F君。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5

  故事的真真假假我无从辨知,其实真假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至始至终我都还相信爱情…

  F君完全是众多女孩心中的MR.Right,当然我也不例外……如一地喜欢着乔一、时刻关心着乔一、为了乔一改变着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F君回国后工作遇到困难来找乔一那段故事吧,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子,或许,那时用男人来称谓更为恰当吧,将自己的落魄与无助毫无遗留地展现在乔一面前,也许你会说,这需要极大地勇气,而我却说,他很爱她。当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坚强而只向她一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应该是爱得深刻吧。

  总感觉自己某些方面和乔一蛮像的,有时候充满了自卑感,有时候却像个欢乐的中二少女,内心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会想要记录着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矫情地将小事变得不*凡。我在想自己是否也会有为一个不顾一切去勇气…会有的,只是那个他还在路上吧…

  最美好的爱情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世界。其实F君与乔一便是这样的爱情…遇见了乔一、F君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气,一些有趣的生活方式也因乔一而养成,严肃古板的F因为爱着乔一而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说不羡慕他们的爱情是假的,可天底下的爱情又怎么可能一样呢?

  只愿遇见你,晚一点没关系,余生都是你,就好。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8)

——《我是猫》读后感 (菁华5篇)

《我是猫》读后感1

  暑假, 终于把很早之前买的《我是猫》给看完了,之所以会买《我是猫》这本书,还是因为我喜欢猫。

  《我是猫》是夏目漱石早期的代表作。既可以说是抒情的写生文,也可以说是结构松散的小说。

  本文的主人公是猫。是以猫的视角来看人类世界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太丑,被人唾弃,捡得一命,后被被人称为“苦沙弥”的初级英文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直到某日因为好奇,落入了酒缸中,被淹死了。

  《我是猫》中的这只猫,虽然还没有名字,*时也没少受主人家女仆的气,却能够在人猫两个世界中来去自如。而主人和他的一帮朋友——梅亭、水岛寒月等的对话则尽收耳中。而其中,又属梅亭最能折腾人。苦沙弥老是被他折腾得够呛。例如他刚出场时,带着一副金边眼镜,认认真真地要苦沙弥画画——他自称是位美学家。苦沙弥对画画可是个外行,正要向梅亭讨教,梅亭便一本正经的说:“是啊,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嘛......从前意大利画家安德里亚曾说过:‘余作画者,莫过于描绘大自然。天有星辰,地有露华;飞者为禽......’怎么样?假如你也想画出像样的画来,画点写生画如何?”

  于是,苦沙弥作恍然大悟状,对安德里亚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事实上,安德里亚压根就没说出这话,是他的朋友瞎编的。

  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就这样,在小猫的眼中如此不堪,实在是可笑。相比于这只无名的小猫,它的主人真该感到汗颜。相比于许多人,这猫很富于哲理,善于词辩。对人类的弱点有精细的研究,就连抨击社会,也很有见地。它说:“说不定整个社会便是疯人的群体。疯人们聚在一起,互相残杀,互相争吵,互相叫骂,互相角逐。”......并由此最终得出了“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的结论。虽然有些滑稽,但却也抨击了当时社会的风气。

  在《我是猫》中,苦沙弥和他的朋友应该属于穷酸潦倒的知识分子之列。正如本文译者所说,“他们面对新的思潮,既顺应,有嘲笑;既贬斥,又无奈,惶惶焉不知所措,只好靠插科打诨、玩世不恭来消磨难捱时光。他们时刻在嘲笑和捉弄别人,却又时刻遭受命运与时代的捉弄与嘲笑。”《我是猫》中作者所描写的景象,应该是当时人们精神世界空虚的真实写照,这也无怪一只小猫会将人类世界看得不过而而了。

  总而言之,这只无名小猫虽然神通广大,却又时而自作聪明,虽然看多了人类世界,却又因为一时好奇,最终还了性命。也许正是因为好奇,才使得它对人有了这么多的了解,也就有了这本《我是猫》。

  看完《我是猫》,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一只猫,有好奇心,因为好奇,才会让我们发现更多新的,美好的东西。

《我是猫》读后感2

  资本主义社会的原动力是人们对于金钱的渴望与追逐,这个价值观与原有社会的重视人情、友谊、正义、公*等,常常构成冲突。日本在维新带来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之后,也致使社会文明的原有体系崩溃了。东方文化的基础是道德的,现实社会不是道德的了。你想,日本人,在那个时代是不是接受?夏目漱石,以他的发言,在《我是猫》里的冷嘲热讽,将一个处身社会巨变下的日本人,他心里的失衡与纠结,以及愤怒都暴露出来。

  他以猫眼看世界,这本身就表达了,对于人的世界当时日本社会的陌生感。在艺术手法的选择上潜在意思是,对于现实社会不满,不接受,表达鄙夷,以及对于人类行为的保持距离。

  我们以为夏目漱石是资本主义作家,可是他也是资本主义金权社会的批判者。正如马克思在现实社会,对于这个新鲜出炉的资本主义不喜欢一样,夏目漱石也对于资本主义的先天弊端做了无情的揭露。

  他看到欧洲资本主义可憎的面目,以为日本不应该再走欧洲的路。可是限于当时的社会普遍认知,他也看不到还有另外的出路。他可以做到的,便是不容纳,批判,以及绝望一般的嘲讽。

  作者本身,在他的思想里,也杂糅了很多东西方的.东西。他是个人主义者,这是西方的,可是他又反对资产阶级文明。他的社会理想是具有宗教情怀的,以为需要则天去私。这无疑是东方文化里,天下为公的思想。若把这个思想矛盾的特征,放诸当时社会发展中,各样思想和观点冲突与融合的背景,一切就好理解了。

  读书是照镜子。

《我是猫》读后感3

  这是一位日本作家夏目漱石的代表作《我是猫》,猫在人们心中一直略带几分神秘感,*素则慵懒,我们无法理解动物的'语言和表情,所以只能依着自己的神态和心境来解读,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忍不住在想作者是怎样以猫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的。

  《我是猫》便是以猫的角度来审视人类的生活,第一次拜读夏目漱石的作品,很喜欢他的文字风格,细腻而有韵味,书中呈现了一幅幅明治时期知识分子的生活风俗画,迂腐的紧,却也令人发笑。关于《我是猫》,我的解读是作者夏目漱石,主人公苦沙弥,主角猫三者即为一体,又各自独立。中学教师苦沙弥不吃喝嫖赌,也不讲究穿着,终日待在自己的小书房里读书写字,有妻女为伴,但他并不是彻彻底底的无欲无求。

  苦沙弥肠胃不好,却十分贪吃,阅读时读不了几页就在书房睡着了,这些细节表明,作者本人虽然倾向于无欲无求,但他作为一个肉体凡胎,依旧还是会被世俗的烟火气息干扰,与此同时,作者又化身为一只无名的猫,以冷静,客观的态度旁观人类的生活。即不参杂进人世间的种种虚妄荒诞,反而对各种乱象做出见解,小说里种种思想和情节体现出夏目漱石先生应该是位哲学语境上的悲观主义者,我本以为结尾作者会安排猫于其他人物的生活继续延绵下去,直至自然死亡。我想的太过简单,结局猫的溺水而亡恰是全书悲观主义和批判思想的顶峰,猫明知自己无法逃生,与其奋力挣扎,不如看淡一切,不再强求。而人呢?面对如今社会的诱惑,大部分人显然没有猫的觉悟,也没有猫的勇气,我想这是现实语境下真正的悲哀。

《我是猫》读后感4

  经友人推荐,我看了夏目漱石的处女作《我是猫》。读完后,掩卷长思,感悟甚多。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只被拟人化的猫儿,无名。在经历一场生死劫难后,它来到中学教师苦沙弥家。苦沙弥为人懒散、固执。一从学校回来就躲在书屋睡大觉,苦沙弥的兴趣广泛,却一事无成,他常和一些朋友如“理学士”、“寒月”、“美学家”、“迷亭”等一起谈古论今,吟诗弄文,卖弄风骚,而这一切,全被猫儿看在眼里,不时加以嘲讽,因为金田女儿的婚事,苦沙弥遭受无端辱骂,老同学铃木也上门警告,一些不明真相的学生还到他家门前肆意少闹,但猫知道一切都是金田夫妇搞的鬼。猫经历了这么多人与事,感到很苦闷,想喝点酒散散心,不料喝了半杯啤酒后,晕晕乎乎中不慎掉到了水缸中,淹死了。

  此书构思独特,以“猫眼看人”的角度讽刺了当时社会的小资分子,鞭辟入里的剖析与辛辣,入木三分的讥刺,十分巧妙,不由令人拍案叫绝、大快人心,故事十分有趣,既有猫的特征,又有人类的情感、观察力与思考的能力。它可以自由自在的进出,无拘无束地思考,随心所欲地调侃,把人引入一个奇特的天地,享受到一种奇妙的阅读情感。

《我是猫》读后感5

  《我是猫》是夏日漱石早期的代表作。既可以说是抒情的写生文,也可以说是结构松散的小说。

  本文的主人公是猫,是以猫的视角来看人类世界的。刚生出来的时候,因为长得丑,被人唾弃,捡了一条命,后被人称“苦沙弥”的初级英语老师收养,自此开始了观察人类,品评人类的生活,直到某日因为喝醉落入了水缸中,被淹死了。

  这只猫很富有哲理,语言精辟。作者在描写猫偷吃年糕粘住嘴巴的场面时,一方面夸张地刻画了猫拼死挣扎的各种滑稽动作,一方面又诉说猫在这过程中发现了真理,语言诙谐,读书时忍俊不禁。

  在它的眼中,人类是怎样的呢?主人苦沙弥现实遇事不爽快,心情阴晴不定,他像牡蛎一样把自己藏在壳里,这只猫嘲笑了主人的虚荣心,自负心及知识分子的种种怪癖。另外一位常来主人家做客的迷亭军,他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每次来都要吹嘘一番,还有寒月讲究情趣,却不善处事,研究些无聊的知识。但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重视知识,厌恶小市民所追求的荣利。因此,他们在一起聊天时往往以诙谐的语言表达所爱所恨,从中反映出知识分子的种种复杂心态。

  读了这本书,我想:自负的人一直以为自己了不起,我们拥有最发达、最聪明的脑袋,可熟不知,在那些小猫小狗看来,人也不过如此,没有绝顶智慧,没有高尚品质,有时甚至连他们也不如,但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我喜欢猫的那种闲适和自然,即使是在它死的时候,它喝了酒之后晕乎乎的掉到了水缸里,它挣扎,费尽了全身力气也无济于事。于是它选择了放弃。虽然现在看来有些惋惜,但实际上这也是明智之举,放弃挣扎的念头,用*和的心态去面对死亡。

  其实对于现实生活也何尝不是这样呢?有时候,我们应该用*和的心态去面对身边的事物,多一些自然,少一份拘束,多一分快乐,少一分忧愁。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9)

——《我飞了》读后感 (菁华5篇)

《我飞了》读后感1

  读完了《我飞了》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分,里面的每个章节都催人泪下。

  这本书主要讲得了白血病的杜小亚来到了一个新的班级,和单明明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杜小亚十分瘦小,常常被人欺负,而单明明就当起了杜小亚的“守护”,经常为杜小亚打抱不*。一天夜里,杜小亚的白血病发作,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单明明很难过,之后杜小亚变成了一个飞翔的天使,一直守护在单明明的身边。失去孩子的.杜小亚妈妈悲痛欲绝,而杜小亚的爸爸刚从大牢里出来,失去了工作。单明明用他的智慧,杜小亚用他的超能力,他们一起帮助杜小亚爸爸恢复了生活的信心,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杜小亚的妈妈还生下了一个女儿。从此杜小亚的爸爸妈妈又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到这里,故事就结束了。我的眼泪流了下来,这是多么真挚的友谊啊!

  我不由地想到了我自己:当我有不会的题目去请教同学时,同学总是耐心地为我解答。而有同学问我题目时,我常会不耐烦地让他们去问别的同学。现在想起来我十分对不起曾经被我拒绝的人,我并不是不会,而是一心想着玩罢了。书中的单明明和杜小亚就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他们学*如何助人为乐。在困难时能团结一致,互帮互助,这才是朋友。

《我飞了》读后感2

  或许是一种缘,有幸在图书柜中翻阅到《我飞了》一则小说,期间朴素童稚的语言却令我受益良多。如今的小说,大多是穿越或是言情,看多了,文学知识就忽略不计,到头还是寡闻少见;而《我飞了》不但给予了文学上的一种赏识,更多的是人际交往相处的一种真实情谊,其中故事越发简单越发引人深思耐人寻味。

  故事还是故事,再如何还是虚拟编造的,然而这作者虚拟编造的言语每个字都深入人心,无不透露出一种真情实感。文中的单明明,杜小亚,周学好,三位交情颇深的可谓死党的朋友,他们那种情谊的味道在我心中回味良久,那种味道,是我拙劣的文笔所描绘不出的,那种味道,是简单的白话所描叙不出的。

  简单的白纸黑字上却流露出一种我从未体验过的感觉,我想,当今社会,我也不会真真切切的经历过这种感觉,即使有,或许很快就黯淡了褪去了。

  我在学*玩乐中也有许多知心朋友,然而交道方式却与文中的三位主人公大不相同,不知是时代的变换或是其他,我们相处的时间慢慢减少了,友谊也慢慢清淡了;这是学*的枷锁,它把我们的友谊栓锁住了,我们之间隔着一层不可逃出的框架,这是学*的压力,学*压着我们喘不过气,而在家长的束缚下我们又无可奈何,他们有权管我们,我们却无权抗奉,只得好好接受了,当任务一样完成就好。然而,我们几位知心的死党们相处的时间少了,友谊在无形中褪去了。

  我羡慕故事中的几位主人公,虽然他们身世**,成绩不出众,却还是快快活活的,我不明白为何家长要将学*的压力压制在我们这些还小的学生身上。是,我们是学生,我们的任务就是为了学*,正所谓学生。可我们还是小孩啊,我们也是人啊,难道在学*的压迫下过完青春时期,之后又要在工作的紧张压力业绩攀比之下过完一世?

  我即使现在还是小学生,玩的时间还算多,我父母给予我的时间还算宽,他们也理解我,我并没什么课外班、补*班,然而我的一些朋友们,他们在父母的要求下被折磨的苦不堪言,他们没有了玩的时间,他们的脑海里失去了玩的概念,即便是学霸,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怎样才能出人投地?这种人能出人投地吗?看似在学*方面是出类拔萃了,人际关系却寥寥的,这又让情商处事方面降低了些许。

  当一个人身处困境时,当一个人迷茫不知时,当一个人悲伤孤寂时,有一个朋友陪在身旁,这比什么都要好,这就是一种友谊存在的味道。

  故事中的三位主人公,即便其中一位——杜小亚患有绝症,但他从未悲天悯人,至少是在有了几位知心朋友之后,单明明一句“死了我也会带上你”让杜小亚不再对死亡这个概念有害怕,而是更加勇敢的与几位朋友度过了余生。

  而仿佛与当今社会仅相差了一些岁月的今日,不仅是高楼大厦似鳞次栉比,而且,人们的友谊中参杂了一种“心机”的词汇,无论何时都要防备,即使是自己最信任的好友之间不免也要防备一种恶意的“心机”。

  “心机”恶斗下,再深的情谊,尽管是山盟海誓下的情谊,都会如烟云过眼般消逝如云。

  而故事中的他们的纯青的友谊,令我泪如雨下,尽管杜小亚因病而死了,他生前的朋友们对他的友谊仍没有半点减退——这友谊是没有半点虚伪的!

  情谊是一把剑。虚伪的情谊,似如一把双刃剑,不如早些释下;而真实的情谊,手柄那方是没有刃的,这是双方都心甘情愿是不会受到痛苦的。

《我飞了》读后感3

  暑假期间,我读了黄蓓佳阿姨写的《我飞了》这本书。读完使我受益匪浅,原来人世间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而友谊却是如此的珍贵。

  小学六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母爱,父亲又不负责任,这使他的生活笼罩在黑暗之中。在一个沮丧的早晨,一个叫杜小亚的男孩出现在单明明的生活中,他们不仅成了邻居,更是好朋友。然而,好景不长,杜小亚患有白血病,在几次生病和化疗后,还是离开了人世,离开了单明明。悲伤的单明明偶然发现,杜小亚并没有死,而是变成了一个长着翅膀的小天使。“天使杜小亚”拥有着神奇的魔力,单明明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天使杜小亚”的魔力帮助了许多人。

  毕业前,单明明借着自己的优势去考体校。他没有依靠“天使杜小亚”,而是靠自己的力量“飞”起来了。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难受极了。杜小亚的生命为什么如此脆弱?他和单明明认识不到一年就结下了如此深厚的友谊。如果生命不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那该多好啊!他们那跨越生死的友谊,告诉我太多太多。是啊,真正的友谊不需要什么语言的表白,它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一个真心的鼓励或小小的一个帮助。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是友谊是天长地久的。其实,真正的友谊就在我们身边。

《我飞了》读后感4

  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黄蓓佳写的书——《我飞了》。

  《我飞了》讲述了一个名叫单明明的六年级学生,在只有爸爸一个人陪伴着他的时候,发生的一系列与同学之间的故事。单明明有个好朋友叫杜小亚,天生就患有白血病,而不得不最后离开了人世。之后,单明明非常悲伤,几次大哭。为了不让单明明伤心,杜小亚变成了一个只有单明明能看见的小天使,随时随刻跟着他,使单明明不再那么伤心了。虽然杜小亚死了,可他们依然在一起上课、做作业、玩游戏,还一起帮助别人,使别人得到快乐。最后本书讲了单明明在一次体育比赛前做准备活动时,他轻轻一跃,跳了起来,他认为自己也能跟杜小亚一样飞起来——我飞了!

  读完整本书后,我深深地感触到了单明明和杜小亚感情有多么深厚,如同亲兄弟一般。单明明非常乐于助人,但对待小气而又不讲理的人,单明明便会毫不犹豫地捉弄他一下。我觉得,这就正跟我们的班级一样,互相友好,乐于助人,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话,那可就是最幸福的生活了!

  这本书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呀!

《我飞了》读后感5

  我读过书,名叫《我飞了》。书中的公单明明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单明明是个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的男生,他很可怜,很早便失去了母亲,失去了母爱,家中的全有他的爸爸撑起,单明明是个孝顺的儿子,他会帮助爸爸分担家务。

  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直到有他与新来的杜小亚成的朋友和邻居,人每天形影不离,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在身上的感人肺腑。不幸的杜小亚却得了疾病,头发掉光了很难看,他去见同学们,就连单明明也不例外。那天早上,单明明一大早就去找杜小亚,可杜小亚却不愿意去,单明明为他和自己做了一顶帽子,单明明在自己的帽子上按了铃铛等装饰品,而杜小亚的帽子却很普通,其实,单明明这样做是把同学们的目光吸引到自己的帽子上,这趟同学们就不会去找杜小亚了。帮助自己的朋友不受别人的嘲笑,他宁愿自己来承担也不愿意杜小亚承担,它不仅受同学的嘲笑还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但他却一点都不后悔……

  杜小亚受不了疾病的折磨,也不希望看见自己的朋友与自己一起承担痛苦,他躺上了病床,就这样,杜小亚永远的闭上了他拿美丽的眼睛,和单明明再见了。

  杜小亚“走”后,单明明每天都在向着他,伤心。但他万万没有,杜小亚竟然变成了天使,就这样,一对好朋友又可以在一起了,单明明也每天跑步,拿到奖状。友谊的力量真强大呀。这催人泪下的书《我飞了》,你们也读读吧,到时候,你知道,友谊的力量是很强大的,不要怀疑你的好朋友,要与他一起度过美好的童年……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