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2-03 00:00:00 读后感,喜欢

我喜欢读后感1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王子》。

  内容大概是讲作者因为飞机失控在沙漠遇难,在他修理飞机时看到了一个名叫小王子的男孩也和他一样遇难了。小王子给作者讲了很多自己的故事,其 中主要讲他在地球上看到一朵玫瑰花和小王子驯化的一只狐狸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最大的观点是做人要互相信任。假如作者不信任小王子,他就不会把唯一的水给小王子喝。小王子假如也不信任作者,那他也不会讲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那一次,我和同学一起玩二人三足,这是一场比赛,胜利的队伍给获得丰富的奖品。我们的对手很强大,她们腿很长,占很大优势。当就快轮到我们时,我和同伴都很紧张,我说:“冷静,一定要冷静,我们先来练一练,跟好节奏。”练了好几次,我们得出了最胜的结论,我先出左脚,她出右脚,然后我再出右脚,她出左脚。裁判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我们一边喊一二、一二的口号快速前进,严格按照事先计划好的步伐走。比赛进行了一半,我们落后于对手,他们还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我对同伴说:“我们一定要羸!我们要彼此信任。”当两队都快到达终点时,我们还是落后于对手,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候,对方队伍中的一名选手因太骄傲了,一不留神摔倒了,他这一摔把全队都摔倒了。我们加速前进,在对手重新爬起的时候,我们已到达终点了。

  信任,如果我们不信任自己或队友,总是说我们输定的,那你就不会有动力去争取,那样你就只有输。

我喜欢读后感2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志向。" --汪国真

  反思过去

  昨天所有的辉煌都已成为记忆,昨天所有的努力都已成为经验。曾经的光彩夺目都已经褪去了华丽的颜色,裸露出朴实无华的本质。在与心灵的对话中,沉淀成深邃的思想。以思想的触角去探索生命,反思人生。对于袁隆*来说,所有的荣誉和金钱不过云烟而已,重要的是智慧。用智慧去为人民服务。与此相比,那些只为了功名利禄而机关算尽,血肉厮杀的人应当自惭形愧。

  憧憬未来

  我把理想打包,寄往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好奇会带领我领悟森林的机敏,孤独会令我认识大漠的沉着,拼搏会教导我大海的勇敢,坚持会给我诠释大山的深刻。太多太多的渴望灼烧着我的心灵,未来是灵魂寄托的地方。当想象的羽翼扇开时,灵感的火光刺激着我的神经。梦想已植根我的心灵。邰丽华因梦想而美丽。谁能不赞叹她那一个个为梦想而奋斗的身影呢?

  紧抓现在

  青山秀水的羁绊,敌不过不老心情。打破生活的*静,向着巍峨的大山出发,向着浩瀚的大海出发,向着广袤的大漠出发,向着神秘的森林出发。手握阳光之剑,敢于挑战昨天,心萌芬芳之花,加快酝酿明天。也许当驴羡慕马陪伴唐三藏而千里跋涉的勇气时,孰不知驴其实也千里跋涉,不同的是驴始终围着石磨团团转。畏惧苦难,就等于畏惧成功。没有耐力忍受孤独,就等于与成功失之交臂。不管成功与否,当心灵的果实成熟时,一切都因经历了风雨而显得难能可贵,芬芳无比。因为"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不虚此生。"

  反思过去,憧憬未来,现在我正用坚持不懈的意志向高远的目标出发了。

我喜欢读后感3

  读《我喜欢出发》有感 我喜欢出发》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不确切的说,这种追求实际上是在 追求着进步,给自己不断充电。人不可能生来就见大山的巍峨,大 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和森林的`神秘,但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 法,有了充实自我的想法,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了出发带给我们 的人生的完美。

  文中有一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要问 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要问双手而是问意志。” 我们的人生就是要有志向,要有意志,这样的人生才完美。带着志 向和意志的出发是世界上最美好、最成功的出发。没有志向和意志 的你,也应该立即行动,去寻找他们,只有这样当你失败时,你才 有资格对自己说:“尽管我失败了,但我努力过了。”只有这样, 你才对的起自己的失败。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的 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这句话给 了我很多的触动。即使我们失败了,但是我们努力过,我们奋斗 过,我们的失败,对得起自己的心。而失败则会充实我们的人生, 没失败的人生不是人生。有了失败,我们才更加期待胜利!我们追 求的不应该是结果,而是过程。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知道,即使再 坎坷的过程,再艰难的经历,也会因为我们的志向和意志而变得完 满。

  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一下子就牢牢地抓住了我的眼睛,不 是因为这篇文章语言短小,却蕴含着深刻的道理,而是这篇文章字 里行间透露出的志向的意志。从这篇文章中你会感受到一种探险, 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轻的心,体会到一种豪情,明白了比路更远 的只会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6篇)

《我喜欢》读后感1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我喜欢你的陪伴》这本书。作品中的文字很神奇,带我走进奇特而美妙的文字世界。书里的许多故事都很有画面感,让我在读书的时候仿佛置身其中。

  当我读到书中的《优点单》这个小故事的时候,我的感受很深。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他本是一个很顽皮、学*成绩不好的学生。老师为了鼓励他,让他更加自信,就给每一位同学都列了一份“优点单”。当小男孩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单”后,忽然意识到原来自己身上还有这么多的优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于是他开始改正自己的缺点,学*成绩也突飞猛进。后来一直到他长大**后,他的公文包里依旧夹着那张“优点单”,鼓励自己一直努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傻瓜和笨蛋,只不过是暂时缺少关爱和鼓励罢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应该自暴自弃。

  这本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表达了不同的感情,告诉我们不同的道理。在《一片叶子落下来》这个故事中,有一片叫弗雷德的叶子,夏天,它和其他树叶一起让人们在大树下乘凉。秋天到了,其他树叶开始飘落,有一片叶子告诉它,这是叶子的“死亡”。弗雷德害怕死亡,但是它也落下来了。在掉落的过程中,它看到了整棵大树是那么强壮,它为自己曾经是强壮的大树的一部分而感到骄傲。最后,它舒适地躺在大树下的雪地中睡着了,用自己的身体让明年春天的大树更强壮。原来,树叶从树上落下来并不代表死亡,而是重新出发,再次成为一个小生命。

  《我喜欢你的陪伴》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大家一起读吧!

《我喜欢》读后感2

  看这本书的潜意识似乎是从抖音里某天在一个号里看到敏感而又喻呼年轻的文字,后来在微信读书的故事集里刚好看见这本温暖又刺激的书名,便毫不犹豫的加进书架里,写文字的灵感都是粗糙和直接的,我也从来不想加以修饰一些文字的真实情感,每次读一本书,我都感受着书本给我带来身心强大的欲望,有时候就是抑制不住的激动,有时候是敏感而又契合的感情,有时候又是及其认同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甚至有时候异常觉得作者带来的怜悯给我极大的同情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好悲哀但又感觉及其幸福,时常一个人走在路上,我意识到没有朋友陪伴觉得好孤独,面对若大的饭桌一个人夹菜盛饭突然觉得很需要你,你是在来的路上还是在准备来的门口,但是对你所有的期待都是真的,需要这份爱和陪伴都是真的。

  读书给我带的很多东西,而让我最感谢的是这个*惯给我带来的自信和从容,又如愿的读完了这本盼望久许的书,最大的感受是感谢吧,很多事情原来真的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淡去,只愿我们都能用力生活,不留遗憾。

  那时候用力的开始喜欢了你,后来我用力的爱上了你,再后来我们都没有了联络,再后来我只剩下余下的喜欢再把你偷偷的爱着,是不是很憋屈,还好一切都不再重蹈覆辙,后来时间也待我很好,慢慢学会了不再去想念你,不再对你挂念,后来真的要决定放下你了,时间是一个让人学会遗忘的东西,但是也一定会让人学会珍惜,对于很敏感的我来说,生活中本来就有了很多的不容易和遗憾,每天不缺的就是一丝丝的悲哀,所以我需要有什么东西能治疗我,处于异国的我,没能让我的兴趣和能力得到满足,能让自己感到满足和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做饭,我喜欢做菜放辣椒,没有什么寓意,只是会感觉吃到这样自己喜欢的口味会感觉很满足,所有的不幸和悲哀就会冲散,有的只是身体上的饱腹感和精神上的幸福感,我喜欢慢慢悠悠的开始准备食材,等做到最后一道菜,慌忙加进最后的佐料,然后匆匆忙忙坐下拾起筷子,品尝其中我最喜欢的其中一道,闭上眼睛洋溢着毫无忧虑的神情,突然觉得自己真幸福。生活有时候真的太难了,那就开始做一次饭,开始准备几道自己特别喜欢的菜,慢慢的取悦自己,有时候时光忘记了要照顾你,那就好好照顾自己吧,认真生活,努力爱自己。

  我喜欢你,真的是像风走了八千里

《我喜欢》读后感3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晓风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我喜欢》读后感4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5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6

  张晓风说自己喜欢晨雾中的冬日,风里的芦花,梦里的自在,还有朝气蓬勃的学生。她享受在自己的*淡里。她笔下朦朦的日光,我想见,“雾树芦花连江白”的美景,我想去。在她一字一句的描绘中,我忘了喧哗,仿佛自己已置身在山谷里的稻浪中,仿佛见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好似在一灯茕茕之下读词曲散文,又像见到寒冬巷子里,那位太太亲切的笑脸。

  当张晓风说∶“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时,心弦忽被拨动,我亦喜欢宁静淡远,亦想找没有喧哗的光。

  在茫茫人海里,在繁华的都市里,行色匆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嬉笑打闹的孩童在我身旁跑过,我听见路上车马声,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灯火璀璨,多少盏写字楼的灯还亮着,多少人为了留在这样的都市拼得头破血流。深夜地铁里的白领,我看到他们的倦容,听到他们的叹息。

  离去罢,回归*淡,这是张晓风想要的,这是我想要的。喧哗热闹里,有几人在唤你的名字,有几人在聆听你的喜悦悲伤。没有人唤你,没有人听你,在这份喧哗热闹里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它们都没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迷了方向。

  所以我喜欢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初秋的黄昏,坐在阳台上,天色刚好,恰能见到书中的字,书放于双膝间,指尖触着瓷石。秋风拂过,随手翻动着书页。其实,书里的内容是不大要紧的,有时我就望着橘黄的天空看出了神,连书本悄然合上了也不可察觉。当天色全然暗下时,我就将书本放于一旁,靠在墙边,只自己一人*,隐于角落。告别那些朋友的邀请,我与黄昏相约,有时它染上浅蓝和粉色的彩墨绘一幅淡雅的日暮图。我喜欢这样的黄昏,在不宁静的喧哗待得久了,我就到黄昏去,沉浸在黄昏中,躁动的心,在这里*静下来。

  我想,我找到了那抹没有喧哗的光。

  《我喜欢》让我领略到了张晓风文章的魅力,她不须用那华丽的词藻去堆砌一篇美得不切实际的文章,只是寥寥几笔,读者便能感受到那些景色的静美。她善用色彩给文章点缀。她写:“满山的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她写:“每次当窗而坐,总衬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软。”张晓风的文章又像是有一股魔力,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我想到了那闹心的喧哗,又想起了静谧的黄昏。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

《我喜欢》读后感1

  一生一遇,全靠运气!

  这本《别偷看了,我也喜欢你》是橘子宸记录她与Z先生的十二年日常生活片段。这不是我第一次读这种纪实性恋爱小说了。前有乔一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后有大柠的《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好像比起虚构的爱情小说,这种讲述自己生活日常片段,更具有烟火气,来自生活,贴*生活,所以更能吸引我。

  年少时的爱情是美好的,没有狗血的剧情,也没有物质虚荣,更没有利益的诸多牵扯。我喜欢的仅仅是你这个人,如此而已。

  爱情有时候就是简简单单,**凡凡的。一起吃饭一起玩,一起开心一起笑。就像橘子宸在书中描写她和Z先生的相处。陷入爱情的两人,就连比赛吃饭这种很*常的事情也会觉得很甜蜜。买两杯西瓜汁也可以坐一起刷一下午题。我一直觉得最让人羡慕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钟的是脸;也不是日久生情,我总觉得友情变爱情的很奇怪,友情就是友情,而日久生情更多的是是因为*惯吧。那种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是我最羡慕的。从青丝到白发,陪在我身边的人是我爱的`他。

  不过羡慕归羡慕,这段感情一路走来也有些不容易,幸好橘子宸是开朗活泼的女孩,要换我,这段感情早就崩了。感情无论何时都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守护的。

  有人问我:“这么多年,和同一个人在一起,你不觉得青春白过了吗?青春都不疯狂一下,多没意思啊。以后会后悔哦!”

  我想说的是:“我青春里做过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和遇见的第一个人,从十三岁走到白头。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也是这件事!”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橘子宸一样幸运,可以从懵懂遇见一个人直至白头,豆蔻年华,一见倾心,不掺杂任何杂质。花信之年许下承诺,携手度过一生。五十年后,见你白发苍苍,依然觉得可爱……

《我喜欢》读后感2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读后感3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4

  一本来自FLUFFY HOUSE的绘本,清新可爱的封面,给人一种轻松快乐的感觉,很适合休闲时刻翻看,全彩的绘本也适合小孩子看。 FLUFFY 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他家是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们。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任何软妹们都不能拒绝这种萌萌哒。

  白云先生、彩虹妹妹、鸡仔、捣蛋兔、尿布熊……这些毛茸茸、软绵绵的可爱形象联合在一起出书取名为《我就是喜欢捉弄你》,做为备受喜爱的潮流玩具品牌Fluffy House亲绘超暖心漫画,千万娃友诚挚推荐,我们偶尔会相互捉弄,但更多时候相互温暖。幸运的是,还好有你在身边!

  绘本是全彩的,一开始就花了两页纸介绍了人物简介,当然我相信买这本书的小伙伴有一半都是认识里面的角色的,但是也要为新朋友们考虑,让新的小伙伴们可以更快地认识这些可爱的形象也是赞赞的啦~里面的故事有四格小漫画,也有花几页讲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他的意义。像第一个故事现代人的生活,很生动形象,现在的发展太快,生活节奏也是很紧促的,或许你手头上的活还没有干完就又有新的活下来了,其实我觉得作者是故意把这个故事放第一个的,是不是暗示我们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也会被很多事情打断?不管作者是不是有意为之,我们都需要知道要把自己的时间控制好,不要让事情牵着自己的鼻子走,要走在事情的前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做时间的主人。

  里面的故事都是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是不是让你也想到自己的小伙伴们?也许你们还经常聊天也或许你们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是你们曾经在一起嬉戏打闹,在一起互相捉弄,只可惜现在的你们已经长大各奔东西,不会再像从前一样天天一起约出去玩耍。

  人可能早已各自在天涯,可只要朋友们张开一句话,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亲密无间,相互捉弄。

《我喜欢》读后感5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 (菁华3篇)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1

  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给了我拨云见日般的启示,流连过去,未来就会给绊住。出发真的很重要,一个新的开始,便能看的更多、更新、更远。

  世界上的美景数不胜数,人生的旅程更是如此,正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过去只是影子,未来的路上不还要不断进取吗?这条路长得很,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别为了回望身后美丽景色,而放弃美好的未来。走得越远,景色便越美。见了大山的巍峨,见了大海的浩瀚,不还要看大漠的广袤,森林的苍葱欲滴……

  也许,出发没有吸引力,没有成功的喜悦。但我们不想从大漠那里学来沉着,大海那里学来勇敢,森林那里感受绿色,雪松的坚贞,小草的顽强吗?生命丰富多彩,自然也有挫折,但那不也能锻炼我们的意志,培养坚定的信念吗?出发可以让我们更加优秀,告诉我们哲理,帮助我们成才。

  让我们不再流连过去,学会出发,喜欢上出发吧!有一个新的开始,生活每天都有动力。

  本文其实是一句话:谦虚好学使人进步,骄傲止步使人落后。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2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3

  我的梦根植在远方。

  也许,前面有群山阻挡,但我会用执着的双脚去征服每一座山冈;也许,前面是一片汹涌澎湃的海洋,但那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会站成含笑的礁石,勇敢地去迎接每一个滔天巨浪。

  在挫折中学会坚强,在征服中凝聚力量。我是蓝天上那鹰啊,每时每刻都在向着远方振翅翱翔!

  每一次成功,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起步,都是为了期待那个没有终点的远方。

  是的,远方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正因如此,我才憧憬远方,我才把我的梦我的歌播撒在远方,我才愿做荒漠上的一头骆驼,用一生一世逼*远方。

  我固然知道,终有一天我会衰老,青春的面容会刻满岁月的沧桑,可我的梦她会老么?我也知道,人生不可能永远都晴天朗朗,偶尔的一片乌云一声炸雷就会轻易地赶走太阳,可我的心会停止歌唱么?上帝啊,玩笑你尽情的开吧,我的信念依然旗帜般猎猎飘扬。

  即便我疲惫成蜗牛,我也不会放弃跋涉的梦想;即便衰老成标本,**枯的眸子里仍闪烁着对远方无尽地向往。

  因为,因为我的梦在远方。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我的信念》读后感 (菁华3篇)

《我的信念》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我的信念》这篇文章。因为我知道居里夫人是一位两次荣获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读得特别仔细。

  居里夫人为了科学的发展而终身在是实验室里埋头工作,这是居里夫人的高尚品德之一。我归纳了一下,文章围绕居里夫人的信念写了两点。

  第一点是:不求盛名。居里夫人永远追求的是安静的工作和简单的家庭生活,因此她竭力保持宁静的环境,以免受到人事的干扰和盛名的拖累,这是值得我学*的。第二点是:不为金钱。居里夫人深信在科学方面她有对事业而不是对金钱的兴趣。当她发现第一克镭时她的信念让她不能违背她纯粹研究的观念,因而她没有申请镭的专利,抛弃了一大笔财富。有人说她傻,可她却坚持她是对的,她认为“诚然,人类需要讲究现实的.人,他们在工作中获得很多的报酬。文章的最后写道:“一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不仅是一个技术人员,而且是一个小孩儿,好象迷醉于神话故事一般,迷醉于大自然的景色。”我也要“迷醉”我的爱好,深深地扎进去,否则将会成为一盘“大杂烩”——博而不精。

  “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具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要把这件事完成。当这件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居里夫人的这句名言应该成为我的座右铭。

《我的信念》读后感2

  今日,我学*了居里夫人写的《我的信念》,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多启发。它主要讲的'是居里夫人发现镭后,告诉大家的很多哲理。

  有一句话,我异常喜欢:当事情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我所能了。”小时候,妈妈也常用这句话来教导我,无论做什么事,要求问心无愧。

  临*小学毕业考了,临*这个重要的时刻了,所以,我必须得努力,必须尽力。于是,只要一有休息时间,任何一科的试卷就必须在我手上。其实,我自我都不明白自我原先会那么认真,那么努力,自我此刻想起来,还真佩服我自我呢!那时,就是居里夫人的那句话,它就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

  还有一次,我被教师选去参加”英语口语比赛。”那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也是不会成功的。那需要背许许多多的课文,还必须牺牲自我许多休息时间。那几天,我每一天晚上都要背课文,一个小故事和自我介绍。妈妈总告诉我,早上,一个人的记忆力是最强的。于是,我便提前半个小时起床,起来背英语。因为妈妈告诉我:”必须要问心无愧。”虽然那次我落选了,但我问心无愧,我努力了,我对得起自我的汗水。”

  以后的日子,它依然是我的朋友,依然是我的教师。我坚信,它必须会给我带来更多的成功与欢笑。

《我的信念》读后感3

  文章的最后写道:“一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不仅是一个技术人员,而且是一个小孩儿,好象迷醉于神话故事一般,迷醉于大自然的景色。”我也要“迷醉”我的爱好,深深地扎进去,我并不想将会成为一盘“大杂烩”——博而不精。今天,我读了《我的信念》这篇文章。因为我知道居里夫人是一位两次荣获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读得特别仔细。

  居里夫人有两大特点,是值得我们永远学*的!

  第一点是:不求盛名。人们以为给予居里夫人以盛名,表达了人们对她的尊重,居里夫人一定会很乐意。没想到居里夫人永远追求的是安静的工作和简单的家庭生活,因此她竭力保持宁静的环境,以免受到人事的干扰和盛名的拖累,这是值得我学*的。

  第二点是:不为金钱。居里夫人深信在科学方面她有对事业而不是对金钱的兴趣。当她发现第一克镭时她的信念让她不能违背她纯粹研究的观念,因而她没有申请镭的专利,抛弃了一大笔财富。有人说她傻,可她却坚持她是对的,这一点使我更加的钦佩这位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

  文章的最后写道:“一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科学家,不仅是一个技术人员,而且是一个小孩儿,好象迷醉于神话故事一般,迷醉于大自然的景色。”我也要“迷醉”我的爱好,深深地扎进去,我并不想将会成为一盘“大杂烩”——博而不精。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5)

——《我在》读后感 (菁华3篇)

《我在》读后感1

  张晓风这个名字从来就没有听过,于是忍不住的想去看看他写的文章,没有想到,会给我这么大的感触,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这《我在》了。

  这是一篇散文,讲述了作者的一些想法。“我在。”本来就是一个简单但蕴含了深层含义的话语,可以读到的有万万千千,而作者表达的就是“我在”那坚定的灵魂。有一些事、一些人、一些物,被作者通过简洁有力的语言直达我们内心。比如点名,一个小小的、我几乎每天都在做的事就可以有震撼人心的哲理。仅仅是回答一句“我在”也能为内心增添一阵狂风暴雨。不得不感叹着作者的思绪了。而在群山环绕间,山水交错处,如果你有满腔的热情想倾诉,那何不大喊一声“我在” 呢?“‘我在’和‘某某到此一游’不同,后者张狂 ,而说‘我在’的仍是个清晨去上学的孩子,高高兴兴的回答长者的问题。”作者想说的就是这样一种感情吧,清清脆脆的声音就如明明朗朗的心,为我在这里开心,如果要问为什么开心的话,也许作者也答不出来吧。还有哪怕是犯了什么滔天的大错,在人们寻找你时,还是要说声“我在”。如当上帝寻找堕落的亚当时,作者仍会坚定的站出来。“上帝啊,俯察我,我在这里。”更是透露出无比的真诚。“我在”,如果在对手面前说出这句话,想必也是无比自信而坚强的。我在就是表示我,就在这里,不论你看得到或看不到,我就在这里。和这里的人、情感在一起,我也许很渺小、也许很强大、也许很重要、也许我只是万千沙粒中的最小的一粒,但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就在这里。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也在。

《我在》读后感2

  安宁的文章温暖、恬静,从没有冷峻的距离感。或许与她出身农村有关,身为80后作家的代表之一,她的文字少见挑剔、跋扈亦或者新潮,笔之所到都是身边的温暖故事,就连《吹不散眉弯》这种写古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心态也给人小家碧玉知足常乐的感觉。

  20xx年在《*青年》杂志上见她和蒙汉双语作家照日格图连载《试婚》,两人以书信的方式详细探讨围城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琐碎。那时我就想,这是一个走出去但依旧会回来的女子。果然,《试婚》出版后,她怀揣着几万元的稿费,跟着照日格图回内蒙古建起了两人的小窝,经历婚姻失败的她更加珍惜这份随了心的爱情。而《我在讲台上看你》中的文章,很大一部分源自她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的执教经历。

  一个外语学士、文学硕士、电影学博士,在大众期望中毕业后必要大展一番宏图,特别是自小听着“知识改变命运”的格言,从农村走出的学生。许是文学淡薄了物质欲,本可以在京城谋份职,闲余时间凭借名校毕业生又兼名家的头衔,带几个学生轻松赚外快的她,依旧选择找一座安静的小城栖身,哪怕要面对房贷的压力和*淡生活中的各种鸡毛蒜皮。

  上课第一天就被学生问到年龄,听到年*三十的回答,有女学生嘀咕了:好大呀,我要这么大,像老师一样卖力挣钱供房子,不知道该有多难过。学生年少,尚无社会阅历的她,当然不懂生活的选择与艰难,仿佛年长就意味着不能容忍失败和*凡,意味着必须功成名就生活优越。

  在文字上安宁可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然而,一站上讲台,她就只是一名老师。像其他老师一样必须有心无力地一点点面对一些学生的事实:迟到,上课玩手机,课上焉的像草下课吃饭却跑的比谁都快,恋人课上频频传送的秋波和无声的短信,考试作弊,跟老师拉关系只为*过,思考问题严重**化,作业要老师催着才交,无视老师存在课上大声嚷嚷、打电话甚至拒绝回答老师的提问。她在与学生的对峙中一点点败下阵来,深切觉察自己的无力感。尽管在另一个圈子里是很多人敬仰的作家,饱读诗经文才卓华,然而在与她朝夕相处的学生眼中,她只是个有着很多头衔的老师而已,依旧要为职称忧心,也不得不服从领导安排的课程任务。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但才华毕竟不像名牌一样,让人一眼就能看见。更何况,在不少人眼里,才华只有转化成现实利益才算有本事。

  当然学生有学生自身的缺点,老师也有些问题避免不了:记不住学生名字的尴尬,师生间交流的缺失,嫉妒学生才华,将学生的论文创新据为己有,温言对师恶语向生。。。。。。老师不是圣贤,有时也会把不开心和私心带到工作中来。

  安宁在自序中写道:80后的我们曾经被时代赋予了太多个性上抽象却犀利的词汇,譬如骄傲、任性、啃老、孤独、虚荣、物欲、叛逆、自私等等,所以当90后成长起来,这些元素,自然而且更加锋利的过渡给了他们。我一直以为他们会和我们一样,反抗这些被强加的特质,犹如反抗种种呼啸而来的舆论的压力。可是我发现,他们对此毫不介意。在这样的时代,面对这样一群90后,传统的师生关系恐怕无法再适用。

  《我在讲台上看你》不是为师生情唱赞歌,而是把一些事实摆出来,让大家正视。这不是抱怨,也不是侠义,只是说出老师眼中的学生和学生眼中的老师是怎样一个状态。

  高校普遍之后,师生间以前老师以文德相授学生虚心请教的关系也发生了转变,而将老师纳入市场化经济的管理方式之下,更是将老师这个词变成一种职业名称。在学校老师与学生仿佛买卖双方,学生花钱买知识,老师领工资教授,老师上完课就走,学生也可以不来听。学生在对课程的厌烦中对老师失了尊敬,老师也在学生的敷衍散漫中淡了教授热情。

  在文章最后,她无奈又似明白的写道:这一程互为师生的缘分大概就像同乘一辆车去上课的同事们。彼此打一声招呼,或者道一声早安,闲聊几句天气,奢求更多,不过是徒增烦恼。

《我在》读后感3

  我曾说,与人相比,我更喜爱动物。因为觉得动物没有人心复杂,不懂阴谋诡计, 也不会参与到各种腐败中去,我的标准是,越简单越可爱。虽然这条标准不太准确,照这个说法,我应该最喜坏草履虫或者比草履虫更简单的低等生物的,但事实不是如此,我受不了草履虫像毛毛虫一样,这种没有骨头的动物不太讨人喜欢,甚至还一度引起我的恐惧……回到主题,我是LOVE自然,我喜欢动物,植物,生物……所以在文学的世界里也不例外,我喜欢了解和阅读和自然有关的东西。

  突然有一阵子,我对自己的信念产生动摇,我的确是喜欢动物,但是《我在雨中等你》的主人公恩佐,我喜欢他,但他是由作家加思 斯坦创造的,那么,我喜欢的终究还是人,只不过,这个人在以一只狗的口吻来讲述一个他自己想要讲述的故事,这种方法,虽然只是表面的加工工作,却骗了我这么久。

  不过,没过一分钟,我自己就释怀了,对啊,恩佐是由人创作的,他并不存在,但是,我真的喜欢他,我也喜欢创作他的人,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但是加思 恩斯选择了以动物的视角来描述一个故事,这本身就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在他眼中,动物是个性的,聪明的,他们什么都知道,即使不是这样,我也还是愿意相信,还是心甘情愿掉进作者设置的陷阱里,爱上一只只存在于书本中的狗。

  狗狗也会嫉妒,当一个陌生女性突然闯入他和男主人之间……我觉得狗狗的嫉妒心并不比女人差,不过,毕竟恩佐是一只令人敬佩的狗,他可以慢慢接受女主人,然后爱上她,守护她,就像男主人那样,他还期待男主人和女主人的宝宝可以长得像他自己,这绝对是一只

  充满爱的,有思想的,无时无刻不在释放着幽默的狗狗呀

  狗狗很爱学*,三岁开始,他可以自己一个人,恩不,一只狗盯着电视机盯上一天,原来气象频道不只有天气预报,还有全世界。

  狗狗以自己的方式陪伴着,鼓励着主人,当主人和他说什么的时候,他总是一丝不苟的聆听,当主人悲伤痛苦的时候,他疯狂的跑开,狗狗也需要发泄的啊,他也很痛苦,当主人借酒浇愁的时候,他不理他,甚至还想甩主人一个巴掌,他不要他被打倒……这是一只善解人意又温柔又理性的狗狗。

  有的问题,狗狗比人看的更明白,他可以坦然接受死亡,因为那不是终点,他不愿苟延残喘,给主人带来麻烦,他相信,他有人的灵魂,相信下辈子他将转化**。

  狗狗认为,只有自己把该学到的都学到了,把所有使命完成了,灵魂才可以离开身体,生命才可以终结,恩佐是一只特别有责任心的够,当这个家庭还存在危机的时候,它可以撑着生病的身体,当这个家庭迈向幸福的瞬间,他释然了,所以能快乐的离开。

  有时候,我会想,狗狗的世界里,只有主人一家子,而我们人的世界里却不得不面对各种人,各种关系,狗狗对家庭的爱是他的全部啊,仅仅这一点,就不得不让人敬佩。或许,狗狗对主人的爱要比主人的其他朋友或亲人都纯洁的多,这是狗狗的专利。

  总之,这是一个以诙谐幽默口吻来讲述的一个温馨的小故事,当风雨过后,海面归于*静,温暖注满心房,其实,我想,作者更愿意让我关注从一个赛车手角度来解读人生的过程,以及这个赛车手的某些优秀品质,但是,没办法,无论何时何地,我还是关注动物本身多一点,尤其恩佐是一只狠可爱的狗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6)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6篇)

《我喜欢》读后感1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我喜欢你的陪伴》这本书。作品中的文字很神奇,带我走进奇特而美妙的文字世界。书里的许多故事都很有画面感,让我在读书的时候仿佛置身其中。

  当我读到书中的《优点单》这个小故事的时候,我的感受很深。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他本是一个很顽皮、学*成绩不好的学生。老师为了鼓励他,让他更加自信,就给每一位同学都列了一份“优点单”。当小男孩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单”后,忽然意识到原来自己身上还有这么多的优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于是他开始改正自己的缺点,学*成绩也突飞猛进。后来一直到他长大**后,他的公文包里依旧夹着那张“优点单”,鼓励自己一直努力。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傻瓜和笨蛋,只不过是暂时缺少关爱和鼓励罢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应该自暴自弃。

  这本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表达了不同的感情,告诉我们不同的道理。在《一片叶子落下来》这个故事中,有一片叫弗雷德的叶子,夏天,它和其他树叶一起让人们在大树下乘凉。秋天到了,其他树叶开始飘落,有一片叶子告诉它,这是叶子的“死亡”。弗雷德害怕死亡,但是它也落下来了。在掉落的过程中,它看到了整棵大树是那么强壮,它为自己曾经是强壮的大树的一部分而感到骄傲。最后,它舒适地躺在大树下的雪地中睡着了,用自己的身体让明年春天的大树更强壮。原来,树叶从树上落下来并不代表死亡,而是重新出发,再次成为一个小生命。

  《我喜欢你的陪伴》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大家一起读吧!

《我喜欢》读后感2

  看这本书的潜意识似乎是从抖音里某天在一个号里看到敏感而又喻呼年轻的文字,后来在微信读书的故事集里刚好看见这本温暖又刺激的书名,便毫不犹豫的加进书架里,写文字的灵感都是粗糙和直接的,我也从来不想加以修饰一些文字的真实情感,每次读一本书,我都感受着书本给我带来身心强大的欲望,有时候就是抑制不住的激动,有时候是敏感而又契合的感情,有时候又是及其认同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甚至有时候异常觉得作者带来的怜悯给我极大的同情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好悲哀但又感觉及其幸福,时常一个人走在路上,我意识到没有朋友陪伴觉得好孤独,面对若大的饭桌一个人夹菜盛饭突然觉得很需要你,你是在来的路上还是在准备来的门口,但是对你所有的期待都是真的,需要这份爱和陪伴都是真的。

  读书给我带的很多东西,而让我最感谢的是这个*惯给我带来的自信和从容,又如愿的读完了这本盼望久许的书,最大的感受是感谢吧,很多事情原来真的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淡去,只愿我们都能用力生活,不留遗憾。

  那时候用力的开始喜欢了你,后来我用力的爱上了你,再后来我们都没有了联络,再后来我只剩下余下的喜欢再把你偷偷的爱着,是不是很憋屈,还好一切都不再重蹈覆辙,后来时间也待我很好,慢慢学会了不再去想念你,不再对你挂念,后来真的要决定放下你了,时间是一个让人学会遗忘的东西,但是也一定会让人学会珍惜,对于很敏感的我来说,生活中本来就有了很多的不容易和遗憾,每天不缺的就是一丝丝的悲哀,所以我需要有什么东西能治疗我,处于异国的我,没能让我的兴趣和能力得到满足,能让自己感到满足和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做饭,我喜欢做菜放辣椒,没有什么寓意,只是会感觉吃到这样自己喜欢的口味会感觉很满足,所有的不幸和悲哀就会冲散,有的只是身体上的饱腹感和精神上的幸福感,我喜欢慢慢悠悠的开始准备食材,等做到最后一道菜,慌忙加进最后的佐料,然后匆匆忙忙坐下拾起筷子,品尝其中我最喜欢的其中一道,闭上眼睛洋溢着毫无忧虑的神情,突然觉得自己真幸福。生活有时候真的太难了,那就开始做一次饭,开始准备几道自己特别喜欢的菜,慢慢的取悦自己,有时候时光忘记了要照顾你,那就好好照顾自己吧,认真生活,努力爱自己。

  我喜欢你,真的是像风走了八千里

《我喜欢》读后感3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晓风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我喜欢》读后感4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

  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5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6

  张晓风说自己喜欢晨雾中的冬日,风里的芦花,梦里的自在,还有朝气蓬勃的学生。她享受在自己的*淡里。她笔下朦朦的日光,我想见,“雾树芦花连江白”的美景,我想去。在她一字一句的描绘中,我忘了喧哗,仿佛自己已置身在山谷里的稻浪中,仿佛见到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好似在一灯茕茕之下读词曲散文,又像见到寒冬巷子里,那位太太亲切的笑脸。

  当张晓风说∶“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时,心弦忽被拨动,我亦喜欢宁静淡远,亦想找没有喧哗的光。

  在茫茫人海里,在繁华的都市里,行色匆匆的路人与我擦肩而过,嬉笑打闹的孩童在我身旁跑过,我听见路上车马声,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灯火璀璨,多少盏写字楼的灯还亮着,多少人为了留在这样的都市拼得头破血流。深夜地铁里的白领,我看到他们的倦容,听到他们的叹息。

  离去罢,回归*淡,这是张晓风想要的,这是我想要的。喧哗热闹里,有几人在唤你的名字,有几人在聆听你的喜悦悲伤。没有人唤你,没有人听你,在这份喧哗热闹里我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它们都没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迷了方向。

  所以我喜欢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初秋的黄昏,坐在阳台上,天色刚好,恰能见到书中的字,书放于双膝间,指尖触着瓷石。秋风拂过,随手翻动着书页。其实,书里的内容是不大要紧的,有时我就望着橘黄的天空看出了神,连书本悄然合上了也不可察觉。当天色全然暗下时,我就将书本放于一旁,靠在墙边,只自己一人*,隐于角落。告别那些朋友的邀请,我与黄昏相约,有时它染上浅蓝和粉色的彩墨绘一幅淡雅的日暮图。我喜欢这样的黄昏,在不宁静的喧哗待得久了,我就到黄昏去,沉浸在黄昏中,躁动的心,在这里*静下来。

  我想,我找到了那抹没有喧哗的光。

  《我喜欢》让我领略到了张晓风文章的魅力,她不须用那华丽的词藻去堆砌一篇美得不切实际的文章,只是寥寥几笔,读者便能感受到那些景色的静美。她善用色彩给文章点缀。她写:“满山的芦苇在秋风里凄然地白着。”她写:“每次当窗而坐,总衬得满几尽绿,一种说不出的柔软。”张晓风的文章又像是有一股魔力,总能引起读者的共鸣,所以我想到了那闹心的喧哗,又想起了静谧的黄昏。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7)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菁华5篇)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2

  每个人都很难适应婚后*凡的生活,总幻想着哪些美好情节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这些都是很少的,因为我们真的太忙,也迫于生计。这个世界真的很现实,它会逐一打破你的梦。有时候很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和老公相处比较好。我们不断争执、恶言相向,有一次真的去民政局离婚了。可我还是舍不得放手,总感觉每吵架一次,我们的感情便淡一分。现在他都不怎么哄我了,真的好想哭。感觉他所有的一切行为都是我要求得来的,我知道他的压力很大,刚刚毕业没多久的他就面临着买房问题。

  应该是我还未长大,还停留在未婚之前的状态中。我性格孤僻,不怎么喜欢与别人相处。也不愿意去违和别人,他不一样,完全和我相反。我们的观念也不同,那种不理解对方的意思的感觉真的很是心累。很多人都希望我们分开,可是我是真的很爱他啊!总害怕他会弃我而去,只要是女生和他说话我都会觉得心里不舒服。可他不这么认为,总认为我无理取闹。我和别的男生说话,他的心就特别大。只有极少数吃醋的时候,一发作起来就特别严重。

  可我真的没别的意思,但在他眼里就是不一样,怎么解释都不听。我愿意为他少接触异性,他却做不到。真的特别无奈,每次都会问自己,我们之间还有爱吗?可是要分开,我真的舍不得。我不希望我们的爱情在婚后生活中消失不见,最后成为一种麻木疲倦不得不过的生活。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3

  昨天在1200bookshop的楼梯上,坐着看完了《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这本书。木质楼梯并不冰冷,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咖啡香。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脑海中随意切换书中的温暖场景,就这样度过惬意又幸福的下午。

  其实,光是书名就足够吸引了,对于我这种天真且充满幻想的女生来说。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如果你用理科生的思维,死扣逻辑,直直追问:“难道你不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吗?”那么,我将会给你一个白眼。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情话根本不需要逻辑,糖分含量才是评判标准。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这句巨甜的情话出自作者乔一的老公F君之口——一位冰冷的理科学霸。

  F君表面冰冷,但是只要跟乔一有关的事情,他几乎都参与其中。

  她数学不好,他一边嫌弃她连答案都不会抄,说蠢死算了,一边暗中相助。

  他放弃了自己的跳高比赛,站在约定的地方,给跑道上的她鼓励。

  私约给她写情书的男生,告诉他:“不要影响乔一学*。”

  从同桌到恋人,乔同学和F同学大大小小的矛盾和争吵不计其数。一个冷冰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睡觉喜欢开灯,一个喜欢关灯。刚开始都不适应两个人的生活。但他们都属于吵完就后悔,想着怎么给对方道歉的类型。因为爱对方,慢慢适应过来了。

  理性没有力量,情感才最迷人。如果只有F君的理性分析,A计划,B计划什么的,肯定很无聊。有了乔一的小勇敢和小冲动,爱意一下子就荡漾开来。是的,我想你这句话总要有人先说。

  乔一离开稳定安逸的工作环境,来北京找他。他骂她没有计划,她急了,脱口而出:“想你啊,不然来干嘛?”F君脸红了。

  F君抱怨乔一出长差,乔一说他没想过她的感受,他说:“你也没想过我的感受啊,我想你了。”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乔一了解F君的温柔。F君知道乔一坚强背后的脆弱,担心她会受委屈。

  F君有强迫症,各种不准各种嫌弃。但是和乔一在一起之后,变得可爱到不行:陪她吃路边摊,半夜陪她吃火锅,在床上吃早餐,趴在地上看书……

  爱可以让人变得热爱生活和有趣。F君说:只要想到余生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F君是个闷葫芦,*时跟人说话都不带多一个字的。在乔同学面前,各种段子,情话,体贴入微,经常把乔同学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得不相信爱情的魔力。

  乔一经常发神经,特爱演,他就配合她的表演。日常接她突如其来的台词。比如,餐厅里,她恶作剧地说:“姐夫,要是姐姐知道我们这样会不会不高兴啊?”面对服务员被雷劈的表情,只愣了几秒,他面不改色:“你姐在九泉之下会祝福我们的。”

  不需要特意改变,我们在一起,默契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在于,你为我变得有趣,我都知道,并且记录每一个爱的插曲。

  没有一见钟情,越了解越喜欢。这样的爱情不惊艳,但长久。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4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刚看到书名时,以为是肤浅的言情小说。看下去,才感觉写得很好,很喜欢乔一,她用她和F君的故事温暖了很多读者的心。我未经历过爱情,也从不愿意去经历,但看到乔一写得书,感觉很美好。当然不单纯只认为她们的爱情故事美,所以喜欢。因为他们的生活,F君的优秀,也给了我动力,让我明白,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好的,幸福的生活,不知出现在小说中,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这世上一定有人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虽然我追求的生活,不是和乔一和F君那样的生活。但我还是喜欢他们的故事,这本书,给了我新的人生思考,人一定要变得更优秀,。超级喜欢F君,想到他,我甚至都有了努力的信心与决心,只有好好学*不要懒惰,才是获得成功的途径。

  看了这本书后,我的座右铭都换了,就是好好学*,不要懒惰。这是F君送给乔一的话。当然F君也告诉了读者们,或者说告诉了所有人,应该做到,不要懒惰。

  他告诉了我们,他的优秀不是天生的,是靠他的努力才获得的。他告诉了我们做人应该努力,有原则,不能懒惰,谢谢乔一,谢谢F君。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5

  故事的真真假假我无从辨知,其实真假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至始至终我都还相信爱情…

  F君完全是众多女孩心中的MR.Right,当然我也不例外……如一地喜欢着乔一、时刻关心着乔一、为了乔一改变着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F君回国后工作遇到困难来找乔一那段故事吧,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子,或许,那时用男人来称谓更为恰当吧,将自己的落魄与无助毫无遗留地展现在乔一面前,也许你会说,这需要极大地勇气,而我却说,他很爱她。当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坚强而只向她一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应该是爱得深刻吧。

  总感觉自己某些方面和乔一蛮像的,有时候充满了自卑感,有时候却像个欢乐的中二少女,内心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会想要记录着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矫情地将小事变得不*凡。我在想自己是否也会有为一个不顾一切去勇气…会有的,只是那个他还在路上吧…

  最美好的爱情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世界。其实F君与乔一便是这样的爱情…遇见了乔一、F君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气,一些有趣的生活方式也因乔一而养成,严肃古板的F因为爱着乔一而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说不羡慕他们的爱情是假的,可天底下的爱情又怎么可能一样呢?

  只愿遇见你,晚一点没关系,余生都是你,就好。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8)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

《我喜欢》读后感1

  一生一遇,全靠运气!

  这本《别偷看了,我也喜欢你》是橘子宸记录她与Z先生的十二年日常生活片段。这不是我第一次读这种纪实性恋爱小说了。前有乔一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后有大柠的《和你在一起才是全世界》。好像比起虚构的爱情小说,这种讲述自己生活日常片段,更具有烟火气,来自生活,贴*生活,所以更能吸引我。

  年少时的爱情是美好的,没有狗血的剧情,也没有物质虚荣,更没有利益的诸多牵扯。我喜欢的仅仅是你这个人,如此而已。

  爱情有时候就是简简单单,**凡凡的。一起吃饭一起玩,一起开心一起笑。就像橘子宸在书中描写她和Z先生的相处。陷入爱情的两人,就连比赛吃饭这种很*常的事情也会觉得很甜蜜。买两杯西瓜汁也可以坐一起刷一下午题。我一直觉得最让人羡慕的爱情,不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钟的是脸;也不是日久生情,我总觉得友情变爱情的很奇怪,友情就是友情,而日久生情更多的是是因为*惯吧。那种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是我最羡慕的。从青丝到白发,陪在我身边的人是我爱的`他。

  不过羡慕归羡慕,这段感情一路走来也有些不容易,幸好橘子宸是开朗活泼的女孩,要换我,这段感情早就崩了。感情无论何时都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守护的。

  有人问我:“这么多年,和同一个人在一起,你不觉得青春白过了吗?青春都不疯狂一下,多没意思啊。以后会后悔哦!”

  我想说的是:“我青春里做过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和遇见的第一个人,从十三岁走到白头。我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也是这件事!”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橘子宸一样幸运,可以从懵懂遇见一个人直至白头,豆蔻年华,一见倾心,不掺杂任何杂质。花信之年许下承诺,携手度过一生。五十年后,见你白发苍苍,依然觉得可爱……

《我喜欢》读后感2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读后感3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4

  一本来自FLUFFY HOUSE的绘本,清新可爱的封面,给人一种轻松快乐的感觉,很适合休闲时刻翻看,全彩的绘本也适合小孩子看。 FLUFFY 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他家是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们。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任何软妹们都不能拒绝这种萌萌哒。

  白云先生、彩虹妹妹、鸡仔、捣蛋兔、尿布熊……这些毛茸茸、软绵绵的可爱形象联合在一起出书取名为《我就是喜欢捉弄你》,做为备受喜爱的潮流玩具品牌Fluffy House亲绘超暖心漫画,千万娃友诚挚推荐,我们偶尔会相互捉弄,但更多时候相互温暖。幸运的是,还好有你在身边!

  绘本是全彩的,一开始就花了两页纸介绍了人物简介,当然我相信买这本书的小伙伴有一半都是认识里面的角色的,但是也要为新朋友们考虑,让新的小伙伴们可以更快地认识这些可爱的形象也是赞赞的啦~里面的故事有四格小漫画,也有花几页讲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他的意义。像第一个故事现代人的生活,很生动形象,现在的发展太快,生活节奏也是很紧促的,或许你手头上的活还没有干完就又有新的活下来了,其实我觉得作者是故意把这个故事放第一个的,是不是暗示我们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也会被很多事情打断?不管作者是不是有意为之,我们都需要知道要把自己的时间控制好,不要让事情牵着自己的鼻子走,要走在事情的前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做时间的主人。

  里面的故事都是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是不是让你也想到自己的小伙伴们?也许你们还经常聊天也或许你们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是你们曾经在一起嬉戏打闹,在一起互相捉弄,只可惜现在的你们已经长大各奔东西,不会再像从前一样天天一起约出去玩耍。

  人可能早已各自在天涯,可只要朋友们张开一句话,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亲密无间,相互捉弄。

《我喜欢》读后感5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9)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读后感实用五份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读后感 1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我最*看过的一本书的感受,那就是周国*老师的作品《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

  这本书我是去年12月份才买回来的,可是没有马上看,而是摆放了一段时间,到了前两天才开始进行阅读,我大概花了三天时间,到昨天晚上才算彻底阅读完整本书。

  我虽然说从小也很喜欢看书,但是确从来没有看过周国*老师的作品,所以这算是我第一次买周国*老师的书来阅读。记得我第一次听说周国*老师的大名时,是在我报的一个写作培训课程上听沉香红老师提到他的名字,香红老师建议我们同学都去看周国*老师的哲理散文书籍。她曾经多次提到过周国*老师的哲理散文写的很好。我上个月开始为了提高写作才能,就买了十多本比较出名的作家书籍,其中就买下来这本周国*老师的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

  从头到尾看完这本书后,真是感慨颇多。我惊讶于周国*老师把人生命的内在本质居然剖析的那么透彻,他不仅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在,还讲到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对待生死的态度,面对逆境和孤独如何做,又讲到关于父母教育孩子,和学校老师怎么教育孩子才好,还涉及到婚姻和爱情也提到两性的问题。最后还讲过他所认可的一些比较有才华而又人品道德高尚的作家,还写了一篇关于一个小乡镇的父母官写的一本书比较有才华,让他心里为中国有这样一个好几层干部而高兴。他谈到**官员的一些现实问题,讲到他是如何看待官员腐败贪婪的,他就希望中国农村能多些像这个乡村的官员一样可以带领贫困山村走向富裕生活。

  我虽然生活中从来没接触过周国*老师本人,可是我通过这本书读懂了他的文字,进而认识了他这个人。他是一个高尚的有着宽广胸怀,并关心天下苍生的作家,一个把生命的来来往往看的很明白的人,一个看淡生死不追求功名利禄的人,一个精神世界很快乐远远高于对物质追求的人,他也是个正直而有一颗同情社会上弱势群体和贫苦百姓的人。他的心里一直关心着国家大事,是个热爱祖国和人民的人。他表面上只是个文化人,学者和作家,可是我还看到了他也有一颗爱国爱民的心,从书中我就可以看出来,他是希望国家和人民都能发展越来越好。

  另外他写的文字是真的挺有哲理性的,他看问题的观点也是见解非凡,很深邃的洞察力。我从字里行间,能感觉到周国*老师对待写作的严谨和一丝不苟,写这些文字发挥了他头脑中很大的智慧和能量。我们可以学*他这种格物致知的精神。

  他通过自己对生命的体悟,用文字去唤醒更多人的觉醒,他告诉我们人生有三个基本的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

  关于生命的觉醒要让他保持单纯,不要过多让外在的那些财富、物质、权利、地位和名声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甚至当成了人生主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为之耗去全部精力,这样就是亵渎生命,不尊重生命。

  关于自我的觉醒就是要知道自己不但是一个生命,而且还是个独立特的生命个体,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重复的,你必须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做你自己人生的主人,真正成为你自己。每个人的父母都只暂时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不会是你的私人物品,告诉我们那些父母不要去替孩子决定人生,那样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他自己是个独立的个人,自己要去经历才会成长。

  关于灵魂的觉醒,他说的人是有灵魂的,这点我非常认同。一个有高尚灵魂的人才会有高贵的人格,人要有自己信仰,才会有真正的灵魂。也就是要摆脱肉身的限制,超越小我,让我们身上那个精神性自我觉醒。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你会把做事当作灵魂修炼,你会和你的身外遭遇保持距离,具有超脱的信念,这样就具有了更高智慧的一个自我。

  我觉得这本书写的极好,可以帮助大家在生命暗淡无光,身处逆境,烦恼挫折时,能指明方向,可以在大家孤独无助给于心灵的温暖,也可以帮助人在面对婚姻爱情出现危机时,给于明智的处理方法。下面是周国*老师在这本书中写的一段前言文字,光读这段文字,相信大家就知道这本书的阅读价值和意义所在。

  周国*老师说,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名声、财产、知识等等是身外之物,人人都可求而得之,但没有人能够代替你感受人生。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什么心理状态,是本书的意义所在。希望本书能为在繁杂的世界里找不到头绪的你,建立强大的灵魂世界。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读后感 2

  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所谓的意义正是人们力证自己活过的一种表现。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很多,从小到大,小到考试的失利,大到失去自己的亲人,经历人世间的亲情,爱情,友情,总有一些事情,开始超出自己理解的范围,开始寻求不到答案的时候,我开始想去找一个依靠,一种精神上的支撑,所以我像大多数的人那样,开始努力学着包容与自己价值观不同的人与事,也希望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我开始去敬畏这个世界,发现自己的渺小,却也从这本书中明白,于世界你可能微不足道,但世界于你亦然。那些事业的不如意,感情的失意,生活的窘困在这两者面前仿佛少了一些分量,是否会让你自己轻松一些呢。

  我惊讶于作者把人的生命的内在本质剖析的如此透彻,书中不仅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也提到应该怎样面对生命、面对逆境和孤独。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是我们自己在创造意义,以此证明我们存在过,那所有喜怒哀乐的前提,都应该是善待生命的样子。

  读了这本书,我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开始重新看待自己面临的种种问题,开始努力尝试做一个有信仰的人。也慢慢的明白,如果说这是一种成长,我所应该做的绝不是去适应,而是一种选择性的接受与对它的改变。希望在繁杂的世界里找不到头绪的人,能在这本书中建立强大的内心世界。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读后感 3

  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名声、财产、知识等等是身外之物,人人都可求而得之,但没有人能够代替你感受人生。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什么心理状态,是本书的意义所在。

  读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就如同在寻找人生的出口。在我们的人生里需要于某个节点静下心来,看看走过的路,想想未来如何前行,凡俗之中如果能偶尔地仰头望一望星空,那样你的心灵将会变得充盈,人生也会变得充满生命张力,读一本好书未尝不是在仰望星空。

  摊开这本书,会看到周国*将其分成了这样七个章节:

  1、生命本没有意义

  2、当好自然之子

  3、恰到好处的爱

  4、信仰是生命的归宿

  5、灵魂只能独行

  6、思考死,是有意义的徒劳

  7、成为你自己。

  其实这是一个有着递进逻辑关系的文章,当我们最初了解了生命的真谛,我们就能对所有的爱有个正确认知,当我们懂得了信仰代表着什么,我们就会思考灵魂是否存在?存在灵魂将何处安放?其实这些都是我们人生面临的一个个大问题。如果能对死亡进行思考,进而坦然面对死亡,实际我们就将生命的边界整个游历了一遍,会对人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所有的人生的意义其实归结到了我们要成为那个真正的自己,那个自己喜欢的自己。

  读周国*先生的散文是需要宁心静气,在无人处,于寂静里,默默打开,细细品读。每次读先生的文章,我总是有一种乱入时空的感觉,*实文字里有与这个时代浮躁与喧嚣完全不同的清净与自然,适度与自守,清醒而淡然。

  非常喜欢书中的一段话:“在无限的宇宙的永恒岁月中,你不过是一个顷刻化为乌有的微粒,这个微粒的悲欢甚至一丝微风、一缕轻烟都算不上,刹那间就会无影无踪。你如此珍惜的那个小小的心灵世界,究竟有何价值?”

  生命是渺小而脆弱的,但同时也是伟大而刚强的。在上帝把你造出来后,就把那个属于你的特定的模子打碎了。于是,真正的人生需要你自己面对,需要你自己承担。生而为人,要经历的不只是生死,还有在这漫漫岁月中的记忆。自己的一生是否值得,是否精彩,是否在你老去的时候可以有所回忆,是否在你仰望的时候可以驻足观赏,都在你自己。所以,把握当下吧,不要给自己留有遗憾,生命本来的样子,也就是每一个做出选择的自己。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读后感 4

  漫长的暑假来了,迎接我们的除了玩耍,更重要的是在玩的过程中抽出来哪“宝贵”的时间学*!利用这个暑假,我读了周国*老师的萫作——《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

  此书倾注了作者对于生活的各方面的思考,如:名利,生死,爱情等,充分得反映出作者的一种超脱达命的人生观念。那里有着我们迟早要面对事情及对些的答案!

  原来,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在一定的意义下比交往更重要的能力;原来,我们每个人都患都一种必死但不会很快就死的病,而生命本身就是这种病!其实这些道理我们都懂,但因为我们“太忙”,忙着游戏,忙着追星,忙着追剧,没有抽出时间来与自己对话,以至于没能有个属于自己且系统的价值观,才导致容得被物质化的事物而牵制!

  就像我们现在一样,父母总以为我们自己还小,不需要锻炼长大后到社会的种种应变能力,反而把我们宠得像童话里的公主,在爸妈的保护伞下长大,而终于一天,保护伞会飞向远方,甚至你自己也能成为这个保护伞去保护你的孩子。这样的你,永远不会知道将来社会的险恶,现在的你,受到一点委屈就会哭,而将来,你不能哭,你在没能力的情况下只能忍,并不是你懦弱,而是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我们迟早得面对,为什么不从小开始锻炼自己呢?即使会磕磕咀嚼绊绊;即使我们会慢慢开始懂得不再退让,懂得给自己争取,懂得拒绝,懂得去慢慢培养自己的气场,甚至会有一点点的凶,即使有一天,我们说不定会变得势力,变得开始区别对待不同的人或物,但我还是希望我们能为自己的心灵保留一片净土,就像书中所说:“我唯原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表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

  然后,我们应该用*凡的心态过着属于我们*静生活,珍惜我们*凡的幸福。做一个就算历经风雨,也依然温柔而纯真的人。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读后感 5

  很幸运遇到本书,学到很多东西,形而上学且务实分析,每一个主题每一段经典句子,都让我咬文嚼字去感悟,很谢谢笔者

  [呲牙]如果可能,就做命运的主人,不向它屈服;如果不可能,就做命运的朋友,不和它较劲。

  [微笑]人因为有理性而高于动物,但理性也有坏作用。动物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直到自己需要的程度和数量,人却未必,会在自己生命需要的问题上变得复杂而无知,被想象出来的`虚假需要所支配。这是其一。还有其二。动物的凶猛仅限于本能,只是为了生存,人残暴起来可不得了,会做出对于生存毫无必要的坏事,以酷行本身为乐。

  自然界里找不出一种动物,会像人这样虐待和屠杀自己的同类。常有人说,人堕落了会沦为禽兽,我说这就是对动物的污蔑,事实是,人堕落起来比禽兽坏无数倍。

  人因为有理性而有语言,有想像力,有人际关系。人的这个特性对于生命和灵魂两者都可能成为干扰,使生命复杂,使灵魂沉沦。所以,应该约束理性的作用,让它少干扰生命和灵魂。作为生命,人要好好做动物,遵循自然之道。作为灵魂,人要好好做人,听从神的旨意。

  [发呆]丧己于物,失性于俗

  [得意]人过中年以后,应该逐步建立两方面的觉悟,一方面是与人生必有的缺陷达成和解,另一方面是对人生根本的价值懂得珍惜

  [害羞]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如果只是因为喜欢这件事本身,做事的过程就是享受,如果是把这件事当做达到某个功利目的的手段,做事的过程就会是痛苦。

  [调皮]人与人之间灵魂亲缘关系的有无和深浅也许是前定的。

  [惊讶]你无法确保你的爱情幸运,但你始终可以努力让你的灵魂优秀。

  [难过]家庭对孩子的影响,最终要影响有二:其一,如果父母相爱,家庭和睦,孩子在爱和快乐的氛围里度过童年,他的人生就有温暖明亮的底色,可保心理健康,情商良好;其二,如果父母自身素质比较高,给孩子以心智上的熏陶,同时有一个相对自由宽松的童年,可保人格健康心智发育良好。

  [囧]爱首先是一种迷恋。情人之间必有一种痴迷的心境,和一种依恋的情怀,否则算什么堕入情网呢。

  [抓狂]哪怕爱人比你强韧,你总放不下心,因为在你眼中她(他)永远比你甚至比一切世人脆弱,你自以为比世人也比她自己更了解她,唯有你洞察那强韧外表掩盖下的脆弱。

  [偷笑]爱情不风流,因为它其实是很谦卑的。“爱就是奉献”

  [愉快]爱情不风流,因为它需要一份格外的细致。爱是一种了解的渴望,爱一个人,就会不由自主地想了解她的一切,把她所经历和感受的一切当作最珍贵的财富接受过来,精心保护。

  [白眼]逃避爱情不会是现代人精神生活空虚的一个征

  “是的,对于宇宙,我微不足道;可是,对于我自己,我就是一切。”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