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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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后感1

  曾经看过《红日》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感触很深,就找出小说原文来拜读。

  在书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那种英雄本色,经过六十年的沧桑巨变后依然清晰的英雄本色。

  这是一部优秀的军事史诗。它以涟水、吐丝口、孟良崮三次战斗为主线,描写了人民*在敌我力量悬殊的条件下消灭国 民党王牌军74师的故事。史称“莱芜战役”。

  因为有**的正确领导,有*战略战术思想的正确指导,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无私支援,人民*服从大局听指挥,团结一致,浴血奋战,用小米加步枪的简单装备打败了用清一色美式装备武装起来的蒋介石军队。

  曾经看过几篇有关爱国的文章,总是感觉自己似乎就是那硝烟弥漫的战场上的一员,灰沉天空被鲜血染成了血红色,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火药味,远处是丧尽天良的日本鬼子,或是虚伪的国 民党士兵的嘴脸,身边是壮烈牺牲的同伴的愤怒的目光。他们虽身先死,但他们的灵魂却依然支撑着祖国的旗帜,他们用自己的身躯堆起祖国的未来.他们,是当之无愧的民族英雄!抗日战争、**战争,中华民族展现着她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的民族本色,塑造着引以为傲的伟大。在伟大的背后,是革命的先驱、民族的战士、国家的未来,他们用自己的鲜血、身躯与生命换来民族的崛起。

  在小说的开头,战士们悲伤地讲着战斗的失败,战友的离去,讲着那不忍回忆的一幕幕,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泪水盈满了眼眶。家乡沦陷,国家危急,他们勇敢的站出来,保卫家乡,加入到革命的队伍中来,为了一个共同的理想,他们前仆后继,失败了也不气馁,他们斗志昂扬,他们依旧坚守一线。

  还记得书中很多人因为要调到后方工作而失望、伤心,所有的人,所有的战士,都希望自己留在战斗的一线,无论是负伤的战士,还是十分年轻的女通讯员姚月琴。

  还记得遭受敌人残酷迫害的苏北妇女阿菊,跋山涉水,来到山东找到丈夫杨军,再一次要求参军杀敌。并且带来故乡亲人的期望:要大军消灭国军七十四师,替乡亲们报仇。

  还记得危急关头,黎青毅然把孩子交给红姑,让她带着孩子逃命,自己把蔡仁杰等人引到了悬崖边。面对着包围上来的敌人,黎青镇定自若地拉响了手榴弹,壮烈牺牲。

  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本色。他们,却用自己的生命,诠释着一个空前强大的民族的民族本色。

  而今天又有多少人还记得他们————民族复兴的奠基者?如今的人们,只记得网络、股票等各种时尚的字眼,又有多少人还记得自己骨子里流淌着的革命先驱的鲜血、蕴涵着中华民族的精髓?或许早就忘记了吧,或许只有那些当年冲杀战场如今在家中安享晚年的老人们才会偶尔回忆起当年冲杀于战场时的雄心胆。可能是因为生活太过于安逸了,人们早就把那民族魂深深的埋藏在灵魂的深处了。

  《红日》这部著作给我留下了深深的震撼,我敬佩书中的英雄们,同时感慨于*的军事思想,钦佩于人民战争的巨大威力。战士们在枪林弹雨中坚守阵地,不愧是惊天动地的英雄。

  我作为一名新生预备党员,时刻牢记自己身上肩负的使命,牢记先辈们是用鲜血为我们铺就了幸福的生活,牢记我们中华民族的耻辱历史,以及中华民族为了摆脱剥削压迫而付出的努力和牺牲,牢记那为了社会主义,为了革命,为了新*而牺牲的烈士们,虽然我不知道多少人流血牺牲,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是我会记得,曾经在这片土地上有太多的人留下了血与泪,以此来激励我前行,为了祖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立志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塑造祖国的明天,让祖国的未来更加辉煌、更加的灿烂!

红日读后感2

  《红日》描述了在**战争时期,*人民*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歼灭*部队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书中*战士战胜敌人的英勇行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部小说是以1947年*重点进攻山东开展的一系列军事战役为主导,从最初华东野战军沈、丁部涟水战役失利,到莱芜战役的战术转移,以及孟良崮战役的决战,最终全歼*五大王牌中的王牌——全副美式装备的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

  《红日》作者吴强说过:“记住昨日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当应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欢乐,就充满了活力和力量!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就是这种信念之下,...打败了*,而使*的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一样:团结与不团结。

  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那战火纷飞的年代。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献身于民族的**事业,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和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永垂不朽。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加倍努力的学*!

红日读后感3

  我寒假里读了《红日》这本书。我一看,书名是《红日》,我第一感觉这本书是关于革命的。

  我看到书皮的封面上有一队扛着枪的八路军战士,就知道这本书确实是有关于革命的,书的作者是吴强。书里主要写了沈振新带领他的一支八路军队伍把XXX最大的一张王牌—整编七十四师给全部消灭的事。里面的主要人物有:沈振新、杨军、石东根、张华峰、秦守本、*善……我看完这本书,心里很激动,我们八路军真厉害,一个班就能打一个连的敌人。敌人真可恶,自己也是*人,还打*人,还说我们八路军是土匪,让乡亲们不要相信八路军,去相信他们的军队,真可恶!

  但我们的军队,不跟他们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让乡亲们支持我们、帮助我们。的军队一看乡亲们不相信他们,在逃跑的时候,不仅打伤乡亲们,而且还抢乡亲们的衣服穿,伪装成乡亲们想蒙混过关,但最后还是被我们给抓住了。

  我最佩服里面的军长沈振新,他说的那句:“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都吐出来。”让我很佩服,表现了他对战胜敌人的坚定信念。这本书告诉我们: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红日读后感4

  《红日》是一本爱国主义教育书,描写了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战役,读了,让人深深地震撼。它取材于**战争初期,以我军军长沈振新率领的一支英雄部队为主线,从1946年第二次涟水战役我军失利,到最后全歼*王牌军七十四师,展开了一幅波澜壮阔的战争画卷。

  书中沈振新、刘胜、石东根等人物性格丰富,特别是张灵甫和张小甫,他们的反面形象更是叫绝。作者背景描写上也很生动,能把山水写得像真的一样,山东的风景和风俗作者都很熟悉,能把山东的特点写得清清楚楚。

  这三次战役中,*有败有胜,各具特点,作家的描写也有略有详,各有侧重,在叙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体现了其在小说结构上的匠心。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以*军队攻占涟水,*因伤亡惨重被迫撤退而结束。涟水撤退在整个国*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家将它一开始就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共同关心的焦点。

红日读后感5

  我在假期当中,读了一本小说,这本小说就是红日,我一看到他,就恨不得马上把这本小说看完。今天,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红日读后感6

  今年是我们伟大的**建党九十周年,也是波澜壮阔的辛亥革命一百周年,最*我十分荣幸地观看了《红日》这部著作,使我得以重温那段激动人心的历史,再次感受革命先辈在那段峥嵘岁月里的热血与激情,感受他们对*事业崇高的信仰和不懈的追求。

  然而读完《红日》这本书,我心中有一丝悲凉的感觉。

  由衷的为沈振新的胜利而感到欣慰,更为张灵甫被同僚坑害而失败感到悲哀。一代抗日英雄没有战死在抗日战场上,却不幸死在了内战里。

  如果在孟良崮战役中汤恩伯能够伸手援救张灵甫一把,那么这位伟大的抗日英雄也不会走投无路,最终落得冤死战场。司马迁曾经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从爱国方面讲,张灵甫绝对是一名英雄。他一生忠于职守,为党国誓死效忠,他本可死的轰轰烈烈,而死在了内战战场上的张灵甫,他的死只能是“轻于鸿毛”了。当我读到他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愿做*的俘虏而自杀时深深的触动了我。我想,那时,他的内心有多么的痛苦,多么的不甘心!如果不是这场战斗,如果不是*内部的腐败,他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如果国民 党部队中都是像张灵甫那样的英雄,那么也许*就不会那么快就*。但不过事实不能改变,*官兵内部极其腐败,个个只顾自己,不为党国利益着想,这才是*最终失败的根本原因。

  然而另一方面,*那种团结合作,吃苦耐劳,严于律己,献身革命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虽然*由美国人支持,有全美的装备,有最先进的战斗武器,有充足的食物,而*只有普通的枪和弹药,而且还要经常饿着肚子战斗,但他们有最勇敢的战士,最崇高的理想以及老百姓的拥护和爱戴——这就是*最终胜利的原因。

  我常想,如果张灵甫能以大局为重,能以百姓利益为重,能以国家为重,也许他会成为第二个*,那么,我们也就不用为他哀叹了。一个人拥有才华固然不错,但如果不用在为民谋福利上,那他的才华也就失去了价值。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阅读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1)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

《红日》读后感1

  书架上,醒目的红色刺激着我的视觉。这是一本书,一本我刚刚看完的书,它的名字叫《红日》。

  这本书以1947 年5 月,*人民*在孟良崮战役中全歼精锐军团 —— 张灵甫的七十四师为背景,通过众多英雄事迹而讲述的一个在*战争史上举足轻重的战役。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没有他们知难而进的精神,能有今天的美好生活吗?但是,现在有很多人都不像他们一样知难而进。就比如说我。那次,我看见妈妈在打字,“啪啪啪”的击键声不停地传入我的`耳朵,不一会儿就打上去很多字,而我打完这些字至少要半个小时《红日》读后感《红日》读后感。于是,一个想法在我脑子里产生了:我要练打字。开始,我的兴致很高,还认真地把打错的字母改成红色,可是后来越来越烦躁,才练了几次就把它删掉了。可是,当我看完《红日》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于是,我又把它恢复到了原来的位置,继续练打字。现在,看着红色的字母越来越少,我心里特别有成就感。

  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知难而进才会成功,知难而退的人永远是失败者。

《红日》读后感2

  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红日》的读后感30篇,因为内容比较多,大家可以采用“Ctrl+F”查找自己想要的内容。

《红日》读后感3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红日》。它是一本红色战争经典长篇小说。作者是吴强,本名汪大同,他还有长篇小说《堡垒》;中篇小说《养马的人》、《他高高地举起雪亮的小马枪》等。《红日》主要写的是新四军,里面有很多人物,比如六班班长秦守本,神*王茂生,四班班长张华峰…《红日》里写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内战的事。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仗的镜头,一共有三个镜头:镜头一,就是在吐丝口和蒋介石匪军的师长南瓜(何莽的代号)打,后来被新四军打败了。镜头二,鲤鱼(李仙洲的代号)在莱芜知道南瓜死了,就逃跑了,可是被我军抓住了,当了俘虏。镜头三,张灵甫(七十四师师长)的兵力被我军打光了,最后他也死了,孟良崮也被我军占领了。我军胜利了,因为我们把蒋介石匪军的王牌--七十四师打败了,所以战士们个个都很愉悦,简直是一片欢乐的海洋。附*的居民们都陶醉在伟大胜利的怀抱里。我也和他们一样,非常高兴。现在我们没有战争,生活很美好,不愁吃不愁穿,还有电视、电脑、空调,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他们在战场上的付出,要学*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要努力学*。他们的保卫,就是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美好的生活。我们要感谢*!感谢*的战士!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生活!

《红日》读后感4

  书架上,醒目的红色刺激着我的视觉。这是一本书,一本我刚刚看完的书,它的名字叫《红日》。

  这本书以1947 年5 月,*人民*在孟良崮战役中全歼*精锐军团 —— 张灵甫的七十四师为背景,通过众多英雄事迹而讲述的一个在*战争史上举足轻重的战役。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没有他们知难而进的精神,能有今天的美好生活吗?但是,现在有很多人都不像他们一样知难而进。就比如说我。那次,我看见妈妈在打字,“啪啪啪”的击键声不停地传入我的耳朵,不一会儿就打上去很多字,而我打完这些字至少要半个小时。于是,一个想法在我脑子里产生了:我要练打字。开始,我的兴致很高,还认真地把打错的字母改成红色,可是后来越来越烦躁,才练了几次就把它删掉了。可是,当我看完《红日》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于是,我又把它恢复到了原来的位置,继续练打字。现在,看着红色的字母越来越少,我心里特别有成就感。

  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知难而进才会成功,知难而退的人永远是失败者。

《红日》读后感5

  在公司组织的读红色经典书籍的活动中,我选择了吴强所著的长篇小说《红日》。记得在此之前,每次阅读这种红色书籍或是观看红电影,都会感触良多,而《红日》这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以全景式的战场描写,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触,而是极大的震撼,让我仿佛看到了那个血雨腥风的年代;看到了那个枪林弹雨的战场;看到了那些浴血奋战的革命烈士。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舍生取义,愿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伟大情操。

  《红日》主要描写的是1947年华东野战军与国民王牌军74师在山东战场上的涟水、莱芜、孟良崮的这三个连贯战役。文中首先描写了发生于1946年底的涟水战役,由于国民军队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所以此战以国民军队攻占涟水,*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作为结局。之后,描写华东野战军重整队伍,总结经验教训,兵贵神速的迅速拿下了莱芜。以此战大捷作为过渡,小说中着重描写了孟良崮战役。1947年4月,张灵甫率领王牌军74师,再次向沂蒙山区大举进攻,华东野战军把敌人逼进了孟良崮一带,包围了起来,此时国民的外围后援部队又把华东野战军包围了起来,企图与74师里应外合,一举歼灭华东野战军,情势非常危急。但华东野战军上下一心,一面抵御外围敌军,一面集中火力24小时内攻上了孟良崮的高峰,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终于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

  这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华东野战军英勇善战的气魄,团结一致的军心,和那为了理想与希望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内部的腐朽,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在莱芜战役中,74师为保存实力,没有支援友军,致使在孟良崮战役中,外围后援部队也没有全力营救74师,最终导致了国党在华东战场的全面溃败。

  《红日》除了让我缅怀革命烈士们的崇高气节外,更教会我面对自己的目标和理想,应该全力以赴,不畏困难,勇往直前;在生活和工作中,应该学会与人协作,重视团队精神。

《红日》读后感6

  我曾是个军人,所以对军事题材的电视很感兴趣,前些日子电视剧《红日》深深地吸引了我,可妻子非要看哭哭啼啼的韩剧,我好男不和女斗,从单位图书室借来小说《红日》看起来,看过之后,我对《红日》的赞誉之情无以言表,我既被故事情节所吸引,更被书中所表达的主题思想所折服,从中我悟出许多值得今天我们学*的东西。

  一是人要有理想目标。书中我军战士胸怀打败蒋介石、**全*,建立新*,当家作主,过上幸福生活的美好理想和目标,不怕牺牲,不计较个人的得失,朝着理想的方向前进。今天的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确立好自己的理想目标,不能脚踏西瓜皮,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而是要认真规划好自己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实现目标而努力。

  二是人要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书中处处闪烁着革命英雄主义思想,在敌我力量对比极为悬殊的情况下,以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东根为代表的我军战士正是靠不怕流血牺牲、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今天,我们在工作中不可能没有点滴困难,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该退宿,要拿出书中军人的勇气和胆识战胜困难,坚信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

  三是要讲大局听指挥。书中军长沈振新和营长石冬根为报涟水失败的耻辱拒不执行上级要求快速撤离临沂城的决定,和敌人展开激战,一方面造成大量牺牲,另一方面延误了部队转移的时机差点造成全军覆没。类似的情况还有多起......今天,我们做工作都要按上级的要求、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办理,树立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要一切行动听指挥,否则,集体就形同散沙,失去战斗力,甚至会酿成苦果。

  四是要讲团结合作。书中军队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许多高级将领出身黄埔军校,但派系林立,互相猜疑,勾心斗角,如果说蒋介石的军队是被我军打败的倒不如说是被他们内部自己打败的。的军队是清一色的美式装备,而我们只有小米加步枪,但我们身后有几百万人民群众的支持,民心所向的军队最终必定是胜利的军队。今天,我们大家能在一起工作、学*本身是一种缘分,但这之间不可能没有摩擦和矛盾,关键是我们要做到心中无私,讲究合作,善于化解矛盾,坚信团结出力量,合作出智慧,才能使我们央行的事业更好美好。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2)

——《夏感》读后感 (菁华6篇)

《夏感》读后感1

  我读完了《夏洛的网》这本书,让我感动不已。

  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小猪快要遇难,它的朋友蜘蛛,也就是夏洛尽自己微薄之力救下了它的动人故事。

  夏洛与小猪之间的友谊是最纯真的!夏洛在小猪有困难的时候,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它。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夏洛这种乐于帮助他人的品质,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有一次体育课自由活动,大家一起组队玩耍。张羽淇希望林沁蕊跟她玩,可林沁蕊被其他同学抢先一步拉走了。她一下子沉下脸,她的脸涨得通红,并且怪声大叫起来,像一个快要爆炸的气球,张牙舞爪。毫不知情的张老师走了过来,不分青红皂白吧张羽淇劈头盖脸地训斥了一顿。张羽淇气得咬牙切齿,眼睛哭得红得像只兔子。

  我不愿意看到张羽淇伤心的样子,于是走上前去安慰她。她一边抽泣,一边随文坐下。她看上去十分委屈,也十分无助。我拍拍她的`肩,说:“没事的,沁儿有你这个朋友,也可以有别的朋友,你应该理解。”她的情绪缓和了许多,她看着我,似乎很高兴有我这样的朋友。她回答:“我可以理解,可我怕沁儿不跟我玩是因为不想做我的朋友了。”我笑了,说:“不,你想多了,沁儿一定是你的好朋友,她只是跟别的同学玩一玩罢了,并不意味着她丢下你了呀!”张羽淇点了点头,但还是有一点儿半信半疑。我见此情形,转头跑去找来了林沁蕊,林沁蕊对张羽淇也说了安慰话。

  终于,张羽淇笑了起来。笑得那么灿烂,那么无忧无虑。下课了,张羽淇跑来找我,她十分感谢我。我也非常高兴。

  俗话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是呀,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就应该尽自己所能帮助他人,哪怕是多么微薄的力量。这样,你也会高兴的,因为别人是在你的帮助下而感到快乐的。

《夏感》读后感2

  夏日里温暖的风吹了起来,哎呀,好想看看这个暑假的好书是什么,两本好书像是在微风的吹拂下像两朵花儿一样渐渐地、缓缓地,飘到了我的手中,这两本好书就是夏洛的网和精灵鼠小弟,我接到了这些书,心里乐开了花,这种欲望仿佛就像一股无形的瀑布推着我走进夏洛的网,于是,我立刻选了夏洛的网。深深地陷进了这本书。

  这是讲一只蜘蛛和一只猪的传奇故事,小猪威尔伯是一只落脚猪,于是它被卖掉了,卖到了那温馨可爱的谷仓底里。在那里,有一群牲口和家禽,它想逃跑,可是没有成功,可它未来的命运竟是熏肉火腿,它惊恐至极,可是蜘蛛夏洛却挽救了它的生命,让它在大赛里获得了异常奖和一个安享天伦的未来,可是,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的友情是断不了的,蜘蛛夏洛编织了一张包含友情、爱、温情的大网,把他们神秘的连接在一齐。夏洛有一颗金子般的心照亮了威尔伯那淤泥而不染的睡莲,让他们结为了真正的朋友。我是小学生,除了做到“三好”之外,我还吸取了夏洛的用乐于助人提升一下生命的价值,威尔伯的知恩图报。

  感激E。B怀特为我们炼制了这样一本这样的好书,看看吧!这温馨的谷仓是多么的可爱:有嘎嘎不休的鹅,有变换不一样的季节,有太阳的温暖,有燕子来去,有老鼠在附*,有单调没变化的羊,有蜘蛛的爱,有肥料的气味,有所有值得称赞的.东西。这本书是多么的美丽,在《精灵鼠小弟》的作者、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你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情。

《夏感》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中的一块故事---《漂亮女孩夏林果》这篇文章有趣极了。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一个女孩叫夏林果很漂亮,有很多人喜欢和她玩,甚至马小跳的爸爸还要照夏林果的模样做个*娃娃。还有一些人请夏林果野餐,她礼貌地拒绝了。

  夏林果学*也很好,大家都喜欢她。而有个中队长叫路曼曼,她嫉妒夏林果的漂亮和学*好,所以老在背后偷偷说她的坏话,所以同学们都很讨厌她。

  这块故事让我知道不能嫉妒别人,应该接受并改正自己的缺点。虚心学*别人的优点。这样大家才会尊重你。

  《漂亮女孩夏林果》,主要讲了马小跳最喜欢的女生是谁?——是夏林果!夏林果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成绩好,有许多许多的优点,马小跳很想和她同桌,但班主任秦老师认为他的思想有问题,班上其他同学觉得他是“癞蛤蟆”,是“黄鼠狼”。马小跳不明白,为什么别人总把他想得那么坏?有一次,马小跳的爸爸要设计一个*娃娃。马小跳就向爸爸极力推荐夏林果当模特。开始夏林果给马小跳的爸爸用标准微笑,可马小跳的爸爸却觉得放松的路曼曼比较好。第二天,路曼曼用标准微笑给马小跳的爸爸看,马小跳的爸爸却觉得放松的夏林果好看。后来经过马小跳爸爸的反复思考,选择了夏林果。马小跳不能和夏林果同桌,下课后,放后后他们俩却常在一块,因为夏林果要到马小跳家里去看她的猫,马小跳感到很开心,但关于他和夏林果的谣言却开始流传。

  夏林果很漂亮,她从小就是个娇贵的小公主。我们可不能学她哦。但也不能学路曼曼,对人那么凶。

《夏感》读后感4

  *有句谚语:”患难见真知”,意思是只有处于危难关头才能看出谁是真正的朋友。这句话用在《夏洛的网》这本书中的蜘蛛夏洛身上再合适不过了。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生命、爱与忠诚的故事。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的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成为了好朋友,一开始威尔伯觉得夏洛很美,可没想到她却嗜血。有一天老羊告诉威尔伯,他将会变成熏肉火腿,威尔伯又着急又伤心,这个时候看似渺小的夏洛却挺身而出说,“我来帮你!”夏洛在网上织出了被人们称为奇迹的字,这使威尔伯在集市上取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命的未来。可夏洛却为威尔伯吐尽最后一根丝,她终老了。

  我觉得整个故事中,威尔伯与夏洛之间的友谊最可歌可泣。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下场是变为熏肉火腿时,夏洛主动提出帮助威尔伯,并用自己织网的本领挽回了威尔伯的生命,这是一张充满了友谊和爱的大网,使我感受到了爱和温情。夏洛曾经说过,它虽然美,但比不上个别蜘蛛,而我却觉得夏洛是世界上最美的蜘蛛,因为她用自己的一生挽救了自己朋友的生命,她的心灵比世界上任何一个蜘蛛还要美。同样,威尔伯也是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小猪,在夏洛临死之时,帮助她顺利地转移了卵囊。威尔伯还说,夏洛的后代没有一个能够取代她的位置,的确在威尔伯的心中夏洛是活在他心中永远的朋友。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夏洛为朋友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她的勇气、她的无畏让我深深感动,也使我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朋友之间应该如何相处!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能办得到的事。这才是我们值得拥有的真正的友谊!

《夏感》读后感5

  友情是什么?友情就是一张网。真正的朋友是什么?真正的朋友,就像威尔伯和夏洛那样,夏洛无止境的付出,威尔伯无止境的回报,知恩图报,互帮互助,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夏洛的网》的作者是美国着名作家,怀特写的。主要讲了:夏洛用一张张写着字的网,一次又一次地救了威尔伯,就在威尔伯想感谢夏洛时,它已经安静地睡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因为夏洛的行为,已经深深地打动了我。它为了威尔伯可以活下去,不顾自己的生命,日日夜夜都在劳累,但是它无怨无悔,它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就仅仅为了它对威尔伯许下的诺言,朋友之间的诚信,竟值得它这样的付出!

  还记得它为威尔伯编下的最后两个字——“谦卑”。直至今天,这两个字还深深地烙在我的心上,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这两个字。夏洛这样帮助威尔伯,只希望他可以快快乐乐的活下来,以为那样,它,也会很快乐!假如,它们两个失去对方,还会快乐吗?

  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就在当天下午,我独自坐在树下乘凉。突然,有一位老奶奶拍了拍我的肩膀,用沙哑的声音说:“小姑娘,你可以帮我拎一下吗?”我扭头一看,这是一位满头白发、穿着简单、饱经风霜的老奶奶。这时,我想到了夏洛,想到了它是怎样帮助威尔伯的。于是,我马上站起来,拎起老奶奶的东西,和老奶奶一起向她家走去。老奶奶的家到了,她接过我手里的东西,连声道谢,此时的我,心情和夏洛一样,开心极了!

  是啊!助人为乐是快乐的,虽然我没有像夏洛那样付出,但是我会尽自己的全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为他们出一份力,完成我的“夏洛梦”。

  夏洛的离去,留给了威尔伯一群小蜘蛛,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张“网”——夏洛的网。

《夏感》读后感6

  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了《夏感》一课,主要写了作者抓住夏天热烈、急促、收获已有而希望未尽的特点,描绘了夏天金黄色大地上万物蓬勃生长的景象,表达作者对夏天之情以及对劳动人民的深情赞颂。我顷刻间有了一个感悟,夏天带给了我们热烈,也给我们带来了优雅,夏天带给了我们快乐的元素,也带给了我们生命的音符,没有蓬勃旺盛的夏怎会有硕果累累的秋!有些文人笔下的夏是干热的风、密布的云、狂暴的雨,一切似乎都是恶与毒的象征。而本文作者梁衡却以独具的慧眼在看似压抑、令人苦闷的表象之内发现了夏季那生命勃发的美、紧张劳动的美,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这就是我的感悟。

  课文有一句子写得特别好如“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如嫩叶,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这句话具有对称性,*似于文言,显得雅致。那么单写了春之色与秋之色,夏之色与冬之色我想该这样写夏之色为热得黄,如金橘、如麦浪,孕育着蓬勃的希翼;冬之色为纯的白,如银霜、如飞雪,象征着美好心灵。有两句是描写夏天的美景,一首是宋朝杨万里的小池,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两句是通过对池中小河以及河上蜻蜓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对初夏景象的热爱和闲适的心境。另一首是唐代诗人孟浩然的《夏日南亭怀辛大》其中有一句写诗人书写夏日傍晚乘凉所感悟美景。此景清新、闲适,随手写来虽淡自然却又典雅至极那就是荷花送香气,竹露滴清响,描写四季的诗句还有很多。

  遗憾的是,历代文人不知写了多少春花秋月,却极少有夏的影子。大概,春日融融,秋波澹澹,而夏呢,总是浸在苦涩的汗水里,有闲情逸致的人,自然不喜欢这种紧张的旋律。我却要大声赞美这个春与秋之间的黄金的夏季!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3)

——《泥土》读后感 (菁华6篇)

《泥土》读后感1

  这篇文章的用词十分奇特,但却“一针见血”地写出了人物的心理。

  文中写到了他“笑**地给每个小朋友发一颗,要好的伙伴发两颗,又恭恭敬敬地给老师五颗”可见文中的他见到了自己最喜欢的奶糖,没有独自享受,而是把它们分给了别人,是多么大方的孩子。目前,很少孩子这样做了。比如说我弟弟吧,他想方设法地把我心爱的物品归为已有(其实我还是给了他许多心爱物品),却不给我哪怕一丝一毫的东西。

  这篇文章中有一个错误“一群孩子走出校门,没有她的孩子。又一群孩子走出校门,也没有她的孩子。人群没有了。”这儿犯了个明显的错误:她的孩子不可能不回家,曹文轩真粗心!不过,就是这个错误引出后面这篇文章,否则这篇文章就*淡无味。

  浓于水。慈爱、思爱、关爱、孝悌、渗透在浓浓的亲情之中。

  她,一位伟大的母亲用自己不舍得吃、穿的钱为儿子买了一包奶糖。我虽然没有吃,但是我在读的时候感觉比吃了糖的人还要感动,还要甜蜜。

  故事的内容是一位被丈夫抛弃的母亲,她唯一留恋的是她那八岁的儿子——王小亮。她用自己挣来的钱为她的儿子买了一包糖。好的儿子看到这包糖非常的高兴。因为这是他亲生母亲送给他的,并且他也很久没有吃糖了。但是他怕被“现在的妈妈”和爸爸看见,于是将糖埋在雪里。但是夜里气温回升,糖和雪都化了渗入大地,小亮伤心极了,一会儿,他又笑了。因为那泥土浸润着融化的糖浆、浸润着深深的母爱,寄托着“亲生妈妈”对儿子的至爱亲情,抚慰着小亮伤痛的心还包含着传达室老头、学校老师等人结小亮的关爱。

  这就是血浓于水,至亲至爱的亲情。

《泥土》读后感2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名叫《泥土旅行记》的书。

  泥土是经常被人们不注意,看似微不住道的东西。读完这本书后,我才从新认识了这黑乎乎的泥土,是泥土给了我们新鲜的瓜果蔬菜,给了我们四季常开的鲜花。

  书中主要讲了一粒生活在山下的泥土,本来它可以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可是好景不长,因为在它住的地方要改一个垃圾场。周围的环境都变得非常糟糕。由于这颗小泥土上长着如意草,被一个小姑娘带回了家,又变成了田地里的泥土。人们在它上面培育土豆,可是土豆又遭了虫子的侵害,人们只好在上面喷洒农药。幸好有微生物和蚯蚓的帮助,让泥土变成了优质土。

  后来小泥土成了一块有活力的泥土。读完后,我才知道了泥土是很珍贵的,他的形成是多么的不容易。经过三百年的变化,才能有一厘米的泥土。有了它,才有了这许多的生命,而泥土里的小蚯蚓和微生物都是泥土的好朋友,它们也会是泥土变成优质土壤。现在人们太不珍惜保护泥土了。有的认为了自己的利益,大片大片的浪费土地,破坏土地,大建工厂,使大量的田地遭到了污染。那些电池、一次性塑料里有许多化工物质会杀死泥土里的微生物和蚯蚓,化肥会使泥土变酸,农药会使泥土带毒。我们吃了这样土地长出来的粮食,蔬菜还不是等于慢性自杀吗?

  所以为了我们的身体健康,我们人类应该爱护环境,处理好自己的生活垃圾,使用有机肥,给泥土一片洁净的空间。我们要行动起来,保护每寸泥土,不要让它们在‘生病’了!

《泥土》读后感3

  《泥土》这首短诗几乎接*古诗那么精悍,也*乎于宋词那么味足。反复吟诵,那哲理含量可以与“小李杜”相媲美,那意味可以与“大李杜”一争高下。

  “老是把自己当作珍珠,就时时有怕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作泥土吧!让众人把你踩成一条道路”。

  这首小诗,把“泥土”与“珍珠”两个看起来根本不相干的两个意象揉合在一起,珍珠和泥土也分别象征着两个不同世界观的人,“珍珠”是一种高贵的代表,而“泥土”却是普通的标记。当你把自己看成是一颗珍珠的时候,你就会时时显出你的高贵,对一些*凡的事就会不屑一顾,就像现在有些人的想法是,一心一意想着赚大钱,而导致小钱不愿赚,大钱没机会。一生下来,浑浑噩噩,穷困潦倒。而当你把自己看成是一把普通的泥土时,你就会从最不起眼的做起,更不会“高不成低不就”。比如说,现在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始终是摆在眼前的让国家担忧的问题,每个孩子都想找到一个既轻松又有高回报的工作。但往往会事与愿违,老一辈人都说“要把职业当成事业来做”,“干一行爱一行”,大多是为一种职业而奋斗了终身。现在的年轻人,大多把自己当成一颗珍珠,总有那么多的“不如意”。“干一行厌一行”,跳槽成了一种时尚,炒鱿鱼以前好可怕,如今炒老板鱿鱼成了家常便饭,因为他们在想,我是一颗珍珠,到那里都是会发光的,闪亮的。

  做泥土吧,你会感到一身的轻松,把自己当成是地球上的一粒灰尘,你的存在有自己知道的价值,无须别人对你刮目相看。这地球少了谁都照样在转动,所以不必太高看自己哦!

《泥土》读后感4

  星期五,我们测试时,遇见了这样一篇文章,使我有很大的感触。

  主要内容是:儿子失败了,带着沮丧从那个城市回来。母亲见了儿子就明白了一切,送了一块土给儿子

  这一夜,儿子没睡。月光照在那块泥土。儿子望着泥土出神。后来,他仿佛感觉到泥土在跟他说话。是啊,没什么大不了的,就算输光了一切,家乡的泥土输不掉。就算不被任何城市收留,这块泥土会接纳他。就算失败如影相随,只要是块泥土,播下种子总有发芽的机会。儿子看着泥土一夜没睡,对着月光想了一夜。

  第二天,儿子走了,带上那把泥土上路。

  十年后打拼,儿子成功了。从城里回来,得意洋洋。

  儿子接过母亲的锄头,怨责母亲,“您老这是何苦?这锄头您今后再也用不上了。”说完,就要把锄头扔了。母亲又把锄头重新拾起来,挖了一块土,送给儿子。

  一如十年前的那个夜晚,月光照亮了儿子屋里的小方桌和方桌上这块新的泥土。眼前的情景让儿子想了又想,又和泥土对了一夜的话。泥土永远处在低处,所以不会从高处落下来,跌得很痛。月光下,只有泥土黑漆漆一片,它不以光亮示人,它的光芒永在内心,才有质朴浑厚的力量。泥土不会因为身处山峰而自傲,也不会因为身处低谷而自卑。每一块泥土都很自然、*静、从容,所以才如此博大、深厚。

  第二天,儿子走了,带着深深的羞愧。

  从此,儿子处世如泥土般低调,性情如泥土般内敛,为人如泥土般虚心,对待成败得失亦如泥土般自然、*静和从容。

  几年之后,与儿子同时发迹的伙伴,三三两两地从很高的位置掉下来,跌得很痛。只有儿子一步一步走得很稳。

  “发迹之后,我就扔掉了那把土。不过,好在失败之前,母亲送给了我这把土。”儿子常对朋友们说,“再把这把土扔了,就等于扔掉了我的整个人生。”

  大爱无言。通过写哑巴母亲在儿子事业失败时挖给他一块泥土,让儿子从泥土中获得自信,在儿子事业得意的时候又挖给他一块泥土,让儿子从泥土中学会谦虚,从而沉稳地走自己的人生路得故事,表现了母亲对儿子无言的爱。文中的“泥土”不仅仅是指自然界的泥土,更是母亲的化身。母亲*凡、朴实如泥土,她巧妙地借泥土告诫儿子如何为人处世,并传达出对儿子深深的爱。母爱是无声的,母爱是无私无畏的,母爱是无处不在的。哑巴母亲就是无言的泥土,朴实无华,博大仁慈,泥土就是母亲,生我养我育我教我。作者巧妙的将母亲和泥土揉为一体,给人以以哲理的思考。

《泥土》读后感5

  鲁藜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重要诗人。这首《泥土》,是一首精粹的格言式的抒情短诗,也是鲁藜的一首代表之作。

  全诗四句,分为两节。第一节是对一种人生状态的真实描模多少年来,总有一些这样的人:他们刚有一点本事,就觉得自己了不起了,就孤芳自赏、自视特殊了。然而,现实世界并不欢迎这样的人。这样的人所留给社会的,也只是几句怀才不遇之类的感叹而已。在古代,确曾有怀才不遇的人。由于封建统治者的专制或者昏庸,曾使多少仁人志士空怀才学而报国无门啊!然而,现今的时代变了,身怀才学者有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在人民大众如火如荼的进行革命和建设的时候,谁若依然在那里把自己当作珍珠来欣赏,谁就走入了人生的误区,也便必然会产生“被埋没的痛苦”。何以解脱?诗的第二节告诉了我们答案:“把自己当作泥土吧/让众人把你踩成一条道路”。这无疑是说,生而为人,无论才智高低、本事大小,都应投身到人民大众开天辟地的伟大事业中去。而且,要甘于*凡,甘于牺牲,甘于奉献!

《泥土》读后感6

  今天,我读了《泥土最珍贵》,对埃塞俄比亚人对自己国家泥土的珍惜感到十分震惊,泥土最珍贵读后感。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件:两个欧洲人为了绘制地图经过埃塞俄比亚,皇帝知道后,便派人去帮助他们。后来派去的那个人便把经过告诉了皇帝,皇帝款待了他们,在上船时,埃塞俄比亚人却要让欧洲人把鞋子脱了,把泥土全部刮下来,因为他们很珍惜的自己国家的泥土。

  为什么埃塞俄比亚人会对这些泥土那么珍惜呢?是他们的民俗*惯?还是他们的泥土里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想是这样的:他们在泥土里下种,品尝丰收的喜悦;累了的时候便躺在泥土上休息;有时候便在草地上放牧牛羊。这些泥土都包含着埃塞俄比亚人对自己国家深深的爱和感谢大自然将如此美丽的地方赠予了他们,让他们成为世界上最美丽富饶的国家,因此,埃塞俄比亚人对泥土是非常珍惜的。也是对大自然的热爱。

  想想我们有些人,会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做出伤害大自然的事情:捕捉一些动物卖掉给人玩或者做成珍贵药材高价卖掉;盲目地砍伐过多树木,导致土地大量沙漠化和水土流失;工厂建得太多,导致污水大量排放,河水浑浊不清……

  请爱护我们共同的家园——地球!

  大自然不属于我们人类,而我们人类是属于大自然的

  文章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从前有两个欧洲人来到了埃塞俄比亚,他们四处奔走绘制地图,埃塞俄比亚皇帝知道了,便派了一个向导协助他们。后来,这两个欧洲人结束了他们的工作,而向导也回到了国都,向皇帝报告,皇帝决定给两个欧洲人厚礼,还派专人为这两个欧洲人送行。当欧洲人要上船的时候负责送行的人要求两个欧洲人把鞋子脱下来,让后刮干净他们的鞋底上的泥土,然后再把鞋子还给两个欧洲人,埃塞俄比亚的人是这么对不解的欧洲人解释的:埃塞俄比亚的泥土养育了他们,泥土是他们的父母,他们赠送给了欧洲人贵重的礼物,但是泥土是埃塞俄比亚最珍贵的,神圣的东西,是不能被带走了。

  从中我体会到了埃塞俄比亚人一颗对祖国热爱的心,难道不是吗?埃塞俄比亚人可以基于欧洲人最贵重的厚礼,但是绝不会将神圣的泥土送给欧洲人。呢是因为你图犹如自己的身生父母一般,养育了他们,泥土不单是父母,而且是国家所组成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所以,埃塞俄比亚人是不会将自己国家神圣的泥土送给别人的,哪怕是一粒也不能给。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4)

——《脚印》读后感 (菁华6篇)

《脚印》读后感1

  天空中飘起了雪花,不久就给大地披上了一件银白色的大衣,一群小朋友从雪地里跑过,留下了一片脚印。望着这片脚印,使我想起了前不久读过的那本书,书的名字叫做《雪地里的脚印》。

  这本书是一本图画书:一个寒冷的冬日,狼坐在他的房子里一本接着一本的读着书。故事中的狼都很坏、很可怕、很贪心,为了给狼正名,改变以往狼留在大家心里的坏印象,狼准备自己动手写一本好狼的书。他写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冬天的早晨,雪下了又下,当雪终于停了的时候,一位好狼先生准备出门散步。他发现了一些脚印,他想找到脚印的主人,并与他交个朋友。他中途问了松鼠、小兔子和青蛙,可他们都认为好狼先生要吃了他们。终于,好狼先生在湖边找到了脚印的主人——一只棕色的鸭子,但是他忘记了要和鸭子交朋友的事情,产生了要把鸭子吃掉的念头,于是,他“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写这个故事的狼发现自己在自己家的浴缸里,他差点让好狼先生变坏了。狼走出家门,发现了一些脚印,他很好奇这些脚印是谁的,于是他追寻脚印而去。这本书最后只留下了一片脚印,带给了我们一个问题:狼会不会像他所写的故事中的狼一样呢?我想,会是的。这看似简单的一本书,却蕴含着不简单的道理。虽然他想做一只好狼,但是狼终究是狼,他不可能改变,狼的本性就是如此,不可能变好。有句成语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止狼,所有的动物都是这样,人也是如此。如果一个人,从小就养成一些良好的*惯,这些*惯能使他终生受益,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是如果一个人从小养成了一些不好的*惯,那些*惯也能毁掉他的一生,让他一无是处。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们要养成良好的*惯,不然,*惯成自然,长大后就很难改了,就无法为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窗外,雪花还是依然飘飘洒洒,“那片”《雪地里的脚印》,带给我的不只是一个故事,也带给我一个很好的启示:从小养成良好的*惯,会使我们终生受益!

《脚印》读后感2

  假期里,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有一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就是*名人谈少儿时代的《脚印》,读《脚印》有感550字。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好像波涛澎湃的大海,久久不能*静。书中一位位闪光的形象,使人难以忘怀。这些名人都生长在旧社会,小时候家里的学*条件非常差,他们的童年生活充满了苦辣酸辛,他们的童年道路铺满了荆棘坎坷。社会的磨难更加激发了他们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刻苦学*,锲而不舍的毅力,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名人。

  我看了这本书,一下子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忽然间我好像长大了几岁,它给了我深刻的启迪:儿童时代在人的一生中是多么重要,读后感《读《脚印》有感550字》。童年将是人生漫长道路上的一部分。从小看大,万丈高楼*地起。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要想成名、成家、成为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就要从小做起。

  我对《脚印》爱不释手。妈妈笑着说:“你反复看之本书,还真想成为什么家吗?”

  “我们这代人中,将来同样有科学家、作家、医学家……我为什么不能成为其中的一员?”

  我暗暗下定决心:以老一辈伟人为榜样,一定要刻苦学*,学好知识,炼好本领。我是一株幼苗,要茁壮成长;我是一只雏鹰,要展翅飞翔。我也要将自己的脚印,留在成长的道路上,深深地印在祖国的大地上。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伟大成功的决窍,是勤奋和汗水给了他们成功的金钥匙。让我们也驾起自己理想的小舟,踏着伟人青春的脚印去探索,去追寻……。

《脚印》读后感3

  读了《脚印》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人生的道路何尝不是这样呢?道路起伏不定,泥泞险峻,这正是成功人士走过的路。

  俗话说得好:“在*坦的大路上,你或许看到一幢幢矗立这的高楼大厦,或许看到一座座鸟语花香的花园,但你绝想不到,这华丽雍容的景象在几十年前居然是一条条凹凸不*的小山路!“和这个道理是一样的,在我们的人生中,如果不经历一些风浪,不经历一些风雨,有怎能知道将来的人生是多么灿烂,多么辉煌呢?

  正如冰心奶奶的一首诗上说的:“成功的花,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如果,我们想要和成功的花儿一样的话,就必须像它的芽儿一样,付出泪血,体验人生的风风雨雨!

  就拿鲁迅先生来说吧!鲁迅年幼时,家道中落,父亲又病重,母亲要撑起整个家,所以鲁迅就要每天早起到药铺买药给父亲,帮助母亲之后才到三味书屋学*。正是在这种困难的磨炼下,鲁迅才能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所以说,有挫折的人生才是成功的、完整的人生。正所谓:“泥泞的路上才能留下脚印,*坦的路不会;有礁石的河流才能激起奋斗的浪花,*静的湖面不会;险峻的山峰才能挽留攀登者的足迹,*滑的山顶不会;一路坎坷一路拼搏的人生才能唱起大钟吕,*凡顺利的人生不会。

  然而,人生上光是有挫折是不够的,必须要有豁达、坚强的品质才不会被挫折压倒!就像《父亲的歌声》里面所描写的父亲一样,虽然生活得很辛苦,就像在驾着一叶扁舟在人生的大海漂流,随时接受暴风的惊扰!但父亲却相信天无绝人之路,从不为生活的艰难而怨天尤人,整天唱着歌迎接生活的挑战。他没进过学堂,也不懂什么道理,但他却能做到不为生活的艰辛而气馁,不为遭遇的困难而哀叹,总是那样开心,笑迎人生风雨!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像父亲一样的精神吗?

  总而言之,成功的人生少不了挫折,少不了苦难,更加少不了乐观开朗的性格以及勇于向困难挑战的精神!

《脚印》读后感4

  《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是日本作家椋鸠十写的,它给了我们许多启迪。

  故事讲述了小男孩正太郎家的佣人从山里捉来一只小狐狸,两只老狐狸想尽办法要救小狐狸出来,最后正太郎为放小狐狸不慎掉下悬崖,是两只老狐狸救了昏迷中的正太郎,后来,正太郎和爸爸一起把小狐狸放了。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狐狸夫妇想尽办法救了小狐狸。我们知道狐狸都是畏惧狗的,而狐狸爸爸为了引开秋田狗,让狐狸妈妈给饥饿的小狐狸喂食,表现得是那么勇敢无畏,还大摇大摆地从秋田狗身边走过,这是为什么?难道它自己不会被秋田狗咬伤吗?这是出于一种对孩子深切的爱,一种深沉的爱。

  当得知小狐狸被铁链子拴住时,狐狸夫妇没有放弃救小狐狸的念头。它们在白天给小狐狸喂食,因为狗在白天是被拴住的。它们又冒着生命危险在正太郎家地板下做了窝,这是一种多么危险的事啊!一不小心可能狐狸一家子都会被抓。到这儿我们可以感受到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爱!一种多么无私的爱!动物也和人一样,也有感情,也有亲情,也有智慧,甚至不亚于人类。

  正太郎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他很同情狐狸一家子,在狐狸一家子没食物时,他不断送去食物,建立了友好的关系,以至于后来小狐狸被安田先生带走了,正太郎不慎掉下悬崖,是狐狸夫妇救了他,狐狸并不忘恩负义!它们也是有感情的。

  最后,狐狸一家回归了树林,在阳光下的脚印闪着灿灿的金光,题目也是“金色的脚印”。表面上写了这些脚印在阳光的照耀下金灿灿的,事实还说明了:狐狸一家虽然是动物,但它们也像人一样,它们的生命同样珍贵,那回归山林的脚印正是珍惜生命的象征,这脚印中饱含了人类对其他生命的珍重与爱护,体现了人类美好的思想感情,而在这“金色的脚印”中,还体现了狐狸一家生死相依的浓浓的亲情,以及它们对人类的友善,文章结尾与题目相呼应,意在呼唤亲情、友情,要互助互爱,把狐狸身上这种闪光的东西继续发扬。

《脚印》读后感5

  以前,我对狐狸的印象非常坏,它狡猾、凶残,无情无义。

  但自从读了《金色的脚印》一文,我对狐狸由恨转到爱,又由爱转到敬。原来狐狸也是个有感情的动物呀!

  《金色的脚印》主要讲一只小狐狸被捉到正太郎家,它整天不吃不睡,眼里总流露出悲伤。有一次,正太郎看见老狐狸晚上偷偷来给孩子喂奶,并且有公狐狸放哨。更让他吃惊的是,狐狸爸爸妈妈为了照顾小狐狸,竟在正太郎家的地板上做了个窝,住了下来。这些事都被正太郎一五一十的看在了眼里,他被感动了,便把小狐狸放走了,并告诉狐狸夫妇:要好好带你们的孩子,来年等你们的小狐狸长大以后一定要带给我看看。小狐狸父母相聚,一家三口又聚在了一起!

  读到了这里,我被震撼了:狡猾的狐狸竟然也有这样深的爱子情、护犊意,它们也能像人类一样有感情。狐狸使我感受到了父母爱的伟大!

  父母为自己的孩子可以贡献出自己的一切,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是我想到屠格涅夫笔下的那只老麻雀,它为了救小麻雀,挡在了比它大好几十倍的猎狗前,抖起羽毛准备与猎狗搏斗。面对牺牲,它竟然毫不恐惧。我还读过一篇文章:一只小鸟被关在笼子里,母鸟为了让孩子生存,得到自由,牺牲自己,撞断了笼子。小鸟得救了,可母鸟却死去了。这些自然界中的母亲保护孩子的行为使我深深的明白:父母的爱是伟大的!

  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爱在包围着:在我们伤心的时候,爱便在安慰我们;在我们灰心的时候,爱便鼓励我们;在我们犯错的时候,爱则变成了严厉地批评。所以我们大家应该珍惜这份爱,因为它来之不易。

  但是现在的人为了金钱还在猎杀动物,我想像他们说一句:动物和人一样,都有生命和情感,不要再猎杀动物了,让我们大家和*相处,做个朋友吧!

《脚印》读后感6

  今日,我读了一篇叫《金色的脚印》的一篇文章,读完后,不仅为小狐狸的母亲有所印象,而其,还让我领略到了母爱的伟大! 《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以小狐狸被捉为线索,老狐狸多次来救小狐狸,但是都没有成功,最后,善良的正太郎放了小狐狸,从而让老狐狸与小狐狸团聚……从文章最后一句话概括了母爱的伟大:“在那深山中,狐狸的脚印,有着金色的光芒!”从而感悟道:不管是什么,都有自己的母亲,而我们的母亲都是非常的爱我的们的。

  日常中也是一样:这是一个发生在20xx年的真实的故事:一天早晨,城西的一栋居民楼突然发生火灾,顷刻间,大楼被火场包围,居民们纷纷逃命,,逃出一半的时候,楼层突然出现坍塌,导致许多人被困在火场里,由于城西的楼道太窄,消防车进步去,消防队长只好拿过一个居民来保护自己的毛毯,让被困在楼上方的居民跳下来,消防队员们示范了几次后,就让居民们一次跳下,虽然,居民们跳的没有消防队员们跳的那么规范,但是,都还是被朝毛毯,都*安无事,但是,到一个女士跳得时候,消防队员们却生气的怒号起来,因为她犹豫着,始终不敢往下跳,队长生气的说:“你不敢跳就先看看别人怎么跳的”于是,被困在楼上的居民们依次的跳了下来,安全的着地,都是背朝着毛毯,到了那位女士,她跳了下来,但是,队长还是在底下咆哮着,因为:那位女士是像跳水运动员一样的跳了下来,她像一枚炮弹似的坠了下来,头上直冒鲜血。她抚着肚子,有气无力的说道:“这孩子,能……能……活,已经 ……已经,九个月大了……”人们突然对这个女人肃然起敬,他们终于明白了这个女人为什么选择这么笨的方法跳下,是因为她不知道怎么跳才不会伤到肚子里的孩子,她这样跳,对她来说,最危险,而对她肚子里的孩子来说最安全……

  母爱是伟大的,因为每个母亲时刻在为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安全留给孩子的而准备着!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5)

——《风筝》读后感 (菁华6篇)

《风筝》读后感1

  “为你,千千万万遍,遍体鳞伤还是会义无反顾,也许这就是人生,人生不是只做值得的事情!”

  第一次和朋友在书店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有些抵触心理的。因为听闻朋友说,这本书表达的东西太过沉重,对于一个看书就想轻松愉快的人来说,真的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

  开始看这本书是因为,在听闻这本书的介绍后,记住了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故事。作者讲述故事的方式并不华丽,他只是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描写了一个家庭的悲剧。阿米尔年轻时的亲情与友情,成长过程中的背叛与最后的救赎。作者用一个一个小小的例子,给我们描述了哈桑这个灵魂人物:坚强、勇敢、忠诚。看完这本书的时候,觉得哈桑真的是那个悲剧年代的产物。他身上有一个少年的所以美好品质,但他的人生却比绝大多数人都过的凄惨。

  哈桑是阿米尔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玩伴,他们俩的身份是那么的不同,却有着同一个人喂养长大的情谊。阿米尔是老爷的孩子,生母因难产而死;哈桑是老爷仆人的儿子,生母生下他一个星期就跟人私奔抛下他。“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我第一次拜读的时候,就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了这句话,回过头再读的时候发现,也许这是作者留下的伏笔,暗示他们同父异母的身份。

  身份的悬殊,并不是导致哈桑悲剧人生的关键,相反我觉得,造成他悲剧人生的最主要原因是哈桑对阿米尔的绝对忠诚和阿米尔对强权的懦弱心态。都是性格使然。

  悲剧的开始非常的切题,如果要简明概括来说,就是一个风筝引发的血案。在回家的路上,小霸王阿塞夫欺负少爷阿米尔,哈桑即使害怕颤抖着也用*吓走了阿塞夫。这里埋下了更大的伏笔,在之后的喀布尔风筝大赛,阿米尔胜利在望,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是少爷阿米尔的心愿。哈桑义无反顾的追逐阿米尔心中的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的打击报复。因为不愿丢失少爷的风筝,哈桑遭到了阿塞夫的欺负。而外出寻找哈桑的阿米尔看着被欺负的哈桑,却懦弱没有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躲在一边看着暴行的发生,什么也没有做。

  哈桑回来了,带着阿米尔心中的那个风筝,只字不提遭受欺负的哈桑让阿米尔备受折磨。也许这是阿米尔不能承受之重,他想出了一个坏主意,栽赃哈桑偷他的手表,让哈桑离开了自己的家。在他看来,哈桑离开了自己的视线,说不定就能减轻自己的负罪感。

  阿富汗战火纷飞的时代到来了,阿米尔和父亲逃到了遥远的美国。“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己爬上来。”哈桑就像一根刺一样,一直插在阿米尔的心里,久久不能忘怀。他又偶然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内心的震撼更是久久不能*静。阿米尔决定去往战乱的阿富汗,拔出内心的那根刺,救赎自己的灵魂。而他的儿子,也就是阿米尔的侄子还活着。阿米尔越过重重艰险,冒死救出侄子,把他带过美国,亲自照看他,抚养他。“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也许他只是想偿还哈桑,也许他只是想给自己一个交代,我们不得而知。

  我们在世为人,也许都曾犯下错误,或多或少,或大或小。所以每个人都需要改正的机会和救赎的灵魂。也许我们能从这本书里找到答案,小时候我们说话直白,不经考虑,按照自己的内心去做事做人。我们渐渐长大,懂得了体谅别人,换位思考。懂得了我们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并不只是为了我们自己。因为曾经的小时候的自私残忍,所以需要灵魂的救赎。所以当阿米尔成年,他回想起小时候的做法,内心仍会受到折磨。于是他返回战乱的故乡,他走上了自我救赎之旅,不管别人是否在意,他需要给自己一次洗礼。

  那一只风筝,带着世间所有的美好象征飘向远方,我们要做的,就是终其一生追逐它,它是我们生而为人的意义所在。

《风筝》读后感2

  苏教版小语六年级下册《理想的风筝》这一课描写了刘老师顽强,对生活热爱。非常适合学生读。但是我觉得更适合我们教师来读。因为这篇文章向我们介绍了一个生命教育的先行者(刘老师):他热爱教育事业,他有自己的理想(教好自己的学生)。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在课堂上顽强地用知识教育学生,在生活中用顽强不屈的意志力影响学生。刘老师用行动告诉我们当一个老师既要教会学生知识,又要教会学生做人,教会学生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刘老师给我们做出了榜样。下面我们就来读读文章:

  一、刘老师的理想

  刘老师的他的理想就是教会学生知识,教会学生做人,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刘老师是个残疾教师,为了实现自己的这个理想,他要付出常人几倍的努力,他要克服别人无法想象的困难。但刘老师做到了,他用他那顽强的生命克服了一切困难,实现了他的理想。

  二、教知识,课堂上放飞“理想的风筝”

  刘老师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学*,他克服残疾带给他的困难,不断地站着,不断地旋转着,不断地板书着……他这一切都是在为了让学生们尽快成才,他这一切都是在朝着自己的理想而努力着。同时他还向学生们展示了什么叫顽强,什么叫生命。

  三、教做人,生活上放飞“理想的风筝

  刘老师放风筝不仅仅表现他热爱生活、意志顽强。放风筝是为了教育学生(培养学生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要教会学生做人)。“他故意地撒脱手……嘴里还不停地喊着:‘你们不要管,我自己来’。”在这里刘老师向孩子们展示了生命的内在,生命的灵动,通过这些触动学生们的灵魂深处。刘老师用行动在影响学生,他向学生们展示了什么叫顽强,什么叫生命。让学生学会坚强,学会怎样面对生活,面对生命。让他的学生生命增色。作者在文章中写到:这情景使我深深感动。一个年过五十的残疾的老师,对生活有着那样纯朴、强烈的爱与追求,一个活泼的少年又该怎样呢?

  四、刘老师给我们的启示

  刘老师的理想是教会学生知识,教会学生做人,让每个学生都能成为国家的有用人才。那刘老师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在课堂上为了交给学生知识努力的旋转着;刘老师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在生活上给学生们展示了生命的强壮,带给学生们心灵的冲击,震撼着学生们的心灵,让他的学生们在心里腾起坚强之气。他放飞了自己的“理想的风筝”,同时也影响了自己的学生,给了学生数不清幻想的风筝。一个残疾教师都能这样,一个几十年前的老师都能这样,我们又该如何做呢?

《风筝》读后感3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人生就像一场茫茫的旅途。在这场旅途中我们会邂逅很多人,或给我们留下美好的回忆,或给我们以人生的哲理,但终究会离开。因此,我们面临着一次次离别,在离别中伤感,在离别中回忆,在离别中成长。

  这是一本关于老小孩和小小孩的小说集,书中有很多个故事:有放风筝的二爷和天天、摘樱桃的姥爷和外孙、修鞋的鞋王和跳舞的舞王、养狗的爷爷和他的孙子陈晨、幻想白龙马的爷爷和孙子小马驹……每个故事中少不了离别。

  书中的第一个故事《天天的蓝风筝》讲的是从小在乡下长大的天天,一直和二爷呆在一起,二爷是全村最会做风筝的老人。有一天,天天的爸爸妈妈要带着天天去城市上学,天天很不舍得,可二爷为了天天的前途也劝天天走,天天妥协了。二爷在他走之前做了一个和天天一样大的蓝色风筝留作纪念。

  此时的我想起了自己的经历与文中的天天何其相似。我小时候也是在乡下长大的,对家乡的一草一木我都十分熟悉,长时间的居住也令我对家乡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可是一家人都希望我去城里接受更好的教育,在爷爷奶奶的劝说,爸爸妈妈的谈话后我妥协了。路上我想起曾经在老家发生的一切,心中情绪万千,也许分离就是这种感觉。

  再想想现在即将小学毕业的我们,以前我很期待毕业,因为毕业了我就可以尽情玩耍,不用天天学*。可与老师同学们几年的相处我爱上了学校这个大家庭,回想老师往日的敦敦教诲,同学之间的关心和吵闹,我真希望时间可以永远暂停在这一刻。这只是小学的一次分离,在以后的初中、高中、大学这列学*的列车上,许许多多人上下车,有些也许只有一面之缘,又或多年后想起来那些人那些脸早已模糊,也会恍恍惚惚记得那一段时光我真的很幸福……。

  老小孩有老物件、*惯、老念想,小小孩有新生活、新规律、新憧憬,但老小孩总是惦记着小小孩,也总是牵挂着。有时是送了一程又一程,有时是叮嘱了一回又一回,有时在雪花飘飞的冬季,有时在钟声回荡的校园。那千丝万缕的情啊,有时由那只风筝诉说,有时在我们心中流淌……。

  虽然天总会黑,人总要离别,但天也会亮,人总会有相聚的一天!朋友,请不要伤心,离别既已到来,那么相聚还会远吗?我期待那一天的到来。

《风筝》读后感4

  我特别喜欢风筝,喜欢拿风筝在草地上奔跑,欢喜地看着它在广阔的蓝天上自由自在飞翔。我对风筝有着一种由衷的喜爱。但是你可知道童年时期的鲁迅对风筝却是十分厌恶的。他认为风筝是那些没出息孩子的玩意。那时的少年鲁迅有一位约十岁的小兄弟特别喜爱风筝。一天,他看见后园的角落里孤零零的躺着一只撕破了的蝴蝶风筝,便小心翼翼地拿起,细心地把风筝补好。正好路过的鲁迅看见了,不仅把风筝的翅膀折断,还将风筝狠狠地掷在地下,踏扁了……当他们离开了多年后,鲁迅已是中年,他偶然看了一本外国讲论儿童的书籍,童年的往事唤起了他的回忆,原来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想到这里,他心里涌起了一股愧疚,心也仿佛成了铅。

  看了《风筝》这一本书,我马上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由于父母对于我们有很高的期望,所以从小就对我的要求十分严格。每天放学回家除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还要写爸爸出的练*题。稍大了一些,就帮我报名参加了各种各样的补*班。我每天的业余时间几乎都在公交车上来回奔波。有时我真想快些长大,好脱离这样的生活。

  有一天双休日,我上完了课,踏着沉重的步伐,一脸疲惫地回到家。在喝水时无意中透过窗户,看见一群小伙伴在院子里跳皮筋,玩得可带劲了。顿时我忘记了疲劳,脚也好像不酸了,跳皮筋可是我的强项呀。我满心欢喜地对爸爸说:“楼下的小朋友在跳皮筋,我也想去,行吗?”|爸爸毫不犹豫地说:“不行!学*才是最重要的。天天就只知道玩,长大会没出息。你快去学*。”不管我再三请求,爸爸都没有答应。我十分无奈,呆立在窗口远远地看见伙伴们快乐地嬉戏,而此时的'我心里却在痛苦地哭泣。我无力地低下了头。过了好一会,当我抬起头时,好像看见了一只风筝孤独地在灰蒙蒙的空中游荡。

  爸爸妈妈,你们可否听到我们心灵的呼唤?逛公园、放风筝、老鹰捉小鸡……难道它们真的离我们这么远吗?正当的游戏,可以让同学相互了解,更能增进友谊,能让我们的身心更健康。童年就应该是快乐、无忧的!愿天下每一个小孩都能像五彩缤纷的风筝一样,能在广阔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愿每一个儿童都能留下一个金色的童年!

《风筝》读后感5

  《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广袤的旷野上,放飞风筝的孩子杰里奔跑着,头上的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不时传来真挚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小说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富汗安静祥和的日子里,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命运带走了阿米尔的友情,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哈桑所说的那些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当哈桑还是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时,就有着为自己的朋友义无反顾付出生命和经历一切苦难侮辱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让人惊叹佩服,同时也为之心疼,感动,震撼。作为一个仆人的儿子,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坦然忠诚于自己的身份。虽然他的地位低微,但是他的品质却是难能可贵的。

  阿米尔和哈桑,一个风筝的的放飞者,一个是的风筝的追逐者,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但是,风筝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的故事。虽然书中满是阿米尔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是天使,他的爸爸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时,他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归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的爸爸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似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出温和而又悲壮的画面。主人公阿米尔不知在多少个地方回忆起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内疚、忏悔,他宁愿付出一切去赎罪,这让每一个读过这句话的人内心不禁波涛汹涌,那无尽的酸楚与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不得不让人感动。

  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当在黎明与黑暗的交替中醒来,你还会看到那个模糊的人影,是你,是我,是大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在追逐那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一切总要继续,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往直前,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过往的苦涩与甜蜜,慢慢体会生活的真情实感。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竭尽全力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请从梦中快些醒来吧,带着你的风筝继续奔跑,继续上演长长风筝线背后的故事,学会承担,学会守护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记得远方的人对你的真心呼唤:"为你,千千万万遍!"

《风筝》读后感6

  作者看到“远处有一二风筝浮动”,就感到“惊异和悲哀”,这是因为:

  鲁迅有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中所说的“对于精神的虐杀这一幕”,具体指鲁迅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

  “我”过去认为,放风筝“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作为兄长,严格管束弟弟,原是为弟弟有出息,现在反思起来,当年为落后观念所支配,自己的行径实在是“精神虐杀”的行为。从这一幕里,我们可以看出鲁迅童年时代长幼之间很不*等的封建秩序。“论长幼,论力气,他是敌不过我的”,可见作为兄长的粗暴行径是以暴力为基础的。鲁迅把自己写得很粗暴,字里行间深含自我谴责的意味。做弟弟的呢,兄长不许放就不敢放,只得偷偷做风筝,被兄长发现,惊惶失措,快要完工的风筝被兄长践踏,也毫无抗争的意思,除了绝望,没有一句抗辩的话。

  “我还能希求什么呢?我的心之得沉重着。”

  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旧式教育的落后,愿*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初读后,可以感知鲁迅先生不是天生的智者,他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传统观念有落后的一面。但是鲁迅先生可贵的是,一旦接受科学思想,是知错必改的,鲁迅先生充满自省精神。鲁迅又感叹**杀者的健忘和毫不抗争,在他看来,这正是虐杀者之所以能够肆意虐杀的原因。

  鲁迅一旦接触科学思想,就认识错误,设法补过,并不因为自己当初的动机是好的就原谅自己,也不因为当初的想法是受了传统的影响而宽恕自己,也不因为时间相隔久远就不了了之,他的心情是那么沉重,可见他是多么严厉的解剖自己,他的为人是多么严肃认真。

  “我”讨弟弟的宽恕,弟弟却全然忘却,毫无怨恨,“我”的心因而不得轻松,只得沉重着,这又翻出一层意思。**杀者并不认为**杀,把兄长的行径视为合情合理,做风筝要偷着做,正说明自己也不认为游戏是“正当”的,一旦被兄长发现,自认该罚。**杀者的麻木使虐杀者可以恣意妄为,这是尤其令人悲哀的。所以鲁迅只觉得这世界一片肃杀和寒威。

  探究这篇散文,可以悟到这样一层道理,*人的思想行为需要用科学思想来指导,惟有这样,才不至于干出逆情背理、愚昧落后的行为。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6)

——作文读后感 (菁华6篇)

作文读后感1

  有一次,我有幸阅读了美国乔治·赛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此书讲了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且被玛利欧收留,还交上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因为“嗓音”好听的原因,在时代广场地铁成了大有名气的歌星,但当它正红时却想起了家乡那自由的环境,给小动物们带来的一曲又一曲歌声。

  我是分敬仰本书中的柴斯特,它不喜欢成名那样的拘拘束束,却喜欢不成名那样的自由自在。我觉得柴斯特会认为自由不是一天两次的演奏会,不是成千上万只眼球。而他想自由,不想拘束。亨利猫也曾说过:“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都想成名,但只有极少一部分人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所以,普通人就想去了解成名人的一切。那晓之以理,成名人就最好别出门。

  不出名,有人会觉得自己很不起眼,其实不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但他们就这样想。而若出了名,那“自由”有是个什么东西?铺天盖地的繁忙和人们好奇的目光下。快乐早已被一点点吞没,“自由”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却难以摘到。

  我觉得人只要有个稳定的工作,自信、积极向上的态度,做个快乐的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好啦!

作文读后感2

  童话是每个孩子必看的好书,它像一首首美妙的诗歌和一幅幅逼真的画面深深地映入我们的脑海里。童话界最有名的要数《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了,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拿起这本书我就爱不释手。

  《安徒生童话》把小巧的拇指姑娘、美丽的小人鱼、聪明的小克劳斯和残忍的大克劳斯、坚定的锡兵、可爱的白雪公主和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等人物刻画地栩栩如生。最可笑的是爱穿新衣的愚蠢的国王,被两个骗子骗得失去了辨别能力,光脱脱地在街上走,直到一个天真的小孩说出了真相........

  作者安徒生希望人间出现一个美丽幸福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都具有高尚的品质和理想、勇敢和舍己救人的献身精神。"拇指姑娘"--她虽然长得身材微小,但她能乐于助人,追求光明,终于也得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卖火柴的小女孩--她虽然一贫如洗,在寒冷的冬夜忍着饥饿卖着火柴,但她渴望温暖和光明,在一根根火柴燃烧放出光芒的时候,跟着慈祥的祖母走向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地方。

  我喜欢看这本书,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是善良、勤劳、勇敢、坚强、朴素、健康。让我们向着安徒生的美好希望走去吧!

作文读后感3

  行走在这个迷宫似的城市里,我时常迷路,找不到那个位于迷宫深处的中心,似乎一切都显得紊乱,无序。直到有一天,自己突然醒来,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都在围绕着那个中心打转,只不过是被那些高大的砖墙遮住了双眼,看不到那未来的路。我知道是几米的文字唤醒了那颗尘封在钢筋混凝土中的心灵,像那从南而来的季风,结束了冬天的寒冷。有暖风在身体里流动,直抵那最深处的悸动。

  缘分,有时真的很让人琢磨不透,一次不期的邂逅,往往贮藏着累世的积缘,一次不经意的回眸,却是在那佛前苦苦祷告了五百年。向左,抑或是向右,都是一次无可更改的抉择,关于那前生今世的遇见,关于那隽永不变的诺言。

  午夜,街上的人群已渐渐散去,我,拿着爱的号码牌,站在人生的站台上,等待……

作文读后感4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也很有教育兴,以前我爸爸妈妈也不是经常吵架,偶尔吵那么一两句。后来他们看了这本书就不吵架了。它还另我丰富了知识。它让我知道了有很多鱼类,比如说,像会爬树的弹涂鱼,还有长着象鼻子的象鼻鱼、还有友好的大海鲈、会治牙病的医生鱼、肚子会发光的灯鱼、有的最快的旗鱼和剑鱼等等,数都数不过来。还知道了小河马是爸爸生的、鱼也可以结婚。我还跟大拇指爸爸学会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善意的谎言。

  另外我还学会了成语和谚语。我还发现,只要你有信心、有勇气、有智慧,那就算在强的敌人也阻止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而且有的地方是科幻的,非常适合小孩看,有助于小孩插上想象的翅膀。

作文读后感5

  今天,我做完作业,拿出语文书,细细地品味着我在课上学的课文《詹天佑》。

  这篇课文主要讲述了我国一位杰出的工程师詹天佑的故事。清*要修筑一条铁路,引起了帝国主义的强烈反对。他们最终要挟清*必须用本国的工程师修筑铁路。1905年,清*把修筑铁路的任务交给了詹天佑。詹天佑在帝国主义嘲笑的情况下,顶着压力,接受了任务。经过努力,詹天佑克服了种种困难,成功修筑了我国第一条铁路——京张铁路,给了藐视*的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学完这篇课文,我有很多感受。文中有这样两句话使我牢记在心:塞外常常狂风怒号,黄沙满天,一不小心还有坠入深谷的危险。不管条件怎样恶劣,詹天佑使终坚持在野外工作。这两句话使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詹天佑不畏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詹天佑靠杰出的才干、灵活的头脑和战胜困难的决心,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提前完成了任务,大长了*人的志气。我敬佩詹天佑那种知难而进的精神和战胜困难的决心和毅力。这也使我想到了自己,三年级时,我参加了舞蹈班的学*,因为高难度的动作加上舞蹈基础较差,所以我学起来非常吃力,而且没有听老师的话回家坚持练*,慢慢地把学*舞蹈当成了一种负担,最后索性放弃了训练。从詹天佑身上我明白了只有不畏困难坚持到底,才会收获成功的喜悦。相比之下,我感到很惭愧。作为一名小学生、一名少先队员一定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在学*、生活等方面多下功夫,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到底。

  詹天佑是*的骄傲,更是全国人民值得学*的好榜样。他不畏困难的精神时刻鼓舞着我前进。

作文读后感6

  《草房子》这本书是曹伯伯七八十年代创作的一本书。这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但读起来却很温馨很亲切。这本书有九个章节组成,分别讲述了秃鹤、纸月、白雀、细马、杜小康、桑桑这些孩子身上所发生的一些热爱生命、伤心、高兴、痛苦的事情。

  这本书的小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富有爱心、热爱生命的一个孩子。因为桑桑的脖子上起了一个大脓包,使他的爸爸带他跑了几家医院,经过最后他们的不放弃的努力和信念使桑桑战胜了病魔。我读到这篇章节时,想起了现实中的人们。现实中的人类经不起一些困难和挫折,动不动就觉得自己这辈子完了。其实,生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你可以白白地糟蹋它,也可以好好的使用它。就像书中的桑桑一样,即使医生说治不好,但仍和爸爸一起跑了好几家医院。而当他垂头丧气时,又有人来鼓励他,使他奋发向上。

  在这本书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家住在油麦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麦地经商,是油麦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和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可就在他爸爸拿了自家所有钱又去购买一批货准备继续经商时,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了学。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着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着每一天。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学*中要不畏艰难,只有刻苦、勤奋,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7)

——夏感读后感 (菁华6篇)

夏感读后感1

  夏洛是一只母蜘蛛,当威尔伯跟夏洛第一次见面时,它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因为她善良,温柔,那清脆,动听的声音把威尔伯吸引住了。

  夏洛救了威尔伯一命,让它没有成为圣诞节的熏肉。她救威尔伯的时候,用的词是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

  让我最受感动的是威尔伯帮了夏洛一个忙。它知道夏洛快要死了,它叫丹普尔顿把夏洛生的548个卵袋取了下来。大家都不知道这只猪嘴里含着一个小卵袋,它永远忘不了这个纯洁,善良,可爱,美丽的夏洛。

  就像书中最后一句:“这样的人是不能经常看到的。它既是忠实的朋友,又是写作好手,两者都是。”

夏感读后感2

  马小跳班上的一个女孩非常漂亮----夏林果。

  她5岁开始学芭蕾舞。马小跳喜欢夏林果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学*成绩非常好,有许多许多的优点。马小跳很想和她同桌,但班主任秦老师不同意,因为他现在的同桌是路曼曼,要去管住他,但夏林果不会去管他。秦老师认为他的思想有问题,偏偏喜欢和夏林果同桌,不喜欢路曼曼。

  我觉得马小跳喜欢夏林果不对,讨厌夏林果更是不对的!因为我们年龄还小,就这样很不好,而且讨厌路曼曼也不对,我们都是一个班级,像一个很好又和*的一个大家庭一样呀,但怎么能讨厌同学呢?

  我还觉得最搞笑的是他的爸爸马笑天先生,他是个玩具设计师,有一些芭芘娃娃。对于马小跳来说,是一个又一个都看不上;还是说夏林果漂亮,照夏林果的模样做个*芭芘娃娃。

  我觉得马小跳如果在这个世界上的话,那多好啊!但这是杨红樱阿姨的想像,是不能实现的呀!所以我们只能想象。

夏感读后感3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夏感读后感4

  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夏洛的网》。

  书中讲的是在朱克曼的仓库里生活着一只快乐的小猪威尔伯。有一天,一只老羊跟它说:“你的命运将是熏肉火腿。”威尔伯一听悲痛万分。就在这时,蜘蛛夏洛说话了,它说:“我救你。”于是,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出了奇迹的网络文字。这些文字让威尔伯的主人朱克曼相信它不是一只*凡的猪,同时还帮助威尔伯在集市的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威尔伯再也不用担心他的未来是一个火腿了。但是,夏洛却逐渐老去了,终于有一天它的生命走到了终点,威尔伯非常伤心,它带走了夏洛将要在春天出生的五百一十四个蜘蛛宝宝,希望看到更多的小夏洛。

  我觉得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是最纯洁的,世界上要是少了友谊,就会缺少很多美好、快乐的时光。今后我也要珍惜每一份友谊,交更多朋友。

夏感读后感5

  梁衡的《夏》实在令我拍案叫绝!他摆脱历代文人赞赏春花秋月的窠臼,而在“浸在苦涩的汗水里的夏”上做文章,构思新颖,匠心独运。

  设若单单着眼于夏的苦涩,那也不足为奇。这篇文章之所以与众不同,是由于作者极力赞美夏的“紧张、热烈、急促的旋律”。试想一下:那夏景之美与农民之勤绘成的一副副水**融的“景美人勤图”不堪称夏日一绝吗?历代被人们所厌恶的夏就这样被梁衡以神来之笔绘成了人人向往的金色之夏、收获之夏、希望之夏!

  写作技巧也是文章的一个亮点。无论是比喻,还是拟人都竭力摆脱空洞,具体的让读者可以看见、可以摸着。文中说,夏的色彩是金黄的。它以碧波、嫩竹似的春之绿和夕阳、红叶似的秋之赤进行对比,那么形象、生动。既丰富了读者的视觉感受,又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我以前曾是那么的讨厌夏,可如今(读了《夏》以后)却对夏充满了浓浓的喜爱之情!细细回味,夏的确有许多被众人忽略的闪光点:那连绵的蝉鸣,象一支蓬蓬勃发的夏的赞歌;那翻滚的麦浪,是一片夏的收获之海;那火红的太阳,似收获以后农民的笑脸……而这些,只有懂得“幸福里浸着苦涩的人”才会明白。(.)

夏感读后感6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在诗人作家笔下,夏并不是一个受到青睐的季节。也许,春的百卉萌发能给人一种再生的愉悦,春的万象泰和又能使人的情思得到畅快的释放吧;也许,秋的收获能给人一种成熟的满足,秋的寂寥又能使人的心绪得到淋漓的渲泄吧;所以,吟春咏秋,古今舞文弄墨者,几乎趋若过江之鲫。

  而夏呢?也许它太热太酽太稠密太有点“浓得化不开”了,因此,总不免给人一种失和谐超力度负荷过重之感。我们感受到了夏天的“独特”:它的急促、它的金色、它的生机勃发、它的承前启后、它的生命交替、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荆少年时,正如自然界的夏天一般,希望大家在这个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的时期汲取知识,提升自身能力,迎接下一个收获的季节吧。


红日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8)

——《红日》的读后感汇总5篇

  《红日》的读后感 1

很多年前,曾经一部《红日》的电影风靡全国,后来由于有美化敌人的嫌疑,故在那个政治年代受到批判。关于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gmd“王牌军”74师的故事,我想大家可能更熟悉另一部《南征北战》,里面有一句新中国电影的经典台词“张军长,看在党国的份上拉兄弟一把!”

改编红色经典历来是一件卖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先入为主,一代人的历史记忆难以消除。前一时期国内许多改编后的红色经典影片都遭受不少口水就是明证。但以《红日》改编的同名电视剧版似乎改变了这个宿命。

当我从网上看到《红日》,赞誉之情无以言表。剧中几个主演都是国内大牌,他们用心表演很到位,特别是整编74师中将师长张灵甫由著名的李幼斌出演,从《亮剑》***产党李云龙到《红日》中的gmd张灵甫,虽分属两个不同阵营,但里面依然不乏有“亮剑”的影子,更重要的是里面的人物都有一种的精神,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头,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gmd将领,不一样的国军。还有导演的潜心策划,对战争片把握比较好,《亮剑》与其相比,虽然可看性极高,但*心而论,这与剧中渲染革命乐观主义豪情和诙谐成分的充分性不无关系,现实中的“亮剑”般对敌斗争,应当艰难、残酷许多,而《红日》则表现得似乎*衡一些。

《红日》成为一部红色的历史经典,更在用艺术形式表现重大战役方面作了更深层次的探索。它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临沂、孟良崮三个战役作为情节的发展主线,体现出对现实战争小说的“史诗性”的艺术追求,即精心组织,大力打造,以宏大的结构和全景式的描写展示出战争的独特魅力。从最初的国共力量对比悬殊,整编74师依仗美式装备,强攻涟水,华野一部伤亡惨重,被迫撤出战斗,接着再犯临沂,华野一部在完成战略意图后却主动撤出战斗。而当这支自恃百战百胜的gmd的王牌军孤军冒进到达孟良崮附*,华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集中五个纵队,以局部的绝对优势兵力围歼74师。华野各部以惊人的决心与力量,在包围与反包围的白热化的肉搏战中,把故事情节推向高潮。74师断粮断水,外围增援不力,天公也不下一滴雨,以至连机枪缺水打不响。一心建功立业的张灵甫一生从来没打过败仗,但孟良崮一战功败垂成。他舍弃了自己的年轻美丽的爱妻,和年迈的老父亲以及幼子,选择以死效忠上报国家领袖“。他的死令人惋惜,令他的蒋校长老泪纵横,但他的死是否成就了他的一世英明?曾经被誉为”抗日铁军“的74师建制终于打乱,成败直到最后一刻才瞬间见分晓。据说华野歼灭74师后损失了*两个军,来不及打扫战场就匆匆撤退了。该战其实是国共**战争期间第一次大规模的拼命赌博,gmd战败,几乎预示了其全国失败的最后厄运。

都说”成败瞬间定江山”。创造历史也好,历史剧的创作也罢,虽然往往可能都在瞬间发生,人们却要付诸相当的心力,和全力的打拼,除此之外还要一些运气。对于改编后的《红日》,我之所以关注它、喜欢它,是因为它所表现的内涵适应我们这个时代,为我所感染,这就是此剧成功的地方。

  《红日》的读后感 2

《红日》的作者是吴强,我非常感谢他写这本书,因为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的情况!

主要内容:在1946年的时候,蒋介石向华东**区发动大规模的疯狂进攻,而我们却主动北撤到了山东……

这部书展开了我军全歼***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宏伟画面!

而我对这本书了解不怎么多,但是,我看过了这本书后,我被震撼了,吴强这样说道:“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

这本书,让我受益无穷,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象征的革命的精神。

那场战役胜利结束的第二天上午,也就是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七日,在作者的村口头,他看见了从山上抬下来的张灵普的尸体,想想这尸体啊!

这象征着革命的精神啊!

我把这本书合上后,心中出现了一种说不出了震撼!

第14篇:《红日》读后感

书架上,醒目的红色刺激着我的视觉。这是一本书,一本我刚刚看完的书,它的名字叫《红日》。

这本书以1947 年5 月,中国人民***在孟良崮战役中全歼***精锐军团 —— 张灵甫的七十四师为背景,通过众多英雄事迹而讲述的一个在中国战争史上举足轻重的战役。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没有他们知难而进的精神,能有今天的美好生活吗?但是,现在有很多人都不像他们一样知难而进。就比如说我。那次,我看见妈妈在打字,“啪啪啪”的击键声不停地传入我的耳朵,不一会儿就打上去很多字,而我打完这些字至少要半个小时。于是,一个想法在我脑子里产生了:我要练打字。开始,我的兴致很高,还认真地把打错的字母改成红色,可是后来越来越烦躁,才练了几次就把它删掉了。可是,当我看完《红日》这本书时,我感受到了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于是,我又把它恢复到了原来的位置,继续练打字。现在,看着红色的字母越来越少,我心里特别有成就感。

战士们知难而进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知难而进才会成功,知难而退的人永远是失败者。

  《红日》的读后感 3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名叫《红日》的书。这本书不仅是中小学生必读的一本书,而且风靡全球,成为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这本书写了发生在抗战时期的七十二个故事,每个故事都很感人,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使我受益匪浅。

我读到第四十五个故事时,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触动。故事讲的是蒋介石因为在哥哥战场上连吃败仗,心里不甘心,所以想尽办法对付***,但是每一次都是失败告终。***员经历了许多事情后,都感觉很累,但由于蒋介石的部队一直攻击***,使***的党员不得不随时提高警惕。所以,他们晚上都聚在一起。

就在这战争的时代,有一名***员他唱着歌:同志们!勇敢前进!同志们!顽强作战!端起雪亮的刺刀,刺进了敌人的胸膛!射出无情的子弹,把敌人的脑袋打烂!叫疯狂的敌人,消灭在沂蒙山。。。。。。

在这紧张的时刻,***同志们还这么乐观。

在打仗的时候,要牺牲多少***同志啊!为了换回今天的和*,又有多少英雄好汉受伤,被国名党的人抓走?

《红日》这本书把量大战役的曲折过程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DhB100.com

《红日》这本书是我们所追求的充满和*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境界。

  《红日》的读后感 4

红日是一部以战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的是:1947年,蒋介石悍然撕毁和*协议,对**区发动全面内战。张先生率王牌主力整编74师从淮南攻到淮北,二次攻涟水城,血战十二昼夜,军长沈振新率部突围,败走麦城。张先生连战连捷,攻克淮阴、宿县、临沂,从苏北杀到鲁南,攻占我苏北和鲁南根据地。扬言三个月内解决山东问题,活捉**和粟裕。在这敌强我弱的态势下,***在延安运筹帷幄,作出战略决策,将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集中兵力南征北战,消灭蒋介石的有生力量。蒋介石为一举全歼山东***,调集汤恩伯兵团20余万人以张先生74师为前锋由南向北齐头并进,又命令济南的李仙洲兵团由北向南推至莱芜、新泰一线,企图南北夹击我军。陈粟决定留沈振新部在南线阻击,大部队则围歼李仙洲部,著名的莱芜战役打响。莱芜5万敌军企图向吐丝口方向突围。沈振新率部飞兵攻占吐丝口,截断敌军退路,全歼李仙洲兵团。蒋军不甘失败又以张先生为先锋,向我山东蒙阴县进攻,妄图聚歼我华野于沂蒙山区。陈粟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气魄,围歼74师,张先生却不顾死活,占据孟良崮,妄图以中心开花、四壁合围的战法置我军于死地,两军72万人在小小的孟良崮山区激战三天三夜,血流成河,尸横

遍野。最终,沈振新部搭人梯攀上悬崖绝壁,攻占孟良崮主锋,直捣张先生指挥部石洞。张先生负隅顽抗,决以杀身成仁却被我军乱枪击毙。一场惊天动地的经典战役,国共力量比较悬殊,成败却瞬间逆转。

经过对小说剧情的初步阅读,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了以往战争的艰辛。***要**全中国是多么不容易的事情,然而,他们却做到了,这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做到的,在这样一轮红日生起来的背后是无数的牺牲。***是烈士的鲜血染的,这句话不是小时侯说着完的,那是历史见证的。

以往的中国人民为了今日中国的和*而出生入死,让我更加明白今日的完美生活是来之不易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的领导下,我们虽然走了不少弯路,可是此刻的成绩是显著的。这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是完美的,在此刻的社会当中,我们不需要为了生存而担忧,不需要风餐露宿,不需要担惊受怕,因为我们处于和*的环境之下。这样的环境才能让我们安心地生活、学*,发展经济,发展文化,在前一辈的牺牲之下,换来了我们今日的安宁。作为一个大学生的我们,更加不能辜负前人对我们的期望,不能辜负了他们用生命作为代价。

此刻很多大学生似乎忘记了这些,出现了很多让人失望的现象。有些同学在学*上不思进去,成天就明白吃喝玩乐,没有一点正确的价值观;还有些同学课余之后老说着无聊,真要干点什么却有嫌苦怕累的,没有一点吃苦精神;更有些同学遇到一点失败就想着自杀,对生命一点都不明白珍惜。对于以上描述的一些同学,我觉得真的有必要看一些像《红日》之类的战争小说,了解一些当时***的故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比较生活的不一样,研究自我应当做什么或者不应当做什么。

从另一方面也让我体会到.....在历史前进中所受到的磨难,好多个生死攸关,都让他们一一克服,度过难关。这并不是偶然的,不拥有智慧,不拥有正真的领导才能,怎样能在这样危险的情景下脱颖而出,怎样才能让人们信任他们,听从他们的指挥。...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正义的队伍,此刻我们处于和*的年代,更加不能忘记当初动乱,要在.....的正确领导之下,发挥自我应有的作用,让自我的人生不白白虚度。

对于我们此刻的大学生来说,我们首先应当好好学*,不辜负祖国对我们的期望,不践踏前人用鲜血换来的和*,在完成应有的学业后,也要不断创新,钻研,不怕吃苦,不怕脏不怕累,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红日》的读后感 5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红日》。它是一本红色战争经典长篇小说。作者是吴强,本名汪大同,他还有长篇小说《堡垒》;中篇小说《养马的人》、《他高高地举起雪亮的小马枪》等。《红日》主要写的是新四军,里面有很多人物,比如六班班长秦守本,神枪手王茂生,四班班长张华峰…《红日》里写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内战的事。对我印象最深的是新四军和蒋介石匪军打仗的镜头,一共有三个镜头:镜头一,就是在吐丝口和蒋介石匪军的师长南瓜(何莽的代号)打,后来被新四军打败了。镜头二,鲤鱼(李仙洲的代号)在莱芜知道南瓜死了,就逃跑了,可是被我军抓住了,当了俘虏。镜头三,张灵甫(七十四师师长)的兵力被我军打光了,最后他也死了,孟良崮也被我军占领了。我军胜利了,因为我们把蒋介石匪军的王牌--七十四师打败了,所以战士们个个都很愉悦,简直是一片欢乐的海洋。附*的居民们都陶醉在伟大胜利的怀抱里。我也和他们一样,非常高兴。现在我们没有战争,生活很美好,不愁吃不愁穿,还有电视、电脑、空调,但是我们不要忘记他们在战场上的付出,要学*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要努力学*。他们的保卫,就是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有一个美好的生活。我们要感谢***!感谢***的战士!是他们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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