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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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1

  书读完后,我觉得,《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

  什么是好的文学作品?

  深的。

  好的文学作品是深的。

  一.文字深。它的描写不会有过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淡,朴实,初读时并不会有多喜欢,但真要看进去了,手不释卷也不过如此罢。

  二.内容深。这要谈到情节,好的作品是要一环扣一环的,前呼后应,浑然天成,却又不能有过多的暗示让读者察觉,要出人意料,但也不能有超出一定范畴。个人觉得《尘埃落定》一书在这点上把握极好,尤其是文章的结尾部分,当读者都认为文章会像大部分故事一样,这位成为了土司的“傻子”二少爷和他的漂亮妻子塔娜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他让“傻子”二少爷心甘情愿地死在了他的朋友酒馆老板的刀下。这样的结局不禁要让人扼腕叹息,但我却认为作者这样做是最聪明的:1.呼应的好:酒馆老板曾说过谁当上土司谁就得死。这样的结尾虽在意料之外却又似乎是情理之中,因为“傻子”二少爷毕竟当上了土司啊。2.毁灭的好:“傻子”二少爷是作品的核心,他对家人所显露出来的的爱、他在边境开展贸易时所显露出来聪慧、他救济灾民时所显露出来的大善......集这些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无疑是可爱而又可敬的!但作者却让他死了,这是一种悲哀,但这也使作品的本身更富意义和价值。3.升华的好:我觉得作者的做法是对“傻子”二少爷的一种肯定。这是他的包容、大度、守信的众多美好品质的集中体现,这样的做法,无疑是为本就饱满的人的形象蒙上了一层光环。

  三.人物深。如果一本书中的人物形象不够饱满鲜活那么这就不是一本好书,阿来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跃然纸上。当一本书可以被称之为作品时,书中的人物大多是象征了一个群体了,这本书,也就成为了一个小小的社会。而我觉得《尘埃落定》一书中最有价值的人物一个是“傻子”二少爷,另一个就是没了舌头的*官翁波意西了。(“傻子”二少爷前面已有概述,这里就不重复赘述了。)翁波意西是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他十分虔诚且善良、并追随潮流,想要用好的思想去代替那些丑恶的污秽的迷信的教义,但他的这一做法不但没有换来人们对他的崇敬反而让自己掉了半截舌头。后来他发现自己可以讲话而欣喜不已时,他毫不犹疑地去替“傻子”二少爷说话,让自己的另一半舌头也与自己告别了。他并不傻,或者他早已料到这样的结果,但他坚持去做自己所认为的对的事,这是他的正义的体现。正是因为“塑造”了傻子二少爷和翁波意西的形象,才是作品有了昂扬向上的*的一面,不像那些缠缠绵绵止不断的苦情戏一样了。

  四.意境深。当一部作品综合了以上三点,深远的意境就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了,这时,这部作品才真正有了价值,才真正能够被称为文学作品。

  《尘埃落定》将上述几点都做得几乎无可挑剔,与其说它是一本书,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时代。

  一个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时代。

尘埃落定读后感2

  用多半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三十一万字的小说,速度说快也不快说慢也不算慢。毕竟这是一本小说,也就没有那么深入细细的去品味。读完之后心中才有了,一种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感觉。

  在读这本书时,我一直感觉像是在重读《巴黎圣母院》,只不过与《巴黎圣母院》相比较起来,这本书显得更好懂些。

  《尘埃落定》中作者以麦其土司甲一个傻瓜儿子的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表意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间、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他的人民以及与*军阀的斗争。作者阿来在小说中给读者营造了一种浓厚的藏族氛围。

  令我惊奇的是在全书中,竟然都没有提土司“傻瓜”儿子的名字,或许这也是作者有意为之。但是这个傻儿子做的事情都是那么的顺应人心,具备领袖应有的心胸与胆魄。却在一些*常的事中尽显愚态。如果从书中的“我”的心理描写来说,“我”并不傻而且是异常的聪明,只不过在做一些事情时脑子就不够用了。最后也对他的死感到惋惜,但是这也是他自己选择的结果。

  如果不是在这个朝代更迭,战乱动荡的时代,或许他也会是一代杰出的土司。但是任何事物只能顺应历史的潮流。

  《尘埃落定》初版于1988年3月,荣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读后感3

  9小时45分钟读完这本书,越深入越喜欢。如果让我评价,这是一直以来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不是说他是最好的一本书,而是说他是让我获得最多见解的一本书。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无,宇宙浩瀚,每个人都是一粒尘埃。

  以前觉得自己心比天高,觉得自己与众不同,甚至自满,自大,自诩为聪明人,却不知道是真的傻。

  二少爷就像作为一个局外人,来人间走一遭,他说上天安排他来就是为了见证土司制度从兴盛到瓦解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或许有时候,像二少爷一样,我们跳出世俗的圈套来看待一件事情,会变得更加清晰明朗。每天清晨醒来,他问,我是谁?我在哪?简单又深刻的问题,好像每天赋予自己新的身份定义,才一直清楚明白的活着。

  带着善意和爱对待别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忠诚,傻子少爷始终能拥有人心,受人拥戴,因为他没有把自己和他人区别对待,一个人无论能力与地位多高都要有一颗谦逊的心,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能教给你一些东西,这一点是我该努力学*和改变的。

  人要善于等待,有些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珍惜当下,少想未来。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所有事情都有正反两面,一件表面是坏事的事情发生时,一定要用积极的眼光去辩证的看问题,会有助于自己调整心态,早日走出困境。

  人是最难看清自己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4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5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的事件,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9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1

  这本在我书架上躺了很久的'《尘埃落定》,终于在这个暑假中“尘埃落定”了。

  曾记得在区里的一节语文公开课上有一位老师用阿来的这篇《尘埃落定》作为导入,上了一节关于科幻小说的课。所以,印象中,一直以为《尘埃落定》是一篇曾经获得过矛盾文学奖的科幻小说。直到读了后,才纠正了我这个错误的认知。事实是,《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曾经是杂志《科幻世界》的主编,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中出现了对巫术、预言等情节的大量描写,使小说带上了一点魔幻的色彩。比如,土司太太嘬着嘴,尖着手指,“咯吱咯吱”吃老鼠的声音成为“我”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我”穿着从死囚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满足了它在世间行走的愿望,最后,哥哥穿着它被人杀死……这些描写也让小说具备了超越世俗生活的独特魅力。

  作为一部兼具通俗性和传奇性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为我们奏响了一首独特异域风情中亲情、爱情、友情的交响曲。在这部荡气回肠的家族史诗中,作者以一个“傻子少爷”的眼光见证了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史,也在“傻子少爷”不停的追问“我是谁”“我在哪儿”中,传达出作者对普通人在历史巨变中将何去何从的拷问。

  土司,作为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部落的头目,虽然他们的头衔是中原的皇帝给的,但他们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拥有广袤的土地,自己的军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等宗教僧侣阶层,以及大批的奴隶,无尽的财富和至上的权利,他们是逍遥在正统王权之下的小土王。作者以其轻巧活泼而富有魅力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藏族地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些雄踞一方的土司们,都曾坚定地相信这高高在上的土司之位会千秋万代地传下去。可当历史的巨轮滚滚而来时,那些连同所有人在内的巍峨官寨轰然倒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所有的新仇旧恨,落寞繁华都化作一粒尘埃,在飞跃落定之间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这不由让我想到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同样的家族史诗,同样的精彩传奇,同样在时代的洪流当中变成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历史的扉页上悲壮地落定。

  一个偌大的家族在时代的洪流中尚且如此渺小,那么一个人在其中的存在又是何其卑微!当盛极一时的家族走向四分五裂,当不可一世的“土皇帝”沦为蝼蚁一般的普通人,当辉煌归于历史,当荣耀成为过去,我们在感叹世事如苍狗白云,变幻无常的同时,也应该明白没有永恒的舞台中心,所有的繁华最终都将会落幕,正如时代有始末,家族有盛衰,生命有存亡,当时间的河流奔涌向前,夹裹在其中的那些人,无论是权倾一时的麦其土司,还是命如蚁贱的侍女桑吉卓玛,都只能看着曾经珍视的金钱、地位、欲望、权力、情爱、青春、健康化作微不足道的尘埃,在他们死去的躯体上无声地落定。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历史前进的巨轮下,被碾压粉碎的不仅是一座古老的大厦,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世袭的制度,随之毁灭的,还有那无数鲜活高贵,*凡灿烂的生命。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陌生又神秘的少数民族,他们的生活有着不同于我们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的,但他们过得却是和我们相似的人生。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读后感2

  记得那个土司的女儿,可以令全部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她的漂亮,让傻子对她一见钟情。从那时起,傻子就知道了自己原来已经产生了爱情。

  爱情什么?傻子的脑子里很不清楚,因为他是一个傻子,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就在别人都嘲笑他的时候,他遇到了塔娜,和他的侍女一样名字的女人。

  她的美丽,是茸贡土司最有效的武器,这个武器也确实有效,她为茸贡土司带来了粮食。作为当初的承诺,塔娜不得不嫁给傻子,然而这并不是她所期望的。

  她哭泣,她在傻子的怀里哭泣,只为她的母亲,那急需的粮食。

  傻子的心痛了,不知为何,自己已经得到了梦寐中的女人,得到了自己的爱情,难道不是吗?为何自己的心还是那么痛?这是他的傻子脑袋想不明白的。

  很久以后,塔娜的一次次背叛,让傻子明白一个道理,“同得到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悲伤。”

  即便聪慧如傻子,糊涂如傻子,也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多么美好的爱情,却因为这样的结局,变得越来越不好,越来越让人心痛。

  如此,我也联想到了这世间的.爱情。总是在你喜欢他的时候,他对你无所谓,当他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以前是多么美好。

  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是你在这世间可以想的到的最美好的人。然而,当你得到他的时候,你才明白,那不是你所期许的爱情,他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与其那时候伤心,不如让感情放开些,或许得不到才是你所期待的那样美好。

《尘埃落定》读后感3

  一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二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三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尘埃落定》读后感4

  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尘埃落定》400字到1000字的读后感30篇,因为内容比较多,大家可以采用“Ctrl+F”查找自己想要的内容。

《尘埃落定》读后感5

  最*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6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尘埃落定》读后感7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尘埃落定》读后感8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9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9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1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尘埃落定》读后感2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

  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

  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

  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

  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尘埃落定》读后感3

  这本在我书架上躺了很久的'《尘埃落定》,终于在这个暑假中“尘埃落定”了。

  曾记得在区里的一节语文公开课上有一位老师用阿来的这篇《尘埃落定》作为导入,上了一节关于科幻小说的课。所以,印象中,一直以为《尘埃落定》是一篇曾经获得过矛盾文学奖的科幻小说。直到读了后,才纠正了我这个错误的认知。事实是,《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曾经是杂志《科幻世界》的主编,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中出现了对巫术、预言等情节的大量描写,使小说带上了一点魔幻的色彩。比如,土司太太嘬着嘴,尖着手指,“咯吱咯吱”吃老鼠的声音成为“我”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我”穿着从死囚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满足了它在世间行走的愿望,最后,哥哥穿着它被人杀死……这些描写也让小说具备了超越世俗生活的独特魅力。

  作为一部兼具通俗性和传奇性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为我们奏响了一首独特异域风情中亲情、爱情、友情的交响曲。在这部荡气回肠的家族史诗中,作者以一个“傻子少爷”的眼光见证了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史,也在“傻子少爷”不停的追问“我是谁”“我在哪儿”中,传达出作者对普通人在历史巨变中将何去何从的拷问。

  土司,作为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部落的头目,虽然他们的头衔是中原的皇帝给的,但他们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拥有广袤的土地,自己的军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等宗教僧侣阶层,以及大批的奴隶,无尽的财富和至上的权利,他们是逍遥在正统王权之下的小土王。作者以其轻巧活泼而富有魅力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藏族地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些雄踞一方的土司们,都曾坚定地相信这高高在上的土司之位会千秋万代地传下去。可当历史的巨轮滚滚而来时,那些连同所有人在内的巍峨官寨轰然倒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所有的新仇旧恨,落寞繁华都化作一粒尘埃,在飞跃落定之间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这不由让我想到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同样的家族史诗,同样的精彩传奇,同样在时代的洪流当中变成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历史的扉页上悲壮地落定。

  一个偌大的家族在时代的洪流中尚且如此渺小,那么一个人在其中的存在又是何其卑微!当盛极一时的家族走向四分五裂,当不可一世的“土皇帝”沦为蝼蚁一般的普通人,当辉煌归于历史,当荣耀成为过去,我们在感叹世事如苍狗白云,变幻无常的同时,也应该明白没有永恒的舞台中心,所有的繁华最终都将会落幕,正如时代有始末,家族有盛衰,生命有存亡,当时间的河流奔涌向前,夹裹在其中的那些人,无论是权倾一时的麦其土司,还是命如蚁贱的侍女桑吉卓玛,都只能看着曾经珍视的金钱、地位、欲望、权力、情爱、青春、健康化作微不足道的尘埃,在他们死去的躯体上无声地落定。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历史前进的巨轮下,被碾压粉碎的不仅是一座古老的大厦,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世袭的制度,随之毁灭的,还有那无数鲜活高贵,*凡灿烂的生命。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陌生又神秘的少数民族,他们的生活有着不同于我们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的,但他们过得却是和我们相似的人生。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读后感4

  这本在我书架上躺了很久的《尘埃落定》,终于在这个暑假中“尘埃落定”了。

  曾记得在区里的一节语文公开课上有一位老师用阿来的这篇《尘埃落定》作为导入,上了一节关于科幻小说的课。所以,印象中,一直以为《尘埃落定》是一篇曾经获得过矛盾文学奖的科幻小说。直到读了后,才纠正了我这个错误的认知。事实是,《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曾经是杂志《科幻世界》的主编,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中出现了对巫术、预言等情节的大量描写,使小说带上了一点魔幻的色彩。比如,土司太太嘬着嘴,尖着手指,“咯吱咯吱”吃老鼠的声音成为“我”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我”穿着从死囚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满足了它在世间行走的愿望,最后,哥哥穿着它被人杀死……这些描写也让小说具备了超越世俗生活的独特魅力。

  作为一部兼具通俗性和传奇性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为我们奏响了一首独特异域风情中亲情、爱情、友情的交响曲。在这部荡气回肠的家族史诗中,作者以一个“傻子少爷”的眼光见证了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史,也在“傻子少爷”不停的追问“我是谁”“我在哪儿”中,传达出作者对普通人在历史巨变中将何去何从的拷问。

  土司,作为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部落的头目, 虽然他们的头衔是中原的皇帝给的,但他们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拥有广袤的土地,自己的军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等宗教僧侣阶层,以及大批的'奴隶,无尽的财富和至上的权利,他们是逍遥在正统王权之下的小土王。作者以其轻巧活泼而富有魅力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藏族地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些雄踞一方的土司们,都曾坚定地相信这高高在上的土司之位会千秋万代地传下去。可当历史的巨轮滚滚而来时,那些连同所有人在内的巍峨官寨轰然倒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所有的新仇旧恨,落寞繁华都化作一粒尘埃,在飞跃落定之间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这不由让我想到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同样的家族史诗,同样的精彩传奇,同样在时代的洪流当中变成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历史的扉页上悲壮地落定。

  一个偌大的家族在时代的洪流中尚且如此渺小,那么一个人在其中的存在又是何其卑微!当盛极一时的家族走向四分五裂,当不可一世的“土皇帝”沦为蝼蚁一般的普通人,当辉煌归于历史,当荣耀成为过去,我们在感叹世事如苍狗白云,变幻无常的同时,也应该明白没有永恒的舞台中心,所有的繁华最终都将会落幕,正如时代有始末,家族有盛衰,生命有存亡,当时间的河流奔涌向前,夹裹在其中的那些人,无论是权倾一时的麦其土司,还是命如蚁贱的侍女桑吉卓玛,都只能看着曾经珍视的金钱、地位、欲望、权力、情爱、青春、健康化作微不足道的尘埃,在他们死去的躯体上无声地落定。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历史前进的巨轮下,被碾压粉碎的不仅是一座古老的大厦,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世袭的制度,随之毁灭的,还有那无数鲜活高贵,*凡灿烂的生命。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陌生又神秘的少数民族,他们的生活有着不同于我们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的,但他们过得却是和我们相似的人生。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读后感5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6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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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7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尘埃落定》读后感8

  仅仅看了前面几页,我就沉醉在那朴素,幽默睿智的语言之中,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之口,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在独特新鲜的叙述藏族社会生活之中,展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逼真状态,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主题,作品中的“我”“是作为土司制度的见证人出现的.。”这里,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土司之间土地财富,奴隶美女的掠夺与争斗,诸多人物和事件构成的末世悲喜剧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看上去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无论是艺术细节的刻画,还是社会场景,雪域风情,都描绘得令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他的*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傻子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拥有一颗*常心。不追逐名利,不勾心斗角。官寨的地下室里堆积着无数的金银,他从不为之心动。在边界上取得成功之后,人人都认为他完全有资格取代哥哥成为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却毫无此念。在他眼里,门巴*和济嘎活佛的斗法争宠,土司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明争暗斗,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惜现实中门巴之类的“聪明人”太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便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腐朽堕落,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落得个与书中聪明的“大少爷”般的下场,其实,“万顷良田,每餐仅啖三两米;千间大厦,一宵只睡半张床”。贪求何益?遗憾的是,“聪明人”看不到这一点。

《尘埃落定》读后感9

  阿来的《尘埃落定》叙述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作者从这个傻瓜儿子的角度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从傻子的角度看世界,给我们很多启迪。

  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尘埃落定》写的是人生。小说里有童年,有初恋、爱情、妻子,有事业、权利,有朋友、敌人,有父母、兄弟。我们仿佛想到了自己,想到了我们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引发我们了无限的思考。

  我觉得《尘埃落定》是对善良的歌颂,善良的人也许会有时会失去一些,但最终却得到朋友,得到真情,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帮助。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1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2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尘埃落定》读后感3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尘埃落定》读后感4

  仅仅看了前面几页,我就沉醉在那朴素,幽默睿智的语言之中,藏族青年作家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之口,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在独特新鲜的叙述藏族社会生活之中,展示了人类社会生活的逼真状态,揭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人性主题,作品中的“我”“是作为土司制度的见证人出现的.。”这里,爱欲与文明的冲突,土司之间土地财富,奴隶美女的掠夺与争斗,诸多人物和事件构成的末世悲喜剧在作者的笔下娓娓道来,看上去从容不迫,举重若轻,无论是艺术细节的刻画,还是社会场景,雪域风情,都描绘得令人拍案叫绝。

  书中的主人公,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一个被人人都认定的傻子,其言谈举止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可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眼光,凡事从不刻意而为之,却能诸事顺畅。傻子的哥哥,麦其土司的大少爷,这个大家公认的聪明人,为了保卫其南边的边界浴血奋战却无功而返,而傻弟弟却不费一枪一弹,将北方边界建成了贸易重镇,为麦其土司赚了数不清的银子,作为历史的必然,土司制度终于消亡,傻子最终死于复仇者的刀下。

  读罢掩卷沉思,感慨颇多,“一个向来把身边的人看得比自己聪明的”傻子,为什么事事比聪明人干得还出色呢?我看主要是因为傻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傻,并坦然承认,其实这正是傻子的聪明之处,正如他的*官翁波意西所说:“都说少爷是傻子,可我要说,你是个聪明人,因为傻子才聪明。”“聪明人背上了聪明的包袱,时时害怕自己做了傻事。”他们的弱点是“特别怕自己偶尔表现得不够聪明。”自作聪明的结果,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生活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傻子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拥有一颗*常心。不追逐名利,不勾心斗角。官寨的地下室里堆积着无数的金银,他从不为之心动。在边界上取得成功之后,人人都认为他完全有资格取代哥哥成为土司的继承人,但他却毫无此念。在他眼里,门巴*和济嘎活佛的斗法争宠,土司之间为着各自的利益而明争暗斗,显得是多么的可笑。可惜现实中门巴之类的“聪明人”太多,他们一旦大权在握,便欺上瞒下,贪赃枉法,腐朽堕落,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到头来是“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落得个与书中聪明的“大少爷”般的下场,其实,“万顷良田,每餐仅啖三两米;千间大厦,一宵只睡半张床”。贪求何益?遗憾的是,“聪明人”看不到这一点。

《尘埃落定》读后感5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9篇)

《尘埃落定》读后感1

  这本在我书架上躺了很久的'《尘埃落定》,终于在这个暑假中“尘埃落定”了。

  曾记得在区里的一节语文公开课上有一位老师用阿来的这篇《尘埃落定》作为导入,上了一节关于科幻小说的课。所以,印象中,一直以为《尘埃落定》是一篇曾经获得过矛盾文学奖的科幻小说。直到读了后,才纠正了我这个错误的认知。事实是,《尘埃落定》的作者阿来,曾经是杂志《科幻世界》的主编,也正因为如此,这部小说中出现了对巫术、预言等情节的大量描写,使小说带上了一点魔幻的色彩。比如,土司太太嘬着嘴,尖着手指,“咯吱咯吱”吃老鼠的声音成为“我”长久以来的一个噩梦;“我”穿着从死囚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满足了它在世间行走的愿望,最后,哥哥穿着它被人杀死……这些描写也让小说具备了超越世俗生活的独特魅力。

  作为一部兼具通俗性和传奇性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为我们奏响了一首独特异域风情中亲情、爱情、友情的交响曲。在这部荡气回肠的家族史诗中,作者以一个“傻子少爷”的眼光见证了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史,也在“傻子少爷”不停的追问“我是谁”“我在哪儿”中,传达出作者对普通人在历史巨变中将何去何从的拷问。

  土司,作为西北、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部落的头目,虽然他们的头衔是中原的皇帝给的,但他们实行“世袭制”,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拥有广袤的土地,自己的军队和为自己服务的活佛、*等宗教僧侣阶层,以及大批的奴隶,无尽的财富和至上的权利,他们是逍遥在正统王权之下的小土王。作者以其轻巧活泼而富有魅力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藏族地区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些雄踞一方的土司们,都曾坚定地相信这高高在上的土司之位会千秋万代地传下去。可当历史的巨轮滚滚而来时,那些连同所有人在内的巍峨官寨轰然倒塌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所有的新仇旧恨,落寞繁华都化作一粒尘埃,在飞跃落定之间见证一个时代的落幕。这不由让我想到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同样的家族史诗,同样的精彩传奇,同样在时代的洪流当中变成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历史的扉页上悲壮地落定。

  一个偌大的家族在时代的洪流中尚且如此渺小,那么一个人在其中的存在又是何其卑微!当盛极一时的家族走向四分五裂,当不可一世的“土皇帝”沦为蝼蚁一般的普通人,当辉煌归于历史,当荣耀成为过去,我们在感叹世事如苍狗白云,变幻无常的同时,也应该明白没有永恒的舞台中心,所有的繁华最终都将会落幕,正如时代有始末,家族有盛衰,生命有存亡,当时间的河流奔涌向前,夹裹在其中的那些人,无论是权倾一时的麦其土司,还是命如蚁贱的侍女桑吉卓玛,都只能看着曾经珍视的金钱、地位、欲望、权力、情爱、青春、健康化作微不足道的尘埃,在他们死去的躯体上无声地落定。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在历史前进的巨轮下,被碾压粉碎的不仅是一座古老的大厦,一个庞大的家族,一个世袭的制度,随之毁灭的,还有那无数鲜活高贵,*凡灿烂的生命。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陌生又神秘的少数民族,他们的生活有着不同于我们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的,但他们过得却是和我们相似的人生。

  “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他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彼处,生活在此时与彼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故事里面的角色与我们大家有同样的名字:人。”我们终归是逃脱不了成为尘埃在人世间落定的宿命。而我们能做的或许就只是在落定之前,尽可能地按照自己的方式飞舞,并为曾经的繁华准备一次完美的谢幕!

《尘埃落定》读后感2

  记得那个土司的女儿,可以令全部男人神魂颠倒的女人。她的漂亮,让傻子对她一见钟情。从那时起,傻子就知道了自己原来已经产生了爱情。

  爱情什么?傻子的脑子里很不清楚,因为他是一个傻子,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就在别人都嘲笑他的时候,他遇到了塔娜,和他的侍女一样名字的女人。

  她的美丽,是茸贡土司最有效的武器,这个武器也确实有效,她为茸贡土司带来了粮食。作为当初的承诺,塔娜不得不嫁给傻子,然而这并不是她所期望的。

  她哭泣,她在傻子的怀里哭泣,只为她的母亲,那急需的粮食。

  傻子的心痛了,不知为何,自己已经得到了梦寐中的女人,得到了自己的爱情,难道不是吗?为何自己的心还是那么痛?这是他的傻子脑袋想不明白的。

  很久以后,塔娜的一次次背叛,让傻子明白一个道理,“同得到时的悲伤相比,得不到时的悲伤根本算不上悲伤。”

  即便聪慧如傻子,糊涂如傻子,也明白了这样的道理。

  多么美好的爱情,却因为这样的结局,变得越来越不好,越来越让人心痛。

  如此,我也联想到了这世间的.爱情。总是在你喜欢他的时候,他对你无所谓,当他失去你的时候,才知道以前是多么美好。

  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么他在你心中的地位是无可比拟的,是你在这世间可以想的到的最美好的人。然而,当你得到他的时候,你才明白,那不是你所期许的爱情,他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与其那时候伤心,不如让感情放开些,或许得不到才是你所期待的那样美好。

《尘埃落定》读后感3

  一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二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三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尘埃落定》读后感4

  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尘埃落定》400字到1000字的读后感30篇,因为内容比较多,大家可以采用“Ctrl+F”查找自己想要的内容。

《尘埃落定》读后感5

  最*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6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尘埃落定》读后感7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尘埃落定》读后感8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

  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

  "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9

  这是一片”骨头把人分出高下”的土地,土司制度下的自由民、奴隶,让”当一个小小土地上的王者”成为一种至高无上的梦想,而作者以一个被”骨头”赋予了至高权力的”傻子”的视觉,来让读者观察到许多”聪明人”的做法,不过是相信土司制度下保护层,也明白到了故步自封,自以为是终将会被时代所淘汰,而”傻子”正是有一种大智若愚的前瞻性,他说:”人其实是害怕真实的”所以父亲害怕传位给他,”聪明人”哥哥害怕他的竞争,因为他就是真实,而”聪明人”们就一直沉浸在自己的虚空中,而不能直面不去”忧天”。

  他真实的情感,爱一个人到”骨头里面有泡泡”,他的为政以德,用换位思考的慈悲来真正让随从顺服,而不只是封建地奴役他们,他关注那些”烂在舌头里的话”愿意听民意,还体现在红色*来炮轰寨子之前做出让所有人成为自由民的决定,这是他走的更远的原因,值得学*。尘埃落定”也是应了”傻子”心里想的很多次那个尘土纷飞石头寨子的土崩瓦解,也是证明土司制度的化为乌有,从此土地上就没有大大小小的王者了。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 (菁华3篇)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1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米壳,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

  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人人生而*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2

  一曲荡气回肠,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开篇写到1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1个傻瓜儿子。于是,整个小说的故事就围绕着这个傻瓜儿子:展开,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虽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是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

  《尘埃落定》虽然讲述的是少数民族——康巴藏族的故事,但这篇小说并不局限于不于民族题材。小说中涉及到的权力、英雄、宗教、信用、仇杀、爱情等话题都具有现代意义。《尘埃落定》写的是1个少数民族的历史,但这种历史也是1种现实,这种现实通过这篇小说得到更为充分的表达,它的面貌被展现得更加文阔,更加深远。全文是处于同1种空间,但是也存在着演绎多种故事的可能。

  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作者通过傻子少爷之口,多次表明自已“看见了”,见了未来。他固然不可能真的看见未来,但对于我们来说,历史的发展是不可逆转的,旧社会的制度必要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得。所以对于这片雪域高原土司制度的消亡,历史却早已知晓。因而,阿来不必明言,我们便可知道傻子少爷看到了什么。这里就体现了“傻瓜儿子”拥有超时代的预感。世上最后1个土司,雪域高原翻天覆地的变化,藏族贵族阶级无可奈何的没落伤感,藏族人民渴盼摆脱欺压迎接新的生活,这一切的一切,都反映了雪域高原在面临变革前的动荡、傍惶、期待与困惑。这种预言营造的氛围和情绪贯穿全篇,自然而然带给了读者极强的感染力。

  接着就是小说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得扣人心弦。小说中描写的爱情,有傻子少爷对卓玛朦朦胧胧的爱和依恋,也有侍女塔娜与傻子少爷间不*等的畸形的爱,有引发兵戈与世仇的老土司和央宗的爱,也有傻子少爷和塔娜之间的爱。全篇重点描写的傻子少爷和美丽的塔娜之间的爱与恨,依恋与背叛更是动人心魄,把爱情的渴望、理想、美好、矛盾、背叛、无助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傻子少爷一生都在怀念桑吉卓玛的奔放与激情,那是傻子少爷朦朦胧胧的初恋,但爱情虽然崇高,却并非生活的全部。怀着爱的激情,卓玛勇敢地与银匠结合,但艰难的生活磨历很快使卓玛疲惫不堪,于是卓玛选择了离开,选择了和跛子管家在一起。作者在塑造“卓玛”这一人物形象之际,将对爱情的追求和背叛集中在了她1个人身上;侍女因制度而被送到傻子少爷身边,她的奉献对傻子少爷来说具有**礼的意味,这并不是傻子少爷和侍女自主选择的爱,是源于制度的爱,而这种爱只能以悲剧收场;傻子少爷与茸贡土司之女塔娜的爱是傻子少爷一生经历的最刻骨铭心的爱情,这是傻子少爷主动选择的爱。塔娜与傻子少爷的结合并非是两相情愿的爱情,美丽的塔娜对爱情有着青春少女美好的幻想,但身为茸贡土司的女儿,她的爱情只能为了权力和政治牺牲。塔娜不爱傻子少爷,所以她的心是痛苦而矛盾的,但随着傻子少爷在边境的成功,傻子少爷日益成为麦其土司的有力争夺者,女人天生热爱强者的一面又让塔娜逐渐对傻子少爷产生了感情,但是傻子少爷最终放弃了最好的得到麦其土司之位的良机,由强者变成了弱者,这让塔娜感到失望,爱也由此破灭。作者把爱的美好、背叛、彼此的伤害、痛苦描写得入木三分,每个人被爱与恨趋使的行为和心理都十分合理真实,强烈的爱恨交织,动人心魄。

  最后,小说对人物性格的塑造十分淋漓尽致。在土司家族与其余三位土司的权力之争和土司家族内部的权柄之争中,亲情与权力相互交织,爱与恨同时并存,每1个陷入权力争斗的人们都有着复杂而真实的人性,在这复杂真实的人性趋使下,每个人的所作所为甚至连自己也不能预料到。在欲望和权力的驱使下,亲情和爱情被扭曲变形,人的心理渐渐变得阴暗,对权力的追逐是那么贪婪不加掩饰,但父子之爱、兄弟之爱却又在这种扭曲中挣扎,使人感受到了什么叫做痛苦。所以《尘埃落定》中的人物性格是符合真实的人性的,是符合人性真实复杂的一面的。

  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对细腻而真实的爱情描写、对人物性格的塑造是我看完小说后留给我最深的印象和最直接的感受。在以后的文学创作之中,必须要关注人性,以“人”为本,才能给予小说无限的生命力。

《尘埃落定》读书笔记3

  《尘埃落定》算是当代文学里面比较特别的一本。作为一本描绘了大家族兴衰荣辱的巨著,它没有《白鹿原》里白家鹿家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不会像陈忠实那样起笔第一句便是白嘉轩这辈子唯一引以为豪的事,便是他一生娶了七房女人;而和《*的葬礼》一样描述少数民族生活和经历的纪实性很强的小说又不一样,没有娓娓道来*的生活,*的文化,和*的信仰,它给我们展现出来的,不仅仅是土司的生活,而是整个民国时代四土的人情世故,用一个很特殊的藏族聚居地缩影了整个*的斗争和彷徨。另辟蹊径,《尘埃落定》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这样的故事除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和拉伯雷的《巨人传》之外,古今中外几乎无出其右者。正是这一个土司家的小儿子,不谙世事的小傻子,却在民国年间演绎出来了自己大智若愚的一生。

  从懵懂的年纪,这个藏阿斗便以一个傻子的视角解读了他眼中的世界。一只画眉鸟,一架望远镜,一个丫鬟,在他的眼里回归最本真的属性,他忽略了所有的细节,却牢牢地记住了所有事情最根本的目的。起初,这样的细节不是很明显,也没有相当的规律性,但是随着故事的深入和主人公人生的发展,他为人处世的简单原则确确实实在那个人心复杂的混战年代大有作为。作为一个傻子,他可以的到哥哥的爱惜和父母的宽容,没有王权的争夺让这个阿斗的生活变得很时尚,很小资。也正是因为他傻到了每个人眼里,每个人心里,让他能清清楚楚的看到权力和利益的制衡与博弈,领会身处土皇帝的位置面对的人和事。伴随着这样的动荡时局,伴随着麦琪土司的日渐衰老,小傻子也一点一点成长起来。傻子的哥哥,聪明的土司家公子在一次不幸遭人暗算之后一命呜呼时,医生的一句话醍醐灌顶,小傻子不但不是傻,而是真的懂得王侯之道。只不过这一回不像以前,大家把他的智慧放到运气的范畴内。就这样,土司大人出于无奈,把土司的位置交给了小傻子。《尘埃落定》里面没有诸葛亮那样用心辅佐阿斗的好丞相,而是小傻子本身心里面住着一个诸葛亮。他面对战乱年代的纷争动荡,用他最开始那样清晰简单的人生态度对待每件事,反而处理的井井有条,还在这个时候娶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

  小傻子当了土司,才是真正的故事开始。种什么,卖什么,土地怎么用,特派员怎么打交道……一件件事情的决策他都处理的完美。为别的土司带来**、梅毒、*,把自己的领地变得富饶且强盛,与特派员的关系无疑是小土司得到这些好处的一个有利条件,他在处理和特派员关系的方法上体现出一个成熟政治家的智慧和手腕,而特派员的心智反而如同小孩子一般幼稚短浅,一来二去,便成就了小土司的繁荣。只是几个傻子般的话却让所有难以决策的`事情土崩瓦解。说他智慧,但是他却想得太简单;说他愚蠢,可是每件事情都毫无瑕疵,十全十美。甚至于他还资助了冯如先生的飞机事业,在抗日战争和反列强事业中做出了比绝大多数人都要伟大的奉献……真是看不懂阿来先生的想法,是让我们把这些都归于运气,还是相信小土司从小便是一个懂得隐忍懂得示弱于人的大野心家。也许只有在小说里才能看到这种天方夜谭般的巧合与机缘吧,可是故事确实这样发生了,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傻子,在哥哥遇刺身亡之后继承父位,非但没有把家业弄垮,反而使本来四个势均力敌的土司势力变成自己一家独大的局面。从现实的情况看,我们真的没办法把这种成功归于他的傻还是归于时运亨通,只是知道,小傻子的人生是成功的,他有一个天真愉快又富足的童年,有一个权倾一方一言定生死的青年,待到**,他又明智的选择了归顺**,古云一朝皇帝一朝臣,在换代之时能安度晚年已经是莫大的成功。

  从《尘埃落定》理解世界,会有一种别样的情怀。相信宿命吗?不是的。从小土司和刺客的对话里便可以看出他的生活不是听天由命。那是他处心积虑一步一步登上土司的位置吗?也不是。如果说从十几岁的年纪便懂得忍辱负重,那区区一个土司,还真不是他的菜。那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他呢?可能是因为他的性格吧。儿时变被人以傻子相待,他衣食无忧却没办法学到父亲的行事原则,反而在看着哥哥的错误警醒自己。上位之前几乎所有人都认定他注定是一位“亡国之君”,亡国不过如此,再糟糕,又能怎样?!于是小傻子索性按照自己的意图来,在麦琪土司在位的时候他还真的按照自己的意思做出一番事业,让所有人刮目相看了。即位之后小傻子的铁腕政策不但扩张了土地而且使自己的地位日益稳固,已经全然不见当初那个小傻子的影子,除了他那位美丽的妻子之外,可以说所有人都把他与之前那个只知道花鸟虫鱼的小少爷不是一回事了。一个人的成长或许就是这样,在按部就班的生活中,不知不觉的就长大了成熟了。

  最开始看《尘埃落定》,其实不是为了去探询人生的道理或者是了解四土*的生活,只是为了丰富扩展阅读量。可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却发现这本书的意义远大于文字的叙述,整个故事的深度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无论是小说里人物的性格特点还是思想的表述方式,都会给读者一种潜移默化的暗示和启发,让人不禁思考故事的背后有怎样的生活,人物的内心有怎样的经历和坎坷。阿来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一副清明上河图般的伟大画卷,更是一部《悲惨世界》般的历史长廊。正如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只是《尘埃落定》,每一部小说,每一首诗,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理解和感悟。读书不只是把作者的思想接纳给自己,而是将自己的人生经历、作者的人生经历和人物的人生经历复杂的糅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盘根错节的意识形态,作为读者的人生感悟,为读者未来的生活提供前行的道路。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6)

——尘埃的作文 (菁华5篇)

尘埃的作文1

  5月10日,姜岭中心小学84名学生在学校电教室、美术室进行了“天地杯”作文竞赛,秩序井然,圆满结束。

  此前,学校积极响应《湖北教育报刊社开展的第十一届“天地杯”中小学生作文竞赛的通知》,制定了符合实际的作文竞赛方案,坚持服务班级,服务学生全面成长为宗旨,培养学生的作文兴趣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现和培养写作新苗。第一阶段:常规作文与竞赛作文的辅导讲座;第二阶段:学生现场两小时*作:第三阶段:表彰参与学生和获奖学生。

  该竞赛卷的三、四年级组作文题为:《下雨的时候》,《生日礼物》,《心日怦怦跳》,《夸夸我的------》。五、六年级组作文题为:《尝到-------的滋味》,《背影》,《星星知我心》,《最美的画》。考生认真审题、列提纲、打草稿、作修改、誊写,朝气蓬勃、斗志昂扬,均想写出张扬个性,富有灵性的文章,抒发心中的感悟与故事。

  据悉,姜岭中心小学教务处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学生“早读午写”的*惯,课外阅读的*惯,以写促读的*惯。

尘埃的作文2

  佛曰:“身似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莫使惹尘埃。”

  时光在历史的光晕下逐渐回暖,渐渐展现出最初的模样,柔和却不失棱角,干净却不失艳丽,你,一身自衣,一壶清洒,一把古琴,以酒杯与明月相碰,以精魂与菩提相依。手一挥,尘埃随风而逝;剑一拔,英雄战场无人可挡。宿夜婉转,清澈悠扬的旋律在风中飘荡,醉了星光,醉了月光,也醉了你时时紧锁的心房,拂去那遮住阳光的灰尘,点亮那未来方向的灯光。

  心中有尘,好似迷雾铺满的路途无法看清方向,好似身上架有绳索无法走向远方,就如大才子纳兰容若,也只有以酒香酝酿,以梨花诉裹肠,于是,他执起心中的尺,拂去心上的尘,那追逐名利的尘,那焦躁不安的尘,那令他迷失方向的尘。于是,万马齐喑也罢,喧器嘈杂也置,终究敌不过内心的从容与淡定,留一盏茶香,弹一首古曲,放眼于世界的寥廓与凝重,去聆听时代的呼吸。尽管他的人生仅仅三十余载,但他思考的深度,他那风雨欲来,我自巍然不动的心灵状态,却是几百年来,无数代人都无法乞及的高度。

  流年似水,无数明媚鲜艳的往事都已化为烟埃,但总有些什么会留下或深或浅,或重或轻的印迹,且看隐逸者陶潜逐去官场也俗尘,走进田园,走进世外桃源的清朗身影;且听牧羊者苏武拂走贪婪之尘,执一支笔,书写对大汉的忠诚;且触王羲之挥过浮躁之尘,终成行如清冽之风,草如龙凤舞动的书法之风,且行且听且触,且逐且拂且挥,且用世间的青山绿水去洗涤心中的烦仇烟雾,以明月之心,照亮永恒,照亮千百年来的中华民族不息的文化灯火。

  心如朗月之花,深潭微澜,映出湖面的清澈与宁静;但心中之尘若要拂去,又要无痕,改用怎样的姿态与方式呢?静笃无功,反倒无所不为,清心寡欲,却能万般美好纷至沓来。于是,你们从历史长河中呼啸而来,如孔子一般,虽饱经忧患,却一身清朗,如武则天一般,跌宕起伏中才显露出惊世骇俗伤的悲壮,心若拂尘,方寸之间皆为海阔天空,心若无尘,则宛若彩虹之光永照心间。

  人生道路上,定有漫漫烟尘,像烟像雾像飞沙,会阻挡你的视线,会附着你的心灵,但若在人生百步间,勇于拂拭;在人生路途上,不再沾染尘埃,纵使,黄沙漫天,又有何妨呢?

  佛曰:“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尘埃的作文3

  春去秋来,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13年的童年时光已悄然离去,同时那童年的天真活泼也随之伴风而去,现在伴随我的只有如山的作业和千篇一律的学*生活,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让我有一种卸下包袱轻松一下的冲动,所以今天我抽出时间去寻找我童年的足迹。

  我又来到家乡的小河边,清清的水,可爱的鱼,偶尔还会游过一些小虾,望着眼前这幅美丽的画面,我仿佛又看到童年时,与小伙伴在水中嬉闹游泳,而母亲则在岸边露出灿烂的笑容。

  离开小河来到那“小麦覆陇黄”的麦地之中,远远望去,那一株株金黄的小麦笔直地挺立在地里,就像一位位忠实的战士站在自己的岗位上。这时我仿佛又回到从前,那是妈妈骑着自行车,而我则坐在后面,手中拿着已成熟的麦子,骑行在泛着阵阵麦香的田地里,凡是走过之处便都会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啊!那些落入尘埃的往事,虽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我们渐渐的淡忘,但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探索,那么即使已经落入尘埃,但是记忆却会像刻在石头上一样,不会被风雨侵蚀,只会紧紧的坚定不移的镌刻在自己的心灵深处,经久不衰。

尘埃的作文4

  这个冬天,照样在寒风中颤抖着度过。但那位老人的出现,无疑让我感到一丝丝的温暖。

  爷爷奶奶住在乡下,我也只有寒假才能陪陪他们。窗外寒风凛冽,像一头发怒的猛兽,企图撕裂这片天地。屋里烧着暖炉,我坐在一旁听爷爷讲他小时候的故事。不一会,隐约听到一阵敲门声,这是谁呢?这大冷天的,还串门?奶奶出去开了门

  是一位老人,头发花白,瘦削的脸上布满皱纹,她穿得很少,拿着一只破碗瑟瑟发抖。“这位大嫂,再帮个忙吧,好人有好报。”她含糊不清地说了这么几句,我在屋里没听清,但却清清楚楚地看到奶奶掏了张10元的纸币放在她手里。我正要抱怨:给乞丐这么多钱,*时对我都没见你这么大方!就听到那个老人连声感谢,说:“快凑齐了,谢谢,谢谢”

  “她很不容易。”奶奶关上门坐在我旁边,“她今年76了,儿女成群,但都不赡养她,只有大儿子对她不错,但前两年出了车祸,夫妻都去了,留下个刚上初中的儿子。她整天就靠讨些钱,供小孙子上学”说着,奶奶的眼眶湿了。噢,我也懂了,难怪奶奶会给她10块钱,难怪她说“快凑齐了。”我深深地感到自责,这哪是什么乞讨,这是多么伟大、无私的爱。书上说:“爱一个人,可以低到尘埃里去。”这难道只是说的爱情吗?这位老人对孙子的爱,同样低到了尘埃里,但我却被深深打动了。我默默地想,等她下一次来,我要给她更多的钱。

  寒假快要结束了,我也快要回去上学了,但那位老人迟迟没有来。奶奶说,她曾经来过两次,所以才知道她的故事,为何我想帮她的时候,她又不出现了呢?

  终于,有人敲门了。是她,是她,我攥了张50在手里,刚要递给他,她说不用了,是来道谢的。奶奶走出来,她对着奶奶说:“真是谢谢你们这些好心人。我孙子上初中的钱已经凑够了。我要让他到城里上好学校,识好多字,做个有用的人。”她说的时候,声音有点颤抖,但眼神很坚定。我知道,将来,也许她还会乞讨,还会这样一家一家地走下去。我不能给她金钱上的支持,但会给她力量上的支撑,她,这一份爱,是常人所不能及的。

  回去了,我是带着感动走的。这位老人,用行动诠释了这世间无私又伟大的爱。

  这位老人,为了她的孙子,爱到了尘埃里。

尘埃的作文5

  我记得曾经听过一首歌,名字叫尘埃。

  我也记得,张爱玲曾经说过一句话,喜欢你就好像低到尘埃里,开出花来。

  我想,那个时候,我不懂的尘埃是什么。他们所说的尘埃,和我理解的可能根本就不是一个意思,不是我所想的,如同书架上蒙了尘的一般的尘埃。

  他们所喜欢的尘埃,在文章中多半是意味着一种卑微的象征,就如同我们所想的那样,在形容自己的悲哀时,也会理解那些歌曲中所吟唱的那种情谊,丝丝缕缕,却也让人印象深刻。

  我想,那些不是真正的尘埃。

  真正的尘埃来自于生活,却相迎在人类身上。我们所能够懂得的,自然也在他们谨慎思考的时候,突然就看懂了,所谓的苦思冥想,到底有意味着什么。

  那些大道理,其实从来都是在一瞬间,看懂全部生活的渺小现状,看懂那个时候的我们自己,一颗心卑微到尘埃里,哪怕是不喜欢这样的故事,也会很喜欢当初的自己。

  哪怕卑微,但是真诚。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7)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 (菁华5篇)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1

  真的是很暴力血腥的一本书呀,里面有些细节我都是略过的。比如割嗡波意西的舌头的部分,我实在是有点无法细细品味。这是看的第二本关于*的书,不像书云的《*一年》,如果说那本书就像万里无云万里天一样纯粹,让人感受到藏族文化的无上神秘和虔诚。那这本书可能没有那么美好,它有土司制度的落后,土司家族之间的争斗,土司家族内部的争权夺位。女人,财富,权力,一开始好像和“傻子”没有关系,后来一切的一切好像又扯上了一些联系。

  “傻子”心中也有爱情,他对塔娜,他对年轻时候的卓玛。他也有亲情,他对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对他的父亲和母亲。他也有友情,他对索郎泽郎,对尔依,不像是一般的下人那般。他呢,他想在红色*赶来之前让那些奴隶都恢复自由人的身份。其实还是有些残忍,为什么会让一个傻子去见证一个家族的兴衰,见证一个制度的没落。

  今天,那些来自藏族文化的'土司制度已经不复存在,留给我们的也没有太大的意义。可是毕竟它还是在一片土地上延续了很多年,毕竟它曾经支撑了一个民族一群人生活的信念。这就是傻子的好处,好多事情伤得了*常人伤不了你。

  最后,愿一切都如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2

  《尘埃落定》,实际地讲,我是冲着它的名气和屡投不中的故事来读这本小说的。小说的开端不显山不露水,甚至有点乏味,但是当我看到大少爷相继在南方和北方修建粮仓,兄弟俩的继承人争夺战初露端倪的时候,就感到阅读是一件欲罢不能的事情了。小说的略显冗长的开端的叙述,只不过是让读者了解那个特殊时代的土地上的风土人情、人们的生活面貌以及数个世纪形成的人与人之间、人群与人群之间约定成俗的关系,以便让读者更容易看懂这部小说和逐渐被它所吸引;至于小说的结局部分,正如二少爷一边踢着栏杆一边大声歌唱的那首谶语般的歌曲的歌词,“准备好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准备好的事情发生了”;而小说最精彩的是它的中间部分,具体地说就是从二少爷前去管理北方粮仓开始到土司大会的散场而结束,这一段描写了被人们公认是傻子实际上是一个有智慧、有胸襟、有气魄、有远见的二少爷的创业历程。

  二少爷初到北方粮仓的时候,需要面对两股势力的挑战——拉雪巴土司和茸贡土司以及他们饿极了的人民。在经过几番较量之后,麦琪家的粮食便都已不菲的价格卖给了拉雪巴和茸贡土司;虽然这昂贵的价格不是用银子来衡量的,但它却远远超过了十倍粮食的价格——拉雪巴土司付出的是两块土地和土地上的居民,茸贡土司付出的是美貌的女儿以及将来的茸贡土司的大位。二少爷的另一个功绩是开创了边境市场并在市场与汉地的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润。边境市场的开创的伟大意义在于:在土司们管辖的土地上,主要的社会矛盾就是以土司为中心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当这种矛盾激化并升级为武装冲突的时候,它的结果只能有两种——要么是两败俱伤,要么是一方得利而另一方则损失惨重。贸易市场的出现,不但有效缓和了土司集团之间的矛盾,而且使矛盾转化为经济层面的竞争,并使双赢和多赢成为可能。二少爷创造的令人瞩目的功绩依靠的并不是麦琪土司家的先进武器,尽管在那样一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弱肉强食就是它的基本法则。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二少爷没有凭借他们家强大的武力去征伐过任何一个土司或者其他势力,他也没有大张旗鼓地处决或者重罚过任何一个人。二少爷制胜的方法不是杀戮与对抗,那么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是巧妙地引导与利用。二少爷是天生的把玩世事的高手,而麦琪土司家的资财、武力以及新*的粮食丰收,又使得二少爷能够在更高的层面上有条不紊地施展他的本领,特别是他的运用利用的功夫,更是做到了张弛有度、游刃有余。首先,他利用茸贡女土司的队伍打击了拉雪巴土司武力掠夺粮食的企图,接下来,他撤回了自己派给女土司的机*和投弹手,反过来利用拉雪巴土司的武力教训了茸贡女土司的骄傲。第二步,他利用那个要报仇的杀手,轻松干掉了自己的土司位置的竞争对手和情敌——哥哥。

  有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几乎伴随了二少爷一生,这个问题使下人们对他狂热拥戴,而土司阶层则对他充满猜忌,这就是土司位置继承权的问题。二少爷在经营北方粮仓之际,自知承继麦琪土司的宝座无望,便将计就计地倒在茸贡女土司设下的温柔局中。茸贡女土司是一个精明强干、心狠手辣的人。她对于自己亲手促成的女儿塔娜与麦琪家二少爷的联姻一直耿耿于怀,这并不是因为她所说的二少爷是个“傻子”。茸贡女土司理想中的女婿只能是弱智的傀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就应当合理地死去的那一种,她绝不希望女婿是一个精明的对头。起初,她正是受了二少爷“傻子”名声的蒙蔽,而寄希望于通过自己待字闺中的漂亮女儿塔娜为诱饵,达到解决自己的辖地上的饥荒问题,当她与二少爷短暂接触以后,才认识到眼前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傻子”,而是一个真正的对手。这样的人选,显然是违背她为女儿设定的招婿的初衷的,然而她又不得不屈从境内饥荒的现实压力。由于将来的土司宝座旁落的危险被眼前的饥荒的现实压力所取代,使得女土司暂时接受了女儿嫁非其人的事实,这便有了后来土司们聚会的时候,她不顾危险撺掇少汪波土司带上塔娜私奔的闹剧。以二少爷的洞察力,当然看出了自己通往茸贡土司宝座的道路将会艰险异常,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而这样的局面是他不愿意看到的,也就是说,这是一条走不通的道路。或许这正是他纵容仇家杀掉已经正式成为麦琪土司继承人的大少爷的主要原因。麦琪土司起初对于让哪个儿子继承他的土司大位是感到很为难的。他清醒地看出来大儿子的好勇少谋、外强中干,只是一个普通带兵官的材料,是不堪担任土司职责的;二儿子尽管作出了骄人的功绩,却总是让人感到不放心、不踏实,让人怀疑那些只不过是麦琪家一连串的好运气带来的偶然的东西。并且换一个角度去看,有些变化恰恰是二少爷的愚拙和临机不断造成的结果。再者,即便是二儿子更适合当土司,如果他决定传位给二儿子,也必然会遭到不甘失败的大儿子的强烈反对,这样一来,兄弟两难免刀兵相见。一开始,麦琪土司出于避免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继承权而引发相互火并的后果,匆忙准备禅位给大儿子;但当大儿子被仇家杀掉以后,他没有了乱起萧蔷的后顾之忧,便重新放任了自己对权力的不可餍足的热爱,牢牢地占住土司的宝座,迟迟不愿传位给已是唯一的继承人的二儿子。二少爷一方面对于父亲的迟迟不放权深感恼火,不得不让回山寨的小尔依带话给父亲:“如果他死了,你会不会再年轻一次?”另一方面他又凭着自己对大局的了解以及黄师爷的话语得知旧的时代将要结束,麦琪土司以及茸贡土司的位置都将失去意义。尽管如此,他还是下意识的向继承土司大位的方向去努力迈进——这大概属于人类这个种群的共同弱点。

  后来,二少爷又利用梅毒为枪弹,几乎使土司集团全军覆没。二少爷以傻子的名声做掩护,把自己的尖牙利爪隐藏起来。但是他对于敌手和潜在敌手的打击,却毫不手软,尽管这种打击同样是隐性的,比如对付哥哥和一群愚昧的`土司。到了小说的结局部分,他还利用仇家兄弟中的哥哥——酒店老板将自己杀死。当二少爷趴在栏杆上看见酒店老板向他走来的时候,他完全有躲避和反击的机会,但他非但没有躲避,反而给酒店老板的仇杀创造条件。这就说明在此之前二少爷就下定了必死的决心。本来,军队的人并没有要处决他,原因是他的脑子“跟得上时代”,但二少爷以为“死与跟不上时代是两码事”,同样的,活着与跟得上时代也没有什么关系。二少爷选择被酒店老板杀死,一是略可*复内心对于哥哥的愧疚之情,二是这样一来,酒店老板必然要受到追究,或许能牵连出他的红色*弟弟也未可知,如果那样,也算是为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报了仇。在大少爷被那个“胆小的杀手”刺杀以后,二少爷起码有一次机会可以将杀手兄弟两人一网打尽,根除后患;但二少爷并没有这样做,就在眼皮子底下养着这股祸水,这是很耐人寻味的。对于这个不合逻辑也不合常理的现象的解释只能是——杀手兄弟是二少爷为不可预知的未来留下的一手底牌。但人算不如天算,最后,这副底牌被留给了自己。

  试想以二少爷的雄才大略,如果他早出生一两百年,那么他必将成为这一大片“化外之地”上的王中之王。然而,时光的惊马已无可阻挡地奔到了二十世纪中叶,土司时代终于走到了它的尽头,于是尘埃落定,往事成空。和所有的时代以及时代中的人物都必将消亡一样,二少爷连同他的土司时代也已经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如果他实有其人的话。然而,他并非实有其人,他只是文学作品虚构的人物。正因为这个缘故,他的曾经的以巧妙地疏导而不是杀戮,以担当而不是毁坏,以多赢而不是弱肉强食的方式去生活去竞争去发展的往事,才得以被文学的形式小心翼翼地记忆和留存。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3

  《尘埃落定》的作者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讲述了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康巴藏族土司统治着,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一次酒后,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示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本书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体现出一种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又让我觉得和《百年孤独》非常神似。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体会到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我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个人物,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书中许多场景的描写也都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充满异域风情的马尔康县,藏族服饰,庆典时宗教仪式和巫术,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书中对爱情描写和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揭示了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赋予了作品动人心魄的力量。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阿来对待自己的藏族身份有一种从容——我就是藏族人,我们就生活在这样遥远而美丽的土地上,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这样生活,你可以认为我傻,可以看不惯,或者有其他各种偏见,但我们活得很好,我们自己也有好有可坏,有纷争麻烦、仇杀、贫富之分、宗教对抗、家族矛盾如此种种,但在我们的土地被有颜色的*染上颜色之前,我们世世代代如此。在书的结尾,当男主人死之后,作者借着他的灵魂表达了每个人心中最原始的本能情感——对家乡的热爱:“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

  看完了才知道这本书还得过茅盾文学奖,确实值得推荐。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4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

  主角,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慢慢成长甚至变得不傻,让麦其土司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外部环境最初是模模糊糊的,后来清晰了些,最终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终于尘埃落定。他没有投降,也没有西逃去*,而选了死亡。他是能让我们有些许共鸣的人物,却有时候显得特别遥远,他有时傻里傻气,有时聪明,至始至终也能看到他如何驾驭“下人”。如果当爱情小说看,傻子绝不是理想中的爱人,他原谅背叛,不在意处女这种问题,也会为爱情昏了头,但爱情还是像昙花一现。卓玛,塔娜,以及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血缘和地位给了他太多。

  土司的世界跟我们熟悉的世界也迥然不同。读完小说,感觉了解了一点儿另一个世界。命运不能解释,塑造面对命运的无助也许哼感人吧。

《尘埃落定》的读后感5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8)

——《童年的秘密》读后感_读后感 (菁华5篇)

《童年的秘密》读后感_读后感1

  《童年的秘密》是一本由*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由意大利当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幼儿教育思想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索利撰写的,本书蒙台索利深刻地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并通过自己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指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通过对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很深的启示。

  “精神分析揭示出儿童所遭受的痛苦源于**权威对儿童自发性活动的压抑,……”这是《童年的秘密》第一章今日儿童中的一句话,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荡,无法忘却。让我反思自己的日常教育教学中是否运用教师的权威压制了孩子自发性的活动?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我感到这本书挺枯燥的,甚至有点夸大儿童的作用,讲到儿童的精神,潜意识及儿童的心理,似乎把人类人生的成败都归结到了儿童期,未免将儿童期成长的作用有点太夸大化了,可是经过后面内容的阅读才明白,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铺垫。

  在后面的讲述中,蒙台梭利讲到的关于对幼儿的教育,无一不是以尊重幼儿为前提下,尽量让幼儿在最自然的环境下,在自愿与自我选择的条件下进行蒙氏工作,从而总结经验,完成自我知识的提升!试想想,处在这样环境下的孩子怎会不快乐,我想这是孩子的心里肯定是最轻松愉快的,而我们知道快乐容易产生兴趣,而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要孩子有兴趣,还怕他不会学*吗?所以作为一个孩子的教育者,首先对孩子的心理进行一定的揣摩与研究是十分有必要的,这会让你的教育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只是一味的对幼儿进行死教育,从来也不考虑他们的心理状态及需要,势必会造成烦躁与抵触的心理,即使是**也不会有什么学*热情,更不要说什么学*成果了!

  所以作为教师,学*对幼儿进行心理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我们教师对幼儿的引导将会游刃有余,还怕孩子调皮,会造成教育失败吗?而且我还有更深的理解,拥有一位“好”老师,不光是孩子的幸运,更是家长的福气,我相信教师的行为、教育方法及理念无疑会潜移默化的传导给家长,从而影响到一代人的一生。

《童年的秘密》读后感_读后感2

  最*我品读了一本《童年的秘密》,说实话,刚开始打开扉页一看主要是写关于幼儿一些行为及其理论,我心想这似乎跟我的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但看着看着,我渐渐感觉到这书中讲的很多知识其实是我们作为老师必须了解的,而且对我们的实际工作是很有指导意义的。

  比如,书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因此这本书对我们教育工作者来说非常值得一看。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一直以来在**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仔细想一想,我们**确实经常犯这样的错误。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她。

《童年的秘密》读后感_读后感3

  《童年的秘密》是由意大利当代教育史上最伟大的幼儿教育家和改革家玛利亚·蒙台索利撰写的,经过自我在“儿童之家”的教育实践得出了正确的教育方法和疗救之方,揭示了儿童心理发展的秘密,说明**对儿童的阻碍和压抑是导致儿童出现心理偏差的根本原因,经过对本书的阅读,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蒙台梭利讲到的关于对幼儿的教育,无一不是以尊重幼儿为前提,尽量让幼儿在最自然的环境下,在自愿与自我选择的条件下进行的,从而总结经验,·完成自我认知的提升!我想,这时,孩子的心里肯定是最简便愉快的,而我们明白欢乐容易产生兴趣,而兴趣是最好的教师,只要孩子有兴趣,还怕他不会学*吗?所以,作为一个孩子的教育者,首先就要调动孩子的学*兴趣,有了兴趣,会让你的教育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只是一味被动理解教育,势必会造成烦躁与抵触的心理,即使是**也不会有什么学*热情,更不要说是孩子了!

  所以,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学*对儿童进行心理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样我们教师对学生的引导将会游刃有余,还怕孩子调皮,会造成教育失败吗?我相信,教师的行为、教育方法及理念无疑会潜移默化的传导给学生,从而影响到一代人的一生。儿童内心的真实景象,它与我们对儿童*以为常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这就是“童年的秘密”。

  那我们应当如何去做呢?

  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所学的资料要对孩子很有吸引力。作为教师要想把课上好,首先就要把课设计好,要吸引孩子的目光,是孩子想要明白的、感兴趣的!

  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静、一种空白,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不论做什么事都要先想好再做,多去看、去观察,少去说、去批评!孩子不喜欢一个爱唠叨的教师。

  最终是要给儿童特殊的作业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使他们聚精会神,精力集中,儿童就会获得一种满足感和欢乐感。这样儿童就向正常化迈进,即学会克制自我、*静地生活及喜欢学*。

  关于这本书,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了解的知识与资料,虽然这些方法运用到实际的教育中未必实用,但却提高了我对孩子教育的认识。在今后的实践中我将不断地总结经验,寻求更好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健康成长。

《童年的秘密》读后感_读后感4

  蒙台梭利《童年的秘密》一书,讲述了童年时期是人生中的一个最重要时期,除生理发展外,幼儿的心理发展更需要得到重视。书中收集了许多生动而具体的例子,使人们更好的理解儿童,帮助儿童的发展,使儿童的个体潜能最充分地得以实现。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由于**对儿童缺乏理解,阻碍了儿童的发展,带给了儿童很大的伤害。在**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觉得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纽纽扣、系鞋带,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大人们看不下去了,最后穿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完全由**代劳。此外,由于成年人“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他们总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看待与孩子有关的一切,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儿童身上。因此,儿童从小就被戴上无形的枷锁,被迫按照**的意愿去执行命令,生活在父母的期待中,久而久之,他们就缺乏了自主性。

  所以,蒙台梭利觉得,一个儿童之所以不能正常的发育与成长,主要是因为受到了成年人的压抑。

  “成年人应该受到控告”这样一个观点让我觉得十分可悲。或许,很多父母都打着“为了孩子”的旗号,却不知,他们的行为正在一步一步地伤害孩子。儿童不仅仅是肉体的存在,还是精神的存在。我们正确地理解儿童,适应孩子的思维,适应他们的步伐,从他们的需要出发,真正地关注他们的成长。

  今天,我们更应该关注儿童的问题,在我们*的应试教育制度下,孩子的学*压力越来越大,为了“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孩子除了考试、作业之外还要上各种兴趣班、补*班、家教等等,试问小小的心灵是否能承受呢?事实上,孩子们都在控诉这样的生活,可家长却一意孤行。如何才能让儿童在如此残酷的社会竞争环境中,仍能保持着最初的美好呢?这样一个沉重的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思考。

  而作为师范生我们今后应该尽最多的努力帮助孩子创建一个与他年龄相适合的环境,使他们的心理生活自然地发展,倾听孩子的心声,把理解和倾听孩子作为一种职责,使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儿童的权利,才能开辟教育的新纪元,才能真正给人类带来帮助!

《童年的秘密》读后感_读后感5

  炎炎暑假,捧起一本《童年的秘密》,静静品读,忽然发现这是一种不错的休闲方式,仿佛在品尝一份精神大餐,余味无穷!

  这本《童年的秘密》真的让我了解了很多,特别是书中讲到我们**对儿童缺乏理解,在与儿童打交道的过程中,**会慢慢变得自私自利,或者以自我为中心,只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看待与孩子有关的一切,这样最终结果只能使他们之间误会越积越多。儿童并不是什么也不懂,有时候**应该站在儿童的角度看待事情,多欣赏儿童,也要对自己的行为多做自我反省。

  书里还提到:我们无论多么热爱自己的孩子,从他一出生,我们就本能的开始对他提防,凭着一种本能的守财欲,我们赶紧保护拥有的每一件东西,即使是毫无价值的破烂。从孩子一出生起,**的心理就被这样一种思想支配,管住这个孩子,不能让他惹麻烦,看住他。在**的眼里,孩子热衷于一些琐碎的、毫无用处的事物,他们为此感到不可理喻,他们认为孩子的自由探索行为是很幼稚的,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他们企图将一切事情代劳。但对于孩子来说,这些探索是可喜、有趣的,他们从中得到了满足感。比如,孩子会要求自己拧瓶盖、吃饭、穿鞋等,他们会完全沉迷在这些在大人看来是再简单不过的工作中,在一遍遍的尝试、重复中探索、发现、兴奋着、愉悦着,但**们看不下去了,最后一切事务全部由父母代劳。

  儿童成长的步伐需要**的等待,书中举例:带孩子出去散步的时候,当孩子停下来的时候,大人也应该停下脚步等待孩子,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大人往往会因为自己不愿等待,不断的催着孩子往前走。有时候对儿童的尊重,我们人还是动物做的好,像小象跟着象群走,走累了,停下来时,大象也会停下来等待。看到这里我想到了曾经看到带着蜗牛去散步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就是让我们知道,尊重儿童成长步伐。

  我觉得**真的应该承认自己的错误,对儿童的成长我们真的不能再干预太多,有时候**的“冷眼旁观”,对于儿童未尝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看这本书,解开了心中有些疑惑,更愿意去站在儿童的角度去看待事情,感觉让自己也成长了不少。


尘埃落定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9)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 (菁华5篇)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1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2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3

  很多人在看完《刀锋》这本书以后,内心都有一个疑问,我们的人生是应该像男主人拉里一样不为世俗,不求名利,努力为理想而活;还是应该像女主伊莎贝尔说的那样,找一个稳定的工作,尽可能的使自己富有,努力过上那种享乐生活。作者毛姆在这本书里写的很中立,并没有正面的回答这一问题。但在我看来,他却在更高的层面上向我们传递着一种思想,给了我们答案,那就是活着,要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尽可能的按照理想而活。

  这是一部人人如愿以偿的小说,小说里的每个人在最后都得到了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艾略特在社交界出了风头;伊莎贝尔以巨大的财产作后盾在活跃的有文化的阶层中获得了巩固的地位;格雷谋道了一个可靠的有利可图的工作,有自己事务所,每天九点到下午六点去上班;苏珊生活得到了保障;索菲求得了一死;拉里得到了快乐。

  理想固然有高低之分,但生活没有,毛姆鼓励我们在生活中追寻精神的满足,遵从内心,去做让自己快乐的事情;同时要去热爱生活,活得纯碎和真实。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4

  毛姆先生发现自己在无意间竟写出如此一个出色的故事。他十分开心也很满意,毕竟,所有他关注的人都得偿所愿:艾略特拥有了显赫的社会地位;伊莎贝尔继承了一大笔遗产,居住在活跃而有教养的社会里;格雷有了稳定的工作,收入颇丰,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苏珊娜·鲁维埃得到了安稳的生活;苏菲告别了人世;拉里得到了满足。

  对于这些最终都能够找寻到各自生命归途的人物,我想毛姆先生是欣慰的,通过对于拉里这一主人物系列故事的描写,在作者的讲述下,随着时间的推移与拉里多彩的世间经历,我们不仅能感受到拉里的生命历程,更能察觉到拉里逐渐解开了自己的心灵困惑,并拥有了自己的生命追求,在这条孤寂的道路上,即便不被所有认可但拉里依旧带着这腔孤勇不断往前,这是种巨大的自我推动力,更是种对自由不懈向往,也更是拉里对自己生命最好的诠释。我想很多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都情不自禁会对拉里产生一种莫名的崇敬与羡慕之情,在他随性,*和的性格里蕴藏了太多敢于活出自我的力量,不是人人都可以像拉里一样抛弃世俗与金钱而单纯的去追求精神享受,我们做不到更缺乏如此空灵的心境,但我想其实作者是想让我们在感受这一价值信念的过程中,能够在生活里多一份*和,自由,随性与简单的自我,如此便能收获更多的快乐与幸福~

  我想这也正是作者想向我们传递的价值信念。

刀锋读后感-读后感5

  第一次读毛姆的书,本来想读成名作《月亮与六便士》,没借到,所以拿了这本。

  读的很慢,断断续续,后半段才深入其中,毛姆的作品确实有独到之处,*淡叙述之中总有能牵动你的东西,总有你意料之外的环节,让你精神一震,牵着你读下去。

  拉里,参加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战争中亲眼目睹了死亡,对人生心存迷茫,战争结束后,他渴望寻求生命的价值与意义,选择了一条不被身边所有人理解的一条道路:游遍全世界。或者用他的话说:“闲逛”。他放弃了在别人看来有着光明前景的仕途之路,开始自己探求人生意义的历程;在矿区当过旷工,在农场打过工,最后在印度宗教中顿悟,返回美国,散尽为数不多的财产,登上一条货轮做水手。在自我完善的精神追求之中得到了真正的幸福与自由。结尾一句深入我心:抱无我无求之态度,走尽善尽美之路。

  拉里是自我救赎成功的为数不到的人,现实生活中,拉里的迷茫可以说人人都有,可他寻求渴望找到答案的勇气不是人人都有。毕竟要一个人几乎完全放弃物质上的追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拉里不光是作者的理想梦,也是我们大多数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

  由此可见,毛姆的作品大多数应该都是追求人生意义这一主题。这是个永恒的话题。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答案,只要自己满意那就是你的最佳答案。不必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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