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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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1

  “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恣态横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水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写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之志,发言为诗。”诗是一种最普遍的艺术,如阳光一般散落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诗的最本质特征是抒情美。无论是小说、散文、戏剧、最优美之处,无不闪现出诗的光环来。因而诗是文学中的文学。在艺术领域中,诗无处不在。诗美是艺术美中普遍因素的最高体现。诗的美也不时出现在非文学艺术的领域中,科学着作中的精美片段,甚至是人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中也散发出智慧光彩都有诗的踪影。

  诗并不只是在诗里,而且抒情美是一切文学样式和艺术类型的共同质素。所以,诗是一种普遍的艺术。汪曾祺先生的文章细品其中饱含诗的韵味美与节奏感。文章中无不洋溢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与向往,正是诗人的典型特点:无论如何坚持也要冲破黑暗。即使是汪先生最低谷的日子—被划为右派,他也仍然坚守着这份信念。美妙的文章如诗,这正是对这本小说选的最佳诠释。

  好的作品缺少不了对于人性的解释即对于***的诠释,作者个人的感情的宣泄、表达也就自然包括其中。这都融入一个“情”字,这既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善恶观、是非观,又从某种角度中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描写。情于民间,要反映人的最悲最苦无疑是老百姓最有情可表,有话可说,有事可叙。汪先生的《老鲁》、《鸡鸭名家》、《大淖记事》正是这样反映民间事的佳作。

  散、诗、情,只留下了《鸡鸭名家》里的余老五和陈长庚,《故乡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及《大淖记事》里的老锡匠、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2

  散:“大略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恣态横生。”

  汪曾祺先生的作品自述都是不期而遇,行云流水的记录也注定了他的作品中不可磨灭的散文影子。一切景语皆情语。初读汪曾淇先生的作品不管是《复仇》、《老鲁》,还是其他的作品总有一股淡淡的韵味萦绕在心头。一切语句中都有着气氛,人性的气氛。不直接描写人物,只凭着这些气氛使读者体会出人物的性格、心理、活动,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这便是散文的精髓,也是汪曾祺先生一向所贯彻的。

  我认为散不是追求或故意为之而能做到的。故意便破坏了散的自然与纯洁,散的意便会化散开去,这便失去了散的根。汪曾祺先生在序中说:“我的另一个特点是:散。这倒是有意而为之。”散并不是刻意便可描摹得出的,没有一种深邃的体会,不对自己所创作的作品怀有一种强烈感情的人,是吐不出几句金玉良言的。汪先生此处是没有意识到丰富的人生阅历,复杂的心路历程,百态的人性面目对他的创作产生怎样深远的影响,这些使他散得更加深刻。文章形的散,也是汪曾祺所追求的。布局严紧的小说,在他眼中就像是被铁箍捆绑住的南瓜,最终只能面临爆炸。信马由缰,为文无法,这才是汪先生的心向往之。

  《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之志,发言为诗。”诗是一种最普遍的艺术,如阳光一般散落在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诗的最本质特征是抒情美。无论是小说、散文、戏剧、最优美之处,无不闪现出诗的光环来。因而诗是文学中的文学。在艺术领域中,诗无处不在。诗美是艺术美中普遍因素的最高体现。诗的美也不时出现在非文学艺术的领域中,科学着作中的精美片段,甚至是人的生活状态、工作状态中也散发出智慧光彩都有诗的踪影。诗并不只是在诗里,而且抒情美是一切文学样式和艺术类型的共同质素。所以,诗是一种普遍的艺术。汪曾祺先生的文章细品其中饱含诗的韵味美与节奏感。文章中无不洋溢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与向往,正是诗人的典型特点:无论如何坚持也要冲破黑暗。即使是汪先生最低谷的日子—被划为右派,他也仍然坚守着这份信念。美妙的文章如诗,这正是对这本小说选的最佳诠释。

  好的作品缺少不了对于人性的解释即对于***的诠释,作者个人的感情的宣泄、表达也就自然包括其中。这都融入一个“情”字,这既表达了作者对世界的善恶观、是非观,又从某种角度中体现了作者对社会底层百姓的描写。情于民间,要反映人的最悲最苦无疑是老百姓最有情可表,有话可说,有事可叙。汪先生的《老鲁》、《鸡鸭名家》、《大淖记事》正是这样反映民间事的佳作。

  散、诗、情,只留下了《鸡鸭名家》里的余老五和陈长庚,《故乡三陈》里的三陈,《徙》里的一辈子也未得“徙于南海”的高先生,《八千岁》里总是穿蓝布二马裾吃草炉烧饼的八千岁,以及《大淖记事》里的老锡匠、年轻的十一子与巧云。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3

  汪曾祺是个很特殊的作家,他的文章很浅显,乍一看他的意思会容易明白,但是他文章的深层次的意境需要读者一品再品。

  汪曾祺的故乡在江苏的高邮,高邮以它的咸鸭蛋著名,按汪曾祺自己的说法他的老家实在徽州。他的家境很是殷实。

  《我的高邮》是汪曾祺回忆性的散文,书中为我们展现了高邮的风土人情,*实易懂的文字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生活画面,同时画面中所带有的情感也是最真挚最动人。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

  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

  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4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

  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5

  *凡的人物,从中又折射出不*凡。作者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那些*凡实在的人,写他们的生活,写他们的生,写他们的死,写他们的所想,写他们的所做,写他们的欢乐,写他们的悲伤……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凡的人、*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凡而又不*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阅读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1)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 (菁华6篇)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1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 “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

  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句话”。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2

  在轻灵自然的文字中,我来到作者“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中。我循着作者的笔触,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一个忘俗的世界。天性的真,天性的善,天性的美,让我应接不暇。小说像一只温暖的手,触摸到我心灵最柔软处。我不禁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皈依感,久久难以*息。

  在那个留着伤痕的时间,隆冬已过,乍暖还寒,远处隐约传来阵阵春雷声。作者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讲述了多年前的梦。如果说《红楼梦》留下的是梦醒了却不知往何处走的思索,那《受戒》便如黑夜星辰、大海灯塔,在人们经历了迷失与怅惘的痛苦后,指出了追寻的精神方向。

  机器大工业的铺天盖地和互联网产业的风生水起,像一只只狰狞的怪兽一般,以无穷的魔力将人类的生活渗透的无处不在。当我们置身钢筋、水泥、机器、电车和虚拟空间包围的牢笼,我们的人性是压抑的,甚至是扭曲的。《受戒》好比先生借自己的理想,为人们未经压抑自由生长的天性做了一个绝美的比喻。江南的水乡,清香的芦苇,幽静的寺庙,柔软的河水,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率性天真的年轻姑娘小英子,这样的画面栩栩如生。作者清新淡雅的笔下,一种淳朴、自然、梦一般的美好,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人陡然欣羡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我们是文明的,但这种文明似乎又是狭隘的。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一种被称之错误或冲动的东西。我们被蒙上了一层不真实色彩的幕,当揭开边上的一角时,面对一种天性的真却怅然若失。

  作者像撒了个谎一样,等着读者去往他设计好的套里钻。他为了这份等待,不紧不慢层层剥茧,让我们回到了一个遥远的故事。这里的一切,作者仿佛是熟悉的。作者显然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以最亲切的回味和最深刻的理解,描绘了这里的一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川流不息的喧嚣。这里人们的心是透明的,简单自由,让人不自觉想到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或者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受戒》这朵雾里开出的花,虽然遥不可及,却又让人心驰神往。我们宁愿相信这个虚构世界里的一切,这里是人性的善,一种人性的复苏。在经历了泯灭人性的漫漫长夜后,作者摘了曾经睡梦中的花,花香四溢。微风轻轻拂过,香飘世界、爱满乾坤。

  作者是爱世间的,“受戒”一词似乎也暗讽了太多的沽名钓誉、衣冠禽兽。他把一种对美的极致的渴望,化作笔下如静静淌出的溪水般的文字,勾勒了如诗如画的世俗美景。在这种审美风格下,无疑追求了一种民间传统的韵味。如年画、如乡曲,大美无言。看,这里的河水是柔软*和的,这里的芦花是清新自然的,这里的爱情是纯洁无暇的。这里的生活方式依然是世俗的,充满了人间香火气息,同时却有一种超脱功利的美。好的文字,保留着华夏民族千百年来人们对美的一种最真挚最亲切的诠释。我们是幸运的,当西方小说的意识流大潮汹涌澎湃咆哮在中华大地时,我们依然有着有“根”的文学。看似随意漫谈、萧散不羁的描写,却折射着一种民族审美的情操。朴素的民间风俗,动人的山歌小调,高超的传统技艺,都在作者或插入或侧写下,一种久违的感动涌上心头。

  在这种真、善、美氛围的营造下,我品味着一种香甜。但作者的笔调却未失之甜俗,温馨、清雅、淳朴的背后,隐隐透出一丝苦味。明子出家的原因是什么?作者刻意模糊了明子和小英子的年龄又是为了说明什么?明子和小英子的爱情能否保持以至于这个美轮美奂的世界能否永久存留呢?作者似乎有意进行淡化,把问题毫不留情地抛给了像我这样的千千万万的读者们。

  在一种思索中,我慢慢地跟随作者的文字,走过这段宁静的小路。当我们*惯了喧嚣的世界、浮躁的时空,面对这份静谧、这份恬淡,内心是否会隐隐不安?鸟倦返巢、叶落归根,人类的心灵也需要归宿。没有人性的自由,再充裕的物质世界也难以弥补精神世界的空虚。人类最初的良善与天然,一种健康的人性彰显,才是我们追求和努力的精神目标。《受戒》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催促着人性的苏醒,给了我们最深刻的启示。

  当人类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时,似乎缺少了太多形而上的思考。或许因为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当我们拥有了物质的富有、信息的发达、生活的便捷和文明的理性之后,面对如《受戒》这样的思考,却难以掩饰精神上的贫穷与内心的苍白。当虚伪、邪恶和丑陋如饿狼捕食般吞噬现代人的心灵时,我们会不会猛然停下行色匆匆的脚步,面对着梦一般拨动心弦的美的倒影,回头看一看来时的路,抚摸一下自己悄然颤动的心。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3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杯具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可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述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述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述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那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可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述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并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并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仅有老婆,并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述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忙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齐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4

  被誉为“*最后一位士大夫”,汪曾祺的作品多反映了自己曾经生活的地区,那乡、那人、那事。作为汪曾祺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之一,《受戒》讲述了受戒和尚明海和普通农村少女英子的朦胧而纯真的爱情故事,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至美、至善、至纯的庵赵庄。

  小说开篇点题: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通过描述这个村庄的奇特,如住得散,非叫庄;明明住的是和尚,却叫庵;庵虽小,但整个村庄以此为名,叫庵赵庄;此中种种奇特、反常的环境描写,就为下文重笔写和尚的不守常规、明海明快个性打下了不反常之伏笔。

  这里不叫“出家”,叫“当和尚”,在常人看来,和尚是超脱于世、看破红尘、没有七情六欲的,但一个“当”字,就体现了在这里,和尚是一种职业,与宗教信仰和人生超然追求,没有必然关系:只要有职业操守,生活相关的事宜就不用“管”了: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所以,和尚有老婆也是正常现象,公开杀猪吃肉也无可厚非,会唱情歌还算加分项,而明海有七情六欲更是理所当然。

  在这群和尚中,明海显然是最有立体形象感的。他天真活泼,阳光活力,甚至连他的声音,隔着文字都能感受到那种爽朗透亮。这个人物形象充满灵与肉的人性美,跟苦大仇深(如法海)、心如止水(如各主持)等和尚形象是截然相反的,在他身上,能感受生命的张力与年轻的激情。

  作品通过一件件小事,来突出明海与传统意义的和尚与众不同。比如绣花事件,通过英子、大娘之口,以及描述:她把花掐来,明海就照着画,把一个懂生活、会观察、擅绘画的明子形象跃于纸上。

  明子的与众不同还在于,他作为和尚,却有常人有的情欲,从他与小英子之间朦胧、纯真的爱情就能看出来。明子与小英子的情感,是通过一次次对话升华的。初识是在去当和尚的路上,两人略显陌生的对话,有点“一见倾心”。玩铜蜻蜓时的对话,是情感的朦胧,因为从此之后,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而烧戒疤前路途的对话、烧完戒疤的对话,是你情我浓的情感升华,所以,接明子回家路上,小英子要嫁给明子的话,一点也不突兀,反而水到渠成,自然而美好。

  看起来反常的事情,在庵赵庄却显得这么自然、美好,这与当地社会环境、风土人情的纯美无不相关的:最自然的,才是最美的。

  小英子的家像一个小岛,三面都是河,西面有一条小路通到荸荠庵。……岛上有六棵大桑树,夏天都结大桑椹,三棵结白的,三棵结紫的;一个菜园子,瓜豆蔬菜,四时不缺。院墙下半截是砖砌的,上半截是泥夯的……简单几句,一个生活富足、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的农家小院形象跃居纸上。而有这样一户农家的整个乡村景象,也可从中豹窥一斑。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的人性都是至善至美的:小英子活泼纯真,大英子知足常乐、赵大娘质朴善良、赵大伯勤劳能干……特别是小英子,口直心快,心地善良,淳朴浪漫,文中通过重点描述对话,将她略带“小泼辣”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她与明子的情感中,她没有矫揉造作,而是主动大方,特别是“扌歪”荸荠那段描写,“故意踩明子的脚”的细节,把一个情犊初开少女对爱情的热烈和农村少女纯真、大胆的性格展露无疑。而明子看小英子脚印的心理描写,展示了一个懵懂少年情丝波动的过程。

  《受戒》在营造一个至善至美至纯的庵赵庄时,还通过语言美的形式,来营造一种明快氛围,给人以顺畅、欢快的阅读体验。比如,在对民俗、民风的细节描写时,特别注重俗语和口语化,劁猪的、“扌歪”荸荠,就带有浓重的地域色彩。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散文化、诗歌化的行文,不仅加强了节奏明快感,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如诗如歌如梦般的“理想乌托邦”:这是一个异域的,童真的、充满人性美的、不被常见的“边城”,汪曾祺思想境界中的净土——庵赵庄。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汪曾祺短篇小说受戒读后感6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作者真正要表现的东西却与佛的本意相去甚远,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

  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小说也写了凡人得以出家的条件、佛门弟子日常必备的功课以及明海最后也终于要到善因寺去烧头上的戒疤,看得出作者描写这些,同样是饶有趣味,一点没有轻蔑和亵渎的神情,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作者虽然表面上也涉及到这些佛门的"程式",但并没有探究这些"程式"本身的意义,也没有通过人物在"程式"中的感悟来实现小说创作的真正意图,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要表现的是人性的天然和率真,而上述"程式"就成了必要的反衬和烘托,又由于作者表达其心仪的人生境界的温和与朴讷,因此读者并不感到"程式"的存在与日常生活的对立和紧张,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读者在这种世俗生活画面中感受和体味到的只是日常生活的诗情与温馨,佛门的戒律倘若并不妨碍这种诗情与温馨,有与无其实也都无所谓。这里的人选择出家本身就带有世俗的色彩,小说中甚至把出和尚和出织*子的、出画匠和出相提并论,完全是谋生意义上的职业选择,根本没有任何宗教皈依的含义。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它的条件也不在于内心是否笃信教义,而是"面如朗月"、"声如钟磬"和"聪明记性好"。至于出家以后,也不像人们想象的有诸多清规戒律,而是"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

  俗人们可以做的事情,和尚们几乎也都做得,像拐人媳妇、杀猪吃肉,不同的只是捅杀猪刀之前有口无心地念几句罢了。看得出来,作者完全是在凡人的意义上来理解和表现这些僧人的,佛的身份和庵的环境不过是提供他们生活的手段而已,这种身份和环境别想也没有必要改变他们享受世俗的浓烈兴致。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这个小和尚,好像也没有被佛事的仪式和佛教的经文真正感动过,这也许与那位马马虎虎的舅舅的教导不无关系。舅舅说:"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最让人感受到作者表现生活的美丽与和谐的地方,当属小说中所描绘的那种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融洽与和睦。不论是明海周围的寺里的人,还是小英子周围的庄上的人,他们之间都是那么友好相处、无猜无忌,无怪有人称之为现代的"桃源"景象。

  虽然打牌赌钱会有输赢,但绝不会伤了感情、误了和气,因为他们都是"正经人"。甚至把一个"偷鸡的"也称作"正经人",不知道作者衡量人用的是什么标准。好在这问题与本文关系也不大,也就不去深究了。作者不可能不知道上述"其乐融融"的景象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存在,他这样写,无非表明此时此刻的他,着意要寻求的,就是这样一幅充满仁爱和温馨的民间生活画卷。小说的最后,作者更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还具备正常人性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这可不是每个出家人都能企盼得到的,因为它不仅要有主观方面的条件,而且还要通过寺里的人来选的。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不要明海去当,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这真是有点戏剧性的场面了,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当沙弥尾的希望也已呈现,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也许这在别人会是一个小小的考验,至少要掂量一下它与自己"事业"的影响,从长计议也不为迟。但我们看到,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也许有人要问,戒律森严的苦僧生活对于擅写日常生活的诗意与温馨的作者来说非兴趣所在,但凡人的日常生活,其实也并非始终温暖如春,何以作者笔下的人间却总是如此梦幻般的甜美,连出家人也如此眷恋于世俗?这正是我们解读汪曾祺小说的一大关键。也许这与作者的生活态度和文学态度密切相关。汪曾祺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取着一种与海德格尔"诗意地栖居"相一致的精神向度,为了突出人性与人生中富有诗意的本质,他对现实进行了尽可能的过滤,他不是不知道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丑与恶,只是他不允许它们进入他所创造的艺术世界。对现实世界里的丑与恶,他无能为力;但艺术世界的构成,却只能依据他的愿望来铸就。为此,汪曾祺的小说就多用回忆,多采取童年的视角。岂止是深深佛门的清规挡不住人们对日常生活的眷恋,在作者的其他许多小说中,作者同样描写了各色人等唯有在最寻常的日常生活中才感觉得到依靠和踏实,像《鲍团长》《故人往事》等等。

  具体到本文,作者在小说最后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在后来的人生旅途中,虽然历尽坎坷,其中不乏与丑恶为伴,却始终不改初衷。也许正是因为这份坚持,才成就了他后来能在适宜的环境里实现其创作的辉煌。汪曾祺的小说算不上主流,就因为他不仅没有对社会历史进行评判的政治考虑,也不属于对民族文化进行或是批判或是守成的启蒙和维护,他是一个按照自己的艺术和审美理想来创作的作家。这个理想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作家的责任是给读者以喜悦,让读者感觉到活着是美的,有诗意的。生活是可欣赏的。"这其中的"美"和"诗意"自然都带有作者个人对生活的理解。他为自己这种创作理念的坚守付出过代价,但似乎正应了"苦心人、天不负"那句老话,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2)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5)份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 1

  又是“雾失楼台,霾迷津渡”的周末。蛰居在家,翻微信文章,看到汪曾祺先生一篇《五味》,不禁跟着先生的文字重又咂摸了一遍全国各地的“酸甜苦辣咸”。

  汪老的散文,*实中带着幽默,富有浓浓的生活气息。好比一锅白菜豆腐汤,看似寻常,信手拈来,细品才发现不一般——原来是,苏北草鸡,金华火腿,太湖活虾,云南松茸……文火慢炖三四个钟头,再把这些全都捞起滤去,下入白菜豆腐吸油吸味,方得这汤清爽鲜亮,又回味无穷。倘若没有丰富的阅历和深厚的艺文底蕴,哪个作家敢在“*”字上做文章?

  然而我更喜爱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或许是年资尚浅,相比繁华落尽的冲淡*和,更容易对纯真唯美的东西着迷。汪曾祺小说,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和宏大壮阔的场面,只有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在他们的家乡或旅途,在所寄身的苍茫时代的一隅,过着前接古人后续来者、悲欢离合而又*凡无奇的一生。不似西洋画法的透视深邃,一张白纸上只作闲闲几笔,勾勒出人生中昙花鬼火、秋云野鹤的几幅画面。

  人生是什么?在汪曾祺笔下,是明子和英子飞桨划船的芦苇荡,是巧云织*十一子化锡的柳荫街头,是陈相公挨打后向远方母亲的呜呜哭诉,是秦老吉肩挑手摩数十年养大女儿的馄饨担子,是李小龙的晚饭花,是王四海的黄昏,是腊月三十大雪纷飞如意楼上醉一回的三个老友,是墓草萋萋斯人已逝小学校的学生们依然传唱的校歌:“西挹神山爽气,东来邻寺疏钟,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世俗中的优美,苦难中的坚强,趟过泥潭滚过油锅后尚存的一抹温情和纯真——这些即是汪曾祺小说里最打动人心之处。生活纵然贫苦,命运纵然颠沛,但有那么一点至纯至美的东西照耀着,让自己的小小世界也笼上了一层淡淡的温柔的光。

  在雾霾锁心的日子,捧一卷书,借一缕光,便能微笑着展望风清日朗的远方。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 2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 3

  汪曾祺是个很特殊的作家,他的文章很浅显,乍一看他的意思会容易明白,但是他文章的深层次的意境需要读者一品再品。

  汪曾祺的故乡在江苏的高邮,高邮以它的咸鸭蛋著名,按汪曾祺自己的说法他的老家实在徽州。他的家境很是殷实。

  《我的高邮》是汪曾祺回忆性的散文,书中为我们展现了高邮的风土人情,*实易懂的文字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生活画面,同时画面中所带有的情感也是最真挚最动人。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 4

  汪曾祺是个很特殊的作家,他的文章很浅显,乍一看他的意思会容易明白,但是他文章的深层次的意境需要读者一品再品。

  汪曾祺的故乡在江苏的高邮,高邮以它的咸鸭蛋著名,按汪曾祺自己的说法他的老家实在徽州。他的家境很是殷实。

  《我的高邮》是汪曾祺回忆性的散文,书中为我们展现了高邮的风土人情,*实易懂的文字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幅生动的生活画面,同时画面中所带有的情感也是最真挚最动人。

  书中的散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的母亲》,汪曾祺描写了三位母亲。一位是她的生母,一位是他第一任的继母,还有一位是他第二任继母。文中集中笔墨刻画了第一任继母的形象,因为她陪伴汪曾祺成长,不是生母更似生母。汪曾祺的`母亲在他三岁那年便不幸得了肺病过世了,因为年纪小的缘故他对生母并没有多少的映像,只是通过母亲的画像和母亲养病时所住的“小房”里面母亲所留下的遗物来回忆过世的母亲。汪曾祺是幸运的,他和他第一任继母很投缘,继母很喜欢他,对他如视己出,每次归宁回家都会抱着他和他同乘一辆黄包车回家;当汪曾祺忍不住大便,弄在了裤子里,继母帮他洗裤子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份感情恐怕连很多亲妈都是望尘莫及的。文章中汪曾祺并没有多提自己对于继母的感情,他只说“我可怜她,也爱她。”这是需要多少的付出才会让一个孩子心里明白自己的爱。很不幸,他的继母也死于肺病。第二任继母嫁给汪父的时候,汪曾祺已经十七岁了,所以感情并没有之前的一位来得深厚。但是他依旧很敬重她,因为在汪父最困苦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就是她。我想他们之间的亲情过多是一种客气。

  汪曾祺是个细腻的人,他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一些微小的细节,他把自己对于故乡高邮的爱幻化为笔下的文字,用质朴的语言为读者描绘了他记忆中的高邮,他所热爱的高邮。他记得高邮的过去同时也喜欢高邮的现在。

  也许正是因为高邮质朴的民风影响了汪曾祺的笔风,让他的作品“接地气”,充满了生活的气息,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吧。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600字 5

  *凡的人物,从中又折射出不*凡。作者以朴实清新的笔触写那些*凡实在的人,写他们的生活,写他们的生,写他们的死,写他们的所想,写他们的所做,写他们的欢乐,写他们的悲伤……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作者都写,天大的事儿,芝麻绿豆的小事儿。詹大胖子,连老大,八千岁,高阎王,王四海,陈四,陈小手……嫁娶,生孩子,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卖米,唱戏,求雨,买奖券,卖艺……作者写了许多“小人物”,写了许多仿佛并“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儿”,但从中却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欢离合。作者正是以这样的人和这样的事去阐释生活,阐释人生。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生活?这就是。什么是真正的人生?这就是。

  第一次读汪曾祺的小说,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觉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无穷的生活的乐趣。我为小说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凡的百姓永远是生活的主题,*凡的百姓永远是历史的主题。

  我很欣赏作者在《小说三篇》之一《卖蚯蚓的人》中所说的几句话:“我对所有的人都有兴趣,包括站在时代前列的人和这个汉俑一样的卖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们吃什么和想什么”“我是个写小说的人,对于人,我只想了解、欣赏,并对他们进行描绘,我不想对任何人作出论断”“我对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审美意义”。正如此说,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说中几乎不作议论,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凡的人、*凡的生活的原型,让读者去感受那种*凡而又不*凡的美。

  生活中处处都有美,我想这正是源于它的琐细,它的亲昵,它的真实。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3)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菁华10篇)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有很多人认为*现代难见散文大家。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心情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曾经的往事,向我们传来种种可供学*的精神与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2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侑很多人认为*现代难见散文大家。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就应算得尙是一茖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情绪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关于诚信的名言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們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們看了以前的西南*教授們的风采,我們读了当时人們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們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們读了*文人不屈的傲骨,看了*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們讲述着以前的往事,向我們传來种种可供学*的精神与思想。下雨天的心情说说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坚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們只是缺乏学*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

  在汪曾祺的这几篇文中从字里行间都透出了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和喜爱。在我的生活里,好像并没有这么多的*俗。童年生活也是在家人打造好的规规格格中长大的,在一个混合多民族的城市里长大的。

  真羡慕一大群孩子在一起玩,羡慕他们即使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也有值得自己怀念和细心品味回味的东西。

  汪曾祺的文中总给别人舒适、亲切、淳朴、自然的感觉,不仅使经历过这些事的人深受同感,还是没经历过如此多*俗的我有有一种亲*的感觉,她的语言非常自然,就如大人轻轻的给小孩讲着睡前故事。有一点好奇,有一点兴奋,有一点轻松。

  回想着读过的每一句话,虽不是最华丽的语言,不是字字推敲写出来的语言,但这种猫不可言的'东西却让我乐在其中。

  总值汪曾祺的文章然我读来非常喜欢。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

  汪先生的文学造诣以及生*轶事实在用不到再复述了。那些可以百度,可以自己去考究,而我只想细细体会那些文字之间表达的生活之美好。

  活着,其实是一件很俗气的事情,油盐酱醋茶,吃喝拉撒睡,但是精神的丰富又可以让生活变得格外美好。

  《我的家乡》中,有一段提到舵楼中住着家眷,多数年轻带着孩子。脑补这个画面,禁不住想,为什么都是年轻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撑篙的汉子多半也都是壮年,不年轻,哪里有力气,一步一步走过运河。古铜色应该是晒的,不说话应该是*惯默默从船头走到船尾吧。

  “这只船辛苦了很久,它累了,它正在休息。一只新船造好了,油了桐油,过两天就要下水了。看着崭新的船,叫人心里高兴——生活是充满希望的。”

  喜欢这一段,船航行很久,工作了很久,所以累了要休息,可能还会生病,需要治疗修理。而新生的船,刚刚披上新装,可以下水开启自己的新生活,怎么不让人兴奋。所以看着这样的事物,让人感觉充满了希望。有次晚间和朋友去散步,途经的一段小路边的路灯亮的很整齐,唯独有一个在哪里闪烁,或明或暗。我一时兴起,问朋友,你看那路灯会想到什么啊?朋友也很直白,就说,啊。那说明这个路灯的启动器坏了呀。发挥不稳定。需要换一个。哈哈。当时我就笑出声来。我就十分得意地开始描述起来,你看大家都在好好工作照明道路,就它一个在偷懒听音乐,还听的很有节奏,禁不住摇头晃脑,所以才会闪啊闪啊的。朋友听了也开始笑起来。这么一想似乎是真的。你看它闪两下,好像亮起来,又立马暗了一瞬。好像跟音乐节奏在打拍子。又想起每天在马路上遇到的洒水车,通常都是开的慢慢悠悠,然为了回避行人还会放着同样慢慢悠悠的音乐,我就会觉得它很快乐。这种感觉可能只有我自己会有吧,和朋友一说。她倒是有着截然相反的想法,你有没有在炎热的大中午,有事赶着路,人困乏不堪,想睡觉却骑着小电动车等着洒水车开过去。那么慢的车速,那么慢的音乐,简直烦死人啦。是啊,那样的情景下,即便只是听朋友说我也会觉得不耐烦了呢。

  ‘江浙一带人见面问起我的籍贯,答云高邮,多肃然起敬,曰:“你们哪里出咸鸭蛋。”好像我们哪里就只出咸鸭蛋。

  看到这儿,就禁不住想笑,因为就连我身处皖北这块地方,也常听见菜场有着“高邮、青皮”的小喇叭每天不知疲累的放着,让高邮出咸蛋的概念深入人心。曾经爸妈之间言语略有争执,然后就听我爸一句直喷我妈,“哼。你就是高邮的!”高邮的?高邮的什么?上一秒我妈还在据理力争。下一秒就在纳闷。啥事高邮的?一边围观的我也是一脸懵。只有我爸一脸洋洋得意喊了句,“高邮、青皮。“然后就被我妈暴打了。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汪先生的书,拿到手之后,居然不忍快速读完,只想在自己所谓的好时间,悠悠体会字里行间的美好,所以只写了这一篇。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5

  这是我第一次碰触汪老先生的文字。之所以用“碰触”是因为我无法在匮乏的词库里找出一个更贴切的词来形容这种久违的辛劳,笃实,清甜微苦的细珠润语。汪老是经过那场革命考验过的人,却在字里行间有着不同于老舍的超俗;不同于冰心的细润;不同于秋沅的诙谐。这点在于我是难能可贵的。

  品着品着,伴着午后微暖的阳光,透过窗拍打在我的身上。我恍惚间有种若即若离,童真,无奈,幽默,心酸之矛盾感;恍惚间有种赤足漫步于沙滩边,捡拾水花清润的触感,那种幸福的温度,是无法言喻的。试想着,有个足够明亮的花园,生长着巴根草,芝麻,虎耳草,紫苏;栖息着土蜂,蝉,天牛,螳螂,斑鸠如此种种生灵的乐土,我的童年可以畅快淋漓,无畏的度过,那必是一个优美的意境;试想着,有个足够多水的地方,那里有河堤,墙垛子,竹蒿,大船,也有贴水飞的野鸭子,撑蒿人,船老板的家眷,和四面扑打的鱼鹰,我必可以在那里——水乡高邮。肆意的赤足奔跑,任凭将那冷冷的笑声与烦恼都改写成那午后的每一抹暖入心扉的阳光。嗬,心都醉了。

  我于是便摸索着,这苍劲的笔锋必是经历了岁月的沉淀,风吹过,雨淋过,宛如幽谷里一朵安心的幽兰;霜欺过,雪压过。宛如月光里默默沉思的绿荷。另一方面,我始终无法理解这乐观幽默的语言为何书在那个特殊的时期——*,就像在冬日黝黑却坚韧的树枝,在寒冬映衬下宛若水墨画的树枝,突兀的生长着一朵极艳丽饱满的花。那花是毫不忌讳的长着,如此骇俗又如此*实。使人在惊叹其美丽的同时又无疑对它的遭遇感到惋惜;在惋惜之余又为它产生敬佩和畏意了。

  再准备从窗前的躺椅上起身时,却再也离不了那种纯净,真实朴实的语言。它虽没有如我最爱的秋沅的文字那般如散发暖暖光芒的珍珠,打磨着我柔软的心,却也有闪烁着正义和尊严,友谊和爱,继而成为引领我走向成功智慧的那一方净土。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6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有很多人认为*现代难见散文大家。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应该算得上是一个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心情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倾述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西南*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到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到了*文人不屈的傲骨,看到了*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曾经的往事,向我们传来种种可供学*的精神与思想。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相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学*,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忆的散文中,却透着生活的情趣。如《跑警报》:

  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古驿道的一侧,靠*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这地方除了离学校*,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五味俱全,什么都有。最常见的是“丁丁糖”既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揳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的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

  在极度动荡恐慌中,居然能感受到松脂气味、阳光、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这让我感叹汪的心境何其淡定。

  汪曾祺经历过人生的**大浪。*中,汪曾祺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汪曾祺散文的*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正因为有这份超然,他的所作所为便不难理解了。他是唯一敢于在*面前翘着二郎腿、抽烟的人。其中脍炙人口的“人一走,茶便凉。”便出自汪曾祺之手。汪曾祺渊博多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最后一个士大夫。”

  我对于汪曾祺的了解,始于读他的一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这让我对汪曾祺的文章有了兴趣,于是到书店去搜寻,遗憾而归。只好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看。学校读书协会买了一批书,其中便有《汪曾祺散文集》,书拿到手中,如获珍宝,细读之后,忍不住想写感想。没有想到,动手写时,却顿顿卡卡总是词不达意,意犹未尽。看到极美的风景时,我们总是会感叹词汇的缺乏,似乎任何词语也表达不出此时的美。读到一本好书,也是这样的感受:任何评价都是多余的,任何词语都不能精确表达自己读后的感受。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8

  有句流行语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如果你有幸读了《汪曾祺散文》,会惊喜地发现,这位老先生就有一副这样万里挑一的有趣灵魂。

  汪曾祺早年就读于西南*,当时正值抗战时期,学校的条件并不好,甚至常常遇到日军空袭。在现在这个和*年代看来,空袭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但在他的散文《跑警报》中,空袭被描写得普普通通,就像吃饭喝水一样。更有甚者,利用躲起来的时间,买卖零食,做艺术品,写诗学*……还有人根本不跑,就是炸到身边也各做各的事。汪曾祺并没有怎么写空袭的惨烈,而是用很多笔墨去描写大家是多么从容、躲起来有什么好玩的事等,充满了幽默和乐观。敢问多少人能在危及生命的威胁下这么从容不迫,毫不畏惧?真是打心眼里佩服他。

  汪曾祺一生尤喜美食,很多散文都是写各地美食的。当他刚到西南*时,便把当地都美食吃了个遍。他也曾因吃闹出过不少糗事。其中一件,在上大学时,他因贪吃将生活费吃光,便给同学当“*”,代他写作业挣钱。结果老师闻一多说,那个同学的作业比汪曾祺自己的好多了。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这副乐观、有趣的灵魂,还曾帮助汪曾祺抗住了极端的压力。*时期,知识分子遭受巨大浩劫,很多作家,如老舍、傅雷等因受不了这样的残酷而选择自尽。汪曾祺是个例外。他也被下放劳动改造,却似乎天生记不住生活的苦难。哪怕在最艰难的时候,依旧能够苦中作乐,继续看书,没事悄悄下河摸个鱼,寻找生活中的小乐趣。

  汪曾祺的作品没有鲁迅那样为民族觉醒呐喊,也不像老舍那样反映民生艰苦,他只是记述自己生活中无比真实和纯粹的人、事、物,再*淡的东西也能被他讲得津津有味。我想,要是我能以汪老先生的眼光看世界,一定其乐无穷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9

  花草树木,悲欢离合,一切寻常的小事构成了生活绚丽多彩的画卷。汪曾祺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和细腻的感受让他的散文散发别样的魅力,它清新,有趣,吸引着我读下去。其中我最喜欢《寻常茶话》这一篇。

  茶,是深受北京人喜爱的一种饮品,在我的家中亦是如此,所以我才对《寻常茶话》这篇文章产生了一些共鸣。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写了关于茶的很多奇事小事,其中他说到他祖父好喝龙井,这恰好和我姥姥的喝茶*惯爱好一样。姥姥退休前是教师,*时为了缓解嗓子不适,就爱喝茶,而且还就爱喝龙井茶,一年四季都喝,这*惯已经伴随了姥姥一生。姥姥会在每天早上沏上一杯龙井茶,喝到中午换一次茶叶,再喝到晚上。因为我经常去姥姥家,所以自然也喝惯了龙井,而且龙井好坏,一“品”便知。姥姥烧水、挑茶、洗茶、沏茶这个过程,我更是看会了学到了,如今,我也开始了“喝茶之旅”,也成了“品茶大师”。汪曾祺在这篇文章中还说到了老北京爱喝花茶,恰巧我姥爷就是这样一位喝了一辈子花茶的老北京人。自打姥爷参加工作以来,便每天早上一碗花茶喝到晚上,姥爷喝茶很淡,每次只放一点茶叶,但他只认准“张一元”的茶叶,这个*惯延续至今。汪曾祺在一次“西湖品茶”中得知好茶需好水,水好,茶才香。我姥姥泡茶的水也从来不用自来水,都是用买来的矿泉水泡茶,因为她也坚信好水出好茶。汪曾祺散文中的语言是那么的灵动,自然和亲切,以至于每一个小故事都让人读起来是那么的有趣。

  在汪曾祺的散文中,我们不仅能学到他对文字巧妙的运用,更能从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他是一个乐观,开朗,热爱生活生灵,心灵细腻,善于发现生活美好的人,这更加深了我对他的喜爱。我们应该像他一样过好每一天,留心每一件生活中发生的趣事,这样你的生活方可更美好。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0

  我的深度阅读的对象就是汪曾祺老先生,我对他的影响很淡很淡,也许是因为汪老这个人本来就并不招摇,在二十世纪40年代,汪老已经在文坛崭露头角了,但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他失去了成为文学泰斗的机会,而这场灾难无疑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经历,他的文字也开始变得成熟和淡淡的忧伤。

  我之前在《邂逅集》中看见了一个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的阳光青年,“如果我注定要孤独一生,那就让我站着,寻找那孤独的'轨迹,我相信,孤独有一天会死去。”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感觉霎时呈现在读者面前,就是这样,汪曾祺在文坛创出了一番天地。

  之后,汪曾祺在张家界知青下乡,他体会了十年之苦,他创作了很多优秀的作品,有他自己的影子,比如他形容的一个女工程师,因为一个莫须名的罪名,被划成右派,这和汪曾祺的经历多么的相似啊!他可以尽情地说出自己的内心的真正的想法。有他对这段生活的美好回忆,比如一篇小说《七里茶坊》,里面他和自己的同事们一起说说笑笑,似乎留下了一连串欢声笑语,但我总觉的,这中间包含淡淡的忧伤,这种忧伤伴随了汪曾祺的*淡的文字出现了神奇的效果,“我们带来一口袋莜面,顿顿饭吃莜面,而且都是推窝窝。——莜面吃完了,三套大车会又给我们捎来的。”“刚出屉的莜面,真香!用蒸莜面的水,洗洗脸,我们就蘸着麦麸子做的大酱吃起来,没有油,没有醋,尤其是没有辣椒!可是你得相信我说的是真话:我一辈子很少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那是什么时候呀?——一九六○年!”“这两年他常发牢骚——小王也有些不*之气。”仿佛有一种对时代的埋怨,我常常读着他的小说想流泪,自己似乎也到了那个时代,感受他的苦痛,这应该也算是他的优越之处吧。

  这样的文字在汪老的散文中却没有体现,他饱尝了天下的美食,对于美食文化兴致勃勃,他的友人曾这样评价他:“我和汪曾祺同桌吃过饭,在座的宾客都把他视若一部毛边纸印刷的木刻菜谱。听其用不紧不慢的江浙腔调讲解每一道名菜的做法与典故,这比听他讲小说的写作方法还要有意思。好吃的不见得擅长烹调,但会做的必定好吃———汪曾祺先生是两者俱佳。”这边可以体现了。还有汪曾祺对*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就是以*静的口吻来叙述,并不加任何感情的修饰,这与他认真的写作态度和他豁达*淡的人生态度是有关的。

  撇开了这些汪曾祺的小说和散文,我更喜欢读他的两篇代表作,一篇是《大淖记事》,一篇是《受戒》,我更喜欢《受戒》,可能是更富童真,但其实,当读了很多遍以后,我开始觉得这与汪曾祺的语言风格是一致的,他依然是在表达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像冲破世俗束缚,渴望自由的感觉,这也是汪曾祺毕生追求的,他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被称为“最后一个士大夫”,他践行的是大儒式的风格,他以天下博爱为己任,把普及苍生作为自己的信念。

  读完了这本并不算厚的《汪曾祺作品精选》,好像是与一位文化名人隔了时空对话,他在*静而又耐心的叙述,我在不知疲倦地听着,不仅仅是故事,还有味道,浓浓的乡土文化味道。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4)

——小说读后感800字优选【5】份

  小说读后感800字 1

  亲爱的同学们,你还在为爸爸妈妈的严厉斥责而生气吗?请跟着我一起来读读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这本书吧!这本书惊心动魄。

  一只名叫紫岚母狼爱上了一匹名叫黑桑的公狼,黑桑一心想成为狼王,可是没有实现,不幸身亡于鬼谷。紫岚将希望寄托给了后代,下定决心培养出一匹出色的狼儿,夺走现在狼王洛嘎的地位。

  长子黑仔一身黑毛,跟黑桑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于是紫岚首选了黑仔。可是黑仔被金雕啄食。紫岚又把目光投向蓝魂儿,它的确比其他有狼更灵敏,但是还是中了猎人的圈套;双毛胆小畏惧,根本没有狼王的我行我素,胆大妄为,完全是狗的德行,但在紫岚的精心培育下,它完全的爆发了自己的狼性,站上了与狼王对抗的绝地。但还是没有成功,成为了其他狼的美餐。紫岚只希望媚媚的后代可以登上狼王的宝座。为了不让媚媚的狼崽再次被金雕啄食,紫岚与金雕搏斗,和可恶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感叹动物也有这么震撼人心的母爱,一个母亲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把孩子培养长大。我顿时想到了妈妈为我做饭时不小心用刀切到了手,我问妈妈手痛不痛,妈妈淡定地包扎伤口说一点都不痛,还继续煮饭给我吃。

  一只母狼,虽然本性是凶狠残忍,但毕竟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不论何时,也会为自己的儿女后代着想啊。我觉得紫岚的意志力非常强,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而坚持不懈。也让我明白了狼虽然无情,但也像人一样,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也会奋战到底,甚至丧失生命。

  晚上睡觉路过妈妈的房间,听到妈妈小声地喊着手好痛。原来妈妈是怕我担心,故意说不痛的。我的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湿润了眼睛。

  记得还有一次,妈妈感冒发高烧,却仍然和往常一样照顾我。那时侯我还不知道妈妈发高烧,只知道让妈妈照顾我,后来是爸爸发现妈妈不对劲,赶紧把妈妈送去医院,结果发现妈妈烧出肺炎了,之后我知道这件事,自责难过了好久。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谢谢您!以后我不会写字拖拉慢啦,我以后要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您!

  小说读后感800字 2

  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这个故事的结局简直离谱的出奇!”我说道。不由会心一笑,但却是带着涩涩的泪水的苦笑……

  在一盏夜灯下,今夜终于拜读完了《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心中荡漾起层层涟漪,好像*静的湖面上丢进了块小石子,辗转反侧,有太多的感想。

  或许晚上人的思想总是特别的活跃。欧·亨利是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家,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诃夫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

  欧·亨利的小说情节曲折,扣人心弦,结尾却常常出乎人的意料,这就是所谓的“欧·亨利”手法,即在故事结尾,笔锋一转,让主人公的命运起一百八十度的变化。这变化看来荒谬悖理,实际上却符合事物发展的内在逻辑。所以读者在惊愕之余,仍然感到信服,进而赞叹作者构思之巧妙。

  他的小说诉说着一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记叙他们贫困生活中的美好善良,调侃尔虞我诈的势力小人……在这些作品中,他常以“含泪的微笑”抚慰失意的小人物们心灵所受的创伤。于轻松戏谑中蕴含着对生活深沉的感受,对资本主义社会中某些现象发人深省的针砭,对丑恶现实辛辣的嘲讽。

  风靡全世界的《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的代表作之一。

  小说以幽默、讽刺的语调诉说了苏比——一个穷困失业、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痛苦挣扎的悲惨命运:为过冬,苏比绞尽脑汁惹事生非,想被警察大爷送去“免费旅馆”——布莱克韦尔岛监狱,可是在当时的社会里,却不能如愿以偿;当苏比受到赞美诗的感化,欲改邪归正时,警察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锒铛入狱。主人公的反常心理,跌宕起伏的情节,出乎意料的结局,令人捧腹之余又辛酸不已。

  《警察和赞美诗》的妙处在于它的“合情合理的违背常理”。作者写主人公的几次遭遇都不重复,有繁有简,给人以妙趣横生之感。人物的语言、行动,也都符合身份。故事写得很诙谐,但在可笑的情节下却潜藏着一条真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就是那样的黑白不分,是非颠倒,荒唐可笑。

  欧·亨利的小说可谓是“在*凡中见神奇”,用它那无穷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每个读者的眼球。

  小说读后感800字 3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小说的主题歌又响了,我饶有兴趣地读着《三国演义》小说。读完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小说,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问题:战乱中的三国里,到底谁才称得上是真正的英雄呢?

  罗贯中把《三国演义》小说中的每个英雄都塑造得活灵活现:单刀赴会的关羽,三顾茅庐的刘备,赤胆忠心的赵云……。有人说桃园三兄弟是英雄,但我觉得刘备太重手足之情,以为亲戚就可以不加防备,不肯夺取他们的地盘,却不知战乱之中,处处有人想谋害他;关云长太重义气,在曹操败走容华道时,本可以生擒曹操,却因他的一念之差,反胜为败,逆转了历史;而张飞却太鲁莽、太冲动,在关羽兵败麦城时,他不顾一切地为二哥哥报仇,最终也因中奸计而丧失了性命。还有人说诸葛亮是英雄,孔明一生创下的丰功伟绩不可否认,但在他生命的最后,却意气用事,坚持要让昏庸无比的刘禅当皇帝,彻底毁掉了他的父辈轰轰烈烈创下的基业,使蜀国成为一辆毫无希望的战车。

  我倒觉得曹操称得上是真正的英雄。他在一开始就发现袁绍“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非英雄也。”,便毅然离开了他。曹操虽然有些多疑,但他能真诚地对待每一个朋友,对谋士更是奉如上宾。他没有得到卧龙、凤雏之中的任何一位的辅助,却凭着自己的智慧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在第二十五回《屯土山关公约三事救白马曹操解重围》中,曹操收降了关羽以及两位夫人。他觉得关云长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便送他美女和宝石。曹操见关羽的绿战袍旧了,便做了一件新的送给他,还把吕布的嘶风赤兔马送给他,对两位夫人更是盛情款待,由此可见他对朋友的真诚。

  在赤壁大战之前,曹操陪着庞统检阅军营,尽管庞统并不是真心在帮助他,但曹操却大摆酒宴,款待庞统,由此可见他对有识之士的尊敬。这些都是致使他成功的原因。

  另外,曹操还是一位大诗人,他的《步出厦门行》千古流传,还有绝世佳作《观沧海》等等。他的诗雄壮豪迈,成为后人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

  纵上所述,在我的心目中,曹操确是一位雄才滔

  小说读后感800字 4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英子。她用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

  代的老北京,在娓娓动人的真挚叙述中抒发对童年的缅怀和对人间温暖的呼唤,不但写得亲切动人,而且每个故事都能令我思绪起伏,百感交集。

  这个故事讲述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英子对她非常同情。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和小桂子相像,身上还有秀贞说的胎记,就让妞儿和秀贞相认。后来妞儿和秀贞去找寻爸爸时不幸惨死在火车轮下。后来,英子一家迁居。英子认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他为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童年。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骆驼队”、“惠安馆”、“兰姨娘”、“驴打滚”、“爸爸的花”,每一章节主角最终都离开英子,他们的离去,让英子坚强、也长大。更表达作者英子对童年的忆念,让我们懂得童年的可贵。

  读这本书,我也想许多。说到童年,更是让我满怀激动。童年是人生的一个开始,失去就再也无法返回。可为什么有人想失去童年呢?虽然童年有许多事受到禁止,可这只是意味着我们还没有长大,我们还可以用童心去干很多事,因为童年是要快乐的,要快乐地奔跑在草地上,就算是摔倒,也是与大地亲密的一次拥抱。在自然的景色中快乐地成长,这些是只有在童年才可以做的。只有在童年开心,才能快乐地成长。

  好好珍惜童年吧!它会让你的成年变得更加光彩!

  小说读后感800字 5

  前两天,我拜读了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感触颇多。

  《城南旧事》将五个故事串联在一起: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荒园中的厚嘴唇青年、敢于追求理想的兰姨娘、身世悲惨的宋妈,一个个丰富的人物形象在我心中萦绕……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个小偷——一个

  厚嘴唇的年轻人。这个厚嘴唇的年轻人,是英子在她家门口的一片荒地里认识的。他为了供养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久,这个年轻人也被警察抓走了。

  在这个故事里,最让我感动的是年轻人与英子之间那个“我们去看海”的约定。“小妹妹,等我弟弟坐大轮船去国外念书的时候,咱们给他送行去,就能看到大海了。看看大海跟天有什么不一样。”“我们看海去!我们

  看海去!英子又高兴地念起来。”就是如此天真的对话,夹杂着美好的期许。“就像分不清海和天一样,我分不清好人和坏人”英子这样说到。我也搞不懂,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但我知道他是个善良的人。他也同样自责

  着,同样疑惑着。他对自己的迷茫,不停地敲打着我的心。直到他遇见了同样善良天真的小英子,才露出了他善良的一面。他们无话不说,他们推心置腹,甚至立下了“我们看海去”这样美好的约定。偶尔,英子也会想,会

  不会又失去一个朋友?“我曾经有过一个朋友,人家说她是疯子,我却很喜欢她。这个人呢?人们会管他叫什么?我很怕离别,将会像那次离别疯子一样与他离别吗?”英子这样发问。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如此纯净,又让人如此恋恋不舍。其中的是是非非,在英子眼中虽然是深沉的,但还是那么充满希望:这里每一个故事都是心酸的,都关系着生死离别,却有一种生命的本真在,有一种希望在升腾弥

  漫。那份对大海、蓝天和火红的太阳的希望,对这些东西强烈的期望,涌动在英子心底。虽然这每一寸的挣扎,每件事的不舍,都是低沉的,但英子心底只有善良、希望和博爱。

  “我慢慢躲进大门里,依在妈妈的身边,想哭。”“英子,你看见这个人了没有?你不是喜欢写文章吗?将来你长大了,就把今天的事写一本书,说一说一个坏人怎么做了贼,又落得这么个下场。”“不!我反抗妈妈这

  样教育我!我将来长大是要这么写:我们看海去!”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5)

——巴金《家》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

  巴金《家》小说读后感 1

  夜,死了。

  黑暗统治着这所大公馆。电灯光死去时发出的凄惨的叫声还在空中荡漾,虽然声音很低,却是无处不在,连屋角里也似乎有极其低微的哭泣。风在外面怒吼,猛烈地摇撼着窗户,把窗格上糊的纸吹打得凄惨地叫。风雪会长久地管制着世界,明媚的春天不会回来了。

  家中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鲜活的人物形象。也成功塑造了在革命的冲击下,各种个体的不同形态,同时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毒瘤的遗害,以及对以觉新为代表的被封建思想牵绊的软弱者的残酷迫害;褒扬了如觉慧,觉民等具有新思想,新志向的新青年。并以此暗示,以封建思想架构起来的`任何旨在迫害劳苦大众的封建遗骸及其卫道士在新思想的冲击下必然轰然倒塌,革命的曙光必将照亮每一个阴暗的角落。

  家,真的是遥远的,封建的,触不可及的。

  觉慧的一句:“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表现了他是一个具有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想的反抗者,封建大家庭中‘大胆而幼稚的叛徒’,一个充满朝气的典型,但同时他身上又难免有五四青年的历史局限性和弱点。

  “我不是奢侈家,不是命运和自然的爱子。我只是一个劳动者。我穿着自己的围裙,在自己的黑暗的工厂里,做自己的工作。”这句话觉慧读的气宇轩昂而在觉新看来,却异常安静凄凉。因为他没有幸福,志愿做一个牺牲者。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逆来顺受,委曲求全。

  《家》中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鲜活的人物形象。也成功地塑造了在革命的冲击下,各种个体的不同形象,同时也深刻地揭露了封建毒瘤的遗害,以及对已觉新为代表的被封建思想牵绊的软弱者的残酷迫害;褒扬了如觉慧、觉民等具有新思想、新志向的新青年。并以此暗示,以封建思想架构起来的任何旨在迫害劳苦大众的封建遗骸及其卫道士在新思想的冲击下必然轰然倒塌,革命的曙光必将照亮每一个阴暗的角落……

  读过《家》,从书中看到了珍贵的独立人格,如果没有了独立的人格,在这个社会中就如同行尸走肉。

  的确,现在行尸走肉已经形成了一个群体甚至有些人明明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却总是身不由己。但是我相信大家心中一定都会有一个不灭的信念,那就是:推开黑暗,追求光明!

  巴金《家》小说读后感 2

  记得以前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什么是生活:生活就是不可抗力,它就是合约里唯一一条也是永远都会存在的那一条无人可以更改的霸王条款”我一直不相信这句话,甚至是不同意的。

  我始终坚信着:生活是可以靠人来改变的,人是可以做生活的主人的,因为“人定胜天。”

  《家》这本小说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塞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述了高公关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精神。

  作者写作这篇小说,一是表达了对封建制度的憎恨,“宣告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的死刑,来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

  二是为青年一代呼吁,“要为过去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失掉了青春的青年。”由于岁对旧制度的深恶痛绝,

  对广大青年的诚挚热爱,作者通过《家》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抨击,生动形象地揭示出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并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

  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使《家》充满了信心,希望和力量。

  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它自己生活的道路。”《家》也正是表达了这种不屈于命运安排,渴望征服生活,创造生活的精神和意志。

  巴金《家》小说读后感 3

  第一次读巴金的《家》,百感交集。为书中人物的悲惨命运十分惋惜,万分无奈。

  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人要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三兄弟中虽然对觉民的描写不多,但我一直被他的勇敢,坚定所感动。他为了自己的幸福,自己的理想,努力了很多,甚至不惜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叛徒”离家出走。他之所以可以如此勇敢、坚定,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有一个很明确的的人生观。是清晰的人生观支持他、鼓励他与封建大家庭顽强的斗争下去。对比之下我觉得大哥觉新就是一个不太清楚自己目标的人,他似乎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所以在面对取舍的时候显得很是糊涂。他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最终留给自己的只是痛苦和悔恨。他放弃了与梅之间的真挚爱情,最终只能在梅的尸首前吐露心声。他放弃了瑞珏对他的信任,选择了封建腐朽的制度,最终让瑞珏凄凉的离去。是他的犹豫将本应属于她的幸福带走了。

  体会之二就是:性格决定命运。三兄弟截然不同的性格决定了他们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像人生一样只有目标是不够的,还要有斗志,要有努力。就拿觉慧来说,从我个人眼光来看,他与鸣凤的悲剧收场与他性格有很大的关系,他(觉慧)在外面活动的时候的确忘记了鸣凤,但是回到沙漠一样的家里,他又不能不想到她。他是爱情事业都想要,哪一个也不想牺牲一点,又没有做好统筹兼顾的工作,最后只能是断送了爱情。而觉新软弱的性格更是鲜明的代表,他被封建大家族压得喘不过气,却没有反抗,而是一味的接受,一味的妥协,最终换来的是自己一生的遗憾,一辈子的痛苦。

  巴金《家》小说读后感 4

  锲而不舍的终于看完巴金先生的名著《家》,下面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对于结尾,我是始料不及的,感觉就像是吃到一块很美味的蛋糕,很想再吃第二口的时候就突然没有了,不见了!原以为还能看到觉慧独自去了上海后能等来觉民和琴相聚,然而,巴金先生就这样停笔了,或许故事还没有结束,看着先生写的后记,他说他不是一个冷静的作者,我想我也不是一个冷静的读者!

  《家》自然不是成功的作品。但是我请求今天的读者宽容地对待这本二十七岁的年轻人写的小说。我自己很喜欢它,因为它至少告诉我一件事情: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我简直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我想笑,我又想哭,我有悲愤,我也有喜悦。但是我现在才知道一件事情: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 不错,我会牢牢记住: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那么就让它作为我的鼓舞的泉源吧。

  先生二十七岁写下激流三部曲中的《家》,我这个小小的读者在二十七岁被他的精神所鼓舞着!

  没错!!我是爱阅读的! 书不是胭脂,却使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使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能带人飞翔。你在阅读上花的每一秒都不会荒废,某一天,它会以你意想不到的形式回报于你。读书,为了遇见更好的世界!

  巴金《家》小说读后感 5

  一本《家》读完,印象至深的莫过于高公馆长房长子觉新,巴金先生也曾说:“觉新是《家》中两个真实人物中的一个。”或许正是如此,觉新的形象才最真切、最能让人铭记。

  自始至终,觉新不过是一个苦命的青年,他的一生恰恰印证了那句名言——生活本是一场悲剧。中学毕业前,他尚年幼,还未感受到命运的残酷,又是那样的出众。“他生来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颖,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着先生的赞美…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在一番顺境中成长,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正如书中所写:“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新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坦途。

  但终有一天,他的幻梦被打破了,残酷地打破了。在父亲的安排下,他过上了大少爷应有的生活,也开始承担起大少爷应负的责任。仅仅因为长辈们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似傀儡一般娶了一个不相识的女子为妻,更为荒唐的是,这段婚姻竟是由抓阄决定的,这也随之改变了他的一生,出国留学的梦想化为泡影。父亲去世后,他用稚嫩的肩膀努力撑起了整个家,所谓青春早已被无情剥夺。他必须要面对大家族里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许多有形的无形的箭便开始向他射来。”“在和*的爱的表面下,他看见了仇恨和斗争,而且他自己也成了人们攻击的目标。”开始的他并没有选择沉默,“他愤怒,他奋斗,他以为他的行为是正当的。然而奋斗的结果只给他招来了更多的烦恼,更多的敌人。”他的斗争毫无结果,反把他拖累得更加疲惫。于是他选择敷衍家人,“它牺牲了一部分时间去讨他们欢心,只是为了想过几天安静的生活。”他苟且度日,曾经的梦想早已抛诸脑后,直到自己的孩子出世,他才看到希望,看到自己的未来,他依旧要在那个大家族里周旋,他采取的“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这并不是他的本意,而是他为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得以生存所做的无奈之举。觉新的苦命悲剧正是在种种无奈中展开,他的苦命不仅仅是由他一人造成的,更是由整个家族和社会所造就的。

  从觉新自身来看,他的性格过于顺从、隐忍、怯懦,在面对事情时过多选择了逃避和忍耐。为了遵从旧传统,他不惜牺牲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他出国留学的梦想放弃了,他心爱的梅嫁给了旁人,最终他心爱的妻子也因产前照顾不周惨死郊外,就连死前他们也没能见上最后一面。他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殊不知,正是他那毫无原则的顺从忍耐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别人的幸福乃至生命。他的怯懦、不抵抗,使他沦为家人任意摆布的傀儡,他没有自我,也不敢于自我。正是他的懦弱,造就了他的苦命。

  从家族来看,觉新的家族地位便注定了他的一生,他是家族里的长房长孙,家族的重任他无可推卸。他肩负着家族的未来,一切都要以家族利益为先、为重,他不可能像觉民那样离家逃婚,也不可能像觉慧那样激进、毅然离家。高家是个典型的卫道家族,他们讲究礼教、讲究传统,更加()讲究封建迷信。他们相信“捉鬼”可以让高老太爷的病好起来,结果却因此葬送了老太爷的性命;他们相信“血光之灾”,将待产的瑞钰迁到了荒凉的郊外,致使瑞钰惨死;他们坚持不许觉新进月房,最终觉新没能见上妻子最后一面。家族的使命,家族的信仰,最终成为觉新的包袱,造就了他的苦命悲剧。

  觉新这一典型形象揭示了怯懦的个人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饱受煎熬和摧残,最终葬送自己及他人幸福的悲剧。他与觉慧构成鲜明对比,也让我更加清楚地看到了在新旧时代交替的背景下人们内心深处的矛盾。

  点评:作为《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本,《家》所表现的是在一个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下旧式家庭被淘汰的过程。通过三兄弟境遇的对比,表现出旧式家庭被淘汰的必然性。高觉新的悲剧无可避免,但正是明知结局却逃无可逃才是真正的悲剧。由此看来,本文对高觉新的理解亦是通透澄澈。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6)

——小说狼图腾读后感实用五份

  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1

  看了《狼图腾》,让我对草原狼有了更直观的认知,也从中品味出一些道理:

  第一个让我比较有感觉的,是老猎户带主人公陈阵观察狼群捕猎黄羊的过程中,对陈阵提出的“狼为什么迟迟不进攻”的问题,老人说那是狼在等黄羊吃饱,在选择最合适的时机。他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就是“人生在于选择时机”。每个人对时机的理解可能都不一样,有些人喜欢做好充分的准备再付诸行动,秉持“机会留给有准备的人”的信条;有些人则信奉“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即使准备得还不是很扎实,仍会勇敢地迎上去。这两种行为模式究竟哪一种更有利于我们的工作呢?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一种,尤其对一个管理者而言,必须有谋定而后动的稳重,因为你的身上承载着更多的责任和期许,你的一个决定也许影响着整个团队的努力回报,所以,我们要通过细致、科学的分析,努力做到在正确的时机作出正确的判断,在此之前所要做的就是更为充分的准备。

  我看完这部电影想到的另一个问题是关于“和谐”。为什么狼群会攻击牧民的羊群、马群,进而引发了人们对狼的愤恨、报复和围剿,其实就是有人把本来要留给狼的黄羊全部给拉走了,把狼逼入了绝境,为了生存,狼就把目标对准了人类圈养的牲畜并且伤害了人类。牧民为了保护自己,便对狼采取了严厉的惩罚。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冲突,就是因为突发的“偷拉黄羊”行为打破了狼、人和自然界之间的*衡,本来相对和谐的自然关系瞬间恶化,最终三败俱伤,狼的反抗伤了人,人用武器杀狼、捕狼,而狼群的减少并没有使草原安全,相反,草场被大面积破坏,自然资源进一步恶化。

  由此可见,建立一种和谐稳定的生态系统是何其重要,就我们企业来说,商场、厂家和消费者就是一种需要保持和谐稳定的.商业生态,哪一方都需要从中获取属于自己的那份利益,如果这种*衡被打破,就有可能一损俱损。

  所以,我们在今后的企业运行中如何更好的维护好这份和谐,力争实现最大程度的三方共赢,我从这部电影中获取的一个信息就是——留有余地。从我们商场出发,能不能采取一些更为大度的“让利”呢?对厂家、对消费者,拿出更多的诚意,奉献更多的实惠,降低一些姿态,开阔一些空间,让整个的生态系统的参与者体会到我们的诚意进而乐于保持我们之间的和谐,那么越长久的和谐一定会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2

  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3

  没读这本书之前,狼给我的印象就只有残暴,狡猾,奸诈,贪婪。让人厌恶。

  《狼图腾》却真真却却颠覆了我的对狼的这种观念。只是,到最后,看得心都酸了 就像看到《诛仙》一样。

  可惜,名著与小说就隔了这么一个名字的高墙。

  当不了解一件事物时,总是随着别人的观点人云亦云。而当真正深入了解以后,却发现事实与观念的反差是如此巨大。

  我愿意相信这本书的真实性*,也愿意相信腾格里,更愿意相信狼图腾。还有那一匹匹冒险精神,勇敢,顽强的狼。看的过程,是心碎的过程,这是一种*凡之中强烈的震撼。重重的撞击。

  我叹服古蒙古骑兵横扫亚欧大陆,更叹服狼教给他们的一切,当然,如陈阵所说:除了美人计。

  格仑草原的美,可以从那一字一句体味,享受,就想你见过的最美的背景。看得痛心,格仑毁了,没有毁在封建王朝手里,没有毁在战争的铁蹄之下,却在现代烙下了这段可耻的历史。

  **,连草原也革去了。只剩下姜戎这个老知青吞吐那一段段回忆。

  小狼,最后还是死了 倔强的死了,不自由,宁毋死。无论对它如何疼爱,还是敌不过它骨子里,血液里追求独立、顽强、桀骜不驯的高贵品质。它从来没有感谢陈阵对它的圈养,我也想像这匹狼,在极为有限的环境里,它都能本能得训练自己生存能力,更难得的那傲视一切的骨气!

  当陈阵错误地将它的四颗尖利的牙钳断,也改变不了它狼的本色*,最后,它的死也是死在追寻自由之上。

  看到小狼的死,我的心碎了,这种神圣的精神。成了陈阵永远的心痛。

  我的心里只有佩服,和敬仰。书看完了,心也静了。草原荒了,狼跑了,马懒了,二郎,黄黄也走了。只剩下一两条懦弱的狗而已。

  我也想自己是这么一匹狼,具有冒险精神不羁的格仑狼!学着它们的反常逻辑,学着他们的忍耐。学着他们的傲气 蔑视一切伪上流人物。大声的在巷道旯旮里投出悚人的眼光。

  这匹精神上的流氓啊。我也会它们一样。逐渐完美!想象着,石破天惊的那一刻。

  我想象着,咬着那一匹匹高大的军马,喷射的血注,热血。然后站在高处,对着那轮狼牙不断地嗷。

  嗷尽那怯懦 嗷出那忍耐的气息

  无力挣扎的柔弱,化成如火般的坚强,浸着的天空,蕴含着炽热的气息

  逐渐完美,不经意间给出最致命的瞳孔的惊叹。

  腾格里的上空,格仑的草原。还有那一匹匹踏破的使命。

  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4

  狼,在我的印象中是道德诅咒和刻毒谩骂的文字符号,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等等,读过的关于狼的其他书中,也是对狼的凶恶、残暴的一面的刻画,使我对狼根本无一丝好感。读了《狼图腾》一书,我被深深震撼了,开始思索着对狼的全面与客观的认识,特别惊叹于狼身上体现出来那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

  狼,是陆地上生物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有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以免被狼淘汰,所以狼使生态处于一种*衡状态。没有狼的存在,生态上将出现莨莠不齐、传染病众生的局面,不利于生命的稳定、健康的*衡发展。

  在大草原上,如果没有狼,那些繁殖力极强的动物如兔子、旱獭、老鼠等,在草原上打洞、啃吃牧草,就会对草原的生态造成毁灭性的破坏,给畜牧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尽管狼对草原羊群、马群造成巨大威胁,但是,草原人在与狼群的生存竞争的战斗中,对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庭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还有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均深深叹服,是狼的神奇魔力,使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形成至尊崇拜,以至于狼图腾成为西北和蒙古草原上无数游牧民族的民族图腾。

  《狼图腾》一书作者姜戎先生,以其在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的亲身经历,为我们讲述了神奇的草原狼的故事,该书由几十个有机连贯的“狼故事”一气呵成,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那些精灵一般的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技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饶;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艰难的成长过程,还有游牧民族古老神秘的“以肉还肉”的葬仪式,还有狼嚎、狼圈、狼耳、狼食、狼烟、狼旗等等传说与现实描写,使读者沉迷其中,欲罢不能,一气读完。作者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思考:为什么中国马背上的民族,从古至今不崇拜马图腾而信奉狼图腾?作者同时给于读者明朗的答案:马背上的民族信奉狼图腾,全在于草原狼的那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这种伟大强悍的狼图腾精神就是中华游牧民族精神的精髓,是草原的灵魂,它时刻地影响了西北游牧民族的精神和性格,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也深刻影响了全世界。

  我掩卷深思,狼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源自于何方?――就在于狼在恶劣生存环境下形成的族群的优秀品质和处世理念,值得我们人类学*和借鉴。

  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5

  狼,在我的印象中是道德诅咒和刻毒谩骂的文字符号,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等等,读过的关于狼的其他书中,也是对狼的凶恶、残暴的一面的刻画,使我对狼根本无一丝好感。读了《狼图腾》一书,我被深深震撼了,开始思索着对狼的全面与客观的认识,特别惊叹于狼身上体现出来那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

  狼,是陆地上生物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有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优秀,以免被狼淘汰,所以狼使生态处于一种*衡状态。没有狼的存在,生态上将出现莨莠不齐、传染病众生的局面,不利于生命的稳定、健康的*衡发展。

  在大草原上,如果没有狼,那些繁殖力极强的动物如兔子、旱獭、老鼠等,在草原上打洞、啃吃牧草,就会对草原的生态造成毁灭性的破坏,给畜牧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尽管狼对草原羊群、马群造成巨大威胁,但是,草原人在与狼群的生存竞争的战斗中,对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和顽强不屈的性格,狼的团队精神和家庭责任感、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还有狼对蒙古铁骑的驯导和对草原生态的'保护,均深深叹服,是狼的神奇魔力,使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于狼形成至尊崇拜,以至于狼图腾成为西北和蒙古草原上无数游牧民族的民族图腾。

  《狼图腾》一书作者姜戎先生,以其在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的亲身经历,为我们讲述了神奇的草原狼的故事,该书由几十个有机连贯的“狼故事”一气呵成,情节紧张激烈而又新奇神秘,那些精灵一般的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查、布阵、伏击、奇袭的高超技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巧妙利用;狼的视死如归和不屈不饶;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倔强可爱的小狼在失去自由后艰难的成长过程,还有游牧民族古老神秘的“以肉还肉”的葬仪式,还有狼嚎、狼圈、狼耳、狼食、狼烟、狼旗等等传说与现实描写,使读者沉迷其中,欲罢不能,一气读完。作者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思考:为什么中国马背上的民族,从古至今不崇拜马图腾而信奉狼图腾?作者同时给于读者明朗的答案:马背上的民族信奉狼图腾,全在于草原狼的那种令人不得不崇拜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这种伟大强悍的狼图腾精神就是中华游牧民族精神的精髓,是草原的灵魂,它时刻地影响了西北游牧民族的精神和性格,深刻影响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也深刻影响了全世界。

  我掩卷深思,狼的不可抗拒的魅力和强悍智慧的精神征服力量源自于何方?――就在于狼在恶劣生存环境下形成的族群的优秀品质和处世理念,值得我们人类学*和借鉴。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7)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实用5篇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 1

  《再被狐狸骗一次》,多有意思的题目!沈石溪老师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连给小说起名儿都这么善于抓住读者心理。于是在这份极大的兴趣中,我开始了阅读。

  故事讲了“我”在云南边境插队时,有一次带着一只鸡,遇见了一只公狐狸。那只公狐狸躺在鹅卵石上,口吐白沫,像死了一样。“我” 走过去正想抓公狐狸时,他却逃走了;而另一边,母狐狸已经偷走了“我” 的鸡。好一出夫妻双簧调虎离山计!

  冤家路窄。不久“我”上山砍柴走到一个树洞前,又遇见了那只公狐狸。他先是假装被藤蔓绊倒,又想让“我”去抓他,见“我”看穿他的伎俩不再上当,便转身往树干上撞去,右脸的眼角到嘴角被磨得血肉模糊。我似乎察觉到树洞里的动静,他又突然用嘴撕自己大腿上的肉。皮被他撕下一大块,血淋淋地还没断,像红旗一样飘动在胸前。这时的“我”已明白树洞里藏着小狐狸了,他更疯狂了,居然拼命往自己膝盖的骨头咬去!齿间发出可怕的啮咬骨头的声音,膝盖骨竟活生生被咬断了,最后血干致死!“我”不忍心再去抓小狐狸,任由母狐狸把她的孩子们带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多么伟大、多么可敬的父爱啊!原来动物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聪明的才智,有丰富的感情,有那份为了孩子不惜一切包括生命的勇气!狐狸为了保护家人,竟然不惜自残甚至自杀,这种连生命都可以割舍的壮举,可能连我们人类都不一定做得到。也许我们和狐狸没有共同的语言,也许我们读不懂狐狸那复杂的眼神,可狐狸却能猜出我们的心思,原来狐狸比我们人类更高一筹!以后我会用更明睿的眼光看待动物,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公狐狸是伟大的!父爱更是伟大的!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 2

  暑假里,我读过许多书,《残狼灰满》、《三国演义》、《哈利波特》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沈石溪写的《混血豹王》。

  人们常说才狼虎豹是凶神恶煞,万恶之首,但读了《混血豹王》后,我发现豹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坏。他们身上闪耀着的光芒令人心生感动,肃然起敬。

  文中讲一个人发现了豹的踪迹,便通知村里的人。很快,村里组建了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开始上山围剿豹。在这场力量玄虚的斗争中,豹子们一点都不怯场。所有的公豹冲锋陷阵,拖延时间;母豹们一刻不敢停歇,叼着一只只小豹子送到安全地区。

  毋庸置疑,这场战争最终是两足行走的人们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豹子家族以卵击石,牺牲惨重。但是他们为了家族而战,为了子女而牺牲。他们团结一致的凝聚力,他们甘于奉献的精神,他们一往无前的气概都让许多人汗颜。

  有许多人经常用“你连禽兽不如。”来骂人。其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他们虽然比动物有一个聪明的大脑,比动物多了许多书本上的知识和学问,可是他们的许多行径却不敢恭维。想想韩国客轮沉没,船长不顾他人死活,只想着自己仓促逃生,遭到无数人唾弃。在英勇无私的豹子面前,难道他不应该自惭形秽吗?还有在新疆一个影剧院,舞台幕布着火,许许多多在场的领导只顾自己逃生,还交代“学生不要乱动”,结果造成许多和我一样大小的孩子们葬身在无情的火海中……

  我觉得我们抛开高等动物所有的优越感,应该换个角度来看动物,把他们当一面镜子,好好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我们会发现动物许多地方堪为人师,值得学*。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 3

  我读了《红飘带狮王》后感觉蜂腰雌狮很有同情心,自从帕蒂鲁狮群换了狮王它就离开了那里。

  就在蜂腰狮王当流浪狮时,遇见了几年前曾见过的红飘带。这时的红飘带已经成了头乞丐狮。最后蜂腰雌狮收留它,决定组建一个小的狮群,把红飘带变成了一头勤劳、勇敢并且善良的狮子。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 4

  沈石溪是当代着名动物小说作家,他的动物小说内容极其丰富,最早接触他的小说是描写动物间感情与智慧的《斑羚飞渡》。这本书上主要是他的几个短篇的选集,描写了动物世界的真挚情感——《天命》中,母鹰为了种族舍弃生子;《象塚》中,母象为了种族在儿子与自己心爱的人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仇恨》中,水秧儿宁可自己爸爸伤心也不愿背叛狼獾;《猎狐》中,戈文亮被可爱的小狐打动,连自己的名声也不顾;《剽牛》中老牛为了孩子过好生活,不惜献出生命;《兵猴》中大白牙为了猴群的安危而献出生命……每个故事通过对动物的描写,间接的歌颂了动物间的生存世界,从另一个角度歌颂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间接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使人懂得了什么是***,什么是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坚持的。

  其中的《罪马》是很典型的一篇。《罪马》的主人公是白珊瑚。她是一匹漂亮的优种白马,是马戏团马戏表演的头马,他与驯兽员娄阿甲建立了深厚感情。娄阿甲在表演中意外受伤,她跟着治疗的汽车跑了了二十四里路。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深深自责,竟然绝食。后来,她开始吃东西了,却一直想念主人,终于在她把一切安排好时,悄悄离开了马戏团,去了安葬娄阿甲的地方

  白珊瑚是一只有情有意小心谨慎的马,因为娄阿甲从小养育了她,她宁愿放弃自己在马戏团的优越条件,逃到娄阿甲死亡的地方悼念他。她为自己的离开时刻准备着,自己主动让出显示尊贵地位的头马的位置,多次教训儿子要守秩序,全心辅助新的头马。

  沈石溪总是用他的作品大声急呼,呼唤着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动物的和谐、改变并走出人与自然的对立。读他的书是享受,是乐趣,更是引领我们感悟***的好导师。我喜爱他的作品。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妈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影《妈妈再爱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妈妈再爱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沈石溪小说读后感 5

  今年寒假期间,我阅读了沈石溪写的小说《板子猴》。

  《板子猴》说的是在一个名叫“阳光” 的马戏团,有一只长得十分漂亮的猴子,是天生的“女”演员,长大后越来越不听驯兽员老费的管教了,马戏团高导演想体罚它一下,但打轻了起不到惩戒的作用,打重了怕破了相。于是导演从动物园低价买来一只极丑的猴子,取名“板子猴”,名符其实,专门为“名角”挨打。开始板子猴就是挨打,后来陪“名角”一起排练马戏,半年后,技术与名角难分高低,又过一段时间后,比“名角”接受表演的能力还要强,并且改掉了随地大小便的毛病。一次“名角”弃台,“板子猴”成功地将后半台节目演了下去,得到了观众的喝彩。锁在后台的“名角”对“板子猴”上台表演表示**,而被驯兽员老费狠狠地打了两棍子。

  小人物“板子猴”经过不懈努力,克服生理缺陷,不光展示了个人的才华,还使替别人挨打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人类也是这样的:那些生在农村的贫苦孩子,通过个人的不懈努力,考上了大学;西班牙画家赛米尔虽生来为画师的奴隶,利用*时从画师那里偷偷学到的画画技术,在深夜画了一幅极为精巧的玛利亚画像,获得了自由……有些人生来就是不幸的,但他们通过比常人几倍的努力,获得了成功。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8)

——小说围城读后感(五)份

  小说围城读后感 1

  断断续续,忽快忽慢地从开学到现在两月有余,终于读完成了钱钟书先生《围城》一书,其中感触颇丰。

  大抵对众多人们来说——无论读过或不曾读过《围城》,这么一句话总是会脱口而出:"围城里的人儿想出去,围城外的人儿想进来"听上去颇有哲趣。

  然亦有矫情造作之感,我不愿流俗,想一探究竟,便于数月之前得了该书开始阅读,这是起因。

  最初对钱默存的印象来自《管锥编》和《谈艺录》,前者为文言繁体,令人气闷,后者渗透了哲学、艺术学和心理学等各个社会科学领域,故令我望而却步,只觉作者沉虑深思,沉闷刻板,倒足映衬了"默存"二字。

  而洋洋洒洒一部《围城》却让我赞同了其妻杨绛先生笔下的形容:"痴气"旺盛,*添几分动容的讨喜。

  如文中,赴三闾大学的路上,方鸿渐累极睡去,一夜鼾声如雷,故引得同室的赵辛楣言:"我只恨当时没法请唱片公司的人把你的声音灌成片子。",而钱先生此处的叙述更是有趣捧腹,写道:"假使真灌成片子,那声气哗啦哗啦,又像风涛澎湃,又像狼吞虎咽,中间还夹着一丝又尖又细的声音,忽高忽低,袅袅不绝。"描写那丝声音的具象更是绝了:"有时这一丝高上去、高上去,细得、细得放足的风筝线要断了,不知怎么像过一个峰尖,又降落安稳下来。"*实细腻,忍俊不禁。

  然淡极花始艳,暗极天始明。

  像一条缎带河上,在昼早时分,**地划了开去;似苍松翠山间,于傍晚时刻,袅袅地萦绕升去。

  说不出《围城》的准确滋味,精致细微?晴明疏朗?

  亦道不出她的归处,人间烟火?灯火阑珊处?深山沧海?

  看罢之后,心里边只留下沉淀下来的静谧,只有入情甚深,方可细味出澹澹的一缕情愫,或愁情,或炽烈。

  《围城》里边的方先生和孙小姐是知识分子中很典型的夫妇,似乎对大众来说,不似邻居家的夫妻,不够生动熟稔,而在钱先生的笔触下,他们有些仓促地恋爱结婚,故作镇定地面对柴米油盐、人情世故,却又无可奈何地吵得天翻地覆、伤害彼此,然与当下大多数社会现象出奇的吻合。正如《兰亭集序》中道,"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大约是说,古往今来人们兴感、情绪起伏的缘由都是相似的,所以王羲之会"临文嗟叹",而读罢《围城》的人们都话"围里围外"云云的感慨了。

  《围城》重印后,杨绛问夫想不想再写小说,钱先生答:"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有条件写作而写出来的东西不是东西,那就只有后悔了。"他复又解释道:"遗恨里还有哄骗自己的馀地,后悔是‘面对真理的时刻’,使不得一点儿自我哄骗、开脱、或宽容的,味道不好受。"他是宁恨毋悔的。

  这是不是带有"围城"式的意味,却一语破空?

  大抵澄明如斯,方可塑一围城,带给我们一种"围里围外"的迷思了。

  小说围城读后感 2

  《围城》堪称中国*代小说中的经典,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方鸿渐在欧洲游学后,回到中国后发生的事。方鸿渐,书本的主人公,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游手好闲,荒废学业,混了几年后,什么收获也没有,方鸿渐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就从骗子手里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的文凭,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

  在回来的船上被留学生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在他到达上海后,在死去的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里任职。此时,方鸿渐获得了大学同学苏文纨的喜爱,但又与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在苏文纨、唐晓芙二人之间,并且在那段期间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也被赵辛楣当做情敌,后来,在方鸿渐最终与苏文纨、唐晓芙二人感情结束后,苏文纨嫁给了诗人曹元朗,而赵辛楣也明白方鸿渐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鸿渐成为了好友。那时方鸿渐也逐渐与周家不和。

  抗战开始后,方鸿渐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在三闾大学里上自校长、训导长、各系主任,下至职员、学生、甚至还有家属,都卷入了一场又一场的纠纷,排挤,竞争,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竞相逐鹿的舞台,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在结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

  方鸿渐在报社工作,薪水很低,于是打算应赵辛楣邀请去重庆谋职。这时孙柔嘉请她姑母给方鸿渐找了一份高薪的工作,但方鸿渐觉得孙柔嘉和她姑母在贬损自己的人格,动手打了孙柔嘉,孙柔嘉愤然离家而走。方鸿渐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心里一片茫然无措,小说在一阵老式自鸣钟的声音“当、当……”中结束。

  《围城》一书中作者用幽默的文笔使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但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常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

  小说围城读后感 3

  我一直很想读《围城》,因为钱钟书,也因为它在文学界的地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xx年xx月xx号,我才开始涉读这本向往已久的宝书。拿着这本书,心里异常高兴我终于能和大师对话了。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回国的邮船与世隔绝,百无聊赖,自然如同“围城”,对方鸿渐来说,到了上海就应该是走出邮船这个“围城”,可是战时的上海实际上是另一座“围城”,方鸿渐到上海之后失业,爱情又碰壁,这境况更如同“围城”,因此他才不惜历尽艰辛到内地,希望走出“围城”,内地“三间大学”并不如他所设想的那样好,那里的勾心斗角的环境又使他重陷“围城”,于是他又渴求回到海,以摆脱“三间大学”这座“围城”,重回上海后生活愈是困顿,方鸿渐又打算再次冲出上海这座“围城”去重庆……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小说围城读后感 4

  小说围城读后感范文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1947年由晨光出版公司印行。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围城》里面最为人所熟知的一句是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这句话写出了现实生活的无奈与悲哀,生活就像是一座城,人们永远无法逃脱这座城带来的束缚与磨砺。若人人都纠结于生活这座无形的围城给我们带来的寂寞与痛苦,人类社会将停滞不前。我想,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乐观地面对生活的勇气无论是城内还是城外,接受现实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一味羡慕别人所拥有的事物只会是我们自哀自怨,不思进取。只有勇敢地面对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并积极改造它们,使之更完美,生活才有可能有进步。

  《围城》一书中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生活中每一个人都无法逃开命运的安排,命运筑起了一堵城墙,若我们把一生都奉献于冲破这堵城墙上,那人生谈何意义?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我们能做的该做的,就是接受这堵墙,在墙内开展我们的生活,努力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精彩,让我们的梦想在墙内绽放光彩,让墙的另一边的人都能感受我们的热情与精彩。这样,所谓的墙,就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障碍了吧。

  小说围城读后感范文

  看完了《围城》,感受颇深。曾经看到过某本书上将《围城》列为中学生必读的课外书。我认为不太合适,并不是围城有多么高深难解,而是书里某些内容阅读时需要社会阅历,人生历程。高中生能读懂里面诙谐的语句,巧妙的比喻,辛辣的讽刺。但不一定能读懂里面的人,人的心以及人的心里感受。

  《围城》并不深奥,是的,它的情节并不复杂,人物也不多,篇幅在长篇小说中也不算太长。但是那数十个人物的性格却在寸土寸金的字里行间里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例如写小人,小人物的表现无不是无耻,奸诈,虚伪,气量狭小。钱钟书笔下的小人,各自有各自的小人法。李梅亭的小人,就跟高年松的小人不一样。

  初读《围城》的`那一次最大的心里感受也是这篇小说跟我以前读过的小说相异。它并没有去塑造一个正面的形象或者是去赞美它。里面绝大大多数人物,尤其是首要人物钱老都不遗余力的去讥讽,嘲讽,奚落。以至于有部分人看完《围城》后会说写方鸿渐那样一个人有什么好处。或者它的好处就在于那些奚落,嘲讽,它就像一把冰冷的手术刀剖析了那个时代所谓的知识分子阶层。将他们的冷漠,自私,狭隘,封闭,软弱等等劣根性了解透彻展现时读者面前。《围城》它或许没有我们阅读传统小说是对书中伟大人物,崇高情感的崇拜和感动。但是我们对书中人物的性格,命运无相异情,叹息,鄙视,尤甚对当时国内那个时代的命运都布满了一种悲切和忧心,这里的情感也是复杂和真挚的。《围城》是一部批判的小说。钱老以他独有的幽默和讽刺手法来写《围城》并没有使批判失之厚重和严厉;反而能直指那个时代国内社会的病根,能够想象《围城》初版发行之时定让读者有心头棒喝的心里感受。

  钱老学识渊博,笔力高深毋庸置疑。出色之处书中俯拾皆是。里面引经据典之贴切,简直妙到豪颠。古今中外之经典,全部信手拈来,却又挥洒自如。非凡难能可贵的是钱老写婆媳之中,妯娌之中的猜忌,彼此的鄙薄,貌合神离,搬弄是非等等这些女生作家所擅长的题材也描写得无不入木三分那些嬉笑怒骂场合,那些拌嘴弄舌的眉眼,那些惺惺作态的情致简直让人心里感受历历在目。这两年有作家长篇大论的专门出书写婆媳那些事,草草看过甚觉的那些婆媳矛盾大有拼凑和制造之感,其写作功力和创作境地与钱老那确实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可惜现时像那样的好作家太少。现时是个文化快餐,情感速食的年代,书中情节大起大落,情感大悲大喜,经不起咀嚼。我希望我四周的朋友或者同龄人能够看些书,能够看些像《围城》那样有部分深度和好处的好书。当你钟情于韩剧给你带来的眼泪或者港台剧制造的那些爆笑,提示大家花些时间精力在某些关于严厉题材,站在理性角度写出来的有深刻好处的书,那样你的眼泪或者欢笑会显得有价值得多。

  小说围城读后感 5

  解志熙说:《围城》正是钱钟书立足于中国的这几块现代化文明的土壤而又方言世界,对整个现代化文明现代人生进行整体反思和审美观照的艺术结晶,它所要反映和揭示的是整个现代文明的危机和现代人生的困境。”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又说“像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但如果仅仅局限于婚姻来谈“围城”困境,显然不是钱锺书的本意。“围城”困境是贯穿于人生各个层次的。后来方鸿渐又重提此事,并评论道:“我*来对人生万事,都有这个感想。”这就是点题之笔。钱钟书在全书安排了许多变奏,使得“围城”的象征意义超越婚姻层次,而形成多声部的共鸣。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钱钟书在自序中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有忘记他们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而这一类人物,就是当时的病态的知识分子。《围城》中常有诙谐的锋刃刺向这些所谓的“无毛两足动物”。可以说,在《围城》里的芸芸众生中,几乎每个人物场时作者都对其肖像进行了一番讽刺描绘。常常采用既含蓄而又挖苦的漫画式笔法,令其形神毕露。例如,那位出场一次的“哲学家”,他的名气是靠同外国著名哲学家通信和会面猎取的。当他沾沾自喜吹嘘他同罗索会面的对话时,其实是在揭露自己的空虚和无聊。再如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自称是一位研究生物的老科学家,人们却看不到他的科学家风范。其实是一位心术不正,好色贪杯玩弄权术的学术官僚,他本身就是那所黑暗腐.败的大学的化身。在法国取得文学博士头衔的苏文纨号称“才貌双全”的“女诗人”,但她的“得意之作”竟是抄袭的一首德国民歌。自称是“诗人”的曹元朗,其“杰作”《拼盘姘伴》,令人发噱作呕。这两个最后却结成秦晋,确是“珠联璧合”。还有,韩学愈从美国的爱尔兰骗子那里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博士文凭,骗取了大学教授的头衔,还让他的白俄妻子冒充美国国籍,以便到英文系任英语教授。为了灭迹消踪,杜绝后患,他勾结陆子潇,教唆学生蓄意搞垮方鸿渐,勾勒出了一个厚颜无耻、奸险残毒之徒。……像这样的例子,在《围城》中随处可见。每一个人物,在钱钟书的笔下都化作一幅幅讽刺性极强的漫画。读者在不知不觉中品尝到漫画式的幽默。

  像这样拟人化的调侃,读过之余,每有会意,一种舒心的感觉便油然而生。在行文中,《围城》通篇都是嬉笔。因此,它又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善于用洞烛幽微、纤芥毕肖的笔触刻画人物心理,其犀利精微的心理讽刺,使人物形象更具有立体感。而这部《围城》,的确不失为一部佳作。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实用5份(扩展9)

——白夜小说读后感范本5份

  白夜小说读后感 1

昨晚读完《白夜行》后,就像心里有一块地方被堵住了,压抑得听歌都高兴不起来。尤其是那一张无限制的大网在最后收口的时候真让人心凉,“雪穗像人偶般面无表情。她冰冷地回答:我不知道。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她一次都没有回头”后来,又想,她没有回头,不代表她不伤心吧,因为在她的生命里,只有亮是她仅仅一点点的光,是她的灵魂。

雪穗说过:“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而结尾,亮死了,她便没有了灵魂,如行尸走肉一般没有再回头。

我觉得亮几乎是没有灵魂的,当他看到桐原洋介的兽行时,他就只有终其一生的赎罪了,于是结尾时那把剪刀刺进了他的心脏。在事情还没发生前,那把剪刀是亮生命里心爱的物品,它象征着和雪穗之间的美好。事情发生后,那把剪刀就变成了他与她之间的赎罪工具。他用剪刀杀了父亲,最后被剪刀所杀。他用那把剪刀剪了那张男孩和女孩”手牵手在阳光下散步”的剪纸,最后也因为剪纸被识破。所以十九年前就该刺进去的剪刀,十九年后终究还是刺了进去。亮司用死完成了他的赎罪。

如果当初没有桐原洋介的兽行,会不会就没有那些罪行,一切都不曾发生,那么亮司跟雪穗只是两个普通的孩子,他们头顶上有太阳,他们能牵着手,在白天散步。

  白夜小说读后感 2

东野圭吾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家,他作品中的人物大多是边缘化的,《白夜行》中的男女主在书中属于暗线Boss,他们没有正面的交集,也没有关于他们内心的描写,而是通过种种细节暗示来表现他们类似虾枪和虾虎鱼的关系,那是共生的羁绊。

书中争论最多的就是唐泽雪穗到底爱不爱桐原亮司,我认为雪穗是爱亮司的,从他们的服装店名R&Y可以看出雪穗是深爱着亮司的,因为童年黑暗的经历,让两个人都无法以真面目示人,雪穗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加入上流社会,她和亮司两个人分工明确,一明一暗,亮司为了能让雪穗跻身上流社会,在背地里做尽了肮脏不堪的交易,而明面上看起来,只是雪穗身边一直巧合的发生着不幸的事情。

认为雪穗不爱亮司的人,可能是对他们分工的不认可,毕竟光鲜亮丽的是雪穗,而亮司则一直深陷黑暗的泥沼,如果警察笹垣润三没有步步紧逼,让他们熬过了追诉期,以当时雪穗的地位和亮司的能力,他们完全有机会以全新的身份活下去。可惜,他们做的事太过肮脏和绝情,不留余地,不遗余力地伤害了一个又一个身边的人。注定了他们悲伤的结局,这是一场无望却坚守的凄凉爱情。

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当时看到结尾雪穗头也不回上楼,那是最绝望的背影。他们之间的感情从头至尾就是我无法理解的纠缠,比爱情深厚,爱情是世俗又善变,但他们之间的关系牢不可破,扭曲的关系让常人无法理解,更像是一个人的灵魂被撕裂成了两半。

这本书读完会有后遗症,一种压抑的感觉引发思考。其实我一直觉得他们之间有爱情,而且亮司更爱雪穗,对于亮司不仅有爱情还有补偿的成分,偿还自己父亲带给雪穗的伤害,亮司绝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雪穗的生活,当他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会给雪穗带来麻烦时,他选择杀死自己以保护雪穗的安全。这是种比爱情和亲情更深的羁绊,他们是不可分离的。可是,有时候我又觉得他们两个过于冷漠和残忍了,为了目的不择手段,两个主角做的事有时候让我觉得无比恶心,不可原谅。但仔细一想,到处都透着悲凉与绝望。

当白玫瑰染上鲜血,终将像铁锈般凋零。

  白夜小说读后感 3

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雪穗无疑是最不幸的那一个,她一生都行走在没有光的日子里,亮司是她唯一的光。诚如雪穗对夏美说的那句,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可随着这光的消逝,雪穗将永远置身于暗日里了。

为亮司叹息,为雪穗叹息,这世上没有如果,有些事发生了便是发生了,两个孤独单纯的灵魂在残酷的现实里相互依存,就如虾虎鱼和枪虾般,一旦一方不在了,另一方还能存活多久?结局雪穗没有回头,她如何回头,她不能回头,她只能在暗夜里继续前行。

尼采说,当你凝望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雪穗和亮司在杀死恶魔的时候,其实,他们已然变成了恶魔,在往后的岁月里,他们无所不用其极,处心积虑的保护着彼此那颗脆弱的灵魂,代价是以伤害无辜的他人为前提。我们无法责怪他们,只会深深地思考人这个东西,这世界真的存在天堂和地狱。有的人从小就活在黑暗里,像在白夜里行走。

  白夜小说读后感 4

“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你明白吗?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

初读到这段话,颇令我震撼。我以为这或许是为数不多的雪穗的真情流露的一面。没有看过电影版也没有看过电视版,但《白夜行》作为东野饱受好评的一部佳作,我终于连着3天看完了。

我虽然看过东野的小说不敢说很多,但总觉得他的叙述带有一种特点:他总是在叙述一些“碎片”,初看起来这些碎片似乎只是描述某一事件,而读者未必能再刚开始就发现这些事件背后带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到了最后作者再揭露让人意想不到的发现。但我个人觉得最后那个推理结果似乎不是东野所想要叙述的目标,不似有些推理作家,以难倒读者或描述诡计为主,东野注意的是事件中的人。人与人之间的奇妙关系,爱与恨的纠缠总是让人着迷,不是吗?

雪穗与亮司,该是何种关系?我不觉得是单纯的共生,也不觉得是雪穗在利用亮司。雪穗爱亮司吗?这似乎很难回答。说否吗?雪穗的塑造未免冷血,她该是个有感觉的人,否则难以说出上面那话,但是她的心的大部分怕是死了吧,死在自己的亲生母亲把自己卖给那些猥琐的男人的时候,所以虽然亮司的爱温暖了她,但这温暖不足以温暖她的全部。而在小小的雪穗的心里,从那时起就埋下了要为自己而活的决定。只要能好好的活下去,利用与手段是无所谓的。

雪穗的人物无疑是复杂的,比方说她可以冷血地设计丈夫的女儿被亮司,却又可以温柔地安慰美佳,我想在她安慰美佳的时候,所想的该是自己被亮司的父亲猥亵时的痛苦吧,所以那时她才能如此温柔,那时她的心是温暖的吧。有人说雪穗在利用亮司,可能是觉得最后亮司死的时候,雪穗竟然对刑警说自己不认识他。可我想那时雪穗的心也已经随之死去了,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人爱着自己。而亮司为了雪穗,自然也希望自己的死能够让**不要有任何证据来抓住雪穗。但雪穗身上具有那种能吸引人,使人臣服的魅力可以让她被称为所谓的“魔女”。

亮司呢,无疑爱的深沉。而更重要的是他的世界是雪穗支撑的吧。小时候的他目睹自己敬爱的父亲竟然在猥亵雪穗,又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这对一个小男孩来说可说是天崩地裂的感觉。虽然小说中没有详细描述此时的亮司和雪穗,可我想雪穗一定对杀死父亲后的亮司说了什么,从此使得亮司的世界就只剩下雪穗,他活着就为了雪穗吧。可他也是人,带有温度的人,不是丧心病狂的**狂,所以他也会在**后痛哭,这种生活对亮司难道不是一种折磨吗?所以我想死亡也是他最后最好的结局。

《白夜行》,白夜里的行走,这本书的确是成功的佳作,美就美在东野留给读者很多想象的空间,书中基本都是从第三者的角度来观察这两人,所以亮司和雪穗究竟是怎么想的,这点作者从来都没有回答过,似乎能抓住的只言片语又模糊不清。一本成功的书从来都是能引起读者讨论争议的书。

  白夜小说读后感 5

虽然是白底黑字却非常有电影特效的一本书,雪穗仿佛一直环绕着耀眼的光芒,而亮司从头至尾都活在幽暗里,最后他跳下电梯那段描写也自带“砰”的一声在我脑海中炸开,雪穗说亮司是的光,照耀着她整个黑暗的时光,那么之后她的人生就只是行尸走肉而已吗?没有了虾虎鱼的枪虾通常会变成什么样子?

想不明白雪穗人生的目标是什么?她痛恨洋介和她生母,她讨厌诋毁她的女生,讨厌有别人盖过她的光芒,她两次结婚好像都是选择有能力有资本的男人,但她并不想依附于他们,而是想榨取他们的价值为扩张自己的事业。但她的目标也并不单纯是复仇,或者得到别人的支持,或者获得大量的金钱,或者拥有成功的事业,都不是。她仿佛一直想站得更高,因为渴望阳光吗?此处无解。

亮司说只是渴望两人手牵手在阳光下散步,她也是这样吗?可他们两人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只能把他们向着这个梦想越推越远而已吧!

如果没有老刑警的介入,亮司没有死。接下来又将如何呢?老刑警会死去,所有人都会遗忘这几件案子,那时候她们就能站在太阳底下,光明正大的走在一起了吗?好像永远不可能,就像她说的,她的生命里从来只是黑暗而已,因为他们最希望的,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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