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摸摸头》读后感 (菁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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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摸摸头》读后感1

  初闻这本书,是我的好闺蜜之之同学提及的,她对我说这本书是我喜欢的调调,我一定会喜欢看。刚开始,我不以为意,忙碌的生活,哪里有时间看书,直到她买来送给我,我才开始认识“大冰”,开始耐心地读这么多关于“幸福”的故事。

  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见缝插针,这本书基本上是我在每天工作劳累后,坐在仓库里休息时看完的。打开了,就不想合上,每看完一个故事,我都会心潮澎湃,不是喜欢各种各样人经历的精彩故事,喜欢他们貌似每个人都那么真实,大冰笔下的这些老友,好似在上演着一幕幕微电影在我们眼前,意犹未尽。不管是*凡的爱情故事,还是坚守的追梦之旅;不管是悠闲的小屋生活,还是惊险的背包客自助游,都没有对读者进行思想上的奴役,只是讲述,只为一种随缘的认同。

  沉浸在椰子姑娘的漂流记里,她和他都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她爱的都不仅仅是自己。他们用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13年的时光流逝,13人的物是人非,有几人能守护着自己13年前的初衷?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在一个转身之后,就形同陌路,再也没有了音讯。椰子姑娘,13年前遇到的Mr.Right,只是淡淡的陪伴,没有打扰,一年里也许只有几条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短信;但是,每次深圳机场的“偶遇”,一点一滴的记录着这段传奇。“自从遇见你之后,我的PIZZA,就再也吃不完,永远会剩余两块。”

  “对不起”这个故事里,我哭了好几次,一条宠物狗到一条流浪狗,这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许是内心被“真”的情感触动了,我不得不在此刻,为那条狗狗祈祷。在我们走过的短短二十多个年头里,我们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以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好好珍惜现在,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前几天,在办公室的店长沟通会中,我跟大家分享了“有梦为马,随处可栖。”这些是,我在《乖,摸摸头》里读出来的,继它之后,我学会了看书,学会了*静自己。王潇的书中“时间看得见”,让我更深刻地理解到了,放眼未来,着眼当下。成功的途径大抵都相同或是相似,但是失败的过程往往会多种多样。小时候经常被教育“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实的写照。”现在我想说:阶段性的结果,是很能印证过程的标尺。不能只想着做,要时刻记着我们要达到的高度,要创造出的效果。

  参加工作一年多了,我越来越能清楚地解读自己。简单地生活,用心地工作,心中一直有梦,化梦想为动力,早晚有一天,我会触及到自己梦想的温度。

《乖,摸摸头》读后感2

  《乖,摸摸头 》作者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大冰。 初识大冰,还是小时候在某卫视的一个综艺节目上看到的他。他, 外貌并不出众,但他诙谐幽默的语言深深吸引着我。一直关注他,直到在电视上看到他的机会 越来越少。才了解到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它拥有的一切,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出版的第一本书《他们最幸福 》来来*看了很多遍,然后迎来了他的第二本书——《乖,摸摸头 》。

  刚拿到书的那一刻就被封面的一句话 触动了: 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大冰在驴友中有名言“做最牛的背包客”。大冰做背包客,不讲究装备,漫漫长路上无细节计划,更无那些听起来冠冕堂皇的人生目标。因为这些让他觉得“特恶心”。背包客大冰最多的目的地便是*。带着济南飞北京,北京飞成都的两张机票,还有他的手鼓,流浪歌手大冰就开始了他的进藏之旅,完全靠街头卖唱,步行滇藏线。据大冰介绍这还仅是条难度系数并不大的进藏线路。曾经全年有大半时间在*度过,当时经营着两个酒吧,“浮游吧”和“拉漂”。现“浮游吧”和“拉漂”都已经成为过去式,在丽江经营“大冰的小屋”酒吧,以及享受心中理想的生活。

  我最喜欢的是《椰子姑娘漂流记》。她和他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他爱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们用最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应该是每个女生心中的梦想吧。但是在现在这个什么都讲求速度的时代里,连爱情也变成了速食。在这个愈来愈喧嚣浮躁的年代,爱情变成了人们用来驱赶寂寞的生活用品,用旧了用腻了就换一个;爱情变成了人们迈向成功的捷径,看到有前途的就抛弃落魄的。 像椰子姑娘和她的他那样默默守护彼此13年的爱情,真的唯美得如同童话,让人觉得连羡慕都是一种奢想。不久之前,在微信上看过一篇文章《女人,要有等待纯粹爱情的底气》,文里说:“无论有没底气,真爱都是小概率的事。有些人因为概率小,就放弃了,有些人仍在坚持,当然,坚持下来的,不一定都是幸福的结局,只能说认赌服输。能不能遇到真爱,确实得看天意,但不能只看天意。“我也曾经因为心情低落,因为害怕寂寞孤单,想过找一个人将就过一下爱情的瘾,但是还好我没有这么做,这是对别人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我要保留着底气去等待如椰子姑娘那样纯粹的爱情。

  看大冰的书,最让人羡慕的不仅仅是他丰富的生活阅历,他的自由自在,更多的是他那一群肝胆相照有义气有个性志同道合的兄弟朋友。牛奶咖啡有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认识的人越多,却发现能深交的人越少。小时候的我们摔倒了,遇到挫折了,就直接嚎啕大哭,自有大人会安慰。长大后,受了委屈,遭遇挫折,父母不在身边,身边都是低着头忙自己事情的朋友,却没有人发现你的眼睛红了。你跟同学说你考试考砸了,他们会很激动地跟你说我更差;你说这道题我不会做,他们头也不抬地说我也不会;你说我心情不好,他们说边玩手机边说,不要想太多了;你问,要是我半夜打电话给你,你会骂我疯子吗?他们说不会,我会陪着你。但是每一次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基本上都是你自己的自言自语。这时候你只能默默地闭嘴,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只有枕头知道你的孤单和害怕。其实,我好像也有那么几个好朋友的,只是我从没试过在半夜打电话给她们,也没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冲动地找她们做一些冲动的事情,因为我不敢麻烦她们,或者担心别人觉得我太麻烦了。所以,我也好想有像大冰那样的朋友,没事吹吹牛,聊聊理想,讨论我们喜欢的音乐、书和电影,或者出去疯一疯,不管别人的眼光,随时随地都能陪我大声地唱歌。

  我也想去流浪,只是还有太多的牵挂。愿那些过着我想要的生活的人,能一直幸福下去。阿弥陀佛么么哒!

《乖,摸摸头》读后感3

  也许并不专业,但是很专心的写下。梦的道路看上去遥遥无期,但如今走的每一步都是将未来的归途,梦的归宿。不管道路多少艰难,有梦便好。

  也许这本书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名著,也许语言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华丽,但朴实的语言背后,藏着的便是真实质朴的故事,以及善良的人儿的纯真的心和简单的友谊,也许我不懂如何评论一篇文章,但我用最普通的语言告诉你,书中有*凡人们的梦。

  有*凡人们的追逐,也有不*凡老兵的*淡生活,有人们对爱情的追求,也有人们对于动物的情感,还有最真挚的朋友的帮助你,十二个故事背后,藏着的,便是无数的欢笑与泪水,与作者的阅历,以及普通人们朴实的活着喜怒哀乐,跟藏着人们的梦。也许在追梦的路上便好,在追梦的路上才能体会真正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

  有人可以在爱情的路上漫漫长跑十几年,因为有对爱情的向往;有人可以与老友重聚时如亲人般倾诉,因为有对友谊的憧憬;有人可以在音乐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及一生,那是对梦想的追寻······那都是属于每个人的梦,梦让简单变得不简单,*凡变得不*凡,再小的梦想在那条跌宕起伏的路上都会变得伟大珍贵。

  书的封面上说“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我可否真的成为那个过着你想要生活的人,“你想要的生活’不也是我所向往的生活,我所期待的梦吗?这个世界的那条路上,不需要太多行李,我和追梦的心就是最好的行李,*淡便是最特别的生活,这个世界有梦便好。

  带上微薄的行李不一定是流浪,流浪不一定是孤独,流浪也许是我对梦想的追寻,孤独也许是我的享受,嘈杂的世界中也该找个无人的地方听首民谣换个安心。追梦不是辞掉工作放弃学业的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它是内心与梦想一起的流浪,是你在漫长人生道路上的成长,是心灵的升华。可以没有酒,但会有故事,故事便是那最好的菜。

  我希望每天早晨叫醒我的不是机械的声音,而是梦想的阳光,然后对世界说声早安,开启新一天的大门,对未来有着无限的向往,继续我的追梦之旅,然后有一天,我对自己说“嗯,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确实没有足够的酒可以慰风尘,但有最真实的梦可以追求,我们一起走不走。

《乖,摸摸头》读后感4

  昨天晚上去参加了一个会议,因为场合相对来说比较正式,所以自己着装也就比较硬一些,会议结束后,开始聚餐,推杯换盏之间,大家聊的也甚是高兴,*间一哥们抱着酒杯跑到我边上坐下,与我神侃起来,从行业内聊到行业外,从时事政治聊到社会现象,总之是聊得那是不亦乐乎。

  忽然间,那哥们话题一转,问道:“兄弟最*有看过什么好书么,给推荐推荐呗?”

  我略一沉吟,答到:“乖,摸摸头。”

  那哥们一愣,满脸狐疑的看着我,我连忙解释到:”额,我说的是书名。”

  那哥们略略点头,然后用眼角余光把我从衬衫衣领到皮鞋鞋尖快速浏览了一遍,略一思忖,不过我估计他也没有思忖出个什么所以然来,但毕竟是*湖,很快就把一脸的懵逼调整为一脸理解的样子,说道:“嗯嗯,看不出你还挺小清新的嘛,偶尔看看校园言情小说也挺有意思的,我以前就挺喜欢看情深深雨蒙蒙的,。”

  这次换我懵逼了,他的这句话我怎么听都觉得存在各种理解偏差,正想解释两句,那哥们又说道:”除了言情类的,兄弟还有啥推荐?”

  一时半会还在想着怎么跟他解释乖,摸摸头是咋回事的我,还没反应过来,顺口答到:“阿弥陀佛,么么哒。’

  话音刚落那哥们瞬间哑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了,面对即将出现的冷场,我感觉非常不好意思,正想说明一二,那个哥们站起来,抱拳说道:”那边来了一个朋友,我先去打个招呼,回头咱们再聊,兄弟你先稍坐。“然后就迅速”逃离“了现场。

  我咽下正准备说出的话,对这他的背影,苦笑着,心中默念;”好吗,好的。“

  大冰这几本书的名字起的也是有意思,怎么看着都像是言情小说的名字,所以有时候推荐起来会偶有尴尬,不这也确实符合大冰同志一惯的调性。

  几本书看下来,其实都是同样类型的故事,同样的励志,同样的笔法,同样的搞笑,同样的感动与同样的思考,这书评写一本和写三本本质上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同样的感受放在哪本书下面都合适,都没什么不妥之处。

  不过,三本看完后,我觉得挺遗憾的,这种遗憾跟书倒没关系,只是相对于自己来说的。其实每个人都经历过很多故事,只是我们很少去在意,所以才会总觉得别人的生活有意思,别人的故事很有趣,然后去叹息自己的生活是那么*淡无奇。即使偶尔拿出来一两个自己的故事作为餐前饭后的谈资,也就仅仅博得众人哈哈一笑而已,却极少有人能去尝试把他们认真记录下来,时间久了,很多有趣的人,有趣的事也就模糊了,慢慢也就淡忘了,然后继续感叹自己生活的*淡无奇,缺乏色彩。

  这几天,我也尝试着去记录些许有趣的故事,不过总是写的不怎么好,就是那种写的没有说的有趣,说的没有想的生动的那种状态,感觉就像是美酒摆在面前,却怎么都找不到开瓶器,一肚子的想法表达不出来,憋屈的很。

  看来往后真的得好好练练,多去尝试记录下一些往事,看看到底怎么才能把一件事情说清楚,并且还能说的有趣才好,有朝一日,当自己去品读翻阅自己的往昔时,应该会很有意思吧。

《乖,摸摸头》读后感5

  半哭半笑的读完了大冰的书《乖,摸摸头》,看完后,我非常喜欢十二个真实的故事。书中生动的生活轨迹令我敬畏。不是这个世界太无聊,而是我们没有找到一种有趣的生活方式,或者不知道我们的脚往哪里走,而是责怪坏鞋子。书中的故事,书中的人*凡而传奇。渗透在字里行间的关于工作、生活、旅行、爱情和信仰的价值观教会了我。从早到晚,在生活的沉重压力下,我们有时感到孤独,有时觉得我们的生活就像一具行尸走肉。然而,许多人真的过着我们想要的生活。也许它需要足够的勇气、足够的确定性和加倍的努力来过我们想要的生活。愿我带着最精致的行李和最丰富的自己行走在世界上。

  《乖,摸摸头》的12个小故事,温暖了人们的心。尽管故事很短,但它们成功地描绘了十几个活生生的人。我最喜欢他的爱情故事。这是椰子女孩13年的爱情长跑,他们俩都在等最好的一个。他们慢慢等待,慢慢种植,慢慢守护。毛毛和伍德的故事,好奇心,两条最不可能的*行线,是上帝让它们相交的吗?两人互相欣赏,沉浸在彼此之中,没有被遗忘在江湖中。

  豆儿和成子,命运实在是喜欢开玩笑,转了一圈,该来的跑不掉,不该走也走不了。不过就是因为转了一圈,让两个人更加清楚的认识到,对方是自己想要的。在看到豆儿的单相思的时候,特有同感,对方对自己的不在意,想同样以不在意回应,却怕因此有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失去对方,就只能自己难受痛苦,有时候还不能和对方说,特纠结。最后豆儿的无赖和冲动,深深的吸引了我,只要赖上对方,无论什么方法都行。这就是我的选择,不后悔,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因果循环,报应不大。接受命运,但是命中注定,是基于自己过去的,现在的,无意有意的选择。生活中有一条看不清的线,牵扯着我们,好好用自己的心态去面对它,用爱的付出得到的快乐还有心灵的安宁,就能过上好日子,而非一定要腰缠万贯,位高权重。

  他鼓励我勇往直前,不怕困难,让我一直感觉很温暖。真的有一个哥哥摸着他的头对我说,“乖一点。”他喜欢被称为大冰叔叔,但我更喜欢叫他哥哥。他是我整个童年,他是我的动力,他是我误入歧途的光明。

  回首往事,我想起了我所看过的故事。杂草敏感性,外出兜风,老兵,阿明,大鹏,妮可,大树,伍德和毛毛,椰子女孩,程子和杜,弟弟常宝都深深地震撼了我,让我知道我并不孤独,我不敢做什么,有人真的在做,过着忠诚的.生活,过着幸福的生活。让我有梦想要做,有梦想敢做。

《乖,摸摸头》读后感6

  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

  初闻这本书,是我的好闺蜜之之同学提及的,她对我说这本书是我喜欢的调调,我一定会喜欢看。刚开始,我不以为意,忙碌的生活,哪里有时间看书,直到她买来送给我,我才开始认识“大冰”,开始耐心地读这么多关于“幸福”的故事。

  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见缝插针,这本书基本上是我在每天工作劳累后,坐在仓库里休息时看完的。打开了,就不想合上,每看完一个故事,我都会心潮澎湃,不是喜欢各种各样人经历的精彩故事,喜欢他们貌似每个人都那么真实,大冰笔下的这些老友,好似在上演着一幕幕微电影在我们眼前,意犹未尽。不管是*凡的爱情故事,还是坚守的追梦之旅;不管是悠闲的小屋生活,还是惊险的背包客自助游,都没有对读者进行思想上的奴役,只是讲述,只为一种随缘的认同。

  沉浸在椰子姑娘的漂流记里,她和他都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她爱的都不仅仅是自己。他们用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

  13年的时光流逝,13人的物是人非,有几人能守护着自己13年前的初衷?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在一个转身之后,就形同陌路,再也没有了音讯。椰子姑娘,13年前遇到的Mr。Right,只是淡淡的陪伴,没有打扰,一年里也许只有几条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短信;但是,每次深圳机场的“偶遇”,一点一滴的记录着这段传奇。“自从遇见你之后,我的PIZZA,就再也吃不完,永远会剩余两块。”

  “对不起”这个故事里,我哭了好几次,一条宠物狗到一条流浪狗,这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许是内心被“真”的情感触动了,我不得不在此刻,为那条狗狗祈祷。

  在我们走过的短短二十多个年头里,我们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以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好好珍惜现在,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前几天,在办公室的店长沟通会中,我跟大家分享了“有梦为马,随处可栖。”继它之后,我学会了看书,学会了*静自己。王潇的书中“时间看得见”,让我更深刻地理解到了,放眼未来,着眼当下。成功的途径大抵都相同或是相似,但是失败的过程往往会多种多样。小时候经常被教育“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实的写照。”现在我想说:阶段性的结果,是很能印证过程的标尺。不能只想着做,要时刻记着我们要达到的高度,要创造出的效果。

  参加工作一年多了,我越来越能清楚地解读自己。简单地生活,用心地工作,心中一直有梦,化梦想为动力,早晚有一天,我会触及到自己梦想的温度。

《乖,摸摸头》读后感7

  一本好书是作者思想迸溅出对生命思考的火花,是一颗美好心灵诗意的外化,正如书中说的那样:“其实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传奇,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们将心意化作了行动而已。”

  大冰手握那支温暖的笔,笔下藏着美好的心,化作了一个个温暖而传奇的故事。

  他的书,一经出版,畅销数万册,感动了无数的读者,激励了许许多多的人;他的书,不是鸡汤,却比鸡汤多几分味道,让人爱不释手,余味无穷;

  他的书,是故事长满天涯海角,诗意充满心间,温暖你我的陈年美酒,醉在其中,忘乎所以。

  书中每个故事,都是成长的经历,每个故事的背后,是作者对生活的真切感悟,人生的积极探寻。

  就像书中的某些只戳人心的话,让我们感受到语言的力量,生活是化作诗意的文字,串成长长的记忆,美的就像一个灿烂的梦,让人不敢触碰。展现了洒脱的“单身狗”,自由的流浪者,幽默风趣的性格,真真切切的故事,浮浮沉沉,林林总总的生活,把世间*的事物,拉进我们的心,把冷漠,虚假,丑陋的东西,化成温暖的力量,让世界充满了爱,被温柔以待。让一切所遇所见所感,富有灵魂,具有生命。

  有些话,年轻的时候难以启齿,等到张开嘴时,已是人进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生活中的我们,不是这样的么?总被时光洗涤心头的往昔,带来深深浅浅的几道眼角的细纹。这一生我们遇到了太多的人,但有些人,一旦擦肩而过,就后会无期,没有人陪你走完全程,回去的还是一个人,孤单单的。而这一些,我们都明白,世界从来就不是公*的,我们每个人起点不同,路径不同,遭遇不同,命运也不同,不同的人都在演绎生活的真谛,有人顺命,有人认命,有人玩命,有人拼命,希望和失望交错而生,舜乎一生。

  这个世间,充满善意,人们对命运的反抗的力量,都是播下欢乐的种子,迟早生根发芽,长满角角落落。

  世间有种距离,一见如故太容易,难的是来日方长,你还认识我?人间有种情义,朋友在身边,爱人在对面,朝九晚五,也亦浪迹天涯,随处可依的快意;世间有另一种过着你想要的生活,不为名,不为利,只为心随念走,身随缘游,不靠心情活着,却靠心态活着。

  大冰笔下的故事,栩栩如生,他们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和这个世界发生实实在在的关系,也许并不在你的朋友圈,但一定在天涯海角的某个角落,也许这些故事正是你的化身和缩影,他们是活脱脱的人,在这个本以为无趣的世界里,却过着有趣的生活,成为我们荡起双桨的动力,挣脱自由的追求。

  我们被温暖的力量感动,被强大的精神鼓舞。这个世间,我在路上走着,不管会遇见谁、在哪里、什么时间、发生什么,我们一一面带微笑,一路同行,续写缘聚缘散的旅程。

  像杂草敏这样的朋友,不是路人,不是亲人,也不是恋人、情人和爱人,给予的关怀是不能用关系去限定的温暖;老兵的坚强、高尚,他是战场的英雄,现代人生活的榜样;椰子姑娘的独立,开朗,负责,无不是现代职场女强人的典型;歌手阿明,心中有理想,执着追求,尽管路途坎坷,那又怎样,他的努力,对命运的反抗,他的成功,是将不可能变成可能,将*凡变成传奇;成子和豆豆的爱情,更像上天注定,结因得果,因果结缘的传奇而温馨的遇见......

  我们生活在现实中,但不能被生活的框架限制了自由,谁说生活就要争权夺利,谁说人生一定轰轰烈烈。总有一种生活,适合你我,既能……

  又能浪迹天涯,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让生活更真,自己更无悔。每个人的心意,都是生活孕育的果。一些人的故事,都是行动缔造的传奇。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温柔生的茧。

  这一生,这一程,有你有我,有酒有故事,故事继续上演,人生还在改变,这个改变,有时往往就在一夜之间,而这个夜晚还没有结束, 愿每个人安得世间!

《乖,摸摸头》读后感8

  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

  初闻这本书,是我的好闺蜜之之同学提及的,她对我说这本书是我喜欢的调调,我一定会喜欢看。刚开始,我不以为意,忙碌的生活,哪里有时间看书,直到她买来送给我,我才开始认识“大冰”,开始耐心地读这么多关于“幸福”的故事。

  在忙忙碌碌的工作中见缝插针,这本书基本上是我在每天工作劳累后,坐在仓库里休息时看完的。打开了,就不想合上,每看完一个故事,我都会心潮澎湃,不是喜欢各种各样人经历的精彩故事,喜欢他们貌似每个人都那么真实,大冰笔下的这些老友,好似在上演着一幕幕微电影在我们眼前,意犹未尽。不管是*凡的爱情故事,还是坚守的追梦之旅;不管是悠闲的小屋生活,还是惊险的背包客自助游,都没有对读者进行思想上的奴役,只是讲述,只为一种随缘的认同。

  沉浸在椰子姑娘的漂流记里,她和他都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她爱的都不仅仅是自己。他们用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

  13年的时光流逝,13人的物是人非,有几人能守护着自己13年前的初衷?而如今,又有多少人在一个转身之后,就形同陌路,再也没有了音讯。椰子姑娘,13年前遇到的Mr.Right,只是淡淡的陪伴,没有打扰,一年里也许只有几条普通到再也不能普通的短信;但是,每次深圳机场的“偶遇”,一点一滴的记录着这段传奇。“自从遇见你之后,我的PIZZA,就再也吃不完,永远会剩余两块。”

  “对不起”这个故事里,我哭了好几次,一条宠物狗到一条流浪狗,这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许是内心被“真”的情感触动了,我不得不在此刻,为那条狗狗祈祷。

  在我们走过的短短二十多个年头里,我们曾欠下过多少个“对不起”?时间无情第一,它才不在乎你是否还是一个孩子,你只要稍以耽搁、稍一犹豫,它立马帮你决定故事的结局,它会把你欠下的对不起,变成还不起;又会把很多对不起,变成来不及。好好珍惜现在,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前几天,在办公室的店长沟通会中,我跟大家分享了“有梦为马,随处可栖。”继它之后,我学会了看书,学会了*静自己。王潇的书中“时间看得见”,让我更深刻地理解到了,放眼未来,着眼当下。成功的途径大抵都相同或是相似,但是失败的过程往往会多种多样。小时候经常被教育“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实的写照。”现在我想说:阶段性的结果,是很能印证过程的标尺。不能只想着做,要时刻记着我们要达到的高度,要创造出的效果。

  参加工作一年多了,我越来越能清楚地解读自己。简单地生活,用心地工作,心中一直有梦,化梦想为动力,早晚有一天,我会触及到自己梦想的温度。

《乖,摸摸头》读后感9

  本期的话题,读一本跟旅游相关的书籍,我读的书非常之少,欣赏完通知后,立马在百度中搜索了一下。忽然看到一本叫《乖,摸摸头》的书。听名字感觉很矫情,有点意思,作者不多说,就是大兵写的。我有时候就在想,这人不好好主持阳光快车道,干啥跑去写书,旅行,难道家里有矿吗?

  “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诗与远方”,“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两句话不知为何,火的一塌糊涂,每个人心中可能都有一颗躁动不安的心,可每个人基本上都有生活的压力和家人的牵挂。

  我也想去寻找大冰的小屋,去尝尝老兵的火塘,喝一碗烈酒,寻几位互不相识的驴友,诉一回自己的衷肠,听一曲别人的故事,瞄一瞄别人醉酒的模样。

  细细的品味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感受每一个人的五味杂粮,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给忙碌的生活寻一片栖息地,想喝醉的时候一定不要苟着,放开喝(虽然我是一瓶倒,但我就是敢在这里说),该唱歌的时候一定不要当点歌台的王者,不要干坐着(虽然我的五音一直不全,我也想用我的公鸭嗓,高歌一曲,诵读我内心的狂狼)。

  我不是很喜欢把自己的看法写出来,我的文笔不好,写着写着就变味了、跑题了,我觉得写东西一样需要有灵感。就像作曲家,灵感不知何时到来,说不定下一秒就会喷涌而出。我呢,想法太多,杂乱的狠,都挤压起来,记忆力也不好。

  我不能说背起包就去旅游,我有一个我爱的家,家庭不富裕也不算贫瘠。说到底,我就是一个活在物欲横流的社会底层人,但我也不想做思想上精神上的富翁。只愿看完这些个故事之后,知足现在的生活,更理性更努力的的生活。


《乖,摸摸头》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阅读


《乖,摸摸头》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1)

——《乖,摸摸头》读后感 (菁华9篇)

《乖,摸摸头》读后感1

  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正在回校的公交上,18点40多分,已是霓虹初上。晚班公交略过刚下班的青年,略过坐在打好卷堆成山的布料上的大叔,略过饭点忙碌得转不过圈的餐厅服务员,略过吃完晚饭出来散步的老夫妻,略过一辆辆赶着回家的车……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场盛大的自我修行,自带的BGM永远也是独树一帜。确实,渴望自由、渴望仗剑走天涯的梦想人人都有,却又不是人人都能背起行囊想走就走。

  那些活成你渴望的样子的人儿,可能并没有你想的那么潇洒,因为这场修行,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不顺风顺水、波澜不惊的……相反,能在*淡的生活中活出不*凡,才可谓大矣。因为无论多么盛大的亲情、友情、爱情,油盐柴米酱醋茶才能带我们走到最后……

  自我感觉是一个不恋家的人,想去旅游就去,父母永远都是在出门前一刻才得知消息,跟朋友们一起跳舞一起嗨才最自在。

  20xx年的中秋,我竟然觉得整天与朋友在一起,几个星期才会往家里打电话的生活是那么不真实。长久不回家走进门就给你倒好已经凉了许久的开水,知道你爱吃什么做的满满一大桌饭菜……是你最舒服最温暖的状态。

《乖,摸摸头》读后感2

  因为对年轻人而言,没有比认认真真地去“犯错”更酷更有意义的事情了。

  别怕痛和错,不去经历这一切,你如何能获得那份内心丰盈而强大的力量?

  1、世界是很小的,每个人的相遇都有一定的缘分,种因得果,一切的巧合都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2、 我们都在幻想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你或许不知道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有人活成了你想要的模样,而你只是一个影子,要么努力,也活成自己想的模样,要么继续当那个幻想的影子!

  3、故事终究是故事,里面的内容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看起来很完美,实际上经历时候确实惊心动魄,刻骨铭心的,希望你们所经历的只是人生扉页的一部分,翻过这一篇章,继续砥砺前行!

  4、有些人终究是过客,关系再好,在铁,也抵挡不住分离的洪流,我们终究是各安一方,在自己的生活的地方,活着属于自己的生活,曾经的誓言,慢慢默契的变成了互不打扰!

  不要那么孤独,请你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他们依旧各自修行在自己的江湖里,从容地生长着。 愿他们安好。 他们都是真实存在的人,只不过当下并不在你的生活圈中。书中他们的故事都是真实的,或许他们的故事也可以是你的故事。喂,若你还算年轻,若身旁这个世界不是你想要的,你敢不敢沸腾一下血液,可不可以绑紧鞋带重新上路,敢不敢勇敢一点儿面对自己,去寻觅那些能让自己内心强大的力量?

  趁着年轻,多经历,多成长,走不了万里路,就看看书,去经历下别人的人生,比国庆看人头更惬意!

《乖,摸摸头》读后感3

  也许并不专业,但是很专心的写下。梦的道路看上去遥遥无期,但如今走的每一步都是将未来的归途,梦的归宿。不管道路多少艰难,有梦便好。

  也许这本书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名著,也许语言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华丽,但朴实的语言背后,藏着的便是真实质朴的故事,以及善良的人儿的纯真的心和简单的友谊,也许我不懂如何评论一篇文章,但我用最普通的语言告诉你,书中有*凡人们的梦。

  有*凡人们的追逐,也有不*凡老兵的*淡生活,有人们对爱情的追求,也有人们对于动物的情感,还有最真挚的朋友的帮助你,十二个故事背后,藏着的,便是无数的欢笑与泪水,与作者的阅历,以及普通人们朴实的活着喜怒哀乐,跟藏着人们的梦。也许在追梦的路上便好,在追梦的路上才能体会真正属于自己的喜怒哀乐。

  有人可以在爱情的路上漫漫长跑十几年,因为有对爱情的向往;有人可以与老友重聚时如亲人般倾诉,因为有对友谊的憧憬;有人可以在音乐的道路上摸爬滚打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及一生,那是对梦想的追寻······那都是属于每个人的梦,梦让简单变得不简单,*凡变得不*凡,再小的梦想在那条跌宕起伏的路上都会变得伟大珍贵。

  书的封面上说“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愿你我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我可否真的成为那个过着你想要生活的人,“你想要的生活’不也是我所向往的生活,我所期待的梦吗?这个世界的那条路上,不需要太多行李,我和追梦的心就是最好的行李,*淡便是最特别的生活,这个世界有梦便好。

  带上微薄的行李不一定是流浪,流浪不一定是孤独,流浪也许是我对梦想的追寻,孤独也许是我的享受,嘈杂的世界中也该找个无人的地方听首民谣换个安心。追梦不是辞掉工作放弃学业的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它是内心与梦想一起的流浪,是你在漫长人生道路上的成长,是心灵的升华。可以没有酒,但会有故事,故事便是那最好的菜。

  我希望每天早晨叫醒我的不是机械的声音,而是梦想的阳光,然后对世界说声早安,开启新一天的大门,对未来有着无限的向往,继续我的追梦之旅,然后有一天,我对自己说“嗯,这才是我想要的生活。”

  我确实没有足够的酒可以慰风尘,但有最真实的梦可以追求,我们一起走不走。

《乖,摸摸头》读后感4

  白岩松在哈工大演讲的时候说过一句话,我们读书大多时候是在读自己。我不是特别懂这句话的意思,不过好多时候的确能找到自己想要的感觉,例如,哎呀,这谁那么有名,没想到我们竟然想一块去了。或者是,原来我在某些时刻竟然与千百年的为人在思想上产生了共鸣。

  其实,最多的时候,想到的是,为什么他们可以?

  一开始拿到书的时候,我说不准自己那会儿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状态,开心抑或难过?不为别的,就因为那一句话。

  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世上一定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这句话就像一把刀猛地戳进我的心脏,不知道你有没有那种感觉,遍体生寒,那一瞬间就像是火车进隧道,整个人仿佛被狠狠挤压,胃里胀胀的,想吐。

  就像是吃饭,有的人喜欢辣的,有的人喜欢咸的,有的人偏爱清淡,有些话不一定所有人都喜欢。说实在的,我不喜欢这句话,到现在为止。

  相比之下,我爱着那句。浪荡天涯的孩子,忽晴忽雨的江湖,祝你有梦为马,永远随处可栖。

  我不知道我写的这篇文会有几个人看到,也不知道会有谁会说我就是no zuo no die.现在给你说我的理由。

  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感到难过、郁闷,甚至想哭。为什么我一直心心渴望却不可得的生活是别人正在过着的?别人拥有着我想要的,我还应该歌唱吗?一直期盼现在依旧是在梦里的,我还要欢呼吗?我不明白。

  同时,我又是个极俗气的人,拆了书看到大冰的签名,再有什么不痛快也不是事儿了,一心只想继续向后翻。

  用了一个下午把它看完,再抬起头窗户外面已经是一片黑暗,楼下有情侣在话别,宿舍里有美国喜剧片的笑声。有些恍惚,像是那种,突然忘记身在何处,只是觉得心里的某个地方还微微发酸。和其他人一样,我哭成了狗,不知道拽了几回纸,不知道擤了几次鼻涕,合起书的时候,鼻子有点疼,眼睛干涩。

  闭上眼睛回想自己都看了些什么,杂草敏、老兵、去了圣托里尼的她、大鹏、妮可、阿明、兜兜和大树、木头和毛毛、椰子姑娘、成子和豆儿、当然还有昌宝师弟。

  感谢我的一票老师们,多亏了你们教我看书一定要记标题,我竟然差不多将他们记全了。

  然后回到一开始那个问题,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别扭,有些东西明明会惹自己不开心还偏偏要去想,去琢磨。

  在我们看来他们活的是那么潇洒,那么肆意的开放在自己的天涯,自己的国。这一切都惹人眼红,让人心往。不管你信与不信,我羡慕。突然发现原来他们真的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我想成为这样的人,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乖,摸摸头》读后感5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

  ——读《乖,摸摸头》有感

  读这本书或许源于这个作者——大冰。说起他或许你会想起那个谈笑风生的主持人,或许是声音低沉的民谣歌手,或者是大冰的小屋的老板,经历丰富的背包客。而此时此刻他却是一位作家,让人不禁好奇这个拥有多重身份的人,他的经历,他的故事。而这本书便是一种倾听的方式。

  《乖,摸摸头》一共讲述了12个故事,12个不舍得读完的传奇故事,故事虽短却成功刻画了十几个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其中最令我心潮澎湃的便是《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在这个故事里面,住着一位满口骂骂咧咧,爱用灭火器打架,经常醉酒的烧烤店老板。这么一说是不是脑中不自觉的就会浮现出一种地痞流氓的形象啊,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曾经带领一个排据守高地一昼夜,击退了敌方一次又一次的波浪攻击;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一次被敌人彻底包围后,呼叫后方进行以自我为中心的炮火覆盖。他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他是战斗英雄。

  翻开书籍,老兵厮杀的场景浮现在眼前,牵动着心里最脆弱的情感。眉头紧皱又舒*,无数次的为他担心,也无数次地庆幸他还活着。那一行行一列列的受伤记录,那身上布满的伤痕,就是老兵一个又一个的军功章。但就是这样一个如此为国效力的功臣,现在恢复好身体后,却逃出了疗养院。拿命换来的一切全都不要了,不论是荣耀光环还是后半生的.安逸,随手拂落,并未有半分留恋。八千里山河大地,他,两手空空,独行天涯。由衷的敬佩老兵,敬佩他在前线浴血奋战,保家卫国,也敬佩他的淡泊名利,高洁傲岸。

  前段时间菲律宾与*的南海争端闹得沸沸扬扬,而作为国民的我们,却能如此放松,继续享受生活。得益于国家的实力以及那群铁骨铮铮的汉子,那群顶天立地军人。正是他们,令这片破碎过的土地恢复原样,重新感到*静与安宁。在全国人民身处水深火热的灾情中,是他们用双手一点一点地救出灾区民众。在这片土地上,他们留下的是到处奔波的汗与血和最真挚的情感。军装上的**也因为他们显得熠熠生辉。

  随着长,慢慢懂得了军人的不易。军人不在只是代表着酷帅,更是一种责任与担当。如果说,战乱纷飞的峥嵘岁月里,舍生忘死、奋勇杀敌是军人价值的最好体现,那么和*年代里,默默奉献便是军人最好的写照。*军人是一种多么神圣而又伟大的存在,捍卫者每一分领土,保护着每一位人民。当看到大冰所描述的那位老兵,对军人的敬佩便从心底蔓延散发出来。或许我的力量微小,但我可以执笔写下对军人的敬意,道一声感谢。

《乖,摸摸头》读后感6

  一本好书是作者思想迸溅出对生命思考的火花,是一颗美好心灵诗意的外化,正如书中说的那样:“其实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传奇,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们将心意化作了行动而已。”

  大冰手握那支温暖的笔,笔下藏着美好的心,化作了一个个温暖而传奇的故事。

  他的书,一经出版,畅销数万册,感动了无数的读者,激励了许许多多的人;他的书,不是鸡汤,却比鸡汤多几分味道,让人爱不释手,余味无穷;

  他的书,是故事长满天涯海角,诗意充满心间,温暖你我的陈年美酒,醉在其中,忘乎所以。

  书中每个故事,都是成长的经历,每个故事的背后,是作者对生活的真切感悟,人生的积极探寻。

  就像书中的某些只戳人心的话,让我们感受到语言的力量,生活是化作诗意的文字,串成长长的记忆,美的就像一个灿烂的梦,让人不敢触碰。展现了洒脱的“单身狗”,自由的流浪者,幽默风趣的性格,真真切切的故事,浮浮沉沉,林林总总的生活,把世间*的事物,拉进我们的心,把冷漠,虚假,丑陋的东西,化成温暖的力量,让世界充满了爱,被温柔以待。让一切所遇所见所感,富有灵魂,具有生命。

  有些话,年轻的时候难以启齿,等到张开嘴时,已是人进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生活中的我们,不是这样的么?总被时光洗涤心头的往昔,带来深深浅浅的几道眼角的细纹。这一生我们遇到了太多的人,但有些人,一旦擦肩而过,就后会无期,没有人陪你走完全程,回去的还是一个人,孤单单的。而这一些,我们都明白,世界从来就不是公*的,我们每个人起点不同,路径不同,遭遇不同,命运也不同,不同的人都在演绎生活的真谛,有人顺命,有人认命,有人玩命,有人拼命,希望和失望交错而生,舜乎一生。

  这个世间,充满善意,人们对命运的反抗的力量,都是播下欢乐的种子,迟早生根发芽,长满角角落落。

  世间有种距离,一见如故太容易,难的是来日方长,你还认识我?人间有种情义,朋友在身边,爱人在对面,朝九晚五,也亦浪迹天涯,随处可依的快意;世间有另一种过着你想要的生活,不为名,不为利,只为心随念走,身随缘游,不靠心情活着,却靠心态活着。

  大冰笔下的故事,栩栩如生,他们都是实实在在的人,和这个世界发生实实在在的关系,也许并不在你的朋友圈,但一定在天涯海角的某个角落,也许这些故事正是你的化身和缩影,他们是活脱脱的人,在这个本以为无趣的世界里,却过着有趣的生活,成为我们荡起双桨的动力,挣脱自由的追求。

  我们被温暖的力量感动,被强大的精神鼓舞。这个世间,我在路上走着,不管会遇见谁、在哪里、什么时间、发生什么,我们一一面带微笑,一路同行,续写缘聚缘散的旅程。

  像杂草敏这样的朋友,不是路人,不是亲人,也不是恋人、情人和爱人,给予的关怀是不能用关系去限定的温暖;老兵的坚强、高尚,他是战场的英雄,现代人生活的榜样;椰子姑娘的独立,开朗,负责,无不是现代职场女强人的典型;歌手阿明,心中有理想,执着追求,尽管路途坎坷,那又怎样,他的努力,对命运的反抗,他的成功,是将不可能变成可能,将*凡变成传奇;成子和豆豆的爱情,更像上天注定,结因得果,因果结缘的传奇而温馨的遇见......

  我们生活在现实中,但不能被生活的框架限制了自由,谁说生活就要争权夺利,谁说人生一定轰轰烈烈。总有一种生活,适合你我,既能……

  又能浪迹天涯,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让生活更真,自己更无悔。每个人的心意,都是生活孕育的果。一些人的故事,都是行动缔造的传奇。 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温柔生的茧。

  这一生,这一程,有你有我,有酒有故事,故事继续上演,人生还在改变,这个改变,有时往往就在一夜之间,而这个夜晚还没有结束, 愿每个人安得世间!

《乖,摸摸头》读后感7

  在这个寒风袭面的季节里打开了大冰的书,12个故事,暖心、敬佩、向往、惋惜……

  大冰在自己的江湖里有那么多真情实意的哥们,以心待心,以情换真,大冰是任性的,江湖豪情却也是让人向相往的。

  故事终归是故事不是我的,经验终归是经验我未曾涉及的,别人的人生再绚烂我也不是其中一个,自己前路还需自己拼搏。大冰说:“对于年轻人而言,没有比认认真真的去犯错误更酷更有意义”,我是做不到那么洒脱,认真的犯错后终归会留有一块伤疤,要命的是从中汲取教训,等伤疤结痂后绑紧鞋带重新上路,愿自己不曾千疮百孔,但可人生多彩丰富,做不到是别人的风景,但可以成为别人想要过的乡居。

  大冰从北京到南,挨个探望书中好友,在包头没有见到二宝,大冰你可以再往南走一百公里左右来鄂尔多斯可好呀,在鄂尔多斯大冰可以带带你的粉儿一起把酒言欢,在此端你一碗鄂尔多斯酒以表欢迎,以蓝天为景,以白云为情,送上洁白的哈达深表祝福。

  有梦为马,随处可行,未来的每一天筑建自己的西楼,谱写自己的离愁。

《乖,摸摸头》读后感8

  《乖,摸摸头 》作者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大冰。 初识大冰,还是小时候在某卫视的一个综艺节目上看到的他。他, 外貌并不出众,但他诙谐幽默的语言深深吸引着我。一直关注他,直到在电视上看到他的机会 越来越少。才了解到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它拥有的一切,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出版的第一本书《他们最幸福 》来来*看了很多遍,然后迎来了他的第二本书——《乖,摸摸头 》。

  刚拿到书的那一刻就被封面的一句话 触动了: 不要那么孤独,请相信,这个世界真的有人在过着你想要的生活。

  大冰在驴友中有名言“做最牛的背包客”。大冰做背包客,不讲究装备,漫漫长路上无细节计划,更无那些听起来冠冕堂皇的人生目标。因为这些让他觉得“特恶心”。背包客大冰最多的目的地便是*。带着济南飞北京,北京飞成都的两张机票,还有他的手鼓,流浪歌手大冰就开始了他的进藏之旅,完全靠街头卖唱,步行滇藏线。据大冰介绍这还仅是条难度系数并不大的进藏线路。曾经全年有大半时间在*度过,当时经营着两个酒吧,“浮游吧”和“拉漂”。现“浮游吧”和“拉漂”都已经成为过去式,在丽江经营“大冰的小屋”酒吧,以及享受心中理想的生活。

  我最喜欢的是《椰子姑娘漂流记》。她和他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她和他爱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们用最普通的方式守护了一场普通的爱情,守来守去,守成了一段小小的传奇。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应该是每个女生心中的梦想吧。但是在现在这个什么都讲求速度的时代里,连爱情也变成了速食。在这个愈来愈喧嚣浮躁的年代,爱情变成了人们用来驱赶寂寞的生活用品,用旧了用腻了就换一个;爱情变成了人们迈向成功的捷径,看到有前途的就抛弃落魄的。 像椰子姑娘和她的他那样默默守护彼此13年的爱情,真的唯美得如同童话,让人觉得连羡慕都是一种奢想。不久之前,在微信上看过一篇文章《女人,要有等待纯粹爱情的底气》,文里说:“无论有没底气,真爱都是小概率的事。有些人因为概率小,就放弃了,有些人仍在坚持,当然,坚持下来的,不一定都是幸福的结局,只能说认赌服输。能不能遇到真爱,确实得看天意,但不能只看天意。“我也曾经因为心情低落,因为害怕寂寞孤单,想过找一个人将就过一下爱情的瘾,但是还好我没有这么做,这是对别人的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我要保留着底气去等待如椰子姑娘那样纯粹的爱情。

  看大冰的书,最让人羡慕的不仅仅是他丰富的生活阅历,他的自由自在,更多的是他那一群肝胆相照有义气有个性志同道合的兄弟朋友。牛奶咖啡有首歌叫《越长大越孤单》,越长大,认识的人越多,却发现能深交的人越少。小时候的我们摔倒了,遇到挫折了,就直接嚎啕大哭,自有大人会安慰。长大后,受了委屈,遭遇挫折,父母不在身边,身边都是低着头忙自己事情的朋友,却没有人发现你的眼睛红了。你跟同学说你考试考砸了,他们会很激动地跟你说我更差;你说这道题我不会做,他们头也不抬地说我也不会;你说我心情不好,他们说边玩手机边说,不要想太多了;你问,要是我半夜打电话给你,你会骂我疯子吗?他们说不会,我会陪着你。但是每一次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基本上都是你自己的自言自语。这时候你只能默默地闭嘴,晚上一个人躺在床上,只有枕头知道你的孤单和害怕。其实,我好像也有那么几个好朋友的,只是我从没试过在半夜打电话给她们,也没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冲动地找她们做一些冲动的事情,因为我不敢麻烦她们,或者担心别人觉得我太麻烦了。所以,我也好想有像大冰那样的朋友,没事吹吹牛,聊聊理想,讨论我们喜欢的音乐、书和电影,或者出去疯一疯,不管别人的眼光,随时随地都能陪我大声地唱歌。

  我也想去流浪,只是还有太多的牵挂。愿那些过着我想要的生活的人,能一直幸福下去。阿弥陀佛么么哒!

《乖,摸摸头》读后感9

  真实的故事自有万钧之力。

  一本书。十二个故事。一个人。

  打开书,第一个故事关于杂草敏。翻开到第八页时却发现自己已泪如雨下,记不清因什么而流泪,但真实的触动总是让人记忆犹新。没有华丽的辞藻,却也不是率性的记叙。似乎就是有一种魔力,让他笔下的每个人都印刻在脑海中,以往被你忽视的歌也可以在读着故事的同时听到落泪。

  曾无数次幻想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身边的人,他笔下的人,他的生活都令我向往。可以肆意随心去想去的地方,在*开酒吧,在丽江小镇唱歌,在*各地办音乐会,开百城百聊讲座踏遍全国有名的大学。似乎洒脱就是他的披风,双脚就是他的马车,歌声就是行走一路的干粮,拿起一个行囊便可有一个说走就走的神话。

  但你我也知道,不能脱离现实旅行,要继续自己的工作,虽被这个世界框住却也要挣扎着去确保自己的经济来源。现实是残酷,同样是美好,你要为生活拼命,可同样能够享受,能活着却不带枷锁同样是一种洒脱。

  每个故事都带着自己真实的力量,以及现实的厚重,一字一句踏在心上,像在写着你我,也总能从中找出自己的.影子。风马少年一样洒脱的他,喝酒以慰风尘的你,*淡爱情却抓住了的像椰子姑娘一样的我。无论是普通朋友还是自己的师弟,在他的文章中你总是可以看到随处充满着的江湖道义,像一个疯子,潇洒活在一个自己的武侠世界中。

  你和我或许都没有机会经历像他一样多的故事,但把书封尘在书架上,或许某一天随手翻开,再忍不住拿起来读,谁说你我不会选择一条和现在完全不一样的路呢。

  你和我或许都没有机会经历像他一样多的故事,但把书封尘在书架上,或许某一天随手翻开,再忍不住拿起来读,谁说你我不会选择一条和现在完全不一样的路呢。


《乖,摸摸头》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2)

——夏感读后感 (菁华9篇)

夏感读后感1

  我读了《夏洛的网》,感受到了夏洛对威尔伯的爱,虽然威尔伯是一只小猪,而且其他动物都不喜欢它,但是夏洛却喜欢威尔伯,老山羊跟威尔伯说过,朱克曼先生想把它养肥了以后,在冬天时,朱克曼先生就要宰了威尔伯,来吃猪肉。所以夏洛绞尽脑汁的想救威尔伯的命,那样想了好长时间,累的不行了,终于下下了小蜘蛛,然后自己却不幸而死。我很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一点,还有活泼的小猪威尔伯,无所不知的老山羊,说话重复3遍的母鹅,可爱的小羊羔……,这些小动物们给我带来了看书的`乐趣,然我更喜欢看这本书。

夏感读后感2

  夏洛为了朋友不惜一切,夏洛与威尔伯之间的友谊令我十分羡慕,友谊是纯洁的,无私的,珍贵的。我从夏洛与威尔伯身上学会了应如何珍惜友谊。记得,有次正上体育课,刚要起跑时,站在我后面的同学不小心踩到我的脚后面,因为惯性我摔倒了,脚扭伤了,疼得站不起来。我艰难地伸手想让站在我旁边的同学拉我一把,可她却连头也不抬,甚至有的同学还在私底下嘲笑我的笨拙,疼痛、难堪让我只想找条地缝钻进去。这时一双柔软温暖的手握住了我冰凉的手,我抬头,撞上了一双含笑鼓励的双眼,是巳雅——一个刚转到我们班没多久的文静的女生。她伸手扶起了我,她的脸上始终带着微笑,那时,那个微笑就成了我全部快乐的源泉吧!

  没有人能具体描绘友情的模样,因为友情从没有固定的模式。友情可以是一起经历轰轰烈烈,历久而弥新;也可以是共患难,休戚与共,宠辱不惊;而我却只想像蜘蛛夏洛一样,为我的朋友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享受夏洛式友情的纯真与无私。因为友情亦可以是最*凡的幸福!

  教师寄语:

  《夏洛的网》我印象最深的,是作者淡淡的叙述文风。云淡风轻地呈现一个温暖、喧哗、多姿多彩的农场。小猪的胆怯,羊羔的骄傲,老鼠的自私,母鹅的远见,夏洛的热情,这些,和阳光和秋千和孩子们在一起,构成了一个充满魅力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每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威尔伯的孤独不正是我们自己的孤独吗?夏洛的热情不正是我们都期待自己的朋友或者亲人拥有的吗?不难看出,小作者也被书中夏洛式的友情吸引。当然,最让我感动的是孩子在阅读与生活中找到的共同联系点,淡淡的温情,*凡的幸福。

夏感读后感3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本好书,名叫《夏洛的网》。相信大家对这本书都不太陌生,这是由美国当代散文家E·B·怀特所着。,我承认我用一个不知道怎么去形容的`心理看待,我记住的最深的,后来写了个空间日志就说了几句“夏洛说,人建起大桥,他们只是在桥上走过来走过去,老以为另一边有更好的东西。如果他们在这桥顶倒过头来静静地等着,也许真有好东西回来。可是不——人类每分钟都向前冲啊,冲啊,冲啊。我很高兴我是一只坐网的蜘蛛。

  虽然,我是很喜欢夏洛的,但是我想蜘蛛它就是蜘蛛,它不是人啊。

  汝非鱼,安知鱼之苦。所以,它不知道人不能在桥顶倒过头来静静地等着,那只会是等死,因为血会冲到脑子里去。它更不知道,人一定要往前冲,不然终将会被淘汰掉,很多从后边奔跑的人变会将你踏为粉末。所以,我是一只行走的猫。”其实我没看到这本书里最最单纯的美丽。

夏感读后感4

  马小跳和夏林果,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只要看过杨红樱的书,大家一定知道的。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其实每个人的小时候都有一个梦想。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把梦想达成。可是呢,有些人小时候有梦想,到了最后却放弃了,没有达成自己的心愿。还有些人那就是根本没有理想,根本不去追求梦想。我们虽然小,可是,志气比天还要高!

  长大的我们怀念童年的我们,童年的我们期盼着长大的我们。我们在老师的怀抱里成长,在书籍的海洋里寻找自己的理想和梦想!

夏感读后感5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它叫夏洛的网,这是一只蜘蛛和小猪的故事,讲述了小女孩费恩从阿拉布尔先生手里救了一只小猪,给它取名威尔伯,费恩细心地照料它,它的日子十分快乐,可是它五个礼拜大的时候却被卖给了费恩的舅舅 —霍默.朱克曼先生。在朱克曼先生的谷仓里,威尔伯认识了许多朋友,其中,它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最真挚、美好的友谊。但是,当威尔伯得知他的未来命运是熏肉火腿时,它悲痛绝望了,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要救它,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网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文字,当然,老鼠坦普尔顿也有一定的功劳,这网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它在集市中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命的美好未来,但这时,夏洛却永远的离开了它。

  这本书十分感人,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可贵的,不管多少金钱都换不来,它是无价之宝。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朋友和他们的友谊,做一个真诚的人!

夏感读后感6

  夏天,在湖边静静地酣睡,晨风悄悄地拨开了雾霭的纱幔,阳光穿透树叶的间隙,清清朗朗地倾泻下来,落在湖面,激起粼粼波光。

  湖面上,一叶小舟缓缓地漂来,船上采莲的姑娘带着烂漫的笑容,嘴里轻轻哼唱着采莲小调,荡开了荷叶,停在了湖面上。姑娘左顾右盼,手儿轻笼,一个个莲蓬便擎在了指尖,等那莲蓬堆

  在船上的篓里冒了尖,那便是到了该告别的时候了。慢慢的,那叶小舟消失在这片“绿伞”中,那首采莲的歌谣也飘远了,只留下小舟如剪子般,裁破湖面的水流波纹了。

  月牙升起来了,黑夜便张开了它的眼睛。薄云中的月亮好像披着梦的衣裳,满天的星星是她点燃的灯盏,萤火虫忽明忽暗,仿佛是从她袖中掉落夜游精灵,寻找着白天遗失的梦。

夏感读后感7

  商汤,因商朝的祖先接到玄鸟的一颗蛋,生出了一个儿子,是一个很会培育牛羊的人,当时,人们很迷信,把牛羊看做国家强盛不强盛。之后,他的妻子又生下来一个儿子,取名叫汤,当他的父亲死了以后,他继位,也就是商朝的开国皇帝——汤s,当时,夏朝的夏桀闹得很狂,害得诸侯背井离乡。夏桀浪费,商汤勤俭,夏桀听信滥臣之言,商汤听忠臣之劝告,夏桀残害百姓,商汤就爱护百姓,给饥饿的人粮食,给贫穷的人钱财,他跟夏桀做的事都相反,很多诸侯都归顺于汤,汤!好样的!你这样治理国家,商朝的国力肯定强于夏朝!终于,在他的领导下,商朝国力一天比一天强盛,终于强过夏朝了,他发动全国总动员,把夏桀打得大败,夏朝从此灭亡,商朝被建立起来。

  汤,你听信忠臣之劝诫,疏远小人,你真了不得,这可不是*凡的国君能做的事。还有辅助老百姓,帮助老百姓种五谷,给贫困潦倒的人钱财,给饥肠辘辘的人粮食,百姓很感激,都想要尽心尽力的辅助好君主,最重要的一点——已取得民心。夏桀总是喜欢吃大鱼大肉,只要不是美味佳肴就把厨师给杀了,穿得华丽,而汤呢?他不吃大鱼大肉,只吃素食,穿得朴实。这样,人心都斜于汤这边,只要是夏桀做得不好的事,汤都跟夏桀做得相反,就这样,实力强盛的柱子已向商朝倾斜,所以汤才能灭掉夏桀,建立商朝。

  汤,你真棒!你先取得民心、军心、人心,再打败残暴的夏桀,建立了商朝!

夏感读后感8

  暑假,我读一本杨红樱的“漂亮女孩夏林果”,书中的夏林果很漂亮,很高傲,骄傲地像个小公主,她的学*很好,芭蕾跳得令人惊叹。

  “马小跳喜欢夏林果”这件事让秦老师知道了,于是秦老师把夏林果位子调开了。为了帮唐飞不再伤心,马小跳写了份检讨书,说从此讨厌夏林果。夏林果知道后一路上问马小跳,马小跳不理她,跟着他到了家,后来马小跳回来了夏林果哭着走了。夏林果的生日会上只请了张达一个男生,马小跳他们知道后,以各种办法进了生日会。马小跳送了一个哈密瓜,被大家认为是最酷的礼物。夏林果芭蕾跳的很好,但是安琪儿被选去电视表演后,开始很嫉妒,后来竟求秦老师让安琪儿去表演。夏林果家里的猫要送给一个人,可夏林果想送给同学,可同学们都一一拒绝了,最后夏林果同意送给马小跳。在夏林果、马小跳和毛超的`努力下,终于在那个人领猫时成功送给了马小跳。

  这本书的主人公——夏林果高傲地像个公主,她只瞧得起聪明的路曼曼和“成语大王”丁文涛。她觉得马小跳很调皮,很淘气,但是经过了几件事后,她又对马小跳有了新的看法。她也会嫉妒安琪儿、崇拜张达。

  这本书中马小跳机灵可爱,夏林果漂亮高傲,让我学会了别人比你做得好,你就要努力赶上他,千万不要嫉妒。

  我以后一定不会嫉妒人,要努力学*,认真跳舞,在紧急时刻要想办法。

夏感读后感9

  三年级的第一个月,我读完了《夏洛的网》。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

  我觉得威尔伯是一头很好的猪。它有一个好朋友叫夏洛,是一只灰色大蜘蛛。有一次,威尔伯接到自己要被杀死的消息。听到这个消息,夏洛决定帮助威尔伯。夏洛织了一张网,上面写着王牌猪三个字。从此,威尔伯变得非常有名气,不会被杀死了。但是,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为了朋友,它奉献出宝贵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切体会到友情的珍贵。朋友之间一定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乖,摸摸头》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3)

——牛虻读后感 (菁华9篇)

牛虻读后感1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2

  前两天和朋友一起爬完山吃饭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聊到书了,然后大力说他最喜欢的书就是《牛虻》,对他影响很大,让我不由得肃然起敬。这书倒是知道的,大概了解一些梗概,但是并没有拜读过。当年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面有提到过保尔·柯察金曾经受过牛虻的影响。

  因为清明时节雨纷纷,所以就没有怎么出门。我觉得下雨天和小说更配,于是便寻了《牛虻》来读。

  作者是位女性,难怪笔触能那么的细腻与优美了。对场景描写简直就是浪漫又多情。在她的笔下“一只微微抖动着白色翅膀的小船在润湿的微风中飘荡,就像是投在水面上的一簇银色蒲公英”,蔷薇花在闲静的白云底下垂着头做着好梦,湖水在靠岸的鹅卵石中间喃喃低语。

  这本小说很多人都从中感受到了革命的力量,可我却感觉它更像是一个儿子为了夺回父亲的爱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男主人公是神父的私生子,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但是却知道他母亲不光彩过去的家庭,导致很凄凉很敏感。最后在母亲死后不久知道了真相,制造跳河假死之后偷渡到南美,过了5年非人生活之后被探险家带回欧洲,从此投入革命反对教皇的统治。

  很多人认为他是因为被神父欺骗而选择报复。可我觉得他应该是感觉自己的父亲在还没见到自己降临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已经抛弃自己了。为了自己的信仰、地位。

  而后一系列的活动都是为了夺回父亲的爱,因为横在他们之间的就是虚空的上帝。所以他恨它,在18岁离开家时一锤一锤砸碎钉着耶稣的十字像时,就已经不可饶恕了。

  当然,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牛虻读后感3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4

  昨日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之后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期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日”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境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可是能够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我的生活,就像从来不明白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之后,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貌,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教师。可是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日,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明白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5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信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6

  《牛虻》一书,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着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都认为他已死,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又重新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这惊心动魄的故事把我深深地震撼住了。牛虻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束缚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在一次次的困难中,牛虻都选择了勇敢地去面对,不曾退缩。在经历种种磨难后,他变得成熟,换言之,那叫成长。

  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挫折中难免要流眼泪,但我们要擦干它,并站起来,这样才意味着我们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是值得所有人学*的楷模。

牛虻读后感7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信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题外话

  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亚瑟不肯妥协;为什么亚瑟不肯慈悲;为什么亚瑟害怕死亡还要选择死亡。

  在某个瞬间,牛虻差一点点就忍不住告诉琼玛他就是琼玛爱着的亚瑟呀,一直以来,牛虻多么渴望得到琼玛和蒙泰尼里的爱啊,只要他选择了宽容,他就会重获幸福。可是,可是,可是他选择得了宽容吗?如果选择了宽容,过去所受的苦难算什么?如果选择了谅解,被践踏蹂躏的自尊怎么办?如果选择了宽容,他将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内心!所以,亚瑟不仅仅是小说中一个角色而已,他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一个人!

  这本书的两大主题:爱与恨。对于爱这一主题人们非常容易理解和接受,而能透辟地解释人类恨的情感的作品并不多。幸运的是,《牛虻》做到了,做到了刻画人性入微到骨髓里。大概这就是《牛虻》打动我的最深刻的原因,随着年龄的增长,牛虻的精神已经融汇在了我的血液之中。

牛虻读后感8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9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

  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乖,摸摸头》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4)

——苔丝读后感 (菁华9篇)

苔丝读后感1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苔丝读后感2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苔丝读后感3

  《苔丝》发表至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一度遭到资产阶级的猛烈攻击。但是,攻击未能掩盖他的光辉。如今《苔丝》作为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杰作已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绚丽的明珠。

  苔丝,一个善良美丽的农家姑娘,却不幸的被地主少爷亚历克玷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他遇到了安琪·克莱尔,两人产生爱情。新婚之夜,苔丝出于一片忠诚向克莱尔坦白。却为丈夫所不容,克莱尔立即丢下妻子,独自前往巴西。后来,在父亲去世,母亲重病,弟妹失学,一家人沦落街头,克莱尔有杳无音信之际,苔丝只好“舍身救家”,答应与自己的仇人亚历克同居。谁知克莱尔回心转意,从巴西回来寻找苔丝。苔丝悔恨交加,失手刺死欺骗自己的亚历克。他在逃亡过程中与丈夫亚历克共同度过了几日幸福生活,终被逮捕并判处了死刑。

  苔丝的悲剧,说到底是一场社会悲剧。苔丝在还是少女之时,就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处飘荡,受尽剥削和欺凌。特别是在他父亲死去时,住了几代人的房子由于租期已到,不得不被狠心的地主逼着搬出去,其状残不忍睹。这些不正真实地描绘了当时社会中穷苦农民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吗?

  苔丝身为一个贫家女子,不仅遭受阶级压迫,而且还遭到纨绔子弟的恣意蹂躏和旧道德观念的无情摧残。

  亚历克就是这个纨绔子弟,他轻薄好色,厚颜无耻。先是利用苔丝的年幼无知,已卑鄙手段奸了她,给她造成了终生的阴影和遗憾。其后又在苔丝一家走投无路之际,欺骗苔丝说克莱尔不会回来了。从而迫使苔丝痛苦的投入自己的怀抱,再一次毁了苔丝的幸福。最后,这个恶少死在了苔丝的刀下,其完全是罪有应得。

  苔丝的丈夫克莱尔则是个比较复杂的人物。表面看来,他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摆脱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因此,当苔丝向他坦白的时候,尽管他自己也有过不清白的历史,他却始终抱着传统观念不放,是苔丝为不洁的女人。

  纵观全书,哈代是把克莱尔当成一个正面人物来处理的。诚然,克莱尔后来醒悟了,给泰丝带来了几日的幸福时光,说明他与亚历克有着本质的区别。但是我认为,他的罪责并不轻于亚历克。如果说亚历克是从肉体上残害了苔丝,那么克莱尔则是从精神上摧残了苔丝,使他陷入绝境,最终走向灭亡。

  作者给小说加了个副标题“一个纯洁的女人”,还用莎士比亚的一句话作为本书的题词: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

  我的胸口是张床,供你养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我。苔丝,从事你的肉体不是那样纯洁,但是你那善良、诚恳、刚强的灵魂却是最干净、最纯粹的。你将永远活在爱你的人心中!

苔丝读后感4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苔丝读后感5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央走投无路,终于**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多很多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

  苔丝具有纯净自然的美,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也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生命却是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吗我相信她最终还是会选择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

  苔丝的遭遇折射出许多社会的现实。也许每个读者都能读出这其中深刻的寓意。但是,在当代的生活中,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苔丝那种保持心灵纯洁,积极面对一切困难的生活态度,即使她绝望过,但是,她最后还是在爱中死去。

  当她被亚雷无情地玷污,她毅然决然地选择放弃亚雷提供的优质生活,回到穷困的家中。由此,她坚守自己内心的纯洁可见一斑。

  当她知道自己有了亚雷的孩子时,她仍然坚持生下了那个小生命。这是一种源于母性的伟大。她对孩子也只是爱,是一种无怨无悔的深爱。那个时代的她,作为未婚妈妈,她无疑是伟大的。

  爱是源于内心最深处,这是一个善良的女人。此书,此人,此事,需要大家去亲自感悟。以上仅为我的拙见。

苔丝读后感6

  《苔丝》内容概要:小说女主角苔丝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农家姑娘。由于家境贫寒,她不得不听从母亲劝说,跑到地主庄园去做工,被地主少爷亚历克奸污,怀着身孕回到家乡。孩子夭折后,她又到一家牛奶场当**工,在那里遇上了牧师的儿子安淇·克莱尔,两人产生了爱情……

  一心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一个十全十美的整体的两半并没有恰到好处的时刻相遇,那迷失的一半还在世界上孤零零地游荡,浑浑噩噩,全无所知,直到延误了时机。而从这种糊里糊涂的蹉跎之中便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祸和种种离奇的悲欢离合。用作者哈代的一首《最后的菊花》,为苔丝送别:悠长的夏季中太阳总高叫,催促着轮生的绿叶和鲜花。说它在为花儿们竭力效劳,可为何始终没有唤醒了她。寂寞的花来迟了她的娇艳,她早已蹉跎完季节的荣华。莫奈何她只能瑟缩在风前,一任那狂风和暴雨的吹打……

  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读后感7

  你愿意为你爱的人付出一切吗?也许你会毫不犹豫地说“是”。那么你愿意容忍你所爱的人的过去吗?可能会抑郁,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誉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19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斯哈代,“一个站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处的忧郁形象”。

  《苔丝》是一个关于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单纯、诚实、勤劳、聪明、美丽的农村女孩逼死的故事。她用不同的艺术形象制造了一个悲剧,而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这个漫长的故事成了很老的人心中的痛。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它的情节似乎有点过时,但它深刻地反映了古代宗法农村在资本主义力量的侵蚀下解体的悲剧。苔丝失去童贞主要是德贝维尔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到德贝维尔手里,是她的父母安克莱和德贝维尔共同的责任,她最后杀死德贝维尔,是一个被欺负的弱者最后的反抗。在《苔丝》中,我们从头到尾看到的是她与迫害她的力量抗争的纯真本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与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与坚韧,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洁与自然,她是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虽然偶尔会被乌云遮住,但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粹最透明的东西依然是蓝天。

  作为一个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为这种美增添了一点色彩,就是他写了她的嘴唇和她嘴唇上的曲线。说任何男人都会被它迷住。红丽娇艳如唇带花露,这本身就是一种情感。此外,由于其细致清晰、巧妙柔和的线条,很难环顾和转移。

  苔丝坚强乐观,但命运不可逆转。即使给苔丝多几个选择,我相信她最后还是会走上同样的路,除非安克莱不嫌弃她,离家出走。关于社会悲剧、家庭悲剧和人类悲剧,已经有很多结论,但只有苔丝和克莱之间的爱情悲剧让我感叹。两个人吃了很多苦,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但事情不一样了。苔丝选择了死亡来完成他们美丽的爱情。毕竟是一无所有。对苔丝来说,她的痛苦远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和无助是克莱永远体会不到的。如果苔丝没有善良,没有痴情,没有拼命地爱克莱,他们早就变成陌生人了。苔丝吃了这么多苦,其实一无所获,受尽侮辱,只想着完善克莱的高贵纯洁。最后,她只能把克莱交给妹妹。在这段爱情中,克莱被完全控制,最后的胜利者苔丝是完全的受害者,纯粹的奉献自己直到死去。虽然克莱表现出来的似乎是维护自己对爱情的信念,但实际暴露出来的是他的冷酷和自私!他爱的只是一个虚构的形象,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苔丝。要不是在异国他乡饱受疾病和失败的折磨,我肯定他不会记得有一个苔丝等着他去救她。

  当爱情发生时,谁能分辨出哪个是真的哪个是假的?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对的地点要到位,一点小错误就能导致对安排的否定。就算最后结婚了,也分不清爱情是不是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吉尔,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外表,更是因为他的琴声,不仅仅是因为他能带给她的一切,甚至是为了失去,甚至是为了他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会唱他最喜欢的歌,甚至他的理论,那些她似乎仍然理解的,都被记住并作为神崇拜。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问伊兹这个曾经爱过他的女孩是否能像苔丝一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与伦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在别人眼里,你可以看到苔丝,这样沉重的爱。这说明爱的程度。

  安爱上了苔丝,并向她求婚,因为她有着独特的纯洁。但是当苔丝向她爱的人坦白她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她对亲人的不理解,感情的不稳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的心碎了。当她帮助自己的伤口小心翼翼地展现给她爱的人时,她想要的是理解,而不是原谅。但是情人残忍地在虚弱的苔丝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她的快乐和奉献上。更何况,当她知道安琪尔抛弃了她,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尔梦游的时候,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并得到唤回他的可能,她也在想着他醒来,害怕他醒来,后悔,放弃。

  虽然克莱尔后来意识到了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但他的内心似乎看到了天空中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在对他说:“亲爱的,你现在原谅我了吗?”

  感觉很美。但是,这毕竟是悲剧,好像很多爱情都是这样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反抗,反抗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犹豫,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个美好的日子,但是苔丝对爱情的报复还是以失败告终。

  爱是伟大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你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内心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你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深爱你的内心。爱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能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无私。因为爱的温度可以融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理由。

苔丝读后感8

  这是一本催人泪下的英文小说,从来没有一本外国小说像英国十九世纪作家托马斯﹒哈代书写的《苔丝》这本书一样,能让我第一次阅读就完整的读完全书,并且在最终一章,看到苔丝走向绞刑架之后升起黑旗的时候,竟然让我忍不住地掩面流涕。以至于以往在大学时期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里手不释卷地反复研读这本书的中文版,由于太喜欢这本书,尝试读完了《苔丝》英文版,最终它成为了我学*英式英语的典范学*教材,时至今日,我还一向反复聆听小说英文版《苔丝》。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我钟情的男孩挑选了其他的姑娘作为舞伴,这是一次缘分的错失。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遭受阿莱克的欺凌之后,一个人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琪儿,又静静地等待安琪儿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出身于德伯维尔家族,有着纯正的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完美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明白怎样去爱,然而被生活所迫,苔丝被阿莱克无情地玷污了。

  苔丝走出阴影之后,重新生活,并遇到了相爱的安琪儿,他们幸福的恋爱并最终结成伉俪。可是安琪儿因为理解不了苔丝的过去,痛苦地离开了苔丝,孤身一人前往巴西。安琪儿走后,阿莱克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阿莱克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琪儿,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阿莱克高尚的多,可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阿莱克更甚的推动作用。怎样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琪儿恋爱的浪漫描述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琪儿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细心阅读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安琪儿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琪儿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阿莱克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到达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琪儿却从不对阿莱克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感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我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能够把自我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我美貌的阿莱克,也能够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琪儿,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琪儿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苔丝的爱,源于对父亲、对母亲、对妹妹、对弟弟,更大的伤害也来自于她对爱人的爱,小说将苔丝最终被警察抓捕的场景安排在英国著名的景点——巨石阵,她像祭坛的祭牲一样,为爱牺牲了自我,包括自我的生命。

  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琪儿,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明白唯一有幸得到安琪儿的仅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琪儿出走,苔丝被阿莱克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琪儿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整篇书中,毁掉苔丝一生的是三个男人——她爱慕虚荣的父亲、假称她表哥的阿莱克、与她结婚的克莱尔,最终把苔丝推向死亡深渊的确实与她结婚,号称最爱她的安琪儿(即angel),在英语一词中,angel是天使的意思,可是正是苔丝挚爱的安琪儿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死亡的深渊,这真是莫大的讽刺。

  整篇小说除了苔丝少女时期五月节、苔丝走出阴影之后到奶牛场工作这两段篇章充满阳光和欢快的气氛之外,杯具气息笼罩全文。每当人物即将发生杯具时,托马斯哈代在小说中的自然环境和宗教色彩也相应变得异常凝重,主人翁苔丝的杯具色彩异常浓重,小说场景甚至将苔丝最终逃亡的被捕点设置在英国著名的巨石阵放祭牲的石头上,这在阅读过程中仔细品读,更能理解《苔丝》小说中的意境。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苔丝》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托马斯.哈代个人生活经历和思想状态。

  我深深地喜欢《苔丝》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如何去爱自我的爱人,如何去保护我所爱的人。我阅读这本书已经十七年了,未来还将继续阅读。

苔丝读后感9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你愿意为自己所爱的人付出一切么?或许你会毫不迟疑的说:“会”。那么你愿意包容你所爱的人的过去么?也许你会忧郁,那么先不要急着回答,建议先看看《苔丝》!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乖,摸摸头》读后感 (菁华9篇)(扩展5)

——《乖,摸摸头》读书笔记 (菁华5篇)

《乖,摸摸头》读书笔记1

  喜欢椰子姑娘的潇洒淡然和对待生活和工作的态度。印象较深的一段话: 公司发我薪水,那我就应该对得起这份薪水,这是一种必然的责任。但我在工作时间内履行这份责任就好,没必要搭上我的私人时间,否则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我觉得最负责任的做法就是,上班认真工作,下班认真生活,二者谁都不要侵占对方的时间,这样才能保证质量。所以,姑娘我不加班。这种生活态度可能是当下多数人都无法做到的。

  ?独自摔倒的孩子不会哭喊,往往是家人在身边时才哭花了脸。没有哪个女人愿意一直做女汉子,女汉子有别人羡慕的豪气和洒脱,也有别人未能看到的心酸和无助。没有人愿意带着铠甲生活,强颜欢笑故作坚强也只是因为少了那个可以依靠的人而已。

  幸运的是,椰子姑娘等到了那个可以依靠的人,虽然用了十三年,但总算是等到了。

  有人说,缘分这种事情不能急,不能找,要靠等,只要你有足够的时间,只要你足够好,你要等的人终究会来找你。当我足够好,才会遇见你。以前我不太相信,看完椰子姑娘漂流记,我信了。

  乖,摸摸头,继续大步往前走。

《乖,摸摸头》读书笔记2

  第一次读大冰的作品,也是第一次才知道原来这个大冰不是说相声的那个大兵,而是一个真性情的文青。

  但是说实话,我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对大冰还是颇有些意见的,所以一直拖了两周才读完(为自己的懒找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首先说说杂草敏,谁年轻的时候又不是杂草敏呢?高中时,有一次和闺蜜吵完架后大哭,他开玩笑:“谁惹你了,我揍他”,我边哭边笑。就这样,他是我高中时期的好哥们儿。记得他失恋的时候聊天到半夜来安慰他;现在还留着那本他为我署上名字的书。大冰说,有些话,年轻的时候羞于启齿,等到张得开嘴时,已是人*中年,且远隔万重山水。有些话原来是谢谢你。

  第二个故事说的是老兵。最让我佩服的是老兵那股子劲儿。不解释,不世俗。兀自挣钱,竟自己组建了一支消防队。文中说到,在老兵倒房产挣钱的时候,“我”心下难以接受。这是我对大冰的意见之一,我们经常站在自己的道德高度或者道德制高点来期望别人,特别是自己的朋友。我承认,我就是这样的人。很多时候,我们对自己的朋友是最不够包容的不是吗?

  第三个故事叫对不起。讲到了亲情,让人想起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句话。这个世上,你与父母兄弟的缘分只有这一世,也只有这么几个人会一辈子与你保持这种关系。东西丢了可以找,家人可以与你相处的时间就这么多。珍惜吧!这个故事在写流浪狗经常因为叼垃圾袋被踹时,把人写的很粗俗:“只要有一家吧它从垃圾袋旁踹开,另一家就会等它靠*也飞起一脚。明明自己不要的东西,狗来讨点,不但不给,反而还要踹人家”。这样说并不是对我这些人的做法赞成理解之类,而是觉得作者把那样写商户不合适,狗狗翻垃圾会把街道弄得狼狈这样的理由就足矣了。

  而且,在我眼中,一个作家应该是宽容的,包罗万象的。所以大冰对自己的称呼文氓在我看来也是蛮符合的。哈。这里对大冰的言辞也是我把自己的看法强加到了别人身上。哎,人啊!

  不过,不得不承认,在现在这个生活压力巨大的社会,很多人都羡慕大冰们的生活,肆意洒脱,略带些江湖义气。

  三五个汉子立在毒辣的日头底下,沉默不语,涕泪横流。不知道是不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别人都不知道的伤痛。一旦有人触及,便如洪水般决堤。之前每天晚上都会听广播,1024的星光慢摇吧,后来就不太听了,因为那些声音太容易把人带到悲伤的情绪里。我很感叹阿明的命运多舛,历经沧桑,但他在黑暗的金三角脏乱污秽的环境中没有随波逐流,竟然学的了识字,学会了乐器、乐谱。奇怪的是,在这过程中让人觉着阿明的生活充实希望远远大于现实的黑暗,这让我看到了*凡的生活*凡中孙少*的影子。读到这些,总觉着自己*时的牢骚矫情太不应该,你有梦想吗?你为自己的梦想做了些什么?没有的话,说那么多闲话做什么?

  世上没有什么命中注定,所谓命中注定,都基于你过去和当下有意无意的选择。

  有时间可以去美丽的丽江看一看,看一下那些有梦想的人。我相信,没有一个人的生活是容易的。但值得我们学*的是他们的生活态度吧!

《乖,摸摸头》读书笔记3

  再次读大冰老师的书,故事依然是别人的故事,我还在走着我的路,磕磕绊绊,值得庆幸的是,我现在还有时间看完这本书,默默笑笑。

  因果报应,好像我只是单纯的从自我利弊以及所谓社会的道德标准出发去评价善恶。因,果,报,应,好似一场轮回,参不透,最*烦心事莫名的出现,莫非也是因果,哈哈,还是不要庸人自扰了,想想我就一凡夫俗子,六根不净,滚滚红尘还没有蹚够,无知生死,不知罪福。

  反正烦的太久的话,就会看看自由搏斗之类热血沸腾的节目,不是崇尚暴力,只是暴力美学恰当的时候也会转化为排忧解闷的不错选择。很奇怪,别人心里有事的`时候喜欢大吃大喝,或者跑步运动,而我喜欢默默坐下,点开格斗视频,两眼忘穿,内心一阵狂野厮杀,打的不亦乐乎,一顿泄气,也不知道前世种了什么因,得到了这种果,更不知道这又会种下什么果,希望是无花果吧。

  本来以为你的模样渐渐清晰,谁又曾想到,一厢情愿的雾里看花,只会自我陶醉,百花太艳,乱入迷心。我只是在百花盛开时等你,不怪现实太纷杂,想来你我应该是在匆忙的相见路上岔路了。我与茫茫人海寻你,盼你,叨唠你,不为求来世,只为修今生。这又是什么因,让我一个人在这还……主要是我想把自己还你,你快出现吧!

  大冰老师,你不是佛门中人啊,快给我看看啊……

  写着写着,发现自己真是醉了,醉的不轻……

《乖,摸摸头》读书笔记4

  大冰这个人我原本是不认识的,前久去机场接人,由于找到了几个小时,手机也没电了,无聊中举目四望,发现了大厅里面有一个小小的书屋。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冒冒失失的闯了进去,说实话,我这人没什么太大的欲望,心灵也没有那么脆弱,所以直接忽视了机场小书屋里面琳琅满目的成功文学跟心灵鸡汤。

  寻找一圈,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看见了文学分类,开始看见这本书的名字,以为是某位读者不小心把鸡汤文放错分类了,本来没打算看,但是文学栏这块的书实在少之又少,大部分都看过了,少数没看过的也提不起兴趣来,于是阴差阳错的拿起了这本书,当时看了书里的第一个故事,突然觉得这不是一本鸡汤文,文字很干净,故事很干净,故事里的人也很干净。

  回到学校后,由于太忙,也没时间静下心来看看,这次终于耐着性子把他看完,说实话,挺感动的。

  大冰讲故事的手法跟张嘉佳有点像,故事里面的人都有一点江湖*气,但是也同样很干净,灵魂深处的干净,所以不知不觉中好像喜欢上了这位陌生的作者,上网看了看他的故事,他的小屋,很多人说去过丽江后发现很失望,并没有故事里面写那么好。

  但是在我看来,何必呢,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干干净净的故事,至于其他,如果不喜欢,那又有什么关系。

  晚安!

《乖,摸摸头》读书笔记5

  一句“乖,摸摸头”可以让人卸下坚强的盔甲,在你面前完完全全做一回自己。喜欢大冰的文字,只因为他那些*凡而又不*凡的故事,像在说着你我的故事,像在告诉我们“别怕,还有我呢,乖,摸摸头”。然后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

  生活中,有多少个杂草敏,哪怕不起眼,也努力生长,他们只希望努力过好每一天,好好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他们看似**凡凡,但在你我心中又是那么的不*凡。对每一个认真生活的人都应该说一句“乖,摸摸头”。

  向老兵致敬,一开始是从《我不》里面知道的老兵,三十几年前,没能让他放过他自己的事,让我敬畏,有些故事应该被后人知晓,在这个充满利益与名誉的社会,还有像老兵一样,只为完成自己和弟兄们的使命,和身上担负的责任。在他独自作战的岁月里,跟他说一句“乖,摸摸头”。

  那个不知名的姑娘,可能很多人都会迫于生活的无赖,逃离原来的生活,不敢面对。但是又有多少个夜晚,你会像这个姑娘一样不止一次想起那个对你疼爱有加的父亲和哥哥,也不止一次想起慢慢濒临破碎的家,心里是怨恨还是后悔?但到最后都已释然。姑娘,在你独自生活的日子里对你说一句“乖,摸摸头”。

  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只不过有的人比我们更努力一点,知道大鹏,但不深知。我们没能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但是我们勤勤恳恳的工作,只因为自己是个男人,只因为这个家需要他。只想让家人过上好一点的生活,哪怕自己累一点。对每一个普通而又不普通的朋友说一句“乖,摸摸头”。

  我不喜欢物是人非的景色,会让人很伤感,可不是所有的人和景都会一直在,就像花瓶里的花你每个星期都会更换一次。妮可、赵雷、二彬子、安子~~~那些留在藏地的往事,二宝、成子~~~那些年少时风的马少年,会让人拼了命的怀恋。在你的人生中,哪一段是时光是你想要记住一辈子的。对那些过往的时光,那段时光里的人说一句“乖,摸摸头”。

  最让我感动的是阿明,故事里有穷困窘迫、颠沛流离、渺茫的希望、忽晴忽雨的前路,还有一把红棉吉他和一个很想唱歌的孩子。哪怕生活把他逼上绝路,也无法阻碍他唱歌的梦想,也可以说,因为想要唱歌,所以生活还有一点希望。对每一个坚持梦想的孩子说一句“乖,摸摸头”。

  虚拟的网络世界擦出爱情的火花,没有浪漫,但却深情。大树和兜兜的爱情,让人为之动容。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你终于遇到了那个你一直想要的人而已。即使那个人已经不在,也愿意一直守着,对那些深情的人儿说一句“乖,摸摸头”。

  幸好有的爱情故事等来的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一个在爱情里摸爬滚打了13年的女子,还好没有放弃。在读椰子姑娘的故事的时候,会有点心疼。可是十三年后,他们遇到的对方,都是最好的自己,他和她懂得彼此等待、彼此栽种、彼此付出,他和她爱的都不仅仅是自己。对每一个爱情里的人说一句“乖,摸摸头”。

  ……

  看吧,世界上还有很多和我和你一样的人,他们都在认真的活着,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传奇,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人将心意化作了行动而已。大冰的每一个故事都有力量,如果坚持不下去了“乖,摸摸头”,我们都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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