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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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1

  直到此时莫名的沉重感和震撼感充斥在心中难以散去,想起鲁迅曾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想来用这句话来形容福贵一生的经历真心恰到好处。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曾见证每次苦痛之后星星点点的亮光,像是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这些温情脉脉的细节总是让我们以为峰回路转,天真地以为噩梦终于不再萦绕他们,每每此时,余华丝毫没有犹疑,在他冰冷的笔下,角色们毫无征兆地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瞬间粉碎读者们微弱的希望。因为远离那段动荡年代,因为从未有过真正的饥寒交迫的艰难与困顿,那些生离死别对于我们来说显得那样遥远,却又在余华的笔下如此靠*。

  但我相信,余华是希望我们在这部充满无情、绝望和死亡的故事里,学会活着,学会生活。就如同故事主人公福贵,即使经历了人生的各种痛苦绝望,也依然能够笑对人生,这就是生命的张力。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就像他说的,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他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是的,在面对苦难时,福贵——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普通人,却能拾起如此之大的勇气,不禁让我们反思,现今的社会上,自杀比率的连年增高,而其中不乏被称作“七八点钟的太阳”充满希望与朝气的青年,为什么会这么容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当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是否能够想起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一个月工资可能只有几十块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呢?

  生活在和*年代的我们是幸运的,但同时顺利的生活让我们禁不起苦难与挫折,让我们往往迷失人生的方向,失去前人们那种顽强坚韧的生命的张力。

  生活从来不缺乏希望,就好像在失去亲人之后福贵还有那头与他同名的老牛一起走在夕阳下,当你受到挫折时,不妨想想至少你还有父母亲人和朋友,想想起码你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如果这些都没有,想想你至少还活着。

  就像小丸子说的那样,“只要活着,总会有好事发生的”。

  余华自己在序中写到,“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生命的张力促使我们,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依然要学会坚忍、顽强。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2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3

  余华在《活着》写到:“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是啊,福贵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正如王安忆认为的: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而《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便是这样一位世人。福贵在感叹着祖上的两百多亩地到他手上竟折腾光了;感叹着战火纷飞、子弹无形的日子已消失;感叹着原本不该死去的亲人终究都死去了;感叹着他最后竟跟老牛一起存活下来……这一切的厄运一个个地将他逐进了伤心绝望的深渊,但是接连的灾难并没有把福贵打倒,他活着,与一头名叫福贵的牛好好地活着。

  是啊,活着作为一种人类最基本的生存要求,是再自然不过的一件事情。余华用一种*淡而又自然的笔触将福贵的一生经历娓娓道来,这样的*淡与自然更能凸显出生活于福贵而言是残酷与无可奈何,但同时也是一种活着的态度,真正体现生命的张力与无限可能。也正如作者余华所说的:“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的任何事物而活。”福贵有很多个离开这个人世的理由,但他却仍然从容淡定地活着。

  面对各种各样的苦难,福贵在活着,其实是对活着最好的诠释,但让人感到难受而不禁泪下。在我的认知中眼泪是痛苦或喜悦的宣泄,而《活着》却是寓于这种宣泄后的沉思,上升到生命意识的高度。从主人公身上,我看到生命在苦难与幸福之前与之后,永远都是饱含着对希望、幸福、美好的追求;福贵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凡,在他的身上我们或多或少能找到自己的影子,但他又是不*凡的,他面对苦难所展现的坚忍和抗争正是常人所不能及,我为他的不幸与坚忍而感动。纵使泪水照耀不了前进的道路,但我们可以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也是一种哭过后的坚强和泪水洗涤过的幸福。作家余华正是以犀利的笔调将人类的苦难赤裸裸地展现在读者眼前,让读者不得不有所“畏惧”,同时也真正地感受到命运的残酷和生命的脆弱。

  活着,便是以最简单、最*凡的方式,去展示生命中最顽强、最动人的精神力量。用作者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要忍耐,面对所有逆境苦难,包括最残酷的,每个人都应该尝试着去克服它、度过它。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所以让我们忍受此时的苦难,享受此时的幸福,因为我们正活着!活着已经是一种难求的幸福,而能快乐地活着,那便是人生莫大的追求了!不管生命赋予了我们怎样的一种责任,我们的任务就是尽力、尽量、尽心、尽意地完成它。走进余华,读完《活着》,我收获了对人生的另一种深层感悟。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4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 5

  “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富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美国《时代》周刊这样评价。

  “写作过程让我们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小说的作者余华这样讲。

  “活着,是幸运,更是勇气。”我想。

  读《活着》的过程实在压抑,偶尔出现的一点温情也总让我想到——这注定是一个悲剧。因而这些温情读起来更像是地震后的房屋,让人倍感心酸苦涩。而余华那些生冷的文字,更为福贵的苦难蒙上一层灰色。福贵这一生的起起落落,更显出这些字眼的冷酷,就像这从不吝啬苦难的老天爷。

  起先是家财,父母,而后是妻儿子孙,他们相继而去,终于只剩福贵赤条条一人。是意料之中的结局,却又让人唏嘘。死去的每一个人都是福贵的一次人生变折,福贵亲手将这些人埋进土里,亲眼见证了他们的死亡。

  福贵是幸运的,老天爷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人,却独独将他留了下来。可这又该是多大的痛苦。他们带着苦难离开了,倒也走得干净,只留福贵活着,独守这份凄苦。我初读小说时曾疑惑,活着就是痛苦,福贵何必在悲惨一生的末尾苦苦煎熬?死了就没有痛苦,一了百了,多好。我曾因为福贵对老牛的同情而将“折磨”一词用在他身上。

  而现在我终于在福贵唱的那句“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中明白了福贵的幸福。他这一生有苦难磨折,尝尽苦的滋味,却不乏甘甜。他有过衣食无忧的日子,有过最好的一双妻儿。我想,福贵这一生是圆满的。

  我想起看过的动漫《多罗罗》。带着动漫夸张色彩的主角百鬼丸,出生即成了父亲与魔神建立契约的牺牲品,眼鼻口耳与四肢尽失的被遗弃的孩子,活着,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这样一个孩子,因为活着的意志,一步步夺回了自己的手脚,夺回了活着的权利。

  福贵拥有的,正是活着的意志,活着的勇气。活着,是人一辈子最大的一件事,也是最小的一件事。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读完最后一句话,我脑中的《活着》蓦然褪去了黑白,露出了它本来的色彩,就像我用眼睛所看到的世界一样真实。合上书本,我心底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对于福贵而言,这样的结局又何尝不是最好的结局?老牛为伴的生活,也多得一份逍遥自在。孑然一身,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这或许并不是一个悲剧,我想。

  有些惊讶,我在《活着》中读到的,不是讽刺批判,也不是同情揭露,而是雨过天晴般的美好。我终于读到了余华创作时明白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是幸运,更是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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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合集五篇(扩展1)

——名著《活着》读后感800字合集五篇

  名著《活着》读后感800字 1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我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逼迫去打仗到遇到***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向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午时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我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日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仅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仅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趣味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我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终,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我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先,《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名著《活着》读后感800字 2

  这是一本从高中开始老师和朋友们一直在推荐的一本书,自己高二也读过一次,但是当时并没有太多的感悟和对这本书真正的思考,在此假期重新拿出这本书来阅读,也重新收获到了一些知识。

  *凡,但不*庸。

  活着或死亡都是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这薄薄的一本书却花费了我好长时间,这让我更加切身体会的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

  人为什么活着?这永远是一个问题,答案也因人而异。有人活着是为了享受物质,有人活着是为了追求精神,有人活着是为了亲情与爱情。可当一个在物质上一贫如洗,在精神上混沌未开的人看着他至亲之人一个个离去之后,这样痛苦的人生,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其实恰恰相反,生命的意义往往職匿在痛苦之中,生命只有经受过痛苦的淬炼才能变得完整与通达,试想年轻时的福贵,终日挥金如土,游戏人生,可他并不了解自己为什么活着,睁眼便为该如何挥雀时光而苦恼。这样的行尸走肉,又能看到什么活着的意义。而当年迈的福贵经历过人生的大悲大痛之后,给既是作者又是人物的青年讲述自己之时,在那米缝地眼中却无不透视着超迈的豁然。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导出了一个普通人*凡但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有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幸福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的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头瘦骨嶙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最让人心痛的莫过于福贵的儿子抽血过多死了,那么天真的一个孩子,遇上了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为了救**的老婆,没想到那**还是跟他一起饱受战难的春生。人生最大的痛苦莫此了吧,你总会面对到一些不想接受的现实。

  这个世界确实不公*,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的人却只能像福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汗血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我只能面对现实,或者依靠努力打破现实,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因为你很难改变世界,但世界改变你却易如反掌。

  回到书本,福贵做到了不被世界改变,就算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他总是能无动于衷,依照着自己的意愿进行下一步的打算。

  世人总说“人生之意不如事,十之八九”,可是真正有那十之八九的却极少,当你开始埋怨世界,有没有想过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呢?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名著《活着》读后感800字 3

  快乐就在我们身边——读了《活着》,留给我印象最深的除了可爱的有庆、坚韧的福贵,那就要数家珍了。家珍是个具有中国传统色彩的女性,她的表现也许并不引人注目,只是一个传统的贤妻良母的形象,但是她以她独有的存在形式阐释了一个众所皆知的道理——知足常乐。很多人都知道这个道理,但是真正能够懂得并应用的却很少。

  还记得狄德罗效应,哲学家丹·狄德罗很喜欢友人送的高级睡袍,但当他穿上之后,开始觉得家里的家具和装饰都显得粗陋庸俗,于是把旧的东西一件件更新,最终也不觉得开心,他发现“自己竟然被一条睡袍胁迫了”。所谓知足常乐,其实就是要克制自己追求一些并没有多少价值的、虚无缥缈的东西的欲望,欲望是永远不能填满的黑洞,过于追求一些对自己并没有多少意义的东西,只会让不完美的感觉对自己越缠越紧。

  人性有很多弱点,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追求了错误的东西;人之所以郁闷,是心中装进了许多杂质,不但不清理,还越装越多。于是更加迷茫,并不知道自己真正追求的是什么,越陷越深,最终沦为自己贪欲的奴隶。知足常乐,说到底就是一种与世无争、顺其自然的心境,不过分的去强调什么、不过分的追求什么,只是做好自己该做的,明确自己的追求,抛弃贪欲的羁绊,从而达到一种*和的心境,这就是知足常乐。想要做到知足常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需要人生阅历的积累和生命的沉淀,没有足够的人生感悟,想要做到知足常乐是困难的。因此,我们一般看到的活的知足快乐的人,大多数是老人,这并不是说老年人没有了追求,这恰恰说明在经历了人生的历练、磨砺之后,人的欲望会降低,至少不会像年轻人那样有火一般的追求,人生会磨掉一个人初生时的燥气、狂妄的追求以及内心的炽焰,留下的是金子般珍贵的经验,这个时候的人往往是最睿智的,看透人生大起大落之后,他们学会了知足常乐。这时候,他们的最大的愿望无非是合家欢乐,仅此而已。

  除了岁月能教会人知足常乐,人生的巨大打击、灾难,同样会让人明白知足常乐,当然,也有可能致使人崩溃。就像家珍,经历了家庭破败、二老去逝、身染顽疾、丧子之痛之后,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福贵安安生生的过日子,这就是她最大的快乐。当然,对于我们,都不会为了学会体会快乐而期盼打击,所以,为了学会体会快乐我没要做的就是不断提高自己的修养、文化素养、道德水*,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学会将*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当做一种收获。

  名著《活着》读后感800字 4

  首先,一口气读完《活着》这本书,全程好像有一只手在按压着我的心脏。生命总是这么无常,像有庆,像二喜,像苦根,像保大却还是没了大的凤霞。

  温情总是片刻,苦难却一直如影随形。生命却也如此的顽强。富贵的双手,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从死在粪坑边害怕被人看见的父亲,到被豆子撑死的苦根。

  经历了三代人的离别,却仍然乐此不疲地与命运交着手,枕头下放10块给自己收尸的辛苦费,至死方休。

  我的人生经历尚短,见识尚浅。但《活着》之于我的意义,是在每一个自觉生活太苦,人生太难的夜晚和瞬间,想到那个裤裆像水袋一样耷拉着的老人,活着,就什么都有可能。

  其次,这本书以一个青年的第一人称讲述开始,遇到福贵后,便由他接盘小说主体。福贵一生毫无作为,只是在**前后的大环境中颠沛流离,子孙后代尽数夭折。

  如果以结果为导向,福贵一生毫无意义,但是这位青年却能耐下性子,听福贵讲完了自己的一生,并且听得饶有兴致。

  我回头一想,才明白余华以这样的方式写下这部小说正是挑明了他的立场,生活的意义是以过程为导向的。准确地说,活着的意义,于旁人来说是以结果为导向的,于自己来说是以过程为导向的。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大富大贵的地主家的儿子到输光所有家产,变得一贫如洗。这成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他的行为、思想都开始慢慢转变,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现状,并且用尽全力去改变它。他开始学*种田,开始为以前对待妻子的行为感到后悔。

  他肩负起家庭的责任,开始一步步走向成熟。但是,生活所迫,福贵一家为了让儿子有庆念书商量着把凤霞送出去。看到这里,我心里一紧,想着要是我生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这样的`遭遇。这种情节太真实了,所以才感到特别痛心。

  最后,这本书的作者余华用简洁质朴,冷静却并不冷漠的文笔讲述了老人富贵的一生,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由人间悲喜堆砌的故事,悲恸之后流转出温情,而后又骤然悲伤。

  读完之后,仿佛是亲自在田埂上听完了富贵讲述自己饱经命运摧残的一生,有悲伤,有叹息,有无奈,只道是命运早已注定,多少人能如此千钧一发,而后从自己的生命里开出坚强的花。

  日暮时分,佝偻的富贵跟老牛的背影,应着黢黑大地的召唤,缓缓地消失在炊烟和夜幕之中了。

  名著《活着》读后感800字 5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

  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

  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

  他的人生了无遗憾!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

  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

  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合集五篇(扩展2)

——课外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精选五篇)

  课外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 1

  这天,我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有感触。

  《童年》这本书写得是高尔基的爸爸死了,高尔基跟妈妈来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家家业开始衰弱,两个舅舅在争家产。外祖父变得粗暴,专横。曾把跟他奋斗几十年的格里戈里踢出大门,曾把高尔基打得失去知觉。而外祖母善良,慈爱。处处保护高尔基,她还有一肚子的童话。听的连大人都赞叹不已!

  高尔基又在继父那里生活,继父又是一个五毒俱全的人,常常打高尔基的母亲,所以他们又离开继父,又到外祖父家,可此时外祖父家破产。不久母亲又死了,高尔基只有自谋生路。

  读完《童年》我很是愤怒,因为反感外祖父,外祖父太粗暴,将高尔基竟打的失去知觉,因为他冷酷无情,竟把格里戈里踢出门外。

  读完《童年》我很脸红,我们的童年是一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生活。而高尔基却在和生活斗争,童年充满了仇恨。

  听了我的感受,那就珍惜童年吧!

  不久前,我刚读完《童年》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有着一个苦难的童年。读完这本书后,我就深深地感受到如今我幸福的生活,阿廖沙所生活的十九世纪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辛。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不幸的环境里长大的。他三岁丧父,跟随着痛哭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搬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生活。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经常挨到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保护着他。在外祖父家,阿廖沙开始了自已的童年。

  我觉得,是亲人,或者有血缘关系的人,就会和谐相处。但读完这本书后,忽然明白,原来有对你好的亲人,也有对你不好的亲人。阿廖沙在外祖父家,认识了很多亲戚,这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在挨到外祖父的毒打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还好有那些对他好的人照顾着他,温暖着他。如:阿廖沙勤劳、坚强、善良、和蔼的外祖母;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茨冈。虽然阿廖沙生活在一个不好的环境里,但是,还好有那些对他好的人照顾着他,温暖着他。

  如今,许多孩子都是父母怀里的宝宝,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从现在开始。我们不能再浪费;我们要开始为长辈们着想,学会体谅他们;不仅如此,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认真学*,感恩父母和长辈对我们的关爱。

  课外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 2

  是“粗”汉,还是“硬”汉?捕鲸大王内德·兰德,说话粗鲁,却做事沉稳;相貌蛮横,却又待人和善。或许,在这些表面的深处,是更让人为之赞叹的内心,带着对内德·兰德的疑惑,我走进了《海底两万里》。

  乘着海风,走进了“亚伯拉罕·林肯”号。初次见到你,你竟生的是那般凶狠的模样,身材魁梧,神情严肃,胡子长得与头发相连,眉毛横竖着,双目圆瞪而炯炯有神。你卷起袖子,一手握着鱼叉,赤着脚走在烫脚的甲板上。认识你的第一天,你与阿罗纳克斯先生交谈着,你语含讥讽地说:“您坚持认为有一种巨型鲸类存在?”听了阿罗纳克斯先生的回答后,你又轻声哼了一声,摇了摇头,一副不为所动的神态。听了几个惊人的数字后,我认为你应该觉得的确有巨型鲸类存在,可你还是不服气,哼哼唧唧地回答着:“是啊……确实……也许。”你的固执让我对你有点反感,我觉得你就是一个十足的“粗”汉。

  书一页一页地翻过,我对你的看法却一点一点地改变……

  在捕捉鲸鱼时,你凭着高超的捕鱼技术,捕到两头“门罗”号也未能捕到的鲸鱼,我惊叹你的技艺高超,对你有了些敬佩。当“最可怕的动物”(“鹦鹉螺”号)临*“亚伯拉罕·林肯”号时,你并没有袖手旁观,而是下定决心,绝不离开这个搏斗的舞台,你将捕鲸叉用力掷向它。虽然后来才知道,它是根本击不穿的“鹦鹉螺”号,但是这一掷在我心中划过你勇猛无畏的形象。

  在下海参观马纳尔海滩时,尼摩艇长为搭救那个不幸的采珠人,引开鲨鱼,他站直身子,举起匕首,朝鲨鱼扑过去。鲨鱼向艇长冲来,把艇长掀翻在地,鲨鱼张开它那好似巨剪似的血盆大口。阿罗纳克斯立即被恐惧慑住似的钉在原地,挪不动步,空气仿佛在那时凝固了。说时迟,那时快,内德·兰德如闪电般冲向鲨鱼,用锋利的捕鲸叉刺中鲨鱼的要害。我多见了内德的暴躁、顽固、粗鲁,没想到竟在关键时刻显现出他的英雄本色!“谢谢你,兰德师傅。”艇长说道。“这是对您的盛情款待的报答,艇长。”内德·兰德回答道,“我一直欠您这个人情。”读完这句话,我被兰德此时的温文尔雅,谦逊有礼所感动。是的,你在“鹦鹉螺”号上,曾经背后说过艇长的坏话,你也曾经计划逃跑过。也许你有时嘴贱,但透过你的心,可以看出你的光辉伟大。你心里一直替他人着想,你希望看到每个人都好好的活着。你有时表现得不讨人喜欢,可你却有着一颗讨人喜欢的心。

  回顾这本书,就像回顾一次刻骨铭心的人生之旅。内德·兰德,一个伟大的捕鲸手,你遇事冷静,做事沉稳;你勇敢无畏,有勇有谋;你有情有义,忠肝义胆。你是一个“硬”汉!朗硬而坚毅!男子汉就应该做像内德·兰德一样勇敢坚毅的“硬”汉!

  课外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 3

  不少同学说《傲慢与偏见》值得一读,我也想一睹为快。终于,等到放假了。我便一头栽进了这本书里。我倒是想看看,这本书有多吸引人。

  我总是这样,没读时,总是不相信这本书有多么的好看。当读进去后,又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心情总会随着情节而起伏跌宕。

  也许是因为还处于青春年少阶段,对其中的爱情格外的关注。特别是伊丽莎白和达西这对经历过重重考验的情侣,他们的爱情更是虚幻缥缈。偶然的机会,让他们终于彼此了解,信赖。

  当然还有简和宾利,柯林斯和夏洛特,威克汉和丽迪亚·

  但我还是比较喜欢达西和伊丽莎白这对情侣。刚开始,他们给对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伊丽莎白认为达西傲慢无礼,而伊丽莎白所处的社会阶层,和她那些不体面的亲戚,让达西忽视了她自身的优点和美德。后来,达西终于认识到了伊丽莎白的高贵和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是那样的值得人去爱。尽管他曾被伊丽莎白拒绝,可他毫不气馁,通过他自己的努力,用自己的行动,消除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和误解。伊丽莎白也开始认识到达西为人的正直,和他的性格。虽然后来达西的姨妈从中阻挠,可这反倒促成了这对情侣更加坚定的走到一起,他们终于冲破一切阻碍,结成连理。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Mr./Mrs.Gardiner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课外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 4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论语》是孔夫子在教学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被其学生片片断断记录下来之后,又汇集编纂而成的经典语录。

  在中学时代,提及《论语》总是感觉是一门深不可测的学问,很深奥的东西。记得那时,也曾背得几句"学而时*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等一些"之乎者也"的句子,但那时脑海里对这些"之乎者也"的句子却是很肤浅的理解,根本不知道这些句子的精华所在。

  前些日子,在CCTV—10"百家讲坛"看到于丹教授讲的《论语》心得,感触颇深,索性买本书回家来细细品味,通过读于丹教授的这本《论语》心得,我了解到《论语》并非是以前想像中的那样深奥,《论语》告诉大家的东西,永远是最简单的。《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说白了,《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秩序,找到个人坐标。

  于丹教授"《论语》心得"这本书中,以白话诠释经典,以经典诠释智慧,以智慧诠释人生。她把现代社会、现代人的生活,通过与《论语》完美结合后给予了的精辟阐释。

  通过于丹教授在书中例举的一则则小故事,我读懂了,面对人生的遗憾,我们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接收下来,不要纠缠在里面,一遍一遍地问天问地,这样只能加重你的痛苦。如果你因为错过了太阳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也读懂了,心灵中至为美好的一面是积极的心态、自信和勇敢。心灵的力量是无穷的,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面对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我们往往会感到无力应付,其实只要我们自己有一颗从容镇定的心,有一种心灵的勇敢,我们就可以变得坚强。

  同时,我也深深的了解了孔夫子的伟大之处,知道了先贤们曾经说的话,穿越沧桑,时至今日,为什么仍然可以让我们后人受益匪浅。知道了几千年来,为什么世人仍愿意尊奉孔子,把他的话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养性的准则。

  《论语》是道德与智慧的凝结,它是一个循循善诱的教师,又是一个正直、坦率、宽容的友人,由它可以映射着我们的道德情操、品性修养,让我们在生活中找准自己的方向。让我们每一个人真正建立起有效率、有价值的人生。让我们在生活中学会了多一份艺术和智慧,多一份清醒与闲暇,多一份享受生活馈赠的心情!

  《论语》终极传递的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生活是美好的,幸福更是一种生活中美好的感觉,我们更要用良好的心态去体会幸福,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课外名著读后感1000字左右 5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合集五篇(扩展3)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000字左右合集五篇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000字左右 1

  一开始看简介,再加上对公认的好文经常性悲剧结尾没有好感,所以我对这本书是没有感觉的。戏剧化的是,我一不小心买错了,它就这样被我闲置家中直至今年寒假。因为之前买了不少书却不想看,觉得实在是浪费,况且一开始就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买的,所以我就订下了看完闲置在家的书的寒假计划!

  我是用着快点完成任务的心态去翻开书的,一开始确实勉强自己去看,觉得这小孩儿懦弱又无趣。由影子的神奇交换开始,我慢慢沉浸在这奇特的想象中,当某影子脱离主人找主人公从而救下某影子主人时,我的眼睛迫不及待的想要继续看下去。这听影子说出心声,从而去帮助别人的一系列事可以看出主人公很聪明,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这种设定很温暖很吸引人。

  在这过程中,他结交了朋友,帮伊丹解开童年的枷锁,建立了真实的人生;也尽力帮助好友吕克过他梦想的生活,虽然结果吕克发现原来的面包师傅才是他真正想要的生活,但这有什么关系,只要去做过了,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可以快乐的没有遗憾的活着就好了;还有邂逅了灵魂伴侣,点亮了她的人生,让她走出了自闭症,由原来的聋哑女孩变成美丽的会拉大提琴的女孩。

  然而主人公也有过错,他在不得回去赴约的那些年中,慢慢淡忘了她。在这期中还辜负了爱 他的女人苏菲。看到这里,我想起以前看的男人的恋爱心理。男人和女人上床未必需要爱情,追一个人不一定是真的喜欢,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或者依赖与和她相处舒服的关系。主人公给了苏菲希望,并且在有别的追求者出现威胁着夺取不确定是否属于他的所有物而全力去赢回,但却不太在乎她。看到这里我真的是对主人公怨气很大,叹道:男人的劣根!

  还有一个过错,是对他母亲。当初当医生是为了母亲,却在渐渐中忘了初衷,或许就像作者说的‘成长中的子女出于一种*乎纯然的私心,对父母不太热络’没有察觉母亲的病情,母亲为了不阻碍他的工作,隐瞒了他,最后自己静静地死在了家里。但他母亲死后他才知道,母亲自私地把他父亲每年寄给他的信藏起来了。因为母亲怨恨她爱的男人离开她之后还能得到幸福,便不想让他和儿子联系!这是一个女人的悲哀,如果要不是有了神奇影子的功能让主人公知道他的爸爸是曾经很爱他的联想到他现在也还是爱他的,离开他只是因为喜欢别的女人而不是因为他不好,不然她的自私会让一个孩子从小就会生活在一个自卑否认自我的阴影之下了,然而这毕竟是想象,在现实生活中,那些大部分离了婚的女人带孩子,总会自知或不自知的伤害了孩子。

  所以《偷影子的人》,是一个温馨美好的故事,它用神奇的影子功能改写了现实中的悲剧,给人一种精神上的拯救和启示。最后,主人公的好友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并和苏菲在一起,主人公也最终找到了小时候的灵魂伴侣,亲吻了她的影子。最后的结局里的文字慢慢在我的眼前浮现唯美的画面,给人一种温暖积极的力量。

  这是一本很好的小说。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000字左右 2

  仿佛好久没有这样一次性一口气的读完一本书,有时候选择一个安静的午后,在抛弃这个世界的时候,拿着安静的*板看着书,仿佛音乐也是种打扰,亦或是音乐根本没有办法和这样的书媲美吧。

  如果说算是废寝忘食,那也不为过吧,像我这样准点吃饭的人,为了看这本书,错过了饭点,我们都是在看着别人的故事中感受着自己的故事,亦或是亲情,爱情,友情,你也只有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才会发现有一些美好的东西,是那么的值得去品味,如一本书,在这炎热的夏日,一个与作者对话,更是和自己对话的过程,阅读是什么,是想看清楚更多的人和更多的事情,去过未经历的事物吧。一直信奉一句话,让身体和心灵至少有一个东西在路上,去品味种种的不同。

  关于友情,人生很难得会遇到一些一起前行的朋友,他们是你的选择,你亦是他们的选择,在这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变成更加优秀的人,也需要将他们变成优秀的人,我很幸运,有着一群不需要花上时间的朋友,是当初花了足够的时间,现在是过硬的交钱,以至于我感觉到不孤独,现阶段也有着足够的时间去充实自己的生活,我是幸运的。

  关于爱情,这一点,如同那句经典的话,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不相同吧,每个人都有着对待其爱情的发言权,无论是是否经历过,或者如同小说里面写到的那样,有着一个灵魂伴侣,见过几次缺是思念一生,我只是你的影子,而你却在我生命中占据了重要位置……生活才是那边真正的书,它会叫你怎么走向未知的未知。

  关于亲情,一路都在渐行渐远的离去,父母和孩子本就是一场不断割舍的感情,如图故事中的那个92岁的老人,如果论起稍微的原是家庭等等,一切的一切,我相信我们的路也只有在我们的手上。

  如果我的影子看到我现在的我,是否会为现在的我而庆幸还是悲哀呢,这本就是一个内心自我交流的内在,你要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没有去经历过,你永远不知道,如果没有去当过医生,没有遇见那些老人会吃到如此面包的喜悦,如果没有去经历过不同的人生,正如图罗曼罗兰说的:大半人只活到二十岁和三十岁就已经死了,一过这个年龄,他们只不过变成了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不过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有一次和领导瞎聊起关于人生的事情,和他提起的人生三见解,看山似山,看山不是山,看山还是山。一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情节依旧还历历在目,如果未曾去品味生活的不用,则没有权利去批判你的现状,逆流而上的心,希望自己可以一直保存着。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000字左右 3

  《偷影子的人》,是一本夹杂着复杂而美妙情感的书。

  “我”是一个瘦弱的小男孩,所以班级上的同学经常他。但是,因为这样,他有了一种别人没有的能力,他能偷走别人的影子,并且如同读心术一般,可以读出这个影子主人过去发生过的、不为人知的事情。后来,他交了一个好朋友,名字叫吕克。他偷过许多人的影子,从而知道了欺负他的马格也是有点不幸的。从此,他利用影子去帮助别人,点亮生命的小光芒。一次暑假,他与他妈一起去了海滩,同时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女孩克蕾儿,虽然她是聋哑人。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一起度过美好的时光,并且一起放风筝。最后,克蕾儿用一只风筝向他写出“我想你”三个大字,让他终身难以忘怀。分离之际,他们约定在下个暑假来相见。但是,他却一直没去。因为一次偶然,成年的他来到了海滩,并在他们共同的秘密基地上发现了风筝与字条。终于,他回想起来了,那年他与他的邂逅。他通过各种渠道,知道了她成为了大提琴手,并且因为大提琴而治好了聋哑。在一次清晨,他在克蕾儿的楼下,重新放上了原来的风筝,并且用风筝写出了“我想你”三个大字,于是他们在一起了。

  在这唯美的爱情之中,也许他走偏了,他没有履行自己的诺言,但是他最终还是作文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成为了既浪漫又动人的故事。

  然而,在这恋爱的主线之外,又有着复杂的亲情。在他小时候,他的父亲出轨,于是父母离婚。他跟随了他母亲。在他自己与影子交流之时,他的母亲偷偷看到了,没有对他感到很惊讶,而是包容了他,给予他鼓励与希望。而且,他的妈妈很爱他,在她的遗书中这样写“你不过离家五百米,我就已经在想念你了”,作为一位未成年的学生,可能我没有经历与父母的关系疏远,还沉浸在父母的爱之中。但是,可能处于对父母的爱,当时我差点也泪目了。他的母亲也是从他小的时候就隐瞒病情,而她让他们去海边,其实也是为了不让他担心。不止如此,他的父亲,也是默默关爱着他。每年给他级信,虽然母亲把信都藏起来。而且,在他每年去领奖的时候,他希望父亲能够去看望他,虽然偶尔能在校门的铁栏外看到一点人影,但是他没有去找,但其实真的是他父亲。

  还有与苏菲的爱情与和马克的友情,我都难以忘怀。也许,正因为这里面的爱情、亲情、友情,感动了我,让我难以忘怀。在我的生命里,父母也是重要人物。有时我也会因为他们加班过晚,我独自坐在窗外等待着电瓶车的声音想起,时间很漫长,我也会求神灵保佑。正因为如此,我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000字左右 4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对童年的遗憾,有的是因为做错了一些事,也有的是因为错过了一些事。当我们长大了,意识到那是一种遗憾时,如果给我们机会去补救,或是去挽回,我们是否努力去做,也验证着我们是否真的有所成长。《偷影子的人》讲述的就是一个男孩的从年少时的懵懂到长大后的顿悟,最后找到最初的梦的一段历程。其间,有他和朋友们之间的友情羁绊,也有对爱情看法的逐步成熟和蜕变,当然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他的特异功能——“偷影子”

  书中的“偷影子”类似于读心术,只不过每个人的影子都有独立的一面,它们能既能透露主人的遭遇与隐私,也能对主人的一切发表意见,并且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但凡跟男孩的影子跟别人的影子相重叠时,就可以跟别人的影子交流——这一设定的想象力十分丰富,的确影子的重叠这一现象足以让人浮想联翩,只不过很少有人去浮想,恰好作者抓住了这一点。这里不得不进一步分析一下“偷影子”比“读心术”的高明之处。正如之前所说,影子可以表达自己的东西,而读心术只能读取被读心人的直接意思表示,至于真假或隐藏的东西需要二次加工提取,所以来自影子的信息要更真实、成熟、方便一些。

  书中通过偷影子,再到接受影子的任务去帮助别人,大大小小的故事中渗透着许多道理和哲理,当然故事都是伴随着男孩的成长历程的,小时候的故事有小道理,长大的故事有大道理。其中男孩的老友吕克在男孩的帮助下离开面包店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当医生之路,再到最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并最终回到了面包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其实职业本就无贵贱之分,能在工作中找到幸福才是幸运的。

  所以我觉得吕克做得很对,这也是他成长的象征。而男孩放弃苏菲,选择了克蕾尔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次体现在爱情上,感觉更加微妙和朦胧一些。苏菲是个好女孩,但对于男孩来说更适合他的则是克蕾尔。尽管多年以前,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做错了事,但是当男孩终于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子时,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去追寻克蕾尔,尽管可能无果而终,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得这么做。其实苏菲也是一样,这些年轻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翁的这句名言精准的概括了整本书的主题和主人公们的行动。而本书带给我的启发就是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并去追逐,而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

  偷影子的人读后感1000字左右 5

  在众多的法国作家中,马克·李维是我最喜爱的一位,他笔下的许多著作我都阅读过,但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本。

  “没有惊险刺激的情节,也没有激情四溢的华丽语言,只有清新又纯真的艺术感。”这用来形容这本书最合适不过了,没错,它就是《偷影子的人》。这本书是马克·李维的第十部作品,全文完美展现了作者温柔风趣的写作风格,清新浪漫的气息和温柔感人的故事相互交织,带给读者笑中带泪的阅读感觉,是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

  这本如此感人的小说主要是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在班上经常被人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具备的特异功能——他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交汇时,男孩就能通过别人的影子了解到这个人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与辛酸。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能力后,他决定去帮助身边的人,为偷来的影子带去生命中的一点光芒。

  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在**,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男孩一生中的辛酸路程。童年时,男孩一直视伊丽莎白为自己的“真命天女”,却发现她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么单纯,善良,于是他感到很失望。后来男孩跟妈妈去海滩度假时遇到了聋哑女孩克蕾儿,他从克蕾儿的影子中看到了她的自卑,于是男孩便竭尽全力去帮助她,温暖她,他们还约定了之后每年都要相见,只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男孩没有实现承诺。长大以后,男孩认识了护士苏菲,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段类似于爱情的交往,中间离离合合,最终还是没有在一起。经历了与女友的分离后,男孩最爱的母亲也辞世了,这致使男孩痛不欲生,好在最后他终于找回了克蕾儿并与其相爱。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每一个情节都会在我面前浮现出一幕幕生动的画面,仿佛是我亲身经历一般,正如吴佩慈所说:“什么样的一本书,会让你看完想静静淌着泪回味一下,同时感到温馨、诙谐、爱和哀伤。”读这本书,也让我受到很大的心灵震憾的启发。以主人公的母亲辞世来说吧,作者描述这一段故事时,语言虽然比较*淡朴实,但却句句入人心,容易让人潸然泪下。当我阅读到这段故事时,仿佛看到了在亲人去世时自己的那种无助与迷茫,还有撕心裂肺的疼痛。

  所以我立刻意识到亲人是有多么重要,他们对我们关怀备至,什么都为我们着想,但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可能还经常惹他们生气。但当哪一天,他们离开了,我们也再挽回不了。故事中的主人公已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母亲的离世却改变不了,但是我们还可以,因为父母还在身边,我们还有机会对他们说:“我爱你”,还有机会为他们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

  《偷影子的人》让我拥有了一段很美很幸福的阅读时光,你,也来看看吧!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合集五篇(扩展4)

——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左右 (菁华3篇)

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左右1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辑印在这本小书里,不是普通的家书。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犊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做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种,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天下父母子女强烈的感染启迪。

  傅雷和傅聪的家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我们很多家长忽视了同孩子的朋友关系,养了十几年,却没有真正地享受过为人父母的乐趣,他们因为迫切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待孩子的心态扭曲了,各种揠苗助长的措施出笼了。有些家长盲目模仿傅雷“棒槌底下出孝子”的做法,可他们想过没有,他们有傅雷那种身教重于言传的品质吗?光学傅雷一个“打”字,打得出一个好结果吗?于是孩子尝到了辱骂、拳头的滋味尝到压力和恐惧下学*的苦头,孩子的金色童年因此黯然失色。傅雷悟通了,他的晚年虽然由于政治的原因饱受折磨,但在这一点上他是幸福的,因为他和儿子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现在,很多家长也争相效仿傅雷的教子方式,因此,这就成了亲子教育的典范。

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左右2

  这几日不论是上班还是夜晚,都抽空读几章《傅雷家书》,撇去那些成堆让我头晕的交响曲名,音乐家,画家,剩下的全是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与期待。父子可以如此谈人生,谈哲学,谈音乐,谈文学,何尝不是一件难得且幸福的事。朋友易寻,知己难求,倘若有一个人可以在思想上与自己畅所欲言,谈古论今,最好再把酒言欢,真是夫复何求。

  傅雷对艺术有自己独到的见地,不管是音乐,文学亦或是绘画,而艺术都是相通的。于是我总是尝试在他的话语里寻求自己对摄影,对文学疑问的答案。谢天谢地,*日的苦闷得以解脱,虽说书里未必有黄金屋同颜如玉,可单单让迷茫的自己豁然开朗,重拾方向,已是最大的收获。从字里行间不难看出他是个极守计划且自制很强的人,总是让儿子制定出生活,时间,工作的制度且严格执行;大约这也是自己欠缺的吧,总是容易半途而废,容易被情绪控制。于是只得在路上走走停停,偶尔还走上岔路,不过终究还是绕着圈子回来了。

  颓废的日子,总是放任自己,有时也在想究竟*时生活里的那些个所谓爱好带给了自己什么?如此沉迷又是为何?如果仅仅是爱好,又为何因此而苦闷?难道爱好不应该轻松快乐些么?傅雷在家书里对傅聪说:“想必你的苦闷来自于自己演奏的技巧无法表达出心中的音乐,苦于找不到门路,可当经过老师指点,技巧日渐提升到可以表达的时候,你心中的音乐又去到了另一个层次。”我想这也是自己苦闷的原因吧,因为技巧尚未达到可以表达心中所想,所以焦躁万分。如他所言,光有感性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心理作用太容易变,必须经过理性的整理归纳,才能深入自己的心灵,成为个性以及人格的一部分,才会变成自己独有的特点。而只有真正深入了解理解自己想表达的东西,从而对其产生强烈的感情,才能引起共鸣。

  也许每个人对爱好都有着自己不同的见解和态度,可也许对自己而言,这些并不仅仅是娱乐消遣,而是作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存在,是极其严肃的一件事。从前一直会问自己究竟什么才是生活的意义?是不是应该做些什么惊天动地或与众不同的事才能证明其存在的意义?如今渐渐体会到书中所言,这些个每日自制的花费时间去做的点滴,阅读,写作,画画,摄影,舞蹈,踏青……这一切的一切便是生活的艺术。

  用傅老的一句话总结,那便是:“情感与理性*衡所以最美,因为是最上乘的人生哲学,生活艺术……”

傅雷家书读后感1000字左右3

  华灯初上,临窗的小桌,一点孤光微微的颤动着,笔墨在纸上浅浅晕开,纸笔的中年人一笔一画,落笔时分外认真:“亲爱的聪……”萦绕在坚毅的眉眼间,是淡薄而不失厚重的温情……

  风翻过一页纸张,才把我从*百年前的幻影中拉了回来,摩挲着手中仍留有余温的《傅雷家书》,幻影中那中年人的低喃仿佛又落在耳边:“亲爱的聪,*来……”无尽思念。

  初识傅雷,是在其友人寥寥的言语间,杨绛说他“对别人都温和有礼,唯独对自己的儿子十分严厉”。楼适夷叹他“对傅聪过度严厉”,于是脑海里便树立了一个传统大家长式父亲,怎么会是一个著名的教育家呢?直到接触了《傅雷家书》,那些滚烫真挚的言语间,哪见得一点冷酷的影子!再往里探,那父子交心的情景更让人心生艳羡。抛开一切,傅雷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父亲,只不过不同的父亲表达爱的方式不同罢了!

  开篇便是沉重的忏悔,一个“聪”更是将其互相间的距离拉得很*。有人说过,没有人是生来会当父母的,他们也是通过一步步的学*和摸索走来的,其中很大的影响来自父母,傅雷的身后有个严厉的母亲,这对他的一生有着很大的影响。傅雷又将这段童年“阴影”经历传给了傅聪。傅雷教子,兼有言传和身教,傅聪、傅敏兄弟在童年时是一对“小顽童”。傅雷脾气暴躁,也曾因为孩子调皮而动手,但在这封家信中,他却向傅聪表达出自己的心迹:“跟着……与热爱呢?”多么动听的内心剖白!

  傅雷对傅聪的爱表露在一封封的书信中,那一句句深沉的笔墨间,全是拳拳爱子之情,对傅聪生活上的一点一滴的叮嘱细致无比,比如在一次书信中他提到了傅聪在仪容上的坏*惯,含蓄地表达了不赞同,令人动容的是,他没有命令服从,而是在建议。这*等的语气,也透露出父子之间感情如此深厚。

  看到这里,我也想起了我的父亲,他是一个对我和妹妹要求十分严格的人,特别是在青春期,我们之间的关系十分僵化,有时我和他吵了架,又不好意思说抱歉,便选择了用信纸记录,有些话我觉得放在纸上比说来更好,父亲看到后也会默契的回信给我。内容肯定没有傅雷先生的家书内涵之深,也没有出彩的文墨,可我觉得这一张笔墨中,一纸情是相同的,都是独属于父亲深沉而又朴素的爱。

  *百年前的灯下,中年人落下最后一个字,封好信,目光里是无尽的思念与爱,灯光摇曳间,晃花了那一抹凝望窗外的影子。*百年后的.灯下,我又重翻开厚重的家书,细细品读,这一张笔墨一纸情……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合集五篇(扩展5)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1

  在这个假期中,我细细品读了我国的四大名著。其中,《三国演义》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三国演义》是*第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它的作者是罗贯中。书中讲述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一百年间,魏、蜀、吴三国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概括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巨变。

  《三国演义》那多姿多彩、神奇的人物中,我最喜欢诸葛亮。因为他是一个熟知天文地理、无所不知、足智多谋、呼风唤雨的人物。他一生还有许多惊人事迹,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骂死王朗、空城计等,死了还以木偶退兵、锦囊杀魏延。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气周瑜。诸葛亮不但剥夺了周瑜的东西,甚至把他的生命也了结了,周瑜临死前感叹说:既生瑜,何生亮?

  我也很喜欢赵云。赵云,字子龙,蜀国五虎将之一。在《张飞大闹长坂坡》和《赵云截嫂夺阿斗》那两回,赵云都奋力保护刘备的儿子阿斗。特别是在《张飞大闹长坂坡》的那一回。赵云在和曹军厮杀时,丢了甘夫人和阿斗。于是,赵云一边奋勇杀敌,一边寻找夫人和阿斗。

  终于,他救出了甘夫人和阿斗。当赵云回去,把阿斗交给刘备时,刘备把阿斗扔在地上,说:为了这个孩子,差点损失我一员大将!赵云慌忙抱起阿斗,说:我就是肝脑涂地,也报答不了主公的恩情啊!从赵云的话中,我感受到赵云的了忠心耿耿;在杀敌时,我又感受到了赵云的英勇。我真佩服他。

  《三国演义》中,我还喜欢重情义的关羽和老实的鲁肃。我最讨厌的,就是吕布了。因为吕布见利忘义,收了董卓的礼就杀了自己的义父丁原,真是令人讨厌!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一些人太喜欢争权夺利,互相残杀,真不应该!

  《三国演义》不但用小说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三国时期的情景,还让我亲眼目睹了三国时期那些人物的英姿,让我永生不忘。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2

  阅读 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 ,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02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了!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但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 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读了贝多芬的故事,让我联想到了海伦凯勒——一个同样有着坚强毅力的人。她的生活同样是很不幸的,儿时的一场大病,让她变成了一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小女孩 。在她的世界里,没有色彩,没有声音,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命运的不公没有让她失去希望,她渴望了解一切,于是她加倍的努力,最终成为十九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贝多芬和海伦凯勒在生活中遭遇着不同的磨难,但他们却有着同样的精神——永不向命运屈服!这不仅让我敬佩也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作为21世纪的一名中学生,社会的竞争更加的激烈,我们的功课越来越多,学*上的困难也随之增多,面对重重的困难与压力,我们是不是也需要这种精神呢?是!在遇到难题时,在学*成绩下降时,让我们“借着贝多芬的光芒,再一次擦亮我们的眼睛。”用坚定的信念去面对挫折,用顽强的毅力去实现理想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3

  这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是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节选),便找来原著读了读,令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鲁滨逊生在商人之家,热爱冒险,在一次航海中流落荒岛。在如此惨痛的环境下,他不畏艰险、乐观向上、拯救野人,救出船长,最终离开了生活二十八年的荒岛,回到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上市,便引起轩然**,鲁滨逊也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偶像,从而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这本书也展示了鲁滨逊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鲁滨逊在无人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没有住所,就用木头和船帆搭一座简陋的帐篷;没有食物,就一边蓄养山羊,一边打猎,还种麦子;太过恐惧,就在空地上插杨柳桩子,将羊群圈养;太过寂寞,还有好帮手“星期五”呢!所有问题对鲁滨逊来说似乎已不是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多么遥远,多么艰难,鲁滨逊都能完成。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和鲁滨逊比起来,我和他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是翱翔蓝天的苍鹰,我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被父母长辈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都没有体验过来自“社会”的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像个小公主,以为自己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财富,得到荣誉,事实上我错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自己努力换来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坚持那长久的二十八年吗?一年、二年?还是三年?不,恐怕连一年都坚持不了吧!在那里,我或许早已自暴自弃,无法生存了。

  回忆往昔,小时候便总是三分钟热度,学*美术、舞蹈,我顶多坚持两三年,在学*上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甚至一小时都坚持不了。那是从小便有的毛病,就算大一些了也没改掉,直到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被鲁滨逊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所震惊,被他的乐观所感动,才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知道了不能被生活打倒,要像鲁滨逊流落荒岛时那样乐观向上、坚持不懈,对生活充满信心!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4

  暑假,爸爸给我买了*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一开始我是被父母逼着看,到后来我一有空就主动翻阅,它已经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书中的“大脑天宫”“三借芭蕉扇”“偷吃人参果”“大战红孩儿”等精彩动人、引人入胜的故事情结吸引了我;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的阅读和父母的讲解,我还懂得了一个大大的道理,那就是“不要只盯着别人的缺点看”,人无完人,要宽容别人的缺点,发挥别人的优点,通过团队合作最后才能取到“真经”。

  “西天取经”四人组合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他们特点鲜明,各有所长:唐僧理想信念异常坚定、认准目标绝不放弃;孙悟空火眼金睛,降妖除魔本领;猪八戒性情开朗,憨态可掬;沙僧忠厚诚实,任劳任怨,遵守纪律。

  正如“硬币有正反两面”一样,他们各自的缺点也显而易见。比如,唐僧顽固认死理,不分青红皂白,常常“错怪悟空”,还把他气回花果山;孙悟空脾气特别急躁,好斗暴力,一下子就“三打白骨精”,遇事总想“一棒子就解决”;猪八戒取经意志最不坚定,一遇困难就退缩,经常将“分家当散伙,回高老庄”挂在嘴边;沙僧总是唯唯诺诺,没有自己的半点意见,“我听师傅的,我听大师兄的”是口头禅。

  师徒四人走到一起,恰恰组成了一个非常包容而又有活力的团队,师傅把方向,大师兄冲锋开路,二师兄牵好白龙马,沙师弟埋头挑担。虽然各有缺点,但充分发挥出各自的优点,取长补短,才能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修成正果。

  联想到我们可爱的班级,是由42位拥有不同性格和脾气的小伙伴组成,同学们有的学*成绩不太好,但体育方面很突出;有的不太遵守课堂纪律,但非常乐于助人。我们千万不要对别人的优点视而不见,却抓住缺点和不足紧紧不放。我们更应该对别人的优点多多点赞,对别人的缺点多多包容,这样的话,我们的班级团队一定会越来越棒,我们自己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喜欢!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5

  我读了《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著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著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著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和生活。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合集五篇(扩展6)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一(五)份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一 1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给予我力量与智慧,在我成长道路上犹如黑暗中的启明星为我指引方向。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本书的后面一个故事《狼种》让我为之感动,这是第一本让我痛哭流涕的书。动物何尝没有感情,动物界也有母爱和父爱,也有忠心耿耿的的动物,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就是一只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狗狗。

  大灰是一只长得像大灰狼的狼狗,在警犬学校毕业时因为没人要结果阴差阳错地进了“阳光大马戏团”当了一个动物演员。在马戏团大灰因为长得像大灰狼所以经常被其它动物歧视,驯兽员川妮也不喜欢它,而是喜欢十二只可爱的哈巴狗。大灰在马戏团遭到的冷遇和歧视都让我觉得它很可怜,虽然它在马戏团过得不好,可它对川妮还是忠心耿耿,没有记恨它。

  最后大灰热血洗冤,舍身救主与两只云豹英勇斗争救了川妮而它自己却受了重伤。

  大灰最后的舍身救主让我心里为之震撼,不禁泪流满面,一只狗狗都能这么重情重义,何况是我们人类呢?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身边也有许多狗狗舍生救主的事情发生。狗狗们待我们忠诚,可我们人类就不是那么好了,大街上到处是流浪狗,有的是主人无意丢的,而有些就是主人故意弄丢的,因为这样就让那些无良狗贩抓住了赚钱的好机会。把那些善良、忠诚的狗狗丢进滚烫的油锅制成狗肉汤,或者把活的狗狗关进笼子里买给狗肉馆。还有些狗主人拿狗狗出气,开始虐待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其实狗狗们都非常可爱,有很多空巢老人身边都有一只猫狗陪伴,狗狗们可以跟你一起玩耍、可以逗你开心,身边有一只汪星人何尝不会带来快乐。

  狗狗们也有生命,让我们保护这些小动物吧,这样的话狗狗们也会像《狼种》中的大灰一样英勇无畏的保护主人,做善良的事总会有回报的。

  大灰是一只忠诚的警犬,虽然它最后受了重伤,但它的英雄事迹会永远铭刻在我的心里。到现在我每每读到《狼种》的最后时泪水总是会模糊了我的眼睛。我觉得大灰是一只最最忠诚的警犬,它为了主人可以付出那么多,要是我也有一只这么忠心的狗狗该多好啊!

  让我们爱护那些可爱的汪星人,让我们身边多一份快乐。

  书可以让我们领悟许多道理;可以带着我们在智慧的海洋中翱翔;书也可以给你带来快乐与感动!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一 2

  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声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

  这段极其精彩的描写母狼紫岚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落入猎人之手,而亲自咬死它的情节,出自于我最*读的一本书—《狼王梦》,作者:沈石溪。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大公狼黑桑想当狼王,想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是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紫岚决定训练她的大儿子———黑仔。黑仔全身都是黑色的毛,长得最像它的父亲黑桑。黑仔胆大,勇猛,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可是不幸的黑仔被一只金雕叼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二儿子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成为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去觅食。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蓝魂儿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了。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双毛身上,但最终双毛还是在与狼王的搏斗中死去了。紫岚最后也与叼走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为了实现狼王梦,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狼王梦》这本书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母狼紫岚是一位有理想,有野心,坚强,勇敢,充满智慧的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她永不放弃,不懈努力,甚至最终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紫岚在救蓝魂儿时牺牲了自己的容貌,毁了她自己的一生,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入猎人之手,紫岚亲自咬死了他。这是多么深沉的母爱啊!紫岚和我们的母亲是一样的,她们都拥有高尚、无私的母爱。而紫岚对最小的儿子双毛的爱在我看来是最独特的。因为双毛从小就很自卑,所以紫岚对它格外严厉,可是双毛不明白紫岚的用意。后来双毛被紫岚激怒,将紫岚的一条腿打折,紫岚却没有生气……这是全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因为紫岚用这种独特的方式让自己的孩子成长。也让我明白了母亲的严厉是为了我们的成长和我们的将来。她们所做的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我们无论做什么都报答不了她们对我们无私的爱,但是她们甚至并不求我们的回报。

  当我看到紫岚不顾一切地救蓝魂儿的情形时,两行泪水忍不住流了下来……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一 3

  但愿这其中的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题记

  每当我翻开这本小说时,望着封面上的狼奋力的嚎叫,心中充满着无限悲伤。一头母狼千辛万苦的生下自己人生的四个希望,却在争夺狼王的过程中,希望一次次遭到致命的灭亡,最终落下个尸骨无存的下场。母狼努力追求着狼王的宝座,谁知这真是一场梦,说破灭就破灭。

  沈石溪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小说家,他的小说既充满着异域风情,又暗自揭示着社会人情。动物的情感也可以是人的伤感,他的小说总是用人的情感去描写动物,这种“以假乱真”的手法真是让我着迷。动物小说种类繁多,唯独《狼王梦》这本小说抓住了我的眼球。为什么命运无情,让母狼紫岚的狼王梦破灭,这是命运多坎,还是命中注定?

  上天赐给紫岚迷人的风情,结识了生命中的伴侣,也开始了她狼王梦的步伐。为了完成伴侣的遗愿,她努力保护伴侣“生命的延续”,并励志培养出一名出色的狼王。可是命运不公,急功*利的追求导致三次的丧子之痛后,她将仅剩的希望全部寄托在女儿身上。可惜,早年时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冷酷与对儿子的偏爱,导致了女儿与她的疏远。最终,即被强壮的大鹰抓住,为了捍卫尊严,与鹰同亡在乱石岗中。这样一位让人又爱又恨的母狼,在作者的笔下显出一种对伟大女性的敬仰。

  无论是语言还是环境描写,作者都会让你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在紫岚分娩时与猎狗搏斗的那章,真是让我欲罢不能手不释卷。从对紫岚的心理分析,到机智与猎狗周旋的局面,再到最后努力而倔强的呼唤逝去的狼崽的心酸。那种悲凉而又绝望的境界,在作者的笔下跃然于纸上。

  作者通过对争夺狼王过程的种种事件仔细的描写,体现反映了当今社会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阴暗与残酷。无论紫岚多么的努力为狼王宝座付出,但到头来终就是一场梦,一场泡影。因为生存的环境和社会竞争的残酷,击破她完美无瑕的梦。

  我很敬佩紫岚这头母狼,她在用生命追逐目标。小说中,它美丽,能干,智慧,敏捷,灵动,它的每一步计划都考虑周全,有丰富的育子经验。但命运与社会,将这位伟大的母亲逼上了绝路,它的结局是可悲的,但精神是指的赞美的。

  看完这本小说,总感觉自己就是那头母狼,愿意为了目标去奋斗,拼搏。纵使结局不尽人意,但过程却令人充实而满足。

  所以,不要抱怨社会的不公,努力做好自己,为自己的目标去付出,去努力,才是世间的真谛!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一 4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是《狼王梦》带给我的巨大震撼。母性的力量,超过一切。

  沈石溪是当之无愧的动物小说大王,他把他笔下的动物世界淋漓尽致的展现在我们眼前。读了他的许多作品后,我发现动物的喜怒哀乐,动物的思想,动物的行为,其实都和人类很像。

  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邪恶、贪婪、凶残的冷血动物,读了狼王梦之后我知道其实狼也很热血。文章主要写的是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在失去公狼黑桑之后生出了5只小狼崽,决心将黑桑的愿望延续下去,让这5只小狼,有朝一日成为狼族的首领。但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无法实现这个愿望。她眼睁睁的看着她的孩子一个个倒下,先是黑仔被金雕杀害,又是蓝魂儿被捕兽夹杀害,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蓝魂儿的死。那是一年冬天,蓝魂儿在狩猎中不幸踩上了猎人埋藏的猎夹。它拼命地用爪子抓刨夹在腰间的铁夹子,然而无济于事。蓝魂儿发出凄厉的嗥叫。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狼牙狠狠地咬,最后,两只牙齿咬断了,嘴里鲜血直流,但仍不住嘴地啃咬铁夹子。眼看着猎人就要从山谷那边过来了,紫岚不愿蓝魂儿死在猎人的枪口下,它狠狠心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又拼命咬断它的腰肢,然后无比悲哀地拖着断成两段的蓝魂儿的尸体,步履踉跄地离开了河谷。一直跑到尕玛尔草原深处,在一座隆起的小山丘上挖了洞,把心爱的儿子埋葬了。每当读到这里我的心如刀绞,两行热泪就会失控的落下。我既为蓝魂儿的死感到悲伤可惜,又为紫岚的受伤难过。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诸如此类的事情发生,那是浓浓的母爱。5.12汶川大地震,有一幕让我至今感动。她是一个伟大的女人。当救援人员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是被垮塌下来的房子压死的,透过那一堆废墟的的间隙可以看到她死亡的姿势,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有些象古人行跪拜礼,只是身体被压的变形了,看上去有些诡异。救援人员从废墟的空隙伸手进去确认了她已经死亡,又在冲着废墟喊了几声,用撬棍在在砖头上敲了几下,里面没有任何回应。当救援人员把手伸进去在在这个女人的身体下摸索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孩子,这个孩子在她的保护下毫发未伤。

  这是用母爱搭成的一道坚固的墙,这个墙比任何东西都坚硬。就像紫岚的爱一样。

  母爱无处不在,伴随你经历人生。

  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左右高一 5

  这是一本感人至深的动物小说,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彻底被狼这种动物所彻底征服了,从前所有对狼凶狠,可恶的成见都化为缕缕轻烟消失在天际。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做紫岚的母狼拥有一个优秀的丈夫黑桑,眼看黑桑就要夺得狼族王位之际,却被野猪逼下悬崖而死。而后紫岚生下三只小公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一只小母狼崽:媚媚。紫岚费劲心机想要自己的公孩儿们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成为一代狼王,可惜,一切却不如意。老大黑仔被一只金雕食用;老二蓝魂儿被人类捕兽夹致死;老三双毛因从小受哥哥们的欺负,母亲的不重视,养成了一种奴隶性格。最终在扑向狼王时,儒弱性格被激发,被众狼撕食。步入晚年的紫岚欲与健壮优秀的卡鲁鲁交合,再生下一批优秀的小狼崽,却因自己年老色衰,反而让卡鲁鲁成为自己女儿媚媚的丈夫。勇敢的紫岚为保护女儿生下小狼崽,用生命夺取了时间,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媚媚生下了狼崽……

  很多人说紫岚是在装母爱,她对狼崽们好完全是为了让他们完成自己贪心的欲望。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紫岚及时有让狼崽成为狼王的贪欲,但这也是要建立在母爱的基础之上。譬如:她为了让儿子蓝魂儿不在人类的手上残忍死去,毅然忍住悲痛,亲手结束儿子的性命。这是一份多么伟大,独一无二的母爱呀!世间有许多种爱,有朋友之爱,有情人之爱,有亲人之爱,但这些都不及母爱的万分之一。母爱是神圣的,母爱是没有偏袒的,母爱堪称人性的代言。有人说:母亲总是凶残的,像对待仇人一般对待自己。说这话的人,正应该深思一下紫岚对蓝魂儿的做法,在外人看来,紫岚实在是太残忍了,竟然对亲生儿子下毒手,其实不然,这一切,都源于母亲的自己儿子深沉的爱。我们的母亲不正是如此吗?

  随着我们成长,母亲也渐渐老去,她拥有的壮年已在渐渐缩短。母爱不像父爱那般深沉,母爱是随时流露的;母爱不像友爱般放纵,母爱是随时的一句叮嘱;母爱不像情人之爱那般甜蜜,母爱是混着蜂蜜和胆汁的汁水。

  母爱是世界上唯一永恒的爱,母亲的怀抱永远为你敞开,母亲香甜的吻永远轻抚着你,母亲的手永远牵着你向生活进发。母爱是伟大的,世间所用的词句都不足以来歌颂母爱,因为,母爱已经超脱了世尘的束缚,母爱无疑是人类灭亡之后唯一剩下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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