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

首页 / 读后感 / |

  史记读后感1500字 1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在阅读《史记》之时,有如穿越时空,遥望古老中国的风雨。而能够有这样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主要凭借着司马迁在《史记》里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也有对封建帝王的批判,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感。然而读着《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领悟社会,领悟的越深刻,越能通过《史记》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那些人,那些事,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曾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但他们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们将化为炎黄子孙心中亘古的传说。 一切皆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在历史的长河留下自己的影子,也许这也是一种荣耀吧。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史记读后感1500字 2

  我从初中开始读《史记》,直到如今,床头总还是摆放着这本书,虽然读了不下五遍,却仍然觉得,《史记》所蕴含的知识还远远不止我所理解的。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O�@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句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民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想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史记读后感1500字 3

  史记读后感1500字(一)

  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

  这部书是24史之首,一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它又称《太史公记》,或称《太史公书》。此书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而且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都栩栩如生,并且有着鲜明的个性。书中用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往往让读者读起来爱不释手,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读者们的心情也会为之而改变。每个读书的人都不禁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也因为这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能够把读者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各个时代,感受着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惯,这一切的描写和记叙,都能在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形象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地非常的善良,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这篇文章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最大程度的写出了人的力量的伟大。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

  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还有《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这些故事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还有,我深深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对与写这本史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由於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直到完全弄清楚为止。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罹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也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后来,虽然司马迁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忍辱负重,继续编写《史记》,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

  《史记》这本传世千年而被后人赞叹不绝的名着。他的这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的榜样。

  总之,《史记》在各个方面都是难得的经典,既使我轻松愉快地了解中国古代历史,品味其中的兴亡成败,悲欢离合,也让我由古人古事引发了对现在社会的思考,从而得出人生的经验和教训,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文化,

  史记读后感1500字(二)

  我从初中开始读《史记》,直到如今,床头总还是摆放着这本书,虽然读了不下五遍,却仍然觉得,《史记》所蕴含的知识还远远不止我所理解的。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雄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卫青霍去病漠北决战,扬大汉雄风。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退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窸窣作响。而就是这书页轻微的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钱学森粪土万户侯,弃洋归根,献身航天;邓稼先隐姓戈壁滩,呕心沥血,新捐国防;袁隆*水稻伴青春,而使天下苍生皆得饱。《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什么叫做精忠报国豪情壮志。

  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终于****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句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名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想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史记读后感1500字 4

  在悠长的古代文学史中,我们并不缺乏具精神原创性的大师。孔孟、老庄、屈原、司马迁、李白、杜甫、曹雪芹……他们的名字足以与日月同辉,彪炳千古。然而在当下的教育中,这样一些凝聚着民族精神源泉的大家却日益离我们远去,除经院中的学者、教授们阅读、研究外,已是鲜有人问津。真正的大师不只是来“宴大宾”,传统文化需要普及,需要“*民化”。这对于精神缺钙的一代,显得尤其必要。新课标的提出恰逢其时地为弘扬传统文化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新课标规定:高中阶段选修课必须占有相当的比重。这一规定使我们暂且可以从高考的阴影中走出来,堂而皇之走进大师,阅读经典。

  从这种意义上说,《史记》就是一座先秦时期的图书馆,它详尽地记载着那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医学、天文学等的成就,窥一斑可见全豹。而较之先秦诸作,它在形式上又有许多的优越性。首先,语言的浅显。司马迁将书面语与汉代生动的口语糅合在一起,开创了一种新的语言风貌,清新,朴拙,更浅显,更口语化,也更易被今天的高中生理解与接受。其次,情节的奇特。清人袁枚说:“史迁叙事,有明知其不确,而贪其所闻新异,以助己之文章,则通篇以幻忽之语序之,使人得其意于言外,读史者不可不知也。”(《随园随笔》)生性“爱奇”的司马迁在叙史时,仍不忘著上荒诞一笔。《五宗世家》记载临江王刘荣被其父汉景帝谋害,后“(刘荣)葬兰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史记》中类似这样的浪漫主义笔法还有很多,垓下之围、赵氏孤儿等故事皆绝妙之极,传为美谈。在二十四史中,《史记》是最富文学性的一部,它更像是一部历史故事集、历史小说集,其情节的曲折、生动与学生的审美兴趣不谋而合。最后,体例上的相对独立性。《史记》一百三十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体互为经纬,贯通全书。但同时,每一篇又相对独立,有鲜明的人物形象,完整的故事情节。它犹如一篇篇情节曲折的短篇小说,又如一首首耐人寻味的精美诗篇,读者自可从中任选一篇率性而读,并不受上下文的限制。对不具备充裕的阅读时间的中学生,这无疑是最好的形式之一。它们同样是中华民族文化与精神的载体,然而今天之所以要独钟于《史记》,却是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当下的阅读现状、我们的教育理念等分不开的。

  接下来就是怎么读,也就是怎么教的问题了。回顾我们以往的文言文教学,逐字逐句地串讲,把文学作品肢解成一个个实词、虚词和一串串特殊句式。于是《鸿门宴》等精彩的篇章就在逐段分解、串讲中,丧失了它的灵魂,远离了阅读的本质。文学是人学,文学教育的宗旨在于提高学生的生命质量和对生命的感悟,今天我们缅怀历史,更主要的是要从中“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确立自己的价值观。黄帝汤武所以兴,桀纣二世所以崩的治世之道;盛极一世的秦始皇临终竟与鲍鱼为伍的惨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史记》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多年的历史舞台,同时也是我们了解当今社会的一个小窗口,它对我们今天的治人治国仍颇多启迪。其三,掌握一点读书、做学问的方法。《史记》的完成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与司马迁个人的努力分不开。司马迁十岁时就能诵读《左传》、《国语》、《世本》等古代典籍,后又受业于今文学派大师董仲舒、古文学派大师孔安国。通过多方的学*,司马迁掌握了丰富的历史人文知识,成为一名融贯古今的大学者。二十岁以后,司马迁离开家乡,壮游全国,前后十几年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这,不是纯粹的游山玩水,而是以访寻历史文化遗迹,收集历史资料为目的的学术田野工作。每到一处,他都认真细致地向当地人民了解情况,实地考察,确保其著作的真实性。“读万卷书,行千里路”是司马迁在学术工作上的真实写照,这两点对于今天的高中生来说,尤其重要。

  史记读后感1500字 5

  史记记载后稷被抛弃到隘巷,牛马经过躲着不踩他,被抛弃到树林中,遇到人多只好换个地方,被抛弃到水渠的冰上,天上的飞鸟下来用翅膀盖着给他取暖。母亲姜原以为是神,就又把他抱回来养了。

  这让我想起老子《道德经》的第55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峻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意思是:道德涵养浑厚的人,就好比初生的婴孩。毒虫不螫他,猛兽不伤害他,凶恶的鸟不搏击他。他的筋骨柔弱,但拳头却握得很牢固。他虽然不知道男女交合之事,但他的小生殖器却勃然举起,这是因为精气充沛的缘故。他整天啼哭,但嗓子却不会沙哑,这是因为和气纯厚的缘故。我曾经对“毒虫不螫,猛兽不据,攫鸟不搏”婴儿感到难以理解,与同事讨论,他认为动物有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天性,婴儿对动物构不成威胁,所以动物也不伤害婴儿。还有狼孩、豹孩等的故事,说明不一定什么原因动物还把人的婴儿当做自己的后代来养的事情。现在看到后稷的传说,更使人相信了类似的情况并非信口开河。

  周的统治者姓姬,文王以前的人物主要有:喾→后稷(弃)→不窋→鞠→公刘→庆节→皇仆→差弗→毁隃→公非→高圉→亚圉→公叔祖类→古公亶父→季历→(公季)昌(西伯,周文王);从周文王到周朝灭亡的主要人物有昌(周文王)→发(周武王)→诵(成王)→钊(康王)→瑕(昭王)→满(穆王)→繄扈(共王)→囏(懿王)→辟方(孝王)→燮(夷王)→胡(厉王)→静(宣王)→宫涅(幽王)→宜臼(*王)→林(桓王)→佗(庄王)→胡齐(釐王)→阆(惠王)→郑(襄王)→壬臣(顷王)→班(匡王)→瑜(定王)→夷(简王)→泄心(灵王)→贵(景王)→匄(敬王)→仁(元王)→介(贞定王)→去疾(哀王)→叔(思王)→嵬(考王)→午(威烈王)→骄(安王)→喜(烈王)→扁(显王) →定(慎靓王)→延(赧王)。

  五帝时期,真是一个需要巨人而且产生了巨人的时代。周的始祖后稷对农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从小游戏就爱种植,一直到**,都保持这种兴趣,研究什么样的地适宜种植什么样的庄稼,被农民奉为学*的楷模。帝尧听说他的能力后,封他为管农业的官员,普天下的农业得到了大发展。到舜当政时,把他封到邰地,世代都当管理农业的官员。夏朝末年,不重视农业而废去了这一官职,后稷的后代不窋只好到少数民族戎狄那儿去谋生。

  我时常想,人不怕笨,就怕干什么事情都能够持之以恒。后稷自小爱种植,一直坚持到成年,成为当时了不起的农业科学家和农业部长。任何人从小撒尿后把土浇湿,都爱捏成泥玩,只不过由于大人的批评和自己兴趣的转移后来不玩了。而那些一直坚持了几十年的人,多成了雕塑艺术家。任何人从小都爱把好玩的东西收藏到一块儿,只不过由于**的批评和本人兴趣的转移,没多久就扔了。而那些数十年如一日的人,多成了收藏家,比如奇石收藏家。任何人从小都有乱写乱画的*惯,墙上地上充满了他的杰作。只不过由于**的干涉和自己兴趣的转移而“封笔”了。而那些多年如一日的人,却成长为了书法家,画家。正如《诗经》所说:“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所有的人都有良好的开端,很少有人能坚持始终。这也是凡与不凡的重要区别吧。

  周族的第二个伟大人物是公刘。《诗经·公刘》就是歌颂他的丰功伟绩的。在他的管理下,所辖地百姓安居乐业,远处的人也来归附他,周后来能统一天下,就是从他开始强大起来的。

  周族的第三个伟大人物是古公亶父。有三件事值得讨论。第一件事,史记记载他遭到少数民族戎狄的侵扰,主动把财物给戎狄;第二件事,当戎狄要消灭他,霸占土地和民众时,民众怒不可遏,要求奋起反抗,他却不忍心让民众因他而流血牺牲,带领少数人选择离开,结果民众扶老携幼,全部跟着他从幽地到了岐下,这有点像三国时的刘备与曹操打仗,逃跑时后面跟着大群的老百姓。其他国家的民众听说他这样仁义,纷纷归附他。他废除戎狄逐水草而居等陋俗,在岐下筑城郭室屋定居,设立国家**。第三件事,他有选择小儿子昌当接班人的苗头,他的长子太伯与次子虞仲为了不引起麻烦,主动离开,到远远的荆蛮地区去发展。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阅读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1)

——史记读后感1500字 (菁华5篇)

史记读后感1500字1

  它是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从黄帝以来的上古传说,到商周时期的历史事迹,再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不安。时间一共跨越了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因此它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

  这部书是24史之首,一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它又称《太史公记》,或称《太史公书》。此书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而且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都栩栩如生,并且有着鲜明的个性。书中用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往往让读者读起来不释手,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读者们的心情也会为之而改变。每个读书的人都不禁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也因为这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能够把读者带到了那个遥远的各个时代,感受着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惯,这一切的描写和记叙,都能在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形象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地非常的善良,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这篇文章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最大程度的写出了人的力量的伟大。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还有《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这些故事都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还有,我深深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司马迁。对与写这本史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由於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是一位史官,所以自小司马迁在耳濡目染下对历史发生浓厚兴趣.一旦遇到问题,司马迁总会追根究底,直到完全弄清楚为止。如果书本上找不到答案,他便会求教他人或亲自实地考察以辨真假。当司马谈罹患重病时,他紧紧握住儿子的手,再三叮咛他继承父业。也因此司马迁痛下决心要完成父亲的遗志,编写史记。后来,虽然司马迁不幸遭遇了宫刑,然而他克服了宫刑的耻辱,忍辱负重,继续编写《史记》,经过了整整16年的不懈努力,才终于完成

  《史记》这本传世千年而被后人赞叹不绝的名著。他的这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精神是我们学*的榜样。

  总之,《史记》在各个方面都是难得的经典,既使我轻松愉快地了解*古代历史,品味其中的兴亡成败,悲欢离合,也让我由古人古事引发了对现在社会的思考,从而得出人生的经验和教训,更加热爱我们的祖国文化。读了《史记》使我受益匪浅,读书真好。

史记读后感1500字2

  在悠长的古代文学史中,我们并不缺乏具精神原创性的大师。孔孟、老庄、屈原、司马迁、李白、杜甫、曹雪芹……他们的名字足以与日月同辉,彪炳千古。然而在当下的教育中,这样一些凝聚着民族精神源泉的大家却日益离我们远去,除经院中的学者、教授们阅读、研究外,已是鲜有人问津。真正的大师不只是来“宴大宾”,传统文化需要普及,需要“*民化”。这对于精神缺钙的一代,显得尤其必要。新课标的提出恰逢其时地为弘扬传统文化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新课标规定:高中阶段选修课必须占有相当的比重。这一规定使我们暂且可以从高考的阴影中走出来,堂而皇之走进大师,阅读经典。

  从这种意义上说,《史记》就是一座先秦时期的图书馆,它详尽地记载着那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医学、天文学等的成就,窥一斑可见全豹。而较之先秦诸作,它在形式上又有许多的优越性。首先,语言的浅显。司马迁将书面语与汉代生动的口语糅合在一起,开创了一种新的语言风貌,清新,朴拙,更浅显,更口语化,也更易被今天的高中生理解与接受。其次,情节的奇特。清人袁枚说:“史迁叙事,有明知其不确,而贪其所闻新异,以助己之文章,则通篇以幻忽之语序之,使人得其意于言外,读史者不可不知也。”(《随园随笔》)生性“爱奇”的司马迁在叙史时,仍不忘著上荒诞一笔。《五宗世家》记载临江王刘荣被其父汉景帝谋害,后“(刘荣)葬兰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史记》中类似这样的浪漫主义笔法还有很多,垓下之围、赵氏孤儿等故事皆绝妙之极,传为美谈。在二十四史中,《史记》是最富文学性的一部,它更像是一部历史故事集、历史小说集,其情节的曲折、生动与学生的审美兴趣不谋而合。最后,体例上的相对独立性。《史记》一百三十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体互为经纬,贯通全书。但同时,每一篇又相对独立,有鲜明的人物形象,完整的故事情节。它犹如一篇篇情节曲折的短篇小说,又如一首首耐人寻味的精美诗篇,读者自可从中任选一篇率性而读,并不受上下文的限制。对不具备充裕的阅读时间的中学生,这无疑是最好的形式之一。它们同样是中华民族文化与精神的载体,然而今天之所以要独钟于《史记》,却是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当下的阅读现状、我们的教育理念等分不开的。

  接下来就是怎么读,也就是怎么教的问题了。回顾我们以往的文言文教学,逐字逐句地串讲,把文学作品肢解成一个个实词、虚词和一串串特殊句式。于是《鸿门宴》等精彩的篇章就在逐段分解、串讲中,丧失了它的灵魂,远离了阅读的本质。文学是人学,文学教育的宗旨在于提高学生的`生命质量和对生命的感悟,今天我们缅怀历史,更主要的是要从中“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确立自己的价值观。黄帝汤武所以兴,桀纣二世所以崩的治世之道;盛极一世的秦始皇临终竟与鲍鱼为伍的惨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史记》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多年的历史舞台,同时也是我们了解当今社会的一个小窗口,它对我们今天的治人治国仍颇多启迪。其三,掌握一点读书、做学问的方法。《史记》的完成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与司马迁个人的努力分不开。司马迁十岁时就能诵读《左传》、《国语》、《世本》等古代典籍,后又受业于今文学派大师董仲舒、古文学派大师孔安国。通过多方的学*,司马迁掌握了丰富的历史人文知识,成为一名融贯古今的大学者。二十岁以后,司马迁离开家乡,壮游全国,前后十几年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这,不是纯粹的游山玩水,而是以访寻历史文化遗迹,收集历史资料为目的的学术田野工作。每到一处,他都认真细致地向当地人民了解情况,实地考察,确保其著作的真实性。“读万卷书,行千里路”是司马迁在学术工作上的真实写照,这两点对于今天的高中生来说,尤其重要。

史记读后感1500字3

  喜欢在边缘与缝隙中窥看历史。

  喜欢把历史读成小说,也就把《史记》读成小说。《史记》写男子也写女子,写男子不吝笔墨,写女子一笔带过;写女子多,也多真性情。《史记》于我历历在目的也便是这些女子。

  “褒姒不好笑,幽王欲其笑万方,故不笑。幽王为烽燧大鼓,有寇至则举烽火。诸侯悉至,至而无寇,褒姒乃大笑。幽王说之,为数举烽火。其后不信,诸侯益亦不至。”褒姒任性不知轻重;然天下不负幽王,而王自负。曾看过无名氏《烽火戏诸侯》,画中褒姒就像观音低眉,正如佛经云:“仪容婉媚,庄严和雅,端正可喜,观者无厌。”或许这是后世对褒姒的一种阐释,政治也好,也罢,全归于禅意。

  《史记》不写妲己形貌,看过只是很简单地知道纣王沉迷于她的美色,听信过她的话。但许仲琳《封神演义》谓其:“乌云叠鬓,杏脸桃腮,浅淡春山,娇柔柳腰,真似海棠醉日,梨花带雨,不亚九天仙女下瑶池,月里嫦娥离玉阙。”真真尤物!妲己成为经典也都使世人心思。

  女子如水,君子当如器。可*对女子历来缺乏宽容与*和,不但男子对女子,女子对女子也不过如此。那些烟视媚行的尤物常常引起他们本能的嫉妒,嫉妒而生亲*之意,一旦不可企及,便本能地恐惧,又生贬抑之心。妲己成为了狐,女子们也并未像最初的狐一样受到尊敬与膜拜,倒是为“红颜祸水”之说制造了那么一点点可疑的佐证。便痛恨那些古代风气,于女子而言,全是轻蔑与禁欲的压抑。

  记得蔡姬故事:“桓公与夫人蔡姬戏船中。蔡姬*水,荡公,公惧,止之,不止,出船,怒,归蔡姬,弗绝。蔡亦怒,嫁其女。桓公闻而怒,兴师望伐。”也背诵过“齐侯以诸候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至此,不由大笑桓公也有此狼狈滑稽。其实,却无邪,才是女子本色,只会让人觉得是美的,而无邪的绰约处子,更是女子中的极致。我爱的就是蔡姬轻狂如处子,天然情性。蔡姬故事,《史记》未详写,也正因这简略,则惊鸿一瞥,随意怀想之间尽是明媚与凄艳。

  骊姬二字极佳,骊可为好马,也可为猛龙,骊姬之骊为骊戎之骊,也并不妨碍我将她与好马与猛龙连起来想。先秦女子之名,可同鸟兽虫草,有时候是这些名字在刻画它们各自的主人,以兽为名的女子,只观其名,似乎就是有了兽类的野性以及这种野性天赋的属于自然之子的骄傲与高贵。而且骊姬为人险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以旁观者的眼睛来看,不失为另一种美;自然,这样的女子,于当下流行文学的小说作者倒是好材料。

  讨厌卫子夫,大概是先听了“金屋藏娇”,如此,卫子夫成了凭借美貌趁机而入的第三者。到底我在为阿娇不*。卫子夫是个大花瓶!或者是宁静演的那个卫子夫实在让我失望。可卫子夫的下场也不好,有些狼狈,《史记》女子们也大抵如此,得善终者少。而她们也不过亲自充当了是古代*女子的谶言罢了。

  女子降生本是福气,女子的敏锐,朴拙,凌厉,温和,才艺,美貌,诸般种种,是女子的福气,也应是人间的福气,但为何这诸般种种却是一具埋葬在灵魂深土下的腐尸,无论曾经有多么绚烂光华,却已朽烂着并长存着,常常在她们沉睡时游离成恶梦,妆扮成她们醒来时猛然发现的躺在身边的骷髅。最是谁喂养了她们少女时代的情欲?其实那些本是一种极致之美,少女的情欲美好而惨烈,惨烈是因禁欲。那些情欲,让她们无法回首,回首之时,人世已深。这无端秀色,当真好没来由!

  鲁元公主若不曾被爸爸刘邦几次踹下车,我也不会觉得她是可怜可爱的;而我所喜欢的那个卫子夫,却一定是个夏夜里将萤火虫关进骷髅壳里的少年女子;刘陵聪慧,有辩才,最终死陷囹圄,父亲刘安也留下了鸡犬升天的传说,却不知长生一梦醒,淮南草木又深了几许。

  女子好像是突然就失去了最初的神性,不会再有女娲与伏羲的,从此神灵便是神灵,女子,则彻底沦落,青楼不是真风月,而世间于女子,却处处是艰辛风尘。而《游侠列传》里全是男子,女子无游侠,女子成为游侠是在以后的侠义小说里开始的。《史记》女子,也全无游侠气,到底她们是无此心,游侠本也是一种心境而已,聂荣为弟而死,那江湖终究也与她无关。

史记读后感1500字4

  经过半年来陆续阅读,我初步读完了《白话史记》一书,对该书内容有了一些概念性的认识,了解了基本结构与梗概。在此,把自己阅读本书过程中的感受与做法,谈几点想法:

  一、坚持从头读起,自始至终读完全书。

  我不善读文言文,通常只阅读《白话史记》,需要查阅有关内容的文言表述时,再去阅读《史记》原文。因为《白话史记》就是由史记原文译注而成的。司马迁历时十四年写成的史记130卷,依据史实进程,结构严谨,先总后分,逐步记述,要想读懂它,必须持之以恒,耐心读下去,直到读完为止,不能虎头蛇尾,只读“书头”。我感到,这样读书,越读越清楚,越读越深入,越读越有味道,以至达到非读不可的程度。

  二、坚持重点阅读,力求提纲挈领,再及其余。

  抓读书重点,首先要了解《史记》内容体系五部分(130卷之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的构成,知道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次要读好史记卷一百三十——史太公自序第七十,从中了解作者司马迁撰写史记的学术背景、创作过程,以及他对史记各卷的最精炼的介绍,这对读好全书会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在此基础上,读书的精力,重中之重应当放在仔细读好第一部分(十二本纪)上。

  因为,一般说来,“本纪”是以帝王为纲,分国叙事,编年记事,续谱论事,记述了各朝各代乃至全国大事的纲要,形成了统领后面“世家”与“列传”的主体,其中尤以叙述秦、汉历史更为详实。而作者在后面叙述的三十世家和七十列传,实际上是对十二本纪的续写,许多在本纪中简略叙述的人物传承、事件渊源、历史演变以及读者尚未搞清的问题等,在世家和列传中都有非详细的交代,都能找到问题所对应的答案。因此,只有把十二本纪读好读懂之后,再读后面各卷就容易看懂了,如能再回头复读十二本纪,那就更好理解了。

  三、坚持读书思考,读记结合,理清头绪,有所消化。

  读书是学*,读记更是学*。我读史记,也属偶然,仅凭自己的一时热情而读,只因自己在读书或写作过程中,时常要遇到很多与史记有关的问题,需要应用与求证,苦于没有系统读过史记而生搬硬套。另外,人们常用的许多历史典故、成语故事都出自《史记》,为此,我便来了兴致,下决心阅读全书,果真有所收获。起初,不知从何下手,初读两卷,一片茫然,看大不懂,也记不住,有过放弃的念头,但心又不甘,遂改变方法,像蚂蚁啃骨头那样,坚持慢慢读下去,在书上边读边批注,边思考,作点读书笔记,用写读书随记的形式,读一卷本纪,写一篇博文在网上发表,读完本纪部分,先后写了十二篇读书随记,每篇随记都较好地反映了自己的读书心得体会。

  在写读书随记的同时,我还将一些觉得有必要记述的历史事件,单独写成博文加以发表。如:太子驷(秦惠公)为何要裂死商鞅?替死在孝景帝之手的御使大夫晁错;一个更比阿斗扶不起的同裔皇帝刘贺等。又如:当读到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第八,及至本纪第十二时,发现汉代的帝王中,非刘氏不为王的世袭情况,也就想到了“张王李赵遍地刘”的古人之言,便设法通过史记记述以及网上搜索,编制了从汉太祖刘煓汉高祖刘帮开始,西汉刘氏十二位皇帝的传世名册系统表,同样也发表在网上,这份传世表,辈分清晰,简明厄要,一查便知,一看就懂,便于对照与理解,因为史书所论及的传世人物,基本上都名列在这张表上,需要核对查找时,都可以骥表得知。

  作者司马迁大体与汉武帝刘彻相终始,故史记所记述的是,上起黄帝,下到汉武帝太初年间的史实,也就是写到西汉孝武帝就结束了。至于以后的西汉刘氏皇帝,以及东汉的十二位刘氏皇帝及其朝廷大事,只能从前、后汉演义和其他史书中阅读得知了。

  本文只说些个人的阅读方法,对作者的文法与写作技巧,不作评论,更不敢对本书枉加评说。

史记读后感1500字5

  读了《司马迁发奋写<史记>》这篇文章后,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司马迁从小受父亲的影响,对历史很感兴趣,他读了很多历史书,游历了许多地方,积累了大量历史资料。父亲临终时,嘱托司马迁完成他*生想要完成的史书——《史记》。正当司马迁专心致志写《史记》的时候,一场飞来横祸降临在他的头上。原来,他因替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因而受了残酷的宫刑。司马迁悲愤交加,几次想血溅墙头,了此残生,但想到自己还有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轻生的念头,坚强地活了下去。读透这篇课文后,我感到那种把一个男人变成一个太监的滋味,对于太史公司马迁来说,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是无法忍受的。可他以厄运打不垮的信念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作——《史记》。我们向司马迁学*,学*他为了自己的理想忍辱负重、矢志不渝,竭尽全力献身事业。

  《史记》不但是*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这样令我受益匪浅的故事史记中还有很多很多,看了后让我崇敬太史公的刚正不阿,仰慕这些英雄的雍容大度,更加喜爱古典文学中千丝万缕的绝唱。

  司马迁出生在黄河岸边的龙门。他从小看着波涛滚滚的黄河从龙门下呼啸而去,听着父老乡亲们讲述古代英雄的故事,心里十分激动。父亲司马谈是汉朝专门掌管修史的官员,他立志要编写一部史书,记载从黄帝到汉武帝这2600年间的历史。受父亲的影响,司马迁努力读书,大大充实了自己的历史知识。他还四处游历,广交朋友,积累了大量的历史资料。

  司马谈临终之时,泪流满面地拉着儿子的手说:“我死之后,朝廷会让你继任我的官职的,你千万不要忘记我生*想要完成的.史书哇!”司马迁牢记父亲的嘱托,每天忙着研读历史文献,整理父亲留下来的史料和自己早年走遍全国搜集来的资料。

  正当他专心致志写作《史记》的时候,一场飞来横祸突然降临到他的头上。原来,司马迁因为替一位将军辩护,得罪了汉武帝,入狱受了酷刑。司马迁悲愤交加,几次想血溅墙头,了此残生。但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想:“人总是要死的,有的重于泰山,有的轻于鸿毛。我如果就这样死了,不是比鸿毛还轻吗?我一定要活下去!我一定要写完这部史书!”想到这里,他尽力克制自己,把个人的耻辱、痛苦全都埋在心底,重又摊开光洁*滑的竹简,在上面写下了一行行工整的隶字。

  就这样,司马迁发愤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作——《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2)

——初中《史记》读后感合集五篇

  初中《史记》读后感 1

  《史记》是司马迁忍辱负重、呕心沥血,花费一生的精力来创作的。它是一部伟大的历史著作,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的一颗璀璨的明珠,更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曾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大哲学家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一代明君唐太宗也感喟:“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史记》为我们生动形象的展现了波澜壮阔的社会画面,还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让我们从历史中明白道理,揭露丑恶行为,歌颂高尚的品德。

  《史记》中那一个个活灵活现、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对人谦恭有礼、和蔼可亲、孝敬父亲的虞禹;令人尊敬、勤政爱民、为了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受到了大家的爱戴;还有那残暴、沉迷于酒色、过着奢侈糜烂的生活最终丢失了江山的商纣王;只为博得美人一笑,点起烽火、不惜一切戏弄诸侯的周幽王,“宫中美人一破颜,惊尘溅血流千载。”这就是周幽王堕落生活的真实写照;不忘亡国之耻,卧薪尝胆从而最终战胜吴国的越王勾践。知识渊博、见闻深广、始终以祖国的兴亡,人民的疾苦为念的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用“发愤以抒情”的方式创作的《离骚》而名垂千古。

  历史就像一面镜子,映照着千古,映射着未来。读完《史记》,让我读出历史的真实,读懂了一点点历史发展的规律。读史使人明智,就是要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教训,把理解历史当作把握人生的一把钥匙。明智的人既要不忘过去、重视将来,更要全力把握现在、创造将来。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到圣贤真正的精神何在?我认为这才是读《史记》的最大意义。

  初中《史记》读后感 2

  楚汉战争是历史上统治阶级为争夺中原统治权而进行的战争。最后刘邦成功的击败项羽,取得了最终胜利。

  司马迁的《史记》是一部纪传体通史,他没有专门对这场战役进行描绘,但是通过他对人物的记述和评价,使得我们能够从另一个角度观察与分析这场战争。

  这场战争的概述是:刘邦胜少败多,比如彭城之战(汉军卻,为楚所挤,多杀,汉卒十馀万人皆入睢水),还差点被项羽杀掉自己的父亲(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但每一次胜利都取得了不俗的战果;相比之下,项羽败少胜多,(项王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在广武击伤刘邦(项王伏弩射中汉王。汉王伤,走入成皋。)但胜利不够彻底,总是让对手得到喘息机会,结果导致了自己的失败。

  但刘邦最终还是取得了胜利,太史公说“故汉兴,承敝易变,使人不倦,得天统矣”,我认为原因有三。

  首先,太史公对项羽、刘邦的评价能够反映出两个人的不同。太史公说:“及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表现出项羽的虽然勇猛善战但嗜杀残暴、不愿承认错误。刘邦则不然,进入秦都后“与父老约,法三章耳:**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于是刘邦收到了百姓拥戴。结果后来项羽走到哪烧到哪,激起了秦人的愤怒,寒了天下百姓的心。

  其次,项、刘两人对待人才的态度不同。项羽并非没有正面评价,据说他“仁而爱人”,但是他只有所谓的“妇人之仁”,被刘邦评价说“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历史上认为刘邦也并非什么善类,魏豹说刘邦“汉王慢而侮人”,但刘邦的一句自评(并非夸大)道出其胜于项羽的地方:“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餽饟,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事实证明,张、萧、韩都得到了重用(虽然下场并不都很好)。

  最后,项羽优柔寡断、多疑猜忌的特点终于使他失去了一次一次的机会。他在鸿门宴上本可以杀掉刘邦斩断后患,却不听范增**灭口的建议反而放走刘邦;在荥阳城下项羽将汉军团团围住,结果又多疑猜忌范增,功亏一篑。刘邦基本上能够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在与项羽的争霸中对张、萧、韩三人十分信任。另外,刘邦能够当机立断,鸿门宴上刘邦看出杀机后立刻撤离,留下张良善后,一口气狂奔回营诛杀叛将曹无伤,这个时候项羽大概还是在为刘邦送他的一双白璧而高兴着呢。

  项羽和刘邦性格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而这导致最后截然不同的结果。从中我们看出,做事要有手腕,但是不能纯粹使用武力硬碰硬,以柔克刚不失为好的方法。我们要对同伴有足够的信任,如果人与人之间存在芥蒂,合作是不可能愉快的。另外,做事需要果断,不管什么情况都要冷静而迅速的思考,不能犹豫再三,错失转瞬即逝的机会。

  历时*五年的楚汉战争经垓下一役终于落下帷幕。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这其中有无数有声有色故事让我们印象深刻,但战争都是由血与泪支撑的。刘、项两人争夺霸权的战役最终导致了百姓的流离失所。和*来之不易,战争永远是越少越好。

  初中《史记》读后感 3

  司马迁的《史记》鼎鼎大名,她既是一部文学巨作,也是一部史学巨作。书中记述了上自黄帝时期下至汉武帝时期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里面篇篇故事都很吸引人,让人感觉就像身处其中。我感觉自己读完史记有很大收获。

  《史记》中有很多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

  其中《五张羊皮》讲述了秦穆公用小小的五张羊皮就赎回了拥有治国之才的百里奚的故事,让我见识了秦穆公的智慧。这个故事告诉我:凡事要从多角度思考,从这个角度解决不了,换一个角度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成功。

  《完璧归赵》讲了蔺相如用机智的头脑把和氏璧完好无损的从强大的秦国带回自己的国家赵国的一段历史。这个故事告诉我:有时机智的头脑或许可以胜过十万雄兵。我太佩服蔺相如在遇见大事时的处变不惊了。

  《烽火戏诸侯》这个故事就更有名了,周幽王为了讨自己宠妃的欢心居然点燃烽火,戏耍诸侯,拿国家大事开玩笑,最终导致国家灭亡,这可是个惨痛的教训,她告诉我们:不能因为小事而不顾大局,否则就会酿成大错,后悔都来不及。

  我很敬佩司马迁完成这部巨作的毅力,因为他当时忍受着皮肉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付出的一定比正常人更多。我就缺乏这种毅力,我应该向他学*。

  《史记》这本书很精彩,作者也让我们非常敬佩,让我们一块好好读读这本书吧!

  初中《史记》读后感 4

  夜空漫漫,历史的星空里有许多英雄。《史记》中,到底有几个算的上真正的英雄呢?

  或许有人说:“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可谓英雄。”我认为秦始皇不可。原因有四:第一、秦始皇虽然扫**,但统治极其腐朽。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求取仙丹,耗费国力。第二、秦始皇教子不当,其子胡亥同李斯、吕不韦谋权篡位。第三、秦始皇自认功劳胜过三皇五帝,过于骄傲。第四、统治之间太过残暴,死后,还让许许多多无辜的人陪葬。所以,秦始皇不能算为英雄。

  再有人说:“西楚霸王项羽可谓英雄。”项羽此人优点极多——懂得爱民,英勇无比,破釜沉舟打败章邯。但项羽不懂得用人,未能重用亚父范增等一大批人才,虽在战场上扬言愿与刘邦决一雌雄,最终兵败自刎未能统一天下。假如项羽能重用范增等人,我想刘邦也未必能称帝。不懂得用人,所以,西楚霸王也项羽不能谓之英雄。

  “那汉高祖刘邦可谓之英雄?”我认为不可当做英雄,汉高祖此人虽在破秦之时善于用人,但自从建汉后便开始大肆杀戮良臣,韩信、彭越、黥布三大开国功臣先后以“谋反罪”被杀,但还好有张良、曹参、萧何三人帮助,不然早就亡国了。文种、伍子胥、苏秦等不知功成名就之时隐逸归田,而偏偏去与君王同喜同忧,结果只落得自杀归天,也不能谓之英雄。蒙恬蒙毅兄弟二人,虽为秦始皇立下汗马功劳,但终究被胡亥所杀,而蒙恬却怪罪于修长城,不荒唐吗!更不能谓之英雄。

  但我认为春秋霸主齐桓公、晋文公可以当选为英雄。因为二人都曾在外流亡过,知道百姓疾苦,又有管仲、狐偃等忠臣辅佐,故能称霸一方。专诸报恩刺杀王僚,虽成但身死;豫让报智伯之恩二刺赵襄子,临死斩空衣报仇;蔺相如完璧归赵、渑池之会、负荆请罪;还有荆轲刺秦王未成被杀身亡……一生舍己为国,“义”字当先,个个都可当做所谓的英雄!

  读《史记》可尝得从古至今的英雄所绩。英雄的“义”字!

  浩瀚的历史星空中,英雄繁星点点;渊博的《史记》故事中,篇篇让人激动。

  初中《史记》读后感 5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3)

——《史记》读后感600字 (菁华3篇)

《史记》读后感600字1

  《史记》是一部记录着我国伟大历史的著作,他的作者是司马迁,这本书个馆地记录了*朝代的兴替,恰当地评价了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在线了当时波澜壮阔的历史社会画面,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了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些一心为国家,为百姓着想,服务的以国之君,和只顾贪图享乐,把国家大事放在一边,欺压百姓的暴君,*。他们的性格,心里的想法是截然不同的,所以,他们统治出来的国家也是有着天壤之别。

  正直的国君统治的国家人民安居乐业,生活幸福,把国家也治理得井井有条,而*的国家人民不能安居,被巨大的税额所击垮,民不聊生,文武百官也不得安宁。

  一个好领导可以治理好一个国家,也可以带坏一个国家;一个领导可以创建一个国家,也可以毁灭一个国家;一个领导可以给他的百姓幸福,也可以给他的百姓痛苦。可见一个好的领导是多麽的重要。

  很久以前,有一个叫虞舜的人就用自己谦恭有礼和蔼可亲的风范,和对事的公正管理好了一个国家。

  也有一个叫太康的*,糊涂昏聩,只知道吃喝玩乐,把国家大事放在一边,结果,这个国家没多久就毁灭了。

  所以,有一个好领导非常重要。还是那一句话——好的统领成就好的国家!

《史记》读后感600字2

  书是人类世界的瑰宝,人类的进步离不开他的存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类离不开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史记》。《史记》是由我国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用一生的心血写成的,都收集了《史记》中的最精华的部分。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很受人们喜爱。而且文中的几个故事多事都是真实的历史事件。那些故事使人一读就引人注目。这次,我就读一个故事给大家听听。

  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大家都知道吧!可是大家并不会非常的了解他的为人,一生的事迹。屈原名*,是战国时期的楚国人,与楚王是同性。他从小就刻苦学*,记忆力超群。他们关心国家的盛世存亡。后来楚怀王被秦王拐骗到秦国里,还被胁迫拿出土地交换。怀王不肯,后来被秦国囚禁冤死。

  他的儿子顷襄王继位,可是顷襄王也是个不明是非的君王,一些奸臣在顷襄王面前说屈原的坏话。后来,屈原被流放到了江南。秦国攻进了楚国的都城,焚烧了楚国的庙祖,铲*了楚国的祖坟。屈原听到消息后他不愿意看见楚国灭亡,于是他抱着一块大石头,沉入了汨罗江。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就这样走过了一生。屈原沉江那年,一些附*的人为了纪念这位坚贞不屈、刚正不阿的伟大诗人就在这天把粽子扔进江里,划龙舟来祭奠伟大的屈原。

  在《史记》这本书中收集了许多故事,有上古时期的传说,还有历史的光辉。《史记》几本书很有价值。希望同学们能看看。

《史记》读后感600字3

  《史记》不但是*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以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实在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究竟往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四周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往无回。固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 风萧萧兮易水冷,壮士一往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往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往游说各国,终极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凡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气力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这样令我受益匪浅的故事史记中还有很多很多,看了后让我崇敬太史公的刚正不阿,仰慕这些英雄的雍容大度,更加喜爱古典文学中千丝万缕的尽唱。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4)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合集十篇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1

  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手捧一杯清茶,在万物萧瑟的秋天里,我读完了由老师所推荐的百年佳作《飘》,自觉感受颇多,它像钥匙一般,使我不由得打开了尘封已久的心房,走进了复杂的内心世界。

  合上最后一页,我最强烈的感想就是人性是复杂的。我喜欢斯佳丽的机智勇敢,喜欢瑞特的成熟沉着,喜欢艾希礼的温文尔雅,也喜欢梅兰妮的贤淑温柔。整部作品的人物形象生动而又富有现实存在感,将人性中的善与恶、自私与不忍表现得十分到位。若说最感染我的,就是作品的女主人公斯佳丽。人本身就是矛盾的个体,得到的和拥有的有时自己也没有弄明白过。或许,只有像斯佳丽一样,到了最后一切才拨云见日,明白这一路走来,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得到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

  谈起斯佳丽,她算是一位让我又爱又恨又不得不敬佩的女人。她骨子里有着贵族独有的傲气,活得那般自信乐观。她喜欢艾希礼,但可悲的是她却不了解艾希礼。如若她了解艾希礼,就不会在他和瑞特之间陷入茫茫之感,就不会在他和梅兰妮结婚后还对他抱有一丝念想。她只是给艾希礼穿了一件自己意向的、喜欢的华美外套,而她爱的,只是那件外套,而非艾希礼本人。遗憾的是,这些直到瑞特最后离开的那一刻,她才明白过来。在爱情上,瑞特不停地付出着,而她却一直理所应当的接受着。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是相互的,一味索取的爱情必将破裂,所以最后一个爱她的人也离她远去便定格为了整部作品的结局。

  多么的遗憾、纠结:到底是因为她的私心还是因为不懂?但这些都无法掩饰一个事实:在情感的世界里,她是一个无可非议的失败者。因为她和瑞特都不是神,一泼,水就淌出来;一砸,梦就摔碎了;而瑞特一离开,她的魂魄也就散了……

  突然想起钱钟书在《围城》中所说:对于吃一串葡萄,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先挑最好吃的,另一种人把最好吃的留在最后。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她每吃一颗都是剩下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最坏的。但是事实却适得其反,缘由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想斯佳丽就是第一种人,所以她活在了回忆里。梅兰妮是幸运的第二种人,所以活在了希望下。斯佳丽啊,欲望装饰了你的外表,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可谁来装饰你内心枯竭的渴望和思念?你的感情包裹着这般的凌乱之美,你还能爱,能恨吗?

  但是在现实中,她是却是生活的强者。逃难的时期,她竟由五彩变为黑白,放弃贵族的身份,下地干农活;在北方佬占据之处做起生意,经营着父亲的庄园……她的肩上担负着太多的责任,这些无形的责任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是否太过沉重?但她没有妥协,迎面而上,并且在最危难的时候,她没有丢下待产的梅兰妮,陪伴她顺利生产,在以后的日子里还同她共同生活。多么善良的姑娘啊,喜欢她,喜欢她对土地的执着热爱,对生活的乐观。她使我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们要靠自己的奋斗来创造、改变命运。她的身上有着太多女性所缺乏的东西,在她的身上我看见了女性身上坚强、执着、乐观的金子光芒。

  这样一来,我似乎也分不清我对斯佳丽究竟是爱还是恨,自己也陷入了矛盾之中。但是我想只有让人又爱又恨,又憎恶有怜悯的文字人物才是一个有血有肉、有骨架有情感的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

  整部作品应该来说是以悲剧收场,但就在这让人无限回味的遗憾中,我们看见了人性的自私与善良,果断与决绝,看见了一个复杂而又深刻的内心世界。《飘》,就如名字一样,没有形式,也没有任何方向地,飘进了我的心中。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2

  有些事像是一个圈,冤冤相报不了结,一个超级大国的崛起,必然伴随着与邻国的激烈竞争,在进行中击溃敌手,在发展中压制他人,在战斗中取得胜利。只可惜战场上一将成万骨枯,超级霸主的地位又能使多少 白发送走黑发。晚年丧子之痛,只有亲身经历才能知道那痛的滋味。 冷战中,美苏两个突然崛起的新兴大国为夺霸主之尊,发动各种战争,是天下生灵涂炭,人民为之怨声载道。这当然也为两个超级大国带来了毁灭性的灾害,苏联战败,直接解体,美国胜利之后便是迅速发展经济,战争拖垮了许多国家。但对于和*世界来说:霸主的地位又何必去争,战争又何必去发动。只需要打好与世界人民的关系,全力发展经济,以经济带动其他国家。只有在道德上懂得谦让,才能让世界心服口服。因此,所谓的胜利,便是仁爱,而这,早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教育家孔子便将其提出。战争,是消耗自身的存在,是最粗暴的存在,是积累愤怒的存在。战争,只能让失败者口是心非。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为何非要争一个第一的存在?答案我的朋友,在风中飘荡,答案在风中飘荡。 战争什么时候才能被禁止,世界什么时候才能实现真正的和*。怎样才能医治人类那颗麻木的心灵。在这个社会上,什么都可以丢弃,唯独仁爱不可缺,在我国五千年的岁月里,总有人将“仁爱”重新拾起,擦拭,奉还于我们的神坛。因此我们才能经千年颠沛而魂魄不散,历万灾厄而总能重生。人类在战争面前已变得麻木,这世界必须多一些像鲁迅先生一样:为拯救祖国灵魂,弃医投文,为刺激人类灵魂,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个人只有灵魂上的**,才会拥有思想上的**,肉体上的**,才能够获得自由。无论如何,我们要始终谨记仁爱,教育他人的终极目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

  人们只有教育程度高,文化素养高,才能够了解仁爱并掌握仁爱。仁爱是世界一切善良的根源,只有世界上人人都学会仁学而不爱他人。才能将炮弹永远禁止,才能使饱经血泪的印第安人终获自由,才能让让所有人看到天空的颜色,才能医治人类那颗麻木的心灵。这便是答案,哦,我的朋友,你在风中飘荡,答案在风中飘荡。 自白家争鸣孔子提出仁爱以来,多少朝代将儒家作为正统思想,秦朝因焚书坑儒导致延续至二世便被灭亡,汉朝“黑黜自家,独尊儒术”使儒家思想在历史长河中大放异彩。因为仁爱的存在,才能使我们发展至今,才是我们有了丰厚的文化底蕴。才使我们能够骄傲地称自己为中国人。世界人民崇尚和*,因此我们中国人有责任将仁爱传播全世界。我们有责任像世界上那些无国籍医生一样,救死扶伤,冒着炮火前行,我们有责任使世界停止战争,充满和*,让飞鸽自由地在天空中翱翔,让橄榄枝愉悦的生长。答案,哦,我的朋友,你在风中飘荡,答案在风中飘荡。是啊,答案就在我们身边,为何还要到别处苦苦地思索呢?

  仁爱的传承与发扬者都是壮志满怀,肩担天下,敢与前去实现抱负无畏强者。忧以天下乐以天下,以一颗赤子之心救万民于水火之中,以单薄羸弱的身躯承载着民主大义。百家争鸣的思想中只有儒家有一种“当今之世,舍我其谁”的轩昂霸气,只有仁爱有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博大胸怀。 孔子,孟子乃至后世的朱熹,王阳明等理想主义者,面对当时混乱不堪的世道,他们没有放弃,用毕生的精力和持之以恒的毅力去实现自己心目中那个仁爱的王国,不管成功与否,他们毕竟努力过,他们在中华经典中也留下了璀璨的一页。《论语》《孟子》这些在中华经典中也留下了璀璨的一页。《论语》《孟子》这些千年不朽的篇目,至今仍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从茹毛饮血到万家灯火,从点点滴滴到大江大浪。一切的一切都证明着,都洗涤着这些万古流传的经典史篇,都为后人留下了极为宝贵的经验。同时也为仁爱的传播做了极大的贡献,使仁爱终成正统,他们在历史长河中,思想的光芒永远闪亮。 仁爱,是强国之本,是立国之基,对于仁爱的传播,必须从青少年做起,正如梁启超先生所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志则国志。因此世界和*要从我们青少年这一代做起。莫欺少年穷。我们应将仁爱传播,将在风中飘荡的答案传播,使世界变成美好的人间。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3

  每每去图书馆借书,总不会去看《飘》,它很显眼但让我很害怕,因为它的厚度。第一次决定让《飘》离开书架是在观看了电影《乱世佳人》之后,*4个小时的电影正如其*千页的著书,只要你开始迈入,开始欣赏,其长度或者说厚度便让你的胆怯之情消失殆尽。我向来最怕看外国名著,难记的人名、多线的人物关系以及复杂的故事情节,总是让自己放弃接受外围著作熏陶的机会。不过,《飘》是除《巴黎圣母院》之外,又一本让我喜欢上的外国文学。

  说《飘》“厚实”,一点也不为过。不仅是指它的页数多,更是指其覆盖面的广——政治、经济、道德、爱情等诸多方面都有涉及。《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唯一的作品。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以庄园主小姐Scarlett(斯嘉丽)与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的纠缠为主线,伴随战争发生后的各种变迁,奏响一曲人类爱情的绝唱。其堪称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著之一,由费雯丽和克拉克·盖博主演的影片亦成为影史上“不可逾越的”的最著名的爱情片经典。

  相对于《飘》,它有个更为熟悉的名字——《乱世佳人》,不过,后者的命名过于直白,且直指主人公斯嘉丽;而前者更具内涵,更富想象力。无论爱情、梦想,还是一种文明,乃至一个生命,都终有随风而飘、而消失的一天。

  主人公斯嘉丽的前两段婚姻,一个是出于妒恨,抢先嫁给了Melanie(梅兰妮)的弟弟查尔斯,查尔斯很快就在战争中死去了,斯嘉丽成了寡妇。另一段是为了重振破产的家业,由此骗取本来要迎娶她妹妹的暴发户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这两段婚姻中,斯嘉丽都是不幸福的,因为她的心里一直都藏着一个人—Ash—ley(艾希礼)。尽管艾希礼已经与梅兰妮结婚,斯嘉丽还是抱着“艾希礼是爱我”的幻想,导致真正爱她的和她所爱的Rhett(瑞德)离她而去。小说中艾希礼的爱对于斯嘉丽来说,就像一个“逝者”,已经飘远,远得那么缥缈、虚幻、不真实,却一直被斯嘉丽追随,空虚地缅怀爱情。她感情的悲剧,提示我们:总说逝者如斯,当不舍昼夜地来到的那么一天——梦想被现实打破,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的梦想;抑或是爱情面临抉择,我们不得不静下心来仔细掂量和权衡;抑或是突然发现原来死亡离我们那么*,我们不得不思考人生的意义的时候。我们是选择看清一切然后悲观空虚不知所以地活下去?还是抛开死亡这一终端,“盲目”地积极活下去?面对“逝者”,是在缅怀中活下去?还是抛弃过去,重新上路?

  或许,这就是《飘》这本著作,除去爱情、政治、社会、道德之外,更深层的思考。

  小说塑造的斯嘉丽是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残忍的、自私的女人,但时代的变迁,让我们看到了她的成长。她勇于承担责任,她敢爱敢恨,让我实在佩服玛格丽特·米切尔女士能将她塑造得那么鲜活,那么有血有肉,不愧是十年磨一剑的作品。

  小说结尾写道:“……无论如何,明天总已换了一天了。”在开头,斯嘉丽的父亲曾经对她说过的一句话:“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所有的爱,所有的恨,很可能只需一缕阳光就可以消融,也很可能像*行线永不相交。所以,我们能做的,唯有珍惜拥有的人,因为我们总是并不确切知道我们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太多的人只有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去珍惜。泰戈尔有一句诗说:“如果错过太阳时你流泪了,那么你也将错过星星了。”历尽沧桑,才学会忽略过去,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飘》实在值得一看,每看一次,就会有新的感慨。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4

  看完《九州飘零书·商博良》,不胜唏嘘。只觉得在九州坑里找到这么一本已完结很不容易。看到江南写出这种风格的也很不容易。看完之后觉得大病了一场,陷在里面出不去。

  故事从一个写书的人开始,他在青楼里收集关于商博良的故事。一个年老色衰,但风韵犹存的**把这个故事婉婉道来。

  故事的前半段一直在渲染云州密林的诡异,蛊术,巫民。以及走云荒的危险,九死一生。“走云荒,就是毒蛇口里夺金珠。”走了十几年的祁烈反反复复这样说着。这些走云荒的汉子还是义无反顾地走进去。马帮的彭黎,苏青,祁烈还有商博良,在密林里一路披荆斩棘,杀蛇,破蛊术,同生共死,似乎是情比金坚。

  而故事的后半段却活生生撕破这份来之不易的情谊,把人性最恶的一面展示出来。说着生死患难,却终归是自相残杀,以死绝而终。

  祁烈为了向大家介绍云州讲了很多故事。都笑称主人公是小伙计,仿佛和自己毫无关联。那些故事支离破碎,有时还自相矛盾。有些人信了,都死了。有些人看似信了,最后却杀了祁烈。无论怎么看,祁烈都是一个直爽,有毅力,有情有义的好汉子。终了,却发现,他隐瞒了太多的事。那些故事是假的,还是他亲身经历也无从可知。那十二个兄弟的死是他无心之过,还是他刻意设计也难以评判。权当他所说的话全是谎言,至少,有两处他的确发自肺腑地动了真情。一次在他到达鬼头镇,他深深眷恋地看了一眼。一次在他劝商博良离开鬼头镇。

  蛊母说,离开的人,就不要回来。这话或许是说给祁烈听的。

  他来过,又走了。所以带着一些人回来了。他没说实话,设计杀了些人,回来看了一眼,死在了这里,却也心甘。

  至于彭黎,他所做的一切,都来自于贪婪。毒母说,外乡人把很多不该存在于云州的东西带进来了。她指的是贪婪。蛊母说,金钱,女人,土地,你们不就是为这个进来的吗?苏青说,我们不是,我相信彭黎。可最后彭黎杀了这个跟了他十几年的人,为了一个女人。

  其实他们走云荒从来都不是拥有正义的理由。他们想赚钱,想要女人。把绸缎贩卖,带回很多蛊,然后回东陆高价卖出。他们贩卖兵器,金子甚至女人。彭黎太贪婪了,最后死在了女人的手里。

  云州本该是一片净土,虽毒蛇毒蝎到处都是,但人与人之间本没有那么多爱恨。但来自东陆的人带来了太多的东西。贪婪,欲望,爱恨,金钱,权力。可全书中写的最狠辣的巫民们,却是人心最纯净的人。就像商博良最后说,你们不懂东陆人的心。

  人心是最难懂的东西。而这些巫民不懂,他们选择用最极端的方式处理所遇见的一切。

  商博良的人物塑造极其出彩。可乍看之下,怎么看都觉察不出什么性格。他总是淡淡微笑着,看什么都处变不惊,似乎内心冰冷得像一块石头。故事的最后借由说书人之口,却将他的人生勾勒了出来:

  我说他其实早已死了,只不过是一具空空的躯壳,带着那只青玉色的瓶子飘零在九州之间,想要找一个地方埋葬那只瓶子,和他自己。

  其实他只是一个人间流浪的无心人与多情客。为情所困太久,渐渐消磨掉了原本多情的心。他和别人讲当年项空月南下五百里直取云中拜访谢玄,又在谢玄门前掉马而去的故事。他说,项太傅在抵达目的地之前已经知道了自己想问的答案。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寻寻觅觅,天涯辗转,没能抵达他的云号山,却在半途明白了什么,最后死去,还带着他淡淡的微笑。

  人生其实也是这样。弗吉尼亚·伍尔芙说:“人生的意义或许永远没有答案。”商博良或许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或许没有。祁烈说,你这样的人,经历了人世间最好的事后,就应该找个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把命送了。

  商博良当时只是笑,没说话。或许他是赞同的吧。在人间流浪的人,又有哪里是最好的归宿呢?

  这是一个讲述着极端的故事。极恶与极善,只一念之间。爱与恨,也只是一念之间。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5

  回眸历史的长廊,任《飘》将我带入美国内战那个特殊的年代,去经历一位出身南方种植园主家庭女子坎坷跌宕一生的故事。很喜欢《飘》这本书,喜欢郝思嘉的性格,每次读完,我的心情都久久不能*静。

  小说《飘》是美国著名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主人公郝思嘉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直接影响了我,在战火和生活的磨砺下,成就了她坚强的性格。

  她如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绽放着属于自己十六岁的花季。初次与她相识是书中所描绘的一次聚会上,她身着绿色花布裙,有着一双令人着迷的蓝色眼眸,显的极其恬美。她从生下便过着安逸的生活,那时的郝思嘉是人生中最美的时候,她是社交的宠儿,却遭遇了情场失意的痛苦。她倾心已久的邻居卫希礼却娶了她的表妹媚兰,之后苦难、困苦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她如同一颗向上攀爬的藤萝敢爱敢恨,争取自己的幸福。她爱上了邻居卫希礼,不顾他将要和媚兰结婚,在野餐会上,单独约见了卫希礼抓住机会,向他表明了自己的心意,不幸的是遭到了拒绝。郝思嘉觉得自己颜面扫地,为了报复立即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她敢爱敢恨,大胆追求自己所爱,在当时那个年代来说,这需要很大勇气。

  她是个纠结的矛盾体,但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郝思嘉喜欢着卫希礼,所以说媚兰占据了卫希礼妻子的位置,是郝思嘉的情敌。尽管郝思嘉从心里并不喜欢媚兰,却因为对卫希礼的承诺,在最危难的时候,陪伴着、照顾着、关心着媚兰。她心里也曾矛盾,责任心还是打消了她这个想法,对媚兰尽了自己所能尽到的责任。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和感动的是在面对一个个挫折和打击时,郝思嘉直面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亚特兰大失陷,郝思嘉一心盼望着回到温暖的家,当她千辛万苦回到塔拉时,不得不面对对她的又一打击:最疼爱她的母亲去世,父亲因受不了打击精神失常,被洗劫一空的家,老老少少十多口等待着吃饭,生活的重担一下子压在她的身上。过去是多么安逸的生活,现在留给她的只有战争带来的伤害和洗劫一空的塔拉。巨大的落差与失望并没有打垮她,而是使她更加坚强,她把眼泪留给了自己,逼迫自己柔嫩的内心化为坚固的铠甲。在一个寒冷漆黑的夜晚,喝了点酒的郝思嘉躺在床上,不断想着她今后的生活,明天、明天还有许多事情去做,她要继承家族的使命,把最不幸的变成最美好的,现在的塔拉就是她的命运,她奋斗的所在,她必须攻克他。看到这些,我不由得心疼这个姑娘,所有的一切只得由她来承受。在塔拉那段艰苦的日子,在曝晒的阳光下,她亲自下地摘棉花,拎着篮子在烈日下到邻居废弃的果园里挖剩下的蔬菜,甚至为了生存杀了一个前来偷盗的士兵。在塔拉受到要挟时,她又不惜牺牲自己,嫁给了妹妹的男朋友,却也受到许多指责,救了水深火热之中的塔拉。

  通过书中详细具体的刻画,我为郝思嘉不畏艰难,坚强面对和执着的勇气所感动,在带给我心灵感染的同时,她和白瑞德一波三折的爱情之路也让人唏嘘。一开始白瑞德是让郝思嘉所讨厌的形象,他好像能看透郝思嘉的心思,永远在戏弄和挑逗郝思嘉,在郝思嘉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又倾尽所有来帮助她。后来经历了重重坎坷,白瑞德娶到了郝思嘉,他对郝思嘉有着赤热的爱,却因为郝思嘉一次次对卫希礼的爱意让他终于决定放手。其实郝思嘉意识到自己爱的人是白瑞德时,他已经离去,但结局最后尽管郝思嘉伤心难过,但她想把他从新追回来。人们总在失去时,才知道珍惜。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东西也是《飘》带给我的另一个启示。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这是郝思嘉坚信着的。她一生坎坷,却从不放弃,总是坚强面对。这正是这本小说所传递给我的精神,也是《飘》的魅力所在。读《飘》、读郝思嘉、读她带给读者的精神!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6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理智的父亲,过惯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解的。如果她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她爱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碎就是碎,再也回不去,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解他。最后,他绝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7

  为时10年的《飘》,在玛格丽特·米切尔笔下,生动的讲述了一批在美国南北战争年代诞生的出色人物。将*九十万字的小说,在花费*两个月的通读后,我丝毫没有以往的征服的成就感,围绕我的只是淡淡的惆怅。梦境里永远是思嘉与瑞德奇特的朦胧的暧昧爱情,媚兰与思嘉之间揪心的友谊,以及希礼和瑞德之间在动乱社会中的异样人生。

  亚特兰大附*的一个名叫陶乐的种植园小姐郝思嘉,用她的经历告诉我们:一切都会随风飘逝的,一个逝去的年代被战火所焚烧。迷人的外貌让她误认为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她,因此,在表白遭到希礼拒绝后,为了面子,虚荣甚至骄傲,赌气选择了婚姻。为了钱,不择手段,甚至果敢抢走自己妹妹的未婚夫。为了功利,不惜代价,甚至独自出去,像男人那样去工作。作为一个矛盾体,作为爱尔兰人和亚特兰大人的结合体,思嘉让人觉得可恶,可恨,但又可亲,可爱。

  思嘉对于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她的幸运在于,她有一个不求回报爱着她的瑞德。瑞德与思嘉之间有许多例如霸道精明等等相似的地方,或许也正是这样,他们离不开又见不得。瑞德,用一个男人所能爱的限度来等她,来包容她,来纵容她。这就是她与他的爱情。

  希礼是思嘉所得不到的,思嘉确是被瑞德所偏爱的,从此便有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这句话也在结尾处,得以充分展现。旨在告诉我们:在爱情当中,一味的固执可能会失去最珍贵的东西。正如瑞德所言: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

  “爱情诚可贵,友情价更高。”

  媚兰,她没有思嘉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相貌,却有少有的聪慧头脑与坚强内心。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可以为她去死。可悲的是,思嘉就媚兰这么一个真正爱她的朋友,唯一的朋友。正如“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媚兰一次又一次的用自己的名誉来挽救思嘉,从来对她不离不弃,毫无怀疑的去相信她做的每件事,但是,直至她死的那一刻,方才得到思嘉所谓的真正的友谊。

  相反,思嘉呢?为了振兴家业,将她们视为包袱,为了得到希礼,将媚兰视为情敌,此时不尽让人觉得她的无情。在人的一生中,究竟会有多少朋友,又有几个真正的朋友?真心的对待每一个朋友,友谊会使你一辈子富有的。

  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失去昔日美好的家园,生计这个从来不思考的问题成了最棘手的问题,希礼畏惧了,退缩了,甚至躲在了思嘉和媚兰的庇护下,因为她们都爱他。希礼对于那时的社会竭尽全力进行了歇斯底里的呐喊,因为他比任何人都彷徨,都无助。

  他,看似比瑞德高尚,但,事实呢?瑞德,一个被认为是流氓,奸细的所谓下流人却懂得如何在战乱年代生存,懂得改变,敢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善于改变。相比之下,希礼又是怎样?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像希礼那样因追求自我而丧失自我的人不在少数,把握好自己的人生,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负责。正在人生的黄金年龄,在经济社会中精神问题的取舍,在新生事物涌起的时候,适应还是回避,这些都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思嘉,一个时而面熟,时而陌生。有时让人谅解,又有时让人莫名其妙。或许,这一切来自于“真”。作者借着犀利的言语,丰富的心理活动,形象的描述出每个人的特色来,真实的让人无法抗拒,让人觉得更加亲*。

  不管对待爱情,友情,还是对待人生,真诚的对待总没有错,今天想不透彻的这些问题留给明天吧,不论怎样,明天还会是新的一天。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8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特别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符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子,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己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后,当知道自己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助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助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直知晓的。最后,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该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妇女。

  即使是到了现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对比。我一直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写得很模糊。尤其不能接受,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直以来都是知道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后,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不过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不过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小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非常有岁月感。觉得自己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籍本身的内容是不会碎的,书中人物的精神也不会碎。如果有灵魂,我也不会碎的。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9

  看过《飘》的人都应该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她和我很像。她倔强,要强,不是那种大家闺秀类型的,可是我总能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觉得我应该从她的事迹中学到点什么吧。

  首先,先提提她的外表。不能说她完全和我一样,还是有很多地方不同的。比如相貌,这点我不能否认,她很漂亮。她的漂亮可以把任何一个男孩子迷倒,不论年轻、老幼。她有一双迷人的绿眼睛,纤巧的身子,白皙的皮肤,睫毛黑而弯,多么美的可人儿!光看她的外表,是看不出她的思想、性格的。凭第一眼看,她是一个温柔、端庄、文静的女子。但谁也不知道,她的仪表是在爱伦(她的母亲)的严格管教下做出来的,其实她的内心十分的火热、活泼。

  她不喜欢读书(在美国南北战争时,南方联盟的人们都是这样),喜欢野餐、聚会。她爱玩,好动,这点倒是继承了杰拉尔德(父亲)的爱尔兰血统。她大胆,不像媚兰和其他女孩子那样安分又过于弱不禁风,只会说:“是,太太”“好的,太太”。她放肆,但又听妈妈的话。在美国的那个时代,女孩们没有真正的自由,只能示弱,用他们的话来说:“女人们只有向男人们示弱,男人们才喜欢。”好像只有男人们最为重,女人们只是为了嫁人,只是为了讨人喜欢而已。

  我最不喜欢这样的观点,说得我们女孩子一文不值,只是为了服侍男人而活着。而斯佳丽不是,她敢说敢做,有自己的主见,不甘示弱。她有其他女孩子没有的特点,更使得男孩们对她穷追不舍了。

  可是,维希礼没有,他也爱着斯佳丽,可是,从没向斯佳丽表白过。他知道,他和斯佳丽是不同性格的人,他喜爱读书、听音乐,而斯佳丽喜欢打猎、骑马。于是,他和媚兰订婚了。媚兰是个知书达礼的女孩,她了解维希礼,可她没有斯佳丽的火热,没有她的活泼。当斯佳丽知道这件事后,自然就愤怒了,她向维希礼表白了,但维希礼拒绝了她的告白。

  极度的气愤使她做过了头。因为这时,一个害羞、腼腆的男孩向她求婚——斯佳丽此时没有心情理他,她心里只有维希礼,只是“哦”“啊”地回应了,想不到她竟会答应他地求婚!被希礼气昏了!

  但,结果是——两个礼拜结婚,结婚一星期后就去参加南北战争了,两个月后死了!在斯佳丽还是懵懵懂懂地时候,就这样来去匆匆了。她成了寡妇!

  我也气愤!不过,她才17岁啊!正当青春年少的时候,要让斯佳丽这样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思绪就这样停止吗?寡妇装是一身黑的,斯佳丽不能再穿漂亮有花纹的衣服了!分明就是摧残妇女嘛!寡妇不能跳舞,不能和其他男人搭话,不允许守寡没到一年的女人参加社交场合!怎么能这样!这对一个17岁的少妇太不公了!但是,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会遭别人的指指点点的!

  我讨厌这样的社会,我同情斯佳丽!但是,归根究底还是只能怪她自己了!如果当初不被气愤冲昏头脑,明智一点,理智一点,就不会和查尔斯结婚了,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也许她还是那个活泼可爱、敢爱敢恨的女孩呢!

  我厌恶那个时代,它剥夺了女孩们的人身自由,剥夺了女孩应有的权利,女孩们也是有尊严,有思想的!还有的是,斯佳丽也给了我教训,凡事不能过分要强,要理智地思考问题。我想,我虽然和斯佳丽出奇的相似,但也有和她不同的地方。我自然同情她,也要通过她来进行自我改善,我相信我会做得更好的!不断完善自己,才能成为出色的女孩!

  阅读《飘》读后感1500字 10

  现在很少有人看外国名著了,出于重温,我整整化了一个星期,专心读完了美国长篇小说《飘》,这部不朽的传世名著,确有其不朽的文学价值,引起读者的共鸣。

  《飘》或叫《乱世佳人》主要描写主人公斯佳丽(也有释成斯克雷特)爱情婚姻的故事,同时,小说通过美国的南北战争,种族斗争为主线,描写了斯佳丽一个天真的少女,由于无知的婚姻,三嫁丈夫,最后成为一名寡妇。由于战争的磨难,使她的人生不断成熟,终于事业上苦苦经营有成,她的三度婚姻却空空一场。

  从小说的全部过程看,斯佳丽有得和失的二个方面。失的方面,年轻美丽的斯佳丽,深爱着上流社会风度翩翩的阿希利,而且成为自己心中的偶像。当阿希利与美兰妮结婚消息传到斯佳丽耳朵以后,这对一个天真的十六岁少女是多么沉重的打击,为赌气,使她作出了人生错误的选择,和自己根本不爱的美兰妮哥哥结婚,不久,丈夫在南北战争中牺牲,自己成了年轻的寡妇。第二次失败婚姻是嫁给富来克,动机不是为了爱情,为了保留父亲遗留下来的农场和跟随她身边一群人的生活,当瑞特不借给钱,使她又赌气嫁给了有钱的富来克。为了事业,她根本没有承到一名妻子的责任,缺少对家庭的照顾和温暖,导致丈夫误入“***”被抢决。又第二次成为寡妇,第三次是和瑞特结婚,这应该是一场圆满的婚姻,也实现了爱情、婚姻、事业共同发展的目标。可是,她还是念念不忘阿希利,对阿希利的爱是挥不去,抹不掉,结果造成瑞特绝望出走。到了最后,自己心目中的形象,战争创伤以后的阿希利却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也反映了那些风度偏偏的贵族公子哥,在战争和乱世面前的无能,困难面前的颓废,斯佳丽失去了一切爱,也对爱彻底失望。当然斯佳丽也有得的方面,战争苦难磨练了她,她父亲爱尔兰人的坚强、勇敢、泼辣性格造成她是一个事业型的女性,她学会了劳动,学会了管理企业,学会了商业谈判,学会了上流社会里的社交活动,因为她的母亲是法国上流社会有教养的女性,遗传造成斯佳丽本心善良的一面,她善于帮助别人,关心别人,同情底层,遇到困难想得开,不计较得失,这些都是主人公的可贵之处。

  作家玛格丽特—— 米切尔是一位富有才华的女作家。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主线,以种族斗争为背景来描写斯佳丽的人生,把乱世和佳人有机结合,增加了小说的可看性,更激起读者对斯佳丽的同情心。同时,小说把斯佳丽对阿希利深爱贯穿小说全过程,也激起人们对这位善良、正直、勇敢女性的爱怜。这种在心底里默默而深深的爱正是对爱情至高无上和高雅文明的理念,也是人们内心普遍向往和追求的一种爱,引起读者的共鸣,这正是小说成为不朽之作的重点。其实斯佳丽许多方面的错误选择,都是为深爱阿希利才做的,她后来选择了瑞特,应该也是幸福的婚姻,可是,他心目中忘不了阿希利,她的善良也使她忘记不了美兰妮临死前托付,要她照顾好丈夫阿希利。其实瑞特也有误解她的方面,这说明有时候爱是多么自私啊!

  作者才思是多方面的,小说不仅对场景描写、景物描写、心理描写、对话描写都出于高巧的艺术手法,特别对人物介绍不直说,而是娓娓道来,引人入胜,读而不厌。小说对战争、政治、社会、事业、生活、社交等描写广泛,读后增加不少阅历和做人道理,可见不愧为世界名著,本人读后也只能略见一斑,仅算班门弄斧,夸夸其谈吧!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5)

——史记少年读后感合集十篇

  史记少年读后感 1

  假期里,我从《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汲取了营养,领略到了历代英雄的气概与豪迈,也从他们的事迹中悟出了很多道理。

  书中“四面楚歌”的故事最吸引我。因为项羽不听范增的劝告,使得刘邦有机会利用陈*进言的离间计造成项羽与范增不合,缺兵少将的项羽无可奈何,最终落得落荒而逃的.下场。“四面楚歌”的故事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

  一个星期天,我和哥哥在小区里踢足球,爸爸看见了,连忙走过来对我们说:“小区里不要踢足球,容易踢到车子或玻璃。”我和哥哥嘴上答应着“知道了,知道了”,可爸爸刚一离开,我们就又偷偷踢了起来。没踢几下,只听见“砰”的一声,我们把一辆车的尾灯踢碎了!最后我们只能向父母要钱赔偿了车主。我的心里充满了悔意,要是当初听了爸爸的劝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唉……

  作为班长,我的学*成绩一直令人满意,也正是因为成绩还不错,我忽视了自己的行为*惯,总喜欢在课堂上和别人聊天,对此,老师专门找我谈话,记得老师曾语重心长地说:“你虽然成绩好,可是如果在纪律上不能认真遵守,又怎么能在班级中树立威信呢?”听了老师的话,我想到了“四面楚歌”的项羽,这次一定要听老师的劝告,改掉缺点!从那天起,我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再在课堂上聊天。果然,老师们都说我进步了,在班干部选举中,我也再次被选为班长。

  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好好做人,脚踏实地做事。《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的事例让我明白了,从古至今,不管是令人敬仰的帝王,还是我们新时代的小学生,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要听得进劝告,不要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史记少年读后感 2

  中国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寒假里,我读了史记,仿佛看到了野心未泯的庞涓,乐于助人的信陵君,百步穿杨的李广……

  《史记》中有一个故事让我非常喜爱。那是项羽的故事。项羽他十分骄傲自满,目中无人,自以为可以取代秦始皇,而且他总是不听别人的劝告,最终死在了东城。他还不知道他错在哪儿,仍给自己找借口:这是天意,并不是自己用兵的失误。但项羽身上有一种精神值得我学*:他在东城决战的时候,宁可死在战场上,也绝不当逃兵溜回江东。李清照曾经说过:“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读完《史记》,我懂了许多,从信陵君的故事中让我懂了:如果你想要更多的同伴,就必须乐于助人,待人温和,当朋友有危险的时候会为同伴出谋划

  策。从项羽的故事让我想到了自己:有好几次我在做数学题的时候,碰到了一些拦路虎,我并没有绞尽脑汁去思考,而是当个可耻的逃兵,直接跳过去了,甚至可能我连题目也没读清。读了项羽的故事后,我回想起来,真愧疚呀!

  《史记》中有许多爱国的.伟人,每个人的爱国方式都不一样。我们既不能像屈原那样国亡就投江自尽,也不能像子贡那样凭着三寸不烂金舌影响七国的发展然后以此拯救鲁国,但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譬如: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少用一次性筷子,少用餐巾纸,建议随身携带手帕,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这些看起来像是小事,但如果大家都做到的话,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我们国家也会因此变得更加强大。

  读了《史记》,不仅丰富了我的视野,还拓展了我的课外知识,更让我对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这可真是“书中自有颜如玉”。

  史记少年读后感 3

  寒假期间,我妈妈的一个朋友送我一套书《少年读史记》,我看完了第一本《帝王之路》,从尧舜禅让到汉武帝的故事,这本书描述了几位帝王如何坐上王位,以及他们的作为。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楚汉相争的这段历史故事。

  刘邦和项羽本来都是楚怀王的将臣,后来,项羽破釜沉舟在巨鹿大败秦军,一举成名,各路诸侯都臣服于他。不久,刘邦攻破了咸阳,项羽十分恼怒,他的部下范增提醒他:“刘邦想要称王,我们要想方设法杀掉他。”于是,他们在鸿门设了一场宴会,范增设计,让项庄舞剑,趁机刺杀刘邦,这就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而刘邦的部下项伯发现了他们的企图,就和项庄对打,保护刘邦。谋士张良帮助刘邦逃走了。

  项羽觉得楚怀王没用,就杀了他,自己当上了西楚霸王,与刘邦争夺天下,楚汉争霸就开始了。因为项羽有勇无谋,而刘邦有很多帮他出谋划策的'谋士,最后项羽在垓下听到了四面楚歌,他知道自己要失败了,但是他不愿意过乌江,没脸回去见江东父老,他就江边自刎了。曾经的西楚霸王走上了末路,而刘邦登上了皇位,成为汉高祖。

  楚汉相争这段历史故事无比精彩,我喜欢刘邦这个人物,因为他智勇双全,适合当皇帝,而项羽缺乏智谋,又不听他人劝告,最后只能一败涂地。

  读历史能让我们了解历史,懂得很多道理,吸取教训。《史记》的作者是伟大的历史学家司马迁,他在狱中艰苦的环境中写下这部史学巨作,被鲁迅先生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是一位睿智博学,意志坚强的人,他值得我们敬仰和学*。我决心要看完这套书,了解更多的中国历史,学*那些历史伟人的精神。

  史记少年读后感 4

  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参加了一个家庭历史学*小组,在网上和几组家庭一起学*《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我觉得收获非常多。

  在学*的过程中,以我为主持人展开学*的《鸿门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场让项羽失去天下的宴会令我充满了好奇心,在我的心目中,项羽是一位神勇无比的大英雄,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呢?李清照在《夏日绝句》中写道: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为什么他难以见江东父老呢?为什么他留不住人,八千子弟兵没有了,项伯也投靠他人,连范增也被气走?我的心里疑问重重。

  在准备《鸿门宴》课件的过程中,我开始认真阅读《史记项羽本纪》的内容,了解了很多项羽的生*事迹:小时候,叔父让他学写字和剑术,他略通一二后就不学了,叔父项梁说他,他却辩解道:“学剑术只能杀一人,学写字无非为了会写自己的名字。要学就学能够打败万人的。”于是,项梁教他兵法,但他也半途而废。由此可以看出项羽志向远大,但做事也容易浅尝辄止,轻言放弃,学什么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给他之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鸿门宴会上,虽然项羽清楚除掉刘邦对他意味着什么,然而最终还是被刘邦必恭必敬、诚惶诚恐的态度和言语所迷惑,错过了夺得天下的最佳时机。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语文课文《狐狸与乌鸦》。项羽就像那只爱听奉承话的乌鸦,让刘邦夺走了触手可及的一块大肥肉!巨鹿之战使项羽变得骄傲,他当时肯定很享受“威震天下”的感觉!“勇而骄,勇而无谋”这句话形象地描写了的项羽的目光短浅。他不希望任何人超越他。但最终,却让兵力比他少四倍的刘邦赢得了天下。令人惋惜。

  但是,项羽依然是我心中的大英雄,他的勇猛仍令我记忆深刻!“垓下之战”中,虽然他穷途末路,却没有向敌人屈服,保留了死前最后的尊严。这是一个英雄的失败之路,他的失败让我明白:一个人的性格会对他的未来产生巨大影响,与其说是“鸿门宴”让项羽失去未来,不如说是他从小养成的性格注定了他的失败!

  史记少年读后感 5

  假期里,我从《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汲取了营养,领略到了历代英雄的气概与豪迈,也从他们的事迹中悟出了很多道理。

  书中“四面楚歌”的故事最吸引我。因为项羽不听范增的劝告,使得刘邦有机会利用陈*进言的离间计造成项羽与范增不合,缺兵少将的项羽无可奈何,最终落得落荒而逃的下场。“四面楚歌”的故事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

  一个星期天,我和哥哥在小区里踢足球,爸爸看见了,连忙走过来对我们说:“小区里不要踢足球,容易踢到车子或玻璃。”我和哥哥嘴上答应着“知道了,知道了”,可爸爸刚一离开,我们就又偷偷踢了起来。没踢几下,只听见“砰”的一声,我们把一辆车的尾灯踢碎了!最后我们只能向父母要钱赔偿了车主。我的心里充满了悔意,要是当初听了爸爸的劝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唉……

  作为班长,我的学*成绩一直令人满意,也正是因为成绩还不错,我忽视了自己的行为*惯,总喜欢在课堂上和别人聊天,对此,老师专门找我谈话,记得老师曾语重心长地说:“你虽然成绩好,可是如果在纪律上不能认真遵守,又怎么能在班级中树立威信呢?”听了老师的话,我想到了“四面楚歌”的项羽,这次一定要听老师的劝告,改掉缺点!从那天起,我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再在课堂上聊天。果然,老师们都说我进步了,在班干部选举中,我也再次被选为班长。

  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好好做人,脚踏实地做事。《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的事例让我明白了,从古至今,不管是令人敬仰的帝王,还是我们新时代的小学生,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要听得进劝告,不要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史记少年读后感 6

  《少年读史记》是张嘉骅编著的,这套书是按《史记》的分类标准来分的。《史记》分本纪、表、书、世家和列传五个部分。我刚刚看完《少年读史记》的《帝王之路》,也就是《史记》的本纪部分,讲的是帝王或独揽大权的人的一些故事,如尧、舜、项羽、刘邦等等。

  《少年读史记》的内容简短,但是通俗易懂,所以我很喜欢看。其中尧的精神令我敬佩:他不把自己的位子传给儿子,而是让大臣选一个能干的人来接替。尧选对了继承人,舜非常聪明能干,他也很无私地把位子传给了他认为有才能的人——禹。

  所有人物中比较特殊的就是吕后了。她是这一本书中唯一一个作为主题讲的女人。她是历史上第一个临朝称制的女人,民间对她的评价是:心狠手辣、惨无人道。其实不完全是这样的,吕后她虽然手段狠毒,把戚夫人变成“人彘”,但是她也推进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我们评价一个人不能太极端,不能只因为他(她)做了什么坏事很坏很坏,就说这是个坏人。

  《少年读史记》有一个特点:当每一章写完时,都会有“三分钟读历史关键”“史记元典精选”“词语收藏夹”三个延伸板块。三分钟读历史关键告诉我们怎样读懂历史;史记元典精选谢了这一章节中一部分的文言文,并还有注释和译文;词语收藏夹则是这一章节中的成语收集,并有例句和意思。这是《少年读史记》的特色。

  《少年读史记》会带你走进司马迁的《史记》,遨游历史的海洋。每一章都生动有趣,内容丰富,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阅读。如,本书还讲了何为“大器”,古代人能成为大器的人少之又少:真正是大器的人只有尧、舜等人。书中说“若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大器’,那是天下之大幸!”何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还特别的遥远。

  史记少年读后感 7

  假期里,我从《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汲取了营养,领略到了历代英雄的气概与豪迈,也从他们的事迹中悟出了很多道理。

  书中“四面楚歌”的故事最吸引我。因为项羽不听范增的劝告,使得刘邦有机会利用陈*进言的离间计造成项羽与范增不合,缺兵少将的项羽无可奈何,最终落得落荒而逃的下场。“四面楚歌”的故事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

  一个星期天,我和哥哥在小区里踢足球,爸爸看见了,连忙走过来对我们说:“小区里不要踢足球,容易踢到车子或玻璃。”我和哥哥嘴上答应着“知道了,知道了”,可爸爸刚一离开,我们就又偷偷踢了起来。没踢几下,只听见“砰”的一声,我们把一辆车的尾灯踢碎了!最后我们只能向父母要钱赔偿了车主。我的心里充满了悔意,要是当初听了爸爸的劝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唉……

  作为班长,我的学*成绩一直令人满意,也正是因为成绩还不错,我忽视了自己的行为*惯,总喜欢在课堂上和别人聊天,对此,老师专门找我谈话,记得老师曾语重心长地说:“你虽然成绩好,可是如果在纪律上不能认真遵守,又怎么能在班级中树立威信呢?”听了老师的话,我想到了“四面楚歌”的项羽,这次一定要听老师的劝告,改掉缺点!从那天起,我时刻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再在课堂上聊天。果然,老师们都说我进步了,在班干部选举中,我也再次被选为班长。

  在我们的人生历程中,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好好做人,脚踏实地做事。《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中的事例让我明白了,从古至今,不管是令人敬仰的帝王,还是我们新时代的小学生,在追求成功的道路上,要听得进劝告,不要自以为是,一意孤行。

  史记少年读后感 8

  这个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参加了一个家庭历史学*小组,在网上和几组家庭一起学*《少年读史记――帝王之路》这本书。我觉得收获非常多。

  在学*的过程中,以我为主持人展开学*的《鸿门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场让项羽失去天下的宴会令我充满了好奇心,在我的心目中,项羽是一位神勇无比的大英雄,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呢?李清照在《夏日绝句》中写道: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为什么他难以见江东父老呢?为什么他留不住人,八千子弟兵没有了,项伯也投靠他人,连范增也被气走?我的心里疑问重重。

  在准备《鸿门宴》课件的过程中,我开始认真阅读《史记项羽本纪》的内容,了解了很多项羽的生*事迹:小时候,叔父让他学写字和剑术,他略通一二后就不学了,叔父项梁说他,他却辩解道:“学剑术只能杀一人,学写字无非为了会写自己的名字。要学就学能够打败万人的。”于是,项梁教他兵法,但他也半途而废。由此可以看出项羽志向远大,但做事也容易浅尝辄止,轻言放弃,学什么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给他之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

  在鸿门宴会上,虽然项羽清楚除掉刘邦对他意味着什么,然而最终还是被刘邦必恭必敬、诚惶诚恐的态度和言语所迷惑,错过了夺得天下的最佳时机。这让我想起了我们的语文课文《狐狸与乌鸦》。项羽就像那只爱听奉承话的乌鸦,让刘邦夺走了触手可及的一块大肥肉!巨鹿之战使项羽变得骄傲,他当时肯定很享受“威震天下”的感觉!“勇而骄,勇而无谋”这句话形象地描写了的项羽的目光短浅。他不希望任何人超越他。但最终,却让兵力比他少四倍的刘邦赢得了天下。令人惋惜。

  但是,项羽依然是我心中的大英雄,他的勇猛仍令我记忆深刻!“垓下之战”中,虽然他穷途末路,却没有向敌人屈服,保留了死前最后的尊严。这是一个英雄的失败之路,他的失败让我明白:一个人的性格会对他的未来产生巨大影响,与其说是“鸿门宴”让项羽失去未来,不如说是他从小养成的性格注定了他的失败!

  史记少年读后感 9

  孙膑是《孙子兵法》的作者孙武的后人,号称“兵学亚圣”,是春秋战国时期杰出的军事家。但是他的一生命运坎坷,由于自己的才华被同门师兄弟庞涓所嫉妒,被庞涓陷害挖掉膝盖骨,失去了双脚。我想,此时的孙膑除了身体的疼痛,更严重的是心灵的创伤。但是一个无法站立的人,却能够在战场上指挥亿万大军,成为了杰出的军事家,依靠的是他坚强的毅力和足智多谋的才华。

  在这篇故事中,让我领略到了孙膑兵法战略的厉害。比如“赛马”,孙膑让田忌用下等马和对方的上等马比;用上等马和对方的中等马比;用中等马和对方的下等马比,这样一来,田忌就只有第一轮回输了比赛,其他两个轮回必胜,最终轻松的取得了胜利。还有著名的“围魏救赵”,孙膑说:“想把一团乱的东西解开,不能东拉西扯;在一旁劝架,也不能劝着劝着就掺合进去。避实就虚,出其不意,一旦形式产生变化,问题自然就会解决。”最终田忌将军采取了孙膑的战略,利用魏国出兵攻打赵国一定派出的'是精锐部队,而留在国内的是老弱病残的推理,没有直接出兵去救赵国,而是攻打魏国老巢,魏国的精锐部队听到这一消息,立马打道回府救自己的国家。这样一来,既解了赵国被围攻的危机,又让魏国疲于奔命,一举两得。从这些战略中,足以看出来孙膑是一位足智多谋,精通兵法的军师。最后的“马陵之战”,孙膑依旧利用高超的计谋将陷害自己的仇敌庞涓一举歼灭,万箭复仇。

  作者最后写到,当太史公司马迁遭受宫刑时,不愿意苟活在世,是孙膑这类人物的故事激励了他,让他勇敢地活下来,最后完成了《史记》的写作。

  读完这篇故事我有两点感受很深刻:一是当我们遇到挫折时一定不要放弃自己,要坚持自己的理想。二是《史记》真的很有趣,书中不仅仅可以学到许多才智超人战略故事,还有故事人物的许多优良品质值得我去学*。

  史记少年读后感 10

  《少年读史记》是张嘉骅编著的,这套书是按《史记》的分类标准来分的。《史记》分本纪、表、书、世家和列传五个部分。我刚刚看完《少年读史记》的《帝王之路》,也就是《史记》的本纪部分,讲的是帝王或独揽大权的人的一些故事,如尧、舜、项羽、刘邦等等。

  《少年读史记》的内容简短,但是通俗易懂,所以我很喜欢看。其中尧的精神令我敬佩:他不把自己的位子传给儿子,而是让大臣选一个能干的人来接替。尧选对了继承人,舜非常聪明能干,他也很无私地把位子传给了他认为有才能的人――禹。

  所有人物中比较特殊的就是吕后了。她是这一本书中唯一一个作为主题讲的女人。她是历史上第一个临朝称制的女人,民间对她的评价是:心狠手辣、惨无人道。其实不完全是这样的,吕后她虽然手段狠毒,把戚夫人变成“人彘”,但是她也推进了中国历史的发展,我们评价一个人不能太极端,不能只因为他(她)做了什么坏事很坏很坏,就说这是个坏人。

  《少年读史记》有一个特点:当每一章写完时,都会有“三分钟读历史关键”“史记元典精选”“词语收藏夹”三个延伸板块。三分钟读历史关键告诉我们怎样读懂历史;史记元典精选谢了这一章节中一部分的文言文,并还有注释和译文;词语收藏夹则是这一章节中的成语收集,并有例句和意思。这是《少年读史记》的特色。

  《少年读史记》会带你走进司马迁的《史记》,遨游历史的海洋。每一章都生动有趣,内容丰富,很适合我们这个年龄阅读。如,本书还讲了何为“大器”,古代人能成为大器的人少之又少:真正是大器的人只有尧、舜等人。书中说“若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大器’,那是天下之大幸!”何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说还特别的遥远。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6)

——读史记读后感优选【五】篇

  读史记读后感 1

  《田单复国》的故事你听说了吗?说的是田单在燕军的重重包围之下,不仅没有惊慌失措,而且仅凭一城之力使用让人拍案叫绝的火牛阵,打败了燕军,收复了被夺的七十几座城池。是啊,人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消亡!只要像田单一样不仅拥有勇气,而且拥有智慧,才能出奇制胜。

  《田单复国》,这是我暑假里读过一本叫《少年读史记》里的一篇故事。《少年读史记》这本书精选了一些经典的历史事件,让我们更加详细地了解了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文化,并深有感触!

  书中记载了《史记》中的一段:李牧是赵国北部边防的良将,长期驻守在代县与雁门一带,防备匈奴入侵。他对士兵们非常好,每天都X牛羊慰劳士兵,他规定:匈奴来犯时不许出战。几年下来,赵军没有任何损失。可是赵王忍不下去了,派别人替代李牧。每次匈奴来犯时必定迎战,但是失败次数居多。无奈之下只好再召回李牧。李牧依旧故我。将士们都闲得发慌,纷纷表示愿意一战。李牧知道军心可用,便精选十五万大军大败匈奴。此后十多年,匈奴再也不敢接*赵国边境。这说明打仗就好比拉门闸。方法对了,一根手指就可以轻易地拉开,方法错了,两只手都拉不开。生活中,有许多事情也是有技巧的。有时候讲究技巧,才能事半功倍,再难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

  著名的《完璧归赵》这个故事也出现在这本书中:秦昭王听说赵惠文王获得一件至宝——和氏璧,于是骗赵王以十五座城池交换。赵王明知有诈,但碍于秦国强大,不得不答应。正当国君束手无策之时,蔺相如挺身而出,自愿担任护璧使者,前去秦国。蔺相如不畏强权,宁可璧玉破碎,也要维护国家尊严,在关键时刻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最后保住了和氏璧,并全身而退。蔺相如是整个历史长河有勇有谋的英雄人物的代表。历史上还有无数像蔺相如一样英雄人物,像项羽、岳飞、诸葛亮、周瑜……之所以有他们精彩的故事,才有了我们现在津津乐道的中国历史!

  读了《少年读史记》,我体会到了中华历史的博大精深,它是中国古代文学的瑰宝。精选的历史故事生动地讲述了我国五千年文明历史的演变,全面客观地反映历史面貌,生动形象地再现一系列历史人物,使我懂得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背景和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影响。这真是:读史记,成大器!

  读史记读后感 2

  放暑假了,不想去补*班,但是也不能闲着玩吧,于是就买了一本《史记》看看。我认为如果真正想读懂一本书,首先得去了解作者。

  司马迁因李陵之祸而身受腐刑,他写这篇文的目的一个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在一个是他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以及他如果这样就死去了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

  《史记》有本纪十二、世家三十、列传七十、书八章,凡百三十篇。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他告诉我们:中国是具有五千年辉煌文明的古国,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没有中断过的文明。读《史记》,会使我们对本国以往的历史、悠久的文明,怀有一种深深的敬意。

  《史记》还告诉我们:历史发展是有瑰丽的,读《史记》,我们可以学到许多历史的智慧,培根也说过:“读史使人明智。”它会帮助我们了解中国历史的过程和特点,使我们明了其兴衰、复*、更替的奥秘。鉴往知今,我们如果懂得了历史,自然就会尊重历史,并懂得如何选择前进的合理途径,以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史记》还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司马迁运用高瞻远瞩的卓越思想和独具匠心的艺术手法,描绘出了一个个栩栩如生,风采各异的历史人物,如一身英雄气的项羽、智慧潮人的张良、勇敢机制的李广等。而且还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伟大传统。这些生动的文学形象永恒的给人以思想的启迪和美的享受。其中的人物遍布社会的各个阶层,有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哲学家、文学家,有贵族、官僚、策士、隐士、商人、医生,也有刺客、占卜师、游侠、优伶等。他们对后来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所以,后来鲁迅先生评价《史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读完《史记》我的收获呢,一个是对我国历史封建王朝更替的了解,再一个是对古代文言文的认识有了解的更透彻了!

  读史记读后感 3

  我读的《史记》,是节选自司马迁《史记》中的一些人物故事的白话本。这本书只节选了30篇史记中的故事。古人说过“一叶而知秋”,读《史记》我完全可以领略《史记》的历史、文化的精深。

  仰望夜晚的苍穹幽深而遥远,繁星闪烁,又使多少人沉醉其中,迷恋、憧憬,感慨万千。《史记》犹如这深邃的夜空一样给人思考、哲理,前车之鉴的警醒。

  走进《史记》一个个帝王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谈笑风生跃然纸上。跟随他们的脚步,我目睹了他们在那个时代留下的串串印记。有的人圣德,有的残暴,有的英武,有的昏庸,······帝尧禅让开启圣德,商纣酒池肉林、炮烙之刑无不揭露其有多残暴,周厉王防民之口,让百姓道路以目的暴虐无道,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的昏庸,项羽刘邦的楚汉相争的风起云涌的治国策的较量,廉颇蔺相如将相和的美谈······一个个生动的故事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成为古今文学典范。这也许就是母亲说的`几千年来我们中国人厚重的文化底蕴,是我们的文化树的根基。只有这如此丰厚的根基,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读史使人明智”说的一点也不假。“陷之死地而后生,置之亡地而后存”让我们这些后辈明白:身处绝境拼死一搏的能量有多么巨大!我们要多思考、多实践。每一个故事,让我们读过之后,都是一种启迪;每一个故事我们领会之后,都将变成我们的一种智慧!

  我读了至少五遍《史记》才敢拿起笔写这篇读后感,因为他的厚重、智慧、仁德,不容许我亵渎!

  读史记读后感 4

  史记是西汉时期司马迁所作的,司马迁(前145—?),字子长,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夏阳龙门(今陕西韩城南)人。司马迁所著《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这本**叙了上自黄帝下至汉武帝太初年间共计三千多年的历史它的叙事简明生动非常得吸引人。《史记》是历史的“实录”具有非常高的.文学价值。它的文学价值表现在运用真实的历史材料并且成功地塑造出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在人物塑造上司马迁真正做到了将历史、人物和主题统一起来这样既写活了历史人物也栩栩如生看完了每一篇故事好像每个人物就出现在我的眼前,他还非常善于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来完成对人物性格的刻画。我觉得《史记》的语言真不愧后来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就。

  在《史记》这本书中使我印象最深的历史故事是:《五张羊皮的故事》。这则故事主要讲了:春秋战国时候爱惜人才的秦穆公为了赎回聪明才干的百里奚用五张羊皮去跟楚人交换他最后秦穆公赎回了自己最喜欢的大臣百里奚。读了这篇故事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凡事都要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就像文中的秦穆公一样他如果用重金去赎回百里奚的话楚人觉得秦穆公很看重他一定不会轻易交换。但是如果用五张羊皮去交换的话楚人必定会很轻视百里奚而同意交换。聪明的秦穆公就换了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最终如愿以偿。我觉得我应该向秦穆公学*。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读史记读后感 5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使我最敬佩的是舜、屈原、田单、勾践等人。

  舜,20岁就因孝顺父母而出名,但他父亲想杀他,偏爱弟弟,他们想尽了各种办法杀舜,可舜一次次的'死里逃生。虽然他们如此对舜,但是舜却越来越爱护、尊敬他们,他才因此被推荐称帝。仁者无敌,此乃“仁”也。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22年,一直忍辱负重,天天不忘受到的欺凌,最终振作起来,灭掉吴国。小不忍则乱大谋,此乃“忍”也。

  田单是齐国田氏王族的远房亲属。他有无可估量的智慧,他用了一招反间计,使燕国免掉大将,再用激将法,使我方士气大增,再让城中富豪诈降,最后用火牛阵大败燕军。智者无忧,此乃“智”也。

  屈原,一位冰清玉洁品德高尚的诗人,却被小人陷害,逼得他投汨罗江而死。一片冰心在玉壶,此乃“忠”也。

  任何人有了这些品质,做事怎么能不成功呢?我也要具有这几种品质,做事学*才能成功。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7)

——文化苦旅读后感1500字实用五篇

  文化苦旅读后感1500字 1

  夏季暴雨倾盆的夜晚,世俗的喧嚣被一时浇灭,在黯淡的灯光下,见到这般滋润蕴籍的文字,只得死心塌地地在小楷的包围中默默端坐。夜雨的诗意中,心里泛起一阵阵涟漪。轻轻地触摸这泛黄的纸张,我踏上别样的旅程,有着文字这般安静的旅伴。

  第一篇便是直白的开头,简单有序的描写,却没有任何苍白无力的表现。一步一步走*,满载敦煌文化的车队留下深深的车辙,道士塔旁凄艳的晚霞印入我的眼帘。刹那间,原本乏力瘫软的身躯随着灵魂起舞,在芳香四溢的舞台上找到了我专属的味道。这是我耳熟能详的交响乐,每一串音符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无尽的旅程的第一站就俘获了我那颗即将热血沸腾的心。

  随心所欲地慢慢翻阅,与耳边的喧嚣隔绝,留下一片心灵净土,啜饮着文化的甘泉,印刻着行旅的记忆。只要顺从他的牵引,脑中便是紊然不乱的条理;只需跟随他的脚印,一路上都是幻美绝伦的风景---枝干虬曲苍劲的腊梅、飘渺冷艳的西湖、狂暴雄大的庐山瀑布……余秋雨鄙弃陈词滥调,细腻又不失大气的笔触下描画着一幅苍健浑厚的山水画,书写着一首抑扬顿挫的诗歌,哼唱着一支轻柔婉转的小夜曲。那使人感同身受的旅行心情,直锲人心的历史感怀,用悠长的歌谣谱写出心中的悸动。这如同一块天然的璞玉,把瑕疵与光泽一并展现,一切都未经雕琢,一切都回归它本来的面目。我领略了大智大愚的李冰创造的神话般的都江堰,三峡那翻滚咆哮的长江水;见识了中国华丽的文化瑰宝之地莫高窟与天一阁;拜访了清新婉约的江南小镇,精致幽深的苏州园林。

  山重水复,无言的大地上,总有无端的感动,无端的喟叹。

  走走止止,在山水历史间跋涉的时候,回忆渗入了笔墨之中。

  听着花鸟虫鱼的歌声小憩一会,心中却泛起一阵不可名状的惆怅。或许我也感受到了历史气压的沉重,禁不住一些诱人沉思的片段和作者自身感慨。每每读到发人深省的句子,思绪就不经意间地游离开去,整个人便瘫软下来,脑中一片空白,无力再读。总要反反复复地从开头连到结尾,然后继续让某句话引发的联想散漫地在我的神经中游荡。慢慢地迷恋上这种感觉,这是历史文化悠久的魅力熏陶着我,感染着我。仿佛是旅程中的“苦”,实则是最甜最美的享受。

  多年前,父亲也曾踏上过这段旅程,不知他又是如何定义的呢?

  而今天,我要抛弃所有的忧伤和疑虑,踏着文化的脚印,去追逐无尽的潮水,漂泊在思想的云端。

  既然是漂泊旅程,那么,每一次留驻都将是新的出发。

  一字一字,是旅行的脚印,深浅不一;一句一句,是几百年踉跄的路程,弯曲绵长;一页一页,如一舀甘甜的泉水,似一碗浓厚的热茶,而我便是极干渴的旅人。慢慢品尝,总有那么几句话值得去反复回味,让我心中的情感为之翻腾,有一种直至肺腑的莫名的喜爱。

  那些隐于山川河流的前人的踪迹,流传于千家万户的盛世传奇,有着我们不曾了解的模样。在他所描述的秀丽绝美风光之后,对民族,对历史,对生命的探讨,对不羁的中国文化孜孜不倦的求索,都撼动着人心。

  无需华丽的辞藻来凸显出文章的深度,听他娓娓道来,感受到那深邃苍凉的历史命运和对中华大地深深的依恋。总是有无尽的柔情,总是有磅礴的气势,总有那份使人身临其境的魅力。四壁的文字间,可以让我感知到怎样咆哮的狂风在我指间游走,怎样绵长的细雨带给旅人无尽的乡愁,怎样回旋的流水唱着抑扬有致的曲调。的确,余秋雨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山、河、湖、海、森林、峡谷……每一个地方都隐匿着无数似真似幻的传说。会有多少蕴藏呢?简直连想也不敢想了。然而,正是这样的世界,这样的多元,这样的无限,才值得来活一活。(本段摘自余秋雨---洞庭一角)

  走,不为那终点,只为这已划下的曲线。走,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我愿一直走下去,为了在文化的旅程中实现自我的价值,为了寻找那一切美的本源。

  

  文化苦旅读后感1500字 2

  品读《文化苦旅》,徜徉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中,感想颇多。

  有人这样评价过余秋雨老先生: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闻名于世。他的言辞,带领我们一起 领略这人间的风光。

  《文化苦旅》展现给我的是那一处处古迹,一句句教诲,铭记在心。跟随作者走进书中,我不得不因那历史和文化的推引,走*都江堰.莫高窟。沙原隐泉……跟随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那细腻的笔触,丰富的词汇,震撼心灵的文字伴随着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

  都江堰

  都江堰是一个不大的工程。但把它放在全人类文明奇迹的第一线,也毫无愧色。世人皆知万里长城,其实细细想来,他比万里长城更激动人心。都江堰使旱涝无常的四川*原变成了天府之国。每当中华民族有了重大灾难,天府之国总是沉着地提供庇护和濡养。

  它细细渗透,节节延伸,其距离并不比万里长城短。或者说,它筑造了另一座万里长城。而一查履历,那声名显赫的万里长城还是它的后辈。

  水在这里,吃够了苦头,也出足了风头,就像一大拨翻越各种障碍的马拉松健儿,把最强悍的生命附之于规整,付之于期盼,付之于众目睽睽。

  看云看雾看日出,各有胜地。要看水,万不可忘了都江堰。

  道士塔 读完这篇文章,我心中满是愤恨。

  这令我不由得想起了一首诗:

  我好恨

  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

  使我有能力与你对视着站立在

  阴森幽暗的古堡

  晨光微露的狂野

  要么我拾起你扔下的白手套

  要么你接住我甩过去的剑

  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

  远远离开遮天的帅旗

  离开如云的战阵

  决胜于城下。

  此塔是敦煌石窟罪人王圆录的葬身之处。他逃荒到甘肃,做了道士。王道士手中一串钥匙把守了千年的敦煌,却任其流落在外人手里,而中华子孙却也将之弃置不顾,那一马车,一马车的文物输往外国。还不止于此,他找来一些很不高明的当地工匠,先用草刷蘸上石灰把精美的古代壁画刷去,再抡起铁锤把塑像打毁,用泥巴堆起灵官之类。他四处打量,觉得一个个洞窟太憋气了,便要工匠们把他们打通。大片的壁画很快灰飞烟灭,成了走道。

  可悲可悲!中国人的可悲,世界人民的可悲!作者用文笔丑陋的批判了一个历史的罪人,也不解作者的一句“我好恨”!

  沙原隐泉

  沙原隐泉是作者踏过阳关雪后的又一行径,当作者被眼前几座巨大的沙山遮挡,又别无它途时,作者表现出了“心*气和,慢慢爬!”“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只管爬”的人生态度。

  “不为那越来越高的山顶,只为这已画下的曲线,爬。”这何尝不是对待生活的乐观心态呢!就像“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浮动的顶端。

  “咬一咬牙,狠一狠心,总要出点事的,且把脖子缩紧,歪扭着脸上的肌肉把脚伸下去,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可见作者当时的心情之急。当你在沙漠中有一弯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时你会是什么心情?且水面之下,飘动着层层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竟有三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你又会是什么心情呢?看到此处,我好像听到了水鸭带动湖水时清脆的声音,自己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更有一种原为此景背上行囊,顶着烈日不远万里追寻它的奢望!

  人的一生又何尝不是一次苦旅?人生之路弯弯曲曲:回头看一眼留下的足迹,自豪的同时难免感到一丝惆怅。因为无论你拥有多么辉煌的成功,却总会留下这样或那样的遗憾。作者在山水之间跋涉是为了寻求历史的足迹,文化的灵魂;我们在生活中跋涉则是为了寻求人生的真谛。余秋雨先生说:“如果说人生是一条一划而成的线,那么具有留存价值的只能是一些点。”是的,人生无非是漫长历史的一个缩影。历史从古代走到今天,还要继续走下去。历史的足迹却成了无数人一生的执着追求。历史的魅力便在于他的足迹总是隐藏在山水之间,难于寻找。

  文化苦旅读后感1500字 3

  还记得新浪上这样评价过余秋雨:余秋雨以历史文化散文而名世。他凭借自己丰厚的文史知识功底,优美的文辞,引领读者泛舟于千年文明长河之中。余秋雨的艺术理论著作,也备受学术界重视和尊崇。例如他在1983年出版的《戏剧理论史稿》,是中国大陆首部完整阐释世界各国自远古到现代的戏剧思想发展的史论著作。有评论家誉之为:左手写散文,不流之于浅薄;右手撰述艺术理论,也不失其丰赡高深。

  是的,他的有一本著作《文化苦旅》也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有人说,中国散文的天空星光灿烂,而《文化苦旅》是一条河系,其中每一颗星星都散发着一种魅力非凡的深不可测的光晕。有人称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位大师级的散文作家,是开一代散文新风的第一位诗人。但也有人说他的作品是"文化散文衰败的标本"。我想我认为是1和2我最赞同了吧,因为在《文化苦旅》中,余秋雨展现给我们的是那一处处古迹中的给我们的教诲,让我们铭记在心……

  《文化苦旅》这本书在告诉我们中国古代历史的同时,告诉了我们更深一层的道理,就拿道士塔的第二节来说吧,文章是这样写的:真不知道一个堂堂佛教圣地,怎么会让一个道士来看管。中国的文官都到哪里去了,他们滔滔的奏折怎么从不提一句敦煌的事由?其时已是20世纪初年,欧美的艺术家正在酝酿着新世纪的突破。罗丹正在他的工作室里雕塑,雷诺阿、德加、塞尚已处于创作晚期,马奈早就展出过他的《草地上的午餐》。他们中有人已向东方艺术家投来羡慕的眼光,而敦煌艺术,正在王道士手上。王道士每天起得很早,喜欢到洞窟里转转,就像一个老农,看看他的宅院。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点不满,暗乎乎的,看着有点眼花。亮堂一点多好呢,他找了两个帮手,拎来一桶石灰。草扎的刷子装上一个长把,在石灰桶里蘸一蘸,开始他的粉刷。第一遍石灰刷得太薄,五颜六色还隐隐显现,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他再细细刷上第二遍。这儿空气干燥,一会儿石灰已经干透。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成了一片净白。道士擦了一把汗憨厚地一笑,顺便打听了一下石灰的市价。他算来算去,觉得暂时没有必要把更多的洞窟刷白,就刷这几个吧,他达观地放下了刷把。当几面洞壁全都刷白,中座的雕塑就显得过分惹眼。在一个干干净净的农舍里,她们婀娜的体态过于招摇,她们柔柔的浅笑有点尴尬。道士想起了自己的身份,一个道士,何不在这里搞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吩咐帮手去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事情干得不赖,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听说邻村有几个泥匠,请了来,拌点泥,开始堆塑他的天师和灵官。泥匠说从没干过这种活计,道士安慰道,不妨,有那点意思就成。于是,像顽童堆造雪人,这里是鼻子,这里是手脚,总算也能稳稳坐住。行了,再拿石灰,把他们刷白。画一双眼,还有胡子,像模象样。道士吐了一口气,谢过几个泥匠,再作下一步筹划。今天我走进这几个洞窟,对着惨白的墙壁、惨白的怪像,脑中也是一片惨白。我几乎不会言动,眼前直晃动着那些刷把和铁锤。“住手!”我在心底痛苦地呼喊,只见王道士转过脸来,满眼迷惑不解。是啊,他在整理他的宅院,闲人何必喧哗?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但是等什么呢?我脑中依然一片惨白。

  是的,在这篇文章中写了作者对于那位道士做法的不满,在文章中,他喊了“住手!”有写道:“我甚至想向他跪下,低声求他:‘请等一等,等一等……’”是阿,为什么作者会这样?他不忍心,不忍心那位道士毁掉那一个个婀娜多姿的雕像,那是历史,历史!历史为什么会被一个道士的手中毁掉?就那样,一下子得毁掉了,不忍心,不忍心那般美丽的雕像不见了,在道士的手下,一下子变得灰飞烟灭,不给我们现在的世人观看的余地,一个道士,在金钱和权力的促使之下,变得如此的残忍,做得如此得发狂,我相信,不只我和余秋雨先生感到无比的惋惜,相信,在读《文化苦旅》的每一位读者也会感到深深的叹息和心痛吧……野趣,这就是为什么《文化苦旅》这本书的“苦”字意义的所在了吧!

  《文化苦旅》让我领悟到了“苦”字的意义所在,更让我学会了惋惜,更学会了如何不让惋惜存在……

  "报纸上说我写书写得轻松潇洒,其实完全不是如此。那是一种很给自己过不去的劳累活,一提笔就感到年岁徒增,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一*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这是余秋雨教授在《文化苦旅》中的自序。这,野趣也就是我想说的了吧!

  文化苦旅读后感1500字 4

  暑假走了一些路,写了一些游记。当时写游记,文笔上、内容上,结构上都会参考这本书,术语上则会参考《中国建筑史》。可以说这本书对我影响很大。暑假的时候,去新疆前读的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写新疆的文章,这样构成了我对新疆的第一印象,这几篇写新疆的文章中,论文笔我最喜欢《沙原隐泉》,论内容更喜欢《西域喀什》。

  文化苦旅,之所以称作文化苦旅,是因为每一篇文章将景色与文化结合,以《西域喀什》为例,一共五章的篇幅,前四章均已文化开头,先是从各个文化的比较,包括印度文化、波斯文化、古巴比伦文化来引出喀什这是“文化汇聚的福地”这个观点,又以张骞的出使西域,包括印度佛教东传作证。对于文化的凸显可见一斑。

  再说说刚才提到的《沙原隐泉》,文辞华丽却不显露于外,不张扬,文章质朴富有哲理又不失文采,只有大师级的作家才能忘怀文笔,到这么一种大师级的境界。看他的文章,心胸阔达,别人的游记都是融情于景,身系景中。他呢,则是站在上帝的视角,俯瞰大地。《沙原隐泉》给人一种旅程的慢动作回放的感觉。他最令我佩服的是能用很美的语言把大道理讲出来。

  孔子曾说过: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实不仅做人要这样,文章也是如此,我认为沈从文先生的《文化苦旅》就做到了。

  在他所描述的秀丽绝美风光之后,对民族,对历史,对生命的探讨,对不羁的中国文化孜孜不倦的求索,都撼动着人心。明明有时候描写的是美景,却在看完文章之后引人沉思,看完一篇文辞优美的文章后仍能令人沉思,单是这一点就足够称为一个好的散文家了。

  但不单是这样,它会让读者体会”怦然心跳“的共鸣,有一种“莫名感动”;《文化苦旅》让读者让我进行自我审视,也曾感叹人生百态。他会让你与作家产生共鸣。哇,我怎么没想到;诶,好像还真是这样;是呀是呀,常常会让你发出这样的感叹。从字里行间,我能够看到一个哲人瘦瘦的影子,背着手,低着头,纵情山水,一会儿静静沉思,一会儿喃喃自语,欲步却又停留。他惊叹、震憾,他婉惜、叹息,他伤感、高兴。皱着眉在慢慢地踱着,读者也与这位哲人一齐品味历史,体验文化。每读到一个地方,都会身历其境,都会有志趣高雅的文人为伴,面对都江堰,我如苍茫的士卒;面对江南的小镇,我心旷神怡,面对西域古城,我如千年前行走在大沙漠的商人。这种共鸣令我敬佩不已。

  当茶余饭后咀嚼着其中优美的文字,欣赏古代历史人物的零碎故事,能让人有所感、有所动。无需华丽的辞藻来凸显出文章的深度,听他娓娓道来,感受到那深邃的历史命运和对中华大地深深的依恋。余秋雨笔下的文字能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冥思后的放松。

  余秋雨先生有着极高的探索精神,他翻山越岭,用其独特的视角引领广大读者对中国的深层文化进行深思,掀开了历史沉重的面纱唤醒了国人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别人写景无非写这个景多么多么美,但写到头,无非还是这美景罢了,但余秋雨先生就从文化层面切入,这样才让人津津乐道,也可以说是这种独特的眼光成就了这本书。

  《文化苦旅》光说文化文化了,再解释解释苦旅,我认为一个是旅行苦,一个是内容本身的苦涩。前者作者浪迹天涯,风尘仆仆,不说别的,单说作者在《沙原隐泉》那一章里爬沙漠,就够辛苦的了,也可称得上是“苦旅”了。后者是文化的苦行,这本书本身的资料并不甘甜,正因里头夹杂着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涩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味道。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

  可能有的人即使读完了这本书,对文化的了解也只是一点点的表面,但我分明听到了那样深沉的敲门声,咚咚咚,在叩响中国文化的大门。《文化苦旅》就如一艘导航船,她将带领我去深思更多中国文化。《文化苦旅》也可以说做是一场心灵的盛宴,背上旅行的包裹,为文化的传承而呐喊,为中国文化找一个确切的目标,我们责无旁贷。

  文化苦旅读后感1500字 5

  前些年,粗读过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一书,对《西湖梦》这一篇记忆犹新。盛夏,因孩子小升初,新学校布置的暑期作业中有亲子伴读,于是携孩子再逛书店,购得新版《文化苦旅》,其中美文有较大改动,粗粗翻阅过后,目光落在《杭州宣言》上。作为新杭州人,对于杭州,对于西湖,总是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在文学大家的笔下再次神游,展开对这座城市的灵魂之旅。

  对于西湖,我感触颇深。幼年时家住同省浦江老家,就从父辈口中听得描述,那美轮美奂的湖光山色,那浪漫温情的民间传说,那隽永婉约的唐诗宋词都给西湖蒙上华丽的面纱。听说明代时一位日本使臣游西湖后写过这样一首诗:昔年曾见此湖图,不信人间有此湖。今日打从湖上过,画工还欠费工夫。可见西湖的确是令人惊艳的美。随着工作的变动,十年前举家迁居杭城,很快*距离地欣赏到浓妆淡抹总相宜的西子,更让人感到它的真实和亲民。日子渐久,繁忙的工作让我疏离了西湖,它变得清晰而遥远。

  而今,我再一次把目光聚焦在余秋雨先生的《杭州宣言》时,杭城的山山水水又开始在眼前闪现。我在文中畅游,从没有这样深入地了解过杭州,感受它的前世今生,深掘它的文化内涵,体会它的欣喜悲欢。

  马可·波罗曾在游记中说,杭州是世界上最高贵、最美丽的城市。他来自于欧洲人心目中最美丽的城市威尼斯,对于城市美景有足够的评判眼光。航海家们没有抵达杭州,但杭州一直隐隐约约地晃动在他们的心理罗盘之一。而作为如今生活在杭州的我,这种幸福感是油然而生的。

  春天的西湖桃红柳绿,草长莺飞。漫步在苏堤、白堤,如今我的眼中不仅仅是如醉春烟,更有对大文豪白居易、苏东坡的敬佩和缅怀。西湖是当年他们为了杭城百姓免受水灾、旱灾之苦,而开展的浩大的民生工程,恩泽后人。他们不仅解决了水患,更是给子孙留下这曼妙的风景和传世的美名。

  白居易这位文学巨匠,站在唐代诗歌的巅峰,却丝毫没有傲慢在文化的身份里,而是用泥土和石块写诗,成天忙碌在浩大的水利工程之中。致力于实实在在的生态环境改造,给杭州人民留下了比《长恨歌》、《琵琶行》、《秦中吟》、《新乐府》更瑰丽的作品——西湖。 北宋时,杭州还再次迎来一个文学巨匠——苏东坡。他两度为官杭州。任通判和知州。与白居易一样,他到这座城市的时候,也一点儿没显出旷世诗人的模样,而是变成了一位彻彻底底的水利工程师。甚至,比白居易还彻底。读到这里,我不禁为杭州的幸运而倍感欢欣。

  余先生也说 “西湖给人以疏离感”。 初到杭城时,我也很有同感。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人生的感悟也越来越多。有时的迷茫,亦如浩渺的湖水,让人有莫名的忧愁,淡淡的挥之不去。毕竟是大学者,我无法全然领会余先生心中和笔下抽象和充满象征性的西湖,但是我能感受到面对西湖时,他的那种无奈和落寞。也许就像燃尽繁华之后归于*淡的人生吧。

  说到西湖,一定会想到最脍炙人口的传说白娘子。杭州居然用一池清清亮亮的湖水,用一条宜雨宜雪的断桥,用一座坍而又建的雷峰塔来侍奉她。亦仙亦妖的白娘子并没有像人们津津乐道的戏剧中一样,为了许仙而心甘情愿的被压在雷峰塔下。她最大的伤心处是不能做一个*凡的普通人和许仙终老一生。余先生说:“雷峰塔只是一个归结性的造型,成为一个民族精神界的怆然象征。” 我想,这便是对西湖文化的一种很好的诠释。

  文章最后一段话给人以醍醐灌顶,余先生说:“如今的杭城呈现出了一个贯通千年的人文宣言。这个宣言,曾经由钱镠亲自指导,由白居易、苏东坡参加起草,由白娘子从旁润饰,又由今天的建设者们接笔续写。宣言的内容,很复杂,又很简单:关于美丽,关于自然,关于生态,关于人间。”

  在文中,我从另一个角度重新感受杭州、欣赏西湖,体会着一位大学者深刻的见解和精辟的剖析以及他丰富的内心世界和深邃的灵魂。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8)

——草房子读后感1500字优选【五】份

  草房子读后感1500字 1

  在现在孩子的记忆中,根本就没有草房子的概念,因为我们居住的是楼房。当我们走进这本书后,眼前的草房子一幢接着一幢,在阳光的照耀下,金光闪闪,是那么美,那么美……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

  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场。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品读《草房子》,我忽然觉得童年并非华丽的城堡,而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看似*常,但细细回味,就会发现其实充满了温暖。它让我想起了天真,纯洁,温馨,浪漫,是一切美好的存在,它美的朴素,美的宁静,美的永恒......

  草房子读后感1500字 2

  “1962年8月的这个上午,油麻地的许多大人和小孩都看见了……”书的最后一页在风中微微摆动。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书中那唯美而优雅的句子,眼前展示出的是油麻地的人们自信而坚强的笑容。

  书的幽香在身边萦绕,络绎不绝,再次将我带进了《草房子》中,我仿佛看见了他们:桑桑、细马和杜小康……

  桑桑,这个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他调皮、淘气,但心地善良,乐意帮助人。在他生病时,为了满足妹妹去看城的愿望,竟然不顾自己虚弱的身体,背着妹妹爬上了一百多级的台阶——自己却昏倒在地。

  细马,他并不是邱二爷和邱二妈的亲生儿子,却像亲生儿子一样孝顺他的养父、养母。当发水灾后,邱二爷病了,中药里有一味是新鲜的柳树须子,当时是寒冬腊月,细马敲开坚冰,刨得手满是鲜血才挖出了许多柳树须子;邱二妈得了痴呆症,走了,细马出门找了九天九夜,终于带着她回来了;细马还卖了羊,带着母亲去城里治好了她的病……

  “吱嘎”一声,一扇漆得油光闪亮的红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衣着整洁的小男孩,他就是我最佩服的杜小康。他是油麻地最富的孩子,他成绩优秀,一直是班上的班长,可是因为他父亲运货时的翻船事件,使他再也不能回到他心爱的学校。他跟随父亲到大芦荡放鸭,在经历了千辛万苦后,鸭子终于可以下蛋了,却因为误吃了别人鱼塘的鱼,被主人扣下了所有鸭子和船,他们再一次破产了。

  但这些并没有击退他对生活的信心。他向桑桑借了20元钱,在校门口做起了小买卖。我似乎又看到了杜家那扇红门再一次打开了。

  风的纤指拂过光滑的书页,轻柔地合上了封面。我的思绪慢慢地从书中回到了现实生活,相比之下,作为同龄人的我们,不禁为自己所做的一些事情感到惭愧。我们已经得到了比他们多得多的爱,却仍贪婪地想索取更多,甚至遇到一点点困难和挫折,就想到放弃和委屈。

  今年暑假,我去参加了火炬银奖挑战营活动,第一个项目就是竞选班级岗位。我本以为凭着我的演讲水*和实力完全可以胜任中队长的。可俗话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排在我前面的,一个叫於子涵的女生演讲成绩得了14票。我一掂量,她的分数高出别人好多,我开始紧张起来了,演讲时方寸大乱,一场短短的演讲竟让我说得上气不接下气。结果,我与五年级的於子涵以4票之差,落选了。

  这只是一次小小的挫折,就令我灰心丧气,什么职位也不想去竞选了,心里还一直打着小鼓:“真不公*,她已经五年级了,而我还只有四年级,肯定是我吃亏了……”

  挑战营里的辅导员老师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就耐心地找我聊天,她告诉我:“通往成功的路上,处处埋伏着失败的坎坷,但只要你顽强地走下去,成功的那天终将到来。”

  “我绝不会让你失望的!”我听后,坚定地向辅导员老师说出了自己的决心,随后立马做好挑战主持人的准备。朗读、表演几场比赛下来,老师们都觉得势均力敌,只是因为女主持人只有一个,所以又选中了一个经验更为丰富的五年级女生。

  面对再一次的落选,我一声不吭,但不再是心灰意冷,而是静静地寻找自己的不足。

  “接下去,竞选宿舍长!”老师话音刚落,我的手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升”了起来。凭着我诚恳的态度和一颗愿意真诚地为大家服务的决心,我终于顺顺利利地当上了宿舍长。大家都被我这种“打不垮的精神”所感动,就连老师也开玩笑说我像《士兵突击》中王宝强演的那个小兵,不气馁,不妥协!

  可我看了《草房子》之后,我倒觉得当时的自己更像乐观的桑桑、坚强的细马以及遇到困难毫不气馁的杜小康。

  油麻地,一幢幢金色的草房子,承载着大人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更承载着孩子们美好的梦想和神圣的憧憬……

  “人生的每个阶段,乃至每一步都是美好的。选择可能是困难而又犹豫的,过程可能是孤寂而又痛苦的,结局可能是朴素而又*淡的,梦想可能最终一无所获,但它却能撑起你心中的一片蓝天。”面向那一片金黄的草房子,我在心里默默念着:“金色的童年,金色的梦,只要心中有梦想,就能给梦想插上金色的翅膀……”

  草房子读后感1500字 3

  《草房子》让我想起童年那最单纯的情感与真挚的记忆。那些黄灿灿草房子、风车、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让我感受到了纯真的爱,善良的心,还有天真的梦想。许多的故事在电影《草房子》中都找得到相应的记忆。虽然时间不同,地点不同,可儿时单纯美好的心是相同的。 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善解人意的纸月??

  桑桑---电影的主人公,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有着善良的心,懂事的男孩。为了保护纸月,而被欺负纸月的人打了一顿,还冒险跳下河;因为他们学校元旦表演的节目缺了一个秃顶的人,他却肯为了他的校长爸爸牺牲自己而去剃头;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他曾在大热天气穿着一件棉袄;为了杜小康而剪了他爸爸所珍贵的本子而被挨了一顿打??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曾为了能赢得某个小女孩或小男孩的注意与好感而努力过。为了成为人群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大声的说出一些奇怪的话,做出一些大胆的举动;羞于看见自己晚上尿床的被子暴露在阳光下,直觉像被当中扒光衣服一样愤愤不*。

  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美好的,我从桑桑的成长中看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光着头的他在学校常常受到学生的戏弄与嘲讽,还被同学叫成秃鹤,自尊心强的他因此受到了很多的打击。他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但当这些都使自己更加被同学们取笑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与尊重。可喜的是,一次元旦晚会,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让他在众人的掌声中赢回了属于自己遗失已久的尊严。

  或许我们都曾因为某一个生理上无关紧要的小小缺陷讥笑过别人或者被别

  人讥笑过。即使是孩子,也会想要小伙伴的尊重与爱护。幼小的心无法承受那么大的压力。当我们懂得尊重别人是一种美德的时候,或许已经错过一些东西,或许还赶得上补偿。

  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美好的,我从陆鹤的努力中看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一个经历坎坷的风光少年。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从前,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失去了一切,不得不辍学学做生意维持生计。但是,他还是勇敢的承受了。在学校摆摊时看到桑桑的那一幕时,我看到了他并没有被磨难而摧残,反而变得更加坚强。他接受了现实,用他的坚定、乐观的童心着直面他的未来!

  或许我们都曾有过“敌人”,暗中较劲不相上下。他数学考了满分,你作文被老师全班表扬;他有一辆自行车,耀武扬威地从你面前晃过,你就要召集一帮子人玩游戏偏不让他参加??然后某一天因为一件事你们都幡然醒悟,明白原来敌人才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也许当时并不在意什么,只有在面对艰难时才突然明白,那时做了那么多愚蠢至极的事情。

  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美好的,我从陆鹤的行动中看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虽然孩子之间有很多的争吵,打架,恶作剧。但看完了《草房子》之后你就会发现那一切的一切都不是真正发于他们的内心的,孩子的世界永远是单纯美好的,他们做的那些事情并不意味着与人为恶,其实他们是爱你的,只是不懂的如何表达,所以我们要给予他们这些机会,在他们做错事情的时候努力原谅他们,迟早有一天,他们会长大,会明白我们也是爱他们的。

  草房子读后感1500字 4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早已听说过曹文轩的大名,读了众多的教育读物之后,很想呼吸一下儿童文学的芳香。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一、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

  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秃鹤--主人公桑桑的好朋友,在他的身上我似乎看到以前那个过于执着的、自尊心强,还很"硬"的自己。秃鹤,因为不让人歧视他是个秃子,他很执着,很倔的,自尊心极强向大家证明他只是个普通人。一颗本应该是脆弱的心,却在外表上装得很坚强。其实这个也是每一个人本来就有的一面,只是会碍于面子或生活所迫等各种原因,而不希望让别人知道,不让自己在别人面前暴露脆弱的一面。

  他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

  二、孩子的眼中是美的

  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三、孩子的忧伤和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场。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我似乎也找到了自己的草房子。《草房子》的结局虽然有点悲伤,但也展现出另一种美。我把它珍藏在心中,永远,永远…

  草房子读后感1500字 5

  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 药” ;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也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虽然不洪亮、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才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匹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得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让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水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才是最好的”解 药” ;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也是最可爱的。

  白雀是一个十分漂良的姑娘,她有一副好嗓子,虽然不洪亮、宽阔,但银铃般清脆。她不仅外表美,而且心灵美。这才是真正的美。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匹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得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让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他是那样的可怜。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令人敬佩。

  这本书魔力般的吸引了我,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第一次为书中的主人公而哭,我怕,怕桑桑会死掉,我还悄悄得对着天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


史记读后感1500字合集五篇(扩展9)

——活着读后感1500字合集5篇

  活着读后感1500字 1

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我们许多人一生都在刻苦的思考这个问题,但真正理解的也不过是寥寥无几,也许活着就是一份信念,一份支持,让我们即使身处逆境,也能热爱生命,热爱生活。

也许福贵不过是生活在中国底层的人,他的故事也许是在这大千世界中每天都在发生的事。这本《活着》不仅是讲述了极端情况下的不幸, 更是描述了活着的信念意志,余华的语言并不优美华丽,但正是这样质朴语言让我感同身受。他没有用过多的语言去描述福贵的苦难,但让我的心却悲痛万分,也许这便是我们口中所谓的命运。

《活着》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述说福贵的苦难,但如果用心感受,他的经历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欢乐,他的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曾让他欣喜万分。他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他永远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一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别人的看法。他是位普通的人,没有高尚的品质,年轻时,他也曾败落家产,不思进取;他也曾在炮火**验生活的艰辛,也终明白家的温暖;当身旁一位位亲朋好友的逝去, 他才悔恨,他才不甘,最后的夕阳下那与老牛依偎的背影,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的无奈,或许是他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吧!

我曾记得一个故事:一位年轻的生命,在天使的指引下从名望爱情、富贵、享乐、死亡中挑选一个,但他将所有的一切尝试过后,没有欢乐,没有愉快 留下的不过是恣意亵渎的老年。 我们这一生,就像徘徊过这个世界的流浪者,我们希望找到一个方向,来证明自己不是那么*凡,但却从未实现。 我从福贵的身上看到了许多的闪光点,他从未拥有过我们追求的东西,但却永远热爱生命,还相信也许下一秒便会有转机,试问在世间有几位像他一般的领悟生活。

活着一词是多么充满力量,它像一句指引,又像一句教导,它让我们生活下来,去感受去领悟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磨难、失败以及惆怅。让我们面对一个巨大的苦痛时,忘记绝望,化作我们心中最闪亮的光,指引我们生活的方向,让们拥有坚强的理由。

也许我是一位多愁善感的人,看到福贵身边最爱的人一位位的逝去,我的泪水便会模糊了我的眼眶,那种送走亲人痛彻心扉,像小刀在雕刻我的心。 为何生活要充满了离别的苦痛,而所有的一切,都要让生者来担当?但我也从这本书中明白,活着,团圆在一起,哪怕是富是贫,是福是祸,笑脸也随处可见,而那些逝去的生命,也将永远活在爱的人心里。

人活在世上也许只是为那一口气,只要活着才有拼搏的资本,青春的小路上也许有许多失败、迷茫、成功、喜悦,但只活着,才不会辜负爱的期望。笑看明天,也许才是真谛。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福贵的一个信念,也是《活着》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一句话。每次看他在困难面前坚强的站起来,我的心就为之感动,在今天的社会,人面临的压力,那些自以为遭受失恋、失职后的万念俱灰,相比于福贵亲手送走爱人的苦痛不过是冰山一角。看着新闻里面报道的一位位生灵亲手扼杀自己的生命,为何他们的心如玻璃般一触就碎,那一张张遗书,难道里面的只言片语便是你们放弃的理由?你可知道你给予爱人的苦痛,那是无法用岁月磨*的伤口。亲爱的人,这世上那些想要生存的人的意志,哪怕只有一秒,他们也渴望贪婪的看也这个世界,听一次亲人的呼唤,望一次希望的晨曦,感受一次迟暮的黄昏。你们可曾明白,那可用力跳动的心脏,充满着希望的血液。所以我们要活着,才有美丽的明天。

也许这个世界就是那么无情,无论少了谁,它都依然孤独的转个不停。我们要明白,不能因亲人的逝去而一蹶不振,我们的身上还承载他们的爱、信仰与寄托。 所以我们要活下去,好好的活。

美丽的夕阳下升腾起希望的炊烟,那人与老牛依偎的背影,刻画了多少生活的无奈。我知道黄昏即将来临,但生活仍在继续。

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1500字 2

作家余华成名好久了,可是真正走进他的作品,还是第一次,最*读了他早年的一本精典之作——《活着》,感受颇多。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叫名叫福贵的老农民的故事。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吃喝嫖赌、无恶不作的富家阔少爷沦落为一个穷困潦倒,最后陪着一头老黄牛默默耕耘,孤独终老的悲情故事。

曾经的他风光一时,“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得光滑透亮……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整天往妓院跑,往赌场钻,把光耀祖宗的事留给儿子做,顶撞爹娘、戏弄丈人、嘲讽妻子,完全就是一个小恶霸的形象。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祖上留下来的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资产。父亲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永远地倒在了粪缸边上。忍无可忍的丈人强行把妻子带回娘家了。一辈子没干过粗活的母亲也只好拿起锄头下地干活,结果累倒了,躺在了床上。福贵去城里请郎中,结果不幸被拉去充军,整天在炮弹中穿梭,寻找大饼充饥,两年后才得已脱身回到家乡,可此时已物是人非,母亲早已离世了,但是善良的妻子仍在家里苦苦地等他,辛苦照料两个年幼的孩子。后来儿子有庆上小学,一次乐于助人强着去献血,结果因为救**老婆而输血过多不幸夭亡。福贵和妻子因过度劳累接二连三的倒下,这个家已衰败不堪,只靠两人苦苦硬撑着。可怜的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而不幸成了哑吧,然而有个好命,嫁了一个好女婿万二喜,可生孩子时因为医院设备简陋难产而死,留下了一根独苗外孙苦根。妻子家珍因过度劳累,得了软骨病,在凤霞死后不到三个月,也走了。善良而憨厚的二喜随后也在一次意外意故中死了,而唯一与之相依为命的苦根却因自己的糊涂大意吃豆子噎死了。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叫福贵的牛。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自己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了每一个与他有缘人的生命,毫不留情,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他亲手埋葬了这七个与他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这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厄运和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单纯地为着活着而活着。福贵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将*四十年的人生中,他不断经受着人世间的各种苦难,面对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是一个痛苦至极的人,可他活着,甚至只为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所说的:活着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在《活着》当中,亲情是其中的主旋律,虽然福贵一生苦难不断,但是一家四代浓浓的亲情贯穿始终,忍受苦难却不孤独。福贵在输光家产后,家珍并没有埋怨他,只是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他娘那时却还在心疼他,没怪他却怪他老爹,只对他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而他爹虽气他却也对他没怎么样,只将土地和房子都抵押出去换成铜钱,让他挑去还债。目的是让他知道“钱来得千难万难”而已。福贵被拉去充军,几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他仍在枪炮声中,在又冷又饿的恶劣环境中坚忍地活着,因为老全说过:“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所以他“一遍遍想着自己的家,想想凤霞抱着有庆坐在门口,想想我娘和家珍”。正因为有了对家的牵挂和对亲情的羁绊,福贵有了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的信念,只要还活着,就有希望再见到家人。

凤霞因为家穷和有庆上学而被迫送人,在被领走的那一刻,她的眼里充满了对这个家的不舍。因为在她眼里,家再穷,父母再贫贱,家仍是她的家,父母仍是他最爱的父母,小弟仍是他最不舍的小弟。所以就算养父母对她再好,她在那边的生活再富裕,也比不上有亲生父母和小弟在的那个“狗窝”。于是她在几个月后独自连夜跑回家,即使路再黑再难走,即使露水再浓再冰冷,她都无所谓。因为路的尽头是她渴望的那个家。福贵在送她回养父母家时,凤霞没有哭,只是眼睁睁地看着福贵。福贵在伸手去摸他的小脸时,她也伸手去摸福贵的脸,依佛要将父亲那张脸深深记住似的,好像在对福贵说:爹,我不怪你。福贵在那一刻便决定:“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凤霞在见福贵背着她往回走,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他,因为她知道她准备回家了。那一刻,凤霞是无比幸福的,因为在孩子眼里,没有什么可与父母对自己的不舍和关爱相题并论。

儿子有庆死了,福贵在抱着他回家的路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抱累了就把有庆放在背脊上,可心里就开始发慌。生怕儿子突然醒来他不知道,生怕儿子不知道谁背着他而害怕。所以不能不看着他。因为怕妻子受不了打击,决定一个人悄悄把有庆埋了。他把袖管撕下来蒙住他的眼睛,用衣服把他包上,放到了坑里,然后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拣出来,他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这浓浓的父爱,这无微不至的父亲情此刻表现得淋漓尽致。

如果说亲情是《活着》的主旋律,那爱情则是《活着》的主线。在《活着》朴素简洁的叙述中,爱情仍投射出温暖的光芒。福贵原是个地主少爷,家珍则是的城里米行老板的千金,结合时二人都福贵人家的子女,可谓门当户对。但家庭衰败后仍能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相濡以沫,无怨无悔,共同走完坎坷苦难的一生实在难得。常言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其实现实生活中能将这句话贯彻到底的又有多少人呢?“执子之手”容易,但“与子携老”又何其简单。生活中充满各种各样的变数,形形色色的诱惑及各种艰难险阻。因此,他们的爱情确实令人折服,令人感动。

福贵爹与娘之间的爱情,小说中几乎没有着墨,但当福贵赌光了家产之后想借钱到城里开个小铺子,他娘一声不吭,过了半晌才说:“你爹的坟还在这里”。一句话把两位老人一生的感情喷涌般表达出来,一下子拨动了读者心中的那根弦。老人的话朴素无华,但深深表达了福贵娘对福贵爹的怀念与眷恋。一句话的分量是如此沉重,担起了老人一生的情和爱。这句话就像大海上露出的冰山一角,使人感到隐藏在下面的巨大感情洪流。没有浪漫的情节,没有千言万语的思念之情,更没有轰轰烈烈的过往情深,有的只是只言片语及那感动人心的一句话。或许,这才是爱情的最纯本质,不求福贵苟安,但求生死相守。

凤霞与二喜的结合是小说中最亮丽的风景,是唯一一个喜庆的情节,两位认识后相互帮助,相互体贴,彼此恩爱。二喜第一次到凤霞家就给她家修房子,为了让凤霞满意,二喜借钱也要“最气派”地迎娶凤霞。

爱情其实很简单,相爱的两个人远距离互相欣赏优点,中距离互相全面了解,*距离彼此包容缺点。生活中有雨也有睛,有圆也有缺,但彼此不离不弃,快乐陪你过,伤痛陪你躲,等到风景都看透依然有人陪你看细水长流。我想这才是爱情最原本的样子。

从《活着》的苦难爱情中,我似乎明白了:原来爱情才是人一生一世活着的追求。

《活着》可以说是福贵一生的自传,也可以说是福贵的“史记”。其中有对他自己年轻时所犯错误的忏悔,有对自己生活的宽慰,也有对未知天命的顺从。在叙述中,该责备的时候责备了,该遗憾的时候遗憾了,该宽慰的时候宽尉了。福贵在进述中对自己的出场是这样介绍的:“我是我们徐家的败家子,用我爹的话说,我是他的孽子”。一生*庸无能,吃喝嫖赌样样占尽,读书不成,守业不成,还连累到家里家财散尽。从这样看来,福贵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在讲到妻子家珍时,他说:“家珍是个好女人,这辈子能娶上这么一个贤惠的女人,是我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现在想起来叫我心疼啊,我年轻时真是个乌龟王八蛋。这么好的女人,我对她又打又踢。”讲到儿子有庆时,福贵说:“我最对不起的就是儿子”。年轻时要不是因为自己挥霍无度,不务正业,守业不成,儿子也不会到死的时候都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当谈到自己孤身一人的生活时,他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伤心是因为福贵觉得大家都走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零丁的活着,心里觉得特别凄凉;踏实是因为在大家都不在了,等他走的那一天,他也就没什么牵挂了,可以走的很安心。看似带着骄傲自豪的话语,其实中间包含了多少辛酸苦辣。在“故事”快结接尾声的时候,福贵说:“做人还是*常一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这是福贵在回顾自己一生时发出的肺腑之言。他是带着感恩和忏悔的心态去述说的。所以福贵一家人的命运在福贵的叙述下呈现给读者是温暖的,是充满感情的,所以福贵越活越豁达,在他了解生命的无常之后,他学会了珍惜眼前的时刻,学会了放下对已知过往的执迷。

生命中确实充满了意外,灾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但与其忧愁终日,战战兢兢地预知痛苦,不如将意外视为*常,用*常的心来接纳一切。世界的灾祸,社会的乱象,亲人的离别,身体的病疼,个人的遭遇……看穿了,也不过是人生常态。正如作者余华所说:生活其实是没有幸福或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

《活着》让我第一次在阴郁且沉重的心情状态下开始认真思考人“生的使命”。其实,无论生活多苦多难总得继续,而活着便是每个生者必须完成的使命。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来不来这个世界,同时也没有权利去选择离不离开。生与死自有天定,既然活下来,便要好好地活着。即使没了亲人,即使一无所有,即使未来人生的道路充了未知、坎坷与艰辛,甚至绝望,但只要还活着,就必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完成活着的使命。

  活着读后感1500字 3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500字 4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他领了***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活着读后感1500字 5

  活着读后感1500字一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

  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

  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他的母亲说。

  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

  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

  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

  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

  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

  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

  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静。

  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

  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

  "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

  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

  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

  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

  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

  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

  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

  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

  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

  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

  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

  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

  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

  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

  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500字二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

  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三十个国家出版。

  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

  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

  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

  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

  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

  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

  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

  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

  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

  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

  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

  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

  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

  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

  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

  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了全中国,也**了福贵。

  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

  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

  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

  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

  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

  很快到了***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

  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

  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

  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

  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

  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

  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

  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

  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

  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

  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

  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

  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

  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

  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

  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

  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

  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

  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

  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

  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