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风筝》读后感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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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风筝》读后感 1

  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耍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我看了《风筝》这篇文章后,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讲了鲁迅认为风筝是没出息的孩子才玩的,所以他很不喜欢风筝。鲁迅还有一个十岁的小兄弟。小兄弟非常喜欢玩风筝,而鲁迅又不让这一个小兄弟玩;每一次这位小兄弟想玩时,只好看一下天上的风筝。小兄弟不能玩风筝是还有一个原因的,就是他买不起。有一天,小兄弟在看风筝的时候,看见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非常高兴。而鲁迅却把这些行为看成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鲁迅忽然觉得似乎多日没见这位小兄弟了,但记得曾见他在后花园拾竹。鲁迅恍然大悟,便跑去很少人去的堆积杂物的小屋里,推开门,果然在什物中发现了他,他正在做风筝,鲁迅看到了马上把风筝给踏坏了,把小兄弟伶仃地留在了小屋里,后来他怎样,鲁迅也没有留心。

  然而,鲁迅的惩罚终于到了,他不幸地看到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又想起二十年前那一件事,而鲁迅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坠下去了。在那时候,他们又见面了,谈起了童年的往事,鲁迅正想求他的宽恕,小兄弟却说什么都忘记了,鲁迅的心从此只得沉重着。

  我看了这篇文章,觉得鲁迅是一个很不喜欢风筝的人,认为风筝只是没出息的小孩才玩的,最后,鲁迅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鲁迅那时很后悔,因为鲁迅以为玩是浪费时间的行为, 那是有原因的:就是因为鲁迅小时候家庭很困难,常要拿东西去当铺,每天都要干家务,所以他认为玩是很浪费时间的,他自己不玩,还很固执,不让自己的朋友玩,所以他长大后后悔了。

  我以后不能学鲁迅那么固执,对人要宽容。

  鲁迅《风筝》读后感 2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鲁迅《风筝》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鲁迅《风筝》读后感 3

  鲁迅的《风筝》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开始他觉得这是没有出息的小孩子所作的玩意,所以,阻止自己的小兄弟玩儿。后来他看了一本书,书上却说:玩是孩子的天性,不爱玩的孩子长大是没有创造和对手能力的。后来才与他的小兄弟一起玩儿。

  例如,有一个农村的小孩,他读书很好,从来不游玩,也不做家务。后来到了高中,住宿要自己洗衣服了,他却不会洗,还遭到同学们的辱骂,后来,他实在没办法了,就将两个同学杀了,自己跳河自杀,他的父母知道后都很伤心。

  鲁迅看了那本书后知道了:游戏是儿童最正常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因此鲁迅也知道补过的方法的:送他风筝,赞成他放,劝他放,我和他一同放。我们让着,跑着,笑着。后来文章说:于是二十年来毫不忆及的幼小时候对于精神的虐杀这一幕,忽地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了铅块,很重很重得落下去了。这时,我体会到了鲁迅的心情,非常沉重。

  所以我们要多动手,成为一个爱动手的好孩子。

  鲁迅《风筝》读后感 4

  读《风筝》有感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

  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耍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

  鲁迅《风筝》读后感 5

  你知道鲁迅放风筝的故事吗?让我给你讲讲我们周三放风筝的故事吧!

  周三下午上了两节课以后是社团活动课,我们文学社的这次社团活动计划是放风筝。在放风筝以前,我们一起学*了鲁迅小时候与他弟弟的故事。

  那个故事是发生在鲁迅和他的弟弟的小时候的事。鲁迅的弟弟非常想放风筝,可鲁迅不让自己的弟弟放风筝,原因是鲁迅认为这是不好的孩子才玩的把戏。可是,鲁迅的弟弟就是要放风筝,就在那个风筝快要做完时,鲁迅进屋,把弟弟的那个风筝折了。等过了好多年以后,鲁迅和他的弟弟都长大了,鲁迅才明白儿童放风筝是很正常的现象。他也为当年自己鲁莽的行为深深地伤害了弟弟而忏悔,所以鲁迅一直想得到自己弟弟的原谅。

  老师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们迫不及待跑到操场,几个男“同事”就首先开始放起了风筝。有时我们把风筝放得比较高,有时由于风筝线太松,风筝就会掉下。我和候翔依就到那线的根前一拉,风筝就又飞起来了,放风筝的人就马上收线,这时有人喊:“张伯均来了!”张伯均可是放风筝的高手,有一次他放的风筝比十几层楼都高四五倍。今天他的到来,使我们又激动起来,我们齐声高喊:“张伯均过来!”我们盼望着风筝飞上蓝天。风筝在张伯均的手中,一会就在空中飞翔了。我们文学社的其它同志也有人想试一试,就接过线来,可他放了不一会儿,风筝就落下来了。虽然我心中明白怎样放风筝,但是我还是选择帮其他同学的忙,我想“如果我放的话,也许风筝飞得也不错。”

  这次我们文学社的同学放风筝让我们的心情就像风筝一样在蓝天白云间自由翱翔,我们收获了快乐。

  鲁迅《风筝》读后感 6

  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正因一个书名,正因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父亲,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父亲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正因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我们要*等!

  鲁迅《风筝》读后感 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这是鲁迅写的,名叫风筝。鲁迅的原名叫周树人,他写文章很有特点,比如他的文章要么就是说理,要么就是批判或辩论,以前日本人看了他的文章,就咬牙切齿。

  冬天来了,小孩子们都喜欢乘着风势去放风筝,但是鲁迅从小就不喜欢放风筝,不但不爱,而且很嫌恶。有一天鲁迅看到他的小兄弟在做风筝,他看了,觉得放风筝是一个没出息小孩玩的玩艺就把他辛辛苦苦做的风筝给毁了。等到了鲁迅中年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一本书,书本的第一句话写的是:玩具是小孩的天使。他在才明白小兄弟放风筝是对的。过了很久,他和小兄弟又一次见面,就和小兄弟说起了小时候的往事,他说起了小时候放风筝的事情,但是小兄弟对这件事情淡忘了,跟不用说宽恕了,他的心一直很沉重。

  鲁迅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在摆弄这没出息的孩子玩的玩艺,这种行为很粗暴。后来鲁迅看了一本书后,突然醒悟了过来。

  在这篇故事中,作者回忆以前自己以前毁坏小兄弟的风筝一事,又想向小兄弟原谅自己以前的过错,鲁迅对小兄弟否认“虐杀”,但是小兄弟无怨无悔,所以说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我们要加一起保护它。

  鲁迅对小兄弟忘记以前的往事,他一直觉得自己管小兄弟是对的,表示深深的自责和忏悔。也告诉后人:游戏是儿童的天使,应当加以保护。

  鲁迅《风筝》读后感 8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操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鲁迅《风筝》读后感 9

  人性的阴暗可改,不可怕——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活着,不能不委曲求全。但是绝对不能为了活着才委曲求全。那些老去的岁月,点点滴滴,历历在目,原本以为过往皆浮云,不料那都是罪恶的开始,是阿米尔想抹也抹不去的,可怕的过往。

  “哈桑没有反抗,甚至没有**。他稍稍转过头,我瞥见他的脸庞,那逆来顺受的神情。之前我也见过这种神色,这种羔羊的神色,我随即明白:这是哈桑最后一次为我牺牲。” 不知道看到这一幕大家是什么感受,我知道阿米尔心里不好受,可是他没有站在正义的一面,他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哈桑受欺辱甚至事后还嫌弃哈桑,在大多数人眼里是嫌弃,厌恶阿米尔的,毕竟哈桑是为了他才如此。可是正如阿米尔所想,他站出来又有什么用?他是胆小,是懦弱,可是现实就是这个样子,当善良袖手旁观时,就成全了邪恶的胜利。

  有谁知道风华背后的沉重,又有谁能感受微笑背后的眼泪。世上没有鬼怪,不,阿米尔认为他就是鬼怪。笑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会不顾一切地去重新找回那个曾经的自己吗?答案是肯定的,时间是岁月在人身上留下的.印记,而邪恶是恶魔在人心上留下的烙印,无论过了多久,记忆是不会骗人的,从前的痕迹,以为风吹云散,却不料,一点两点的,只要轻轻拨弄,它就哗啦啦的奔涌出来。所以,朋友们,你们要珍惜当下,不要让自己后悔。

  我们最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的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的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救赎。其实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犯了错而不知悔改。世界很大,可以包容你所犯下的错误,但是你必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墨写的谎言掩盖不了血的事实,所以为了将来不后悔,追随内心是你唯一的法宝。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切的事情都要转机,上帝在为你关上一道门的同时,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朋友们,如果命运是世界上最烂的编剧,那么就请你争取做人生最好的演员,去相信只要你努力了,一切皆有可能。未来很长,可以改变的就一点都不可怕!

  鲁迅《风筝》读后感 10

  小时候的我最喜欢读课外书了,只要是有文字的东西都会伸长着脖子看一看,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鲁迅的文章了。

  今天写了一篇样稿,我又想起来了鲁迅的《风筝》,随手借鉴进去。我很喜欢风筝,春天有风的时候,带上自己喜欢的风筝来到空地上,让风稳稳地把它托到天上。看到它在湛蓝的天空中变成一个小黑点,快乐的感觉在明媚的天气里也仿佛飞起来了。此刻心中的惬意恐怕只有我自己才能体会到。

  初次读《风筝》这篇文章,我诧异不已,原来鲁迅先生是不喜欢风筝的,他在文章说:“我是向来不爱放风筝的,不但不爱,并且嫌恶它,因为我以为这是没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艺。”玩具有很多种,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喜欢就不喜欢吧,但是他说是没出息孩子所玩的玩艺,我就感觉哪里好像不太对,总是说不清为什么。

  今天在思考关于游戏的*作主题,再次想到风筝,再次想到鲁迅先生的嫌恶。鲁迅先生的嫌恶还是不合理呀,那富兰克林也喜欢玩风筝,还在雨天放风筝,最后发明了避雷针呢!这完全是鲁迅先生的偏见呀!

  从头到尾再细读《风筝》,鲁迅的小兄弟喜欢风筝,他十岁左右,多病,还很瘦,买不起风筝,鲁迅也不让他放。“他张着小嘴,呆看着天空出神,有时至于小半日。远处的蟹风筝突然落下来了,他惊呼;两个瓦片风筝的缠绕解开了,他高兴跳跃。”弟弟是多么喜欢风筝呀,但是,弟弟的这些行为在哥哥眼中就是笑柄、可鄙的。

  有一天,哥哥突然发现弟弟在后花园制作一个“胡蝶”风筝,里面有竹骨、有做眼睛的风轮、有装饰用的红纸条,都快完工了。鲁迅是怎么做的呢?“我即刻伸手折断了胡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

  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作为哥哥的野蛮和强悍,他在这里犯了一个强加于人的错误,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也不允许别人喜欢,这违背了大圣人孔子的教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弟弟年龄小,他可以使用武力来贯彻自己的意思,若是他碰到比自己强悍的人怎么办?若是对方也强加给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该怎么办?回想现在,我们身边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老师强加给学生的,家长强加给孩子的,国家强加给个人的,每一个都是那么强悍,那么嚣张,想起来真的让人窒息了。

  当时鲁迅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等到他中年以后,常常懊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他希望弟弟能够宽恕自己的行为,能够让自己好受一些,但是当他说起这样事物的时候,弟弟丝毫没有印象了,反而惊异地笑着说:“有这样的事情吗?”听了这样的话,鲁迅的心情更沉重了。小时候读到这里的时候以为是鲁迅先生以为弟弟忘记这件事情而宽恕自己,自己心里过意不去,所以才心情更沉重了。但是,最*鲁迅的文章又读了一些,这个沉重并非我理解的这样的。

  从鲁迅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可以看出,他小时候也是充满童趣的,但是随着家境的破落,他过早成熟了。童年的生活是艰辛和心酸的。弟弟是那么喜爱风筝,但是作为哥哥却剥夺了他的爱好,于是大家都在一种没有快乐的氛围里面度过了童年。让鲁迅后来悔恨的是,自己没有快乐了,为什么还要剥夺瘦弱多病的弟弟的快乐呢?自己连宽恕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弟弟已经忘记了这些事情,所以他永远背着这样一个剥夺别人快乐的负担了。

  《风筝》中,弟弟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喜欢风筝没有钱就自己做,好不容易找来材料快要完工的时候,被哥哥无情地毁坏了,爱好被扼杀,理想被嘲讽,他应该是绝望和愤怒终生难忘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当哥哥准备求得宽恕的时候,他早已忘记了这件事情。弟弟是受害者,但却不自知,这才是鲁迅更沉重的原因。

  弟弟身上有着阿Q的影子,阿Q总是喜欢容易忘记那些伤害自己的人和事情,当伤害者表示忏悔的时候,被伤害的却忘记了自己曾经是被伤害的,这里折射着人性的弱点,总是喜欢遗忘。

  也许《风筝》所描写的这些事情是虚构的,但是《风筝》中给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实实在在的,鲁迅的文章值得我们一遍一遍又一遍地读。还有两天,就是鲁迅先生逝世85周年了,但是他的文章所折射出的一些社会问题、人性问题仍然还在我们身边,一点都没有远去过。


鲁迅《风筝》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阅读


鲁迅《风筝》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1)

——故乡鲁迅读后感合集十篇

  故乡鲁迅读后感 1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鲁迅读后感 2

  寒假中,我接着空余的时间读了一本鲁迅先生的名著——《呐喊》,在《呐喊》中我读到一篇小说——《故乡》,读完《故乡》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小说讲的是鲁迅因为搬家回到了自己离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在故乡中见到了闰土、杨二嫂等人,感到闰土变得麻木了,杨二嫂变得刻薄了,一切都变了。最后,作者在回去的船上想到“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

  在《故乡》里让我感触最深的人就是闰土,在六年级上学期里,我们曾学过《少年闰土》一文,我们学过的少年闰土见多识广,活波开朗而又机智勇敢,并且还会看瓜刺猹、雪地捕鸟等技能,是鲁迅先生的偶像;而我看完《故乡》,里面的中年闰土真是让我大跌眼镜,中年时的闰土的脸已经灰黄,手又粗又笨,像是松树皮。儿时的闰土和中年的闰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觉人在二十的时光是最快乐的,最无忧无虑,最自由自在的,你看鲁迅和闰土小的时候是多么好的朋友啊!可等他们长大之后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分析是因为小的时候不用挑起家庭的重担,可是现在闰土长大了,闰土必须挑起家庭的重任,体会生活的艰辛了,加上那时“人吃人”的社会,闰土已经被逼的,被压迫的麻木了,已经对生活没有过多的期望了,所以他和鲁迅先生之间就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想到这里,我才意识到旧社会的黑暗,意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可怕了。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比旧社会要好的多。所以,应该更加地珍惜今天的'生活,要有一颗责任心,趁现在努力学*,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做出自己的微薄之力。

  故乡鲁迅读后感 3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故乡鲁迅读后感 4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鲁迅读后感 5

  谈起故乡,理应是温馨的,充满欢笑的,而鲁迅先生的故乡则不然,它是凄凉的,带着一丝稍纵即逝的美丽。

  鲁迅的童年生活在一座被尘封的大院,他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终日只能抬着头看着四角的天空,直到后来他认识了管祭器的工人的孩子——闰土。鲁迅与闰土年纪相仿,同闰土在一起,鲁迅知道了许多新奇的事,也给童年留下了许多别样的记忆。他们一起在雪地里捕鸟、在海边拾贝、看瓜时刺猹、潮汛时看鱼、这使少年的鲁迅对闰土产生了很深的敬意。二人情同手足,关系也日渐亲密。以至于新年过后做完忙月,闰土的父亲要带着他回乡下时,鲁迅急得大哭,闰土也躲在厨房里不肯出门,最后闰土被他父亲带走了,他们也没再见过面。二十多年后,鲁迅回到了故乡,最想见的当然是那个曾在他童年留下过浓重一笔的闰土了,但却发现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壁障,有了不曾有过的尊卑之分……

  “我们日里都海边捡贝壳去。”

  “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

  “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老爷!”

  “水生,给老爷磕头。”

  闰土那经过二十几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在鲁迅耳边。

  二十几年饱受着封建社会帝国主义的摧残,使儿时天真活泼,见多识广的闰土,悄然消失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鲁迅所记得的红活圆实,而是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早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时的他们,改变不了环境,只能随着环境而改变,闰土就是这样。

  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再和中年的闰土提起少年的那些美好的少年时光。就算他说了,恐怕闰土也是不能响应的,因为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隔膜了。这便是故乡凄凉之所在了。时代的变迁,让他们都已长大**,而少年的世界观是永远无法等同于成年人的。少年时代是一个没有忧伤,没有忧虑的世界,就好像是一个旷野,可以肆无忌惮的`驰骋,可以忘乎所以的放歌。然而成年人是不可能的。他们长大了,要考虑的事情会变得很多,而他们的心灵早已因剥削而造成的不如意的生活而变得麻木了。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人们怀着*等观念的心灵被尊卑的观念所侵蚀,本没有规定谁尊谁卑,但如果人们都这样认为的话,它就成了一种规矩,也便成了一种“路”。就像鲁迅先生说过的那样,“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但这种随波逐流的“路”,不应该是我们的路,我们要走的应该是像革命那样的路。一路上不断地追求着真理,追求着*等,一路上踏破荆棘,最终拨开黑暗的幕布,走出一条光明的道路,奔向更美好的明天,更幸福的生活。

  故乡鲁迅读后感 6

  合上《故乡》,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乡》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动。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阂,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乡》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贡献,但也要努力学*,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故乡鲁迅读后感 7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故乡鲁迅读后感 8

  “人是把家园带在本身身旁流浪的”,家城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皆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家城—浙东江北水城,山浑水秀,天灵人杰,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画了家城飞通俗的黑篷航船,月色朦胧下升沉的连山,**碧绿的豆麦混合着河底水草披收回来的暗喷鼻;《家城》描画了的家城好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天战月下捕碴的少年……

  那些*没有够,真正让“我”感到欢愉的是在山野风景里的游乐。女童对年夜自然有着成年人所没有及的希罕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那里有好好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爱好,可以充实发扬孩子们活泼好动、矫捷猎奇以及爱好的赋性,删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战创制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没有疲。

  瞩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年夜自然是云云天吸引女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闭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闭没有住他们矫捷活泼的心灵。

  家道虽己衰败但“我”在纯洁、稚气的友情中觅到了温温一与慰籍。童年的同伴有着自然纯洁的赋性战健全的人格,是年夜自然的宁馨女。《家城》里的少年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红活读书笔记圆实的双脚,带着一顶小毡帽,颈上套着明堂堂的银项圈,身上洋溢着质朴安康的自然气息。

  故乡鲁迅读后感 9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鲁迅读后感 10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鲁迅《风筝》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2)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

  鲁迅《药》读后感 1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鲁迅《药》读后感 2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 3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 4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鲁迅《药》读后感 5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在故事中有一段描写让人害怕和震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另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血竟还一点一点地在往下滴着……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鲁迅《药》读后感 6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鲁迅《药》读后感 7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 8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鲁迅先生的特质,有一种‘衰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衰’;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先写的馒头就吗。

  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可人的思想还没有**。夏瑜是资产阶段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广大群众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

  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与赞美,也表达出人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的写出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清明前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在思念他,字里行间突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鲁迅《药》读后感 9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鲁迅《药》读后感 10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鲁迅《风筝》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3)

——鲁迅《风筝》读后感800字合集5篇

  鲁迅《风筝》读后感800字 1

  两天的手不释卷,我读完了这本《追风筝的人》,心中有无数感情纵横交错,错综复杂,亲情、友谊、负疚、后悔、宽宥和赎罪交织在一起,成为一张网。小说的故事在一片火红的晚霞下,随着一只风筝飞上天空而展开。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我的眼前出现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风筝是什么?阿米尔和哈桑一直在追逐的是什么?风筝像蝴蝶轻盈的划过天空却留下了一生无法弥补的伤痕。在风筝大赛上,阿米尔为了赢得冷漠父亲的注意,他奋力竞争,荣获冠军,但想拿着风筝去领奖时,风筝却被猛风吹远了。而哈桑因坚持要给阿米尔追回那只已经得奖的风筝,结果不幸地遭到了一群流氓的侵辱,眼看着同伴受难,阿米尔却因为心中的懦弱躲在角落里,没有挺身而出。一念之差,改写了两人的友谊,甚至命运。命运的不幸总是让人措手不及,它总在我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夺走我们某种重要的东西,比如亲情和友谊。而留下的是一生的遗憾。看完整个故事,我为那个对阿米尔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却不会有嫉妒,始终把阿米尔当成不可背叛的朋友和兄弟,一直容忍阿米尔的嘲笑,甚至是原谅后来阿米尔的背叛与伤害心地善良的哈桑感到不公与可惜。也为那个犯下错误最后还是义无反顾回到阔别多年的故乡的阿米尔感到欣慰。阿米尔无疑是幸运的,他没有停止对哈桑的愧疚,对自己的自责,更没有停止过对人性的追寻。最后,他赎回了灵魂——他丢失在巷口的灵魂。要承担的责任,无法推卸;要克服的困难,无法逃避;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更无法选择。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于前进,敢于承担,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每一份苦与甜,慢慢体会每一份情与怨。在一片火红的晚霞下,一只风筝飘荡空中,远远的,看不清是什么颜色,那长长的风筝线后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追寻吧!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了它,千千万万遍”!

  鲁迅《风筝》读后感800字 2

  《理想的风筝》是我们六年级下册的一篇课文,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苏叔阳。

  这是一篇回忆性散文,写的是作者回忆自己的身残志坚的刘老师的故事。初读课文时,我一直在想,“理想的风筝”的含义是什么呢?

  熟读文章后,我从刘老师给大家讲女娲造人的传说时,笑谈腿疾的事例中感受到他的乐观幽默,积极向上。最重要的,是他的坦然:坦然面对腿疾,坦然面对人生,坦然面对别人的目光。生活中往往有些人,因为丁点儿的小事就神经敏感脆弱的不得了,自暴自弃,将自己丢到灰暗的角落里。相比之下,我被刘老师感动了,而那时听他讲课的学生内心却很“酸涩”,既感动,又心疼着这样的老师。

  说到这儿,大家应该知道刘老师是一个残疾人了,而教师是一个每天需要站上好几个小时的职业。残疾的刘老师没有任何享受特权,年过半百的他不辞辛苦,任劳任怨,每天“用圆木棍撑地,右腿离地,身体急速地一转”就这样不停地跳跃旋转着讲课。这一段里有五个“转”字,从中我深深感到这个特殊的老师与别的老师最大的共同点:无私奉献、敬业爱生。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故事情节,是刘老师放风筝的情景。在生机勃勃的春天,心灵手巧的刘老师就带着自己的学生或孩子,放飞自己亲手做的精致的风筝。刘老师总是亲手把风筝送上蓝天。望着风筝,那时他就像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因为那风筝里寄托着他对生活的热爱与追求,放飞了风筝,也是刘老师的放飞了理想与自信,放飞了他的快乐与活力。

  有时,刘老师会故意撒手,让风筝带着线绳和线拐跑掉。然后他就“笑着,叫着,拄着拐杖,蹦跳着去追赶线端”,边追边冲自己的学生和孩子喊,“你们不要管,我自己来!”当他抓住线绳时,他得意而满足,幸福而充实,因为他感到自己生命的强壮和力量,他挑战了自我,他为自己的学生作出了榜样。本文作者苏叔阳就是刘老师的学生,陪这位作家熬过痛苦的“**“和患癌在病床上十几年光阴的,就是与刘老师在一起的快乐时光,和其的精神态度。

  刘老师的豁达、开朗、自信、乐观、自强不屈、百折不挠,他对学生对生活淳朴强烈的爱,他放飞的那些风筝,就是“理想的风筝“的含义。

  鲁迅《风筝》读后感800字 3

  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

  这便是书的封面。可是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什么?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又意味着什么?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在小说的开始,是童年的阿米尔,童年的哈桑,童年的阿富汗。在那里,有他们亲密无间的友谊,幸福美满的生活。然而,1975年冬天放风筝比赛那天所发生的事情改变了一切。

  在那场放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冷漠父亲的注意,奋力竞争,荣获冠军。哈桑为阿米尔追回那只已经得奖的风筝,却因此不幸地遭到了一群流氓的侮辱,眼看着同伴遇难,阿米尔却躲在角落里,不敢挺身而出。后来由于受不了羞愧与痛苦的折磨,阿米尔栽赃陷害赶走了哈桑。但不久战乱又将阿米尔带到了美国。从此,两人天各一方。

  正当美国*淡的生活拂*了一切如烟如雨的往事时,拉辛汗的电话让阿米尔重新回到阿富汗————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但当阿米尔才知道哈桑是自己的亲生兄弟,哈桑却早已死在了塔里班的枪下。

  为了祢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为此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最后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索拉博—哈桑的儿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

  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所有这一切都是人性。阿米尔面对人性中的怯懦,嫉妒,自私……最难面对的就是自己。但当他踏上阿富汗不顾一切的追寻和救赎,所有的一切都得到了原谅与补偿。是谴责,是觉醒,更是感动。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鲁迅《风筝》读后感800字 4

  最*我们学*了《理想的风筝》这篇课文,我有很大的收获和体会。

  这篇课文记叙了“我”回忆三十年前身带残疾、年过半百的历史老师,课上讲课与课间放风筝的情景,反映了刘老师充满活力、热爱生活的人生态度,展示了刘老师生命的顽强和对生活的爱与追求。

  读了这篇课文,我心潮起伏,久久不能*静。一个年过半百的残疾老师,却不愿年复一年地躺在床上,失去活动的自由。他只靠一根长长的、被用得油亮的圆木拐杖支撑着在地上跳跃、旋转着板书、讲课;课间在操场上放风筝,蹦跳着去追风筝。刘老师对生活有着那纯朴、强烈的爱与追求,在逆境中依然顽强奋斗的可贵品质是值得我们学*的。确实,面对这样一位老人,健康、年轻少年,还有什么理由来埋怨生活,甚至放弃呢?刘老师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更教给了我们做人的道理。

  在生活中,我们面对生活的逆境也不能灰心丧气,一蹶不振,而应该在困难中奋力拼搏,去实现自己的理想,自己的追求,自己的价值。生活中,很少有能迎着困难向上的人。有一次,我和同学在一起做奥数题,为数学育苗杯的竞赛做准备。我正做着,突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和她讨论了一会儿,还是理不出头绪来,我们只好单独想。我在草稿纸上写写算算,怎么也算不出得数。我看看她,她时而在草稿纸上演算,时而边皱皱眉头,时而埋头冥思苦想。我想:干脆翻答案看看得了,免得再费脑筋。我正要翻答案,她立即阻止了我,说:“再想想吧,多思考对我们有好处。再说在考场上没有答案了看你怎么办。”我觉得有道理,就继续想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我想出了一点眉头,又计算结果,不一会儿,得数“6”呈现在我面前,我又用题中的已知条件进行验算,得数完全正确。我高兴得大喊:“我算出得数啦!”再看我计算这道题用去的草稿纸,竟然用去两页多。她看了看我的演算过程,也向我竖起了大拇指。我心里像喝了蜜一样喜滋滋的。我想:要不是我刚才的冥思苦想,哪来的现在的喜悦呢?

  “面对困难迎面而上,克服困难,不放弃。”这是我学*《理想的风筝》这篇课文最大的收获。

  鲁迅《风筝》读后感800字 5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 ,千千万万遍!


鲁迅《风筝》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4)

——《鲁迅》读后感优选【十】篇

  《鲁迅》读后感 1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中年以后回忆年少往事而写下的一本散文集。抛开鲁迅先生的种种头衔和光环,走进鲁迅先生的世界,你会发现,他和我们所有人一样,都曾是一个顽皮的小孩,都拥有一个五彩的童年,也都拥有最质朴的爱。

  在整本书中,最能引发我共鸣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这篇文章中,作者从儿时的游戏写起,再到后来的读书学*,都与每个人的成长历程无异,容易产生共鸣。曾经,我们也都还是在草坪、田野之间打闹的孩童,却在七岁那年,背上书包,走进学校,去学*知识。学*生活虽然将我们框进去学校中,有时会有些乏味,但是,学*知识可以增长见识,可以开阔眼界,也是通向未来的.必由之路。童年的方式一模不一样,又都能从彼此身上看见曾经自己的影子。

  还有《阿长和山海经》一文,令我最为难忘。全文通过作者与女仆阿长之间一件关于《山海经》的小事展开描写。当没有文化、粗俗的长妈妈为作者买来一本他心心念念的《山海经》时,我突然发现其实爱很简单。爱就是小事的细节,虽然不惊天动地,却是最纯净质朴的情感。

  《鲁迅》读后感 2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鲁迅》读后感 3

  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对文中伯父帮助黄包车夫这件事感触很深。这件事大意是:有一天,作者和去她的伯父鲁迅先生家。在伯父家门口发现了一个受了伤的黄包车夫。作者的经过询问,知道了这个黄包车夫受伤的原因。于是作者的爸爸跑到伯父家,接着跟伯父帮这个黄包车夫包扎好伤口。最后伯父又把一些钱给了他,有他在家好好养伤。这一件事,使我对鲁迅的敬仰之情油然而生。

  读完文章,再回头想想,鲁迅的品德实在太高尚了。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鲁迅先生那样助人为乐又不求回报呢?我就经历过一件与文章恰恰相反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一次,一个小独自玩着,但玩着,玩着,突然猜到了一个香蕉皮,四脚朝天的'滑到了,他大哭起来。可是,在旁边的路人都只是冷眼相对,却没有一个愿意前来帮助这位小,把他扶起来。有的人甚至幸灾乐祸,指着这个小哈哈大笑,我当时也是这行人中的一个。现在想起来,真是惭愧。

  在此,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热心的帮助别人。这样,不仅世界会更美好,还会使自己更快乐。

  《鲁迅》读后感 4

  读过不少名著,但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唯独鲁迅的文章,才令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初次与他的《呐喊》接触,使我不免豁然一惊,惊得是他的胆大,惊得是他的呐喊之声,惊得是他的‘疯言疯语’。说是‘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人吃人的日记和那惊心动魄的解剖场面是社会的真实写照。

  鲁迅是将中国国民的劣根性解剖示以后人。他是甩开胆怯的犹豫,困惑的迷茫,诚实的第一次自我暴光,不作任何无价值的表白,是踏上颠峰不轻狂;跌入低谷不凄凉;以其雄厚的笔墨为后人展现了一个充满血腥,丑恶,残酷和绝望的社会,一个真真实实的社会。

  对于阿Q,鲁迅毫不留情,将其用最不残忍的手段于解剖。“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庖丁解牛以刀解之,而鲁迅是以笔墨击之.开笔就将阿Q的软弱无能解了下来--在遭受别人的乱打时,阿Q不作任何反抗。也不发出任何疼痛的**。只是一味的坐在地上画圈圈。站在那个时代,鲁迅先生旨在警醒国人,但放在我们今之繁华红尘中,或许有的人比起当初的阿Q,或许还差一截。

  生命或许只是一瞬间的事,谁也不敢狂言明天你会是什么样?但我们可以真诚的过好当下,虚伪只是带给自己一生的欺骗,旁人一世的远离。

  人生过好从此刻开始......

  《鲁迅》读后感 5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

  ,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 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鲁迅》读后感 6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鲁迅》读后感 7

  读了《文学之魂――鲁迅》,我受益匪浅。这本**载了鲁迅的一生。鲁迅的骨头最硬,对形形色色的敌人,看得清,恨得深,斗争得最坚决;他甘为人民大众当牛,在帮助培养文艺青年方面,更是无私的奉献出了毕生的心血。其中我最敬佩的是他那种珍惜时间的品质。

  时间是宝贵的,所以历来就有人把时间比作金子,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用金钱买不回来的呀!只有做时间的主任,才能把握好时间,利用好时间去作一些有意义的事,回头想一想,在所有伟人当中,有谁不是惜时之人呢?画家达芬奇废寝忘食,每天只睡4小时15分钟……

  以前,我对时间才不在乎,打电脑,看电视,以为还有大把的时间,就这样,时间“滴滴嗒嗒……”地从我手中溜去,自从上了高年级,便慢慢觉察到时间不够用,后来就在一些珍惜时间的同学那里请教,并每天看课外书2小时,2小时复*……让每天都过得充实、快乐。

  是啊!同学们,我们应该趁自己还年轻,多学点知识,多做点有意义的事,不要虚度时光,要让生命过得充实、可贵,让生命发出辉煌的光辉。不要虚度我们的花样年华。

  《鲁迅》读后感 8

  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一篇课文,我深受感触。这篇课文改变了我许多的坏*惯,令我受益无穷……

  我读书时总是囫囵吞枣,总是马马虎虎地过目一遍就完了,我在看《三国演义》的时候,总是把许多人物都给弄反,居然有一次我认为曹操的三顾茅庐!还有许多片段我都看不懂,就乱看一遍,看下一页,可是读了这篇课文,鲁迅教“我”读书的片段后,我明白,看书就要看好书,既然看都看了,就要把它看好,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囫囵吞枣。

  鲁迅先生乐于助人,帮助黄包车车夫包扎伤口的片段,深深地捞冰在了我的心中,我清楚的记着那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路边躺着一个人,他痛苦,的身影罩之间他神情痛苦,脸色苍白,双手捂着头躺,在地上,地上还有一摊血,许多路人见过分分的走开,突然我的脑子飞快地呈现出了,妈妈对我说的话与新闻上种种的事例,我马上加快乐脚步,走走走,开了,但是我读了这篇文后,我觉得如果真的`有人受伤的话,也不会被误认为“碰瓷”的人吗?如果有好心人相助,如果那个好闲人被骗了,那他以后还会再帮助别人吗?我想以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到附*的保安作证,或者用手机拍下照片,以防碰瓷。

  我们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做一个好公民,尽心尽力的为人民服务。

  《鲁迅》读后感 9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后,心情久久不能*静。

  《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主要讲鲁迅先生生前爱憎分明,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所以才会受到这么多人的尊敬与爱戴。我读完这篇课文后,不禁想起一件发生在我和表姐之间的事。这次国庆节期间,有一天,天气有点冷。我和表姐正要去外婆家。我们走着走着,发现一位衣衫褴褛的小男孩在向路人乞讨。那个小男孩不过七、八岁,黄黄的小脸,一双大眼睛,两片薄嘴唇,鼻子有点儿翘,两只脚穿着破布鞋。表姐走到他跟前,正想拿钱给他。我把表姐拦住了,对她说:“表姐,别管他了,快走吧。”

  表姐听了,严肃地对我说:“你难道没有读过《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吗?鲁迅先生他爱憎分明,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精神呀!我们应该学*鲁迅先生那种高尚情操,应该帮助这位小男孩,而不是去嘲笑他,不理睬他!”说完,表姐把五块钱递给了小男孩。我顿时脸上感到火辣辣的,恨不得地上有个洞让我钻进去。我也掏出口袋里仅有的两块钱给了那个小男孩。从这件事中,我受到了教育,并立志做一名像鲁迅先生那样爱憎分明,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

  《鲁迅》读后感 10

  上个月我读了一本书--------《呐喊》,这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搜集了他在54革命高扬时期创作的短篇小说。

  《呐喊》描写病态社会中不幸的人们,以便接出病苦,以引起疗救的注意。作者创作的目的是由于未能忘怀于当日自己的`寂寞罢。所以有时候不免呐喊几声。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禅于前驱。

  这就是作者创作的目的。

  文中的《药》,是写一位革命者,为了民众而牺牲了,而民众回报的却是冷漠和歧视,他的血,成了民族治疗疾病的药引子,连他的母亲也不能理解他,反而为他的行为感到羞愧。

  《头发的故事》中,一个人因为剪了头发而被人辱骂。

  总之,《呐喊》是对那些愚昧的人的一种批评。真是淋漓尽至啊。

  让我们一起了解这其中的一篇,就选《孔乙己》吧!文章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站着喝酒且却穿长衫的人,这让人感到好奇,所以让人更想读下去。

  然后就是身上突然多了几个伤痕,让人更加的好奇地读下去。当别人说他偷别人的东西时,更让人不思其解,然后就是他偷东西的原因------就是因为自己的工作没了。

  这又让大家对他感觉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都以为他会被抓去坐牢。但结果是她没有去,而是被打。最后不知去了哪里。

  这些都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我也希望大家多看看鲁迅的作品。


鲁迅《风筝》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5)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精选十篇)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1

  今日重读了《伤逝》。

  两次读后竟是不一样的感觉。大学的时候学*现当代小说读了鲁迅先生的几 篇小说,这 篇印象是比较深刻的了。或许是因为这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 篇感情小说,或许是因为和感情有关。感情总是一个完美的字眼,让人浮想联翩;感情又总是一个感伤的字眼,让人悲情不已。

  为了感情,子君与亲人决绝;为了感情,涓生与朋友不再往来。用涓生的话讲,这一切都是为了“所谓的感情”,是因为不理解。等真的理解了,这理解了的东西却都变成了隔膜,并且是永久的。

  涓生追求子君的时候,以往很仔细地研究过表示的态度,排列过措辞的先后,以及倘或遭了拒绝以后的情形。可是临时似乎都无用,在慌张中,身不由己地竟用了在电影上见过的方法了。

  最终如愿在一齐“子君不在我这破屋里时,我什么也看不见。在百无聊赖中,顺手抓过一本书来,科学也好,文学也好,横竖什么都一样;看下去,看下去,忽而自我觉得,已经翻了十多页了,可是毫不记得书上所说的事。只是耳朵却分外地灵,仿佛听到大门外一切往来的履声,从中便有子君的,并且橐橐地逐渐临*,——可是,往往又逐渐渺茫,最终消失在别的步声的杂沓中了。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穿布底鞋的长班的儿子,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常常穿着新皮鞋的邻院的搽雪花膏的小东西!”

  然而“我也渐渐清醒地读遍了她的身体,她的灵魂,可是三星期,我似乎于她已经更加了解,揭去许多先前以为了解而此刻看来却是隔膜,即所谓真的隔膜了。”

  可生活是太现实,太残酷的事实,不断地改变着很多物,事,人。因为油鸡,因为阿随,因为邻居太太的眼神,这些很细微的小事情竟也是这样地影响着人的情绪。慢慢的涓生感觉到家的虚空,感觉到比寒冬还寒冷的脸色。最终天天呆在图书馆也不愿意呆在家里。

  受了冷落的子君内心该是怎样的酸楚,无奈,她肯定也有无数个像涓生等待她的那种心境,可是这一切都在她日渐暗淡的眼神里,都在她刚红润起来又变得无彩的脸色上,都在她日趋失去的话语里,更在涓生提出分手时的无语里。

  涓生提出分手是觉得无爱了,而子君依然深爱。当初为了爱和家人的决绝“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分手的时刻,也仅仅是在涓生无数个晚归的时候,让邻居太太转告一声:告诉他,我走了。除了身上剩余的能够涓生生活一阵子的铜板,没有只言片语。看起来同样决绝。确是如此伤情,从她不久后的离世即可知。

  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爱他的时候不顾一切,被离弃的时候,决然离开。爱,绝对是一个人的事情,没有爱的纠缠只会失去更多。能够没有爱,能够没有爱人,但不能够没有自我。

  太低微的死根本触及不到悲喜,宁愿高傲的死去,不愿祈求爱人的一次回眸。

  子君,这勇敢的女子,带着这来不及回味的短暂的幸福,含爱而去。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2

  从小说的名字中能够感受到这是一篇以杯具结尾的文章。“伤逝”——为逝去的东西而悲痛,让人联想到遗憾、悔恨,给人一种悲哀、凄凉的感觉。作者以“涓生手记”的方式叙述了在“五四”这个黑暗的社会时期,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为了感情而不顾一切,走到一齐,最终因社会的压力与生活的残酷而走向分离的感情故事。

  读完《伤逝》之后,感触颇多,有一种悲凉的感觉。

  在我看来,子君,作为一位时代女性,能够冲破封建观念的束缚,挣脱封建家庭的牢笼,毅然追求自我的感情,在当时是很叛逆的,是很困难的,是与时代不相容的。但她对感情坚决,喊出了自我的心声,喊出了数千年来女性不敢喊出的“我是我自我,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响亮的个性**的呼声。她不顾世俗的眼光,义无反顾的和涓生在一齐,即使是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当她与涓生在一齐生活的时候,由于生活所迫,她成了一位典型的家庭妇女,为家庭琐事而忙碌,为小事而争吵。慢慢的,她由一个思想**的新女性转变为一个世俗的女子,而这时她与涓生的感情也慢慢变淡,慢慢变质,最终走向毁灭。而子君最终被抛弃而走向了死亡。

  涓生,一个新时代的青年,虽然也有着新思想,但却是不彻底的。刚开始的时候,他是勇敢的,对感情执著,对未来充满期望。但从本质上说,他依然受着封建思想的毒害,表现出守旧与懦弱。尤其是和子君生活在一齐的时候,他的自私、虚伪、卑怯的心里慢慢的滋生起来。当他与子君出去的时候,他害怕别人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而子君却“大无畏”。到最终,他们的生活越来越惨淡,应对生活的压力,他把生活的重担推给了子君,而自我却不敢应对。最残忍的是他离开了子君,把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我认为,涓生的新思想只是表面上的,是经不起时间和现实考验的。

  一段完美的感情就这样逝去了,而当涓生再怀念过去的完美的日子的时候,一切已经都无法挽回了,他剩余的时光只能一向“伤逝”下去。二人悲惨的结局,让人不免伤怀。所以,我们对待感情时,既不能失去自我,也不能逃避职责。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3

  从小说的名字中能够感受到这是一篇以杯具结尾的文章。“伤逝”——为逝去的东西而悲痛,让人联想到遗憾、悔恨,给人一种悲哀、凄凉的感觉。作者以“涓生手记”的.方式叙述了在“五四”这个黑暗的社会时期,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为了感情而不顾一切,走到一齐,最终因社会的压力与生活的残酷而走向分离的感情故事。

  读完《伤逝》之后,感触颇多,有一种悲凉的感觉。

  在我看来,子君,作为一位时代女性,能够冲破封建观念的束缚,挣脱封建家庭的牢笼,毅然追求自我的感情,在当时是很叛逆的,是很困难的,是与时代不相容的。但她对感情坚决,喊出了自我的心声,喊出了数千年来女性不敢喊出的“我是我自我,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响亮的个性**的呼声。她不顾世俗的眼光,义无反顾的和涓生在一齐,即使是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当她与涓生在一齐生活的时候,由于生活所迫,她成了一位典型的家庭妇女,为家庭琐事而忙碌,为小事而争吵。慢慢的,她由一个思想**的新女性转变为一个世俗的女子,而这时她与涓生的感情也慢慢变淡,慢慢变质,最终走向毁灭。而子君最终被抛弃而走向了死亡。

  涓生,一个新时代的青年,虽然也有着新思想,但却是不彻底的。刚开始的时候,他是勇敢的,对感情执著,对未来充满期望。但从本质上说,他依然受着封建思想的毒害,表现出守旧与懦弱。尤其是和子君生活在一齐的时候,他的自私、虚伪、卑怯的心里慢慢的滋生起来。当他与子君出去的时候,他害怕别人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而子君却“大无畏”。到最终,他们的生活越来越惨淡,应对生活的压力,他把生活的重担推给了子君,而自我却不敢应对。最残忍的是他离开了子君,把她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我认为,涓生的新思想只是表面上的,是经不起时间和现实考验的。

  一段完美的感情就这样逝去了,而当涓生再怀念过去的完美的日子的时候,一切已经都无法挽回了,他剩余的时光只能一向“伤逝”下去。二人悲惨的结局,让人不免伤怀。所以,我们对待感情时,既不能失去自我,也不能逃避职责。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4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都是个警示。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5

  无论是初中还是高中在课堂上都接触过鲁迅先生的文章,对于鲁迅先生我是敬佩的,课堂之余我看过他很多小说,我总觉得读他的小说不会只简单的感觉到写得好或不好,有时候会感觉到时代的悲哀,有时候感觉主人公内心深深的无奈,有时候又无望中带着一丝微弱的曙光,光弱似风中的蜘蛛丝,但终归是有的。但以爱情为题材的文章是少的,《伤逝》是少之又少的其中一篇,我虽然不喜这个关于爱情的悲剧,但今天也假想一下自己是这个悲剧里一个普通的百姓。

  《伤逝》以涓生的忏悔开始的,一开始就知道故事是一个悲剧,至少对于主人公来说一个悲剧。我觉得两人在最开始的时候就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的结合是当时人们所不能接受的,他们是逆于世俗的,这就为后来的结局埋下了伏笔。他们积极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是值得好的,可是他们生活的背景不允许他们的大胆开放。在开始的时候他们是幸福的,对于涓生来说子君是一个类似知己的存在。在当时,涓生是思想开始觉醒的青年代表,他认为子君是可以理解他的,在那个时候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女子是很难的,而子君也认为涓生是不同于当时那些青年的。但是,两人之前的生活经历对两人之后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当面临生活中的琐事时,子君发生了变化,涓生认为她再不能像以前一样理解他了,甚至他工作时都不能体谅他。

  就算没有那些生活背景,他们的性格弱点也注定了他们最终的分离,涓生的自私懦弱,选择放弃子君来成全自己,对于子君的付出视而不见;而子君则没有足够的意志拒绝来自物资的诱惑,不体谅涓生,整天与房东太太攀比,没有了最初的灵气。他们的悲剧也许是当时很多爱情故事的代表,觉得那时候能够坚持到最后的,真的很不容易。能坚持的除了对抗世俗之外,更多的对人性,彼此间的磨合*惯,性格的突破,需要一个强大的内心直到最后的胜利。他们的故事让人觉得,爱情对抗的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只有最强大的爱才能面对生活中的琐事而依然不变。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6

  伤逝,伤的是又一股反抗力量的逝去,伤的是反抗最后走向了消逝。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子君自己也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争取什么。

  相比子君,作为领路人的涓生,却让我感到更大的失望。当与子君同时上街散步,只有看见子君高兴而自豪的走着时,才敢也抬头挺胸起来。当丢失了本来就不高薪的工作时,涓生不敢面对自己失业的恐惧,就将自己的这份恐惧转嫁给子君,认为是子君在恐惧。也许程度再深下去,就如《神经病》中的方正英一样,对生活的担忧使自己神经衰弱,却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妻子发了神经。

  涓生是虚伪的,高调追求自由,却在上街时缩在子君后头;涓生是无能的,面对失业的压力,家庭的责任,只是选择躲在通俗图书馆里;涓生是可笑的,不让子君打扰吃饭的他,却计较自己吃饭介于油鸡与趴儿狗之间的地位;涓生是邪恶的,在艰苦黑暗时期,竟认为“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甚至想到子君的死。

  同《玩偶之家》中的诺拉一样,子君与涓生都是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反抗现实压迫,都是不成熟的、没有根基的,似玻璃般易碎。终有一天,只拎了件小包就出走的诺拉会回家继续当她的“小鸟儿”、“小松鼠”抑或走向堕落,没有任何资本的子君和涓生,不可避免地也只能是走向离别和失败。反抗,就这样行走在消逝中。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7

  没有物质的保障的爱情终是不可靠。它,不知何时起,会悄悄地令入迷者失望。

  子君就是一个为了追寻爱情,却被她所选择的人涓生抛弃的一个例子。子君孩子气的眼,天真无邪,对爱情充满了渴望。为了追寻自由的爱情,不惜与家人脱离关系,可是呢?因为没有物质的保障而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她被涓生抛弃。在那个压迫成风、讲究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年代,提倡自由恋爱是何等大逆不道的事情,且不说与家人脱离关系,单是作出如此之行动且还被抛弃是如此的令社会所不容。最后,子君只有一个结果----死。

  在子君与涓生刚接触时,他们是如此的合拍。他们有共同的爱好,一起谈雪莱、谈泰戈尔、谈伊索生、谈男女*等。可是呢?最后呢?分了手。她没有选择,只能接受,接受的结果就是自己的命。他们住在一起的开始,我相信,我们有必胜的信念----向家族向社会反抗的信念,我也相信他们自信能过得很好。是的,他们一开始很幸福很安宁,子君在家为涓生操持家务,涓生在外维持生计,然而经济问题却在慢慢地来了。女人是个敏感的动物,一点的风吹草动就能引起他们的不安怀疑,尤其是对自己所爱的男人、所依附的男人,子君从涓生的晚回家、对自己的敷衍中查出点端倪,可是她却不愿相信,宁愿自我欺骗,所以她一遍又一遍地“开始了往日的温*和新的考验,逼我做出许多虚伪的温存的答案,将温存示给她”,而且,她早就不看书了,。

  终于,涓生告诉了子君,他已经不爱子君了,他的心地有些轻松了、舒展了,却将重担给了子君。“我没有负者虚伪的重担的勇气,却将真实的重担卸给她。她爱我之后,就要负这重担,在威严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道路。”漫漫黑夜路,寒风凛冽,没有温暖的房舍,没有同行者,只有子君一个人。其实,子君的不幸也不能完全归咎于涓生,既是当初双方相互信任做出的选择,选择的失败都有责任,只是,子君的结果却是如此之不幸、如此之凄惨。

  没有物质保障的爱情太廉价,是涓生教了子君一堂重要的课。

  可是,一切都太迟了。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8

  鲁迅先生的小说,自高中到现在,约摸算来,不知不觉,已经读过四五本了。而印象极深、爱不释手的还是《伤逝》。故而,《伤逝》认认真真一个字一个字又一次读了两遍。

  深夜,适合读书,亦适合写文。出于对《伤逝》的爱,我罢了日常的缠身规律,定要停下来,挤出点宝贵的时间来,写点什么。鲁迅先生的《伤逝》出于《彷徨》小说集,也是唯一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自述爱情的小说。鲁迅先生的诸多小说,大多醉翁之意不在酒,甚至指鹿为马,自然不能浮于表面来看,更多的要深入,深入到每一个人物角色的性格与骨子里,更要深入那个鲁迅先生默然写作的夜晚。

  第一次看《伤逝》的时候是可怜子君,恨涓生。而现在第二次看是恨涓生也为涓生悲痛,对子君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首先,暂且不论古代,因为那时候制度与现代不同。论《伤逝》中的涓生,这个人就是典型软弱无能文人的代表,譬如《都挺好》中的苏明哲。可以妻子隐忍着因他而来的现实的苦痛与重担,若相反,这个男的恐怕要投降现实生活,当一个逃兵,带着悔恨和谎言过一辈子。

  在无能的男人看来,生活难过了,永远是因为有一个累赘老婆。这就是无能男的本质,推卸责任,没有担当的意识和勇于牺牲的精神,自私、懦弱。其次,子君身为一个思想意识觉醒者,最后沦为家庭主妇,也难免带有女性自身的局限。《伤逝》中的子君就是典型的依附性的被奴化的女性。

  面对现实生活的茶米油盐酱醋贵,她带着传统官僚作风的旧*,有大胆追求婚姻爱情的勇气,却缺少思路和行动。她的行动便是嫁给自己想嫁的男人,而结婚之后却仍旧归属并安于家庭主妇的附属地位。家庭已经频频经济危机,还不知道走出家庭赚钱维持经济,最后还是只靠涓生这样的男性,即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加上子君带有市侩妇女的*气,与邻居盲目攀比,斤斤计较,不顾生活现实水*,太理想主义,想的太好,做的太少。

  再者,子君,沉沦于生活的琐碎,没有个人独立的思想与生活,整天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忙碌,自然与文人涓生越走越远。文人写作,不喜嘈杂,她还养鸡,并不顾涓生的工作而打扰他。

  最后涓生说出分手之后,她因为无法承受对男性依赖和附属的自我奴化的境地,思想狭隘,走向绝境,选择自杀,也不无愚蠢,带有典型女性软弱、奴性特征。圈子太小,爱好太少,沉湎于双方的爱情,自然思想空虚寂寞,依赖性强。

  女性要想独立起来,必然要像男人一样,实现经济独立,有了自身的地位的提高,进而到思想的独立、人格的独立,才不致于像子君那般脆弱不堪。被一个男人抛弃就要死要活的,真是没有自我价值。

  更不该为了爱情舍生忘死,而该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事业属于自己,不属于任何人,这样谁也无法威胁和动摇自身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9

  人到中年,寒冷雨夜,重读鲁迅,别又有一番滋味。

  尤其是在《伤逝》里,看到子君重复说的“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就想到自我年轻时候也像个新青年一般,大胆妄为地满心追求所谓的感情与自由。两个小青年跑去民政局打了结婚证才通知了双方父母自我的婚事。我的母亲在错愕之余,对我跟他说:“你们两个还可不能够改一下?你的年纪比她小,你做我们家的儿子,做老三的弟弟,如何?“听了,我只是吃吃地笑了。

  两个又去了对方父母家里,当晚因为有了一张证书而名正言顺地睡在了一齐。

  想想自我年轻时候的荒唐之举,不由得哑然。

  我想像着子君那时单纯的模样,她听涓生说话的时候眼中闪耀着的光芒,想着她如何摘回那枯槐树的新叶,怎样短发尽是汗的忙碌着去做那直到无米下炊的饭,想着她跟官太太为油鸡的那些琐屑的争吵,还有她的花白的瘦骨嶙峋的,直至被遗弃了的阿随。

  我无权去指责涓生的自私与始乱终弃。

  他是真实的,起码他敢于应对真实的自我。

  感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这也是真理。

  起码他们有过吉祥胡同那些安宁幸福的那些夜晚啊。子君为了她的感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子君为什么死呢?她的生命随爱而幻灭,她攥着他人的衣襟,她寄生于他人。她无颜背负着道德枷锁,去看她父亲与叔子的脸色。她父亲接走了她,说明他父亲是爱她的,无论这个孩子犯了错,都还是容纳着她的生。

  而涓生不再爱她了。他在心里早已经念想几次她的离去,甚至她的死了。

  这篇感情小说写得如此的真实。而我的理解却是这么的浅显。

  其中字句到今日读来依旧精彩而富有哲理。如涓生为逃避家中的冰冷而在图书馆:

  那里虽然没有书给我看,却还有安闲容得我想。待我孤身枯坐,回忆从前,这才觉得这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须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我也还未忘却翅子的扇动,虽然比先前自我已经颓唐得多......

  如果子君在爱消亡之后,也能够独自勇敢地扇动着翅子去飞,而不是回到旧式的家庭中去了断。她的结局又是如何?。她的生命是附丽在虚无的爱之上,爱断情殇。她的柔弱注定了她的死亡,完全不见了她在恋爱时的那种勇敢和坚忍以及最终一段: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

  涓生的领悟也很好,第一,他明白了人首先要活着,才能够有所追求,他是个进取进取的青年。

  第二,他明白了爱,这段逝去的爱与创伤是属于他的保密,但从中他学会了如何去爱下一个人,爱一个人其实不必那么真实,应当学会说谎,那才是为了不伤害对方的最大的善意。

  寒流来袭,蛰居简出,看书上网,胡思乱想,倒是个好消遣。

  鲁迅伤逝优秀读后感 10

  我觉得婚姻给妇女们带来了安稳与保障,但让妇女们失去了卓越的机会。我那里所说的安稳与保障是让妇女们学会了随遇而安,这种安稳会让妇女们失去远大的抱负和活力,使她们甘于华而不实的*庸生活。

  在《《伤逝》》这篇文章中有这样的一段话,傍晚回来,常见她包藏着不欢乐的颜色,尤其使我不欢乐的事她要装作勉强的笑容。幸而探出来了,也还是和那小官太太的暗斗,导火线便是两家的小油鸡,但又何必硬不告诉我呢?和涓生同居前的子君会看书,会和涓生探讨一些书本知识,她会说出“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口号,这在当时是很有个性**色彩的,这说明当时的子君是有思想有主见有去理解新东西的。可与涓生同居后的子君变得沉默了,虽然刚同居时他们是幸福的,他们会在一齐谈同居前的点滴,但时间久了,加上生活的紧迫,他们之间的隔膜也越来越大了。有时他们会坐着相互沉默,或者就是子君对涓生重复说着他们以前的故事,说得次数多了,以致于涓生对子君所说的故事都能够背了,也听得烦了。涓生此后宁愿呆在寒冷的图书馆也不愿早早地回去应对子君。子君一向活在了过去,活在了记忆力里,她找不到此刻属于自我的自我。

  与涓生同居前和同居后的子君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区别呢?我认为如果一个女性只会为家庭任劳任怨,没有自我的奋斗目标,那么她的这种家庭主妇的主角会破坏他们之间的家庭生活。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社会每一天都在变化,人也在变化,你把自我固定在家庭主妇那么小的范围内,你就会失去很多与外界联系的机会,这样会使自我孤陋寡闻。如果把一颗心死死地拴在家庭这一根绳上,把神经死死地绷紧来看住自我的家庭,那么你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变得小气起来。此外,为了做好好妻子的主角,如果你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你不能够乱发脾气,不能够说出来,只能闷在心里。一个好的发泄方式,就只能是不说话,做脸色。但这样的行为,在丈夫看来你是多么的不善解人意,不体贴。在以前,很多人认为,妇女就应当呆在家里相夫教子,不能再外面抛头露面,丈夫就是自我的天,就是自我的一切,一切都应当依附丈夫听从丈夫。妇女们从来都是被定义被思考的。

  当子君与涓生的生活泥已经走到尽头的时候,子君没有想过要去改变自我,改变涓生,而是过着像一潭死水一样的生活。子君当初为了与涓生同居,她与家里断绝了关系,陪同涓生去租房子时被人指指点点,但子君说出了“我是我自我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便毅然于涓生同居了。在当时的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违反道德的,是被人所瞧不起的。从子君果断与涓生同居我们能够看出当时的子君是一个觉醒的知识分子。但到之后,当她与涓生之间已经不存在爱时,她却缺少了给婚姻开死亡证的勇气,最终选择了郁郁而终,子君没有想过自我还能够重头再来。

  我认为,无论在什么什么时候,女性都应当自我**自我,进取地建设自我的心灵,不要用别人的眼光来衡量自我,把自我从身体中**出来,抛弃妨碍自我提高的观念,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主角中都应当与男性共同创造价值。


鲁迅《风筝》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6)

——鲁迅杂文读后感合集五篇

  鲁迅杂文读后感 1

  刚开始接触他的杂文时,觉得过于生涩,很多地方只是莞尔失笑或蓦感蕴蓄,并未曾体会其深刻意义蕴涵的辛酸和眼泪、痛苦和悲愤。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一切优秀的艺术作品,无不渗透着作者强烈的爱憎感情。鲁迅杂文题材太过繁琐,读后也便会产生不同情感。就单说说《论辩的魂灵》一篇吧。

  这篇文章不拘成法,敢于创新立异、独辟蹊径。全篇大部分模拟社会上的某种谬论,加以比列,不着一语,而丑态尽露。

  鲁迅常说:“我所住的并非人间”,那些反对改革者在他看来都是鬼魅,他们反对新思想,攻击改革的奇谈怪论都是“鬼画符”。

  “虽然不过一团糟,但帖在壁上看起来,却随时现出各样的文字,是处世的宝训,立身的金缄。”“祖传老年中年青年‘逻辑’扶战灭洋必胜妙法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赦”。这种讽刺是冷峻的,隽智的。作者用嘲谑、俏皮、含而不露的语言,把能暴露被揭露者的丑态的、具有戏剧性的情节表述出来,使其“刻露而尽相”。通过讽刺,撕掉他们庄严的假面,抹去那引人发笑的油彩,露出他们可鄙的灵魂。它不象辛辣锋利的讽刺那样,而是一种俏皮、隽永、含蓄,有蕴味的讽刺。

  鲁迅杂文读后感 2

  最*,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腐败,其中中国清**、*****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腐败,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鲁迅杂文读后感 3

  鲁迅先生的杂文是在尖锐的阶级斗争和民族斗争中创造的他对封建旧文明,旧道德进行了批判;探索和研究国民性问题,暴露和批判过敏性弱点;对旧中国社会的思想,文化,文学进行了广泛广泛而深入的批判;积极歌颂了人民群众和无产阶级领导的革命事业,鲁迅的杂文一次被称为“中国的民族魂”。

  鲁迅在小说散文等领域取得了卓越的艺术成就,而且他一毕生心血和精力,创造了大量的独树一帜,无与伦比的杂文;这些杂文在半个多世纪以前对促进整个中国的革命斗争的人民的思想**起到了巨大作用。鲁迅用犀利的笔,写下了“篇篇杂文”如匕首,似投枪,直刺敌人要害,发挥无可代替的战斗作用。这些杂文对生活的反应敏感迅速泼辣犀利,战斗性强。正如先生所说,杂文是感应的神经,是**的手足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自上而下的血路来的东西。

  这些文字确实激烈又尖锐,短时间内,太过频繁的阅读,带来了一定的反面效应。一件事物关注的太多,即便是好的,可能也会变了味道。然而它真的变了味道,物极必反,在此,虽无这般夸张,但是得懂得如何适可而止,点到即可。书,就慢慢读看了。闲暇之余,翻将几页来看,倒也意味深长,耐人寻味。嫌隙的也并不是文字本身,而是自己在文字的基础上附加了个人的情感。报喜不报忧,见好不见坏,在长篇累读之后,精神疲乏,需要另类的、轻松的文字来解脱,来释放。

  更或许,我就不该只看一个人的文章,只欣赏一种风格的文字。鲁迅的文字是动乱年代的写实,这些苦难动荡的日子,多多少少给我加重了沉闷与压抑。然而我,又是那种见不得伤口的人,尽快终结这样的痛苦,回到我的、真实的、和*的世界,岂不痛快?再有兴致,百家各样的文字,调剂着看,换换异样的口味,领会异样的风采,正所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应该别有韵味。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爬和撞》。它笔锋幽默,赋有哲理性,是篇很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方法去做啊。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上那写努力是否值得?小时候学*自行车,可老是学不会,但我和自己说:我一定要学会。我想套用黑格尔的一句话宋陈述这件事:“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渴望有所成就。”说的没错,在人尘的道路上难免遇到困难,重要的是看你能否克服它!

  鲁迅杂文读后感 4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开端,是现代中国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在字里行间,我们能隐约发现鲁迅每一篇文章时的心态都是不同的。

  我最喜欢的是《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

  它笔锋幽默,赋有哲理性,是篇很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方法去做啊。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上那写努力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微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是啊,功夫不负有心人。

  记得九岁那年,我天天幻想着自己能骑着自行车去自己想去的地方。可是,我不会骑啊!对了,爸爸不是会吗?于是,我一蹦一跳的跑到爸爸身边,央求他教我,爸爸没办法,只好答应我了。傍晚,我们来到一条无车的小路上,我在爸爸的搀扶下,坐在了坐椅上。我不肯让爸爸放手,因为我怕摔着。可爸爸仍然放手了,哦整个人和车是去了*衡,车子没骑多远,就向左边倾斜,我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下,我的手和膝盖都被石子划破了,我忍不住留下了眼泪,可爸爸呢,并没来扶我,而是告诉我怕疼的话就别学了。我坚强叫两午了泪,说:“我一定要学!”爸爸微笑的走过来,帮我拍掉了身上的灰尘。过了一会儿,我们便又开始了刚才的步骤。当然,我也摔了好几次,但爸爸一直陪在我身边。一天,两天,……就这样过了两星期,我的车技越来越好了。骑自行车也已不再是我的幻想了!

  我想套用黑格尔的一句话宋陈述这件事:“只有经过长时间完成其发展的艰苦工作,并长期埋头沉浸于其中的任务,方渴望有所成就。”

  说的没错,在人尘的道路上难免遇到困难,重要的是看你能否克服它!

  鲁迅杂文读后感 5

  读《鲁迅杂文精选》,我没有潜心研究鲁迅写杂文的艺术手法,而是被鲁迅一字一句中透出的浓烈郁勃、无拘无束、实话实说的豪放性情所感染了。 有什么写什么,是他写作的最大特点——真。这是唤醒旧中国正昏昏沉睡的文学志士的良药,是把掩盖真相的敌人与糊涂的旧中国消灭的武器。即使是在看古铜镜子时,他还能发现当时封建保守的旧思想,揭示旧中国的落后是由于不能虚心学*外国文化。

  他是一个激情派的作家,同时他又是十分严肃严谨的`,他的思想是深邃无比的。在《玩偶之家》这个话剧给人的震撼背后,他却出乎意料地写出了《娜拉走后怎样》明确地指出一颗觉醒的心并无力改变女人玩偶一样的地位,只有要求经济权才是关键;雷峰塔倒掉后,他辛辣地讽刺中国人' 奴才式的破坏'与“盗寇式的破坏”(再论雷峰塔的倒掉);又继续颇满无奈地嘲笑了一种“合群、爱国的自大”(随感录三十八)。鲁迅永远把公众看来是*常事的另外陈腐、病态、丑恶、龌龊的一面无情地展示出来。他用深邃的思想当指南针,永远地走在大家的前面,指引着人们走向正确的方向。

  他写道:“‘狂飙文豪’高长虹攻击我时,说道劣迹多端······是深得捣鬼正脉的。”(捣鬼心传)鲁迅从来对他人得讽刺都是不羞不恼、不以为然、安然面对。竟然在文章中加入了这些他人对自己的讽刺,流畅自然、真真切切,其中稍加一点小戏谑,这也成了鲁迅杂文的一大风格。鲁迅写杂文不精雕细琢,而如行云流水一般真切自然,“嬉笑怒骂,皆成文章”。让我们在品他的文章之外,也感受到他“乐则大笑,悲则大叫,愤则大骂”的闪光灵魂。

  在无尽的黑暗中,总会有一丝光明,而光明终将吞噬黑暗,走向幸福的未来。鲁迅便是新中国作为光明的火苗慢慢燃烧壮大的起点。鲁迅的精神可能已经成为“中国魂”了。虽不曾、却可能还有像鲁迅这样的人把中国人民带进更远更高的文明之中!


鲁迅《风筝》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7)

——鲁迅琐记读后感合集5篇

  鲁迅琐记读后感 1

  今天是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顶着炎炎烈日,我从书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后,翻开几页,虽说是小说,可我基本一点都读不懂。偶然翻到《琐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鲁迅琐记读后感 2

  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严厉的爱与宽松的放纵,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那个“别人家孩子”与自己的区别真的那么大吗?仔细想想,区别,真的怪可怕。

  读着读着,一丝阴冷的气息爬上我的背。它仿佛是青绿色,像是衍太太的“和蔼”的笑容。她笑得眼睛弯弯的,嘴里说出的却尽是在孩子们看来很温柔,在大人看来却很恐怖的话语。种种行为,无不让人感到惊恐。别人家孩子在她跟前,像是无自觉地被摧残,还是以极其温柔的方式。对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父母心。

  同样是孩子,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蹂躏别人家的?或者说正因为是同样的,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更好?区别,怪可怕的。就是因为这种讽刺的原因,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坏掉了,被指向邪路了。而那位太太,还是笑着旁观与自己家有区别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吗?

  区别,让人心狭窄了。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鲁迅琐记读后感 3

  在我们的一生中,不管是怎样的环境,怎样的经历,总是会遇见无数的人,遇见无数的事。在这些人和事里,形形色色之外还有深深浅浅,有的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则转瞬即逝,永远没有第二次相遇的机会了。对于这些人和事,我们是不可能全都记住的,因为有限的生**本无法承载无限的世界和时间里的变化。

  如果坐下来检查记忆中大大小小的事,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我们曾经认为惊夭动地的大事,很多年后想起来却变得那么模糊,仿佛当时并没有真的经意。而一些琐琐碎碎的东西,在流年逝去之后反而磨洗得更加鲜明。于是我们自己也感到迷惑恍惚(),究竟是哪些在生命中更重要?

  曾经以为有关生死的事肯定会刻骨铭心。然而当我手抚脑后的深深的疤痕时,却发现往事已经变得寻不到踪迹。相反,整个事情的侮一个细节在妈妈的脑海里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清晰。我央她讲一讲当时的情形,妈妈看着我,眼中有一种很奇异的神色。然后述说我怎样在沟上跳来跳去,怎样在唱跳之时得意忘形,怎样突然失足,怎样流血如注而休克。妈妈的绘声绘色里带着一种记忆犹新的惊恐,她好像完全置身于十几年前的那个情景,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手不自觉地抓住眼前好好存在的我。尽管我实在已想不起来当时的事情,但是感到妈妈那徽徽颐动的指尖。我安慰似地对着她笑了,同时一串泪珠悄悄滑落在我的衣襟。

  或许真的有时自己也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情,以为是过眼的云烟,反而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清晰地历历重现,无论当时多么惊心动魄,很快自己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记忆是人生的财富,但忘记也是人类的本能。否则,太多的过去充塞于生命,在如此沉重的背负下,怎么还会有明天的继续?

  曾经掠过生命的影子有无数。能够在我们的心湖上投下影子的必然是那些能够触动意识深处的涟漪。

  鲁迅琐记读后感 4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鲁迅琐记读后感 5

  《琐记》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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