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

首页 / 读后感 / |

  鲁迅《药》读后感 1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鲁迅《药》读后感 2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 3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 4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鲁迅《药》读后感 5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在故事中有一段描写让人害怕和震惊:“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个浑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另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血竟还一点一点地在往下滴着……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封建社会的无知和一些所谓的礼教是致人于死地的原因,鲁迅觉得真正医好的药,不是什么人血馒头,是人们需要有抗争的精神。

  鲁迅《药》读后感 6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鲁迅《药》读后感 7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 8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鲁迅先生的特质,有一种‘衰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衰’;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先写的馒头就吗。

  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可人的思想还没有**。夏瑜是资产阶段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广大群众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

  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与赞美,也表达出人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的写出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得到群众的大力支持,清明前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在思念他,字里行间突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鲁迅《药》读后感 9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鲁迅《药》读后感 10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阅读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1)

——鲁迅《药》的读后感优选【十】篇

  鲁迅《药》的读后感 1

  仍记得中学时期,语文老师在讲解课文时,涉及得到了鲁迅先生的《药》这篇文章,他可是对这篇文章赞不绝口。他向我们滔滔不绝地夸赞到鲁迅先生是如何巧妙地运用明线和暗线这种双线结构来组织文章,如何从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一主一从,一详一略,一明一暗,笔锋是如何的新颖含蓄。

  虽然没看过,心里却深深地被这篇被老师夸得神一般的文章折服。

  鲁迅《药》的读后感 2

  “吃了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痨病都包好。”这样的话,要是放到现在来讲,是会被人当做傻子的。生了病不吃药,反倒相信人血馒头能够治病救人,这是多么不可理喻的一件事。可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鲁迅先生笔下的《药》里。

  这篇短篇小说以华老栓的儿子小栓生痨病为明线,革命斗士夏瑜被杀为暗线,两条线相互交织,有了华老栓为救儿子买下夏瑜的血做成的人血馒头的故事。

  故事以夏瑜的母亲与小栓母亲在墓地的相遇为结尾,多么令人唏嘘,最后一个也没活成。小栓没回来,夏瑜也没回来,细细想想他们都是封建统治的牺牲品。

  小说的原型是革命斗士秋瑾,秋瑾是在革命期间被迫害而死的,但她不是唯一一个,她是成百上千中的牺牲者的其中一个,我们不是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很难想象到那个年代的人的思想封建程度,那个年代的革命者所受到的迫害,于是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更多的是惊异。

  为什么有人会相信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为什么有人会为了钱财贪婪到用烈士的血,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去做这么肮脏的交易?

  我理解华老栓的无助,那是极度的希望儿子的病出现转机的无助。但他终是愚昧的,他相信人血馒头比医生有用的糊涂话,但他终是不忍的,他在接住夏瑜的血时是犹豫的。但反观那些看客,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又有哪个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呢?他们议论的小栓的病,夏瑜的死,说笑着,唾骂着,觉得夏瑜疯了,觉得那些革命斗士死了也是活该,看见这一幕时,我只是觉得世态炎凉,它们都就像困兽一般,忘了自己。

  文中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两个恶人,一个是康老,一个是红鼻子阿义。康老的恶大家都看在眼里,为主子杀害革命斗士,散播人血馒头能治病的谣言,然后将革命者的血高价卖出,谋取暴利,公开宣扬革命有罪,阴险、狠毒、贪婪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皆不为过。另一个是红鼻子阿义,他贪小便宜,想榨取夏瑜的“油水”,居然连他的衣物都不放过,他们都是在维护罪恶的封建统治,做着些令人作呕的事。

  鲁迅先生对自己的药是这样解释的:“《药》描写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的说,革命者为了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为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某一私人的福利。”

  我们生活在和*安定的当下,是革命者用生命为我们建立起来的。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想我们更应该去珍惜守护这来之不易的美好。

  鲁迅《药》的读后感 3

  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人血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会这样,他们应该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惜一切代价救儿子的命。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鲁迅先生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气浓缩到简短的文字中,字里行间都表现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鲁迅《药》的读后感 4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啊!

  鲁迅《药》的读后感 5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他的名作《朝花夕拾》、《呐喊》,虽然说不上家喻户晓,但还是很有名。因为这两篇文集中的极大多数文章都讽刺、抨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没错,鲁迅先生是人民的作家。以至后来的伟大革命家——***同志都称他为“文化新军中最伟大的旗手”。

  这篇《药》就是鲁迅《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里面的许多情节都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而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幕,就是华老栓去那家铺子买“人血馒头”时。那些兵在那里鬼鬼祟祟地做什么呢?为什么那么多人围在铺子门口呢?我得到答案,还是在老栓得到人血馒头的时候:“那人手上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往下滴。”

  那红的是什么?是鲜血。是谁的血呢?革命者英勇就义遭杀害时流的。为什么老栓要买人血馒头呢?治小栓的肺痨。我不解。人血馒头能治肺痨吗?并不能。那这是为什么呢?封建迷信。可悲啊!这不就是刽子手用来骗钱的吗?此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悲愤。当我看到书中写铺子的破匾题着“古轩亭口”几个字时,我明白了,这被杀害的革命者夏瑜暗指秋瑾。

  而小栓的肺痨究竟好了没有呢?答案当然是没有。当大家都在茶馆谈夏瑜时,小栓的病愈发剧烈,最终病死。这不仅仅是因为病很重,还因为那“人血馒头”啊!这不就是大家常说的“封建迷信害死人”吗?

  作者写了这么多,题目“药”到底指的是什么?不就是那“人血馒头”吗?可这药并不只指“人血馒头”,还有那迫害百姓的封建迷信。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鲁迅先生就是一个已经去世但还活着的人。他永远不会被我们遗忘,永远铭记在我们的心中。

  鲁迅《药》的读后感 6

  《药》,选自鲁迅小说集《呐喊》,描写了茶馆评价主人华老栓夫妇为治儿子小栓的痨病。听信别人血馒头可以医治痨病的传言,不惜花大把银子买用革命烈士的鲜血做成的血馒头的故事。

  与此同时,在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下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悲痛。

  鲁迅在这篇作品中展现出丰富的情感及复杂的主题思想。鲁迅以其一惯犀利的笔触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惋惜地抬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群众的局限性。

  其中,贯穿鲁迅众多作品的主题是当时社会的麻木。为儿子治病,不惜用重金向刽子手买下革命者的鲜血做成的馒头,佩服作者的同时感到当时社会的极度的麻木。文中两次描写到“二十多岁的人”,不可不提。第一次,康大叔说到夏瑜劝牢头造反,第一个有反应的就是他,“啊呀,那还了得。”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显出很气愤的模样。当众人听明白夏瑜骂阿义可怜时,他又跟着花白胡子省悟:“发了病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地说。夏瑜宣传革命,大多数人不能理解,这是革命的不到位,但更是社会麻木的悲哀。而同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应该脱去了少年的幼稚,也没染上老年的顽固,对世界有一份比较清醒的认识,比较容易接受新的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可是他也不能理解,快速反应过来,只觉得气愤,反应的越快,就越暴露出他的愚昧。在这场茶馆的“群聊”中,他最后附和,“也恍然大悟”,说夏瑜是“发了病了”,这“恍然大悟”般的终结更是当时青年们的悲哀了。

  《药》这部短篇小说让我回味良久,我们也是年青的一代,祖国的未来肩负在我们身上,而我们前方的路在哪里呢?这还要靠我们去寻找。

  鲁迅《药》的读后感 7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对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有了一点见解。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暂且说是麻木不仁吧,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可悲,真的可悲。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包括社会,人性,等等等等。

  这个时候的农民除了干农活以外,干得多得也许就是整天的谈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但别忘了,一件小事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败坏一个人。说的没错,就在这谈论中,中国农民就消沉了,忘记了一些自己的责任,把自己真的就置身与天地山川之间,淡出了与命运的决斗擂台之上。悲!

  毅然决然的以为自己对于农民就认识这些,肤浅了?我们常常把愚昧落后的帽子戴在他们头上。太重了,实在是太重了,他们负担不起,我们这个社会也负担不起,他们也许也不觉得了,不觉得痛,不觉得悲。他们变胆小了,他们变沉默了,他们越发的不知所措,也就不以为然,也就抿然众人了。

  往事越千年,来到今天,又有了像陈奂生这样的中国农民。同样,在面对百转千回的社会时,他们同样得不知所措,不知道怎样适应当今的社会。面对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压迫,他们不同于旧式中国农民,有了自己的精神追求,便又在我们的生活中茫茫碌碌,我们却又对他们“另眼相看”了,于是他们又是难堪,阿Q的复活者又层出不穷,让人玩味。

  我全然不知是他们容不下这个世界,总给这个世界增添一种凝重;还是这个世界容不得他们,总给他们以难处的境地?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们招惹谁了?他们完全有理由活得更洒脱些,但是他们却没有,依然执着于在世界的角落徘徊前进,他们或许已经*惯了,默许了。但是我们也开始关注他们了,的确,别忘了,只有他们,才是我们心中无法忘记的生命脊梁!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们?也许是后者多些,我一路走来,也有过一些疑惑,但是我依然执着于那些心中的力量与温暖,这才是人性的所在吧!对于这个问题,你们每个人心中的中国农民形象,我期待你们的解答,也期待着生命的回音……

  鲁迅《药》的读后感 8

  读鲁迅药这篇文章,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 "药?"——"原来这就是药?" "这竟然是药!" "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比喻、讽刺);"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 "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革命民主精神的宣扬)。

  鲁迅《药》的读后感 9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鲁迅《药》的读后感 10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在茶馆中卖力工作,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对於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於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於现实的理性精神。鲁迅对於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於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於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2)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范文五份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1

  《药》描述了在黑暗的*代中国,一个布衣庶民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人士夏瑜的鲜血藮成“人血馒头”来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革命者们为了人民的**而牺牲,可民众却把的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是长期封建统治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痹和愚昧啊!

  在文章的最后,小栓子(华老栓的儿子)仍是死了,“人血馒头”不能治病,小栓子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当我读到“吃下往——就好了”时,我感到荒诞乖张;当我讲*读到“包好,包好!这样的趋暖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病都好的。”时,我感到恶心;当我读到“店里的坐客便又泛起活气,谈笑越来。”时,我为当时人们精神上的衰败而感到悲哀!英勇就义这种悲壮的事在人们口中为何成了笑话?过往的人们的思惟到底是怎样的?我有良多疑问……

  小说的最后更是惹人深思。夏瑜的墓碑上被人放了个白色的花环,而其它的人没有!这是为什么?有人拜过他!他为革命而牺牲,出于发自内心的敬意,便有革命党人往拜祭!

  标题题目“药”,所指的实在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救星——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者们!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2

  “药”是什么?能治病?救人性命?还是能普度众生?在这篇短小精悍的文章里,鲁迅先生依旧用他风格鲜明的辛辣讽刺手法,以笔为刃,直插封建礼教的腐朽,血淋淋地将人性淋漓尽致地剖析。

  华大妈包括老栓,以及周围所有的人,全都对这个“药”深信不疑。并且这似乎是一个潜规则,所有的人都觉得这是救命的东西,而也只有“救命的事”才会去找这个“药”。老栓去拿“药”的时候,看到三三两两的人鬼似的在那里晃,哈,可不就是鬼么,人性愚昧到连鬼都不如,可是,鬼可是又向来比人机灵。“带血的馒头”拿到老栓面前的时候,他手抖着不敢拿,虽然他见着那一点红的时候,也是害怕甚至于有一点怀疑的,但他却不说,也从来没有问什么,默默看着,忍受着,为什么?很简单,大家都这样,这就是人性。一个如此,两个都如此,都说中国人的劣根性,其实是事实就要承认,只有敢于直面腐烂的内心,才能得到最真实的新生。如果一直逃避,大家都逃避,那得到的只能是华丽外表下厚厚的污泥。至此,我总算理解了鲁迅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弃医从文,因为身体的病,好治,心里的毒,难医,即便有了健康的身体,也无济于事。回来的时候,光辉照到了大道上,照在了金色牌匾上,那几个字,古_亭口,什么地方?英雄就义之地啊。可惜他并不知道,他只满心欢喜的揣着血馒头回家......。

  拿到馒头的小栓,也似乎被这凝重的气氛和郑重的凝视感染,觉得心里很怪,手里捏着的仿佛不是馒头,而是自己的性命一般。而他确实也猜对了,可是性命却最终没有捏在自己手里。在小栓吃药的时候,店里面的客人讨论着阿义,大家众口一词,当有人说可怜阿义时,却都停顿停滞了。在我看来,最可恶的不是作恶,也并非伪善,而是令人绝望的愚昧。愚昧到对自己不辨人鬼,对别人善恶不分。从来不去想一想为什么这么做,为什么没人说,为什么......如此愚昧。

  而结尾,不出意料地,小栓死了。而且非常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华大妈和他们的“救命恩人”阿义——他的奶奶一起上坟。阿义英勇就义,而他的血蘸着馒头,被小栓吃了,结果小栓还是死了。两个坟中间隔着一条路,就意味着清醒与沉睡,永永远远不可能有同等的地位。树上乌鸦冷眼旁观,安静诡异,这华大妈似乎卸下了一个“重担”,如果这样就得到解脱,那大概大家都会在愚昧冷漠而腐败的人性当中走向灭亡。但索性,乌鸦最后高高地飞起,向着天空一冲而去,啊,原来世间还是有眼睛在看着,原来至少还有乌鸦——是清醒的。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3

  ***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中国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也有人说是批评革命者的脱离群众。不管是什么,在鲜活的历史面前,寻的医国之良药,将人们从麻木中唤醒,是每个革命人士的必经之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4

  读了这篇杰作,也不能说就一点感悟也没有,以鲁迅先生的功力还是很容易就感染到读者的。我对《药》里面的情景交融的气氛描写感受还是挺深刻的。小说一开头就描述到,“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出了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一开篇就让人隐隐感到一种压抑感。“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只有一条灰白的路,看得分明。灯光照着他的两脚,一前一后的走。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有叫。

  天气比屋子里冷得多了”,“仰起头两面一看,看见许多古怪的人,三三两两,鬼似的在那里徘徊;定睛一看,却也看不出什么别的奇怪。”这一切都通过华老栓的眼睛和感受反应出来,情和景交融在一起,形成一种凉透及骨的逼人气氛。

  鲁迅作品《药》读后感 5

  读完鲁迅的《药》后,我的心中涌起了浪涛。鲁迅先生的每一笔文字,都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现状。他从内心渴望那些思想上还持以“看客”身份的普通百姓们能够顿悟。

  这篇文章记叙了在旧中国,爱子心切的华老栓为了救肺痨缠身的小栓,听从了朋友传授的偏方,买来沾满鲜血的馒头为儿子治病。在给革命者夏瑜判死刑的刑场上,百姓们凑热闹般地观看着,各个脖子伸得很长。作者用犀利的笔触,深刻地描绘出当时人们的冷漠无情与愚昧无知。得到馒头后的老栓小心翼翼的将馒头煮熟给小栓吃。然而,这个沾满革命者鲜血的馒头并没有像人们口中说的那样神奇,它没能救下小栓的命----小栓最终无法战胜贫穷,疾病与愚昧,而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3)

——鲁迅药读后感(五)份

  鲁迅药读后感 1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 2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药》,它给我的感触很大。

  它主要讲的是,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这本书揭露了当年社会的黑暗现象。

  想当年鲁迅本来是从事医学的。有一天,有一个中国人将要被**派在光天化日之下处死了,到了行刑的时间了,刑场周围围了一大群人,他们都是中国人。那些人,眼看着那个人将要被处死了,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阻止。他们全部都在看热闹,这和日本人拿**当风景看有什么两样呢?鲁迅看后十分气愤,他想,中国人得的不是身体上的病,而是心理上的'病呀!医学是救不了他们的,只有利用文章才会使他们从迷惘中清醒过来,于是鲁迅就选择弃医从文,写下了许多的文章。

  文章是附有魔力的东西,只有写的有哲理才是好的文章,如果,写成了流水账,那就是侮辱我们的文化呀!

  教师评语:小作者从鲁迅的《药》中,能够感受到其中深刻的道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描绘出书中的精华所在,由此可见文笔非同一般。

  鲁迅药读后感 3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者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医治不了痨病;“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是革命烈士的伟大精神,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馒头”可以给人温饱,血腥的“人血”却令人可怕的不寒而栗。鲁迅的《药》里的华老栓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迷信地认为这样的馒头可以救人一命,不惜把所有的积蓄,替儿子买来人血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又无奈的父爱啊。而他的表现在反映其温厚、朴实的温情的时候又反映出当时中国社会充斥着地愚昧、无知和迂腐,这使得本该善良的人、感人的举动都被烙上了血红的烙印,让人不觉有丝丝的反胃。

  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的矛盾,显示出鲁迅先生对于文中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民众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更显示出鲁迅先生对当时社会现状的不满,失望和迫切想要改变现状的心境。

  鲁迅先生对于中国社会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在文章中随处可见。这些生活在旧社会地层的小人物的点滴,使得鲁迅先生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药》这篇文章暴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也是一篇倡导革命的文章,鲁迅在文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的中国百姓被禁锢的心灵。

  鲁迅药读后感 4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是一部揭示了当时社会背景的一部寓意深刻的小说。

  文中的老栓相信用蘸有人血的馒头可以治好病人的痨病,自然是无效的,愚昧的。然而这样的行为在当时并不只是只有老栓一个人在做,他只不过是所有愚昧的*民百姓的一个代表罢了。这样的药,反应的是当时社会底层人民思想上的愚昧与僵化。

  但是鲁迅先生的文章的意义绝不会只是停留在这样一个浅浅的层面上。

  在这篇小说当中,老栓所买到的药,是一个人血馒头。而这个馒头上人血的来历很值得去探讨。文中在老栓拿到药前,有一段对于处决犯人的场景的描写。而这些犯人的身份是什么,作者在文中并没有说明。但是联系到本文结尾作者署下的时间,1919年,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当时的革命背景,自然而然,那些被处死的犯人就是当时被捕的革命者。由此可见,老栓买的人血馒头上所蘸有的人血,竟然是为了革命而牺牲的革命者的鲜血!老栓这样愚昧的行为,是对于革命者的极大的不尊重。相比较于他对革命者的不尊重,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便是老栓对刽子手康大叔的毕恭毕敬。这样的行为,都是对革命的不理解。

  这样的行为并不只是老栓一个人的行为。文中来到了老栓的店内的不只是只有康大叔一个人,还有一些普通的民众。这些民众对于革命者的态度与老栓相比别无二致。他们甚至于没有一点同情心,反而讽刺道“真是不要命了,不要就是了”。这不仅仅是对于革命者的不理解,更是他们对于革命的不支持。

  如果说局外人对于革命者的革命事业不支持,还不算十分过分,然而若是连家里人都不支持革命者的革命事业,就是很令人无法理解了。清明节的时候,华大妈去给儿子上坟的时候遇到了同样是来上坟的夏瑜的母亲。但是夏瑜的母亲即使是在儿子的坟墓之前仍然对儿子选择革命表示了不理解,甚至于认为是其他的革命者将自己的儿子引上了歧途,从而害了他。作为革命者的家人却也不能理解和支持革命者的,也算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了。

  鲁迅的.“药”,不仅仅代表了那个人血馒头,在深层次上更是反应了当时人民的思想的愚昧和封闭,也揭示了民众愚昧的对革命者的不支持和质疑的现象。正是这样的社会风气,导致了当时的中华民族在一步一步地衰退。

  然而“药”的含义也许还不只是只有这些。鲁迅先生更希望的是找到一种“药”,而这种药可以治好人们的心灵,乃至于整个社会。

  鲁迅药读后感 5

  读鲁迅药这篇文章,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向刽子手买来后,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於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药!""药?"——"原来这就是药?""这竟然是药!""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死有轻如鸿毛、重於泰山,这又是一个多麼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细腻且具有批判性,多讽刺,对比,象徵手法,描写人物简洁有利,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於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比喻、讽刺);"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至於"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太阳也出来了…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这四个黯淡的金字。"(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於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革命民主精神的宣扬)。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4)

——《药》读后感菁选

《药》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药》读后感1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在寒假期间就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

  《草房子》中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尤其是最后一章,故事颇为引人入胜。桑桑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父亲带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可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那几天,桑桑每天晚上都要到老师温幼菊的家里去看她熬药。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所以屋子里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个很别致的名字“药寮”。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温幼菊送给桑桑的两个字“别怕!”,正是因这两个字,桑桑才会坚持下去,他的病才得以痊愈。我看着这两个字,不禁想起那件事……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里,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和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我不禁把《药寮》这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

《药》读后感2

  这个寒假,阴雨绵绵,太阳公公一直躲着不肯出来,我也失去了去外面走走逛逛的兴致。因此,整个假期,唯有书陪伴我了。告诉你哦,我已经把一整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都看完了。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非常精彩,读着读着,有时会让我情不自禁地捧腹大笑.有时又会让我感到悲伤,其中《后悔药》一书让我感触最深。

  这本书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的作品之一,主人公是杨歌与他的爸爸。自从爸爸变小被杨歌装在自己上衣的口袋后,他们家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爸爸的脑袋里装着各种新奇又大胆的想法,有一次,他通过努力,研发了一种神奇的药物———后悔药。

  有了后悔药的帮助,杨歌每门学科都很棒,因为后悔药能回到过去,改变历史。可是正因为这后悔药,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麻烦。后悔药被地中海教授偷窃了,同时,杨歌和他的爸爸也被绑架了……

  看着封面上杨歌捏着鼻子吃后悔药的样子,想起自己也曾不止一次次后悔。记得在一次数学测试中,俞老师不断提醒我们:“认真读题,睁大眼睛把题目看清楚,多多检查。”而我根本没把这些老掉牙的话记到心里去。我匆匆忙忙地写完了,感觉十分简单,随随便便地瞄了几眼,就信心满满地交卷了。

  试卷发了下来,谁知试卷上那些鲜艳的'大叉叉直接给我泼了一桶冷水。我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犯了很多低级错误:题目中的数字抄错了,计算符号也看错了,我真是万分后悔!我后悔没有仔细读题,后悔没有认真检查……那一刻,我想,要是有后悔药,该多好啊!可理智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事,世上没有后悔药的!

  读了《后悔药》,我明白一个道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们不懂得去珍惜,就算吃后悔药也没有用。我们只有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每一个抉择,尽量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人生才能无憾。

《药》读后感3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药》读后感4

  鲁迅先生是如此独特,,如此博大,以致于人们对他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他写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得淋漓尽致。

  《药》是愤怒揭露“吃人”的封建制度的名篇,在这里,不仅有被愚昧、迷信“吃掉”的普通百姓,还有被封建专制的屠刀“吃掉”的年轻革命者。

  是药?——是人血馒头

  是药?——是愚弄,毒害百姓的鬼话

  不是药吗?——是药。反映苦难,深挖病根,引起疗救者的注意,是一剂医治社会的良药。

  华老栓夫妇对儿子的爱是发自内心的,但由于当时社会的扭曲,使他们的爱也变得扭曲。他们从刽子手手中买来人血馒头为儿子治病,为了这个“药”,华老栓用了一生的积蓄,为了这个“药”,华老栓把别的事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但却还“迈步格外高远”。为了这“药”,华老栓弯下了他那本只不起来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苦涩的笑容。为了这“药”华大妈不知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可见,当时人们身上的封建思想,是何等的牢固!

  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厚非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说,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重任。

  文章的结尾处,写到夏四奶奶去上坟遇见了华大妈。当时的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恰好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然而,在*常人看来,一个母亲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为什么又羞愧呢?——故事发生在扭曲的社会里,而夏四奶奶当时的身份是: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所以她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

《药》读后感5

  夏瑜之死。

  一个有抱负的大好青年,你的死,多无奈。

  那时的人们是有多愚蠢,他们可以认为康大叔——这个粗人,这个满脸横肉,哗众取宠而且杀了人还心安理得的刽子手是个大好人,他们可以聚成一群,或在茶馆,或在大街上谈论并围观那些血淋淋的残杀,却仍能谈笑自若。

  你们的麻木不仁,让人心寒,更让人心惊。

  夏瑜的那句“可怜”,那两个字还在我眼前飘着,这是一种多么绝望的呼喊,可惜,这“可怜”二字只是被理解为发疯,被当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

  康大叔,华大妈,老栓,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二十多岁的人。

  真正疯了的,是你们。

  作为一个有着清醒的头脑,并且想要“造反”的夏瑜来说,他在那个时代,是个“怪物”,而他也应该是不会知道的,用他的.鲜血和着面粉做的馒头,竟是包治百病的好药。

  小栓之死。

  一个体弱多病的沉默青年,你的死,多无奈。

  不知为何,我在文章中没有看到你说过一句话,是不能说,还是无话可说?

  得了痨病的你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咳嗽更是与你如影随形。

  我不知道你在看到那只人血馒头时的心情。是在久病之后好像找到出口的喜悦?还是半信半疑?或是无奈悲凉?又或者是顺着父母就这样吃掉它的没感觉和司空见惯?

  文中的你,什么也没讲,但你肯定对它有期盼在吧?

  可你怎么还是你死去了?是康大叔“包好包好”失灵?还是这根本就没有一点效果?

  你来不及问清。

  你在麻木中生,在麻木中死,你一辈子都沉浸在麻木与病痛中,我不禁为你叹息,为你感到悲哀。

  这文章本来就是一剂良药,直达精神,直达人心,而不会像那人血馒头一样,是愚昧的人们所信奉的毫无用处的神药。

  “哑——”乌鸦的叫声,像是为夏瑜和小栓的死的悲凄之音,更是想要唤醒那些思想仍在沉睡,麻木不仁的中国人。

《药》读后感6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后悔药》。这本书的书名让我感到很奇怪,爸爸怎么会装在口袋里呢?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看了起来。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后悔药》这本书主要讲了有关后悔药的.故事。有一天,杨歌和他的爸爸听到几乎所有人都在说有关后悔药的事,希望世界上能有后悔药。杨歌最*也做了一些后悔的事,也好想有后悔药。他的爸爸就帮他发明了后悔药。但是,吃了后悔药事情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反而惹上了更多的麻烦。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杨歌一家因为有了后悔药,做了后悔的事情时,总想着用后悔药来帮忙并不可取。事实也是如此,他们并没有因为有了后悔药让事情变得更顺利。如果他们想避免后悔的事发生,应该在做事之前就考虑周到,想清楚了再做。

  其实,后悔也是人之常情,很多时候,我也很希望有后悔药的存在。有一次,早上的闹钟响了,我觉得很困,就把闹钟按了继续睡,结果一睡就睡过了头,等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时间已经快来不及了。我赶紧起床洗漱,吃完早饭发现书包还没理好,又慌慌张张地把书包理好,匆匆忙忙赶往学校。第一节是数学课,我往书包里一看,真糟糕!数学书忘带了!我真是好后悔啊,如果有后悔药,重新来一次,我一定会在昨晚就把书包整理好,早早睡觉。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因为自己考试粗心,没有考好,被妈妈批评的时候,我的心里又难过又后悔,好想再考一次。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因为我上课时不认真听讲,老师让我回答问题,我红着脸站起来却回答不出的时候,我真后悔啊!可是,世上没有后悔药!

  是的,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后悔药!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付出代价。我们做事前,都要多想想后果,不要给自己留下太多遗憾。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我们也要少抱怨,少后悔。后悔过去,不如奋斗将来。

《药》读后感7

  每个小朋友大概都“喝”过一种神奇的“药”。看不见,摸不着,也不用嘴去喝。只要稍一不留神儿,就把“药”给“喝”进去了。它就会让你尝尝苦的味道。这叫什么药呢?大概小朋友们可能想到了,这叫——“懊悔药”。

  我今天读的这本书里讲的就是一位小学生“喝”懊悔药的故事,这里也告诉我以后要小心懊悔药,因为不留神儿的时候出现的。

  这位小学生叫龚大明,他对这种“药”特别爱好,说实在的,他是不知不觉……真的`,好几次连他自己也没清楚,就这么喝上了。

  有一次是一个暖洋洋的天气,而且还是个课外活动,同学们围坐在一起,听着故事。只有龚大明靠在一棵柳树旁,自己看着连环画。但是他觉得没意思便往李惠林的脖子里放了一块泥块,没想到李惠林猛一转身发现了。于是一个跑一个追,在操场打起了“泥仗”。

  唉,事情就这样巧。龚大明也不管什么就往李惠林那个地方一扔,李惠林一闪身躲开了,却打到一个二年级正在跳皮筋的女孩的额头上了,女孩一下子哭了,龚大明过去一看,我的天,是块瓦片。

  事情闹大了,老师找他谈话;那同学的家长上门告状;他被他爸爸拧着耳朵一顿“训”……

  唉!又吃懊悔药。这种“苦味”可苦到心里去。

  这种是常事,“吃”懊悔药都不知道多少次了。龚大明决心要改掉“吃”懊悔药的*惯。

  同学们也真好,都帮他改掉“吃”懊悔药的*惯。上课他不注意听讲,看窗外的鸽子,王娟轻轻地拉了拉龚大明地衣角,龚大明也不生气,是嘛,注意听讲才能不“吃”懊悔药。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地时候,我就觉得“懊悔药”并不可怕,只要我们自己注意了就没事了。在日常生活里,我们干什么事情之前先想一想后果怎样,就能不“吃”懊悔药。要不就想一想“吃”懊悔药地时候那“苦味道”。就像龚大明说地:“对!这个坏*惯,一定得改!”

《药》读后感8

  ***主办的《新青年》是在20世纪二十年代中国一份具有影响力的革命杂志,宣传民主与科学,提倡新文学反对旧文学。不少文人和爱国志士在其发表文章,我们可以从中触摸到作者一颗关注华夏民族命运的拳拳之心。其中鲁迅的白话作品给世人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作品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标志着《新青年》提倡的文学革命已经突破单纯理论的倡导。

  《药》是鲁迅众多白话小说中的一篇,该文以辛亥革命味背景,剖析当时中国社会群众心态和解读只是分子灵魂的凝重而沉郁顿挫的杰作。

  药是解除人类病痛之根本,上医医国,其次治人。饱蘸志士鲜血的“药”原本是解除民族危机的志士之血,却被误用去医治一个小百姓家中独苗的痨病,老栓花掉其一生的心血和寄予全部希望的“人血馒头”最终没能医治好小栓的病,“人血馒头”最终变为“丛冢馒头”,从而酿成国疾、人病两不治的悲剧,这不仅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作者以药这一独特意向,令人难以忘怀的勾勒出辛亥革命时期革命与愚昧共存,麻木的人们处在愚昧混沌状态中,革命被愚昧无情扼杀,革命人士热血空掷的历史悲剧,同时也揭露了辛亥革命失败的社会根源,引人深思。

  不论道路有多么艰苦,革命仍会进行,历史不会因此止步,在一幕幕渗透着悲凉的场景中,小说结尾部分瑜儿坟头的花环让人看到了希望,坟头与花环生与死的`强力冲击,把绝望、虚无、悲观与希望、乐观、信念糅合在一起,所以这不是一个结局,而因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旅程的开始。

  有人说,《药》是歌颂革命者夏瑜的,也有人说,是揭露黑暗统治的,有人说是批判群众的落后与麻木,也有人说是批评革命者的脱离群众。不管是什么,在鲜活的历史面前,寻的医国之良药,将人们从麻木中唤醒,是每个革命人士的必经之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药》读后感9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故事中的温幼菊老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为身患不治之症的桑桑点亮了对生活的热爱,就像一只燃烧着对生活、生命热爱之光的蜡烛,它的火光点亮了一只几乎熄灭了的蜡烛,这便是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我记得曾经有一个类似的故事,那是一篇史铁生写的文章,叫《秋天的怀念》.写的是他双腿瘫痪的时候,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他的母亲想让他通过看花来散散心,并唤起他对生活、生命的热爱.可惜,当史铁生和母亲要出发之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他也终于明白了母亲的一番苦心,决定要好好活下去

  这些故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试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朋友也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你会怎么做?我们是否也可以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呢?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太多的财物,太多的时间,只要把自已的对生活、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我们的圈子就会越来越大,热爱生活与生命的人也会越来越多.有一天,你会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当初只在那个小小的黑暗世界里埋怨、悲伤、痛苦,却没有发现外面的这个大世界是多么美好!往往当我们失去对生活、生命的热爱的同时,我们会抱怨命运的不公*或是沉浸在自己漫无边际的悲伤与痛苦之中,却没有想过要为自己,为别人,为值得努力奋斗的目标活下去.正因为如此,像温幼菊老师那样的愿意把自己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之光分给别人一点的热心的人出现了,他们在传递着“为别人点亮对生活的热爱”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加入到这个行列当中来,为身边的人燃起一颗炙热的爱心!如果有一天你的身边有了一个像桑桑、史铁生当初那样失望、绝望的人,你会怎么做?是当一个旁观者还是做一个温幼菊老师那样的人?现在还不知道,但我们会从心里默默地尊敬那些曾经给予别人光芒的人?

《药》读后感10

  最*我读了一本书——《小乔治的神奇魔药》,书中有两个故事一个是主题故事——《小乔治的神奇魔药》,另外一个是《蠢特夫妇》。我对这第二篇故事着了迷……

  这篇故事中有几个主人公——蠢特先生、蠢特太太、卷羽鸟和猴子麻哥·窝铺一家。蠢特夫妇心眼很坏,天天想着怎样整别人。他们还互相整对方,特别过分。他们抓了猴子一家,就是让猴子们拿大顶给他们赚钱。蠢特先生还用胶水粘羽倦鸟们,后来那它们做鸟肉馅饼。最后猴子们和鸟儿们忍无可忍,用同样的办法惩罚了蠢特夫妇。

  故事的开头讲了蠢特先生的长胡子,读到这里,我恶心的差点吐了。因为蠢特先生的胡子很长,他不常洗也不常剪,所以上面有好多污渍呀、油渍呀、动物的毛呀、食物渣呀……可恶心了!读到这里,我想到了,怪不得蠢特先生没有朋友,就是有人想和他做朋友,一靠*他就有可能被他恶心的.不得了!我可要保证好我的个人卫生呀!

  读着读着,我读到了蠢特夫妇对动物做的坏事,我越读越生气,简直没都要把肺都要气炸了!我想到了自己,其实我也做过好多坏事——故意踩死小蚂蚁、捉鱼、打小动物……好多我做过的坏事在我脑海飘荡,我觉得,我特别对不起动物们。同时,我又很恨蠢特夫妇,他们做的事比我做的还过分,而且一点都不内疚。

  他们一直欺负小动物,有一天,动物忍无可忍用蠢特夫妇的“一点灵”胶水把蠢特夫妇粘住了,而且是倒着的,是拿大顶的姿势。因为蠢特夫妇倒着的时间太长,所以他们缩小了,最后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读到这了,我觉得很解气。“哈哈!坏事做尽的蠢特夫妇终于不能做坏事了!”我不禁大喊。

  这个故事我读完了,我懂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好人,他们将来一定会很幸福。同样,在我们身边有好多无恶不做的大坏蛋,他们终究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药》读后感11

  鲁迅在《药》中给我们描写了两个悲剧,一个是华小栓之死,另一个是革命者夏瑜之死。鲁迅在描写时采用了双线结构,以两条线索来展开。一条是明线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痨病,听信侩子手康大叔的话,买人血馒头来为小栓治病,但服后无效后死亡。一条是暗线夏四奶奶的儿子夏瑜为了推翻清朝的统治,为了解救苦难的百姓,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可以看到文章中最讽刺地方莫过于华老栓买的人血馒头就是蘸的夏瑜的血,夏瑜是为无数人的未来和幸福牺牲的,最终却被为之付出生命的人,吞噬了自己的鲜血。这是极其让人感到悲凉的事实。夏瑜作为革命的先行者,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勇敢,当他身陷牢狱时,并没有因此气馁,还积极的劝牢头造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乐观与坚强。在狱中他敢于宣传“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的”。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在小说中夏瑜的形象是正面的,鲁迅对他的精神进行了高度的赞扬,但他的努力与付出又有什么用呢?在茶馆里无聊的看客们只认为夏瑜的行为是在“作秀”,对他因宣传革命道理挨了打,不仅不同情,反尔还幸灾乐祸。当夏瑜要被杀时,又有多少人想他快点死呢?这些人像恶兽般窥视着夏瑜的鲜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革命者和被拯救者之间存在很严重的隔膜。对于革命者来说,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为何而牺牲,不能不得不说这是极其具有悲剧性的。

  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他们一面是受害者,另一面又充当了“吃人”者,华老栓听信迷信。买人血馒头来治儿子的病,病不但没治好也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华老栓一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另方面华老栓又充当了这些侩子手的帮凶,间接的也吃了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们的迷信、麻木不仁。

  夏瑜的死并没有在群众中引起强的反响,也没有惊醒这些麻木不仁的群众,鲁迅用这两个悲剧告诉我们,只有唤醒群众,当群众能解除他们的奴性思想自觉的支持革命时,革命才可能取得胜利。

《药》读后感12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药》读后感13

  金色的麦地、古朴的房子、苦味的艾叶、寂静的池塘……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顽皮的桑桑、残疾的秃鹤、不幸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和文静的纸月……他们给油麻地带来了不一样的六年,也给桑桑的脑海里留下刻骨铭心的小学经历的,让他载着那一连串不*凡的故事告别了这座他朝夕相伴的草房子。

  桑桑是油麻地小学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他的`小学六年,虽然得过一种怪病,但他在那个充满甜、酸、苦、辣的集体中长大,他懂得了除知识外好多好多东西。这一切,是他的启蒙,是他自己的小学时光。

  秃鹤是一位残疾男孩,他以自己的坚强和一丝不苟不仅赢得了汇演冠军,更让同学们信任了他。

  纸月的家中只有一位年老的外婆,她的内向和优异的成绩,让老师和同学为之震撼,并让桑桑改掉了自己的坏*惯。但她突然消失在油麻地。

  蒋一轮是一位年轻、受校长青睐的老师,他在与白雀姑娘演出时出现了迷离的感情,白雀的父亲反对,虽然他们暗地里写信并让桑桑传达,但两人最终带着遗憾分开了。

  艾叶在风中舞蹈,那苦味是否在怀念那位倔强的秦大奶奶呢?秦大奶奶与丈夫一生小气地攒钱、买田、盖房、种田,但在即将收获时,丈夫死了,油麻地小学又要在这块地上建造,孤苦伶仃的秦大奶奶非要住在油麻地小学,并添乱于小学,老师、同学和校长都无法赶走她。直到她舍命去救一个孩子时,人们才对她的人格敬佩。秦大奶奶的死源于要救一个南瓜,大家都一定会怀念这位老人的。

  厄运里出了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杜小康。杜家非常有钱的,他在油麻地像一个王者一样,功课好、人品好、家境好,男孩崇拜他,女孩喜欢他。但在一次事故中,杜家不仅一无所有,还欠了债,杜小康在逆境中长大,他与厄运抗争。

  满口江南话,笑起来露出大门牙,他虽然不是邱二妈的亲生儿子,但却在邱二爷死后,为邱二妈顶天的细马,他那朴实的江南话透出一股对邱二妈的爱。

  药寮一篇讲述的是桑桑得了一种怪病,父亲桑乔不仅辞去工作,还带他到处寻医,几经周折,他战胜了病魔。

  最终桑桑离开了那片闪着金光的油麻地,我想他一定不会忘记那些帮助过他长大的人啊!

《药》读后感14

  《药》,选自鲁迅小说集《呐喊》,描写了茶馆评价主人华老栓夫妇为治儿子小栓的痨病。听信别人血馒头可以医治痨病的传言,不惜花大把银子买用革命烈士的鲜血做成的血馒头的故事。

  与此同时,在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下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悲痛。

  鲁迅在这篇作品中展现出丰富的情感及复杂的主题思想。鲁迅以其一惯犀利的笔触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愚弄人民的罪行,颂扬了革命者夏瑜英勇不屈的革命精神,惋惜地抬出了辛亥革命未能贴*群众的局限性。

  其中,贯穿鲁迅众多作品的主题是当时社会的麻木。为儿子治病,不惜用重金向刽子手买下革命者的鲜血做成的馒头,佩服作者的同时感到当时社会的极度的麻木。文中两次描写到“二十多岁的人”,不可不提。第一次,康大叔说到夏瑜劝牢头造反,第一个有反应的就是他,“啊呀,那还了得。”坐在后排的一个二十多岁的人,显出很气愤的模样。当众人听明白夏瑜骂阿义可怜时,他又跟着花白胡子省悟:“发了病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地说。夏瑜宣传革命,大多数人不能理解,这是革命的不到位,但更是社会麻木的悲哀。而同是二十多岁的青年人,应该脱去了少年的幼稚,也没染上老年的顽固,对世界有一份比较清醒的.认识,比较容易接受新的民主与科学的思想,可是他也不能理解,快速反应过来,只觉得气愤,反应的越快,就越暴露出他的愚昧。在这场茶馆的“群聊”中,他最后附和,“也恍然大悟”,说夏瑜是“发了病了”,这“恍然大悟”般的终结更是当时青年们的悲哀了。

  《药》这部短篇小说让我回味良久,我们也是年青的一代,祖国的未来肩负在我们身上,而我们前方的路在哪里呢?这还要靠我们去寻找。

《药》读后感15

  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在寒假期间就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

  《草房子》中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尤其是最后一章,故事颇为引人入胜。桑桑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父亲带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可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那几天,桑桑每天晚上都要到老师温幼菊的家中去看她熬药。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所以屋子中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个很别致的名字“药寮”。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温幼菊送给桑桑的`两个字“别怕!”,正是因这两个字,桑桑才会坚持下去,他的病才得以痊愈。我看着这两个字,不禁想起那件事……

  暑假中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中,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与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我不禁把《药寮》这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5)

——鲁迅《伤逝》读后感汇总十篇

  鲁迅《伤逝》读后感 1

  作为鲁迅先生唯一的以青年的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小说——《伤逝》,以其独特的方式影响着,感染着,甚至郁闷着广大的读者。当然,我也毫不例外。“伤逝”伤为何,逝又为何?一直令我大惑不解,然而《伤逝》有一个副标题,叫“涓生的手迹”。从中也许可以窥见些端倪。鲁迅先生这一名篇,别具一格,深奥难懂,运用了“手记”的手法,笔触艺术而细腻,让人难以企及。只是精剪些浮浅的心得,感受大家的魅力。

  一篇文章的成功,细节描写异常重要。《伤逝》真实而细致的细节,给人以强烈的感染力,可见作者极高的文学造诣。

  小说写得极其*常,即便在写其二人热恋到分手的过程也未发生什么重大事件(也许失业算),那些家常里短,那些“油鸡们”和“叭儿狗”,那些夫妻之间的眼神,姿态,动作,那些……这些微妙而闪光的细节,都很好的服务于人物的思想和感情。

  “孩子似的眼里射出悲喜,但是夹着惊疑的光,虽然力避我的视线,张皇地似乎要破窗飞去。”当涓生向子君表达爱慕之时,子君的眼神被刻画得如此传神。进而,将子君这一整体形象活脱而出,娇人,可怜,淋漓尽致。

  破屋,板床,半枯的槐树和紫藤,只是盐和干辣椒,面粉,半株白菜……数句白描,将涓生那丝异样的空虚和寂寞跃然纸上。这意味深长的细节给人以难以忘怀的铭记。

  独到的人物构建和新颖的开头,使小说陡增艺术魅力和思想效果。

  小说人物性格内容极其生动复杂,无论是涓生还是子君,都有着剖析不尽的深度内容,其中一点本人认为尤其值得关注。涓生那种天马行空的畅想让人颇感疑惑,但在其面对失业的巨大(这只是本人强加于他的定语)打击后想法如何更应深度探析。

  “人们真是可笑的动物,一点极微末的小事情,便会受着很深的影响。”这一想法在读者想来是何等的荒唐,这原本是用来维持生计的“饭碗”,他却视之“极微末的小事情”,可见涓生对社会现实的懵懂,他的过于天真。从而延伸到对于冲破封建的藩篱靠自己微薄之力更见可笑。这种独到的人物构建逐渐揭开思想的实质,寓意深刻。

  小说的第一句话常常是奠定整篇小说基调的关键句。《伤逝》却用了一个惯常作结的句子做了开头,可谓是巧具匠心。“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然而就是这样寥寥数字就奠定了文章的情调,读者便意会于心,同时营造出别样的意境和氛围,仿佛拉着读者去观览一个凄然的故事。

  思想深刻,发人深省。一篇小说,对其的思想解读往往是最深刻,最丰富的。我觉得,也许我的观点是不够全面,失之浮浅的。所以,只是在分析一下作品诞生的背景和作者所处的时代后做出的一个简单的理解。

  对于基于“眼光只局囿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甜蜜,失去了社会**的大目标,既无力抵御社会经济的压力,爱情也随之失去附丽,终于导致无可挽回的悲剧”的解读之下,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小说揭示了作为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这一群体,在“五四”运动的冲击下,追求个性**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来的软弱性,局限性与妥协性。鲁迅先生甚至否定了个性**,反对那个窒息新生事物繁衍的黑暗社会,极力倡导寻求社会的**。这更是小说深刻内涵。同时笔调哀怨感人,直烙人心。

  探索着这一斑驳的手迹,浩淼而深刻,我只得在其表面涉猎些锱铢。

  鲁迅《伤逝》读后感 2

  《伤逝》在鲁迅的小说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他是作者第一次以青年的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也是唯一的一次。小说写的是一对被“五四”新思潮唤醒的青年人,怀着个性**的强烈意愿,勇敢地冲出家庭结合在一起,寻觅到了应得的爱情与幸福。然而,他们终究在现实中停下了脚步,导致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我并不想多谈涓生是否有负于子君。在现实的残酷面前,人自私的本性,抑或是本能的适时爆发,我是可以理解这种情况的。从涓生的个性心理描写,我们就可以真实地感受到相爱至分手的残酷,而血淋淋的爱情正是被那个提倡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最后却为了求生而离开子君的涓生亲手埋葬的。 回顾涓生对待子君爱情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出他矛盾自私的阴暗面。追求子君的时候“照见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也难怪日后竟成了子君温*的必修课,而涓生后来却只当作是浅薄可笑的电影一闪。如此纯真热烈的求爱形式,竟被涓生自已践踏了。涓生冲动的,甚至是不负责任的浪漫热情,只能维持到得到子君的爱时,就成了“被质问,被考验”的负累了。但至少面对生活的打击,涓生还依稀意识到“只为了爱”的盲目,并想竭力“救出自己”,可也正是这种个人奋斗的思想阻止他迈出大步,于是他最终也只能在子君死后沉浸在无限的悔恨和悲哀里。

  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对比出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正是这才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总之,《伤逝》中子君是个悲剧性的人物,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可相比涓生,子君在生活面前尤为退缩,因而打击来临时,她只能让生命随着希望一同死亡。

  为什么子君和涓生在得到幸福后又那样轻易地又失去了呢?本来现实就从不给梦想轻易实现的机会,更何况他们又把幸福想得太简单。童话故事的结尾总是说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而我们也曾向往过这样的生活。但童话毕竟是童话,它可以在爱情圆满的时侯留给我们一个美好而模糊的未来并果断结局。现实生活中我们却不能这样做,生活是连续的,恋爱后还有婚姻不是吗?所以追求到爱情自由以后还需要走更坚实的路。人是群居的动物,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二人世界中生活下去。还记得某部电视剧中的一句经典台词:婚姻就是两个家庭的社会关系之和。我对这句话表示赞同。子君和涓生的眼光只局限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甜蜜,全然不顾家人和朋友,更不要说去面对当时社会的压力了,故最终也只能是悲剧了。

  子君和涓生达到爱情的小目标后,就失去了**社会的大目标,既无力抵御社会经济的压力,爱情也随之失去附丽,于是斗争之后是更加残酷的现实。我说明爱情附丽于社会的问题并不是否认爱情的纯粹,也无意宣扬现实的恐怖,只是偌大的社会不是两人想回避就回避得了的。我们既然身在社会中,心又如何能逃离?

  鲁迅《伤逝》读后感 3

  一向给人印象尖酸刻薄、言辞犀利、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竟也写出如此凄婉的爱情故事。读罢《伤逝》,心潮难*,疼惜子君,也为涓生伤感,任万千思绪纵横……

  “我已经记不清那时怎样地将我的纯真热烈的爱表示给她。”“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啊!”“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莫非她翻了车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我含泪握着她的手,一条腿跪了下去……。”等待子君的焦灼和子君到来时的激动欢娱,足见那时的涓生,是何等的热烈地爱着子君啊!“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子君同样热情似火,回应着涓生的挚爱。多想有情人就这样永远地爱恋下去,生儿育女,一世安稳,然而他们浪漫之旅只是一瞥惊鸿,令人唏嘘!

  那么子君和涓生当初的美好情感,又是如何一步步被扼死的呢?

  毕淑敏说:“夫妻共同向前就是最好的*衡”。涓生心目中的“爱情要不断更新,生长,创造”。而作为曾经的知识女姓,子君心目中的家庭,就是两人过日子和牺牲自我保全男人,她不读书,不散步,不进取,以阿随、油鸡为伴,和小官太太吵架,整天囿于柴米油盐中,只围着涓生一个人转,低到尘埃里去,甘心做他的附丽,俨然另一个阿随,换来的是丈夫日思夜想、绞尽脑汁抛弃她。

  三毛说:“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子君不知道生活首先是生存,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生活的重压使涓生对子君对爱情失望,最后终于说出不爱。子君心中的冰山彻底融化坍塌,她没有哀求,只有凄然和怨色。她对自己的处境麻木、默认和无助。她是被抓在手里的鸟,只能扇扇翅膀,终究飞不出去,最后走向毁灭。

  如果作家笔下的人物形象离开了所处的环境,便只是空中楼阁,没有根基。鲁迅笔下的子君是那个时代中国妇女共同命运的典型,是有觉醒意识又摆脱不了现实羁绊千千万万女子命运的缩影。爱情就是她的天,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理念深植骨髓。然而,现实是冰冷的,几千年男尊女卑的时代背景,女人太难跳出怪圈。反观历史,旧时代的女人又有几个能做自己?《红楼梦》中的女子又有谁逃脱了羁绊?

  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曹雪芹通过男性的视角写女性的世界,那些优秀的女子如黛玉、元春、妙玉们,哪个不是一个惨字了得。王夫人等对丫鬟们“领出去配人”,又是多么让人心急肉跳的

  恶语。宝玉纵然是下凡的灵石,也无能为力,只能以他的大悲之情,尽己所能普渡如水的女儿们。鲁迅不就是五四时期大慈大悲的宝玉吗?他是在用《伤逝》普渡痴男怨女。

  回过头来看子君,在那样的环境下,是勇气可嘉的。她毕竟飞出过,那种不怕别人冷眼的洒脱,心爱的人双膝跪地时无以伦比的幸福,是太多女人没有享受过的。虽说子君的命运以悲剧结束,但她曾经真爱过幸福过,她的爱情是美丽的错误不美丽。

  对于涓生,我同样赋予深深的同情,过于求全责备他怯弱自私和无能,无力保护对他用情至深的子君未免冷血。那么,涓生对子君是真的不爱了吗?不,最美的誓言不是三生相许,而是一世情长,涓生是爱子君的,怎奈世态薄凉,残酷的现实使他昏了头,错失了本真。

  鲁迅说过:“人只要有钱,烦恼就会减掉90%以上。”可是面对一次次的失业,钱又从哪而来呢?哀莫大于心死,最苦最痛如涓生。子君以死抗争,一死百了,留给涓生的是痛恻心扉的悔恨,其中的悲苦又与何人说!如果说《红楼梦》是宝玉的忏悔录,那么《伤逝》就是涓生的悔恨书,“黄土垄中,卿何薄命!”涓生的的手记声声血泪,凄凄惨惨,惨惨凄凄,分明就是现实版的《子君诔》。

  不由地想到被徐志摩无情抛弃的发妻张幼仪,如果子君能像她,在面对人生困境时,全力以赴,不沉沦不放弃,最后完成华丽转身,成功逆袭,该有多好!

  《我的前半生》中的子君知途迷返,后半生找回了自我,也找回了真爱和属于自己的幸福。其实,那个时代不乏杰出的女性,智慧贤淑、荣辱不惊的杨绛;言文行远、与男人比肩的女神林徽因;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的旷世才女张爱玲;被***称为:昨天文小姐,今日武将军,敢爱敢恨的丁玲等,她们个个过得活色生香。和子君相比,同样的时代背景,不一样的人生。

  总之,依赖是最致命的扼杀未来的毒药,女人永远不要做男人的附庸。在如今这个讯息万变,物欲横飞的年代,鲁迅的《伤逝》同样有现实意义,它在警示所有的女人们,世上最安全的,一辈子都靠得住的,永远不会背叛你的,只有自己。女人也只有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全感,才能拥有最美满的爱情和自己想要的快乐和幸福!

  鲁迅《伤逝》读后感 4

  作为鲁迅唯一的一篇单纯以爱情为题材的小说,主要讲述了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故事,他们曾经狂热地追求个性的**,婚姻的自由。子君为了婚姻自主,不顾一切非难,脱离了自己的家庭,更喊出了个性追求的最强音。涓生绝对不如子君勇敢和热烈,但他比子君更能经受失业的打击,比子君看到更广的人生意义。最后他们的爱情慢慢变淡,最终走向失败。

  一、子君的悲剧是一出典型的爱情悲剧

  最初,子君追求爱情并取得了的胜利。子君是有一个进步倾向的女性,她对封建社会的蔑视,足以证明她比同时代的女性更勇敢和坚决。她大胆地追求爱情,特别是震撼人心的那一句,“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响亮的个性**呼声,表现出非凡的勇敢和坚决。她对封建社会的蔑视,足以证明她比同时代的女性更勇敢和坚决。为追求自由、民主、*等的婚姻幸福生活,子君果断地冲出封建家庭的牢笼,和涓生租屋同居。她对那“半瓶雪花膏和鼻尖的**面,于她能算什么东西呢?”她对所有的讥笑,猥亵和轻蔑都无所谓,反而“目不邪视地骄傲到走了,没有看见”。这是对封建思想的蔑视与否定,是对封建婚姻制度的背叛和挑战;这是女性争取婚姻自主行为的人性觉醒的标志,是妇女寻求**迈出的真正的第一步。“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在那个封建思想统治极为严酷的时代,子君喊出这样的呼声,无疑是石破天惊的。

  刚开始时,涓生和子君是相爱的。“我爱子君,仗着她逃出这寂静和空虚”他们都是觉醒的知识分子,他们彼此鼓励着,彼此依偎,准备逃脱这个沉滞的社会,追求自己的爱情,他们抛弃了世俗的眼光。在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他们的确找到了自己的爱情。“我的心宁帖了,默默地相视片刻之后,破屋里便渐渐充满了我的语声,谈男女*等、谈伊孛生,谈泰戈尔,谈雪莱……她总是微笑点头,两眼里弥漫着稚气的女子好奇的光泽。”从这些文字可以看出,涓生和子君是相爱的。

  然而他们刚尝到爱情胜利的喜悦,随后就陷入了婚姻失败的痛苦中了。“……况且你已经可以无须所谓顾虑,勇往直前了。你要我老实说;是的,人是不该虚伪的。我老实说罢:因为,因为我已经不爱你了!”他们的婚姻为什么会走向衰败?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的爱情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更高的目标。

  另外,由于子君还是一个“爱情至上”者,因此,当涓生宣布不爱她的时候,她的精神也就由此完全崩溃了。 “她脸色陡然变成灰黄,死了似的;瞬间便又苏生,眼里也发出了稚气的闪闪的光泽。这眼光射向四处,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着慈爱的母亲,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怖地回避着我的眼。” 她已经懦弱到只能依存涓生而生,涓生成了她所有依靠的一切,而丢失了原来属于她的自我。一旦失去了涓生的爱,就陷入了绝境。自以为了解而实际上并不了解的男女相结合,并招致全社会的冷眼、排挤,以至最后的分手也是必然的了。而子君在“无爱的天堂死灭了”,这一“无爱”中给予她致命一击的也正是涓生之“无爱”,使她所依赖的“爱情至上”的破灭。

  二、子君的悲剧源于其思想、性格的缺陷

  子君作为一个追求**却又最终失败的女性,其爱情的悲剧的深层次原因,是她作为女性而固有的思想、性格的缺陷。

  子君的悲剧,主观因素也是显而易见的。 在最初反抗家庭专制的斗争中,她表现出是一个勇气可嘉的冲破旧礼教樊笼的新女性,但她所有行动的根本依据仍然是旧式道德和旧式社会依据。

  子君的悲剧源于自身“未褪尽旧思想”和依赖性;她死于自己的懦弱庸俗和谋生无力。子君的“怯弱”,当然还有涓生的自私,是最终导致他们分手,不能抵御外来迫害,度过难关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两个人同居之后,他们的性格也随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生活的压迫接踵而来,生计断绝的困境中,涓生那自如的心情没有了,随即自己的自私、虚伪和卑怯的心理便膨胀起来。这样,他们的爱情也就在自己那膨胀的心理中慢慢地变质,慢慢地变淡,最后走向了破裂。

  三、子君悲剧的根源是时代悲剧

  最后,也是最根本的原因,也是子君悲剧的根源是时代悲剧,即子君所在的那个时代所特有的社会背景,从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诸方面决定了子君的悲剧是整个时代悲剧的缩影。

  (1)经济上的困顿,使他们失去了轻松自如的心态,他们的爱情也就一步一步地走向灭亡。

  茅盾在1927年时就曾指出:“主人公的幻想终于破灭,幸运的恶化,主要原因是经济压迫。”在涓生子君生活的社会里,他们要生存,最起码的是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同样没有钱,鲁迅也没办法去日本留学;更没办法写出好的文章来;没有钱,鲁迅也没办法和许广*维持那个可爱的家。所以涓生和子君也必须解决经济这个问题才有机会令爱情更加牢固。涓生和子君的爱情虽然刚开始是有很深的感情。但是,到最后他们那朵美丽的爱情花朵也是悄然凋落。在除了社会压迫和他们个人性格特点的缺陷之外,生活的困顿,使他们失去了斗志!在经济困顿上,涓生和子君那轻松自如的心境没有了,当涓生被局里开除了的时候,子君的第一反映是:“无畏的子君也变了颜色”,涓生也只有忙碌在于那求生的道路上,以前的那些轻松心情没有了,他忙碌在那抄抄写写的工作中,由此也和子君产生了矛盾。涓生要一个安静环境去工作,而子君也为了生活上的一点琐碎的事情和生活上的拮据而同邻居争论不休,致使涓生有了那么的一种感觉:“天气的冷和神情的冷,逼迫我不能在家庭中安身”,这样的生活,爱情会长久吗?答案是肯定的。涓生和子君都具有很强的反抗精神,但是由于经济陷入了困境,涓生无法在家里静静地做他的事情,子君也得去为了生计而忙碌着,他们再也没有时间“谈家庭专制,谈打破旧*惯,谈男女*等,谈伊卜生,谈泰戈尔,谈雪莱……”,自然就少了一份理解与交流了。也许他们都忘却了经济对他们来说是那么的重要。

  (2)残酷的封建礼教制度,也是产生子君的悲剧的最根本原因。

  封建思想数千年来,都在沉重地压制着人们的思想,压制着人的个性的发展。它不会给你一个小小的空间,让你去发展。涓生的失业,说到底一句就是那些“卫道士” 们在压制着涓生。“那雪花膏便是局长的儿子赌友,一定要去添些谣言,设法报告的”,添什么谣言?那还不是说涓生和子君违背了封建伦理道德,没有经过双方家长的同意便同居了,那是大大的破坏社会风气的了!“和她的叔子,她早已经闹开,至于使他气愤到不再认她做侄女”,子君的叔叔连自己的侄女的不认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子君是个不遵守“道德”的人。记得涓生和子君在找住所的时候,“寻住所实在不是容易的事,大半是被托词拒绝”。从这几个方面来看,人们是看不惯,也看不起那些自把自为的“叛逆者”的,他们的内心深处只有礼教这两个字,而没有爱情两个字!

  最后,当子君无奈回到娘家后,封建势力继续对她施以“威严”、“冷眼”,在严威和冷眼中走着所谓人生的路,这是怎么可怕的事呵!而况这路的尽头,又不过是――连墓碑也没有的坟墓”,那是什么?那是吃人的社会啊,子君走了第一步,社会就不会让她有机会“改正”的了,即使你有更强的意志与斗志,到头来也会有给它吃掉的危险。涓生和子君的同居引起多少人的白眼? “我觉得在路上时时遇到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就连自己的朋友也是一样,“我也陆续和几个自以为忠告,其实是替我胆怯,或者竟是嫉妒的朋友绝了交”。

  其实鲁迅先生又何曾不是呢,为了和许广*同居,为了他们的爱情,他们只有离开了北京,作为一个战士的鲁迅尚且要里开,涓生和子君的后果也就可想而知了。社会不会给他们的爱情一个自由的空间,“恋爱是自由的”在他们那个社会里是不会出现的。想得到真正的自由,那只有推翻这个吃人的社会,推翻一切沉滞、腐朽的制度。

  鲁迅《伤逝》读后感 5

  我们总是很天真地以为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只关乎于爱与不爱。这恰恰忽视了人的社会属性,人是生存于社会中的,必然受到社会的影响与制约。或许会有那些不被世人所祝福的情侣高亢地喊着:“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是幸福,我们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这未免太自欺欺人了,谁不想有一份受到祝福的爱情呢?老一辈的人总是强调门当户对,这也不无道理,两个生活环境,社会背景完全不相同的人,即使爱了,也难享受吧。

  子君在文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那句“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相信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内心是坚定的,她认定了涓生是她此生要追随的人,不管外界给她多大的压力,她都不会屈服,所以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家。子君以为自己的坚持可以换来她想要的,然而在与涓生的朝夕相处中,他们发现“生活”这个二字词语包含了太多太多,让他们应接不暇。当他们走在路上的时候,别人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们,虽然子君“坦然如入无人之境”,涓生却“瑟缩”了,这个小细节便可以看出其实他们并无法完全无视世俗对他们的评价,而恰恰就是这些,为而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柴米油盐酱醋茶是生活之本,维系这些的是金钱,不巧后来涓生又失业了,他们的生活又下了一个台阶。子君无法再是那个只懂爱的少女了,生活的压力让她窒息,她“没有先前那么幽静,善于体贴了”。涓生觉得伙食也不好了,“不过是叭儿狗和油鸡之间”。他们再没有心情去谈情说爱,生计问题太严峻,根本让他们难以忽视。爱情面临生活的压力的时候,爱情的光芒越来越暗淡。他们当然明白,彼此已经不再是当初爱的那个人了。

  他们挣扎过,努力过,毕竟他们不愿自己证明当初的选择是错误的。但事实证明,这一切只是徒劳,他们之间的问题在时间的沉淀下已不可击破了。终于,涓生无法坚持了,他说出了那句“我已经不爱你了”,本以为子君会闹,却见她沉默了,眼光“正如孩子在饥渴中寻求慈爱的母亲”。并不能认为子君是无所谓的,她只是不相信,他们的海誓山盟竟然支离破碎了,她奢望涓生会开口告诉她刚才那句话不是真的,而她也深知这不可能,所以“但只在空中寻求,恐惧地回避着我的眼”,她怕看到涓生眼中的坚定。讽刺的是,最终子君离世了,而这个消息竟是从别人口中得出的,于是涓生便总是想到她的死,然后自责忏悔。最终,他决定向新的生路跨出去,默默前行,为子君,为自己……

  我很佩服最初子君与涓生的勇气,敢于与现实决裂,毅然追求自己想要的。但不能否定这股勇气才导致了悲剧。他们的结合太过仓促,缺乏考虑。或许大家都认为爱情是感性的东西,爱情来了不能抗拒。但是静下心来,用一时的快乐换来终身的苦痛,难免太冲动了。其实很多时候把那些人放在心中并非是坏事,这样那个美好的形象不会褪色变质。不得不说,他们的爱情悲剧社会是主导,一个时代有一个社会,一种思想,他们的爱情在那个社会浪潮中是难容的,挣扎也只是徒劳了。所以说,社会力量是别人忽视的。

  鲁迅《伤逝》读后感 6

  《伤逝》是鲁迅唯一一篇以青年男女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它讲述了一个醒者与未醒者的悲哀故事,全文描写得细腻、细心、细事无非,尤其结尾那句“我要向着新的生路跨进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更是提纲挈领、发人深思。

  在《伤逝》描述的故事里,涓生是醒者,他虽然不致于象“狂人”那样受众多不醒者的排斥和贬损,但他也同样有“狂人”般醒者的痛苦。子君是个未醒者的代表,“阿随”虽然是子君的宠物狗,但它是子君未醒的象征,老观念不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所以,做为醒者为未醒者疗救病痛,自然不可能“真话”就有效果的,有时适得其反。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在小说《伤逝》中的结尾了。鲁迅先生通过涓生的手记说:“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他还没说的话是:爱情如果不时时更新、生长和创造,那就必定“伤逝”。听说鲁迅先生写这篇小说的时候,正是和他的学生许广*结合的时候,这在某种意义来讲,小说对社会、对先生、对许广*都是个警示。

  鲁迅说过,“女人幸福生活的最大敌人是无聊”事实上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幽默大方、自信阳光、身体健康、相貌堂堂的男生,但这些优点在缺乏物质基础的支撑下显得那么无辜无助和无力。确实,“没有房子,我让爱情住在哪里?没有车子,生活又如何运转?”生活的现实让大多女孩在选择对象时不得不把男方的物质基础放在首位,但从《伤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如果过分依赖男人,那便会使自己走向脆弱……

  其实找对象就和炒股一样,必须分散投资,决不能孤注一掷,而且选择的类型要多样化,不能只关注“基本面”好的绩优股,或者急功*利地做“短线”,最好能今天买,明天就涨停;所谓“长线是金”,有时候找对一直潜力股将来可能获得的收益会远远超乎想像!

  如果把女人的相貌、身材、个性、人品等综合起来用数字来表示其水准的话,那找一个60分左右的对我而言可能就是“实惠”,而70分左右的则是“现实”,80分左右的叫“理想”,85分以上的,就是“梦幻”了。

  我这一生都在追求“理想”,但或许最后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吧。

  鲁迅《伤逝》读后感 7

  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的一部爱情小说,小说短短一万多字却生动地描写了子君与涓生从相恋同居到爱情破灭的全过程。语言简短有力,思想内容深刻庞杂。

  涓生和子君单纯追求个性**,爱情至上,走个人奋斗的道路,最后造成了悲剧。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他们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的过程。但是现在呢?21世纪的爱情,一个进步自由的时代,不会再受到社会迫害,但是,始终逃不过家庭和物质的阻挠,重复着涓生和子君的故事,一样的爱了,逃了,最后抛弃他们曾经深爱过的女人,任她们自生自灭……

  他们相爱的时候,涓生是这样形容的,“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但就算如此愉悦时,他们走在路上,他仍会觉得到时时遇到别人的探索,讥笑,猥亵和轻蔑的眼光……可见,子君给他的幸福并没有坚定他的`爱情,他的勇气在很早时段都已经暗地里隐藏着不稳定性。文中描述子君的心理活动很少,我们只能从涓生的想象中来寻找她的影子,但她的形象却是鲜明无比的。尤其是于她的死对涓生全部的爱更是做了一个永恒,“子君总不会再来的了……她的命运已经决定她在我所给与的真实的---无爱的人间死灭了!”而这种美好东西的毁灭,才更激起读者随之而来的悲情意识,也许这正是揭示出悲剧人物形象的实质吧,令到我不免再次为之嘘唏心痛了。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悲剧,更让我们看到了爱情底下的更多内幕,贫贱夫妻百事哀,谁对谁错世说纷纭,希望伤逝能给我们带来对爱情更多的思考!”又起了一个催化剂的作用,加深加快了她的悲剧化进程。但我们应该值得借鉴的是,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足够的水,就不要走进罗布泊。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步,哪怕结局是一同灭亡,也要与爱同生。

  鲁迅《伤逝》读后感 8

  鲁迅先生的小说,自高中到现在,约摸算来,不知不觉,已经读过四五本了。而印象极深、爱不释手的还是《伤逝》。故而,《伤逝》认认真真一个字一个字又一次读了两遍。

  深夜,适合读书,亦适合写文。出于对《伤逝》的爱,我罢了日常的缠身规律,定要停下来,挤出点宝贵的时间来,写点什么。鲁迅先生的《伤逝》出于《彷徨》小说集,也是唯一鲁迅先生以第一人称自述爱情的小说。鲁迅先生的诸多小说,大多醉翁之意不在酒,甚至指鹿为马,自然不能浮于表面来看,更多的要深入,深入到每一个人物角色的性格与骨子里,更要深入那个鲁迅先生默然写作的夜晚。

  第一次看《伤逝》的时候是可怜子君,恨涓生。而现在第二次看是恨涓生也为涓生悲痛,对子君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首先,暂且不论古代,因为那时候制度与现代不同。论《伤逝》中的涓生,这个人就是典型软弱无能文人的代表,譬如《都挺好》中的苏明哲。可以妻子隐忍着因他而来的现实的苦痛与重担,若相反,这个男的恐怕要投降现实生活,当一个逃兵,带着悔恨和谎言过一辈子。

  在无能的男人看来,生活难过了,永远是因为有一个累赘老婆。这就是无能男的本质,推卸责任,没有担当的意识和勇于牺牲的精神,自私、懦弱。其次,子君身为一个思想意识觉醒者,最后沦为家庭主妇,也难免带有女性自身的局限。《伤逝》中的子君就是典型的依附性的被奴化的女性。

  面对现实生活的茶米油盐酱醋贵,她带着传统官僚作风的旧*,有大胆追求婚姻爱情的勇气,却缺少思路和行动。她的行动便是嫁给自己想嫁的男人,而结婚之后却仍旧归属并安于家庭主妇的附属地位。家庭已经频频经济危机,还不知道走出家庭赚钱维持经济,最后还是只靠涓生这样的男性,即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加上子君带有市侩妇女的*气,与邻居盲目攀比,斤斤计较,不顾生活现实水*,太理想主义,想的太好,做的太少。

  再者,子君,沉沦于生活的琐碎,没有个人独立的思想与生活,整天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忙碌,自然与文人涓生越走越远。文人写作,不喜嘈杂,她还养鸡,并不顾涓生的工作而打扰他。

  最后涓生说出分手之后,她因为无法承受对男性依赖和附属的自我奴化的境地,思想狭隘,走向绝境,选择自杀,也不无愚蠢,带有典型女性软弱、奴性特征。圈子太小,爱好太少,沉湎于双方的爱情,自然思想空虚寂寞,依赖性强。

  女性要想独立起来,必然要像男人一样,实现经济独立,有了自身的地位的提高,进而到思想的独立、人格的独立,才不致于像子君那般脆弱不堪。被一个男人抛弃就要死要活的,真是没有自我价值。

  更不该为了爱情舍生忘死,而该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事业属于自己,不属于任何人,这样谁也无法威胁和动摇自身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鲁迅《伤逝》读后感 9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当时的知识青年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外人的冷眼,亲人的离弃,生活的种种困难与压迫,对这个新一代的稚嫩的爱情百般折磨。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他们还是坚持不放弃的。两个知识青年抛弃旧*气,同居在一起,希望过上幸福和安宁的生活,可却不断遭受社会对他们的压迫,遭到社会的“歧视”。幸福的时光是短暂的,在现实面前,他们的生活变得困难,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没办法解决,迫于生活和社会的压迫,涓生开始对子君产生埋怨,两人产生了矛盾,变得冷漠,终于两个人分开了,各自走各自的路:子君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受着家人冰霜一般的冷眼,而涓生则为生计而四处奔波。

  涓生的事业慢慢有了发展,但仍然对与子君的分开感到很难受,在一次偶然拜访友人的时候,被告知子君的死讯,痛苦不已,陷入深深的自责,离开了那个曾经与子君住过的房子,走向远方……

  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爱情不能光是爱情,恋爱初始的轰轰烈烈,到现实面前如果就变得不堪一击,那么这样的爱情又怎么能算是美好。

  “我就是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便是如此,坚强而温柔,反叛而无谓,直到涓生因为生活和社会的双重矛盾放弃了她,子君的坚强外壳便瞬间崩塌。涓生与子君的爱情破灭,其实直接的原因是爱情与事业、自由的碰撞,在这样的一个动荡的年代,爱情经不起太多的风吹雨打,何况是这样的一个稚嫩的新一代的爱情!

  个人的**总是需要以社会的**为基础,这是新一代知识青年的孤独与无助,知识分子在这个时代容易软弱和妥协,受到挫折之后容易消极和绝望,这也是鲁迅自己的孤独与无助。

  鲁迅《伤逝》读后感 10

  鲁迅先生的作品《伤逝》选自他的小说《彷徨》,是鲁迅唯一的以青年的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做作品。

  “五四”以后的青年普遍关心的是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伤逝》写的就是子君和涓生的恋爱以及其破灭过程。

  小说以涓生的口吻和切身感受来描写两人曾经的热烈的爱情和最后爱情破灭的悲痛以及悔恨。涓生和子君冲破了重重的障碍,最后终于得到了他们的爱情和所谓的自由,然后在处处受到排挤的封建社会现实面前,这两个知识分子并不能仅仅依靠他们的勇气和“盲目的爱”好好地生活下去。面对着来自社会的压力和两个人各自的思想和性格方面的弱点,使得两人越走越远,最终出现了“所谓真的隔膜”,使得涓生对子君的爱情消失了。

  事实上,涓生爱上的是他眼中的那个勇敢的、果断的子君,是他想象中美好化了的子君,他从这样的“分明的、坚决的”子君身上看到了女性的希望,这样的“轻飘飘”的爱是很不牢靠的,虽然一开始的时候他们非常幸福,然而那幸福那么虚幻,还夹杂着不安,一旦生活起来,幻想破灭,爱情也随之消失。子君大概是真爱着涓生,所以她能够为了爱走出封建,奔向自由,追求个性的**,但是,也只是这样而已,面对涓生的变化和生活的压力,她渐渐的不安起来,以至于用不停的“考验”来给自己以信心,然而涓生最后到底还是对她说了爱情的“消失”,这对于子君来说就是希望的幻灭,最终子君被父亲接了回去,在他人的冷眼中死去。

  涓生在生活的过程中逐渐领悟到要去寻找新的出路,可是,并不成熟的他面对着黑暗的社会,也只能是摸索着前进,他对于子君的去世感到强烈的自责和悔恨、悲哀,小说的最后写到“我向着新的生路跨出第一步去,我要将真实深深地藏在心的创伤中,默默地前行,用遗忘和说谎做我的前导……”虽然所说的是,他不想面对黑暗,只想用遗忘和谎言来掩盖,不让自己的真实露出来,事实上却是对于黑暗社会的强烈不满和控诉。

  小说一如鲁迅的一贯作风,及其深刻地揭示了现实的问题,在黑暗社会中,恋爱和婚姻的自由不可能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的最终解决,不能仅靠着个性的**,它只能是整个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6)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合集十篇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1

  百善孝为先是古人的基本道德思想,《二十四孝图》本是一本宣扬儒家孝的观念的儿童传统读物。而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就写在于反对白话文的潮流争锋相对之时。作者以激奋起笔,贯穿了辛辣的讽刺,痛斥了封建孝道的虚伪,表达了他的爱憎之情。

  并不是否定鲁迅的观点。的确,新中国是需要像他这样敢说敢做的人才,也的确很渴望一个去打击封建残酷的声音。然而,对于他所言的观点我却意见相左。

  不得不承认的是,二十四孝的确有着一些像哭竹生笋卧冰求鲤等匪夷所思的接*神话的故事。也有一些极端一味的如老莱娱亲郭巨埋儿。你可以称之为荒诞,但它只是仅仅起到警示后人的作用,目的还是好的。试问难道真的有人去学着文中那般卧在冰上,求着鲤鱼的到来?有真的有白发老爷在故作小儿状吗?

  古代不受孝道的极为少见,也算是屈指可数。倒是在如今的社会不孝儿女诸多。父母含辛茹苦的拉扯长大,**后却对父母不屑一顾,冷嘲热讽的比比皆是。子不嫌母丑,子不嫌家贫,我想现代人也逐渐丧失了这种传统了吧!

  读完《二十四孝图》后,相信大家对孝有了很深的理解。孝是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应该遵循的传统美德,可是现在的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不孝顺父母的`现象,所以我们更能好好的理解孝的深层内涵,学着做一个孝顺的人。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2

  最*看了鲁迅散文合集,里头收录了朝花夕拾的大部分,当中有一篇文章在我看来十分有反思的价值,这就是《二十四孝图》,遂决定作为这次选修课的作业,也顺便好好思考一下,这篇文章给我们带来的反思。

  文章开头一直提到了白话文与妨碍白话文的内容的斗争,尤其是两次提到的“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都应该灭亡!”这句话,初读起来好像有些不符题意,明明是应该写关于《二十四孝图》的内容,怎么又和百话文扯上关系了呢?通读完全文,我好像有些明白,这两句话就是摆正了鲁迅本文所要表达的观点和思想,这个下文会提到。

  接下来是正文正文刚开始写道:“每看见小学生欢天喜地地看着一本粗细的《儿童世界》之类,另想到别国的儿童用书的精美,自然要觉得中国儿童的可怜。但回忆起我和我的同窗小友的童年,却不能不以为他幸福,给我们的`永逝的韶光一个悲哀的吊唁。我们那时有什么可看呢,只要略有图画的本子,就要被塾师,就是当时的“引导青年的前辈”禁止,呵斥,甚而至于打手心。”这里提到了鲁迅的童年,至少他是不怎么满意的,自然,除了有些书可看除外)接着介绍这本书的来历(他是如何获得的),下来便是全文的重点,通过拣选几张孝图的讲解,尤其是那种不合情理的孝道的体现,如文中提及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批评和指责了严重变了味的“孝”并非真孝。

  鲁迅指斥了诸如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文中主要是批判封建孝道观念,读来让人感叹,感到观念之差因年代的不同而变得及其遥远。开篇作者反对“妨害白话者”,态度尖锐,亦使人想起鲁迅先生是中国历史上写白话文的第一人,鲁迅先生认为,勿徒的古书是束缚儿童想象力的。从“我的小同学因为‘人之初性本善’读得要枯燥而死了,只好偷偷地翻开第一叶,看那题着“文星高照”四个字的恶鬼一般的魁星像,来满足他幼稚的爱美的天性”可见,那时的儿童对诸如此类的新的形式的书籍是多么喜爱,这就是白话……接下来,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愤怒是其最主要的感受。

  这样一本《二十四孝图》,其所宣扬的孝,完全把自然本能的爱,变得残酷,扭曲,甚至读来有些公式化,完全违反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扭曲了人类的天性,对鲁迅来说,这是一种心理的扭曲(加之自己小时候的生活体验),就像魔咒一样寄发在心灵深处,所以他才会愤怒,不光愤怒自己的遭遇,更愤怒将这样的精神重压又要加到新一代的儿童身上,这与鲁迅这一代新青年的理想背道而驰,亦是对鲁迅所追求的侮辱,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鲁迅的愤怒由此喷发!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3

  今日无事所以多读了几遍,《二十四孝图》鲁迅先生从当时的儿童读的书谈起,回忆了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是先高兴,高兴之余接着是扫兴,知道了“孝”有如此之难,以前妄想做孝子的计划,也彻底从“我”的心底消失了的感受。从文章字字句句,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孝道的虚伪。文章中重点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孝道的故事,指责了封建社会孝道残酷,不顾儿童性命,将肉麻当做有趣,“以不情为伦纪,了古人,教坏了后人。”从文章中我感受到了鲁迅先生对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给予的强烈抨击。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4

  鲁迅所有的文章里面,我最喜欢的是《二十四孝图》。其实,《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就如同一个女子,任凭她再怎么美丽,若是脸上抹了过于厚重的脂粉,也唯有让人反胃而已。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对《郭巨埋儿》的描写。这一段让我深刻的感受到封建社会的腐朽。鲁迅先生在《旧事重提》中说:童年时代的我和我的伙伴实在没有什么好画册可看。我拥有的最早一本画图本子只是《二十四孝图》。其中最使我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件事。鲁迅先生还不无讽刺地说道,不仅他自己打消了当孝子的念头,而且也害怕父亲做孝子特别是家境日衰、祖母又健在的情况下,若父亲真当了孝子,那么该埋的就是他了。不是让谁照著学,而是一点,让大家明白,父母给予我们生命,我们应该去爱自己的的父母,害自己的孩子是不对的,但要学*这种文化,而非是模仿是通过故事告诉大家孝敬父母。

  绅士赤条条的躺在冰上面,借用的是,卧冰求鲤,的故事。《晋书·王祥传》说他后母常欲生鱼,时天寒冰冻,祥解衣将剖冰求之,冰忽自解,双鲤跃出,持之而归。将军跳下汽车去负米,借用的是子路负米的传说。子路,姓仲名由,孔丘的学生。他服侍父母时,自己只吃粗劣的饭菜,为父母到百里以外去背米。鲁迅在前文已说过,学子路负米并不难,而卧冰求鲤则有点危险。这里讽刺**派统治时期的社会状况,整饬伦纪的文电是常有的,但却很少看见那些绅士将军为老百姓做出类似卧冰求鲤、子路负米这样的善事来。

  让我们的英雄走下神坛吧,还他们各自的本来面目,那些不见得多么完美、然而充满了人情味的面容,那些褪去了神的光环、然而闪耀着人的光辉的面容。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歌唱那些软弱、怯懦、犹豫背后的高贵与坚强,赞美那些挺立于*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5

  鲁迅的《朝花夕拾》中有一篇《二十四孝图》,读了以后心情不能*静,把我的.所思所想写下来。

  《二十四孝图》讲的是古代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一个人如果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中国和人民。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不但孝敬父母,还要爱护孩子。“郭巨埋儿”却置儿子的生命于不顾,让人感到残忍;“尝粪忧心”让人觉得恶心;“老莱娱亲”又让人觉得做作不可思议;“卧冰求鲤”更是拿生命开玩笑。做这样的孝子让人止步。作品还对那些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对封建孝道不顾儿童性命一味的愚孝表示反封建的决心。

  总之,此一时,彼一时,我们要顺应时代的发展,不要让那些封建流毒污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子予养而亲不待”。孝顺要趁早,否则,弄一个“刻木事亲”又有何用呢?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6

  这两天我们学*了二十四孝的前十二孝,我深深体会到什么是孝。那个身葬父的董永,以前只从电视剧中知道他和七仙女的故事,其不知他让我佩服的是他的孝心。他为了埋葬父亲,甘愿身到富家为奴,他的孝心终于感动了天帝……

  老师和我们讨论,天帝可能是假的,但是身葬父这个事情肯定是真的,我想也是的。知道了这个故事,想一下我自己就很惭愧了,我和他比起来那就太不孝了。上次爸爸生病了我还是不闻不问,好像和我无关一样。我天天在外头玩,只有爸爸许诺给我买东西,我才回去。什么事情稍不顺心就发脾气,在外头时连爸爸他*的电话都懒得接,更不要说孝心了。

  学*了古人的孝道,我明白了自己的错误。父母生了我们,我们就要孝敬他们,不能忘本。父母都是为自己的孩子好,他们批评我们也是为我们好,我们也要虚心的接受。父母是我们最大的恩人,要报答感谢他们,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心。

  接下来的十二孝,我一定要认真学*,今后我一定要好好的孝敬我的父母。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7

  《二十四孝图》是朝花夕拾的第二篇,鲁迅由对反对推行白话人的痛斥想到了自己小时候。由自己小时候看的绘本想起了自己在日本留学时候看到日本的小学生用的图书,感慨自己小时候和现在的小孩子读书是如何的枯燥呀。这让我想起来了霍先生之前在公众号发表的几篇文章,自己以前看霍先生写的一些游记是非常欢喜和憧憬的,但是最*先生连续发好几篇对于日本教育的“吹捧”的文章还有对中国的一些意见,还记得当时自己还在微信上留言了,对先生所说的进行反驳。后来就对于先生发的文章开始批判的眼光去看待了。

  今天看到鲁迅先生在文章里发出这样的感慨,不禁肃然起敬。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大多写于一九二七年之前。差不多一百年了,中国的学者还是在发出:中国和日本还是有那么大的差距的感慨。自己的爱国之心自是不用怀疑的,但是两个跨越*100年的学者都扎起感慨,我真的想自己亲身去体验一下到底差距在哪里?

  后来文章中鲁迅先生想起小时候一位儒者送给他的一本《二十四孝图》。鲁迅在听完这本书里所有的故事后,对于想做一个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突然感到一阵的共鸣啊。*几日回家然后和爸妈聊了一下对于自己以后的规划,想法和他们认为的完全背道而驰,心中十分的'苦闷。他们想自己毕业就要回到县城,按照自己所学的,在那里大致也可以找到一份相对轻松的事情,然后看看能不能考教师资格证或者走走关系考个公务员。对于爸妈的考虑自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可能因为爸妈自小在家,对于自己,父母的爱从来不觉得奢侈,所以也不会太大的珍惜。毕业以后一直想着多赚钱然后追随前辈的脚步。和父母吐露心声后,他们大为不悦,一直说我太自私,劝我要看清现实。

  文章最后,他(鲁迅)觉得自己小时候看不懂的问题,长大了知道又开始计较和后怕,觉得自己这样的想法着实可笑。关于孝这个问题,自己一直也是摇摆不定的,小时候到高中都非常听爸妈的话,但是到了现在,开始有自己的想法,很多事情大致要和他们对着干,好像叛逆期延迟了一样。很多时候都害怕家里突然打来电话讲不好的事情,对于爸妈的身体也是非常的担心。到现在自己也是看不懂孝这个字啊。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8

  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中,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记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我感到,作品对“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的分析非常深刻、生动。作品让我憎恨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的残酷。我体会到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是有力的抨击。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9

  鲁迅先生为什么说,童年时请人讲了《二十四孝图》中的二十四个故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作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因为二十四孝中有些故事实在荒谬。

  比如《尝粪心忧》说:“南齐庾黔娄,为孱陵令。到县未旬日,忽心惊汗流,即弃官归,其父疾始二日。医曰:‘欲知瘥剧,但尝粪苦则佳。’黔娄尝之甜,心甚忧之。至夕,稽颡北辰求以身代父死。”医学上只听说有观粪便看病情的,而没听说过尝粪便的。父亲病重,儿子尝粪便,难道是为医生提供配方根据吗?父亲病重,儿子拜北斗星辰又有何用呢?

  鲁迅认为,二十四孝中有些好学,有些实在难学或者说不能去学。

  《二十四孝》里有许多故事,有:《孝感动天》、《戏彩娱亲》、《鹿乳奉亲》、《为亲负米》等二十四个故事。其中我觉得《刻木事亲》里的丁兰最孝顺。《刻木事亲》是讲一个叫丁兰的人,他的父母早逝,他就做了两个木像,每天对着木像说心事,出门也要禀告,他的妻子很不理解,一天,丁兰出去了,他的妻子就好奇,用针去扎,没想到竟出血了,丁兰看到后追问,妻子说出了事实,丁兰批评了妻子。

  这个故事中,丁兰对木像都那么珍惜,我们也一定要更尊敬我们的父母,让他们每天生活的幸福、开心、长寿。《二十四孝》这本书,主要是24个故事,每个主人公都很孝顺,,如果我们能做到这样的境界,那么父母一定很开心、高兴,我们要争取做到这样的境界,才能当一个孝顺的子女,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二十四孝图》从当时的儿童读物谈起,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们的故事,原本该是很感人的。只可惜,一代代人们给它披绫挂彩,涂脂抹粉,将感人的真实涂抹成了让人反感的矫情。

  《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

  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赞美那些挺立于*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鲁迅《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10

  读完二十四孝,想想咱们此刻的生活,我突然觉得满足。

  正因咱们此刻不愁吃,不愁穿,一向在长辈的爱中成长。有什么事都能够由家长代劳,咱们有什么需要他们总是尽量满足,身体不舒服或受到打击,前来关联的'也是他们,指导领悟,纠正错误的还是他们。

  长辈给予咱们太多的爱,咱们就应孝顺他们,不用像古人那么极端,泡一杯茶、捶一捶背、洗次脚、或是使成绩提高往往就是孝顺长辈的最好方法。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7)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汇总十篇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1

  乡愁埋藏在岁月的日子里。这么多年,无论走得多远,飞得多高,都总想着回去故乡。

  那儿很美,如梦一般。

  鲁迅先生的故乡是极冷的,总有北风凛冽地刮着;而我那儿是不惧寒风的,深冬时,故乡总有青秀的山四面罩着,像一个婴儿躺在摇篮里,那样暖和;那儿的天也不是苍黄的,而是碧蓝的如一块玉,水也终年绿着;那儿也不是荒村,稻麦在田里垂着,青灰色的瓦上也闪烁着明亮的光。

  那是什么时候的故乡呢?好像忘却了,只记得那时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一片欢笑里,露水滴到台阶上“叮咚”作响。

  如今再回到故乡,我却再也看不见露水了,更多的是飞扬的尘土。青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倒下的树木。没有人再种庄稼,自然就没有了那些金黄的稻麦——还有谁能照顾他们呢?故乡的人似乎也都不笑了,黄昏时分,我只能听见他们劳累了一天后的叹息。

  我疾步行走,在钢筋水泥中寻找,却再没找到那些青灰瓦的房子。行走在那些肮脏的水泥房间,让我痛苦不堪。

  凛冽的风,苍黄的天,荒凉的村……我的故乡和鲁迅先生的故乡,竟也是一样的。

  几年前,爷爷奶奶都是健在的。奶奶甚至还独自一人,专程来虎门照顾了我三年。爷爷一辈子没离过故乡,便也不再离开了,执意守着那栋老房子,但终也是行得路。可这次回去,爷爷却坐在了轮椅上,由奶奶推着,行得慢极了。

  忽又记起父亲说的:

  “你爷爷奶奶也都将是不久于人世的了。如果他们死了,我也就没有必要再回去了。”

  鲁迅先生回故乡,不也是为了接他的母亲吗?除了他的母亲,他在故乡还有什么可以留恋的呢?

  原来,我们都是如此。当一个地方没有什么再值得我们牵挂的时候,我们的美好和憧憬,也就随之破灭了。我不禁为故乡流下了两行热泪。

  可我还会回去,哪怕只抱着一丝丝希望。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毕竟,那是我曾经美丽的故乡。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2

  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3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明白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述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样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述能够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完美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不明白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此刻,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4

  这是我暑假里阅读的第一本书籍。

  我看见封面上有特斯·阿方索(美国青少年阅读与写作教师)对这本书的评价:我以我全部的思想与灵魂深爱着《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拥有令读者感动落泪的巨大力量,这种力量让人无从抗拒。还有《朗读手册II》、美国亚马逊读者、英国亚马逊读者、冈村迪安(美国加州圣马特奥公共图书馆官员)、美国亚马逊读者Matt的评价。特别是英国亚马逊读者和冈村迪安都提到了这本书让他们很感动,读了三十多遍,遍遍感动落泪,还要在书页上提醒读者:请准备好纸巾!

  看了评价,这本书很令人感动,我就迫不及待地读起来。这本书一共有20个故事,特别的是:这本书没有目录。作者威尔逊·罗尔斯以这本书为荣,这本书在世界上有50个版本,多年来畅销不衰,两次被搬上银幕,成为美国经典青少年动物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比利,他家位于奥沙克山区的一个美丽山谷中,地势崎岖不*,人烟稀少。比利家很穷,但是比利一心想得到两只捕猎浣熊的猎犬。要七十五美元,都可以买一头毛驴了。比利决定自行攒钱买狗,但要攒七十五美元不容易呀。有一次,比利在老枫树的树桩上看杂志,有出售幼狗的广告,比利找到他想要的那一种狗: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比利很高兴,便宜了二十五美元。

  比利每天去把龙虾、小鱼、新鲜的蔬菜卖给钓鱼人;等浆果成熟了,摘下来拿到爷爷的商店里去买;到冬天了,出去打猎,卖猎物。

  好不容易攒够了五十美元,足足存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终于得到了两只猎犬,叫老丹和小安。比利开始训练它们,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有一次,比利带它们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回来之后,比利又带它们去打猎,不幸遇到了凶猛的公狮,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安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意在独活于世。

  两只爱犬都死了,比利很难过,把老丹和小安埋在一起。它们身边长出了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5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6

  不知在哪里观过盛开的稻花,却不像记忆中的稻花。看着它们,我却像在听一个恍如隔世的故事,故事里有我的稻花,有带给我许多温暖的人,有我那同稻香一同飘走的童年。

  茅盾说:“故乡之于我,犹如心底的一汪清泉,涓涓流淌,生生不息,它流经过往的岁月,流经我人生的每一寸土地,流经心尖尖上那些永恒的记忆……”

  小时候,故乡之于我,是大片大片的稻田,在风吹起的金色浪涛中遨游。它生长在我对于故乡的每一寸印象之中。我拍下一望无际的稻海,金黄金黄的,风儿吹来,带来稻米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的'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故乡的味道,这便是永恒的味道。嗅着稻香,徜徉于稻海,轻声哼唱:“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那时,我身自有稻花香。

  茅盾说:“历史的发展大凡是一种文明改变另一种文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立什么,破什么,留存什么,发展什么,选择将决定和影响太多东西,它正悄悄地构建着我们未来的世界。”

  后来啊,故乡的土地上还会种植水稻,却没有了曾经的那般金黄,而是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我目睹着柏油马路代替乡间土路;目睹着高楼大厦代替*房小屋;目睹着私家车代替驴车马车。故乡的消亡,也许是城市化的一种必要牺牲吧。我庆幸着,那时在故乡的秋天,仍能闻到不多的水稻的气息。以后的以后,再看到一株水稻,嗅到一阵稻香,我能够记起故乡的那片稻海,能够想起空气中弥漫的稻香,那时,我乡自有稻花香。

  茅盾认为,在历史滚滚的车轮中,故乡的消亡似乎变成了一种必然,故乡的消失便是告别一个旧时代,迎来一个新时代。

  而现在,故乡是为我们留下的是原始而美好的记忆,可能我们无法遏制故乡的城市化。但是,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力量,记录下这片土地曾经的美好。未来的故乡将变作心灵之乡。每每当我们念起那片满是稻香的土地,就会感到欣慰。

  也许,故乡真的要消失了,一并带着他们的故事与沧桑,从我身自有稻花香到我乡自有稻花香。现在与未来,我会说:“我心自有稻花香!”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7

  我的故乡有个挺雅的别号——茅儿荡。有谚云:“茅儿荡,茅儿荡,十年就有九年荒。蛤蟆撒尿也成涝,一下大雨水汪汪。”其自然条件之恶劣是可想而知的了。可是,我家的竹园却长得十分繁茂——因为我家地势较高,更因为爷爷的悉心照料。

  竹园紧依我家那座西朝东的茅屋背后,里面的竹子高大粗壮,简直像一棵棵小树。我们在几棵竹子间网上绳子,就成了一张不错的吊床。夏日的中午,我们几乎都在这种吊床上度过,而爷爷奶奶他们,则各搬一张宽条凳,在竹荫下消暑解乏。

  春天,竹笋破土而出,那鲜嫩的笋子就成了我们的美味。疏笋的工作都是爷爷进行的。在爷爷的精心疏理下,竹园越发显得疏密有致,越发旺盛了。新竹蹿得很快,转眼就超过了屋脊,那曾呵护了嫩竹的竹衣自然也就掉下来。竹衣宽大而柔韧,是做斗笠的绝好材料。“路上行人欲断魂”的时节,村里的条条阡陌上,都会移动着一顶顶漂亮的新斗笠,为宁静恬美的乡村*添了一份靓丽。

  竹园是爷爷的骄傲。竹子的用处很多。亲戚和乡邻但有用竹子之处,只要和爷爷说一声,爷爷便乐呵呵地提着那把磨得只剩一半宽的砍刀,按来人的要求砍出竹子来。园里的哪根竹子该什么时候派什么用场,爷爷早就心里有谱儿了。在我的记忆中,园里的竹子从未卖过一分钱,它们都成了一个个亲情和乡情的使者。

  每有亲朋登门,就着色香味俱全的竹笋炒鸡蛋,听着竹园“沙沙”的乐音,看着窗外婆娑的竹影,闻着竹子的阵阵清香,喝着自酿的竹叶米酒,那是爷爷谈兴最浓的时候。宾主其乐融融地交谈,不时夹着爷爷爽朗的笑声,那是一幅令人心醉的风俗画。它,已经深深地印入了我的心田,融入了我的血脉。

  爷爷现已过世,茅屋和竹园也早已不复存在。可是,浓浓的乡情和如饴的亲情却始终召唤着我,使我不至走得太远。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8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故乡是我们年少时想逃离的地方,老年时想回可能已经回不去的地方。年少轻狂,回首时却不知已满头雪白。直到这个时候才明白,开始便是最终的归宿,在家乡,你的心始终都是安定的。

  我十岁时就从家乡来到了广东,弹指一挥间,六年过去了。而在这六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念着故土,那让我快乐的源泉。其间,我也回去过几回,却每每错过了儿时的美景。拿过年来说,小时候在老家过年,还能打雪仗、堆雪人,可现在每次回去都碰不上下雪。那雪好像有灵性一样,要等我走了才肯落下。

  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下雨,因为黄土高原嘛,尘土满天飞,鞋上难免会沾有泥。可能是因为我太爱这片土地了,因此从不将泥刮下。我把它们带到广东来,怕母亲看到嫌脏给洗了,就将鞋子偷偷的放在床下面。每次看到它,就想起故乡的黄土。

  “面面土,贴膏药,伤口一抹就好了。”这句话常常从老人的嘴里吐出来,意思是:身上有一些伤口什么的,不用看医生,就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上去就好了。你还别不信,记得小时候和朋友在三轮上玩儿,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凳子上有个锋利的钉子,就跳了下去。结果就是脚被钉子给穿了个洞,奶奶知道了,不慌不忙地把钉子给***,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在脚上缠上纱布。没过多久竟然好了!而且还没有留疤!

  在大多数人眼里,黄土高原的人就是很土,我觉得,得改改你的看法了。我的老家在农村,以前确实是尘土飞扬,可如今石子混泥土的路换成了水泥路,路灯装上了,交通便利了,就连农村的老人都开始用智能手机了,妇女也不再游手好闲了。在老家,每天都可以尝到生活的美好,时间一天天的溜走,日子一天天的变化,一切都焕然一新了。

  石黑一雄说:“我喜欢回忆,是因为回忆是审视自己生活的过滤器。”记忆是时光的拓本,拓印着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以便我们在不停流淌的岁月中施施而行时,仍能不时回望那些锦瑟流年,以及过往时光中那个不完美的自我。

  人生如品茶,在一次次回忆中学会淡忘苦涩,获得成长。锦瑟流年,是人想回,却再也回不去的岁月长河!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9

  读过鲁迅的《故乡》,先生所描写的故乡也许并不美丽,也就是这并不美丽的故乡,寄托着先生的希望。“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的故乡,同样也寄托着我的希望。

  伴着长长的车鸣,汽车钻进了一片浓雾。

  故乡的晨曦躲在一片远山中,从密密的山路一直飘到了沉睡的荒地上。它唤起了石桥上的尘埃,它驱散了一夜的静谧,它的云雾弥漫在隐约的纱衣下,绽放出了羞涩的微笑。

  在这片微笑下,我看不到闪烁的霓虹灯,听不到车水马龙的喧哗。这里是那么清宁、清静与恬静。井台咯吱咯吱地**,牛羊脖子上的铃铛叮当作响,田野沟壑梯梯坎坎纵横交错,如家乡老人饱经风霜的脸。

  土豆、红薯和自家腌制的咸萝卜处处飘香。铁环中偶尔溅起的泥土扑在农家小孩灿烂的笑脸上,这一切是那么和谐。既柔弱但又坚硬得容不下丝毫的破坏。

  石阶的尽头延伸到树林的深处。这是一条多么幽深的石阶,上面或许沾染了少许青苔,但抹不掉家乡人走过的无数亲切的脚印,无数艰辛的汗水。

  涓涓的流水似乎永不干涸。细流冲刷着河底坚硬的河石,但河石仿佛蕴育着大山的雄伟沉默,永远地沉思在细流的撞击中,年复一年。

  故乡普通得如同饮食中的小白菜,它既没有桃花满山的艳丽,也没有远飘万里的果香。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说不出的神秘,为什么井中的水总是那么甘甜?为什么那位哑巴老奶奶绣的花衣总是那么漂亮?为什么这里的小米饭总是那样香甜?为什么故乡人总是那么淳朴与亲切?

  我不明白大山下孕育着怎样坚挺的脊梁,但我明白地底下涌动着无比热情的土壤。我不明白天空下隐藏着多么善良的愿望,但我明白溪流中流淌着永不言败的精神!

  无数次地站在那离别的树下,汽车疾驶而过的声音时时萦绕在耳旁,但浓浓的乡音已掩埋了这聒噪的繁华。这种神秘的感觉笼罩着我,说不清也道不明。

  鲁迅《故乡》读后感800字 10

  金秋的午后,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微微的秋风拂过,带来一丝淡淡的桂花香,我久久地沉浸在《故乡》之间······

  穿过时空隧道,我仿佛看见了那个聪明伶俐、勇敢机智的少年闰土:他手握钢叉在瓜田里来回巡逻,皱紧眉头;他身穿棉衣在灌木丛边等待鸟的到来,一声不吭;他漫步在沙滩边寻找美丽的贝壳,笑容满面。闰土的见多识广令鲁迅为之感叹“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对少年闰土的怀念,令鲁迅对儿时的故乡满是憧憬,他渴盼能有机会走出高墙,去接触大自然,去经历那些希奇古怪的事情,他不愿意做一个永远坐井观天的人。文中最后一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令我感慨万千。

  《故乡》,我深刻体会到,一个人要想有所成就,必须开拓视野、勇于实践,才能拥有像少年闰土那样的见识。

  但是现在,很多青少年都沉迷于网络游戏,他们不看经典名著,整天玩一些与名著毫无关联,打打杀杀的游戏,如胡莱三国、梦幻西游······作业乱做,第二天到了学校还三五成群地议论,上课也在想着昨天的游戏。他们完全被游戏吸引住了,仿佛游戏里的人物就是自己,他们心中所有的希望就是完成游戏里的任务。不知不觉中,他们成了现代化的井底之蛙,电脑成了21世纪的高墙,阻碍了视野,影响了成长。

  现在的我们,正是花样年纪,正是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的年纪。我喜欢随父母行走于山水间,感叹大自然的神奇;我喜欢花上大把时间和显微镜相伴,研究微生物的世界;我更愿意飞奔于运动场,在棒球的击打中探索潜能。我要和我的同学们一起,做善于探索未知道路的人,放飞梦想、拥抱未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我期盼,20年后重回故乡,今日的活泼少年,都成了明日的栋梁之材,我们畅谈天下、怀念往昔。一阵风吹过,淡淡的桂花香,仍是那么熟悉。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8)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通用十篇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1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2

  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

  欣赏先生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独到眼光。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

  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

  《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3

  初看《朝花夕拾》,第一篇文章就是《狗猫鼠》。

  狗、猫、鼠三个物种,本就是敌人,而鲁迅把它们写在一起,肯定是别有用意。

  鲁迅先生先表明了态度,自己无比仇视猫。因为猫天生吃鼠,而正好某只猫吃掉了他养的可爱的.隐鼠后,鲁迅就仇视猫了。而且,鲁迅又看到猫跟兔子过不去,就更加深了他对猫的仇视,于是见到猫都会先折磨它,再把它赶走,犹如恶趣味。

  看迅如此恨猫,我可以体会到他失去挚爱之鼠的心痛,后知道系长妈妈所为。写这些动物,其实在暗讽生活中的某些人,

  拿猫来说,猫捉到鼠后会先将其折磨个够,最后再一后把鼠吃掉。这就像生活中的一些人一样,抓住别人一个缺点,就狠抓不放,极力挖苦他人,直到他人在众人面前出丑就此收手。

  看着隐鼠的惨痛遭遇,我想说老鼠也并非那么讨厌,就比如可爱的仓鼠们。弱小的生命并不代表被人摧残、折磨,我们可以为那些弱小的生命给予关爱关怀。

  这篇文章引人深思,值得一读。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4

  本篇文章以讽刺的手法讽刺了当时那个时期的人的堕落与世态炎凉

  书中写他是仇猫的.原因有二:

  一是说他讨厌猫总把猎物折磨,玩到没劲了再吃掉

  二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这几句话借他世仇猫的,来表明他十分痛恨那些幸灾乐祸,折磨弱者的人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5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连撞数人并害怕伤者不死又连捅八刀的,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骗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高举起青春旗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大爱大憎,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6

  《狗·猫·鼠》作为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并不是单纯地描绘动物——它的开篇是写人,揭露了当时社会中所谓“不好惹”的“大脚色”污蔑作者向对立面屈服手段的卑劣。面对这种情况,作者则借助童话故事,大胆嘲讽了他们的“流言”,显示出了他们如狗般险恶的用心。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作者接着用这句话自然而然地引出了自己仇猫的理由,比如猫们捕食到动物喜欢尽情玩弄后才吃掉,脾气坏透。仔细想想,不是像极了具有与猫类似*性的一些人吗?没错,作者表面写自己讨厌猫,实质上是在鞭挞“正人君子”等的帮凶。然而这都是当下,再往前,作者在童年时就已对它毫无好感,引出了“隐鼠”的故事。

  作者的童年曾救助过一只小隐鼠,比较终得知被猫杀害,仇猫正是从此开始的。乍一读是表达自己想报仇的“恶念”,可其实是借此表达了对施暴者的憎恨。虽然后来证实了不为猫所害,可作者就是无法对其有任何好感,反而衬托了当时像鼠一般弱小者的可怜及对其的同情。

  现在可以明白,作者的写作意图就是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结尾更是紧扣主旨。在比较后文章叙及了社会“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纵容邪恶,不能除恶务尽的现象,也是表达了作者不忿之心和想要改变现状的迫切心情。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7

  初看《朝花夕拾》,第一篇文章就是《狗猫鼠》。

  狗、猫、鼠三个物种,本就是敌人,而鲁迅把它们写在一起,肯定是别有用意。

  鲁迅先生先表明了态度,自己无比仇视猫。因为猫天生吃鼠,而正好某只猫吃掉了他养的可爱的隐鼠后,鲁迅就仇视猫了。而且,鲁迅又看到猫跟兔子过不去,就更加深了他对猫的仇视,于是见到猫都会先折磨它,再把它赶走,犹如恶趣味。

  看迅如此恨猫,我可以体会到他失去挚爱之鼠的.心痛,后知道系长妈妈所为。写这些动物,其实在暗讽生活中的某些人,

  拿猫来说,猫捉到鼠后会先将其折磨个够,最后再一后把鼠吃掉。这就像生活中的一些人一样,抓住别人一个缺点,就狠抓不放,极力挖苦他人,直到他人在众人面前出丑就此收手。

  看着隐鼠的惨痛遭遇,我想说老鼠也并非那么讨厌,就比如可爱的仓鼠们。弱小的生命并不代表被人摧残、折磨,我们可以为那些弱小的生命给予关爱关怀。

  这篇文章引人深思,值得一读。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8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不堆砌辞藻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

  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

  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

  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9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最*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之《狗・猫・鼠》。本文中描写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

  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鲁迅狗猫鼠读后感 10

  在寒假的一个月里,大家都读过很多书吧。我也读了三本书,其中令我感动的是这本《流浪狗和流浪猫》。

  玫瑰度假村是一个富人云集的地方,也是宠物成堆的地方,但有一只流浪狗和一只流浪猫经常在这里游荡。高贵的波斯猫爱上了有骑士风度的流浪猫――黑骑士;漂亮的西施狗爱上了侠肝义胆的流浪狗――黄大侠。西施狗的主人非常势利,他们把西施狗当成了赚钱的工具,千方百计的阻挠西施狗和流浪狗在一起,还虐待自己的孩子,说他们的孩子没有狗值钱。为了救下被主人拿去做权钱交易的西施狗,流浪猫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终于让流浪狗和西施狗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不仅仅是猫猫狗狗的故事,这些故事会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一般的书,妈妈催着我,我都不看,但这本书我两天都看完了,而且我会永生难忘!


鲁迅《药》读后感合集十篇(扩展9)

——鲁迅琐记读后感合集5篇

  鲁迅琐记读后感 1

  今天是短假的最后一天,中午,顶着炎炎烈日,我从书店捧回了一本《朝花夕拾》。到家后,翻开几页,虽说是小说,可我基本一点都读不懂。偶然翻到《琐记》这篇文章,感觉不那么深奥,便读了起来。

  一开头,是讲一位姓衍的太太,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小孩们都喜欢去她家,刚开始我还觉得她很民主,可看着看着就觉得有问题了,她总是怂恿孩子们干坏事,事后又充当“老好人”的一个角色,简单的说就是“虚伪。”譬如,她怂恿孩子们冬天里去吃水缸里结的冰,那可是在农村,一个水缸常年不打扫该有多脏啊!她还笑着说,“好,再吃一块。我记着,看谁吃得多。”她还鼓励孩子们比赛“打旋子”,还从旁计着数,但当她看到孩子的大人出来时,马上就会变换口吻说道,“你看,不是跌倒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们不要旋,不要旋……”看到这里,她的形象在我心中已经大打折扣。

  后来,鲁迅的父亲过失了,她竟然怂恿鲁迅去偷钱,鲁迅说自己家没有钱,她又让鲁迅去偷家里的首饰变卖。鲁迅最终还是没有去偷,可是不到一个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鲁迅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事情很明显就是那个衍太太跑出去乱说的。

  这种表面上对你很好,背后却捅人一刀的人,我是最鄙视的,小时候,我总觉得别的同学的家长特别好,总是和颜悦色,而我妈妈却很凶,总是管我。看了这篇文章我才明白,其他同学的家长,其实表面上对我好的,总是和颜悦色的,却很少有内心真正对我好,只是觉得我是客人。而我的父母,*时对我总是很凶,总是管我,这也不让那也不让,其实才是真正对我好。

  鲁迅琐记读后感 2

  有时候忍不住会想,严厉的爱与宽松的放纵,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那个“别人家孩子”与自己的区别真的那么大吗?仔细想想,区别,真的怪可怕。

  读着读着,一丝阴冷的气息爬上我的背。它仿佛是青绿色,像是衍太太的“和蔼”的笑容。她笑得眼睛弯弯的,嘴里说出的却尽是在孩子们看来很温柔,在大人看来却很恐怖的话语。种种行为,无不让人感到惊恐。别人家孩子在她跟前,像是无自觉地被摧残,还是以极其温柔的方式。对自己的孩子,却是天下父母心。

  同样是孩子,到底为什么要这样蹂躏别人家的?或者说正因为是同样的,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更好?区别,怪可怕的。就是因为这种讽刺的原因,孩子在不知不觉中就坏掉了,被指向邪路了。而那位太太,还是笑着旁观与自己家有区别的孩子,一步步走向毁灭吗?

  区别,让人心狭窄了。

  今天闲来无事,随手读了读《朝花夕拾》,翻到《琐记》一章,读后颇有感悟。

  文中写了“衍太太”的一言一行,表面看来像是在夸赞她,实际却讽刺了她的虚伪举止。在父亲故去后,作者去衍太太家中时,被唆使去偷家里的东西变卖,最后还被诬陷。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上,仍会有很多人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带有衍太太的色彩。表面上装好人,实际心肠是很坏的。教唆别人去犯罪,自己不得罪人,如今是大有人在。

  而后文所写去学堂一事,则更耐人寻味。一天的时间都消磨在一科的学*上,满脑子的英文或满脑子的古文。与其这点相比,当今的学*是非常合理的,文理搭配,学得轻松自在。学堂中根据等级的分别,竟然连宿舍的好坏都算在其中。好的就在人前耀武扬威,不好的就低头不敢言语,连走路都要让他三分。现在不也是一样吗?这一点确实需要改进。

  作者去日本时,谨记教诲,却帮不上忙。封建制度使人本身的思想也被囚禁,怪不得鲁迅先生要医好人思想上的病。

  鲁迅琐记读后感 3

  在我们的一生中,不管是怎样的环境,怎样的经历,总是会遇见无数的人,遇见无数的事。在这些人和事里,形形色色之外还有深深浅浅,有的会对我们的一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有的则转瞬即逝,永远没有第二次相遇的机会了。对于这些人和事,我们是不可能全都记住的,因为有限的生**本无法承载无限的世界和时间里的变化。

  如果坐下来检查记忆中大大小小的事,会发现一些很有趣的事情。比如我们曾经认为惊夭动地的大事,很多年后想起来却变得那么模糊,仿佛当时并没有真的经意。而一些琐琐碎碎的东西,在流年逝去之后反而磨洗得更加鲜明。于是我们自己也感到迷惑恍惚(),究竟是哪些在生命中更重要?

  曾经以为有关生死的事肯定会刻骨铭心。然而当我手抚脑后的深深的疤痕时,却发现往事已经变得寻不到踪迹。相反,整个事情的侮一个细节在妈妈的脑海里都像刚刚发生的一样清晰。我央她讲一讲当时的情形,妈妈看着我,眼中有一种很奇异的神色。然后述说我怎样在沟上跳来跳去,怎样在唱跳之时得意忘形,怎样突然失足,怎样流血如注而休克。妈妈的绘声绘色里带着一种记忆犹新的惊恐,她好像完全置身于十几年前的那个情景,最后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手不自觉地抓住眼前好好存在的我。尽管我实在已想不起来当时的事情,但是感到妈妈那徽徽颐动的指尖。我安慰似地对着她笑了,同时一串泪珠悄悄滑落在我的衣襟。

  或许真的有时自己也无法了解自己真正的心情,以为是过眼的云烟,反而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清晰地历历重现,无论当时多么惊心动魄,很快自己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记忆是人生的财富,但忘记也是人类的本能。否则,太多的过去充塞于生命,在如此沉重的背负下,怎么还会有明天的继续?

  曾经掠过生命的影子有无数。能够在我们的心湖上投下影子的必然是那些能够触动意识深处的涟漪。

  鲁迅琐记读后感 4

  《琐记》讲的是鲁迅从家到南京,从南京到日本的经历,从中我不但看到了一个腐败的旧中国,还懂得了不能从表面来看任何事物和事情。

  衍太太是那种小孩子看不出,但大人一眼就看得出来的歪心眼的人,他对别人家的孩子“好”,“赞赏”他们吃冰,并且不告诉他们的妈妈,并且还鼓励他们多吃,与之成反比的是沈四太太,当他看到孩子们吃冰,即使阻止,但因声音太响,被母亲听到,骂了一通。表面上看,衍太太心胸宽大,懂得保护小孩的自尊心,会替别人保守秘密,而沈四太太就显得有些大惊小怪。但是,吃冰对人的害处,远远大于衍太太的“热心”沈四太太虽然方法欠妥,但是它是真心为孩子们着想。而衍太太所谓的“赞赏”就是变相的怂恿,放纵。当“我们”在那里打旋,他在那里计数,突然一个孩子摔倒了,正好孩子的婶母来了,他非但发布夫妻那孩子还说:“你看,不是跌了么?不听我的话。我叫你不要旋,不要旋……”这件事情突出了他爱推卸责任。

  当孩子们跌倒了,像母亲寻求帮助时,往往是一顿臭骂,但是衍太太绝不埋怨,立刻给孩子们上药。从表面上看,孩子们的母亲心狠异常,但是衍太太却是和蔼可亲,孰不知,母亲的狠心是要让孩子们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然而衍太太的不厌其烦,宽容大度,是对孩子们的一种放纵,是真正的不关心。

  鲁迅琐记读后感 5

  《琐记》里反复强调鲁迅先生幽默与讽刺的特点。而对鲁迅先生的这种幽默确实值得我们探讨一番的。幽默,是个外来语,即Humour。而寻找中国有关词汇,古时只有“徘伏”、“诙谐”、“滑稽”等字眼。例如宋代有位诗人姓石,一次外出骑马不留意掉了下来。人们看了便嘲笑他。而他却拾起帽子,弹弹灰尘说:“多亏我是石博士,若是瓦博士,可就完了。”*乎是自我解嘲了。

  而国外的正宗幽默是:一位音乐家教国王拉小提琴。国王当然拉得很整脚了。音乐家便对国王说:“音乐家分为三等:第一等是一窍不通的人,第二等是水*糟糕的,第三等才是像我这样技艺高超的人。恭喜陛下,您已经跃入第二等了。”

  这种幽默既巧妙地说了真话,当然也不会惹得龙颜大怒,真有把山一般的沉重都化为风一样轻盈无形的力量。而英雄柏修斯只有借助幽默这面镜子的帮忙,才能避免因直视女妖的脸而使自己化为石头,又能砍下女妖的头颅,而从中飞出双逸轻灵的飞马。正是在这种慧义上,我们才珍视鲁迅先生文章中那种幽默语言的力量,每次读他的杂文,总为其中弥漫的幽歇风趣、力透纸背的风格而感染。心想:人说他“嘻笑怒骂皆成文章”,可若少了这幽歌,也会是言之无趣,行而不远了。

  看一出意大利戏剧,客人向主人自谦说:“我是您最末仆人衣服上的最后一粒纽扣。”而主人含笑回答说:“这粒纽扣但是宝石做的。”这样机智的对话,说明双方都富于幽默感,因而自然会成为交际场上的佼佼者。那位闻名世界的女作家斯塔尔夫人,据说其谈吐的幽默与诙谐会令反对她的人都心悦诚服,以致拿破仑皇帝命令她不许进人巴黎方圆50里之内,以免受了她的感染而放下了自己的原有立场。

  幽默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所以我就明白了鲁迅文章那千钧的力量!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