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读后感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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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读后感1

  整本书由八篇短篇小说构成。八个关于逃离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女性,她们都想逃离。

  在邻居的帮助下,卡拉逃离男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寻找新的生活,逃开那个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逃离负重的生活。可就在对未来有无数种遐想之后。卡拉崩溃在途中。卡拉最终哀求男友来接接她。对于卡拉,逃离是痛苦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有太多孤独和陌生足以超越原本令他厌倦的日子。于是逃离在半途搁浅。当他们在车站相见。一切都显而易见。自己唯一的救赎却还是自己想要逃离的那个地方,那个人。

  格蕾丝要逃离的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工程师莫里。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的时候,格蕾丝发现这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于是她坐上尼尔的车开始一场逃离。可最终,逃离失败,尼尔的酗酒让格蕾丝无法忍受。当格蕾丝再一次离开的时候。尼尔因为事故死在桥上。尼尔一样是个想要逃离的人。只不过他选择的方式是死亡。

  逃离不一定那么举步维艰,也不见得就是偏颇的个例。门罗证明,逃离无所不在,那种想要逃开的欲望在这个繁华也荒凉的星球上每秒上演。逃离可以是为了追逐自己梦寐的生活,可以为了奔向突然迸发的爱情,也可以漫无目的。可逃离就是逃离,它包裹着一个残酷的标志,就是逃,哪里都可以,做什么都行。只要远离从前的那个地方那些人那种生活。

  朱丽叶21岁已经获得古典文学硕士学位,正在撰写博士论文。可已算的`上是完美了。可是一切并不单纯。生活总是麻烦不断的。作为一个女人,结婚是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要做的,否则,四周的压力便会接踵而至。如果结婚,那么以前所学的一切都会浪费,而如果不结婚,她会变得高傲孤僻。更会变成别人眼中的古怪分子。终于,朱丽叶也开始逃离,千里迢迢的投奔在火车上偶遇的打渔男。不理会他已有的妻子和诸多情人。就那么投入生活。或许生命就这样悄然继续,一切看起来会更好些。可生活从不理会这些,毅然残酷着继续。男人因为出海失事。并被就地火化。朱丽叶在经过几十年的逃离生活之后,还是返回到过去,继续完成她的博士论文。

  有人把门罗和契科夫很想。我想,那是因为他们可以精准的抓住生命力那些细如毛发却烈如火焰的绝望和真相。

  朱丽叶抱着女儿回家的时候,母亲已经奄奄一息。母亲说:“到了我真的不行的时候,你知道我会想到什么吗?我想——快了。很快我就能见到朱丽叶了。”朱丽叶只是背过身去,收拾厨房,“把一切都放到原处去。”。这里是我所印象深刻的地方之一。假装没听到不作回应。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悲伤。当我反反复复阅读这里之后却发现。换做我,换做所有人,遇到这个场景这些言语,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假装,假装看不到听不到感受不到。因为无话可说。朱丽叶逃离家庭的起源是父母婚姻的解体。她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

  **常常的人,**常常的故事。门罗一样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可以假装没看过不知道,不去诉说不去想起。可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却一字一句的掠过大脑如此深刻。许多人都在逃离,或许只是为了逃离妻子的絮叨,逃离工作的压力,甚至是更细微的原因。或许吧,逃离好过庸常,好过独自面对。

  可逃离依然带着仓促,更多的人仓促中找到一些事,一个人就此过着一种生活。可或许终其一生才能发现,原来一切也不那么尽如人意。命运总是冷着脸看我们如何抉择。当我们离开停顿以为找到结果,以为过去终要结束的时候。却不知道或许这一切依然是个错误,一切只是开始,另一个开始。

  如同门罗的那些故事,逃离原本的自我,家庭,爱情,旧固的环境后,依然还有无尽的孤独,措手不及的变故。可回到老地方却发现,有些东西已经再也回不去了。它们被撕的支离破碎,布满灰尘。

  它们,我想说的是那些或许庸常日子,那些我们曾经厌倦的却真实了解的人和大家藏在心里的那种永远不想彼此分离的美好时光。

《逃离》读后感2

  静谧的夜空笼上淡淡烟云时而浮显出皎洁白月光,沟田里“咕-咕-”蛙声叫嚣着酣睡的人群,偶尔拂过夏的微风,吹乱窗边发呆女孩的短发……

  我眼前的世界很渺小,窗前的一小方空地,窗前的一小片天空,窗前的一小缕灯火……在被防盗窗窗加固了安稳的世界里有些小小的失落。

  “我已经走了,我不会有是的。”

  第一次触碰住油墨间的慌乱和犹豫也同样有些激动,既然已经厌倦,何必再如此机械下去,逃离岂不是一场痛快的开始。夜的宁静掩盖不住我的青春激扬,但同时扼住脖颈的手让我隐隐喘不过气,我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吃惊,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害怕。

  和所有莘莘学子一样,我们机械重复着每日的的校园生活,但循环往复有规律的生活最终被一个叫“中考倒计时”的名词打破,硬把中考的压力扛上肩头,隐忍的喘息和烈火爆发在安静的教室,每个人都在加快节奏生怕一不留心被命运踩在脚下。还是一如既往的嬉笑,还是一如既往教室、寝室、食堂三点一线忙忙碌碌,但我们总会在不易察觉间神伤又自我鼓励。等每一次的试卷红叉的分数,等每一次的排名扭转乾坤,在失败时告诉自己还有机会却又在下次月考时糊涂不清。脑袋乱哄哄的z..h.a破了飞机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多想逃离,疯一般的抽离灵魂,逃脱身上一切又一切的束缚完全与这个考试的世界无关。中考的情绪弥漫在同学间总有些微妙,有的人大大咧咧满不在乎却可能又会在心底暗暗担心;有的人自信满满望大展宏图做着充分的准备;有的人破罐子破摔打算听天由命死扛到底……每个人都想逃离现实,逃离着被红粉笔划去的一个又一个长长短短的日子,好似时间在此刻冻结,中考永远不会到来。

  当时没懂,只当卡拉的逃离是种勇气,心里暗暗佩服女汉子的伟大,因自己只能守在15厘米的桌台而羡慕忧伤。似乎,我们的生活与卡拉和克拉克有许多相似,莫名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不是担忧着明天的测验就是神伤着即*中考。

  黎明刚刚碰碎了夜晚寂静,天边有些许微光射入,卡拉的出逃最后以失败作为结局,的确,这会让她不知所措,但我似乎在卡拉抵制的诱惑间懂了什么……

  无论是卡拉还是西尔维亚,或是克拉克,他们都在逃离某种现实存在而不想继续拥有现在的生活,每个人都对现状不满,但实际上,他们哪也去不了,因为逃离是另一种囚禁,谁也无法真正走出生活的极端。我们总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激情,成长就像是一把筛子慢慢淘去我们的脾性,所以这些,是我们非经历不可的宿命。我有些黯然,光的希望让我看得更清楚现实的狰狞。

  马尔克斯曾说:“在生命中曾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是需要我们用寂寞偿还。”这样的生活是我必须经历忍受住的,如果想要骄傲的站在世界的顶峰,熬住寂寞,熬住这样的生活是种必然。逃不出的是生活环境,而逃得出的却是一种心情,如果你的心情未变,无论换成一个怎样满意的生活,最后终究会再一次选择逃离。

  这个夜晚,我的心境由书《逃离》中的主角代跑,放空的十小时,有种超越。逃离并不是完全抛弃自己原本的生活,而是抱着这种勇气驱赶出阴霾的心情。放空,就像仰望星空的孩童嬉闹间放飞的气球,翱翔在一个自我的世界里,给忧郁的心情一次逃跑的机会,逃离开原本糟糕的心情,调整呼吸,调整节奏。Runaway……

  中考已然结束,不知现在才想清可否有晚,但如果没有中考,我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卡拉最后会让自己想逃离的克拉克接走,因为我也是这样,抵制却渴求,处在矛盾边缘,但所幸我终于在一切结束后想通了。

  当第一束阳光划开东方黑绒般的天幕,我飞奔下楼,翘首凝望着眼前的瑰红,释然放空下的日出,多么美好。

《逃离》读后感3

  寒假我拜读了爱丽丝门罗的《逃离》。也许我个人的感受并不完全切中作者写书的本意,但我想,我所看到的,即是我所收获的:学会适应,懂得满足。艾丽丝·门罗,一名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农家姑娘,她出生在渥太华,大部分时间都在这个安静的城市度过。她长期居住于荒僻宁静之地,逐渐形成以城郊小镇*凡女子的*凡生活为主题的写作风格。故事背景大多为乡间小镇及其邻里,故事人物和现实中人并无二致,亦经历出生与死亡、结婚与离异。但泥土芳香的文字背后,却是对成长疼痛与生老病死等严肃话题浓墨重彩的描写。她的笔触简单朴素,但却细腻地刻画出生活*淡真实的面貌,给人带来很真挚深沉的情感,简单的文字带来丰厚的情感。很多人把她和写美国南方生活的福克纳和奥康纳相比,而美国犹太作家辛西娅·奥齐克甚至将门罗称为“当代契诃夫”,而在很多欧美媒体的评论中,都毫不吝啬地给了她“当代最伟大小说家”的称号。但无论作者如何,读者的感官是最重要的。我喜欢她的作品,*淡但却并不无趣。每一个故事都会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与这本书的同名的第一个故事,一个年轻女人的逃离故事。

  卡拉,本篇故事的女主人公,厌倦了她的父母和他们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她的父母,跟随她的男友,克拉克,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和新的生活。他们一起经营一个农场,不幸的是,经过几年的经营,他们的生活仍然十分贫困。克拉克于是想到向西尔维娅夫人勒索钱财,而卡拉并不赞同。与此同时,卡拉对穷人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又想要逃离。西尔维娅夫人——卡拉的忘年交女,对卡拉有着不同寻常的好感,她喜欢这个年轻、聪明、乐观、热情的女孩。于是卡拉在西尔维娅夫人的帮助下逃离了“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克拉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想在那里开始新生活。然而,她在去多伦多的路上,对自己的未来思考,并感到担忧。她意识到她的逃离是无用的,她不能忍受的是日常的生活,而不是别的什么,即使她现在离开了克拉克,她仍要过着日常的生活,而且可能更加艰难。她在路途中就崩溃了。她打电话求克拉克带她回家,她最终放弃了逃离,和西尔维娅断交了,也回避了丈夫杀死自己宠物的可能性。逃离是痛苦的,可出走的半途中发现能“拯救”自己的依然是自己逃离的地方,更令人沮丧。卡拉发现,“对于埋在心里的那个刺痛她已经能够*惯了。她现在心里埋藏着一个几乎总是对她有吸引力的潜意识,一个永远深藏着的诱惑。”出逃后的少妇学会了控制、隐忍,忍受婚姻的瑕疵,学会不追问,不去超越生活,归降,将自我和诱惑埋到地底。她仍然有着逃离的'欲望,只是她深藏了这个欲望,让它在时间的流逝中越藏越深,直至忘却。

  文中有几段让我思绪良多。卡拉在离家前给她的父母留下一个字条:“我一直感到需要过一种更加真实的生活。我知道在这一点上我是永远也无法得到你们的理解的。”她渴望她称之为“真实的”生活,然而,她厌倦了的不正是她所追求的“真实的”生活么?我第一次读到这的时候对她的行为感到十分困惑。我认为她的生活,不论是与她的父母一起,还是与克拉克,都是和*、正常的。而经过几天的思考,我发现了卡拉内心无声的痛。在故事的结尾,有这样两段话:“她像是肺里什么地方扎进去一根致命的针,浅一些呼吸时可以不感到疼。可是每当她需要深深吸进去一口气时,她便能觉出那根针依然存在”、“卡拉发现,对于埋在心里的那个刺痛她已经能够*惯了。现在再也不是剧痛了——事实上,再也不让她感到惊异了。她现在心里埋藏着一个几乎总是对她有吸引力的潜意识,一个永远深藏在的诱惑”。在我们的正常的生活总有一些痛苦,是不能忽略的。它们并非来自战争或暴力,它们来自人类的心灵。人类的心灵是如此坚强,再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人类的心灵又是如此脆弱,一点小事就会使我们遍体鳞伤。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去适应,懂得满足。这让我们坚强,不会轻易受伤,同时让我们懂得享受生活。

  当我们能够适应,满足现状,我们就能找到幸福。有的人说安于现状不好,会让我们失去进取心,但我不这么认为。如果不知满足,那么就不会快乐。这样快乐的追求梦想,而不是强迫症似得对自己苦苦相逼,才是真正的进取,才能健康的进步。就像卡拉的母亲信中所说,“你都不明白你抛弃掉的是什么”。卡拉不满足于现况,逃离了两次。而她抛弃掉的,恰恰是她所追求的和*的,有时甚至是愉快的生活。坦率地说,每一个人都渴望更好的生活,一些人甚至一生追求它。人心不足,我们应该适应、满足于我们自己的生活,无论富裕还是贫穷,


《逃离》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逃离》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逃离》读后感 (菁华3篇)

《逃离》读后感1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逃离》可以当做一个豁口,让我们向她的那个世界投以一窥。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death by nature),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逃离》读后感2

  《逃离乡村进城记》是武云溥著的《生如逆旅》中的一篇纪事文章,写的是作家阎连科的故事。

  阎连科小时候生活贫困,在他记忆中只在两件事,一是特别饥饿,从来没有吃饱。二是劳动非常辛苦,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经过多年才盖起了三间石头房。与之对比的是公社干部轻松拎着热水瓶,唱着歌就能去食堂吃饭,还能领工资。知青穿着光鲜,不用下田,每天漫步村头,吹吹笛子,就能到各家吃“派饭”。而村长家是村里最富裕的,住着砖瓦房,吃着大馒头。所以,他盼望的理想日子就是能吃饱,还不用干活。

  当时要想逃离乡村只有三个途径,招工和当兵,以及后来的高考,阎连科就经历了这三条路。先是当工人,高一的时候,缀学去了一个水泥厂,虽然环境不好,每天又工作16小时,但一个月能挣90多块钱,他感到很满足,这一干就是两年。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阎连科跑回家参加考试。报志愿时,考生们不知道报哪所学校,听老师说想去北京的填北京大学,想去郑州的填河南大学,于是,他和其他同学一样都报了北京大学,所以一个人也没考上。阎连科继续想着逃离乡村,就剩下当兵这条路。由于字写的好,他在连队负责出墙报,由于喜欢写小说、散文,他参加了军队的文学创作班,最后逐步成为一名作家。终于,实现了逃离乡村进城的目标。

  文章很朴实,但让我感触颇深,我不禁回忆自己小时候在农村的生活,以及刚到小城镇的经历。

  上小学之前,我一直生活在河套地区的农村。记忆里,父亲要很久才能回一趟家。突然有一天,母亲调走了,两个姐姐也去远方上学了,家里就只剩下爷爷奶奶和我。

  那时候,我经常拿着小木叉子拎着柳筐去捡牛粪、马粪、羊粪,或者跟在爷爷去割草,爷爷背大捆,我背小捆。种地时,爷爷奶奶踏一下方锹,我就往里扔一粒葵花籽,或者一瓣土豆块。白天总是跟着爷爷奶奶下地,即使有一两个玩伴,也很少在一起玩耍。最喜欢的事是坐在爷爷旁边,看着他抽旱烟,和几个老汉们在田间地头、墙根下晒太阳、唠家常。

  由于家里不富裕,没有牛马骡驴等大牲口,耕地的时候,都是从其他乡邻家借用,当时还没有租赁一说,只在归还的时候,给点草料或小麦。有一次,先是几个木工来家里做了一辆车,后来爷爷又牵回来一头黄牛。原来,爷爷奶奶攒了好久的钱,和别人家合伙买了一头牛,又造了自家的木车。于是,我们家有了半头牛一辆车。

  记忆里,当时吃的菜品种很少,夏天是西葫芦,冬天是土豆和白菜,黄瓜和西红柿都是很奢侈的东西。我穿的衣服大部分是大人们的改小了的,或是姐姐们退下来的,我的鞋子不跟脚,从来都是趿拉着,袜子也只有在冬天才有。

  要上小学了,我被父母接到城镇,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看到楼房,第一次看到电影院,第一次知道有个地方叫托儿所,第一次知道路边立的杆子叫路灯,第一次喝到甘甜的自来水,第一次吃到青椒味道是苦,所以直到现在我都不喜欢青椒,……很多的第一次让我眼花缭乱。

  进城后,家里生活条件改善了,但和其他人家相比,还是差许多。家里没有衣橱,也就是大立柜,只有四只大板箱,放衣服及贵重物品,板箱上放着叠好的被褥。饭桌是一张不大的小矮桌,8个小板凳围成一圈,全家8口人一人手里端着一只大碗。做为一个农村人,进城后的生活依然让我拘谨、自卑。小学一年级时,从穿着和用具,一看我就是农村人来的。同学们说普通话我还听不太懂,谈话内容我就更不明白了。虽然很快就和同学们熟悉,并打成一片,但农村出来的感觉还是让我一直放不开。

  已经很多年没有回过故乡,随着新农村的建设,曾经的院子房子可能都已经不在了,但时不时还会回忆故乡,和正在老去的父母聊聊小时候的趣事儿。

《逃离》读后感3

  静谧的夜空笼上淡淡烟云时而浮显出皎洁白月光,沟田里“咕-咕-”蛙声叫嚣着酣睡的人群,偶尔拂过夏的微风,吹乱窗边发呆女孩的短发……

  我眼前的世界很渺小,窗前的一小方空地,窗前的一小片天空,窗前的一小缕灯火……在被防盗窗窗加固了安稳的世界里有些小小的失落。

  “我已经走了,我不会有是的。”

  第一次触碰住油墨间的慌乱和犹豫也同样有些激动,既然已经厌倦,何必再如此机械下去,逃离岂不是一场痛快的开始。夜的宁静掩盖不住我的青春激扬,但同时扼住脖颈的手让我隐隐喘不过气,我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吃惊,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害怕。

  和所有莘莘学子一样,我们机械重复着每日的的校园生活,但循环往复有规律的生活最终被一个叫“中考倒计时”的名词打破,硬把中考的压力扛上肩头,隐忍的喘息和烈火爆发在安静的教室,每个人都在加快节奏生怕一不留心被命运踩在脚下。还是一如既往的嬉笑,还是一如既往教室、寝室、食堂三点一线忙忙碌碌,但我们总会在不易察觉间神伤又自我鼓励。等每一次的试卷红叉的分数,等每一次的排名扭转乾坤,在失败时告诉自己还有机会却又在下次月考时糊涂不清。脑袋乱哄哄的z..h.a破了飞机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多想逃离,疯一般的抽离灵魂,逃脱身上一切又一切的束缚完全与这个考试的世界无关。中考的情绪弥漫在同学间总有些微妙,有的人大大咧咧满不在乎却可能又会在心底暗暗担心;有的人自信满满望大展宏图做着充分的准备;有的人破罐子破摔打算听天由命死扛到底……每个人都想逃离现实,逃离着被红粉笔划去的一个又一个长长短短的日子,好似时间在此刻冻结,中考永远不会到来。

  当时没懂,只当卡拉的逃离是种勇气,心里暗暗佩服女汉子的伟大,因自己只能守在15厘米的桌台而羡慕忧伤。似乎,我们的生活与卡拉和克拉克有许多相似,莫名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不是担忧着明天的测验就是神伤着即*中考。

  黎明刚刚碰碎了夜晚寂静,天边有些许微光射入,卡拉的出逃最后以失败作为结局,的确,这会让她不知所措,但我似乎在卡拉抵制的诱惑间懂了什么……

  无论是卡拉还是西尔维亚,或是克拉克,他们都在逃离某种现实存在而不想继续拥有现在的生活,每个人都对现状不满,但实际上,他们哪也去不了,因为逃离是另一种囚禁,谁也无法真正走出生活的极端。我们总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激情,成长就像是一把筛子慢慢淘去我们的脾性,所以这些,是我们非经历不可的宿命。我有些黯然,光的希望让我看得更清楚现实的狰狞。

  马尔克斯曾说:“在生命中曾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是需要我们用寂寞偿还。”这样的生活是我必须经历忍受住的,如果想要骄傲的站在世界的顶峰,熬住寂寞,熬住这样的生活是种必然。逃不出的是生活环境,而逃得出的却是一种心情,如果你的心情未变,无论换成一个怎样满意的生活,最后终究会再一次选择逃离。

  这个夜晚,我的心境由书《逃离》中的主角代跑,放空的十小时,有种超越。逃离并不是完全抛弃自己原本的生活,而是抱着这种勇气驱赶出阴霾的心情。放空,就像仰望星空的孩童嬉闹间放飞的气球,翱翔在一个自我的世界里,给忧郁的心情一次逃跑的机会,逃离开原本糟糕的心情,调整呼吸,调整节奏。Runaway……

  中考已然结束,不知现在才想清可否有晚,但如果没有中考,我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卡拉最后会让自己想逃离的克拉克接走,因为我也是这样,抵制却渴求,处在矛盾边缘,但所幸我终于在一切结束后想通了。

  当第一束阳光划开东方黑绒般的天幕,我飞奔下楼,翘首凝望着眼前的瑰红,释然放空下的日出,多么美好。


《逃离》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 (菁华3篇)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1

  最*我迷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其中有一本叫《红飘带狮王》更是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中的内容即引人入胜又富含了深刻的道理。

  故事讲述了一只雄狮从小就变成了孤儿,没有了依靠的它在险恶的大草原靠吃腐肉为生。后来,它遇到了一只雌狮,结为了“夫妇”。在雌狮的努力下,红飘带雄狮终于恢复了雄性的自尊心。于是他便有了一个梦想,占领一个狮群。为了这个梦想,它不懈地努力着。为此,她还收留了另一头公狮。可好景不长,他在一次与另两只拥有强大群落的雄狮争斗时,输地一败涂地。不过他并没有灰心,受到狮妻的鼓励,红飘带雄狮与自己收留的公狮一起向“仇人”发起又一次进攻。终于,他打败了对手,实现了自己一直努力的梦想——成为狮群的狮王。

  读完后,我不禁想:红飘带狮王用自己的努力实现了愿望,所以说“只要功夫深,铁棒也磨成针”。我自己也有这么个事例。

  那次体育考试,我的仰卧起坐只能做28个,这一身的赘肉影响着我的成绩。于是,我决定从那天起一直练*仰卧起坐,开始减一减这一身的肥肉。刚开始,我控制了自己饮食,不吃肥肉。接着睡前都要坚持做四组仰卧起坐。刚开始两天,除了气喘吁吁,累得不行,其他没啥突破。可七八天后,就有了明显的进步。到了第九天晚上,我就不想做了,可当有这个想法时,我的脑袋就会提醒我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想到这儿,我又众志成城,努力克服自身的懒虫。

  三星期后,仰卧起坐的补考开始了,经过这么多天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做起来真如“行云流水”般快,之前锻炼出的耐力像火山爆发一样连。最后,我的成绩是42个,比上次整整多了14个。

  红飘带狮王用自己的努力实现了愿望,我用自己的努力,仰卧起坐获得了好成绩。做事与做人一样,只要你用心了坚持了,并且有不言放弃的精神,就算天大的难题也能破解。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2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红飘带狮王》。回到家里,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一股清香的书香味扑入鼻孔。而书中的情节就像一株迷魂草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整个人仿佛陷入了泥潭,不能自拔。

  故事讲述了:帕蒂鲁狮群中的蜂腰雌狮亲眼目睹了狮王争夺王位之战;当旧任狮王老杂毛和它的助手骷髅雄狮被外来雄狮黄*鬣和辫子雄狮赶下台后,新任狮王竟做了一个让雌狮感到恐惧的决定:屠杀所有幼狮。蜂腰雌狮实在看不下去,便离群出走,自己创立一个狮群。在这时,它遇到了流浪雄狮红飘带。在经历种种挫折之后,红飘带带领助手无鬣公狮一起接管了帕蒂鲁狮群。红飘带当上了首领。但是上位以后的红飘带同样和黄*鬣一样杀害了所有幼狮 ,蜂腰雌狮感到无比失望,再度离开了帕蒂鲁狮群。

  当我郑重地掀过最后一页时,掩卷沉思,思绪万千。文中的蜂腰雌狮想要改变几千年来流传下来的狮王即位便杀死群中幼狮的规矩,但最后还是失败了,这让我感触颇深。相比之下,我们人类不也是一样吗?有的人想要改变生物的生存规律,想要征服大自然,克隆出各种动物。但是克隆出的动物失去了它们原有的情感,改变了生物规律。它们虽然与真动物真假难辨,但它们却过不上正常的生活。人类不能只为眼前的利益而鼠目寸光,不能只羡慕成功之花一时的惊艳,而改变了生物的规律。如果我们继续破坏地球生态环境,改变生物规律的话,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留给我们的子孙们将是一个混乱不堪的生存环境。所以我们不能改变生物规律,要顾及生物的感受,还它们一个纯净的生存环境,与它们和谐共处。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3

  最*,我看了一本描写动物的小说,书名叫:《红飘带狮王》,它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在他写的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感情的不同凡响,这种情感让我思考了许久。

  故事的主人公是雄狮红飘带和蜂腰雌狮,他们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深深的爱上了对方,从蜂腰雌狮和红飘带在一起的那一刻,到她帮助红飘带当上狮王,他们一直都恩恩爱爱,但到了拜狮王的典礼中,红飘带骗了蜂腰雌狮,把她一把推开,雄狮凶恶又丑陋的嘴伸向了惊慌的幼年狮……

  读了这本书,我沉默了,心想:红飘带答应了蜂腰雌狮不吃幼年雄狮,可为什么要出尔反尔呢?其实,我们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少,例如我在马路边看到有两位女性互相破口大骂,听路人说:是因为其中一位答应如果另一位能将她的衣服拿去洗,就付另一位女性一百元钱,但当她洗完衣服之后,那一位女性出尔反尔,说她洗的不干净,不仅不给钱,还要扣她的钱。就这样,她们就越吵越激烈,以至于成了现在吵架的样子。

  联想到现实生活,再回头看看书中的描写,我心里一阵翻腾:为什么,为什么雄狮红飘带要那么不守信用呢?我们生活中难道要增加越来越多的“雄狮”吗?为什么大家互相之间不能以善相待?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信守承诺?难道这就是世道吗?

  有很多人,他们一起拼搏,一起战斗,当一个人伤心,另一个也跟着伤心,当一个人高兴时,他们也一起高兴。但当在分钱财的时候,他们各自丑陋的嘴脸暴露出来了,在事前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只拿自己该拿的那一份。”但当事情开始时,他们却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

  在金钱和友谊两条路上,很多人背信弃义,选择了金钱,但当走上这条路时,他们的心已经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说话要讲诚信,不能出尔反尔,否则会被人冷落,被人瞧不起,或许还有可能丧命。所以,人们在生活中不能背信弃义,要诚信友善,童叟无欺。


《逃离》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 (菁华3篇)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1

  读书是人修生养性的最好良方,读书是前进道路上的灯塔,读书是一种*惯。

  小学时代曾读过一些文学作品,除*的四大名著外,我最喜欢的一部作品就是高尔基的童年。本书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之一,他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无产阶级文学的奠基人。

  高尔基出生于俄国尼日尼诺夫戈罗德一个木工家庭,《童年》这本书是作者以自己的童年经历为题材编写的。

  课文中的主要内容是阿廖沙三岁丧父后,随母亲投奔外祖父,外祖父粗野自私,经常毒打孩子们,曾把阿廖沙打得失去知觉,除了脾气暴躁的外祖父,这个家庭还有两个为争夺财产整日争吵打架的舅舅,还好,有善良的外祖母安慰她,保护他,外祖父就像一只脱了绳的疯狗似的,疯狂得殴打无辜的外祖母,外祖父先是瞪着外祖母,随后慢慢的开始用语言去斥骂她,后来就开始了拼命的捶打,一次,他竟将粗发针的朝外祖母的头皮里扎进。而善良天使般的外祖母却无怨无悔,连工人小茨冈也帮助阿廖沙,当外祖父毒打阿廖沙,小茨冈用自己坚硬的身躯挡下了外祖父挥手而下的响鞭,一道道伤痕再现了外祖父粗野自私的面容,更是资本主义残酷的剥削与压迫。

  对于童年,我想最好的诠释应该就是幸福了,像大头儿子在三口之家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像派大星似的,能够无忧无虑的玩耍;像熊二似的,憨态可掬,能与伙伴们团结在一起。但是自从读了《童年》,才让我认识到了主人公,过着与截然不同的童年生活。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我的亲人对我更是百般宠爱,阿廖沙正处在黑暗边缘,束手无策时,是外祖母无微不至的照顾他,鼓励他,陪伴他。阿廖沙才从小就有了坚强正直的性格。在文章结尾,阿廖沙不再依赖外祖母,在社会上开始了谋生,也可以说阿廖沙结束了童年生活,小小的体魄,却有强大的内心。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与美满,都是先人创造而来的,我们需尊重自己的父母及亲人,是他们给了我们生命,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学*环境。是他们给了我们所有。对于一位21世纪的孩子来说,当代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时刻要珍惜,要向主人公一样坚强。

  我们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

  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我们要做祖国的花朵,做弟弟妹妹的榜样,做父母的防弹衣,做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想这会是一本令我受益终身的书……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2

  这本书是苏联时期的作家高尔基写的`一本自传体小说,是自传体三部曲之一的《童年》。这本书讲了阿廖沙十分的心酸的童年经历,其中主要讲了阿廖沙在他3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他跟着他的母亲与外祖母前去“投奔”他那自私又粗暴的外祖父,从而体会到了人心的险恶与丑陋,但因有疼爱他的外祖母,才感受到了光明,温暖的事。

  这本书中,让我最有感触、最喜爱的角色并不是主人公阿廖沙,而是阿廖沙的外祖母—那个疼爱后辈、宽容、和善的老人。外祖母的性格恰好与外祖父相反。外祖父暴戾、自私,常常毒打阿廖沙,甚至一次阿廖沙只是错把桌布放入染桶,就被打得昏迷过去,失去了知觉,大病了一场。当时,只有外祖母护着阿廖沙,拦外祖父,从中,可以看出外祖母对阿廖沙的疼爱。外祖母就像一束光,照亮了阿廖沙的小小心房,她是阿廖沙在这个黑色家庭的光明,让阿廖沙感到温暖。

  像外祖母这样的人也不少。例如你的好友啦,父母啦,老师啦,他们都会在你受挫时给予你帮助,让你有了前进的动力,对未来有了希望。像外祖母这样的人,她们就是一个小太阳,时时刻刻都在发光,照亮他人,给大家带去温暖。而我,就遇到过一个一直支持我、鼓励我的小太阳。

  那是一个*静的午后。

  第一节,是数学自修。这节课讲评第三单元卷。试卷发下来了!我伸出手,想去翻试卷,只是,一不小心,试卷从指间滑出。我一咬牙,“啦”的一下将试卷翻过来。93.5!鲜红的字在试卷上,仿佛嘲笑着我,试卷上一个个鲜红的叉,仿佛一根根刺密密麻麻地扎在了我的心上,我的心一颤,这样的成绩犹如一盆凉水,浇灭了我对学*的热情。这时,旁边的姝羽探出了一个脑袋,看见我的成绩,读懂了我的心情。她握住我的手,对上我的视线,认真地说:“张,我们一起努力!”姝羽没有说太多,因为她知道,我们之间,有时不需要太多语言,只要一个眼神,就够了。我望着她,心中豁然开朗,是啊,一次成绩能代表什么呢?只要下次,下下次,超过了这次,这就是进步!我回握住她的手,坚定地点了点头。

  她是我的小太阳,能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予我力量。姝羽,谢谢你!

  这本书,讲述的是高尔基的童年。对比一下我们的童年,我们是不是幸运儿?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多感触,希望大家也去读读这本书,读了这本书,就会了解到幸福的来之不易,让我们一起珍惜现在,珍惜身边的每个“小太阳”吧。

《童年》读后感800字-读后感3

  苦难就像一杯热咖啡;你快乐了,这杯咖啡就格外香甜;你胆怯了这杯咖啡就格外苦涩。

  ——题记 19:39:11

  阿列克谢早年丧父,随母亲到外祖母和外祖父家.在外祖父家,他、母亲、外祖母,常常遭受外祖父的毒打,他每天都过着非人的生活,时刻受着。黑恶势力的摧残,家庭环境的黑暗时刻困扰着。但他依然坚强地活下来了。

  无可厚非,作者在展示和批判落后、野蛮、腐败的丑恶现实,但也让我清楚地看到主人翁阿列克谢的顽强和乐观精神,并展示出自己顽强的生命力。让我们对人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从外祖母身上看到最光辉的人性: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

  的确,生活总是向我们袭来更多的苦难与困惑,但我们不应该做的是逃避、胆怯,而是应该迸发出自己内心一种坚强的信念和乐观的态度,《童年》中有这样一句:“无疑,从这层土壤里仍然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出善良——富有人生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对光明的人性的生活必然苏醒这一不可摧毁的希望.”作者以犀利的文笔,更加激起我们心中无比希望,给予我们人生更多的启迪。

  苦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的态度。鲁迅,为唤醒人们快死去的灵魂,不甘屈服用自己手中的笔作刀枪与旧社会作斗争;杜甫,因为厌恶当时腐败的政策和封建制度,辞官归家,用犀利的诗篇抨击当时社会......这样的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但它们却明明白白向我们阐述了一个莫大深刻的哲理:不要因为一时的苦难而悲伤,我们应该在苦难中成长,在困难面前鼓起勇气,经受考验。让乐观主义精神不断地洋溢在我们心中。

  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穿梭在人生的驿站。苦难、挫折难免会困扰着我们,当困难,挫折到来时,我们不应该垂头丧气,我们不应该怨天尤人,面对痛苦,挫折,关键的不是天神,而是你自己……

  记得亚米契斯在《爱的教育》中说过:“要坚强、勇敢,不要让绝望和庸俗的忧虑压倒你,要保证伟大的灵魂在经受苦难时的豁 达与*静。”的确,当我们在被困苦所缠绕的时候,不要让心中燃烧的一团顽强的烈火熄灭,应该燃烧,燃烧,再燃烧,照亮这一片苦痛的黑暗。

  苦难成就了人,人造就辉煌人生,乐观直面困难,让挫折为之动容。勇敢追求,成就人生!


《逃离》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 (菁华3篇)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1

  《红飘带狮王》是20xx年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沈石溪。本书共十八章节,主要内容包括群狮草原逐鹿、帕蒂鲁狮群易主、幼狮惨遭屠杀、再见红飘带等。

  蜂腰雌狮一家的生活稳定下后,就有一只流浪的无鬣公狮前来投奔,但蜂腰雌狮因为资源不足而赶走了他。可没想到,几日过后,帕蒂鲁狮群的新狮王前来报复。在紧急情况下,她舍不得任何一个孩子,只好闭上眼睛选了一只,但最终还是因为体力不支也放弃了。最后,他们流浪几天后还是重返了血流成河的领地。

  蜂腰雌狮在理智和情感之间选择了理智,这是重要的。倘若她为了亲情而把孩子都带走,她和红飘带也会命丧黄泉。人类总是被情感一直支配着,这不太奇怪。但的确很多时候需要我们冷静地去思考,尽量在情感面前保持理智。

  佳句欣赏:对许多动物来说,一切为了后代,是必须遵循的铁的规律。

  无论蜂腰雌狮怎么呼唤,红飘带都不能提起精神去狩猎,一连垂头丧气地趴在领地好几天,饿得不行了才去抢野狗的食吃。他失去了子女、食物和自尊。蜂腰雌狮实在看不下去,便强迫他去狩猎和布置领地。没过几天,那只先前被她赶走的公狮又回来了,乞求她能把自己留下。这一次,她同意了,她认为红飘带的确需要一个帮手,共同抵挡外敌。

  我能理解红飘带的感受,失去亲人的确会带来巨大悲痛,这悲痛挥之不去。心情的低落同样给生活带来低质量。但蜂腰雌狮的做法也对,倘若一个人无法从悲痛中走出,他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要知道,我们这辈子要失去的实在太多了。

  佳句欣赏:雄狮的自尊心像露珠像花朵像玻璃像彩虹像彗星,美丽而娇嫩,易碎易脆,稍有挫折,便会破灭。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2

  《狮王》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作家约瑟夫*凯赛尔,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小女孩与狮子共同成长的故事。

  主人公小女孩叫帕特里夏,她的爸爸约翰*布里特,是非洲肯尼亚某皇家动物园主管。“国王”这头狮子就是帕特里夏最好的朋友。布里特和女儿一样愿意与动物为伴,生死相依。

  在乞力马扎罗山下,帕特里夏和“国王”一起呼号、歌唱、奔跑、嬉戏。当小女孩知道“国王”有个伴侣后,非常嫉妒,“国王”为了阻止母狮对女孩的进攻,挡在了母狮与女孩的中间,还主动出击,让意欲行凶的母狮屈服了下来。

  友情、力量、血性、嫉妒和爱,在广袤的大草原上滋生,帕特里夏长大了。在“国王”和小女孩故事的结局时,出现了情节突变的高潮,追求帕特里夏的.马赛青年奥里乌嘎只身一人向狮子发出挑战,向狮子投出了长矛。帕特里夏见“国王”负伤流血,怒不可遏地放开狮子向奥里乌嘎扑去。就在狮子即将把奥里乌嘎撕成碎片的一刹间,闻讯赶到的布里特毅然开枪击中了“国王”的心脏……布里特在关键的时刻履行了自己的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我都要保护

  动物,除非动物威胁到人类的生命。”

  国王被父亲杀死了,那个曾经活蹦乱跳,与帕特里夏和布里特嬉戏游玩的开心的身影,帕特里夏和“国王”它们之间那个最美丽的游戏。帕特里夏顿时疯狂了起来,她无法原谅父亲的罪过,心灰意冷的她决定离开父母,离开森林,如母所愿永远地离开动物园,去寄宿学校读书……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极其复杂,即为帕特里夏悲伤,又为“国王”而惋惜。小女孩从小和狮子一起成长,他们之间一定有许多美好的回忆,也有很深的友谊,布里特一枪打死的并不只是“国王”,是小女孩原本那颗炽热的心,随着国王的死变成心灰意冷的心。她要从此远离丛林,忘掉自己和“国王”的那些美好回忆。合上书本,我觉得这样的结尾有些残忍,但也可能是对于帕特里夏最好的结局。

《狮王》读后感_读后感3

  最*,我看了一本描写动物的小说,书名叫:《红飘带狮王》,它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在他写的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感情的不同凡响,这种情感让我思考了许久。

  故事的主人公是雄狮红飘带和蜂腰雌狮,他们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深深的爱上了对方,从蜂腰雌狮和红飘带在一起的那一刻,到她帮助红飘带当上狮王,他们一直都恩恩爱爱,但到了拜狮王的典礼中,红飘带骗了蜂腰雌狮,把她一把推开,雄狮凶恶又丑陋的嘴伸向了惊慌的幼年狮……

  读了这本书,我沉默了,心想:红飘带答应了蜂腰雌狮不吃幼年雄狮,可为什么要出尔反尔呢?其实,我们生活中这样的人也不少,例如我在马路边看到有两位女性互相破口大骂,听路人说:是因为其中一位答应如果另一位能将她的衣服拿去洗,就付另一位女性一百元钱,但当她洗完衣服之后,那一位女性出尔反尔,说她洗的不干净,不仅不给钱,还要扣她的钱。就这样,她们就越吵越激烈,以至于成了现在吵架的样子。

  联想到现实生活,再回头看看书中的描写,我心里一阵翻腾:为什么,为什么雄狮红飘带要那么不守信用呢?我们生活中难道要增加越来越多的“雄狮”吗?为什么大家互相之间不能以善相待?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不能信守承诺?难道这就是世道吗?

  有很多人,他们一起拼搏,一起战斗,当一个人伤心,另一个也跟着伤心,当一个人高兴时,他们也一起高兴。但当在分钱财的时候,他们各自丑陋的嘴脸暴露出来了,在事前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只拿自己该拿的那一份。”但当事情开始时,他们却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

  在金钱和友谊两条路上,很多人背信弃义,选择了金钱,但当走上这条路时,他们的心已经死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事,说话要讲诚信,不能出尔反尔,否则会被人冷落,被人瞧不起,或许还有可能丧命。所以,人们在生活中不能背信弃义,要诚信友善,童叟无欺。


《逃离》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5)

——《逃离马戏团的熊》读后感 (菁华3篇)

《逃离马戏团的熊》读后感1

  书籍像一位无言的教师,每一本书教给我们的道理和知识都不同,就像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是要勇敢,坚强,努力。

  《逃离马戏团的熊》是沈石溪选评,主要讲的是,一只叫特迪的熊,小时被马戏团捕捉,母亲也死了。一天马戏团带着特迪去演出,饲养员喂食后,忘记关笼子门,特迪从笼子里走了出来,被人发现了,一直追赶着,特迪很害怕,头也不回的往前跑,一直跑到一片树林。特迪慢慢的*惯在树林里生活。我觉得特迪能在回归大自然后努力学*探究如何在大自然内生存,努力学*各种生存技能、野兽的本能,这一点值得我们学*。

  推荐大家看这本书,去体会动物心声,或哭泣悲鸣或笑语欢歌,触摸动物美丽的心灵。

《逃离马戏团的熊》读后感2

  每年学校都推荐好多书供大家选读,今年的书单中有一本《逃离马戏团的熊》格外吸引我。因为我看过极地馆的表演,那里的海狮、海豹都能跟训练员和台下观众互动,能听懂人类的语言,聪明极了。带着好奇我读了《逃离马戏团的熊》这本书。

  特迪是一头高大棕色的老熊,一次偶然的机会它逃离了马戏团,逃离的路上历尽千辛万苦,心里还很怀念马戏团的生活。它回去看了一眼马戏团,发现马戏团已经不见了,最终在野外锻炼成为一头真正的熊。

  熊、海豹、海狮……这些可爱的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他们在马戏团、极地馆都非常的可爱、敦厚、忠诚,它们能模仿人类的动作,取悦人类,但是它还是渴望自由的。动物们是属于大自然的,我们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就剥夺了动物的自由,要与动物好友相处,爱护动物成为他们的朋友!

《逃离马戏团的熊》读后感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利用假期的生活,我读了沈石溪选评的书名,叫《逃离马戏团的熊》,这本书以动物为主题,写了维尼派克的狼,逃离马戏团的熊等动物。

  最让我记忆犹新的是一只熊名叫特迪,他无意中逃出了马戏团,历经艰险,来到了一片他小时候去过的森林,他觉得这里应该没有人,可令他没想到的是,竟然刚进森林就看见一个帐篷,帐篷外还有三个人在交谈,特地撒腿就跑,一个眼尖的人拿起枪就像特迪开枪,只可惜没有打中,特迪趁他换子弹的功夫赶紧跑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爱护动物,热爱自然!


《逃离》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6)

——《逃离》读后感范文五份

  《逃离》读后感 1

  每年学校都推荐好多书供大家选读,今年的书单中有一本《逃离马戏团的熊》格外吸引我。因为我看过极地馆的表演,那里的海狮、海豹都能跟训练员和台下观众互动,能听懂人类的语言,聪明极了。带着好奇我读了《逃离马戏团的熊》这本书。

  特迪是一头高大棕色的老熊,一次偶然的机会它逃离了马戏团,逃离的路上历尽千辛万苦,心里还很怀念马戏团的生活。它回去看了一眼马戏团,发现马戏团已经不见了,最终在野外锻炼成为一头真正的熊。

  熊、海豹、海狮……这些可爱的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他们在马戏团、极地馆都非常的可爱、敦厚、忠诚,它们能模仿人类的动作,取悦人类,但是它还是渴望自由的。动物们是属于大自然的,我们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就剥夺了动物的自由,要与动物好友相处,爱护动物成为他们的朋友!

  《逃离》读后感 2

  静谧的夜空笼上淡淡烟云时而浮显出皎洁白月光,沟田里“咕-咕-”蛙声叫嚣着酣睡的人群,偶尔拂过夏的微风,吹乱窗边发呆女孩的短发……

  我眼前的世界很渺小,窗前的一小方空地,窗前的一小片天空,窗前的一小缕灯火……在被防盗窗窗加固了安稳的世界里有些小小的失落。

  “我已经走了,我不会有是的。”

  第一次触碰住油墨间的慌乱和犹豫也同样有些激动,既然已经厌倦,何必再如此机械下去,逃离岂不是一场痛快的开始。夜的宁静掩盖不住我的青春激扬,但同时扼住脖颈的手让我隐隐喘不过气,我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吃惊,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害怕。

  和所有莘莘学子一样,我们机械重复着每日的的校园生活,但循环往复有规律的生活最终被一个叫“中考倒计时”的名词打破,硬把中考的压力扛上肩头,隐忍的喘息和烈火爆发在安静的教室,每个人都在加快节奏生怕一不留心被命运踩在脚下。还是一如既往的嬉笑,还是一如既往教室、寝室、食堂三点一线忙忙碌碌,但我们总会在不易察觉间神伤又自我鼓励。等每一次的试卷红叉的分数,等每一次的排名扭转乾坤,在失败时告诉自己还有机会却又在下次月考时糊涂不清。脑袋乱哄哄的z..h.a破了飞机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多想逃离,疯一般的抽离灵魂,逃脱身上一切又一切的束缚完全与这个考试的世界无关。中考的情绪弥漫在同学间总有些微妙,有的人大大咧咧满不在乎却可能又会在心底暗暗担心;有的人自信满满望大展宏图做着充分的准备;有的人破罐子破摔打算听天由命死扛到底……每个人都想逃离现实,逃离着被红粉笔划去的一个又一个长长短短的日子,好似时间在此刻冻结,中考永远不会到来。

  当时没懂,只当卡拉的逃离是种勇气,心里暗暗佩服女汉子的伟大,因自己只能守在15厘米的桌台而羡慕忧伤。似乎,我们的生活与卡拉和克拉克有许多相似,莫名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不是担忧着明天的测验就是神伤着即*中考。

  黎明刚刚碰碎了夜晚寂静,天边有些许微光射入,卡拉的出逃最后以失败作为结局,的确,这会让她不知所措,但我似乎在卡拉抵制的诱惑间懂了什么……

  无论是卡拉还是西尔维亚,或是克拉克,他们都在逃离某种现实存在而不想继续拥有现在的生活,每个人都对现状不满,但实际上,他们哪也去不了,因为逃离是另一种囚禁,谁也无法真正走出生活的极端。我们总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激情,成长就像是一把筛子慢慢淘去我们的脾性,所以这些,是我们非经历不可的宿命。我有些黯然,光的希望让我看得更清楚现实的狰狞。

  马尔克斯曾说:“在生命中曾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是需要我们用寂寞偿还。”这样的生活是我必须经历忍受住的,如果想要骄傲的站在世界的顶峰,熬住寂寞,熬住这样的生活是种必然。逃不出的是生活环境,而逃得出的却是一种心情,如果你的心情未变,无论换成一个怎样满意的生活,最后终究会再一次选择逃离。

  这个夜晚,我的心境由书《逃离》中的主角代跑,放空的十小时,有种超越。逃离并不是完全抛弃自己原本的生活,而是抱着这种勇气驱赶出阴霾的心情。放空,就像仰望星空的孩童嬉闹间放飞的气球,翱翔在一个自我的世界里,给忧郁的心情一次逃跑的机会,逃离开原本糟糕的心情,调整呼吸,调整节奏。Runaway……

  中考已然结束,不知现在才想清可否有晚,但如果没有中考,我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卡拉最后会让自己想逃离的克拉克接走,因为我也是这样,抵制却渴求,处在矛盾边缘,但所幸我终于在一切结束后想通了。

  当第一束阳光划开东方黑绒般的天幕,我飞奔下楼,翘首凝望着眼前的瑰红,释然放空下的日出,多么美好。

  《逃离》读后感 3

  想当然地觉得《逃离》是一本长篇小说,因为中短篇小说集在国内难获出版,更不被普遍患有长篇小说迷狂症的读者青睐,《逃离》的出版方也在淡化它的中篇小说集形象,事实上,《逃离》由八个略长的中篇小说组成,其中三个是连贯的,但艾丽丝·门罗的小说,每一篇,都足以当做长篇小说来读。

  用阅读感觉来划分,中短篇小说可以粗略地、武断地分为两种,一种像核桃、玻璃球,但求畅快、戏剧化,主张精巧和俏皮,发展到极端,就是欧·亨利和星新一,为了这一段故事不顾一切,倾家荡产地盛装上演,刻意破坏人生的肌理,罔顾人生的开放性,我们受这种小说熏陶多年,以至于形成了阅读上的恶*。另一种中短篇,像截了一段大河,却不是物理上的那种截断——那种竭泽而渔的截断,而是心理上的,为观看的方便而截的,前因后果都潜藏着,丰沛奔涌也照旧,甚至比看到整条河流更为浩荡。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属于后一种,她笔致绵密,气息醇厚*静,从不因为写小说而人为破坏生活的肌体,刻意制造落差。

  这还不是艾丽丝·门罗小说的全部魅力所在,她的小说还体现着她的一种努力——恢复小说的神秘性,她远离了当代小说那种锐利但却琐碎的、简约但却留白过多的、克制到寡情的作风,让小说重新成为混沌的、朦胧的、多解的、磅礴的、雾气缭绕的、根系繁多的,所以,她会被视为契科夫的传人,但这也增加了她的小说在被领略时的难度,她37岁时才出版首部短篇小说集《好荫凉之舞》,多年来获奖无数,却始终呈现出一种沉潜之姿。

  八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女性,且都生活在加拿大小镇上,她们的日常生活细节,是当代小说中失落已久的,农活、甜点、清汤寡水的日常交际、万语千言的日记和书信;她们目光所及处的风景,也是我们久久不曾领略的,枫树、野菊花、落雨的下午、地毯上的线条;她们所经历的生老病死,也多半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谓的“由自然之力造成的死亡”(deathbynature),死于海难,或者恶劣的天气,这一切是极具加拿大气质的,提示着作者的地域属性和文化身份。但他们生活中,那种阴森的现代性却并没因此减少,“逃离”就是现代社会赋予他们的悲剧性机缘,以朱丽叶为主人公的《机缘》、《匆匆》、《沉寂》里,朱丽叶逃离女校教职去追随偶然结识的渔夫,她的父亲逃离原有的生活去做农夫,她的女儿骤然离家,弃她而去,在另一个地方过着富足的生活。

  现代社会为“逃离”提供了种种便捷:交通、信息传播,人人都得以望见别处,都试图逃离命定的位置,想从苹果变成橘子,或者逃离过分熟悉的生活,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乘火车、轮船、飞机,竭尽一切可能,逃离成为一种普遍的愿望,但艾丽丝·门罗描绘了这种愿望,又逐一扼杀了这愿望,给所有逃离者——特别是女性——以惩罚,《播弄》的结尾,点出逃离的后果:“若冰的一些病人相信,梳子与牙刷都必须放在一定的位置,鞋子必须朝着正确的方向摆,迈的步子应该不多不少,否则一定会遭到报应的。”逃离的可能中蕴含的现代性,和逃离的后果之中的宿命性,形成一个神秘的谜团。

  《逃离》可以被视为“概念小说集”,八个故事隐隐被一个概念、一种气质统一,人物的生活背景、遭遇、情感也多有*似,八个故事并无隔离之感,气韵也并不被阻断,混在一起组成了长卷。这种传统的上游,是舍伍德·安德森和詹姆斯·乔伊斯,再庞大一点,还有福克纳。

  我在立秋的雨天读这本书,一直想起去南方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窗外情景,峡谷或者*原,藏在水汽蒙蒙中,树林和田野里,散布着房屋——这是艾丽丝·门罗的小说在形象上给我的通感,与当代小说给我的形象通感——白热的城市的下午,完全不同。

  《逃离》读后感 4

  这一周,我们班的图书管理员为我们借了《小猪大侠之逃离动物学校》这本书。我非常喜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名叫莫跑跑的小男孩因为一个突发的意外,基因突变,变成了一只神奇的荧光小猪。一次其妙的历险时光,就成了一路坎坷的成长路程。一场场争夺,让他尝受了一份人世间温暖的关怀。这漫漫长路,让他经历了太多的风风雨雨......

  以莫跑跑的智商,他一定会知道自己所做的,成功,就可以变回人形,回到自己的家。可一旦失败,面对的是什么,没有人会知道。就算这样,莫跑跑依然选择了“冲”。在人生的路上,我们都会遇到这样的选择。是莫跑跑告诉了我:无论路上有多么艰辛,只要付出自己的努力,就一定会有回报。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困难困不住努力的人。让我们一起努力,向前冲!

  《逃离》读后感 5

  静谧的夜空笼上淡淡烟云时而浮显出皎洁白月光,沟田里“咕-咕-”蛙声叫嚣着酣睡的人群,偶尔拂过夏的微风,吹乱窗边发呆女孩的短发……

  我眼前的世界很渺小,窗前的一小方空地,窗前的一小片天空,窗前的一小缕灯火……在被防盗窗窗加固了安稳的世界里有些小小的失落。

  “我已经走了,我不会有是的。”

  第一次触碰住油墨间的慌乱和犹豫也同样有些激动,既然已经厌倦,何必再如此机械下去,逃离岂不是一场痛快的开始。夜的宁静掩盖不住我的青春激扬,但同时扼住脖颈的手让我隐隐喘不过气,我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吃惊,为自己也想逃离感到害怕。

  和所有莘莘学子一样,我们机械重复着每日的的校园生活,但循环往复有规律的生活最终被一个叫“中考倒计时”的名词打破,硬把中考的压力扛上肩头,隐忍的喘息和烈火爆发在安静的教室,每个人都在加快节奏生怕一不留心被命运踩在脚下。还是一如既往的嬉笑,还是一如既往教室、寝室、食堂三点一线忙忙碌碌,但我们总会在不易察觉间神伤又自我鼓励。等每一次的试卷红叉的分数,等每一次的排名扭转乾坤,在失败时告诉自己还有机会却又在下次月考时糊涂不清。脑袋乱哄哄的炸破了飞机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多想逃离,疯一般的抽离灵魂,逃脱身上一切又一切的束缚完全与这个考试的世界无关。中考的情绪弥漫在同学间总有些微妙,有的人大大咧咧满不在乎却可能又会在心底暗暗担心;有的人自信满满望大展宏图做着充分的准备;有的人破罐子破摔打算听天由命死扛到底……每个人都想逃离现实,逃离着被红粉笔划去的一个又一个长长短短的日子,好似时间在此刻冻结,中考永远不会到来。

  当时没懂,只当卡拉的逃离是种勇气,心里暗暗佩服女汉子的伟大,因自己只能守在15厘米的桌台而羡慕忧伤。似乎,我们的生活与卡拉和克拉克有许多相似,莫名的坏情绪像潮湿空气里的霉斑一样滋长,不是担忧着明天的测验就是神伤着即*中考。

  黎明刚刚碰碎了夜晚寂静,天边有些许微光射入,卡拉的出逃最后以失败作为结局,的确,这会让她不知所措,但我似乎在卡拉抵制的诱惑间懂了什么……

  无论是卡拉还是西尔维亚,或是克拉克,他们都在逃离某种现实存在而不想继续拥有现在的生活,每个人都对现状不满,但实际上,他们哪也去不了,因为逃离是另一种囚禁,谁也无法真正走出生活的极端。我们总在诸多不如意中消磨激情,成长就像是一把筛子慢慢淘去我们的脾性,所以这些,是我们非经历不可的宿命。我有些黯然,光的希望让我看得更清楚现实的狰狞。

  马尔克斯曾说:“在生命中曾有过的所有灿烂,终究都是需要我们用寂寞偿还。”这样的生活是我必须经历忍受住的,如果想要骄傲的站在世界的顶峰,熬住寂寞,熬住这样的生活是种必然。逃不出的是生活环境,而逃得出的却是一种心情,如果你的心情未变,无论换成一个怎样满意的生活,最后终究会再一次选择逃离。

  这个夜晚,我的心境由书《逃离》中的主角代跑,放空的十小时,有种超越。逃离并不是完全抛弃自己原本的生活,而是抱着这种勇气驱赶出阴霾的心情。放空,就像仰望星空的孩童嬉闹间放飞的气球,翱翔在一个自我的世界里,给忧郁的心情一次逃跑的机会,逃离开原本糟糕的心情,调整呼吸,调整节奏。Runaway……

  中考已然结束,不知现在才想清可否有晚,但如果没有中考,我一定想不明白为什么卡拉最后会让自己想逃离的克拉克接走,因为我也是这样,抵制却渴求,处在矛盾边缘,但所幸我终于在一切结束后想通了。

  当第一束阳光划开东方黑绒般的天幕,我飞奔下楼,翘首凝望着眼前的瑰红,释然放空下的日出,多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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