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的作文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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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的作文1

  从前很多次,很累很累;从前很多次,觉得很烦;从前很多次,跌倒了就不想再站起来……但总有很多的支撑和鼓舞叫我爬起来。哪怕对面是看不见的黑夜,我也会去信任黑夜中也会有彩虹。

  每一个人都有懊丧的时分。或许是因为他人一句话,也或许是因为不会做一道很难的题,乃至或许是某些不可思议的难过。抬起头,窗外的云都有一点暗淡。趴在桌子上,睡不着,却不想抬起头。爸爸妈妈的过高希望,同学之间的攀比……每一件事都是那么的压抑。回想起走了一半的高中,有过唏嘘,更多的是麻痹。可是,咱们就真的应该颓丧吗?真的应该不去面临吗?哪怕面临之后会很单调、很难过,可是请信任,笑道最终的会是自己。

  一切扎眼的的太阳都在问咱们敢不敢去仰视,一切的咱们的偶像都在问咱们敢不敢去接班。写在咱们脸上的是精神焕发,是芳华,是生机!咱们年青,有什么能难倒咱们,咱们便是最好的那一个。只需咱们找准自己的方位,或许学*,或许体育,或许艺术,都可认为咱们寻找咱们在云之对岸的愿望而奋斗。比及那一天,你触碰到自己的抱负,紧紧的抓住,你会知道,本来一切的磨难都是为了这一刻的。

  身体中的血液让它汹涌起来,胸腔中的抱负让它跳动起来!去看看日子中有多少人为自己的愿望而尽力,他们是多么辛苦却多么的美好。有愿望的人永久都有动力。人不是尸身,咱们要的不是酒囊饭袋的苟且活着,咱们应该活出归于自己的未来!每一个人的路都不相同,但都能够相同的精彩。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当今咱们正是在最精彩的年代,别惧怕磨难,而是笑着对磨难说:“你算什么?我能给你打败?”

  看到他人成功,不只不要去吃醋,还要不泄气。别对自己说永久都不能像他们相同,很或许下一次在领奖台的是你,对,便是你!你能够置疑任何人,但不要置疑自己!把那些来自他人的讪笑当成养料,培养出归于自己的芳华的花儿,要开的比任何人都要绚烂。

芳华的作文2

  我无数次紧张, 我总是思考。前进的道路上遇到如此之多的困难,那些不怀好意的眼神,那些轻视嘲笑的眼光。离目标越*越感到难以抵抗的窒息般的压抑。我需要勇气去超越自我,我还需要常常反省回顾。我不愿再反省些什么,因为我发现这会导致我做事畏首畏尾。未来的我一定会感激现在拼命的自己。想象自己的成功,臆想自己的杰出,意淫自己的海阔天空。即便我是错误的,也要勇敢一试,万一对了呢?当你被那些糟糕的生活琐事困住,当你为那些别人的错误买单,思想狭隘,心胸狭隘,没有气度。我相信自己的直觉,任何后果我坦然承受,你的变化的每一步都那么的不容易,有多少的敌人,多少的浴血奋战,当我饿着肚子通宵看书的时候,当我一个人历经了风雨,终于赢来应得的成就。当我走过愚昧的环境,当我深刻体验了生活,当我在狂风中被吹得东摇西晃得时候,当我被无数次拒绝仍然不放弃,当我失败无数次还是没抛弃,因为我知道,像我这样的情况不失败个七次八次是不可能涅槃重生的。人活一世,该体验的都经历了,值了。感受过一切的糟糕和人生低谷,也经受过万众瞩目的成功。考得起第一,也考得起倒数第一。真正的宠辱不惊,真正的云淡风轻,我想最后我会是幸福的,会是看得开的人。生命就像一条大河,什么环境下都要冲开一条道来。我发现我有个硬伤就是要求自己身边的人和自己一样优秀,这样让别人十分反感我。是的,我的性格需要调整,这种不利于成功的性情中人,这种直话直说的人。

  在经历许多之后,我终于接受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变得和我一样优秀,他们并不拥有我的那些优势,诸如想象力,爱的能力。我接受了并不是每个人都会上进,很多人其实就执拗的过着动物性的生活,你只能说服自己不要把每个人都看得和自己一样潜力非凡。我常常感到计划赶不上变化,我的现实总是超出我的预想让我痛苦不已。

芳华的作文3

  在“阳光”下,它绿得一言不发;在“花丛”中,它显得如此高大;在“荆棘”旁,忍着痛慢慢长大。

  在一座山的山脚下,有一个小村庄,这个村庄有一个孩子,他从小少言寡语,未见过他有过和其他孩子说话,更别提玩耍,他像一个石头,独自坐在阳光下。

  但是,他总会去一个树林,在一棵最矮最细的树下,和那棵小矮树说话,在他沉默的脸上挂上了微笑。他在树下遮阴,在树上睡觉,在树旁学*,整天与树相伴。

  树从未离开过他,因为他们一样,在伙伴中需要去倾诉,需要陪伴。树顶着炽阳,给孩子果实,身为这巨大树林的一份子,做着自己的事,从来没有抬起头对阳光说:“看,我多么伟大!”

  我看到了这样一种树啊,绿得绚丽夺目,却从未说过一句话,以为它总是微笑,心中知道:我是一棵树。

  在北京,无论道路多么环环相扣,多么狭窄,多么宽大,在路旁总会看到一圈圈花坛、一条条绿化带、一棵棵树。花儿在清风中舒展,草儿在阳光下微笑。

  但,一旦风云突变,在厚厚的、朦胧的一层霾下,花儿失去了光彩,草儿低下了头,至时,只有一棵树露出隐约的身影,吸一口气,空气在树的身体中被净化,树用它强大的肺,为人类生存而运作着……

  这树啊,你怎么不说话呢?只是沉默,你不用说,我知道你无需回报,但我们永远尊敬你、爱戴你,我喜欢你们默默奉献的芳华!

芳华的作文4

  我不得不再一次赞叹自己又走了与自己原先预计的道路正好相悖的另一条路。“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我倒是不认为那些沉淀在人生中的道路上不被人挖掘的东西就那么遗失消逝。等到鬓发已白,泪只能横流之际,却道有无尽愁,咽在肚中说不出。那不是已经触摸了太多苍凉,感慨当年,气盛年少,而是已经有太多羁绊,压的自己喘息不了,有太多难以割舍的情怀,就那么,道不出。

  有人说,我是一个怪人。

  也罢,触摸冰封的人,再没有温度。与自己计划相悖而走,再没有心中的泪水。为什么?

  因为我,自己背叛了自己。

  他们说,而今尝尽愁的感慨,再去寻思那些莫凌两可的事实,真的没有什么价值可言。

  好像没有什么要比自己糟践更为悲惨,让人不解的了,算得了什么,我有时候在非常没有营养地想着。我有时候甚至在想,夜未央过后,留下的是什么,夜未央迟迟未来,那么将来到的又是什么。

  微笑。

  又想不起来了,在安慰自己的时候,总是用这个已经被我黯化为灰的两个字,它们已经在我的圈子里变得卑贱了,犹如当初“悲伤”那般,也犹如当初“殇”,“痛苦”,以及现在变得更加卑贱的“又”字,一样。

  夭折。

  也许那一室清明的风一辈子也不会顾及到我,即是是我这个无限崇拜它的信徒。我想我会有一天能有机会拥抱它。

  然而,现在不行。

芳华的作文5

  在不知不觉间,我们曾经悄悄长大,开始从童年向成年过渡,跨入芳华期的大门,开始人生最美好的阶段……

  不知从什么时分起,当自己手里捧着一本物理书时,看着上面似懂非懂的图文,恍然间认识到,自己长大了,不会再像小时分拿本“格林童话”就抛开心思,并津津有味地品尝上面漫画的那个无拘无束的小男孩了,童年事月带给我们那些美好的回忆,我们理当都应该永久保存在心里,而我们已然步入芳华期,就该接受更多美好的思想,所以,更多有关芳华的遐想,也总陪伴在我的脑海,迟迟不肯散去……

  芳华多么美好!一小我在童年时期可能不会对“芳华”这个名词有多么感兴趣,可正是如此,每小我都要经历芳华,品尝芳华中的酸甜苦辣。芳华好似一座金字塔,是进取。只要锐意进取,芳华才能迸收回巨大的力量;芳华,又像是两颗连在一同的心,是友谊。芳华的友谊是无私的,不带任何功利颜色,它像一杯幽香的茶,在若干年后,却又依旧令人难忘;芳华是一把竖琴,是快乐,芳华没有来由不快乐;芳华是书架,是智慧。没有书的芳华就像不结果的花;芳华是一面旗帜,芳华的目标,是奔驰在风中的一面旗。芳华是一个多样化的象征,正因为有了芳华,生活才得以变得厚实多彩。

  啊——芳华!在这个充满神秘颜色、且无限激情的花样季节里,让我们放飞梦想拼搏吧!要坚信“我的未来不是梦”!

芳华的作文6

  走进书的海洋,我嗅到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有了书香,我的青春年华不再单调。

  幼时——儒家经典

  幼时,还在上幼儿园的我,已经被老师要求朗诵《三字经》、《论语》、《弟子规》。从“人之初,性本善”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再到“弟子规,圣人训”,从中我学到了孝、悌、忠、信、礼。

  一本本的儒家经典,不断地提升我的精神境界,和书卷相伴,来涵养我的心情,润泽我的芳华,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小学——儿童文学

  随着我的成长,我接触到的书越来越多,曹文轩笔下鲜活的人物——秃鹤,让我感受到成长过程中的苦与泪,欢乐与激动。走进校园的图书馆,它就像一处避难所,让身在喧闹之中的我求得片刻宁静,我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书香气息。《狼王梦》、《草房子》、《繁星·春水》,这一本本书籍把我带到了我梦寐以求的地方,它用它扣人心弦的情节,润泽了我的心灵,除去了心中一丝躁动。

  中学——世界名著

  海伦·凯勒让我学会的坚强;莫泊桑笔下的菲利普夫妇让我认识到金钱之下,人情的冷暖;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让我看到了封建制度下人们的迂腐。

  我喜欢在一个暖暖的春天,捧着一本梭罗的《瓦尔登湖》,在湖边徜徉,默念自己钟爱的文章,看累了就倚树而眠,醉倒在往昔,继而站立在湖边许久,看流水将隔岸灯火何淑英都流溢成彩,成墨。就这样,在春意徜徉或*,我的生命也在春的复苏中萌芽。

  生命里的那些文学情愫,伴我走过的春冬与秋夏,我发现我了解的越来越少,在浩瀚的书海中,要邂逅的人,铭记的事还有很多,也愈发让我在书香之中遨游。

  我愿,在书香中致我们那终将逝去的青春,让书香,润泽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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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的作文 (菁华6篇)(扩展1)

——写芳华的初三作文 (菁华6篇)

写芳华的初三作文1

  她一直在等待着,却从未绽放过。

  又是一年繁花似锦的春回,我逃离似的回到故乡,似乎只有在这儿,我才能找回曾经清澈的溪流和干净的笑。

  漫步于葱茏的草丛,看风吹起藤蔓掠过高低不一的篱笆。忽然,我想起那一捧一直被我期待目睹满眼芳华的蔷薇来。这么多年来,她还在那儿吗?开了没有?

  好容易才在一截残损的土墙旁找到那捧翠绿淡粉的蔷薇。一直都只是绿纱裙裹身的蔷薇,竟戴着许些头饰,一只只精致小巧的花骨朵在风中轻轻摇曳,宣告着春天的生机。我蹲下身子用指尖轻轻触碰到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萼片处还微泛着嫩白,花苞口却已有欲放之势。就在我触到的那一刻,蔷薇轻摇了一下,伴随着一阵极轻微的抖动,花苞绽裂了一个小口,是蔷薇花开!

  淡雅的花香钻进我的鼻腔,在脑中丝丝缕缕盘旋。一直期待亲眼目睹这株蔷薇的绽放,却不想,它竟在我无意识地触碰中悄然来临,刹那间的惊艳,泛起我心头的涟漪。

  起身四顾u,不觉想起那首《咏蔷薇》来,“不摇香已乱,无花风自飞”。透过蔷薇的花影,我见到了来自灵魂的深处的美,于那叶片的纹理之间渗透,生之灵光于那叶尖将滴下的水珠处灼灼生辉。

  墙隅一角,蔷薇开;花开自败,自开怀。

  她身边的那几朵花开了又败,败了又开,只有她一如往昔的罩着绿绿萝裙。直到春之灵光满溢大地,她才轻吟浅唱,补我期待中的满眼芳华。

  我想,那个*凡的春晨,半架蔷薇一院香,以及萦绕在篱笆间的微微感动,终会在我们的记忆中迤逦成诗。一朵花苞的绽开,不过是寂寞春天里的独自喧闹,但是在我看来,那是心中期待被满足后,感受到的满眼芳华的惊艳,刹那迸射的绚丽与灵动。

写芳华的初三作文2

  东篱置酒,西窗剪烛。树蕙滋兰,意兴无涯。抚一曲《渔樵互答》,唱一阙玉蝶恋花。

  左手洗砚,右手烹茶,清荷映日,难得风雅。品一卷蕙语佳话,泼一幅老树昏鸦。

  ——题记

  盛唐的明月美酒流淌出流传千古的锦句华章,宋代的古笔俨墨书写着一朝盛世得婉约风骨。悠悠中华五千年,浪花淘尽多少英雄。读《史记》,遥想陈胜揭竿而起,振臂一呼天下群雄百应;看《三国》,回味诸葛亮舌战群儒,笑谈间孙刘联军大败曹操。

  然而,历史朝代,变化更替,代有才人层出不穷。或如李青莲浪漫,或似白香山质朴,或像杜工部沉郁,或如苏东坡豪放。看惯了英雄才子笑傲天下,却焉能想到数千载间,又有多少女子秉绝代才情,让*这样封建的历史中,秀出几枝女儿红。

  你是婉约的,更是独有的

  你本也是大家闺秀,却深爱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你本也是纤弱女子,却有着自己的追求,从不拘泥于那些繁文缛节。你自幼冰雪聪明,才华横溢,让古今多少男儿为你折服,昔日梅妃作《楼东赋》使她才女之名名扬天下,今有你李易安创婉约词独树于宋词之中。

  你高兴,就可以“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你惜春,就叹“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你咏史,信手拈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你相思,便有“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你的一颦一笑皆是一首温婉如玉的诗,你的一怨一嗔都是一曲动人心魄的词。

  你是那样一个传奇的女子,你的多愁善感,你的才情满腹,你的与众不同,都是你千古第一才女的完美体现。

  你哭了,“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你寂寞了“冷冷清清,悲悲惨惨凄凄”。你的一生始终安详而从容,或喜或悲只会隠于词中。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你着一身素衣,化身为燕,去寻觅水乡旧巢。你走过的地方有一树一树的花开。你呢喃的梁间,还留着余温犹存的梦。你秉绝代姿容,走过时光的流年,始终宁静而安详。

  无论何时,你总是那一朵沁人心脾的白莲,缓缓的走过人间四月天,又与莲开的夏季有过相濡以沫的约定。你安详地走过五十年的光阴,无论人生如何变迁,你都有着最美的容颜。

  你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所以你可以拥有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似水流年;你知道,有些美,只能做短暂的停留。所以,你可以任由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

  你是林徽因,无论蝴蝶飞过几度沧海,你总是那个风华绝代的奇女子;何惧年华轻轻流过指间,你依旧带着你的清纯笑颜。

  你爱文学,所以写下《你是人间四月天》,你爱事业,所以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女性建筑学家。你的美,你的奇,你的才情,你的温和,你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你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你让金岳霖默默等待了一生。

  你持一份清淡,历久弥香;你用一种无意,让人魂牵梦萦;你携一段简约,维系一生。你永远是那朵淡雅素净的莲。

  后记:世间往来女子,每个人都有其不可替代的风华韵味,但可以在史册上留下一笔的人不多,能够让众生铭记的人更是太少。但总有那么一批才情万千的女子,她们用自己的高贵,风华,睿智,美丽,演绎着或璀璨绚丽,或陡峭孤绝的人生。

写芳华的初三作文3

  挥毫泼墨,书写文化结晶,传承中华精神。——题记

  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华夏五千年,造就了多少文人墨客。打开历史的卷轴,轻嗅墨香,观遍世代悲欢离合。生生不息的中华精神,都在这一起一落、一横一竖中永续……

  初生牛犊·奇

  最初,我的书法是曾祖父教的。还记得几年前,我成天围在鹤发童颜的曾祖父身边,看他气定神闲地提笔,看他一丝不苟地书写,写下字字行行卷卷。在我眼里,那是一等的珍品。我被他那潇洒的身姿和奇妙的字迹深深吸引。曾祖父具有何等的神通啊!于是,我满怀着好奇踏入了书法世界的大门。

  执着坚持·苦

  几天,几周,几个月……我渐渐体会到练字的苦,便打起了退堂鼓。偶然听见外屋的曾祖父和爸爸交谈时提到:“咱家孩子是块料,好苗子!这么快就能学到这个水*不简单,可得好好培养呢!”曾祖父的话仿佛在我心里打了“强心剂”。我定定神,抚*烦躁,再次提起毛笔,觉得一笔一画都仿佛有神力相助,变得顺眼多了。由此,我坚定了练*书法的决心。

  创意传承·新

  那日,看曾祖父在桌旁练字。仔细看看,形似草书,却又不完全一样,一放一收,多了些沉稳干练。我偏着头,迷惑地问他这是什么体。他哈哈大笑,得意地告诉我这是“果氏潇洒体”。我先是一愣,然后竖起大拇指说:“太爷爷你真棒!都会自己创体了!”他摸着我的头说:“书法是几千年发展的结晶,咱们得不断为它增添新的内容,这才是书法的魅力呀!”

  是啊,书法记录的不只是一个人的一生,更是一个时代的印迹。

  我越发体会到,书法发展至今,不仅在于学*书法的热情,更在于一种责任;我们所传承的,不仅仅是中华的文化,更是一种精神。

写芳华的初三作文4

  一支孤梅,秒杀了艳丽花界;

  一场挣雨,淋湿了半壁江山。

  时而霸气十足,时而温柔可亲,望着你埃及艳后般妖媚的侧脸,不禁为之痴迷。心中早已混淆不清,你到底是谁?

  你是孔吉,一个善良的人。牺牲自己却只为拯救他人;

  你是正雨,一个可怜的人。孤高自傲却只会躲在角落里望着自己心爱女孩的背影;

  你是勇儿,一个坚强的人。背负着深仇却只能把怨恨久久的埋藏在心底。

  但你始终是李准基,一个真正的王的男人。不用俊俏的面容一样可以占据艺术的顶峰。

  你是李准基。一个被父亲打的遍体鳞伤却仍要坚持演艺梦想的李准基;一个只带三十万韩币却敢独自闯荡首尔的李准基;一个为了付学费而每天打工十小时以上的李准基;一个在奶奶逝后一直带着她十字架的李准基;一个整天吃泡面还能笑得出来的李准基;一个曾经经历过两百多次失败试镜仍旧顽强奋斗的李准基;一个为汶川捐款还要保持低调的李准基;一个不愿看到粉丝失望甘愿自掏腰包办演唱会的李;一个为了演好一个配角受伤缝了五十多针的李准基;一个永远保持乐观精神的——李准基!

  你在台上演绎着你的青春梦想,我在台下等着为你欢呼鼓掌。

  你是耀眼的明星,拥有无数的准饭,而我却只有一个李准基。我找不出一个华丽的词藻来形容你,也不想用我的热情去打搅你——于是,我选择了后退,亦如你一样的低调,站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我的爱西安的那么暗淡,渺小,但我无所畏惧,依愿远远的观望你。在我心里,你早已不只是一个偶像,更是我生命的航标,你的坚强勇敢自信孝顺将永远指引我走向胜利的彼岸。

  爱如水墨青花,何惧刹那芳华!

写芳华的初三作文5

  有些花,开着开着就零落在风里;有些人,不说再见就成为回忆;可那些微笑,刹那绽放却镌刻在心底。

  ——题记

  美丽微笑

  妈妈的笑容最美丽,带着疼宠与关怀。每天早晨,随着温柔的一声呼唤,我睁开了睡眼惺忪的双眼。热腾腾的粥早已摆在了餐桌上。妈妈一边不住地唠叨,我却不以为意。拿起鞋子出门,谁知妈妈又从厨房里探出头来,叫住脚步匆匆的我:“你…上学小心啊。”我愣了愣,心变得异常柔软,点了点头。随即,妈妈那张已有皱纹的脸展开了一个安心的微笑,那微笑,好像幽谷里的百合,刹那绽放芳华。

  温暖微笑

  老师的笑容最温暖,有着鼓励与信心。当我拿着打满红色叉叉的试卷在哭泣的时候,当我临上台前因太过紧张忍不住手微微颤抖的时候,在我捧在自己的新作品而自豪不已的时候,都能看见老师那温暖的微笑。无论是成功或是失败,你的微笑就是我前进的动力。那微笑,是漆黑夜空中的晨星,刹那绽放芳华。

  可爱微笑

  同学的笑容最可爱,含着单纯与友善。正当我手持笔在作业本上奋笔疾书时,突然眼前一黑,一个声音冒了出来:“猜猜我是谁?”“别玩了,怎么啦?”我好笑地拉下她的手,问她。看着她脸上挤出那讨好的表情,我就知道她又来“打搅”我了。“是这道题吗?其实不难的,你要先……。”我耐心讲解,她细细地听着。终于弄懂后,她给了我一个拥抱,然后脸上咧出了开心的笑容。那微笑,就像是雨后初晴的彩虹,刹那绽放芳华。

  初中三年,就是你们的笑容,陪伴我度过了日夜。也许人生的道路还很漫长,有了你们的微笑,我就能抛下悲伤,从新上路,然后脚步依然铿锵。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些——刹那芳华。

写芳华的初三作文6

  文字为窗,标点为框。这里是诗词搭就的一方天地。这里有云髻高挽的绝代佳人。在溪边浣纱;这里有轻摇小扇的文人志士,在纸上挥毫洒墨;这里也有笑傲江湖的人生赢家,过着纸醉金迷的每一天……

  走入一方梨落小院,氤氲空气。江河万里,有酒幸裂。在这花前月下的绝佳境地,充斥着缕缕衣愁。就不醉人人自醉又亦是借酒浇愁愁更愁,无人与他相伴,举起一盏酒,盛着如水的月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唐朝伟大的浪漫才子,在此刻与寂寞为伴,无人为伍。

  西风之中,一匹瘦弱的老马顶风而来。在傍晚的夕照之中,踏着小溪流水的“嗒嗒”声而来,惊飞了小桥另一端人家安逸的梦。

  那是怎样一个落寞的背影呢?汝亦飘零已久矣?你从哪个驿站而来呢?你一瘸一拐却不停留,你跳动的心,是否已被一路的风霜雪月侵蚀得千疮百孔。

  马上那单薄的背影,眼神迷惘地望向远方的远方。

  断肠人在天涯。

  月色如水,夜色如墨。你在朱红窗棂下举杯高歌。那轮明月呢?那轮“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的明月呢?它是否仍伴你左右?是否读懂了你焦灼的内心?一曲大江东去,一首“莫听穿林叶打声,何妨吟啸且前行”,一句“人生如梦,一尊酻江月”的悲情感叹,唱红了多少吴西大汉的脸?

  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

  水墨丹青雕琢他们的肖像,素宣石砚记录下他们的点滴。诗词,不出百字,却总能扣人心弦,何以泪悄落?

  诗词充斥着文墨的味道,方块字间散发出文墨的馨香,吸引着一拨又一拨的文人雅士迈步向前。以梦为马,诗酒趁年华。

  清江难隐碧波意,金士怎忍羡诗情?

  素宣着锦,芳华入墨。


芳华的作文 (菁华6篇)(扩展2)

——《芳华》读书笔记 (菁华3篇)

《芳华》读书笔记1

  《芳华》莫名的被撤档,反而调整了我的阅读顺序。一栋老旧的红楼就是一个世界,容纳了所有新生的情愫,容纳了所有青春的样子。在那里,爱情可以简单成刘峰的一个甜饼,爱情可以复杂成林丁丁两块手表中间的抉择;在那里,故事可以简单成文工团的一场演出,故事可以复杂**生的纠葛。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那个年代的人拥有更多关于英雄的想象与成为英雄的可能,即使也许并不理解英雄真正意味着什么。那个年代的人有着整齐划一的梦想,即使是被牢牢拴在国家命运的石碑之上。那个年代的人有着沸腾的热血,即使也伴随着相互猜忌和背叛。

  那是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坏的。

  《芳华》的英文译名是《You touched me》,得名于刘峰的两次“触摸”。一次是作为凡人,对丁丁的情不自禁,却因一声“救命”而彻底改变了人生轨迹。因为他被定义为“英雄”,怎么能够有“*凡”的七情六欲?而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会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第二次是作为善人,在排练舞蹈时挺身而出,托举起大家眼中的异类何小曼。而小曼,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这是最*凡的年代,却拥有一群最不凡的人。

  曾经那个锣鼓喧天热闹非常的集体,在时代的变迁中被瓦解。那些唱歌跳舞一脸稚气的军旅中人,与生活为伍,与苦难斡旋。最后,时间把每个人都打磨成饱经世事的模样,经历也给予每个人与过往和解的勇气。但爱恨纠葛意气风发的日子、怀揣无限可能向未来进军的日子,都像红楼里的冬青,伫立在每个人的心里不曾枯萎,肆意又倔强。

  命运相逢,一场芳华。

  纠葛不休,便是人间。

《芳华》读书笔记2

  今天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看到最后才懂得萧穗子父亲的转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才知道何小曼的怪异与孤僻是多么的情有可原,才明白林丁丁的市侩与伪装也是人性的一面。但最让人痛心的却是刘峰。那个助人为乐的刘峰,那个舍生忘死的刘峰,那个即使落魄也不忘克己复礼的刘峰,是所有人期待的刘峰。但这不是刘峰的全部,也许当他把手伸向林丁丁的那一霎,才真的做回了自己,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绑架,是被掩埋的红色年代,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最后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后他们彼此互相依赖互相相信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大概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芳华》读书笔记3

  一、《芳华》人物——何小萍

  每个人青春的样子都可以称之为芳华。

  哪怕内心的风景是一片持续的坍塌。

  芳华,是张扬的流动的跳跃的奔跑的青春,是冲动的暴躁的矛盾的迷茫的年华。

  不施粉黛也闪亮娇俏。

  不谙世故也凶险可怕。

  令人迷醉的曼妙和嫣然,裏挟着挥之不去的跋扈和冷酷,像凌厉的台风,*卷柔弱,露出狰狞的笑,这是电影《芳华》的芳华。

  谁的青春又不曾含悲而笑?

  谁解何小萍的孤独?

  那个如花似玉的团队,只是何小萍凶险的暗礁。

  比凶险更可怕的是阴险,如那个一边慷慨陈词一边将何小萍彻底推向深渊的政委。

  何小萍自始至终都是个落水自救的人。在被歧视的日子里,刘峰伸出去的那只善意的'手,并不能将她拉上岸。

  就连何小萍的伯乐,一心搞业务的分队长,也没有多器重她,在文工团的那段日子,何小萍更多是在后台负责服装道具。

  只有战争,不歧视她的卑微和孤独,也懂得她的善良和隐忍,并在其慷慨赴死的牺牲面前,成就了她的决绝和勇敢。

  为什么电影会让我们难过和流泪,因为,何小萍的孤独是所有弱者的孤独,刘峰的孤独,是所有委屈者的孤独。

  只是何小萍以沉默代替抗争,从不委曲求全,她的孤独显得格外悲壮。

  二、《芳华》人物——刘峰

  当刘峰向林丁丁表白那一刻,我差点以为他之前的所有好人好事都是刻意做给她看的。因为他说把进修机会让给别人,是不想离开文工团,离开她。

  之前她吃不惯饺子,他就用电炉子煮一碗挂面,并戳上一筷子香油。

  部队野营拉练,他用随身的针线包给她挑破脚上的泡,她走不了路,就背着她行军。

  完成任务回到军营,小心翼翼扶她下车。

  打靶场上,手把手耐心地教她射击……

  这些细节,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刘峰是在学雷锋关心战友。

  没想到后面埋这么一大伏笔。

  刘峰本来是文工团的红人,当然,是“有事找刘峰”那种红人,大家非常*惯享受他的付出。

  “搂抱”事件发生之后,除了何小萍,所有人都对他弃之敝屣,避之若浼。

  怨谁呢,怨林丁丁落井下石?

  在前线医院,何小萍对偶遇的萧穗子说:刘峰那么爱林丁丁,她却落井下石。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她。

  可是,刘峰那么爱他,她就该那么爱他吗?

  我们都看到了,在刘峰整个表白过程中,林丁丁始终在躲闪没有回应,刘峰越说越激动,林丁丁只好起身逃避,是那坨遗落在刘峰手里的毛线,罪恶地把他们拉扯在一起,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情。

  刘峰这冲动一抱,那么急不可耐,不考虑场合,换谁都会受到惊吓。

  关键是,刘峰来不及分辨对方的态度,一厢情愿,甚至带点自私,不顾一切不计后果地酿造了这个错误。

  这是不可原谅的错误。

  如果不是电影里萧穗子的旁白,此刻,我也怀疑刘峰学雷锋的动机。

  刘峰在战场上负伤后一心求死,想成为英雄洗刷耻辱,想让那个叫林丁丁的歌手来歌唱他的英雄事迹,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不否认刘峰之前的光辉,但他此刻的狭隘想法,难道不是预示了他未来的人生会多狭窄和崎岖?


芳华的作文 (菁华6篇)(扩展3)

——《芳华》读书笔记 (菁华3篇)

《芳华》读书笔记1

  《芳华》第二天恶意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罪。然而,没有人是凶手,所有人都是凶手。今天我们就来数一数,芳华的众人的几宗罪名。第一宗罪,是对善意的不尊重。我在《万历十五年》中探讨海瑞的读书笔记中写过,他们称赞他,却不想成为他。文工团的每一个人,都称赞刘峰,却都不想成为刘峰。享受着刘峰的善良带来的好处,却完全不想去回报这种付出。而她们安慰自己的良心的方式是,既然你刘峰已经得到了各种荣誉,做了全国演讲,已经是大明星了,那么你做的这些好事也是理所应当的。

  对善意的不尊重,是极为让人不耻的。无论刘峰的善良出于什么目的,接受过善良的人们理应心存感激,而不是理所应当地享受。当好人不能够得到应有的报偿的时候,只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不去做好人。然而对善意的不公不完全是众人的错。这让人想起子贡赎人的故事。鲁国的法律规定能把鲁人在国外做奴隶的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又一次赎回了鲁国人,却不接受国家赔偿金。孔子认为他这样做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再愿意为在外的同胞赎身了。时代喜欢塑造完美的英雄。而做好事的人,一定是完完全全不求回报,并且过的非常简朴,燃烧自己,去帮助别人的。这种背景要求人有极高的道德,才会选择去做个好人。

  第二宗罪,是将刘峰推上神坛。这在生活中极为常见。人们喜欢在顺风的时候,吹捧一个人,将他吹捧地越来越高,人不可能事事顺利,那么最终这个人一定会被捧杀。众人捧杀刘峰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刘峰得到的荣誉的嫉妒,另一方面可能是出于自身的羞愧。

  人们往往在自己没有办法做到一件事情的时候,例如没有办法去做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的时候,也不希望别人是这样有道德的人。因此刘峰越是做个好人,就越有人在背后盯着他,等着他露出破绽,于是当触摸事件发生后,人们迫不及待地去打倒自己塑造的英雄。有人说,人群最擅长造神,也最擅长[]毁神。既然没有人记得自己是否真的批判过刘峰,那么我想,必然模糊记忆的人,都在刘峰的背上推了一把。第三宗罪,就是做一个众人。人是群居动物,在人群中会更有安全感。因此一件事只要有大多数人在做,那么它就一定是正确的,至少,顺从这件事,会很有安全感。比如很多人说林丁丁是美女,那她就是了;很多人在批判刘峰,那他必然是有罪了;很多人都嫌弃何小曼,那么不嫌弃的人,也会被孤立,躲在众人中永远是安全的。从今天小范围的校园暴力到那时大范围的社会暴力,人们躲在人群中,恣肆地挥洒着恶意。

  自以为正义的路人,往往是恶意的最大来源。我不想判断这些人是否是真的道德败坏。但是我想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敬畏美德的人,更要做一个有独立判断的人。

《芳华》读书笔记2

  今天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看到最后才懂得萧穗子父亲的转变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才知道何小曼的怪异与孤僻是多么的情有可原,才明白林丁丁的市侩与伪装也是人性的一面。但最让人痛心的却是刘峰。那个助人为乐的刘峰,那个舍生忘死的刘峰,那个即使落魄也不忘克己复礼的刘峰,是所有人期待的刘峰。但这不是刘峰的全部,也许当他把手伸向林丁丁的那一霎,才真的做回了自己,一个有七情六欲的自己,一个不必压抑的自己,一个有“人味”的自己。可悲的是,击败他的不是子弹,不是苦难,而是世俗的道德绑架,是被掩埋的红色年代,也是人性最刻骨的丑恶。一开始并没有想到最后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了,我老是觉得他们的人生除了那次送行,之前的举高,就没有交集了,但命运还是开了一个玩笑,最后他们彼此互相依赖互相相信却没有真正在一起。而我们,大概是“年少芳华终一梦”。

《芳华》读书笔记3

  今天看完了整本书,也看到了那个年代形形色色的众多人物的结局。好人永远的好了下去,没有因为命运磨灭了他的好。与生命逆行,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除了善良他还想求死,可是活了过来之后他依旧无私的好着。好这个字眼谁都没有解释过,可是后来人们都知道,刘峰是好的,无论他有两只胳膊还是一只胳膊,无论他最后的时光身边是何小曼还是林丁丁。无论最后,当年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爱被狠狠的埋进了现代的尘土,无论那是感激还是爱,也许谁都说不明白,一个永远被人崇拜的人被人唾弃了,一个永远被人唾弃的人突然被人崇拜了,我想着也许是为什么最后的时间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场追悼会,我在,何小嫚在,刘峰的女儿在,他曾是英雄,却收场的有些凄凉,不过也够了,真的够了,还有人的心里有他红色的影子,有他忙碌的勤劳的身影。

  我们追悼着永不老去刘峰,也追悼着那*凡又不*凡的过往。

  一生过去了,*凡与否,总会有个人记得。作者:倪鸿书


芳华的作文 (菁华6篇)(扩展4)

——《芳华》读后感1000字 (菁华3篇)

《芳华》读后感1000字1

  自从下载了微信读书,读书继跑步之后变成了一种新的竞争。

  经常在打开微信读书之后,第一关注排名,第二关注金币,像例行公事般,然后才开始读书。

  今年养成了一个新的*惯,把每一本读的书,都记录在了一个黑色的大本子上,看着满满的一页纸,竟然也生出了一些满足感。

  但是我深深的知道,不能为了读书而读书,读了一本书,最重要的过程,应该是咀嚼之后的笑话,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吞下去,什么作用也没有,什么精华也吸收不到了。

  所以,这也是我强迫自己抽时间写读后感的原因之一。

  言归正传。

  《芳华》这本书,写的是我爸爸那个年代的事情,一群年轻的文艺兵的故事。刘峰,林丁丁,小曼,郝淑雯还有作者本人,以第一视角为观察点。多才多艺的,各种标兵,模范加身的朴实的刘峰爱上了“病西施”林丁丁,他以为是两情相悦,结果最后被林丁丁哭泣落跑拒绝,因为在林丁丁的心里,刘峰不是普通人,是神一样的存在,神在普通的人心里是不能有爱欲表露的,而刘峰的表白,让林丁丁不成熟的心智遭受了重创,天神瞬间坍塌。事件不经意之间发酵,于是人尽皆知。昔日的模范得到了严酷的惩罚,先是到伐木连,后到中越的战场,失去了那只触摸过林丁丁脊梁的手臂。从此在命运的波涛中沉浮起来,交过一个做小姐的女朋友,乐于助人的刘峰,感化小姐从良一两年,最后却得知她从操就业而分手。。后来回到北京,又被病魔吞噬了生命。可以说,刘峰的一生,以触摸林丁丁,作为分水岭,以前是春风得意的,之后是颠沛流离,相当可悲的。

  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群红房子的文艺兵所处的浓浓的时代背景。看完,最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是,到底刘峰是被谁迫害的呢?是林丁丁?是愚昧的那群文艺兵?还是所处的大时代?时代把人神话,再把这尊神狠狠地摔在地上,四分五裂,无从捡拾。

  老实的老干部刘峰,只因为对所爱的人表白,从神话后被妖魔化,被人人谴责,批判,而看起来端庄的郝淑雯,却在由嫉妒生气的私心促使下,抢了“我”的男朋友,并很长一段时间,夜夜同床而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会吃人的时代,是一个颠倒是非的时代。最后,郝淑雯在“我”面前,喝多了,道出了一切,这个大反转,不可谓不惊人。

  真相从来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善是善,恶是恶。

  很多时候,都截然相反。

《芳华》读后感1000字2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后感1000字3

  看完《知否》一书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种田文,于是又找来几本同类型的书籍,看完了意千重的《世婚》,这本《国色芳华》目前差不多看完一半。书看到一半时发现自己喜欢上一个配角的故事,潘蓉与白夫人的爱情故事,到底是配角,作者没有多加刻画,人设也不是特别讨人喜欢,如果不是因为白夫人的设定是主角的好朋友,估计潘蓉可能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路人,但我觉得他比主角要出彩,因此我决定好好来分析潘蓉这个角色。

  潘蓉的设定是一个玩世不恭,流连于风花雪月的世子,他出场时的角色是第一号反派刘畅的.基友,所以我以为他也应该是一个比较让人讨厌的角色,后来作者又把他写成是主角蒋长杨的基友,通常夹在主角与反派中间还能够相处的游刃有余的人,不是两面三刀,就是内心阴暗的小人。当主角蒋长杨说潘蓉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时,他的角色设定就开始让人有点迷糊了。

  客观的说,同一个圈子的人,即使看不惯其中一个人的做派,也不至于撕破脸,老死不相往来。何况潘蓉和刘畅还是一起喝过酒,一起嫖过娼的基友,所以你很难说潘蓉和刘畅完全是两种人。但为什么即使这样主角也还是把他当基友呢?所以他是怎么变成这样一个让人有点讨厌的角色的?我感觉这背后有很多的故事可以挖掘。

  潘蓉有一个哥哥叫潘芮,潘蓉,潘芮,白夫人是发小,其中白夫人和潘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恋人,而且潘家与白家本身就有联姻的打算,所以白夫人和潘芮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潘芮有才,白夫人有貌,潘蓉懂斗鸡。然后悲剧发生了,有一天潘蓉去斗鸡和别人发生了纠纷(被人做了局),纠纷升级成斗殴,潘芮为了保护潘蓉被别人打死了。当然潘蓉也没好到哪去,只是运气比较好活了下来。

  其实活下来的人需要承担的压力也不小,至少余生都是活在自责中。但这还不是最痛苦的,最痛苦的在于他和白夫人结婚了。但凡可以选择,白夫人愿意嫁给一个间接害死自己恋人的人吗?何况对方还是一个不求上进只懂风花雪月的人。

  但凡可以选择,潘蓉愿意娶白夫人吗?估计是愿意的,但他从来没想过,见过更配她的人,自己的内心会产生一种望而却步的想法。但是他们还是结婚了,然后过的不幸福。潘蓉的悲剧在哪里呢?在白夫人的若无其事。

  都说若无其事是最好的报复。既然无法改变,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重要了,所以白夫人没有怪他害死了他哥,也没有阻止他去找别的女人,她就好像是一个旁观者一样,感觉一切都和自己无关,但她不开心却又是那么真实。

  潘蓉希望白夫人过得开心,但在白夫人面前,潘蓉永远觉得自己的是愧疚的,他也想逗她开心,引起她的注意,奈何才华有限,白夫人见过更优秀的,对于资质**的人始终是不会放在眼里的,当有一天潘蓉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后,也就放弃了挣扎,他比不上自己的哥哥,何况活人是怎么也争不过死人的。

  愧疚感加自卑感,白夫人就像是一根刺一样,横亘在潘蓉的心中,拔不出,拿不掉。同时白夫人毫不关己的态度也让他们之间失去了好好交流的机会。话说,当一个人如果无法改变结果,内心是比较容易走上极端的,白夫人如此,潘蓉也是这样,既然你觉得我始终是个二世祖,那我表现出来给你看,坐实了你的想法,你的内心会不会好受一点?

  于是他开始流连于风月场所,开始不求上进。如此表现之后,白夫人的内心有好过一点吗?答案是内心毫无波澜。潘蓉希望有一天白夫人能够注意到他,哪怕是生他的气也好,可是白夫人不曾说过什么,在潘蓉眼里觉得是自己表现的还不够糟糕,于是越发的不求上进,然后两个人开始渐行渐远。

  潘蓉和白夫人的问题根源在哪里?如果可以改变潘芮的结局,那么这一切问题就不存在了,因为改变不了,所以只能退而求次,看白夫人的内心想法了,如果想好好生活,那么就应该试着忘掉过去,给活人一个机会。当然对于潘蓉来说,别再表现出那种玩世不恭,不求上进的行为了,这种作践自己引起别人关注的策略真的很烂。


芳华的作文 (菁华6篇)(扩展5)

——《芳华》读后感 (菁华6篇)

《芳华》读后感1

  这么多角色里,最喜欢的应该就是郝淑雯了。敢做敢当,敢爱敢恨,有股江湖儿女的豪气。林丁丁太柔,柔到了软弱的地步。小曼又太苦,沉默而隐忍。至于刘峰,比她们都惨,命和运都不是自己的,一辈子都在被外界左右。为了有口饭吃,从小苦练翻跟头;为了活命,跑去当兵;为了身处集体中而不被人遗忘,一直做好事;为了一个林丁丁,一等再等,一忍再忍,结果最后名誉没了,前途也毁了...…

  一个人的性格会影响他在集体中所处的位置。刘峰老实,话也不多,大家都愿意让他当标兵,有了标兵的名号,就可以理所当然地使唤他做更多的事,反正标兵也轮不到自己嘛。可刘峰就不一样了,他需要用更正统的思想,更雷锋式的行为,来证明他的荣誉有多么地无瑕、多么地当之无愧。他需要考虑的人和事实在是太多太多。每一个他遇上的人,他都想尽己所能地拉扯一把,却从来没掂量过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生活是怎么一个穷酸样儿。

  可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郝淑雯拿他没办法,萧穗子拿他没办法,小曼默默陪伴了十几年,也拿他没办法。

  如果刘峰能更像个现代人,懂得投机,懂得示弱,懂得为自己辩解上哪怕一句,都不会落得最后那样零落的结局。可惜,时势和性格,没有一样是可以轻易改变的。纯朴善良,自始至终,这是刘峰的不幸,也是他的大幸。

《芳华》读后感2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

  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 。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3

  又一次晕机。整个人难受到不行,胃似乎都翻转过来了。回到宿舍,没有收拾行李就躺床上睡着了。醒来时舍友都在,那一刻突然觉得很温暖。

  晚上把《芳华》结尾看完了。影片色调很舒服,但那个年代离我太遥远,只有共情但没有共鸣。小说里讲的是文艺的爱情,然而现实却不是这样,现实是天涯何处无芳草,不爱我就拉倒,相信爱情就是一种罪。理解何小嫚为什么会喜欢刘峰,因为她从小到大都没有得到过爱和关怀,我很难相信,一个妙龄少女会因为别人不嫌弃她的体味而爱上这个人,但是何小嫚会。我唯一难过的片段是为了赢取一个拥抱,何小嫚不惜把自己弄到发高烧,我明白,她的偏执注定了她这辈子都与幸福无缘。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不得不服输……

  很喜欢黄轩,文艺男青年的气质,看起来话不多,整个人透露着一股忧郁,但却又不失内涵。他很爱酒。但他演的不是我想象中的刘峰,那个因为爱情失去一切的人,应该是颓废和无力的,尽管善良地生活着,可他的脸上应该是没有希望的光,他随波逐流,不肯抗争,默默地为了心上人奉献一生。但是电影里的黄轩,还是透着一股光芒,可能我太喜欢黄轩了,因此带着有色眼镜去看他吧。

  她为她爱的人送终,他的心中始终只有另一个人,一个我们看起来庸俗、*凡、不甚了了的人。可是有什么办法呢。爱情就是有它难以想象的路径,而刘峰的每一条路都指向了林丁丁——灵魂和身体。小惠和小嫚,都只是过客。他一生善良,只破了一次戒,却背负了一生的罪孽,这才是最让我难过的地方,所以我对林丁丁爱不起来,甚至觉得她糟糕至极,生活中如果遇到这样的`人,恐怕我会扭头就走。

  “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影片的最后一幕还是给刘峰和何小萍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不算残忍。书里的刘峰和何小嫚终究是无缘幸福,我没有哭,只是沉重和压抑,心里下了一场大雪。旁人像看戏,心上人嫌弃,她只好压抑。刘峰和何小嫚都是一样的人,两个偏执的人怎么会向现实低头呢。他们的心中,永远在追逐着自己渴望的一切,得不到,也不回头。小说里的爱情总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但是我知道,我永远都不想拥有这样的爱情,也不想过这样的人生。我不会为了一颗星星,放弃回家的路灯。

  严歌苓将《芳华》的英文名译作You touched me。是的,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的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

  然而到了最后,我仍一无所有。

《芳华》读后感4

  12月22号,在汉莎航空各种理由的延误中,我读完了严歌苓的小说《芳华》。

  说起来,严歌苓的小说*几年我都不怎么读了。可能是年纪渐长,经历了几场真正的生离死别,于是就很吃不消特别悲情的文艺作品。记得读过她的最后一本小说是《小姨多鹤》,基本上是一手书一手纸巾读下来的,眼睛哭肿了不止一次。之后有一阵子,一想到这书的一些情节还是会忍不住悲从中来。不得不说,作者的笔力实在是上佳的。所以当看到炒得沸沸扬扬的电影《芳华》原作是严歌苓的时候,我毫不犹豫买了电子版的书但是并没有打算立刻看。随着电影的上映,朋友圈里越来越多褒贬不一的评论弄得我心痒难耐,于是终于决定翻出小说来自己看完再做评价。

  这本小说用一种*淡的,娓娓道来的语调,在一些看似不经意的轻描淡写中,道尽了人性的复杂,世态的炎凉。仔细想想,小说里面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坏人,但每个人都多多少少有着些上不得台面的阴暗小心思。一旦遇到合适的,冠冕堂皇的环境,这些小心思便能将集体中的大多数人迅速串联起来,从而造成对某些人不可逆转的恶劣后果。而受害者们,可能他们都不知道该怪罪谁!这样看似冤无头,债无主的事件中,每个做了恶的人其实心里是有数的。一个正常的,有良知的人,其实是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即使被大环境所迫,不得不跟着一起做点坏事,他在之后的人生里还是会愧疚,且很可能愧疚一生的。不作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貌似也不难,但有时候坚持是需要立刻付出代价的。可是坚持不住的,可能之后付出的代价更高昂。

  小说中提出了一个很奇怪的悖论。文中主人公刘峰是个天生的好人。基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他的身影。任劳任怨不求回报。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好了大家就会觉得他不真实,像一个假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意识或是潜意识里认为他一定是伪装了自己,希望他出点什么事情。不然一个像你我,甚至不如你我的人怎么可能做到像神一样!于是当所谓的‘触摸’事件发生之后,所有人都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一颗心,说:看吧,看吧,还不就是个龌龊的普通人,装什么装!而这样一个人的跌落神坛注定是会直落地狱的。因为人间是给凡人留的,留给他们仰望圣人,唾弃恶人。

  文中写到那个英雄事迹被极度夸大的姑娘。在她发疯之前有一句话深深震撼了我。文中写到:“(她有点不明白,自己)明明活着,怎么就进入了这种永垂不朽的状态!”这个意思细思极恐。那一分钟我有一念闪过:雷*如果没有在那么年轻的时候去世,不知道还会不会永垂不朽......

  男主人公刘峰是结过婚,有个女儿的。他许多年四处流浪,辛苦赚钱寄回老家把她养大,但在刘峰的追悼会上,他女儿刘倩的冷漠看得人心酸。这个被她父亲辛苦养大的姑娘对父亲的感情是疏远还带着不理解和鄙夷的。可是看到这里,我还是之前那个非常无力的感觉,面对这样一个局面,我不知道该埋怨谁!

  就在这种缓慢流淌的无力感,纠结感以及忧伤感中,我看到了书的结尾。不期然地,最后几段真正触动到了我的内心,终于是流下了眼泪。也难怪有人说,这世上最能赚人眼泪的就是悲情的故事。而严歌苓这本书如此地不催泪也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看完小说之后,我的整体感觉是非常正面的。一个篇幅不长的故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感情冲突,甚至小说的写作手法都有一点报告文学的影子,可是里面那许多隐藏在表面文字之后的,没有书写出来的,深沉很多的感情和反思却一直牵引着我把书一口气看完了,还蛮过瘾的。严歌苓再一次用她的故事证明了她就是一个好作家。

  在小说开篇不久,我看到一个情节,当时就决定了,不要去看电影。小说中写到文工团的练功房,说姑娘们穿着灯笼裤在练功。作为在70年代末已经很能记得一些事情的人,我记忆中,那时候就算是大夏天,校园里,公园里,很多职业的,业余的热爱各种运动的男男女女都穿着那种飘飘动的,棉绸的.,蓝色,黑色的灯笼裤。一来通风透气,二来,吸汗。而文工团里,常年在地板上挥汗如雨的人就更要防止汗水流到地板上吧?不然一打滑,不得摔伤?而想到冯导的电影海报上那一条条白花花的大腿,就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信服。所以,电影不看也罢。

  不过,小说还是好看的。非常推荐!

《芳华》读后感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越战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6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

  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芳华的作文 (菁华6篇)(扩展6)

——芳华作文700字范文十份

  芳华作文700字 1

  盛世将倾,临渊而侧的岁月里,曾有人身先士卒,扶大厦于将倾,诠释了真正的忧国忧民。而今虽五风十雨、国泰民安,但我辈也当谨记“少小虽非投笔吏,还欲请长缨”的殷殷之情,铭记“虽千万人吾往矣”的热血豪情,与国执手,与国携长,用热血与汗水铸就新的辉煌的中国。

  幸福青年是自强不息,奋斗不止;幸福青年是但怀鸿鹄壮志,无虑朱门寒室;幸福青年是心怀微光,追求梦想。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吾不敢妄自菲薄,亦恐才华自负,忘了初衷。泱泱华夏,铸就了一代又一代优秀的华夏儿女。当代青年更应发扬时代精神,更筑中国辉煌,书写中国历史的新篇章,做幸福青年,做奋斗青年。

  当代青年当自强不息,奋斗不止,走出大山的“搬砖男孩”魏凯伦成了像山一样的人,并将自己奉献给祖国的大好河山。他的血性和品格,让我们看到了青年一代的使命担当,他的事迹是“少年强则国强”的最好示范。从山村到军营,变的是生活环境,不变的是顽强的精神和强健的体魄;肯努力,眼前的困难就有机会变成深厚的浮云。

  当代青年当“道怀鸿鹄壮志,无虑朱门寒室”。《世说新语·言语》有言:“夜光之珠,不夜出于孟津之河;盈握之壁,不必采于昆仑之山”。诚然,人才之出世亦非取决于外在环境。出身名门,自然有着更为广阔的视野及发展空间;起于草庐,亦有人能秉持穷且益坚的信条,务实奋进,终成一番事业。我们与其埋怨出身之不公,不妨深思,如何于有限环境中汲取营养和精髓以提升自我。

  当代青年一定要心怀萤星,我们虽行着夜路,但也怀着一捧心火,照亮前方。作家毕淑敏曾由衷感叹:“要向一颗微不足道的小星学*,可以微弱,但要有光。”在中国军队里,不仅有英勇深入疫区的军医,冲在灾区救援前线的铁军,还有主动帮扶倒地老人、帮孕妇提重物的士兵。这支队伍的每一员,深知自己只是大国机器上最小的螺丝钉,但仍然发光发热。我们也许寒凉,但仍要怀拥火浪;我们可以微小,但不要忘记发光。

  让我们争做时代的幸福青年,在回报祖国中绽放自己的灼灼芳华。

  芳华作文700字 2

  如果你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辽阔沙漠,我愿弥漫在漫天黄沙中;如果你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亭亭清荷,我愿远远驻足观赏。我走进泛黄的书卷独自寻觅,呵,书籍,你如细雨润泽我心灵。

  翰墨书香润我心·赏血色残阳

  是“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高风亮节的你吗?你忧国忧民,在污浊的世界中保持最真实的追求。你满腔悲愤,化作一声“长叹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兮”般泣血呼唤,不愿在尔虞我诈的官场中随波逐流。你站在江畔回想着楚怀王那阴冷的眸光,河水,冰冷地让人心痛。你的脑海中回想起孩童们拿着《离骚》高声诵读,百姓们依依不舍的模样——这已足矣。你笑了,笑**,笑佞臣,笑自己终将名留青史。你振臂高呼“举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毅然投入汨罗江,你生如夏花般绚烂,死亦如秋叶般静美。

  你如血色残阳,凄美却让人难以忘怀。你化作血色烟雨,润泽我心。

  翰墨书香润我心·观白云千载

  是那“悠然见南山”的靖节先生吗?你吟着《归去来兮辞》一路高歌而来。望着黑暗官场,你不屑的笑了。五斗米又如何?男儿铮铮傲骨,怎可让心灵蒙尘。你昂首阔步以傲岸姿态独登绝顶,轻蔑地俯视山脚下市俗歌舞升*的纸醉金迷。“采菊东篱下”是你的闲情雅趣;“不为五斗米折腰”是你的高洁风骨。清晨的露珠沾湿衣襟,你会心的笑了,你的心灵如这露珠不染纤尘。

  你如白云千载,闲适却让后人仰望。你化作无声细雨,润泽我心。

  翰墨书香润我心·看破茧成蝶

  朦胧中,一点如豆的灯光,一堆高高的竹简,一位男子身着囚衣,披头散发,佝偻着身子。你忠言谏君却飞来横祸,满腹诗书却被囚于阴暗牢狱。难道就这样屈服吗?不,绝不!于是你破釜沉舟,斩断所有退路,任凭鲜血泥泞沾满躯体,咬着牙,受着辱。你终用鲜血和生命谱出“通古家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

  你终破茧成蝶,痛苦却又充满辉煌。你化作狂风暴雨,润泽我心。

  合上泛黄的书卷,他们的音容笑貌似在眼前。经历时光的摧残,唯有你终不褪色,不需寻他千百度,你已在灯火阑珊处。呵,书籍!

  你如一杯美酒,越品越醇厚;你如一场细雨,润泽我的芳华。

  芳华作文700字 3

  时间匆匆的步履,追赶着我们的成长。幼年时烂漫的童话,童年时心智的初开,少年时精神的顿悟,灿成动人的花,伴着我,一路皆是芳华。

  幼稚的孩提时代,篇篇童话便是我最喜欢的精神食粮。童话中的世界,单纯,美好,而且时常下满瑞雪。所有人都会温柔以待,所有人都被温柔以待。童话应是我的启蒙老师,故事中的男女老少似乎都是用自己的善良、勇敢等品质,一路披棘斩荆,落得个皆大欢喜的结局。这些品质,便会如生了根,在幼小的心灵上绽出花。

  稍年长些,我便厌烦了结局千篇一律的童话。不大的手,抱紧厚厚的书,我忘了校车上嘈杂的人声,忘了身旁同伴的声声叫唤,一字一字地读,一句一句比羡慕。《窗边的小豆豆》里奇特的学校,妙趣横生的课堂,丰富欢愉的课外生活令我心生向往。我更加痴痴地沉浸在小豆豆的世界,书页善意地往**瘪的精神注入为界心灵的暖流。

  少年时,我兴致勃勃地跟同学借来《哈利·波特》,罗琳不遗余力地向我构造了全新而神奇的世界。即便背负升学的压力,我仍像捏紧湿润的海绵般,挤出仅剩的时间,如饥似渴地阅读。我惊叹哈利的身世,称赞哈利的胆量,羡慕赫敏、罗恩、哈利三个人的友谊。我沉浸在曲折的情节,感受着书中所蕴含的爱与温暖。我为斯内普·邓不利多的死感到郁郁寡欢,认识到一种持久的深埋于心中一隅的关怀与爱。我似是能透过哈利,以初经人世的少年,到已能扛起责任的青年的过程中,渗悟出每个人的成长。我将那匿于书中的鲜美果实摘下,细数藏于其中的勇敢、坚毅、善良与爱。

  而如今,书架上陈列着一系列东野圭吾所著的书籍。我仍努力在其窥探着**世界的丑恶,但仍有似《解忧杂货店》、《秘密》、《时生》此类的'作品,缓缓讲述着现代人心中所丢失的最初的温暖,就好像整理旧物时猛地从屋内一隅翻出儿时爱不释手的玩具,便忆起那时的欢快与如铜铃般清脆的笑。

  也许,随着年岁渐长,我会厌弃那过于纯直的童话,我会忘却那晃着秋干的小豆豆,我会落下住在女贞路的男孩,但永恒不变的,是其浸满心灵的芳华。

  芳华作文700字 4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十里绯红,落英缤纷是芳华;“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草木苍翠,茂盛蓬勃是芳华;于我,院角那株羸弱、单薄的茉莉,也是芳华……

  我爱花,院子里面种着各种不同的鲜花。我从来都不会买别人种好了的花。我喜欢买花苗,我想拥有的是花儿那个萌发、抽枝、绽放的过程;而不仅仅只是开花的刹那芳华。

  第一次养花的时候,我养了两盆,一盆是玫瑰,一盆是茉莉,我像个孩子一样祈求它们快快长大。事与愿违,不到一个月,玫瑰苗就像一个拄着拐杖的老者,谷树皮,三寸丁。一旁的茉莉花也是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任凭我费尽心力,想要助它绽放,但结果都是枉然。

  这可恶的花勾起了那些原本被我深藏的记忆……那天,我无助地望着母亲绝然离去的背影,失望与悲痛像银针点点将我的心贯穿成漏斗。随之而来的是种深深的恐惧感,仿佛大地在颤动,脚下的土地四分五裂,而我能落脚地方只有脚下那块四面都是深渊的绝地……望着院子角落这些耷拉着的花草,焦急、狂躁、恐惧的情绪又一次淹没了我。我发疯似的冲进院子里,不由分说的举起花盆就砸。似乎这样才可以稍稍缓解我的心情。就在此时,一朵白色的花苞炫亮了我的眼,那枯瘦的花枝上,竟然冒出了一个花骨朵,白嫩嫩的,微微颤着,像风浪里海上的灯塔,闪着时隐时现的光。一阵若有若无的清香随着急促的呼吸沁入肺腑,悄然安抚着焦躁的我,僵硬的肢体慢慢松懈了……

  从此,我对茉莉花情有独钟。每天与它久久对望,任香气停留在衣袖上,缭绕在鼻尖眉头,沉淀在心底……

  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但“心中有芳意,处处见芳华。”我,定也能像茉莉一般,绽放出不一样的芳华!

  芳华作文700字 5

  轻和春风中,不可言述的点点芳华,正随着金光缓缓洒出,而萌动涌现

  抬望眼,看那次第苏醒的万物,看那天边流动的早云。恍惚间,一缕一缕,如丝绵般的微微乳香,正轻柔地抚摸着初醒的还带着倦意的面颊。

  若有若无,不禁感叹,这柔弱如佳人的月桃花香,是如何跨过了山林的粗野,野草的广袤,却仍在叮咚溪流边的床岸上,翩跹翩跹的呢?不禁赞叹,如此虚无缥缈,竟和着暖风,在流金般的片片晨曦之中,肆意穿梭;掠过如镜的面,唤醒涟漪微波。

  柔弱,却不软弱。

  泛一叶兰舟,在庄严宁静的蔚蓝上,寻找几片绵嫩净白的柔软。滚着金边却火红无比的片片慵懒,怕是一次清晨最美的邂逅。一瞬的悸动,宛若花瓣上轻轻颤栗的露珠。如此恬淡的美,便如一只俏丽的蝶,在并不夺目的暖光中,翩翩而舞,惹人欢喜,惹人心动。

  倏地,天又散得干净了,一霎的伤感便是栖身于云朵之中轻微浮动着的些许笑影,一个不经意,便已随风消散在无尽蔚蓝之中,一阵叹息。可遇而不可求,却并不因此烦扰,划开湖面的水痕,如一曲渐渐远去的微歌,点点醉意缓缓漾作一片欣赏,又化成心尖上的一丝甜,尝不厌。

  霅霅为乐,轻轻阖眼。暖烘烘的光影被交错而舞的枝枝条条,剪成细细碎碎的丝绸,随着清风柔柔地摆着,映在水面上,仿佛鸟鸣都被晃得温软,悦耳依旧,只不过清亮中带了点润和的意味。

  这样温软的时刻,总叫人想起秋日里成片的桂花,馥郁的香。甚至不舍于轻捻一簇金黄的花儿,生怕一个不留意将那醉人的香揉碎在掌心。轻柔地拾起散落在地的一点点碎金,细细地赏。

  这时,便总会冒出一个念头,想回家去寻一个剔透的玻璃罐来,装上满满的一罐芳香,直至那香气盛不下,四溢为止。紧紧地扣上瓶盖,紧紧的,不让罐中的任何一丝气息泄流而出。将它封存起来,待到严严冬日,再捧出来,打开罐子,让封存了一季的馨香,与飞扬的初雪,一同携手,漫步在天际下,细细这欣赏漫天的芳华。

  置身于天穹下四溢的芳华之中,心间是藏不住的炽烈欢欣。一如细叶上晨曦照耀的露珠,闪耀着的,是饱含着对喜悦美好的欣赏,久存心底,永不逝去。

  芳华作文700字 6

  如果说我是大树,则你是厚实的土壤,如果说我是雄鹰,则你是湛蓝的天空,如果说我是小鱼,则你是广阔的海洋。我的青春因你我的好友书的润泽,而芳香四溢

  年华中,因你的润泽,我变得坚强。

  初次拿起书,映入眼帘的便是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诗句。它是那么独特,那么吸引人,它引领着走*了你,也了解了你,也因你的润泽,我变得坚强。

  或许是冥冥之中的注定,你告诉我梅花迎雪怒放,钢琴师刘伟的故事,那么多的坚强的故事,是你这滴坚强的雨滴,让我这颗脆弱的小草变得坚强,也正是你的滋润,我茁壮成长。

  青春时期,因你的滋润,我变得勇敢。

  困难是无止尽的,你要学会面对,你要变得勇敢。是你的润泽,让我有勇气面对困难。是你告诉我贝多芬的故事,是你告诉我鲁滨逊的故事,是你告诉我黄继光的故事,他们都那么勇敢,所以他们都有所成就,即使有些人失去了生命,但也是光荣的。是你这滴勇敢的雨滴,拍打着我的翅膀,让我有勇气再次尝试飞向蓝天,也正是你,我才能翱翔在蓝天。

  生命里,因你的润泽,我变得乐观。

  人应乐观,不能被击败一次,便垂头丧志。是你告诉我这个,也因此,我变得乐观。是你告诉我如果红军没有这种乐观精神,他们怎能穿过草地,走过雪山,怎能取得胜利。的确,所有成功者都是乐观的,即使无数次失败,但他们依然斗志昂扬。是你这滴乐观的雨滴,滴在我这只悲观的小鱼上,使我变得乐观,也正是你的润泽,我才能在海洋中畅快遨游。

  书,因你的润泽,我的年华变得芳香四溢!

  芳华作文700字 7

  人生是一次又一次自我重塑的过程,让我们不断地成长,不断地前进。如果说人生是窗子外的一畦风景,那么当铅华散尽,有人看到的是雅,有人看到的是静……人生多姿,亦有芳华。

  “文起八代之衰,道济天下之溺”的韩愈拥有一场“闹”的人生。他本可以在朝廷中安心做他的卿士大夫,*静地钻研古文之学。然而,国家的弊端和民生的疾苦却充斥着他的内心。忧国忧民的性格不仅断送了大好的仕途,还亲手葬送了小女儿的性命。可是,若没有忧心大唐社稷而冒死直谏的《论佛骨表》,若没有“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的落魄与凄凉,若没有“大兵将至,驱尔远离”的《祭鳄文》,那么这还是我们所尊敬的那位“妙著文章济天下,承继道统弘古今”的昌黎先生吗?他从窗框中看到了纷乱嘈杂的“闹”的人生,虽颠沛流离,却也无悔一生。

  负箧曳屣,穷冬烈风行于深山巨谷中的宋濂拥有一场“拼”的人生。他少年立志,渴望弘扬学问道法。在“家贫无从致书以观”的困境中,他手写抄录;在“门人弟子填其室”的先达斥责之时,他色恭礼至;在“无鲜肥滋味之享”的旅舍中,他勤俭苦读。一句“以中有足乐者,不觉口体之奉不若人也”是对他最中肯的评价。他让生命成为了一种姿态,让奔跑成为了一种*惯,虽劳心累身,却也享受了成功的乐趣。

  删述六经,复振礼乐的孔子拥有一场“雅”的人生。他在礼崩乐坏的先秦坚守“非礼勿听”的礼法准则;在战乱频仍之时倡导“为政以德”的责任与担当;在“圣人之言不著,先贤之行堕灭”的混战年代高举“仁者爱人,克己复礼”的胸怀与宽容,为芸芸众生,浩浩乾坤筑起了一座精神家园,若没有他在道统沉寂之时振兴古制,又怎么会有后世“大成至圣先师”的尊称?他度过了文雅的一生,即使郁郁不得志,却也光泽后世。

  文济天下,道弘古今是韩愈的人生;缊袍敝衣,刻苦奋斗是宋濂的人生;振兴礼乐,以仁育人是孔子的人生。

  人生本是一幅多姿多彩的画框,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选择。多姿人生亦芳华,人生百态,各有其味,又何必强求统一,反而丧失了本真的色彩呢?

  芳华作文700字 8

  走进书的海洋,我嗅到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有了书香,我的青春年华不再单调。

  幼时——儒家经典

  幼时,还在上幼儿园的我,已经被老师要求朗诵《三字经》、《论语》、《弟子规》。从“人之初,性本善”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再到“弟子规,圣人训”,从中我学到了孝、悌、忠、信、礼。

  一本本的儒家经典,不断地提升我的精神境界,和书卷相伴,来涵养我的心情,润泽我的芳华,这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小学——儿童文学

  随着我的成长,我接触到的书越来越多,曹文轩笔下鲜活的人物——秃鹤,让我感受到成长过程中的苦与泪,欢乐与激动。走进校园的图书馆,它就像一处避难所,让身在喧闹之中的我求得片刻宁静,我喜欢这里,因为这里有我喜欢的书香气息。《狼王梦》、《草房子》、《繁星·春水》,这一本本书籍把我带到了我梦寐以求的地方,它用它扣人心弦的情节,润泽了我的心灵,除去了心中一丝躁动。

  中学——世界名著

  海伦·凯勒让我学会的坚强;莫泊桑笔下的菲利普夫妇让我认识到金钱之下,人情的冷暖;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让我看到了封建制度下人们的迂腐。

  我喜欢在一个暖暖的春天,捧着一本梭罗的《瓦尔登湖》,在湖边徜徉,默念自己钟爱的文章,看累了就倚树而眠,醉倒在往昔,继而站立在湖边许久,看流水将隔岸灯火何淑英都流溢成彩,成墨。就这样,在春意徜徉或**,我的生命也在春的复苏中萌芽。

  生命里的那些文学情愫,伴我走过的春冬与秋夏,我发现我了解的越来越少,在浩瀚的书海中,要邂逅的人,铭记的事还有很多,也愈发让我在书香之中遨游。

  我愿,在书香中致我们那终将逝去的青春,让书香,润泽芳华。

  芳华作文700字 9

  腹有诗书气自华!

  ——题记

  书,多么美的名字,多么诗意的字眼!今天,我推开历史的大门,翻阅历史的长卷,在无穷无尽的历史的长河中,寻觅着你,寻觅着你的味道,细细品味……

  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愿意放弃功名利禄,聆听你的脍炙人口;多少迁客骚人愿意居于陋室,品味你的深远意味;又有多少炎黄子孙,愿意沥尽心血,读懂你的上下求索。

  陶渊明,一个不折不扣的诗人。是什么让他放弃了高位俸禄,隐居田园,过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是什么让他饱尝穷困之苦依旧向往“桃花源人”那与世隔绝的生活?是书香。他,始终坚信:书香润泽芳华。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贫困饥渴的艰难困境中,唯有书香才能使人立志高远,心旷神怡!

  书香让陶渊明放弃功与名的诱惑,同样,为了领略书香,体会读书带给自己的乐趣。宋濂,又一颗明珠,不禁跃然纸上……

  宋濂,一个不耻下问的读书人。凭借“幼时即嗜学”的天赋以及“益慕圣贤之道”的对知识渴望的精神,宿风霜雨雪,沐雨露朝华,饱尝环境恶劣之苦,最终达到了“卒获有所闻”的境界。也许,你会问:在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时代,是什么促使他如此坚韧?是因为他坚信:书香润泽芳华。或许,精神上的富足更重要吧!读书的乐趣让他不虚度光阴,不浪费生命,不让正处芳华之时的自己空虚*庸!

  回望历史长河,翻开历史画卷,展望岁月中一颗颗亮眼的明珠,书香无疑为他们的生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让他们的生命即使在昏暗的条件下依旧绽放出绚丽多彩的花朵。

  孔子常言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无数人们称颂读书带给我们的益处。仲永也揭示了不读书的后果。

  本值学*最佳时期的他,做了什么?“环谒于邑人?”未能在书香熏陶下的他,收获了什么?“泯然众人矣?”有多少人为他惋惜?可见,书香润泽芳华,否则,人的一生将会虚度,苍白。

  春日的清晨,请慵懒地抱着一本书,让清新美味的书香渗透到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夏日的晌午,请悠闲地捧着一本书,让多姿多彩的书香渲染人生的画卷;秋日的下午请清静地拿着一本书,让变幻莫测的书香为生命铺垫一抹亮色!

  请谨记:书香润泽芳华!

  芳华作文700字 10

  那盆昙花是突然来到我家的。不知是谁送来的,兴许是看活不成了,便丟到了我们这里。

  爱花的奶奶并不嫌弃,笑呵呵地收下,摆进了她那花团锦簇的小花园。每每我经过,都感到那盆昙花的不和谐:叶子直低伏到盆边儿来,面上还带着枯黄;几团暗红色的干瘪花苞垂在地上,显得病态而可怖。与其它千娇百媚的花儿摆在一块,更是突出了它的枯萎。

  奶奶倒是很上心的查过*性,按规律浇水,有时候我也会代劳。真是叫人吃惊,仅是几周时间,那昙花便直起了身子,老叶被剪下后很快就有新绿探出。每当我提着水壶过来,其他花都仿佛在奉迎我;而只有这盆昙花安静伫立着,不亲昵也不疏离,鸡蛋大小的花苞在微风中微摇。当我从壶中倾出一条银带,水花溅落在叶片和花衣上,借着阳光反射出几道光弧。你能感觉到它蒙上了一层别样的光彩。不是叶片的嫩绿,也不是花苞的玛瑙般的红,那是生命愉悦时的姿态,无意流露的美丽。回想起数周前它病怏怏的样子,我便惊异于生命的奇迹了。

  那花衣越发鼓胀,好似里面装的生命琼浆随时要滴出来。我于是开始期待它的开放。终于在一个有月色的夜晚,我来浇花,提起水壶时发现那一个个花苞不住的颤抖。在我的内心还未发出迅音时,它的花衣倏忽打开,紧接着整朵花像一下子苏醒了,开始振动。每一片花瓣初时还带着青涩,展开的一瞬便褪成了素雅的白色,与月光交相辉映,流转着晶莹的光芒。它的蕊也是*乎白色的,只有几分如点似染的黄色把它们与花瓣区分。它开花的一刻,所有色彩失去了光泽,世界都为之寂静这生命绽开时的火焰!真的,闭上眼,还能感到它在燃烧。

  这昙花开时不声不响,却胜过一切声音;花朵纯净不染,却压下一众姹紫嫣红。它来世间便为了这一次的开放,这一刹惊鸿一面般的芳华!小小一朵昙花,便将生命的美诠释得淋漓尽致了。

  可我又想到了它那短暂的花期,明早它便凋谢了吧。旋即却感到一股澎湃的力量,昙花尚且如此,那么人又何如?即便是弹指间的绚烂,昙花也努力去争取而人的寿命可长多了,这段漫长的日子,若虚度、浪费掉不是太可惜了吗?当珍惜这段短短的日子,把每一天去拼搏,让生命在光阴里盛放!

  碗口大的花朵轻摇,似是点头,像是鼓励。


芳华的作文 (菁华6篇)(扩展7)

——《芳华》电影观后感汇总五篇

  《芳华》电影观后感 1

  那个年代的青春,太过清纯,可那个年代的风云,太过诡异,于是,那个年代过来的人,就有了比这个年代出生就霓虹的人,多了一层更跌宕的人生起伏。就像小说《芳华》里,作者所说的: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

  听说,编剧时,严歌苓起了至少三个片名,冯导一眼就相中“芳华”二字。冯小刚是那个年代的过来人,真知道他要表达的是什么,多好的名字:芳华。不由就让人想到青春的美,花一样的年华,芳香,易逝,刹那的珍贵。因为短暂易逝,也就成就了永恒。因而,看完电影的我,泪光烁烁里,没有感慨自己的芳华曾经沧海难为水,却脑海里不由冒出几个清晰的人影,引出埋在少年记忆里的他们带殇的芳华。

  我出生的山乡,或许离齐国故都*,卧虎藏龙者众多,虽相对别处,物质生活要贫寒一些,可老百姓吃煎饼就咸菜,啃地瓜干喝玉米糊糊的日子里,却有着一种耐琢磨的文化底韵。有一例可寻,那就是,在那时不时还添不饱肚子的穷山僻壤处,竟还有一个二胡扬琴唢呐锣鼓等家伙什和演戏行头齐全的戏班子。我们老家有一传统戏种“吕剧”,这个戏班子就专唱吕剧。

  这个专唱吕剧的戏班子,也不知成于何年何月,啥人组织发起的,单知晓,舞台上那些化了漂亮的戏妆,着了抖抖索索的戏衣,媚眼横飞,俊秀倜傥,唱腔婉转的演员,可都是四邻八村的农民;可他们的穿着打扮,唱念做打,一招一式,一板一眼,都绝不输当下电视里那些科班出身的演员。在我很小的记忆里,趴在父亲背上去听戏,似乎到现在想想,也感觉是最幸福最浪漫的事。

  那些上了妆的小姐公子,把我迷的,看完戏,久久不肯离去,还曾央求父亲带我去后台看看,那戏上的小姐公子下台后都是什么样子的;回家后则意犹未尽,穿了父亲的白衬衣挥着长长的衣袖,咦咦呀呀的一个劲瞎模仿。唱戏的感觉,有点飘飘若仙。

  我那时候,最喜欢扮相上的一个脆生生的公子,无论是戴着白色书生帽,穿着白色戏服,上面绣着一丛新绿的竹子;还是头发束在头顶,绑一个粉白的长绸带,穿同粉的上面绣着一丛墨兰的戏服;那丹凤眼微微上吊,顾盼生风,五官阔朗,妆容精致,一点儿不马虎,一出场,气宇轩昂,一开腔,字正腔圆,音宇宏丽,从内到外凝然一股英气。不用说把富家小姐迷的后花园私会,就是我这六七岁的小丫头,都眼睛追着他的身影,整个晚上,心再容不下旁个。

  回家心心念念不忘这位“公子”。一日,与母亲去供销社买东西,出来,碰上一位穿着黄底子白碎花衬衣,青的确良裤子,干净的青布鞋,一对麻花辫垂在两肩上,眉眼少女子的弱态而多一些男子英气的俊秀女子,跟母亲打招呼,然后低头冲我和气的笑了笑,我看到那净丽的笑脸,总觉的有点眼熟,可就是想不起在哪里见过,等她与母亲说了会话,两下散去,我才问母亲,那位大姐姐是谁,母亲说,你不是天天念叨那戏里的公子吗,怎么,演他的人到眼前不认识了?哎哟!听母亲如此说,当时就瞪圆了眼睛,女的扮男的竟这么英俊!

  后来,这位在台上女扮男装,倾倒一众看客的女青年,出嫁了,嫁到我们村,那男的在公社木器厂上班,眉眼舒朗,与她倒也般配,但不知为么,我小小年纪的心里却莫名有些失落感。之后时常看到她,全然一副农村妇女的打扮,不是肩上扛了农具要去地里干活,就是胳膊肘挎了盛粮的簸箕与石碾上碾粮,不过落在一众灰头土脸的女人堆里,还是难掩她独特的气质,而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的,总是她在戏台上那飘逸俊秀颇有英武之气的公子貌。后来看《女驸马》不由的就会想到她。不知烟火深处的她,夜里辗转是否梦回舞台,那里可盛着她一世芳华啊!

  脑海里依稀还有这么一位丽影。那芳华正貌的她,可称得上是大家闺秀。人不仅长得端庄秀丽,穿戴整洁,凝脂般的肤色,在那个山里一群还穿补丁衣服的女孩子中,真是鹤立鸡群,且巧笑倩兮,言语温婉得体,很不像是出生农家。我常痴想,她若演戏,不用化妆就是一位极美的小姐。还曾为此问过母亲:那位娟姐姐长得那么美,怎么不去演戏呢?母亲说,她们家家风严谨,父母比较传统,可不会让她抛头露面的。

  我知道她住的房子有高高的门楼,我进去过,一个院落套一个院落的,最外面的院落,还曾养着一头毛驴,有一盘石磨,就像书中描述的**前的大户人家。她的母亲,也是位皮肤白皙,中年的眉眼里,还透着美人影子的女人。她的父亲,似乎在公社里任什么职,个子很高,有些瘦,穿的蓝布中山装,左侧的上衣口袋里总是别着钢笔,走路衣服后摆摇来晃去的,瘦削的脸上有着不苟言笑的素寂。

  上学的路上有一条宽宽的四季河,常年有清水从山里流下,成了河**村民浆洗乘凉孩子们玩耍的好地方。这位娟姐姐是位极爱干净的女子,我们放学上学,经常见她独自在河上游,离桥挺远的地方,洗个不停。有时候,我吃完午饭去上学,会看见放学就在这里洗衣服的娟姐姐,还在那洗衣服,只是,她旁边多了位着青布装的男子,远望去背影非常魁梧;此时的娟姐姐,似乎是快乐的,灿烂的阳光下,看到她因笑而前仰后合,那男子似乎喜欢看娟姐姐笑,手里拧着衣服,头却朝向娟姐姐。有段时间,经常看到这一幕,我觉得这是放学上学路上最有趣让心情最愉悦的一景。有时候路上碰到娟姐姐,总见她眉含情唇含笑,走路都是轻盈的似河边的杨柳。那时刻,我真有种想快快长大的感觉。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这温馨浪漫的一幕再没出现过。小孩心头便有了惦记,留了心,终有一日,问母亲,怎么好长时间不见那位爱干净的娟姐姐去洗衣服了?母亲说,她被她父母软禁起来了。为什么?!少年的脑海里,听到软禁一词颇为惊讶。因为她和河对岸那个村的一个男青年要好,她父母不同意。为什么不同意呢?那家实在太穷了,那男青年除了会唱两句戏,*时就是个种地的。又过了一段时间,娟姐姐出嫁了。听说嫁了位军人。那个年代,嫁军人是时尚。再后来,见过一次出嫁了的娟姐姐,头发烫了卷,穿戴洋气,衬得人少了清丽而多了少妇的妩媚,只是脸上不见那盈盈笑意了,眉眼间似乎氤氲着一种说不上来的情愫,感觉人呆了不少。不过,她应是幸福的。后来听说她去了南京,做了官太太,有一双儿女,只是不怎么回山里来了。现在的她,也应是奶奶辈了,不知魂牵梦绕里,有没有家乡那一条小河,还有那河水倒影里一对纯情男女?

  这是无疾而终的爱情。只不过在他们青春的画布上,有可能滑下了深深的墨痕而已。可有那性子刚烈的,就没有这么和风细雨的惆怅;那是小学三年级的秋天吗,有些记不清了,但清晰地记着的是,玉米长势最旺的时候,一对热恋的男女,因为双方家里阻挠,而喝了剧毒浓药,相互抱在一起,惨死在密不透风的玉米地里。这事,当时,轰动不小。大人们边议论着此事时,边叹息不已“唉!真是可惜了两个年轻人!”

  我听说此事时,骇得好长时间不敢走夜路,脑海里,总是萦绕着他们在戏台上飘逸的身影。少年清浅的心里,对死还是有天生的恐惧感的,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怎么就那么无畏于死亡?!男青年长的一表人材,他弟弟我认识,是父亲单位的司机,虎头虎脑,机灵能干,中等个,性格开朗;女青年长的也是百里挑一的俊,戏台上常演女一号的角,俩人是邻村的,在戏班里唱戏唱出感情了,只是好像两家成分不好,双方父母互相瞧不上,就苦了这对相爱的人了。想起他们,正当青春年华,却以那么一种方式结束了生命,我小小的人儿也不禁在心里,一个劲地惋惜,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死了,太不值得了!怎么不会学戏里的人物,出逃呢?逃哪里也比死了强。我那时候,正迷《水浒传》。

  现在想,那时候人小看的书不多,还不会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想去看看这么豪迈的话,要不,我或许说的.更豪情。但我没有说得出的豪情,却真有人去做了。在我脑海里,这位女子,最突出的一点,不是她相貌个子在一帮山里女孩中都特别出挑,而是她的一对乌黑油亮的大长辫子,着实让也是女孩的我羡慕的不行。她秀眉大眼,鼻梁端正,皮肤成健康的红润色,挺拨的身姿,若放在现在,绝好的模特,山里的女孩,从小什么活都干,所以,很少豆芽菜。她是学校的运动健将,长跑,跳高,虎虎生风,生气勃勃,常拿第一;走路都一阵风似的,风风火火,听说在家一众五个兄弟姐们中,也是最能干的一位。上学晚,到初中就成十六七的大姑娘了,自然情窦大开,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有妇之夫,父母知晓后,打骂,圈禁,她依然我行我素,最后,被关在家里的她,撬开窗子跑了!在那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还相对贫穷落后的山里,这一做法,颇有些惊世骇俗,所以轰动也不小。

  这轰动可比那轰动要让人兴奋的多。因为,这样跑出去,还有后续的故事,让大家期待。听说,跑出去的女子,真有点“闯九州”的架式,什么工都打,任凭道听途说的乡亲们渲染,反正她的青春,真是折腾地够精彩,虽然最后也按部就班地结婚生子,并与父母和解,过年过节提了大包小包,带了孩子老公风风光光回来。她之所以在我脑海里留下了印象,也许就是她活力叛逆的青春,呈现出的,洒脱率性和稀有的胆量,让少年孤陋寡闻的我,又见识了一段不一般的芳华故事吧?

  都说,戏如人生,人生如戏。可戏哪有人生精彩。后来也融在精彩人生里的我,却越来越怀念那小时候看戏的时光,和那戏台子上锣鼓唢呐催唱的虚幻故事,以及台子上他们缤纷的芳华。我常想,他们大概最后都成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地地道道的农民,那戏台子上的时光,是不是就是他们一生最美的记忆?就像电影《芳华》里,那帮年青人在文工团的时光。而这一舞台穿绫罗戴珠冠,咦咦呀呀浸在一种虚化的美好里的演员,又是如何与残酷的现实生活转化的呢?

  每一代人都有自己的青春故事,那都是带殇的芳华,除却时代不同,思想有所不同,人性亦没变,美好的东西也一直都在,所以令人怀念。就像我的父母念念不忘他们的偶像严凤英,**被迫害至死的黄梅戏名角一样,我之所以想到他们,也或许是因为他们的芳华,既鲜明又短暂,给一个成长路上风景太单调的少年,留下太惊心的感触。当走过多少寒暑,那些生命的凛冽,早已在斑驳的阳光下释为软甲,青春的原色系里,暖色调少得可怜,尤其令人珍视。等时光机慢慢穿梭,那点暖色被放大,就被时光细细打磨成怀旧二字。

  就像《芳华》主题曲中唱到的: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中已经难辨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我忽萌生一个想法,很想去访访当年那些在戏台上一展芳华的青年农民,散在那山脊的褶皱里,是否还能唱得出一台《姊妹易嫁》或者《小姑贤》?

  《芳华》电影观后感 2

  只有经常被欺负的人才能轻易地辨别出真正的善良

  故事的导火线就是何小萍为了照相而去偷林丁丁的军装,这便引起了大家的不满,日后生活中的种种都让文工团里的成员百般的不满和刁难。

  何小萍本以为离开了那个家就是离开了不幸和黑暗,却不知文工团带给她的也只有欺侮和冷漠。但有一个人,他与众不同,热心而无私,堪称是活雷锋。他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嘲笑她,不会嫌弃她身上努力练功流出的汗水味儿,还在腰受伤不能跳舞的时候主动提出做何小萍的舞伴。

  他,是刘峰。

  刘峰是何小萍在文工团里唯一的小温暖,后来刘峰被林丁丁而被下放到伐木连,何小萍便对这个团彻底丧失了希望,去了前线当护士。

  之前调到战争前线的刘峰此时在战争中受了伤,失去了右手。被欺侮惯了的何小萍突然收到了称颂,承受不住成了精神病患者,而文工团也面临着和*年代中被解散的命运。

  多年后,何小萍刘峰二人再相见,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两人最后虽然没有结婚,却像亲人般生活在一起,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

  影片中有几个镜头让人很有感触。其中有个片段,何小萍患上精神病后去观看文工团最后一场演出,在看到舞台上表演的那段曾经她和刘峰一起跳过的舞蹈时,身体不由自主的走向门外,穿着竖条纹的病号服站在皎洁的月光下,和着室内的音乐缓缓地舒展着身体,脸上洋溢的是幸福的笑容。

  还有一个片段,小穗子的心上人陈灿在一次事故后磕掉了牙,这对于吹号手来说无疑是一场沉重的打击,小穗子在听闻此消息后毫不犹豫地把母亲送给自己的珍贵的金项链送给陈灿让他做牙托。可没想到的是最后自己的好朋友兼舍长和陈灿好上了,好朋友在车上告诉她这个消息的时候,她刚把写给陈灿的情书塞进他的琴盒里,打算跟他告白。后来小穗子半夜忍着心酸和难过趁大家都睡着的时候又把情书给偷拿了回来,展开又撕碎,随着车尾气,一同飘散到空中。她终于难过的哭了起来。

  最后影片快要结束时的一幕堪称经典:刘何二人在小站离别,刘峰用未残疾的左手搂住了何小萍,目光深邃而沧桑。何小萍依偎在他肩膀上,贪婪的吸取刘峰身上的味道,像是一对情侣久别重逢,也像是,下一秒就要匆匆分离。

  但毫无疑问两人此时是幸福的。

  《芳华》电影观后感 3

  昨晚看了电影《芳华》,老实说昨天看的时候觉得没什么好看的,情节很*淡,但是因为是严歌苓的作品,我喜欢这个女作家,所以还是坚持看完了,看完后当时也没啥大感触,毕竟自己没有那种年代感,没法做到触景生情,但是脑子里有个疑问:作品是以穗子的口吻叙述的,她在影片开头说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不是她,而是刘峰和何小苹,可是整个一部影片看下来,我并没感受到故事就是围绕他俩展开的,与其说是围绕他俩,还不如说是围绕那整个文工团,但是为什么,叙事者又认为是围绕他俩来写的呢?

  带着这样的思索,我得出了自己的一点感悟,刘峰与何小苹身上有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简单和善良,刘峰热心于帮助他人,凡事都为人着想,可是这样的一个好人最终只是因为自己追求纯洁的'爱情而身陷囹圄,人家都觉得这样的好人只适合做万能胶,而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而其实他自始至终对爱情非常忠诚和坚持,可是他不被理解!最后在战争中失去手臂,之后的生活也拮据和清贫!

  而何小苹呢?她也是个苦命的孩子,父亲坐牢,母亲改嫁,从小被忽视,整个童年和少年时代都严重缺爱,受尽欺负,她是孤独的,可怜的,原本以为当兵了可以赢得新生,但是还是受人欺负,只有刘峰真心地帮助她,尊重她,她感受到了刘峰的善良和值得信赖,她内心为刘峰这样的好人没有得到好报充满了愤恨和对人性悲凉的心寒。

  若干年后,文工团解散,大家各奔东西,每个人都变了,或许变得世故,或许变得圆滑,或许变得冷漠,或许变得现实,人各有志,每个人的机遇与遭遇都是不同的,其实改变是多么的正常,但最后,穗子孩子的婚礼上,大家重新聚到一起,穗子以叙述者的口吻告诉我们:大家都改变了,似乎大家都有点小小的失落,而唯独刘峰与何小苹反而有一种*静中渗透出来的知足!

  我觉得这是整部影片的点睛之笔:芳华易逝,唯一能永恒不变的是什么?是人性中本真的善良与*和,刘峰和何小苹从表面上看历尽生活的磨难,而到中晚年,虽然经历生活的洗礼,但他们收获了*和,保持了本真,我觉得这就是他们得到的生活最好的馈赠,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永远留住了自己的芳华!

  《芳华》电影观后感 4

  最灿烂的是青春,最灰暗的是战争,两者碰撞出的故事,唤起了那个年代那一辈人共有的记忆——美好却现实。

  影片的男一是个活雷锋,几乎集中了那个年代纯真年轻人的所有优点。明明想上大学却让给别人;努力攒钱为没钱结婚的战友做了一对新沙发;文工团的脏话累活也全都是找他。无私谦让,勤俭节约,却奉献他人。本是芳华人生,却因爱情的冲动,被人强告一状,以至于被组织批评流放。而那些曾经接受过他帮助的人,为了划清界限免受牵连,都装作与他不相识。就连最后的送别,也只有何小萍一人前来,欲言又止的画面,看得我心酸,却让我看到了两个人的惺惺相惜。

  两个人的故事就如这部影片的热门影评一样:或许因为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影片的女主何小萍也是经历悲惨之人,亲生父亲被打成右派,继父的家庭也没能给她带来安心与幸福,本以为进入文工团就可以重新开始,却不想她处处遭人嫌弃。因而自卑的种子萌了芽,以至于当舞蹈演员在舞台上光鲜亮丽之时,羡慕而落寞的她一人偷偷离场,草坪上,月光下,病号服,音乐中,动人的芭蕾舞姿,脸上的享受还是会令我动容。

  那时,我想到的东西有很多,想到自己曾经也多年跳舞,对舞蹈的渴望与享受与何小萍的眼神无异,也顿时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角梦,但现实于每个人而言却也同样不公*,即使是小小的文工团。

  时光流转,你依然是我念着的人。多年后,何小萍离开文工团成为战地护士,凭着坚韧的'性子成了许多人眼中的英雄,当她再遇刘峰,他不再年轻,拖着残疾的身子,可善良的模样,一样是何小萍心里的样子。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何小萍如此喜欢刘峰,可因为自卑,便只能错过。以至于当何小萍给刘峰说:其实十几年前我就想给你说的那句话:我想让你抱我一下。当刘峰抱过来的那一刻,自认泪点高的我一瞬间眼泪就掉了下来。这是我喜欢的爱情结局,何小萍爱刘峰,即使刘峰不爱何小萍,却给了最无微不至的照顾,而何小萍用爱陪伴,这样的感情是值得倾佩的。

  或许因为年纪尚轻,对军人,文工团,那个特殊的年代我都没有倾向,没有感觉,因而在看这部影片时我看到的并不是情怀与记忆,我看到的只是不多的几个人物的一生,或悲或喜,现实的生活却也折射了对于芳华人生美好追求的不同意义。或物质,或善良,或聪明。

  看这部影片,或许便就是在看人生的过程,嬉笑怒骂,欢声笑语,苦涩酸楚都会有,但愿青春岁月永芳华。

  《芳华》电影观后感 5

  历史的每个阶段,都有它的标签,或是太*盛世,或是朝代更迭,或是马革裹尸,或是歌舞升*。在和*年代,透过大屏幕走进历史,沉下心来,也能嗅到几分历史的气息。

  那是个激昂澎湃的年代,《芳华》里的主人公们生活的场景看似*和,但周遭环境处处透露压抑感,它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观众:现在是战争时期,生存问题依然面临威胁。*凡朴实的老好人刘峰,淳朴坚韧的农村女孩何小萍,一心想往高处攀爬的林丁丁、心高气傲的郝淑雯、理性善良的萧穗子……每个人物都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人性有正直也有扭曲。

  电影里有主角和配角之分,亦有正邪之分,然而站在剧中人物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是生命的主角,如若大家都通过自我的目光去审视人性,似乎能得出千百种答案。无论是追逐富裕还是*淡,宣扬正义还是崇尚邪恶,修成高雅还是沦为俗人,人所求的大抵都是一个活着——以自己最想要的姿态活着。在走向未来的路上,极少有人能得偿所愿,或多或少留有遗憾,如同上天跟人开了个没有营养的玩笑。

  影片很短,只有两个多小时,它又很长,承载了一段冗长的岁月。在荧屏里,它是小圈子的人生百态,在历史中,它是大社会的时代缩影。到了快完结的阶段,更多的故事却还没讲完,只因旁观者无法窥见他人全貌,当局者也无法评判自我得失。虽然不幸的事总在发生,但每个人都还是在努力坚强地活着,这就是人生。

  电影很仁慈,仿佛把战争的残酷性隐藏了大半,那个时候的人们既不能掌握自己的生命,也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他们在时代的齿轮里艰难独行,他们看不见前路,却从未泯灭追寻的勇气。没有谁的人生是不辛苦的,但生活中和*年代的人们,已经比前辈先烈们幸福了很多很多。所以,既然生而有幸,便更好地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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