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 (菁华3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2-03 00:00:00 初中作文

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1

  我很喜欢看书,但是对书刊从不苛求。我知道,每一本书刊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每一本书刊都有可取之处。上到天文地理,下到人文历史,都应该涉及一些。

  书刊可以当成是消遣时间,赶走无聊的利器,也可以要把它当成是开拓视野,增加知识,提高个人文化修养的手段,但也是在这种无意识状态中,你所看的书刊在潜移默化着你,所吸收的点点滴滴将在你的脑海里沉淀。也许在今天用不到它们,明天也没想起沉淀的它们,但是,总会的,在未来某个时间它们将会被你从层层重重的沉淀物被拨开,重新启用。

  无意识培养成有喜爱的书刊,那也是件不错的事情。起码你有自己的爱好,在茫然的时候,找不到精神寄托的时候,有个精神的好归处。

  从中学开始就很喜欢《读者》。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重名,不得不改成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散文,比如2006年11期的《马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字,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彩。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开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期里有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读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2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作文

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3

  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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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 (菁华3篇)(扩展1)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菁华10篇)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1

  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说《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希腊神话》……但我最喜欢看的是《海的女儿》这本书。

  《海的女儿》主要讲的是许许多多、有趣而优美的故事。比如说《睡美人》这个故事主要是讲的一个王子救了一个国家的故事;《小克劳斯和大克劳斯》主要是讲的是聪明的小克劳斯为了让这个吝啬鬼大克劳斯的阴谋不能得逞,小克劳斯就用许多办法来对付大克劳斯,最后大克劳斯跳进河里再也没有起来过……

  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玫瑰花精》这一篇故事。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对恋人当中那个男的被那姑娘那个阴险毒辣的哥哥杀了。姑娘知道了这件事后不幸在梦中死了,她的灵魂飞到了她恋人的灵魂边,他们两人又在一起了。姑娘的哥哥看见妹妹死了,以为妹妹的东西就全归他了。

  于是,哥哥就把素馨花搬到他自己的屋子里。但是,他不知道每一个素馨花后都有了一个准备复仇的灵魂。玫瑰花精实在看不惯她哥哥所作的`一切,就去告诉了蜂王。蜂王命令蜜蜂去蜇死那个可恶的哥哥。但是,当蜜蜂来到哥哥的屋子里后,才发现哥哥已被素馨花的毒剑杀死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到了一个启发,就是坏人的阴谋不会得逞的,总会被揭穿的,会受到报应的。这本书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比如要多做好事,不能干坏事等……

  我非常喜欢《海的女儿》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2

  我喜欢白岩松的《幸福了吗?》这本书。是他从“三十而立”到“四十不惑”期间的心灵成长纪录。开篇作者便借用六世仓央嘉措的一首诗,勾勒出了全书的轮廓——如何寻找幸福和信仰。诗的内容是这样写的: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这佛光闪闪的高原,三步两步便是天堂,却仍有那么多人因心事过重而走不动。我非常喜欢这首诗。这本书是对当下光怪陆离的社会的质问,也是对人

  们久经炎凉而日益麻木的心灵的一种呼唤。白岩松用他惯有的犀利文笔和审视的目光,回顾了自己十年来在中央电视台以及名利场的起伏,发表了自己对*年社会大事件的看法,记叙了差旅各国报道采访的台前幕后故事,也和读者一起分享了书籍、音乐、电影等等他自己的心灵营养品。《幸福了吗》其实是“不惑”而“惑”的白岩松又一次对人生的思考。

  真的,当我们渐渐老去,我们的幸福感到底在哪里?幸福只是一个时刻吗?幸福是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我想幸福应该是整个人生过程,不要忽略了每一次本来可以幸福的时刻和感觉。我们没有幸福感,难道错真的在房子、车子和票子?我想不是的,人们在拥有了很多之后,总想要更多的东西,并没有意识到应该对本身拥有的这些东要感恩,所以没有幸福感。不要说我清高,我也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我也有很多困难,但如果我们足够阳光,心里就没有黑暗,没有黑暗,幸福就来敲门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3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有趣。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面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可以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面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

  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

  这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5

  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在各种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巴金的激流三步曲,即《家》、《春》、《秋》。

  看完三步曲,淑英的“春天是属于我们的。”,琴的“秋天过了春天就会来的,并没有一个永久的秋天。”,觉新的“我的上进之心并未失去。”,觉慧“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自己把幸福争过来。”等等的话无不在我的脑海里飘荡(dang),他们都是追求自由、反对封建束缚的人。他们绝对是那个时代的先驱。

  然而,我觉得我的心已被觉新的命运吸引住了,这位主人公坎坷波折、屈辱痛苦的命运几乎成了这部书的一大悬念,叫我忍不住急着去探询他接下来的心路历程,急着想知道他是否终于有了反抗。可有时候我却不愿再见到他,再看他受气,流泪,说着口是心非、无可奈何的话。有时我几乎失声冲他喊:“你究竟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要独自难过?!为什么不站起来,说出一个‘不’字?!”我看着他难过、愤怒,有时我甚至觉得巴金对他太残忍、太无情了,这样善良、对一切人好的人,却常常受着最大的屈辱。我多么希望巴金能将这本书改写,从《家》的开头开始改写,让觉新继续搞研究、出国、和他的梅表妹在一起,做一个有所作为的化学家……这也是觉新最初、最纯真的梦想。 可我知道如果这么改就不是《激流三部曲》了。书上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人物都在告诉我,巴金老先生也是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告诉我:“这都是因为这个制度!这都是因为这吃人的礼教!”是的,这吃人的礼教,觉新的颓废,梅、蕙、淑(shu)贞的死,让我吃惊地发现,仿佛每一个字的背后写着可怕的字:吃人的礼教!这针(zhen)一般的字眼直刺入我的心底,逼着我快发疯,叫我有种摔书离开的冲动,却总也放不下,继续急切地往下读。

  这便是巴金的高明!这便是文学的魅力!这也是我喜欢《家》、《春》、《秋》的原因所在。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6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女生日记》《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瞧,这群俏丫头》。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

  我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我的存钱书,大家该问了,不是存钱罐吗、怎么是存钱书!呀下面我向大家介绍我的存钱书。

  首先,他的外形是书的形状,这个书可以打开,从上面看他有一个小扁口,可以装硬币,再看他的下面有一个长长的口,这个可以装纸钱,这样你应该向两头都有空,那钱不是就掉出来了吗、我来告诉你吧,他是掉不出来的,因为他有一个秘密因为他是两层的。

  当你打开的时候,他会有一些文字出现,看到快末尾的时候有一些立体的字出现,会吓你一跳,在下面就是打不开,这么样我的“书”还喜欢吗?

  另外我还给他做了个花边就是用布给他做了个包装。

  但是他还有一个神奇的功能就是,当你睡觉的时候,他会把你的零用钱摆好。

  这时候你应该问我的存钱书里边的钱怎么取出来吧!我就我告诉你:他的右侧面有一个按钮,一按整个书的背面都会翻开。这样就可以把你的钱取出来了。

  我的“书”神奇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8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理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后来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况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提供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希望自己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理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终于有一天他得知给他提供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美好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通过主人公寻求自己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因此,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己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马上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己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可以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己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己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后,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

  一本好书就像一瓶陈年老酒,越是品味就越是香醇。

  成书于元末明初的《三国演义》,是我国最早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位于四大名著之首,也是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里面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就让文学如同美丽的音符,在我们心中荡漾。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很自然的想起了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备;想到智谋超群、神机妙算,为蜀汉大业鞠躬尽瘁的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义重如山的汉寿亭侯关羽;想起艺高勇猛、正气凌然、坚不可催的莽张飞;想起老奸巨猾、假仁假义、居心不良的曹操;忘恩负义、阳奉阴违的孙权……

  刘备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感恩。正因刘备屈尊三顾,寻访卧龙,孔明感其恩,才隆中对策,纵谈天下。两人自始至终都肝胆相照,心神无二。刘备三顾,赢得了诸葛亮的感恩之心,所以即使后主刘禅如何昏庸,诸葛亮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孔明的三气周瑜,我看到了许多边。周瑜大费兵马,而孔明却不费一兵一马,坐收渔翁之利。荆州襄阳,南郡都归于刘备了,真是:几郡城池无我分,一场辛苦为谁忙!在后来,周瑜用美人计,但孔明仍让刘备安然回城还抱得美人归。啥“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如此,在后来的“假途灭虢”之计也被孔明识破了,真是:一着棋高难对敌,几番算定总成空。孔明就是智谋第一,不负于司马徽比喻为“兴周八百年之姜子牙,旺汉四百年之张子房。”不然吴国多次派使都要不回荆州呢!由后周瑜之死告诫人们,成功人生首要一条是修身养性。远离嫉妒恶劣心理,学会及时制止息怒,严于律己,心胸坦荡,心情愉快是何等重要!

  我喜欢刘关张的桃园三结义,敬重他们遵守诺言,兄弟绝无二心;我喜欢关羽的忠心耿耿,我看到了他们的深厚情谊,看到了他的勇武;我喜欢刘备的三顾茅庐;我看到了敬仰和坚持,换来孔明的一生倾心;我喜欢诸葛亮的火烧新野,我看到了聪明;喜欢赵子龙的长坂单骑救生,我看到了英勇和惊人的胆量;我喜欢……

  我要学诸葛亮的谦虚谨慎,刘备的仁爱,关羽的大义凛然,曹操的才华横溢,周瑜的万人之英……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10

  今天妈妈给我买的一套书到了,一到家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包装,我看了一会就不想看了。

  下午另一套也到了我和上午一样迫不及待的打开包装。一打开我就不由自主的拿起一本,坐到一边爱不释手的看着。

  我津津有味的读着,看了好长时间我还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每一个字。我真的太高兴了,高兴到兴高采烈,不!高兴到没有词可以形容了。

  我为什么高兴呢?因为我特别喜欢这书,喜欢到废寝忘食的地步。

  没在我看书的时候都会想起这样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妈妈对我说过:“你不能只读你喜欢的书,你要博览群书。”

  在这之前已经有许多书被我这只“小老鼠”给“啃”完了。

  在书中我认识了无所不能的福尔摩斯;奋勇拼搏的战神;机智勇敢的查理九世;大名鼎鼎的洛克侦探三人组······

  你想懂得世界吗?那就读书吧!


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 (菁华3篇)(扩展2)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菁华9篇)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美国作者J.D.塞林格所著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通过第一人称以青少年的说话口吻叙述全书,用现实主义笔触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真实地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精神文明的实质。

  主人公生活的那个时代被史学家称为“懦弱的五十年代”,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贫乏、空虚。本书的主人公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最早被塑造的反英雄形象之一,他的性格较为复杂,有受当时资本主义社会耳濡目染的丑恶一面,但也有反抗现实,追求理想的纯洁一面。

  这本书真正值的赞扬的还有作者在艺术上的特色,心理描写细致入微,可以说开了当代美国文学中心理现实主义的先河。本书作者从犀利的洞察力解剖青少年的复杂心理,透过现象观察精神实质,栩栩如生地描绘了主人公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既揭示了他受环境影响颓废、没落的一面,也写出了他纯朴、敏感、善良的一面,他不是想要当麦田里的守望者吗?证明他有一种极其可贵的“救救孩子”的想法。

  看过这本书后,想想我国的'青少年生长在社会主义祖国,受到党、团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啊!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2

  *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感触很深。读时的心情是随着保尔.柯察金的成长、命运而起伏。细细品味着这本书,品味着保尔的精神。越发觉得我们应从保尔精神中汲取营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书中的保尔之所以能够成为英雄,完全是由于自身的努力——在战火纷飞的战场,面对生与死的考验,他没有后退;在疾风暴雪的建设工地,面对常人难以忍受的劳动强度和饥寒,他没有倒下;在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情况下,面对书稿丢失、身体每况愈下的无情打击,他仍然没有屈服。终于从一个出身贫苦的少年,成长为一名具有崇高理想、高尚品格和顽强作风的*战士。

  站在21世纪门槛上的我们,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人生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的路。就如我转学以来,受到的种种挫折和遇到的重重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重新站起来的信心。这是书中“铁”变成“钢”的保尔精神给我的力量。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而斗争。” ——来自保尔.柯察金的内心 这是我的演讲,谢谢您的倾听。

  但是却未必人人都会炼就一块好钢。那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相信大家的脑海里一定会出现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其实,人生就如同炼钢!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变成“钢”,只有一种途径——说保尔是天生的英雄,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天生的英雄的。

  人生,可以说是一段曲折而坎坷不*的路。在人生的旅途中,你会遇到重重的困难,要去面对失败的打击和不被人理解的痛苦,等等。但是,这一切都是短暂的。在突破障碍、战胜困难后,回顾走过的道路,我们就会领悟到,那是磨炼人生的火焰。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和保尔相比,我们在学*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一个人只有树立崇高的理想,造就优良的素质,并有执着的追求,在正确的生活目标,他才不会被生活所拖累,不会被不幸所压倒,他才会在苦难的熊熊烈焰中坚强起来,成熟起来,去热爱生活,去充实自己,迎接美好的明天。当今的社会是竞争激烈的信息社会,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

  从国际社会来看,和*与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国际围绕经济和科技展开的竞争日趋激烈,各国都着眼于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这就使我国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赶上时代”的步伐正在加快,这就使我们中华民族面临着走向全面振兴的机遇和挑战。 国家需要学识渊博、意志坚强、处事果断、敢于创新的人才。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是跨越知识的坎坷,勇往直前!21世纪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寻找往日的英雄情结,重塑“保尔精神”,意义非同小可。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让我们以保尔为榜样,去炼就人生,乐观地拥抱未来吧! “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而已。人的一是生应该这样来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过去的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他在临死的时候就能够说:

  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而斗争。” ——保尔.柯察金的内心独白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3

  刊物,可以说是我的过去,在高中时接触的太多啦。但来到大学,因为中文系、因为图书馆,我生活中的主角已变为书、各种书,特别是各小说。而*期之内,金庸的《笑傲江湖》成为了我的最爱。

  对于《笑傲江湖》,我从电视剧开始认识它,初中的某一时期,令孤冲就被留在了心底,当然,那时,与人谈话,不时地就会“令孤冲如何如何”,冒出这么一句。也许吧,那时心里的令孤冲就像小学生心中的孙悟空一样吧!

  到了高中以后,我又看了另一版的。

  当走进大学图书馆又找到了让我难以忘怀的,令孤冲的狂放不羁,傲岸不惧,哥们儿意气,这也让他被正常人佩服,被师傅遗弃。

  任盈盈的执着追求,永不放弃,成就他幸福的生活。

  任我行的我行我素,恩怨分明。

  “潇湘夜雨”莫大先生的淡泊名利,嫉恶扬善。

  桃谷六仙的幼稚、可爱,天真烂漫、心直口快。

  少林方证大师的仁慈天下,谦退为人。

  冲虚道长的虚怀若谷,敢作敢为。

  成千上万的唯圣姑命是从的桀骜不驯的豪客。

  曲非烟的聪明、机警和满身透着的灵气。

  浙南雁荡山何三七的自甘淡泊、*江湖。

  定逸师太刚猛的性格和暴躁的脾气。

  仪琳小师妹的纯真、慈爱、善良、美丽。

  陆大有的幽默风趣,猴里猴气。

  把《笑傲江湖》中的人物一个个尽是点完,可还是找不到不喜欢的,对,还有宁女侠的刚烈与柔情并存。可以说每一个人都圆润丰满,每一个人都经历着自己意义下的丰富人生。展现着他们的喜怒哀乐,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演绎着自身的爱恨情仇。

  其中的刀光剑影、神功绝技让人爱不释手,其间的江湖豪情、义薄云天让人回味无穷,其中的扑朔迷离、回环曲折更让人的心灵和良心上受到感情的冲击。

  是的,按自己的喜好来选择乐器,凭自己的节奏来弹奏乐曲,靠自己的感觉来享受生活。这样难道不好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4

  在人生的旅途中。如:玩具,书,扑克牌,等。许许多多的值得你喜欢。当然我不例外,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那一年,鹅毛般的大雪,我在屋里看电视。突然,我看见电视上说:“特价商品书。”我的心开朗了,我想让爸爸给我买,爸爸说:“买了你也不看瞎买。”我对爸爸说:“我看就是了。”爸爸说学*好了就给我买。那天,雨蒙蒙的下着,我看见模糊的影子上在外面,我不在意,到了早晨也没看见爸爸,妈妈也想明白爸爸上哪去了。到了第2天也就是我的生日,爸爸从雨中走过来,给我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和一本《三国演义》爸爸在冷冷的咳嗽,发现他的衣服全湿了,原先他是去钓鱼,把钓来的鱼卖掉给我买《三国演义》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如饥似渴的读着,直到夜晚,妈妈说睡吧。我说没事,妈妈把灯关了,我说后面还有好多故事没读。

  我连夜读起来,12:00才睡,我说这天是我最完美的一天。

  这就是我在人生旅途中。加上爸爸是爱我又喜爱那本书,虽然有点旧,但是包含着真情和喜爱。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5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起,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希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6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直关注着贝贝的成长。后来,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起。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

  我最喜爱的书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书不仅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还是启迪智慧的源泉。大家都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和喜爱书的原因。而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这一本记载着历史故事的书籍,原因就是上面的计谋多,三十六计,一多半都来自于《三国演义》这一本书。

  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长坂坡”这个故事了。上面说:在长坂坡,张飞只带了二十几名士兵在巡视,不巧遇见了曹操,张飞急中生智,命令手下人扬土,曹军赶到之后,张飞一人在桥上大呵三声,一名曹将吓死,曹操带兵迅速逃了回去。之后,曹操知道中计,于是去捉张飞,幸好关羽前来救援,这才化险为夷。每当我感到孤独时,《三国演义》陪伴了我。上面那一个个有趣的小故事,使我读起来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只要大家多读自己喜爱的书,并且反复读,都会有新的收获和新的感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8

  五一准备结束了!我把家里的书给看完了,所以我跟妈妈打算去南宁买几本书看。

  在买的几本书里我觉得最好看的书是一本叫{弹痕}的书。他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战侠歌的军人他完成了教官所有任务就说其中一个任务吧:一天,战侠歌被教官叫去丛林完成任务,任务是:从丛林一头走到另一头去。战侠歌走啊走啊,一会就到晚上了。他忽然发现一只孟加拉虎和一群野猪盯着他,战侠歌用一种不怕死的眼神和他们对质。不一会孟加拉虎就和野猪跑走了。过了几天战侠歌就走了出丛林。

  在战侠歌的任务里还有很多精彩部分我没有说出来,但我知道战侠歌有一种军人的气魄和军人的自信。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

  我有一本《岳飞传》,我很喜爱,里面讲的是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岳飞的故事。岳飞字鹏举,汤阴县人,由于黄河决堤而引发大水,岳飞与他的母亲漂泊到了黄内县,后被一姓王的有钱人家收留。

  岳飞曾拜师周桐学*武艺,有一次在李府的演武厅里大显身手,拉开硬弓连射九箭,居然都从一个孔进去,被选中进京大考,最后成为名将。岳飞在八盘山小胜后,又在青龙山打败金兵粘罕,一世英雄,却不料最终死在了小小秦桧手中,在风波亭被**,他的坟后来被皇上迁到了西湖旁边,又建了一座岳王庙。岳飞真是一生英勇,为国家东征西讨,被奸臣害死实在是太可惜了。


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 (菁华3篇)(扩展3)

——描写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 (菁华3篇)

描写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1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描写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2

  “书犹药也,善读之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书必须是你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我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欢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教师、厌恶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齐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样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仅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包含着许多趣味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我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我的同学一齐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可是,不管怎样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厌恶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描写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我的座右铭。书,能增长我们的见识,提高我们的写作水*。

  还记得一次,父母给了我些买书钱,让我去买点书看。我到了书店,左看右看,也不知道买哪本书。书店里有这么多书,有那么多不同的故事,我都想看一看。突然,我被两本书迷到了:《途中的风景》、《宝塔》,心想:对!就选这两本了。我把书从书柜里抽出来,拿到收银台,付了钱,打算回家后好好欣赏。

  还有一次,朋友们叫我去玩,我不理会他们——其实,我根本没听见,继续看我的书。谁知,我的书离奇消失了。只见朋友手里拿着我的书,威胁我说:“和不和我们玩?”“不!”我响亮地回答。眼见一场抢书大战开始了。

  他们人多势众,把书扔来扔去,连摸也不让我摸一下。我心想:不能用拳头解决问题,还是要用脑子。我使出了离间计:“算了,抢不过你们,走,出去玩。”“你早点儿说不就好了吗?”说着把书仍回我的座位。我立马抢回书:“自己去玩吧!”“算了,懒得说你了,真是个书呆子,走,我们自己玩去。”

  我属于那种少看书,但一看就停不下来的那种。晚上,时针已经指向了九点,我刷了牙,洗了脸,应该睡觉了。可以坐到床上,我就从床头柜上拿出《宝塔》,靠着床头,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主人公王嘉庆知道了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表弟李嘉麟是被姨妈捡来的弃婴……

  “咚咚咚!”是妈妈回来了。妈妈不是一般九点半才回来吗?怎么啊?我扭头一看时钟,都快十点了,明天还要上学呢!

  我喜欢书,我喜爱看书。


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 (菁华3篇)(扩展4)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菁华10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

  美国的亨利。梭罗曾经说过:“多少人通过读一本书而使生活翻开了新的一页。”而我,恰恰是其中一员。没错,读书使我知道了古今中外的人情世故,认识了许多有名的作家。

  在浩如烟海的文学书籍中,我最喜爱的就数探险小说了,那精彩刺激的故事情节,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常令我如痴如醉,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特别是晚上看探险小说《査理九世》·《鸡皮疙瘩》,我常常把自己幻想成故事中的人,书中那些极其惊险的描写,让我情不自禁地为书中主人公捏一把汗。掩卷沉思,我却无法入眠,想想书中恐怖的警告和反派邪恶的话语,我就会不自觉地用被子蒙住头部,吓出一身冷汗。尽管妈妈常提醒我那些都是假的,可我还是总为书中人物的命运遭遇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回忆童年的书。比如: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书中小海音的童年趣事让我无比向往,她的聪明、懂事使我望尘莫及。她用质朴无华的句子写出了小孩子眼中的世界和大人的世界的不同,她笔下的故事让我百看不厌。虽然林海音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的好朋友妞儿到底上哪儿了,但她为妞儿母女所做的一切一定会给读者留下深刻而难忘的`印象。读完这本书,我更加珍惜美好而又容易被遗忘的童年了。

  因为我喜欢画画,所以我的房间里自然少不了美术方面的书。一有空,我就会翻开它们来看。看完一遍,我会轻轻合上书,慢慢品味书中的内容,然后根据书中的指导,画出一幅幅自己满意的画。

  我看过很多书,书在我的房间里已经占了不小的空间。但是,你可别以为我喜欢的是一些随随便便的图画书哦!它们各有其存在的价值,它们使我的童年充满了无限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2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着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写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己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己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写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知道自己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可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3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盏明灯,将你的前程照亮;一本好书就是你前进道路上的一叶小舟,带你驶入知识的海洋。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叫圣地亚哥的老人独自出海捕鱼,途中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挫折,但他并没有屈服,终于在出海第 85 天钓到了一条比小船还要长的大马林鱼,但在他返航时又遭到鲨鱼、鳄鱼的强大攻击,等到老人最后上岸时,那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一具空空的骨架。整部小说情真意浓,充分体现了人的浩气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特别让我难忘的是老人在海上说的那句话:“马林鱼啊,你能支撑两天两夜,那么我们人类就能支撑三天三夜!”刚劲的话语中充满了老人战胜大鱼的决心和勇气。

  这本书带给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每当我遇到困难想灰心、懈气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书中的老人圣地亚哥克服重重困难的情景,如果我被眼前这一点点困难所吓倒,那我不是太懦弱了吗?所以我就咬紧牙关,勇往直前,从不轻言放弃。因此,我获得了不少荣誉,也取得了一些骄人的成绩。

  然而,只有我知道,在我不断进取的道路上,是这本书给我无穷的力量,是圣地亚哥老人坚强不屈的精神和永不言败的信念始终激励着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战胜了困难,超越了自我。

  要是别人问我最喜欢干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是看书喽!”我的生活里可不能少了书,不然就少了许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4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很多,有关文学的、历史的、科学的、动植物的……最*迷上了杨红樱老师的童话系列《笑猫日记》,而我今天要介绍给大家的是《笑猫日记》最*新出的一本—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胖头胖脑的猫,在春天来临时发觉自己一点用也没有。爸爸是一只会很多种笑的猫,妈妈是第一只爬到塔顶的猫,而二丫妹妹会给植物人唱歌,三宝弟弟是只导盲猫会给盲人带路。它们恨不得三头六臂,一天到晚有忙不完的事。而胖头却只会吃喝玩乐,于是自暴自弃,越来越没自信。直到接受了培训,在刻苦学*钢琴的日子里,胖头在银杏林里遇见了一个小男孩,一个从外星球来的孩子。渐渐,胖头走*这个小男孩,共同踏上了一段神奇而温暧的成长之旅。

  胖头因为它的认真和专注,克服了天生资质不好,学会了弹钢琴,也学会了猫爸爸的绝技“笑”,从而创造了奇迹—将一个外星球来的孩子从孤独自闭的世界里拯救了出来,让他成为了一个出色的小指挥家,赢得了鲜花和掌声。

  这个童话让我知道了:不要自暴自弃,只要认真和执着的人,就一定可以发挥自己的光辉。世界上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人,但更不可能只有缺点而没有优点的人。像胖头虽然资质不行,但它认真且执着专注,在父母与老师的陪伴鼓励下最终学会了弹钢琴和父亲的绝技“笑”,而从心里流淌出来的笑是那么有吸引力的,让一个自闭的孩子渐渐远离了银杏林,远离了墙壁,远离了孤独……从而让一个奇迹创造了另一个奇迹。相信自己,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并为之付出努力和恒心。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那么喜欢看书。我家有整整一书柜都是我的书。每次爸爸出差我都请求爸爸给我带书回来。妈妈偶尔会说这么多书你看完了吗?看懂了吗?,还买!我不管妈妈的唠叨总让爸爸给我买,而且每次都能如愿在这里我想对爸爸说:爸爸,谢谢您"。

  因为我有一柜子书,所以我常常在书的海洋中遨游。我读过的书有《四大名著》,《格林童话》,《女生日记》《爱的教育》《安徒生童话》。虽然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渴望看更多的书,因为从书中我可以吸取更多的知识。

  在我看过的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夏林果,她不仅是一个活泼开朗,可爱聪明,落落大方善解人意、爱跳芭蕾舞的女孩子,而且她还是一个爱帮助别人的小女孩,她常常在同学有困难帮助她们。还有一点是因为这本书告诉女孩子在什么时候需要注意什么会发生什么事情,。让我懂得了很多生理知识。

  同学们,让我们多看书,看好书吧!另外在这里向各位女同学推荐这本书《瞧,这群俏丫头》。希望大家有机会看看这本描写我们小学生的书,或许在书中有你喜欢的人,或许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21世纪的繁荣景象乍现在眼前。作为新一代的小学生应该时时与大千世界进步。

  想要和大千世界共同进步,你就要多读书,增强文化知识。可以增加文化知识的书有无数,我推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也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

  《十万个为什么》在我国曾经影响了几代人,是少儿科普读物中的优秀品牌。出版社不断推陈出新,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到他们新*推出的这套图文版图书,我觉得很高兴。它内容丰富,涉及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方面面。

  每一个小单元的“正文”——以简练的文字阐释事物的科学含义;“大开眼界”——扩展了我们的知识视野;“不可思议”——激发我们放飞想象的翅膀;“智慧抢答”——使我们参与并于编者产生互动;“忍俊不禁”——有趣的事物更能激起我们的阅读兴趣。

  我经常阅读此书,也曾有那么一段经历:有一次,我在看《十万个为什么》的第一章:水蒸气比火药更可怕吗?我觉得很有意思,便细心地阅读起来,我见正在煮粥的锅盖呯呯地响,正巧看见书上的一句话:“水蒸气的威力比炸药还要厉害20倍。”我立刻就打电话给正在工作的妈妈,她笑着说:“放心,我们家用的是高压锅,不怕的!”

  从此,我就热爱看此书,因为它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7

  暑假里,我读了《水孩子》、《苦儿漂泊记》、《杨家将》、《格列弗行记》、《小王子》、《床边的小豆豆》、《父与子全集》等七本书,其间我最喜欢《水孩子》。

  《水孩子》讲得是一个叫汤姆的小男孩的故事。汤姆是个扫烟囱的狡猾小男孩,由于不爱读书,不爱洗脸,不受人欢迎,师傅还常常优待他。

  有一次,汤姆跟师傅到富人家扫烟囱,被误认为是小偷,他在逃跑时掉进河里,被仙女变成了水孩子。水孩子汤姆很孤单,他在寻觅其他水孩子的过程中,和龙虾、蜻蜓成了好朋友,并被仙女带到仙女岛。在仙女岛,汤姆通过以善待善仙女教训,不断改正缺陷,渐渐长大并英勇起来,能做最不乐意做的事,协助做不肯协助的人。为了能到世界上最美丽的当地也便是小艾丽的家看一看,汤姆历经含辛茹苦,抵达光芒城,见到慈悲妈妈,在慈悲妈妈的教训下,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到师傅格里姆斯。他持续往前走,通过废纸山、金驴岛、大头娃娃岛、与世隔绝国等八怪七喇的工作后,他总算见到了由三根警棍看守的师傅,并终究用爱心感化了师傅,使他得以摆脱。

  水孩子跟我同龄,同我相同有许多缺陷,但终究都被他一点点战胜,成为一个大科学家。而我有时仍然很贪玩、很狡猾、很能惹教师和妈妈气愤,读了《水孩子》今后,我要向汤姆相同改掉坏*惯,做英勇仁慈的孩子,长大也成为科学家。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

  我喜欢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要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卖完的火柴,因为她不卖完就不准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在一个墙角靠擦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不由地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一根火柴,透过火柴的火焰她看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最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慈爱的妈妈,妈妈用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她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慈祥的老祖母疼爱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老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

  读到在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件新衣服什么的,看着她,再看看我们,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里,吃着爸爸妈妈做得香喷喷的饭菜,看着好看的电视,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这些快乐和幸福对她来说都是那么遥不可及,而我们却常常埋怨爸爸妈妈这样或那样,你觉得这样应该吗?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要好好学*,以后做一个有用的人才。同时也要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9

  在我的书架上,躺着许多本书,有《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有《草原上的小木屋》,还有《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就属《坏人知道我有多厉害》这本书了。它里面写了一个个刺激的故事,深得我的喜爱。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男孩胡小闹和长安在狭路间被人贩子捉住,带到一座荒岛上。在小木屋里,他们和两个也被人贩子抓来的学生相遇了,一个是初中生,叫林子,一个三年级,叫白冰。四个人组成了“患难同盟军”,决定要齐心协力,打败人贩子。于是,四个人逃出了小木屋,开始荒岛求生,他们逃进了看不到尽头的茂密森林,遇到了一个个难以想象的生存危机:迷路、冰雹雨、小虫子飞入耳朵中……“患难同盟军”在森林里摸索着前行,你拉我一把,我扶你一下,互相支持着,鼓励着,最终,他们用智慧引来了警察,重新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惊险、刺激,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回味无穷的故事告诉了人们许多道理。有时候,它是一位老师,教我一个个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有时候,它是我的小伙伴,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夜晚。总而言之,读了坏人都知道我有多厉害之后,我真的受益匪浅。

  我喜欢这本书,它里面的人物生动,我喜欢白冰坚强、善良的品质,喜欢胡小闹、长安的机智,喜欢林子的勇敢,憎恨三个没有良知的人贩子……

  俗话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要阅读更多的书籍,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0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你想知道阿廖沙最后怎样了?他的家庭怎样了?让我们一起品这本震撼心灵的励志经典,让我们拥有面对生活的坚强力量。作者:施香凝


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 (菁华3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 (菁华5篇)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1

  我为大家介绍的书是《中文经典神话》。那里面有几个故事异常吸引我,它们是“精卫填海”、“梁祝化蝶”、“孟姜女哭长城”、“木马记”和“金羊毛的故事”,其中“金羊毛的故事”是我最喜欢和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的是古希腊有一位青年叫伊阿宋获得稀世珍宝——金羊毛的过程。金羊毛是遥远的黑海边上的一个古老王国——科尔喀斯王国的无价之宝,金羊毛仅有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才能拥有它。

  伊阿宋的勇敢打动了国王女儿美狄亚,于是美狄亚偷偷帮忙了伊阿宋打败了神牛、武士和守金羊毛的凶猛无比的毒龙,最终取走了金光闪闪地金羊毛,并与美狄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启发我们不要遇到困难就退缩,只要你努力就会有收获。古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让我们共同做个有心人吧!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2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狄更斯的小说《远大前程》。《远大前程》的故事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主人公是一个贫苦的孤儿,从小由姐姐一手带大。姐姐性格泼辣,而姐夫则是一位和蔼可亲、诚实厚道的铁匠,也是家中惟一真正关心他的人。起初主人公的梦想就是和姐夫一样,当名铁匠。

  但之后经历的两件事使他的人生追求和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第一件事情是主人公在意外的情景下救了一个逃犯,而这个逃犯为了报答他,供给给他丰富的物质生活。第二件事情是主人公遇到了一个当地的贵族家庭,同时也遇到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人,艾丝黛拉,这给他的精神世界带来了极大的震撼。从此,他期望自我能够变成一名有教养的绅士。于是他怀着新的生活梦想,去伦敦寻找他的“远大前程"。来了伦敦后,主人公整天游手好闲,挥金如土,开始变得轻浮、虚荣、自私。他的远大前程早已变得迷茫,最终有一天他得知给他供给物质生活的竟然是那个逃犯,还有他所爱的人,艾丝黛拉也另嫁他人,他的远大前程彻底毁灭了。于是他逐渐清醒,又重新寻找过去完美的品德,开始了新的生活。

  《远大前程》有关道德的主题十分简单:爱、忠诚和良心远比财富和社会地位要更为重要。

  狄更斯经过主人公寻求自我所谓“远大前程”的经历来表现这个主题。所以,抱负以及追求个人发展成为这部小说的一个中心主题。从内心深处来说,主人公是一个梦想主义者,当他发觉有比自我已经拥有的更好的东西时,他就立刻想得到它。当他发现自我已经拥有富裕的物质生活时,他就渴望得到丰富的精神生活。正因为主人公相信人生能够得到改善,所以他才觉得自我的未来有着“远大的前程”。

  在小说中,抱负与自我追求以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道德的,社会的和教育的。首先,主人公渴望道德上的自我改善。当他做不道德的事情时,便会严厉自责;这种强烈的负罪感会激发他以后把事情做好。其次,他渴望提高自我的社会地位。出于对艾丝黛拉的爱,他盼望自我能够拥有上层阶级的深灰生活。再次,它渴望获得良好的教育,要想成为一名绅士,良好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最终,直到他的远大前程破灭时,他才明白一个人的真正价值与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并没有必然的联系,爱和良知远比博学与崇高的社会地位重要。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3

  这个月,我读了很多书,但印象最深的还是那本《气球上的五星期》。

  它讲述的是英国旅行家塞缪尔.费格森伙同朋友与仆人乔从非洲的桑给巴尔出发,乘坐着自制的气球。在与大象、野人……等等困难作斗争后,最终从非洲到了法国,完成了跨越非洲之旅。

  书里对风景描述得十分细致,高山、大海、沼泽……都有所涉及,让人想有一种“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的感受;猴面包树、罗望子树……让你不禁感慨大千世界的无奇不有。书中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三位旅行家为了一位传教士,扔掉了珍贵的水箱;当气球要掉下去的时候,乔奋不顾身地跳入湖中,救了朋友们一命;而乔在大沙漠上逃亡时,肯尼迪的一枪将乔从坏人手中救出。这种互助互爱的精神爱当今值得我们学*。

  难道这不是一本好书吗?

  经过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相信,这本书会让你喜欢的!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4

  书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能够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能够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仅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异常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教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我,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当做的吗我为自我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最喜欢的书刊作文5

  我最喜欢的还是《365夜的故事》的那本书,书的封面是深蓝色的大海,上头有各种各样的小鱼,各种形状的珊瑚。可是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漂亮的金头发的美人鱼,只见她尾巴朝上,头朝下,在海底一只手拿着海螺,另一只手在摸索着什么……美人鱼,你也和我一样想从那里明白点什么吧。

  其实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小马过河》文章,这篇文章讲了森林里的一匹小马,有一天要到河对岸去开会。可是它不明白河水的深浅,他问了大黄牛和小山羊,可是他们两个,一个说河水深,一个说河水浅。正在小马为难的时候,松鼠妈妈提醒小马要自我动脑筋。小马经过自我的努力,最终有了答案,并且顺利的过了河。这篇文章说明了,别人说的东西,不必须适合自我。要经过自我的实践,才能得到答案。

  当我做完作业的时候,我最喜欢翻开《365夜的故事》这本书,里面的故事虽然不用花很长时间就能读完,可是里面的故事却能让我明白很多道理。


我喜爱的书刊初中作文 (菁华3篇)(扩展6)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 (菁华6篇)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1

  学*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己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

  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不知道大家看过这本书没有,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写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 《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

  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非常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写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

  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最喜爱的书是庄周的《庄子》(《庄子》的版本也很多,也不需我来介绍)。我特别喜欢读《庄子》书的第一篇《逍遥游》。

  对“逍遥游”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也许庄子以“无待”为“逍遥”,注《庄子》的郭象以“适性”为“逍遥”,而我以追求精神上的自由为“逍遥”。 “自由”是伟大的创造力,没有自由,无论哲学、文学、科技等等等等,就失去了创造的动力。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2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李苦禅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古人云:开卷有益。

  我非常喜欢读书,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有一个漂亮的书柜,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书。我一有空就往书房里钻,来到我的书柜前,拂去书面上的灰尘,把书柜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同样类别的书排在一起,乐此不疲,每次看到排得整整齐齐的书,我就心情书畅。

  我什么书都看,童话、小说、自然百科等等。我常常看到忘我的境界,当我看到悲惨的情节时,我会泪如雨下,当我看到高兴的情节时,我会哈哈大笑……

  书籍让我享受到无穷的快乐,我只要手中一有书,就没有了饥饿,没有了悲伤,在心灵的花园里只留下了快乐。各种各样的书带领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宇宙未解之迷》激起我探索宇宙的兴趣,《三国演义》让我了解了三国那段不寻常的历史,《一百个感恩故事》让我学会了感恩,《非洲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要像酷酷猴那样机智勇敢地去面对任何事,《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培根告诉我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我觉得培根说得很有道理。书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只有多读书,才会增长本领,才能改变你的命运。

  我喜欢书!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3

  我喜欢看书,一旦手中有书,我就会看得如痴如醉、废寝忘食,甚至还有几次,因为看书,把重要的事情都忘了。

  有一次,妈妈叫我出去买菜。买完菜回来,经过一家书店,我看到渴望已久的书到货了,不过只剩下一两本了。我急忙跑进书店,心想:希望书不要被卖光了!我的眼睛里露出渴望和急切的神情。“啊!原来你在这里!”我找到了那本书,最后一本被我拿到了。我翻开书本,一页、两页、三页……我很快地读着,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后来,我觉得脖子有些酸,抬起头来,我才发现我已经读了两个半小时了。我心想:我的赶紧回去了。我急匆匆地从书店跑回家,只见妈妈沉默不言,我以为我“*安无事”了,过了一会儿,爸爸回来了,他一直在骂我,而且还打了我一顿。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敢在做事情的时候看书了,就连看书都是提心吊胆的,后来,我也没有花多少时间在看书上面了。

  但是,我依旧热爱读书。还有一次,妈妈出去买东西,叫我晾衣服,我正在看书,所以没听到。过了半个小时,我觉得我好像忘了什么东西,我想了好一会,然后打开洗衣机,“我的天啊!我忘记了晾衣服!”我马上开始晾起衣服来,心想:“还好!妈妈好久才回来,不然我又要挨打了。”

  即使,再多的人劝我不要读“你”了,可是,我依然会读。为什么呢?因为我深深地喜欢你!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4

  我是一个热爱读书的小女孩,各种各样的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有它陪着我,我的心情每天都是美美哒!

  上幼儿园上的时候,我最喜欢我们班的图书架,虽然不认识几个字,但是看书面上的图我也能看的哈哈大笑!上小班时,只能靠妈妈念书给我听,渐渐地我学会了自己读书,从此我打开了书的大门,进入了一个开心的“游乐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姐姐送给我的《长袜子皮皮》。它讲述了一个九岁的小姑娘长袜子皮皮,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一匹马相依为命,住在一个小镇上。在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的妈妈去世了,她失去了最爱她的妈妈。后来爸爸被暴风卷进了大海,从此以后她变成了孤儿,还好爸爸给她留下了一包金币。皮皮力大无比,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匹马,所以她能够很好地保护自己。

  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后结识了杜米和阿尼卡这一对兄妹,有了好朋友接下来就发生了捡垃圾、打架、骑马、购物、旅行……一连串的奇葩故事。

  这本书令我感动,让我心疼,它告诉我生活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但要做一个乐观,热爱生活的人,这样活着才有意义。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精神的世界。读书,可以使我们变得更有才华。在知识的海洋我们可以忘掉一切烦恼,无忧无虑的玩耍,爱上读书吧,里面有无穷无尽的宝藏等着你去挖掘!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5

  书,是人成功道路上的推进器;书,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书,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宝贝……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读书,我明理……让我们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我读过的书,如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如沙滩上的贝壳拾也拾不完,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楼梦》。

  《红楼梦》是我8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拿到书,我先翻开第一页,上面有妈妈那工整的字迹:宝贝,希望你好好读这本书,了解真谛。接着,我便津津有味地开始读。

  我认识到了美若天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林妹妹”林黛玉;风流倜傥,文武双全的贾宝玉,以及幽默的史湘云和文采飞扬的薛宝钗……我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

  这本书主要讲了:贾、薛、史、王四大家族的兴衰过程,以及贾宝玉和林黛玉那纯洁的爱情。故事以悲凉的笔调,引发了我无穷的阅读兴致。

  其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故事:那天,贾宝玉随父贾政外出,林黛玉重病在身,卧床不起,她饱含泪水,将自己与宝玉所写的诗集扔进火堆,随后便悲伤地去了。宝玉回来后,没发现林黛玉,以为她回家乡了,也伤心地哭了。这个情节令我潸然泪下。

  书,果真是一个无所不有的百宝匣,那一个个小故事,串联起来就是一个大道理,令人受益匪浅。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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