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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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 1

  一.本学期课题组实行“三线并进,齐头并举”的工作方针,除了英语活动日外,*时的课题活动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同年级组同头教师一起教研。

  二.课题组每星期活动一次,定于周四为“英语活动日”,除了研讨学校规定的教研任务之外,主要进行“爱迪英语”的课题研究。课题组一线教师必须参加。地点:二楼多媒体备课室。

  三.小组成员进一步学*黎学智教授的“逻辑英语”理论,并利用书刊、网络等各种形式,学*有关词汇教学方法的文章,关注前沿领域的研究情况。

  四.日常课堂词汇教学中,注意探寻每课单词所适应的“爱迪英语”学*方式,并及时总结,随时交流。

  五.本学期将举办两轮的听评课活动。第一轮年级组内进行,同级组教师参加,每个年级推选出一节优质课,参加第二轮的学校公开课。

  六.实验班的教师要定期举行班级“爱迪英语”词汇立体游戏活动,一学期不少于两次。

  七.每个年级组于学期中后期举办学校规模的词汇活动一次。

  八.及时总结课题研究的经验和体会,坚持写实验反思。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 2

  1、在校长领导下,学校成立教科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长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2、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家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教科研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每学期作出总结。

  3、教科研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教科研工作会议,密切配合当前的家庭教育教学工作,以研究促教育教学,在教育教学中搞研究。

  4、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家长学校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科研课题的实施,中期评估及结题工作,对教科研课题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指导,不断总结教科研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家庭教育的教科研水*,推动家长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5、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教科研竞赛活动,组织教师或家长参加科研论文的竞赛与评比,以及其他教科研活动。

  6、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写出一篇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或教科研课题实验报告。

  7、定期组织家庭教育教学理论学*、对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教科研工作培训,定期推荐或印发教科研学*材料,检查教师的学*笔记。

  8、家长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家庭教育教科研成果的登记、评定,并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 3

  一、所有教师必须牢固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强己”的观念,树立终身学*的观念,努力使自己向研究型、专家型的教师发展。

  二、每位教师都要有自己的科研学*笔记,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科研学*、科研活动和科研理论培训,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能够自觉学*现代教育科研理论和新的教育改革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不断学*积累本学科新的教育教改经验。每学期至少应该读一本相关理论著作,阅读15篇以上在国家正式教育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做摘录或写出心得体会。

  四、各教研室要努力营造本学科的学*、研讨氛围,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师的科研学*和研讨。

  五、教师要密切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实践,不断总结提升自己的实践经验,经常和同志交流学*,不断切实提高科研水*。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 4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区、市、省、全国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立卷归档。各级的立项课题结题二个月后由学校教科室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档案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省、国家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区、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 5

  为确保我校教育科研的质量和实效,尽快实现教育科研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突出以吴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的校科研领导的“主导”地位发挥科研室的“枢纽”职能,大力促进科研组织机构上下协调,层层负责,事事落实。

  2、科研室接受上级科研所、规划办布置的任务,制定年度或学期的'科研工作计划,向各课题组下达任务。

  3、各课题组接受下达的任务后,要及时完善本组的组织机构,并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科研活动,制定自己的《实验方案》;在运行中,要及时把进展情况反馈给科研室,并适时进行阶段总结,积累科研资料。

  4、每个科研组是一个常规的课题组,负责组织学科教师选题立项,在教学改革过程中按程序研究相应课题,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5、科研室要做好科研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将材料存档。

  6、为推进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实验教师的积极性,科研室要做好评比、表彰工作。

  7、完善科研档案管理制度,使档案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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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1)

——幼儿园教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幼儿园教研管理制度 1

  1、根据《纲要》及我园发展目标,制定教研规划,提交教师讨论通过后实施;

  2、设立教学园长,保教主任,教研组长三级管理模式,确保教研渠道畅通;

  3、每周五中午集中教研,由专人负责记录每次教研活动的实况;

  4、教研活动实行签到,要求参与人员认真遵守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教研无关的事项;

  5、营造愉悦,开放的教研气氛,吸引教师主动参与教研;

  6、教师按要求格式记录教研内容,并及时做好反思小结,记录全面,字迹工整;

  7、在活动中大胆表述自己的意见观点,形成有效互动;

  8、根据议题灵活采用多种教研模式,如小组集中讨论,同领域教师弧形听课等;

  9、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提供两个教研议题,推荐一片好文章及读书心得;

  10、结合幼儿园发展目标及个人专长制定个人发展规划;

  11、每学期组织教师进行教育实践观摩,交流等案例教研;

  12、每学期教师需提供一篇与幼儿园科研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总结、课件等。

  幼儿园教研管理制度 2

  教研组作为教师学*的阵地,是提高保教水*的重要手段之一。教研制度的建设是有效地开展教研活动的保障,幼儿园在民主商议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以下制度:

  (一)学*研讨制度

  1.每学期安排教师外出学*;有针对性的个别外出培训学*;

  2.每周一12:40进行业务学*,组织全园教师定期学*教育理论、政策,结合课题邀请专家讲座,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等。

  3.每周三12:40进行阶段教研组活动,审议教育计划,解决日常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修改教学主题。

  4.每月每阶段开展一次课题会议,讨论课题研究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商讨各种应对措施。

  5.每周1次集体备课,研讨主题及日计划的制定,促进班级之间的交流。

  6.准时参加业务学*,不迟到、早退(会议开始后进入场的作对待学*的态度问题纳入考核),学*时间有事要请假(作为学*考核)。

  7.学*、会议前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学*时带好学*材料,做好学*笔记。

  8.学*、会议时思想集中,遵守纪律,尊重别人的发言,不看与学*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

  9.会议(或者学*)时间关掉手机或把手机调至振动,无特殊情况不打电话,不接电话。

  (二)教学观摩制度

  1.每学期开展一次全园性的教学观摩活动,由业务园长和领域组组长牵头,运用观摩、评析、反思等形式,针对某一领域或学科开展教研。

  2.常态课由阶段组长组织在小范围内经常性开展教学观摩。

  3.每月执行园长听、评课制度及教师听评课制度。

  4.园内的公开课活动,教师积极参加,有特殊原因执行请假制度。

  5.听课时,不带水杯进活动室,关掉手机;会议时可把手机调至振动,无特殊情况不打或接听电话。

  6.听课时思想集中,遵守纪律,尊重别人的'发言,不交头接耳,不看与学*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

  (三)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开展新教师“五课活动”

  2.积极实施“一二三”培养工程

  3.积极参加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学术带头人的评选。

  (四)交流、汇报制度

  1.每月上交两篇教育教学随笔,每月上交教研课题记录。

  2.每学期上交一份案例分析等,进行交流、汇报。

  3.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完成一篇教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经验材料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五)检查考核制度

  1.阶段教研组长每周检查一次备课本及各类教研活动笔记等并给予指导。

  2.每月进行一次“六认真”考核。

  幼儿园教研管理制度 3

  1.幼儿园成立保教组,由保教主任负责幼儿园教研工作。每期制定园教研工作计划,并执行计划,进行教研工作总结。收集教研资料,整理入档。对经验成果进行交流、鼓励、奖励和推荐。

  2.以年级组为单位成立年级教研组。组长由年级组成员申请或推选聘任。聘期为一学年。

  3.保教主任、教研组长和各组成员讨论确定适合本年龄组的专题研究课题;根据幼儿园教研工作计划制定本年级组计划,认真执行并不断调整完善教研计划。进行阶段性或全面总结,形成经验、总结性文章。收集资料,整理入档,根据需要进行交流。

  4.教研活动时间:每周一次,定于每周星期三。

  5.教研组长需提前做好安排,确定讨论的主题和内容,负责召集本组教师参加,并督促记录员做好记录。

  6.幼儿园保教主任和年级教研组长能及时总结阶段性研究成果并根据需要调整研究内容和操作方案。

  7.各年级教研组长应及时向园保教主任汇报教研工作进展和情况。保教主任应对各年级组教研工作进行指导。

  8.各教研组成员应根据教研组计划积极主动地参与教研组工作,热情发言、参与讨论,并作好学*和观摩活动记录,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期末有论文或经验总结。

  9.各教研组长对本教研组成员参与教研的态度、经验和能力进行考核,记入教师个人的考核成绩。

  10.园教研工作和各教研组应在每期放假前半个月进行工作总结并撰写经验、成果论文。

  幼儿园教研管理制度 4

  1、教研组长教研活动工作制度

  1、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完成教研计划,并于教研组长会议中做交流。

  2、按教研计划实施教研活动;根据教研情况及时对计划做出修改、调整、实施。

  3、每次教研活动中要做到:

  (1)活动之前有准备:教研活动备课、教研活动之前都让教师了解教研活动的内容、与教师沟通、物质准备等。

  (2)活动之中有主题:在教研活动中组长要注意调控整个活动的节奏,围绕主题展开讨论,不偏题、离题。经过激烈的辩解、讨论后,组长要善于归纳总结,把教师中的零星观点汇总、整理成本次活动的讨论成果,并提出1—2个思考题,让教师回去作进一步的思索。

  (3)活动之后有思考:进行教研反思,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反思后的具体 落实、跟进。

  4、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做好实践活动小结。

  5、每周认真负责查阅教师的计划制定,给予适当指导。

  6、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交流教研组工作,分析教研现状,解决教研存在问题。

  2、教师教研工作制度

  1、完成每学期的工作安排,态度认真。

  2、参加教研活动时,做到人到、心到、口到,积极发言并作好认真的准备。

  3、在每次教研活动中要做到:

  (1)活动之前有准备:知道教研活动的内容,并根据内容寻找相关的理论文章、阅读书籍,预先有准备,做到有话可说。

  (2)活动之中有主题:教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阐述自己的看法,形成争论、辩解的氛围,做到有话善于说。

  4、能按要求定期完成案例,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进行制定;并定时张贴每位教师案例,有教师参与对案例做出评议打分。

  3、会议制度

  1、每月1次月工作总结会议、1次核心组会议、两周1次大教研活动、小教研活动、教研组长会议。(书面)

  2、参加会议不迟到、中途不擅自离开,会议中不接听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请假。

  4、教师学*制度

  1、组织全园教师定期学*教育理论、政策、法规等。

  2、自学学*内容,在小教研中展开有主题有中心的交流,做好记录。

  3、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5、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幼儿园备课计划的不断完善和调整,以及组长针对教师备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教师在不说明情况之下,必须按照教研组长的要求重新将计划做出修改和完善并上传,备课计划必须在教研组长通过之后方可以进行实施。

  2、教师在认真完成备课内容后、周五之前将周计划、日备课计划上传教研组长。

  3、观察与反思与月计划每月月底前完成一起上传教研组长。

  6、教学实践与观摩制度

  1、教师必须根据幼儿园园本研究的工作开展教研活动,同时明确教研实践活动是提高教师专业化水*的途径,必须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实践。

  2、在开展二课三反思活动、实践活动之前每位教师都需做好讨论的准备,以及实践活动之后必须做出评析、反思;对观摩的活动进行评析、反馈。

  3、教师实践活动是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以备存档。

  7、园本培训制度

  1、有针对性的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学*,并邀请专家前来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育学院和园安排的外出业务学*和技能学*任务。

  2、接受培训的教师根据需要定时定期的进行展示汇报培训结果,并保证展示汇报质量。

  3、作为园内的骨干教师、教研组长、积极分子要主动接受和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并在与姐妹园开展结对的活动中,认真完成园内所需的对外实践展示和实践交流活动。

  8、园本研究奖惩制度

  1、鼓励教师进行本科学历的自我培训学*,凡在现任园长任职期间,完成本科学业的教师,可报销学费:全额1/3。

  2、在区级、市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交流的经验论文、教学活动设计、教育教学案例的,给予1篇10分奖励,以此类推。

  3、园内大活动:实行自行申报和级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实行,计划实施的加5分,由园内推出计划实施的再加5分。

  4、大教研实践活动:主动代表级组加10分、级组推荐加5分。

  5、教学评比活动:级组推荐园内评比加10分;园内推荐支部评比加15分;园内推荐区里评比加20分。获得名次: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6、接受园级对外展示工作、汇报工作、交流工作按照工作量、强度、性质加5分、10分、15分、20分。

  9、教研档案管理制度

  1、园内所有活动包括资料:活动计划、照片、活动记录、活动反馈。

  2、学期结束,各部门及时整理资料归档,遗漏的及时补足,并交由专人负责。

  3、凡归档资料,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借;需要外借的,必须经由园领导同意,出写借条:说明原因、归还时间。

  10、教师工作考核、考评制度

  1、严格执行考核分配方案,教师可对本人当月考核提出疑惑问题,园长给予解释与解答。

  2、 实行一年一考、一人一考制度,考核不得与其他教学活动合并进行,每位教师必须对考核教师做出事实评析、公正打分。教师在考核中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必须经过考评小组的商议讨论,给予答复。

  3、年终考评由月考评、业务考评、年终考核三者综合而得。

  4、教师对管理、教学、制度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本级组、本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提出上传至园长,经园民管会讨论,给予答复。

  幼儿园教研管理制度 5

  一、成立园内小教研组,负责制定好活动计划,订立教研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每学期组织群众性的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讨论、评议、评分,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

  三、教研组长要有计划地在本组内开展相互听课、评课等研讨活动。带领本组教师不断学*、不断提高组织教学能力。

  四、每学期期末,对各班进行教育质量检查和班级工作评估,开展评选优秀班级活动。

  五、每学期要围绕1—2个专题开展教研活动,切实提高实际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应故不能参加学*活动者,应事先向园长或保教业务主任请假。其表现与考核挂钩。教研活动时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讨论、争鸣、探究的氛围。每位教师要找准一个目标实践研究,解决实际教学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积极转变观念,提高自身素质。

  六、保教业务主任要制定活动方案,教研组长要有计划地分步实施计划,确保每阶段活动有方案有总结,不断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

  七、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八、对省及市级、国家级刊物上发展或参加市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实验报告等,给予奖励制度。

  九、不定期教师到其他幼儿园参观学*,开阔视野、取长补短。

  十、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研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在活动时,教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形成探究、团结的教研气氛。

  十一、教研活动中作好书面记录,记录要规范化,以备归档。

  十二、学期结束时,教研组要把本学期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资料交业务园长,教研组还应提倡和支持教师及时总结自己在教学活动中的点滴经验。

  十三、每学期末进行一次专题经验交流总结,进行表彰奖励,教研成绩由教研组长考核,并记入教师全面考核档案

  十四、做好过程研究的资料积累。切实做好青年教师结对培养和骨干名教师目标培养工作。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2)

——幼儿园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实用五篇

  幼儿园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1

  一、组织建设

  1、成立幼儿园科研小组,科研小组为幼儿园管理教育科学研究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幼儿园的教科研工作。幼儿园科研小组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教学"的原则,以幼儿园办园宗旨为指导,组织开展教育科研;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幼儿、教师、学校发展为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宗旨。

  2、幼儿园科研应以校本研究为重点,提倡教师将"问题意识"上升为"课题意识";鼓励教师把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升华为校本研究课题。

  4、市、区、园三级教育科学研究管理组织应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有关规定制度,实施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4、园级各组织之间相互联系,协同作用,有序运作,结成网络,发挥组织管理的系统功能。

  二、 课题日常管理

  1、幼儿园在对课题加强领导管理的同时,在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经费等条件上给予积极支持。对科研、教学人员考核时,参加课题研究工作的时间、表现和成果列为重要内容。

  2、课题研究中,课题班应于每年九月底提出本阶段(上年9月到下年6月)的研究工作报告和下阶段的研究工作计划。

  3、科研档案

  (1)、课题研究建档范围

  ①选题、开题阶段--调查报告、方案论证、开题报告、立项申请、审批手

  ②研究阶段--各类原始记录、影像资料、工作日记、会议记录、参研人员培训记录、专家及有关人员咨询记录、阶段总结、进展报告、研究方案修正记录、论文、实验及分析、研究课教案及评课记录……

  ③总结鉴定阶段--研究报告、成果报告、经验总结、论文、专著、结题验收材料(结题申请报告、鉴定会议记录、鉴定结论书)……

  ④成果推广阶段--推广应用情况记录、应用效益……

  ⑤成果获奖材料

  (2)课题研究档案管理

  课题组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要十分重视研究材料和有关文献资料的搜集,在结果处理阶段要认真做好材料汇总、分析、整理工作,最后形成课题档案。

  三、学校科研队伍的建设

  1、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科研队伍的建设。

  2、做好教师教育理论学*工作。有计划地对教师组织开展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培训;组织教师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3、每个班每学期两次课题园级研讨活动,每学月召开一次课题组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各课题教育研讨会。

  四、幼儿园教育科研的激励

  1、对课题研究人员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记入本人的业务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评特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2、对开展工作积极、认真的课题组成员,期末考核享受一定的加分待遇。(详见《新都区机关幼儿园教师考核细则》)

  3、通过专家鉴定,顺利结题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课题,学校根据情况对课题组成员设立研究贡献奖。

  4、对获奖、发表的课题论文,对结题获得各级**或主管机构奖励的课题及其它成果,按教师单项奖励条例实施。

  5、对进行个体研究的教师,学校根据其成果大小、类别、级别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五、 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由幼儿园直接拨给,主要解决两项费用:课题资料费和科研成果评奖所需经费。

  六、教研、科研工作制度

  1、针对本园保教工作实际,每期选择1-2个研究专题,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教研活动,积极开展科研实验,指派专人负责设计科研方案,并组织实施。

  2、保证每周二小时教研活动时间。围绕研究专题内容学*交流现代化教育思想、理论,了解最新教育信息,做好教研学*记录,积极开展教育实践研究活动。

  3、教师、保育员要按时并认真参加研究活动,踊跃承担研究任务。针对教育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和思想,敢于争论,勇于探索、创新,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4、主管领导在研究活动前必须熟悉了解研究内容,确定研究方法,做好充分准备,保证研究活动的目的性和有效性。

  5、每学期对教研科研工作实效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和总结。积极撰写自己教研工作的经验论文、经验总结,并在园内交流,以促进相互了解和提高。

  七、教研组活动管理制度

  1、每月组织一次教研活动,由课题组长和教研组长主持。

  2、组织学*教育理论、上级下发的文件;学*外地的先进经验、与课题有关的科研信息。

  3、定期研究课题及学科教学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作为教科研攻坚主题。

  幼儿园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2

  1教研组长教研活动工作制度

  1、每学期开学前2周内完成教研计划,并于教研组长会议中做交流。

  2、按教研计划实施教研活动;根据教研情况及时对计划做出修改、调整、实施。

  3、每次教研活动中要做到:

  (1)活动之前有准备:教研活动备课、教研活动之前都让教师了解教研活动的内容、与教师沟通、物质准备等。

  (2)活动之中有主题:在教研活动中组长要注意调控整个活动的节奏,围绕主题展开讨论,不偏题、离题。经过激烈的辩解、讨论后,组长要善于归纳总结,把教师中的零星观点汇总、整理成本次活动的讨论成果,并提出1—2个思考题,让教师回去作进一步的思索。

  (3)活动之后有思考:进行教研反思,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反思后的具体 落实、跟进。

  4、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做好实践活动小结。

  5、每周认真负责查阅教师的计划制定,给予适当指导。

  6、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交流教研组工作,分析教研现状,解决教研存在问题。

  2教师教研工作制度

  1、完成每学期的工作安排,态度认真。

  2、参加教研活动时,做到人到、心到、口到,积极发言并作好认真的准备。

  3、在每次教研活动中要做到:

  (1)活动之前有准备:知道教研活动的内容,并根据内容寻找相关的理论文章、阅读书籍,预先有准备,做到有话可说。

  (2)活动之中有主题:教师可以从不同的角度阐述自己的看法,形成争论、辩解的氛围,做到有话善于说。

  4、能按要求定期完成案例,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进行制定;并定时张贴每位教师案例,有教师参与对案例做出评议打分。

  3会议制度

  1、每月1次月工作总结会议、1次核心组会议、两周1次大教研活动、小教研活动、教研组长会议。(书面)

  2、参加会议不迟到、中途不擅自离开,会议中不接听手机;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请假。

  4教师学*制度

  1、组织全园教师定期学*教育理论、政策、法规等。

  2、自学学*内容,在小教研中展开有主题有中心的交流,做好记录。

  3、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5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幼儿园备课计划的不断完善和调整,以及组长针对教师备课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教师在不说明情况之下,必须按照教研组长的要求重新将计划做出修改和完善并上传,备课计划必须在教研组长通过之后方可以进行实施。

  2、教师在认真完成备课内容后、周五之前将周计划、日备课计划上传教研组长。

  3、观察与反思与月计划每月月底前完成一起上传教研组长。

  6教学实践与观摩制度

  1、教师必须根据幼儿园园本研究的工作开展教研活动,同时明确教研实践活动是提高教师专业化水*的途径,必须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实践。

  2、在开展二课三反思活动、实践活动之前每位教师都需做好讨论的准备,以及实践活动之后必须做出评析、反思;对观摩的活动进行评析、反馈。

  3、教师实践活动是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之一以备存档。

  7园本培训制度

  1、有针对性的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学*,并邀请专家前来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参加教育学院和园安排的外出业务学*和技能学*任务。

  2、接受培训的教师根据需要定时定期的进行展示汇报培训结果,并保证展示汇报质量。

  3、作为园内的骨干教师、教研组长、积极分子要主动接受和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并在与姐妹园开展结对的活动中,认真完成园内所需的对外实践展示和实践交流活动。

  8园本研究奖惩制度

  1、鼓励教师进行本科学历的自我培训学*,凡在现任园长任职期间,完成本科学业的教师,可报销学费:全额1/3。

  2、在区级、市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交流的经验论文、教学活动设计、教育教学案例的,给予1篇10分奖励,以此类推。

  3、园内大活动:实行自行申报和级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实行,计划实施的加5分,由园内推出计划实施的再加5分。

  4、大教研实践活动:主动代表级组加10分、级组推荐加5分。

  5、教学评比活动:级组推荐园内评比加10分;园内推荐支部评比加15分;园内推荐区里评比加20分。获得名次: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6、接受园级对外展示工作、汇报工作、交流工作按照工作量、强度、性质加5分、10分、15分、20分。

  9教研档案管理制度

  1、园内所有活动包括资料:活动计划、照片、活动记录、活动反馈。

  2、学期结束,各部门及时整理资料归档,遗漏的及时补足,并交由专人负责。

  3、凡归档资料,无特殊原因不得外借;需要外借的,必须经由园领导同意,出写借条:说明原因、归还时间。

  10教师工作考核、考评制度

  1、严格执行考核分配方案,教师可对本人当月考核提出疑惑问题,园长给予解释与解答。

  2、 实行一年一考、一人一考制度,考核不得与其他教学活动合并进行,每位教师必须对考核教师做出事实评析、公正打分。教师在考核中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必须经过考评小组的商议讨论,给予答复。

  3、年终考评由月考评、业务考评、年终考核三者综合而得。

  4、教师对管理、教学、制度有意见或建议,可向本级组、本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提出上传至园长,经园民管会讨论,给予答复。

  幼儿园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3

  为加强和完善幼儿园教科研课题的管理,使课题研究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园级以上课题研究的水*和质量,较好地发挥教科研对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园办学水*,促进“科研兴师”和“科研兴园”。

  1、成立教科研组,明确职责,做到有*期、远期科研工作计划。 *期:(学期、学年科研工作计划); 远期:三年科研规划,期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期末有总结。

  2、课题的确定应遵循超前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等原则。针对教育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本园的实际出发,围绕教育的目标、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组织形式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验研究。

  3、教师选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已有的条件,力所能及,应先选择那些范围较小的,较容易解决的问题,易出成果的课题,应尽量和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密切结合。

  4、从幼儿园科研规划课题指南或本园承担的区、市级课题的子课题选题研究。

  5、凡是课题申报成功或被立项,项目负责人应对课题开展定期的专题探讨,发动组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汇报课,反映研究的情况,并及时做好阶段性成果或课题的总结性论文,力求取得成果。

  6、幼儿园对教师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考核,教师教科研资料考核成绩、教师论文发表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先进教师以及晋升职称的重要参照条件。

  幼儿园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4

  一、每期安排四次学*和教研活动时间。

  二、学*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三、外出学*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并主动向领导汇报。

  四、各年级组根据幼儿园计划的培养目标,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研计划,定期组织学*与讨论,并在实践中探索,不断交流总结经验,使教研活动有针对性,有特色性。

  五、园长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计划、教育笔记。

  六、每学期进行一次园、班级全面总结。并将其载入个人档案资料。

  幼儿园教研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三:

  一、成立教研活动领导小组,每学期开学时制定教科研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二、定期开展业务学*,每位教师准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必须向园长请假。

  三、学*研讨时做到严肃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闲聊,积极参加讨论,认真做好记录,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研氛围。

  四、每学年组织全园性观摩活动、教师基本功观摩展示活动一次,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对每位教师的基本技能、组织活动等情况进行评议,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五、各班段教研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时的备课、研究等工作。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教育教学计划、检查保教人员一日组织活动或某生活环节的情况,及时与保教人员交换意见。

  六、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七、教研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各班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并给予指导。

  八、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九、每年设法组织教师轮流到先进幼儿园参观、观摩教学活动,开阔视野、取长补短。外出学*时,事先准备好笔记本,不迟到、不早退,做好记录,主动向领导汇报,并负责传达学*内容,写好专题体会一篇。

  十、教师要重实践、勤反思、善总结,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要撰写一篇教育教学或教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经验材料的教师,按幼儿园奖励制度给予奖励。

  十一、每位教师每月完成一份比较高水*的教学案例(包括设计意图、执教班级、执教者、活动预期目标、材料准备、活动重难点以及反思)。

  十二、教研活动领导组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部署或总结全园的教研活动。

  十三、教研活动领导组要做好每学期教研活动的总结工作。

  幼儿园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5

  教研组作为教师学*的阵地,是提高保教水*的重要手段之一。教研制度的建设是有效地开展教研活动的保障,幼儿园在民主商议的基础上,明确规定了以下制度:

  (一)学*研讨制度

  1.每学期安排教师外出学*;有针对性的个别外出培训学*;

  2.每周一12:40进行业务学*,组织全园教师定期学*教育理论、政策,结合课题邀请专家讲座,开展专题研讨活动等。

  3.每周三12:40进行阶段教研组活动,审议教育计划,解决日常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修改教学主题。

  4.每月每阶段开展一次课题会议,讨论课题研究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商讨各种应对措施。

  5.每周1次集体备课,研讨主题及日计划的制定,促进班级之间的交流。

  6.准时参加业务学*,不迟到、早退(会议开始后进入场的作对待学*的态度问题纳入考核),学*时间有事要请假(作为学*考核)。

  7.学*、会议前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学*时带好学*材料,做好学*笔记。

  8.学*、会议时思想集中,遵守纪律,尊重别人的发言,不看与学*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

  9.会议(或者学*)时间关掉手机或把手机调至振动,无特殊情况不打电话,不接电话。

  (二)教学观摩制度

  1.每学期开展一次全园性的教学观摩活动,由业务园长和领域组组长牵头,运用观摩、评析、反思等形式,针对某一领域或学科开展教研。

  2.常态课由阶段组长组织在小范围内经常性开展教学观摩。

  3.每月执行园长听、评课制度及教师听评课制度。

  4.园内的公开课活动,教师积极参加,有特殊原因执行请假制度。

  5.听课时,不带水杯进活动室,关掉手机;会议时可把手机调至振动,无特殊情况不打或接听电话。

  6.听课时思想集中,遵守纪律,尊重别人的发言,不交头接耳,不看与学*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

  (三)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开展新教师“五课活动”

  2.积极实施“一二三”培养工程

  3.积极参加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学术带头人的评选。

  (四)交流、汇报制度

  1.每月上交两篇教育教学随笔,每月上交教研课题记录。

  2.每学期上交一份案例分析等,进行交流、汇报。

  3.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完成一篇教研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经验材料的教师给予一定奖励。

  (五)检查考核制度

  1.阶段教研组长每周检查一次备课本及各类教研活动笔记等并给予指导。

  2.每月进行一次“六认真”考核。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3)

——幼儿园员工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幼儿园员工管理制度 1

  一、保教人员道德规范

  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和任务。

  2、认真学*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改,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自身综合素质。

  3、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事,兢兢业业,奉献在岗位上,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能愉快、活泼、健康地成长,确保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4、以身作则,以礼待人,和气以诚交往,做幼儿的表率;仪表端装、言行举止要符合职业要求,一切都要有利于教育幼儿,服务家长,为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服从领导,遵纪守法,严守劳动纪律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爱园如爱家,自觉维护集体利益、荣誉,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尊重他人、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当班制度

  1、严格按照园内制订好的幼儿作息时间表和教育计划组织好各项活动。

  2、当班时间不做私事、不离岗位、不闲谈;不做与本职责无关的事情,不与家长或亲友长时间谈话。

  3、按计划进行幼儿一日生活领导,如要改变当天活动内容,需经分管教育领导批准方可。

  4、上班时间不随便打私人电话,当班期间手机关掉或调到震机,幼儿活动和睡眠期间不得在活动室和睡室打、接电话。

  三、考勤制度

  第一条 总 则

  考勤是对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出勤和劳动纪律进行考核的量化指标,严格的考勤是全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的保障。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二条 考勤规定

  1. 员工每日按规定时间打卡入园;

  2. 不允许代他人打卡;

  3. 每月月初由办公室负责制定上月考勤表,并予以公布;

  4. 财务室根据考勤表计算每月工资,交至园长审核发放;

  5. 员工请假请参照请假制度;

  6. 员工要按作息时间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

  7. 每个员工的薪酬实行保密制,不得相互询问。

  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工

  1. 迟到

  每月累计迟到一次(15分钟以内),提出警告;迟到两次,罚款50元;迟到三次及以上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则直接辞退。

  迟到达15分钟以上则按事假处理,扣除当日工资。

  2. 早退

  员工无任何理由私自提前下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发现两次及以上则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直接辞退。

  3. 旷工

  员工不请假,无故旷工,发现一次则直接辞退。

  第四条 附 则

  1、本制度由幼儿园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

  2、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员工管理制度 2

  1、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准时上班,做好交接班手续。

  2、要保管好长短棍、辣椒喷雾、强光手电等防御设备,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身穿制服,仪表端庄,礼貌待人,禁止穿拖鞋。严禁酒后上班、疲劳上班或上班时打瞌睡。

  4、学生上、下学期间,维持好校门口 交通秩序,做好学生疏导工作。

  5、明确幼儿园突发事件处理程序,沉着应对、果敢处置突发事件,灵活处理应急情况。

  6、严格履行来访人员准入、登记手续,认真盘查校门口闲杂人员,了解来校意图,细心观察其行为去向。

  7、每天上下学,要开好、关好防盗门、各科室门锁,并检查门窗防盗设施是否牢靠。

  8、严格执行幼儿园24小时执勤巡查制度,严密监视报警系统及其他监控设备。

  幼儿园员工管理制度 3

  1、在编人员每学期给予两天看病调休,编外人员每学期一天看病调休,调休必须不影响带班、教研、政治学*等情况。调休以半天为起点,调休冲病假必须在病假当天提出,过时一律不作调休。

  2、带班迟到不作调休处理,进班教师迟到不能用调休单抵付,除按规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担。空班迟到可用调休单抵付,但需在当日向园长说明原因。

  3、后勤人员(保育员、食堂、保健、财务)必须自行协商安排好工作,经领导认可后方可调休,调休以半天为起点。

  4、病假需医生证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园方,须持假者在病假结束前一天做好续假手续。在编人员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连续病假满2个月以上,按长病假处理,长病假者按国家规定,期间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学期最多不超过2天。

  5、教师不能自行调课,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如有此发生延误工作的情况(未安排好代课老师、未移交备课等)扣去考核分。

  6、教工外出开会、培训等,需出示相关通知、证明,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但要保证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时在考勤册上做好记录。

  7、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8、教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遇必须由本人料理的突发急事,当事人需向领导请假,经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园。

  幼儿园员工管理制度 4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生命与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

  第二条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实行来客来访登记,经门卫或园长允许后在传达室等候接待。不得随意进入教室。

  第三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准确无误。

  第四条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时施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严禁幼儿触摸电器开关、电热设备。严禁幼儿去锅炉房、厨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条教育幼儿遵守纪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经老师允许并有老师监护。

  第八条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被接错。

  第九条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秩序井然。

  第十条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里,饭菜经降温处理后再用。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饮食安全

  第十二条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件上岗,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的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三条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四条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要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加工用具、容器、餐具要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服、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三、药品安全

  第十八条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分类存放,要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第十九条給幼儿服药时要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第二十条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不得随意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要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二条医务人员要提高医疗保健和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

  四、活动安全

  第二十三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时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要备药箱跟随。

  第二十四条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和心理特点,不能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组织幼儿活动时,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密切监护活动全过程,不得闲谈或擅自离开,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教师或保育员交接班时要点清人数,记入档案,防止出错。

  第二十八条加强纪律教育,提高防火、防水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各项安全工作均有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副职具体抓落实,本着“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第三十条建立各项安全工作档案、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幼儿园员工管理制度 5

  1、每月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园级)、教研组每学期不少于12次,业务学*每周1次。活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无特殊情况下不请假。活动前准备好有关资料,认真讨论发言,做好活动笔记。

  2、 活动要求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更新教育观念,优化教育行为,积极创新,不断提高保教质量。

  3、 内容要求

  1) 教研活动以《纲要为指导》,以贯彻《纲要》、进行教学研究为重点,以提高保教重量为目的。

  2) 学*教育理论和本专业理论,不断充实现代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提高全园教师的理论修养。

  3) 通过学*、观摩、交流、评议、讨论、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将正确的教育观念转化为教学实践的.能力。

  4) 学*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通过课题计划的交流,课题观摩、成果交流、评比推广,增强科研意识,提高科研水*。不断完善教科研管理制度,加大科研实施力度,争创市级和嘉兴市级以上科研成果。

  5) 根据要求或本园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教师教育基本功及技能技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

  6) 积极开展各类小、中、大型幼儿活动竞赛,(各班、各组每学期2次以上,园级1~2次)丰富幼儿生活,给每位幼儿提供参与的机会。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4)

——幼儿园园长考核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幼儿园园长考核管理制度 1

  幼儿园规章制度不仅是幼儿园管理的需要,而且也是进行教育的需要。为了让我园适应新的教育机制的改革,增强幼儿园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益性,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实行保质保量,多劳多得的原则。以制度约束人,采用经济手段激励保教人员,提高办园质量,为此,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教师工作制度

  1、一日内的作息制度:(详见作息时间表),教师出勤,早上7:00分签到;早操除了下雨9:00准时进行,否则算工作失误一次,下午幼儿没有完全离开教师不得离开,下班时间到了还有幼儿要做好交接手续才可离开,否则作违规一次扣20元。(上班后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算违规一次。)

  2、教师请假制度:半天由园长批准,半天以上请示学校领导,按学校制度执行。提前请假,并具备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上班后使用普通话。

  4、教师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情况: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观察了解幼儿,依据规定的课程标准,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格执行作息制度表,因人施教。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与当月绩效工资挂钩。

  5、严格执行园内的卫生、安全保健制度。知道并配合保育员理本班幼儿的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班内发生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时的轻重来处罚。扣币为10、15、2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发工资50——100元,同时算作工作失误。)

  6、幼儿活动、喝水、取暖、上厕所等,教师和保育员一起组织,严格监督,凡有违规现象,算作工作失误,扣币2元。

  7、教师在上课期间,凡有坐其位而不谋其职,离岗,串岗现象者,算作工作失误一次,扣币20元。对安排的工作未完成的计工作失误一次。

  8、要经常与社会、家长保持联系。反馈意见的好坏与教师的津贴挂钩,违规一次扣币50元。

  9、值周教师负责对一天的考勤,教师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幼儿做操的一切准备。协助园长安排一天的工作。

  10、对园内的集体活动不参加者,算违规一次,扣币50元。

  11、严格执行园内安全卫生保健制度,负责幼儿一天内的各种常规安全,同教师一起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凡有安全事故发生,视其情况扣币15、25、35元。(造成严重影响者扣发工资。)

  12、老师和保育员负责幼儿的着装,保持幼儿的个人清洁卫生,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设备用品。

  13、保育员一起负责幼儿入厕、喝水、午餐。保育员午餐在本班教室用,一边看护幼儿一边用餐,保证幼儿的安全。

  14、保育员和老师责幼儿园内一天的清洁卫生保持。

  15、保育员和老师组织幼儿午睡时,不能在教室里睡觉以及做其他手工活动,必须对幼儿的身心发展和健康安全负责。(凡是发现幼儿被子无人盖,无人管,午睡离岗,串岗现象者一次,扣币20元。

  幼儿园园长考核管理制度 2

  1、各班老师开学一周内,必须交详细的幼儿花名册。如有增减,随时上报,每月对全班幼儿家一次。

  2、按要求做好家工作

  1)每期开学前,对本班幼儿进行全面家一次。

  2)每期上门家一次。

  3)根据幼儿情况,随时与家长交接意见。

  3、教师应了解本班每个幼儿健康状况、个性特征、家庭教育环境,有针对性的开展家长工作。

  4、教师应按时向家长馈幼儿在园发展情况。

  1)、全园各班间月以书面形式馈教学内容。

  3)、新学期的第一天,对新来幼儿家长进行电话联系,报告幼儿在园情况。

  5、对每天缺勤的幼儿,教师要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做好记载,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6、办好每期的家园栏。

  7、幼儿园每期召开家长会,家长开放日活动一次。

  8、凡幼儿重病住院治疗,班枷师应上门看望。

  幼儿园园长考核管理制度 3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严格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次。有消化道传染病和伤寒、结核、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病原携带者,坚决隔离,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时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注意个人卫生。

  四、坚决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1、食堂容器(包括菜盆、汤桶等)每餐沸水后煮30分钟。

  2、碗、匙、筷子等物品每餐维持高压蒸汽消毒30分钟。

  3、塑料制品用1:30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钟再用清水清洗干净。

  4、蔬菜浸泡半小时以上,以防残留农药。

  五、做好“三防”与“四隔离”工作。采购员、保管员、工作人员都要各尽其责,严防食品腐烂变质,把好“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

  幼儿园园长考核管理制度 4

  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体教师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秋季上午8:00——11:00,下午2:30——4:30,夏季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全勤的教师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或不按时签到等现象的,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0元/次,并扣全勤奖,随意离岗扣工资50元/次,并扣全勤奖,旷工者扣100元/次,并扣除当月的全勤奖,吃早饭一次扣10元,不扣全勤奖,不按作息时间到指定地点做早操,一次扣10元,不扣全勤奖,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例会、教研会缺*一次扣10元,不扣全勤奖。事假每天扣1O元,并扣当月全勤奖,病假一天扣5元,并扣除当月的全勤奖,病假一周以上(以区级以上诊断为依据,住院治疗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酌情处理)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假日规定执行。

  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无安全事故发生的教师每月发给安全奖50元,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并扣除当月安全奖,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的医疗费用,并扣除当月安全奖。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从学校走失,属教师严重失职,扣除工资200元/次,并扣除当月安全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结果由学校领导商议后论处。

  4、卫生工作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大扫除。班级两室卫生及走廊卫生整洁,地面、窗台擦干净,物品各归其位,没有灰尘,一处不整洁扣10元,不扣全勤奖

  5、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6、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8、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9、孩子在室内外活动期间(如滑梯.玩具、操场)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幼儿有不舒服的情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10、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11、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值班时间,不能随意离开孩子的视线,不能把幼儿独自留在教室或门卫室,不能将孩子随意交给他人,若需委托他人看管,需履行幼儿交接手续,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12、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教师要认真备课,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严禁幼儿带尖利的物品、玩具,面包、饮料、药入园,并做好详细的记录,课前必须清点幼儿人数,对无故缺*的幼儿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每天详细记录孩子出勤情况。

  13、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中一月公布一次考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年终评比条例中.、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幼儿园园长考核管理制度 5

  1.全体保教人员有健康检查卡,每年体检一次。患有传染病或肝炎带菌者,在未治愈前必须调离工作岗位,治愈后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回园正常工作,并每年复查一次。

  2.新调进保教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调入。

  3.保教人员要按防疫部门要求预防接种,不得遗漏。

  4.保教人员家中如有麻疹、水痘、猩红热、传染性肝炎等传染病者或接触过以上传染病患者时,必须报告保健医生酌情处理。

  5.保教人员连续三个月以上离开工作岗位,要重新进行体检,健康者方可继续工作。

  6.保教人员经常保持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勤剪指甲。

  7.不准和幼儿接吻,工作人员用具要和幼儿用具严格分开。

  8.不允许教职工睡、坐幼儿床铺。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5)

——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五)份

  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保卫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允许后方可入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

  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2、饮食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3、药品管理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4、活动安全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组织幼儿游泳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

  第四章 学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

  第五章 学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第六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条 结余指学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结余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条 修购基金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可转入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第三十条 职工福利基金可按事业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规定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条 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学生贷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住房基金是由学校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住房补贴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立其他专用基金。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设帐户、单独核算”、“区别性质、专款专用”的原则。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八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是指学校及二级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限额,必须严格执行***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

  2、银行存款是指学校及各二级核算单位必须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学校银行帐户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对独立核算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校办企业,经校财务处审核批准,可在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的变动或撤消须报经校财务处批准。

  学校及校内各二级单位的银行存款户应按不同帐号设立银行帐,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时、定期逐笔核对相符,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帐项。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第三十八条 应收及暂付款是指学校应收未收或暂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停滞在结算过程中的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学校应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必须及时、定期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促使应收及暂付款及时收回和报销,不得长期挂帐。对校内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占用应收及暂付款,如差旅费借款返校超过半个月,汇出款项超过两个月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财务部门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可在个人工资和单位预算指标中扣还。特别要加强对离校人员的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学校应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制度,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属个人原因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原因,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未经审核批准,财会人员不得私自核销坏帐损失。

  第三十九条 借出款项是学校借给校内附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和校办产业)的各类周转金性质的款项,一般借出期限为一年以内。

  借款单位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学校借款。对逾期不还学校借款的单位,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学校将对单位领导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从其相关经费中予以扣还。

  第四十条 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过程中而购置的各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公用品等。 学校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对材料的'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采购、验收、保管、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校财务处。

  第二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学校财务部门会同有关分管部门制订。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专用设备是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各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具、计算机、空气调节器、一般文体设备等。

  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院系、单位、科研课题组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五类中的固定资产。

  第四十三条 学校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分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要经过有效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购置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成批量或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和进行招投标制度,以降低购置成本,减少浪费,防止学校权益受损。

  第四十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经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鉴定后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设备处核销固定资产帐。对单台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报废、转让,需上报***批准,20万元以上的需报***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入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费用后全部转入学校修购基金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节 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十八条 学校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下由有关分管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及各分管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应维护学校的利益,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

  第四十九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费用计价;自研的无形资产须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可按捐赠方提供的反映其价值的资料入帐,若无资料可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入帐。

  第五十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应当严格审批程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学校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节 学校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五十二条 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学校对外投资主要分为经营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种。经营投资是指学校出资兴办的校办企业或与其他企业联办的合资、合作企业;债券投资是指学校通过购买债券方式进行的投资,包括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各类债券。

  第五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不得用国家财政拨款和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第五十四条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法定评估机构由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委托和聘请。

  第五十五条 学校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学校重大对外投资行为(含对校内投资)应当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门批准或备案。对外投资属于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资产的划转手续。学校二级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本单位的对外投资,确需对外投资的,应先将方案报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初审,认为确有必要或可行的,再报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第五十六条 学校必须明确自身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学校各单位及被投资企业和单位不得使用学校的资产从事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

  学校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和投资回报制度。

  学校对校内各单位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用资产超出学校核定的部分实行有偿使用。

  第九章 学校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五十八条 借入款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其他部门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周转等。

  第五十九条 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借款规模,事先制订详细的借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必须经过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同时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确保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证借入款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学校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向金融机构和外单位借款,不得向社会公众集资,不得给所属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将银行帐户或营业执照转借他人或变相转借他人。

  第六十条 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及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及时清理和结算。

  第六十一条 应缴款项是指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类款项。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学校的款项,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十二条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代管款项主要内容包括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挂靠学校管理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议费等。代管款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属于学校,但应将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报财务处备案,并作为核算的依据。学校财务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第十章 学校内部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学校内部机构经学校批准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内部财务清算。

  内部机构进行财务清算时,学校应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对被清算单位的财务、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各项财产、债权和债务帐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四条 被划转、撤并的内部机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校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后呈报校长审批,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内部机构,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2、撤消的内部机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债权的追索原则上由原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

  3、合并的内部机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按规定进行调配。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五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报告制度。对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应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和校财务处的要求,定期向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报送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真实性进行检查,以保证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

  第六十八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的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费用支出增减率等。

  学校二级财务机构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由校财务处统一设置和修订,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内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

  第十二章 学校内部财务监督

  第七十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全校各单位必须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的财务监督。

  第七十一条 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对二级会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

  建立健全校各财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对学校二级会计机构和学校投资控股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

  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向金融机构借贷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均应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定期在有关会议上通报学校财务状况和预、决算情况。

  对会计资料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和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维护其正当权益。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责任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3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十二点前算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 ,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有当班老师自己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值班老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4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超过一天(按基本工资扣除双倍),注:请半天假(在中午十二点前算半天)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5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0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谈一切无关工作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绝对不能离开孩子,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四、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烫伤。抓伤等)有上述情况,有当班老师自己负责,接送期间孩子在园内发生责任事故的,则有值班老师负责。

  五、班中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5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10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上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

  第六条 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

  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

  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

  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

  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

  6.负责对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

  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

  第七条 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条 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

  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

  第四章 学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 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

  2、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

  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

  第十六条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

  第十七条 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

  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

  第五章 学校支出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九条 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

  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

  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

  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十条 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 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中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涉及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发放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维护财经纪律,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校财务处报告。

  第六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五条 结余指学校年度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六条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七条 学校结余除专项资金结余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全部转入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前或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八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勤工助学基金、住房基金和其他基金等。

  第二十九条 修购基金可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

  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可转入修购基金,专门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第三十条 职工福利基金可按事业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照其他规定提取,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待遇等支出。

  第三十一条 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是按照规定从教育事业费和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学生贷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住房基金是由学校按照国家的房改政策出售住房所取得的收入形成,用于建设职工住宅、住房补贴及其他支出。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立其他专用基金。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设帐户、单独核算”、“区别性质、专款专用”的原则。专用基金统一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和核算,并按照规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八章 学校资产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借出款、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

  1、现金是指学校及二级核算单位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库存现金数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准的限额,必须严格执行***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

  2、银行存款是指学校及各二级核算单位必须按照《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银行帐户,学校银行帐户归口财务部门管理。对独立核算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校办企业,经校财务处审核批准,可在金融机构开设银行帐户。银行帐户的变动或撤消须报经校财务处批准。

  学校及校内各二级单位的银行存款户应按不同帐号设立银行帐,必须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及时、定期逐笔核对相符,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帐项。

  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制度,不得坐支现金。

  第三十八条 应收及暂付款是指学校应收未收或暂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停滞在结算过程中的资产,体现为学校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债权。

  学校应加强对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必须及时、定期对应收及暂付款进行清理、结算,促使应收及暂付款及时收回和报销,不得长期挂帐。对校内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占用应收及暂付款,如差旅费借款返校超过半个月,汇出款项超过两个月未办理结算手续的,财务部门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可在个人工资和单位预算指标中扣还。特别要加强对离校人员的应收及暂付款的管理,以免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学校应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建立坏帐核销制度,对于确实无法回收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若属个人原因应追究个人的责任,若属非个人原因,应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未经审核批准,财会人员不得私自核销坏帐损失。

  第三十九条 借出款项是学校借给校内附属单位(独立核算单位和校办产业)的各类周转金性质的款项,一般借出期限为一年以内。

  借款单位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归还学校借款。对逾期不还学校借款的单位,在催还无效的情况下学校将对单位领导人给予行政处罚并从其相关经费中予以扣还。

  第四十条 存货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过程中而购置的各种器材物资,包括专用材料和物资、低值易耗品、文具办公用品等。 学校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活动正常进行,必须加强对材料的管理,物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材料采购、验收、保管、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学校材料物资的安全完整。

  各单位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校财务处。

  第二节 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学校财务部门会同有关分管部门制订。

  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校办产业用房、库房、学生宿舍用房、职工宿舍用房、食堂、招待所用房及其他用房;建筑物包括道路、桥梁、运动场、停车场(库)、纪念碑或塑像、水塔水池、围墙等;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水、通气、通油管道、通讯、有线电视线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专用设备是指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设备,如电教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医疗、体育器械、交通工具等。

  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的各种通用性设备。如办公用家具、计算机、空气调节器、一般文体设备等。

  文物及陈列品是指学校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文物、古物、字画、纪念物品等。

  图书是指学校图书馆及院系、单位、科研课题组储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类书籍、期刊和杂志。通过光盘、磁盘存储的电子出版物亦作为图书管理。

  其他固定资产是指没有包含在以上五类中的固定资产。

  第四十三条 学校财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资产分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制度。学校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要经过有效的论证和可行性研究,避免重复购置而造成资源的浪费。

  第四十四条 学校对成批量或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集中采购制度和进行招投标制度,以降低购置成本,减少浪费,防止学校权益受损。

  第四十五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经单位申请,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室与设备管理处等有关部门鉴定后经相关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设备处核销固定资产帐。对单台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报废、转让,需上报***批准,20万元以上的需报***批准。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纳入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在支付必要的清理费用后全部转入学校修购基金专款专用。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三节 无形资产管理

  第四十七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十八条 学校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统筹管理下由有关分管部门归口管理。学校及各分管部门应建立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充分发挥无形资产的效益,保证无形资产的完整,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学校各单位和个人应维护学校的利益,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

  第四十九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外购的无形资产应以实际支付的费用计价;自研的无形资产须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按实际发生的有关费用计价;接受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可按捐赠方提供的反映其价值的资料入帐,若无资料可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入帐。

  第五十条 学校无形资产的转让和投资应当严格审批程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计入事业收入。学校为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节 学校对外投资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对外投资是指利用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向校办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投资。

  第五十二条 按照投资方式的不同,学校对外投资主要分为经营投资和债券投资两种。经营投资是指学校出资兴办的校办企业或与其他企业联办的合资、合作企业;债券投资是指学校通过购买债券方式进行的投资,包括购买国库券和其他各类债券。

  第五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为前提,不得用国家财政拨款和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资产进行对外投资。

  第五十四条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法定评估机构由校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代表学校委托和聘请。

  第五十五条 学校所有的对外投资项目都必须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学校重大对外投资行为(含对校内投资)应当经过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门批准或备案。对外投资属于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应按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资产的划转手续。学校二级单位不得自行决定本单位的对外投资,确需对外投资的,应先将方案报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初审,认为确有必要或可行的,再报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

  第五十六条 学校必须明确自身与被投资企业或单位的产权关系和经济关系,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学校各单位及被投资企业和单位不得使用学校的资产从事期货、股票等高风险投资。

  学校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和投资回报制度。

  学校对校内各单位使用的教学、科研、行政用资产超出学校核定的部分实行有偿使用。

  第九章 学校负债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负债是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第五十八条 借入款是指学校因借贷行为而形成的负债,指学校向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其他部门借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科技开发、校办产业周转等。

  第五十九条 学校因事业发展需要借入款项时,应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控制借款规模,事先制订详细的借款计划和还款计划,必须经过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同时要加强对借入款项的管理,确保其按规定的用途使用,提高使用效益,保证借入款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学校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向金融机构和外单位借款,不得向社会公众集资,不得给所属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不得将银行帐户或营业执照转借他人或变相转借他人。

  第六十条 应付及暂存款项是指学校因未及时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而形成的一种负债。

  学校各单位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项的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保证及时清理和结算。

  第六十一条 应缴款项是指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税务及主管部门的各类款项。

  学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各类应缴学校的款项,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十二条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代管款项主要内容包括党费、团费、工会会费、挂靠学校管理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议费等。代管款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不属于学校,但应将有关经费管理办法报财务处备案,并作为核算的依据。学校财务因履行管理工作,征得委托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第十章 学校内部财务清算

  第六十三条 学校内部机构经学校批准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内部财务清算。

  内部机构进行财务清算时,学校应成立清算工作小组,对被清算单位的财务、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各项财产、债权和债务帐目,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等工作,并妥善处理好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四条 被划转、撤并的内部机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校财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查后呈报校长审批,分别按照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内部机构,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2、撤消的内部机构,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债权的追索原则上由原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

  3、合并的内部机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等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财务处和设备处按规定进行调配。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五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建立健全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报告制度。对实行二级核算的单位应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和校财务处的要求,定期向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报送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财务、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真实性进行检查,以保证真实、完整地反映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

  第六十八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的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状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专用基金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九条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经费支出与公用经费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生均费用支出增减率等。

  学校二级财务机构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由校财务处统一设置和修订,以便于分析、考核校内各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

  第十二章 学校内部财务监督

  第七十条 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全校各单位必须接受学校财务处和审计法规处的财务监督。

  第七十一条 学校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具体要求:

  建立健全各级经济责任制、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对二级会计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

  建立健全校各财务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对学校二级会计机构和学校投资控股企业实行会计委派制。

  对重要的财务会计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向金融机构借贷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均应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定期在有关会议上通报学校财务状况和预、决算情况。

  对会计资料不定期进行内部审计。

  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

  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其职责和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维护其正当权益。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责任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6)

——幼儿园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幼儿园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 1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1、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学校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领导;课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处理。

  2、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实践活动,注意积累信息资料,及时报告学校,信息要及时、准确。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幼儿园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 2

  为及时掌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加强对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应对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规、制度制订如下信息报送条例:

  1、班级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组织救护,并立即上幼儿园,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幼儿园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部门领导。

  2、职工发生事故,由幼儿园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事故上报主管部门。

  3、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按程序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4、幼儿园各职能机构,要注意安全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收集,及时、准确报告幼儿园。

  5、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信息要及时搜集、整理登记,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和价值。

  6、治安类情报应逐级上报,信息上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及时、不漏报。

  7、各项大型活动必须向上级机关申请,结束后应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上级审批机关汇报。

  幼儿园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 3

  第一、完成学校下达的课程和重大活动音像制作任务。

  第二、负责双向视频和资源制作授课的录制及其它音视频的录制、转换工作。

  第三、负责录音带、录像带教学资源复制工作。

  第四、负责制定录像课、学校新闻电视片及相关录像、录音节目质量标准和认证工作。

  第五、为学校远程教育资源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负责学校课件制作和应用软件的开发与利用。

  第七、负责学校电视接收和有关节目的压缩、转换及合成工作。

  第八、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日常维护。

  第九、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应的软件调试和使用。

  第十、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田稻网站*台结构设计、功能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十一、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幼儿园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 4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幼儿园信息安全的管理制度 5

  校园网信息发布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主页信息进行管理,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上网资源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一、网管中心负责全校的网络信息和保密工作,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保密和网络安全教育。

  二、对外信息发布。各处室可以申请网络域名和ftp站点(见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需要在学校首页上发布的信息,需要填写“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审查后交由网管中心上网发布。(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8)

  三、信息的阅览与查询。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做好备份并自觉销毁。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者。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6.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者。

  7.网络中心,属我校园网络重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7)

——幼儿园宣传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幼儿园宣传管理制度 1

  1、室内外卫生分片包干,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进行抽查检查。

  2、幼儿玩教具每周消毒一次,一巾一杯天天消毒,餐具餐餐消毒,活动室寝室每日消毒,每月翻晒被褥一次,每月清洗床褥一次。

  3、要求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

  4、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午睡后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要立即隔离。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来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离开幼儿园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应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幼儿园宣传管理制度 2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分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幼儿园宣传管理制度 3

  一、预防烫伤

  1、保温桶、热饭、热菜、热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厨房、配餐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危险区域,进出时须随手关门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误入或跟随教职工混入其中。

  3、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教玩具等设施、设备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墙体的拐角、柱子的棱角、器械边角等要做好软化包装处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保持安全圆滑,不留隐患。

  2、组织户外活动时,教师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及时清点人数,规范孩子的违规违纪行为。

  3、外出活动时,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及可控范围内。

  4、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5、剪刀、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专用材料柜、储藏室内,要放在幼儿够不着、摸不到的地方。

  三、严防异物导入耳、鼻、喉、口、气管等处所造成的伤害(简称异物伤害)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幼儿误把小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耳、鼻、喉、口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口、气管的安全事故时,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在保健医生的协助下进行科学安全的排除。如保健医生或老师都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园长。

  4、每天晨检、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发现后统一收缴,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冻、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误吸入气管。

  6、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佩戴各种饰物。

  7、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零食或不适玩具入园。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消毒液、洗涤剂、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惯,让幼儿学会并养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惯。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对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购进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食品时要索要票据,防止有毒食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购入。

  五、预防走失

  1、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接送制度,在园内安装监控。送孩子入园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方可离开,不得让孩子单独行动。

  2、接送人员要固定,授权委托人的信息要提前输入幼儿园的接送系统和智能监控系统或录入幼儿园的接送登记系统,实行专人专送,专人专接。

  3、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将书面委托交给受托人带回幼儿园,并提前知会园方,否则不与放行。

  4、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儿园大门,并通知园长办公室或当班老师。

  5、进行户外活动回班或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孩子走失。

  6、禁止孩子单独离园。

  7、禁止未成年孩子单独来园接送幼儿,若家长执意要求,须让家长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免除保证,以防事故发生后所引发的连带责任。

  8、预防触电

  9、录音机、手提电脑须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10、电源插座(尤其是接线板)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11、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幼儿园宣传管理制度 4

  一、每天对幼儿、食堂人员进行晨检;

  二、每天供应充足的幼儿饮用水,并对锅炉、水桶、水壶等进行定期消毒;

  三、每周进行一次师幼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专人负责管理幼儿园环境卫生工作;

  五、建立专用保健长廊,及时宣传有关健康教育内容;

  六、成立传染病防止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应急预案,严密关注传染病发生;

  七、健全幼儿接种卡和健康卡,及时记载各项内容。

  幼儿园宣传管理制度 5

  1、幼儿园成立创安领导小组,未保领导小组及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及护校队。安全工作层层负责、落实到人。

  2、及时传达、宣传和学*上级领导有关安全文件,提高老师的安全教育及管理意识。

  3、定期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消防讲座等培训。

  4、建立和执行房屋、设备、消防、防盗交通等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执行食品、药物的管理制度。并落实安全工作每日巡查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卡制度,加强门卫管理,*时要关好门,对来访者进行询问登记,严防幼儿走失。

  6、食堂定点采购,并实行查证制度,四十八小时留样制度。食堂对食物的操作与保存应注意卫生,以免食物中毒。

  七、加**生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消毒制度及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做好春、秋传染病高发期的消毒工作。医务室按时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把好晨检关,以免传染病蔓延。

  八、定期组织教职工进行体检。

  九、利用活动、游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范的教育,防止发生触电、走失、摔伤、烫伤、食物中毒、吞食异物等事故。

  十、定期检查更换重点部门(财务室、电教室、档案室、广播室等)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启动预案。


幼儿园科研管理制度合集五篇(扩展8)

——幼儿园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幼儿园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1

  1.电教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3.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易耗材料,做到财物相符。

  4.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5.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6.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7.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电教设备出借制度:

  1.各类设备器材一律不外借给个人。

  2.贵重仪器、设备及材料原则上不出借。

  3.向园内其他部门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园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园长批准。

  5.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本园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6.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7.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电教设备赔偿制度:

  1.外单位借用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批准人负责追回赔偿款。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

  3.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4.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

  5.赔偿办法,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园长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电教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1.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做维修外,应交后勤部门处理,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园长批准,一万元以上须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及账册。

  5.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幼儿园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2

  为切实加强我园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管理,确保教育信息化和教育现代化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制度。

  一、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管理应定位放置,并由相应专业人员负责保管;要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和固定资产总帐及分类帐;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加强对各种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做好通风、防潮、放火、防盗、防尘、防磁、防腐蚀、防静电、防雷击、防病毒、安全用电等工作。

  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管理因公需要短期外借的,须经分管校长书面批准,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出,用毕及时归还。所有一律不得借予私人使用。

  四、由班级和个人保管的教育技术设备管理,开学初由班主任和使用人填写《设备领用登记表》,办理领用手续,并设专人管理。教学过程中临时所须教学设备,使用人须提前填写《设备使用通知单》,办理使用手续。所有设备均应在学期末归还学校,集中保管。

  五、所有归还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管理均应检查验收,并作出验收记录。对人为损害或因违反操作规程、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应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

  六、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管理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还应建立专门的使用操作记录,随时记载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等情况,设备应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禁止带故障运行,以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七、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管理使用过程中的正常损坏,应及时报修;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经技术鉴定确认后,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及时报废,并办理财产报废注销手续。

  八、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管理的保管人员调离本岗,应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并由有关领导监交,三方签字生效,以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幼儿园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确保学校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为师生的教学、学*、工作提供保障。

  二、范围

  适用于本学院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三、职责

  1、设备使用人是设施设备保养维护的主要责任人,要做好有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及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2、明确总务科专人负责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维修人员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维护好设备。

  四、程序

  维护保养坚持主动检修和日常保修相结合制度,在程序上分为二级。

  一级为日常保养。当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及时填写《报修单》上交总务科;或直接到总务科记录于《日常维修记录本》;急事特办,日常维修总务科将于第二天早上安排专人维护,维护完成后在“完成时间”一栏中签名打勾,部门主管负责确认。

  二级为定期维护保养,一般每学期安排三次(每学期初、期中,期末),由总务科安排专人实施,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幼儿园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4

  一、建立健全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

  对于在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应建立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

  二、定期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对于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安全科应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班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定期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

  三、 安全设施、设备问题的处理原则和程序

  存在的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根据“三定一不推”原则限期处理。发现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应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做记录,同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 、强检(定检)设施、设备的检测维护要求

  强检、密不可分的设施、设备,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于其中的不合格项目,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要定期对强检、定检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证其性能安全合格,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

  五、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重点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对于重点安全设施、设备要缩短检查周期,检查记录要详尽详实。重点安全设施、设备问题应优先予以处理。

  六 、安全设施、设备的报废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报废或更换:

  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和零部件磨损严重,设备效能达不到安全要求;

  2、意外灾害和重大事故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3、国家明令淘汰的或由于技改等原因淘汰的;

  4、维修后经检测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等

  幼儿园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5

  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各车间必须合理使用、安全操作、维护保养、正确维修。

  一、使用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理、结构、生产能力和最高允许使用负荷。

  二、操作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操作技术,并能处理紧急停机故障,会排除一般性机械故障,严禁违章操作。

  三、每台设备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和日常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四、当班的机修工、电工要巡回检查所负责的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五、对设备发生的临时故障,操作工要配合维修工进行抢修,尽力减少停机时间,尽快恢复生产。

  六、设备发生重大事故时要及时上报,由主管经理写出报告,落实责任,采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

  七、设备维修计划由设备负责人编制,正确制定维修计划,保证设备按计划,有步骤的检修。

  八、确定各项修理项目,工作时间,材料消耗的费用及其它预算,报请批准后实施。

  九、设备修理后,需经有关人员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十、设备的保养维修应尽量避开正常操作时间,设备上及周围不得有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或成品;维修完毕后应彻底清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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