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惯,根据《班级管理实施方案》及市两创工作要求,对班级卫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督促本班学生搞好公共区、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政教处组织、带领学生会干部按时检查,不合卫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重新打扫,再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或做相应扣分处理。
2、坚持每周两大扫(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节课),每天三小扫(早、中、晚)的卫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随时可接受检查。
3、实行卫生督促员制度:学生会*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寝室、食堂及校园内检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卫生督促员,督促本班区域卫生工作。发现乱丢乱扔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处理或跟踪到班级个人。经查实将给予破坏卫生学生所在班级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相应纪律处分。
4、公共区要求地面清洁,无果皮、果壳、烟蒂、槟榔渣等污染物;花坛、绿化带无污染,无白色垃圾;大扫除后瓷砖擦洗干净、水沟无污物;教学楼楼梯清洗干净。各班负责所在区域内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任何垃圾;桌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垃圾桶及时清理。各班对本班教室处所丢的垃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要求执行。
7、每月检查的情况作为卫生流动红旗评比依据,期终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XXXX年9月5日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惯,根据《班级管理实施方案》及市两创工作要求,对班级卫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督促本班学生搞好公共区、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政教处组织、带领学生会干部按时检查,不合卫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重新打扫,再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或做相应扣分处理。
2、坚持每周两大扫(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节课),每天三小扫(早、中、晚)的卫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随时可接受检查。
3、实行卫生督促员制度:学生会*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寝室、食堂及校园内检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卫生督促员,督促本班区域卫生工作。发现乱丢乱扔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处理或跟踪到班级个人。经查实将给予破坏卫生学生所在班级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相应纪律处分。
4、公共区要求地面清洁,无果皮、果壳、烟蒂、槟榔渣等污染物;花坛、绿化带无污染,无白色垃圾;大扫除后瓷砖擦洗干净、水沟无污物;教学楼楼梯清洗干净。各班负责所在区域内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任何垃圾;桌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垃圾桶及时清理。各班对本班教室处所丢的垃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要求执行。
7、每月检查的情况作为卫生流动红旗评比依据,期终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
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1、厨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厨房环境卫生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盛装食品的容器,箱柜每日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存放的食品应有标记。
3、生、熟食品分类存放,生熟墩子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
4、冷菜、冷饮制作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门消毒、专柜冷藏。使用前认真检验。
5、建立原料,食品进库登记,检验制度,专人保管,专人检验,先进的先用,杜绝使用变质、腐败原料,食品。
6、成品菜肴上堂前由厨师长,厨师,服务员逐关检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菜肴坚决不上堂。
7、服务人员及厨房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着装,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不留长发、不打赤膊。
8、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不适合工作者及时调离岗位。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规范车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保护全体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况应视情况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合适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 “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保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保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保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保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为了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工作,为全校师生提供质量上乘、环境优良、服务周到的饮食服务,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范围
1.师生的膳食服务;
2.师生的开水供应服务;
3.师生的热水浴服务。
二、甲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对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将饮食服务中心现有的房屋及其各种附属设施、锅炉及其辅机设备以零租赁的方式提供给乙方使用。
3.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乙方反馈.并对反映较多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
4.负责对外有关环保、节能等职能部门工作的接洽与协调。帮助乙方协调与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5.经常督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净化校园内餐饮市场,除了委托给乙方管理的餐饮项目外,严禁以任何方式出现的餐饮售卖点(外招、留学生楼除外)。
6.根据在校统招生实际人数及物价(指燃煤、柴油、用电量)等实际情况,及时核实并调整对乙方的燃煤补贴款额和用电指标。
7.根据学校实际和饮食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负责对饮食服务中心现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维修、锅炉及其辅机设备(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项和报批。
三、乙方的管理职责与权限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细则。
1、卫生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对每一个病人的身体健康负责,不得发生错诊、误诊事故。
2、病员如实向卫生人员反映病情,卫生人员应对症下药,对一些急病员、病情难断定的应及时送院治疗,不得延误治疗时间。
3、卫生室进药渠道要规范,不得将过期、变质的药物用于师生,预防发生药物事故。
4、卫生人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卫生、防疫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防止发生全校传染病事故,影响师生的工作和学*。
5、卫生人员督促有关部门搞好环境卫生、食堂卫生,严防集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为规范车间管理,优化工作环境,保护全体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区公共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由清洁员负全责,并保证公共区域环境清洁、整齐;
2、每天至少打扫一次,特殊情况应视情况增加打扫次数,确保卫生质量;
3、公共区域卫生应每天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应责令清洁员及时清理;
4、墙上除车间或者上级机关指示张贴、悬挂必要的画报、标语以外,不得有污物或其它附着物;
5、区域内物品摆放应做到规范整齐,摆放有序,安排合理;
6、卫生标准应做到无尘土、无积水、无杂物。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
1、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人员自行负责,并坚持每天打扫地面、墙面及办公设备卫生;
2、办公桌面摆放的物品除电脑显示屏、电话、文件架、水杯和办公时间用的文件、纸笔外,不得堆放其它无关物品。下班后,文件、纸笔应放入柜内;
3、办公室物品应摆放有序,有利于安全和工作需要;
4、墙上合适位置只能挂必要的登记本,待办件、跟进件、协办件和必要的办结件,其它文件应当入档入柜,涉密文件必须入柜妥善管理;
5、办公室卫生每周应由车间牵头组织开展例行检查,必要时,应不定期开展抽查。
三、办公区公共卫生间管理
落实卫生间“七无七有一开放”要求,即无纸屑、无烟蒂、无便迹、无尿垢、无污水、无臭味、无蚊蝇,有标识牌、有冲水阀、有照明灯、有洗手池、有消毒液、有卫生纸、有管理制度,并免费对外来人员开放。
1、爱护厕所设备,不得损坏、挪移标识、照明灯具和卫生配套装具;
2、保持卫生间清洁,坚持每天清扫,不留污垢和残物;
3、树立居家意识,大小便后及时冲洗;
4、保障卫生间内用纸和洁厕用品、消毒用品充盈;
5、要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日常卫生用品,保持卫生间空气质量。
四、办公区周边环境管理
1、保持楼道、车库进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积;
2、保持办公区外围属地的环境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
——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10篇)
一、教室卫生要求及奖惩
1、值日生每天按照值日表的安排,三次打扫卫生。
2、打扫时间为早晨6:55之前 中午13:35之前,下午6:25之前。
3、值日生早晨必须认真清扫室内卫生区等卫生,并将地面走廊拖干净,在早中晚规定时间及时倒掉垃圾。
4、擦黑板的同学,要使黑板及黑板槽擦干净,并将讲台收拾整齐,擦干净。
5、每一位同学应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要随意丢杂物,若发现随意丢杂物的同学,我们将进行一定的惩罚,如罚倒垃圾一天,罚擦黑板一天等脏活累活不限。
6、保持位洞的整齐和桌椅的摆放整齐,窗台一律不准放任何物品.离开教室时应主动关窗户,将板凳摆放整齐。
7、宿舍长安排组员进行课间擦黑板,若上课之前黑板擦干净,则罚干一天擦黑板。
8、对口教室打扫用具摆放整齐,最后一位同学应主动将对口教室的门锁上,这点请宿舍长注意,进行检查。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宿舍卫生要求及奖惩:
1、值日生每天按照值日表的安排,按时打扫宿舍的卫生。
2、宿舍卫生打扫时间为6:30——6:40 ,此间,不打扫卫生的学生应当离开宿舍。
女生宿舍奖惩制度
1、女生宿舍只允许出现9.9’和10’出现。
2、若出现9.8’罚室内一天黑板 连续两天罚室内三天黑板。
3、若出现9.7’ 罚室内卫生一天 连续两天罚室内卫生三天。
4、若连续得两次十分(可累计) 可免一次室外打扫, 连续三次则可免一次室内卫生。
男生宿舍奖惩制度
1、每小组(两人)负责区域扣分不得高于0.1。
2、若高于0.1分则一次罚干一天,标准如一 另加倒垃圾(教室内)一天.连续两次, 罚干三天,另加 倒垃圾及拖教室外走廊两天。
3、若无扣分,则免拖室外走廊一次。
星级宿舍奖励。五星级宿舍奖3桶水,四星级宿舍2桶水,三星级宿舍1桶水。
一、教室卫生要求及奖惩
1、值日生每天按照值日表的安排,三次打扫卫生。
2、打扫时间为早晨6:55之前 中午13:35之前,下午6:25之前。
3、值日生早晨必须认真清扫室内卫生区等卫生,并将地面走廊拖干净,在早中晚规定时间及时倒掉垃圾。
4、擦黑板的同学,要使黑板及黑板槽擦干净,并将讲台收拾整齐,擦干净。
5、每一位同学应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要随意丢杂物,若发现随意丢杂物的同学,,我们将进行一定的惩罚,如罚倒垃圾一天,罚擦黑板一天等脏活累活不限。
6、保持位洞的整齐和桌椅的摆放整齐,窗台一律不准放任何物品、离开教室时应主动关窗户,将板凳摆放整齐。
7、宿舍长安排组员进行课间擦黑板,若上课之前黑板擦干净,则罚干一天擦黑板。
8、对口教室打扫用具摆放整齐,最后一位同学应主动将对口教室的门锁上,这点请宿舍长注意,进行检查。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宿舍卫生要求及奖惩:
1、值日生每天按照值日表的安排,按时打扫宿舍的卫生。
2、宿舍卫生打扫时间为6:30---6:40 ,此间,不打扫卫生的学生应当离开宿舍。
女生宿舍奖惩制度
1、女生宿舍只允许出现9.9’和10’出现。
2、若出现9.8’罚室内一天黑板,连续两天罚室内三天黑板。
3、若出现9.7’ 罚室内卫生一天,连续两天罚室内卫生三天。
4、若连续得两次十分(可累计) 可免一次室外打扫, 连续三次则可免一次室内卫生。
男生宿舍奖惩制度
1、每小组(两人)负责区域扣分不得高于0.1。
2、若高于0.1分则一次罚干一天,标准如一 另加倒垃圾(教室内)一天、连续两次, 罚干三天,另加 倒垃圾及拖教室外走廊两天。
3、若无扣分,则免拖室外走廊一次。
星级宿舍奖励
五星级宿舍奖3桶水,四星级宿舍2桶水,三星级宿舍1桶水。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人、定点、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要坚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坚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洗脸,经常坚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一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坚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三、幼儿园甲型H1N1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甲型H1N1流感是由*期出现的新型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人群普遍易感。为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本事和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在师生中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各项防控工作制度和措施,防范甲型H1N1流感在我园内发生传播。开展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教职工防范意识和防范本事;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学校环境的整治力度;认真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消毒等制度;强化报告意识,完善防控、停课的应急预案。
2、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周敏(园长)副组长:杨彩莹
组员:李凤群游玉勤周梦欢黄秀玉黄俊王秀珍
3、全体教职工严格落实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系统,在园建立因病缺课症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重点实施对体温37.5℃以上、伴有咽痛或咳嗽之一症状的患者进行检测,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班主任对其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园领导小组必须立刻启动本园应急预案,园长立即(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门报告。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本事和水*,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校稳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五、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学校内蔓延。
六、突发事件预防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进,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园供给一个安全卫生的学*和生活环境。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本事。
1、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及幼儿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本事。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及家长识别企业管理变质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七、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料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3、出现团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八、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幼儿园做好进进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坚持正常的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团体活动进行控制。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
5、严格执行出进园门管理制度。
6、如十分严重的班级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采取停课措施,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理解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尽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职责人追究职责。
九、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百白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在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在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进托和转托手续。进取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尽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间务必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当月负责班组要及时维修。
二、卫生间务必每日清理、清扫卫生间,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三、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
四角持续干燥,无蛛网,地面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间地漏过滤网起到放至堵塞作用,请不要为方便下水而移除。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照明、洁具设施若损坏,负责班组应联系车间办公室进行及时回复。
七、员工应爱护好卫生间的设施,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
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惯,根据《班级管理实施方案》及市两创工作要求,对班级卫生管理作如下要求:
1、各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督促本班学生搞好公共区、教室和寝室的卫生,政教处组织、带领学生会干部按时检查,不合卫生要求的,立即通知班主任组织学生重新打扫,再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或做相应扣分处理。
2、坚持每周两大扫(第一天、第四天的第7节课),每天三小扫(早、中、晚)的卫生制度,一定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随时可接受检查。
3、实行卫生督促员制度:学生会*每天安排6名干部,在教室、寝室、食堂及校园内检查、督促。各班每天安排1—2名卫生督促员,督促本班区域卫生工作。发现乱丢乱扔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处理或跟踪到班级个人。经查实将给予破坏卫生学生所在班级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作相应纪律处分。
4、公共区要求地面清洁,无果皮、果壳、烟蒂、槟榔渣等污染物;花坛、绿化带无污染,无白色垃圾;大扫除后瓷砖擦洗干净、水沟无污物;教学楼楼梯清洗干净。各班负责所在区域内垃圾桶的清理。
5、教室要求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任何垃圾;桌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门窗无灰尘,墙壁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垃圾桶及时清理。各班对本班教室处所丢的垃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请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
6、寝室卫生按《文明寝室评比方案》要求执行。
7、每月检查的情况作为卫生流动红旗评比依据,期终作为班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1、目的
为使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工作有所遵循,建立并保持整洁的生产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的有关卫生工作事宜。
3、职责
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应认真实行本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车间的卫生符合卫生评定标准。
4、内容
4、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头发不能外露,并保持清洁整齐。
4、2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3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
4、4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分开放置。
4、5用于转运物料的小车,使用完后必须放在指定的位置,以便他人使用。
4、6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放到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
4、7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4、8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
4、9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相关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4、10每周六下班前举行卫生大清扫,并进行统一的检查评比。
每位员工有责任维护车间环境卫生,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为做好车间环境卫生加油!!!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的规范进行分类。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
二、定义
公共区域:大、小会议室,公共区域地面、窗台、桌面、水吧台、吧台、垃圾箱等清洁工作,每日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卡位桌面及桌下)和独立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理。
每月两次大扫除,人员:全体员工,范围:公司所有区域。时间:单周周六下午1:30开始。单周周六上午各部门或公司的培训学*、总结。
三、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1、保持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物品摆放整齐。
3.2、保持门窗及窗台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
3.3、大小会议室内所有陈列物品、台面都没有灰尘,桌椅摆放整齐;
3.4、总经理办公室由总助负责全面打扫(含办公室内卫生间);
3.5、复印机上及复印机底柜内无废纸,水吧台*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水流,水池内保持干净无脏物,抹布不允许随便乱放,热水壶摆放有序,传真机内纸张充足,附*无废纸,所有设备表面无污垢及灰尘。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3.6、微波炉挪至小会议室,午餐时间在小会议室用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午餐后会议室的卫生请个人餐后自觉清理,在水吧台倒水时请保持台面干净无水流;
3.7、公司所有垃圾桶必须在当日下班之前倾倒干净,由当日值日生负责。
个人办公区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8、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绿植和鱼缸除外)并且摆放整洁有序,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地面干净整洁;
3.9、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电脑、显示屏及电源总开关要关闭。
四、个人卫生:
4.1、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2、下班员工自行整理各自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3、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1、宿舍内的卫生要有专人负责,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2、宿舍内外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乱扔杂物,不准乱泼污水。
3、在宿舍内不准卧床吸烟,每间宿舍内有一盛烟头的消防小水桶,地上不准有烟头。
4、宿舍内必须设置储物柜、碗柜,鞋柜。
5、每间宿舍不准超过8人,床头挂床头卡,内容填写完整。
6、宿舍内不准家属及外人留宿。
7、要搞好个人卫生,被褥叠放整齐,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8、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卸和改动,如有损坏进行罚款处理。
9、宿舍不得存放生产工具等非生活用品。
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室、宿舍及清洁区卫生的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惯,保证“书香校园,温馨育人”这一文化主题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由政教处、学生会成员、各班生活委员每天对各班的清洁区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的宿舍、教室、清洁区进行抽查。在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各班的量化考核。
2、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早晨和活动课打扫两次。每周四进行卫生大扫除。
(2)、打扫范围:本班的清洁区、宿舍、教室(教室统一每天活动课和晚上放学后打扫)
(3)、打扫要求:
A:教室标准:要求地面先扫后拖,包括教室所对应范围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干净;前后黑板擦干净;教室内外墙壁瓷板砖擦洗干净,墙壁不乱涂乱画,没有蛛网,没有脚印、球印等;所有书桌及书本摆放整齐,抽屉没有垃圾;窗台要保持干净,不得乱放东西,只放杯子和盆景且摆放整齐;垃圾桶要及时清空,杜绝地面乱扔垃圾;打扫工具要统一整齐的摆放。
B:清洁区要求:宿舍一楼楼道和教学楼楼梯每天扫拖两次;清洁区有花池的每次打扫时要捡拾垃圾;清洁区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死角,没有垃圾,没有明显土尘;垃圾桶每天倒两次。
C:宿舍卫生标准:窗台内外干净整洁,不乱放东西;暖气片和管道上不乱放东西,保持干净;床下、地面、暖气片下打扫干净,不留死角;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摆放,(床上只放枕头、被褥、放衣服的包裹|);床下鞋子脸盆统一摆放,且摆放整齐,洗漱用品统一放到脸盆里面;桌子上和抽屉不得乱放东西,若放物品要求摆放整齐,且桌面和抽屉要擦拭干净;打扫工具和垃圾桶要统一摆放在两床之间,垃圾桶要清理干净;门标(包含门牌号和宿舍成员名单)和值日表要保持健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10篇)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共场所,可导致疾病,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为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创造校园内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公共场所的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公共场所包括以下单位(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邵逸夫馆、科学会堂、西校区大礼堂、南校区主楼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俱乐部、计算机房、公共浴室、宾馆(学术交流中心所属的学人、学府、学林)、商店、书店。
第二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第四条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为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图书馆、博物馆、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后勤处、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学院、有计算机房的学院(中心)、开办商店或书店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主动接受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六条本办法列为公共场所的单位或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卫生责任制,把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到实处,对自身卫生状况和制度落实情况经常进行自查。
第七条本办法列为公共场所并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进行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第八条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治愈前不得在体育馆、游泳馆、计算机房、宾馆、商店、书店从事直接为师生和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三章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第九条图书馆、博物馆、计算机房、邵逸夫馆、科学会堂、西校区大礼堂、南校区主楼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俱乐部的卫生要求:
(一)有健全有效的卫生制度,室(馆)内环境整洁、窗明几净,采用湿式清扫,及时清除垃圾污物,无异味、无鼠害、虫害。
(二)每日开窗进行自然通风,无法自然通风的场所,要安装机械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三)室(馆)内禁止吸烟。
(四)计算机房须安装紫外线消毒装置,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五)卫生间要认真清扫,保持清洁;要安装机械通风装置,无异味;要定期进行消毒、杀虫,无蚊、蝇。
第十条体育馆、游泳馆、公共浴室、宾馆、商店、书店的卫生要求,严格按照*颁布的《体育馆卫生标准》、《游泳馆卫生标准》、《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执行。
第四章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执法检查机构是sd省卫生监督所,负责依法实施对我校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查;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我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依法实施卫生监督。
第十二条学校医院与卫生管理处是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并配合省、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对我校实施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
第五章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致使师生健康受到伤害的,学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对违反*颁布的相关卫生标准,被卫生监督机构查处的单位(场所),学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如造成严重危害师生员工或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由医院与卫生管理处负责解释。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 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 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 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 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设施及药物准备
1、紫外线消毒柜或臭氧消毒柜;用于理发用刀、剪、梳子等的消毒。
2、蒸汽消毒柜或含氯消毒制剂:用于毛巾、面巾等的消毒:
3、医用戊二醛消毒药;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浸泡消毒痤疮针、眉夹等美容工具。
二、操作程序
1、消毒顺序:消毒前先洗净—消毒—保洁
2、消毒方法:
A、理发工具消毒:将理发工具放入紫外线或臭氧消毒柜内消毒,消毒时间为20分钟2剪刀应打*放,双面消毒。
B、毛巾消毒:用蒸汽消毒柜热力消毒,80℃蒸10分钟以上或用100—500mg/含氯制剂浸泡15分钟以上。或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C、痤疮针、眉夹美容工具:用2%戊二醛在搪瓷或不锈钢灭菌缸内浸泡30分钟,2%戊二醛14天理换一次。
D、美容用盆: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5分钟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卫生塑料袋。
E、美容师手部:洗净后用酒精擦拭或用100—500mg/含氯消毒液浸泡2分钟。
3、保洁:
A、采用高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干爽清洁,可直接放入保洁柜内。
B、采用药物消毒:消毒后的工具应放置10至15分钟后放入保洁柜内。
C、消毒柜兼作保洁柜:消毒后可直接留置柜中,但该柜的容量应不少于日常最高用量的2倍。凡新置入的工具应消毒后使用。
三、注意事项
1、所使用的清洁液和消毒液必须是已取得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的合格产品,并在批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单位应保存上述批件的复印件备查。
2、用紫外线消毒柜消毒的理发用具必须双面消毒。
3、各类理发工具的总数量应不少于设计最大可容量的3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直接影响人体健康,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公共场所,可导致疾病,直接危害人体健康。为加强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创造校园内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公共场所的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公共场所包括以下单位(场所):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游泳馆、邵逸夫馆、科学会堂、西校区大礼堂、南校区主楼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俱乐部、计算机房、公共浴室、宾馆(学术交流中心所属的学人、学府、学林)、商店、书店。
第二章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第四条 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为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公共场所卫生,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图书馆、博物馆、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团委、后勤处、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学院、有计算机房的学院(中心)、开办商店或书店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并完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主动接受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第六条 本办法列为公共场所的单位或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和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卫生责任制,把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到实处,对自身卫生状况和制度落实情况经常进行自查。
第七条 本办法列为公共场所并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从事经营的单位或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必须进行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第八条 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痢疾、伤寒、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治愈前不得在体育馆、游泳馆、计算机房、宾馆、商店、书店从事直接为师生和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三章 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第九条 图书馆、博物馆、计算机房、邵逸夫馆、科学会堂、西校区大礼堂、南校区主楼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俱乐部的卫生要求:
(一)有健全有效的卫生制度,室(馆)内环境整洁、窗明几净,采用湿式清扫,及时清除垃圾污物,无异味、无鼠害、虫害。
(二)每日开窗进行自然通风,无法自然通风的场所,要安装机械通风装置,保持空气流通。要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三)室(馆)内禁止吸烟。
(四)计算机房须安装紫外线消毒装置,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五)卫生间要认真清扫,保持清洁;要安装机械通风装置,无异味;要定期进行消毒、杀虫,无蚊、蝇。
第十条 体育馆、游泳馆、公共浴室、宾馆、商店、书店的卫生要求,严格按照*颁布的《体育馆卫生标准》、《游泳馆卫生标准》、《公共浴室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执行。
第四章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执法检查机构是sd省卫生监督所,负责依法实施对我校公共场所的卫生检查;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我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依法实施卫生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医院与卫生管理处是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并配合省、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对我校实施执法检查和监督检查。
第五章 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致使师生健康受到伤害的,学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对违反*颁布的相关卫生标准,被卫生监督机构查处的单位(场所),学校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如造成严重危害师生员工或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施行,由医院与卫生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 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 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课堂
1、教室应保持整齐清洁,地面无痰迹、纸屑、脏物、每天清洁地面及抹擦课桌椅;
2、教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空气新鲜。学校应根据季节和天气的不同,确定换气方式与次数,如温暖天气(或季节)宜采取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寒冷天气(或季节)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且教室的窗户开窗换气;
3、保证教室适宜的温度;
二、宿舍
经常性卫生要求:
1、宿舍内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2、应有健全的宿舍卫生制度,清扫干净;
3、宿舍的通风换气要符合卫生标准,宿舍管理员每天应督促学生在起床后,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确保宿舍空气新鲜;
4、宿舍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亲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
三、厕所
1、要建立厕所保洁和清扫制度。要落实负责厕所保洁的人员;
2、要保持厕所地面、蹲位及小便池内清洁;
3、要及时清理蹲位,化粪池的粪渣;
4、在厕所内或前室应设置洗后设施;
5、厕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
6、要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入厕*惯,保持厕所清洁。
四、食堂
1、食堂必须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如患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化脓性皮肤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调离;
2、食堂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食堂布局,设施与设备等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4、食堂采购、加工、储存等各个环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
5、餐厅内外应保持清洁,卫生,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6、食堂饮用水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设施如蓄水池等应有卫生防护措施,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五、垃圾处理
1、在校园内,教室外应配置相应数量的废物箱,且要与食堂,宿舍,水源一定的防护距离;
2、垃圾存放指定地点。内,外环境清洁,无恶臭,不孳生苍蝇;
3、每天由专人对废物箱进行清理,垃圾及时清运。保证周围整洁无蝇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10篇)
一、总则
1、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3、凡在中心所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4、综合办公室为中心所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所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心所的有关室(窗口)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5、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综合办公室报所长审批。
二、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1、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职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
2、统一使用的建筑物、会议室、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本所人员进行清扫与保洁。各室(窗口)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室(窗口)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3、禁止在中心所随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4、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5、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6、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7、办公、生活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在办公区晾晒衣物。
三、室内卫生的管理
1、各室(窗口)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2、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3、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4、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5、室内禁止停放交通工具。
四、食堂的卫生管理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2、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综合办公室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3、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4、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5、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6、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7、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8、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9、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10、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11、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12、待食用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13、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14、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15、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6、食堂要配备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7、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18、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五、奖罚
1、综合办公室要结合本所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室(窗口)和职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2、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综合办公室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为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化、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公司办公室卫生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办公室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运行,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切实落实制度各事项,推动公司卫生管理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办公区域的卫生管理与办公设备的使用维护。
第三条
个人办公区域是员工工作的重要场所,为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个人办公区域应做好如下维护:
1、每位员工应时刻保证自己的办公桌面物品整齐、整洁无杂物,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物品;
2、特殊岗位的人员(如后勤保障)应保证自己工作管辖区域(例如办公用品仓库)内货物摆放有序、无废弃物等。
3、办公桌上不能堆放货物、包装废品、实验材料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或清理。
4、办公室内需摆放文件柜、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施的,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
5、使用文件柜、保险柜等的员工,应保持文件柜、保险柜的外观干净;内部文件资料摆放整齐;顶部不摆放旧资料、旧文件、旧物品等杂物,保持整体美观。
6、员工离开办公桌,长期不用电脑设备时,应锁定并关闭显视屏,节约用电。
第四条
公共办公区域的维护
1.卫生打扫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各部门人员应于每天早上9点和下午17:30准时开始打扫卫生,为正常有序的上下班做准备。
2.卫生范围包括507、508、509和510四个办公区域。
3.卫生要求:
(1)每天早晨将各自负责区域办公桌面擦拭干净,桌椅摆放整齐,烟灰缸、垃圾筒清理干净,摆放整齐。每天下午先用扫把清理地面,然后采用干湿拖布同步的方式将地面拖干净。应经常检查负责区域地面如出现脏乱及时清理,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保证所负责区域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定时开窗通风。
(2)将各自负责区域内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清理干净,摆放整齐、有序;书橱、书柜内资料摆放整齐,橱柜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尘土。对打扫范围内所有垃圾桶进行清理,及时在垃圾桶上套垃圾袋。
(3)前台区域:前台为公司形象窗口,保证前台区域物品摆放有序,整洁干净明亮,由前台自行负责该区域。
(4)洗手间:保证地面干净、垃圾桶每天及时清理,水池台面整洁,干净,镜面无水痕;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及时更换洗手间厕纸。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个人在使用完洗手间后应及时打扫清理。同时,每个人应养成进出洗手间随手关门的.*惯。
(5)茶水间:每个员工应请自觉管理好自己的饮水用具,不得将个人的茶具随意摆放在茶水间。前台人员负责茶水间内客户用饮品及茶具的添置及管理,应整齐摆放饮水机,烧水壶,茶具等物品,杂物及过期物品应及时处理。茶水间各项设施应保持干净,及时清洁;纸屑、茶叶等垃圾倒入垃圾桶,废水倒入水池,保持地面干爽、洁净。
(6)会议室:使用会议室的员工应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会后应将座椅归还原位、摆放整齐,及时清理会议产生的垃圾,关闭电器、照明电源,负责会议室人员应在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及时检查,若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会议室使用人员重新收拾清理。
(7)阳台区域:地面应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干净,卫生工具使用后清理干净摆放整齐。
(8)每位员工都应爱护花草等绿色植物,尤其是办公区域的植被,严禁在办公区域的花草植物盆内乱倒水、茶叶、赃物等影响植物生长。
(9)临下班前每位员工应负责检查好各自负责区域的卫生及安全包括关好门、窗,切断电器等。
第五条
监督与奖惩
1、公司人事部不定期对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劝导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第二次要求责令整改同时通报其直接上级,并视情况在公司群上进行匿名通报,第三次对责任人给予一周办公区域卫生打扫的处罚。
2、公司人事部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接受所有同事的监督,发现有违规定的行为,可向公司相关领导反馈。同时,公司人事部接受员工对于其他人员的环境卫生维护方面问题的反映与投诉。
第六条
以上制度各位同事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第七条
附则
1、本规定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人次扣x5元,并及时整改。
为了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视觉形象,推进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域划分
1)公共区域:包括别墅门口台阶、一楼大厅、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人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按值日表每天自行清扫。
3)总经理办公室卫生由行政人员每天负责清扫。
二、制度内容
(一)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3)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4)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每天早上清理,严格杜绝溢满现象。
(二)办公区域卫生要求:
1)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如杯子、手机、绿色植物等),办公文件要整齐放置在文件筐内,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主机、显示器以及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3)报刊应整齐摆放到报刊架上,取阅完毕要放回原位,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4)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
5)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三)个人卫生要求:
1)衣装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或者大声喧哗。
3)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下班后要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四)日常卫生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提前10分钟,部门值日人员提前5分钟,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人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三、卫生考核
1)以自检自律为主,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行政人员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提出警告。
2)对于违反制度警告不改者,行政人员有权征收环境卫生维护费10元或者奖励值日。
学校办公室是运用科学管理理论、技术、方法,发挥秘书职能,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提供服务,辅助学校领导总揽全局,沟通上下,联系内外,协调各个职能部门正常运转,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服务的一个管理工作部门。
一、总论
学校办公室工作是学校的综合办事机构。它虽然同本单位各部门一样是在领导统一指挥下工作的,但它又不同于*行的其它部门。在本单位*行的各部门中它又起着综合组织各方面工作、协调*衡各部门关系的作用。
(一)、学校办公室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做好“三服务”。
这是办公室工作的使命所赋予的,是做好办公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体现在办公室管理中首先是为领导服务;其次是为各职能科室、部门服务;三是为全校师生员工服务。
(二)、学校办公室管理的作用主要有参谋作用、助手作用、协调作用、枢纽作用和窗口作用。
1、领导决策的参谋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有针对性地搜集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向领导提供真实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第二,综合意见,汇总方案,陈述利弊,分析比较,供领导者参考;第三,在工作中,主动研究学校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针对领导需要,积极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工作措施等建议,在当好助手的同时,发挥参谋作用。
2、领导工作的助手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协助领导办文、办事。协助领导办理上级、下级的公文,起草档、材料,进行公务接待等,可以使领导腾出时间和精力抓大事;第二,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决策的布置落实工作,全面掌握贯彻实施情况;第三,协助校领导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包括对领导决策的大事、要事执行落实情况的督查,也包括对文件处理和事务处理的督查,必要时出面牵头,积极协助校领导推动问题的解决。
3、学校管理的协调作用。一般是指协助领导处理管理工作中各方面的关系,解决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运用各种工作方式和手段,在上下之间、部门之间进行沟通调节,做好上令下行、下情上达,以取得最佳管理能效。
4、信息沟通的枢纽作用。信息沟通具有双向性,一方面要注意收集来自下面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动态反映,以及上级的指示精神、外单位和兄弟学校的经验,全面、准确、及时地为校领导提供切合实际、正确无误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应该主动开展工作,把领导的意图传达下去,把学校的改革动态和工作经验传播出去,并运行信息反馈。
5、内外联系的窗口作用。学校办公室是学校的窗口、门面,主要体现在办事的效率和质量,以及服务的作风和态度上,无论是电话受理,还是接待洽谈,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学校的思想作风、精神面貌,实质上对学校的管理起着示范作用。
(三)、办公室的工作要遵循“迅速、准确、保密”的原则。
1、迅速。办公室工作要保证领导决策的形成、贯彻、落实的高效率,要养成办事敏捷、及时高效、雷厉风行的好作风。
2、准确。具体地说是办文要准确,办事要稳妥,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要真实。养成严肃认真细致的好作风。
3、保密。要切实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的不记。
二、学校办公室的主要工作
(一)信息工作
学校办公室要做好校内信息的定期编发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学校各项工作。另外,为领导提供信息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信息的收集,按照科学的程序进行筛选、分类、分析和整理使之成为领导所需要的真实准确的信息,以适应领导科学决策的需要。
(二)文书工作
文书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书工作总的任务是准确及时、安全地处理文书事务,组织公文运转,充分发挥公文的作用,为有效地推进工作服务。
学校文书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第一,做好收文处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阅、承办;
第二,做好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用印、封发等工作。
一、公司是员工工作的重要场所,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
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办公室值日制度(以上简称制度)。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办公室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运行,任务
明确,责任到部门、到人,切实落实制度各事项。
三、值日人员职责及范围如下:
1.日常卫生打扫时间:早上上班后的30分钟以内
每周卫生打扫时间:每周五下午下班前45分钟以内。
2.打扫范围:办公区一到三楼楼梯,三楼公共走道,三楼各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三楼公议室。
3.卫生要求:
1)注意地面清洁、死角的清扫,桌椅、电脑、线路整洁有序。
2)保持办公桌椅及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清洁,摆放整齐、有
序。
3)文件柜内资料摆放整齐有序,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
4)公共卫生环境: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5)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4、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各部门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5、日常卫生的清洁,实行分部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
1)各部门办公室的日常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2)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区域划分如下(以各部现有人员数量而定)
行政部:李总办公室桌椅、沙发、茶几、窗台等
接待室、展柜,销售经理办公室的清洁。
财务部:李总办公室的地面的清洁
三楼楼梯以北走道的清洁
业务部:楼梯的清洁(一至三楼)
楼梯以南的走道的清洁
接待室和行政办公室地面的清洁
备:各部门具体人员值日安排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6、周卫生的清洁,除各部门负责人外,办公室各人员必须参加。主要清洁范围:公共走道的墙壁、窗户,会议室的'清洁。具体区域安排:以每周五下午办公室实际上班人数,由行政办
公室牵头,另行划分。
7、日常保洁和责任区卫生的清理,由行政办公室进行监督和不定
期查检,发现不清洁不合格的部门,令其重新打扫,打扫时间不能在上班时间段内。
行政办公室对卫生清洁不合格部门,进行记录、累计、存档汇
总,在每周管理部门周会上进行通报,并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内容,
8、请各部门认真对待卫生清洁及检查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洁工作。
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班按时下班,上下班时间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上班打卡/报到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管领导报备,午休后应准时上班。
第四条不得将可能影响办公环境的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洁,佩戴工作牌。不得穿拖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
第六条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第七条上班时间内办公区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八条非正常上班时间不允许在办公室内逗留,有特殊情况加班的除外。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不得用餐、吃零食;
第十条个人所属的桌椅、设备、垃圾桶由各使用人自行清洁;部门所属的存储柜、文件柜内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和清洁;
第十一条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鞋、雨伞等有碍形象和环境的杂物(鞋、雨伞存放于指定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严禁吸烟;冬、夏季开启空调期间,禁止在空调房内抽烟,须到指定场所进行。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和午休(餐)时间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
第十四条下班、或离开办公室,须关闭不使用的电器、电灯等耗电设备,午餐期间关闭应关闭显示器和电灯;公文、印章、票据、现金及贵重物品等须锁入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爱护公司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审计局办公室卫生和秩序管理,促进全体工作人员形成良好的卫生*惯和规范有序的办公环境,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制度》。
第二条 办公家俱及有关办公设备应按规定摆放整齐、有序,不得随意移动。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等办公用品应摆放在固定位置,桌上不得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三条 办公室应保持干净、整洁。每星期一上班前、星期五下班前为全局固定卫生清洁日,各科室落实人员对办公室进行清扫,整理物品、打扫卫生、拖地板、擦桌椅、门窗和厨柜、修剪花草、设备维护保养等。*日卫生秩序随脏随扫,及时整理。
第四条 会议室一周二次由办公室(二)负责整理,专家室一周二次由审计中心负责整理,*常会议室、专家室卫生秩序由使用科室负责整理。
第五条 每日上班先到者,在完成签到手续后,应及时打扫卫生、整理物品、充好茶水,准备工作。工作中要文明礼貌,注重言行和自身形象。临时离开办公室,应告知科室其他人员,调整好去向牌。下班前,应整理好桌上物品,关好电脑、复印机、空调、电灯和门窗才可离开,以防范火灾、盗窃风险发生,以形成良好的办公*惯。
第六条 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和优秀科室评选综合评定标准。
第七条 办公室卫生秩序管理实行评分制,检查组每月定期检查一次、不定期抽查一次,累计相加得分进行月度排名和年度排名,对第一名的科室授予流动小红旗以资鼓励,前两名的科室组织推荐入围优秀科室评选。
第八条 检查组采取临时组织模式,每次检查组人员由一名分管领导、一名科长、一名普通审计人员组成,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办公室进行登记。检查组人员每月轮换一次,确保检查结果公*。
第九条 该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该制度由 20xx年 5月 1日起执行。
为了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同时树立公司良好的视觉形象,推进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域划分
1)公共区域:包括别墅门口台阶、一楼大厅、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人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按值日表每天自行清扫。
3)总经理办公室卫生由行政人员每天负责清扫。
二、制度内容
(一)公共区域卫生要求:
1)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3)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4)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5)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6)垃圾篓每天早上清理,严格杜绝溢满现象。
(二)办公区域卫生要求:
1)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如杯子、手机、绿色植物等),办公文件要整齐放置在文件筐内,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主机、显示器以及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3)报刊应整齐摆放到报刊架上,取阅完毕要放回原位,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4)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
5)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三)个人卫生要求:
1)衣装整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或者大声喧哗。
3)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下班后要将办公桌上的用品摆放整齐,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四)日常卫生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提前10分钟,部门值日人员提前5分钟,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人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三、卫生考核
1)以自检自律为主,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行政人员有权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提出警告。
2)对于违反制度警告不改者,行政人员有权征收环境卫生维护费10元或者奖励值日。
为营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管理工作。
二、定义
公共区域:大、小会议室,公共区域地面、窗台、桌面、水吧台、吧台、垃圾箱等清洁工作,每日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卡位桌面及桌下)和独立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理。
每月两次大扫除,人员:全体员工,范围:公司所有区域。时间:单周周六下午1:30开始。单周周六上午各部门或公司的培训学*、总结。
三、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1、保持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物品摆放整齐。
3.2、保持门窗及窗台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无手印。
3.3、大小会议室内所有陈列物品、台面都没有灰尘,桌椅摆放整齐;
3.4、总经理办公室由总助负责全面打扫(含办公室内卫生间);
3.5、复印机上及复印机底柜内无废纸,水吧台*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水流,水池内保持干净无脏物,抹布不允许随便乱放,热水壶摆放有序,传真机内纸张充足,附*无废纸,所有设备表面无污垢及灰尘。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3.6、微波炉挪至小会议室,午餐时间在小会议室用餐,不得在办公区域用餐,午餐后会议室的卫生请个人餐后自觉清理,在水吧台倒水时请保持台面干净无水流;;
3.7、公司所有垃圾桶必须在当日下班之前倾倒干净,由当日值日生负责。
个人办公区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3.8、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绿植和鱼缸除外)并且摆放整洁有序,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地面干净整洁;
3.9、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电脑、显示屏及电源总开关要关闭。
四、个人卫生:
4.1、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4.2、下班员工自行整理各自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4.3、禁止在办公室吸烟。
一、各办公室的室内卫生,由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共部分的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院内的环境卫生由门卫人员负责。
二、办公室卫生要求及标准:各办公室的卫生包括地面、墙壁、门、室内垃圾、窗户玻璃、物品摆放等。室内垃圾随时清理,并倒入各楼层的垃圾桶内,门的`里外要坚持干净,窗户玻璃要定期擦拭,室内的物品摆放要整齐,做到地面清洁,物品整洁有序,窗明几净,灯管无尘,无卫生死角。
三、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要求及标准:楼梯、楼道、卫生间卫生由保洁员打扫,全天保洁,随时发现随时清理,*办负责督促检查。做到楼道、楼梯无痰迹、无纸屑、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卫生间无杂物及污垢,洗脸池、墙壁、厕所里边的门、隔断要坚持干净,大小便池冲洗干净,手纸入篓,无明显异味,无卫生死角。
四、会议室卫生要求及标准:会议室卫生由保洁员负责保洁,*时要定期打扫,会前认真清扫,会后及时清理,始终坚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做到桌椅整洁,窗明几净,无烟头杂物。
五、楼外环境卫生要求及标准:办公楼外台阶及院内卫生*时由门卫人员负责清扫,做到无烟头、树叶、废纸、荒草、杂物。特殊情景造成工作量较大的全面清理时,由*办组织全体职工团体清理。
六、冬季清雪工作及要求:各部门必须要按照划分的职责区,各负其责。要求做到雪停人动、人动雪净,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诿和搪塞,遇到下乡或出差时也要及时安排人清扫,不得影响整个办公楼周边的清雪工作。清理出的积雪要及时清运出去。清雪工作情景由党政办负责督促检查,对于完成任务不好的责令限期完成任务,否则负责人向*、镇长说明情景,并影响年末考核结果。
七、机关卫生工作由*办统一安排、检查。定期由镇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对各办公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通报检查情景,并限期整改。公共卫生由*办负责督促、检查,若发现因保洁员和门卫人员失职造成的卫生不合格,批评并限期整改。
八、节假日卫生工作由保洁员轮流负责,院内环境卫生由门卫人员负责。
——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5篇)
一、卫生岗位职责
“中心”总经理为卫生第一责任人。另设有专职卫生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卫生管理工作。
爱卫小组职责:
1、宣传、组织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
2、普及卫生,防病治病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卫生意识。
3、建立健全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制订制度,规章、规范并组织贯彻。
4、组织员工落实上级布署,参加社会活动。
5、负责卫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考核、评比。
“中心”各部门卫生责任区划分:
1、各部门的经营场所内及外周围的卫生由各部门的经理负责。
2、各厨房内卫生由厨师长负责。
3、整个中心的公共地段、厕所、通道、草坪由清洁小组负责。
各级*门负责人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卫生法规、法令,组织员工认真执行“中心”卫生规章、制度。
2、具体布置、安排所属管理责任区划的日常卫生工作。
3、纠正卫生违章、违规、处理责任事故。
二、卫生管理:
“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各工种、部门卫生规范及操作程序由卫生负责人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卫生规范》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
各区划负责人根据“中心”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日常卫生监督,及时纠正。
各主管负责人每月应就卫生制度,规范的'贯彻执行,卫生设备,洁具的使用、维护、保养、补充、更换,员工违规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书面报总经办。
“中心”实行定期检查,评比制度;各部门由主管负责人主持,每周检查一次,根据各责任区情况,总经办随时抽查,每次检查做好记录,纳入对经理的考核。
“中心”配备的卫生设备、设施、用具等由专人负责使用,保养,如需维修要及时处理或报告总经办。
根据需要,分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卫生防疫站规定,由总经办的爱卫小组负责“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换照。
员工健康检查,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装备配备,爱卫小组配合人事部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实施。
实行卫生举报制度,领导小组在“中心”设有意见箱,鼓励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意见,举报违规现象。
三、各部门卫生规范
茶、住、综合部门:
1、各厅、廊、房间内外环境整洁,上客前,营业结束后均应进行卫生清扫,清扫用湿式,达到地面无杂物,痕迹,墙面整洁
无尘,玻璃洁净,透明、美观、桌、椅、床、柜无垢、无尘、天棚、灯具洁净无尘。室内外无蚊、虫、蝇、鼠、蛛网。
2、人工送风,空调装置运行正常。按季节、调节室温,上客前一小时达到标准空气洁净度及温、湿度。
3、椅垫,地毯在每日例行清扫后,由负责人视污染情况安排临时清洁、消毒。
4、公共茶具,饮具做到一客一消毒,达到表面光洁,无油迹、污渍、异味。
5、公共卫生间设专职司厕,由司厕做好卫生清扫,便池、便坑保持清洁无垢无味。每日营业完后冲洗完毕即喷施消毒液。
6、凡是有唱歌的地方严格控制声音强度及光线照明度,不得违反规定。
7、每年按规定申报区防疫站监侧。
餐厅大堂、包间、厨房:
1、每天营业前认真检查卫生,营业后彻底进行清扫,做到地面、墙面、门窗不留油渍、垃圾,环境整洁、美观。
2、定期灭蚊、蝇、蟑螂。
3、上客前仔细清洁餐桌,领班进行检查。铺用的台布应经常洗涤,不得重复使用。餐椅不留污渍,油迹。
4、上客前摆放已经消毒的餐、茶、酒具等,长时间摆置不用的器具要回收洗、消。
5、进餐完毕要及时翻台,清扫餐桌、餐椅、地面、更换台布
6、香巾用后及时洗净,消毒存放备用。上客时使用的香巾应清洁,做到温、湿度适宜。香水不宜过重。
7、厨具洗、消由专人负责,按一除渣、二洗、三清、四消毒
的规范进行分类洗、消,分类存放、备用。
1、厨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厨房环境卫生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盛装食品的容器,箱柜每日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存放的食品应有标记。
3、生、熟食品分类存放,生熟墩子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
4、冷菜、冷饮制作做到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门消毒、专柜冷藏。使用前认真检验。
5、建立原料,食品进库登记,检验制度,专人保管,专人检验,先进的先用,杜绝使用变质、腐败原料,食品。
6、成品菜肴上堂前由厨师长,厨师,服务员逐关检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菜肴坚决不上堂。
7、服务人员及厨房工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着装,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不留长发、不打赤膊。
8、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不适合工作者及时调离岗位。
1、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责职制度
为保证学院和学院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从业人员更好地履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保护学院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用餐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1)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为学院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后保处处长为直接责任人。
(2)依法办食堂,建立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内供应的食品及饮料卫生安全。
(3)统一指挥,督促学院的各有关食品*门开展工作,加强对学院食堂和教师、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安全管理。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学院食物中毒或流行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处理的紧急预案。
(5)责任人如果管理工作不到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预案
为加深、加强学院食品卫生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水*,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上海市施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意见》,特制定本预案。
学院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院食堂或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供应。
(2)及时报告:
a事件:有5人(含5人)以下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b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电话上报后保处和学院院长,立即与区卫生局联系,派遣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及协助学院处理事件,并即刻报市教委。后保处应在事件发生90分钟内向院部呈书面报告。处理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应随时报告。
(3)报告内容:
a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b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c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d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e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成立应急处理小组:
a事件发生后,学院后保处应立即启动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后保处领导、学生处领导、医卫保健教师、后勤及其他骨干教师力量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交排好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安抚工作、家长工作,并组织力量送医院及时救治。
b学院应安排好必要的车辆,以备运送患病学生至医院及时救治。
(4)救治病人
a学院应安排教师及时将患病学生送到就*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通知家长。
b学院应安排教师做好排摸调查工作,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耽误救治时机。
c学院应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董事会,直至所有患病学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d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
e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f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h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i其他:必要时报告*、工商等部门。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1)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高质量的要求搞好服务工作。
(2)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配合学校积极搞好饮食供应,及时调整经营思路,不断改进经营方式,切实保障饮食卫生及供应工作。
(3)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严禁患有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应饮食从业要求的疾病患者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
(4)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操作间及餐厅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食、熟食分开,严禁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出售。
(6)各类炊具、餐具要指定专位摆放,不准放置地面。炊具、餐具要定期消毒。
(7)积极采取防鼠、防蝇、防虫措施,并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抓好消毒工作。
(8)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工作要力求做到饭菜可口,品种齐全,档次搭配适当,确保饭菜质优价宜,让学生满意。
(9)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工怍人员要不断征求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工作中要态度和蔼、一视同仁、文明服务。
(10)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要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其他有关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不收、不做、不售腐败变质或有害有毒的食物,做到食品件件验收,并有专人负责,把好第一关。
(2)食物生熟分开,盛器、抹布、刀具、砧墩板、冰箱均要做到生熟分开,生荤菜设专用盛器(红色或涂上红色标记)存放,未洗与洗净的蔬菜盛器分开装载(绿色或涂上绿色标记),防止交叉污染。’
(3)食品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严防生熟食品污染。对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严格处理。在供应前必须单独重新回锅烧透。
(4)餐饮具要严格消毒。熟菜盆、打饭用具均应在开窗出售食物前进行消毒处理,并有专人负责。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5)严格实行由原料到成品的“四不制度”,即: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和有毒有害食物。
(6)成品(含食物)存放必须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理发,勤洗内衣,勤换工作服;上班时必须佩戴“二白”(卤菜问须佩戴“三白”),开饭时一律佩戴“三白”。工作时间严禁佩戴戒指、手镯、手链、耳环,不准涂指甲油、搽香水。
(8)全体员工必须执行下列规定。
a主动参加每年一次的'体检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
b每天小扫除不低于2次,每周大扫除1次。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即:定人、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机关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三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机关服务中心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科、工会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惯。
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保洁公司)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七条各科室内(公共部位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八条机关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机关前后院、楼内卫生间、电梯间、门厅、楼道、走廊、开水房等)的日常清扫与保洁,保洁公司负责。
第九条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清洁区应达到地面清洁,墙壁洁白,室内无蜘蛛网,门窗无灰尘,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第十条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公务员及保洁人员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十一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公共区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保存及处理。
第十二条开水房、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严禁将瓜皮、废纸、茶叶根、烟蒂等易堵塞物倒入便池及下水道,以上物品请自觉倒入专门设置的容器,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三条机关服务中心督促保洁人员定期对洗手间、厕所、垃圾桶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十四条严禁从楼上外抛任何杂物,严禁在高层窗台外摆放花盆及杂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十五条各科室环境卫生由各科人员负责,各科科长负总责,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卫生大检查。
第十六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
第十七条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
第十八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九条开展多种形式控烟宣传,积极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十九条分布在机关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五章奖罚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告知、通报及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按规定、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二十二条根据局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日常检查结果,每年度将评比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工作积极分子,并作为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公共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区域划分为:南办公室走廊大门以东办公室负责,走廊大门以西财务部负责;院子以走廊大门中心界定东西,以局西办公楼门洞中心界定南北,大门以东南部及东南角花坛由办公室负责,大门以西南部由财务部负责,大门以东北部及东北角花坛由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以北部及花坛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市场营销部负责门前三包。文苑小区工地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和项目技术部负责。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公司卫生间管理制度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男、女宿舍楼卫生间管理由专人负责,其它区域卫生间管理由所在单位责任人负责。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脚印、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一、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0)份
一、餐厅内应设置供用餐者使用的设备及干毛巾。
二、餐厅内应设摆台和餐饮具的存放柜,柜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三、餐厅店堂应当保持整洁,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收回保结。
四、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当立即撤换食品,并作出相应的处理,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1、目的:
为保证餐厅卫生干净整洁,给就餐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到伤害,依据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餐厅管理和考核使用。
3、具体管理要求:
3.1、人员个人卫生:
3.1.1、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除起着劳动保护的作用外,还应素雅,穿着大方。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化装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离开岗位应及时换下工作服。
3.1.2、男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子、长指甲;女工作人员头发盘在工作帽内为宜,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3.1.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3.1.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它私人物品。
3.1.5、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用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再回来制作食品前要洗手,同时用消毒水浸泡两分钟。
3.1.6、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3.1.7、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等非工作所需大行为。
3.1.8、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1.9、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3.2、仓库管理:
3.2.1、配料、辅料仓
3.2.1.1、该仓内只限存配料、辅料,严禁存放清洁用品及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的物品。
3.2.1.2 、所有物品必须用白色胶箱盛装并加盖,箱体外必须有分类明确的标识且分类分区存放。
3.2.1.3 、仓库必须分类设立明确的仓库管理明细帐,对物品的入库日期、数量、有效日期、领出日期、数量、领出者都做出详细的记录。
3.2.1.4、仓库必须实行物料流程卡管理,物料流程卡必须明确反映物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有效日期等。
3.2.1.5 、仓库必须通风、干燥、干净卫生、整齐有序、符合7S的要求,每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3.2.1.6、仓库必须实行专人定点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须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2.1.7、物品的存放量以每周用量为最高贮藏量,物品的发放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3.2.2、主粮仓:
3.2.2.1、该仓内只限存放大米、面粉、豆类、谷类等主食物品;严禁存放清洁用品及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品。
3.2.2.2所有物品存放时必须分类分区存放,放置时贴*地面的物品须用地脚架或地胶隔离防潮,做到离地离墙。
3.2.2.3仓库必须设立专用管理明细帐,对物品的入库日期、数量、有效日期、领出日期、领出者都要做出详细的记录。
3.2.2.4 、仓库必须通风、干燥、干净卫生、整齐有序、符合7S的`要求,每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3.2.2.5 、仓库必须实行专人定点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须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2.2.6物品的存放量以每周为最高贮存量,物品的发放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3.3、物质防疫制度
3.3.1、餐厅采购食品时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不经常更换供应商。饭堂内所使用的动物性食品原料在采购时必须索取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并查看相关合格标记,质量检验员根据“动物性食品的检验标准”进行严格的再次检验。
3.3.2、采购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
3.3.3、购买在保质期内的定型包装食品,产品标签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
3.3.4、不采购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
3.3.5、不外购冷荤凉菜和糕点制品,不外购已加工好熟食。
3.3.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用。
3.3.7、冷冻肉类(包括冻结的熟肉半成品)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
3.3.8、烧熟煮透所有食物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3.9、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
3.3.10、煮熟闷透四季豆,使其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和豆腥。
3.3.11、豆浆要彻底煮熟,煮沸后持续加热5-10分钟。
3.3.12、不加工冷荤凉菜。
3.3.13、食品以即制即售为佳,制作完成至出售一般不要超过2小时。
3.3.14、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3.3.15、不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等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入库食品有专人验收,食品分类上架摆放。
3.3.16、食品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3.17、生、熟食品使用的刀具、砧板严格分开使用。
3.3.18、食品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3.19、妥善保管有毒害物质,灭鼠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存放放在食品库房、食品加工和进餐场所。
3.3.20、存放硝酸盐、亚硝酸盐的容器须有明显标志,避免误食、误用。
3.3.21、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
3.3.22、餐具洗消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3.23、热力消毒要求:蒸汽消毒100℃作用10分钟以上,干热消毒120℃作用15-20分钟,煮沸消毒15分钟以上。
3.3.24、消毒柜消毒要求:严格按消毒柜指示时间消毒,定期检查,保证消毒效果。
3.4、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3.4.1、食材粗加工
3.4.1.1、认真挑选,去尽黄叶和杂物。
3.4.1.2、瓜果去皮彻底,芽眼挑尽。
3.4.1.3、肉类去净残毛、污垢。
3.4.1.4、家禽等去净残毛、内脏、尾翘等物。
3.4.1.5、干货按正规操作涨发。
3.4.1.6、食材洗涤须一浸、二洗、三清、四进筐。
3.4.1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容器分开使用,干货、瓜果蔬菜、肉类食品的清洗池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3.4.1.8、用于盛装瓜果青菜等半成品的胶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明确标识,严禁直接放置于地面。
3.4.1.9、粗加工操作间在加工食品时不能将垃圾直接丢在地面或下水道内,应直接入垃圾桶,粗加工操作期间在使用完毕后必须保持干爽清洁。
3.4.2、食材切配
3.4.2.1、根据当天菜式由主厨将切配要求详细填写在生产看板上。
3.4.2.2、食材切配按“丁配丁”、“丝配丝”、“片配片”的要求精细。
3.4.2.3、切配过程严格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
3.4.3、烹饪
3.4.3.1、专业厨师烹调,每种菜都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并作好出品记录。
3.4.3.2、厨师炒菜时注意把握火候,既节约燃料又能够保证菜式的质量。
3.4.3.3、调味料齐全且按标准量进行投放,确保菜式的味道符合要求。
3.4.3.4、厨师炒菜根据开餐时间把握好烹调进度,确保供餐高峰的供给量能满足要求,供餐收尾后又没有过多的浪费。
3.4.3.5、根据客户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检讨当天烹调过程中所存在问题,制定改善方案并加强培训。
3.4.3.6、严格按“蒸饭作业指引”加工好每一餐米饭,确保米饭质量符合要求。
3.5、餐具卫生
3.5.1、打饭的勺子、汤勺、菜勺、铲子不能直接放在台面上,应放置在干净的桶内或盆子里且须有区域标识。
3.5.2、使用后的饭碗、汤碗、菜碟、筷子等餐具必须经过开水漂洗、清水加洗洁精清洗、清水漂洗、高温消毒四道程序的处理,保证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饭菜渣、无油迹、无洗洁精泡沫、无异味方可投入使用:每天每餐经消毒的餐具必须有人检查,经检查符合卫生标准的方可投入使用,每次餐具检查的合格率不能低于97%,经消毒后的餐具盛食品的位置。
3.5.3、随时保持地面、台面、水沟、门窗等干净整洁。
3.5.4、注意切配前、切配中、切配后卫生的维护与清扫。
3.5.5、清洗瓜果蔬菜、肉类食品、餐具、用具的水池必须标识清楚并分开使用,下班前必须将所有水池清洗干净;炒锅、煲汤锅用完后要保持清洁并放入适量清水。
3.6、厨房卫生
3.6.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每天清洁,抽油烟系统定期清洁。
3.6.2、工作台、货架、调料台随时保证清洗干净。
3.6.3、油、盐、酱油等常用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盖好。
3.***、定期清洗冰箱雪柜,保证清洁卫生。
3.6.5、每周必须对饭堂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范围包括:仓库、办公室、洗手间、烹调间、粗加工间、走廊、点心房、餐厅、供餐区等所有的设施/设备:包括门窗、天花板、地面、墙壁、墙角、灯管、插座、开关、灶具、餐具、下水道、抽油烟管道、冰箱、洗碗池、洗菜池、搁物板、风扇、空调、餐桌、凳子及所有卫生死角等。
3.6.6、垃圾桶和馊水桶身需基本保持干净、标识明确并加盖,按时清理。
3.7、餐厅卫生
3.7.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开餐过程中也必须有专人维护餐厅内的清洁。
3.7.2.餐厅内的墙面、门窗、天花、瓷砖、玻璃需保持无灰尘、蜘蛛网,风扇、灯管、灭蚊灯、宣传标语、开关插座要长期保持干净。
3.7.3.每周2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尽量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3.7.4.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
3.7.5.为了防滑,各排队口、入口、出口铺上防滑地毯,严损员工摔跤。
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院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六、每天早上上岗前由承包方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食堂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
为切实按照教、***《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进一步加强本院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特制订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天由卫生科医生到食堂检查:食品质量、环境卫生、操作流程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听从卫生监督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四、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做到四勤,即:
①、勤剪指甲、勤洗手。
②、勤理发、勤洗头、不留长发胡须、不染指甲、不戴戒指。
③、勤洗澡。
④、勤换衣服、工作服。
2、操作间设施摆布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库房整洁,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餐具消毒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5、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6、餐厅、操作间等保持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在加工和销售场所严禁吸烟。
五、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杜绝用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奇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六、小超市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5、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3、学校饭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切实把好原料的质量关,操作卫生关,储藏保洁关,确保食品安全。
二、重点做好厨房卫生工作,定期对厨房设备设施和卫生责任区进行清洁。墙壁、窗户每月擦拭一次,地沟和排烟罩每季度清理一次,烟道每半年清理一次。做到地沟壁上无油垢、墙壁洁白无污垢的卫生标准。
三、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衣帽整洁,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亲晒被褥。
四、认真执行厨房卫生责任制,每日清洁刀具,灶具、水池、台面和菜墩,地面无油污、菜墩不长霉、台面不落尘,物见原色。
五、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坚持“五专”和隔夜加热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坚持每月对工作岗位进行清理保洁,不留卫生死角,不存放私人物品。除餐厅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操作间。
六、餐厅地面光洁、门窗干净、玻璃明亮、无油迹污物、不准放杂物。
七、灶台清洁无污物,碗柜整洁,无杂物,无私人物品,各种设备设施运转正常。
八、发现餐厅内有苍蝇或其他虫物出现,立即报告,并做彻底扑灭和消毒工作。
为了完善酒店员工餐厅管理,给员工营造一个温馨、整洁、干净的用餐环境,提高员工餐厅的'管理水*和服务质量,结合酒店员工餐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树立员工就是客人的思想,做到服务热情、主动。
2、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把餐厅安全放在首位,正确操作工具(炉灶、液化气阀门等),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正确使用水、电,保持餐厅安全。
3、保持餐厅卫生清洁,面、菜等放置整齐,保持餐具干净、光亮、无杂物。
4、保证供给,科学管理,按时、保质、定量供应。
5、严格控制成本,杜绝浪费,结合酒店运作特点,根据就餐人数,做好食品供应,精打细算。
6、剩余食品能继续食用的必须存放在冰箱内,不得随意倒掉。冰箱应保持里外干净,食品摆放整齐,生、熟食品分开,熟食用保鲜膜包好。
7、员工餐厨师负责烹调制作,提高烹饪技术和质量,参与每周菜谱的制定,虚心听取员工对饮食的意见,研究改善措施,保证按时开饭。
8、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9、搞好个人卫生,衣着整洁,勤理发、勤洗头、勤洗手、勤剪指甲,不得染指甲,不得留长指甲。
10、节约水电,杜绝浪费,爱护公物,非正常损耗的物品损坏由当事人照价赔偿,严禁私拿员工餐厅内公共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1、严禁非酒店员工在员工餐厅用餐和逗留。如遇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在员工餐厅用餐者,须向人事部请示,经人事部允许后方可用餐。
12、当日值班人员检查关好水、电、液化气、门、窗。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食品试尝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试尝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
二、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不少于250克),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
三、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承包方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
四、饭菜留样必须坚持48小时。
五、食堂管理人员要每天检查一次检查食堂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不定期检查食堂的卫生情况。
若发现食堂没有坚持饭菜试尝留样,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院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院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伙食团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在中标单位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六、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一、建筑与布局要求
1、餐厅要有完好的防蝇防尘设施。
2、餐厅要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设施。
3、设有数量足够的洗手设施供就餐者餐前洗手。
4、设有餐饮具存放柜。
二、卫生管理
1、餐厅要进行封闭管理,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2、要明确人员负责餐厅卫生,餐厅内经常保持清洁,餐桌、地面不得有积垢,不得设置其它设施或与外界其它项目混合经营。
3、餐厅内苍蝇密度不得超标。
4、餐厅离备餐间较远的应配备盛装、分送学生用餐的专用密闭容器,运送学生用餐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内宜设置温度控制设备,车辆内部的结构应*整,以便于清洁。
5、食品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6、餐厅和备餐间必要时可设置灭蝇设施。使用灭蝇灯的,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保持一定距离。
7、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努力将食堂建成卫生安全宣传的阵地和进行德育的场所。
为切实按照教、***《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进一步加强本院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特制订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天由卫生科医生到食堂检查:食品质量、环境卫生、操作流程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听从卫生监督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四、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做到四勤,即:
①、勤剪指甲、勤洗手。
②、勤理发、勤洗头、不留长发胡须、不染指甲、不戴戒指。
③、勤洗澡。
④、勤换衣服、工作服。
2、操作间设施摆布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库房整洁,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餐具消毒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5、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6、餐厅、操作间等保持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在加工和销售场所严禁吸烟。
五、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杜绝用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奇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六、小超市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5、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3、学校饭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 餐厅应当保持整洁,无苍蝇、无灰尘,在餐具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2、 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后未使用的应当回收消毒保洁,保证餐具无破损。
3、 供顾客自取的调味料,应当符合相应食品卫生要求。
4、 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光性状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告知备餐人员立即检查同类食品,确保安全卫生。
5、 定期清理检查吧台销售的食品,防止过期或变质的食品售出。
食堂库房卫生管理制度
1、 食品原辅料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验收。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大宗食品无合格卫生经验报告书、供货票据者,不得入库。
2、 坚持出入库登记和先进先出库原则。
3、 各类食品原辅料须分类(库)、分架存放,隔墙离地,加盖,标识清楚。食品添加剂须专柜保管。
4、 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的食品原辅料,对未及时处理的食品原辅料应标明“待处理”。
5、 保持库房整洁、干燥、通风、透气。冰箱(柜、库)须定期清理、除霜,做到无血水、冰渣。
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非食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 从业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
2、 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惯,做好岗位(责任)区内卫生,随时保持整洁。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三不、三要、四坚持”。
“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不”:不准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准戴戒指、项链、手链(镯)、耳环等饰物和涂指甲油;不准在操作场所吸烟、穿工作服进厕所及离开生产加工经营场所。
“三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必须全部戴于帽内;加工制作冷菜等熟食品和配餐间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
“四坚持”:坚持卫生操作规程、坚持公用物品消毒、坚持湿式清扫、坚持漱口刷牙防口臭。
3、 工作时间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不随便掏耳掏鼻。
食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管理制度
1、 凡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壮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能上岗,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
2、 从业人员工作时应随身携带健康培训合格证或交部门统一保管,以便检查。
3、 从业人员上岗后发生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肠道感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胧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直接接触顾客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岗。
4、 生产经营人员培训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初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5、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 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食品生产单位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
原料采购与索证制度
1、 食品原、辅料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本批次产品合格的卫生经验报告书和供货票据。
2、 坚持大宗食品原、辅料(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和食品添加剂定点采购,蔬菜、水果等应相对固定采购地点。
3、 定型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必须清楚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采购“三无”(无场名、场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
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及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
食品及原料进出台帐制度
1、 食品购销台帐上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保存一年以上备查。
2、 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台帐记录。
3、 及时处理以过期或接*保质期的食品。
4、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抓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货和成品供应台帐;食品批发零售企业抓好各类食品进货、验收;餐饮业抓好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调味品等容易发生污染的食品验收。
食品零售业、餐饮业服务单位应当固定供货单位并定期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供货单位考察,了解其卫生状况。
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
1、 确定专人负责食品采购进仓验收制度,严把好进货验收关。
2、 在食品购销台帐详细登记产品名称、供销单位、购销数量、产品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等情况。
3、 进仓食品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畜、禽类产品应哟偶检疫合格证或查看胴体是否加盖有效验讫印章、检验合格证应标明产名称、生产厂家、产品批号、检验项目及结果、检验日期等内容。
4、 须冷藏的食品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 食品储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送餐卫生管理制度
1、 外送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使用专门的传送工具,并有严密的防护设施,防止污染。
2、 外送食品应当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传送工具应当定位存放、按时清洗消毒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顾客投诉登记,制定人员负责接待投诉,并做好详细记录。
2、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株洲市卫生局或卫生执法监督员报告。
3、 主动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4、 妥善保护现场,包括剩余饭菜、食品及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坚守岗位,接受调查,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饶。
5、 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资料、情况及数据,协助采集样品。
6、 如需紧急公告或召回以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至病食品,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食物中毒事故受理电话:xx。
食堂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 实行专人加工、专用工具与容器,未加工和已加工的原辅料须分类、分架、分开存放。严禁将食品原辅料直接放于地上。
2、 当餐所用原辅料当餐加工,尽量用完。未用完的或易腐败变质原辅料,粗加工后须及时冷藏保管。
3、 、坚持一择、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严禁将未洗净的原辅料直接送入烹调加工间使用。
4、 肉类(含水产品)、蔬菜须分间(池)清洗,分案切配。装肉类(含水产品)、蔬菜的容器应分开固定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5、 所有工用具、切配案台、容器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保持粗加工间整洁。粗加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做到地面、地沟,无积水、无异味。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 用于加工食品的刀、墩、案板、盆、桶、筐、容器、抹布等必须标志明显,做到生、熟、荤、素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盛装熟食品的容器(盆、桶、筐等)用前必须消毒。
2、 装调料、辅料的容器必须加盖,用**柜(或上锁)存放。
3、 加工制作必须采用新鲜洗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辅料。
4、 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产烹饪后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不得向顾客供应隔天饭、菜和可能影响健康的食品。
5、 品尝菜肴须用专用工具,严禁用炒菜勺或用手抓菜肴品尝。
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非食品加工及个人生活用品等。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1、 废弃油脂是指厨房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及潲水油。
2、 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必须倒入专用潲水桶。
3、 盛装废弃油脂的潲水桶,必须保持加盖,并由杂工专人负责。
4、 废弃油脂盛入专用潲水桶后,潲水由定点人回收,必须作废料使用,不准再提炼食用油脂,作好逐日登记。
开水及浴室管理制度
1、 开水收费标准:热水瓶(不论大小)每瓶0.15元/瓶,热水壶(不论大小)0.3元/瓶,桶子(18升以下)1元/桶。
2、 拒绝现金,打金龙卡收费。
3、 供应时间: 早上:6:20----8:00 中午:10:40----13:10 晚上:15:40----19:00。
4、 为保证每天正常供应开水,请节约用水,谢绝洗饭盒,如发现一次将以50----100元的处罚。
5、 爱护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6、 要保持浴室内环境卫生,不准乱扔杂物,不准在浴室内大便。
7、 禁止在浴室内洗衣服
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纪律守则
一、 严于职守
1、 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班后无事不得在食堂逗留。
2、 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会客。
3、 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不准开放收录机、电视机,唱歌和大声喧哗。
4、 按时就餐,不准浪费,必须按餐厅规定就餐。
5、 不准粗言秽语,不准讥讽师生及学生家长或不理不睬,不准与顾客争辩或在公共场合与同事争论。
6、 在工作场所要保持礼貌待客,站立服务,不可高声谈话和闲聊,不准当着客人整理头发或触摸自己面孔,以及掏耳、鼻孔。
二、 仪表仪容
员工的仪表仪容如何,直接影响食堂的声誉及格调,全体员工必须充分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1、 员工必须保持服装整齐清洁,戴好工作帽。
2、 男员工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不准留小胡子。女员工不准披头散发,头发以不盖过肩部为准。保持雅淡清壮,不准浓妆艳抹和使用味浓的化装用品。员工必须勤修剪指甲和头发,保持清洁。
3、 饰物仅限于佩戴结婚戒指,白案师傅不能佩戴戒指。
三、 工作态度
1、 礼仪----是员工对顾客和同事的最基本态度,窗口人员要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要使用敬语,做到“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做到热情有礼。
2、 效率----提供高效率服务,关注工作上的细节,为顾客排忧解难。
3、 接待----凡顾客有求于员工,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简单回绝请求,不是本部门的工作也必须代客人转告有关部门,主动联系办理。
4、 责任----无论是常规的服务还是正常的工作,一切以及时圆满为目的。
5、 协作----各班组之间,相互之间应积极配合真诚协作,不准互相扯皮,推委,应同心同德解决疑难。
6、 忠实----忠诚老实是每个员工必须具有的品德,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报,文过饰非,阳奉阴违,诬陷他人。
四、 上、下班考勤
1、 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打考勤。
2、 如因加班、病、事假、公差、外勤等原因,应向所在班组报告,以备核查。
五、 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1、 爱护食堂的一切器具,注重所有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或易耗品,不乱拿公物,不准将有用的公物随手丢弃。
2、 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或杂物,如在公共场所发现有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捡起来,以保证食堂内清洁、舒适的环境。在宿舍,员工应遵守宿舍管理条例,注意宿舍卫生。
六、 员工衣柜的管理
员工衣柜为存放工衣而设,不得存放食物或其他物品,并保持整洁。
七、 工作服管理
1、 食堂视工作岗位的需求,发给制服两件。
2、 员工穿着必须保持整洁,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
3、 离职时员工必须将制服交回本部门,如有遗失或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八、 员工宿舍
1、 员工宿舍是为员工提供住宿休息的场所,每个员工须严格遵守。
2、 不准亲友及外来人员留宿。
3、 不准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或从事违纪违法之事。
4、 宿舍内保持安静、整洁,晚上22:30后必须关灯休息。
5、 必须保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不得乱丢乱放,随地大小便。
九、 安全守则
1、 注意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如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必须立即查找并及时报告,切实清除隐患。
2、 员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3、 不准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4、 拾获顾客遗留钱、物一律上交办公室(即食堂办公室)。
临工班长岗位职责
班长在食堂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班全面工作,其职责是:
1.抓好本班职工的政治、业务学*,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牢固树立“三服务两育人”的思想。
2.负责本班工作计划制定,人员考勤调配与分工,工具设备、维修材料的保管等各项管理工作。
3.制定安全措施,监督落实情况,及时纠正、批评一切违反操作规程的不良行为,确保工作安全。
4.定期召开班组会,讲评职工工作情况,树立职工正气。
5.积极宣传节约用水,努力推广节水技术与措施,有效节约用水。
6.及时、主动向中心经理汇报工作。努力做到下情上达,积极主动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
7.完成中心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送餐卫生管理制度
3、 外送食品的包装、运输应当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使用专门的传送工具,并有严密的防护设施,防止污染。
4、 外送食品应当注明制作时间和保质期限,禁止销售和配送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
传送工具应当定位存放、按时清洗消毒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7、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顾客投诉登记,制定人员负责接待投诉,并做好详细记录。
8、 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株洲市卫生局或卫生执法监督员报告。
9、 主动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10、 妥善保护现场,包括剩余饭菜、食品及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工作人员都应坚守岗位,接受调查,不得隐瞒、谎报、拖延、阻饶。
11、 积极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事故的调查,如实提供资料、情况及数据,协助采集样品。
12、 如需紧急公告或召回以售出可疑中毒食品或至病食品,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食物中毒事故受理电话:xx。
膳食科管理办法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加快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搞好各项修建施工管理服务工作,势在必行,进一步**思想,转变观念,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科学管理为动力,以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与时俱进,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及临时工队伍的使用,以三优一满意为工作理念,以崭新的服务形象,开创工作新局面,增强膳食中心的社会透明度,促进修膳食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和二个效益双丰收,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按照市场经济管理模式,自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后勤处的指导和监督,遵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滚动发展的经营方式,实行民主管理、集体积累、按劳分配和按比例提成的管理原则,坚持打造精品、质量第一的经营方针。以立足学校为基础,借助社会力量和技术不断的完善管理办法,提高修缮质量,不断增强膳食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扩大资金积累,全方位的为广大师生员工生活服务,逐步走向社会,拓宽创收渠道。
二、要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质量、成本、安全标准化的管理,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施“质量工程,服务一体化”的.经营目标,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自己分管的工作。
三、对单项工程的管理,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要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对项目管理要签定必要的责任书,要建立考勤、考核、评价约束机制,成本、安全等过程要实行过程监控和保证措施,并与奖罚挂钩。
四、对正常的零星维修工作,设专人管理,坚持三优一满意为工作理念,实行跟踪管理,严把质量关,做到急活不过夜,大活及时修,要主动上门找活干,发扬不怕吃苦、不怕麻烦,以强烈的服务热情、优质的修缮质量,争取广大师生们的信赖。
五、坚持高举优质服务的大旗,以三优一满意为工作理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增强集体凝聚力和服务热情,调动一切积极性,刻苦学*业务技术,练好内功,立足本职工作,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和崭新的思想观念迎接新的挑战,永不满足现状。
六、加强规范化建设
中心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要公开竞争,聘任上岗,被聘上岗的同志,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跟班作业,做到以工作责任为重,有事请假。
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1、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索取相关卫生资料。
3、 食品储存仓库保持整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一物一标签,并有专人管理。
4、 原料的分拣存放,加工过程应符合卫生要求,加工容器、加工用具及时清洗、消毒,专项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凉菜必须严格操作卫生规程,避免细菌污染。
5、 有毒、有害及化学物质等影响人体健康的物品不得与食品及原料混放。
6、 餐具在使用前须洗净,消毒并保洁。
7、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加工间内。
8、 食品及原料验收不得设在加工间内。
食堂规章制度处罚条例
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规章制度;尽好自己的责任,服从上级的安排。
1、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违者一次罚款5元。
2、 上班时间内不准看电视;违者一次罚款10元。
3、 自备餐具,不准使用一次性餐具就餐;违者一次罚款10元。
4、 不准吃米粉(哪怕是到那里打汤),如有违者连下米粉的一起罚;违者一次罚款10元。
5、 不准爬窗户;违者一次罚款50元。
6、 上班时间不准在工作场地内抽烟和嚼摈榔;违者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20元依此内推。
7、 不准拿食堂食物送人情或打菜不打卡,如有发现第一次警告处分并罚款20元;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8、 食堂食物不得以任何借口带走,不准偷盗;违者一次罚款50元。
9、 不准吵架和打架斗殴,应和睦相处;论情节轻重,轻者双方各以2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0、 保结柜和消毒柜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卫生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消费者的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意识,特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并制定如下制度:
1、 理工作小组:何义同志任组长,成员有:周玉英、汪朝阳、徐长明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工作计划。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按制度实施奖惩。
2、 组织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单位从业人员学*和培训计划,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3、 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做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五病”人员调离工作。
4、 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对发生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查明原因,搞好调查处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轧钢事业部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轧钢事业部下属各车间。
第四条、职业卫生是指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轧钢事业部常见的职业危害有噪声、粉尘、高温、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分厂厂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细化、建立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健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三)组织并参加分厂职业病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各条线、班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
(四)组织制订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开展员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工作。
(五)完善分厂的应急救援预案,有计划、组织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及储备工作。
(六)组织职业病防治事故后的人员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整改隐患,实施职业病防治事故责任追究制,按规定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主管是分厂职业病防治专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推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督促各条线班组开展职业病防治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登记问题,并报告分厂负责人,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三)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
(四)教育、督促班组员工学*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个体防护用品。
(五)建立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上报有关职业病防治信息资料;完善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完善分厂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完善分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协助安全环保部对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主管、工艺主管、动力自动化主管、生产班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负责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检修及台账更新等。
(二)组织分厂学*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严禁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十条、员工是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负责共同维护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环境,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分厂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接受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事故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事故应急措施,排查、汇报本岗位的隐患,参与辨识危险源,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四)接受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第十一条、各分厂应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告知。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变更时,应重新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十二条、各分厂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各分厂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各分厂配合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应告知职工本人并妥善处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应留档备查。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部室和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3.3gbz158—XXXX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3.6《工伤保险条例》
4、术语和定义
4.1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2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3职业禁忌: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导致原有自身疾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本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审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2财务部负责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经费,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5.2公司安环部组织并实施全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5.3公司工会负责女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以及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
5.4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厂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以及对职业病、职业禁忌人员的用工管理。
5.5安环部负责对特殊作业人员健康活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各单位岗位粉尘和放射线的检测。
5.6安环部和劳资部共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7安环部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安排、布置和协调工作。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6.1.1相关单位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认职业病危害项目,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报安环部。
6.1.2安环部对相关单位上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审核、汇总,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向**主管部门申报。
6.1.3建设项目应在试运行开始后2个月内向安环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1.4因技术、工艺、材料、停产等变更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所在单位/部门应在变更后20日内向安环部申报变更内容。
6.2职业健康检查
6.2.1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并执行《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记录表》,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执行。职业健康检查由所在单位组织安排,由工人医院具体实施,不能检查的项目由工人医院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具体实施。
6.2.2工人医院每年对在职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普查。
6.2.3针对女工的健康检查由工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6.2.4有毒有害气体、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物质、射线泄漏和高温等对职工健康造成急性危害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2.5检查结果由有资质的***门体检完后及时书面告之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告之本人。在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由工人医院通知其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
6.2.6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及患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员复查由工人医院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2.7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6.2.8《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记录表》由安环部保管。
6.3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患者权利保障
6.3.1在职工体检中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患者,工人医院要及时通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必须将其调离禁忌工作岗位。并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定期复查,落实职业病待遇。
6.3.2职业病人员调离或在职死亡,所在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安环部。
***尘毒监测
***.1监测点的确定各单位上报需检测粉尘、高温、噪声、毒物、放射线的岗位,由安监部确定。
***.2监测的实施
***.2.1安环部负责每年组织对岗位粉尘浓度监测一次。
***.2.2每年7、8、9月份,安环部组织对各单位高温监测点进行一次监测。
***.2.3安环部每年对各单位噪声监测点进行一次噪声监测。
***.2.4安环部每年对各检测点的毒物进行一次监测。
***.2.5放射线的`监测按《放射防护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2.6安环部不能监测的项目,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检测。
6.5尘毒治理
6.5.1每年12月25日以前,安环部根据本年度的尘毒监测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的尘毒
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落实。安环部督促检查,未完成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
6.5.2个人防护
6.5.2.1在尘毒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5.2.2各单位在每年的高温季节前应向高温岗位职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防护用品。
7、发放
本制度发放至公司领导、各厂、部室和子公司。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市、区预防职业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凡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要认真学*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四、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不适应,及时调离本岗位。不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接触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记录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六、工会组织配合本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认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对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xx业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职工卫生和职业病的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自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的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文明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有害因素,为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
2、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
二、管理与监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改善有毒有害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津沾发放工作。
2、建立专门机构或设置专人负责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
(1)贯切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
(2)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
(3)掌握单位有害作业点的工分布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监测。
(4)由人事部门进行配合,对新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者,不得从事有害有毒作业。
(5)对长期进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设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
(6)参加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单位应根据职业病的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有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医疗或疗养。
4、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为不能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在被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调离岗位,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后仍享受原工种保健待遇。
5、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应按规定接受职业病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的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诊断为职业病否,在此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
三、防护措施
1、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使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在原材料选用时应首先采用无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有害或高毒,改进操作技术和生产设备及工艺,减少环境污染。
3、生产单位要加强通风排尘,改善生产环境。控制“二次尘毒源”,杜绝散落毒物再次散发。
4、设备部门应加强对防尘防毒设备的管理,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5、加强个人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对接触毒物的生产工作,要根椐工作性质和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
6、不得安排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有职业危害的生产劳动。
7、贯砌执行国家有关女工保健的规定,做好职工“五期”保健工作。未生育能力的有毒作业。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职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公司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xxx有限公司等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危化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各主管为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对本部门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员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公司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各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依照法律和本企业职防管理细则对本企业内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实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范围的职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基础管理,组织联系相关的体检、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职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部门有效执行。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对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之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条:本企业在录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承担。
第十三条: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
第十四条: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置,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在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病危害岗位调入无职业病危害岗位时也应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查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确定,须将员工各时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建档保管,并有将检查结果告之员工的义务。
第十六条:以上十一至十五条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劳动用工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病防治条款,凡因违反以上条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职业病纠纷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担其法律责任。并对部门主要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对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应确保进行曰常管理和维修,定期对上述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和效果进行检测,确保正常、灵敏、有效。
第十八条:在大中修设备、设施改造时,要同时大中修或改造改进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并与主机装备同时投入运行并确保正常有效。
第十九条: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装置各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废置不用或随意改装,如需对上述设施、设备装置进行更新或改装,必须经职防领导小组同意,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劳保用品,保护用品应到市***门认证的劳保用品商店或公司家购买。
第二十一条:劳保器具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防护器具性能和防护范围进行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领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二十三条:以上十六、二十二条是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个人应采用防护管理的措施,也是职业病防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违反以上所列条款的的主要领导将以100-300元处罚,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四章职业卫生监测与员工体检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定时、定点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评价,并向员工定期公布检测及评价结果,违反此项条款,不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评价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职业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职防领导小组和各主管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曰常观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出现场监测报告。
第二十六条:在做好职防监测评价工作的同时要建立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监查纪录,部门曰常职防工作由部门主管负责,办公室要不定期的进行现场监查,做好职防卫生监查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存档工作。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定期与职业***门取得联系,组织本企业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进行体检,各部门主管必须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否则将对部门或个人处以3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主管要积极配合公司职防工作,按公司职防小组的要求组织好本部门体检工作,做到不遗漏岗位,不遗漏应体检的员工,不遗漏项目。
第二十九条:凡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一年的员工均应参加健康体检,健康体检职防监测及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费用均在生产成本中例支。
第三十条:办公室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要建立健全有关其个人的健康档案,主要内容有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或调离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的个人健康档案要封存保管不得遗失,遗失一份处以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臵;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1.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 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单位必须重视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
2.1.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2.1.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2.1.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3.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
4.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4.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医疗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轧钢事业部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轧钢事业部下属各车间。
第四条、职业卫生是指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轧钢事业部常见的职业危害有噪声、粉尘、高温、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分厂厂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细化、建立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健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三)组织并参加分厂职业病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各条线、班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
(四)组织制订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开展员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工作。
(五)完善分厂的应急救援预案,有计划、组织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及储备工作。
(六)组织职业病防治事故后的人员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整改隐患,实施职业病防治事故责任追究制,按规定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主管是分厂职业病防治专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推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督促各条线班组开展职业病防治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登记问题,并报告分厂负责人,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三)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
(四)教育、督促班组员工学*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个体防护用品。
(五)建立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上报有关职业病防治信息资料;完善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完善分厂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完善分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协助安全环保部对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主管、工艺主管、动力自动化主管、生产班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负责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检修及台账更新等。
(二)组织分厂学*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严禁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十条、员工是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负责共同维护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环境,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分厂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接受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事故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事故应急措施,排查、汇报本岗位的'隐患,参与辨识危险源,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四)接受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第十一条、各分厂应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告知。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变更时,应重新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十二条、各分厂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各分厂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各分厂配合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应告知职工本人并妥善处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应留档备查。
会议制度
(1)负责组织每个季度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研究任务分配、汇报工作情况,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组织科室内部会议。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主要议程为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研究业务动态和汇报个人工作情况,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科室印鉴使用及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科设职业卫生业务合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公章,专人保管,并按科室印鉴管理制度,由科主任授权使用。
(2)公章原则上只作职业卫生业务合同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用,不作行政公章使用。
(3)各类公章用于职业卫生业务合同签署、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管理业务等工作,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职业卫生档案室管理制度
(1)健康监护中心的厂企健康检查资料、评价检测中心的厂企评价和检测资料、诊断办公室的职业病诊断材料和诊断鉴定办公室职业病诊断鉴定材料可在本部门存放一年,第二年六月前向职业卫生档案库移交归档。
(2)档案材料进库或调出必须进行登记和统计;
(3)每年对库房档案数量、质量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报告分管领导并妥善处理。
(4)除保管人员,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5)库房门窗必须坚固安全,箱柜锁匙专人保管,保持库房清洁整齐;
(6)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注意放火、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光、防尘等;
(7)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遵守:
①凡查阅档案资料一律填写《档案借阅登记本》,并填写利用目的,
②查阅档案一律在档案室内查,原则不外借;
③查阅档案时不得吸烟,桌面不得放水,不得撕毁、折叠、拆卸、涂改、污损和在档案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追究责任;
④查阅重要材料,需经主管档案工作得领导批准;
⑤各科人员查阅非本人职责范围内得档案资料需经本科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科科长得同意;
⑥非本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查阅人员必须与介绍信上的姓名相符,否则不得查阅;
⑦查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档案材料。
——生产卫生管理制度汇总10篇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二)编制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落实,按计划和上级要求开展各种职业安全卫生活动。
(三)参加制订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参加修订、审查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配合综合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复训工作,配合组织部、工会办公室做好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工作。
(五)经常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巡查工作。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发现特别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先令停止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告领导。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业性、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其中需要采取技术措施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六)参加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三同时”会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引进技术改造、大的修理工程项目的方案审定、设计审定、竣工验收和试运转工作,督促劳动防护设施和主体工程按“三同时”原则执行。
(七)及时收集、积累职业安全卫生资料,为领导及时提供职业安全卫生资料。
(八)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如实登记、统计、报告因公伤亡事故。参加设备、火灾等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制订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及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烧结厂劳动保护用品、清凉饮料发放计划,并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按标准发放,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十)负责对烧结厂兼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员进行业务指导;做好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竞赛、评比工作。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十二)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积极推行安全科学管理方法。参加安全技术科学研究,总结推广职业安全卫生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发展,根据***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医院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医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 医院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都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站长(或室长)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管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落实***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做好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完善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带头自觉遵守。
3、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工作。按时制订医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通过分解目标,落实责任。组织对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4、组织搞好每年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5、经常深入科室指导工作。适时组织实施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两次以上防汛、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单项检查。
6、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要有书面记录,一经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实行跟踪督促。
7、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协调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工作。
8、帮助各科室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9、向各部门通报安全生产工作及情况。
第七条 医院下属各科室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各项安全工作指令,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措施。
2、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就有关事项作出决定,并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建立健全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责任,分解控制指标,实施考核奖惩,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和队伍建设,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必须与本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任务相适应,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开展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5、建立事故预防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安全投入,推进安全生产的科技创新,做好安全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及时排查确定本部门重大事故隐患,制订整改计划,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
7、严格事故统计报告,严肃查处各类事故,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及时结案,事故结案率达到100%。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工、实*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一、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相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整洁,维护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为所有员工提供一个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规范指导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生活舒适度,确保符合相关政策与目标的要求,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与环境整洁,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与环境卫生整洁运行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管理,健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贯彻落实经理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应明确职责,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负责人应认真处理,接触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工、实*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1、为搞好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提高管理水*,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开展施工生产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内容,应纳入本单位(本项目部)管理作目标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施工现场环境文明卫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规范生产生活场地、文明生产、环境保护、防止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噪声污染、环境卫生、季节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规定。按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5、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立规格化的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和工场*面布置图的五牌一图;在现场要害地点和专业作业场所、部位设立明显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标志。
6、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区域的布置,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到整齐统-。宿舍、食堂、仓库、油库、料场、生产加工间、通讯、用电、用水等设施应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规程要求,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7、按标准设立现场施工道路,必要时设置运输码头。加强经常性和季节性的养护,保证安全畅通。生活区和其它设施的通道布局应满足防火需要。
8、施工现场的设备安全可靠,有专人操作和防护保养措施;材料、构件能按品种整齐集中堆放,无随处散落现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9、严格按规程布置电气设施和用电线路,杜绝私拉乱接违章作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落实用电器具和电气回路的安全保护装置。
10、全面规划场区供排水设施,满足防汛和生产、生活消防需求。饮用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污水设置过滤网,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贯彻工业卫生标准。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温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冻防滑工作。加强尘毒、烟雾、噪声的测检和控制。城区施工不扰民,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进行定期监测,并做好记录。对确需夜间施工且超过噪声标准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2、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医疗保健工作。有条件的施工场地应设立急救、医疗保健站。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对特种作业人员、厨房炊事人员应先体检后上岗,无体检记录的不得上岗。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13、坚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场场容管理、生活区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制度,美化环境,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1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纪律,正确使用“三宝一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洞口临边防护。
15、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决制和奖罚制度。加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硬软件建设工作。
16、各分公司、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操作性能强的各项环境与文明卫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1、认真学*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理论。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较为科学的卫生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强,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此次编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将量化分级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模式转变。
一、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纳入考评的每个指标能独立提供信息,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各指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使指标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代表性原则:考评表中选择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同时将一些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和监控作用的指标也纳入指标体系。
3、完备性原则:整个指标体系当力求全面客观,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以达到全面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本质和评价目标。当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评价指标,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量化指标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考评表制定了六大类指标体系,分别为: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检验质量控制、生产区卫生管理和产品外包装。在每大类指标下又设定若干子指标,用于具体卫生要求的评价。每类指标根据不同的卫生权重指数,设定不同的分值,并细化到每个子指标中,以便于实际操作。
三、量化评分
1、在评价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时,可以有合理缺项,但分值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根据标化分核定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量化评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定期通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1)A级,不少于1次/年;
(2)B级,不少于2次/年;
(3)C级,不少于3次/年;
(4)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考评公示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分级量化评分标准》,每两年集中组织对当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凡未达到评定等级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审请一次补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级情况,重点列出未评定等级需加强监管的消毒产品企业名单,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评定等级自动降低一个档次:(1)企业三次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并查实的;
(2)两次以上对卫生监督机构下达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受到《特别规定》相关条款处罚的。
年度两次公示均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年度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两年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三次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企业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理论。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较为科学的卫生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强,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此次编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将量化分级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模式转变。
一、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纳入考评的每个指标能独立提供信息,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各指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使指标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代表性原则:考评表中选择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同时将一些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和监控作用的指标也纳入指标体系。
3、完备性原则:整个指标体系当力求全面客观,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以达到全面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本质和评价目标。当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评价指标,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量化指标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考评表制定了六大类指标体系,分别为:卫生质量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检验质量控制、生产区卫生管理和产品外包装。在每大类指标下又设定若干子指标,用于具体卫生要求的评价。每类指标根据不同的卫生权重指数,设定不同的分值,并细化到每个子指标中,以便于实际操作。
三、量化评分
1、在评价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时,可以有合理缺项,但分值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根据标化分核定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量化评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定期通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1)A级,不少于1次/年;
(2)B级,不少于2次/年;
(3)C级,不少于3次/年;
(4)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考评公示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分级量化评分标准》,每两年集中组织对当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凡未达到评定等级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审请一次补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级情况,重点列出未评定等级需加强监管的消毒产品企业名单,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评定等级自动降低一个档次:
(1)企业三次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并查实的;
(2)两次以上对卫生监督机构下达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受到《特别规定》相关条款处罚的。
年度两次公示均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年度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两年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三次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企业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