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轧钢事业部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轧钢事业部下属各车间。
第四条、职业卫生是指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轧钢事业部常见的职业危害有噪声、粉尘、高温、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分厂厂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细化、建立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健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三)组织并参加分厂职业病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各条线、班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
(四)组织制订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开展员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工作。
(五)完善分厂的应急救援预案,有计划、组织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及储备工作。
(六)组织职业病防治事故后的人员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整改隐患,实施职业病防治事故责任追究制,按规定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主管是分厂职业病防治专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推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督促各条线班组开展职业病防治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登记问题,并报告分厂负责人,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三)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
(四)教育、督促班组员工学*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个体防护用品。
(五)建立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上报有关职业病防治信息资料;完善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完善分厂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完善分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协助安全环保部对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主管、工艺主管、动力自动化主管、生产班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负责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检修及台账更新等。
(二)组织分厂学*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严禁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十条、员工是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负责共同维护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环境,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分厂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接受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事故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事故应急措施,排查、汇报本岗位的隐患,参与辨识危险源,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四)接受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第十一条、各分厂应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告知。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变更时,应重新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十二条、各分厂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各分厂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各分厂配合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应告知职工本人并妥善处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应留档备查。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部室和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3.3gbz158—XXXX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3.6《工伤保险条例》
4、术语和定义
4.1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2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3职业禁忌: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导致原有自身疾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本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审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2财务部负责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经费,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5.2公司安环部组织并实施全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5.3公司工会负责女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以及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
5.4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厂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以及对职业病、职业禁忌人员的用工管理。
5.5安环部负责对特殊作业人员健康活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各单位岗位粉尘和放射线的检测。
5.6安环部和劳资部共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7安环部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安排、布置和协调工作。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6.1.1相关单位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认职业病危害项目,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报安环部。
6.1.2安环部对相关单位上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审核、汇总,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向**主管部门申报。
6.1.3建设项目应在试运行开始后2个月内向安环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1.4因技术、工艺、材料、停产等变更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所在单位/部门应在变更后20日内向安环部申报变更内容。
6.2职业健康检查
6.2.1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并执行《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记录表》,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执行。职业健康检查由所在单位组织安排,由工人医院具体实施,不能检查的项目由工人医院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具体实施。
6.2.2工人医院每年对在职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普查。
6.2.3针对女工的健康检查由工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6.2.4有毒有害气体、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物质、射线泄漏和高温等对职工健康造成急性危害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2.5检查结果由有资质的***门体检完后及时书面告之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告之本人。在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由工人医院通知其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
6.2.6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及患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员复查由工人医院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2.7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6.2.8《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记录表》由安环部保管。
6.3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患者权利保障
6.3.1在职工体检中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患者,工人医院要及时通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必须将其调离禁忌工作岗位。并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定期复查,落实职业病待遇。
6.3.2职业病人员调离或在职死亡,所在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安环部。
***尘毒监测
***.1监测点的确定各单位上报需检测粉尘、高温、噪声、毒物、放射线的岗位,由安监部确定。
***.2监测的实施
***.2.1安环部负责每年组织对岗位粉尘浓度监测一次。
***.2.2每年7、8、9月份,安环部组织对各单位高温监测点进行一次监测。
***.2.3安环部每年对各单位噪声监测点进行一次噪声监测。
***.2.4安环部每年对各检测点的毒物进行一次监测。
***.2.5放射线的`监测按《放射防护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2.6安环部不能监测的项目,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检测。
6.5尘毒治理
6.5.1每年12月25日以前,安环部根据本年度的尘毒监测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的尘毒
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落实。安环部督促检查,未完成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
6.5.2个人防护
6.5.2.1在尘毒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5.2.2各单位在每年的高温季节前应向高温岗位职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防护用品。
7、发放
本制度发放至公司领导、各厂、部室和子公司。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市、区预防职业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凡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要认真学*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四、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不适应,及时调离本岗位。不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接触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记录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六、工会组织配合本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认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对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xx业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对职工卫生和职业病的管理,加强对尘毒危害点的控制,保护员工自身体健康与安全,特制定的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坚持、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文明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少有害因素,为职工创造良好作业环境。
2、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
二、管理与监督
1、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改善有毒有害劳动条件的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保健津沾发放工作。
2、建立专门机构或设置专人负责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
(1)贯切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
(2)制定单位职业卫生工作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
(3)掌握单位有害作业点的工分布情况,并按规定进行监测。
(4)由人事部门进行配合,对新从事有毒有害的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者,不得从事有害有毒作业。
(5)对长期进行有害有毒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设健全接触有害因素员工的健康档案。
(6)参加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单位应根据职业病的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有职业病的员工进行医疗或疗养。
4、在医治和疗养后被确认为不能从事有害作业的,应在被确认之日起两个月内调离岗位,确诊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后仍享受原工种保健待遇。
5、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应按规定接受职业病检查,所占用的生产工作时间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认为需要住院的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诊断为职业病否,在此期间享受职业病待遇。
三、防护措施
1、新、改、扩建生产性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必须执行“三同时”规定,使作业场所的有毒有害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从根本上改善劳动条件。在原材料选用时应首先采用无毒或低毒代替有毒有害或高毒,改进操作技术和生产设备及工艺,减少环境污染。
3、生产单位要加强通风排尘,改善生产环境。控制“二次尘毒源”,杜绝散落毒物再次散发。
4、设备部门应加强对防尘防毒设备的管理,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
5、加强个人防护措施,注意个人卫生。对接触毒物的生产工作,要根椐工作性质和需要,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
6、不得安排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有职业危害的生产劳动。
7、贯砌执行国家有关女工保健的规定,做好职工“五期”保健工作。未生育能力的有毒作业。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公司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公司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职工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职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职工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保我公司经济的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管理细则适用于xxx有限公司等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细则所称职业病是指本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危化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三条:本企业所设立的职业病危害场所监测点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内容对照本企业相关职业病因素而定。
第四条:企业各主管为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岗位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程序、操作规程,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对本部门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依法参加针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的员工的工伤社会保险,以分散职业病危害的风险。
第六条:本企业实行职业卫生管理监督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体制,职防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的基础管理及各项制度法规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由各部门主管组成公司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各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组织管理,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依照法律和本企业职防管理细则对本企业内各职业病防治工作及管理,实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范围的职防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本企业职防工作的基础管理,组织联系相关的体检、监测及评价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完善和保管,制定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职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本部门有效执行。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应将对其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之对方,并在劳动合同中注明。
第十二条:本企业在录用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作的员工之前需对要录用者做专项职业健康检查,即岗前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承担。
第十三条: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职业。
第十四条: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置,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在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病危害岗位调入无职业病危害岗位时也应对其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认证的,检查项目由医疗机构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确定,须将员工各时期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相关资料建档保管,并有将检查结果告之员工的义务。
第十六条:以上十一至十五条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劳动用工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病防治条款,凡因违反以上条款所引起的劳动争议,职业病纠纷及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担其法律责任。并对部门主要领导处以500元罚款。
第十七条:对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应确保进行曰常管理和维修,定期对上述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和效果进行检测,确保正常、灵敏、有效。
第十八条:在大中修设备、设施改造时,要同时大中修或改造改进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装置并与主机装备同时投入运行并确保正常有效。
第十九条:劳保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和装置各部门不得擅自拆除、挪用废置不用或随意改装,如需对上述设施、设备装置进行更新或改装,必须经职防领导小组同意,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十条: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劳保用品,保护用品应到市***门认证的劳保用品商店或公司家购买。
第二十一条:劳保器具要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防护器具性能和防护范围进行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的使用或代用。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领取)、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和使用中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二十三条:以上十六、二十二条是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个人应采用防护管理的措施,也是职业病防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违反以上所列条款的的主要领导将以100-300元处罚,部门处以500-1000元罚款。
第四章职业卫生监测与员工体检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定时、定点对有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及评价,并向员工定期公布检测及评价结果,违反此项条款,不对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评价的,将承担由此产生的职业病全部后果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职防领导小组和各主管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曰常观测,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不符合标准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做出现场监测报告。
第二十六条:在做好职防监测评价工作的同时要建立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和监查纪录,部门曰常职防工作由部门主管负责,办公室要不定期的进行现场监查,做好职防卫生监查管理,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存档工作。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条款定期与职业***门取得联系,组织本企业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进行体检,各部门主管必须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否则将对部门或个人处以300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主管要积极配合公司职防工作,按公司职防小组的要求组织好本部门体检工作,做到不遗漏岗位,不遗漏应体检的员工,不遗漏项目。
第二十九条:凡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一年的员工均应参加健康体检,健康体检职防监测及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费用均在生产成本中例支。
第三十条:办公室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要建立健全有关其个人的健康档案,主要内容有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对于离退或调离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员工的个人健康档案要封存保管不得遗失,遗失一份处以200元罚款,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后果。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采取下列措施:
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
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进行妥善安臵;
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
5.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立即改善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
1.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 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单位必须重视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
2.1.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2.1.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2.1.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3.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
4.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4.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医疗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轧钢事业部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轧钢事业部下属各车间。
第四条、职业卫生是指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轧钢事业部常见的职业危害有噪声、粉尘、高温、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分厂厂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细化、建立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健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三)组织并参加分厂职业病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各条线、班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
(四)组织制订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开展员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工作。
(五)完善分厂的应急救援预案,有计划、组织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及储备工作。
(六)组织职业病防治事故后的人员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整改隐患,实施职业病防治事故责任追究制,按规定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主管是分厂职业病防治专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推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督促各条线班组开展职业病防治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登记问题,并报告分厂负责人,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三)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
(四)教育、督促班组员工学*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个体防护用品。
(五)建立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上报有关职业病防治信息资料;完善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完善分厂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完善分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协助安全环保部对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主管、工艺主管、动力自动化主管、生产班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负责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检修及台账更新等。
(二)组织分厂学*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严禁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十条、员工是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负责共同维护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环境,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分厂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接受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事故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事故应急措施,排查、汇报本岗位的'隐患,参与辨识危险源,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四)接受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第十一条、各分厂应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告知。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变更时,应重新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十二条、各分厂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各分厂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各分厂配合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应告知职工本人并妥善处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应留档备查。
会议制度
(1)负责组织每个季度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研究任务分配、汇报工作情况,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组织科室内部会议。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主要议程为传达上级指示、布置工作、研究业务动态和汇报个人工作情况,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科室印鉴使用及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管理科设职业卫生业务合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公章,专人保管,并按科室印鉴管理制度,由科主任授权使用。
(2)公章原则上只作职业卫生业务合同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专用,不作行政公章使用。
(3)各类公章用于职业卫生业务合同签署、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管理业务等工作,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不得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职业卫生档案室管理制度
(1)健康监护中心的厂企健康检查资料、评价检测中心的厂企评价和检测资料、诊断办公室的职业病诊断材料和诊断鉴定办公室职业病诊断鉴定材料可在本部门存放一年,第二年六月前向职业卫生档案库移交归档。
(2)档案材料进库或调出必须进行登记和统计;
(3)每年对库房档案数量、质量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报告分管领导并妥善处理。
(4)除保管人员,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5)库房门窗必须坚固安全,箱柜锁匙专人保管,保持库房清洁整齐;
(6)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注意放火、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光、防尘等;
(7)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遵守:
①凡查阅档案资料一律填写《档案借阅登记本》,并填写利用目的,
②查阅档案一律在档案室内查,原则不外借;
③查阅档案时不得吸烟,桌面不得放水,不得撕毁、折叠、拆卸、涂改、污损和在档案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追究责任;
④查阅重要材料,需经主管档案工作得领导批准;
⑤各科人员查阅非本人职责范围内得档案资料需经本科室和职业卫生管理科科长得同意;
⑥非本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查阅人员必须与介绍信上的姓名相符,否则不得查阅;
⑦查阅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档案材料。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
2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
3 职责分工
3.1 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
3.1.1 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2 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3.2 安全环保处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2 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2.3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
3.2.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
3.2.5 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
3.2.6 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
3.3 人力资源处职责
会同医务部门开展就业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证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
3.4 资产财务处职责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5 工会职责
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疗养。
3.6 职工医院职责
协同安全环保处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工作,建立体检档案。
3.6 生产车间领导职责
3.6.1 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
3.6.2 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 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4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4.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想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1.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工作程序
4.1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职业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4.2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4.3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4.4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知员工,公司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员工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4.6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部门,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部门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4.7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公司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部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部门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治疗.
4.9学*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供应处要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
进入设备、容器作业,抽堵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盲板作业等易发生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
十二、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公司设安处和公司医护人员,必要时请求县或市医院救护。
十三、学*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一、总则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员工须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应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本公司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如因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二、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副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具体职责:
1、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审议对本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奖惩决定;
3、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卫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厂长(主要负责人)职责
厂长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落实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
4、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员工对职业卫生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
5、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职责。
(三)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职责
厂务副理是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直接责任人,对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保证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2、协助厂长具体实施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联系**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
5、协助制订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每季度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报告厂务副理(分管负责人)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9、负责承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环境健康安全部(EHS)是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厂务副理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环境健康安全部履行下列职责:
1、起草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起草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4、配合调查和处理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
5、定期检查公司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解决;
6、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7、监督管理和评估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生产部的职责
1、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编制本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发现有利于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申请逐步替代现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
3、配合环境健康安全部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环境健康安全部;
5、领用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维护、保养;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七)员工的职责和义务
1、学*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
2、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1、所有原辅料加工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加工。
2、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宣传品,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经常保持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6、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
7、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8、加工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
9、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10、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11、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12、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14、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臵与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部门负责及时报告城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履行向本部门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3、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4、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定期、不定期组织各部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处理.
6、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7、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xx部负责xx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xx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xx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xx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x 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1、目的
1.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贵航特钢有限公司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3、术语
3.1职业危害因素: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3.3有害作业岗位:是指员工在生产劳动或者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
3.4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3.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监测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运用一定的方法或手段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是否影响劳动者健康及其动态变化予以测定;检测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进行的测定,并出具职业病危害检测报告,作为行政执法的事实依据。
4、机构设置
公司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公司经理任组长,主管职业健康安全副经理任副组长,各分公司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生产安环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
5、职责
5.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5.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5.1.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
5.2生产安环部职责:
5.2.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5.2.2确定公司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负责组织开展对作业场所及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与评价工作,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
5.2.3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
5.2.4负责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2.5负责组织对公司新、改、扩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在初步设计阶段对职业卫生专篇进行审查。
5.2.6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管理工作。
5.2.7负责对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材料的审核、确认工作。
5.2.8负责组织开展对粉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严重的作业场所及岗位治理方案的调研和治理工作。
5.3综合办职责
5.3.1负责对新入厂员工上岗前的健康体检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5.3.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5.3.3负责组织每两年一次的职工健康体检和接害职工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5.4设备技术部
5.4.1负责组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相关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查。
5.4.2配合生产安环部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
5.5各单位职责
5.5.1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
5.5.2协助生产安环部做好职业健康档案的归档工作。
6、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6.1生产安环部根据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或者因建设项目、改变生产工艺或原材料等可能产生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公司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7、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职工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1.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
7.1.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
7.1.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
7.1.4要求公司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
7.1.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
7.1.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
7.1.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
7.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
7.2.1预防措施
7.2.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其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并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
7.2.1.2生产安环部组织并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总厂新、改、扩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以及评审工作。
7.2.1.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
7.2.1.4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2.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7.2.2.1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7.2.2.2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
7.2.2.3若改变产品原材料或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
7.2.2.4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
7.2.2.5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应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7.2.2.6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7.2.2.7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
7.2.2.8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应设冲洗设施。
7.2.3职业卫生管理
7.2.3.1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7.2.3.2接害作业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7.2.3.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卫生防护知识培训的员工、职业禁忌症者,从事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作业。
7.2.3.4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和检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及时进行公布。根据要求对岗位粉尘、噪声、高温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每年监测一次。
7.2.3.5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生产安环部和综合办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
7.2.3.6对接触尘毒噪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束后相关管理人员要将检查结果与所在岗位的职业危害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一并存入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2.3.7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责任单位应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保卫处。
7.2.3.8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
7.2.3.9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应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
7.2.3.10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应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
8、职业病诊断与上报
8.1生产安环部将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材料备齐后交**安监部门。
8.2其余事项按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9检查与考核
生产安环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xx部负责xx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xx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xx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xx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x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xx部负责xx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xx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xx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xx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x 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减少职业病发生,保护职工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集团公司关于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公司建立、健全职业卫生防治责任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对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管理,并为本单位职业卫生危害承担责任。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决定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在安环部设立职业卫生防治办公室,袁宏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公司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卫生的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职业卫生的重大问题,决定年度职业卫生工作部署,决定对职业卫生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奖励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具体负责公司各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职业卫生例会制度。制定计划,研究工作,布置任务,通报公司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情况;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6、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健康监护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教费、培训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做到专款专用;
7、公司工会、人劳、生产技术和机动等部门,在其职责中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职业病前期预防、诊断处理、报告和调查统计管理
1、前期预防
(1)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对“三建”项目职业卫生设计进行审查。
(2)生产过程中存在职业危害的单位应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 卫生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治理防范措施。
(3)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生产作业场所尘、毒、噪声及辐射对人体的伤害。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安全有效可靠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职工所在单位要做好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⑷把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纳入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
⑸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整改。
2、诊断处理
⑴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统一管理。当事人和其所在单位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
⑵总医院确诊为职业病的病人应在确诊15日内,持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到安环部备案。
⑶职业病患者由公司安排进行医疗。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⑷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复查费用和伤残等有关待遇及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报告、调查统计分析管理
⑴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要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病人。同时,应立即向安环部报告。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迟报、漏报。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⑵事故发生后,在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安环部会同生产技术部、机动部、工会、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由安环部负责建立、健全事故调查台帐及职业病登记。
(二)、作业场所管理
1、公司建立健全生产装置、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制度。安环部组织每年对全生产装置、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集团公司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生产厂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露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阐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
4、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安装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设施,设置防护急救器具、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5、机动部门加强对检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制定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并安排相关人员做好现场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6、安全环保部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三)、工业噪声及监控
1、工业噪声包括空气动力性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职工听力保护是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按***《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测。
3、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各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 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 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护耳器。
4、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 87)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的规定。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5、为做好职工听力保护,安环部负责组织进行噪声防护培训,并建立健全噪声监控及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⑴噪声岗位基本情况;⑵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⑶接触噪声职工的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⑷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⑸噪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四)、高毒物品防护与管理
1、高毒物品是指卫法监发[20xx]142号文中所列物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应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同时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申报。
2、安环部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有关作业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设置应急这里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或区域警戒线。
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4、每季度至少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检测,每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五)、放射性防护管理
1、公司成立放射防护领导小组,制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领导协调放射防护工作。
2、安环部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台帐。对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及相关的法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并监督有关人员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证上岗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复审,每五年换发一次。
3、对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建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每1-2年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
4、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储存场所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应设置防护设施,其入口处应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并按规定进行辐射检测。
5、公司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放射防护安全检查,对从事接触放射线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应建立放射性同位素泄露、丢失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做好记录和效果评价。
(六)、工业微气候及防暑降温
1、高温作业系指工业企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的要求。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3、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5、防暑降温设备应按时检修维护管理,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四、考核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考核规定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先进评比的一依据,总分100分,达90分以上为优,80分以上为达标,低于80分为不达标。
(二)组织机构及管理(共10分,每项1分)
1、职业卫生应有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各部、厂应有领导分工或安全员。
2、应有职业卫生组织机构网络图。
3、安环部应设有职业卫生专职岗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
4、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责任制。
5、提供职业卫生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
6、应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专项管理制度。
7、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8、制订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9、每年底影响职防中心报送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10、劳动合同管理符合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三)职业卫生监督(共10分,每项2分)
1、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全过程监督。
3、职业卫生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应监督整改。
4、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设计审查、验收档案。
5、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设施、材料等的进入或转出,应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四)职业卫生防护(共10分,每项2.5分)
1、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伤害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或用品。
2、防护用品定期维护校验,并有维护校验记录。
3、建立员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档案,保证员工能正确、熟练使用防护用品。
4、从事放射工作个人剂量检测率应达100%。
(五)作业环境检测(共20分,每项2分)
1、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按规定设检测点,并编制检测*面图。
2、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建立公告栏,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4、检测、分析有记录。
5、检测分析评价报告按时反馈被检测单位。
6、检测覆盖率达95%。
7、检测点合格率95%.
8、作业环境检测档案内容齐全。
9、每季度按时上报检测统计季报表,并附文字分析。
10、开展应急检测、事故检测、进入有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受限空间设备前检测及隐患点检测。
(六)职业健康检查(共20分,每项4分)
1、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体检率100%;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在岗位期间受检率100%;离岗前受检率100%。
2、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体检周期及检查项目达到规范要求。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齐全,符合要求。
4、对患有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的病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总结分析评价报告,于每年底报职防中心。
(七)职业卫生档案(共10分,每项5分)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设立专人管理,每年复核一次。
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八)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共10分,每项2分)
1、制订年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并建立档案。
2、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卫生教育,有教材有考核有记录。
3、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卫生知识教育率达100%。
4、有害作业现场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率100%。
5、班组每季度开展一次职业卫生学*,本岗位职业卫生知识掌握率100%。
(九)职业病管理(共10分,每项2分)
1、无急性中毒事故。
2、严格执行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
3、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及时申请诊断,职业禁忌症患者及时脱离原职业病有害作业岗位。
4、慢性职业病年发病率控制为在岗职工总数的万分之一以下。
5、严格执行职业病报告制度。急性中毒事故24小时内上报安全环保局和职防中心,职业病季报表按时上报职防中心。
——多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
1、目的:
为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利益,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2、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3、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公司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员工(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在工作中穿戴齐备劳动防护用品。
4、一般规定
(1)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3)各部门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4)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5)各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的生产成本。
5、职业病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初步诊断,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部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
(2)安全生产(监督)部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6、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助于增强抗毒害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具体实施办法按公司有关福利制度执行。
(2)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的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与直接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3)暑期时段的防暑降温费标准参照公司有关《福利制度》文件规定执行。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立
(1)鉴于本公司为生产性企业,为便于管理,本公司设立兼职卫生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从事和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2)公司将充分利用当地卫生医疗机构,承担职工的疾病治疗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具体工作由公司综合部负责组织落实。
8、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每年为公司职工特殊工种安排一次体检,其余职工每二年一次体检,食堂炊事员每年安排一次体检。
(2)凡体检有疾病的职工,根据地区一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安排病假,享受公司有关病假制度的规定,并根据疾病情况调任适当工作。经市级医院确认为职业病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享受相应待遇。
(3)食堂炊事员经体检合格后,持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劳动卫生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食堂炊事员经体检后,如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一律停止其工作,进行治疗,经治疗后,不具有传染性疾病方可恢复其工作。如患有慢性的传染病,将调动其工作岗位,本人在食堂就餐,将严格固定并限制其餐具,单独进行消毒处理。
(5)公司强化身体素质,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工作,鼓励职工开展体育活动。
(6)公司员工被确认为有传染性疾病的职工本人应积极医治,并严格控制传染,有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并及时报告疾病防控中心。
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卫生管理由公司综合部和工会负责组织落实,其它部门应积极配合。
(2)公司职工体检费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前由公司综合部制订相应的体检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4)春、秋两季由公司综合部组织服用感冒药(以大锅药为主),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夏季高温时段每年5月—10月组织供应绿豆汤。
(5)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见公司福利制度)。
10、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劳动者健康档案的管理
(1)公司职工食堂炊事员体检后其体检结果由公司综合部资料员负责进行整理和登记,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处理。
(2)体检后,由综合部将职工的健康状况作出专门的总结报告,报公司领导。
11、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公司综合部应将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年度比较,跟踪掌握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变化情况。
(2)对可能造成职工身体伤害的工作场所加强管理。公司确定防治重点工位为:
1)生产车间;
2)化磷;
3)熔磷;
4)化验;噪声为全公司范围。
(3)对可能造成职工身体伤害的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公司加强管理,严格督促职工按照特殊作业场所的规定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4)对上述作业人员,每年体检属于重点监控对象,实行双重体检,分别进行职业病危害健康检查及常规体检,如发现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5)大搞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如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以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等,生产过程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从而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
(6)采取通风除污、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7)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8)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达到国家标准。
(9)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0)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体内。
(11)合理安排休息,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
(12)对接触生产性害作业的工人,进行就业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早进行处理。
(13)根据国家制度的一系列卫生标准,定期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深度或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2、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公司对所有职工本着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原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跟踪掌握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公司领导及相关卫生医疗机构处理。
(2)对急性的传染病应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与当地的卫生防疫机构联系处置。
13、本制度于20xx年3月3日起实施,20xx年4月18日修订。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市、区预防职业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责,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三、凡从事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要认真学*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四、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不适应,及时调离本岗位。不安排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的女工从事接触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如实记录员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
六、工会组织配合本单位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认真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对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整改。
1、新员工上岗时必须进行体检,只有在体检合格后才能就业、上岗。不得安排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危险、有害作业。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场所设置警示标志,以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场所设置通风,排毒,净化系统,使作业场所环境尘毒浓度达到卫生标准。
5、营运车辆要配有急救箱和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保管好,维护好,正确使用。驾驶车辆期间严禁穿短衣,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和赤膊等。
7、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使得员工对危险有害物质有防范意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8、为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必须对女员工实行特殊保护措施。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部室和子公司。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3.3gbz158—XXXX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3.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3.6《工伤保险条例》
4、术语和定义
4.1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2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3职业禁忌: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导致原有自身疾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本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职责
5.1公司总经理审批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2财务部负责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经费,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5.2公司安环部组织并实施全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负责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5.3公司工会负责女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以及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
5.4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厂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和实施以及对职业病、职业禁忌人员的用工管理。
5.5安环部负责对特殊作业人员健康活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各单位岗位粉尘和放射线的检测。
5.6安环部和劳资部共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5.7安环部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安排、布置和协调工作。
6、管理内容及要求
6.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6.1.1相关单位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认职业病危害项目,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报安环部。
6.1.2安环部对相关单位上报的职业病危害项目审核、汇总,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向**主管部门申报。
6.1.3建设项目应在试运行开始后2个月内向安环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6.1.4因技术、工艺、材料、停产等变更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所在单位/部门应在变更后20日内向安环部申报变更内容。
6.2职业健康检查
6.2.1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并执行《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记录表》,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执行。职业健康检查由所在单位组织安排,由工人医院具体实施,不能检查的项目由工人医院委托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具体实施。
6.2.2工人医院每年对在职职工进行一次健康普查。
6.2.3针对女工的健康检查由工会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6.2.4有毒有害气体、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物质、射线泄漏和高温等对职工健康造成急性危害时,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2.5检查结果由有资质的***门体检完后及时书面告之相关单位,由相关单位告之本人。在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由工人医院通知其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
6.2.6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及患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员复查由工人医院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6.2.7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按照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6.2.8《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体检记录表》由安环部保管。
6.3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患者权利保障
6.3.1在职工体检中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患者,工人医院要及时通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必须将其调离禁忌工作岗位。并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定期复查,落实职业病待遇。
6.3.2职业病人员调离或在职死亡,所在单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安环部。
***尘毒监测
***.1监测点的确定各单位上报需检测粉尘、高温、噪声、毒物、放射线的岗位,由安监部确定。
***.2监测的实施
***.2.1安环部负责每年组织对岗位粉尘浓度监测一次。
***.2.2每年7、8、9月份,安环部组织对各单位高温监测点进行一次监测。
***.2.3安环部每年对各单位噪声监测点进行一次噪声监测。
***.2.4安环部每年对各检测点的毒物进行一次监测。
***.2.5放射线的监测按《放射防护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2.6安环部不能监测的项目,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检测。
6.5尘毒治理
6.5.1每年12月25日以前,安环部根据本年度的尘毒监测结果,制定下一年度的尘毒
治理计划和实施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相关单位按要求进行落实。安环部督促检查,未完成者按《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
6.5.2个人防护
6.5.2.1在尘毒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5.2.2各单位在每年的高温季节前应向高温岗位职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防护用品。
7、发放
本制度发放至公司领导、各厂、部室和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轧钢事业部职业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轧钢事业部下属各车间。
第四条、职业卫生是指职工的健康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包括劳动环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防止职业性危害的对策。轧钢事业部常见的职业危害有噪声、粉尘、高温、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
第五条、个人防护用品是指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保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分厂厂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负责人,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细化、建立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健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网络,落实各级人员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三)组织并参加分厂职业病防治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安排落实解决,不能解决的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监督各条线、班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
(四)组织制订职业病防治培训计划,开展员工职业病防治教育工作。
(五)完善分厂的应急救援预案,有计划、组织的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的配置及储备工作。
(六)组织职业病防治事故后的人员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召开事故分析会,及时整改隐患,实施职业病防治事故责任追究制,按规定处理事故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主管是分厂职业病防治专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推动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检查,督促各条线班组开展职业病防治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登记问题,并报告分厂负责人,督促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三)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并做好发放记录。
(四)教育、督促班组员工学*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工具、安全防护器材及个体防护用品。
(五)建立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台帐,上报有关职业病防治信息资料;完善分厂的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六)完善分厂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完善分厂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八)协助安全环保部对职业病防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主管、工艺主管、动力自动化主管、生产班长是分厂职业病防治管理负责人,负责协助分厂负责人开展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负责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及维护检修及台账更新等。
(二)组织分厂学*应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严禁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十条、员工是职业病防治管理的直接参与者,负责共同维护分厂的职业病防治环境,应当履行以下职业病防治职责:
(一)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分厂的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接受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事故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事故应急措施,排查、汇报本岗位的隐患,参与辨识危险源,对分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四)接受岗位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告知。
(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第十一条、各分厂应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将工作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告知。因职业病危害因素变更时,应重新签订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第十二条、各分厂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第十三条、各分厂在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的规定设置图形、警示线、警示语句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第十四条、各分厂配合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应告知职工本人并妥善处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记录应留档备查。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菁华6篇)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七、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诉职工,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职工进行宣传,使职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八、新、扩、改建项目安全卫生“三同时”
新、扩、改建项目要努力搞好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积极贯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规定,做到新、扩、改建项目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
九、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单位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十、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供应处要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单位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十一、对易发生急性职业病作业的要求
进入设备、容器作业,抽堵输送危险化学品的管道盲板作业等易发生急性职业病的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落实好防护措施、救护措施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
十二、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单位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通知公司设安处和公司医护人员,必要时请求县或市医院救护。
十三、学*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1、为了加强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办公室、会议室、卫生间、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3、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卫生间台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4、卫生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具体划分如下:
办公大厅
会议室
总经理办公室部门经理办公室及杂物间
女卫生间女性员工周五轮流打扫
男卫生间男性员工周五轮流打扫
5、责任区卫生清理工作在每周一、三下午下班后进行日常维护,每周五下班后全面清理。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1.前期预防
工作场所应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要求.
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应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凡有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2.防护与管理
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3.个体防护用品
根据接触毒物的种类、浓度和作业性质、劳动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
2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防治职业病,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的健康。
3 职责分工
3.1 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
3.1.1 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2 分管职业卫生的副总经理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
3.2 安全环保处职责
3.2.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2 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3.2.3 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
3.2.4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改善作业条件治理计划。
3.2.5 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
3.2.6 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
3.3 人力资源处职责
会同医务部门开展就业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证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
3.4 资产财务处职责
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职业病诊疗康复伤残费、尘毒监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调查费、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企业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3.5 工会职责
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疗养。
3.6 职工医院职责
协同安全环保处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工作,建立体检档案。
3.6 生产车间领导职责
3.6.1 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
3.6.2 执行防尘防毒措施和管理制度。
3.6.3 按规定组织安排本单位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
4 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1 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
4.2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
4.3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4 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
4.5 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
4.6 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60句菁华
1、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2、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3、什么是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
5、审议并监督落实本公司职业卫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6、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7、负责本公司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8、2安全环保处职责
9、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定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2.2搞好作业场所监测,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11、2.6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三同时”。
12、3人力资源处职责
13、4资产财务处职责
14、依法履行向本部门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15、定期、不定期组织各部门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处理。
16、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7、××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18、××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19、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0、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21、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22、4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23、2工作服发放规定:5月1日后发夏装,10月1日后发冬装。
24、6.1生产员工在生产车间,从事工作时必须佩带劳保用品,在饮用食物时需先洗手,每天更换口罩、手套,车间内部检查时,第一次检查到未佩带劳保用品的、或未更换清洁的口罩、手套,指出纠正,给予批评,并上墙通报,第二次检查到未佩带者,给予考核5元/次并上墙通报。
25、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6、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7、值日同事负责办公室当天的保洁工作。
28、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29、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30、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31、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
32、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33、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以确保食品的质量。
34、生产及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不出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把食品质量关。
35、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36、各种炊事机械、电器设备用具必须摆放整齐,做到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
37、厨房地面、墙壁、顶棚、炉灶、地沟、案板等经常擦扫、洗刷,保持通风、排烟、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齐。
38、厨房操作间内不准喝酒、吸烟、洗衣服、停放自行车等车辆。
39、食品不着地存放,以销定量及时加工切配,暂时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鲜食品及时放入冰箱保存。严禁把食品大量加工成半成品放人冰箱内备用。
40、工具用具清洁,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41、配菜结束后,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配菜台面、菜架、食品橱整理干净,地面拖清,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42、货物摆放及进出仓需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43、冰箱、冰柜、冷库保持清洁无异味,物品整齐有序、按类存放,及时处理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
44、生熟食品不得混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45、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46、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清洁,无异味、臭味。
47、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48、餐厅应保持整洁,饭前整理,饭后清洁。
49、餐厅内不准堆杂物,有设置盛装废物的容器。
50、货款分开,设专人收款。
51、设置消毒柜、保洁柜,并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52、作业中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准随意拿刀具吓虎他人或用刀具对指他人。
53、各种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操作,每周检查厨房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现场必须配备在有效期内的干粉灭火器。
55、安全使用燃气、电,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56、公司各部门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
57、9做好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及附属设施的目视化治理。
58、10清洁工清扫时,应悬挂“现正清扫,请稍侯10分钟”提示牌,员工在清洁工清扫时,严禁如厕。
59、12公司对各部门(单位)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进行不定期检查,于每半年组织1次卫生间(厕所、洗手间、盥洗室)专项检查。
60、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中学卫生管理制度实用10篇
1、学校食堂的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生病时,要及时报告,并酌情离岗修养;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
清洗、消毒一次,要认真做好个人卫生,要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2、食堂不得食用豆角;每顿饭菜留样三天备查;剩饭菜原则上不准出售。
3、食堂的内外环境要定期清扫,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盖盖及时清运。
4、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对食堂内的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有正反标记,并定期消毒。
5、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6、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并定期消毒。
7、定期对食品库房、冰柜内存放的.食品进行清理,及时处理发霉变质、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要严把食品原料的来源关,进货需要索证;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进货商店;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9、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维护校园环境人人有责,七十二团中学的每一个师生员工都有责任保持校园的整洁,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学校卫生实行区域管理,各个班级所管辖的'卫生要接受学校、学生会组织的检查,保证教室及环境区无污渍、无果皮、无纸屑、无杂物。做到卫生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批评,使学校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一、学生卫生*惯的管理
1、学生应讲究个人卫生,着装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不喝生水、学校进行不定期检查。
2、爱护卫生设施和树木花草,严禁攀折树枝花朵、进入草坪,努力使环境美化、空气净化。
3、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乱涂乱抹,不乱写乱画。
4、校园内严禁吃口香糖、葵花籽。
5、除饮水外,禁止携带任何食物进入教学楼和实验楼。
6、严禁在教学楼和实验楼内打球、追逐打闹、大声喧哗。
二、教室卫生的管理
每班必须在上课之前完成教室的清洁工作,要求做到:
1、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2、课桌椅摆放整齐。
3、屋顶、墙壁无明显污迹;窗台玻璃、讲台抹洗干净。
4、垃圾桶必须每天清洗;扫帚和拖把一律摆放整齐。
三、环境包干区卫生的管理
环境包干区每天早、中、晚各打扫一次,早读课前完成第一次,中午第一节课前完成第二次,下午放学时完成第三次。每周要大扫除一次。要求做到:
1、地面整洁干净无积水;
2、墙面、底角线、瓷砖、楼梯扶手和玻璃窗必须抹洗干净。
3、绿化带和花池内的垃圾务必清捡干净;花池的瓷砖墙、雕塑必须抹洗干净。
4、垃圾桶要清洗、清理干净并摆放整齐。
四、办公室卫生管理
各办公室、专用室保持整洁干净。作业本、教具要摆放合理,室内张贴要规范、美观,不准乱推杂物;各处室、办公室的垃圾要及时处理。
五、环境卫生的检查评比
1、各班设立专门的卫生委员负责检查督促本班的卫生轮值和保洁工作。
2、学校由政教处组织学生会每天对各班的教室、包干区的清扫和保洁情况进行客观的检查评比,其量化结果作为对年级组、班主任考核的重要参数。
中学政教处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确每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评分项目与标准:(满分10分)
1、教室墙上是否有卫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过,无纸屑、无瓜果皮、无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残留物等;(2分)
3、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网;(2分)
4、门窗干净;(1分)
5、走廊和过道的窗台、护墙瓷砖、不锈钢扶手擦洗干净,保持整洁;(2分)
6、垃圾桶及时清空;(0.5分)
7、课桌椅凳卫生工具等用品摆放整齐,讲台干净无粉尘;(1分)
8、自行车摆放整齐。(1分)
1、学校食堂的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生病时,要及时报告,并酌情离岗修养;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要认真做好个人卫生,要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2、食堂不得食用豆角;每顿饭菜留样三天备查;剩饭菜原则上不准出售。
3、食堂的内外环境要定期清扫,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盖盖及时清运。
4、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对食堂内的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有正反标记,并定期消毒。
5、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6、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并定期消毒。
7、定期对食品库房、冰柜内存放的`食品进行清理,及时处理发霉变质、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要严把食品原料的来源关,进货需要索证;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进货商店;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9、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为了创造一个洁净、良好的学*、工作环境,培养大家的公共卫生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良好素质,展示健康文明的风采,特拟定卫生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1、自身要求:坚持做到不乱丢废弃物、不乱吐痰、不随处擤鼻涕。
2、互相监督:坚持做到对不良现象进行批评及指正,举报不卫生、不文明行为。
3、有效完成任务:
每周一放学后进行全校卫生大扫除,教室、走廊、楼道要用拖把拖洗,卫生区进行全面清扫,班主任亲临指导,督促到位。
每天早读前及下午放学后对卫生区及教室进行清洁及保洁。
二、教室卫生标准
1、地面:无痰迹、污迹、纸屑、瓜果皮、不放书籍和其它物品。——40分
2、桌椅:桌子摆放整齐,板凳最好架在桌上,排列整齐。——10分
3、讲台:台面只准摆放教具且摆放整齐,不准放与教学无关的东西。——5分
4、黑板:黑板擦干净,无尘印。——5分
5、窗户、窗台:有擦洗痕迹,无灰尘。——10分
6、墙壁:无乱涂乱画乱刻,无脚印、手印、球印、等污迹。——10分
7、前后门:无污迹,脚印和其他灰尘。——5分
8、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干燥、整洁。教室里纸篓,应及时清倒,不能满溢出来。——5分
9、走廊、护栏:走廊要有洒水痕迹,护栏上要有擦拭痕迹。——10分
三、卫生区卫生标准
1、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等,无卫生死角,无明显的白色垃圾;
2、楼梯:墙壁无污迹、脚印;通道无纸屑、果壳、烟蒂等,楼梯扶手干净;一层楼道适当洒水;
3、花坛:瓷砖要有擦拭痕迹,无明显的白色垃圾。
卫生评比制度
1、将依据全校各个班级卫生委员一周打分记录,每周统计一次成绩,评卫生优秀班级,并与每周一升旗仪式时颁发卫生流动红旗。
2、班级中有一下现象者,扣除当天班级卫生总分若干:
(1)乱扔、乱倒杂物、垃圾,尤其是在楼上乱撒纸屑。——扣60—80分
(2)乱涂乱画。——扣40—60分
(3)不按时打扫卫生。——扣40—60分
说明:卫生检查采用100分制,请每天安排的`四位打分卫生委员,能一起集中,公*、公正的打分。如果当天值日卫生委员缺*,可有值日卫生委员班级班长代为打分。无故缺*打分,所在班级记0分处理。
1、学校食堂的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身体,生病时,要及时报告,并酌情离岗修养;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戴口罩、发帽,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要认真做好个人卫生,要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2、食堂不得食用豆角;每顿饭菜留样三天备查;剩饭菜原则上不准出售。
3、食堂的.内外环境要定期清扫,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盖盖及时清运。
4、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对食堂内的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各种防尘布洁净、有正反标记,并定期消毒。
5、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6、菜墩、砧板用毕洗刷干净,立式存放,要求各面洁净,物见本色,并定期消毒。
7、定期对食品库房、冰柜内存放的食品进行清理,及时处理发霉变质、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8、要严把食品原料的来源关,进货需要索证;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相对固定进货商店;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9、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1、全体师生要树立讲究卫生,美化环境,塑我形象的意识;爱护校园里的一切设施。
2、总务处负责将校园卫生区划分给各办公室和班级,包干管理;各班级和办公室要制定卫生制度,明确每日卫生责任人,负责每日打扫和保洁。
3、不准在校内骑自行车,各班每日要安排学生将自行车在指定位置排放整齐,检查督促每辆自行车都上锁。
4、教室里张贴有序,课桌椅等用具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 网。
5、教室地面要保持干净无浮尘,垃圾桶及时清倒。
6、班主任要做好督促工作,坚持晨扫和午扫,搞好保洁,保持教室经常性通风。
7、总务处和团委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利用晨会表扬年级前三名班级,每月张榜公布卫生检查结果一次,学期末 总结,检查结果纳入先进班级的评比。
评分项目与标准:(满分10分)
1、教室墙上是否有卫生值日表;(0.5分)
2、地面(含走道)拖洗过,无纸屑、无瓜果皮、无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残留物等;(2分)
3、墙壁和天花板无浮尘、无蜘蛛 网;(2分)
4、门窗干净;(1分)
5、走廊和过道的窗台、护墙瓷砖、不锈钢扶手擦洗干净,保持整洁;(2分)
6、垃圾桶及时清空;(0.5分)
7、课桌椅凳卫生工具等用品摆放整齐,讲台干净无粉尘;(1分)
8、自行车摆放整齐。(1分)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
2.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惯,坚持喝开水或矿泉水。
3.学校、班级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学生不喝生水。
4.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8.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一、豫章中学校园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为美化校园环境、净化学生心灵,学校特制定校园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1、每天早晨7:30检查各教室环境打扫情况并进行评比,等级为优良、及格、不及格等。
2、每周五全面检查学校班级别卫生及校园各班卫生包干区评比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
3、对违反豫章中学行为“四不准”的学生进行通报并通报所在班级,并与班主任奖励挂钩。
A、不准在校内乱丢乱抛废弃物。
B、不准在校内骑车、遛车乱停放车辆。
C、不准在校内踢足球。
D、不准去基建工地上逗留玩耍。
4、各班级应管理好本班门前花卉,创造一个良好的学*环境。
5、每日内值周班检查学生个人卫生行为,并及时打分。值周班每天早晨佩戴袖章严肃值勤。
6、学校的卫生勤杂工,负责打扫校园操场,厕所等公共场所卫生,负责保洁工作。
以上各条,望老师同学共同遵守。
二、学生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措施
1、学校卫生工作有专人负责
教师有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室内干净、卫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天安排值日教师打扫卫生,保持地面干净。
(2)、抓好学校卫生作,安排值周班,评卫生信得过班,有检查、有纪录并发奖品。
(3)、搞好一年一次全校卫生体检工作,群防群治,统计工作。
(4)、保护视力,做好眼保健操并有检查、有记录。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病、生理卫生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惯。
(6)、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上好健康教育课,按时完成教学计划,每学年八课时。
2、学生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措施
为了使桌面、椅面无灰尘,不乱推乱放,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三、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
四、天花板、墙面、窗台无灰尘,玻璃保持干净。
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流通。
六、卫生庭院管理措施
我校地处豫章路125号,校园绿树成荫,环境幽雅整洁,是全市十所花园学校之一,江西省园林绿化单位。拥有全市唯一的大型音乐旱喷广场,优美整洁的校园吸引着众多学子的目光。
为响应市委、市**“创建花园英雄城市”和“创建文明卫生城”的号召,我校在市教委的大力支持下,对校园环境进行了进一步改造,在加大硬件投入的同时,各项环境卫生等相关的软件管理措施也加大了宣传力度,卫生组织管理机构健全,校园配有专职的卫生保洁人员4名,坚持每天的清扫与保洁工作,做到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定期(每周一通报、每天一检查)通报检查结果,每学期评比卫生信得过班级,卫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与校行政会议事日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开设学生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健康卫生宣传,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惯;广泛开展控烟活动,教学区域严禁吸烟,并设禁烟标记;注重卫生环境,学校对教工办公室、学生教室均有文明卫生要求,要求做到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各大楼做到无积尘、尘网,楼梯、楼道整洁无纸屑,室内照明系统完好,校园无乱堆乱放现象,建筑物内和学校操场均配置了果皮箱等卫生设施,定期(每天)清洗校内卫生间,卫生器具按整洁要求规范配置,校园拉圾每天清运;校园内除基建施工场地外,无乱挂、乱写、乱画和饲养禽畜等现象,校内绿化美化较好;在街办、居委会的'配合要求下,认真开展了经常性的除四害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对校内生活饮用水做到定期清洗、清毒检查,二次供水有专人负责,经常要学生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拒绝三无食品。
七、评比条件:
1、教室卫生
⑴每天值日生负责清扫次,要保持地面、桌面墙面干净;
⑵教室玻璃保持干净,窗台上无尘灰,不放东西;
⑶天花板、四壁无灰尘,墙上无字迹;
⑷不往室内外扔果皮纸屑、剩菜饭,地面清洁,无痰迹;
⑸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流通;
⑹课桌椅摆放整齐,桌面椅面无尘土,桌内无杂物。
2、包干区的卫生
⑴每天由值日生扫除,并保持我内无碎砖、石块、纸屑、垃圾;
⑵每周五第7节课大扫除。
八、评比方法:
1、值周班每天检查,周末小结;
2、政教处工作人员定期检查;
3、每周五下午大扫除检查;
4、评比细则如下:
每天检查:
符号
最清洁码 + 加1分
清洁 + 加0.5分
一般 √
不清洁 × 扣1分
扣0.5分
每周评比出好的班级另加2分;
每月包干区评比出好的班级另加(3—10分)
根据以上检查综合评比出卫生信得过班级
九、评比名额:
每学年度二次,每学期一次。
一等奖:6名。
二等奖:12名左右
三等奖:13名左右
十、奖励:
1、发给卫生信得过班级荣誉证书;
2、获奖班级班主任发给适当奖励。
按照国家教委、***制定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努力建设合格学校,特制定如下教室、宿舍、公共卫生管理和检查细则。
一、 卫生清扫制度
1.要求各班级建立每日清扫,每周两次大扫除,重大节日或有检查、接待任务时,由学校临时决定,进行突击大扫。如因遇下雨或其它事不能按规定完成清洁任务的应改在天晴或后适当时候补扫,保持生活、学*、环境清洁卫生;
2.将学生负责的环境、教室、垃圾箱、楼梯、走廊、寝室等,按照各班情况分片包干、责任到班、定点到个人,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实行每周一中午进行大扫除,周一至周五每天早晨及晚饭后实行“两次小扫”(教室、公共区、寝室)的卫生制度,并做好保持工作。各班级卫生区的安排要进一步明确,每天小扫要落实,周一中午大扫除班主任督促落实。
4、班上设有垃圾桶,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清理。
5.负责食堂前公共区卫生的班级要求饭后时间段清扫。
二、 校园卫生常规要求
(一)、教室卫生:
1、教室应坚持每天打扫、保洁、检查制度,切实创造一个良好的学*环境。
2、讲台干净卫生,桌椅及学*用品摆放整齐。
3、墙壁、天花板无灰尘和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纸屑痰迹。
4、严禁在墙壁上乱刻、乱画、乱踏、钉钉挂物,张贴标语字画。
5、门、窗、玻璃清洁明亮,窗台上不准堆放杂物。
6、各教室配备垃圾桶,将纸屑杂物丢到桶内,杜绝学生向窗外乱丢纸屑杂物等不文明的行为,一经发现,将通报全校。
7、学生不得在教室、走廊、门庭内打篮球,踩脚印,发现造成墙壁污染,将全校通报并扣分。
8、教室要注意学生用眼卫生,如有灯光不明等问题,应及时上报班主任,再报电工,并次日修好。
9、教师墙壁上的贴画或纸张要整洁和完整,如贴纸不完整或乱贴。
10、垃圾桶和清扫工具摆放要规范,扫帚、铲子等要正立。
11、饮水机保持干净,表面无灰尘及污垢等
12、大扫除时,至少要将地面拖一次(学校施工完后执行)。
13、紧邻教室的过道、楼梯及楼梯下的卫生由紧邻班级分工合作负责。
(二)、宿舍卫生:
1、各宿舍寝室长要安排卫生值日表,要求学生轮流打扫室内及走廊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干净清洁。
2、室内床铺、箱子、包、碗筷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并且禁止摆放多余的课桌凳。
3、坚持起床叠被,整理床单、枕巾,要勤洗勤换,不得将脏衣服脏鞋乱放。鞋子集中摆放整齐成线型。毛巾必有一条毛巾,不能共用毛巾,悬挂整齐。
4、室内、走廊墙壁、天花板无灰尘、无蜘蛛网,不能乱贴乱画,门窗干净明亮;地上无纸和其他垃圾。
5、禁止向外倒水、剩饭剩菜及乱丢杂物。
6、学校定期发放药物,由学校组织人员统一喷洒、投放灭蚊灭蝇灭鼠药及消毒。
7、由团委有关人员,每周进行2次卫生评比,记录在案,作为评选文明寝室(内务评比)的依据,评选出的文明寝室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脏乱差的寝室公开点名批评,并限期整改。
8、团委会、学生会干部坚持早、中、晚随机巡视,发现乱倒乱丢的寝室,立即报告团委会处理。
(三)、公共卫生
1、实行卫生分区包干制度,坚持每天保洁时间打扫校园公共卫生,分班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打扫时如是施工地无法打扫,用夹子将垃圾夹掉。
2、各班级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到不留卫生死角。
3、养成良好的卫生*惯,禁止随意乱丢果皮纸屑及杂物,违者罚搞卫生,校内小卖部出售冰棒雪糕等包装纸袋,应当时剥掉,放到指定的垃圾桶。
4、在校内居住的师生,不准在校园内的树上、电线杆上、篮球架上拉丝牵绳晾晒衣物。
5、不准随便在建筑物墙上张贴标语及其它内容的东西,非贴不可的,应在学校统一安排的地点张贴。
6、生活垃圾要放进垃圾桶内,不准在公共场所乱丢、乱吐,违反者要负责该卫生区整天的保洁工作并扣分。
7、严禁向教室、宿舍后面及学校门口乱扔乱倒,如发现严肃处理,全校通报并扣分。
8、各班垃圾桶要随时保持清空,倒入垃圾池。垃圾未倒入垃圾池内的通报批评并扣分。
9、操场、校门口及水沟内等应无砖块,大石头、木条等障碍物。学校施工期间,教师、宿舍楼梯上的泥垢应一周铲一次,如施工完应保持楼梯上无泥污。
(四)、厕所卫生
1、不准随地大小便。地面无积水,保持干净、干燥。
2、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
3、不准在厕所的墙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4、不准在卫生间内焚烧废弃物。
5、厕所要用水清扫。
(五)、学生食堂用餐卫生
1、尊敬厨房工友,爱护厨房设备。
2、不准在厨房内洗碗筷,学生洗碗必须在指定的地方洗。
3、节约粮食,不准乱扔乱丢饭菜,剩余的饭菜必须倒入指定的地方。
4、为了大家的健康,除了下雨,就餐不能在宿舍里和教室内就餐。
(六)教师办公室、多媒体等卫生
1、教师办公室、图书室由老师负责;
2、多媒体、音乐室、电脑室及体育室内上课,不能乱扔垃圾,由老师临时安排班级负责打扫;
三 卫生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
1、各班教室、清洁区,寝室卫生由班主任负责督促、检查;*时实行群众监督,班主任和值日生具体管理,评分由值周领导或团委会成员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将情况记录、通报。
2、每次逐条检查记分,周末进行周评公布,学期总结评先发奖。并且卫生综合评分按月纳入班级量化项目,同时作为“文明班级”评选的一个依据。
3、检查评分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学生检查评分每周至少两次(占周评分80%),另一部分为老师随机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占周评分20%),清洁区、教室、检查评比结果每周公布全校。
4、本学期进行一次内务评比,评先发奖。
5、周评第一的班级,在次周颁发卫生流动红旗,悬挂于教室门口,期间,如有检举或发现该班有乱扔乱倒乱涂乱画,或不按时打扫卫生的现象,立即将红旗传递给上周第二名的班级,依次直到周末。
6、每连续4次评分第一的班级,学期总评成绩中加5分,且本条可累计加分,每连续4次评分最后一名的班级,学期总评成绩扣3分,且可累计扣分。班级评分连续6次评分最后一名的、发现6次本寝室人乱扔乱倒的取消内务评比资格,连续8次评分最后一名的、发现8次乱扔乱倒的取消学期总结评先资格。
7、如未按时完成打扫卫生或不打扫卫生的,发现一次扣周评分3分,例如每天早读前铃声响后,还未完成任务的发现一次扣周评分3分。
8、当天值日领导和教师经常在教学楼及宿舍楼周围巡视,若发现向窗外或在教师、公共区、宿舍地上乱丢杂物的班级,立即追查丢物者,若追查不出将全班在学校通报批评并扣周评分5分/次,并罚扫干净。如有同学发现或检举有不遵守卫生条例的,且可以证实的,给该班加周评分5分/次。
9、每次检查过程中,每班抽有一名优秀团员检查卫生,逐条检查,如有检查不按事实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的同学扣该班的卫生周评分5分,学期末总结,对检查卫生团队进行考核(包括出勤)。由团队举荐3名优秀人员并考核,分别加该班卫生分8分,6分,4分 。
10、周末或节假日放假,离校前必须彻底搞好卫生,清除所有垃圾(以离校前当天检查为准)。离校前未保持卫生的扣周评分5分,不彻底的扣1-2分,假期里保洁差的通报并扣2分(返校当天检查为准)。
11、卫生总分为100分,教室35分、公共区35分、寝室30分(男女寝室各15分)。评分采用扣分的方法,每项一次性可扣完,每周总结一次并公布,评分细则见附件。
12、本卫生制度的相应扣分标准应在各班以宣传栏形式贴在教师内和寝室内,如未贴,每周扣一次周评分2分。
13、评分细则见附1,2。
——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条例如下: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上岗前,必须先量体温,发现如有异常体温,必须离开岗位,待恢复正常后,方可上岗。
四、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碰过生食、半成品,应再洗手消毒,方可接触熟食。
五、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工作前,穿戴清洁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六、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工作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不得使用不清洁的售货工具,销售时货款分开。
七、操作时不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抓头发,挖耳朵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八、从业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衣帽。
管理制度
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二)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三)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四)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
(五)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七)具有执业资格的进修人员,经医院授权后在上级医师指导下执业。
(八)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和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二)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三)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四)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对新进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册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二)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三)对新调入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先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后,药剂科应进行必要的综合考试与考核,合格者,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同意,人事科备案后,可以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四)新到的院校毕业生,见*期为1年,不能独立执业。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 “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旅店业、餐厅、咖啡厅、酒吧、茶座、娱乐场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馆)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其余场所从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公共场所内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
5、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学*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基本卫生操作技能等,熟悉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各项卫生操作规程和有关卫生要求。
6、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复训。
7、健康检查项目按***“预防性体检管理办法”进行,“健康证明”均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8、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
9、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有连续二年应检与应培训人员、已检与已培训人员和已领健康证、培训证人员名单;有卫生监督部门通知的不合格人员名单及其去向记录。
㈠、本公司所有的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并定期接受体验。
㈡、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惯,做到“七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洗被子褥、勤换工作服、使自己具有良好整洁的仪表。
㈢、在工作范围内不得随便地吐痰、吸烟、留长指甲、留长发、涂指甲油、涂口红、戴饰物等。工作时严禁谈笑打闹,不得在厨房范围内洗耳恭听除厨房用具,物料以外的物品。
㈣、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惯,上班时穿工衣,戴工帽、口罩,不得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以及其他不卫生的行为,不允许用勺直接试味。
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洗手:
①接触食物和食品用具前;
②使用厕所后;
③咳嗽、打喷嚏后;
④接触未能煮熟的食物后。
㈥、洗手的正确方法:
①先湿手
②有肥皂抹手并搓洗;
③用清水冲洗;
④用纸巾擦干手。
——工地卫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为搞好饮食卫生,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食堂炊事员需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餐具、刀具等应定时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3、食堂荤菜需经登记检验,质量符合要求方可食用,肉类、禽蛋、水产品等食物要注意保鲜期。
4、食堂从业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上岗前要先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做到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级做到'三白'工作。
5、食堂公共场所要时刻保持卫生整洁,并备有灭蝇、灭鼠设施。
6、食堂禁止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每餐出售的菜肴均需做好食堂留样记录。
7、项目部每月组织两次对食堂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有关制度进行奖惩。
一、施工区卫生管理
(一)、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
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施工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施工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火炉、吸烟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施工保持经常化。
(二)、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要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整,道路畅通,作到无积水,有排水措施。
2、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施工区、生活区有明确划分,设置标志牌,标牌上注明姓名和管理范围。
3、卫生区的*面图应按比例绘制,并注明责任区编号和负责人姓名。
4、施工现场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清理,垃圾临时存放不得超过三天,如违反本条规定处罚工地负责人。
5、办公室内作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达不到要求。对当天卫生值班员罚款。
6、职工宿舍铺上、铺下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发现不符合此条要求,处罚当天卫生值班员。
7、冬季办公室和职工宿舍取暖炉,必须有验收于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8、食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炊具经常洗刷,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物保管无腐烂变质,炊事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9、楼内清理的垃圾,要用容器或小推车,用塔吊或提升栏运下,严禁高空抛撤。
10、施工现场的厕所,做到有顶、门窗齐全并有纱,做到天天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便坑加盖。
11、为了广大职工身体健康,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保温桶和开水(水杯自备),公用杯子必须采取消毒措施。
(三)、环境卫生定期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的卫生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二、生活区卫生管理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码放,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宿舍卫生值班记录
宿舍值班人员负责当天的卫生工作,禁止其它人员乱扔废纸、废物,不准随地吐痰。
(三)、宿舍冬季取暖炉安装验收合格证
冬季取暖炉的防煤气中毒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建立验收合格证制度,经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准使用。
(四)、办公室的卫生管理规定
1、办公室的'卫生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打水,做好来访记录,整理文具。文具应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地净,无蝇、无鼠。
3、冬季负责取暖炉的看火,落地炉灰及时清扫,炉灰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清理外运,防止发生火灾。
三、食堂卫生管理
(一)、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运输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认为必要时,请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复验。
(2)采购食品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尘、防蝇,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制售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或《食品卫生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建筑上用的防冻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各施工单位要设专人专库存放,严禁亚硝酸盐和食盐同仓共贮,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2)贮存食品要隔墙、离地,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虫、防鼠,有条件的单位应设冷藏设备。主副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要分开存放。
(3)盛放酱油、盐等副食调料耍做到容器物见本色,加盖存放,清洁卫生。
3、制售过程的卫生
(1)制做食品的原料要新鲜卫生,认真做到不用、不卖腐败变质的食品,各种食品要烧熟煮透,以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2)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筐、水池子,抹布和冰箱等工具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售饭时要用工具销售直接入口食品,饭票要消毒。
(3)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剩饭、菜要回锅彻底加热再食用,一旦发现变质,不得食用。
(4)公用食具要洗净消毒,应有上下水洗手和餐具洗涤设备。
〈二〉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上岗。凡患有痢疾、肝炎、伤寒、活动性肺结核、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售及食品洗涤工作。
2、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3、炊管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要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二)、炊事人员健康证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把住病从口入关,各单位要加强对民工食堂的治理整顿。凡在岗位上的炊管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地区防疫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民工炊管人员无健康证不准上岗,否则予以经济处罚,责令关闭食堂,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
3.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炊事员须持定期体检健康证,上岗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和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锁。
5.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
6.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
7.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工地卫生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局面。加强饭堂、厨...
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局面。
加强饭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库房每周至少打扫一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建筑材料分区堆放,不乱堆木块、泥沙等建筑废料。施工单位定期对工地周围公路的'泥沙进行清理。
项目主管人员对卫生工作要勤检查,勤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一、工地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二、食堂制作间的饮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饮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品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三、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饮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四、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五、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六、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七、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八、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木桶,并应及时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