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管理制度通用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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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车管理制度 1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①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②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③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④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⑤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⑥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①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②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③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④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路况、路名。

  ⑤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⑥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⑦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⑧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⑨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⑩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①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②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③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④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⑤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⑥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⑦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②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③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④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⑤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⑥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⑦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⑧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定期保养

  ①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②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③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④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⑤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账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账中心冲销借款。

  (3)故障排除

  ①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②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③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④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账中心报销。

  (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4)车辆保养、维修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客运车载货罚款

  ①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②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2)车辆停车罚款

  ①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②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账号。

  (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用车管理制度 2

各部门:

  根据公司目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和司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公车的使用、保养、维修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公司目前统一调度使用的车辆是 沪KXX 、 浙DXX2 、 沪XX 、 京PXX4 。

  二、公司将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养和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三、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行政人事部根据先申请先安排和事情的重要性原则,进行合理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开车人员。用车完毕,需检查车辆卫生及对车辆进行适量加油以保证下次出车用油正常,并按公司现有规定进行登记。

  四、车辆在公司体系内部进行调度,由行政人事部发出书面通知。调出单位应完成必要的保养和维修及车辆交接工作。

  五、车辆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即时进行维修的,开车人员应报闻稚农同意,按保证质量和节约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六、用车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应及时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如遇金额较大,公司务必在第一时间给予报销,以便员工的垫资正常周转。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二零XX年五月

  用车管理制度 3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停放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位资源,规范车辆停放,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停车位由公司总务部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所有进入公司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公司总务部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车辆进入公司,必须低速行驶。依次有序的`将车辆停泊于车位中间,未划停车位的地方严禁停车。

  第五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六条 严禁在公司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七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的车辆进入公司。

  第八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公司。

  第九条 停车场旨在为员工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用车管理制度 4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控制学校支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公务车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日常校内工作调度。

  3、建立公车使用记录制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等,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6、公车不使用时段须停放学校内,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8、公车校外借用由校长室批准。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用车管理制度 5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①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②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③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④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⑤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⑥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3)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①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②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③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④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路况、路名。

  ⑤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⑥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⑦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⑧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⑨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⑩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3)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①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②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③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④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⑤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⑥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⑦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①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②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③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④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⑤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⑥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⑦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⑧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定期保养

  ①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②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③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④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⑤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账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账中心冲销借款。

  (3)故障排除

  ①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②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③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④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账中心报销。

  (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4)车辆保养、维修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客运车载货罚款

  ①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②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2)车辆停车罚款

  ①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②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账号。

  (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用车管理制度 6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务必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务必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持续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透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透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状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务必持有经**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用心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务必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职责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职责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

  用车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友等帆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是正式职工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暂行规定>。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关各处室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重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局领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应达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定地点,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计。

  4、办事处车辆管理

  办事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序安排。除局领导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

  第十三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只能在本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斧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手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条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8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用车管理制度 8

  为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节约经费开支,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与车辆正常运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办公室负责管理所有机动车辆,具体规定如下:

  一、车辆使用范围

  1、根据车辆使用范围的不同,公司车辆分为办公用车与项目用

  车两类:

  1.1

  办公用车指由办公室日常安排调度的车辆。

  1.2

  项目用车指公司有针对性的派驻某个项目使用的车辆。

  2、办公用车的使用范围:

  2.1

  公司领导公务用车。

  2.2

  公司业务用车。

  2.3

  携带现金较多的工作用车。

  2.4

  重要会议或集体重大活动用车。

  2.5

  其他紧急情况用车。

  3、项目用车的使用范围:

  3.1

  用于项目材料采购、工程、销售等业务。

  二、车辆调度

  1、办公用车的调度:

  1.1

  统一由办公室主任或车管人员负责派遣调度。用车人员应做

  好《出车记录表》的登记。

  1.2

  业务用车人员提前提出用车申请,以便办公室合理安排车辆。如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办公室有权根据业务的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车辆,用车人员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

  1.3

  公司领导急用车可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驾驶员在出车前或

  1.0 目的

  为了规范项目部车辆管理,提高项目部车辆使用效率,满足公务用车需求;降低出车事故率,保证车辆及出行安全;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规定。

  2.0 范围

  项目部

  3.0 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项目部所有车辆的统一管理。

  3.2 项目部的车辆由项目经理负责调配。

  3.3 责任人负责车辆的具体使用及养护。

  4.0 内容

  4.1 项目部车辆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管理,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车辆的调配。

  4.2 新项目的开工,公司行政部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配置车辆。

  4.3 项目部内部用车,每次外出时,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根据需要及车辆调度情况做用车统筹安排。

  4.4 每次出车前及出车后,应及时,准确做好出车里程数登记。

  4.5 驾驶员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调配安排,严格按照派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私自用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查实,写出书面检讨,并予以行政处罚。如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驾驶员应负全部责任。

  4.6 驾驶员是车辆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车辆安全,定期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保证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及无照驾车或将车辆借与不相干人等使用。

  4.7 私车公用,车主需到公司行政部登记备案,并根据《项目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车辆在项目部产生的费用进行核实后方能报销;车辆报销的费用仅含车辆正常使用的油费、过路费、维修及日常保养费用,年审、保险费用由车主承担。

  4.8 出车完毕,车辆必须停放在项目部规定地点,钥匙交还项目部。严禁异地停放,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4.9 油卡及粤通卡充值办理,应按公司制定标准及当月财务统计公布数据为准;项目部如有情况特殊需要增加油费,需提交油卡增值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审批。

  4.10 驾驶员必须随时掌握车况,定期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使其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

  4.11私车公用的车辆,公司将安排定点车辆维修中心对其进行评估,再由行政部经理核定后,制定该车辆的维修定额。

  4.12 车辆维修前应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注明修理范围、更换机件项目及修理费用预算等,由项目经理核实签字后送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或超出车辆固定维修金额发生的费用,公司不给予报销。

  4.13 驾驶员外出行车或停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违规行驶或停放。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人自行承担。因公发生违章,驾驶员与公司各承担50%的罚款。因公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查明原因,视发生情况的轻重给予处理;车辆调配发生异动,期间的车辆违章罚款及缴费手续由用车人负责。

  4.14 车辆购置后必须及时购买保险,除附表中车辆保险由公司承担外,其余车辆的全险、强险、商业险、车船税等保险购买由车主自行承担。

  4.15 为完善行政部车辆管理档案及了解车辆的使用情况,项目部每月5日前需将上月车辆产生的所有费用报公司行政专员统计并录入车辆管理系统。

  4.16 油卡充值按月按定额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充值;外地项目部车辆油费、过路费、保养及维修费则经项目经理审核后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4.17 因公车辆违章由车辆当事人以个人报销形式申请报销,并说明原因;5.3 指定车辆的保险由公司统一进行购买和付款。

  4.18 深圳市内车辆保养、维修的费用采用月结的方式付款;外地车辆则采用实报实销的方式。

  4.19 车辆调配、出车均应填写《用车登记表》,经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根据车辆调配实际情况给予安排。

  4.20 行政部不定时进行记录核查。

  5.0 其他

  5.1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5.2 本制度自签发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

  6.0 附件

  《用车申请登记表》

  《车辆维修申请表》

  用车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用车管理制度 10

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用车管理制度通用十篇扩展阅读


用车管理制度通用十篇(扩展1)

——用车管理制度 50句菁华

1、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内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3、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5、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6、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7、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8、对用车者服务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9、出发前后工作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10、个人形象

11、充值申请流程

12、工作流程

13、特别事项

14、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____元~____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15、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谨学生带上车。

16、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17、车辆维修:汽车一般维修和大修,驾驶员应填写报修单由办公室报请局长同意后到指定厂家修理,检修后由驾驶员负责验收。

18、热爱本职工作,提高驾驶技术,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19、凭派车单出车,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酒后出车和出车期间饮酒,禁止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同意警车不得在外过夜停放。

20、保证车辆附件、工具完整,除正常损耗外,损坏的工具附件由驾驶员负责。

21、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2、车辆清洗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

23、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财务不予报销。

24、1

25、4

26、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7、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8、0 目的

29、2 项目部的车辆由项目经理负责调配。

30、2.6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部副总监或车辆管理员同意,在就*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31、2 新项目的开工,公司行政部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配置车辆。

32、6 驾驶员是车辆的主要责任人,必须保证车辆安全,定期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保证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及无照驾车或将车辆借与不相干人等使用。

33、7 私车公用,车主需到公司行政部登记备案,并根据《项目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该车辆在项目部产生的费用进行核实后方能报销;车辆报销的费用仅含车辆正常使用的油费、过路费、维修及日常保养费用,年审、保险费用由车主承担。

34、12 车辆维修前应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注明修理范围、更换机件项目及修理费用预算等,由项目经理核实签字后送修。如果超出维修内容或超出车辆固定维修金额发生的费用,公司不给予报销。

35、14 车辆购置后必须及时购买保险,除附表中车辆保险由公司承担外,其余车辆的全险、强险、商业险、车船税等保险购买由车主自行承担。

36、6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37、17 因公车辆违章由车辆当事人以个人报销形式申请报销,并说明原因;5.3 指定车辆的保险由公司统一进行购买和付款。

38、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39、严禁未取得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以及驾驶车辆与证件标明车型不符等无证驾驶车辆行为。

40、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41、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42、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4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44、未经劳动、*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45、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46、违法、违章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47、公司一般员工办事,办公室原则上不予安排车辆。特殊情况,办事人员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报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派车。

48、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49、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50、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用车管理制度通用十篇(扩展2)

——用车管理制度 40句菁华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4、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6、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7、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8、车辆罚款管理

9、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10、所租车辆驾驶员当是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11、按时准时接送学生,如有突发事件必须与校方提前联系。

1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13、2.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14、2.3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15、1行政部副总监、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6、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部副总监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17、凭派车单出车,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酒后出车和出车期间饮酒,禁止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同意警车不得在外过夜停放。

18、1

19、2

20、办公用车的使用范围:

21、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2、项目用车的使用范围:

23、2定期保养

24、2.2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行政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5、7接到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辞退。

26、3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然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7、严禁超过道路限制车速以及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企业内部明令规定车速的超速驾车行为。

28、执行紧急任务,需日夜兼程的车辆,必须配备两名或两名以上驾驶员,禁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29、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30、未经劳动、*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能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31、在临*机动车道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照明。

32、公司所属各种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指派驾驶员出车。驾驶人员私自出车造成交通、车辆机械等事故,应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离岗。

33、未经公司同意,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犯者,如发现一次即扣除当天薪金,发现三次者自动离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负全部责任。

34、车辆的使用按先上级,后下级;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车,后其它事务的原则安排。

35、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36、驾驶员应每周进行一次保养,每月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37、车辆车窗应及时清除橡胶痕迹,油类等,风窗刮水片应定期清洗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调换。

38、车辆的油费实行"总量控制"包于使用的办法。办公室根据用车业务量的多少,提出具体的用油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9、车辆的修理保养费用由办公室统一汇总,经财务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因私修理费用自理。

40、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用车管理制度通用十篇(扩展3)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十)份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有效使用各种,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管理工作,包括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行驶证及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使用

  第11条 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使用程序

  (1)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前,应对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x元~x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的,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投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损坏,在扣除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行驶记录本、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2

  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公司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旅行社旅游用车制度,杜绝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择合法、手续齐全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

  二、旅游用车必须有相关部门要求的“三证一单一牌”,即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安全例检合格单和旅游包车线路牌,必须有完备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险。按照《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车况良好,无重大投诉。

  三、旅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按期参加培训和通过年审。

  四、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必须与营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约定车辆牌号、驾驶员、旅游始发地和目的地、行车路线、安全责任等安全条款,明确费用“公对公”结算方式。

  五、行车中,驾驶员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与乘员闲谈,不帮乘员捡拾物品,确保行车安全。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实双班驾驶员并安排路途食宿。

  六、随同导游兼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行车前,导游员要提醒旅游者摆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伤碰伤乘员或损坏物品;行车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准在客车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伤;遇到颠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伤。

  七、遇到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驾驶,导游员要善意提醒,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对不服从劝告、继续违规驾驶的驾驶员,要令其停车,对其进行教育;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要与旅行社联系,请求撤换驾驶员,确保安全。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4

  第一章公司概况

  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零陆年四月廿四日,注册资金为50万元,经营范围是塑胶五金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销售、上门维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定代表人是谭富华,深圳市乔元星科技有限公司已购置1辆厢式货车,驾驶员1名:唐小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谭小军,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分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度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第二负责人胡佳,职务主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和现现场能力。

  (三)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活动,提高安全行为意识和技术水*。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

  一、货物装载

  (一)货物要堆码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二)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三)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一)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二)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一)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二)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三)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四)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讯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进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它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定时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四、定期抽检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五、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一)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二)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三)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四)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一)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二)定期做好车辆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操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车辆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实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6

  一、公务用车制度

  1.在xx市内公务用车时,直接由行政部调派即可。同情况下如有两方需同时使用车辆,同线路时可合并使用。

  2.在xx市外公务用车时,必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经各部门批准后,由行政部调配安排。在外地公务用车所产生的费用,由用车人自行先垫付,回公司凭发票报销。

  3.公务出行,*距离的,非考虑安全因素或者急迫的,在公共汽车等能达到的地方,要优先使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系统。尤其是不能因为公司没有安排公车就不去办理或拖延办理公务。

  4.在公共汽车不到达的地点,事情紧急,公车又调派不过来时,经上级领导同意,可以乘坐出租车,凭乘车发票实报实销。

  5.凡外出乘用公车以外的出行方式,都应填写《人员外出单》,并凭此单作为报销凭证。

  6.车辆驾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自己驾驶时,必须经总经办批准。

  7.车辆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包括不按要求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应由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8.公务用车不得擅自开回家,公事办完后车辆必须将车停放在公司大院内,钥匙交还行政部,第二天上班再从行政部处拿钥匙。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二、高管用车制度

  1.公司为特定中高层员工配备专门使用的车辆。专门配备的车辆在一般情况下由专人使用,但特殊情况公司需要调用时,也必须根据公司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2.公司为高管办理油卡,每个月给高管私人油卡补助500元,由私人保管,用于正常公务。

  3.高管所配车辆因私使用时,若是每日上下班私用,下班上班之前必须在记录表上记录好公里数,算出每日下班私用公里数。月末统一按照公里数*均耗油量结算,所产生的费用由高管支出。高管所配车辆因私长途使用时,应先告知总经办,公司司机应先行把油箱加满后,转交给高管,在车辆归还得同时,高管必须保证油箱是加满状态。

  4.高管所配车辆因私使用时,如有交通电子违章或交通事故记录,处罚时由本人承担。

  三、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和保养应提前告知行政部。

  2.车辆维修所产生费用在100元以下,需经过行政部允许后由领队和行政部专人陪同下进行维修。100以上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告知行政部和领队批准后,在专人的陪同下进行维修。(注:报销时需附修车单明细)

  3.司机应保持每天车辆内外的整洁,要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好简单的车辆故障。

  四、司机管理制度

  1.司机*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注:车辆停放时,车头必须朝外)

  2.每次出车前必须填写好《行车记录》,每月末上交总经办审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气压、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3.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车内不准吸烟,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超速行驶。

  4.上班时间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到指定的休息室或车内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5.司机对行政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行政部反映。

  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说明原因。

  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大院内,不准私自用车。

  8.司机在出车的情况中,如有电子违章记录,处罚时由总经办商讨决定。(注:每天必须填写行车记录登记表)

  9.司机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一经出任何事情,后果自负)

  10.司机休息应遵守28天上班时,双休若无工作,可照常休息。加班填写加班申请单,超出28天,按正常制度调休。

  五、车辆日常管理和费用管理

  1、车辆日常管理: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建立车辆档案。指定专职人员记录车辆信息,以便于对车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事宜的统一管理。指定专职人员对车辆信息维护管理,并及时处理维修、保养、年检、保险等事宜,保证车辆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车辆实际使用人对车辆日常安全、保洁、保养维修负责并需要配合综合管理部指定专职人员进行车辆管理工作。

  2、车辆费用管理:

  (1)加油费:公司车辆日常油费实行油卡充值,每次充值时需事先提出申请,并附交上一充值周期的车辆行驶里程和使用情况办理事项,同时在充值卡办理处取得上一次充值的全部加油记录清单,确保加油记录与车型相匹配。因特殊情形确需临时现金加油的,在出具合理说明情况后,方可报销费用。

  (2)保养维修:需要保养维修时,提出保养维修申请,到专业汽修单位妥善保养维修。

  (3)过境费:采用一事一报方法,及时报销过境费。

  (4)罚款:因公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如因违法违章导致的扣分罚款,无特殊原因情况下,由驾驶者承担50%。因私违法违章导致的罚款,由驾驶者自行承担。

  (5)其他费用:

  公司高管人员可申请使用公司车辆自驾探亲。需要高管人员需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高管每季度享受一次使用车辆往返探亲,包括油费和过境费用。超过次数的,公司不予批准或者费用由探亲者自行承担。

  (6)司机出差补助:按照公司员工统一补助制度办理。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员工驾驶车辆要遵守国家的交通法律法规,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在任何情况下驾驶公司车辆,车辆使用责任人有义务劝阻。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造成的事故损失,驾驶者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使用人员应该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操作,挽回或减少损失。

  3、为鼓励安全驾驶,专职驾驶员年度无责任事故,奖励每月50元,无任何事故,奖励每月100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7

  一、原则与适用范围

  1、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三辆车。

  二、公车使用管理

  1、公车使用要根据工作缓急由各部门提前申请用车,尽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车办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车数次情况发生,如发现有故意违反本规定者,此行为将直接纳入到当事人的绩效考核中。

  2、用车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车辆及钥匙交还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并填写由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情况表》,做到所有车辆出车情况清晰明了。凡不及时填写《车辆管理情况表》者,每次罚款100元。

  3、公车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所,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事情办完之后,用车人要及时将车辆送回公司,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并处罚款200元。

  4、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在满足公司用车无障碍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车时,需公司领导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员核对里程表,返回后用车人要及时将里程表数报给公司车辆管理人员,途中加油数和区域路(桥)费等填写在《出差报销单》上,并由公司领导核实签字报销。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用车人要树立节约用油的观念,实行车辆刷卡加油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记录好所加油数及加油卡内余额数,归还车辆时如实填写《车辆管理情况表》。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给外单位的车辆加油,违反者,一经发现处所加油数十倍以上罚款。

  7、用车人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用车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9、用车人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10、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与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及汽车租凭公司取得联系,已确定事故责任方及保险事宜。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未经批准,将公车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借车人承担。

  11、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用车人员应当立即向**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

  三、维修管理

  1、用车人对所经常使用的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用车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经鉴定确认后,再由用车人将车辆维修、装饰申请交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维修厂维修、装饰;不许擅自送修车辆,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时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用车人要跟车监修,并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负责,确保车辆维修后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因维修配件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再修费用,用车人不与认可签字,由修理厂承担;因用车人管理使用不当所发生的二次修理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有关技术审核鉴定,并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有关审核,并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修理。

  四、用车人员要求

  各用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断加强学*,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安全、快捷、高效、节约"意识;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不酒后驾车;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节约车辆维修费用。若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8

各部门:

  根据公司目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和司机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公车的使用、保养、维修作出如下暂行规定:

  一、公司目前统一调度使用的车辆是 沪KXX 、 浙DXX2 、 沪XX 、 京PXX4 。

  二、公司将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保养和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

  三、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行政人事部根据先申请先安排和事情的重要性原则,进行合理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开车人员。用车完毕,需检查车辆卫生及对车辆进行适量加油以保证下次出车用油正常,并按公司现有规定进行登记。

  四、车辆在公司体系内部进行调度,由行政人事部发出书面通知。调出单位应完成必要的保养和维修及车辆交接工作。

  五、车辆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即时进行维修的,开车人员应报闻稚农同意,按保证质量和节约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在处理前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六、用车发生的汽油费、停车费、过路费、维修费等,应及时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凭证。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销,如遇金额较大,公司务必在第一时间给予报销,以便员工的垫资正常周转。

  特此通知

  行政人事部

  二零XX年五月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9

  为了进一步加强油罐汽车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懂管理,懂技术,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驾龄,且安全行车10万公里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

  第三条、油罐汽车驾驶员必须学*油品安全知识,掌握油品装卸操作规程,经专业培训考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公司每月至少组织驾驶员一次安全学*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演*,不断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第五条、运输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金额应在人民币100万以上,车上货物保险及自愿保险以最高价值投保,其他保险项目视实际情况投保。

  第六条、油罐必须实行周期检查,并持有有效的汽车油罐《计量检定证书》及计量容积表,并建立技术资料档案,保证油罐质量符合要求,配备附件性能完好,运作安全,使用方便。

  第七条、油罐汽车的火花熄灭器完好有效,配备两个以上干粉灭火器。

  第八条、按公司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企业名称及编号,车顶安装'危险品'标识灯箱。

  第九条、油罐车进出罐装,卸油现场应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料品名、规格、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油罐汽车停靠位置准确、安全,熄灭发动机,周围20米范围内无明火。

  第十条、罐装时,鹤管插入罐底,距底部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不得超装,以防止在行车中溢油。

  第十一条、甲乙类油品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2分钟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第十二条、卸油时,驾驶员应协助卸油工接好静电接地装置,连接输油管线,备好灭火器材。卸油时必须采用密封卸油方法,卸油管与油罐进油管的连接,应采用快速接头。

  第十三条、卸油前,稳油15分钟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5m/s以内,能自动卸油的不准泵送卸油。

  第十四条、卸油毕,排空管线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办妥交接手续并记录。

  第十五条、雷雨期间暂停进行甲乙类油品装卸作业。

  第十六条、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不能按电喇叭,修车,不能敲击金属,石块等,对器具做到轻抬轻放,照明必须使用防暴灯具。

  第十七条、驾驶员应配合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能远离车辆,要加强巡视,严格现场明火管理,严防事故方生。

  第十八条、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改装不用油品应按规定进清洗。清罐时应按清罐要求进行,以防中毒和气体爆炸事故。

  第十九条、停车期间,油罐汽车应与高压线,高大建筑物,树木,人口稠密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二十条、驾驶员要穿着棉布衣服,不得穿化纤类服饰。

  第二十一条、油罐汽车应实行定点停放,满车避免高温暴晒。

  第二十二条、车队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十三条、油罐发生事故,必须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处理,并即使上报主管部门。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10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

  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

  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

  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驾车;不准跑私车。

  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

  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

  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

  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

  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

  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

  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 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

  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

  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

  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 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

  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4、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5、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用车管理制度通用十篇(扩展4)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 (菁华5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1

  为加强管理、节约资金,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用车需要,对学校公务用车采用如下统一管理的办法。

  一、用车范围

  (一)育才中学现任正、副校级领导。

  (二)特殊情况下,中学中层干部及部分教师和工作人员。

  二、车辆调用原则

  (一)校级领导用车优先。

  (二)特殊情况下其他人员用车须经办公室批准。

  (三)重大活动用车人员较多,单位公车不能满足需要时,外租车辆。

  三、用车手续

  (一)校级领导用车由接办第一人负责通知司机出车。

  (二)其他人员用车

  1、用车人员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在校级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由办公室视申请先后以及急缓情况派车。原则上提出用车申请三小时内不派车。用车人应事先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和出车地点等情况,不得私自调用车辆。

  2、为保证学校资金安全,财会人员外出办理现金存、提款公务,申请后原则上可予以派车;中层干部外出参加会议或办理公务,当天没有课,原则上不派车;外出办理公务,公交车可直达办事点的一般不予派车,公交车不直达办事点的可酌情考虑派车。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室批准后可乘出租车。

  3、为节约用车开支,避免当日重复用车,非急需情况下,一般安排上午9点以后派车,司机提前做好车辆的清理工作,随时做好出车准备,不得私自出车。

  四、经费结算

  1.司机根据学校公派用车里程数的耗油情况据实报销,超出部分自行负担。停车费、过路费、修理费、年检等费用据实报销。

  2、因公需乘座出租车,报销时出租车票上写明事由、出发地、到达地及经办人。

  3、大活动用车,根据活动内容单独安排车辆并单独结算。

  五、有关规定

  1、车辆管理人员严禁把车借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准将车擅自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车辆公出应停放在停车场或有专人看守的地点,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避免丢失。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在事发一小时内报告校领导以及办公室主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私自动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被盗,一切责任自负,一切费用自理,并严肃处理。

  3、司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确保人员及车辆安全。司机违章驾驶,受到交管部门处罚,或者因司机责任发生的交通事故,司机须负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2

  根据《*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务车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会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本次公务用车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会成立了工作小组,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了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公车配备和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为进一步规范我会公务用车,进一步完善了《xx市残联公务车管理使用制度》,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经严格自查自纠,我会公务车配备、使用制度完善、管理到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相关资料完备存档。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3

  (一)机关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集中管理。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公务车辆管理,具体负责机关公务车辆调度、维修、保险、检验、报废、更新、车辆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驾驶员就安全知识、保密知识、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等进行学*教育。

  (二)实行车辆安全行车记录、油料、维修等台帐制度,作为对驾驶员行车安全奖、节油奖和年终综合考评依据。

  (三)局机关工作用车实行派车制度。所有公务用车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机关其余人员不得私自调遣公务用车。车辆运行范围超出城区范围的,用车股室须填写派车单,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后,由办公室安排车辆。

  (四)除工作需要及特殊情况外,局领导上下班一律不予接送;上班八小时以外、双休日、节假日公务车辆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私自使用公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责任自付。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后方能使用。

  (五)局机关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外借的,经办公室主任请示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外派。

  (六)长途用车返回后,驾驶员须向办公室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4

  一、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工作,在*年中央八项规定和国有企业严控四项费用之后,主要为如下二项:一是控制公务用车的用车标准(金额标准和排放标准),不能采购和使用超标准的公务用车;二是控制车辆使用成本,主要是对车辆的燃油成本、修理费和停车费等进行预算控制管理。这两项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工作只是基于现状的常规管理工作。在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下,难于适应当前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要求。

  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工作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工作,目前主要是用车标准和费用控制管理,这与国有企业的管理要求相比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国有企业公务车更新工作过程中财务管理力度不足。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更新过程中,公务用车是否更新、更新时购置什么车型、选购什么价位的公务用车、什么时候更新等,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工作都难于实现其提供决策依据的.应有目标。

  二是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费用控制精准度不足。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日常维修保养时点、大修理时点、选择大修理还是选择更换新车、选择购买车辆还是选择租用车辆等,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都难于实现其提供决策依据的应有目标。

  三是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工作创新不足。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国有企业严控四项费用及互联网+全国创新的现状下,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创新工作,如果没有有效利用外部汽车租赁、有效发挥员工的管理创新,则无法实现财务管理应有的加强资产管理降低成本费用的实效。

  三、国有企业公务用车财务管理

  (一)国有企业现有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创新工作

  国有企业现有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创新工作,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现有公务用车的财务管理创新,主要包括:建立公务用车电子档案,建立包括购买信息、使用年限、日常维修保养、大修理(包括更换重要的零部件)、每公里耗油、路桥停车费用等信息的统计台账,对车辆进行分析,及时提出维修、保养和更换建议。

  一是对使用时间较短、行驶里程较少的车辆提出保养或维修控制要求,减少修理费以节约成本;

  二是对使用时间较长(或者行驶里程较长)的公务用车,增加日常维修保养频次,以实现减少大修理支出而节约成本的目标;

  三是对一些使用时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一定年限的公务用车,通过监测修理费用和燃油耗用金额等数据,根据成本效益原则,提供车辆更新与大修理的决策依据;

  四是对新更换公务用车,根据数据积累资料,从成本效益角度对新更换公务用车的车型提供决策依据,以实现节约成本的目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范本5

  一、指导思想

  本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以改革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为突破口,逐步转变多年来形成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由大包下来的做法,走机关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的道路,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新机制。

  二、改革的范围和对象

  范围: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对象:科级以下(含科级),属区委常委会管理的,在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的现任领导干部及在岗在编的一般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副县级领导兼任的,若无公务用车,可按正科最高标准享受交通费补助,原则上不再配车,若有公务用车,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暂不包括下列单位:法院、*及老干局、交通总公司、农机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粮食总公司、供销总社、汇通集团等单位。三权在市上的自愿参照执行,如国税局、*分局、地税局等。

  三、车改的具体办法

  基本方法是:全区属于车改范围内的各部门,按其公务用车量的大小,核定交通补助费并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其具体标准为:下列部门:正职400元/月,副职200元/月,一般干部50元/月,工商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乡企局(私营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土地局、综合经济管理局、计统局、教育局、*局、计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工部、下列部门:正职300元/月,副职150元/月,一般干部40元/月、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审计局、司法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物价局、文体局、应急服务中心、*、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国资办体改办、科技局、环卫局。下列部门:正职200元/月,副职100元/月一般干部30元/月,区委、区办公室人大各委办*各委办纪委监察局~部文明办研究室老龄办保密办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委机关事务中心妇联工商联编办党校党研室档案局手联社残联征集办教育督导室没有公务用车的区直机关各部门不再配备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助费。现有公务用车的部门,鼓励其将车辆上缴,从上缴并办清手续的下一月起改发交通补助费,现有车辆使用到期报废后,不再进行更新,其部门领导和干部,从手续办妥的下月起实行交通费补助,若没有上缴公务用车的部门,其单车年财政所拨费用减少30%。车改部门领导职工从领取交通补助费之日起,不再享受公车待遇。发放交通补助费不作为工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公赴区外(不含渭城区)乘公共汽车(不含出租车)或外出乘火车、飞机的,按规定实报实销。

  四、车辆的评估、处置

  上缴的车辆原则上实行竞价拍卖。拍卖车辆必须进行评估,其评估程序为:1、由交车单位出具有关证件、材料,报区国资办。2、由区国资办组织有评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估小组进行评估,现场进行技术,并出具《评估结果报告书》。3、《评估结果报告书》由区国资办验证确认后,提供给拍卖方,组织公开竞价拍卖。4、各交车单位要协同区国资办做好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工作。

  五、司机的安置

  1、提倡司机停薪留职,自谋生计。停薪留职期间的住房、医疗保险和养老统筹的政策不变,但按规定本人应负担的部分必须按时足额上交本单位。停薪留职直到退休,工龄连续计算,退休时的待遇不变。

  2、允许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的司机自愿提前退休,其待遇比照职工提前退休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3、允许年满45周岁(含45周岁)以上的司机自愿提前离岗。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4、允许司机买断工龄,参照区属企业职工买断工龄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标准按当地上年社会*均工资的5倍确定。

  六、保证措施

  1、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均不设司机编制,未执行车改政策的单位,其司机全部实行雇员制,其雇员费用由区财政核拔。

  2、领取交通补助费的领导干部,一律不许到下属企事业单位报销各种交通费用和借用车辆。

  3、领取交通补助费的部门领导干部不准为节省交通费而影响公务活动。区纪委、监察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部门领导干部用车情况和外出活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检查结果。

  4、现有2辆公务用车的部门:工商局、教育局、计统局、水利局、土地局、组织部等,必须在8月31日前,向区国资办上交1辆。其部门仍按拥有公务用车单位对待。若不按期上交者,将追究其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5、没有实行车改的部门,要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车辆管理使用上的不正之风,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6、鼓励群众对领导干部违反本方案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查实的,按处罚额的50%奖励举报者。对举报者打击报复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用车管理制度通用十篇(扩展5)

——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 (菁华3篇)

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严格用车纪律,提高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效率,根据《义乌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义乌市市级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执法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规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各单位需配备、调整和更新公务用车的,须书面报告我局,经同意后再按有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所有执法执勤用车,应当统一纳入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不得违规或超量配备执法执勤用车。

  二、执法执勤用车由单位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实行统一派车和登记制度,车辆钥匙由专人进行保管。要加强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的动态监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对执法执勤用车适时安装GPS定位系统。

  三、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实行“四统一”管理办法,即“统一标识、统一停放、统一加油、统一维修”。

  (一)统一标志。所有交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要按行业有关规定格式喷涂执法车辆标志图案。

  (二)统一停放。非工作时间和无公务活动,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回单位停放。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停放过夜的,须提前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确保泊车安全。法定节假日期间,除计划安排的值班用车外,其余执法执勤用车一律应封存在指定的停放地点,无故不得动用封存车辆,如确需动用封存车辆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的同意。

  (三)统一加油。实行持卡定点加油。特殊情况需在外加油的,报销时须有用车人员签字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四)统一保养和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由各单位的办公室或指定的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各单位要按规定明确车辆保养或车辆修理点,原则上不得在指定地点外的其他地点保养或维修。驾驶员应根据车况提出维护保养或车辆修理要求,由单位统一开出维修(保养)委托单,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维护保养或修理。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要严格按委托单上的项目执行,不得随意进行变更。

  四、车辆费用的报销和结算。

  执法执勤用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等车辆费用实行按月报销。车辆燃油费、保养和维修费由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或指定人员统一进行结算,驾驶员不得经办车辆燃油费、保养和维修费的结算手续。

  五、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应确保执法执勤公务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

  (二)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车辆;

  (三)对外出租出借执法执勤用车;

  (四)用于上下班、一般性公务活动及其他私用行为;

  (五)将执法执勤用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六)为执法执勤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七)转移、转嫁执法执勤用车费用;

  (八)用公款支付或向管理服务对象和其他关系人报销、索要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交通费用;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执法执勤用车行驶安全。严禁将车辆交给或借给他人使用;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及其他违法驾车行为,如因违章违法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自负。

  七、执法执勤用车正常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先作应急处理,迅速与单位联系,事后要提交事故报告。因驾驶员主观过错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事故的性质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肇事后逃逸者,除由司法机关查处外,予以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处理。因应急公务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可给予适当补助。

  八、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报废处置须按严格规定程序执行,并及时办妥有关报废、资产注销手续。

  九、车辆费用的公开。各相关单位每月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单位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开车辆费用,接受群众监督。车辆费用要按单车进行核算和公开,公开情况要细化到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项目,并同时公开项目的本月数、本年累计数以及车辆行驶里程、百公里行车油耗等车辆运行数据。

  十、各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2

  为了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警用车辆正常运行,促进*业务建设,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县局所有单位车辆实行固定驾驶员专人驾驶。局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它业务单位安全责任书

  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从 2010年11月1日起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警车准驾证上岗,凡未领取警车准驾证的,一律不得驾驶警车,若发现驾驶警车现象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责任。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非警人员和无照人员驾驶,凡发现一次,属聘用的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若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县局和车辆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务派车。各单位均要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自制派车表,局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由各单位填写,驾驶员持派车单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单。

  三、定点停放。所有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酒楼和公共娱乐场所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驾驶员私自将车开出或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外,发生问题及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单位概不承担责任,发现一次扣发一个月工资的50%,发现第二次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四、规范驾驶。严禁在非公务期间鸣*、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如违反要求,一经发现的要在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待岗一个月。

  五、定点维修。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提前申报,经核实,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持维修单到指定修理点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外出执行公务的车辆无法保障行车安全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向车辆主管人员报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维修。

  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严禁饮酒。未出车在上班时间内,驾驶员不能离开单位,保证随叫随到,鉴于*业务的特殊性,手机要24小时开机。凡每月累计3次不在岗或一次不在岗贻误工作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七、钻研业务。驾驶员要认真学*驾驶有关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水*,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带病车、开英雄车、酒后驾车,违者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

  八、责任追究。驾驶员若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给予待岗1个月,负全部责任的,待岗2个月;全年发生两次一般事故的给予待岗3个月;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待岗6个月,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予以辞退,一切损失费用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3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特制定委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与管理

  1、车辆由部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本部车辆主要保证工作用车,优先安排离退休老干部就医、会议、因公外出等方面用车。

  3、部领导用车相对固定,遇有长途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办公室可做适当安排。

  4、各办公室工作用车经所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登记后派车。

  5、节假日、双休日统一安排值班车辆。非值班车辆定点存放。部领导或其他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6、严格控制非公用车及车辆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委领导批准。私自外出或外借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由驾、乘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车辆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并以此作为出差补助依据。

  二、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

  1、在*采购指定单位进行车辆加油。

  2、车辆维修要本着节约原则,坚持询价制度。由车管人员、驾驶员在经多家询价后,提出维修及装具预算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部分管领导批准,持维修通知单到指定修理厂维修或换修装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3、严格加油登记手续,不定期对驾驶员、加油情况、百公里油耗量等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通报。对弄虚作假兑换油票或为非部车辆加油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家利益者,除其承担加油费用并扣发当月出差费外,属部正式职工的,进行严肃批评,取消年度评比和参评综合奖资格,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4、出发在外通行费等支出,随时报结,不得累报。

  5、车辆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各车维修、加油、路桥等有关费用,须公开透明化。

  三、车辆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每天下班后和双休日、节假日必须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遇有特殊情况需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的,须由办公室批准。

  2、由部办公室组织对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私自用车或不按规定停放者,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发当月出差补助费,三次停车待岗,并停发出差补助费直至上岗,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3、因私自出车或违反规定停放,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辞退。

  四、奖惩

  1、对年度内服务优良、遵守管理规定、养护车辆、节约意识强、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办公室另行制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法行为或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评奖资格。

  2、对累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两次的,扣发当月差补的50%,累计两次以上者不予发放。

  3、因公出差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个人责任情况处罚。

  4、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或发生交通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


用车管理制度通用十篇(扩展6)

——小公司用车管理制度汇总五篇

  小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1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生产、抢险及其它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机动车辆。

第三条本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副总以上的专用车辆由副总本人或专职司机自行管理)。公司公务车及维修车的证照、年审、保险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与司机共同办理;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由各车司机负责。

第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非本市城区)用车,须事前预约申请,综合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并指派车辆出车;部门维修车辆在正常情景下由本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量自行安排,但须节俭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公司如有其它工作需要调动部门车辆出车,在不影响正常维修抢险任务情景下,所属部门应服从综合管理部的安排。

第五条公司人员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景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能够用车。

第六条各部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每日车辆的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及部门,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综合管理部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七条各类机动车辆下班后(中午、晚上),应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公司院内),钥匙交调度(带班负责管理)。星期六、日及节假日缴款车照常缴款。

第八条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因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以及不遵守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职责全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用油料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标准统一管理控制(详见燃油费补贴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部有义务对油耗标准的执行情景进行跟踪测算,合理调整用油标准,控制管理费用。

第十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特殊情景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综合部监督方可维修。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确需进厂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定,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维修。

第十二条车辆大、中修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适宜时间修理。

第十三条司机应对车辆进行及时保养、维护、清洗、检查。

第十四条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由司机全额负担。

第十五条车辆燃油费、维修费可列入部门绩效考核资料,具体标准根据相关规定或在年度考核方案中分别确定。

第十六条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应复印存档。

第十七条车辆大中修,定时保养、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应登记建档。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二o_年十月一日起实行。

  小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2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

  小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3

为加强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更好的为领导服务,特制定如下制度:

1、必须保证领导用车,出车停车后,司机不准远离停车地点,保证及时行驶,避免耽误时间。

2、领导工作用车不经领导本人同意,不准私自拉人。

3、严格执行派车和行驶考核制度。司机车出要认真进行登记,按照出车登记簿逐项填写,如发现不符之处,不予报销有关费用。领导用车可直接通知司机,但司机要及时告知队长或主管主任。

4、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定向服务。司机要随叫随到,服从调度,及时出车。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出车和向外借车,不准无故停车。

5、严格执行上班考勤制。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准私自旷工,节假日值班车辆要按时到岗。工作时间不出车时,要在工作岗位上待命或学*,不得外出办私事或擅离岗位。

6、要爱护车辆,注意保养。要搞好车辆的日常卫生清洁,做到清洁入库,如回库时间过晚,应在次日提前刷好,不误出车。车内座套要经常换洗,坚持清洁。出车前司机要认真检查车辆,以确保安全行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做到小毛病维修可是夜,需要停车修理的车辆,要及时报修。

7、严格修车制度。车辆故障维修需由队长填写车辆修理通知单,报主管主任批准后,送指定修理厂维修。司机不得自行确定加件及修理项目,更不允许个人在外随意买件。

8、加强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本制,加油前由车队队长或主管主任签字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每月由队长统计出行里程及耗油数量,并张榜上墙。上级领导机关来岫车辆需要加油时,由队长或主管主任登记,并报主任批准。

9、严格车库管理,保证库内清洁。日常卫生由行政科派人员负责,以坚持车库内的卫生整洁。不出车时要及时入库,不要随意停放在前后院内。*时注意库内卫生的坚持,冬季出库要及时关好库门。外来车辆不准停在库内。

10、要做到安全行车,司机要坚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准酒后驾驶,车辆不准带病行驶,确保行驶安全,要做到礼貌驾驶,安全礼让,不违章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要依据有关规章严厉惩罚。

11、领导干部及非专职司机严禁驾车。

  小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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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_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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