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管理制度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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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1

  一、分公司管理职责

  分公司按照建设职责分工,做好铁塔建设现场管理,安排随工,做好铁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验收工作。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强调领导责任制度,细化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内容。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制定应急处理机制和具体措施。

  2、分公司定期组织项目经理进行铁塔施工、生产的管理培训。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铁塔选点工作,确保铁塔基础地质结构稳定,保证铁塔有足够的倒杆距离。

  4、分公司需对铁塔建设方案进行现场审核,安排随工对铁塔建设现场进行管理,并定期抽查安全生产情况,对监理上报的实施进度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

  5、分公司需做好铁塔建设现场验收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二、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依照项目设计文件做好铁塔建设实施全流程的监管工作,做好工程质量现场检查和验收,并保存相关资料,及时上报情况。

  1、监理单位需把好随工关。对铁塔建设中的隐蔽工程及关键控制点做好随工记录,保存好施工现场照片及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实施情况。

  2、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及时发现施工问题以及安全隐患,找出解决方法及应对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等。力争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严把验收关,对所有铁塔进行逐点单站站验收,保证铁塔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基站安全运行。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2

  一、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召开,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

  二、经理办公会的主要任务和内容: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形势,安排一个阶段的工作;商讨工作,作出决策;处理本公司及各监理项目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讨论研究并决定本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各部门职责范围、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人员需求等;研究决定本公司日常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以及经理认为需要召开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经理办公会议事规程:

  (一)经理办公会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并报经理确定。各部门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议题,应在会前二天以书面材料送公司办公室;

  (二)公司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各部门之间能够自行协调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经理办公会讨论;

  (三)凡需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议题,议题提交部门必须事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充分准备,为会议提供准确、可靠的决策依据。对需要会议做出决定的`问题,议题提交部门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四)参会人员不准私自录音及整理会议记录,不准随意传播和扩散领导同志的讲话和会议决定的问题。会议精神需要传达报道时,必须报经理批准;

  四、公司办公室负责经理办公会的召集和组织工作,办公室秘书作会议记录并起草会议纪要;

  五、会议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会议纪要为正式文件,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其他领导会签。

  六、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抄送有关单位和部门,并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将落实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

  七、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办公室在会前通知有关参会人员。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3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文件收文处理。

  2、实行收文登记批办制度,收文由秘书办理登记,填《公司收文批办单》,统一交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及各部门分工和职责,传达部门负责人办理。

  3、办理文件的有关人员均应签字,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文件退办公室存档保管。经办人员需要留存的文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留存复印件。

  4、各部门收到的函件,应交办公室即时登记,交签字后2、3条处理。

  5、各有关人员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机密。

  二、发文

  1、公司发文由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发文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发出。

  2、每次发文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留底存栏。

  3、各部门对公司所发的内部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向上级单位呈报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按公文传进程序进行。

  5、监理项目中的一般业务文件,需要办公室打印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三、文件查询

  1、凡查询、复印、借阅文件,均需申请、登记。

  2、凡涉及公司经营机密及项目当事人有关机密的`文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查询。不允许复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允许复印的文件,不得带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复印。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4

  1.目的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的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1.2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3.1薪酬构成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3.1.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3.1.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坏来确定工资。

  3.1.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的相邻薪点的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薪点。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博士为2.4.7;见*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附表一《公司职业通道与工资级别对照表》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7.1转正定级后员工的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的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的第二个月体现。

  7.2正常年度调薪是公司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部薪酬水*变动情况及员工个人绩效、能力、任职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例行性薪酬调整,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一次。正常年度调整并非全员普调;薪酬调整幅度,还需根据公司的效益状况、社会上同行业薪酬变化情况、通胀情况来确定。调整时,主要以员工上年度每月绩效考核的工作绩效为依据,同时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7.3异动调薪是指因员工具体担当的职位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3.1调整的基本条件为:因公司需要或员工个人因素发生职位晋升、职位调整、职务兼任、奖惩、解职等异动,根据公司制度需进行薪酬调整。

  7.3.2中层以下员工的'异动调整由该员工的直接主管填写《异动单》提出薪酬调整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若为新任岗位,则在新任岗位上试用三个月合格后调整工资)。

  7.3.3中层管理人员的异动调整,由主管领导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

  7.4特别调薪是指员工具有特别贡献、具有突出绩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有了突发性的变化,而对部分职位、部分人员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5特别调整的工资级别控制,以保证薪酬水*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合理性,既能留住优秀人才又不打破内部总体*衡的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员工的岗位工资晋级。进行特别调薪的基本条件为:

  7.5.1本集团公司内(含本公司)被评为优秀的员工。

  7.5.2员工做出特别贡献或业绩,可使公司长远受益时。

  7.5.3对于避免重大事故发挥了关键作用的人员。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创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人员。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严格管理,使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的人员。

  7.5.6生产部门全年绩效考核结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产一部/生产二部/生产三部的员工)。

  7.5.7经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或经本公司考核获得相应技能资格,其专业技能水*达到相应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的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技能人员。具体文件《员工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不调整薪酬,则面临关键岗位、关键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况发生时,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调整时间还相差二个月以上。

  7.6定期普调。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在城市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2—3年提出调薪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7.7危机调薪。当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可启动危机降薪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员工的薪酬标准。

  7.8职位晋升与工资级别调整需依据公司《员工职位晋升与工资晋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谈判工资。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虑实行特殊人才谈判工资机制。特殊人才标准主要为:市场上稀缺的管理、技术及销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专业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资水*由双方根据人才市场供求关系,最新市场劳动力价格情况、同行业工资水*、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对特殊人才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如个人工作业绩及能力明显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标准,或已非市场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工地会议

  第三条工地会议包括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具体内容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组成员分工职责及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应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调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主持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制度,经工程总监审批后生效。

  第九条工程部负责办理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外部审批手续,做好与**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第十条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部应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总监代表建设单位签署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审查,凡是会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术措施应经工程部批准并填报工程成本增加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三条参加对重要结构的隐蔽验收,组织监理、设计部门对重要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项目样板确认,并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对照样板的执行情况,在竣工时应按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施工质量,督促监理组对材料、器具的选样、进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掌握工程现状并向工地代表报告。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工地代表应向工程总监报告。

  第十五条现场发生设计或技术问题时,工程部工程师负责通知设计人员到场处理,并跟踪办理现场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监理组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简报及对外报送的专题报告,并督促检查监理组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部定期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重大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工地代表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和签署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签证的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协调现场总、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工程部成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接收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移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移交。

  第四章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措施,同时报告监理及工程部,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向工程总监及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一般事故由项目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检部门、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出具处理结果的书面文件,监理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项目组。

  第五章工程现场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部应注意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文件档案资料性质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程部应对往来文件资料进行收文、发文签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部应建立项目管理日志,重大项目应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提交项目管理简报。

  第三十条工程资料应安排专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成员应保证到现场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并在节假日根据工程的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值班,项目工程师离开现场须经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条零星工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章附则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6

  一、分公司管理职责

  分公司按照建设职责分工,做好铁塔建设现场管理,安排随工,做好铁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验收工作。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强调领导责任制度,细化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内容。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制定应急处理机制和具体措施。

  2、分公司定期组织项目经理进行铁塔施工、生产的管理培训。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铁塔选点工作,确保铁塔基础地质结构稳定,保证铁塔有足够的倒杆距离。

  4、分公司需对铁塔建设方案进行现场审核,安排随工对铁塔建设现场进行管理,并定期抽查安全生产情况,对监理上报的实施进度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

  5、分公司需做好铁塔建设现场验收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二、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依照项目设计文件做好铁塔建设实施全流程的监管工作,做好工程质量现场检查和验收,并保存相关资料,及时上报情况。

  1、监理单位需把好随工关。对铁塔建设中的隐蔽工程及关键控制点做好随工记录,保存好施工现场照片及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实施情况。

  2、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及时发现施工问题以及安全隐患,找出解决方法及应对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等。力争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严把验收关,对所有铁塔进行逐点单站站验收,保证铁塔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基站安全运行。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7

  一、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审批,审查主要内容:

  1、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2、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文明施工的规定;

  3、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4、施工组织与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质量标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6、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证明材料;

  7、施工单位内部签认手续是否完备。

  二、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随工程进展若需修改或补充,应按照原审批程序,分别报送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批准后,按修改或补充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四、对规模大、技术复杂或属于新技术、新工艺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家会审。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8

  一、监理旁站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及质检标准中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和工序等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或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二、监理组及时将要旁站监理项目工序或部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该工序或部位施工前,提前24h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旁站监理人员学*旁站监理要点,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责令整改,当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或环境时,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四、监理人员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后,按时到达施工现场实施旁站监理,不得迟到、早退或离岗。

  五、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真实反映实际,不得弄虚作假。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10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记表》,由办公室派专人进行文件收文处理。

  2、实行收文登记批办制度,收文由秘书办理登记,填《公司收文批办单》,统一交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按文件内容及各部门分工和职责,传达部门负责人办理。

  3、办理文件的有关人员均应签字,有关工作完成后,将文件退办公室存档保管。经办人员需要留存的文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留存复印件。

  4、各部门收到的函件,应交办公室即时登记,交签字后2、3条处理。

  5、各有关人员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机密。

  二、发文

  1、公司发文由有关部门起草,建立《发文登记表》,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发出。

  2、每次发文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并留底存栏。

  3、各部门对公司所发的内部文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4、向上级单位呈报的文件,由办公室派专人,按公文传进程序进行。

  5、监理项目中的一般业务文件,需要办公室打印的`,需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

  三、文件查询

  1、凡查询、复印、借阅文件,均需申请、登记。

  2、凡涉及公司经营机密及项目当事人有关机密的文档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能查询。不允许复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办公室查阅,允许复印的文件,不得带出公司,只能在公司复印。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汇总十篇扩展阅读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汇总十篇(扩展1)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1

  1.目的

  1.1规范和完善薪资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注重绩效、奖勤罚懒;鼓励创造,增创效益”的激励分配原则,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

  1.2结合本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岗位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性、激励性。

  1.3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劳动技能、劳动态度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理级(含)以下员工。

  3.工资模式

  3.1薪酬构成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

  3.1.1基础工资为参照珠海市最低月保障工资标准。

  3.1.2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坏来确定工资。

  3.1.3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月度对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目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3.1.4福利包括住房公积金、中夜班补贴、资历补贴、防暑降温补贴、加班补贴等;各类补贴标准详见《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4.薪酬层级及薪点

  4.1根据部门职责,将公司所有部门薪酬系统分为两类(一类部门和二类部门),一类部门与二类部门总体相差20%。

  4.2根据部门类别及岗位编制,将每类部门所有岗位分为6个系列,每一薪酬系列主管(含)级以下岗位包含7个薪点,经理级岗位包含5个薪点。每一系列的相邻薪点的差距约为8.5%。每一系列重叠薪点岗位1~3个不等。

  4.3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系列,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作业绩、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员工个人的薪酬薪点。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三部分。

  4.4新入职试用期内的员工,其薪酬按所在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80%发放。

  4.5新入职应届中专生、大学生见*期为一年,期间薪资级别分别为:中专生为2.*;大专生为2.6.5级;本科生为2.5.3级;硕士生为2.5.6;博士为2.4.7;见*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能力及岗位性质等因素重新核定薪资级别。

  4.6薪资级别及对应薪点值

  附表一《公司职业通道与工资级别对照表》

  5.年度绩效奖金

  5.1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效益、部门业绩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指标挂钩。年终奖励计发次数和具体发放标准由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时间为下一年年初。

  5.2在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员工,依调动前后工作月数,按实际出勤时间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计发;非总公司范围内调动的人员不计发年终奖励。

  5.3休产假、病假人员按实际出勤月数计发。

  5.4整年度之内请事假累计两个月以上的(含两个月),累计请病假四个月(含四个月)以上的,不计发年终奖励。

  5.5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实*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7.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

  7.1转正定级后员工的薪酬调整,分为正常年度调薪、异动调薪和特别调薪三种。薪酬调整时,只考虑绩效结果和能力表现,不考虑学历,工龄,性别等因素。薪酬调整的结果应在调整确认后的第二个月体现。

  7.2正常年度调薪是公司根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外部薪酬水*变动情况及员工个人绩效、能力、任职的实际情况进行的例行性薪酬调整,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一次。正常年度调整并非全员普调;薪酬调整幅度,还需根据公司的效益状况、社会上同行业薪酬变化情况、通胀情况来确定。调整时,主要以员工上年度每月绩效考核的工作绩效为依据,同时考核其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7.3异动调薪是指因员工具体担当的`职位发生变化而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3.1调整的基本条件为:因公司需要或员工个人因素发生职位晋升、职位调整、职务兼任、奖惩、解职等异动,根据公司制度需进行薪酬调整。

  7.3.2中层以下员工的异动调整由该员工的直接主管填写《异动单》提出薪酬调整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若为新任岗位,则在新任岗位上试用三个月合格后调整工资)。

  7.3.3中层管理人员的异动调整,由主管领导提出,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执行。

  7.4特别调薪是指员工具有特别贡献、具有突出绩效或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有了突发性的变化,而对部分职位、部分人员进行的薪酬调整,不受时间限制,每月都可以进行。

  7.5特别调整的工资级别控制,以保证薪酬水*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合理性,既能留住优秀人才又不打破内部总体*衡的原则,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员工的岗位工资晋级。进行特别调薪的基本条件为:

  7.5.1本集团公司内(含本公司)被评为优秀的员工。

  7.5.2员工做出特别贡献或业绩,可使公司长远受益时。

  7.5.3对于避免重大事故发挥了关键作用的人员。

  7.5.4在日常工作中,革新创意,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人员。

  7.5.5在管理工作中,由于严格管理,使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的人员。

  7.5.6生产部门全年绩效考核结果名列前三名者(指:生产一部/生产二部/生产三部的员工)。

  7.5.7经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或经本公司考核获得相应技能资格,其专业技能水*达到相应岗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的技术人员;或其他专业技能人员。具体文件《员工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制度》。

  7.5.8外部人才及薪酬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如不调整薪酬,则面临关键岗位、关键人才流失。

  7.5.9以上情况发生时,距年度例行的薪酬调整时间还相差二个月以上。

  7.6定期普调。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在城市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2—3年提出调薪方案,报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批。

  7.7危机调薪。当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可启动危机降薪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员工的薪酬标准。

  7.8职位晋升与工资级别调整需依据公司《员工职位晋升与工资晋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8.特殊人才薪酬

  8.1特殊人才谈判工资。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可酌情考虑实行特殊人才谈判工资机制。特殊人才标准主要为:市场上稀缺的管理、技术及销售精英和公司急需的专业人才。

  8.2特殊人才工资水*由双方根据人才市场供求关系,最新市场劳动力价格情况、同行业工资水*、个人工作业绩、个人工作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对特殊人才以年度为周期进行考核,如个人工作业绩及能力明显不符合公司特殊人才标准,或已非市场稀缺及公司急需人才。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工地会议

  第三条工地会议包括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具体内容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组成员分工职责及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应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调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主持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制度,经工程总监审批后生效。

  第九条工程部负责办理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外部审批手续,做好与*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第十条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部应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总监代表建设单位签署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审查,凡是会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术措施应经工程部批准并填报工程成本增加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三条参加对重要结构的隐蔽验收,组织监理、设计部门对重要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项目样板确认,并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对照样板的执行情况,在竣工时应按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施工质量,督促监理组对材料、器具的选样、进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掌握工程现状并向工地代表报告。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工地代表应向工程总监报告。

  第十五条现场发生设计或技术问题时,工程部工程师负责通知设计人员到场处理,并跟踪办理现场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监理组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简报及对外报送的专题报告,并督促检查监理组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部定期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重大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工地代表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和签署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签证的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协调现场总、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工程部成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接收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移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移交。

  第四章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措施,同时报告监理及工程部,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向工程总监及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一般事故由项目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检部门、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出具处理结果的书面文件,监理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项目组。

  第五章工程现场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部应注意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文件档案资料性质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程部应对往来文件资料进行收文、发文签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部应建立项目管理日志,重大项目应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提交项目管理简报。

  第三十条工程资料应安排专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成员应保证到现场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并在节假日根据工程的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值班,项目工程师离开现场须经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条零星工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章附则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汇总十篇(扩展2)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五)份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 1

  一、分公司管理职责

  分公司按照建设职责分工,做好铁塔建设现场管理,安排随工,做好铁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验收工作。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强调领导责任制度,细化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内容。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制定应急处理机制和具体措施。

  2、分公司定期组织项目经理进行铁塔施工、生产的管理培训。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铁塔选点工作,确保铁塔基础地质结构稳定,保证铁塔有足够的倒杆距离。

  4、分公司需对铁塔建设方案进行现场审核,安排随工对铁塔建设现场进行管理,并定期抽查安全生产情况,对监理上报的实施进度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

  5、分公司需做好铁塔建设现场验收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二、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依照项目设计文件做好铁塔建设实施全流程的监管工作,做好工程质量现场检查和验收,并保存相关资料,及时上报情况。

  1、监理单位需把好随工关。对铁塔建设中的隐蔽工程及关键控制点做好随工记录,保存好施工现场照片及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实施情况。

  2、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及时发现施工问题以及安全隐患,找出解决方法及应对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等。力争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严把验收关,对所有铁塔进行逐点单站站验收,保证铁塔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基站安全运行。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工地会议

  第三条工地会议包括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具体内容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组成员分工职责及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应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调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主持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制度,经工程总监审批后生效。

  第九条工程部负责办理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外部审批手续,做好与**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第十条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部应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总监代表建设单位签署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审查,凡是会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术措施应经工程部批准并填报工程成本增加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三条参加对重要结构的隐蔽验收,组织监理、设计部门对重要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项目样板确认,并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对照样板的执行情况,在竣工时应按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施工质量,督促监理组对材料、器具的选样、进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掌握工程现状并向工地代表报告。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工地代表应向工程总监报告。

  第十五条现场发生设计或技术问题时,工程部工程师负责通知设计人员到场处理,并跟踪办理现场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监理组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简报及对外报送的专题报告,并督促检查监理组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部定期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重大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工地代表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和签署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签证的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协调现场总、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工程部成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接收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移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移交。

  第四章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措施,同时报告监理及工程部,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向工程总监及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一般事故由项目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检部门、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出具处理结果的书面文件,监理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项目组。

  第五章工程现场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部应注意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文件档案资料性质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程部应对往来文件资料进行收文、发文签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部应建立项目管理日志,重大项目应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提交项目管理简报。

  第三十条工程资料应安排专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成员应保证到现场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并在节假日根据工程的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值班,项目工程师离开现场须经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条零星工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章附则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 3

  一、工资标准:

  1、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

  2、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

  3、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自调令发布的下一个月,其工资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二、工资构成:

  1、个人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

  2、基本工资:依据担任职务经过考核确定;

  3、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确定;

  4、奖金:效益、工作业绩及表现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业务提成:为促进一线员工销售的积极性,部份岗位根据其所在岗位的销售特点在达到一定基数后按相应比例提成,激励员工积极促销。

  三、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职位下一级基础上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纳入相应的职位等级;

  2、岗位变动:凡在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岗位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等级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

  四、新进店员工等级的确定:

  1、调入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调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合格,可参照原工作时间和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直接来本店工作:所在岗位试用三个月后,根据其条件和本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3、职业高中毕业生、定向培训生:定向培训期间发生活补贴,经实*期满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岗位要求逐步晋升;

  五、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的确定,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事培训部批准;

  2、部门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事培训部负责执行。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 4

  一、目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地管理驻地监理小组的工程资料。

  二、收文处理程序:

  来文→签收→登记→传阅→承办→收集→归档

  1、需签核返回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盖执业注册章→返回发文单位

  2、需转发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传阅→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批准→转发有关单位

  3、需签核、盖章返回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审核签字、盖执业注册章→公司盖章→返回发文单位

  4、只需签核、签阅和归档的文件:

  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批阅签字→归档

  5、凡需要承办或批示的文件必须立即办理,若不能及时办理需要研究处理的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给予对方回复。

  三、发文处理程序:

  拟稿→编号→审稿→签发→归档

  1、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指定拟稿人;

  2、监理发文由提出人拟稿,并按本制度规定编号;

  3、所发文件经总监盖章签字后,方可发出;

  4、所发文件严禁涂改;

  5、文件签发后,由资料员作好发送登记,并归档。

  四、收、发文登记:

  1、收文和发文分开登记。

  2、按资料分类,属于同类编号的登记在一起。

  3、经济签证独立登记。

  4、工程变更独立登记(总监登记)。

  5、多个单位工程的项目、多个分段的市政工程,项目总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发文登记和归档方案。

  五、资料编号:

  1、城建档案和公司统一规定资料编号为:A承建商类、B监理类、C监理内部使用类、D勘察设计类、E业主类;

  2、各工程项目发文统一编号如下:

  发文编号采用MMi-Ni-XX形式;

  MM:表示工程项目名称汉语拼音的字头。如“HW”表示“华为”,“i”表示栋号或区段号;

  Ni:表示**和公司统一管理的资料分类号。如“B4”表示“开工令”,“C2 ”表示“工程进度跟踪表”;

  XX:表示流水号。如1,2,3,……N。

  3、若项目有多个单位工程或区段,将资料按验收栋号或区段分开后再编号。

  六、资料归档:

  1、按A、B、C、D、E分五大类分别归档;

  2、每大类采用公司统一制作的样板文件夹按分类编号分开;

  3、上交档案馆的资料由公司资料员协助监理组资料员按照档案馆的要求整理、归档。

  七、向公司移交资料:

  分类→装订→上交

  1、资料分两部分:一部分按月移交;另一部分在工程完工验收前后移交。

  2、按照城建档案和公司的规定(详见资料分类目录)分别装订成册,上交资料宜为原件,特殊情况可为复印件;

  3、装订顺序为:封面、资料目录表、内容;

  4、总监必须对上交公司资料的数量进行确认,并在“资料目录表”签字,盖执业注册章;

  5、移交档案馆的资料,按档案馆要求的资料目录,将项目发生的资料原件按月上交公司独立保管;

  6、每月底最后三天内须将本月资料整理好移交公司;

  7、现场资料员向公司移交资料时,应填好“资料目录表”,并由接交人签字。

  八、监理机构内资料临时移交:

  1、监理机构人员异动时,必须将所管理的资料移交给资料员,办理好书面移交手续,项目总监确认;

  2、若资料员休假或公差外出时,总监应及时安排人员接任资料管理工作,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九、向档案馆移交资料:

  收集→整理→核查→装订→上交

  1、资料员按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资料;

  2、档案馆要求扫描、录制光盘的资料必须扫描、录制光盘。(附档案馆文件材料目录)

  3、总工办对照档案馆的要求进行检查;

  4、按档案馆的要求进行目录分册、排序、编页码;

  5、资料员装订好上交档案馆;

  6、扫描、录制光盘的资料须上交公司一套。

  十、城建档案管理规定:

  1、《统一用表》必须采用碳素黑色墨水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采用复写的应使用单面碳素复写纸,填写或打印的首份用于上交城建档案馆;

  2、填写《统一用表》应使用规范的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

  3、签署人签名应采用惯常笔迹亲笔手签。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盖执业注册章,单位签署栏应采用单位注册全称并加盖公章;

  4、《统一用表》表头“编号”栏按本制度的规定编号。

  十一、资料借阅:

  项目监理机构成员查阅资料必须征得资料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2、外单位查阅资料必须经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的书面批准方可查阅;

  3、借阅资料只限于在办公室查阅,要求及时归还;

  4、监理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离办公室的,须经项目总监(总监代表)的书面批准,且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5、借阅人不得拆卸、调换、污损所借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6、不许在资料上圈点、划线、涂改等做任何标记。

  十二、资料信息化管理:

  1、能够用计算机处理的资料均通过计算机完成;

  2、通过计算机完成的资料都必须拷贝存盘,月底与资料一起上交公司;

  3、资料统一按照A、B、C、D、E分类要求存盘,每一分类均设子目录,子目录名即为资料编号,并且软盘上应贴好标签及写保护口,标明工程名称及上交月份;

  4、要求扫描处理、录制光盘的资料,还必须扫描处理、录制光盘;在施工中有关重要工序需要拍照和数码摄像的,都必须拍照和数码摄像并录制光盘。

  十三、资料保管:

  1.资料员负责好资料的保密、防盗、防腐、防丢、防潮工作;

  2、保持资料的干净、整洁;

  3、监理小组常用的资料,应自留复印件或拷贝保存,以备查阅;

  十四、失效资料处理:

  1、工程竣工后项目总监(总监代表)负责将剩余的资料上交公司;

  2、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和资料员鉴定资料是否留存;

  3、对不留存的资料经总工办批准后销毁。

  十五、总监、资料员的责任:

  总监对资料负监督和管理责任;

  资料员对资料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十六、执行制度的考核:

  十七、相关制度:

  监理组行文管理制度。

  十八、涉及的表格:

  1、收/发文登记;

  2、资料移交登记表;

  3、资料目录表;

  4、监理机构发函数量统计表;

  5、监理人员发函明细表;

  6、资料借阅登记表。

  公司监理管理制度 5

  一、分公司管理职责

  分公司按照建设职责分工,做好铁塔建设现场管理,安排随工,做好铁塔施工的安全管理及施工验收工作。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省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强调领导责任制度,细化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内容。针对不同级别的事故,制定应急处理机制和具体措施。

  2、分公司定期组织项目经理进行铁塔施工、生产的管理培训。

  3、分公司需做好基站铁塔选点工作,确保铁塔基础地质结构稳定,保证铁塔有足够的倒杆距离。

  4、分公司需对铁塔建设方案进行现场审核,安排随工对铁塔建设现场进行管理,并定期抽查安全生产情况,对监理上报的实施进度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

  5、分公司需做好铁塔建设现场验收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

  二、监理单位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依照项目设计文件做好铁塔建设实施全流程的'监管工作,做好工程质量现场检查和验收,并保存相关资料,及时上报情况。

  1、监理单位需把好随工关。对铁塔建设中的隐蔽工程及关键控制点做好随工记录,保存好施工现场照片及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实施情况。

  2、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质量检查,认真履行监理安全责任,及时发现施工问题以及安全隐患,找出解决方法及应对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等。力争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严把验收关,对所有铁塔进行逐点单站站验收,保证铁塔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基站安全运行。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汇总十篇(扩展3)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实用十篇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一)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二)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三)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加收滞纳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补缴通知;

  (四)用人单位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时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财产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的;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三)决定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错误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信息影响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

  (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

  (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2

  公司费用报销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强化费用控制。

  2、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费用报销管理。

  3、职责

  3.1客服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3.2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内容

  4.1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4.1.1公司的费用开支均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财务核实,但最终批核权由总 经理审批。

  4.1.2如遇总经理外出,又急需于支付时,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经部门经理审批后,财务可予以先行报销;

  费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再由总经理口头(电话)或书面(传真、E-mail)指示财务人员先行处理。

  以上两种情况,财务部出纳必须待总经理回来时,再将有关单据交给补签。

  4.1.3具审批权限的人员,不得签涉及自己的费用,其费用由其上级主管负责签 批。

  4.1.4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先获享有审批权人同意,才能实施。不得“先斩后奏”。

  4.2费用报销流程:

  4.2.1当费用发生后,受款人必须在三天内填写有关的报销凭证,并办妥本部门的审批手续,再送往财务审核,超出三天的费用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4.2.2.财务部必须认真、负责地审查有关的报销凭证及原始单据,重点要审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手续是否完备无缺,有无违反公司规定和作弊嫌疑。如有异议时,财务应当拒绝受理,并退回当事人重新办理。情节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至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4.2.3由部门经理审批无误后,经财务审核无误的单据,应由财务送给总经理审批。

  4.2.4财务在收到经获总经理批核的单据时,应在一天内,足额地支付有关款项给受款人,并在费用报销单上签收。

  4.2.5受款人到财务处领取款项,在收款时,应当面点清款项。

  4.3借款:

  4.3.1当事人因公办理涉及到费用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单。

  4.3.2借款时写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当日借款金额在300元(含)以内的经部门经理审核。借款金额超过300元时,除完成以上程序外,还须上报至总经理报准后方可支付。

  4.3.3借款人在办妥相应的事项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尽快与财务结算清楚。

  4.3.4、借款人在财务处已有借款没有还清时,财务有权拒付二次借款。

  4.3.5当借款人不及时结清借款之项目时,财务有权从薪资中抵扣。

  4.4重点费用有关规定:

  4.4.1工资:

  4.4.1.1每月15日为职员薪资发放日。

  4.4.1.2薪资计算周期,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周期,每月25日**职当月不发放薪资,计入下一个月薪资内。

  4.4.1.3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门票领取情况“上报财务。

  4.4.1.4财务在每月13日前,将所有员工的工资计算完毕,并交总经理签批。

  4.4.2交际应酬费:

  4.4.2.1一般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请客送礼,确因需请客送礼,应当掌握分寸,发生金额在100元以下,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如发生额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须先获总经理的批准。

  4.4.2.2一次的金额应控制在人均50元以内,如发生额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有证明人签字。

  4.4.2.3一次发生的交际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所应酬的项目方可报支。

  4.4.2.4市内交通费:

  (1)因公事外出的车费可实报实销;但必须注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车、专线、小巴、BRT为主;

  4.4.2.5出租车费一般不予报销,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车时,应事先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

  4.5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4.5.1每次报销费用,必须在事项结束起3日内,特殊情况一周内完成,过期财务可不予报销。

  4.5.2有关费用必须按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准确、如实地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4.5.2.1报销凭证一律使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4.5.2.2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书写,字体要清楚。

  4.5.2.3所属部门按受款人所在部门的名称填写:

  4.5.2.4填报日期按填写当日的`日期填写:

  4.5.2.5附件张数按所附单据数量填写:

  4.5.2.6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一致,不得涂改:

  4.5.2.7发票、收据必须分开填写有关“费用报销凭证”;

  4.5.2.8凡涉及购物或非本人事项的报销,必须有本部门同事作验收或证明人的签名;

  4.5.3如填报未符合上述要求,财务部有权要求经办人重新填报。

  4.5.4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凭“发票”或“收据”为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须以“支付证明单”代替,并必须注明未能取得票据的原因。

  4.5.5如遇有票据丢失的,将视同没有发生费用,相关的损失由票据丢失人承担。

  4.5.6所有票据必须真实,如发现作弊时,财务将按票面金额的两倍处罚当事人。

  4.6关于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维修:

  4.6.1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必须于每月3日前上报客服部文员,由客服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

  4.6.2客服部根据审批采购计划,填写“借款单”,到财务借备用金采购。

  4.6.3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统一保管,领用物品时填写领用表。

  4.***办公设备的维修,要求事先申请到客服部备案,由客服部负责,请专人维修及购置维修所需物件,各部门无权自行处理。

  5、其它

  5.1本规定由客服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5.2本规定将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3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厦门博赞教育服务有限公司20xx年12月3日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3

  1.目标

  为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确保有关安全经费的专款专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公司、员工以及公共利益,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公司领导: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和对重大安全投入进行决策。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预算、支出、结算及管理。

  总经理办公部:负责对有关职业健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理。

  党群工作部:负责对有关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具体规定

  4.1安全费用包括

  A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

  E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专款专用,列入当期成本费用。

  4.3公司计划财务部应于当年年底和次年年初,分别造具安全生产费用的“下一年预算”和“上一年度决算”。在上报董事会、总经理的同时,抄送工会和安全技术部。

  4.4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4.5各分公司、各管理项目须确保各项涉及安全事项的资金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总裁算中足额列支,投入及时、到位,严禁克扣、挪用。因特殊原因不能保障投入的,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4.6公司每一年度提取万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并将本年度安全考核中所罚款项并入,每年年底对年度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指标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现金奖励。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等、民族*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6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即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劳动合同时应当签收。

  第14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第15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6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当签署双方协议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指(不限于)造成公司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 元以上。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5)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可以解除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a、未能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b、无正当理由经常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第19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1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1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0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3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17条的情形除外)。

  第24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5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劳动者提供必要证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6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非全日制、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8条 员工作息时间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第29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0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公司执行法定休息休假,休息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31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2)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3)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7天。

  (4)年休假: 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照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2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和公司为员工交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3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4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即员工本人的岗位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5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6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7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员工需查看工资清单的,公司应给予方便。

  第38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15日内支付员工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9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

  第41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2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3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全额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因私事请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发放工资。

  第4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经员工确认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5

  为了节约开支,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各项费用开支实行计划管理,各项开支原则上必须先报计划,按批准的计划开支。各项费用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注明开支用途,财务部办理报销必须认真审核,保证开支凭证完整、准确、合法。

  二、较大的费用开支实行先报计划后开支,具体分两种情况:1000元以上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200――1000元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

  三、较小的费用开支实行审核报销,200元以下的费用开支,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四、旅差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另定),市内交通发给定额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报出租车费需总经理批准。市外出差,需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回来后,凭批准的报告和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办公室电话使用计费卡机,发卡定额。手机费实行限额报销,按照《基准外工资标准》执行。

  五、加强水电费的管理。

  水表、电表由行政部管理登记,负责与供水、供电部门核对数据,并按时交纳水电费,凭正式发票到财务部报销。

  公司每个员工都要树立节约每一分钱的思想,办公室人离开后必须关掉用电设施(灯、电扇、空调等)电源,否则,每次罚款5元。防损值班人员在卖场关门、办公室下班后要对各区域水电进行检查,及时关电、关水,值班人员如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每次罚款5元。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费用报销实行定期办理(数额大,急需办理的除外),每周一、四上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第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决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征收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

  第二章 社会保险费申报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一)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四)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六条 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有困难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有条件的地区,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所列申报事项。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补正。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九条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缴费申报的,可以延期申报;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第三章 社会保险费缴纳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或者拒绝。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第十二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应当存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收到的基金存入依法开设的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额(包括代扣代缴额)和代扣代缴明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记账。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缴费情况,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管理制度《公司社保费用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和职工有权按照《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等规定查询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期限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查询结果向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

  (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三)申请划拨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四)申请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划拨申请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送达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一条 经查询,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或者划拨后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对其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进行评估,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能够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双方依法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或者质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订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后,应当签订延期缴费协议,并约定协议期满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参照协议期满时的市场价格,以抵押财产、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期缴费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的,其职工在延缴期间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经责令仍未补缴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

  (一)经查询,用人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余额少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二)经划拨,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且未签订担保合同的;

  (三)延期缴费协议期满,因担保财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仍未足额清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二)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及加收滞纳金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限期补缴通知;

  (四)用人单位的意见;

  (五)用人单位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所列情形时的相关材料;

  (六)申请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财产情况;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人民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签名,加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并注明日期。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由上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的;

  (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三)决定划拨的社会保险费数额错误的;

  (四)向当事人泄露信息影响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五)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核定或者确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

  (二)对已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未按照国家规定记账的;

  (三)未依法责令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限期补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

  (四)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符合规定的;

  (五)签订担保合同和延期缴费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审核、处置担保财产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按月将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或者未按照规定通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有权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情况。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7

  为了节约开支,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各项费用开支实行计划管理,各项开支原则上必须先报计划,按批准的`计划开支。各项费用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注明开支用途,财务部办理报销必须认真审核,保证开支凭证完整、准确、合法。

  二、较大的费用开支实行先报计划后开支,具体分两种情况:1000元以上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200——1000元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

  三、较小的费用开支实行审核报销,200元以下的费用开支,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四、旅差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另定),市内交通发给定额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报出租车费需总经理批准。市外出差,需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回来后,凭批准的报告和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办公室电话使用计费卡机,发卡定额。手机费实行限额报销,按照《基准外工资标准》执行。

  五、加强水电费的管理。

  水表、电表由行政部管理登记,负责与供水、供电部门核对数据,并按时交纳水电费,凭正式发票到财务部报销。

  公司每个员工都要树立节约每一分钱的思想,办公室人离开后必须关掉用电设施(灯、电扇、空调等)电源,否则,每次罚款5元。防损值班人员在卖场关门、办公室下班后要对各区域水电进行检查,及时关电、关水,值班人员如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每次罚款5元。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费用报销实行定期办理(数额大,急需办理的除外),每周一、四上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8

  为了规范公司的费用报销、付款和借款管理,公司执行先申请、再执行、后报销或请款的管理模式及公司各项费用额度控制和例外支出申请审批制度。

  一、费用管理原则

  1、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任何人报销费用必须手续齐全,符合程序;

  2、报销费用的票据必须有经办人签字,注明时间和用途,并附有原始单据、入出库等相关单据;

  3、不得报销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用品及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费用支出,如特殊原因购买的办公用品,个人离职时应收回,无法收回的应按新旧程度按购买价折价扣回;

  4、当期费用须当期报销;

  5、费用在一定的合理额度范围内控制使用,额度的依据是工作量、销售额、工作职务、员工人数等。

  二、费用报销、资金支付审批权限

  1、公司的支出审批根据适当授权、分级分项控制的原则进行管理;

  2、公司的费用报销、借款、工资发放、付款等支出由被总公司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由被总公司授权人审核后,报送总公司审批;

  3、各部门所发生的费用等各项支出必须由部门主管进行审核后,送到财务部审核后,方可送到被授权人及总公司进行逐级审批;

  4、公司被授权人的借款、报销、请款的审批人为上一级有审批权限的主管或总公司总裁;

  5、有审核、审批权限的被授权人、应在财务部门签留字样备案。

  三、费用报销、请款、借款流程

  (一)费用报销流程及规定

  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或报销,经办人统一填制、整理好借款单、费用报销单、车票、采购申请单、验收单、发票等单据(要求单据按照类别及时间顺序整理分类),并在全部原始凭证后签名,先由各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后送到公司财务部审核,然后送往被授权人、总公司审批后,出纳方可给予办理借款或报销;

  2、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据此办理借款申请及办理机票、客房等事项预订工作,借款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3、员工出差返回、采购、招待完毕后,须及时整理好有关费用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单据,并于出差返回或事务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报销单据交部门主管审核,再送财务部,延期递交的,财务有权拒绝受理,一切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二)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1、本地差旅

  (1)报销市内交通车(船)费时,应在报销报告附件上注明每次行程的事由、起迄点及费用;

  (2)严格控制市内的的士费报销。市内办事搭乘的士,应说明事由并事先取得分公司负责人的批准,方予报销。如没有分公司负责人的批准,凡搭乘的士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从严处理;

  (3)本地出差员工派用公司车辆的,不再报销相关的交通费;

  (4)现金报销实行周报制度,即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及时整理并于本周星期三前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

  (5)本地出差,无法在用餐时间(参照公司的作息时间表)前赶回的,每人每餐补助10元,不再报销其他餐费。如无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不发补助,也不报销相关费用。

  2、外地差旅

  (1)出差审批

  所有需要到外地出差的员工,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后,由分公司经理批准,方可出差;出差申请单:在出差前必须把手续完备的申请表存根联交给考勤部门考勤,而保留财务联直到报销为止;

  (2)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

  分公司要求各出差员工尽可能选择最经济的交通工具,限制员工随意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分公司负责人以下的出差员工需要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应事先经总公司总裁的批准。

  a、机场至市区往返应乘坐大巴,并根据发票报销;

  b、公司到外地及返回,应乘坐大巴或火车,如需要乘坐飞机,应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从哪里到哪里需要乘坐飞机,报送总公司总裁审批;

  c、外地出差的市内交通费报销额度:

  各出差人员,应提供外地出差的市内交通车票,车票总额在每日市内交通限额与实际在外出差天数的乘积范围之内,据实报销,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两人或两人以上一同出行的,乘坐公交车的,交通费可以按同行人数计算;同坐出租车的,只能按照较高级别的一人额度计算,超过部分,由同行人员共同分担;同行人,分开乘坐的,按照各自的额度报销。

  d、外地出差人员住宿费用报销额度:

  一般员工住宿条件为公寓、招待所、普通饭店、宾馆,部门主管级别住宿条件不超过三星级酒店,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据实选择。如果开会需要,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住宿,造成超出标准的,须说明原因,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同一地区,应尽量安排至少两人住同一房间。不同级别的员工合住房间,适用其中较高级别员工的住宿标准。不论是否合住房间,尽可能按人分别付款,分别开具住宿发票,以便准确核算部门费用。

  公司将外地出差区域划分以下三类地区:

  一类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等。

  二类地区:上述一类地区之外的省会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包括国家规定的十四个经济开放城市)。

  三类地区:其他地区。

  各地区,各级别员工的住宿费报销限额如下:

  出差员工尽可能入住公司指定的代理订房或与公司有优惠协议的酒店,住宿费在限额内据实报销,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等活动,统一安排住宿的,住宿费可以据实报销。

  3、出差人员伙食补贴标准

  补贴天数的计算办法:出发当天,以机票/车票时间为准,在12点前出发的算1天,12点半后出发的算半天,返程到达当天不计算补贴天数,即算头不算尾。

  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经上级主管批准并通知考勤部门就*回家探亲、办事,其间的交通费自理,并且该期间视同请假,不享受出差补贴。

  除以上规定外,出差人员不享受任何其他出差补贴。

  4、出差分公司所在地区以外的员工移动话费,享有话费报销额度的,按照额度范围内报销,并提供正式发票,不享有话费报销额度的,按每人每天10元进行补贴;

  5、特殊情况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按照公司差旅报销管理规定或者公司差旅报销管理规定没有涉及的事项进行的费用报销的情形,应以合理为原则,事先取得分公司负责人的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三)员工差旅费报销具体规定:

  1、住宿费及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需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伙食补贴按规定标准和出行时间计算领取,不得报销与此相关的费用。如果出差参会,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膳食并已包含在会务费中报支的,不得享受伙食补贴;

  3、差旅期间发生的日常交际应酬费用须事先告知分公司负责人,事后报销交际应酬费用时,须注明应酬原因与事由等相关内容,并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应酬发生在用餐时间,也不得享受伙食补贴;

  4、本地出差不享受住宿补助;

  5、员工出差返回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应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回该员工预借的差旅费;逾期报销的(在1个月内),须书面注明原因,经分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6、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有关人员偏离正常出差行驶路线或擅自改变出差申请单上批准的方式与路线造成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担;

  7、财务部有权对有疑问的出差费用报销单据向员工出差居住地酒店直接核实,如有虚假行为,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及公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8、报销外地差旅费者,必须在费用报销单附上相应的出差申请表财务联、出差工作总结、考勤部门出具的出勤情况表及按照时间顺序分门别类整理好的相关原始单证,并用附表详列每天行程及出差期间工作内容,送部门主管审核后,转送财务部审核,最后由财务统一呈报给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四)员工借款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因工作、生活原因需要借款,履行以下规定:

  1、员工生活费借款

  员工因家庭、生活原因需要借款的,应填写借款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送工资核算员审核后送被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出纳将在借款当月或次月发放该员工的工资时扣回。借款原则不超过未发工资60%,特殊原因借款数额超过员工未发放工资时,借款人应找担保人,并要求担保人在借款单上签字确认。

  2、员工差旅借款

  (1)员工差旅借款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2)员工因公出差需要借款时,必须根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报部门主管审核后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方可给予办理借款手续;

  (3)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7天内根据公司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冲销差旅费借款,否则,财务部门将先行从出行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借款。

  3、其他事项借款

  (1)允许分公司各专职司机借用备用金1000元,原则上要求各司机每周汇总报销一次,若经常跑长途,发生费用超过备用金额,也可在累计发生费用超过备用金时,及时办理费用报销手续,并年底或离职前结清备用金借款。若车辆需要进行较全面的保养、维护所需金额超过备用金时,单独办理借款手续,执行专款专用原则,若车辆在属于公司定点维护,按月结算的维修单位维护,不得另行办理借款手续;

  (2)因工伤需要,由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借款及报销结算手续;

  (3)因应酬需要,根据审批后的费用申请办理借款手续;

  (4)各营业终端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由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合同协议的规定事先办理借款,接着办理各营业终端的支付事宜,然后按费用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5)各营业终端,由各收银员借款人民币500元,作为各营业终端流通备用金;

  (6)因其他事项需要借款的`,以有审批权限公司领导的审批手续办理借款事宜;

  (7)、各项借款和备用金在春节放假前全部结清,未结清者不予发放工资,合理的备用金春节完上班后再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予与付款;

  (六)领用公司物资,各部门应先向公司物资保管部门查询相关办公用品库存情况,若有库存,各部门需要填写领料申请单,报部门主管审批后到物资保管部门领用。物资保管应根据领料申请单或生产指令单,填写领料单(存根联、仓库联、财务联),并要求领料人签字后发料;若无库存,应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送公司领导审批,转交给采购部进行采购。采购部参照公司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七)关于通讯,分公司将根据各部门各人员岗位特点给每个员工制定通讯费报销额度。员工申请话费报销,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话费发票,送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后送公司领导审批,在额度范围内,分公司据实给予报销;超出额度的,分公司原则上不给予报销,情况特殊需要报销的,员工还应填写费用支出申请表,送给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后,分公司方可据实给予报销,否则分公司将按额度给予报销;

  (八)关于公司车辆使用,对于日常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等费用,要求公司司机一周填写一次费用报销单,并附上派车单、发票等相关单据,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销;对于需要支付车辆保险费、养路费、维修费,公司司机应事先填写费用支出申请单,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方可付款。借款之日起一周内,经办人员应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等相关单据,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方可给予报销;

  (九)关于邮寄费,分公司原则上长期与一家快递公司合作,按月结算,各部门收到上述快递公司送来或要求快递分公司送出的邮件时应及时填写邮件接收发送单,月末汇总后三日内将汇总表、邮件接收发送单送到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与快递公司进行结算;对于其他零星的邮寄,经办人员应在邮寄后三天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等相关单据,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销。

  (十)工资结算

  1、对于新招聘人员,人事部门,应将该员工的待遇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工资结算人员;

  2、提**员工资,各营业终端主管应及时上报各员工的提成计算表上报给公司工资结算人员;

  3、考勤部门和各营业终端主管应及时将各员工的出勤情况及时报送给工资结算员;

  4、根据公司规定对于员工进行的奖惩,由各部门主管上报给行政主管审批后进行公告,并报送给工资结算员;

  5、工资结算员,应按照规定的期限上报工资汇总表及明细表,并附上新增人员待遇通知书、奖惩单据,交给财务审核,再上报给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再根据审批后的工资表,按规定时间发放工资。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工资结算人员工作,及时做好各自的资料报送工作,不要随意找借口搪塞,影响公司员工工资的按时发放;

  6、对于开除的员工,由行政部门安排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好该人员的离厂手续,并通知工资结算人员结算该人员工资,并交给出纳签字,并注明该员工的借款情况,并交给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再给予结算工资;

  7、对于擅自离职的员工,相关部门应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汇报。行政部门应进行查证,属实的,应及时安排相关部门办理该人员的离厂手续,并通知工资结算员,结该员工未结算工资,后转交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8、员工因合同到期或者辞职获批准后,办理了辞职和离厂手续。行政部门,应通知工资结算人员结算该人员工资,并交给出纳签字,并注明该员工的借款情况,并交给财务审核和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出纳再给予结算工资;

  9、分公司核算员计算工资后,报给财务审核,然后报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

  10、公司部门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的待遇,应上报总公司人力中心审核,并报总公司财务中心备案;

  11、其他合同和公司制度未规定的员工过节费、各种补贴、津贴、奖金等福利待遇,由分公司拟定申请,并上报总公司总裁审批后实施。

  (十一)其他报销事项

  分公司临时发生的需要支付的无法预测的财务制度没有规定的其他事务,公司要求各部门执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审批制度,由经办人员事先填写费用申请单,报送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执行。执行之后,在财务规定的报销时间内,经办人员应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发票、送货单、验收单、收款收据、审批后的费用申请单等有关单据,报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后,送公司领导审批,出纳方可给予办理报销手续。若经办人需要借款,按照财务规定借款流程实施。

  四、付款申请

  (一)现金采购

  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以采购备用金或借款进行采购后,交给公司指定人员进行验收,填写费用报销单,附上采购申请单、供应商送货单、发票、验收单等,在采购完成后一周内送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及公司领导审批。

  (二)预付及月结采购

  1、需要预付的采购,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和采购合同、协议等条款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上审批后的合同、协议、采购申请单复印件、收款账户、付款委托书(收款单位与合同签署单位不一致时提供),送部门主管和财务审核后,送审批权限的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转给出纳付款。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后,采购员根据合同协议的要求及与供应商的对账单,填写付款申请单,参照预付款办理流程执行,并负责催讨税务发票;

  2、月结或先发货后付款的采购,采购员根据合同、协议的要求及与供应商对账情况,填写付款申请单,参照预付款流程办理付款手续,并负责催讨税务发票。

  五、报销手续及要求

  1、各分公司经营发生的各项对外资金支付,包括原材料、存货采购,支付的货款及运杂费,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预付货款款等支出,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签字后,送财务部门审核用款的,属正常用款的由主办会计签字后,报分公司负责人审批使用。对有问题的开支,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

  特别提示:不能用收到的销售款(包括承兑汇票等)直接支付费用。收到的货款应先交存入货款户,支付的费用款等按规定办理。否则按违规处理!

  2、一般财务事项报销,要有经手人(申请人)、部门主管签字;采购物品,除经手人(申请人)、部门主管签字外,还要有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日常办公物品、低值易耗品、各类业务推广、业务宣传、企业宣传项目等的采购或者维修申请固定资产的物品,金额较大的(超过20xx元或it电子设备超过1000元),必须附上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审批的请购单或经批准的报价单、合同(批准文件必须作为报销附件,为必要条件),办理完入库手续后有经手人(申请人)、验收人、部门主管及分公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主管的签字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统一的授权政策执行;

  4、新开店必须严格按先申请后开支原则。装修、房租、购买固定资产必须事先申请,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书面批准的装修预算、合同、固定资产购买预算作为支出申请必备附件,特殊情况电话等口头申请的,应及时补办书面手续,没有书面批准文件的不得开支,已开支的责任人负相应经济责任;

  5、分公司单次费用超过20xx元的应事先申请,经总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书面批准后方可列支,批准文件作为开支必备附件之一;

  6、报销购物发票,如果未能在发票上列明物品明细,则无论金额大小,都要有购物清单。如对方单位确实不能提供清单的,需由经手人(申请人)根据购物单价、购物数量等补列购物清单,经验收人、部门主管核对无误并签字后凭正式发票、送货单和自制购物清单报销;

  7、各部门报销招待餐费,须列明用餐的人员、时间和事由,严格执行先申请后招待的流程,报销单据应为正式发票并附详细菜单;

  8 、因公出差的,必须附上经总经理批准的出差申请单,本地出差,由部门主管批准,严格执行先申请后出差的流程。交通费用凭乘车人、部门主管签字报销,每次报销的车票要求在背后写清楚起止地点和时间,经手人(申请人)须将车票按金额整理、粘贴汇总,填写总金额。报销住宿费用,应提供正式的酒店住宿发票和清单。市内交通费不得超过报销限额。未经批准改变行程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差旅费报支应严格按公司标准列支;

  9、严禁报支非公务活动产生的费用,分公司为个人充值的电话费、交通卡等限公务活动中使用,发现非公务活动中使用的,一律按违规金额5倍扣回;

  10、公务活动中个人违法、违章、违规等罚款不得报销;

  11、合理的费用支出应取得对方的手续完整(包括对方公章、经办人、收款人、收款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等)正式发票,不得用自己填写的收据或白条代替,特殊原因不能取得票据的仅限于低于100元并写明原因,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后报销;高于100元的未取得对方的手续完整的发票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能报销列支;

  12、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经济活动文书应全部报一份分公司主办会计,作为费用支出审核依据,未将手续完备的合同、协议未报主办会计备案的主办会计有权拒绝退回处理;分公司主办会计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书,定期交总公司财务留档,作为总公司审计公公司费用合理性的依据,不得擅自丢弃、销毁等;

  13、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认真审核财务开支的必要性、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14、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应认真审核支出手续的完整性(包括支出凭证、经批准的预算、申请单、合同、协议书面依据等);

  19、情况特殊需要特别处理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必须经常董事长或总裁书面签字认可。任何口头通知都不得作为财务部执行的依据。

  六、费用报销单填列规范。

  1、费用报销单必须用蓝、黑水笔或蓝、黑书钢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等,用胶水粘贴附件,不得使订书针、大头钉、回形针串别。不符合规定的,财务部门作退回处理;

  2、报销的原始发票原则要求是正规发票,除定额票据外,其余票据都必须是经复写纸一次性套写清楚的票据,收据(财政票据除外)及白条不予报销;特殊原因无法取得,需写明原因,领导审批;发票级次: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正式收据;特别提示:能索取正式发票(增值税发票、普通正式发票)不索取用小票、收据等不规范发票报销的,财务部门有权退回;

  3、原始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单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4、票据背后写明经办事由、经手人、证明人、经办日期;

  5、费用报销申请单只能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规范的单据填写,不得用复印件填写;

  6、借款原则: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7、报销单据使用说明

  单据名称

  使用说明

  出差申请单

  外地出差申请

  差旅费报销单

  差旅费报销(车、船、飞机票、住宿费等)。

  费用报销单

  非差旅费的日常费用的报销。

  原始凭证粘贴单

  对小票较多,按类别分层次粘贴。

  付款申请单

  原辅材料付款申请;外协加工付款申请;服装、配件加工付款申请等;

  借款单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9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制度

为了节约开支,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各项费用开支实行计划管理,各项开支原则上必须先报计划,按批准的计划开支。各项费用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注明开支用途,财务部办理报销必须认真审核,保证开支凭证完整、准确、合法。

二、较大的`费用开支实行先报计划后开支,具体分两种情况:元以上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元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

三、较小的费用开支实行审核报销,元以下的费用开支,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四、旅差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另定),市内交通发给定额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报出租车费需总经理批准。市外出差,需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回来后,凭批准的报告和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差旅费。

办公室电话使用计费卡机,发卡定额。手机费实行限额报销,按照《基准外工资标准》执行。

五、加强水电费的管理。

水表、电表由行政部管理登记,负责与供水、供电部门核对数据,并按时交纳水电费,凭正式发票到财务部报销。

公司每个员工都要树立节约每一分钱的思想,办公室人离开后必须关掉用电设施(灯、电扇、空调等)电源,否则,每次罚款元。防损值班人员在卖场关门、办公室下班后要对各区域水电进行检查,及时关电、关水,值班人员如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每次罚款元。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费用报销实行定期办理(数额大,急需办理的除外),每周一、四上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公司费用管理制度 10

  费用管理制度为了节约开支,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各项费用开支实行计划管理,各项开支原则上必须先报计划,按批准的计划开支。各项费用开支都必须取得合法原始凭证,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凭证上注明开支用途,财务部办理报销必须认真审核,保证开支凭证完整、准确、合法。

  二、较大的费用开支实行先报计划后开支,具体分两种情况:1000元以上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200――1000元的费用开支,由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报告(须说明用途和详细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开支,凭批准的计划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

  三、较小的费用开支实行审核报销,200元以下的费用开支,由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四、旅差费实行定额包干(标准另定),市内交通发给定额补助,不再报销出租车费,特殊情况报出租车费需总经理批准。市外出差,需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回来后,凭批准的报告和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销差旅费。办公室电话使用计费卡机,发卡定额。手机费实行限额报销,按照《基准外工资标准》执行。

  五、加强水电费的.管理。水表、电表由行政部管理登记,负责与供水、供电部门核对数据,并按时交纳水电费,凭正式发票到财务部报销。公司每个员工都要树立节约每一分钱的思想,办公室人离开后必须关掉用电设施(灯、电扇、空调等)电源,否则,每次罚款5元。防损值班人员在卖场关门、办公室下班后要对各区域水电进行检查,及时关电、关水,值班人员如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处理的,每次罚款5元。

  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费用报销实行定期办理(数额大,急需办理的除外),每周一、四上午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汇总十篇(扩展4)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精选十篇)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1

  一、在公司上班期间注意事项

  1、上下班:每天早上8:30上班,17:30下班。出勤以打卡为准。

  2、上班时:

  ⑴每天要打30个电话,拜访新客户(以电话记录为准

  (2)每天约了10来面试(以面试登记表为准)

  (3)洽谈几家客户;

  (4)哪些比较有意向;

  5)客户实力口碑如何;

  (6)成交机会如何;

  (7)有哪些需要解决;

  3、熟记行业知识、简单操作方法、市场卖点、了解公司与市场基本情况。熟知现货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4、上班时严守自己的`岗位不得与其他同事打闹。

  5、因公因私不能上班时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二、业务员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搞好市场预测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6、必须全面了解交易所的历史及优点和发展方向,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

  8。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9、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10、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和服务中心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1、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请示领导同意后实施。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三、业务员出差制度

  1·凡出差之前业务员必须向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

  2·具体出差时间及地点由公司统一安排、确定有效。

  3·出差前计划多少天,每天多少本资料及证件要一并带齐方可批准(如出现其他事项费用自负)。

  4、费用支出:出差前只能预支车费。

  5、以上条款还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不能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后果一切自负。

  四、业务员出差在外期间所需注意事项:

  ⑴出差每到一个地方业务员必须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报到,以示其真实性。

  ⑵业务员出差期间,不得关机,否则每一次关机罚款10元。

  ⑶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有工作计划,出差日记要有客户详细档案,分析竞争对手信息,每星期要按时传回公司,以作为支出费用凭证。

  ⑷每月出差回公司后,应积极递交出差总结、名片、客户名单表、票据经老板核对批准后交与财务方可报销。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2

  为提高公司业务员的积极性和公司业绩,明确责任纠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多劳多得,底薪+提成+奖金”的原则,特制订制度如下:业务部设主管一名,业务员若干人。

  一、业务部主管的职责:

  1、贯彻公司有关规定,全面组织本部门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招聘、培训)。

  2、落实工作任务到本部门员工。

  3、对下属员工的工作绩效机型评估,考核。

  4、定期向直属上级汇报本部门工作。

  5、协调下属之间的工作。

  6、完善部门管理制度。

  7、客户信息收集、管理。

  8、定期向经理汇报,总结部门业务进展情况并建立客户资料档案。

  二、业务部业务员的职责:

  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进行市场业务拓展,按计划拜访客户,开发、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客户关系;确保公司利润率,达到客户需求和公司利益的*衡;

  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标积极完成、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有序有效的开展业务工作。

  三、业务员相关工作事宜:

  1、业务人员每日下午应将当日个人业务情况以日报表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登记备案,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业务人员不得回答客户的专业性问题,不得随意答应客户任何的实质性要求。

  3、业务人员对公司及保障性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

  4、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

  5、员工应遵纪守法,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相联系、配合。

  6、公司的宣传资料除正常运用外,不可另作它用。

  7、业务人员应保持个人仪表,衣着整洁大方。

  8、在外进行业务期间,不得私自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其它工作。

  9、确保公司业务保密,凡向外泄露者公司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10、不得积压工作任务,当日事当日毕。

  11、尽职免责,维护公司权益与信誉,防止一切可能发生有损公司形象与利益。

  12、认真遵守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按时报到,接受部门主管当天的工作安排。

  13、配合设计师对业务信息的反馈与跟进,参与谈单,提高签单率。

  14、负责公司对外广告宣传,对外发放公司宣传资料,提高公司知名度。

  15、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工作,包括为客户让座、递上茶水,咨询客户来访意图,对客户来访进行登记。(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

  16、负责为前来咨询装修的客户,安排接待设计师。在给客户介绍设计师时,应对设计师进行推崇。

  17、在安排设计师接待工作前,应对设计师手头现有的工作充分掌握,做到合理安排。(设计师工作量、设计水*等)

  18、及时对设计师服务的客户进行跟进,督促设计师对咨询客户进行追踪服务,然后填写《意向客户沟通记录表》。

  19、对已与我公司签单的客户,进行施工跟进回访,施工期间跟进不得低于三次,了解客户对施工服务的看法,并及时将跟进记录上报给部门主管。

  20、对已竣工的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原则上应该在保修期内,每季度回访一次,并填写《竣工客户售后服务记录表》,及时将客户反映的问题,反馈到工程部,对需要保修的工程,督促工程部进行保修。并将工程部维修情况及时反映到公司经理处。

  21、为非装修客户提供服务,及时引荐到各部门。

  22、接待客人后,客人留下的杯子和其他没用的资料及时整理,以便随时能接待新客人。

  23、每周五业务部门进行一周工作总结。

  24、每个业务员都必须要将自己联系的客户资料,通过书面形式以数据的方式整理成档案。及时进行跟踪,并随时供公司检查和调阅,认真做好跟单工作。

  25、联系客户,接听拨打电话时必须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一般先主动问候,“您好,苏米装饰公司”而后开始交谈,通常客户在电话中问到设计报价、材料、施工等方面的问题,自己应当杨长补短,在回答中将公司的优势以及自己比较懂的地方朴实巧妙的溶入,给客户一种遇到专业人员的感觉。

  26、在和客户交流的时候尽量由被动回答转为主动介绍、主动询问;设法取得想要的对方的资讯: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装修工程的地址、房号、面积以及是否接房等情况并记录在客户资料表;其中,客户联系电话最为重要,最好和客户预约好上门测量或请客户来公司洽谈。

  27、邀约客户必须明确具体地点和时间,绝对不可以迟到。

  28、初次见面时大概了解客户个人、家庭状况、家庭成员、以及对装修的总体要求,不要太多的谈论装修细节,可以谈一些客户感兴趣的东西;针对自己比较有把握的地方提出一些建议,切勿过多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多听客户的意见

  29、一定要牢记客户最关心的设计项目(每个客户都会有自己最关心的东西)给客户留下你对他极为重视的印象。

  30、不要盲目估计总造价,要了解客户的心理的底价,可以告诉客户,我们的报价是根据材料、施工工艺、工人工费等差距差价较大,我们必须了解您的心底价位,以便为您提供最适合的方案。

  31、业务员之间存在竞争,激励考核机制,如(公司认为非常有必要合作的,属于个人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问题无法完成或没有实质性进展)15个工作日后,公司可考虑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攻坚,原业务员应无条件的让出。

  32、每月末写一份月末报表。内容为现在装饰市场状况和竞争对手情况与最新动态,以及个人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资料完善。

  33、客户出现特殊情况,必须协助客户提前向公司申请。业务员个人不得对客户作任何让价承诺,具体情况需请示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34、如公司发生签单交易是通过业务员完成的,业务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将相应的项目名称、金额、数量上报以便考核。

  35、为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争单、抢单和窜单现象的发生业务员和业务部主管均应在掌控客户资料和了解到客户有意向签单的第一时间,进行详细登记(业务员提成将以此登记为准),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公司利益。

  36、对于主动到访咨询的客户,具体接待由部门主管负责安排,按顺位依次轮流接待。

  37、除亲自上门客户外,业务员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详细的客户需求应及时备案,避免业务员之间的业务冲突。

  38、做好个人客户拜访工作并登记。至少保持每月拜访频率:个人客户A类(*期准备装修)为次以上;B类(有装修打算,时间未定)为次以上;C类(人在外地,*期无装修打算)为次以上。

  39、外出驻点活动,客户来访时,礼貌接待,热情宣传,并将各种资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机密外泄。一切工作内容服从部门主管安排。

  四、售后服务

  1、协助客户、行政部完成客户投诉的处理,包括原因分析、紧急处理对策及永久改善对策等。

  2、项目完工当客户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时,协助行政部维护客户关系。

  3、定期回访,客户档案的管理、客户拜访及关系维护。

  五、离职

  业务员离职,需提前书面申请。

  一、离职流程

  1、业务员在离职时应提前两周向公司行政部递交离职申请。

  3、行政部通知业务部门主管和财务部审计。

  4、业务部主管协助离职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5、通知离职人员到公司结算工资,完善最终离职手续。

  三、离职审计主要内容

  ①、在离职前是否有“炒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企图。

  ②、离职前后是否有转移公司客户的侵权预备或实质行为;

  ③、私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④、以公司名义或假冒公司名义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行为。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不予支付未结算工资,情况严重者依法提交**、司法相关部门处理。

  六、业务部薪酬制度:

  (一)、基本薪酬部分:

  1、业务员待遇标准底薪元/月(当月个人客户成交;当月个人客户成交;当月个人客户成交)。

  2、公司新进业务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个人开发新客户,达成客户成交一组后转正。

  3、业务提成:业务员通过自己跟单、洽谈,介绍到公司来的客户,且最终与业主达成合同,业务员按实际工程总造价的%,提取业务费。

  4、业务员凭借一己之力难以进入相对稳定之洽谈阶段的客户应及时报告业务部门主管,业务部门主管有义务积极协助谈成,该提成。薪金发放形式:

  ①、业务员的月薪=底薪+提成+惩扣金额。

  ②、底薪在每月的月初核算上月各项惩、奖金额,以转账形式发放,业务提成部分将根据客户支付合同价款总比例发放。奖惩制度:

  1、为了让公司更好的管理,公司就迟到问题作出以下惩罚(三次以上计数):①迟到10-20分钟每次罚款10元;②迟到20-30分钟罚款20元;③30-60分钟罚款30元;迟到1个小时及以上罚款50元;无故旷工半天罚款100元。(请休假前一天需以书面形式报于部门主管审批后递交行政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公司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上班期间未佩戴者发现一次罚款20。

  3、自行离职制度,凡公司业务人员连续三月未达成合同者结清工资自行离职。

  4、公司员工将公司客户资源、机密信息泄露给外人及其它公司者,扣罚个人所有工资及提成。

  5、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礼貌地与客户沟通,不得兼做其他公司的业务。如有发现者扣除全部工资,同时给予开除处理。

  6、激励奖:通过个人努力,每年签单客户达成组及以上者且无任何违反公司制度者,一次性奖励元。

  7、公司特设卓越贡献奖:对于工作表现优异,做出卓越贡献的员工,予以鼓励。

  六、请休假制度:

  1、公司销售人员每月共计4天带薪休假日,每周一至周五自行安排休息,请休假前一天需以书面形式报于部门主管审批后递交行政部。

  2、销售人员休假不可连休(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报于部门主管批准,总经理审核后方可生效)。

  3、因个人原因每月除开4天带薪休假日额外请假者,请假期间工资将不予计算。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3

  一、 业务员薪资构成: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补贴、提成及年终奖金构成;

  2、薪资发放:

  ①每月发放底薪+补贴

  ②提成每个季度发放一次

  ③年终奖金年底发放

  二、 业务员底薪及补贴设定:

  1、业务员的任务底薪为3000元/月,业务员工资实行完成任务比例发放制度。即当月完成任务的70%,即当月发放工资为3000元/月x70%=2100元。工资不低于最低生活标准1720元。连续3个月销售额*均值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则视为业务员能力不合格,转综合管理部自动离职。考核月份为每年度的2月至11月。其余时间发放3000元底薪。

  2、业务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任务底薪的60%,即1800元。试用期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补贴:

  1) 交通补贴:按乘坐公共汽车为标准实报实销;

  2) 通讯补贴:100元/月,试用期内业务员不享受通讯补贴。

  3) 伙食补贴:100元/月,试用期内业务员不享受伙食补贴

  三、 提成制度

  1、提成方案

  仿古建材类产品按销售额的8%计算 仿古四合院类建筑产品按照3%提成。

  2、提成结算方式:按季度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3、提成考核:任务内销售额按仿古建材类产品8%,仿古四合院类建筑产品按3%提成,超额完成部分,按任务内销售额的提成比例增加2%提成。

  4、提成计算方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 净销售额=当期销售金额-当期费用年终奖金=年销售净总额×0.5%

  四、 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提高业务员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三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1000元奖励;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20xx元奖励;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3500元奖励;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五、 最终解释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聚星复合材料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所有。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4

  一、任务制定

  1.公司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当年公司销售情况,市场预测分析和销售队伍能力制定下一年的销售任务。

  2.20xx年销售任务由各部门主管制定部门任务,公司制定公司总任务。

  3.各部门根据全年任务量拟定人数,并合理分配销售任务。

  二、管理规定

  1.销售主管要做出本部门销售计划,该计划包括所负责地区,或产品销售任务,人员定位。增加现实销售量的设想,开拓新市场的设想,拟安排客户访问次数,时间的分配,合理的访问路线,预期销售成果,以及乘车费用等要项。

  2.销售人员负责合同履约,产品发送,验收及理赔。重点在催促应收货款。

  3.洽谈合同的各条款时,授权范围内销售人员可自行决定,如遇疑问和授权范围外的,必须汇报主管或有关部门。

  4.每月定期提交各类销售总结报告,业绩费用报告,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5.公司制定销售价格方针和具体定价标准,制定各种销售条件和优惠政策,折扣标准,以及明确每位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

  6.客户报价或还价低于定价标准或超越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警报主管批准后方可成交。

  7.公司内部报价单和折扣标准为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8.年终考核应依据:销售计划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保持率,销售毛利润率,销售费用率,欠款回收率,访问成功率,顾客意见发生率,新客户开发率,老客户保持率。

  9.销售人员适用于一般员工的奖励与处罚条例,对业绩突出者予以晋升,发一次性年终奖金等;予业绩不良的降级,尤其是不能回收货款,形成死账的,被诈骗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付连带赔偿责任。

  三、人员

  1.销售经理1名,对总经理负责,负责整体市场营销工作的统筹策划及人员管理;具有业务信息的分配权、人事权、奖惩权和本部门相关制度的制定权。

  2.商务助理1名:属公司行政兼业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管理,业务工作由销售经理负责。负责业务人员考勤;按照销售经理提供的业务员工作日记,检查所有业务员的工作日记并核实,向主管汇报核实情况;销售热线的接听和记录;对业务来电保密;负责将业务来电信息交予销售经理;负责各部门客户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分类;负责客户电话回访;解答客户简单技术问题;负责协助各部门人员业绩月报的工作;客户投诉意见归纳,并反馈各部门;协助业务人员制作销售合同;负责合同统一归档管理;对打样申请表信息进行统计,提交给销售经理,以备对市场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公司商讨提供更好策略。协调实验室安排研发工作,以及技术部服务人员支持安排。

  3.业务员4名:对项目负责,与营销总监签订年度销售任务并努力完成。业务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不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外出公干必须有外出记录,下班必须提交当日工作日记,特殊情况需向营销助理报告,次日补交工作日记,出差必须用当地座机给营销总监汇报工作,回来后第二个工作日提交工作总结。听从公司市场区域战略安排,跨区域信息需及时汇报公司,交由专人联络,不得对外泄露。

  4.业务信息管理

  5.销售热线来电只能由营销助理接听和记录;助理不在时,由营销总监或主管接听,除非来电为指定电话,助理可转交相应的人员接听,任何人不可占用热线电话,助理和营销总监均不在时,业务人员方可接听并做好记录。

  6.业务人员只可用公司座机及配备手机号码向外联系业务。

  7.通过销售热线联系到的业务信息,由营销助理接听,记录并保密。营销助理须及时将业务信息转交营销总监,由营销总监指派能够胜任的业务员负责该项业务的跟踪和公关。对于业务信息的分配,营销总监要坚持“胜任这有限分配,兼顾均衡分配”的原则。

  8.业务人员必须对公司的项目技术保密,如有违规,按公司劳动合同执行。

  四、薪金管理与提成制度

  1.新招人员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及商务助理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公司提供免费工作餐(午餐、晚餐)。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xx00元)+提成+通迅补贴(50元)+全勤(100元);转正后:基本工资(1500元)+提成+通迅补贴(100-300不等)+全勤(100元)+交通补贴+住房补贴(100元)+奖金+社保。

  3.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涂料销售提成=销售额×3%+高价销售提成

  (当销售额低于本月任务额30%时不计提成)

  设备工程提成=项目工程额×5%+奖金

  (提成依照收回款数额计算)

  4、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5、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10%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4.薪金发放:

  营销助理基本工资按月足额计算发放。

  业务员的工资发放与本人的业绩挂钩。每月的业绩和工资挂勾。发放月薪=底薪+提成(80%)。余下提成年底随年终奖一起发放。若当月无业绩,而且无累计的业绩,则只发其基本工资;若连续叁个月无业绩,则予以解聘。

  五、业务费用管理

  1.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标准为50元内)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2.外地出差住宿标准为80元/天(依当地情况而定,需电话与经理申请),餐补20元,车费另计,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3.业务招待费,礼品费不得超过该项业务合同额的5%;并请示销售总监同意。

  六、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三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500元奖励(月销售冠军必须超额20%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奖励1500元;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奖励4500元;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次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如业务员未工作到年底,年底奖金和另半数提成不予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老板不参与评奖;

  6、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三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5

  一、在公司上班期间注意事项

  1、上下班:每天早上8:30上班,17:30下班。出勤以打卡为准。

  2、上班时:

  ⑴每天要打30个电话,拜访新客户(以电话记录为准

  (2)每天约了10来面试(以面试登记表为准)

  (3)洽谈几家客户;

  (4)哪些比较有意向;

  5)客户实力口碑如何;

  (6)成交机会如何;

  (7)有哪些需要解决;

  3、熟记行业知识、简单操作方法、市场卖点、了解公司与市场基本情况。熟知现货优势,并能形成一套有见解的说服客户的理论。

  4、上班时严守自己的岗位不得与其他同事打闹。

  5、因公因私不能上班时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二、业务员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搞好市场预测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6、必须全面了解交易所的历史及优点和发展方向,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

  8。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9、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10、认真为新老客户服务,提高客户和服务中心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1、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请示领导同意后实施。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13、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三、业务员出差制度

  1・凡出差之前业务员必须向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

  2・具体出差时间及地点由公司统一安排、确定有效。

  3・出差前计划多少天,每天多少本资料及证件要一并带齐方可批准(如出现其他事项费用自负)。

  4、费用支出:出差前只能预支车费。

  5、以上条款还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不能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后果一切自负。

  四、业务员出差在外期间所需注意事项:

  ⑴出差每到一个地方业务员必须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报到,以示其真实性。

  ⑵业务员出差期间,不得关机,否则每一次关机罚款10元。

  ⑶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有工作计划,出差日记要有客户详细档案,分析竞争对手信息,每星期要按时传回公司,以作为支出费用凭证。

  ⑷每月出差回公司后,应积极递交出差总结、名片、客户名单表、票据经老板核对批准后交与财务方可报销。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6

  一、上下班工作时间及工作事项

  1、上下班:每天早上9:00上班,17:00下班。出勤以考核为准。

  2、上班时严守自己的岗位不得与其他同事打闹。

  3、因公因私不能上班时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4、上班期间总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各地办事处的业务员外出拜访期间不得关机,否则每一次关机罚款100元。

  二、业务员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搞好市场预测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6、必须全面了解交易所的`历史及优点和发展方向,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

  8、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9、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10、认真服务客户,提高客户和服务中心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1、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请示领导同意后实施。

  12、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13、公司业务员接到客户订单后应把订单详情表及时传回公司或当地办事处,把相关资料交由当地办事处若在未设立办事处的地区则应及时联系公司把相关客户资料传回技术部。

  14、公司业务员接到如有特殊要求的订单不可私自同意须向公司汇报获批后方可接单。

  15、业务员接单后保留公司回传单号和负责的分公司或部门相关信息,7个工作日后应向相关分公司或部门询问订单信息和催促订单生产。

  16、业务员不可私自承诺客户规定时间内交货应与公司取得联系后方可做出承诺。

  三、业务员出差制度

  1、凡出差之前业务员必须向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

  2、具体出差时间及地点由公司统一安排、确定有效。

  3、出差前计划多少天,每天多少本资料及证件要一并带齐方可批准(如出现其他事项费用自负)。

  4、费用支出:出差前只能预支车费,特殊情况需报领导批准。

  5、以上条款还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不能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后果一切自负。

  四、业务员出差在外期间所需注意事项:

  1、出差每到一个地方业务员必须到当地设立办事处报道若当地未设立办事处的则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报到,以示其真实性。

  2、业务员出差期间,不得关机,否则每一次关机罚款100元。

  3、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有工作计划,出差日记要有客户详细档案,分析竞争对手信息,每星期要按时传回公司,以作为支出费用凭证。

  4、每月出差回公司后,应积极递交出差总结、名片、客户名单表、

  据经公司财务部核对批准后由公司领导签字交与财务方可报销。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实施

  行政部、办公室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7

  为提高公司业务员的积极性和公司业绩,明确责任纠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多劳多得,底薪+提成+奖金”的原则,特制订制度如下:业务部设主管一名,业务员若干人。

  一、业务部主管的职责:

  1、贯彻公司有关规定,全面组织本部门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招聘、培训)。

  2、落实工作任务到本部门员工。

  3、对下属员工的工作绩效机型评估,考核。

  4、定期向直属上级汇报本部门工作。

  5、协调下属之间的工作。

  6、完善部门管理制度。

  7、客户信息收集、管理。

  8、定期向经理汇报,总结部门业务进展情况并建立客户资料档案。

  二、业务部业务员的职责:

  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进行市场业务拓展,按计划拜访客户,开发、建立并维持稳定的客户关系;确保公司利润率,达到客户需求和公司利益的*衡;

  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标积极完成、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有序有效的开展业务工作。

  三、业务员相关工作事宜:

  1、业务人员每日下午应将当日个人业务情况以日报表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登记备案,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业务人员不得回答客户的专业性问题,不得随意答应客户任何的实质性要求。

  3、业务人员对公司及保障性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

  4、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

  5、员工应遵纪守法,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相联系、配合。

  6、公司的宣传资料除正常运用外,不可另作它用。

  7、业务人员应保持个人仪表,衣着整洁大方。

  8、在外进行业务期间,不得私自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其它工作。

  9、确保公司业务保密,凡向外泄露者公司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10、不得积压工作任务,当日事当日毕。

  11、尽职免责,维护公司权益与信誉,防止一切可能发生有损公司形象与利益。

  12、认真遵守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按时报到,接受部门主管当天的工作安排。

  13、配合设计师对业务信息的反馈与跟进,参与谈单,提高签单率。

  14、负责公司对外广告宣传,对外发放公司宣传资料,提高公司知名度。

  15、负责来访客户的接待工作,包括为客户让座、递上茶水,咨询客户来访意图,对客户来访进行登记。(填写《来访客户登记表》)

  16、负责为前来咨询装修的客户,安排接待设计师。在给客户介绍设计师时,应对设计师进行推崇。

  17、在安排设计师接待工作前,应对设计师手头现有的工作充分掌握,做到合理安排。(设计师工作量、设计水*等)

  18、及时对设计师服务的客户进行跟进,督促设计师对咨询客户进行追踪服务,

  然后填写《意向客户沟通记录表》。

  19、对已与我公司签单的客户,进行施工跟进回访,施工期间跟进不得低于三次,了解客户对施工服务的看法,并及时将跟进记录上报给部门主管。

  20、对已竣工的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原则上应该在保修期内,每季度回访一次,并填写《竣工客户售后服务记录表》,及时将客户反映的问题,反馈到工程部,对需要保修的工程,督促工程部进行保修。并将工程部维修情况及时反映到公司经理处。

  21、为非装修客户提供服务,及时引荐到各部门。

  22、接待客人后,客人留下的杯子和其他没用的资料及时整理,以便随时能接待新客人。

  23、每周五业务部门进行一周工作总结。

  24、每个业务员都必须要将自己联系的客户资料,通过书面形式以数据的方式整理成档案。及时进行跟踪,并随时供公司检查和调阅,认真做好跟单工作。

  25、联系客户,接听拨打电话时必须态度和蔼、语言亲切,一般先主动问候,“您好,苏米装饰公司”而后开始交谈,通常客户在电话中问到设计报价、材料、施工等方面的问题,自己应当杨长补短,在回答中将公司的优势以及自己比较懂的地方朴实巧妙的溶入,给客户一种遇到专业人员的感觉。

  26、在和客户交流的时候尽量由被动回答转为主动介绍、主动询问;设法取得想要的对方的资讯:客户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装修工程的地址、房号、面积以及是否接房等情况并记录在客户资料表;其中,客户联系电话最为重要,最好和客户预约好上门测量或请客户来公司洽谈。

  27、邀约客户必须明确具体地点和时间,绝对不可以迟到。

  28、初次见面时大概了解客户个人、家庭状况、家庭成员、以及对装修的总体要求,不要太多的谈论装修细节,可以谈一些客户感兴趣的东西;针对自己比较有把握的地方提出一些建议,切勿过多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多听客户的意见

  29、一定要牢记客户最关心的设计项目(每个客户都会有自己最关心的东西)给客户留下你对他极为重视的印象。

  30、不要盲目估计总造价,要了解客户的心理的底价,可以告诉客户,我们的报价是根据材料、施工工艺、工人工费等差距差价较大,我们必须了解您的心底价位,以便为您提供最适合的方案。

  31、业务员之间存在竞争,激励考核机制,如(公司认为非常有必要合作的,属于个人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问题无法完成或没有实质性进展)15个工作日后,公司可考虑安排其他人员进行攻坚,原业务员应无条件的让出。

  32、每月末写一份月末报表。内容为现在装饰市场状况和竞争对手情况与最新动态,以及个人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资料完善。

  33、客户出现特殊情况,必须协助客户提前向公司申请。业务员个人不得对客户作任何让价承诺,具体情况需请示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34、如公司发生签单交易是通过业务员完成的,业务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将相应的项目名称、金额、数量上报以便考核。

  35、为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争单、抢单和窜单现象的发生业务员和业务部主管均应在掌控客户资料和了解到客户有意向签单的第一时间,进行详细登记(业务员提成将以此登记为准),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公司利益。

  36、对于主动到访咨询的客户,具体接待由部门主管负责安排,按顺位依次轮流

  接待。

  37、除亲自上门客户外,业务员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详细的客户需求应及时备案,避免业务员之间的业务冲突。

  38、做好个人客户拜访工作并登记。至少保持每月拜访频率:个人客户A类(*期准备装修)为次以上;B类(有装修打算,时间未定)为次以上;C类(人在外地,*期无装修打算)为次以上。

  39、外出驻点活动,客户来访时,礼貌接待,热情宣传,并将各种资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机密外泄。一切工作内容服从部门主管安排。

  四、售后服务

  1、协助客户、行政部完成客户投诉的处理,包括原因分析、紧急处理对策及永久改善对策等。

  2、项目完工当客户出现装修质量问题时,协助行政部维护客户关系。

  3、定期回访,客户档案的管理、客户拜访及关系维护。

  五、离职

  业务员离职,需提前书面申请。

  一、离职流程

  1、业务员在离职时应提前两周向公司行政部递交离职申请。

  3、行政部通知业务部门主管和财务部审计。

  4、业务部主管协助离职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5、通知离职人员到公司结算工资,完善最终离职手续。

  三、离职审计主要内容

  ①、在离职前是否有“炒单”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企图。 ②、离职前后是否有转移公司客户的侵权预备或实质行为;

  ③、私自带走或毁损公司客户资料的行为,诋毁公司形象的行为。

  ④、以公司名义或假冒公司名义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行为。如果转移公司客户成功的,不予支付其未结算的工资;公司所做的审计结论及相关证据将用来支持和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假冒公司名义从事业务的,不予支付未结算工资,情况严重者依法提交**、司法相关部门处理。

  六、业务部薪酬制度:

  (一)、基本薪酬部分:

  1、业务员待遇标准底薪元/月(当月个人客户成交;当月个人客户成交;当月个人客户成交)。

  2、公司新进业务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个人开发新客户,达成客户成交一组后转正。

  3、业务提成:业务员通过自己跟单、洽谈,介绍到公司来的客户,且最终与业主达成合同,业务员按实际工程总造价的%,提取业务费。

  4、业务员凭借一己之力难以进入相对稳定之洽谈阶段的客户应及时报告业务部门主管,业务部门主管有义务积极协助谈成,该提成。薪金发放形式:

  ①、业务员的月薪=底薪+提成+惩扣金额。

  ②、底薪在每月的月初核算上月各项惩、奖金额,以转账形式发放,业务提成部分将根据客户支付合同价款总比例发放。奖惩制度:

  1、为了让公司更好的管理,公司就迟到问题作出以下惩罚(三次以上计数):①

  迟到10-20分钟每次罚款10元;②迟到20-30分钟罚款20元;③30-60分钟罚款30元;迟到1个小时及以上罚款50元;无故旷工半天罚款100元。(请休假前一天需以书面形式报于部门主管审批后递交行政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公司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上班期间未佩戴者发现一次罚款20。

  3、自行离职制度,凡公司业务人员连续三月未达成合同者结清工资自行离职。

  4、公司员工将公司客户资源、机密信息泄露给外人及其它公司者,扣罚个人所有工资及提成。

  5、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热情礼貌地与客户沟通,不得兼做其他公司的业务。如有发现者扣除全部工资,同时给予开除处理。

  6、激励奖:通过个人努力,每年签单客户达成组及以上者且无任何违反公司制度者,一次性奖励元。

  7、公司特设卓越贡献奖:对于工作表现优异,做出卓越贡献的员工,予以鼓励。

  六、请休假制度:

  1、公司销售人员每月共计4天带薪休假日,每周一至周五自行安排休息,请休假前一天需以书面形式报于部门主管审批后递交行政部。

  2、销售人员休假不可连休(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报于部门主管批准,总经理审核后方可生效)。

  3、因个人原因每月除开4天带薪休假日额外请假者,请假期间工资将不予计算。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8

  一、任务制定

  1.公司每年第四季度根据当年公司销售情况,市场预测分析和销售队伍能力制定下一年的销售任务。

  2.20xx年销售任务由各部门主管制定部门任务,公司制定公司总任务。

  3.各部门根据全年任务量拟定人数,并合理分配销售任务。

  二、管理规定

  1.销售主管要做出本部门销售计划,该计划包括所负责地区,或产品销售任务,人员定位。增加现实销售量的设想,开拓新市场的设想,拟安排客户访问次数,时间的分配,合理的访问路线,预期销售成果,以及乘车费用等要项。

  2.销售人员负责合同履约,产品发送,验收及理赔。重点在催促应收货款。

  3.洽谈合同的各条款时,授权范围内销售人员可自行决定,如遇疑问和授权范围外的,必须汇报主管或有关部门。

  4.每月定期提交各类销售总结报告,业绩费用报告,并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

  5.公司制定销售价格方针和具体定价标准,制定各种销售条件和优惠政策,折扣标准,以及明确每位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

  6.客户报价或还价低于定价标准或超越销售人员的折扣权限,警报主管批准后方可成交。

  7.公司内部报价单和折扣标准为公司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8.年终考核应依据:销售计划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保持率,销售毛利润率,销售费用率,欠款回收率,访问成功率,顾客意见发生率,新客户开发率,老客户保持率。

  9.销售人员适用于一般员工的奖励与处罚条例,对业绩突出者予以晋升,发一次性年终奖金等;予业绩不良的降级,尤其是不能回收货款,形成死账的,被诈骗造成公司损失的,应付连带赔偿责任。

  三、人员

  1.销售经理1名,对总经理负责,负责整体市场营销工作的统筹策划及人员管理;具有业务信息的分配权、人事权、奖惩权和本部门相关制度的制定权。

  2.商务助理1名:属公司行政兼业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管理,业务工作由销售经理负责。负责业务人员考勤;按照销售经理提供的业务员工作日记,检查所有业务员的工作日记并核实,向主管汇报核实情况;销售热线的接听和记录;对业务来电保密;负责将业务来电信息交予销售经理;负责各部门客户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分类;负责客户电话回访;解答客户简单技术问题;负责协助各部门人员业绩月报的'工作;客户投诉意见归纳,并反馈各部门;协助业务人员制作销售合同;负责合同统一归档管理;对打样申请表信息进行统计,提交给销售经理,以备对市场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公司商讨提供更好策略。协调实验室安排研发工作,以及技术部服务人员支持安排。

  3.业务员4名:对项目负责,与营销总监签订年度销售任务并努力完成。业务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上班时间不许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外出公干必须有外出记录,下班必须提交当日工作日记,特殊情况需向营销助理报告,次日补交工作日记,出差必须用当地座机给营销总监汇报工作,回来后第二个工作日提交工作总结。听从公司市场区域战略安排,跨区域信息需及时汇报公司,交由专人联络,不得对外泄露。

  4.业务信息管理

  5.销售热线来电只能由营销助理接听和记录;助理不在时,由营销总监或主管接听,除非来电为指定电话,助理可转交相应的人员接听,任何人不可占用热线电话,助理和营销总监均不在时,业务人员方可接听并做好记录。

  6.业务人员只可用公司座机及配备手机号码向外联系业务。

  7.通过销售热线联系到的业务信息,由营销助理接听,记录并保密。营销助理须及时将业务信息转交营销总监,由营销总监指派能够胜任的业务员负责该项业务的跟踪和公关。对于业务信息的分配,营销总监要坚持“胜任这有限分配,兼顾均衡分配”的原则。

  8.业务人员必须对公司的项目技术保密,如有违规,按公司劳动合同执行。

  四、薪金管理与提成制度

  1.新招人员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及商务助理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公司提供免费工作餐(午餐、晚餐)。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xx00元)+提成+通迅补贴(50元)+全勤(100元);转正后:基本工资(1500元)+提成+通迅补贴(100-300不等)+全勤(100元)+交通补贴+住房补贴(100元)+奖金+社保。

  3.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提成计算办法:

  涂料销售提成=销售额×3%+高价销售提成

  (当销售额低于本月任务额30%时不计提成)

  设备工程提成=项目工程额×5%+奖金

  (提成依照收回款数额计算)

  4、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5、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10%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4.薪金发放:

  营销助理基本工资按月足额计算发放。

  业务员的工资发放与本人的业绩挂钩。每月的业绩和工资挂勾。发放月薪=底薪+提成(80%)。余下提成年底随年终奖一起发放。若当月无业绩,而且无累计的业绩,则只发其基本工资;若连续叁个月无业绩,则予以解聘。

  五、业务费用管理

  1.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标准为50元内)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2.外地出差住宿标准为80元/天(依当地情况而定,需电话与经理申请),餐补20元,车费另计,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3.业务招待费,礼品费不得超过该项业务合同额的5%;并请示销售总监同意。

  六、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三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500元奖励(月销售冠军必须超额20%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奖励1500元;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奖励4500元;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次月随工资一起发放;(如业务员未工作到年底,年底奖金和另半数提成不予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老板不参与评奖;

  6、各种奖励中,若发现虚假情况,则给予相关人员被奖励金额三倍的惩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9

  一、上下班工作时间及工作事项

  1、上下班:每天早上9:00上班,17:00下班。出勤以考核为准。

  2、上班时严守自己的岗位不得与其他同事打闹。

  3、因公因私不能上班时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4、上班期间总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各地办事处的业务员外出拜访期间不得关机,否则每一次关机罚款100元。

  二、业务员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部门管理规定。

  2、热爱工作,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搞好市场预测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

  3、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以大方得体的仪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做好公司内相关销售工作。

  4、严守公司的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与他人。

  5、广泛搜集信息,掌握市场动态,对有意向的客户,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关系,创造成交机会。

  6、必须全面了解交易所的历史及优点和发展方向,掌握销售谈判技巧、熟悉销售合同条款。

  8、在工作中,搞好团结协作关系,共同完成销售任务。

  9、在业务中出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和部门经理汇报,提出个人建议。

  10、认真服务客户,提高客户和服务中心对公司的美誉度和信誉度。

  11、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请示领导同意后实施。

  12、不得利用业务为自己谋私利,不得损害本公司利益换取私利,不得介绍客户式转移业务给他公司谋取私利。

  13、公司业务员接到客户订单后应把订单详情表及时传回公司或当地办事处,把相关资料交由当地办事处若在未设立办事处的地区则应及时联系公司把相关客户资料传回技术部。

  14、公司业务员接到如有特殊要求的订单不可私自同意须向公司汇报获批后方可接单。

  15、业务员接单后保留公司回传单号和负责的分公司或部门相关信息,7个工作日后应向相关分公司或部门询问订单信息和催促订单生产。

  16、业务员不可私自承诺客户规定时间内交货应与公司取得联系后方可做出承诺。

  三、业务员出差制度

  1、凡出差之前业务员必须向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

  2、具体出差时间及地点由公司统一安排、确定有效。

  3、出差前计划多少天,每天多少本资料及证件要一并带齐方可批准(如出现其他事项费用自负)。

  4、费用支出:出差前只能预支车费,特殊情况需报领导批准。

  5、以上条款还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不能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后果一切自负。

  四、业务员出差在外期间所需注意事项:

  1、出差每到一个地方业务员必须到当地设立办事处报道若当地未设立办事处的则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公司报到,以示其真实性。

  2、业务员出差期间,不得关机,否则每一次关机罚款100元。

  3、出差期间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要有工作计划,出差日记要有客户详细档案,分析竞争对手信息,每星期要按时传回公司,以作为支出费用凭证。

  4、每月出差回公司后,应积极递交出差总结、名片、客户名单表、

  据经公司财务部核对批准后由公司领导签字交与财务方可报销。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实施

  行政部、办公室

  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报关单审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报关单初审、复审应掌握的三原则:

  一是符合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二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货物实际;三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贸易性质。

  第三条审核填制的报关单应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涉及许可证、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对所填数据进行合法性和逻辑性综合审核。

  第四条审核备案号、许可证号、合同协议号、提运单号、批准文号、随附单据是否正确。

  第五条审核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是否正确。

  第六条审核进/出口日期、进/出口口岸是否正确。

  第七条审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是否准确。

  第八条审核进口货物的起运国(地区)、原产地、境内目的地、装货港和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指运港、最终目的国是否正确。

  第九条审核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免是否准确。

  第十条审核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单价、总价、币制是否合理。

  第十一条审核申报货物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是否正确。

  第十二条审核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正确。

  第十三条审核法定计量单位和数量、申报计量单位和数量、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是否正确。

  第十四条审核是否加盖报关专用章及责任报关员签字。

  第十五条报关单发生差错的,根据海关要求及时修改报关单,并按本规程重新审核报关单。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汇总十篇(扩展5)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通用十篇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1

  1、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集团办公室

  20xx年5月16日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2

  一、概述

  1、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权责

  1、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所有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车辆的钥匙管理等。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管理。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管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

  (1)、工作时间使用

  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结束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

  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关规定

  1、公务车使用者仅为取得有效汽车驾驶执照者。

  2、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3、驾驶员为公务车具体负责人,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并负责公务车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

  4、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5、公务车驾驶员对公司公务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定期维护与保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自觉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车况不佳或损坏及时向管理部报告车况,征求车辆处理意见。

  6、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8、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4)由于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

  9、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公司正式员工婚、丧(直系亲属)事件用车,可由公司派司机提供车辆一台并免费使用一天时间,如需车辆二台或二天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六、其它

  1、财务部每月填写《公务车加油统计表》与《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月度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车辆用油台账,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油料费用的须报公司批准。

  3、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公司公务车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论处。

  七、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3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

  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

  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第四章 附则

  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5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

  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

  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8、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车队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9、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1、行车安全奖(全年无事故的)按1000元/年·车发放;

  2、车队队长岗位津贴(300元/月)。

  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6

  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 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00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7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机或车队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车队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要登记造册, 妥善保管。

  第13条 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主的原则。

  第14条 接到车辆需维修信息后,根据车辆状况、维修项目,统筹安排车辆修理。对进修的车辆,根据维修规范和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判断故障原因和决定维修手段。

  第15条 对于比较大部件的维修或零件更换,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先上报后更换的原则进行维修配件安装。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指定修理厂点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废旧零部件交车队主管审查,车队主管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队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车队主管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维修。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需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经车队主管进行核查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21条 驾驶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与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费用总价的20%。

  第四章 附则

  第22条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3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发生冲突时,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24条 本规定由机场运行保障部 机务特车室制定并解释。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公务车辆及公司属单位工作用车和工具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从采购的厂家中择优选定两家。

  第四条 后勤负责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驾驶员职责

  (一)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二)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三)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四)车辆需要维修与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五)负责车辆年检。 第六条 车队长职责

  (一)协助后勤对公司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二)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三)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第七条 后勤专责职责

  (一)组织监察室、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

  (二)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三)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 维修与保养

  第八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 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一)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

  (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

  (三)后勤专责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

  (四)经车辆使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五)驾驶员持《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六)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第十条 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后勤,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第十二条 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章 费用报销

  第十三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一)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二)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车辆维修保养申请》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四)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五)其它违反规定的情形。

  第十四条 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后勤专责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 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条 车辆加油卡管理实行“总卡统管、一车一卡、现场签字”原则。非特殊情况,严禁未通过油卡直接为车辆加油。

  第十八条 公务用车相对固定到班子成员,科室工作用车随对应的分管领导,特殊情况用车由后勤调配。因工作需要交换用车的,须在后勤登记备案,原则上由固定到该车辆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费用与里程登记在用车领导名下。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9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车流量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2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修理。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收车后需要填写车辆的使用说明,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请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及费用预算,经车辆主管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进行审批。

  第7条 司机将公司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8条 公司的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可送到非公司指定修理厂,但司机所洽谈的修理厂必须正规且收费适中,并必须得到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行政总监的审批同意,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同时,应及时上报人事行政部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司机必须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以备不时之需。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签字验收,交人事行政部进行统一处理,所得收入需及时交至公司财务部。

  第14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3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5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6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车辆主管会同财务人员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结算,其中指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人事行政部经理及财务部经理共同确定。

  第17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核。

  第18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方可安排维修。而维修费用超过200元以上时,司机应通过电话向车辆主管请示,经车辆主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19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审核。

  第20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报行政总监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总经理的审批。

  第21条 车辆的电瓶、轮胎短于正常的核定寿命时,其修理或更换费用由司机按比例承担;超出使用寿命者,按比例奖励所节余费用的50%给该车辆的司机。

  第22条 因工作需要变更驾驶车辆的,经车辆主管确认后,在一个月内,车辆变更前的司机应承担车辆变更后的司机超出核定修车费用30%的修理费,因交通事故造成变更或因车辆变更后的司机操作原因造成的更大损失除外。

  第23条 各车辆洗车费实行成本制,每辆车的月洗车费用不得超过30元,洗车费用经用车人签字证明后,司机持消费凭证到财务部进行报销。

  第4章 附则

  第24条 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5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6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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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队主管,并进行维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向车队主管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队主管审核预算费用后,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经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10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须经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1000元以上维修项的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维修项目申请,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部门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车队主管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队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机或车队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12条 车队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要登记造册, 妥善保管。

  第13条 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主的原则。

  第14条 接到车辆需维修信息后,根据车辆状况、维修项目,统筹安排车辆修理。对进修的车辆,根据维修规范和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判断故障原因和决定维修手段。

  第15条 对于比较大部件的维修或零件更换,应严格按照维修规范,先上报后更换的原则进行维修配件安装。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指定修理厂点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废旧零部件交车队主管审查,车队主管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队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车队主管报请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维修。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需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经车队主管进行核查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21条 驾驶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车辆与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费用总价的20%。

  第四章 附则

  第22条 本规定经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3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发生冲突时,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第24条 本规定由机场运行保障部 机务特车室制定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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