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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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位管理制度1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2

  第一条: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3

  第一条: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1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2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3

  第一条: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全套公司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全套公司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为提高物业员工整体水*,适应社会发展及市场竟争需要,满足公司各岗位对员工素质的要求。

  2、激发各级员工求知欲、进取心和创新意识。

  二、总则

  1、员工学*培训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长期不懈地进行。

  2、学*培训以日常服务、管理、经营工作为对象,传授基本服务意识专业技能、管理知识及相关制度规程为内容,以公司内部学*为主体、外部培训为补充。

  3、学*培训分三项组织实施:专题教育、分类别等级教育、分专业职能教育。

  4、员工学*培训要围绕公司企业文化、质量方针及公司人事行政制度进行。

  5、员工培训要以积极心态对待,自觉地进行自我完善和提高。

  三、培训计划

  1、办公室及各专业部门、管理处通过分析公司员工培训需求总体情况,分别设置培训总目标,具体目标、并考虑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年度、月度培训计划。

  2、各阶段培训工作必须有需求实效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3、每一项培训必须有具体的培训内容、时间、培训对象、主持人、方法、考核办法等。

  4、公司组织主管骨干以上学*培训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2次。

  5、各专业部门、各管理处根据公司工作区域分别有每月不少于4次、每年不少于48次的培训。

  四、实施培训计划

  1、各部门及管理处主管负责培训计划实施,包括时间安排、地点选择、教案策划、主持人及相关器材和设施的准备等。

  2、公司及各部门培训需其他相关单位支持,包括培训经费、培训讲师及外派培训等须提前二周报其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3、培训时间、方法视工作具体情况及性质特点确定。

  五、培训效果评估考核

  1、各培训工作结束时,各部门须认真填写培训记录表,并做好培训效果评估、考核记录。

  2、培训效果评估可采用自我评估和定性的民意测验。

  3、培训质量除各部门主管通过笔试、口试以及工作观察进行外,公司质量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其实施过程进行数质量监督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各部门季度考核表内。

  六、学*培训奖惩规定

  1、对公司或各部门组织的各种岗位培训考核,无故不参加的员工每次将予处罚50-200元。

  2、对参加者但二次以上考核效果不佳的员工给予降薪或降职处理。

  3、各部门对学*培训弄虚作假、搞形式化,给主管责任人每次将予处罚100-300元。

  4、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公司提倡员工自我开发与本人岗位业务相关的教育培训,对学*优异者给予适当奖励。

  a、本人申请培训经批准后,并具有参加教育合格证明者,公司给予补贴1/3学*费用。

  b、学*培训优异者根据其岗位工作业绩情况给予增薪或升职。

全套公司管理制度2

  一、目的

  1.使新入职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帮助新入职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了解工作职责,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新入职员工、转岗员工、内部晋升员工,以下统称为新员工。

  三、新员工入职培训的权责及内容

  1.人力资源中心:

  1.1入职当天:带领新员工熟悉办公环境、公司规章制度、薪资福利、流程表单等,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

  1.2入职15天后:进行新员工岗位入职培训面谈,了解新员工培训及学*进度、其它需求;

  1.3入职两个月内:组织《新员工培训班》,进行企业文化、职业化课程等现场培训及考试。

  2.用人部门:

  2.1新员工入职前:按照新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规范:制定《新员工培训学*计划》;

  2.2入职15天后:进行岗位学*评估,并记录在《新员工培训学*计划》上,交人力资源中心归档;

  2.3入职3个月内:培训新员工岗位基本专业知识、技能,传授工作程序及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安排新员工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

  四、入职培训流程

  1.用人部门在员工入职前1天,按入职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学*内容及指导人员,制定《新员工培训学*计划》,并发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2.培训主管在新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介绍本部门同事及办公室工作环境;指导新员工在电脑上学*新员工入职培训,并在入职当天17:00,对新入职员工进行笔试。

  3.用人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学*完《新员工入职培训大纲》相关内容后,按《新员工培训学*计划》,安排指导人员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

  4.培训主管不定期对新员工入职学*进度进行跟踪,在员工入职15天后对新员工进行岗位面谈,了解新入职员工学*、工作、生活的进度与需求;

  5.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人部门负责人及指导人员在对新员工学*进度进行评价,并在《新员工培训学*计划》做记录,之后将表格交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归档。

  五、入职培训的考核、考勤及建档

  1.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新员工入职15天后,用部门必须按《新员工培训学*计划》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

  2.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及配合人力资源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新员工培训班》,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提前书面告知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

  3.人力资源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学*卡》,对员工入职后的所有培训记录备案。

全套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条、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1

  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02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2

  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02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公司电梯管理制度3

  电梯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守则

  第一条领导

  1、安全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必须亲自抓,做到全面按国家及市技监局相关安全规范及标准落实各项要求。

  2、指定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公司具体安全工作。

  第二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遵照公司的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组织落实,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严格地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随时检查各部门在贯彻公司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中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坚决正确的人和事予以表彰,对违规的行业进行纠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一般员工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守则,使每个员工的职责。

  1. 电梯三角钥匙由专人保管,并仅限有操作资质的人员按规范要求使用;

  2. 各工种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有违章行为发生;

  3. 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必须严守岗位,禁止离岗办私事;

  4. 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违章使用电梯及维修电梯;电梯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静,稳定乘客情绪,并用呼救电话与外界或电梯修理人员联系;在故障恢复前应停止使用电梯。

  zz电梯管理公司(公章)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公司运营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运营管理制度1

  为确实加强公司安全运营线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增强员工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安全运营线各岗位的稽查、监督、考评全部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对安全运营线各岗位进行稽查、监督、考评按“分级稽查、逐月考评、全员监督、公*公正”的方针和“不管不评、不诉不理”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与公司《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及其它规章制度结合实施,配套使用。

  二、工作稽查

  第四条:工作稽查指上级对下级的工作检查;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每个负有管理责任的员工都必须承担稽查责任,切实做好管理链中自己下一级的工作稽查。

  第五条:稽查的主要内容:

  1、遵守公司制度、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

  2、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3、文明服务、安全生产情况;

  4、对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

  5、处理问题公*公正情况;

  6、公司布署的其它稽查事项。

  第六条:工作稽查按管理权限划分稽查责任:

  1、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稽查各分部经理、安全运营部经理,有权稽查上述人员管理下的全体员工;

  2、安全运营部按各自的分工主要负责稽查各分部经理、助理;有权稽查本部和各分部的全体员工;

  3、分部经理主要负责稽查本部助理、文员,有权稽查本部的全体员工;

  4、分部助理按照分工主要负责稽查站长、安全员、机务员、分队长、后勤人员,有权稽查本部的调度、驾驶员等员工;安全员、机务员协助分部助理稽查站长、分队长及其他调度、驾驶员等员工;

  5、站长主要负责稽查本站范围内的调度、驾驶员(含临时进入本站)等员工;

  6、分队长主要负责稽查本分队的驾驶员,并有权监督本分部其他分队的驾驶员和调度等员工。

  第七条:管理人员对自己管辖范围内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不计入对该管理人员或部门的考评;由上级管理者做出的对该管理人员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处罚决定,除对过失员工处罚外,过失员工的上一级管理人员还要按过失员工处罚金额的10%承担管理责任。

  第八条:工作稽查按照“一事一查”的原则办理,稽查中发现问题一经发现,稽查者可直接对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当即处理。

  第九条:稽查处理结果按照经济处罚每10元扣1分的比例,计入月度考评成绩。

  第十条:监控稽查是公司运用技术手段对分部及个人的稽查,监控稽查结果与现场稽查结果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必须有书面情况说明和处理意见,并收集归档,处理意见要送达被处理人签收,分部的处理按问题性质分别上报安全运营部备案。

  第十二条:按照下列权限对稽查问题进行处理:

  1、对个人的经济处罚由有稽查处理权限的部门研究决定;

  2、对个人停岗停薪一个月以上的处罚及解聘的处理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或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对稽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员工,在收到处理意见三天内,可以向公司申请复议,公司按照问题性质,责成安全运营部或工会在五天内调查核实,并回复复议结果,但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的执行。超过三天仍未要求复议的,以后就同一件事不得再行复议。

  第十四条:经过调查核实,相关部门稽查处理情况有事实失实或处理不公、适用条款不当的,可以责成重新处理。

  第十五条:对不配合稽查的员工,按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稽查和处理必须公开公正、不殉私情,如果有不当运用稽查权限,有针对性地对同一人打击报复,并出现三次以上失实稽查和不公处理的,对责任人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互监督

  第十七条:相互监督是指各分部没有管理隶属关系员工之间的相互检查和督促,相互监督是工作稽查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第十八条:监督不受管理权的限制,主要是被管理者对管理者自下而上的监督和员工之间横向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和稽查的内容相同。

  第十九条:员工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按以下某一种方式处理:

  1、当面劝导、督促其改正;

  2、电话举报给有处理权的负责人;

  3、书面举报给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负责人;

  第二十条:监督举报必须说明事件时间、地点、责任人和造成后果,举报人须说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原则上不接受匿名举报。

  第二十一条:有关单位或负责人接到监督举报后三天内必须组织调查核实,如举报情况属实,立即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

  第二十二条:对监督举报问题的处理办法和处理权限,与工作稽查处理相同。

  第二十三条:社会义务监督员是受公司委托,负有特别权利的监督人员,对社会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行为不配合的员工,参照《安全运营线员工考核细则》中不配合稽查条款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对监督举报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按照公司制度相关条款处理,对打击报复监督人参照不配合稽查的条款从严处理。

  第二十五条:如出现同一举报人对同一被监督人的多次失实的监督,视作恶意举报,视其情节按照公司制度相关条款处理。

  四、岗位考评

  第二十六条:岗位考评是对员工在所在岗位履行职责工作绩效情况的综合考核、评定,分为月度岗位考评和年度岗位考评。

  第二十七条:岗位考评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进行:

  1、安全运营分管领导负责考评安全运营部经理、各分部经理;

  2、分部经理负责考评分部助理、文员;

  3、各分部助理按照分工、分别负责考评站长、机务员、安全员、分队长、后勤人员;

  4、站长、分队长负责考评调度、助理调度、驾驶员。

  第二十八条:对员工的月度个人考评实行定期考评,每月21日至30日为考评日。考评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应当共同遵守的公共行为规范;一部分为本岗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规范,采用百分制计分法(见附表)。

  第二十九条:对员工奖励加分和稽查、监督处理扣分当月计入月度考评之后,最后综合得分为员工月度考评分值。

  第三十条:员工岗位年度考评就是将员工逐月考评情况综合累计的结果,年度考评基准分为1200分。

  第三十一条:员工年度考评的结果整理归档,作为员

  工年度奖金、评先评优和年度续聘、末位淘汰的主要依据。

  五、上报和汇总

  第三十二条:各分部第一负责人是分部个人稽查、监督、考评情况整理汇总上报的责任人,分部文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十三条:分部对个人的稽查结果应当上报安全运营部备案;对个人月度考评结果,经分部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8日前报安全运营部汇总;安全运营部在每月30日前报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分部个人的年度考评结果在每年12月30日前,各分部文员上报到安全运营部,安全运营部汇总后上报给安全运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

  六、组织领导

  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安全运营线稽查考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安全运营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总办主任、安全运营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维修中心经理、各分部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设在安全运营部。

  第三十七条:各分部要相应成立稽查考评小组,在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稽查、监督、考评工作。

  七、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以往规定中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运营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仓库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仓库运营管理相关人、财、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XX通信集团SS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属各仓库(以下简称“仓库”)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分为省、市二级,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负责省级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并对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则负责其所属的市级各仓库(含县、区分仓)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则

  四、各级物流管理人员必须树立“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总体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

  五、各级物流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物品出入登记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气及相关设施、发电机油库、各类配电用房、高压锅炉、气体防护区、危废品(如废旧蓄电池等)存放区等各类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防护准备和引导;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等情况;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准备。

  六、各级仓库必须设置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必须认真学*各项安全防范规定,组织开展日常应急预案演练,熟悉各项应急准备方案。

  七、如通过外包方式由合作方开展仓库各项管理的,应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关安全协议,明确合同双方安全工作职责。

  以下按照不同专业和内容,分章节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规定。

  第四章库区人员、物品出入管理

  八、仓库工作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进出。

  九、各级仓库对提货、送货、来访人员以及各种车辆实行出入证准入和放行条管理制度,出入证和放行条由各级仓库发放。

  十、仓库出入证和放行条必须专人(车)专用,一人一证(条)、一车一证(条)。

  十一、提货、送货、来访人员需凭有效证件,在仓库设置的传达室或登记处进行登记,领取出入证后方可进入仓库库区。离开仓库时须登记离开时间,并交还出入证后方可离开。

  十二、放行条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开具,并在仓库现场备案。放行条须填写具体清晰的放行物资内容,并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或仓库现场管理单位加盖公章。

  十三、提货、送货人在库区等候提货、送货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库区,如因故需进入仓库库区,需经仓库现场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仓库库区。

  十四、非提货的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库区,需经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仓管主管批准且在库区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库区。

  十五、所有车辆进入仓库时,如车内已载有货物并需携带出去的,须自觉在传达室处详细登记携带货物的详细情况,以便门岗进行查验。车辆离仓库门口时须接受门岗的开厢登车检查。

  十六、凡有车辆出库,不管有无携带仓库内仓储物资离开的,须凭仓库出具的放行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并记录离开时间后方能放行。

  十七、办公、来访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只可停放在库区指定的停放区域,禁止进入库区。

  第五章库区安全及消防管理

  仓库必须遵循明确的安全及防火规定,具体如下:

  十八、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安全及防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仓库日常安全生产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仓库安全管理制度须张贴于仓库明显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赁仓库必须至少符合丙二类消防等级安全要求,并按照有关规范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须满足每班2人的值班规定,并实现7*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持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上岗。

  二十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作业人员在库区内必须身穿工作服,所有进出仓库存储区的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物资堆放较高及多层货架区域(托盘散件物资需用打包膜缠绕后才能上架)必须配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头盔。

  二十三、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管理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要熟悉储存物质的性质,参加过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做到“四知”,知物资性能、知灭火方法、知物资养护、知物资管理制度。

  二十四、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五要”、“五不准”。

  五要:

  1、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2、仓库电源要装分闸,电源开关要装在库外;

  3、电线要穿管、敷设;

  4、下班要切断电源;

  5、对电器设备(空调、配电箱、应急灯、抽风换气设备、电动闸门以及各类开关电源等)要经常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电工必须持证(相应高、低压电工证)上岗。

  五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碘钨灯或大于60瓦的灯泡,在储存易燃、可燃物资或建筑耐火等级在三级以下的仓库内使用日光灯;

  2、不准架设临时线路;

  3、不准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4、不准在仓库内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

  5、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安装普通电器设备。

  二十五、制定防火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培训员工逃生、自救和灭火技能。

  二十六、必须配备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须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贯彻执行《XX通信集团SS公司消防设施维护实施细则》,做好消防设备日常维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维保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任何时候消防设备、设施都是完好、有效运作。

  二十八、仓库物质的存放应做到按类别整齐、规则,坚决执行“六不准”:

  1、不准在仓库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2、不准随意进行动火作业;

  3、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4、不准在库内住宿和让无关人员进入;

  5、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准堵塞库内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存放在专用区域中,不得随意乱放,存放对进入危险源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险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类废旧蓄电池必须划定专区集中保存。废旧蓄电池必须正放,不能叠放,做好防短路、防渗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阳光暴晒。各类废旧蓄电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场或半封闭临时建筑内。

  三十一、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禁火种入库,严禁在库内吸烟及动用明火,仓库内应设立禁火和逃生标志;库区因施工需动用明火时,须到物流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施工审批手续,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离易燃、易爆物品,施工过程有专人监护,做好各种防护措施,施工期间要及时清理现场。

  第六章库区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仓库必须有明确的库区治安防范管理规定,规定具体如下:仓库主要领导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门)为治安防范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仓库须设置安全管理员(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门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均需设置),组织开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仓库须根据环境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如监控摄像头、红外报警等装置,监控录像保存时限必须满足一个月内可查阅要求。

  三十四、仓库管理人员要做好对库区内门、窗、锁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员下班后,应将钥匙交到专职值班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可以是仓库主管或者仓管人员,需7*24小时值班)。

  三十五、仓库要做好库区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检查的工作,并登记备案;安全防范设施的维护保养应聘用有资质、有实力的公司,确保安保实施运转正常。

  三十六、仓库必须制定治安防范应急预案,发生治安防范事件时按预案处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七章各类应急预案管理

  三十七、仓库要根据相关预测做好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监控和应急工作,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八、仓库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周边环境及形势的评估,制定具体防恐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十九、仓库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检查情况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门进行汇报;每半年至少组织和参与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四十、仓库如发生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相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八章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库区内货物运输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发前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货物装卸要确保人员人身安全,严格按规定装卸,严禁超载。对易燃、易爆产品须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确保运输途中安全。

  四十二、库区电梯应按设计标准使用和维护,使用单位应按时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严格按时聘请劳动安全技术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

  四十三、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则,加强对叉车日常维保和操作前检查,叉车维护、保养及检查情况要登记备查。

  第九章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支持仓库园区开展连续生产工作,仓库园区可根据情况设置合理生活配套设施,如食堂、餐厅等。如相关生活配套设施日常运营属于物流部门负责管理,则相关设施除应严格执行前述各项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相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四十四、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工作*惯,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种厨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标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种物品不得随意乱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类置放,有咳嗽、腹泻、发烧、呕吐等疾病厨房工作人员必须离开食堂工作岗位,防止传染、中毒。饭食需留样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厨房。厨房等重要部位须安装摄像装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规定放置,燃气管道、用具须安装泄漏报警装置并配置足够消防器材(面积在100*米内配置泡沫灭火气瓶3个,每增50*方米配置多1个)。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员离开厨房前,必须将厨房内各种食品放置好,关好门窗,并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炉灶煤气等设施。

  四十七、应制定食品中毒应急预案,一但发生食品中毒事件须及时采取各项抢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级系统操作人员应按权限进行操作,并保护好各自账号,严禁账号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严禁使用系统或设备等进行与物流管理无关的活动。

  五十、仓库人员(包括物流管理部门人员和仓库管理外包单位现场人员)严禁私自下载、留存、篡改、买卖、交换与仓库生产运营有关信息。

  五十一、对离职、离岗人员要及时进行权限调整或删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训和档案归档管理

  五十二、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员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员)每年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教育结束后要本人签名确认。

  五十三、仓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本制度及相关法规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门、班组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档案并进行归档,对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签到、图片、总结等资料也需妥善归档。

  第十二章附则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释权属省公司采购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运营管理制度3

  一、总则:

  为了提高本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及维护,公司决定确立经济职责制,采用重管重制政策,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各种业务管理公司营销策略,采取设立经销点的经销制,同时为加强经销网络的维护,致力开发贴合条件的经销商及包干制业务,应定期走访各经销点,每月对所有经销商的业绩审评,对销售业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并随时做好所有客户的销前、后服务工作。

  二、岗位职责:

  2.1销售副总:

  a、负责总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

  b、组织并参与市场调查和预测,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要求。

  c、会同销售部经理制定和完善销售承包职责制,制定年销售计划,各时期营销策略。

  d、对营销网络的维护建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司总经理。

  e、负责资金回笼工作,主持解决所有经济合同的纠纷事务。

  f、会同分公司总经理,技术部主管制订订货排产计划。

  2.2销售部:

  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

  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

  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状况汇总表”。

  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

  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

  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

  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

  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3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

  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

  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

  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状况汇总表》;

  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

  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

  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

  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

  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4助销员岗位职责:

  a、负责客户的往来接待工作及产品的初步介绍;

  b、负责公司所有销售客户的往来跟踪、服务、联系;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内务工作;

  c、负责销售部所有销售档案的整理、跟踪及管理;

  d、销售部经理外出时,全面负责销售部内部一切日常运做;

  e、负责所有销售合同的跟踪;

  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2.5开单员岗位职责:

  a、负责开具产品《出货单》、《样板申领单》、《样板发放单》;

  b、负责销售台帐的登记,每月25日与财务对帐;

  c、每日负责填报《销售日报表》及《销售月报表》,及销售电脑的操作管理工作;

  d、并于每年12月28日会同成品仓库管员前往公司专卖店进行年终盘仓;

  e、填报《质量日报表》;

  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销售服务:

  销售部应持续8小时日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电话,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应礼貌礼貌待客,具体要求如下:

  3.1、接听电话:

  凡有客户来电首先应答:“您好,公司”然后应耐心解答客户问题,产品价格应以公司统一规定报价。如为外地经销商,应记住对方联系电话、地址,需要时请销售经理接听并做电话记录。讲完后应说:“谢谢!欢迎您随时到本公司来,再见!”等礼貌用语。

  3.4、对于与公司往来密切的大宗经销客户注意不可怠慢,但不可使在场的其他客户有差别待遇感。

  3.5、对于所有初次往来客户,无论大小,在初次见面后均应了解并记录对方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其外貌特征应尽快熟记,以便客人二次来公司后,有亲切感及重视感。

  36.、如客人询问与交易无直接关系的'问题,应礼貌回避,不应明显表露出不悦或直接敷衍了事。且不可在自己不了解状况时,告诉客人错误答案。

  3.7、如遇工作秩序关系,使客人被怠慢或耽误客人时间,应向客人做出礼貌解释,并向客人表示歉意,请客人原谅,不可与客人发生争执及面有不悦冷落客人。

  3.8、当客人离开时,应主动与之“再见,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用语。

  3.9、如客人委托保管任何物品,应乐意理解,并妥善处理,如发现客人遗留或忘记物品时,收好并通知该客户。

  3.10销售部所有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所提一切合理要求,不合理的应婉言拒绝。

  3.11、凡公司销售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不得与客户串通勾结,一经查处,公司将依情节做严肃处理。

  四、客户服务细则:

  4.1、客户意见调查及处理:所有客户的经销状况、储运、财务、仓库均应做实际了解,如客户对公司销售营运提出任何意见,销售部均应记录备档,并及时解决处理,如有重大事件,应及时反馈至分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处,以便及时处理。

  4.2、客户投诉

  a、客户质量投诉:公司销售部凡接到客户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时,不论情节大小均应由销售副总或销售经理亲自安排处理,对客户投诉资料的相关票据、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色号、购买日期等予以登记备档,并务必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对客户的投诉理由进行确定,必要时销售副总或经理应协同相关部门主管一同前往客户处进行详细了解、调查并迅速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同时对所处理结果进行追踪服务并做记录备份留档。

  b、客户对非质量的投诉:客户对销售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的销售服务提出意见或进行投诉时应向销售副总或经理报告,并据情节大小、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上报及处理推荐。销售部或办公室对此做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

  五、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处理办法:

  5.1所有质量投诉无论大小、轻重,销售经理均应及时填写《客户投诉质量处理表》,并送至各相关部门,据实际状况对表内相关资料进行如实填报,并做出相关处理。处理结束后,将此表复印后送办公室留档,销售部保留原件备档。

  5.2所有服务投诉,由销售经理填入《客户投诉服务处理表》,投诉职责人的有关部门应对投诉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复印件报办公室一份留档,原件由销售部备档。

  5.3对客户投诉的有关资料的处罚规定:

  a、凡属于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的,经查实职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2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b、凡属于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对相关职责人及部门除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根据《考核方案》予以处罚,如情节十分严重,所造成后果恶劣,并没有悔改表现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六、要货发货要求:

  6.1各区域经销商需货时,由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开单发货。如为大宗订货需求,而公司无库存时,销售部应根据客户实际状况要求直接反馈至生产部,以便据情排产。

  6.2如经销商为需货量较大且所需品种为公司目前尚未生产之花色品种,销售部应向客户索取所需品种样板后送至技术部进行试制,技术部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并完成试制,销售部交付至客户。

  6.3如经销商定板后,销售部与办公室、生产部及技术部门协商并由销售部拟订《订货排产计划表》交付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通知生产部门确认并制定《生产排产计划表》并按排生产。

  *当客户或经销商要求留货,务必预留订金。留货时效为3日,并不得跨月留货(注:每月25日为财务结帐日)。如遇特殊状况客户无法预留订金时,由销售部出具经济担保经销售副总同意后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方可批准留货。如遇客户确需超期留货,需由销售部提出并出具担保,报销售副总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留货,如经发现公司将对有关职责人予以5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并扣发一个月薪资。

  6.5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客户予以报价所有销售价格均按公司制订价格并由销售部人员报出,如遇擅自报价或开单员开价与规定不符,所造损矢及后果由部门主管及相关职责人直接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6.6销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对所有各点经销商进行盘仓,并做好盘仓记录进行备档并报至办公室。

  6.7所有要货、开单、发货、均按销售操做规程予以执行。

  七、货款管理办法:

  7.1经销商每次进货销售部均应将进货额登记在《客户管理跟踪表》内,并保留相应票据,有效保存原始票据。

  7.2所有产品均按先款后货方式执行,对大宗经销商可先预留货款,而后根据所留货款进行分期分批提货,财务部做转帐处理。

  7.3往来密切与公司常年合作,并具有相当实力及良好信誉的客户,为便于销售及财务的操作运行,销售部可允许客户在签定书面保证后,保证所有转帐支票或电传汇票均无虚假或空头的状况下,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基础上,销售部可在收到客户转帐支票或其它电汇单据传真件后,通知财务,财务以此传真件为准予以先提货。

  7.4对于一些往来密切的大宗客户,提货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全支付提货款,允许销售部以本部门当月销售提成做为经济担保,经济担保由销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签认,财务确认备档。直至客户将所欠货款完全支付此担保结束。

  注:销售部出具的经济担保金额不得超出当月销售提成,否则总经理不予审批,财务不予确认。

  八、样板发放管理办法:

  8.1所有样板销售部应根据本部门样板存储状况开具《样板申领单》,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交成品仓统一领出;

  (《样板申领单》一式三联,一联交办公室,一联交成品仓,一联销售部存根)

  8.2所有样板,销售部在样板发放前均务必做好样板标识,以便发放。所有样板发放由销售部开出《样板发放单》,报财务部由财务确认后,准予发放。

  (《样板发放单》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门卫,一联销售部存根。)

  九、销售档案的管理:

  9.1所有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及大宗客户均应建立其独立档案。

  9.2所有相关提货凭证,均应有复印件备份。

  9.3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各经销点电话联络做售后服务跟踪并对资料记录备档。

  十、销售部操作程序:

  10.1为完善公司销售程序;整体操作运作规范,以实现公司统一管理。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10.2所有销售订单、合同在签订时,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

  10.3开单员在接到订单后,须掌握仓库的存货状况,并在开单前将存货的状况通知客户,并在取得客户的认可后方可开单。同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

  10.4开单员在开具单据时作到准确及时、无误地开出提货清单,及时送到出纳员处,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方可送之成品仓库发货员处组织发货。

  10.5遇库存产品不详时应由销售部开《装货通知单》,待装车完毕后,以装车实际数字由成品仓管理员签字并确认后,在开单员处开《出货单》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

  10.6所有产品销售后,客户反馈任何质量问题,均由销售部首先口头通知至成品车间主任,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及时提交生产部,协同解决处理并填写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客户投诉反馈表》。

  10.7遇重大质量事故,则因由销售副总会同相关部门主管亲往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处。

  10.8所有大宗经销商销售部应接到对方现金或转帐支票、电汇单据之传真件后,由财务确认,销售部方可予以开单发货。

  10.9调货产品操作规程:

  10.9.1调往其他公司时,应由该公司销售部首先将每批产品填具《调货计划通知单》,及产品《质检报告》同时传真至需发公司销售部,并由销售部副总签认,销售部盖章后并回传后方可发货。

  10.9.2销售部安排好调货产品的储运后,将《货运单》及其他相关票据传真至调入方,并由对方财务及销售签认回传。

  10.9.3调入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对所调入产品进行清点并检查破损状况,并将数量、等级、破损数填具收货清单后传真至调货方,对方销售及财务签认后回传。

  十一、销售部内务管理办法:

  11.1引销员务必热情接待所有客户,作到耐心有礼,服务周到不得与客户争吵;

  11.2所有运做程序务必严格依照销售部操作程序运行;

  11.3不得擅自带给公司有关产品质检标准;

  11.4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务必根据第十二条款合同管理规定实施执行;

  11.5未经公司财务许可不得私自欠款发货;

  11.6对客户投诉务必做到百分之百的解决。

  十二、销售合同管理:

  12.1销售部在理解合同前应对每一份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旨在保证本企业产品能满足合同要求。

  12.2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签字。

  12.3销售合同务必加盖公司合同章方为有效。

  12.4销售合同务必统一由电脑管理,电脑打印。

  12.5所有《销售合同》务必以公司统一蓝本,任何人及部门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做出修改,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

  12.6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销售副总、科研所主管、生产厂长作出合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由全体评审人员签字,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外出时由生产厂长代为执行。

  12.7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以《工矿合同》为蓝本。如遇特殊状况确需做出改动,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公司门禁管理制度 (菁华3篇)

公司门禁管理制度1

  1、感应门体两侧一米范围内严禁带卡人员行走。

  2、员工需携带本人的门禁卡从通道出入,保持正常速度,出入时禁止并排行走。

  3、出入门禁时如果出现报警或读卡信息和读卡状态与实际不符时必须立即退出门禁通道40厘米外重新通过,否则罚款500元每人次(以前后摄像头抓拍照片为依据)。

  4、门禁卡需与感应区保持同一水*线,员工要根据个人身高佩戴将卡片调整于感应区位置(感应区域为右下侧和左上侧)。

  5、门禁卡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弯折,不得与其他卡片(如银行卡、公交卡、饭卡等)或香烟等锡箔纸包装物以及手机、收音机等屏蔽干扰物放在一起。

  6、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钢筋套筒自觉维护安全,禁止将本人的门禁卡借给其他人使用,同时应及时劝阻其他人借卡进门或破坏门禁设施等有损安全的行为。

  7、门禁卡丢失或损坏应及时到安质部办理挂失登记并及时补卡,按规定需缴纳补卡费用20元。

  8、员工办理辞退前,须将门禁卡交回安质部后方可办理辞退手续。

  9、门禁系统24小时运行,须保证设备清洁,线路不受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公司门禁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员工,物品,来宾,车辆出入管理有所遵循,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保障员工及公司的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车辆,访客,物品出入均需遵循本制度、

  三、权责:

  3、1保安对出入厂员工,物品,来宾,车辆进行检查、

  3、2相关责任单位协助做好督导工作、

  四、定义:

  xxx

  五、内容:

  1、员工出入管理:

  1全体员工出入公司时要穿戴整齐,不可穿拖鞋等奇装异服,必须配带厂证,且厂证要正面朝外,没有正确配带厂证的员工,不准出入、

  2上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外出时,应凭员工外出放行单经本部门副理级以上核准后,才能出厂,保安应将出入厂时间详注于员工外出申请单上,以便人事核对考勤记录、

  3上班人员临时因公或因私未办手续,擅自外出,保安一律不予放行,如有因而引起争执,保安有权将此人姓名报与总务课,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4上班时间临时发病或公伤外出就医未办手续,可事先口头报备其部门主管,可予以代办或返厂后补办、

  5除其正常职务需要,全体人员上班时间内禁止会客、

  6附有汽、机车车辆出入人员及携带行李,包裹,手提包,(箱)等等,出入厂者,应自动交由保安查验后才放行、

  7下班时间正确佩带厂证可以自由出入,但每天23:30以前必须返厂、夜班人员于早上9:30不允许外出(特殊情况须持经部门副理级以上人员签核的员工外出放行单),早上10:00前必须回厂,对超过以上规定时间回厂的,保安予以放行,但必须将此人姓名报与总务课,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8外出经过大门不许勾肩搭背,不许大声喧哗、

  9严禁私自带亲朋好友进入厂内、

  2、物品出入管理:

  1携带任何公司物品出厂,须持有经理级以上人员签核的放行单、

  2凡本厂员工进出厂禁止携带刀,枪械,有毒及易燃物品、违者将送其法办、

  3厂商来厂交货时,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保安通知收货人接洽,在指定地方收货、

  3、访客出入管理:

  1访客出入厂应在保安室保安值班登记表上登记,并在保安室领取来访证,未办妥手续者不得进入厂区、

  2访客来访时,保安应先与被访当事人取得电话联系,确认后才能让访客入内、,如访客须到非公司指定之访客地点须经由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副理无此权限)保安方可放行,且须由被访部门经理级以上主管指定陪访人员全程陪同,不得让访客在无人陪伴情况随处走动否则将议处被访单位主管之责任、

  3来访结束时,当事人应主动帮访客填好访客接洽谈单,以便访客出厂交给保安,保安在确认访客接洽单填写完整后才能放行、

  4、车辆出入管理:

  1出入车辆一律要在保安室登记,如违者应实时上报上级,实时处理、

  2来往车辆物品要检查,禁止携带刀,枪械,有毒及易燃物品(本厂所订购的油类及生产类物品除外)入厂、违者将送其法办、

  3车辆出厂时,物品要检查,严防本公司物品携出、如经查出未经允许携带公司物品外出,一律将送其法办、

  4本公司车辆外出,须持经理级以上人员签核的放行单交保安登记、

  5所有车辆进入厂区或宿舍区后均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行车进出厂区时,必须下车推进行进出,违者将取消其将车停放在厂内的停放资格;如为公有之车辆,将取消其便用公有车辆之资格、

公司门禁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维护公司物品的安全,保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财产达到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使用门锁钥匙的`部门(含行政楼、开发中心、各生产部门、仓库、宿舍,及各重要文档存放的钥匙)。

  三、保管原则

  行政部保管公司备用钥匙一套(财务重要部位钥匙由财务室负责人保管),各部门钥匙由其部门第一负责人保管使用,特殊重点部门房间钥匙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安排专人保管。

  四、具体保管内容

  1、行政楼、消控室、大门钥匙由监控保安负责管理;

  2、行政楼各部门钥匙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公司任何人在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下复制或借给其他人员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该部门负责人应负相关连带责任;

  3、特殊部门(含门禁)需经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给予开通;

  4、办公家具(含存档案橱柜之钥匙)由使用人保管,不得外借

  5、5、厂区生产部门、各仓库钥匙由该部门第一负责人管理、签发。

  五、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6、任何保管、合理使用,高度负责、严肃认真;

  7、不得将钥匙随处乱放,以防止被盗或仿制;

  8、不得随意借用他人使用;

  9、如钥匙遗失,应立即向主管领导及行政部报告,并采取补救保护措施;

  10、宿舍钥匙由宿管员统一安排发放,员工退宿时应及时交回钥匙。出门忘带、遗失由宿管核对身份后给予开门,严禁宿管对陌生人员开启宿舍之门;

  11、项目部负责公司所有门锁的维修保养;

  12、公司宿舍橱柜请员工切勿放入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六、钥匙保管人员应遵守下列条例

  1、离职时应将钥匙交行政部负责人;

  2、钥匙遗失是,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备,个人不得私自配制;

  3、公共区域钥匙(门禁)由总经理批准,报备行政部,由人事部负责开启;

  4、门锁坏了,应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开具工作联系单,由项目部维修更换,其余人不得私自拆装;

  5、不得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七、奖惩措施

  1、如发现钥匙丢失,该员工需按价赔偿其直接损失;

  2、如遇该员工利用钥匙做违规违法之事,交当地*机关处理;

  3、连续发生3次丢失钥匙情况,将取消其对钥匙的保管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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