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曾国藩有感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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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曾国藩有感1

  “假设A是条件,B是结论

  由A可以推出B~由B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充要条件(充分且必要条件)

  由A可以推出B~由B不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充分不必要条件

  由A不可以推出B~由B可以推出A~~则A是B的必要不充分条件

  由A不可以推出B~由B不可以推出A~~则A是B的不充分不必要条件 ”这是几何学中的关系,同样适用于生活。如果把“成功”看做结论B。那么成功的充要条件A是什么呢?自律、有恒、志向高远。

  今日读了著名历史学者张宏杰所著的《曾国藩传》堪称学*、励志的典范。成功诠释了一个普通人成功成才的秘诀——自律、有恒、志向高远。

  一、自律

  曾国藩“出身*常,天赋堪称同时代大人物中最差,身体也很差。”“年轻时性格中还有很多毛病,比如自我管理能力差。”单是一个秀才就考了将*十年,以致成为湘人的笑柄。尤其是道光十二年,不仅落榜还被主考官“悬牌批责”,成了“文理欠通”反面典型,全省“出名”。然而他并没有气馁,“回家后一头钻进书房,反思自己这么多年读书考试的经历,找出失败的原因。”“他找出自己历年的考卷和那些模范试卷放在一起反复对比,看看自己到底差在哪里。看来看去,曾国藩总结出来自己的主要问题在于写东西过于拘谨,过于重视局部打磨,缺乏大局的通关和整体气势。”功夫不负有心人,道光十三年当他再次踏上科举之路,果然中了秀才。“掌握了考试的诀窍,写应试文章越来越得心应手。紧接着又中了举人。并顺利一路进入翰林院”。艰难的科举经历对曾国藩是一次极好的自我教育,不仅强化了他“愈挫愈奋”的性格特点,还塑造了他独特的人生哲学“尚拙”。正因为尚拙,他认识到笨人没有智力资本,因此比别人更虚心,更肯付出。

  进入翰林院,这里都是全国精英中的精英,他和人家一比,身上有很多严重缺陷:说一口难懂的方言、视野狭窄、观念庸俗、吸烟、浮躁坐不住、爱去菜市口看**等。这更坚定了他的自律信心,坚持每天写日记规范自己的行为,并把日记送给朋友传阅,以达到自律的目的。这是他的成功秘诀之一。

  直到晚年,仍然每日照常工作,每天清理文件,见客,阅理学著作,核改信稿等。

  二、志向高远。

  “曾国藩1840年到北京做官,进入翰林院,1852年离开北京。在十多年里,十年七迁,连跃十级,创造了道光朝的记录。”他既非官二代也非富二代,还有一身的坏毛病。为什么在官场上如此春风得意呢?第一自律,自我管理能力强。第二目标高远。他在三十岁提出“学做圣人”的目标。为此他给自己定下了十二条军规矩:

  1、主敬:整齐严肃,清明在躬,如日之升;

  2。*:每日不拘何时,*四刻,正位凝命,如鼎之镇;

  3。早起:黎明即起,醒后不沾恋;

  4。读书不二:一书未完,不看他书;

  5。读史:念二十三史,每日圈点十页,虽有事不间断;

  6。谨言:刻刻留心,第一工夫;

  7。养气:气藏丹田,无不可对人言之事;

  8。保身:节劳,节欲,节饮食;

  9。日知其所无:每日读书,记录心得语;

  10。月无忘其所能:每月作诗文数首,以验积理的多寡,养气之盛否;

  11。作字:饭后写字半时;

  12。夜不出门。

  曾国藩的这十二条规矩,前三条是为读书作准备的。第四、五、九、十、十一条是读书的方法;而第六、七、八、十二条看起来似乎与读书关系不大,实质上是要求自己集中精力读好书,因而这看似关系不大的规矩,却是保证读书质量的重要手段。曾国藩的读书特点是:日课有程,持之以恒;博求约守,不拘门户;提要钩玄,善于概括;挈长补短,与时变化。曾国藩的这些读书经验,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曾国藩一介书生起家,创建军队,统率群雄,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是*传统文化免遭彻底毁灭的命运,使清王朝的生命有延续了六十年。他以圣贤标准要求自己,道德修养*乎纯粹。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使命感,修身齐家治国*天下的宏大志向,民胞物与的博大胸怀是支撑曾国藩在艰难困苦中奋力挣挫的精神动力。”

  三、有恒

  曾国藩从开始考秀才之举就能看出其恒心。不然怎么会连考*十年?怎么会在成为湘乡笑柄、全省反面典型的情况下依然坚持科考。相反没有恒心早就放弃了,清王朝女历史就应该重写了。

  再看进入翰林院后他发现同事都是全国精英中的精英,自己有太多陋*,怎么办?他没有就此止步,而是给自己定下了十二条军规,并以记日记的形式规范自己的行为。直到暮年曾国藩都生活在不停的自省中,每天在日记中不断的反省自己的缺点,纠正自己的行为。六十二岁的他已经功成名就,在日记中的自责自省依然和他三十岁时一模一样。他用三十天戒了烟,然后用三十年戒掉他更难戒的毛病。“晚年的曾国藩虽然已经油尽灯枯,仍然勤奋有恒,尽管右眼失明右眼视力也并不好,但她还是在每年处理完公事后读一点书。有时眼晴实在太疼,就闭目默诵。直到生命的末尾,仍没有停止高强度的工作,也没有停止自省。”他通过个人不懈的努力,完成了脱胎换骨、超凡入圣的变化,达到了立德立言立功三不朽的境界,曾国藩用自己的一生证明了人的意志力所能达到的高度。用自己的实践证明了一个资质非常*庸的人如果实心实意的进行自我完善,通过陶冶变化,也可以成为一个超人。值得后人借鉴、崇拜。

  我也是一个普通人,要想成功,那就开启自律、有恒、目标高远之舟起航吧!这是通往成功之门的最直接途径。

读曾国藩有感2

  曾国藩是**代现代化建设的开拓者、修身治国的千古完人、*传统文化持家教子的最成功者,也是*传统文化人格精神的典范式人物,更是深刻影响数代人的精神偶像。

  曾国藩是一位出身*凡、资质*庸之人,奋起而蜕变为立功、立德、立言的三不朽完人,他是放眼看世界的一位伟人。虽然他在前中期没有什么很突出的表现,更是在中年的时候因为自己的谏言险些丢命,但是他的勤奋和恒心在后期却是几乎达到了极致。凡是做一件事,无论艰险还是容易,都必须埋头去做。曾国藩还常用“不忮不求”作为治心的方法。他说:我这一辈子粗读儒家经典,看见圣贤教人修身,千言万语中最重要的是‘不忮不求’。忮,就是嫉贤害能,妒功急宠。…不去掉‘忮’,满怀都是荆棘;不去掉‘求’,满腔天天都是卑污。我对于这两项常常加以克服,只恨没能够扫除干净。所以说一个人最了不起的不是说“我天赋异秉,我有什么好的遗传”,而是说“我不管怎样,我都要把自己变得越来越好”,这才是最大的修炼。

  曾国藩受到挫折的时候也曾经想到过自杀,后来是左宗棠骂醒了他。他才意识到就算是自己死了也解决不了问题。后来他在自己的日记中写道,自己最大的缺点就是缺少恒心,那一天的日记可以说是他自我改造命运的一个转折点。后来他在给弟弟的一封信中写道:“余生*坐无恒之弊,万事无成,德无成,业无成,深耻矣。”也就是一个人要勇敢地面对自己,要能找出自己的缺点。“不惯早起,强之未明即起。不惯庄敬,强之祭祀斋戒。不惯劳苦,强之与士卒同甘苦,强之勤劳不倦。不惯有恒,强之贞恒。”我们要记住,一个人的缺点就是你这辈子的功课。一个人有自知之明很难,更难的就是克服自己的缺点。

  他那超人的洞察力也很是值得钦佩。他从一介书生投笔从戎,通过自己募兵、训练出战斗力很强的湘军,最终将太*天国起义镇压下去,为保住大清的江山立下汗马功劳。当然,在此不多评说他的政治立场,有人谓其为“元凶”就由此而来。单从他在军事行动和复杂的政治格局中表现出来的超人洞察力这点,就颇令人觉得他很不一般。他的裁军不去官、他的忍辱负重、他之后大力促进洋务运动,等等,无不证明他不愧是个优秀的政治家、军事家、谋略家。这种洞察力的形成,离不开广博知识的积累、离不开善于审时度势的头脑。

  然后我还觉得他的传家八宝非常好。“书,蔬、鱼、猪、早、扫、考、宝。”书,指读书。知书达理,德才兼备。蔬,指种菜。自种蔬菜,味道鲜美。鱼,指养鱼。池塘养鱼,自见乐趣。猪,指喂猪。家中喂猪,增加收入。早,指早起。早睡早起,精神饱满。扫,指扫地。房屋内外,洒扫干净。考,指祭祖。孝道盛行,民风醇厚。宝,指睦邻。邻居相睦,其乐融融。这些东西其实看起来都是非常不起眼的一些东西,但是我细心的观察一下我从小长大的环境,其实长辈们在教育我们的时候就有很多东西和里面的差不多。所以从曾国藩身上体现的修身、齐家、治国都很充分,而且对于修身来说应该内外兼修。

  我也给自己做了一张每天的作息安排,但愿自己能够坚持,坚持锻炼,坚持学*,养成好的*惯。

读曾国藩有感3

  《曾国藩》一书主要写了曾国藩少年时代的劳累生活,中举到北*做京官,在太*天国崛起时用自己一个人的力量,使满清死里逃生。这本书的第二部分写了曾国藩依然在不断奋斗的晚年生活。比起曾国藩的成功,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他的伟大人格。他每天坚持用楷书写日记,风雨无阻,终身不间断,这得有多大的毅力!直到年已衰老,位居总督,对于自己仍不可稍失检点。可见曾国藩的一生,没有一天不在严谨的监视自己、教训自己。不仅如此,他治家也是严格的,严在什么地方呢?一是勤,二是俭。

  话说回来,曾国藩为什么能够如此要求自己?因为他心中有两个字:拙诚。大智若愚,便是拙。他从来都是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走,不抄*路,不耍滑头。诚乃人之本,是对他人诚实,更是对自己诚实,所以他严以律己,不肯放一点松宽。在当时那个虚浮伪滑的世界里,能这样埋头苦干踏实的人不多见,做了*却依然节俭的人更是寥寥无几。我想,只有守“拙”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惟有至“诚”才能收获实效。我想起我以前练长笛的时候,一开始因为怕累不肯练长音,后来我发现吹曲子的时候,音是准的,但是曲调却总缺少了点悠扬地意境,经常气息不够用、不够稳,这不就是没打好基础的后果吗?我突然想到了曾国藩,我应该像他一样啊,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向前行呀!后来,我补练了好久的长音,终于有了一点进步,吹起曲子就轻松了许多,听起来也舒服了许多。我想,我会坚持下去,脚踏实地稳步向前。

  曾国藩的时代诚然是过去了,但他勤俭克己的品质,以及克服困难的方法、应付事业的手段,即使在现在,也是人们学*的榜样。

读曾国藩有感4

  “我都三十好几的人了,事业事业没有,家庭家庭焦灼,我这辈子就这样了,算是废了!”

  生活中,我们总是能听到这样带有怨气的话。有些人,三十好几,彷徨一生,但觉一事无成。

  嗟叹低沉,从此一蹶不振,总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任何事情,有因必有果,到了一定年龄还未事业有成,那么我们就应该停下脚步,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哪里做错了。

  在古代,到了三十岁还未事业有成,那么很容易被人笑话的。古代人因为寿命短的原因,所以做任何事都会提前。

  有些人十几岁功成名就,有些人二十多岁可能就做官了。

  曾国藩到了三十岁的时候,才幡然醒悟。也和一开始的情况差不多,三十而立的年纪却蹉跎了十载岁月。

  可是他没有抱怨,也没有认命,而是开始了改变自己的计划。

  “吾日三省吾身”,曾国藩为了做到反省自己,在以后的日子里便开始了记日记。当然,虽然一开始他也记了,然而也有断更的时候。

  这就涉及到坚持的原则,在后来,因为遇到的人以及环境的变化,让他开始一直坚持下来。

  在湖南的环境当然和在京城是不能比的。那些身居高位或者能被宫廷选拔的人才,那都是有些东西的。

  跟优秀的人,自然学优秀的东西,于是在那时候曾国藩便有了很大的改变。

  每天写日记,这是入圣之基,所谓做圣人,那是曾国藩从上到下,从外到内,针对自己的一次改变。

  日记的作用在于“研几”,所谓研几就是细节。从细节出发,然后反省自己。

  那反省自己是不是得找到自己身上的缺点啊?没错,曾国藩找到了,而且还是我们身上所拥有的。

  第一个毛病——浮躁、坐不住

  第二个毛病——为人傲慢、修养不好

  第三个毛病——虚伪

  这三个缺点或者毛病,哪怕现在也通用于很多人的身上。

  曾国藩这个人看起来并不是很聪明,至少和他父亲一样,科举考试连续多次,甚至曾经被主考官当众点名批评,而成为了众人的笑柄。

  他没什么好牌,甚至拿到的都是一手烂牌。然而正是因为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因此才慢慢的把烂牌换成了好牌。

  通读《曾国藩传》,我们会发现,曾国藩仕途的关键人物不仅仅是他自己,更多的是来自皇帝以及青睐他的官员。

  这和后来的李鸿章一样,是在曾国藩的培养下成长出来的人物。当然了,曾国藩能如此培养李鸿章,还是因为李鸿章有些东西。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如果没有实力,或者没有他人的青睐,那哪里能遇到贵人呢。

  如果您到了三十多岁还是事业无成,我建议您可以读一读这本《曾国藩传》,反省自己改变自己,只要我们愿意且坚持,任何时候都不晚!

读曾国藩有感5

  *曾说:“愚于*人,独服曾文正。”曾文正,何许人也?竟能获得*这么高的评价,他就是晚清四大名臣之一的曾国藩。

  曾国藩,字伯涵,谥号文正,出生于湖南湘乡的一个普通耕读家庭,他从小刻苦读书,多次会试未中,依旧发奋努力,27岁考中进士,自此踏上仕途之路。道光二十三年四月任翰林院侍讲,七月任四川正考官。道光二十九年授礼部侍郎,在京十多年间,十年七迁,连跃十级。

  据说在他小时候,有一天晚上,他家的房梁上趴着一个贼,贼想等人都睡了,进到他家去偷东西。贼发现有个小男孩在屋里背书,背的是啥,贼也不知道,只想着这孩子一会儿背会了就该去睡了,烛火摇曳,书声不绝于耳,贼等得昏昏欲睡,可那朗朗书声竟一直持续到清晨,男孩还没背会,贼气急败坏地从屋顶上跳下来,骂道:“你个笨小孩!这有什么难背的?”说着熟练地背出了全篇,原来男孩背的是《岳阳楼记》。

  就是这么一个笨的小孩,后来却成了鼎鼎大名的晚清重臣。曾国藩到底是凭着什么完美“逆袭”呢?读罢《曾国藩》,我反复思考这个问题,觉得答案只有两个字:自律。虽然他是“笨小孩”,但他的自律性比别人强上几百倍,他付出了千百倍的努力,终于功成名就。要想做到自律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诱惑是自律最可怕的敌人。当你正在背一篇课文时,客厅的茶几上摆着美味的零食、电视正播放精彩的节目,你会选择美食与电视的诱惑还是继续努力?当你正在写作业时,瞄一眼闹钟的同时发现自己*时最爱的玩具或课外读物就在触手可及之处,你会放弃努力去选择诱惑吗……生活中的诱惑往往令人情不自禁,自律不仅是自我约束也是刻苦钻研,自律不仅是坚韧不拔也是勤学苦练。我对曾国藩那百折不挠的自律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小时候写作业时也曾经三心二意,看到彩纸拿来叠一叠,摸到画笔拿来画一画……时间就在不经意间流逝了。成功的路上没有捷径,当人们在遇到了诱惑时,又有多少人依旧保留一颗自律的心呢?《曾国藩》一书带给我无限的感慨,希望我们珍惜眼前、活在当下,只有自律的人才能获得真正的成功。

读曾国藩有感6

  最早关注到唐浩明版的《曾国藩》,还是因为读白岩松的访谈,他非常推崇这部作品,认为从中可以理解人性是多么复杂多么矛盾。买回来放在书架上很久,春节假期终于一口气读完了,整整1300页,着实是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原本以为是书写这位建功立业、被后人极其推崇的曾大人辉煌的一生。不想读下来竟是一部悲剧,随处都可以感受到曾国藩内心的痛苦与挣扎。从卑微的草根无名之辈,到清朝*最*位,明明是开了挂的一生,却远没有想象中那样风光无限。也正因此,才更接*真实的人生,有得必有失,总是充满了遗憾和缺陷。读完这部作品,会有一种更加释然的感觉,功名终是一场空,真正的幸福绝不是来源于此。

  1、曾国藩的初心与本性

  曾国藩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儒家代表,一生克己修身。他出生在一个极其普通的家庭,祖上也没有什么人当官、走仕途。按照我们现代人的说法就是草根阶层、没有任何背景。曾国藩自身资质也不算很高,但极其勤奋,道光十八年考取了进士,入翰林院。到了京城,才发现自己的学识修养和身边人相比差距甚大,过去把时间都花在八股文上了、没有真正提升自己的能力。于是痛下决心,读书、修身、养性。应该说曾国藩是一个对自己非常狠的人,极其自律。“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经过不懈努力,他整个人的气质和修为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曾国藩的初心是建功立业,他的本性是一个真性情的君子。在北京看到官场的腐败,他不但拒绝同流合污、还经常上奏折批评举报,导致自己处处受排挤,不得不回到湖南老家。到了湖南、江西创办湘军,他看不惯当地官员的腐败和不作为,索性直接越过他们自己单干,引发很多矛盾纠纷,处处碰壁。最严重的一次,咸丰皇帝刚刚继位,他当着满朝文武百官的面,指出咸丰诸多缺点,气的咸丰差一点把他处死。尽管侥幸躲过去了,但咸丰在位期间也确实因此没少给曾国藩下绊子、穿小鞋。

  曾国藩的本性其实是非常不适合当官的,性格刚烈不圆滑,让他前半生的仕途充满了坎坷和委屈,怀才不遇的巨大痛苦终究促成了他的重大转变。

  2、曾国藩的重大转变

  曾国藩的转变发生在湘军江西战败受挫后。曾国藩郁郁不得志,向咸丰提出要回湖南老家为父亲守丧。原本以为咸丰会挽留他,谁知咸丰痛痛快快同意了。曾国藩回到湖南,看到湘军没有他的率领,反而打了一场接一场的胜仗,他一手创建了湘军,功绩却跟他没半毛钱关系,内心十分痛苦。反思自己十年仕途,辛辛苦苦兢兢业业,付出了这么多,确是这样的下场,到底哪里做错了?

  以儒家立身的曾国藩,最终在道家文化中找到了答案。曾国藩重新翻读《老子》、《庄子》,发现道家才是入世处身之道。“柔弱胜坚强”,他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就是太过“坚强”,要“知其雄守其雌”,迂回曲折好过正面冲突。自此,曾国藩为人处世之道发生了重大转变,再出山时已经好似变了一个人。完全遵循为官之道,投其所好、明哲保身,从真君子变为了半个君子、半个小人。

  这点我还是真心很佩服曾国藩的。性格决定命运,但即便认识到性格上有缺陷,要真正改变自己的本性,还是需要极其大的勇气和毅力的。年轻时也读过老庄,当时的感觉是,这也太怂太弱太消极了吧……到了中年,经历了不少坎坷后,也终于像曾大人一样,明白了老庄的超群智慧。可是明白了,并不等于能够把自己彻底打造成另外一个人。说违心的话、做违心的事,内心太过痛苦。如果本性就是一个趋利避害、见风使舵的人,是不会纠结的,李鸿章就是典型,他在官场上混的比他的老师曾国藩还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原本就是小人作风。左宗棠则是另一个极端,自始至终是一个真君子,所以在他看来曾国藩就是个伪君子。客观来说,曾国藩的本性还是真君子多一些,否则早期也不会干出那么多直谏犯上的事情。

  曾国藩厉害的地方就在于,他真的改变了自己的性格和处事之道,也正是这样的转变才促成他后半生取得重大成就。如果没有极其渴望的目标作为动力,人是很难做出这样重大改变的,与本性不符的冲突和矛盾是极其痛苦的,只有高于一切的目标才能克服、化解这份痛苦。这个目标对于曾国藩来说,就是“功名”。他对功名的极*追求,是促成他改变的最重要的动力来源。当然,他为此也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

  儒家以仁义为本,曾国藩为了打败太*天国,**如麻,获得了“曾剃头”的骂名。收降太*天国的几员大将,曾国藩都许诺了他们升官发财,真降了之后却几乎斩尽杀绝。不顾其他功臣的利益,将攻打太*天国的决战机会千方百计留给了自己的九弟曾国荃,更为曾国荃掩盖了诸多过失。为了证明自己的忠诚,太*天国战争后主动裁军,自剪羽翼。为了保住皇帝颁给曾家的“一门忠心”荣誉,即使后来发现六弟曾国保还活着,而且个性上也同样极其追求建功立业,还是非让曾国保出家、不能够被任何人发现,了此一生。明明知道女儿被婆家严重家暴,为了名声,还是不让女儿回家,最终活活被打死……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曾国藩对“功名”的执念实在是太深了……

  当然,也正是因为有如此坚定的功名追求,才让曾国藩可以做到常人做不到的事情,最终成为一代名臣,站到了权利最顶峰。可就在他刚刚实现了人生最大的理想抱负,以为可以功成身退时,发生了著名的天津教案,让曾国藩摔了大跟头,一世美名一夜之间消失殆尽。曾国藩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如此戏剧般跌到了谷底,心情郁郁寡欢,很快就去世了。

  3、曾国藩的反思

  天津教案后,曾国藩再一次陷入极大的痛苦中,临死前他对自己的一生进行了反思。他最辉煌的成就是消灭太*天国,他以为灭了太*天国,就可以励精图治,让百姓过上丰盈的生活。不想晚晴的*如此昏庸,只想着皇家自身的荣华富贵,根本没有人考虑过苍生。官员腐败成风,别说励精图治,小小的改革都是困难重重。自己终其一生,虽然得到过功名,但终究也只是为了一个走向末路的皇族多争取了少许时间罢了。为此做了那么多违心的事情,真的值得吗?

  曾国藩问弟弟曾国荃,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是曾家兄弟拿到了消灭太*天国的头等功?曾国藩最终给出的答案居然是运气,是命运使然。曾国藩坦言,有能力的人才很多,左宗棠、李鸿章……最终拿到头功,很大程度是运气好,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意外,结果就完全不同,很多时候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所以处于顺境的时候要多想想也许是自己运气好,不要太骄傲;处于逆境的时候也要坦然接受,没什么大不了,我们终究没有任何人能够完全掌控自己的人生。

  曾国藩对儿子的遗言是希望他们不要当武将,也不必非要当官,但要坚持读书做君子。他送给儿子四个字“不忮不求”,即不嫉妒、不追求。曾国藩写到:“将欲造福,失去忮心;将欲立品、失去求心。忮不去,满怀皆是荆棘;求不去,满腔日即卑污。余于此二者常加克服,恨未能草除净尽。尔等欲心地干净,宜于此二者痛下功夫,并愿子孙世世戒之”。

  曾国藩终其一生并没有做到不忮不求,他对功名的执念是痛苦和悲剧的来源。给我们带来最大伤害的恰恰就是执念。无常是常,即使得到了也会失去,患得患失正是因为执念太深。只有不求,才能无所伤无所惧。恐怕曾国藩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到是真的做到了,曾家代代出人才,家繁叶茂。而曾国藩的美名在他死后也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众多后人的偶像和榜样。泉下有知,曾大人也该甚为欣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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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曾国藩家书》有感 (菁华6篇)

读《曾国藩家书》有感1

  曾国藩是**代史上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被称为晚清“第一名臣”,后来者推崇其为“千古完人”、“官场楷模”。他整肃政风、倡学西洋,开启"同治中兴",使大厦将倾的清王朝又苟延残喘了60年,其功业无人可以效仿,而他的著作和思想同样影响深远、泽被后人。修身、齐家、治国、*天下。曾国藩是*代*赫赫有名的大人物,是从清朝官吏到现代很多人都崇拜的主要偶像之一。青年时代的*就曾说过:“愚于*人,独服曾文正。”可见曾国藩影响之大。

  作为**代史上地位显赫而又最有争议的一位人物,其所著的《曾国藩家书》是研究曾国藩其人及这一时期历史的.重要资料。曾氏家书行文从容镇定,形式自由,随想而至,挥笔自如,在*淡家常事中蕴含真知良言,极具说服力和感召力,从中可以感知其修身、教子、持家、交友、用人、处世、理财、治学、治军、为政等各个方面,真实而又细密,*常而又深入,可谓字字良言,句句妙语。尽管曾氏著作留传下来的太少,但仅一部家书足以体现他的学识造诣和道德修养,从而赢得“道德文章冠冕一代”的称誉,并使其成为*封建社会最后一尊精神偶像。

  *自古就有立功(完成大事业)、立德(成为世人的精神楷模)、立言(为后人留下学说)的“三不朽”之说。曾国藩虽出身低微,却从小发愤图强,立志“澄清天下”。立志之后持之以恒,对人对己坦坦荡荡,每日自修、自省、自律,实现了立功、立言、立德的封建士大夫的最高追求。被称为“晚清第一名臣”、“理学名儒”,是**代史上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修身、齐家、治国、*天下,这是*人传统的道德理想。孔子曾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名经历了几千年岁月打磨依然闪烁着金子般光芒的警世名言,不知激励了多少有志之士。人贵有志。但“志”对于人来,不能仅仅作为一个符号和标记,一旦树立了远大理想,就要对它负责。一部《曾国藩家书》让我仰望到曾国藩追求“修身、齐家、治国、*天下”的心灵世界,感悟到一个家庭崛起自有其自身的密码,更触摸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深层积淀。

  曾国藩认为读书要“求业之精,别无他法,日专而己矣。”讲究“志、识、恒”;鼓励其弟“不能不趁30以前立志猛进也。”、“富贵功名皆人世浮荣,惟胸次浩大是真正受用。”讲求立志需严,求强当在自修处着力,内心修养、素质的提高,经过日积月累,形成高山景行的道德品格,做到真强;教育家人“做人之道,圣贤千言万语,大抵不外‘敬、恕‘二字。”以“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为处世为人之本,悉心体会“勤、俭、刚、明、忠、恕、谦、浑”。勤劳、谦逊、戒骄、宽容、节俭、坚忍、自强,在其家书中屡屡可见,言之切切。

  人们常说,子孙有用,留钱没有用;子孙无用,留钱也没有用。令人感慨的是,曾国藩身为朝廷重臣,手中实权在握,竟然入不敷出,“亦将欠债”,“决不肯以做官发财,决不肯留银钱与后人。”再三叮嘱家人要力行节俭以不致亏空,这在一般人看来实在是不可思议的事。然而,这却是实实在在的一个“廉”字,作为封建士大夫的曾国藩是做到了,与今天那些利用职权大捞钱财、中饱私囊的的“蛀虫“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尽管书中不可避免地留下了那个时代和阶级的烙印,但我们评价历史人物又怎能以点代面、求全责备。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今天,经济跳跃式地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人们的雄心壮志,也引发了浮躁之气。各个领域追求短期效应、表面效应之风盛行,许多人不是在基础工作上下功夫,而是沉浸于“一飞冲天,一鸣惊人”,竭泽而渔、杀鸡取卵,比比皆是。这部家书值得每位有志之士一读,在追求理想的道路上重新认识自己、重新塑造自己,特别是当今人民的公仆们更应好好读读曾国藩的“八本堂”,谨记“居官以不要钱为本、行军以不扰民为本”,每日审视自己的心灵,是否做到了“不问收获,只问耕耘。”

  曾国藩的家庭教育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写给儿子纪泽、纪鸿以及诸弟的家书中。曾国藩的家书,共有330多封,是历史上家书保存下来最多的一个。全书分为治家类、修身类、劝学类、理财类、济急类、交友类、用人类、行军类、旅行类、杂务类,共10大类。

  曾氏家族,向来治家极严,也很有章法。曾国藩受家风熏陶,对子弟也要求极严,并谆谆加以教诲。他的家庭教育指导思想中,有许多可取之处。诸如在教子弟读书、做学问、勤劳、俭朴、自立、有恒、修身、作官等方面,都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读《曾国藩家书》有感2

  曾国藩是**代史上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被称为晚清第一名臣、千古完人、官场楷模。我读《曾国藩家书》的目的,是想从他*日的书信中了解到最真实的一面,褪去后人加在头上的无数名号,了解真实的曾国藩究竟是什么样的,又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学*和借鉴。

  《曾国藩家书》从*一千五百封家书中选取了两百封,包含了修身养德、持家交友、治学为政等许多方面,*淡的语句中蕴含着深刻的道理,给了我很多启示。

  一是读书贵在有恒。他在勉励弟弟的家书中说,“盖世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则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知足,如河伯之观海,如井蛙之窥天皆无识者也;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此三者缺一不可”人们常说“活到老学到老”,而我们现在学*的目的性、功利性越来越重,很多时候学*是为了通过某个考试、评上某个职称,等考试通过、职称评上了之后就会放下书本,各个书店卖的最好的书基本上是应试教育、职称考试方面的。曾国藩认为读书贵在有恒,学*应当出于自发性,出于对知识的渴求,而不是把学*当做一种获取利益的手段。诚然,现代人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没有大把的时间用来学*,闲暇的时候更多是选择看看电视上上网。我觉得不管其他人如何,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应该把学*作为自己的终身追求,融入到生活*惯中,做到勤学多思、善学好问,努力通过学*锤炼自身修养、强化能力素质。

  二是做事贵在坚持。曾国藩在家书中写到,“坚其志,苦其心,劳其力,事无大小,必有所成”“用功譬若掘井,与其多掘数井而皆不及泉,何若老守一井,力求及泉而用之不竭乎”我们的事业、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不轻言放弃,选择咬牙坚持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品质。如果不坚持,到哪里都是放弃。如果这一刻不坚持,不管再到哪里,身后总有一步可退,可退一步不会海阔天空,只会为自己下一次的逃避埋下伏笔。当然,就算选择坚持,也不可能每件事都能成功,但是坚持的过程中,收获到的东西比成功更为可贵,因为我们收获的是一种坚持的勇气、必胜的信心,当一个人具备这些品格的时候,做其他事就能更轻易地获得成功。就拿马云来说,阿里巴巴的创业之路并非一帆风顺,网上购物当时在*可以说一片空白,他们团队面临的困难是我们一般人难以想象的,但是马云选择了坚持,他始终坚信阿里巴巴在*的前景是非常光明的,结果也如他所愿,他创造了阿里巴巴、淘宝这样巨大的商业帝国。

  三是做人贵在谦谨。曾国藩在写给子侄的书信中说,“天地间唯谦谨是载富之道”“富家子弟多骄,贵家子弟多傲”温廉谦恭让,说起来容易,践行起来却很不简单,古时的君子尚不能全为,但曾国藩做到了极致,读《曾国藩家书》的时候,一个居高位而不自傲、成大事而不自矜的谦谦君子跃然纸上。做一个谦虚谨慎的人是我们需要奉行或遵循的准则,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风格与品德。作为新时代的年轻人,谦虚谨慎是必备的素质,在对待同事时要温和有礼、尊重他人,能虚心求教,取长补短。对待自己时要有自知之明,在成绩面前不居功自傲;在缺点和错误面前不文过饰非,能主动采取措施进行改正。我们应该把谦虚谨慎作为一种高尚的人格修养来自觉追求,作为一种良好的工作作风来自觉发扬,作为一种重要的为人之道来自觉践行。

  #曾国藩读书#读完《曾国藩家书》,不仅学*到不少知识,更懂得了如何做人。

读《曾国藩家书》有感3

  初读《曾国藩家书》,是在20xx年,我正读大二,虽然专业是历史,但本科所学毕竟有限,对历史人物的研究也实在肤浅。有一次到旧书店淘书,不经意发现书架上放着一本岳麓出版社的《曾国藩家书》。这本书,是曾国藩去世后,李鸿章、李鸿藻兄弟二人编辑而成,收录曾国藩家书435封,比较全面。书的品相九成新,书页有点泛黄,但仍能嗅到出厂时的淡淡墨香。那时捧读《家书》,只觉得曾国藩是个异常心细又贫困交加的人,从北京运往湖南的几两白菜种子,都要在信里反复询问收到了没有?关于兄弟子侄的教诲,也常常苦口婆心,甚至有点喋喋不休。在京城已是朝廷二品官,居然有不少书信是向家人借钱,真有点"啃老族"的感觉。那时候,身在象牙塔,年少无知、阅历较少,虽然通读《家书》,但不求甚解、感触不深。

  再读《曾国藩家书》,已是毕业之后的第五年。有了家,有了孩子,有了压力责任,有了对工作生活浅显的思考和感悟。静夜之时,便常常将《曾国藩家书》置于床头,圈圈点点、细细品味。读书的过程,让我渐渐了解到,曾国藩是**代史上一位重要的历史人物,他的一生毁誉参半:他是晚清"中兴第一名臣",整肃政风、倡学西洋、开启同治中兴,使大厦将倾的清王朝多延续了60多年,但他处理"天津教案"受到荣禄欺骗,**割地,开了"就地正法"的先河,致使晚节不保,成为时人眼中的"卖*";他地位显赫、修养精湛,但他也镇压农民起义、手段老辣,被民众冠以"曾剃头"的恶名……

  当然,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我们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特别是对曾国藩这样的历史人物,史家自有公论。但无论关于他的争议多大,我们都无法否认他的《家书》*淡中蕴含着真知良言,那些关于修身齐家、为学处世、用人交友、理财带兵的感悟,是他一生治政、治家、治学、治军的思想精华。

  因此,品读《曾国藩家书》,就像与一位历尽沧桑、充满智慧的老者晤谈,字里行间书写着他对世事变迁的独到见解、对人生浮沉的深邃思考、对学养修为的孜孜不倦。这些,都值得我们深思和借鉴。

  比如,关于治学,他力求有志向、有见识、有恒心。他说,"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让我想到自己读书时常半途而废,貌似博览群书,实际未通一本、未精一门;更让我联想到,读书治学如此,为人做事又何尝不是如此?作为年轻人,我们往往在做事上"常立志"而做不到"立长志",往往在业务上"囫囵吞枣"而做不到 "如琢如磨",这些浮皮潦草的不良*惯,想来怎能不让人觉得惭愧?

  关于做人,他力求谦虚谨慎、谨言慎行。他说,"人败离不得个逸字,讨人嫌离不得个骄字",让我常常反思作为年轻人,我们就像打磨未精的玉石,初有形状但燥性未除,往往在生活上贪图"安逸自在"而不愿经受"艰难困苦",往往在处事上喜欢"大自我小天下"而做不好谦虚谨慎、虚怀若谷,这些浮躁不堪的不良*惯,想来怎能不让人汗颜?

  关于为官,他力求清清白白、廉洁自守。他说,"予……以做官发财为可耻,以宦囊积金遗子孙为可羞可恨,故私心立誓,总不靠做官发财以遗后人。"让我常常想到,从政做官不仅是组织赋予的一种权力,更是肩头扛着的一份责任,要堂堂正正、清清白白,既不能把官位大小作为荣辱的标志,更不能心存做官发财、谋取私利的念想。

  关于胸怀,他力求心态*和、不悲不喜。他说,"胸襟广大,宜从*、淡二字用功,凡人我之际须看得*,功名之际须看得淡,庶几胸怀日阔",让我常常想到,我们阅历尚浅,看待"功劳""苦劳",有没有做到心态*和、随遇而安?如果没有,我们的境界和胸怀就还需要千锤百炼!

  关于忠诚,他力求表里如一、至诚至真。他说,"唯天下之至诚能胜天下之至伪,唯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让我常常想到坦诚、真诚、忠诚不仅是一个人应有的重要品行,更是为人做事、赢得认可的重要前提。只有坦诚待人,真诚做事,忠诚事业,我们才能在历史长河里做出踏石留印的事功、开拓波澜壮阔的明天,赢得大众的点赞!

  关于精神,他力求坚持不懈、昂扬上进。他说,"精神越用越多,阳气越提越盛。每天做的事情越多,晚上睡眠就越轻松",要"养活一团春意思,撑起两根穷骨头。"让我常常想到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要活出精彩,必须时刻保持饱满向上的"精气神",不虚度、不耗费每一寸干事的光阴。这样,当我们回首人生的时候,才不会觉得经历单薄、记忆苍白,才会欣慰的感到一路走来、收获满满!

  关于家风,他力求克勤克俭、杜绝浪费。他说,"家勤则兴,人勤则俭,永不贫贱".让我常常想到家庭生活是每个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作为年轻人,贫困时要学会"安贫乐道",富足时要常思"一粥一饭来之不易",必须时刻保持刻苦勤勉、艰苦朴素的良好*惯。

  关于交往,他力求择善而交、净化朋友圈。他说,"道不同不交,谀人者不交,恩怨颠倒者不交,不孝不悌者不交,落井下石者不交,德薄者不交……".让我常常想到,社会即是江湖,往来形形色色,与人交往还需慎之又慎,时时刻刻都要守住底线。

  关于言谈,他力求老成执重、不信口开河。他说,"道听途说,聪明的人嘲笑你,无知的人为之惊骇。惊骇之人最终会弄明白你在骗他;嘲笑你的人看不起你,你再发誓他们也会怀疑".让我常常想到,当今时代通讯便捷,手机在握,人人都是电台,面对网络流言、官场传说,必须嘴上挂起一把锁,学会辨别真假良莠。

  《曾国藩家书》洋洋洒洒数十万言,品读《家书》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虽然两次读它,感触大不相同,但我理解的依旧比较肤浅。但我相信,随着年龄增长、阅历渐丰,等我再次品读它的时候,一定还会有更多更新的感受。这些感受会更深刻、更透彻,可以帮助和指导我们的人生。

读《曾国藩家书》有感4

  希望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可以和曾国藩一样,把读后感一一写出来。唯有坚持,方能追逐。

  最*可能是爱上了郦波老师,在听完他的王阳明和张居正后,又开始听《曾国藩家书》。其实,按顺序我应该接着听戚继光、于谦等明朝风云人物,但总感觉没有王阳明和张居正听得有味道。于是,开始搜寻郦波老师其他音频,发现了他解读《曾国藩家书》,突然之间,那种似曾相识的味道又回来了,一发不可收拾。同时,和以前一样,把这本书也买了回来,边听边看,总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曾国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初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宗圣曾子七十世孙。**代政治家、战略家、理学家、文学家,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

  今天想谈的就是曾国藩长期以来的一个理念便是:家和万事兴。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的支持向来都是人们成就事业的不可缺少的力量,家庭的和睦也从来都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之一。尤其是在*,人们所做的一切都在很大程度上与家庭有关。这条准则过去不变,现在不变,将来也不会变。

  之所以会谈到“家和万事兴”,是因为在《曾国藩家书》中提到,曾国藩在给家中写信时,常说:“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他无论在京做官,还是戎马倥偬,总是在百忙中写信教导诸弟做人,督促他们的学业,尤其注重孝友耕读,绵延世泽。他说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于‘孝悌’二字上,尽一分便是一分学,尽十分便是十分学……务使祖父母叔父母无一时不安乐,无一时不顺适,下而兄弟妻子,皆蔼然有恩,秩然有序,此真大学问也。”

  孝,指回报父母的恩情;悌,指兄弟姐妹及朋友之间和睦友爱。孝悌之学是做人的根本,更是为人处世的基础。以仁心待人,以大局为重,才是贤者安身立命、成就大业的基石。

  曾国藩有一次获得去外地当乡试主考官的机会,利用这次时机,曾国藩一下子就赚了很多钱,这比他当官以来的俸禄总和还要多,但曾国藩立刻就把这一千两白银寄回给了家中,还写道:六百两给家中还债补贴之用,其余四百两给亲朋好友改善生活。从这就足以看到曾国藩即便富裕,也仍未忘记亲戚。虽然其兄弟写信给他说这是自家钱,为何要补贴给其他人?更何况家中负债都有一千两。按照以往的脾气,曾国藩可能早就暴怒了,但这个时候,曾国藩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写了一篇长长的书信,告诉他的弟弟们:其不知家中负债这么多,那不如八百两贴补家用,二百两给亲戚改善生活,如果不行,一切由父亲决定。这还不够,曾国藩在写完这些信后,还不忘叮嘱自己的弟弟要好好写文章,练好书法,多给他回信,多增进兄弟之谊。

  “大凡做官的人,往往厚于妻子而薄于兄弟”,而曾国藩“自问此心,觉无愧于兄弟”。他这么说,也如此做,尽管曾遭温弟、澄弟、沅弟的误解,然一颗为兄者的热切殷重之心,无时不溢于纸间。弟有成则贺,弟有隙则谋;容弟误解己之为,但不容己纵容弟之错。曾国藩在诸兄弟之间始终是一位如严父一般的“好大哥”。

  而如何才能做到“和”,曾国藩这样讲:“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苷庆,反之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吾早岁久宦京师,于存养之道多疏,后来辗转兵间,多获诸弟之助,而吾毫无裨益于诸弟。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读后感·我身残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凡事皆从省啬,独待诸叔之家,则处处从厚。待堂兄弟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期于彼此有成,为第一要义。其次则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诸昆季默为祷祝,自当神人共钦。”

  从以上可看出曾国藩对齐家的重视程度,其重要性在于齐家是修齐治*中不可缺少之一环,是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战略大后方。他这样对家人讲:“凡天下官宦之家,多只一代享用便尽,其子孙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能庆延一二代者鲜矣。”而曾家却成为特例。曾国藩封侯拜相,两个儿子中,曾纪泽成为清末颇有影响的外交家,曾纪鸿有极高的算学天赋,是清末著名数学家,其第三四代也人才辈出,成为一常盛的百年家族。

  放眼当下,“家”可能成了一种代名词,很多人认为只要家庭没有矛盾就好,忽略了家真正的意义。能看到这里的人,我知道少之又少,但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却默默地流下了眼泪。一个家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真的很重要,很多所谓的育子专家都说过: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而我的老师,一直以来都只有一个。缺少父爱的人,是永远不可能健康地成长,内心的缺失往往成为了日后精神或心理上地障碍。现在的我,可能真不如曾国藩那样,有着对“齐家”高尚的感情,孤独、寂寞、感性,都成为了我的一种代名词。但我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地去改变,去善待每一天,去好好以“孝”待母亲,以“诚”待家人。我希望如今这个家,能够成为我在未来拼搏上最温馨的港湾。所以,我很感谢《曾国藩家书》,让我能够真正读懂家的含义,也让我能够认认真真静下心来,做好眼前的工作,努力成为“家”的支柱。

读《曾国藩家书》有感5

  纵观中华5000年的浩瀚文化,一个个英雄式的人物不计其数,他们有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有的冲锋陷阵,吓破敌胆,有的官拜一品,开创盛世等等。而我读完《曾国藩家书》后,越来越欣赏这位清朝后期的第一名臣。

  在读书方面,作为程朱理学的唯一传人,他的文章写得洋洋洒洒,读起来朗朗上口。在他晚年回忆学*的时候,曾说自己是一个读书天赋不高的人,但是他特别强调一个“静”字,每次看书不允许任何人去打扰,说到读书唯有静才能真正的领悟书中的真谛,读透书中的文意。而在现在喧嚣的环境和社会氛围中,我们更应该静下心来,正如诸葛亮所说“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不被外面的繁华所感染,也不要被生活中的诱惑所吸引。

  “人若有恒,事无不成”是他一身的写照,我们看一个人时总是看到他的汗水,却没有看见他含着泪水依然在奔跑。曾国藩的坚持是很少人能做到的,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无一日不读书”,只有他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不断努力,才造就了他辉煌传奇的一生。而现实的世界,坚持已经成了少数成功者的专利,能坚持的人已然不多,当自己回首失败的时候,不妨多从自己身上找突破口,是不是真的付出了这么多呢?是不是半途而废导致的失败呢?

  在他给九弟曾国荃的一封书信里,他写到“无愧于兄弟”,其实推而广之,就是他对待家人的态度,无论是兄弟还是子女都是*等而待,在子女面前,他绝对是一个称职的父亲,教育出一位外交家,一位数学家,一位文学家。特别是二子曾纪鸿,为了鼓励他,他花掉大量的时间和儿子一起学*数学。而现在有很多人以工作忙无暇照顾家庭,或许真的是那样,但是时间是绝对可以调节的,只要我们用心花时间去做,去思考、去感悟。何愁不成功呢?

读《曾国藩家书》有感6

  希望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可以和曾国藩一样,把读后感一一写出来。唯有坚持,方能追逐。

  最*可能是爱上了郦波老师,在听完他的王阳明和张居正后,又开始听《曾国藩家书》。其实,按顺序我应该接着听戚继光、于谦等明朝风云人物,但总感觉没有王阳明和张居正听得有味道。于是,开始搜寻郦波老师其他音频,发现了他解读《曾国藩家书》,突然之间,那种似曾相识的味道又回来了,一发不可收拾。同时,和以前一样,把这本书也买了回来,边听边看,总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曾国藩(1811年11月26日-1872年3月12日),初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宗圣曾子七十世孙。**代政治家、战略家、理学家、文学家,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

  今天想谈的就是曾国藩长期以来的一个理念便是:家和万事兴。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的支持向来都是人们成就事业的不可缺少的力量,家庭的和睦也从来都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之一。尤其是在*,人们所做的一切都在很大程度上与家庭有关。这条准则过去不变,现在不变,将来也不会变。

  之所以会谈到“家和万事兴”,是因为在《曾国藩家书》中提到,曾国藩在给家中写信时,常说:“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他无论在京做官,还是戎马倥偬,总是在百忙中写信教导诸弟做人,督促他们的学业,尤其注重孝友耕读,绵延世泽。他说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于‘孝悌’二字上,尽一分便是一分学,尽十分便是十分学……务使祖父母叔父母无一时不安乐,无一时不顺适,下而兄弟妻子,皆蔼然有恩,秩然有序,此真大学问也。”

  孝,指回报父母的恩情;悌,指兄弟姐妹及朋友之间和睦友爱。孝悌之学是做人的根本,更是为人处世的基础。以仁心待人,以大局为重,才是贤者安身立命、成就大业的基石。

  曾国藩有一次获得去外地当乡试主考官的机会,利用这次时机,曾国藩一下子就赚了很多钱,这比他当官以来的俸禄总和还要多,但曾国藩立刻就把这一千两白银寄回给了家中,还写道:六百两给家中还债补贴之用,其余四百两给亲朋好友改善生活。从这就足以看到曾国藩即便富裕,也仍未忘记亲戚。虽然其兄弟写信给他说这是自家钱,为何要补贴给其他人?更何况家中负债都有一千两。按照以往的脾气,曾国藩可能早就暴怒了,但这个时候,曾国藩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写了一篇长长的书信,告诉他的弟弟们:其不知家中负债这么多,那不如八百两贴补家用,二百两给亲戚改善生活,如果不行,一切由父亲决定。这还不够,曾国藩在写完这些信后,还不忘叮嘱自己的弟弟要好好写文章,练好书法,多给他回信,多增进兄弟之谊。

  “大凡做官的人,往往厚于妻子而薄于兄弟”,而曾国藩“自问此心,觉无愧于兄弟”。他这么说,也如此做,尽管曾遭温弟、澄弟、沅弟的误解,然一颗为兄者的热切殷重之心,无时不溢于纸间。弟有成则贺,弟有隙则谋;容弟误解己之为,但不容己纵容弟之错。曾国藩在诸兄弟之间始终是一位如严父一般的“好大哥”。

  而如何才能做到“和”,曾国藩这样讲:“孝友为家庭之祥瑞,凡所称因果报应,他事或不尽验,独孝友则立获苷庆,反之则立获殃祸,无不验者。吾早岁久宦京师,于存养之道多疏,后来辗转兵间,多获诸弟之助,而吾毫无裨益于诸弟。余兄弟姊妹各家,均有田宅之安,大抵皆九弟扶助之力。读后感·我身残之后,尔等事两叔如父,事叔母如母,视堂兄弟如手足。凡事皆从省啬,独待诸叔之家,则处处从厚。待堂兄弟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期于彼此有成,为第一要义。其次则亲之欲其贵,爱之欲其富。常常以吉祥善事代诸昆季默为祷祝,自当神人共钦。”

  从以上可看出曾国藩对齐家的重视程度,其重要性在于齐家是修齐治*中不可缺少之一环,是进可以攻、退可以守的战略大后方。他这样对家人讲:“凡天下官宦之家,多只一代享用便尽,其子孙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能庆延一二代者鲜矣。”而曾家却成为特例。曾国藩封侯拜相,两个儿子中,曾纪泽成为清末颇有影响的外交家,曾纪鸿有极高的算学天赋,是清末著名数学家,其第三四代也人才辈出,成为一常盛的百年家族。

  放眼当下,“家”可能成了一种代名词,很多人认为只要家庭没有矛盾就好,忽略了家真正的意义。能看到这里的人,我知道少之又少,但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却默默地流下了眼泪。一个家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真的很重要,很多所谓的育子专家都说过: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而我的老师,一直以来都只有一个。缺少父爱的人,是永远不可能健康地成长,内心的缺失往往成为了日后精神或心理上地障碍。现在的我,可能真不如曾国藩那样,有着对“齐家”高尚的感情,孤独、寂寞、感性,都成为了我的一种代名词。但我还是希望能够尽可能地去改变,去善待每一天,去好好以“孝”待母亲,以“诚”待家人。我希望如今这个家,能够成为我在未来拼搏上最温馨的港湾。所以,我很感谢《曾国藩家书》,让我能够真正读懂家的含义,也让我能够认认真真静下心来,做好眼前的工作,努力成为“家”的支柱。


读曾国藩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品格》有感 (菁华6篇)

读《品格》有感1

  最*拜读了彭凯*老师写的《孩子的品格》,它的副标题是“写给父母的积极心理学”。

  这本书普及了一个常识:好的心理学是有科学依据的,而不是简单的心灵鸡汤、经验总结。它直击的主题:怎么样能够培养一个更加阳光健康的孩子。这本书开篇就写了一个非常沉痛的案例。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心理学的作用不在于完全治好一个问题,我们就是给人一种希望、一个光明、一个援助,让那些在黑暗中徘徊、挣扎的人知道有人可以去帮助他们,这一点很重要。

  人是有一种内在的积极力量的,我要去鼓励他,去挖掘他身上的积极力量,并且帮助他设计出一些行为的规范。书中告诉我们:情绪其实也是一种智力。这个能力是可以锻炼、修炼的。当然还可以沟通、交流、谈心、说话、运动、冥想,这些都能对情绪有帮助。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大多数父母所看到的孩子的不良行为,其实都是自己不良行为的反射。所以要想让孩子的情绪力提高,你得先管好自己的情绪。

  把抗逆力当作一个免疫能力。而抗逆力的锻炼应该是孩子自己选择的,而不是父母设计的。这一点其实挺重要的,因为如果孩子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力,而是被父母安排抗逆力的锻炼时,他会产生反抗、焦虑、不理解、愤怒等情绪。所以,通过沟通、交流,让孩子自己选择接受什么样的挑战,这一点是特别重要的。我们发现,父母完全可以跟孩子共同设计一个抗逆力的挑战,比如钢琴弹多长时间,弹什么样的曲子,难度有多少,进步的标准是什么,孩子的自主选择其实是特别重要的。

  有道无术,术可至深;有术无道,永远止于术。心理学给你一些道理,而这些道理你懂了之后,方法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但是如果你学这个方法,学那个方法,却不懂得后面的科学道理,你就永远被方法所累,而且还不一定产生好的效果。

  如果我们了解一些脑科学,了解一些最新的研究,知道孩子的大脑是怎么发育的,搞清楚你自己的大脑会有什么样的问题,你会发现其实教育很简单。正本清源,就是你给孩子足够的支撑、足够的爱,让他有自由选择的机会

读《品格》有感2

  以传统文化为立国之基的*在世界上存在了长达五千年,人类最早的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它没有中断,传统文化主体仍保留至今,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结晶,主要由儒、释、道三教构成,儒家讲求天时地利人和,提倡自己创造;佛家讲人的一切烦恼、痛苦都是人自身造成的,要除去贪嗔痴;道家认为,要遵循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不以个人的意愿去改造,强调自然无为。三者都提倡人要反省自求、提升自我。

  本书分为八章,从*文化的百年沉浮起笔,到*传统文化的品格——人文精神,再到*传统文化的根源性典籍等,最后落笔于中医与*文化,八篇独立成章,又横向联系,割舍不断又相互交融。

  第一章*文化的百年沉浮,描述*战争后,人们在思考怎样救亡图存?怎样使*强大?方法是什么?李鸿章、张之洞等人先是推行洋务运动,学*西方“器物文明”船坚炮利,甲午战争后,发现西方成就绝不是船坚炮利器物文明,还有制度改革;随后,康有为、梁启超等推行戊戌变法,失败后,人们意识到思想上的制约;最后,推行新文化运动,创办西式学校,引进西方思想,这场全盘西化之风,是悲是乐?

  且看西方传教士将*《周易》《论语》《史记》等典籍带回国,在西方引起非常大反响,他们在自己传统文化里汲取营养,还从外来文化中汲取营养,取长补短,而我们呢?却是全盘西化,否定老祖宗留下的文化,一切向外看,外面的一切都是好的,外面的月亮比我们的圆,是喜是忧?书中讲到文官制度就是很好的例子,我们说要向英国学,英国却说这是从*学来的,很多的管理制度,我们也想向人家学,结果发现他们都是从*学来的,“一个个出口转内销”,这难道不是极大的讽刺?极大的悲哀吗?

  我们向西方学*,追求利益最大化,难道就是拿国民的身体健康做代价,瘦肉精、*、三氯氰胺等等,全都是考验我们身体的标本,人们说,日本人喝奶强壮一个民族,*人喝奶结石一个民族,可笑吗?可悲吗?如今“笑贫不笑娼”,一切向钱看控制着人们的思想,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

  当孔子像屹立于长安街,当寻根文化慢慢开始,当国学教育慢慢普及,当道德教育渗入生活,人们就会用强大舆论与自觉要求自我,提升自我,那时享乐主义、金钱至上、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潮,会慢慢淡出市场。所以说,了解传统文化脉络,重塑中华文明是我们每个国民的责任与义务……

读《品格》有感3

  这个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励志的书——《品格的力量》。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地被吸引住了,品格怎么会有力量呢?原来,指的是八位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这八位英雄都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他们让我知道了*凡人可以过不*凡的人生,*凡人也可以成为富强祖国的英雄!

  在这八位英雄中,我最敬佩的就要属张富清爷爷了。他1948年3月入伍,先后参加了壶梯山、东马村、临皐、永丰等战役。每一次战斗,他都是突击队员,先后炸毁四个碉堡,是董存瑞式的战斗英雄。张富清爷爷在**大西北战斗中立下了赫赫战功:西北野战军特等功一次、军一等功一次、师一二等功各一次、团一等功一次,被授予军“战斗英雄”称号、师“战斗英雄”称号和“人民功臣”奖章。

  1955年初,张富清爷爷面临复员转业。以他的功绩,本可以在大城市谋得一个不错的职务。但是他打听到,湖北最艰苦的地方是恩施,恩施最偏远的地方是来凤,他二话没说,便把工作地选在了来凤,住在只有三十*方米的小屋内,省吃俭用……

  我最敬佩的,还是他不求名利的高风亮节。从复员转业那天起,张富清爷爷一直深藏功名、淡泊名利。直到2018年底,张富清爷爷才拿出“尘封”六十四年的勋章、报功书、立功证等军功证明。

  “少年强,则国强”现在的我们定要好好学*,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正如李兰娟院长所说,我们青少年儿童不应该一味追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和人生价值观,在这种观念的引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不在该奋斗的年龄选择安逸!

读《品格》有感4

  旅游的感觉,难以比拟,那是把心灵搬到异地的行为。我登泰山的时候,衣服上的汗水几透几干,终于登上泰山极顶。站在泰山极顶,面临天地江河,太阳从灵魂中升起,万丈豪情随风张扬,孔子的`睿语“登泰山而小天下”声犹在耳,杜甫的千古绝唱“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声遏行云,能不感动?

  海德格尔说,诗人通过诗把永恒固定起来。我想,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把最高层次的快乐,在泰山之巅固定起来,然后将激情装入前行者的身体里,而把懦弱、懒惰丢弃在攀登的路上,使登顶者的魅力展现于对追求高度的精神获得层面上。

  旅游的样子,表面看就是走走动动,但内心渴望却是饱满充沛的。对于四肢来说,旅游必定时刻甩开脚步和臂膀。假如旅游者害怕睡不足、身体受累,那是不宜长途旅游的,尤其难于体验有荆棘与有静寂的旅游。

  有一位朋友对我说,他在云南虎跳峡与其说是体验旅游,不如说是体验胆量。18处险滩最险处江面仅20余米,江中有巨石曰“虎跳”。他凭自己双脚、双手,一步一步爬过下虎跳、中峡,再过虎跳28道拐。那绝对不是走山路,那是在爬,一路上手脚并用,不敢坐下来。在惊险处一坐下来,身体会在不自觉中往下滑。28拐还没有到,人已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然而,他后面的话,又使人痴迷:一路上瀑布、溪流、峡谷、农舍,美得让人心都会化掉,那种山中的静谧,仿佛几个世纪都没有人打扰过。一个人在山里静静地听风过林梢的声音,感受到了世界上最好听的音乐。

  这就是旅游的品格,把人生跋涉与享受——来一个“快进”播放。只有苦苦地徒步爬行,才能领略到虎跳峡的气势磅礴、惊涛拍岸。从而,产生一种发自心灵深处的震颤。

  旅游,有些像搏斗,与自己的内心搏斗,然后和自然的脉搏贴合。我有一位表叔,数年前在海南和人结伴登五指山,半路上有一块草地,每一片草叶子上竟然都有一条山蚂蝗。这些昆虫闻到人汗味儿,都竖立起来,密密麻麻的,很像是一个个铁甲士兵保卫着山门。这场面怪吓人的,同去的人不敢再登了,怕前面会遇到毒蛇拦路,只好打道回府。

  表叔不死心,没登上五指山非常遗憾。三年后,表叔又来到海南,从海拔800米的地方开始爬,路非常难走,有的地方是九十度的悬崖,必须手脚并用。离山顶还有四五十米的时候,表叔的大腿抽筋,肌肉绷得硬邦邦的。只得停下来,揉,再走。走了没多远,又抽了,又停下来,揉,继续走。再抽,再停,再揉,再走……终于登上了五指山的第一峰。但第一峰不是最高峰,第二峰才是。同行的人问表叔,还登吗?表叔咬着牙说,登!站在第二峰顶上,表叔极目遥望,蓝天浩瀚,白云悠悠。真是无限风光,令人心旷神怡。

  如果你认为表叔是*白找罪受,那你的旅游就缺少了一种品格。在名山大川那里,只有超越自己的懦弱,才能与它们对话。每一处旅游地,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拒绝、排斥你的到来和进入。但真正的旅游者,可以凭借毅力、适时休整、不断锤炼,使自己变得伟大。

  旅游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向大自然宣告自己的精神品格。只有将旅游当成品格锤炼,无形之中,旅游地的灵气、深韵,才能写入你的筋骨和心灵中。

读《品格》有感5

  品格是什么?品格是让我们心连心的桥梁;品格是什么?品格是让人们获得尊重的因由;品格还是什么?品格是让人间变得更加美好的力量。

  我有一个关于品格的故事:有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支非常漂亮而又少见的钢笔,我想:这是别人的东西,不能自己偷要了。但是总不能就放到这儿不管呀!人们常说“拾金不昧”呢。可是又没人看见,再说了,我也没有这种钢笔……我正在犹豫不决时,突然有一个小女孩跑过来,她急匆匆地问:“你见过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吗?”我不由自主地把手上的笔放进口袋里,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心*气和地说:“对不起,我没看见。”之后,就赶紧转身走了。上课了,老师正好讲的就是关于拾金不昧的故事。我听完课之后,心想:别人可以做到,我为什么做不到呢?我一定要把钢笔归还给失主。于是我写了一篇寻物启事,并把这支钢笔的照片贴在了上面。很快,就有人来认领了,我一看,正是那个曾经询问过我钢笔的女孩,她很腼腆地笑了笑。我害羞地把笔还给了女孩,并且说:“对不起,我骗了你。”她说:“没关系,你是个善良的好女孩。”听了这话我如释重负,高兴地对她说:“谢谢你原谅了我,以后我一定会一直诚实、善良的。”

  这件事情让我领悟到了两种品格,那就是拾金不昧和包容;这件事情也让我明白了品格是什么,那就是用自己的善良去感染周围,感染世界。

读《品格》有感6

  古人云:有所期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在诚信者心中,这句话是人生中闪烁的启明星,是行船中必不可少的风帆;而在背信弃义的人心中,这句话就是衣服上的油渍,是眼中钉,肉中刺。

  诚信,是一种美德。诚,是做人的核心;信是做人的根本。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诚信”呢?在这个社会中,有些人为了自己一时的利益而去欺骗别人。

  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六,我和妈妈一起去新华都购物,因为今天是元宵节的后一天,所以,那里还有猜灯谜活动,要先去购物,然后获得兑奖券,每人只限猜3次,答对赠送一包纸,答错兑奖券将失效。看到了赠品,我们毫不犹豫地冲到那里。我猜中了对我来说小菜一碟的一个灯谜,用一张类似于兑奖券的纸,换了一包纸抽纸。到了第二次兑奖时我又换了一包纸,但是到了第三次去兑奖时,工作人员的表格里却写了一个大大的“3次”,“怎么回事,怎么不能换了呢,我明明只换了两次啊!怎么是三次呢?”当我正苦思冥想是,我突然看到了工作人员在另一个人领完赠品时把本来是“1次”的记录,工作人员却把“1”换成了“2”。我终于知道为什么“2”会变成“3”了,原来是工作人员为了少赠几包纸而在表格的次数里面做了手脚。可是,我向工作人员举告时,他们硬说没有,他们不给纸就算了,还不承认做了手脚,把我们气的火冒三丈,我们怎么坳也是坳不过3个人的呀!只能一脸不服气地走了。

  那几位欺骗消费者的工作人员,为了自己一时的利益而欺骗我们,他们不仅仅欺骗了我们这些消费者,同时,他们也欺骗了他们自己那颗心。在文明社会,诚信不仅是个人品格,更是每个人的一份责任。

  你撒了一个谎,就要用一百个谎来圆这个谎。

  是啊!你答应别人的东西,即使是一分一毫都不能少;你答应别人的时间,就算是一时一刻都不能拖延。

  也许你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某些人,或许你也能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的人,但是你不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所有的人。


读曾国藩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散步》有感 (菁华6篇)

读《散步》有感1

  莫怀戚先生的散文《散步》是人的心灵在亲情、人性、生命这三点构成的轨迹上的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所写的是散步,这样一件小事,作者却让我们感受到了那份浓浓的亲情。所以说幸福的家庭是美好的温馨的,幸福家庭的生活细节也渗透着浓浓的亲情,真切感人的关爱,可见生活中时刻彰显爱。可以说,阅读这篇文章,让人在对生命的感悟上接受了一次洗礼。

  在散步时,作者的母亲和儿子发生了分歧,因为作者的母亲要走大路,大路*顺,对老人来说是比较方便的。而作者儿子却要走小路,因为走小路有意思,在路上也可以玩一玩。但是,作者毕竟是一家之主,所有的人都得听他的,作者考虑到母亲体弱多病,应当顺她的意。所以作者决定委屈儿子,因为作者陪伴他的时日还长。作者便说:“走大路”。然而,出于对孙儿的爱,就决定走小路了。

  从这件开始由意见分歧到因为作者对母亲的孝心和母亲对孙儿的爱而意见一致的事,充分说明了他们一家人是多么和睦。

  是啊!敬老爱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们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重视人伦道德、讲究家庭和睦是我们文化传统中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与亲和力的具体体现,*古代就有“卧冰求鲤”的故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成为做人的准则。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作者对母亲是多么孝顺,而我呢?我母亲40多岁,现在咳嗽咳了很久了,一直吃药没有效果,而且母亲早出晚归,原本光滑细腻的手变得粗糙无比,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家。每一次赶集,对于我想要的东西,不管是什么,母亲都会尽量满足我,只是,这一次母亲没有满足我的要求,因为失望,因为赌气,我一连几天都躲在屋子里,当母亲累倒时我连端上一杯茶都做不到,我实在是太惭愧了!

  敬老爱老的美德是黑夜里的`一盏灯,是寒冬里的一把火,是沙漠中的一泓泉,是久旱时的一场甘霖。因为生活中爱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身边时刻彰显爱,它更需要我们用一生的光阴来感悟。爱不单是父母无条件的付出,它更应该是儿女们无言的回报。让我们的家永远洋溢着亲情,让我们的家永远充满爱!让生活中时刻彰显爱!

读《散步》有感2

  今天我们学到散步这一课了,老师叫我们先读课文。看完后我深受感动。本来散步是一件很*常的事,我们一家几乎每天都散步,但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酸酸的。 作者的母亲老了。不想出来散步,但作者希望母亲出来走走,锻炼锻炼身体,母亲顺从了儿子,一家四口人出来散步。在路上时,小家伙天真的说:“前面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这句话体现了他们家的融洽,三辈人浓浓的情。但是后来发生了分歧。母亲和孙子要走的路不一样,毕竟是小孩,喜欢走小路。母亲要走大路。是爸爸即是儿子的作者还是决定委屈儿子顺从母亲走大路。最后婆婆疼爱孙子。走小路,最终一家人决定走小路。就这样走到一处,作者背母亲,妻子背儿子。他们都特别小心,最后作者还写到他们背上的全世界。

  “全世界”我想他指的是一家人的全世界。我们一家人也是如此。爸爸常说我们家里的每个人都是他的命。我以前不懂事,从没觉得珍惜。现在我明白了。爸爸妈妈辛苦的在外赚钱,回家还得照顾老小。我以后会在家照顾爷爷,爷爷那么疼我,有时我还冲他大吼!想到这里我很惭愧。爷爷虽然瘫痪了。但爸爸给他买好吃的,他总是悄悄留着给我。看了散步这篇文章。我懂事了。一定会听爸爸妈妈的话,力所能及的分担他们的担子。孝敬爷爷。照顾爷爷。

读《散步》有感3

  我在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它主要讲了作者、妻子、儿子和作者的母亲在田野散步。一开始,母亲因为身体不好所以不愿意出来的,母亲现在老了,而且十分信服儿子的话,就和儿子一起出来了。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顺的大路,而作者的儿子却要走有趣的小路,但当作者说要走大路时,母亲却说,还是走小路吧,她走不过去的地方让儿子背着她。于是作者背起了母亲,妻子背起了自己儿子慢慢地、稳稳地走着,好像作者同妻子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虽然这是一篇看似*淡的短文,却让我从中读出了爱,是作者对母亲的爱。“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亲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代替的”“在孩子的嘴上和心中,母亲就是上帝”……

  由此我还想到了在我们的身边还有很多像作者一样孝敬父母的人。我们学过《*四跪慈母》这篇课文。*1905年2月28日出生,当他十三岁那年,因为家境贫穷当看到母亲卖妹妹时,他为了亲人的命运,给母亲下跪,请求母亲把幺妹留下来。第二跪是:1926年,*参加了革命,成了敌人搜捕的主要对象,他们捉不到*,就毒打他的母亲。他让母亲受到连累,遭到毒打,心中十分难受。第三跪是:*看着家里东西被烧光,只有两座草棚,*百感交集便跪在了地上。第四跪是:临别之际,*跪在了地下。为了革命事业,他不能留下来照顾受苦受难的母亲,心中满是愧疚和心痛。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对母亲深厚的感情。

  “所有杰出的非凡人物都有出色的母亲,到了晚年都十分尊敬自己的母亲,把他们当作最好的朋友”。

读《散步》有感4

  今年,我读了一篇名叫《散步》的文章,讲述了一家四口在田野里散步的动人故事。

  “我的母亲”身体不太好,做远一点就觉得累,所以“我”提议一家人到田野里散步。“母亲”也同意了。初春的田野很美,一切都是新的,可爱的。“我们”一家人正是在这样的田野里悠闲地散步,感受着初春田野浓郁的生命气息。正走着,“儿子”突然叫了起来:“前面是妈妈和儿子,后面也是妈妈和儿子。”“我们”都笑了。后来,意见发生了分歧,“母亲”要走*顺好走的大路,而“儿子”要走觉得好玩的小路。“我”犹豫了,但最终“我”选择了走大路,因为“我”觉得陪同“儿子”的时日还很长。但“母亲”摸了“孙子”的头说,走小路,过不去的地方,“我”背她。于是,“我们”又沿着小路走去,到了难走的地方,“我”背起了“母亲”,“妻子”背起了“儿子”,我们都走得稳稳的,仿佛“我”和“妻子”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

  整篇文章读下来,我觉得很有味道,感觉文章就像一杯蜜水,水中那勺蜜就是亲情,如果不是有亲情勺蜜来给文章调味,那么整篇文章就会如同一杯白开水般*淡无味,甚至苦涩。文中的亲情很普通,但是感人;虽然简单,但是强烈。它告诉我们“金钱诚可贵,地位价更高,若为亲情故,两者皆可抛!”同时,文章还告诉我们,一个和谐的家庭,应该既尊老,又爱幼。

  亲情像金子,却比金子宝贵;亲情像钻石,却比钻石更夺目。愿世界处处有亲情,处处充满爱!

读《散步》有感5

  莫怀戚先生的散文《散步》是人的心灵在亲情、人性、生命这三点构成的轨迹上的一次愉悦而高尚的旅行,所写的是散步,这样一件小事,作者却让我们感受到了那份浓浓的亲情。所以说幸福的家庭是美好的温馨的,幸福家庭的生活细节也渗透着浓浓的亲情,真切感人的关爱,可见生活中时刻彰显爱。可以说,阅读这篇文章,让人在对生命的感悟上接受了一次洗礼。

  在散步时,作者的母亲和儿子发生了分歧,因为作者的母亲要走大路,大路*顺,对老人来说是比较方便的。而作者儿子却要走小路,因为走小路有意思,在路上也可以玩一玩。但是,作者毕竟是一家之主,所有的人都得听他的,作者考虑到母亲体弱多病,应当顺她的意。所以作者决定委屈儿子,因为作者陪伴他的时日还长。作者便说:“走大路”。然而,出于对孙儿的爱,就决定走小路了。

  从这件开始由意见分歧到因为作者对母亲的孝心和母亲对孙儿的爱而意见一致的事,充分说明了他们一家人是多么和睦。

  是啊!敬老爱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辈传承下来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们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中,重视人伦道德、讲究家庭和睦是我们文化传统中的精华,也是中华民族强大凝聚力与亲和力的具体体现,*古代就有“卧冰求鲤”的故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成为做人的准则。

  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自己,作者对母亲是多么孝顺,而我呢?我母亲40多岁,现在咳嗽咳了很久了,一直吃药没有效果,而且母亲早出晚归,原本光滑细腻的手变得粗糙无比,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家。每一次赶集,对于我想要的东西,不管是什么,母亲都会尽量满足我,只是,这一次母亲没有满足我的要求,因为失望,因为赌气,我一连几天都躲在屋子里,当母亲累倒时我连端上一杯茶都做不到,我实在是太惭愧了!

  敬老爱老的美德是黑夜里的`一盏灯,是寒冬里的一把火,是沙漠中的一泓泉,是久旱时的一场甘霖。因为生活中爱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身边时刻彰显爱,它更需要我们用一生的光阴来感悟。爱不单是父母无条件的付出,它更应该是儿女们无言的回报。让我们的家永远洋溢着亲情,让我们的家永远充满爱!让生活中时刻彰显爱!

读《散步》有感6

  《散步》是我上初中学的第一篇课文。

  这篇课文并不算长,作者用了短短的文字描写了一件极为普通的小事——散步,却彰显出了普通记叙文没有的主题与特点。

  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我与母亲、妻子、儿子在田野里散步,在走哪一条路时起了分歧。儿子要走大路,母亲要走小路,我无法选择起来。最后决定听从母亲的,走小路。于是,每到一处,我背起母亲,妻子背起儿子,我们就在田野里慢慢地慢慢地走着。

  这以小见大的事,彰显了文章的主题:尊老爱幼。从小时候起,父母就教育我要经常打电话给爷爷奶奶,多与他们聊聊天,要尊重他们,说话不可以没有礼貌。对比自己小的孩子,要爱护。我并不喜欢小孩子,经常做不到后面的那一条规定。看看自己的父亲呢,每个月都会跑回农村老家看一看爷爷奶奶,对那些连话都不会说的小孩更是极具耐心。而我呢,虽然每个星期都会打电话给爷爷奶奶,但说不到三言两语就挂了电话,对小孩子更没有耐心。虽然父亲一再教导我,但我总是做不到像父亲那样有耐心。

  有一个最好的例子,奶奶耳背,身体不好,有很多食物都不能吃,但是奶奶又不知道。经常看到父亲一遍一遍地在对奶奶说食物的名字。如果按照我的作风,就会打一张表格,拿去看吧,别来问我。在这一点上,我与父亲要求的尊老爱幼完全不符。

  课文的最后一句“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这句体现出来的就是母子之间情谊深厚。有句名言说得好,哺育子女是动物也有的本能,赡养父母,才是人类的文化之举。所以说,多去和父母交流,多去和老一辈人聊聊天,做到传统美德中的孝敬才是最重要的。


读曾国藩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社戏》有感 (菁华6篇)

读《社戏》有感1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觉得这篇文章虽然对于景致的描写并不多,但是尽管少,分量却很重。在读了这篇文章关于景致的描写过后,才真的感受到“身临其境”的感觉。“那声音大概是横笛,宛转,悠扬,使我的心也沉静,然而又自失起来,觉得要和他弥散在含着的豆麦蕴藻之香的夜气里。”在整篇文章的景致描写中,我最欣赏的就是这一句话。因为只有这句话能让我想象那沉静以及自失的心,并且让我也似乎“闻”到了豆麦蕴藻之香,那种感觉实在很真实。

  我想我现在可能只能以一个读者的身份来叙述我的感受,我的看法。但是,经过学*了解再加上读完他的其他作品后,我更能感受到鲁迅深厚的文学功底。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在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把优美的字句运用得淋漓尽致。他把划船时的情景,社戏的场面,偷豆子的镜头,描写得极具画面感。比如“这一次船头的激水声更其响亮了,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连夜渔的几个老渔父,也停了艇子看着喝彩起来”这句,把航船形象地比喻为大白鱼,传神地给读者呈现孩子们划船的情形,具有深厚的文学魅力。

读《社戏》有感2

  月色如水,水映月轮。身周的点滴丝缕皆朦胧于融着点点星光的水汽中。河边,迅哥儿极目远眺,似乎能看到赵庄的戏台上老生摇头晃脑地唱着些什么。

  双喜正信心十足地向迅哥儿母亲打包票;身后几个少年目光灼灼,眼神中的期盼似比迅哥儿还强烈些;不远处,阿发又带几个少年撑船前来……小船于座座高山间飞快穿过,刚换下的几个划船的少年直嚷着浑身疲乏,却依旧陪迅哥儿说笑……

  几个十岁出头的少年,白日里虽已看到了社戏最精彩的部分,却仍怀饱满热情张罗带好友再次看戏。无论是出于对朋友情绪的关心还是年少时天然的玩心,又或是朋友间互相帮助的“侠义之心”,几人的天真、质朴、单纯皆流露于作者的字里行间。

  文章结尾,迅哥儿道:“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好戏了。”细读文章中间部分便知,那夜的戏并不好看。品读文章,我想起迅哥儿怀念的应是身边有好友相伴的充实;渴望的是怀一份童真去发觉几处野趣,欢笑看台上老生咿呀着听不懂的戏曲。再读文章,又觉得不只是迅哥儿在怀念,鲁迅先生也许亦将自己的情愫融入其中。作为思想家、革命家,鲁迅先生历经沉浮,见人情冷暖,才会嫉恶如仇,于是便更珍视更渴望少年时的稚气与单纯,朋友间义无反顾的帮助与陪伴。

  人总是怀念过往,小心翼翼地捧着“小时候”的回忆念念不忘,于我来说,大脑忙里偷闲之时思绪便会不经意间轻跃至姥姥家的老房子内。那间屋子实在不适宜居住,每个房间又小又窄,唯有阳台格外宽敞。我便时常想起姥姥因睡意愈浓而渐渐低沉的读书声又因我的一“念”而高昂起来,想起我凑到厨房中吃刚炸好的花生又被嫌碍事而赶出……没有面对未来的迷茫,没有“少年强说愁”般的唉声叹气,笑语间是无法藏匿的天真烂漫与稚气单纯,那段极致温暖的时光便应被保存在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当年少时强说的愁绪变为真正压力时,它又会由内而外地将人温暖,混沌复杂的心又泛起层层涟漪,最温柔的回忆又支持着你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也许正因如此,鲁迅先生会回忆童年、渴慕童真;文中的迅哥儿会那样珍视一次看似**无奇的看戏经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会频频回头,寻找记忆与过往时光。

读《社戏》有感3

  培根说过:“读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读鲁迅的作品,一股超凡脱俗的正义感从骨子里涌出,缓缓地,慢慢地浸入心田,细腻的笔尖下,人儿,物儿,跃然纸上。

  《社戏》结构上浑然天成,给人震撼心灵的一击。前一部分写“我”在北京看过的两部戏。在北京的戏院里,辛亥革命之后了,领座的人还拖着很光大的辫子;“包座捧场”的旧俗依然盛行;由于售出的票比座位多,戏园里人满为患,上演的节目则是宣传封建节义的《目连救母》之类的旧戏。无怪乎“我”感到不快。鲁迅竭力渲染了戏园里的混乱、烦闷与令人窒息的氛围。然后采用倒叙的手法写“我”少年时代:“我确记得在野外看过的很好的戏”。他在回忆起儿时在外祖母家*桥村和小伙伴们看社戏的经历,就津津乐道了。由于*桥村是一个“极偏僻”、“住户不满三十家”的小村庄的缘故,这里的人没有受到多少等级观念和宗法思想的束缚。鲁迅是个小客人,因想看戏未能如愿。孩子们都为他分忧,共同设法,终于成行。路途中,伙伴们之间处处互相体贴,互相关照;归程中饿了,他们又以罗汉豆相款待,有的还叫大家来“‘偷’自己家里的”……存在于农民和农家子弟中间的民俗美,反映着他们的纯净与高洁。时间上前后前后相距二十余年,心境却迥然不同。作者在对比中揭露和鞭挞了国民性的弱点,赞美了淳朴的农村民俗。

  鲁迅的笔墨细腻地描绘了一幅幽美的乡村视野图。“*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脊兽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文章中不乏这样的笔墨,字里行间散发着田野的美,自然的美,生命的美。像这样的句语错落无秩的点缀在文章中,似乎是一条线,又好像不是,着实体现出文章的建筑美,文字美,意境美!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农家子弟双喜,阿发以及六一公公。迅哥儿能看到戏要归功于双喜。起先母亲不同意,大家都还在迟疑中,双喜便大声地说到:“我写包票!船又大,迅哥儿向来不乱跑,我们又都是识水性的!”列出一条条足以让人放心的理由。看戏时,双喜的品评都是孩子气的,天真可爱;在老旦冗长乏味的唱声中,孩子们哈欠连连。他当机立断,“怕他会唱到天明还不完,还是我们走的好罢。”这足以凸显出双喜颇受孩子们的拥戴。他不仅体察人意,聪明有主见,而且有指挥若定的才干。阿发的形象也令人难以忘怀。在孩子们决定“偷”豆宴客后,他上岸“往来的摸了一回”才“直起身来说道,‘偷我们的罢,我们大的多呢’。”仅此一件事,凸显了他诚挚无私的品格,纯洁坦荡的心地。归程的时候,“和开船的时候一样踊跃,三四人径奔船尾,拨了篙,点退几丈,回转船头,架起橹,骂着老旦,又向那松柏林前进了”一系列娴熟的动作展示了农家小伙勤劳勇敢的品格。

  最挑逗便是六一公公了。大伙儿顾虑用了六一公公的柴和盐,“这老头子很细心,一定要知道的,会骂的”。料想,六一公公卖豆回来言语竟十分和蔼“你们这班小鬼,昨天偷了我的豆罢?又不肯好好摘,踏坏了不少?”最出人意料的是得知请迅哥儿客时,还感激起来,将大拇指一翘,得意地说道:“这真是大市镇出来的读过书的人才识货”,还送了些给迅哥儿母亲。鲁迅将六一公公欺软怕硬,势力的形象刻画的栩栩如生。“但我吃了豆,却并没有昨夜的那么好”,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傲气油然而生。

  《社戏》中,鲁迅的笔墨流露出一种温厚,喜悦的情感,“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也没有那夜的好豆——也不在看到了那夜似的好戏了!”在封建恶俗盛行,人心麻木的环境中,对自由,纯真,爱的向往是鲁迅童年的心声,更是无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黎民百姓的心声!

  笔点阴阳,墨指乾坤。读《社戏》,品人生,看社会。

读《社戏》有感4

  豆是普通豆,戏是无趣戏,何引鲁迅先生如此记忆?这个问题在心中泛起涟漪却又百思不得其解。

  在童真岁月里,田垦上的稻草地是我儿时的乐园。吟一首宋词,捉一场迷藏,冒着被长辈责罚的风险下小溪捉鱼虾。记忆最深刻的还是与外婆一起采稻草,几根乱枝在田地里纵横,蝉在旁伴奏,“蟋蟀舞团”不时来演出,湖面倒映着我与外婆弯身拾草之景。外婆的衣角不知何时被露水润湿了,她回眸看我,我仰头望头,这是无声的对白。

  时光从不为谁而停止脚步,初中了,我搬离了田垦,永别了稻草,暂别了外婆。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让我无心驻足观赏花簇,无心“浪费”我的周末去娱乐。不知何时,接踵而来的考试占据了我的生活,觉得委屈又没时间宣泄。我开始怀念那些流逝的时光,珍惜与外婆在一起的每分每刻……

  又读了一遍鲁迅先生的《社戏》一文,这是《呐喊》一书中摘选的。我开始在想,鲁迅先生是否也在为自己所处的时代呐喊?是否也在追寻儿时的光阴呢?或许只有他本人知道答案。他不满于所处的时代,他便撰文揭露,我们何苦不珍惜当下无忧的生活,用努力奋斗去填补余下的岁月。儿时的时光固然灿烂,但余下的生活仍需我们好好珍惜。如何在生活中寻觅一口甜,取决于你如何品尝、用怎样的视角看待。

  终于明白,那豆终究不普通、那戏也终究不无趣。苦涩的生活让我们更加铭刻过去的时光,余生虽长,人却终究还是要与过去告别,如何生活,只愿不负自己。

  若错过了春光的柔美,就不要错过夏花的绚烂,当下的每一刻都值得珍惜。

读《社戏》有感5

  《社戏》选自鲁迅先生的小说集《呐喊》,这是鲁迅先生1922年写的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八年级下册语文课本中的第一课。

  现在的我正是八年级的一名初中生第一次阅读《社戏》时,我则是一脸懵。最让我不解的是最后一段。“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根据看社戏时的情形,那夜的社戏是无聊的,而到了最后一段却说是好戏。

  直到老师在课堂上讲解的时候,我才明白说是好戏不是因为戏的内容,而是因为看戏的过程。鲁迅所怀念的是*桥村孩子,老人那种朴实真挚的情感和他们劳动的本领,聪明能干的办事能力,以及农村特有的风光,自由的空气以及和谐亲密的人际关系。

  在《社戏》中,鲁迅笔下的*桥村被称为乐土。*桥村,对一个封建家庭中成长,受各种规矩束缚的孩子来说确实是快乐自由的天堂。作为客人,在这里“得到优待”,钓到虾“照例是归鲁迅吃的”,小伙伴们对鲁迅无微不至的体贴照顾,“看社戏”一节把这种友爱和照顾表现的淋漓尽致。在这里鲁迅可以免读那些陈腐的经书,而且也没有那么多规矩可循,即使“打了太公”,全村“也决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对于自幼就压抑在封建道德秩序中的鲁迅而言,这样的自由是一种宝贵的享受;而且在农村可以亲*大自然,“掘蚯蚓”“钓虾”“放牛”,相对于城镇宅院中那种苍白无味的生活而言,乡村生活无疑是新鲜有趣且极具魅力的了。看了鲁迅笔下的*桥村,着实是乐土,我也不与自主的喜欢上了民风淳朴,乡民善良的*桥村。

  景物描写也是这篇文章的魅力之一,鲁迅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向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日夜归航等几个充满诗情画意的画面,情景交融,充满了水乡特色,衬托了鲁迅去看社戏时兴奋、愉快的心情和对江南农村美景的热爱,还运用了比喻等手法,增强了景物描写的效果,看了鲁迅所写的景物描写,给了我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社戏》成功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形象,他们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聪明,能干,善解人意,富有细心,而且反应灵敏,考虑周到,办事果敢,充满自信又有组织才能和号召力,是孩子们的领袖。而且鲁迅之所以能看上社戏,主要是因为双喜出主意,打包票。对成年人里的六一公公着墨很少,但仅有的几笔勾勒极其准确,写出了他的宽厚,淳朴,好客,热情,鲁迅之所以认为这一夜的戏好、豆好,原因就在于这片“乐土”上的人好。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的、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人心体验。在**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温暖的情感,愿我们的童年更快乐,更美好,更有意义,能给我们留下更多美好的回忆。

读《社戏》有感6

  我从来没有读过除课文以外的任何一篇鲁迅的文章,因为它太深奥了,看完之后我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看不懂,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

  鲁迅的文章应该是出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过渡期,《社戏》中有些句子我也觉得有些奇怪。读完《社戏》后,我并不能从中看出什么大道理来,但多少还是有点收获。

  从文中,我了解了鲁迅小时候的生活:抓蚯蚓,钓虾,放牛……,他和其他所有的孩子们一样,沉浸在欢乐,幸福的儿童时代,每天都无忧无虑。他也很孩子气,本来打算去看社戏的,谁知竟然没有船了,他马上就不高兴了。其实,这也是很正常的,我也经常如此,一有不顺心的事,脸就立刻板下来,而如果又有一件让我高兴的事,我马上又会兴奋起来。还有就是看戏的时候了。鲁迅在文中提到了老生可以翻四十八个筋斗,而当老生并不翻筋斗改为唱时,孩子们却一点儿也不想看了。这可以看出,孩子们并没有多大的耐心去“听”,反而武打场面更可以吸引他们。相信很多人都不是生来就喜欢京剧的,如果要说讨厌京剧的理由,那一定就是类似于唱的部分太烦了这类的。

  我要说的最后一部分就是偷罗汉豆了。孩子们饿了,没东西吃,就想到了去“偷”。更好笑的是,“偷”的还是他们自家的东西,两个孩子还在比“偷”谁的好。在他人眼里,或者说是如果这些孩子长大一点,都会为偷而不耻,可是他们小时候却没怎么在乎。孩子是一张白纸,我也从中读出了孩子们的童真。但是等他们长大以后了呢?白纸被密密麻麻地写满字,他们还会那么无忧无虑吗?虽然我不确定,但或许这也就是作者在最后说“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可能这并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但我知道了要珍惜童年时的无忧无虑。


读曾国藩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

读《红与黑》有感1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吧!

读《红与黑》有感3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书名吸引。

  红与黑,红色和黑色,似乎跟书中的内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读来,这就是文章的立意所在。红色代表军人,渴望跟随拿破仑为祖国建功立业;黑色代表教士,只求上帝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主人公于连正痛苦于这个选择,但最后他一个也没选,而是献出了生命报复这个虚伪的社会。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个时代的背景,1814年拿破仑倒台,波旁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派遭受镇压,封建贵族和教会沉浸在过度兴奋中,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宏愿,为了赢得他们的尊重,于连变成了一个野心家,对他们实施报复。

  同是复仇小说,同一时期的作品,于连不同于《基督山伯爵》中的唐太斯,唐太斯年轻不懂政治,更没有什么政治抱负。对于自己登上厄尔巴岛并且拿到拿破仑密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担忧,也没顾虑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被抓进监狱后,仇恨的只是检察官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仇人对自己的栽赃陷害。

  而于连报复的不是唐太斯那样的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个统治阶层,一个剥削百姓自己却富得流油,大肆挥霍而又腐朽的上流社会。虽然书中没有具体说明,但从小说字里行间,我们依旧可以被于连的正义野心所震撼。

  由此可见,唐太斯报仇是为了个人尊严,而于连报仇则是要推翻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唐太斯最终成功,而于连却以断头台为背景宣告失败,但这却不失为一次对黑暗现实有力的刺痛。

  但真正让我欣赏他的,是他在牢中的沉思,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神面前,他终于想起自己的灵魂从未真正皈依过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找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构思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的爱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一个能创造*等社会的人。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打败。"他感到孤独痛苦,于是又思考起所有哲人、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只蜉蝣在烈日当空的夏季,早上9点出生,晚上5点死去。它怎么了解"黑夜"二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雷纳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如果没有无畏浪涛的击打暗礁,又哪来韧如磐石的嶙峋峭壁?如果没有无畏无惧敢于攀登的人,迄今又有谁能登上世界最高峰?如果没有荆棘的道路,人世的险恶,又哪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明珠,又怎能揭露这个虚伪的社会?

  于连拒绝苟且偷生逃过死亡,当他的鲜血洒满断头台时,我心中开始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红与黑读书笔记红与黑读后感红与黑经典语录

读《红与黑》有感4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红与黑作者简介。

  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一生并不长,不到六十年,而且他在文学上起步很晚,三十几岁才开始发表作品。然而,他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或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竣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出于对*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后,激愤之下行刺从中作梗的*夫人,终被送上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读《红与黑》有感5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读《红与黑》有感6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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