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老舍》有感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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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老舍》有感1

  以前,我从来不知道*民写家老舍的母亲。但今日,我读到了老舍先生写的《我的母亲》。

  老舍先生的作品似一段美妙动听的音乐,又似一壶沁人心脾的浓茶,让人回味无穷。

  他的母亲活到老,穷到老,辛苦到老。给亲友邻居们帮忙,她总是跑在前面:她会刮痧,她会给孩子们剃头,她会给少妇们绞脸……凡是他能做的都有求必应。但是,吵嘴打架,永远没有,她宁吃亏,不斗气。

  老舍的母亲有点和我的母亲很像,那就是只要让孩子过得好自己做什么都行。

  一天,我们上体育课,运动了很长时间,在回家的路上我肚子就自己唱起了“空城计”。于是一到家我就往沙发上一坐,鞋子一扔,照例向厨房里面喊:“我饿了,快点做饭。”过了一会还是什么动静也没有。我又喊道;“妈,你在哪呢,我饿了,快点出来做饭。”过了一会妈妈扶着墙慢慢的走了出来,脸上没有多少血色,双眼无力。我问她:“妈妈你生病了吗?”妈妈说:“儿子,妈妈今日不舒服,你等你爸回来再给你做。”我立刻任性的说:“不嘛,我现在就要吃。”刚说完我知道我说错了,我不能让妈妈有病在干活了。我又不上了一句:“妈妈,你别做了,我去外面买一点吃的就行了。”谁知妈妈却说:“不用了,妈妈给你做。”说完妈妈就走进了厨房。

  天暗了下来,打开灯妈妈切菜时的影子映在地上,以前妈妈的影子是挺拔的,,而现在的影子却是弯曲的。切菜的声音也有以前的“当当当”变成现在的“当当当”.有一阵酸楚的泪在我的眼中徘徊。

  过了一会,菜炒好了,妈妈端出来了,我上前一看,是一盘鱼香**。妈妈又找来一个苹果说;“儿子,妈给你削苹果吃。”正当这时妈妈一不小心把自己的手划了个口,血顺着手指滴在那盘菜里,妈妈见状立刻端起盘子并说;“妈妈给你重做。”我立刻把盘子抢过来说;“好好的不用重做。”虽然这盘菜已变了味,但是,变得这种味道叫母爱。

  这就是我的母亲,拥有与老舍母亲的品质的一位母亲。

读《老舍》有感2

  不同的书有着不同的特点,如《金银》这本书恐怖又充满智慧。《爱丽丝漫游奇遇记》这本书有着天真而又浪漫的幻想,《同桌冤家》这本书搞笑而又奇怪,让人爆笑不断。今天,我看的这本《小学生老舍读本》内容幽默生动,使我感触很深。

  读完整本书,我知道了老舍爷爷是个“老小孩”,他对生活永远好奇,永远有兴趣,他什么都爱写,面特别广。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好奇,内心也总是充满了光明和善良,所以他看这个世界就与众不同,因此写出的文章总是那么有真情实感。 书中有写动物的文章,如麻雀这一篇,有许多地方需要我停下来想想,例如文章的最后一句,“小麻雀又不动了,可是身子长出来一些,还低着头,似乎明白了点什么。”读到这里,我便产生了无数遐想。小麻雀在想什么?是知道了自己应该自由自在地在天空飞翔?还是明白了自己应该离去,这里不是自己应该在的地方?或许??还或许??

  书中有写风景的文章,我最喜欢的就是《趵突泉的欣赏》。它的开头非常简洁,仅仅只用了二十多个字。在第二段,它就直接讲景,说那泉。那第三段的后面,老舍用了三个“永远那么”。三个“冒”字,俗话说,重要的话说三遍。从这里,便能看出老舍对趵突泉的喜爱。在第四段,老舍用了排比句,从这可见趵突泉是多变的。到最后老舍说又见了几个泉眼。但他说,还是更喜欢前三个泉。

  书中有写关于幽默类型的文章,我觉得这个“话剧观众须知二十则”最有意思,老舍他将所有的规矩都往反了写。特别搞笑,不过,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又哪有违反了老舍的这个所定规矩,看来以后可不能遵守这个规矩了。 读着读着,我好像看见了老舍爷爷笔下的小猫正在他的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我好像看见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在花园里摆弄花草;我好像听见了送信的邮递员叔叔在说“你们家的花真香啊!”;我好像看见了一位慈祥的父亲在对自己的女儿说“洋娃娃考了40分!”;我好像听见了母鸡在老舍爷爷家的花园里“喔喔”地叫着;我好像观看了土地庙里的一场精彩比武,一场拳打脚踢??

  读了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写文章不一定要用华丽的辞藻,也不一定要用多么复杂的句子,或者一定要引用一些“名人名言”。只要你有独特的观察与思考,用最*凡、最朴素的语句同样可以写出好文章,同样也可以反映出生活的情趣。

  读了老舍爷爷的文章,真是印象深刻,记忆犹新。

读《老舍》有感3

  冰心曾这样赞叹过老舍:“我感到他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他的传神生动的语言,充分地表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本地风光;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我想着这句话,看了《老舍》这本书。

  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区小杨家胡同的一个普通旗人家庭。但幼年丧父,生活清苦,让他从小就知道了自力更生,对母亲也是特别的孝顺。让我最佩服的,还是他的坚贞不屈,坚不可摧屈,坚不可摧的顽强意志。当他面对着凶残、毫无人性的敌人、黑暗的腐败社会的时候,他从没低头,不被压抑住,坚决与他们抗争。他以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沉重的代价,为人民写了一本本充满*人民不屈不挠精神的扛鼎之作。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七七事变”的时候,书上介绍说,那时,祖国又陷入了空前大劫难。老舍一个文弱的书生,但他用笔做武器,著写了《剑北篇》,里面热情地赞颂了边疆军人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和抗战到底的决心。在这场战争中,老舍成了民族英雄,深受广大群众的爱戴。

  老舍是个广交益友的人,虽然他自己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大作家,但他不妄自尊大,和许多知名作家都是好朋友,如:郭沫若、茅盾、张恨水、丰子恺等。他们在一起,不耻下问,一起探讨文学方面的琐事,老舍幽默生动的语言,让大家都理所当然地喜欢与他交谈。

  我真想像老舍那样,语言虽然*凡,但却用得很精辟,恰到好处,他的人敬尊之也很值得我学*。我现在一定要努力,我相信,我将来一定能和老舍一样出色!

读《老舍》有感4

  老舍先生在《我的理想家庭一》文中说:"一妻和一儿一女就正合适。女儿顶好是十二三岁,不准小也不准大,老是十二三岁。儿子顶好是三岁,既会讲话,又胖胖的会淘气。”

  这样的孩子,的确令人喜欢。女儿十二三岁,既能做些家务,又知道心疼爸妈。而且总也长不大,免得嫁给别人。三岁的儿子,白白的,胖胖的,会走路,也会说话。你逗他,他就会笑;你骂他,他就哭。时不时地耍点小聪明,惹点小乱子,给一家人增添很多话题和乐趣。

  老舍先生的幻想,让我想起了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孩子,才是理想的孩子?老舍先生的标准是儿子三岁,女儿十二三岁,而且总也不要长大。这样既能保持他们的天真和童趣,父母也可以少操许多的心。但谁都知道,这是绝不可能的。

  现在的父母们,似乎更加理智和现实。对孩子的期望和目标,也更加清晰。在这些爹妈的心目中,理想的孩子必须是聪明的孩子。不说过目不忘,起码一点就通。他们在学校里学*成绩,最好总是第一。偶尔第二或第三,也只是马虎大意。学校的老师也摸透了家长的心思,于是每开家长会,总是对一些家长赞美他(她) 们的孩子:"这孩子真聪明,就是粗心大意。"于是给家长造成了一种错觉:我的孩子只要改了"粗心大意"的坏*惯,在班上就可以稳拿第一了。在家长心目中,理想的孩子必须是听话的孩子:让他练钢琴,他就练钢琴:让他学画画,他就学画画。爸妈让他往东,他就绝不会往西。

  为了把孩子培养成理想的孩子,不同的家庭采取了不同的手段。其中最传统也最普遍的方法,就是骄纵和打骂。有的是骄纵过度,最典型的例子便是李双江教授和梦鸽之子李天一,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要学冰球就送到美国冰球学校,厌烦了,被美国冰球学校开除,就回国玩汽车,不到法定驾车年龄就花几十万元买辆宝马玩玩,骄奢淫逸,最终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有的打骂过度,典型例子是网上报道的一位石家庄的母亲,竟然在学校门口暴打孩子,原因是孩子没完成作业。被打的孩子已经满头是血,这个母亲仍不罢休,我很想问一句:"你们是不是理想的爸妈?"敬请李双江夫妇和石家庄那位母亲诚恳地回答。

  还有一些家长,其实从小自己就没好好学*过,长大了也不好好工作,还沾染上了很多不良*气。但他们却把自己没有完成的理想,都强加到孩子身上。当然这也没有多少不好,但他们不做孩子的榜样,比如好学上进,勤劳敬业,诚实善良,尊老爱幼等等。自己都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孩子?

  朱自清先生说:"人的好坏与成败,也不尽靠学校教育;说是非大学毕业不可,也许只是我们的偏见。好在孩子们还小,将来的事且等将来吧。目前所能做的,只是培养他们基本力量,即胸襟与眼光。光辉也罢,倒霉也罢,*凡也罢,让他们各尽各的力去。"在朱自清先生看来,孩子们最需要培养的,是胸襟和眼光。拥有宽阔胸襟可容万物,练就独到眼光能通达远方。

  笔者认为理想的孩子是身心健康的,既有良好的生活*惯,又能融入社会群体。理想的孩子是有追求的,对世界充满好奇,对未来充满梦想。他们未必样样优秀,却能够发现,发掘和培养自己与众不同的特长。理想的孩子是快乐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丰富多彩,天真烂漫。

  我们的社会,已经发展到相对发达和繁荣的时代,财富越来越多,机会也越来越多,而且新一代父母正在成熟,他们会拓出一片高远的天空,让孩子们自由飞翔。

读《老舍》有感5

  今天,我读了《我的母亲》一文,感动了许久,它讲述了母亲的爱是不论历鸣的变更,不论世界的末日,者是不会变的。

  是啊,母爱会因为周围的人而不爱你吗?答案是否定的,就像文中说的“只要我仍是她的女儿,她就仍用坚强无尽的爱来包围我。”每个母亲的爱都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她无私的爱着我们,用千百位胜过你自己爱着自己的的时候,你没有可能不感动,没有可能不流泪。母爱是不被任何的困难阻挡的,即使万象纷乱之时,投到她的怀里,天地也会为之动容,归于*静,母亲对于我们的爱,从不因万物毁灭而变更!母亲的爱更是坚决的,正如文中所写道母亲对作者说道:“不为什么——只因为她是我的女儿!每个母亲的爱是坚决的,或隐或显。

  我母亲的爱是明显的,当我发***时,她彻夜未眠,当我参加补*班时,她放弃休息接送我,当她得知我下午放学回来就感觉肚子饿时,她牺牲中午休息的时间给我准备食物------

  哪个母亲的爱是不坚决的呢?哪个母亲的爱不是会把天地也为之动容的呢?是啊,每个母亲的爱都是长阔高深的!

读《老舍》有感6

  是的,也是老舍的小说。老舍在《铁牛与病鸭》中描述了一个留洋归国的王明远,他“既不闹*脾气,也不闹外国脾气”,中餐西餐都行,*电影外国电影皆可。与王明远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牺牲》中留美归来的毛博士,是一个既有“*脾气”,又有“外国脾气”的人。同时,相对于王明远一心为公,想做点有用的事情,毛博士则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王明远在甘心牺牲自己,毛博士则在抱怨自己在做着牺牲。

  老舍在写这篇小说时,很会起名字,文中的“毛博士”并不“博”,确切的说,不是“博学”,而他“博”的内容,则在生动的描写中一一突现出来。这充分显示了老舍的写作风格:越来批评一个人物,给他赋予的名字就得越赞美的口吻。这与小说《善人》的命名方式简直是如出一辙。

  作者对毛博士的半土不洋的描写首先是从外表开始的。“我”第一次见到毛博士,他全身的西式打扮,都带有刻板的色彩,俨然是在隐喻他对外国东西的教条照搬,所以给人的感觉是不中不西,不土不洋。“他不使人觉得穿西服的洋味儿,而令人联想到孝子扶杖披麻的那股勉强劲儿”。衣着穿戴其实最能直接传达一个人的价值取向,尤其是在*代*社会,如何打扮成了表明自己或新潮或老派的最简单方式。作者在开篇对毛博士的着装描写,不仅很清晰地给读者以感官印象,而且也为下文的叙述定了基调,实在是好哉!

  文章着重描写了毛博士的行为态度,给读者的印象十分深刻。比如小说描述毛博士自恋式照镜子,作者用了相当幽默的话来调侃,“这位博士把那么晴好的天气都带累得使人怀疑它了”。初次相识后,毛博士给“我”留下了这么一个印象,“我只觉得他像个半生不熟的什么东西——他既不是上海的小流氓,也不是在美国长大的,不完全像*人,也不完全像外国人。”小说中在毛博士与学校的合同事件上,毛博士以“美国精神”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旦觉得利益受损,马上就用“*精神”来衡量、解决问题了。婚前婚后毛博士生活、态度、思想的大转变,使“我”完全洞悉了毛博士的内心世界,他爱惜的只有自己的钱财,这是个典型的自私自利者。

  小说的结尾,毛博士消失了,“有的人说,到现在他还在疯人院里呢”。按照毛博士的性格发展逻辑来说,最终的去处也只能是疯人院了。我从文中学*了怎样描写一个人,怎样增加文章细节的突出人物形象,怎样做到充分显露文章主旨等,可谓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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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老舍》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老舍》有感范文十份

  读《老舍》有感 1

  冰心曾这样赞叹过老舍:“我感到他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他的传神生动的语言,充分地表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本地风光;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我想着这句话,看了《老舍》这本书。

  老舍出生在北京城区小杨家胡同的一个普通旗人家庭。但幼年丧父,生活清苦,让他从小就知道了自力更生,对母亲也是特别的孝顺。让我最佩服的,还是他的坚贞不屈,坚不可摧屈,坚不可摧的顽强意志。当他面对着凶残、毫无人性的敌人、黑暗的腐败社会的时候,他从没低头,不被压抑住,坚决与他们抗争。他以自己宝贵的生命为沉重的代价,为人民写了一本本充满中国人民不屈不挠精神的扛鼎之作。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七七事变”的时候,书上介绍说,那时,祖国又陷入了空前大劫难。老舍一个文弱的书生,但他用笔做武器,著写了《剑北篇》,里面热情地赞颂了边疆军人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和抗战到底的决心。在这场战争中,老舍成了民族英雄,深受广大群众的爱戴。

  老舍是个广交益友的人,虽然他自己是一位出类拔萃的大作家,但他不妄自尊大,和许多知名作家都是好朋友,如:郭沫若、茅盾、张恨水、丰子恺等。他们在一起,不耻下问,一起探讨文学方面的琐事,老舍幽默生动的语言,让大家都理所当然地喜欢与他交谈。

  我真想像老舍那样,语言虽然*凡,但却用得很精辟,恰到好处,他的人敬尊之也很值得我学*。我现在一定要努力,我相信,我将来一定能和老舍一样出色!

  读《老舍》有感 2

  今天我读完了骆驼祥子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

  祥子一个勤劳能干的车夫,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可是他的结果是悲惨的。祥子淳朴,善良对生活具有骆驼的坚韧精神。来到北*,为了过上充实的生活,天天省吃俭用,拼命拉车攒钱,能有钱买一辆自己的车,不用天天拉租来的车。在经过了三年的努力,他有了自己的车,他可以不再受车场主的压迫,随心所欲的拉了。可是好景不长,由于战乱,祥子被军阀的人抓了回去打杂,他的车也被抢去了,三年的心血全白费了。但祥子历经千辛万苦从军队之中逃了出来,在“人和车厂”里继续拉着租来的车。后来,当祥子终于在一个*和善良的人家里拉包月的工作后,又因为雇主被特务盯上而被****的侦探以“卖命”的名义榨取仅有一点点的积蓄,同时也丢了工作。面对一个个接连而来的打击,祥子并没有放弃,他不肯屈服。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一辆车,他又有属于自己的车了。可是后来虎妞因难产死了,他又不得不把车给卖掉为虎妞办丧事,他又回到了没车的日子。祥子是一个正直,善良,很要强的人。他不愿意贪图刘四爷的六十车,也不愿意听从高妈放贷款,不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因为他坚信只要有了车,就有了一切。他不敢奢望什么,他不喝酒,不赌博,没有任何恶*。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人没有半点怜悯。无数次的打击,挫折消磨着这个可怜的人的意志。自从小福子死后,他变了。变得不再那么拼命拉车,不再不喝酒,赌博,以前的那个朴实,善良的祥子一去不复返了,只剩下一个为了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呢?这并不是祥子的错,而是这个乌烟瘴气的社会使祥子变了质。

  在老舍笔下祥子是旧社会贫苦劳动人民的缩影,它反映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苦难与无奈。我们要学*祥子的那种“吃的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有时不可以“方为人上人”但我们也不能自甘堕落,只要我们努力奋斗过了,也能问心无愧。

  读《老舍》有感 3

  文章写了:作者的母亲虽然出身贫困,但是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在作者的父亲去世之后,他们一家的生活重担,都压在母亲一个人身上。为了生活,母亲要给人家缝衣裳,手终年鲜红微肿的。母亲为了作者上学,筹了半个月的钱,才把学费抽到。母亲为了生活,甚至把屠户们送来黑如铁的布袜,都能洗的雪白。为了作者的前程,母亲不惜把他松开手,含着泪送他出门……这最终培养了作者以后做的每一件事,母亲不求儿女的回报,只有默默的付出。

  这个故事真感人,我也想起了我的母亲,在夏天,有多少个夜晚,妈妈在我睡觉时给我扇扇子,直到我入睡。再冬天,妈妈为我加棉衣,放学晚了,妈妈等我回来他们才开饭……妈妈总是那样默默的为我付出,而我却不知道。我以后要好好学*、不惹妈妈生气、让妈妈不在为我担心,做个懂事的孩子。

  读了《我的母亲》我明白了母亲不但是我们的启蒙老师,而且也是我们在成长到路上的引导人。

  读《老舍》有感 4

  小袖文笔,自不待言。

  难得的是感知美好的那份敏锐。

  琴声渐作,小袖举杯而忘茶。琴声渐行渐远,小袖离座神往。

  琴声如诉。一行六人,惟小袖知音;而一行六人,惟小袖意在茶外。

  刘向《说苑》有云:“今有满堂饭酒者,一人独索然向隅而泣,则一堂之人皆不乐矣。”

  然观乎小袖之离*而不向隅,皆是音乐的感召,也是小袖的颖悟。座上余人也未因小袖暂离而不欢。何故?

  来去如水,是踏着音乐的节拍。

  拜音乐之赐,小袖的心已自由。

  一曲听罢,小袖的心已恍如在琴声中浣涤一净。

  一文看过,观者的的思绪恰便是天外神游而归。

  檀口绣心,岂独潇湘。

  我欲乘风归去,高处不胜寒。

  霜娥长袖轻舒,是因为广寒寂寞。

  寂寞一物,凄美朦胧,只宜远观,不可相*。

  庄生晓梦是因为神明坐照,望帝春心皆为山花烂漫。

  一梦醒来,琴声已逝,杯茶早冷。

  此情可待,琴声何归?

  读《老舍》有感 5

  在暑假这段时间里,我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的心仿佛就像祥子的妈妈,看着他每一次的从高兴,转换为悲痛,再次从悲痛,转换为欢乐,他受着社会的黑暗风气的折磨,他一次又一次的站了起来,可又一次又一次的被压了下去,他那乐观的精神已经完美地体现在我们的眼前,可他最后还是禁不住悲观的打击,最终变成了一个堕落,没有生活目标的人,可我对此却无能为力。

  虽然他最终变成一个自甘堕落的人,可他之前的那段生活,却给了我很大的震撼。

  在这黑暗混沌的社会中,祥子用自己的双手,开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他先苦苦的工作了三年,用自己的血汗钱,买来了一辆车,他苦苦的拉车,养活了自己,他就认为自己的生活就会一片光明,当我看到这里时,我不禁为他感到可怜,只要买了一辆车,就自足了,可见当前的社会景气是多么的黑暗,可祥子并没有灰心丧气,当他被偷了一辆车时,他忍住心中的冲动,自己又买了一辆,重复了几次,他也是自己忍住。

  这是我最佩服的一点,如果是我,我早就崩溃了,这么黑暗的社会,到底有没有一丝光芒啊,可祥子并没有放弃,放下,重头再来,在放下,再重头再来,他对生活总是抱有希望,就像大海捞针,总是把握住自己活下来的每一个机会。再把祥子的这个精神,放在这个社会中,祥子的精神。就像一把钥匙,而我们就像一把锁,可这把钥匙总是找不到它所匹配的这把锁,看看现在的人,就因为公司的一点小损失,就选择了跳楼,早早的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看看祥子,在这一片黑暗的浑水中,还能生存下去,而看看我们现在的人,受到了一丝的打击,就崩溃了,这点需要我们学*。

  正当我看着祥子的生活一天比一天糟糕的时候,我开始担心祥子会不会因此而放弃,可因为黑暗社会的存在,祥子的心已经伤痕累累了,他再也无法支撑下去了,他开始自甘堕落,无耻,麻木,潦倒,狡猾,他再也不是以前的祥子了,他的生活,再也没有了希望。

  当我看到这里时,我也为他感到惋惜,到底是什么导致他变成这样?当我看到他为了生存,与人争夺的时候,我非常的揪心,每当他的生活有一丝希望的时候,他的希望也随之而破灭,当每个人经历到这些时,就算过去了,心中也还是有一丝的残渣当这些残渣堆积到一定时候,就会爆发出来,祥子就是这样,他的生活,只有失败的阴影,之后,就形成了如今的现状。

  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感觉深刻的,就是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读《老舍》有感 6

  今天,我读了《我的母亲》。故事中主要写了母亲爱你是没有理由的——因为你是她女儿,不管过了多少年,她都依然的爱你。所以母爱是不可推测的。

  文中的我去问母亲为什么爱我,但是母亲却说,不为什么——因为你是我的女儿。我对这一段印象十分深刻。因为母爱是无私的,只要你是她的孩子,她都会千方百计的爱你,不让你在外面受欺负。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可以为自己的孩子“上刀山、下火海”,她也在所不辞。母爱也是神圣的,她不会让你在外面受到任何不高兴的事情。

  在我们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有一位母亲,在一次发大洪水的时候,她的小孩在房间里睡觉。那位母亲本来是可以成功逃离的,但是她为了救他的孩子给洪水淹死了。但是她的孩子却活着被警察发现了。

  世界上的母亲都是一样的,都有着浓浓的母爱,这种爱是可以超过世界万物的。因为有了这种母爱,世界才会变得美好。所以“世界便是这样建造起来的!”

  读《老舍》有感 7

  “吃得苦中苦,方得甜中甜”读了老舍爷爷的《养花》之后,我深有感触,也更加肯定那句俗语,因为它告诉我们不管做什么事,只有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读养花有感例子。

  我们大概谁都知道美国科学家爱迪生。他在发明电灯泡时选用了一千多种材料做灯丝,经过无数次的实验,结果没有一种材料适合做灯丝。当有人问他:“你真的失败了吗?”爱迪生却说:“不,我已经知道有一千种材料不适合做灯丝。”爱迪生一生,发明无数。他的发明几乎改变了整个世界,而他之所以成功就在于他坚持不懈地努力。

  然而,当今社会有多少想不劳而获的人。当我们遇到一道难题时,会想:这道题太难了,问别人吧。当我们想学会一项简单的本领时,会想:太难了,等我长大再学吧。当我们接受一项任务时,会想;太麻烦了,还是交给别人做吧。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根本数都数不过来。不劳动,得到的只是一时的轻松,而失去的却是一次又一次收获成功的机会。

  这时,不禁想到我自己。在我三年级刚接触作文时,我的作文水*一直处于班级的中下等。为了提高作文水*,爸爸给我买了好几本作文选,每天读一篇,每当我看作文书的时候,就想:唉!这实在是太不好看了明天再看吧!就这样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一点也没有看,作文水*还是那样一点也没有什么长进,所以我的作文一直没有成功,读后感《读养花有感例子》。

  现在我想告诉所有的人:别再想着不劳而获,去努力奋斗吧,那时你会发现收获的喜悦是世界上最大的乐趣。

  我家也养了许多盆花,所以老舍先生的散文《养花》,深深地吸引了我。原以为妈妈精心照料家里的花仅仅是为了装饰、美化我们的家庭而已,可当我细读了《养花》一文后,不仅使我体味到了养花的乐趣,还明白了一个真理。

  “我爱花,所以也爱养花”,“我只把养花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仔细体会文章的思想感情,使我从中悟出了这样的真谛:要做好一件事并取得成就,关键在于必须付出辛勤的劳动。只有这样才会享受到取得成果的欢乐。

  老舍先生这样写道:“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这难道不是真理吗?”可是我呢!每当看到别人所干的事有了成就,自己也想干。可总是一过新鲜劲儿就不想 做了,学*弹琴就是一个例子。去年,我看到别的同学跟老师学弹琴,很有趣。所以,我让爸爸也给我买了一架电子琴。可没学两天,就烦了,觉得练琴太苦,便把电子琴冷落到了一边,再也不理它了。这件事,不是从反面印证了老舍先生说的那个真理吗!不付出辛苦的劳动,什么事也干不好,到头来就会同“白头翁”一样, 到老总是两手空空,一事无成。

  每当读到“送牛奶的同志进门就夸‘好香’,这使我们全家都感到骄傲”时,我也好像闻到了花香,也似乎看到了作者一家自豪的神情。是啊,只有通过劳动才能真正体会、享受到取得劳动成果的快乐。

  读《老舍》有感 8

  之前读过老舍先生的很多作品,《骆驼祥子》《月牙儿》,还有话剧《茶馆》,每一部作品都很容易让我联想到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主人公或凄惨或幸运的命运。同是现代作家。比起鲁迅的豪壮爱国志,我就更喜欢老舍的作品,具有更多的细腻感情,更能给我真实的感觉,更容易接受。

  今年寒假,爸妈带我来到了泉城济南,也就是老舍先生的第二故乡。他在那里写了很多作品,包括我曾学过的课文《济南的冬天》。我来到了大明湖边上的老舍纪念馆,才知道那部《月牙儿》的原本面貌竟是《大明湖》,很可惜这部作品只有郑振铎、张西山、徐调孚等几位老友拜读过,便同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印刷所葬身火海,就此夭折。后来在朋友们的劝说下,老舍将《大明湖》中最精彩的部分写成一部中篇小说,这才有了《月牙儿》。这故事使我更加对大明湖产生浓厚兴趣,便立刻开始品读老舍先生的另一部作品,散文《大明湖之春》,更细致的品味它的美丽。

  说是“大明湖之春”,不如更恰当的称为“大明湖之秋”。文章开头老舍先生便指出一个缺点——大明湖之春更无从说起。他眼中的大明湖萧瑟、干枯,它即不大,又不明,也不湖,简直一无是处。然而我亲眼见到的大明湖的冬景,却是水*如镜、清澈见底的大片湖面。游人很多,游船在湖面上来去自如,虽然湖面的荷花荷叶早已干枯,却丝毫挡不住散发到空气中的缕缕清香。这不禁使我产生大大的疑问:老舍先生很讨厌大明湖吗?还是……

  带着疑问,我继续读下去,似乎找到了答案。

  因为泉水的喷涌,济南逐渐成为北方唯一的“水城”,“在千佛山上往北眺望,则见城北灰绿的一片──大明湖;城外,华鹊二山夹着弯弯的一道灰亮光儿──黄河。这才明白了济南的不凡,不但有水,而且是这样多呀。”对于泉水,老舍在这方面与我有着共同的见解。我们出了酒店走不了几步路便能看到一个泉眼,有很多当地的市民自觉的排队打水。我趴在桥栏杆旁看着龙口中源源不断的清澈的泉水,原本复杂的心情也慢慢变得淡然,这也就是泉水的魔力吧。我暗自做了个假设:若老舍没有生活在那个纷乱嘈杂的社会中,他笔下的大明湖也就不会这般“索然无味”了吧。

  慢慢读下去,细细品味着老舍先生将济南的山、水、湖、泉、寺、塔、夏日的荷花、春天的杨柳,甚至大明湖游船上漂亮的对联都活脱脱地写进他的散文里。用亲身的经历细腻的笔触把一座城市描写得那么精致、动人。我仿佛能看到老舍在桌前似一位画家描绘着被他自己称为第二故乡的美丽泉城济南的画卷,色彩并不艳丽,只是淡淡的几笔浓墨便能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恰恰是我喜爱老舍先生的原因吧。

  影涵溶滟晚霞,淡烟疏柳芽。清荷浅笑湖心月,玉虚弹藕花。珠华透,映窗纱,中合梦伴渔家。低玉管笙歌漫,细雨菰香笼翠芭。——后记。

  读《老舍》有感 9

  在读了老舍先生写的《骆驼祥子》之后,我心里有了一种同情的感觉,我写了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祥子的年轻人,他就像一只骆驼。这部优秀的写实小说也是现代白话小说的经典之作。书中对祥子的描写,指出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古老方式

  下层阶级劳动人民的历史命运问题。

  祥子,有着他最*凡的梦想,从来没有得到过别人的尊重。这是他最大的不幸。

  今天我们都说,一个有梦想的人值得我们尊敬,即使他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即使他的梦想无法实现,他仍然值得被尊重。然而,在这个时代,像祥子一样,生活在贫困中却勤奋努力,有梦想有追求,也喜欢祥子,甚至梦想朴实的简单:喂,穿暖和的衣服……但他们渐渐被遗忘了……这是不尊重的!所谓对梦想的尊重只是一句口号,没有行动。

  而祥子则是一个无法忍受生命的考验而失去生命的人。常言道:“道路是缓慢的,我将上上下下。”“为什么他不去寻找新的道路,成为社会的渣滓?他为什么不成为生活的主人,独自生活呢?我想他很害怕,因为他是个农民。他无法忍受生活的冲击。他放弃了。这就导致了书中人物的堕落。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中,不仅要有梦想,还要努力去梦想,要抵制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因为我们没有失败,我们为理想而活。

  读《老舍》有感 10

  《老舍与读书》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为人指点迷津的读书指南,在人感到迷惘时的“柳暗花明又一村”。

  老舍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这与他博览群书,有着丰富的积累不无关系,于是,这自然也离不开他的良好的读书方法。

  老舍读书有坚定的志向,明确的目标。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他才得以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仍不放弃学*的机会,在外语并不精通的情况下坚持自学,从而阅读了大量国外的文学著作,为写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坚持”二字看起来很轻巧,可真要做到并非那么容易。我们这些学生在舒适的环境都很难做到的“坚持”老舍却做得如此地到位,真是不能不令人敬佩。

  老舍的目标还在于他读书非常地用心,即便对于小说这类在我们学生看来是闲书的书籍。他认为,若是读完了就顺手一扔的态度是完全不足取的。这样读书不如去玩玩球,练练武术。这种观点使我们这些学业繁忙的学生恍然大悟,小说并非消遣的玩意儿。“我们读了小说,才会明白人间,才会知道处身涉世的道理。这一点好处不是别的书籍所能提供给我们的。”这就是老舍心目中小说所特具的作用,这也提醒了我们学生在阅读文学作品时应探究其中蕴含的道理,体会其中的意境,而不仅仅是走马观花,当作是消遣品,看完就扔,如果这样看书对自己的文学见解是无多大帮助的。

  老舍的读书过程是从读到悟的过程,对于人物描写等的遣词造句有着细致的琢磨。并领悟出一个道理:造句和选字一样,不是依着它们的本身的好坏来取,而是应当就着所要表现的动作去决定。同时,“他特别强调遣词造句不仅要表情达意,最重要的是朴实无华,言之有物,他反对堆砌名词,引典用籍。”这样的观点似乎有些出人意料,因为这与我们想象中常常是妙笔生花的作家有很大的距离。于是我们常常感到虽然有些在自己看来相当满意的比喻、形容与名家的手笔一比就显出许多的不是与稚嫩,这与我们思想中的误区有关,往往认为用上华丽的词藻后,文章也会随之光彩焕发。其实,写作乃至文学创作是一个渐*的过程,是一个蓄势待发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最高境界应该就是朴实无华而言之有物。老舍先生为我们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

  在《老舍与读书》一书中,还有许多值得借鉴的读书经验。比如老舍认为读书一定要读好书,涉及的书籍范围要广,内容要全面,这样才有较大的帮助。阅读的书籍的年代应由*及远,这样较容易把握文章在其特有的时代背景下所要表现的主题……


读《老舍》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老舍文集有感(精选五篇)

  读老舍文集有感 1

  茶馆一个很普通的名词,但却意义非凡。新中国成立60周年,“茶馆”变成了“茶楼”“茶社”。变成了一种享受,一种文化。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也渐渐地将茶文化逐步扩大,扩大成中国的一种标志,一种品牌产品,也反映了现代社会的不断进步,不断创新。老舍先生的《茶馆》是一个剧本,随后被后人拍成电影、电视剧、曲剧,也充分体现了后人对此作品的重视,它描绘了一幅半个世纪,旧时代的历史,一幕幕展现在我们面前。

  此作品以一个小茶馆为背景,以王利发、秦仲义和常四爷为关键人物,以小写大,折射出了一个社会时代的老百姓的生活。老舍先生的这种艺术形式,用剧本的这种有非常强的人物特性的表现,语言的简略,来体现一个社会风貌,通过人物来反映当时的社会变迁,第一幕清朝暮年、第二幕民-国初年、第三幕抗战胜利之后的三个历史阶段,用一个茶馆的兴衰来反映,我不得不称赞老舍先生十分独特的眼光,以及相当得了的文化底蕴,因为不真正了解生活的人时绝不会理解别人的生活的辛酸的。

  一个大社会被老舍先生写成小小的茶馆,老百姓成立主角,王利发王掌柜,小心的经营着,到最后被**霸占了,无力反抗,只有自荆而常四爷因一句“大清国要完”就被拉去坐牢,出狱后也不再有以前的好日子过….都充分表现了人们在那种时代下的无奈。

  此外,文中也有写的很多很好的地方,比如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作品中每一句话都是人物的语言,表达了人物的思想,体现了人物的性格,老舍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写出了十分符合他们的语言,无论什么人哪怕只有一次出场的机会,都把握的很到位,对台词的那种韵味,写得都十分有感觉,同时语言中应用了地道的北京话,京味儿很浓,有生活气息,也更真实。

  还有文中最重要的时体现了老百姓民不聊生,当时的社会就是一个封建、帝国主义、无法无天的时代,也表明了当时中国处于一个水深火热,灾难重重的时代。

  总之,一个茶馆反映一个社会时代,这样的表现手法,不是你说写就能写的,完成这样一本剧作,也绝非易事,所以我十分佩服老舍先生,真不愧为一代大师!现在新中国成立68周年了,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我们不能忘本,要牢记新中国时如何诞生的,那个旧时代已经过去,新时代也早已到来,人们不必生活在那种惨痛的社会里,现在我以中国人为自豪!在此预祝祖国生日快乐。

  读老舍文集有感 2

  一直以来,我对这类内容的文章都很感兴趣,也许因为虽然读了很多年的书,但是却是很不会读书吧。这篇文章比较好理解,语言朴实,结构简单清晰,例子鲜活,让我读完以后一冲动就写了这一番胡言。

  文章的中心思想在介绍如何读书,大致分了三部分说明。

  其一,写笔记。好处在哪?有助于记忆和思考,还能提高兴趣。记忆就不必细说了,至于思考多说几句。把随时遇到想到的问题记在纸上,能更加明确问题所在,再用笔做答自然再次促进你的记忆和思考了。那么如何做笔记,都记些什么呢?回答是我自己想的,阅读遇到问题时,随处做个简单的标记,然后带着问题往下读,也许在还没读完的时候答案已经有了,并且这样不会打扰你的正常阅读思路。至于内容,包括看文章时候遇到的问题和由阅读带来的联想及一些好的词句都可以,可以总结为你之前不懂,现在接触到的事物,在具体的就全凭个人喜好了。

  其二,读作品之余多看看作者的传记,他人对他和他作品的评论,这样的效果是全面客观的理解作品,而不是以自己的喜好阅读,当然没说不可以那么读书。介绍这个方法的时候,作者用自己阅读狄更斯的作品举例,他之前非常喜欢狄更斯,凭借自己喜好错把“瑕疵”当优点,后来书读得多了认识到自己错了,这时反倒可以有血有肉的认识大家,客观的分析欣赏他们的作品,显然这是更高的层次。

  其三,组织几个志同道合的人组成一个读书小组,你读作品,我读传记,他读评论,然后互相交流,节省时间,效果也不错。结合实际,我们可以自己到网上去搜索自己想要的内容,也是个不错的办法。

  以上就是老人家的读书方法,但已经被我搞得乱七八糟了。不过目的都是一样的,就是通过阅读、思考更多地吸收养分来壮大自己,这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就像一个外星异型通过他的触角吸收人的精华,剩下一幅毫无用处的骨架。

  读老舍文集有感 3

  老舍写济南,首先推出的一组散文,共七篇,总题叫:《一些印象》。

  在《一些印象》里,老舍用了一种*乎诗的语言,把一个遥远的如梦如幻的中古老城,整个地由远而*地推到读者面前:

  “设若你的幻想中有个中古的老城,有睡着了的大城楼,有狭窄的古石路,有宽厚的石城墙,环城流着一道清溪,倒映着山影,岸上蹲着红袍绿裤的小妞儿。你的幻想中要是这么个境界,那便是个济南”。

  “请你在秋天来。那城,那河,那古路,那山影,是终年给你预备着的。可是加上济南的秋色,济南由古朴的画境转入静美的诗境中了。这个诗意秋光秋色是济南独有的。上帝把夏天的艺术赐给瑞士,把春天的赐给西湖,秋和冬的全赐给了济南”。

  “那中古的老城,带着这片秋色秋声,是济南,是诗。”

  这个济南“印象”,不仅酷似一幅写意的宋人水墨山水,而且也颇像一幅印象派的现代油画。

  老舍不仅写了济南的秋天、济南的冬天、济南的夏天,还在《春风》中写了济南的春天,春夏秋冬,四季更迭,光影驳离,色彩斑斓。

  为了凸现济南独有的魅力,扩展读者想象的空间,老舍不仅信手拈来瑞士、西湖与济南作对比,还不断请出伦敦、芙劳那思(意大利)、南京、北*、青岛等城市与济南相映衬、相参照,使画面的意境更加幽远。

  诗云: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写济南,不能不写济南的山和水。

  老舍似乎天生对山有一种由衷的亲*,对水有一种深切的景仰。他的散文中对济南山水的描写,如其说是写,不如说是在“读”,是相看两不厌的“对话”,就难怪是那么鲜活,那么灵动,那么传神,那么富有人情味了。

  读老舍文集有感 4

  《林海》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先生写的一篇优美散文。今天我有幸读了这篇文章。

  本文具体描绘了我国东北大兴安岭美丽的自然风光,介绍了大兴安岭为国家建设所作出的贡献,点明了人与山林的关系日益密切,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老舍先生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以及对建设者的崇敬之意。

  在老舍先生的笔下,大兴安岭的山势是“横着的,顺着的,高点儿的,矮点儿的,长点儿的,短点儿的……”绵延起伏,温柔可亲。他写林海,工于调色,在他的调色板上,绿色是那样变化无穷:“深的,浅的,明的,暗的,绿得难以形容。”这句话简直给我们描绘出一幅立体、绚丽的画卷,使人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美。(.)

  游览全文,字里行间处处流露出作者的一腔赞美之情。作者正是凭借这真挚的感情,讴歌了大兴安岭,讴歌了绿色宝库——林海。他告诉我们,大兴安岭不仅是良材产地,也是科研基地。人们利用大自然,改造大自然,“给大兴安岭添上了新的景色,添上了愉快的劳动歌声。”这说明人与山的关系日益密切。因此,作者情不自禁地联想到“兴国安邦”的意义,其结束句,既深化了文章的中心,又余味无穷,耐人寻味。

  老舍笔下的林海,景丽、物美、情挚,构成了文章鲜明的特色,给人以清新、流畅、亲切、舒服之感,其艺术魅力、感染力极深。

  读老舍文集有感 5

  《我的母亲》是篇叫人落泪的挚情之作,这篇文章让我很受感动。文章作者老舍主要记述“我”的父亲去世以后,母亲非常辛苦,整天都为人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父亲的姐姐与我们住在一起,她脾气很坏,常常欺负母亲,母亲却任劳任怨。而姑姑死时,母亲一分钱也没有分到。日本鬼子进城搜家,母亲一点儿也不害怕,却坚强地护着“我”。母亲在“我”出国的时候病死了。文章以“心痛!心痛!”结尾,让读者们落泪。作者怎么能不心痛呢?

  文章通过记叙母亲一生的身世、经历、性格及遭遇,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母亲的无限敬爱和无以报答母亲恩情的愧疚之情,也塑造了一位有着典型东方女性性格特征的*凡而伟岸的母亲形象。首先,这篇文章多处运用了刻画人物的写法,使母亲的形象活灵活现.此文章能感动我,是因为文中列举了老舍母亲的生前往事.没有普希金的波澜壮阔,也没有文一多的特殊见解.有的,只是对母亲一颗真切的心.

  母亲非常穷苦,但她还要养着自己的儿女,她整天为人们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母亲为了什么?母亲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

  母爱是滂沱大雨中的一把雨伞;母爱是刺骨寒风中的一碗热汤;母爱是一双粗糙的大手;母爱是一个甜甜的微笑;母爱是一份牵挂;母爱是…….

  老舍曾经说:“我对一切人和事,都取和*的态度,把吃亏当作当然的。但是,在做人上,我有一定的宗旨和基本法则,什么事都可以将就,而不能超过自己画好的界限。我怕见生人,怕办杂事,怕出头露面;但是到了非我去不可的时候,我便不敢不去,正像我的母亲。从私塾到小学,我经历过起码有百位教师吧,其中有给我很大影响的,也有毫无影响的,但是我的真正的教师,把性格传给我的,是我的母亲。母亲并不识字,她给我的是生命的教育。”

  母亲教会了老舍做人,教会了他劳动。

  而在一些文章中的母亲对儿女的爱又何尝不是呢?她们愿意为儿女奉献自己的一切,由小看来,可比做芝麻;由大看来,可比做天地。她们无论多么苦多么累也不想让孩子受一点伤害。而更多的是从母亲的为人处事中无形的给了儿女一种很好的教育。俗话说“有其母,必有其子。”在老舍,**,胡适的手中都曾撰写过《我的母亲》这篇文章,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母亲对其都有影响,正是有了他们的母亲才有了这三位名人的成就。正如是“母亲,其实在凡俗的生活中正是以一些细微的小事来震撼我们的心灵。”

  母爱如水,母亲是源,无论你奔腾到哪里,身上流淌的,依然是不尽的源头之水;心里念着的,永远有对母亲的感激,母亲一直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沐浴在母爱中的我们真正了解自己的母亲吗?母爱是如此的深沉而不张扬,*凡得让人熟视无睹,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对这些,母亲当然毫无怨言,可对我们来说,没有体验到母爱应该是多大的不幸呀!我们丢失了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


读《老舍》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信念》有感 (菁华6篇)

读《信念》有感1

  “20余载成巨制,一夕之间化云烟。厄运不改男儿志,从头再干垂青史。”这是谈迁一生的写照。读着《厄运打不垮的信念》我被谈迁坚定不移的信念、百折不挠的勇气、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打动。

  谈迁小时候,立志要编写一部明朝编年史。经过20年的奋斗,他终于完成了《国榷》。可是,一夜之间书稿被盗给了他致命的打击。但谈迁很快从痛苦中挣脱出来,他下决心从头撰写这部史书。他白天终日奔波;晚上奋笔疾书。经过了10余年的奋斗,他终于写成了一部翔实可信、更完备的新《国榷》,新《国榷》流传千古,谈迁也因此流芳百世。

  谈迁是靠什么从痛苦中挣脱出来的呢?谈迁依靠的是他坚定不动摇的信念和锲而不舍的精神。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如:有一次,我的英语只考了89分。回到家里,我就垂头丧气地坐在沙发上,无力地耸了耸头。很快,便传来了一阵敲门声,我知道那是爸爸回来了,于是我便快速地开了门。爸爸一回到家看见我噘着嘴的样子就知道今天一定有令我不开兴的事,便问:"儿子,怎么了,今天怎么一反常态啊?"我便把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一字不漏的与爸爸说了出来。爸爸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便说:“儿子,没关系,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测验,许多名人不也是经历国失败的吗?例如司马迁他为了写《史记》这本书,不也是经历过许多艰难和困苦吗?俗话说‘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彩虹’我们经历过了磨难才能看见成功的曙光。”听完爸爸的一*话,我受益匪浅,觉得能把爸爸的话当做我的座右铭。随后,爸爸为了能缓解紧张气氛,还唱了一首歌《阳光总在风雨后》,我慢慢沉醉其中……

  在一生中,我们会遇到许多失败和打击与挫折,但是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应该迎难而上,乃至战胜困难,这样我们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摘到成功的果实。

读《信念》有感2

  星期五,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厄运打不垮的信念》。

  课文的内容是,明末清初有一位史学家——谈迁,他自幼刻苦好学,博览群书,尤其喜爱历史。长大后,他立志要编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但由于他家境贫寒,没钱买书,只得四处借书抄写。有一次,他为了抄点史料,竟带着干粮走了一百多里路!经过20多年的奋斗,他终于编写了一部明朝编年史——《国榷》。

  面对这部可以流传千古的鸿篇巨制,谈迁心中的喜悦可想而知。可是,在书稿即将付印前居然被一个小偷偷走了,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更何况此时谈迁已经是体弱多病的老人了。他茶饭不思,夜难安寝,只有两行热泪在不停地流淌。很多人以为他再也站不起来了,可是厄运并没有打垮他,他从痛苦中挣脱出来,下决心从头撰写这部史书。

  经过4年的努力,他完成了新书的初稿。为使这部书更加完备、准确,他带着书稿,来到郊外亲自考察历史遗迹。他一袭破衫,终日奔波在扑面而来的风沙中,面对孤灯,他不顾年老体弱,奋笔疾书。又经过十几年的奋斗,新的《国榷》诞生了,而且比原来的那部更加翔实精彩,谈迁也因此名垂青史。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在漫长的人生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散绝望之云。

读《信念》有感3

  我读了《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这篇文章,主人公谈迁的事迹,深深地感动了我。

  谈迁是著名史学家,是《国榷》的作者。谈迁历经20多年,6次修改,才写成了400多万字的《国榷》。正当谈迁为自己的成就而感到骄傲时,不幸的事发生了,谈迁写的《国榷》被小偷给偷了。谈迁知道此事后,他茶饭不思,夜难安寝。正当大家以为谈迁再也站不起来时,坚定的信念却让谈迁再次回到了书桌旁,重新撰写史书。经过艰苦卓绝地奋斗,终于,他写成了新的更加翔实的《国榷》。

  像谈迁这样有坚定信念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美国女作家海伦,她天生又聋又瞎,但她不向命运低头,坚持不懈地读书,终于写成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杰作,她的精神感动了所有的人,她的名字被我们牢牢地记在了心中。

  英国著名科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是在世的最伟大的科学家,当代最重要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被称为“宇宙之王”,可是他在21岁是不幸患上了卢伽雷氏症,所以被禁锢在轮椅上,可是他并没有向病魔所折服,仍然为天文事业奋斗着。

  自古英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为难。面对挫折和困难,我们不能低头,要勇敢地去面对它,这样才能成功。

  让我们记住﹕信念不是铁锤下缭乱四溅的火花,而是在炉火中熊熊燃烧的烈火;不是在星空中闪瞬即逝的流星,而是在西西里岛上永不熄灭的明灯。信念让你奋发图强……

读《信念》有感4

  读了,《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这篇课文,让我知道谈迁虽然很贫困,但是他没有放弃学*,他还立志要编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

  谈迁他为了写这这部明史。他只能去抄写,因为他没钱买书,在这里我可以体会到他的决心和信念,因为谈迁就为了抄一点史料,就带着干粮走了一百多里的路程,我就是在这句话中体会到谈迁的艰辛和坚强的意志。下面一句还用了数字举例法体现出谈迁为了写这部明史花了*二十年的时间,其中修改了六次,在他五十多的时候终于完成了这部明史------《国榷》这里还可以引出下文偷走了《国榷》为什么算是谈迁的厄运。

  而且第二自然段做出了相应的答案,我从答案中体会到了这部《国榷》浸透了他二十年来的所付出的心血,所以这部《国榷》被小偷偷走,对于他来说所付出的都将化为乌有了。凭着谈迁不服输的精神,居然从厄运钟挣脱出来,重新开始写《国榷》。谈迁为了把这部明史写的更生动更具体所以自己就去北京拜访高人和将军,自己又去了明朝时代的遗迹做考证,最后他终于把《国榷》改成了真正的明史,新《国榷》共有108卷428万千4千字,《国榷》流传千古,而谈迁也名垂千尺。

  我从这篇课文中体会到只要有决心和信念就一定能战胜困难,不怕辛苦和付出,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成就。

读《信念》有感5

  今天,我读了《我的信念》这篇文章。因为我知道居里夫人是一位两次荣获诺贝尔奖的大科学家。所以当我看到这篇文章时,读得特别仔细。

  居里夫人为了科学的发展而终生在实验室里埋头工作,这是居里夫人的高尚品德之一。

  我觉得居里夫人最让我们值得学*的是:不求盛名。人们以为给予居里夫人以盛名,表达了人们对她的尊重,居里夫人一定会很乐意,没想到居里夫人永远追求的是安静的工作和简单的家庭生活,因此她竭力保持宁静的环境。

  以免受到人世的干扰和盛名的托累,这是值得我学*的。

  自从我上下了初中以后,有很多不认识的人,不爱和他们交流谈论,但后来也就慢慢地*惯了,也把自己表现地更突出一点,我以后一定要把精力多放在学*上,老师安排的任务我当然也要尽力做好。

  我们必须相信,我们对每一件事情都具有天赋的才能。并且,无论付出任何代价,也要把这件事完成,当这件事结束的时候,你要能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很尽我所能了”。为什么居里夫人她会这样生活呢?首先是她有一颗懂得感恩的心,我以后在生活中也要向她学*。

  居里夫人对工作的热忱无不令人赞叹,她执著的信念深深的打动了无数人。她淡泊名利,视金钱如粪土,她将奖金捐献给穷人,她把奖章送给六岁的女儿当玩具。她本可以躺在任何一项大奖上尽情地享受,但她却没那么做,她只是一如既往地工作到六十七岁离开人世。相反,现在又有多少个人不看重名利,又有多少个勇敢的人用自己的信念打倒别人呢?想象居里夫人,再想想我们,我们又是怎样做的呢?

  这篇课文让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持之以恒,否则就会一事无成。学生不能只重视学*,要从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读《信念》有感6

  上个星期五,我在学校学*了一篇文章——《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厄运打不垮谁的信念呢?厄运打不垮明末清初的史学家谈迁的信念。

  谈迁自幼刻苦好学,博览群书,长大后立志要编写一部翔实可信的明史。于是,他花了20多年的时间,写了一部流传千古的明史巨著——《国榷》。可是就在书稿即将付印的前一个晚上被偷走了,从此,这部珍贵的书稿就下落不明。可是,厄运并没有打垮谈迁,他又花了17年的时间,编写了一部共104卷、500多万字、比原来那部更加翔实、精彩的《国榷》,谈迁也因此名垂青史。

  我确信,这种坚定的信念和执着追求的精神是让人难以相信更难做到的。谈迁为了写这部史书,花了三十多年的时间,不知倾注了多少心血。而我,要是写一篇约800字的文章,如果被偷了,那肯定会郁闷几个月的,也不会想重写一篇。我没有谈迁那种坚定的信念,我的字典里更没有“执着追求”这几个字,因此,我不知道谈迁是怎样度过这几万个日月的。我最怕厄运降临在我身上,因为我怕一切从头开始。

  谈迁,好一个清初史学家,对我的影响真大!当我学了这篇课文后,他仿佛无处不在地陪伴在我身边。当我因为测验成绩不好而泄气时,试卷上总会有谈迁的身影,当我偷懒而不想做作业是时,他总会把一本厚厚的《国榷》摆在我眼前……课文里说得没错,人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就干不成大事,就难以立足于社会。谈迁就是因为有了厄运打不垮的信念,所以他能战胜厄运,战胜命运!

  就会驱一个人走在漫长的人生路上,难免会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散绝望之云。


读《老舍》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皮囊》有感 (菁华6篇)

读《皮囊》有感1

  假期已经过去*半的时间,这些日子里陆陆续续读完了两本书《皮囊》和杨绛的《我们仨》。在此先谈谈读过《皮囊》的感受。

  这是一部与灵魂有关的书,“肉身是拿来用的,不是用来伺候的”对这句话印象颇为深刻,其实它也在告诉我们《皮囊》到底写了什么。

  初读《母亲的房子》,总以为这位倔强的母亲,一味地举债建房子是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后来渐渐懂得,她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爱情,父亲生*以建最好的房子为自己的梦想,后来却因为疾病,梦想不得而终。而母亲为了她深埋于心底的爱情,她将毕生的精力都投入于此。

  在这个贫苦简陋的家里,他们家是村里最早盖*房的一家,是村里最早盖小洋楼的一家,看到周围建起了三层小楼,倔强的母亲又外再加一层,小楼骄傲的俯视着周围的一切。因为*扩建拆迁掉了那四层楼的一半,那拆了半面的楼房,又被固执的母亲修好,依然孤独的耸立在众多高耸入云的写字楼中央,与这些现代化建筑相比,显得那么的不搭调。这些都是这个倔强的女人的所为。为了这一切,她不惜让儿子承受负债之痛,让女儿因为贫瘠的嫁妆放弃自己的爱情,将一家人的陷入生活的绝境。

  看到母亲如此的举动,身患重病的父亲并不“领情”,父亲骂母亲,用拐杖抽打母亲,他恨她。在村民面前说她不让他活,不给自己看病却将钱都盖房子,都是为了面子。这一切都让母亲痛不欲生。她想到了死。因为和儿子的约定,她又忍受了这一切。继续她的“事业”。

  说实话,起初,我也鄙夷这位母亲,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顾孩子的死活。一直都在攀比,直到最后才慢慢明白,做这一切,她不为别的,只是因为爱情。因为多年前丈夫在新盖的门墩的诗句中,隐含着她与他的名字,她便发誓要倾其一生完成这个男人的梦想。她将她的大半生都投入进了这场战役中,那不被家人,亲人理解的苦楚她都默默咽下,只为了偿还一个人的爱情。忽然,我又理解了她的那份坚持,觉得她是那么的了不起,她明白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她这一生只干了一件事,那就是没完没了的建房子。她在维护这个至爱的人的尊严,她继承着他未了的事业。这是她留给这个家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最终,当这个男人懂得妻子的心意时,这一刻,在这个家里却因为母亲的房子更多了一份精神的力量,那就是爱。是这份爱鼓励着孩子战胜生活中的所有挫折与不幸,勇敢坚强的面对自己的人生。

  是啊,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那?《皮囊》让我似乎明白了很多,人活着不是为了肉身的安逸,人活着更是为了灵魂的安逸,安放好自己的心灵才是最为重要的,有的人,一生忙碌奔波终是为了自己的嘴,有的人,算计一生只是为了皮肉的光鲜,名誉地位成了毕生的最求,为了得到这些,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做着违心的勾当,有的人,为了别人的眼光,唯唯诺诺,战战兢兢。为了这幅皮囊,劳累一生,疲惫不堪。外表的光鲜和华丽并不能掩饰内心的粗陋和糟粕,生活的贫瘠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灵魂的贫瘠。

  人的美丽在心灵,高贵在精神!肉身是拿来用的,不是用来伺候的。应该让肉身为灵魂服务,切莫做它的奴隶!这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

读《皮囊》有感2

  读皮囊是一气呵成的,一个词,爽快。读皮囊之前是不认识一个叫蔡崇达的人,不知道他的背景,直接开读。皮囊是散文,讲的都是身边的人和事,奶奶、父母亲、童年的伙伴等。

  开篇写的老奶奶,作者称为“阿太”。阿太的一句话点题:“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说的就是我们这一副皮囊。然后写了母亲对建房子的执着,再苦再累也要把这一方土地变成高楼,并在门前立上父亲的名字,完成最后的一点念想。

  写了父亲的懦弱和残疾,对一个家庭的打击,以及作者自己如何成为家里的顶梁柱。有一段写的特别朴实,说的`是父亲半瘫以后回到家中,一家人都在演戏。好像明天一觉醒来父亲就好了,就会恢复了。最终在全家人发脾气、大闹、一家人抱在一起痛苦中结束了。

  让我想到了我的大姨,当得知她是肺癌晚期的时候,全家人都是瞒着她的,她的媳妇整日偷偷抹眼泪。我们每天都在演戏,好像吃点药就好了,做点化疗就好了,明天一觉睡醒来就好了。我的母亲每天都去看望她,导致我们一大家人都被笼罩在这层癌症的阴影中。

  亲人的逝去犹如看着一朵花的凋零全过程,这种伤痛终其一生不能痊愈。但面对这种伤痛,有的人沉浸于回忆之中,有的人可以从悲伤中走出来,每个人面对同一事物的态度不一样,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生活中也是这样的,我们多少人是活在这皮囊下的,多少人又是抛下了这副沉重的皮囊活出了自己。比如书中的阿小、文展、厚朴的遭遇、心态和生活,最终都变成了作者对于自己的提问和思考,对自己的灵魂拷问。

  请问,皮囊到底重不重要?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它?请问,我们的灵魂如何安放?我们真正喜欢的到底是什么?我们想过什么样的生活,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去直面这些问题,并且予以回答。如何回答?从自身的遭遇去领会,从生活的点滴中、身边的人中去感悟。每个人会给的答案都不一样。

  而最终,生活和作者都给了我们答案:“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我很认同。我记得我读《沉思录》,有一句话印象很深刻,“睡陋床、盖粗毛皮”,颠覆了我对皇帝、宫廷的想象,我以为都是富丽堂皇,我以为都是觥筹交错的画面。读后感·导致我一直不敢睡太好的床,也不敢把自己的被子从40支纱往上加。孟子也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仿佛这副皮囊只有得到了最原始最粗虐的待遇,我们的灵魂才会得到洗礼,才会清醒的意识到我们的真正渴望的东西。

  最后,说一点自己的感触。作者文笔清新流畅,叙事简洁、冷静、真实。好久没看过如此清新脱俗的文字了,感觉没过瘾就结束了,很感动很喜欢。

读《皮囊》有感3

  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对于这一句话,我的记忆尤为深刻,就好像把这一句话当做了这本书的主旨,甚至会不知不觉中把那肉体改为“皮囊”。

  也是,现在的人大多数只知道把皮囊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却不注意自己的灵魂成了什么模样。皮囊终究有一天会坏掉,而灵魂却是永远存在的,与其把那迟早要丢弃的皮囊养得好好的美美的,还不如好好地伺候一下灵魂,使那永存的灵魂得到不断地进化,越发高尚。

  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这便是阿太的生活观。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大概是这样的,就好比一个人刚出生,身体十分较小,欲望呢?大概也就是父母的抱抱,陪伴,所以生活别提有多轻松了。慢慢的长大以后,上了学,欲望变多了,比如成绩想要名列前茅,与每一位同学处好关系,追到自己想追到的人,因为这些欲望的产生,我们就变得愈发累了。后来我们的欲望改成了读一个好高中一个好大学,找一个好的工作,这些都是因我们欲望而产生,于是我们的生活变得乏味。父母们常说自己工作累,可是这些都只是肉体上的累,而我们却是心灵上的累,所以我认为我们才是最累的。等我们找到工作后,就会想要更高的薪水,这些欲望有成了让我们累的又一源头,所以我觉得,假如我们真的累了,那么我们就应该放弃这些欲望,好好过自己的一生。

  阿太虽然在第一章就死了,但是,她的生活观才是这本书给作者的最大启示,也是给我们读者的最大启示,所以我们应该记住它,然后放弃那些让我们累的欲望,好好过自己或*凡或伟大的一生。

读《皮囊》有感4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之前,他写过几百万字的专题报道,登在《新周刊》、《三联生活周刊》上。1982年生人,看到网友说,蔡崇达的手指已经没有办法完全并拢,因为以前写了太多的字。这部小说散文集基本上是他的自传。

  综合以上两点,可以猜想的到这不是一本让人觉的轻松愉悦的书。它记述了一个早就历经沧桑的年轻人的故事,关于贫困、疾病、亲情、爱情、乡情、青春对人的冲击。蔡崇达的有些经历,大部分人要等到四、五十岁才会遇到,那种“上有病父,下有稚子”的中年危机,而他在十七岁那年就全都承受了,成了母亲口中的“一家之主”。唯一让人觉的欣慰的是,故事的主人公穿越了重重困难,重重迷障,成为了他想成为的人。看完这本书,令人觉的五味杂陈,心里有很多感触,却无从表达起。韩寒在编者按中写到:我会将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而不是红灯亮起或者堵车不动时。

  经历相对不*常的韩寒也无法驾驭这么厚重的话题。还有两个人写了前言,一个是刘德华,一个是著名的学者李敬泽。刘德华的文章写的非常精彩,短短千言,没有轻飘飘的同情和滥情,有的是知心知肺的理解,道尽了一个*湖的人生智慧,真是英雄惜英雄。相反,学者的文章太过文艺和矫情,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哇。也难怪,他们的经历相差太远了,不在一个话语空间。

  我想我不会经常翻看这本书的,这样清醒地、赤裸裸地直面人生,太伤神了。

读《皮囊》有感5

  《皮囊》这本书虽然已经有了很多大V推荐,但是一般针对网络畅销书都一些抵制,可能会认为都是一种“快餐”文化产生出的作品,可阅读性不高。然而由于出差上海,就想着在旅途中阅读一本文学类且又方便携带,因此在书店阅读时,就选中了它。

  虽然带着不一样的心态或目的翻开它的世界。但是还是要说:这是一本值得静下心来读的好书,很多作者都是在用笔写故事,传递一些自以为深刻的思考,是一些真实的故事表达。

  书中的故事大多发生在福建的一个沿海小镇,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刻意的装饰什么,就像一个老朋友在娓娓说道过往的事情(除了这本书,再次就在三毛书中看到,如一个老朋友讲故事那种表达,真实自然)。从整本书来看,作者紧紧围绕自己周边最熟悉、最亲密的人展开: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而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受现实沉重打击的厚朴、被小镇古制旧俗扼杀生命的张美丽……

  一个个个性鲜活的人物跃然纸上,透过作者的眼睛,仿佛让人看到了泛着太阳细碎光影的海面,嗅到了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拂面海风,更领阅到了特有的闽赣小镇风情,那里的人如同我们身边熟知的每一个人,发生着我们都熟知的每一个故事。

  翻开很多书评和读后感,都最大感触是第一篇写的是外婆的母亲阿太,九十多岁,却是看的最透的人。为了让作者的舅舅学游泳,将他扔进海里,差点溺死,邻居责备她,她反驳说:“肉体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她说的那句话也是《皮囊》这个书名的意义所在,我们都是戴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来经历各种风吹雨打,所以我们的灵魂才始终有地方可以安放。

  1、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

  然而整本书,感触最深就是“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虽然这句话在*最后的片段才出现。但是当你抱着“理解”的心态去看待故事中的每一个人物的所做所为,不加以太多的评论,就是一项善举”。

  记得很清楚的一个片断,作者的父亲离世之后,母亲天天四处奔走,想要引父亲的魂回家去。他们那边有那些祭祀*俗,讲究人死以后也要跟家人在一起;而且那边也特别信奉神灵之类的。

  这让我想起三年前,失去至亲时,母亲在伤心之际,到处奔走,以当地的风俗*惯,问各种的神灵,渴望把他带回家。最后在家里安装一个神牌,坚信他还在这:只是他看到我们,我们看不到他而已。来寻求心灵的安慰和表达内心的不舍。因此学会理解:在你们看来是一种怪异行为,但是在他们内心却是一种信仰。

  正有了这种信仰,才指引我们去向。正如书中所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一具皮囊,皮囊里面包裹的是一颗心,而那颗心最终指引我们去向”。

  2、父父子子

  书有一个片断记录父亲对儿子的感情,虽然全程没有太多情绪表达,却通过一些动作,把父亲对儿子的牵挂与爱表达得淋漓尽致。

  “我不由自主躺在父亲睡过的床上,父亲的气味顿时弥漫地将我包裹。淡淡的月光从窗户透进来,我才发现父亲的床头贴着一张我几年前照的大头贴,翻起身来看,那大头贴,在我脸的位置发白得很奇怪。再一细看,才观察觉,那是父亲每天用手摸白了。”

  看完最后一页时,突然感觉有点不舍,并不是说此书写得多精彩,而是书中很多故事,都让我们“看到了”自己。

  正如作者在最后写道:对路过生命的所有人最好的尊重,这也是和时间抗衡、试图挽留住每个人唯一可行的努力。还是理解自己最好的方式——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这是我认为的“写作的终极意义”,这是我认为的“阅读的终极意义”。我因此多么希望,这本书能帮助或提醒读者,“看见”自己,“看见”更多人。

读《皮囊》有感6

  假期已经过去*半的时间,这些日子里陆陆续续读完了两本书《皮囊》和杨绛的《我们仨》。在此先谈谈读过《皮囊》的感受。

  这是一部与灵魂有关的书,“肉身是拿来用的,不是用来伺候的”对这句话印象颇为深刻,其实它也在告诉我们《皮囊》到底写了什么。

  初读《母亲的房子》,总以为这位倔强的母亲,一味地举债建房子是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后来渐渐懂得,她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爱情,父亲生*以建最好的房子为自己的梦想,后来却因为疾病,梦想不得而终。而母亲为了她深埋于心底的爱情,她将毕生的精力都投入于此。

  在这个贫苦简陋的家里,他们家是村里最早盖*房的一家,是村里最早盖小洋楼的一家,看到周围建起了三层小楼,倔强的母亲又外再加一层,小楼骄傲的俯视着周围的一切。因为*扩建拆迁掉了那四层楼的一半,那拆了半面的楼房,又被固执的母亲修好,依然孤独的耸立在众多高耸入云的写字楼中央,与这些现代化建筑相比,显得那么的不搭调。这些都是这个倔强的女人的所为。为了这一切,她不惜让儿子承受负债之痛,让女儿因为贫瘠的嫁妆放弃自己的爱情,将一家人的陷入生活的绝境。

  看到母亲如此的举动,身患重病的父亲并不“领情”,父亲骂母亲,用拐杖抽打母亲,他恨她。在村民面前说她不让他活,不给自己看病却将钱都盖房子,都是为了面子。这一切都让母亲痛不欲生。她想到了死。因为和儿子的约定,她又忍受了这一切。继续她的“事业”。

  说实话,起初,我也鄙夷这位母亲,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不顾孩子的死活。一直都在攀比,直到最后才慢慢明白,做这一切,她不为别的,只是因为爱情。因为多年前丈夫在新盖的门墩的诗句中,隐含着她与他的名字,她便发誓要倾其一生完成这个男人的梦想。她将她的大半生都投入进了这场战役中,那不被家人,亲人理解的苦楚她都默默咽下,只为了偿还一个人的爱情。忽然,我又理解了她的那份坚持,觉得她是那么的了不起,她明白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她这一生只干了一件事,那就是没完没了的建房子。她在维护这个至爱的人的尊严,她继承着他未了的事业。这是她留给这个家最为宝贵的精神财富。

  最终,当这个男人懂得妻子的心意时,这一刻,在这个家里却因为母亲的房子更多了一份精神的力量,那就是爱。是这份爱鼓励着孩子战胜生活中的所有挫折与不幸,勇敢坚强的面对自己的人生。

  是啊,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那?《皮囊》让我似乎明白了很多,人活着不是为了肉身的安逸,人活着更是为了灵魂的安逸,安放好自己的心灵才是最为重要的,有的人,一生忙碌奔波终是为了自己的嘴,有的人,算计一生只是为了皮肉的光鲜,名誉地位成了毕生的最求,为了得到这些,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做着违心的勾当,有的人,为了别人的眼光,唯唯诺诺,战战兢兢。为了这幅皮囊,劳累一生,疲惫不堪。外表的光鲜和华丽并不能掩饰内心的粗陋和糟粕,生活的贫瘠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灵魂的贫瘠。

  人的美丽在心灵,高贵在精神!肉身是拿来用的,不是用来伺候的。应该让肉身为灵魂服务,切莫做它的奴隶!这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


读《老舍》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诗经》有感 (菁华6篇)

读《诗经》有感1

  “绿草苍苍,白露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空灵的歌声翩翩而至,不禁让我想起《诗经》。这一本唯美的诗集,就像一位佳人伫立在水中央,是多么的吸引人!但她其中的精髓真的需要细品呢!

  春天到了,芳菲满园,看那满树粉嫩的桃花,我会吟诵“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每当我看到温暖的太阳与皎洁的月亮,我会吟诵“日居月诸,照临下土”,每当我在网上看到我的偶像赵丽颖的图片,我就会想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每当我看见翠绿挺拔的竹子摇曳生姿,我会想到“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不管是亲情,爱情,友情,也不管是朝廷,民间,边塞,都在这本书得到阐述与诠释。读这本书,不仅能品最纯真的文字,也能窥得历史一角。

  我最喜欢的是《国风·卫风·木瓜》,这首诗令我想到“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从千里送来的鹅毛虽然很轻,但我的情谊是重于泰山。而《木瓜》中送的虽然是比鹅毛重的木瓜、琼琚,但表达的思想是一样的:“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尽管朱熹说这是写爱情的,但我觉得这是写友情的。这让我回忆起我小学时代的一个好闺蜜,自从我们成为好朋友后,她时常送礼物给我,而我只回赠过两次,但这一点也不影响我们的友情,因为礼物只是我们友谊的一种见证,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心里都喜欢牵挂着彼此,对彼此的情谊是重于泰山的。现在的我们,尽管不在同一所学校,但我们依旧有联系,友情的温度并没有下降。

  诗经不仅让我体会到友情的珍贵,还让我感受到文字的美好。倾城倾国的美人,她“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读了这几句诗,我仿佛看见了庄姜从书中走出来一样,举止端庄优雅,相貌沉鱼落雁,身段曼妙多姿,如仙女下凡一般,令人回味无穷。还有《国风·陈风·月出》中的“月出皎兮,佼人僚兮”将我带入一个静谧的情景,皎洁的月亮,向大地撒满银光,它照耀在了月下的美人身上,映照出她姣好的面容,微风撩动她的头发,步态轻盈,让男子“劳心悄兮”。

  《诗经》还描写了劳动者的疾苦,《式微》中的“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这也许也道出了许多现代人的心声,哪个人不需要为生存奔波?只不过有的人干了一辈子,还是要起草贪黑,生存的很艰难。每次看到清洁工早早的出现在街道、小区,到晚上还能看见他们忙碌的身影,我就会感叹:生活艰难!在这个世界上,哪个人会一劳永逸呢?同时我也想到日夜为我们操劳的父母,他们不仅要养育我们,同时也要辛苦地工作。我们不应该嫌弃父母这样那样,而应珍惜他们的劳动成果才对呀。“肃肃宵征,夙夜在公”不正是许多父母的写照吗?我们有什么理由指责、埋怨我们的父母呢?

  今年,《*诗词大会》第五季开播。这一季在网上引起不小的争议,其中我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争议:主持人龙洋在形容一对革命中结缘的老夫妇时,用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诗在《击鼓》中意为:“让我握住你的手,同生共死上战场”,是形容战友之间的情谊。但现在很多人都理解成形容爱情的。有网友在底下评论,既然现在都是这样理解了,主持人用这句话也没问题吧?我倒觉得理解诗经就该理解它原来的意思,不该失去它原汁原味的意义、情感。读《诗经》是为了什么呢?不仅是为了陶冶情操,还是为了真切、正确的感受,书中的那一段历史不应误解它原来的意思,应还原它原本的美。

读《诗经》有感2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是古装电视剧里常有的场面:一群小孩子在学校里摇头晃脑地跟着夫子读着书。我经常指着电视问:“妈妈,他们为什么总在读这一句?”妈妈回答:“这是古代所有小孩读的第一本书——《诗经》”。到了暑假,妈妈给我买来一本厚厚的《诗经》,说要和我一起读。

  一开始,我跟着妈妈读《诗经》,只觉得读起来非常别扭,很不通顺,勉强跟妈妈读了几遍之后,觉得好难啊!一点点兴趣都没有了。到后来,等我完全明白这些诗歌的意思之后,就觉得它们是那么的优美,文字虽然简洁精炼,却能描绘出一幅幅美丽的画面。当我读到“桃之夭夭,灼灼其华”时,我仿佛看到一朵朵美丽的桃花灿烂地盛开着。当我读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时,我仿佛看到了河边的芦苇青苍一片,深秋的露水变成了白霜。每一首诗歌都精美绝伦。

  后来,我能自己读《诗经》了,慢慢地,我能理解这些诗歌的意思了,慢慢地,也知道了什么是“风、雅、颂”,什么是“赋、比、兴”。《诗经》大量运用了比喻排比的修辞手法,描写了各种各样的生活场景。从诗歌中,我了解到了古代人们关于爱情、劳动、战争等等故事,如《关雎》描写了一个男子追求一个摘荇菜的少女,《桃夭》描写了一个女子出嫁时的情景,《无衣》描写了战士准备出征的场景。每一首诗歌都是一个有趣的故事。

  现在,我能背诵《诗经》了。“青青子衿,悠悠我心”,“风雨凄凄,鸡鸣喈喈”,这些朗朗上口的诗句读起来非常有意思。我渐渐理解了诗歌要表达的情感,如《木瓜》中“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通过描述相互赠送礼物表达尊重友情;《芣苢》中,“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通过描写妇女采车前草的场景,表达了人们热爱劳动。我终于知道《诗经》为什么能流传那么久,是因为它教会了人们很多很多的道理,宣扬了*的情感。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又坐在窗前吟诵着《关雎》,仿佛也回到了古代的学堂,摇头晃脑地听夫子讲授《诗经》!

读《诗经》有感3

  《诗经》是民歌,之所以现在这样高高在上,让人觉得高不可攀,除了语言和社会变迁之外,还有诗歌本身发展的因素。每每想读诗经,但每每我又止步于它枯涩难懂的文字。这个国庆节,我开始阅读《诗经》。人与书的邂逅,大抵总是这样,凉爽的天气,泡一杯清茶,轻轻念出书中的句子——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于是这枯涩的文字和着杯中迷蒙的水雾,莫名便叫人心安。这卷叫做《诗经》的古书,其实却不是诗,而是歌。千年前那些人们,哼过吟过唱过的民歌,犹如带着晨露的桃花,无比质朴却又凄美高雅。一伸手,便一束在手,衬着你明艳的脸庞,盈盈地笑。孔子亦被这句子打动过吧——“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也许是古代社会没有当今世界纷乱复杂,也许是古人心中有一丝的纯美,仿佛什么也无须遮掩,没有粉饰,没有忸怩,没有故作姿态……那些四字的句子,是一颗颗袒荡于天地之间的赤子之心,可以帮助你寻回那个还没有受到任何污染和伤害的最初的自己,在自然中纯洁、甜美地微笑着。

  读着这些深涩难懂的文字,可以自由自在地听从自己的心灵随着那些句子浮想联翩。恍惚间,我觉得自己连这身体,都被这清新之风浸润得轻灵起来,或许连《牡丹亭》里的杜丽娘听了“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般清雅温润的言语,也会步出闺阁羞怯张望,看看那园子里的妩媚春光。

  这样的一卷书,念着念着,仿佛回到儿时心境,内心有如头顶湛蓝的天空,广阔辽远,深邃不可触摸。此时人不再徘徊纠缠于俗事之中,时光可以这样从纸页间流过,就很幸福。

读《诗经》有感4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保存了从西周初期到春秋中叶年间的作品,共305篇。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对我国两三千年以来的文学发展产生了深广的影响,也是很珍贵的古代史料。

  《关雎》是《诗经》全书的第一篇,选自《诗经?周南》。它是描写一个青年男子对一位姑娘的一往情深的追求,并运用了比喻,起兴的修辞手法和重章复唱的结构形式,成功的表达了朴实的情感,并对这种朴实的情感展开了大胆的表露,将主人公追求爱情的炽烈专一表现的淋淋尽致,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感染力。我在反复读的过程中,能身有体会到其中,咀嚼着诗歌每一个字,都能深深的感受到男子追求姑娘的美好。

  在生活中,时间对每个人的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所谓“珍惜好每一分,利用好每一秒,不留一点遗憾”。《采葛》选自《诗经?玉风》,在读这篇诗歌时,知道时间的短暂,与其去想思念和痛苦带来的无尽浪费,还不如珍惜当前时刻,把该做的事情,不留到明天,已作出的及早兑现。

  诚信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诚信是人与人交往中必须的品质;诚信是人们在社会中的通行证;诚信是古老的道德范畴,是每个人都应该拥有的优秀品质。在选自《诗经?邶风》的《静女》中最能体现出来。这篇诗歌主要描写的是一个男孩接受了一个女孩子的邀请,男孩早早的就来到了约会地点,等了很久都不见女孩身影,怕自己记错时间失信与她,又怕女孩不守,其实女孩早就来了,只是一直在观察他。可见,重,讲诚信,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无论爱情还是理想,一旦目标确定,就要坚持到底。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可以主观武断,意气用事。冥冥之中,总会有一双双眼睛看着我们,总会有一种力量在召唤我们,激励我们,这个力量就是诚信,这个力量就是信任。

  人生的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不可能时时处处事事顺心如意,总会有坎坷,困难挫折,不幸。就像《柏舟》中写到的是君子怀才不遇,受小人欺辱的内心痛苦和妻子被丈夫遗弃而不甘屈服的忧愤。我们不怕解决不了困难,只怕困难既将来的时候就退缩。每个人都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困难险阻,我们要用自己的方式和方法去一一解决它。你看那些伟人,哪个不是克服重重困难才取得今天的成就。当然也不是说,要成为伟人一定是经历过困难的人,能用办法去避开一些不必要的困难,留下更多的力气去对抗前方更大的困难。其实每个人都能做到的,需要面对困难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我们就能战胜它。

  我最喜欢选自《诗经?秦风》的《蒹葭》。一个热恋者对意中人的迫切追求和可望而不可即的惆怅,失望的心情。这也说明一生的奋斗的悲壮,人生都是如此,追求不到固然烦恼,而以为追求到手注定无聊。在不断追求的过程中,我们会觉得生命是如此充实绽放,生活是如此美好高尚。

  《诗经》是中华传统文化,我们作为中华儿女要继承和发扬我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在努力实现民族复兴的今天,这必然会成为广大学生朋友的历史责任与使命。

读《诗经》有感5

  《周南》一共11篇,分别为《关雎》《葛覃》《卷耳》《樛木》《螽斯》《桃夭》《兔罝》《芣苢》《汉广》《汝坟》《麟之趾》。读过之后感觉古人留下来的经典之作没有文人装腔作势的庸俗,没有政治的教化之声,彰显的是浓浓的远古自然气息、朴素的本真。流露的是克制之后的情感,谨慎有序的行为。

  就这11篇诗歌逻辑顺序而言第一篇《关雎》写的是青年男女的爱情。第二篇《葛覃》写的是女子出嫁时的心情。第三篇《卷耳》是抒发新婚夫妻短暂分别之情。第四篇《樛木》则是描写新婚燕尔夫妻的幸福生活。第五篇《螽斯》是祝福婚后子孙满堂,人丁兴旺。第六篇《桃夭》是对婚后美丽贤惠、善于持家的妻子的赞美。《兔罝》作为第七篇,歌颂的是丈夫外出为国立功的纠纠武夫形象。第八篇《芣苢》则歌咏妻子在家勤快劳作的情形。第九篇《汉广》写有夫之妇不可逾越的人伦鸿沟。第十篇《汝坟》描写的是夫妻久别重逢后的心情。最后一篇《麟之趾》则以咏叹调的方式歌颂合乎礼乐的爱情才是生生不息的根基。

  对我而言,内容印象最深的是《桃夭》和《汉广》。《桃夭》和《汉广》,前者表达新嫁娘的种种喜庆愿景,用词精确、画面喜人,音韵上即使现代汉语读也是很有味道。写出了自然美让人心怡,家庭美让人心欢,音律美让人心静,诗人如聆听天籁,舒泰无比。就是在这种心怡、心欢、心静中让心境情感在克制中谨慎着自己的行为。后者每章后两句,表达男子对游女求而不得又眼看她出嫁的怅惘之情,极尽温柔敦厚意味。一唱三叹,浑然天成,光明的心境在歌咏行为中得到自然有度的克制。

  形式印象最深的是《麟之趾》和《芣苢》。前者出现了三句为一章的格式,前两句先兴发后叙事,后一句抒情感慨,简洁有力,它是“周南”里唯一一首只九句的诗歌;后者虽然仍然是“周南”惯有的四句一章,一共三章,但变动的词却只出现在偶字句中,十二句只变动了六个字,它是“周南”里语词变动幅度最小的。而《麟之趾》赞美贵族,追求吉祥*安、生活美好的的愿望也是在谨慎中表达着先民们有序的行为;《芣苢》则在采摘车前子的喜悦中让我们的心境转入金玲作响,明镜、舒展、清灵。《卷耳》夫归又恐再去的忧思,《螽斯》一语双关争取生存的意志,《兔罝》狩猎欣喜自豪心理背后的离乡悲哀,又让我们在字里行间的摸索到一丝丝谨慎的悲凉情感。

  关于情感印象,《樛木》婚礼祝福的情真意切,《葛覃》归女的激动雀跃,而《关雎》作为《诗经》的首篇,是我国爱情诗之祖。从一个青年对一位容貌美丽姑娘的爱慕和追求,写他求而不得的痛苦和想象,以及求而得之的喜悦。题材喜闻乐见,还具有独到的艺术特色。关雎鸟用情专一,不离不弃,生死相伴。正隐喻着君子对数你的一见钟情、朝思暮想、寤寐思服、备受煎熬的感受,矜持羞怯的心理描绘,流露着朴素而健康,纯洁而珍贵的情感。而这些情感流传之今确实是自然和谐,朴素天然。

  “周南”乃“周礼”的隐喻。这一组诗的安排,起于自然风情,止于人伦仁德,礼乐贯穿其中,作为调节。整组诗歌出于自然之情,贯穿中庸之美、富有人道情怀,又不失音韵美、节律美。让我们如聆听天籁,温润不腻。

读《诗经》有感6

  伴着关关和鸣的雎鸟,我独自来到河中的小洲。

  闲暇之时,偶尔能来到此等惬意之地,又何尝不为享受?我这么想。但总觉得似乎还少了些什么。突然间,一位高挑秀雅的女子映入了我的眼帘,只见她身着绿罗衣,竹簪束发,光洁白皙的脸庞,乌黑深邃的眼眸,实在是少见的美丽姿色啊,令人心醉。我细思,这难道不就是可以娶以为妻的贤淑女子吗?我入了迷。少时,不觉天色已晚,还未来得及与这位女子言谈,她便款款离开。遇见,或许只是一眼,便能走进我的心中了吧。

  晓看云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从那以后,每每我闭眼就寝,那位女子的面貌就浮现在我眼前。无论是白昼,亦是黑夜,我都想再次遇见她,追求她,与她相伴余生。但是,再多的爱意也只能化为思念,默默地想她,便使我彻夜难眠。

  梦回那日相逢,参差不齐的荇菜之间,隐隐约约有女子的身影,我奏起琴瑟,想要接*她;我敲起钟鼓,只为取悦她。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梦醒时分,我终究还是得不到我心仪的女子,她也无法感受到我的真心。

  白茶清欢无别事,我在等风也等你。待到陌上花开之时,试问你可否缓缓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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