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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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与黑》有感1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吧!

读《红与黑》有感3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书名吸引。

  红与黑,红色和黑色,似乎跟书中的内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读来,这就是文章的立意所在。红色代表军人,渴望跟随拿破仑为祖国建功立业;黑色代表教士,只求上帝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主人公于连正痛苦于这个选择,但最后他一个也没选,而是献出了生命报复这个虚伪的社会。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个时代的背景,1814年拿破仑倒台,波旁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派遭受镇压,封建贵族和教会沉浸在过度兴奋中,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宏愿,为了赢得他们的尊重,于连变成了一个野心家,对他们实施报复。

  同是复仇小说,同一时期的作品,于连不同于《基督山伯爵》中的唐太斯,唐太斯年轻不懂政治,更没有什么政治抱负。对于自己登上厄尔巴岛并且拿到拿破仑密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担忧,也没顾虑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被抓进监狱后,仇恨的只是检察官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仇人对自己的栽赃陷害。

  而于连报复的不是唐太斯那样的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个统治阶层,一个剥削百姓自己却富得流油,大肆挥霍而又腐朽的上流社会。虽然书中没有具体说明,但从小说字里行间,我们依旧可以被于连的正义野心所震撼。

  由此可见,唐太斯报仇是为了个人尊严,而于连报仇则是要推翻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唐太斯最终成功,而于连却以断头台为背景宣告失败,但这却不失为一次对黑暗现实有力的刺痛。

  但真正让我欣赏他的,是他在牢中的沉思,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神面前,他终于想起自己的灵魂从未真正皈依过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找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构思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的爱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一个能创造*等社会的人。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打败。"他感到孤独痛苦,于是又思考起所有哲人、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只蜉蝣在烈日当空的夏季,早上9点出生,晚上5点死去。它怎么了解"黑夜"二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雷纳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如果没有无畏浪涛的击打暗礁,又哪来韧如磐石的嶙峋峭壁?如果没有无畏无惧敢于攀登的人,迄今又有谁能登上世界最高峰?如果没有荆棘的道路,人世的险恶,又哪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明珠,又怎能揭露这个虚伪的社会?

  于连拒绝苟且偷生逃过死亡,当他的鲜血洒满断头台时,我心中开始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红与黑读书笔记红与黑读后感红与黑经典语录

读《红与黑》有感4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红与黑作者简介。

  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一生并不长,不到六十年,而且他在文学上起步很晚,三十几岁才开始发表作品。然而,他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或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竣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出于对*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后,激愤之下行刺从中作梗的*夫人,终被送上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读《红与黑》有感5

  刚看到标题的时候,我以为就是两个极端色彩间的碰撞。但读后才发现人性才是连接这本书的引线。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抱负,这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时常散发出无比强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在挫折与失败中振作,也可以使人在欢乐和成功中沉沦。

  现实生活中,有着伟大抱负的青年大有人在,他们为自己的目标、抱负努力奋斗着。他们有的人能够圆满的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有的人却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斯汤达笔下的于连正是如此。于连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他有自己的抱负,最终却也因自己的抱负走向了灭亡。

  徜徉在《红与黑》的海洋中,对于主人公于连的行为、思想、性格我进行了深度的思考。于连其实很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借此向别人炫耀,妄想使自己在别人的心目中是强大的,但命运总是不尽人意。于连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仆人,在上层权贵中,他不过是一介*民,对他的思想更是嗤之以鼻。但是于连不这样想,他想进入上层社会,他想得到权利、地位、名声,他总是想着“一切事业里都需要聪明人,在拿破仑的.统治下我将会是一名军官。”他疯狂的崇拜着拿破仑,却没有思考过拿破仑为什么会成功,为什么拿破仑会是一名将军,然而于连的思考却仅仅止步于自己的“原则”,最后他只会有一个惨不忍睹的下场。

  其实一个人,无论他的地位多么的显赫,又或是多么的卑微,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我们应该用合适自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抱负。

  红、黑永远不能交替,守住自己的底线,固守自己的初心。

读《红与黑》有感6

  《红与黑》这篇小说讲的是于连—一个生活在1830年法国这个宗教极度强大的黑暗社会的最底层的农民。他是农民的儿子,却有幸得到一位将军和神甫的帮助,会拉丁文,并且能够在德·莱纳先生—当时的*家里当教师。在这期间,他与德·莱纳夫人相爱了,德·莱纳夫人的三个孩子也开始崇拜并爱他了。在维里埃,他们过着幸福的日子,而这幸福日子中,唯一煞风景的是德·莱纳先生的存在。不管是德·莱纳夫人还是他的三个孩子都爱于连而不爱他。于是,他恨于连,他是一个小气且多疑的人。终于,有一天,维里埃有人向我们最自私且最爱面子的*大人—德.莱纳先生举报了德·莱纳夫人与于连的爱情,德·莱纳先生震惊了,并且愤怒了。他想报复于连,他觉得自己的尊严受到了最严重的伤害。但是以前他也受到过很多类似的检举信,都是说他妻子德·莱纳夫人与别人的爱情,但那都只是别人嫉妒他而造假的,只是因为他的妻子是维里埃最漂亮的上层社会的女人。很多很多人爱她却得不到她,想以此来破坏他们夫妻之间的感情。更何况德·莱纳夫人的姨妈还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了她,如果自己与妻子分手的话,这也意味着他将放弃这份庞大的财产。于是,他忍下了。但是这次事件却导致了于连与德·莱纳夫人的分离。

  从此,于连去了巴黎,与德·莱纳夫人真正分隔开了,虽然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来到巴黎,他在一个教堂学*,并在这里当上了助教。在这期间,他在这所教堂里面深受同学的排斥,生活得很压抑,但是他挺过来了。后来,他被彼拉神甫推荐给当时的贵族拉莫尔侯爵家里做拉莫尔侯爵的秘书。在侯爵家里,他与拉莫尔侯爵的女儿马蒂尔德相爱了。在这里,于连很自尊,他的尊严是最重要的,他受不了别人对他的一切的蔑视与侮辱,但是马蒂尔德从小就像女王一样高贵,且看不起任何人,他的乐趣是挖苦别人,从中获得自身的乐趣。同时,马蒂尔德是一个在那个社会中的反叛分子,她看不起整天围在她身边的那些伯爵贵族,认为他们太过*凡,纵使她对他们有过爱情,也只是一瞬间的,不能持久永恒。

  在马蒂尔德心中,她的家族是光荣的,她是骄傲的,没有人配得上她,所有人都要听从她的安排与思想,她是拉莫尔家的主宰者。而于连刚好就跟那个社会相矛盾,他也是那个社会的反叛者,有许多与那个社会相抵触的思想。因为这些,马蒂尔德爱上了这个来自维里埃最下层农民的儿子—于连。开始了她痛苦也甜蜜的爱情生活。她怀孕了,并告诉了拉莫尔侯爵自己不能跟伯爵结婚,因为她有了于连的孩子,自己也很爱他。毫无疑问,这个消息时拉莫尔侯爵震惊了,也愤怒了,他恨于连,认为于连犯了天大的错误。

  拉莫尔侯爵把于连逼走了,于连一个人又回到了贝藏松。他在贝藏松朝德·莱纳夫人开了两枪,他认为是德.莱纳夫人破坏了自己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是她的给拉莫尔侯爵的信毁了他与马蒂尔德之间的幸福。这次事件使于连入狱了,幸亏德·莱纳夫人没有受很严重的伤害,没有失去生命。她知道于连误会了自己,因为那封信不是她的主意,是忏悔神甫硬要她照着写的。她顶着巨大的压力来贝藏松的监狱看望于连,在监狱里,他们相见了,于连在牢中深深明白到他爱的是德.莱纳夫人,而不是马蒂尔德,并且马蒂尔德也发现了这一点,由此,她嫉妒了,愤怒了。在牢狱里,德·莱纳夫人与于连渡过了幸福的几个月,两个女人为了把于连救出来花了巨大的精力与心血,可是,最后于连被判了死刑,并且不愿意上诉。终于,于连要上断头台了。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答应他自己不会自杀,但是却在于连死后的三天抱着孩子一起死去了。而马蒂尔德和于连的好友富凯遵从了于连的遗愿把他安葬在一座山顶的山洞里面。

  无疑,这是一个悲剧。于连死了,德.莱纳夫人也死了,社会上的新生力量的代表被扼杀了。法国的社会一片黑暗,宗教势力巨大,人们被蒙蔽了,人性被压抑着。但这又是一个喜剧,喜的是于连他们的死换来了新生力量重生的可能性,他们打击了社会上的旧势力。

  《红与黑》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深感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民,最高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了又相互勾结。

  于连—小说主人公的命运确实是一个悲剧,《红与黑》就是他沉浮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民青年只能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唯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爬上高地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食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

  在那个年代,到底谁才是幸福的人,是于连他们,还是维里埃的*监狱长他们?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很久很。最终,我想,于连他们生活在那个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是不幸的。但同时,他们又都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拥有自己想要的爱情,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抨击了当时的社会,他们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做出了反抗。他们在精神上富有的,他们比其他人都幸福。而维里埃的*和监狱长他们却虽然看似有权有势,但他们却是可悲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已经过时了,他们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受到了像于连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挑战。他们被于连吓倒了,他们害怕于连,所以要弄死他,找于连充当了替死鬼。

  不管怎么气愤,怎么惋惜,于连最终还是死了。虽然他死了,但是他的精神,他所代表的社会新生力量却对当时的统治阶级造成了相当大的影响。所以,于连的人生没有白活,他就算死了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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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红与黑》有感(十)份

  读《红与黑》有感 1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 2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我的潜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小裤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

  读《红与黑》有感 3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书名吸引。

  红与黑,红色和黑色,似乎跟书中的内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读来,这就是文章的立意所在。红色代表军人,渴望跟随拿破仑为祖国建功立业;黑色代表教士,只求上帝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主人公于连正痛苦于这个选择,但最后他一个也没选,而是献出了生命报复这个虚伪的社会。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个时代的背景,1814年拿破仑倒台,波旁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派遭受镇压,封建贵族和教会沉浸在过度兴奋中,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宏愿,为了赢得他们的尊重,于连变成了一个野心家,对他们实施报复。

  同是复仇小说,同一时期的作品,于连不同于《基督山伯爵》中的唐太斯,唐太斯年轻不懂政治,更没有什么政治抱负。对于自己登上厄尔巴岛并且拿到拿破仑密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担忧,也没顾虑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被抓进监狱后,仇恨的只是检察官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仇人对自己的栽赃陷害。

  而于连报复的不是唐太斯那样的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个统治阶层,一个剥削百姓自己却富得流油,大肆挥霍而又腐朽的上流社会。虽然书中没有具体说明,但从小说字里行间,我们依旧可以被于连的正义野心所震撼。

  由此可见,唐太斯报仇是为了个人尊严,而于连报仇则是要推翻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唐太斯最终成功,而于连却以断头台为背景宣告失败,但这却不失为一次对黑暗现实有力的.刺痛。

  但真正让我欣赏他的,是他在牢中的沉思,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神面前,他终于想起自己的灵魂从未真正皈依过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找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构思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的爱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一个能创造*等社会的人。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打败。"他感到孤独痛苦,于是又思考起所有哲人、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

  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只蜉蝣在烈日当空的夏季,早上9点出生,晚上5点死去。它怎么了解"黑夜"二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雷纳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如果没有无畏浪涛的击打暗礁,又哪来韧如磐石的嶙峋峭壁?如果没有无畏无惧敢于攀登的人,迄今又有谁能登上世界最高峰?如果没有荆棘的道路,人世的险恶,又哪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明珠,又怎能揭露这个虚伪的社会?

  于连拒绝苟且偷生逃过死亡,当他的鲜血洒满断头台时,我心中开始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读《红与黑》有感 4

  读了法国作家司汤达的《红与黑》后,对于于连,我总觉得要说点什么。

  叶圣陶曾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陶渊明没有“误落尘网中”的觉悟,别享受不了“采菊东篱下”的亦然。那么,对于出生于不之家、地位低下的于连来说,往上爬肯定会比消沉坠落、一事无成来的好。

  于连的所作所为可能是伤害了一些人的利益,甚至可以说为了达到向上爬的目的,他用的手段并不光彩,但在那个等级森严、世袭控制的社会里,穷人要飞黄腾达确实要比登天还难。顺着女人的裙带往上爬,并不是他的首创,但他远比那些为达到目的的不择手段、丧尽天良的人善良的多,可爱的多,至少他懂得忏悔,“而他的忏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而是出于心灵的引导。”

  他本可以居且地活下去,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忏悔自己的过错,于是故事才有了一个相当悲惨的结局,可也为他罩上了“人性”的光环。

  我欣赏和景仰这个在理想与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小舟,至少它拥有弄浪的勇气,即使葬身于大海,其行为也很悲壮,其形象也很美丽。

  读《红与黑》有感 5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红与黑作者简介。

  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一生并不长,不到六十年,而且他在文学上起步很晚,三十几岁才开始发表作品。然而,他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数部长篇,数十个短篇或故事,数百万字的文论、随笔和散文,游记。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竣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出于对**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后,激愤之下行刺从中作梗的**夫人,终被送上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读《红与黑》有感 6

读《红与黑》有感1000字范文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读《红与黑》有感 7

  第一次读《红与黑》是在学生时代,懵懂的年华,自然不能很好地理解其中的精髓。记得当时的我,看着这本书,怎么也弄不明白它到底好在哪里,能立于世界名著之林。老实说我甚至有些反感,把不道德的爱情写得如此传神,把贵族小姐矫揉造作写得如此淋漓尽致,我真怀疑那作者一定也是个风流种子。马虎看了一下情节,了解了大概,便束之高阁不再问津了。

  如今年*不惑,自认为欣赏水*有所提高,便重新拾起《红与黑》,看看是不是还是那样无法接受。没料到我竟深深地痴迷进去了,一口气读完不算,还把有些篇章反复地阅读,细细咀嚼着里面的滋味。每一次的感悟都能让我和作者走进一步,好像在与之交谈。真是与当年大相径庭,我不禁为那时年少幼稚的我而感到好笑。

  再一次解读《红与黑》,我为它巨大的魅力折服,我惊叹于作者细腻的笔工,那些传神的心理描写简直让人无法相信这是在虚构小说,而所有一切的发生竟又显得那么自然,那么合情合理,好像就是顺其自然,直到瓜熟蒂落。

  这部小说不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期的广阔的社会画面,更让我了解到了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社会状况。当然这也是故事发生的必要背景,没有这些一切的叙述都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所雷尔”,是一个*民出生的小伙子,因精通拉丁文而进入**家当起了家庭教师,自卑而又傲慢的他鄙视贵族阶层,痛恨他们的所作所为,但心底里又渴望挤进贵族阶层。他勾引**夫人,继而又为**夫人的真情所动。在事情败露后,他不得不离开,进入神学院学*。之后又通过别人介绍进入了伯爵家当起了秘书,后又与伯爵的女儿产生了私情,正当他一步一步走上光明前景之时,**夫人的一封信使他顿时失去了一切,痛恨之余,他向曾经深爱的女人开枪了。坐在监狱里,他进行了深深地反思,使得自己的心灵逐渐纯澈起来,而他与两个女人的爱情也得到了最圆满的诠释。用他的话,他最后的时光是幸福的,他得到了两个最高贵女人的真爱。也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他们才会剥去面具,真正地流露出内心世界,从而停止了彼此间的猜忌,让爱散发出最真诚最原始的火花。真是叫人感慨万分!

  说实话,我同情德。雷纳尔夫人。单纯的她从不知爱情的滋味,鄙视自己丈夫的言行,却又以为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是如此而甘心服从着。她高贵美丽却毫无贵族的傲气和虚假,善良温和,心里充满着爱。也就是如此,她才会在现实和爱情里徘徊痛苦,她甚至憧憬着甘愿放弃**丈夫,放弃一大笔遗产,要和于连过清贫的生活,这难道不是她最真的爱情吗?于连向她开枪,她仍然可以原谅,甚至希望自己死在心爱的人的抢下,这是她对无望爱情的一种解脱。在于连被判死刑后,她不惜放弃名利和地位,为于连奔波。在最后的日子里,她陪伴着于连,毫无顾忌地一起幸福着。最后,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她抱吻着孩子静静地去了。我无法责备这样的女人,我为这样的女人掉泪,我甚至佩服她的勇敢。她或许是背叛了丈夫和孩子,或许用恶毒话说是与人通奸,然而,她是最纯洁的,她的心里除了爱没有一丝的杂念。若不是他的**丈夫为着她拥有一笔巨大的遗产而采取隐忍态度,她完全可以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当然,这只是故事外的假想了。总之,虽是扭曲的爱情,却也悲壮得令人心痛!

  与**夫人相比,德。拉莫尔小姐就显得完全不同了。她的爱是火辣辣的,是令人眩晕的.。德。拉莫尔小姐生性高傲,厌恶贵族阶级的虚伪,是一个阶级叛逆者。她一方面喜欢于连,一方面又碍于自己的贵族血统,所以让于连感到她的捉摸不定和善变。但最终,她还是放弃了尊严,成了爱情的俘虏,真心实意地和于连相爱了。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贵族的身份,同于连一起远走高飞,去过贫穷的日子。而当于连枪击**夫人被判死刑后,她不惜自己高贵的身份,抛头露面到处为之说情,一心只为救出心爱之人,她也是值得敬佩的。

  小说的结局非常得悲凉,但却很美很美。虽然,于连是那个社会的牺牲品,但他是幸福的。他带着两个不寻常女人的挚爱走向死亡,他的内心是*静的,也是满足的。

  看完这部小说,我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之流下了多少同情的眼泪,但我知道自己更明白了“爱情”的真谛。我为不幸的爱情落泪,更为自己的所得兴庆。合拢书本的同时,我也告诉自己,从此不再有忧伤和烦恼,没有什么比两个相爱的人厮守终身更重要的。

  读《红与黑》有感 8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是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的失败写的,尤其是他在奋斗中经历的两次爱情,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的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虽然小说是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这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叛逆的*民的悲惨角色”,“是在两个对立时代交替过程中产生的小资产阶级个人英雄主义者或个人英雄典型”,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反抗性也即*民阶级的自尊性居于支配地位”,他为了改变自己受压迫的处境去反抗社会,“多少反映了当时小资产阶级青年的一种本能愿望和要求”,这种反抗即使纯粹出于个人利益的反抗,即使是在个人英雄主义基础上的反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特别是中、小资产阶级不现实,要求改变地位的愿望”,在当时同样充满了“历史的正当性”。

  主人公于连,由一个木匠到**的家庭老师,到神学院的教士,到侯爵的秘书。在他这短暂的一生中,他不停地与阶级斗争,不断去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其中体现了他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的特征外,还暴露出他那强烈的野心与过高的自尊心。但是,于连他一生都是在与命运抗争,他不断为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凝聚了作者对人类个个体的生存与奋斗的深刻思考。

  然而,在当时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下,于连只是把爱情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因此,当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再者,当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纯属政治上的角逐,他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这本书有某种我说不清楚的东西吸引着我,让我一页一页的看下去,虽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我从中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体会。通过思考与探究,我对法国当时的社会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我对政治与历史知识的缺乏,不能很好的理解其中的文字,也因为这样,我总会思考很久,也就看得越慢。但是,当终于看完的那一刻,兴奋之余,我还想再看一遍。

  读《红与黑》有感 9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的过程也是人类靠*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

  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读《红与黑》有感 10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的过程也是人类靠*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

  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读红与黑有感实用五份

  读红与黑有感 1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人类之间的交往,人们相互靠*的过程也是人类靠*文明的过程。因为交往,我们有了丰富的语言,有了发达的大脑,有了超群的智慧,更有了社会,这个基于个体的联系而形成的更大的群体。在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就是印象的形成过程。所谓印象就是我们对别人的看法,在多数情况下我们不是把握了他人的全面特征后,再形成对他人的印象。我们往往会根据很有限的信息,甚至仅是只言片语,就对某个人做出评价。

  《红与黑》被誉为“灵魂的哲学诗”,作为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红与黑》对于19世纪上半期法国风起云涌的各方斗争和矛盾都展现得颇为深远,贵族、大小资产阶级、教会人士一个个的粉墨登场,人民的痛苦,*民的反抗,埋藏在无奈下的爱情,渗透了利害关系的亲情,潜伏在表象下的实力的交战刻画了当时整个社会的风貌。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

  《红与黑》所塑造社会,是如此广阔的,如此深刻的,如此真实的。在此我将基于这部人类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作品,来探讨心理学中人际印象的形成心理。《红与黑》是文学,是政治学,也是社会学与心理学。我们可以把它比作是西方的“红学”,其中交往的学问是广博的,复杂的,而深刻的。在这里我仅以人际心理学的印象形成作为突破口,希望能解释一些现象,能够从另一门学科的角度去理解这一部作品。当然,对于人物的喜好因人而异,我在这里采取的只是一种大众的心理分析方法。我想这只是一种尝试,其中可能会有一些牵强附会的地方。但不管怎样,《红与黑》无可置疑的是文学史上一部无可匹敌的作品。

  读红与黑有感 2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多可说的,以上是我的一些粗劣的认识。

  读红与黑有感 3

读红与黑有感范文

  小说《红与黑》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于连出场时已经19岁,进入了他的青年时代,但从文章的间接叙述中,读者可以隐约看到于连的`童年.于连的家庭启蒙应该说是不太好,索黑尔老爹以及他的两个哥哥应该是他最初的老师,他们是于连性格中反抗和超越的力量的源泉.生活是一个人的最初的老师,也是他人生经验的最初来源,处在难以承受的生活的压迫之下的人最容易产生超越这种生活的妄想,社会环境对于连的心灵也有很大影响,于连14岁的时候,治安官徇情案再次教会了于连什么是虚伪,维立叶尔的内地风气熏陶了幼小的于连。可见,一个人的成长和他的童年永远是难以割舍的。

  于连的性格中有一种难以束缚的激情,有远远超乎常人的欲望,在于连的艰苦的自我剖析和自我约束中欲望和尊严是一对重要的矛盾。于连将金钱看得很轻,以至于到**家去当家庭教师首先关注的是身份问题,没有提钱的事情,于连拒绝了每一点有可能丧失尊严的馈赠(连德瑞那夫人的也不例外)。于连的欲望和他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于连出身贫困,又野心巨大,对于于连来说金钱,虚荣,名声和虚伪,无耻,*庸,骄矜是混杂在一起的。

  毫无疑问,《红与黑》中最精彩的段落是描写爱情的段落,于连和德瑞那夫人,于连和马蒂尔德,还有一段小小的恋情也不应该遗忘——阿梦坦碧娜。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的第一印象是"看到德瑞那夫人**可人的眸子,心中的怯意先就去掉了一半。俄而,惊异于她的美丽,便把什么都忘了,甚至连为什么到这来也忘了。"于连对马蒂尔德的第一印象是"不过,仔细打量之下,他私心承认,这么美的眼睛倒还从没看到过。"只有对阿梦坦碧娜那次短短的爱恋,于连是在比较轻松的环境下可以自由自在地欣赏爱恋的对象,而不掺杂社会的伦理的政治的因素。于连对于爱情有一种奇怪的同爱情无关的"职责"的态度,这职责两个字是于连自我肯定自我保护的积极抗争的生活态度,在爱情中产生这种不伦不类的想法是因为于连"尊严""奋斗"的一生已经把他的爱情包容了进去,爱情在于连同样是一场战斗,是对自己的不公*的命运的征服,爱情的失败同样是对于连尊严的剥夺。

  可见,社会对人们的影响很大,人物自身的性格也起了决定作用,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成就了于连这个人,有关于连的形象还有许多可说的,以上是我的一些粗劣的认识。

  读红与黑有感 4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读红与黑有感 5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读《人生》有感 (菁华6篇)

读《人生》有感1

  阿图尔·叔本华是享誉全球的哲学大师。这本《人生的智慧》是他晚年的著作,书中逐层讲透健康、财富、名声、荣誉、养生和接人待物应遵守的法则,指导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才能真正享有幸福。虽然叔本华本人并没有在自己的生活中很好地运用这些智慧,可这本书却十分有启迪性。

  叔本华最著名的论断是“生命意志说”。即生命是我的意志,一种盲目冲动的力量,一种不断产生欲求的力量,一个欲求满足了,又有新的欲求,生生不息,所以生命意志的本质是痛苦。作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我并不认同这种观点,其实这本书中很多观点我都不认同,但这不影响我喜欢它。

  摘录几个我喜欢的点:

  个性决定命运。你是什么样的人,你就获得什么样的幸福。精神的力量尤其能帮助人们领略更高层次的幸福快乐。自身的精神力量如果不够强大,即使是在亲朋好友或是财富这些外界的帮助下,能获得的快乐也相当有限,只能获得夹杂着动物性的流于俗套的快乐,比如只能享受感官的乐趣、低级粗俗的消遣,能感受到的最佳乐趣充其量也不过是*庸的家庭生活而已;就连最能开拓人类视野的教育都起不了太大的作用。——所以我们看到一些高学历的人却精神匮乏就不足而奇了。

  一个人内在拥有的东西是决定他幸福与否的关键。如果一个人一来到世上就被赋予了外在的富有,但同时内在又是贫穷的,当他试图用外在的财富去弥补内心的不足时,常常徒劳无功,到最后连外在的财富也都会失去。——这个观点不就是*人所说的“厚德载物”吗。

  乐观能让人更幸福。抑郁型的人十件事情即使做了九件,他也不会感到高兴,只会为了那一件失败的事情坐立难安;但乐观型的人只要有一件事做成了,就会成功地从中找到安慰,并保持愉悦的心情,因为百分之百的坏事实际上并不存在啊。——这段话用于每晚辅导作业的家长再合适不过了。即使再不能满意,孩子每天还是有闪光点和进步的,适当调整心态,孩子和家长都会更幸福。

读《人生》有感2

  人生的道路很长,有些道理年轻时想不明白,直年老时才想通,但生命却快走到了尽头,所以人生的哲理还是早一点知道,才能少一点麻木,少一些弯路。今天,我来给大家介绍介绍一本《人生哲理枕边书》吧!

  这本书呢!是由外国著名的编辑与北京出版社共同努力编制的。里面有很多充满人生智慧令人深思的故事。故事虽短,但每一个都藏着无穷的知识和力量。

  其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有三个故事,分别是:“人生,乐观的心”,“人生,学会拒绝”,“人生,不可没有诚信”。

  其中“人生,乐观的心”是这样的:曾经有一个非常漂亮的海边小镇,镇上的人们个个都很有善,突然,有一天,一场超大的海啸袭卷了这座小镇,到处都是海水和妇女儿童的哭声,罗利也是这座小镇的一员,看,他正穿着靴子坐在院子里看书呢!邻居看见了,喊了喊罗利问道:“罗利,你怎么还是在看书啊?你不伤心吗?你不担心你的菜地被淹了吗?你不担心你的狗被水冲走吗?”“我不伤心啊?我有几天没有洗澡,我的菜也有几天没有浇水,正好海水帮忙。我也不担心我的狗,因为我的狗它自己会游泳”。罗利不慌不忙的一一回答。就是这样的心态使他成功的获得了小镇上的最佳心理奖。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感悟了许多道理,知道了人生虽然短暂,但路还是很长的,每个人都应该为了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而努力奋斗,不能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停止自己的脚步。

  记得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那时候我还很小,不懂里面的意思,但是又好奇里面的内容,总是瞪着无知的眼神眨巴眨巴的听着爸爸给我讲。

  现在,我长大了,也慢慢的明白了这些道理。知道了一侧小故事,蕴含着大道理,一段小经历,浓缩着生命的真谛。

  “人生,短暂也好,慢长也好,这天上是云,扑面的风,路边的树。熟悉的或者陌生的人,不必匆忙赶路,慢下来吧!看看周边的风景,单调的过程需要用心的感捂来润色,去慢慢的品味。”

  让我们一起一起感捂道理,开启自己的成功之旅吧!

读《人生》有感3

  “哥哥你不材,卖了良心才回来。”

  加林终于还是回到了高家村:一无所有,有的仅仅是沉甸甸的现实,压的这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喘不过气来。

  生活本就不是一成不变的,书看到这里心里着实有些不美气(加林被开除,巧珍嫁人了,亚萍依旧过着城市生活……),但这就是生活,它是公*的不容抗拒的。

  对生活本身而言,对高加林而言这一切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但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现实。如此遭遇对年轻人而言是一把双刃剑:若你真是颗金子,这便是你发光的资本;若你本来*庸,那么发生的一切便是理所应当。总之,对年轻的加林而言是一件好事,特大的好事。

  生活是公*的,看你有没有能量,是金子一定会发光的。

  高加林是所有有梦想年轻人的缩影——真实、*凡!

  巧珍——黄土地上最真的妮子,土地教会了她博大、深厚、*凡!

  德顺老汉——农民,黄土地上最具智慧的播种者!

  高加林的将来会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曾经有不少读者给路遥写信希望其为《人生》写续集,孰不知没有结局,便是最好的结局。年轻人的生活只能自己做主,作家怎么能左右人生的结局。

  人生便是如此,《人生》道尽沧桑!

读《人生》有感4

  “人生的道路虽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柳青

  起初我看到这本书,是在我初一时逛当当时看到的,它当时是挂在这文学好书排行榜的第十位,当当是如何推荐这本书的呢?是用“马云力推”来推荐的,我便点进了它的评论,乍一看,好评满满,又看了看书中简介,深受我喜爱,于是,我下了单,开始阅读这本深受我喜爱的书。

  初一时,我就特别喜欢新*成立那一阶段的老一代的文学创作,因为老一代的文学创作的笔下,人物活灵活现、逼真动人,故事情节虽淳朴*凡,但别有一番风味,让我们这些从小就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读到了不少乐趣!有许许多多事情,都是我们这代年轻人体验不到的、没有了解过的。比如路遥笔下的高加林,干过农活、与农村姑娘谈过恋爱,受过相对与农村其他人来说较好的教育,思想活跃,村里的土豪更是增添了小说的真实感,这一系列发生在路遥笔下的故事是那么的吸引读者的兴趣。使我一个下午便将它看完了。

  汪老爷子的文笔也是好到让人流口水,初中时的一篇课文《端午的鸭蛋》,这一篇课文可不简单,那描写让人看了口水直流,周围弥漫着鸭蛋的咸香,配一碗白粥就更棒棒了!汪老爷子把小孩子吃咸鸭蛋时的一举一动,描写的淋漓尽致,尤其是写咸鸭蛋的汁儿滋溜一下地流出,这让刚上上午第一节课的自己立马就饿了!随后,我便立马拜读这本《人间滋味》,真是妙啊!不亏有人评论道:“看《人间滋味》,只需一个白馒头,一杯凉白开,足矣。”

  路遥笔下的高加林,历经坎坷人后领悟到了人生,人生何尝不是如此。令我最为感动的是,到后来,高加林失败了,回到了农村,村里的乡亲们不但没有嘲笑他,而且都去安慰她开导他,给予他鼓励与肯定。

  这让我想到了马来游时的一段记忆:“马来西亚整个国家都是慢节奏,慢慢的,慢慢的,一点儿也不着急,十分的悠闲自在,悠然自得,那个地方的人们工作、做生意总是顺其自然的。就连堵车时,一点儿喇叭声都没,令人诧异。当地人十分淳朴,我参加的旅行团是有一个清晨竞走活动的,早上凌晨4:30就被morningcall叫醒出发,前往一座山开展9公里竞走,还没来得及吃早饭便到达了山上,空气十分清凉,那一次,我体验到了从天黑走到天亮,看着太阳慢慢升起的经历。中途我们很幸运地遇到了一家半个教室大的早餐店,店里只有两位女店员。很多经过这家早餐店的旅团员都纷纷涌向这家早餐店,使得两名店员震惊。但他们并没有手忙脚乱,她们不紧不慢地收着钱,然后不断炒着新鲜的粉提供新鲜早餐。突然,我阿姨走向了我们,她一手拿着个鸡蛋,另一只手拿着十令吉,超级开心地笑着对我们说:‘诶,你们待会儿吃完了结账时顺便帮我给他这10令吉吧,我吃了她一个鸡蛋,他都不来收我钱,哎,真的是太好笑了。’后面我们听了也被这淳朴逗乐了。”

  再讲一件马来西亚当地人淳朴的事情吧,我们的团的导游和司机,至始至终都没推荐过任何一样商品,在我们回国那一天,才推荐一盒肥皂,棕榈油制作的,50元人民币一盒,大家都买了。

  当我再回想一遍路遥笔下的高加林所在的村子、县城,脑海中渐渐浮现出一个有一半像马来西亚村子一半像*北方农村相结合的一幅农村田园淳朴景象。

  刚踏入高中,十分的不适应,每当想起路遥的《人生》,高加林努力的样子,那些高加林遇到挫折努力克服的片段,便暗下决心要克服这些不适应!

读《人生》有感5

  很久不读书了,确切的说是很久不能静下心去捧着一本书读下去。自从离开校园,告别学生时代,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之后,就不怎么读书了,虽然有时会看看报纸杂志,但更关注的都是一些惹眼的新闻,比较八卦之类的。心里开始变得浮躁起来了,追求也变得的更现实了,早已把理想这个词眼抛到了脑后。

  最*用手机上网下了一本电子书:路遥的《人生》。和《*凡的世界》相似,时间都是上个世纪八 九十年代,是我们父辈的故事;主人翁都是一位农村的知识青年,走在农村和城市的边缘。但也有许多不同,《*凡的世界》像是给我们再讲一个故事,讲一个人在奋斗的故事。《人生》却是在给我们讲了一个道理,一个关于选择和责任的道理:人生无非是矛盾和选择的综合体,无关对错,仅仅在于我们能否在矛盾中做出选择并勇于承担一切后果。

  书中背景都属于很很久以前的事,我们父辈的那一代,还是农村的生活。也许现在有很多人都无法理解,无法去读懂他们的生活,但是我还是喜欢,愿意去读,因为我就是在农村长大的人,我的父辈也都是农民。可是现在那种淳朴的生活好像再也找不到了,“打工”让农民成了民工,我们这些农村的孩子走出校门就来到城市,为了梦想追着,赶着,忙碌着。农村再也让我们找不到归属感,相反活在这个城市的边缘却感觉有种拼命扎下去的感觉。

  对于我的人生,会有怎样一个未来,我自己也说不清楚。但是有一个感觉,我把故乡丢在的回忆里,在这个城市里寻找着自己的未来。

读《人生》有感6

  书如其名,读完这本书之后,使我懂得了许多人人生价值的道理与事迹。

  书中举例了许多名人如何体现自己人生价值的鲜活例子,其中有部分人的名字在生活中经常提起并被后人学*其精神。

  像*战士雷锋,这是我读后给我的第一感想,就是热于助人。从小就生活贫困的他,不但没有因为这一些苦难放弃自己,而是勇于去战胜了它,让我感受到了他在幼儿时的坚强,这种坚强在我的生活环境里找不到一个像他这样的小孩,其中当然也包括我自己,这让 我觉得十分地惭愧,因为自己经常会因为一些小麻烦而去叫苦连天,完全让我意识到了自己根本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因为这世上不知有多少小孩吃不饱、穿不暖。

  而雷锋他不但坚强,而十分地乐于助人,而这种行为大部分情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被他人当成“傻瓜”,所以 这种行为在当今这种现实又残酷的社会中已经是“濒临灭绝”了,看完了他热于助人的这一部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雷锋他热于助人,不是因为他“傻”而是因为他负责任,这是一个作为*战士的责任,这种感觉就像是父母养育孩子一样,明明知道养育一个孩子的不容易,可是父母却还是选择了倾其所有地养育和教育你,这两者的道理是一样的,因为这是天下父母的责任,所以,请问这些人他们真的是“傻子”吗?

  虽然雷锋最后英年早逝,可是,他就是用这短短的时间,向所有的人证明了他的人生价值,并引得后人的学*。

  还有一位我非常喜欢的科学家,他的名字像雷锋一样铭记于心,邓稼先,是一名**代的杰出的科学家,他的“两弹元勋”人们至今还记在心中。

  当时的*技术十分地落后,于是我们的邓稼先特意从美国回来,要知道当时的*与美国的科技水*相差十分的大,他会愿意回国,就这一点就足以让人佩服,要是一般人怎么可能放下神仙般快活的日子不过,还跑回国来吃苦呢?当我读到这里时,我感觉到了邓嫁先那强烈的爱国之情。

  而且他还十分积极地想要为祖国作贡献,在刻服各种艰苦的环境下依然做着自己的研究,孜孜不倦地奋斗了二十八年,为我国第一颗原子弹和第一颗*试验成功立下了卓越的功勋,邓嫁先不光只拥有一颗爱国的心,还有着一种持之以恒、艰苦奋斗的精神。

  根据文章内容“1986年,积劳成疾的邓嫁先被癌症夺去了生命,在生命的最后一个月里,他二十八年的秘密经历才得以透露……”这一部分可以看出邓嫁先的“勇敢”精神,为祖国,牺牲个人,更不为名利的爱国精神。

  而且刚开始工作的他才年仅二十六岁,要知道这个时候正是人生的美好青春时期,可是他却无私地将这花样年华奉献给了祖国,这位爱国英雄真是不得不让人佩服他。

  所以,人生的目的与价值是贯穿整个人的一生不断实现的,像雷锋,邓稼先……这些爱国英雄,他们用青春,用生命为人民服务,报效祖国。

  所以,我的读后感是“人生就应该进取”!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读《品格》有感 (菁华6篇)

读《品格》有感1

  最*拜读了彭凯*老师写的《孩子的品格》,它的副标题是“写给父母的积极心理学”。

  这本书普及了一个常识:好的心理学是有科学依据的,而不是简单的心灵鸡汤、经验总结。它直击的主题:怎么样能够培养一个更加阳光健康的孩子。这本书开篇就写了一个非常沉痛的案例。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心理学的作用不在于完全治好一个问题,我们就是给人一种希望、一个光明、一个援助,让那些在黑暗中徘徊、挣扎的人知道有人可以去帮助他们,这一点很重要。

  人是有一种内在的积极力量的,我要去鼓励他,去挖掘他身上的积极力量,并且帮助他设计出一些行为的规范。书中告诉我们:情绪其实也是一种智力。这个能力是可以锻炼、修炼的。当然还可以沟通、交流、谈心、说话、运动、冥想,这些都能对情绪有帮助。

  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大多数父母所看到的孩子的不良行为,其实都是自己不良行为的反射。所以要想让孩子的情绪力提高,你得先管好自己的情绪。

  把抗逆力当作一个免疫能力。而抗逆力的锻炼应该是孩子自己选择的,而不是父母设计的。这一点其实挺重要的,因为如果孩子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力,而是被父母安排抗逆力的锻炼时,他会产生反抗、焦虑、不理解、愤怒等情绪。所以,通过沟通、交流,让孩子自己选择接受什么样的挑战,这一点是特别重要的。我们发现,父母完全可以跟孩子共同设计一个抗逆力的挑战,比如钢琴弹多长时间,弹什么样的曲子,难度有多少,进步的标准是什么,孩子的自主选择其实是特别重要的。

  有道无术,术可至深;有术无道,永远止于术。心理学给你一些道理,而这些道理你懂了之后,方法自然而然就会产生;但是如果你学这个方法,学那个方法,却不懂得后面的科学道理,你就永远被方法所累,而且还不一定产生好的效果。

  如果我们了解一些脑科学,了解一些最新的研究,知道孩子的大脑是怎么发育的,搞清楚你自己的大脑会有什么样的问题,你会发现其实教育很简单。正本清源,就是你给孩子足够的支撑、足够的爱,让他有自由选择的机会

读《品格》有感2

  以传统文化为立国之基的*在世界上存在了长达五千年,人类最早的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它没有中断,传统文化主体仍保留至今,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结晶,主要由儒、释、道三教构成,儒家讲求天时地利人和,提倡自己创造;佛家讲人的一切烦恼、痛苦都是人自身造成的,要除去贪嗔痴;道家认为,要遵循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不以个人的意愿去改造,强调自然无为。三者都提倡人要反省自求、提升自我。

  本书分为八章,从*文化的百年沉浮起笔,到*传统文化的品格——人文精神,再到*传统文化的根源性典籍等,最后落笔于中医与*文化,八篇独立成章,又横向联系,割舍不断又相互交融。

  第一章*文化的百年沉浮,描述*战争后,人们在思考怎样救亡图存?怎样使*强大?方法是什么?李鸿章、张之洞等人先是推行洋务运动,学*西方“器物文明”船坚炮利,甲午战争后,发现西方成就绝不是船坚炮利器物文明,还有制度改革;随后,康有为、梁启超等推行戊戌变法,失败后,人们意识到思想上的制约;最后,推行新文化运动,创办西式学校,引进西方思想,这场全盘西化之风,是悲是乐?

  且看西方传教士将*《周易》《论语》《史记》等典籍带回国,在西方引起非常大反响,他们在自己传统文化里汲取营养,还从外来文化中汲取营养,取长补短,而我们呢?却是全盘西化,否定老祖宗留下的文化,一切向外看,外面的一切都是好的,外面的月亮比我们的圆,是喜是忧?书中讲到文官制度就是很好的例子,我们说要向英国学,英国却说这是从*学来的,很多的管理制度,我们也想向人家学,结果发现他们都是从*学来的,“一个个出口转内销”,这难道不是极大的讽刺?极大的悲哀吗?

  我们向西方学*,追求利益最大化,难道就是拿国民的身体健康做代价,瘦肉精、*、三氯氰胺等等,全都是考验我们身体的标本,人们说,日本人喝奶强壮一个民族,*人喝奶结石一个民族,可笑吗?可悲吗?如今“笑贫不笑娼”,一切向钱看控制着人们的思想,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退步?

  当孔子像屹立于长安街,当寻根文化慢慢开始,当国学教育慢慢普及,当道德教育渗入生活,人们就会用强大舆论与自觉要求自我,提升自我,那时享乐主义、金钱至上、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潮,会慢慢淡出市场。所以说,了解传统文化脉络,重塑中华文明是我们每个国民的责任与义务……

读《品格》有感3

  这个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非常励志的书——《品格的力量》。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就不知不觉地被吸引住了,品格怎么会有力量呢?原来,指的是八位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这八位英雄都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他们让我知道了*凡人可以过不*凡的人生,*凡人也可以成为富强祖国的英雄!

  在这八位英雄中,我最敬佩的就要属张富清爷爷了。他1948年3月入伍,先后参加了壶梯山、东马村、临皐、永丰等战役。每一次战斗,他都是突击队员,先后炸毁四个碉堡,是董存瑞式的战斗英雄。张富清爷爷在**大西北战斗中立下了赫赫战功:西北野战军特等功一次、军一等功一次、师一二等功各一次、团一等功一次,被授予军“战斗英雄”称号、师“战斗英雄”称号和“人民功臣”奖章。

  1955年初,张富清爷爷面临复员转业。以他的功绩,本可以在大城市谋得一个不错的职务。但是他打听到,湖北最艰苦的地方是恩施,恩施最偏远的地方是来凤,他二话没说,便把工作地选在了来凤,住在只有三十*方米的小屋内,省吃俭用……

  我最敬佩的,还是他不求名利的高风亮节。从复员转业那天起,张富清爷爷一直深藏功名、淡泊名利。直到2018年底,张富清爷爷才拿出“尘封”六十四年的勋章、报功书、立功证等军功证明。

  “少年强,则国强”现在的我们定要好好学*,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正如李兰娟院长所说,我们青少年儿童不应该一味追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导向和人生价值观,在这种观念的引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不在该奋斗的年龄选择安逸!

读《品格》有感4

  旅游的感觉,难以比拟,那是把心灵搬到异地的行为。我登泰山的时候,衣服上的汗水几透几干,终于登上泰山极顶。站在泰山极顶,面临天地江河,太阳从灵魂中升起,万丈豪情随风张扬,孔子的`睿语“登泰山而小天下”声犹在耳,杜甫的千古绝唱“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声遏行云,能不感动?

  海德格尔说,诗人通过诗把永恒固定起来。我想,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把最高层次的快乐,在泰山之巅固定起来,然后将激情装入前行者的身体里,而把懦弱、懒惰丢弃在攀登的路上,使登顶者的魅力展现于对追求高度的精神获得层面上。

  旅游的样子,表面看就是走走动动,但内心渴望却是饱满充沛的。对于四肢来说,旅游必定时刻甩开脚步和臂膀。假如旅游者害怕睡不足、身体受累,那是不宜长途旅游的,尤其难于体验有荆棘与有静寂的旅游。

  有一位朋友对我说,他在云南虎跳峡与其说是体验旅游,不如说是体验胆量。18处险滩最险处江面仅20余米,江中有巨石曰“虎跳”。他凭自己双脚、双手,一步一步爬过下虎跳、中峡,再过虎跳28道拐。那绝对不是走山路,那是在爬,一路上手脚并用,不敢坐下来。在惊险处一坐下来,身体会在不自觉中往下滑。28拐还没有到,人已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然而,他后面的话,又使人痴迷:一路上瀑布、溪流、峡谷、农舍,美得让人心都会化掉,那种山中的静谧,仿佛几个世纪都没有人打扰过。一个人在山里静静地听风过林梢的声音,感受到了世界上最好听的音乐。

  这就是旅游的品格,把人生跋涉与享受——来一个“快进”播放。只有苦苦地徒步爬行,才能领略到虎跳峡的气势磅礴、惊涛拍岸。从而,产生一种发自心灵深处的震颤。

  旅游,有些像搏斗,与自己的内心搏斗,然后和自然的脉搏贴合。我有一位表叔,数年前在海南和人结伴登五指山,半路上有一块草地,每一片草叶子上竟然都有一条山蚂蝗。这些昆虫闻到人汗味儿,都竖立起来,密密麻麻的,很像是一个个铁甲士兵保卫着山门。这场面怪吓人的,同去的人不敢再登了,怕前面会遇到毒蛇拦路,只好打道回府。

  表叔不死心,没登上五指山非常遗憾。三年后,表叔又来到海南,从海拔800米的地方开始爬,路非常难走,有的地方是九十度的悬崖,必须手脚并用。离山顶还有四五十米的时候,表叔的大腿抽筋,肌肉绷得硬邦邦的。只得停下来,揉,再走。走了没多远,又抽了,又停下来,揉,继续走。再抽,再停,再揉,再走……终于登上了五指山的第一峰。但第一峰不是最高峰,第二峰才是。同行的人问表叔,还登吗?表叔咬着牙说,登!站在第二峰顶上,表叔极目遥望,蓝天浩瀚,白云悠悠。真是无限风光,令人心旷神怡。

  如果你认为表叔是*白找罪受,那你的旅游就缺少了一种品格。在名山大川那里,只有超越自己的懦弱,才能与它们对话。每一处旅游地,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来拒绝、排斥你的到来和进入。但真正的旅游者,可以凭借毅力、适时休整、不断锤炼,使自己变得伟大。

  旅游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向大自然宣告自己的精神品格。只有将旅游当成品格锤炼,无形之中,旅游地的灵气、深韵,才能写入你的筋骨和心灵中。

读《品格》有感5

  品格是什么?品格是让我们心连心的桥梁;品格是什么?品格是让人们获得尊重的因由;品格还是什么?品格是让人间变得更加美好的力量。

  我有一个关于品格的故事:有一天,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支非常漂亮而又少见的钢笔,我想:这是别人的东西,不能自己偷要了。但是总不能就放到这儿不管呀!人们常说“拾金不昧”呢。可是又没人看见,再说了,我也没有这种钢笔……我正在犹豫不决时,突然有一个小女孩跑过来,她急匆匆地问:“你见过一支非常漂亮的钢笔吗?”我不由自主地把手上的笔放进口袋里,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心*气和地说:“对不起,我没看见。”之后,就赶紧转身走了。上课了,老师正好讲的就是关于拾金不昧的故事。我听完课之后,心想:别人可以做到,我为什么做不到呢?我一定要把钢笔归还给失主。于是我写了一篇寻物启事,并把这支钢笔的照片贴在了上面。很快,就有人来认领了,我一看,正是那个曾经询问过我钢笔的女孩,她很腼腆地笑了笑。我害羞地把笔还给了女孩,并且说:“对不起,我骗了你。”她说:“没关系,你是个善良的好女孩。”听了这话我如释重负,高兴地对她说:“谢谢你原谅了我,以后我一定会一直诚实、善良的。”

  这件事情让我领悟到了两种品格,那就是拾金不昧和包容;这件事情也让我明白了品格是什么,那就是用自己的善良去感染周围,感染世界。

读《品格》有感6

  古人云:有所期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在诚信者心中,这句话是人生中闪烁的启明星,是行船中必不可少的风帆;而在背信弃义的人心中,这句话就是衣服上的油渍,是眼中钉,肉中刺。

  诚信,是一种美德。诚,是做人的核心;信是做人的根本。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诚信”呢?在这个社会中,有些人为了自己一时的利益而去欺骗别人。

  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六,我和妈妈一起去新华都购物,因为今天是元宵节的后一天,所以,那里还有猜灯谜活动,要先去购物,然后获得兑奖券,每人只限猜3次,答对赠送一包纸,答错兑奖券将失效。看到了赠品,我们毫不犹豫地冲到那里。我猜中了对我来说小菜一碟的一个灯谜,用一张类似于兑奖券的纸,换了一包纸抽纸。到了第二次兑奖时我又换了一包纸,但是到了第三次去兑奖时,工作人员的表格里却写了一个大大的“3次”,“怎么回事,怎么不能换了呢,我明明只换了两次啊!怎么是三次呢?”当我正苦思冥想是,我突然看到了工作人员在另一个人领完赠品时把本来是“1次”的记录,工作人员却把“1”换成了“2”。我终于知道为什么“2”会变成“3”了,原来是工作人员为了少赠几包纸而在表格的次数里面做了手脚。可是,我向工作人员举告时,他们硬说没有,他们不给纸就算了,还不承认做了手脚,把我们气的火冒三丈,我们怎么坳也是坳不过3个人的呀!只能一脸不服气地走了。

  那几位欺骗消费者的工作人员,为了自己一时的利益而欺骗我们,他们不仅仅欺骗了我们这些消费者,同时,他们也欺骗了他们自己那颗心。在文明社会,诚信不仅是个人品格,更是每个人的一份责任。

  你撒了一个谎,就要用一百个谎来圆这个谎。

  是啊!你答应别人的东西,即使是一分一毫都不能少;你答应别人的时间,就算是一时一刻都不能拖延。

  也许你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某些人,或许你也能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的人,但是你不能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所有的人。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读《挑山工》有感 (菁华6篇)

读《挑山工》有感1

  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去做,就一定能成功。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我终于明白了。

  泰山上的挑山工登泰山时,走的路程比游人多,而用的时间并不比游人多。他们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结果终于成功了。

  《挑山工》这篇课文歌颂了挑山工有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精神,他不仅是一位挑山工,他还是一位“教师”,教我们怎样做人。每当我体会到这点的时候,总觉得很羞愧,他只是一个挑山工,都有着这样的品质。而我是在教室享受教师的教导,我比他的条件好多了,还不备有这样的品格,羞愧!羞愧!原来,我整天说要好好学*,期末考试要双科第一,于是便努力起来,第二天,就又忘得一干二净了。

  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怎样学*这种精神。我想起了伟大的发名家爱迪生,研究电灯时,经历了1600多次失败才成功的;想起我国研究“神州五号”载人飞船时,经过了11年的努力终于成功了!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也正使挑山工所具有的。

  有一次,老师让我们晚上复*,明天考试。在放学后,我只是大概地看了一下。第二天,要考试了,考试试卷上的题我发现书上都有,可我没认真看,因为我的没有脚踏实地,而考试不太理想。

  总之,读了《挑山工》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许多许多……让我改进了许多许多……让我完善了许多许多……

读《挑山工》有感2

  在这太阳底下,在这大千世界里,谁不在攀登?树木在攀登,桃山工在攀登,我们小学生也在攀登。

  虽然我们还是小学生,可是谁在攀登学*的高峰,谁是停停住住地向前进,是谁坦然在*地上睡大觉?大家都是清清楚楚的。在我们班里,有的同学有一个考上名牌大学的目标,有的看得更广。有的还需要老师的督促、家长的逼迫下,勉勉强强的写完作业,大家都是在同一个起点攀登,为什么有高有低呢?

  我,属于哪一类?我自嘲地背着桃山工的话:你们在路上东看西看,玩玩闹闹总的停下嘛!一步踩不实不行,停停住住更不行。。。。。。”我十分明白,我总是“玩玩闹闹、停停住住”的人。

  作品中的“我”没有辜负生活的给予,从与挑山工的交谈中悟出了人生的道理,我呢?生活给我的机会,轻率的丢掉了!

  数学尖子我落伍了,因为我没好好下功夫!

  美术班不了了之,因为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我也确实恨过自己,流过泪,下过决心但恢复了“*静”后,我又躺下来了.

  我难道是懒汉,是弱者?不!我要攀登!

读《挑山工》有感3

  是的,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的事情不都是这样吗?只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任何艰难和困苦都不能阻挡我们去实现的步伐。

  记得有一个星期,我过的很难受,考试考得一塌糊涂,班上的事情也管理的不好,老师不停的批评我。早上,我又来迟到,没扫地,又要重扫地三天,星期天,我很难过,就有点不想上学了,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爸爸,爸爸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有目标,你现在是学生,目标就是学好本领,长大报效国家,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对待这些困难,要有坚定的信心,不要被困难吓倒!”在爸爸的鼓励下,我信心十足,三天我都去的很早,扫完了地。同时,也加强了对班上的管理。这样,恢复了我的自信心,克服了种种困难。

  有了目标,才有了动力,才有了为实现目标去奋斗的信心。挑山工为了把东西挑上山,实现他的目标,不光持之以恒的去做,还想到走折尺形的路线,节省体力的办法。那么,我们小学生的目标就是学好知识,不仅要有坚持不懈的决心,还要有克服困难的信心勇气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目标。

  总之,目标是唯一的,我们要认定目标,坚持不懈,成功的大门才会向我们敞开!

读《挑山工》有感4

  前段时间,我认真阅读了《挑山工》一文,我被文中那位挑山工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深深吸引了。

  该文主要叙述了挑山工默默无闻为人们服务的故事:在一条曲折的山路上,一位穿着汗背心的挑山工挑着担子一步一个脚印、一直坚持上山、为人民踏踏实实干事,他不求名,不求利,一心为人民,精神十分令人敬佩。

  其实,我家门口就有一位很像挑山工那样的人。

  那是我二年级的某天夜里四点多钟,我起床去卫生间,听到窗外有“沙沙”的响声,我往外一看,原来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正在扫地,他穿着一件旧棉袄,耸着肩膀,垃圾车里装了许多垃圾,他舞弄着手中的扫把,划出坚实的有节奏的声音,打那以后,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三年如一日,每天他都四点起来,一直扫到六点半,这位扫地工的品质不正和《挑山工》一文中的挑山工的品质一样吗?他年纪这么大,还是那样勤勤恳恳的工作着,我被他打动了……….夜里他工作时人们还在熟睡,但人们醒来工作时,面对的是干干净净的道路,却不见他的身影了,他是谁?人们并不关心,可大家实实在在地享受着他辛情劳动成果。

  读《挑山工》以及亲眼所见的那位扫地老人的事,悟出一个道理:人要做有用的人,为别人着想的人,虽然挑山工以及那位清洁工所做的是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他每天往返那条山路,他每天扫同一条胡同,他们重复做着一件事,但他们不厌其烦,脚踏实地地把每件都事做好,那种敬业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的。

读《挑山工》有感5

  今天,我读了《挑山工》这篇文章,本文主要讲了泰山上的挑山工登泰山时,走的路程比游人多,而用的时间并不比游人少。说明了做什么事情只要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去做,就一定能成功。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伟大的发名家爱迪生,研究电灯时,经历了 00多次失败才成功的,那种坚持不懈、不服输的精神深深打动我。又想起我国研究“神州”五号载人飞船时,经过了 年的努力终于成功了!这使我更清清楚楚地想起了一见事。

  一个夏天,我去河边戏水。看见莫招喜手里拿着一架非常好看的自制船模,它安有马达,行动轻快灵活,仿佛田沟里的水蛇。我见了十分羡慕,自己也想做一架,可我从来没做过,怎么办?去向他请教,又不好意思。最后,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做。刚开始还好,兴致勃勃的。可是过了一下子,问题就出来了,不是笔心卡在小洞里,就是水叶稳在船底了,我一气之下,把它丢在一边不做了。爸爸见我这个样子,语重心长的对我说:“斯淇,你做什么事情要有耐心,不要三心二意的,你看小猫三心二意的钓鱼,最后钓着了吗?你应该学*挑山工,做什么事情要坚持不懈,还要有耐心,这样才能把事情做好!”听了爸爸的话以后,我心悦诚服的点点头,又仔仔细细的做起来。遇到新问题和老毛病,我都认真的对待。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我终于把船模做好了。这时,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什么事情要坚持不懈、脚踏实地的去做,就一定能成功。

  类似的事,不正是挑山工精神写照吗?

读《挑山工》有感6

  这几天,我读了冯骥才的《挑山工》,从中我明白了一个意味深长的.道理——-做事一定要坚持不懈。

  这篇课文里,挑山工的速度不如游人快,而且挑山工要走的路是Z字形,这样走是游人路程的几倍,可是促使挑山工比游人先到山顶的,不正是他坚持、脚踏实地的意志吗?挑山工自己的坚持不懈去弥补速度、路程与游人的差别。为了能把沉甸甸的物品快速运上山顶,他们从不边走边看,坚持不懈,终于带着沉甸甸的物品用比游人少的时间到达山顶。

  由此我想到了学*英语,在上学期学英语时,我总是想起就读几分钟英语,有时候妈妈叫我去读英语,可能还有几分不耐烦。经常我在背单词时想起妈妈在看电视、用电脑我就不想背了。可现在不一样了,这学期开学我就天天坚持读英语、记背单词,没有想从前一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持之以恒,考试前又认真复*。终于,在一单元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这使我认识到:只要坚持不懈一定会有收获,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我愿做一名脚踏实地、坚持不懈的挑山工。


读《红与黑》有感 (菁华6篇)(扩展6)

——读《背影》有感 (菁华6篇)

读《背影》有感1

  我坐在自行车的后座,前面是爸爸辛苦骑车的背影。爸爸的皱纹亦深,说道:“阿煜,你现在和爸爸怄气,待你看过朱自清的《背影》,你便什么都懂了……”

  待我上了初二,终于学了《背影》。初读,觉得那些大师不过如此,语言*淡无奇,更有一些生僻或没有完全白话的古字存在。但当老师要求回家背诵时,我却从对这篇文章的“不过如此”变成了敬读……

  当晚,我蜷缩在椅子上,读着读着,背着背着,视线渐渐模糊。

  仿佛看到一位头戴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的父亲蹒跚地爬上那铁道边的月台,那努力向左微倾的样子,那苍松的背影……直至一片冰凉延至我的脸上,我才被拉回现实。

  无法想象,在那样一个艰难的岁月,母亲刚与世长辞,转眼儿子也要远行。而放下买来的橘子,他笑了。

  他手上抱着的橘子,是为即将远行的儿子所买,他那不大灵活的步子写满了焦虑;那被岁月冲刷下的脸饱含着担忧;那橘子,刻下的是对儿子深沉的爱啊!

  拜读!拜读!我们真的应该拜读!

  “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

  “我走了,到那边来信!”

  “进去吧,里边没人。”

  ……

  这一刻,我又流泪了。我确确实实的被感动了!我也终于懂得爸爸说的那句话的含义!这一夜,我似乎明白、也长大了许多。

  又是一晚,那带着伤疤的旧自行车“吱吱呀呀”地叫着,再次看着爸爸那鞠偻着的背影。眼前似乎清楚的看到一位头戴黑布小猫,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的老父亲颤颤巍巍问的给他的儿子买橘子,而在他的后面,有一个已泪流满面的儿子等待着他的老父亲……

  我的泪又落了下来……

  唉!那,背影……

读《背影》有感2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

  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柔手动我的心弦,是我的心久久不能*静;又仿佛一双圣洁的翅膀飞过天空,在我的心中留下点点倩影。

  母爱如水,温柔圣洁,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让我们沉浸在爱中;而父爱如山般深厚,父亲用坚实的双肩支撑起整个家庭,父亲那深沉的爱要用多麼华丽的语言才能说出口?

  冬天的寒风,飒飒的刮着。在这孤立无助的季节,祖母又去世了朱自清望着满院的狼藉,簌簌的落泪,父亲自己虽然很难受,但却还安慰我:事以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但得到的钱却仅仅够还债,连祖母的丧事都要接钱办。在这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虽忙,却还亲自送我去车站,为我买橘子,“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老了。

  我不能忘记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麼高大。但是,就在那一天,在那飒飒的秋风中,在哪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父亲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弯了许多,父亲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父亲那乌黑的头发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色,无惊讶的发现父亲老了。

  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

  我们都是求学路上孤独的孩子,但有了父爱,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

读《背影》有感3

  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见。

  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柔手动我的心弦,是我的心久久不能*静;又仿佛一双圣洁的翅膀飞过天空,在我的心中留下点点倩影。

  母爱如水,温柔圣洁,无时无刻不包围着我们,让我们沉浸在爱中;而父爱如山般深厚,父亲用坚实的双肩支撑起整个家庭,父亲那深沉的爱要用多麼华丽的语言才能说出口?

  冬天的寒风,飒飒的刮着。在这孤立无助的季节,祖母又去世了朱自清望着满院的狼藉,簌簌的落泪,父亲自己虽然很难受,但却还安慰我:事以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居然已经到了变卖家产的地步,但得到的钱却仅仅够还债,连祖母的丧事都要接钱办。在这祸不单行的日子,父亲虽忙,却还亲自送我去车站,为我买橘子,他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父亲老了。

  我不能忘记小的时候父亲牵着我的手,那时的父亲多麼高大。但是,就在那一天,在那飒飒的秋风中,在哪昏黄的路灯下,我发现,父亲的背不知什么时候弯了许多,父亲的脸不知什么时候长了许多皱纹,父亲那乌黑的头发也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银色,无惊讶的发现父亲老了。

  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但亲爱的请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匆匆,不会为谁而停留,在这时间的洪流中,卷进了父亲的青春,也卷进了我们的青春,无门随着青春的流逝而长大,而父亲却慢慢老去了。是父亲用那坚实的肩膀托起了我们,也托起了我们一片光明的前途。

  我们都是求学路上孤独的孩子,但有了父爱,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

读《背影》有感4

  背影,一个多么熟悉的字眼,一个多么温馨的字眼,虽然是一个不清晰的轮廓,但却是最能打动人心。

  你可曾听说有一位父亲,在他的儿子外出读书就登上火车的时候亲自给他挑选座位,拜托茶房多多照顾,又奔来跑去的买东西,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留下了一个匆忙的背影。正是这样一个匆忙的背影,深深打动了即将远行的儿子和我们。

  那些年,一家人困难重重,接二连三的天灾人祸纷纷向他砸,家里满是颓唐之气。虽然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他堂堂七尺男儿却簌簌流泪,只有父亲沧桑有力的声音在耳畔回荡:“车到山前必有路。”父亲的话的确不错,那里有光有亮,那里便可成家,那里就是父亲撑起的。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当儿子看到父亲疲惫的身影时,才突然发现坚硬的外表下有颗温柔的心。孩子长大了,懂事了,父亲却已经老了。

  其实每一个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背影”。

  记得在上小学的时候,一次放学特别晚,因为是冬天,天黑的特别快,就在这时,天又下起了大雨,硕大的雨点一齐向我砸来,凛冽的寒风呼呼地扑面而来,让人直打寒战。我孤零零地走在回家的路上,各种可怕的场面齐向我,正在我行色匆匆的时候,远处路口那一个熟悉的身影让冰冷的空气顿时变得燃烧起来,释放出无比的温暖,那是爸爸在等我。

  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但是在读到朱自清的《背影》的时候,却又想起来了。虽然两个背影不同,可其中父母的心愿却是一致的。朱自清在文中两次写到“我那时真是太聪明”,是呀!年少轻狂,血气方刚,怎能静下心来细细体会父母的不容易?当饱经风霜、身心疲惫、蓦然回首,才发觉身边有一个背影,正默默关注着自己。这时突然想起,那一个个关怀的背影,是多么深沉有力!

读《背影》有感5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对我而言,这篇散文第一次接触是在初中时代。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懵懂状态的少年,不经世事的孩子,对文章的真情未必感受的那么透彻和深入。仅仅是通过老师的讲解,懂得了父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深沉的。如今已经是做了家长的我,处在另一个角度来读这篇文章,才真正懂得了作者的用意和那种内疚的心情。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起来能很快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读了朱自清的这篇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教学生读文章、写文章就是要教育他们怎么做人,学*语文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这些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学生懂得这些道理。

读《背影》有感6

  背影是人们熟视无睹的东西,而这篇《背影》中父亲的背影,却承载了多少作者对父亲的思念!

  这篇文章讲述了朱自清与父亲奔丧后在南京火车站离别的场景。那年,他祖母死了,父亲失业了。他们俩为祖母办完丧事后,他要回北京读书,父亲要回南京谋事,便同行至南京,勾留一天。第二天早,父亲事忙,本来说定不送他去,因为不放心而反悔。过了江买了票,父亲送他上车,用大衣铺好座位。他见父亲翻月台为他买橘子的背影,潸然泪下,又赶紧拭干。作者北来后,父亲来一封信,说膀子疼痛,作者的晶莹的泪光中浮现出父亲的背影,不知何时能与父亲相见。

  这篇文章把作者念父之情展现得淋漓尽致,生动地描绘出了一种“父慈子孝”的感人画面。由此,我不禁想起《论语》中孔子的一句话:“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让我们懂得了:父爱是伟大的,在他承受着家庭与事业的双重压力时,仍然默默地为我们付出,关心着我们;他照顾老人,抚养小孩,管着家庭大事,那强烈的责任感打动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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