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七天》有感 (菁华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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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七天》有感1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同时表达了对各种*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正义。

读《七天》有感2

  世界上真的有无法放下的恩怨和无法跨越的阻碍吗?答案必然是否定的。要看你怎么看。

  ——题记

  时光匆匆,给书柜里的一些书蒙上了细尘。于是,在这个闲暇的午后,我翻开了这本书——《七天》的第一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许友彬,他出生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小镇。《七天》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温情悬疑类的小说,以*凡的话描绘出冲撞人心的感人故事。“许友彬的作品是可以穿越时空超越年龄的。不但孩子们爱读,成年人也能凭此慰籍心灵,重寻自我。”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是这样评价的。

  这本书讲了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了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与健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学生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地下和地上的历险。

  在地洞里,他们食用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着璀璨的水晶花园,触摸直升机般的巨型蜻蜓、叶如伞盖的大荷花。洞里还有一个神秘的老婆婆,不知是人还是鬼······

  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学生放下恩怨,互相辅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七天过去了,欧叔、健云、晓玲和君顺一一得救,只有白荷还没有走出森林……

  看完了书,我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口。感觉最明显的是在大家一一决定留下照顾君顺,共同逃离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是什么能让他们放弃*坦的生命通道放下怨恨,去在死亡的阴影里共同搜寻一丝丝生气?

  一次历险改变了一切,一次历险又什么都没有改变。生命的路是那样充满坎坷,生命的星辰最终要靠自己点亮!

  能够看到你们,我已经很满足了;

  今晚能够睡在床上,我已经很幸福了。

读《七天》有感3

  七天,对于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一段短短的时间而已。可你想象得到,这七天,成了一群孩子的生死噩梦吗?

  最*,我读了一本感人的书——《七天》。故事情节让我潸然泪下:一辆校车在雨天掉入地洞,车里的四个孩子:白荷、健云、君顺、晓娜开始了生死探险,经过担惊受怕、饥寒交迫的七天,三个孩子被原住民发现,送回了亲人的身边,而白荷还没有出来……

  不知多少次的轻轻合上书,我发现自己的脸上又沾满了泪水。好心痛啊,好像感觉心被狠狠地抓了一把,仿佛自己就是白荷一样。可如果掉入地洞的不是白荷,而是我,不管我有多么善良,在那个散发着阴冷气息的地洞里,也会动摇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念头吧。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白荷,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

  患难与共、赴汤蹈火、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些词语飞快地在我的脑海里掠过,它们用来形容白荷再合适不过了。可这些词语真正有多少人能配得上呢?那些所谓的朋友在危急关头时仿佛都变得陌生起来;那些天长地久的友谊在经过岁月的洗刷后肯定都灰飞烟灭;那些曾经立下的百坚不摧的誓言也恐怕已悄然坍塌。那时,你也许会质问你原来的朋友为何要背叛自己,可当他甩下一句不关你事后扬长而去时,你心中的痛楚,是任何人都体会不到的。

  我也曾感受到过这种几乎能让人肝肠寸断的痛楚。我曾经有过个最好的朋友,我跟她的关系堪比是鞋子与鞋带,她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她。可她竟宁可听信班里的谣言,也不相信自己最好的朋友,与我决裂。我所有的解释都只换来一个白眼与一个讥讽的嘲笑。我木然地站着,甚至连一个怨恨或痛楚的表情都做不出,而我的世界已经开始发生崩裂……

  朋友,不是用来出卖的,友谊,不是用来开玩笑的。真正的朋友,应该像白荷一样患难与共。不管有多大的困难,是朋友就要手牵手,共同趟过难关。

读《七天》有感4

  《七天》是一本由马来西亚作家许友彬编著的。许友彬老师的小说将温情悬疑、幻想等元素融为一体,不但故事精彩,而且充满人性光辉,深受各地读者的喜爱。许友彬老师的其他几本小说也十分精彩,如《十月》、《消失在醒来后》、《青色的围墙》等,都是我十分喜爱的小说。

  《七天》,将友情、亲情、人与动物间的情感等元素非常巧妙地结合在了一起。这是一部充满幻想的小说,但却散发着强烈的人性光辉。这是一个美丽的探险故事,也是一次友情的考验。我的心灵随着那条困难重重的归家之路,学*了生存的本领,收获了纯洁坚韧的友谊,感受了团结一致的团队精神。黑暗中,他们的精神引领着我,指引我选择坚强,永不言败!

  《七天》,用生动的语言,动情的笔触,让我拥有的想象的翅膀,在幻想的世界里遨游,与这群可爱、坚毅的孩子一起探险,一起渡过难关,一起逃出生天。这群孩子使我明白了什么才是友谊、担当、勇敢、意志和诺言!

  白荷陷入困境,哞哞挺身相救,人与动物之间的友谊使我惭愧.。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有了太多太过的猜忌,有了太多的不信任,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才会越来越少,人与人之间的围墙才会越筑越高。只要真心相待,时间算得了什么,距离又算得了什么。所有的借口,在真心面前都变得不堪一击;所有的因素,都不是不信任的借口。借口,是拿来掩饰自己的不信任的,而真心,不需要借口!

  信任、友谊、亲情、坚强、诺言、团结、担当、勇敢、意志、诺言,这是《七天》教给我最珍贵的内容,也是美好人生的基础。

读《七天》有感5

  时光匆匆,给书柜里的一些书蒙上了细尘。于是,在这个闲暇的午后,我翻开了这本书——《七天 》的第一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许友彬,他出生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小镇。《七天》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温情悬疑类的小说,以*凡的话描绘出冲撞人心的感人故事。“许友彬的作品是可以穿越时空 超越年龄的。不但孩子们爱读,成年人也能凭此慰籍心灵,重寻自我。”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是这样评价的

  这本书讲了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了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与健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学生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地下和地上的历险。

  在地洞里,他们食用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着璀璨的水晶花园,触摸直升机般的巨型蜻蜓、叶如伞盖的大荷花。洞里还有一个神秘的老婆婆,不知是人还是鬼······

  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学生放下恩怨,互相辅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七天过去了,欧叔、健云、晓玲和君顺一一得救,只有白荷还没有走出森林······

  看完了书,我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口。感觉最明显的是在大家一一决定留下照顾君顺,共同逃离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是什么能让他们放弃*坦的生命通道放下怨恨,去在死亡的阴影里共同搜寻一丝丝生气?

  一次历险改变了一切,一次历险又什么都没有改变。生命的路是那样充满坎坷,生命的星辰最终要靠自己点亮!

读《七天》有感6

  如果问我现代*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读《七天》有感 (菁华6篇)扩展阅读


读《七天》有感 (菁华6篇)(扩展1)

——读《七天》有感 (菁华9篇)

读《七天》有感1

  如果问我现代*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读《七天》有感2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同时表达了对各种*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正义。

读《七天》有感3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友彬的小说《七天》。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雨天,白荷,健云,君顺,晓玲乘坐的校车突然掉进河床下面的地洞里。白荷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奇妙的历险。

  面对复杂的环境和一些难以解决的难题,他们不得不静下心来思考,解开这些难题。首先,他们要找到食物,生存下来,并且找到出去的路,其次他们得找到合适的住处。白荷和健云放下家族之间的仇恨,一起想方设法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冒险中也收获了不少,见到了美丽的水晶花园,生活在三亿年前的总鳍鱼,古老的大蜻蜓,有铁锅那么大的荷花……

  为了照顾生病的君顺,白荷选择留下来照顾君顺,让健云先带晓玲出去,晓玲由当地的原住民带着走出了山谷,君顺被搜救队找到并救出,欧叔看到搜救队晚上点燃的篝火,找到搜救队被救出,搜救队看到健云扔在地上的纸条,找到了健云,白荷则被山里的老虎哞哞驮回来。

  七天里,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那么,假如掉进河床底下的地洞里的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像白荷他们一样坚强地生存下来还是选择害怕,等人来救你呢?假如掉进地洞是我,我没有勇气生存下去,我会害怕,会退缩。看来,在生活中,学会坚强很重要,当然,勇气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让我想起了生活中的我,不够坚强,没有什么勇气。

  这也让我想到了一件事四年级时,老师推荐我评选三好学生,我不敢相信,但是我还是写好了稿子,想:我一定要有勇气,一定要把稿子读得顺,一定要自信!可是,一上台,我就胆怯了,声音颤颤巍巍的`,稿子读得坑坑洼洼的,和自己说好的勇气和自信一点都不见了。

  这七天,他们遭遇了许多困难,但是他们总能将它解决;这七天,他们每天都在想着自己的家和家人;他们经历了许多绝望,他们多少次想要放弃,但是他们又再一次坚强地站了起来。

  我们与他们同龄,但是我们却不能做到像他们一样的团结,我们一定会不知所措。也许,我们也需要一个这样的七天,也许我们也应该试着去体验风霜,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长大!

读《七天》有感4

  如果问我现代*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读《七天》有感5

  七天,对于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一段短短的时间而已。可你想象得到,这七天,成了一群孩子的生死噩梦吗?

  最*,我读了一本感人的书——《七天》。故事情节让我潸然泪下:一辆校车在雨天掉入地洞,车里的四个孩子:白荷、健云、君顺、晓娜开始了生死探险,经过担惊受怕、饥寒交迫的七天,三个孩子被原住民发现,送回了亲人的身边,而白荷还没有出来……

  不知多少次的轻轻合上书,我发现自己的脸上又沾满了泪水。好心痛啊,好像感觉心被狠狠地抓了一把,仿佛自己就是白荷一样。可如果掉入地洞的不是白荷,而是我,不管我有多么善良,在那个散发着阴冷气息的地洞里,也会动摇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念头吧。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白荷,你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呢?

  患难与共、赴汤蹈火、两肋插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些词语飞快地在我的脑海里掠过,它们用来形容白荷再合适不过了。可这些词语真正有多少人能配得上呢?那些所谓的朋友在危急关头时仿佛都变得陌生起来;那些天长地久的友谊在经过岁月的洗刷后肯定都灰飞烟灭;那些曾经立下的百坚不摧的誓言也恐怕已悄然坍塌。那时,你也许会质问你原来的朋友为何要背叛自己,可当他甩下一句不关你事后扬长而去时,你心中的痛楚,是任何人都体会不到的。

  我也曾感受到过这种几乎能让人肝肠寸断的痛楚。我曾经有过个最好的朋友,我跟她的关系堪比是鞋子与鞋带,她离不开我,我也离不开她。可她竟宁可听信班里的谣言,也不相信自己最好的朋友,与我决裂。我所有的解释都只换来一个白眼与一个讥讽的嘲笑。我木然地站着,甚至连一个怨恨或痛楚的表情都做不出,而我的世界已经开始发生崩裂……

  朋友,不是用来出卖的,友谊,不是用来开玩笑的。真正的朋友,应该像白荷一样患难与共。不管有多大的困难,是朋友就要手牵手,共同趟过难关。

读《七天》有感6

  人,只要活在世上,就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或幸福甜美的,或曲折苦涩的……然而,正是这些不同的生活经历才使人们获得不同的生活感悟,而我在生活中又学会了什么呢?

  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的父母由于种种原因离婚了,这对我来说,是多么沉重的打击。从那以后,我便跟着父亲一起生活,母亲很少来看我,于是我的书典里少了“母亲”二字。虽然那时候我很小,但我也知道我的生活是和别的小伙伴不一样的。放学后,他们在母亲的温馨陪伴下回家的,而我只能一个人孤独地走在那漫长的小路上,心里有说不出的苦痛。受同学欺负时,他们能把声色俱厉的母亲叫到学校,来为自己讨个公道,我却只能回家抱着枕头默默地低泣。父亲不知道我的心思,只能在物质上尽可能满足我的一切要求,但我要的并不是这些,而是能和父母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受委屈的时候,能依偎在母亲的怀抱里或哭泣、或诉说……但是,这些都是我的奢望。我的委屈,我的哭泣,不能让父亲知道,因为他为了这个家,已很费心劳神。委屈留在心里,泪水也只能往肚子里咽,我必须这样。

  渐渐地我长大了,思想也越来越成熟。我告诉自己不要总认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总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偷偷落泪。我应该坚强一些,学会面对一切困难,更应为父亲分担一些家庭事务。于是,我在小学二年级时就学会了洗衣、做饭、刷碗……而这些家务都是许多与我同龄的人所不会做的,我便有了一份自豪感,也开始学会去发现生活的美了。

  但人越长大,烦恼也就越多。特别是进入了初中,全新的环境使我不适应,学*压力也加重,生理、情感也有所变化,我又茫然了。对于种种烦恼,我不再像过去那样的哭了,而是把泪水留给日记。

  一次偶然机会,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文章,里面的一句话触动了我心弦:单亲家庭中成长的孩子是那只飞得最高的雄鹰。对呀,我应该是那只雄鹰,我对自己说过的不能抛之脑后,我不能丢失属于我的那份自豪。

  从此,我不再流泪,我变得更坚强,敢于面对新的困难与挑战,且更用心经营我的生活,让我的生活充满笑声,充满阳光。以后的日记里,记录不再是泪水的痕迹,而是片片的微笑。从对困难的畏缩到坚强的面对,这一切都是生活教给我的。我要做一只能飞得更高更远的鹰,在蓝天中自由自在地翱翔,不断追求我的美梦!

读《七天》有感7

  “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暑假马上要结束了,逛教辅的时候看到了《第七天》大大的蓝色海报,只一眼,就被完全吸引。

  顾不得下午四点目眩的阳光,顾不得公交车上的颠簸,顾不得用手背揉揉微红的眼眶,在*一小时的返程中狠狠看到了“第三天”。从前年上高中就很少这样舍不得放下一本小说了,一开始只是忍不住动手撕开塑料封皮,在等一个信号时终于开始满足的沉迷于余华淡淡的叙述里,什么都不在乎了,单单还记得空出掌心不让汗水贴上书页的小心翼翼。

  第一天?第二天?早不可划分开,早已被颠簸的车在脑海中糅合在一起,记住的,是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人和属于他们的故事。他们又笑又哭,他们抱怨社会的无情残酷却又止不住对未来的憧憬,他们是城市的龙套是城市中记不住名字的路人甲,但他们依然挣扎在绝望中活着,努力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站紧在那片土地上,同时为身边人洒下阴凉。

  一个婴儿打破了铁道工的生活,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我”完全占据杨金彪的生活,他们也互相抛弃过,却发现已*惯那份亦步亦随的温暖,父亲的倔强与柔情勾勒出最坚定的亲情,因此我在看到父亲死前悄悄去大青石时眼泪终于落下。父亲一直是内疚的,他后悔收养了“我”、让我过不上生母的好生活,他后悔为结婚抛弃了“我”,所以在生命终结时满脑子是看看大青石,纵使物是人非。而“我”视为母亲的杨月珍之死让我不解,只是车超速吗?她在贫瘠的年代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两条小生命的茁壮,在她终于要去女儿身边享福时,为什么让这样一个“母亲”死去呢?努力甩开残酷的猜测,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为了有人去照顾那27个婴儿啊!鼠妹和伍超的故事无疑是最催泪的,他们是生存在城市底层最直接的代表,踏实肯干却处处被欺负,他们为生活争吵,又很快和好继续为想象中美好生活打拼,他们单纯的想让对方过得更好,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温暖也足以支持下去,却阴差阳错双双死亡,最后只能错过新娘最美的时刻。拆迁造成夫妻意外离世,年幼懂事的女儿只能毫不知情的坐在掩埋了父母的废墟旁等待,善良的夫妻不为身死而愤恨,只是放不下孩子,甚至还不断感谢减学费的“我”。即使只读了一遍,他们在我脑海中仍都留有鲜活温柔的印象,若以上是苦辣中透着柔和暖意的大餐,那下棋下的毫无章法的警察与“李先生”无疑是清凉有趣的小菜,十年前互相憎恶,十年后反而成了不忍分别的老友,世事难料建,连杀身之仇都一笑而过了,又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的呢?谭家菜一行人则是饭后的小水果一盘,用简简单单的一小块温暖带给“我”继续找寻下去的勇气。

  听很多人说:最*的距离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共同看着同一个月亮。因为大家都联系在一起,即使这带子无法触碰,也由心底散发出融融暖意。父亲、杨月珍、鼠妹…数不完的小人物相互穿插在一起,为彼此哪怕只是挡住几滴风雨,在寒冷中他们通过这张网相互偎依,分享着一丝丝的暖意。那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如同漫漫长夜中点亮了黑暗的星星之火,无数的光芒汇聚在一起,最终成为了一条光的长河,它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缓缓流淌,带给努力生活的人希望。

  又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到,死亡,是这样让人不甘,却只能学*微笑着接受。上一次,是初一时爷爷去世,我甚至还没为小时候糟蹋了他的心意而道歉,还没来及把年级第一的奖品展示给他,还没来及长大,他便急匆匆因肺癌离我们而去。从此只能怀念,怀念老房子里调皮的猫,怀念冰箱里不时塞满的肉排,怀念那双让我有些畏惧的眼。从此只能对着照片哭泣,爷爷却夜夜都不肯来我的梦里。

  日子一天天累积,走在生活的路上,一定会失去些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注定会失去,所以我屈从于现实拥有的温暖,慢慢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这样才不会在某天失去时措手不及,只能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怀念手心中曾握紧的温度。

  饭后沿河堤跑步,回头时,远远跑过的桥头已只见明明灭灭的车灯,我的路依然在黑暗中等待着我,没有星空,却有一盏盏的灯光从后方呼啸而过,用一片片温柔的橙黄照亮了前方的阴暗与坎坷。

  奔跑在无尽又短暂的旅途上,掌心握紧的暖意带给我让我一直跑下去的力量,坚信终到达“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摸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那般阳光盖在身上的温暖彼方。

读《七天》有感8

  如果问我现代*写小说的,我喜欢谁。在我18岁的时候,我会说我喜欢梁晓声,那时候我渴望长大,渴望了解那些我不曾经历的岁月。如今,我想起两个人的名字。拧巴的刘震云能让人笑,*和的余华能让人哭。不到两日,无需通宵落夜,用闲时看完了购于网络的余华新作《第七天》。

  按我*日阅读的速度,13万字的文字一天就能读完。也许是出于好吃的糕点要放一放不舍得一口吃完的心态,我读得比较慢。尽管读得比较慢,两天也读完了。是的,对于识字的任何人而言,这都是一部读得进去的小说。甚至对于有点文字功底的人而言,会夸言说,这样的小说我也可以写得出来。他的自信可能来源于小说所涉及到的人物故事,你几乎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一一对应的素材。比如孤儿千里寻亲,比如女朋友卖淫男朋友负责交易,等等不一而足。唯一体现小说家艺术技巧的可能就是,用“七天”的叙述结构,用死者的视角,描述了一个活着的世界。也许,你可以偷取作家的灵感,复制出比《第七天》更为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但你无法复制出余华一贯而有的描述灰色现实天生具有的审慎情怀,只是这一次,异于先前的作品,也许是基于主角为死去的人的叙述需要,语言颇为冷静、情感相对克制。余华在一次文字采访中说,这是他最接*于现实的一次写作,以后再有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我很庆幸,作家找到了这样一种方式,去嵌入现实,让我们读到了这样的作品。在阅读刘震云描写的那个我不了解的农村生活时,我会发出是这样么的质疑,而对于《第七天》而言,我会自信的说,是哦,这就是我们正在经历的生活。你可以认为,小说应该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但我想说,也许余华有这样的野心,这部小说是留给后世的人阅读的。在那个时候,包括弃婴行为、冤假错案、社会等级深严等小说涉及到的类似见闻,都会让当事人背上沉重的道德枷锁,他们可以通过小说了解前世现实,让人明白时间流过的痕迹。

  诚如,谈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加勒比海沿岸一个家族七代人密集生活的场景。《第七天》会让我想起,也许,在我们未来故去而前往的地方,有鲜花、有温情,尽管它的名字叫死无葬身之地。作者将死后没有墓地、没有亲人关怀的死者归去地,命名为死无葬身之地。不得不说,是故意曲解了*人一句骂人的话的字面意思,极具反讽意味。而事实是,难道它不是在以这样的方式写实现今么?这不禁让我想起一则亲身经历。70岁的老母去探望他病重中的教友。寥寥几语,病榻上已经不会说话的朋友已经眼角渗泪。医生宣布最后通牒,在医院靠注液多则7日,回家多则一日。据说,在第三人见证下清醒地分配了她几百万的财产之后,她的儿女们当日就将她接出医院,可她硬是不吃不喝熬过三日才身故。听后我不禁唏嘘,让老年人优雅的老去,难道不是儿女的一种责任么?她会在那个死无葬身之地得到属于她的温情么?似乎从这一点而言,好的小说能让人离死亡更*。

  昨晚睡前,在一本散文集里读到这样的文字。我摘录如下: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瞠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四十岁时该做什么,五十岁、六十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也许,这是作为中年人的我,看完《第七天》后,留下的用别人的话描述的一个注脚。仅做结尾。一千余字,比起小说凝练的文字,读后感已显啰嗦

读《七天》有感9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友彬的小说《七天》。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雨天,白荷,健云,君顺,晓玲乘坐的校车突然掉进河一一床一一下面的地洞里。白荷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奇妙的历险。

  面对复杂的环境和一些难以解决的难题,他们不得不静下心来思考,解一开这些难题。首先,他们要找到食物,生存下来,并且找到出去的路,其次他们得找到合适的住处。白荷和健云放下家族之间的仇恨,一起想方设法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冒险中也收获了不少,见到了美丽的水晶花园,生活在三亿年前的总鳍鱼,古老的大蜻蜓,有铁锅那么大的荷花……

  为了照顾生病的君顺,白荷选择留下来照顾君顺,让健云先带晓玲出去,晓玲由当地的原住民带着走出了山谷,君顺被搜救队找到并救出,欧叔看到搜救队晚上点燃的篝火,找到搜救队被救出,搜救队看到健云扔在地上的纸条,找到了健云,白荷则被山里的`老虎哞哞驮回来。

  七天里,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那么,假如掉进河一一床一一底下的地洞里的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像白荷他们一样坚强地生存下来还 是选择害怕,等人来救你呢?假如掉进地洞是我,我没有勇气生存下去,我会害怕,会退缩。看来,在生活中,学会坚强很重要,当然,勇气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让我想起了生活中的我,不够坚强,没有什么勇气。

  这也让我想到了一件事,四年级时,老师推荐我评选三好学生,我不敢相信,但是我还 是写好了稿子,想:我一定要有勇气,一定要把稿子读得顺,一定要自信!可是,一上台,我就胆怯了,声音颤颤巍巍的,稿子读得坑坑洼洼的,和自己说好的勇气和自信一点都不见了。

  这七天,他们遭遇了许多困难,但是他们总能将它解决;这七天,他们每天都在想着自己的家和家人;他们经历了许多绝望,他们多少次想要放弃,但是他们又再一次坚强地站了起来。

  我们与他们同龄,但是我们却不能做到像他们一样的一团一结,我们一定会不知所措。也许,我们也需要一个这样的七天,也许我们也应该试着去体验风霜,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长大!


读《七天》有感 (菁华6篇)(扩展2)

——七天军训总结 (菁华3篇)

七天军训总结1

  一颗流星的划过点缀了七天的军训生活,而七天的军训生活结束了我的初中生活,开启了我的高中生活,也同样点缀了我的一生。

  ——题记

  七天的军训虽结束了,可在这短短的军训时期,我学会了许多许多……军训是在所难免的但在军训之前还是有些担忧。在这短短的军训期间,我与原本不认识的同学相互认识,并且大家互帮互助,度过了这次军训。七天里有许多事令我难忘,记得第一天刚到时大家互相还不熟悉,到了宿舍大家就开始说笑起来了,彼此也认识了——军训生活也就此开始了。在军训中,很苦也很累,

  军训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又巩固了一遍军姿、蹲姿齐步走、跑步等等,又一次让我体会到了军人的威严。在训练间隙中,教官和我们一起唱军歌,让我们体会军人的生活的艰辛与乐趣。在这短短的几天里,我们在人生的驿站中留下不少难忘的印记。不但有我们班的整齐的步伐,也有我们班阵阵洪亮的口号声,更有我们与教官的闲笑声和嘹亮的军营歌曲……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件事,它也是最不起眼的一件事。那是最后一个晚上大家没事干便提前收拾行李,但我们宿舍的每个人都不能把行李放进行李箱里了,大家都只是笑了一下,但我回想起军训前的晚上母亲把好多东西塞进行李箱里。那代表什么,那是她怕你在外面缺吃少用,怕你……

  这次的军训不仅使我明白了艰苦朴素的军人生活,也让我领悟到了“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伟大母爱。

  仿佛就是弹指一挥间,7天的军训已经结束了,我们也终于回到了“文明社会”。可是当我躺在舒服的床上,竟开始怀念那张十分爱叫的碎木板拼凑的床,呼吸间有着抑制不住的哀伤,仿佛有着无限的不舍,无限的思念,无限的眷恋,还有,无限的怀念。

  7天,168个小时,10080分钟,604800秒,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度匆匆溜走了,可是有那么几个人,已经深深的刻在了我16岁的记忆中。是我们的陈志鹏教官,是我们的陈飞连长,亦或是我们的小二黑王飞营长。我们收获了坚强的意志,顽强的体魄,而他们留下的,只有一段深深的回忆。

  dayⅰ

  揣着一颗无比兴奋的心,我们XX届高二的学生来到了位于昌*的盛华夏令营国防基地.。刚刚下车就被教官们那无比大的嗓门吓坏了,可同时我们也被他们的计算水*和记忆能力深深折服,不过经过一番折腾,我们终于在被分到了八方对后住进了宿舍,可是还没有坐到床上一下,就集合去了训练场。总之第一天我们就深深感到了时间的紧迫。

  dayⅱ

  今天恰巧是我的生日,本来因为要在军营度过而郁闷了很久,可这个生日却令我终身难忘。晚上刚刚洗澡回来,便看到床上有一个粉色的信封,我疑惑的打开,看到了一张贺卡和一封信,贺卡上赫然写着“祝宝贝女儿生日快乐”,是爸爸熟悉的字迹,我的眼泪就落了下来,接着我泪眼模糊的读完了妈妈给我写的信,这是16年来我收到的第一封来自妈妈的信,联想到这两天的苦,都不觉得有什么了,没想到惊喜并不只到这里,晚操回来后教官神秘的让我们在院子里集合,说道:“我们班今天有人过生日,过生日的同学出列,站到前面来!”我不好意思的走到前面,没有想到的是,教官组织大家一起为我唱了一首生日歌,我的眼泪又不争气的掉了下来,一股无比温暖的感觉在我心头流窜,通便了全身,真的很谢谢志鹏哥哥,谢谢朱朱,谢谢八方队的每一个亲们。这个16岁,注定会不*凡!

  dayⅲ

  今天是一如往常的累,紧张的时间安排,无聊的队列练*,不过休息时间的拉歌始终令我记忆犹新,那一首首军歌被我们吼得震天响,即使嗓子哑了还在坚持。

  dayⅳ、ⅴ、ⅵ

  因为这几天中有一天半我因为乐团有演出的的缘故,被迫回到了学校,可心中无限惦念着八方队,万分的想念大家,回到基地的那天,我从教师宿舍一路跑回了我的宿舍,迫不及待的和大家团聚。

  dayⅶ

  终于到了最后一天了,大家的心中不仅充斥的对家的焦急期盼,更多的是充斥着对教官,对八方队的不舍。可能是老天爷感受到了我们的情绪,开始哭泣了起来,然而这六天的训练只是为了这最后一天的检阅,所以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淋着雨检阅。可这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容易,瓢泼大雨倾盆而下,而我们没有一个人低下头,或是擦掉脸上的雨水,校长讲话的时候哽咽了,我们也流下了泪水,是昂,这六天练出的不光是我们整齐划一的队伍,更是这铁一般坚强的意志,我们没有对不起教官那已经沙哑的嗓子,我们没有对不起自己被晒的黝黑的皮肤,没有对不起班主任老师的汗水,没有对不起家长殷切的期盼,我们圆满的完成了这七天的任务,我们可以骄傲的说我们曾是三十八军手下训练过最出色的一批!

  再多的不舍,还是迎来了分离,听着志鹏哥哥在雨中对我们说:“这几天跟你们一起我过得十分快乐,我会永远记得你们……”他,哽咽了,我们,泪如雨下。

  回忆如潮水般涌来,我记得那天晚上志鹏哥哥在我们宿舍修灯泡,说我们的笑声很恐怖;我记得温润的连长查卫生时误闯了厕所,红着脸跑出来的情景;我记得教官哑着嗓子教我们唱“军人的生活就是这样,有苦有乐有声有色”;我记得所有教官一起唱军中绿花;我记得连长在听到相亲相爱一家人时,泪水在眼眶中打转;我记得教官列成一对送我们走的情景;我记得七方队的那首朋友,记得六方队的至少还有你,更记得我们方队的十年!;我记得营长劝我们多关心一下教官却不曾提自己;我记得连长对我们说“你们是最棒的”;我记得宿舍的床上一个个小红花,还有门上的小笑脸;我记得教官的每次提醒,每一次问候;我记得志鹏哥哥不断重复的我们没有利益关系;我记得不管是最初还是最后,陪我们一起暴晒,一起站着,一起淋雨的教官;我记得那个因为我们不听话在熄灯后打着手电,淋着雨在宿舍外等到11点多的志鹏哥哥。我记得太多,也留下了深深的回忆,当我们回到家,我们结束了这次训练,我们又回到了舒适的环境里,可教官们还在烈日下训练着新的孩子们,也许还会有孩子跟他叫板,我们得到了一次难忘的经历,得到了坚强的意志,可教官们得到了什么?只有回忆了吧。

  最后,想最真心,最完整的说一句,教官,您们辛苦了!!我会永远记得这七天,您们所带给我的,有苦有乐有声有色的军人生活!

七天军训总结2

  军训生活结束了。四个半天的风吹日晒,四个半天的摸爬滚打,增强了我的体质,更磨练了我们的意志。

  在火辣辣的'太阳下,我们站军姿,排方队;在绿茵茵的训练场上,我们欢呼,呐喊。军训生活苦中有乐,使我终身难忘!这也为我们的“小学生涯”画上了一个句号就是这样一段生活,使每个人在一次又一次的训练中慢慢成长;就是这样一段经历,使每个人在汗水与雨水中变得坚强。军训这一课给我们带来的记忆是让每个人永远也回忆不完的。它使我们体质增强、意志磨练、思想转变,让我们认识到了团队的作用。这一次军训中,教官、老师不断纠正我们观念上的偏差。

  不论是孟夫子得“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还是范晖的“同舟共济,患实共之”,说的都是人与人之间要团结协作,可见“团队精神”的重要性。在这段日子里,我们终于懂得了团队精神。只有共同认真地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军训同样也改变了我们的点点滴滴,使我们这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孩子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军训也将组织和纪律观念深深地注入了只知道埋头苦读的初中生的心中,让我们变成了有组织有纪律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军训,磨练了我们的意志,练就了我们的铮铮铁骨,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军训不但培养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且能磨练人的坚强意志。在军训中,很苦很累,但这是一种人生体验,战胜自我,锻炼意志的最佳良机。

  在烈日酷暑下的曝晒,皮肤变成黑黝黝的,但这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一种更好地朝人生目标前进的勇气,更增添了一份完善自我的信心吗?

七天军训总结3

  90后,或许曾经是温室里的花朵,或许曾经是一枝独秀。但是,军训就这样悄悄地改变了他们。他们更坚强、团结、向上。

  从柔弱到坚强

  生于90年后的他们,以独生子女居多,在父母的关怀备至下,他们柔弱的长大。军训第一天就有好几个同学因为身体吃不消而倒下了,虚弱的体质,能经受住军训三天的磨练吗?

  他们接下来的行动,偏向了肯定的答案。初一的刘同学,在军训的第三天就因为没吃早餐导致血糖过低,在教官讲话时突然就嘴唇发白,倒下了下去。教官半担心半开玩笑的说:“我这还没训练呢,你们就倒了,人家那边的训练都还没倒,这个身体素质也太差了吧!”

  但在往后的训练中她吸取教训,每天坚持正常的作息,再也没有倒过。现在的她,脸黑了,可动作更利落了,之前那个柔弱的女生,而成为了一个坚强挺立的女兵。

  不光是她,这次军训的所有女生,男生们都坚持到了最后,他们向所有人证明了90后的坚强。军训不但培养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且能磨练人的坚强意志。苏轼有句话:“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这句话意思是成功的大门从来都是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的,甚至可以说是只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

  心目中的军训充满教官的训斥;心目中的军训是紧张与艰苦的合奏;心目中的军训更是无常地响起那集合手哨音,还有那瓢泼大雨下的大集合、严训练;心目中的军训生活成百上千次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闪现在我的眼前。但我还是满怀欣喜与信心地去拥抱我向往已久的军训。


读《七天》有感 (菁华6篇)(扩展3)

——《七天》读后感 (菁华6篇)

《七天》读后感1

  暑假,我看了一本名为《七天》的故事书,作者是马来西亚的许友彬。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地洞,和外面失去了联系。车上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和健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孩子与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历险。在地洞里,他们他们吃了生活在三亿年前、被认为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了美丽的水晶花园,触摸了像直升机一样的巨型蜻蜓和伞盖那样大的荷花。同时,他们还发现一个不知道是人还是鬼的神秘老婆婆……

  这个故事讲述了在遇难的七天时间里,同学们过着惊险的山林生活,共同面对遇到的困难,在共患难的同时,也解开了大家心中的结,四位同学放下恩怨,互相帮助,排除了种种危险,同时也解开了很多谜团。“我们一定能出去!”这句话支持他们度过了不同寻常的'七天,最后终于一一得救。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大于一切,明白了友谊的珍贵,

  知道了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首先要有坚强的意志,也让我了解了什么是担当、勇敢和诺言。

  这是一本最好看,最令我着迷的书,它好像带着我飞到神秘的森林,跟那四位同学一起经历了新奇、惊险的历险。

《七天》读后感2

  《七天》是一本充满了快乐和勇气的书,他的作者是我非常喜欢的马来西亚作家许友彬老师。这本温情悬疑小说带领我穿越了远古的时代……

  这本书讲的是君顺,健云,晓玲和白荷四个小朋友坐校车回家的途中,突然掉进了一个不知名的山洞。原来的出路杯堵住了,他们便开始探索着山洞里面的奥秘。他们发现了晶莹剔透的“水晶花园”;“石头公园”,还有人类以为早已灭绝了的总鲫鱼;大莲蓬。原来这是一个被时间遗忘了的神秘洞穴。

  途中,小伙伴们决定分头行动,他们发现了一个“大浴盆”,健云背着晓玲和书包紧抓着旁边的树根攀爬上岸,看见眼前是一大片树林。上去后,晓玲看见健云累得不断的大口喘气,觉得很惭愧,她也帮不上忙,只能轻轻地捶打健云的后背,好让他舒服些。健云又下湖一趟采来了今天的晚餐——大莲蓬。填饱肚子,健云开始观察山势,有向上的路,也有向下的路,他权衡着是要向上爬还是往下走?照理说他们从上面掉下来应该往上爬,但是山太陡了。如果往下走,健云发现有小河,他想只要沿着河流,一定会有人家,只要有人就有出路,所以他们决定往下走。终于他们看到了河边的原住民,那里的人们带着他们走往了巴雷尔,据说这样就可以通往外界。

  另一边,君顺在山洞里发现了“女鬼”,在慢慢跟她熟悉之后,他才发现这个人竟然是自己走失多年的奶奶。与此同时,健云准备让原住民带着晓玲先离开这里,而他自己准备独自留下继续寻找白荷。

  晓玲到了巴雷尔,很快就被电视台的人找到了。通过晓玲画的地图,巡逻队也很快找到了健云和君顺,就是没有白荷的下落。就在大家以为白荷出了意外的时候,白荷竟然骑着老虎出现在大家面前,那只老虎是白荷和她爷爷多年前走失的宠物。

  最终,他们四个人克服了重重困难,回到了自己温暖的家。

  这本书启发了我碰到困难,不应该害怕,比如在我们的学*中,如果有一道数学难题,我们要认真思考,仔细答题;在生活中,如果摔倒了,我们要咬紧牙关,勇敢地站起来,不畏疼痛,忍住眼泪。只要有一颗坚强的心,任何困难都是可以排除的。

《七天》读后感3

  最*,我读了一本叫《七天》的书,它是一本饱含温情,充满悬疑还蕴藏着幻想的书,它的作者是来自马来西亚的许友彬。

  本书围绕勇敢的健云,善良的白荷,胆小的晓铃,自私的君顺等主要人物来进行描述的。 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由于下大雨路面潮湿学生车车轮盘打滑,车子掉入了一个与世隔绝的神秘的地底世界。在这个地底世界里有生活在三亿年前但早已被公认为灭绝的总鳍鱼,触摸到了直升机般大小的大蜻蜓,像电视机一样大的榴莲等,健云,白荷等人还发现了罕有的水晶和像各种动物形状的石笋。他们在地底世界中经历了一段曲折而又离奇的历险……他们在椰壳一样的大厅中迷失了方向,有时也会因为找不到出口而陷入绝望,还有一个又一个不解的谜团困扰着他们:穿着欧叔衣服的女鬼,洞穴角落中的半个榴莲和欧叔从不离身的`钥匙,为什么白荷身上会突然掉下一块布……最后,历经了千难万阻,他们最终放下恩怨,互相扶助克服了种种险境,在救援队和原住民的帮助下,走出了这个地底世界,与家人团圆,这段历程在他们今后的成长和生活中是永远值得珍藏和怀念的。 健云、白荷等人在困难面前互相帮助,舍己为人,互相团结的做法值得我们去学*、发扬。

  我们生活中有很多弱小群体,他们缺少正常人的自我保护能力,我们应该伸出我们的援手,献出爱心。目前我们地球上有很多动物的数量在逐年减少,大面积的森林被恶意砍伐,照成我们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的破坏,甚至有人还在违法的滥杀,我们要行动起来一起来保护大自然,给动物们生存的空间,不让更多的动物濒临灭绝,还地球一个和谐的天地。我们还要学会满足,爸爸妈妈为我们创造了这么好的条件,我们应该珍惜,勤奋、努力地去学*,不辜负他们的希望。在生活中遇到特殊情况和危险的时候,不要惊慌,当我们面对挫折时,要冷静,之后就必须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只要不放弃,坚持不懈,无论有多少困难都不成问题,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那时候,你的心情就会变得快乐,舒畅。读完这本书,我深切体会到爸爸妈妈对我们的爱是多么的伟大和无私。在书中刘太太因为她女儿的失踪几乎都崩溃了。而晓玲在离开父母的这段时间里也深深体会到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重要,所以我们要懂得感恩,学会体谅,知道珍惜,付出回报。

  快来读读《七天》吧! 让它带你领略惊险刺激的冒险之旅,开启你的想象之门!

《七天》读后感4

  《七天》是我最喜欢的书,他是马来西亚作家许友彬创作。这本书语言简洁精炼、故事情节动人、人物栩栩如生。每当我拿起书我就会进入书中的山洞,和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天真的小林、贪吃的君顺和时好时坏的欧叔在一起,和他们一起感受山洞中的经历,在这七天中他们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成长的滋味。成长的路上有很多难忘的事情,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些关键词。

  关键词:善良

  《七天》书中有一个女孩十全十美,她就是苏白荷。白荷从小没有母亲,只有父亲养大,她在学校里也受到了老师的喜爱,是一个好学生。她多才多艺,歌声宛如白灵,舞姿宛如翩翩起舞的孔雀。她品德高尚,心灵很美。在这七天里,晓玲想吃白荷的炒饭,白荷就毫不犹豫的把自己的炒饭给了她。自己却饿着肚子,我想如果我是白荷,我也会分给晓玲的,因为她是那么渴望吃自己准备的东西。在山洞里,晓玲给了白荷蛋糕,白荷却把蛋糕分给了伙伴们,她什么也没有吃,一定很饿。当君顺发高烧时,白荷不顾危险留下来照顾他。多么美好的友谊,这些事都感动着我,多么宝贵的善良。

  关键词:关心

  这七天中原本娇气十足的千金小姐晓玲瞬间长大了,当建云把她送至安全处时,她说:我已经安全了,健云哥哥你去找白荷姐姐吧。这个从前连名牌蛋糕也嫌弃的女孩儿在七天中蜕变成关心他人的少女,她愿意一个人待在陌生的地方,面对陌生的事情,也不愿白荷受苦,显然她长大了。

  关键词:勇敢

  当五个人掉进山洞时,他们没有一点吃的,大家都很饿,可是山洞里没有吃的。健云很勇敢的一个人从水池游到了森林,找到了几个榴莲。这些榴莲非常的难找,是森林里很罕见的水果,健云为了让伙伴和自己吃到好吃的榴莲,一直没有放弃。我们都知道榴莲浑身是刺,不方便拿,健云就把榴莲放进了自己的书包里。粗粗的榴莲刺破了他的书包,都刺上了他的背上,可是他觉得这种痛很爽,因为他想到伙伴马上能吃到好吃的榴莲了,于是更快地游到伙伴们身边,他真勇敢啊。

  看了七天,我想起我的生活,我记起来夏令营自己学*洗衣服,我是那么笨手笨脚地学*洗衣服,虽然一开始是不情愿,可是我想起了晓玲,我也需要成长,我坚持着,最后穿着的衣服湿了,可我也很开心地学会了洗衣服,这也是成长吧;我想到了夏天雷鸣电闪时,我是多么害怕一个人在房间睡觉,可是想到七天中勇敢的白荷,我告诉自己,坚强。

  《七天》是一次冒险,一次成长,也是友谊的接力棒,让我们打开它细细品味。

《七天》读后感5

  在文章中你总会有发现,读文章你总有感想。这篇文章我刚读过一遍便有不少感想了。

  它讲的是李士怀团长以一个团的兵力对抗了张灵甫三个旅以上的兵力而且都是美式装备以少胜多完成了这次的任务。

  当日清晨张灵甫便以自己的优势打黄河大堤第一道防线,他们以优势的武器攻打下了第一道防线,但我军又一鼓作气把他们打了下去。张灵甫立刻调来了炮连与步兵团一下子攻破二防线,我军又顽强的抵抗了,但敌人死性不改又把他们的所有军处都拉出来去打了。李士怀团来了一个破釜沉舟,把自己的政务,全都拉上去。正当李士怀团长和军官们抵抗不住时,六师十师到了,他们一鼓作气打败了张灵甫,这件事也成了一个佳话。

  从这件事我悟出了不少道理,李士怀团长她们这种为救于水火之中,愿意从自己生命换他人生命的这种品质太值得人们学*了。胳膊时住外拐真是禽兽不如的人,我们不应该学*他们的品质。*解的所有品质我们都应该学*。

《七天》读后感6

  想读这本书,是因为语文试卷上出现过。

  老一辈说,人死后会有七天。杨飞的七天,缓慢叙述来,以一条不太明晰的线将许多人的生命流逝过程串起。让人感动地是养父对杨飞的爱,连临终时都在后悔曾抛弃过他,去追寻那块微青色的大石头。李月华的善良,我和李青的相恋分离,鼠妹和伍超对贫穷的抗争和不被磨灭的爱情,被称为“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弃婴……既有让人动容的真情,也有让人诧异仇恨的官场黑暗,机制腐败。

  和以前看的《天蓝色的彼岸》写作手法类似,只是前者因为是外国作品,也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自己看见死后的世界,干净而温和。我永远记得到小孩很难过的说,原来我死后大家难过的只是一会儿,很快就把我忘掉了。后者是以一个历经沧桑的成年人叙述,更加贴切生活和反映社会。

  书的最后描述了一个类似“桃花源”的地方,那里石头对你微笑,微风轻拂,溪水在唱歌,那里硕果累累,人们热情而善良,那里,也叫,死无葬身之地。


读《七天》有感 (菁华6篇)(扩展4)

——《七天》读书心得 (菁华5篇)

《七天》读书心得1

  最*我用两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太精彩了,我看了就不愿意放下,一直读,直到被妈妈叫。这本书我看了又看、读了又读,流了数不尽的眼泪,有伤心的泪水、有高兴的泪水、有激动的泪水等等。对了,我忘了向大家介绍了,这本书是许友彬著的,是金波、曹文轩、安武林联袂推荐的。这本书,连续17周位列《亚洲周刊》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连续76周位列前十名!真不愧是感动全球华人读物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辆小车在雨天忽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载有四个孩子和一个大人。他(她)们是: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小玲、自私的君顺和司机欧叔。其中健云和白荷有着家族仇怨,但在共同对困难的过程中,他(她)们放下恩怨,互相扶助。在一个大浴盆里,用马来西亚原住民的话来说,那里是神灵的家,进不得。大浴盆是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地方,那里有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已经灭绝的总鳍鱼,像直升飞机一样巨大的蜻蜓,花瓣像伞盖一样大的荷花等等。

  我最喜欢白荷,因为其中一个故事,大体是这样的:健云找到出口后,他(她)们准备出发时,君顺却生病了,不能跟他(她)们走,于是,白荷便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陪君顺。是白荷这种善良的心灵打动了我。我最讨厌欧叔,白荷劝他不要吸烟,对身体不好,可他不听,反而吸得更多,他还残害弱小生命........他(她)们各有自己的优点,也各有自己的缺点,但是他(她)们团结友爱,放得下恩怨,互帮互助等等的优点非常值得我们学*的。在山洞里,他(她)们受尽了苦难,吃蝙蝠肉,吃莲子,吃淡水螺,住在山洞,受尽了苦难,即使这样,我也十分羡慕他(她)们,羡慕他(她)们度过了不同寻常的七天,更羡慕他(她)们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

《七天》读书心得2

  从看过《活着》以后,就开始喜欢余华,只是单纯的喜欢,却没有更多的去了解他。我想,我可以借用钱鍾书老先生的话来开脱,即使我觉得今天学校的煮鸡蛋味道鲜美,也没有必要非得去见一见下蛋的母鸡。

  中学的时候再一本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我们为什么要读名著》,这篇文章的作者指出,名著的伟大之处就在于每一次读你都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体会。在读《红楼梦》的时候,我对此感触特别深,虽然至今都没有将《红楼梦》完整的读过一遍,甚至一直还在上篇徘徊。我重读书的时候有一个很怪的*惯,我喜欢随便翻一页,从中间读,读的高兴了觉得有必要看看前面,才会翻到第一页开始读。啊,扯得有点远了~

  我很喜欢这本书,除了男友,我没有想要将它推荐给别人读。我想,大概《人生若只如初见》这一类的岁月静好般的文章才适合向广大人民群众推荐吧,诸如《海贼王》这样才的漫画、《活着》这样满满艰辛与辛酸的文字,只适合喜欢同一口味的人吧。这让我想起,向别人推荐介绍中医学的情形,呵呵,我还太年青,现在才意识到自己与身边的同学的想法原来是不同的……所以说无论是什么,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秀,都只适合推荐给相信它的人。啊,扯得更远了~

  第一天:杨飞死的第一天,他是被砸死的,脸已经变形了。这一天,他去了殡仪馆,在殡仪馆,遇到很多侯烧者。这些侯烧者讨论着自己的寿衣、骨灰盒还有墓地,富人区和普通区不同的态度,不同的想法,活生生的勾画出了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中的两个阶层之间的鸿沟。可是,杨飞他没有骨灰盒,也没有墓地,他只有离开殡仪馆。他想起了他在人世间的最后一天的遭遇和他的死因(此处是后面的一个很重要的铺垫)

  第二天:杨飞遇见了自己前妻,李青。并回忆了两人相知相恋到相濡以沫再到劳燕双飞,再讲到两人分开以后的各自的生活。在这段回忆里,我看到了同事之间的冷漠,美丽背后的痛苦,还有爱情。

  第三天:讲了他的父亲收养他的过程。读这一段,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更多的是思考。感动于养父子之间深厚的感情,感动于李月珍夫妇的善良,思考着杨飞生母一家的生活和杨金彪的生活。这一天,也讲到了李月珍的死。

  第四天:讲了生活在这个社会底层的鼠族刘梅和张超的爱情故事,也引出了张刚与李姓男子之间的恩恩怨怨。

  后面两天没有讲什么新鲜事儿,只是把前面所有事情的原因、内幕都揭开了,为所有的事情画上一个句号。

  首先,说说作者的写作方法吧,个人觉得非常的巧妙,所有的事情都得到了合理的解答,也就说前面埋下的所有铺垫,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解释的一清二楚,于人物形象来说,这样的叙述显示出了主人公杨飞最后对所有事都已经看透,于故事情节来讲,将整个故事都显得饱满起来,而且不拖沓,没有矫揉造作的痕迹。我喜欢余华的小说,因为在他的小说里面,没有那些伪装的痕迹,没有为了感动而感动,没有为了绝望而绝望,没有那种“装”的感觉;喜欢他的故事里的每一个饱满的人物形象,更喜欢他的这本小说中,冥冥中带有希冀的感觉。

  其实,我也很喜欢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设计,掀开最外面的包装,里面是质朴的,是粗糙的,是厚重的硬面书皮。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书,特别是这种,看着简单质朴,细细一看很有料,读起来更有料的书。

  书名第七天,在扉页也写的是《创世纪旧约》中的第七天,但是,内容却是*的传统中的“头七”。我不明白作者的用意何在?

  在殡仪馆,看到的掌权者、富人和一般人的区别,让我觉得嘲讽,人死了,也还是这样么?人的攀比,自视清高在死亡来临了的时候都没有减少一点点,和殡仪馆相比,死无葬身之处的人们的互助互爱则显得更加的可爱,可是偏偏,他们是死无葬身之处的可怜人……

  文中有一处,一位富人谈论自己穿着的寿衣是狐裘,买的墓地如何如何,这些话被普通区的一个人听到后,不住说他不懂,并议论富人的寿衣没买对,墓地也没选好。这不正是阿Q一样的精神?或者说是,一种由于嫉妒而生的恶语中伤?或许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吧?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极度渴望知道,人性的本性是如何的。到现在,我才慢慢明白,知道面对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才是正确的最重要。读小说有什么意义呢?我绝不认为,读一本小说就是为了掠奇。那么读小说,给我们的新的启示,新的收获又是什么呢?

  文中,讲了两类人的爱情。

  一对是年轻的鼠族,张超和刘梅。刘梅既漂亮又聪明,张超也是一个勤劳肯干的少年,可是他们却走向了最悲惨的结局——刘梅自杀了,张超为了给刘梅买墓地,后大病了一场死了。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悲剧?我简单的分析一下,第一,因为刘梅吃醋,在发廊与人大吵了一架而将工作吵没了。在这个地方,如果说主观的原因的话,是刘梅她对张超的不信任所造成的。第二,因为刘梅在做服务员时被占便宜,张超与人打架,两人均被开除。这个,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姑且算是社会的黑暗吧。第三,在发廊和饭店之外的地方,两人再没有找到其他的工作,更是很有“骨气”的表示不去那样的地方上班,说明两人文化水*不高和心理的.不成熟。第四,刘梅因为张超送给他的iPhone是高仿机而不满于张超骗了她,最终走向了极端。其实,当刘梅这样理解的时候,她就已经错了,不离不弃相濡以沫的两个人在一起这么久,该有的信任却没有建立起来?还是这信任败在了这一时的冲动上去?张超由于照顾重病的父亲,而没有及时看到刘梅的留言,刘梅的神展开就开始了,她固执的认为张超已经看到了她的日志却像一个缩头乌龟一样不承认。这……我,真的无话可说。说实话,这里给我的震撼是最大的。因为,我常常会为了一件小事,和男友吵起来。而吵起来的原因,我会说,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生气,而是这代表了你骗我。其实,不是那样的是吗?在这里,我想向我的男友说一声,对不起。我会好好改改自己这个坏毛病了。我高中老师说,为什么读小说很有意义呢?因为在小说里,你看到了某些人的影子。看到了别人的影子,让你更懂人情世故,看到自己的影子,让你警醒自己的缺点。

  还有一对,是杨飞和李青。李青很漂亮很聪明。其实我在刘梅和李青上都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过都限于性格方面的,因为,我实在不是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孩儿。李青选择了杨飞,因为他的独特,他的善良,他的朴素,他的诚实可靠,还有他无微不至的爱和关心。而突然有一天,有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个人撬开了李青追求向上飞的野心,所以李青离开了杨飞。虽然,李青最后的结局是不好的是残酷的,但是,我不敢保证,有一天面对那样一个令人垂涎机会的时候,我的选择会是留下。直到看完以后,很久,我都在想,如果是我,我会怎么做。李青她到底应不应该留下?虽然,她确定自己是爱杨飞的。但是,李青也曾经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她也曾闪耀过,不是吗?可是,如果,她跟着杨飞,他们会有一个孩子,或许已经上高中了,一家过着虽然拮据但是幸福安康的生活。这,算是在爱情,家庭和梦想之间的博弈吗?

  杨飞是杨金彪在扳铁路叉道德时候捡到的。读罢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说,杨金彪是个好人,是个好父亲。除此之外,我真的找不到其他的语言去形容了。还有杨飞生父生母……我也不是自己父母亲生的,但是,我和杨飞一样幸运,得到了好人的照顾,我比杨飞更幸运的是,我不仅仅有父亲还有母亲。文中的杨飞,像是一个儿子一样照顾着自己的父亲,他真的很孝顺,也几乎做到了他所能做的所有,但是我仍然觉得远远不够,远远不够。我觉得,无论怎样,杨飞是报答不完父亲对他的爱,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天下又有几人能报答完自己父母的恩情呢?

  而杨飞生父母一家的情况,*以为常的争吵,莫名其妙的大闹,让杨飞,让我们这些读者,好好的冷眼看了把戏。是的,是戏,那样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那样无聊的吵架,真真是,一点意义都没有,白白被人笑话了去。

  在这本书里,勾画了世界百态图,让人忧让人喜让人怜,却又因杨飞已是私人之身的身份而变得遥远,真真的如同,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的遥远的距离。因为遥远,而变得什么都不重要了。就像所有在死无葬身之处的人,那样荒诞,那样无奈,那样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然而,最干净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处,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抛开了那些矛盾与仇恨,成了互助互爱的群体。

  在那死无葬身之处的一棵树下,有两架骨骼在“下棋”。生前,一个被另一个人所杀,**者又因**而被判死刑。然而,就是这样有着深仇大恨之人,在死后,却互相陪伴,互相安慰。突发奇想,不是有点像《天龙八部》里乔峰他爹和慕容复他爹在被扫地僧先杀后救活之后一样么?或许,在死亡面前,在生命面前,所有的仇恨都显得那么不值钱那么不值一提了吧?

  我不知道怎么来结这篇读书笔记的尾,那,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抄上一句余华自己对这本书的评论吧——“与显示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

  我想,我应该再多读读这本书。

《七天》读书心得3

  我读了马来西亚儿童文学作家许友彬写的温情悬疑书——《七天》后,有了很深的感触。

  那是一个寻常的雨天,发生了一场不寻常的意外: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乘坐的校车突然掉进地洞。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进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世界,开始了惊心动魄的历险。面对复杂的环境,他们必须先找到食物,生存下去,然后找到出口。他们一起,想方设法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冒险中也有收获,他们发现了美丽的水晶花园,吃了生活在三亿年前,被认为已经绝种了的总鳍鱼,见到了铁锅那么大的荷花、有半米长的大蜻蜓和美丽的水晶花园,找到了君顺的祖母。为了照顾生病了的君顺,善良的白荷主动选择留下来,等待救援。七天过去了,晓玲、君顺、健云和司机欧叔都陆续被救,白荷在森林里被哞哞驮回来。七天里,晓玲与君顺脱胎换骨;七天里,白荷与建云冰释前嫌。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少年互相扶助,穿越了种种险境,解开了种种谜团。这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白荷善意地为他人着想,她的心灵美好得就像一朵纯美无暇的白色荷花,对每个人都绽放着最迷人的笑靥。娇弱的晓玲知道有东西要与别人分享,不会独吞;勇敢的建云在朋友不见时,会不顾未知的危险寻找;君顺是个自私的人,但对家人却很在乎;欧叔是个可好可坏的人,虽然贪生怕死,但也知道保护孩子。

  它让我知道了不经历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道路坎坷不*,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是胜利者!挣扎在困境时,要有放手一搏的勇气和坚定的信念。迎着困难前进,这就是成长!它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友谊!如果没有友谊,朋友之间的感情将不复存在;如果没有友谊,原本友好的朋友将变得没有意义。它让我明白了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就好像我们的生活,没有一定的黑与白。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有影的地方,背后便是光。

  《七天》,用生动的语言,清新的笔触,为我的心插上了翅膀,带我飞进了神秘的森林,跟随着他们,走进那条曲折的回家之路,让我收获了生存的本领,纯洁的友谊,团队的精神。

《七天》读书心得4

  时光匆匆,给书柜里的一些书蒙上了细尘。于是,在这个闲暇的午后,我翻开了这本书——《七天》的第一页。

  这本书的作者是许友彬,他出生在马来西亚的一个小镇。《七天》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温情悬疑类的小说,以*凡的话描绘出冲撞人心的感人故事。“许友彬的作品是可以穿越时空超越年龄的。不但孩子们爱读,成年人也能凭此慰籍心灵,重寻自我。”北京大学教授曹文轩是这样评价的。

  这本书讲了一辆校车在雨天突然掉进了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其中白荷与健云之间有着家族仇怨。四个学生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地下和地上的历险。

  在地洞里,他们食用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着璀璨的水晶花园,触摸直升机般的巨型蜻蜓、叶如伞盖的大荷花。洞里还有一个神秘的老婆婆,不知是人还是鬼。

  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学生放下恩怨,互相辅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七天过去了,欧叔、健云、晓玲和君顺一一得救,只有白荷还没有走出森林。

  看完了书,我感觉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口。感觉最明显的是在大家一一决定留下照顾君顺,共同逃离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样。是什么能让他们放弃*坦的生命通道放下怨恨,去在死亡的阴影里共同搜寻一丝丝生气?

  一次历险改变了一切,一次历险又什么都没有改变。生命的路是那样充满坎坷,生命的星辰最终要靠自己点亮!

《七天》读书心得5

  最*我用两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太精彩了,我看了就不愿意放下,一直读,直到被妈妈叫。这本书我看了又看、读了又读,流了数不尽的眼泪,有伤心的泪水、有高兴的泪水、有激动的泪水等等。对了,我忘了向大家介绍了,这本书是许友彬著的,是金波、曹文轩、安武林联袂推荐的。这本书,连续17周位列《亚洲周刊》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连续76周位列前十名!真不愧是感动全球华人读物呀!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辆小车在雨天忽然掉进地洞,和外界失去了联系,车上载有四个孩子和一个大人。他(她)们是: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小玲、自私的君顺和司机欧叔。其中健云和白荷有着家族仇怨,但在共同对困难的过程中,他(她)们放下恩怨,互相扶助。在一个大浴盆里,用马来西亚原住民的话来说,那里是神灵的家,进不得。大浴盆是一个被时间遗忘的地方,那里有生活在三亿年前被公认已经灭绝的总鳍鱼,像直升飞机一样巨大的蜻蜓,花瓣像伞盖一样大的荷花等等。我最喜欢白荷,因为其中一个故事,大体是这样的:健云找到出口后,他(她)们准备出发时,君顺却生病了,不能跟他(她)们走,于是,白荷便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陪君顺。是白荷这种善良的心灵打动了我。我最讨厌欧叔,白荷劝他不要吸烟,对身体不好,可他不听,反而吸得更多,他还残害弱小生命.......他(她)们各有自己的优点,也各有自己的缺点,但是他(她)们团结友爱,放得下恩怨,互帮互助等等的优点非常值得我们学*的。在山洞里,他(她)们受尽了苦难,吃蝙蝠肉,吃莲子,吃淡水螺,住在山洞,受尽了苦难,即使这样,我也十分羡慕他(她)们,羡慕他(她)们度过了不同寻常的七天,更羡慕他(她)们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日子。


读《七天》有感 (菁华6篇)(扩展5)

——《七天》读后感 (菁华5篇)

《七天》读后感1

  上学期,我和爸爸一起去听了马来西亚著名作家许友彬的讲座,精彩极了,于是,我便喜欢上了他写的小说,就要求爸爸给我买。有一天,放学回到家,看到书桌上放着许多书,其中就有许友彬写的《七天》,我爱不释手,放下书包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七天》讲述了一辆校车在雨天里突然掉进地洞,跟外面失去联系,车上载有四个学生:善良的白荷、勇敢的健云、娇弱的晓玲和自私的君顺。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下.地上历险。在洞里,他们食用三亿年前被公认早已灭绝的总鳍鱼,欣赏璀璨的水晶花园,触摸直升机般大的蜻蜓,但他们找了很久都没找到出口......

  在共同面对困难的过程中,四个学生放下恩怨,互相扶助,穿越了种种险境,也解开了种种谜团。七天过去了,他们终于一一得救。七天的时间,白荷和建云冰释前嫌;七天的时间,晓玲和君顺脱胎换骨。“七天”告诉我:不经历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磨练,难以成钢。迎着困难前进,就能成长!

  读完这本小说,我掩卷而思:回想以前,同学有困难时,我都装作没看见,和善良的主人公白荷相比,我还有很大的距离。以后我一定要像白荷一样,做个热心帮助他人的好孩子!《七天》还让我悟到了:在面对困难时,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才能战胜困难!

《七天》读后感2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说一些题外话。

  余华被誉为当代最具苦难意识的作家,其实不管是《活着》、《兄弟》,还是《第七天》,都很好地践行着这一点。看到有人批判余华,说这三本书是在走下坡路,我不敢苟同。一个作家的风格总是在改变嘛,我看书从来不刻意去把它和其他的进行比较。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改变,比如我喜欢韩寒,喜欢他青涩懵懂的《三重门》,也喜欢他现在放荡不羁的批判。另外,感觉这种苦难的书看起来好艰难,网上看到有人看的飙泪,我发现我很难做到,可能看一些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什么的还有可能,但是这些苦难的,真心是没有经历多少,理解起来总是有种情感上的隔阂,只能将自己进行各种不透彻的代入。我也不知道现在这种状态对不对,不是以一种*乎病态的苦难悲观来看待问题,就是以一种异常天真格格不入的不在乎心态来对待。不管是哪种,似乎都是不适合我这个年龄的

《七天》读后感3

  关于婚姻

  杨飞与李青

  一起的日子久了,猜透了对方会做什么的时候,有了这一辈子看到头的悲伤,于是蠢蠢欲动开始了新的寻找。一方能明察秋毫另一方能坦诚相对那么也还算诚不我欺。心中装着一份爱而离开的有几分决绝?心中装着一份爱而放手的有几分隐忍?无数个深夜里的思念又有几人能懂?性格不同秉性不同,最初的那一些好感与吸引是真实的爱情模样吗?当初选择了的时候会想到有一天因为同样的点又选择抛弃吗?当一切尘埃落定是后悔最初的选择还是后悔中途的抛弃,还是都不后悔?如果时光可以重来,会怎么选?

  伍超与刘梅

  终究是太年轻气盛了无所畏惧了吧。作为普通百姓或者说底层小人物,哪里有不苦哪里有不累?用来糊口的打工,咋能说不干就不干,赚不来工钱买不来饭啊。一不小心中了你的毒心甘情愿为你死心塌地,吵不散打不散,可是一个欺骗哪怕明知是善意的谎言却成了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最后的倔强,多想他来哄一哄,可是他的不出现加上网络的推动让她最终失去了所有。他聪慧他勤劳他有着可期的未来,为了争她的一口气放弃了前途一次又一次,最终连命都舍去了。以爱情的名义,忘记了生活需要面包。

  关于仇恨

  活着时我恨你不惜取了你的命,死了却愿意为你放弃安息之地在这死无葬身之地一直陪着你,等候你的一份希望。

  关于贫富

  有钱人的生活穷人想象不出来,活着如此,死了亦如此。这等级森严的看了太让人绝望了,不过还好还好,我一直都没有野心一直随遇而安无所谓了。

  关于黑暗

  暴力强拆,暴力逼供,小生意人的举步维艰,普通百姓的命不值钱……多年过去了,有些再慢慢变好了,有些……我期待能更好。

  关于轮回

  作为新来的,被先来的带到死无葬身之地,慢慢地,我成了先来的,带着后来的来到这死无葬身之地,介绍着这里的故事,生生不息。

  有点疑惑

  爱情,让两个人死了都能在冥冥之中相遇,亲情就不行了吗?口口声声在寻找的亲情居然弱到相遇了都不认识的地步吗?

  世界是有多小,活着是这些人这些事死了还是这些人这些事,说好的去更大的世界看看呢?

《七天》读后感4

  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把《第七天》这本书看完,就让人想起狄更斯的那句名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合上书,才发现那封面上的字“书中描写的荒诞比起现实的荒诞”……也许世界就是这样。

  放下手中的书,转身望向窗户,放松一下紧绷的思维,**自己的自由,烈日将大地照得刺眼,树在无意中留下晃动的阴影。我面对着太阳,在思索我的世界—对自己灵魂的问询,不经意想起山坡上的小坟堆,那里埋葬着我的亲人,它的渺小,让人不会去注意,只有几块红砖砌成的小屋,冥冥中,告诉我们她在这里安息,我在那里曾徘徊过,在这片树林中曾穿行过,我独自在坟堆前驻足,在这里忘却了伙伴的约定这是两个灵魂驻足的地方,但只有一个灵魂永远在这里停留。

  又回头琢磨,觉得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但死去的世界里,也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等。无论外面的世界怎样,这里永远是春天。也许热和寒只是一线之差,生和死也只是一界相隔,我低下头摸索般的打开窗户,又被外面的乌烟瘴气,被迫般的

  关上了。再次打量桌上的书,这才悟得书中的世界—我们在一栋栋拔地而起的摩天大厦间迷失了自己,我们的目光也在形形色色的玻璃幕墙中,变得干涩、贫乏,内心是缭乱的,浓雾锁住了这个城市的容貌,这个城市失去了白昼和黑夜,失去了早晨和晚上。但我们永远向往着幸福,在这里谋生,苦尽甘来。驱逐,去了那片“死无葬身之地”……在那里,去等待下一次的“重生”,去逃离那黑暗的时代。

  一个人的灵魂孤独的安息在这儿,它眺望着远处的美好—那个在冰冷的世界构建的暖巢—死无葬身之地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

《七天》读后感5

  在文章中你总会有发现,读文章你总有感想。这篇文章我刚读过一遍便有不少感想了。

  它讲的是李士怀团长以一个团的兵力对抗了张灵甫三个旅以上的兵力而且都是美式装备以少胜多完成了这次的任务。

  当日清晨张灵甫便以自己的优势打黄河大堤第一道防线,他们以优势的武器攻打下了第一道防线,但我军又一鼓作气把他们打了下去。张灵甫立刻调来了炮连与步兵团一下子攻破二防线,我军又顽强的抵抗了,但敌人死性不改又把他们的所有军处都拉出来去打了。李士怀团来了一个破釜沉舟,把自己的政务,全都拉上去。正当李士怀团长和军官们抵抗不住时,六师十师到了,他们一鼓作气打败了张灵甫,这件事也成了一个佳话。

  从这件事我悟出了不少道理,李士怀团长她们这种为救于水火之中,愿意从自己生命换他人生命的这种品质太值得人们学*了。胳膊时住外拐真是禽兽不如的人,我们不应该学*他们的品质。*解的所有品质我们都应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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