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宋词有感 (菁华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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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宋词有感1

  历史,化作点点微尘,飘散在风里。不论是繁荣昌盛还是兵荒马乱。纠结在一起,只余一抔净土掩风流,只余几册青史记往事,就如它展开般猝不及防,也同样无声无息去了。然,洒落在白纸上的点点墨迹,始终未干,恍然间,仿佛还能看到晏殊在黄昏的亭下怅然吟道:“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仿佛月圆之夜,还能依稀听见有几分醉意的歌声响起:“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仿佛雕栏上有美人凝望:“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仿佛看见了纤纤小雨中的:“恋树湿花飞不起,愁无际。”仿佛是依依惜别、难分难解的“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仿佛看见文人墨客来往匆匆的背影,看见江南烟雨中的“扣舷而歌”。

  轻风微拂,水波不兴。烟波江上的一叶扁舟,承载着游子深深的思乡之情;宫灯十里,歌舞升*。商女悠扬的歌声,冲荡着诗人沉沉的爱国之心。走过洛阳,走过长安,路过江南,看到书生睡在杨柳岸。

  诗集才是真正的历史,任何史书都不比诗更有价值,它是每个时代最璀璨的结晶,光芒四射,霞光万丈。悲伤,无奈,愁思,欣喜,快乐,愤怒,惆怅,正义亦或者是谄媚,深情亦怨恨,欢笑亦泪痕,卑劣残忍亦善良自尊,都转眼化为尘土;它们的影子,却刻在诗上,深深的,刻骨铭心。

  梦回千年,我化作一位书生;我路过小镇,夜凉如水,天边月正弯;路过长街,熙熙攘攘,叫卖都宛转;路过了洛阳,看到小姐,花楼绣牡丹。我渐渐开始每晚梦到,故事里的长安;长安城有人歌诗三百,歌尽了悲欢;长安城忽然开始下雨,重重楼阁,浩浩殿堂,湿了繁华沧桑;千万里外,我怅然回看……

读宋词有感2

  我与宋词的相识可以追溯到七、八岁时。

  那时,父亲常常出差。每次回来,总会给我和弟弟两个小馋猫带一些零食,有时还会有一些书。那时的书籍市场,远没有现在丰富,儿童读物也不多,带回的书大多是**版的。父亲带回来的书中,有一本厚厚的《唐诗宋词经典三百首》,还有一本薄薄的温庭筠写的《花间集》。或许父亲是买给自己看的,却被我这个整日里无所事事的小孩儿盯上了。为了打发漫长而又百无聊赖的假期,我会常常翻出来,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尽管那时,对宋词一知半解,有的篇目只有能将就读下来的水*,但照样乐此不疲。时间久了,竟莫名其妙、鬼使神差地爱上了它。

  其实,至今我都解释不清楚它为何有那么大的魔力,像一块磁石般深深地吸引了我。记得,那些书的版面以文字居多,图画也寥寥无几。对于以形象思维为主的孩童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那时的孩子们喜欢的是一种叫连环画的图书。更何况,语文课本上,也找不到它们的半点影子。我并不清楚,这或长或短,读着还朗朗上口的句子,是一种叫作词的文学体裁。总之,就是特别喜欢它们不像唐诗一样拘泥于句子的工整、整齐,不像课堂上学唐诗一样呆板,无趣。许是小孩子天性洒脱、活泼,根本不喜欢这样严肃的唐诗,更不喜欢这些总是有着宏大主题的玩意儿。

  李煜的《虞美人》是当时的我最喜欢的。尤爱这两句: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说来好笑,因为这首词,我至少认识了在课本上无法认识的两个字:煜和虞。至于李煜何许人也?虞美人是否是词的题目?这些最基本的常识根本不曾听说,更无从了解。只是单纯地喜欢春花、秋月、小楼、春水这些物象拼凑在一起所表现的画面美感。对于少年的我来说,愁是什么的一种滋味,还真不曾尝过。确如辛弃疾所言: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辛弃疾是我喜欢的另一个词人。单纯的我表现出对他名字的好奇:辛苦地去掉身上的顽疾?但从他的那首《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里读出了他“上马带兵打胜仗,下马挥笔写文章”的才气,更读出了他作为大丈夫豪迈气概的一面。然,并不知,他是豪放派的代表词人。那句“沙场秋点兵”深深地定格在脑海里,无数次地想象士兵身穿铠甲、威风凛凛地立于沙场,该是一种怎样的场景和气势,秋天的塞外又该是怎样的“风萧萧兮易水寒”?

  当我读到他的另一首词的时候,我又开始怀疑他的身份:难道他是个农民?“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寥寥数字勾勒出了夏夜的清凉,明月映照稻田的恬静,蛙声清脆却不聒噪。一切刚刚好。这样的夏夜,不是词里才有的。那时,我家屋后刚好有一大方稻田,二楼有个小小的阳台。很多个月明星稀的夏夜,阳台乘凉的我,总是伴着萤火虫星星点点的光亮,聆听蟋蟀弹琴,青蛙奏鸣,沐浴清风徐徐,数星星,看月亮。

  原来,几百年前,词人就在关照我们的内心。

  这是一种太过于纯粹、毫无功利的喜欢。儿时的我,好多词都能烂熟于心。有时走在放学的路上,也会一个人轻轻地吟,傻傻地诵,但考试并不会有此类题目。儿时的我,常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地一遍又一遍地抄写这些词,以便提高写字的水*,结果字练到了如今,还是不敢示人一看。词,却长到了骨子里。爱用词来练字的顽疾一直没改。至今,仍爱胡写乱画。

  春节时,《*诗词大会》一期不落地跟进,并认识了一位名叫夏昆的参赛选手,满脸络腮胡子的高中语文老师。虽然,他最终没能杀入决赛,桂冠也与他无缘,却记住了颇有个性的他,一个充满诗意的高中语文名师。

  现在,读夏昆老师的《温和地走进宋词的凉夜》,终于为自己儿时爱上宋词找到了缘由。也渐渐发现,像我这样喜欢宋词甚于唐诗的人不在少数。对于很多人来说,诗的句子太过于整齐,不如参差不齐的长短句更能描摹出那长长短短的心绪;诗的调子过于高昂,不如小红低唱我吹箫更适合在花前月下倾诉衷肠;诗的殿堂也太过宏大,内心深处那一点小小的哀伤放在这殿堂里太过于尴尬。活在俗世里的人们,高大上的主题与之生活的细枝末叶无法匹配,内心深处涌动的无非是些寂寞独处的忧伤、久不归家无处安放的思念、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情愫,这些细腻、微妙的情感,都可以在每一首宋词中找到一个出海口,每一首宋词都可以打通人们的情感脉络,一点点治愈,并愈合心灵的疤痕。

  几百年来,宋词已落入寻常百姓家,并深深根植于生活的土壤。田间地头的农妇咏之,暂且忘却生活的苟且和不堪;陷于人生低谷的踌躇之士咏之,眼前方可豁然开朗,有柳暗花明之惊喜;久居斗室的宅男宅女咏之,即可足不出户,精神空间里生长的都是万紫千红的春天。

  于是,活泼可爱的少女遭遇爱情而又羞于出口的时候,“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足可以表达这些莫名其妙的忧伤、无从诉说的郁闷、隐隐约约的惆怅和期待。亲朋相隔千里,却又遥相思念无法排解之时,那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福,就是最温暖,最有人情味,最打动人心的了。当我们寻寻觅觅,历尽万千辛苦,才发现最好的已经在自己身边时,那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处”就是最好的注脚和解释了。

  现代人和古人以宋词为媒介,隔世离空的深情对话,他们都读懂了彼此。词人早已为现代人书写好了爱恨情仇,现代人的每一点思绪,孤独,无奈,愁苦,悲愤……词人早已洞若观火,将千丝万缕浓缩于笔下,现代人翻阅读之,或会心一笑,或独斟自饮,或浅吟低唱,或梦里吟哦,这种心灵共鸣和感应霎那间生成。同时,词人也镌刻下了他们各自的人生轨迹。现代人也从短短的几十字里窥见了他们的心酸、无奈,他们流离失所、故国难回、报国无门、壮志难酬的种种思绪。

  在这些或温暖、或悲凉、或欢欣、或泰然的文字背后,我们读到的是词人们各具悲剧色彩的人生况味。一上位就注定王朝即将覆灭的南唐后主李煜,在沦为阶下囚的日子里,书写“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这样的切肤之痛,古今又有几人能体味得出?柳永的一句“三秋桂子,十里荷花”诱引金主完颜亮派兵进攻南宋,却因“且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落入官场失意,红尘得意的尴尬境地,是得是失?是悲是喜?个中滋味,谁又能说得清?一代词宗李清照少女时的“常记溪亭日暮”,窗边的“绿肥红瘦”,与丈夫赵明诚的赌书泼茶、鉴石赏金的琴瑟之和被金人的铁蹄踏得粉碎。丈夫去世,再嫁受骗,国破家亡将这个柔弱的女子折磨得“人比黄花瘦”,回首过去已是“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才华盖世的苏轼遭遇乌台诗案,历经被贬黄州、惠州、儋州的每况愈下的困境,内心经历了“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的孤独和悲怆后,通透从”多情应笑我“开始,自此,他的人生字典里再也无风雨,也无晴。文武双全、雄才大略的辛弃疾空有一腔报国热血,在得不到重用之时,愤懑地宣泄“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的苦闷,直至中年,无奈地发出“识尽愁滋味”的沧桑与感慨,弥留之际,还在追寻那个“灯火阑珊”的元夜之梦……

  读宋词,是在读一个个悲欢离合的故事,是在品位这些词人的艺术生命。这些词人,用自己的悲剧人生,为后人生命的沧海桑田做了注脚,为后来所有的天翻地覆做了代言,而他们各自的生命,也被这悲剧提纯、升华,超越了时间与空间,永垂不朽。

  他们为艺术而生,他们为宋词而生。而后人,每读一遍他们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词,词人的生命就重新鲜活一次,词人活着的价值就重新被解读一次。

  这,就是他们悲剧人生的伟大意义。

读宋词有感3

  又是一个雨季,有着那份宋词独特的韵味。又是一场梦,宛如千百流放的回眸。又忆及那宋词,忆及那独独属他的风格,清晰却也带着忧伤。我不掩埋我对宋词的热爱,宋词无意,但却能品味出写诗人的寂寞,衬托出那写诗人的落寞悲哀。我喜欢李清照,不为她的“惜青春去,几点催花雨。”也不为她的“被冷香消新梦觉,不许愁人不起”只是为了她写词淡远情怀的风格,包括那份独特的思念。

  我一直喜欢词,尤其是宋词,写词的人多愁善感,看词入深的人也必定不快乐,或许只有如“莲”般的女子才能配得上那深巷中寂寞无奈的宋词吧!宋词没有像唐诗那么愤发世俗,那么锐利。而是格外的柔情、清晰、如水。比如李清照,她的词里就带有一种女性特有的风情。宋词如诗、如歌。好的词如同一首诗,好的词如同一首歌。宋词的风格是什么诗都不能代替的了的;只有宋词让人读过会出现淡淡的惆怅;只有宋词才能让我有着浓浓的眷恋;只有宋词才能唤起人们心理默默的情怀。有些词写的是悲欢离合,但很少有人读懂,词没有那么约束,词是开朗大方的,词可以随心所欲,词不论字数的长短,一句话,一段话也是词,词没有空灵的束缚,更不要求每个字都尽善尽美,只求懂,只求舒展。

  可惜的是,宋词时代已经过早的不属于我们当代的这个社会了。许嵩,我也喜欢这么一位写词的人,他的词、他的歌也成为了不可替代的存在。这个世界,这一秒我不知道我没有词在生活中该怎么做,词,给我生活带来了快乐、幸福。宋词总归是美的,写词的人总归也是美的。我就是这样写下我对宋词的感受的,我喜欢宋词……

读宋词有感4

  *文化源远流长,成就灿若繁星,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特色与成就,而宋词在其中又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它与唐诗并称为我国文学史上的“双绝”。如果说唐诗如一把古朴的琴,含蓄典雅,让人久久回味;那么宋词就是一架灵动的古筝,婉转清丽,令人唇齿留香。

  我家书架上就放着一本厚厚的《宋词》,那是妈妈最喜欢的书之一。最初看着那本比我的课本厚上几倍的《宋词》,我并不想去翻看,因为觉得里面的内容一定生涩难懂。

  而我第一次接触《宋词》是在九岁那年的元宵节,我和妈妈在家玩对诗的游戏,每个人都要轮换着背一首关于节日的诗词,妈妈背了“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听到后面,我已经不自觉开始随着妈妈应和起来,仿佛有一种似曾相识之感,却不知在哪里听过,只觉得词中的每一个字都很美,字里行间把那繁华过后,不经意间回首时的惊喜画面呈现在读者眼前。从此以后,我便也开始尝试阅读《宋词》这本书,并将自己喜欢的内容和妈妈一起交流。

  虽然宋词的语句比唐诗要长,但是它的语言更通俗,情感更细腻,所写的内容更加贴*人们的生活,词中的有些话语就像口语一般,特别便于我们记诵。尤其是那些写友情、离别、亲情的词,几句话就写到了我们的心上,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宋词之美。

  宋词之美有时很婉转,它有寂寞之时“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伤感;它也有离别之时“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的悲凉;它会告诉你愁绪能有多长——“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它也会带你去看少女的娇羞时的模样——“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宋词之美有时又很豪放,它能带你体会“枯藤老树昏鸦”的苍凉,也能陪你领略“大江东去浪淘尽”的壮阔,还能让你感受“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豪迈。

  每当我翻开书页,便宛若打开了一扇古朴厚重的门,一千年前的人就这样站在了我的面前。他们用词曲,将那跃然于字里行间的人生,用最细腻的情感,或喃喃自语,或娓娓道来。

  读辛弃疾的《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我仿佛也看到了一千年前乡村夏夜的美景,听到了热闹的蝉鸣蛙叫,体会到了作者在乡村中经历“柳暗花明”时的那种恍惚与惊喜。

  读张志和的《渔歌子》“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短短不到三十个字,一幅色彩鲜明的雨中垂钓图便跃然眼前。雪白的鹭鸶,粉红的桃花,青绿的蓑衣,融入微凉的细雨中,仅从词面我就能感受到作者置身其中是何等的洒脱与惬意,让人不禁心生向往。

  读苏轼的《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我感受到了诗人,在经历了风雨和骄阳后,最终的乐观、旷达、洒脱。下雨时不必狼狈躲避,天晴时也无须太过欣喜,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无论遇到怎样人生境遇都当坦然面对。

  每一首宋词都是一个故事,它是古人的人生经历,是古人认真、热忱的生活态度,是古人不屈不挠的精神缩影,是值得我们学*的宝贵财富。

  苏轼的《和董传留别》里有一句千古名句“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千年前的宋词,在积淀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底蕴后,孕育出了一种独特的气质与涵养,它胜过了精致的妆容,也胜过了美丽的华服。《宋词》让我们认识更多的字句,知道更多的故事,获得更多的智慧,它让我们的生活更从容。《宋词》就如一泓清泉,沁人肺腑,涤荡心灵,滋养着我们的人生。作者:王瑜璇

读宋词有感5

  古往今来,风格各异的诗人用笔写下了很多作品,而宋词,我最喜欢。诗人用美丽的语言描写出了一幅幅生动的景象,使人陶醉其中。我学过很多首宋词,如辛弃疾的清*乐·村居,鹧鸪天·代人赋和苏轼的涴溪沙、蝶恋花,差不多都属于写景的宋词。我来给大家介绍几首吧!

  像刚学的辛弃疾这首词鹧鸪天·代人赋,以往辛弃疾的词都非常豪放、深沉,而这首词非常的清丽。如词中的景物:初发的桑芽、刚孵出的蚕、吃草的牛犊、林中回家的乌鸦、飘扬的酒旗和盛开的荠菜花,都写的不拘一格、随心所欲,每种景象在田野里都随处可见。从不同的视角来描写田中的春意盎然的景象,给我们带来了一幅主次分明、远*有致、有声有色的田园图。

  还比如说辛弃疾的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这首词和上面的词风格很不一样,全篇写的都是作者想象中的抗金军队的生活。第一段写的是军营的清晨,天还没亮,战士们都起来了,军营响起号角声,接着写将士们一边用餐一边赱军乐,真是豪壮;第二段写激烈的战斗,体现出将士们英勇奋战,后两句写战斗获胜,大功告成的神情。末句突然话锋一转,白发已生,收复祖国河山的理想却还没实现,心情立刻低落了,突出了理想和现实的矛盾。

  词是*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一千多年来,一直高挂历史的上空,闪耀着夺目的光彩!

读宋词有感6

  唐诗,文学艺术百花园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一朵艳丽的奇葩。它光彩夺目,摇曳多姿,千百年来,为人传诵不衰。不知何时,我也总喜欢捧一本唐诗诗集,走进瑰丽奇美的诗歌意境中,畅游一番,不知不觉中成为一种*惯,成为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愫。

  走进唐诗,便走进一个异彩纷呈的世界。

  走进唐诗,走进初唐“四杰”,与王杨卢骆推心置腹,肝胆相照。理解了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那份诚挚,“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的羁旅思愁;懂得了杨炯“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的豪迈高歌;知晓了卢照邻“寂寂寥廖杨子居,年年岁岁一床书”的那份凛然气节;感受到了才高位卑的骆宾王“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的悲怆,“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的万千感慨。

  走进唐诗,走进一种洞天别样的人生。倾听宋之问于大庾岭北驿“阳月南飞燕,传闻至此回。我辈数未已,何日复归来”的衷肠,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苍凉心声;随王湾于次北固山下看“潮**阔,风正一帆悬”的奇观,随知章赏“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的春柳,随张若虚享受“春江花月夜”的美妙绝伦;从张九龄。的“兰叶”、“丹橘”里感受生活的哲理,与孟郊走进“谁言寸草心,抱得三春晖”的母子深情里。

读宋词有感7

  唐诗几乎是从幼儿园陪伴着我们,而宋词只是一个从中间插过来的插班生。从小到大唐诗宋词是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我们对她已经是很熟悉的程度了。

  唐诗我们从来都不陌生,我们与唐诗初识在唐诗300首。唐诗之所以叫唐诗,是因为它以一种诗的形态出现在唐朝,所以叫唐诗。出在唐朝的大诗人有非常多。比如以酒出名的李白,还有人尽皆知的《将进酒》《静夜思》,另一位我们熟悉的诗人,那就是杜甫了,从呀呀学语开始的春眠不觉晓,这就是我们与杜甫初识的第一步。当然还忘不了摘茱萸的王维,送客于楚山的王昌龄这些都是我们学唐诗里的大诗人。

  插班生宋词。小时候我们总觉得唐诗非常好记,而宋词还需要说上一大串话,但是唐诗与宋词还是有共同点的。因宋词出名的大诗人也有不少,比如与李白同样好酒的李清照。李清照啊,可是宋代第一女词人呢!还有写清*乐的辛弃疾,也是同样出名的。

  无论是唐诗还是宋词,都是我国古代的瑰宝,我们一定要把这珍贵的宝藏传承下去。

读宋词有感8

  几千年的中华文化真可谓源远流长,绵延不绝,在此期间诞生出了无数优秀的诗人、文人,涌现出了无数优美动人的华篇华章。唐诗宋词是我国漫长文化长廊里的一颗最璀璨夺目的明珠、一块最辉煌灿烂的瑰宝、一片最绚丽多彩的星云。漫行于唐诗宋词中,宛若走进了一个美丽而奇妙的梦境,不,最美的梦也没有这样如此美妙!那些朗朗上口的辞藻给人铿铿锵锵的顺畅,那些奇妙和谐的韵律给人无比愉悦的快感,那些美轮美奂的篇章给人妙不可言的意境。我既诧异,又惊喜;我既唏嘘不已,又踌躇满志;我既感慨她的绚丽,又赞叹她的宏伟。

  读一读唐诗宋词,她一定会让你干涸的心灵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读一读唐诗宋词,她一定会让你乏味的言谈变得更加文雅巧妙;读一读唐诗宋词,她一定会让你感悟的人生更加深刻饱满。

  啊,永远的唐诗宋词!这里是一块如诗如画的净土,充满着人间最美丽最迷人的景致。

  这里有“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的静谧祥和;这里有“绿杨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的生机勃勃;这里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欣喜若狂。这里的山是青翠的,水是碧绿的,风是温情的,云是飘逸的,雨是知时节的。阳春三月,莺啼蝶舞,在这如诗如画的净土里,我情不自禁地要问道:这是人间仙境吗?这是人间天堂吗?天堂遥遥不可及,仙境从来只是传说,这里不过是一个缤纷多彩的世界,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一个令人沉醉不知归路的世界。

  啊,永远的唐诗宋词!这里是一方情感的沃土,充满着人间的沧桑与人生的真谛。

  杜甫的骨子里好像天生就带有忧悒沉闷的情愫,所到之处皆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悲怆凄凉。风流才子李商隐亦不事事称心如意,在驱车登乐游原时并不快乐,满心是“夕阳无限好,只是*黄昏”的淡淡哀伤。一代美神李清照也感到了人间世态炎凉,声声“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哀婉叹息。“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无限风光在险峰”等等这些来源于人心灵深处最真挚的情愫与最深邃的思想,总是无时无刻不感染者我们。这些皆是人类情愫、智慧与思想的结晶,而情愫造就文字的多变,智慧超越文字的局限,思想升华文字的精魂。

  啊,永远的唐诗宋词!这里是一片遐想的的天地,凭借着思想的双翼我们可以尽情地翱翔于广阔无垠的蓝天。

  我们高举金樽与李太白畅饮,“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与尔同销万古愁”。我们哀居幽州台,与陈伯玉一起“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我们挥舞铁板和苏东坡大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物。”。我们手执牙板同柳三变浅吟低唱“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这里是诗词的殿堂,这里是诗词的巅峰。

  永远的唐诗宋词!这是一片多么美妙的天地啊!这里有精彩绝伦的文字、美妙至极的景致;这里有无比沧桑的历史、无穷无尽的智慧;这里有真实朴素的情感、深刻厚重的思想。无论古往,还是今来,唐诗宋词都堪称千古之绝唱、举世之风流!

  永远的唐诗宋词!唐诗宋词直到永远!

读宋词有感9

  诗歌蕴藏着人类文明中最深刻的秘密,于丹以最具代表性的*古诗词为线索,结合当代*人生存现状及精神世界,以其独特的人文风格对*古诗词意象、风骨、内涵、感悟进行鉴赏解读。以“明月”、“清风”等古诗词常见意象为线索,导向人生大境界的感悟与情怀。

  唐诗是一部史学巨著,诗人们将这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用无比美丽的字眼抒写出来,或激昂,或低沉,既可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也可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每一首诗都是诗人当时心境的笔墨呈现,要想真正地理解一首诗,必须结合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诗人的人生处境。因着对古诗词的无限热爱,对古人的无限敬佩之情,将诗人写诗时的处境及心路历程一一道来,让每首诗都呈现出生命的活力,让每一个读者都能身临其境地去体会诗中所蕴含的情感,得到美的体验。

  世人只知宋词唯美,却不知词牌本身也是有着或悲凄、或壮烈的故事。《遇见最美的宋词》以词牌为题,收录其下留传千古的佳作,并将背后的故事一一道来,为爱词人提供一个更加立体、动感的阅读视角。宋词是一朵情花。这本《遇见最美的宋词》里,不仅有男女之间的爱情,更是大情大爱的世界,亲情、友情,男子心中建功立业的爱国之情,在这里展露无遗。一个词牌,不仅可以展现哀婉缠绵,同样可以表达万丈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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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宋词有感 (菁华9篇)(扩展1)

——读宋词有感 (菁华6篇)

读宋词有感1

  寒假的时候,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宋词》,从此我便与《宋词》结下了不解之缘。《宋词》我背得算不上多,但每首都印象深刻。宋词是我国的瑰宝之一,它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让人百看不厌、回味无穷,读起来则是朗朗上口。我喜欢宋词,喜欢她的豪放、喜欢她的壮美,喜欢她的哀怨……

  宋词像一首粗狂豪迈的诗,令人荡气回肠。有“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的岳飞,面对山河沦陷,抬望眼,仰天长啸,发出了“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的嗟叹。有“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苏东坡,引吭高唱“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词采飞动,激荡着豪迈之气,这时,词人们就像站在我的面前,随着他们的慷慨激昂,我的心情也随着激荡,热血沸腾。

  宋词像一幅秀丽的画,让人流连忘返。有欧阳修写的“行云却在行舟下,空水澄鲜,俯仰留恋,疑是湖中别有天”的西湖美景;有范仲淹写的“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的塞外景色,都好像让我身临其境。即使你是一个出色的画家,也很难画出如此丰富的色彩。

  宋词像一湾清泉,她的美是淡淡的,甜甜的,又带有几许哀怨。有秦观的“春路雨添花,花动一山春色。行到小溪深处,有黄鹂千百”的奇特美景,带给人无限的憧憬与遐想。“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秋的萧瑟又会使你的心阵阵发冷,有幽怨,也有哀伤。

  只要打开宋词,呈现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有感人的情节感动你,有拍案叫绝的名句令你惊叹,有美丽的风景让你去感受。就这样,我在宋词中成长,学会去亲*自然,感受自然,学会珍惜,珍惜那浓浓的亲情和友情!

读宋词有感2

  演绎着光阴的故事,目睹着生命的浮沉,诉说着永久的故事。这就是宋词的魅力所在。

  ———题记

  在悠悠五千年的中华文化中,到处都有文化的明珠,绽放着属于自己的光彩。但我却独爱宋词。

  爱宋词,爱它的凄婉,愁肠。

  “不恨此花飞尽,恨西园,落红难缀。晓米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米,不是扬花,点点是离人泪。”苏轼一改*日的笔调,写下了这婉约词《水龙吟》,读起来犹如秋雨落心间,凄凉,让人的心随之而颤动。

  “星桥鹊驾,经年裁剪,想离别,别很难穷,牵牛织女,莫是离中。甚雯儿晴,雯儿雨,雯儿风。”李清照的这首《行香子·七夕》又道出了多少人的离愁心储。古人用自己的笔墨写下了自己的思绪,他们可曾知道,有多少后认为这些诗词倾尽毕生精力去研究学*。

  爱宋词,爱它的清新枝上柳絮纷飞时节、淡雅。

  “花褐残红青否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絮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这样一个枝上柳絮纷飞时节,看那花、那草、那水、期待自己心中的伊人。

  爱宋词,更爱古人那种幽远的意境。

  李清照的《醉花阴》中有“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人怎么比菊花都瘦呢?但作者却这样写出来了,我们不得不去想究竟是怎样的愁恩使作者销魂、瘦比黄花呢?

  对我而言,宋词才是一位真正的女子,不必气宇轩昂,不必威镊天下,不必阿谀逢迎,她只需要用它的清新词句,便可让人深深地为之折服。

  窗外柳絮纷飞,眼前乱花迷眼,桌上放一杯香茗,暗香浮都。手捧宋词,让我走*宋词,去感受那份永久的美,去体会那份幽远的意境。

读宋词有感3

  巍巍中华,一个诗词的国度。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如浩瀚的星空,而唐诗宋词,是那星空里最璀璨夺目的那颗,积淀着中华文化的灵性与精华。唐诗宋词是*传统文化的瑰宝,是古代文学精华的的积淀,是*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的双子星座,引世人驻足观望。手捧一卷唐诗宋词,漫步在李白的诗行里,追随者他的足迹,一起在月下对酌,细诉着丝丝缕缕的情结……

  走进唐诗宋词,就走进了一个神奇迷人的王国。我们的大师从泛黄的书页上站了起来,沿着字里行间向我们走来,一袭古装,一壶浊酒,长发飘飘,风姿万千……飘逸豪放的李白,抑郁顿挫的杜甫,清扬畅丽的白居易,古朴雄浑的陈子昂,清朗雄健的王之涣,闲静淡远的孟浩然,奇诡璀璨的李贺,精巧艳丽的温庭筠,凄婉优柔的李熠,娴雅清婉的晏殊,豪放旷达的苏轼,雄放流畅的陆游,恬静悠闲的陶渊明……

  月下桂影石桌,半壶杏花老酒,太白一身素衣,举杯邀月,酒酣处,欲上青天揽明月,把酒问月,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月无声,笑饮杯中酒,大声疾呼,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一缕清风发丝舞,醉酒深院,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仗剑风中立,一曲高歌剑星洒醉意,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腰间的酒葫芦装满了忧愁,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抬望眼,月高云淡,浮云游子意,静夜思,低头思故乡……

  多少往事已矣,多少恨事长驻。泪眼问花花不语,执手相看,竟无语凝咽,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千百年的离愁,千百年的恨,只恐双溪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唉,短气长叹,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别来三度,孤光又满,冷落共谁同醉?月如无恨月长圆!恨月不常圆,恨人不常聚!遥遥相对,只能寄一腔愁绪于明月。人已去,情依在,空怀柔情,惟有泪千行!

  手捧一卷唐诗宋词,多少离愁别恨!凄迷的芳草,弥漫心中,如烟似雾,缭绕心扉……穿越千年,看着南唐后主那忧郁的眼神,促膝聆听他的《子夜歌》,“四十年来家园,三千里地山河”,无限江山,魂牵梦萦,“高楼谁与上?”凄美的月光下,我举杯与你同浇愁,与你一起故国神游,泪垂他乡,声声吟泣里,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流水落花春去也,荒了天上人间。往事只堪哀,对景难排。秋风庭院藓侵阶。一任珠帘闲不卷,终日谁来!金锁已沉埋,壮气蒿莱。晚凉天净月华开。想得玉楼瑶殿影,空照秦淮。

  左牵黄,右擎苍,我在“老夫聊发少年狂”的豪迈中激情四射。

  金戈铁马,狼烟四起,我在“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情中热血沸腾。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我在“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抱负中缅怀。

  满月如弓,如射天狼,我在“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的气魄里沉醉。

  ……

  走进唐诗宋词,品读,情词婉转,诗意秀美;品味,清新淡雅,幽然芬芳。合上书卷,我的思绪仍在千年前的词人的笔下纠结;闭上眼睛,我的心继续流连在“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诗句里徘徊……

读宋词有感4

  岁月沉浮,中华民族经历时光的磨砺而依然屹立于东方,离不开中华文化的传承,而见证中华文化的唐诗宋词犹如桂冠之明珠,哪怕时光荏苒,也不减光辉。

  从牙牙学语开始,妈妈便拿了一本《唐诗三百首》一字一句教我读。从小就背会了许多诗词,可随着知识的增多,才发现自己所能背诵的那几首,只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可是心中却有了对诗词的眷恋与痴迷。月上梢头,雨打屋檐,总会忍不住低吟几句,感觉琅琅上口,满心舒畅。通过对诗词的了解,也愈加感受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读唐诗宋词,仿佛将自己置于古典文字堆砌的美妙梦境之中,古色古香的气息令人如痴如醉,不亦乐乎,手捧着书卷,思绪携着哀思的唐宋雨,在不知不觉中穿越了数千年,想象着月照长安,雨落汴京该是怎样的意境啊!

  一壶酒,就醉倒了整个天下。他端着斗酒向我走来,一轮明月在他抚须长叹中发出清冷的光。只有月的无声陪伴,那便“举杯邀明月”,借着酒意挥剑起舞,在地上映下一片影,月光不时地照在剑上,一道道凛冽的光,更加使人觉得惊心动魄。他是真正的寂寞之人,却有着飘逸豪放,不摧眉折腰之气势,举杯高歌“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超然又洒脱。那“玉碗盛来琥珀光”的酒,散发着扑鼻的浓烈,我也渐渐醉倒在他的诗中,希望能与他一起领略疑似九天垂落的瀑布,一起感叹蜀道的艰难险阻,去敬佩他敢“凤歌笑孔丘”的狂傲不羁,哪怕此时不顺意,明朝也可散发弄扁舟。

  听,“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是铜琵琶在演奏。江面上的火还在蔓延,赤壁之下,浓烟滚滚,乱石穿空之间,阵阵号角点燃了东坡的斗志,他为天下百姓安定而于官场之中苦苦挣扎的悲凉,化作一首令人为之震撼的悲赋。那翻滚的江水惊扰着我的思绪,使我久久不能*静。看惯了人世间的悲凉,想要乘风归去,却心怀眷恋,念着自己的亲人,念着天下人,只愿千里共婵娟;前面的路再难走,风雨再大,竹杖芒鞋,一蓑一孤翁也足矣。纵使有着“西北望,射天狼”的大智大勇,也免不了不思量自难忘,肠断欲绝之痛。东坡居士,虽历经坎坷,仍旧满怀豪气,待到春来,何妨共赏“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这就是他,时而汪洋恣肆,时而清新秀丽。

  独爱唐诗宋词,独爱其中所展示的一个个诗歌意境,独爱浪荡于其中的一个个不羁的灵魂,可与之携手同游,可与之相对品茗……

  *呼啸而过,唐诗宋词见证了时代的荣辱兴衰。如今,洗净岁月的铅华,为中华文化增添了更多的生命力与活力。品味唐诗宋词,传承中华文化。

读宋词有感5

  我喜欢语文,但是不喜欢读唐诗宋词,可妈妈说读宋词,可以进而随着诗人的心情去追寻历史的足迹,还可以提高文学素养和陶冶情操。于是妈妈买了一本《宋词选》和我一起学起了宋词。

  在学*宋词的道路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首先我遇到了许多生字,其次是那拗口的句子真不好对付,总觉得跟我们现在的白话文相距甚远,有一些读了很多遍仍然读不懂的真让我想放弃,当时心里想这古人的玩意怎么能陶冶情操呢简直就是逼人疯狂嘛!后来妈妈感觉我有想放弃的想法,于是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孩子,你不是学过《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吗?你要学*滴水穿石的精神,面对学*上的困难要勇敢地面对和积极地解决。不可半途而废。”妈妈的话虽然有道理,但是学这东西太难了,我还是不愿意学,但不想妈妈生气只好硬着头皮学,在妈妈的引导和解说下我发现这宋词还是挺有意思的。如范大成的《清*乐。村居》,渐渐地我开始喜欢上了读宋词。

  我比较喜欢苏东坡的《水调歌头》词中苏东坡孤身一人在中秋佳节,喝酒赏月,恐怕也只有他这样豪放的词人才能看轻一切,才能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才能在大醉后写出“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这样富有哲理的词句,才能发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这样深切的祝福。我想,这是一位多么才华横溢的词人啊!

  妈妈说不管是读词还是读诗都要先了解诗词的含义和它的社会背景,这样才能读出意境和领略其中风采。这样因为读宋词,我又了解苏轼、李清照、辛弃疾、岳飞等很多名词人的生*事迹,从他们身上学到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情操也得到了陶冶。

  不知不觉中,我已走入了宋词的世界,现在我读了上百词,会背几十首,在*常的谈话和作文中,时不时就会出口成“词”。宋词对我来说,不知不觉充满着吸引力。啊,读宋词我真快乐!

读宋词有感6

  *的历史悠远长久,在*的古代,有着许多的诗人与词人,比如:李白、王维、杜甫、王安石、李清照······

  每一位诗人与词人,所作的诗与词都有着不同的风格。有的豪迈,有的抒情,有的委婉。诗与词,任何一首所蕴含的情或意,都是不相同的。

  我记得学的第一首诗应该是那首《咏鹅》,“白毛浮绿水,红掌拨青波”,骆宾王以水为衬托描写了鹅的“毛”与“掌”,体现了鹅的形态。孟浩然的《春晓》中,“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描写春的夜雨、花落。花落无声,而风雨的呼唤又与落花的静,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又何尝不是一种禅意。

  “醉里挑灯看剑”,“看天阔鸢飞,渊静鱼跃”,不仅给人一种身在茫茫草原、蓝天旷野的豪情,更有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动在心间。谁能说辛弃疾非为侠骨,却也在无意之中涌出柔情。“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也可以闲云野鹤看世间百态,品味现世安稳。“古来贤者,进亦乐,退亦乐”,或是诗百姓疾苦,喜、怒、哀、乐,无论哪种,都是这位词人。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与尔同消万古愁”,从记事之初,李白的诗永远让人感到没有忧愁,他的失意也被万丈豪情抹去,给人一种站在巅峰向下俯瞰,芸芸众生的感觉。李白的诗,就是这种。他的一生或许充满不得志,可他却能把诗挥洒的淋漓尽致。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无论是哪一种诗与词,都蕴含着情感与故事,都是文学上的明珠,*的精粹。


读宋词有感 (菁华9篇)(扩展2)

——读《人生》有感 (菁华9篇)

读《人生》有感1

  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路遥

  路遥的《人生》,用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背景,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高加林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加林走后门被揭发。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但一切都悔之晚矣。

  故事简单但寓意深刻。高加林的奋斗经历在*当代社会具有典型意义。高加林作为一个有知识、有理想、有抱负的农村青年,企图以自己的智慧和奋斗,改变自己的人生命运。从表面上看,高加林所追求的是一种生活环境的改变,而实质上作品揭示的是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冲突、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冲突。高加林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个人奋斗与社会境遇的不协调、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的矛盾冲突,最终导致了他的人生悲剧。

  小说更深刻地分析了造成这一悲剧的社会、文化和历史根源。高加林虽具有比别人更强的能力和才能,但却被毫无理由地挤出民办教师队伍;即使他再有才华,干得再出色,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他就必须被赶出县城。高加林的悲剧,体现他选择了一种与现存的人生观相矛盾的奋斗生活,更展示的是社会现实的不公正。

  路遥在《人生》中引用了作家柳青的一段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如果加林没有和巧珍分手那么他也许会在小城里长久地工作下去,但是一个有文化的人能和一个大字不识的人生活一辈子吗?如果加林选择的不是亚萍而是另外的一个城市女孩,那么他又会是哪样地生活呢?人生没有那么多的如果,也没有理想中的美满,它总是或多或少地让我们的现实与理想相背,一个人的性格与追求往往决定了他生活的大致轨迹。爱是什么?它有多大的力量?生活又会给你这次选择一个什么答案?谁都不知道,所以只有周密而郑重地做好人生的每一次决择,做到不后悔。

  岁月更替悲欢交织,命运跌打早就让我懂的什么是生命当中最值得珍惜的宝贝,幸福比金子还珍贵,这是生活教会我的真理,所以,只要幸福在里面,不管是怎样简陋的一扇门,我都挥毫不犹豫地叩响它。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人生的路途坎坷,不必贪多,要的是过程。就算人生“对不起”我们,我们也不要做出“对不起”人生的选择,那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我极力推荐《人生》,并非它出色到不行,而是真的可以学到该学到的东西。

读《人生》有感2

  前几天在主教136阅览室偶然邂逅了路遥的《人生》,看了一些章节后发现自己根本停不下来,即使在听P1的串讲,心里还是对它牵肠挂肚的,仿佛他是我的一个爱人,给了我异常心动的感觉。

  还是想谈一下这本书的主要故事情节。主人公高加林是一个有活力有丰富知识与文化的新青年。虽然他身在农村,但是见识非凡,因为他*时经常阅读,广泛涉猎,也通晓一些国际知识,因此在他被迫辞去农村青年教师的职位后,先后被巧珍和亚萍两位女性所爱恋。

  巧珍是一个非常善良淳朴的姑娘,虽然出身商家,但一点都不势利,即使被父亲愚昧地阻止了上学,但内心极其渴望学*新知识,也从心底里喜欢像高家林这样有文化修养的男人。后来,巧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机会向心爱之人表明了心意,而加林在如此真诚的巧珍面前深受感动,开始了两个人甜蜜的爱恋。那是一段乡村中最纯洁的爱恋,与大地紧密相连,那么踏实,让人感觉他们是永恒的恋人。

  生活总是充满变数的,一波三折的人生才是最真切的存在。随着高家林叔叔的光荣回乡任职,想巴结他的乡镇领导就趁机做了个顺水人情,把高家林里直接任命到了城市的*部门工作,当一个前线报道的记者。他在那里过得顺风顺水,甚至得意洋洋了,加上偶遇了高中同学兼好友黄亚萍,两人交谈甚欢,也情投意合,尤其是亚萍,很坚定地离开了她的现男友,疯狂地恋着高家林,最终,高家林为了自己的前途,放弃了巧珍。

  分手的那一晚,他们都哭得很伤心,肝肠寸断,但是高家林已经像着了魔似的选择了和亚萍一起开始那所谓的浪漫爱情。这种爱是热烈而狂热的,也注定了它会像烟火一般只在夜空短暂绽放,之后便销声匿迹了。

  一些不光彩的事情,总有一天会东窗事发。由于亚萍对前男友的抛弃,引起了他妈妈的报复心理。高家林通过关系上任的事情被他妈妈举报了。因此高家林面临着从天堂跌到地狱的窘境。是啊,生活真会跟他开玩笑,可是,这一切不都是他自己的选择吗?

  年轻人呐,都喜欢追逐一些虚幻的东西,那些所谓的梦想使之蒙蔽的心智,脱离了现实。天空中出现的那道彩虹桥,它不是真正的桥,因为真正的桥不会五颜六色,只是朴实的水泥构筑的,它深深扎根于地下,是踏踏实实的。

  我想起了自己的现状。在大学的我,总爱幻想,想着有一天能够去外国工作,去著名外企工作,或去有很好待遇的单位施展才能,可是现在的我真的有能力进去那些地方吗?我觉得自己总徘徊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一脚踩在理想的天堂,一脚已经触到冰冷的现实的土地。未来的我,该何去何从,我的人生是怎样一个走向,现在真的很苦恼。

  哎,走一步看一步吧,要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只要自己能够一直坚持不懈的努力,天道酬勤,我的人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加油!

读《人生》有感3

  对于路遥这个人物,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他是当代的大文豪,一生创作了许许多多优秀的作品,获得第三届茅盾文学奖的《*凡的世界》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文豪,作家。陕西省作家协会副*朱鸿曾经这样评价他:“路遥的精神遗产至少有以下四点:第一,他对文学事业的那种神圣感,以整个生命去打造自己的文学;第二,他对普通人命运深刻、持久地关注;第三,他所塑造的高加林、孙少*等人物形象,给了社会底层特别是正处于奋斗中的青年,以永远的感情共鸣与精神鼓励;第四,他尽可能地挖掘、表现了每个人本身潜在的朴素而又宝贵的精神。这四点足以使一位作家永远不朽。”由此可见,这位作家的伟大,今天,我又读了他的中篇小说——《人生》。

  《人生》是路遥的成名作,荣获一九八一年——一九八二年的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这本小说以城乡生活为背景,描写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人生的变化过程以及事情发展的起因、经过和结果。这本中篇小说读完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有一个说不出来的味道,浓浓的糊在了我的心头。读完之后,我深深地思考到:“人生苦短,岁月匆匆,我们人类来到这个世界,到底是为了什么?”经过反复观察,认真思考,仔细研究,我终于琢磨出来了——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要来奋斗的!就是要努力开阔,努力奋斗,为自己的人生画出辉煌的一页,使自己的人生不留下如何遗憾!因为——我们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祖国未来的栋梁!时代的接力棒要靠我们来传承!为了完成这个光荣而又艰巨的任务,我们要努力学*知识,奋发图强,刻苦读书,掌握好每一门科目,长大后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而这——靠的就是我们去奋斗!很多人经常感叹:人生苦短,岁月漫长,人来到这个世界,到底是要干什么的?难道就是要白白的走一遭吗?对于这句话,我的回答是——人生并不是要白白的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然后*淡无奇的离去的!人生,是要用来努力奋斗的!

  人生就要奋斗——这就是路遥先生的作品《人生》带给我的启示。

读《人生》有感4

  这是一篇活到了101岁的老奶奶写的,她名叫摩西奶奶。书中文字虽少,但其中蕴含的哲理不少。读完后令人回味,感慨万分。

  摩西奶奶1860年出生在美国纽约州落林威治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幼时读过几年书,从事女佣15年。27岁时,遇到了雇农托马斯。萨蒙。摩西,并与其结婚。后重回纽约州,离出生地不远处生活了*30年,开始刺绣。76岁,她因关节炎放弃刺绣,开始尝试绘画。80岁,在纽约举办个人画展,引起轰动,风靡美国。90岁,他的作品在美国及欧洲畅销。100岁,她启蒙了日本青年渡边淳一,后者因她的鼓舞终成一代文学大家。101岁,摩西奶奶去世,时任总统致词,并称其为“深受美国人民爱戴的艺术家”。在她去世后,他的画作穿越了国界。从美国蔓延至全球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给无数年轻人带来最纯净的心灵启迪,受到了不同文化被背景的人们一致的欢迎,呈现出一道*的文化景观。

  这就像她说的:做你喜欢做的事,上帝会高兴地为你打开成功的大门,哪怕你已经80岁了。是啊,有些人碌碌无为,还不是因为没有上进心吗,没有上进心也不就是因为他不喜欢做这件事吗?

  回顾过去,我的生命就像是一天的工作,我因他的圆满结束而满意。我开心而又满足。我认为最好的生活就是充分利用生活所提供的一切。这是摩西奶奶总结的经验。

  这本书中,大部分是摩西奶奶的画作。她的画作一般是以古朴恬静的田园生活作为背景。看起来虽没有正规的画家好看,熟练,却让我们感到了童真,田园风光的无限魅力。当你非常*距离地去观赏摩西奶奶的画作时,你会看到画作中精巧的变化、简洁的.纹理和混合的色彩,这些色彩的柔和度一起影响着你的视觉。在你的眼中,这幅画的尺度会变大,会让你立刻感受到亲切。于是,美就产生了。

  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想去追求的梦想,但因为某种原因一直未达到。但不能放弃,我们为什么要去追求?应为我们渴望,因为我们想活得更加多彩,因为我们不想留下遗憾……但又有几人能不留下遗憾?摩西奶奶这一生虽贫穷,虽不太起眼,但,她会去追求之前遗忘的梦想。

  还是那句话:做你自己想做的事,上帝会高兴地为你打开成功的大门,哪怕你已经80岁了。

读《人生》有感5

  《人生》这本书语言朴实,有浓厚的乡土气息,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是芸芸众生的缩影。主人公历经几年风*浪静的教书生涯后突然的变成农民,面对巧珍无药可救的爱,而他又处于人生低谷,颜面无存,便稀里糊涂的接受了。不料高加林从后门走入成功后又和昔日同学黄亚萍“重归于好”,面对擢升的机会,他毅然违背了同巧珍的诺言。人生无常,不可避免的在经历了风霜之苦,爱情的磨难后,高加林“一觉回到**前”。巧珍已为人妻,但由于对他难以忘却的深沉的爱,仍不计前嫌不遗余力的帮助他。

  读完此书,我感受颇多。

  高加林对待自己的人生是极其负责的,又是个有进取心的人,但却在感情方面吃了亏。由于他的感情不专一和想得到的太多,结果不但是徒劳无获还伤害了别人的心。有句话用来形容他正好:人往往都是这样的,一个总得迁就另一个,只有那样,两个人在一起才能长长久久,始终要有一个人把标准放低些,以便让另一个人轻而易举的触碰到。要不古人为何讲究“门当户对”呢,因为彼此都差不多,相处起来比较轻松,生活才得以长久。我想生活中也是,“谈笑有鸿儒”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关键还要看人家能不能看上你。而普通人在这个社会似乎是不受欢迎的。像高加林这样将物欲融于感情的人也不少,我们虽都不是君子,但也一定要分清本末。

  他不是个“知足常乐”的人,面对亚萍的无理取闹,他又想到对他百依百顺的巧珍,但好马是不吃回头草的,人生的逝鸿片羽,我们谁也抓不住。朱光潜曾说:“问心的道德胜于问理的道德,所以情感的生活胜于理智的生活。”高加林即便是理智地选择了亚萍但仍没逃过命运的捉弄,这是否算得上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呢?

  从《人生》这简单的故事中,我们应明白做人的道理。至少在名利与感情的选择上来说,我们更应选择感情,不要为追求城市的灯红酒绿而丧失了我们本真的心,更应承担起爱一个人的责任。功名什么的都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纯粹的情感才能随着时间沉淀。所以莫言说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有一个好的家庭。人应活得真实,对一个人的态度不能因他在社会上的地位变化而变化。其次便是学会独立,今天你多学一门知识,明天就少了有求于人的尴尬。你要是一个人就可以过得很好,也就不会不得已得卑躬屈膝。不要看不起普通人,优秀的人作为先锋创造世界,美好的世界因普通人的维持秩序而运转。人是善与恶的混合体,所以好人也会有做坏事的时候,我们应从所提倡的好事中发现事情的悲哀。

  有这样一个故事情节,高明楼虽然人称“大能人”且家境殷实,但他的儿子们却不是有活泛思维的人,“二能人”刘立本更是一个儿子也没有。曾国潘曾说:“有福不可享尽,有势不可使尽。”正是因为能人们过分追求幸福和金钱才使下代人的运势打折,他们的行为在无形中影响着后人的运气。这看似有些迷信,但不全无道理,我们也能在现实社会中发现这一类人的存在。所以,用本文的话来说,就是正当的追求,也不应通过歪门邪道来实现。

  读完此文并结合我的人生阅历,我认为内心淡淡的快乐比一切都要重要和美妙。

读《人生》有感6

  说到理想这个词语,我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只要有了美好的理想,生活才会更加的美好更加的充实,有了理想你才会更加努力、更加有上进心。古人云:有志者,事竟成。也正如张海迪的名言中所说:“我是一个有理想的人,不愿意一生无所作为,做一个无聊的人。不多学一些东西我就不舒服。我愿意把我的一生献给我喜爱的事业。我的腿虽然不好,可是多年来我一直是那样乐观,对美好的生活充满激情。”

  在这本书中,令我深感佩服的是一个身残志坚的小钢琴家——何宇轩。世界上有健康的小孩,当然也有不幸的小孩儿,而他就是不幸中的期其中一个,以为他刚出生三个月就被医生诊断为先天性视膜网发育不全。但是,何宇轩对音乐方面有着极大的天赋,但即使这样,在学*音乐方面的过程中也会遇到非常巨大的困难,但困难并没有把小宇轩吓到,他反而更加努力地弹钢琴,小宇轩并没有因为困难而就放弃理想,为了弹好钢琴,他总是刻苦地练*着,总是付出比*常人双倍的努力。为了把音弹得更加的准确,小宇轩一遍又一遍地弹奏着,有的时候甚至要练上几百遍,几十遍甚至更多遍呢!

  看那!小宇轩为了自己的理想,凭着自己的毅力而努力着、奋斗着,即使说他是残疾人,但他并没有被困难所吓倒、打倒,而是更加努力,作为一位健康而幸福的人,我们不得不佩服他这种不屈不饶的精神啊!小宇轩!我们一定会向你学*的!要知道,有了伟大的理想,生活才会更加精彩!小宇轩,让我们共同为各自的理想而奋斗、而加油、努力吧!

读《人生》有感7

  文章通过不同角度,让两件同样的事进行鲜明对比,结果得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

  作者列举了许多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事例,让我恍然意识到,自己便和这文章中的人似曾相识,当我作为一个旁观者,去审视另一个自己时,发现自己也是一个有着许多缺憾、许多不足,甚至让我对自己也感到厌恶的一个人。

  有些人,有些事,当我们换一个角度,换一种身份,换一种心情,再次去看待这些人或事,会有不一样的感悟;当看到别人的错误时,我们也应该去反思自己身上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错误,我们也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错误,因为“生命中就应该有裂缝,阳光才能照的进来。“

  当别人有难处,我们应该体谅,但当自己有难处时,却不能消极对待。我常常用一句话来提醒身处困难的自己:“哪怕是房檐和屋顶把生活压得再低,但它还是有另一片天空的希望。”每个人在生活中都有可能遭遇困难,没经历过的,应该换位思考;经历过的,我们更应该相互理解。

  面对自己的错误,要做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面对自己的困难,要有“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之男子汉气概。世界的模样,取决于你凝视它的目光;用你的笑容去改变世界,不要让世界改变你的微笑。

读《人生》有感8

  暑假里,我花了5天时间看完了《不同的情绪,不同的人生》这本书,结果给我很多感触。

  正如书中所言,我也曾经是一个内心怯懦的人,做作业喜欢拖拖拉拉。就像这篇征文,我一直在躲闪,一直在逃避,这是因为我害怕。可那天发生的这件事彻底改变了我。那天晚上,爸爸让我学大的自行车,我一直不敢尝试,一直逃避,在爸爸的鼓励下,花了3个多小时,终于学会了。即使我的腿青一块紫一块的,我也没觉得特别疼。

  每天骑着新买的自行车时,我真的很开心,那一刻,我觉得很成功。我老爸说过的成功等于目标。和小朋友骑车玩,这就是我当前的目标,我达到了,嘻嘻。从此以后,我又学会了滑板,打篮球......等,正如老爸所说的,客服怯懦,最好的办法就是尝试,不断地尝试,像学骑车一样,摔倒了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拍拍灰尘继续练*。结果很明显,貌似很困难的事,一尝试也没神马大不了,哈!

  克服了 怯懦,以后做什么事我都很积极,回到本文的主题---不同的情绪,不同的人生。怯懦的情绪,就会带来弱懦的人生,我不需要这样的人生,我要积极的,乐观的人生,每时每刻都充满活力的健康的人生!

读《人生》有感9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给人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困扰。人们生活水*的提高,手上的闲钱也越来越多。

  有时候人们会开始在网上玩玩,有的是朋友介绍的还有的就是自己在网上认识的,有的是为了yu乐还有的就是为了赚钱,不管怎么样都是自己玩的最气的就是在网上有戏的时候被*台黑了,什么账号异常,系统审核维护什么样,的借口理由都会有,有一种就是哑巴吃黄连有哭说不出,

  因为就是被黑以后找不到人虚拟的网络,就像是茫茫人海什么也找不到,遇到这样的事提款老师扣每天都接触被黑的人各种各样的人都可能接触,被黑几千的几万的几十万的都有,很多的人都是咬牙切齿,可是一点办法都没有,那也没有啊,还是什么办法也没有啊,

  当你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说明你也是受害者,控时间的日志有很多出黑防黑的办法技巧,希望对你有帮助,*台以各种理由不给提款的事情,那么对于这些问题能够解决的方法肯定是有的,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方法总比困难多,不过是你找到了没,只要你肯找是能解决的。


读宋词有感 (菁华9篇)(扩展3)

——读《故乡》有感 (菁华9篇)

读《故乡》有感1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败坏,*清*、*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败坏,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的美好制度!

读《故乡》有感2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读《故乡》有感3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4

  提起故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个欢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故乡则无比悲凉。

  文中的“我”在回故乡时,发现故乡则成了几座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名叫闰土,两人那时候无拘无束。

  那时候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的质朴少年,二十几年过后,闰土再次和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座墙。闰土从前和“我”兄弟相称,可如今却称“我”老爷。闰土有了六个孩子,但他没什么本事,什么地方都要钱,种出东西去卖,也要捐几个钱,折了本。闰土在生活的重压下,已变得衰老和拘谨。他真是个可怜人,因为*苛税、多子、饥荒、兵、匪、官、绅都已经把他苦的像个木偶人了。我为闰土而感到可悲,那个轻松而年轻的他不见了,生活折磨着他。

  文中还有一个反面人物,便是豆腐西施,专门从*常老百姓家拣点东西,如果主人反对,她便会说尽尖酸刻薄的话,直到气得别人无话可说。看到这儿,我便捏紧了拳头,豆腐西施刁钻又刻薄,从而便让我感到了故乡的破败和凄苦。

  这篇小说让我感触颇多,我从作者的对比中感受到了忧郁和故乡巨大的变化,作者又刻画了豆腐西施这个人物,用她的性格突出了农民们的劳苦,我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能有更好的生活。

  合上这本小说,我仍为那悲凉的故乡而感到难过。

读《故乡》有感5

  我们学过一篇课文叫《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和奶奶一起看月亮的场景。

  文章讲的是作者在故乡时天天都会看月亮,看月亮时还会做一些趣事。可是后来作者离开了故乡,去世界各地看月亮,每当作者看到月亮,都会想起自己家乡的月亮,表达了作者对家乡月亮的思念。

  我记得在我五岁的时候,那时是夏天。每当月亮从天边缓缓升起,我和奶奶吃完晚饭,就会搬着椅子出去看月亮,奶奶搬着大木椅,我搬着小木凳出门赏月。

  有时候奶奶看着天上的月亮还会给我讲嫦娥奔月的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而有的时候我们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谈,只是静静地望着那一轮皎洁的月亮。

  还有的时候,我们会一边吃着冰棒,一边闲聊。奶奶常常会问我长大了想做什么,我那时还太小,总是想去太空,于是我想了想说,我要当宇航员,去月亮上找嫦娥,但是我不知道的是,做宇航员是要经过严格的考验的。奶奶没有说话,只是笑着看着我,然后又看着月亮。

  “月是故乡明”,我什么时候才能像以前一样,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干,只和奶奶一起看月亮呢?

读《故乡》有感6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故乡》有感7

  灯下,我缓缓合上书页,感受着那植物纤维混杂着油墨的清香。汪曾祺先生那朴实又扣人心弦的文字,和他故乡食物那天然又诱人的味道,在我脑中飞速又有节奏地流动。故乡与食物那斩不断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间弥漫开来。

  从记事起就爱跟着妈妈天南海北地旅游,除了风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诱惑。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爱得越多,家乡乌镇的味道就愈发浓郁。

  小湖羊

  羊是世界各地餐桌上津津乐道的美味。蒙古、新西兰、土耳其,这些地方的羊肉名声极大,且多受人称赞,自然也包括汪先生。但我们乌镇特有的,并不怎么为人所知的小湖羊,却别有滋味。

  这种羊是我们故乡这一小块地方的农家总会养上几只的独有品种。小湖羊是绵羊,但膻味很轻,肉质肥嫩。烧制这种羊的最佳场所是农家搭的露天土灶,多是用来红烧,最佳就是配面。红烧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细湿面,劲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烧得软烂,鲜嫩且入味。沸水里汆过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汤,很快把汤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与羊肉每一丝纤维的鲜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极。举筷就不舍停下,最后非得把脸贴碗将余下的几丝面连汤汁都吃个干净,才觉得满足。

  糕点

  汪曾祺爱故乡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点,我也对家乡那些独有的简单糕点情有独钟。

  姑嫂饼也许是最有名气的。曾见一位作家大力夸赞姑嫂饼,在文章的最后却言不知道姑嫂饼出自何处。真想走进书里告诉他,姑嫂饼就是我家乡的特产,咸甜交融,入口品之,化为细粉,味道极香而不单调!

  桔红糕颇受当地小孩的青睐,味似桔味软糖,但无奶糖之甜腻,入口甘,弹牙可口,细细嚼之,在牙尖跳跃的快感奇特,但不大为人所知。

  还有一种就算邻县也无迹可寻的“稀有物种”,当地人称之芽麦塌饼,黑乎乎的,软塌塌的一团,“颜值”让人敬而远之。但它散发着一种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软糯香甜,有一种天然的草香,让人回味无穷。这种独特的香味正来自其最主要的植物食材——草头。这种野草只有清明前后才发芽长叶,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适合采摘,所以让人格外珍惜。

  茶

  汪曾祺先生喜茶。家乡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种类就有点怪了,算不上严格意义上的茶。

  熏豆茶味道最为有意思。采来鲜绿的嫩毛豆,盐水煮后熏制成干,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欢抓上一把边走边嚼,咸鲜,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们更爱把它与切得细细的腌制晒干的胡萝卜干一起,待客时加入黑芝麻,热水一冲,制成香茶。天然的豆香、胡萝卜香、芝麻香一起涌进鼻孔,黑、绿、红三种鲜明的颜色在玻璃杯里上下跳跃,喝上一口,咸香中带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来吃,那味道没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乡人待客还有一种锅糍茶,煮熟的糯米均匀贴在大贴锅上,用大铲子刮成薄片,铲下,变身为一面白一面焦黄的锅糍,凉透后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坏。同样是拿水一冲,并加上糖,润滑甜美,浓浓的米香弥漫。妈妈说,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里,锅糍茶仅在招待贵客时才会奉上。如今,锅糍茶里加上两个糖蛋,就是我最爱的营养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乌镇就在天堂中央。写着家乡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中写到的:“不是为了写食物而写食物,而是为了乡愁。”乌镇的味道,就这样浓浓的,与书香一般,萦绕在身边。

读《故乡》有感8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心爱猎犬,为了能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摘过浆果。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

  他凭着坚固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在两年里终于得到了一对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比利的家庭虽然不富裕,大但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坚持不懈,才如意以尝的完成了自己的心愿。

  比利与自己心爱的猎犬形影不离,并且成功训练了这对猎犬。在比利第一次打猎时,他断然砍断了一棵要几个人合抱才能抱住的粗壮的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也让我感觉到比利是个说到做到守信用的人。

  在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俩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他们每天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扑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老丹和小安获得了猎比赛的金杯奖和银杯奖,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是在一次捕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在与恶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这段文字,我的眼前仿佛出现老丹那种无助的眼神,那毛茸茸的长耳被撕得一条一条的,肚皮两边的肋骨被利爪抓开,露出了白色的骨头,血肉模糊的伤口遍布全身,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在心里祈祷,希望老丹可以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也不愿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助眼眶里打转的泪水,心里万分伤心、难过。

  但是,在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它像彩虹一样架在两座坟墓之间。传说红色羊齿草生长的地方是神圣之地。因此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是一对多么忠诚的狗!也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他们都能为自己的主人和伙伴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当天使为他们播撒羊齿草种子时,就说明老丹和小安得到了永生!

读《故乡》有感9

  从我出生到现在的十二年里,我阅书无数,在这没有千本也有数百本的书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非“民族魂”鲁迅所著的《故乡》莫属了。

  几年前,我懵懵懂懂地看完了《故乡》,却无法从中体会到一丝情感,只当是一篇白话文敷衍了事地读完罢了,而现在重读一遍,又是另一种味道: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旧社会等级阶层的不满;对童年时无忧生活的怀念;对后辈们身上所蕴含的希望……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借助闰土这个人物描写了两个不同的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对于过去的故乡,作者借闰土之口,写出了他小时候所向往的美好境地,并写出自己对自由的`向往。而现在的故乡,却让作者感到十分惆怅:二十年的时间,让故乡、故乡的人有了太多转变。闰土由“儿时的玩伴”转变成了“下人”,身份成了他们俩之间可悲的、无法跨越的“厚障壁”。作者还在文中刻画了“豆腐西施”这样的形象,用她的刁钻、无耻反映出*劳动人民的“辛苦麻木”。尽管故乡变得如此不堪,但作者仍从孩子们、后代们身上看到了改变旧社会的希望,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文中闰土向鲁迅所描述的,正是我们孩子所神往的地方呀!大人们可能都会认为,吃得饱,穿得暖,能上学对孩子来说已经很幸福了。但有些事情却被忽略了:我们也需要自由,也需要知道许多新鲜事,也需要亲身经历各种事物呀!而现在,我却只能坐在矮矮的板凳上,托头听着爸爸讲述他们小时候的有趣经历了。

  读完这篇小说,我对于文中闰土与鲁迅之间的友情我也颇有感触。在学校中,我有一位知音好友,遇到问题我们一起攻破,遇到困难我们互相帮助,可以说我们的现在的友情是牢不可破的,但读了《故乡》之后,我却有了一丝担忧:三年后也许我们还是好友,但五年后、十年后呢?我们是否会像鲁迅与闰土一样,隔上厚厚的壁障呢?为此,我想了好久,总算得出一个结论:好好把握现在的友情,以后多联系,也许就不会互相生疏了。真希望纯真的友情能保存到永远!

  鲁迅的作品微言大义,他的话,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故乡》,定能被千古传诵!


读宋词有感 (菁华9篇)(扩展4)

——读《皮囊》有感 (菁华9篇)

读《皮囊》有感1

  曾经看过,书分三种——第一种:工具书,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第二种:期刊杂志,用来消遣娱乐;第三种:闲书,可读可不读,但却能滋养精神。《皮囊》就是这么一本闲书。书不厚,一共十几个小故事,大多发生在90年代福建晋江的一个小镇上,基本上是作者蔡崇达的个人成长经历。

  蔡崇达年纪不大但阅历不少,写作只是他的副业。20xx年毕业就先后在《新周刊》、《三联生活》、《*新闻周刊》这些著名刊物担任主编,27岁又任美国《GQ》*版报导总监,还创办了男装品牌……履历相当精彩。

  《皮囊》写亲人亡故,写农村人对土地的天然的亲*、对盖房子的执着渴望,写儿时发小在成长路上的情感疏离,写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不断远离的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刘德华为他写序,讲:书当中都有普通人就会有的阅历和感悟,所以共鸣,凡尘俗世谁不是普通人?韩寒说:我会把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这两个身份标签迥异但都在各自的领域里发光的男人,因为这本书,有了一个温暖的交集。

  网上有个用到泛滥的金句: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想说:蔡崇达的灵魂足够有趣,而蔡崇达的《皮囊》也相当好看。

  书从阿太写起,也就是他的曾祖母。切菜切掉了手指头,她超冷静。她说:皮囊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这句话很牛,也算是开篇点题了。大家或多或少会从阿太身上联想到自己的奶奶、姑婆或者别的什么亲人。阿太坚强,思想独立,有个性,同时又是千万传统*老人的缩影。

  书里面很多篇章都是描写亲情。关于亲情,龙应台有一句非常理性的发言: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纪伯伦呢,他是个哲思派,他说: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生命之渴望自身的儿女,他们来自于你,却不属于你。你是弓,孩子是弦上发出的生命之箭。(造物主)既爱那飞翔的箭,也爱那沉稳的弓……

  佛家又怎么讲呢,他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而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疼痛与无奈——生老病死对世间每一个人都是公*的,但贫穷又让这件事充满了不公*。蔡崇达写父亲住院:“医生会时常拿着两种药让我选,这个是进口的贵点的,这个是国产的便宜的,你要哪种?我问了问进口的价钱。‘国产的会有副作用吗?'’会,吃完会痛,进口的就不会。‘我算了算剩下的钱和可能要住院的`时间,’还是国产的罢。‘然后看父亲疼了一个晚上,睡都睡不着。”

  年初的时候,我爸爸也住院了。病房里呆着,我想给他削个梨。长这么大,我对付水果皮只用过刨刀,但医院只有小刀。怎么办呢,只好硬着头皮削。削得很丑,梨还差点掉地上,但总算削好了。下午开水房打热水,我给爸爸洗脚。这是我第一次给他洗脚。不知不觉,我的爸爸这么老了,女儿从小心里的英雄,现在行动不便需要我照顾……我在感慨之余似乎有点儿被自己感动。但我立即发现这感动是多么的可笑——对我的爸妈来说这算得了什么呀,他们养育我几十年,为我的付出,真的是恒河沙数;现在他们年纪大了,我给他们的,是这么笨拙的回报。

  蔡崇达还写了一段,是父亲中风以后,母亲带他去庙里拜神:“母亲在祈祷一个可怕的事情,千万让我丈夫一定死在我前面,不要让他拖累我的孩子,如果我的阳寿注定比他短,先借我几年,送完他我再走。我则任性的跪在地上乞求,请让我和我父亲母亲寿命*均,全家一起走比较好。母亲一听,气得连连追打我,然后嚎啕大哭的对着神灵说,小孩说话不算数,请神明只听我的。”

  这,就是人生七苦——明明知道苦,但还是飞蛾扑火,为什么?为爱。人生在世上,寻求爱与被爱,是本能。亲情是其中之一,也是放不开割不掉,最不能扼杀的本能。

  这本书,讨论生与死,讨论人生的价值,但不是高高在上的,它有烟火气,让人有扑面而来的亲切感。书中并没有充斥太多的抒情,而是用一个个故事,直达人性深处最柔软的角落。普罗大众,谁没有面对过与朋友生离,与亲人死别?当然,书里不全是悲哀与别离,就好像生命也不可能只有苦痛。对故土的情思、对自我的解析、对生活本身的思索,都溶在这一本有着“小说质感的散文集”中,给读者带来良好的浸入式体验。一个人剥离了社会的、后天赋予的身份,最后他只是一个恋家的孩子,一个思乡的游子——当你说你想家,你想故乡的时候,你说的其实不是家和故乡,你说的是随时为你点燃那盏灯,盼你归来的人。人生来就只是一具皮囊、一颗心,我们都盼望在人生旅程中辛苦跋涉,皮囊老去时,心仍如赤子。

  写《追忆似水年华》的马塞尔。普鲁斯特有句话说得很妙:“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我也很赞同蔡崇达所阐述的“写作和阅读的终极意义”——他说:“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照亮彼此,温暖彼此。”是的,世间众人皮囊有异,而在皮囊之下,我们的血都流向同一片海:那里藏着对爱的渴望,对和*的珍视,和对文明的探求。

读《皮囊》有感2

  曾经看过,书分三种——第一种:工具书,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第二种:期刊杂志,用来消遣娱乐;第三种:闲书,可读可不读,但却能滋养精神。《皮囊》就是这么一本闲书。书不厚,一共十几个小故事,大多发生在90年代福建晋江的一个小镇上,基本上是作者蔡崇达的个人成长经历。

  蔡崇达年纪不大但阅历不少,写作只是他的副业。20xx年毕业就先后在《新周刊》、《三联生活》、《*新闻周刊》这些著名刊物担任主编,27岁又任美国《GQ》*版报导总监,还创办了男装品牌……履历相当精彩。

  《皮囊》写亲人亡故,写农村人对土地的天然的亲*、对盖房子的执着渴望,写儿时发小在成长路上的情感疏离,写每个人从出生开始就不断远离的再也回不去的故乡。

  刘德华为他写序,讲:书当中都有普通人就会有的阅历和感悟,所以共鸣,凡尘俗世谁不是普通人?韩寒说:我会把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这两个身份标签迥异但都在各自的领域里发光的男人,因为这本书,有了一个温暖的交集。

  网上有个用到泛滥的金句: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我想说:蔡崇达的灵魂足够有趣,而蔡崇达的《皮囊》也相当好看。

  书从阿太写起,也就是他的曾祖母。切菜切掉了手指头,她超冷静。她说:皮囊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这句话很牛,也算是开篇点题了。大家或多或少会从阿太身上联想到自己的奶奶、姑婆或者别的什么亲人。阿太坚强,思想独立,有个性,同时又是千万传统*老人的缩影。

  书里面很多篇章都是描写亲情。关于亲情,龙应台有一句非常理性的发言: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目送他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而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纪伯伦呢,他是个哲思派,他说:你的孩子,其实不是你的孩子,他们是生命之渴望自身的儿女,他们来自于你,却不属于你。你是弓,孩子是弦上发出的生命之箭。(造物主)既爱那飞翔的箭,也爱那沉稳的弓……

  佛家又怎么讲呢,他说: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而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疼痛与无奈——生老病死对世间每一个人都是公*的,但贫穷又让这件事充满了不公*。蔡崇达写父亲住院:“医生会时常拿着两种药让我选,这个是进口的贵点的,这个是国产的便宜的,你要哪种?我问了问进口的价钱。‘国产的会有副作用吗?'’会,吃完会痛,进口的就不会。‘我算了算剩下的钱和可能要住院的时间,’还是国产的罢。‘然后看父亲疼了一个晚上,睡都睡不着。”

  年初的时候,我爸爸也住院了。病房里呆着,我想给他削个梨。长这么大,我对付水果皮只用过刨刀,但医院只有小刀。怎么办呢,只好硬着头皮削。削得很丑,梨还差点掉地上,但总算削好了。下午开水房打热水,我给爸爸洗脚。这是我第一次给他洗脚。不知不觉,我的爸爸这么老了,女儿从小心里的英雄,现在行动不便需要我照顾……我在感慨之余似乎有点儿被自己感动。但我立即发现这感动是多么的可笑——对我的爸妈来说这算得了什么呀,他们养育我几十年,为我的付出,真的是恒河沙数;现在他们年纪大了,我给他们的,是这么笨拙的回报。

  蔡崇达还写了一段,是父亲中风以后,母亲带他去庙里拜神:“母亲在祈祷一个可怕的事情,千万让我丈夫一定死在我前面,不要让他拖累我的孩子,如果我的阳寿注定比他短,先借我几年,送完他我再走。我则任性的跪在地上乞求,请让我和我父亲母亲寿命*均,全家一起走比较好。母亲一听,气得连连追打我,然后嚎啕大哭的对着神灵说,小孩说话不算数,请神明只听我的。”

  这,就是人生七苦——明明知道苦,但还是飞蛾扑火,为什么?为爱。人生在世上,寻求爱与被爱,是本能。亲情是其中之一,也是放不开割不掉,最不能扼杀的本能。

  这本书,讨论生与死,讨论人生的价值,但不是高高在上的,它有烟火气,让人有扑面而来的亲切感。书中并没有充斥太多的抒情,而是用一个个故事,直达人性深处最柔软的角落。普罗大众,谁没有面对过与朋友生离,与亲人死别?当然,书里不全是悲哀与别离,就好像生命也不可能只有苦痛。对故土的情思、对自我的解析、对生活本身的思索,都溶在这一本有着“小说质感的散文集”中,给读者带来良好的浸入式体验。一个人剥离了社会的、后天赋予的身份,最后他只是一个恋家的孩子,一个思乡的游子——当你说你想家,你想故乡的时候,你说的其实不是家和故乡,你说的是随时为你点燃那盏灯,盼你归来的人。人生来就只是一具皮囊、一颗心,我们都盼望在人生旅程中辛苦跋涉,皮囊老去时,心仍如赤子。

  写《追忆似水年华》的马塞尔。普鲁斯特有句话说得很妙:“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我也很赞同蔡崇达所阐述的“写作和阅读的终极意义”——他说:“人各有异,这是一种幸运:一个个风格迥异的人,构成了我们所能体会到的丰富的世界。但人的本质上又那么一致,这也是一种幸运:如果有心,便能通过这共通的部分,最终看见彼此,照亮彼此,温暖彼此。”是的,世间众人皮囊有异,而在皮囊之下,我们的血都流向同一片海:那里藏着对爱的渴望,对和*的珍视,和对文明的探求。

读《皮囊》有感3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之前,他写过几百万字的`专题报道,登在《新周刊》、《三联生活周刊》上。1982年生人,看到网友说,蔡崇达的手指已经没有办法完全并拢,因为以前写了太多的字。这部小说散文集基本上是他的自传。

  综合以上两点,可以猜想的到这不是一本让人觉的轻松愉悦的书。它记述了一个早就历经沧桑的年轻人的故事,关于贫困、疾病、亲情、爱情、乡情、青春对人的冲击。蔡崇达的有些经历,大部分人要等到四、五十岁才会遇到,那种“上有病父,下有稚子”的中年危机,而他在十七岁那年就全都承受了,成了母亲口中的“一家之主”。唯一让人觉的欣慰的是,故事的主人公穿越了重重困难,重重迷障,成为了他想成为的人。看完这本书,令人觉的五味杂陈,心里有很多感触,却无从表达起。韩寒在编者按中写到:我会将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而不是红灯亮起或者堵车不动时。

  经历相对不*常的韩寒也无法驾驭这么厚重的话题。还有两个人写了前言,一个是刘德华,一个是著名的学者李敬泽。刘德华的文章写的非常精彩,短短千言,没有轻飘飘的同情和滥情,有的是知心知肺的理解,道尽了一个*湖的人生智慧,真是英雄惜英雄。相反,学者的文章太过文艺和矫情,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哇。也难怪,他们的经历相差太远了,不在一个话语空间。

  我想我不会经常翻看这本书的,这样清醒地、赤裸裸地直面人生,太伤神了。

读《皮囊》有感4

  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本好书也会有不同的解读。引用书后作者所引用的话:每个读者只能读到已然存在与他内心的东西。书籍只不过是一种光学仪器,帮助读者发现自己的内心。初读这本作品,带着我自己一些稚嫩想法,本以为会像浏览新闻简讯那样点水一过,却用了漫长的时间细细将它品完。读完后不忍再去翻看第二遍,即便我没有很多生活的经历,也在很多笔尖处与作者产生精神的共鸣,情感的共振。我想如果不在读后将想法记录下来实属可惜。这无疑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仔细想想它到底哪里好却又说不出所以然来,自身文化的贫瘠让我无法盛赞其极,只能从小处细细品尝,梳理作品涓涓细流般流入心间的感悟,受益良多。

  读书给我们与作者延时沟通的机会,虽然无法也无资格与作者盘膝共谈,却也是直面的一种形式。这部作品的性质是作者多年来的随笔,由些许生活的小故事拼成,记录了作者半生的遇人、遇事,以及大量当时的想法与日后的感悟。每个小故事都是小说的形式,展现了作者本人的心路历程、父母亲人的往事、小镇居民的生活百态、新思想与旧思想的碰撞、小男孩孩童时期羞涩的内心、成长的烦恼、亲人离世的挣扎痛苦、好友的生到死、回家的意义等等,包罗万象。可以说作者的所闻所见也正是我们大多数人的所闻所见,而作者的感悟却非常深邃,常人不能如法炮制。我想我从作品的语言与感悟两方面来浅谈吧。

  花架上的繁花

  读小说就像走过一片繁花似锦的花架,故事大半就像枯树搭成的花架。花架的用处只是支撑住一团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而故事的文字描写就是花架上的花,如果读小说只看故事忽略了文字就像只看到花架忽略了架子上的繁花。

  作者是一个操弄文字的高手,作品的语言朴实*淡,像讲故事一样用最简单的话说给读者听。却时不时地在任何地方击穿读者的心,像一把有力的语言之剑。你不知道这句话是否是文眼,却能够在此驻足停留许久,慢慢回味,顿时意味深长。作者说到阿太,会写道阿太淡淡地说:“是真的啊,如果你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材。”文后作者又对自己说:阿太我记住了,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这两句话瞬间点亮了阿太的形象,不禁让我脑补阿太不服老,坚强,却又对后辈谆谆教诲的画面。讲到母亲执意要花很多年的时间来修葺家中具有象征意义的房子时,作者说道:每次从工作的北京回到家,踏入小巷,远远看到这奇怪的房子,总会让我想起珊瑚——一只珊瑚虫拼命往上长,死了变成下一只珊瑚的房子,用以支持他继续往上长。它们的生命堆叠在一起,物化成那层层叠叠的躯壳。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文中母亲卖力地为房子画线,请工人,而作者却看到生命的轮回,母亲一生执念的房子与母亲本人就像落红散落在田里化作春泥,呵护新生的花蕾。作者说到自己:高中时父亲的病倒,让我必须保证自己积累到足够的资本,以便迅速找到一份工作,这份工作还得符合我的人生期待。这很难,就像火箭发射后,在高空必须完成一次次定点推送一样。我仿佛从这里读出了他的二十年,用这样的一段话总结了他的奋斗期被心中的“魔鬼”催促着前进,一步都不能停歇,背后的情绪是累与无奈。讲到大学的荒诞舍友厚朴在学校里勇敢地宣传自己音乐的梦想,将宿舍变成一个所谓“同道中人”的聚会之地,却没有实际的积累与脚踏实地,作者描写到:他走红后,我们的宿舍简直成了个性人士在这所大学的必游景点,这么多人来来*,都带着打开的内心,总会有和厚朴对接上,并最终睡到一起的人。一句并最终睡到一起的人,让我突然明白了作者对厚朴所谓梦想的褒贬,短短几个字就撕开了前文对厚朴又虚又实的情感背后作者本人的所感所想。我明白了原来厚朴因为自己的“梦想”走红以后,找到的女朋友只是睡到一起的人,原来他只是打着梦想的幌子来满足青春的躁动不安,而他自己梦想的分量,也许只对他自己很重要,别人看来一文不值罢了。厚朴故事的文末作者内心对厚朴说:厚朴,或许能真实抵达这个世界的,能确切地抵达梦想的,不是不顾一切投入想象的狂热,而是务实、谦卑的,甚至你自己都看不起的可怜的隐忍。这就是这个故事的文眼了,在前文的铺垫下,这句*实的话看起来是那么有道理,直指我们每一个青年的内心。

  以上的举例在这本书中随处可见,甚至多到“令人发指”,有时候想快速扫过一个故事却又怕错过一句作者的“醒世恒言”,全书在走走停停中慢慢淌过。忘记了时间,抬头看表却不为付出的时间后悔,让人“着魔”。我想对于这本书,最好的办法就是慵懒安静地阅读,没有功利驱赶阅读速度,没有歇斯底里的过度解读,轻声走过花架采掷繁华中的一朵细嗅,没有非要对繁花进行分类的必要,闻过芬芳后放回原处,再等下一个有缘人前来。

  拓印在骨髓的生活

  说实话这部分我不知道怎么表达,害怕让自己浅薄的经历误解了书中情感原本的价值。全书的基调是悲伤的,却悲伤的有道理有价值;全书的情感是现实的,没有英雄主义,家国情怀的大开大合,却以小搏大,像一根细小的针一点点松动读者坚实的心脏,最后发现自己的情怀与坚持也不过如此。我想无论怎样经历的人,都会有感同身受的部分,生活拓印在我们每个人的骨髓里,印记百年永存。我带着自己的印记,去享受作者的故事,无论斟赏或是扫略,都会在阅读的那一刻订下额外的印记,受用终身。这部作品能感受到作者的血与泪、愿与违,甚至能看到背后时代的创伤。不禁叹止作者*日的生活体会,想来他一定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人。

  我没有资格评价作品情感的好坏,但凭好恶。如果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剥一颗坚果,费尽心思去除硬壳,便发现白色的香甜果肉。那么这本书剥开的是有粘性的透明薄膜,你甚至可以透过薄膜看到内容,完全剥开后是黑色的苦药,却有良药苦口的韵味。因为剥开的是有粘性的薄膜,内在与外在之间被可以轻易撕开的细丝粘结,你可以轻松完全剥离,却又无法迅速从中抽离。第一次剥开它,尝到苦药,又难以下咽第二次,舍书而去,多年之后发现药劲灌满周身,大有脾益。这本书就给我这般感觉,不舒服的情感,太过现实的体验,却真实有用。

  这就是生活,有肆意长笑,有苦中作乐,有沉湎忘怀,有释然放怀,有做作,有流离,有怒嗔,有痴狂。这一切,都拓印在我们的骨髓中,生活也许没有核心,却值得慢慢品味,待养分在骨髓中吸收殆尽,留下怅然与释然便可。

  想与有心之人共勉此中情怀,希望不会味同嚼蜡。

读《皮囊》有感5

  文退学后我经常梦到他,梦到我们回到那个最快乐的时光。在梦里我们依然无话不谈,依然一起去做我们都喜欢的事。但我却突然意识到,这是梦境,他已多年不参与我的生活。于是失落地醒来,心中无限怅惘。

  我一直不知道我在他内心有多少分量,不知道他后来是否想起我,不知道他如何看待我认为的那段美好时光。我知道将来会再遇到,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说出第一句话,也不知道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我的生活中,跟文类似的人很多,我们都曾经很快乐地在一起,随着时光列车的不停行进,他们下车了,上了另一辆车。我就这样眼睁睁看着他们渐行渐远,而又唤不回也跟不上。

  很多人都觉得朋友分阶段性的,但我真的希望真正在我生命中对我有影响的人,当我们再次遭遇,你看我时依然是那个眼神。

读《皮囊》有感6

  读皮囊是一气呵成的,一个词,爽快。读皮囊之前是不认识一个叫蔡崇达的人,不知道他的背景,直接开读。皮囊是散文,讲的都是身边的人和事,奶奶、父母亲、童年的伙伴等。

  开篇写的老奶奶,作者称为“阿太”。阿太的一句话点题:“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说的就是我们这一副皮囊。然后写了母亲对建房子的执着,再苦再累也要把这一方土地变成高楼,并在门前立上父亲的名字,完成最后的一点念想。

  写了父亲的懦弱和残疾,对一个家庭的打击,以及作者自己如何成为家里的顶梁柱。有一段写的特别朴实,说的是父亲半瘫以后回到家中,一家人都在演戏。好像明天一觉醒来父亲就好了,就会恢复了。最终在全家人发脾气、大闹、一家人抱在一起痛苦中结束了。

  让我想到了我的大姨,当得知她是肺癌晚期的时候,全家人都是瞒着她的,她的媳妇整日偷偷抹眼泪。我们每天都在演戏,好像吃点药就好了,做点化疗就好了,明天一觉睡醒来就好了。我的母亲每天都去看望她,导致我们一大家人都被笼罩在这层癌症的阴影中。

  亲人的逝去犹如看着一朵花的凋零全过程,这种伤痛终其一生不能痊愈。但面对这种伤痛,有的人沉浸于回忆之中,有的人可以从悲伤中走出来,每个人面对同一事物的态度不一样,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生活中也是这样的,我们多少人是活在这皮囊下的,多少人又是抛下了这副沉重的皮囊活出了自己。比如书中的阿小、文展、厚朴的遭遇、心态和生活,最终都变成了作者对于自己的提问和思考,对自己的灵魂拷问。

  请问,皮囊到底重不重要?请问,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它?请问,我们的灵魂如何安放?我们真正喜欢的到底是什么?我们想过什么样的生活,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告诉我们,我们应该去直面这些问题,并且予以回答。如何回答?从自身的遭遇去领会,从生活的点滴中、身边的人中去感悟。每个人会给的答案都不一样。

  而最终,生活和作者都给了我们答案:“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我很认同。我记得我读《沉思录》,有一句话印象很深刻,“睡陋床、盖粗毛皮”,颠覆了我对皇帝、宫廷的想象,我以为都是富丽堂皇,我以为都是觥筹交错的画面。读后感·导致我一直不敢睡太好的床,也不敢把自己的被子从40支纱往上加。孟子也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仿佛这副皮囊只有得到了最原始最粗虐的待遇,我们的灵魂才会得到洗礼,才会清醒的意识到我们的真正渴望的东西。

  最后,说一点自己的感触。作者文笔清新流畅,叙事简洁、冷静、真实。好久没看过如此清新脱俗的文字了,感觉没过瘾就结束了,很感动很喜欢。

读《皮囊》有感7

  有些书注定是能引起共鸣的,不是因为词藻华丽,字句精妙,或许是因为内心的感受被作者揪出来,然后泪腺受了刺激,脑中浮想联翩。

  《皮囊》——一本我分不清到底是小说,还是自传的书,在我的内心激荡出了涟漪。书名给我的第一感受是忧伤的,但书中娓娓道来的故事,一层一层揭伤疤式的诉说,让我似乎经历的作者的心路历程,也对自己今后的路有了新的认识。

  《皮囊》是一部有着小说阅读质感的散文集,由蔡崇达编写、韩寒监制。文集风格沉稳,表达了作者这一代理想膨胀却又深感现实骨感而无处安身的青年人对自己命运的深切思考。

  人生难免遇到挫折,犹如一个个伪装好的坑,不知何时就会踉跄跌入。有些坑可能很浅,走过去只会崴到脚,让人心中一惊,但只是影响了心情;有些坑可能很深,会把人摔的头破血流,甚至影响以后的行程。

  也许有人抱怨老天爷不公*,给了每个人不一样的出身,有人破衣烂衫需要光脚步行,有人开着豪华跑车潇洒旅行。但是老天爷也是公*的:总有汽车过不去的坎,总有需要人走的路,有些路只能用脚走过去,甚至需要手脚并用、摸爬滚打过去。

  六年的检察工作中接触许多犯罪嫌疑人,于我来说,他们只是我生命的匆匆过客,但是我却见证了他们跌入巨大的深坑。从他们的眼中,我看到的是后悔、恐惧或是不在乎,作为站在坑外的人,除了依法办事、悉心开导,我别无他法:要爬出那个深坑,能依靠的唯有他们自己。

  只有那些待在坑中停滞不前的人,才会怨天尤人。对于从深坑中走出来的人,必然会感谢曾经的磕绊,让他们更加有力、更加坚韧,

  试问,哪有人不是带着受伤的皮囊上路的呢?

  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我们唯一能做的无非就是经历风霜雪雨,锻炼出一副钢铁之躯,这样才有机会带着渴望的心,欣赏到阳光下的海阔天空、流水云长!

读《皮囊》有感8

  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对于这一句话,我的记忆尤为深刻,就好像把这一句话当做了这本书的主旨,甚至会不知不觉中把那肉体改为“皮囊”。

  也是,现在的人大多数只知道把皮囊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却不注意自己的灵魂成了什么模样。皮囊终究有一天会坏掉,而灵魂却是永远存在的,与其把那迟早要丢弃的皮囊养得好好的美美的,还不如好好地伺候一下灵魂,使那永存的灵魂得到不断地进化,越发高尚。

  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这便是阿太的生活观。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大概是这样的,就好比一个人刚出生,身体十分较小,欲望呢?大概也就是父母的抱抱,陪伴,所以生活别提有多轻松了。慢慢的长大以后,上了学,欲望变多了,比如成绩想要名列前茅,与每一位同学处好关系,追到自己想追到的人,因为这些欲望的产生,我们就变得愈发累了。后来我们的欲望改成了读一个好高中一个好大学,找一个好的工作,这些都是因我们欲望而产生,于是我们的生活变得乏味。父母们常说自己工作累,可是这些都只是肉体上的累,而我们却是心灵上的累,所以我认为我们才是最累的。等我们找到工作后,就会想要更高的薪水,这些欲望有成了让我们累的又一源头,所以我觉得,假如我们真的累了,那么我们就应该放弃这些欲望,好好过自己的一生。

  阿太虽然在第一章就死了,但是,她的生活观才是这本书给作者的最大启示,也是给我们读者的最大启示,所以我们应该记住它,然后放弃那些让我们累的欲望,好好过自己或*凡或伟大的一生。

读《皮囊》有感9

  《皮囊》是蔡崇达的第一部文学作品。之前,他写过几百万字的专题报道,登在《新周刊》、《三联生活周刊》上。1982年生人,看到网友说,蔡崇达的手指已经没有办法完全并拢,因为以前写了太多的字。这部小说散文集基本上是他的自传。

  综合以上两点,可以猜想的到这不是一本让人觉的轻松愉悦的书。它记述了一个早就历经沧桑的年轻人的故事,关于贫困、疾病、亲情、爱情、乡情、青春对人的冲击。蔡崇达的有些经历,大部分人要等到四、五十岁才会遇到,那种“上有病父,下有稚子”的中年危机,而他在十七岁那年就全都承受了,成了母亲口中的“一家之主”。唯一让人觉的欣慰的是,故事的主人公穿越了重重困难,重重迷障,成为了他想成为的人。看完这本书,令人觉的五味杂陈,心里有很多感触,却无从表达起。韩寒在编者按中写到:我会将这本书带上旅途,在每个静谧陌生的夜晚拿出来慢慢看,而不是红灯亮起或者堵车不动时。

  经历相对不*常的韩寒也无法驾驭这么厚重的话题。还有两个人写了前言,一个是刘德华,一个是著名的学者李敬泽。刘德华的文章写的非常精彩,短短千言,没有轻飘飘的同情和滥情,有的是知心知肺的理解,道尽了一个*湖的人生智慧,真是英雄惜英雄。相反,学者的文章太过文艺和矫情,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哇。也难怪,他们的经历相差太远了,不在一个话语空间。

  我想我不会经常翻看这本书的,这样清醒地、赤裸裸地直面人生,太伤神了。


读宋词有感 (菁华9篇)(扩展5)

——读《目送》有感 (菁华9篇)

读《目送》有感1

  曾经痴迷于虚构的浪漫主义小说,以为只有脱离了现实的情节才能营造出洗尽铅华的美;曾经专注于光怪陆离的广袤世界,以为只有在乱花迷人眼的地方才能觅到一处旷世的风景。直到这个仲夏,掀开龙应台的《目送》,感觉到周遭美好情感的所在,震撼于人心的柔软与馨香,才发现这无疑是一种无形的美。正如书中的一句:“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 《目送》记叙了龙应台人在中年的所闻所感,她一改素来犀利的文笔,以一个女性的视角去审视世间的悲欢冷暖。

  她所处的恰是一个面临巨变和别离的矛盾时期:父母容颜渐老,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做子女的措手不及、无力挽留;儿女的步伐日益稳健,逐渐从她这一代人手中接过时代的接力棒,踏上人生的主干道;同学会上,曾经的同窗如今也都为经营事业和家庭而劳碌奔波……这角色的转换之间,有轻松和释然,也有牵挂和顾虑。而龙应台没有过分沉溺在情绪的漩涡中,她选择了这样一种诗意的方式送别亲友——用一支笔和一台相机,去定格那些稍纵即逝的美,为亲友做一次心灵的目送仪式。翻阅《目送》,没有丝毫的矫情和说教,有的是作者的满腔柔情,让人更觉是在读一位老友的书信,坦率得令人心碎。 书中有一句话令人动容:“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不论亲人还是朋友,有时因为生离死别、事业前程的牵绊,情谊便成为了串联着相逢和别离的丝线,注定了他们只能陪你一程。很多时候,所谓的长相厮守不过是泡沫,虽透亮莹润,却经不起触碰。因此,送别成了人生的必修课。古人的相送常是极富文采和诗意的,有“相见时难别亦难”的喟叹,有“*明送客楚山孤”的凄清,也有“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的劝慰……我们没有吟诗作对的雅致和才气,惟有驻足目送,算是对携手的记忆作一个完美的绾结,也是对新的'心路历程的开启。 将书重重地扣上,记忆里却掀起了落寞和懊悔的巨浪,才知道自己依旧在为一年前的那次别离而耿耿于怀。六年的相伴,我们一起跨过学*上的一道道关隘,一起面对毕业考的洗礼。尽管我们知道离别本是学业生涯的剧本里固有的情节,但是当最后的钟声敲响,我们揣着毕业证书步出校门的一刻,心中却没有预想的坦然,失意和怅惘向我们袭来。

  只是,这本该是记忆里浓墨重彩的送别仪式,竟被青春的自尊演绎成一片空白,最终不了了之。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勇敢坦然地面对别离,不再错过每一次相送。 离别,是一段生命轨迹的终结,也是美好回忆中的小小缺憾。但是,因为有了这一片段,我们才会倍加珍爱现在的拥有,才会了怜取眼前人;同时,我们才把每一次目送当作心灵的成长仪式,坦然地把送别看作人生的必修课。回眸那走过的印刻着履迹的小道,送走的记忆凋落成满地落英,装点着那些逝去的流年,我们站在原地,目送着它们蜿蜒到天涯尽头。

读《目送》有感2

  目送,从字面意义上来解释,也就是深情的看着送别之人远去。

  龙应台在那一次次地目送中,她是否有想些什么?从一开始的“时空长河”,到后来的“波涛深邃”。在这之间,作者是否曾为此潸然泪下?我们都无从得知。我们只能从她的文字里,体会,或者体会不出她的种种感受。

  在目送这篇文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必追。”

  这段意味深长的话,在文中,出现过两次。虽一字不差,但其中的意味,却是相差甚远,其差距程度甚至能与期颐之年的老人与总角之年的孩童间相差的年岁相媲美。这两句话是如此之*,又是如此之远。

  这段话第一次出现,是出现在作者认为她和英华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的时候出现的。此时,这句话就是她作为一个母亲的感想。

  她曾无数次的目送着那个向来不变的背影——不管他是虎背熊腰,还是羸弱瘦小,或是中等身材,在她眼中,华安只是她的孩子而已,永远只是这样。

  她在文中写过:“华安背着一个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但是他不断的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凝望的眼神隔空教会。”

  她也在文中写过:“十六岁,他到美国作交换生一年。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

  ......

  “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

  如此的巨大的转折,可会让作者想到些什么吗?

  或许暂时没孩子的华安永远不会懂得,一个母亲目送孩子时的目光有多么的深情款款。比所谓的“柔情似水”还要更胜三分。

  而这段话第二次出现,则是在她父亲去世,她在棺材前,最后深深、深深地凝望。

  这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的理解。她深切地体会到父母的不易,且万分悲切地感到,父母一直在老去。她不知道,何曾几时,妈妈的脸上布满皱褶;何曾几时,爸爸的头发染上雪白。作者能体会,只有时光的匆匆流逝,以及那声微不足道,且悄无声息的叹息。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每次我上学时,她总会那么默默无闻地凝望着我,但我却总是不以为然;每次外公外婆在慢慢踱步走回家时,妈妈她也是在悄无声息地注视着他们。

  但当我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却在不经意间,潸然泪下。

  我只想在这里说:“妈妈,我也爱你。”

读《目送》有感3

  “爸爸是我。喂——今天好吗?”

  “今天好吗?你听见吗?你听见吗?说话呀——”

  翻到这,我沉思了,为每一篇章前短短两三行的对话!

  看着看着,我开始后怕,会不会什么时候,我的父母,再也听不到我说话?会不会再也不能作出回答?

  我的父亲,常年不在家,一年也不过回来一两次,唯一的联系,也就是一通长途电话。而我,早过了与父亲腻着,撒着娇要东西的年纪,也过了什么事都要跟父亲说的年纪,我甚至觉得,父亲在电话里过于啰嗦。电话里,我显得很沉默,只不过是:

  “作业写完了?”“恩。”“吃过了?”“恩。”“有没有什么想要我带回去的?”“没有。”“那,你还有没有什么想说的?”“没了。”

  我们的对话永远是父亲在不停地想继续话题,而我在不停地结束话题。

  在电话的那一头,他是不是总在尴尬?即便,这是父亲与女儿的对话?

  龙应台面对父母的沉默,她心焦、恐慌却无奈,只能一遍遍无助追问,可总是一次次石沉大海。

  这该是怎样的无助?一个人多少年后重回故地,满目陌生,物非人非;一个人走在荒漠,找不到绿洲,也看不到尽头。这样的无助是可以想象的。可,以往总伴在身边的亲人随时可能消失不见,再也不见。这样的无助我不能想象,也不敢想象。

  现在我开始后怕,我想不到,父亲是以怎样的心情面对我的沉默?

读《目送》有感4

  她的文字,如冬日晨曦中沾满露珠的青草,带着轻微的潮气和清新,扑面而来。她的文字,如黑暗海面上绽放微光的灯塔,散发温暖的光茫和明亮,照进心房。从她的文字中,总能读到一个矛盾的双面的她,时而锋利,时而温婉,时而脆弱,时而感伤,时而朴实,时而华丽,却总是,如此的动人。

  《目送》,七十三篇散文,文字抚过了父母、子女的`亲情,知己好友的友情、周围世界的植物、动物、风景用那最细腻柔软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最动人心弦的那种种感觉。读起来,便连呼吸,也充满了共鸣的激动。

  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让我想起了朱自清的背影,是从不同的角度看着不同的人。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这是后关于三代人的生活,我从龙应台的笔下看到的不止这些,有很多情感是难以言语的,要自己在生活中体会。其实很多情节很相似,可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你总有些难以释怀,看《目送》后知道自己的真情了。其实可以表达然后上路渐渐成为目送另一个人的人

读《目送》有感5

  每个人的一生都伴随着“情”字,亲情、友情、爱情等等。龙应台的人生丝毫不例外,她只是把她的部分人生变成文字,向我们公开她走过的路。

  阅读她的文章就像在散步一样,眨眼间的风景都包含了龙应台的情思。她,好巧不巧地面对着这个事实:向后,是目送一生最爱的女人老去;向前,是目送一生最牵挂的人,头也不回地离开。

  她的母亲是个爱美的女人,六十五岁去纹了眉和眼线,像要弥补逝去的青春似的,七十岁时还在考虑要不要去隆鼻。这个爱美的、带着点孩子气的女人突然不记事了,不记得自己女儿的容貌,却依旧在化妆时对着镜子摆出矜持的姿态。龙应台的言语中是释然的,她不急不躁,一遍遍在母亲的一脸讶异中解释自己的女儿身份。陪着母亲涂花花绿绿的指甲油,制作一大堆花花绿绿大写加粗的证明让母亲安心……对于她,龙应台尽了自己的孝道、感恩和爱,只是在看到母亲知道自己要去上班以后乖巧地垂着头,像个中学生一样时,言语悄悄地暗淡下来。但龙应台自认愧对的——是离开3年的父亲。飞机上的一位颤颤巍巍的老伯伯,勾起了作者一连串的如果,在这些想象中,包含了她对父亲的呵护和爱,就像父亲教导年幼的自己一样。但随着飞机“砰”的落地,如果也没有了结果,龙应台的愧疚和对父亲的怀念,只能藏在散落一地的报纸中。反观自己,学业的忙碌让我厌倦每次和母亲单调的聊天,每次的电话总是在相顾无言十几秒后自己以各种理由说出的“拜拜”。饭桌前,总是因为头顶的电视而冷冻了父母关切的询问。我是不是也要在成年后,才想要弥补逝去的温暖?

  安德烈和菲利普,华安和华飞,都慢慢地挣脱父母的摇篮,变成了叛逆的十七岁。小时候的男孩子像一匹幼狼,有着幼犬般的顽皮和恋母情结。上学时会不停地回头寻找母亲的目光,在家人的目光中步入新的朋友圈。然而十六、十七岁的他们,就像蒲公英的羽毛,飞走了便不愿再回到束缚。安德烈和龙应台之间,慢慢地形成一扇门,他在门里有自己的世界,龙应台只能时不时从猫眼中窥视,这扇门只有一点点亲情的缝隙,让龙应台得以用32封家书渐渐叩开紧闭的大门。告别时的拥抱,总是有一方神色勉强,总是年长的一方不舍的像个孩子,言语中带着自嘲和无奈。菲利普对母亲幼稚行为的嫌弃和退避,就像每个叛逆期的我们厌恶蒙蒙细雨中母亲递过来的雨伞,龙应台和儿子之间的隔阂和代沟,只能将委屈和失落埋藏在文字的空隙间。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背影仿佛在告诉你:不必追。就像6年的光阴变成一本照片集,在拥抱后各自奔向下一个起点,一个个启蒙老师站在旁边,目送着我们从不识字的文盲到淹没在试卷中的毕业生,她们陪伴我们度过了童言无忌的时光,我们用含泪的笑容告诉她们:不用追。

  龙应台在序中说: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龙应台用文字阐述自己走过的风景,而每个人都用三万多天,五千二百多万分钟,去体验和目送一生的亲情。

读《目送》有感6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多么倾情地倾诉,多么雅致的别离,不是一时一刻,是一生一世渐行渐远的心灵告别,看得人嘘唏,看得人心痛!

  不必追,不管是第几次翻看,每每目光扫过,心还是一软。是愧疚吧?

  何曾几时,还喜欢和父母并肩而行,牵着他们的手,嘴,也是喋喋不休。

  而今,十五十六,嘴上挂着叛逆,心里想着挣脱,挣脱父母,挣脱这个家,挣脱听不完的唠叨……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个性的。拒绝他们的关心,拒绝他们递过来的水,拒绝他们要求添的外衣,然后,固执地,穿戴好自己,背上书包,转身走到玄关,开门,走出去,关上门,离开,把背影亮给父母哀怨的目光……

  我总带着点胜利的任性将嘴角高高扬起,陈述着我的胜利。殊不知,就在那一刻,我输了,输了一份亲情。

  龙应台每每看到这些追不上的背影,总是落寞,总是空荡荡……我突然一阵心痛,我无法揣摩父母望着我离开的背影时,是一种怎样的眼神!

  也许他们的目光,是空的!

  这种空,就像夜色里一个人在从未到过的地方,空空的街,没有一个人一辆车,只有路灯发着莹莹的光;就像放着最心爱玩具的抽屉,多少年后偶然记起,拉开,发现早不知被放到哪里,只留下蒙蒙尘灰。

  我开始想,我的父母,可是以这样的心情望着我的背影?我开始想,我对他们甩下过多少次背影?

读《目送》有感7

  《目送》是龙应台关乎家人的一本书,她谈父母,谈兄弟姐妹,谈朋友,谈子女……龙应台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让我知道人生好像不应该那么狭隘,纵然影视剧里讴歌的爱情感天动地,但似乎人生不应该只剩下爱情,人生之广阔,若是仅仅被一种情感拘束,该是多么的可惜。作者的每一篇文章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层层叠加,是需要连贯下去看的。于是,其实有些看似是废话的话,是她预设的情感基调。而看到了最后,那些积累的感情一下子爆发出来,便是“眼泪决堤”。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也许是岁月增长,人的心也越来越容易忧伤。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在不知不觉中,也在心中烙下了深深印迹。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在乎他们的点点滴滴。这是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就慢慢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当我们再不能为过往的遗憾一一买单的时候,彼时的目送就成了眼下的悲凉。

  幼时上学,父母目送我们上学去,我们渐渐长大,离家工作,父母目送我们奔赴他乡拼搏去,而后成家立业,父母目送我们走向自己的小家,最后的最后,不过生死有常,父母在我们的目送下去往另一个极乐世界。渐渐地,我们长成了父母的样子,一次又一次地目送我们的子女。这个世界的轮回就在此间的种种的目送中更替。

  这让人不由得想起朱自清《背影》中,他目送着父亲蹒跚着自己略显肥胖的身躯去为他买橘子,本是多么轻易地事情,可是与朱自清以往对于父亲的形象大大的不同,那个负担着一大家子的生计花销,把所有的责任压在自己身上的父亲,那个理应无所不能的父亲,那个还是正当年的父亲,终于在岁月的折磨下倏地老去了。为儿子买完橘子的父亲也需要目送着年轻的朱自清先生自南京去北京读大学,自己的孩子就这样长大了,父亲自然也有他的不舍,可是种种情感只能藏在心里,毕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更好的发展,分离是必然的。

  朱自清先生笔下的这种真挚、深沉,感人至深的父子之爱,不仅是*传统的纯真而高尚的感情,并且将父子互相体贴,特别是父亲隐忍情感的融汇在了辛酸与悲凉情绪的父子之爱中,在当时混乱的世道上,一切的变动分离,我们只能怨,这能默默承受,却没有一丝办法去改变。

  人,得于父母赐之生命,本来就是新的个体开展一段新的旅程,总归是要自己往前走。他们至多只能陪着走一段,将我们渡过初始的跌宕流域,然后便在那渡口,开始无望而甜蜜的目送和等待。子女也须知道,这是回不了头的单程旅行。可我们总觉得,好像人生除了这样那样的目送之外,理应与父母有些更加深刻的联系,可是总是迫于各种各样的现实,很多个我们最后什么也没做,只剩下呆呆地站在原地目送他们的离去,在最后一次的目送之后,留下了无尽的可惜。

  即使通透如龙应台,也在父亲去世时留下了诸多遗憾,倘若可以的话,她该带父亲回老家山东好好看看,看看父亲自20岁之后就再也没见过,思念入骨的家人邻居,该和父亲好好聊聊当初的抗战岁月,更多地了解父亲这跌宕起伏的一生,该好好陪陪他,带他出去走一走,看看大江河山,不至于最后那段日子那么难熬……该做的事情那么多,龙应台什么都没来得及做,只有在书中引以为憾。

  而后对于母亲,龙应台似乎就从容多了,“对于母亲,此生唯一能给的,只有陪伴”。这便是作者之后的醒悟,她放下工作,专心陪着妈妈,每天一通电话,但凡陪着妈妈,便放下手中的工作,即使母亲脑萎缩不认识自己的儿女,但用更多的耐心对待有着老年痴呆症的母亲,与友人一起探讨该如何给生病的妈妈以最好的关爱。

  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我相信每一颗炽热的心都曾经默默地许下宏愿——在自己衣锦还乡后,定要让为自己操劳一生的父母住进豪华的房子,日日享受山珍海味。遗憾的是父母总是衰老得那样快。他们大多等不到孩子功成名就的那一天。做子女的所构想的美好愿景还来不及实现就成了一纸空文。所以我们则更应该趁着父母健在,珍惜和他们相处的每一天,努力地做些不止目送这么无奈的事情吧。人的一生渺小而短暂,有着鸿爪雪泥飘萍之末的孱小和飘忽,生命的无常总是让人不知所措,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错过,留下的便是一生的悔恨与无奈。所以我们能做的就是趁着父母身体康健多尽孝道,也许只是一件御寒的棉衣,也许只是几块他们爱吃的点心,也许只是一句贴心的问候,这些东西在父母的心中有着极重的分量。因为不管是锦衣玉食还是粗茶淡饭,在孝的天*上都是*等的。

  人多是吃一堑长一智的,可很多事吃一堑的代价是多么的大,大到我们终其一生去弥补都不为过,所以看《目送》,读龙应台笔下*淡,日常的故事,从这些日常琐碎的事情中得到感悟,不失为一件美事。

读《目送》有感8

  今天有幸读了龙应台《目送》中的一段,这段文字意蕴深厚,我读后感悟万千。

  文字从送华安上小学开始娓娓叙述。

  华安上学时,在那么多穿梭纷乱的人群里,我无比清楚地看着自己孩子的背影,我与华安的视线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隔空交会。

  华安十六岁到美国做交换生一年。机场送别等候护照检验时,我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他在海关窗口停留片刻即刻闪入一扇门,消失前却一次都没有回头一瞥。

  华安二十一岁上大学。同路时也不愿搭我的车,同车时他的世界也是一扇紧闭的门。我只能想象,他的内在世界和我的一样波涛深邃。

  这些让文中的'我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我慢慢地、慢慢地意识到,我的落寞,仿佛和另一个背影有关。

  是啊,这一次次的目送,虽没有豪壮的言辞,却包含关切,极其触动我的心灵。字里行间透出的都是浓浓的父女母子之间最真挚的情感,是父母对儿女深深牵挂的万般不舍,是儿女对父母至真至纯爱恋的体现。别亦难,离更难。爱吾所爱,好好珍惜当下尚且拥有的爱,切莫待离别时来不及爱!

读《目送》有感9

  很久以前就读过《目送》,那时唯一吸引我的就是作者,第一次看到龙应台这个名字,我以为是一个男作家,完全没有女性特点,其中“龙”这个姓使名字更偏向男性化。当看完《孩子你慢慢来》时,颠覆我对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作家的推测,这细腻的文笔所书写的情感,证明男性化的名字并不能代表她不是一个温柔的母亲,龙应台所在孩子面前展现的爱和智慧,曾使我一直幻想当我有了孩子一定像她一样做孩子亲密无间的朋友。

  因为对龙应台的喜爱,买下了《目送》这本书,第一次翻开时正值大一的寒假,第一篇散文中的一段话深深触动了离家许久的我,“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心底莫名的情绪被触动,不知是因为想念还是这段话对亲情说得透彻。上了大学后流传着一句话,作为外地学子你会发现考了十几年的试就是为了离开家,初看我觉得有些诙谐,细想来却越发觉得伤感,我来上学时妈妈就是在车站目送我的背影离开。我有些讨厌这样犀利的龙应台,她将她认为的父女母子关系这样赤裸裸的写了出来,我抗拒这样的解释,却无法辩驳,心里不得不承认她是对的。这也让我意识到这本书的作者不再有温柔母亲的形象,她是一个作者,一个有思想的作者,一个理性的作者,一个手诛笔伐的作者。

  越读这本书就觉得龙应台真的是很适合她的名字,叙事绘景时也许还有女子的柔情,每一篇文章中的柔情总被那么一段话戳破而让心颤动,心在流血却没有办法与之抗争。《为谁》中安德烈嫌弃妈妈煮的泡面,带着妈妈去买菜,教妈妈做菜。正在为安德烈如此孝顺感动时,文章最后安德烈反驳妈妈的话“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让刚刚的感动一下沉入谷底。文章最后我总希望龙应台回复儿子点什么,翻来翻去之后确定真正的结束了,作为一个母亲又能说什么呢,抱怨孩子即将把自己抛弃,让自己安顿好自己,可是孩子总是要长大的,会离开妈妈的身边,有自己的生活,所以现在年轻人总是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生病就是帮我们了,而父母对孩子的爱努力避免自己成为孩子的拖累。

  我每每读完一个故事,总是沉迷其中思考一番。生来二十多年,经历的只有生和在老去的路上,忽然觉得自己是很幸运的了。*时人们很避讳说到病和死,特别是父母姊妹身边最最亲密的人,逃避着逃避着,成了坚信身边的人不会离自己而去。龙应台用一生的经历诉说着在你渐渐老去的过程中,身边终将有人离你而去,你只能无可奈何接受整个过程。

  《俱乐部》中“爱生”俱乐部的成员详细地把所有不愿意再活下去的状况一一列举,然后会员们互相执行。残忍的俱乐部,何尝不是对将逝之人的尊重。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风烛残年的老人,一次次被病痛折磨到死亡的边缘,一次次医生在家人的要求下费尽全力的将他救回,割开气管装上呼吸机,张不开嘴挂上吊瓶,大小便失禁渐渐身上有了味道,还每天被病痛折磨着,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痛。我们都会说这些子女是孝顺的,比那些抛弃父母的人好太多太多,可是这孝顺折磨着老人,让他们努力留下老人的又何尝不是他们对病和死的不接受。经历过一生的老人而言,多几天几个月也许显得并没有什么不同,质量远远要比长度要重要,用医疗措施减少痛苦,带着生命的美好走向终点,不是比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着走向终点好的多。亲人间的爱,让人们对生命心生留恋,也是亲人的爱抛弃将逝之人的尊严只为了呼吸机上的跳动。当病床上的人失去了人的一切行为能力,靠着机器活着,直到在一次次的手术后再也看不出人样,死也就没有了尊严。

  这本书的作者是理性的,没经历过生死的我也是理性的,不知道在死亡面前感性的'我是什么样子,会做出什么抉择。但现在我看的最懂得是珍惜眼前人,没有什么失去后的后悔更让人痛苦。


读宋词有感 (菁华9篇)(扩展6)

——读《红岩》有感 (菁华9篇)

读《红岩》有感1

  小说是我们文化宝库中一块壮丽的瑰宝,读完,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是一部*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英勇斗敌,舍己为人;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震撼的,就是和。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被捕后,特务用粗长的竹签钉入江姐指甲缝间进行逼供。每次读到这里,我就不禁泪流满面特务们残暴得令人发指,而江姐又是多么的坚贞顽强!面对敌人的拷打利诱,面对狱中生活的艰难困苦,江姐等可钦可佩的勇士们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敌人抗争。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磨练了他们的意志。而狱中的艰苦生活,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

  让我们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派抗战到底!

  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克制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难堪的事情,有的人为此,愁眉苦脸,饭不吃,床不起;有的人,眼前的耻辱咬着牙就过去了,没有被难堪所击倒,而被难堪所激起。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 东方的`地*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胜利后的第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活,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痹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读《红岩》有感2

  面对着敌人的屠刀,他们没有屈服;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他们毫不畏惧;面对威逼利诱,他们从容不迫;面对生死抉择,他们守口如瓶。他们就是党的红星——革命英烈!

  在*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一心向党,不畏艰难,却因为叛徒甫志高的出卖,被抓进狱中,许云锋,成岗,江姐,刘思扬他们用鲜血染红了党的旗帜,用热血铸造了党的革命胜利。

  他们在狱中饱受折磨,敌人他打伤,却不进行治疗,只给一小罐水和尽是乌黑的碎石似的硬饭粒。但是他们没有屈服,敌人魔鬼版的折磨反而让他们更加坚定信念。热铁烙在胸脯上,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凉水灌进鼻孔,电流通过全身人的意志呀,在地狱的毒火中熬炼。像金子一般的亮,像金子一般的坚。可以使皮肉烧焦,可以使筋骨折断。铁的棍子,木的杠子,撬不开紧咬着的嘴唇。那是千百个战士的安全线呵!用刺刀来切剖胸腹吧,挖出来的——也只有又热又红的心肝。

  读了以后,我不禁潸然泪下。我在想,是什么让他们都不畏强敌,是什么让他们坚强不屈,是什么支撑着他们,在一次次折磨中,晕死过去,却不吐露事情。现在我终于知道,是一份对国家的爱,是抱着对国家的希望,是为了祖国的亿万人民。为了我们他们牺牲了,虽然惨痛,却也壮烈。

  司马迁曾经说过:"人固有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他们用自己的鲜血铸造了我们幸福的生活,他们永远是我们的英雄!

读《红岩》有感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不少书,其中《红岩》给予我的印象最深。

  《红岩》描写的是**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min)党*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的英雄事迹。

  在这部电影中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女性:江姐。她面对老虎凳、竹签,不但没有被吓倒,而是大声呵斥了敌人的卑鄙行径,深深激励了监狱中的革命志士;我还认识了可怜的"小萝卜头",他长着大而有神的眼睛,因为营养不良而显得又瘦又高。被狱友们怜爱地叫做"小萝卜头",然而,"小萝卜头",并不惧怕敌人,他担负着为狱友们送信的任务,同志们在狱中相互鼓励,互相支持,坚信胜利一定会属于人民,属于**。他们甚至在狱悄悄缝了一面鲜艳的*,时刻准备着庆祝胜利。然而恶魔般的国民(min)党军统,就在革命胜利前夕,残酷地杀害了饱受酷刑的革命志士,甚至也不放过可怜的"小萝卜头"。

  看完电影,“小萝卜头”,的眼睛一直晃在我眼前,江姐的声音时时回荡在我耳边,我深学地被他们的英雄气概折服了。在他们面前,我显得渺小而惭愧,他们为革命,为国家的**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与之相比,我们现在在学*与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读《红岩》有感4

  "惟苦学论"可以休矣。祖辈父辈们的成长历程和对理想的追求及顽强的意志,是我强烈地感受到,一个青年人的成长是需要锤炼的,联系现实,现代青年人的灵魂更加需要锤炼。谎言,说谎是欺骗,欺骗是不道德的,不道德的事不得人心,这些都是打小师长们就谆谆教诲过?

  此刻,我的思绪飞过了迷蒙的烟雨,飞过了茫茫的群山,飞过了匆匆而过的半个多世纪的悠悠岁月,飞到了阴云密布、血雨腥风的重庆白公馆渣滓洞监狱。我仿佛看到了坚贞不屈的江姐在狱中受尽了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面对毒刑,江姐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

  我仿佛也看到了许云峰以超人的意志,在敌人魔窟中两次战胜死神,在与世隔绝的地牢中用双手艰难地为战友挖出一条越狱的通道,而自己却壮烈牺牲!

  我也仿佛看到了小萝卜头在小窗口向外张望时充满渴求的眼睛,看到了他为各牢房传送一个个胜利消息的小小的身影,看到了他依偎在妈妈怀抱中和难友们一起学唱《国际歌》时露出的幸福的笑脸!我也悲痛地看到了他面对刽子手那懔然无畏的神情!

  读完了《红岩》,英烈们在狱中与敌人英勇斗争的情景不断在眼前浮现:狱中绝食、江姐就义、许云峰与敌人的交锋……鲜血染红了大地,晕染了天空,而革命先烈与*派的斗争仍在不懈的斗争着。

  掩卷沉思,我感谢《红岩》,因为它不仅为我树立了榜样,更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还总觉得不满意,遇到一点事就叫苦不迭,在困难面前总想退缩,说到底还是我们缺乏理想与信念。因此,我们不能忘记为新*而献身的先烈们,要牢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他们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

读《红岩》有感5

  通过简介,我知道了这本书是作者历时十年之久完成的气势恢宏的作品,是一本值得我们阅读和怀念的好书,是一部以*人为争取*人民**而进行的壮烈斗争为题材的优秀长篇小说。

  读过这本书后,我明显的感觉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黑暗。作者以形象生动的语句成功的描写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和华子良等为代表的*英雄形象,告诉了人们*人是永不言败、宁死不屈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地下党与*派人物做斗争却被捕入狱,最终获救的故事。《红岩》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让我留连忘返。

  当时*人用自己的鲜血乃至生命换取了我们今天的幸福,可是我们,却衣食无忧,整天依赖他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要应该学会、懂得自己照顾自己,要知道,靠别人不如靠自己。

  《红岩》这本书非常好,内容丰富,十分适合我们阅读,有条件的同学可以买来或借来看一下,你一定会受益匪浅。

读《红岩》有感6

  第一次阅读了《红岩》这本书,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这本书是一部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成岗;英勇斗敌,舍己为人的许云峰;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出身豪门却投向革命的刘思扬;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事情展现在我们的眼前,那是多么让人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这本书中的江姐,举动十分感人,甘愿受刑,宁死不屈。江姐她说过一句话,我永远不会忘记:“们要坚持到底,直到最后胜利。即使只剩下一个人,也要坚持!如果需要为*的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在江姐受刑的时候,她心里还是那样开心。

  这么多革命者为了*而死,为了胜利而死,没有一丝害怕,一点儿恐慌,所以人们说,*人不怕死这些革命者为我们驱走了黑暗,迎来了光明;赶走了战争,让世间满是和*。让我们在湛蓝的天空与绚丽的朝霞之间共度美好的明天!

读《红岩》有感7

  60年峥嵘岁月,五千年血色中华。

  历史的长卷翻过一篇又一篇,而我们的祖国始终屹立在历史的长河,无论是苦难还是辉煌,都必将是人类历史上绚丽的篇章。

  1948—1949正是新*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敌人的镇压与破坏比任何时候都要残酷,在滓渣洞和百公馆,无数**人靠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毅力,反抗,斗争,谱出一曲曲生命的赞歌。

  在一个个鲜明的人物中,最被大家所熟知的应该就是江姐了,她,是一个坚强,宁死不屈的*战士,在滓渣洞集中营,她曾保守折磨,当竹签钉进她的手指,热血顺着指尖流下,十指连心,而江姐把这种刻骨铭心的痛化作更坚定的信念。她用自己的行动激励,鼓舞占有们坚持斗争,然而最终,江姐为了不暴露计划,还是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刑场,用自己的生命,谱出一曲感人肺腑,令人热血沸腾的生命之歌,他永远是我们的英雄。

  红岩就是生命之石,唱出了厚重的生命之歌。就像一面旗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热血青年为心中的理想和信念热坚持不懈的奋斗,无数个大义凛然的*员前仆后继,用生命和鲜血捍卫党的尊严和机密,配合武装斗争,沉重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正有他们的努力坚持,才有共和国今天的繁荣昌盛和国泰民安,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需要我们去面对,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越需要坚定心中的理想坚持不懈地去努力。

  为心中的目标奋斗,不只是在战争时代、也是在当今社会世界价值观所需要的一个精神。

  我也曾立过许多目标:每天背单词、每天跑步锻炼身体、学一门乐器。开始时热血沸腾,积极完成。过了几天,就心生厌倦。每天背单词很难,于是将书包甩到一边,看向窗外,黄昏前的天空像被火烧过似的,泛着红光,格外地显眼,不由地想起江姐和那时代的*员,他们坚持和敌人反抗,就算付出生命,也要坚持,只为他们心*同的目标——***,让全*人民过上辛福生活。在江姐面对敌人的折磨的时候,她从没有感到惭愧。在战争时代,*人为坚持***而抛头颅洒热血。而今天,我为什么连区区背单词也坚持不下。责备不断地从我心中响起,如黄钟大吕直敲我心间。于是重新抓起书,沉下心情,又接着背。

  坚持它存在于每一个时期,坚持也不是一句空话,需要我们实际行动。

  因为身处中学,只感受到学校里的氛围并不是一个澎湃激情与梦想的地方。相反,很多人被整天堆积如山的作业而苦闷,枯燥无法坚持,相比于革命年代青年学生日日夜夜学*的劲头,我不禁为我们这一代人汗颜。看着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脑海里浮现的却是江姐坚毅瘦弱的蓝色旗袍上鲜红的毛衣,就像是一面红色的旗帜,在迎风飘扬,也许《红岩》如生命之石不断提醒青年人:要身怀远大抱负,为建设更加富强国家而坚持奋斗。

读《红岩》有感8

  今天第一次读了《红岩》这本书,作为二年级的我怀着敬畏的心情去阅读,打开封面便看见了:“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这一句话,虽然不是很理解,但仍感到很激动。**前国家陷入危难中,当我看到江姐回乡下为游击队送药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水,……城墙门上,木笼子里一颗颗人头映入江姐的眼中,她丈夫的名字在纸上第一行,我知道江姐此时内心是伤感的!因为亲情是人生中最伟大的,我与爸爸妈妈之间更是如此。

  书中如此描述:江姐热泪盈眶,胸口梗塞,不敢也不愿再看。她禁不住要恸哭出声。一阵又一阵头昏目眩,使她无力站稳脚跟……但坚强的江姐立即想到自己有重要的任务,便忍住泪水,一步一步向前。我十分佩服她的勇气。我感受到江姐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一位坚强的*战士,她在渣滓洞集中营被敌人连续多日拷打,宁死不屈的精神让战友有了无穷、动力。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手指,我们敬爱的江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但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剧烈的疼痛。

  她,一个女*员,在敌人面前宣布:胜利永远是属于我们的!读完这本书,我为坚强的他们而感到自豪,我一定会向他们学*,做一个好学生。

读《红岩》有感9

  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战争故事。它描写了许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许云峰英勇斗敌;江姐坚贞不屈;刘思扬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我崇敬的画面。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KMT*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强大起来!

  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没有对学*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我以前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小孩子,但是有个叫小萝卜头和我差不多大但是他在恶劣的环境中与敌人做着斗争深深的感动了我,我决心再也不撒小孩子起了。

  我明白了: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我也看到了郑立昌这个人的丑恶嘴脸,他利用自己掌握的情报像一条哈巴狗一样给敌人指路,给革命造成了惨重损失,他真是个无耻的人。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读宋词有感 (菁华9篇)(扩展7)

——读《背影》有感 (菁华9篇)

读《背影》有感1

  作为一个初一的同学或许我的思想深度还不够,可是我也算是一个饱经诗书的人了吧?毕竟十几年的读书旅程,我也看过不少的书,人生也同样给我上过不少的课,老师也为我们讲解过很多的好文好句。可我细细品读过朱自清的《背影》之后,真是觉得心里颇有感悟,比老师和我讲解的还要深刻得多……

  朱自清其实原本的家庭是非常美满幸福的,可无奈家道中落,后来的日子漂泊不断,后来过得并不好,可是他的才气让不少人喜欢。我同样也是,这篇背影更是令我记忆犹新,朱自清的父亲其实到晚年的时候也因为家道中落心里不是特别舒服,感情全都积压在心底,却又无处发泄,那么朱自清就成为了他父亲唯一可以发泄的地方了,从文中就可以读出其实朱自清的父亲很爱他,可是祸不单行,那年朱自清的祖母死了,父亲又变成了赋闲,难免心中有些郁郁寡欢。可是,自从朱自清北来之后,他的父亲真的也改变了很多,细心品味那个背影其实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了。

  父亲并不是不爱朱自清,而只是心里的郁郁太多了,只是没有好好的发泄而已。可自朱自清离开后,他的父亲的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可信中还是一副爽朗的样子。在朱自清去北京念书要上车之前,父亲更是因为挂念朱自清,把自己的工作全都推掉了。那个时候我想正是朱自清的父亲工作最忙的时候吧, 因为刚刚赋闲,他父亲内心也一定很焦虑,想找一份工作好好安定下来。可他的父亲仅仅是为了朱自清要上车,就推掉了一件很重要的工作,而且朱自清也来来*去北京好多次了,可没想到父亲还是不放心,踌躇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要亲自送朱自清上车。其实朱自清的父亲就像*式父亲吧, 父爱如山,他们男子的爱往往不像女子的爱那样柔和温柔,反而更加深处,他们的爱从不和我们言说,永远只是默默付出。朱自清的父亲同样是如此,可朱自清要离开了的时候, 那种沉默的父爱终于有些沸腾了,从他那肥胖的身子微倾和蹒跚,慢慢,爬上这几个词当中其实我们就已经能知道了,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朱自清买几个橘子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朱自清想要自己前去,可却又遭到了自己父亲的拒绝,因为朱自清的父亲啊,无非就是想在自己的儿子离开之前多为自己的儿子做点什么,*式的父爱啊,一般都是落实到行动上的,就是这样深沉的爱可朱自清以前却从未发觉,直到离别后,才挂念起了父亲,可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和父亲相见啊……

  很多时候呢,人都是这样的,只有离别之后才知道惋惜和后悔,而父亲的爱如此深沉,可以前的我们却从未发觉,待父亲离去,才深知那种爱……

读《背影》有感2

  《背影》是出自朱自清的笔下,是他所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集。

  这本书教会我要珍惜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教会我怎么在不同场面怎样称呼、沉默,教会我为人处世,同时也让我看到了许多靓丽的风景,然而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那篇有着离别愁绪,让人看了不禁心痛的《背影》。

  作者在这篇散文中讲述了自己对父亲的情感,从一开始对父亲的冷漠到最后不禁掉下眼泪,父亲终究是父亲,毕竟血浓于水,在《背影》里父亲对作者甚是关心,处处照料,送“我”去车站再三嘱咐茶房好好照应“我”,可最后他还是不放心自己送“我”,亲自管理“我”的一切,那一系列爬月台来回买橘子的动作,都让人不禁流泪,一切的一切都体现了父亲对“我”的关心,为了“我”艰辛地买橘子,最后在车里流泪,可又赶紧拭去眼泪,害怕父亲看见,我认为他这是有愧疚之心,因为之前作者错误的认为父亲对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迂”,甚至还看不起他,作者这样认为父亲是不对的。

  可我自己又何尝不是,我的爸爸也对我是照顾有加,他不喜欢唠叨却又时常默默为我做许多事,这就是父亲的高大形象,在我看来爸爸就是一片天,可以给我许多阳光与温暖,却也为了锻炼我能够独立也经常让我经历风雨,这就是我的爸爸。

  记得有一次,我在外地上学,刚好有一个叔叔要去我上学的城市,爸爸和他交情还行,就将我托付给他,在车下爸爸对叔叔再三嘱咐说我饿了一定要给我买东西吃,因为他知道我最受不了的就是饿肚子,我在车上别过头哭了,可我并不想让他看见我哭了,不想让他也伤心,而且我也不喜欢离别的场景,爸爸也会让我能够更加独立一些,会说一些让我赌气的话,比如说我没出息什么的,我就偏偏要做给他看我是一个有骨气的人。

  可怜天下父母心,作者的父亲和我的父亲是一样的,全天下的父亲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爱自己孩子的,尽管我们多么讨厌他们,嫌弃他们唠叨,可是他们还是为我们开脱说我们处于青春叛逆期,还一如既往的爱着我们,我们作为子女的,要好好孝敬爸妈,要像小时候爸妈爱我们一样,长大了我们也要好好爱父母。

读《背影》有感3

  第一次读背影,并没有什么感觉,就好像喝了一别白开水。第二次读,是在老师教的情况下读的,读了几遍,竟有些小小的感动,本以为背影并非好文章,既没有极其感人的句子,也没有华丽的辞藻,可是我读了几遍后,才发现背影被教科书选中的真正原因。

  极其朴素的句子,以及那么父子普通的对话,却让我感受到了那浓浓的父子情。不过真正让我感动的原因并非是前面写的看法,而是,我觉得文中的父亲就好像是生活中我的父亲一样,每次读,都让我想起父亲许久。他一样的易怒于那些琐碎的小事,一样的对我那么关爱,只是最大的不同是我的父亲很瘦很瘦。

  我渐渐长大,竟已高与父亲,父亲越来越矮,难道是我真的长大了吗,我问自己。不,是父亲老了。他已不如曾今印象中的伟岸,越发沧桑,他的脸也早已黝黑,手也早被数年来的劳累给弄得丑陋,过去的一头黑发也早已参杂了许多白发,也许是因为时间的关系吧。因为我在家是最小的,所以与同班同学的父亲相比,我的父亲有些一般,他很固执,总是为我对朋友的不礼貌而生气,他也很大方,总是给我我想要的,他也很爱我,爱我们这个家,虽然,我常常和他争论,虽然,我总是说恨他,总是抱怨他偏袒寄宿的大姐,可是我无法否认,他在病床守护着我的情形,我也不能忘记他跑到学校来给我送眼镜的情形,我更不能忘记他陪伴我的无数个日夜。也许我爱他,爱我的父亲。

  他,也很孝顺,虽然奶奶家在乡下,父亲也还是不忘爷爷和奶奶,常常打去电话,虽然他总是问些可有可无的话,也总是那么几句一模一样的,虽然他也总是那么迂,虽然他文化素质并不太高,总是做些傻傻的事儿,虽然我表面说不喜欢他,虽然我总是对他那么冷淡,可是我却说不出一句他不好的话,也许我并不讨厌他,而是爱他,正如最天使的歌词一样,“我恨你,其实就是我爱你”吧。也许,爱的最高端就是恨吧……

  朱自清的“背影”挥之不去,在脑海里慢慢沉淀,最后凝成我父亲那高大的身影……

读《背影》有感4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读《背影》有感5

  大多数人都在描写和赞颂母爱,而极少写父爱,我们是否忘记了父亲那深沉而严峻的爱?《背影》一文用了极为朴素的言语却勾勒出一个*凡却伟大的父亲。

  我的心总是在这一段文字有了很深的感触:*几年来,父亲和我都在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立支持,做了许多大事。哪只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己。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了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来北后,他写了一封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安,惟有膀子痛得厉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能再与他相见!游子在外,父亲牵挂,文中的父亲一直就在惦记着他的儿子。正所谓:“有父爱尽不在语,惟有信中显真情。”

  生病时父亲背我去医院;考试考砸时父亲的痛斥;遇到难题时父亲悉心的教导;气馁时父亲亲切的鼓励;送我上学时父亲那亲恳的目光;走上岔路时父亲及时的巴掌,父爱是需要细心观察和用真心感受才体会得到的,我们都被父亲深深地爱着。

  父爱如山,往往深沉严格。我们一定要好好学*,长大成为国家栋梁之才,报答父母对我们如春雨般绵绵湿润的爱,这哺育着我们的爱。珍惜明日,努力学*,学会一身本领。我们是父母手中的雏鹰,为了明天更好的展翔而努力吧!

读《背影》有感6

  每当我捧起那本书,翻到背影那篇文章,我就思绪万千。

  当我看到火车即将开走,可父亲的牵挂还在儿子身上,还准备买桔子给儿子路上吃,而买桔子要穿过铁轨,父亲人又胖,他那肥胖的身躯越过栏杆,蹒跚地为儿子带来了朱红的橘子时候,我的双眼已经红润了,眼泪不由自主地掉了下来。

  而我们的父亲何尝不是如此,母亲虽很伟大,但父亲也不是在关心着我们吗?当你抱怨父亲不好时,你有没有真正地了解他的内心世界呢?父亲即使再忙再累,可最关心地还是我们。父亲每次都将最好的留给我们,而我们还觉得理所当然。他每次都依着我们,我们让他这么做,他就这么做,而且是尽心尽力地做啊!有些孩子觉得母亲比父亲更加伟大,这让你的父亲听到多难受啊!也许在你幼小的眼睛里是如此,当你长大时,才能明白他的苦衷。父亲所扮演的角色永远都是严厉,呵斥的,可谁又能看到他温柔的一面呢?父亲有时会在三更半夜时来为你盖上被子,有时虽然出差,但还会为你带来丰富的礼物。在幼儿时,他每次都惹你笑,陪你玩,长大后,你或许会忘记,但你千万要多理解一下你的父亲,因为在严厉,呵斥的背后还有一颗脆弱,爱你的心。

  所以让我们同心协力一起来回报父亲,从小事做起,为父亲捶捶背,倒杯水……放下书,我觉得父亲比以前认识的父亲更加伟大,我决定做个好孩子,为父亲减轻担忧。

读《背影》有感7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八年级的语文并不是想以往般简单,而是了解过去,体会亲情。在接触八年级上册的第二单元文章时,一篇文章深深的吸引了我。

  每天我们都会和自己的家长在一起,所以对于《背影》这篇课文时体会不到那种离别的情感。《背影》是描述作者怀念父亲的背影,而全文也是围绕着背影来写的。了解这篇文章之后,脑海里也浮现出一个人的背影--我爸爸的背影。

  我爸爸是一个三轮拉客的人,他每天几乎是扛着沉甸甸的电池。我和爸爸之间聊话很少,可以说是没有真正的安*在一起聊聊家常,聊聊学*的。爸爸在回家的时候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爸爸留下的只是一个微微弯曲的背影。爸爸每日风吹日晒的拉着乘客,无论多么的远。正因为如此,爸爸的皮肤变得粗燥,黝黑。

  记得有一次,爸爸载着我和弟弟回家,我看着很用力踏着脚踏车,汗流浃背[注: 浃:湿透。汗流得满背都是。形容非常恐惧或非常害怕。现也形容出汗很多,背上的衣服都湿透了。]的爸爸,洁白的衬衫被汗水透湿了,露出那黝黑而微微弯的腰。说道这里,我从未认真的看过爸爸的样子,即使有也记不住,只记得爸爸的背影。因为每次写作业的时候,爸爸偶尔会进来换电池,即使在家最久的时候,也就是新年,或是煮饭菜的.时候。其余留下的就是那深沉的背影。

  爸爸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他很少笑,即使笑了,那也是伪装的。爸爸从不会夸奖我们如何如何好,只会说说其他孩子如何如何好。让我们对比一下,我知道那是为我而好,让我们做到最好,不骄傲。可是我并不喜欢这样子。

  天下父母心。我相信爸爸是爱我们的,即使他留下的是一个背影。就像《背影》中的父亲为儿子买橘留下的背影般。

读《背影》有感8

  “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留意,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貌。”读到那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简单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明白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比巍然的山!

  火车轰鸣着驶向远方,但父亲站立在站台上的身影,却永远印在了朱自清先生的心中,而我也是一遍又一遍回味着父亲给我的爱,他在风雨中的身影,永远那么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父亲,我爱你!

读《背影》有感9

  朱自清的散文是我的最爱,有的我已经熟得几乎可以背诵,如《歌声》、《荷塘月色》、《匆匆》、《背影》等等。但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还是那篇《背影》。

  每当想到那位身着厚重棉衣,为让儿子少走点路而去给儿子买桔子时翻越铁道和月台的那个身影,就让我感动至极。“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每当读到这里,我的思考就不禁漫天飞扬……

  是啊,现在多少的父母也未曾不这样做过,但换来的结果呢?那结果不禁让人有些寒心,因为换来的却只是我们这些做儿女的一些无动于衷,这些结果也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在当今的社会上,父母与孩子之间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难道最后的结果只是家庭分裂吗?现在有的孩子只要一父母说他,就破口大骂,那一句句的骂声就像一只只匕首深深地刺痛了父母的心。但如果反过来一想,父母的唠叨难道不是为了我们好吗?现在如果我们烦怨这些唠叨,那么以后我们即使再想听到这些唠叨也将不再可能了。

  同学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做起,学会珍惜吧,去珍惜好你我现在所拥有的这一切,不要再为已经失去了的那些珍贵的东西而感到懊悔,因为那是你的自作自受啊!


读宋词有感 (菁华9篇)(扩展8)

——读《雷雨》有感 (菁华9篇)

读《雷雨》有感1

  看完《满城尽带黄金甲》后,听说张义谋是根据曹禺先生的《雷雨》改编完成的,就有去看一看《雷雨》的想法。

  《雷雨》其实是一个剧本,我也是第一次完整地,耐心的读完这一个剧本,一直以为剧本是一种很难理解的文体,读完《雷雨》后,才发现,用心的读了,剧本也是这样吸引人。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黑暗的年代,黑暗的社会,黑暗的色调,就构成了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 。《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觉得, 周蘩漪是最可怜的, 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但是,在那样的年代里,她没有办法挣扎,没有办法逃离,她的性格被这个封建的家庭,被封建的束缚磨练的扭曲,甚至可以说成是一种变态: 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这就是悲剧所在,让人看了为之哀叹。 ,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蘩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大海, 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一场压抑的雷雨,正无声降临。

  原来,《雷雨》, 是这样的一场雨。

读《雷雨》有感2

  今天上了四节课,四节课四种讲法。

  十班很顺利,学生的感悟从结构到人物,从语言到主题,基本上把我想讲的都说了,特别感谢张晓宇、栾博玉、王琪、谭嘉、何欣、冯琦。

  十二班遭到我的批评,学生准备不充分,只好又用一节课时间写感受。明天交流探讨。

  十三班刚接手,强调读戏剧的的方法,写感受。

  十四班也是才接触,仍然是强调读戏剧的方法,还讲了大概情节,领着初步感受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写感受。

  周朴园:

  仆人满园,这里没有温情脉脉的亲情,没有相濡以沫的亲人,没有生死相许的爱情,没有天伦之乐的幸福,只有统治与被统治,只有主人和仆人。在这个令人压抑、窒息、沉闷、黑暗的周公馆,不要奢谈真情,真情有几许,真情值几文。

  周朴园是可怜的,是孤独的王,他的仆人或敬而远之,或畏而避之,或冷漠而不屑之。生冷的墙壁隔在他和每一个人的中间不可逾越;他是可悲的孤独的王,连腰缠的万贯都可能会嘲笑他,连不可怀疑的威严都可能会可怜他。最高的统治者、富有的资本家,你已经不是人了。倘若还能些许嗅到你身上一丝人的味道,也就是那些旧家具,那家旧雨衣和绣了梅花的旧衬衫,还有关窗的*惯。真的是不思量,自难忘吗?我不得不怀着叵测的居心,恶意地去推测你的用意。大概是想以此来告示天下人:看!我是个有情有意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即使曾经有过,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看似好像朴素地守着真爱,但那五千洋钱、生后开支的筹码以及永不踏进周家大门的条件又怎能掩盖住你虚伪冷酷的嘴脸。你宁愿活在想象和过去,宁愿对着一个死去的侍萍忏悔,却不愿面对活着的证据。相认的那一刻,哪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互诉衷肠的缠绵、三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断肠,有的是彻头彻尾的掩饰、猜忌、怀疑、惊慌、恐惧和竭斯底里的愤怒。我不得不怀疑,你貌似情谊深厚的自难忘了。当年的侍萍是多么的温顺,小鸟依人,唯命是从,那朵梅花是为你开得鲜艳娇媚,开得芳香四溢。繁漪可是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她是不会轻易就范,屈从你的淫威,她的繁漪涟涟是一丝生气,是一丝打破死寂的生气,是一种挑战,是一种对权威的挑战。她是异类,让你搞到麻烦和不安。你的药治不了她的病,你的药只能让她更亢奋,反抗更疯狂,不惜代价,甚至是病态的追求,畸形的执着。

  如果说三十年前的三十之夜将侍萍冷酷地赶出周家是情不得已,情非所愿,暂时算作你还有一丝人的良知尚存,那么,在此之后,你彻底地堕落,堕落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形。三十个工人,两千二百个小工的`

  的性命,只为那使你更加堕落的金钱。社会名流、优雅风度下是蛇蝎心肠。此时你一定会得意洋洋地看着鲁大海吧,因为你的金钱加大棒的伎俩有一次得逞了。但那绝子绝孙的昧心财是怎样的一句具有报复性预言,更有报复性的是不该死的都死了,想死该死的偏偏活着。

  雷雨过后,天依然阴沉,周朴园,在此之后你的记忆里不止一个鲁侍萍吧!

  周朴园真真地一个可怜可悲孤独的王,你的仆人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苍老。

读《雷雨》有感3

  2005-2-24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读《雷雨》有感4

  看完《满城尽带黄金甲》后,听说张义谋是根据曹禺先生的《雷雨》改编完成的,就有去看一看《雷雨》的想法。

  《雷雨》其实是一个剧本,我也是第一次完整地,耐心的读完这一个剧本,一直以为剧本是一种很难理解的文体,读完《雷雨》后,才发现,用心的读了,剧本也是这样吸引人。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黑暗的年代,黑暗的社会,黑暗的色调,就构成了这样一个悲惨的故事。 。《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有的死,有的逃,有的变成了疯子。《雷雨》里的八个人物,我觉得, 周蘩漪是最可怜的, 她对周家庸俗单调的生活感到难以忍受,对阴沉的气氛感到烦闷,对精神束缚感到痛苦,她要求挣脱这一切。但是,在那样的年代里,她没有办法挣扎,没有办法逃离,她的性格被这个封建的家庭,被封建的束缚磨练的扭曲,甚至可以说成是一种变态: 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这就是悲剧所在,让人看了为之哀叹。 ,鲁妈和四凤是那样纯朴,容易受骗,因而她们母女的遭遇与蘩漪、周萍不同,就更强烈地引起了人们的同情。象周萍这样一个具有苍白空虚的懦弱性格、一切都打着他那个家庭出身的烙印的人,作者在他的结局的处理上,显然表现了不应有的同情。周冲的年纪尚小,他生活在飘渺的憧憬和梦幻里,对现实缺乏深切的理解。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鲁大海, 他粗犷,有力,最后《雷雨》中的那些人都毁灭了,他却走向自己应该走的道路。鲁大海的出现给作品的阴郁气氛带来了明朗与希望。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一场压抑的雷雨,正无声降临。

  原来,《雷雨》, 是这样的一场雨。

读《雷雨》有感5

  《雷雨》是曹禹的代表作,作于1933年大学即将毕业之际.这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悲剧.描写了一个具有封建色彩的资产阶级大家庭的崩溃.故事发生在20年代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里.其中真实而又形象的表现了周家内部的种种冲突和周、鲁两家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其中又交织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没矛盾冲突,所以它成为了*话剧创作走向成熟的标志.

  《雷雨》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蘩漪了.曹禺先生曾这样评价蘩漪:“蘩漪是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勤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她在周家18年,不但没有得到丈夫的爱,反而在精神上受到长期的摧残.她知道丈夫的荒唐事,她眼睁睁看着丈夫为纪念另一个女人而保留的房间.在这种不*等的待遇下压抑这的她,产生了强烈的反抗心理.当她发现周萍抛弃了她,她彻底的爆发了!最后,周萍自杀,四凤和周冲被电死了.蘩漪将爱与恨的交织诠释的如此淋漓尽致,她疯狂到让人心痛!

  当那个雨夜过后,归于*静,只有我们的心,还在颤动……。

读《雷雨》有感6

  初读《雷雨》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重读《雷雨》时,我的心不仅是初读时被那波澜磅礴般的内容吸引,更多的是作者对那家庭中的专制所表现出来的永久的厌弃与诅咒的情绪。

  作者曹禺生于没落的旧军官家庭。家里终日弥散烟雾,永远是下午的昏暗郁闷,专制的父亲,废人一样的哥哥……这样的生活场景,让作者注定永久的厌弃与诅咒的情绪,奠定了作者写作《雷雨》的无限情怀。《雷雨》所展示的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年,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患却又不自如地犯下更大错误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无罪的,无辜的人也一起走向毁灭。

  当我看后,我被深深地震动了。《雷雨》震动了文坛,巴金看后也被深深地震动了!不错,这本书深深地抓住我的心与年灵魂。看时,我曾几次流泪过,但当我看年后却流不出任何一滴眼泪,更多的是心中的那份沉重与悲哀。我曾看完开头后,试图看最后一章的结果,却又怕忽略了书中精彩的一幕幕。在书中让我深深地感叹到生命的脆弱。

  培孕了几十年对它格外珍惜甚至为了它而努力了几十年的生命,却在一个晚上一瞬间的时间内飞快地失去了生命。真可谓是“死得容易,活得难”一个人的离去是命中注定,从我们赤裸裸地降生于世的那一天起就注定要承受的一个必然的终结,我从来也未曾想过要去逃避这样一个问题。但是不明白的是,一个已经参透的问题,当他真正来临时,为什么却总会给生者一个措手不及的打击?无论她做足了多么充分的心理准备,仍然会嫌它来得太快,太突然,也太残酷。

  前几个星期,我父母口中知道一个消息。我们的一个亲戚得了癌症,听后我感到无比的沉重。一年前见时,他是神采奕奕,一年后见时,却是头沉沉而泪汪汪。生命是最容易变得脆弱的,如一只手里握着的鸡蛋,手一打开,鸡蛋在一瞬间碰到地面,碎在地上。流出心中的蛋黄与蛋白。

  命是如此的脆弱啊!人,一不小心就出来了,同样的,也一不小心就走了。生命就只有那么一次,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无人可以总结生命,归纳生命。生命就好比纪实电影。一卷卷胶片就是你一路走来的印迹,见证了你的生命。生命的脆弱是因为生命中祸福难料。但我们可以体验人生中的一切,苦辣酸甜,喜怒哀乐,这都是极为珍贵的财富。可叹的是:生命一次,脆弱一次!

读《雷雨》有感7

  一段错误的情

  那个下着雷雨的夜晚,似乎萦绕耳旁的并不是雨声而是那惊心的悲声,无情的雷击打着,击打那脆弱的人心,淅淅的雨滴沿着屋檐渗透进那古老的屋中,打碎了屋中的“人生戏”。

  一段错误的情

  人生如戏,人情如雷雨。人之间的情有对有错,选择的不同也意味着演绎最终结局的不同。掩上《雷雨》那一段段一幕幕浮现在眼前,我不由感慨这上辈人留下的情,这两个不同阶级的人产生的“爱情”, 这错误的情。而他们的情却难逃以“悲戏”终了。深爱周公子的侍萍带着年幼的小儿子含泪投江,她的“死”没有挽回这段“情”反而为自己留下“千古骂名”。而那位放荡成性的周公子,在他抛弃侍萍之后娶了富小姐忘记了那个“小丫环”。或许是老天想“延续”这段情吧,让这受了“情伤”的鲁侍萍活了下来。回眸,《雷雨》外的人儿在同一个社会,不一样的地位依然可以相爱,他们的情有了可喜的结果,而那“周鲁”的情为何是错误的悲剧呢?

  一段可笑的情

  在《雷雨》中有这么两段可笑的情。情可激人但又能伤人,侍萍的大儿子竟会爱上自己的后母蘩漪,让这个失去“情”的女人重新有了感觉。当年少无知的周大少爷明白后决定与后母划清界线但又偏偏爱上了同母异父在家做下人的妹妹,可悲可笑啊。当他们卿卿我我时,却不知自个已经陷进了无法挽回的泥潭中。当侍萍埋怨自己造下的恶果竟在两孩子身上灵验。而得知真相后的四凤接受不了这残酷的现实。在那雷雨下,被横躺的电线给触死了。“当年海上惊雷雨”,我看“惊”的是那一段可笑可叹可悲可惜的情吧!

  一段仇恨的情

  常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儿子是爸爸的贴心宝”。但在《雷雨》中我看到了一对互相敌视的父子情,当初被侍萍带走的小儿子大海成了周府矿上的矿工,但他不满周朴园对矿工不理不睬的态度,带头*,也正是因为这样糊里糊涂的父亲叫人打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后来,周朴园知道真相想要弥补大海,可一切都太晚了。儿子心中对这个多余的仇人地主父亲充满了仇恨,对自己的亲哥哥也想“一毙而快之”。就这样,本应该幸福的父子情,手足情竟充满了仇恨。

  一场雷雨,一场人生戏。当年的雷雨停了,屋中的人生戏终结了,但他却留下了“千年不朽”的期盼和思索。《雷雨》,你将人心的情感呈现在我的眼前,你诠释了错误,可笑、仇恨、凄惨的情。小小的你蕴含大大的哲理,你让我内心的雷儿颤动,雨儿不止,让我懂得学会用不同眼光去看待别人留下的伤痛!

  那个下着雷雨的夜晚,似乎萦绕耳旁的并不是雨声而是那惊心的悲声,无情的雷击打着,击打那脆弱的人心,淅淅的雨滴沿着屋檐渗透进那古老的屋中,打碎了屋中的“人生戏”。

读《雷雨》有感8

  周朴园是名声和地位显赫的地主阶级,带着资产阶级的特点。对他而言,头衔和金钱是最重要的。年少时的爱情也要屈服于此,于是他努力创造一个“年轻。贤惠、规矩”的小姐侍萍,他欺骗了所有人,包括自己的儿子。他把自己塑造成重情重义、遵守封建礼仪的正派人物。

  再看30年后的相逢,在周朴园认出了眼前的鲁侍萍后,他感受到了威胁,但这威胁是他自己加给自己的,他试图使用金钱摆*一切。在这里不仅仅是虚荣心,还有对声名的贪恋和紧握。

  在那段地位身份悬殊的感情中,周朴园也曾用心过,总是关着窗的房间,遇到还不明身份的无锡人最先询问的是三十年前的事,最后无法回避时还是让周萍与鲁侍萍相认了……把这些部分简单地说成周朴园自欺欺人是不妥的。在时代背景下,周朴园当年的抛弃妻儿是有其他封建人物支持的,他的行为是受封建摆布而做出的顺应的选择,他不过是可怜的封建思想的奴隶。

  经典中的人物、情感基于现实,对人的评定、人与人间的关系都不是可以用好坏来简单概括的。所以回到现实中来,所有的人、事也不能单纯看待。人是复杂且矛盾的。侵华的日军固然可很可恶,所犯罪行固然罄竹难书,但我们不能抹杀他们在亲人面前的情感是善良真实的,同样也是自私的。举这样极端的、国人皆知的例子并不是想为当年的侵华的日军罪行抹些明亮色彩,而是要指出在人性的分析上,不能单从一种行为中片面判断。

  而单纯的好坏标签的滥贴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随处可见的影视作品中,反派角色大多坏的彻底,不见一点人性的闪光点。家长在面对不利于孩子教育的人事时,也*惯于用“他是坏人”或“这是坏事”来简单概括。这就养成了单纯的一代,不会全面评点,也会给阅读带来障碍,无法理解经典中的人物的饱满的人性,提出“他究竟是好人还是坏人”这样的疑问。这是可悲的,看不清人和世界。

  品读到了这些,在成长中,也就学会了客观和全面,拒绝单纯武断的贴标签。品读经典,重要的是从中抽离出现实,作为自己的人生装备。

读《雷雨》有感9

  因为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缘故,重读了曹禺先生的剧本《雷雨》。这是一段不轻松的阅读过程。剧本并不长,人物也不多。慢慢的展开剧本,沉进去,慢慢的读。80年前,旧上海,那一个郁热的夏天,一幢老宅子,两代人在冥冥间遭遇了命运的雷雨。一瞬间的痛快淋漓,释放尘封二十年的恩怨,开启半生不绝忏悔。

  掩卷沉思,有很多感慨,似有所悟,却又说不出更多的新东西来。

  喜欢《雷雨》的人,多半喜欢谈论那几个老一辈的主要人物:雷雨的化身——周繁漪,罪恶的始作俑者——周朴园,矛盾中的母亲——鲁侍萍。她们占据了大部分的舞台,吸引了人们大部分的注意。尤其是周繁漪,这个让人欲爱不能,欲恨不忍的女人,是很多学生喜欢讨论的中心人物。

  我一遍一遍的读,一遍一遍的感慨。在那些主要人物的光彩背后,我开始越来越多的注意到两个年轻人:四凤、周冲。我越来越多的去感慨这两个年轻人的命运,感慨他们那一场如梦的青春。

  看完剧本,我常常会想到一句话:性格即命运。在这场悲剧中,懦弱使周萍选择了自杀,隐忍使鲁侍萍成了一个沉默的精神病人,爆发使周繁漪成了一个狂躁的精神病人,顽强(不得不承认这是周朴园的特点)使周朴园成为这场劫难之后唯一的精神正常者。两个年轻人,两个对未来充满梦想的年轻人(虽然他们梦想的方向截然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是拥有梦想的年轻人)——四凤和周冲,双双倒在那个雷雨之夜。是偶然?是必然?

  在围绕着周公馆的所有纷扰之中,似乎只有那个年轻的周冲是在世俗之外的,他天真,明朗,阳光,不谙世事,没有周朴园的心机,没有周萍的犹疑,没有周繁漪的决绝,有时候,看着剧本我真的会奇怪,周公馆那么一所阴森的大宅子怎么会走出周冲这样的阳光少年来?!舞台提示语中是这样形容他的:“他身体很小,却有着很大的心,也有着一切孩子似的空想。他年青,才十七岁,他已经幻想过许多许多不可能的事实,他是在美的梦里活着的。”真的,这是一个生活在梦想中的孩子。梦境是美好的,可一旦梦醒了,就是该走的时候了。

  周冲正是在迷迷糊糊的梦境之中被歇斯底里的母亲唤醒的。那一瞬间,周冲突然发现,母亲不再是母亲,父亲不再是父亲,兄长不再是兄长,情人不再是情人。梦醒后无路可走的周冲冲进了雷雨之中。也许死亡是他最安详的、最永恒梦境。

  曾经有人把周冲称之为《雷雨》中的“仲夏夜之梦”。甜蜜、温馨而短暂,最终被夏夜的雷雨*卷得无影无踪。

  读《雷雨》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周朴园和鲁侍萍二十年后的相认,也不是一切真相大白时的爆发,而是周冲对四凤的那段表白:

  “有时我就忘了现在,(梦幻地)忘了家,忘了你,忘了母亲,并且忘了我自己。我想,我像是在一个冬天的早晨,非常明亮的天空,……在无边的海上……哦,有一条轻得想海燕似的小帆船,在海风吹得紧,海上的空气闻得出有点腥,有点咸的时候,白色的帆张得满满地,像一只鹰的翅膀斜贴在海面上飞,飞,向着天边飞。那时天边上只淡淡地浮着两三片白云,我们坐在船头,望着前面,前面就是我们的世界。”

  “对了,我同你,我们可以飞,飞到一个真真干净,快乐的地方,那里没有争执,没有虚伪,没有不*等,没有……(头微仰,好像眼前就是那么一个所在,忽然)你说好么?”

  那样一颗纯净的心灵,无遮掩的奉献在四凤面前,却无法吸引四凤那被世俗迷惑的双眼。四凤感觉不到,我却依稀听到那颗水晶心破裂的声音。

  但是,我没法责怪四凤。我没法站在道德先生的角度去指责这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我总觉得不能简单地说她世俗或者势利。

  鲁四凤,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健康,诚恳,爱笑。她知道自己笑起来是很好看的。母亲不在身边,跟着一个酒鬼、赌棍、势利眼的父亲鲁贵在周公馆做女佣。不可否认,鲁贵带她进周公馆,打的很有可能就是这样的如意算盘。事情也真的就这么发生了。尽管四凤以为一切都是悄无声息的,可到底有哪件事逃过了鲁贵那双精明的醉眼呢?四凤不懂什么女性**、人权主义、劳工剥削等等大道理,她只想踏踏实实的获得自己的幸福。我们的道学先生们啊,站在这个孩子长的角度为她设计一个将来吧,有比得到少爷的爱而一劳永逸的解脱自己的更好的办法吗?尤其是这个少爷看起来又那么真诚,那么依恋她的时候,她还有其他的选择吗?她错了吗?她就错到了要付出生命的代价吗?

  鲁贵需要女儿去攀龙附凤。

  周萍需要一颗真诚的心给他摆脱不伦之恋的力量。

  四凤需要从灰姑娘的故事中得到自己人生最大的肯定。

  于是,带着少女粉色的梦想,四凤执着的走上了母亲的老路。

  悲剧,就此不可挽回。

  错过了周冲那水晶般纯净的心灵是四凤的遗憾,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我们都看到了周萍凝视四凤的双眸中有太多爱情以外的东西,只有她看不到。

  实际一点吧。鲁迅当年很尖刻也很残忍的为我们指出,娜拉走后怎样,不外乎回来或是堕落。从梦想的天堂坠落到现实的地面总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让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吧。如果四凤幸运的躲开了那场雷雨,在不知道兄妹相恋真相的前提下和周萍成功出走,她真的会得到幸福吗?历史总会出现惊人的巧合。这场四凤投入全身心的爱情不过是周萍摆脱后母畸恋的一根救命稻草。除去身份的差距,这是一场感情投入完全不对等的爱情。当摆脱周繁漪的威胁,当生存的经济危机摆在眼前,我们无法不为四凤的明天叹气。

  鲁侍萍用二十年的苦难,半生的沉默等待来为自己年轻的梦想买单。

  鲁四凤用生命为青春的梦想画上句号。

  雷雨之夜,周公馆明亮的灯光下,一切都扭曲了。被真相惊得无路可走的四凤冲向沉沉黑夜。死亡张开双翼收容了这个年轻人,也一同带走了年轻的梦想家——周冲。

  走吧,现实已经没有他们的存身之处。

  留下那一场如梦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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